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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楞嚴義疏注經

首楞嚴義疏注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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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ã văn bản
T39n1799
Tên chuẩn
首楞嚴義疏注經
Quyển
T39
Bộ sưu tập
Đại Chính Tân Tu Đại Tạng Kinh
Nguồn
CBETA TXT (T)
Ngôn ngữ giao diện đọc
Hán văn (phồn thể) · Hán Việt · Việt/Anh (khi có)
Số phần văn bản
10 phần · 10 đoạn hiển th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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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5: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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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楞嚴義疏注經
Hán gốc
首楞嚴義疏注經
No. 1799 [cf. No. 945]
首楞嚴經疏序
中散大夫守御史中丞充理檢使權判吏部流內銓上護軍瑯琊郡開國侯食邑一千九百戶實食封二百戶賜紫金魚袋王隨撰
大佛頂密因了義首楞嚴經者,乃竺乾之洪範、法苑之寶典也。昔能仁以出震五天、獨尊三界,假金輪而啟物、現玉毫而應世,觀四生之受苦也,惠濟庶物;愍群機之未悟也,力垂善誘。於是俯仰至理、述宣微言,闢大慈之門、廓真如之海,以為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起、一切眾生不出因緣而有,乃知生死輪轉,貪欲為本;修證常樂,禪慧為宗。則斯經也,可以辯識諸魔、破滅七趣,謂止及觀,修圓教妙明之心;發真歸源,證上乘至極之說。懿其般剌譯其義,房相筆其文。今 江吳釋璿師,學識兼高、辯才無礙,以是經典為時教於一代、分妙理於十門,功濟大千、道傳不二,瞪目合手以明妄、毀相泯心以會宗,信受則為世津梁、開悟則入佛知見。乃顯經以作疏、因疏以明理,故可以開前疑而決後滯、披迷雲而覩惠日,然後知色空無異,同歸實際;生佛靡殊,不離方寸。隨志抂外護、慚無內學,因獲覽閱,輒述序引,歸依法寶,幸精究於真詮;讚揚佛乘,願普霑於勝果者已。
大宋天聖八年青龍庚午孟冬二十一日辛丑道齋東軒序
譯經三藏,朝散大夫試鴻臚卿光梵大師賜紫惟淨,謹上書于中丞閣下。近蒙以 新製〈首楞嚴經疏序〉,特賜 寵示者,鴻儒大士嘉讚寶乘、淺學緇流叨窺法句,身心適悅、種智增明,頂奉依歸,不任慶幸。竊以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者,菩薩行門、諸佛心印,開有為即塵沙妙用、歸無相即法界真源,不有不空,絕名相於言罤之外;現因示果,分階位於神化之中。境不礙心、惑不礙智,七大之性大無所待、八還之法還無所從。所以了真如心,息虛妄本,起方便慧,宣祕密言,萬法以之圓融、諸佛以之自在,入不二之二諦、悟不空之三空,偉矣真宗,不可思議。聿有高士,著述疏章,煥決祕詮,簡談佛旨,恭惟 中丞入佛知見、解法因緣,學佛修行、袪拂有空之病,宣法性相、融明起滅之端,為護法城、作不請友。高製序引,恢闡教乘,永代作程,長冥示炬。惟淨夙承道顧,忝翫奇文,佩戴恩私,不任抃躍。不宣。惟淨頓首。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一(之一)
長水沙門子璿集
稽首我大師,  十方調御尊,
佛頂首楞嚴,  大覺如來藏,
圓明諸聖眾,  上首龍尊王,
常闢大慈門,  救攝眾生者。
願垂加護我,  顯說妙難思,
普共諸含靈,  速證真如海。
將釋此經,十門分別:一、教起因緣;二、藏乘分攝;三、教義分齊;四、所被機宜;五、能詮體性;六、所詮宗趣;七、教迹前後;八、傳譯時年;九、通釋名題;十、別解文義。
初中二:一總、二別。總者,謂詶因酬請,顯理度生。一代教興皆由此矣。若原佛本意,唯為一大事因緣,欲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雖三車通許,唯賜白牛,但為一乘,無三及二也。別者有十,故說此經:一、為克示真三昧故。謂阿難遭難,蓋無真定,故請諸佛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禪那最初方便,及佛告許,云有三摩提,名大佛頂首楞嚴王,具足萬行,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至於再請責己,將謂惠我,偈讚希有等,乃至如來諷歎,名金剛王如幻三昧。勅說圓通,文殊揀顯,指三世佛同此一門。道場加行,成就聖位,立此經名,破滅七趣、辨識諸魔,皆為此也。二、為廣破諸妄執故。謂阿難執妄迷真,匿王執常為斷。七處徵詰,三疑拒諍。佛再語云:若汝執悋分別覺觀為汝心等。故約心見二門隨執廣破,此之執相不離人法也。三、為開顯妙明心故。謂阿難初請三昧,佛先審問發心,既陳愛見之源,全迷真實之體。遂云:眾生無始生死相續,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此真妙明,即是菩提涅槃元清淨體。故阿難自責不知寂常,如來許可發妙明性,先就心見二門乍徵乍顯,後約三科七大分明顯會,令於法法咸見性常,俱遍俱融,含攝無礙。眾皆領悟,自知心遍十方,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體,元明心遍含裹十虛,身土虛空了無所得,唯一本妙常住不滅。洎滿慈疑於有相,慶喜再責因緣,佛隨開示,令得知見矣。四、為決斷眾疑網故。謂佛顯示真見,阿難隨見疑生,或縮斷、離身、因緣、自爾、和合、非合,執相疑性,諸大遍圓,滅妄生妄,成真不真,修無常因,獲常住果。疑網既眾,佛隨斷之矣。五、為辨析修行門故。謂佛廣示藏體,慶喜深解,現前舉喻,天王賜與華屋,雖知所賜,將入無門,已悉多聞,不逮修習。故請問云:從何攝伏疇昔攀緣,入佛知見?佛舉二義決定,以為發覺初心,謂止及觀,斯為要也。初令以湛旋妄成不生滅,次令審詳煩惱知根降伏。一根既反,餘根自旋,諸妄銷亡,不真何待?六、為分別邪正行故。謂阿難已悟修行,後代罔知邪正,雖期正道,多陷邪宗,水灌漏巵,若為取滿?慶喜請云:眾生去佛漸遠,邪師說法至多,欲令心入佛乘,遠魔無退。佛舉四種明誨,諸聖同途,戒根不虧,定慧可據。如其不切清禁、禪慧洪深,鬼屬魔民斯難逭免,祈進却步,誠可悲夫。七、為顯呪功能勝故。謂慶喜難在登伽,如來遣呪往救。承力雖至,密言闕聞。況能潛護根門、防閑宿習,齋戒不稟而自備、果證不遠而可得。消難獲利,自行化他,因人果人靡不由此而辨其事也。八、為證入有階降故。謂理絕修證、事存階漸,偏一則病空有、圓通則融真俗,故不損寂滅而建立諸位。阿難知機為請,如來就行開示,始從漸次、終乎極果,於無生忍中立五十七位,不斷而斷,惑障必亡;非證而證,神用斯備。豈同魔外都無位次耶?文云:是種種地,皆以金剛觀察如幻十種深喻,奢摩他中用諸如來毘婆舍那清淨修證,漸次深入耳。九、為廣示諸魔境故。謂修禪觀人靡不有初,而鮮克有終者,蓋不諳其魔境,妄生取著,不了唯心,遂派諸道。佛慈無緣,不問自說。觀中破陰,每陰十種,五十境界分析邪源,末代修禪免為所惑。十、為究盡妄想源故。謂五陰諸經皆說,未聞五妄想成。今明破一陰時出一妄想,破則從麁至細、起則自細現麁,其之根源唯一識陰,識陰無體,但是圓常。文云:湛入合湛,歸識邊際。既知五陰咸是妄想,五陰攝法何所不該?論云: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也。由斯十意而說此經。
二、藏乘分攝者,謂三藏之中修多羅攝,二藏之中菩薩藏攝。若此攝彼,則兼該二三,持戒證果有小乘故,徵難辨析最明顯故。諸乘之中一乘所攝,若此攝彼亦該諸乘。十二分中契經方廣二分所攝,攝彼如前。
三、教義分齊者,依賢首大師二義分別:一、約教詮法通局顯分齊。謂以義分教,教類有五:一、小乘教。但說我空,縱少說法空,亦不明顯。但依六識三毒,建立染淨根本,未盡法源,故多諍論。二、大乘始教,亦名分教。但說諸法皆空,未盡大乘法理,故名為始。但說一切法相,有不成佛,故名為分。三、大乘終教,亦名實教。說如來藏隨緣成阿梨耶識,緣起無性,一切皆如。定性二乘、無性闡提悉當成佛,方盡大乘至極之說,故名為終。以稱實理,故名為實。四、大乘頓教。總不說法相,唯辨真性,亦無八識差別之相。呵教勸離,毀相泯心,但一念不生即名為佛,不依地位漸次,故說為頓。五、一乘圓教。所說唯是法界,性海圓融,緣起無礙,相即相入,帝網重重,主伴無盡也。若於五中顯此經分齊,正唯終教,兼於頓圓。若將此經與五教互相攝者,五唯後三攝此,此總攝彼諸教。
二、約法生起本末顯分齊。依《起信論》明諸染法本末五重。論中,初唯一心為本源。二依一心開二門:一、心真如門,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二、心生滅門,謂依如來藏與生滅合名阿梨耶識;三依此識明二義:一覺義,謂心體離念等;二不覺義,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不覺心動等。四、依後義生三細:一依不覺故心動,名業相;二依動故能見,名轉相;三依見故境界妄現,名現相。五依最後生六麁:一、智相(依境分別也,即法執俱生);二、相續相(依智起念不斷,即法執分別);三、執取相(心起著故,即我執俱生);四、計名字相(我執分別,上四皆惑);五、起業相(業也);六、業繫苦相(報也)。若以諸宗就此五重顯分齊者,謂人天唯齊業報,小乘齊後四,麁法相極於三細,終頓圓通詮本末,方窮初一心源。初一心源,即此經常住真心,性淨明體。經標此心為宗本故,一切因果世界微塵因心成故。二根本中,說為無始菩提涅槃元明體故(第一重)。約見約心、或破或會,至於備歷三科七大咸言妙真如性等,即心真如門。經喻瞪目合手,眚見燈光,性明圓故,因明發性,識精元明。性、一切心等,即生滅門(第二重)。滿慈致疑,佛舉本覺明妙,性覺必明,妄為明覺,覺非所明,因明立所等,即本覺不覺也。了然自知,發真歸元,覺迷迷滅等,即始覺也(第三重)。三相四輪,晦昧為空,空晦暗中結暗為色等,即三細(第四重)。引起塵勞煩惱,聚緣內搖,趣外奔逸,業果、眾生二種相續等,即後五麁(第五重)。由是此經具詮本末,學者備覽,足見幽深。
四、所被機宜者,依《圓覺疏》,略有二種:初料揀、後普收。初謂樂著名相,以文為解者;繫滯行位,高推聖境者;情尚於空,觸言賓無者;自恃天真,輕厭進習者;固執先聞,擔麻棄金者。如上皆非其器,反上即皆是器。後普收。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俱得聞之,無不獲益。謂宿種深者悟入,淺者信解,都無種者亦皆熏成圓頓種性。如《華嚴經》食金剛喻。若約五性,正被菩薩性及不定性,兼為餘性作遠因緣。三聚之中,為正定聚令增妙行,為不定聚令修信心,為邪定人作遠因緣也。
五、能詮體性者,略作四門:一、隨相門。復二:一、聲名句文體,體用、假實,二相資故;二、通攝所詮體,若不詮義,文非教故。二、唯識門。前二不離識所變故,然有本質、影像之異。三、歸性門。此識無體,唯真如故。四、無礙門。心境理事,交徹相攝,以一心法有二門故。
六、所詮宗趣者,即有通別。初謂統論佛教因緣為宗。以佛聖教自淺至深,說一切法不出因緣二字。若佛滅後,賢聖弟子相承傳習,通大小乘,宗途有五,如《起信疏》。別明此經者,又有總別:總以心境空(遍計如蛇鬼,經云「如虛空華,本無所有。」又經云「妄為色空及與聞見」)寂、(依他如影像等,經云「當處出生,隨處滅盡」等)藏性圓滿(由空寂故圓滿成實,經云「此見及緣,元是菩提妙淨明體」等),凡聖平等為宗(下云「迷悟死生了不可得。」又「聖凡無二路。」又「生死涅槃皆即狂勞」等),令修行者忘情(由悟宗故,下云「即汝心中狂性自歇,旋流無妄」)等佛(由情忘故,經云「歇即菩提、即同如來」等),觀行速成(文云「方便易成就」)為趣。又以前趣為宗,令惑業消滅(三緣斷故,三因不生),永絕輪迴(若得妙發三摩提者,則妙常寂,有無二無,無二亦滅),起大神用(不須天眼自然觀見等),安樂(身心快然,獲大安隱)自在(一為無量、小中現大等)為趣。別有五對:一教義、二事理、三境行、四行寂、五寂用,皆初宗後趣。此五亦是從前起後,漸漸相由也。若以要言之,不出解行、修證。初解如來藏為宗,行首楞嚴為趣。謂佛許示真修,却約心、見徵解故。次修此真定為宗,證彼藏體為趣。故下請云「雖獲大宅,要因門入」等。
七、教迹前後者,佛說此經,非謂一時頓說,說必前後,集者約類總為一部。謂佛初說,匿王在座,敘外致疑,破彼斷見。後至阿難疑問七趣,舉瑠璃王誅釋種姓、善星比丘妄說法空,二俱生身陷入地獄。瑠璃豈非匿王之子,王死為嗣,方誅瞿曇族姓,豈有事之未形而預致問耶?故知此經非一時說。若以文義往定,即法華後、涅槃前也。經文明指耶輸受記持地證經,以義往推,序歎聲聞,非約小行,應身無量度脫眾生,法華已前無此歎故;聲聞入實,法華已前亦無顯露,今經有故。各說圓通,諸小乘者皆敘本時、或述今遇,盡證圓妙,法華前無,應知在後。然又不唱入滅之期,定涅槃前。二經同部,此經居中,俱醍醐味,無所疑也。
八、傳譯時年。下云:大唐神龍元年乙巳歲五月二十三日,中天竺沙門般剌蜜帝,於廣州制止道場譯。先是三藏將梵本汎海達廣州制止寺,遇宰相房融知南銓,聞有此經,遂請對譯,房融筆受,烏長國沙門彌伽釋迦譯語。翻經纔竟,三藏被本國來取,奉王嚴制,先不許出,三藏潛來邊境被責,為解此難,遂即去迴。房融入奏,又遇中宗初嗣,未暇宣布,目錄闕書。時禪學者,因內道場得本傳寫,好而祕之,遂流此地。大通在內,親遇奏經,又寫隨身,歸荊州度門寺。有魏北舘陶沙門惠振,搜訪靈迹,常慕此經,於度門寺遂遇此本,初得科判。又據開元中沙門智昇撰《釋教目錄》二十卷,其第九云「大佛頂首楞嚴經十卷,大唐沙門懷迪於廣州譯。」迪循州人,住羅浮山南樓寺,久習經論,備諳五梵,因遊廣府,遂遇梵僧,未詳其名,對文共譯,勒成十卷。經之題目、紙數、文句與今融本竝不差異。迪筆受經旨,緝綴文理等。今詳二經,譯人雖別,譯本是同。或恐迪因證義各據流行,故今目錄書寫有異。不爾,豈無一處差別,譯主名字何得未詳耶?二本既同,今解融本。
九、通釋名題者,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經有五名,題目三號者,謂該教行、人理、因果、顯密悉具足故。先略配者:上之三字是總,即一經法體,總含教理行果,教行明指、理果義含。明指者,文云「有三摩提名大佛頂」,此指行也。又云「雖蒙如來佛頂神呪」,又云「亦說此呪名如來頂」,此指教也。教有顯密,顯了宣示,令悟修無妄,即前後諸文。祕密受持,令障盡功著,即是呪辭。義含者,寂照含空故名為大,性覺妙明等故名為佛,此顯理也。我以不滅不生合如來藏,周遍法界等故名大,明極即如來等故名佛,此顯果也。頂者,至極無上之義也。若以此三字全約理說,藏體周遍無不含容曰大,即體大;靈照不昧離諸妄想曰佛。佛有二義:一自性顯照義,即相大;二隨緣現益義,即用大。此大及佛,是至尊至極、無上無過,諸佛所師之法,故名為頂。三大之義不離一心,故名一心為大佛頂。「如來」下,別顯勝能。初八字,約果人自行修證、說教利他以別顯,即十方如來依此法門修因證果,顯了宣說,究竟利他也。「諸菩薩」下八字,約因人修習,具足自他諸行,以別顯菩薩行門自利利他廣多無量,此之真定咸具足,故文殊歎云:「此是微塵佛,一路涅槃門」等。次廣釋者。大者,當體得名,常遍為義。當體者,不同法相宗揀小名大,大外有小可揀,猶是分限,豈為至大?今以藏體性無邊涯、絕諸分量,強名為大。常遍者,常則竪窮三世,遍則橫該十方。竪者過去無始、未來無終,無有一法先之,唯此先於諸法,故名大也。《涅槃》云「所言大者,名之為常。」橫者,十方窮之無有涯畔。《涅槃》又云「所言大者,其性廣博。」今經常遍,廣有其文,仍具三義,如下可見。佛頂者,究竟覺也。覺有二義:一本、二始。本謂藏體,靈鑒無昧,絕諸妄想,具足無量性功德故。《起信》云「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始覺義者,依本覺故而有不覺,依不覺故而有始覺。」始覺是用,本覺是體,用合體時,始本不二名究竟覺。究竟覺者,即前藏性顯現時也。無上最極名之為頂,此約果位以顯法體,名佛頂也。若約現事,即今佛頂放光,化佛所說教行,是故教行俱號佛頂也。如來者,如謂本覺,來謂始覺,始本合故名為如來。此指一佛即該諸佛,下說教行俱約諸佛,以顯同故。密因者,有二:一教、二行。教者,下說心呪是佛密語,唯佛與佛乃能知之,不通他解,但信而受之,思而持之,滅障成德也。行者以此真定具空假中,即是一心,非縱橫竝,別不可思議,具足萬行,三世諸佛同此法門,此行成時名三祕藏,是故稱密。修謂行因,證謂克果。地前地上緣真二種俱名為修,初地妙覺分滿二果同名為證。所修所證俱大佛頂,此自行也,如觀音圓通。了義者,說教化他,詮表義理,無有覆相,窮理盡性,稱實談故。下文云「宣勝義中真勝義性,令汝會中定性聲聞皆獲一乘寂滅場地。」非有餘說,故名了義。諸菩薩萬行者,三世因人各修其行,自利利他,有無量義,今舉大數故名萬也。此之三昧具斯多義,故下文云「有三摩提名大佛頂首楞嚴王,具足萬行」等。首楞嚴者,梵語也。《涅槃》云「首楞者名一切事竟,嚴者名堅,即一切事究竟堅固也。」得此三昧,觀法如幻,於法自在,能破最後微細無明,能獲二種殊勝之力,現身說法,無礙自在。故下經中名為如幻金剛王佛母妙蓮華等。此三昧以無分別智寂用為體,以一切法皆同智性,窮盡法界更無遺餘,名一切事究竟。一切事言無離染淨,此智現時,染淨都盡,一法不立。又染法究竟盡,淨用究竟顯,如下文云「我以不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是故一為無量」等。又云「塵垢應念消,成圓明淨妙」等。既觀如幻,不為物壞,能破無明,故名堅固。經者,訓法訓常,是貫是攝。謂依此言說,詮顯性相,令物生解,故稱為法;一切諸佛皆同此說,故名為常;能令義理無有散失,名之為貫;以此化生令不顛墜,稱之為攝。若約所詮如來藏體說名經者,亦具四義:謂此心性諸佛所師,可軌可則,故名為法;不生不滅,無有變異,故名為常;上聖下凡、情與非情無不同此,故說為貫;具諸功德,遍含染淨,故稱為攝。心性既爾,一切法亦然,故下文云「五陰、六入生滅去來本如來藏。」故一切法任運有四義,悉名為經。
一名中印度那爛陀大道場經,於灌頂部錄出別行。
此別目也。印度,月名,具云印特伽,此云月邦,以此大國形諸小國如星中月。彼有五印,此當中也,即一境之都名。此境之中有多國別,最尊大者號摩竭提,此云大體,以總攝故,或云不害,皆義翻也。那爛陀,此云施無厭,即龍名也。《西域記》云「菴沒羅國有池,池中有龍名施無厭,寺近彼池,故以標號。」大道場者,沙門體心修道之地也。佛滅度後,六帝緝興,遐疎紺宇,園林普合,都建一門,主客萬僧,住持增峻,印度名寺莫先於此,故名曰大。灌頂部者,彼有五部,此當其一,毘盧為主。既標部處,尋檢可憑,無謂近翻,疑非正說。
大唐神龍元年龍集乙巳五月巳卯朔二十三日辛丑。
長安三年,則天罷政,中宗嗣位,是歲改為神龍元年。龍集者,龍星,亦曰歲星,歲行一次也。集,居也。乙巳即所舍之次。朔,蘇也,月死復蘇。蘇,生也。
中天竺沙門般剌蜜帝於廣州制止道場譯。
天竺,亦云乾竺、乾豆、身毒、印度等。沙門,云勤息,取生善滅惡之稱。般剌蜜帝,此云到彼岸。譯者,其有才智,通四方語,名曰象胥之學,四方各有其名,今取北方掌語者也。
菩薩戒弟子前正諫大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清河房融筆授。
雖為宰官而受大乘戒者,經云「欲受國王位時,乃至百官受位時,應先受菩薩戒,一切鬼神救護王身、百官之身也。」資於師長,以父兄之道事之,故云弟子。正諫者,今之諫議也。舉賢達能,大扶進人,故曰大夫。中書、門下,二省之名。平和章明國政之事,曰平章事。筆授,或云筆受,謂以此方文體筆其所授梵本,緝綴潤色,令順物情,不失正理也。
烏長國沙門彌伽釋迦譯語。
國名未詳。彌伽釋迦,此云能降伏。翻梵為華,故云譯語。其中證義,應有別錄,餘如翻譯時年中說。
此下第十、別解文義。准常三分,謂序、正、流通。序中二:證信、發起。證信之立,由阿難問,佛令置之,意為斷疑息諍及異邪故。然此雖具六種成就,今均廣略,總分為二:初、說經時處;二、引眾同聞。今初也。
如是。
若兼「我聞」合釋,即指法之辭也,如是之法我從佛聞。《佛地論》云「謂結集時,眾共請言:『如汝所聞,當如是說。』傳法菩薩,便許可言:『如是當說,如我所聞。』」離釋「如是」者,信成就也。《智度論》云:「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肇公亦云「信順之辭也。信則所言之理順,順則師資之道成。故萬行中以信為首,故云如是。」又契理契機曰如,永離過非曰是。如理而說,如理而信,故言如是。若約今經,如來藏心體性不動曰如,真實義故曰是。又一切諸法本無生滅,皆如來藏,故名為如。離一切相即一切法,故稱為是。更有餘義,繁而不論。
我聞。
聞成就也。我,即阿難自指五蘊假者。然一切法佛說無我,今稱我者,我有四種:一凡夫遍計;二外道宗計;三諸聖隨世假立賓主;四法身真我。經指後二,非邪慢心而有所說,故無過矣。聞,謂耳根發識聽受,雖因耳處,廢別從總,故稱我聞。無相宗說:我既無我,聞亦無聞,從緣生故不壞假名,即不聞聞也。若約法性、此經旨趣,傳法菩薩以我無我不二之真我,根境非一異之妙耳,聞真俗無礙之法門。
一時。
時成就也。師資合會,說聽究竟,總言一時。一者揀異餘時,時者隨世假立。如來說經有無量時,不能別舉,一言略周但言一時。《涅槃經》云「一時在恒河岸」等。又諸方時分延促不定,故但言一時。若約法義釋者,即說聽之時,心境泯、理智融,凡聖如、本始會,此諸二法皆一之時。
佛。
主成就也。具云佛陀,此云覺者,謂覺了真妄性相之者,即究竟覺也。論云「以覺心源故名究竟覺,未覺心源故非究竟覺。」然具三義:一自覺,覺知自心本無生滅;二覺他,覺一切法無不是如;三覺滿,二覺理圓稱之為滿。《佛地論》中具有十義,謂具一切智、一切種智,出煩惱障及所知障,覺了一切諸法性相,能自開覺,亦能開覺一切有情,如睡夢覺、如蓮華開,故稱為佛。
在室羅筏城祇桓精舍。
處成就也。處有二種:一所化處,即伐城;二所住處,即祇園。具云室羅伐悉底,此云豐德,或云聞物,或云好道,此乃城名,非是國號。以其城中多財物,好欲境,饒多聞,豐解脫,道德名稱五天共聞故,或云聞者城。昔有老仙於此修道,後有少仙從其受學,厥號聞者。老仙歿後,少仙於此建城而住,故以名焉。國都號為憍薩羅,但以就勝易彰,故舉城號。祇桓者,具云祇陀,或云逝多、制多,此云戰勝,即太子名。林主是彼,故云勝林,桓即林也。精舍者,即沙門精行所舍處也。謂須達買園置舍,太子捨樹造門,二人共搆,以延僧佛。
二、引眾同聞者,同聞之眾匪唯三乘,亦該諸趣,下具天龍八部、王臣菩薩。發起序中今文但有二類,蓋譯之巧略也。文二:一、聲聞;二、緣覺。初文三:一、標類舉數。
與大比丘眾。
標類也。與者,并、兼、共、及也。佛與阿難及大比丘等,證非虛謬。梵云摩訶,此具三義:謂大、多、勝也。器量尊重,為天王、大人之所恭敬,故云大;遍知內外經書,故言多;勝出九十五種外道,故言勝。比丘,名含三義:乞士、怖魔、破惡。謂出家者,上於諸佛求法以內資,令慧命增長;下於檀越離邪正命乞食以外資,令色身無損,故云乞士。又出家者,最初發出家心或菩提心,或至成道,皆令魔怖失人眾,故名為怖魔。又能破斷身口七支九十八使業煩惱,故稱為破惡。四人已上乃至無量,能作說恣羯磨法,故名為眾矣。
千二百五十人俱。
舉數也。佛初成道,先度陳如等五人,次度三迦葉兄弟兼徒總一千,次度舍利弗、目連各兼徒一百,次度耶舍長者等五十人,經舉大數,故減五人。此眾先竝事外,勤苦累劫,一無所證;纔遇見佛,便得上果,感佛恩深,常隨佛化,為常隨眾也。
二、總嘆行德。
皆是無漏大阿羅漢。
總指也。漏有三種,皆斷盡故。阿羅漢,名含三義,故翻為應:應已永害煩惱賊故;應不受分段生故;應受人天妙供養故。此皆無疑,故名為大。已下別嘆。
佛子住持,善超諸有。
從佛口生,從法化生,得佛法分,堪紹佛種,故云佛子。安住覺性三德祕藏,任持萬善功德不失,故云住持。諸有者,二十五有。皆得二十五種三昧,不為界繫,故云善超。此嘆自利,已下嘆利他。
能於國土成就威儀。
無剎不現,故云能於國土。有威可畏,有儀可則,行住坐臥皆成軌範,可為標准,故云成就等。《淨名》所謂「不起滅定現諸威儀」也。此儀止可觀也。
從佛轉輪,妙堪遺囑。
智堪遺付也。常隨從佛,轉大法輪。法有摧輾業煩惱義,喻之若輪。自既摧破惑障,亦能轉教令他破惑。於一法中作無量說,一一逗機、一一稱性,以善巧方便令其得入如來知見。妙好堪任,護付法藏,令燈燈相然、明明不絕。囑法令傳,囑生令度,總名遺囑也。
嚴淨毘尼,弘範三界。
戒可遵依也。毘尼云律,律法也。斷割重輕、開遮持犯,非法不定。弘,大也。範,法也。既嚴持清禁,身心弗違,大能軌則世間,真是法中綱紀也。
應身無量,度脫眾生。
定能現化也。住首楞嚴,化復作化,普現色身,隨十界機宜,何身相現而說法,令彼度苦,解脫業惑,得自在故。《法華》所謂內祕外現,從法身地隨緣俯應,如一月不降、百水不升,慈善根力法爾如是。若非發迹之後,無如是歎,醍醐味教於斯現矣。
拔濟未來,越諸塵累。
結悲化無盡也。拔令脫苦,濟使得樂。佛滅度後,故曰未來。煩惱與業染污繫縛,喻之塵累。皆令清淨自在無礙,故稱越也。
三、列眾上首。
其名曰大智舍利弗。
具云奢利弗怛囉,此云鶖子。其人母眼黑白分明,轉動流利,從彼所生,連母為號,亦云身子,是佛右面弟子。慧解過人,故云大智。《增一》云「我佛法中,智慧無雙、決了諸疑者,舍利弗第一。」
摩訶目犍連。
具云摩訶沒特伽羅,此云大采菽氏,又云胡豆,即尊者母姓。上古仙人所嗜,因以命族。左面弟子,神通無過。下經云「我遊十方得無罣礙」,神通發明推為無上。
摩訶拘絺羅。
此云大膝,舍利弗舅,常論勝姊,姊懷身子,論則不勝,知孕智人,寄辯母口,何況出胎。遂往南天學十八經。人笑之曰:「累世難通,一生非冀。」聞而立誓,學不休止,無暇剪爪,號長爪梵志。學畢還家,知甥為佛弟子,起大憍慢,往佛所奪。佛令立論,因即義墮,負愧低頭,得法眼淨,成阿羅漢,獲四辯才,觸難能答,南方天王常隨侍彼也。
富樓那彌多羅尼子。
富樓那,父名,此云滿。父是滿江禱天求得,正值江滿,又願獲滿,夢滿器寶入於母懷,從此有孕,由此多義,得有此稱。彌多羅尼母名,此翻為慈,亦云知識。其母慈行,仍誦韋陀知識品故。尼,女聲也,是彼所生。連父母召,云滿慈子,此於如來說法人中最為第一。下經云「我曠劫來辯才無礙,宣說苦空,深達實相,河沙如來祕密法門,我於眾中微妙開示,得無所畏」等。
須菩提。
此云空生,或云善吉、善現等,生時家中庫藏器皿皆空故。相者謂言:「兒必善吉,此善吉相現於器故。」從是得名。於大眾中解空第一,入無諍定,喜說空法,所修行業以空為本。如下經云「我曠劫來心得無礙,初在母胎即知空寂,如是乃至十方成空,亦令眾生證得空性,蒙如來發性覺真空,空性圓明,得阿羅漢。」
優波尼沙陀等而為上首。
此云近少,義翻塵性,觀塵性空而得道故。微塵即是色近少分,隣近虛空是色邊際,故名塵性為近少也。如下經云「我悟色性,以從不淨白骨微塵歸於虛空,空色二無,成無學道,如來印我名尼沙陀。」更有餘人,經不具載,故云等也。即三迦葉輩,此皆頭角,為眾知識,綱領佛法,各有弟子,故云上首也。
二、緣覺眾。
復有無量辟支無學,并其初心,同來佛所。
具云辟支迦羅,此云緣覺,以觀十二因緣而覺悟故。此是部行,非同麟喻。然不預嘆德列名者,以厭喧樂靜,不為眾所知識故。主伴咸集,故云并其初心,遇佛迴向必證大果。故下經云「有學二乘及諸一切新發心菩薩等,皆獲本心,遠塵離垢,得法眼淨。」通序竟。
二、別序者,諸經不同,發起各別,或放光微笑、乞食入禪、自唱位號、勸人令問等。今經由夏滿眾集,主臣請齋,慶喜外歸,無供循乞,因遭婬室邪術所加,自無定慧,不能降伏。由是外假祕密攝護令歸,意顯生死輪迴莫過淫愛,超證聖位豈逾定慧。定慧內具,祕密外資,塵颺順風,有何艱險。
文有四:一、夏制圓成眾求密義。
屬諸比丘,休夏自恣。
屬,值遇會也。聖禁三月,滿在此日,故云休夏也。自迷所犯,恣任僧舉,當悔清淨,故云自恣。制限恣法,如律所明。
十方菩薩諮決心疑,欽奉慈嚴,將求密義。
具云菩提薩埵,此云覺有情。此有三釋:一、菩提所求果,薩埵所度生;二、菩提所求果,薩埵能求人;三、菩提覺悟智,薩埵情慮識。總約悲智、能所、真妄以立名也。此等安居非止一處,故云十方。限內修行莫盡通達,從師指授,夏滿方遂,故云諮決心疑。恭敬遵承,故曰欽奉。恩念威重,故曰慈嚴。將求密義者,意請宣說如來密因修證了義之法門也。
二、師資感應教演真乘。
即時,如來敷座宴安。
非禪不慧,故先入定為後軌也。即敷尼師壇靜然安坐,如《金剛》、《法華》皆先入定,後方始說,常法爾也。
為諸會中宣示深奧。
前求密義,今宣深奧,隨其所問皆與說示。如《法華》先說《無量義經》以為一乘之本。今此會中亦復如是,必有經目,隱而不言也。
法筵清眾得未曾有。
教主既非生滅心行說實相法,能聽之眾亦無一法可為領受。稱實說聽無有垢染,故云清眾。斯為究竟無上法會,故未曾有。
迦陵仙音遍十方界。
佛聲和雅,眾所愛樂,聽之無厭,如迦陵頻伽在於㲉鳴勝餘鳥故,堪喻佛聲。此鳥非常,故云仙也。遍十方界者,顯其圓義。如來梵音,於諸相中最為勝故,如別處說。
恒沙菩薩來聚道場,文殊師利而為上首。
正云曼殊室利,此云妙吉祥,或妙德。下文將神呪、揀圓通,與奪眾心,無私不伏,智德之尊,故標上首。前文十方菩薩咨決心疑,今此復云恒沙來聚者,或因結上首重指前文,或因前說法聲遍十方,後始來集,二義無在。
三、王臣請供主伴分臨。
時波斯匿王為其父王諱日營齋,請佛宮掖,自迎如來,廣設珍羞無上妙味,兼復親延諸大菩薩。
具云鉢羅斯那恃多,此云勝君。先王崩日,忌諱之晨,故云諱日,即自恣後之一日也。諱,忌也,以忌舉吉事,諱避其名。宮掖,內庭也,后妃居所,在天子左右,如肘腋耳。王之宮禁,策掖者所居故。
城中復有長者居士同時飯僧,佇佛來應。佛勅文殊分領菩薩及阿羅漢應諸齋主。
十德具足,三品居財,故云長者居士。又守道自怡,寡欲蘊德,故曰居士。佛為化主,王請須臨,臣為輔佐,餘聖可赴。
四、慶喜無齋入城循乞,二:一、歸園無請。
唯有阿難先受別請,遠遊未還,不遑僧次。
阿難,此云歡喜。佛初出家,淨飯憂惱,聞子成道,王大忻然。復有斛飯,奏云生兒,舉國大喜,因立斯號。又彼端正,或語或默、行住坐臥、進止動轉,見者咸喜,故云歡喜。先受別請者,《涅槃經》說不受別請,乃不隨佛受別請耳,或因他事而非齋也。遑,假也。
既無上座及阿闍梨,途中獨歸。其日無供。
同輩上下曰上座。阿闍梨,此云軌範,謂與眾中作軌範故。
二、入國循求,三:一、平等行乞,二:一、正行平等以循乞。
即時,阿難執持應器,於所遊城次第循乞。
當日初分乞食易得,故云即時。鉢多羅,此云應量器,色與體量皆應法度也。無問淨穢,故云次第。順於軌則,故云循乞。乞食十利,如《寶雨經》說。
心中初求最後檀越以為齋主,無問淨穢剎利尊姓及旃陀羅,方行等慈,不擇微賤,發意圓成一切眾生無量功德。
檀越,此云施者。阿難乞食,意祈末後來請僧者,我當赴彼,故曰齋主。淨穢,即剎利、旃陀也。剎帝利,此云田主,即王種也,故云尊姓。旃陀羅,此云殺者,即魁膾、婬、酒家也。方,法也。軌則如來,行平等慈,不取貴擇賤,俾施者見者得福無量。
二、仰效無遮以除謗。
阿難已知如來世尊訶須菩提及大迦葉,為阿羅漢,心不均平。欽仰如來開闡無遮,度諸疑謗。
迦葉波,此云飲光氏,上古元祖是仙,身有光明,吞蔽燈光,人皆異之,曰飲光仙,因立族姓。尊者頭陀上行第一,故云大也。不均平者,善現捨貧從富,迦葉捨富從貧,皆為淨名所訶。今言如來者,就其印可,功歸佛也。然佛常乞食無遮間者,由五義故:一由內證平等理,外不見貧富相;二心離貪慢,慈無偏利;三表威德,不懼惡象、沽酒、婬女家;四息凡夫猜嫌;五破二乘分別。故得仰效行平等耳。度疑謗者,即息凡夫猜嫌也。
經彼城隍,徐步郭門,嚴整威儀,肅恭齋法。
城之濠塹曰隍。齋莊齊整,不失威儀,安靜恭謹,足成令則。以斯行乞,物無不從,仰効尊儀,故云齋法也。
二、示遇惡緣。
爾時,阿難因乞食次,經歷婬室,遭大幻術摩登伽女以娑毘迦羅先梵天呪攝入婬席,婬躬撫摩,將毀戒體。
爾時,此時也。摩登伽,義翻本姓,下經云「性比丘尼」是也。婆毘迦羅,亦云劫毘羅,此言金頭,或云黃髮,食米齊外道也。師事梵天而得此呪,呪是梵天先說外道施行,世人諷習以為幻術。將毀戒體者,別解脫戒,白四所發,形願業體,體即無作,從作戒生,是第三聚非色非心為戒所依。持之則肥,犯之則羸,故云戒體。阿難無心,遭逼入舍,欲犯未犯,故云將毀。若據下云「八萬行中只毀一戒,心清淨故,尚未淪溺。」應知阿難不毀吉羅,緣起如別。
三、佛垂哀救,三:一、齋畢歸園。
如來知彼婬術所加,齋畢旋歸。王及大臣、長者居士俱來隨佛,願聞法要。
如來知者,知即是見也,謂以生死智明不二天眼見也。如來常儀,受請齋了皆為說法,今日速歸,知佛必有所為,故隨而來,願聞法要。然大眾根熟,妙悟是時,不有因緣無由發起,故託慶喜婬逼、摩登愛纏,俾知生死輪迴貪欲為本,修證常樂禪慧是基。故下文中,天龍八部、有學二乘及諸一切新發心菩薩,其數凡有十恒河沙,聞是法已,皆得本心,遠塵離垢,獲法眼淨,性比丘尼成阿羅漢,無量眾生發無上道心等。是知機應相扣,啐啄同時,形對像現,故無差濫。
二、放光說呪。
于時,世尊頂放百寶無畏光明,光中出生千葉寶蓮,有佛化身結跏趺坐,宣說神呪。
歸園既畢,主伴咸臻,於此之際,故曰于時。佛頂,體也,寂無相故。光明,相也,具性德故。蓮華,用也,成萬行故。化佛,果也,理智行三所成就故。宣神呪者,自果既圓,說利他故。又釋迦顯果海無說,頂光蓮現表大定智悲三法冥熏而起大用,故現化佛說神呪也。
三、遣呪往救。
勅文殊師利將呪往護,惡呪銷滅。提獎阿難及摩登伽歸來佛所。
提,携;獎,勸也。文殊顯傳佛旨,密護阿難,先令登伽見佛離欲,聞法增道,意顯呪力不可思議也。如下文云「彼尚婬女,無心修行,神力冥資速證無學,何況汝等在會聲聞求最上乘,決定成佛」等。序分竟。
次下正宗分。由阿難正請,如來正說,解行圓滿,不偏不邪,當機得益也。文三:一、阿難悲恨請修三昧。
阿難見佛,頂禮悲泣,恨無始來一向多聞,未全道力。
多聞習定,止觀雙修,若但偏攻,豈全道力。故《涅槃》云「先以定動,後以慧拔。」定如縛賊、慧如殺賊,定慧雙運,目足更資,到清涼池,保無留難。佛與阿難,空王佛時同發大心,為樂多聞,匪勤修習。佛今成道,我始入流,仍值惡緣不能免脫。良由偏失,誠可悲夫。故下文云「汝聞微塵佛,一切祕密門,欲漏不先除,畜聞成過誤。」
殷勤啟請十方如來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禪那最初方便。
如來,極證人也。菩提,極證法也。人法雙舉者,簡所請行非眇劣耳。奢摩他云止,三摩提云觀,禪那云靜慮,釋其相者,如《圓覺經》。此三種義只在一心,非三而三,不一而一,舉一即具,故稱為妙,即天台一心三觀也。此觀若成,即證涅槃三德,名祕密藏,故舉十方如來得成菩提等。最初方便者,然方便多種,今問成佛妙行復云最初者,意請成妙行之方便也,淺深雖異,俱方便爾。如《圓覺經》,方便隨順,圓攝所歸,即有三種,此指妙行即方便也。如下經文「佛問圓通」,從何方便入三摩地,即指入妙行之方便也。今文請即通問,下文答則別說。如下文云「有大佛頂首楞嚴」等,即許說成道妙行也。復先徵詰發心,推逐妄執,破群疑、顯藏性,令信解不謬。阿難因此了悟,發菩提心等,此即信解真正成本起因。若無此因,縱歷多劫修諸行門,皆成邪僻,猶如煮沙欲成嘉饌,終不能得。故《圓覺》中示三觀、顯諸輪,一一皆云悟淨圓覺。此經亦爾,從初至第四卷半已來,則總明信解真正為最初方便也。信解雖正明識藏心,多聞無功,不逮修習,如得大宅罔知入門,故請修行從何攝伏。佛即具辨止觀為正修法,止觀成處名真三昧,入此行時須有方便,方便之法不離根門,入一無妄,餘皆清淨。故問二十五聖,復勅文殊令揀,此即以根門順機為最初方便。如下文云「我今欲令阿難開悟,二十五聖誰當其根?何方便門得易成就?」此則的取從聞思修為初方便,最初之義先解後行,無出於斯。或可最初是無上第一之義,即指真定為方便耳。如別有說,吾弗知也。
二、同時大眾俱欲欽聞。
於時,復有恒沙菩薩及諸十方大阿羅漢、辟支佛等,俱願樂聞。
如渴思冷水,如飢思飲食,如病思良藥,如眾蜂依蜜。我等亦如是,願聞甘露法。
退坐默然,承受聖旨。
大眾欲聞,假其請主。三乘賢聖、八部王臣,潔己虛心,收視返聽而寂默也。《智論》偈云「聽者端視如渴飲,一心入於語義中,踊躍聞法心悲喜,如是之人可為說。」斯受聖旨,豈令不然。此下,如來乘機廣為開演。古人科判各是一途,春蘭秋菊互擅其美。振公八段,資中顯稱,今詳經文復有理在。文中前後兩度說經:初從此去至標經名,是酬問正說分;次從「說是語已」下至「不戀三界」,為請益再陳分。初有四段:一開妙解、二示妙行、三顯妙位、四立妙名。此四即八段中前五科開合之異也。次再陳中有二:一辨趣生差別、二示禪境差別,即八中後三段也。然開判之設各隨其人,吾今從古,依振公判,略沒第八,但取七名。今初、顯如來藏心,二:一、破阿難認妄迷真顯如來藏,二:一、正約心見以破顯,五:一、審其初心,二:一、問發心之始。
佛告阿難:「汝我同氣,情均天倫。」
慶喜是佛堂弟,祖父相傳亦名同氣,或可但是兄弟同一氣類也。兄弟之序,上下相次,恩愛相屬,蓋自然而然,非使之然也,故曰均天倫。倫,理均等也。
「當初發心於我法中,見何勝相,頓捨世間深恩愛?」
父母妻子是恩愛之深者,世人以捨麁重恩愛為其至道,而不知修行見愛尚是妄心,故審問之,後方推破。
二、答捨愛之緣。
阿難白佛:「我見如來三十二相勝妙殊絕,形體映徹猶如瑠璃。」
如來大相有三十二,謂足下安平至頂成肉髻。小相有八十種,謂無見頂至手足有德相。從大相海流出小相,故名為好。釋梵輪王亦有大相,然無其好,暗昧不明,不名勝妙殊絕。形狀體質清淨無垢,喻瑠璃也。
「常自思惟,此相非是欲愛所生。」
從戒定慧所成就故,故非欲愛。
「何以故?欲氣麁濁,腥臊交遘,膿血雜亂,」
欲愛之生純是不淨,《大集經》中具說受生,皆由父母與己識情互生愛欲,由是託彼赤白二滴為識所依,一處和合名歌羅邏,而漸增長。至於出胎,五穀長養,雖成人相,如革囊盛糞,故云膿血雜亂。
「不能發生勝淨妙明紫金光聚。」
閻浮檀金展轉比至迦葉身,金猶如聚墨;若比佛身,迦葉如墨。欲愛所招,終非如此。
「是以渴仰,從佛剃落。」
勝相妙絕,知非愛生,思渴瞻仰,故求捨愛。願從佛化,俾易妙身,斯不知以愛捨愛轉增妄矣。
二、彰其妄失,二:一、總彰淪溺。
佛言:「善哉阿難!汝等當知,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生死相續,」
久成積苦也。
二、別釋因由,二:一、迷真。
「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淨明體。」
迷自本真也。無始晦殊,故曰不知。不生不滅,名為常住。離諸偽妄,靈鑒不昧,故曰真心。三德具足為一切法之所依止,故云性淨明體。眾生悉爾故曰皆由。
二、認妄。
「用諸妄想,此想不真,故有輪轉。」
認他虛想也。下文云「此是前塵虛妄相想,惑汝真性,從無始來認賊為子,失汝元常,故受輪轉。」舉世修行多同此計,故託阿難總彰其失。
三、勸其直語,三:一、正勸。
「汝今欲研無上菩提真發明性,應當直心詶我所問。」
下文識精元明,即是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此體非妄,無有變異,故云真性。研,究窮也。《淨名》云「直心是道場,無虛假故。」今推本意,豈得異想發言。欲正修行,當須確實,故今勸也。
二、引證。
「十方如來同一道故,出離生死皆以直心。」
諸佛同道,脫苦得樂皆由直心者,此有二種:一、發言無虛假,如此文所勸淨名道場;二、向理之心無別岐路,即如《起信》三心之直心也。故論云「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此為二行根本也。今此經意須具二焉,始令發言無妄,終成向理心絕,方為十方同道。
三、結益。
心言直故,如是乃至終始地位,中間永無諸委曲相。
因苗辨地,言直心直;苟或反此,罪非輕小。如下經云「若大妄語,即三摩提不得清淨,成愛見魔,失如來種。若諸比丘心如直絃,一切真實入三摩地,永無魔事,我印是人成就菩薩無上知覺也。」發心曰始,究竟名終。彈指能超,故無委曲。
四、問其見愛,二:一、問。
「阿難!我今問汝,當汝發心緣於如來三十二相,將何所見?誰為愛樂?」
心見兩門,由茲所問。下既認心不迭,指見謬稱,故成二障為纏,三空罔契,故下徵詰,俾識妄源。
二、答。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是愛樂用我心目。」
單牒雙指,巧略故也。
「由目觀見如來勝相,心生愛樂,故我發心願捨生死。」
此正陳妄體也。目即眼根,心即意識,根識虛妄猶如空華,若執有體能見能樂,豈唯迷於法空,亦起人我見愛。故下文云「六為賊媒,自劫家寶,無始虛習,住地無明,皆由根識,更非他物。想相為塵,識情為垢,生死輪轉莫不由斯。」故下推徵,令知虛妄。◎
◎五、辨其真妄,二:一、推妄所在,七:一、破在內,二:一、立,四:一、牒前以語。
佛告阿難:「如汝所說,真所愛樂因于心目,若不識知心目所在,則不能得降伏塵勞。」
心目是本,塵勞為末,若迷本之依處,群末難除。染污故名塵,擾惱故名勞,即通指二障也。
二、舉事以況。
「譬如國王,」
真性也。
「為賊所侵,」
煩惱迷真也。
「發兵討除。」
用智也。
「是兵要當知賊所在。」
兵人所執器也。
三、示過以問。
「使汝流轉,心目為咎。」
示過也。
吾今問汝:「唯心與目今何所在?」
總問所依也。
四、引例以答,二:一、引他為例。
阿難白佛言:「世尊!一切世間十種異生,同將識心居在身內,縱觀如來青蓮華眼亦在佛面。」
下文有十二類,今舉大數。凡夫造業不同,感果差別,名為異生。一切世間者,舉依顯正也。前舉凡心在內,後指佛眼在面,欲取例己亦復然也。
二、指己結答。
「我今觀此浮根四塵秖在我面,如是識心實居身內。」
以眼根色是不可見,故指浮根。聖凡既爾,在己必然。面與身中,心眼定處也。
二、破,二:一、正破,三:一、舉事定其所見,三:一、問境內外。
佛告阿難:「汝今現坐如來講堂,觀祇陀林,今何所在?」「世尊!此大重閣清淨講堂在給孤園,今祇陀林實在堂外。」
堂在園中,林居堂外,內外既分,計宗危矣。
二、定見先後。
「阿難!汝今堂中先何所見?」「世尊!我在堂中先見如來,次觀大眾,如是外望,方矚林園。」
定先後者,欲破阿難在內之心不能如此次第見故。
三、審見因由。
「阿難!汝矚林園,因何有見?」「世尊!此大講堂戶牖開豁,故我在堂得遠瞻見。」
講堂,身也。阿難,心也。如來大眾,五藏也。戶牖,根也。
二、示益安其所懷。
爾時,世尊在大眾中舒金色臂,摩阿難頂。
以慈攝也,如父囑子拊背而告。此有三意:一、安慰其心令無恐懼;二、囑其諦受令無忘失;三、示今許說無有虛妄。故舒其手現慈相也。
告示阿難及諸大眾:「有三摩提名大佛頂首楞嚴王,具足萬行,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
下云「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直道無異,通至寶所,故云一門清淨果海。眾德具足,故曰莊嚴。真三摩地,因行所履故名為路。
「汝今諦聽。」阿難頂禮,伏受慈旨。
破妄意欲顯真故,略標宗嘆德,令其忻慕,豈謂徒然譴責,罔知所歸。於是阿難伏而諦受。
三、引例明其所失,三:一、引例正問。
佛告阿難:「如汝所言,身在講堂,戶牖開豁,遠矚林園。亦有眾生在此堂中不見如來、見堂外者。」
反常理以致問,引慶喜以直答。
二、依理以答。
阿難答言:「世尊在堂,不見如來、能見林泉,無有是處。」
只知據理直申,不覺計宗危矣。
三、合喻奪破,三:一、正奪。
「阿難!汝亦如是。」
心在身內,如人在堂。
「汝之心靈一切明了,若汝現前所明了心實在身內,爾時先合了知內身。頗有眾生先見身中,後觀外物?」
心能靈鑒,內外俱緣,故云一切明了。向外既了萬緣,在內合知藏腑。頗,猶可也,亦語辭也。汝觀眾生可有此者?
二、縱破。
「縱不能見心肝脾胃,爪生髮長、筋轉脈搖誠合明了,如何不知?」
腑藏內密,設使不知;筋脈膚淺,寧容難了?
三、反責。
「必不內知,云何知外?」
五藏同居最為親眤,萬象離異,誠謂疎遙。若使不了身中,豈合能觀外物?
二、結破。
「是故應知,汝言覺了能知之心住在身內,無有是處。」
境風外動,妄想內熏,識浪潛生為自心相。空華幻化,起滅無從,不了本如遂成久執。及推所在妄謂身中,反覆窮研理無所據,故佛結指令悟其非。
二、破在外,二:一、立,二:一、正立。
阿難稽首而白佛言:「我聞如來如是法音,悟知我心實居身外。」
身中無救,身外必然,不遇尊言,莫悟斯旨,故稽首於佛,謝非立是也。以頭至地稽留少時,故名稽首。
二、釋成,二:一、引喻領悟前非。
「所以者何?譬如燈光然於室中,是燈必能先照室內,從其室門,後及庭際。」
引喻例法,伏受前非也。
二、躡喻成立今義。
「一切眾生不見身中,獨見身外,亦如燈光居在室外不能照室。」
室外之燭不及內明,身外之心何能反照?此計心有離身之過,故下破之。
「是義必明,將無所惑,同佛了義,得無妄耶?」
身外之理,法喻正齊,以此觀之,合無疑暗。佛說了義可得同乎?
二、破,二:一、正破,二:一、引例立理,二:一、一多同飽問。
佛告阿難:「是諸比丘適來從我室羅筏城循乞摶食,歸祇陀林。我已宿齋,汝觀比丘一人食時,諸人飽不?」
前云赴請,此云乞食者,乞食乃是常儀,泛舉為喻。又前雖赴請,未必僧盡,餘人乞食,故舉此也。宿,預也。
二、自他殊體答。
阿難答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是諸比丘雖阿羅漢,軀命不同,云何一人能令眾飽?」
前問一食眾飽,今答軀命不同,反前問也。意顯心若離身即同他食,他食既非我飽,心知何關我身。身心相外,自他可例。
二、據理推破,二:一、以理定其相外。
佛告阿難:「若汝覺了知見之心實在身外,」
牒也。
「身心相外,自不相干,」
定其相外。外,猶離也。心既離身,不相干涉,如前所答一人食時不令眾飽。
「則心所知,身不能覺;覺在身際,心不能知。」
釋成其相。心若在外,理合如是。文顯可見。
二、約見驗其相知。
「我今示汝兜羅綿手,汝眼見時心分別不?」阿難答言:「如是。世尊!」佛告阿難:「若相知者,云何在外?」
具云兜沙羅,此云霜,佛手柔軟如兜羅綿,三十二相中一相也。眼屬身分,心若離者合不分別,若分別者應不離身,以不離故名為相知。故此責云若相知者云何在外。
二、結破。
「是故應知,汝言覺了能知之心住在身外,無有是處。」
可知。◎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一之一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一之二
長水沙門子璿集
◎三、破潛根,二:一、立,三:一、述前所破汎立一處。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言,不見內故不居身內,身心相知不相離故不在身外。我今思惟,知在一處。」
雙敘別立,文顯易知。
二、問今所立答在諸根。
佛言:「處今何在?」阿難言:「此了知心既不知內,而能見外,如我思忖,潛伏根裏。」
知外而不知內,非根而何?此即妄計識心潛五根裏。
三、舉喻所成復伸潛理,二:一、舉喻合法。
「猶如有人取琉璃椀合其兩眼,雖有物合而不留礙,彼根隨見隨即分別。」
瑠璃喻根,眼喻於識。眼根色淨不能礙心,同瑠璃椀不礙於眼,隨照一境,心隨根知。若此成立,乍觀可爾,洎乎推破,同喻不成。
二、據理成立。
「然我覺了能知之心不見內者,為在根故。分明矚外無障礙者,潛根內故。」
但知妄計,不覺隨語過生,下文即破。
二、破,二:一、正破,三:一、躡喻定其俱見。
佛告阿難:「如汝所言,潛根內者猶如瑠璃。」
略牒。語簡,可以意知。
「彼人當以瑠璃籠眼,當見山河,見瑠璃不?」「如是。世尊!是人當以瑠璃籠眼,實見瑠璃。」
遠觀物像,近見琉璃,問答極成,故云如是。
二、據法責其獨觀。
佛告阿難:「汝心若同瑠璃合者,當見山河,何不見眼?」
喻則近遠俱見,法則唯見山河。既失近觀,何成同喻?法喻不等,潛根理虧。下更縱破令無所據。
三、縱見不見咸失。
「若見眼者,眼即同境,不得成隨。」
設使見眼,即成敵對,云何前言隨即分別,此有自語相違過也。
「若不能見,云何說言此了知以潛在根內,如琉璃合?」
結成法喻不齊過也。二過既彰,潛根理喪。
二、結破。
「是故應知,汝言覺了能知之心,潛伏根裏如瑠璃合,無有是處。」
四、破見內,二:一、約見暗以成立。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今又作如是思惟,是眾生身腑藏在中,竅穴居外,有藏則暗、有竅則明。今我對佛開眼見明,名為見外;閉眼見闇,名為見內。是義云何?」
此中立意,復宗歸內。最先所計心在身中,佛即推徵不合在內,以不能見身中物故。由此轉計身外潛根,及至窮研,二俱不當。再思理道,在內義長,遂立藏暗竅明,責無不見內過。七竅明露,五藏黯然,開竅緣明,合眼對暗,明暗若見,內外俱緣,由是在內決無所惑。
二、約對眼以推破,二:一、難破,二:一、破前計,二:一、雙徵。
佛告阿難:「汝當閉眼見暗之時,此暗境界為與眼對、為不對眼?」
徵訖。
二、雙破,二:一、破對,二:一、對眼不屬內。
「若與眼對,暗在眼前,云何成內?」
對眼在前,前豈成內?
二、外室成焦腑。
「若成內者,居暗室中,無日月燈,此室暗中皆汝焦腑。」
若謂不論前後,但是見暗便即內者,汝處幽室無三光時,比室黯然,應是汝內,以同暗故,焦腑即內也。應立量云:汝處幽室應汝焦腑,以是暗故,同汝見暗。
二、破不對。
「若不對者,云何成見?」
未曾見有境不對眼而稱見物。
二、破轉計,二:一、牒計奪破。
「若離外見,內對所成。」
牒轉計也。此計由前以暗室暗例眼前暗,不合成內。恐彼計云:我所見暗與暗室暗二體不同。何也?彼暗室暗是身外暗,名為外見,以是開眼之所緣故。我所見暗是身內境,名為內對,以是合眼之所緣故。今取合眼所對之暗名為見內,非同所見室中暗爾,如何不得見暗名內?故此牒也。然諸師敘計殊不分明,蓋譯人巧略,但牒而已。有智請詳,無執麻矣。
「合眼見暗名為身中,開眼見明何不見面?若不見面,內對不成。」
奪破也。設許合眼對暗名見身中,亦應開眼對明而見自面。內屬於暗尚許返見,面屬於明豈無返見?一成則俱成,一破則俱破,故云若不見面內對不成。
二、展轉縱破,四:一、在空非內同他破。
「見面若成,此了知心及與眼根乃在虛空,何成在內?若在虛空,自非汝體。」
設汝執言能見面者,汝心及眼應處虛空,以根境相對方成見故。若許處空,顯是在外,如何復執心居身內。又若在空,即同他人,自然不是汝之心體。此之二過,應立量云:汝之心靈定不在內,見汝面故,猶如他人;破次過者,但改宗云定非汝體,因喻如前。
二、他見還同己體破。
「即應如來今見汝面,亦是汝身。」
汝或執言,雖見我面,定是我體。即復破云:佛亦見汝,應是汝身。應立量云:如來之身定是汝體,見汝面故,如汝心眼。設或不許佛身是汝,汝之心眼亦非是汝,便同前文,自非汝體也。
三、根身互闕能知破。
「汝眼已知,身合非覺。」
又若汝心能見面者,本分身處應無知覺,以在眼根處虛空故。身若有覺,眼必無知。在一不在一,經文巧略故不言也。
四、二覺應成兩佛破。
「必汝執言身眼兩覺,應有二知,即汝一身應成兩佛。」
汝現今眼根自知、身處自覺非互闕者,須有二心,知即心也。凡是有心皆當作佛,豈汝一身成兩佛耶?此之四段展轉破逐,皆由前文內對所成見面之執,妄情紛擾、執計多端,故盡破之令無所救。
二、結破。
「是故應知,汝言見暗名見內者,無有是處。」
五、破隨合,二:一、引經成立。
阿難言:「我常聞佛開示四眾,由心生故種種法生,由法生故種種心生。」
引教也。第八本識變生三境,故云心生法生。境界風動能起識浪,故云法生心生。今雖通舉,要取後句法生心生以為據也。
「我今思惟,即思惟體實我心性,隨所合處,心則隨有,亦非內外中間三處。」
現今思惟,誠有緣慮,及推所止,三處元非。應知隨境而生,心與境合,境既不一,心亦隨多,頗合佛言,必無虛論。
二、牒計推破,二:一、正破,二:一、破無體。
佛告阿難:「汝今說言,由法生故種種心生,隨所合處心隨有者,」
牒前計也。
「是心無體,則無所合。」
既言因法有心,應知心本無體;無體言合,理必不然。一法云何合?斯之謂矣。
「若無有體而能合者,則十九界因七塵合。是義不然。」
若汝堅執無體能合,十九界、第七塵體畢竟無,亦應有合。世間學者誰信有之?故云不然。
二、破有體,二:一、內外出入不成破,二:一、正奪破。
「若有體者,如汝以手自挃其體,汝所知心為復內出、為從外入?若復內出,還見身中;若從外來,先合見面。」
挃(陟栗切),猶觸也。以手觸身,必先知覺。既言有體,不無所止,內外二處必從一緣,故今雙詰。難同前破。
二、破轉救,二:初、救。
阿難言:「見是其眼,心知非眼,為見非義。」
轉救也。若如前難,令見面等,理恐不然,以心能鑒覺,但名為知;眼有照明,方稱曰見。若將心知為眼見者,必無此理,故云非義。
二、破。
佛言:「若眼能見,汝在室中,門能見不?」
引喻難也。如世間人稱見外者,必待出門方名人見。若人居室,門豈自見?門,眼也。人,心也。汝稱眼見,理恐不然。
「則諸已死尚有眼存,應皆見物;若見物者,云何名死?」
舉事破也。若眼名見,死者眼存,心識離體,豈說有見?有見非死,死必無見,稱見在眼,不其謬哉!
二、一多遍局非理破,二:一、總徵。
「阿難!又汝覺了能知之心若必有體,為復一體、為有多體?今在汝身,為復遍體、為不遍體?」
一多,心體也。遍局,身體也。餘文可知。
二、別破,二:一、一體多體義失。
「若一體者,則汝以手挃一支時,四支應覺。若咸覺者,挃應無在。若挃有所,則汝一體自不能成。」
破一也。心體若一,四處咸同,一支受觸,四應俱覺。設許俱覺,失本觸處,故云無在。若覺元所觸處,一體之義豈存?
「若多體者,則成多人,何體為汝?」
破多也。汝心惟一,豈合言多?若許多心,汝亦多體。多體之內誰為阿難?故云何體為汝。
二、遍與不遍理非。
「若遍體者,同前所挃。」
破遍也。挃一支時四支應覺,故云同前。
「若不遍者,當汝觸頭,亦觸其足,頭有所覺,足應無知。今汝不然。」
破不遍也。若汝執心不遍身者,頭足之觸同時而下,一合有覺,一當不知。今汝咸知,孰成不遍?故云今汝不然。
二、結破。
「是故應知,隨所合處心則隨有,無有是處。」
六、破中間,二:一、引經成立。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亦聞佛與文殊等諸法王子談實相時,世尊亦言:『心不在內、亦不在外(引教文也。)』如我思惟,內無所見,外不相知,內無知故在內不成,身心相知在外非義。」
合教理也。不相知者,合云外又相知,恐文誤耳。
今相知故,復內無見,當在中間。
正立中也。
二、據理推破,二:一、推破,二:一、就身處以隨破,二:一、定其中位。
佛言:「汝言中間,中必不迷,非無所在。今汝推中,中何為在?為復在處?為當在身?」
若心在中,中應無惑,必有所在,何者為中?故舉身處以定中位。
二、隨計斥破,二:一、在身無中破。
「若在身者,在邊非中,在中同內。」
若汝於身立中位者,身有中邊,若居身中,與內何別?應合見內。若就身邊,邊則非中,便有自語相違過也。
二、在處不定破。
「若在處者,為有所表、為無所表?無表同無,表則無定。何以故?如人以表表為中時,東看則西,南觀成北,表體既混,心應雜亂。」
若身外處立中位者,必須約表,何處是中?若不可表,即畢竟無,猶如兔角。若可表示,即成不定,東西南北皆可道故。能表既亂,心應混雜,理應不然。
二、托根境以立中,二:一、立。
阿難言:「我所說中,非此二種。如世尊言:『眼色為緣,生於眼識。』眼有分別,色塵無知,識生其中,則為心在。」
身處二種,非我立意。眼色為緣生眼識者,豈非尊言?今約根境兩楹之間以立中位,心在此也。根能照境,故云分別。
二、破,二:一、總徵。
佛言:「汝心若在根塵之中,此之心體,為復兼二、為不兼二?」
以此為中,為復兼帶根塵二法、為不爾耶?
二、別破,二:一、破兼,二:一、若兼成雜破。
「若兼二者,物體雜亂。」
因心所兼,根塵相雜,塵亦分別,根亦無知。物即塵也,體即根也。
二、不雜非中破。
「物非體知,成敵兩立,云何為中?」
今若不雜,物自無知,體自照境,宛成相敵,但有二相,中云何存?
二、破不兼。
「兼二不成,非知不知,即無體性,中何為相?」
不兼根故,名為非知。不兼境故,名非不知。二義既非,將何以表心之體性。體性不有,中位自無。
二、結破。
「是故應知,當在中間,無有是處。」
七、破無著,二:一、引經成立。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昔見佛與大目連、須菩提、富樓那、舍利弗四大弟子共轉法輪,常言:『覺知分別心性,既不在內,亦不在外,不在中間,俱無所在,一切無著,名之為心。』則我無著,名為心不?」
既非內外中間,即知心無所著,而不知佛意破妄無體,令識本真。如云:三際求心心不有,心不有故妄元無,妄心無處即菩提,生死涅槃本平等。不了此意,謬指其文,妄立無著便謂合教,舉世修行多作此計。但一切時都無所著即我真心,而不知執此無著亦是妄想。《楞伽》云「無心為心量,我說為心量。」故下破之。
二、據理推破,二:一、破,二:一、牒計雙徵。
佛告阿難:「汝言覺知分別心性俱無在者,世間虛空、水陸飛行諸所物像名為一切,汝不著者,為在為無?」
汝言一切無著,一切不出水陸空行,即汝無著之心決定於彼一切法上為在不在?在即著也。若在不在,二俱有過,如下破之。
二、展轉推破,三:一、不在同無破。
「無則同於龜毛兔角,云何不著?」
無者不在也。若此決定不著諸法,何處是心名為不著,便同世間龜毛兔角畢竟無體。體既全無,而欲名誰為不著耶!
二、有體成著破。
「有不著者,不可名無;」
若此不著之心是有體者,則不可言不在一切。無,猶不在也。
三、雙指二過結責前非。
「無相則無。」
指初過也。無即不在也。相即一切也。不在諸相,則是無體,如兔角等。
「非無即相,」
指次過也。非無有體也。體若必有,即在一切,故云即相。
「相有則在,云何無著?」
結前非也。相若有心,則名為著,云何妄立不著義耶!
二、結。
「是故應知,一切無著名覺知心,無有是處。」
此上七段破妄所依竟。然凡情所計雖復萬差,因依之處不過此七。欲推妄體,先破所依,其猶城陷則賊亡、巢傾則卵覆。徵雖有七,處則唯五,第四、第七無別處故。隨合無著,似破能依,正意在所,詳之可見。
次、破妄顯真,二:一、破妄心顯真心,三:一、阿難伸請,二:一、責躬遭難。
爾時,阿難在大眾中即從座起。
此下皆諮求法要恭敬之儀也。梵漢兩儀,聽眾咸坐。欲有請問,從座而作如禮請益則起,更端則起,將有承聽,必須復坐。經有退坐一面,儒有居與汝言,皆令攝儀受法無謬也。言座起者,從法空體起悲濟用也。
偏袒右肩。
袒,肉袒也,致敬之極。西方俗儀,見王者必肉袒示,非敢有犯。佛教亦隨此用,然此以表將荷大法之重擔耳。
右膝著地。
胡跪也。屈智就理,期證入故。皆言右者,順而無逆。
合掌。
信解冥符,俾悟入也。已上皆身業。
恭敬。
意業也。謹肅曰恭,仰重曰敬。
而白佛言:
此上皆是經家綴緝敘敬儀也。下即口業。
「我是如來最小之弟。」
斛飯之子,得道夜生,於諸弟中是最小故。
「蒙佛慈愛,雖今出家,猶恃憍憐,所以多聞未得無漏。」
見惑雖除,俱生全在。至下方得第二果故。
「不能折伏娑毘羅呪,為彼所轉,溺於婬舍,當由不知真際所詣。」
真實邊際,即至極義,此即大教所指示處。悔過責,躳遭難未證,蓋由不知此所詣處,即如來藏體也。
二、請示修行。「唯願世尊大慈哀愍,開示我等奢摩他路,令諸闡提墮彌戾車。」
《涅槃經》云「一闡云信,提云不俱,信不具足名曰闡提。或云焚燒善根,此即斷善根眾生也。」彌戾車,此云樂垢穢人,此等全不識佛法,即邊邪不正之見。由不正見,即謗正法,死墮邊地,永不識佛。墮,毀也。阿難請意,自得正修,識知真際,即離邪見,庶幾成佛,亦冀展轉令無信根斷善眾生,毀滅邪見、識佛正法。自利利他始為正請。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及諸大眾傾渴翹佇,欽聞示誨。
請罷展禮,深樂聞也。傾心渴仰,翹誠佇望,敬聞開示,誨令得入。
二、如來現瑞。
爾時,世尊從其面門放種種光,其光晃曜如百千日。
將陳法利,宜先表報警動令信也。前放頂光,表體無說。此從口放,欲顯言詮。聲色用中無非智體,種種百千具足眾德,破無明暗如日之照。
普佛世界六種震動。
三種世間不離本覺,名佛世界。四大分湛,諸根妄生,故云六種。無明堅厚,土石成形。震動既屬佛光,妄本必為智拔。六震動相,如《華嚴》說。
如是十方微塵國土一時開現。
六情妄隔,國土殊形,妄執既融,十方開現。
佛之威神令諸世界合成一界。
妄執未融,六情殊隔;真智一發,法界洞然,誰為自他?故成一界。即欲說如來藏心之先瑞也。
其世界中所有一切諸大菩薩皆住本國,合掌承聽。
因果不二,不二之體本周法界,名大菩薩。無明即明,無所移動,名住本國。冥合此理,隨順不逆,名合掌承聽。大眾將悟斯理,故今預此表示。法華說一乘竟,十方世界通為一佛國土,亦表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第三末經大眾領悟,是此所表也。
三、正為開示,三:一、雙示真妄二源,二:一、總斥不了。
佛告阿難:「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業種自然如惡叉聚。」
凡夫外道常等四倒,聲聞緣覺無常等四,故云種種。無始無明熏習成種,種必有果,子子相生,熏習不斷,如線貫珠次第相連,名惡叉聚。惡叉,梵語,此云線貫珠。經云「諸法於識藏,藏於法亦然,更互為果性,亦常為因性。」應法師云:「惡叉,樹名,其子形如沒食子,彼國多聚以賣之,如此間杏仁,故以為喻,喻惑業苦也。」
「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乃至別成聲聞、緣覺,及成外道諸天、魔王及魔眷屬。」
失正墮邪也。不敘五道,故云乃至。二乘心行理外亦同邪見。不入正理名外,但修邪因名道。梵云魔羅,此云殺者。
「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亂修習。猶如煮沙欲成嘉饌,縱經塵劫,終不能得。」
明失所以也。迷真習妄,種苦求甘。沙飯異因,寧論劫數。心期正覺,果入迷倫,自謂真修,焉知妄習?不循至教,但縱臆談,一失通途,莫返幽徑。悲夫!
二、別示二源,二:一、示妄源。
「云何二種?阿難!一者無始生死根本。」
標指也。
「則汝今者與諸眾生用攀緣心為自性者。」
正顯也。眾生受身,輪迴五道,莫窮初際,故云無始。聚緣內搖,趣外奔逸,故曰攀緣。造善惡因,受苦樂報,死此生彼,皆因此心,故云根本。不了是妄,一迷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故云為自性者。吁哉!世人莫不用此攀緣妄心以為真性,執妄心為佛心,恃此修行,轉增我慢。《涅槃經》云「是諸外道,無有一法不從緣生,計為常者悉是顛倒。」
二、示真源,二:一、正示。
「二者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
標指也。菩提,智果;涅槃,斷果。二果本具,故云無始。所依之性本來不與妄染相應,故云元清淨體。何者是耶?下云:
「則汝今者識精元明,能生諸緣,緣所遺者。」
正顯也。第八梨耶於諸識中最極微細,名為識精。此微細識有二種義: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覺義即是此文元明,元明者,本覺也。不覺即是無明生滅,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合,非一非異,名為識精。從此變起根身、種子、器世間等,名生諸緣。識相既現,元性即隱,名緣所遺者。遺,失也。故下文云「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迷己為物,失於本心。」《對法經》云「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斯之謂矣。
二、斥迷。
「由諸眾生遺此本明,雖終日行而不自覺,枉入諸趣。」
本明周徧,含裹無餘,妙覺湛然,斯須匪離,步步是道,故云雖終日行。日用罔知,故云迷不自覺。真所謂持珠乞匃、懷寶迷邦,枉受淪躓,誠可憐愍。
二、正推真妄二體,四:一、推徵妄體,四:一、屈指推徵,四:一、舉拳以問。
「阿難!汝今欲知奢摩他路,願出生死。」
奢摩他,即出生死到涅槃之道路也。
「今復問汝。」即時,如來舉金色臂,屈五輪指,語阿難言:「汝今見不?」
地水火風空輪各對一指,又一一指端有千輪相,故云輪指。屈指問見,意欲推心。
二、約見以詶。
阿難言:「見。」佛言:「汝何所見?」阿難言:「我見如來舉臂屈指為光明拳,耀我心目。」
佛手金光,耀我心目,此即心目俱見。
三、再審誰緣。
佛言:「汝將誰見?」阿難言:「我與大眾同將眼見。」
舉拳初問便言耀我心目,再審誰見,又却獨不言心,意引推徵明露妄想,師資善巧,共破執情。善哉大權,懸知今日。
四、別推心見。
佛告阿難:「汝今答我。如來屈指為光明拳,耀汝心目,汝目可見。以何為心,當我拳耀?」
當,猶對也。汝目顯然,故云可見。又汝眼實可見我拳相,意欲推心,且許其眼。眼即可見,何者是心?研覈至窮,妄想須顯。
二、正陳妄體。
阿難言:「如來現今徵心所在,而我以心推窮尋逐,即能推者我將為心。」
能推之心,攀緣妄想,生死輪轉是此為根。固執既深,河沙叵算,故今呈露必待破除。
三、頓呵令問。
佛言:「咄!阿難,此非汝心。」阿難矍然避座合掌,起立白佛:「此非我心,當名何等?」
世尊現相以呵叱,過之深也。阿難驚起以避座,執之重也。情之主宰皆謂我心,今被頓呵,孰不驚愕?咄,呵聲。矍(居縛反),逸起貌。
四、克示非真。
佛告阿難:「此是前塵虛妄相想,惑汝真性。」
前塵之相本自虛妄,從識變生,猶如影像,而復引起念想緣慮,名之為心。心之與境二俱虛妄,此心及境即真如海中一浮漚耳。故下文云「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物。」浮塵既現,實體即隱,能覆能暗,故云惑汝真性。
「由汝無始至于今生,認賊為子,失汝元常,故受輪轉。」
此之妄想能損法身、能傷慧命,功德法財由之喪失,名之為賊。迷而不識,認為真常,將謂嫡生欲期嗣世,反遭破喪歷劫貧窮,故失元常受輪轉也。故下文云「睧擾擾相以為心性,一迷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虛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棄之大海,唯認浮漚,迷中倍人,真可怜愍。」
二、顯示真心者,真心之體本周法界,非妄非真,絕言離相,能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然具三大、通二門。若約真如門顯此心者,則亡因果、絕染淨,口談辭喪、心緣慮亡,無法可破、無法可會,此則唯顯體大義也。若就生滅門顯此心者,則彰染淨、明體用,顯真妄、論因果,有修有證、或破或會,如斯顯示,皆為隨順入於真如。真如之體即一心也,一心真如及生滅相無二無別,即三明一、即一論三,故得治生產業皆與實相不相違背,己界佛界,眾生亦然。今之所顯真心相者,依生滅門破妄顯也。然破會之相,諸經論中具有此二,蓋隨執心輕重、根有利鈍,乘有頓漸,教分權實。若執重根鈍,理須破斥,若藥弗瞑眩,厥疾弗瘳。若根性調柔,妄情輕薄,指相即性,一切皆如,猶良馬見鞭影動即正。今經先破後會,俾輕重二執皆盡,利鈍兩根俱入。如此段經,即明心能生法,自性元常,不同前塵分別影事,但隨境轉,體是無常。下經又明,見與見緣,本無所有,元是菩提妙淨明體。又云「生滅去來本如來藏。」此則先令明識真妄,後令了妄即真,洎乎開悟無妄可了,即云皆即菩提妙明元心。《維摩》、《法華》皆有此意,如調馬善醫適時御物。在座根性既殊,說者理須兼二。如來善巧,妙達時機。文二:一、阿難伸疑,二:一、別敘疑,三:一、發心修行疑。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佛寵弟,心愛佛故,令我出家。我心何獨供養如來,乃至遍歷恒沙國土,承事諸佛及善知識,發大勇猛,行諸一切難行法事,皆用此心。」
起意修行,親近善友,即是發菩提心。如來常教令發此心,今復何故說為非心?故敘為難。准《涅槃經》,發菩提心不是佛性。「師子吼云:『若一切眾生先有佛性,何故復有初發菩提心者。』佛言:『菩提之心實非佛性,是無常故。乃至雖念念滅,相續不斷,名為修道,猶如燈焰,雖念念滅,亦能破暗。菩提之心亦復如是。』」今經欲明如來藏心常住真性,即是涅槃正因佛性。發菩提心乃是緣了,體是無常,是故阿難同師子吼,以緣了性難正因性,此則不辨三因常無常義,妄以為難也。
二、謗法退善疑。
「縱令謗法,永退善根,亦因此心。」
依之修行,能成佛道;因之謗法,永作闡提。佛說非心,誠為難信。
三、無心土木疑。
「若此發明不是心者,我乃無心,同諸土木。」
土木不能了知,不能修謗,為無此心。此若非心,土木何異?
二、總結請。
「離此覺知更無所有,云何如來說此非心?我實驚怖,兼此大眾無不疑惑,唯垂大悲開示未悟。」
不了正因體遍通情無情,但執修謗之心,便見土木無性。洎被呵責此非汝心,由不早辨,遂至驚怖。然阿難豈謂不知,直為末世多作此計,用妄心即是佛心。惑者既群,卒難領悟,故再三疑難,請為開示也。
二、如來正顯,二:一、約現法隨緣以顯心。
爾時,世尊開示阿難及諸大眾,欲令心入無生法忍。於師子座摩阿難頂而告之言:
摩頂,安慰也。阿難疑問,將謂無心。今若開示,必知體遍。冥合此理,了法無生,印可決定,名無生忍。得此忍時,通達一切法門,成就一切佛法。此非小緣,故佛安慰,警動其意,是故摩頂也。
「如來常說諸法所生,唯心所現,一切因果、世界微塵因心成體。」
總標色心,故云諸法。無別生處,故曰唯心。此法生起,謂由真如不守自性為因,無始妄想熏習為緣,因緣和合,成梨耶識,從此變生根身、種子、器世間等。如水起波、如鏡現像,故云唯心所現。一切因果者,別舉正報,聖凡總該,故云一切。世界微塵,別指依報,一切之言亦通此轉。既由真心隨緣所現,亦依真心以為自體,如像不離鏡、波不離水。如下文云「我常說言,色心諸緣及心所使,諸所緣法,唯心所現,外洎山河虛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故云因心成體。
二、約自性不變以顯心,二:一、舉況。
「阿難!若諸世界一切所有,其中乃至草葉縷結,詰其根元,咸有體性。縱令虛空,亦有名貌。」
世間妄有不出色空,色中小者,草葉縷結,草葉有根種,縷結因絲麻。太清為名,顯色是貌。妄相尚爾,況真心耶!
二、正顯。
「何況清淨妙淨明心,性一切心而自無體?」
清淨,揀異妄染。妙淨明心,即三德具足,靈鑒無昧也。雖能隨緣成一切法,而一切法不能變動,若變動者即無諸法,以不變故為諸法性。如鏡現像不為像變,若為像變,則不能現一切諸像,以不變故為像所依。此亦如是,故云性一切也。豈得妄想不實,真亦無體,故此責云而自無體也。
三、重破執情,二:一、就執定其有性。
「若汝執悋分別覺觀所了知性必為心者。」
牒其所執也。堅守不捨,故云執悋。思惟尋伺,藉緣托塵,如劃水印空隨手即滅。汝必以此為真性者,下即語云:
「此心即應離諸一切色香味觸諸塵事業,別有全性。」
定其有性也。色香等即是事境,有牽心用,故名為業。既因境有,自性元無。若保為真,離塵應在。
二、就因顯其唯塵,二:一、正示唯塵,二:一、例對五塵顯。
「如汝今者承聽我法,此則因聲而有分別。」
因聲分別,全性元無。色香味觸例此可見。
二、單就法塵顯。
「縱滅一切見聞覺知,內守幽閑,猶為法塵分別影事。」
五境不對、明了不行,既絕外緣,故云內守幽閑也。當爾之時不無分別,若便將此內分別心為全性者,此亦非理,而不知此全由第六法塵影像事境所發,亦非全性,乃是意識在獨散位,比量別緣,取獨影境,非是明了同五所取,故云縱滅見聞覺知也。
二、遣其自揣,二:一、塵亡體在容是真常。
「我非勅汝執為非心。」
我今非是不徇理道,強制勅汝執為非心,意顯如來言無枉逼也。
「但汝於心微細揣摩。」
但,猶獨也,此觀不由他人,獨於自心諦審揣度,研摩理道也。此即理長即就,何必求人矣。
「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真汝心。」
若汝研窮此分別體,離六塵外實有性者,我即容許是汝真心。世人只知即心是佛,曾不仔細度量,此心剎那變異,猶如猿猴害馬,紛然亂想無暫停時。故《楞伽》云「當於靜處,觀此妄想流注生滅;凡夫不覺,妄謂不動。」故下經云「如瀑流水,望如恬靜,流急不見,非是無流。」《起信》亦云「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從本已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故說無始無明。」故佛再令微細揣摩,揩定真偽。
二、境去心空足彰虛妄,二:一、正示。
「若分別性離塵無體,斯則前塵分別影事。」
若離前塵,無此分別,足顯分別宛是妄想。自性本無,屬於前塵,故可名為分別影事。如下文云「若真汝心,則無所去,云何離聲無分別性。」斯則豈唯聲分別心,分別我容,離諸色相無分別性。
二、釋成。
「塵非常住,若變滅時,此心則同龜毛兔角。」
心因塵有,塵屬無常。塵既無常,必歸變滅。皮之不存,毛將安附。
「則汝法身同於斷滅,其誰修證無生法忍?」
若汝堅執無常之心是真性者,應合法身同於斷滅,以法身體即真性故。法身若斷,依何修行證無生忍。若了如來藏心本周法界,本無生滅,含裹十方,寧有方所。凡夫身心如影如像,執此影像為佛性者,一何鄙哉!
四、彰其自失。
即時,阿難與諸大眾默然自失。
初聞佛斥此非汝心,則驚疑設難,將謂無心。洎乎顯示清淨妙明性一切心本來遍圓,而為世界因果微塵平等體性。佛雖開示,又恐久執尚堅,再約緣塵,重研妄想,離塵無體,豈是元真?若堅執不融,法身應斷,修證法忍必無所依。阿難雖未悟真,且知執妄是失,故云默然自失。
三、結示執妄過失。
佛告阿難:「世間一切諸修學人,現前雖成九次第定,不得漏盡成阿羅漢,」
四禪、四空及滅受想,名為九定。通名次第者,若入禪時智慧深利,能從一禪入一禪,心心相續,更無異念可間雜故。然修此定,能成無漏;今言不得漏盡者,乃通指世間有漏心修欲界,未至及四禪四空定耳。凡夫修禪,多生味著,隨禪感果,不出三界,故非無漏。非別指於滅盡等九,亦可別斥前之九定。雖通無漏,俱是不了。
問:既修此定,能得無漏,何故經云「不得漏盡成阿羅漢」?答:此明不得大乘阿羅漢也。《纓絡經》中,初歡喜地名鳩摩羅伽,秦言逆流,乃至七地名阿羅漢,秦言過三有。故知今言不得漏盡,乃指不斷二障之漏,不證大乘羅漢也,況究竟無學,佛地始稱,故佛三號有阿羅訶也。
「皆由執此生死妄想誤為真實。是故汝今雖得多聞,不成聖果。」
若了真妄達法界性,見與見緣以現前境,元我覺明,終不誤執生死根本以為真實。由是不辨,認妄為真,久處輪迴,不成聖果。然阿難亦得初果,以未究竟,故云未得。若約大乘,故無所惑。
二、破妄見明真見者,由前佛問入道發心,遂答因覩如來勝相,由眼觀見,心生愛樂。洎乎舉拳再問,復云耀我心目。七處徵詰,三疑拒抗,但且論心,未言其見。蓋心為萬法之源,見為六根之首,心有真妄、見具正邪,故前破妄心,顯如來藏即一真法界,離緣絕相是所觀境。境既已說,次明能觀之智。智即是慧,慧用差別說名為見,見有正邪故須料揀。故下文云「唯願如來開我道眼,得清淨眼」等。此蓋先體後用,法如是也。然體用二法不相捨離,體是即用之體,用是即體之用。故前後經文,明心則約見而辨,顯見則就心而論。故知一法,義分二也。文三:一、承前開示責己求哀,二:一、責己無修,二:一、正敘。
阿難聞已,重復悲淚,五體投地,長跪合掌,
責己內重,涕淚外形,拜而復跪,冀聞正說。
而白佛言:「自我從佛發心出家,恃佛威神,常自思惟無勞我修,將謂如來惠我三昧;不知身心本不相代,失我本心,雖身出家,心不入道。」
初心入道,罔解克修,恃賴親因,將惠正受,豈知身戒雖從佛得,心定宜當自證。本不相代,斯之謂歟。《涅槃》云「汝諸比丘身雖出家,而未曾染大乘法服,雖復乞食經歷多年,初未曾求大乘法食。」衣嚴法體,食資慧命,不識本常,衣食俱失。
二、喻顯。
「譬如窮子捨父逃逝。今日乃知,」
窮子捨父,喻也。絕無功德法財以養法身慧命,故云窮子。不識本真,背清淨覺,故云捨父。輪轉五道,往而不返,故云逃逝。因佛指示,方知過誤,故云今日乃知。
「雖有多聞,若不修行,與不聞等。如人說食,終不能飽。」
說食不飽,喻也。前法、後喻,合之可知。夫修行者,必須內修理觀,外助多聞,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若偏文字不習觀門,說食何異?故《大論》云「有慧無多聞,是不知實相,譬如大暗中,有目無所覩;多聞無智慧,亦不知實相,譬如大明中,有燈而無目。多聞利智慧,是所說應受;無聞無智慧,譬如人身牛。」
二、述迷求解。
「世尊!我等今者二障所纏,良由不知寂常心性。」
煩惱、所知,名為二障。由煩惱障障心,心不解脫,造業受報。由所知障障慧,慧不解脫,迷法空理,不知諸法性相。若了本性常寂、諸法元空,自然擾惱不生、業性不結,誰曰生死,誰為涅槃?涅槃生死猶如昨夢,今為所縛,實為不知。二障名體,如常所辨也。
「惟願如來哀愍窮露,發妙明心,開我道眼。」
無財之極曰窮,無上可覆曰露。既無功德法財,非窮如何。既無權實父母,非露如何。發妙明心,破煩惱障也。開我道眼,破所知障也。既開道眼,見性明心,二障若亡,二執隨遣,近成住地,遠至妙覺。善哉妙請,不亦至哉!
