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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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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ã văn bản
T39n1795
Tên chuẩn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
Quyển
T39
Bộ sưu tập
Đại Chính Tân Tu Đại Tạng Kinh
Nguồn
CBETA TXT (T)
Ngôn ngữ giao diện đọc
Hán văn (phồn thể) · Hán Việt · Việt/Anh (khi có)
Số phần văn bả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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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5: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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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
Hán gốc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
No. 1795 [cf. No. 842]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序
金紫光祿大夫守中書侍郎尚書門下平章事充集賢殿大學士裴休撰
夫血氣之屬必有知,凡有知者必同體,所謂真淨明妙,虛徹靈通,卓然而獨存者也。是眾生之本源,故曰心地;是諸佛之所得,故曰菩提;交徹融攝,故曰法界;寂靜常樂,故曰涅槃;不濁不漏,故曰清淨;不妄不變,故曰真如;離過絕非,故曰佛性;護善遮惡,故曰總持;隱覆含攝,故曰如來藏;超越玄閟,故曰密嚴國;統眾德而大備,爍群昏而獨照,故曰圓覺。其實皆一心也。背之則凡,順之則聖;迷之則生死始,悟之則輪迴息。親而求之,則止觀定慧;推而廣之,則六度萬行。引而為智,然後為正智;依而為因,然後為正因。其實皆一法也。終日圓覺,而未嘗圓覺者,凡夫也;欲證圓而未極圓覺者,菩薩也;具足圓覺,而住持圓覺者,如來也。離圓覺無六道,捨圓覺無三乘,非圓覺無如來,泯圓覺無真法,其實皆一道也。三世諸佛之所證,蓋證此也;如來為一大事出現,蓋為此也;三藏十二部一切脩多羅,蓋詮此也。然如來垂教,指法有顯密,立義有廣略,乘時有先後,當機有深淺,非上根圓智,其孰能大通之?故如來於光明藏,與十二大士密說而顯演,潛通而廣被,以印定其法,為一切經之宗也。
圭峯禪師,得法於荷澤嫡孫南印上足道圓和尚。一日隨眾僧,齋于州民任灌家,居下位,以次受經。遇《圓覺了義》,卷未終軸,感悟流涕。歸以所悟告其師,師撫之曰:「汝當大弘圓頓之教,此經諸佛授汝耳。」禪師既佩南宗密印,受《圓覺》懸記,於是閱大藏經律,通《唯識》、《起信》等論,然後頓轡於華嚴法界,宴坐於圓覺妙場,究一雨之所霑,窮五教之殊致,乃為之疏解。凡大疏三卷、大鈔十三卷,略疏兩卷、小鈔六卷,道場脩證儀一十八卷,並行於世。其敘教也圓,其見法也徹,其釋義也端如析薪,其入觀也明若秉燭。其辭也極於理而已,不虛騁;其文也扶於教而已,不苟飾。不以其所長病人,故無排斥之說;不以其未至蓋人,故無胸臆之論。蕩蕩然實十二部經之眼目,三十五祖之骨髓,生靈之大本,三世之達道。後世雖有作者,不能過矣。其四依之一乎?或淨土之親聞乎?何盡其義味如此也!
或曰:「道無形,視者莫能覩。道無方,行者莫能至。況文字乎?在性之而已,豈區區數萬言而可詮之哉!」對曰:「噫!是不足以語道也。前不云乎:統眾德而大備,爍群昏而獨照者,圓覺也。蓋圓覺能出一切法,一切法未嘗離圓覺。今夫經、律、論三藏之文,傳于中國者五千餘卷,其所詮者何也?戒、定、慧而已。修戒、定、慧而求者何也?圓覺而已。圓覺一法也,張萬行而求之者何?眾生之根器異也。然則大藏皆圓覺之經,此疏乃大藏之疏也。羅五千軸之文,而以數卷之疏通之,豈不至簡哉!何言其繁也?及其斷言語之道,息思想之心,忘能所、滅影像,然後為得也,固不在詮表耳。」嗚呼!生靈之所以往來者,六道也。鬼神沈幽愁之苦,鳥獸懷獝狘之悲,脩羅方瞋,諸天正樂,可以整心慮、趣菩提,唯人道為能耳。人而不為,吾末如之何也已矣。休常遊禪師之閫域,受禪師之顯訣,無以自効,輒直讚其法,而普告大眾耳,其他備乎本序云。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序
唐終南山草堂寺沙門宗密述
元亨利貞,乾之德也,始於一氣。常樂我淨,佛之德也,本乎一心。專一氣而致柔,修一心而成道。心也者,沖虛妙粹,炳煥靈明,無去無來,冥通三際,非中非外,洞徹十方。不滅不生,豈四山之可害?離性離相,奚五色之能盲?處生死流,驪珠獨耀於滄海;踞涅槃岸,桂輪孤朗於碧天。大矣哉!萬法資始也。萬法虛偽,緣會而生。生法本無,一切唯識。識如幻夢,但是一心。心寂而知,目之圓覺,彌滿清淨,中不容他。故德用無邊,皆同一性。性起為相,境智歷然。相得性融,身心廓爾。方之海印,越彼太虛,恢恢焉、晃晃焉,逈出思議之表也。我佛證此,愍物迷之,再嘆奇哉,三思大事。既全十力,能摧樹下魔軍;爰起四心,欲示宅中寶藏。然迷頭捨父,悟有易難,故仙苑覺場,教興頓漸。漸設五時之異,空有迭彰;頓無二諦之殊,幽靈絕待。今此經者,頓之類歟!故如來入寂光土,凡聖一源,現受用身,主伴同會。曼殊大士創問本起之因,薄伽至尊首提究竟之果。照斯真體,滅彼夢形,知無我人,誰受輪轉?種種幻化生於覺心,幻盡覺圓,心通法遍。心本是佛,由念起而漂沈;岸實不移,因舟行而鶩驟。頓除妄宰,空不生華;漸竭愛源,金無重鑛。理絕修證,智似階差,覺前前非,名後後位,況妄忘起滅,德等圓明者焉。然出厩良駒,已搖鞭影;埋塵大寶,須設治方。故三觀澄明,真假俱入;諸輪綺互,單複圓脩。四相潛神,非覺違拒;四病出體,心華發明。復令長中下期,克念、攝念而加行;別遍互習,業障、惑障而消亡。成就慧身,靜極覺遍,百千世界佛境現前。是以聞五種名,超剎寶施福;說半偈義,勝河沙小乘。實由無法不持,無機不被者也。
噫!巴歌和眾,似量騰於猿心;雪曲應稀,了義匿於龍藏。宗密𮫁專魯誥,冠討竺墳,俱溺筌罤,唯味糠粕;幸於涪上,針芥相投,禪遇南宗,教逢斯典。一言之下,心地開通;一軸之中,義天朗耀。頃以道非常道,諸行無常;今知心是佛心,定當作佛。然佛稱種智,修假多聞,故復行詣百城,坐探群籍。講雖濫泰,學且師安。叨沐猶吾之納,謬當真子之印。再逢親友,彌感佛恩。久慨孤貧,將陳法施。採集般若,綸貫華嚴,提挈毘尼,發明唯識。然醫方萬品,宜選對治;海寶千般,先求如意。觀夫文富義博,誠讓雜華;指體投機,無偕圓覺。故參詳諸論,反復百家,以利其器,方為疏解。冥心聖旨,極思研精,義備性、相,禪兼頓、漸,勒成三卷,以傳強學。然上、中、下品,根欲性殊。今將法彼曲成,從其易簡,更搜精要,直註本經,庶即事即心,日益日損者矣。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序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註卷上之一
唐終南山草堂寺沙門宗密述
將解此經,十門分別:一教起因緣、二藏乘分攝、三權實對辯、四分齊幽深、五所被機宜、六能詮體性、七宗趣通別、八修證階差、九通釋名題、十別解文義。初有通別,通謂酬因酬請顯理度生,一代教興皆由是矣。若原佛本意,則唯為一大事因緣故。別者,有十所為故說此經。
一、顯示因行有本故。
圓照淨覺,了無明空,發清淨心,方修萬行。
二、泯絕果相成圓故。
本無菩提涅槃,唯是清淨覺性,故無始終增減,方為究竟之果。
三、決擇悟理應修故。
普賢問意云:覺性本圓,一切如幻。幻空無體,誰曰修行?如其不修,何因證覺?佛說因起幻智以除諸幻,幻盡智泯覺心圓明。然今唯說空幻者,溺在無修。修習之徒縛於有得,良由悟修之意似反而符,故最難明,理須決擇。
四、窮盡甚深疑念故。
菩薩難意云:眾生本佛;今既無明,十方如來後應煩惱。佛答意云:即此分別便是無明,故見圓覺亦同流轉,如雲駛月運等。但一念不生則前後際斷,如翳差華亡等。眾生即佛,人罕能知,知而寡信,信而鮮解,解亦難臻此境。今經決了,實謂窮源,苟能精通,群疑自釋。
五、除斷輪迴根本故。
發業成種,無明為根,潤業受生,貪愛為本。若不識其相,賊即能為;若不達其空,永不可斷。故答文殊、彌勒究了,盡其根源。
六、搜索菩提隱障故。
謂我人眾生壽命雖名同諸教,而行相深密,從麁至細展轉難除,故淨業一章重重搜索。
七、少文能攝多門故。
文唯二十八紙,義具頓漸空有,悟修性相。
八、一法
一一文中無不標依圓覺、結入圓覺。巧被三根故。
普眼觀門被上根,三觀諸輪被中根,道場加行被下根。
九、令修稱性深禪故。
三觀皆以悟淨圓覺為本。
十、勸事離相明師故。
佛本是而勤修、惑元無而須斷,無軌可則、無迹可依,必須離相明師觸向曉喻,故令親近、盡命亡軀等。
二藏乘分攝者,謂三藏之中修多羅攝,二藏之中菩薩藏攝,諸乘之中一乘所攝。十二分中:一契經、二應頌、三授記、四諷頌、五因緣、六自說、七本事、八本生、九方廣、十未曾有、十一譬喻、十二論義。
契經、方廣二分所攝。
三權實對辨者,然西域此方古今諸德立宗判教離合有殊,或一味不分、或開宗料簡。今將略敘,且啟二門:初則不分、後明分教。不分之意其有五焉:一、理本一味,殊途同歸故;二、一音普應,一雨普滋故;三、原佛本意,為一事故;四、隨一一文,眾解不同故;五、多種說法,成枝流故,故不可分。即後魏流支、姚秦羅什立一音教,是此意也。其分教者,有其八意:
初五翻前、後三別說。
一、理雖一味,詮有淺深故。二、佛雖一音,教隨機異故。三、本意未申,隨他意語故。四、言有通別,就顯說故。五、由辨權實,不住枝流故。六、王之密語,語同事別故。七、不識佛意,以深為淺失於大利;以淺為深,虛其功故。八、諸佛菩薩亦自分故。以斯等意,開則得多失少、合則得少失多,但能虛己求宗分,亦何乖大旨,故今分之。然就分教,又諸德不同。今依賢首大師,統收為五:一小乘教、二大乘始教、三終教、四一乘頓教、五圓教。初者以隨機故、隨他語故,說諸法數一向差別,以其簡邪正、辯凡聖、分欣厭、明因果。然其所說法數有七十五,但說人空、不明法空,唯依六識三毒建立染淨根本;未盡法源,故多諍論。二始教者,亦名分教。以《深密》第二第三時教同許定性無性俱不成佛故。今合之總為一教,此既未盡大乘法理,故立為初,有不成佛故名為分。廣說法相,削繁錄數猶有一百,少說法性。所說法性即法相數,決擇分明,故少諍論。三終教者,亦名實教,定性二乘、無性闡提悉當成佛,方盡大乘至極之說,故立為終。以稱實理,故名為實。少說法相多說法性,所說法相亦會歸性,故無諍論。上二教,並依地位漸次修成,總名為漸。然大乘教總有三宗,謂法相、破相,二皆漸教之始,即戒賢、智光二論師,各依一經立三時教,互相破斥。而傳習者,皆認法性之經,成立自宗之義。
法性。
通於頓漸,漸即終教,終於始故。頓如後說。
今將法性對二宗料簡,即為二門:一對法相、二對破相。初中性相二宗有多差別,今隨類束略敘十條:
一、三乘
性五故也。初小、次一不了,後具三乘為了。《深密》云云。
一乘。
生一故也。初小、次二不了,後唯一乘為了。《法華》等云云。
二、五性
《楞伽》等中皆說五種性故。
一性。
《法華》、《楞伽》、《涅槃》皆唯一性,趣寂聲聞餘國佛度故、菩薩與記當作佛故、闡提有佛性故、《攝論》立法一居三後故、《法華》破三多嫉怨故。
三、唯心妄
八識從惑業生。
真。
八識通如來藏。
四、真如凝然
八識生滅,故非隨緣。
隨緣。
八識依藏性故,但是真如隨緣成立。
五、三性空有離
遍計空,依圓有。
即。
無性即圓。
六、生佛不增不減。
定性無性,決不成佛故。生界不減、一理齊平故,無增無減。
七、二諦空有離
真俗條然。
即。
第一義空該通真妄。
八、四相前後
滅表後無。
同時。
體性即滅。
九、能所斷證離
根後緣境斷惑,以有為智證無為理。
即。
惑即菩提,見即真如。
十、佛身有為
四智依生滅識種故,報身有為。
無為。
智依如來藏故,佛化身即常即法,不墮諸數,況報體耶?
若知二教權實,二宗亦不相違。謂就機則三、約法則一,新熏則五,本有無二等。二、對破相者,略有五別:
一無性
以諸法無性為真如。
本性。
以常住真心為真如。
二、真智
能了無性者。
真知。
一心真實本自能知,通於理智、徹於染淨,如《華嚴.問明品》說。
三、二諦
色等俗也,空即真也。
三諦
加第一義諦,謂一真心性,非空非色、能空能色,如鏡之明。
四、三性空有。
空宗,有謂依計、空謂圓成。性宗,即遍計情有理無,依他相有性無,圓成情無理有、相無性有。
五、佛德空
雖說佛身五求不得,得則虛妄、無得乃真,離一切相,名佛功德。
有。
諸佛皆具常樂我淨真實功德,身智通光一一無盡。性自本有,不待機緣。
略辨此五,餘可例知。然得意者亦不相違,謂一切法既皆是真心緣起,緣起無性還即真心。始不異本、知外無智,餘諦性等例之可明。然此門與前後別,但教有始終漸頓之殊,法非深淺之異。
四、頓教者,但一念不生即名為佛,不依地位漸次而說,故立為頓。
《思益經》云:「得諸法正性者,不從一地至於一地。」《楞伽經》云:「初地即為八,乃至無所有。」何次?
總不說法性,唯辯真性。一切所有唯是妄想,一切法界唯是絕言。五法、三自性皆空,八識、二無我都遣。訶教勸離、毀相泯心,生心即妄、不生即佛。
泯之迹絕,方顯真性故。
五、圓教者,明一位即一切位、一切位即一位,是故十信滿心即攝五位成正覺等,主伴具足故名圓教,即《華嚴經》也。所說唯是無盡法界,性海圓融緣起無礙,如帝網珠重重無盡。已知五教貫於群詮,未審此經與彼何攝?今顯此義,分作三門:一、彼全攝此,此分攝彼,謂圓教也;二、此分攝彼,彼不攝此,謂初、二也;三、彼此克體全相攝屬,即終頓也。
權實對辨訖。
四、分齊幽深者,約《起信論》明諸染法本末五重,以顯諸宗所詮分齊深淺。論中初唯一心為本源。二、依一心開二門:一者心真如門,謂心性不生不滅;二者心生滅門,謂依如來藏與生滅合,名阿黎耶識。三、依此識明二義:一覺義(始本),謂心體離念等;二、不覺義,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不覺心起等。四、依後義生三細:一、依不覺故心動名業相;二、依動故能見名轉相;三、依見故境界妄現名現相。五、依最後生六麁:一、智相;
依境分別也,即法執俱生。
二、相續相;
依智起念不斷,即法執分別。
三、執取相;
心起著故,即我執俱生。
四、計名字相;
我見分別,上四皆惑。
五、起業相(業也);六、業繫苦相(報也)。
言諸宗所詮分齊者,謂人天乘唯齊業報,小乘唯後四麁,法相極於三細,終頓通詮本末方窮初一心源。初一心源,即此經圓覺妙心也,經標圓覺為宗本故、說染淨法皆從覺心所現起故。
第一重。
文殊章末即真如門。經名如來藏差別,即生滅門。
第二重。
普眼一章即始本覺。徵釋無明即是不覺。
第三重。
淨業一章即三細二麁。
第四重。
彌勒章初輪迴因果,即後四麁。
第五重。
是知圓覺極盡五重、標云幽深、良在斯矣。
五、所被機宜者,略有二種:初料簡、後普收。初謂樂著名相以文為解者、繫滯行位高推聖境者、情尚於空觸言賓無者、自恃天真輕厭進習者、固執先聞擔麻棄金者,如上皆非其器,反上即皆是器。後普收者,一切眾生皆本有佛性,但得聞之無不獲益,謂宿機深者悟入、淺者信解。都無宿種者,亦皆熏成圓頓種性。如《華嚴經》食金剛喻。
六、能詮體性者,略作四門:
一、隨相門。復有二種:一、聲名句文體,體用假實相資故。故《十地經》有空中風(喻聲)畫(名等)之喻。二、通攝所詮體。若不詮義,文非教故。
二、唯識門。前二不離識故,然有本、影之異。
三、歸性門。此識無體,唯是真如故。
四、無礙門。心境、理事交徹相攝故,以一心法有二門故。
七、宗當部所崇。
趣。
宗之所歸。
通別者,通論佛教因緣為宗,
於中有小乘、空宗、法相、法性、圓融等異,今即法性。
別明此經,又有總別:總以心(寂也)境(空也)空
遍計如蛇鬼等,下云「非作故無」等。
寂,
依他如影像等,下云「四大不動」等。
覺性圓滿,
由空寂故,圓滿成實。
凡聖平等為宗。
下云「覺圓明故乃至根塵遍法界」等。
令修行者忘情,
由悟宗故,即下縛脫。
八不等佛,
由情忘故。
觀行速成為趣。又以前趣為宗,令惑業消滅永絕輪迴、起大神用安樂自在為趣。別者有五對:一教義對,教說為宗、義意為趣。二理事對,舉事為宗、顯理為趣。三境行對,理境為宗、觀行為趣。四行寂對,觀行為宗、絕觀為趣。五寂用對,絕觀心寂為宗、起大神用為趣。此五亦是從前起後漸漸相由矣。
八、修證階差者,謂若但約教文唯生義解,忘詮修證復有其門,故以心傳心歷代不絕。自佛屬迦葉展轉于今,燈燈相承明明無盡。然所傳法不出定慧、悟修、頓漸。無定無慧是狂是愚,偏修一門無明邪見,此二雙運成兩足尊,故天台修行宗於止觀。
其頓漸悟修者,頓悟,
日出孩生。
漸修,
霜消孩長。
為解悟漸修頓悟、
伐木入都。
頓修漸悟、
磨鏡學射。
漸修漸悟、
如登九層臺。足履漸高,所鑑漸遠。
並為證悟。若頓悟頓修,
斬染綟絲。
則通三義,謂先悟
廓然頓了。
後修。
不著不證,曠然合道。
為解悟先修(服藥)後悟(病除),為證悟修
無心忘照。

任運寂知。
一時即通解證。若云本具一切佛德為悟,
如飲大海。
一念萬行為修,
得百川味。
亦通解證。此《圓覺經》備前諸說。為文殊一章,是頓解悟。普眼觀成,是頓證悟。三觀諸輪,是漸證悟。又三觀一一首標悟淨圓覺,次明行相,後顯功成。初中為對是頓悟漸修,中後為對是漸修頓悟。此等頓漸皆語用心,不同前門但是判教。苟得其意皆成定慧,如其失旨妄想無記,冀諸學者審而修之。其第九第十兩門,便隨本文注解,故不牒其科段。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
上五字所詮,謂圓覺是法,大方廣是義,故文中標結指陳,一一只言圓覺,不言大等。下六字屬能詮,謂經是教法。修多羅了義,歎教勝能。經有五名,首題唯二,良以宗本體用是法義之宏綱、詮旨功能是言象之皎鏡,事周義盡,須建五名,簡要標題,且存兩號。大等三字是體、相、用,各有二義:
大者當體得名,常遍為義。當體者,不同法相宗揀小之大,大外有小可揀,猶是分限,豈為至大?今以圓覺體無邊涯,絕諸分量,強名大也。常遍者,常則竪通三世,遍則橫該十方。竪者,過去無始、未來無終,無有一法先之,唯此先於諸法,故名大也。故《涅槃經》云:「所言大者,名之為常。」橫者,十方窮之無有涯畔。《涅槃》又云:「所言大者,其性廣博,猶如虛空。」
方者,就法得名,軌持為義,軌生物解,任持自性。持自性者,一切眾生皆有本覺,雖流浪六道受種種身,而此覺性不曾失滅。生解者,眾生悟入知見,雖因善友開示,然其智解從覺性生,如水土之潤生穀等牙。牙從種生,不從水土。故文云:「圓覺流出菩提、涅槃及波羅蜜,教授菩薩。」
廣者,從用得名,廣多、廣博為義。廣多者,此圓覺性本有過塵沙之妙用,潛興密應,無有休息,無有窮盡。廣博者,此無盡之用一一同於覺性,無有邊際,無有分限。故文云:「覺性遍滿,圓無際故,當知六根遍滿法界,如是乃至八萬四千陀羅尼門遍滿法界。」
圓覺者,直指法體。若不克體標指,則不知向來說何法大、說何法廣?圓者,滿足周備,此外更無一法。覺者,虛明靈照,無諸分別念想。故論云:「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釋曰:此是釋如來藏心生滅門中本覺之文也。故知此覺,非離凡局聖、非離境局心。心境、凡聖本空,唯是靈覺,故言圓也。下文說:「涅槃昨夢、世界空華,眾生本成佛道。」又云:「一切覺故。」又云:「幻滅覺圓滿。」
或唯覺之一字是法,餘四皆義。意言:此覺有廣大義、有方圓義,謂體大而用廣,理方而義圓。方是正直不偏不邪,圓是滿足無虧無缺。亦可大方是體、廣圓是用,謂體大而方正不偏,用廣而圓滿無缺。故復以方連大,以圓連廣。
又上三字是別,圓字是總。意明此覺具足三大之德,故名圓也。是則總別之德具彰,法義之門雙指,故名大方廣圓覺。
後能詮,「修多羅」三字總指諸經。「了義」二字歎此一部是諸經決了之義也。故下文云:「是十二部經清淨眼目。」經之一字正是此典。
修多羅者,此云契經,契謂契理、契機;經謂貫穿攝化。謂貫穿所應知義,攝持所化生故。
了義者,決擇究竟顯了之說,非覆相密意含隱之譚。然諸經中何者了義?何者不了?清涼大師答順宗皇帝所問諸經了義云:「佛一代教,若約本為一事,則八萬度門莫非了義。若圓器受法,無法不圓,得之由人,亦皆為了義。」此二不足簡別,今約開方便門、示真實相,則有了不了,故《淨名》、《涅槃》、《寶積》等經皆云:「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不了義經謂小乘教,了義經者謂大乘教。大乘復有了、不了,謂有大乘雖六度、悲智兼修,而定說三乘不一,亦非了義;若有會歸一極,以玄鑪陶於群像、智海總乎萬流,無二無三、無不成佛,中道理觀不共二乘,方為了義。又《大寶積經》云:「舍利弗!何等經中名為了義?何等經中名不了義?舍利弗!若諸經中宣說世俗,名不了義;宣說勝義,名為了義。宣說作業煩惱,名不了義;宣說煩惱業盡,名為了義。宣說厭離生死、趣求涅槃,名不了義;宣說生死、涅槃無二無別,名為了義。宣說種種文句差別,名不了義;宣說甚深難見難覺,名為了義。」釋曰:據上說,了義行相皆與圓覺相當,佛自料簡,固應無惑。
經者契經,亦如上釋。逐便從簡,又略契字。
問:「修多羅與經,但唐梵之文異。今雙置題目,豈非繁重?」答:「上則總指諸部,此則唯目當經,對總歎別,故非重也。亦如《大方等修多羅王經》,豈不亦『修多羅王』四字是總,指諸部以歎其經耶?」
「罽賓沙門佛陀多羅譯」
《開元釋教目錄》云:「沙門佛陀多羅,唐言覺救,北印度罽賓人也。於東都白馬寺譯《圓覺經》一部,不載年月。」《續古今譯經圖紀》及《貞元目錄》亦同。北都藏海寺道詮法師疏又云:「羯濕彌羅三藏法師佛陀多羅,以長壽二年龍集癸巳,持於梵本方至神都,於白馬寺傳譯兩卷,總二十八紙。其度語、筆授、證義、潤文諸德,具如別錄。」
此下正釋經文。總分三分:謂序、正、流通。
序中證信便是發起,謂佛入大光明藏,與一切佛同住眾生清淨覺地,現諸淨土。菩薩主伴皆入三昧,同一佛境,以表因果無異、凡聖同源,顯發此經旨趣如是。
然證信序諸經皆同,是阿難請問,佛令置之,亦為斷疑息諍及異邪故。然雖具六成就,今隨文便,均於廣略。總分為三:一信聞時主、二說處依真、三同體法眾。
今初信聞時主。
如是
且兼「我聞」合釋,即指法之辭也,如是之法我從佛聞。《佛地論》云:「謂結集時諸菩薩眾咸共請言:『如汝所聞,當如是說。』傳法菩薩便許可彼言:『如是當說,如我所聞。』」釋曰:以《佛地經》在淨土說故,論釋結集者云是菩薩。又《纂靈記》云:「摩訶衍藏,是文殊師利與阿難海,於鐵圍山間結集故。」離釋如是者,信成就也。《智論》云:「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故肇公云:「信順之辭也。信則所言之理順,順則師資之道成。」又聖人說法但為顯如,唯如為是,故稱如是。又真不違俗名如,俗順於真為是。又如者當理之言,是者無非之稱。又有無不二為如,如非有無為是。若唯就當經說者,凡聖因果不異圓覺名如,唯此因果方離過非為是。
