← Quay lại quyển
T40 T40n1818

Text · T40n1818

法華論疏

法華論疏

Văn bản được trình bày theo mục lục nội bộ; hỗ trợ đối chiếu đa lớp và tra cứu thuật ngữ khi dữ liệu có sẵn.

Thông tin thư mục

Mã văn bản
T40n1818
Tên chuẩn
法華論疏
Quyển
T40
Bộ sưu tập
Đại Chính Tân Tu Đại Tạng Kinh
Nguồn
CBETA TXT (T)
Ngôn ngữ giao diện đọc
Hán văn (phồn thể) · Hán Việt · Việt/Anh (khi có)
Số phần văn bản
3 phần · 3 đoạn hiển thị
Tình trạng biên mục
Hán gốc: có (3 đoạn) · Hán Việt: chưa có · Việt: chưa có · Anh: chưa có
Cập nhật
2026-03-30 15:22:43
Công cụ học thuật
Nền
Lớp
0%

Quyển thứ nhất

法華論疏
Hán gốc
法華論疏
No. 1818 [cf. No. 1519]
刻法華論疏序
法華論疏者,嘉祥大師之所撰也。本山實藏具大僧正甞分會本論,兼加校訂,許(余)請流通。近者有人隨喜其梓行,寄來古本,據之校讎,脫字錯誤稍稍而在,因舉諸格上,傍加國語,付剞劂氏。刻版既成,印生請為之序,因記其顛末云。

正德甲午孟冬朔
台山本住沙門(咸潤)敘
法華論疏卷上
胡吉藏撰
妙法蓮華經優婆提舍
婆藪槃豆(此云天親)菩薩 造
三藏法師菩提流支奉 詔譯
妙法蓮華經優婆提舍,婆藪槃逗造,菩提留支譯。婆藪云天,槃逗云親,其人本是天帝釋之弟,釋遣其下閻浮提伏修羅,故云天親。菩提云道,留支曰希,謂道希也。竝有別傳,今不具敘。斯論譯之甚久,而不盛傳於世者,良有二焉:一文旨簡略,前後似亂,麁尋之不見首尾故也;二昔北土江南多以五時四宗以通斯教,竝與論違,講匠守於舊執,背聖信凡,故不傳於世也。余講斯經文疏三種:一用關河叡、朗舊宗;二依龍樹、提婆通經大意;三採此論綱領以釋法華。但昔三出經疏,猶未解論文,今具釋之,使經論煥然可領。但此論有二本:一無前序,直云經云「歸命一切諸佛菩薩」,此是集經人請護之辭也。二有歸敬,此是天親自作。今具依二文開三分:一歸敬三寶申造論意,請威靈加護,為緣起分;二牒經解釋,為正體分;三重牒章門追示分齊,為餘勢分。就初有二:一天親歸敬申造論意、二集經者歸敬申集經意。就初有二:前兩偈歸敬三寶申造論意、次一偈半歸敬佛僧請威靈加護。就初又二:一通歸敬一體三寶申造論意、次別歸敬釋迦佛僧申造論意。就初又二:前半偈歸敬一體三寶、次半偈申造論意。就初又二:初兩字敘能敬之至誠、次八字歎所禮之尊極。頂禮者第一句也。
頂禮
禮有三種,謂下、中、上,今謂上品禮也。所敬既其尊極,能禮必須最上。
「正覺海」下,第二明所敬之尊極。問:何以知此是一體三寶?答:既稱淨法無為僧,即知是明常住僧。在僧既爾,法佛例然。問:何故敬一體三寶耶?答:既是一乘究竟之經,必明究竟三寶。又以究竟三寶顯知一乘,一乘是圓極之經,仍用此言斥北土四宗之說、江南五時之教也。
正覺海,淨法無為僧
言正覺海者,一法身佛,遍一切處,如海之大。故《普賢觀》云「毘盧舍那一切處」也。二深如海,謂七辨不能說、五眼忘其照,故謂深也。三一味如海,平等法身一身如味。四法身具一切功德,如海之備眾珍。餘法僧易知。
「為深利智」者,第二申造論意,又二:初句明教所為人。
為深利智者,
謂深利智者,一聞即解為利達至理。所以斯論不盛傳者,末世群生既多淺鈍,故知知音者希矣。
「開示毘伽典」者,上明所為之緣,今明能被之教。
開示毘伽典。
所為之緣有利有深,能被之論有開有示,即大開與曲示也。毘伽論者,斯文引《涅槃》、《般若》所說以歎今法華教也。稚子但教半字之經,長成則訓滿字毘伽羅論。昔說三乘喻同半字,今明一極謂滿字經。亦用斯言斥五時四宗之說,以彼謂涅槃之經獨滿,法華等教猶半教也。毘伽羅,此云字本。毘伽羅論未見翻譯,河西朗師云:是大權菩薩之所造也。
「祇虔牟尼尊」下,第二別敬釋迦佛僧。所以須別敬者,三寶具有一體別體,故須通敬別敬也。又釋迦當今教主,欲釋所說之教,必須敬演教之人。就文又二:初半歸敬佛僧、後半申造論意。兩章各二。初章二者,初祇虔兩字述能敬之至誠、次八字歎所禮之尊極。
祇虔
祇者重也,虔者敬也。前已通禮,今復別敬,故名重也。亦可前明頂禮用震旦之音,此稱祇虔依天竺之訓。猶未詳次,別請問譯人。
牟尼尊,及菩薩聲聞,
「令法自利他」下,明申造論意。亦開為兩:初句申造論意。
令法自利他,
謂令解此妙法得自利益,謂自成佛也。更傳授於他,使他成佛也。
「略出勒伽論」者,第二正明造論。
略出勒伽論。
從首至尾委曲釋者,謂為廣論。今但折其樞要,震領提綱,如脫犀象之牙甬、擿翡翠之毛羽也。勒伽論者,即摩德勒伽,謂解阿毘曇論,此翻為境界。尋斯論旨,能生自他利解,即生解之境界也。
「歸命過未世」下,第二次明申敬請護。即開為兩:半行致敬、一偈請護。各兩。初二者,「歸命」兩字明能歸之至誠。
歸命
次之敘所敬之尊極。
過未世,現在佛菩薩,弘慈降神力,願施我無畏,
弘慈降神力,使我所說合理稱機,無違理傷機之過。
次半請大悲加護,使離彼四魔,得三菩提增長。
大悲止四魔,護菩提增長。
初句請所應離者皆離,次明所應得者皆得也。
經曰「歸命一切諸佛菩薩」者,此第二集經者請護之辭。
「經曰歸命一切諸佛菩薩」,前歸敬申造論意請威靈加護,此歸敬集經者欲出佛經亦請威靈加護。一切眾經皆並有於此辭,但隨寄一文,示存略故也。
「經曰如是我聞」,此是第二正明論體。但論略難明,今引二門敘其體例。一辨二經同異、二敘斯論製作之方。二經同異者,即羅什所譯經及留支所出帶論之經,其文不同凡有五種:一者舊經略、論經廣,如舊經歎羅漢德唯有五句、論經有十六句,或可梵本廣略不同,或可聲聞常眾無會不集處處歎之,故羅什略歎其德也。天親欲示解一經歎德,令譏眾經歎德之意,故廣說也。二舊經廣而論經略,如〈方便品〉,舊經為十句,謂如是相如是性等。論經唯有五門,當是天親以略攝廣故也。三二經同無廣略,如歎菩薩德。四品次前後,舊經〈屬累〉在〈藥王〉之前。論經在〈普賢〉之後。羅什依於義意,是故在前;天親同經常法,所以在後。五名義不同,舊經稱六十二億恒河沙菩薩、論經稱六十二億恒河沙佛。羅什依經文譯之,故云菩薩;論取義意歎釋其福正等,顯初地菩薩得真如法身故即是佛,以觀音與六十二億法身不二,故言福平等,所以稱佛。次明論製作不同者,如龍樹釋經,不預開章門,至後追詺於前。天親釋此經凡有二意:一者預開起盡,如初品七分;二至後方陳,如論末云「方便品凡有五門」,蓋是聖人適時而用也。天親大開此經凡有三十二章,所言三十二者,即〈序品〉七分、〈方便品〉五門,謂十二也;從〈譬喻品〉竟〈寶塔品〉,破十種病、利益十人,即十段也;從〈藥草〉竟一經,明十無上,又有十章。故合成三十二也。問:初從〈火宅〉竟於〈寶塔〉所破十病,云何更從〈藥草〉竟一經明十無上耶?答:《付法藏經》云「婆藪槃陀善解一切修多羅義」。修多羅者凡有五義:一者顯示,謂顯示諸義故,如〈序品〉七段、〈方便〉五門,即顯示十二種義也。二涌泉,謂義味無盡故,如解〈譬喻〉竟於〈寶塔〉,更從〈藥草〉竟於一經,釋於後竟而追解於前,示義味無盡,即涌泉義也。三出生,諸義出生故,如解第十無上勝功德力,歎經廣生功德無盡,即出生義也。四者繩墨,裁諸邪顯正故,破十病名曰裁邪,顯十種義所謂顯正。五者結鬘,貫穿諸佛法,則三十二章同為顯一道、唯教一人,如結華鬘令身首嚴飾也。又釋後竟而更追解前者,聖人內有無礙之智、外有無方之辨,故能自在而譯。又從前譯向後,示鳥目疾轉;從後向前,如師子返擲。又前譯經竟,有疑者重問之,故後更釋之。如今人義深,後章別有料簡重也。蓋是外國聖人制論之大體也。
就釋初品,大開為二:一者牒經、二者論譯。牒經但牒二章,謂序分經、眾分經。牒序分經,始從如是,終竟崛山,即牒經序分也。
序品第一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耆闍崛山中,
「與大比丘」下,第二牒眾成就分也。什譯經有三:一聲聞、二菩薩、三人天眾。今但牒前二,以二眾有歎德,今欲釋之,故牒;以人天眾無歎德,又易解兼餘經已釋,故不牒之。就牒二眾,即二:牒聲聞眾中,舊經有比丘、比丘尼,今但牒比丘。比丘眾中有二:一顯名、二密行,今但牒顯名,不牒密行,竝為易解兼不歎德故也。比丘中有六:一標通號、二唱數、三明位、四歎德、五列名、六總結。今但列初四,不列後二。而論釋中不釋初一通號及第五列名。
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皆是阿羅漢,諸漏已盡無復煩惱,心得自在,善得心解脫、善得慧解脫,心善調伏,人中大龍,應作者作、所作已辦,離諸重擔、逮得己利、盡諸有結、善得正智,心解脫、一切心得自在,到第一彼岸。
菩薩中亦六門:一通號、二唱數、三明位、四歎德、五列名、六總結。而後論釋中不釋初一及以後二,至文當顯。
菩薩摩訶薩八萬人,皆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退轉,皆得陀羅尼大辯財,樂說轉不退轉法輪,供養無量百千諸佛,於諸佛所種諸善根,常為諸佛之所稱歎,以大慈悲而修身心,善入佛慧,通達大智,到於彼岸,名稱普聞無量世界,能度無數百千眾生。
「論曰」下,第二論釋,就文為二:第一通釋一品,凡為七門;第二別列七門。
論曰:此經法門中初第一品,示現七種功德成就。
就初,又二句:此法門者,一部之通號也。初第一品者,一章之別稱也。七種皆稱功德者,此之七種皆能顯道利物,故竝云功德。一一章中明義具足無餘,不可破壞,故云成就。
「何等為七」下,第二別列七門。就文又二:初列次釋文。
何等為七?一者序分成就、二者眾成就、三者如來欲說法時至成就、四者依所說法威儀隨順住成就、五者依止說因成就、六者大眾欲聞法現前成就、七者文殊師利答成就。
「序分成就者」下,第二釋七章門,即成七分。初分有五:一如是、二我聞、三一時、四教主、五住處。今但釋第五,初分四餘經已明,兼復易解,故不釋也。論曰序分成就者,此牒序分成就義也。
又序分成就者,
此法門中示現二種勝義成就應知」者,第二釋序分成就。就文為二:一正釋、二舉經示釋處。就初又四:一標二種勝義勸知。「何等為二」下,第二別出二種勝義。「如王舍城」下,第三正舉城山示二種勝義。「顯此法門最勝義故」下,第四正明勝義。
此法門中示現二種勝義成就應知。何等為二?一者示現諸法門中最勝義成就故;二者示現自在功德義成就故。如王舍城勝於諸餘一切城,舍耆闍崛山勝餘諸山故。
問:王舍城云何勝一切城?答:別傳云:五天竺國,十六大國、五百中國、十千小國,有六大城,而王舍城最大。龍樹云:佛滅度後,阿闍世王人民減小,故更別立一小城,猶勝一切城,何況本王舍城。譬此經於一切經中勝者,凡乘有四種:一是人天即世間乘、二小乘、三大乘、四一乘。此經正明一佛乘,故眾中經勝。又說盡理之法、暢眾聖之心、滿諸佛之願。華嚴等法華前教,雖盡理之法,未明五乘眾生皆成佛,未暢諸佛之心,是故斯經最勝。結束一化始終,是故最勝。如〈神力品〉云「如來所有一切諸法、一切自在神力、一切祕要之藏甚深之事,皆於此經宣示顯說。」餘經但當教明義,未暢諸佛之心,是故此經最勝。又如論下品云「此經有十七種名,顯示十七種甚深功德。」是故最勝。問:大乘、一乘,此有何異?答:有同有異。所言同者,即一而包,故一乘稱大;即大無二,故大乘名一。故下文云「為諸聲聞說大乘經,名妙法蓮華。」亦如《勝鬘》攝受正法名摩訶衍,故知一大無二。所言異者,《攝論》已稱小乘、大乘、一乘。《金剛般若》云「為大乘者說、最上乘者說」,故知大與一異。所言異者,大乘未廢二、一乘已廢二,大乘密廢二、一乘顯廢二,大乘但是因、一乘即是果。如《智度論》云「是乘從三界出,至薩婆若中住。」至佛乘反名一切種智,不復名乘,故知大乘但因。《法華》明三車、一城皆是果位,故知一乘但果。又大乘通因果,如《十二門論》「諸佛所乘故名為大,大士所乘故名為大。」一乘但果,如《法華》說。又《法華論》云「一乘者,謂無上菩提,果究竟故。」此一徒判,更有餘義。《涅槃經》云「佛性謂一乘」,《波若》、《首楞嚴》、《師子吼》,若如此文,即一乘亦因,與大無二。問:何故一乘偏屬果?答:昔明三果究竟,至此經即二果非究竟,唯佛果是究竟,是故一乘偏屬佛果。
鷲山勝一切山者,摩伽陀國有五山,於五山中鷲山最勝也。問:如《十地》等經明十寶山,云何乃取鷲山勝一切耶?答:鷲山是三世諸佛常所住處,餘山不爾,故偏言勝。問:云何是自在義耶?答:既明佛乘,佛即自在。又餘經當教明義,此經結束融會一化始終出生收入,故言自在。問:章門中明,一勝義、二自在義;今辨城山竝是勝義。云何是自在耶?答:即此二勝故是自在。又王城取自在,山取其勝也。
顯此法門最勝義故。
如經「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耆闍崛山中」故。
「眾成就」下,七分中第二眾成就分,文為二:初標、次釋。
眾成就者,有四種義成就應知。
釋中,初列四種章門、次釋四種章門。
何等為四?一者數成就、二者行成就、三者攝功德成就、四者威儀如法成就。
初四章總釋,大小乘有此四事也。
「一數成就」下,第二別釋四章門,即成四別也。
一數成就者,謂大眾無數故。
數成就總明大小二眾之數,如聲聞一萬二千、菩薩八萬之流也。所言無數者,示存略故,總云不可說耳。
「二行成就」下,釋第二章也。就文又二:初總釋大小二眾凡有四行、次別釋行體。
二行成就者有四種:一者諸聲聞修小乘行;二者謂諸菩薩以修大乘行;三者謂諸菩薩神通自在力隨時示現能修行眾行,如颰陀婆羅菩薩等十六賢士,具足菩薩不可思議事而常示現種種形相,謂優婆塞、優婆夷、比丘比、丘尼等故;四者出家聲聞人,威儀一定,不同菩薩故。
四行凡有二:一對大小、二定不定。大小者,聲聞定修小行,菩薩定修大行。次明定不定者,菩薩雖大行方能示無定無方之行,如十六賢士能示為小乘四眾,即大包小故,大示小行也。次比丘出家聲聞定行者,畢定住出家威儀也。問:論何故舉十六大士?答:十六是在家菩薩,以對小乘出家明道俗、明定不定也。
「皆是阿羅漢」下,此第二別釋小乘大乘二種行事。又二:初總列大小二功德數、次別釋二也。
「皆是阿羅漢」等者,有十六句,示現聲聞功德成就故;皆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退轉等者,有十三句,示現菩薩功德成就故。
小乘十六句功德者,論經廣,故有十六也。菩薩十三句者,羅什經與天親論經同也。
「阿羅漢功德成就」者,釋上章門也。今前釋羅漢章門,又開為二:初列三章門、次釋三章門。
阿羅漢功德成就者,彼十六句示現三種門攝義應知。何等三種門?一者上上起門、二者總別相門、三者攝取事門。
即用此三門以釋上十六句經文也。
「上上起門」者,第二釋也。
上上起門者,謂諸漏已盡故,名為阿羅漢。以心得自在故,名為諸漏已盡。諸漏已盡故,名為羅漢。以心無復煩惱故,名心得自在。以善得心解脫、善得慧解脫故,名心得自在。以遠離能見所見故,名無復煩惱。以善得心解脫、善得慧解脫故,名心善調伏。人中大龍者,行諸惡道如平坦路,無所拘礙,應行者已行、應到處已到故。應作者已作者,人中大龍,已得對治降伏煩惱怨敵故。所作已辦者,更不後生,如相應事已成辦故。離諸重擔者,已應作者作,所作已辦,後生重擔已捨離故。逮得己利者,已捨重擔,證涅槃故。盡諸有結者,已逮得己利,斷諸想惱因故。善得正智心解脫者,諸漏已盡故。一切心得自在者,善知見道修道智故。到第一彼岸者,善得正智心得解脫、善得神通無諍三昧等諸功德故。大阿羅漢等者,心得自在,到第一彼岸故。眾所知識者,諸王王子、大臣人民、帝釋天王、梵天王等皆知識故。又復聲聞菩薩佛等是勝智者,彼勝智者皆悉善知,是名眾所知識。
可就二義釋門:一就義釋、二依文釋。就義釋者,學人功德比凡夫功德為上,無學人功德勝於學人功德,故云上上。如下論云「善得正智心解脫名上上功德」,唯羅漢方有此功德也。又羅漢有二種:一鈍根,小羅漢功德為上,今歎大羅漢功德,故云上上也。又大羅漢有二功德:一上功德、二上上功德。今十六句歎上上功德也。起者,欲生起此上上功德也。依下釋之,已云上上,即一上為上、一上為下,上下互相顯釋為上上起門也。觀下釋中都有五意:一以下釋上、二以上釋下、三以上釋上、四以下釋下、五以上及下足釋一句。以下釋上者,謂諸漏已盡故,名為阿羅漢。諸漏已盡者,以心得自在故。此亦是以下釋上。與前句異者,前是攝次以下釋上,今是超句以下釋上。以無復煩惱故,名心得自在。此以上釋下也。善得心解脫,名心得自在。此以下釋上也。故釋心自在一句,用兩句上下釋之。問:云何心得解脫、慧得解脫?答:《智度論》云「屬愛盡,名心脫。屬見惑盡,名慧脫。」又釋云「定障盡,名心解脫。慧障盡,名慧解脫。」依《毘曇》,定是定數,慧是數慧,解脫亦是解脫數。與定相應解脫名定解脫,慧解脫亦爾。
以遠離能見所見故,名無復煩惱者。此當句釋。夫起惑要由能見所見,生已遠離能見所見即煩惱不起。善得心解脫、慧解脫,名心善調伏者,此以上釋下也。人中大龍者,此當句釋也。前明遠離能見所見,是當上釋上,今是當下釋下也。應作者,此用上釋下。所作已辦者,此當句也。如相應事已成就者,與四諦理相應也。離諸重擔者,此以上釋下,用上二句以釋此句也。逮得己利者,用上釋下也。盡諸有結者,以上釋下。善得正智心解脫者,用上釋下。一切心得自在者,當句釋也。到第一彼岸者,以上釋下,亦當句釋也。大阿羅漢者,下釋經中「如是等眾所知識大阿羅漢」也,用上歎德中心得自在及到彼岸二句釋之,以到彼岸是究竟聲聞,故稱大阿羅漢。問:心得自在,云何是釋大阿羅漢?答:前釋心得自在具定慧,兩障俱盡名心自在,此必是大阿羅漢。
釋眾所知識中,前明凡眾知識。又「聲聞」下,明聖眾知識。以具凡聖二眾所知,故稱為眾也。
總別門者,釋第二門。初標章門。「皆是阿羅漢等」下,釋總別門。阿羅漢一句為總,漏盡已下十五句為別。
總別相門者,
「皆是阿羅漢」者,從此下但釋總不釋別。
皆是阿羅漢等十六句中,初句是總,餘句別故。皆是阿羅漢者,彼阿羅漢名之為應,有十五種義應知。何等十五?一者應受飲食臥具供養,恭敬等故。二者應將大眾,教化一切故。三者應入聚落城邑等故。四者應降伏諸外道等故。五者應以智慧速觀察諸法故。六者應不疾不遲說法,如法相應,不疲倦故。七者應靜坐空閑處,飲食衣服一切資生不積不聚,少欲知足故。八者應一向行善行,不著諸禪故。九者應行空聖行故。十者應行無相聖行故。十一者應行無願聖行故。十二者應降伏世間,禪淨心故。十三者應起諸神通勝功德故。十四者應證第一義勝功德故。十五者應如實知同生諸眾生得諸功德,為利益一切諸眾故。
總羅漢,或翻不生、殺賊、無著、應供。今天親直翻為應。十五中釋初一句,明應受飲食,正是應供義。餘十四但稱為應,如文所列。第十五云應如實知同生眾生得諸功德者,然經云:有二種五種佛子,竝從佛口生,謂同生眾生。一者四果并緣覺為五種佛子;二者四果并法身菩薩為五種佛子。
「攝取事門者」,釋第三門。就文為二:初總標、次別釋。
攝取事門者,此十五句攝取十種功德應知,示現可說果、不可說果故。
此十五句攝取十種功德應知者,明用十五句攝取十種功德也。示現可說果、不可說果故者,一解云:有為果可說、無為果不可說。若依之釋者,作十功德名者名為可說,不作十功德名者不可說也。
「何等為十」下,明別十種功德。
何等為十。一者攝取斷德功德二句示現,如經「諸漏已盡無復煩惱」故。二者三句攝取諸功德:一句降伏世間功德,如經「心得自在」故;二句降伏出世間學人功德,如經「善得心解脫、善得慧解脫」故。三者攝取不違功德,隨順如來教行故,如經「心善調伏」故。四者攝取勝功德,如經「人中大龍」故。五者攝取所應作勝功德,所應作者謂能依法供養恭敬尊重如來故,如經「應作者作」故。六者攝取滿足功德,滿足學地故,如經「所作已辦」故。七者三句攝取過功德:一者過愛故;二者過求命供養恭敬故;三者過上下界,已過學地故。如經「離諸重擔,逮得己利,盡諸有結」故。八者攝取上上功德,如經「善得正智心解脫」故。九者攝取應作利益眾生功德,如經「一切心得自在」故。十者攝取上首功德,如經「到第一彼岸」故。