二、放光灌頂許為宣說,二:一、放光灌頂。
即時,如來從胸卍字涌出寶光。
前光從口、此光從胸者,前文從說顯心,此文從心發見。卍字者,表無漏性德,梵云阿悉底迦,此云有樂,即是吉祥勝德之相。有此相者必受安樂。則天長壽二年,權制此字,安於天樞,其形如此。卍,音為萬字,佛胸前有此之形。然八種相中,此當第一,謂吉祥萬德之所集也。
其光晃昱,有百千色。十方微塵普佛世界一時周遍,遍灌十方所有寶剎諸如來頂,旋至阿難及諸大眾。
體既具德,用不離體,用亦具德,故云有百千色。一時周遍者,無漏淨眼普見十方,智照無遺,微塵皆遍,遍灌佛頂,智果必同,及諸大眾乘因不二。
二、許為開顯。
告阿難言:「吾今為汝建大法幢,亦令十方一切眾生獲妙微密性淨明心,得清淨眼。」
根本智性因茲顯發,能建大義,名大法幢。三德祕藏不縱橫竝別,故云妙。十地見之如隔羅縠,故曰微。惟佛與佛乃能究盡,故曰密。心即體也,眼即用也。
三、約破執廣辨見性,二:一、且示見性惟心,二:一、舉前問答引出常情,二:一、舉前所答問其因由,二:一、問因。
「阿難!汝先答我見光明拳。此拳光明,因何所有?云何成拳?汝將誰見?」
此問有三,正在誰見,餘即兼耳。
二、答由。
阿難言:「由佛全體閻浮檀金,赩如寶山,清淨所生,故有光明。我實眼觀,五輪指端屈握示人,故有拳相。」
先光,次見,後拳也。不從問次者,文便故也。閻浮檀金,正云染部捺陀,此西域河名,其河近其樹,其金出彼河,此則河因樹名,金因河稱也。或云閻浮果汁,點物成金,因流入河,染石為金也,其色赤黃,兼帶紫焰故也。《觀經疏》說:閻浮檀金,超過紫磨金色百千萬倍,唯聖所知。佛身光明猶如聚日,紫磨必不如此。赩,許力反,大赤色也。
二、且約無拳例其無見,二:一、約無拳以例問,二:一、舌語。
佛告阿難:「如來今日實言告汝,諸有智者要以譬喻而得開悟。」
無智之人縱喻難明,故舉智者因喻開悟。
二、正例。
「阿難!譬如我拳,若無我手,不成我拳。若無汝眼,不成汝見。以汝眼根,例我拳理,其義均不?」
以其情見必然,故順情而問,待其伸答,後乃奪之。
二、據常情以類答。
阿難言:「唯然。世尊!既無我眼,不成我見,例如來拳,事義相類。」
果然情見不出於斯,故答相類。
二、約盲緣境以奪破,六:一、奪。
佛告阿難:「汝言相類,是義不然。何以故?如無手人,拳畢竟滅。彼無眼者,非見全無。」
意明盲雖無眼,心中有見,後自釋之。
二、驗。
「所以者何?汝試於途詢問盲人:『汝何所見?』彼諸盲人必來答汝:『我今眼前唯見黑暗。』更無他矚。以是義觀,前塵自暗,見何虧損?」
盲雖不見明,還能見暗,即此見暗亦名為見,故云見何虧損。
三、難。
阿難言:「諸盲眼前唯覩黑暗,云何成見?」
常情見暗,不名為見,故以此難。
四、徵。
佛告阿難:「諸盲無眼,唯觀黑暗,與有眼人處於暗室,二黑有別、為無有別?」
徵訖。
五、通。
「如是。世尊!此暗中人與彼群盲,二黑校量,曾無有異。」
無眼見黑與有眼見黑,二見無別,故知見即是心,不唯在眼。
六、釋,三:一、牒向執情。
「阿難,若無眼人全見前黑,忽得眼光,還於前塵見種種色名眼見者,」
無眼見黑,有眼見塵,汝必許此是眼所見。
二、引燈例破。
「彼暗中人全見前黑,忽獲燈光,亦於前塵見種種色,應名燈見。」
此正例無燈見黑、有燈見塵,亦應許此是燈所見。
「若燈見者,燈能有見,自不名燈。又則燈觀,何關汝事?」
此縱破。設或汝許名為燈見;燈若有見,應名為人,不合名燈。又若燈見;彼暗中人得燈光時,不合名見,燈自見故。應知因燈見色,燈不名見;因眼見色,眼不是見。燈之與眼但是見緣,體非是見也。
三、結歸心見。
「是故當知,燈能顯色,如是見者,是眼非燈。」
舉前有眼在暗室時,因燈顯照前塵境界,眼方得見,此名眼見。
「眼能顯色,如是見性,是心非眼。」
此舉盲者得眼光時,因眼顯照前塵境界,心方得見。以前例此,應知見性是心非眼也。窮其根本見性元心,遽遽相推,心為其主,餘是助因。以常情只知眼見,不識是心,今此且令知其根本,未辨真妄。
二、廣約諸相辨釋,三:一、對境動搖麁論真見,二:一、阿難佇佛慈音。
阿難雖復得聞是言,與諸大眾口已默然,心未開悟,猶冀如來慈音宣示,合掌清心,佇佛悲誨。
雖知見性唯心,未識真妄。若言是妄,如來又許獲妙明心,得清淨眼。若謂是真,前文廣破非真,乃云前塵虛妄相想,惑汝真性。進之又不可,退之又難明,羝羊觸蕃斯之謂矣。心既未了,口即默然,密冀如來慈音開示。
二、如來廣為開示,三:一、問悟客塵引其開解,二:一、如來問悟因由。
爾時,世尊舒兜羅綿網相光手,開五輪指,誨勅阿難及諸大眾:「我初成道,於鹿園中,」
即波羅奈國鹿野苑中,五仙所居修行處也。佛成道後先入此園,度五人耳。
「為阿若多五比丘等及汝四眾,言一切眾生不成菩提及阿羅漢,皆由客塵煩惱所誤。汝等當時因何開悟,今成聖果?」
五比丘者,謂阿若憍陳如、摩訶男、頞鞞比丘、婆提、婆敷。此五,佛初出家,雪山修道,父王憶戀,遂召彼往親近承事。彼疑非真,相次捨去,同在鹿園習外道法。佛成道後,思欲先度彼勞苦者,天眼觀見在仙人苑,故往開示,三轉法輪,說生滅四諦苦集滅道。今言客塵者,即別指集諦。分別煩惱麁動如客,俱生微細難辨如塵,此俱喻煩惱障也。若下圓通陳如述證,即通大乘,客如煩惱,塵如所知,二義無在。
二、陳如述己領解,二:一、標所悟。
時,憍陳那起立白佛:「我今長老,於大眾中獨得解名,因悟客塵二字成果。」
德長臘高,最初度故,名為長老。佛轉法輪,五人之中陳如先悟。佛問解否,答言已解,因得解名。悟此見修如客如塵,證得無為生空涅槃,湛然不動如主及空,因即獲果。
二、述所解,二:一、述客義。
「世尊!譬如行客,投寄旅亭,或宿或食。宿食事畢,俶裝前途,不遑安住。若實主人,自無攸往。如是思惟,不住名客,住名主人,以不住者名為客義。」
旅亭,止客舍也。俶,始。前,進。遑,暇也。此明客義,怱怱不暇停住,喻分別煩惱數數造業,流轉五道,未曾暫息,三界旅泊受果始畢,又造新業,故云食宿事畢,俶裝前途。
二、述塵義。
「又如新霽,清陽昇天,光入隙中,發明空中諸有塵相。塵質搖動,虛空寂然。如是思惟,澄寂名空,搖動名塵,以搖動者名為塵義。」佛言:「如是。」
此舉新晴,太陽高照,光入牖隙,現空中塵,搖動不息。此喻俱生煩惱微細難見,自非觀智照現終不覺知,與身俱生、與心同事,故此煩惱體全是生滅虛妄不息。主人及空,俱喻真性不動之義。始佛問悟客塵,此欲陳如明其行相,意引阿難聞而開解,了真見常寂,身境動搖。陳如剖析,甚合佛心,故此印可言如是也。
二、放光屈指辨其靜搖,二:一、約境開合以辨見,三:一、引手問答。
即時,如來於大眾中屈五輪指,屈已復開,開已又屈,謂阿難言:「汝今何見?」阿難言:「我見如來百寶輪掌眾中開合。」
問答可知。
二、就見推窮。
佛告阿難:「汝見我手眾中開合,為是我手有開有合,為復汝見有開有合?」阿難言:「世尊寶手眾中開合,我見如來手自開合,非我見性自開自合。」
此明境有開合,見無開合。
三、再審動靜。
佛言:「誰動誰靜?」阿難言:「佛手不住,而我見性尚無有靜,誰為無住?」佛言:「如是。」
阿難已聞客塵搖動,虛空與主常自寂焉。今遇此問,例知見性無動無靜。若以動靜相形,則佛手是動,見性是靜。若只就見體所明,本不曾動,今亦無靜,此答稍符於真,故佛印言如是。
二、約身搖動以辨見。上來明境有開合,見無動靜。此則約對外境以辨,義則易顯。向下只於內身自分動靜,動中有不動,意明境之與身俱是生滅。而凡夫人執身執境,不了空無常,故於此造業流轉無窮,本真自性迷而不識,故《圓覺經》云「妄認四大為自身相。」下經亦云「諸可還者自然非汝。」又云「云何汝今以動為身、以動為境,從始洎終念念生滅。」此等皆明身境無常,見性常住也。不見性常,二乘所執;不知無常,凡夫迷倒。下自雙破,至文當知。然此所明,對境對身以辨見性,一往麁淺。若原佛意,非離此見別有性常,性常真體只就此顯,以見與見緣無體可得,本同空華,元是妙明無生滅故。下經觀河之見亦復如是。良以諸疑未斷,執情深重,是故且就淺近寄明深旨。至下文殊為問,方顯其意。學者知之。文二:一、放光左右以辨頭。
如來於是從輪掌中飛一寶光在阿難右,即時阿難迴首右盻。又放一光在阿難左,阿難又則迴首左盻。佛告阿難:「汝頭今日何因搖動?」阿難言:「我見如來出妙寶光來我左右,故左右觀,頭自搖動。」
稍知見體無動,審問不移,故言頭自搖動。
二、約頭搖動以明見。
「阿難,汝盻佛光左右動頭,為汝頭動、為復見動?」「世尊!我頭自動,而我見性尚無有止,誰為搖動?」佛言:「如是。」
阿離認見不移,若無相形亦無動止,故佛印可。
三、雙結會通責其迷失,二:一、雙結會通。
於是如來普告大眾:「若復眾生以搖動者名之為塵,以不住者名之為客,」
此結陳如悟客塵,客塵動搖,俱喻煩惱。
「汝觀阿難頭自動搖,見無所動。又汝觀我手自開合,見無舒卷。」
此結阿難答身境。手有開合,頭自動搖,身境、客塵同一生滅,更無二別。應知客必有主,塵處有空。對佛手之見,形頭動之性,未甞動靜,豈成去來?前後會通,其揆一也。
二、總責迷失。
「云何汝今以動為身,以動為境,從始洎終念念生滅,遺失真性,顛倒行事?」
總責也。總責凡夫、二乘,無常計常、常計無常。凡夫不了身境無常,妄執實有,計我我所,起惑造業流轉三界,受於一切身心大苦,尚不知生滅,豈知本如來藏,故云以動為身、念念生滅等,此即責無常計常也。二乘雖知一切無常,而不悟知本常妙性湛然不動,故云遺失真性。既不識真,亦不辨妄,故云顛倒行事,其猶棄海認浮漚者耳。
「性心失真,認物為己,輪迴是中,自取流轉。」
結失也。不了性一切心,即是失真,此斥二乘不知常也。認物為己,此指凡夫以動為身等也。下文身之與心皆是真心中所現物,執為自己,顛倒斯甚。自體不識,妄取他緣,如懷至寶於外求匃,誰之過歟?故云自取流轉。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一(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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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yển thứ hai

首楞嚴義疏注經
Hán gốc
首楞嚴義疏注經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二(之一)
長水沙門子璿集
二、就破顛倒漸明真見,二:一、且對匿王破其斷見,二:一、述阿難所懷願辨真妄。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聞佛示誨,身心泰然,念無始來失却本心,妄認緣塵分別影事。今日開悟,如失乳兒忽遇慈母。
悟知緣塵之心是影事,又識對境之見是不動。翻思往日,認妄失真,流浪既深𣇲惑難曉,幸逢嘉會,遭此良時,法乳既滋,如子遇母,不亦快哉。
合掌禮佛,願聞如來顯出身心真妄虛實,現前生滅與不生滅二發明性。
前文叱責此非汝心,蓋令識妄,仍指諸法唯心所現。此又令了所現之妄本無自性,元是一真。一真未甞動搖,諸法何曾生滅?佛意欲其即妄見真,遂印對境之見元來無動,廣責認物為己性心失真。阿難罔測佛之深旨,將謂真妄二體全殊,生滅之外有不生滅。若如是者,唯心之言虛設、妄法之語徒施,逐語迷旨,終成顛倒。雖懷疑念,未敢形言,故云合掌禮佛,願聞等也。
二、明匿王引外請證不生,四:一、引外敘疑。
時,波斯匿王起立白佛:「我昔未承諸佛誨勅,見迦旃延、毘羅胝子,咸言:此身死後斷滅,名為涅槃。」
迦旃延,姓也,名迦羅鳩馱,此外道執一切法亦有亦無。刪闍夜是名,毘羅胝母號,此外道起自然見。外計雖多,不離斷常二見。此二皆斷見類,故云咸言斷滅。此人異計,不知業種相生,妄謂死後即是涅槃。
「我雖值佛,今猶狐疑,云何發揮,證知此心不生滅地?今此大眾諸有漏者咸皆願聞。」
狐性多疑,凡遇氷處,聽水無聲然後方行。昔聞死後斷滅,今聞不滅不生,孰是孰非猶豫不決,故云狐疑。匿王深體阿難所懷,知於生滅之外求不生滅,心雖密請,口不形言,故引外宗冀佛開示,近破外道斷見令知死後續生,深引阿難悟真不離生滅妄識,故云證知此心不生滅地。
二、述身遷改,四:一、問答身常不常。
佛告大王:「汝身現在,今復問汝,汝此肉身為同金剛常住不朽、為復變壞?」「世尊!我今此身終從變滅。」
佛舉此問,欲顯生滅中有不生滅,如前頭自搖動,見無所動。
二、問答未滅知滅。
佛言:「大王!汝未曾滅,云何知滅?」「世尊!我此無常變壞之身雖未曾滅,我觀現前念念遷謝、新新不住,如火成灰漸漸銷殞,殞亡不息,決知此身當從滅盡。」
前念滅、後念生,剎那變異,如火燒薪必歸磨滅。《俱舍》云「以諸有為法,有剎那盡故。」
三、問答老幼何貌。
佛言:「如是。大王!汝今生齡已從衰老,顏貌何如童子之時?」
王述無常念念遷謝,其理必然,故印如是。欲其更敘遷謝之相,以老少相比為問。十五曰童,未巾冠也。齡,年也。
「世尊!我昔孩孺膚腠潤澤,年至長成血氣充滿,而今頹齡迫於衰耄,形色枯悴、精神昏昧、髮白面皺,逮將不久,如何見比充盛之時。」
始生曰孩,始行曰孺。孺,濡也,言濡弱也。膚,布也,布在表也。文理光美曰腠。此皆童子時相。長成謂成人之時,此從二十已上至強壯時,故云血氣充滿。頹齡即今六十有二,年齡頹朽,近於七十,故云迫於衰耄。老少相異,云何世尊見此相比。
四、問答頓漸流年。
佛言:「大王!汝之形容應不頓朽。」
前敘相變,今問年變,由年變故令其相變。不頓朽言,要敘漸老念念遷移。
王言:「世尊!變化密移我誠不覺,寒暑遷流漸至於此。何以故?我年二十雖號年少,顏貌已老初十歲時,三十之年又衰二十,于今六十又過于二,觀五十時宛然強壯。世尊!我見密移,雖此殂落,其間流易且限十年。」
十年為限,麁相而觀。殂,往也。落,猶不住也。少壯不住,往而不遷也,故云殂落,流變易改也。
「若復令我微細思惟,其變寧唯一紀二紀,實為年變。」
此以一年為限,年年變改,何啻十年。十二年曰紀也。
「豈唯年變,亦兼月化。」
此以一月為限,月月不同,不唯約年也。
「何直月化,兼又日遷。」
何直,猶不但也。此以一日為限,日日更化,不但約月。已上從寬至狹四限觀察無常之相,猶是麁浮,未為微細。
「沈思諦觀,剎那剎那念念之間不得停住,故知我身終從變滅。」
此至細而觀也。若以沈靜其思審諦觀察,即剎那不停,念念流變,此即微細四相遷流不息。凡夫心麁,殊不知覺。古德偈云「如以一睫毛,置掌人不覺,若置眼睛上,違害極不安。愚人如手掌,不覺行苦遷,智者如眼睛,違極生厭患。」言剎那者,時之極少也。《俱舍論》說「時之極少名曰剎那,時之極長名之為劫,乃至年之與月俱是時之分劑。」又云「百二十剎那為一怛剎那,六十怛剎那為一臘縛,三十臘縛為一須臾,三十須臾為一晝夜,三十晝夜為一月,十二月為一年,十二年為一紀。」前約十年為限,是約一紀舉全數爾。
三、示性不滅,三:一、佛問不滅,王答不知。
佛告大王:「汝見變化遷改不停,悟知汝滅;亦於滅時,汝知身中有不滅耶?」波斯匿王合掌白佛:「我實不知。」
生滅麁相如前可知,不生滅性亦在汝身,汝知之否。匿王舉外敘疑,俾欲世尊明示,今蒙佛問,故答不知。
二、許示無生廣辨無改。此下約王自小至長見河不變以明見性,意顯只於生滅了不生滅,相雖麁近,旨甚深微。一令匿王驗麁相而悟捨生趣生,一使慶喜發深解而知滅元不滅。即相顯性在此密談。頭自搖動,見無所動,是此意也。《維摩》云「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肇公以萬物即不遷,何但於見。下文佛答文殊及會三科文首,分明顯會,始現其意。文二:一、許示無生。
佛言:「我今示汝不生滅性。」
許於正生滅時示無生理也。
二、徵詰廣辨,三:一、問答見河之初。
「大王!汝年幾時見恒河水?」王言:「我生三歲,慈母携我謁耆婆天,經過此流,爾時即知是恒河水。」
耆婆此云命,西國風俗皆事長命天神,子生三歲即謁彼廟,謝求得也。此以年問見者,意明年變見不變也。
二、問答見河同異。
佛言:「大王!如汝所說,二十之時衰於十歲,乃至六十,日月歲時念念遷變,則汝三歲見此河時,至年十三其水云何?」王言:「如三歲時宛然無異,乃至于今年六十二亦無有異。」
無異之語甚好思量,一往麁浮,再思有旨。
三、問答見有童耄。
佛言:「汝今自傷髮白面皺,其面必定皺於童年,則汝今時觀此恒河,與昔童時觀河之見,有童耄不?」王言:「不也。世尊!」
色身麁相童耄易知,見性不遷誠難覺了。對此辨異,令悟無生也。
三、克指常性斥彼置疑。
佛言:「大王!汝面雖皺,而此見精性未曾皺。皺者為變,不皺非變。變者受滅,彼不變者元無生滅,云何於中受汝生死?」
克指常性也。生滅但遷有為,無為不受生死,若知不變即見無生。
「而猶引彼末伽梨等,都言此身死後全滅?」
斥彼置疑也。末伽梨是字,母名俱奢梨,此指與匿王所引異者,俱是外道,趣爾指也。色身變異可說無常,見性不遷理非斷滅。
四、信悟續生。
王聞是言,信知身後捨生趣生,與諸大眾踊躍歡喜,得未曾有。
敘其淺悟,但云捨生趣生;鞠彼深意,必知滅元不滅。隨宜領解,主伴同致,未即顯言也。
二、正對阿難破其常見,二:一、阿難乘違發問。
阿難即從座起,禮佛合掌,長跪白佛:「世尊!若此見聞必不生滅,云何世尊名我等輩遺失真性,顛倒行事?願興慈悲,洗我塵垢。」
據此見河之見與我見聞無殊,於王即云不滅不生,於我即云遺失真性。王之與我孰親孰疎,苟或殊途,如何分辨?然此問意由來久矣,始因手自開合見無開合,頭自動搖見無搖動,一一佛印皆言如是。此則如來令於妄見即辨真見,無離生滅有不生滅。阿難罔知佛旨,猶謂生滅與不生滅別,遂合掌禮佛,願聞如來顯出身心真妄虛實現前,生滅與不生滅二發明性。匿王知其懷抱,又不發問伸誠,於是引外六師執身死後斷滅,所冀佛親開示,即妄見真,責引阿難,無執二別。阿難古佛豈茲不了?蓋為今日惑重情深,須示瞢然,確陳拒諍,故茲問也。
二、如來驗破執情,三:一、驗出倒情,二:一、垂手以問引出常情,四:一、問。
即時,如來垂金色臂,輪手下指,示阿難言:「汝今見我母陀羅手,為正為倒?」
下指,指下也。母陀羅,此云印。此意欲明見手不同有正有倒,以況其見亦有正倒。
二、答。
阿難言:「世間眾生以此為倒,而我不知誰正誰倒?」
此推世人以此為倒,而我不知云何。
三、徵。
佛告阿難:「若世間人以此為倒,即世間人將何為正?」
若以垂手為倒,復將何者為正?
四、釋。
阿難言:「如來竪臂,兜羅綿手上指於空,則名為正。」
竪手為倒却以為正,以不順身故此為倒。阿難不辨真妄,執妄失真,故如來責顛倒行事。既了妄本無體,合知真自寂然,遂許對頭動之見、觀河之性即是性真,無別真也。慶喜依前不了,將謂妄外有真,遂不甘我為顛倒之人、王是無生之性。阿難既陳諍問,如來就事以驗,逆順之境不辨,顛倒之情難脫。下文即破。
二、竪臂以示比出倒見。
佛即竪臂告阿難言:「若此顛倒首尾相換,諸世間人一倍瞻視。」
既云竪臂為正,佛便竪臂,隨而責之,此即正是顛倒也。指本垂下,今却逆上,故云首尾相換。世人不依本分以正為正,而別生異見以倒為正,故云一倍瞻視。
「則知汝身與諸如來清淨法身比類發明,如來之身名正遍知,汝等之身號性顛倒。」
若以此驗之,則知汝身與如來身比竝類例,顯發彰明,佛身是正,汝身應倒。亦可若以佛之見手類顯佛身,明知佛身名正遍知。若以汝之見手比竝汝身,明知汝身號性顛倒。汝胡非是顛倒行事?正遍知者,離倒名正,窮盡法界名遍知。凡夫二乘無此號者,皆顛倒故。
二、徵其倒處,二:一、徵倒所在。
「隨汝諦觀汝身、佛身,稱顛倒者,名字何處號為顛倒?」
隨者,猶任從也。任汝心中諦審觀察,佛若是倒,汝名佛身何處是倒?汝若是倒,汝名自身何處名倒。此則令其識顛倒處也。名(去聲)字,猶詺目也,古人於此作泯相解,遂令下經正辨顛倒血脈不貫,便成孤起。既絕正倒,如來何故却說顛倒?學者請詳,無見榮古。
二、敘其罔知。
于時,阿難與諸大眾瞪瞢瞻佛,目睛不瞬,不知身心顛倒所在。
瞪,直視貌。瞢,昏悶不了也。聞徵倒處瞢然不了,既不措其一辭,但知向佛直視。
三、廣示倒相,二:一、興悲告語敘其常說。
佛興慈悲,哀愍阿難及諸大眾,發海潮音遍告同會:「諸善男子!我常說言色、心諸緣,及心所使,諸所緣法唯心所現。」
天鼓無思,隨人發響;海潮無念,要不失時。此表無緣慈悲,應機而說,不待請也。色謂十一種色。心謂八識心王。諸緣即總指色心,或可別指不相應行。心所即五十一心所。諸所緣法,謂六無為也。此上五位一百法攝諸法盡,皆是真心之所現起,如鏡現像,不離於鏡,無體可得。
問:前五無為,名體俱假,可同前法無體如影。真如無為,名假體實,為諸法性,何言無體如影像耶?答:此宗所說真如,猶是對妄而立,既因對待,還成妄法。如下經云「言妄顯諸真,妄真同二妄。」又云「無為無起滅,不實如空華。」《圓覺》云「圓覺流出一切清淨真如、菩提、涅槃等。」由是五位諸法唯心所現,皆同影像也。
二、顯真示妄斥其倒情,二:一、就法辨釋迷情,五:一、標指。
「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物。」
心現身心,如鏡現物,物不是鏡,物體虛故;鏡不是物,鏡體實故。虛實既辨,由是顛倒於茲可識。
二、責失。
「云何汝等遺失本妙圓妙明心、寶明妙性,認悟中迷?」
心即是性,體遍故圓,無昧故明,具法可重故名為寶,元來自爾非適今也,故云本。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故稱妙。再三歎美,故疊言之。悟即是覺,圓明性也。迷即不覺,妄身心也。不覺處覺,如像處鏡,虛實可辨。今棄如鏡之本性,執似像之身心,不辨虛實,斯為大失,故云認悟中迷。前云名字何處號為顛倒,今正指此顛倒處也。
三、敘妄。
「晦昧為空,空晦暗中結暗為色,色雜妄想,想相為身,聚緣內搖,趣外奔逸。」
無明體暗,故云晦昧。內有無明,外現空相,故云為空。此則最初劫濁也。下文云「迷妄有虛空。」又云「汝見虛空遍十方界,空見不分,有空無體,有見無覺,相織妄成,是第一重名為劫濁。」此三細中業轉二相,亦云同異,亦云動靜。由此動靜互相待故,於此二相暗中結成形色,即根身器界也。形色既現,想處其中,色想相雜,有知覺處成於根身,想澄凝處即是器界,此則第三現相也。以有境界緣故,牽起麁識,念念分別相續不斷,故云聚緣內搖,此前二麁也。由念相續熏習不斷,遂成分離,取六塵相流趣不息,故云趣外奔逸,此後二麁分離識也。從微至著,三細四麁為煩惱道,畢於此矣。
四、顯執。
「昏擾擾相以為心性,一迷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
世人不知元是無明展轉麁動,將此昏迷擾擾之相便為真實心性,一從迷執,決定不改,謂言我心在色身內,遂起有情、無情之異,有性、無性之殊,認妄心為佛心,一何鄙見!
五、結迷。
「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虛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
根身種子屬內,緣而執受;山河大地屬外,但緣非執受,此之三境皆是賴耶相分。又此空界從迷妄生,識所變故;能變之識全是無明,迷真而起,亦無自體,能變所變皆是鏡心所現影像。故前文云「汝身汝心皆是真心中所現物。」不知此理,却執我心在色身內,故此結示。
二、約喻結指倒相。
「譬如澄清百千大海棄之,唯認一浮漚體,目為全潮,窮盡瀛渤。」
如來藏有四義,故以海喻:永絕百非如海甚深,包含萬有如海廣大,無德不備如海珍寶,無法不現如海現影。其體湛寂不與妄染相應,故云澄清,即前甚深義也。百千者,即前廣大義也。不識是元清淨體,故云棄之。只取昏擾擾相以為心性,故云唯認等。全潮大瀛渤澥,皆海之異名也。
「汝等即是迷中倍人,如我垂手等無差別。如來說為可憐慜者。」
例前結指也。棄之大海是一迷也,認漚為海是倍迷也。垂手是正,執為倒,一迷也。竪手是倒,認為正,倍迷也。前舉事以驗,後引喻以況,中間以法進退相例,正指倒相,皎然明白,如何謂言是泯相耶?有智請詳。
三、廣約緣塵正顯真見。以前文中約對手觀河,示見無生,相淺意深,猶成隱密,未為顯了,不名正顯,故科云麁論漸明也。今此已下廣對緣塵,破除名相,顯此見性不落戲論,然後逐段會通,令知諸法虛妄本無所有,唯一菩提妙淨明體,分明顯會,故云正顯真見也。文四:一、顯緣心非性,二:一、阿難述悟彰疑,二:一、述悟。
阿難承佛悲救深誨,垂泣叉手而白佛言:「我雖承佛如是妙音,悟妙明心元所圓滿,常住心地。」
因佛廣示顛倒,顯出真心,於能詮言音,悟所詮心地。
二、彰疑。
「而我悟佛現說法音,現以緣心允所瞻仰,徒獲此心,未敢認為本元心地。願佛哀愍,宣示圓音,拔我疑根,歸無上道。」
佛以言音詮此真性,今我領解復是緣心。所悟真性、能悟緣心,還同如來前所責言:「如汝今者承聽我法,此則因聲而有分別。有何別耶?」由是未敢認為心地。心有能生可依止義,喻之地也。言圓音者,以佛一一語言遍窮生界,而其音韻常不雜亂,如《起信疏》解。
二、如來約喻顯釋,二:一、指定其非。
佛告阿難:「汝等尚以緣心聽法,此法亦緣,非得法性。」
因聲而有分別,此分別性即是生滅。《維摩》云「無以生滅心行說實相法。」說既不可,聽豈可耶?緣心者但緣語言文字,故云非得法性;若能忘懷合道,離能所相,一念不生,前後際斷,斯可名為真得法性。
二、喻顯其失,二:一、執指亡月斥認能詮,二:一、喻,二:一、指月雙迷。
「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當應看月。若復觀指以為月體,此人豈唯亡失月輪,亦亡其指。何以故?以所標指為明月故。」
指喻能詮言教,月喻所詮真理。若欲見月,須亡指以觀之。若欲見性,須亡言而體之。不能亡言,豈能見性?不能遺指,豈識月輪?《圓覺》云「修多羅教如標月指,若復見月,了知所標畢竟非月,一切如來種種言說開示菩薩亦復如是。」指月俱迷,詮旨兩失,在文可見。
二、明暗俱失。
「豈唯亡指,亦復不識明之與暗。何以故?即以指體為月明性,明暗二性無所了故。」
言教屬有為,無記故暗。真理屬無為,性善故明。能喻可解。
二、合。
「汝亦如是。」
以法合喻,如上所辨。一、客去主留責滯緣想,二:一、約法喻順推有體,三:一、法。
「若以分別我說法音為汝心者,此心自應離分別音有分別性。」
若因佛說法生分別心,此分別心本無自性,故屬緣塵。隨塵有無,非是常住,但如其客。
二、喻。
「譬如有客寄宿旅亭,暫止便去,終不常住。而掌亭人都無所去,名為亭主。」
此明緣心隨境往來,真心湛然常住。以客喻妄,以主喻真。
三、合。
「此亦如是,若真汝心,則無所去。」
如下經云「聲無既無滅,聲有亦非生,生滅二圓離,是則常真實。」
二、約緣塵反責無性,三:一、例成無性。
「云何離聲無分別性?斯則豈唯聲分別心,分別我容,離諸色相無分別性。」
緣心若是真性,應如其主,何得隨聲來去?以離聲時無分別故。豈同真心周遍法界,湛然常住。隨聲之心既然,隨色之心亦爾,故云豈唯等。
二、指同外宗。
「如是乃至分別都無。」
前舉色聲顯心無體,亦合遍歷香味觸法。今此超過,故云乃至分別都無。
「非色非空,拘舍離等昧為冥諦。」
不可見故非色,緣會有故非空。言冥諦者,或云冥性,或云自性。梵云僧伽奢薩怛羅,此云數論,立二十五諦。最初一諦名為冥性,計以為常。第二十五名為神我,亦計為常。我思勝境,冥性即變二十三諦為我受用。我既受用,為境纏縛,不得解脫;我若不思,冥諦不變,既無纏縛,我即解脫,名為涅槃。如別處說。拘舍梨者,非即數論,是彼類耳,趣爾舉也。
三、結責非主。
「離諸法緣無分別性,則汝心性各有所還,云何為主?」
真心如主,妄想如客,客有來去,主無移動。若離法緣無分別性,顯汝心性隨塵各還,是則為客,云何名主?
二、示見性無還,二:一、阿難承前敘難。
阿難言:「若我心性各有所還,則如來說妙明元心云何無還?唯垂哀愍為我宣說。」
心性之言通於真妄,阿難執者是妄,如來示者為真,今以所執之生滅,疑於所示之妙明,故云則如來說云何無還。還,猶滅也。
二、如來約相對辨,三:一、約權標指以許說。
佛告阿難:「且汝見我,見精明元。」
且者,權宜之辭,權指阿難能見之心,為明元也。
「此見雖非妙精明心,如第二月非是月影。汝應諦聽,今當示汝無所還地。」
此之明元非本真性,其猶捏目所見之月,本無所有。非月影者,非水中之影也,水中月影從真月降,可喻妙應感而遂通。捏目所觀全體虛妄,從病眼生,堪喻妄見本不可得。只就此見權示無還也。
二、約境可還以明辨,二:一、明境有還,二:一、列八境。
「阿難!此大講堂洞開東方,日輪升天則有明曜,中夜黑月雲霧晦瞑則復昏暗,戶牖之隙則復見通,牆宇之間則復觀壅,分別之處則復見緣,頑虛之中遍是空性,欝𡋯之像則紆昏塵,澄霽斂氛又觀清淨。」
舉此明暗、通塞、空有、染淨八種之相,皆仗因托緣以立其象也。
二、明各還。
「阿難!汝咸看此諸變化相,吾今各還本所因處。云何本因?阿難!此諸變化,明還日輪。何以故?無日不明,明因屬日,是故還日。暗還黑月,通還戶牖,壅還牆宇,緣還分別,頑虛還空,欝𡋯還塵,清明還霽。則諸世間一切所有,不出斯類。」
此之八境既從緣有,還從緣無,有去有來,非同真見。
二、示見無還,三:一、標。
「汝見八種,見精明性當欲誰還?」
能觀八種之見,名為見精明性。既非緣生,當還何所?豈同八境各有所歸。
二、釋。
「何以故?若還於明,則不明時無復見暗,雖明暗等種種差別,見無差別。」
真見離緣,緣還見在,若隨境去,後更誰觀?境自有差,見且無別。
三、結。
「諸可還者自然非汝,不汝還者非汝而誰?」
八境可還,自非汝見,汝不還性正是汝真,此若非真,孰為真耶!
三、就實彰迷以結責。
「則知汝心本妙明淨,汝自迷悶,喪本受輪,於生死中常被漂溺,是故如來名可憐慜。」
前將八境以對妄見權示無還,由是則知本妙明心未嘗生滅,本有真性迷而不知,却執緣塵自取流浪。如前文云「由汝無始至于今生,認賊為子,失汝元常,故受輪轉。」然雖權指,意顯即是,以末不離本故。
三、約體用重明,二:一、伸問。
阿難言:「我雖識此見性無還,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阿難問意,前對八境,權指妄見有無還義,因是得識本真元性不生不滅,為復只此表知性常、為更有義別得真妄?故云云何得知等。
向下更約用有優劣,體無差異。用約人辨,體對物論。斯則前後三義以辨真也:一顯無生滅,二明有勝用,三示無差別。故此答釋,分為二科:一、約用優劣以略明。
佛告阿難:「吾今問汝,今汝未得無漏清淨,承佛神力見於初禪,得無障礙。」
得初果證,方斷分別,故云未得無漏。自無定力,假他而見,故云承佛神力。借通令見者,意欲阿難信知自己見之真用有若是也。色界之首梵眾、梵輔、大梵俱名初禪。
「而阿那律見閻浮提,如觀掌中菴摩羅果。」
阿那律,此云如意,亦云無貧,過去以食施辟支佛,九十一劫天上人中受如意樂,無所劣少。未入道時為性多睡,為佛所呵,因是不寐,遂失明耳。佛教修天眼用見世事,因是修得,見三千界如觀掌果。《大論》所明,大阿羅漢見小千界,大辟支見百佛界,諸佛見一切佛土。那律獨見大千者,以彼遍修作意數故,於諸聲聞天眼第一。今言閻浮者,以大千皆有閻浮,以別顯總亦不相違。
「諸菩薩等見百千界。」
初地見百佛土,二地見千世界,乃至十地見無量不可說佛剎微塵數世界也。
「十方如來窮盡微塵清淨國土,無所不矚。」
佛具五眼三智,所見窮盡法界。已上四位階級所見,淺深不同。蓋真見之用隨證所得,漸明漸遠也。
「眾生洞視不過分寸。」
隔紙膜不見外物,隔皮膚不見五藏,豈同前聖真見之用?斯則真見妄見前後五重,條然可辨。而云云何得知是我真往,胡不察焉?
二、約體非物以廣辨,二:一、正辨見體非物,三:一、標塵。
「阿難!且吾與汝觀四天王所住宮殿,中間遍覽水陸空行,雖有昏明種種形像,無非前塵分別留礙。」
分別者,差別也,或可前塵留礙即是所分別之境。
二、勅揀。
「汝應於此分別自他。」
此標勸也。汝應於此所緣境中,試分自他令其差別,自即見性、他即物像。
「吾今將汝擇於見中,誰是我體、誰為物像?」
將,請也。誰,何也。我今請汝於所見中詳而擇之,何者是汝見體,何者是其物像。此正勸令揀。
三、正辨,二:一、明非見之物是前塵。
「阿難!極汝見源,從日月宮是物非汝,至七金山周遍諦觀,雖種種光亦物非汝。漸漸更觀,雲騰鳥飛、風動塵起、樹木山川、草芥人畜,咸物非汝。」
極,窮也。研窮汝之見性,自遠至近所見無非物像,非是汝之見性。芥,小草也。
二、明非物之見是真性。
「阿難!是諸近遠諸有物性雖復差殊,同汝見精清淨所矚,則諸物類自有差別,見性無殊,此精妙明誠汝見性。」
物類雖殊,見性常一,不隨境異,即是汝真,此顯真見平等無差。汝前問云:「云何得知是我真性?」今明境自差別,見性無殊,由是得知是汝真性。
二、廣破展轉執情,二:一、師資能見互緣破,三:一、正破。
「若見是物,則汝亦可見吾之見。」
汝若執言:汝能見心同所見物亦有差別。斯則見即是物,佛之見性亦合是物,應被汝見。
二、轉破。
「若同見者,名為見吾;吾不見時,何不見吾不見之處?」
汝若執言:我與世尊同緣物時,世尊之見既著彼物,我見物時便是見佛之見。經文省略,但云見吾。此牒所計也。即便破云:吾不見時,何不見吾不見之處。意云:我若不緣彼物之時名為不見,此不見體汝應合見,為何不見也?
「若見不見,自然非彼不見之相。」
此破轉計也。汝若執言:我亦見佛不見之體,復有何失?故云若見不見。即便破云:自然非彼不見之相,意云:不見之體既被汝見,此則何成不見之相?不見之體已被見故。
三、結破。
「若不見吾不見之地,自然非物,云何非汝?」
此文之意展轉結歸都有五重,以顯阿難見性。經文存三,而隱二意。若具論者,合云:若不見吾不見之處,亦不見吾見處。既不見吾見處,吾見自然非物。吾見若非是物,汝見亦非是物。汝見既非是物,云何非汝真見?
二、心境更觀雜亂破,三:一、正破。
又則汝今見物之時,汝既見物,物亦見汝,體性紛雜,則汝與我并諸世間不成安立。
又若汝執見性是物,亦應彼物即是於見。如是則應汝見物時,物亦見汝,斯則人物如何分辨?物體見性自然雜亂,物即是汝、汝即是物,世間一切俱不成立,如何名為安立諦耶?
二、顯是。
「阿難!若汝見時是汝非我,見性周遍,非汝而誰?」
若汝現見物時,宛然分辨,阿難非佛、佛非阿難,此則世間顯然安立,皆汝見性周遍了知。此周遍性若非汝真,復是何耶?故結云非汝而誰。
三、斥疑。
「云何自疑汝之真性?性汝不真,取我求實。」
責其不認也。此是汝之真性,能性於汝,謂性一切心也。前云「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物。」而不自識,却從他求,豈不迷倒?此之大意,明真見離緣,周遍法界,湛然常住,妙用無邊,平等清淨,體非差別。用釋前文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四、就疑難廣釋,四:一、見性縮斷疑,三:一、伸疑。
阿難白佛言:「世尊!若此見性必我非餘,我與如來觀四天王勝藏寶殿居日月宮,此見周圓,遍娑婆國,退歸精舍秖見伽藍,清心戶堂但瞻簷廡。」
敘見近遠也。因前開示雖了是真,洎觀遠近不無疑悔。四天宮殿與日月齊,同四萬由旬。娑婆,此云堪忍,大千界之都名。今舉總顯別也。僧伽藍摩,此云眾園。廡堂,下也。
「世尊!此見如是,其體本來周遍一界,今在室中唯滿一室,為復此是縮大為小?為當牆宇夾令斷絕?我今不知斯義所在,願垂弘慈,為我敷演。」
一界,初天也。一室,講堂也。借力見寬、自力見狹,寬狹既著,縮斷堪疑,猶豫在懷,故云不知斯義所在。以阿難未證真如,未發真用,佛隨外相對物辨真,既未親證,故難領會。此之疑意,亦約外相以明縮斷,乘前起難以洗物情。
二、正破,三:一、總斥其非。
佛告阿難:「一切世間大小內外諸所事業,各屬前塵,不應說言見有舒縮。」
大小內外對待假立,俱屬前塵,能見真心何舒何卷?故此總責令知其非。
二、舉喻釋義,四:一、雙問。
「譬如方器中見方空,吾復問汝:此方器中所見方空,為復定方、為不定方?」
器喻前塵,空喻見性。空之方圓喻疑見舒縮。
二、雙破。
「若定方者,別安圓器,空應不圓;若不定者,在方器中應無方空。」
方器中空若定方者,除去方器別著圓器,此處虛空應無圓相。若言虛空不定方者,顯是方器無方虛空。
三、合顯。
「汝言不知斯義所在。義性如是,云何為在?」
汝疑見性縮斷,要在一義決定。見性之義猶如虛空,虛空豈有方圓而可在耶!此明真見周遍,無有方所,如彼虛空。故《涅槃》云「有常之法遍一切處,虛空常故無處不遍,如來亦爾遍一切處,是故為常。無常之法此有彼無,如來不爾,是故為常。」
四、會釋。
「阿難!若復欲令入無方圓,但除器方;空體無方,不應說言更除虛空方相所在。」
入,達解也。若欲達解無方圓義,但去器之方圓,不可更除虛空方相。若欲達解無大小義,但去塵境大小,不可說言見性寬狹。
三、就疑難破,二:一、以延破縮疑。
「若如汝問,入室之時縮見令小,仰觀日時汝豈挽見齊於日面?」
若汝執言縮見成小,應可引見令伸等到日邊。挽,引。齊,等。面,猶邊也。
二、以續破斷疑。
「若築牆宇能夾見斷,穿為小竇,寧無續迹?是義不然。」
竇,孔穴也。若執夾令見斷,應可接之令見相續,若相接者應有續跡。
三、會通,二:一、迷心執境。
「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迷己為物,失於本心,為物所轉,故於是中觀大觀小。」
迷真性之己,成色心之物。色心既成,真性即隱,故云失於本心。前文云能生諸緣,緣所遣者,境從心變、心隨境轉,故見大小之異、內外之殊不能離緣觀性,但知隨境生執,故有前來種種疑倒。
二、悟物同真。
「若能轉物,則同如來,身心圓明,不動道場,於一毛端遍能含受十方國土。」
若了色心因緣和合虛妄有生,因緣別離虛妄名滅,生滅去來本如來藏,性真常中求於去來、迷悟、生死了無所得,斯則了妄唯真,無物可轉,為真轉物,背塵合覺,同諸佛矣。身心圓明者,身圓明則毛端現土,心圓明則遍照法界,此乃悟物咸真,即成妙用。故下文云「我以不生不滅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是故於中一為無量,乃至坐微塵裏轉大法輪」等。然上諸文俱約對境辨見顯不生滅,如對手之開合,身之遷變,境之可還,物之差別,麁相而辨,密示生滅即不生滅,尚見外境是生滅法。今此會通,令了心之與境皆是迷己所成,無心外法可以相對,則法法皆如、塵塵咸遍,分明顯示,令悟本真同如來耳。下文縱有破諸疑難,一一隨文會通皆此意也。
二、破見性離身疑。此疑因前佛令轉物,則同如來,身心圓明,不了會通萬法之旨,便謂如來令轉前物成我真見。物若是見,此則見性離身而有,故成此疑。文三:一、伸疑,三:一、疑。
阿難白佛言:「世尊!若此見精必我妙性,今此妙性現在我前,見必我真,我今身心復是何物?」
若此物處見精定是我之真性,顯是此性在我眼前,已離我體;此眼前見既是真我,現今身心須不是我,復是何物?
二、難。
「而今身心分別有實,彼見無別分辨我身,若實我心令我見,見性實我,而身非我。」
若以現理而推,今此身心實有分別,緣於境界,彼在前見,且無別(彼列反)識分辨我身。彼若實我真心令我見者,彼既真我,我應非我。
三、結。
「何殊如來先所難言:物能見我。」「唯垂大慈,開發未悟。」
設使彼見能有分辨,何殊前難汝既見物,物亦見汝,則諸世間不成安立。
二、廣破,三:一、如來破其疑,三:一、標指其非。
佛告阿難:「今汝所言見在汝前,是義非實。」
前顯諸法唯心,故云若能轉物。不了斯旨,妄謂見在眼前,雖形其言,實無斯理。
二、牒疑立理。
「若實汝前,汝實見者,則此見精既有方所,非無指示。」
設若眼前可見,應有處所可指,豈成真見離名絕相?
三、依理正破,二:一、約離物以推是見,三:一、推徵其體,四:一、令觀物象。
「且今與汝坐祇陀林,遍觀林渠及與殿堂,上至日月,前對恒河。汝今於我師子座前,舉手指陳是種種相,陰者是林,明者是日,礙者是壁,通者是空,如是乃至草樹纖毫,大小雖殊,但可有形無不指著。」
物象差異,巨細雖殊,形相既分,必歸指示。
二、勸指見精。
「若必其見現在汝前,汝應以手確實指陳,何者是見?」
見性若在汝前,便同物像,可指見性如何。
三、以理推徵。
「阿難當知,若空是見,既已成見,何者是空?若物是見,既已是見,何者為物?」
諸像雖差,不離空有,故將二事以辨是見也。
四、使其明示。
「汝可微細披剝萬像,析出精明淨妙見元,指陳示我,同彼諸物,分明無惑。」
披,開。剝,折。析,辨也。物像現前,纖洪咸見,應於此處開析分辨,令此見精分明出現,如諸物像更無迷亂。
二、答釋不能,二:一、述己不能。
阿難言:「我今於此重閣講堂,遠洎恒河,上觀日月,舉手所指,縱目所觀,指皆是物,無是見者。」
目觀手指但見緣塵,於諸物中不辨是見。
二、引他況己。
「世尊!如佛所說,況我有漏初學聲聞,乃至菩薩,亦不能於萬物像前剖出精見,離一切物,別有自性。」
若如佛說,令指見精,分明無惑,至於證真大菩薩等,亦不能於諸物之中分出其見,況我聲聞初學者乎。
三、印成難辨。
佛言:「如是如是。」
印其不能分出見性。
二、約即物以推非見,四:一、牒前無是。
佛復告阿難:「如汝所言,無有精見離一切物別有自性,則汝所指是物之中無是見者。」
既不能於物中辨出見性,斯則所指咸物,無於是見。既無是見,應即非見,故下徵之。
二、徵此有非。
「今復告汝,汝與如來坐祇陀林,更觀林苑乃至日月種種像殊,必無見精受汝所指。汝又發明,此諸物中何者非見。」
所指物像既不是見,反應非見。若了唯真,更無是見非見,以不了故隨語生執,洎乎徵詰,罔知所從,向下會通皎然可見。
三、答釋不知。
阿難言:「我實遍見此祇陀林,不知是中何者非見。何以故?若樹非見,云何見樹?若樹即見,復云何樹?如是乃至若空非見,云何見空?若空即見,復云何空?我又思惟:是萬像中微細發明無非見者。」
先答不知也,何以下釋不知所以。若也樹不是見,應離能見之外見所不及,云何現今復見於樹?又若此樹即是於見,云何更名此以為樹?空例此釋。離之既不可,即之又難明,進退研之,未知所適。
四、印成難曉。
佛言:「如是如是。」
如汝所辨,無非見者無乃是乎,故云如是。
二、大眾失其守。
於是大眾非無學者聞佛此言,茫然不知是義終始,一時惶悚,失其所守。
茫然者,暝昧不明也。是見義既失,非見理復乖,終始難明,守歸何所?而不知能見所緣俱為勞相,是非即離,咸是緣塵。既法空之慧未開、智障之惑難破,由是非無學者一時惶悚。
三、法王安其意。
如來知其魂慮變慴,心生憐愍,安慰阿難及諸大眾:「諸善男子!無上法王是真實語,如所如說、不誑不妄,非末伽梨四種不死矯亂論議。汝諦思惟,無忝哀慕。」
變,動。慴,懼也。世間王者尚無二語,何況法王親證而說,故云如所如說。佛有五語:謂真語、實語、如語、不誑語、不異語。無偽曰真、稱理曰實、不變曰如、心境相應曰不誑、懸見未然曰不異也。知時知機,應根而說,豈同外道不死矯亂。四種矯亂,至下當辨。此意所明,是非雙離,心境俱融,顯真妙體無戲論相,故令諦而思惟,不須心辱哀慕。◎三、會通,二:一、文殊旁為請問,三:一、敘其不悟。
是時,文殊師利法王子愍諸四眾,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世尊!此諸大眾不悟如來發明二種精見色空是、非是義。」
大眾茫然不知所措,雖聞安慰令諦思惟,智慧不明,罔解所問。文殊智德旁為發機,先敘不悟,後方請示。言二種者,謂於色空之上辨於精見是與非是之二義也。
二、出其因由。
「世尊!若此前緣色空等像若是見者,應有所指;若非見者,應無所矚。而今不知是義所歸,故有驚怖,非是疇昔善根輕尠。」
自是是非難明,非謂善根尠少故此惶悚。疇昔,往日也。
三、為其請問。
「唯願如來大慈發明,此諸物像與此見精元是何物?於其中間無是非是。」
阿難前云:無是見者、無非見者,如來一一印許,意令於真法界達無是非。及至魂慮變慴,又囑汝諦思惟,深欲令了法界一相。文殊愍眾,請佛明示,此見與緣元是何物,無是非相。
二、如來正與會通,三:一、顯諸法唯真是非雙絕。
佛告文殊及諸大眾:「十方如來及大菩薩,於其自住三摩地中,」
自住之定即首楞嚴三昧也。諸法如幻,法界一相,《起信》云「諸佛已離業識,無自他相見。登地已上分證此法,亦如佛見也。」
「見與見緣并所想相,」
見謂識體,見緣即根,是增上緣,能生識故。所想相即境也,是所緣緣,牽生識故。下文云「想相為塵,識情為垢。」或可見即是根,見緣即境,所想相即識,此根境識即十八界,攝一切盡,即龍樹四句中因緣所生法也。
「如虛空華,本無所有。」
此根境識從妄心有,其體元無,如空中華翳病故見。下文云「見聞如幻翳,三界故空華。」此則我說即是空。
「此見及緣,」
雖如幻華,本無其體,世俗諦中說名根境。即亦名為假名。
「元是菩提妙淨明體,云何於中有是非是?」
諸法無體,不覺故有,不覺即覺,元是菩提。《起信》云「念無自相,不離本覺,若離覺性則無不覺。」下經亦云「見與見緣似現前境,元我覺明。」即亦是中道義也。文殊前問,此諸物像及此見精元是何物等,故佛答云:元是菩提妙淨明體。此則顯一真法界離性離相,圓收諸法,無不是如,云何更說是見非見?即洗滌前來緣塵辨見,或見或塵是非之相。若不以三昧遣蕩,何能契此一如?故淨名息言,意在於此。
二、引文殊為例二相元無,三:一、引例,二:一、問。
「文殊!吾今問汝。如汝文殊,更有文殊是文殊者、為無文殊?」
佛意問云,如汝文殊是一體性,吾欲於此更立是名為是文殊,復欲於此立一無名為無文殊,為得已否?意顯一真體上不立是名、不立無相,是即對非以立,無即待有而稱,是非、有無戲論之見,豈會一真。前約觀門無是非相,唯證乃知,若不指事以明,未證如何領解?故託文殊以明一相。
二、答。
「如是。世尊!我真文殊,無是文殊,何以故?若有是者,則二文殊。然我今日非無文殊,於中實無是非二相。」
先答無是。若立是者,即須對非便有二相,故云則二文殊。次答無無,若立無者即成斷滅,將何名為真文殊體?但於真體無是非相,亦不可說真體全無。見之與緣亦復如是,同是一真故無二相也。
二、合顯。
佛言:「此見妙明與諸空塵亦復如是,本是妙明無上菩提淨圓真心,妄為色空及與聞見。」
此見及緣皆是妄心分別故有,說何為是而更立非?若了法界一相咸是一如,即同文殊無是非相,故云亦復如是
三、重喻。
「如第二月,誰為是月?又誰非月?文殊!但一月真,中間自無是月非月。」
本唯一月,未曾有二,病眼不了,二相俄生。既知第二無體,更欲名誰為是月非月?
三、指妄顯真結成得失。
「是以汝今觀見與塵種種發明名為妄想,不能於中出是非是,由是精真妙覺明性,故能令汝出指非指。」
妄想若存,心境難脫,故不能出是非是相。若一念不生,前後際斷,唯一妙覺,湛然周遍,於中更無是相非相。指即是見也,非指即非見也,但文變耳。然文字法師,困於章句,竟不能通一相一味者,莫不競執空華、爭馳二月攻乎異端,彼我天隔。苟能居一切時不起妄念,於諸妄心亦不息滅,住妄想境不加了知,於無了知不辨真實,斯則隨順覺性,云何更容是、非是相於其間哉。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二(之一)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二(之二)
長水沙門子璿集
◎三、破因緣自然疑,二:一、破自然,二:一、伸難,三:一、外計同真難。
阿難白佛言:「世尊!誠如法王所說,覺緣遍十方界,湛然常住,性非生滅。」
覺之緣,由行相也,周遍無生即是其緣。
「與先梵志娑毘迦羅所談冥諦,及投灰等諸外道種說有真我遍滿十方,有何差別?」
婆羅門,此云梵志,或淨志。投灰等,即苦行外道,裸形披髮,鞭纏棘刺,五熱炙身也。我遍十方者,此外道不知阿賴耶識為界趣生本,含藏種子,惑潤受生,遂計身中有一神我常在不滅,處處受生遍十方界。彼之所說計我行相,似濫真覺,故云有何差別。
二、自語相違難。
「世尊亦曾於楞伽山為大慧等敷演斯義,彼外道等常說自然,我說因緣,非彼境界。」
毘楞伽,此云能種種現。佛於彼山為大惠菩薩說《楞伽經》,明諸因緣,破彼外道執自然見,因緣之義非是外道所知境故。
三、雙結請開示。
「我今觀此覺性自然,非生非滅,遠離一切虛妄顛倒,似非因緣與彼自然,云何開示不入群邪,獲真實心妙覺明性?」
今觀覺性本是無生,離諸虛妄,有似不同楞伽所說,與彼外道自然執見如何分辨?此不知如來隨宜說法,在楞伽時,為破外道不了業種熏習,感外增上,遂即妄計烏自然黑、鶴自然白等,故佛說有因緣,約世間相緣起道理。今此直明一真法性,豈同因緣隨他意語耶?
二、正破,二:一、牒疑審定。
佛告阿難:「我今如是開示方便真實告汝,汝猶未悟,惑為自然。阿難!若必自然,自須甄明有自然體。」
示方便者,約理約事,就喻就境,一一無非顯真實性。尚此不了,迷作自然,若是自然必須有體,如何甄別。
二、就緣推破,二:一、徵。
「汝且觀此妙明見中以何為自?此見為復以明為自、以暗為自?以空為自、以塞為自?」
自然之體為何所在?故約四境以問,顯體無得。
二、破。
「阿難!若明為自,應不見暗。若復以空為自體者,應不見塞。如是乃至諸暗等相以為自者,則於明時見性斷滅,云何見明?」
若四境即是見之自體,則互相乖反,為自不成,隨屬一境即不見三。今汝不然,云何妄執?
二、破因緣,二:一、翻前為難,三:一、伸難。
阿難言:「必此妙見性非自然。我今發明是因緣生,心猶未明,諮詢如來是義云何合因緣性?」
既非自然,必是因緣。因緣之義無常生滅,此有彼無,體非周遍,豈同覺性湛然常住、圓滿十方?行相相違,故云云何合因緣性。
二、正破,二:一、破因義,二:一、徵。
佛言:「汝言因緣,吾復問汝,汝今因見見性現前,此見為復因明有見、因暗有見?因空有見、因塞有見?」
以境為因,有此見性,故云因見。還以四境徵其見因。
二、破。
「阿難!若因明有,應不見暗;如因暗有,應不見明。如是乃至因空、因塞,同於明暗。」
四境相違,一三互闕,為因不成。
二、破緣,二:一、徵。
「復次阿難!此見又復緣明有見、緣暗有見?緣空有見、緣塞有見?」
因親緣疎,分為二門,互相違破,四義徵訖。
二、破。
「阿難!若緣空有,應不見塞;若緣塞有,應不見空。如是乃至緣明、緣暗,同於空塞。」
如文。
三、會通,二:一、亡相顯法。
「當知如是精覺妙明非因非緣,亦非自然,非不自然,無非不非,無是非是,離一切相。」
所亡之相通有八句:謂因緣也、自然也、是也、非也,此四是病。非因緣、非自然、非是、非非,此四是藥。經文從非因緣下三句,雙亡因緣、自然之藥病,謂非因緣、非自然,非不因緣、非不自然。不因緣義在自然中也。無非下二句,雙亡是非之藥病,謂無非、無不非,無是、無不是。藥病俱亡,無跡可滯,心行處滅,言語道斷,故云離一切相,以前諸相皆是虛妄遍計執故。
「即一切法。」
精覺妙明,非別有體,但於諸法遠離。前來虛妄遍執,即是圓成妙覺明性。故《起信》云「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乃至唯是一心,故名真如。」《唯識》亦云「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又云「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下經廣辨,須預此知。
二、結責滯情。
「汝今云何於中措心,以諸世間戲論名相而得分別,如以手掌撮摩虛空,秖益自勞,虛空云何隨汝執捉?」
因緣、自然等,皆是世間戲論名相,如何以此於真覺中舉心分別。如下文云「汝暫舉心,塵勞先起。名相手掌摩真覺空,勞黷自為,一無所益。」
二、引經為難,三:一、伸難。
阿難白佛言:「世尊!必妙覺性非因非緣,世尊云何常與比丘宣說見性具四種緣,所謂因空、因明、因心、因眼。是義云何?」
此依俗諦具緣能見為難。唯識說九緣,此唯出四,約小乘義,減大五緣,心即分別緣也。
二、正破,三:一、總示雙徵。
佛言:「阿難!我說世間諸因緣相,非第一義。」
說第一義,故非諸相。今以世諦因緣為難,如說鏡體明淨,以像差別為難,於理如何。
「阿難!吾復問汝,諸世間人說我能見,云何名見?云何不見?」
徵問世諦見與不見之由。
二、別答雙難,二:一、答。
阿難言:「世人因於日月燈光見種種相,名之為見。若復無此三種光明,則不能見。」
此舉由一明緣,以答見種種相。世間之法假因託緣方始名見,非是離相湛然之見,如下文云「緣見因明,暗成無見,不明自發,則諸暗相永不能昏。」
二、難,二:一、正難。
「阿難!若無明時名不見者,應不見暗;若必見暗,此但無明,云何無見?」
若無明相名不見者,暗時無明應不見暗;若實見暗,只可說無明相,不可說為無見也。
二、反難。
「阿難!若在暗時不見明故名為不見,今在明時不見暗相還名不見,如是二相俱名不見。」
若汝執言,雖然見暗只名不見,以不見明故,此牒計也。次即破云,今雖見明,亦合名為不見,以不見暗故。若立見明為見,見暗亦合名見;若立見暗為不見,見明亦合名不見,故云俱名不見也。
三、結成俱見。
「若復二相自相陵奪,非汝見性於中暫無。如是則知,二俱名見,云何不見?」
明暗自有相陵,見性未曾移動,斯則見相見暗俱名為見,不可說言見暗之時名為不見。
三、會通,二:一、結顯會通,三:一、會前見性非他所成。
「是故阿難!汝今當知,見明之時見非是明,見暗之時見非是暗,見空之時見非是空,見塞之時見非是塞,四義成就。」
明等四境自屬前塵,見性未曾生滅。雖見四境,而非四境成就於見。譯人巧略,故別列而總結也。若欲經文當句中具者,應云:見明之時,見非是明成就,乃至見非是塞成就。此之四見古今多解,不看前文及此非字,但見成就之語,便別作意度解釋,文無連貫、旨非起盡,孤然作解,豈稱佛心?然此經意,明真見不假明暗等緣,而體常照。故下經云「不由前塵所起知見,明不循根,寄根明發,則諸暗相永不能昏」等。見性既然,聞性亦爾,故下文云「聲無既無滅,聲有亦非生,生滅二圓離,是則常真實。」豈得復言因空、因明、因心、因眼耶!
二、克爾見體離自見相。
「汝復應知,見見之時,見非是見。」
前約信解行位明此真見,不逐緣生、不因境起,仍留真見,不亡自相。今此所明,約見道已去直至極果,真用顯發照真體時,體之與用俱非見相。若以上見為用、下見為體,用照體時,理智㳷然無體可得,用相亦亡,故云見非是見。若以上見為體、下見為用,體發用時,無法可照,亦不名見。若以上見為真、下見為妄,真覺妄時,無妄可得,亦不名見,唯一法界無二相故。斯則由無相境發無緣智,以無緣智緣無相境,境智冥合,如水投水,不可分別說名為見。《唯識》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見猶離見,見不能及。」
真見自體尚離見相,無體可得,豈令見用照所及乎?又見體尚無體,豈及有見用?又所覺之妄尚無有體,能覺之見豈能及乎?
「云何復說因緣自然及和合相?」
此則結責以世間戲論名相分別真見也。或可從見猶離見下,名結真離妄,意云:真見自體離自見相,尚不可以見之名字之所能及,云何更說屬乎因緣及自然等耶!
三、責小無識勸進大途。
「汝等聲聞狹劣無識,不能通達清淨實相。吾今誨汝,當善思惟,無得疲怠妙菩提路。」
實相無相,即見無見,識劣智昧,無法空慧,如何通達?故勸善思不怠,大行可庶幾矣。
二、酬請廣釋,三:一、承前置請。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世尊為我等輩宣說因緣及與自然,」
指已聞也。已知真見非是因緣及自然相。
「諸和合相與不和合,心猶未開。」
述未悟也。心中猶疑此見和合與不和合,未得開解,是一迷悶。
「而今更聞見見非見,重增迷悶。」
和合等義尚未明白,何堪更聞見非是見,斯則醉更洪飲,孰能醒悟?故云重增迷悶。
「伏願弘慈,施大惠目,開示我等覺心明淨。」作是語已,悲淚頂禮,承受聖旨。
求法空智,名施大惠目。見實相理,名覺心明淨。此明真見離緣絕相,言思不及,非二乘境界,故增迷悶。不承決擇,孰能通曉,故垂淚禮請也。
二、總告許宣。
爾時,世尊憐愍阿難及諸大眾,將欲敷演大陀羅尼諸三摩提妙修行路。
陀羅尼,此云總持,然有一字、多字、無字之異。若指下文神呪,即多字也。若顯實相妙理,即無字也。今此所明真覺妙心,是諸三昧妙修行門之基址,故若不通達而修行者,皆為邪僻,故指此法為通衢耳。
告阿難言:「汝雖強記,但益多聞,於奢摩他微密觀照,心猶未了。汝今諦聽,吾當為汝分別開示,亦令將來諸有漏者獲菩提果。」
此之妙心若欲眾生生信解者,故可詮辯種種開示。若欲明證親顯此境,應以微密觀照奢摩他中現量所得,離諸分別,方為親證。故《起信》中說「離言真如是觀智境,依言真如是生信境。」今斥多聞強記不修理觀,故於此境心猶未了。故《般若》云「以無所得故得阿耨菩提。」
三、舉事開曉,三:一、雙標二見。
「阿難!一切眾生輪迴世間,由二顛倒分別見妄,當處發生,當業輪轉。云何二見?一者眾生別業妄見;二者眾生同分妄見。」
一念心動名為分別,動故有見,俱無實體,故云見妄。此一念動無別所依,只迷一真,忽然而起,故名當處發生,此即無明無始義也。《起信》云「以不達一法界故,忽然念起,名為無明。即此無明動心,名之為業。動即有苦,果不離因,故云當業輪轉。」此顯無始根本無明,亦名為業、亦名見妄。如下文云「汝見虛空遍十方界,空見不分,有空無體,有見無覺,名為劫濁也。」妄見是一,約人分二,故有同別之名。眾生望佛,見無見殊。又眾生妄識,緣境有異,故名別業。如下文云「見我及汝并諸世間皆即見眚,性非眚者,故不名見。」《起信》云「若離業識則無見相。」應知未離業識,則皆有見,無見即真,有見皆妄,故云妄見。此之妄見約眾生界彼彼皆然,故云同分。是知妄見是一,約人名異,故不可將常途二業而得相配,恐失經旨。下文即云「一病目人同彼一國,彼見圓影,眚妄所生,此眾同分所現不祥,同見業中瘴惡所起,俱是無始見妄所生。」
問:阿難此疑見見非見,故請開示,如來何故不便直答,而却廣明二種妄見耶?答:若不廣示妄見有見,不能顯於真見無見。若據阿難所疑,既名真見,合須有見,如何却云見見非見?若見無見,應不名為見精明元。而不知寂而常照故名真見,照而常寂故非是見,故佛廣約一人多人,對辯真妄見無見異。應知未離無明眚病,俱名有見;眚病若亡,彼見精真,故不名見,如下細辯。
二、雙釋能喻,二:一、別業,三:一、別徵略示。
「云何名為別業妄見?阿難!如世間人目有赤眚,夜見燈光,別有圓影,五色重疊。」
目喻真見,眚喻業相。眚因熱氣逼成,業因無明所動。燈喻法性,夜見喻妄見,圓影喻五蘊。斯則由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動,說名為業。以依動故能見,依能見故境界妄現,以有境界緣故起心分別等。
二、廣破即離,二:一、別破,二:一、破即燈即見。
「於意云何?此夜燈明所現圓光,為是燈色、為當見色?阿難!此若燈色,則非眚人何不同見?而此圓影唯眚之觀?」
若此圓影是燈上現,無眚之人應合俱見,何以獨有眚人自觀,餘無見者?
「若是見色,見已成色,則彼眚人見圓影者名為何等?」
影若從彼眚者見發,其見爾時已成於影,不合名見,見圓影者復是何物?色即影也。
二、破離燈離見。
「復次阿難!若此圓影離燈別有,則合旁觀屏帳几筵有圓影出,離見別有應非眼矚,云何眚人目見圓影?」
若離燈外別有圓影,旁見餘物何無影出?色若離見別有體者,不合眚眼見於圓影。几,案屬。筵,席也。
二、總結。
「是故當知,色實在燈,見病為影,影見俱眚。」
色,燈光也。燈實有光,不曾有影,今見影者乃是眚病使之然也。以此而推,所見之影、能見之見俱為眚病。
「見眚非病,終不應言是燈是見,於是中有非燈非見。」
見無眚病之人,自然無影可緣,說誰是燈是見、非燈非見?亦可見是了知義,了知五影是眚所成,則無執影之病,終不說影有生處也。下文云「然見眚者終無見咎。」
三、重以喻顯,二:一、喻。
「如第二月,非體非影。何以故?第二之觀捏所成故。」
非是真月之體,又非水中之影,但是捺目根識參差,故見二相,其實無體,如彼圓影目眚所成,無體可得。
「諸有智者,不應說言此捏根元是形非形、離見非見。」
捏,猶月也,非形見也,非見形也。智人不言此月生處是形是見、離形離見。譯人用巧,變其文耳。
二、合。
「此亦如是,目眚所成,今欲名誰是燈是見?何況分別非燈非見?」
以喻顯喻,合前可見。
二、同分,二:一、通列外報。
「云何名為同分妄見?阿難!此閻浮提除大海水,中間平陸有三千洲,正中大洲東西括量,大國凡有二千三百,其餘小洲在諸海中,其間或有三兩百國,或一或二,至于三十、四十、五十。」
水中可居曰洲,三千總號,閻浮中而復大者是此五天也,括結量數也。國,域也,有限域也。
二、別示業緣。
「阿難!若復此中有一小洲,秖有兩國,唯一國人同感惡緣,則彼小洲當土眾生覩諸一切不祥境界,或見二日,或見兩月,其中乃至暈適、」
兩國,二土也。眾生穢土以有漏識為體,煩惱造業所共感故。諸佛淨土以無漏智為體,真如淨用之所現故。暈適,謂日月之暈。適,近也,近日月也。
「珮玦,」
玉器也,妖氣近日月,如珮玦之形,人之所佩或環或琨或玦,今氣如之也。
「彗孛飛流,」
此皆妖星,其光似箒,孛孛然起。絕跡而去曰飛,光跡相連曰流。
「負耳虹蜺,」
氣負日邊,如耳之有珥也。雄曰虹,雌曰蜺,即陰陽之精也。
「種種惡相,但此國見。彼國眾生本所不見,亦復不聞。」
所現不一,故云種種,皆是災惡所表前相。凡夫五濁同業共感,如惡相國。諸佛淨土唯一清淨,如不見國。
三、雙例所喻,二:一、總標。
「阿難,吾今為汝以此二事進退合明。」
進例於法,退例於喻,互相合顯,以明見與無見也。
二、別例,二:一、例合別業,二:一、舉喻例法,二:一、能喻燈眚,二:一、示妄。
「阿難!如彼眾生別業妄見,矚燈光中所現圓影,雖現似境,終彼見者目眚所成,眚即見勞,非色所造。」
妄心變起,似有不真。眚病所生,故非色造。
二、顯真。
「然見眚者終無見咎。」
若知五影因眚故見,終不執影是實有體,既無所見,能見何立?故無見咎。此約喻釋見無見也。
二、所喻心境,二:一、示妄。
「例汝今日以目觀見山河國土及諸眾生,皆是無始見病所成。」
國土、眾生依正二報,皆是妄念分別故有,若離於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華嚴》云「眾生妄分別,有佛有世界,若了真法性,無佛無世界。」
二、顯真。
「見與見緣似現前境,元我覺明。」
見之與境皆如空華,本無所有,故云似現前境。此見及緣元是菩提妙淨明體,故云元我覺明。
二、重釋結酬,二:一、寄喻重釋。
「見所緣眚,覺見即眚。」
覺,猶見也。若見實有所緣之境及能緣見,皆是眚病,以能、所緣如空華故。或可見與所緣已俱是眚,若起覺智覺此二空,此能覺者亦是眚也。《圓覺》亦云「依幻說覺,亦名為幻。」
「本覺明心,覺緣非眚。」
此顯真覺妙明非生非滅,遠離一切虛妄顛倒,湛然常住,故非眚也。言覺緣者,覺之緣由行相也,如前文云「誠如法王所說,覺緣遍十方界」等。
「覺所覺眚,覺非眚中。」
此雙結真妄也。若起能覺,覺於所覺,俱是眚病。真覺之體非能所中,故云覺非眚中。
「此實見見,云何復名覺聞知見?」
此無能所。本覺明心名為見見,以寂而常照、照而常寂故,於此豈名見聞知等。然一切眾生自無始來,由見聞知以為病本,分能立所,顛倒從生。今聞非見,碩乖先志,於是迷悶。由此廣示妄故有見,真元無見,是故指云:此實見見,云何可立覺聞知見?《圓覺經》中無知覺明,正同此也。
二、寄喻結詶。
「是故汝今見我及汝,并諸世間十類眾生,皆即見眚。非見眚者,彼見真精。性非眚者,故不名見。」
分別彼此、生佛、依正皆屬見妄。無見妄者說名真精,故此真精無境可見,故不名見。如前觀燈有圓影者皆屬於眚,見若無眚,說名淨眼。此真淨眼無影可見,故不名見。此則結詶前問見非是見也。
二、例合同分,二:一、舉喻例法,二:一、能喻一多理齊。
「阿難!若彼眾生同分妄見,例彼妄見別業一人,一病目人同彼一國,彼見圓影,眚妄所生,此眾同分所現不祥同見業中瘴惡所起。」
一人所見與多人同,由眚病故見圓影出,由瘴惡故感災祥起。瘴即病也,將有惡病預見此事。
「俱是無始妄見所生。」
約法雙結。汝及眾生一多雖殊,分別世間、業果、眾生更無有異,斯則俱是無始無明分別見妄,反顯真心本非見也。
二、所喻心境俱妄。
「例閻浮提三千洲中兼四大海,娑婆世界并洎十方諸有漏國,及諸眾生,同是覺明無漏妙心,見聞覺知虛妄病緣,和合妄生、和合妄死。」
從一眾生至十方眾生,以少及多,若依若正,皆由不了一法界相,於無漏心忽起見妄,而分見聞覺知,以為虛妄病緣,遂見一切差別境界。生之與死俱不離妄,故云和合。和合者,不相離義也,故下文云「見聞如幻翳,三界若空華。」《起信》亦云「三界虛偽,唯心所作,離心則無六塵境界。」
二、息妄歸真。
「若能遠離諸和合緣及不和合,則復滅除諸生死因,圓滿菩提不生滅性,清淨本心,本覺常住。」
三相應染名為和合,三不相應名不和合,此是麁細妄念,《起信》名為染心,是生死本,輪迴之因。若能遠離即滅生滅,生滅既滅寂滅現前。菩提、涅槃二轉依果於斯成就,故云圓滿,即同《起信》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
四、破和合非合疑,二:一、牒前未曉。
「阿難!汝雖先悟本覺妙明,性非因緣、非自然性,而猶未明如是覺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前文敘云:諸和合相及不和合,心猶未開,故今牒也。然因緣、自然,和合、非和合,義雖無別,詮言有殊,故隨其門一一遍破。以世間人說能證智是菩提心,假因仗緣和合而生,其所證理名為涅槃,不從因緣但了因所了,一向偏執有為、無為二性全別,不知如來常依二諦說法,遂成戲論,皆障一真法界,能所宛然,微細法執,故今破之。
二、別破疑情,二:一、破和合疑,二:一、指出疑情。
「阿難!吾今復以前塵問汝,汝今猶以一切世間妄想和合諸因緣性而自疑惑,證菩提心和合起者,」
執方便教依安立說,遂疑勝義一真菩提從和合有,生住異滅是無常性,即違《淨名》「寂滅是菩提,滅諸相故,乃至無為是菩提,無生住異滅故。」
二、正破和合,二:一、破和,二:一、總徵。
「則汝今者妙淨見精為與明和、為與暗和?為與通和、為與塞和?」
見若是和,和必從境,故舉此四境總而徵之。
二、別破,二:一、就明推破,四:一、明見相雜何形。
「若明和者,且汝觀明,當明現前,何處雜見?見相可辯,雜何形像?」
明屬前境,見屬內心,齊何處所而論其雜?見之與相目擊可辯,若其相雜,作何形像?
二、若見不見非理。
「若非見者,云何見明?若即見者,云何見見?」
若此雜相不可見者,應亦不見明相,云何現見於明?若此雜相即可見者,雜中有見,應合見見。
三、互遍失其和義。
「必見圓滿,何處和明?若明圓滿,不合見和。」
若一切處遍是於見,則無明相可和。若一切處總是於明,則無有見可雜。
四、俱亡立理不成。
「見必異明,雜則失彼性明名字。雜失明性,和明非義。」
心境不同,能所殊體,故云必異。明見若雜,各失其義,明則非明,見亦非見。二義既失,名字亦亡,猶如微塵與水相和,但名泥團,不名塵水。明見既失,將何名和?故云非義也。
二、略例餘塵。
「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明相既爾,餘境亦然。
二、破合,二:一、總徵。
「復次阿難!又汝今者妙淨見精,為與明合、為與暗合?為與通合、為與塞合?」
和則如水雜塵,合則如函與蓋,故成二門。
二、別破,二:一、就明推破,二:一、正推破。
「若明合者,至於暗時明相已滅,此見即不與諸暗合,云何見暗?」
見與明合,暗相現時明相必滅,既與明合,應隨明滅,不應見暗。設使不滅亦不見暗,以此不與諸暗合故,合即有見,不合無見,如鼻聞香。
二、破轉救。
「若見暗時不與暗合,與明合者應非見明,既不見明,云何明合,了明非暗?」
彼若救云:我此見性雖不與暗合,無妨見暗,斯有何失?故此牒云:若見暗時不與暗合,隨即破云:與明合者應非見明。若許不合有見,即應合必無見,復云何言見與明合,了明非暗?故知見明而無合義。和合見性既而不成,菩提證心因和合有,從茲破矣。
二、略例餘塵。
「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如文。
二、破非和合疑,二:一、述所解。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此妙覺元與諸緣塵及心念慮,非和合耶?」
由前破菩提心不從因緣和合而得,便計離緣別有體性,執菩提心有別異相,從分別生,還成法執,障一真性,故今破之。《淨名》云「當令此諸天子捨於分別菩提之見。」
二、破所計,二:一、破非和,三:一、牒計總徵。
佛言:「汝今又言覺非和合,吾復問汝,此妙見精非和合者,為非明和、為非暗和?為非通和、為非塞和?」
此總牒別徵,如文可解。
二、就明推破,二:一、非和宛成其畔。
「若非明和,則見與明必有邊畔。汝且諦觀,何處是明、何處是見?在見在明,自何為畔?」
若見明時明見不和,明之與見應分邊際。汝今細審於見、於明,齊何處所而論邊畔?
二、不及畔義全乖。
「阿難!若明際中必無見者,則不相及,自不知其明相所在,畔云何成?」
如或定不相和,見應緣明不及,尚自不知明相,約何以分畔義?
三、略例餘塵。
「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如文。二、破非合,三:一、總徵。
「又妙見精非和合者,為非明合、為非暗合?為非通合、為非塞合?」
四義徵訖。
二、別破。
「若非明合,則見與明性相乖角,如耳與明了不相觸。見且不知明相所在,云何甄明合非合理?」
若見明時不與明合,明、見二性應相乖異。如牛之角敵對各立,曾不相應。亦如耳根對於明緣,何曾相觸?耳但聞聲,不緣明故。若以此例,見須不知明相所在,若無明相亦不顯見。明見既無,如何分別合與非合二種義耶?
三、例餘。
「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已上破妄顯真唯約心、見二門,歷緣對境以辨,雖有會通,止就一門而顯。次下備約三科、七大一切法上即妄顯真,即相顯性,廣斥世間虛妄分別,說有因緣及自然性,而不知生滅去來本如來藏,豈唯心見是藏性耶!故次前段有此文來。文五:一、正就三科顯性,二:一、會緣入實以總標,四:一、總指咸真。
「阿難!汝猶未明一切浮塵諸幻化相。」
總指諸相。前文雖就眼之一門,顯真見體離緣絕相、非生非滅,略會見之與緣元是菩提妙淨明體,而未明三科諸法皆如幻化,故此指也。虛假不實污染真性,故曰浮塵。假託虛偽妄設情名,稱幻。無而忽有畢竟無體,稱之曰化。
「當處出生,隨處滅盡,幻妄稱相,其性真為妙覺明體。」
此諸幻相本無所依,但是迷真忽然而起,故云當處出生。生即無生,本自寂滅,故云隨處滅盡。《楞伽經》云「一切法不生,我說剎那義,初生即有滅,不為愚者說。」《中論》云「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彼之無生即此滅盡也。以妄見取似有浮相,畢竟無體,猶如幻事,故云幻妄稱相。無體之處元是菩提妙覺明性,故云其性真為妙覺明體。
問:幻相不實,畢竟無體,何得復云其性真為妙覺明體?答:譬如空華,由依翳病觀空故有,離空無別華相,空華雖無自性,然以虛空為所依體。若翳病差,華相雖滅,空性不滅。諸法性相亦復如是,幻相雖滅,真性不動。
問:若如是者,斯則真如即萬法、萬法即真如,何得一體立真立妄?答:亦如空華翳者妄見,若無翳目,唯見晴空而無華相。故知萬法雖真,唯證乃知,非是識心之所能見。以凡夫人心識麁動,唯見世間麁動之相。執此麁相,為相所礙,不見真性,故前文云「迷己為物,故於是中觀大觀小。」故今廣破,執喪空明,因茲悟入佛之知見。故《華嚴》云「一切法無生,一切法無滅,若能如是解,諸佛常現前。」前文亦云「若能轉物,即同如來。」皆斯義也。
二、別列諸妄。
「如是乃至五陰、六入,從十二處至十八界,因緣和合虛妄有生,因緣別離虛妄名滅。」
諸法名數不能盡言,但舉三科,自攝一切,故云乃至。三科者,謂蘊、處、界。今於處中別出六根,故有六入。此之三科乃是世間虛妄分別,幻因緣合假名為生,幻因緣離假名為滅,實無有體可生可滅。
三、斥迷圓實。
「殊不能知,生滅去來本如來藏常住妙明,不動周圓,妙真如性。」
殊不知者,斥其異乎能知也。一切諸法本自不生,今則無滅。非三世法,故無去來。生滅去來既不可得,如來藏性元自常住,本不曾動,周遍湛寂。眾生迷倒,為物所轉,殊不覺知,是迷圓實也。
四、結顯超情。
「性真常中,求於去來、迷悟、生死了無所得。」
了,畢竟也。迷悟,生佛也,亦真妄也。生佛、真妄、去來、生死,一切對待,情謂故有。一真如性尚無此名,況有諸法對待相耶!情忘體現,畢竟無得。
二、破執顯真以別釋,四:一、破五陰,二:一、總徵。
「阿難!云何五陰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梵云塞健陀,此云蘊,古翻為陰。蘊是積聚,陰是蓋覆,積聚有為,蓋覆真性。此陰有五,攝有為盡。前文總標乃至五陰等皆如來藏,今此別徵,逐科推檢,令知虛妄本非因緣及自然有,元是藏體妙真如性。
二、別破,五:一、色陰,三:一、寄喻總標。
「阿難!譬如有人以清淨目觀晴明空,唯一晴虛,逈無所有。」
喻真性本空也。目喻智,空喻理。以果海無別色聲,唯如如理及如如智獨存。
「其人無故不動目睛,瞪以發勞,則於虛空別見狂華,復有一切狂亂非相。色陰當知亦復如是。」
喻迷真起妄也。故,事也,瞪直視貌,不由別事,只因自不動目,直視於空,目睛勞倦,遂見華相。或見毛輪、第二月等,故云一切。色陰亦爾,以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動念,現六塵境,即色陰起也。
二、約喻廣破,二:一、標無生。
「阿難!是諸狂華非從空來,非從目出。」
空元無華,妄見生起,說誰出來?真元無色,妄分質礙,復何從所?
二、破生處。
「如是阿難!若空來者,既從空來,還從空入,若有出入即非虛空。空若非空,自不容其華相起滅,如阿難體不容阿難。」
破空生也。見華既從空生,不見應從空入。空無內外,何出入之有?設有出入即是實色,不合名空。既非虛空,云何華出?見實物時無華生故。如阿難體是其實色,見汝體時,豈更容有阿難出耶?
「若目出者,既從目出,還從目入,即此華性從目出故當合有見,若有見者,去既華空,旋合見眼。若無見者,出既翳空,旋當翳眼。又見華時目應無翳,云何晴空號清明眼?」
此下破目出。如人從屋出必有入,目既有見,能出於華,華應有見,從目出去能華於空,自空歸目合見於眼。若此華性雖從目出,而無有見,斯但為翳。既從目出去翳虛空,歸目之時應合翳眼。若汝執言實不成翳無妨見華,既無翳目而能見華,見晴明空應是翳眼,云何見空號清明眼?