我聞:
聞成就也。我即文殊及阿難海。五蘊假者,云何稱我?我有四種:一凡夫遍計、二外道宗計、三諸聖隨世假分賓主、四法身真我。今是後二,故無過也。聞謂耳根發識,雖因耳處,廢別從總,故稱我聞,非邪慢心而有所說。若無相宗,我既無我,聞亦無聞,從緣空故,不壞假名,即不聞聞爾。若約法性,此經旨趣,傳法菩薩以我、無我不二之真我,根境非一異之妙耳,聞真俗無礙之法門也。
一時,
時成就也。師資合會,說聽究竟,總言一時。一時者,簡異餘時。時者,隨世假立。如來說經,時有無量,不能別舉,一言略周,故但云一時。如《涅槃》云:「一時,佛在恒河岸」等。又諸方時分延促不同,故但言一時。若約當宗,即說聽之時,心境泯、理智融,凡聖如本,始會此諸二法皆一之時。
婆伽婆
主成就也。《涅槃》云:「能破煩惱名娑伽婆。」即當斷德,以顯法身淨土說經,法、報不分,非應化矣。故《佛地經》云:「是薄伽梵最淨淨覺,極於法界,盡於虛空,窮未來際。」若約諸經多是佛字,翻云覺者,謂心體離念,覺了真妄性相故。覺具三義,謂自覺、覺他、覺滿。若約《佛地論》則具十義,謂具二智、離二障,於一切性相能自開覺,亦能開覺一切有情,如睡夢覺、如蓮華開,故名為佛。若依《華嚴》則說十佛,謂成正覺佛、願佛、業報佛、住持佛、涅槃佛、法界佛、心佛、三昧佛、本性佛、隨樂佛。若出其體即圓覺也,如題中釋。
二、說處依真者,處成就也,謂佛入法性源,現無邊無礙剎土,亦不定分自他受用,故曰依真。然諸大乘經在淨土中說者,今略舉十以為其例,謂《深密經》、《法集經》、《稱讚大乘經》、《密嚴經》、《心印經》、《興顯經》、《大毘盧經》、《入印法門經》、《虛空藏經》、《佛地經》云:「如是我聞。一時,薄伽梵住最勝光曜,放大光明普照無邊世界,周圓無際,超過三界所行之處。」彼論釋云:「此土受用土攝,說此經佛是受用身,此淨土量無邊際故若爾,此地上菩薩所應見聞,何故於此化土中結集流布?」論自答云:「佛為地上諸菩薩說,令傳法者結集流通。」又云:「說此經時,地前大眾見變化身居此穢土為其說法,地上大眾見受用身居佛淨土為其說法。所聞雖同,所見各別。而傳法者為令眾生聞勝希願,證佛功德,故就勝者所見結集,言婆伽梵住最勝等。」
文中二:初攝相歸真、後稱真現土。初中三:一標入智用之源、二明與凡聖同體、三總彰稱體圓遍。今初、標入智用之源。
入於神通大光明藏
藏即寶性法界藏,起信心真如,是諸佛、眾生之本源,神通光明之性體。塵沙德用並蘊其中,百千通光皆從斯起,故云藏也,亦名法性土,亦名常寂光土。息諸分別,智與理冥,名為入矣。然諸佛有常光、放光。若約常光,光即是藏,謂心性本明,迷之似闇。妄想既盡,顯煥無涯。故論云:「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遍照法界。」若約所放光及所起通,即神通光明之藏。
三昧正受。
唐梵雙彰也,安住藏中不受諸受,名為正受。又三昧,此云正思,謂在定時於所緣境審正思察故。
二、明與凡聖同體者,既入其源,即同其體。故論云:「無漏無明種種業幻,皆同真如性相。」《華嚴》亦云:「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
文中二:初、明聖同。
一切
十方三世。
如來
本覺名如、始覺名來,始、本不二名曰如來。是則眾生有本無始,是如不來。
光嚴
重重交光,照曜炳著。

安住,永絕攀緣。
持,
任持不失不壞。後明凡同。
是諸眾生清淨覺地,
迷真起妄,妄見眾生。妄體元空,全是本覺。心地妄不能染,故云清淨。故論云:「一切眾生本來常住,入於涅槃,然聖證此境,直曰住持。凡不知同,但指覺地。」
三、總彰稱體圓遍。
身心寂滅,平等本際,
凡聖身心取相似異,相皆虛妄,當體寂滅。寂滅故平等,皆同一際,即圓覺本際。
圓滿十方,
既與覺體無異,故隨體圓滿,周遍法界。
不二隨順。
隨順不二也,西域語倒,譯者迴文不盡故也。生死、涅槃為二,凡夫順生死,二乘趣涅槃,今皆不住,故云隨順。又依報則淨、穢不二,正報則生、佛不二,克體則身、心不二,通該則自、他不二,與此相應是隨順矣。
二、稱真現土。
於不二境,
佛無現土之念,如明鏡無心。
現諸淨土。
無念而應緣,如明鏡無心而現像。故肇公云:「淨土、穢土益,隨眾生之所宜,淨者示之以寶玉,穢者示之以瓦礫。美惡自彼,於我無定,無定之土乃名淨土。」隨類普應,故云諸也。然土雖多種,不出其三:一法性、二受用、三變化。若開受用自他即成四土,統唯二種,謂淨及穢、或性及相。然此二種,一質不成,淨穢虧盈;異質不成,一理齊平;有質不成,搜原則冥;無質不成,緣起萬形故。形奪圓融,無有障礙。前凡聖一體者,從自受用入法性土。此應諸菩薩,即從法性現他受用。故次云:「與大菩薩乃至同住如來平等法會。」
三、同體法眾。文三:
一總標。
與(并及)大
登地已上。

菩提,此云覺,即所求佛果。

薩埵,此云有情,即所化眾生。又此人有了悟之,覺餘緣慮之情。又此是求菩提之有情也。
摩訶薩
摩訶大也,謂此有情信大法、解大義、發大心、趣大果、修大行、證大道故,故《華嚴》中地前云摩訶薩,然今例者唯是地上。
十萬人(標數)俱。
一時一處。
二、別列。
其名曰:
夫聖人無名,為物立稱多依行德,隨宜別標,標立千差,皆有所表。今各以所論法義對釋其名,文理昭然,非強穿鑿。
文殊師利菩薩、
此云妙首,亦云妙吉祥,表信解之智故。亦云妙德,表證智故。文中說本起因地,究真妄以成正解。成就信根,故請問人當此菩薩。
普賢菩薩、
略有三釋:一約自體,體性周遍曰普,隨緣成德曰賢;二約諸位,曲濟無遺曰普,隣極亞聖曰賢;三約當位,德無不周曰普,調柔善順曰賢。表於理行。今此門中依圓覺妙心,徵幻法而明正行,故當其問。行解不二即是毘盧遮那,是為三聖,故次文殊。
普眼菩薩、
由此法門令觀身心無體,根識塵境、世及出世、自身他身一切清淨,遍滿法界、普同諸佛。觀行成就,頓見如此境界,是真普眼也。此含悲、智,謂普見諸法清淨,是大智普眼;普見眾生成佛,是大悲普眼。
金剛藏菩薩、
從喻為名。金剛堅而復利,堅則無物可壞,利則能壞一切。此菩薩智亦爾,煩惱不能侵,外魔不能動,堅也;能破諸障,斷人疑惑,利也。故起三重甚深之難,以消末世之疑。疑心既無,即具無盡功德,故復云藏。
彌勒菩薩、
此云慈氏,慈是其姓氏也。名阿逸多,此云無勝,勝德過人故。今以姓而呼,但云彌勒。由此門深究愛根,蕩除細惑,所以五代修證皆屬輪迴。彌勒是等覺菩薩,一生補處,表除微細惑習,即得正覺圓明。
清淨慧菩薩、
表在此門修證地位因果相中,而智慧不住不著,虛心忘相,不為行位差別之相所染。
威德自在菩薩、
三觀成就,功用猛利,邪魔不能嬈,妄惑不侵故。
辯音菩薩、
佛以一音逗於萬類,雖此門統明三觀,而隨機單複不同,故二十五輪各皆證入。此菩薩善能辯別隨類圓音,故當其問。
淨諸業障菩薩、
一切業障盡依四相而生,此門問答,除之諸業,自然清淨。
普覺菩薩
從前諸過已離,四相又除,然於用意行心仍餘,作.止.任.滅之病覺猶未普。至此決擇四病,覺性無瑕普覺諸病,故當此矣。若具指者,普覺本末、普覺麁細、普覺淺深。
圓覺菩薩、
然此正宗中諸菩薩等與佛問答,發揚本意,欲顯圓覺,但緣節節過患未盡,義意未圓、收機未普,故表法菩薩未標圓覺之名。今有三意得名圓覺:一前雖病盡理圓,仍恐下根難入,此又曲開方便三期道場,即上、中、下機普歸圓覺;二由前節級行解已圓,至此名為證極,證極之境更無別體,唯是圓覺;三最初標指圓覺為陀羅尼門者,從本起末,今顯義已周,還至圓覺者,攝末歸本,表此三意,故當此門。
賢善首菩薩
調柔善順曰賢,賢之與善義意無別。賢則亞聖,善則順理,首是頭首。欲使萬善齊興,俱順真理,成正因位,亞次聖果者,必藉經教流通。經教流通是賢善之首故,流通分中當此菩薩。

等有二意:一等所列、二等所餘。
而為上首。
為十萬之標領也。
三、總歎。
與諸眷屬
稱性之眾必具主伴,如《華嚴》說。此約自他融攝;若但約自心,即智度為母等。
皆入三昧,
由入定故得住佛境。
同住如來平等法會。
當爾之時凡聖體同,因果一相故。言法會者,法性之會無我無人。
自下正宗分中十一重問答,束之為二:初一問答,令信解真正,成本起因;後十問答,令依解修行隨根證入。
初者,頓悟本有圓覺妙心,本無無明生死,方名真證信解,不認妄念、不執異見故也。成本起因者,最初發起之因。然頓教因地總有三重:初了悟覺性、次發菩提心、後修菩薩行。謂若不了自心,何知正道?故多劫修行非真菩薩。次不發大心無由起行,故善財先陳已發,方問行門。論中亦先問示二覺、次令發三心、後方修五行。今本起因即初二也,至文當示。文中四:一申請、二讚許、三佇聽、四正說。此四段下十皆同。
初中三:初進問威儀、次正陳辭句、後三展虔誠。下十初段皆有此三。今初、進問威儀。
於是,
指住之辭。
文殊師利菩薩
名義已如上釋,次下皆諮求法要恭敬之儀。
在大眾中,即從座起,
與一切凡聖同住平等法會,從法空之體起悲濟之用。
頂禮佛足,
以己最尊之頂,禮佛最卑之足,敬之至也。敬是意業,意業無狀,故以身、口表之。經標白言及下歎大悲,即口業矣。
右繞
隨順義也,表順覺性。
三匝,
顯佛一體三寶、三身、三德,表自願滅三道等。諸有三數,表義例知。
長跪
安危不易。
叉手
信解合體,心境交參。
而白佛言:
上皆經家綴緝。次下即菩薩正陳辭句。文三:一、問本起之心。
大悲
諮求法要本為眾生,故偏舉大悲之德。《六波羅蜜經》云:「云何大悲能除重擔?示勝義故,成就有情住法性故。」
世尊!
第十號也,具上九號,為世所尊。
願為此會
平等法會。
諸來法眾,
皆稱法性故。
說於
指下所請宣說之法。
如來本起
佛昔根本所起最初之法。
清淨
圓照本體,元無煩惱。
因地
因行所依之心地也。上文云:「是諸眾生清淨覺地。」
法行。
稱真法之行。《大集經》說:「若有比丘讀誦如來十二部經,樂為四眾敷揚,廣說思惟其義,是名樂讀乃至是名思惟,不名法行。若有比丘能觀身心乃至境界都息,永離煩惱,其心寂靜,我則說之名為法行。」然菩薩所請說者,意云:夫求果者必觀於因,因若非真,果還是妄。如造真金佛像,先須辯得真金,成像之時體無增減。故請說本起因地,為萬行所依也。下文佛答:「照圓淨覺,本無無明」等,為因體也,即前第一重了悟覺性。
二、問發心離病。
及說
及有二義:一簡前義,顯是二問;二合集義,非但請說因地,亦及請說發心。
菩薩於大乘中
大乘之體是本、始覺,今請於覺悟心中說發心。
發清淨心,
即前第二發菩提心也。直心正念真如故清淨矣,故偈中直云菩提心也。《華嚴》云:「忘失菩提心而修諸善根,魔所攝持。」既為所攝,即過患眾多,故請發心因緣,令得永離。且中間忘失善根,猶彼攝持,況都未發心諸行,豈離彼業?
遠離諸病。
一發之後永無忘失,無忘失故魔惑不嬈。下佛答:「有無俱離,覺照亦泯,能所絕等即離諸病。此乃不發一切心,名真發清淨心也。」
三、明遠被當來。
能使未來末世眾生
佛滅度後,正法、像法各一千年,末法萬年。末法即為末世,去聖遙遠,深可懸憂,故顯益中偏垂結指。又初標此會,後結當來,影略而言,現未俱益。《金剛三昧經》中,解脫菩薩亦為末劫五濁眾生,請宣一味決定真實,令等同解脫。
求大乘者,不墮邪見。
謂末法中正解難得,其有或恣心五欲、或宗習異道、或執滯二乘者,置之言外。縱有發意唯求大乘,若不聞此法門,亦墮邪見,離本心外別有所求,見妄、見真並為邪見。
後三展虔誠。
作是語已,
正語而禮,非儀也。
五體
四支及頭。
投地。
不唯拜手而已。
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若唯一度,未展虔誠;若過於三,禮煩則亂。故三周終始,顯示真心。佛雖已知,垂範應爾。
二、讚許。
爾時,
文殊禮畢之時。
世尊告文殊師利菩薩言:
先讚後許。
「善哉!善哉!」
《智論》釋云:「再言之者,善之至也。」大乘了義理合宣揚,針芥未投且默斯要。既當嘉會,根熟咸臻,將演妙門,必資發問。今之所請,實謂起予,利樂寔多,再言歎善。
「善(順理)男子(剛斷)!汝等」
等諸菩薩。雖一人之言,言,眾人之意也。
「乃能為諸菩薩,諮詢如來因地法行,及為末世一切眾生求大乘者,」
此下乃至不墮邪見,牒所問辭,正述善之所以。
「得正」
非住於法。
「住」
安心覺海,永息攀緣。
「持,」
任持萬行,無漏無失。
「不墮邪見,」
釋成正字。
「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許也,誡令審諦,勿雜餘緣,無以生滅心行聽實相法。《智論》偈云:「聽者端視如渴飲,一心入於語義中。踊躍聞法心悲喜,如是之人可為說。」
三、佇聽。
時,
佛讚許時。
文殊師利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既蒙許說,願樂欲聞。潔己虛心、收視反聽而寂默也。讚許佇聽之文,下十一段皆同。此釋四正說,下十段文皆有其二:初長行、後偈諷。今初分四:一標示真宗、二推窮妄宰、三釋成因地、四結牒問辭。一中又二:初明本有覺心、後明悟則成佛。初中又二:一、示本體。
「善男子!無上法王」
佛也,於法自在更無有上。然雖無一眾生而不具有圓覺,且塵經未出,寶藏猶薶,既不自知,宛受貧苦。唯佛全得其用故,但標大覺有之。
「有大」
當體無邊。
「陀羅尼」
此云總持,謂圓覺體中有塵沙德用,從本已來持之不失故。然總持有三,謂多字、一字、無字,今即無字也。故《大寶積經.陀羅尼品》云:「如來之智攝諸善巧,所有宣說無不清淨,無有少法所得,皆歸於空,乃至此是諸菩薩等入陀羅尼門。」若據《智論》,即云「陀隣尼」,梵音小異。爾論自翻為能持,亦云能遮,謂種種善法持令不失,惡不善心遮令不生。既言持善遮惡,即是萬行之本,故此標之矣。
「門,」
出入義也。出者,一切染淨諸法皆從中出故,次文云「流出一切」等,下說「生幻化無明」等。入者,若了悟圓覺體用,則百千萬法悉皆悟入,故下文云:「覺圓明故顯心清淨,乃至遍滿」等。是知欲了萬法,須從圓覺中入。又從本起末為出,攝末歸本為入。又迷之則出,悟之則入。有出入義,故名為門。此中門者是根本義,不同世法門淺室深,故《寶積經》連前次云:「由是門故,出生廣大差別覺慧。」此則無門之門,門清淨故。形相門者,則為非門。所言門者,猶如虛空,一切諸法依於虛空而有生滅。又荷澤云:「知之一字眾妙之門。」皆說根本矣。
「名為圓覺,」
上但述義相,今則正指法體也。已如題中所釋。
二、彰德用。
「流出」
非別有法從中流出於外,但依覺性顯示諸門功德無有窮盡、應用無有疲厭,名為流出。故論云:「若心有動則有過恒沙等妄染之義。」對此義故,心性無動則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爾。
「一切(總標)清淨」
簡諸有漏,有漏之法皆真理故,性本無故。
「真如、」
圓覺自性本無偽妄變異,即是真如。真謂真實,顯非虛妄;如謂如常,表無變易。謂此真實於一切位常如其性故。又真者體非偽妄,如者性無改異。偽是詐偽,鍮如真金;妄是虛妄,影如本質。異就橫說,多物同時而各殊;改約竪論,一體先後而變易。今皆離此故曰真如,謂此實體於未來常如過去,於色中常如受中,真實相如,非為妄似。論云:「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乃至竟無變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又云:「真如用者,諸佛因地攝化眾生,不取相者,以如實知眾生及與己身真如平等,無別異故。」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滅無明,見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議業種種之用。
「菩提、」
此翻云覺,義見題中。始本不二,無法不知,本無無明,故云覺也。二三四智及發心、伏心、明心,出到無上五種菩提,皆此攝也。因圓果滿無不由之,業用無邊不可具載。
「涅槃,」
此方正名寂滅,取其義類乃有多名,總以義翻,稱為圓寂,謂覺性既圓,無法不寂。本無生死,具足三德,翻三雜染等。故二三四種亦皆此攝,故彼經云:「能建大義。」又《華嚴》云:「不為菩薩示現涅槃,欲令常見佛圓滿故,但為令眾生生欣樂戀慕故,現出現沒。佛日常現淨心器中,心濁器破則不得見。」
「及」
簡因果義別也。又非但流出理果亦及因也。
「波羅」
此云彼岸。
「密,」
具云蜜多,此翻云到。若迴文順此方俗,應云到彼岸也。謂離生死此岸,度煩惱中流,到涅槃彼岸。然一切眾生即寂滅相不復更滅,但以迷倒,妄見生死,名為此岸。若悟生死本來空寂,名到彼岸。且約對翻六蔽,略有六種:謂性無慳貪、毀禁、瞋恚、懈怠、動亂、愚癡,順本性故,修行施、戒、忍、進、定、慧,既稱性而修,即皆到彼岸。《菩提資糧論》中慧為初者,由慧成五,五助慧故,故彼論云:「既為菩薩母,亦為諸佛母。般若波羅蜜,是覺初資糧。施戒忍進定,及此五之餘,皆由智度故,波羅蜜所攝。」《起信》攝為五者,止觀相由定慧相即故。《唯識》開為十者,助治十障,證十真如故。若總翻諸染即八萬四千,義如下釋。
「教授菩薩。」
顯上所流真如等法之業用也。菩薩是所教,真如等是能教故。謂真如是理,次二是果,波羅蜜是因,理實因果是可軌故。謂約其情執即似都無,情既本空,此非新得。頓悟理者,依之修行,能生物解,名為教授。故論云:「順本性故修行檀等。」涅槃亦說諸佛師法。
後、明悟則成佛。上且標宗,未為酬問。今顯悟之成佛,方名本起之因。
「一切如來本起因地,」
牒其所問。
「皆依」
無佛不爾。
「圓照」
即能照也,離於偏局。
「清淨覺相,」
即所照也。寂寥虛廓,了無情塵。亦可照體清淨,是覺之相,非關能所,但以初悟能所未忘,故云相也。此正同善財初遇文殊,表信智見其身相。後見文殊,表證智不見身相。
「永斷無明,」
本覺既顯,無明本無,畢竟不生,名為永斷。
「方成佛道。」
塵沙諸佛以此為因。
第二、推窮妄宰。文二:先示其相、後顯本空智。論云:「佛有二種說法:先分別諸法,後說畢竟空。」正是此也。
初中三:謂徵、釋、結。今初徵。
「云何無明?」
徵釋此者,有其二意:一由前云永斷無明,恐謂定有可斷,欲待斷盡方成佛道,故今徵釋,顯其本空;二謂此無明是八萬塵勞之根,十二因緣以首,河沙煩惱由此而生,塵劫輪迴以之不絕,非想定後還作狸身,無為坑中猶名病行。今欲明清淨覺性,欲示圓頓妙門,不先推破無明,所作盡扶顛倒,故決真心本有,便推妄性元無,依此了悟分明,始得名為因地。
二、釋。言無明者,無他智明故。謂雖有本覺之明,而無始覺照了。始覺從緣始顯,對本故名為他。論名「不覺」,但文異爾。亦名為迷,亦名顛倒。論云:「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等者,明迷自也。此云妄認四大等者,明認他也。然迷自必認他,認他必迷自,二文互舉。其業用者,論說能生三細,此云由此故有輪轉生死。然一切有漏之法,無不是此任持,無不是此發起,故論又云:「當知世間一切境界皆依無明而得住持。」此下文云「身心等相皆是無明。」文中三:一案定其非、二正釋其相、三出其過患。
今初案定其非,但云顛倒,未顯其相。
「善男子!一切眾生」
除了圓覺性者,其餘悉該。
「從無始來」
未曾悟故。
「種種」
如下所明。
「顛」
心識狂亂。
「倒,」
背覺合塵,倒有所執。顛但荒狂,由顛故倒,如由迷自故認他也。
「猶如迷人四方易處,」
如人乍至川原,或入聚落,忽然心惑,以東為西。既一方迷,餘三俱轉,故云易處。然正迷之時,方亦不轉,忽然醒悟,還是舊方。反推此迷,了無蹤迹,無本來處,無今去處。
二、正釋其相者,即迷自法身真智,認他四大緣念,是無明之相也。故肇公云:「法身隱於形殼之中,真智隱於緣慮之內。」文二:一、法。
「妄認四大為自身相,」
認為我也。然四大從緣假和合有,無我無主,畢竟是空,離我我所。又如下文「皮肉筋骨皆歸於地」等。然凡夫種種造業,長劫輪迴,只由迷自法身,執此四大為我。
「六塵緣影為自心相,」
此有二釋:一者,六塵是境,識體是心,心對根塵,有緣慮相。慮相如影,舉體全無;自心靈明,本非緣慮。今認緣慮謂是自心,念念隨之漂沈苦海,如珠明徹,本非青黃,對青等時即有影像,愚執其色謂是其珠,如迷自心認緣影也。故《唯識》云:「諸心、心所依他起故,亦如幻事,非真實有。為遣執心心所外實有境故,說唯有識。若執唯識真實有者,亦是法執。」《佛頂經》云:「此是前塵分別影事」等,故知緣影決定是空。若清淨真心,本無緣慮,靈知不昧,無住無根;今認緣心,誠為妄矣!二者,此一句經,譯者迴文不盡,應云「緣六塵影」。六塵影是所緣,妄識是能緣。六塵無實猶如影像,從識所變,舉體即空,故此緣心亦無體也,餘同前解。前標顛倒云種種者,通論則我、法二執,於中各有種種相轉,及凡夫、二乘各有四倒。若剋就此文,即上迷身、迷心,總有四對顛倒,謂四大非我認為我,法身真我而不認,是第一對;四大如幻,本無而見有,法身真實,本有而見無,是第二對;緣念生滅認為真心,真心了然而不自認,是第三對;緣念如珠中黑色,全空而執有,真心如珠中明相,實有而見無,是第四對。一、三我執,二、四法執。如斯等見不因師宗,但是凡愚任運如此。既四對八隻不同,故云種種。
二、喻。文二:初、直喻前文。
「譬彼病目見空中華及第二月。善男子!空實無華,病者妄執。」
翳眼觀空裏無華,妄見華。捏目望月輪,月邊別見月。空華、幻月皆喻妄見。眾生一念迷心,翳自圓明覺性,而於圓明體上妄見生滅身心,故曰「空實無華,病者妄執。」妄執之言,正對前妄認之語。若悟真如無相,但是一心,如空本無華,天唯一月故。《首楞》云:「見聞如幻翳,三界若空華,聞復翳根除,塵消覺圓淨。」又云:「汝身汝心,外洎山河虛空大地,咸是真精妙心中所現物。」亦可別配二喻,謂華喻認身,月喻認心。身則但因心迷,當體妄認,如空華但因眼翳,外無別依。心則內根、外塵相依而起,如幻月下因捏目,上因本月,相依而生。故配身心,昭然義現。然月喻例華亦應云「月實無二,捏者妄執。」經文影略故不具之。又為一解:翳、捏皆喻見分,空華、二月皆喻相分,眼喻智慧,空及本月喻真理。世親《般若論》以翳喻相分者,據釋處之意,取所見之華也。
後、展轉倒見。
「由妄執故,」
牒前生起轉計所以。
「非唯惑此虛空自性,」
虛空之性清淨無物,今執華生空處,即似空變成華。妄見空華無生而生,無物成物,是迷惑虛空之性也。
「亦復迷彼實華生處。」
既執華從空生,即不知從翳而起,翳則實是華之生處,非謂真實之華。若具法合,應云:非唯惑此真空自性,亦復迷彼身心生處。此乃但怪空裏有華,不覺眼中有翳,外嫌身心苦惱,不知內畜迷情。
三、出其過患。
「由此」
因前妄認身心相也。
「妄有」
生死不實。
「輪轉生死,」
妄執身心,若無過患,任其長執,不必化之。既由此執,塵沙劫中輪迴不絕,地獄、鬼畜,八苦、五衰為害之深,故須開示。
三、結。
「故名無明。」
明即令人解脫,故知令人輪轉即名無明。
二、顯本空。文三:初、標定。
「善男子!此無明者,非實有體,」
言無體者,但是假名,內外求之了不可得。推其本際,元是妙明,故論云:「念無自相,不離本覺。」又云:「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了斯無體,諸行不生,不生故無滅,生滅滅已,寂滅為樂。是知十一支法皆有所因,唯此無明橫從空起。今悟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乃至老死滅也。
次、喻釋。
「如夢中人,夢時非無,及至於醒了無所得。」
前說種種過患皆歸無明,今又云無體,道理難見,言語路絕,故約喻釋。謂睡時夢物且見是有,故前種種說其行相;寤欲求之終不可得,故此顯示云無體也。問:「求不得者何處滅去?」故次答云:
「如眾空華滅於虛空,不可說言有定滅處。何以故?」
徵意云:若無滅處即應還在,以何義故言空無也?