一者攝取德功德者二句示現者,問:云何名德功德?答?一切羅漢必應諸漏已盡、無復煩惱,故說德功德。二者三句攝取諸功德者,問:云何名諸功德?答:三句之中初句降凡、次兩句降聖,所以名諸也。攝取過亦三句,何不名諸?以初故。又後三云過。此三應三降伏功德,但立名不同耳。三者攝取不違功德者,前句明能於下降,此句歎其上順,謂得羅漢已後方能善順佛教行故。四者攝取勝功德,謂諸羅漢中最勝故,如人中大龍。五者攝取所應作勝功德,明雖得羅漢,為報佛恩,更應敬養尊重於佛。前第三敘順法,此句辨尊人。六者攝取滿足功德,學地所作未辦故未滿足,今所作已辦故云滿足也。七者三句攝取過功德,前列三過,初二過過凡、後一過過上下界,謂過學地,實過三界。而言上下界者,欲界為散、上二界為靜,故上下攝三界也。次舉三句者,離諸重擔釋上過愛,重擔雖具五陰,而愛為其主。逮得己利釋過求命供養恭敬,以得涅槃利故,不求世間求命敬養利也。盡諸有結,釋上過上下界,已盡三有之結,故過上下界也。八者攝取上上功德者,問:善得正智心解脫,云何名上上功德?答:論前上上起門中云「云何名善得正智心解脫者?諸滿已盡故。」就義釋者,意在漏盡,是故漏盡為上上功德。就文釋者,諸漏盡者十五功德中最初功德,故云上上也。九者攝取應作利益眾生功德,以一切心得自在故,能自在利益於物。十者攝取上首功德,《毘婆沙》云「波羅蜜聲聞,此經到第一彼岸。」第一彼岸即是波羅蜜也。問:云何名到彼岸?答:一切羅漢諸勝功德,如無諍三昧等皆悉究竟,故名到彼岸。問:羅什經十功德中凡具幾耶?答:但三功德。諸漏已盡、無復煩惱,即十功德中德功德也;逮得己利盡諸有結,即是第七過功德。論過功德中有三句,今不攝離諸重擔,但有逮德己利盡諸有結也。心得自在,即是十功德中第二諸功德。論明諸功德有三句,今但有降伏世間功德,謂心自在,善得心解脫、善得慧解脫。此二降伏學人功德,今不攝也。
「菩薩功德成就者」,第二次別釋菩薩功德。就文有二:初總標。
諸菩薩功德成就者,
有十三句」已下,第二解釋。又二:初標二門、次釋二門。初又二:前總標二門勸知。
有十三句功德,二門攝義示現應知。
「何等二門」下,此別出二門。
何等二門?一者上支下支門、二者攝取事門。
一上支下支門者,謂總相、別相也。總相在前為上支,別相在後為下支也。欲辨總別二義枝條不同,故稱為支也。攝取事門者,以十三句攝取菩薩要功德事,故云攝取事門。
「皆於三菩提不退轉者是總」者,此第二釋二門,即成二別。今前釋上支下支門。
上支下支門者,所謂總相別相,此義應知。「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退轉」者是總相,餘者是別相,彼不退轉,有十種示現應知。
一者住聞法不退,此十句之別,即第二釋別門,亦次第相生也。
何等為十?一者住聞法不退轉,如經「皆得陀羅尼」故。二者樂說不退轉,如經「大辨財樂說」故。三者說不退轉,如經「轉不退轉法輪」故。四者依止善知識不退轉,以己身心業依色身攝取故,如經「供養無量百千諸佛」故,於諸佛所種諸善根故。五者斷一切疑不退轉,如經「常為諸佛之所稱歎」故。六者為何等何等事說法,入彼彼法不退轉,如經「以大慈悲而修身心」故。七者入一切智如實境界不退轉,如經「善入佛慧」故。八者依我空法空不退轉,如經「通達大智」故。九者入如實境界不退轉,如經「到於彼岸」故。十者作應作,所作住持不退轉,如經「名稱普聞無量世界能度無量百千眾生」故。
初聞法不退,謂聞持也。二樂說不退者,內雖聞法,不忘外,復有樂說辨才也。三說不退者,已聞法不忘,復有辨才,然復得為物說法也。四依止善知識不退者,以上三功德皆由善知識所成,故須說也。以身心業依色身攝取故者,身心業謂菩薩身心等三業供養百千佛。依色身者,色身即是佛身,菩薩依止佛色身種善根也。問:何故不依法身種善根?答:即明供養種善根等事,故須明色身也。攝取者,依佛色身種一切善根為攝取也。五斷一切疑不退者,雖種善根,有疑未了,就佛決之,故於三寶得不壞信。已無疑及決了,故為佛歎也。六者為何等何等事說法,入彼彼法不退者,已得無疑,便竝起慈身口意為物說法,故須上智也。為何等事說法者,所為事不同,故重言何等也。入彼彼法者,於種種法門中通達也。七一切智如實境界不退者,上明慈悲,今辨智慧,故相須也。問:一切智云何是如實境界?答:佛一切智,於菩薩是所入之境界也。八依我空法空不退者,上明有慧,今辨空慧,故相須也。問:我空法空,何故名大智?答:我空法空是諸法實相,實相理廣大,依實相所生,故云大智。又小乘但得人空,以為小智;菩薩具得二空,故言大智也。九如實境界不退者,上明空有二慧,今辨空有二境。亦可接上空慧,但明空境界,謂如實境也。十作所應作不退轉者,菩薩已入如實境界得到彼岸,復欲令物亦到彼岸,故接上也。作所應作者,化物也,化物是應作也。以常化物不絕,故云住持也。問:化物何故偏言作所應作?答:《大品》云「大事者,所謂救一切眾生,此是菩薩常所應作事。」《智度論》云「菩薩得無生忍已後,更無餘事,唯成就眾生、淨佛國土。」此中正明得無生忍菩薩,故唯當應教化眾生,所以云作所應作也。
「攝取事門者」,釋第二攝取事門。凡有二周:初周別標章門、次釋章門。
攝取事門者,
所言攝取事者,以十三句攝取菩薩事也。
「示現諸菩薩」下,第二釋章門。就文有二:初列三門、次釋三門。「住何等清淨地中者」下,列三門也。
示現諸菩薩住何等清淨地中,因何等方便於何等境界中應作所作故。
清淨地,明菩薩位也。龍樹《十地論》云「地者,謂菩薩階級住處。」因何等方便者,列第二章門,即地中所應作勝用名為方便。於何等境界者,列第三章門,即行所對境界,於境界中應所作故也。
「地清淨者」下,釋三章門,即成三別。
地清淨者,八地以上三地無相行,寂靜清淨故。
謂八九十三地無相行寂靜清淨故者,六地定不淨,七地二國中間亦淨不淨,八地已上名定清淨。七地無相有功用故未寂靜;八地無相無功用故寂靜,寂靜故清淨。又亦得無相為八地、寂靜為九地、清淨者謂十地,以十地於惑智二障中或障結習纏盡,故名清淨。
「方便者」下,釋第二門也。
地方便者有四種:一者攝取妙法方便,住持妙法以樂說力為人說故;二者攝取善知識方便,以依善知識所作應作故;三者攝取眾生方便,以不捨眾生故;四者攝取智方便,以教化眾生令入彼智故。
有四種者,總唱方便有四種也。一者攝取妙法方便者,標方便名。住持妙法已下,釋方便名。住持妙法者,即上皆得陀羅尼,以得聞持故。今所聞妙法不失,即是住持。以樂說者,攝上樂說辨才。為人說者,攝上轉不退轉法輪。故以經三句攝取妙法方便。問:云何名此為方便?答:即住持乃至為人說名方便。問:云何名妙法?答:初句皆於三菩提不退轉,即以菩提為妙法。二者攝取善知識方便者,標方便名。以依善知識下,釋方便。又攝經三句,以依善知識即經文無量百千萬億諸佛。所作應作者,攝經三句:一攝供養、二攝於諸佛所種諸善根、三攝常為諸佛之所護念。此三竝是依善知識所作應作事。三者攝取眾生方便者,標方便名。以不捨眾生故者,釋方便。即攝經以大方便、即攝經以大慈悲而修身心。四者攝取智方便者,標方便名。以教化眾生令入彼智者,釋方便也。則攝經善入佛慧通達大智也。
境界者易解。
境界易解者,即釋上第三於何等境界中應作所作故,則攝經到於彼岸也。故前論文云「入如實境界不退轉,則到於彼岸。」又後文更釋三智境界,故此文不釋。
「復有攝取事門者」,第二周重釋取事門。初標事門。
復更有攝取事門,
從「示現諸地攝取勝功德」下,釋門也,即簡與前門為異。前門明地位及方便境界,今明攝取地上功德也。
示現諸地攝取勝功德,不同二乘諸功德故。第八地中無功用智,不同下上故。不同下者,下功用行不能動故。不同上者,上無相行不能動故,自然而行故。於第九地中得勝進陀羅尼門,具足四無礙自在智故。於第十地中轉不退轉法輪,得受佛位,如轉輪王太子故,以得同攝功德義故。
不同二乘功德者,總明地中功德不同二乘也。第八地中無功用者下,別明三地中功德。不同下上故者,簡八地功德也。初標不同上下,從「不同下者」釋不同上下。下功用不能動者,從初地到七地竝是功用位,就功用位中開為上下二分:六地已下名有相有功用,為一位;七地一地名無相有功用,為一位。今登八地,不為此上下二功用所動也。自然而行者,則第八地無相無功用也,以無功用故言自然而行也。又大判十地為三位:一有相有功用位、二無相有功用位、三無相無功用位。初地至六地謂有相有功用位,第七地是無相有功用位,八地已上無相無功用位。論云下功用不能動,則是初位;上無相行不能動,即第二;自然而行,則第三位。問:何故云下功用上無相行不能動?答:正釋不動地名。所以稱不動者,不為二功用所動,故名不動。唯《法華論》有此三位,餘論所無。問:不同二乘及不同下位,釋何經耶?答:釋上於三菩提不退轉。言不退轉者,一不退為二乘,則上不同二乘功德,謂勉位退也;下功用不能動,謂行不退也;上無相行不能動,謂念不退也。以[*]勉三退,故言於三菩提不退轉也。亦得從不同二乘功德竟至自然而行竝是釋八地功德,次第八地名為不退轉地,以[*]勉三退故也。於第九地中者,釋九地功德。得勝進陀羅尼則攝上皆得陀羅尼,具足四無礙智攝上樂說辨才,則九地菩薩具足十種四無礙智。於第十地中者,簡第十地功德。不退轉法轉者,攝上經文轉不退轉法輪。以得同攝功德義故者,則攝上善入佛慧已下經文。已云善入佛慧,則與佛同慧,名同攝功德。又依《仁王經》五忍義,第五寂滅忍,佛與菩薩同共此忍,下忍為菩薩、上忍為佛,故言同攝功德。初位稱歎菩薩德者,從初三菩提不退轉,是歎八地功德;皆得陀羅尼樂說辨才,歎九地功德;從轉不退轉法輪竟能度百千眾生,歎十地功德。
三「攝功德成就者」,眾成就有四門:一數、二行已竟,今釋第三攝功德門。今詳此論文,當是通釋大小二眾功德。前二門別釋二眾功德竟,今後二門總釋大小二眾功德。就文為二:初標章。
三攝功德成就者,
「示現依何處」下,釋章門。就文有二:初列五章門,則是問。
示現依何處、依何心、依何智、依何等境界行、依何等境界能辨故。
從「依何處」下,釋五章門,即是答。
依何處者,依善知識故。依何心者,我依度眾生心,教化畢竟利益一切眾生故。依何智者,依三種智:一者授記密智、二者諸通智、三者真實智。依何等境界行、依何等能辨者,即三種智所攝應知。
夫二乘菩薩所有功德,必依善知識而有故,初明依善知識。依何心者,初句明上有所憑,此句明下有所利。菩薩正爾,二乘亦得分有之,故前釋羅漢。總別門中云「應將大眾教化一切故,故名為應」,乃至第十五句云「應如實知同生眾生得諸功德,為利益一切諸眾生故」,當知二乘亦有下濟之心。依何智者,釋第三智章門。授記是未來冥密之事,故云授記密智。諸通智則是五神通,竝以智慧為體。三者真實智,謂無漏智及照空智。依何等境界行、依何等能辨者,合彼第四五也。即三種智所攝應知者,合釋第四第五也,謂智所照境則釋境界義,依三智所照境起三智名為能辨。問:論主依何文明此五門?答:還依歎菩薩德中起此五門。前第二周攝取事門歎八九十三地,第十地只釋其轉不退轉法輪;從供養無量百千諸佛至能度無量百千眾生,其文未釋,今欲釋此經文,故開為五門。依善知識處起,即供養無量百千萬億諸佛。依何心,即是以大慈悲而修身心。依何智,則善入佛慧通達大智。依何等境界到於彼岸、依何等能辨,即能度無量百千眾生。問:若依歎菩薩德中起此五門者,云何釋二乘?答:二乘亦有上憑下濟之義,故得通明。
四「威儀如法住成就者」,釋第四。前標章。
四威儀如法住成就者,
「有四種」下,釋章,又二:前釋。
有四種示現。何等為四?一者眾圍遶、二者前後、三者供養恭敬、四者尊重讚歎。
次示經處。
如經「爾時世尊四眾圍遶,供養恭敬,尊重讚歎」故。
此亦通大小二眾。問:經云四眾圍遶,但聲聞出家二眾,在家二眾云何通菩薩耶?答:菩薩亦有在家出家。《智度論》云「菩薩必隨四眾中,四眾未必隨菩薩中。」
如來欲說法時至成就者,釋七分中第三欲說時至分。問:今正說《無量義經》,云何言是欲說成就耶?答:望後說法華故為欲耳。以將欲明法華,故前說無量義,則無量義為法華之由序也。就文為二:初標章名。
如來欲說法時至成就者,
「為諸菩薩」下,釋章名。就文為三門:一示釋經處、二正解釋、三敘解釋之意。
為諸菩薩說大乘經故。
初如文。
「此大乘修多羅」下,第二解釋。就文有二:初總標十七種名勸知。
此大乘修多羅有十七種名,顯示甚深功德應知。
「何等十七」下,第二解釋。問:論何故辨此經有十七種名耶?答:略明五義。一者天親作論,多作總別釋經,此十七是一經之總目,十七之外是一經之別。二者欲顯十七名有十七功德,勸一切眾生受持供養,生尊極之心。三者欲定教淺深,使讀誦之流改邪從正。有人謂法華是無常教,二者謂是覆相明常,三者執定性常住,今具十七種名,竝破此三說。故下第十二名一切諸佛堅固舍利,謂如來真如法身於此修多羅不壞故。已明真如法身,故知非無常、非覆相,真如之體言忘慮絕,亦非定性之常也。四者正欲解一經之題,題云妙法蓮華,妙法者謂如來淨妙法身也。五者從來講人謂《無量義》異《妙法蓮華》,今釋隨義異,故立於異名,或名無量義、或名妙法華。就釋十七種名,則成十七。
何等十七?云何顯示?一名無量義經者,成就字義故,以此法門方便說彼甚深法妙境界故。彼甚深法妙境界者,諸佛如來最勝境界故。
一無量義者,標經名。成就字義故者,釋無量義名也。字則是教、義謂為理,明理教無量也。此與《無量義經》相應。《無量義經》云「眾生根性無量故教無量,教無量故義無量。」是故今云成就字義也。以此法門說方便說甚深法妙境界故者,釋上字義也。以說方便、說甚深此之二說,釋上字所說方便及甚深也。釋上字故,故云字義。彼甚深妙境界,是諸佛如來妙境界,此亦與《無量義經》相應。彼經云「無量者從一法生,其一法者謂無相」也。如是無相無相不相名為實相,故知唯佛與佛乃能究竟。盡諸法實相名為甚深境界。問:說甚深已是佛妙境界,說方便者何等名為方便義耶?答:《無量義經》具前說於五乘,於中人天及二乘名為方便,說大乘稱為甚深。又理實無五,說於五乘皆是方便。又約理教明實方便,教能詮理,故以教為理義之方便也。是故論文但釋甚深、不解方便,當知方便為顯於理。若識所顯之理,即識能顯之教,故不釋方便也。
二名最勝修多羅者,於三藏中最勝妙藏,此法門中善成就故。
二名最勝修多羅者,若對小乘三藏,則以此經屬菩薩藏。二者於大乘中自有三藏,如《攝大乘》說。而《法華》是修多羅藏,勝餘二藏。
三名大方廣者,無量大乘法門隨順眾生根住持成就故。
三名大方廣者,方廣是大乘通名,即釋此經為諸菩薩說大乘經。又大乘文義俱廣,故名大方廣也。此論文釋者,正以教廣為廣,故云無量大乘門,門則教也。隨順眾生根住持成就者,釋大乘門無量也。以大乘眾生根無量故大乘教無量,以教無量、以教能顯理順機故名住持。
四名教菩薩法者,以為教化根熟菩薩,隨順法器善成就故。
四名教菩薩法者,至法華時回小入大,及直往菩薩根皆已熟,故下云「如來涅槃時到、眾又清淨」也。
五名佛所護念者,依佛如來有此法故。
五名佛所護念者,下經云「佛自住大乘」,故佛常護念此法,今還為眾生說大乘,亦眾生得住大乘,即眾生亦令為佛所護念。又如《攝論》云「十二部經從法身流出」,即是今文「依佛如來有此法故」也。
六名一切諸佛祕密法者,此法甚深,唯佛如來知故。
六名一切諸佛祕密法者,亦如下文云「唯佛能知,不妄授,名為祕密」也。
七名一切諸佛之藏者,如來功德三昧之藏在此經故。
七名一切諸佛藏者,如〈神力品〉云「如來所有一切諸法、一切自在神力,乃至一切甚深之事,皆攝入此經」也。
八名一切諸佛祕密處者,以根未熟眾生等非受法器,不授與故。
八名一切一佛祕密處者,如五千之徒起去,不堪聞故也。亦如四十餘年未得演說。
九名能生一切諸佛經者,聞此法門能成諸佛大菩提故。
九名能生一切諸佛者,如〈法師品〉云「聞此經一句,皆與授記作佛」也。
十名一切諸佛道場者,聞此法門能成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非餘修多羅故。
十名一切諸佛道場者,三菩提道起於此經,故稱為場。〈神力品〉云「當知此處即是道場」,在處已然,經豈不爾?
十一名一切諸佛所轉法輪者,以此法門能破一切諸障礙故。
十一名一切諸佛所轉妙法輪者,〈藥王品〉云「能破一切不善之闇」,亦如下論破決定等三義,餘五種驚怖、斷四種著,乃至破十種人病也。
十二名一切諸佛堅固舍利者,謂如來真如法身,於此修多羅不敗毀故。
十二名如前解。此用多寶佛塔意云法身不壞,亦如〈壽量品〉中意明如來三身,及用〈法師品〉中「當知此處有如來全身」之文也。
十三名一切諸佛大巧方便經者,依此法門成大菩提已,為眾生說天人聲聞、辟支佛等諸善法故。
十三名大巧方便者,文正以一佛乘為真實。得一佛乘竟,於一佛乘說二乘及人天乘,名為方便。
十四名說一乘經者,以此法門顯示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究竟之體,彼二乘道非究竟故。
十四名說一乘經者,此中正以無上菩提果為一乘體,〈方便品〉中用真如法身為一乘體,此二不違。就隱而言,則以真如法身為體;約顯而說,即無上菩提果法為體。
十五名第一義住者,此法門即是如來法身究竟住處故。
十五名第一義住者,第一義則是法身。此經能顯法身,則是法身住處。
十六名妙法蓮華者,有二種義。何等二種?一者出水義,以不可盡出離小乘泥濁水故。復有義:如蓮華出泥水,喻諸聲聞得入如來大眾中坐,如諸菩薩坐蓮華上,聞說如來無上智慧清淨境界,得證如來深密藏故。二者華開義,以諸眾生於大乘中,其心怯弱不能生信,是故開示諸佛如來淨妙法身,令生信心故。
十六名妙法蓮華者,正釋經題。論主就二義釋之,一者出水義、二者華開義。就出水中更開為二:一者出水義,此標出水義也。以不可盡出離二乘泥濁故者,釋出水也。此經明出離小乘泥濁水法,故言出離小乘泥濁水也。問:但應云出離二乘泥濁水,何故言不可盡耶?答:一者不可究盡。不可究盡者,則是實相法身。今說實相法身,故得出離二乘泥濁水也。以實相法身雖在二乘泥濁水中,不可令其滅盡,則是有垢真如出成無垢真如。二者三世佛令眾生出二乘濁水成佛,而佛乘不可盡。如〈譬喻品〉云「以我此物周給一國尚不匱,何況諸子」也。三者蓮華雖出濁水而不捨泥水,今亦爾。雖令眾生出離二乘成佛,常作二乘方便教化眾生。亦如〈藥草喻品〉明理雖無二,隨緣說二,及於緣有二。復有義已下,第二義,借蓮華出水喻二乘人迴小入大,得在如來大眾中坐,應同菩薩坐蓮華坐,故與菩薩同聞法華作佛。前義與後義異者,可有二意:初就法釋,以此經說就佛法身出離二乘濁水,後約人出二乘濁水。二者前約直往菩薩,後就迴小入大也。二者就華開義,喻者就華開而實顯,如一乘教開一乘理現,開示如來淨妙法身令,一切眾生得生淨信也。淨妙法身,即是經題妙法也。
十七名最勝法門者,攝成就故。攝成就者,攝取無量名句字身,頻婆羅阿閦婆等舒盧迦(亦云偈)故。
十七名法門者,自上來明佛乘。佛乘具足萬德,所以辨眾德無量。今明德已無量,文亦無量也。故下文云「說是法華經如恒沙偈」,亦如〈藥王品〉云「八百千萬億那由他頻婆羅等偈」。〈藥王品〉稱偈,今明舒盧迦,亦可以偈翻舒盧迦,亦可異名也。此具如《法華疏》釋。外國或名首盧,或名舒盧迦,是彼音不同耳。問:何故云首盧偈?答曰:首盧是通偈。外國數法,若長行若偈竝名首盧,故不取別偈。
「此十七句法門是總,餘句是別」者,此第三釋具十七種名意。
此十七句法門者是總,餘句是別故。如經「為諸菩薩說大乘經名無量義」如是等故。
論主所以具十七種名者,總解一部經名。若解此十七種名,則識一部《法華》意盡。蓋是慈悲之心,令人聞少而悟於多意也。
「所依說法隨順威儀住成就者」,釋第四分,初牒章名、次釋。
所依說法隨順威儀住成就者,
牒章門中云隨順威儀住者,隨順過去佛威儀,如過去說法華時入定動地雨華,今亦如是。二者隨順眾生現在威儀故。後文云「為隨順眾生示現對治,攝取覺菩提分法故。」
「示現依何等法」下,釋章門。就文為二:初問、次答。示現何等法說法者,則是問。
示現依何等法說法?
問意云:佛依何等法,用說此《法華經》耶?