三、結成虛妄。
「是故當知,色陰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華無所出,色陰不生,本妙真常,何曾起滅?而有說為因緣、自然者,真為虛妄。
二、受陰,三:一、寄喻總標。
「阿難!譬如有人手足宴安,百骸調適,忽如忘生,性無違順。」
喻一真也。宴,靜。調,和。適,悅也。骸,體也。忘生,忘形也。身肢安靜,恬然暢適,而無苦樂二境相逼,忽然如其無形一般,斯蓋但以捨受相應,不覺此形之有生也。李陵云:「每一念至,忽如忘生。」法中可知。
「其人無故以二手掌於空相摩,於二手中妄生澁滑、冷熟諸相。受陰當知亦復如是。」
喻起妄也。妄本無因,故云無故。真妄和合,如二手相摩。阿賴耶識變起世間,故云生澁滑等。或可二手及空喻根境識,根境識三和合生觸,觸是受因,從此領納,故知受陰無明妄念,迷真和合,假託而生,故下破之。
二、約喻廣破,二:一、標無生。
「阿難!是諸幻觸不從空來,不從掌出。」
冷煖本無,手合故有,故云幻觸。受陰不實,妄緣假生,故無來處。
二、破生處。
「如是阿難!若空來者,既能觸掌,何不觸身?不應虛空選擇來觸。」
破空生也。虛空平等,無所不在,豈能選擇不觸乎身而觸於掌?
「若從掌出,應非待合。」
已下破掌出。若此澁滑從?掌而出掌未,合時何無澁滑?
「又掌出故,合則掌知,離即觸入,臂腕骨髓應亦覺知,入時蹤跡,必有覺心知出知入,自有一物身中往來,何待合知要名為觸?」
若汝執言,掌雖生觸,須待合時此觸方出。若爾合既觸出,離應觸入。若觸入時,所經之處應亦覺知觸入蹤跡。若實覺知,觸常在體,應須常知,何待合知。
三、結成虛妄。
「是故當知,受陰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既知幻觸能生於受,推其觸性都無,故知受陰虛妄也。
三、想陰,三:一、寄喻總標。
「阿難,譬如有人談說酢梅,口中水出;思蹋懸崖,足心酸澁。想陰當知亦復如是。」
想謂取像,想像不實,從虛妄有,故以說酢水生、思崖酸起為喻。因說想酸,因思想峻,故有水酸。以想喻想,近取譬耳。
酢音醋。
二、約喻廣破,三:一、標無生。
「阿難!如是酢說,不從梅生,非從口入。」
以水喻想。今推酢說,說既不有,水從何生?
二、破生處。
「如是阿難!若梅生者,梅合自談,何待人說?若從口入,自合口聞,何須待耳?若獨耳聞,此水何不耳中而出?」
因人說梅,梅何有說,故非梅生。若因人說,水便口流,口既流水,應合聞說,何用耳聞?口若不聞唯耳聞者,耳既聞說,亦合流水,故云此水何不耳中流出。說不得梅,梅不至口。耳自聞說,水却口流。說梅與水,二俱叵得。
三、類思崖。
「想蹋懸崖,與說相類。」
類說應云:如是崖想,不從崖生,不從足入。若崖生者,崖合自思,何待人想?若從足入,足應有思,何須心想?若獨心思,此酸只應心中自有,何以足心却有酸澁?
三、結成虛妄。
「是故當知,想陰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說酢思崖,水酸形體,想像虛偽,能所俱空,元是菩提妙覺明性,何因緣、自然之有耶!
四、行陰,三:一、寄喻總標。
「阿難!譬如瀑流,波浪相續,前際後際不相踰越,行陰當知亦復如是。」
行以遷流造作為義,剎那無常,念念遷謝,生死死生如旋火輪,無有休息,故以瀑流,波浪相續,無踰越義以為喻也。
二、約喻廣破,二:一、標無生。
「阿難!如是流性不因空生,不因水有,亦非水性,非離空水。」
即空即水,離空離水,求瀑流體俱不可得。行陰亦爾,本無生處。
二、破生處。
「如是阿難!若因空生,則諸十方無盡虛空成無盡流,世界自然俱受淪溺。」
破空生流也。流從空生,空體常在,流應常生,虛空性遍,流亦應遍,斯則俱見瀑流,應無世界,又如何分水陸空行耶?
「若因水有,則此瀑流性應非水,有所有相,今應現在。」
破水生流也。流從水生,水與瀑流兩體應異。水為能生,流為所生,如樹生果,果不是樹。二俱現在,今且不然,如何因水耶?
「若即水性,則澄清時應非水體。」
破流即水也。流相漂動,水相澄清,若此漂動便是水相者,至澄清時應非是水,暴流漂動已是水故。
「若離空水,空非有外,水外無流。」
破離空離水也。離空有流,空且無外,何離之有?若離水有,水外求波,故應非理。流既無生,行陰元寂。
三、結成虛妄。
「是故當知,行陰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如前可解。
五、識陰,三:一、寄喻總標。
「阿難!譬如有人取頻伽瓶,塞其兩孔,滿中擎空,千里遠行,用餉他國。識陰當知亦復如是。」
頻伽,好聲鳥也,瓶形似彼。識陰無形,在有情身,如瓶盛空。遠餉他國者,阿賴耶識為業所使,隨處受生。此陰若滅,彼陰續生,如人擎空遠餉千里。死有至時,諸根不通,如塞兩孔。
二、約喻廣破,二:一、標無生。
「阿難!如是虛空非彼方來,非此方入。」
虛空非出入,喻識無往來。既無往來,將何為識而了別耶?
二、破生處。
「如是阿難!若彼方來,則本瓶中既貯空去,於本瓶地應少虛空。若此方入,開孔倒瓶,應見空出。」
彼方,瓶來方也,名本瓶地。空若彼方來於此方,本瓶來處應少虛空;本處既無所少,應知非彼方來。瓶倒之地名為此方,若此方空入於瓶內,先合見空從瓶而出,方知空入。出空既無,入空何有?空既無出入,識何曾往來?又此方入者,入此方也。其文易解。
三、結成虛空。
「是故當知,識陰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可解。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二(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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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yển thứ ba

首楞嚴義疏注經
Hán gốc
首楞嚴義疏注經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三(之一)
長水沙門子璿集
第二、破六入。梵語鉢羅吠奢,此云入,亦云處,境入之處也,亦是識生處故。然根境二法俱識生處,今分六根別破,故獨以根為入也。文二:一、總徵。
「復次阿難!云何六入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如五蘊初解。
二、別破,六:一、眼入,三:一、標其無體,二:一、舉喻顯妄。
「阿難!即彼目睛瞪發勞者,兼目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借前色陰中見華瞪目以為喻也。目睛喻覺性,瞪發勞喻妄念忽生。兼目與勞等,即此眼根能結所結,起不離真,故云同是菩提。經文語略,若細論之,即淨目喻覺性,因瞪發勞喻無明不了故成念動,由發勞故見空中華,喻由念動故現妄境界及根身等。兼目與勞下,約喻指法也。目即無明動,心勞即所現根境及能見心,此之心境及與動念,俱是菩提性中無明勞相,無體可得,虛妄發生,猶如瞪目見空中華,俱為勞也。
二、約塵辨無。
「因于明暗二種妄塵,發見居中,吸此塵像,名為見性。此見離彼明暗二塵畢竟無體。」
既因動心現妄境界,於此妄境派成根塵,互為對待相形而立,本無自性,體不可得。下文云「由塵發知,因根有相,相見無性,猶如交蘆。」故云因于明暗發見居中。塵既發根,根還取境,根境既備,方成見性,故云吸此名見性等。既因取境而得名見,故知此見從影像生。像,喻塵也。《起信》云「猶如明鏡現於色像,現識亦爾,隨其五塵對至即現。」明暗尚如影象無體可得,況所發見而有體耶?故云離彼無體。
二、破成無相,二:一、標無生。
「如是阿難!當知是見非明暗來,非於根出,不於空生。」
前文雖云因于明暗,為顯根性本無,假他而有,就妄分別而似有因。今以四處推窮,體無生處,故此標也。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從明來,暗即隨滅,應非見暗。若從暗來,明即隨滅,應無見明。若從根生,必無明暗。如是見精本無自性。若於空出,前矚塵像,歸當見根。又空自觀,何關汝入?」
初破境生,境中自有明暗相背,因明即不見暗,以暗時無明,見隨明滅故,因暗反此。次破根生,根生即不假明暗,明暗不來,根無自性。此中言根生者,以自望自,非謂破識,亦可勝義望世俗根,故云根生。次破空生,若言虛空能生,勝義在浮塵內,進既觀像,退應觀根。又空中自能有見,何關汝之眼入?
三、結成虛妄。
「是故當知,眼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如前解。
二、耳入,三:一、標其無體,二:一、舉喻顯妄。
「阿難!譬如有人以兩手指急塞其耳,耳根勞故頭中作聲,兼耳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耳喻真性,手喻無明,真妄和合名塞。動念初起名勞,由念動故境現,如頭作聲。兼耳與勞下,此之動念與妄境界,能結之心所現之境,皆是菩提性中無明勞相。此中塞耳同彼直視,故亦言瞪。
二、約塵辨無。
「因于動靜二種妄塵,發聞居中,吸此塵像,名聽聞性。此聞離彼動靜二塵,畢竟無體。」
塵既發根,根還取境,根境相待聞始得成,故此耳根離塵無體。
二、破成無相,二:一、標無生。「如是阿難!當知是聞非動靜來,非於根出,不於空生。」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從靜來,動即隨滅,應非聞動。若從動來,靜即隨滅,應無覺靜。若從根生,必無動靜。如是聞體本無自性。若於空出,有聞成性,即非虛空。又空自聞,何關汝入?」
先破境生,境有動靜,聞一則不聞一,以隨能生,有生滅故。次破根生,不假動靜聞亦無故。後破空生,空若有聞自成於根,又空自聞,豈干于耳。
三、結成虛妄。
「是故當知,耳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三、鼻入,三:一、標其無體,二:一、舉喻顯妄。
「阿難!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畜久成勞,則於鼻中聞有冷觸,因觸分別通塞虛實,如是乃至諸香臭氣。兼鼻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鼻喻真性,外風喻無明。畜謂縮氣,喻真妄和合。勞喻心動,冷觸、香臭喻妄境。餘文如前。
二、約塵辨無。
「因于通塞二種妄塵,發聞居中,吸此塵像,名嗅聞性。此聞離彼通塞二塵,畢竟無體。」
釋如前文。
二、破成無相,二:一、標無生。
「當知是聞非通塞來,非於根出,不於空生,通塞根空俱無生處。」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從通來,塞則聞滅,云何知塞?如因塞有,通則無聞,云何發明香臭等觸?若從根生,必無通塞。如是聞機本無自性。若從空出,是聞自當迴嗅汝鼻,空自有聞,何關汝入?」
先破境生,通塞互破可知。發明,顯了也。次破根生,根生則無境,無境則無根,由塵發知故。機亦根也。次破空生,前則聞境,歸則嗅根,空自聞香,汝鼻何用?
三、結成虛妄。
「是故當知,鼻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四、舌入,三:一、標其無體,二:一、舉喻顯妄。
「阿難!譬如有人以舌舐吻,熟舐令勞,其人若病則有苦味,無病之人微有甜觸。由甜與苦顯此舌根不動之時淡性常在,兼舌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舌根不動喻真性,吻喻無明,舐喻真與妄合。勞即念動,念動故境生,如甜苦淡。問:甜苦由勞故生,可喻妄境。淡是舌根不動,合喻於真,為何喻境?答:元來不動可以喻真,今以由動故顯不動,既是形待,故成妄矣。如下云「言妄顯諸真,妄真同二妄。」餘如文。
二、約塵顯無。
「因甜苦、淡二種妄塵,發知居中,吸此塵像,名知味性。此知味性離彼甜苦及淡二塵,畢竟無體。」
二、破成無相,二:一、標無生。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甞苦淡知,非甜苦來,非因淡有,又非根出,不於空生。」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甜苦來,淡則知滅,云何知淡?若從淡出,甜即知亡,復云何知甜苦二相?若從舌生,必無甜淡及與苦塵。斯知味根本無自性。若於空出,虛空自味,非汝口知。又空自知,何關汝入?」
從境、從根、從空亦如前釋。虛空自味者,味猶嘗也。
三、結成虛妄。
「是故當知,舌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五、身入,三:一、標其無體,二:一、舉喻顯妄。
「阿難!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觸於熱手,若冷勢多熱者從冷,若熱功勝冷者成熱。如是以此合覺之觸顯於離知,涉勢若成,因于勞觸,兼身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二手喻真妄,合喻真妄和合。真有不守自性,隨緣成根境等,如隨冷熱緣成冷熱手。問:二手之中何手喻真?答:以勢劣者喻真,思之。餘如文。
二、約塵辨無。
「因于離合二種妄塵,發覺居中,吸此塵像,名知覺性。此知覺體離彼離合違順二塵,畢竟無體。」
二、破成無相,二:一、標無生。
「如是阿難!當知是覺非離合來,非違順有,不於根出,又非空生。」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合時來,離當已滅,云何覺離?違順二相亦復如是。若從根出,必無離合,違順四相則汝身知,元無自性。必於空出,空自知覺,何關汝入?」
破境生,更約違順二相廣其道理,例前離合。次根生、空生皆如文。
三、結成虛妄。
「是故當知,身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六、意入,三:一、標其無體,二:一、舉喻顯妄。
「阿難!譬如有人勞倦則眠,睡熟便寤,覽塵斯憶,失憶為忘。」
人喻真性,本自覺故。勞倦則眠喻無明迷真,性不了故。睡熟喻動念現境,謂睡故成夢,夢具心境。心喻業轉,境喻現相。寤喻事識,事識取所現境,分別染淨,不了自心所現,見從外來,如憶夢中之事不得明了,故云覽塵斯憶。失憶,為忘也。
「是其顛倒生住異滅,吸習中歸,不相踰越,稱意知根。兼意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已上總指生滅結成意根。夢中現境因睡故有,脫體是假。既睡寤已,不了假有,覽而憶想,謂是其實,名為顛倒生住異滅。寤寐憶忘皆生滅也。法中亦爾,動心現境已是虛妄,事識不了,見境實有,名為顛倒。境與分別前後訛替,念念移易,名生住異滅。覽此生滅全歸意根,熏習不斷,念念分別,名意根耳。能分別意、所分別境,皆是覺性之中無明勞相。
二、約塵辨無。
「因于生滅二種妄塵,集知居中,吸撮內塵。」
集,聚也。中,猶內也。吸、撮,皆取也。由生滅境引發集聚內覺知性,此之覺知常取生滅,於內分別,非同前五照外境界,故名內塵,以意根內緣不緣外故,即前文中聚緣內搖也。
「見聞逆流,流不及地,名覺知性。此覺知性離彼寤寐、生滅二塵畢竟無體。」
揀異前五也。逆流,猶返緣也。地,處也。前五但順取外境,不能返緣內塵,名此內塵為緣不及處。此不及處唯意根合,即此合處為意知根。
二、破成無相,二:一、標無生。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覺知之根非寤寐來,非生滅有,不於根出,亦非空生。」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從寤來,寐即隨滅,將何為寐?必生時有,滅即同無,令誰受滅?若從滅有,生即滅無,誰知生者?若從根出,寤寐二相隨身開合,離斯二體,此覺知者同於空花,畢竟無性。若從空生,自是空知,何關汝入?」
先約寤寐,次約生滅,法喻雖二,俱破境生,皆互有互亡也。次破根生,意根無相,約寤寐顯寤能思察、寐則成夢,知是意根。今破寤寐自是身之開合,非于意根。《列子》云「其寤也形開,其寐也形交。」交即合也。《莊子》亦云「其寐也畜交,其覺也形開。」意云寤寐無體,自隨於身,非是意根,應知意根畢竟叵得。若從空生,故為不可。
三、結成虛妄。
「是故當知,意入處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三、破十二處,此則正破境也。文二:一、總徵。
「復次阿難!云何十二處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前已總標,今別徵起以顯藏性。
二、別破,六:一、眼色處,三:一、舉事以徵。
「阿難!汝且觀此祇陀樹林及諸泉池,於意云何?此等為是色生眼見、眼生色相?」
處以生門為義,六根、六境是識生處,根已前破,今正破境,然亦以根相對而破,故雙問色生眼生等也。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復眼根生色相者,見空非色,色性應銷,銷則顯發一切都無。色相既無,誰明空質?空亦如是。」
破根生境也。初二句牒,見空非色下破境有色空。今以色空相對而破,此破色也。若見空時則無有色,根既生色,名為色性,應合銷亡。能生既亡,所生何有,故云顯發一切都無,此則空現色銷也。色相下有二義:一、空不自顯,由色所顯,今既無色,從誰顯空?又能生根同是色法,色相既亡,根亦隨滅;根既已滅,復欲將何以了空質?此則空無色顯也。空亦如是者,例破生空也,行相如色。
「若復色塵生眼見者,觀空非色,見即銷亡,亡則都無,誰明空色?」
破境生根也。初二句牒,觀空下破。此亦色空相對而破,此破色也。色既生根,觀空之時色已銷滅,從誰生根而了於空?又色能顯空,見空之時色已銷滅,從誰顯空?下色之一字,義含空能生見,例色應知。單破雙結,妙盡譯旨。
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見與色空俱無處所,即色與見二處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無處所者,無生處也。餘文可見。
二、耳聲處,三:一、舉事以徵。
「阿難!汝更聽此祇陀園中食辦擊鼓,眾集撞鐘,鐘鼓音聲前後相續,於意云何?此等為是聲來耳邊?耳往聲處?」
此約耳聽鐘鼓二音,以破根境往來之相也。若知二俱虛妄,何往何來?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復此聲來於耳邊,如我乞食室羅筏城,在祇陀林則無有我,此聲必來阿難耳處,目連、迦葉應不俱聞,何況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門,一聞鐘聲同來食處。」
破聲來耳處也。初二句牒,如我下破。初舉喻,佛,音聲也。城,耳根也。林,鐘鼓也。此聲下例破。聲既來汝耳邊,此聲已離鐘鼓,只合汝自獨聞,不合他人亦聽;今且不爾,一切皆聞,應知聲無來往。
「若復汝耳往彼聲邊,如我歸住祇陀林中,在室羅城則無有我,汝聞鼓聲,其耳已往擊鼓之處,鐘聲齊出,應不俱聞,何況其中象馬牛羊種種音響。」
破耳往聲處也。初二句牒,如我下破。初舉喻,佛喻耳根,祇園喻鼓,城喻阿難。汝聞下例破。耳根既往鼓處,阿難應闕耳根,鐘聲與鼓齊鳴,不合更聞鐘響,況餘聲耶。
「若無來往,亦復無聞。」
雙結不成聞義也。
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聽與音聲俱無處所,即聽與聲二處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三、鼻香處,三:一、舉事以徵。
「阿難!汝又嗅此爐中旃檀,此香若復然於一銖,室羅筏城四十里內同時聞氣。於意云何,此香為復生旃檀木?生於汝鼻?為生於空?」
此中但問境之生處,不同前文根境對破。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復此香生於汝鼻,稱鼻所生當從鼻出,鼻非栴檀,云何鼻中有旃檀氣?稱汝聞香,當於鼻入,鼻中出香,說聞非義。」
破根生也。初牒,稱鼻下正破,稱汝下縱破。設許汝鼻能生於香,生義雖成,聞義不立,以但能出香,不從外入與鼻合故。
「若生於空,空性常恒,香應常在,何藉爐中爇此枯木?」
破空生也。空性常住,應常有香。若常有香,何須燒木方聞香氣?
「若生於木,則此香質因爇成煙,若鼻得聞,合蒙煙氣,其煙騰空未及遙遠,四十里內云何已聞?」
破木生也。此約所見煙相麁顯而破,不論其氣。若以煙表,實謂未通,故云其煙騰空未及遙遠也。煙猶在近,聞已遠通,故知其香不從木發。
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香、鼻與聞俱無處所,即嗅與香二處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四、舌味處,三:一、舉事以徵。
「阿難!汝常二時眾中持鉢,其間或遇酥酪、醍醐名為上味。於意云何,此味為復生於空中?生於舌中?為生食中?」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復此味生於汝舌,在汝口中秖有一舌,其舌爾時已成酥味,遇黑石蜜應不推移,若不變移不名知味,若變移者舌非多體,云何多味一舌之知?」
破根生也。初標,在汝正破一舌不知多味也。若以味從舌,味應無別也。若不下縱破。設若汝許味不別者,味既不分,何成知味?若變下破味變,舌應多體也,初二句反破,後二句結破。此則以舌從味,舌便成多;今汝不然,故云云何多味一舌之知。
「若生於食,食非有識,云何自知?又食自知,即同他食,何預於汝名味之知?」
破境生也。初三句正破,味若生食應不假根,無根別食焉能成味?若成味者食須有識,若無識者云何自知?又食下縱破,設許食自能知,即同他人嘗味,何關汝舌之知。
「若生於空,汝噉虛空當作何味?必其虛空若作醎味,既醎汝舌,亦醎汝面,則此界人同於海魚。既常受醎了不知淡,若不識淡亦不覺醎,必無所知,云何名味?」
破空生也。初三句牒計審味,必其下正破。初四句身面俱醎,後二句醎同海族,若俱醎者海魚無異。既常下縱破。初四句互奪兩亡,縱汝常受於醎,畢竟不能知淡,若無淡味,何顯於醎?淡之與醎俱不安立。必無下二句結非知味,醎淡既不能分,不可說名知味。
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味舌與嘗俱無處所,即嘗與味二俱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五、身觸處,三:一、舉事以徵。
「阿難,汝常晨朝以手摩頭,於意云何?此摩所知誰為能觸?能為在手、為復在頭?」
按摩之法常式皆然,故摩頭也。此徵能觸在頭、在手二俱有過,如下破之。
二、隨計牒破。
「若在於手,頭則無知,云何成觸?若在於頭,手則無用,云何名觸?」
互有互亡破也,根境相顯觸乃得成,一有一無故不名觸。
「若各各有,則汝阿難應有二身。」
各存兩質破也。頭手各有,則有二知,二知便成二阿難體,何體為汝?
「若頭與手一觸所生,則手與頭當為一體,若一體者觸則無成。」
共成一體破也。初四句正破,若頭與手共生一觸,遂令二種合為一體。設許一體,觸自不成,此結破也。
「若二體者,觸誰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應虛空與汝成觸。」
破轉救也。初二句牒救總徵。若汝救云:所生雖一,能生自二,云何令我頭手不異者,此則一體之觸為在何處?故云觸誰為在。在能下二句推同前破,前云若在於手,頭則無用等。不應下破空生也,有形之法尚不能生,豈況空無而能成觸。
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覺觸與身俱無處所,即身與觸二俱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六、意法處,三:一、舉事以徵。
「阿難!汝常意中所緣善、惡、無記三性生成法則,此法為復即心所生?為當離心別有方所?」
意中所緣三性之法,攝一切盡。自然而然故云生成。此所緣法即心、離心二俱有過,下文即破。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即心者,法則非塵,非心所緣,云何成處?」
破即心也。初一句牒,次一句定,非心下破。既即是心,定非是塵;若非是塵,則不是心家所緣之境,何名法處?下破離心。
「若離於心別有方所,則法自性為知、非知?」
牒計雙徵也。初二句牒,則法下徵。此法既離於心,更以知、不知徵而破之。
「知則名心,異汝非塵,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於汝?」
破有知也。初句奪成心量,離心之法若有知者,應名為心。異汝下更分即異以破,初二句破異。有知之法若異汝心,即同他人,異於汝心又有知故。即汝下三句破即心,初句半牒半定,後二句破。有知之法既即汝心,即應汝心之外更有汝心也,故云更二於汝。
「若非知者,此塵既非色聲香味離合冷煖及虛空相,當於何在?今於色空都無表示,不應人間更有空外。心非所緣,處從誰立?」
破無知也。初五句定非色空,次一句審問何在。色空二事攝諸法盡,既非色空,今何所在?今於下二句推無所表也,若此法塵亦色空攝,以何表示知是法塵?不應下二句破空外無成也,色空之內既無表示,不成此塵處有空外,以空無外故。心非下二句結無處義,如上推檢,法塵不有,則心無所緣之境,從何以立處耶?
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法則與心俱無處所,則意與法二俱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四、破十八界,二:一、總徵。
「復次阿難!云何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梵云馱都,此云界,界是因義,根、境、識三互為因故。又種族義,根、境、識三各一種族。又眼等六,種族別故。
二、別破,六:一、眼識界,三:一、牒計雙徵。
「阿難!如汝所明,眼色為緣生於眼識,此識為復因眼所生、以眼為界?因色所生、以色為界?」
佛於小乘方便教,說諸因緣法,今明第一義諦,因緣、自然皆為戲論,故此牒而徵之。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眼生,既無色空,無可分別,縱有汝識,欲將何用?汝見又非青黃赤白,無所表示,從何立界?」
破根生也。初句牒。既無下四句,無境有識,何用破也。既從根生即不須境,若無其境何所分別?所緣既無,能緣何用?汝見下四句,即能生識根無體破也。若謂根生,根非青等是不可見,復無表示。根尚不立,識從何有?下破境生。
「若因色生,空無色時汝識應滅,云何識知是虛空性?若色變時,汝亦識其色相遷變,汝識不遷,界從何立?」
此色空相傾無識破也。初一句牒,空無下四句立理正破。既從色生,空現色亡,識應隨滅,誰了虛空?若色下五句據理質破也。色若遷變,汝能了變識元不遷,既無色相,從何界立?
「從變則變,界相自無。不變則恒,既從色生,應不識知虛空所在。」
此隨變不變非界破。初二句隨變無識破,色若變時識亦隨變,名誰為識?不變下四句不變無知破,若不隨變,識則常在,元從色生,不合知空。
「若兼二種眼、色共生,合則中離,離則兩合,體性雜亂,云何成界?」
破共生也。若根境合生中界者,此識中界知、不知別,故云中離。若成別者,此識中界一半合根、一半合境,故云兩合。兩合若成,有雜亂過,知與不知同一界故,界義應非。或離者開義,或猶無也。
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眼色為緣生眼識界,三處都無,則眼與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二、耳聲界,三:一、牒計雙徵。
「阿難!又汝所明,耳聲為緣生於耳識,此識為復因耳所生、以耳為界?因聲所生、以聲為界?」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耳生,動靜二相既不現前,根不成知,必無所知;知尚無成,識何形貌?」
先破根生,此勝義也。初一句牒,動靜下三句正破能生。若無前境,根自不成,由塵發知故。必無下況破所生,若實無知,根尚不立,更何有識?
「若取耳聞,無動靜故聞無所成,云何耳形雜色觸塵名為識界?則耳識界復從誰立?」
破浮塵也。初三句縱破,設取浮塵之耳容有聞者,若無動靜亦不成聞。云何下三句正責破也,如何將此可見浮塵雜色觸法為識之界?則耳下二句雙質二根,從何為界生耳識耶?
「若生於聲,識因聲有,則不關聞。無聞則亡聲相所在。」
已下破境生。初句牒,識因下根境俱亡破。聲能生識,何假於聞,此亡根也。若無於根,聲亦不有,此亡境也。根境俱亡,識從誰生?
「識從聲生,許聲因聞而有聲相,聞應聞識。」
「聞聲同識破。初三句雙牒,汝謂識因聲生,又許因根有相,今聞聲時即是聞識。
「不聞非界,聞則同聲。」
初句不聞無界破。若不聞識亦不聞聲,能聞所聞俱無界義。後一句聞識同聲破,可知。
「識已被聞,誰知聞識?」
成所無能破也。能了之識已作所聞之境,誰為能知知此聞識?
「若無知者,終如草木。」
無知草木破也。了別既無,草木何異。
「不應聲聞雜成中界,界無中位,則內外相復從何成?」
破共生也。初二句正破中界,根境各生尚非,共生豈有此理。後三句顯無根塵,對邊立中,中既不成,邊亦不立也。
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耳聲為緣生耳識界,三處都無,則耳與聲及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三、鼻識界,三:一、牒計雙徵。
「阿難!又汝所明,鼻香為緣生於鼻識,此識為復因鼻所生、以鼻為界?因香所生、以香為界?」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鼻生,則汝心中以何為鼻?為取肉形雙爪之相?為取嗅知動搖之性?」
先破根生,此以浮塵、勝義二根雙問,二俱有過。
「若取肉形,肉質乃身,身知即觸。名身非鼻,名觸即塵,鼻尚無名,云何立界?」
破浮塵也。初句牒,次二句破。若取雙爪,此乃身攝,非屬鼻根。設有所知,但名知觸不名知香。名身下二句結非香鼻。鼻尚下指無界義。此下破勝義根。
「若取嗅知,又汝心中以何為知?以肉為知,則肉之知元觸非鼻。」
初三句牒計總問,以肉下破。浮塵是知,身自知觸,非是鼻根也。
「以空為知,空則身知,肉應非覺,如是則應虛空是汝,汝身非知,今日阿難應無所在。」
破空是知。初三句根無知覺破,如是下二句空即是身破,汝身下三句結無本體。
「以香為知,知自屬香,何預於汝?」
破香是知,此正破也。香自有知,何關汝鼻。
「若香臭氣必生汝鼻,則彼香臭二種流氣不生伊蘭及栴檀木。」
破轉計也。初二句牒計,設汝若言非不相干,由有我鼻,香臭方立,猶如鼻根由香故有,則彼下破。今四句質,不生香破也。
「二物不來,汝自嗅鼻為香、為臭?」
嗅根何氣破。
「臭則非香,香應非臭。」
香臭相傾破也。非無也,無不聞也。
「若香臭二俱能聞者,則汝一人應有兩鼻,對我問道有二阿難,誰為汝體?」
俱聞二體破也。鼻若生香,必不聞臭;必若生臭,應不聞香。今既俱聞,鼻須有二;二鼻若立,兩體還成,正為何體?
「若鼻是一,香臭無二,臭既為香,香復成臭,二性不有,界從誰立?」
互即雙亡破也。若汝不許鼻有二者,則香、臭混然都無有別,以從一鼻之所流故。若無香臭,說何為知名生識界?
「若因香生,識因香有,如眼有見不能觀眼,因香有故應不知香。」
此下破境生也。初句牒,識因下五句舉例奪破。眼能有見,見不觀眼;香能生識,識不知香。
「知即非生,不知非識。香非知有,香界不成。識不知香,因界則非從香建立。」
反覆縱破也。縱許汝識能知香者,此則不合言從香生,故云知則非生。設若不能知此香臭,又何名識稱了別耶?故云不知非識。香不因根,無有香界,故云香非知有,香界不成。識不了香,非可說言因香有識。
「既無中間,不成內外,彼諸聞性畢竟虛妄。」
總結破也。識既無生,根境不立,設有聞性皆虛妄耳。
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鼻香為緣生鼻識界,三處都無,則鼻與香及香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四、舌識界,三:一、牒計雙徵。
「阿難!又汝所明舌味為緣生於舌識,此識為復因舌所生、以舌為界?因味所生、以味為界?」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舌生,則諸世間甘蔗、烏梅、黃連、石鹽、細辛、薑桂都無有味,汝自甞舌,為甜為苦。」
破根生也。初句牒,則諸下舉無五味以問舌根,即無味自甞問也。
「若舌性苦,誰來甞舌?舌不自甞,孰為知覺?舌性非苦,味自不生,云何立界?」
有無隨計破也。舌若有味,根已成境,孰知根者?無味之時味必境生,獨有汝根焉能生識?下破境生。
「若因味生,識自為味,同於舌根應不自嘗,云何識知是味非味?」
引例無知破也。從味所生,豈合名識?故云識自為味。設許名識,亦不自甞,引例可見。
「又一切味非一物生,味既多生,識應多體。」
如前五味各生一物,識必境生亦應多體,即識從於味,識即成多也。
「識體若一,體必味生,醎淡甘辛和合俱生諸變異相,同為一味應無分別。分別既無則不名識,云何復名舌味識界?」
若一體識必從境生,能生之境亦應一體,何分五別?分別下縱破,五味不分,何名了別說為識耶?此則味從於識,味應無別。云何下二句,總責識體從二得名,根生、境生二俱失故。
「不應虛空生汝心識。」
破空生也。
「舌味和合,即於是中元無自性,云何界生?」
破共生也,既從合生,自性屬誰而名界耶?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舌味為緣,生舌識界,三處都無,則舌與味及舌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五、身觸界,三:一、牒計雙徵。
「阿難!又汝所明,身觸為緣生於身識,此識為復因身所生、以身為界?因觸所生、以觸為界?」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身生,必無合離二覺觀緣,身何所識?」
破根生也。觀對待也,無二所覺為相待緣,獨此身根無生識理。下破境生。
「若因觸生,必無汝身,誰有非身知合離者?」
無身非覺破也。有身無觸尚不成知,有觸無身故非能覺。非身,無身也。下根境互亡破也。
「阿難!物不觸知,身知有觸。」
此指現道理也。物無覺觸之知,身則能覺於觸,斯理昭然,明白可見。
「知身即觸,知觸即身。」
此下依理推破。此二句根境相即也,今汝若許觸能生識,觸則有知,與身何異?應可身亦名觸、觸亦名身,俱有知故。應立量云:汝之身根定觸所攝,以有知故,如所執觸。汝所執觸定身根攝,以有知故,如汝身根。斯則觸既生識,遂令相即也。
「即觸非身,即身非觸,身觸二相元無處所。」
身觸俱非也。以相即故遂令俱非,則觸不成觸、身不成身也。應立量云:汝之身根定非身根,以有知故,如所執觸。汝所執觸定非是觸,以有知故,如汝身根。將汝一因成我四量,令汝相即、亦令俱亡。身觸下二句結無二位。下破離合。
「合身即為身自體性,離身即是虛空等相。」
初二句合即唯身破,觸既合身,合應無二,唯一身根更無觸位。後二句離應無觸破,觸若離身,復何成觸,如虛空相亦無觸位。
「內外不成,中云何立?」
例破識體也。觸立則根立,內無則外無,根境不存,識何為相耶。
「中不復立,內外性空,則汝識生從誰立界?」
雙牒反質也。三位俱空,識從何立?
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身觸為緣生身識界,三處都無,則身與觸及身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六、意識界,三:一、牒計雙徵。
「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為緣生於意識,此識為復因意所生、以意為界?因法所生、以法為界?」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意生,於汝意中必有所思,發明汝意;若無前法,意無所生,離緣無形,識將何用?」
先破根生,此離塵無體破也。初一句牒,於汝下五句正破能生。由法生故種種心生,若無法塵,意根不起。離緣下二句例破所生,離前法緣,尚無根之形貌,況所生識,將何起用?
「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為同為異?」
此下同異俱非破也。此總問同異。識心,第八也。思量,第七也。了別,第六也。七八二識俱第六根,亦同名意,故此雙問二俱有過。
「同意即意,云何所生?」
破同也。若識與意其體同者,識即是意,云何更分能生所生?此下破異。
「異意不同,應無所識,若無所識云何意生?」
無識非生破。初句半牒半定,應無下破。既識與意異,應一有所識、一無了知。苟無了知何言意生?以意有知故。
「若有所識,云何識意?」
設使此識有了別者,如何辨異識之與意?此有識無異破也。
「唯同與異二性無成,界云何立?」
雙結不成也。同義無憑,異又非理,二性不立,云何識生從汝根出?下破境生。
「若因法生,世間諸法不離五塵,汝觀色法及諸聲法、香法、味法及與觸法,相狀分明以對五根,非意所攝。」
此明五塵不即意攝也,以各有所對故。
「汝識決定依於法生,今汝諦觀,法法何狀?」
總問法塵也。法塵之法故云法法,以別揀通也。
「若離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此諸相,終無所得。生則色空諸法等生,滅則色空諸法等滅。」
前五句正顯無體。法塵即前五之影,故離五無體。生則下四句牒破轉救也。設汝救言:色及餘法雖非意境,生滅二種正是法塵者,若爾生滅無體全是色等,若起若止,無別生滅在色等外。
「所因既無,因生有識,作何形相?相狀不有,界云何生?」
正破識界無體也。所因即法塵,法塵尚不可得,豈生汝識?能所俱無,立何為界?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意法為緣生意識界,三處都無,則意與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三(之一)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三(之二)
長水沙門子璿集
二、重約七大會相。然大之為名本乎世諦,小乘法相說諸色法四大和合之所成就,復分內外。說此名為諸法自相,寂而不圓,猶為諸法共相所揀,麁而且淺。是佛如來隨他意語,世間安立,有名無實,雖名為大,大義不成,勝義諦中所說不爾。謂周遍含攝,體無不在,物無不是,非因待小,當體受稱,故名為大。今此經中所說七義俱名大者,七義之中攝一切法,謂空有、根塵、色心、性相,塵塵法法無不周遍、無不含容,破彼權見令知實義,如下文云「均名七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斯則會相即性,性遍相遍,方稱勝義至極之大,豈同權教說名自相。文三:一、伸難。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來常說和合因緣,一切世間種種變化,皆因四大和合發明。」
敘昔聞也。
「云何如來因緣、自然二俱排擯,我今不知斯義所屬。」
難今說也。排推,擯棄也。
「唯垂哀慜,開示眾生中道了義無戲論法。」
求開示也。方便安立,說有四大因緣和合成諸變化。第一義中諸法不生,今則無滅,生滅去來本如來藏。今以世諦疑第一義,故有斯難。
二、許宣,三:一、指意標示。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汝先厭離聲聞、緣覺諸小乘法,發心勤求無上菩提,故我今時為汝開示第一義諦。」
因緣和合、四大發明皆小乘法,諸法不生唯如來藏,即第一義。
二、牒疑舉呵。
「如何復將世間戲論、妄想因緣而自纏繞?汝雖多聞,如說藥人,真藥現前不能分別,如來說為真可憐慜。」
纏繞,疑惑也。諸佛祕密靡不皆知,故云說藥。今聞諸法皆如來藏,名真藥現前。舉昔方便疑今真實,名不能分別。
三、勅許竚聽。
「汝今諦聽,吾當為汝分別開示,亦令當來修大乘者通達實相。」阿難默然,承佛聖旨。
勅聽許宣,現未俱益。二、正說,二:一、立理總非。
「阿難!如汝所言,四大和合發明世間種種變化。阿難!若彼大性體非和合,則不能與諸大雜和,猶如虛空不和諸色。若和合者同於變化,始終相成,生滅相續,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輪未有休息。阿難!如水成氷,氷還成水。」
初四句牒所計,次六句略破非和。若四大性自體非和,則不和諸大,如空與色礙、無礙異。若和下破和合,若大性體自是和合,即成生滅,始終即生滅也。生死下釋相,初句釋相成,次句釋相續,謂生能成死等,死能續生等,謂現在生續過去生也。如旋下二喻,初喻相續,次喻相成。如文。
二、舉性別破,七:一、地性,四:一、舉事以標。
「汝觀地性,麁為大地,細為微塵,至隣虛塵。析彼極微色邊際相,七分所成,更析隣虛即實空性。」
隣虛,無方分微也,即是極微色邊際相。微塵,有方分微也。今經指有方分微名色邊際相,隨經所出,不須和會。
二、立理廣破。
「阿難!若此隣虛析成虛空,當知虛空出生色相。」
依標立理也。既能析色成空,亦可合空成色,方曰相成相續耳。
「汝今問言:由和合故出生世間諸變化相。」
牒起所疑也,欲破先牒。
「汝且觀此一隣虛塵,用幾虛空和合而有?不應隣虛合成隣虛。」
此下依理廣破,此合空成色非理也。汝許析色為空,應許合空成色,隣虛極小,成用幾空?若合隣虛,自成方分,不成隣虛。
「又隣虛塵析入空者,用幾色相合成虛空?」
合色為空義乖也。虛空至大,隣虛至小,析小成大,為用幾塵。
「若色合時,合色非空;若空合時,合空非色。」
雙非色空互成也。色合成色,空合成空,以類自,合非互相作也。
「色猶可析,空云何合?」
重責合空義失也。析色明空,教觀俱有;合空成色,內外無憑。前文云「猶如虛空不知諸色」,若言和合相成相續,皆為虛妄。
三、會通實理。
「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清淨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循業發現。」
此明真色。初一句指本迷,如來下三句顯法體。如來藏,即一法界心中道第一義諦也。性色真空即俗之真,性空真色即真之俗。皆言性者,顯即中之真俗也。斯則舉一即具三、言三體即一,非縱橫竝別名祕密藏,此真地大也。清淨下二句敘德量,無妄相應,具無漏法故名清淨,非是有為故云本然,無所不在故云周遍。此則種性、體德、體量悉具足耳。若識此法,成三妙觀,方知一塵具一切佛法、一切心法、一切眾生法,靡不皆在一微塵中即見盧舍那。即見自己,即見一切法;如一微塵,一切法亦爾,下皆准此。隨眾生下顯隨緣也,眾生十界漏、無漏異,業亦不同,所感色法淨穢殊等也。
四、結責迷情。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凡外小乘稟權教者皆名無知,不了實義故名為惑,執成名相故稱曰為。皆是下總斥虛妄。識心虛妄,顛倒從生,因迷積迷,何實之有。
二、火性,四:一、總標無性。
「阿難!火性無我,寄於諸緣。」
緣生之火本無主宰,無主即無性也,因緣和合虛妄有耳。
二、舉事廣破,二:一、舉事標徵。
「汝觀城中未食之家欲炊爨時,手執陽燧,日前求火。」
舉事也。陽燧,出火鏡也。
「阿難!名和合者,如我與汝一千二百五十比丘今為一眾,眾雖為一,詰其根本各各有身,皆有所生民族名字,如舍利弗婆羅門種,優盧頻螺迦葉波種,乃至阿難瞿曇種姓。」
引例也。舉眾以明和合也,因別成總,總必有別,故引三人顯其異也。瞿曇,此云地最勝,亦云日種。優樓頻螺,此云木苽林。
「阿難!若此火性因和合有,彼手執鏡於日求火,此火為從鏡中而出、為從艾出?為於日來?」
牒徵可知。
二、依理推破。
「阿難,若日來者,自能燒汝手中之艾,來處林木皆應受焚。」
破日生也。從日至手四萬由旬,凡所照處何不遭熱,而獨燒汝手中艾耶?
「若鏡中出,自能於鏡出然于艾,鏡何不鎔?紆汝手執,尚無熱相,云何融泮?」
破鏡生也。前四句正破,後三句縱破。火能克金,遇必融泮,外能燒艾,內合鎔鏡。今汝不然,應非鏡出。
「若生於艾,何藉日、鏡光明相接,然後火生?」
破艾生也。艾若出火,日鏡不合,何無火出?若必待合然後火生,顯非艾出。
「汝又諦觀,鏡因手執,日從天來,艾本地生,火從何方遊歷於此?」
總結無從也。三處不出,火從何生?應知必無。
「日鏡相遠,非和非合,不應火光無從自有。」
破和合無因也。日鏡非近,無和合義。緣中既無,非緣有火必無此理。
三、會通實理。
「汝猶不知,如來藏中,性火真空、性空真火,清淨本然,周遍法界。」
明真火也。初句指本迷,如來下三句顯法體,清淨下二句明德量,竝如前解。
「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當知,世人一處執鏡,一處火生,遍法界執,滿世間起。起遍世間,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顯隨緣亦如前解。
四、結責迷情。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如文可知。
三、水性,四:一、總標無性。
「阿難!水性不定,流息無恒。」
緣水無常,故云不定。隨物流止,即不定相。
二、舉事廣破,二:一、舉事標徵。
「如室羅城迦毘羅仙、斫迦羅仙及鉢頭摩、訶薩多等諸大幻師,求太陰精,用和幻藥。是諸師等於白月晝,手執方諸,承月中水。此水為復從珠中出?空中自有?為從月來?」
迦毘羅,云黃赤色。斫迦羅,云輪。鉢頭摩,云赤蓮華。訶薩多,未詳。此皆外道也。太陰精,月也。方諸,出水珠也。太陰當中,以珠向之而求水也。月、珠、虛空三處徵訖。二、依理推破。
「阿難!若從月來,尚能遠方令珠出水,所經林木皆應吐流,流則何待方諸所出?不流,明水非從月降。」
破月生也。前五句正牒破,月去人間如日之量,故云遠方。月光照處皆合成流,何獨珠出?流則下四句雙結非也,照處皆流,何用珠出。設無流者,顯此水性不從月來。
「若從珠出,則此珠中常應流水,何待中宵承白月晝?」
破珠生也。珠若生水,合常有流,不待照月,何無水生?
「若從空生,空性無邊,水當無際,從人洎天皆同滔溺,云何復有水陸空行?」
破空生也。空若生水,有空皆水,誰不受溺?以空遍故水亦周遍,人天水陸應不各存。滔,水沒也。
「汝更諦觀,月從天陟,珠因手持,承珠水盤本人敷設,水從何方流注於此?」
總結無從也。月從天升,珠持手內,盤由人置,水自何來?
「月珠相遠,非和非合,不應月精無從自有。」
破和合無因也。言水精者,是太陰精之所流故。緣中尚無,非緣豈有?
三、會通實理。
「汝尚不知,如來藏中,性水真空、性空真水,清淨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一處執珠、一處水出,遍法界執,滿法界生,生滿世間,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節釋如前。
四、結責迷情。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四、風性,四:一、總標無性。
「阿難!風性無體,動靜不常。」
風性無狀,動靜以表。
二、舉事廣破,二:一、舉事標徵。
「汝常整衣,入於大眾,僧伽梨角動及傍人,則有微風拂彼人面。此風為復出袈裟角?發於虛空?生彼人面?」
僧伽梨,大衣也。袈裟,云壞色。衣動於此,風拂於彼,二處及空三皆不生,應知虛妄。
二、依理推破。
「阿難!此風若復出袈裟角,汝乃披風,其衣飛搖,應離汝體,我今說法會中垂衣,汝看我衣,風何所在?不應衣中有藏風地。」
破衣生也。前五句披衣離體破,風性不靜,若生衣中,應見飛動,今何不然?我今下六句舉例無風破,佛今垂衣不見飛搖,獨汝袈裟云何風出?衣中未必有潛風處令衣不動。
「若生虛空,汝衣不動,何因無拂?」
此下破空生也。此正牒破,空若生風,何須假汝動衣方有。
「空性常住,風應常生。」
此下展轉難也。今二句隨空常在難,空性無滅,風合常有,不動衣時何無風出?
「若無風時,虛空當滅。」
無風空滅難也。若空生風,風不起時應是無空。
「滅風可見,滅空何狀?」
滅空無辯難。物不動時應知風滅,空若滅時以何表辯?
「若有生滅,不名虛空。」
生滅非空難。虛空無為,為無生滅;今有生滅,不名無為。
「名為虛空,云何風出?」
反結空不生風也。風性搖動,虛空寂然,豈有寂然而生搖動。
「若風自生被拂之面,從彼面生,當應拂汝,自汝整衣,云何倒拂?」
破面生也。初二句牒,從彼下四句破。被拂之人面若生風,應合順吹,汝當受拂,汝自整衣,不干風出,云何其風反吹彼面?
「汝審諦觀,整衣在汝,面屬彼人,虛空寂然不參流動,風自誰方鼓動來此?」
重審也。衣面空異,動寂體殊,風從何來吹拂其面?
「風空性隔,非和非合,不應風心無從自有。」
破和合無因也。動寂不同,故云性隔。心即是性,文變故爾。
三、會通實理。
「汝宛不知,如來藏中,性風真空、性空真風,清淨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如汝一人微動服衣,有微風出。遍法界拂,滿國土生,周遍世間,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四、結責迷情。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五、空性,四:一、總標無性。
「阿難,空性無形,因色顯發。」
空無有質,離色之處即顯是空,以對待故,故無性也。
二、舉事廣破,二:一、舉事標徵。
「如室羅城去河遙處,諸剎利種及婆羅門、毘舍、首陀兼頗羅墮、旋陀羅等新立安居,鑿井求水。」
舉事也。剎帝利,云田王。婆羅門,云淨志。毘舍,云坐估。首陀,云農者。頗羅墮,云利根,亦捷疾。旃陀羅,云殺者。
「出土一尺,於中則有一尺虛空,如是乃至出土一丈,中間還得一丈虛空,虛空淺深隨出多少。此空為當因土所出?因鑿所有?無因自生?」
標徵也。隨出土之多少,則見空之淺深也。虛空與色二俱是假,互相因有,體不離色,今此推徵令知虛妄。
二、依理推破。
「阿難!若復此空無因自生,未鑿土前何不無礙?唯見大地逈無通達。」
破無因生也。空若無因,鑿前何無?鑿後何有?無因不成。
「若因土出,則土出時應見空入,若土先出無空入者,云何虛空因土而出?」
破土生,此正破也。前三句牒破,土若生空,土出井時,應見虛空出土入井。若土下四句結非,若見土出,不見空入,云何言空從土而有?
「若無出入,則應空土元無異因,無異則同,則土出時空何不出?」
此轉破也。若不見空出土入井,則土因空果二無有異,土即是空、空即是土,土出井時,何不見空從井而出?
「若因鑿出,則鑿出空,應非出土;不因鑿出,鑿自出土,云何見空?」
破鑿生也。前三句正破鑿出,若鑿出空,鑿自出空,云何見土從井而出。不因下三句反破不因,土因鑿出,空因何有?
「汝更審諦,諦審諦觀,鑿從人手,隨方運轉,土因地移,如是虛空因何所出?」
再審二處也。土從地中運鑿移出,故云地移。
「鑿空、虛實不相為用,非和非合,不應虛空無從自出。」
此破和合,重結無因也。鑿、空二體也,虛、實二義也,豈相符順而稱和合?餘文可知。
三、會通實義,三:一、類通前義。
「若此虛空性圓周遍,本不動搖,當知現前地、水、火、風均名五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
前三句顯虛空之大義也。虛空若從因緣所生,體非周遍,復是動搖,豈名為大?夫言大者常遍為義,常故無生滅動搖,遍故時處悉有。若因緣生,此有彼無、現有未無,緣會則生、緣離則滅。今此不爾,本如來藏,本自周遍,本不動搖,故名為大。當知下六句,類前四性同受大名。咸稱大者,皆周遍故、無動搖故、是藏性中真功德故、無方大用遍一切處作利益故,豈同方便有名無實而稱大耶?
二、斥勸研詳。
「阿難!汝心昏迷,不悟四大元如來藏,當觀虛空為出為入、為非出入?」
無圓實智故名昏,不了常遍故稱迷。若虛空性有出入等,則體非常,亦無遍義,豈名為大?故勸詳審也。
三、正會今理。
「汝全不知,如來藏中,性覺真空、性空真覺,清淨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如一井空,空生一井,十方虛空亦復如是,圓滿十方,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例前可解。
四、結責迷情。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六根性然。小乘多出四大,大教始有空名。根之與識同名大者未見經出,諸圓實教圓觀諸法,根境識三周遍不動,雖有其義,不立大名。今此特出,真為最後究竟垂範也。文四:一、總標無性。
「阿難!見覺無知,因色空有。」
二、舉事廣破,二:一、舉事標徵。
「如汝今者在祇陀林,朝明夕昏,設居中宵,白月則光,黑月便暗,則明暗等因見分析。此見為復與明暗相并太虛空為同一體?為非一體?或同非同?或異非異?」
此約四句以徵。謂一也?異也?亦一亦異也?非一非異也?
二、依理推破。
「阿難!此見若復與明與暗及與虛空元一體者,則明與暗二體相亡,暗時無明、明時無暗;若與暗一,明則見亡;必一於明,暗時當滅,滅則云何見明、見暗?若明暗殊,見無生滅,一云何成?」
此破一也。前四句牒計,則明下四句立理,若與下六句推破。見與境一,境滅見亡,如何分辦明之與暗?若明下三句結非,明暗自殊,見不隨滅,應知此見不與境一。
「若此見精與暗與明非一體者,汝離明、暗及與虛空,分析見元,作何形相?離明、離暗及離虛空,是見元同龜毛兔角,明、暗、虛空三事俱異,從何立見?」
破異也。初三句牒計,汝離下四句正難離境何相,離明下四句結成畢竟無體。上皆正破,明暗下三句結破,竝可知。
「明暗相背,云何或同?離三元無,云何或異?」
破兩亦也。同即一也,明暗互滅故云相背,若與一同見即隨滅,如前所破。明、暗、虛空離此無見,亦異不可。
「分空分見本無邊畔,云何非同?見暗、見明性非遷改,云何非異?」
破雙非也。空見無辨,故非不一。明暗自遷,見無生滅,故非不異。
「汝更細審,微細審詳,審諦審觀,明從太陽,暗隨黑月,通屬虛空,壅歸大地,如是見精因何所出?」
重審也。勸細審詳,四境之中從何有見?
「見覺空頑,非和非合,不應見精無從自出。」
破和合無因也。
三、會通實義,三:一、類通前義。
「若見聞知性圓周遍,本不動搖。當知無邊不動虛空,并其動搖地、水、火、風均名六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
見聞覺知同名大者,蓋常遍故,如前文釋。
二、斥勸研詳。
「阿難!汝性沈淪,不悟汝之見聞覺知本如來藏。汝當觀此見聞覺知,為生為滅?為同為異?為非生滅?為非同異?」
生滅,同也。非生滅,異也。為同為異,兩亦也。見聞既真,四句叵得,不動周遍,其大者歟?
三、正會今理。
「汝曾不知,如來藏中性見覺明、覺精明見,清淨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如一見根見周法界,聽、嗅嘗觸、見觸覺知,妙德瑩然,遍周法界,圓滿十虛,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曾,則也。聽嗅嘗觸者,鼻舌二根境合始覺,故名嘗觸。覺觸,身也。覺知,意也。
四、結責迷情。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七、識性,四:一、總標無性。
「阿難!識性無源,因於六種根塵妄出。」
二、舉事廣破,二:一、舉事標徵。
「汝今遍觀此會聖眾,用目循歷,其目周視,但如鏡中無別分析。汝識於中次第標指,此是文殊、此富樓那、此目犍連、此須菩提、此舍利弗。此識了知,為生於見?為生於相?為生虛空?為無所因突然而出?」
根能照境,如鏡照物。識能了境,分別自他。此識分別為從何生?
二、依理推破。
「阿難!若汝識性生於見中,如無明暗及與色空,四種必無,元無汝見;見性尚無,從何發識?」
破根生也。有相有見、相無見無,根尚無形,識從何發?
「若汝識性生於相中、不從見生,既不見明,亦不見暗,明暗不矚,即無色空;彼相尚無,識從何發?」
破境界也。相見相待,無見無相;相猶不立,從何有識?
「若生於空,非相非見,非見無辨,自不能知明暗色空;非相滅緣,見聞覺知無處安立。」
此下破空生。初二句審定不由根境也。非見下正破,前三句非見不辨四境破。非相下三句,非相不立五根破。相即是緣,四境既無,即所緣境滅;所緣既無,五根何有?上皆牒破不假根境也。
「處此二非,空則同無;有非同物,縱發汝識,欲何分別?」
正破識從空生也。非相非見,故云二非,即正指空也。同無者,如龜毛兔角畢竟無故。若言其空是有體者,豈同物像可形可狀。又此虛空昏鈍無辨,無辨之空若有所生亦應無辨,故云欲何分別。
「若無所因突然而出,何不日中別識明月?」
破無因也。日中無月,既無見月之識,應知非是無因而有。
「汝更細詳,微細詳審,見託汝睛,相推前境,可狀成有、不相成無,如是識緣因何所出?識動見澄,非和非合。」
重審生處也。晴即浮塵,境即明暗,成有成無即虛空也。識動下二句結非和合,動謂能了別也,澄謂但照境也。
「聞、聽、覺、知亦復如是,不應識緣無從自出。」
前二句例破餘識。聞聽即耳鼻,覺、知即舌身意識。不應下二句結無生處,識起緣由,故云識緣。
三、會通實義,三:一、類通前義。
「若此識心本無所從,當知了別見聞覺知圓滿湛然性非從所。兼彼虛空、地、水、火、風均名七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
初二句能類,當知下所類。了別謂識,見聞謂根也,是生識之根,故云了別見聞等。
二、斥勸研詳。
「阿難!汝心麁浮,不悟見聞發明了知本如來藏。汝應觀此六處識心,為同為異?為空為有?為非同異、為非空有?」
同異如根中破。空謂空生,有謂根境,非空有謂無因也。
三、正會今理。
「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識明知,覺明真識,妙覺湛然,遍周法界,含吐十虛,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四、結責迷情。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三、承前開示獲悟,二:一、具敘大眾領悟,二:一、略敘除疑。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蒙佛如來微妙開示,身心蕩然,得無罣礙。
三科七大即相即性,本自不生,今則無滅,生滅去來皆如來藏,圓遍不動,清淨本然,此是如來宣勝義中真勝義性,故云微妙開示。身心圓明,故云蕩然。更無諸法可為所疑,故無罣礙。
二、廣述得益,四:一、悟心廣大益。
是諸大眾各各自知心遍十方,見十方空,如觀手中所持葉物。
向執心在身中,謂言是我真性。今知空在心內,如片物持於掌間。下文亦云「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
二、了物咸真益。
一切世間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心精遍圓,含裹十方。
向執心外有法,今悟法法唯心。離實相外無法可得,故世間物皆菩提也。菩提云覺,覺即是佛,若執無情無佛性者,請看此文。縱信無情有性,仍說不具諸法,遂令佛性派成其二:一具法佛性,謂有情性;二不具法佛性,謂無情性。若此派分,何異他說無情草木無佛性耶?今立量示云:一切草木是有法,定具諸法故為宗,因云有佛性故,同喻如有情。正教量云:地水火風均名七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妙覺湛然,周遍法界,含吐十方,寧有方所。稟彼說者,宜悉詳之。
三、反顧遺身益。
反觀父母所生之身,猶彼十方虛空之中吹一微塵,若存若亡,如湛巨海流一浮漚,起滅無從。
太虛處我心中,尚如片物在掌,更觀所生微質,於心大小若何?故舉空中一塵,存亡豈辨,喻至小也。如湛下再舉漚,喻了身無生也。前喻猶存小相,今喻相本無生,故此二喻各顯一意。
四、妙獲元心益。
了然自知,獲妙本心,常住不滅。
了,謂顯了,猶分明也。然,語辭也。明解在心,故云自知。獲,得也,迷妄名失,了悟名得。既言常住不滅,故非新得,但顯現耳。
二、阿難說偈讚述,二:一、標舉。
禮佛合掌,得未曾有,於如來前說偈讚佛:
得益在懷,蓋承開示,故展禮伸讚,述益發心也。
二、正說,四:一、嘆佛法希有,二:一、正歎。
「妙湛總持不動尊,首楞嚴王世希有。」
初句讚佛。佛有三身,謂法、報、應,今皆具歎。妙湛,法身也,法身無相,湛然常寂,無作無為,遍一切處,不生滅故。總持,報身也,謂無量劫修行諸度之所顯發,總攝一切無漏功德,盡未來際任持不失,無有壞滅,詶彼因故。不動尊者,應身也,謂隨機感厭求勝劣,眾生心中之所顯現真如用相,名之為應。佛體不動,無有作意,如月不降、百水不升,慈善根力法爾如此,亦如鏡像隨形所現,鏡且不動,故以不動為應身也。又妙及尊字通上通下,謂三身一體,不三而三,體相用法具一切義,故名為妙;是最究竟。極證所顯,故名為尊。下句嘆法,即行法也。一經所顯,唯此三昧,最尊最勝於法自在,故稱為王。上句理、果,下句是行,理、果、行三是所詮義,必因能詮所詮方顯,是故四法皆具嘆也。
二、述益。
「銷我億劫顛倒想,不歷僧祇獲法身。」
初句斷障,即前身心蕩然,得無罣礙也。下經云「從無始來顛倒淪替。」今言億者,舉大數耳。妄認四大六塵緣影為身心相,迷己為物,觀大觀小,皆為顛倒虛妄亂想。今聞開示,不執不認,故名為銷。下句悟道,即獲妙本心,常住不滅也。阿僧祇,云無數。劫波,云時分。方便教說,一切諸佛皆於無數劫中修波羅蜜,然後成佛。今於此會言下頓悟,獲妙本心,常住不滅,何歷僧祇之有乎?故下文云「歇即菩提,不從人得,何藉劬勞,肯綮修證?」又云「彈指超無學。」又《圓覺》云「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皆此義也。然據今文,且敘解悟,如文云「各各自知心遍十方」,知即解也,敘雖論解,不無證悟,以隨人入位淺深不同。且如兩教二乘稟權菩薩、圓教根性未發信者悟此境界,即是解悟。若曾已入信解行位,聞法開悟,即是證悟。更有已入地住,即增道損生。乃至妙覺,破惑證理,發真妙用,皆隨位淺深而論廣狹。此則一會之眾皆得妙益耳。
二、願得果度生,二:一、正陳所願,二:一、陳願。
「願今得果成寶王,還度如是恒沙眾。」
初句敘智,即佛道無上誓願成也。即於此身期獲證故,故云願今。次句敘悲,即眾生無邊誓願度也。下云除惑,即煩惱無盡誓願斷。悲、智二法即菩提心,正是道體。復以要誓總而持之,即三法周備、四願具足,發菩提心畢於此矣。依《圓覺疏》,頓教因地總有三重:初、了悟覺性,即前獲妙本心得法身也;二、發菩提心,即今悲智二願也;後、修菩薩行,即向下問修行方便也。謂若不了自心,云何知正道?故多劫修行非真菩薩。次不發大心無由起行,故善財先陳已發,方問修行,圓頓修證莫過此矣。
二、述意。
「將此深心奉塵剎,是則名為報佛恩。」
上句同佛化,上求下化,悲、智二心,一一先悟妙覺明性。從深理生,故名深心。以此二心承順塵剎諸佛化行,無二無別,故名為奉。下句結報恩,《大論》云「假使頂戴經塵劫,身為床座遍三千,若不傳法度眾生,畢竟無能報恩者。」
二、重請證明。
「伏請世尊為證明,五濁惡世誓先入,如一眾生未成佛,終不於此取泥洹。」
我願成道本為度生,度生之心非暫時爾,盡未來際,眾生界盡,我方入滅。斯願至重,故請證明。
二、乞除惑速成。
「大雄大力大慈悲,希更審除微細惑,令我早登無上覺,於十方界坐道場。」
初句嘆德。威德猛盛如獅子王,故名雄。十義具足不可屈伏,故云力。慈悲謂拔苦與樂。無緣普救,皆言大者,顯無上也。次句乞除惑。自乘修惑、大乘所知,俱名微細。下二句乞速成,前文已願得果,今再言者,以度生心切,願早得也。上句真身,下句垂應。登,成也。道場,現八相也。前云未成不滅,約時竪論;今云於十方界,約處橫說,即釋成上求下化也。
四、喻道心無動。
「舜若多性可銷亡,爍迦羅心無動轉。」
舜若多,云空也。虛空之性不可銷滅,今尚可滅;上求下化菩提之心終無移動,故不動轉。爍迦羅,云竪固不壞也,又翻為輪。輪有摧碾,謂悲智之心自利利他,皆能摧碾惑業苦故。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三(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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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yển thứ bốn

首楞嚴義疏注經
Hán gốc
首楞嚴義疏注經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四(之一)
長水沙門子璿集
二、破滿慈執相難性顯如來藏,四:一、致請,三:一、總述未了,三:一、展敬伸歎。
爾時,富樓那彌多羅尼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大威德世尊!善為眾生敷演如來第一義諦。」
如來說法,大眾咸坐,欲有所問,先起展敬。展敬之儀不離三業:胡跪合掌,身也;恭敬,意也;白言下,口也。如來藏心不空不有、即性即相,名第一義。是佛所證,決定無妄,審實名諦。
二、引喻述迷。
「世尊常推說法人中我為第一,今聞如來微妙法音,猶如聾人逾百步外聆於蚊蚋,本所不見,何況得聞?佛雖宣明,令我除惑,今猶未詳斯義究竟無疑惑地。」
滿慈子善說法要,眾推無上,今聞佛說,未盡領解,猶壞耳者對微細聲,遠逾百步,詎能明辯?第一義諦微妙寂滅,微細聲也。聞而不解與不聞等,猶聾人也。言語道斷、心行處滅,逾百步也。說斯等法令我除惑,猶拘疑網未盡悔結,故引比也。
三、比論得失。
「世尊!如阿難輩雖則開悟,習漏未除。我等會中登無漏者,雖盡諸漏,今聞如來所說法音,尚紆疑悔。」
開悟者,如前獲妙本心,常住不滅也。小乘有學方斷分別,俱生全在,名習漏未除。滿慈無學斷盡俱生,此約小乘煩惱障說。問:何故無學尚紆疑悔,初果之輩解悟不疑耶?答:煩惱、所知二障差別,人執、法執輕重不同,故《正理論》云「或有於境,智不及愚。所謂凡夫善通三藏,羅漢不識赤鹽。」以所知障障法界理,羅漢雖得無漏,煩惱輕故;尚紆疑悔,所知重故。阿難雖得開悟,所知輕也;習漏未除,煩惱重也。
二、別敘所疑,二:一、藏性生相疑。
「世尊!若復世間一切根、塵、陰、處、界等,皆如來藏清淨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次第遷流,終而復始?」
前五句引所聞,即同《圓覺》剛藏云:「若諸眾生本來成佛」也。云何下五句敘疑難,即同彼云:「何故復有一切無明?」彼反難云:「若諸無明眾生本有,何因緣故如來復說本來成佛?」今經無此難者,意已含故。復有牒而縱之責無窮過,即同下文別答違妨也。然剛藏所問,反覆成難,文聚一處,鉤鎖相連。如來答釋亦總示云:「世界始終念念相續,一切對待皆由分別生死垢心輪迴妄見,未離妄見而辨覺性,遂令覺性成諸輪轉。」乃至結云:「如是分別非為正問。」今經問既前後,答亦隨問,二經答意廣略雖別,大旨攸同。如彼經云:「種種取捨皆是輪迴,未出輪迴而辨圓覺,彼圓覺性即同流轉,若免輪迴無有是處」等。此即責剛藏不了圓覺自性絕諸對待,生死涅槃猶如昨夢,遂引無明生死有為,反復成疑,以難眾生本來成佛。故佛斥此正是生死垢心,分別妄見,遂令圓覺成輪轉也,由是舉喻,雲駛月運、舟行岸移等。今經即以常說本性覺體妙明明妙,反而責之,以辨滿慈解惑之心。解則已知覺體本妙,無明本空,山河大地如空華相,夫何致疑惑?則能所妄分,強覺俄起,三細為本,四輪成界,遂有世界、眾生、業果、相續,斯皆未出輪迴而辨圓覺,彼圓覺性即同流轉。故二經之意,問答竝同也。然此是法空門下疑難大節,最障修證,滿慈迹雖小聖,今經圓通述悟無非大途,故所陳難剛藏無異,學者至此請細觀之。
二、大性俱遍疑。
「又如來說,地水火風本性圓融,周遍法界,湛然常住。世尊!若地性遍,云何容水?水性周遍,火則不生。復云何明水火二性,俱遍虛空不相陵滅?世尊!地性障礙,空性虛通,云何二俱周遍法界?」
此約世諦水火性異,難第一義性相俱融。下文答云「觀相元妄,無可指陳;觀性元真,唯妙覺明。妙覺明心先非水火,云何復問相陵滅義?」
三、雙結求誨。
「而我不知是義攸往,惟願如來宣流大慈,開我迷雲及諸大眾。」作是語已,五體投地,欽渴如來無上慈誨。
攸,所也。據說則本然清淨,互遍互融;據今則宛爾山河,碩乖水火。莫知所往,孰是孰非,願垂慈誨,冀無所惑。
二、許宣,三:一、敘詮。
爾時,世尊告富樓那及諸會中漏盡無學諸阿羅漢:「如來今日普為此會宣勝義中真勝義性。」
如來常依二諦說法,謂世俗諦、勝義諦。今所說者異乎常說,謂勝義勝義諦也。一真法界中道實相,無法不收、無法不遍,上聖下凡、情與非情皆成佛道,斯為極唱最後垂範也。
二、顯益。
「令汝會中定性聲聞及諸一切未得二空,迴向上乘阿羅漢等,皆獲一乘寂滅場地,真阿練若正修行處。」
方便教說定性二乘、無性闡提不得成佛,如焦芽敗種等。今此會通,咸歸一乘,究竟涅槃。《涅槃經》云「我於餘經說有聲聞不得作佛,非於此經作如是說。」涅槃、佛性即如來藏,亦名一乘,亦名首楞嚴,二經同味不亦宜乎。斯則會五性、融三乘,了義極談莫斯為最。阿練若,云無諠雜。首楞嚴王,即諸佛之大寂定,名真無喧雜正修行處也。
三、勅聽。
「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三、佇聞。
富樓那等欽佛法音,默然承聽。
四、答釋,二:一、答藏性生相疑,二:一、正答所疑,三:一、牒疑。
佛言:「富樓那!如汝所言,清淨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
二、正答,二:一、唯一真心。
「汝常不聞如來宣說,性覺妙明,本覺明妙?」富樓那言:「唯然世尊!我常聞佛宣說斯義。」
一真如心是佛常說,或名法界、或名實相、或如來藏性、或妙淨明心。一經之內尚有多名,況諸經耶?名雖有異,一體無別,皆顯法界一相,本來平等。三科七大虛妄有生、虛妄名滅,生滅去來本如來藏,不動周圓,妙真如性,性真常中求於去來、迷悟、死生了無所得。若了斯旨,何山河之忽起、有為之遷流耶?何致問於如來耶?故茲責問,已釋疑盡,此就真如門約體絕相以答也。性覺、本覺指體也。妙明、明妙,顯用也。顯不由他,故云性覺,性自覺故,性自明故,豈由於他?顯非有始,故名本覺,本來覺故,本來明故,豈因始有?又體無改易,故名性覺;相非生起,故名本覺。體相寂滅,心言不能及,故稱妙;靈鑒不昧,昏惑不能暗,故名明。妙明、明妙,左右言耳。或可寂而常照故稱妙明,照而常寂故曰明妙,此顯法界一相,真覺無二。《圓覺》亦云「一切覺故,圓覺普照,寂滅無二。」古人所解各隨其意,云云在彼,不能具敘。
二、起諸妄法即約生滅門隨緣成事以釋。文三:一、總問覺明。
佛言:「汝稱覺明,為復性明稱名為覺?為覺不明稱為明覺?」
此之一問,定其解惑也,解則不合致疑,惑則此非正問。問意云:汝聞我說性覺妙明,為作何解?為此覺體本性自明,名為覺明?為復覺自不明,由覺他明,明與覺異,名為明覺?覺明之號由誰而立?故云汝稱等。此之二意,一正一邪,定滿慈答為得何意。得此則無疑,認邪則生妄,故此一問定其解惑也。
二、答由所覺。
富樓那言:「若此不明名為覺者,則無所明。」
據斯答意,覺體自不能明,必須別假他明為其所覺。若無所覺之明,但可獨名為覺,不得兼稱覺明。若欲兼稱覺明,必有明為所覺,斯則但認於邪,以為妄法生起之本。佛之本意,覺性元明,必不因他而稱明覺。覺妙明妙,覺圓明圓,明覺一相無二無別,此唯真覺更無別法,除一實相餘皆魔事。滿慈起教,示自不知,妄認所明,遂成迷倒。
三、約計敘妄,二:初、且破滿慈能所執見,三:一、破真覺墮能所。
佛言:「若無所明,則無明覺,有所非覺。」
初二句總牒所計。若汝執言,必有所明方稱明覺、若無所明無明覺者,佛即破云:有所非覺也。意云:若有能所焉稱真覺?夫真覺者,離能所相。見道偈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經云「不了心及緣,則生二妄想;了心及境界,妄想則不生。」上文云「覺所覺眚,覺非眚中。」故知有所,非真覺也。
二、破妙性非湛明。
「無所非明,無明又非覺湛明性。」
初一句別牒所明。若如汝言,必有所明方稱覺明,若無所明但可名覺者,次二句破云:如來常說覺湛明性,豈得無明?若實無明,不合名為覺湛明性。
三、結示真妄二覺。
「性覺必明,妄為明覺。」
上句結真,下句結妄。性覺必有真明,故云性覺妙明、本覺明妙。妄謂明異於覺,是故汝言:若無所明則無明覺,以有所明方稱覺明故。解惑之見於焉可辨。
二、正顯迷真起妄之由,二:一、通明妄覺托真之相。
「覺非所明,因明立所。」
真覺之體本有妙明,不逐緣生、非由境起,本來寂照,法界一相,故云覺非所明。因此真明,無明不了,妄執為所,由是一念纔起,四惑俱生,本識初相莫不是此。《起信》云「由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於念。」又云「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梨耶識。」是此真明為執所認而立所明也。此即真如不守自性為妄所見便為所相,如前燈光為眚所見便為圓影,此名無始住地無明。《纓絡經》云「四住地前更無法起。」故寂極微細,即此所相也。
二、廣辨三相展轉生由,二:一、立因相,二:一、別示三相,三:一、異相。
「所既妄立,生汝妄能,無同異中熾然成異。」
《起信》名為業相,故論云「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為業。」覺則不動,動即有苦,果不雜因故。此經名為異相者,異有二義:一相望論異,謂不覺則動,覺則不動,動異不動故;二當體論異,謂此業相具能所故,有生滅故。今此文云所既妄立生汝妄能者,即當體論異也。真覺妙明本非能所相,無明不覺妄認為所,妄所成故,妄能隨生,能所二心不相離也。無同異中熾然成異者,即相望論異也。一真之體離言說相、離心緣相,故無同異。能所妄分,二相俄起,顯然成立,相異無相也;亦名動相,異靜心故。
二、同相。
「異彼所異,因異立同。」
《起信》名為轉相,故論云「以依動故能見,不動則無見。」轉者,起也,轉前動心起,成能見故。今言異彼所異者,能異即同相,所異即異相。欲異異相,須立同名。前異於真、今異於異,待異立同;又麁顯故。亦名靜相,靜異動故。此靜待動,非絕待靜,故云因異立同。
三、無同異相。
「同異發明,因此復立無同無異。」
《起信》名為現相,故論云「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離見則無境界。」此則梨耶三境現也。今云同異發明者,由前同異二相相形顯發故,遂令心相轉麁能成外境,形對前二而立此名,非前靜相故名無同,非前動相名為無異。此則待同異之無同異,非絕待之無同異也,故云同異發明也。此之三相本識分齊,流注生滅,念念不息,非凡夫二乘之所能覺。由彼一念無明所起,《起信》名為不相應染,唯佛究盡,故文云「依無明熏習所起識者,非凡夫能知,亦非二乘智慧所覺,謂依菩薩從初正信發心觀察,若證法身得少分知,乃至菩薩究竟地不能盡知,唯佛窮了。」
二、總指釋成。
「如是擾亂,相待生勞,勞久發塵,自相渾濁。」
如是三相互相擾惱、互相雜亂,形待不息,遂成勞倦,如勞目睛則有狂華。三相虛妄染污真性,故名為塵。汩清淨體令失明潔,故名為濁。濁之麁細名相五重,如下廣辨,皆由此三而為根本也。
二、辨果相,二:一、由因引果,二:一、由細引麁。
「由是引起塵勞煩惱。」
由前三細引起四麁,謂智相相續,執取計名也。此四正是二障之體,以妄想內熏、境界外熏,因緣具足,由是方生,故云引起。染污勞累、造業受報,輪轉無窮皆由於此,即煩惱道也。下業果、眾生即後二麁。《起信》云「以有境界緣故,復生六種相。」此即六麁也。
二、由內感外。
「起為世界,靜成虛空,虛空為同,世界為異,彼無同異真有為法。」
起即是動,動即異相,異名差別為世界體。世為遷流,界為方位,前後改轉隔別不同,故名世界,皆由內有異相為本,故云起為世界。靜即同相,同名不異,形前差別動亂,故名為靜即虛空之體也。虛空無差別動轉,由內有同相,對動之靜為此因故,故云靜成虛空。虛空下二句結由二相也。彼無下指現相,亦名現識,此就梨耶三相具足成就位,說名真有為法,以能成就八識、六塵及根、身、種子等。前之二相雖亦有為,三相未具,能事未辦,故成就位方說有為。又此一相名無同異,濫前所說真如覺體亦無同異,故此特指是有為法,即知非是真無同異。無同異言真妄俱有,由此揀故無相濫失。然此三相,說雖次第,起即同時,所感外器虛空及有情根一念頓現,亦非前後,不可以說之次第而責現之後先耳。
二、正明果相,三:一、世界相續,二:一、辨其相,二:一、明四輪所起,四:一、風輪。
「覺明空昧,相待成搖,故有風輪執持世界。」
由前所既妄立,生汝妄能。所即影明,能即妄覺,此之覺明全是無明,無明昏鈍遍述法界,即成空昧。故下文云「汝見虛空遍十方界,空見不分」等。見即妄覺也。一明一昧,一動一靜,剎那生滅,相待不息,於內生滅即名為搖,於外即成風輪初起,是故世界之初風輪為始,虛空即為世界所依。故下文云「迷妄有虛空,依空立世界」也。
二、金輪。
「因空生搖,堅明立礙,彼金寶者明覺立堅,故有金輪保持國土。」
無明生滅形待不息,故云因空生搖。執認所明堅持不捨,故云堅明立礙。於內即是覺明堅執,於外即成金輪次起,故云彼金寶者明覺立堅。故知寶性因覺明有,是故眾寶皆體堅而用明也。
三、火輪。
「堅覺寶成,搖明風出,風金相摩,故有火光為變化性。」
前二句指前二性,為生火之由。於內則生滅不停、堅執不捨,於外則動搖不息、堅剛難壞,互相摩觸而有火生,如取火法鑽燧與木,一堅一動。火能鎔散,成熟萬物,故云為變化性。
四、水輪。
「寶明生潤,火光上蒸,故有水輪含十方界。」
於內則愛明堅執、燥心熾盛,於外則寶潤火蒸,遂成流水也。如世蒸物必有污流,故一切業種非愛不生,一切草木非水不長。由是四性互相假藉,體不相離,同一妄心所變起故,如虛空華不離翳故。愚人不了,心外執境,顛倒見故。然小乘宗,水輪在前、金輪在後,與此不同者,而不知風輪持水即是堅礙。約相在後,舉性在初,故風輪後即說金輪。又彼但知增上業感,而不知是何因種,以教非了義,麁相說也。
二明諸相發生。
「火騰水降,交發立堅,濕為巨海,乾為洲潬。以是義故,彼大海中火光常起,彼洲潬中江河常注。」
火炎上而就燥,水降注而流濕,交互擊發,立成堅礙。火雖炎上而相擊發,終為水克,故大海廣而洲潬狹也。皆由妄性不常,前後變異,愛心多故成巨海,執心盛故成洲潬。嗔性生慢,執性生嗔,於色起愛潬中流水,違愛生嗔海中火起。水中可居曰洲,水中沙聚曰潬。
「水勢劣火,結為高山,是故山石擊則成焰,融則成水。」
外則水勢劣火,內則嗔增愛微。嗔復加慢,結為高山。
「土勢劣水,抽為草木,是故林藪遇燒成土,因絞成水。」
外則土勢劣水,內則愛增慢輕。愛能生水,水能長養,技抽草木。嗔、愛、慢三互相滋蔓,異類成形,草木山川千差萬品。
二、結相續。
「交妄發生,遞相為種,以是因緣世界相續。」
先從明昧搖動有風輪,風搖明立有金寶,金風相摩生火性,火蒸金潤有水生,水火相交,勢有勝劣,水勝火劣為海洲,火勝水劣為山石,土劣水勝為草木等。外相雖爾,皆由內心;內心無變,外豈差別?經且約外,故云遞相為種。
二、眾生相續,二:一、辨其相,二:一、明根塵創結,二:一、指前因相。
「復次富樓那!明妄非他,覺明為咎,所妄既立,明理不踰。」
明謂顯發,妄之顯發別非他緣,但由自己一念不了,能所妄分,以為過咎,覺明即能所也。所明既已成立,引生能覺之心,念念相續,莫能離念,故真明妙理為念所礙,隱而且廢,不能踰越而顯現也。
二、結成根塵。
「以是因緣,聽不出聲,見不超色,色、香、味、觸六妄成就,由是分開見覺聞知。」
無明為因,所明為緣,展轉相形至無同異,於此一相分出根塵。根塵既偶,識生其中,根、境、識三為業之性,各自取吸不行他緣,故云不超等。即於前所明分出六塵,於前妄覺開成聞見等,由是前云覺明為咎也。
二、辨生類初因,二:一、舉類總標。
「同業相纏,合離成化。」
胎、卵有情要因父母同業相感,故云同業相纏。濕、化有情但因自己情想合離,合處濕生,離處化生,不由父母同業相感,故云合離成化。化即生之總名也,皆名變化故。
二、就因別辨,二:一、攬塵成種,二:一、情想所因。
「見明色發,明見想成,異見成憎,同想成愛。」
見謂妄見,明即所明,因見有明,明能發色。因明起見,見能生想,境與想異,異即違也,乃成於憎。色同於心,同則順也,遂生於愛。異則但想無愛,同則想愛俱行,由是受胎,須資想愛。
二、結成種類。
「流愛為種,納想為胎,交遘發生,吸引同業。故有因緣,生羯羅藍、遏蒲曇等。」
種謂已受愛取所潤,即異本之種也,故云流愛為種。胎即正約現行一念識心生起之時,然種即想愛俱為種,胎即想愛俱為胎,經文存略,故各舉一也。父母與子三處情想,互相交合,互相遘遇,引發吸取界趣同業,令歸一處,結成胎藏,故云交遘發生,吸引同業。自業為因,三處情想為緣。羯羅藍,云凝滑。遏蒲曇,云疱胎中前二七也。若至三七,胎卵即分,故約前二未分位說。
二、分為四生。
「胎、卵、濕、化隨其所應,卵唯想生,胎因情有,濕以合感,化以離應。」
略即四生,廣即十二,如下廣辨。四生起時,業與情想相應之處,即便受生,故云隨其所應。情想合離四生皆具,今各舉一,據多分說,下經自有情想多少等。又卵殼中生多分是想,如飛鳥、魚龍皆迅疾故,故云想生。胎藏中生情多想少,以情多重墜,不能輕舉也,故云情有。濕氣中生不由父母,但自情想與濕氣合,即便受生,故云合感。化亦自想懸想勝處,情愛彼境,即便化生,故云離應。
二、結相續。
「情想合離更相變易,所有受業逐其飛沈,以是因緣眾生相續。」
情想不常,剎那變易,或先胎而後卵,先濕而後化,所有受報隨業善惡,故云逐其飛沈。捨身受身無能斷絕,故云眾生相續。
三、業果相續,二:一、辨其相,二:一、正辨,三:一、欲本。
「富樓那!想愛同結,愛不能離,則諸世間父母、子孫相生不斷,是等則以欲貪為本。」
愛欲情深互相纏縛,結滯難捨,故云不離。父母生子,子復生孫,子子孫孫續生不斷,皆欲為本也。
二、殺本。
「貪愛同滋,貪不能止,則諸世間卵、化、濕、胎,隨力彊弱遞相吞食,是等則以殺貪為本。」
為貪故殺,用滋我命。以強制弱,殺害不止,故為殺本。
三、盜本。
「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類,死死生生,互來相噉,惡業俱生,窮未來際,是等則以盜貪為本。」
不與而取,故名為盜。今非理食他,即奪其命也。以惡業故同處一世,令怨對相值,更互詶償,盡未來際相奪不止,皆盜為本。
二、釋成。
「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
釋殺、盜也。
「汝愛我心,我憐汝色,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纏縛。」
釋欲貪也。
三、結相續。
「唯殺、盜、婬三為根本,以是因緣業果相續。」
殺、盜、婬三正是業道,皆由貪愛以之為緣,故此三種皆云貪也。業因苦果相生不斷,故云相續。
二、結答。
「富樓那!如是三種顛倒相續,皆是覺明明了知性,因了發相,從妄見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次第遷流,因此虛妄終而復始。」
覺明妙體本有明了知性,即性覺妙明也。因本明了,迷成所相,即因明立所也,故云因了發相。此之所相由妄分別,故云從妄見生。此即總結前來三種相續,皆由迷本真明,妄成所相,所必生能,展轉麁著,遂成世界、眾生、業果次第遷流,皆不離一念無明妄覺也。
二、別答違妨,二:一、滿慈伸難。
富樓那言:「若此妙覺本妙覺明,與如來心不增不減,無狀忽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如來今得妙空明覺,山河大地有為習漏何當復生?」
妙覺明心與佛同體,本來無妄,由乎強覺忽認所相,便有妄生。佛今已得妙空明心,何時忽然復起諸妄?此即牒而縱之,責無窮過也。即同剛藏云:「十方異生本成佛道,後起無明,一切如來何時復生一切煩惱?」
二、如來喻釋,二:一、約真如門釋;二、約生滅門釋。初門泯相顯實,故約迷方空華,以喻無明及山河等元來不起,體不可得,迷心翳眼雖有起滅,正方虛空了不移動。妄心妄境似有生滅,真妙覺明何曾變改?次門即攬理成事,故約金鑛灰木可鍊可燒,以喻果成惑滅。二門四喻雖各不同,皆顯悟後更不再迷也。初文二:一、迷除方正喻無明本空,二:一、正喻,二:一、問答迷本無因。
佛告富樓那:「譬如迷人於一聚落,惑南為北,此迷為復因迷而有?因悟而出?」富樓那言:「如是迷人亦不因迷、又不因悟。何以故?迷本無根,云何因迷?悟非生迷,云何因悟?」
人聚可居,故云聚落。迷人,眾生也。聚落,如來藏也。南,性明也。北,所明也。惑,無明也。南相不動,惑故見北,性明無變,迷故立所。此迷妄出,故今徵之令知無生即見,無明本空也。
二、問答悟後不妄。
佛言:「彼之迷人正在迷時,倏有悟人指示令悟。富樓那!於意云何?此人縱迷,於此聚落更生迷不?」「不也。世尊!」
悟人,善友也。指示,教行也。令悟,十方如來也。滿慈於法有疑,於喻明解,故佛舉喻以問,令解法如喻。
二、合顯。
「富樓那!十方如來亦復如是,此迷無本,性畢竟空。昔本無迷,似有迷覺,覺迷迷滅,覺不生迷。」
迷即無明,亦名為癡,亦名不覺。不覺即覺,故云性畢竟空,約真如門昔本無迷,約生滅門似有迷覺。覺即所迷本覺,亦即始覺也。覺迷迷滅者,始覺智起,覺盡無始妄念,合本覺時更無始、本之異,唯一妙覺,豈更生妄?故云覺不生迷。
二、翳差華亡喻山河不實,二:一、約喻問答,二:一、待華愚慧問。
「亦如翳人見空中華,翳病若除,華於空滅。忽有愚人於彼空花所滅空地,待花更生。汝觀是人為愚、為慧?」
翳喻妄見,華喻山河。妄見若亡,山河自滅,故下文云「見聞如幻翳,三界若空華,聞復翳根除,塵消覺圓淨。」空無華處,故云空地。
二、顛倒狂癡答。
富樓那言:「空元無華,妄見生滅,見華滅空已是顛倒,勅令更出,斯實狂癡,云何更名如是狂人為愚、為慧?」
真元無相,妄見起滅,見山河滅已是倒見,若待更起,斯同狂人。
二、反質結詶。
佛言:「如汝所解。云何問言:諸佛如來妙覺明空,何當更出山河大地?」
據汝於喻所解,不合更疑如來空覺生山河也。《維摩》云「佛為增上慢人說離婬怒癡;若無增上慢,佛說婬怒癡性即是解脫。」是知如夢勤加,空名惑絕,幻因既滿,鏡像果圓。凡是斷證,當體斯旨。
二、約生滅門釋,二:一、喻,二:一、喻果成。
「又如金鑛雜於精金,其金一純,更不成雜。」
眾生覺隱如金雜鑛,諸佛覺顯如金一純。已入果海,不重為因,故云更不成雜。然因果雖殊,覺性平等。
二、喻惑滅。
「如木成灰,不重為木。」
覺性如地,惑障如木,加行如燧,智照如火,涅槃如灰。燧動火起,木盡灰成,灰歸於地,不重為木。修行智起,惑滅覺顯,顯處唯真,不重起妄。
二、合。
「諸佛如來菩提涅槃亦復如是。」
菩提智果,涅槃斷果,雙合二喻也。然上四喻,二二同意,前就圓悟之理,生佛俱是本真,以成前文清淨本然皆如來藏,與如來心不增不減,故舉迷方、空華元來不起,非後始滅,故法合云:此迷無本,性畢竟空。又云:空元無華,妄見生滅。斯則以責滿慈見妄有滅尚是顛倒,豈況復待習漏再生也。後約不壞修證因果之相,故說消鑛出金、燒木成灰也。迷方、空華則始終元無,金之與灰燒鍊方現,意云圓頓之理雖齊,迷悟不妨成異,既有多生習障,還須背習顯真,真顯則究竟清淨,更無再迷也。若但用前二喻,則撥迷悟因果之相,便成邪見。若但用後二喻,即成眾生覺性本來不淨,失真常理,亦成邪見。道理微妙,一喻難齊,故說四事各喻一法,以盡其理也。
二、答大性俱遍疑,二:一、釋二本疑,二:一、牒疑。
「富樓那!又汝問言:地水火風本性圓融,周遍法界,疑水火性不相陵滅。又徵虛空及諸大地俱遍法界,不合相容。」
前既伸疑,今將答釋,故此牒舉。
二、正釋,二:一、寄喻略釋,三:一、舉喻,二:一、總舉喻本,二:一、標。
「富樓那!譬如虛空體非群相,而不拒彼諸相發揮。」
虛空,藏性也。群相,七大也。真元無相,不守自性,隨緣現相,故云不拒發顯揮揚也。
二、釋。
「所以者何?富樓那!彼太虛空,日照則明,雲屯則暗,風搖則動,霽澄則清,氣凝則濁,土積成霾,水澄成映。」
此舉七事,可喻七大,隨義對法可知。霾風而雨土也。霽雨,初止也。屯,聚也。
二、略難喻相,三:一、徵。
「於意云何?如是殊方諸有為相,為因彼生?為復空有?」
方,法也,即明等諸法。彼,即日等也。舉此諸相,以明七大相空,都無實法,虛空無相,不礙諸相顯發。
二、難。
「若彼所生,富樓那!且日照時既是日明,十方世界同為日色,云何空中更見圓日?若是空明,空應自照,云何中宵雲霧之時不生光耀?」
如文。
三、結。
「當知是明非日非空,不異空日。」
此結即離俱無生也。又非日非空,顯無生處;不異空日,隨緣似有。
二、指法,二:一、相無所指。
「觀相元妄,無可指陳,猶邀空花結為空菓,云何詰其相陵滅義?」
七相無生,本自寂滅,既稱為妄,將何可指?指尚不得,仍使相陵,何異空華待令結菓?