「無生處故。」
意云:見幻華時若實是有,今不見時即說滅處。見時本無生處,不見何尋滅處?問:「前云實華生處,此復何通?」答:「約前妄執之時而言有也,悟了始知有時元無,以法合之昭然可見。」故《楞嚴經》云:「此迷無本,性畢竟空。昔本無迷,似有迷覺,覺迷迷滅,覺不生迷。」此正是無生之理,若決定忍可於心,名無生忍。《華嚴》云:「一切法無生,一切法無滅,若能如是解,諸佛常現前。」
後、斷疑。疑云:「前說生死由於無明,無明既無,何有生死?」故釋云:
「一切眾生於無生中妄見生滅,」
無明及與生死本末一切俱無,眾生於此無中迷情橫見生死。前就橫見故說有,此就實論故說無。
「是故說名輪轉生死。」
指前文也。由是橫見之故,故前文說名生死。
第三、釋成因地。上來所說妄空真有者,有佛、無佛性相本然。今明依此通達,心意冥符,方成本起因地,釋成正答所問。文中三:初、依真悟妄頓出生死。
「善男子!如來因地修圓覺者,」
牒前所標,即依真也。
「知是空華,」
悟妄也。下皆頓出生死。
「即無輪轉,」
無生死之法也。既知萬法如空華,豈更見有輪轉?還丹一粒點鐵成金,真理一言點凡成聖,亦釋因不異果,如斯因地方謂真修。
「亦無身心受彼生死。」
無生死之人也。謂若計有我是免輪迴之者,即是未免我執。我、我所忘方為解脫,即是照五蘊空,度一切厄。外遺世界,內脫身心,不計身,身同虛空;不計心,心同法界。
「非作故無,本性無故。」
非由我作觀行方得身心空無,本性空寂,元來無故。故《金剛三昧經》云:「若化眾生,無生於化。不生無化,其化大焉。」
次展轉拂迹釋成正因,拂有四重。
「彼知覺者猶如虛空,」
一、拂覺妄之智,謂能覺身心性本無者,亦如太虛都無所有。
「知虛空者即空華相,」
二、又泯其拂心,知能覺無者,即同空華體即無也。
「亦不可說無知覺性,」
三、遮其斷滅,但不起念分別空有,不是無心。
「有無俱遣,」
四、總結離過。
「是則名為淨覺隨順。」
釋成因也。有無既不當情,斯即心言路絕,清淨覺體從此顯彰。但不背之合塵,即名隨順,亦非別有能順,故羅什云:「無心於合,合者合焉。」隨順淨覺,故言淨覺隨順。如是執盡病除,然後興心運行,則聚沙畫地、合掌低頭皆成佛道。如斯修習,可謂正因。
後、徵拂所由,釋歸圓實。
「何以故?」
身心幻妄可說全空,知覺稱理因何又拂?有無俱絕,約何修行?次釋意云:相因對待皆是從緣,從緣之法豈實有體?生心動念即乖本性,失正念故,圓實性體俱無如是等故。
「虛空性故;」
一切法空,不生滅也,謂如上相因諸相猶若虛空,本自不生,今無可滅,非謂拂之方令空也,故《佛藏經》云:「一切法空,無毫末相」等。
「常不動故;」
一切法寂,不來去也,非已去、非未來、非現起故。故《法句》云:「諸法從本來,寂滅無所動。」《法華》亦云:「常自寂滅相。」
「如來藏中」
上二句明諸法,此下皆是顯一心也,論指一心云如來藏故。《楞伽》亦云:「寂滅者,名為一心。一心者,名如來藏。」此經下云:「圓覺妙心涅槃即名佛性。」今此一句總標,次二句空藏,後三句不空藏。通云如來藏者,由三義故:一、隱覆義,謂覆藏如來,故云藏也。故《理趣般若經》云:「一切眾生皆如來藏。」《勝鬘》云:「生死二法名如來藏,如來法身不離煩惱藏,名如來藏。」《如來藏經》云:「一切眾生貪、瞋、癡諸煩惱中有如來身,乃至常無染污,德相備足,如我無異。」便以九喻喻之:一萎華佛身、二巖蠭淳密、三糠糩粳米、四墮穢真金、五貧家寶藏、六菴羅內實、七弊物金像、八貧女輪王、九焦模鑄像。二、含攝義,謂如來法身含攝身相、國土,神通大用無量功德故。又亦含攝一切眾生,皆在如來藏內故。三、出生義,謂此法身既含眾德,了達證入即能出生,故《十地論》云:「地智能生無漏因果,亦能生起人天道行。」此三義者,初約迷時,後約悟時,中間克體。然約真妄和合,總有二種行相,謂此經下云「如來藏自性差別。」論云:「真如生滅。」然真妄各有二義:真謂不變隨緣,妄謂體空成事。真中不變、妄中體空,即真如自性也;真中隨緣、妄中成事,即生滅差別也。初真如性中復有二相,《勝鬘》云:「有二種如來藏空智,所謂空如來藏,脫離一切煩惱藏;不空如來藏,具過恒沙不思議佛法。」論中亦說如實空、如實不空,義全同此。後生滅中亦有二相,謂漏、無漏。無漏復二:有為、無為。有漏亦二,謂善、不善。此等行相皆有業用。初真性者,有其二業:一、能持自體恒沙功德,從本已來不失不壞;二、能禦客塵恒沙煩惱,無始時來不染不污。後生滅亦有二業:一、能起惑治業,曠劫長受六趣生死,故《楞伽》云:「如來藏者,是善、不善因,能遍興造一切趣生,乃至若生若滅。」二、能知真達妄,發心修行,證三乘果,如前所引《十地論》等。由是二業故,《寶性論》引經偈云:「無始世來性,作諸法依止,法性有諸道,及證涅槃果。」長行引《勝鬘》釋云:「性者,如來藏。依止者,如來藏。是依、是持、是建立。諸道者,有如來藏故說生死,是名善說。證涅槃者,若無如來藏者,不得厭苦樂、求涅槃。既諸佛因果,始終依之,故入道行人先須信解。離此別信,信則墮邪。」故《密嚴經》訶為惡慧。《華嚴》亦云:「不能了自心,云何知正道。彼由顛倒慧,增長一切惡。」據此則了之方知正道,故《勝鬘》云:「若於無量煩惱所纏如來藏不疑惑者,於出纏無量煩惱藏法身亦無疑惑。」《華嚴》初會,普賢即入如來藏身三昧,意在此也。然雖此心凡聖等有,但果顯易信,因隱難明,故淺識之流輕因重果,願諸道者深信自心。
「無起滅故,」
釋上所知生死等。
「無知見故;」
釋上彼知覺者等。此上二句釋空藏矣。謂見生死起者,即云執情;見生死滅者,即云知覺。今以如來藏中既無可起可滅,何有能執能知?又迷時生死非起、淨心非滅,故無迷也;悟時淨心非起、生死非滅,故無悟也。無悟故無知見矣,此乃非唯不可識識,抑亦不可智知。識、智俱如,方為自體真實識知。大智慧光明遍照,為下三句不空藏矣。
「如法界性,」
法界性與如來藏體同義別。別有其二:一者在有情數中名如來藏,在非情數中名法界性,如《智論》明佛性、法性之異;二者謂法界則情器交徹、心境不分,如來藏則但語諸佛眾生清淨本源心體,如云:能造善惡,能起厭求。就法界言即無斯義。據此則藏心克就根源,界性混其本末。混則普該之義易信,克則周遍之理難明,故指藏心如法界性,亦乃攝其二義之別,歸於一體之同,方顯覺妄因依,誠非究竟圓實。
「究竟」
竪窮三際始,終常然。
「圓」
遍周虛空。
「滿,」
眾德具足。
「遍十方故。」
無邊際故。良由如來藏性本自如斯,豈須減舊添新、滅惑生智?是以三重泯絕,冥合覺心,將此為本修行,始得正名因地。
第四、結牒問辭。
「是則名為因地法行。菩薩因此,於大乘中發清淨心,末世眾生依此修行,不墮邪見。」
但結前文,更無別義。
此下偈諷,文二:一、標舉。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然偈有二種:一、伽陀,此云諷頌,謂孤起偈,今非此也;二、祇夜,此云應頌,頌長行也,或為鈍根重說、或為後來之徒、或為增明前說故,今此經偈皆祇夜也。然凡言長行、偈諷相望,有五對之例:謂有無、廣略、離合、先後、隱顯。今經問目皆長,有偈無答,皆長廣偈略。餘隨相當,對文當指。
二、正陳。然此段中五偈,但重諷長行,更無別義,故如次依前四段科之。但經文增減,故科段名亦小殊。
四者:一、諷了悟本覺:
「文殊汝當知,  一切諸如來,  從於本因地,
皆以智慧覺,」
義不異前。
二、諷推破無明:
「了達於無明。  知彼如空華,  即能免流轉。
又如夢中人,  醒時不可得。」
上二段皆長離偈合。
三、諷拂迹成因:
「覺者如虛空,  平等不動轉。  覺遍十方界,
即得成佛道。  眾幻滅無處,」
上二句長先偈後:
「成道亦無得。」
長無偈有:
「本性圓滿故。」
四、諷結牒問因:
「菩薩於此中,  能發菩提心。」
長隱偈顯:
「末世諸眾生,  修此免邪見。」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註卷上(之一)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卷上二
唐終南山草堂寺沙門宗密述
自下大段,第二令依解修行,隨根證入。謂創因法鏡照心,頓能信解,至於長久修證,則節級不同。良以障有淺深,根有利鈍,習氣厚薄,心行依違,故須處處隨根引令得出。然其修證階降雖殊,必籍本因,故云依解。前則信解,此則行證,故《華嚴》一部亦唯此四矣。
文中二:初徵釋用心、後廣明行相。所以然者,以悟修之理一異難明,意實相符,言而似反,故須徵釋,令解用心,然後隨性隨緣,廣為明其行相。今初徵釋文中,大科四段不異初門。申請中三,亦同前列。
今初、進問威儀。
於是普賢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普賢是行中之體,故標首,為下所依,總別觀門不離此故。二聖表法已具前文。
次、正陳中,文四:一、就當根徵起。
「大悲世尊!願為此會諸菩薩眾,及為末世一切眾生修大乘者,聞此圓覺清淨境界,云何修行?」
信解圓覺即是當根,雖達天真,未明緣起。大士悲憫,接下垂方,反覆徵問用心、解行如何契合?
二、問解行相違。於中復二:一、幻幻何修問。
「世尊!若彼眾生」
指前當根。
「知如幻者,身心亦幻(解也),云何以幻還修於幻?」
行也。謂一切如幻,正解方成;幻法非真,復何修習?故解與行進退相違,徵釋用心,實由斯矣。此問從前知是空華即無輪轉等文而來,意云:身心既如幻,能知亦是幻,將幻還除幻,幻幻何窮盡?幻者,謂世有幻法,依草木等幻作人畜,宛似往來動作之相;須臾法謝,還成草木。然諸經教幻喻偏多,良以五天此術頗眾,見聞既審,法理易明。及傳此方,翻成難曉。今依古師解《華嚴》如幻之文,法、喻各開五法。喻中五者,如結一巾幻作一馬,一所依巾、二幻師術法、三所幻馬、四馬有即無、五癡執為馬;法中五者,一真性、二心識、三依他起、四我法即空、五迷執我法。下諸幻喻皆倣此知。
二、斷滅誰修問。
「若諸幻性一切盡滅,則無有心,誰為修行?云何復說修行如幻?」
此問亦從前拂迹中來,謂若以幻故一切皆空,能所總無,遣誰修習?云何復說修行如幻?《金剛三昧亦》云:「眾生之心性本空寂,空寂之心體無色相,云何修習得本空心?」
三、遮不修之失。
「若諸眾生本不修行,於生死中常居幻化,曾不了知如幻境界,令妄想心云何解脫?」
意恐惑者又云:一切如幻無不是空,覺性無生,本來清淨,知之即已,何有修行?故此遮云:本空本不修,多生生死苦,今空今不修,云何則脫苦?不了如幻境界者,未達緣起事相也。從來不達事,妄想不解脫,今還不了知,如何得解脫?溺斯意者近代尤多,但恃天真,不觀力用。
四、請修之方便。
「願為末世一切眾生,作何方便漸次修習?令諸眾生永離諸幻。」
上遮不修之失,已知決定應修,故問對治之門,如何永離諸幻?《論》云:「若人唯念真如,不以方便種種熏修,終無得淨。」對於暫離,故言永離,謂初觀一體雖覺全真,後遇八風紛然起妄,行如窮子,解似電光,何法修治,永除病本?然經云「一切眾生作何方便」,兩句之間文意斷絕,譯之太略,應添分別演說等言,意則連續,達者詳焉,後亦頻爾。
此下三唱經文,倣前科段。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爾時,世尊告普賢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修習菩薩如幻三昧,」
此云正受。由達身心如幻,則冥本覺真如如鏡受影,非受非拒,故名正受。
「方便漸次,令諸眾生得離諸幻。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普賢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正說長行中四:一標幻從覺生以為義本、二明幻盡覺滿以釋前疑、三令離幻顯覺正示用心、四辨幻覺不俱結酬其請。
今初第一,云義本者,以普賢但徵修幻,不問幻之所生。佛說生於覺心,未為正答所問。且要標之為本,憑之顯幻盡覺圓,故得修幻義成。幻盡元非斷滅,故《論》云:「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乃至無明滅,智性不壞。如風止動滅,濕性不壞等。」
「善男子!一切眾生種種幻化,」
有漏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偈云:幻無明故。
「皆生」
諸有漏法皆從性淨真心而生也,依真起妄故。
「如來」
此心雖凡聖同依,唯佛圓證,故約佛標之。
「圓」
離相故。
「覺」
非空故。
「妙」
染而不染故。
「心,」
中實神解故。梵云乾栗馱,是堅實之心也,不同緣慮集起之義。言皆生者,本覺心體為因、根本不覺為緣,生三細;業識為因、境界為緣,生六麁。故《楞伽》云:「大慧!不思議熏、不思議變是現識因。取種種塵及無始妄想熏,是分別事識因。」是知諸法皆無自體,無自體故,必假所依,依圓覺心而生起也。如幻馬無體,必依於巾。巾喻真心,馬即蘊界,配前五法,本末應知。問:「既真能生妄,真是妄源,何故前云無明無體?」答:「妄託真起,說真為源。現且迷真,真本無妄。如二月託本月而起,說本月為起二之依。本月實無二輪,即是二無其體。故經說種種生於覺心,不是心生種種。」然諸經論俱說萬法一心、三界唯識,宗途有異,學者罕知。今約五教略彰其別:一、愚法聲聞教,假說一心,謂實有外境,但由心造業之所感故;二、大乘權教,明異熟賴耶名為一心,遮無境故;三、大乘實教,說如來藏以為一心,理無二故;四、一乘頓教,泯絕染淨,但是一心,破諸數故;五、一乘圓教,總該萬有,即是一心,理事、本末無別異故。此上五教後後轉深,後必收前,前不攝後。然皆說一心,有斯異者,蓋以經隨機說、論逐經通、人隨論執,致令末代固守淺權。今本末會通,令五門皆顯,詮旨相對復為三門:初約所詮,逆次順法,從四至一展轉起末,謂本唯非染非淨一法界心,由不覺之名如來藏,與生滅合成阿梨耶識。復由執此為我、法故,轉起餘七,成八種識。各由識體起能見分,由能見故似外境現,執取此現為定實故,造種種別業、共業。故內感自身,外感器界一切諸法。二、約能詮,順文逆法,從一至四展轉窮本,謂佛對下劣根性未能頓達萬法所起根本者,且言從業所感,此則初聲聞教;次為機稍勝者,說能、所感一切唯識,展轉乃至唯一真心,名頓教等。皆由根有勝劣故,令說有淺深。若執前前即迷後後,始終通會方盡其源。三、能詮所詮逆順本末皆無障礙,由稱法性直,譚不逐機,宜異說故,即圓教也。唯心之義經論所宗,迷之則觸向面牆,解之則萬法臨鏡。況此標為義本,如何不盡源流?達者審之,勿嫌具列。
此下第二、明幻盡覺滿以釋前疑。然上說幻從覺生,染緣起也。此明幻盡覺滿,淨緣起也。故《論》云:「有四種法薰習義故,染法淨法起不斷絕。」染法者,以依真如法故有於無明。無明熏習真如故則有妄心。妄心熏習無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覺念起,現妄境界。妄境界染法緣故,即熏習妄心,令其念著,造種種業,受於一切身心等苦。故《勝鬘》云:「不染而染法身。」《不增不減經》云:「法身流轉五道,名曰眾生。」《華嚴》云:「心如工畫師」等。淨緣起者,《論》云:「以有真如法故,熏習無明,則令妄心厭生死苦、樂求涅槃,以厭求故即熏習真如。自信己性,知心妄動,無前境界。修遠離法,種種方便起隨順行,不取不念,乃至久遠熏習力故,無明則滅。無明滅故心無有起,境界隨滅,心相皆盡,名得涅槃,成自然業。」然淨緣起,翻前染緣,緣無自性,染淨俱融,合法界性。起唯性起,故無斷盡,如《華嚴》說,依此方名幻盡覺滿。文中分三:一舉喻該釋前文、二法合唯譚本義、三兼拂同幻之覺。今初。
「猶如空華從空而有,」
喻前義本。謂空中畢竟實無起滅,但以眼翳,空裏見華;既翳時華,依空現故,言從空而有。如圓覺妙性畢境無生,但以心迷,性中見妄;既迷時妄,依覺現故,言生於覺也。
「幻華雖滅,空性不壞。」
正喻此段釋疑之文。謂翳差則見華滅於空中,華雖滅而空常在。然華生時不生、滅時不滅,有翳有差見生見滅。
二、法合唯譚本義。
「眾生幻心還依幻滅,」
謂此幻心由智了達方得除滅,所了是幻,能了亦幻。則前疑云:幻幻何修?今答意云:不妨以幻除幻。又前云:幻盡斷滅。次下答云:
「諸幻盡滅,覺心不動,」
此乃能所雙亡即契圓覺,其猶波因水起,波滅水存。幻從覺生,幻滅覺滿。
三、兼拂同幻之覺。拂有三重:
「依幻說覺亦名為幻,」
拂覺妄之覺也,對緣而起,故亦是幻。
「若說有覺猶未離幻,」
恐修習者作是念言:對妄之覺則名為幻,不對妄者本有之覺則非虛幻。若起此心,起則如幻。
「說無覺者亦復如是,」
若謂二覺俱無即名真者,此意居然如幻。舉要而言,起心動念言妄言真無非幻也。相躡起念,勢極三重。
「是故幻滅名為不動。」
若泯絕無寄,分別不生,圓覺真心自然顯現。元無幻化,故言不動。
三、令離幻顯覺正示用心。即答前請問修習之意也。前不疑合修不修,但於修中疑用心違妨,一向但請如何修行離幻,兼已自遮不修之失,故前段釋疑了,此段正示用心,後段即會通,方便漸次之語。既令離幻修行,便已通得不修之失疑也,故無別答之文。文中三:謂法、喻、合。
法中二:初、展轉離幻。
「善男子!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
標指當機。
「應當」
誡勸之辭也。展轉四重。
「遠離一切幻化虛妄境界,」
一、離諸幻境。
「由堅執持遠離心故,心如幻者亦復遠離」
二、離離幻之心。言如幻者,簡非幻心。
「遠離為幻亦復遠離,」
三、遣離幻之離。
「離遠離幻亦復遠離,」
四、遣離離之離。亦可一離妄、二離覺、三遣離、四遣遣。皆言遠離者有二:一止、二觀。止離者,休心息意永不追攀,如人遇怨不應共處。觀離者,虛妄之法體性皆空,如夢枷鎖,寤則已離。故下文云「知幻即離」。
後、密顯真覺。
「得無所離即除諸幻。」
夢中見夢,轉轉覺於前非,直到寤時所見方實,故云爾也。無所離者,有其二意:一則冥於真覺,真覺則不可離;二則到真覺之中,自然無如上節節之幻可離。故荷澤云:「妄起即覺,妄滅覺滅,覺妄俱滅,即是真如。」
二、喻。
「譬如鑽火,兩木相因,火出木盡,灰飛煙滅。」
如有一段乾木,以一木燧鑽之火出,還將却燒二木。木火既盡,煙自然滅。既成灰燼,任運飛散,不同二木形質為礙。如次四節以配於法,木段喻所修幻妄,木燧喻能修幻智,煙喻離,灰喻遣。經文先云灰飛,譯之倒也,定合是煙先滅,餘灰飛散。喻中闕於顯覺,蓋文略爾,前法後合悉皆具有。若欲具之,應以地唯圓覺,由前木等本從地出,燒滅總盡,唯有地存。如種種幻化生於圓覺妙心,幻化數重遣盡,圓覺元來不動。
三、合。
「以幻修幻亦復如是,諸幻雖盡,不入斷滅。」
上三句正合喻之現文,下一句兼前密顯真覺。
四、辨幻覺不俱,結酬其請。
「善男子!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
前云作何方便漸次修習,令諸眾生永離諸幻?故佛示用心竟,結答不作方便,亦無漸次,如是乃能永離諸幻,會通問中之文也。但能知之是幻,已名為離。但得離幻,即元是覺,更無階級漸變為覺。如人夢見身瘡,問醫求藥,寤來既知是夢,更欲作何方便?若待方便,修之漸離,即是實法,何名幻化?若執實有,還是妄計,何名修行?故云爾。
「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此修行,如是乃能永離諸幻。」
結成真離,亦是通結前用心之文。
第二偈諷中四段,依次重諷長行。科文全同,不煩重寫。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且標舉也。下文倣此。
「普賢汝當知,  一切諸眾生,  無始幻無明,
皆從諸如來,  圓覺心建立。」
標指生無明之言,長無偈有。
「猶如虛空華,  依空而有相,  空華若復滅,
虛空本不動,  幻從諸覺生,  幻滅覺圓滿,
覺心不動故。」
展轉拂迹,長有偈無。
「若彼諸菩薩,  及末世眾生,  常應遠離幻,
諸幻悉皆離。  如木中生火,  木盡火還滅。」
長離偈合。又法合及密顯真覺,長有偈無。
「覺則無漸次,  方便亦如是。」
其結酬之文長有偈無。徵釋用心竟。
自下大文第二、廣明行相。有九問答,類束為三:初四問答,通明觀行,上根修證;次四問答,別明觀行,中根修證;後一問答,道場加行,下根修證。然此三門前前不假後後,後後必躡前前。
初中四:一開示觀門同佛、二徵釋迷悟始終、三深究輪迴之根、四略分修證之位。就初門中文四、文三皆同前也。
今初、進問威儀。
於是普眼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義亦同上。
次、陳詞句,中三:一、舉法請。
「大悲世尊!願為此會諸菩薩眾,及為末世一切眾生,演說菩薩修行漸次。」
標請修行漸次者,由普賢所問幽深,如來稱理而答,先欲消除心病,然後萬行俱修。或有聞前說云:知幻即離,不作方便,亦無漸次。謂言知之即已,都不假修。普眼欲使教法圓足,請問起行之門。故佛令持戒宴坐,恒作是念等,展轉乃至觀行成就也。
「云何」
此下皆別列也。
「思惟?」
觀察真妄,即思慧也。
「云何住持?」
悟得妙境,安住其中,持之不失,即修慧也。下佇聽佛說,生聞慧也。從凡入聖必假三慧,故普眼為眾咨求。上皆問智也,此下問悲云。
「眾生未悟,作何方便普令開悟?」
此同《法華》,欲令眾生開示悟入。以開攝示,以悟攝入,以開示約能化、悟入約所化故。約今經者,此後佛答,全用先所顯示如來淨圓覺心為本,以觀人、法二空,及滅影像無邊虛空,覺所顯發,覺圓明故,顯心清淨乃至等同諸佛,即是普令開悟也。
二、反顯請。
「世尊!若彼眾生無正方便及正思惟,聞佛如來說此三昧,心生迷悶,即於圓覺不能悟入。」
反明得聞佛說,方便思惟,即開悟也。言聞此三昧者,是前離幻法門也。故佛前云:「汝能修習如幻三昧。」
三、結牒請。
「願興慈悲,為我等輩及末世眾生假說方便。」
言假說者,以覺性本圓,妄法本寂,實無所修。但以初悟之人迷習難為頓息,是以請於無修之中假說修習方便。下三唱倣前。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爾時,世尊告普眼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問於如來修行漸次,思惟住持,乃至假說種種方便。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普眼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第四、正說長行,中四:一起行方便、二觀行成就、三頓同佛境、四結牒問詞。今初。
「善男子,彼新學菩薩及末世眾生,欲求如來淨圓覺心,」
標指當機。
「應當正念,遠離諸幻。」
指前徵釋離幻以為起行之本。若執法定實,即觀行不成,故須躡前為方便矣。正念者,則無念也。故《智論》云:「有念是魔業,無念是法印。」《論》云:「離念相者,等虛空界。」又云:「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從本已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故知無念是正念也。然正念與離幻反覆相成,由離幻故正念,正念故離幻。何以故?外存有法則內起緣念,內有緣念則外見有法,由此雙指,在諸行初。
第二、觀行成就。文二:初、戒定。
「先依如來奢摩他行,」
奢摩他,此云止,止是定義。下文釋云「至靜為行」。定有淺深,故標如來,簡非麁淺邪小之定。若亂心持戒,不堪入此觀門,故先定後戒。亦可文雖先後,修無先後。
「堅持禁戒,」
一向絕緣,的不擬犯,名曰堅持。防禁根門,誡約身口,故名禁戒。戒品雖多,統為三聚:一攝律儀、二攝善法、三攝眾生。今意說律儀,義通餘二。律儀戒者,謂十無盡,取要而言即唯四重,此四清淨,則一切枝葉不生。
「安處徒眾,」
即同行同見人也。行業既同,互相彫琢,迭共商量,為長道緣,故須安處。故《寶積經》七十二云:「得人身者,彼應依善知識聽三世佛平等法。聞已應發勤精進,依城邑聚落,與大眾共居,具四部處,更互相於,論量佛法,學問難答,三世佛法平等得現在前,解一切法無有自性。修此解故煩惱漸除。」
「宴坐靜室。」
宴,默也。坐為攝身,身住則心安,心閑則境寂。欲住身心故須靜室。靜室、處眾豈不相違?此有二釋:一根性不同故,或多昏沈籍眾策發,或多掉舉宜自息緣,非為一人而行二事;二、定慧等學故,謂圓通觀行要止觀相資,須依善友或同見同行,終日議論法門,無令用心差錯,差之毫釐,失之千里。故《淨名》云:「不必是坐,為宴坐也。」雖同眾住,不妨在自房室,初中後夜或除論法轉讀,便須靜坐思惟,聞、思、修慧圓明,豈但申申夭夭,故無違也。此依定持戒、處眾靜坐,答住持問。
二、觀慧,文二:初明二空觀、後明法界觀。
初二空者,眾生曠劫漂沈,或墮邪小不成種智者,良由二障,二障不斷由於二執。欲除二執必假二空,故於法界文前,先作二空觀智。執亡障盡,即聖性現前,應用塵沙,名之為佛。文中二:一破執、二顯理。初中二:一我空、二法空。我空又二:一觀身無我、二觀心無我。夫計我者,既皆因五蘊,五蘊自相唯身與心。今且大段開之,然始別別分析。如此馳逐,妄計何逃?若約身為總,則色、心為別;今約我為總,故身、心為別也。今初觀身,身為諸愛根本,了之虛妄,則一切煩惱自除。如其耽著,則起無量過患,故淨名因疾廣說無常、苦、空、無我,勸令患厭。《涅槃》喻以四蛇,亦令捨離。《金光明經》、《智度論》皆云背恩。文中二:初尋伺觀、後如實觀。先因尋求伺察,方見如實之理故。今初。
「恒作是念:」
行、住、坐、臥一切時中當如是觀也。
「我今此身」
執受既堅故遍觀也。
「四大和合,」
堅、濕、煖、動假和合也。故《寶積經》云:「此身生時,與其父母四大種性,一類歌羅邏身。」若唯地大無水界者,譬如有人握乾麨灰終不和合;若唯水界無地界者,譬如油水,無有堅實即便流散;若唯地、水無火界者,譬如夏月,陰處肉團無日光照即便爛壞;若唯地、水、火無風界者,則不增長。《淨名》亦云:「四大合故假名為身,四大無主,身亦無我。」故此經文還分四大,各歸來處。
「所謂髮毛、爪齒、皮肉、筋骨、髓腦垢色皆歸於地;」
堅礙為地。
「唾涕、膿血、津液、涎沫、痰淚、精氣、大小便利皆歸於水;」
潤濕為水。
「煖氣歸火;」
可知。然氣是四大之本,不唯是風,故水.火大中亦云氣也。
「動轉歸風。」
《淨名》云:「是身無作,風力所轉。」謂迷性起心,心運風力,轉餘三大而有動作。作無自性,故云無也。四大皆云歸者,此身既合四大所成,今推身無主,故還歸四大。
「四大各離,」
正觀之時各有所歸,即名為離,不說命終方名為離。故《庵提遮女了義經》說生死義云:「若能明知地、水、火、風四緣畢竟未曾自得有所和合以為生義;若知地、水、火、風畢竟不自得有所散是為死義。」此意正明即合而散、即散而合,故合、散之文皆為不自得。
「今者妄身當在何處?」
且地有形礙而沈滯,風無形礙而輕舉,敵體相違。水、火亦互相陵奪,故知四大相違,各各差別,未審我身屬於何大?若總相屬即是四我,若總不屬即應離四別有我身,故云爾也。
後、如實觀。
「即知此身畢竟無體,和合為相,實同幻化。」
謂因前尋伺,見如實之理,定知四大非我。但約和合假名為身,亦無實體。《智論》十四「問云:若自身無我而計我者,他身無我亦應計我。答:亦有人於他物中計我,如外道坐禪入地觀時,見地即是我,水、火、風、空、識亦如是。」又如有人遠行,獨宿空舍,夜見一鬼擎一死屍來,復有一鬼來爭等。又秖緣計我而為自身,即以餘身為他,故生難也。
後、觀心無我。夫心無自相,託境方生。境性本空,由心故現。根塵和合,似有緣心。內外推之,何是其體?長輪生死,由不了心,苟能了之,圓覺自現。故《首楞》云:「狂性自歇,歇即菩提。」勝淨妙明,不從人得。文中二:一、尋伺觀。
「四緣(四大)假合,妄有六根,」
四大和合成於一色,於此色上方有六根。離此色身,根元無體,各分四大。色尚不存,竅穴六根更何依附?