「依三種法故」下,則是答。初總標依三法。「一者依三昧成就故」者,別釋依三法。
依三種法故。
就釋為二:初別釋依三昧、次總釋依動地雨華。就釋依三昧,復開二別:初正釋、次舉經示釋處。正釋中,初標依三昧。
一者依三昧成就故。
以三昧成就,二種示現,釋依三昧所以。
以三昧成就,二種法示現。何等為二?一者成就自在力,身心不動故;二者離一切諸障礙,隨自在力故。此自在力復有示現二種:一為隨順眾生不見對治攝取覺菩提分法故,二為對治無量世來堅執煩惱故。
應有問云:今說《法華經》,何故不入法華三昧而入無量義處三昧?是故釋云:無量義三昧有二種力,所以依之。一者成就自在力身心不動故者,釋自在力,以身心不動是故靜極,以靜極故所以鑒明也。二者離一切諸障者,依下論釋佛入三昧無人能驚悟,則是離一切障。又佛入此定說於法華,無有外緣為作障礙令不得說,又無有外緣為障礙令眾生不得聞也。問:何以知有此力?答:文云「離一切諸障」,已云一切,則無障不離也。隨自在力故者,釋離一切障心。佛隨三昧自在力故,一切障不能障也。「此自在力復有二種」下,重釋三昧更有二力:一為隨順眾生示現對治者,謂隨二乘眾生,四十餘年示現對治二乘病法。又如後論「隨順十種眾生示現十種對治」也。攝取覺菩提分法故者,此出能對治法入於三昧,正用無上菩提對治二乘人病,名為攝取。而稱覺菩提分法者,具言應言無上正遍知道,今為存略但稱覺菩提,覺則菩提故。菩提以智為體,而言分者,正因無上菩提泯於二乘不用餘法,故稱為分。又大乘道品七覺分、八聖道分,今歎七覺泯之,故云覺菩提分也。敘覺菩提猶分菩提耳,覺,知分也,分之言因,因則是二乘菩提。攝取菩提分者,即二乘菩提入分菩提也。二為對治無量世來堅執煩惱故者,前明知藥,此敘識病。合而言之,無量義定有其四力:一者內即身心不動、二則外無障礙,謂內外一雙;三則識藥、四即知病,謂藥病一雙。以有此力,故入無量義定,不入法華三昧也。此品與《無量義經》相應,故《無量義經》云「是無量義經,文理真正,尊無過上,三世諸佛所共守護,無有眾魔。群道得入,不為生死耶見之所壞毀。」《無量義經》已爾,無量義定亦然。
「如經」已下,第二示釋經處。
如經「佛說此經已,結跏趺坐入於無量義處三昧」等故。
「二者依器世間」已下,第二合釋動地之與雨華。就文亦二:一者正釋、次引經示釋處。就初文有二:初雙牒二依。
二者依器世間,三者依眾生世間。
謂依器世界、眾生世間。
從「振動」已下,雙釋二依。
震動世界,及知過去無量劫事等故。
即二也。震動世界,釋依器世間。以過去佛將說法華,地六種動;今亦如是。所以依動地者,說大法,破大部故、大利益故、令眾生大歡喜故也。及知過去無量劫事等故者,釋依眾生世間。過去無量劫佛說法華時,數盛天雨四華,大眾歡喜;今亦如是,以說第一理之法,暢諸佛之心,滿眾生之願,數盛天雨四華,大眾歡喜。問:大眾歡喜可是眾生世間,天雨四華云何是眾生世間?答:天則眾生數故也。
「如經」已下,第二列經示釋處。
如經「是時天雨曼陀羅華,乃至歡喜合掌一心觀佛」故。
此列經正證眾生世間。前明震動世界,已是證器世界竟也。
「依止說因成就者」,此第五分。就文為二:初牒章名。
依止說因成就者,
「彼諸大眾」已下,釋章名。就文為三:一正釋、二者引經示釋處、三料簡。就初正釋又三:初釋放光意、次正釋放光、三明光中所現事。初釋章名,則是解放光意。
彼諸大眾現見異相不可思議事,如來今者應為我說,渴仰欲聞,生希有心,名依止說因成就。是故如來放大光明,示現諸世界中種種事故。
言依止說因者,正是眾生內心。言內心者,渴仰願聞法華。雖明入定雨華動地,若無內心渴仰欲聞之心,佛不得說法華也。又上入定動地雨華是其外緣,今渴仰欲聞之心是內因,因緣具足方得說教。問:上雨華動地已令眾歡喜則是因竟,今云何更辨因耶?答:上雖生歡喜,未知欲說大法。今覩佛放光現東方諸佛土事,必知應為我說於大法,是故渴仰欲聞,名為因義成就也。
「先示外事」者,第二正釋。放光則是簡前後二瑞不同。
先為大眾示現外事六種震動等,次示現此法門中內證甚深微密法故。
雨華動地竝為外事。佛親自身放光,智炬將輝,故身光前耀,故名內事。內證甚深微密法者,依〈方便品〉釋則是無上菩提。今說佛所證無上菩提,亦令眾生得於此法,自解作佛也。
「又依器世間」下,此第三釋出光中所現事。
又依器世間、眾生世間,數種種、量種種,具足煩惱差別、具足清淨差別、佛法弟子差別,示現三寶故。復乘差別,有世界有佛、有世界無佛,令眾生見修行者未得果、得道者已得果故。
於中略明十事。器世間者,東方一萬八千佛土也。眾生世間者,一萬八千土中眾生也。數種種者,釋明眾生數種種不同也。量種種者,明器世界形量不同也。具足煩惱差別者,釋六道眾生不同也,六道不同皆由煩惱上中下差別故也。具足清淨差別者,釋清淨世界差別不同也。佛法弟子差別示現三寶故者,佛東方萬八千土中佛,法則是萬八千土中佛所說法,弟子謂四眾乃至菩薩。復乘差別者,四果為小乘,菩薩為大乘。有世界有佛有世界無佛者,東方世界現在佛,為有佛。又見諸佛般涅槃後,以佛舍利起七寶塔,名為無佛。令眾生見者,上明現十事,此明令眾生覩見十事,則釋經中於此世界悉見之言也。修行者未得果下,上釋未盡,今重簡之。凡釋二事:初釋四眾修行也。未得果者,修三學行未得四果;得道者,已得四果。
「如經」下,示所釋處。
如經「諸修行得道者」故。
數種種者,第二釋前數種種示現。
數種種者,示現種種觀故。略說四種觀:一者食住、二者聞法、三者修行、四者樂。
種種觀者,正釋數種種。佛放光亦可觀者,見也。見彼東方菩薩等食及聞法,示現萬八千土眾生,種種觀不同,故名數種種觀也。略說四種觀者,釋種種觀也。一者食,亦可是禪悅為食,亦可是揣等四食。二明食竟聞法。三者聞法竟修行。四者修行得果為樂。
「如經」下,第二亦示釋處。
如經「爾時佛放眉間白毫相光,乃至以佛舍利起七寶塔」故。
「行菩薩道者」,第三料簡前菩薩中種種信解乃至行菩薩道之言也。
行菩薩道者,教化眾生,依四攝取法方便攝取應知。如經所說當自推取。
言四攝法攝取者,布施攝之,今背惡向善為己眷屬;愛語攝之,今發菩提心;利行攝,令善根增長;同事攝之,令其成佛。如經所說當自推取者,前釋四眾中修行得道者示經處,今釋菩薩中行菩薩道,不示經處,但云如經所說當自推取也。所以爾者,前文略引之易,從後文廣引之難也。故經云「種種因緣、種種信解、種種相貌行菩薩道」也。每欲示其存略,故出此言。
「自此已下,示現大眾現前欲聞法成就」,此釋第六分經。就文為二:前牒章名。
自此已下示現大眾現前欲聞法成就。
「問一人者」已下,第二解大眾疑,有二:一者大眾疑念、二者彌勒發問,今具釋此二也。大眾疑念中有二:一彌勒疑念,今但釋彌勒,不釋大眾。彌勒疑念有三:一問佛何因緣故現瑞、二訪決疑之人、三得袟彈之主,則但釋初後二也。問一人者,文殊應是第三釋得袟彈之主,而在初則有此釋者,斯論大宗明取文意而釋經也。彌勒雖有三章之經,而意在問於文殊,是故在前釋問文殊意也。何故唯問文殊一人者,此是問也。
問一人者,
問意云:何唯問文殊一人,不問餘人耶?
「多人欲聞生希有心」者,此則是答。
多人欲聞生希有心,是故唯問文殊師利。如是示現世尊弟子隨順於法,不相違故。
以多人欲聞文殊之答也,是故唯問文殊師利者,結問文殊意也。問:大眾不知文殊是能答之人,云何乃言多人欲聞文殊之答?答:彌勒知大眾機緣屬在文殊,若聞文殊所說必生希有之心故也。如是示現世尊弟子隨順於法不相違故者,釋文殊能答之意也。然彌勒位窮補處,遂不能知現瑞之意,則唯佛能知。佛入三昧,不可得問。雖文殊過去佛,但今日示現為世尊弟子耳,故餘經言「昔為能人師,今作弟子化。二尊不出竝,故示為菩薩。」隨順於法不相違者,此有二義:一者實是前師而示為弟子,蓋是隨順於法無所相違。二者文殊能了達法相,不與法相相違,故能答問也。
「今佛世尊現神變相者」,正釋彌勒疑。初問現神變之意也,此初句牒經文。
今佛世尊現神變相,
「為何等義」者,釋彌勒疑念云:以何因緣而有此瑞也?經云以何因緣,今云以何等義。義則是因緣,為現大相因故者。論主釋彌勒疑,則是答也。就文為二:初標現大相因、二章門。
為何等義?為現大相因故。
「為大相」已下,釋二章門。初釋為大相章門。
為大相者,為說妙法蓮華經故現大瑞相,
為欲說大法故,應謂為現大瑞相也。
「為說如來所得妙法不可思議文句」者,釋上第二因章門。
為說如來所得妙法不可思議等文字章句故。
以文句即是教,教是理因,故稱為因。又因欲說法華經,故現大瑞相。即法華經故現大瑞相,則法華為瑞相因也。詳前後文具有三因:一法華教為理因、二法華為瑞相因、三因見瑞相故知說法華,故瑞相為法華因也。
「有二種義所以仰推文殊」者,此釋第三正問文殊。就文為二:初釋問文殊意、次釋問文殊經文。
有二種義,是故仰推文殊師利。何等為二?一者現見諸法故、二者離諸因緣唯自心成就彼法故。
問文殊意者,一者文殊是佛,了了現見諸法。二者離諸因緣。離諸因緣者,以文殊非推度以類而知。《成論》云「現見事中因緣無用」也。唯自心成就彼法者,釋離因緣,以文殊自心明見彼事,故不假餘因緣也。
「示現種種瑞相者」,第二釋問文殊經文。
示現種種瑞相者,示現彼彼事故。如彼事相,現沒住滅應知。
《大本》文云「必應見此希有之相」故。今將示現種種瑞相,此出文殊過去曾見諸佛種種瑞相也。彼彼事者,過去諸佛種種瑞相有為事也。如彼瑞相現沒住滅應知者,過去諸佛有現在者、有沒者、有住者、有滅盡者。應知者,令大眾知過去如斯等事,故云應知。
「以文殊能記彼事故」,此釋經文已曾親近供養過去無數諸佛之言也。更明文殊有二之義:一者得陀羅尼能記彼事故;二者文殊所作成就、因果成就,能現見彼法,故前列二成就章門。
以文殊師利能記彼事故,以文殊師利所作成就因果成就現見彼法故。
「所作成就」下,釋二章門。功德成就、智慧成就,釋所作章門。
所作成就者有二種:一者功德成就、二者智慧成就。
「因成就」下,釋因果章門。前釋因,次釋果。
因成就者,一切智成就。又緣因成就者,眾相具足也。
釋因中有二因:一正因、二緣因。正因者謂一切智,以因一切智能見過去世事相也。又緣因成就謂眾相者,釋第二緣因也。言眾相者,謂動地、雨華、放光名為眾相。由見過去世佛現於眾相故現大法,今見釋迦現眾相亦說大法,故眾相為說法之因也。
「果相成就者」,釋第二果相章門。
果成就者,說大法也。
因一切智及瑞相,故知欲說大法,故為眾相之果。
「種種佛土者」,自上已來釋彌勒疑念竟,今第二釋彌勒發問。大眾中問有二章:一問意、二正問。今但釋正問,不釋問意。正問中有二:一長行、二偈頌,今具釋二也。釋長行中有二:一正釋、二舉經示釋處。正釋有二:一釋現瑞、二釋覩瑞。
種種佛國土者,示現彼佛國土中種種差別應知。
種種佛土者,則釋一萬八千佛土也。示現彼國土中種種差別應知者,此有二意:一者示萬八千土種種差別、二者示現萬八千土中十事差別,如前所釋。
「淨妙國土者」,第二釋覩瑞。
淨妙國土者,謂無煩惱眾生住處故。
即釋經中悉見彼佛國界莊嚴文也。二者上通萬八千土,今別釋淨土。
「如經」下,第二示釋經處。
如經「照於東方萬八千世界,乃至悉見彼佛國界莊嚴」故。
照於東方萬八千世界,示初段所釋經處。乃至悉見,示第二覩瑞經處。
「如來為上首」,第二釋偈,亦開為二:初釋偈、二示經處。
如來為上首者,諸菩薩等依如來住故,以彼如來於彼國土諸大眾中得自在故。
如來為上首者,牒經又覩諸佛聖主師子文也。如來已為眾聖之主,故稱上首也。諸菩薩等依如來住故者,菩薩有依佛得住於理,故佛為菩薩上首。「以彼如來」下,釋師子之言也。以佛於大眾中自在,故云師子。問:何故不釋偈初文?答:長行已釋,故不復釋也。問:何故但釋為上首等二句?答:此二攝下一切經盡。以佛為上首,一切菩薩及二乘眾依佛得住理。又佛於一切大小眾中,自在能化大小等眾,下一切經不出斯二事,是以但釋二也。
「如經」下,第二引經云釋處。
如經「又見彼土現在諸佛」如是等故。
自此已下釋第七文殊答問分。就文為二:初總明文殊有能答之德、次別釋出經所答之事。
自此已下明聖者文殊師利菩薩以宿命智,
以宿命智者,則是能答之德。
「現見」已下,出所見之事。就文又二:初列三門、次釋三門。言三門者,一過去因相、二果相、三成就十種事。
現見過去因相果相成就十種事,如現在前,是故能答彌勒菩薩。
「現見過去因相者」下,釋三章門,則為三別。
現見過去因相者,文殊師利自見己身曾於彼諸佛國土中修種種行事故。
妙光之前未能為眾說法華,名為因相。
「現見果相者」,釋第二章門。
現見過去果相者,文殊師利自見己身是過去世妙光菩薩,於彼佛所聞此法門,為眾生說故。
從妙光聞《法華經》為眾說,此稱為果相。問:此因果相釋何處經文?答:從初語彌勒竟,惟忖之言也。
「成就十種事者」,釋第三章門。就文有二:初標列十種成就,則是標章門。
成就十種事者,何等為十?一者現見大義因成就、二者現見世間文字章句甚深意因成就、三者現見希有因成就、四者現見勝妙因成就、五者現見受用大因成就、六者現見攝取一切諸佛轉法輪因成就、七者現見善堅實如來法輪因成就、八者現見能進入因成就、九者現見憶念因成就、十者現見自身所逕事因成就。
從大義因成就者,第二釋十種章門,則成十數。言大義因成就者,即釋經欲說大法之言,故稱為大。此大甚深,所以名之為義。因則是因緣,欲說八種甚深義之因緣,故現斯瑞。就文又二:初標章牒經。
大義因成就者,
第二釋章釋經。初又三:初標章總明八句勸知。
八句示現應知。
從「一者欲論大法」已下,第二牒經八事。
一者欲論大法、二者欲雨大法雨、三者欲擊大法鼓、四者欲建大法幢、五者欲燃大法燈、六者欲吹大法螺、七者欲不斷大法鼓、八者欲說大法。
「此八句示現」已下,第三論主總釋。
此八句欲示現如來欲論大法等故。
「何者名為八種大義」下,第二釋章解經。經無三句,論但有八句也。
何者名為八種大義?謂有疑者為斷疑故。已斷疑者增長淳熟彼智身故。根淳熟者為說二種微密境界:一謂聲聞密境界、二謂菩薩密境界。大法鼓者二句,示現以遠聞故。入密境界者,令進取上上清淨義故。取上上清淨義者,取一切智現見故。令彼進取一切種智得現見者,為一切法建立名字章句義故。建立名字章句義,令入不可說證智轉法輪故。
謂有疑者為斷疑故者,此釋第一欲論大法。則是無論經欲說大法。自古至今不依論釋經者,但案文前後意釋此一章經;依天親釋意者,就位從淺至深釋也。自四十餘年舊疑及聞法華新生疑等,欲說大法斷此新舊二疑也。故下文殊偈末云「諸求三乘人,若有疑悔者,佛當為除斷,令盡無有餘」也。已斷疑者增長淳熟彼智身故者,釋第二雨大法雨。世間之雨能令物增長成就,一乘法雨令三乘人竝入平等大慧。如身子領解中云「疑悔永已斷,安住實智中」。根淳熟者為說二種微密境界,釋第三欲擊大法鼓及第七不斷大法鼓也。前已明三乘人智身淳熟,今次授三乘人作佛,名記密境界。《智度論》云「法華經令二乘作佛,名祕密法。祕密法者,甚深難解故也。」又四十餘年不明此事,故稱密。大法鼓者二句示現者,一是擊大法鼓、二是不斷大法鼓也。以遠聞故者,正釋法鼓之名。夫擊大法鼓令人遠聞,今就大法竝授三乘人記,令十方遠聞。問:何故云不斷法鼓?答:夫二乘獨善,竟無傳化;若得受記成佛竟,更傳化餘人亦令成佛,故云不斷法鼓也。入密境界者令進取上上清淨義故者,釋第四欲建大法幢。三乘已得受記,然後行菩薩行。菩薩行遠離二邊,是中道行,故稱上上清淨。在幢已二門高,故稱上上清淨義。取清淨義者令進取一切種智得現見故者,釋第五欲燃大法燈。夫燈有二義,一者破闇、二者顯物,令三乘人行行已滿,破無明闇,得一切種智,故能見佛性等法。前之四句令三乘人因行成,今此一句令三乘人果德滿。取一切智見者,釋第六句欲吹大法蠡。夫吹蠡出語言音聲,三乘人得佛果竟更為眾生說一切教,故云為一切法建立名字章句也。建立名字章句義者,釋第八欲說大法。前第七成佛竟為物演教,今第八說教令悟理,入於理亦得成佛。問:何故云入不可說證智轉法輪?答曰:令物得證真實智時,則內外竝冥、緣觀俱寂、名不可說。則此智體名為法輪,從彼至此故稱為轉。今更總釋八句,佛說法華凡有二意:一令眾生自得作佛、二令眾生化他亦使成佛。前六句則是自行,後二句名為化他。此二各兩:自行中五句辨因、一句論果;化他中初句為物演教、次句令物證入。問:何故說法令自行化他?答:二乘之人唯能獨善,今已成佛竟,化眾生亦令成佛也。就五句為二:初句斷疑令其惑滅、次四句令其解生。開二:初句十信至十解成就、次句解行純熟入密境界,故得受記從十行至十迴向。上上清淨義,從初地乃至十地。
「現見世間名字章句意甚深因成就者」,釋十章第二,前牒章名。
現見世間名字章句意甚深因成就者,
「如經」下,示釋經處。
如經「我於過去諸佛曾見此瑞乃至故現斯瑞」故。
問:名字章句意甚深,正釋何處經文?答:釋欲令眾生咸得聞知一切世間難信之法經文也。夫令三乘作佛,正是難信之事。五千起去,則難解之事。問:何故云名字章句意甚深?答:夫教為顯所詮之理。絕言詮理之言亦絕,故下云「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也。
「現見希有因成就者」,釋第三章經。前牒章。
現見希有因成就者,
「以無量時」下,釋章。前釋、次舉經示釋處。
以無量時不可得故,不可思議、不可稱、不可量者,示現過彼阿僧祇劫不可得故,復示現五種劫:一者夜、二者晝、三者月、四者時、五者年,示現彼無量無邊劫故。
釋中為二:一者明阿僧祇劫不可說、二者明時不可說。阿僧祇劫不可說者,以有無量阿僧祇故也。復示現五種劫者,此第二明時不可說也。問:晝夜等云何亦名劫?答:外國稱劫簸,此翻為分別時節,故劫是時之通名也。但經中取天地始終者立其通稱名為之劫,日月晝夜受其別名。問:章名中何故云現見希有因成就?答?以過去久遠時方有說法華之事,故名希有。
「如經」已下,第二示釋處。
如經「如過去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祇劫,爾時有佛號日月燈明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成就一切種智」故。
此但取經過去無量無邊劫示釋處。從「爾時有佛號日月燈明」下,竝不釋也。
「現見勝妙因成就者」,釋第四。前牒名。
現見勝妙因成就者,
言勝妙因者,二萬億佛說法,皆七善文為勝妙。
「以諸佛菩薩自受用示現故者」,第二解釋。前釋、次示經處。
以諸佛菩薩自受用示現故。
佛受用七善化物,菩薩亦然,故云受用。
「如經」下,示經處。
如經「次復有佛亦名日月燈明乃至所可說法初中後善」故。
此但取後所可說法初中後善,不取前文也。以二萬佛說法門具七善,故云所可說法初中後善,所以一處合釋之也。
「現見受用大因成就者」,釋第五。前牒章名。
現見受用大因成就者,
受用大因者,釋王子未出家時受勝妙樂,乃至釋大眾六十劫聽法華經受於法樂不生疲倦,故名現見受用大因成就也。
「是時王子」,第二解釋。
是時王子受勝妙樂,各捨出家,復彼大眾於爾許時不生疲倦心故。
易知。
「如經」下,示釋處。
如經「其最後佛未出家時乃至佛授記已便於中夜人無餘涅槃」故。
「現見攝取一切諸佛轉法輪因成就者」,第六,前牒章名。上來五章明佛化行事竟,四章屬能化益物、次一明所化益物;今辨菩薩佛滅度後弘經,即是轉法輪不斷事。
現見攝取一切諸佛轉法輪因成就者,
言一切佛者,現見一切佛轉之於前。菩薩於佛滅後敷之不絕,即令一切佛法轉不絕,故言一切也。
法輪不斷故。如經「佛滅度後,妙光菩薩持妙法蓮華經滿八十小劫為人演說」故。
釋及列經,易知。
「現見善堅實如來法輪因成就者」,釋第七。前牒章名。
現見善堅實如來法輪因成就者,
而言善堅實如來法輪者,妙光從八十劫已後乃至令八子堅固無上菩提,已無量時說法輪不壞,名為善堅實如來法輪。
佛滅度後無量時說故。如經「日月燈明佛八子皆師妙光,乃至皆令其堅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
釋及列經,易知。
「現見進入因成就者」,此釋八。上第七明妙光能化事,今明八子聞法得益,即是進入因成就也。
現見進入因成就者,彼諸王子得大菩提故。如經「是諸王子乃至皆成佛道」故。
釋及列經,易知。
「現見憶念因成就者」,釋第九明妙光憶念。
現見憶念因成就者,
過去化王子皆得成佛,故名憶念因成就。
為他說法利益他故。如經「其最後成佛者名曰然燈,乃至尊重讚歎」故。
如經者,不正釋經文,但釋經意。明憶念過去化八子成佛,後憶念燃燈化釋迦成佛乃至彌勒成佛也。
「現見自身所逕事因成就者」,釋第十明文殊憶念。
現見自身所逕事因成就者,
過去為妙光能悟解法華,復能為人演說,即是自身受勝妙樂。
以文殊自身受勝妙樂故。如經「彌勒當知乃至佛所護念」故。汝號求名者,示現知彼過去事故,復示現得彼法具足故。
「如經」者下,但妙光菩薩豈異?我身是也。直釋此,一句。汝號求名者,別釋知彌勒事,二句。初釋彌勒始號求名,復示現得彼法故。示彌勒終名,以彌勒亦得此法具足成佛也。
日東天台後學沙門實觀分會法華論疏卷第一(終)
Hán Việt
Việt dịch
English

Quyển thứ hai

法華論疏
Hán gốc
法華論疏
法華論疏卷中(方便品)
胡吉藏撰
依論十七種名中第十三名一切諸佛大巧方便經,依此法門成大菩提已,為眾生說人天二乘等法,名大巧方便,故云方便品。又下論明佛有七種方便,故云方便品。依下論末,論主開方便為五段:一說妙法功德、次說如來法師功德、三明大眾三義、四明如來四義、五釋四種疑。就文二:前牒經、次論釋。經文既長,今前科之,然後更取論釋。依論科經為三:一敘如來起定。
方便品
經曰:爾時世尊入甚深三昧,正念不動,以如實智觀,從三昧安詳而起。
「從定起已告舍利弗」下,第二出對揚之人。
起已告舍利弗:
從「諸佛智慧」已下,第三明二種功德:一妙法功德、二法師功德,明二種功德即二。初章二者:一總明內證甚深阿含甚深。
諸佛智慧甚深無量,其智慧門難見難覺難知難解難入。如來所證,一切聲聞、辟支佛等所不能知。
從「何以故」下,第二別明阿含甚深。又開八別。初明受持讀誦甚深。
何以故?舍利弗!如來應正遍知已曾親近供養無量百千萬億那由他無數諸佛,
「於諸佛所」下,第二明修行甚深。
於諸佛所盡行諸佛修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
「舍利弗如來已於」下,第三明果行甚深。
舍利弗!如來已於無量百千萬億那由他劫,勇猛精進,所作成就,
「名稱普聞」下,第四明增長功德甚深。
名稱普聞。
「舍利弗如來畢竟」下,第五明決妙事心甚深。
舍利弗!如來畢竟成就希有之法。
「舍利弗難解之法」下,第六明無上甚深。
舍利弗!難解之法如來能知。
「舍利弗難解法者」已下,第七明入甚深。
舍利弗!難解法者,諸佛如來隨宜所說,意趣難解,
「一切聲聞、辟支佛」下,第八明不共二乘所作住持甚深。
一切聲聞、辟支佛等所不能知。
「何以故舍利弗」下,第二次明如來法師功德。妙法功德是佛之自德,法師功德是佛化他德。又開為二:一初總明法師功德。
何以故?舍利弗!諸佛如來自在說因成就故。
從「舍利弗」下,別明法師功德。就中復二:一略明如來具四功德皆為法師、第二廣明四種功德。初亦是標章門,第二名為釋章門。
舍利弗!如來成就種種方便、種種知見、種種念觀、種種言辭。
言四功德者,一種種方便者,約住功德。種種知見者,第二教化功德。種種念觀者,謂畢竟成就功德。種種言辭下,第四說功德。
「舍利弗吾從成佛已來」已下,第二廣明四種功德,即釋四章門,即為四別。第一前廣住功德。
舍利弗!吾從成佛已來,於彼彼處廣演言教,無數方便引導眾生,於諸著處令得解脫。
「舍利弗知見」下,廣上第二教化功德。
舍利弗!如來知見方便,到於彼岸。
「舍利弗如來知見廣大」下,廣上第三畢竟成就功德。
舍利弗!如來知見廣大深遠、無障無礙,力、無所畏、不共法、根、力、菩提分、禪定、解脫、三昧、三摩跋提皆已具足。
「舍利弗諸佛如來深入」下,廣上第四說功德。就文更開七別,即有七舍利弗。第一明種種解成就。
舍利弗!諸佛如來深入無際,成就一切未曾有法。
「舍利弗如來」下,第二明言語成就。
舍利弗!如來能種種分別巧說諸法,言辭柔軟悅可眾心。
「止舍利弗」下,第三明相成就。
止,舍利弗!不須復說。
「舍利弗!佛所成就」下,第四明堪成就。
舍利弗!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難解之法。
「舍利弗!唯佛與佛」下,第五明無量種成就。
舍利弗!唯佛與佛說法,諸佛如來能知彼法究竟實相。
「舍利弗唯佛如來」下,第六明覺體成就。
舍利弗!唯佛如來知一切法。
「舍利弗唯佛能說」下,第七明隨順眾生意,為說修行法成就。就文又四:一總明如來說一切法。
舍利弗!唯佛如來能說一切法。
「從何等法」下,第二別明說證等五種法。
何等法、云何法、何似法、何相法、何體法,
「何等云何」下,第三明說教等五法。
何等、云何、何似、何相、何體,
「如是等一切法」下,第四總結證教二法,如來現見,非不現見。
如是等一切法,如來現見,非不現見。
今且示文處,後依論別釋。
「論曰」下,第二論釋。就文為二:第一總釋一部經、第二別解。
論曰自此已下示現所說法因果相應知。
言所說因果相應知者,近而為言〈方便〉一品明因果義,如云「受持讀誦甚深」等明因義,「諸佛智慧甚深無量」等明果義。遠而為言,此經唯顯一理、說一乘、唯教一人,故以一乘因果為宗。
「爾時世尊」下,第二牒經解釋。有五章經,即為五段,如前所說。初文二:前牒佛從定起及告舍利弗二章經而解釋,次牒妙法功德及法師功德而解釋。
「爾時世尊入甚深三昧正念不動,以如實智觀,從三昧安詳而起。起已告舍利弗」者,
以如實智觀者,上一句明正念不動,謂靜極。以如實智觀謂鑒明,鑒明謂知病識藥。從三昧安詳而起者,以知病識藥既竟,應病授藥時至,故從定起。起已告舍利弗者,出對揚之人也。
示現如來得自在力故、如來入定無能驚寤故。
示現如來得自在力故者,釋上正念不動及如實智觀,以定力自在得身心不動及如實觀察。如來入定無能驚愕者,釋安詳而起。以無外緣驚愕故,得安詳起定也。前明內有自在之力,今明無外緣愕,竝是歎無量義定有此二力。
「何故唯告舍利弗」下,釋第二對揚之人。又開二別:一釋不對餘聲聞、次解不對菩薩,一一中有二。初「何以故」,即是問。
何故唯告尊者舍利弗,不告餘聲聞等者?