二、性元不容。
「觀性元真,唯妙覺明,妙覺明心先非水火,云何復問不相容者?」
七大性真,元如來藏。如來藏中無水火異,於一妙覺,約何等義說不相容?猶如虛空體非群相,說何陵滅。
三、合顯,二:一、正合前文。
「真妙覺明亦復如是,汝以空明則有空現,地水火風各各發明則各各現,若俱發明則有俱現。」
真妙覺明,合虛空無相也。汝以下合諸相發揮。汝心分別有空發明,妙覺明心隨現空相;地水火風於汝心中各各互發,隨心各現;心中俱發,七大俱現。又隨人各發,人各見別;多人俱發,俱現一相。此即真如不守自性,隨緣所現有種種相。上文云「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循業發現。」《起信論》中「因熏習鏡現諸境界」,亦此意也。
二、重喻俱現,二:一、正喻。
「云何俱現?富樓那!如一水中現於日影,兩人同觀水中之日,東西各行,則各有日隨二人去。一東一西,先無準的。」
七大體虛如日之影,東西隨去如分七別。隨方雖異,不離一影;七大雖分,不離一妄。東可為準,西復是何?如的是一,不合各去;若知是影,一多自亡。
二、正難。
「不應難言:此日是一,云何各行?各日既雙,云何現一?宛轉虛妄,無可憑據。」
一已是影,復現隨去。影復現影,何實可據而欲致難?唯一所明,復現七大,大與所妄唯一影像,無實可得,故云宛轉虛妄。
二、約義廣釋,二:一、約體用正釋,二:一、約迷悟顯用,二:一、迷成世間相。
「富樓那!汝以色空相傾相奪於如來藏,而如來藏隨為色空,周遍法界,是故於中風動空澄,日明雲暗,眾生迷悶,背覺合塵,故發塵勞有世間相。」
汝以分別色空之心,於真覺中而現傾奪,彼真覺性隨成色空,互相陵滅。色、空,即地、空二大也。二大既爾,餘皆例然,故云是故於中等。上文云「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迷己為物,故於是中觀大觀小。」《圓覺》亦云「圓覺自性,非性性有,循諸性起,斯則眾生起無明風,鼓真如海,成八識波浪,變起世間種種諸相,為相所礙,失於本心,故云背覺合塵有世間相。」
二、悟成出世用。
「我以妙明不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
悟藏體也。不滅不生,無生智也。如來藏,無相理也。理智冥契,故名為合。當爾之時唯一妙心,無理智別,即始覺合本,無本始異,唯一覺故,故云唯妙覺明,圓照法界。
「是故於中一為無量、無量為一,小中現大、大中現小,不動道場,遍十方界,身含十方無盡虛空,於一毛端現寶王剎,坐微塵裏轉大法輪。」
起妙用也。前五句標二種自在。不動下二句釋一多自在也。身含下六句釋大小自在:前二句正中現依;於一下二句正中現依正,亦是依中現依正;坐微下二句依中現正,餘句含在其中,可以意得。《華嚴》十種自在亦不離此。
「滅塵合覺,故發真如妙覺明性。」
結所以也。下文云「聞復翳根除,塵消覺圓淨,淨極光通達,寂照含虛空。」斯則無大小之可拘、非一多之可限,塵毛剎海俱遍俱納,以性本然,至果斯顯耳。
二、約三諦示體,三:一、約非相以明真諦。
「而如來藏本妙圓心,非心、非空、非地、非水、非風、非火。」
非七大也。心即識大,亦即五陰。
「非眼、非耳鼻舌身意,非色、非聲香味觸法,非眼識界如是乃至非意識界。」
非十八界也,攝十二處。
「非明、無明,明、無明盡,如是乃至非老非死、非老死盡。」
非十二因緣流轉還滅也。
「非苦、非集、非滅、非道,非智、非得。」
非四諦及能證所證。
「非檀那、非尸羅、非毘梨耶、非羼提、非禪那、非般剌若、非波羅蜜多。」
非六波羅蜜也。
「如是乃至,」
即超過因中三十七品一切因行,果上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等一切果德。
「非怛闥阿竭,非阿羅訶、三耶三菩,」
非如來等三號也。
「非大涅槃,非常、非樂、非我、非淨。」
非涅槃四德也。
「以是俱非世出世故。」
諦、緣、觀智及道滅、六度已下皆出世法,苦集、十二緣、三科、七大皆世間也。此上總非諸相者,即約真如門,顯真諦義一切皆空,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以相待故,但有名字,名字即空。今次第非者,初由無明故有妄識,妄識所變即有空界,空界現故結成四大,四大起故即有根塵,根塵合故遂有諸識,根境識三為業性故,乃成十二因緣流轉生死,為對治故即有出世觀智諸法。出世利鈍不同,遂分三乘次第,會三歸一即有佛果。果有能證所證,即分菩提涅槃。涅槃具德,即有常樂我淨。是故展轉相由以立名字,各無自性,一切皆空。
二、約即相以明俗諦。
「即如來藏元明心妙,即心、即空、即地、即水、即風、即火,即眼、即耳鼻舌身意,即色、即聲香味觸法,即眼識界如是乃至即意識界。即明、無明,明、無明盡,如是乃至即老即死、即老死盡。即苦、即集、即滅、即道,即智、即得。即檀那、即尸羅、即毘梨耶、即羼提、即禪那、即鉢剌若、即波羅蜜多,如是乃至即怛闥阿竭、即阿羅訶、三耶三菩,即大涅槃,即常、即樂、即我、即淨,以是即俱世出世故。」
前約真如不變絕相,此約隨緣成生滅門,顯俗諦也。此即不離一真,隨染幻差別成種種相,非相現相、非名現名,隨世建立,不壞假名,故名為即。
三、約遮照以明中道。
「即如來藏妙明心元,離即離非、是即非即。」
此約二門不二,唯是一心。雙遮真俗,故曰離即離非;雙照真俗,故云是即非即。三諦一體,是故皆云即如來藏。且法界一如,本無名相,因迷有妄,對妄說真,真妄相形,名言不息,隨名執相,顛倒何窮,是故因言遣言以至無遣。初且以非遣相,次乃以即遣非,終帶名言,未極一真之旨。離即非即、無非不非,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方顯一真法界如來藏心。故《維摩經》三十二菩薩說不二法門皆以言遣相,文殊師利以言遣言,維摩大士無言遣言,方為究竟,此之三義亦復如是。又如天台釋《法華》十如是義,以一心三觀釋之,初言是相如乃至本末如,如名不異,即空義也。次言如是相等點空性相,即假義也。若言相如是等,即如於中道實相之是,即中義也。舉一即三,言三即一,諸法性相微妙如是,唯佛與佛乃能究盡。
二、舉法喻結責,四:一、總責。
「如何世間三有眾生,及出世間聲聞緣覺,以所知心測度如來無上菩提,用世語言入佛知見?」
境界微妙,心言叵測。凡夫著事、偏小滯空,俱所知心,莫及斯境。故《圓覺經》云「但諸聲聞所圓境界,身心語言皆悉斷滅,終不能至彼之親證所現涅槃,何況能以有思惟心測度如來圓覺境界,如取螢火燒須彌山,終不能著,以輪迴心生輪迴見,入於如來大寂滅海,終不能至。」
二、舉喻。
「譬如琴瑟、箜篌、琵琶雖有妙音,若無妙指,終不能發。」
琴等,眾生也。妙音,藏性也。妙指,實智也。發,起用也。
三、合顯。
「汝與眾生亦復如是,寶覺真心各各圓滿,如我按指,海印發光,汝暫舉心,塵勞先起。」
汝與眾生,合前琴等。寶覺真心,合前妙音。按指,約喻指法,即無生智,合無相理,大用現前,即前云「我以不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乃至於中一為無量」等。汝暫舉心等,合前無妙指也,即前云「汝以色空相傾相奪於如來藏,而如來藏隨為色空」等。言海印者,《大集經》云「閻浮所有色像,大海皆有印文,喻佛如來法身性海,普現一切妙用之光也。」
四、結斥。
「由不勤求無上覺道,愛念小乘,得少為足。」
無上覺道如寶所,小乘涅槃如化城。但戀權乘,不求究竟,得少為足,故發塵勞。
二、釋別疑,二:一、釋滿慈疑妄因,二:一、伸疑。
富樓那言:「我與如來寶覺圓明、真妙淨心無二圓滿。」
顯體不二也。
「而我昔遭無始妄想,久在輪迴;今得聖乘,猶未究竟。」
指己猶迷。
「世尊諸妄一切圓滅,獨妙真常。」
明佛障盡。
「敢問如來:一切眾生何因有妄,自蔽妙明,受此淪溺?」
障盡者必知妄始,故此問也。由滿慈最初致疑,既是清淨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如來遂舉性覺妙明驗其迷解。滿慈既迷性明為所明,佛遂斥云:性覺必明,妄為明覺,所既妄立,生汝妄能等。由是展轉相續流浪,皆由虛妄之所生起。雖知能所妄立,又疑妄從何生,故此伸問妄所因也。
二、答釋,二:一、總告。
佛告富樓那:「汝雖除疑,餘惑未盡,吾以世間現前諸事今復問汝。」
雖知諸法皆妄,猶惑妄有所因,故云餘惑未盡。現前諸事,現見之事也。
二、別釋,二:一、明妄本無因,三:一、舉事問答,二:一、舉事。
「汝豈不聞,室羅城中演若達多,忽於晨朝以鏡照面,愛鏡中頭眉目可見,嗔責己頭,不見面目,以為魑魅,無狀狂走。」
演若達多,此云祠授。本頭與鏡俱喻性覺。照面喻強覺忽生,所相妄立。愛喻堅執不捨,認相為真。既喜有相,反惡無相,故嗔己頭不見面目。真無形相,不順妄情,便生驚怖。執相迷性,輪迴不息,故云狂走。魑魅,山澤之怪也。
二、問答。
「於意云何?此人何因無故狂走?」富樓那言:「是人心狂,更無他故。」
心狂而走,無別所以。故無他故,強生分別,故稱為妄,豈別有因?
二、約法正明,三:一、就名責因。
佛言:「妙覺明圓,本圓明妙。」
唯一真心,本無妄法。
「既稱為妄,云何有因?若有所因,云何名妄?自諸妄想展轉相因,從迷積迷,以歷塵劫。」
直明妄無因也。妄必無因,有因不妄,妄之一字甚好思量。若了此名,自無法起,復疑有因,豈非迷倒?如初一人忽然妄說,遞遞相承從妄說妄,及推其本,遞遞皆虛,乃至初人及與後人二俱是妄,何者為因?故歷塵劫,遞相誑妄,莫之能悟。
二、引悟釋相。
「雖佛發明,猶不能返。如是迷因,因迷自有,識迷無因,妄無所依,尚無有生,欲何為滅?」
此文釋有二重:初約佛自悟釋。發明,猶開悟也。佛雖開悟,諸妄圓滅,尚不能返覺至妄本,以妄無因而可覺故,故云猶不能返如是迷因也。復將如是迷因一句連下句牒,應云如是迷因,因迷自有。意云:若約妄法展轉生起而說因者,此即因妄說因,非謂妄有初因,故云因迷自有。既識迷之無因,則知妄無依處,說何為生而復有滅?此釋約佛自悟,無妄因之可返也。次約佛為他說,不能返迷成悟也。發明,猶宣辨也。雖佛廣為滿慈宣辨,尚自不能返迷令悟,故云猶不能返。如是下,釋意如前。良由此理難明,人多惑甚,如為病眼說無空華,孰能領悟?為妄執者說無諸妄,誰肯信從?忽若了悟,自知無因,將何為妄而有生滅耶!
三、貼喻況顯。
「得菩提者,如寤時人說夢中事,心縱精明,欲何因緣取夢中物?況復無因,本無所有。」
夢寤之人記夢中事,說雖可爾,取必不可,以所夢境畢竟無故。得菩提者返觀因時,滅諸妄惑,說雖可爾,畢竟無體可斷滅故,將何為妄而推其因?《起信》云「覺心初起,心無初相。」又云「以四相本來平等,同一覺故。」
三、指喻合顯。
「如彼城中演若達多,豈有因緣自怖頭走?忽然狂歇,頭非外得;縱未歇狂,亦何遺失?富樓那!妄性如是,因何為在?」
狂故怖頭,因緣何有?頭無得失,狂自復行,惑性妄有滅生,真性何曾出沒?汝觀如狂之妄,今指何處為因?
二、顯真元無得,二:一、正明,二:一、勸息妄緣。
「汝但不隨分別世間、業果、眾生三種相續,三緣斷故三因不生,則汝心中演若達多狂性自歇。」
煩惱為緣,能潤業故。殺等為因,正是業故。分別是識,能生煩惱。三種相續是所分別,分別此三故云三緣,三即緣也。或殺盜婬三之助緣,故三之緣也。分別既亡,業因不作,於三界中狂心自歇。故《起信》云「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從本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故說無始無明。」又云「以遠離微細念故,名究竟覺。念即分別也,由是一念不生即名為佛。」即斯義也。
二、顯自真體。
「歇即菩提,勝淨明心本周法界,不從人得,何藉劬勞,肯綮修證?」
分別不生,前後際斷,故名為歇。菩提云覺。《起信》云「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故云勝淨明心本周法界,不從人得。既云不從人得,即顯不由他緣,本自覺耳。劬勞修證,本息分別只為顯覺,今分別既亡,覺性自顯,故云何藉。然非謂全不修行,兀然空坐,苟妄想宛然自謂即是者,誤之甚矣。言肯綮者,骨邊細肉也。《莊子》云「經肯綮之未甞,而況大觚乎。」若執惑有實體,不能達妄即空,四相平等,一切唯覺,便謂從麁至細斷盡無明,方至妙覺者,何異解牛不能遊刃於大窾,不能亡見於全牛,但解皮肉以至著骨,豈曰妙得牛理哉!
二、喻顯。
「譬如有人於自衣中」
五陰蓋覆也。
「繫如意珠,」
圓明覺性也。
「不自覺知。」
無明不了也。
「窮露他方,乞食馳走。」
五道流浪,輪迴不息。
「雖實貧窮,珠不曾失。」
雖流生死,覺性常然。
「忽有智者指示其珠。」
佛為開示。
「所願從心,致大饒富。」
大用現前。
「方悟神珠非從外得。」
始覺合時,本不曾動,今無始靜也。《法華》中亦有此喻,彼約結緣,此約本有,意不同耳。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四(之一)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四(之二)
長水沙門子璿集
二、釋慶喜難緣起,二:一、伸疑,四:一、敘所聞。
即時,阿難在大眾中頂禮佛足,起立白佛:「世尊現說殺盜婬業,三緣斷故三因不生,心中達多狂性自歇,歇即菩提,不從人得。」
如文。
二、正生難。
「斯則因緣皎然明白。云何如來頓棄因緣?我從因緣心得開悟。」
由無三緣,方盡三因,因緣俱滅,菩提始顯,故云皎然明白。小乘開悟皆由因緣,故引昔悟以竝今說,成此難也。
三、引他例。
「世尊!此義何獨我等年少有學聲聞,今此會中大目揵連及舍利弗、須菩提等,從老梵志聞佛因緣,發心開悟,得成無漏。」
老梵志者,竝是年長。從外道來,聞佛因緣,翻邪入正,得成無學也。
四、結同邪。
「今說菩提不從因緣,則王舍城拘舍梨等所說自然成第一義。唯垂大悲,開發迷悶。」
因緣、自然依假建立,菩提真性眾相都亡,恐相濫失,故此再疑,以洗物情。
二、答釋,二:一、正破疑情,二:一、推破,三:一、標質所疑。
佛告阿難:「即如城中演若達多,狂性因緣若得滅除,則不狂性自然而出,因緣、自然理窮於是。」
若狂性因緣得除,不狂自然而出,所計不出斯意,故云理窮於是。
二、就疑互五破,二:一、雙破因緣自然,二:一、以因緣破自然。
「阿難!演若達多頭本自然,本自其然,無然非自,何因緣故怖頭狂走?」
初二句牒,本自下二句定。自,本也。然,是也。頭本如是,無有如是之頭不是於本,故云無然非自。何因下破,可知。
二、以自然破因緣。
「若自然頭因緣故狂,何不自然因緣故失?本頭不失,狂怖妄出,曾無變易,何藉因緣?」
初二句牒,次二句破。若自然頭由因緣故得成狂走,亦應自然不失由因緣故而失其頭。本頭下四句結也。今既本頭無失,狂自妄出,狂之與頭了不相觸,何曾變改而假因緣?
二、單破轉計自然。
「本狂自然,本有狂怖,未狂之際狂何所潛?不狂自然,頭本無妄,何為狂走?」
若汝執言:既非因緣即屬自然,狂亦自然,不狂亦自然者,初破狂自然,初一句牒,次一句定,未狂下二句破,如文。不狂下破不狂自然,初句牒,頭本下破。此顯一真之體尚無真妄之異,豈立因緣自然?斯則亦顯妄無因也。
三、結歸悟旨。
「若悟本頭,識知狂走因緣、自然俱無戲論。是故我言,三緣斷故即菩提心。」
本真不動,妄自強生,說誰因緣及自然性?若知因緣自然俱是戲論,分別自亡、真覺自顯,斯則正是我說三緣斷故即菩提也。
二、結示,三:一、俱盡滅生顯無功用。
「菩提心生,生滅心滅,此但生滅,滅生俱盡,無功用道。」
若有執言真心可得、分別可亡,斯則菩提心生、生滅心滅,但是生滅,無菩提生;無生滅滅,方無功用。如《圓覺》云「有照有覺俱名障礙,是故菩薩常覺不住,照與照者同時寂滅。」此顯地上證無生理,得無功用也。
二、縱立自然寄顯生滅,二:一、縱立正顯。
「若有自然,如是則明自然心生、生滅心滅,此亦生滅,無生滅者名為自然。」
設若我教有自然者,豈存生滅名為自然?今汝所明自然心生、生滅心滅,此亦生滅,何名自然?夫自然者必無生滅,故云無生滅者名為自然。
二、舉況重明。
「猶如世間諸相雜和,成一體者名和合性,非和合者稱本然性。」
舉淺況深也。世間人說生滅和合名和合性,非和合者則無生滅方名自然,豈況我教有生滅者却名自然?古人於此不言縱立認真自然,斯則不唯增戲論心,反令圓文成外道教,焉敢聞命!
三、雙非二離正示忘情。
「本然非然,和合非合,合然俱離,離合俱非,此句方名無戲論法。」
本然,自然也。和合,因緣也。二皆不立,故云俱離。此離亦離,故云俱非。此文語略,具足應云:離合、離然之離亦復俱非也。藥病齊遣,空病亦空。《圓覺》亦云「遠離為幻亦復遠離,離遠離幻亦復遠離,斯則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方無戲論耳。」
二、廣斥執見,五:一、斥成戲論。
「菩提涅槃尚在遙遠,非汝歷劫辛勤修證,雖復憶持十方如來十二部經,清淨妙理如恒河沙,秖益戲論。」
若執因緣、自然取佛果者,雖經劫數勤苦修習,終莫能及,故云尚在遙遠。憶持妙理,分別不亡,繫念相續,但滋生死,不能無心忘照、反聞聞性,於無了知不辨真實。故《圓覺》云「種種取捨皆是輪迴,未出輪迴而辨圓覺,彼圓覺性即同流轉,若免輪迴無有是處。」故云秖益戲論。
二、引事驗知。
「汝雖談說因緣、自然決定明了,人間稱汝多聞第一,以此積劫多聞熏習,不能免離摩登伽難,何須待我佛頂神呪摩登伽心婬火頓歇,得阿那含,於我法中成精進林,愛河乾枯,令汝解脫。」
佛果菩提,若以因緣、自然而可取者,汝於此義甚得明了,何不免難而速證耶?何假我呪方解脫耶?應知理觀兼修,定慧雙運,豈但辨義說文而已哉!
問:阿難尚在初果,登伽何以却證第三?答:一、約權實,阿難示迹現多聞無功,故在初果;登伽實人,顯呪力功大,速證第三。二、約根行,阿難圓頓根發,前文悟解,或入信、住;登伽小機,雖得第三,望圓信、住霄壤有異。
三、結勸真修。
「是故阿難!汝雖歷劫憶持如來祕密妙嚴,不如一日修無漏業,遠離世間憎愛二苦。」
多聞無功,豈如定力。首楞嚴王名無漏業,得此定者,一切諸法皆如幻事,豈復能生憎愛二苦!
四、舉他為證。
「如摩登伽宿為婬女,由神呪力消其愛欲,法中今名性比丘尼,與羅睺母耶輸陀羅同悟宿因,知歷世因貪愛為苦,一念熏修無漏善故,或得出纏,或蒙授記。」
過去為婆羅門女,名為本性,今從昔號名性比丘尼。耶輸陀羅,云華色。出纏,登伽也。授記,耶輸也。
五、責隨塵境。
「如何自欺,尚留觀聽?」
彼尚女人,一修無漏便獲聖果,如何汝今厭離小乘,志求大道,而以世間因緣、自然戲論名相而自纏繞,隨逐根塵,為境所礙,不能超越,故云尚留觀聽。上來破執破疑顯如來藏,約信解真正為真修之本,答最初方便竟。次下約依解修行成就止觀,為入理之方便。既能信解如來藏體周遍十方,本性清淨,絕名離相,我等云何修諸方便與此相應?故此第二、明修行方便。文二:一、阿難領悟祈修,四:一、嘆佛悲深,二:一、經家總敘。
阿難及諸大眾聞佛示誨,疑惑消除,心悟實相,身意輕安,得未曾有。重復悲淚,頂禮佛足,長跪合掌,
因緣、自然前已廣破,今復重釋,纖疑不罣,故云疑惑銷除。心悟實相者,實相無相,遠離戲論,今離戲論即悟實相。重復悲淚者,喜悟藏心故,恨無行法故。
二、阿難別嘆。
而白佛言:「無上大悲清淨寶王,善開我心,能以如是種種因緣方便提獎,引諸沈冥出於苦海。」
超過一切世出世間,故云無上。佛諸功德大悲為首,故獨稱也。離垢末尼隨意出生,賑給無盡,佛亦如是,故云寶王。譬喻、言辭約事約理,故云種種方便。沈謂久淪生死,冥謂永覆無明,方便能開,提獎能出,俱稱引導。
二、敘己得失。二:一、正敘。
「世尊!我今雖承如是法音,知如來藏妙覺明心遍十方界,含育如來十方國土,清淨寶嚴妙覺王剎。如來復責多聞無功,不逮修習。」
如來藏心量遍十方,德含一切,雖信而解,非行莫臻,故此敘之,以彰得失。
二、喻顯。
「我今猶如旅泊之人,忽蒙天王賜與華屋,雖獲大宅,要因門入。」
天王,佛也。賜與,開示也。華屋,藏體也。雖獲,信解也。門入,修行也。行能通理故云門也。
三、正請修路。
「唯願如來不捨大悲,示我在會諸蒙暗者捐捨小乘,畢獲如來無餘涅槃本發心路,令有學者從何攝伏疇昔攀緣,得陀羅尼,入佛知見。」
捐棄,畢盡也。疇昔,往日也。無餘者,無明永盡,二死已亡,究竟之無餘也。願示我等如來本昔因地發心入涅槃道,即真三昧也,故云本發心路。攀緣妄想無始本有,故云疇昔。如何攝歛折而伏之令得佛慧,故云入佛知見。
四、佇聽慈旨。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在會一心,佇佛慈旨。
如文。
二、如來廣陳修證,二:一、總告許宣,二:一、經家敘意。
爾時,世尊哀愍會中緣覺、聲聞,於菩提心未自在者,及為當來佛滅度後末法眾生,發菩提心,開無上乘妙修行路,
菩提之心具悲智、願智,求佛道務在修證,苟或不明,於菩提心名未自在。
二、舉義許宣。
宣示阿難及諸大眾:「汝等決定發菩提心,於佛如來妙三摩提不生疲倦,應當先明發覺初心二決定義。」
妙三摩提首楞嚴定,即真如觀。欲修此觀,先須方便,方便若成,真修可冀。故以止觀二門,名為發覺初心,即最初方便也。然此二門,三世諸佛修行證道同途之法。故《華嚴》云「譬如有力王,率土咸戴仰,止觀亦如是,一切所依賴。」故此二法名為初心決定義也。一者審觀因地及與果心,起隨順行,即依真如門修止也。真如無相,向即心絕,故《起信》云「所言止者,謂止一切境界相,隨順奢摩他觀義故。」二者審觀煩惱結解根元,起對治行,即依生滅門修觀也。生滅法相染淨不同,起智揀擇,對治令斷,故《起信》云「所言觀者,謂分別因緣生滅相,隨順毘鉢舍那觀義故。」修前方便未能相即,故名隨順。修之成就,即觀明止、即止明觀,止觀不二,名為正修,即成三昧也。今是初修,故名發覺。
二、別明二義,三:一、正明二義,二:一、因果同異門,三:初、標義總勸。
「云何初心二義決定?阿難!第一義者,汝等若欲捐捨聲聞,修菩薩乘,入佛知見,應當審觀因地發心與果地覺,為同為異。」
既能信解果海無念,絕名離相,本非生滅。將契此心,須亡生滅與之相應。故上文云「我以不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若異此者,即暫舉心,塵勞先起,合塵背覺,豈曰正修?
二、約義顯非。
「阿難!若於因地以生滅心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滅,無有是處。」
《維摩》云「無以生滅心行說實相法。」尚不可以生滅說,況以生滅為因而求證耶?《普賢觀》云「大乘因者諸法實相,大乘果者亦諸法實相。」若不以止門相應,此生滅心終無暫息。若便以此心為修行者,因果相違,終無獲證,如上廣破。
三、正辨行相,二:一、料揀因門,二:一、舉喻總彰生滅。
「以是義故,汝當照明諸器世間可作之法,皆從變滅。阿難!汝觀世間可作之法,誰為不壞?然終不聞爛壞虛空。何以故?空非可作,由是始終無壞滅故。」
妄心如器界,所作性故。真心如虛空,理無為故。常無常性於焉可知。
二、就身廣辨虛妄,二:一、總明,二:一、示其濁因。
「則汝身中堅相為地,潤濕為水,煖觸為火,動搖為風,由此四纏分汝湛圓妙覺明心,為視、為聽、為覺、為察,從始入終五疊渾濁。」
湛覺無生,妄成所相。所既妄立,生汝妄能,於所明分為四大,於能覺派成六根。六根、四大互相雜亂,於湛圓明汩成濁相,即同《起信》「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名為阿梨耶識。」從此識心變起世間,即是濁義也。
二、喻其濁相。
「云何為濁?阿難!譬如清水,清潔本然。」
覺湛明性。
「即彼塵土、灰沙之倫,本質留礙。」
地水火風。
「二體法爾,性不相循。」
循,順也。法爾,猶自然也。真妄染淨,性相違背,非使之然,法爾如是也。
「有世間人,」
無明不了非出世智。
「取彼土塵投於淨水,土失留礙,水亡清潔,」
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也。
「容貌汩然,名之為濁。汝濁五重亦復如是。」
容貌,色心相也。汩,亂也。
二、別明,五:一、劫濁。
「阿難!汝見虛空遍十方界,空見不分,有空無體、有見無覺,相織妄成,是第一重,名為劫濁。」
梵云劫波,此云時分。《法華論》說「日月歲年總名為劫,乃至成住壞空不離時分。」今此經中說劫濁義,謂迷真起妄,世界未形,但有虛空及與妄見,空見一體遍法界迷,未成二別,故云不分。又空未派為四大,見未開為六根,亦名不分。故次釋云:有空無體,有見無覺。體即四大成質,覺即六根取境。既無此異,都成昏鈍,故名為濁。一念初起無明之始,時之初分,故名為劫,非劫末時之劫濁也。
二、見濁。
「汝身現搏四大為體,見聞覺知壅令留礙,水火風土旋令覺知,相織妄成,是第二重,名為見濁。」
身之質礙,由見聞知織水火風,執取滯著,壅翳不通,遂現四微形相體質。身之覺知,由水火性織彼妄見,旋轉移易,還復交替,分成六根覺聞知見,如緯織經,互相參雜,故名為濁。前則業轉,今現相也。
三、煩惱濁。
「又汝心中憶識誦習,性發知見,容現六塵,離塵無相,離覺無性,相織妄成,是第三重,名煩惱濁。」
六識分別三世遍緣,憶過去境,識現在塵,誦習未來諸有境界。能分別體,從前見濁覺知所起,所分別相即是六塵所現影像,故云性發、容現。容即相也,離塵離覺,無相無性,互相交織擾亂相熏,名煩惱濁,即六麁前四也。
四、眾生濁。
「又汝朝夕生滅不停,知見每欲留於世間,業運每常遷於國土,相織妄成,是第四重,名眾生濁。」
生滅是行,行即是業,眾生執愛但欲留住,業性遷流每常運動,一去一住、一動一留,互相交織,眾法生滅,名眾生濁,即造業相也。
五、命濁。
「汝等見聞元無異性,眾塵隔越,無狀異生,性中相知,用中相背,同異失準,相織妄成,是第五重,名為命濁。」
命是報法,依業所引。第八識種連持色心不斷功能,名之曰命。前六見聞元一本識,由六根異,遂成分離。識用雖分,體唯一種,斯則同中立異、異處見同,同異失準互相交織,於總報體便立命根,名為命濁,即業繫苦相也。上之五重,皆由能、所妄覺影明,展轉相習,從細至麁互為形待,次第轉生,混真成濁,有此五義耳。
二、修因契果,二:一、勸揀妄依真。
「阿難!汝今欲令見聞覺知遠契如來常樂我淨,應當先擇生死根本,依不生滅圓湛性成。」
迷真起妄見聞覺知,返妄歸真常樂我淨。不循生滅妙證可臻,苟順塵勞真常益背。故勸擇妄依不生滅。
二、示修定旋覺,二:一、正示用心。
「以湛旋其虛妄滅生,復還元覺,得元明覺,無生滅性為因地心,然後圓成果地修證。」
初習名止,成就曰定。初習後成,俱名為湛。《起信》云「所言止者,謂止一切境界相,境界不生,見聞不起,漸澄漸伏,麁垢自遣。」《圓覺》云「以淨覺心取靜為行,由澄諸念,覺識煩動,淨慧發生,身心客塵從此永滅,便能內發寂靜輕安。由寂靜故,十方世界諸如來心於中顯現,如鏡中像,此方便者名奢摩他。」若能居一切時不起妄念,於諸妄心亦不息滅,住妄想境,不加了知,於無了知不辨真實,是則名為隨順覺性,得無生性為因地心。由是漸修,入證登極,成圓妙果。修之次第如天台圓頓止觀廣明。
二、舉喻貼釋。
「如澄濁水貯於靜器,靜深不動,沙土自沈,清水現前,名為初伏客塵煩惱。去泥純水,名為永斷根本無明。明相精純,一切變現不為煩惱,皆合涅槃清淨妙德。」
真覺如水,見聞如濁,定身如靜器,定法如澄靜。砂如煩惱,泥如無明,地前名伏,地上名斷,究竟名精純,變現即起用。此即同前不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乃至背塵合覺,故發真如妙覺明性也。
二、根塵結解門,三:一、標義總勸。
「第二義者,汝等必欲發菩提心,於菩薩乘生大勇猛,決定棄捐諸有為相,應當審詳煩惱根本,此無始來發業潤生,誰作誰受?」
前第一義令止妄心,伏還元覺,即是修止。此第二義,令審詳煩惱,觀察對治,即是修觀。先止後觀,法應如是。無明發業,愛取潤生,六識能作,第八能受,此唯觀門分別能知。故《起信》云「所言觀義者,謂分別因緣生滅相故。」《圓覺》云「以淨覺心知覺心性,及與根塵皆同幻化,即起諸幻以除幻者,變化諸幻而開幻眾」等。
二、約義顯非。二:一、正顯。
「阿難!汝修菩提,若不審觀煩惱根本,則不能知虛妄根塵何處顛倒?處尚不知,云何降伏取如來位?」
根塵虛妄為煩惱宅,顛倒淪替莫不由斯,苟能識其根元,知其結處,則可希冀乎解棼,庶幾乎降伏耳。
二、喻釋。
「阿難!汝觀世間解結之人,不見所結,云何知解?不聞虛空被汝墮裂。何以故?空無形相,無結解故。」
文顯可知。
二、正辨行相,三:一、總標六根過患。
「則汝現前眼耳鼻舌及與身心,六為賊媒,自劫家寶,由此無始眾生、世界生纏縛故,於器世間不能超越。」
六根為賊媒者,一引外賊,即六塵也;二起內賊,即煩惱也。內外惡賊能劫真性,若知根本,賊無能為。故《涅槃》云「六入空聚,當有六大惡賊必斷汝命,當即遠離。」以根塵相熏,納識成種,無始相續莫不由此,不知調伏必為所害。
二、別示根用優劣,二:一、約世界流變總明功德,三:一、釋名辨相。
「阿難!云何名為眾生世界?世為遷流,界為方位。汝今當知,東、西、南、北、東南、西南、東北、西北、上、下為界,過去、未來、現在為世。方位有十,流數有三,一切眾生織妄相成,身中貿遷,世界相涉。」
世界有三,謂眾生、五陰、器界也,揀非餘二,故標眾生。此一若超,餘皆解脫。前四句釋名,汝今下辨相,一切下結示。身中界也,貿遷世也,世界交織故云相涉。餘如文。
二、揀定方位。
「而此界性設雖十方,定位可明。世間只目東西南北,上下無位,中無定方。」
界之體性依假施設,雖云十方,若以位次,決定明顯。東西南北,可為準的,餘皆不定。
三、流變成功。
「四數必明,與世相涉,三四四三宛轉十二,流變三疊一十百千,總括始終。六根之中各各功德有千二百。」
三變之義古今多解,各見其文不能具敘。今所解者,不加別法以變其數,只將今文過、現、未來進動算位,便成一千二百功德。如第一位,三世、四方宛轉十二,便成一疊,算位即是一橫二竪已成過去。第二即變過去一世以為現在,進動算位,一竪二橫,成百二十,為第二疊。第三又即變現在世以為未來,進動算位,一橫二竪成一千二百,為第三疊。能變之法既唯三世,所變之數亦止千二,故無增減。
問:經文既云世界相涉,三世四方宛轉十二,何故變數,唯約世論,不以方說耶?答:方體常定,世義流動。定故不改,動故更移。今既改十為千,變多從少,約世是順,方義不符。匪唯義不相符,抑亦疊數難合。經文明言流變三疊,豈非唯就三世說耶?
問:夫三世遷變,合從未來遷為現在,從現在世改為過去,何故此文返而說耶?答:今約從微至著,變少為多,已是十二,當為百千,故不可先約未來以對初疊,以未來未見數故,故須返對也,以變者是逆義故。下文云「生從順習,死從變流。」經文既言流變,故須逆增其數。此約眾生身中六根取境本分功能作用名為功德,非同《法華》持經所熏令成淨用。然染淨雖別,皆從本有熏力而成,故彼此文數量無異。
二、約根用優劣別示功德,六:一、眼根。
「阿難!汝復於中克定優劣,如眼觀見,後暗前明,前方全明,後方全暗,左右旁觀三分之二,統論所作,功德不全,三分言功,一分無德,當知眼唯八百功德。」
前二句總告,如眼下正示。左右旁觀三分之二者,舉一方三百方中二百,全近維二五十,一方既爾,餘皆例然。今左右觀,各得二百全分,近維二五十,共成五百,及全明三百,都成八百。三分言功者,見三方也,餘皆可知。
二、耳根。
「如耳周聽,十方無遺,動若邇遙,靜無邊際,當知耳根圓滿一千二百功德。」
十方俱擊鼓,十處一時聞。動有分限故說邇遙,靜非涯量故無邊際。俱耳家境,故此雙顯。
三、鼻根。
「如鼻嗅聞,通出入息,有出有入而闕中交,驗於鼻根三分闕一,當知鼻唯八百功德。」
出、入、中交共成三分,一分四百,闕於中交,故得八百。
四、舌根。
「如舌宣揚,盡諸世間、出世間智,言有方分,理無窮盡,當知舌根圓滿一千二百功德。」
世、出世智所知之境,唯舌詮顯。能詮言句猶可分限,所詮理趣莫能盡極,故千二百。
五、身根。
「如身覺觸,識於違順,合時能覺,離中不知,離一合雙,驗於身根三分闕一,當知身唯八百功德。」
合具違、順,離但捨受,故云不知。今就知處,違順各四,故得八百。闕於離知,故少四百。
六、意根。
「如意默容十方三世一切世間、出世間法,唯聖與凡無不包容,盡其涯際,當知意根圓滿一千二百功德。」
意能遍緣三世三性世、出世法,無不具足,文顯易知。
三、令揀圓根修證,二:一、正勸令揀,四:一、總勸詳擇。
「阿難!汝今欲逆生死欲流,返窮流根至不生滅,當驗此等六受用根,誰合誰離?誰深誰淺?誰為圓通、誰不圓滿?」
返妄歸真,真為流根,故云至不生滅,此則以覺心源名究竟覺也。欲得此覺,應選圓根為趣入之要,若圓聽十方,耳根最勝,意令選擇以入圓通。如下文云「隔垣聽音響,遐邇俱可聞,五根所不齊,是則通真實。」
二、別示功能。
「若能於此悟圓通根,逆彼無始織妄業流,得循圓通,與不圓根日劫相倍。」
此是如來知時知機,令自選擇,樂欲相應起隨順行。如下文云「我今欲令阿難開悟,二十五行誰當其根?兼我滅後,此界眾生入菩薩乘,求無上道,何方便門得易成就?」故云日劫相倍也。
三、許為發明。
「我今備顯六湛圓明本所功德,數量如是,隨汝詳擇其可入者,吾當發明令汝增進。」
具彰六根功德淺深,隨汝自意審詳選擇,欲於一根得入三昧,我當為汝開發顯明,令得增進無上聖道。
四、須揀所以。
「十方如來於十八界一一修行,皆得圓滿無上菩提,於其中間亦無優劣。但汝下劣,未能於中圓自在慧,故我宣揚,令汝但於一門深入,入一無妄,彼六知根一時清淨。」
若約佛根無礙,六根總得圓通,即同《殃掘經》云「所謂彼眼根,於諸如來常,具足無減修,了了分明見。」乃至六根皆作是說,故云亦無優劣。但汝下約劣根須揀,根非徑要,劫修無益,若得圓門,日功倍勝,故一根返源,六根清淨。
二、詶請廣說,二:一、伸請。
阿難白佛言:「世尊!云何逆流深入一門,能令六根一時清淨?」
前佛所勸,意明如來藏體清淨本然,由乎強覺分成六妄。若能返照,從一根門入一性海,法界一相,更無六一之異,故云深入一門六根清淨。今阿難將謂六根有實,元是一體,若是一體又何分六?故今請示一六之由耳。
二、廣釋,四:一、且破一六之見,三:一、況顯未亡法執。
佛告阿難:「汝今已得須陀洹果,已滅三界眾生世間見所斷惑,然猶未知根中積生無始虛習,彼習要因修所斷得,何況此中生住異滅分劑頭數。」
一六之情正是法執,執根是實,有一六故。阿難初果,雖破我執,尚有所餘煩惱俱生猶未斷故。況此法執是所知障,無明住地,此障最細,名為根中生住異滅分劑頭數。
二、推破一六疑情,三:一、徵。
「今汝且觀,現前六根為一為六?」
如文。
二、破,二:一、破一。
「阿難!若言一者,耳何不見?目何不聞?頭奚不履?足奚無語?」
若言一者,六用應同,眼合能聞,足應解說。今汝不然。
二、破六。
「若此六根決定成六,如我今會與汝宣揚微妙法門,汝之六根誰來領受?」阿難言:「我用耳聞。」佛言:「汝耳自聞,何關身口?口來問義、身起欽承?」
若言六異,應不相干,一處聞經,二何欽問?
三、結。
「是故應知,非一終六、非六終一,終不汝根元一元六。」
初三句結前互破,後二句顯無一六。根體元無,何一六之有乎?
三、釋成一六俱妄,二:一、釋成。
「阿難!當知是根非一非六,由無始來顛倒淪替,故於圓湛一六義生。汝須陀洹雖得六消,猶末亡一。」
圓明藏體非一六之異,無始顛倒六根強生,聞說解六又執是一,一六形待虛妄相生,沒於四流遷改不息。知見移易,變一為六,故云淪替。雖得六銷,猶未亡一者,據汝所解,雖欲除六而不除一,以執六根是一體故。又初果人不取六塵,名為六銷;執根有體,名未亡一。《般若》云:「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涅槃》亦云「須陀洹人雖生惡國,以道力故不作諸惡,不因六塵所惑,不造新業。」或認六塵銷處見惑不生,執一無為果體,故云猶未亡一。
二、喻顯。
「如太虛空參合群器,由器形異,名之異空;除器觀空,說空為一。彼太虛空云何為汝成同、不同?何況更名是一、非一?則汝了知六受用根亦復如是。」
太虛,如來藏也。群器,六塵也。異空,六根也。法界藏體非一非六,由塵發知成六根異;塵若不緣,根無所偶,六既不立,一亦不成。尚非同異之名,豈安一六之相?
二、廣明根結之由,二:一、別明,六:一、眼根。
「由明、暗等二種相形,於妙圓中粘湛發見。」
本一圓常妙湛明性,所相妄現,分明暗殊,明暗相形,動覺湛性,性相和合,執成妄覺,故云粘湛發見。斯則所既妄立,生汝妄能也。
「見精映色,結色成根。」
見精,即妄覺也。能所相熏,互相交織,根結便成,故云結色成根。
「根元目為清淨四大,」
既覺明相雜,粘湛合成,由是名為清淨四大,即勝義根也。
「因名眼體。如蒲萄朵,浮根四塵流逸奔色。」
勝義根色屬不可見,而有對礙,故寄世俗根所依處蒲萄之相,表顯勝義。奔取本境明暗之相,故云流逸奔色。下之五根大意皆然,故不細釋,例如此知。
二、耳根。
「由動、靜等二種相擊,於妙圓中粘湛發聽,聽精映聲,卷聲成根,根元目為清淨四大,因名耳體。如新卷葉,浮根四塵流逸奔聲。」
聽精,即妄覺也。既動靜互相擊發,鼓真成妄,失真湛性,遂發聽精,卷彼聲影,結影成根,聲性虛散,故須卷攝以成聽義,既卷成根,還如卷葉。
三、鼻根。
「由通、塞等二種相發,於妙圓中粘湛發嗅,嗅精映香,納香成根,根元目為清淨四大,因名鼻體。如雙垂爪,浮根四塵流逸奔香。」
通塞相發,覺明映香,於妙圓湛結成鼻處,香氣上騰,根垂下取,如雙垂爪。
四、舌根。
「由恬、變等二種相參,於妙圓中粘湛發,甞甞精映味,絞味成根,根元目為清淨四大,因名舌體。如初偃月,浮根四塵流逸奔味。」
恬變交參,妄真粘合,心境相結,攬以成根,約所依相,如初偃月。
五、身根。
「由離、合等二種相摩,於妙圓中粘湛發覺,覺精映觸,摶觸成根,根元目為清淨四大,因名身體。如腰鼓顙,浮根四塵流逸奔觸。」
離合觸摩,湛圓隨妄,覺觸相待,摶取成根,能造所造二具八法,是不可見,寄所依處如腰鼓顙。
六、意根。
「由生、滅等二種相續,於妙圓中粘湛發知,知精映法,攬法成根,根元目為清淨四大,因名意思。如幽室見,浮根四塵流逸奔法。」
妙圓無動,生滅妄陳,和湛成知,知還攬法,根境既結,奔趣無休,以六根中隨一攝故。如前五根亦名四大,居在身中不彰外相,如幽室見。然此意根本由生、滅妄塵所結,妄塵不離,妄覺影明。若以有色、無色為諍論者,猶邀空華結為空果,故此所明六皆四大,無相違也。
二、總結,二:一、結由迷發現。
「阿難!如是六根,由彼覺明有明明覺,失彼精了,粘妄發光。」
性覺之體本有真明,由彼妄覺影明忽起,遂令真覺隱於精了,失真照性,妄覺影明自相粘執,熏變擊發,結成六種知見之光,故此六根由迷發現,發現之相廣見上文。
二、結離塵無體。
「是以汝今離暗、離明無有見體,離動、離靜元無聽質,無通、無塞嗅性不生,非變、非恬甞無所出,不離、不合覺觸本無,無滅、無生了知安寄。」
由境有根,如風起浪,境風不息,識浪奚窮?故離塵境無根識耳。
三、正示入一之門。
「汝但不循動靜、合離、恬變、通塞、生滅、明暗如是十二諸有為相,」
不隨六境也。
「隨拔一根,脫粘內伏,伏歸元真,發本明耀,耀性發明,諸餘五粘應拔圓脫。」
圓脫,圓銷也。執境成根,因根有礙,執心不起,諸境自亡。既不相纏,自然圓脫,下文云「見聞如幻翳,三界若空華,聞復翳根除,塵銷覺圓淨,淨極光通達。」故云伏歸元真,發本明耀。《楞伽》云「不了心及緣,則生二妄想,了心及境界,妄想則不生。」妄既不生即發明耀,皆斯義也。
四、結顯真覺之理,二:一略標示。
「不由前塵所起知見,明不循根,寄根明發,由是六根互相為用。」
見聞覺知由塵所發,畢竟無體;今非此等,斯揀妄也。明不下顯真,謂真妙覺明不循根境,即不逐緣生、不因境起,了然自覺,即是性明。《圓覺》亦云「無知覺明不依諸礙」,此亦揀非知覺,顯是真明,豈依根塵而始顯發?故云寄也,由是寄故,互相為用。
二、廣釋,成四:一、約人辨用。
「阿難!汝豈不知,今此會中阿那律陀無目而見,」
阿那律陀,云無滅,白飯王子,以多睡故如來呵之,從此精進,七日不眠,則失雙目。佛令修天眼,繫念在緣,四大淨色半頭而發,見障內外明暗皆矚,照三千界如觀掌果,故云無目而見。
「跋難陀龍無耳而聽,」
跋難陀,云賢喜,與難陀龍常護摩伽陀國,雨澤以時,國無饑年。瓶沙王年設大會報龍之恩,人皆歡喜,從此得名。難陀,云歡喜,為目連所降。無耳而聽,未詳緣起。
「殑伽神女非鼻聞香,」
殑伽,亦恒伽,此云天堂來。此河從無熱惱池南面銀象口出,流入東印度。主河之神是女,故云神女。非鼻聞香,未見其緣。
「驕梵鉢提異舌知味,」
正云笈房鉢底,此云牛相。經云「我有口業,於過去世輕弄沙門,世世生生有牛呞病。」呞者,牛凡食後常事虛哨,時人稱為牛呞也。異舌者,未見別緣,或可既云牛相,即其牛舌也。而能辨了人所食味,故云異舌知味。
「舜若多神無身覺觸,如來光中映令暫現,既為風質,其體元無。」
舜若多,云空,即主空神也,無色界天亦是此類,隨其所主亦無色質。既為風質者,此約體不可見,故云元無。以佛力故故能暫現,亦顯有定自在色,無業色也。無色界天淚下如雨,正是此事。
「諸滅盡定得寂聲聞,如此會中摩訶迦葉,久滅意根,圓明了知不因心念。」
得滅盡定大小俱有,然修意不同,謂滅六全,盡七染分。摩訶迦葉入鷄足山待彌勒佛,《俱舍》即云已入涅槃,餘說入定。聖說雖爾,若例今經付囑阿難,故知入定、涅槃俱不可測。既知身在,已滅意根,圓明了知不妨作用。故《維摩》云「不起滅定而現諸威儀」,即斯義也。然上所說,欲顯真覺不假根塵,且引六人略以為比,於中有業報者,有修得者,有發真者,修得、發真全是真用,業報所感以淺況深,俱是不由於根而覺知無失耳。
二、就法融體。
「阿難!今汝諸根若圓拔已,內瑩發光,如是浮塵及器世間諸變化相如湯消,氷應念化成無上知覺。」
三界萬法皆由無明妄念而得分別,今六根既拔,塵無所粘,妄念不生,性明內瑩,故得浮塵、幻相、器界、虛空一體圓成,歸無上覺。故下文云「聞復翳根除,塵銷覺圓淨,淨極光通達,寂照含虛空,却來觀世間,猶如夢中事。」又云「汝等一人發真歸元,十方虛空悉皆銷殞。」況諸世界在虛空耶!斯則萬法融真,一切常住,無情成佛復何怪耶!若謂無情不能起行,無成佛義,斯則何異猶邀空華結為空果,法空智塞,我相見深。無情若使不成,心外有法宛爾,空談圓實,心語相違,豈不謬哉!
三、舉事例顯。
「阿難!如彼世人聚見於眼,若令急合暗相現前,六根黯然,頭足相類。彼人以手循體外繞,彼雖不見,頭足一辨知覺是同。」
此則近以世人六根隔越不相通用,尚有知覺同者,豈況真覺須假根塵耶?六根無辨故云黯然,頭足不分故云相類。若以手摸頭足,明辨與見無異,故云知覺是同。
四、指妄結真。
「緣見因明,暗成無見。不明自發,則諸暗相永不能昏。根塵既消,云何覺明不成圓妙?」
初二句指妄,謂從根境緣所生見,故云緣見。不明下結真,謂不逐緣生,不由境起,湛然常照,明不能發、暗不能昏,純一真覺,內瑩清淨,此體發現,根塵識心一時圓妙。故前文云「應念化成無上知覺。」
二、別破疑情,三:一、真識斷滅疑,二:一、阿難伸疑,二:一、牒所聞。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說言,因地覺心欲求常住,要與果位名目相應。」
如文。
二、敘疑難,四:一、舉果常住。
「世尊!如果位中菩提、涅槃、真如、佛性、菴摩羅識、空如來藏、大圓鏡智,是七種名稱謂雖別,清淨圓滿體性堅凝,如金剛王常住不壞。」
菩提,云知覺,即智果。涅槃,云寂滅,即斷果。離偽妄無遷改,故曰真如。照察不變,名為佛性。菴摩羅,云無垢,離障所顯,即白淨無垢識也。不與妄染相應,含藏無量功德,名空如來藏。能現身土,離倒圓成,鑒周萬有,名大圓鏡智。七名雖別,一體無殊,堅固凝然,常住不動如金剛也。
二、顯因無常。
「若此見、聽離於明暗、動靜、通塞畢竟無體,猶如念心離於前塵本無所有。」
離塵無體,六根皆然,故前舉見聽,後指意根,猶如者,指辭也。
三、進退成疑。
「云何將此畢竟斷滅以為修因,欲獲如來七常住果?世尊!若離明暗見畢竟空,如無前塵念自性滅,進退循環微細推求,本無我心及我心所,將誰立因求無上覺?」
因緣所起,自體本無,故云畢竟斷滅。進退推求無我心者,以分別不亡,真覺難顯,但有斷滅,不覺妙常,故云將誰立因求無上覺。
四、結難求示。
「如來先說湛精圓常,違越誠言,終成戲論,云何如來真實語者?唯垂大慈,開我蒙悋。」
如來說有湛精圓常,洎今所推唯是斷滅,明言雖有,考實元無,若此相違,真實何在?豈不同於兒戲之論耶?
二、如來為斷,二:一、斥迷許說。
佛告阿難:「汝學多聞,未盡諸漏,心中徒知顛倒所因,真倒現前實未能識。恐汝誠心猶未信伏,吾今試將塵俗諸事當除汝疑。」
分別見妄能所強生,為顛倒因。迷常執斷,名為真倒。今以現事驗令知悉,無執斷滅,故云當除汝疑。
二、約事廣明,二:一、約聲塵顯其倒情,二:一、問答,二:一、約根問答,二:一、問答有無。
即時,如來勅羅睺羅擊鍾一聲,問阿難言:「汝今聞不?」阿難、大眾俱言:「我聞。」鍾歇無聲,佛又問言:「汝今聞不?」阿難、大眾俱言:「不聞。」時羅睺羅又擊一聲,佛又問言:「汝今聞不?」阿難、大眾又言:「俱聞。」
二、問答所以。
佛問阿難:「汝云何聞?云何不聞?」阿難、大眾俱白佛言:「鍾聲若擊,則我得聞;擊久聲消,音響雙絕,則名無聞。」
擊鍾三問,審定稱聞,欲轉問宗,又令重釋。一則斥成矯亂,一則顯其性常,令知生滅之中有不生滅,不因聲滅、不因聲生,生滅圓離即常真實,斯則了然常住,何斷滅之有乎?
二、約塵問答,二:一、問答有無。
如來又勅羅睺擊鍾,問阿難言:「爾今聲不?」阿難、大眾俱言:「有聲。」少選聲消,佛又問言:「爾今聲不?」阿難、大眾答言:「無聲。」有頃,羅睺更來撞鍾,佛又問言:「爾今聲不?」阿難、大眾俱言:「有聲。」
少選猶少頃也,有頃猶頃剋也,皆時之少分也。三問三答只是定其言聲。
二、問答所以。
佛問阿難:「汝云何聲?云何無聲?」阿難、大眾俱白佛言:「鍾聲若擊,則名有聲;擊久聲消音響雙絕,則名無聲。」
問聲有無,令釋所以。前答聞之有無,亦以鍾聲起歇為釋,今答聲之有無,亦以鍾聲起歇為釋,將驗其情,隨言印順耳。
二、斥破。
佛語阿難及諸大眾:「汝今云何自語矯亂?」大眾、阿難俱時問佛:「我今云何名為矯亂?」佛言:「我問汝聞,汝則言聞。又問汝聲,汝則言聲。唯聞與聲報答無定,如是云何不名矯亂?」
斥破意者,此聞若因聲有,則不離聲。若離聲有,此是真聞。汝今但執隨聲之聞,此聞既不離聲,只合是聲,不合名聞。又言是聲、又言是聞,既隨言印順,故成矯亂。
二、就聞性破其斷見,三:一、正破,三:一、破其執斷。
「阿難,聲銷無響,汝說無聞,若實無聞,聞性已滅同于枯木。鍾聲更擊,汝云何知?知有知無,自是聲塵或無或有,豈彼聞性為汝有無?聞實云無,誰知無者?」
初二句牒其所計,若實下五句破其斷無。若實此聞隨聲而滅,則汝一身應如木石,再擊鍾時如何聞響?知有下五句對釋無生,有無之知自屬聲境,且不關聞,故云自是聲塵或有或無,聞性常然未曾起滅,故云豈彼聞性為汝有無。聞實下二句反結有性,聞若實無,證無者誰?既若知此是無聞者,驗知不滅,豈隨聲無?
二、顯其本常。
「是故阿難!聲於聞中自有生滅,非為汝聞聲生聲滅,令汝聞性為有為無。」
聞性不動其猶鏡明,聲之生滅正如影像,豈由影像有去有來,令其鏡明為生為滅?故下文云「音聲性動靜,聞中為有無,無聲號無聞,非實聞無性,聲無既無滅,聲有亦非生,生滅二圓離,是則常真實。」
三、結斥垂勸。
「汝尚顛倒,惑聲為聞,何怪昏迷以常為斷,終不應言離諸動靜、閉塞、開通說聞無性。」
鏡明不動,影像隨形,苟見像之去來而曰鏡之起滅者,倒之甚矣。聲聞無辨,斷常遂迷,故此結勸,不可更言離聲無性。
二、釋成,三:一、引睡人釋成不斷。
「如重睡人眠熟床枕,其家有人於彼睡時擣練舂米,其人夢中聞舂擣聲,別作他物,或為擊鼓,或為撞鍾,即於夢時自怪其鍾為木石響。於時忽寤,遄知杵音,自告家人,我正夢時惑此舂音將為鼓響。阿難!是人夢中豈憶靜搖、開閑、通塞?其形雖寐,聞性不昏。」
睡人六識歸種,思覺不行,但任運聞,即真聞性。若唯約喻,睡人應無聞性,但約不隨根起,非由作意,故是真聞。如下文云「縱令在夢想,不為不思無,覺觀出思惟,身心不能及。」故知即顯真聞,不須約喻。
二、例死者釋成不斷。
「縱汝形消,命光遷謝,此性云何為汝銷滅?」
形命雖遷,真常不動,妄識尚在,況乎聞性隨汝消謝?
三、結斥迷倒不循妙常。
「以諸眾生從無始來循諸色聲,逐念流轉,曾不開悟性淨妙常,不循所常,逐諸生滅,由是生生雜染流轉。」
隨塵生滅,逐念流動,無始至今未甞停息,不能於妙常寂,絕念而遊於真覺明,亡緣而照,雜染流轉,生之又生,區區若是,何由取證?