「六根四大中外合成,」
四大為中,六根為外,內外和合,假成此身。
「妄有緣氣於中積聚,似有緣相,假名為心。」
由依四大、六根和合成身,即有六塵妄現。由此內外根塵,引起妄心緣慮不絕,念念生滅,剎那不停。緣合即有,緣散即無,推其自體了不可得,故曰假名為心。此虛妄心雖假緣生,不離真心氣分,故曰緣氣。言似者,明非實有。緣相者,緣慮之相。
後、如實觀。
「善男子!此虛妄心若無六塵,則不能有。四大分解,無塵可得。於中緣(四緣)塵(六塵)各歸散滅,」
心託六塵、塵依四大,四大無體,六塵即空,故云散滅。
「畢竟無有緣心可見。」
緣塵既滅,心體即空,故決判云:畢竟無有。言緣心者,則前緣氣之心也。問:「無塵可得下三句亦說法空,何得一向判屬人空?」答:「此指緣塵各散,正顯心空,故結云無心可見,身之與心總屬我執。」
第二、法空。
「善男子!彼之眾生幻身滅故,幻心亦滅。幻心滅故,幻塵亦滅。」
前於身心之中推求無我,故名我空。此則身、心及境一一自空,故名法空。然身等本空,非今始滅,故經云:「色即是空,非色滅空。」但以迷時執有,今執盡始無,義言滅也。
「幻塵滅故,幻滅亦滅。」
有遍計之情即見幻生,有觀察之智即見幻滅。對幻生故則言幻滅,對情執故則言智慧。對待之法皆屬緣生,緣生則無相,故皆云滅。《般若心經》云:「無眼界乃至無智亦無得。」《楞伽》云:「一切法如幻,遠離於心識,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心。」
大文第二、顯理,即二空所顯真如理也。由前執盡,故此理現,如雲散月出、塵盡鏡明,非謂無雲便名為月,但於無雲之處而見月矣;非謂無幻便是真如,但於無幻之處見真理矣。文中二:初、法。
「幻滅滅故(躡前),非幻不滅。」
正顯也。顯圓覺性本淨圓明,獨體全真,不因修得。眾幻雖滅,自性常存,不假緣生,故云非幻。《金剛三昧經》云:「若得空心,心不幻化。」然對前妄盡釋云真如,若以本宗但名圓覺。
後、喻。
「譬如磨鏡,垢盡明現。」
雖云磨鏡,却是磨塵。所言修道,秖是遣妄。夫鏡性本明,非從外得,塵覆則隱,磨之則顯,隱顯雖殊,明性不異。今謂人執、法執是垢,尋伺如實是磨,真心本覺是明,人法二空是現。
自下大文第二、明法界觀也。文三:初印前顯後、二拂迹入玄、三圓彰法界。
初中謂印前二空,顯後圓通法界。文中又二:初、標。
「善男子!當知身心皆為幻垢,」
此印前也。幻謂虛幻,無有實體。垢謂塵垢,坌污為名。由迷幻相,執取繫著,坌污淨心,故云幻垢。諸佛菩薩雖有身心,由了如幻,不取於相,無坌污義,故非垢;由了幻空,故非幻。
「垢相永滅,十方清淨。」
此顯後也。根、塵諸法十方法界普清淨也,此由身心垢翳,妄執自他,故成局礙。今既我空法寂,何所不通?
後、釋。文二:初、喻。
「善男子!」
由珠、鏡二事所喻不同,故復標告。
「譬如清淨摩尼寶珠映於五色,隨方各現。諸愚癡者見彼摩尼實有五色。」
謂摩尼體性瑩淨絕瑕,都無色相。由性淨故,一切色相對則現中,青黃赤白黑五色各各隨方而現。然此一喻亦喻印前、亦喻顯後。言印前者,五色喻五道,隨方喻隨業。愚人不了珠體,但見全是青黃,既是青黃則不見珠體,故《華嚴》云:「凡夫見諸法,但隨諸相轉,不了法無性,以是不見佛。」若以三性配者,摩尼喻圓成實性,即前所顯之理也;現色喻依他起性,即前幻也;愚人定見青黃喻遍計所執性,即前塵垢也。若遠即前身心等相,以此文印定前文之義,故指前也。言顯後者,然此圓珠由彼愚人執其定色,所以破色因配三性以印前文。然但無計執之人,即此珠種種之色一一清淨、一一同體,悉是圓珠妙用應現,無體可破,以喻後文十方法界一切清淨圓滿,不動交參無礙,故言顯後。然前之鏡喻但一面明,又云因磨而現,表二空之理破執方顯,對執得名。今摩尼珠本淨本明,十方俱照,以顯後法界之宗也。
後、法。
「善男子!圓覺淨性現於身心,隨類各應。」
即前種種幻化生於覺心也,義如彼釋。
「彼愚癡者說淨圓覺實有如是身心自相,」
顯圓覺雖現,非其定實,故云愚說。《論》云:「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體不動,具足無漏熏眾生故。」
「亦復如是。」
合前喻也。餘義喻中以具對釋,詳之可知。
第二、拂迹入玄。
「由此不能遠於幻化,是故我說身心幻垢,對離幻垢,說名菩薩。」
此上先說迹之所以然,其迹也相躡而起,亦相躡而拂本。以眾生妄執幻化故,佛說云幻垢,眾生依教離垢故,復說名菩薩。此下正拂其迹云。
「垢盡」
幻垢如珠中之色,達之本無,故云盡也。
「對除,」
所離之垢既無,對離之智何立?
「即無對垢及說名者。」
者字貫通兩句,謂對垢者菩薩也,說名者佛也。既無對治之智,何有起智之人?深淺之執本無,何有說教之者?故俱無也。對機之佛亦不可得方見法身,法身說經義在斯矣。然上人、法各三,三對六隻,盡是所拂之迹也。謂法有執垢、離垢及與名數,人有眾生、菩薩及佛。問曰:「人自有差,法本無異,何說三名?」答:「克體雖無,義說即有,為對人、法各分能、所故也。」
第三、圓彰法界。文二:初一真法界、後三重法界。言一真者,未明理事,不說有空,直指本覺靈源也。下對諸法圓泯圓收,方說三重等別。今初。
「善男子!此菩薩及末世眾生」
標告及指當根所證者,為欲進顯不思議境界。境界殊前故,却躡前功用,明其得入,所以發起後之文勢。
「證得諸幻,」
觀行成就。
「滅影像故,」
依他亦泯。
「爾時便得無方清淨,」
約身為主,外見東西。我相既無,更何方所?
「無邊虛空覺所顯發。」
然虛空離識亦非實有,故《首楞》云:「若有一人發真歸源,十方虛空一時銷殞。」謂迷情所覆,覺處見空。塵影既銷,空元是覺。顯謂空銷覺現,發謂妄盡心開。翻覆觀之,俱無邊際。《首楞》又云:「聞復翳根除,塵銷覺圓淨。淨極光通達,寂照含虛空。却來觀世間,猶如夢中事。」是知空有雙絕,但是覺心,獨鑑明明、靈知不昧。
後三重法界者:一真空絕相觀、二理事無礙觀、三周遍含容觀。此中義意全同《華嚴法界觀門》三重行相,故依彼科之。
今初第一真空觀者,彼觀門中有四句,謂會色歸空觀、明空即色觀,上二皆簡情顯解;三空色無礙觀,解終趣行;四泯絕無寄觀,行起解絕。今經文二:一色相空淨、二空色同如。
今初。經文皆云清淨者,謂由前二空觀門簡情顯解,次拂迹滅影,同於行起解絕,故皆清淨為真空矣。故《智論》云:「畢竟空即是畢竟清淨,清淨與空皆絕相義。」若就心說,即如《淨名經》「妄想是垢,無妄想是淨」等,故云清淨。文中七:一、內身根識。
「覺圓明故,」
躡前顯清淨之因也,由拂泯等故得圓明。
「顯心清淨。」
比迷覺心,心中執法。今見法性,法即皆空,故云清淨。如人不識珠體,但執青黃,若見摩尼即色清淨。七段之中皆同此也。然展轉躡前以顯清淨者,義如後釋,今且銷釋法數名體。心者總相,明其我心,即賴耶體。《成唯識論》說第八識種種別名,於中有四種名,通一切位,心即一也。迷時由執藏及能所藏,故名賴耶。今觀智成就,覺性圓明,故但云心,沒賴耶名矣。心既清淨,同無垢識,故此下文頓同佛境。
「心清淨故,」
牒前也,下皆準前。
「見塵清淨。」
下聞覺等,例此皆云塵也。謂由我心計執故見一切色相,由執相故即見等是塵。不單說外色等名塵,亦不獨說根、識名塵,根、塵、識三自有文故。尋此見塵等體,還是我執之心,但以就取相生過之處而別立名。又亦不離根、境、識三而別有體,知五蘊之法與蘊中之我非別非同。
「見清淨故,」
但牒見字,不言塵者,足顯即見是塵,非外塵也。聞等亦然。
「眼根清淨。」
下餘五亦例此也。六皆名根者,識所依故、能發識故。前五各從自種生自現行,四大所造淨色為體。意根即第七識,由此攀外起意識故。
「根清淨故,眼識清淨。」
下餘五亦例此也。皆云識者,隨六根境種類異故。由具五義隨根立名:一依根之識非由境色,識定生故,如盲不見等;二根所發識,由根變異識必變異,如眼根損,見青為黃,非色壞時,而識壞也;三屬根之識,由識種子隨逐於根而得生故,非色種子識種隨也;四助根之識,由根合識,識所領受,令根損益,非境界也;五如根之識,根識二法俱有情數,非彼色法定是有情。根五勝義故說依根。若依《起信》皆名意識,此六皆依意所起故,意之識故。故彼釋生滅因緣云:「所謂眾生依心,意、意識轉故。心即梨耶自體,意即五意,以梨耶二義中有不覺義故。不覺而起,能見能現能取境界,起念相續。意識者,即此相續識,依諸凡夫取著轉深,計我、我所,種種妄執隨事攀緣,分別六塵,名為意識、亦名分離識,又復說云名分別事識。」
「識清淨故,聞塵清淨。聞清淨故,耳根清淨。根清淨故,耳識清淨。識清淨故,覺塵清淨。如是乃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上皆釋竟。然八識中不言第七者,義當見聞等塵也。以七合第八,名見等塵。故《瑜伽》云:「賴耶識起必二識相應。」又七合第六,名見等塵,以意識緣外境時,必內依末那為染污根方得生起故。故上引論云:「即依此相續識,乃至名為意識故。」論及此經所列無別末那,《楞伽》亦爾,皆由第七計內為我,合於轉相;計外我所,合於事識。若不連前帶後,則顯示心數相躡生起,義不便故。
二、外境六塵。
「善男子!根清淨故,色塵清淨。色清淨故,聲塵清淨。香、味、觸、法亦復如是。」
六皆名塵者,坌污心識故,約凡夫說也。亦云六境,此通凡聖。言色等者,眼等所取故。色有通別,今即別也,謂唯眼所取,有見有對,變礙之相,最麁顯故,聲等可知。唯意所取法塵一境通於一切。
三、內外四大。
「善男子!六塵清淨故,地大清淨。地清淨故,水大清淨。火大、風大亦復如是。」
即於根塵,不取發識牽心之義,直取四大之體也。《寶積經》說四大各二,謂內及外。地界二者,內謂自他身,內所有堅者,謂髮毛等;外謂身外所有堅者,謂土木等。水界二者,身內潤性,淚、汗等;身外潤性,雨、露等。火界二者,身內熱體、熱相能消飲食等;身外熱體、熱相能成熟等。風界二者,身內風體,風名速疾,住四支等;身外風體,動轉等。
四、世間諸法。
「善男子!四大清淨故(牒前),十二處、」
六根、六塵是生識處。處是生門義故,亦名為人。意識常昏,根塵相入故。
「十八界、」
六根門中根、識、塵三各有分界故,亦是因義、種族義故。前為六二,解者息於業因。此是六三,觀之治於我執。兼之五蘊即具三科。大小乘宗無不約此以明諸義。前說妄認四大身心,及云中外合成等,即五蘊義,故此略之。
「二十五有清淨。」
四洲、四趣、四禪、四空、無想、淨居、梵王、六欲為二十五有,此皆是有,各約實報,非正智攝故。然梵王在初禪,無想、淨居在第四禪,四禪位中別舉此者,梵王有見,外道無想,淨居唯聖,異餘天故。
五、出世諸法。
「彼清淨故,」
想牒前世間諸法也。
「十力、」
然如來唯一諸法實相智力,此力有十種用,故說為十。總名力者,能摧怨敵故、不可屈伏故。一知是處非處,謂總知一切諸法因緣果報,則降伏無因、惡因,知人可度不可;二知過、現、未來善等三種業,及順現等三報,知所度有障、無障;三知諸禪解脫三昧垢淨,及知依此所得諸果;四知信等五根上、中、下;五知種種欲樂,令捨不淨增淨;六知一三五乘貪、瞋、癡等種種性欲,知即時、異時,誰可度、不可等;七知一切道至處;八知宿住;九知死此生彼,即天眼智也,獨此從所依得名;十知自解脫無疑,亦知眾生漏盡涅槃。然佛力無量,度人因緣故但說十,足辨其事。
「四無所畏、」
一正知一切法,謂佛誠言我是一切正智人等;二盡諸漏及習,言我漏盡等;三說一切障道法;四說出苦道。佛作誠言說此四法,決定無畏。
「四無礙智、」
智緣四境無拘礙故。一法,如說地、水、火、風等;二義,如堅、濕、煖、動等;三辭,謂得彼方言以說地等;四於三種智中樂說。上依《智論》,若約《華嚴》則初二異此:謂一知自相、二知別相。又一知自性、二知生滅。又一法智、二比智。又一知一相;二知蘊、界等。又一知一乘平等性、二知諸乘差別性。後二則同,謂辭則說於法義;樂說乃辭中別義。
「佛十八不共法、」
力等二乘有分,此無分故。一、二、三如次配身、口、念無失,四無異想,五無不定心,六無不知已捨,七欲,八精進,九念,十慧,十一解脫,十二解脫知見,上六皆云無減,十三、四、五一切身、口、意業隨智慧行,十六、七、八以智慧知過、未、現在通達無礙。問:「無見頂相等亦無與共,云何不說?」答:「此十八中但說智慧功德,不說自然果報法。」上從力等至此,四科全依《智論》。
「三十七助道品」
助謂資助,助正道故。道即是因,所謂止觀。品即是類,正因類故。亦云菩提分,分亦因義。三十七者,謂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正道分。然但以十法為體,謂精進、定、慧各八,念四,戒三,信二,輕安、喜、捨、思惟各一。
初四念者,一觀身五種不淨,謂種子、住處、自相、自性、究竟;二觀三受皆苦,謂苦、樂、捨;三觀心念念無常;四觀諸法無我。此對治凡夫四倒也。又觀身畢竟空;觀受內外空;觀心無所有;觀法但有名。此對治二乘四倒也。
四正勤者,四念處火,若得勤風則無所不燒,故次辦之。精進為體故總名勤,異外道勤故名為正。雖是一勤,隨義分四:一未生之惡遏令不生;二已生之惡斷令不續;三未生善令生;四已生善令廣。
四神足者,欲、勤、心、觀。欲謂樂欲;勤謂無間;心謂定也,專一境性;觀謂慧也,內自揀擇。以勤過散亂,智火微弱,故須定制,即所欲自在。神即神通,足即是定。由出世法最勝自在,欲等四定能證此故,名為神足,亦名如意足,所欲如心故。
五根者,信、進、念、定、慧,此五通生出世間法。由前三科此不可拔,故前三至此總得名根。
五力者,即前五根增長,魔梵等不能屈伏。又能損滅不信等障,故名為力。
七覺者,謂念是所依支,由繫念故,令諸善法皆不忘失;擇法是自體支,覺自相故;精進是出離支,由此勢力能到所到故;喜是利益支,由心勇悅身調適故;輕安、定、捨皆不染污支,能除麁重故,依定轉依故,行捨平等永捨貪憂故。七皆云覺支也,雖一剎那七法俱起,而隨行相各說功能。
八正道者,謂正見是分別支,依前所證真實簡擇故;下七亦一一云正,思惟是誨示他支,如其所證方便安立,思惟名義發語言故;下三皆是令他信支,謂語者,善依所證問答決擇,令他信有見清淨故;業是身業,進止正行具足,令他信有戒清淨故;命者,如法乞求,依聖種住,離五邪命;精進是淨煩惱障支,由此永離一切結故;念是淨隨煩惱障支,由不忘失,正止舉相,永不容受沈掉等故;定是能淨最勝功德障支,由此引發神通等無量勝功德故。上之七類次第者,謂聞法已,先當念持,次即勤修,勤故攝心調柔,柔故信等成根。根增為力,七覺分別,八正正行。總已喻顯,法性如地,念處如種子,正勤為種植,神足如抽芽,五根如生根,五力如莖葉增長,開七覺華,結八正果。
「清淨,」
通言力等皆清淨也。
「如是乃至」
超越多法,謂三身、四智、五眼、六通、地、度、果、向、緣、諦、處、定等。
「八萬四千」
然法門廣說無量無邊,今齊此結數者,對治塵勞故。塵勞即有八萬四千,一一對翻即皆淨法故,染與淨數無增減故。《論》云:「不覺念起,見諸境界,故說無明乃至具有過恒沙等妄染之義。對此義故心性無動,即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
「陀羅尼」
得總持菩薩,於一一法中持一切法故。
「門,」
從一一法中入一切法故。
「一切清淨。」
總結也。問:「世、出世法二相有殊,如何此經皆云清淨?」答:「前已說之,今復更釋。謂若凡聖對治,即勝劣全殊。若稱法界而觀一種,總是幻化,皆從緣起,無自體故。如有一鏡現種種雜穢瓦礫,復有一鏡現種種勝妙珍寶。癡孩不了,貴賤懸殊;智者達之,一無差異。觀智圓明心識淨者亦復如是,見世出世、若聖若凡,一切皆空,空是覺體,故下文云『見佛世界猶如空華,生死涅槃猶如昨夢。』秖緣稱理平等,所以名曰聖人,如其重聖輕凡、欣真厭妄,縱令修習,豈證真源?然上從覺圓明故,展轉躡前相由,以顯世出世間諸法清淨,至此五段歷法備周。餘六七兩段,但是結通他身他界,更無別義。五段相由者,謂心本清淨,由不覺故名賴耶識。相應於意,復曰見塵。起於現行,有根識境。中有能造故說四大,由是具足處、界諸有有漏之法。對治此等有修有證,復成無漏因行果德。今既覺了圓明,故心意識及所變等展轉清淨。皮之不存,毛無所附。然無漏法若約人修證,則先因後果。今據法本末,故先果後因,亦如論中根本滅故,麁染隨滅。」
六、自他正報。
「善男子!一切實相」
然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從緣生故。會緣入實即為實相,故《智論》云:「照色等空即名為實相。性空實理離於顛倒,非虛偽故,於空見空亦名顛倒,於空無著乃是實法。是實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無遷無變,究竟常住。」《無量義經》云:「如是無相不相,不相無相,是名實相。」
「性清淨故,」
此實相從本已來自性清淨,一切妄法所不能染。比迷似染,今悟本淨,名性清淨。
「一身清淨。」
由前悟得根、識、塵、大,世出世間諸法皆歸實相清淨,方始成就。此人一身清淨,故諸段清淨,皆牒前文,唯此獨指實相以為淨之所以。
「一身清淨故,多身清淨。」
既於自身證實相理,亦見一切眾生同一清淨實相,以觀一切眾生不取於相,同圓覺性故。志公云:「以我身空諸法空,千品萬類悉皆同。」又下文云「圓覺普照,寂滅無二,始知眾生本來成佛。」
「多身清淨故,如是乃至十方眾生圓覺清淨。」
以般若正智遍觀眾生,菩提、涅槃、無漏智性本來具足也。此乃一人悟性,知一切眾生本性清淨,非謂一人修道多人成佛。
七、一多依報。
「善男子!一世界清淨故,多世界清淨。多世界清淨故,如是乃至盡於虛空圓裹三世」
國土淨穢皆由自心,眾生劫燒,我土安隱。羸髻、鶖子二相不同,案地寶嚴坐蓮無異。況乃心冥覺性,識智無生。身土依真,染淨俱泯,廓通法界,清淨湛然。圓謂圓遍虛空,裹謂含裹三世。三世者竪極,虛空者橫周也。
「一切」
橫竪總該。
「平等,」
本末味同。
「清淨」
都結七段。
「不動」
冥於一如。然上七段,悟時既相躡清淨,迷時亦相躡垢染。應云「覺不明故令心不淨,心不淨故見塵不淨,見塵不淨故眼根不淨,如是乃至一多世界不淨。」文勢及義意對經可知。
第二空色同。如前之七段,即空色無礙,此當泯絕無寄。彼觀云「動念即乖法體」,反顯法體本不動也。
「善男子!虛空如是平等不動,」
躡前起後也。由前云:盡於虛空平等清淨,即知相盡同空。空既本無生滅動搖,當知諸法亦本不生亦不待滅,一一當體如如不動。
「當知覺性平等不動。」
然一切法唯依覺性生滅動轉。諸法既盡虛空皆不動故,則覺性不動也。如波不起水,則湛然不動。理齊故言平等,故《法華》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法句經》云:「諸法從本來,無是亦無非。是非相寂滅,本來無所動。」然諸法與覺性平等,未名理事無礙法界者,夫理事無礙,要須多事全同一理而寂然,一理全成多事而遷變。即動即靜、即靜即動,生滅廣陿一切皆爾,翻覆無礙。今但一向不動,但是攝色等事同真空理,故唯名真空觀。
「四大不動故,當知覺性平等不動;如是乃至八萬四千陀羅尼門平等不動,當知覺性平等不動。」
還如前七段歷諸法門。經恐文繁,略標首末,義兼中間,故云乃至。後段乃至之言亦例此知。
第二、理事無礙法界。
「善男子!覺性遍滿清淨不動,圓無際故,當知六根遍滿法界。根遍滿故,當知六塵遍滿法界。塵遍滿故,當知四大遍滿法界。如是乃至陀羅尼門遍滿法界。」
據《法界觀》此有十門:一理遍於事、二事遍於理、三依理成事、四事能顯理、五以理奪事、六事能隱理、七真理即事、八事法即理、九真理非事、十事法非理。今言遍滿法界者,正是第二門行相,兼於餘門義理。謂此即理之諸法,與理不異故,一一自遍法界。不同前門沒體攝歸理中,故此名理事無礙也。既遍法界,即知動靜無礙,一一周遍。言覺性圓無際故,當知六根遍滿者,由前門已顯六根等與覺性平等。平等者,即無分毫之異也,即與覺性不異。覺性圓無際故,當知六根亦圓無際,故遍滿法界。若言不遍滿,即是有際,有際即與覺性成異,異則乖於前門。故躡前云:圓無際故。故《首楞》云:「性見覺明,覺精明見。清淨本然,周遍法界。」六塵已下皆例前知。
第三、周遍含容觀,即事事無礙也。謂隨舉一塵即遍一切法中,又含一切法在自塵中。一塵既爾,一切法皆然,故云周遍含容。
「善男子!由彼妙覺性遍滿故,」
舉所依性為事事遍滿無礙之所由也。
「根性、塵性」
此是各指根塵自性,非謂泯根攝塵歸於一性。
「無壞無雜。根、塵無壞故,如是乃至陀羅尼門」
謂根之與塵皆是事法,例前七段,事事皆然,故云乃至等也。
「無壞無雜。」
便就喻釋。
「如百千燈光照一室,其光遍滿,無壞無雜。」
如一燈光已滿一室,更有一燈,光亦全滿。百千燈光一一如是,各不相壞,亦不渾雜。室中之空喻於法界,燈之光相喻以根塵。謂一燈光容多光相,即一光相遍多光中,一一皆然,重重無盡。前七段事法一一例此可見,含容周遍,斯之謂歟!所以然者,唯是真心所現,皆如幻夢影像故,與所依性非一非異故。故得遍多入一、攝一容多等也。
大文第三、頓同佛境。於中三:一用心同、二見境同、三稱實同。
初中二:一、法。
「善男子!覺成就故,」
總指圓彰法界已下之文,由斯故得同佛境界。
「當知菩薩不與法縛,不求法脫;不厭生死,不愛涅槃;不敬持戒,不憎毀禁;不重久習,不輕初學。何以故?一切覺故。」
於四對法無勝劣心,如佛於三念之境,故言同也。同之所由,經自徵釋云:由一切覺故。故《論》云:「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今則離前與求、厭愛、敬憎、重輕等八念也。舉八境者,顯於心也。喻云光無憎愛,後云修習此心故。
二、喻。
「譬如眼光曉了前境,其光圓滿,得無憎愛。何以故?光體無二,無憎愛故。」
光即眼識現量所得,故無憎愛。《首楞》云:「其目周視,但如鏡中無別分析,汝識於中次第標指。」云其目者,意取眼識。云汝識者,即是意識。亦可但隨凡俗情見以目瞳為光,如《法華》云:「梵王是眾生父。」
二、見境同。
「善男子!此菩薩及末世眾生,修習此心得成就者,」
近結八境安心,遠結觀行成就。
「於此無修亦無成就,」
泯前心迹,起後依正凡聖平等之文。若不泯之,則雖無憎敬,尚見持毀等,故須泯之,方同佛見。自此已下正顯其同。
「圓覺普照,寂滅無二。」
由自心已空,但是覺照,寧有凡聖差別之二焉?冥一如之無心,即萬動之恒寂故。普照是用,寂滅是體,佛之所極,極於寂照。故《纓絡經》說:「等覺照寂,妙覺寂照。」今云同佛,是等覺義,故云普照寂滅。《金光明經》、《攝大乘論》皆說佛果無別色聲功德,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三種世間融無礙故。世界即器世間,眾生即有情世間,成佛即智正覺世間也。
「於中」
即於寂照中也,圓無際故。
「百千萬億」
此方下數。
「阿僧祇」
此云無數,是《華嚴》十大數中之首,經論多用,故此舉之。十者,謂阿僧祇、無量、無邊、無等、不可數、不可稱、不可思、不可量、不可說、不可說不可說也。
「不可說」
大數第九。
「恒河沙」
謂恒河中所有沙也。此河從阿耨池東面流出,初出象口周四十里,金沙混流,沙細如麵,細故數多也。
「諸佛世界,」
上僧祇等算此世界之數也,謂有百千萬億僧祇等數之河,一一河中一沙為一界,以顯世界如是多矣。然此中意者,直至盡虛空遍法界所有世界,不是算其數量,為欲引機造無邊境,故假增積多數爾。然淨穢等土皆佛統之,故云佛界。
「猶如空華,」
緣無自性,全體即真。真性奪之無餘,故得相皆虛幻。如前理奪事門中說。亦如善財求法,展轉至摩耶等處,會緣入實,得願智幻解脫門,見一切世界皆如幻住。
「亂起亂滅,」
此有三意:一者,一切世界皆依妄念,念既剎那不住,界亦起滅不停。二者,《華嚴》云:「染污眾生住故,世界成染污。大福眾生住故成染淨,信解菩薩住故成淨染等」;三者,成壞相也。然成、住、壞、空各雖二十增減,而世界無量無數故,總觀起滅繽紛。問:「然佛化土許可如斯,自受用中如何起滅?」答:「依實教所明,無形為淨土。生公云:『佛有形累,託土以居。』佛是常住法身,何須國土?故《華嚴》云:『依真而住非國土。』此經云:『入於大光明藏。』餘義已如前辨。」問:「《法華》云:『我此土安隱,天人常充滿。』復云何通?」答:「彼據理即事門,此約理奪事門,二皆無礙。」
「不即不離,」
明此世界不即圓覺,亦不離圓覺。如華與空、如金與器,由不離故,覺性奪之成空華;由不即故,世界不妨有起滅。
「無縛無脫。」
文通上下。上則由世界無淨穢故,下以眾生本成佛故。
「始知眾生本來成佛,」
始知即始覺,觀行成就方能知故。本成即本覺,知與不知本是佛故。佛是究竟覺,始之與本非二覺故。
「生死、涅槃猶如昨夢。」
亦無始覺之異,四相本來同一覺故。又寂滅無二,是自覺;世界及眾生,是覺他;成佛二字及生、涅如夢,是覺滿,成就是滿義故,動寂雙亡方圓滿故。然說生本成佛,唯是《圓覺》、《華嚴》,餘成義含不的指注,但以語驚凡聽、理越常情,佛既罕言,愚夫多謗。今詳教理略舉六門:一者,小乘有部,唯悉達太子一生成佛,餘皆無分;二者,大乘始教,三無數劫行位滿足,方得成佛;三者,終教,相盡性顯名成正覺;四《華嚴》說,十信位滿初發心住即成正覺;五者頓教,一念悟時即名為佛;六者圓教,本來成佛。故《華嚴》云:「如來成正覺時,於其身中普見一切眾生成正覺。乃至普見一切眾生入涅槃,皆同一性,所謂無性。」又云:「菩薩摩訶薩應知自心念念常有佛成正覺。何以故?諸佛如來不離此心成正覺故。如自心,一切眾生心亦復如是,悉有如來成正覺。」今經文者,若約觀成方能知之,即當四、五兩門。若約所知,眾生本來皆佛,則唯第六。