「隨甚深智慧」下,第二答。
隨深智慧與如來相應故。
今正說平等大慧,唯身子智慧第一,與佛相應,餘人不爾,是故唯告身子。
「何故不告諸菩薩者」,第三釋不告菩薩。初問、次答。
何故不告諸菩薩者?
答中初總標五義。
有五種義。
從「一者」已下,別釋五義。
一者為諸聲聞所應作事故、二者為諸聲聞迴心趣向大菩提故、三者護諸聽聞恐怯弱故、四者為令餘人善思念故、五者為諸聲聞不起所作已辦心故。
但明聲聞有五義,所以須告。一者為聲聞所應作事故者,下〈譬喻品〉云「我雖說汝等滅度,但盡生死而實不滅。」今所應作唯佛智慧,菩薩已發佛心、行佛已作佛智慧業,故不須告菩薩。聲聞未作佛業,欲令其作,是故告之。二者為諸聲聞迴心趣大菩提故者,菩薩發心趣於大道,故不須告。聲聞未迴,今欲令迴,是故須告也。上令作佛因,今明趣佛果。三者護諸聲聞恐怯弱故[*]者,聲聞怖佛道長遠,是故須告。菩薩不爾。四者為令餘人善思念故者,自身子之外,人天菩薩之流竝稱餘人。聲聞本非作佛人,當得作佛,我等云何不求佛耶?令其思念道理。五者為令聲聞不起所作已辦心故者,聲聞有自保究竟之執,是故須告。菩薩無有此病,故不須告。
「諸佛智慧甚深無量者」,第二釋二種功德,即二別。就釋妙法中為二:第一總釋二種甚深、第二別釋阿含甚深。初又二:一正釋、二舉經示釋處。釋中為二:一牒、二解釋。牒中,前牒智慧及甚深二章門。
諸佛智慧甚深無量者,
「為諸大眾生尊重心」下,第二解釋。就文為二:初總生起二章、次別釋二章。
為諸大眾生尊重心,畢竟欲聞如來說故。
初應有問:佛何故從定起歎智慧甚深無量?故釋言:為諸大眾生尊重心,畢竟欲聞如來說故。
「言甚深者」下,第二釋二章門:一釋甚深章門、二釋智慧章門。就釋甚深章門又三:一總明二種甚深、二別明證甚深、三釋甚深體。初文標二種勸知。
言甚深者,顯示二種甚深之義應如是知。
「何等為二」下,列二種甚深。
何等為二?一者證甚深,謂諸佛智慧甚深無量故。二者阿含甚深,謂其智慧門甚深無量故。言甚深者是總相,餘者是別。
證甚深者,即是內所證法。阿含甚深者,釋道安云:「阿含名為趣無。」說一切法皆趣畢竟空法,故名趣無。僧肇云:「阿含名為法歸。其為萬善府藏,眾法所歸。」然阿含正是外國教名,通於大小。四阿含等為小也;《涅槃》云「方等阿含」此即大也。言甚深是總相餘是別相,是總別者甚深,通證教故言總,而有證教不同所以稱別。
「證甚深有五種示現」下,第二別釋證甚深也。
證甚深者有五種示現:一者義甚深,謂依何等義甚深故;二者實體甚深;三者內證甚深;四者依止甚深;五者無上甚深。
義甚深者,余初釋五深未見文意,後見《佛性論》及《勝鬘經》方乃悟解。《佛性論》釋五藏竟,引《勝鬘》五藏為證。如來藏自性為義,一切諸法不出自性,無我為相。自性義者,辨此一藏是一切諸法體。一切諸法以真如為體故,無有一法出於如外。即接論五義中第一性義。此論名體甚深也。第二是法界藏,以因為義。聖人念處觀等皆依此性作境界故。此意云:法界是念處等緣。緣增上緣,因即接《大乘論》五義中因義,是此論中依止甚深。三法身藏,以至得為義也。一切聖人信樂正性,令諸聖人得如來功德。即《攝論》中第三云藏義。一切虛妄法所隱覆,非凡夫二乘所能緣,故此少不相似。但《佛性論》取顯時為義,故言法身藏以至得為義。《攝論》據隱時為言,故云藏。即是此中證甚深也。四出世間上上藏,以真實為義。世者有三義:一對治可滅、二妄心念念滅、三內有倒見不得聖法。具此三義名為世,過彼三義故名出世。即《攝論》中五義第四真實義,即此論中無上甚深也。五自性清淨藏,以祕密為義。若一切法隨順此性即名為內,是正非邪;若違此理即為外,是邪非正。即《攝論》中甚深義。此論依何等義甚深?此五藏體一而約義不同,一切皆以真如為體,故名體義。即真如為聖人觀行之因,名為因義。即證得此真如為法身,名證得義。即此真如超過世間,名上上義。甚深微,名祕密義。《攝大乘論》初明一切法依止門,辨果有五義,竝是《佛性論》、《勝鬘經》意。今此五種,竝是五藏之義,意謂少不次第。今明體甚深,即是第一如來藏甚深內證甚深,即是法身藏。至得甚深依止甚深,即法界藏。無上甚深,即是出世上上藏也。依何義甚深,即是自性清淨藏。問:何故但明五種不多不少?答:初一是自性住佛性;第二依自性住佛性起諸觀行,即是引出佛性;第三即是主得佛性;第四歎此三種世間所無;第五義甚深唯佛境界。此五攝一切佛事義盡。問:何故明此五事?答:今佛說一乘,欲令眾生成佛。成佛之義要具此五,是以命初即便辨之。若言《法華》未明佛性者,破此五義,罪業無邊。了此五義,福慧無量。
「何故甚深者」,第三正釋甚深體。
何故甚深者,謂大菩提故。大菩提者,如來所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又甚深者,一切聲聞、辟支佛等所不能知,故名甚深。
別出甚深體,正以無上菩提為甚深體。菩提言忘慮絕,故稱甚深也。「又甚深者」下,前明當體甚深,今明二乘不測,故名甚深。
「言智慧者」,上來釋甚深門竟,今釋智慧門。
言智慧者,謂一切種、一切智義故。
謂一切種一切智智義故者,一切種謂一切種智也。《智度論》云「智慧門名為種」。種謂種別,以智慧門種別不同,故名為種。一切智智義故者,一釋云:一切智人之智,故重安智。又釋:一切智所知,故名智智。
「如經」已下,第二舉經示釋處。
如經「諸佛智慧甚深無量,其智慧門難見難覺難知難解難入,一切聲聞、辟支佛等所不能知」故。
「言阿含甚深者」,自上已來總釋二種甚深,今第二別釋阿含甚深,前總後別,皆是天親釋經之體。就文為二:一者前牒阿含甚深為章門。
說阿含甚深,
「示現有八種」下,第二解釋。初總明有八。
示現有八種。
「一者受持讀誦」已下,別釋八種,即成八門。一一中有二:前標名;「如經」下,引經證。
一者受持讀誦甚深,如經「佛曾親近供養無量百千萬億無數諸佛」故。
問:經云「親近供養無量諸佛」,云何是受持讀誦?答:所以親近供養者,為欲受持讀誦故。
「二者修行甚深」。
二者修行甚深,
前既受持讀誦,今則如說修行。又前是聞慧,今是思慧。又前是信受,今是修行。問:前云何是信?答:龍樹云:「信力故受,念力故持。」故知前是信也。
如經「於諸佛所盡行諸所修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故。
「三者果行甚深」。
三者果行甚深,
前是思慧,今是修慧。以三慧滿足去果義近,故言果行。又二慧為因,故以修慧為果。
如經「舍利弗!如來已於無量百千萬億那由他劫勇猛精進所作成就」故。
「四者增長功德心甚深」。
四者增長功德心甚深,
前是三慧,今是證慧。證慧者,是修慧後分始證得真如法身,故言增長功德心。
如經「名稱普聞」故。
「五者快妙事心甚深」。
五者快妙事心甚深,
上來四種明因甚深,從此後四種明果甚深。快妙事者,謂大涅槃。
如經「舍利弗如來畢竟成就希有之法」故。
「六者無上甚深」。
六者無上甚深,
第五涅槃果,第六是菩提果,即《攝論》第九第十二勝相也。前亦是果果,今是其果。又前是法身,今是應身。
如經「舍利弗難解之法如來能知」故。
「七者入甚深」。
七者入甚深者,名字章句意難得故,自在住持,不同外道說因緣法,名為甚深,
三身為論,今是化身。自他分別前二名為自德,後二謂化他德。言入甚深者,如來說教令人悟入,於理能自在住持,不同外道說因緣法。外道所說,或墮邪因或墮無因。又因緣者,名為所以,所以者是義。外道之法有字無義,佛法不爾。
如經「舍利弗難解法者,諸佛如來隨宜所說,意趣難解」故。
「八者不共二乘住持甚深」。
八者不共聲聞、辟支佛所作,住持甚深,
前不同外道,今則不共二乘。而言所作住持者,諸佛如來凡所施為造作住持佛法,竝非二乘所知。
如經「一切聲聞、辟支佛等所不能知」故。
「如是說妙法功德已」者,自上已來別明妙法功德,今是論主總結,令人識知分齊也。
如是說妙法功德已,
「次說如來法師功德」者,第二次明法師功德。就文為二:一者總明法師功德、二別明法師功德。前明妙法功德,亦初總、後別,二種甚深為總、阿含甚深為別。今亦明總別也。就總中為二:一論主總標法師功德、二者引經證。
次說如來法師功德成就應知。
妙法功德是自德,法師功德是化他德。要前自德,然後化他,故云次說。
「如經」下,次引經證。
如經「何以故?舍利弗!諸佛如來自在說因成就」故。
云自在說因成就者,有自在說法之德,此德即是說法之因,故言自在說因。問:前第七第八亦有說法義,已是法師。云何至此方始辨耶?答:論主大判二章,故開二門耳。初章非無法師,後段亦有妙法。又前第七第八直明如來言教等,不同外道、二乘,未正明化物。今正明化物,故名法師功德。
「如來成就四種功德」下,第二明如來法師功德。就文為二:一略明四種功德、二廣明四種功德,亦即初是標章、後解釋。就初又二:一者論主總明四種功德、第二引經別明四種功德,即釋上自在說因,以具四種功德能為說法故。
如來成就四種功德故,能度眾生。
四種功德是說之因。
「何等為四」下,第二引經別明四種功德,即成四別。一一中為三:一者標名、二者引經證、三者釋經。言「住成就」者,謂標名也。
一者住成就,
住種種方便度脫眾生,故名為住。或有論本稱為「往」字,所言往者,眾生有二種:一背小向大,名之為來,如窮子還向本國乃至遂至父舍;二背大向小,名之為去,亦如窮子背宅而去。佛亦二種:一者應身,為大心眾生故名為來;二化身,成就眾生,如彼長者執持除糞器往到子所。今此中八相成道即往義,故言往方便。
「如經」下,第二引經。
如經「舍利弗!如來成就種種方便」故。
「種種方便者」,第三釋經。
種種方便者,從兜率天退乃至示現入涅槃故。
八相成道即八方便,故云種種。若依《佛性論》有十四種方便:一現本生事、二現生兜率天、三從天下受中陰、四入胎、五出胎、六學伎能、七童子遊戲、八出家、九苦行、十詣菩提樹下、十一破魔軍、十二成佛道、十三轉法輪、十四般涅槃。
「二者教化成就」,釋第二,亦有三別:一標章、二引經、三釋經。
二者教化成就,
言教化成就者,如來能知深淨因緣,染法誡之令捨、淨法勸之令修,以具誡勸二門故,名為教化。
「如經」下,第二引經。
如經「種種知見」故。
「種種知見者示現染淨諸因故者」下,第三釋經。
種種知見者,示現染淨諸因故。
以有染有淨故稱種種。若依《攝論》,阿賴耶識是一切染淨因,故彼偈云「此界無始時,一切法依止,是道有染淨,及有得涅槃。」又釋:依《勝鬘經》,如來藏是染淨因,以染淨依如來藏故。二者通論,一切染煩惱是生死染法之因,無漏是涅槃淨法之因。如彼眾名章廣說,及《勝鬘經》生死依如來藏故。通釋者,染淨種子為生死因,無漏熏習是涅槃因。佛內知此二,外為物示現,故名為法師。有論本云「染淨諸因」。今謂知染淨因,攝知因義盡。若言淨因者,但知淨、不知染,攝因義不盡。
「三者功德畢竟成就」者,釋第三。亦三別,初標、次引證、後釋。
三者功德畢竟成就,
而言功德畢竟成就者,依後兩處又釋之:一者下云「具足力無畏等一切功德」,名功德畢竟成就;二者依後文「具人無我及法無我觀」,唯就大乘法中有此功德,名畢竟成就。
「如經」下,第二引經證。
如經「種種念觀」故。
「種種念觀者」,第三釋經。
種種念觀者,以說彼法成就因緣如法相應故
」。次說彼法成就因緣者,夫欲說法,要須成就諸德,即是說法因緣。有說法因緣方得與諸法相應,諸法相應方得說法。前第三知染淨因明佛知有法,今顯人法二無我觀謂知空法,以具知空有故名法師。問:云何名種種念觀?答:具人法二無我,名為種種。
「四者說成就」,亦三。初標。
四者說成就,
「如經」下,引經。
如經「種種言辭」故。
「種種言辭者」,第三釋經。
種種言辭者,以四無礙智,依何等何等名字章句,隨何等何等眾生能受,而為說故。
依何等名字章句者,釋上種種言辭也。隨何等何眾生者,隨萬類眾生,故有種種言辭。然羅什法師經無此四種功德文,但言「吾從成佛已來種種因緣譬喻廣演言教」。種種因緣,當是四中之第三。廣演言教,可擬第四功德。種種譬喻,可擬第二。無第一種種方便。所以然者,無數方便中攝一切方便,故初更無方便也。問:此四種功德云何次第?答:一切諸佛皆住八相成道故。第一明住功德,所以住八相者,如來知染知淨。令眾生捨染得淨,故有第二教化功德。夫欲化物,須內備諸德,即與法相應,故有第三畢竟功德。德備於內巧說於外,故有第四說法功德。此四攝化物義,故總名法師功德。
「復有義」下,第二廣四方便,亦是釋章門。釋章門即應成四別,但論主大分為二,釋前三方便為一類、釋第四為一類。前三方便為二:一經釋、二論釋。經釋即三。一一章中皆三,謂初標、二引證、三釋經。
復有義種種方便者,示現外道所有邪法,如是如是種種過失故。復種種方便示現諸佛正法,如是如是種種功德故。
言復有者,上明八相方便義猶未盡,今欲廣釋,故言復有義。種種方便者,標種種也。「示現」已下,釋種種也。可有三段種種:一者示現邪法種種過失,如九十六種。二示現佛正法種種功德,略說五乘、廣有八萬法藏。三者邪為一種、正為一種,故云種種。
「如經」下,引證。就文有二:一者正明無數方便。
如經「舍利弗!吾從成佛已來廣演言教無數方便,
二從「引導」已下,釋說方便意。
引導眾生於諸著處令得解脫」故。
「復有無數方便者」,第三釋經。就文為二:一者釋無數方便、二者釋上說方便意。
復無數方便者,令入諸善法故。復方便者,斷諸方便疑故。復方便者,令入增上勝智中故。復方便者,依四攝法攝取眾生令得解脫故。
此中明四種方便,今以三義釋之。一者未入善法眾生,令其入善。雖入善法未得無疑,故為斷疑。雖復斷疑,未入勝智,令得勝智。雖入勝智,未得解脫,故令得解脫。二者即是《勝鬘》四種重檐。云何為四?初為無聞非法眾生說人天乘,令入善法。第二說聲聞乘,斷四諦中疑,故言斷諸疑故。第三說緣覺乘,令入勝智,以緣覺智勝聲聞智故。第四方便為說大乘。於大乘中以四攝法攝之。以布施攝之,令為己眷屬。以愛語攝之,令發菩提心。以利行攝之,令善根增長。以同事攝之,令其成佛。三者依《佛性論》,為四人破四障,成四因得四果故,不多不少但明四種。初方便破闡提不信障,令信樂大乘,為成大淨種。第二方便破外道邪我相障,令得波若,為大我種子。而言斷諸疑者,無有虛妄之我,有佛性之我,於有無法中諸疑得斷。第三方便破聲聞怖畏生死障,令得破虛空三昧成就,為大樂種子。種子以勝前二種方便,故云勝智。又初一為下、次一為中、後一為上,故云增上。第四破獨覺自愛身障,令得大慈大悲成就,為大常種子,以緣覺無悲故。今明四攝法,即是大悲。
「諸著處者」下,第二釋說方便意。就文為二。初牒總釋。
諸著處者,彼處處著。
「或著諸界」下,第二別釋。文為二:初列四著、次釋四著。
或著諸界、或著諸地、或著諸分、或著諸乘故。
上明四種方便,今明四著者,為有四種著故。所以說四方便,非是別治,但是總治耳。
「著界者」下,第二釋四著,即四別。今前釋著界也。
著界者,謂著欲、色、無色界故。
「著地」下,釋第二也。
著地者,著戒取、三昧、初禪定地,乃至非非想及滅盡定地故。
戒取者,即外道用諸邪戒為道。三昧著者,此是欲界中三昧。如《成實論》電光定等,又是毘曇未來禪也。
「著分者」,釋第三。前列著在家、出家二章門。
著分者,著在家出家分故。
次釋二章門。
著在家分者,著己同類,作種種業、邪見等故。著出家分者,著名聞利養、種種諸覺煩惱等故。
易知。
「著乘者」,釋第四。前列聲聞、菩薩二章門。
著乘者,著聲聞乘、菩薩乘故。
次釋二門。
著聲聞乘者,樂持小乘戒,求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等故。著大乘者,謂著利養供養恭敬等故、著分別觀種種法相乃至佛地故。
易知。
「復種種知見者」,廣第二種種知見義。就文亦三:一標章門略釋、二引經、三釋經。
復種種知見者,自身成就不可思議勝妙境界,與聲聞菩薩等故。
自身成就不可思議境界,謂絕二乘菩薩境界也。與聲聞菩薩等故者,上明異大小二人,今明同大小二人。
「如經舍利弗如來知見方便者」,第二引經還證前二義。
如經「舍利弗!如來知見方便到於彼岸」故。
前證上與聲聞菩薩等。如來真實過聲聞菩薩,而能同聲聞菩薩,故言方便也。此方便竝異上來方便,仍取同聲聞菩薩以為方便也。到於彼岸者,證於第一,絕二人境界也。
「到彼岸者」下,第三釋經。
到彼岸者,勝餘一切諸菩薩故。
當勝聲聞菩薩,不待言也。
「復種種念觀者」,廣第三種種念觀。此文但二:一者標章。
復種種念觀者,
二引經。
如經「舍利弗!如來知見廣大深遠無障無礙,力、無畏、不共法、根、力、菩提分、禪定、解脫三昧三摩跋提皆已具足」故。
所以無第三釋經者,此中明力無畏等,處處經論皆以釋竟。又文顯現者,不須解釋。
「又第一成就」下,自上以來第一依經廣三方便。今第二論主重廣三方便,即成三別。一一中有二:一者牒。「可化眾生」下,第二解釋。論釋與經異者,經多就法解、論但就人釋,所以為異。
又,第一、成就可化眾生,依止善知識而成就故。
第一成就,即是種種方便。所以示種種方便者,令可化眾生依止善知識得成就故。
第二、成就根熟眾生,令得解脫故。
第二成就。即是種種知見,令根熟者得解脫。
第三、成就力家得自在,淨降伏故。
第三成就。或言:力家自在,以家為正。力者十力,家者諸德。是力家流類,故稱為家。自在淨降伏者,第三即種種念觀。種種念觀者,謂力無畏等,如上列。上二成就化兩種眾生,今第三成就既具一切功德,故能普降伏一切眾生。又上二種成就利益根熟及未熟眾生,今第三成就降伏如來一切煩惱。是故前明化他德,今敘自德。所以前門辨人知是化他,後不明人知是自德
第四說成就者,自上以來廣前三方便竟,今廣第四說成就。就文為二:第一從初竟此七種,令眾生自身功德成就,明如來說法令眾生自行成就。第二從「教化成就」下,明如來說法使化他行成就。前釋現瑞中,大法雨等八種亦具此二。初六種佛欲令眾生自行成就,後二法令化他行成就,是故現瑞。今說定起為物說法,亦令二德成就。自德成就中有二:第一經廣、第二論略。就經廣中為二:初牒章門,總廣標七數所以。
第四、說成就者有七種:
第四說成就有七種者,此章正明法師功德。法師雖具四德,而以說法為正,故廣明具七種德能為物說法。
「一者種種成就」下,第二正明七種成就,即成七別。初中有二:一標章、二引經。
一者種種成就,
而言種種成就者,於一切法門皆窮其源底,然後能為物說法。
如經「舍利弗!諸佛如來深入無際,成就一切未曾有法」故。
「二者言語成就」亦二:初標章、次引經。
二者言語成就,得五種美妙音聲說法,
上明內窮法門,今明外有音聲美妙法,然後能為物說法。
如經「如來能種種分別巧說諸法,言辭柔軟悅可眾心」故。
「三者相成就」亦三:初標、次引經、後釋經。
三者相成就,
而言相成就者,可相時而動,可語即語、宜默便默,故名為相。二者有利根眾生,聞上所說悟解相現,不須復說。故名為相。
「如經」下,第二引證。
如經「止,舍利弗!不須復說」故,
「有法器眾生故」下,第三釋經。
有法器眾生心已滿足故。
即是利根菩薩,聞佛上來所說法華即便得解,不更重說也。而三請後更廣說者,為鈍根聲聞說耳。又此中通歎諸佛有知機之德,有利根之人已解佛悟,不須復說。
第四堪成就者,上明利根之人已解佛語不須復說,今明堪受化人猶未得解故應為說。初釋。
四者堪成就,所有一切可化眾生,皆知如來成就希有勝妙功德能說法故,
次引經。
如經「舍利弗!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難解之法」故。
易知。
第五無量種成就。就文有三:一標章略釋、二引經、三釋經。
五者無量種成就說不可盡,
無量種成就者,法身具眾德,而說不可盡故也。
「如經」者,第二引經。
如經「舍利弗!唯佛與佛說法,諸佛如來能知彼法究竟實相」故。
「言實相者」已下,第三釋經。
言實相者,謂如來藏法身之體不變義故。
如來藏者,在煩惱之內名如來藏,亦名如來胎。法身之體不變義故者,雖在煩惱,不為煩惱所染,故名不變。《佛性論》虛妄法有三變異,釋無變異義。一果報盡故變異、二對治所破故變異、三念念滅故變異。法身離此三過失。一前後寂靜故,無果報盡變異;二無漏故,無對治破變異;三非有為故,無念念壞變異。