三、結勸。
「若棄生滅,守於真常,常光現前,根塵識心應時銷落,想相為塵,識情為垢,二俱遠離,則汝法眼應時清明,云何不成無上知覺?」
若能亡緣內照,不逐前塵,塵既不緣,根無所偶,返流全一,六用不行,淨覺現前,寂照明露,斯則守於真常,根塵銷落也。想相即境,情即是根,根境識三俱能染污,障翳般若。於無生法不能明了,故名塵垢。今既遠離,於法明見,即是證無生忍,故云法眼應時清明,於大菩提斯可希冀耳。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四(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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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yển thứ năm

首楞嚴義疏注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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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楞嚴義疏注經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五(之一)
長水沙門子璿集
二、解結同體疑,二:一、阿難伸請,二:一、述己猶迷。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來雖說第二義門,今觀世間解結之人,若不知其所結之元,我信是人終不能解。」
前疑因果同異,今疑根塵結解,故云第二義門。然根起之由前雖廣示,而不的指何處為結,結解之義尚未辨明,欲期指陳,皎然可識,故引前文佛所舉喻,以況己迷也。
「世尊!我及會中有學聲聞亦復如是,從無始際與諸無明俱滅俱生,雖得如是多聞善根,名為出家,猶隔日瘧。」
諸無明者,謂全界無明也,總攝一切二障見思,故名為諸。始自迷真,隨逐有情生滅不離,故上文云「和合妄生,和合妄死」,故云俱滅俱生也。初果有學雖未斷思,已名破煩惱障,得人空證,而全未破所知障,法執猶存,故云猶隔日瘧。
二、請示結解。
「唯願大慈,哀慜淪溺,今日身心云何是結?從何名解?亦令未來苦難眾生得免輪迴,不落三有。」作是語已,普及大眾五體投地,雨淚翹誠,佇佛如來無上開示。
無始生死不能超越,蓋由結縛。今待解除,無礙無繫,不以懇至,莫由開曉,故雨淚求示也。
二、如來廣演,五:一、世尊摩頂。
爾時,世尊憐慜阿難及諸會中諸有學者,亦為未來一切眾生,為出世因、作將來眼,以閻浮檀紫金光手摩阿難頂。
頂是諸根之總,手為解結之要,摩而警動,將有解期,拊而安慰,令知深旨。
二、諸佛放光。
即時,十方普佛世界六種震動,微塵如來住世界者,各有寶光從其頂出,其光同時於彼世界來祇陀林,灌如來頂,是諸大眾得未曾有。
無明住地為六情根,震動不安,因茲解結。諸佛流光灌一佛頂,以表一多無礙,自他平等。下文諸佛標示,此佛釋成,同說同證更無異路。
問:此經從前至此四度放光,獨有今文諸佛同放,仍又同說,斯何特異乎?答:初為說教破邪,次為揀妄顯理,次為定見生智,今為入觀成行。前三依教發解,未能除障;今文觀成破惑,正動無明,入法界理,故諸佛放光,同示解結體無二源。故知說教破邪,顯真揀妄,立信成解,皆為今日成行取證,非聊爾事,故與前文異耳。
三、同說結根。
於是阿難及諸大眾俱聞十方微塵如來異口同音告阿難言:「善哉阿難!汝欲識知俱生無明,使汝輪轉生死結根,唯汝六根,更無他物。汝復欲知無上菩提,令汝速證安樂解脫、寂靜妙常,亦汝六根,更非他物。」
覺明初起,能所妄生,湛性既分,六根成異,根塵偶對,業性即生,輪轉無窮,生死長縛,斯六根為生死結縛之源也。一念無念,能所都亡,根塵識心應時消落,無真可得、無妄可除,覺性圓明,法眼清淨,斯六根為自在解脫安樂妙常之源也。其猶氷水由氣之動移,相雖變異,濕性常一,結解同貫亦復爾也。
四、阿難再請。
阿難雖聞如是法音,心猶未明,稽首白佛:「云何令我生死輪迴、安樂妙常,同是六根,更非他物?」
染淨根本唯此六根,更無別法,於此起見生死輪迴,於此忘情涅槃常樂。法執未破,孰能洞明?故再咨詢,欲期開示。
五、佛為釋通,二:一、長行,二:一、雙標。
佛告阿難:「根塵同源,縛脫無二,識性虛妄,猶如空華。」
根、境、識三無別體性,唯一真覺,故曰同源。執見不亡,妄生取著,強分染淨,橫計身心,從始洎終念念生滅,故云為縛。了相無相,分別不生,能所寂然,念想虛盡,一法無取,一真體現,心與虛空等無差別,故名為脫。識性虛妄猶如空華者,與上根、塵綺互相影,上言根塵影此識性,今言識性影前根塵,故三同源,亦同虛妄,故前文云「見與見緣并所想相,如虛空華。」即此識性虛妄也。又云「此見及緣,元是菩提妙淨明體。」即此根塵同源也。
二、雙釋,二:一、總顯無性。
「阿難!由塵發知,因根有相,相見無性同於交蘆。」
攬塵成根,對根有相,根境立矣,妄識生焉。妄識能變根境二法,故根境識互相假藉,一一體空、一一成立,故若交蘆。
二、別明縛脫。
「是故汝今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無見,斯即涅槃無漏真淨,云何是中更容他物?」
由阿難再問:云何令我生死輪迴、安樂妙常同是六根,更非他物?故佛先示根境識三唯一虛妄,同一性源,迷縛解脫誠非異轍,由此別示結答,令無所疑,因解成觀,妙果可冀。言知見者,略舉六根之二也。立知者,又略見字,影在次文。意謂若於六根三事,不了性無,立為實有,起遍計執,惑業由生,自取輪迴,枉入諸趣,斯則六根是無明生死結縛之本。苟或於此體真達妄,執取不生,妄知見覺,泯然虛寂,唯一圓成清淨寶覺,斯則六根是菩提涅槃元清淨體,更欲何物說為異因?故《般若》云「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上云「此見及緣,元是菩提妙淨明體。」此則正破無明法執,成就圓通觀門也。
二、偈頌,二:初、標舉。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汎論偈頌,總有四種:一阿耨窣覩婆頌,不問長行并偈,但數字滿三十二即為一偈;二名伽陀,此云諷頌,或名直頌,謂以偈說法,非頌長行;三名祇夜,此云應頌;四名蘊陀南,此云集施頌,謂以少言攝集多義,施他誦持故。為何意故經多立頌?略有八義:一少字攝多義故;二讚嘆者多以偈頌故;三為鈍根重說故;四為後來之徒故;五隨意樂故;六易受持故;七增明前說故;八長行未說故。今此經內於前四中二、三所攝,八意之內正唯三、七,兼二、五、八。然又長行、偈頌相望,有五對之例:謂有無、廣略、離合、先後、隱顯,至文詳而知之。此頌九行,應頌、諷頌間雜相糅,連環起復,展轉相生,大意破無明法執,令觀門明淨,修行證入一真法界也。
二、正頌,六:初、二頌標宗破執,二:一、比量正破
「真性有為空,緣生故如幻,無為無起滅,不實如空華。」
此文正破無明法執,執為、無為有實體者,皆迷真性。一真法界本非對待,故此雙破,即是解結之所因也。此中四句,前二句破有為,後二句破無為,此二不立,方顯法界一相義耳。言真性有為空者,真性之言正是標宗揀法,通下第二量轉,謂一真中道第一義諦也,應立量云:真性有為元空不有,從緣生故,猶如幻事;真性無為本來不實,無起滅故,猶如空華。由此二量三支無闕,標揀分明,無諸過非,《掌珍論》中取為善立。第二量中先因後宗,譯人語便,亦無所失。此義所顯一真平等,無諸對待,真妄染淨、生死涅槃、凡夫諸佛,皆如空華亂起亂滅,故下文云「一切世界山河大地、生死涅槃,皆即狂勞顛倒華相。」故《中論》云「若法為待成,是法還成待,今則無因待,亦無所成法。」斯顯第一義中離一切相,言語道斷,心行處滅,無明法執於斯盡矣。
二、顯過況破。
「言妄顯諸真,妄真同二妄,猶非真非真,云何見所見。」
初二句重顯前過,有為、無為是對待故。亦是破執,真性是有還同虛妄。惑者議云:真性之中雖亡有為、無為,而此真性應有所得,是佛所證,離諸偽妄,故名曰真。是諸法性,畢竟應有。故此破云:若言離妄所顯有真性者,還同妄法,俱為妄也,以是遍計所緣境故。離妄之真還因妄顯,如前文云「菩提心生,生滅心滅,此亦生滅。」《起信》亦云「言真如者亦無有相,謂言說之極,因言遣言,此真如體無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無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真如。」應知若有真性為所得者,皆為妄矣,故云妄真同二妄也。猶非下二句況破執妄,初句躡前所非,尚無真與不真,不真即妄也。次句正況,云何更存能見所見,根之與識俱名為見,所見即境也。斯則總破真妄二心,諸對待法皆無所有,方名顯淨法界一真平等。此上二頌,正是頌前根塵同源也。本源自性尚非真妄,豈得存乎根境識耶!故根境識同此一源。
二、兩頌結解同體。
「中間無實性,是故若交蘆。」
頌前根、塵相發,相見無性,猶如交蘆。
「結解同所因,聖凡無二路。」
頌前縛脫無二也。六道凡夫業惑所繫不得自在,故名為縛。三乘賢聖斷惑證理不隨業繫,故名為解。此則皆由六根迷悟所致,更非別岐,故無二路。
「汝觀交中性,空有二俱非。」
交中無性,將何遣有而更存無,一性之中無對待故。肇公云:「有既不有,則無無矣。」此則正顯根塵中道,亦是上根塵同源之義。
「迷晦即無明,發明便解脫。」
頌前知見立知等文也。迷根執境,不了性空,妄取為有,即無明矣。了性無性,真妄一如,根境識三不能為縛,故名解脫,斯則涅槃無漏真淨。
三、一頌生起下文。
「解結因次第,六解一亦亡。」
生起六解,一亡疑也。因次第者,下文云「此根初解先得人空,空性圓明成法解脫。解脫法已,俱空不生,是名菩薩從三摩地得無生忍。」一亦亡者,下文云「今日如來若總解除,結若不生則無彼此,尚不名一,六云何成?」
「根選擇圓通,入流成正覺。」
生起下文圓通修證也,即取觀音從耳根門入三摩地。文殊所選,堪與阿難及此界人入流正覺。
四、一頌無明習氣。
「陀那微細識,習氣成暴流。」
阿陀那,云執持,即第八識,能執持種子起現行故。第八多名,此名最通,三位之中相續執持位也。無明熏習種子不斷,如暴流水流注不息,微細境界唯佛能知,故《起信》云「無明熏習所起識者,非凡夫能知,亦非二乘智慧所覺。謂依菩薩從初正信發心觀察,若證法身,得少分知,乃至菩薩究竟地不能盡知,唯佛窮了。」
「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
謂此識體單真不立、獨妄不成,真妄和合方有所為。《起信》云「謂不生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梨耶識。」若說即真,妄習如何得盡?凡夫外道起於常見,執為真我。若說為妄,恐撥為斷滅,以真相不滅故。是故於小乘藏及大乘權教不說第八。《深密經》云「阿陀那識甚微細,一切種子成暴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意顯前文根、境、識三六種結縛,皆是此識熏習變生,執真執妄、見有見空唯此識影,乃至十地菩薩所見佛身,業識上見。若佛如來已離業識,無自他相見,如《起信》說。此則正顯已離俱生無明耳。
五、一頌一句遣幻非幻。
「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
一切諸法唯識所變,故皆自心。前六不了,見從外來,取而分別,故《起信》云「三界虛偽,唯心所作。」離心即無六塵境界,以一切法皆從心起妄念而生,一切分別即分別自心,故云自心取自心也。若以妙性圓明離諸名相,本來無有世界、眾生,故云非幻。而由見妄忽生覺明相現,四大分湛,根塵宛成,故云成幻法。而言幻者,以一一法皆無性故。
「不取無非幻,非幻尚不生,幻法云何立?」
分別不生,前後際斷,真尚不辨,妄何所立?是故性真常中求於去來、迷悟、死生了無所得,斯則一相平等,迷悟都亡,生死涅槃猶如昨夢。故肇公云:「夫不存無以觀法者,可謂見法實相矣。」
六、一頌三句讚法令忻。
「是名妙蓮華。」
此平等性觀能破無明,開佛知見。此知見性,處妄常真、在染不污,今得顯發,如開敷出水,故以為喻。
「金剛王寶覺,」
無明堅牢最為難壞,一念能破,金剛定力,此定尊上更無能過,於法自在,是可寶重,如摩尼珠隨意生育,無上覺果,名王寶覺。
「如幻三摩提,」
此觀現前,了一切法皆如幻化,猶如明鏡現諸色像,一一色像體不可得,同一鏡明不即不離。三摩提,云正受,不受諸受也。
「彈指超無學。」
此顯速疾能至大覺,故一念不生即名為佛。超過地位劫數之說,如前文云「歇即菩提」,《圓覺》亦云「離幻即覺,亦無漸次。」皆斯義也。然至覺時,亦無自果可為所得,故云超無學耳。亦是約遲速校量,故說為超,非是都越地位直至無上覺耳。
「此阿毘達磨,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
阿毘達磨,云無比法,即指此三昧也,亦云對法,即以大乘平等大慧對向一真法界,體用顯現,理智一如,故名對法。薄伽梵,具足六義:謂自在、熾盛、端嚴、名稱、吉祥、尊貴,十方諸佛取證菩提涅槃妙果,唯此一路能通至彼,故名為門。由前請云要因門入,故此開示金剛三昧為能入門也。
三、六解一亡疑,二:一、伸疑請決,二:一、敘慶所聞。
於是,阿難及諸大眾聞佛如來無上慈誨祇夜、伽陀,雜糅精瑩,妙理清徹,心目開明,歎未曾有。
能詮之文諷應交間,辭句妙淨;所詮之理清明洞徹,皎然可見,故使心開如目之鑒。
二、正陳疑意。
阿難合掌頂禮白佛:「我今聞佛無遮大悲性淨妙常真實法句,心猶未達六解一亡舒結倫次,唯垂大慈再愍斯會及與將來,施以法音,洗滌沈垢。」
由前偈云「解結因次第,六解一亦亡。」阿難疑意,前文既云根塵同源、縛脫無二,迷晦即無明、發明便解脫,斯則結無前後,解亦不倫。六根若亡,一覺應顯,云何復云解結因次、六解一亡,故云心猶未明、唯垂洗滌等。
二、舉事廣明,三:一、且明結之因起,二:一、舉事,二:一、問答結名,二:一、綰巾問結,二:一、結巾初問。
即時,如來於師子座整涅槃僧,斂僧伽梨,攬七寶几,引手於几,取劫波羅天所奉華巾,於大眾前綰成一結,示阿難言:「此名何等?」阿難、大眾俱白佛言:「此名為結。」
涅槃僧,僧裏衣也。僧伽梨,大衣也。劫波,云時分,巾是彼天所奉獻故,未詳緣起。
二、再結再問。
於是如來綰疊華巾又成一結,重問阿難:「此名何等?」阿難、大眾又白佛言:「此亦名結。」如是倫次綰疊華巾總成六結,一一結成,皆取手中所成之結持問阿難:「此名何等?」阿難、大眾亦復如是次第詶佛:「此名為結。」
如文。
二、約體問名。
佛告阿難:「我初綰巾,汝名為結。此疊華巾先實一條,第二、第三云何汝曹復名為結?」阿難白佛言:「世尊!此寶疊華緝績成巾,雖本一體,如我思惟,如來一綰得一結名,若百綰成終名百結,何況此巾秖有六結,終不至七、亦不停五,云何如來秖許初時,第二、第三不名為結?」
巾喻真性,結喻六根,逐綰而問,相由妄別,令知根本是一,妄結生六,無同異中熾然成異,故一一綰皆名為結。
二、徵釋同異,二:一、問答。
佛告阿難:「此寶花巾,汝知此巾元止一條,我六綰時名有六結。汝審觀察,巾體是同,因結有異。於意云何?初綰結成名為第一,如是乃至第六結生,吾今欲將第六結名成第一不?」「不也。世尊!六結若存,斯第六名,終非第一。縱我歷生盡其明辨,如何令是六結亂名。」
體雖元一,妄結成六,既已成根,六種名相隨心計執不可移易,故云不可亂名。
二、印成。
佛言:「如是。六結不同,循顧本因一巾所造,令其雜亂終不得成。」
如文。
二、合顯。
「則汝六根亦復如是,畢竟同中生畢竟異。」
迷心執境,無異成異,故下文云「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即斯義也。
二、正示六解一亡,二:一、就事問答。
佛告阿難:「汝必嫌此六結不成,願樂一成,復云何得?」阿難言:「此結若存,是非鋒起,於中自生此結非彼、彼結非此。如來今日若總解除,結若不生則無彼此,尚不名一,六云何成?」
此中譯家緝綴不足,應云:欲得不成,願樂一成,復云何得?佛意云:汝意嫌此六根妄隔,樂成一體,有何方便而得成一?答意:若解此六,亦不成一,以一對六而立。六若不生則無所對,故無一義。
二、貼喻釋成。
佛言:「六解一亡亦復如是。由汝無始心性狂亂,知見妄發,發妄不息,勞見發塵,如勞目睛,則有狂華。於湛精明,無因亂起一切世間山河大地、生死、涅槃皆即狂勞顛倒華相。」
心性發狂,見聞妄隔,根境識三一時俱現。生死為六,涅槃名一,由對待成,本無所有,故如狂勞虛妄華相。三種世間故名一切,佛界、生界、一切境界俱不離此,以是分別妄念起故,離心即無六塵境故。
三、却辨解結次第,二:一、示解因,三:一、揀非顯是,二:一、二邊俱非。
阿難言:「此勞同結,云何解除?」如來以手將所結巾偏掣其左,問阿難言:「如是解不?」「不也。世尊!」旋復以手偏牽右邊,又問阿難:「如是解不?」「不也。世尊!」
若執此根有實體者,即墮常見。若謂都無,成惡取空,諸佛不化。寧起有見如須彌山,不起空見如芥子許,以墮斷故。既左偏有相、右墮空門,空有二邊俱不見性,無明根結如何解除?故前偈云「汝觀交中性,空有二俱非。」故此二邊不能令脫。
二、中心方是。
佛告阿難:「吾今以手左右各牽,竟不能解。汝設方便,云何解成?」阿難白佛言:「世尊!當於結心解即分散。」佛告阿難:「如是,如是。若欲除結,當於結心。」
意明空有二邊既不能解,當須中道正觀照無始結根,非有非無、不異而異,見全無明之法性、斷全法性之無明,不斷而斷、非證而證,方得解成。
二、示正因緣,二:一、顯今說意。
「阿難!我說佛法從因緣生,非取世間和合麁相。如來發明世、出世法,知其本因隨所緣出。」
中道正觀如幻三昧,能解無始無明根結,能於彈指超證無學,能起無方不思議用,此名佛法從因緣生,豈同世間所說麁相。以佛無明永盡,得一切種智,故能知此結解因由,非餘境界。
二、別示所知。
「如是乃至恒沙界外一滴之雨亦知頭數,現前種種松直棘曲、鵠白烏玄皆了元由。」
一切世間色心染淨諸有境界,皆依無明而得住持,今無明已變成明,明即一切種智。佛既證得一切境界,有何難了?是故即能皆了元由。
三、總彰解益。
「是故阿難!隨汝心中選擇六根,根結若除,塵相自滅,諸妄銷亡,不真何待。」
上文云「若能於此悟圓通根,逆彼無始織妄業流,得循圓通,與不圓根日劫相倍。但汝下劣,未能於中圓自在慧,故我宣揚,令汝但於一門深入,入一無妄,彼六知根一時清淨。」故云選擇。下文云「見聞如幻翳,三界若空華,聞復翳根除,塵消覺圓淨。」是故諸妄消亡,不真何待。
二、明次第,二:一、就事問答。
「阿難!吾今問汝,此劫波羅巾六結現前,同時解縈得同除不?」「不也。世尊!是結本以次第綰生,今日當須次第而解。六結同體,結不同時,則結解時云何同除?」
此顯六根不能頓解,但應從一根門即得六根解脫,非謂六根相望成次第耳。但觀合顯,義自昭然。
二、約法合顯。
佛言:「六根解除亦復如是。此根初解,先得人空,空性圓明成法解脫,解脫法已俱空不生,是名菩薩從三摩地得無生忍。」
此正明次第也。如下文云「初於聞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動靜二相了然不生。如是漸增,聞所聞盡」,斯則此根初解先得人空也。「盡聞不住,覺所覺空」,即成法解脫也。「空覺極圓,空所空滅」,即俱空不生也。「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即得無生忍也。《維摩》云「又此病起皆由著我,是故於我不應生著。既知病本,即除我想,當起法想,應作是念:但以眾法合成此身,起唯法起,滅唯法滅。當作是念:此法想者即是顛倒,我應離之。云何為離?謂不念內外諸法,行於平等,謂我等涅槃等。所以者何?我及涅槃是二皆空,乃至得是平等唯有空病,空病亦空。」此則維摩正就於身,作三空觀門,故次第觀而次第離。今經但於一根深入,自然麁執先斷,次第以證。觀行雖別,所得攸同。即正約圓頓觀法,但從一根而入,非約六根頓解,故云次第。不同漸次法門約鈍根說,諸解云云,不能具敘。
三、廣引修證,四:一、阿難請問圓根,四:一、述解申疑。
阿難及諸大眾蒙佛開示,慧覺圓通,得無疑惑。一時合掌,頂禮雙足而白佛言:「我等今日身心皎然,快得無礙。雖復悟知一六亡義,然猶未達圓通本根。」
慧覺圓通由蒙開示,本根入路未得通明,故今申敬,欲期達解。
二、敘迷遇佛。
「世尊!我輩飄零,積劫孤露,何心何慮預佛天倫,如失乳兒忽遇慈母。」
背覺合塵名為孤露,萍游六道故曰飄零。忽然邂逅廁為堂弟,名預天倫。由斯遭遇,如子得母,法身可久矣。
三、結願彰益。
「若復因此際會道成,所得密言還同本悟,則與未聞無有差別。」
際時會遇也,遭時遇佛,從茲得道,始覺合本若不曾迷,故云本悟。悟,覺也。既不曾迷,唯是一覺,夫何更有見聞之異,故云未聞無有差別,此略舉六中之耳根也。阿難所請,意在此根,微露其機求佛顯發。如來知微,勅眾各說悟門,觀音、文殊承機述揀,感應相濟,化道曲成,于今受賜,豈得忘本。
四、請示法門。
「唯垂大悲,惠我祕嚴,成就如來最後開示。」作是語已,五體投地,退藏密機,冀佛冥授。
祕密妙嚴即首楞嚴定。最後開示,究竟說也。機微細念,靜然不動,故曰退藏。即欲以湛旋其虛妄滅生,伏還元覺,故云冀佛冥授。
二、如來詢諸聖眾。
爾時,世尊普告眾中諸大菩薩及諸漏盡大阿羅漢:「汝等菩薩及阿羅漢,生我法中,得成無學。吾今問汝,最初發心悟十八界,誰為圓通?從何方便入三摩地?」
從佛口生,從法化生,得佛法分,名生我法。向下雖有二十五門,諸聖入道總而攝之不離十八,故舉以問,令各敘述。
三、諸聖各說證門,五:一、滅塵合覺證,六:一、憍陳如,三:一、遇佛獲悟。
憍陳那五比丘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在鹿苑及於鷄園,觀見如來最初成道,於佛音聲悟明四諦。」
憍陳那,姓也,此云火器,其先事火,從此命族。五比丘者,初,佛棄國入山修道,淨飯乃命家族三人:一阿濕婆、二跋提、三摩訶男拘利,舅氏二人:一憍陳那、二十力迦葉,勅令隨衛。五人銜命,後各捨去,在鹿園中共修異道。佛得果已,思度何人,此五於我先曾營衛,即往為彼三轉法輪,問言解否?陳那先答已解已知,諸天在空亦言其解,故佛命彼名阿若多。阿若多者,此云解也,或言已知。雞園,精舍名也。
二、正陳悟旨。
「佛問比丘,我初稱解,如來印我名阿若多。妙音密圓,我於音聲得阿羅漢。」
雖悟四諦,復了音聲本常,微密圓滿,未曾生滅,唯一覺性。此則了音聲性空,唯如來藏,故云妙音密圓。此經所明圓通法門,唯取實證,則不可約隨相而一解。下文如來勅文殊言:「二十五無學,皆言修習真實圓通,彼等修行實無優劣、前後差別。」故知此文正是入音聲慧法門,了聲實相也。
三、結酬所問。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音聲為上。」
如文。
二、優波尼沙陀,三:一、值佛顯悟。
優波尼沙陀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亦觀佛最初成道,觀不淨相,生大厭離,悟諸色性。」
亦云優波尼殺曇,此言近少,或云塵性,謂微塵是色之近少分也。因觀不淨白骨微塵,故以為名。由多貪欲,故作此觀以為對治。復了色塵本如來藏,故云悟諸色性。二、正陳悟旨,二:一、觀成得道。
「以從不淨白骨微塵歸於虛空,空色二無,成無學道。」
初作不淨想,後入骨鎖觀,皆為治貪。復因骨鎖,入析色明空。復因此空,見色實相,悟中道理。色之與空唯一實性,故云空色二無。
二、重指釋成。
「如來印我名尼沙陀。塵色既盡,妙色密圓,我從色相得阿羅漢。」
從悟得名也。真善妙色即畢竟空,相盡性顯,悟如來藏周遍法界,故曰密圓成於無學。
三、結酬所問。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色因為上。」
三、香嚴童子,三:一、敘承尊教。
香嚴童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聞如來教我諦觀諸有為相。」
觀香悟道,得童真位,名為童子。初佛總教,觀有為相,不的言香。如云「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二、依教修觀,三:一、標觀境。
「我時辭佛,宴晦清齋,見諸比丘燒沈水香,香氣寂然來入鼻中。」
我於向晦宴然安息在於靜室,清靜之室洗心之處,故名清齋。靜室聞香是有為相,即所觀境也。
二、正觀察,二:一、觀行。
「我觀此氣非木非空、非煙非火,去無所著、來無所從。」
木、空、煙、火以理推窮非香生處,既來無因,去復何往?以何為香而馨我鼻?此別觀察香無生也。
二、觀益。
「由是意銷,發明無漏。如來印我,得香嚴號。」
香既無生,復何分別,故云意銷。分別不有,能所俱亡,真覺不動湛然常遍,塵垢既銷圓明淨妙,故號香嚴。
三、重釋成。
「塵氣倏滅,妙香密圓,我從香嚴得阿羅漢。」
相盡歸如,真香妙發,一念不辨即登無學。
三、結酬所問。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香嚴為上。」
四、藥王藥上,三:一、敘宿因。
藥王、藥上二法王子并在會中五百梵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無量劫為世良醫,口中嘗此娑婆世界草木金石,名數凡有十萬八千,如是悉知苦酢醎淡甘辛等味,并諸和合俱生變異,是冷是熱、有毒無毒悉能遍知。」
堪任補處,紹繼佛種令不斷故,名法王子。五百梵天是彼徒屬,未詳緣起。敘昔為醫,能療眾疾,嘗藥知味,分別性用,對治不差。昔既妙辯味塵,今亦因此發悟。
二、獲現悟,二:一、正陳悟旨。
「承事如來,了知味性非空非有,非即身心、非離身心,分別味因,從是開悟。」
觀味之因從何而有,空有、身心、若即若離,俱無生處。了知即觀察也。無生處故,塵味寂然,分別即息,能所亡泯,二俱絕朕,唯是一味清淨寶覺,故云從是開悟,即證無生忍也。
二、蒙印獲益。
「蒙佛如來印我昆季藥王、藥上二菩薩名,今於會中為法王子。因味覺明,位登菩薩。」
發覺明悟由了藥味,故印此人藥王、藥上。登,成也。
三、結酬所問。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味因為上。」
五、跋陀婆羅,三:一、遇佛顯悟。
跋陀婆羅并其同伴十六開士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等先於威音王佛聞法出家,於浴僧時隨例入室,忽悟水因。」
跋陀婆羅,云賢護。准《法華》說,威音王佛有二萬億,相繼出世。此人初佛像法之中,為上慢者,毀常不輕,由是墮獄經於千劫,罪畢得出,值後威音出家獲悟也。隨例入浴,觀此水性了不可得,不從因生,故悟水因。
二、正陳悟旨,二:一、敘悟獲益。
「既不洗塵,亦不洗體,中間安然得無所有,宿習無忘,乃至今時從佛出家,令得無學。」
塵無自性,纔生即滅。體是幻有,性相本空。水無所因,安然不動。三俱無得,孰為浴事?無始妄習頓然銷落,乃至今時得成無學。
二、重指釋成。
「彼佛名我跋陀婆羅,妙觸宣明,成佛子住。」
由斯觀察,塵觸既盡,妙觸現前,得無生忍,名佛子住。以善能守護,令妄不起,令覺不動,名跋陀婆羅。
三、結酬所問。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觸因為上。」
因觸悟道,故云觸因。
六、迦葉,三:一、敘遇勝緣,三:一、佛在依學。
摩訶迦葉及紫金光比丘尼等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於往劫於此界中,有佛出世名日月燈,我得親近,聞法修學。」
摩訶迦葉,云大飲光氏,名畢鉢羅,頭陀上行,眾推無上。紫金光尼,在家時婦,緣起如常。日月燈所便得親近,聞法修行。
二、滅後遵承。
「佛滅度後,供養舍利,然燈續明,以紫光金塗佛形像。」
室利羅,云如來體骨。然燈塗金皆是身金光耀之因,累劫皆爾,非止一佛,故得然也。經出別緣,各從一說。
三、由因感果。
「自爾已來,世世生生身常圓滿紫金光聚,此紫金光比丘尼等即我眷屬,同時發心。」
如文。
二、正陳悟旨,二:一、陳觀行。
「我觀世間六塵變壞,唯以空寂,修於滅盡,身心乃能度百千劫猶如彈指。」
六塵生滅是意家境。今觀此法,本自不生、今則無滅,以心生故種種法生、心滅故種種法滅,心不見心,無相可得,能所都寂,法性現前。身之與心本來不動,故令能度多劫如彈指也。
二、重釋成。
「我以空法成阿羅漢,世尊說我頭陀為最,妙法開明,銷滅諸漏。」
塵法既空,妙法宣現,故獲無漏,成無學果。
三、結酬所問。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法因為上。」
已上六人依塵開悟。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五(之一)
首楞嚴經義疏注經卷第五(之二)
長水沙門子璿集
二、旋根歸性證,五:一、阿那律,三:一、敘悟因由。
阿那律陀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初出家,常樂睡眠,如來訶我為畜生類。我聞佛訶,啼泣自責,七日不眠,失其雙目。世尊示我樂見照明金剛三昧。」
或阿泥樓豆,或阿㝹樓馱,皆梵音小轉,此云無滅,或云如意,是佛堂弟,白飯之子。多樂睡眠,如來訶云:「咄咄胡為寐?螄螺蚌蛤類,一睡一千年,不聞佛名字。」故云訶畜生類。常言半頭天眼,今云金剛三昧,此顯實證,與昔不同,當以意得。
二、正陳悟旨。
「我不因眼觀見十方,精真洞然如觀掌果,如來印我成阿羅漢。」
金剛三昧所發之用,同佛見用,故云精真洞然見十方也。
三、結酬所問。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旋見循元斯為第一。」
旋其妄見,循彼真元,塵見既銷,精真洞發,一切無礙,豈止障外細色而已。
二、周利盤特迦,三:一、敘其因由。
周利盤特迦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闕誦持,無多聞性。最初值佛聞法出家,憶持如來一句伽陀,於一百日得前遺後、得後遺前。佛慜我愚,教我安居調出入息。」
周利盤特迦,云蛇奴,於路所生,或云繼道。性多愚鈍,過去為大法師,善解經論,有徒五百,祕悋佛法,不肯教人,後生暗鈍,以宿善故遇佛出家,五百比丘同教一偈,經九十日不得成就。為治散亂,教數息也。
二、正陳悟旨。
「我時觀息微細窮盡,生住異滅諸行剎那,其心豁然得大無礙,乃至漏盡成阿羅漢,住佛座下,印成無學。」
初觀息風念念生滅,微細窮盡,生滅無從。息風既空,心亡分別,豁然大悟一切無礙,此則豈唯對治散亂,亦乃見息實相矣。
三、結酬所問。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返息循空斯為第一。」
返生滅息,循無生空,從息發明斯為無上。
三、憍梵鉢提,三:一、敘悟因由。
憍梵鉢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有口業,於過去劫輕弄沙門,世世生生有牛呞病。如來示我一味清淨心地法門,我得滅心入三摩地。」
亦云笈房鉢底,此云牛呞。牛凡不食亦事虛哨,此人口相如牛之哨也。《大論》出緣與經有異,教觀舌根,嘗味入道,當得心地一味法門。了味之知從此永滅,故云滅心入三摩地。
二、正陳悟旨,二:一、敘觀行。
「觀味之知非體非物,應念得超世間諸漏。」
觀此嘗味之根,不自體生,不他物生,各猶無生,共豈能有?緣中不得,非緣亦無,了味之知竟從何有?一根既爾,諸根亦然,由是應念得超諸漏。
二、敘觀益。
「內脫身心,外遺世界,遠離三有,如鳥出籠,離垢銷塵,法眼清淨成阿羅漢,如來親印登無學道。」
根復故內脫,塵銷故外遺。內外既亡,孰為三有而可處耶!故云遠離。想相為塵,識情為垢,二俱遠離,得無生忍,故云法眼清淨。
三、結答所問。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還味旋知斯為第一。」
旋妄根塵,歸真實相,心地法門一時開顯,此為第一。
四、畢陵伽婆蹉,三:一、敘悟因由。
畢陵伽婆蹉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初發心從佛入道,數聞如來說諸世間不可樂事。乞食城中,心思法門,不覺路中毒刺傷足,舉身疼痛。」
畢陵伽婆蹉,云餘習。呼恒河神為小婢,非是故心,由過去世為婆羅門我慢餘習耳。最初入道,聞佛所說世間苦、空、無常、不淨都不可樂,因行乞食,思入此觀,忽遇苦緣,故云疼痛。
二、正陳悟旨,二:一、敘觀行。
「我念有知,知此深痛,雖覺覺痛,覺清淨心無痛痛覺。我又思惟:如是一身寧有雙覺?」
念,觀也。知,覺也。因痛起觀,觀我此身有於知覺覺此深痛。然雖起觀,觀覺及痛,觀清淨心無痛無覺,此根塵念慮,妄身心有、真淨心無。又更觀察痛覺之念、淨心之覺,即成二覺,從何而有?一身二覺應成兩佛,故知此覺皆悉虛幻,清淨心中一無所得。
二、明得悟。
「攝念未久,身心忽空,三七日中諸漏虛盡,成阿羅漢,得親印記,發明無學。」
有所得心一念不起,名之為攝。當爾之際,能覺所覺、能觀所觀一時俱寂,無分別智即得現前,證無生忍,故云身心忽空。
三、結答所問。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純覺遺身斯為第一。」
能觀所觀、能痛所痛寂無一法,故云純覺遺身。
五、須菩提,三:一、敘宿悟。
須菩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曠劫來心得無礙,自憶受生如恒河沙。初在母胎,即知空寂。」
須菩提,云空生,亦善現等,以生時現空,心達於空,常修空行,故以為名。既云曠劫如恒河沙,便知空寂,豈止今日方始證得。
二、明悟旨,二:一、悟但空。
「如是乃至十方成空,亦令眾生證得空性。」
以修空觀了心空寂,一切依正、自他、染淨乃至十方由心變者悉皆成空。自行既爾,亦令他人證得空性。此一向空未能具法,故云但空。
二、悟中空。
「蒙如來發性覺真空,空性圓明,得阿羅漢,頓入如來寶明空海,同佛知見,印成無學,解脫性空我為無上。」
性覺真空即中道理。以空是如來藏,故滿足周遍,具一切法,光明遍照法界性故,如摩尼寶隨意出生,如大溟渤深廣含攝,平等性智達解照了,境智一如,名佛知見。雖證於空,不為空縛,故云解脫。
三、結答所問。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諸相入非,非所非盡,旋法歸無,斯為第一。」
初以單空空於諸相,故云入非。次以重空空於空相,故云非盡,無亦空也。已上五人依根證入畢。
三、湛識循源證,六:一、舍利弗,三:一、敘宿悟。
舍利弗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曠劫來心見清淨,如是受生如恒河沙。世、出世間種種變化一見則通,獲無障礙。」
舍利弗,云鶖子,亦云身子。心見清淨,謂眼識發智,見世、出世間一切諸法,無不通達根本元由,斯則得世俗智。分別諸法名為法眼。
二、明今悟,二:一、獲慧眼。
「我於路中逢迦葉波兄弟相逐,宣說因緣,悟心無際。」
迦葉兄弟即三迦葉也。宣說因緣即三諦法。因說生解,悟真空理得初果證,即慧眼也。餘處即說遇馬勝者,或同時所遇,非獨一人,經互舉耳。既聞因緣,因緣即空,即獲慧眼,見真諦理。
二、獲佛眼。
「從佛出家,見覺明圓,得大無畏,成阿羅漢,為佛長子,從佛口生,從法化生。」
見覺明圓,即真覺妙明圓滿成就,從眼識顯。斯由如來開示妙法令我獲證,故云從口、從法。
三、結答所問。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心見發光,光極知見,斯為第一。」
從於眼識發顯智光,智光極處即佛知見,即三智、五眼一時具足,故名為極。
二、普賢菩薩,三:一、事佛發行。
普賢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已曾與恒沙如來為法王子,十方如來教其弟子,菩薩根者修普賢行,從我立名。」
行彌法界曰普,位隣極聖曰賢。河沙佛所為法王子,諸佛弟子發我行者皆名普賢。
二、行成起用,二:一、指體略標。
「世尊!我用心聞,分別眾生所有知見。」
心聞即耳識發明也。從於耳識得真圓通,入法界理,生滅識滅,寂滅現前,境智相冥,一體無二,還於心聞起用,分別眾生知見,可發明者即現其身。
二、約機廣釋。
「若於他方恒沙界外,有一眾生心中發明普賢行者,我於爾時乘六牙象,分身百千,皆至其處。縱彼障深未得見我,我與其人暗中摩頂,擁護安慰,令其成就。」
既以心聞合法界體,境智無二,故法界中所有眾生心中發明普賢行者無不了知、無不起應,冥顯二機皆獲其益。
三、結答所問。
「佛問圓通,我說本因,心聞發明,分別自在,斯為第一。」如文。
三、孫陀羅難陀,三:一、敘承尊教。
孫陀羅難陀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初出家,從佛入道,雖具戒律,於三摩地心常散動,未獲無漏。世尊教我及俱絺羅觀鼻端白。」
孫陀羅難陀,此云艶喜,兼妻得名,是佛親弟。前作數息,即約根說,今約觀識,緣鼻端白以駐其心,令不散動。
二、依教修觀,二:一、明觀行。
「我初諦觀,經三七日,見鼻中氣出入如煙,身心內明,圓洞世界,遍成虛淨,猶如琉璃。煙相漸銷,鼻息成白。」
初觀白相,經三七日後見息氣猶如煙相。此觀成時,身心內發,若身若器一時空淨,內外映徹,猶如琉璃。此則因觀生滅息相,觀心融明,將發空慧,遂洞身界。猶在方便,未能忘緣,故見其煙變成白相。
二、明悟益。
「心開漏盡,諸出入息化為光明,照十方界,得阿羅漢。世尊記我當得菩提。」
無生空慧既已現前,諸息不生純是智慧,慧光明照一切皆如,世界眾生無非圓妙,由斯漏盡當得菩提。
三、結答所問。
「佛問圓通,我以銷息,息久發明,明圓滅漏,斯為第一。」
如文。
四、富樓那,三:一、敘宿辯,二:一、具談權實。
富樓那彌多羅尼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曠劫來辯才無礙,宣說苦空,深達實相。」
富樓那,云滿。彌多羅,云慈。尼,女聲。得四辯才,曠劫便有,非獨今日。苦空實相即權實法也,內祕外現成就眾生,累劫如是。
二、備演法門。
「如是乃至恒沙如來祕密法門,我於眾中微妙開示,得無所畏。」
非今一佛所說法門,河沙佛所聞祕密法,我皆為眾宣說無畏。言微妙者,巧以言辭、譬喻方便隨順機感也。
二、明現證。
「世尊知我有大辯才,以音聲輪教我發揚,我於佛前助佛轉輪,因師子吼成阿羅漢。世尊印我說法無上。」
如來知我有辯才智,遂教我以口輪說法,此則示令不以生滅心行說實相法,故能隨說法淨即智慧淨,隨智慧淨即其心淨也。師子吼者,無畏說也。
三、結酬所問。
「佛問圓通,我以法音降伏魔怨,銷滅諸漏,斯為第一。」
內以禪定智慧伏斷愛見,外以神通說法降制魔外,則涅槃城存,三寶不絕也。
五、優波離,三:一、遇佛受教。
優波離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親隨佛踰城出家,親觀如來六年勤苦,親見如來降伏諸魔,制諸外道,解脫世間貪欲諸漏。承佛教戒,」
優波離,云近執,即如來為太子時親近執事之臣也。在家執事,出家亦爾,遂見修行降魔制外,斷惑成道也。故承如來教以持戒,律中度諸釋種,先度波離者,蓋以初雖隨佛,後方得度。
二、因戒獲證。
「如是乃至三千威儀,八萬微細性業、遮業悉皆清淨,身心寂滅,成阿羅漢。我是如來眾中綱紀,親印我心,持戒修身眾推為上。」
有威可畏,有儀可象,二百五十各有四儀,復對三聚,故成三千。復以三千配身口七支、四分煩惱,轉成八萬四千,今舉大數耳。殺盜婬妄性元是罪,不待制止,犯即成業,故云性業。餘即因過始制,制前犯即無罪,故云遮業。由持戒故不犯諸塵,塵既不生,身亦無得,故身寂滅。我身不有,我心何依?根塵既亡,心無所有,故亦寂滅。如是諸法一時清淨,唯一寶覺本來無染,真持戒耳,由是獲證。言綱紀者,結要之處,以能決斷重輕開遮持犯,制眾行事,令人法高尚為後軌也。
三、結酬所問。
「佛問圓通,我以執身,身得自在。次第執心,心得通達。然後身心一切通利,斯為第一。」
持戒修身,禁防塵染,觀身實相塵自不生,能分別心依何所有,是故身心通達自在。
六、目犍連,三:一、遇緣聞教。
大目犍連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初於路乞食,逢遇優樓頻螺、伽耶、那提三迦葉波,宣說如來因緣深義。」
目犍連姓,云採菽氏。拘律陀名,云無節樹。優樓頻螺,云木苽林。伽耶,云城。那提,云江。緣如舍利弗中和會。
二、因教通悟,二:一、獲悟入道。
「我頓發心,得大通達。如來惠我袈裟著身,鬚髮自落。」
前聞因緣深義,即由因緣深達實相。實相無相,身心寂滅,由是開悟名大通達。
二、因悟得通。
「我遊十方得無罣礙,神通發明推為無上,成阿羅漢。寧唯世尊,十方如來歎我神力,圓明清淨,自在無畏。」
謂由開悟分別不生、意識不起,即是以湛旋其虛妄滅生,伏還元覺。湛性既深,心光宣發,神通大用由此現前,能遊十方無礙自在。
三、結酬重指。
「佛問圓通,我以旋湛,心光發宣,如澄濁流久成清瑩,斯為第一。」
旋湛即定,心光即慧。由定發慧,神用無邊,如水澄清萬像斯現。已上六人依識悟入竟。
四、復大同本證,七:一、火頭金剛,三:一、遇佛聞教。
烏芻瑟摩於如來前,合掌頂禮佛之雙足而白佛言:「我常先憶久遠劫前性多貪欲。有佛出世名曰空王,說多婬人成猛火聚。」
烏芻瑟摩,此云火頭。因多貪欲,聞教修觀,從此獲悟。貪欲盛者是鬼獄因,因為欲火所熾,果為業火所燒,因果相當俱名火聚。
二、依教修觀,二:一、觀成獲悟。
「教我遍觀百骸四支諸冷煖氣,神光內凝,化多婬心成智慧火。」
初觀身心,唯見煖觸,後觀煖氣,無相無生。我身自空,煖依何住?身心既寂,性火妙發,故云神光內凝成智慧火。
二、重指釋成。
「從是諸佛皆呼召我名為火頭。我以火光三昧力故成阿羅漢,心發大願:『諸佛成道,我為力士,親伏魔怨。』」
因觀火性,得真三昧,以火為入道初門,故云火頭。火能破壞一切諸法,故發大願,為力士身破魔護法也。
三、結酬所問。
「佛問圓通,我以諦觀身心煖觸,無礙流通,諸漏既銷,生大寶焰,登無上覺,斯為第一。」
煖觸即空,故云無礙。性火妙發,故曰流通。內凝外現,故生寶焰。
二、持地菩薩,三:一、遇佛受教,二:一、歷值諸佛具修福業。
持地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念往昔普光如來出現於世,我為比丘,常於一切要路、津口、田地、險隘,有不如法妨損車馬,我皆平填,或作橋梁、或負沙土。如是勤苦經無量佛出現於世,或有眾生於闤闠處要人擎物,我先為擎,至其所詣,放物即行,不取其直。」
勤身苦己,利益多眾,經無量佛作無畏施,福因廣也。市垣曰闤,市門曰闠。
二、別值毘舍親承開示。
「毘舍浮佛現在世時,世多飢荒,我為負人,無問遠近唯取一錢,或有車牛被於泥溺,我有神力為其推輪,拔其苦惱。時國大王延佛設齋,我於爾時平地待佛,毘舍如來摩頂謂我:『當平心地,則世界地一切皆平。』」
毘舍浮,云遍一切自在。平治路地,待佛經過,佛以自證法門開示,令平心地,一切皆平者,心為萬法所依,平等含育,長養一切,故名為地。若能平等性觀,與此相應,則一切法無不平等,自在無礙,由是佛名一切自在耳。
二、因教獲悟,二:一、正陳悟旨。
「我即心開,見身微塵與造世界所有微塵等無差別,微塵自性不相觸摩,乃至刀兵亦無所觸。」
聞平心地,即悟我心本來平等,若身、若界所有微塵皆無自性,但從虛妄分別所現,唯一實相,本如來藏,猶如空華,翳故妄見,空本無華,復何相礙?由是刀兵亦無所觸。
二、因悟獲證。
「我於法性悟無生忍,成阿羅漢,迴心今入菩薩位中,聞諸如來宣妙蓮華佛知見地,我先證明而為上首。」
身界二塵、染淨諸法本無自性,唯是實相如來藏性,故云法性。於此忍可,元無生滅,決定不謬,名無生忍。此人開悟大乘而登小果者,以隨彼意樂要入即入,如西域諸菩薩等皆悟大道,嫌棄小乘猶如咳唾,多因王請即證小果,由人意樂豈不然乎!持地在昔證法華經,見普門品。三、重指結酬。
「佛問圓通,我以諦觀身、界二塵等無差別,本如來藏虛妄發塵,塵銷智圓,成無上道,斯為第一。」
如文可知。
三、月光童子,三:一、值佛受教。
月光童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往昔恒河沙劫,有佛出世名為水天,教諸菩薩修習水觀,入三摩地。」
月是太陰,能生於水。與所值佛,皆由所習而得其稱。
二、依教修觀,二:一、備陳修行,二:一、正成水想,二:一、正作想。
「觀於身中水性無奪,初從涕唾,如是窮盡津液、精血、大小便利,身中旋復,水性一同。見水身中與世界外浮幢王剎諸香水海等無差別。」
一味水性,更非餘大之所相傾,故名無奪。浮幢王剎香水海者,准《華嚴經》,華藏海中有大蓮華,其蓮華中有諸香水海,一一香水海為諸佛剎世界之種,今觀身水與彼海同,故無差別。
二、敘偏證。
「我於是時初成此觀,但見其水,未得無身。」
水想成時但得無我,猶執水相全是於身,未亡法見,故未無身。
二、因觀值緣,四:一、入觀值緣。
「當為比丘室中安禪,我有弟子窺窓觀室,唯見清水遍在室中,了無所見。童稚無知,取一瓦礫投於水內,激水作聲,顧盻而去。」
初作假想,雖見其水與香水海等無差別,但自心見,非通他人。今定力轉勝,果色亦勝,乃通他見,即實定果也,不同十遍處想成自見耳。
二、出觀如病。
「我出定後頓覺心痛,如舍利弗遭違害鬼。我自思惟:『今我已得阿羅漢道,久離病緣,云何今日忽生心痛,將無退失?』」
身子入定於恒河岸,為鬼所掌,出定頭痛,佛語之曰:「汝若無定,身應碎壞。」今我亦爾,將恐退失所證道果。
三、審緣指告。
「爾時,童子捷來我前說如上事。我則告言:『汝更見水,可即開門,入此水中,除去瓦礫。』」
四、再定獲安。
「童子奉教。後入定時還復見水,瓦礫宛然,開門除出。我後出定,身質如初。」
二、因修獲證。
「逢無量佛,如是至於山海自在通王如來,方得亡身,與十方界諸香水海性合真空,無二無別。今於如來得童真名,預菩薩會。」
前猶見水,今合真空無水可得,皆如來藏,故云亡身,即證法空也。
三、結所問。
「佛問圓通,我以水性一味流通,得無生忍,圓滿菩提,斯為第一。」
四、琉璃光菩薩,三:一、遇佛受教。
琉璃光法王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往昔經恒沙劫,有佛出世名無量聲,開示菩薩本覺妙明,觀此世界及眾生身,皆是妄緣風力所轉。」
具云吠瑠璃,此翻遠山寶。由觀自心風力所轉,觀成得用,身心洞徹猶彼瑠璃,故以名焉。所值之佛名無量聲,亦由觀風而立名耳。開示本覺而觀風者,風即動相,既屬於妄,元來無動,無動即本覺也,由是欲顯無動而觀於動。
二、依教修觀,二:一、正修觀行。
「我於爾時觀界安立,觀世動時,觀身動止,觀心動念,諸動無二,等無差別。」
標所觀境。
「我時覺了此群動性,來無所從、去無所至,十方微塵顛倒眾生同一虛妄,如是乃至三千大千一世界內所有眾生,如一器中貯百蚊蚋,啾啾亂鳴,於分寸中鼓發狂鬧。」
正觀察也。既世界、身心皆由風動,風自何生而動諸物?物不動時去至何所?風既無從,物成妄動,故見十方一切眾生狂自鼓鬧,同一虛妄,本無所因。
二、觀成獲益。
「逢佛未幾,得無生忍。爾時心開,乃見東方不動佛國,為法王子,事十方佛,身心發光,洞徹無礙。」
未幾,猶在近也。依教觀察,受教未久即證無生。由觀生滅證不生滅,故見東方不動佛國。我身及器咸即本覺妙明元體,故云發光洞徹無礙。
三、結酬所問。
「佛問圓通,我以觀察風力無依,悟菩提心,入三摩地,合十方佛,傳一妙心,斯為第一。」
五、虛空藏菩薩,四:一、同佛所得。
虛空藏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與如來定光佛所得無邊身。」
定光佛,即然燈佛也。由觀四大虛妄有生,無物可得,同於虛空,故得身相猶如虛空,周遍無礙也。
二、備敘神用。
「爾時手執四大寶珠,照明十方微塵佛剎,化成虛空。又於自心現大圓鏡,內放十種微妙寶光,流灌十方,盡虛空際諸幢王剎,來入鏡內,涉入我身。身同虛空不相妨礙,身能善入微塵國土,廣行佛事,得大隨順。」
觀四大性及以自心,唯是圓明清淨寶覺,覺體無礙,周遍一切,故能以四寶珠照十方界,化成虛空。於心現鏡,光照諸剎,來入鏡中,身剎互入,不相妨礙,廣大隨順施作佛事。十種光者,十身盧舍那也。
三、由觀獲證。
「此大神力由我諦觀四大無依,妄想生滅,虛空無二,佛國本同,於同發明,得無生忍。」
此敘觀成獲忍,發此大用。四大、身心、虛空、佛國同一虛妄,唯是圓常。冥此發用,豈拘方所。
四、結酬所問。
「佛問圓通,我以觀察虛空無邊,入三摩地,妙力圓明,斯為第一。」
由觀空故,現身現土互相涉入,依此得名虛空藏耳。
六、彌勒菩薩,三:一、遇佛受教。
彌勒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往昔經微塵劫,有佛出世名日月燈明。我從彼佛而得出家,心重世名,好遊族姓。爾時世尊教我修習唯心識定,入三摩地。」
具云梅咀利曳那,此云慈氏。燈明佛時,妙光菩薩八百弟子中有一人,號曰求名,是此人也。心重世名多遊族姓者,蓋由心外見境,馳求不息,分別諸法種類名相,不知自心熏習所現,即是不了心及緣,則生二妄想也。為對治故,教唯識觀。
二、依教修觀,二:一、久修離過。
「歷劫已來,以此三昧事恒沙佛,求世名心歇滅無有。」
初修此觀,已得對治,知世名利有無、厚薄,皆我自己唯識所變,不從他來,由此馳求頓爾皆息。
二、觀成得道,二:一、證唯心。
「至然燈佛出現於世,我乃得成無上妙圓識心三昧,乃至盡空如來國土淨穢、有無,皆是我心變化所現。」
此觀初成,位當解行。今得三昧正入初地,名真見道。謂以一實根本無分別智與法界冥合,能所一如,無有二相,故《唯識》頌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當爾之時方名親證,乃至盡空如來國土淨穢、有無,皆是我心變化所現,故五位中名通達位也。
二、現諸佛。
「世尊!我了如是唯心識故,識性流出無量如來,今得授記,次補佛處。」
既能親證真唯識理,依正、淨穢皆唯心現,故無量佛從識性流。今得補佛,亦我識變,非由他也。
三、重指結詶。
「佛問圓通,我以諦觀十方唯識,識心圓明入圓成實,遠離依他及遍計執,得無生忍,斯為第一。」
初觀染淨、依正皆唯識變,本無自性,即不起虛妄遍執計我及法,即離遍計。決了能變、所變元是菩提妙覺明性,即離依他,唯一圓成清淨寶覺,故云遠離依他及遍計執。故《唯識》云「初即相無性,次無自然性,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即斯義也。
七、大勢至菩薩,三:初、遇佛受教。二:一、標指。
大勢至法王子與其同倫五十二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往昔恒河沙劫,有佛出世名無量光,十二如來相繼一劫,其最後佛名超日月光。彼佛教我念佛三昧。」
亦名無量光得大勢,如《觀經》釋。念佛三昧,如下自明。
二、敘教,二:一、喻顯,二:一、喻不念之失。
「譬如有人一專為憶、一人專妄,如是二人若逢不逢、或見非見。」
專憶如佛,專忘謂不念者。如是眾生見佛不定,故云若逢不逢等。
二、喻念佛之得。
「二人相憶,二憶念深,如是乃至從生至生,同於形影,不相乖異。」
佛與眾生憶念相應,故佛與生如形影也。
二、法合,二:一、合不念。
「十方如來憐念眾生如母憶子,若子逃逝,雖憶何為?」
如母憶子,佛也。若子逃逝,生也。雖憶何為,不會遇也。
二、合念佛,二:一、提喻貼合。
「子若憶母如母憶時,母子歷生不相違遠。若眾生心憶佛、念佛,現前、當來必定見佛,去佛不遠,不假方便自得心開。」
初提喻,若眾下貼合,不假下得益。
二、寄喻重顯。
「如染香人身有香氣,此則名曰香光莊嚴。」
染香有香氣,念佛得見佛,因果相稱,誰謂不然。
二、修習獲證。
「我本因地以念佛心入無生忍,今於此界攝念佛人歸於淨土。」
念佛入無生者,初即以生滅心緣念佛之相好,專注一境,心無間然,見佛相好光明莊嚴、依報眷屬一一樂事,如對明鏡自見面像,周眸遍覽無非佛果。然後復觀所念之佛諸有境界俱為虛妄,本無自性。以從念想之所現故,能念之心已起未起,自何而有?不見一法,畢竟空寂。以心不見心,無相可得,斯則能所俱寂,本來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此則由念相好見法身佛,即無生念也,故云以念佛心入無生忍。我既得度,眾生法身與我無異,無異之性互相關涉,故念佛者我皆攝取,故云攝念佛人歸於淨土。
三、結答所問。
「佛問圓通,我無選擇,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
念屬意根,意根即諸根所依,故攝六也。念即無念,故云淨念。不以念間,故云相繼。此即於根大性而悟入也。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五(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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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yển thứ sáu

首楞嚴義疏注經
Hán gốc
首楞嚴義疏注經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六(之一)
長水沙門子璿集
第五、返聞真實證。此門次第合次那律,以是六根之耳根故。今以圓通義廣,慶說相繼,勅簡連環,故最後說,以表臻極真實故爾。若前便說,諸佛放光慶贊此門,即餘聖無功。若不慶贊,不表此門是真圓通,故今科為返聞真實也。
文二:一、正陳修證,三:一、正敘因修,二:一、遇佛稟教。
爾時,觀世音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世尊!憶念我昔無數恒河沙劫,於時有佛出現於世,名觀世音。我於彼佛發菩提心,彼佛教我從聞思修入三摩地。」
梵音阿那婆婁吉底輸,此云觀世音,從能所境智以立名也。值佛觀法皆其所師,師資相承,無相違耳。聞思修慧諸行通途,無有一佛不以音聲而化群品,無有一機不從耳根聞教解悟,由是彼佛教從此入。
二、如教修觀。
「初於聞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動靜二相了然不生。如是漸增,聞所聞盡。」
入流,猶返流也。初觀聞性,返照離緣,不隨前塵流轉起滅,故云入流亡所。所緣聲相由不隨故,寂然不起,起即是動,既亡動相,靜亦不生,以動靜境是耳家所取。今觀無性本無所有,畢竟叵得,故云了然不生,即所取無相也。《圓覺》云「應當遠離一切幻化虛妄境界。」復增觀行,所緣既亡,聞相不起,此能聞相即是聞慧,能所俱寂,故云聞所聞盡,此遣聞慧也。一根既爾,餘根亦然,亦是前文此根初解先得人空也。《圓覺》云「心如幻者,亦復遠離。」
「盡聞不住,覺所覺空。」
盡聞之處即思慧為體,名之為覺。此之覺慧屬第六識,是則捨聞而觀於義。今亦不住此盡聞處,更進觀行,觀破此覺及所覺聞,二俱不立,故名為空。此遣思慧,即前文云「空性圓明,成法解脫。」《圓覺》云「遠離為幻,亦復遠離。」
「空覺極圓,空所空滅。」
覺空之處思慧既盡,唯與修慧相應。觀行增微,修慧圓極,故云空覺極圓。此能空修慧與所空覺亦俱不存,故云空所空滅。此遣修慧,即是前文解脫法已,俱空不生也。《圓覺經》云「離遠離幻,亦復遠離。」
「生滅既滅,寂滅現前。」
生滅既滅,即結前三慧,三空盡也。既展轉空,俱屬生滅,至此已極,故云既滅。無生真理、寂常妙性了然明現,故云寂滅現前。故上文云「是名菩薩從三摩地入無生忍。」此乃圓觀聞性,無前境界,漸澄麁念、稍除細想,以至無念。如上文云「靜深不動,沙土自沈,清水現前,名為初伏客塵煩惱。去泥純水,名為永斷根本無明。明相精純,一切變現不為煩惱,皆合涅槃清淨妙德。此即始從觀行至相似覺,名生滅位。入隨分覺證無生忍,名無生位。」然此初證境界不可思議,與佛無殊。故經云「初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前心難。」入此位後,心心寂滅,自然流入薩婆若海。此之觀門即是圓修一心三觀,今為從聞思修返照離緣顯自聞性,麁念不起、細念不生,以至寂滅。挾空義說,是則一空一切空也。聞性顯處中道理現,名寂滅現前耳。
二、具彰果德,二:一、獲果德。
「忽然超越世、出世間,十方圓明,獲二殊勝:一者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與佛如來同一慈力;二者下合十方一切六道眾生,與諸眾生同一悲仰。」
前寂滅現前是斷德,本覺妙心是智德,慈悲二力是恩德。既是圓修,三德圓證,故超世間凡夫、出世三乘,此最上乘,唯佛與佛乃能究盡也。十方圓明者,證此境界,見十法界三種世間無不是如、無不成佛。圓故無德不備,明故無障不盡。無緣慈悲是佛心相,具足眾德是德之首,勝中勝法故云殊勝。本妙覺心即是己心,與諸如來無二圓滿,今日親證,故名為合,合故得樂,故同慈力。一切眾生亦是此心無二無別,故亦彼合,合故見其本成佛道,枉自流浪,故可悲仰。自下現應拔苦,皆由此二而流演耳。
二、明妙用,三:一、三十二應,三:一、標舉。
「世尊!由我供養觀音如來,蒙彼如來授我如幻聞熏聞修金剛三昧,與佛如來同慈力故,令我身成三十二應,入諸國土。」
以如幻力熏修聞思修慧,成金剛三昧,能破無始微細無明,圓證如來藏體。依體起用,隨緣能應,入國土身。《華嚴》云「清淨妙法身,湛然應一切。」今言三十二者,以能感之類不出斯數,非所現應有限量耳。
二、列釋,四:一、聖身,四:一、佛身。
「世尊!若諸菩薩入三摩地,進修無漏,勝解現圓,我現佛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第十地菩薩坐華王座,垂成正覺,亦須別佛說教聞熏,令斷最後微細無明。故觀世音現第十重他受用身而為說法。言勝解者,於決定境忍可印持,不為異緣之所引轉,此指最極根本無分別智將圓滿時,故名勝解。然此菩薩登住已去,雖為因位,便能現上位身為彼說法,以此圓證一位即諸位,更無淺深,故能現耳。
二、獨覺。
「若諸有學寂靜妙明,勝妙現圓,我於彼前現獨覺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麟覺獨悟,出無佛世,厭喧樂靜,獨處山林,資、加二位名為有學,此後斷惑便證無學。約自乘理,智將證未證,名寂靜妙明。菩薩現同類身,先稱本習,後令近佛。
三、緣覺。
「若諸有學斷十二緣,緣斷勝性,勝妙現圓,我於彼前現緣覺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辟支迦羅云獨覺,亦云緣覺。前但自悟,今依教悟。觀十二緣,作流轉、還滅二種觀法,以集諦為初門。未發真前名為有學,理智將圓,菩薩身同必誘令進也。
四、聲聞。
「若諸有學得四諦空,修道入滅,勝性現圓,我於彼前現聲聞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因聞四諦聲教悟故,名聲聞也。發真之後三果三向,俱名有學。未發真前,在忍位中,用有漏智縮觀觀四諦,作三十二行相,見道一十六心無漏道發,斷四諦下八十八使分別煩惱,證生空理,名四諦空。從初果後進斷俱生,證滅諦理,名修道入滅。將登無學,名勝性現圓。現身說法令其速證,然後誘之不滯化城,令進大果。
二、天質,二:一、釋梵自在對。
「若諸眾生欲心明悟,不犯欲塵,欲身清淨,我於彼前現梵王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若有希欲,心明開悟,身光清淨,生於四禪,不為欲界煩惱塵染;為現梵王,說四禪法,出入禪支修證次第,令其離欲生於梵世。
「若諸眾生欲為天主統領諸天,我於彼前現帝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眾生愛統諸天,菩薩現為帝釋,說上品十善,令戒根清淨,生地居頂,住善見宮,為忉利王也。
「若諸眾生欲身自在,遊行十方,我於彼前現自在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欲身自在,遊行十方,現二天身說法教化,即夜摩、覩史天也。名自在者,慈恩云:「得異熟果,隨意所念,勝下二天。下二天果依樹而得,今隨欲得,名為自在。」
「若諸眾生欲身自在,飛行虛空,我於彼前現大自在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樂變化天、他化自在,名大自在。不樂異熟果,樂自樂他變為樂具而受用之,名大自在。然若止以化樂、他化二天所配,即攝義不盡,故從慈恩攝四天也。
二、統攝鬼神對。
「若諸眾生愛統鬼神,救護國土,我於彼前現天大將軍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天大將軍,即天帝所管將也,分住三十二天,各領鬼神鎮護四方。
「若諸眾生愛統世界,保護眾生,我於彼前現四天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四天王者,上升之元首,下界之初天,於須彌山各居一埵,所領鬼神每王二部,共八部眾,救護國界。
「若諸眾生愛生天宮,驅使鬼神,我於彼前現四天王國太子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天王太子,即那吒之類。輔政統攝,跨握鬼物,護世益人。菩薩身同,先令成就,後使厭離。
三、人位,三:一、帝王臣佐對。
「若諸眾生樂為人主,我於彼前現人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王,往也,人皆歸往也。四輪、粟散皆人之王,以上化下,物無不從。
「若諸眾生愛主族姓、世間推讓,我於彼前現長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長者具有十德:謂姓貴、位高、大富、威猛、智深、年耆、行淨、禮備、上嘆、下歸,十德具焉名大長者。
「若諸眾生愛談名言,清淨自居,我於彼前現居士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博聞強識,不求仕宦,居財大富,秉志廉貞,故名居士。
「若諸眾生愛治國土,剖斷邦邑,我於彼前現宰官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國,域也,大曰邦。邦,封也,有功者封於是也。邑即是縣,五官六官各有所典,皆為宰官。斯則葺治邦家,移訓風俗,剖判決斷,民無枉撓也。
「若諸眾生愛諸數術,攝衛自居,我於彼前現婆羅門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婆羅門,云淨行,呪禁、算藝、調養方法皆為數術。菩薩乘機現相,獎而成之,亦何物而不化。
二、出家在家對。
「若有男子好學出家,持諸戒律,我於彼前現比丘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尸羅云戒,毘尼云律。由依律法防非止惡,故名為戒,即二百五十戒也。
「若有女人好學出家,持諸禁戒,我於彼前現比丘尼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尼,女聲,即女比丘,持五百戒也。既戒德自嚴,軌物成化,進行彌速,遠出三界。
「若有男子樂持五戒,我於彼前現優婆塞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女子五戒自居,我於彼前現優婆夷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五戒,謂不殺、不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佛為提謂長者等在家眾受三歸已,即授五戒,為優婆塞。經說五戒者,天下大禁忌,若犯此五,在天違五星,在地違五岳,在方違五帝,在身違五藏,如是等世間違犯無量。若約出世,則壞五分法身一切佛法,以五戒是大小尸羅根本故。好學此者,現清淨男與說此法。優婆夷,云清淨女,亦近事女。
三、女主童身對。
「若有女人內政立身,以修家國,我於彼前現女主身及國夫人、命婦、大家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掌理王之內政,謂之內宰。政者,所以政不正也。卿大夫曰家,天子諸侯曰國,天子后妃曰女主,諸侯曰國夫人。命者,夫尊於朝,妻榮於室。受命於后妃,故云命婦。大家者,后妃所師之女也,如曹惠姬。宮禁國圍,聲色增逸,不資聖化,曷慕清貞。
「若有眾生不壞男根,我於彼前現童男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處女愛樂處身,不求侵暴,我於彼前現童女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童男、童女,貞節越俗,標格於人。菩薩處之,勸勵彌篤。
四、鬼神,三:一、天龍藥叉樂神類。
「若有諸天樂出天倫,我現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諸龍樂出龍倫,我現龍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藥叉樂度本倫,我於彼前現藥叉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乾闥婆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乾闥婆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天能厭樂、龍能怖苦、樂神蕩逸、藥叉勇健,各慕出倫,非聖不拔。
二、無酒疑神蟒形類。
「若阿修羅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阿脩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緊那羅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緊那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摩呼羅伽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摩呼羅伽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修羅,醜狀而多慢。疑神,似人而戴角,蟒形,田𧈻腹行之類。因多毀戒,微行惠施,墮此道中。各願出類,皆從其欲。
三、人非人等雜趣類。
「若諸眾生樂人修人,我現人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諸非人有形無形、有想無想樂度其倫,我於彼前皆現其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人身難得,見佛受化。非天之著樂,餘之多苦,故樂修也。有形有色蘊,如下休咎精明等。無形無色蘊,如下空散消沈等。有想有四蘊,如下鬼神精靈等。無想無四蘊,即下精神化為土木金石等。此上皆非人也。斯則形想雜類,蠢物皆沾,必一其身,乘機即化。
三、結成。
「是名妙淨三十二應入國土身,皆以三昧聞熏聞修無作妙力自在成就。」
以如幻力熏聞思修,成金剛三昧,證真起用,自在如是。
二、十四無畏。有難必濟,有危必救,恐怖獲安,總號無畏,大悲為體。文三:
一、標舉。
「世尊!我復以此聞熏聞修金剛三昧無作妙力,與諸十方三世六道一切眾生同悲仰故,令諸眾生於我身心獲十四種無畏功德。」
由前觀行證真具德,從體起用,令眾生得一十四種無畏功德。
二、列釋,四:一、聞聲離苦。
「一者、由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令彼十方苦惱眾生觀其音聲即得解脫。」
由我不觀所聽音聲,但觀聞性,音聲自寂,聞相無生,塵境不拘,自然解脫。自既如是,故令十方一切眾生聞我音聲即得度苦。
二、遭難消厄,三:一、三災惡國難。
「二者、知見旋復,令諸眾生設入大火,火不能燒。」
本由四大分湛,旋令覺知。今復本聞知見歸湛,湛性圓遍,無塵可得。塵火既歇,何物能燒?故令眾生大火不壞。
「三者、觀聽旋復,令諸眾生大水所漂,水不能溺。」
聲能漂蕩,如水騰波。觀聽旋真,塵相不起。虛明寂湛,何物能漂?故令念者大水不溺。
「四者、斷滅妄想,心無殺害,令諸眾生入諸鬼國,鬼不能害。」
妄想生滅能殺法身、能害慧命,苟惑斷絕,真性無傷,故入鬼國鬼不能害。
「五者、熏聞成聞,六根銷復,同於聲聽,能令眾生臨當被害刀段段壞,使其兵戈猶如割水、亦如吹光,性無搖動。」
熏修妄聞成真聞性,一根亡對,諸根亦融,心水虛明,智光無動,誰為自他而當被害?故能觸物無滯,遊刃有餘。
二、鬼獄惡賊難。
「六者、聞熏精明,明遍法界,則諸幽暗性不能全,能令眾生藥叉、羅剎、鳩槃茶鬼及毘舍遮、富單那等雖近其傍,目不能視。」
聞熏觀門成就精明,智照既融,法界圓遍,而無明邪暗永不能生。藥叉等類咸受幽氣,明能破暗,故令惡鬼目不能視。
「七者、音性圓銷,觀聽返入,離諸塵妄,能令眾生禁繫枷鎖所不能著。」
塵累相縈如禁繫,六根質礙如枷鎖。既而入流亡所,繫礙不成,是故念者枷鎖解脫。
「八者、滅音圓聞,遍生慈力,能令眾生經過險路賊不能劫。」
聲能劫心,害善為賊。聲銷意淨,慈力遍熏。平等在懷,善惡同貫,故令涉險賊不能劫。
三、三毒惡心難。
「九者、熏聞離塵,色所不劫,能令一切多婬眾生遠離貪欲。」
聲塵既亡,色境銷歇,貪欲念慮擬從何生?故令眾生遠離貪欲。
「十者、純音無塵,根境圓融無對所對,能令一切忿恨眾生離諸瞋恚。」
音聲差別三昧能純,塵既不生,根無所偶。順違之境不得,瞋恚之心自亡,故令念者離諸瞋恚。
「十一者、銷塵旋明,法界身心猶如琉璃,朗徹無礙,能令一切昏鈍性障諸阿顛迦永離疑暗。」
消除塵暗,旋復真明,世界身心洞然無礙。一切唯覺,誰為癡暗?故令闡提咸生實信。
三、隨欲應求。
「十二者、融形復聞,不動道場涉入世間,不壞世界能遍十方,供養微塵諸佛如來,各各佛邊為法王子,能令法界無子眾生欲求男者,誕生福德智慧之男。」
融通形礙,旋復真聞,所以不動道場涉入世界,身無限量遍至十方,紹繼法王種姓不斷,由三昧力福慧具故,應求男者皆無虛願。
「十三者、六根圓通,明照無二,含十方界,立大圓鏡空如來藏,承順十方微塵如來,祕密法門受領無失,能令法界無子眾生欲求女者,誕生端正、福德、柔順、眾人愛敬有相之女。」
六根圓遍,融通照明,含現十方無二無別唯一寶覺,名大圓鏡。復能承順微塵諸佛,受領含容無量法門不失不壞,名為空藏。以女德坤儀,資生承順,柔明貞正,相好圓備,由此念求故能生也。
四、稱名獲福。
「十四者、此三千大千世界百億日月現住世間諸法王子,有六十二恒河沙數,修法垂範,教化眾生,隨順眾生方便智慧各各不同。」
所比多眾。方便,權也。智慧,實也。下能比一名。
「由我所得圓通本根,發妙耳門,然後身心微妙含容,周遍法界。」
先出所以。觀音所修從三慧入,是眾行之根本也。佛佛演教皆以音聲,機機領悟盡由聞慧,誰人出不由戶,何莫由斯道也。況能於聲塵而亡所得,復根結而歸真際。元明心妙,一多之境融通;本湛覺圓,彼此之名平等。以一切身即一身,故云微妙含容;一身即一切身,故云周遍法界。此即福等之所以也。
「能令眾生持我名號,與彼共持六十二恒河沙諸法王子,二人福德正等無異。世尊!我一名號與彼眾多名號無異,由我修習得真圓通。」
正比福等。謂由自證平等理故,遂令他得平等福也。由我下結所以也。
三、結成。
「是名十四施無畏力,福備眾生。」
如文。
三、四不思議德用殊絕,非言智之所能及也,即顯大圓鏡體功德之相。然功德力用其體一也,以內蘊曰德,外施曰用。前雖隨機現應,適時御物,拔苦與樂,數仍有限,而未備陳自在現化無方之德,妙妙無比,難可思議,故今述也。文二:
一、標舉。
「世尊!我又獲是圓通,修證無上道故,又能善獲四不思議無作妙德。」
內德不充,外用不起。以金剛三昧熏本四無量心,由斯果證,實德現前,故成四事俱不思議無作而現。
二、列釋,四:一、現形說法。
「一者、由我初獲妙妙聞心,心精遺聞,見聞覺知不能分隔,成一圓融清淨寶覺。」
此敘德本也。聞性本真,非麁非妙,由絕待故,故云妙妙。非麁曰精,離相曰遺。一根既返,六根咸脫,故不分隔成一寶覺。下列所現云。
「故我能現眾多妙容,能說無邊祕密神呪。」
標也。妙容多現,不可以形量拘。祕呪無邊,不可以言說取。此則由三昧力熏本慈無量心,現種種形、說種種呪,令諸見聞獲其妙樂。
「其中或現一首、三首、五首、七首、九首、十一首,如是乃至一百八首、千首、萬首,八萬四千爍迦囉首。二臂、四臂、六臂、八臂、十臂、十二臂,十四、十六、十八、二十、至二十四,如是乃至一百八臂,千臂、萬臂,八萬四千母陀羅臂。二目、三目、四目、九目,如是乃至一百八目,千目、萬目,八萬四千清淨寶目。或慈或威,或定或慧,救護眾生得大自在。」
首出眾聖,法身也。臂能提接,化身也。目以導明,智身也。物無虛見,見必利益,故能救護。
二、無畏眾生。
「二者、由我聞思脫出六塵,如聲度垣不能為礙,故我妙能現一一形、誦一一呪,其形、其呪能以無畏施諸眾生,是故十方微塵國土皆名我為施無畏者。」
由如幻力熏本等悲,故能一身現無量身、無量身現一身,十方微塵無剎不現。說一一呪,拔眾苦惱,無畏眾生得大自在。
三、捨寶求哀。
「三者、由我修習本妙圓通清淨本根,所遊世界皆令眾生捨身珍寶,求我哀愍。」
由三昧力熏本喜心,故能所遊世界眾生見者咸生歡喜,不惜身、財以求哀愍。
四、所求隨欲。
「四者、我得佛心,證於究竟,能以珍寶種種供養十方如來,傍及法界六道眾生,求妻得妻,求子得子,求三昧得三昧,求長壽得長壽,如是乃至求大涅槃得大涅槃。」
由圓照力熏本捨心,既而果證,得以珍寶上施諸佛、下及眾生,亦令所求世、出世法無不隨願。此上喜捨二段,互言皆得。復次,總上諸文對三觀者,由泯相澄神觀故寂滅現前,由起幻消塵觀故獲二殊勝,由絕待靈心觀故四不思議,亦是即空、即假、即中觀也,詳文可見。
三、總結釋成,二:一、結答所問。
「佛問圓通,我從耳門圓照三昧,緣心自在,因入流相,得三摩提,成就菩提,斯為第一。」
圓照三昧者,即一行三昧也。謂初緣實相,造境即中,無不真實,繫緣法界,一念法界,故云緣心自在。此即一經所宗首楞嚴定,文殊所讚得真圓通,諸佛交光同慶此說。後學至此,幸冀留心,無謂聊爾也。
二、敘歎得名。
「世尊,彼佛如來歎我善得圓通法門,於大會中授記我為觀世音號,由我觀聽十方圓明,故觀音名遍十方界。」
眼觀、耳聽略舉六根之二也,或觀此聽聞,一根旋復,六用不成,故十方圓明唯一寶覺,由此得名亦遍一切。
二、慶說難思正在觀音,旁兼餘聖。文四:
一、諸佛交光。
爾時,世尊於師子座,從其五體同放寶光,遠灌十方微塵如來及法王子、諸菩薩頂。彼諸如來亦於五體同放寶光,從微塵方來灌佛頂,并灌會中諸大菩薩及阿羅漢。林木、池沼皆演法音,交光相羅如寶絲網。
耳根圓通,五根總攝,稱可諸佛,說證皆同。及大菩薩阿羅漢者,即前二十五聖說圓通人,印說皆是無非圓通,故放寶光流灌其頂。林木池沼演法音者,既號圓通,彼我同暢,智周萬物,何法不宣?交光如網,圓張大教也。
二、大眾蒙益。
是諸大眾得未曾有,一切普獲金剛三昧。
耳聞圓觀,頂觸智光,觀音三昧一時同獲,此則二十四聖同會觀音一門,皆得名為金剛三昧也。
三、雨華飾界。
即時,天雨百寶蓮華,青黃赤白間錯紛糅,十方虛空成七寶色,
法身體素,天龍之所忽劣。今將顯現,如空寶嚴,萬行集成,故華間錯。
四、合國宣音。
此娑婆界大地、山河俱時不現,唯見十方微塵國土合成一界,梵唄、詠歌自然敷奏。
根塵銷復,法界圓成,故山河不現合成一界也。梵摩云淨,具云唄匿,正云婆師,此翻讚歎。
四、佛勅文殊料揀,三:一、佛勅文殊,二:一、指說顯同。
於是,如來告文殊師利法王子:「汝今觀此二十五無學諸大菩薩及阿羅漢,各說最初成道方便,皆言修習真實圓通,彼等修行實無優劣前後差別。」
修行之要入實為期,今皆獲證,故無優劣。然有日劫相倍,故成前後差別。或可就彼各各得所,亦無前後之差別耳。
二、應根令揀。
「我今欲令阿難開悟,二十五行誰當其根?兼我滅後,此界眾生入菩薩乘、求無上道,何方便門得易成就?」
若以三科、七大專門獨善隨根各入,此皆方便。若於此界、現在、未來設教通方,上中下機咸得悟入,永為眾生成道方便者,於二十五何門為勝?由先所請十方如來得成菩提妙三摩提最初方便,故今令選通途法門使其成就。
一、說偈料揀,二:一、奉旨伸敬。
文殊師利法王子奉佛慈旨,即從座起,頂禮佛足,承佛威神,說偈對佛:
文殊智德之主,言用莫測,斷割無疑,與奪眾心誰不緘默,故承佛旨敬而說偈。
二、正說偈辭,三:一、頌真妄雙源,二:一、略明真妄。將揀行門,先明真妄者,若無迷悟,豈有修行?蓋迷一真遂成諸妄,物不終否,故有悟期。悟逐根門,遂分遲速,悟所極處名大涅槃,故下文云「妙性圓明,離諸名相,本來無有世界眾生,由妄有生,因生有滅,生滅名妄,滅妄名真,是稱如來菩提、涅槃二轉依號。」故先明也。文三:一、唯一真元。
「覺海性澄圓,圓澄覺元妙。」
此顯一真性海,離名絕相,非真非妄,不悟不迷,唯一圓常,餘無所得,即下妙性圓明,離諸名相,本來無有世界、眾生也。覺性周遍,甚深湛然,故如海也。下句重歎,不可思議,絕諸對待,故曰妙也。
二、因迷起妄,二:一、正明起妄。
「元明照生所,所立照性亡。」
圓澄覺體本來明照,妄覺不了認為所相,所既妄立而生妄能,從畢竟無成究竟有,故名生所,非謂從真而生也。暗相既現,明性即隱,隱故曰亡。
「迷妄有虛空,依空立世界,想澄成國土,知覺乃眾生。」
世界初起,頑空先現,從妄想生,故云迷妄有也。如下文云「乃至虛空皆是妄想之所生起。」依空立世界者,世界之體即是四輪,皆依空有,如前文云「覺明空昧,相待成搖,故有風輪執持世界」等。妄想凝結成外國土,妄心知覺成內眾生,依正既彰,總名世界。
二、貼喻釋成。
「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有漏微塵國,皆依空所生。」
虛空暗鈍,體是不覺,不覺生覺,如海一漚。《起信》云「即依覺故而有不覺。」下文云「當知虛空生汝心內,猶如片雲點太清裏,況諸世界在虛空耶。」法喻可見。
二、反妄歸真。
「漚滅空本無,況復諸三有。」
下文云「汝等一人發真歸元,十方虛空悉皆銷殞,云何空中所有國土而不震裂?」良以妄元無本,畢竟不生,故虛空如漚不滅而滅,三有如幻不無而無。
二、修證異同,二:一、理同行異。
「歸元性無二,方便有多門。」
同歸一理,理則無殊。行有偏圓,遲速不等。《圓覺》云「無上妙覺遍諸十方,出生如來與一切法同體平等,於諸修行實無有二,方便隨順其數無量。」
二、聖同凡異。
「聖性無不通,順逆皆方便,初心入三昧,遲速不同倫。」
若聖人根性或是已證聖性,若順若逆俱得入覺,更無淺深。初心入道,故須揀選取令速進。如上文云「十方如來於十八界一一修行,皆得圓滿無上菩提,於其中間亦無優劣。但汝下劣,未能於中圓自在慧,故我宣揚,令汝但於一門深入。」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六(之一)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六(之二)
長水沙門子璿集
二、料揀諸聖,四:一、依塵顯悟門,六:一、色境。
「色想結成塵,精了不能徹,如何不明徹,於是獲圓通?」
優波尼沙陀因觀不淨白骨微塵,析色明空,塵色既盡,妙色密圓。今此揀云:色由妄想所結,染污真性,其體本麁、性是質礙,不能明徹,如何以此不明徹法而取圓通。
二、聲境。
「音聲雜語言,但伊名句味,一非含一切,云何獲圓通?」
陳如悟四諦聲妙音密圓,於是得道。今此揀云:音聲不離諸雜語言,語言即是名句文耳。名句詮顯各有分限,以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文即是字,為二所依,故非一能含一切也。伊,猶是也。
三、香境。
「香以合中知,離則元無有,不恒其所覺,云何獲圓通?」
香嚴童子宴晦清齋,聞香入鼻,觀此無生,來無所從、去無所至。塵氣既滅,妙香密圓。今此揀云:香之一法合有離無,既非其常,未為圓觀。
四、味境。
「味性非本然,要以味時有,其覺不恒一,云何獲圓通?」
藥王、藥上因嘗眾味,了味無生,非即身心,非離身心。由味覺明,位登菩薩。今云:味性本無,待根方覺,無根無味,故非圓通。味時者,嘗時也。
五、觸境。
「觸以所觸明,無所不明觸,合離性非定,云何獲圓通?」
跋陀婆羅忽悟水因,既不洗塵,亦不洗體,中間安然得無所有,妙觸宣明,由是證果。今明此觸因所觸身而得顯發,無所不顯,性非常定,故不圓通。
六、法境。
「法稱為內塵,憑塵必有所,能所非遍涉,云何獲圓通?」
摩訶迦葉因觀世間六塵變壞,唯以空寂修於滅盡,妙法宣明,銷滅諸漏。今揀雖稱妙法,乃是內塵,憑仗此修,豈越能所,覺非能所,故非圓通,遍圓涉通也。
二、依根證入門,五:一、眼根。
「見性雖洞然,明前不明後,四維虧一半,云何獲圓通?」
阿那律陀因修樂見照明三昧,旋見循元,由斯得證。今云見性雖有洞然照了之義,而又前方全明,後方全暗,左右傍觀三分之二,故云四維虧一半也。
二、鼻根。
「鼻息出入通,現前無交氣,支離匪涉入,云何獲圓通?」
周利槃特因作數息,微細窮盡生住異滅,返息循空,因是得道。今云鼻息雖通出入,出入各據而不相交,支分既離,豈成圓觀。
三、舌根。
「舌非入無端,因味生覺了,味亡了無有,云何獲圓通?」
憍梵鉢提觀味之知非體非物,還味旋知,成無學果。今云舌入非是無端自有,由味、境合方有覺知,境滅知亡,未為通貫。
四、身根。
「身與所觸同,各非圓覺觀,涯量不冥會,云何獲圓通?」
畢陵伽婆蹉因觀痛覺,覺清淨心無覺無痛,遺身純覺,獲無學果。今云能覺身根與所覺觸互相假有,各無自性,義例相類,俱非圓觀,知無知異各有涯量,互不相冥,故為所揀。
五、意根。
「知根雜亂思,湛了終無見,想念不可脫,云何獲圓通?」
須菩提曠劫已來心得無礙,由是觀察十方成空,空性圓明,頓入如來寶明空海,同佛知見。今謂意根雜亂思念,若以寂定湛旋,畢竟無有知見。依此修行,想念何逃?亦可若望湛覺真明,必無知見,即無知覺明也,應知有知見者未脫妄想。
三、依識修斷門,六:一、眼識。
「識見雜三和,詰本稱非相,自體先無定,云何獲圓通?」
舍利弗曠劫已來心見清淨,由遇佛故,見覺明圓,光極知見。今揀眼識雜在三和之內,窮其本性無相可得,自體不常,如何圓遍。
二、耳識。
「心聞洞十方,生于大因力,初心不能入,云何獲圓通?」
普賢菩薩本用心聞,分別眾生所有知見,得大自在。今揀太高,收機不盡,既法界為體,心聞為用,故洞十方,此由普賢因修大行之所感,故中下之機於斯絕分,故云不能入。以眾生心中發明普賢行者方現其身,非同觀音觸物隨現。
三、鼻識。
「鼻想本權機,秖令攝心住,住成心所住,云何獲圓通?」
孫陀羅難陀觀鼻端白,見出入息化為光明,身心內明,圓洞世界遍成空淨。今揀觀鼻非為究竟,故云權機。若令攝心,必成所住,真元無住,所住便非。經云「若心有住則為非住。」
四、舌識。
「說法弄音文,開悟先成者,名句非無漏,云何獲圓通?」
富樓那辯才無礙,祕密法門微妙開示,得無所畏。今揀說法不離聲名句文,所開悟人須先成熟,不由無種便能入道。若散心說,但成有漏,非曰圓通。
五、身識。
「持犯但束身,非身無所束,元非遍一切,云何獲圓通?」
優波離因持清禁,由是執身身得自在,次第執心心得通達,然後身心一切無礙。今揀持犯細行唯檢於身,身若不生將何檢束?故於法法不能圓遍。
六、意識。
「神通本宿因,何關法分別,念緣非離物,云何獲圓通?」
大目犍連因於修定,旋湛意識,心光發宣,得大神用。今揀神通乃是宿因本有,由加行力之所顯發,何關修定軌則意識然後得生。法者,軌則義。分別者,意識也。意識念緣,分別一切,不離塵境,故非圓通。
四、依大歸性門,七:一、地大。
「若以地性觀,堅礙非通達,有為非聖性,云何獲圓通?」
持地菩薩因平心地,見內、外塵本無自性,不相觸摩,皆如來藏。今揀地性堅礙有為,體非通達,不成聖性,故非圓通。
二、水大。
「若以水性觀,想念非真實,如如非覺觀,云何獲圓通?」
月光童子因作水觀,見身中水與外香水性合真空,一味流通,得無生忍。今謂此觀不離尋、伺、想、念,豈是真實如如之性。覺觀,即尋伺也。
三、火大。
「若以火性觀,厭有非真離,非初心方便,云何獲圓通?」
火頭金剛觀多婬心成智慧火,身心煖觸,無礙流通,生大寶焰。今謂此由多婬生厭離故,觀成性火。此即厭求之心豈稱圓照?非是真實離念之門,初機不合,故須揀也。
四、風大。
「若以風性觀,動寂非無對,對非無上覺,云何獲圓通?」
琉璃光菩薩因觀身心世界皆是妄緣風力所動,風力無依,本無所有,於動見不動即證實相。今謂風性是動,由動有寂,動寂相對,對即非真,豈同圓觀入流亡所。
五、空大。
「若以空性觀,昏鈍先非覺,無覺異菩提,云何獲圓通?」
虛空藏菩薩由觀四大無依,妄想生滅,虛空無二、佛國本同,得無生忍。今謂虛空昏暗,無明所生,非是覺明,異于本覺,故須揀也。
六、識大。
「若以識性觀,觀識非常住,存心乃虛妄,云何獲圓通?」
彌勒菩薩修唯識觀,盡空如來國土,淨穢有無,皆是我心變化所現。今謂識性念念生滅,攀緣不息,體非常住,若但亡境不亡其心,還成虛妄,豈是圓通。
七、根大。
「諸行是無常,念性元生滅,因果今殊感,云何獲圓通?」
大勢至菩薩由念佛三昧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入無生忍。今謂凡是有為皆屬行陰遷變,念性生滅正是無常,如何以無常因獲常住果,故非圓通。然念佛法門此方最要,雖云生滅,要因念想專注在懷,兼佛願力,直生淨土。生彼國已,進行彌速,即證有期。今顯圓根,觀音為上,抑揚之道,故須揀也。
三、頌觀音圓通,三:一、廣顯圓門,四:一、標嘆所入法。
「我今白世尊:佛出娑婆界,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欲取三摩提,實以聞中入,離苦得解脫。」
娑婆世界耳根最利,故用音聲以為佛事。由從耳根發識聞聲,引生第六識中聞慧,緣名句文,熏成解心種子,納為教體,故云教體在音聞也。教體既成,然後思惟修習,入三摩提,成大解脫。
二、略歎能入人。
「良哉觀世音,於恒沙劫中,入微塵佛國,得大自在力,無畏施眾生。妙音觀世音,梵音海潮音,救世悉安寧,出世獲常住。」
初一句總標嘆,次二句嘆三十二應,次二句嘆十四無畏兼四不思議,次二句嘆德號。妙音是體,觀世音是用,亦是真俗二諦,亦是自利利他。梵是淨義,釋成體也。海潮要不失時,釋成用也。救世下二句結嘆利益,初得世間安樂,終獲究竟涅槃。
三、廣辨圓通根,二:一、顯聞性,二:一、對辨真實,三:一、圓真實。
「我今啟如來,如觀音所說,譬如人靜居,十方俱擊鼓,十處一時聞,此則圓真實。」
解脫德也。如前觀音所陳三昧,所得殊勝,赴感不差,周遍皆應。十方者,十界也。擊鼓者,機動也。一時聞者,應不失也。此則應身無量,無感不應,故云圓真實。
二、通真實。
「目非觀障外,口鼻亦復然,身以合方知,心念紛無緒。隔垣聽音響,遐邇俱可聞,五根所不齊,是則通真實。」
般若德也。前四句揀不通,口鼻下二句經文語倒,故先舉所例口鼻,後舉能例身根,蓋翻譯者略順根次也。隔垣下四句,正顯耳根不同前五,由是得名通真實耳。
三、常真實,二:一、正顯。
「音聲性動靜,聞中為有無,無聲號無聞,非實聞無性。聲無既無滅,聲有亦非生,生滅二圓離,是則常真實。」
法身德也。聲於聞中自有動靜,說為有無,非謂聞性是有無也。世人若以不聞聲時號無聞者,聞性已滅,聲塵更起,遣誰更聞?是知聲有,聞性不生;聲無,聞性不滅。生滅既而遍離,由是得名常真實也。
二、釋成。
「縱令在夢想,不為不思無,覺觀出思惟,身心不能及。」
如前重睡心想不行,聞舂擣聲別作他物,此時豈憶靜搖?應知聞性不斷,故云不為不思無也。覺觀出思惟者,此既不與念想相應,即出覺觀思惟之表。譯人迴文不盡,故令語倒。覺觀,即尋伺也。思惟,即是遍行思也。俱是心所皆不相應,故名為出。又覺是本覺,即聞性也。觀即是照。此即文順。
二、揀非顯是。
「今此娑婆國,聲論得宣明,眾生迷本聞,循聲故流轉。阿難縱強記,不免落邪思,豈非隨所淪,旋流獲無妄。」
前二句通明此方由聲教入,聲名句文能詮法義,眾生由此聞而解了,故云宣明。次四句正揀過非,苟隨聲教,不能亡緣入流返照,即迷本聞性循聲轉也。故舉阿難雖得多聞,不能亡相,為聲所轉,生滅妄想無由得免。後二句結非顯是,旋流者,返流也,斯則入流亡所,唯照聞性。生滅既滅,寂滅現前,故云無妄。
二、明觀行,四:一、告語。
「阿難汝諦聽,我承佛威力,宣說金剛王,如幻不思議,佛母真三昧。」
金剛、如幻已見上文。三世如來一門超出,故云佛母。又金剛,空也。如幻,假也。佛母,中也。二、斥失。
「汝聞微塵佛,一切祕密門,欲漏不先除,畜聞成過誤。將聞持佛佛,何不自聞聞。」
雖持法藏,不能捨聞而觀自性,故成過矣。若將世間隨聲聞相持他佛法,不如返照自己聞性成真三昧,故云聞聞。
三、正示,二:一、正明觀行,三:一、法,三:一、脫塵旋根。
「聞非自然生,因聲有名字,旋聞與聲脫,能脫欲誰名。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脫。」
見聞覺知之聞,隨聲而有,非本然性。如上文云「如汝今者承聽我法,此即因聲而有分別」等。若能離緣觀性,聞相不起,動靜境亡,能所不拘,故名解脫。縛既無得,脫亦不名。一根既然,六根皆爾。
二、塵銷覺顯。
「見聞如幻翳,三界若空花,聞復翳根除,塵消覺圓淨。」
見聞覺知迷成翳眼,三界有法悉是空華。見聞體虛本不可得,復加幻喻,故《起信》云「三界虛偽,唯心所作。」上文云「見聞覺知虛妄病緣,故有十方諸有漏國。翳除華滅,聞復塵消,妙覺明心顯然圓淨,此分證也。」
三、覺極無礙。
「淨極光通達,寂照含虛空,却來觀世間,猶如夢中事。摩登伽在夢,誰能留汝形?」
淨極,謂滿淨解脫圓也。光通達,謂滿覺般若備也。寂照,謂真理法身極也。三德既圓,三障永盡,如大夢寤,如蓮華開,返觀世間,欲誰留礙?此極證也。
二、喻。
「如世巧幻師,幻作諸男女,雖見諸根動,要以一機抽。息機歸寂然,諸幻成無性。」
幻師,真性也。有隨緣義,故名為巧。幻法,無明也。男女,六根也。一機即幻法,機息幻無,妄滅根復。或幻師,無明也。幻法,心識也。餘同前配。所幻男女必有所依,喻真性也。
三、合。
「六根亦如是,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一處成休復,六用皆不成。」
初句總標,次句合幻師,次句合男女,後二句合息機等。耳根無明若破,餘根亦破,故皆不成。
二、觀成利益。
「塵垢應念消,成圓明淨妙,餘塵尚諸學,明極即如來。」
一根若復,塵垢自消。上文云「想相為塵,識情為垢,二俱遠離,則汝法眼應時清明。」故云成圓明淨妙。此則三德圓顯,不縱橫竝別,故名為妙。後二句結成位,前句斷德未圓,後句智德備滿。互現可知。
四、勸修。
「大眾及阿難,旋汝倒聞機,反聞聞自性,性成無上道,圓通實如是。」
勸復顛倒聞根,返觀聞性,聞性圓成,菩提可冀。後一句結指印成。
四、結顯同此證。
「此是微塵佛,一路涅槃門。過去諸如來,斯門已成就;現在諸菩薩,今各入圓明;未來修學人,當依如是法。我亦從中證,非唯觀世音。」
前二句總指一切諸佛皆從此門得涅槃也。過去下別列三世,并引文殊皆同此證也。
二、重明差當。
「誠如佛世尊,詢我諸方便,以救諸末劫,求出世間人。成就涅槃心,觀世音為最。自餘諸方便,皆是佛威神,即事捨塵勞,非是長修學,淺深同說法。」
前四句頌佛令揀,成就下二句正指圓門,顯是雅當。自餘下五句明二十四聖各隨所因事相而成觀行,皆是佛之威神,方便令其得道,非是久長修學淺深二機同入之法門也。反顯觀音即是淺深二機同說、同入,久長修學之法門耳。
三、結願勸學。
「頂禮如來藏,無漏不思議,願加被未來,於此門無惑,方便易成就,堪以教阿難,及末劫沈淪。但以此根修,圓通超餘者,真實心如是。」
如來藏即一體三寶,是所入之理,具足無漏性功德故。願加下五句正結願,但以下二句勸學,最後一句文殊指己選圓通心,真實無妄非挾情故。
三、時眾獲益。
於是,阿難及諸大眾身心了然,得大開示。觀佛菩提及大涅槃,猶如有人因事遠遊,未得歸還,明了其家所歸道路。普會大眾、天龍八部、有學二乘及諸一切新發心菩薩,其數凡有十恒河沙,皆得本心,遠塵離垢,獲法眼淨。性比丘尼聞說偈已,成阿羅漢。無量眾生皆發無等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一會之眾根器各異,大小不同。前文觀音說竟,諸佛放光互來灌頂,兼灌大菩薩及阿羅漢。受彼光者一時俱獲金剛三昧。此即顯會二十四聖諸別觀門,一時圓入觀音修證。今此阿難及諸初心聞說偈已,隨其位次悟入有異。阿難等方悟圓通,從耳根入猶未有證,故云明了其家所歸道路。其天龍眾及小有學,大乘地前十恒河沙獲法眼淨,即入初地見道位也。性比丘尼是三果人,今成無學。未發心者其數無量,皆發道意,即悟解大乘也。
三、辦離魔業行。前雖廣說圓通修證,凡夫始學障難尤深,況末代邪宗紛然競起,邪言惑正,魔辨逼真,濫述既多,朋流者眾。若不甄辨,妨正修行,故以戒定慧驗之,邪元自露。故九十六種外道皆能修禪,而無戒德。《涅槃經》云「魔尚能變身為佛,豈不能為四依菩薩惑亂世間?故佛廣說,若言聽畜八不淨物者,是魔所說。」身外之物尚不許畜,何況婬盜殺妄根本貪嗔。世有愚人為魔所惑,誹謗戒律言是小乘,自稱大乘無礙自在,下經廣破。此等竝是魔業,故佛深誡,是稱決定大乘明了之教。阿難大權,愍我將來必陷魔難,故慇懃致請,永為真誡耳。
文二:一、阿難觀時請問,三。一、敘所悟。
阿難整衣服,於大眾中合掌頂禮,心迹圓明,悲欣交集,欲益未來諸眾生故,稽首白佛:「大悲世尊,我今已悟成佛法門,是中修行得無疑惑。」
圓通即是心所行路,故云心迹。領悟既深,得無疑惑;未來多難,更欲伸陳。悲欣者,欣今所悟,悲後行人。
二、陳所願。
「常聞如來說如是言:『自未得度,先度人者,菩薩發心。自覺已圓,能覺他者,如來應世。』我雖未度,願度末劫一切眾生。」
菩薩有二類:一智增,先取佛果,後度眾生;二悲增,度生心切,故意留惑潤生三界。今願未度而度眾生,即悲增也。
三、述所請。
「世尊!此諸眾生去佛漸遠,邪師說法如恒河沙,欲攝其心入三摩地,云何令其安立道場、遠諸魔事,於菩提心得無退屈?」
此諸眾生,根劣也。去佛漸遠,時劣也。邪師說法,難多也。此則時澆解昧,惑障尤多,修定攝心難為進趣,況遭魔惑,邪見彌增,加行修證如何無退?
二、如來廣為宣說,二:一、讚請許宣。
爾時,世尊於大眾中稱讚阿難:「善哉!善哉!如汝所問,安立道場,救護眾生末劫沈溺。汝今諦聽,當為汝說。」阿難、大眾唯然奉教。
道場加行事理兩修,內秉戒根,外假心呪,內外相濟道力易成。為汝宣揚,當善思念。
二、正為廣說,二:一、自行離魔,二:一、總明三學。
佛告阿難:「汝常聞我毘奈耶中宣說修行三決定義,所謂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是則名為三無漏學。」
諸行或對機不同,此三決定須說。又是決定成佛之因,佛佛皆爾,故云三決定義。
二、別示戒學。以定慧二門前已說故,符律談常同涅槃矣。文四:一、離欲因,二:一、正辨是非,三:一、標示。
「阿難!云何攝心,我名為戒?若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婬,則不隨其生死相續。」
婬為生死根本,反之則不續矣。《圓覺》云「一切眾生皆因婬欲而正性命。」當知輪迴愛為根本,由有諸欲助發愛性,是故能令生死相續。
二、正辯,二:一、舉過顯非,二:一、欲為魔因。
「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婬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婬,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彼等諸魔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魔不斷婬而修禪定,魔定順惑,易得成就,功深者為上品,功淺者為中下。雖不斷欲而修定、修福,隨福優劣故成三品,以邪定力報得五通,以有漏福生天魔界。隨得少定,不辨邪正,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二、未來多惑。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熾盛世間,廣行貪婬,為善知識,令諸眾生落愛見坑,失菩提路。」
末世眾生無正法眼,多被魔惑,廣行貪婬,假稱善友,誘化無識,失正遭苦,宜深察之不令得便。
二、結成明誡。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斷心婬,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一決定清淨明誨。」
此戒雖與小乘名同,而持隨有異,此則一一內防心念,輕重等持。彼則事遂緣成,輕重隨戒。故云先斷心婬。故論云: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故與小乘持戒全別。
三、誡勸,二:一、重彰過患,二:一、喻顯。
「是故阿難!若不斷婬修禪定者,如蒸砂石欲其成飯,經百千劫秖名熱砂。何以故?此非飯本,砂石成故。」
戒、定、慧法能生法身,戒根不完,徒修禪慧,豈有清淨妙體從婬欲生?沙飯異因,孰論劫數。
二、結失。
「汝以婬身求佛妙果,縱得妙悟皆是婬根,根本成婬,輪轉三塗必不能出,如來涅槃何路修證?」
非戒不禪,非禪不慧。戒根不淨,所習禪慧那得淨乎?以不淨故,雖有如無。戒定慧亡,自成輪轉,終非聖果。
二、勸令除斷。
「必使婬機身、心俱斷,斷性亦無,於佛菩提斯可希冀。」
真持戒人尚無持相,豈令身心犯乎重禁?如下文云「殺盜婬等有名鬼倫,無名天趣,有無二無,無二亦滅,是名妙發三摩提者。」
二、結歸邪正。
「如我此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正云波卑夜,此云惡者。波旬,訛也。
二、離殺因,二:一、正辨是非,三:一、標示。
「阿難!又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殺,則不隨其生死相續。」
相殺相償,結詶連禍,苟或止之,故不相續。餘如文。
二、正辯,二:一、舉過顯非,二:一、殺為鬼因。
「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殺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殺,必落神道。上品之人為大力鬼,中品則為飛行夜叉、諸鬼帥等,下品當為地行羅剎。彼諸鬼神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帶殺修禪,報為神道。功深福厚為大力鬼,即五岳、四瀆係祠祀者。功淺福劣列在中下,八部所管,及大海邊羅剎國類。因修定故,皆有業通,迅疾無礙。不斷殺故,受此惡趣,為天驅役。若不修禪及不修福,但行殺害,直入地獄,無此差降。
二、未來多惑,三:一、正明。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熾盛世間,自言食肉得菩提路。」
殺生食肉是眾生冤,如何不斷得菩提路?
二、辨異。
「阿難!我令比丘食五淨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汝婆羅門地多蒸濕,加以砂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來滅度之後,食眾生肉名為釋子。」
《涅槃》第四,迦葉問云:「云何如來先許比丘食三淨肉?」佛言:「隨事漸制故耳。」復有七種、九種,今言五者,隨經增減,以意配數。佛以方便權許令食,非究竟說。
三、示過。
「汝等當知,是食肉人縱得心開似三摩地,皆大羅剎,報終必沈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殺、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
似三摩地者,鬼神定也。亦能令人知過去未來事,與善定相似,如起信說。
二、結成明誡。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次斷殺生,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二決定清淨明誨。」
三、誡勸,二:一、重彰過患,二:一、順明口過,二:一、喻顯。
「是故阿難!若不斷殺修禪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聲大叫,求人不聞。此等名為欲隱彌露。」
塞耳修禪,高聲行殺,求不聞之道,彰彌露之苦,豈不悲夫。
二、況顯。
「清淨比丘及諸菩薩於岐路行,不蹋生草,況以手拔。云何大悲,取諸眾生血肉充食?」
生草不踐,非獨護譏,亦深慈念。草尚不踏,況損命也。
二、反顯身過,二:一、正明所離。
「若諸比丘不服東方絲綿絹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於世真脫,酬還宿債,不遊三界。」
絲綿、裘毳,眾生身分,身既不服,真解脫者,以不遊三界詶宿債故。經語甚倒,知之。
二、反喻所以。
「何以故?服其身分,皆為彼緣。如人食其地中百穀,足不離地。」
服眾生分,為眾生緣。辟穀求昇,尚有不至,況食、況服能出離乎?
二、勸令除斷。
「必使身心於諸眾生若身、身分,身心二塗不服不食,我說是人真解脫者。」
心無貪慮,身不服行,斷性苟亡,自然真脫。
二、結歸邪正。
「如我此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三、離盜因,二:一、正辨是非,三:一、標示。
「阿難!又復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偷,則不隨其生死相續。」
不與而取,起心即犯,故云其心不偷。
二、正辯,三:一、辨其邪行,二:一、盜為邪因。
「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偷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偷,必落邪道。上品精靈,中品妖魅,下品邪人,諸魅所著。彼等群邪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禪智雖現,貪盜不除,縱亡婬殺,亦落邪道。精靈、妖魅及諸邪人,皆能惑亂令眾歸附,不惜衣食,盡命供給。若不修禪,直入地獄。
二、未來多惑。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熾盛世間,潛匿姦欺,稱善知識,各自謂己得上人法,詃惑無識,恐令失心,所過之處其家耗散。」
姦欺盈抱,潛護如淳,詐偽充懷,隱藏若拙。苟求不與之利,詃誘無識之人。猛熾其貪,顯異其語,令彼愚者頓棄家財,仍遭王難,故云耗散。
二、示其正修,二:一、正示行緣,二:一、明正行。
「我教比丘循方乞食,令其捨貪成菩提道。諸比丘等不自熟食,寄於殘生,旅泊三界,示一往還,去已無返。」
比丘依法循乞,不自熟食,為捨貪過,深厭自生,不戀三界,如旅泊人一往而已。
二、斥邪行。
「云何賊人假我衣服,裨販如來,造種種業,皆言佛法,却非出家具戒比丘為小乘道。由是疑誤無量眾生,墮無間獄。」
身雖出家,心不入道,假衣服以作相,販如來以造業,反毀具戒為權小,高現異儀為至極,誑妄愚者,入惡無窮。《涅槃.邪正品》云「我滅度後,是魔波旬漸當壞亂我之正法,乃至作比丘、比丘尼及阿羅漢等形,以有漏身稱是無漏,壞我正法,乃至說言:無四重、僧殘、不定、捨墮、懺悔、眾學、滅諍等法,亦無偷闌、五逆、一闡提罪,乃至若犯如是等罪亦無有報。」如是說者竝是魔說,我佛法中有犯如上等罪應當苦治。若不持戒,云何當得見佛性耶!