三、稱實同,稱法界真實性故。
「善男子!如昨夢故,」
躡前也,由見生死、涅槃如夢,即稱圓覺實性同佛境也。此有二意:一、但有能依之夢,必有所依之人,夢是人之神遊,亦見聞之氣分,無別體故;二、但了夢體空無,即證自身真實。迷自身者,由執夢故。大夢之境必有大覺之明故。
當知下,有四節:初、總明稱實云。
「當知生死及與涅槃無起無滅、」
迷時生死無起,涅槃無滅。悟時非滅却生死發起涅槃,稱體而觀,都無起滅。
「無來無去。」
聖法非新來,凡心非滅去。又直言體無起滅,來去不約聖凡。
二、別指能所云。
「其所證者無得無失,無取無捨。」
所證之境非得真失妄,捨麁取妙。
「其能證者無作無止,無任無滅。」
能證之心都無分別,離於四病。
三、雙泯能所云。
「於此證中無能無所,畢竟無證,亦無證者。」
故《華嚴》云:「若有見正覺解脫離諸漏不著一切世,彼非證道眼。」四、總結稱實云。
「一切法性平等不壞。」
可知。
四、結牒問辭。
「善男子!彼諸菩薩如是修行,如是漸次,如是思惟,如是住持,如是方便,如是開悟。求如是法亦不迷悶。」
可知。
偈中唯三:略於第一起行方便,故初諷觀行成就二,餘二如次全同長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且標舉也。
「普眼汝當知:  一切諸眾生,
身心皆如幻,  身相屬四大,
心性歸六塵。  四大體各離,
誰為和合者?」
二空觀也。  「如是漸修行,
一切悉清淨,  不動遍法界。」
法界觀也。長廣偈略。
「無作止任滅,  亦無能證者。
一切佛世界,  猶如虛空華;
三世悉平等,  畢竟無來去。
初發心菩薩,  及末世眾生,
欲求入佛道,  應如是修習。」
第二、徵釋迷悟始終。文四。初三,今初。
於是金剛藏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可知。
二、正陳辭句。中三:一、慶其所悟。
「大悲世尊!善為一切諸菩薩眾,宣揚如來圓覺清淨大陀羅尼因地法行」
此是一切行位根本,後必躡前,故重指也。
「漸次方便,與諸眾生開發蒙昧。在會法眾承佛慈誨,幻翳朗然,慧目清淨。」
可知。
二、難其所疑。
「世尊!若諸眾生本來成佛,」
躡前段文為此疑本。
「何故復有一切無明?」
疑謂真能生妄。
「若諸無明眾生本有,何因緣故,如來復說本來成佛?」
疑謂說妄為真。
「十方異生本成佛道,後起無明,一切如來何時復生一切煩惱?」
牒而縱之,責無窮過也。此上三難者,意云:本來是佛,煩惱何生?若無生中妄生起者,如來成佛同本無生,無生之中還應妄起,成佛義等,生否應齊?齊生即果佛何尊?齊否即因違現事。進退不可,故有斯云。
三、結請通釋。
「惟願不捨無遮大慈,為諸菩薩開祕密藏。」
據此三難,諸典無文;唯佛了知,登地方受。今乃請宣成教,普示末世凡夫,故曰無遮。開祕密藏,祕謂非器不傳,密謂覆相而說。
「及為末世一切眾生,」
祕藏如不開櫃,密藏則一法含多。今請不簡末世,則開祕藏;顯了而談,則開密藏。
「得聞如是脩多羅教了義法門,」
由此標於經目。
「永斷疑」
通論疑者,於諸諦理猶豫為性,能障信心、善品為業。別顯則五蓋中疑,有三:一疑自,謂己不能入理;二疑師,謂彼不能善教;三疑法,謂於所學為令出離、為不出離?如有病人疑自、疑醫、疑藥,病終不愈。今三疑中即疑法也。此疑復有已起、未起,今皆含之。剛藏為他請問,令永斷故。然斷疑方便者,若疑境界,令悟唯心;若疑法性,令觀無得。餘皆例知。
「悔。」
悔是不定之法,悔善則惡、悔惡則善故。今請永斷,即屬惡也。然入道人若未通決生佛同異,則或用功多時,反自疑悔。下三唱倣前。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爾時,世尊告金剛藏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問於如來甚深祕密究竟方便,」
祕密有二:一、如來之密藏,謂一乘如來知見。佛於漸教門中久默斯要故,故云究竟方便。下答云「妙覺圓照,離於華翳」等是也。二、如來即祕密,由證密藏能所無二故,三業業具皆祕密也。身密謂非色現色,如摩尼等;語密於一言中演無邊法海,如谷響等;意密無心成事等。二義之中經顯所證矣。
「是諸菩薩最上教誨,了義大乘,能使十方修學菩薩及諸末世一切眾生,得決定信,」
則頓同佛境,義當信根成就初發心住。今但通決疑難,以成前義。
「永斷疑悔。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金剛藏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第四、正說長行,四:一反覆起疑之本、二喻釋現起之疑、三顯淺難造深、四結問不當理。
初中又三:一總指輪迴、二真隨妄轉、三結指前疑。今初。
「善男子!一切世界」
總指情、器也。無著《金剛論》以四蘊為世界故,若不約情,何成輪迴?次下六對辦其輪迴,謂但住有為,即屬輪迴心也。
「始(創變)終(極證)生」
新新而起。
「滅,」
念念落謝。
「前(過去)後(去來)、有(住劫)無(空劫)、聚(成劫)散(壞劫)、起(現行)止(調伏),念念相續,」
情界、器界皆依妄念,既所依不斷故,能依亦然。
「循環往復,」
器界空已復成,情界滅已復生。惑業襲習,報應綸輪,塵沙劫波莫之遏絕。上二句正示輪迴之相。
「種種取捨皆是輪迴。」
取謂取著,執我、我所。捨謂厭離,厭苦所依。又於根身則厭苦麁障為捨,欣淨妙離為取。於器界則厭此娑婆為捨,欣彼極樂為取。若取若捨種種不同,皆是顛倒妄心變現輪迴之相。故《論》云:「一切分別即分別自心。心不見心,無相可得。」《首楞》云:「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
二、真隨妄轉。文三:一、法。
「未出輪迴而辨圓覺,彼圓覺性即同流轉,若免輪迴,無有是處。」
能觀是輪迴之心故,所觀圓覺亦爾。如夢見實物,物亦是夢故。
二、喻。
「譬如動目能搖湛水,」
由目數動,湛水如波搖。
「又如定眼由迴轉火,」
次眼識遲鈍,旋火成輪相。
「雲駛月運,舟行岸移,亦復如是。」
想之可見。
三、合。
「善男子!諸旋未息,」
眼目、雲舟也,喻生死垢心。
「彼物先住尚不可得,」
水火、月岸也,喻圓覺。
「何況輪轉生死?垢心曾未清淨,觀佛圓覺而不旋復?」
正合也。
三、結指前疑。
「是故汝等便生三惑。」
即前三種疑也。據此結文的指,即知定是先責起疑之本,未是答難。若是偏答三中之一難,即不合總結三惑,智者詳焉。然雖非正答,已是標舉建立答義之勢,意令息如上之念,即前疑早合自亡,況復空華、金鑛分明曉喻。
二、喻釋現起之疑。文二:一空中華無起滅喻、二金中鑛不重生喻。初中三:一喻釋、二法合、三結成。
今初,曲分為二:初翳差華亡喻、後空不生華喻。
「善男子!譬如幻翳妄見空華,幻翳若除,不可說言此翳已滅,何時更起一切諸翳?」
謂不知華因翳有,妄執從空而生。不知迷真故妄生,橫執真能生妄。既得翳差,都不見華,聞說從翳而生,又執何時更翳?以喻比來迷倒,妄見輪迴,因聞普眼法門,了悟根塵清淨,聞道因除迷心,故得清淨,不是新得妙門。又執早晚更迷,猶如何時更翳。問:「翳差之者,或有他時更生,不必的定永無,如何以此為喻?」答:「夫喻者,但取當日一席之事,不說終身。但以愚人晨旦見華,食時眼差,見華亂生亂滅,謂言翳亦速起速停,念念候之,故云不可。故諸經論喻釋佛云:如大夢覺。豈可難云:睡起夢覺,何妨明夜更睡還夢?若如是難,豈識喻焉?」
「何以故?翳、華二法非相待故」
翳不與華期,華不隨翳生,但翳故妄見,非華實生。二法各不相知,況復一空一有?故云不相待也。縱使心迷,生死亦寂,但緣迷故妄似死生。眾生本自不生,幻華畢竟不起,莫將翳待、莫以迷求,剛藏問目正似此也。下空華喻云。
「亦如空華滅於空時,不可說言虛空何時更起空華。何以故?空本無華,非起滅故。」
此喻前已含釋,文易可知。
二、法合。
「生死涅槃同於起滅,妙覺圓照離於華翳。」
迷見生死似華起,悟得涅槃似華滅。言圓覺離華離翳,則雙拂生死無明。虛空非暫有無,覺性何關迷悟?眾生既如華起,約誰更難無明?無明生死既空,何責本來成佛?空華終不再起,果位何得還迷?由己計度不休,見他覺性流轉。若如是解,頓遣三疑。三疑鉤鎖連環,不是三科別答。下金鑛喻即唯答佛不再迷,此疑過深,故重喻也。
三、結成。
「善男子!當知虛空非是暫有,亦非暫無,況復如來圓覺隨順,而為虛空平等本性。」
虛空世法尚不同華起滅,況如來隨順圓覺,湛然真常,是虛空之體性邪?覺為空性者,《佛頂》云:「空生大覺中。」又云:「寂照含虛空。」復言平等者,然圓覺雖是虛空之性,而冥合不分,周遍法界,無分無限,無別能依所依,故云平等。此意云:空在覺中,空尚常寂,況覺為空性,豈增減耶?喻猶不及,故云況復。
後金鑛喻。
「善男子!如銷金鑛,金非銷有,」
金在鑛中,銷鑛金現,非銷始有。若因銷有,銷頑石等亦應得金,故知雖假爐冶銷鎔,金性要須本有。既已成金,不重為鑛。
「經無窮時金性不壞,」
此明在鑛則隱,出鑛則顯,隱顯雖殊,金性本來平等。
「不應說言本非成就。」
釋成金性本有也。
「如來圓覺亦復如是。」
法合也。鑛喻煩惱,金喻覺性。鍊出潔淨即有晶光,及能隨匠隨模作佛等像、或種種器,喻佛三身也。然此一喻唯答佛不再迷之難。前就圓悟之理生佛俱是本真,以成普眼段中眾生本來成佛之義,故舉空華元來不起,非後始滅,法合云:「生死涅槃同於起滅。」所以俱通三難。今就不壞因果之相,故說銷鑛出金,華則始終本無,鑛則因銷始盡。意云:圓頓之理雖齊,迷悟不妨成異。既有多生習障,還須背習顯真,真顯則究竟清淨。若但用前喻,即撥無迷悟因果之相,便成邪見。若但用此喻,即成眾生覺性本來不淨,失真常理,亦成邪見。道理微妙,一喻難齊,故說兩事,是知此喻唯答第三難也。
三、顯淺難造深。文二:初、所造離念。
「善男子!一切如來妙圓覺心,」
先標覺心為宗,後方拂迹者,明非斷滅,但離所拂,非無覺心。拂有三節。
「本無菩提及與涅槃,」
拂轉依之名也。由轉煩惱、生死故曰菩提、涅槃,體雖即真,名因妄得。
「亦無成佛及不成佛,無妄輪迴及非輪迴。」
此兩節皆雙拂對待。圓覺性中都無此事,若有少見則迷圓覺。故《華嚴》云:「於法若有見,此則未為見。若無有見者,如是乃見佛。」
二、能造帶情。文四:一舉勝彰劣、二舉喻顯情、三誡息妄心、四重彰妄義。
今初,文有兩對:初、小聖理智對。
「善男子!但諸聲聞所圓境界,身心、語言皆悉斷滅,」
沈空滯寂,灰身滅智。
「終不能至彼之親證所現涅槃,」
若未入滅,即有餘涅槃。若已入滅,即無餘涅槃。
下第二、凡心真覺對。
「何況能以有思惟心」
種種計度。
「測度如來圓覺境界?」
此上兩對意云:小聖真智尚不能親到小聖之理,況凡心劣於前智,真覺又超前理,轉轉懸隔,何能造耶?如百寮尚畏宰相,百姓豈親天子?此正同《金剛經》,四果之人尚無心言:我證得四果,豈如來有定法得阿耨菩提耶?
二、舉喻顯情。
「如取螢火燒須彌山,終不能著。」
舉喻也。此下顯情。
「以輪迴心生輪迴見,入於如來大寂滅海,終不能至。」
即知前舉勝此舉喻,並是顯分別心不能證覺,密譏前三種翻覆疑難。前云有思惟心,即是此云以輪迴心。前云圓覺境界,即是此云大寂滅海。可深照之。
三、誡息妄心。
「是故我說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先斷無始輪迴根本。」
指前未出輪迴等文也。若遠指即文殊章先斷無明,或指餘經皆如是說。
四、重彰妄義。文二:一、無實體。
「善男子!有作思惟從有心起,」
舉能起之根識。有心者,識也。起者心,所也。
「皆是六塵妄想緣氣,」
舉能牽之塵境。
「非實心體,」
實心無念故。
「已如空華。用此思惟辨於佛境,猶如空華復結空果,展轉妄想,無有是處。」
縱實有思惟,思惟尚不能證覺,何況此心早已如於空華。自無其體,向上更欲求證,何異空華結果?故言展轉妄想。
二、無勝用。
「善男子!虛妄浮心多諸巧見,不能成就圓覺方便。」
從第一覈疑之本,兼此第三一段,大意總是責問者滯情分別過患所以,其中此節最親,因前三番之疑便都指但是浮心巧見,總不能證覺。
四、結問不當理。
「如是分別,非為正問。」
乍看連次之經,即似唯結巧見之文。細詳其義,乃都結第三一段。問:「前讚善哉,此責非正,何也?」答:「前讚者,美其起教。此責者,顯其實理。此一段疑最障修證,若不徵起,末世長迷;徵有斯益,故前讚也。剛藏所徵意在佛責,故知責此之過,始彰徵起有功。乍看似前後乖違,細詳乃始終符合,可審翫味,妙在斯焉。」
偈中四段:前三全同長行、後二句全別。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金剛藏當知,  如來寂滅性,
未曾有終始。  若以輪迴心,
思惟即旋復。  但至輪迴際,
不能入佛海。」
長行先舉妄相,偈文先標實性。
「譬如銷金鑛,  金非銷故有,
雖復本來金,  終以銷成就。
一成真金體,  不復重為鑛。」
略不頌空華,影在後段故。
「生死與涅槃,  凡夫及諸佛,
同為空華相。」
所造離念。良由長行華無起滅,喻中結文與此段同,故此亦取空華之喻,意該前後。
「思惟猶幻化,  何況詰虛妄?」
能造帶情。
「若能了此心,  然後求圓覺。」
此第四一段是依解起行也,與長行第四互有互無。
大方廣圓覺脩多羅了義經略疏注卷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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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yển thứ hai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
Hán gốc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注卷下(一)
終南山草堂寺沙門宗密述
第三、深究輪迴之根者,謂窮其展轉根元,推其差別種性故,於中文四:初,三:今初。
於是彌勒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同上。
次正陳辭句。文二:初、慶前。
「大悲世尊!廣為菩薩開祕密藏,令諸大眾深悟輪迴,」
因舟行岸移等喻,悟得真隨妄轉。
「分別邪正,能施末世一切眾生無畏(決定)道眼,」
五眼之中即慧眼、法眼,具真俗故。
「於大涅槃生決定信,」
永不信餘。《首楞》云:「妙信常住,一切妄想滅盡無餘。」
「無復重隨輪轉境界起循環見。」
不執月運岸移等。
二、請後文,二:一舉法問、二結益請。初中二:一、問斷輪迴。
「世尊!若諸菩薩及末世眾生,欲遊如來大寂滅」
大般涅槃。
「海,」
具足三德,能建大義,體深用廣,故如海也。
「云何當斷輪迴根本?」
因前章云:先斷無始輪迴根本,故今問斷之方。
「於諸輪迴」
前云種種取捨皆是輪迴,故此云諸。
「有幾種性?」
既一切皆是輪迴之相,未審有幾種性。
二、問修悲智。
「修佛菩提幾等差別?」
法門無邊誓願學故,即從假入空成大智。
「迴入塵勞,當設幾種教化方便度諸眾生?」
眾生無邊誓願度故,即從空入假成大悲。惑病既多,方藥非一,若無方便,少湯添水,恐落愛見大悲,故須問也。
二、結益請。
「惟願不捨救世大悲,令諸修行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慧目」
即能照也。
「肅清,」
緣塵不雜。
「照耀心鏡,」
即所照也。心淨如鏡故,六祖偈云:「心如淨明鏡,身如明鏡臺。」
「圓悟如來無上知見。」
無能無所自在圓明故,即同《法華》雙開菩提、涅槃是無上義。下三唱倣前。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爾時,世尊告彌勒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請問如來深奧祕密微妙之義,」
本清淨之輪迴,無差別之種類等故。
「令諸菩薩潔清慧目,及令一切末世眾生永斷輪迴,心悟實相,具無生忍。」
真性無生,本來清淨。眾生未悟,妄心見生,生即必滅,故是輪迴。今悟實相,了心無生,心既不生,輪迴永絕。如是忍可名無生忍。上皆讚也。
「汝今諦聽,當為汝說(許也)。」時,彌勒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次下正說長行,中二:一答斷輪迴、二答修悲智。前中二:一推本末令斷、二明種性令知。初中二:一示所斷、二勸令斷。初中四:一指愛為本、二欲助成因、三展轉更依、四起諸業報。
初中二:初、約貪欲以標指。
「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際,由有種種恩愛貪欲,故有輪迴。」
謂對所貪五欲,標指能貪之愛是輪迴之本。《首楞》云:「流愛為種,納想為胎,交遘發生,吸引同業,以是因緣故有生死」。又《涅槃》云:「因愛生憂,因愛生怖;若離貪愛,何憂何怖?」又《佛名經》云:「有愛則生,愛盡則滅,故知生死貪愛為本。」先令斷者,如樹除根等,謂由於五欲引起愛心,能令眾生生死不絕。言種種者,或天屬之恩,如父母等;或感事之恩,如得惠齎等;或任運生愛,即自身及名利、色味、六親等;或因敬成愛、因恩成愛;或因愛結恩,恩之與愛應成四句,謂恩非愛等。又所貪之境眾多,故能貪之愛不一。然貪與愛亦有四句,謂貪非愛等。若對治簡境,則有順有乖。若約妄簡心,則皆為過患。又唯就愛,復有其三:一惡愛,謂禽荒、色荒及名利等;二善愛,謂貪來報,行施戒等;三法愛,謂樂著名義,及貪聖果而修行等。故下云「法愛不存心,漸次可成就。我身本不有,憎愛何由生。」
後、約受生以結定。
「若諸世界一切種性,卵生、胎生、濕生、化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當知輪迴愛為根本。」
卵等四生則受生差別,故《瑜伽》釋眾生云:「思業為因,殼、胎、濕、染為緣,五蘊初起為生。」若以四生配六道者,天及地獄化生;鬼通胎、化,謂鬼子及地行羅剎是胎,餘皆化生;人畜各四,人具四者,毘舍佉母卵生三十二子,胎則常人,濕則柰女,化為劫初;畜具四者,金翅及龍,餘獸皆胎,餘鳥皆卵。然著地飛空、若水若陸、微細蠢動,或卵胎、或濕化,不可具分品類。皆因淫欲正性命者,淫謂耽染愛著,但是情染,總得名淫,縱使化生亦依業染。但約欲界輕重者,《俱舍》云:「六受欲交抱,執手笑視淫。」四洲之人同四王界,餘諸異類卵濕胎形,心染氣傳難具分析,受性稟命莫不由之。既性命由淫,淫復由愛,故云愛為根本。
二、欲助成因。
「由有諸欲(境也)助發愛性,」
心也,即愛之種子。
「是故能令生死相續,」
由外塵欲牽起愛心,亦由愛心貪著於欲。貪欲故造業,造業故受報,由此生死不斷。故《肇論》云:「眾生所以久流轉者,皆由著欲故也。若欲止於心,則無復生死。潛神玄默,與虛空合其德,是名涅槃。」
三、展轉更依。
「欲因愛生,命因欲有,眾生愛命,還依欲本。愛欲為因,愛命為果。」
欲謂貪婬,命謂身命。無愛欲則不生,無欲身則不有。當知欲因愛有,身因欲生,既有此身,還生於愛。由愛身故還為欲因,復感未來生死果報,如是展轉相續無窮。
四、起諸業報。文中二:一別釋、二總結。初中三:一、惡業苦報。
「由於欲境起諸違」
不可意。
「順(可意),境背愛心,而生憎嫉,造種種業,」
由愛彼境,境不順心便生熱惱憎嫉,憎嫉故起瞋,瞋故殺害、逼惱、打罵、凌辱,種種惡業從此便興。亦可境稱愛心而生耽著,淫、盜、飲啖、侵奪、綺妄種種惡業,文無者略也。言種種者,十不善等。
「是故復生地獄、餓鬼。」
三惡報也。無畜生者,取其文潤成句,以二例知。亦可翻譯傳寫脫漏,義必合有。故《華嚴》云:「十不善業道,上者地獄因,中者畜生因,下者餓鬼因。」
二、善業樂報。
「知欲可厭,」
知愛欲心是惡道因,於彼欲境深生厭離。
「愛厭業道,」
怖彼惡道,不造惡因,於離惡法門深生愛樂。
「捨惡樂善,」
比由愛欲故造惡,今知欲可厭故,捨十惡、樂十善也。
「復現天人。」
樂報也。《華嚴》云:「十善業道是人、天受生因。」判云樂報,麁相言之。若論人間八苦、天上五衰,地居斫截、殘害、驅擯,豈能免苦?若於天、鬼、畜中開出修羅,即成六道。
三、不動業報。
「又知諸愛可厭惡故,棄愛樂捨,還滋愛本,」
知其愛惡、愛善俱未免苦,棄彼愛心,樂修捨法。捨法即四禪八定,而不知樂捨之心還同彼愛,故云還滋愛本。
「便現有為增上善果,」
上二界殊勝依正二報也。由於欲界修得此定,各隨其地而生彼天。
二、總結。
「皆輪迴故,」
愛為根本,故皆輪迴。
「不成聖道。」
不了自心,故非聖道。前指無明,此標貪愛,發潤備矣。然十惡業一向須除,十善、八定則但除其病。
第二、勸斷。文三:初、正勸。
「是故眾生欲脫生死,免諸輪迴,先斷貪欲及除愛渴。」
既知生死皆由貪愛,故欲脫生死,先斷此二。遠公《報應論》云:「夫事起必由其心,報應必由於事。是故自報以觀事,而事可變;舉事以責心,而心可反。」渴者喻其至切。
二、通妨。恐有難云:若爾,云何菩薩亦有貪愛,故受生邪?故下通云。
「善男子!菩薩變化示現世間,非愛為本,但以慈悲令彼捨愛,假諸貪欲而入生死。」
菩薩示現受生,非愛為本,但以大悲益人為利,欲行教化,須現受生,示同凡夫,同事利物。故《淨名》云:「眾生病則菩薩病。」示現等者,悲深也。非愛者,智深也。
三、顯益。
「若諸末世一切眾生,能捨諸欲及除憎愛,永斷輪迴,勤求如來圓覺境界,於清淨心便得開悟。」
先能除捨,方可勤求,如出鑛金始堪為器。故《首楞》云:「如是貪欲,有名鬼倫,無名天趣,有無相傾,起輪迴性。有無二無,無二亦滅,於佛菩提方可希冀。」問:「從前但云貪愛,何故此云及除憎愛?」答:「由愛身愛境,境違於情、或身被惱,故生憎也。是知憎亦由愛,故雖兼憎,意但說愛。」
二、明種性令知者,謂由前說始終動靜,乃至思度佛境,皆是輪迴,故彌勒問其種性,意云:比聞餘教只言五道輪迴,今何得三乘行人亦未能免?故佛為說,由本貪欲顯出五性,故屬輪迴,不以悟淨圓覺為本因故。然菩薩性中修證行相,但除其病,不除其法,餘如廣疏。文中二:一、總標因依。
「善男子!一切眾生由本貪欲,發揮無明,顯出五性差別不等,」
厭惡樂善,三乘教熏積習既深,遂成別性。《楞伽》云:「隨說彼而成,皆名教熏起。」
「依二種障而現深淺。」
若遇邪師教者,則於人、法二我極為堅執,名之為深。若遇二乘人說人空理,於法雖未離愚,於人已無堅執,對前為淺。若遇菩薩及佛,深淺相望可知。
二、別釋差等。文二:一、所依二障。
「云何二障?」
依《起信》釋。
「一者理障,礙正知見;」
根本無明也。不達法界性相,是礙正知見義故。故彼論云:「是心從本已來自性清淨,以不達一法界故,心不相應,忽然念起,名為無明。」
「二者事障,續諸生死。」
六種染心也。三細乃至起業受報,是續生死義故。故彼論云:「此清淨心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染心義者,名煩惱礙等,廣如彼說。
二、能依五性。文三:一、徵。
「云何五性?」
此皆新熏,不同法相宗中本有之說。兩宗五性,義見懸譚。今此又與彼所引《楞伽》等文大同小異,如文詳之。
二、釋。中二:一、總明未熏。
「善男子!若此二障未得斷滅,名未成佛。」
本以發心修證,約斷二障,故成五性;此都不斷,故非五數,亦未發心遇教,故言未熏。若據《楞伽》之文,即當第五無性。
二、熏成五性。文四:一、二乘性,合辨二也。
「若諸眾生永捨貪欲,先除事障,未斷理障,」
知生死苦,止息攀緣,故云除事,其實未能除三細也。意責不先悟理,但先除事,故有先除未斷之言。
「但能悟入聲聞、緣覺,」
障有事理,執有人法。今唯斷於前,故云但能。
「未能顯住菩薩境界。」
雖至長者之家,猶在後園除糞,止宿草庵,未敢當堂,故云爾也。
二、菩薩性。
「善男子!若諸末世一切眾生,欲汎如來大圓覺海,先當發願勤斷二障。二障已伏,即能悟入菩薩境界。」
此約地前以辨其相,故言已伏。
「若事理障已永斷滅,即入如來微妙圓覺,滿足菩提及大涅槃。」
此約入地乃至果位以辨其相,故言永斷及菩提等。
三、不定性。
「善男子!一切眾生皆證圓覺,」
定知身心本來具有,以已證知一切有情無不是覺,譯經訛也。應云:證諸眾生皆有圓覺。
「逢善知識,依彼所作因地法行,爾時修習便有頓漸。」
覺性雖圓,遇教不同,欣趣有異故。
「若遇如來無上菩提正修行路,根無大小,皆成佛果。」
遇於勝教皆成,即明無別定性。反明不遇勝緣,則隨所聞成小,文無者略也。由此名不定性,故上標頓漸。
四、外道性。
「若諸眾生雖求善友,遇邪見者未得正悟,是則名為外道種性,」
內心雖勝,宿遇邪宗,既熏其心,積習成種,故於聖道難起信心。上明邪種也,下明師過云。