「六者覺體成就」,就文為三:初標、次釋、後引經證。
六者覺體成就,
上第五明法身,今明應身,亦是報身覺體,即是佛體,亦名佛性。以佛性顯現,故名成就。
「如來所說」下,第二解釋。
如來所說一切諸法,唯佛如來自證得故,
如來外能說一切法者,唯佛自證得故。自證得者,即是自證得法身也。
「如經」下,第三引經。
如經「舍利弗!唯佛如來知一切法」故。
「七者隨順眾生意為說修行法者」亦三:一標、二釋、三引經。
七者隨順眾生意為說修行法成就彼法,
此第七即是化身。隨眾生意為說修行法者,佛隨眾生意說法,令眾生修行也。此七法次第者,夫欲說法要備七德,一者內窮法原、二外有巧辨、三者知默、四者知悟。此四,內外、語默二雙也。所以有此二雙者,要由備法身現化身故,後三即明三身也。成就彼法者,如來成就隨順眾生意,為眾生說法也。
「何等如是等故」者,此第二解釋。即是牒經中何等法、云何法,用經以釋論也。
何等如是等故,
何等法者,牒五門之初也。如是等者,等取下四句也。
「如經」下,第三引經。
如經「舍利弗!唯佛如來能說一切法」故。
「第一種種法門」下,自上已來第一就經廣釋七法,今第二就論重釋七法。就文為二:一者釋前、第二結前釋後。釋前七章,即成七別。第一種種法門者,牒上第一種種成就。
第一種種法門攝取眾生故,
攝取眾生者,心內窮種種法門,方能攝取於物也。
第二令不散亂住故,
第二令不散亂住故者,以外具五種音聲,聽佛音聲美妙,心不散亂也。
第三令取故,
第三令取故者,既聞法不亂,即令其取法也。
第四令得解脫故,
第四令得解脫者,以取法故,便得解脫也。
第五令彼修行成就得對治法故,
第五令彼修行者,所以得解脫,要須對治故也。
第六能令彼修行進趣成就故,
第六能令彼修行進趣者,前令得見道,今進趣修道。
第七令得修行不退失故。
第七令得修行不退失者,令得無學道也。
「此七種法,為諸眾生自身所作善成就故者」,上來第一別說七法,今第二欲結前釋後。言結前者,論主釋七法,明佛為眾生說法,令眾生自行成就。
此七種法,為諸眾生自身所作善成就故。
問:此七法云何自行成就?答:此七法即是地前四位及地上三位。第一令其得十信位,故言攝取。攝取者,令入十信。第二令不散亂住,即是十住,亦云十解。第三令取,即修十行,故稱修為取。第四令得解脫,解行淳熟必得解脫,即十回向。第五登初地,正是斷煩惱證得法身,故云得對治故。第六即是二地已上修道,故云進趣。第七令得修行不退失者。從八地已上勉於三退,乃至佛地稱無學道。是故名為自行成就。
「又與教化令其成就者」,自上已來明佛說法令眾生自行成就,今第二釋經,明佛說法令眾生化他成就。若接次相生,即釋廣經中第七隨順眾生意修行成就,謂何等法、云何法之言也。問:何以得知前令其眾生自行成,後令眾生化他行成?答:論中佛及論主兩重釋七法竟,總噵此七法為諸眾生自身所作善成熟,故知前是自行成也。次即云又與教化令得成就,故知是教化他行也。就文為二:一總明化他、二別細約五法以明化他。就初又二:初牒與化他章門,故言又與教化令得成就也。
又與教化令得成就者,
「與此二種法」已下,第二釋化他章門。就文為四:一總標二法、二別明二法、三明二法相貌、四明二法次第。與二種法令彼成就者,第一文。
與二種法令彼成就。
「何等為二」,第二釋出二法。
何等為二?一與證法、二與說法。一與證法令成就者,謂依證法而授與故;二與說法令成就者,謂依說法而說與故。
佛令眾生為他說法時,若宜依證法而說者,可授之以證法。教法亦爾。
「此二種法如向前說者」,第三出二法相貌。
此二種法如向前說。
前第一佛經明七種。佛內自證七法,然後為物說法,此即是為物說證法。論主後明七種法,若望佛經令眾生成就如此七法也,即是為物說教法也。
「依此二種法有何次第者」,第四明二法次第。就文有二:初即是問二法次第。
依此二種法有何次第而得修行?
二法有何次第得修行?
「即彼前文句再說應知」者,第二解釋。
即彼前文句再說應知。
若依修行次第,前依論主七法明自行成就,然後依佛七法而得化他,故云再說應知也。若依佛次第,前明七法成就,後始得化他,如論主七法。
「又依證法有五種」下,上來第一總明化他竟,今第二別約五法以明化他。就文二:一約證法以釋五法、二約教法以釋五法。就初又二:一標列五法、二釋五法。初標證法有五種。
又依證法有五種:
以內心解達五法,故名為證。
從「一者」已下,次列五法。
一者何等法、二者云何法、三者何似法、四者何相法、五者何體法故。
羅什經有十法,今明五法,或可梵本廣略不同,難可詳會。亦可以此五而攝彼十,可自推度。問:何故但明五法?答:夫欲化他,必須識法。此五法攝一切法盡故,若證法、若教法悉在此五法中,是以化他須明五法。
「何等法者」,第二解釋。凡作三周釋之:初周約三乘一乘。又釋:約法就人以釋五法。
何等法者,謂聲聞法、辟支佛法、佛法故。云何法者,謂起種種諸事說故。何似法者,依三種門得清淨故。何相法者,謂三種義一相法故。何體法者,無二體故。無二體者,謂無量乘,唯一佛乘,無二三故。
何等法者,問:法名謂三乘法者,佛但證一乘,云何言證法有三乘?答:佛內照達三乘,故名證三乘也。又從此三乘令眾生證,故名證法也。云何法者,責諸法所因起。此三乘法名因何而起?因三乘種種教起故也。云何法者謂起種種諸事說故者,或法或譬、隨時隨人說三乘法。何似法者,責法譬類。《攝論》有二釋:一以理法為似,以理似門故;二得果為似法,以果似因故。又果與文理相似,今宜用果為似法。前二句說三乘法,今得三乘果,是故文云「依三種門得清淨故」。何相法者,責法外相。上來三句明三乘法,此下兩句明一乘法。說三乘教令歸一乘,一乘即是一相。何體法者,責法內體,宜取一佛乘為體。無二三者,緣覺為二,聲聞第三也。
「復有義」下,第二周釋五法。前就三乘一乘以釋五法,今通就一切法釋,亦得一一門攝一切法。又釋:約理就事釋。
復有義:何等法者,謂有為法、無為法等。云何法者,謂因緣法、非因緣法等。何似法者,謂常法、無常法等。何相法者,謂生等三相法、不生等三相法。何體法者,謂五陰體、非五陰體故。
初有為無為法門,即三有為三無為攝一切法盡。第二責法所因起。因緣非因緣亦攝一切法,有為法從因緣生,無為法不從因緣生。何似法責其譬類,謂常無常法亦攝一切法盡。問:常無常與有為無為何異?答:若取攝法論名義,異體更無異。若取異者,有為無為即三有為三無為。今常無常者,謂法身常、應化無常。至後當釋。問:常無常云何名似法?答:證得無常果,故言相似。亦得無常理,與文相似。何法相者責法相,有為法有生住滅三相,無為法無生無住無滅無三相,此二亦攝一切法。問:生等三相不生等三相與常無常為無為復何異?答:約相不同,所以異耳,體更無異。何體法者責法體,五陰是為體,非五陰是無為體,約五陰體非五陰體不同,此二亦攝一切法盡。又一切法要具五義,謂為無為乃至陰非陰也。如《智論》云「一切法要具九義」。
「又何似法者」,第三周釋。但重釋三法,不解前二。
又何似法者,謂無常法、有為法、因緣法。又何相法者,謂可見等法。又何體法者,謂五陰能取所取,以五陰是苦集體故,又五陰者是道諦體故。
何似法中取無常、有為、因緣此等法舉類相似。何相法取可見可聞六塵相。何體法者,有漏五陰為苦集體,無漏五陰為道諦體。
「復有異義」下,自上已來三周,明應與證法、授與證法竟。此第二周,明應授說法者授與說法。
復有異義依說法說:何等法者,謂名、句、字身等故。云何法者,謂依如來所說法故。何似法者,謂能教化可化眾生故。何相法者,依音聲取故,以依音聲取彼法故。何體法者,謂假名體法相義故。
異上證法,故云復有異義也。夫說法要具五種:一者有名字句身;二依佛所說所因;三依可化眾責其譬類,可化眾生而化之,不可化者即不化之;四責相,依音聲取所說之法;五所說法但有假名責體。問:依論,此偈云何頌上二種功德?答:初三偈頌上妙法功德,餘竝頌法師功德。上妙法功德中有二:初二偈明證甚深,次一偈明阿含甚深。初證甚深中,論主直開五義。今文分之為兩:初一偈總明甚深、後一偈別明功德甚深,亦初偈是能證之人甚深、次偈明所證之法甚深。長行中但明智慧一德甚深,偈中明一切功德甚深。次一偈頌阿含甚深者,上阿含甚深有八種,今但頌始終四種:初句頌第一受持讀誦甚深、次句頌第二修行甚深、次句頌快妙事甚深、次句頌第八不共甚深。「於無量億劫行此諸道」已下,頌法師功德。上法師功德有二:初略、次廣。今偈總攝為二:第一偈歎如來自德功德,即令眾生自行成就。第二偈已去,頌上令眾生化他行成就。頌上「吾從成佛已來,究竟盡諸法實相」文。從「如是大果報」已去,頌上化他功德。就文為二:初雙標二章門、次雙釋二章門。雙標者,初標佛解章門、次標眾生不解章門。標佛解章門明佛能自解。次標眾生不解,須化眾生令眾生得解。從「假使滿世間」者,釋二章門,初釋眾生不解章門;從「又告舍利弗」下,釋唯佛解章門。〈方便品〉經必須依論講之,偈亦須望論意。頌長行餘文句必不須可知。
「自此已下依三種義示現者」。自上來釋〈方便品〉妙法功德、法師功德二章義竟。今第三釋大眾三義,即是釋三請中初請經文。就文為二:初標三義、第二別釋三義。初又三:第一總標三義。
自此已下,次依三種義:
「一者」已下,第二別列三義。
一者決定義、二者疑義、三者依何事疑義,
「即應當善知者」,第三勸知三義。
應當善知。
「決定義者」,第二別釋三義,即成三。一一中有二:前以義釋、二引經示釋處。
決定義者,有聲聞方便證得深法作決定心,於聲聞道中得方便涅槃證故。知是二種證法,示現有為、無為法故。
有聲聞方便證得深法作決定心,此言方便者,蓋是聲聞中修涅槃處方便,非權巧方便也。於聲聞道中得方便涅槃證故者,此方便是權方便也。實無聲聞涅槃,方便說有聲聞涅槃,而彼謂是究竟,故名決定。如是二種證法示現者,此出聲聞所證法也。有為無為法故者,即是有為無為二種功德,證得此二種功德謂為究竟。二種涅槃是無為功德,住有餘涅槃時無漏戒定慧等是有為功德。
「如經」下,第二引經示釋處。
如經「爾時大眾中有諸聲聞漏盡阿羅漢,乃至亦得此法門到涅槃」故。
亦得此法,謂上有為。到於涅槃,謂上無為也。
「疑義者」,釋第二章門。亦二:前釋、次舉經示處。
疑義者,謂聲聞、辟支佛等有不能知故,是故生疑。
言二乘不知者,不知二乘是方便、一乘是真實,是故生疑。
「如經」下,第二示釋處。
如經「而今不知是義所趣」故。
「依何事疑者」,釋第三。亦二:前釋、次引經。就文有二:初依昔教生疑、二依今教生疑。
依何事義疑者,聞如來說聲聞解脫與我解脫不異,是故生疑。
明三乘解脫不異,聞昔不異,是故生疑。
「謂生疑者」下,第二聞今教生疑。
謂生疑者生因中疑:此事云何?云何如來數數說於甚深境界,前說甚深、後說甚深,不同聲聞如是等,是故生疑。
今教明佛解脫與二乘解脫異,正以今疑昔。今說若異昔云,不應言不異。昔說若不異今,不應言異也。而言生因中疑者,教是理因,於教生疑言因中疑也。雖是今昔互疑,而正執昔疑於今教。
「如經」下,第二示釋處。
如經「爾時舍利弗知四眾心疑,乃至而說偈言」故。
「自此已下」,〈方便品〉中第四明如來四義。即是釋第一止請已去,竟十方世界尚無二乘何況有三也。就文為二:一者總標四事勸知、第二別釋四事。初又三句:一總標。
自此以下,示現依四種事說:
二列。
一者決定心、二者因受記、三者取授記、四者與受記,
三勸知。
應知。
「云何決定心」下,第二釋四事,即四別。就初文二:第一前釋佛決定心、第二釋五種驚怖。初有三句:一者標決定心。已生驚怖者,第二釋決定心。是故如來有決定心者,第三結決定心。
云何決定心?
決定心者,佛意決定斷其驚怖、令得利益,名決定心。
已生驚怖者令斷驚怖,以為利益二種人故,
又言:二種人者,聲聞有四:一決定、二退菩提心、三變化、四增上慢。今二種者,是退心并變化二人得益故。而言二種人者,即是二乘人也。又言:二種人,一者有驚怖、二者無利益,則是有或與無解名為二人。問:此決定心釋何處經文?答:釋佛止請意,而未釋止請文也。所以止請者,欲決定利益眾生也。
是故如來有決定心。
「此驚怖有五種應知」者,第二釋五種驚怖,即是所為之人。初總標五種。
此驚怖有五種應知:
次別釋五種,即成五別。損驚怖者,執小謗大,故言損也。初列二章門、次釋二門。
一者損驚怖,謂小乘眾生如所聞聲,取以為實,謗無大乘,
言二門者,一執小謗大者,不言大乘全無,只噵大乘是菩薩境界,非我二乘所學道。言謗無大乘下,第二謗大。
「而作是言」下,釋二章門。
而作是言:如來說言阿羅漢果究竟涅槃,我畢竟取如是涅槃,是故羅漢不入涅槃。如是驚怖故。
前釋取小。是故阿羅漢不入涅槃者,此釋謗大,以大乘不說阿羅漢入於涅槃。
二者多事驚怖。
二者多事驚怖,謂大乘眾生生如是心:我於無量無邊劫中行菩薩行久受勤苦。以是念故生驚怖心,起取異乘心故,如是驚怖。
謂大乘人,彼謂眾生不預我事,而於長時修行苦行故欲度脫之,退大取小,名為驚怖。又釋:大乘事多,退大取小。
三者顛倒驚怖。
三者顛倒驚怖,謂心分別有我我所,種種身見不善法故,如是驚怖。
實無人法計有人法,故名顛倒。
四者心悔驚怖。
四者心悔驚怖,謂大德舍利弗等起如是心:言我不應證於如是小乘之法。如是悔已,心即自止。即此悔心名為驚怖。此義應知。
悔取小乘亦是可驚怖。問:悔取小乘應是道理,云何名驚怖?答:不應取小而取小竟,復悔取小,故亦是可驚怖事。
五者誑覺驚怖。
五者誑驚怖,謂增上慢聲聞之人作如是心:云何如來誑於我等?如是驚怖故。
增上慢人謂:佛說一乘是誑二人。是故名誑相也。此五驚怖即是上五人:初是執小乘人,即是五千之徒;次是大乘人;三是外道人;四是悔取小乘人;五是增上慢人。
「因受記者」,釋第二門。就文為二:一牒章名、二解釋。
因受記者,
而言因受記者,釋止請之意。佛所以止請者,為欲令其受記作佛。此之止請,即是受記因緣,亦是因欲令眾生受記故所以止請,故名因受記。問:後第二卷方受記,今云何明受記事?答:此釋佛意。而佛所以止請者,意令二乘人得記成佛故也。問:止請云何令得記成佛?答:以佛三止有三利益,即是止請之因。
「如經」下,第二解釋。就文為二:一釋三止、二釋兩請。就初又二:一牒初止請經兼牒餘、二止經。
如經「止,止,舍利弗!不須復說。若說是事,一切世間諸天人等皆生驚怖」故。
「此因受記皆生驚怖者」,第二釋止請。有二:初牒、次釋。
此因受記皆生驚怖者,
此因受記,牒章名。皆生敬怖者,牒止請意。以天人等皆生驚怖,是故須止。
「有三種義」下,第二解釋。初總標三義。
有三種義:
從「一者」已下,別釋三義,即成三別。「一者欲令彼諸大眾推覓甚深妙境界故」者,令大眾思量。
一者欲令彼諸大眾推覓甚深妙境界故,
佛既止請不欲說法,當知此法必是深妙義。今者可自推覓,何等是甚深法耶?若三乘是甚深法者,佛昔已說,不應止請。佛今既止請,當知三乘之外別有妙法,佛欲令大眾生如此心,是故止請。即是第一利益為受記因。
第二欲令大眾生尊人重法之心。
二者欲令大眾生尊重心畢竟欲聞如來說故,
第三為令增上慢人離法席。
三者為令諸增上慢聲聞之人捨離法坐而起去故。
問:前二可利益大眾,後一云何亦利益耶?答:增上慢人若在法席,即為大眾作障道因緣,不得授記,故須令其離席。又眾見罪人離席,彌生重法尊人之心,又深自發心得聞勝法,故亦是利益大眾。此三義即是釋三止文。第一是請前止,餘二是請後止。
「第二請」已下,上來釋三止竟,今此第二釋後兩請。問:何故不釋初請?答:前第三章中決定等三義已釋初請竟,是故今但釋後兩請。問:釋後兩請,云何屬因受記?答:後之二請明其過去種善根、現在修福,即是受記因緣。又此之二請尊人重,法即是授記因緣也。問:初請亦尊人重法,何故非是受記決定因緣?答:初請中決定心,即是執及疑。執則執小拒大不受佛語,疑則猶預未信,未尊人重法之心,故非受記因也。就文釋二請,即二。一一中各兩:初正釋、次引經。第二請明過去無量佛所教化。
第二請者,示現過去無量諸佛教化眾生,如經「是會無數,乃至聞佛所說則能敬信」故。
「第三請」,今現在佛四十餘年來教化。
第三請者,示現今現在佛教化眾生,如經「今此會中如我等比,乃至長夜安穩多所饒益」故。
文處易知。
「取授記」,釋第三取授記。初牒章。
取授記者,
「以舍利弗等」下,第二解釋。
以舍利弗等欲得授記,
次引經。
如經「佛告舍利弗:汝以三請,豈得不說。汝今諦聽」如是等故。
問:佛受身子請,誡聽許說。云何乃是身子取授記?答:以身子機緣中欲得受記作佛,受請許說也。
「與受記者」,釋第四章。此釋正說,從初竟五濁之前經文也。問:今正說法華經,云何名與受記?答:所以說法華者,意欲令其受記作佛。此釋佛意門也。就文為二:初牒名、第二解釋。
與受記者,
就釋中為二:第一正釋、第二引前二法證釋。就初又三:前開六門、次釋六門也、後結六門。開六門者,即是開此正說經為六門也。後結六門者,即是結開此正說經為六門也。
有六種應知:一者未聞令聞、二者說、三者依何等義、四者令住、五者依法、六者遮。
「未聞」者,第二釋六門,即成六別。就初為二:未聞令聞牒章名,「如經」已下,示釋處。
未聞令聞者,
一乘之法昔所未聞而令得聞,故云未聞令聞。
如經「舍利弗!如是妙法,諸佛如來時乃說之,如優曇華」如是等故。
「說者」下,釋第二章門。又開三別:一標章、二引經、三釋經。
說者,
問:何故名為說?答:欲辨三乘無有三理、但有名字,故稱為說。
「如經」已下,第二引經。
如經「舍利弗!我以無數方便種種因緣譬喻言辭演說諸法」如是等故。
「種種因緣」下,第三釋經。
種種因緣者,所謂三乘。彼三乘者,唯有名字章句言說,非有實義,以彼實義不可說故。
種種因緣,此牒經也。所謂三乘者,釋種種因緣也。以種種因緣故說三乘,故名三乘為種種因緣。又三乘入道各有由籍,故名種種因緣。彼三乘者唯有名字,解前章名,所謂說也。又釋經中言辭演說之句也。以彼實義不可說故者,實義即是無三,言忘慮絕故不可說也。問:何故不解經無數方便及譬喻語耶?答:此二句後文當釋。又無數方便上已釋竟。
「依何等義者」,釋第三章。就文亦三:初牒章、二引經、三釋經。
依何等義者,
經中稱一大事因緣,論明因緣是所以,所以即是義。今依此義故出現於世,故言依何等義。又依何等義者,以依開示悟入等四義,故云依何等義。又對上三乘有語無義、一乘有語有義,故云依何等義。
「如經」已下,第二引經。
如經「舍利弗!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如是等故。
「彼一大事者」已下,第三釋經。就文為二:一初標四事勸知。
彼一大事者,依四種義應當善知。
「從何等為四」已下,第二別釋四義,即成四別。就釋開義為三:一者標章略釋、二引經、三釋經。「一者無上義」,標章。
何者為四?一者無上義,
「唯除如來一切智智」下,第二釋章。
唯除如來一切智智,更無餘事。
除佛以外,人天二乘等智慧所知皆是有上,獨佛知見名為無上。今欲開無上知見,故言開佛知見。
「如經」已下,第二引經。
如經「欲開佛知見,令眾生知得清淨故,出現於世」。
令眾生知得清淨故者,釋開佛知見意也。所以開佛知見者,令眾生知故也。得清淨者,令眾生知佛得清淨。又一意:令眾生知,使眾生得清淨。
「佛知見者」,第三釋經。
佛知見者,如來能證,以如實智知彼義故。
此釋佛知見者,開示悟入四句皆有佛知見,今寄初章總釋之也。如來能證以如實智知彼義故者,如來能證謂能證法身。如實智者,出能證之智也。知彼義故者,彼義即是法身,出所知法身也。
「二者同義」下,釋第二。就文亦三:初標章、次引經、三釋經。
二者同義,以聲聞、辟支佛、佛法身平等故。
同義者,釋上示也。以聲聞、辟支佛佛法身平等者,釋同義也。所言同者,三乘人同法身平等,故名為同。問:何故明同義?答:前雖明無上即佛獨有、餘人所無,是故明三乘人一法身也。問:何故釋示以為同義?答:示其同有法身之義,故釋示為同也。
「如經」下,第二引經。
如經「欲示眾生佛知見故,出現於世」。
「法身平等者」,第三釋經。
法身平等者,佛性法身更無差別故。
佛性法身更無差別者,亦名佛性亦名法身,佛性與法身更無差別。又三乘人同有佛性、同有法身,故言更無差別也。第一無上義中明佛得清淨即是無垢真如,今明同義即是有垢真如。《佛性論》以無垢真如為勝相,有垢真如為同相。以無垢勝於有垢,故名勝相。