二、別示轉業,二:一、正示方法。
「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提,能於如來形像之前身然一燈、燒一指節,及於身上爇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揖世間,永脫諸漏。雖未即明無上覺路,是人於法已決定心。」
殺生、偷盜執對不亡,為三界緣,障菩提路。然身苦體能報此因,宿債苟除,世間永脫,故云長揖。
二、反結酬償。
「若不為此捨身微因,縱成無為,必還生人酬其宿債,如我馬麥正等無異。」
前云摩登伽在夢,誰能留汝形。今云縱成無為,必酬宿債者,此示業報不亡,成無為後現有為身,尚還宿債。況全未離有為而欲妄逃業果,其可得乎?引證酬業如別處說。
三、結成明誡。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後斷偷盜,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三決定清淨明誨。」
三、誡勸,二:一、喻顯不斷。
「是故阿難!若不斷偷修禪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巵,欲求其滿,縱經塵劫終無平復。」
灌禪定水於破戒巵,欲求滿果,塵劫不平。誰之過矣,豈不慎乎!斯則內德無實,外相惑人,戒器已穿,善法多漏耳。
二、勸令除斷。
「若諸比丘衣鉢之餘分寸不畜,乞食餘分施餓眾生,於大集會合掌禮眾,有人捶詈同於稱讚,必使身心二俱捐捨,身肉骨血與眾生共,不將如來不了義說迴為己解以誤初學,佛印是人得真三昧。」
此文勸離四過,謂貪、慢、瞋、癡,配文可見。心不起嗔,身不加報,故云二俱捐捨。以觀眾生及與我身平等無二,由是身心不加報耳,故云與眾生共。不了義說為己解者,不將佛方便說迴作自己心中獨悟之法,以此詃惑無識初學,此文亦證不了教中得食淨肉,必至了教一切皆斷,不執不了教將為究竟說也,執權謗實亦此類也。《楞伽》云「愚癡凡夫惡見所噬,邪曲迷醉,妄稱一切智說。」暉解云:無智之人不了如來方便說法,而乃妄稱一切智人作究竟說。
二、結歸邪正。
「如我所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四、離妄因,二:一、正辨是非,三:一、標示。
「阿難!如是世界六道眾生,雖則身心無殺盜婬,三行已圓,若大妄語,即三摩提不得清淨,成愛見魔,失如來種。」
妄語之因起貪癡慢,如不斷此,故成愛見。
二、正辨,二:一、妄為苦因,二:一、對辨,二:一、顯偽作,二:一、標列設誑。
「所謂未得謂得,未證言證,或求世間尊勝第一,謂前人言:『我今已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道,辟支佛乘,十地、地前諸位菩薩。』求彼禮懺,貪其供養。」
以愚癡心,起大我慢,因求尊勝,貪彼供養,此即愛見之惑強而且盛。因起妄語,稱得三乘賢聖果證,實得道果尚不許說,豈況未得而妄說耶。
二、結成招苦。
「是一顛迦銷滅佛種,如人以刀斷多羅木,佛記是人永殞善根,無復知見,沈三苦海,不成三昧。」
一顛迦,即是斷善根者,其大妄語與此罪同。《涅槃.邪正品》云:「若有說言:『我已得成阿耨菩提。何以故?以有佛性故,有佛性者必定得成阿耨菩提。』當知是人犯波羅夷罪。何以故?雖有佛性,以未修習諸善方便,是故未見。以不見故,不得成就阿耨菩提。」故知略不修斷,自稱即是佛者,皆大妄語,犯波羅夷,非佛弟子。
二、明真化,二:一、列化事。
「我滅度後,勅諸菩薩及阿羅漢應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種種形,度諸輪轉。或作沙門、白衣居士、人王宰官、童男童女,如是乃至婬女、寡婦、姦偷、屠販,與其同事,稱讚佛乘,令其身心入三摩地。」
四攝利人,作種種化。初同其道,後勸佛乘,盡為益他,非貪利己。
二、誡明言。
「終不自言我真菩薩、真阿羅漢,泄佛密因,輕言末學,唯除命終,陰有遺付。」
真聖利物終不可測,以承佛制,不妄漏泄。此聖真因,唯聖自證,故云密因,未學之前不可輕說。陰有遺付者,不顯稱也。此開臨終密有表示,遣囑弟子,如求那屈指事。
二、結責。
「云何是人惑亂眾生,成大妄語。」
二、結成明誡。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後復斷除諸大妄語,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四決定清淨明誨。」
三、誡勸,四:一、喻其不斷。
「是故阿難!若不斷其大妄語者,如刻人糞為栴檀形,欲求香氣,無有是處。」
修禪定之檀形,刻妄語之人糞。遙觀可意,近逼穢聞,欲求道香,終無得理。
二、舉其防微。
「我教比丘直心道場,於四威儀一切行中尚無虛假,云何自稱得上人法?」
三乘所證為上人法。此文舉淺況深,餘小妄語尚不可為,況大妄耶。
三、重喻大過。
「譬如窮人妄號帝王,自取誅滅,況復法王如何妄竊?因地不直,果招紆曲,求佛菩提,如噬臍人,欲誰成就?」
初喻大妄止成苦本,後喻求道終無得理,如人噬臍了不相及。《春秋傳》曰「若不早圖,後君噬臍。」
四、斷成巨益。
「若諸比丘心如直絃,一切真實,入三摩提永無魔事。我印是人成就菩薩無上知覺。」
一切時中悉無虛偽,若斯人也,真求道歟,豈不速至乎!若示相標形,詐稱得道,內懷諂曲,外規名聞,豈曰修行?故《法華》云「濁世惡比丘,邪智心諂曲,未得謂為得,我慢心充滿,乃至衲衣在空閑,假名阿練若,當知是等盡行魔業。」
二、結歸邪正。
「如我所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六(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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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yển thứ bảy

首楞嚴義疏注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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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楞嚴義疏注經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七
長水沙門子璿集
二、他力離魔。此為障重者助之以呪力也。文二:一、述意略明,四:一、總結前文。
「阿難!汝問攝心,我今先說入三摩地修學妙門。求菩薩道,要先持此四種律儀皎如氷霜,自不能生一切枝葉,心三口四,生必無因。阿難!如是四事若不遺失,心尚不緣色香味觸,一切魔事云何發生?」
戒是正順解脫之本,依因此戒得有定慧,故知三昧戒為先容。此之重禁雖約身口,一一治心。既與定慧相應,色香味觸無非實相,豈有魔事惱亂行者?
二、勸誦神呪。
「若有宿習不能滅除,汝教是人一心誦我佛頂光明摩訶薩怛多般怛羅無上神呪。斯是如來無見頂相,無為心佛從頂發輝,坐寶蓮華所說心呪。」
前雖廣說持戒清淨皎如氷霜,既不造新,已離魔事。然有無始宿習垢障塵沙如影隨形,與道為妨,於修行者一切時障,或數病數惱、多淫多瞋,或遭邪師,或遇魔嬈,諸難競起,皆是無始不善宿因邪思業種熏識現行,常與正道以為冤敵。凡夫始學,道力微弱,不能排遣,故佛有妙神呪,能滅宿世惡習,令無嬈惱,道力速成,不遭退屈。前說定慧破煩惱障,復明戒學但止罪業,今說神呪能破宿殃,兼除報障。三障苟亡,不證何待?
三、指陳功効。
「且汝宿世與摩登伽歷劫因緣,恩愛習氣非是一生及與一劫,我一宣揚,愛心永脫成阿羅漢。彼尚婬女,無心修行,神力冥資,速證無學。云何汝等在會聲聞求最上乘,決定成佛,譬如以塵揚于順風,有何艱險?」
登伽宿有婬習,今得離欲,是斷業煩惱障。現為婬女,今得無學,是轉報障。無心修行,遇此神呪尚得聖果,況復志求無上覺道,決定修行,呪力加持,有何艱險而不至哉!
四、略示持方,二:一、示行儀。
「若有末世欲坐道場,先持比丘清淨禁戒,要當選擇戒清淨者第一沙門以為其師,若其不遇真清淨僧,汝戒律儀必不成就。戒成已後,著新淨衣,然香閑居,誦此心佛所說神呪一百八遍,然後結界,建立道場,求於十方現住國土無上如來放大悲光來灌其頂。」
持戒不完,五緣即闕,況為師範展轉授人,己戒不淨,他戒安就?故須選擇第一清淨真授戒者。故《梵網經》「千里內無授戒師,當於佛前自誓受戒。先懺七逆,後求戒法,皆見好相方知罪滅得戒,不爾不得。」戒既成就,閑居靜處,然香誦呪數滿百八,以表除滅百八煩惱。內戒外呪俾魔不生,恐障壇場,故須先爾求現住佛光照顯加,心得勇猛,進道彌速。
二、明感應。
「阿難!如是末世清淨比丘、若比丘尼、白衣檀越,心滅貪婬,持佛淨戒,於道場中發菩薩願,出入澡浴,六時行道,如是不寐經三七日,我自現身至其人前,摩頂安慰令其開悟。」
道場次第、儀範周旋,如圭峯《圓覺修證儀》說。誦呪加持,發見佛願,佛現身者名為感應。若見餘境,背於本習,事與願違,即是魔境,非真感應。又見真應,心得開悟,煩惱微薄,智慧明淨。若因見佛,愚鈍宛然,煩惱却重,斯皆魔境,非真佛也。
二、酬請廣說,二:一、具明壇法,二:一、請問。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蒙如來無上悲誨,心已開悟,自知修證無學道成。末法修行建立道場,云何結界,合佛世尊清淨軌則?」
我居佛世,蒙佛親示,現今開悟,已知修證必至無學。末法學人必加功行,建立道場,有何方法令其軌則?
二、答釋,二:一、示結壇方法,二:一、壇場基量。
佛告阿難:「若末世人願立道場,先取雪山大力白牛,食其山中肥膩香草。此牛唯飲雪山清水,其糞微細,可取其糞和合旃檀以泥其地。若非雪山,其牛臭穢,不堪塗地。別於平原穿去地皮五尺已下,取其黃土,和上旃檀、沈水、蘇合、薰陸、欝金、白膠、青木、零陵、甘松及鷄舌香,以此十種細羅為粉,合土成泥,以塗場地,方圓丈六為八角壇。」
雪山牛乳純是醍醐,所有茹退最為香潔,但和一味旃檀即可塗地。苟無此者,即取深土,別加眾香十味和合以塗場地。八角之壇,方圓應量,除地為之,仍無級數,即今墠也。壇雖八角,上下為十,以應圓數。以下文有懸鏡相對,上下交光,一一鏡中現十方佛,以表一身即十身、十身即一身,重重無盡,互相顯現,互相容受。即表證藏心不思議境界之相也。下文十方諸佛一時俱現鏡交光處,是此相耳。
二、供養法式,二:一、列供具,二:一、長時供具。
「壇心置一金、銀、銅木所造蓮華,華中安鉢,鉢中先盛八月露水,水中隨安所有華葉。取八圓鏡各安其方,圍繞華鉢,鏡外建立十六蓮華,十六香鑪間華鋪設,莊嚴香鑪,純燒沈水,無令見火。取白牛乳置十六器,乳為煎餅,并諸砂糖、油餅、乳糜、蘇合蜜薑、純酥、純蜜,於蓮華外各各十六圍繞華外,以奉諸佛及大菩薩。」
諸佛菩薩不食此食,為令福增示現而食,令修行者福慧具足,速得圓滿。如佛受純陀最後供養,令其具足檀波羅蜜。此亦如是,故須供養。
二、隨時供物。
「每以食時,若在中夜,取蜜半升,用酥三合,壇前別安一小火鑪,以兜樓婆香煎取香水,沐浴其炭,然令猛熾。投是酥蜜於炎鑪內,燒令煙盡,亨佛菩薩。」
二、陳像設。
「令其四外遍懸幡華,於壇室中四壁敷設十方如來及諸菩薩所有形像。應於當陽張盧舍那、釋迦、彌勒、阿閦、彌陀,諸大變化觀音形像兼金剛藏安其左右。帝釋、梵王、烏芻瑟摩并藍地迦、諸軍茶利與毘俱胝、四天王等頻那夜迦張於門側,左右安置。又取八鏡覆懸虛空,與壇場中所安之鏡方面相對,使其形影重重相涉。」
懸幡列像,一一皆令影現鏡中,欲使行人熟此境界,則於事事無礙法界之理易得證耳。若時若處,一念之中遍遊十方,遍見諸佛,遍行佛事,遍得供養。一念既爾,塵塵皆然。
二、明誦呪規儀,二:一、明修行,三:一、修助行。
「於初七中,至誠頂禮十方如來、諸大菩薩、阿羅漢號,恒於六時誦呪圍壇,至心行道,一時常行一百八遍。第二七中,一向專心發菩薩願,心無間斷,我毘奈耶先有願教。第三七中,於十二時一向持佛般怛羅呪,至第七日,十方如來一時出現鏡交光處,承佛摩頂。」
三七日中所行各異。初則禮佛圍壇,誦呪行道,此中必行五悔,禮佛求哀加被懺悔,離我慢障等。次則捨前所行,常發大願,則運心廣大,離狹劣障。後則一向誦持心呪,加持行門,防諸魔事。由斯三限助修之力,感應道交,顯受佛應摩頂安慰。
二、入觀行。
「即於道場修三摩地,能令如是末世修學身心明淨猶如琉璃。」
魔障既離,復承顯加,修三摩提速得成就,故令身心明淨如琉璃也。
三、示不成。
「阿難!若此比丘本受戒師及同會中十比丘等,其中有一不清淨者,如是道場多不成就。」
戒根為本,入道先門,師與證人一等清淨。師若有闕,資無所承,道場不就,職由斯矣。
二、明得果。
「從三七後,端坐安居經一百日。有利根者,不起于座得須陀洹,縱其身心聖果未成,決定自知成佛不謬。汝問道場,建立如是。」
須陀洹果名通大小,小乘可知。今修大乘首楞嚴定,發菩薩願,應以大乘位次論果。若《瓔珞本業經》「初地名鳩摩羅伽,乃至四地名須陀洹,佛地名婆伽婆佛陀。」將配此經,恐太高深。若約見真,得無生忍名須陀洹,甚為中當,即初入別、圓地住位也,此則正與觀音修證義同。若配下位,恐非所宜,以此經中云聖果故,利根修故。又以下經獲無生忍,第三漸次便已證得,此即無妨,必不可以未證位配,請細詳之。
二、正說神呪,三:一、請問,三:一、敘承呪力。
阿難頂禮佛足而白佛言:「自我出家,恃佛憍愛,求多聞故,未證無為。遭彼梵天邪術所禁,心雖明了,力不自由。賴遇文殊令我解脫。」
阿難雖得小乘初果,若望大乘,名假擇滅,非真無為,故云未證。
二、願聞呪辭。
「雖蒙如來佛頂神呪冥獲其力,尚未親聞。唯願大慈重為宣說,悲救此會諸修行輩,末及當來在輪迴者,承佛密音,身意解脫。」
文殊密誦以解婬難,故云未聞。今請顯說,意欲傳通至後代耳。
三、眾咸佇聽。
於時會中一切大眾普皆作禮,佇聞如來祕密章句。
二、與說,二:一、正說神呪,二:一、現化佛。
爾時,世尊從肉髻中涌百寶光,光中涌出千葉寶蓮,有化如來坐寶華中,頂放十道百寶光明,一一光明皆遍示現十恒河沙金剛密跡,擎山持杵,遍虛空界。大眾仰觀,畏愛兼抱,求佛哀祐,一心聽佛無見頂相放光如來宣說神呪。
將說神呪現光化佛,化復作化百河沙眾。此即如來藏心不思議妙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大眾將證此理,故示現以表也。下說神呪是此密因,宣與大眾化他令益。
二、說呪辭。
「南無薩怛他蘇伽多耶阿羅訶帝三藐三菩陀寫(一)薩怛他佛陀俱知瑟尼釤(二)南無薩婆勃陀勃地薩跢鞞弊(三)南無薩多南三藐三菩陀俱知南(四)娑舍囉婆迦僧伽喃(五)南無盧雞阿囉漢跢喃(六)南無蘇盧多波那喃(七)南無婆羯唎陀伽彌喃(八)南無盧雞三藐伽跢喃(九)三藐伽波囉底波多那喃(十)南無提婆離瑟𧹞(十一)南無悉陀耶毘地耶陀囉離瑟𧹞(十二)舍波奴揭囉訶娑訶娑囉摩他喃(十三)南無跋囉訶摩泥(十四)南無因陀囉耶(十五)南無婆伽婆帝(十六)嚧陀囉耶(十七)烏摩般帝(十八)裟醯夜耶(十九)南無婆伽婆帝(二十)那囉野拏耶(二十一)槃遮摩訶三慕陀囉(二十二)南無悉羯唎多耶(二十三)南無婆伽婆帝(二十四)摩訶迦羅耶(二十五)地唎般剌那伽囉(二十六)毘陀囉波拏迦囉耶(二十七)阿地目帝(二十八)尸摩舍那泥婆悉泥(二十九)摩怛唎伽拏(三十)南無悉羯唎多耶(三十一)南無婆伽婆帝(三十二)多他伽跢俱囉耶(三十三)南無般頭摩俱囉耶(三十四)南無跋闍囉俱囉耶(三十五)南無摩尼俱囉耶(三十六)南無伽闍俱囉耶(三十七)南無婆伽婆帝(三十八)帝唎茶輸囉西那(三十九)波囉訶囉拏囉闍耶(四十)跢他伽多耶(四十一)南無婆伽婆帝(四十二)南無阿彌多婆耶(四十三)跢他伽多耶(四十四)阿囉訶帝(四十五)三藐三菩陀耶(四十六)南無婆伽婆帝(四十七)阿芻鞞耶(四十八)跢他伽多耶(四十九)阿囉訶帝(五十)三藐三菩陀耶(五十一)南無婆伽婆帝(五十二)鞞沙闍耶俱嚧吠柱唎耶(五十三)般囉婆囉闍耶(五十四)跢他伽多耶(五十五)南無婆伽婆帝(五十六)三補師瑟多(五十七)薩憐捺囉剌闍耶(五十八)跢他伽多耶(五十九)阿羅訶帝(六十)三藐三菩陀耶(六十一)南無婆伽婆帝(六十二)舍雞野母那曳(六十三)跢他伽多耶(六十四)阿囉訶帝(六十五)三藐三菩陀耶(六十六)南無婆伽婆帝(六十七)剌怛那雞都囉闍耶(六十八)跢他伽多耶(六十九)阿囉訶帝(七十)三藐三菩陀耶(七十一)帝瓢南無薩羯唎多(七十二)翳曇婆伽婆多(七十三)薩怛他伽都瑟尼釤(七十四)薩怛多般怛㘕(七十五)南無阿婆囉視耽(七十六)般囉帝揚歧囉(七十七)薩囉婆部多揭囉訶(七十八)尼羯囉訶揭迦囉訶尼(七十九)跋囉毖地耶叱陀爾(八十)阿迦囉蜜唎柱(八十一)般唎怛囉耶儜揭唎(八十二)薩囉婆槃陀那目叉尼(八十三)薩囉婆突瑟吒(八十四)突悉乏般那爾伐囉尼(八十五)赭都囉失帝南(八十六)羯囉訶娑訶薩囉若闍(八十七)毘多崩娑那羯唎(八十八)阿瑟吒氷舍帝南(八十九)那叉剎怛囉若闍(九十)波囉薩陀那羯唎(九十一)阿瑟吒南(九十二)摩訶揭囉訶若闍(九十三)毘多崩薩那羯唎(九十四)薩婆舍都嚧爾婆囉若闍(九十五)呼藍突悉乏難遮那舍尼(九十六)毖沙舍悉怛囉(九十七)阿吉尼烏陀迦囉若闍(九十八)阿般囉視多具囉(九十九)摩訶般囉戰持(一百)摩訶疊多(一百一)摩訶帝闍(二)摩訶稅多闍婆囉(三)摩訶跋囉槃陀囉婆悉爾(四)阿唎耶多囉(五)毘唎俱知(六)誓婆毘闍耶(七)跋闍囉摩禮底(八)毘舍嚧多(九)勃騰罔迦(十)跋闍囉制喝那阿遮(十一)摩囉制婆般囉質多(十二)跋闍囉擅持(十三)毘舍囉遮(十四)扇多舍鞞提婆補視多(十五)蘇摩嚧波(十六)摩訶稅多(十七)阿唎耶多囉(十八)摩訶婆囉阿般囉(十九)跋闍囉商羯囉制婆(二十)跋闍囉俱摩唎(二十一)俱藍陀唎(二十二)跋闍囉喝薩多遮(二十三)毘地耶乾遮那摩唎迦(二十四)啒蘇母婆羯囉跢那(二十五)鞞嚧遮那俱唎耶(二十六)夜囉菟瑟尼釤(二十七)毘折㘕婆摩尼遮(二十八)跋闍囉迦那迦波囉婆(二十九)嚧闍那跋闍囉頓稚遮(三十)稅多遮迦摩囉(三十一)剎奢尸波婆囉(三十二)翳帝夷帝(三十三)母陀囉羯拏(三十四)娑鞞囉懺(三十五)掘梵都(三十六)印兔那麼麼寫(一百三十七句,誦呪者至此稱名受持)烏𤙖(三十八)唎瑟揭拏(三十九)般剌舍悉多(四十)薩怛他伽都瑟尼釤(四十一)虎𤙖(四十二)都嚧雍(四十三)瞻婆那(四十四)虎𤙖(四十五)都嚧雍(四十六)悉耽婆那(四十七)虎𤙖(四十八)都嚧雍(四十九)波羅瑟地耶三般叉拏羯囉(五十)虎𤙖(五十一)都嚧雍(五十二)薩婆藥叉喝囉剎娑(五十三)揭囉訶若闍(五十四)毘騰崩薩那羯囉(五十五)虎𤙖(五十六)都嚧雍(五十七)者都囉尸底南(五十八)揭囉訶娑訶薩囉南(五十九)毘騰崩薩那囉(六十)虎𤙖(六十一)都嚧雍(六十二)囉叉(六十三)婆伽梵(六十四)薩怛他伽都瑟尼釤(六十五)波囉點闍吉唎(六十六)摩訶娑訶薩囉(六十七)勃樹娑訶薩囉室唎沙(六十八)俱知娑訶薩泥帝㘑(六十九)阿弊提視婆唎多(七十)吒吒甖迦(七十一)摩訶跋闍嚧陀囉(七十二)帝唎菩婆那(七十三)曼茶羅(七十四)烏𤙖(七十五)莎悉帝薄婆都(七十六)麼麼(七十七)印兔那麼麼寫(一百七十八至此句稱名受持)囉闍婆夜(七十九)主囉跋夜(八十)阿祇色婆夜(八十一)烏陀迦婆夜(八十二)毘沙婆夜(八十三)舍薩多囉婆夜(八十四)婆囉斫羯囉婆夜(八十五)突毖叉婆夜(八十六)阿舍爾婆夜(八十七)阿迦囉蜜唎柱婆夜(八十八)陀囉尼部彌劍波伽波陀婆夜(八十九)烏囉迦婆多婆夜(九十)剌闍壇茶婆夜(九十一)那伽婆夜(九十二)毘條怛婆夜(九十三)蘇波囉拏婆夜(九十四)藥叉揭囉訶(九十五)囉叉私揭囉訶(九十六)畢唎多揭囉訶(九十七)毘舍遮揭囉訶(九十八)部多揭囉訶(九十九)鳩槃茶揭囉訶(二百)補丹那揭囉訶(二百一)迦吒補丹那揭囉訶(二)悉乾度揭囉訶(三)阿播悉摩囉揭囉訶(四)烏檀摩陀揭囉訶(五)車夜揭囉訶(六)醯唎婆帝揭囉訶(七)社多訶唎南(八)揭婆訶唎南(九)嚧地囉訶唎南(十)忙娑訶唎南(十一)謎陀訶唎南(十二)摩闍訶唎南(十三)闍多訶唎女(十四)視比多訶唎南(十五)毘多訶唎南(十六)婆多訶唎南(十七)阿輸遮訶唎女(十八)質多訶唎女(十九)帝釤薩鞞釤(二十)薩婆揭囉訶南(二十一)毘陀耶闍嗔陀夜彌(二十二)雞囉夜彌(二十三)波唎跋囉者迦詫唎擔(二十四)毘陀夜闍嗔陀夜彌(二十五)雞囉夜彌(二十六)茶演尼訖唎擔(二十七)毘陀夜闍嗔陀夜彌(二十八)雞囉夜彌(二十九)摩訶般輸般怛夜(三十)嚧陀囉訖唎擔(三十一)毘陀夜闍嗔陀夜彌(三十二)雞囉夜彌(三十三)那囉夜拏訖唎擔(三十四)毘陀夜闍嗔陀夜彌(三十五)鷄囉夜彌(三十六)怛埵伽嚧茶西訖唎擔(三十七)毘陀夜闍嗔陀夜彌(三十八)雞囉夜彌(三十九)摩訶迦囉摩怛唎伽拏訖唎擔(四十)毘陀夜闍嗔陀夜彌(四十一)雞囉夜彌(四十二)迦波唎迦訖唎擔(四十三)毘陀夜闍嗔陀夜彌(四十四)雞囉夜彌(四十五)闍耶羯囉摩度羯囉(四十六)薩婆囉他娑達那訖唎擔(四十七)毘陀夜闍嗔陀夜彌(四十八)雞囉夜彌(四十九)赭咄囉婆耆爾訖唎擔(五十)毘陀夜闍嗔陀夜彌(五十一)雞囉夜彌(五十二)毘唎羊訖唎知(五十三)難陀鷄沙囉伽拏般帝(五十四)索醯夜訖唎擔(五十五)毘陀夜闍嗔陀夜彌(五十六)雞囉夜彌(五十七)那揭那舍囉婆拏訖唎擔(五十八)毘陀夜闍嗔陀夜彌(五十九)雞囉夜彌(六十)阿囉漢訖唎擔毘陀夜闍嗔陀夜彌(六十一)鷄囉夜彌(六十二)毘多囉伽訖唎擔(六十三)毘陀夜闍嗔陀夜彌(六十四)鷄囉夜彌跋闍囉波爾(六十五)具醯夜具醯夜(六十六)迦地般帝訖唎擔(六十七)毘陀夜闍嗔陀夜彌(六十八)鷄囉夜彌(六十九)囉叉罔(七十)婆伽梵(七十一)印兔那麼麼寫(二百七十二句,至此稱名授持)婆伽梵(七十三)薩怛多般怛囉(七十四)南無粹都帝(七十五)阿悉多那囉剌迦(七十六)波囉婆悉普吒(七十七)毘迦薩怛多鉢帝嗔(七十八)什佛囉什佛囉(七十九)陀囉陀囉(八十)頻陀囉頻陀囉嗔陀嗔陀(八十一)虎𤙖(八十二)虎𤙖(八十三)泮吒(八十四)泮吒泮吒泮吒泮吒(八十五)娑訶(八十六)醯醯泮(八十七)阿牟迦耶泮(八十八)阿波囉提訶多泮(八十九)波囉波囉陀泮(九十)阿素囉毘陀囉波迦泮(九十一)薩婆提鞞弊泮(九十二)薩婆那伽弊泮(九十三)薩婆藥叉弊泮(九十四)薩婆乾闥婆弊泮(九十五)薩婆補丹那弊泮(九十六)迦吒補丹那弊泮(九十七)薩婆突狼枳帝弊泮(九十八)薩婆突澁比𠼐訖瑟帝弊泮(九十九)薩婆什婆唎弊泮(三百)薩婆阿播悉摩𠼝弊泮(三百一)薩婆舍囉婆拏弊泮(二)薩婆地帝鷄弊泮(三)薩婆怛摩陀繼弊泮(四)薩婆毘陀耶囉誓遮𠼝弊泮(五)闍夜羯囉摩度羯囉(六)薩婆羅他娑陀鷄弊泮(七)毘地夜遮唎弊泮(八)者都囉縛耆爾弊泮(九)跋闍囉俱摩唎(十)毘陀夜囉誓弊泮(十一)摩訶波囉丁羊叉耆唎弊泮(十二)跋闍囉商羯囉夜(十三)波囉丈耆囉闍耶泮(十四)摩訶迦囉夜(十五)摩訶末怛唎迦拏(十六)南無娑羯唎多夜泮(十七)毖瑟拏婢曳泮(十八)勃囉訶牟尼曳泮(十九)阿耆尼曳泮(二十)摩訶羯唎曳泮(二十一)羯囉檀遲曳泮(二十二)蔑怛唎曳泮(二十三)嘮怛唎曳泮(二十四)遮文茶曳泮(二十五)羯邏囉怛唎曳泮(二十六)迦般唎曳泮(二十七)阿地目質多迦尸摩舍那(二十八)婆私爾曳泮(二十九)演吉質(三十)薩埵婆寫(三十一)麼麼印兔那麼麼寫(三百三十二句,至此稱名受持)突瑟吒質多(三十三)阿末怛唎質多(三十四)烏闍訶囉(三十五)伽婆訶囉(三十六)嚧地囉訶囉(三十七)婆娑訶囉(三十八)摩闍訶囉(三十九)闍多訶囉(四十)視毖多訶囉(四十一)跋略夜訶囉(四十二)乾陀訶囉(四十三)布史波訶囉(四十四)頗囉訶囉(四十五)婆寫訶囉(四十六)般波質多(四十七)突瑟吒質多(四十八)嘮陀囉質多(四十九)藥叉揭囉訶(五十)囉剎娑揭囉訶(五十一)閉㘑多揭囉訶(五十二)毘舍遮揭囉訶(五十三)部多揭囉訶(五十四)鳩槃茶揭囉訶(五十五)悉乾陀揭囉訶(五十六)烏怛摩陀揭囉訶(五十七)車夜揭囉訶(五十八)阿播薩摩囉揭囉訶(五十九)宅袪革茶耆尼揭囉訶(六十)唎佛帝揭囉訶(六十一)闍彌迦揭囉訶(六十二)舍俱尼揭囉訶(六十三)姥陀囉難地迦揭囉訶(六十四)阿藍婆揭囉訶(六十五)乾度波尼揭囉訶(六十六)什伐囉堙迦醯迦(六十七)墜帝藥迦(六十八)怛隷帝藥迦(六十九)者突託迦(七十)昵提什伐囉毖釤摩什代囉(七十一)薄底迦(七十二)鼻底迦(七十三)室隷瑟蜜迦(七十四)娑爾般帝迦(七十五)薩婆什伐囉(七十六)室嚧吉帝(七十七)末陀鞞達嚧制劍(七十八)阿綺嚧鉗(七十九)目佉嚧鉗(八十)羯唎突嚧鉗(八十一)揭囉訶揭藍(八十二)羯拏輸藍(八十三)憚多輸藍(八十四)迄唎夜輸藍(八十五)末麼輸藍(八十六)跋唎室婆輸藍(八十七)毖栗瑟吒輸藍(八十八)烏陀囉輸藍(八十九)羯知輸藍(九十)跋悉帝輸藍(九十一)鄔嚧輸藍(九十二)常伽輸藍(九十三)喝悉多輸藍(九十四)跋陀輸藍(九十五)娑房盎伽般囉丈伽輸藍(九十六)部多毖跢茶(九十七)茶耆尼什婆囉(九十八)陀突嚧迦建咄嚧吉知婆路多毘(九十九)薩般嚧訶凌伽(四百)輸沙怛囉娑那羯囉(四百一)毘沙喻迦(二)阿耆尼烏陀迦(三)末囉鞞囉建哆囉(四)阿迦囉蜜唎咄怛斂部迦(五)地栗剌吒(六)毖唎瑟質迦(七)薩婆那俱囉(八)肆引伽弊揭囉唎藥叉怛囉芻(九)末囉視吠帝釤婆鞞釤(十)悉怛多鉢怛囉(十一)摩訶跋闍嚧瑟尼釤(十二)摩訶般賴丈耆藍(十三)夜波突陀舍喻闍那(十四)辮怛隷拏(十五)毘陀耶槃曇迦嚧彌(十六)帝殊槃曇迦嚧彌(十七)般囉毘陀槃曇迦嚧彌(十八)哆姪他(十九)唵(二十)阿那隷(二十一)毘舍提(二十二)鞞囉跋闍羅陀唎(二十三)槃陀槃陀爾(二十四)跋闍囉謗尼泮(二十五)虎𤙖都嚧甕泮(二十六)莎婆訶(四百二十七句)」
此呪四百二十七句。前諸句數,但是歸命諸佛菩薩眾賢聖等,及敘呪願加被離諸惡鬼、病等諸難。至四百十九云跢姪他,此云即說呪曰,從四百二十唵字去方是正呪。如前云六時行道誦呪,每一時誦一百八遍,即正誦此心呪耳。如或通誦,更為盡善。然此即是祕密首楞嚴也,自古不翻,略有五意:一是諸佛密語,祕密之法,唯佛與佛自相解了,非是餘聖所能通達;二是總持門,一一字句含多義故,如婆伽婆具六種義;三或是鬼神王名,呼之勅以守護修行人故;四是諸佛密印,如王印信所往無所不通,幽顯遵奉,佛佛相傳,不得移易故;五不思議力所加持故,但密誦即能滅大過,速登聖位,如王放洪恩大辟咸赦,有功者超資受職,此亦如是。故自古來不令解釋。其本或有異同,皆是前後三藏中邊語異,翻譯小差,但依一本誦持,無得持擇。◎二、敘呪功能,二:一、明諸佛受持,三:一、持者成德,三:一、成佛降魔說法相。
「阿難,是佛頂光聚悉怛多般怛羅祕密伽陀微妙章句,出生十方一切諸佛。十方如來因此呪心得成無上正遍知覺。十方如來執此呪心降伏諸魔制諸外道。十方如來乘此呪心坐寶蓮華,應微塵國。十方如來含此呪心於微塵國轉大法輪。」
悉怛多般怛囉,云白傘蓋,即指藏心。不與妄染相應,故云白。遍覆一切法,故云蓋。從此流演祕密神呪,故云呪心。又是一切呪中所總要故,無有一佛不因此呪而成正覺,制諸魔外,應諸國土,轉大法輪也。
二、授記拔苦事師相。
「十方如來持此呪心,能於十方摩頂授記;自果未成,亦於十方蒙佛授記。十方如來依此呪心,能於十方拔濟群苦,所謂地獄、餓鬼、畜生,盲聾瘖瘂,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五陰熾盛,大小諸橫同時解脫,賊難、兵難、王難、獄難、風火水難,飢渴、貧窮應念消散。十方如來隨此呪心,能於十方事善知識,四威儀中供養如意,恒沙如來會中推為大法王子。」
授記則與樂,除難則拔苦。承事供養為法王子,即紹繼法王,令佛種不斷也,皆以呪心故得然矣。
三、攝親示滅付法相。
「十方如來行此呪心,能於十方攝受親因,令諸小乘聞祕密藏不生驚怖。十方如來誦此呪心,成無上覺,坐菩提樹,入大涅槃。十方如來傳此呪心,於滅度後付佛法事,究竟住持,嚴淨戒律悉得清淨。」
四飯諸子及餘眷屬皆得出家,證小聞大不驚不怖。由攝受力成佛示滅,付囑未來,使吾道不墜地者,無非呪功矣。
二指廣功能。
「若我說是佛頂光聚般怛囉呪,從旦至暮音聲相聯,字句中間亦不重疊,經恒沙劫終不能盡。」
祕密無窮,功能不盡。以日繼時,用劫壽說,不可得矣。
三、不持過失。
「亦說此呪名如來頂,汝等有學未盡輪迴,發心至誠取阿羅漢,不持此呪而坐道場,令其身心遠諸魔事,無有是處。」
此呪總攝諸佛祕藏,具足萬行,是故學者不持此呪而得成道,不可得也。
二、勸眾生受持,三:一、總勸受持。
「阿難!若諸世界隨所國土所有眾生,隨國所生樺皮、貝葉、紙素、白㲲,書寫此呪貯於香囊。是人心昏未能誦憶,或帶身上,或書宅中。當知是人盡其生年一切諸毒所不能害。」
既無誦性,但寫帶持,一生諸毒終不能害。
二、別明功力,二:一、標。
「阿難!我今為汝更說此呪救護世間得大無畏,成就眾生出世間智。」
二、釋,十一:一、能除諸難。
「若我滅後,末世眾生有能自誦,若教他誦,當知如是誦持眾生火不能燒,水不能溺,大毒小毒所不能害,如是乃至龍、天、鬼神、精祇、魔魅所有惡呪皆不能著,心得正受;一切呪詛、厭蠱、毒藥、金毒、銀毒、草木蟲蛇萬物毒氣入此人口成甘露味;一切惡星并諸鬼神磣心毒人,於如是人不能起惡;毘那夜迦諸惡鬼王并其眷屬皆領深恩常加守護。」
諸毒惡鬼、世間難事不能侵陵,令得正受者,以威被神靈,慈心攝護,令其獲益,故領深恩,常加守護。
二、能生諸智。
「阿難當知,是呪常有八萬四千那由他恒河沙俱胝金剛藏王菩薩種族,一一皆有諸金剛眾而為眷屬,晝夜隨侍。設有眾生於散亂心,非三摩地心憶口持,是金剛王常隨從彼諸善男子,何況決定菩提心者。此諸金剛菩薩藏王精心陰速,發彼神識。是人應時心能記憶八萬四千恒河沙劫,周遍了知,得無疑惑。」
散心持誦尚蒙擁護,況決定心求菩提者而不加護哉!既以菩薩精心冥熏神識,速得開發,自然記憶河沙劫事,無不了知。陰,冥也,又速召也。冥然感召,令開發也。
三、不墮惡處。
「從第一劫乃至後身,生生不生藥叉、羅剎及富單那、迦吒、富單那、鳩槃茶、毘舍遮等,并諸餓鬼,有形無形、有想無想如是惡處。是善男子若讀、若誦、若書、若寫、若帶、若藏,諸色供養,劫劫不生貧窮下賤不可樂處。」
第一劫者,發心修行之初時也。洎乎菩薩最後身時,故名後身。於其中間不落雜類,或生人中亦非貧賤,以持尊勝法故身尊勝也。
四、諸功德聚。
「此諸眾生縱其自身不作福業,十方如來所有功德悉與此人,由是得於恒河沙阿僧祇不可說不可說劫常與諸佛同生一處,無量功德如惡叉聚,同處熏修,永無分散。」
雖不作福,受持力故佛與之福。既與同生,仍稟教行,則何福而不集乎。
五、眾行成就。
「是故能令破戒之人戒根清淨,未得戒者令其得戒,未精進者令得精進,無智慧者令得智慧,不清淨者速得清淨,不持齋戒自成齋戒。」
菩薩行門隨行則具。今不行而備,蓋神呪之力具足萬行,斯言不誣矣。
六、輕重罪滅。
「阿難!是善男子持此呪時,設犯禁戒於未受時,持呪之後,眾破戒罪無問輕重一時銷滅,縱經飲酒、食噉五辛種種不淨,一切諸佛菩薩、金剛、天仙、鬼神不將為過。設著不淨破弊衣服,一行一住悉同清淨。縱不作壇、不入道場,亦不行道,誦持此呪還同入壇、行道功德,無有異也。若造五逆無間重罪,及諸比丘、比丘尼四棄、八棄,誦此呪已,如是重業猶如猛風吹散沙聚,悉皆滅除,更無毫髮。」
未受時者,未受呪時也。餘如文。
七、宿業銷除。
「阿難!若有眾生從無量無數劫來所有一切輕重罪障,從前世來未及懺悔,若能讀誦、書寫此呪身上蔕持,若安住處、莊宅園館,如是積業猶湯消雪,不久皆得悟無生忍。」
生死既多,造業何算?未經懺悔,積至于今,皆為見道之重障矣。不思議力如湯之熾,虛妄業雪向則消殞也。
八、所求隨願。
「復次阿難,若有女人未生男女欲求孕者,若能至心憶念斯呪,或能身上帶此悉怛多般怛羅者,便生福德、智慧男女。求長命者即得長命,欲求果報速圓滿者速得圓滿,身命色力亦復如是。命終之後隨願往生十方國土,必定不生邊地下賤,何況雜形?」
命終尚能隨願往生諸佛淨土,況世間所求而不獲耶!
九、安其家國。
「阿難!若諸國土州縣聚落飢荒疫癘,或復刀兵、賊難鬪諍,兼餘一切厄難之地,寫此神呪安城四門并諸支提或脫闍上,令其國土所有眾生奉迎斯呪,禮拜恭敬,一心供養,令其人民各各身佩,或各各安所居宅地,一切災厄悉皆消滅。」
支提,云可供養處。脫闍,云幢。尚能却業,豈不能除世間小難,故悉滅也。
十、年豐障消。
「阿難!在在處處國土眾生隨有此呪,天龍歡喜,風雨順時,五穀豐殷,兆庶安樂。亦復能鎮一切惡星隨方變怪,災障不起,人無橫夭,𣐬械枷鎖不著其身,晝夜安眠常無惡夢。」
五穀謂麻黍稷麥豆。十億曰兆。聖法在處尚無惡夢,況餘災橫耶。
十一、惡星不入。
「阿難!是娑婆界有八萬四千災變惡星,二十八大惡星而為上首。復有八大惡星以為其主,作種種形。出現世時,能生眾生種種災異。有此呪地悉皆銷滅,十二由旬成結界地,諸惡災祥永不能入。」
八大惡星者,謂金、木、水、火、土、羅、計、彗。雖有善宿,變即成災。有此呪處災不能作。
二、結示益相,二:一、除障惱。
「是故如來宣示此呪,於未來世保護初學諸修行者,入三摩提身心泰然,得大安隱,更無一切諸魔鬼神及無始來冤橫宿殃、舊業陳債來相惱害。」
世有修行心切而多障惱,蓋宿業耳。凡作世善尚多違緣,況出世心求成覺道,激動而發,其可敵乎?非不思議祕密之功莫能遣也。
二、獲心通。
「汝及眾中諸有學人,及未來世諸修行者,依我壇場,如法持戒,所受戒主逢清淨僧,於此呪心不生疑悔,是善男子於此父母所生之身不得心通,十方如來便為妄語。」
心通者,通達位也,如前一百日內有利根者獲須陀洹,即是生身得忍也。勝緣若具,依法而行不得忍者,佛成虛妄,云何如來真實語者?
三、護持,六:一、金剛眾。
說是語已,會中無量百千金剛,一時佛前合掌頂禮而白佛言:「如佛所說,我當誠心保護如是修菩提者。」
執金剛神,由護法故,亦護人也。
二、天王眾。
爾時,梵王并天帝釋、四天大王,亦於佛前同時頂禮而白佛言:「審有如是修學善人,我當盡心至誠保護,令其一生所作如願。」
三、八部眾。
復有無量藥叉大將、諸羅剎王、富單那王、鳩槃茶王、毘舍遮王、頻那夜迦諸大鬼王及諸鬼帥,亦於佛前合掌頂禮而白佛言:「我亦誓願護持是人,令菩提心速得圓滿。」
帥,將帥,首領也。
四、天神眾。
復有無量日月天子、風師、雨師、雲師、雷師并電伯等,年歲巡官、諸星眷屬,亦於會中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亦保護是修行人,安立道場,得無所畏。」
陰陽之精為日月。風、雨、雲、雷各有主者。逐年巡察世間善惡者,名巡官也。
五、靈祇眾。
復有無量山神、海神,一切土地、水陸空行萬物精祇并風神王、無色界天,於如來前同時稽首而白佛言:「我亦保護是修行人,得成菩提,永無魔事。」
山嶽、海瀆五土神等。天神地祇,虛空水陸各有主者,并物怪等。
六、藏王眾,二:一、述化意。
爾時,八萬四千那由他恒河沙俱胝金剛藏王菩薩在大會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世尊!如我等輩所修功業久成菩提,不取涅槃,常隨此呪救護末世修三摩提正修行者。」
以悲增故不取涅槃,護法故常隨持呪。
二、敘護持。
「世尊!如是修心求正定人,若在道場及餘經行,乃至散心遊戲聚落。我等徒眾常當隨從、侍衛此人,縱令魔王、大自在天求其方便,終不可得。諸小鬼神去此善人十由旬外,除彼發心樂修禪者。世尊!如是惡魔、若魔眷屬欲來侵擾是善人者,我以寶杵殞碎其首猶如微塵,恒令此人所作如願。」
欲界第六名大自在,即魔所居處,常惱修行不令成就。若善心樂修,即不在制限,餘者皆制。此大神呪本是修三昧者最上勝緣,故持此呪能却諸惡,能集眾善。愚矇罔知斯旨,見持呪者,往往興謗謂非修行。未有一佛不由此呪而得成道、度眾生矣。如上所說,請細覽之,以革斯弊。
大文第四、示地位階差者,既解通行備,內德畢充;復假密言,外助道力。內外相濟,豈徒然哉!必序階位耳。然位有因果,惑有麁細,智有明昧,斷有淺深,證有分滿,用有優劣,苟昧斯旨非真修行,墮增上慢。以我教中隨進德、修業勝劣不同,故歷五十七位漸入漸深,不同外道、天魔都無位次。若不預辯,涉進乖源,既昧斷證,錯認少得便以為足。如第四禪寡聞比丘,妄認生謗,墮阿鼻獄。事非輕小,故須明示,免招大過。
文二:一、阿難請問,二:一、述益。
阿難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輩愚鈍,好為多聞,於諸漏心未求出離。蒙佛慈誨,得正熏修,身心快然獲大饒益。」
正熏修者,由持清禁,復假密言,內魔不興、外障不起,以此修禪,更無邪僻,快然獲益其大矣哉!
二、正請。
「世尊!如是修證佛三摩提,未到涅槃,云何名為乾慧之地、四十四心?至何漸次得修行目?詣何方所名入地中?云何名為等覺菩薩?」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大眾一心佇佛慈音,瞪瞢瞻仰。
涅槃,最極果也,即位所至處。乾慧,最初因也,即位發基處。信、住、行、向及四加行名四十四心,即信解行地,名為修行。初地見道、乃至等覺名為證入,即分證果也。阿難雖知諸地之名,而未能辨名下之義修證行相,故此問也,即示其不解為未來耳。
二、如來廣說,二:一、讚請許宣。
爾時,世尊讚阿難言:「善哉!善哉!汝等乃能普為大眾及諸末世一切眾生修三摩提求大乘者,從於凡夫終大涅槃,懸示無上正修行路。汝今諦聽,當為汝說。」阿難、大眾合掌刳心,默然受教。
刳,猶空也。空其身心諸雜念慮,諦受法義也。
二、正為分別,二:一、除迷真起。妄為立位之因,然地位之興本由迷悟,妄迷真起,本性即虛,故有斷分。斷即成悟,悟有淺深,故成階降。階降既分,名位斯別,若不迷真焉有斯位?故須敘也。
文三:一、總顯迷悟,二:一、顯一真。
佛言:「阿難當知,妙性圓明,離諸名相,本來無有世界、眾生。」
一真之體湛寂圓明,非真非妄,名相都絕,生界斯泯。既眾生、世界不立,佛及出世誰名?以眾生妄分別有佛、有世界。若了真法性,無佛無世界,斯則一真法界,本無地位也。
二、敘二相。
「因妄有生,因生有滅,生滅名妄,滅妄名真,是稱如來無上菩提及大涅槃二轉依號。」
真體常住,本非生滅。不如實知真如法一,不覺心動而有於念,念即生相也。生即有滅,念念遷流,展轉漸麁,以至業果流轉三界,故名為妄。若知前念起惡,能止後念令其不起,漸斷麁惑,以至細惑無明永盡,悟極之處即名為真,菩提、涅槃於斯立矣。二轉依號者,由初迷真念動以至流轉,名為不覺。翻此不覺,了本無生,即名為覺。此菩提之號,因不覺立。由迷有生,生必有滅,翻此生滅顯不生滅,即涅槃之號。對生滅立,生滅既滅,更無所依,故名轉依。以真如為迷悟依,轉此迷依以為悟依,故名轉依。是知菩提涅槃因迷故有,如人因睡即有覺名。此亦如是,非本一真元有二果之異。通約諸位,有六種轉依,如餘處說。
二、勸識妄因。
「阿難!汝今欲修真三摩地,直詣如來大涅槃者,先當識此眾生、世界二顛倒因。顛倒不生,斯則如來真三摩地。」
上明三種相續,今明二種顛倒。以眾生顛倒即攝業果故,如前文云「汝但不隨分別世間、業果、眾生三種相續,三緣斷故三因不生,則汝心中演若達多狂性自歇,歇即菩提。不從人得。」故云顛倒不生即真三昧。
三、別辨顛倒,二:一、總敘倒因。
「阿難,云何名為眾生顛倒?阿難,由性明心性明圓故,因明發性,性妄見生,從畢竟無成究竟有。」
如來藏心本性真明,周遍法界,故云性明圓故。由此真明,從性發動,便成所相。所既妄立,生於妄能,能即妄見也。能所二相俱不離真,故云因明發性,性妄見生。元是一真,本來無相,忽然妄動,二相俄生。從無相真成有相妄,故云成究竟有。此異相也。
「此有所有,非因所因,住所住相,了無根本。」
同相也。此上異相為能有,生今同相為所有。異相本非有因而得生起,而為同相之因,斯即前文如是迷因,因迷自有。下文亦云「妄元無因,於妄想中立因緣性。」異既生同,同為能住,異為所住,故云住所住相。此住、所住元既無因,復何根本,斯則二相畢竟無住,故云了無根本。
「本此無住,建立世界及諸眾生。」
無同異相也。依前同異以為根本,而得生起無同異也。以前二相,正是無明梨耶識體,雖分同異,一念轉成微細生滅,全是無明,從此變起山河大地、根身種子。故《起信》云「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為業。以依動故能見,依能見故境界妄現。」《維摩》云「從無住本立一切法。」此即無明無因,故云無住。
二、別明倒義,三:一、眾生顛倒,二:一、因迷有相。
「迷本圓明,是生虛妄,妄性無體,非有所依。」
重指業相也。昧圓明真實,成能所虛妄。能所妄動本無因依,妄想發生,無同異中熾然成異,故無體也。
「將欲復真,欲真已非真真如性。」
指轉相也。由前動故,覺動希靜,嫌妄欲真。希欲既生,轉增迷倒,不復元靜,但得影真,是虛妄心所變起故,故云已非真真如性。
「非真求復,宛成非相,非生非住、非心非法。」
指現相也。已成虛妄,故云非真。而求於復,便現虛相,此即所變真影轉成世間諸相也。其相體虛,故云非相。非,猶妄也。此即總舉,非生下別列。無而忽有故生,有而暫止故住,緣慮相續故心,染淨差別故法,體元不實故皆言非。於中非心,即是六麁中前二麁也。
二、隨業受生。
「展轉發生,生力發明,熏以成業,同業相感。因有感業,相滅相生,由是故有眾生顛倒。」
此後四麁也。由前心起分別,展轉漸麁,執取計名造諸業行,故云熏以成業。憎愛二業各同界趣,業感為因,報應為果,遂有相生相滅之報。婬欲為因故相生,殺、盜為因故相滅,此即眾生、業果二相續也。
二、世界顛倒,二:一、明世界因起。
「阿難!云何名為世界顛倒?是有所有,分段妄生,因此界立;非因所因,無住所住,遷流不住,因此世成。三世、四方和合相涉,變化眾生成十二類。」
迷畢竟無,成究竟有。有故立界,隔別不同,故云分段。非因而因,無住而住,因能生果,果住於因,因果相生,遷流不斷,世由此立。三世四方和合相涉,宛轉十二,變化有情亦十二也。
二、明顛倒相生。
「是故世界因動有聲,因聲有色,因色有香,因香有觸,因觸有味,因味知法,六亂妄想成業性故,十二區分由此輪轉。是故世間聲、香、味、觸窮十二變為一旋復。」
內由動相,外感風輪,故有聲現。因空生搖,堅明立礙,故有色立。金風相摩,則有火光,火則有氣,氣則香也。寶明生潤,火光上蒸,由斯流水,水有冷煖,故成觸也。觸分澁滑,與舌相對,則有味生。五境合意,則名為法。此六塵境與內根妄想和合雜亂,由此造作一切諸業,故成業性。業必有報,十二品類由此區分,故成輪轉。是故下結成旋復,旋復亦輪轉也。聲香味觸略舉十二之四也。
三、類生差別,三:一、總標列。
「乘此輪轉顛倒相故,是有世界卵生、胎生、濕生、化生,有色、無色、有想、無想、若非有色、若非無色、若非有想、若非無想。」
情想相因,形待不息,有情世界不出十二。動念初起,迷本圓常,影明遂現,故卵生居首。情愛後起,次有胎生。異愛不同,次分濕化。想心紛擾,取捨多端,成後諸類有色無色等。下自委辨。
二、別釋,十二:一、動類。
「阿難!由因世界虛妄輪迴動顛倒故,和合氣成八萬四千飛沈亂想,如是故有卵羯邏藍流轉國土,魚、鳥、龜、蛇其類充塞。」
世界初興元由虛妄,虛妄故動,動即是風,風即氣也,故云和合氣成。迷圓常理,成虛妄想,想、氣和合成於卵生。故動念為初,卵生居首。因茲種類八萬四千,世間施設且舉此數,理則無量。羯邏藍者,此云凝滑,入胎初位,胎卵未分。魚、鳥、龜、蛇即飛沈類也。
二、欲類。
「由因世界雜染輪迴欲顛倒故,和合滋成八萬四千橫竪亂想,如是故有胎遏蒲曇流轉國土,人、畜、龍、仙其類充塞。」
雜染即愛,愛名為欲,欲故生潤乃名為滋。橫竪者,人行正道竪首而行,違正因邪故生橫類。遏蒲曇,云疱胎卵分也。
三、趣類。
「由因世界執著輪迴趣顛倒故,和合煖成八萬四千翻覆亂想,如是故有濕相蔽尸流轉國土,含蠢蠕動其類充塞。」
由執著故一心趣境,濕煖之處與想相應,即便受生,故云煖成。翻覆亂想者,因即違心背信,翻覆任情,遂感類生,飛走不定。蔽尸,云軟肉,以其初受濕生,形尚柔軟,既不入胎,故無前位。
四、假類。
「由因世界變易輪迴假顛倒故,和合觸成八萬四千新故亂想,如是故有化相羯南流轉國土,轉蛻、飛行其類充塞。」
變易不常,假新換故,觸境之處與想相應,即便受生。新故亂想者,因即不循仁義,厭故取新,但徇己情,愛彼忘此,假託不實,變受異身。又化生初質風觸即堅,既無本形,因觸而立,此取轉受異身,名之為化,故云轉蛻也。羯南,云硬肉。
五、障類。
「由因世界留礙輪迴障顛倒故,和合著成八萬四千精耀亂想,如是故有色相羯南流轉國土,休咎精明其類充塞。」
留礙為緣,障隔不決,苟逢明著,愛此受生,名色相羯南。星辰日月,吉者為休,凶者為咎,下至爝火蜯珠,俱此類耳。此等皆是有情變生,能與世間作休咎災祥之應耳。
六、惑類。
「由因世界銷散輪迴惑顛倒故,和合暗成八萬四千陰隱亂想,如是故有無色羯南流轉國土,空散、銷沈其類充塞。」
銷散為緣,惑暗顛倒,厭壞色相,思無邊空。色盡心亡,厭空絕想,乃至有頂沈冥幽隱,即無色界外道之類耳。
七、影類。
「由因世界罔象輪迴影顛倒故,和合憶成八萬四千潛結亂想,如是故有想相羯南流轉國土,神、鬼、精靈其類充塞。」
虛妄影象似有如無,信憶則靈,絕信則否。蹈跡附影之類,皆從憶想所生。因即外道凡夫祈神禱祠,存形立影,終身奉事。志慕神通,精靈嚮附。因果相酬,必生其類。
八、癡類。
「由因世界愚鈍輪迴癡顛倒故,和合頑成八萬四千枯槁亂想,如是故有無想羯南流轉國土,精神化為土木、金石,其類充塞。」
墮在世間,愚癡為本。既非覺了,頑鈍相成。或乃習定灰凝,思專枯槁,心隨境變,化物成身。用無識為真修,將頑愚為至道。乃至如劫毘羅化為石,千年華表、土木精怪等,竝心祈報質,非畢竟無情,報盡入輪,如無想天墮。
九、偽類。
「由因世界相待輪迴偽顛倒故,和合染成八萬四千因依亂想,如是故有非有色相成色羯南流轉國土,諸水母等以蝦為目,其類充塞。」
因依假待,虛偽不真。託穢成身,藉物為導。因即和合巧偽,改故為新,或附託因依,遞倚形勢,資身養命,業果相循,如水母等以水沫成身、以蝦為目。有情身內八萬戶虫竝是此類。攬物成體,假食於他,不從自類受身,故名非有色相。
十、性類。
「由因世界相引輪迴性顛倒故,和合呪成八萬四千呼召亂想,由是故有非無色相無色羯南流轉國土,呪詛、厭生其類充塞。」
互相引調,誘以成性。呪詛更加,召以為類。雖從聲感,假自性質。如蝦蟇等,以聲附卵,然後長養,非聲則壞。因即或由好著聲境,或是違誓,厭禱求生,心口為殃,報招其咎耳。
十一、罔類。
「由因世界合妄輪迴罔顛倒故,和合異成八萬四千迴互亂想,如是故有非有想相成想羯南流轉國土,彼蒲盧等異質相成,其類充塞。」
交合虛妄,誣罔相成,取異為同,迴他作己,元非想相,後假相成,即蒲盧等是此類也。蒲盧,蜾蠃也,取青虫為子,非己所生。推因或是違親認義,棄本從他,謬繼別宗,妄襲餘族,因果之應,感此類生。
十二、殺類。
「由因世界怨害輪迴殺顛倒故,和合怪成八萬四千食父母想,如是故有非無想相無想羯南流轉國土,如土梟等附塊為兒,及破鏡鳥以毒樹果抱為其子,子成父母皆遭其食,其類充塞。」
冤對相讎,連環不止。託至親之父子,發至怨之殺害,豈不怪哉。初生託質互有想愛,故云非無想相。後時成大父母遭食,故云無想。土梟破鏡、附塊抱果,子子孫孫相成相襲,業使之然,非自然耳。
問:既是怨對,無感生義,何得用附而生,怨中有愛?答:託質須資愛想,殺害由乎先業。愛想無常,由業所起。始雖起愛,後變成憎,故遭其食。
三、結名類。
「是名眾生十二種類。」
如文。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七
Hán Việt
Việt dịch
English

Quyển thứ tám

首楞嚴義疏注經
Hán gốc
首楞嚴義疏注經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八(之一)
長水沙門子璿集
二、返妄歸真辨地位之相,三:初、辨漸次修行者,前由無明動彼靜心,從細至麁遂成三相及二顛倒。又由世界和合相涉,根塵相對成業性故,十二區分,類生差別,流浪苦海如汲井輪,其猶空華於湛精明亂生亂滅,此皆塵勞煩惱污染真性不得清淨。今欲轉染歸淨,返流復源,故立漸次修行以為對治。下喻云「如淨器中除去毒蜜,以諸湯水并雜灰香洗滌其器,後貯甘露。」由此漸次以立地位也。文二:一、結前生後,二:一、結前顛倒因。
「阿難!如是眾生一一類中亦各各具十二顛倒,猶如捏目,亂華發生,顛倒妙圓真淨明心,具足如斯虛妄亂想。」
眾生妄心無始熏習,業苦種子如恒河沙,何啻十二八萬四千?故一一類復具十二,於妙圓中皆是狂勞虛妄華相。
二、生後漸次法。
「汝今修證佛三摩提,於是本因元所亂想,立三漸次方得除滅,如淨器中除去毒蜜,以諸湯水并雜灰香洗滌其器,後貯甘露。」
真心如器,顛倒即毒蜜,湯水等即戒定慧,洗滌即修習,甘露即無生忍。若本無垢,亦無修證。既有修證,須具眾因,故此三種皆為本也。
二、正辨修行,二:一、徵列。
「云何名為三種漸次?一者修習除其助因;二者真修刳其正性;」
前問至何漸次得修行目,今此第二正名修行,故云真修。
「三者增進違其現業。」
五種辛菜名為助因,以能資助煩惱業故。淫盜殺妄名為正性,以是生死根本解脫怨故。根塵偶對,流逸奔趣,正是無明現行業用,是故除而去之,刳而空之,違而背之。苟三行漸著,功用漸成,六用不行,返流全一,妙圓平等,身心快然,是人即獲無生法忍。
二、別釋,三:一、除其助因,二:一、總指食為助因。
「云何助因?阿難!如是世界十二類生不能自全,依四食住,所謂段食、觸食、思食、識食。是故佛說一切眾生皆依食住。」
皆依食住者,食以資益諸根大種,心、心所法能生喜樂,相續執持,故有四種。段謂分段,以欲界香、味、觸三正消變時有資益義,乃名為食。觸食謂根、境、識三和合,能引意識相應觸起,觸對前境,能生喜樂,資益諸根及心、心所故。思食謂意識相應,思與欲俱轉,於可意境希望偏勝,有資益義故。識食謂第八識由前三食緣助勢力,令此第八體有增勝,故能執持諸根大種,能與諸法為長養因。有攝益義,故名為食,如四食章。
二、別示食辛過患,三:一、勸令斷。
「阿難!一切眾生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是諸眾生求三摩提,當斷世間五種辛菜。」
有資益義,皆名為甘。不正消變,能壞身心,皆名為毒。五辛者,謂大蒜、茖葱、慈葱、蘭葱、興渠。是五性熱,氣葷味辣,修行者食,能殺法身,如食毒也,故須斷之。
二、示過患,二:一、現同鬼住。
「是五種辛,熟食發淫,生啖增恚。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縱能宣說十二部經,十方天仙嫌其臭穢,咸皆遠離。諸餓鬼等因彼食次,舐其唇吻,常與鬼住。福德日銷,長無利益。」
生死根本無過婬、殺,此五能助,復加葷穢引諸邪惡,污清淨道,故福德天眾捨離無益,諸鬼同住也。唯增癡惑,失正真道,修三昧者豈不慎之!
二、終作魔民。
「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薩、天仙、十方善神不來守護,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現作佛身來為說法,非毀禁戒,讚婬怒癡,命終自為魔王眷屬,受魔福盡,墮無間獄。」
臭辣葷穢非可聖意,故不守護。魔不持戒,而修邪定及修世福,遂感魔宮。以定福力且順生報,其毀禁業順後方受,故云福盡墮獄。
三、結成行。
「阿難!修菩提者永斷五辛,是則名為第一增進修行漸次。」
二、刳其正性,二:一、勸持戒,二:一、正勸止持,三:一、正明。
「云何正性?阿難!如是眾生入三摩地,要先嚴持清淨戒律,永斷婬心,不食酒肉。以火淨食,無啖生氣。」
正性者,此殺盜婬性是罪故,復是生死根本性故。然飲酒合是助因,今為正性者,以過惡深於辛故。以火淨食者,以淺況深,生果尚須淨食,何況酒肉、婬盜殺妄。《涅槃》護譏嫌戒與性重等,故須防微,免致大過。
二、反顯。
「阿難!是修行人若不斷婬及與殺生,出三界者,無有是處。」
豈有具諸功德出離之體而從婬盜殺妄中得?必不然也。
三、順結。
「當觀婬欲猶如毒蛇,如見怨賊。」
毒蛇、怨賊能殺生身,不損法體。婬欲能損法身慧命,真修行者必須永斷。《涅槃經》說「菩薩觀愛有九種過患:一如債有餘;二如羅剎女婦;三如妙華莖有毒蛇;四如惡食性所不便而強食之;五如婬女;六如摩樓迦子;七如瘡中瘜肉;八如暴風;九如彗星。」下文云「十方如來色目行婬同名欲火,菩薩觀欲如避火坑。」
二、教行次第。
「先持聲聞四棄八棄,執身不動;後行菩薩清淨律儀,執心不起。」
比丘四重,尼復加四,謂觸八覆隨,故云八棄。梵云波羅夷,此云棄,謂犯此者永棄佛法邊外,猶如死屍大海不受,故名為棄。入大乘道而先學小者,《十輪經》說「若不先學小乘即學大乘,無有是處。」乃至云「無力飲河池,詎能吞大海?是故一切菩薩皆先學三乘,唯不究竟證於小耳。」
二、明利益,二:一、遠多過累。
「禁戒成就,則於世界永無相生、相殺之業。偷劫不行,無相負累,亦於世界不還宿債。」
三緣若斷,三因不生,故於世間不相詶報,皆由持戒成就故爾。
二、獲多神用。
「是清淨人修三摩地,父母肉身不須天眼,自然觀見十方世界,覩佛聞法,親奉聖旨,得大神通,遊十方界,宿命清淨,得無艱險,是則名為第二增進修行漸次。」
持戒清淨,魔事不生。觀行既成,故能發用。於父母所生之身得相似五通,此同《法華》觀行持經於現身中獲六根淨。文云「雖未得天眼,但用父母所生眼,徹見三千界」等。
三、違其現業,三:一、返流全一。
「云何現業?阿難!如是清淨持禁戒人,心無貪婬,於外六塵不多流逸。」
由前起後也。清禁既圓,觀行成就,於六塵境已知虛幻,終不信任隨流奔逸,妄有取著。
「因不流逸,旋元自歸。塵既不緣,根無所偶。反流全一,六用不行。」
正違現業也。既不隨塵,復歸元性,元性之中本無根塵,夫何為偶?根境不生,六用不起,唯一圓常妙覺明體,此同觀音圓通,生滅既滅,寂滅現前也。故上偈云「一處成休復,六用皆不成,塵垢應念消,成圓明淨妙。」
二、獲忍無生。
「十方國土皎然清淨,譬如琉璃內懸寶月。」
此敘證真相也。國土融真,圓明體現,故如琉璃內懸寶月。清淨者,空義。瑠璃、寶月,空假中也。故《圓覺》云「覺圓明故顯心清淨,心清淨故乃至一世界、多世界清淨」等。
「身心快然,妙圓平等,獲大安穩。」
前則世界圓明,此則身心圓明。本由迷倒,身之與心,外洎山河虛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今復本源,故身心世界妙圓平等,更無差別,法界一相。創證此境,快然安穩,即分得涅槃安樂處也。
「一切如來密圓淨妙皆現其中,」
此獲勝德,即所證理顯也。現謂顯發。理智行三名密圓淨,即涅槃三德也。一一德中具一切法,三一無礙,故稱為妙。此三種法諸佛所證,是佛果德,攝盡十方三世佛法。今日於此一念顯現,通達無礙,故云皆現其中。
「是人即獲無生法忍。」
結能證也。真如實相名無生法。無漏真智名之為忍。得此智時,忍可、印持法無生理,決定不謬,境智相冥名無生忍。《華嚴》初住、餘經初地是得忍位。今經第三漸次便得此忍,逈異餘說。於此忍中隨所證得不異而異,即立諸位,故名聖位。此則初漸次正修觀行,第二漸次觀成入似,第三漸次既言獲無生忍,即同初住至等覺位。
三、結顯立位。
「從是漸修,隨所發行安立聖位,是則名為第三增進修行漸次。」
從此第三漸次隨起何行,隨行附義,以立位名,不離前來密圓淨妙境智行也。
二、明地位差別。夫論地位者,皆是諸佛、菩薩親證境界,約斷伏次第、發真妙用、功力淺深以立位次。《起信論》云「相似覺、隨分覺、究竟覺」,以分地前、地上及究竟位。《華嚴經》、《智度論》約入大海辨功用淺深,但遲速有異,分根性利鈍,如涉長途非無里數。諸大乘經若說平等法界無佛、無眾生,則無地位可立。如《華嚴經》云「眾生妄分別,有佛有世界,若了真法性,無佛無世界。」《楞伽》云「無有佛涅槃,亦無涅槃佛,遠離覺所覺。」又云「寂滅真如,有何漸次?」上文云「妙性圓明,離諸名相,本來無有世界眾生。」此等令觀一真法界本來平等,無修無證亦無迷悟,故無地位可立,此顯心真如門也。若依心生滅門,有迷有悟,熾然修證差別不同。且圓頓大乘無過《華嚴》、《涅槃》、《仁王》、《瓔珞》、《大品》、《法華》等經,雖明法界平等無說無示,而菩薩行位終日炳然。故《華嚴》云「不為鈍根下劣眾生說於地位。」《仁王》云「若言越此地位得成佛者,是魔所說。」此則異諸外道、天魔各自謂得無上覺道,不說地位。今顯佛法有不思議功德,曠劫修行,因圓果滿方稱究竟。又諸經論建立地位多少不同,《仁王》五十一位,《瓔珞》五十二位,《華嚴》四十一位,《大品》四十二位,此經五十七位,下文復云六十聖位。聖說不同,或開或合各是一意。若約天台圓教位次對今經者,有同有異。同故地前俱是證位,異故此乾慧心便是第三漸次,無生忍中隨義建立,不同天台入初住時方證無生忍也。
文九:一、乾慧地。
「阿難!是善男子欲愛乾枯,」
持戒清淨,遠離貪婬,故名初乾,即斷煩惱障也。乾義有二:一欲盡故曰乾;二但慧故曰乾。今即初義,根境不偶,由三昧力返流全一,破所知也。
「現前殘質不復續生。」
報障盡也。亡欲愛故無潤惑,根不偶故無業性。縱有業苦種子,無潤不生,盡此報身更不相續,即生實報土也。此即惑業苦亡,無潤生理,即乾義也。
「執心虛明,純是智慧,慧性明圓瑩十方界。」
戒定既圓,從此發慧,即轉前三障純成智慧。慧光發明瑩十方界,即慧義也。
「乾有其慧,名乾慧地。」
結名也。此即但有其慧,故前云純也。既云隨所發行安立聖位,故約欲枯返流,純成智慧,未沾果海法流之水,故受此名。此約無生忍中義說故爾,真謂圓融不礙行布,下皆倣此。
二、十信位,二:一、躡前總示。
「欲習初乾,未與如來法流水接,」
躡前乾慧義也。創乾欲愛,果法未沾,即用此心為信方便。標如來者,顯是果法,此下總示。
「即以此心中中流入圓妙開敷。」
此標也。即用此乾慧中智合中道理,理智俱中,故名中中。又離一切二邊相故,雙照二諦無不真實。又此中智念念相繼而進上位,故云中中流入。言流入者,顯無功用任運而進也,以證中道自然流入薩婆若海。此則更增一番智斷功能,故云圓妙開敷。此即於乾慧心增明觀智以為方便,得入十信。
「從真妙圓,重發真妙。」
釋也。上句釋此心流入,下句釋圓妙開敷。
二、正開十心,十:一、信心。
「妙信常住,一切妄想滅盡無餘,中道純真,名信心住。」
以中道智證法界一體三寶,於實德能深忍樂欲,冥合常住清淨妙心,名為妙信。此信即理,亦名常住。一切妄想滅無餘者,即斷所知,無明住地一斷遍斷。始因迷覺成不覺,今既圓妙智發,翻不覺成覺,故云一切滅盡無餘。中道純真者,妙智決定,不偏不邪,是佛正因。不雜偽妄,故云純真。以不住法即住其中,故名為住。經中多說地、住二位是發真處,今於乾慧信位立之,表是證真非是似解耳。
二、念心。
「真信明了,一切圓通,陰、處、界三不能為礙。」
躡前信心也。妙信常住,不偏不邪,純一真如,故云真信明了。一切圓通者,了三科法無不是如也。無明妄想既亡,陰界自然解脫,故云不能為礙。
「如是乃至過去、未來無數劫中,捨身、受身一切習氣皆現在前。是善男子皆能憶念,得無遺忘,名念心住。」
妄想若存,陰界為礙,忘失煩惱隨此而生。今既妄滅陰消,過未如一,無遠無近、所經未經一念現前,此即過去宿命、未來天眼明記不失,故名為念。
三、精進心。
「妙圓純真,真精發化,無始習氣通一精明,唯以精明進趣真淨,名精進心。」
圓妙淨智無二邊之雜、無妄想之偽,故云純真。現用自在,故云發化。乃能融通習氣,唯一精真,以真精智進真淨行,故名精進。
四、慧心。
「心精現前,純以智慧,名慧心住。」
真精之心明了顯現,此現前心純是圓智,用名慧心,智之與慧左右言耳。
五、定心。
「執持智明,周遍寂湛,寂妙常凝,名定心住。」
智照凝明,無動無亂,照而常寂,湛然不動,故曰定心。
六、不退心。
「定光發明,明性深入,唯進無退,名不退心。」
寂定、慧光互相明發,於理於行唯深唯進,故云不退。
七、護法心。
「心進安然,保持不失,十方如來氣分交接,名護法心。」
寂照增進,不動不退,故云安然。保任護持,令此與佛冥然通合,故云交接。由保持故名為護法。
八、迴向心。
「覺明保持,能以妙力迴佛慈光向佛安住,猶如雙鏡光明相對,其中妙影重重相入,名迴向心。」
由前寂照互相顯發,保持無退,妙用強勝,能感果德,因心中現,故云迴佛慈光。此寂照因決能感果,無有乖失,故云向佛安住。果中現因相,因中現果相,因果不二互現互入,故云妙影重重相入,名迴向心。
九、戒心。
「心光密迴,獲佛常凝無上妙淨,安住無為,得無遺失,名戒心住。」
即寂之照,故曰心光。即照之寂,名佛常凝。此圓定慧離二邊染,斷性亦無,故云無上妙淨。二邊不動即無為作,故云安住無為也。得無遺失,戒圓明也。此則定道圓融,離妄想染,故云戒心。
十、願心。
「住戒自在,能遊十方,所去隨願,名願心住。」
戒根圓淨,過累不拘,故云自在。以此為足遊履十界,妙用現前,隨欲利益,故名願心。
三、十住,十:一、發心住。
「阿難!是善男子以真方便發此十心,心精發暉,十用涉入圓成一心,名發心住。」
方便空也,十心假也,一心中也。圓融妙慧名真方便,由此妙慧發前十信,以此十心本是一性所具功德。由妙慧發,令一一心皆具十心,十用無礙,一多相即,唯是一心。心即祕藏,今於此藏開發顯現,以不住法即住其中,名發心住。
二、治地住。
「心中發明,如淨琉璃內現精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名治地住。」
琉璃空也,精金中也,現即假也。淨寶、精金互相映現,無礙融通,不一不異。以此妙心而為所依,然後出生無量德用,故名治地。
三、修行住。
「心地涉知,俱得明了,遊履十方得無留礙,名修行住。」
法界心地即前一心,妙行能涉,妙智能知,理、智、行三自在圓融,不以二邊之所住著,名無留礙,此真修行,名修行住。
四、生貴住。
「行與佛同,受佛氣分,如中陰身自求父母,陰信冥通,入如來種,名生貴住。」
智行微妙,冥通果德,故云行與佛同。自然合佛慈種,名受佛氣分。如中陰身自求父母者,以佛權、實二智為父母。故《維摩》云「智度菩薩母,方便以為父。」既分入果智,密合果德,故云冥通入如來種。
五、方便具足住。
「既遊道胎,親奉覺胤,如胎已成人相不缺,名方便具足住。」
以自行化他一切種智具足成就,名人相不缺也。
六、正心住。
「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
一切種智自利、利他相用顯現,名為容貌。無緣慈悲,名之為心。故《觀經》云「佛心者大慈悲是。」此菩薩分得其用,名之為同。
七、不退住。
「身心合成,日益增長,名不退住。」
一切種智、慈悲相用和合成就,任運增長無有退屈,名為不退。
八、童真住。
「十身靈相一時具足,名童真住。」
十身靈相,十身盧舍那也。謂聲聞及緣覺,菩薩,如來身、法、智、空、業報、眾生及國土。又如來身自具十種,謂菩提、願、化、力、莊嚴、威勢、意生、福、法、智。此十妙應,如隨色珠顯現自在,即不思議種智之妙用。智體本具,隨障盡處而得顯現,既以權、實二智大悲熏修,功用頓顯。雖未全如於佛,分得此用,即一身現無量身也。《華嚴》云「雖未具足一切智,已獲如來自在力。」
九、法王子住。
「形成出胎,親為佛子,名法王子住。」
十身具足,故曰形成。出因顯果,故云出胎。堪任繼嗣紹隆佛法,名法王子。
十、灌頂住。
「表以成人,如國大王以諸國事分委太子,彼剎利王世子長成,陳列灌頂,名灌頂住。」
行願內充,慈悲外發,德相漸成,化物功著,故云表以成人。於十方界次補佛處,堪任付囑,傳法利生,故如國王委政太子陳列灌頂也。
問:准《華嚴經》,初住菩薩即能成佛,教化眾生,何故至第十住方名陳列灌頂表成佛耶?答:圓融之教二經頗同,以行布不礙圓融故。華嚴初住便能成佛,圓融不礙行布故。今十住方列灌頂,故彼經云「菩薩住處廣大與虛空等。」又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了達諸法真實之相,所有聞法不由他悟,具修十種智力,究竟離虛妄,無染如虛空,清淨妙法身,湛然應一切。」亦同《大品》云「從初發心時即坐道場,轉法輪,度眾生,當知此菩薩為如佛。」今經云「十用涉入,圓成一心。」又云「十身靈相一時具足。」此上皆明一位具諸位,即行布不礙圓融也。又《華嚴》明第十地菩薩方論受職,此經第十住明陳列灌頂,即圓融不礙行布也。圓融即橫論,行布即竪說,二無障礙,二經頗同,故無疑也。言陳列灌頂者,《華嚴經》云「轉輪聖王所生太子,母是正后,身相具足,坐白象寶妙金之座,張大網縵,奏諸音樂,取四大海水置金瓶內。王執此瓶灌太子頂,是時即名受王職位。菩薩受職亦復如是,諸佛智水灌其頂故,名為受大智職菩薩。」彼明第十地方是受職,今此十住既名灌頂,故說受職,彼約究竟,此約分得。又無生忍中一位具諸位,故得互說。
四、十行位,十:一、歡喜行。
「阿難!是善男子成佛子已,具足無量如來妙德,十方隨順,名歡喜行。」
初二句結前,具足下正明。此有三義故歡喜:一、具足無量佛德故,如觀音云:我又獲是圓通,修證無上道故,又能善獲四不思議無作妙德。既云不思議,即是無量佛德也。此之妙德先未曾獲,今自具足,故云歡喜。二、眾生受化故歡喜,十方者,現十界身利眾生也。隨順有二:一、眾生趣類不等,根行有異,菩薩隨順以形以說,此明能化隨順也;二菩薩現種種化,眾生隨順,一一受化咸皆得益,此明所化隨順也。能所既皆隨順,機應俱生歡喜,故以名焉。
二、饒益行。
「善能利益一切眾生,名饒益行。」
如上隨順眾生,即是善能利益。始能歡喜生善,終能破惡入理,故名饒益。
三、無嗔恨行。
「自覺、覺他得無違拒,名無瞋恨行。」
自覺故,無明不能拒智。覺他故,有情不能違化。障不能拒、物不能違,二利既兼,故無嗔恨。
四、無盡行。
「種類出生窮未來際,三世平等,十方通達,名無盡行。」
隨機、隨感現種類身,盡未來際化復作化。三世下釋所以也,以知三世空寂故,得窮未來際;以達十方無礙故,能現種類身。若時、若處現化不絕,故云無盡也。
五、離癡亂行。
「一切合同、種種法門得無差誤,名離癡亂行。」
現種類身,即普現色身三昧。說無量法,不離四種辯才。若身若說皆是智用,咸歸於理。《華嚴》云「此菩薩於一念頃得無數三昧。」了知此之三昧同一體性,乃至得一切法真實智慧,是故能合種種法門得無差誤,由無差誤故離癡亂。
六、善現行。
「則於同中顯現群異,一一異相各各見同,名善現行。」
一中現無量,故云於同現異。無量中現一,故云異相見同。身說皆然也。以知一切法同一法性,能作種種異說,而不失一性一相之旨。《維摩》云「能善分別諸法相,於第一義而不動。」故名善現。
七、無著行。
「如是乃至十方虛空滿足微塵,一一塵中現十方界,現塵、現界不相留礙,名無著行。」
著謂住著,即留礙也。一塵現十方,是現界。不壞一塵相,是現塵。世界、微塵各不相妨,此即大小自在。由此菩薩住不思議解脫,故得此用。
八、尊重行。
「種種現前,咸是第一波羅蜜多,名尊重行。」
現塵現界、現身現說不相留礙,故云種種現前,皆從圓融三德般若之所發現,故云第一。此之妙行超過一切諸法門,故名為尊重。
九、善法行。
「如是圓融能成十方諸佛軌則,名善法行。」
如上所現無礙妙用,故云圓融。一一皆能合佛如來利生軌則,故名善法。
十、真實行。
「一一皆是清淨無漏、一真無為,性本然故,名真實行。」
依真起用,用不離體,體即真如。無漏清淨一真法界,此法界體本具如是無方妙用,故云本然。以即體故,名為真實。此之十行皆是證真菩薩自利、利他無礙自在圓融妙行,一一皆破微細無明,顯佛智德,漸漸圓滿。有此十番智斷功用,念念與薩婆若相應。《華嚴》云「此菩薩行與法界虛空等,以用諸佛不思議妙行故。」故此十行圓融無礙,即一論十、十不離一,故此最後即云一一皆是清淨真如性本然故。
第五、十迴向位,十:一、救護一切眾生離眾生相迴向。
「阿難!是善男子滿足神通,成佛事已,純潔精真,遠諸留患。」
結前十行也。依體起用,故云滿足神通。自利利他妙行無礙,故云成佛事已,佛以度生利他為事業故。純潔精真顯智德也,遠離留患顯斷德也。此十番智斷皆是非證而證、不斷而斷,智本真故,惑本亡故。
「當度眾生,滅除度相,迴無為心向涅槃路,名救一切眾生離眾生相迴向。」
此正明也。約用就體,能所俱亡。眾生相空本涅槃故,能化緣生本無性故,故云滅除度相,《般若經》中亦同此說。亡緣之智名無為心,無作妙理名涅槃路,攝用歸體名為迴向。涅槃果也,路即理也。履以成地到究竟故,名涅槃路,結名可知。
問:十行位中豈有度相耶?答:前即依體起用,且論神通化物,未言滅除度相;今此攝用歸體,順寂滅義,故除度相。約義雖異,為行頗同。若不然者,豈有證真大士猶懷度生之相耶!
二、不壞迴向。
「壞其可壞,遠離諸離,名不壞迴向。」
應當遠離一切幻化虛妄境界,故云壞其可壞。心如幻者亦復遠離,遠離為幻亦復遠離,離遠離幻亦復遠離,故云遠離諸離。得無所離,即合涅槃,故云不壞迴向。
三、等一切佛迴向。
「本覺湛然,覺齊佛覺,名等一切佛迴向。」
本性覺體未嘗起滅,故云湛然。此湛覺體三世諸佛無二圓滿,故云覺齊佛覺。此則得平等覺,與諸佛同,故云等一切佛。
四、至一切處迴向。
「精真發明,地如佛地,名至一切處迴向。」
精真發明,智顯也;地如佛地,理現也。智冥理體無二無別,智遍理遍名至一切處。
五、無盡功德藏迴向。
「世界、如來互相涉入,得無罣礙,名無盡功德藏迴向。」
此菩薩得如來身及國土身,互相涉入,無礙自在,此是如來藏中諸功德法,受用無盡也。
六、隨順平等善根迴向。
「於同佛地地中,各各生清淨因,依因發揮取涅槃道,名隨順平等善根迴向。」
同佛地,如來藏也,即前地如佛地,本來具足無漏性德。此德能為萬行所依,故云清淨因。依於此因能起趣果之行,故云依因發揮取涅槃道。道即因也,此則萬德為萬行因,萬行為涅槃因。合理之行,行從理起,故云隨順平等。能生妙果,名曰善根。
七、隨順等觀一切眾生迴向。
「真根既成,十方眾生皆我本性,性圓成就,不失眾生,名隨順等觀一切眾生迴向。」
初句躡前也;十方下正顯一切眾生皆我心性,心性無外,攝無不周。我之本性既圓滿成就,眾生皆爾,故云不失。此得同體大悲,是故然也。
八、真如相迴向。
「即一切法,離一切相,唯即與離二無所著,名真如相迴向。」
如故即一切法,真故離一切相。此真如體亦不可得,故云二無所著。亦即三諦,對文可見。此菩薩了一切法即真法界,無相可離,名為如相。
九、無縛解脫迴向。
「真得所如,十方無礙,名無縛解脫迴向。」
初句攝前。十方無礙者,既能即法離相,則不為心、境諸法所繫,故云無縛。以無縛故自在無礙,故云解脫。此解脫相本性亦離,故皆無也。
十、法界無量迴向。
「性德圓成,法界量滅,名法界無量迴向。」
聖法因義,故云法界,然有四種:謂事、理、理事無礙、事事無礙。今皆渾為一真法界,故云量滅。此唯性德圓成,於一真界無量可量,故云法界無量。又證性德一一圓滿,成就不可算數邊涯故也。然此十位所有迴向不離三種:謂菩提、實際、眾生也。今此且約向實際說,餘二含攝。此則依真起用,皆為趣向大涅槃界,隨順法界,體用相稱,圓融自在。故《華嚴》云「此菩薩所修願行等法界,如虛空量,盡迴與一切眾生,同向一究竟菩提,故名迴向。」前後諸位非無此義,以約增勝立此名耳。然此諸位皆於一無生忍中隨所發行,義立別名,皆能圓證聖性,不別而別,故分諸位;異而不異,唯是一心。故《涅槃》云「發心畢竟二不別也。」地前既爾,後位可知。前文云「此人即證無生法忍,從此漸修,隨所發行安立聖位。」既言聖位,豈非證耶?