「邪師過謬,非眾生咎。」
意顯此性定是新熏,非自本有,故云非眾生咎。前諸種性亦例此知,但文略也。則知眾生本同覺性,但遇教成差,有大有小、有邪有正,故知發心之者,切須善辨宗途。然餘經論目第五性云無性者,但明本來不覺,染心相續,未有邪正師教所熏,無三乘種故聞亦不信,由此濫於本有。今云外道性者,決了新熏之義彰矣。
三、結。
「是名眾生五性差別。」
二、答修悲智。既識輪迴之病,用心免落異宗,即須依解修行,速求證入。然菩薩修行不出悲、智二利,故須明之。前問中先智後悲,今答則先悲後智,意表即智之悲、即悲之智,無先無後,故互明之。文中二:初、悲。
「善男子!菩薩唯以大悲方便,入諸世間,」
前問云:「當設幾種教化方便?」今答意云:「但以大悲方便示現種種形相,順逆隨時,無定種數。」言唯以大悲方便者,雖遇種種之機,唯用此二各隨其類而應化也。但有大悲,必能普化;但有方便,必稱根宜,無其過累。故《思益經》云:「眾生行世間,而不知世間。菩薩行世間,明了世間相。世間虛空相,虛空亦無相。菩薩知如是,不染於世間。」
「開發未悟,」
令知妄法本空,真法本淨。
「乃至示現種種形相、」
如觀音隨三十二類而應其身。
「逆順境界,」
論云:「或為眷屬親友,或為怨家,能令眾生增長善根,若見若聞得利益故。」
「與其同事,」
四攝中之一也,意該餘三。餘三者,布施、愛語、利行。
「化令成佛,」
不取餘乘。故《法華》云:「我本立誓願,欲令一切眾,如我等無異。」
「皆依無始清淨願力。」
菩薩因地之時必發度生之願,乘此願力,所生之處更不退轉。心若疲倦,即憶昔願力,以自策勵所為,不是隨情,故云皆依願力。又非希望報恩,亦非愛見之悲,故言清淨。云無始者,同體大悲、稱性大願性本具之,非別新得,但由迷悟有發不發,發即無始。
二、智。
「若諸末世一切眾生於大圓覺」
此下正明大智上求菩提,對前大悲下化眾生。
「起增上心,」
決定趣向。
「當發菩薩清淨大願,」
彌論諸行,速至佛果,若無願力,則多退轉。
「應作是言:『願我今者住佛圓覺,求善知識,莫值外道及與二乘。』」
決定不趣餘乘,不同前隨五性,故言莫值等。
「依願修行,」
亦是所為不隨情逐念,但依願力而自策勵,如前悲中所說。願是總相,通悲、通智,故二段中皆說願力,具悲、智願即菩提心。
「漸斷諸障,」
理雖頓悟其空,事乃漸除方盡。
「障盡」
即下解脫。
「願滿,」
即下證大圓覺。
「便登解脫清淨法殿,」
障盡則行、住、坐、臥一切時中觸向無非解脫,故以清淨法殿喻之。
「證大圓覺妙莊嚴域。」
願滿則觸目對境,一切諸法無非圓覺,故以妙莊嚴域喻之。域謂彊域。偈讚中二,全同長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彌勒汝當知,  一切諸眾生,
不得大解脫,  皆由貪欲故,
墮落於生死。」
示所斷也。長離而廣,此合而略。
「若能斷憎愛,  及與貪瞋癡,
不因差別性,  皆得成佛道。
二障永銷滅,  求師得正悟,
隨順菩薩願,  依止大涅槃。」
勸令斷也。此及明種性亦長離此合。
「十方諸菩薩,  皆以大悲願,
示現入生死。  現在修行者,
及末世眾生,  勤斷諸愛見,
便歸大圓覺。」
上來究輪迴之根竟。
此下第四、略分修證之位也。既顯覺智之源,復究輪迴之本,已知圓覺凡聖無殊,但未辦隨順圓覺之心,從凡至聖如何差別,故次明之。言略分者,三賢統為一位,十地、等覺合之一門。修即修圓覺,證即證圓覺,圓覺無差,約修智以明位地。文四:初三之初。
於是清淨慧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同上。
次陳辭句。文中二:初、慶前。
「大悲世尊!為我等輩廣說如是不思議事,」
於一味淨覺之中,說輪迴本末、種性差別、雜染等法而無乖失,故不思議。
「本所不見,本所不聞。」
立相之教染淨迢然,破相之宗染淨俱絕。今顯出覺性,染淨融通,故此之前未曾聞見。
「我等今者蒙佛善誘,身心泰然,得大饒益。」
蕩除細惑。
二、請後中文二:一、正問。
「願為諸來一切法眾,重宣法王圓滿覺性。一切眾生及諸菩薩,如來世尊所證所得,云何差別?」
舉所正覺性,問能證位地。覺心一味,因果階差,二義既乖,故須起問。
二、結益。
「令末世眾生聞此聖教,隨順開悟,漸次能入。」
下三唱倣前。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爾時,世尊告清淨慧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末世眾生請問如來漸次差別。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清淨慧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正說中長行二:一明圓覺無證、二明對機說證。初中二:一法、二喻。
法,二:初正明無證、後徵釋所以。今初。
「善男子!圓覺自性非性」
非前五性及貪愛等輪迴差別之性。
「性有,」
前差別性皆有圓覺。
「循(循隨)諸性起,」
圓覺不守自性,隨緣遍諸差別之性。諸性起時,全覺性起,故法身不增不減。經云:「法身流轉五道,名曰眾生。」
「無取無證,」
非當情之境。
「於實相中實無菩薩及諸眾生。」
次下便自徵釋所以云。
「何以故?」
何以無菩薩眾生。
「菩薩、眾生皆是幻化,幻化滅故無取證者。」
約有幻垢名曰眾生,對離幻垢名為菩薩,故二皆空。然前輪迴及此修證皆云無者,前似岸移,此如鏡像。
二、喻。
「譬如眼根不自見眼。性自平等,無平等者。」
夫眼能見一切,唯不能自見眼根。又如眼光照矚物時,境則萬差,見即是一,故云平等。但約於凡、聖無分別勝劣之心說平等義,亦無有能作平等之者。
二、對機說證。文二:一總標大意、二證位階差。前中二:今初、功用有殊。
「眾生迷倒,」
眾生若無迷惑顛倒,則無差別之義,故先標此,約之以明證覺差別。迷倒之體即根本無明及三細六麁,《論》中亦約翻此以顯始覺階位。
「未能除滅一切幻化,」
執之為實。
「於滅未滅,」
即《論》四位中前三,覺前不覺後也。謂障習漸盡,如一分塵盡、一分鏡明。
「妄功用中」
七地已還皆是夢中修道,故《華嚴》有夢渡大河之喻。圓明證悟,始知煩惱本無,則見能斷智慧功用亦是虛妄。如夢中以藥治病得差,寤後則藥病俱無,故言妄功用也。
「便顯差別。」
正是總標位地。
二、功極不異。
「若得如來寂滅」
諸佛同證此理故。
「隨」
與本相應。
「順,」
無乖也,非謂起心別求寂滅。
「實無寂滅及寂滅者。」
無能所也。意明心念不生,不見有寂滅之法,亦無能寂滅者滅之令寂。
二、證位階差。文中二:一明依位漸證、二明忘心頓證。初中四:一信位、二賢位、三聖位、四果位。此四即《論》中逆次約息,除生、住、異、滅四相麁細,寄顯反流四位,以明始覺分齊也。然心性離念,本無生滅。良由無明迷自真體,鼓動起念,能令心體生、住、異、滅,從細至麁微著不同,先後際異。先際最微名為生相,中間二三名住異相,後際最麁名為滅相。今因本覺不思議熏力,起厭求心。又因真如所流聞熏教法,熏於本覺,益性解力,損無明能,漸向心源。始息滅相,終息生相,朗然大悟,覺了心源本無所動、今無始靜,平等平等,無別始覺之異。大意如此,今以《論》意釋之。
初、信位者。《論》寄息於滅相。經文分三:一、標具足凡夫。
「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
此初一段未入信位,所以有此文者,不約凡迷即無位地。故先標此翻之彰信,即論文翻四相成四位之謂也。
「由妄想我」
我體元無,妄想為有,四生九類無不皆然。
「及愛我者,」
執為我故便生愛著。上句我體即所執也,此句我見即能執也。具明我義,下自有文。
「曾不自知念念生滅,」
我體本無,唯心故有。心既念念無常,我亦念念生滅。故《淨名》云:「是身如電,念念不住故。」《論》云:「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從本來念念相續,故說無始無明。」
「故起憎愛,耽著五欲。」
迷執之過也。由執我故,順我則愛、違我則憎,故著五欲。
二、明聞法覺悟。
「若遇善友,教令開悟,」
即聞熏也。
「淨圓覺性」
即內熏也。
「發明起滅,」
慧照朗然,顯發心性,無始妄習一時悟現,如寤時覺夢。然迷時即起滅,妄念是我,故妄念不自見於妄念,如眼不自見。今既開悟,心冥真覺,不以妄念為我,故以冥真之慧照於起滅之念,起之與滅念念皆知,翻前曾不自知念念生滅。
「即知此生性自勞慮。」
即此生滅之心,迷性之時性即起滅,妄念還自勞役心慮,千營萬計,念念不停。
三、明息妄隨真。
「若復有人勞慮永斷,」
絕求作之心。
「得法界淨,」
若理法界,則法界體中絕諸勞慮,塵境不生,名之為淨。若事法界,則分別念慮之心、差別塵境之法,十八界等當體不生,名之為淨。何者?法界淨穢皆由自心,心穢則穢,心淨則淨。
「即彼淨解為自障礙,」
麁念既盡,得少輕安,於彼淨時心生愛著。於淨起解,名為淨解。繫心在淨,故成障礙。非外塵所擾,故言自礙。
「故於圓覺而不自在,」
結成信中證覺之相,作意於覺,故不自在。
「此名凡夫隨順覺性。」
結成信位也。
二、賢位。《論》寄息於異相。文云「覺於念異,念無異相」等。
「善男子!一切菩薩見解為礙,」
見前淨解之礙也。是躡前位以辨此位之相,即覺於念異也。
「雖斷解礙,」
超前位也。言雖者,預顯劣後,念無異相等。
「猶住見覺,」
正當此位。
「覺礙為礙而不自在,」
結成地前證覺之相,劣於登地。所覺是礙,故能覺亦礙,此則將礙除礙,故不自在。
「此名菩薩未入地者隨順覺性。」
結成賢位。
三、聖位。《論》寄息於住相。文云「覺於念住,念無住相。」今文分三:一悟前非、二明證相、三結成位。今初。
「善男子!有照」
信中淨解。
「有覺,」
賢位中覺礙之覺。
「俱名障礙。」
正顯前非。即《論》中覺於念住。
二、明證相。謂以智證理,理智冥符,如日合空、如珠自照,但是本覺顯現,非能所故。文中二:一不住證、二不住教。前中三:謂法、喻、合。今初。
「是故菩薩常覺不住,照與照者同時寂滅。」
能所契合也。故《唯識》見道偈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智無所得,則此常覺不住。常覺即是無分別智,不住即不取種種戲論相故。離二取相,即此照與照者寂滅,智與真如平等平等,俱離能取、所取相故。彼文雖局於見道,而證理之義十地無殊。亦可不同凡夫,故云常覺。不同地前,故云不住。此則念無住相,覺住相無故不住矣。
次、喻。
「譬如有人自斷其首,首已斷故,無能斷者。」
如把刀劍自斷其頭,頭未落時,即無能斷之義;頭若已落,復無能斷之人。
後、合。
「則以礙心」
覺礙之覺。
「自滅諸礙,」
所覺之礙。
「礙已落滅,無滅礙者。」
如火出木盡,煙滅灰飛。
二、不住教。謂地前未證真理,難忘言教。登地證理,不住名言,不住故名真解教。故《華嚴》初地文云「得經論智」。文中二:一、標以喻釋。
「修多羅教如標月指,若復見月,了知所標畢竟非月。」
夫設言象在於得意,無言象而倒惑,執言象而迷真,故以標月之指喻於言教。謂見月須藉指端,悟心須假佛教。因指見月、見月忘指;因教筌心、悟心忘教。存指則失真月,執教則失本心,意令證實忘標,故云畢竟非月。
二、具以法合。
「一切如來種種言說開示菩薩,亦復如是,」
此明諸佛同以言詮顯理。故《文殊般若》云:「總持無文字,文字顯總持。」
三、結成位。
「此名菩薩已入地者隨順覺性。」
《論》亦結云「名隨順覺」。
四、果位。《論》寄息於生相,文云:「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今文分三:一、明境。
「善男子!一切障礙即究竟覺,」
總標也。謂智明圓覺無分別心故,列十對法皆同真實,即《論》中見性常住等也。又若見有障可斷,斷已名覺,覺非究竟,故障礙即覺方究竟矣。障礙者,標每對中上句;究竟覺即標下句。十對者,
「得念、失念無非解脫;」
一、識智對,無念則得其正念,是智也;有念則為失念,是識也。故《論》中說:覺則離念,念則不覺等。今明念本自空,元是無念,故皆解脫。
「成法、破法皆名涅槃;」
二、成破對,眾緣相會曰成,緣離曰破。又進修曰成,毀謗為破。緣無自性,成破一如,故皆涅槃。
「智慧、愚癡通為般若;」
三、愚智對,《大寶積》云:「癡從分別生,分別亦非有。癡性與佛性,平等無差別。」
「菩薩、外道所成就法同是菩提;」
四、邪正對,《思益》云:「住正道者不分別是邪是正。」
「無明、真如無異境界;」
五、真妄對,《涅槃》云:「無明本際,性本解脫。」古德云:「迷則真如是妄想,悟則妄想是真如。」
「諸戒定慧及淫怒癡俱是梵行;」
六、染淨對,夫戒定慧翻於三毒,三毒本空,元是梵行。《諸法無行經》云:「貪欲即是道,恚癡亦復然,如是三事中,有無量佛道。」
「眾生、國土同一法性;」
七、依正對,《涅槃》云:「我以佛眼遍觀三界有情、無情,一切人、法悉皆究竟。」究竟者,即法性也。
「地獄天宮皆為淨土;」
八、苦樂對,極惡業成,天宮即見地獄;極善業熟,地獄即是天宮。二業之念由心,地獄天宮豈定?心既本空,一切清淨,故《寶積經》有地獄三昧、天宮三昧。然諸法皆爾,非唯天獄,今且約敵體相違之法以例餘。
「有性、無性齊成佛道;」
九、有性無性對,有性者,三乘性也。無性者,闡提性也。非為他日迴心,現已齊成佛道。
「一切煩惱畢竟解脫。」
十、縛解對,《佛頂經》云:「根塵同源,縛脫無二。識性虛妄,猶如空華。」然煩惱依識,識性既空,煩惱何縛?上之十對名相雖異,其意不殊,但緣佛證覺心,心無取捨故,得諸法普同圓妙。故今但各引例而已,不更一一推求相即無礙之由。
二、明心。
「法界海慧」
法界深廣故如海也。慧則是用,稱法界故名法界慧。
「照了諸相,猶如虛空,」
理量齊鑑,無倒正知,內分別心諸相差別。今海慧離念,故諸相如空。又能照之慧離分別念,猶如虛空,即同《淨名》其無礙慧無若干也。如鏡照物,鏡自無心。上來皆是《論》中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也。
三、結位。
「此名如來隨順覺性。」
二、妄心頓證。前由普示教門,就機說有深淺。今恐存分別則悟入無期,故示圓頓安心,於覺成真隨順。前是隨相,此當離相。亦如《華嚴》先說差別位地因果,後以平等因果融之,即差別中之平等,平等中之差別。此中意趣正同彼也。文三:一忘心入覺、二驗果知因、三印成佛智。
初中二:一、指示安心。
「善男子!但諸菩薩及末世眾生,」
指示末世安心。文有四節,每節二句。
「居一切時不起妄念,」
妄念者,攀緣取著外法也。念則違覺,故令不起。
「於諸妄心亦不息滅,」
若求真捨妄,猶棄影勞形。若滅妄存真,似揚聲止響。
「住妄想境不加了知,」
境從心現,元是自心。若加了知,即迷現量,故經說非幻成幻。《論》云:「心不見心,但不生情,自然如鏡照物。」且心體本自知覺,何必更加了知,知上起知,名為加矣。
「於無了知不辨真實。」
能知既寂,即真實知。真實即知,誰知真實?如眼不自見等。
二、依法頓入。
「彼諸眾生聞是法門,信解受持,不生驚畏,是則名為隨順覺性。」
彼當根眾若聞此方便,心無疑惑,體達分明,領受任持,則坦然合道。亦同《金剛經》中「不驚、不怖、不畏,甚為希有」等。
二、驗果知因。
「善男子!汝等當知,如是眾生已曾供養百千萬億恒河沙諸佛及大菩薩,植眾德本,」
愨云:驗今聞悟,頓契佛心,方達宿因,曩承熏習。若但就現世即是頓機,若推其因,已是積習。《金剛》亦云「不於一二佛」等。
三、印成佛智。
「佛說是人名為成就一切種智。」
謂一切種智由此而得,因果相攝,決定無疑,是以如來印言成就。又此經宗分同《華嚴》,因該果海,果徹因源,稱性互收,無別先後。彼云「若諸菩薩能與如是觀行相應,於諸法中不生二解」,即同此安心之文,「即得阿耨菩提」,同此一切種智。
偈讚中三:初二全同長行;第三兩句總結,長行無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清淨慧當知,  圓滿菩提性,
無取亦無證,  無菩薩眾生。」
上圓覺無證,下對機說證。
「覺與未覺時,  漸次有差別。」
上總標大意,下證位階差。
「眾生為解礙(信位),  菩薩未離覺(賢位),
入地永寂滅,  不住一切相(聖位)。
大覺悉圓滿,  名為遍隨順(果位)。
末世諸眾生,  心不生虛妄,」
忘心頓證。
「佛說如是人,  現世即菩薩,
供養恒沙佛,  功德已圓滿。」
印成佛智。
「雖有多方便,  皆名隨順智。」
總結頓漸,故云多方便。上來四段通明觀行竟。
次四問答,別明觀行中根修證。言別明者,有其二意:一則由一類人已依前門證入,不必修此,故此名別;二則此門各各自別,如三觀或一人具三、或一、或二,單復交絡成二十五種,各應一機,故云別也。其所離障亦各不同,且如四相:或一人具四,或三二一。其四病者,人各有一,定不兼餘,以相違故。故此兩四皆是別相,不同前無明及愛但是凡夫悉有,故前通此別矣。然通別觀行中皆與惑障同科段者,由是障觀行之惑,惑除則成觀行故。文二:初二問答三觀修行、後三問答兩重除障。初中二:初示三觀行相、後明單複修習。
初中文四:初三之初。
於是威德自在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同上。
次、陳辭句,二:一、慶前。
「大悲世尊!廣為我等分別如是隨順覺性,」
領前依位漸證。
「令諸菩薩覺心光明,承佛圓音,不因修習而得善利。」
領前忘心頓證,暫聞已得善利,況勤而行之。
二、請後。文二:一問所修、二明所為。初中二:一、立理。
「世尊!譬如大城(圓覺)外有四門(行門),隨方來者非止一路。」
如從東來,不可西門而入。
「一切菩薩莊嚴佛國及成菩提,非一方便。」
法合可知。謂前說觀行,理趣分明。今復諮詢,恐涉非分,故先立理,請更投機。
二、正請。
「惟願世尊!廣為我等宣說一切方便漸次,」
所修之行。
「并修行人總有幾種?」
能修之人。
二、明所為。
「令此會菩薩及末世眾生,求大乘者速得開悟,遊戲如來大寂滅海。」
下三唱倣前。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爾時,世尊告威德自在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問於如來如是方便。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威德自在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次正說長行,中四:一標本舉數、二正示觀門、三引例障圓、四校量顯勝。
初,二:一、約稱性之行以標本。
「善男子!無上妙覺遍諸十方,出生如來,」
十方諸佛同證同修,證義如前,此問修矣。
「與一切法同體平等。」
色心不二,凡聖無差,皆依覺性,故同平等。《智論》云:「在眾生數中名為佛性,在非眾生數中名為法性。」上皆所稱之性也。
「於諸修行實無有二,」
能稱之行也。即如前二空觀門,根塵普淨,貪愛俱寂。悲智雙行,離相離心,常無所得,一切菩薩無不如斯。隨事雖差,此意無二故。
二、約隨機之行以舉數。
「方便隨順其數無量。」
然眾生根性利鈍不同,煩惱厚薄、沈掉不等,隨其根性設教多端,不爾難為趣入。故《楞伽》云:「所說非所應,於彼為非說。彼彼諸病人,良醫為處方,如來為眾生,隨心應量說。」
「圓攝所歸,循(循隨)性(根性)差別,當有三種:」
眾生根性雖有萬差,而此三門一切收盡。必須三者,義如下釋。
二、正示觀門,三:一泯相澄神觀、二起幻銷塵觀、三絕待靈心觀。然禪觀綱領已具懸譚,修習菩提非此不證。但以教隨機異,展轉殊途,邪正、凡聖、大小、權實、事理、漸頓有共不共。今此託法進修,以成圓頓觀行,即事理、定慧俱無礙也。與《論》中修習真如三昧,體相大同小異。小異者,彼不開為三也。
今初泯相文字,有三:一、標本。
「善男子!若諸菩薩悟淨圓覺,」
謂發心修行欲趣佛果,先須了悟身中淨圓覺性以為行本。本即解也,依解而修方為妙行。膏明相賴目足更故,下標本等皆同此矣。
二、三釋,三:一、起行。
「以淨覺心」
約其所悟而起行也。以者,用也。凡夫用妄、菩薩用覺,迷悟異故。
「取靜為行,」
雖悟即動即靜,為欲對治動亂之習,一向以靜境安心,漸漸修行方得成就。不取於法為取靜也。愨云:「然覺心初建力尚尫微,理宜取靜安詳方能展照。」《論》云:「若修止者,住於靜處,端坐正意,不依氣息、形色、虛空、地水火風、見聞覺知,乃至當知唯心,無外境界。」即復此心無自相等。
「由澄諸念,覺識煩動。」
由前以靜澄心,諸念不起,心合靜源,體非分別,故見分別之識煩勞動擾。苦自是識,則不能見識,如眼不自見。今由念澄智顯,故覺識也。
二、功成。
「靜慧發生,」
由前念澄覺識,慧性開明。因靜生慧,故云靜慧。比隱今顯,故云發生。
「身心客塵從此永滅,」
由慧發生,身心相盡,塵妄不起,名為永滅。客非本性,塵污自體。
「便能內發寂靜輕安。」
由離根境,內心自閑,寂靜清虛,輕安調暢。喧塵永息,麁重長袪。
三、感應。
「由寂靜故,十方世界諸如來心於中顯現,」
眾生圓明性體與佛不殊,但以妄情,凡聖似隔。今身心相盡,妄念不生,圓覺妙心凡聖交徹。理實而言,我之身心亦遍現十方佛中。故先德云:「黃昏戌,寂寞身心總無物,恒沙諸佛入我身,我身常入恒沙佛。」今但約入觀者為主,故云諸佛於中顯現。
「如鏡中像,」
如諸鏡入一鏡中,諸鏡即成影像故,諸佛心入行人觀心,如影像也。然塵鏡之性本明,磨瑩即呈物像。眾生自心亦爾,心靜即現如來。故《論》「問云:若諸佛有自然業,能現一切處利益眾生者,云何世間多不能見?答曰:諸佛如來法身平等遍一切處,無有作意,故說自然,但依眾生心現。眾生心者,猶如於鏡,鏡若有垢,色像不現。如是眾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現。」經云佛心,論云法身,身心一也,皆據能現之本。若就所現,應云應化。此約心靜故,則知佛心亦然,故名為現,非謂佛心有所現也。此乃鏡明則像像歷然,智顯則心心交映。故《淨名》云:「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
三、結名。
「此方便者,名奢摩他。」
此翻云止,定之異名,寂靜義也,謂於染、淨等境心不妄緣故。若準《涅槃經》釋,即名能滅、能調、寂靜、遠離及能清等。結云:以是義故名為定相。
二、起幻鎖塵觀。文三:初、標本。
「善男子!若諸菩薩悟淨圓覺,」
同上。
二、正釋。中五:一、起行。
「以淨覺心知覺心性及與根、塵皆因幻化。」
躡前標解也。心性是識,識與根、塵三和合有,各無自性,但是無明迷真而起,故名幻化。
「即起諸幻以除幻者,」
正明起行也。諸幻即幻智也。幻者,即根本無明,是能幻之者。除幻者,依如幻始覺力,分覺根本不覺,始息滅相,終息生相,即是除幻。
「變化諸幻而開幻眾。」
隨機應化說法,開示如幻眾生也。若觀心釋者,變起差別幻智,遍觀八萬塵勞之眾,一一稱真清淨,非障非蔽,即為開也。
二、功成。
「由起幻故,便能內發大悲」
根塵既消,自他無二,故能內發同體大悲。
「輕安。」
由悲從定起,非其愛見故,輕安暢適。
三、結通。
「一切菩薩從此起行,漸次增進。」
明諸菩薩從此觀門方能起於悲智,乃至佛果。
四、簡濫。
「彼觀幻者,非同幻故,」
拂幻法也。簡識殊智,能所勝劣異故。
「非同幻觀皆是幻故,」
拂幻智也。
「幻相永離,」
五、總結。
「是諸菩薩所圓妙行,」
結成非幻稱真之行。
「如土長苗。」
如種穀等依土長苗,收子之時苗土俱棄。種喻覺心,土喻幻法,苗喻幻智。謂悟淨圓覺,依幻法而起幻智,從幻智而忘心入覺,入覺則前二皆袪。
三、結名。
「此方便者,名三摩鉢提」
亦名三摩鉢底,此云等至,等持之中能至勝位故。又等謂齊等,離沈掉故。至謂至到,到勝定故。故前有如幻三昧。
三、絕待靈心觀。文三:初、標本。
「善男子!若諸菩薩悟淨圓覺,」
如上。
正釋中二:一、起行。
「以淨覺心」
躡其所依。
「不取幻化,」
離第二觀。
「及諸淨相。」
離第一觀。
「了知身心皆為罣礙,」
有身有心悉皆是妄。了知是能、身心是所,託所起能,故二皆礙。此下明其所用。於中又三:謂法、喻、合。
「無知覺」
即上所了身心也。謂身觸為覺,心緣曰知,由此分別,障正知見。
「明,」
正顯靈妙之體。然此靈心上而無頂,下而無底,傍無邊際,中無在處,既無當中,何有東西上下?欲言空寂,不似太虛;欲言相用,不從緣起;欲言知見,異於分別;欲言頑礙,異於木石;欲言其覺,不同醒悟之初;欲言其明,不同日月之類。故諸經教於寂靜空無呵為邪小,於知見明覺互泯互存,各有深意。今此欲入觀門,恐知字引分別念,故宜但云明也。
「不依諸礙,」
諸礙者,身心能所。不依者,直造靈明。
「永得」
究竟常然。
「超過」
迥殊對待。
「礙」
前觀幻涉於煩惱。
「無礙境,」
前取靜同於涅槃。
「受用」
屬己資緣。
「世界」
共居國邑。
「及與身」
宛然形質。
「心,」
還有見聞。
「相在」
不異尋常。
「塵域。」
不離舊處。此由執認沒體同他,今不生情,豈拘靈照?