「三者不知義」下,釋第三悟義。就文亦三:一標、二釋、三引經。
三者不知義,
問:何故釋悟而稱不知?答:約二乘人不知令知,故是釋悟。問:上不知同,今示令知同。與今何異?答:上直取同義,今明唯一佛乘真實究竟,故與上為異。
「以一切聲聞」下,第二釋不知義。
以一切聲聞、辟支佛等不能知彼真實處故。此言不知真實處者,不知究竟唯一佛乘故。
初正釋。從不知真實處者,傳釋也。
「如經」下,第三引經。
如經「欲令眾生悟佛知見故,出現於世」。
「四者為令證不退轉地」下,釋第四入。亦三:一標、二釋、三引經。
四者因義為欲令證不退轉地,
經中稱之為入、論稱為之證也,以入即是證。令不退轉者,既證法身便不退轉。
「示現欲與無量智業故」者,第二解釋。
示現與無量智業故。
所以令證法身不退轉者,示現欲與其無量智業故,即是用也。取不退轉者示現欲與其,即用也,亦得無量智業故。釋經中入佛知見道,道即是業也。
「如經」下,第三引經。
如經「欲令眾生入佛知見故,出現於世」。
問:何故明四,不多不少?又此四有何次第?答:初言開者,開十方諸佛法身。如前云「開示如來淨妙法身令生信心故」,是故第一前明其開。雖開十方諸佛法身,或謂諸佛獨有法身、二乘人所無,佛得成佛、二乘不成佛,是故明三乘人同有此法身、同皆成佛。雖明三乘同有法身,二乘人不知同一法身,故明悟有一無二。既悟有一無二則唯有進路無有退道,是故次明其人。此四無義不收,故不得多少。即是次第。
「又示」者,上來一周義釋四法,正約為二乘人也。從此以下更三周重釋,凡約三人:一約菩薩、二約外道、三約二乘。約菩薩中復有三人:一者為有疑菩薩重釋示義。
又復示者,為諸菩薩有疑心者,令知如實修行故。
菩薩疑者:佛既稱一大事出世,昔明約為五乘事故出世,即今昔相違。所以為疑。是故今明昔方便言為五,以理言之終為一事,以同法身故。菩薩疑除,故得如實修行。
「又悟入者」,第二合為二種菩薩。
又悟入者,未發菩提心者令發心故,已發心者令入法故。
既同一法身,即唯應發一佛心,不發餘心,故令未發菩提心者發菩提心也。既唯一無二,即唯進不退,故已發心者令入法也。問:三菩薩何異?答:初是昔三乘中菩薩,後二是今一乘中菩薩。
又復悟入者,令外道眾生生覺悟故。
次明悟者既唯一佛道,即悟無我九十六,即外道歸佛道,故云悟也。
又復入者,令得聲聞小乘果者入大菩提故。
次令二乘人回小入大,即入十信位,謂菩提心也。
「令住者」,釋第四住義。就文為二:初標、次經。
令住者,
既稱唯一佛乘無有餘乘,即令二乘人等住於佛乘不住餘乘,故云住也。又釋:佛意門所以說一乘者,欲令一切眾生住一佛乘故也。如下偈云「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也。佛既自住大乘,還令眾生住佛所住,故言令住也。亦如《涅槃》云「又有一行是如來行所,謂大乘大般涅槃。」佛住大涅槃與眾生說法,令眾生住也。
如經「舍利弗!但以一佛乘故,為眾生說法」故。
「依法者」,釋第五。就文為三:一標、二引經、三釋經。
依法者,
所言依法者,依三世佛法而說法,故言依法。亦是法如是故,所以言依法也。問:依法之言以何文證?答:前文云「舍利弗!一切十方諸佛法亦如是。」論主用此文證。
「如經」已下,第二引經。就文為二:初引過去佛章。
如經「舍利弗!過去諸佛以無量無數方便,種種譬喻因緣念觀方便說法,是法皆為一佛乘故」如是等故。
如是等故者,從是諸眾生從佛聞法,竟釋迦,順同如此,皆為一佛乘一切種智故。
「言譬喻者」,第三釋經。凡釋四句:一釋種種譬喻、二釋因緣、三釋念觀、四釋方便。就初文三:一標譬喻、二釋譬喻、三結譬。
言譬喻者,
「如依牛有乳」下,第二釋譬喻。就文為二:初開譬、次合譬。
如依牛故得有乳、酪、生酥、熟酥乃至醍醐。此五味中,醍醐為第一。
開譬即五味相生。
「小乘如乳、大乘如醍醐者」,第二合譬。
小乘如乳、大乘如醍醐故。此譬喻唯明大乘無上,諸聲聞等亦同大乘無上義故。聲聞同者,此中示現諸佛如來法身之性,同諸凡夫、聲聞人、辟支佛等法身平等無差別故。
略合二味,謂小乘如乳、大乘同醍醐。此譬喻明大乘無上者,依合味中但取一味為譬,謂此經唯明大乘無上,譬同醍醐。諸聲聞等亦同大乘者,釋上唯明大乘無上也。「聲聞同者」下,傳釋,聲聞中亦同大乘義故也。
「此譬喻示現」下,第三結譬。
此譬喻示現,
結譬者,正結一味譬意。以一切眾生同一平等法身,故名一味。問:何處具合五味譬耶?答:《涅槃經》云「如從牛有乳,從乳出酪,從酪出生蘇,生蘇出熟蘇,熟蘇出醍醐。如是從佛出十二部經,從十二部經出修多羅,從修多羅出方等經,從方等經出波若波羅蜜,從波若波羅蜜出大般涅槃。」《大般涅槃經》以醍醐喻涅槃,今此經以醍醐喻法身平等,故知《法華》、《涅槃》明義無二。
「因緣之義如向說」者,上來釋譬喻,今釋第二。
因緣之義,如向所說。
因緣如向所說者,指前六門中第二說門中解也。
「言念觀者」下,釋第三。初牒、次釋。
言念觀者,
釋中前明小乘人無我觀。
於小乘諦中人無我等;
次釋大乘二無我觀。
於大乘諦中真如、法界、實際、法性,及人無我、法無我等種種觀故。
文處易知。
「言方便者」,釋第四。前牒、次釋。
言方便者,
釋中前明小乘方便、次釋大方便。
於小乘中觀陰界入,厭苦離苦,得解脫故。
觀陰界入厭苦者,謂見道前七方便也。離苦得解脫故者,由具起諸方便故得解脫。
「於大乘中諸波羅蜜者」,釋大乘方便。
於大乘中諸波羅蜜,以四攝法攝取自身他身利益對治法故。
大乘中以六度等為入道方便。以四攝法攝取自身他身利益對治法故者,簡異小乘也。小乘釋起方便但為自身令得解脫,大乘以四攝法俱攝自他悉令住理。對治法者,即是方便亦是住理。
「遮者」,釋六門中第六。就文為三:一標、二引經、三釋經。
遮者,
所言遮者,唯一佛乘,一乘之外更無餘乘,故名為遮。
「如經」下,第二引經。
如經「舍利弗!十方世界中尚無二乘,何況有三」如是等故。
「無二乘者」,第三釋經。問:云無二無三,今云何但釋無二乘?答:經以緣覺為二、聲聞為三,此之二三竝是二乘,故今釋二乘即解無二無三也。依此論文,乘正是果,以小乘涅槃果、大乘涅槃果為大小二乘。文有四句者,一明無小乘涅槃。
無二乘者,謂無二乘所得涅槃,
「唯佛如來」下,第二明有大乘涅槃。
唯佛如來證大菩提,究竟滿足一切智慧名大涅槃,
「非諸聲聞等」下,第三重明無小乘涅槃。
非諸聲聞、辟支佛等有涅槃法,唯一佛乘故。
唯一佛乘故者,舉唯有一釋無二乘涅槃。
「一佛乘者」已下,第四釋唯大乘有涅槃。
一佛乘者,依四種義說應知。
依四種義說應知者,即上開示悟入四義也。
「如來此六種授記者」,前章有三:一標六門、二釋六門、三結六門。二章已竟,今第三結也。
如來依此六種授記,
「是故前說何等法」下,與授記,中有二:一正明六門辨與受記、第二引前五法以證六門。初章已竟,今第二引證證六門。所以引證者,凡有二義:一為釋疑故來。疑者:何以得知此正說章有六門耶?是故釋云:佛上明五法即攝六門,是故當知有六門也。二者明五法,敘佛為眾生說法。今此六門亦是為物說法,故辨六門。次引五法。就文為二:前引五法、次以五法攝六門。
是故前說何等法、云何法、何似法、何相法、何體法,如是示現。
初如文。
「何等法者」,第二以五攝六,還以第一何等法攝第一未曾聞法。
何等法者,謂未曾聞法。
「云何法者」,攝第二說門。
云何法者,謂種種言辭譬喻說故。
「何似法者」,攝第三依何等義。
何似法者,唯為一大事故。
「何相法」,攝第四令住第五依法。
何相法者,為隨眾生器,說諸佛法故。
隨眾生器,即是第四令住。說諸佛法,即第五依法。何體法者,攝第六遮。就文為二:一者明平等法身為一乘體。
何體法者,唯一乘體故。一乘體者,謂諸佛如來平等法身;
「彼諸聲聞」下,明二乘非一乘體。
彼諸聲聞、辟支佛乘,非彼平等法身之體,以因果行觀不同故。
以因果行觀不同故者,釋二乘非一乘體義。約二乘因果觀行,故非平等法身。七方便為因,真聖位為果。行者,二乘所行四諦等法。觀者,人無我觀。以此四義竝不同大乘,是故二乘非平等法身之體。問:云何以平等法身為一乘體?答:乘有三種,一性乘、二隨乘、三乘得。性乘即是真如法身;要由有真如法身,然後修於萬行,稱曰乘隨;證得佛果名為乘得。以性乘是根本,故說為一乘體。
「自此已下」者,釋〈方便品〉中第五斷疑章。即釋經中「諸佛如來出五濁世」竟長行也。就文為二:第一總明為斷四疑、第二別釋。就初文又三:第一總明佛說法為斷四疑。
自此已下,如來說法為斷四種疑應知。
「何等四種」已下,第二別出四疑。
何等四種?一者何時說、二者云何知是增上慢人、三者云何堪說、四者云何如來不成妄語。
「何時說者」已下,第三釋斷四疑,即成四別。一一中為二:一者牒疑、第二引經釋初疑。
何時說者,諸佛如來於何等時發起種種方便說法,
云何時說者,此時即是劫濁。疑意云:佛何等時中起三乘方便?
「為斷彼疑」下,第二引經釋疑。
為斷彼疑。如經「佛告舍利弗:諸佛出於五濁惡世謂劫濁」等故。
明於五濁世時起三乘方便,即斷第一疑也。
第二疑中亦兩:一明疑、二引經釋疑。
云何知是增上慢者,如來不為增上慢人而說諸法,云何知彼是增上慢?
疑意云:佛不為增上慢人說法,以增上慢人未得究竟自謂究竟不受佛語。今云何知是增上慢耶?
「為斷彼疑故。如經」下,第二釋疑。
為斷彼疑故。如經「若有比丘實得阿羅漢者,若不信此法,無有是處」如是等故。
若有比丘實得阿羅漢,即信此法非增上慢。若聞此法不生信者,非阿羅漢,是增上慢。
「云何堪說法者」,釋第三疑。前牒疑、次引經釋經。
云何堪說者,從佛聞法而起謗心:云何如來不成不堪說法人?
疑云:佛既是堪說人,而彼從佛聞法起於謗心,將知佛非是堪說法人。
「為斷此疑」已下,第二引經釋經。
為斷此疑。如經「除佛滅度後,現前無佛」如是等故。
值佛聞法即不起謗,若知謗佛即不為說。除佛滅後現前無佛,聞此法自不起信耳,非佛過也。問:佛滅後聞法起謗,此是何人?答:若佛滅度後實是阿羅漢,聞說一乘亦不起謗;若起謗者必是凡夫。
「云何如來不成妄語」,釋斷第四疑。亦前敘疑、第二引經釋疑。
云何如來不成妄語者,此以如來先說法異、今說法異,云何如來不成妄語?
疑云:昔說有三、今說無三,前後相違,應是妄語。
「為斷此疑」下,第二引經釋疑。
為斷此疑。如經「舍利弗!汝等當一心信解受持佛語,諸佛如來言無虛妄,無有餘乘唯一佛乘」故。
唯有一乘無有餘乘,一是實說、三是權說,故非妄語。
「乃至童子戲聚沙為佛塔」,自上已來釋經後長行,今此釋偈。就文為二:初釋一偈、次例餘偈。初文有二:前牒偈;從「謂發菩提心」已下,釋偈。
「乃至童子戲,聚沙為佛塔,如是諸人等,皆已成佛道」者,
偈為二:一明菩提心菩提行。
謂發菩提心行菩薩道者,所作善根能證菩提,
此二善根能證佛果。
「非諸凡夫」下,此明凡夫及決定聲聞。
非諸凡夫及決定聲聞本來未發菩提心者之所能得故。
此二善根不得成佛。
「如是乃至小胝頭」下,第二例釋餘偈。
如是乃至小胝頭等,皆亦如是。
問曰:經言一切善根皆成佛,云何但言發菩提心善方成佛耶?答:佛意雖修一切善,要須發菩提心也。又假一切善為發菩提心因緣耳,終須發菩提心也。菩提心者是佛心,發佛心方得成佛也。「尊者舍利弗說偈」,自上已來釋〈方便品〉竟。
日東天台後學沙門實觀分會法華論疏卷中(終)
Hán Việt
Việt dịch
English

Quyển thứ ba

法華論疏
Hán gốc
法華論疏
法華論疏卷下
胡吉藏撰
自此已下,釋〈譬喻品〉。初身子領解。此文大意者,上釋〈方便品〉令小乘人悟入一乘得受記。今釋小乘悟入一乘,竟自呵責小乘過失。就文為二:初牒經二偈、次論釋。
譬喻品
尊者舍利弗說偈言:金色三十二,十力諸解脫,同共一法中,而不得此事。八十種妙好,十八不共法,如是諸功德,而我皆已失。
論釋為二:一者問偈意、二者釋偈意。「論曰此偈示現何義」者,即是問偈意。
釋曰:此偈示現何義。
「舍利弗自呵責身」下,第二答釋偈意。就文又二:初列呵責章門;次釋呵責章門,即兼解偈。就初又三:一者總標自呵、二別明自呵。「是故舍利弗」下,總結。
舍利弗自呵責身言:我不見諸佛,不往諸佛所,及不聞佛說法,不供養恭敬諸佛,無利益眾生事,於未得法退。
自呵凡列六句:一不見佛,謂身子但值頞鞞,爾時不見佛也。二不往佛所者,值頞鞞時不往佛所也。三不聞佛說法者,值頞鞞時聞說三諦得道,竟不聞佛說法也。四不供養者值頞鞞時不供養佛也。五不恭敬者,值頞鞞時未恭敬諸佛也。六無利益眾生事者,值頞鞞時無利物心及利事也。前五明無上求心,後一明無下利心。於未得法中退者,應得上來六事,但取小果,竟不得之,所以名退。
「是故舍利弗」下,第三結自呵責。
是故舍利弗作如是等呵責自身。
「不見佛者」,第二釋上六門,即兼解二偈。初釋第一不見佛章門。
不見諸佛者,示現不見諸佛如來大人之相,不生恭敬供養心故。
以不見佛故,不生恭敬供養之心。
「不往佛所者」,釋第二章門。
不往佛所者,示現教化眾生力故。
若往佛所,知佛者有示現教化眾生之力,便不取小果。今遂不往佛所,便取小果,失化物之力也。
「放金色光明者」,上來釋二章,今解釋偈。問:論主何故作此釋?答:前有二句,一不見佛、二不往佛所。若見佛、往佛所,即見佛放金色光明三十二相。此二義相成,是故合釋。
放金色光明者,示現佛自身異身獲得無量諸功德故。
放金色光明者,牒初偈「金色三十二」也。示現見佛自身異身者,用後見佛,釋前不見佛之過失也。自身即是本身,異身謂化身也,見此二身即獲無量福。當知前不見佛、不往佛所,失無量福也。
「聞說法者」,釋第三章門。
聞說法者,示現能作利益一切眾生故。
示現能作利益一切眾生事者,釋章門也。若聞佛說法,知佛能作利益之事,便不取小果也。今不聞法,便不知此事,故取小果也。
「力者」,釋初偈中十力之言。佛正住十力說法,能作利物之事。此二相開,故一處合釋。
力者,示現眾生有疑,依十力斷疑故。
初牒力章門。示現眾生有疑依十力斷故者,釋章門。十力正明斷疑,如《雜心論》說。
「供養者」,釋第四章門。
供養者,示現能教化眾生力故。
以供養佛,知佛示現教化眾生力故。今遂不供養,即不知此事。又佛所以可供養者,為佛有化物之力故也。我若供養於佛,亦得此力,便不證小果。以不供養佛,取於小果,故失化物力也。
「十八不共法者」,釋第二偈第二句。以佛有十八不共法,無諸過失,故可供養。二義相成,故一處合釋。
十八不共法者,示現遠離諸障礙故。
初牒不共章門。「示現遠離」下,釋不共義。以無一切障礙過失,故名不共法。問:何故不解八十種妙好?答:此猶屬金色三十二也。又屬見佛等中攝,故不別釋。
「恭敬者」,釋第五章門。
恭敬者,示現出生無量福德,依如來教得解脫故。
初牒章;從「示現」下,釋章,即是釋恭敬之意。以恭敬佛故,得無量福及得解脫。以不敬佛,便失此利。問:何故釋福德及解脫,不釋第六無利益眾生事,答:恭敬佛得福德及得解脫,即是利益眾生事。又無利益眾生事,是總以上來句句皆有此言,故不別釋也。
「以人無我法無我者」,釋第二偈「如是諸功德」句。
以人無我及法無我,一切諸法悉平等故,
以二無我攝一切功德盡,又於諸功德中勝。亦可此語釋上無利益眾生事,亦得重釋上依佛教得解脫。
「是故舍利弗」下,釋偈第四「而我皆已失」。又此文來者,初標呵責於未得法中退,次釋自呵責於未得法中退,今結自呵責於未得法中退。
是故舍利弗自呵責身言:我未得如是法,於未得中退故。
「自此已下為七種人」者,詳論意,上〈方便品〉總為眾生總說一乘法,故論後文云「〈方便品〉五章但為破二歸一也。從〈火宅譬〉竟經,別破十種人病。」次明十種無上義也。就文為二:初破十種人病、次明十種無上。初又二:第一總明為十種人能治所治心勸知、第二別破十種人病。初又二:前列為七種凡夫人能治所治勸知。次明為無煩惱聖人能治所治勸知。就初又四:一出所為人、二明能治、三辨所治、四勸知。「具足煩惱染性眾生」者,明所為人。
自此已下,次為七種具足煩惱染性眾生,
具足煩惱,明是凡夫,為煩惱所染,稱為染性。
「說七種譬喻」者,第二明能治也。
說七種譬喻,
「對治七種增上慢」者,第三明所治也。
對治七種增上慢心,
此七種人,竝於增上法中而自高舉,慢而不求,名增上慢。
「此義應知」下,第四文也。
此義應知。
所以勸知者,令行人識此七種過患,依經對治而捨離之,是故勸知。
「又三種」下,第二次明無煩惱人。亦四:一明所為人、二辨所治之病、三明能治之藥、四勸知。「三種染慢無煩惱人」者,出所為人也。
又復次為三種染慢無煩惱人,
斷小乘中諸煩惱盡,故名無煩惱人。而望大乘猶有煩惱,為大乘煩惱所染,故稱為染。未得究竟自謂究竟,以此自高,稱之為慢。
「三昧解脫見等染慢」者,第二出所治之病。
三昧解脫見等染慢,
則釋上染慢也。如《勝鬘》云「三界外恒沙煩惱,謂上上煩惱、觀上煩惱等」也。今明三昧中煩惱,即是《勝鬘》正受上煩惱。於大乘解脫中煩惱即是果上煩惱,見煩惱應是智上煩惱也。等者,等取一切恒沙煩惱也。
「對治此故」下,第三出能治。
對治此故,說三種平等,
第四勸知。
此義應知。
如文。
「何者七種具足」下,第二別釋。又開為二:初別釋七種人、第二別釋三種人。初又三:一標七種人、二明能治所治、三總結。第一前列七人。
何者七種具足煩惱性人?一者求勢力人、二者求聲聞解脫人、三者求大乘人、四者有定人、五者無定人、六者集功德人、七者不集功德人。
如文。
「何等七種增上慢心」已下,釋上第二能治所治章門。就文為二:一者依經略釋、第二論主重釋。就釋七人,即成七別。一一中為二:第一出所為人,則明所治之病;二明能治之藥。「顛倒求諸功德增上慢心」者,此第一所治之病。
何等七種增上慢心?云何七種譬喻對治?一者顛倒求諸功德,增上慢心,謂以世間中諸煩惱染熾燃增上,而求天人勝妙境界有漏果報,如是倒取;
三界實是苦境,而求常樂,故名顛倒。初標顛倒求諸功德增上慢心三章門。「謂世間中」下,釋上增上慢心也。初遂近釋增上慢心。增上慢心者,謂世間中諸煩惱熾然增上也。而求天人勝妙境界下,釋上顛倒求諸功德也。
「對治此故,明火宅喻」者,第二明能治也。
對治此故,為說火宅譬喻應知。
「二者聲聞人」下,釋第二中亦二:初出所治、次出能治。
二者聲聞人一向決定增上慢心,自言我乘與如來乘等無差別,如是倒取;
聲聞人者,標其人也。一向決定增上慢者,敘其病也。自言我乘與如來乘等無差別者,釋上病也。求二乘人,謂佛與二乘人同斷三界煩惱盡、同得盡無生智、同是三無學人、同得無餘。如是倒取者,佛與二乘其實不同。不同謂同,故名倒取也。
「對治此故」下,第二出能治。
對治此故,為說窮子譬喻應知。
如窮子比於長者、草菴方於大宅,故二乘與佛不同也。
「三者大乘人」,亦開為二:一所治、二能治。
三者大乘人一向決定增上慢心,起如是意,無別聲聞、辟支佛乘,如是倒取;
大乘人者,標人也。一向決定,標病也。起如是意,釋病也。謂無別二乘人,故稱為病。此人初聞一乘經,謂唯有佛乘無有餘乘,遂有二失:一失於一說三、二失於緣成三。如是倒取者,實有二種:二乘有而言無,故言倒取。
「為對治此故」下,第二出能治。
對治此故,為說雲雨譬喻應知。
雖地雨是一,於草木成差。隨草木成差,雖理是一,隨緣成三,於緣成三也。
第四人亦兩,初明所治、第二明能治。
四者實無而謂有增上慢心已,有世間有漏三昧三摩跋提,實無涅槃而生涅槃想,如是倒取;
所治中,初標實無功德謂有增上慢心章門。以有世間有漏下,釋章門。此人得有漏定,實無涅槃生涅槃想。此可有二人:一者內道,如《智度論》云「有一比丘,得初禪時謂得初果,乃至得四禪時謂得四果。」二者外道之人,得非想、無想二定,謂為涅槃。如是倒取者,實無涅槃謂是涅槃,故名倒取。又實是有漏謂是無漏,故名倒取也。
「對治此故」下,第二明能治。
對治此故,為說化城譬喻應知。
此有二義:一者且說二乘涅槃以為真城,為治前二種人虛偽之城。二者次為此人說於化城,二乘涅槃尚是化城,汝之所得云何真實?問:經文但言說化城,云何說真城?答:《化城品》中具敘今昔,意敘昔即明是真、敘今即明是化也。「又現」下,論文也。
第五人亦二:初明所治、次明能治。所治中初標二門、次釋二門。
五者散亂增上慢心,