次、加行位。大小二乘經論明言五位,謂資糧、加行、通達、修習、究竟位也。然有開有合,不定明現。諸小乘論及大乘法相即顯說四位,名四善根,是順決擇分。若《纓絡》、《仁王》、《華嚴》等經即合而不論,攝在第十迴向。唯此經文具顯四位,蓋以圓融之教一多無礙,只於一忍圓開諸位,不開則已,開則具明,故於十迴向後備論四種妙圓加行。又此經文前則圓融,後則歷別,以圓融中不礙行布也。即一位一切位、一切位一位,一多無礙,《華嚴》亦同。
文二:一、結前生後。
「阿難!是善男子盡是清淨四十一心,次成四種妙圓加行。」
餘處所說,加行屬內凡,未證聖性故。今經從乾慧地來便名聖位,何但加行?故此特云妙圓加行。
二、正辨加行,四:一、煖位。
「即以佛覺,用為己心,若出未出,猶如鑽火欲然其木,名為煖地。」
佛覺,果智也,如前文云「本覺湛然,覺齊佛覺,精真發明,地如佛地。」此即用佛果智為己因心也。然猶未能離因顯果,故云若出未出。近於登地,將發此智,故云若出。猶拘因相,尚未能離,故云未出。喻如鑽火,熱相先現,火出不久。火喻佛覺,鑽喻加行,木喻因相。火出則木盡,覺現則因亡,亡因在即,故喻如煖,此約發智以顯也。
二、頂位。
「又以己心成佛所履,若依非依,如登高山,身入虛空,下有微礙,名為頂地。」
前以佛覺用為己心,即果辨因也;今以己心成佛所履,即因合果也。雖因果相合,未亡二相,故云若依。如在山頂足有所履。將顯法界無所分別,故云非依,如身處虛空也。下有微礙,喻若依也,存二相故。二相即是障入初地無明也,此約離障以顯。
三、忍位。
「心佛二同,善得中道,如忍事人非懷非出,名為忍地。」
初則未亡因相,次則未亡果相;今因果二相融為一體,故云心佛二同。因果既亡,二邊不立,故云善得中道。此中道體將證不久,故云非懷。然猶未亡中道之相,故云非出。此約顯理以明也。
四、世第一位。
「數量銷滅,迷覺、中道二無所目,名世第一地。」
迷、覺是二,即因果也。中道是一,所證理也。此名數量。中邊不存,故云二無所目。無所目故,名為銷滅。數量正屬世間,今雖銷滅,若望初地證真猶名為似,以有所得故。初地見道名出世間,今是世間最後邊際,故名第一。此上四位,《唯識》中說「前之二位依明得、明增二定,發尋伺觀,觀名等四法能所俱空。後之二位依印順、無間二定,發四如實觀,即前二空等。」然皆有所得,未證法身,故《唯識》云「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此皆歷別之談也。今經圓融不礙行布,故得以圓擬別而說,由是此地名為世間。◎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八(之一)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八(之二)
長水沙門子璿集
◎七、明十地,分十:
一、歡喜地。
「阿難!是善男子於大菩提善得通達,覺通如來,盡佛境界,名歡喜地。」
菩提,佛覺也。前則若出未出,如火前相,名之為煖;今如火出木盡,灰飛煙滅,故云善得通達。故此初地名通達位,盡佛境界理顯也。以得無分別智,善達法界一真平等,離能所相,故《唯識》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又云「善達法界,得一真平等,乃至得遍行真如,離異生性障,修檀波羅蜜增上。」言遍行者,以此真如遍在一切諸行法中,而今證得,自利利他得自在故,名歡喜地。《華嚴》、《仁王》廣明其相,今不具錄,下皆倣此。
二、離垢地。
「異性入同,同性亦滅,名離垢地。」
前地於大菩提善得通達,離世間相,得正性離生,破異生性障,證一真法界,故云異性入同。此地對異之同亦不可得,故云同性亦滅。以若見於同,即名為垢。既離對待,故名離垢。又此地證得最勝真如,離邪行障,持戒波羅蜜增勝,性戒所顯名為最勝。以四無量心行廣大十善,得性戒成就,於性重、譏嫌平等無異,亦名異性入同;斷性亦無,方離微細破戒之垢,名同性亦滅,稱離垢地。
三、發光地。
「淨極明生,名發光地。」
成就勝定大法總持,破戒煩惱畢竟不生,故名淨極。能發無邊妙慧光故,故云明生。此地證得勝流真如,謂此真如所流教法於餘教中最為勝故,斷暗鈍障,行忍辱波羅蜜增勝。
四、焰慧地。
「明極覺滿,名焰慧地。」
由定發慧,慧光明泰,故云明極。能破微細煩惱障盡,故名覺滿。覺焰既增,故名焰慧。此地證得無攝受真如,謂此真如由第六識二身見等於此永斷,不為我執所攝取故,能斷微細煩惱現行障,修習精進波羅蜜增勝。
五、難勝地。
「一切同異所不能至,名難勝地。」
真智唯一,故曰同;俗智差別,故曰異。真、俗兩智行相互違,合令相應,非同非異,故云所不能至。極為殊勝,更無勝者,故云難勝。此地證得類無差別真如,謂此真如非如眼等是有別類故,斷下乘涅槃障,修習禪波羅蜜增勝。
六、現前地。
「無為真如性淨明露,名現前地。」
謂住因緣智,引無分別最勝般若,令得現前。智現理現,故云無為真如性淨明露。此地證得無染淨真如,謂此真如本性無染,亦不可說後方淨故,斷麁相現行障,修習般若波羅蜜增勝。
七、遠行地。
「盡真如際,名遠行地。」
以第八地得一真如心,名無相無功用。故此第七地從初發心二無數劫加功用行,今至有相功用後邊,出過世間二乘道故,至此真如無相邊際,故云盡真如際。多劫修行,故云遠行。證得法無差別真如,謂此真如雖多教法種種安立,而無異故。斷細相現行障,修習方便善巧行增勝。
八、不動地。
「一真如心,名不動地。」
非染非淨故名為一,離諸虛妄故名為真,常住不變故名為如,約此義邊名為不動。又此地中無分別智任運相續,相用煩惱不能動故,名不動地。此地證得不增減真如,謂此真如離增減執,不隨染淨有增減故,斷無相中作加行障,修願波羅蜜增勝。
九、善慧地。
「發真如用,名善慧地。」
依真如理體,起無礙智用,成就微妙四無礙解,能遍十方善說法故,名善慧地。此地證得智自在真如,謂若證得此真如已,四無礙解得自在故,謂法、義、詞、樂說也。謂此四種以智為體,名智自在,斷利他門中不欲行障,修習力波羅蜜增上。
十、法雲地,二:一、標指。
「阿難!是諸菩薩從此已往,修習畢功,功德圓滿,亦目此地名修習位。」
此指二地已來至第十地,云諸菩薩,以是五位之中第四位故,或可總指從前至此五十五位。此第十地即是修習最後邊際,亦名此地名修習位。
二、正顯。
「慈陰妙雲覆涅槃海,名法雲地。」
菩提心體不離二種,謂悲、智也。從初修習至此畢功,融為果海,名為法身。慈即悲也,能陰眾生,故曰慈陰。妙雲智也,涅槃理也。法身無相,唯此三種亦云大定智悲,即涅槃三德,名祕密藏。今此位中猶處修習之極,猶有佛地障在,未能始覺合本,二相尚存,故云覆涅槃海。此地證得業自在所依真如,謂若證得此真如已,得四自在:一三業、二五通、三總持、四禪定,斷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修智波羅蜜增勝。
八、等覺位,二:一、正明。
「如來逆流,如是菩薩順行而至,覺際入交,名為等覺。」
從真起應,返入生死,從果入因之始,故云如來逆流。果法聖智,即法流也。從因入果,從生死入涅槃,故名順行而至。至,極也。起應之始,行因之極,順逆交際只一剎那,故云覺際入交。此即解脫道前無間道也,只於此處立為等覺。《華嚴》不說,含在第十地中,故彼地中便明受職是等覺也。《唯識》但破十一種障,亦此意也。今此別出,意在圓融之中備顯行布耳。
二、結顯。
「阿難!從乾慧心至等覺已,是覺始獲金剛心中。」
雖從初心至此等覺,皆用金剛三昧觀察諸法皆如幻等,然至此位能破最後微細無明,是此三昧最極邊際,力用滿足,別得名為金剛心也。此即妙覺入心之初,屬無間道,便名等覺,故云始獲金剛心也。即《唯識》說「金剛喻定現在前時,斷佛地障,即入妙覺也。」
九、妙覺位。
「初乾慧地,如是重重單複十二,方盡妙覺成無上道。」
始從乾慧,終至妙覺,單複相兼總有十二。單則有七,謂乾慧、煖、頂、忍、世第一、等覺、妙覺。複即有五,謂信、住、行、向、地,以一一位中自具於十,故名為複。第十二位即是妙覺,名無上士。無上士者無所斷故,無上士者更無過者,如十五日月圓滿無缺,故云方盡妙覺成無上道。體即大般涅槃,三德具足名祕密藏。
三、結依行成位,三:一、結用行。
「是種種地,皆以金剛觀察如幻十種深喻,奢摩他中用諸如來毘婆舍那,清淨修證,漸次深入。」
指前五十七位,故云種種。於一一地皆用金剛如幻三昧觀察諸法,若行若智一切斷證,皆如幻炎、水月、虛空、響城、夢影、像化等事,故云十種深喻。斯則始從漸次終至佛果,皆由首楞嚴王即觀之止、即止之觀,破無明惑、起行修證,故云金剛觀察也。毘婆舍那,止觀雙運也。故荊溪云:「如夢勤加,空名惑絕,幻因既滿,鏡像果圓。」清涼云:「修習空華萬行,安坐水月道場,降伏鏡像天魔,證得夢中佛果。」皆此意也。
二、結位次。
「阿難!如是皆以三增進故,善能成就五十五位真菩提路。」
增進即漸次也,故前文云「從此漸次安立聖位。」五十五位者,信、住、行、向、地為五十,乾慧、煖、頂、忍、世第一為五。菩提是果,即等妙二覺也。五十五心名之曰路,由此能到菩提果故,即菩提之路也。
三、結邪正。
「作是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
行人若能依此修證,不斷而斷,無到而到,此則名為真修行者,故云正觀。若言都無地位,但尚理是,斯同邪見撥無因果,故名邪觀。《仁王經》中亦此料揀,說地位竟即云「若言越此而成佛者,是魔所說。」
大文第五、出聖教名殊者,上來諸文依解起行,修行漸次由因克果,一期周畢。此之法門當流後代,須建經名,若無其名,何以召體而流布耶?故此文來。文二:一、文殊問。
爾時,文殊師利法王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當何名是經?我及眾生云何奉持?」
文殊智德此會率先,阿難遭難登伽,佛令持呪往救;大眾茫然失守,亦為旁問見元;諸聖各說圓通,如來勅其慎選。洎今解行圓畢,因果克周,故問經名以流後代。一會能事歸此人也。
二、如來答。
佛告文殊師利:「是經名大佛頂悉怛多般怛羅無上寶印十方如來清淨海眼,」
此下五名,今是一也。以佛於無見頂放光,化佛說神呪故。此表一心具體相用。大,體也;佛,相也;頂光化佛,即是用也。細釋配法,即開題中悉怛多等云白傘蓋,藏心無染曰白,遍覆一切曰傘蓋。實相智慧是尊重法,楷定正邪,唯佛與佛乃能究盡,名無上寶印。三世諸佛以此明照諸法實相,竪窮橫遍具無漏德,名清淨海眼。此上總約理智立名也。
「亦名救護親因度脫阿難及此會中性比丘尼得菩提心入遍知海,」
二也。救護親因,總標也;度脫下,別顯也;得菩提心,發大乘意也;入遍知海,證圓常理也。此上約功用以立名也。
「亦名如來密因修證了義,」
三也。三世果人入祕密藏以此為因,密之因也。又此大定具一切行,而非凡小之所能知,故名為密,密即因也。三世如來以此法門為究竟說,故名了義。此即約人法以立名也。
「亦名大方廣妙蓮花王十方佛母陀羅尼呪,」
四也。曠兼無際故大,正法自持故方,稱體而周故廣,即三大義也。妙名不可思議,蓮華喻開佛知見,出煩惱礙智礙,見佛性故,如出水開敷也。又能於法自在,諸三昧首,故名為王。生諸佛,故名母。持善遮惡總攝功德,名陀羅尼。呪即詛也。此約顯益以立名也。
「亦名灌頂章句諸菩薩萬行首楞嚴。汝當奉持。」
五也。法王委政之明教,故名灌頂章句。諸菩薩等已如上釋。此約教行以立名也。已上五名答初問也,汝當奉持者答次問也。但依前五名如說而行,流至後代令眾開悟,即奉持也。上來明解[*]辨行,由因致果,顯位差別。問名請奉,一期周畢,斯則一會以終,合云大眾聞佛所說作禮而去已。慶喜再有請益,時雖隔越,問且連環。故集經者約問從義,合成一部。由是未結作禮而去。
◎大文第六、辨趣生因異者,從此已下即第二會再說經也。以阿難問所見現事時別異故,已如教迹前後中說。文分為二:初、阿難問,二:一、敘得果,二:一、聞法增道。
說是語已,即時阿難及諸大眾得蒙如來開示密印般怛囉義,兼聞此經了義名目,頓悟禪那,修進聖位增上妙理,心慮虛凝,斷除三界修心六品微細煩惱。
獲真三昧,故云頓悟禪那。得斯陀含,故云修進聖位。深證滅諦,故云增上妙理。漸明智照,故云心慮虛凝。俱生難除,故云微細。言六品者,依大乘說,俱生煩惱三界九地雖各分九品,若智增者,入地永伏,至佛方斷;若悲增者,故意令生。若依小乘,亦於九地各分九品,然約四果地地別斷,故初果身中斷欲界一地九品中前六品惑,證第二果;二果身中斷下三品,證第三果;三果身中斷上二界七十二品,即得羅漢。今證二果,故斷六品也。
二、歎佛述益。
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大威德世尊慈音無遮,善開眾生微細沈惑,令我今日身心快然,得大饒益。」
修道所斷行相難了,故曰微細。無始俱生,故曰沈惑。疑網消除,故云快然。增進聖位,故云饒益。
二、述所疑,二:一、正陳疑問,二:一、總問諸趣。
「世尊!若此妙明真淨妙心本來遍圓,如是乃至大地草木、蠕動含靈本元真如,即是如來成佛真體。佛體真實,云何復有地獄、餓鬼、畜生、修羅、人、天等道?世尊!此道為復本來自有?為是眾生妄習生起?」
此疑由前佛語阿難:「今汝諸根若圓拔已,內瑩發光,汝是浮塵及器世間諸變化相,如湯消氷,應念化為無上知覺。」斯則一人成佛,器界、有情一時成佛。如來今日成佛已久,不合更有器界、趣類,故云佛體真實云何復有地獄等道。此道若是本來自有,云何前言清淨本然,本來無有世界眾生?亦不可言一人成佛,依正融覺。若言眾生妄習生起,妄習如何得生起耶?生起之相其義云何?若據如來答意,即是眾生虛妄造業、虛妄受生,菩提心中猶如空華,妄見生滅。故下文云「汝妄自造,非菩提咎。」
問:此與滿慈所疑何別?答:前疑理本清淨,云何忽生山河大地?則約依報為首,以難清淨本然。故佛釋疑,蓋由強覺妄分能所,遂成三種相續,從妄見生,因此虛妄終而復始。此疑佛今成果,一切合融歸覺,云何更有七趣差別?則約正報為首,以難果佛唯真,真合無此七種差異。又徵此道為本有耶?為妄起耶?意欲如來廣明因果雖皆虛妄,善惡業緣、受報好醜終不差忒,令諸眾生明信因果不入邪見。前文但云「從妄見生,一體虛妄。」諸鈍根者便謂都亡因果。今此辨析,因果昭然,則知前難意顯真諦,今疑意明俗諦。前後相濟,方成圓了。即前圓解之義殘也。
二、別問地獄。
「世尊!如寶蓮香比丘尼持菩薩戒,私行婬欲,妄言行婬非殺、非偷,無有業報。發是語已,先於女根生大猛火,後於節節猛火燒然,墮無間獄。琉璃大王、善星比丘,瑠璃為誅瞿曇族姓,善星妄說一切法空,生身陷入阿鼻地獄。此諸地獄為有定處?為復自然?彼彼發業各各私受?」
寶蓮香事未檢所出,意謂殺盜有對,邪行無對,故云無報。善星事出《涅槃》,琉璃緣如本經。為有定處下問意有六,文見於三。六者,謂有定處、無定處,自然、因緣,私受、同受。下文結云「不斷三業,各各有私。因各各私,眾私同分,非無定處。」
二、請說申益。
「唯垂大慈,發開童蒙,令諸一切持戒眾生聞決定義,歡喜頂戴,謹潔無犯。」
幼小曰童,情昧曰蒙。阿難自鄙無有大智,願垂開發也。諸持戒者,若聞因果虛妄猶如空華,則持戒何益?苟示決定義門,必令謹潔無犯。
二、如來答,二:一、讚請許宣。
佛告阿難:「快哉此問!令諸眾生不入邪見。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即俗而真,唯一妙覺;即真而俗,因果不亡。此義雙融,方為圓了。阿難所問頗稱佛心,故歎快哉,自除邪見。
二、正為分別,三:一、約情想以總明,三:一、總開二分,二:一、標列。
「阿難!一切眾生實本真淨,因彼妄見,有妄習生,因此分開內分、外分。」
諸法本真,未嘗生起,由念分別見諸法生。苟能離念,即見眾生、山河、國土本來成佛,故云實本真淨。返本者雖爾,其未返者各依見妄造業受報,故下文云「此等眾生不識本心,受此輪迴,經無量劫不得真淨,皆由隨順殺、盜、婬故。返此三種,又則出生無殺、盜、婬。有名鬼倫,無名天趣。有無相傾,起輪迴性。」故云因彼妄見有妄習生等。
二、正明,二:初、內分約情,二:一、釋相。
「阿難!內分即是眾生分內,因諸愛染發起妄情,情積不休能生愛水。」
愛染之情正是眾生生死根本,名為內分,分亦因義。情愛沈下,能潤業受生,故如水也。外由內感,故有水輪遍十方界。
「是故眾生心憶珍羞,口中水出。心憶前人或憐或恨,目中淚盈。貪求財寶,心發愛涎,舉體光潤。心著行婬,男女二根自然流液。」
此引事驗也。憶即是念,明記為性。念有憎愛,故分憐恨。由愛起憎,不離情染。內有情染,外現其事,故皆流水也。
二、結成。
「阿難!諸愛雖別、流結是同,潤濕不昇,自然從墜,此名內分。」
所愛之境雖別,能愛之心是一,故云流結是同。流謂沈下,結謂縛著。因既不昇,果亦淪墜。
二、外分約想,二:初、釋相。
「阿難!外分即是眾生分外,因諸渴仰發明虛想,想積不休,能生勝氣。」
眾生生死本分由情,情著染境,因是從墜。今以淨境為所欲處,但由其想,不屬於情,乃是眾生分外之事,故云外分。氣謂氣色也。
「是故眾生心持禁戒,舉身輕清。心持呪印,顧盻雄毅。心欲生天,夢想飛舉。心存佛國,聖境冥現。事善知識,自輕身命。」
引事驗也。身輕清、顧雄毅、夢飛舉、聖境現、輕身命,此五皆是殊勝氣色,由想故有也。毅,果敢也。
二、結成。
「阿難!諸想雖別、輕舉是同,飛動不沈,自然超越,此名外分。」
忻外勝境,不由情染。想既輕清,自然飛動,報當超越也。已上總而略明,未細分別善惡。
二、別辨趣生,二:一、總明業緣逆順。
「阿難!一切世間生死相續,生從順習、死從變流,臨命終時未捨煖觸,一生善惡俱時頓現,死逆生順,二習相交。」
順逆有二:一約情,一切眾生好生惡死,生即順情,死即逆情,故云生從順習,死從變流,變,猶逆也。又受胎時三處皆順,故得生也,死則無此。二約業,業能感果,生即順感,由因致果也,故云順習;死即反此,無生長義,故云變流。生死交際風火未散,平生行業善、惡因緣此時俱現,強者先牽,即隨生處。
二、別明情想昇沈,五:一、明純想。
「純想即飛,必生天上。若飛心中兼福兼慧及與淨願,自然心開見十方佛,一切淨土隨願往生。」
此有二類:若唯有想不兼福慧,即但持戒而厭此身,必生天上;若於持戒兼修福慧,發見佛願,深厭三界,必生淨土。見十方佛即獲法忍,故云心開,如《觀經》說。
二、情少想多。
「情少想多,輕舉非遠,即為飛仙、大力鬼王、飛行夜叉、地行羅剎,遊於四天,所去無礙。」
想多故飛行自在,情少故受仙鬼形。此之等類,多因邪想,不正修行,即是不修戒慧但修邪定。不持戒故墮鬼神道,以修定故有大神通。差別之因,一如上說,仍是想多情少。此中仙鬼等四,可以九八七六想配之。若情多者,必無戒定,墮三塗耳。
「其中若有善願,善心護持我法,或護禁戒隨持戒人,或護神呪隨持呪者,或護禪定保綏法忍,是等親住如來座下。」
此想多中仍兼善願也。雖不持戒,且有定願,護持戒呪及禪定者,斯則由宿習故毀禁,知過故發願,亦是乘急戒緩者,故能於八部身而見佛耳。
三、情想均等。
「情想均等,不飛不墜,生於人間。想明斯聰,情幽斯鈍。」
不昇為天仙,不墜落三塗,仍於均等之中。想或稍強,根必聰慧;情或稍重,根必暗鈍。雖同人類,亦由情想有此差異,即別報也。
四、情多想少。
「情多想少,流入橫生,重為毛群,輕為羽族。」
若望下文,此當六情四想也。橫生,旁生也。然有輕重,若情稍重,報為走獸,故曰毛群;若想稍強,身為飛禽,故云羽族。細論差別,如類生中及下文說。
「七情三想,沈下水輪,生於火際。受氣猛火,身為餓鬼,常被焚燒。水能害己,無食無飲經百千劫。」
火際者,餓鬼所居處也,水輪向下至火輪際,近地獄也。受氣猛火者,由業力故,受猛火氣以為身也,故常被燒節節火起。水能害己者,苦於無水也,苟遇成火而燒其身,故云害己。
「九情一想,下洞火輪,身入風、火二交過地,輕生有間、重生無間二種地獄。」
二交過地者,風火二輪交際之處,即正是七熱地獄處也。於九情中稍減者名輕,即八情者墮有間。稍增者名重,入無間正九情也。此言無間,約受苦說。然此無間,對前有間得名,以是第七熱地獄故。下即第八五無間獄,別名阿鼻,最極重也。
五、純情。
「純情即沈阿鼻獄。若沈心中有謗大乘、毀佛禁戒、誑妄說法、虛貪信施、濫膺恭敬、五逆十重,更生十方阿鼻地獄。」
阿鼻,此云無間,即第八獄也,此具五種:謂受罪、苦具、身量、劫數、壽命也。若依《俱舍》,業報無間,以造此罪必墮地獄,更無餘業、餘生能間隔故。謗大乘下,諸罪最重,由是更生十方阿鼻。《法華》云「若謗此經,其人命終入阿鼻獄具足一劫,劫盡更生,如是展轉至無數劫。」《俱舍論》說「阿鼻地獄壽命中劫。」二十增減為一中劫。既言無數,此世界壞,即往十方阿鼻也。以謗法罪斷佛種故,令無量人墮邪見故。
三、結由自業。
「循造惡業,雖則自招,眾同分中兼有元地。」
隨順造惡,故受苦報。惡業不同受報亦別,故云自招。眾同分中有元地者,眾名不一,同是一義,眾有相似,同立分名,造業同者共中共變。《俱舍論》說「有差別同分、無差別同分。」同業共感眾多苦具同受此苦,名無差別同分。若隨輕重受報不同,名差別同分。今云元地,即差別也。
二、就業報以別[*]辨,七:初、地獄,三:一、結前生後。
「阿難!此等皆是彼諸眾生自業所感,造十習因,受六交報。」
由乎情想妄集諸業,隨業善惡或升或墜,故云自業所感。十習因者,別指惡業,即由十使煩惱於六根門發識造業,洎受其報。從六根出,報與業交,故云交報。同受地獄即引業招,六根別受即滿業致,俱是眾生妄情習造耳。
二、徵起別[*]辨,二:一、十習因,十:一、婬習。
「云何十因?」
總徵也。發業有二:一正發,即無明;二助發,即餘惑俱分別也。今此十因,除婬習是所發之業,餘九皆是能發之惑,惑有根隨,下文自指。此下十段文皆有三。
「阿難!一者婬習交接,發於相磨,研磨不休,如是故有大猛火光於中發動。如人以手自相摩觸,煖相現前。」
一、由因致果。此即正是所發業也,具足貪癡,生死輪迴斯為其本。內根、外境互相偶構,故云交接。內外相發遂成欲火,喻顯可知。
「二習相然,故有鐵床、銅柱諸事。」
二、正感果相。根境兩具,故云二習。能觸所觸,皆是我心互相熏習,結成婬業,以於欲境起顛倒心,生自他樂想。因此業種,後感其報,從其能觸現地獄身,從其所觸現諸苦具,皆是自業所熏,分其二習自相刑害耳。他皆倣此。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行婬同名欲火,菩薩見欲如避火坑。」
三、結示過名。火能變壞一切世間,欲能破滅出世善法,是故行者應當遠離。
二、貪習。
「二者貪習交計,發於相吸,吸覽不止,如是故有積寒堅氷於中凍冽。如人以口吸縮風氣,有冷觸生。」
由因致果也。貪即是愛根本之數,正能潤生,於有有具染著為性。由愛著故種種計校,求取前境,故云交計相吸也。貪取不止,如水結氷堅住不散,遂成凍冽。此釋貪久成業以致果也。喻文可見。
「二習相凌,故有吒吒、波波、羅羅青赤白蓮、寒氷等事。」
正顯果相也。由因感果,由內感外。吒、波、羅等,忍寒聲也,即八寒地獄。《俱舍》云「頞部陀者,此云疱尼;剌部陀,此云疱裂。此二從相。阿哳吒、唬唬婆、嚯嚯婆,此三從聲。欝鉢羅等三,如青白紅蓮,此三從色。以寒之彌甚,身色如之。」相凌,侵凌也。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多求同名貪水,菩薩見貪如避瘴海。」
結示過名。貪能滋潤,滋長惡法,如今之有泉,飲之則貪也。復能損害法身慧命,如有瘴之海。
三、慢習。
「三者慢習交凌,發於相恃,馳流不息,如是故有騰逸奔波,積波為水。如人口舌自相綿味,因而水發。二習相鼓,故有血河、灰河、熱沙、毒海、融銅、灌吞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我慢名飲癡水,菩薩見慢如避巨溺。」
三段如前。恃己凌他,高舉為性,故名為慢。今云交凌、相恃、馳騁、流逸,慢之相也。血河等事皆所感報,由內致外因果相稱耳。飲之迷倒,故名癡水,西國有之。巨溺可知。
四、瞋習。
「四者瞋習交衝,發於相忤,忤結不息,心熱發火,鑄氣為金,如是故有刀山、鐵橛、劍樹、劍輪、斧鉞、鎗鋸。如人銜冤,殺氣飛動,二習相擊,故有宮割、斬斫、剉刺、搥擊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瞋恚名利刀劍,菩薩見瞋如避誅戮。」
於諸苦具增恚身心,熱惱居懷,性不安隱,已上皆根本惑攝。互相衝忤,結成熱惱,熱惱不息,氣忿成堅,故感金石等事。橛繫,罪人杙也。宮割,秦五刑之二也。斬斫剉,皆新之死刑。刺,即古刑之墨也,今流罪有之。搥擊,皆新刑之笞杖類也。如劫末時,人起猛利嗔心,所執草木皆成刀劍,非內心之所感乎!
五、詐習。
「五者詐習交誘,發於相調,引起不住,如是故有繩木、絞校。如水浸田,草木生長。二習相延,故有杻械、枷鎖、鞭杖、撾棒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姦偽同名讒賊,菩薩見詐如畏豺狼。」
詐謂諂曲,罔冐於他。矯設異儀,險曲為性。或取他意,或藏己失,不任師友正教誨故,此隨數也。今云發於相調,引起不住,正是此也。姦詐多端,或亂良善。矯設方便,遞相誘引,故云交誘。繩木、絞校,所感苦具也。長惡滋蔓,如水浸田。豺,狗足群行,舌有逆刺。狼,銳首白頰,大尾長胡,似犬也。姦偽敗正猶如讒賊。
六、誑習。
「六者誑習交欺,發於相罔,誣罔不止,飛心造姦,如是故有塵土、屎尿、穢污不淨。如塵隨風各無所見。二習相加,故有沒溺、騰擲、飛墜、漂淪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欺誑同名劫殺,菩薩見誑如踐蛇虺。」
此亦隨數。誑謂矯誑,心懷異謀,多現不實。矯現有德,詭詐為性,邪命為業。今云交欺,欺即誑也。誣罔即是現邪命事,以誘利譽也。塵土、屎尿皆苦具也。刀兵劫時人互殺害,故云劫殺。虺蝮,虺也,博三寸,首如擘。
七、怨習。
「七者怨習交嫌,發于銜恨,如是故有飛石、投、礰匣貯、車檻、甕盛、囊幞,如陰毒人懷抱畜惡。二習相吞,故有投擲、擒捉、擊射、挽撮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怨家名違害鬼,菩薩見怨如飲鴆酒。」
怨即恨也,由忿為先,懷惡不捨,結冤為性。不能含忍,常熱惱故。囊幞等,已上皆拘繫罪人之具,有作「撲」字之誤也。挽撮皆牽繫罪人也,有作「拋」,亦字誤也。如違害鬼常伺取人。鴆酒,鴆鳥名也,翼毛劃酒,酒則殺人。
八、見習。
「八者見習交明,如薩迦耶見、戒禁取、邪悟諸業,發於違拒,出生相返,如是故有王使、主吏、證執文籍,如行路人來往相見。二習相交,故有勘問、權詐、考訊、推鞫、察訪、披究、照明、善惡童子手執文簿辭辯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惡見同名見坑,菩薩見諸虛妄遍執如入毒壑。」
見謂惡見,於諸諦理顛倒推度,染慧為性,能障善見,招苦為業。此見行相差別有五:一身見,執我、我所;二邊見,執斷執常;三邪見,謗無因果;四見取,謂於諸見及所依蘊執無最勝,能得清淨,一切鬪諍所依為業;五戒禁取,謂於隨順諸見、戒禁及所依蘊執為最勝,能得清淨,無利勤苦所依為業。此之見習各執己解,互相是非,故感王使、主吏等事。權詐者,設方便以取情也。照明,引他事以照證也。
九、枉習。
「九者枉習交加,發於誣謗,如是故有合山、合石、碾磑、耕磨,如讒賊人遇抂良善。二習相排,故有押捺、搥按、蹙摝、衡度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怨謗同名讒虎,菩薩見枉如遭霹靂。」
枉則逼壓良善,損惱於他,心無悲愍,害所攝也。既以枉押良善,抑捺無辜,令稱有罪,故感合山等事。蹙謂逼迫,摝謂振動。衡,權衡也。度,丈尺也。讒能害善,虎能食人。
十、訟習。
「十者訟習交誼,發於藏覆,如是故有鑒見、照燭,如於日中不能藏影,故有惡友業鏡、火珠披露宿業,對驗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覆藏同名陰賊,菩薩觀覆如戴高山履於巨海。」
此是覆習,而言訟者,由覆發訟故。所言覆者,於自作罪恐失利譽,隱藏為性,悔惱為業。謂覆罪者後必悔惱,不安隱故。己既有罪,不能自發,遂招他訟。此訟即是惱之一法,忿恨為先,追觸暴熱,恨戾為性,䖧螫為業。謂追往惡,觸現違緣,心便恨戾,多發囂暴、凶鄙麁言,䖧螫他故乃名為訟。此覆彼訟,二習相發,故感惡友業鏡等事。覆藏過惡,自知而已,如於陰賊不懼當苦,必墮惡道,如戴山履海也。◎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八(中)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八(之三)
長水沙門子璿集
◎二、六交報,二:一、總標。
「云何六報?阿難!一切眾生六識造業,所招惡報從六根出。」
造業既從六根而出,受報還歸六根,因與果交,故云交報。又下一根受報備歷六根,根根皆爾,故云交報。此云六識造業者,且據總相。業者,招感為義,然通總別。若能為引業,善、不善思招感當來第八無記果者,即總報業;若為滿業,三性思種招感當來苦、樂等果者,名別報業。其第六識通造總、別報業;若前五識,但為助發別報,不能發總,以強盛、隨轉二差別故。從六根出者,六根是彼造業具故,造既從根,受亦根受,故從根出。
二、別辨,六:一、見報,二:一、臨終見境。
「云何惡報從六根出?一者見報,招引惡果。此見業交,則臨終時先見猛火滿十方界,亡者神識飛墜乘煙,入無間獄,發明二相:」
眼根造罪是見業,臨終見境是報與業交。以眼根取色,色能役心,造種種業,故見猛火滿十方界。神識隨火入獄受報。
二、乘業受報。
「一者明見,則能遍見種種惡物,生無量畏;二者暗見,寂然不見,生無量恐。如是見火,燒聽能為鑊湯洋銅;燒息能為黑煙、紫焰;燒味能為燋丸、鐵糜;燒觸能為熱灰、鑪炭;燒心能生星火,迸灑煽鼓空界。」
明暗二塵是眼所取,明可辨別,故見惡相;暗無分別,但生恐懼。如是下遍歷六根,然有旁正,正由眼根發識造業,故先歷眼。今此不明,文略故耳,下文即具。此中以火為苦具主,及歷餘根,隨根轉變為不可意境也。
二、聞報,二:一、臨終見境。
「二者聞報,招引惡果。此聞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波濤沒溺天地,亡者神識降注乘流,入無間獄,發明二相:」
聲能鼓動心海,如波如濤。取此造業,故臨終時先見此也。降注,下流也。
二、乘業受報。
「一者開聽,聽種種鬧,精神愗亂;二者閉聽,寂無所聞,幽魄沈沒。如是聞波,注聞則能為責、為詰;注見則能為雷、為吼、為惡毒氣;注息則能為雨、為霧,灑諸毒虫周滿身體;注味則能為膿、為血種種雜穢;注觸則能為畜、為鬼、為糞、為尿;注意則能為電、為雹摧碎心魄。」
耳根所取動靜二境,造種種業,今受其報亦緣此二。開即動也,閉即靜也。如是下歷根別受。此文之中以根對境有所參差,將恐梵文迴互,譯者隨而弗審。如雷吼、毒氣非眼所取,雨霧、毒虫非鼻家境,餘文則順,有智自詳。
三、嗅報,二:一、臨終見境。
「三者嗅報,招引惡果。此嗅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毒氣充塞遠近,亡者神識從地涌出,入無間獄,發明二相:」
鼻根造罪,貪嗅諸香、眾生身分及男女等香,作種種業,故招毒氣以受其報。
二、乘業受報。
「一者通聞,被諸惡氣熏極心擾;二者塞聞,氣掩不通,悶絕於地。如是嗅氣,衝息則能為質、為履;衝見則能為火、為炬;衝聽則能為沒、為溺、為洋、為沸;衝味則能為餒、為爽;衝觸則能為綻、為爛、為大肉山,有百千眼、無量𠯗食;衝思則能為灰、為瘴、為飛砂礰擊碎身體。」
通塞是彼鼻所取境,依此造業,依此受苦,故有二相。如是下歷根別受。為質為履者,質礙也,履猶通也。為餒為爽者,魚敗為餒。爽,乖差也。餘文可知。
四、甞報,二:一、臨終見境。
「四者味報,招引惡果。此味業交,則臨終時先見鐵網、猛炎熾裂周覆世界,亡者神識下透,挂網倒懸,其頭入無間獄,發明二相:」
舌根作罪其罪最廣:一貪味為罪,殺戮必多;二發語造業,其罪又廣,以妄言、綺語、兩舌、惡口比於餘根,此最廣博,故感鐵網周覆世界也。
二、乘業受報。
「一者吸氣,結成寒氷,凍裂身肉;二者吐氣,飛為猛火,焦爛骨髓。如是甞味,歷甞則能為承、為忍;歷見則能為然金石;歷聽則能為利兵刃;歷息則能為大鐵籠彌覆國土;歷觸則能為弓、為箭、為弩、為射;歷思則能為飛熱鐵從空而下。」
吸氣則取味所招,吐氣則發語所致。如是下歷根別受。為承為忍者,承領忍受一切惡味。造業之時,先是舌根受食知味,然後始益諸根大種,舌不領味諸根不益,受報亦然。
五、觸報,二:一、臨終見境。
「五者觸報,招引惡果。此觸業交,則臨終時先見大山四面來合,無復出路,亡者神識見大鐵城,火蛇、火狗、虎狼、師子、牛頭獄卒、馬頭羅剎,手執鎗矟驅入城門,向無間獄,發明二相:」
身根為罪多因男女婬愛等觸,貪著細滑,隨時冷熱,故受合山等事。
二、乘業受報。
「一者合觸,合山逼體,骨肉血潰;二者離觸,刀劍觸身,心肝屠裂。如是合觸,歷觸則能為道、為觀、為廳、為案;歷見則能為燒、為熱;歷聽則能為撞、為擊、為倳、為射;歷息則能為括、為袋、為考、為縛;歷甞則能為耕、為鉗、為斬、為截;歷思則能為墜、為飛、為煎、為炙。」
身之所取唯合與離,從之造罪,感果亦爾。如是下歷根別受。道、觀、廳、案皆治罪處也。餘文可解。
六、思報,二:一、臨終見境。
「六者思報,招引惡果。此思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惡風吹壞國土,亡者神識被吹上空,旋落乘風,墮無間獄,發明二相:」
思是意業,無質迅疾猶如於風,故招此報。
二、乘業受報。
「一者不覺,迷極則荒,奔走不息;二者不迷,覺知則苦,無量煎燒,痛深難忍。如是邪思,結思則能為方、為所;結見則能為鑒、為證;結聽則能為大合石、為氷為霜、為土、為霧;結息則能為大火車、火船、火檻;結甞則能為大叫喚、為悔、為泣;結觸則能為大、為小、為一日中萬生萬死、為偃、為仰。」
意之所緣生滅二塵,復能隨五明了取境。不覺則荒、獨、散所感,不迷覺苦明了所致,皆是邪思造業故爾。如是下歷根別受。方所,受苦處也。鑒、證,證據先罪也。此一根受報,備歷餘根,然根對苦具,有差有當,不必一一根境相順,學者隨文消遣,不可疑滯。
三、結顯重明,三:一、結成虛妄。
「阿難!是名地獄十因六果,皆是眾生迷妄所造。」
虛妄造業、虛妄受報,皆如空華,然於因果未甞乖異。
二、別顯重輕。
「若諸眾生惡業同造,入阿鼻獄,受無量苦,經無量劫。」
六根十因具足,同造諸業,入阿鼻獄,即大無問具足五事也。
「六根各造,及彼所作兼境、兼根,是人則入八無間獄。」
如第六識同彼眼識唯取自境,兼根而作,不涉餘根,不具十因。此則六根具造,唯造時不兼餘根,入八熱獄,次輕於前也。
「身、口、意三作殺、盜、婬,是人則入十八地獄。」
身口意,六根之三也。殺盜婬,十因之三也。如身具作殺等三罪,口意不作又輕於前,入十八獄。
「三業不兼,中間或為一殺、一盜,是人則入三十六地獄。」
如身獨造殺等一業,不兼餘罪,入三十六獄,又輕於前。
「見見一根單犯一業,是人則入一百八地獄。」
此獨一根只犯一殺,又輕於前,入一百八獄。如意中邪思或不正見,未形身口。或口處殺人,身心無記。此等竝輕。言見見者,見,現音,只見之一根,不兼餘根,故云見見。
三、結答所問。
「由是眾生別作別造,於世界中入同分地,妄想發生,非本來有。」
謂由不斷三業,各各有私,故云別造。因各各私,眾私同分,故云入同分地,謂同業共感無差別同分,別業各感差別同分,故前文云「眾同分中兼有元地」也。皆由妄想發起,故非本有。
二、鬼趣,三:一、總標。
「復次阿難!是諸眾生非破律儀、犯菩薩戒、毀佛涅槃,諸餘雜業歷劫燒然,後還罪畢,受諸鬼形。」
非破律儀者,謗無戒律也。犯菩薩戒者,輕重不禁也。毀佛涅槃者,不信因果。此皆斷善根也,餘業可知。地獄久治,故云歷劫燒然。更受餘類,故入鬼趣。鬼趣十類由前十因,十因正報已在前文。極苦相對,非是輕受,故云後還罪畢,受諸鬼形。
二、別顯。
「若於本因貪物為罪,是人罪畢遇物成形,名為怪鬼。」
此即貪習為因也。於物生貪,非理而取,餘報在鬼,還托於物,即金銀、草木精怪,其類非一,故名怪鬼。正受苦報在寒氷獄。
「貪色為罪,是人罪畢遇風成形,名為魃鬼。」
即前婬習為因也。色能動亂身心,如風鼓物,報招鬼質,還復託風。風質元虛,因習所致。因果相對,豈徒然哉!
「貪惑為罪,是人罪畢遇畜成形,名為魅鬼。」
即前詐習為因也。因成詐偽,惑正憑虛,託附畜生便成鬼質,即狐狸、猪犬有異靈者,其類非一,故云遇畜成形。魅即現美形以惑人也。
「貪恨為罪,是人罪畢遇蟲成形,名蠱毒鬼。」
即前怨習為因也。由忿為先,懷惡不捨,結怨在意,熱惱居懷,受餘報時亦假毒類,即蛇虺、毒虫有靈者,成蠱毒鬼。
「貪憶為罪,是人罪畢遇衰成形,名為癘鬼。」
即前嗔習為因也。於苦、苦具憎恚居懷,或因妬忌生嗔,嗔恚不捨,名為貪憶。洎受鬼報,遇災衰處便入其身,名為癘鬼。即毒癘、傷寒、傳屍、骨蒸之類,皆此鬼作也。
「貪傲為罪,是人罪畢遇氣成形,名為餓鬼。」
即前慢習為因也。慢以凌人傲物,高舉自強。洎報鬼倫,遇氣為質,內無實德,空腹高心,飢餓所困,故名餓鬼。
「貪罔為罪,是人罪畢遇幽為形,名為魘鬼。」
即前誑習為因也。為獲利譽,多懷異謀,矯現有德,罔冐於他,令他暗昧不曉己事。洎受鬼形,憑幽託暗,魘惑寐者,故名魘鬼。
「貪明為罪,是人罪畢遇精為形,名魍魎鬼。」
即見習為因也。執見異生,各自明悟,出生相返,發於違拒。及招鬼道,遇精明處以為其形,即日月精魄、山澤明靈有精耀者以託其質。言魍魎者,水石變怪也。
「貪成為罪,是人罪畢遇明為形,名役使鬼。」
即枉習為因也。枉押成褫,憑虛搆架,勞心役思,撓害無辜,使成有罪。遇明顯境,託以成形,非幽暗類也。走使戰陣,擔砂負石之徒,故云役使。
「貪黨為罪,是人罪畢遇人為形,名傳送鬼。」
即訟習為因也。黨己覆罪,為他所訟,報在鬼類,託質於人,如世有童子師及巫祝之類,皆為神道傳送凶吉禍福之言,名傳送鬼。此上鬼類其數實繁,考果徵因不過此十。
三、結示。
「阿難!是人皆以純情墜落,業火燒乾,上出為鬼。此等皆是自妄想業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則妙圓明本無所有。」
十因六報皆是純情所為,情既下沈,故墜地獄。地獄治久,情盡上昇,故云業火燒乾上出為鬼。鬼心輕燥,業火所餘,自妄業招,非他所得。菩提心中皆如空華耳。
三、畜趣,三:初、總標。
「復次阿難!鬼業既盡,則情與想二俱成空,方於世間與元負人怨對相值,身為畜生,酬其宿債。」
地獄治情,鬼中治想,情想既盡,故云成空。然所空者,即依情、想所發之業也。二道之業既亡,却為畜生酬其宿債,駝、驢、牛、馬身命償他。若在餘類,隨應受對。
二、別顯。
「物怪之鬼,物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梟類。」
貪習為怪鬼,報盡作梟倫。梟,土梟也,附塊為兒,貪物所致,一切怪異者皆此類攝。
「風魃之鬼,風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咎徵一切異類。」
婬習為因,報招風魃,旁為畜生受咎徵也。咎,過惡也。徵,應驗也。惡行所招,將有災異,先有此應。如群雀、眾鼠荒儉之徵,𪄲鴹水災,鶴舞多旱,其類非一。
「畜魅之鬼,畜死報盡生於世間,多為狐類。」
詐因之報,為鬼成魅,所依既盡,畜受狐身。
「蟲蠱之鬼,蠱滅報盡生於世間,多為毒類。」
怨習之報,鬼作蠱毒,畜為毒類,即蚖蛇、蝮蝎之類。
「衰癘之鬼,衰窮報盡生於世間,多為蛔類。」
嗔習之因,鬼為衰癘,託災附禍便入身中,轉受畜形還託身內,為蛔、蟯也。
「受氣之鬼,氣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食類。」
餓鬼附氣,慢習是因,鬼受飢虛,畜充他飽,故為食類,即世間可食之畜也。
「綿幽之鬼,幽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服類。」
宿因誑習,鬼為魘暗,幽默既消,畜為服類,即馳驢、牛馬、蠶繭之類,為人服用也。綿即綿密,不明露也。
「和精之鬼,和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應類。」
因為見習,鬼作魍魎,精耀之物既盡,為畜便成應類,即應四時節序來而復鳴者。言和者,雜也,雜精明處而成鬼也。
「明靈之鬼,明滅報盡生於世間,多為休徵一切諸類。」
即前枉習,鬼託明生,為役使類,鬼道業盡,畜報休徵。休,美也,休祥將至,預有此徵,由他美行之所招也,即麟、鳳之類也。
「依人之鬼,人亡報盡生於世間,多為循類。」
訟習之因,鬼招傳送,人死為畜,報在黠慧,故云循類。即人所畜養循順之類。
三、結示,二:一、正結虛妄。
「阿難!是等皆以業火乾枯酬其宿債,傍為畜生,此等亦皆自虛妄業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則此妄緣本無所有。」
獄、鬼二趣,業火燒畢,情想乾枯,今為畜生酬償餘業,故云旁為。妄想故有,覺性元無,猶如圓影,眚病故見。
二、引問重示。
「如汝所言寶蓮香等,及琉璃王、善星比丘,如是惡業本自發明,非從天降,亦非地出,亦非人與,自妄所招,還自來受,菩提心中皆為浮虛,妄想凝結。」
所問三緣,是彼人等各自虛妄造業發生,不由他有,故云本自非天降等。妄造妄受,覺性之中皆如空華。
四、人趣,三:一、總明,二:一、酬剩返徵。
「復次阿難!從是畜生酬償先債,若彼酬者分越所酬,此等眾生還復為人,返徵其剩。」
分越者,過分也,不依本分越過而行,謂非理苦役不問輕重,或晝夜不息,食噉無度。如是等類悉合返徵其剩。今有恃尊貴以縱恣,倚豪勢以奢侈,貪其力而多役,取其味而枉殺,不捨晨暮,罔測勞苦,福盡徵剩,其宜者哉!
「如彼有力兼有福德,則於人中不捨人身酬還彼力。若無福者,還為畜生償彼餘直。」
其有修善而崇福者,只於人身酬彼力矣。今見積善之家財物多耗,或被劫盜,或被欠負,或橫遭驅役,或枉受捶打,斯皆先業合,捨此身為畜酬剩,由樹福德,人中略償;若成畜者,蓋無善矣。
二、償報難息。
「阿難當知,若用錢物,或役其力,償足自停。如於中間殺彼身命,或食其肉,如是乃至經微塵劫相食相誅。猶如轉輪互為高下,無有休息,除奢摩他及佛出世,不可停寢。」
汝負他財,他欠汝力,今既酬償,償足自止,世養牛馬是此類也。如故殺彼,食其身肉,斯則翻成殺業,身身相取,命命相酬,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互來相責,無有休止。以諸業中殺命最重,不值佛出,修奢摩他,必不能息。
二、別顯。
「汝今應知,彼梟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頑類。」
因於貪物,鬼託怪形,畜在土梟附塊而養。今歸人趣,其性顓蒙,雜在頑嚚,心忘德義,蓋因之故然也。而言參合者,夫人道受報,善因所招,總報雖同,滿業各異,故分十種。今此從畜來者,乃是餘業旁受,非正善業所招,然亦順後業感,由不正故,故言參合,他皆倣此。
「彼咎徵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愚類。」
始因貪欲,鬼受魃形,上為畜生災咎之應。業盡復本,參在愚類,以欲多者不習別善,但專一境。由不習善,故招愚鈍。頑、愚別者,頑謂知善不從,罔受教誨。愚謂瞑然昏暗,識鈍難明,有此異耳。
「彼狐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於佷類。」
因從詐習,鬼為畜魅,類入旁生狐狸所攝。今為人趣,參在佷戾自用之徒,不受諫曉也。
「彼毒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庸類。」
怨習是因,鬼為蠱毒,旁受畜類蛇蝎是形。還生人道,雜乎庸類,即庸鄙之流,性麁率者。
「彼蛔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微類。」
嗔習為因,鬼居衰癘,蟯蛔受畜微末,為人即不為人之齒錄者也。
「彼食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柔類。」
慢習是因,鬼招飢餓,結氣而作,無實體性,畜受食類。人為柔弱,蓋因我慢貢高,反招柔怯之報。
「彼服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勞類。」
誑習為因,鬼從幽魘,畜為服用。人受劬勞,役力艱辛工巧之屬。
「彼應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文類。」
因從見習,鬼落和精,魍魎報終畜為時應。參於人道,微有文章,非正習因,故云參合。
「彼休徵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明類。」
枉習為業,鬼受明靈,驅役疾馳,無暫停止,畜招休應。人雜聰明,考果從因,必無差忒。
「彼諸循倫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於達類。」
因由訟習,鬼作依人,傳附神辭,發顯禍福,畜招馴黠。人達窮通,寵辱不驚,安然自得,故名達類。
三、結示。
「阿難!是等皆以宿債畢酬,復形人道,皆無始來業繫顛倒,相生相殺,不遇如來,不聞正法,於塵勞中法爾輪轉,此輩名為可憐愍者。」
獄鬼畜中酬償先業,三塗報盡,還復人身,順後善業所招,隨別復分十類,如是皆為顛倒輪轉。欲息顛倒,唯戒定慧,無此三種不息輪迴。佛若不出,誰說此法令其修學,免輪迴耶!
五、仙趣,二:初、總標。
「阿難!復有從人不依正覺修三摩地,別修妄念,存想固形,遊於山林人不及處,有十種仙。」
不依正覺者,三乘行法皆佛所教,今經尚斥二乘,云不識生死根本,錯亂修習,況修仙道耶!存想固形者,存心在於長生不死,俾此形骸堅固不壞也。別修妄念,即下十種修鍊之法也。此皆有漏,進不如天、退又勝人,故居山林人不及處,名為仙趣。然此一趣餘經不出,以總報同人故。今經開者,約所修行別故,人、天二趣所不攝故,此皆外道類收。然亦禁防非佛正戒,但禁麁浮,即戒禁取也。
二、別顯。
「阿難!彼諸眾生堅固服餌而不休息,食道圓成,名地行仙。」
服餌者,即食麻仁、草木之實,存形長久,一期壽永,輕舉未能,此道若成,名地行仙也。
「堅固草木而不休息,藥道圓成,名飛行仙。」
草木者,即飡松、噉柏之類。草木輕故,餌即體輕,由是飛行不墜於地。
「堅固金石而不休息,化道圓成,名遊行仙。」
金石者,服丹砂成九轉之類。化有二種:一能化骨令壽永體堅、二能化物俾賤作貴。此道苟成,遊戲人間,濟貧恤苦得自在也。
「堅固動止而不休息,氣精圓成,名空行仙。」
消息養和,運用榮衛,神氣久著能履虛空,功用既成身堅壽永,名空行也。
「堅固津液而不休息,潤德圓成,名天行仙。」
鼓天池,嚥津液,固精華,歲久功著遂成潤德。言天行者,此非六欲,乃是世人謂靈仙居處名之為天,如張騫尋河源至崑崙,見天宮之類。或所行不交欲境,如天無異,故云天行。
「堅固精色而不休息,吸粹圓成,名通行仙。」
吞飲日月精氣,作意存變以延身命,由是功久,遂有異見,通世物情,故云通行。
「堅固呪禁而不休息,術法圓成,名道行仙。」
呪禁正是仙法道術,以此持身,延而且固,術力成就,名為道行。
「堅固思念而不休息,思憶圓成,名照行仙。」
念緣前境,繫心不忘,專注弗移,久而發用,照明境界,咸悉化源,如定發慧,故名照行。
「堅固交遘而不休息,感應圓成,名精行仙。」
世有採陰採陽之術,名為交搆,久而功成,此感彼應,吸彼精氣以固我身,故名精行。
「堅固變化而不休息,覺悟圓成,名絕行仙。」
存想世間皆成變化,境既變化,心想亦亡,猶如槁木。有為功用暫得如是,故云絕行。如上十類皆云行者,日久成功通流故也。
三、結示。
「阿難!是等皆於人中鍊心,不修正覺,別得生理,壽千萬歲,休止深山或大海島,絕於人境。斯亦輪迴妄想流轉,不修三昧,報盡還來,散入諸趣。」
生理謂長生之理,即上十種修鍊之法也。言人中者,以仙趣無別總報,即於人身總報果上加以前來十種修鍊,轉成仙也。妄想不真,終隨業墜。
六、天趣,二:一、列釋諸天,三:初、欲界,二:一、列釋,六:初、四天王天。
「阿難!諸世間人不求常住,未能捨諸妻妾恩愛,於邪婬中心不流逸,澄瑩生明,命終之後隣於日月。如是一類名四天王天。」
不求常住,即不修正覺也。無定力故不能捨愛,有善戒故心不流逸,善根力故心澄身明。此則澄瑩欲心,發生明性。此人命終生須彌半,隣日月宮,所有天眾皆此天管。
二、忉利天。
「於己妻房婬愛微薄,於淨居時不得全味,命終之後超日月明,居人間頂。如是一類名忉利天。」
欲愛漸微,於己室家亦減愛欲,故無全味。味,著也。言淨居者,不由雜穢,揀異行邪也。超日月者,以善增故。愛心又減,身則又昇,故生忉利。忉利,此云三十三,帝釋居處也。
三、焰摩天。
「逢欲暫交,去無思憶,於人間世動少靜多,命終之後於虛空中朗然安住,日月光明上照不及,是諸人等自有光明。如是一類名須焰摩天。」
未離欲心,逢境暫遘,漸薄於下,故云去無思憶。逢欲猶交,故云動少;去無思憶,故云靜多。斯行又增身則又勝,故生時分。焰摩云時分,此是空居初天也。
四、兜率天。
「一切時靜,有應觸來未能違戾,命終之後上昇精微,不接下界諸人天境,乃至劫壞三災不及。如是一類名兜率陀天。」
行勝於前,故云一切時靜。應觸者,應謂相應,觸即欲境。尚猶順而從之,故云未能違戾。命終漸勝,故生此天。上昇精微等者,即約一生補處菩薩所居器說,以同名兜率故,此云知足。
五、樂變化天。
「我無欲心,應汝行事,於橫陳時味如嚼蠟,命終之後生越化地。如是一類名樂變化天。」
無心於境,境自橫來,境自有心,己何所味,故云味如嚼蠟等。以樂變化五欲之境而受用故。
六、他化自在天。
「無世間心,同世行事。於行事交了然超越,命終之後遍能出超、化無化境。如是一類名他化自在天。」
行事交者,此亦橫陳也。前雖亡味,會境猶起欲心。此則無心,故云了然超越。然今且約無麁相說,豈亡微細愛欲,以未離欲界故。化無化者,化即第五天,無化即下諸天。《俱舍》云「樂受用他所變化五欲境故,以有自在力遣他變化而受用之,故云他化自在。」上之六天皆因欲心漸輕得報漸勝,若情欲重者必不生天。《俱舍》頌云「六受欲交抱,執手笑視婬。」亦明受欲輕相也。
二、結示。
「阿難!如是六天形雖出動,心跡尚交,自此已還名為欲界。」
此之六天身有光明,飛行自在,壽命長遠,漸增漸勝,不同下之人趣,故云形雖出動。又人趣雜類壽命短促,遷變不常,天之福命卒難搖動,故云出動。尚有欲境相遘,故云心跡尚交。若至定地,永無欲對矣。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八(之三)
Hán Việ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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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yển thứ chín

首楞嚴義疏注經
Hán gốc
首楞嚴義疏注經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九(之一)
長水沙門子璿集
二、色界者,以此界中依、正二報色法殊勝,從勝為名也。通名梵世者,梵是淨義,離欲染故,禪所生故,異散動故。此界總有一十八天,若《俱舍》云「三靜慮各三,第四靜慮八」,即除無想也。依大眾部,與今經同,即加無想。
文三:一、總指。
「阿難!世間一切所修心人,不假禪那,無有智慧。」
此總明修心之人須假禪定然後發慧,定慧均平方稱靜慮,若不爾者不得名禪,意顯此四位中皆因禪慧。然於其中所伏惑、習差降有異,故分諸天,下自辨釋。或可此文約世間人不修無漏禪定,不發無漏正慧,遂感四禪果報,不能出離。凡夫雖曰修禪,但是有漏六行,事觀不離虛妄,不名禪那。如下文云「此三勝流雖非正修真三摩地」,又云「但能執身不行婬欲」等,又下結云「此皆不了妙覺明心積妄發生,妄有三界」等。
二、列釋,四:一、初禪,二:一、釋,三:一、梵眾天。
「但能執身不行淫欲,若行、若坐想念俱無,愛染不生,無留欲界,是人應念身為梵侶。如是一類名梵眾天。」
專意在此,故云但能執身等。想念俱無者,由行六行,厭下欲界是苦麁,障,忻上色界是淨妙離,故得欲界惑伏,名愛染不生。由是命終即生色界,故云無留欲界。此即麁苦不起,淨相現前,即是淨定。味此而生,名為梵眾,即凡夫所修六行,伏惑之所感也。
二、梵輔天。
「欲習既除,離欲心現,於諸律儀愛樂隨順,是人應時能行梵德。如是一類名梵輔天。」
已伏欲惑,故云欲習既除。得上初禪,定心顯現,故云離欲心現。此結上也。於諸下,正明此天於定共戒愛樂隨順,梵行成就,防非不失,此則兼護律儀、淨戒成德,匡弼梵主,故名梵輔。
三、大梵天。
「身心妙圓,威儀不缺,清淨禁戒,加以明悟,是人應時能統梵眾,為大梵王。如是一類名大梵天。」
禪觀轉勝,受生細妙,故云身心妙圓。復具戒德,故云威儀不缺。此結前也。清淨下,正明此天於定戒中發慧明悟,斯則慧解過人,能為梵主統攝梵眾。准《俱舍》說「威德光明獨一而住,無尋唯伺定力所感,下二天具有尋伺。又劫末後去、劫成先來,外道不測便執為常。又因起念見有天生,便執能生世間為一因主。」
二、結。
「阿難!此三勝流,一切苦惱所不能逼,雖非正修真三摩地,清淨心中諸漏不動,名為初禪。」
已離欲界八苦,故云所不能逼。但是六行伏惑,故云非真三昧。凡真修禪者,不於三界現身意,縱得勝妙定相現前,了了自知而無取著。今此雖得清淨似三摩地,以不了故味著受生,然能離欲散心麁動,故云諸漏不動。是故結云此三勝流總名初禪。《俱舍》云「離生喜樂地,離欲界雜惡,生得輕安樂。」然此初禪所得功德有五支林:一覺、二觀、三喜、四樂、五一心支,行相如天台法界次第中。
二、二禪,二:一、釋,三:一、少光天。
「阿難!其次梵天統攝梵人,圓滿梵行,澄心不動,寂湛生光。如是一類名少光天。」
王為梵主,故云統攝。戒定慧具,故云圓滿梵行。此結前也。澄心下,正明此天定心轉勝,故云澄心不動。定光明發,故云寂湛生光。二禪已上離覺觀故,無有語言,但以定心發光,以光勝劣分其位次。此天喜相初生,慧光尚劣,名少光天。
二、無量光天。
「光光相然,照耀無盡,映十方界遍成琉璃。如是一類名無量光天。」
從前少光,更發多光,光相轉增名光光相然。光相圓明映十方界,境隨光淨遍成琉璃,由定漸增,定光發照必無涯際,名無量光。
三、光音天。
「吸持圓光,成就教體,發化清淨,應用無盡。如是一類名光音天。」
吸取、任持無量淨光,以表言詮,名為教體。此光表詮離諸麁重,故云發化清淨。隨機開示無不明了,故云應用無盡。以二禪界地無前五識,但用光明以為表詮,以光為音,名光音天。
二、結。
「阿難!此三勝流,一切憂愁所不能逼,雖非正修真三摩地,清淨心中麁漏已伏,名為二禪。」
二禪三天又勝下位,故名勝流。以得極喜,故云一切憂愁所不能逼。初禪雖得喜支,極喜未生,在身麁故,但得離苦,猶有憂喜相對;今此二禪定水潤心,慧光明泰,喜支調適,憂愁不生,名為定生喜樂地也。麁漏已伏者,忻上厭下但名為伏,以不斷故不名無漏。然此一地具四支林:一內淨、二喜、三樂、四一心,行相如常。
三、三禪,二:一、釋,三:一、少淨天。
「阿難!如是天人圓光成音,披音露妙,發成精行,通寂滅樂。如是一類名少淨天。」
初二句躡上。披音下,正明此天謂披能詮之教體,現所詮之妙理,成所行之妙行。由是三慧既發,妙樂攸通,定慧過前,支林轉勝也。言寂滅樂者,滅前喜相而生淨樂,以喜相麁動,此異熟樂,恬怕寂靜,故名寂滅。定相猶劣,故名為通。始得此樂未廣周遍,名為少淨。淨,亦靜也,有處亦名少靜天故。
二、無量淨天。
「淨空現前,引發無際身心輕安,成寂滅樂。如是一類名無量淨天。」
淨空,即靜樂也。定心轉勝,引發此樂令其無涯。樂既無涯,方是成就淨樂之義,此則名為徹意地樂。遍身輕安名無量淨。
三、遍淨天。
「世界、身心一切圓淨,淨德成就,勝託現前,歸寂滅樂。如是一類名遍淨天。」
前雖徹意地樂,止在身心未名為遍;今則遍於依正,樂淨圓融,世界、身心無處不遍,殊勝妙樂以成淨德。言勝託者,即此淨樂,是彼行者所依勝處,證此樂故名之為歸。
二、結。
「阿難!此三勝流具大隨順,身心安隱得無量樂。雖非正修真三摩地,安隱心中歡喜畢具,名為三禪。」
具大隨順者,一是隨順勝定,二是離於憂喜。憂喜望樂俱為所厭,但是違境,故非隨順。今此妙樂世間第一,更無過者,方是隨順具足之義。安隱心中歡喜畢具者,意地、異熟隨順自在,樂極於此,純一無雜,名為畢具,以此三禪名離喜妙樂地故。此地禪支具有五種:一捨、二念、三慧、四樂、五一心支。
四、四禪者,然此一地總報業但有三品,感下三天。其無想天但是廣果天中別報,凡夫境界上極於此。五不還者,自是聖人雜修靜慮,資廣果天故業,令五品殊勝,只於廣果總報之身生彼五天,與凡夫不同。由是向下別為一段。
文二:一、四根本,二:一、釋,四:初、福生天。
「阿難!復次天人不逼身心,苦因已盡,樂非常住,久必壞生。苦樂二心俱時頓捨,麁重相滅,淨福性生。如是一類名福生天。」
初五句結前生後。《俱舍論》說「第四禪離八災患,謂尋、伺、苦、樂、憂、喜及出、入息。又不為三災所動,名不動地。」今云不逼,即離下位苦也。苦因下釋不逼所以。尋、伺、憂、喜等是苦之因,今既離之,故無逼迫。樂非常住者,別明樂支以對前苦,三禪雖得徹意地樂,然不常住,必須有壞,壞即成苦,此名壞苦。苦樂下,正明此天今第四禪苦樂俱捨,以一一地皆厭下苦麁障,忻上淨妙離。棄下苦樂名麁重相滅,得上地定名淨福性生,以此禪定唯一捨受,是福之體。既離下染,故名淨福。
二、福愛天。
「捨心圓融,勝解清淨,福無遮中,得妙隨順窮未來際。如是一類名福愛天。」
唯一捨受與定心圓融,捨諸一切苦樂等法,於捨心中仍生勝解,於此決定忍可印持,不為異緣之所引轉,故名勝解清淨。由勝解力,於此圓融勝定之中愛樂隨順,令此勝定得無留礙,住心自在,受用無窮,故云得妙隨順窮未來際等。
問:此有漏禪壽命有限,何得窮未來際耶?答:此約得定報壽長遠,動經劫數,云窮未來,非約報後所論也。又此善定雖是有漏,而能隨順妙修行者,依第四禪引發此定,熏無漏禪,修願智無諍邊際定也。下五那含亦依此定,起有漏、無漏雜修靜慮。若凡夫得更不進修,即許壽命有限;若聖人修,即得盡未來際。通此兩向,凡、聖同修也。
三、廣果天。
「阿難!從是天中有二岐路:若於先心無量淨光,福德圓明修證而住,如是一類名廣果天。」
於福愛中分二所向:一直往道,即至廣果;二迂僻道,即至無想。此標也,若於下釋。若從發心已來不帶異計,直修根本四禪、四無量善,熏禪福德,離下地染,備歷四位,至此福愛更增勝定,廣福所感,得生勝處,名廣果天。
四、無想天。
「若於先心雙厭苦樂,精研捨心相續不斷,圓窮捨道,身心俱滅,心慮灰凝,經五百劫。」
此正明也。若帶異計,六行伏惑漸厭漸捨,至福愛天得捨圓融。捨心相續,遍窮捨道。捨心亦亡,不計身心,故名俱滅,此計無想為涅槃也,以此捨心為方便入無想定也。初捨麁心入於微心,復捨微心入微微心,從微微心常修不息,便入無想,此皆修因也。心慮下即無想報,命終果報生無想天,壽命五百大劫,想心不行,故名灰凝。
「是人既以生滅為因,不能發明不生滅性,初半劫滅、後半劫生。如是一類名無想天。」
此判成虛妄也。不了妄想體空,乃執生滅勞累,厭此生滅求不生滅,故云以生滅為因,捨生趣不生,未是真不生。見第六識暫爾不行,如氷夾魚,不知微細生滅,妄謂涅槃,非真涅槃也,故云不能發明無生滅性。初半劫下,却釋彼報行相。准《俱舍》引《婆沙》釋彼生死位,多時有想,初生此天,經於半劫,始入無想異熟,名初半劫滅。欲無常時,從異熟出,經半劫有心,後始方死,名後半劫生。生滅中間一向無想,名無想天。
二、結。
「阿難!此四勝流,一切世間諸苦、樂境所不能動,雖非無為真不動地,有所得心功用純熟,名為四禪。」
此第四禪離八災患,勝下地故,名不動地。然有劫數,壽盡須捨,故云非真不動。《俱舍》云「然彼器非常,情俱生滅故。」凡夫修定味著受生,名有所得。定慧均平能捨苦樂,勝下諸天,名功用純熟。
二、五不還天,三:初、標示。
「阿難!此中復有五不還天,於下界中九品習氣俱時滅盡,苦樂雙亡,下無卜居,故於捨心眾同分中安立居處。」
九品習氣者,即欲界初禪、二禪、三禪各九品也。種、現俱無,名為滅盡。此是聖人斷故名滅,非同凡夫暫伏名滅。習氣既無,苦樂雙泯,離下界繫,故無卜居。然未進斷第四禪惑,故於捨心眾同分中別立居處,以修禪時漏、無漏雜,故此別居。《俱舍論》說「雜修靜慮五品不同,生五淨居。」五品別者,謂下品、中品、上品、上勝品、上極品,行相如別。
二、釋相,五:初、無煩天。
「阿難!苦樂兩滅,鬪心不交,如是一類名無煩天。」
苦樂心滅,敵對則亡,形待既無,故云不交,不交則無煩也。初滅苦、樂二形待心,雜修初品,稍離定障,名為無煩,煩即障也。然下天亦離苦、樂不名無煩者,以凡夫人忻厭暫伏,非是永斷。今約畢竟不生,故得此名也。
二、無熱天。
「機括獨行,研交無地,如是一類名無熱天。」
機,弩牙也。括,筈也,箭受弦處也。皆喻唯一捨心。縱任自在,遊諸等至,故云獨行。不與違、順二境相應,故云研交無地。此天以中品雜修靜慮,慧用清虛,皆離定障,漸得清涼,名為無熱也
二、善見天。
「十方世界妙見圓澄,更無塵像一切沈垢,如是一類名善見天。」
十方世界唯一捨心,照了微妙,圓遍澄寂,故云妙見圓澄。塵像,慧障也。沈垢,定障也。雜修上品,無漏功著,定慧障亡,故能妙見。圓澄十方世界,名善見也。
四、善現天。
「精見現前,陶鑄無礙,如是一類名善現天。」
陶鑄,鎔鍊也,範土曰陶,鎔金曰鑄。圓澄之見既彰,定慧之功更著,故能鎔鍊自在,顯現無盡,故云善現。
五、色究竟天。
「究竟群幾,窮色性性,入無邊際,如是一類名色究竟天。」
究竟,鞠窮也。群幾者,群有之幾微也。即去無入有,有理未形之謂也。今此一天窮到色理未形之際,故云究竟群幾。窮色性性者,性體也,推至色性之元體也。二句意,前多此例,或前句窮緣色等識,後句窮所依大種,劑此一天即入空處,故云入無邊際。以空又是大種之所依,故名色究竟。如馬勝問佛:「四大性當於何位滅盡無餘?」佛云:「空處近分,正在此天也。」
三、結勝。
「阿難!此不還天,彼諸四禪四位天王獨有欽聞,不能知見。如今世間曠野深山、聖道場地,皆阿羅漢所住持故,世間麁人所不能見。」
梵云阿那含,此云不還,此天是彼聖所居故,亦名淨居,非同凡夫有漏住故。以定力殊勝,依報亦勝,同在世間,境界各別,舉例可知。
三、總結。
「阿難!是十八天獨行無交,未盡形累,自此已還名為色界。」
純是禪定善想所感,無有情欲所對,故云獨行無交。尚有色礙,故云未盡形累。
三、無色界。此四無色,無業果色,定多慧少,厭下色礙,想無邊空,次厭空處乃至厭無所有,以非想非非想為究竟涅槃,有此四種分其位次。雖無業果色,然有定果色為識所依,此大乘說實有處所。若《俱舍》說「無色界無處,由生有四種,依同分及命,令心等相續。」餘經說有無色有情佛邊聽法,淚下如雨者,此約大乘有定果說。前文亦說無色界天發願護呪也。
文二:初、列釋,二:一、正明感報,二:初、指迴心不入。
「復次阿難!從是有頂色邊際中,其間復有二種岐路。」
此標也。有即是色,頂即究竟。色於此住名色邊際。二岐路者:一出三界路,即迴心人所覆;二入無色路,即定性人所履。若凡夫、外道既不入此五天,即從廣果、無想二天而入,不在此二所履之限。如下自知。
「若於捨心發明智慧,慧光圓通,便出塵界,成阿羅漢,入菩薩乘。如是一類名為迴心大阿羅漢。」
此正明迴心也。若於有頂禪中,故云捨心。發無漏智,頓斷上界四地三十六品俱生煩惱,便證無學。仍又迴心向大乘道,更不入於空、識等處,以無上地惑故。然迴心入大有深有淺,但隨破惑有深淺耳。此類仍是樂慧那含,故得慧光圓通,便出塵界。
二、辨入者類殊,二:一、別明四天,四:初、空處。
「若在捨心,捨厭成就,覺身為礙,銷礙入空,如是一類名為空處。」
初二句躡前也。捨心有二:一有頂;二無想。若於有頂,用無漏道斷有頂惑,銷礙入空,此是樂定那含,即定性聲聞也。若於廣果無想,用有漏道伏惑入空,亦名捨心,即凡夫、外道也。以此二天俱在捨心,共一地故。覺身下,正明此天銷礙之言亦通前二,然行人厭患色法如牢獄,心欲出離,即修觀智,破於色法,過於一切色相。滅有對相,不念種種相,入無邊空處。心與虛空相應,名為空處定。
二、識處。
「諸礙既銷,無礙無滅,其中唯留阿賴耶識全於末那半分微細,如是一類名為識處。」
初句結前空處,次句破空入識。銷礙之無亦亡,故云無礙無滅,此即唯觀於識,以破於空也。其中下正釋,唯留賴耶全末那者,此七、八二識更互相依,定性、愚法全不知有,冥然自留也。半分微細者,即第六識,今留一半緣識之分,不留緣色空分,故云半分。以此第六色、心俱緣,故留半也。行人入此定時,厭患虛空無邊,緣多則散,能破於定,即捨虛空,轉心緣識,心與識法相應,故名識處定。
三、無所有處。
「空色既亡,識心都滅,十方寂然逈無攸往,如是一類名無所有處。」
空處無色而存空,識處亡空而存識,皆名所有。今此空、識俱亡,故云空色既亡,識心都滅,此二句先破三法也。十方下,正明行相。十方者,諸法也。所緣色、空、識心等法一無所存,故云寂然。所緣既寂,能緣不行,故云逈無攸往。以行人厭患於識,三世之識無邊,緣多則散,能破於定,故捨緣識,轉心依無所有法,心與無所有法相應,名無所有處定。然今修大乘者多濫此定,但一切無著,心無所寄都無一物即是大乘,如頑空無異。而不知善能了達諸禪境界,斷伏歷然道品次第,如大圓鏡鑒於萬象不差不錯,方是大乘真修禪也。
四、非非想處。
「識性不動,以滅窮研,於無盡中發宣盡性,如存不存、若盡非盡,如是一類名為非想非非想處。」
初二句指所依體。初句雙標,識性者,標有細想也。不動者,標無麁想也。次句轉釋不動義,前無所有處猶用心窮研,令不緣識心,與無所有法相應。今此一天研窮心滅,伏令不動,故云以滅窮研。於無下正釋行相,是依此識不動之處,故云於無盡中辨為非想,故云發宣盡性。雖見盡而識在,故云若盡非盡。雖見在而不起,故云如存不存。由此義故名非想非非想也。此即第六識麁想不起,仍有細分及賴耶流注不息,故約此義以立其名。准《俱舍》云「前三無色從如行得名,此有頂地約當體立稱也。」行人入此定時,厭患無所有處想如癡,有想處如癰、如瘡,即捨無所有處,緣念非有想非無想之法。心與此法相應,故云非有想非無想也。
二、總辨二類。
「此等窮空,不盡空理,」
滅色取空,非真空性,妄謂為盡,故云不盡,以不能灰滅心智故。言此等者,總指四天也。
「從不還天聖道窮者,如是一類名不迴心鈍阿羅漢。」
即從色究竟天捨厭成就,覺身為礙,銷礙入空者,既不能發明智慧,頓斷上惑成無學果,迴心向大,即以無漏聖道漸次厭捨,隨定感果,生此四天。受劫數報,方斷有頂地惑成阿羅漢,故名為鈍。言不迴心者,且約對前利根者說,非畢竟不迴,已如前說。
「若從無想諸外道天窮空不歸,迷漏無聞,便入輪轉。」
若從無想,用有漏道忻上厭下,漸至非想,認此有漏作無為解,便謂涅槃。至此不進,以不廣聞聖教、不辨諸禪漏與無漏修證行相,壽終隨業必入諸趣也。言從無想來者,應是廣果天來,與無想同地,對五聖天名為外道,是外道類,故云從無想來。若實入無想,必定退墮,更不進修。准經論釋,無想外道業盡必墮,無上生義故。
二、辨異王臣。
「阿難!是諸天上各各天人,則是凡夫業果酬答,答盡入輪。彼之天王即是菩薩遊三摩提漸次增進,迴向聖倫所修行路。」
四空天人容是業報,彼四天王即是權化。以入大乘首楞嚴定,為欲遊戲四禪、四空諸禪三昧成佛事故。
問:前四禪王亦是權化,通凡夫耶?答:四禪天王必兼凡聖,如前文說「五不還天、四禪天王獨有欽聞,不能知見。」此約一分凡夫所說,故知兼二也。
二、結示。
「阿難!是四空天身心滅盡,定性現前,無業果色,從此逮終,名無色界。」
身心滅盡者,色身必盡,其心若盡非盡,妄謂為盡。定性現前者,有定果色。若無此色,四心何依?故知有也。
二、總結虛妄。
「此皆不了妙覺明心積妄發生,妄有三界,中間妄隨七趣沈溺,補特伽羅各從其類。」
由不如實知真如法一,妄認所明,分別既生,從妄積妄,故云不了等。當知修禪觀人不達此門,或空處、或無所有處、或非非想處,動經六萬八萬大劫,身心寂滅,報盡還墮,總名長壽天難。佛口親宣,那不明信。補特伽羅,此云數取趣。
七、修羅趣。
「復次阿難!是三界中復有四種阿脩羅類。若於鬼道以護法力乘通入空,此阿脩羅從卵而生,鬼趣所攝。若於天中降德貶墜,其所卜居隣於日月,此阿脩羅從胎而出,人趣所攝。有脩羅王執持世界,力洞無畏,能與梵王及天帝釋四天爭權,此阿脩羅因變化有,天趣所攝。阿難!別有一分下劣脩羅,生大海心,沈水穴口,旦遊虛空,暮歸水宿,此阿脩羅因濕氣有,畜生趣攝。」
《法華》、《瑜伽》亦說有四脩羅,大同於此。諸說脩羅或天、或鬼皆不明了,此經分明,可為標准。
三、結妄因以誡離。二:一、結妄因,四:初、總結虛妄。
「阿難!如是地獄、餓鬼、畜生、人及神仙、天洎脩羅,」
結指諸趣。
「精研七趣,皆是昏沈諸有為相。妄想受生,妄想隨業,於妙圓明無作本心皆如空花,元無所著,但一虛妄,更無根緒。」
結成虛妄也。精研,猶細尋也。妄想受生,七趣果也。妄想隨業,七趣因也。此妄因果皆是無明有為虛相,無實可得。若望圓明如虛空華,本無所有,何根緒而可得耶!