「如器中鍠,聲出於外,」
鍠字不定,恐譯人錯。遂為三釋:一、依鍠字音橫,準《切韻》,訓和、訓樂,不是器中之聲。今率愚詳之,取其聲勢,不取訓字,此應是金石等中聲相也。今且現聞擊鍾磬之類,其聲鍠鍠然,即知鍠是此類聲之相狀。譯人迴潤稍拙,應云:如今器聲鍠鍠出外。二、作鐄字音同,即大鍾也。是諸器中之一數,故云如器中鐄。準此則順本經文,迴潤非失,但筆受或寫錄錯誤,以鐄為鍠爾。三者,皆簧,音黃,即笙簧之類。以有簧之器非一故,不局云笙中簧,乃云器中簧也。亦如管籥之屬,皆能發聲出于外故。準此則譯人不善此方聲韻文字,故字與音俱錯爾。後正釋喻者,前三雖異,合法皆通,皆器喻世界身心,聲喻靈明觀智,謂聲從器出,器不能拘,故聲聞四遠,器局本處,以喻觀智約身心修得,身心所不能拘。觀智廓爾無邊,身心不離舊處。但所喻相當,何爭喻所依物?愨云:「如萬釣之鏞,星樓受礙。搖杵一擊,聲振寰區。自體兼他不能留礙,豈以樓拘鍾相便響不通,形礙管聲令音不透?觀此文勢,未免懷疑。復不能決通,媕婀邈之而已。」意亦同前,仍法合最具,謂加樓喻世界。餘準上知。
「煩惱、涅槃(如器)不相留礙。」
如鍠。
二、功成。
「便能內發寂滅」
不取幻化,幻化即寂。不取靜相,靜相即滅。非故寂之、滅之。又但是真心實理,非對靜幻。故《楞伽》云:「寂滅者名為一心。」此非息動之寂,生已而滅,故云內發。
「輕安(同上),妙覺隨順寂滅境界,」
在觀之時用心同佛,故隨順妙覺寂滅。
「自他身心所不能及,」
唯獨自明了,餘人所不見,故他不及。自己心識之量亦不能造,如螢燒須彌,必須離情方契,故自不及。又依體起智為自,根塵發識名他。不可識識、智知,故皆不及。
「眾生壽命皆為浮想。」
一切眾生壽命但為浮想任持,本無實體。故《華嚴》云:「一切眾生但想所持,其猶空雲是空之浮氣。了虛空者,即知浮雲畢竟非空,眾生壽命是真之浮想。了真寂者,即知眾生畢竟非真。」
三、結名。
「此方便者,名為禪那。」
此云靜慮。即慮而靜,故無散動,即當定義。即靜而慮,故非無記,即當慧義。故四靜慮定、慧平等。問:「既是定慧平等,云何科云絕待靈心?」答:「正由不滯此二,直造心源,故定慧等。釋相文中絕待之義甚明,固無疑矣。然釋相中指修行者妄情用心,故顯雙非絕待。後但約義以結,故取雙是齊融。齊融絕待、雙是雙非皆是中道,故釋相與結名互顯。」三觀文初皆標悟者,聞前經故。謂初靜觀修文殊中解,次幻觀修普賢全、普眼前半之解,後靈心觀修普眼後半、剛藏全章之解。對配前經,昭然可見。然此三門與《涅槃經》三相大同小異,與天台三觀則義理同而意趣異。同者,一、泯相即空觀也;二、起幻即假觀也;三、絕待即中觀也。異者,此明行人用心方便,彼則推窮諸法性相;此多約心成行,故不立所觀之境;彼多約義生解,故對所觀三諦。
三、引例彰圓。
「善男子!此三法門皆是圓覺,親近隨順十方如來,因此成佛。十方菩薩種種方便、一切同異,皆依如是三種事業。」
此三門皆依悟淨圓覺而起觀行,觀行亦皆趣入圓覺,始終不離,故云親近隨順。佛及菩薩同證同修,隨機隨事行相各異。或多人同修一門,或一人具修多行,若三五若百千,同之與異隨類難準,然必皆依此三種業。三種業中或具依三,或一、或二,同時、前後、單複綺互,具如二十五輪所明,此是修行人之事業矣。
「若得圓證,即我圓覺。」
趣入雖從一門,功成即三皆圓證。若偏修一行,但名親近;三事圓通,名證圓覺。
四、校量顯勝。
「善男子!假使有人修於聖道,教化成就百千萬億阿羅漢、辟支佛果。不如有人聞此圓覺無礙法門,一剎那頃隨順修習。」
初舉劣,後不如下顯勝。且如勸得一人、二人持於五戒、十戒,據諸教說,福已甚多。況令爾許億人成就辟支、羅漢,具足六通、八解,永超三界十纏。而乃不如有人暫習圓覺,時中極促,唯一剎那,豈況長時圓修妙觀?愨云:「牛跡巨海,何可校量?」聞此等者聞慧,隨順者思慧,修習者修慧。
偈中唯三,闕校量故,餘全同長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偈言:
且標舉也。
「威德汝當知,  無上大覺心,
本際無二相,  隨於諸方便,
其數即無量。  如來總開示,
便有三種類:  寂靜奢摩他,
如鏡照諸像;  如幻三摩提,
如苗漸增長;  禪那唯寂滅,
如彼器中鍠。  三種妙法門,
皆是覺隨順,  十方諸如來,
及諸大菩薩,  因此得成道,
三事圓證故,  名究竟涅槃。」
上來三觀竟。
自此第二明單複修習。文四:初三之初。
於是辨音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同上。
後陳辭句,中二:初、慶前。
「大悲世尊!如是法門甚為希有,」
可知。
二、請後。有二:一、問所修。
「世尊!此諸方便,」
指前三觀。
「一切菩薩於圓覺門」
指前所依行本。
「有幾修習?」
前說三觀,雖行相分明,未審諸菩薩所修為復一人具三?為三人各一?為前後?為同時?為依次?為超次?
二、明所為。
「願為大眾及末世眾生方便開示,令悟實相。」
可見。下三唱倣前。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爾時,世尊告辨音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大眾及末世眾生,問於如來如是修習。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辨音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正說長行。中四:一舉意標數、二觀網交羅、三結成正因、四總示修習。今初。
「善男子!一切如來圓覺清淨,本無修習及修習者,」
明所依之本。
「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於未覺幻力修習,」
正明諸輪大意,無修之修,義同前段。
「爾時便有二十五種清淨定輪。」
輪者,摧輾義,能摧惑障,令正智轉,故名為輪。
二、觀網交羅。於中三:初有三輪單修三觀、次有二十一輪交絡三觀、後有一輪圓修三觀。愨疏於此二十五觀約喻各立一名,今全用之。
初中三:一、澄渾息用觀。
「若諸菩薩」
此下二十五輪皆有標、列、結,亦應一一標云:悟淨圓覺以為起行所依。為前有故,經恐文繁,故略不載。又此初三觀行相前已具釋,此為分成二十五數,故略明之以顯單複之相。是故三觀皆標云唯、結云單,意顯不兼餘二。力所未兼,非輕餘行。
「唯取極靜,」
不兼餘事。
「由靜力故,永斷煩惱,究竟成就,」
由靜心之力,覺身心空,瞥念尚無,煩惱何據?煩惱不起即是覺心,故云究竟成就。
「不起于座便入涅槃,」
不起法空之座,便入寂滅涅槃。
「此菩薩者名單修奢摩他。」
結名。
二、庖丁恣刃觀。
「若諸菩薩唯觀如幻,以佛力故,變化世界種種作用,備行菩薩清淨妙行,於陀羅尼不失寂念及靜諸慧。此菩薩者,名單修三摩鉢提。」
庖丁是晉時屠子,十九年以一刀解牛,鋒刃不損。喻菩薩利眾生、修萬行,應緣入俗,自智無傷。餘義已如前釋。
三、呈音出礙觀。謂器質音融,隨扣應響。
「若諸菩薩唯滅諸幻,不取作用,」
以諸幻境無邊,難可窮究,故直云滅。滅者絕念也,作用施為又妨禪寂,故云不取。《入佛境界經》云:「諸法猶如幻,如幻不可得。離諸幻法故,敬禮無所觀。」
「獨斷煩惱。」
獨者,不假諸行也,正是絕待之義。
「煩惱斷盡便證實相,」
但與靈心相應,煩惱自無所有。無所有處即為證也。
「此菩薩者,名單修禪那。」
結名。
後交絡三觀,每以一觀為頭,兼於餘三,交絡成七,三七故有二十一輪。兼前三單及後一圓,足二十五。然每一觀為頭,七段之中皆有四節。初兩段二二共合,次兩段三行次第,次有一段先一後齊,後有兩段先齊後一。今每觀為首之中,但長科七段。又緣每輪辨其先後,一一須牒觀名。今恐文繁,每觀但各舉一字以論其次,謂初靜、次幻、後寂。寂與靜異者,靜是二乘境,寂是佛境。又靜是禪定,寂是涅槃。文中三:初七輪靜觀為首兼於幻寂、次七輪幻觀為首兼於靜寂、後七輪寂觀為首兼於靜幻。
初中七觀:一、運舟兼濟觀。菩薩修定以出塵即運舟,發慧以化物即兼濟。
「若諸菩薩先取至靜,」
標靜觀為首。
「以靜慧心」
從靜躡跡起也。
「照諸幻者,便於是中起菩薩行。」
兼修幻觀。若無靜慧則自居幻化,何能照幻?
「此菩薩者,名先修奢摩他、後修三摩鉢提。」
結名。
二、湛海澄空觀。湛海則波瀾不動,先靜觀以反流澄空,則水性清明,後寂觀以顯性。
「若諸菩薩以靜慧故(靜也)證至靜性,」
寂也,躡靜而兼修寂矣。
「便斷煩惱,永出生死,」
二觀功用,斷煩惱是因亡,出生死是果喪。
「此菩薩者,名先修奢摩他、後修禪那。」
結名
三、首羅三目觀。三觀俱修,如摩醯首羅面上三目。
「若諸菩薩以寂靜慧(靜也),復現幻力種種變化度諸眾生(次幻),後斷煩惱而入寂滅(後寂),此菩薩者,名先修奢摩他、中修三摩鉢提、後修禪那。」
結名。
四、三點齊修觀。三點者,梵之伊字。愨意云:「一人俱修三觀,即名為齊,非謂同時。」
「若諸菩薩以至靜力(靜)斷煩惱已(寂),後起菩薩清淨妙行,度諸眾生,」
幻也。煩惱既盡,愛見已無,故所起行無不淨妙,可解他縛。
「此菩薩者,名先修奢摩他、中修禪那、後修三摩鉢提。」
結名。
五、品字單雙觀。上單靜觀如上一口,後雙明寂幻如下兩口,故云單雙。
「若諸菩薩以至靜力(靜)心斷煩惱,復度眾生,建立境界,」
齊兼幻寂。初句是寂,後二句是幻,內斷煩惱,外度眾生。
「此菩薩者,名先修奢摩他、齊修三摩鉢提、禪那。」
結名。
六、獨足雙頭觀。白澤圖中有山精,頭如鼓,有兩面,前後俱見,此喻靜幻雙照,二利齊運,如雙頭也。單寂觀如獨足也。
「若諸菩薩以至靜力資發變化,」
齊標靜幻。以至靜力資助策發變化之力,以度眾生。
「後斷煩惱,」
兼寂。前二利備故入中道,此與前異。前則靜獨為初,後始兼寂幻。此則靜與幻齊為初,後始單兼於寂。
「此菩薩者,名齊修奢摩他、三摩鉢提,後修禪那。」
結名。
七、果落華敷觀。即以靜定之樹,結寂滅中道之果。後敷華者,復以幻觀入有情界,度諸眾生,同令獲得涅槃之果。
「若諸菩薩以至靜力用資寂滅(齊滅),後起作用,變化世界(兼幻),此菩薩者,名齊修奢摩他、禪那,後修三摩鉢提。」
次七輪一一標幻為首,次兼餘二。今初、先武後文觀。武王伐紂後,鑄戈戟為農器,喻此菩薩先變化種種已,後入靜觀。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種種隨順(標幻)而取至靜(兼靜),此菩薩者,名先修三摩鉢提、後修奢摩他。」
二、功成退職觀。菩薩發慧利物即是功成,習寂內修名為退職。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種種境界(幻)而取寂滅(兼寂),此菩薩者,名先修三摩鉢提、後修禪那。」
二、幻師解術觀。先起變化作術法,後歸靜,體寂故解術。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而作佛事(幻),安住寂靜(靜也)而斷煩惱(寂),此菩薩者,名先修三摩鉢提、中修奢摩他、後修禪那。」
四、神龍隱海觀。起幻化生如神龍布雲雨,歸體入靜如隱海也。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無礙作用(幻)斷煩惱故(寂),安住至靜(靜也),此菩薩者,名先修三摩鉢提、中修禪那、後修奢摩他。」
五、龍樹通真觀。先起幻,後歸靜寂,如龍樹初行幻術,廣化邪途,後習真乘,自階聖果。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方便作用(幻),至靜寂滅,二俱隨順,」
齊兼靜寂。
「此菩薩者,名先修三摩鉢提,齊修奢摩他、禪那。」
六、商那示相觀。商那和修即優波毱多之師也,先以神力示相降伏毱多弟子慢心,後乃入定歸寂。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種種起用資於至靜(齊靜),後斷煩惱(兼寂),此菩薩者,名齊修三摩鉢提、奢摩他,後修禪那。」
七、大通宴默觀。大通如來先化用利物,後自歸寂。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資於寂滅(齊寂),後住清淨無作靜慮(兼靜),此菩薩者,名齊修三摩鉢提、禪那,後修奢摩他。」
後七輪一一標寂為首,次兼餘二。此初、寶明空海觀,《佛頂經》云:「同入如來寶明空海。」今靈心觀即本覺明如寶明也,後靜觀如空海也。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寂)而起至靜,住於清淨(兼靜),此菩薩者,名先修禪那、後修奢摩他。」
二、虛空妙用觀。靈心之體如虛空,起化即妙用。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寂)而起作用,於一切境寂用隨順(兼),此菩薩者,名先修禪那、後修三摩鉢提。」
三、舜若呈禪觀。舜若即虛空神,遇日光映之暫現,如此先寂、次靜、後幻。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種種自性(寂)安於靜慮(靜),而起變化(幻),此菩薩者,名先修禪那、中修奢摩他、後修三摩鉢提。」
四、飲光歸定觀。大迦葉也,先證體、次起神通、後乃歸定。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無作自性(寂)起於作用,清淨境界(幻)歸於靜慮(靜),此菩薩者,名先修禪那、中修三摩鉢提、後修奢摩他。」
五、多寶呈通觀。多寶佛先成道證如體,後於塔中發起法華,如靜幻無礙。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種種清淨(寂)而住靜慮,起於變化,」
齊兼靜幻。
「此菩薩者,名先修禪那,齊修奢摩他、三摩鉢提。」
六、下方騰化觀。即《法華》菩薩六萬恒沙從下方現。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資於至靜(齊靜),而起變化(兼幻),此菩薩者,名齊修禪那、奢摩他,後修三摩鉢提。」
七、帝心含變觀。此寶含諸物像,對即變應,應而還空。如靈心觀成,包含德用,應緣起幻而復安靜。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資於變化(齊幻),而起至靜清明境慧(兼靜),此菩薩者,名齊修禪那、三摩鉢提,後修奢摩他。」
後有一輪圓修二觀,此名如意圓修觀。如意寶珠四方俱照,大智頓覺三觀齊修。
「若諸菩薩以圓覺慧」
稱圓覺而發慧故。
「圓合一切,」
圓融和合一切事理、性相、真妄、色空等類。舉體相應,是為圓合,謂由圓覺合理,理即非理,故全即事。又由以覺合事,事即非事,故全即理。餘性相等皆同此說,中道義諦於是現焉。非理非事雙遮顯中,即理即事雙照顯中,遮照同時是為圓覺。
「於諸性」
依此修靜觀。
「相」
依此修幻觀。
「無離覺性,」
依此修寂觀故,科云圓修三觀矣。又以圓覺合一切,是從體起用;性相無異覺性,是會用歸體。體用無礙,寂照同時,是為圓滿無上妙覺。
「此菩薩者,名為圓修三種自性清淨隨順。」
三、結成正因。
「善男子!是名菩薩二十五輪,一切菩薩修行如是。」
可見。
四、總示修習。
「若諸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此輪者,」
示修習者修此二十五輪之時,於事中威儀、法式及用心方便,三業事理,具足修習之意。
「當持梵行(戒也),寂靜(定也)思惟,」
慧也。具戒、定、慧,心在觀門,如是修行必定成佛。
「求哀懺悔。經三七日,」
多生業累恐障淨心,懺悔求哀,發露先罪。日數若少,慮不精誠,三七日中已彰懇禱。懺悔之義,下道場加行中當釋。
「於二十五輪各安標記,」
書此二十五輪名字文句,安置道場之中。禮念虔誠,精祈一行。
「至心求哀,隨手結取,」
若自的樂一門,隨便積習。若勝劣難分,不能自決,即憑聖力以卜應修。信手取之,不宜簡擇。
「依結開示,便知頓漸。」
依所捻結開而視之,頓漸自知,無貪餘觀。
「一念疑悔,即不成就。」
心懷疑阻,併失前功。縱使再修,稍難成就。據根驗理必在于茲,無乃等閑輕於事相。
偈中亦四,全同長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標舉):
「辨音汝當知,  一切諸菩薩,
無礙清淨慧,  皆依禪定生。」
今修觀之人先以所依之體為本而起觀行。長行云:圓覺清淨無能所,修心宜此,理即禪定義。
「所謂奢摩他,  三摩提禪那,
三法頓漸修,  有二十五種。」
長廣偈略。
「十方諸如來,  三世修行者,
無不因此法,  而得成菩提。」
正結所為。
「唯除頓覺人,  并法不隨順。」
簡非所為也,長無偈有。今為二釋:一者,兩句皆作上根釋,謂唯除上根圓頓悟解之人,并及於一切定相之法不隨順者,則不必具依二十五輪及道場探結等。不隨順法者,不取相也。既不隨相,即隨真覺,此乃頓入圓明,觸目合道,不可加之繩索,傷乎無瘡。是前知幻即離,不作方便等類,故除之矣。二者,下句作無信下根釋,謂都不信者,聞之不能隨順。依此則上智與下愚不移也。前釋不隨,不隨倒法;此釋不隨,不隨正法。
「一切諸菩薩,  及末世眾生,
常當持此輪,  隨順勤修習,
依佛大悲力,  不久證涅槃。」
大方廣圓覺脩多羅了義經略疏注卷下一(終)
大方廣圓覺脩多羅了義經略疏卷下(二)
唐終南山草堂沙門宗密述
次後有二問答,兩重除障。初淨業章,除我入覺;後普覺章,依師離病。此皆觀行中障,故同大科。初中雖約計執淺深,說有四相差別,然唯是我見,故經文除別列四名之外,節節皆有我字。若除此執,便是圓覺,故云入覺。文四:初三之初。
於是淨諸業障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同上。
陳辭句,中二:一、慶前。
「大悲世尊!為我等輩廣說如是不思議事,」
前總明觀行,一向稱理而修,猶可領解。今於一味之中廣張諸輪屈曲差別,差別不乖一味,尤為難見,故不思議。
「一切如來因地行相,」
遠成所答文殊之問。
「令諸大眾得未曾有,覩見調御,歷恒沙劫勤苦境界,一切功用猶如一念,我等菩薩深自慶慰。」
悟因行也。夫果德稱真,約理可照;因行治染,體解是難。今一念備知,炳然齊現,如瑠璃瓶盛多芥子,故深慶矣。
二、問後。文三:一、正問。
「世尊!若此覺心本性清淨,因何染污,使諸眾生迷悶不入?」
此中問意不說本來都迷,意明已知覺性圓明,諸法清淨,何得凡心宛在,不合覺源?所作所為情猶憎愛,自他全別,難自渾融,比對果人天地之遠。覺心本淨,悟即應同,更有何法染污,令我用心異佛?故云因何迷悶不入。
二、請後。
「惟願如來廣為我等開悟法性,」
法性者,諸法之性,若直譚本體,則名覺性。若推窮差別之法,皆無自體,同於一性,即名法性。今推破四相,豁融諸法,全同覺性,故云開悟法性。從前經文但云覺性,唯此段云法性,意在此矣。
三、結意。
「令此大眾及末世眾生作將來眼。」
下三唱倣前。
說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爾時,世尊告淨諸業障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大眾及末世眾生,諮問如來如是方便。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淨諸業障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正說長行,中四:一總敘過由、二別釋四相、三存我失道、四斷惑成因。初中總敘四相為過患之因由。文二:一、明過患本起。
「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
未曾悟故,故下有生盲之喻。
「妄想執有」
無中橫計。
「我、人、眾生及與壽命,」
統唯我相,但由展轉約義,故有四名。四名復有二相:一迷識境、二迷智境。初者,謂取自體為我;計我展轉趣於餘趣為人;計我盛衰、苦樂種種變異相續為眾生;計我一報命根不斷而住為壽者。如《金剛》兩論所說。迷智境者,即此經說,至文當知。
「認四顛倒為實我體,」
真我本有,迷之謂無;妄我本空,執之為有。四皆橫計,故云爾也。
二、明過患滋多。文四:一展轉生妄、二違拒覺心、三動息俱迷、四結成障道。今初。展轉者,初四句由迷起惑,次二句由惑造業,次二句由業招報,後二句反於五道、墮於二乘。
「由此便生憎、愛二境」
謂由執四相為實我體,所以於自生愛、於他生憎,順我者愛、違我者憎。如是愛憎皆由執我,故曰由此。
「於虛妄體重執虛妄,」
四大、五蘊迷性妄生,眾緣假合已是虛妄,更於其上重執我人,故云爾也。
「二妄相依,生妄業道,」
由前二妄故,生起造作種種妄業。業能引至苦樂之果,故名為道。
「有妄業故妄見流轉。」
業成即受生死流轉,生死流轉是所至之果。
「厭流轉者,」
厭三界不安,皆如火宅,息緣斷惑。
「妄見涅槃。」
趣寂耽空,志在灰身滅智。然上十句總當二乘宗中生滅四諦也。謂初六句集諦,次二句苦諦,次一句道諦,後一句滅諦。
二、違拒覺心。
「由此不能入清淨覺。」
正是結答前問。前問云何迷悶不入?今答云:「由認四相展轉生過,縱離六道,復墮二乘,是故不入。」
「非覺違拒諸能入者,」
前問云:「因何使諸眾生不入?」故此答云:「非覺違拒使之不入,但由認我故不入也。」如夢身未忘,不能合於本身,非本身違拒。
「有諸能入非覺入故。」
釋成非覺違拒。意云:入時若是覺入,不入即是覺拒。既入者自是信、解、行等,覺體元無出入,入與不入何責於覺?