標二門者,一散亂、二增上慢心。
「實無有定」下,釋二門。
實無有定,過去雖有大乘善根而不覺知,不覺知故不求大乘,於狹劣心中生虛妄解,謂以為第一乘,如是倒取;
初釋散亂章門。於狹劣心中下,釋增上慢章門。如是倒取者,小乘非第一謂為第一,故名倒取。又實有大乘而不求大乘、實無小乘而求小乘,亦是倒取。
「為對治」下,第二明能治。
對治此故,為說繫寶珠譬喻應知。
說繫珠譬,令其憶菩提心,捨小求大。
第六亦二:初所治、次能治。
六者實有功德增上慢心,聞說大乘法而取非大乘,如是倒取;
聞大乘法取非大乘者,此人本學大乘,但作有所得學,故聞說大乘退大取小果。如《大品》中有大鳥之譬。初生無翅鳥子,未有兩翅而學飛,故遂便墮落。有所得人雖發大心大行,無慧方便,聞說大乘退取小果,故《大品》中六十菩薩聞說波若成阿羅漢。此中是凡夫人,不同《大品》成阿羅漢,與其大略相似也。如是倒取者,實有大乘而不取大,實無小乘而取小乘,故名為倒。又實學大乘而取於小,故是倒也。
「對治此故」下,第二明能治。
對治此故,為說輪王解髻中明珠與之譬喻應知。
頂髻之珠最為尊貴、一乘最勝,以此賜之令其取大。
第七人亦二:初明所治、第二明能治。
七者實無功德增上慢心,於第一乘不曾修集諸善根故,聞說第一乘心中不取以為第一,如是倒取;
初牒實無功德及增上慢心二章門。於第一乘不修習諸善根故,釋上實無功德,此人過去不集大乘善根故也。聞說大乘下,釋上增慢心。如是倒取者,於第一法謂非第一,故名倒取。
「為對治」下,第二明能治。
對治此故,為說醫師譬喻應知。
良醫正治狂子,佛示涅槃令服大乘第一之藥也。
「第一人者」已下,第二論主就義重釋令七種人竝皆成佛。亦成七段,初文有三。
第一人者,示世間中種種善根三昧功德方便令喜,然後令入大涅槃故。
第一,前標其人。示世間中種種善根三昧功德者,出化此人之方也。此中示世間中善根者,此釋佛意。佛意我本說世間善根,拔汝三塗重苦,令汝歡喜,然後令入大涅槃城。云何乃保為勝妙果報?為治此故,故說火宅譬喻。問:前第一人正求世間人天果報,今云何言示世間中種種善根?答:此中世間異上世間。上之世間是三界世間,今明未得真無漏已來,發菩提心及十信等地前方便,名為世間。下論釋〈法師品〉中,及〈分別功德品〉,竝明地前未得真無漏,故名世間。今說地前種種功德,令其歡喜。善根者,無貪瞋癡三種善根。以其人正貪著三界,故說無貪等善根。其人正貪著五欲等外樂,故為說有覺有觀等諸禪三昧,以為入大涅槃方便,即是因世間證出世間也。言大涅槃者,以大涅槃樂代其貪著世間小樂也。然後入大涅槃者,前是行因,今令得果。其人前求有漏果報,今得無漏大涅槃果。
釋第二人。
第二人者,以三為一,令入大乘故。
以三為一令入大乘者,非是三外別更有一,以會三乘終歸一乘,如會三聚米成於一斗米也。一論大宗如是,故下文云「破二歸一」。又上文云「三乘同一乘者,同一法身故」。
釋第三人。
第三人者,令知種種乘異,諸佛如來平等說法,隨諸眾生善根種子而生牙故。
令知種種乘者,令知五乘也。諸佛說法隨眾生善根種子而生牙者,眾生過去世稟過去佛五乘教門,有五乘種子。而故五乘人感佛出世說五乘法,令五乘種子生五乘牙乃至果實。
釋第四人。
第四人者,方便令入涅槃城故。涅槃城者,所謂諸佛禪三昧城故。過彼城已,然後令入大涅槃城故。
云方便令入涅槃城故者,論意明欲令其人前知世間非是真城,方便說小乘涅槃以為真城,然後始令捨小城入大乘涅槃城也。
釋第五人。
第五人者,示其過去所有善根令憶念已,然後教令入三昧故。
前示其過去善根,令其憶念曾發菩提心已,然後令得三昧,常憶菩提心不忘也。
釋第六人。
第六人者,說大乘法,以此法門同十地行滿,諸佛如來密與授記故。
說大乘法者,即是賜其頂髻明珠。以此法門同十地行滿者,此法門即是一乘法門,一乘法門明十地行究竟圓滿,故得成佛。問:此釋何義?答:釋頂上明珠最為尊極,一乘經同十地行滿亦是尊極。諸佛如來密與授記故者,以賜其珠密,欲令其成轉輪王也。為說法華,即是密與授記,令其成佛也。釋第七人。
第七人者,根未純熟,為令熟故,如是示現得涅槃量。
根未熟令熟故者,即是狂子未敢服藥,欲令其服也。示現涅槃量,如父欲令服藥故現死。佛今亦爾,欲令眾生了悟,示現涅槃。
「為是義故,如來說此七種譬喻」,即是也。第三總結為七人說七種譬喻。
為是義故,如來說此七種譬喻。
「何者三種無煩惱人」下,第二釋上為三種無煩惱人說三種對治。就文為二:初總明為三種人說三對治、第二別明授記。就文又二:第一明所治、第二明能治。所治中有二:初總標、次別釋。初總標。
何者三種無煩惱人三種染慢?所謂三種顛倒信故。
如文。
「何等為三」下,第二別出三病。
何等為三?一者信種種乘異、二者信世間涅槃異、三者信彼此身異。
實無乘異,而信三乘異,故名顛倒。二者實無世間涅槃異,無異謂異,故名顛倒。三者實無彼此身異,無異謂異故,故名顛倒。
「為對治三種」下,第二明能治。亦二:一總標、二別釋。
為對治此三種染慢,故說三種平等,此義應知。
初如文。
「何者三種」下,第二別釋,即成三別。
何者名為三種平等?云何對治?一者乘平等,謂與聲聞授菩提記,唯有大乘無二乘故,是乘平等無差別故。
謂與聲聞授菩提記謂乘平等一句,釋〈塔品〉已前乘權乘實經文。
二者世間涅槃平等,以多寶如來入於涅槃,世間涅槃彼此平等無差別故。
釋第二中云多寶如來入於涅槃,此句標世間涅槃平等章門也。世間涅槃彼此平等無差別故者,以多寶如來常在十方世界中,而稱入涅槃,故知世間涅槃平等。
釋第三章。
三者法身平等,多寶如來已入涅槃,復示現身自身他身,法身平等無差別故。
多寶如來已入涅槃復示現身者,此牒上世間涅槃平等也。上即指多寶如來在世者,是涅槃;今明多寶入涅槃者,常在世間,故知世間涅槃平等。世間涅槃既平等,故知自身他身亦平等也。自身即多寶身,他身謂十方佛釋迦佛身。文相正爾,須作深觀行取之。又多寶雖入涅槃常示現世間,以此為世間涅槃平等。即類釋迦等十方佛,雖在世間常是涅槃,亦是世間涅槃平等。又多寶佛常在世間而稱入涅槃,釋迦等十方佛雖在世間亦是涅槃也。故知多寶與釋迦自他不異也,亦自他法身平等也。維摩有三種如,謂一切法亦如也、一切眾生亦如也、眾賢聖亦如也。一切法亦如也,是第三平等。一切眾生亦如也,此是第二平等。眾賢聖亦如也,是第一平等。欲示世間涅槃平等,如《中論.涅槃品》云「世間與涅槃,無有小分別。涅槃與世間,亦無小分別。生死之實際,及與涅槃際,如是二際者,無豪釐差別。」《智度論》云「唯大乘法中說生死涅槃平等,小乘法中無有此理。」與《法華論》意同。
「如是三種無煩惱人者」,第二別論受記義,亦是重釋三平等中初乘平等。又二乘作佛是《法華》正宗,如《智度論》云「《法華經》是祕密法,明阿羅漢作佛故」也。就文有五:第一明授記所由、第二明受聲聞菩薩記差別、第三明受記不同、第四明聲聞得記不得記、第五重論三乘一乘。就初文又二:第一敘病、第二明對治藥。就初又四:第一總明三種人有染慢之心。
如是三種無煩惱人染慢之心,
即是無明心也。
「見彼此身所作差別」者,第二見六道三乘不同。
見彼此身所作差別,
此即是分別心也。
「以不知彼此法身佛性悉平等故」,第三不得無分別智也。
以不知彼此佛性法身悉平等故,
「即謂彼人,我證此法,彼人不得」,第四重起分別心。
即謂彼人,我證此法,彼人不得。
「對治此」義,第二明能治之藥。
對治此故,與諸聲聞授記應知。
「彼聲聞等為實成佛」下,第二論聲聞菩薩得記不同。就文為二:初問、次答。問中有二:初定二關。
問曰:彼聲聞等,為實成佛故與授記?為不成佛與授記耶。
從「若實成佛」者,第二雙結兩難。
若實成佛者,菩薩何故於無量劫修集無量種種功德?若不成佛者,云何虛妄與之授記?
文處易知。
「彼聲聞等得受記」下,第二雙通兩難。就文亦二:第一雙答、第二雙非。第一雙答,即成二別。今前通答第一難。
答曰:彼聲聞等得授記者,得決定心,非謂聲聞成就法性。
難意云:若聲聞實成佛,菩薩何故無量劫修習無量功德?故今釋云:聲聞得受記者,但得決定心耳。言得決定心者,決定者名信,得入十信位,非成就法性故。正答其問。下文明法性即是法身,聲聞未成法身。初明得決定心,即十信之始,非成就法性,未得究竟之修。
「如來依彼三種平等說一乘法故」者,釋第二難。
如來依彼三種平等說一乘法故,以如來法身與彼聲聞法身平等無異故,故與授記,
難意云:聲聞若不成佛,云何虛妄為之受記?是故先釋云:以如來法身與聲聞法身平等無異故與受記,非是虛妄。問:前云得決定心故與受記,後明依佛性平等故與受記。此二何異?答:前是緣因,後是正因。又前是引出佛性,後是自性住佛性。所以為異。
「非是具足修行功德」者,第二雙非結酬前兩難也。
非即具足修行功德故。是故菩薩功德具足,諸聲聞人功德未具足。
前結酬初難也。是故菩薩功德具足、諸聲聞人功德未具足,結酬第二難也。
「言受記者有六處示現」下,第三論受記不同。就文為二:第一總標授記不同、第二別釋。就初又二:第一總明六處示現。
言授記者,有六處示現,
「五是如來記,一是菩薩記」下,第二別明結授記人唯有兩種。
五是如來記,一者菩薩記。
「如來記者」,第二別釋二人,即成二別。就釋如來記五人,即成五別。第一人,眾所知識,名號不同,故與別記。
如來記者,謂舍利弗、摩訶迦葉等眾所知識故,名號不同,故與別記。
身子、迦葉等四大聲聞,此之五人是眾所知識,成佛名號不同,故前後與記,稱為別記也。
第二類成佛同一名號,故俱時與記。
富樓那等五百人,千二百人等同一名,故俱時與記。
第三類成佛俱同一號,但非眾所知識,故與第二為異,亦俱時與記。
學無學等俱同一號,又復非是眾所知識,故一時與記
」。提婆達多記者,上之三類與善人記,今與惡人記。
與提婆達多記者,示現如來無怨惡故。
示現如來無怨惡者,調達迹中造三逆罪,名為怨惡。今示佛無有怨惡,故與授記。
前之四類雖有善之與惡,皆是男子。第五比丘尼與天女,即幽顯二女對前善惡兩男亦皆得記。
與比丘尼及諸天女記者,示現女人在家出家修菩薩行者皆證佛果故。
《法華》文中不見天女得記,但有龍女,或可即詺龍女以為天女。授女人記意者,示預是修菩薩行者皆得得佛故也。
「菩薩授記者」,釋第二章門。
菩薩授記者,如〈不輕菩薩品〉示現應知。「禮拜讚歎作如是言:我不輕汝,汝等皆當作佛」者,示諸眾生皆有佛性故。
正示眾生有佛性者皆得成佛,故與受記。
「聲聞授記者」下,第四簡聲聞得記不得記。就文為二:初列四種聲聞。
言聲聞授記者,聲聞有四種:一者決定聲聞、二者增上慢聲聞、三者退菩提心聲聞、四者應化聲聞。
從「二種聲聞」下,第二明得記不得記。就文又二:初就佛明二種聲聞得記二種不得記。從「菩薩與授記者」下,第二明菩薩通得與記。
二種聲聞如來與授記,謂應化聲聞、退已還發菩提心者;決定、增上慢者,二種聲聞根未熟故,如來不與授記。
就菩薩與記中有二:第一句正明菩薩與授記。
菩薩與授記,
從「菩薩記者」已下,第二釋疑。
菩薩授記者,方便令發菩提心故。
疑者云:若增上慢聲聞,佛不與受記者,不輕菩薩何故通二人與之受記?釋云:佛就根熟未熟,故與記不與記。菩薩約二種義故,所以與記。一者如前明有佛性故,得與授記;二者方便令發菩提心故,與授記也。問:若爾,佛何故不依此二義通授此四種人記?答:以菩薩例佛,義亦得也。
「又依何義故」下,第五論三乘名一乘義。就文為二:一者問、二者答。
又依何義故,如來說三乘名為一乘?
問意云:佛依何義說三乘名為一乘。
「依同義故」者,第二答。就答為二:一據今教明同義,故三乘名一乘;第二約昔義明不同,故有三乘。就初又二:初標同義。
依同義故,與諸聲聞大菩提記。
「同義者」已下,舉法身平等以釋同義。
言同義者,以如來法身、聲聞法身彼此平等無差別故。
以三乘同有法身平等,是故三乘同名一乘。
「以諸聲聞」下,第二明約昔教有三乘不同。
以諸聲聞、辟支佛等異乘,故有差別,以彼二乘非大乘故。
以昔教未說三乘同法身平等故也。
「如來說言不離我身是無上義」者,自上已來破十種人病、明十種對治竟。從此已去,第二明十種無上。就文為二:第一總明無上意、第二別明十無上。就初又二:第一標無上義唯在於佛、第二明說無上不說無上意。
如來說言不離我身是無上義,
如來說言不離我身是無上義者,佛於一切人中最為無上,故判無上唯在於佛。而言不離我身者,謂不離法身最是無上。問:何因緣故忽此此語來?答:因上同不同義故生。今明三乘同有法身,昔明三乘不同法身,因於此語故明同有法身便是無上。若前門中不明同有法身,便非無上也。
「一切聲聞」下,第二明說無上不說無上意。初明二乘法中不說無上義。
一切聲聞、辟支佛二乘法中不說此義,以其不能如實解故。
以二乘人不能解故。
「以是義故」下,明菩薩法中說於無上。
以是義故,諸菩薩等行菩薩行非為虛妄。
以菩薩能解能行,非為虛妄。此同《攝大乘論》十種勝相并無等聖教也。
「無上義者」,第二別釋十種無上。就文又二:初總標十、第二別釋十。總標中,初一句牒無上義。
無上義者,
「自餘殘修多羅」下,示明無上經處,仍勸物令知。
自餘殘修多羅明無上義。無上義者有十種應知。
亦如《攝論》應知勝相等。
「一者示現種子無上故」下,第二釋,即成十階。就初文為三:初標章。
一者示現種子無上故,
種子無上即是菩提心。《華嚴》云「菩提心者,是十方三世諸佛種子,三世諸佛以菩提心成正覺故」。
「說雲雨譬喻」下,第二示經處。
說雲雨譬喻。
雲雨是能生種子之法,故舉能生以顯所生。又雲雨譬中明種子無上故也。
「汝等所行是菩薩道」,第三釋經。
「汝等所行是菩薩道」者,謂發菩提心退已還發者,前所修行善根不滅,同後得果故。
初牒經,謂發菩提心退已還發者,敘聲聞人有三時:一過去本發菩提心時、二者中間退菩提心時、三者聞《法華經》還發菩提心時。今即取前後菩提心為種無上,故取此文而釋之也。所修行善根不滅同後得果故者,過去發菩提心行菩薩行,中間雖退菩提心,種子不滅。如《攝大乘論》云「此種子竝附著梨耶」。同後得果者,初發菩提心,同後重發菩提心,得成佛果故也。
「二者示現行無上故者」,釋第二。前釋、次示經處。
二者示現修行無上故,
以初發菩提心,次令修菩薩行。菩薩行比四乘行最為無上,故言行無上也。
次示經處。
說大通智勝如來本事等故。
三根聲聞及十六沙彌,於大通智勝佛時行佛行也。
「三者示現增長力無上者」,釋第三。
三者示現增長力無上故,說商主譬喻。
以行菩薩行故,菩薩行便增長,故言增長力無上。故說商主譬喻者,商主即是〈化城品〉導師也。經取能道眾人,故以導師為譬。論取能令價客獲於珍寶,故以商主為譬。
四者示現令解無上故,說繫寶珠譬喻。
四者示現令解無上者,親友示衣內之珠,衣內之珠即菩提心。解菩提心是悟解中無上之解,故名解無上。問:何故云令解無上?答:過去十六沙彌說法華經,令三根人得無上解故發菩提心,故云令解無上。「五者示現清淨國土無上」者,上來四種竝是敘因無上,從此已下明果無上。問:上四種明因為是釋迦因?為是所化眾生因?答:通得明於二種。別正是敘釋迦因,以釋迦初發菩提心故,有第一種子無上。發菩提心後,於大通智勝佛所修行故,有第二行無上。以行增長,能導引示眾人之力,故云增長力無上。以力增長,故能於過去世繫於寶珠,故有能令解無上。問:既云能令眾生得無上解名解無上者,亦令眾生修行增長名增長力無上以不?答:亦得爾,互文也。問:何以能知竝就釋迦辨十無上?答:初總標中不離我身有無上義,故前十種無上敘釋迦從初發心乃至成佛始終事盡也。釋迦既爾,說此十事亦令眾生同於釋迦具於十種,攝論有無等境、無等行、無等果。今此經十種無上,正明無等行無等果,境蘊在其中。「五者示現清淨土無上」者,釋第五。從此已去明果無上。問:何以得知前四是因?答:種子及行此二是因,故知繫珠是過去世事亦是因,即繫珠還領商主。繫珠既是因,商主亦是因。繫珠商主由是一人,故兩義說之。能導作佛,故名商主;令不失菩提心義,故名繫珠。初明淨土,要前有土,然後佛方出也。前明淨土無上。
五者示現清淨國土無上故,示現多寶如來塔。
如〈塔品〉一一方四百萬億那由他土,合為一土,即一切土中最勝為淨土無上也。
六者示現說無上故,說解髻中明珠譬喻。
次示現說無上者,讓頂珠賜之,即是為說平等大慧,謂一切說中最勝為說無上。既有淨土便有教門故,次辨說無上也。
次教化眾生無上。
七者示現教化眾生無上故,地中涌出無量菩薩摩訶薩等故。
既有教門便有眷屬,故次明教化眾生無上。以化得千世界塵數菩薩,三十二相皆已具足,數多德積,一切所化眾生中最勝,謂眾生無上,即眷屬果也。
八示現菩提無上,既有所化便有能化,故次辨得菩提果。有三乘菩提,佛菩提於二菩提中最勝,故云無上。就佛菩提中有五種:一發心菩提、二伏心菩提、三明心菩提、四出到菩提、五無上菩提。今明第五菩提,故云菩提無上。此文釋〈壽量品〉菩提無上文也。凡釋二事:第一釋三種菩提、第二釋「本行菩薩道」等三句。合釋六句經文,釋三菩提即三:一釋化身菩提、二釋報身菩提、三釋法身菩提。若就修行次第,前明法身,法身即是自性住佛性故。根本有佛性,所以第一前明法身,以有佛性故行因滿足。佛性顯現,稱曰報身菩提。自德既成,次明化物,故有化身菩提。今明說門次第:釋迦八相成道示現於伽耶得佛,故知化身菩提。此之化身由報身故,次明報身菩提。報身由法身故,次明法佛菩提。就中有二:一者標菩提無上,總明三種菩提。
八者示現成大菩提無上故,示現三種佛菩提。
從「一者」已下,第二別明三菩提,即成三別。一一中有二:初正釋、次引經。釋中有二:初標應化。
一者應化佛菩提,
「隨所應見」下,合釋應化。
隨所應見而為示現故。
此與《攝論》三佛小異。《攝論》分應化為二,今合應化為一。何以然者,《攝論》明應身與真如相應,即是此論報身化身,即是八相成道,故分應化成二門。今此中明自德為報身,化他之義名應化身。又《攝論》及《同性經》,淨土中化諸菩薩名曰應身。今此中合若淨土穢土悉屬化他,合名應化身也。論云「報身常住,隨所應見而為示現,名為化身。」
如經「皆謂如來出釋氏宮,去伽耶城不遠,坐於道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
引經易知。
「二者報身菩提」,亦二:初釋、次引經。
二者報佛菩提,十地行滿足,得常涅槃證故。
《攝論》云應身,今明報身者,與真如相應,故名應身。行因所得,酬因義邊,自之為報,義不相違。二論各舉其一而無違也。得常涅槃證者,還是佛性顯現,故名為報。佛性既常,故報身常。報身既常,顯前化身即是無常。
如經「善男子!我實成佛以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劫」故。
引經易知。
「三者法佛菩提」。就文有三:一略釋、二引經、三釋經。
三者法佛菩提,謂如來藏性淨、涅槃常恒、清涼不變義故。
初標法佛菩提,法即是性淨涅槃真如法。即如體有覺義,故名為佛。至妙虛通名之為道,道即菩提也。謂如來藏性淨涅槃者,出法佛菩提體,經論不同。餘經云「隱名如來藏、顯名法身。」此論正以如來藏為法身,顯即名報身。言性淨涅槃者,涅槃有二種:一性淨、二方便淨。本性清淨名為性淨,修方便斷煩惱得淨名方便淨。今此用性淨涅槃是法佛菩提,方便淨屬報佛也。二淨即是《攝論》有垢真如、無垢真如也。常恒清涼不變者,出性淨涅槃體。此性淨涅槃,體是常住,故言常恒。《攝論》云「清者是淨,涼者是樂。」是淨樂二德,故言清涼也。又云「清者有餘,涼者無餘。」宜用前意釋此文。不變如上釋。
「如經」已下,第二示經處。
如經「如來如實知見三界之相,乃至不如三界見於三界」故。
從如來如實知見乃至不如三界見於三界,竝是釋法佛菩提文。
言「三界相者」,第三釋經。凡釋五句經文,即成五段。一一中有二:初牒經、次釋。
三界相者,
三界相者,牒初句經也。
「謂眾生界即涅槃界」,第二釋經。
謂眾生界即涅槃界,不離眾生界有如來藏故。
眾生界本來四絕,即涅槃界也。不離眾生界有如來藏故者,上標即,今以不離釋上即也。
「無有生死若退若出者」,釋第二句。初牒。
「無有生死若退若出」者,
「謂常恒清涼不變義故者」,釋經。
謂常恒清涼不變義故。
以如來藏常恒清涼不變故,無有生死若退若出也。
「亦無在世及滅度者」,釋第三句。初牒經;「謂如來藏真如之體」,第二釋經。