二、通示業因。
「阿難!此等眾生不識本心,受此輪迴,經無量劫不得真淨,」
此示妄想受生也。
「皆由隨順殺、盜、婬故。反此三種,又則出生無殺、盜、婬。」
此示妄想隨業也。
「有名鬼倫,無名天趣,有無相傾起輪迴性。」
結輪轉也。鬼倫、天趣,略舉四惡、三善之二也。有無相待,互成傾奪,升而復墜,有輪無初。
三、顯正修行。
「若得妙發三摩提者,則妙常寂,有、無二無,無二亦滅,尚無不殺、不偷、不婬,云何更隨殺、盜、婬事?」
若發三昧,唯見一體三德祕藏。妙,般若也。常,法身也。寂,解脫也。有、無二無,非生死也。無二亦滅,非涅槃也。唯一中道實相之理,離實相外更無別法,故云云何更隨殺盜婬事。
四、別示重結。
「阿難!不斷三業,各各有私。因各各私,眾私同分非無定處。自妄發生,生妄無因,無可尋究。」
殺、盜、婬三隨人別造,名各各私。所造攸同,故云同分。業苦相對必無參差,故云定處,即所感處也。既稱為妄,云何有因?故無尋究。此即結答前文為有定處、為復自然,彼彼發業各各私受之問也。
二、勸除斷。
「汝勗修行,欲得菩提,要除三惑;不盡三惑,縱得神通,皆是世間有為功用。習氣不滅,落於魔道,雖欲除妄,倍加虛偽,如來說為可哀憐者,汝妄自造,非菩提咎。作是說者名為正說,若他說者即魔王說。」
要除三惑者,此正勸也。前云「三緣斷故,三因不生,狂性自歇,歇即菩提」等。不盡下明不斷之失,修禪不持戒,是即魔羅業,以妄修於妄,真實可憐愍。汝妄下重指結答以示正邪也,前問云:此道為復本來自有?為是眾生妄習生起?今結答云:汝妄自造,非菩提咎。即以前句答後問,後句答前問也。
大文第七、陳禪那現境者,此之境界是修行人由戒定慧漸修有力,內動煩惱、外動魔王,於觀行中五陰漸滅,從麁至細。滅一陰時,有十境界被境激發,或煩惱、或業種、或邪思、或天魔鬼神等,現諸異相,禪中而發。行人若無多聞智慧,不能覺察,即便取著,認非為是。先雖修正,返入邪倫,佛哀此等無問而說。然諸經論明坐禪次亦略說之,微細廣說無過此典。天台《止觀》或引《禪經》說魔境界,亦出少分耳。
文二:初、如來無問自說,三:一、如來告語,三:初、結前生後。
即時,如來將罷法座,於師子床攬七寶几,迴紫金山,再來凭倚,普告大眾及阿難言:
此經家敘。佛答阿難七趣已竟,慶喜既默,眾又無辭,合住說法,故云將罷法座。然禪發境界非一切智孰能知之,若不與說,末代修行遇此難敵,故再凭几顯悲深也。
「汝等有學緣覺、聲聞,今日迴心趣大菩提無上妙覺。吾今已說真修行法,汝猶未識修奢摩他、毘婆舍那微細魔事。」
真修行法,即前二決定義;觀音觀門,內戒、外呪兼前正解,俱是修行入覺之方法也。
二、示迷顯失,二:初、認魔境。
「魔境現前,汝不能識,洗心非正,落於邪見,或汝陰魔、或復天魔、或著鬼神、或遭魑魅,心中不明,認賊為子。」
修妙觀智,滌內垢障,故云洗心。由魔引起分別念著,故名非正。陰魔等者,常說四魔:謂煩惱魔,生死因也;陰魔、死魔,生死果也;天魔,生死緣也。今云鬼神等,即天魔屬,若《涅槃》云「皆是先世犯初重禁,乃至餘篇而現者。」此則業因種子被激而生也。是故行人先須明擇。
二、取少證。
「又復於中得少為足,如第四禪無聞比丘妄言證聖,天報已畢,哀相現前,謗阿羅漢,身遭後有,墮阿鼻獄。」
《智論》所說。此比丘者不廣尋經論,師心修行,無廣聞慧,不識諸禪三界地位。但精勤不息,證得初禪謂是初果,乃至四禪離八災患,便謂已證阿羅漢果。阿羅漢者,此云無生,我已證得無生果,已離三界分段生死,所作已辦,更不進修。至無常時,四禪中陰見有生處,忽然起謗:「我聞羅漢已得無生,今日云何更有生處?若如是者,佛說羅漢竝是虛妄,故知無有得涅槃者。」由此起謗決定邪見,天中陰滅,墮阿鼻獄。
三、勅聽許說。
「汝應諦聽,吾今為汝子細分別。」
可知。
二、阿難佇聞。
阿難起立,并其會中同有學者,歡喜頂禮,伏聽慈誨。
如文。
三、正為分別,三:初、總明,三:一、通明真妄,二:初、顯生佛體同。
佛告阿難及諸大眾:「汝等當知,有漏世界十二類生本覺妙明覺圓心體,與十方佛無二無別,」
一真妙體本無二相,前文云「我與如來真妙淨心無二圓滿。」斯則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也。
二、明迷妄成異,二:一、迷真妄起。
「由汝妄想,迷理為咎,癡愛發生,生發遍迷,故有空性。化迷不息,有世界生。則此十方微塵國土非無漏者,皆是迷頑妄想安立。」
此正敘也。無明妄想迷真常理遂成四惑,略舉其二,故云癡、愛發生。若具對者,先由不如實知真如法一,即我癡。次於迷處見有所相,即我見。所相既現,執而不捨,即我愛。恃此為體,轉增麁顯,即是我慢。《楞伽》云「七識生滅,如來藏不生滅,此二和合成阿梨耶。」此即內識成也,故云遍迷。故有下,外器具也。則此下,重指。非無漏者,反顯諸佛淨土即是鏡智所現。《唯識》云「大圓鏡智能現、能生身土智影。」今此有漏皆妄安立。
「當知虛空生汝心內,猶如片雲點太清裏,況諸世界在虛空耶!」
此結指也。前文云「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有漏微塵國,皆依空所生。」下文云「乃至虛空,皆因妄想之所安立。」故云況此世界在虛空耶。
二、悟真妄除。
「汝等一人發真歸元,此十方空皆悉銷殞,云何空中所有國土而不振裂?」
前文云「漚滅空本無,況復諸三有。」故知眾生共業所感國土及空,一人返妄歸真,始覺合本,其所感者隨妄消殞。前文云「諸器世間應念化成無上知覺。」然發真者合覺之時,雖但見覺,無妄可生。此無生妄,未發真者見是實有。其妄所感共變國土為智所了,寧不振裂?由是諸佛成道,動諸世界,必不徒然。
二、別示降魔,二:一、致魔興,二:初、因悟動魔,二:一、正明。
「汝輩修禪,飾三摩地,十方菩薩及諸無漏大阿羅漢心精通㳷當處湛然。」
此顯悟也。飾,亦修也。㳷,合也。一法界心生佛同體,佛究竟證,菩薩、羅漢亦已分證。今三昧者同彼所證,融合一體,妄處全覺,故云當處湛然。
「一切魔王及與鬼神、諸凡夫天,見其宮殿無故崩裂,大地振坼、水陸飛騰,無不驚慴。」
此動魔也。
「凡夫昏暗,不覺遷訛。彼等咸得五種神通,唯除漏盡。」
此料揀也。魔與諸天皆修禪定,故得五通。凡夫煩惱一未曾伏,故云昏暗。彼諸魔王、欲界之主,統此國土以為所居,總攝有情以為民眾。故得道者必出魔界,共感國土必傾搖耳。
二、反顯。
「戀此塵勞,如何令汝摧裂其處?」
如文。
二、正為留難。
「是故鬼神及諸天魔、魍魎、妖精,於三昧時,僉來惱汝。」
僉,皆也。餘如文。
二、辨降伏,二:初、順明,二:初、引喻廣明。
「然彼諸魔雖有大怒,彼塵勞內,汝妙覺中,如風吹光、如刀斷水,了不相觸。汝如沸湯,彼如堅氷,煖氣漸隣,不日銷殞。徒恃神力,但為其客成就破亂。由汝心中五陰主人,主人若迷,客得其便。」
首楞嚴定實相智慧,如光、如水、如湯、如主,風、刀、氷、客孰能動焉?此以清淨道力破彼昏濁魔心,如空無礙,物何能沮?或一念動,如主心迷,客得其便,即成破亂,終不成就。
二、結勸降伏。
「當處禪那覺悟無惑,則彼魔事無奈汝何;陰銷入明,則彼群邪咸受幽氣。明能破暗,近自銷殞,如何敢留擾亂禪定?」
初二句勸依本修治智慧觀察也,則彼下顯魔不得便。一人發真,世界消殞,今入三昧,寧不動魔?苟能深入禪定,唯觀實相,魔界、佛界一如無二,生死涅槃、山河大地,皆即狂勞、虛妄華相,故云如何敢留擾亂禪定。
二、反顯。
「若不明悟,被陰所迷,則汝阿難必為魔子,成就魔人。」
慇懃啟悟,令識魔惑。五陰所迷,魔得其便。故《正理論》云「五蘊者,積聚藏隱諸不善因,譬如群賊藏隱山中,時出人間,劫奪財物。」故知五陰,魔所依處。若能觀破,魔自消歇。
二、引事例證。
「如摩登伽殊為眇劣,彼唯呪汝,破佛律儀,八萬行中秖毀一戒,心清淨故尚未淪溺,此乃墮汝寶覺全身。如宰臣家忽逢籍沒,宛轉零落,無可哀救。」
殊為眇劣者,殊,異也,即異常之眇劣也。魔鬼相望,魔勝而鬼劣。今登伽是人,但有呪力,非具五通,若望於魔,即眇劣中又眇劣者。彼唯下,釋眇劣相。據摩登伽期心甚淺,但欲毀汝淫之一戒。由汝無心,尚不成犯。此乃下,顯魔勝。此,此魔也,魔欲令汝三昧不成,流浪輪轉,法身慧命絕滅銷殞,如宰輔家犯國極法,削沒其籍,世無食祿,深可悲夫。
二、別顯,五:一、破色陰,三:一、盡未盡相,二:初、明區宇。
「阿難當知,汝坐道場,銷落諸念,其念若盡,則諸離念一切精明,動靜不移,憶忘如一。」
示入正定之方便也。此如前文以湛旋其虛妄滅生,伏還元覺,即此文云消落諸念等。《圓覺》亦云「於一切時不起妄念」也。分別不起,故云念盡。離念精明者,即前文云「得元明覺,無生滅性為因地心」也。動靜下,釋離念行相也。入流亡所,境不能隨,故云動靜不移。由澄諸念,分別稍寂,故云憶忘如一。《起信》即云「止一切境界相。」今經即云「消落諸念能所二緣。」經論互舉耳。
「當住此處,入三摩提。」
依前方便入正定也。應當依此離念之處深入正受。
「如明目人處大幽暗,精性妙淨,心未發光,此則名為色陰區宇。」
正顯未盡色陰也。心入正定,如明目人。未破色陰,如大幽暗。精性妙淨,定心顯也,心未發光,慧未生也。區宇,寰區,此如王所統有諸國土,故云區。區,別也。皆一天所覆,故云宇。宇,猶覆也。今色陰二字即同區宇,同一陰覆色等別故。舉此喻者,表在其中也。
二、明盡相。
「若目明朗,十方洞開,無復幽黯,名色陰盡。」
正明也。前已目明,今復暗破,故無幽黯。色既質礙,障隔不通,故成幽暗。今定慧發明,破其陰覆,洞然明顯,故云陰盡。
「是人則能超越劫濁。觀其所由,堅固妄想以為其本。」
結益也。超劫濁者,以劫濁是色陰之體。最初一念能所纔立,即是空見不分,名為劫濁。從無忽有,有即色也。今破色陰,是故超越。堅固妄想者,覺明堅執,質礙便成為色之體,故云堅固。
問:色陰麁顯,觀中先破,劫濁最細,何得却超?答:以起時無前後,故破時兼麁細。文不累書,故見生起有次第耳。又色陰屬現相,現相是本識,今色陰破即現相破,現相破即動本識,本識豈非劫濁?故得超也。信哉!初心便有破無明分耳。
二、正明現境,十:一、身能出礙。
「阿難!當在此中精研妙明,四大不織,少選之間身能出礙。此名精明流溢前境,斯但功用。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於三昧中精究研窮,妙明元體無色陰相。由斯研究,深觀此理,故得四大不相交織,須臾之際身能出障,猶行虛空。斯則心不主形,四大亡質,觀心無礙,流溢前塵,功用暫然,非是聖證。苟知此是禪者功力則無有失,故云善境。若總撥為魔,則抑善功用。若言即聖,又未斷惑,故令善識而無取捨。下皆倣此。
二、體拾蟯蛔。
「阿難!復以此心精研妙明,其身內徹,是人忽然於其身內拾出蟯蛔,身相宛然,亦無傷毀。此名精明流溢形體。斯但精行。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蟯蛔,腹中虫也。觀心精明,內融身體,內之四大因觀而變,遂能體內拾出蟯蛔故無傷毀。此境現前,不生取捨即為善境,不爾受邪。
三、密義聞空。
「又以此心內外精研,其時魂魄、意志、精神除執受身,餘皆涉入,互為賓主。忽於空中聞說法聲,或聞十方同敷密義。此名精魄遞相離合,成就善種。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初至賓主者,明境發所由也。主肝曰魂,主肺曰魄,主脾為意,主腎為志,主心為精神,根身種子皆為第八所執受故。定心精究,內外唯空,遂令五內主神無所依附,流出于外迭互相依,故云互為賓主。忽於下四句正明發相,此則先所修習聞慧種子,定力所激,禪中發生,遂寄神魂現於說法也。此名下,結判邪正。離合即賓主也,或離心主而賓於肝等。餘如文。
四、華臺踞佛。
「又以此心澄露皎徹,內光發明,十方遍作閻浮檀色。一切種類化為如來,于時忽見毘盧遮那踞天光臺,千佛圍遶,百億國土及與蓮花俱時出現。此名心魂靈悟所染,心光研明,照諸世界。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初三句內由觀慧也,定心澄靜,顯露皎明。內光既發,外相則變。十方下,外現其相也。以先熏習名言善種染影而來,故見十方如金,種類皆佛。心念不動,斯須自滅。或起取著,正定難存。如修念佛三昧,此境現前與修多羅合者,名為親證。若修樹觀,設見佛形亦不為正,以心境不相應故。何況修真如三昧,法界一相,有所取著,豈非魔耶!此名下,結判邪正。靈悟所染者,靈,善也。先所熏染圓頓覺慧,悟知眾生本來是佛,此之種子因定激發,故現其相也。餘如文。
五、空呈寶色。
「又以此心精研妙明,觀察不停,抑按降伏,制止超越,於時忽然十方虛空成七寶色或百寶色,同時遍滿,不相留礙,青黃赤白各各純現。此名抑按功力逾分。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定功研妙,觀察逾深。制止既過,寶色分現。本為制止分別,今由過分,異境却生,與心相違,豈非魔事?不起取心,自然消歇。如前文云「不取無非幻,非幻尚不生,幻法云何立?」
六、物見暗中。
「又以此心研究澄徹,精光不亂,忽於夜合,在暗室內見種種物不殊白晝,而暗室物亦不除滅。此名心細密澄其見,所視洞幽。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定中研究,心光澄靜。由澄靜故,忽然發見,暗中見物,物是實境,故不隨定出入有無,故云亦不除滅。心細密澄者,觀心微細,密爾澄靜,精光既定,暗境不隱,故夜見物。悟則無咎。
七、傷體無知。
「又以此心圓入虛融,四體忽然同於草木,火燒刀斫曾無所覺。又則火光不能燒爇,縱割其肉猶如削木。此名塵併,排四大性一向入純。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圓,遍也,入觀達也。以此定心遍了一切,己身、他物無不虛寂。此即心融思寂,執受不行,四大、五塵忽然排併。既無能執,割截如空。念想一純,暫得如是。
八、遍觀諸界。
「又以此心成就清淨,淨心功極,忽見大地、十方山河皆成佛國,具足七寶,光明遍滿。又見恒沙諸佛如來遍滿空界,樓殿華麗。下見地獄,上觀天宮,得無障礙。此名欣厭,凝想日深,想久化成,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厭穢忻淨,積想所凝。圓定功深,感斯妙境耳。
九、他方夜覩。
「又以此心研究深遠,忽於中夜遙見遠方市井、街巷、親族、眷屬,或聞其語。此名迫心,逼極飛出,故多隔見,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識心通靈,因定功發。飛出隔見,遠近皆然。逼極之功,非因妙證。
十、師體變移。
「又以此心研究精極,見善知識形體變移,少選無端,種種遷改。此名邪心含受魑魅,或遭天魔入其心腹,無端說法,通達妙義,非為聖證。不作聖心魔事消歇,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此人曾有邪心種子,合外魔境相因而來。然此一章非善境界,純是魔嬈,不同前文,皆稱善種起心作證方始成魔。
三、結勸弘宣。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現境,皆是色陰用心交互故現斯事。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緣迷不自識,謂言登聖,大妄語成,墮無間獄。汝等當依,如來滅後於末法中宣示斯義,無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護,成無上道。」
此是於觀行中色陰將盡未盡,用心差異,有此十境。若不識知,皆認聖證,即為魔惑。故佛勸令開示後世也。
問:此不作五陰次第觀門,何得陰次第盡,明其境耶?答:觀雖總相,五陰同觀。陰有麁細,麁者先盡。譬如浣衣,麁垢先去。此陰既積妄所成,妄盡自然陰滅,從麁至細,理必然也。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九(之一)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九(之二)
長水沙門子璿集
二、受陰,三:一、盡未盡相,二:一、明區宇。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提,奢摩他中色陰盡者,見諸佛心如明鏡中顯現其像,若有所得,而未能用,猶如魘人手足宛然,見聞不惑,心觸客邪而不能動,此則名為受陰區宇。」
色陰盡者,以止觀中觀其五陰,觀心純熟,不為色礙,故云陰盡。見諸佛心者,妙覺明心觀中明露,即色相盡而色性現也。觀中暫見,非真實見,故如鏡像。有所得者,即前見諸佛心也。既是觀心變影而緣,非是觀證,故未能用,以用受陰為領納故,親證必能有妙用故。未破受陰如魘人,色陰盡故能見佛心,如見聞不惑。受陰客邪既在,妙用之動未能,為受所覆,故云區宇。
二、明盡相。
「若魘咎歇,其心離身,返觀其面,去住自由,無復留礙,名受陰盡,是人則能超越見濁。觀其所由,虛明妄想以為其本。」
其心離身者,以客邪不觸心,於根門得自在也。不為魘咎之所留礙,故能返照自面,此顯見聞有用也。去住下二句,明手足得用也。此上皆約喻顯。若約法者,受陰盡故心亡領納,既無能領之受,即無所領之法,心、法既亡,自在宜矣。超見濁者,以根身正是見濁之體,見聞覺知擁令留礙,水火風土旋令覺知,斯則執受相仍便成根質,受妄領納執以為己。以見是推求,執取為義,由受領前境,取著隨生,受陰既亡即超見濁,覺明之心虛通領納,故云虛明妄想。
二、正明現境,十:一、見物生悲。
「阿難!彼善男子當在此中得大光耀,其心發明,內抑過分,忽於其處發無窮悲,如是乃至觀見蚊虻猶如赤子,心生憐,慜不覺流淚。」
此正顯也。奢摩他中定光發現,狂慧既起,內抑太過,憂悲種子在藏識者忽焉現起,凡見生類皆如自己所生赤子。赤子,嬰兒也。
「此名功用抑摧過越。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覺了不迷,久自銷歇。若作聖解,則有悲魔入其心腑,見人則悲,啼泣無限,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此結判也。心光忽現,內抑太過,憂悲種發,非為聖證,取即引魔。他皆倣此。
二、勇志齊聖。
「阿難!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勝相現前,感激過分,忽於其中生無限勇,其心猛利,志齊諸佛,謂三僧祇一念能越。」
色盡受現,定之勝相也。先未曾得,今既獲得,遂生感激。感激太過,勇志便發,謂言三祇一念能越,我齊諸佛更無如者。
「此名功用陵率過越。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覺了不迷,久自銷歇。若作聖解,則有狂魔入其心腑,見人則誇,我慢無比,其心乃至上不見佛、下不見人,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凌謂篾他,率謂自強。由見勝相,因茲感激,遂有此生。斯則無始我慢種子被激而生,悟則無咎。
三、渴心沈憶。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前無新證,歸失故居,智力衰微,入中墮地,逈無所見,心中忽然生大枯渴,於一切時沈憶不散,將此以為勤精進相。」
受陰未空,前無新證;色陰已盡,歸失故居。前後失准,墮在兩楹,無所依倚,名中墮地。既於此處心無所措,遂生沈憶,以此名修,認為精進。
「此名修心無慧自失。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若作聖解,則有憶魔入其心腑,旦夕撮心懸在一處,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若於色、受盡未盡中,用無相慧觀察陰體,本自不生,今則無滅,唯一實相,如此則何有無新證、失故居之慮哉!今既不然,故成自失。
四、疑自果成。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慧力過定,失於猛利,以諸勝性懷於心中,自心已疑是盧舍那,得少為足。」
失於猛利者,過在慧之猛利也。心懷勝性,疑是舍那,更不求進,得少為足。
「此名用心忘失恒審,溺於知見。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若作聖解,則有下劣易知足魔入其心腑,見人自言我得無上第一義諦,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定力微故忘失恒審,慧力過故溺於知見。定慧若均,寂照無二。慧力既過,故溺知見,即前失於猛利也。此則勝解忽生,引起見取種子,執劣為勝,故此現也。
五、逼意憂愁。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新證未獲、故心已亡,歷覽二際,自生艱險,於心忽然生無盡憂,如坐鐵床,如飲毒藥,心不欲活,常求於人令害其命,早取解脫。」
二際者,未證、已亡之二也。定無方便安忍其心,遂成憂惱,不耐活命也。
「此名修行失於方便。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若作聖解,則有一分常憂愁魔入其心腑,手執刀劍自割其肉,欣其捨壽,或常憂愁走入山林,不耐見人,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悔惱種子被激而生,修無方便,故引魔鬼也。如《四分律》,婆求河邊諸比丘等修不淨觀,厭淨過分,求刀自害,魔使之然。悟則無咎。
六、生心喜樂。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處清淨中,心安隱後,忽然自有無限喜生,心中歡悅不能自止。此名輕安無慧自禁。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若作聖解,則有一分好喜樂魔入其心腑,見人則笑,於衢路傍自歌自舞,自謂已得無礙解脫,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輕安是禪支,雖因定生,須慧覺察。忽然過分掉舉種生,好喜樂魔因茲得便。
七、無端我慢。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自謂已足,忽有無端大我慢起,如是乃至慢與過慢及慢過慢,或增上慢或卑劣慢一時俱發,心中尚輕十方如來,何況下位聲聞、緣覺。」
此有七慢:恃己凌他,高舉為性,名我慢;稱量自他,比校同德,但稱為慢;於他等謂己勝,名為過慢;於他勝謂己勝,名慢過慢;未得謂得,名增上慢;雖知下劣返顧自矜,名卑劣慢;非毀經像,即是邪慢。此之七慢,由禪定中忽生勝見,無正慧覺,是故起也。
「此名見勝無慧自救。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若作聖解,則有一分大我慢魔入其心腑,不禮塔廟,摧毀經像,謂檀越言:『此是金銅或是土木,經是樹葉或是疊華,肉身真常不自恭敬,却崇土木,實為顛倒。』其深信者從其毀碎,埋棄地中,疑誤眾生,入無間獄。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愚者修禪皆墮此見,竝是魔種。不識如來像、教之意,且末世住持依因像、教,出家學道藉此而修。魔壞信因,令毀經像。故《楞伽》云「佛若不說,教則滅壞。教若滅壞,誰有修行及得道者?」愚者不見此文,一向謗佛無說,故知若不說法,十二部經於茲滅矣。須知毀經像人魔鬼入心,是大邪見。當須善察,勿同此謗。
八、頓獲輕安。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於精明中圓悟精理,得大隨順,其心忽生無量輕安,己言成聖,得大自在。」
精明中者,即圓定寂照中也。定中發慧,與理暫契,名圓悟精理。理智相冥得無違拒,故云隨順。由隨順故身心調暢,便謂成聖。
「此名因慧獲諸輕清。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若作聖解,則有一分好輕清魔入其心腑,自謂滿足,更不求進,此等多作無聞比丘,疑誤眾生,墮阿鼻獄,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自謂滿足更不求進者,良以不學修禪次第,不善通達禪支行相,暫得輕安,便謂成聖也。無聞比丘觸處皆有,世世輪轉,熏識成因,以類相從,卒難曉悟。
九、誤入空心。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於明悟中得虛明性,其中忽然歸向永滅,撥無因果,一向入空,空心現前,乃至心生長斷滅解。」
得虛明性者,即依圓定發於空慧,悟性空理。依此起見,成惡取空,故撥無因果生斷滅解。此即由無方便,邪見忽發也。
「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若作聖解,則有空魔入其心腑,乃謗持戒名為小乘,菩薩悟空有何持犯?其人常於信心檀越飲酒噉肉,廣行婬穢,因魔力故,攝其前人不生疑謗,鬼心久入,或食屎尿與酒肉等。一種俱空,破佛律儀,誤人入罪,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此內由邪見外引空魔也。《大般若》云「魔能入一切眾生心,令歸依魔黨如膠如漆,斷手截臂不以為難,魔力之故人皆信伏。」《法華》所謂「深著虛妄法,堅受不可捨。」乃謗持戒等者,此之魔種代代有之。南山云:「戒是小乘,勸令捨之又不肯捨、勸令持之又不肯持,豈非與煩惱相應,卒難諫曉。魔力所惑,誰能奈何。」
十、狂成貪欲。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味其虛明,深入心骨,其心忽有無限愛生,愛極發狂,便為貪欲。」
味其虛明者,愛著禪中色陰盡處以為勝境,由此起愛,無慧覺察,引其貪欲種子而發,遂成狂欲也。
「此名定境安順入心,無慧自持,誤入諸欲。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若作聖解,則有欲魔入其心腑,一向說欲為菩提道,化諸白衣平等行欲,其行婬者名持法子,神鬼力故,於末世中攝其凡愚其數至百,如是乃至一百、二百或五六百,多滿千萬。魔心生厭,離其身體,威德既無,陷於王難,疑誤眾生入無間獄,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此貪欲種如火遇薪,忽然而發,欲魔得便因此入心。如林中比丘忽然禪發,不避死馬,因定引魔,此之類也。攝諸凡愚至千萬者,欲本順貪,因魔熾盛,凡愚惑著何事不從?又魔因妄起,本性不常,勢盡厭生,去身留難。
三、結勸弘宣。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現境,皆是受陰用心交互,故現斯事。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緣迷不自識,謂言登聖,大妄語成,墮無間獄。汝等亦當將如來語,於我滅後傳示末法,遍令眾生開悟斯義,無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護,成無上道。」
受陰交互者,不能定慧均平,善巧安忍。既失方便,異念即生,由此故有十種境界,皆是內心交互,外引諸魔。苟能識之,不落邪見。
三、破想陰,三:初、盡未盡相,二:一、明區宇。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提受陰盡者,雖未漏盡,心離其形如鳥出籠,已能成就,從是凡身上歷菩薩六十聖位,得意生身,隨往無礙。」
觀中伏惑全未斷故,名漏未盡。心離形者,受陰既破,無執受故,觀心自在,如鳥出籠無有障礙。已能成就上歷聖位者,此是圓頓利根者,得受陰破,諸陰隨破,於此凡身即能入位,得意生身,更無魔惑令其退也。若鈍根者,更須破下諸陰,隨未盡處猶有魔事,不得無礙。今約利者說耳。若最鈍者,至識陰破,得根互用,方入乾慧。若以前後比望中間,合於想、行盡處亦說入位,是中根者。今經不言,文略故耳。
「譬如有人熟寐寱言,是人雖則無別所知,其言已成音韻倫次,令不寐者咸悟其語,此則名為想陰區宇。」
此喻鈍根觀力微弱,雖受陰盡,有成就聖位之分,然不破想陰,故如熟寐寱言也。音韻倫次者,如有成就聖位分也。無別所知,想陰蓋故。不寐人者,如證聖人,則知此人已有昇進聖位之分。《般若》云「如來悉知悉見是人,皆得成就阿耨菩提也。」
問:破色陰時已是成就觀行,何故不說上歷聖位耶?答:色陰雖破,未能破心,故未成就上歷聖位,以最麁故。受陰既是四心初首,故破受陰,得說上歷六十聖位。
問:若言破色是麁故不說者,今破受陰,望於想行亦即是麁,何故得說上歷聖位耶?答:雖望餘陰亦即是麁,然受等四陰同是心法,故利根人若破受陰,三蘊隨破,不同破色鈍根之者未能破想,觀力弱故,故在區宇。又解:此中不分利、鈍二別,但都明此位得受盡者,即能已具歷位昇進之分。如人取仕,既得及第,即能具有官位之分。然待為政,功德勝劣方序用耳。
二、明盡相。
「若動念盡,浮想銷除,於覺明心如去塵垢,一倫生死首尾圓照,名想陰盡。」
想者取像,謂要先安立境分劑相,方能隨起種種名言。念緣不息,即名浮動,念即想也。浮想既除,觀心轉淨,故云如去塵垢。一倫生死,謂行陰倫類也。首尾,本末也。以行是遷流,遷流即生滅。今無想隔,故本末皆現,即生滅體露。觀心明見,故云圓照。
「是人則能超煩惱濁,觀其所由,融通妄想以為其本。」
一切煩惱以想為本,擾惱身心,汩亂真性,故名為濁。如前文云「又汝今者憶識誦習,性發知見,容現六塵,離塵無體、離覺無性,相織妄成名煩惱濁。」今想陰盡,此濁亦超也。融通妄想者,想能融變,身隨於心,心想酢梅口中流水,融通質礙,故名融通。
二、正明現境,十:一、貪求善巧,二:一、心愛忽生魔得其便。
「阿難!彼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圓明,銳其精思貪求善巧。」
心愛生也,虛妙空寂也。邪慮,即前十種心念也,謂發悲、生勇等。愛圓明者,著定境也。銳,利也。淬利愛心,令其精妙,故貪善巧。
「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不覺是其魔著,自言謂得無上涅槃,來彼求巧男子處,善敷座說法。其形斯須或作比丘令彼人見,或為帝釋,或為婦女,或比丘尼,或寢闇室身有光明。是人愚迷,惑為菩薩,信其教化,搖蕩其心,破佛律儀,潛行貪欲。」
魔得便也。既貪善巧異想紛然,魔附他人來應求巧。師資相誘,憒亂其心,破佛律儀,故成魔業。
二、口說異端去身留難。
「口中好言災祥變異,或言如來某處出世,或言劫火,或說刀兵,恐怖於人,令其家資無故耗散。」
說異端也。
「此名怪鬼,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
致留難也。
「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勸先覺也。下諸境倣此。
二、欲經歷,二:一、心愛忽生魔得其便。
「阿難!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遊蕩,飛其精思貪求經歷。」
心愛生也。經歷,遊行也。
「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亦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遊善男子處,敷座說法。自形無變,其聽法者忽自見身坐寶蓮華,全體化成紫金光聚,一眾聽人各各如是,得未曾有。是人愚迷,惑為菩薩,婬逸其心,破佛律儀,潛行貪欲。」
若行住在定,遊禮何妨。若蕩逸周流,隨情喪志。魔得其便,恣欲其心,破佛律儀,廣行魔業。二、口說異端去身留難。
「口中好言諸佛應世,某處某人當是某佛化身來此,某人即是某菩薩等來化人間。其人見故,心生傾渴,邪見密興,種智銷滅。此名魃鬼,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文段可知。
三、願契合,二:一、心愛忽生魔得其便。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綿,㳷澄其精思,貪求契合。」
綿,密也。㳷,合也。澄,凝寂也。精思,即前愛心也。夫亡機寂照,相念不生,理自冥會。若希求㳷合,愛念潛增,疑心即差,遂招魔惑。
「爾時天魔侯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實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合善男子處,敷座說法。其形及彼聽法之人外無遷變,令其聽者未聞法前,心自開悟,念念移易,或得宿命、或有他心,或見地獄、或知人間好惡諸事,或口說偈、或自誦經,各各歡娛,得未曾有。是人愚迷,惑為菩薩,綿愛其心,破佛律儀,潛行貪欲。」
心希契合,令未聞法便自開悟,乃至得通、自誦經等。頗合其心,故多綿愛。
二、口說異端去身留難。
「口中好言佛有大小,某佛先佛、某佛後佛,其中亦有真佛、假佛、男佛、女佛,菩薩亦然。其人見故,洗滌本心,易入邪悟。此名魅鬼,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男女佛者,貴引行人行貪欲事無妨成佛。洗滌本心者,本心修行俾離貪欲,今反行之,本心遂去,故云洗滌。
四、樂辨析,二:一、心愛忽生魔得其便。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根本,窮覽物化性之終始,精爽其心,貪求辨析。」
根本者,求根尋本、究物之元底也。物化,萬境也。爽,明也。
「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先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元善男子處,敷座說法。身有威神,摧伏求者,令其座下雖未聞法,自然心伏。是諸人等將佛涅槃、菩提法身即是現前我肉身上,父父子子遞代相生,即是法身常住不絕,都指現在即為佛國,無別淨居及金色相。其人信受,亡失先心,身命歸依,得未曾有。是等愚迷惑為菩薩,推究其心,破佛律儀,潛行貪欲。」
心欲求元,魔精附物,說肉身為三德之本,指相生為常住之因,清淨之方只此穢境,相好之體全是我身。妄本既宣,邪信便發,魔力所制,更不推移,盡命歸心,從邪敗正。
二、口說異端去身留難。
「口中好言,眼耳鼻舌皆為淨土,男女二根即是菩提、涅槃真處。彼無知者信是穢言。此名蟲毒魘勝惡鬼,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世有金剛禪二會子頗是此類,斯皆魔著,卒受王難。
五、希冥感,二:一、心愛忽生魔得其便。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懸應,周流精研,貪求冥感。」
夫功深行著,感應自冥,起念妄求,魔精暗入。
「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元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應善男子處,敷座說法。能令聽眾暫見其身如百千歲,心生愛染,不能捨離,身為奴僕,四事供養不覺疲勞,各各令其座下人心知是先師,本善知識,別生法愛,粘如膠漆,得未曾有。是人愚迷,惑為菩薩,親近其心,破佛律儀,潛行貪欲。」
希求既起,魔伺便來,影附他人,為善知識。感心激切,認是先師,法愛倍生,膠漆何異。
二、口說異端去身留難。
「口中好言,我於前世於某生中先度某人,當時是我妻妾、兄弟,今來相度,與汝相隨,歸某世界供養某佛;或言別有大光明天,佛於中住,一切如來所休居地。彼無知者,信是虛誑,遺失本心。此名厲鬼,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休居地者,涅槃處也。真實涅槃豈有處耶?今指天為圓寂之地,非魔是何?信則墮魔,師弟俱墜。
六、冀靜謐,二:一、心愛忽生魔得其便。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深入,剋己辛勤,樂處陰寂,貪求靜謐。」
愛深寂境為真修處,故云深入。夫心亡則境寂,豈間塵喧;念動則緣繁,任居谷隱。靜欲纔舉,魔精即來。束約身心,故曰剋己。
「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本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陰善男子處,敷座說法。令其聽人各知本業,或於其處語一人言:『汝今未死,已作畜生。』勅使一人於後蹋尾,頓令其人起不能得,於是一眾傾心欽伏。有人起心,已知其肇,佛律儀外重加精苦,誹謗比丘,罵詈徒眾,訐露人事,不避譏嫌。」
令知本業者,宿命事也。令蹋尾者,現後報也。起心知肇,即他心也。訐露人事,天眼、天耳也。魔得邪定,故有此通,作此異端,誰不信伏。攻發私事曰訐。
二、口說異端去身留難。
「口中好言未然禍福,及至其時毫髮無失。此大力鬼,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未然者,然,生也,預說凶吉,應無毫差。
七、祈宿命,二:一、心愛忽生魔得其便。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知見,勤苦研尋,貪求宿命。」
夫宿命等通,禪者自有,離欲靜慮,任運現前。若起念先求,無功強取,非唯喪本,亦乃成魔。
「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殊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知善男子處,敷座說法。是人無端於說法處得大寶珠,其魔或時化為畜生,口銜其珠及雜珍寶、簡策、符牘諸奇異物,先授彼人,後著其體,或誘聽人,藏於地下,有明月珠照曜其處,是諸聽者得未曾有。多食藥草,不餐嘉饌,故或時日餐一麻、一麥,其形肥充,魔力持故。誹謗比丘,罵詈徒眾,不避譏嫌。」
簡策、符牘皆國家奇要之物,書大少之事,合君臣之信,故用之耳。授此異物,令心信伏,後乃著之。
二、口說異端去身留難。
「口中好言他方寶藏,十方聖賢潛匿之處,隨其後者,往往見有奇異之人。此名山林、土地、城隍、川嶽鬼神,年老成魔,或有宣婬,破佛戒律,與承事者潛行五欲,或有精進純食草木,無定行事,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多陷王難。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如文可見。
八、求神力,二:一、心愛忽生魔得其便。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神通,種種變化,研究化元,貪取神力。」
化元,謂神變之本也。此貪如意通耳。
「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誠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通善男子處,敷座說法。是人或復手執火光,手撮其光分於所聽四眾頭上,是諸聽人頂上火光皆長數尺,亦無熱性,曾不焚燒,或水上行如履平地,或於空中安坐不動,或入瓶內,或處囊中,越牖透垣曾無障礙,唯於刀兵不得自在。自言是佛,身著白衣受比丘禮,誹謗禪律,罵詈徒眾,訐露人事,不避譏嫌。」
神境之通離欲方得,貪心強取即陷魔羅。必若真通,刀豈能沮。以斯取驗,邪正可分。身著白衣受比丘禮者,准《仁王經》「白衣高座、比丘地立,佛法滅相。」菩薩戒中亦同此說。
二、口說異端去身留難。
「口中常說神通自在,或復令人傍見佛土,鬼力惑人,非有真實,讚歎行婬,不毀麁行,將諸猥媟以為傳法。此名天地大力山精、海精、風精、河精、土精、一切草木積劫精魅,或復龍魅,或壽終仙再活為魅,或仙期終,計年應死,其形不化,他怪所附,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多陷王難。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猥媟,麁穢事也。餘如文。
九、愛深空,二:一、心愛忽生魔得其便。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入滅,研究化性,貪求深空。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終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空善男子處,敷座說法。於大眾內其形忽空,眾無所見,還從虛空突然而出,存沒自在,或現其身洞如琉璃,或垂手足作栴檀氣,或大小便如厚石蜜。誹毀戒律,輕賤出家。」
夫真空不妨妙有,有而性常自空,所以具修萬行,了無所著。若欲杜絕眾行以為深空,即同外道斷見,撥無因果。魔得其便,從空出沒,幻惑其心。
二、口說異端去身留難。
「口中常說無因無果,一死永滅,無復後身及諸凡聖。雖得空寂,潛行貪欲,受其欲者亦得空心,撥無因果。此名日月薄蝕精氣、金玉、芝草、麟鳳、龜鶴,經千萬年不死為靈,出生國土,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多陷王難。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口說空理,無因無果,蓋由心祈,致招魔惑。薄蝕精氣者,此即惡星精曜能為蝕神,亦為魔怪。
十、好永歲,二:一、心愛忽生魔得其便。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長壽,辛苦研幾,貪求永歲,棄分段生,頓希變易,細想常住。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竟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生善男子處,敷座說法。好言他方往還無滯,或經萬里瞬息再來,皆於彼方取得其物,或於一處在一宅中數步之間,令其從東詣至西壁,是人急行,累年不到,因此心信,疑佛現前。」
夫分段生死,三界惑盡方始得離,二乘無學、登地菩薩皆得變易。今未離染,頓欲於此分段身上變麁身為細質、易短命為長年,過分希求,故為魔著。細相常住者,微細存想,求久住世也。
二、口說異端去身留難。
「口中常說十方眾生皆是吾子,我生諸佛,我出世界,我是元佛,出世自然不因修得。此名住世自在天魔,使其眷屬如遮文茶及四天王、毘舍童子未發心者,利其虛明,食彼精氣,或不因師,其修行人親自觀見,稱執金剛與汝長命,現美女身盛行貪欲,未逾三歲肝腦枯竭,口兼獨言,聽若妖魅,前人未詳,多陷王難,未及遇刑先已乾死,惱亂彼人以至殂殞。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遮文茶未詳。毘舍童子,即毘舍遮鬼也,此云食精氣;頻那夜伽亦此類也。世人所事為善知識,皆六欲天魔以為其主。口獨言者,即前美女也。
三、結勸弘宣,四:初、總結諸境。
「阿難當知,是十種魔於末世時在我法中出家修道,或附人體,或自現形,皆言已成正遍知覺,讚歎婬欲,破佛律儀,先惡魔師與魔弟子婬婬相傳。如是邪精魅其心腑,近則九生,多踰百世,令真修行總為魔眷,命終之後必為魔民,失正遍知,墮無間獄。」
此文即同《涅槃經》云「未來世中,是魔波旬漸當壞亂我之正法,乃至現比丘、比丘尼及阿羅漢像,非法說法,非毀戒律,自言得聖,惑亂世間。」以此二經鑒于世間,稱聖毀戒者非魔而誰?
二、勅勸弘宣。
「汝今未須先取寂滅,縱得無學,留願入彼末法之中,起大慈悲,救度正心深信眾生,令不著魔,得正知見。我今度汝已出生死,汝遵佛語,名報佛恩。」
大聖深慈,勸不取滅,慇懃付囑,正為今時。若以今文望前發願,如一眾生未成佛,終不於此取泥洹。斯則師資相成,悲救一揆,四派入滅一何現權。
三、重示迷因。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現境,皆是想陰用心交互,故現斯事。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緣迷不自識,謂言登聖,大妄語成,墮無間獄。」
如文。
四、再勗流布。
「汝等必須將如來語,於我滅後傳示末法,遍令眾生開悟斯義,無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護,成無上道。」
據弘此經,合魔宮震動,凡夫不覺故也。如說四安樂行,正同此意。故文殊問云:於後惡世云何能說此經?佛令住四安樂行,廣說離譏毀等緣,豈非同此魔事耶。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九(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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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yển thứ mười

首楞嚴義疏注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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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楞嚴義疏注經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十(之一)
長水沙門子璿集
四、破行陰,三:一、盡未盡相,二:一、明區宇,二:一、想盡益相。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提,想陰盡者,是人平常夢想消滅,寤寐恒一。」
想陰若存,寤即想像,寐即成夢。今想陰盡,即無有夢,以想陰是夢之元故。寤寐一者,雖有寤寐,以無想故,寤亦如寐,寐亦如寤,故云恒一。
「覺明虛靜猶如晴空,無復麁重前塵影事。」
圓明心體,名為覺明。離想浮動,故名虛靜。空喻覺明,晴喻離想,麁重即煩惱也,以想陰是煩惱濁故。前塵影事,即所想境。能想既亡,所想不立,故云無復。
「觀諸世間大地、山河,如鏡鑒明,來無所黏、過無蹤跡,虛受照應。」
觀,緣也,雖有根識緣諸境界,而不想像繫念在意,故如其鏡照物無跡,但虛受、虛照、虛應而已。亦可如鏡照於光明,雖鑒無影,故云虛受。
「了罔陳習,唯一精真。」
了,畢竟也。罔,無也。陳,舊也。習,妄想也。畢竟無有無始妄習,唯有一靈真如性也。又了謂了別,即諸識也。罔,謂罔象。陳習,謂無始種子也。唯一精真者,唯一識陰也。如下文云「則湛了內罔象虛無」,微細精想以對行陰,故云精真也。顯此行人得想陰盡,唯識陰及行陰在。今此行陰又現披露,故名識陰為精真也。
二、行陰現相。
「生滅根元從此披露,見諸十方十二眾生畢殫其類,雖未通其各命由緒,見同生基,猶如野馬熠熠清擾,為浮根塵究竟樞穴,此則名為行陰區宇。」
行陰是生滅元,以遷流造作故。想盡行現,故云披露。畢殫其類者,殫,盡也,盡此十二類生皆從行出,以行是業體故。未通各命者,雖已了知十二類生總從行出,而未知眾生別種在識陰中,此即本識業苦種子是眾生各別性命因由端緒也。見同生基者,同分生基,即行陰也,十二品類同以行陰為其基本。猶如野馬者,塵合陽氣,鼓而為之。熠熠,即光起閃爍,喻生滅也。清擾者,即此行陰擾動,生滅微細不停,以無想陰塵垢,故名清也。為浮根塵究竟樞穴者,門簨曰樞,門臼曰穴,此皆動轉之要處也。根塵、生滅皆以行陰為機紐處,了知此者正在行陰,故云區宇。
二、明盡相。
「若此清擾熠熠元性,性入元澄,一澄元習,如波瀾滅化為澄水,名行陰盡。是人則能超眾生濁,觀其所由,幽隱妄想以為其本。」
性入元澄者,行陰若盡,遷流性澄,歸一藏識,名入元澄。經云「藏識海常住」也。以觀行增勝,能純生滅根元習氣,令其不動,歸一識陰,猶如澄水也。以行是眾生遷流業性故,此若盡即超眾生濁也。行陰生滅微細難覺,故名幽隱。
二、正明現境,十:一、二無因論,二:一、標。
「阿難當知,是得正知奢摩他中諸善男子,凝明正心,十類天魔不得其便。方得精研,窮生類本,於本類中生元露者,觀彼幽清圓擾動元,於圓元中起計度者,是人墜入二無因論。」
止觀增勝,想念不起,故云凝明正心。欲界愛染不生,故云魔不得便。於此推窮生類之本,唯一行陰幽隱清虛,以為一切生滅之元。今既披露,此外更無眾生之本,便執世間無因而起,以不知善惡因由、差別種子在識陰故。即外道論因此而有,皆修行至此,邪慧忽生,名為見發,非是本來別有外道。
二、釋,二:一、計本無因,二:一、正辨。
「一者、是人見本無因。何以故?是人既得生基全破,乘于眼根八百功德,見八萬劫所有眾生業流灣環,死此生彼,秖見眾生輪迴其處。八萬劫外冥無所觀,便作是解:此等世間十方眾生八萬劫來無因自有。」
生基全破,行陰現也。八百功德,謂由定力發其眼根本分功德,百倍增勝。乘此通力,見八萬劫眾生死此生彼;過此不知,亦是行陰勢力盡處,不知識陰生因,種子無明所熏感果差別。以不知故,便執本來無因而有,如見飛鳥遠不及處,便謂為無。以眼根取塵本唯八百,世間通力不越於此;若出世通,過此無礙。
二、結成。
「由此計度,亡正遍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如文。
二、計末無因,二:一、正辨。
「二者、是人見末無因。何以故?是人於生既見其根,知人生人、悟鳥生鳥,烏從來黑、鵠從來白,人天本竪、畜生本橫,白非洗成、黑非染造,從八萬劫無復改移,今盡此形亦復如是。而我本來不見菩提,云何更有成菩提事?當知今日一切物象皆本無因。」
初二句標,何以下出所以,今盡下正顯末無因義。以本無因故,末亦如是。八萬劫前不見菩提,八萬劫後亦復如是。以見本無,末亦無也。知人生人等者,人只生人,無因生鳥;鳥只生鳥,無因生人。此皆不知新造異業,感異類生,故成此執。
二、結成。
「由此計度,亡正遍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一外道立無因論。」
二、四遍常論,三:一、標。
「阿難!是三摩中諸善男子,凝明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圓常中起計度者,是人墜入四遍常論。」
圓常者,行陰生滅相續不失,故名常。由計四種遍一切法,故名圓也。
二、釋,四:一、二萬劫常。
「一者、是人窮心境性,二處無因,修習能知二萬劫中十方眾生所有生滅,咸皆循環,不曾散失,計以為常。」
於勝定中,以心、境二法為所窮處,由是觀成,知二萬劫十方眾生生滅循環不曾散失,如水為氷、氷還成水,雖循環而體不失,故名為常。
二、四萬劫常。
「二者、是人窮四大元,四性常性,修習能知四萬劫中十方眾生所有生滅,咸皆體恒,不曾散失,計以為常。」
此人觀中以四大為所觀處,觀成能知四萬劫中眾生生滅,咸皆體常。以眾生皆以四大為體,四大既常,眾生亦常,故無散失。
三、八萬劫常。
「三者、是人窮盡六根,末那執受心意識中本元由處,性常恒故,修習能知八萬劫中一切眾生循環不失,本來常住,窮不失性,計以為常。」
梵云訖利瑟吒耶末那,此云染污意。執受者,即第八識。窮此八識性元是常,由是能知八萬劫中眾生生滅,不斷不散。以眾生無不具有八種識故,八識既生滅不失,眾生亦然,故名常也。
四、不生滅常。
「四者、是人既盡想元,生理更無流止運轉,生滅想心今已永滅,理中自然成不生滅。因心所度,計以為常。」
生理即行陰,以見想盡,想能運動,今已息故,運動既無,不生滅理自然是行。此於生滅計不生滅,故執為常。
三、結。
「由此計常,亡正遍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二外道立圓常論。」
正遍知,即菩提性。那倒分別故失正,唯局二、四、八萬劫中,餘不能知,故失正遍知。遍知既亡,故成外道邪論。
三、四一分常論,三:初、標。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自他中起計度者,是人墜入四顛倒見,一分無常一分常論。」
或執我能生他,我常、他無常。或執我從他生,他常、我無常。皆計一分無常一分常論。
二、釋,四:一、我常彼無常。
「一者、是人觀妙明心遍十方界湛然,以為究竟神我,從是則計我遍十方,凝明不動,一切眾生於我心中自生自死,則我心性名之為常,彼生滅者真無常性。」
此人修定既未證真,有漏觀中觀妙明心遍十方界,假想而見,不知無明妄識,變影似真,執此妄心遍十方界,以為真我凝明不動。定力持故,見諸眾生於我心中自生自死,即是無常。我不動者即是常故。
二、劫壞劫不壞。
「二者、是人不觀其心,遍觀十方恒沙國土,見劫壞處名為究竟無常種性,劫不壞處名究竟常。」
此人定中乘通見十方界,於中見界未壞便執為常,見已壞處執無常性。此雖觀器,必帶正報。
三、我如微塵轉。
「三者、是人別觀我心,精細微密猶如微塵,流轉十方性無移改,能令此身即生即滅。其不壞性,名我性常;一切死生從我流出,名無常性。」
我心如微塵者,以心性微密難見,故如微塵,非謂其小也。此執微細心性,以之為我。我者,自在、主宰為義,故能流轉,性無移改,却能令此麁蘊色身有生有滅。以此麁蘊皆從我心所流出故,所流出者名為無常,能流出者名為常性。
四、行常餘無常。
「四者、是人知想陰盡,見行陰流。行陰常流計為常性,色受想等今已滅盡名為無常。」
行陰披露,現見遷流,故執為常。想等觀中暫伏不起,故執無常。是故此身一分無常、一分常也。
三、結。
「由此計度一分無常一分常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三外道一分常論。」
四、四有邊論,三:一、標。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分位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四有邊論。」
想陰盡處有四分位,計此以為有邊、無邊。
二、釋,四:一、三世。
「一者、是人心計生元流用不息,計過、未者名為有邊,計相續心名為無邊。」
此人心計行陰現今,流注不息,名為無邊。過、未不見,名為有邊。此約流用生滅不息、無有邊際說無邊耳。
二、眾生。
「二者、是人觀八萬劫則見眾生,八萬劫前寂無聞見,無聞見處名為無邊,有眾生處名為有邊。」
雖八萬劫見於眾生,然有分劑,故曰有邊。此外寂然不見有生,則無分劑,故執無邊。
三、心性。
「三者、是人計我遍知得無邊性,彼一切人現我知中,我曾不知彼之知性,名彼不得無邊之心,但有邊性。」
我能遍知一切眾生,一切眾生現為我知,故我即得無邊心也。我曾不知下,彼一切人雖有於知,此知且不現我知中,以不現故即是有邊。
四、生滅。
「四者、是人窮行陰空,以其所見,心路籌度一切眾生,一身之中計其咸皆半生半滅,明其世界一切所有一半有邊、一半無邊。」
窮行陰空者,想盡行露,今於觀中研令取空也。以研窮心計度行陰,一切眾生一身之內即生即滅,世界亦爾。生處有邊,滅處無邊,生現見故,滅不見故。
三、結。
「由是計度有邊、無邊,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四外道立有邊論。」
五、四不死矯亂論,三:一、標。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知見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四種顛倒不死矯亂遍計虛論。」
此人於知見中不能決擇,有人問者,皆矯智亂答。言不死者,准《婆沙》說「外道計天常住名為不死,計不亂答得生彼天。若實不知而輒答者,恐成矯亂。故有問時,答言祕密不應皆說,或不定答。佛法呵云此真矯亂。」
二、釋,四:一、八亦。
「一者、是人觀變化元,見遷流處名之為變,見相續處名之為恒。見所見處名之為生,不見見處名之為滅。相續之因性不斷處名之為增,正相續中中所離處名之為減。各各生處名之為有,互互亡處名之為無。以理都觀,用心別見。」
別義觀行也。於一生滅行陰分為八義,別見謂常變、生滅、增減、有無也。不見見者,見不見也,滅處不可見故。餘如文。
「有求法人來問其義,答言:『我今亦生亦滅、亦有亦無、亦增亦減。』於一切時皆亂其語,令彼前人遺失章句。」
約義答問,略舉六義也。以不能定其道理,但兩楹答,故云亦生亦滅等。令彼前人於章句中不得義理,故云遺失章句。
二、唯無。
「二者、是人諦觀其心互互無處,因無得證。有人來問,唯答一字,但言其無,除無之餘無所言說。」
念念滅處,名互互無,以心纔生即滅,無體可得。行既如是,諸法亦然,故云因無得證。故有問者,但答無耳。
三、只是。
「三者、是人諦觀其心各各有處,因有得證。有人來問,唯答一字,但言其是,除是之餘無所言說。」
念念生處,名各各有,因是得證一切皆有。有人來問但答是者,雖見其心念念有生,意計皆有,又見其滅,不敢答有,故但答是,擬防其失。
四、俱見。
「四者、見人有無俱見,其境枝故其心亦亂。有人來問,答言亦有即是亦無,亦無之中不是亦有,一切矯亂,無容窮詰。」
此有無俱計也。其境枝故其心亦亂者,以不定是一義,故成亂也。以前二論但偏證有無,今此一論即有無俱見也。亦有即是亦無者,意計亦有之中即有於無,得成有無計也。亦無之中不是亦有者,雖於有中說無,二相各別,故云不是亦有。無容窮詰者,若詰有即是無,又云無中不是亦有;若詰無不是有,又云亦有即是亦無。互相遮防,故難窮詰。
三、結。
「由此計度,矯亂虛無,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五外道,四顛倒性不死矯亂遍計虛論。」
如是四論,《長阿含》云「一者若沙門、婆羅門等作如是見,云不知善惡有報耶?若如是問我,我不能答。有愧有畏,我當答言:此事異、此事不異,此事非異非不異,是為初見。二以他世有無問,亦作此答。三以何者為善惡問,亦作此答。第四愚冥暗鈍,若他有問,俱隨言印可,但云如是。如有問云蘊有幾種?彼反問云:汝意謂幾?他即答言:我意謂五,彼云如是。或云此事異等。」
六、十六有相論,三:初、標。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無盡流生計度者,是人墜入死後有相,發心顛倒。」
無盡流,行陰也,今見行遷,却執於我。死後有相者,以行是我所有故,行既遷流不息,故我死後有相也。
二、釋,二:初、本計。
「或自固身,云色是我。或見我圓含遍國土,云我有色。或彼前緣隨我迴復,云色屬我。或復我依行中相續,云我在色。皆計度言死後有相,如是循環有十六相。」
初約色蘊具出四句,皆云死後有相,如是循環,例作後三陰十二句也。固身者,固,堅也,堅執現今形色是我本體。色陰既爾,受想行等例此而作,成十六句。
問:前三陰盡,唯行識二陰,何得更執前三又不言識?答:前之三陰觀中雖破,但約觀法增勝不被陰迷,善巧安忍不生過患,豈可都無謂之破耶!今觀行陰,依止前三遷流相續,故執三也。不言識者,行陰覆故,由是通前而不言識也。
二、別計。
「從此或計,畢竟煩惱、畢竟菩提兩性竝驅,各不相觸。」
既十六相皆死後有,煩惱亦爾,以是生死根故;菩提亦爾,以是覺元明故。真妄兩驅,畢竟無改,二皆有相也。
三、結。
「由此計度死後有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六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有相心顛倒論。」
七、八無相論,三:初、標。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先除滅色、受、想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死後無相發心顛倒。」
見前三陰已滅,當知行陰亦應還滅,即計死後斷滅,總名無相。
二、釋,二:初、本計。
「見其色滅,形無所因。觀其想滅,心無所繫。知其受滅,無復連綴。陰性銷散,縱有生理而無受想,與草木同,此質現前猶不可得,死後云何更有諸相?因之勘校死後相無,如是循環有八無相。」
此約四陰,現在因亡、未來果滅,都成於八。
二、別計。
「從此或計涅槃、因果一切皆空,徒有名字,究竟斷滅。」
陰既因果皆無,涅槃因果亦皆斷滅。斯則有為、無為,染、淨諸法因果俱無,故云一切皆空。
三、結。
「由此計度死後無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七外道,立五陰中死後無相心顛倒論。」
八、八俱非論,三:初、標。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行存中兼受想滅,雙計有無,自體相破,是人墜入死後俱非起顛倒論。」
此先將已滅三陰例現存行陰,得四箇非有偏句。又將行存一陰例前已滅三陰,得四箇非無偏句。前後相望,每陰皆得非有非無,成四俱非。現在既爾,死後亦然。現在、未來共成八也,故云死後俱非也。
二、釋,二:初、本計。
「色、受、想中見有非有,行遷流內觀無不無,如是循環,窮盡陰界,八俱非相。隨得一緣,皆言死後有相、無相。」
色等三陰先雖是有,而今破盡,故云非有,例行亦爾,此四非有也。行遷流內觀無不無者,若將行陰例前為無,現且念念遷流不斷;此又非無,行既非無,前三亦爾,此四非無也。如是循環窮盡陰界者,現將四陰循歷相例,一一皆見非有非無,故云循環。推至死後,故云窮盡陰界。隨得一緣者,即此四陰隨舉一陰,皆悉死後非有、非無。今言有無者,有即非無,無即非有也。
二、別計。
「又計諸行性遷訛故,心發通悟,有無俱非,虛實失措。」
此但現見行陰遷變,生中有滅故非有,滅中有生故非無,由是通悟一切皆是非有、非無,何啻於八。虛實即無有也,有不定有,實何曾實?無不定無,虛何曾虛?舉著皆非,故云失措。
三、結。
「由此計度死後俱非,後際昏瞢無可道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八外道,立五陰中死後俱非心顛倒論。」
後際下,釋死後非義。無可道者,言有不有、言無不無,有無二途俱道不得也。現在尚爾,豈況死後不覺不知而言有無耶?故云昏瞢。
九、七斷滅論,三:初、標。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後後無生計度者,是人墜入七斷滅論。」
是人見行陰念念滅處,名後後無。設生七處,後皆斷滅,故成此論。
二、釋。
「或計身滅,或欲盡滅,或苦盡滅,或極樂滅,或極捨滅,如是循環窮盡七除現前銷滅,滅已無復。」
或計身滅即欲界人天也,同界地故,欲盡即初禪,苦盡即二禪,極樂即三禪,極捨即四禪及無色也。現前銷滅者,三陰已滅,行陰亦爾也。七處皆現斷滅,死後不復生也。
三、結。
「由此計度死後斷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九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斷滅心顛倒論。」
十、五現涅槃論,三:初、標。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後後有生計度者,是人墜入五涅槃論。」
行陰滅而復生,故云後後有也。
二、釋。
「或以欲界為正轉依,觀見圓明,生愛慕故。或以初禪,性無憂故。或以二禪,心無苦故。或以三禪,極悅隨故。或以四禪,苦樂二亡,不受輪迴生滅性故。」
以欲界為正轉依者,因修觀行,發欲界未至定,於觀心中見圓明相,不捨欲界,即是涅槃為正轉依。或以初禪性無憂者,已離欲染,無復憂心,得輕安樂故。或以二禪心無苦者,即是極喜也。或以三禪極悅隨者,即極樂也。或以四禪苦樂二亡,即捨受也。
「迷有漏天,作無為解,五處安隱為勝淨依,如是循環,五處究竟。」
不識教相,得此四禪及欲界定少分安樂,便計涅槃。執有漏天作無為解者,因修正定,忽發此禪得少輕安,非是究竟,便妄執計以為涅槃。
三、結。
「由此計度五現涅槃,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十外道,立五陰中五現涅槃心顛倒論。」
三、結勸弘宣,二:初、結前諸境。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狂解,皆是行陰用心交互,故現斯悟。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現前以迷為解,自言登聖,大妄語成,墮無間獄。」
此十種境乃是邪見因,修正定而忽發生,故云狂解。由三陰滅,覺至行陰用心差異,故云交互。苟能深入禪定,以慧照察唯心境界,不取不著,自然消歇。若以為證,即墮邪見,成地獄因。
二、勅勸弘宣。
「汝等必須將如來語,於我滅後傳示末法,遍令眾生覺了斯義,無令心魔自起深孽,保持覆護,消息邪見,教其身心開覺真義,於無上道不遭枝歧,勿令心祈得少為足,作大覺王清淨標指。」
孽,災也。想陰未盡猶引外魔,今想陰盡行陰明露,但於所覺境界別生異見,執此為是,故云心魔。故令覺察善能消息,不失正見,能至無上,故深付囑,傳而示之,俾修行者無入邪網,失正覺路。枝歧,邪道也。
五、破識陰,三:一、盡未盡相,二:一、明區宇,二:一、行盡益相。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提,行陰盡者,諸世間性幽清擾動,同分生機倏然墮裂,沈細綱紐補特伽羅酬業深脈,感應懸絕。」
前三句標人,諸世下正明行盡。世間性者,行陰即是世間體性。世間有三義:一有生滅;二性有漏;三可破壞。既墮世間,同以行陰生滅為性也。隱密故幽,離想故清,擾即是動。同分生機前是基本,今是機要,忽爾而破,故云倏然墮裂。沈細下重釋盡義。網上大繩曰綱,衣領結處曰紐,皆喻其要也。十二類生如網如衣,行陰貫通微細結要,如綱如紐。補特伽羅云數取趣,即總指十二類也。行陰能持此類生故,故云沈細綱紐,綱紐是業因,伽羅是果報。業因亡則孰為引果,果報息則誰作能酬?因果既亡,故絕感應。深脈,亦喻行陰幽隱也。
「於涅槃天將大明悟,如鷄後鳴,瞻顧東方已有精色。」
涅槃名為第一義天,得無生忍名大明悟。明悟在近,故名曰將,將,當也,欲也。如鷄後鳴者,鷄第二鳴天將曉也。五陰在如全夜,陰都盡如大明,色受二陰破如鷄初鳴,天全未變。今想行又除,唯有識陰,明悟在近,即如鷄後鳴,天有精色。若約位說,此當第二漸次人也。彼文云「禁戒成就,則於世間永無相生相殺之業,偷劫不行,無相負累,亦於世間不還宿債。」即是今文酬業深脈,感應懸絕。彼文又云「是清淨人修三摩地,父母肉身不須天眼,自然觀見十方世界」等。即此文云:瞻顧東方已有精色,此則正得似位,相似通發也。
二、識陰現相。
「六根虛靜,無復馳逸,內內湛明,入無所入。」
由定所攝,無行陰使,雖存六根,識不馳散,故云虛靜無復馳逸。唯專內境,定心內照,故云內內湛明。又內內者,深深寂照也,窮到識陰,更無所見,名入無所入。
「深達十方十二種類受命元由,觀由執元,諸類不召。」
受命元由即是識陰,今觀識陰既是類生種子元由,不起煩惱,不作新業,由是執持,不令起果,無受生分,故云諸類不召。
「於十方界已獲其同,精色不沈,發現幽祕,此則名為識陰區宇。」
既知識是生類元由,故十方界依之與正皆識所變,同一識體,斯則三界唯心,萬法唯識。先雖信教,今觀中明見也。精色不沈,所觀境現也,由觀力故境界明白,故云不沈。發現幽祕者,似通發也。未至此位,諸根暗昧,不能遠觀,故云幽祕。今由觀力六根清淨,不由天眼徹見諸界等,故云發現。
二、明盡相。
「若於群召已獲同中銷磨六門,合開成就,見聞通隣,互用清淨。」
初二句指在識陰中也。若於此中以定慧力銷磨根隔,令其開通,合成一體,則見、聞、覺、知互相為用,斯則明不循根,寄根明發也,故云互用清淨。此識盡獲證,是第三漸次證無生法忍也。故文云「如是清淨持禁戒人心無貪婬,於外六塵不多流逸,因不流逸旋源自歸,塵既不緣,根無所偶,返流全一,六用不行。」既云六用不行,即是銷磨六門。既云返流全一,即是合開成就,互用清淨也。彼說由戒,故與此異。
「十方世界及與身心如吠瑠璃,內外明徹,名識陰盡。」
世界、身心皆唯識現,今識陰盡,唯是覺體。覺體明妙如淨瑠璃,一無障礙,名內外明徹。身心為內,世界為外,俱無所得,故云明徹。前文云「十方國土皎然清淨,譬如瑠璃內懸寶月,身心快然,妙圓平等,獲大安隱,一切如來密圓淨妙皆現其中,是人即獲無生法忍。」即知識陰盡者是隨分覺也。文殊亦云:「一處成休復,六用皆不成,塵垢應念消,成圓明淨妙。」
「是人則能超越命濁。觀其所由,罔象虛無、顛倒妄想以為其本。」
命體即識陰也。以命、煖、識三俱時而轉,識既已離,命煖隨亡,故超命濁。罔象虛無者,此是覺明初起影象之相,攬此妄想虛無影象以為識體,即業轉二相也。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十(之一)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十(之二)
長水沙門子璿集
二、正明現境,十:一、因所因執,二:一、約其所解。
「阿難當知,是善男子窮諸行空,於識還元,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行陰雖盡,已滅生滅,返識循元,未歸寂滅,故云精妙未圓。以識未破,正在細生滅故。精妙即精真妙明也。
「能令己身根隔合開,亦與十方諸類通覺,覺知通㳷能入圓元。」
觀中暫爾也。暫於觀中似開根隔,未全互用也。諸類通覺者,於此觀中已見十方眾生及與我身同一覺性,互相融合,無知覺殊,此即能入圓元也。此之境界全是識影,未為寂滅。故前文云「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若於所歸立真常因,生勝解者,」
正生計也。於此所入通覺之境認為真常,便立為因,能生一切,即為所歸究竟之處決定不謬,故云勝解。
二、判屬邪徒。
「是人則墮因所因執,娑毘迦羅所歸冥諦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一立所得心成所歸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外道種。」
於所因識陰執為真常,是萬法之因,故云因所因執。萬法無因,虛妄生滅,今計有因是真常性,即與外道所執,冥諦是常,能生一切,無有差別,此即計阿賴耶識未形兆前冥然之初為冥諦也。迷佛菩提者,菩提云覺,覺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今執有法從一因生能所差別,故云迷也。不如實知,故云亡失知見。所得心即識陰也,因中為所得,果上為所歸耳。餘文可解。
問:據下七段皆云能非能等,獨有此文為因所因耶?答:以一切諸法皆從識變,正是所因,以不了虛妄,執為實因,故同外道。下文直顯當體虛妄,故云非能等也。
二、能非能執,二:一、約其所計。
「阿難!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若於所歸覽為自體,盡虛空界十二類內所有眾生皆我身中一類流出,生勝解者,」
前計雖執識陰為真常因,而未取為自體。今計即是我之自體,一切眾生皆從我出,我能生彼,決定不謬也。
二、判屬邪徒。
「是人則墮能非能執,摩䤈首羅現無邊身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二立能為心成能事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大慢天我遍圓種。」
實非能生執以為能,名能非能。摩䤈首羅,即大自在天,三目八臂,外道所宗為能生因也。現無邊身者,以執我能現起無量眾生也。因既能為,果成能事,因果相稱也。
三、常非常執,二:一、約其所計。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若於所歸有所歸依,自疑身心從彼流出,十方虛空咸其生起,即於都起所宣流地作真常身,無生滅解,在生滅中早計常住,既惑不生,亦迷生滅,安住沈迷,生勝解者,」
所歸即識陰,前覽所歸為自身,今認所歸為他體,故疑自身及一切法從彼生起。都宣流地者,即識陰也。妄認為他是真、是常、是無生滅、惑不生者,本覺常住,不生諸法,迷而不解也。亦迷生滅者,妄認識陰為真常也。二俱不識,故曰沈迷。堅執不轉,故云安住。
二、判屬邪徒。
「是人則墮常非常執,計自在天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三立因依心成妄計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倒圓種。」
於無常處妄計為常,名常非常執。自在天,即首羅也。前計他從我生,今執我從他起,故云計自在也。因依心即識陰也,立為他體,計能生我,故同外道計彼為常。
四、知無知執,二:一、約其所解。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若於所知知遍圓故,因知立解,十方草木皆稱有情,與人無異,草木為人,人死還成十方草樹,無擇遍知生勝解者,」
所知即識陰也,是彼觀行所知境故。識陰能變一切諸法,名知遍圓。悟此諸法從知變起,以知為體,故云因知立解。十方草木下即解之行相也,既此依正皆從知有,何得一知一無知耶?故無揀擇。一切皆知,自謂決定不謬,故云勝解。
二、判屬邪徒。
「是人則墮知無知執,婆吒、霰尼執一切覺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四計圓知心成虛謬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倒知種。」
草木無知而執有知,故云知無知執。婆吒、霰尼二外道也。《涅槃》云「波私吒及先尼,梵音小轉,既執一切覺,即草木有命也。」圓知即遍知也。虛謬果者,斥成妄想,此即不了皆是妄識所變、妄想凝結,假立無情妄想流動,假名有情。如前文云「想澄成國土,知覺乃眾生。」以不善分虛妄識有內分、外分,故成執計。
五、生無生執,二:一、約其所計。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若於圓融根互用中已得隨順,便於圓化一切發生,求火光明,樂水清淨,愛風周流,觀塵成就,各各崇事,以此群塵發作本因,立常住解,」
根互用中得隨順者,以於似觀暫得相應,故云隨順。便於圓化一切發生者,一切諸法同名變化,故云圓化。皆可修習能成聖果,故云一切發生。以於一根暫得諸用,由此例知一切亦爾,皆可於無知見中修成知見,取常住果,故求火、樂水、愛風、觀塵也。
二、判屬邪徒。
「是人則墮生無生執,諸迦葉波并婆羅門勤心役身,事火、崇水求出生死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五計著崇事,迷心從物,立妄求因,求妄冀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顛化種。」
四大之性實不能生常住之果,執為能生,故云生無生執。迷心從物者,迷失唯心所見,而各隨順崇事以求常住,因果俱妄,故成妄求妄冀也。
六、歸無歸執,二:一、約其所解。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若於圓明計明中虛,非滅群化,以永滅依為所歸依,生勝解者,」
明中虛者,圓明之理,即所觀識也。已滅生滅,故明中虛。非即是滅,故云非滅。色、受、想、行攝一切法,名為群化。永滅依,即明中虛也。此計空為所歸依處,即涅槃也。
二、判屬邪徒。
「是人則墮歸無歸執,無想天中諸舜若多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六圓虛無心成空亡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斷滅種。」
此明中虛實非所歸而計於歸,故云歸無歸執。無想天五百大劫想心不行也。舜若多,四空處也。圓虛無心,斷滅因也。空亡果,斷滅果也。
七、貪非貪執,二:一、約其所計。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若於圓常固身常住,同于精圓,長不傾逝,生勝解者,」
執識陰以為圓常,欲固此身亦同識陰,故云同于精圓長不傾逝。
二、判屬邪徒。
「是人則墮貪非貪執,諸阿斯陀求長命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七執著命元,立固妄因趣長勞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妄延種。」
根身虛妄,本是無常,實不可貪以為長久。今堅貪著,妄執長生,故云貪非貪執。阿斯陀者云無比,即長壽仙也。長勞果者,勞即牢固,字之誤耳。妄執延年,故云妄延。
八、真非真執,二:一、約其所解。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觀命互通,却留塵勞恐其銷盡,便於此際坐蓮花宮,廣化七珍,多增寶媛,縱恣其心,生勝解者,」
觀識陰為十方眾生之命元,是十二類命之通要,由是我命通彼,彼命通我,故云互通。今觀識陰若盡,十方眾生命即皆盡,我命亦盡,盡即教誰證真常理?誰為所化眾生?徒有真常,無證真者,故留塵勞,却起貪欲,化蓮華宮及諸欲境,恣受欲樂,圖命不滅,俾要證真,起用化物,作此執計定不移轉,故云勝解。媛,女寶也。
二、判屬邪徒。
「是人則墮真無真執,吒枳迦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八發邪思因、立熾塵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天魔種。」
起惑恣欲,實非證真,計此即能證真起用,故云真非真執。吒枳迦羅未見正譯,此既能化欲境受用,即是欲界自在天類也。邪思因者,既於定中發此邪念,不能善察,由此熾盛起塵勞事,故同天魔耳。
九、定性聲聞,二:一、約其所解。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於命明中分別精麁、疏決真偽,因果相酬,唯求感應,背清淨道,所謂見苦、斷集、證滅、修道,居滅已休,更不前進,生勝解者,」
識陰露現,故曰命明。識既含藏漏無漏種,今於此中分別決擇,苦、集有漏名麁名偽,道、滅無漏名精名真。擇去麁偽苦、集,而留精真道、滅,故云分別精麁等。修道為感,證滅為應,但取於此,故云唯求。背清淨道者,本修圓觀,法界平等離二邊垢,名清淨道。今發小乘厭忻之解,故名曰背。所謂下,釋前義也。
二、判屬邪徒。
「是人則墮定性聲聞,諸無聞僧增上慢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九圓精應心成趣寂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纏空種。」
定性者,且就一期趣寂無改判為定性,實有劫數,終迴上乘。無聞僧者,不了識陰,迷為涅槃,故同此也。圓謂周遍,精謂非麁,已離行陰為諸命元,故曰圓精。稱乎妄計,故云應心。
十、定性緣覺,二:一、約其所解。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若於圓融清淨覺明發研深妙,即立涅槃而不前進,生勝解者,」
本觀圓融清淨覺體,今見識陰離行生滅,謂深且妙,立為涅槃。不知流注,故不前進。
二、判屬邪徒。
「是人則墮定性辟支,諸緣獨倫不迴心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十圓覺㳷心成湛明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覺圓明不化圓種。」
認識陰為圓覺,符妄計為㳷心。寂焉不動,非無覺了,故云湛明。證識覺之圓明,無悲化之妙用,故云不化圓種。《唯識論》云「聲聞畏苦障,緣覺捨生障。」是此類也。
三、結勸弘宣,四:一、結前斥失。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中途成狂,因依迷惑,於未足中生滿足證,皆是識陰用心交互,故生斯位。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現前,各以所愛先習迷心而自休息,將為畢竟所歸寧地,自言滿足無上菩提,大妄語成,外道邪魔所感業終,墮無間獄。聲聞、緣覺不成增進。」
中途成狂者,方在似覺,未成不退,邪慧發生,故云成狂。不察識陰微細生滅,便謂已證,故云因依迷惑等。餘文可解。
二、勅勸弘宣。
「汝等存心秉如來道,將此法門於我滅後傳示末世,普令眾生覺了斯義,無令見魔,自作深孽,保綏哀救,消息邪緣,令其身心入佛知見,從始成就,不遭岐路。」
深勸後世,令了識陰未盡有此十境發相。知而覺察,見魔自息;迷而取著,必落偏邪。入佛知見,證真位也。從始初修也,成就果滿也。不遭岐路,中間更無委曲相也。即前十類耳。
三、顯佛所乘。
「如是法門,先過去世恒沙劫中微塵如來乘此心開,得無上道。」
無有一佛不破五陰而得菩提,皆能覺了,故免岐路。
四、陰盡功用。
「識陰若盡,則汝現前諸根互用,從互用中能入菩薩金剛乾慧。」
現前根互用者,即前第三漸次證無生忍也,前文已見。從互用中入乾慧者,即此互用便是已入乾慧地也,互用即是自在位故。如前文云「返流全一,六用不行,乃至一切如來密圓淨妙皆現其中,此人即獲無生法忍。從是漸修,隨所發行,安立聖位,是則名為第三增進修行漸次,斯則始從乾慧終至等覺,俱不離此第三漸次而建立也。」今約從總入別,故云從互用中入也。言金剛者,以此行人從始至終皆由修習金剛三昧而得成就。故前文云「是種種地,皆以金剛觀察如幻十種深喻,奢摩他中用諸如來毘婆舍那,清淨修證,漸次深入。」或可此約利根之者,到乾慧地精心發化,遂超因位,直入妙覺,故得別受金剛之號。若鈍根者,隨所發行,更歷諸位,故不得受金剛之名,但稱乾慧耳。若將此位立在等覺後心,其如前文,彼文云「如來逆流,如是菩薩順行而至,覺際入交,名為等覺。」豈可於入交彼更立乾慧地耶?古人迷此,於等覺後更立金剛乾慧一位,誠誤後學,理例俱無,不敢聞命。
「圓明精心於中發化,如淨瑠璃內含寶月,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四加行心、菩薩所行金剛十地、等覺圓明,入於如來妙莊嚴海,圓滿菩提,歸無所得。」
於乾慧心既證圓妙,此之心性頓發諸行、頓具諸德,故云發化。慧心如瑠璃,因行如寶,果德如月,此喻一中現無量、無量中現一,因行、果德一時具足,無閡圓明,故如瑠璃內含寶月。超因入果者,由前發化因果具故,乃得超也。福足故名莊嚴海,慧足故圓滿菩提,理極故歸無所得,即大涅槃常寂無得也,此是圓頓下根又利者也。由下品故,至識陰盡方得入位。由又利故,於此發化乃超諸位。
問:前受陰盡,即云上歷菩薩六十聖位。今識陰盡,何故言超?答:前約上根稍鈍者說,例今亦合有頓超者。今約下根又利者說,故得言超。例前受破,亦合有歷聖位者,前後互現耳。想、行陰盡,合是中根超歷之處,略故不說。
三、結勸,四:一、總指魔事。
「此是過去先佛世尊奢摩他中毘婆舍那覺明分析微細魔事。」
覺明,即觀慧也。
二、識即離邪。
「魔境現前,汝能諳識,心垢洗除,不落邪見。陰魔銷滅,天魔摧碎,大力鬼神褫魄逃逝,魑魅魍魎無復出生,直至菩提無諸乏少,下劣增進,於大涅槃心不迷悶。」
褫,撤去也,鬼魄撤去而逃逝也。
三、別顯呪能。
「若諸末世愚鈍眾生未識禪那、不知說法,樂修三昧,汝恐同邪,一心勸令持我佛頂陀羅尼。呪若未能誦,寫於禪堂、或帶身上,一切諸魔所不能動。」
不別修定次第,故云未識禪那。未學智慧方便,故云不知說法。定、慧不習而樂安禪,魔境現前,孰分邪正?當勸持呪,安其正解、防其邪慮,即不墮魔。
四、勸令欽奉。
「汝當恭欽十方如來,究竟修進最後垂範。」
是諸如來究竟了義之說,又是出世最後時說,故云最後垂範也。
二、阿難因聞請益,二:一、阿難問,三:一、欽奉前聞。
阿難即從座起,聞佛示誨,頂禮欽奉,憶持無失。
二、正申三問。
於大眾中重復白佛:「如佛所言,五陰相中五種虛妄為本想心,我等平常未蒙如來微妙開示。」
問妄想也,未聞五陰總是妄想而名有殊。
「又此五陰為併銷除?為次第盡?」
問除斷頓漸也,併即頓也。
「如是五重詣何為界?」
問邊際也。界,分也。
三、祈為開示。
「唯願如來發宣大慈,為此大眾清明心目,以為末世一切眾生作將來眼。」
眼目左右之言皆喻心也,心明照了如眼之見。
二、如來答,二:一、正答所問,三:一、答妄想,三:一、總明,二:一、顯真覺圓淨。
佛告阿難:「精真妙明,本覺圓淨,非留死生及諸塵垢,」
精真,法身也。妙明,般若也。圓淨,解脫也。三德圓融唯一本覺。生死,苦道也。塵垢,業煩惱也。斯則妙性圓明,離諸名相耳。
二、明妄想發興,三:一、順敘妄起。
「乃至虛空,皆因妄想之所生起。斯元本覺妙明真精,妄以發生諸器世間,如演若多迷頭認影。」
不更具敘色之與心三種相續,故云乃至。虛空無為尚是妄生,豈況有為一切諸法,狂癡故有,故如認影。
二、反破妄因,三:一、示無因。
「妄元無因,於妄想中立因緣性。」
既稱為妄,云何有因?若有所因不名為妄,故云無因。自諸妄想展轉相因,交妄發生,遞相為種,故云於妄想中立因緣性。
二、破異執。
「迷因緣者稱為自然,彼虛空性猶實幻生,因緣、自然皆是眾生妄心計度。」
說有因緣猶是妄執,更認自然,迷中倍者,故云眾生妄心計度。
三、總結斥。
「阿難!知妄所起,說妄因緣。若妄元無,說妄因緣元無所有,何況不知推自然者。」
若知妄起,許說因緣;妄元無生,說誰因緣?因緣尚是妄中建立,而況不知是妄推為自然耶?
三、結成妄想。
「是故如來與汝發明五陰本因同是妄想。」
五陰之因,元妄所結,此即於妄想中立因緣性也。此因緣性妄中權立,欲令了法元無所有,是故同名一妄想耳。
二、別顯,五:一、色。
「汝體先因父母想生,汝心非想,則不能來想中傳命。」
正指是想也。攬父母遺體而成此身,遺體即是想愛流出,故云父母想生。汝之託陰亦是想愛而來,以想遺體為勝境故。識即趣彼,結成胎藏,故云汝心非想不來傳命。斯則三處妄想和合結成此體也。
「如我先言:心想酢味口中涎生,心想登高足心酸起。懸崖不有,酢物未來,汝體必非虛妄通倫,口水如何因談酢出?」
引前釋成也,即引破想陰文。懸崖、酢物俱不到身,由汝所思,便能生汝口足酸水。若非妄想同類,孰有水等生焉?通倫猶同類也。
「是故當知,汝現色身名為堅固第一妄想。」
結歸立名也。以此驗之,如何非想?是故應知,妄想凝結即成色陰,故云堅固。
二、受。
「即此所說,臨高想心能令汝形真受酸,澁由因受生,能動色體。汝今現前順益、違損二現驅馳,名為虛明第二妄想。」
前四句躡前色陰動身之想,即明受陰是妄想也。由因下正顯也,因想梅等便有受領,若非領納焉得水生?此受亦是妄想轉變,妄生領納也。二驅馳者,領此順、違生苦、樂法,遂成損、益,為彼所使。照境而領,虛通無礙,故曰虛明。
三、想。
「由汝念慮使汝色身,身非念倫,汝身何因隨念所使?種種取像,心生形取,與念相應。寤即想心,寐為諸夢,則汝想念搖動妄情,名為融通第三妄想。」
初二句標,念慮即想,身心驅役皆想所為也。身非下釋。初三句反質,若非想類何以隨念。種種下五句正顯,凡取前境,先須想像,後身隨之。想若是實,何須形取?形若非想,自不能行?二既相須,豈非虛妄?故云與念相應。寤寐雖異,皆是想為。寐既成夢,夢非有實,應知寤想豈是實耶?則汝下結。是知現今想像念慮正由妄情搖動故爾,豈不是妄?融色質、通心念、變境像、成夢寐,故云融通妄想。
四、行。
「化理不住,運運密移。甲長髮生,氣銷容皺。日夜相代,曾無覺悟,」
顯行相也。初二句標,行陰遷流,微細難覺,故云不住密移也。甲長下釋,前三句釋不住,後一句顯密移。
「阿難!此若非汝,云何體遷?如必是真,汝何無覺?則汝諸行念念不停,名為幽隱第四妄想。」
示虛妄也。真猶實也,行陰若非汝體,何得相代不停?又若實是汝身,何不知覺生滅?非汝不可,是汝無憑,故知虛妄。則汝下結想名,密移難覺,故云幽隱。
五、識,二:一、正辨其相。
「又汝精明湛不搖處名恒常者,於身不出見、聞、覺、知,」
牒指識體也。初三句牒計也。行人所認微細明了、離行生滅、堪然不動、目為常住者,即識陰也。於身下指體也,識陰豈越見聞覺知?此約用指也。
「若實精真,不容習妄,何因汝等曾於昔年覩一奇物,經歷年歲憶忘俱無,於後忽然覆覩前異,記憶宛然,曾不遺失?則此精了湛不搖中念念受熏,有何籌算?」
正顯虛妄也。初二句反標。若此湛明是真實性,不合容受虛妄習氣。習氣,即種子也。何因下九句順釋。憶忘俱無者,初若有憶則有忘時;元既無憶,故不說忘。覆覩者,再見也,再見既無所遺,此則容受妄習,故知虛妄非真湛明。則此下結示也,受熏持種發起現行,流注生滅不可計矣。
二、重顯微細。
「阿難當知,此湛非真,如急流水,望如恬靜,流急不見,非是無流。若非想元寧受妄習?非汝六根互用合開,此之妄想無時得滅。」
正顯微細也。識陰離行,故名為湛。不是常住,故云非真。喻急流者,凡夫、二乘全不覺知,十地已前雖覺未盡,故云流急不見。若非想元等者,顯此正是妄想根本,以第八識為界趣生本也。非汝下四句明難斷,互用合開者,寄根明發,故云互用。開令無隔,合為一體也。如前文云「返流全一,六用不行。」開即是合,故無二別。若非證真,此難滅矣。
「故汝現在見、聞、覺、知中串習幾,則湛了內罔象虛無,第五顛倒微細精想。」
因細得名也。此是諸識之中串習機要,亦名精明湛不搖處,故云湛了,即本識也。有而若無,故云罔象。罔,無也。象,似也。非有形質,故曰虛無。望前行陰最為其細,再三示云微細精也。
三、總結。
「阿難!是五受陰五妄想成。」
此五即是眾生所受報法,故通名受,亦曰五取蘊,眾生取此為自體故。
二、答邊際。
「汝今欲知因界淺深,」
答詣何為界也。界,即因義,亦是分義。因依界分,際限別故,故云因界。
「唯色與空是色邊際,」
色謂形色、空謂顯色,俱色蘊攝。妄色妄空互形顯故,略舉色、空攝一切盡。
「唯觸及離是受邊際,」
觸有違、順,即成苦、樂二受。離無違順,但一捨受也。
「唯記與忘是想邊際,」
記憶、忘失,取像攀緣,俱為想陰之分齊耳。
「唯滅與生是行邊際,」
生滅遷流,剎那四相,但是生滅皆行分也。
「湛入合湛歸識邊際。」
湛前行陰,合歸識陰。見識不動,認為真湛。齊此名為識陰邊際。以見行陰是生滅法,離生滅處必是湛寂,就所修處即識分齊也。
三、答頓漸。
「此五陰元重疊生起,生因識有,滅從色除,」
答前為頓,消除為次第盡也。生起則從細至麁、從內感外,一切諸法唯識變故,故云生因識有。除斷則先麁後細、從外向內,如浣衣、磨鏡麁垢先落。然生起時實非前後,一念頓變,以約麁細作此說耳;圓頓觀法斷亦非次,功行成時自然爾也。
「理則頓悟,乘悟併銷;事非頓除,因次第盡。」
前約生起除斷,道理合然,若定作此解,焉知虛妄?故須先理後事、頓悟漸除,方了修證之義耳。理則頓悟者,若約證悟圓理,即一斷一切斷,無前後也。如前文云「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脫,塵垢應念消,成圓明淨妙。」解悟亦然,《圓覺》云「知幻即離,離幻即覺,亦無漸次。」以一切法皆從心起妄念而生,念即無念,一切頓盡,由真性中本無妄故,故云乘悟併消。事非頓除因次第盡者,五陰妄法名之曰事,陰既麁細不同,法爾麁者先去,解行雖頓,斷自有序,日出、孩生皆喻此也。
「我已示汝劫波巾結,何所不明,再此詢問?」
此引前說結責未解也。如前文云「巾體是同,因結成異。」又云「畢竟同中生畢竟異。」又云「六結同體,結不同時,即結解時云何同除?」此皆理則頓悟、事非頓除,如何再問耶?頓漸悟修如《圓覺疏》。
三、結勸弘宣。
「汝應將此妄想根元心得開通,傳示將來末法之中諸修行者,令識虛妄,深厭自生,知有涅槃,不戀三界。」
如上五種妄想即是五陰根本,五陰攝一切法,故一切法皆妄想也。如上文云「娑婆世界并洎十方諸有漏國及諸眾生,同是覺明無漏妙心,見聞覺知虛妄病緣,和合妄生,和合妄死。」汝既悟此,故云心得開通。亦令他解,故云傳示令識。若知依正、自他俱一妄想,即可厭患五蘊自體,求趣涅槃常樂,何三界之可戀乎?故此囑勸弘宣,自他俱益也。
三、流通分,二:一、如來況顯經能,二:一、舉施福無邊,二:一、問多。
「阿難!若復有人遍滿十方所有虛空,盈滿七寶,持以奉上微塵諸佛,承事供養,心無虛度。於意云何,是人以此施佛因緣得福多不?」
此文校量。文雖不多,意已周盡。七寶,財之勝也。滿空,多之勝也。微塵諸佛,福田勝也。承事供養無虛度者,心之勝也。又虛空、珍寶,廣大心。奉上諸佛承事供養,第一心。心無虛度,長時心。如是布旋心境俱勝,所獲福德其大矣哉!
二、答勝。
阿難答言:「虛空無盡,珍寶無邊。昔有眾生施佛七錢,捨身猶獲轉輪王位。況復現前虛空既窮,佛土充遍,皆施珍寶,窮劫思議尚不能及,是福云何更有邊際?」
施佛七錢獲輪王位,顯福田中佛福為勝。輪王之福七寶具足,千子圍遶。況盡空珍寶以奉如來,所施之物尚窮劫難思,其所招福豈有邊際?非一切智莫能知矣!
二、顯經益超勝,二:一、說者轉業顯福德門。
佛告阿難:「諸佛如來語無虛妄,」
此告語不虛,令深信佛所說真實也。
「若復有人身具四重、十波羅夷,瞬息即經此方、他方阿鼻地獄,乃至窮盡十方無間,靡不經歷。」
示人具極罪也。波羅夷,此云棄,或云不可樂。棄故即現無僧用,不可樂即當入地獄。小乘四棄、大乘十重具犯此罪,受報無窮,故歷十方靡不皆至。阿鼻,五無間獄。
「能以一念,將此法門於末劫中開示未學,」
顯弘經時少也。一念,心之邊際也。夫弘經者時必長久,豈有一念而宣說者?今顯弘經力大,故舉至少以顯殊勝。
「是人罪障應念銷滅,變其所受地獄苦因成安樂國。」
滅罪勝也。重罪之人一念弘經,其力能翻極重苦報成極樂報。
「得福超越前之施人百倍、千倍、千萬億倍,如是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得福勝也。前之施福已自難量,今此復超千萬億倍,喻所不及。何奇之若此乎!
問:極重罪人極少時分為人演說,未足可稱。何以滅業得福如此殊勝耶?答:此有多義,故獲勝報:一所弘之經是佛極談,教理行果皆不思議故。謂顯如來藏心法法皆是,有情無情、有性無性齊成佛道,此理不思議也;佛頂心呪因人、果人皆依此法滅惡生善,入理化他,防邪護正,進行彌速,能成菩提,此教不思議也;圓通行門二十五聖,觀音為最,此行不思議也;六十聖位第三漸次便證無生,復說乾慧能超因位,直入果海,此果不思議也。二末世多障,能於此時弘此極談,信解真正,實希有故。三施福唯得生死之報,仍但自利;弘經法利能至無漏,能令聞者信解無謬,展轉利樂無窮盡故。由是一念雖少,其利博哉!是故能勝前寶施福。
二、持者得果顯智慧門。
「阿難!若有眾生能誦此經、能持此呪,如我廣說窮劫不盡。依我教言如教行道,直成菩提無復魔業。」
廣說不盡者,即前文云「若我說是佛頂光聚悉怛多,呪從旦至暮音聲相連,字句中間亦不重疊,經河沙劫終不能盡。」此顯經義及持者功德皆不可量也。依我下以能得最極之果、能離內外魔事,用勸如說而行也。斯則弘持經者所得所離,唯佛與佛乃能知之。
二、大眾欽聞禮退。
佛說此經已。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脩羅,及諸他方菩薩、二乘、聖仙童子,并初發心大力鬼神,皆大歡喜,作禮而去。
二十五聖及妙吉祥雖各有說,功歸於佛,總名佛說。三種世間,故云一切器界所住境也。菩薩、二乘智正覺攝,餘皆有情世間。聖仙童子,此仙眾之一也。經中有此真言,大歡喜者,近得世間歡喜,遠得出世初地,由三義故歡喜:一能說人清淨;二所說法清淨;三所得果清淨。由斯義故皆大歡喜。
絕筆頌曰:
以此少分贊經力,  施他流演無窮盡,
所獲利樂悉迴向,  菩提實際眾生界。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十(之二)
大佛頂首楞嚴義疏注經後跋
楞嚴義疏注經板開歲久,湮沒者四十有九。旁搜注本,命工刊湊,復成部帙,用廣其傳。惟願教海恢張,法門瑩徹者。
時淳祐巳酉上元日清湖沈元晟謹識
七徵八辯之文,實如來直指眾生立地成佛之要。佛世比丘已自望洋,況後來淺智者乎。長水尊者以無師自然智發明幽翳,剖裂玄微而疏釋之。朗然猶披雲霧而覩青天,何其昭晢明白如此。鋟梓流傳,歲久散失,每為賢首學者之恨。居士沈君見而憫之,旁搜善本,續成金書,遂使摩尼寶珠碎而復圓,可謂知所施矣。經不云乎「若有一人發真歸源,十方虛空悉皆消殞。」其為利益,豈淺淺哉!
淳祐己酉中和節瑞巖住山比丘德雲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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