「亦無在世及滅度」者,
釋經有二:初牒如來藏體。
謂如來藏真如之體,
「不即眾生界、不離眾生界」,釋上經文。
不即眾生界,不離眾生界故。
不即眾生界,釋上無有在世。不離眾生界,釋上及無滅度者。亦得云如來藏不在世間,故不即眾生界;如來藏無有滅度,不離眾生界。故經論得反覆相釋也。又於理未始二,故不離眾生界。於緣未始一,故不即眾生界也。亦是六道常法身故不離法身,於緣成六道故不即。
「非實非虛非如非異者」,釋第四句。初牒。
「非實非虛非如非異」者,
「謂離四種相」者,第二釋經也。
謂離四種相,有四種相者是無常故。
言四種相者,依此文謂實、虛、如、異以為四也。問:此四云何是無常?答:此四竝是名言所及,故是無常。法身絕於名言,所以常住。若依《佛性論》明四相者,一者緣相、二者因相、三者生相、四者壞相。緣相是無明煩惱,謂方便生死。因相是無漏業,謂因緣生死。生相是有有生死,壞相是無有生死。離此四種相,即無四種生死,故法身常住。
「不如三界見於三界者」,釋五句。初牒經。
「不如三界見於三界」者,
「如來能見」下,第二釋經。
如來能見能證真如法身,凡夫不見故。
「是故經言如來明見」,此第三句,長取一經證第五句也。
是故經言「如來明見,無有錯謬」故。
「我本行菩薩道今猶未滿者」,自上已來解三佛菩提竟,此下第二更釋三句經,即成三別。第一前釋行菩薩道滿本願經,以得三佛菩提竟,須滿本願故;次釋滿本願經。初牒經。
「我本行菩薩道,今猶未滿」者,
以本願未滿者,此釋經也。
以本願故,眾生界未盡,願非究竟,故言未滿者,非謂菩提不滿足故。
為菩薩時願度法界眾生令盡,今雖得佛,眾生未盡,故願未滿。非謂菩提不滿足故者,論主恐尋經人聞行菩薩道本願未滿,言是菩提未滿足,故簡之云是願未滿,非是菩提未滿。
「所成壽命復倍上數者」,釋第二句經文。前牒經。
「所成壽命復倍上數」者,
「此文示現如來常命」者,第二釋經。就文為二:初標常命以釋經。「巧方便顯多數故」者,釋上常命也。
此文示現如來常命,
上明四種數:一世界不可知;二末世界為塵不可知;三約塵數劫,劫不可知;四明佛壽復過上三數不可知。今是第五數,復過前四,以壽數不可知,所以為常。
「言巧方便」者,歎如來有善巧方便。
善巧方便顯多數,過上數量不可數知故。
能作如此多數過上數量不可得知,以顯壽以數不可知,故所以為常。昔僧叡法師對羅什翻法華云「多寶照其不滅,壽量定其非數。」爾時論猶未來,而言之與意俱與論合。什公𭴎舌不爛,可謂翻之與釋得經旨也。問:何故如來常命不可盡?答:凡有五義。一為滿本願故。佛命若無常,不得常度於物,即本願不滿。以佛常住,故常度眾生,得滿本願也。二者破小乘人執。佛無常,灰身滅智,不復度物,即成負誓之佛。三者示有因果義。初發心時,願成佛道普度一切。初發心願,此即是因。今得佛常住,普度一切,名之為果。故因果義成。若如小乘佛者,即是有因無果。初心願度為因,得佛永入涅槃便是無果。然既無果,因亦不成。四者佛若無常,即與二乘涅槃俱盡,二乘之流便不捨小求大、欣果行因。今欲令一切眾生欣果行因、捨小求大,故辨佛常命也。又昔北土江南五宗四時,正用復倍上數之言,證法華猶是無常之佛。今論正用此句,顯佛是常。故知凡夫講人多有愚癡謗罪。經無論者,難可釋成。
「我淨土不毀而眾見燒盡者」,釋經第三句。自上已來釋正果,今此一句次釋依果。初牒經也。
「我淨土不毀而眾見燒盡」者,
「報佛如來」下,釋經,即是舉人釋土。
報佛如來真實淨土,第一義諦之所攝故。
報佛既常,如前所釋,當知報佛之土亦常,以常故不可燒也。問:既是常土,云何得有諸天擊鼓及散華等耶?答:於常土無障礙用故,得有斯事也。
「九者示現涅槃無上」,前牒章。「故說醫師譬喻」下,第二示經處。
九者示現涅槃無上,
小乘灰身滅智,實入無餘,此是有上涅槃。今為狂子方便言滅,三德涅槃實非永滅,故是無上。上釋菩提無上謂果義,今釋涅槃無上謂果果義,竝與《涅槃經》意同。而昔作無常及覆相常以釋法華者,一何謬哉。
故說醫師譬喻。
問:醫師之譬是長行、其文在前,我淨土不毀是偈、其文在後,論主何故迴文釋耶?答:論主取前三菩提為正果、淨土為依果,此二竝明常義,故總屬菩提無上,故一處釋之。涅槃無上明果果義,故在後釋也。
「十者示現力無上」,釋第十無上。就文為三:一標總示經處、二重論多寶塔土無上義、三者復宗還釋力無上。初文又二:前標名。
十者示現勝妙力無上故,言勝妙力無上者,共歎法華有勝妙巧用,故名之力也。
「自餘殘修多羅者」,第二示經處。
自餘殘修多羅說示現應知。
即是從〈分別功德品〉去竟一經也。
「多寶如來塔」下,第二重論前十無上中第五示現清淨國土無上,仍釋〈見寶塔〉一品。問:何故不即就前第五無上中釋,至此方解耶?答:上來數解此門,今欲示有疑者不了前意,故重論之。就文有二:初總明八種、次別釋。總明又二:初總明是淨土、第二別明八種。
多寶如來塔顯示一切佛土清淨者,示現諸佛實相境界中種種眾寶間錯莊嚴故。
多寶如來塔者,此句牒多寶佛塔也。顯示一切佛土清淨者,明欲開寶塔現一切淨土意也。此非獨釋迦佛土,故言顯示一切佛土也。示現諸佛實相境界中者,出淨土事也。
「示現有八種者」下,淨土是總,總攝八事。於淨土中別明八種事。
示現有八種:一者塔、二者量、三者略、四者住持、五者示現無量佛、六者離穢、七者多寶、八者同一塔坐。
如文。
「塔者」已下,第二別釋八事,成八別。一一中,初標章、次解釋。
塔者,示現如來舍利住持故。
示現如來舍利住持者。所以立塔者,為欲住持舍利利益物故也。
「量者」,釋第二。初牒章。
量者,
量有二義:一者土果形量,謂一一方四百萬億那由他土果形量;二者因量,謂無漏善根生,非有漏善根起也。
「方便示現」下,還釋上二量。初釋果量。
方便示現一切佛國土清淨莊嚴,
「是出世間」下,釋因量。
是出世間清淨無漏善根所生,非是世間有漏善根之所生故。
「略者」,釋第三。初牒。
略者,
次釋。
多寶如來身一體,示現攝取一切諸佛真法身故。
多寶身一體攝一切佛法身故者,此以多寶之一對分身之多故也。以法身不二故多寶唯一,以化用不一故分身即多。亦是釋疑故來。疑者云:何故唯一多寶塔,無有多塔涌現?是故釋云:多寶是法身,十方諸佛同一真如法身,故多寶法身攝一切佛法身,所以唯一也。問:多寶為是法身?為表法身?答:依光宅等師,乃言多寶是化身家,舍利非三身所攝,亦得屬佛寶所攝。今明四種意:一者據迹而言是佛舍利故,八義中初義云塔者示現如來舍利住持故。二者以多寶表法身。如叡云「多寶明其不滅」,寄多寶之身顯法身不滅也。三者天親前釋三平等中,明多寶身即是法身,以多寶此身即是入涅槃。此是入三德涅槃,三德涅槃即是法身。又八義中第三義,多寶如來身一體攝一切諸佛法身,故知即是法身。四者多寶雖入涅槃常在世間,故世間涅槃不二,即非世間非涅槃,言亡慮絕也。故《中論》云「生死之實際,及以涅槃際,如是二際者,無豪釐差別。」
「住持者」,釋第四。
住持者,示現諸佛如來法身自在身力故。
釋中,諸佛法身自在身力者,此釋多寶於十方世界涌現及發聲歎佛之事。以法身遍一切處故,能於一切處有此功德。住持佛法,故為住持也。
「示現無量佛者」,釋第五。
示現無量佛者,示現彼此所作諸業無差別故。
釋中云示現彼此所作諸業無差別故,釋意明示現十方分身佛故目之為彼,釋迦之身稱之為此。亦得十方分身相望自為彼此。十方諸佛同欲弘道利人,故云十方諸佛所作諸業無有差別也。又十方分身佛同住淨土、同說一乘、同化菩薩,即是顯諸佛道同,故名所作業無差別。諸佛道既同故,當知今日釋迦亦同諸佛。
「遠離穢不淨」下,釋第六。
遠離穢不淨者,
即是釋經中移諸天人及山海事也。
示現一切諸佛國土平等清淨故。
「言多寶者」,釋第七。
言多寶者,
即釋經中以瑠璃為地,乃至以華布地等也。
示現一切諸佛國土同寶性故。
「同一塔坐者」,釋第八。
同一塔坐者,示現化佛法佛報佛等皆為成大事故。
釋中云示現化佛報佛法佛等皆為成大事故者,明三佛同為一大事。一大事者,《大品》云「救一切眾生名為大事」。今明釋迦共多寶同一塔座,同命覓弘經人之,令周旋往返十方世界弘一乘道、竝皆成佛,謂之為大事也。問:唯多寶與釋迦同一塔坐,分身不同塔坐。云何言三佛同一大事?答:即釋迦自具三佛:示現伽耶成佛,謂化身也;久已成佛,行因所得,謂報身佛也;有真故即有法身。故釋迦具三身。即是三佛同坐共成一大事也。問:乃知釋迦具三身。文中但云「釋迦與多寶同坐」,此是二佛,云何言三佛共作大事?答:分身乃不同坐,而諸佛意同成大事。問:多寶、釋迦、分身佛,此三是何佛耶?答:依文判者,論主云「多寶是法身、釋迦為報身佛、分身為化身佛」也。問:前明隱時為法身,多寶豈是隱時耶?答:論解二種法身。一者隱時名法身,此非多寶也;二者顯時名法身,即多寶也。問:若爾,與報佛何異?答:體一義殊。酬因義邊目之為報、眾法所依正法為身,故名法身也。有人言:分身佛是應身佛。何以知之?《攝論》及《同性經》竝言應身住淨土中說法化菩薩。今分身竝在淨土中說法,當知即是應身,應身即報身也。釋迦在穢土,故是化佛。今明作斯釋者,亦得然也。各取一義。
「自此已下示現法力持力修行力」,此第三料簡多寶塔竟,還復宗釋前勝妙力無上。就文為二:一總標三力勸知。
自此已下,示現法力、持力、修行力應知。
從「法力者」已下,別釋三力,即成三別。一一中有二:一標章、二解釋。「法力者」,標章也。
法力者,
法即是《法華》之法,有勝功用,故稱法力。
「五門示現」者,第二示解釋處。開為二:一者總標列五門、二者別釋。就初文三:第一總標五門。
五種門示現:
「一者證」已下,第二列五門。
一者證門、二者信門、三者供養門、四者聞法門、五者讀誦持說門。
「四種門彌勒品中示現者」,第三示門處。
四種法門〈彌勒品〉中示現,一法門〈常精進菩薩品〉中示現。
彌勒品即是〈分別功德品〉,常精進品即〈法師功德品〉。此二從人以立名,羅什經從法以受稱。
「彌勒品中四門者」,第二別釋。初牒四。「一者證門」已下,次釋四門。
彌勒品中四種門者:
釋四門即四。初門為二:一標證門。
一是證門,
「如經」已下,第二引經示處。就文為二:第一釋初得無上忍、第二釋八生乃至一生得三菩提。初又二:一牒經。
如經「我說是如來壽命長遠,時六百八十萬億那由他恒河沙眾生得無生法忍」故。
「得無生法忍」下,第二釋經。
此言無生法忍者,謂初地證智應知。
如《智度論》
一初地無生、二七地無生,今此中明初地無生也。以初地初證得真如法身無生,故云得無生忍也。
「八生乃至一生」下,第二釋最後經。就文亦二:一牒經、二釋經。牒經中有二:一牒八生乃至一生。
八生乃至一生,
二牒得阿耨三菩提。
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
「謂證初地菩提故」下。第二釋經。就文為三:一就位釋、二解八生一生、三與異人諍經。
謂證初地菩提法故。
謂初地菩提者,經有二句:一者八生乃至一生、二者得三菩提。今前遂近釋得三菩提,謂初地菩提故也。
八生一生者,謂諸凡夫決定能證初地,隨力隨分乃八生乃至一生證初地故。
「八生一生者」,牒初句經也。「謂諸凡夫」下,釋經,明地前菩薩是凡夫,聞《法華經》,隨力淺深,或經八生入於初地,乃至或經一生得入初地也。
「言阿耨三菩提者」,第二與異人諍經。
言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以離三界中分段生死,隨分能見真如佛性名得菩提,非謂究竟滿足如來方便涅槃故。
異人言:經云阿耨三菩提,五種菩提中,此是無上菩提,非初地菩提,初地乃是明心菩提耳。為有此疑,故論主牒阿耨三菩提經文來。以離三界中分段生死者,論主釋經有二句:前明是初地菩提、次明非無上菩提,以離三界分段生死,明有所離也。以此文證地前菩薩猶受分段生死,以定諸解也。有攝論師等或言:地前已離分段,無文證也。復證地前竝是凡夫也。問:《攝論》云「十解菩薩得人無我,名為聖人」,此論云地前是凡夫。云何會通?答:依《仁王》、《瓔珞》及以此論,地前是伏忍,相似聖耳,未即是聖也。「隨分能見」下,上明所離,今明所得。此對地前未得真如非是無上,登地能見真如故名無上菩提耳。「非謂究竟」下,第二辨非無上菩提。方便涅槃即是方便淨涅槃,此涅槃是究竟。其人未得此涅槃,故非果地無上也。
「二者信門」,釋第二發菩提心。
二是信門者,
即入十信位名為信門。
「如經」已下,示釋處。
如經「復有八世界微塵數眾生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故。
問:此中利益有何次第?答:此中明三種利益。一者上品利益,謂初得無生乃至轉清淨法輪;二者中品利益,謂八生乃至一生得三菩提;三下品利益,謂八佛世界眾生發菩提心。吾初讀此論,執天親八生一生得三菩提言,初從得無生乃至八生一生竝是增數自淺之深,不知三品之益。講數百遍,始乃解之。問:八生一生云何是中品利益?答:初聞法華即得無生,乃至有能轉清淨法輪。今聞法華經八過受生方入初地,乃至經一過受生方入初地,故是中品利益。論主合此三益以之為二:初二益竝稱為證,以同得無生;後一始得發心,故稱為信也。問:說〈壽量〉一品,何故顯有多人得道?答:此敘釋迦從初發心至後際等,一切化主、教門、徒眾、處所、時節,其中若事若理、若權若實無不顯現,故得道者多也。
「三供養門」者,牒第三門解釋。
三供養門,如經「是諸菩薩摩訶薩得大法利時,於虛空中雨曼陀羅華」如是等故。
〈壽量品〉是如來說法功德,〈分別功德品〉是如來說人功德。以法無不顯、人無不利,故數感八種供養。
「四聞法門,如隨喜品說應知者」,釋第四。
四聞法門,如〈隨喜品〉說應知。
聞法而生歡喜,轉更為他說,故言聞法。問:前云屬彌勒品,今云何屬隨喜品。答:隨喜品初至彌勒問隨喜,依此義亦得稱為彌勒品。若從隨喜義立名稱隨喜,故不相違也。亦可是翻經人謬語也。
「一法門」下,上法力有五門,前釋四。即今釋第五讀誦持說門。就文為四:初牒門示品處。
一法門〈常精進菩薩品〉示現者,
「謂讀誦」下,第二略釋,即是章門。
謂讀誦、解說、書寫等,得六根清淨故。
讀誦等為因,得六根清淨等為果。
「如經」下,第三引經處證上因果。初證上因。
如經「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法華經,若讀若誦若解說若書寫,
「是人當得」下,次證上果。
是人當得八百眼功德,乃至千二百意功德」故。
「此得六根清淨者」,第四論釋。就釋中為二:初就位釋、次重釋六根清淨也。就位釋中有二:初釋、次引經證。
此得六根清淨者,謂凡夫人以經力故得勝根用,未入初地菩薩正位,此義應知。
「謂凡夫以經力故得勝根用未入初地者」下,證地前是凡夫也。
「如經」已下,次引經證。
如經「以父母所生清淨肉眼,見於三千大千世界」如是等故。
既云父母所生肉眼,故是凡夫未得初地法身法眼。
「又六根清淨者」,第二重釋。此文可有三義故來:一者上釋眼根見三千乃至意亦爾,今釋六根互用;二者上釋眼根事,今釋鼻根事;三者上明六根各用,今釋互用也。就文為二:初正明六根互用。
又六根清淨者,於一一根中悉能具足見色、聞聲、辨香、別味、覺觸、知法等,諸根互用,此義應知。
「眼所見者聞香能知」,此略就一根釋互用。
眼所見者聞香能知,
「如經」以下,引經證眼見聞香能知也。
如經「釋提桓因在勝殿上五欲娛樂乃至說法」故。聞香知者,此是知境,以鼻根知故。
聞香知,此釋聞香能知也。此是知境者,香者是鼻根所知境也。以鼻根知故者,出能知也。又以眼所見境者,以鼻根知,故是互用。
「持力者」,自上已來釋法力竟,今釋第二持力。就文為二:初標。
持力者,
言持力者,以受持經有大功用,故言持力。
「有三種法門」者,第二釋持力也。就文為二:一總釋三品、二別釋法師。
有三種法門示現,如〈法師品〉、〈安樂行品〉、〈勸持品〉等廣說法力,如經應知。
如〈法師品〉,即指三品為三種法門也。問:羅什經但云持品,今何以云勸持品?答:牒前之勸,明後之持,故云勸持品。亦是因勸而持,故云勸持,實是持品。廣說法力者,問:應云廣說持力,云何乃言法力耶?答:有二義。一者出所持之法,故言法力,實是持力也;二者此是三品中指〈法師品〉為法力。何以知之?以次此文即釋〈法師品〉經故也。
「其心決定知水必近者」,此第二別釋〈法師品〉中語也。
「其心決定知水必近」者,受持此經得佛性水,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
「修行力者」,釋第三力。初牒、次釋。
修行力者,
言修行力者,依經修行有勝功用,故言修行力也。
「有五門示現下」,第二解釋。文為三:初總列五門、次別釋五門、三別料簡第三門。
五門示現:一者說力、二者行苦行力、三者護眾生諸難力、四者功德勝力、五者護法力。
初如文。
「說力者」已下,第二別釋五別。一一門中,初牒、次釋。
說力者,
言說力者,佛為十方世界眾生說法,故名說力。亦是謦欬中說偈,令十方世界聞,名為說力。
「有三種」已下,初總標三種示品處。
有三種法門,〈神力品〉中示現:
「一出舌相令憶念故」者,第二別釋也。
一出廣長舌者,令憶念故;二謦欬聲者,說偈令聞故,令聞聲已如實修行不放逸故;三彈指令覺悟眾生者,令修行者得覺悟故。
言憶念如來有此舌相異一切世間故,佛語必可信受。又舌相正主說法,亦是說力。二謦欬聲令聞者,羅什經直明謦欬,此論意謦欬出聲說偈,令十方聞修行不放逸故。
釋第二苦行力,有二品。
行苦行力者,〈藥王菩薩品〉示現教化眾生故。又行苦行力者,〈妙音菩薩品〉示現教化眾生故。
問:藥王可是苦行,妙音云何亦是苦行?答:妙音分形四生六道,為物弘經及救濟諸難,亦是苦行。
釋第三護難力,亦二品。
護眾生諸難力者,〈觀世音菩薩品〉、〈陀羅尼品〉示現。
〈觀音〉以人護難,〈陀羅尼品〉以法護難。又〈觀音品〉一人護難,〈陀羅尼〉眾人護難。
功德勝力者,〈妙莊嚴王品〉示現依過去功德,彼二童子有如是力故。
釋第四功德勝力者,正明淨藏、淨眼二童子得諸三昧,又得六度道品,又得神通回父邪見,引導眾人見佛聽受《法華》,故言二童子有如是力。
第五護法力。
護法力者,〈普賢菩薩品〉及後品示現。
普賢正是護法。故文云「若《法華經》行閻浮提,皆普賢之力。」及後品者,是〈囑累品〉中佛付諸菩薩,令諸菩薩弘通正法,亦是護法也。
「又說言受持觀世音」下,第二料簡上第三護難力經文。就文又三:一牒經標平等、二釋平等、三結平等。
又說言「受持觀世音菩薩名,及受持六十二億恒河沙等諸佛名號,彼功德平等」者,
初如文。
「有二種義」下,第二釋平等。就經中有二:初列二門、次釋二門。
有二種義:一者信力故、二者畢竟知故。
言二門者,一者信力,即是地前信平等;二者畢竟知,謂登地證平等。
從「信力」下,第二釋二門。前釋信力門。
信力者,有二種:一者求我身如觀世音自在無異,畢竟信力故;二謂於彼生恭敬心,如彼功德,我亦如是畢竟得故。
信平等有二:一者信己身與觀音身平等,彼此同一法身;二者德平等,既同一法身亦同一功德。初亦是人平等,後是法平等。
從「畢竟知者」下,釋第二門。
畢竟知者,謂能決定知法界故。言法界者,名為法性。彼法性者,名為一切諸佛菩薩平等法身故。平等法身者,謂真如法身,初地菩薩乃能證能入。
初明法界、法性、法身皆是異名,從初地能證入平等法身也。
「是故受持」下,第三結平等。
是故受持六十二億恒河沙等諸佛名號,受持觀世音名號,所得功德無差別。
以觀音與六十二億同證法身平等,是故功德等。問:同證法身故平等者,何故但云六十二億?答:是趣舉一數耳。問:但應明證入法身平等,何故舉信平等耶?答:舉地前之信,欲顯後證平等也。又論主欲通釋一切平等,一切平等不出信等及以證等也。
「第一序品」下,第三重牒章門,追示分齊。
第一〈序品〉示現七種功德成就,第二〈方便品〉有五分示現,破二明一,餘品如前處分,易解。
言餘品如向處分者,即是破十病,及述十無上也。
日東天台後學沙門實觀分會
法華論疏卷下(畢)
Hán Việt
Việt dịch
Engli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