三、動息俱迷。文二:一、正明。
「是故動念」
即前苦集八句。
「及與息念」
即前滅道二句。
「皆歸迷悶。」
結成不入。
二、徵釋。文二:初、徵。
「何以故?」
動念既為背覺,息念即合契真,何故皆稱迷悶?
二、釋。分一一直釋。
「由有無始本起無明」
最初根本而起,又從本源而起。
「為己主宰。」
由將無始住地無明為我主故,動是我動、息是我息,我相既在,動息俱迷。
二、轉釋。前是對徵之釋,此又委細釋於前文本起之義。
「一切眾生生無慧目,」
未曾悟故,如人若十歲二十始盲,則眼前雖不見物,說之即能了知。若胎中無目,生來便盲,則對色之時種種為說終無所益,則先須金錍抉膜,然後指示是非。故《涅槃經》說:「如盲人不識乳色,他人為說,展轉譬喻貝、米、雪、鶴,竟不能得識其乳色。」
「身心等性皆是無明,」
前得本起因地,則所修皆是佛因。此用本起無明,一切皆是魔業。又前以覺圓明故根塵普淨,結云一切是覺。今以無明為本,故云皆是無明。前如金為千器,器器皆金。此如土為千器,器器皆瓦。
「譬如有人不自斷命」
由愛故得身,若斷身即違愛。如人身縱卑陋病苦,亦自保命,終不能斷。斷餘或可,自斷誠難,認我亦爾。斷一切煩惱惡業。容有得者,欲令斷我,其可得乎?何以故?我終不能還斷我故。又有我故必不覺我,如眠不自見故。必情忘想,盡與覺一體,覺是真我,則妄我本無,方名為斷。如夢身縱令至劣至苦,夢時終不肯斷,必須覺來合於本身方嫌夢苦,復無可斷。
四、結成障道。
「是故當知,」
指前意勢。直從我體起憎愛已來,乃至不斷命等,此都結之以成障道。所以云:
「有愛我者我與隨順,」
對順生愛以明我。
「非隨順者便生憎怨,」
對違起憎以明我。
「為憎愛心養無明故,」
雙指上二唯滋無明,故知迷心修道,縱令勤苦種種行門,但助無明,何成佛果?
「相續求道皆不成就。」
正明障道。言相續者,本從無明而生憎愛,憎愛還熏無明。種子、現行相續不斷,將此求道,畢竟不成。故《寶積經》云:「於身生寶愛,不離於我人,彼作是修行,由斯墮惡趣。」
二、別釋四相。然此我等行相殊常。常者但約迷執,初果已除,此乃直就修證,羅漢未曉。文中即為四段:一約事驗我、二悟我成人、三了迹迹生、四潛續如命。初謂驗其任運分自他者是其我相。文中二:一標釋麁相、二結指細相。初中二:一、徵起標示。
「善男子!云何我相?謂諸眾生心所證者。」
夫我難自見,約事證知。但驗自他各殊,即證自中有我。設令修道,捨妄證真,但覺有心,總名我相。
二、約喻以釋。
「善男子!譬如有人百骸調適,忽忘我身,四支弦(緊急)緩,」
緩慢皆是支體不調、手足失度之狀。
「攝養乖方,微加針艾則知有我,是故證取方現我體。」
此況道者燕居靜室、或隱深山,心絕經營,境無違順,習閑成性,暫得忘情,不覺自他,謂證無我。若違順所逼,宛有心生,心既未平,方知我在。故下云:「若復有人歎謗其法,即喜恨等。」
二、結指細相。
「善男子!其心乃至證於」
上能下所。
「如來畢竟了知」
於所證中又上是能了知也。
「清淨涅槃,」
所了知也。
「皆是我相。」
謂非但了知二乘涅槃為我相,設使了知如來涅槃亦是我相。然涅槃但是覺體,非別有可證。今既證得涅槃,不忘能所,即是我相。
二、悟我成人,悟前非者是此相矣。文二:一、麁相。
「善男子!云何人相?謂諸眾生心悟證者。」
覺前非也。者字正名人相。
「善男子!悟有我者不復認我,」
不作證心。
「所悟非我,悟亦如是。」
同前非也。
「悟已超過一切證者,」
絕所證之過,除能悟之累。
「悉為人相。」
結成也。
二、細相。
「善男子!其心乃至圓悟涅槃」
不取能所故。
「俱是我者。心存少悟,」
此智不袪,為存悟矣。非諸差別,故云少也。
「備殫證理,」
無非不盡故曰備,殫盡也。
「皆名人相。」
結成細相。
三、了迹迹生。謂前二相俱是心迹,總不執之,故免我、人。然此了心又亦是迹,故云了迹迹生。文三:一、徵起標示。
「善男子!云何眾生相?謂諸眾生心自證悟所不及者。」
覺前能悟,悟是所覺。悟既成所,覺又名能,展轉無窮,皆成能所。能所及處皆是相待,了此無定,故離前;非計所不及,謂免諸過。不覺此計,又是眾生。眾生者,不定執一之謂也。
二、舉喻徵釋。
「善男子!譬如有人作如是言:」
借世人語辭以為義勢,顯眾生相。
「我是眾生。則知彼人說眾生者非我非彼。」
雙標非也。下自釋云。
「云何非我?我是眾生則非是我。」
以自是眾生,故非我也。
「云何非彼?我是眾生」
以云我是眾生,不云彼是眾生,故非彼也。
「非彼我故。」
非彼人之我也。又顯於自、於彼不計我人,故非彼我。
三、指前對辨。
「善男子!但諸眾生了證(我相)、了悟(人相),皆為我人,」
指前二相也。下對之以辨眾生之相云。
「而我人相所不及者,」
了證者空,則我不及;了悟者空,則人不及。不執主宰,故離我人。
「存有所了,名眾生相。」
心不忘故,即上者字。
四、潛續如命,謂都無所執,但擬修行,由不起心免前三過,即此無執之業智相續未忘,非故生心,故言潛續。文二:一、徵起標示。
「善男子。云何壽命相?謂諸眾生(可知)心照清淨,」
即心之照,故云清淨,即自覺也。
「覺所了者,」
覺前三相即覺他也,證悟等盡,徹於真源,無別能覺,故上云心照。
「一切業智」
擬將此智修習一切無漏之業故。
「所不自見,猶如命根。」
雖能除妄而不自除故不自見,不自見故猶如命根。如命根者,兼取相續不斷之義。
二、展轉細釋。文三:一、以義正釋。
「善男子!若心照見」
是此門之相。
「一切覺」
是前三相。
「者(通二),皆為塵垢。」
雙指過患。下釋過患所以云。
「覺所覺者不離塵故,」
由將此心見前諸覺,故不離塵,以心未忘故。
二、以喻反釋。
「如湯銷氷,無別有氷知氷銷者。」
湯銷氷盡,同成一水。更無能知盡者,反明此業智既照前三相皆盡,則是我病未盡。如氷若言我盡,即此言盡之氷便是不盡。若細配合,則水喻真性,氷喻四相,湯喻智慧。煎水名湯,悟心名智,故謂水凍成氷,還煎水以銷之,氷湯俱盡,濕性獨存,以喻心迷成我,還悟心以消之,我智俱盡,照體獨立。
三、以法正合。
「存我覺我亦復如是。」
若以同喻反合,應云:「無別有我知我盡者。」今翻喻勢順前正釋,故云正合。
三、存我失道。文二:一、總標失道。
「善男子!末世眾生不了四相,雖經多劫勤苦修道,但名有為,」
由前四相皆有取證。
「終不能成一切聖果,」
既將此心修行,則行行皆帶能所,故不成聖,正同《華嚴》多劫六度,不名菩薩。
「是故名為正法末世。」
正宗佛法之末世也。夫正法之時修則皆證,末世之時人多取相。今既取證相,則正法亦同末世。若遇此教,了達病源,則雖末世還同正法。
後、展轉廣釋。文四:一認我為真、二說病為法、三將凡濫聖、四趣果迷因。初中二:一徵釋其過、二結成障覺。初中六:一久修如何不證徵、二認我取證非真釋、三取證云何妨道徵、四愛寂憎喧非脫釋、五何知證法非脫徵、六讚喜謗瞋驗我釋。今初。
「何以故?」
劫數既多,行又勤苦,以何義故不證聖果?
釋中二:一、法。
「認一切我為涅槃故,有證有悟名成就故。」
良由認我以為涅槃,故雖多劫勤修,終無所益。如認夢身以為自己,勤為家業種種疲勞,終無一事益於資產。
二、喻。
「譬如有人認賊為子,其家財寶終不成就。」
賊若在外猶可隄防,養之為兒如何撿慎?又知賊是賊,賊無能為;認之為兒,寧免破敗?以喻六根取境猶可制禦,藏識妄我難以辨明,故如來藏中功德之寶念念衰耗,由此貧窮難集福智。
三、證何妨道徵。
「何以故?」
縱使認我取證,何以便妨於道?
四、憎愛非脫釋。
「有我愛者,亦愛涅槃,伏我愛根為涅槃相。有憎我者,亦憎生死,」
夫生死輪迴本自憎愛,欲求解脫,須盡二源。今愛涅槃還是本愛,今憎生死亦是本憎。棄苦、欣樂雖殊,憎愛元是本習,帶之修道,佛果豈成?伏我愛根為涅槃者,由伏之故不起,不起之相似涅槃相,以似為真,故云爾也。
「不知愛者真生死故,別憎生死,名不解脫。」
本愛涅槃擬除生死,愛心既在,即生死根。愛根憎苗,豈名解脫?
五、何知證法非脫徵。
「云何當知法不解脫?」
法者,涅槃。由前釋知愛涅槃者名不解脫,故此徵云:若愛生死許是繫縛,今悟涅槃是寂滅法,以何相知云不解脫?
六、讚毀驗我釋者,謂實證者必無我,無我故即無瞋喜。今為法瞋喜,即知證法非真,我未盡故。文中二:一、標我未盡。
「善男子!彼末世眾生習菩提者,以己微證為自清淨。」
外知根塵假合,內覺性體寂然。
「由未能盡我相根本,」
正標未盡。
二、以境驗知。
「若復有人讚歎彼法,即生歡喜便欲濟度;若復誹謗彼所得者,便生瞋恨。」
然世境違順,麁重易明,唯就法門最難覺察。但言為法瞋彼度此,不知此心元是我相。
「則知我相堅固執持,」
因對外境,驗得內心我無間斷。
「潛伏藏識,」
種子也。
「遊戲諸根,曾不間斷。」
現行也。遇境則發,相續流轉。通而言之,謂因對外境,驗得內心我執猶堅,潛藏相續。雖慧軍數舉,魔眾頻摧,且阿賴耶城難攻主宰,末那常侍防護牢強,意識謀臣經營內外,旁監五識之將,以鎮六根之門。由是賊主頻通遊戲,時時偷號,惑我法王,往往侵彊,擾我觀境。雖外怯般若,晝伏夜行,而內挾無明,晝夜不斷。
二、結成障覺。
「善男子!彼修道者不除我相,是故不能入清淨覺。」
二、說病為法。文二:一正釋其非、二結成障覺。
初中二:一、覆推。躡前為法瞋喜之次,推窮以成說病為法之過。
「善男子!若知我空,無毀我者,」
恐聞瞋喜是我,便擬忍受不瞋,用為無我,故推徵云:若見彼是毀人,我被彼毀而不瞋者,此亦是我。故云:「若知我空無毀我者,既見有毀我者,則未得我空。」亦應云:「若知我空,無我說法。」故次云。
「有我說法,我未斷故。」
然毀者是彼,說者是我。經文於毀者言無,反明過也。於說法者言有,順明過也。翻覆推過者,下擬決斷為病故。
「眾生、壽命」
闕人相者,取其文潤成句。
「亦復如是。」
例於我也。
二、決斷。
「善男子!末世眾生說病為法,」
指前所推之過也,即是四相。四相若存,總名為病。
「是故名為可憐愍者。」
以病為法,誠可憐愍。
「雖勤精進,增益諸病,」
帶病修行,故增諸病。反此而言,則稱實修行唯益實德。如藥草等種有甘苦,水土所滋,各唯增益。苦喻我相為本,甘喻淨覺為本,水土則喻萬行。
二、結成障覺。
「是故不能入清淨覺。」
三、將凡濫聖。文二:一正明相濫、二結成障覺。初中二:一、抑聖同己。
「善男子!末世眾生不了四相,以如來解及所行處為自修行,終不成就。」
佛說了義稱理法門,皆言心境本空、惑業本淨、凡聖不異、因果皆圓,就佛見之,理實如此。且眾生迷倒已久,種習根深,縱令信解法門,現用元來隨念。但以分別心識解他無礙言教,謂言:佛意亦秖如然。心既是念,故不覺念。不知冥通證入,異於隨相信心,認佛平等之譚,不能斷惑求證,故經印言:終不成就。《華嚴》亦云「如貧數他寶」等。
二、騁己齊聖。前則抑高就下,此則騁下齊高。文二:一、認其聖智。
「或有眾生未得謂得,」
理也,乃至聖人所具功德。
「未證謂證。」
智也,則聖人冥證之智身。今謂得謂證者,增上慢人。若自知不證而言證者,則根本戒中大妄語戒,非此文意。
二、驗出凡情。
「見勝進者心生嫉妬,」
然諸聖人形類不定,得與不得內證在心,何以辨他未得未證?故觀心行以驗真虛。夫聖人用心,他己無二。見他勝進,或法教流行,念念喜歡,必能隨順。自驗內心如此,或即證悟不虛。若自覺己衰他盛則嫉、己盛他衰則喜,縱令深解妙境,但是心之所緣,勿錯認之,謂得謂證。
二、結成障覺。
「由彼眾生」
雙指前兩類之人。
「未斷我愛,」
前云終不成就者,以佛無我愛,凡有我愛故云云。見勝進嫉妬,亦由我愛,由我愛故下云。
「是故不能入清淨覺。」
四、趣果迷因。
「善男子!末世眾生希望成道(趣果),無令求悟,惟益多聞,」
迷因也。即知先須悟道,然後多聞增慧。末世之人多迷此意,唯宗名數,不務了心。心既不通,解義唯多,我見唯長。故下云。
「增長我見。」
《華嚴》亦云:「不能了自心,增長一切惡」等。又《智論》云:「多聞無智慧,是不知實相。譬如大闇中,有燈而無目」等。
四、斷惑成因。二:一、順釋。
「但當精勤」
誡勸之辭。
「降伏煩惱,」
別標所斷。
「起大勇猛,」
通勸修斷。
「未得令得、」
修也,謂真實境中一切功德妙用。
「未斷令斷,」
斷也,顛倒境中一切障礙之法。即下所列云。
「貪、瞋、愛、慢、」
根本煩惱中三也。愛無別性,貪數所攝。
「諂曲、嫉妬」
小隨煩惱。
「對境不生,彼(他也)我(自也)恩愛一切寂滅。」
重舉此者,生死根本最難拔故,念盡則自他俱寂。
「佛說是人漸次成就。」
結成因也。由前說除我用心,當時雖悟,仍慮長時難離我習,故佛誡云:「但得頓悟我空,勤斷煩惱,我見習氣漸盡,無上佛果自然漸成。」
「求善知識不墮邪見。」
商人入海須假導師,學者修行必資善友。
二、反釋。
「若於所求別生憎愛,則不能入清淨覺海。」
反明不生憎愛則入覺也。
偈讚中四,如次諷前,全同長行,故不煩寫。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且標舉也。
「淨業汝當知,  一切諸眾生,
皆由執我愛,  無始妄流轉。(一也)
未除四種相,  不得成菩提。(二也)
愛憎生於心,  諂曲存諸念,
是故多迷悶,  不能入覺城。」
三也。城喻覺者,法、喻各有三義:一、了心性空,眾惑不入,如防外敵;二、見恒沙德則萬行圓增,如養人眾;三、道無不通,如開門引攝。
「若能歸悟剎,」
剎是世界,如入唐國率土屬唐,蕃境亦爾。故知若到悟境則法法屬悟,迷境亦爾。
「先去貪瞋癡,」
癡長無偈有,慢則長有偈無。文影略也。
「法愛」
愛涅槃。
「不存心(斷也),  漸次可成就(成因)。」
「我身」
憎愛之本。
「本不有,  憎愛何由生?」
所依既空,能依何有?
「此人求善友,  終不墮邪見。
所求別生心,  究竟非成就。」
四也。悟剎我身,皆長無偈有。
自下依師離病者,謂廣勸依善知識,除去四病及諸細惑。文四:初三之初。
於是普覺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正陳,中二:一、慶前。
「大悲世尊!快說禪病(四相),令諸大眾得未曾有,心意蕩然,獲大安隱。」
二、請後,曲有三。
「世尊!末世眾生去佛漸遠,賢聖隱伏,邪法增熾,」
一、明請問之意。如人有子,病者偏憂。菩薩大悲,先哀末世。賢聖隱沒,正法將沈,欲令廣益當來,是故懸興此問。次下正請問。前皆有我相,未可施功。今既障除,方堪修習,就此運用復有是非,故須依師,免溺四病。
「使諸眾生求何等人?」
由前云求善知識不墮邪見,故此請問何等之人是善知識?答中具指。
「依何等法?行何等行?除去何病?云何發心?」
文相皆顯。
「令彼群盲不墮邪見?」
三、明所為也。下三唱倣前。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爾時,世尊告普覺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諮問如來如是修行,能施末世一切眾生無畏道眼,令彼眾生得成聖道。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普覺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正說長行。中五:一指示明師令事、二分別四病令除、三辨事師之心、四明除病之行、五顯發心深廣。如次答前五問,然復有少相濫故,且顯經文。今初、答第一問也。文三:一令識、二令事、三顯益。今初。
「善男子!末世眾生將發大心,」
簡餘乘也。正因。
「求善知識」
正緣也。善能知真識妄、知病識藥,故初心便令求者。文殊告善財云:「親近供養諸善知識,是具一切智最初因緣。」故《光讚般若經》云:「欲學六波羅蜜者,當與真善知識相隨,常當承事。」
「欲修行者,」
為行求解。
「當求一切正知見人。」
標指也。善達覺性不因修生,決擇無疑,名正知見。《法句經》云:「善解深法空、無相、無作,無生無滅,了達諸法從本已來究竟平等,無業無報、無因無果,性相如如,住於實際,於畢竟空中熾然建立,是名真善知識。」《華手經》云:「有四法者,當知為善知識,謂善知教化修道各及過患。」
「心不住相,」
離凡夫煩惱境界,謂不應住色生心等。
「不著聲聞、緣覺境界。」
離二乘滯寂境界。《稱讚大乘經》云:「寧在地獄經百千劫,終不發二乘之心。」亦可正知見者簡外道,不住相簡凡夫,不著等簡二乘。上皆順行,下逆行云。
「雖現塵勞,」
即貪等也。
「心恒清淨。」
現染之中而不染也。如《淨名》云:「雖有妻子,常修梵行」等。《華嚴》云:「菩薩在家與妻子俱,未曾捨離菩提之心。」
「示有諸過,」
欲度有過眾生,先以同事相攝,心既相親,方能受教。如《淨名》云:「入諸淫舍,示欲之過」等。亦同《華嚴》善財善友婆須蜜女等。
「讚歎梵行,不令眾生入不律儀。」
或為利益,或有別緣,所作非儀,暫乖真教,秖得貶己承非,不得飾非說理,以誤凡下。此乃不同邪人,自造諸過,復說非梵行事為其真實,令無量人墮大險趣。但為同事攝故,雖現諸過,常須讚歎真實梵行,故《論》云:「壞見之人雖不壞行,不堪與眾生為其道眼。雖壞行而不破見者,是則人天真勝福田。」
「求如是人,即得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結成大益。
二、令事。文二:一舉身命之難、二例身外之易。初中二:一、正舉。
「末世眾生見如是人,應當供養,不惜身命。」
如雪山捨身、香城破骨之類。儒典尚令竭力事父、致身事君,何況為法?故《大乘四法經》云:「諸苾芻盡壽,乃至逢遇喪命因緣,必定不得捨善知識。」
二、遮疑。
「彼善知識四威儀中常現清淨,」
指前順行。
「乃至示現種種過患,」
指前逆行。
「心無憍慢,」
正明不疑。夫菩薩化現,權道難測,但依法門,莫疑其迹。不以順行即效虔誠,或覩逆行便生憍慢。故《智論》云:「於諸師尊如世尊想。若有能開釋深義、解散疑結,於我有益,則盡心敬之,不念餘惡。如弊囊盛寶,不得以囊惡故不取其寶。又如夜行險道,弊人執炬,不得以人惡故不取其照。菩薩亦復如是,於師得智慧光明,不計其惡。」然為師之難,為徒不易,勿因此誡,誤敵麁人。欲驗真虛,如前簡擇;已諳其道,如此遵承。又此藥治徒,師勿錯服,服之增病,無藥可治。以縛解縛,無有是處。
二、例身外之易。
「況復摶」
摶食也,譯之訛略,應云段食。
「財(錢帛)、妻子(最親)、眷屬?」
僕從對前身命之難,故言況復。
三、顯益。
「若善男子於彼善友不起惡念,」
由前無慢故也。憍慢若起,惡念便生,障覆自心,法何得入?
「即能究竟成就正覺,」
既無惡念之覆,即得正覺成就。
「心華發明,照十方剎。」
覺心既明,即慧光開發,觸向無染,故曰心華,稱體無邊,照十方剎。
二、分別四病令除者,答第二問。標以妙法,釋依圓覺,圓覺是所依法故。此法離於四病方可依故,除病之問下自有答,然文似濫故,含而科之。文三:一、總標徵起。
「善男子!彼善知識所證妙法應離四病。云何四病?」
心病無邊,要唯此四。隨有其一即不堪為師。
二、別釋行相。皆名病者,總緣不以教為繩墨,不以師為指南,但自舉心作如是意。故經文皆云:「若復有人作如是言。」言是意言矣。文四:一、生心造作。
「一者作病(標名),若復有人作如是言:『我於本心作種種行,欲求圓覺。』」
辨相也。思惟揣度、計校籌量,興心運為,擬作行相。造塔、造寺、供佛、供僧,持呪、持經、僧講、俗講,端然宴坐種種施為。止息深山,遊歷世界。勤憂衣食,謂是道緣。故受饑寒將為功德,觀空觀有、愛身厭身,於多行門隨執其一,託此一行欲契覺心。既是造作生情,豈合無為寂照?此病從前幻觀中來,彼云:「一切菩薩從此起行。」至諸輪中皆云「度生起行起用」,失彼文意成此作病。
「彼圓覺性非作得故,」
指體以破也。圓覺性非造作,造作如何契之?若了覺性本圓,不用興心求益,不興心處即合覺心,合覺心時自無諸妄,無諸妄已則所作相應,積土聚沙皆成佛道。即於上來諸行,遇緣力及便為,隨病隨治,不順妄念。但得妄盡,性自開明,歇即菩提,豈從外得?
「說名為病。」
結名也。此上四節,下三亦同。
二、任意浮沈。
「二者任病,若復有人作如是言:『我等今者不斷生死、不求涅槃,涅槃、生死無起滅念。』」
意云:生死是空,更何所斷?涅槃本寂,何假修求?不厭不欣,無起滅念。
「任彼一切隨諸法性。」
如火熱、水濕之類,各各差別之性也。今時見有一類人,云:妄從他妄、真任他真,各稱其心,何必改作?作亦任作,好閑任閑。逢饑即餐,遇衣即著,好事、惡事一切不知,任運而行,信緣而活。睡來即臥,興來即行,東西南北何定去住。此病因前云:「圓覺清淨,本無修習,依於未覺幻力修習。」失彼文意,自謂已覺,何必作幻?故成任病。
「欲求圓覺,」
謂言閑即契道。
「彼圓覺性非任有故,」
前則驅馳覓佛,此乃放縱身心。設令善惡不拘,即名無記之性。七賢豈是大道?四皓寧為聖人?尚昧欲天,焉冥覺體?行人至此,溺水沈舟,宜自警懷,勿霑斯病。故前云:「若不修行,常居幻化,云何解脫?」
「說名為病。」
三、止息妄情。
「三者止病,若復有人作如是言:『我今自心永息諸念,』」
生心恐非,隨情慮失。一向止息,豈合任之?但止妄即真,何須別照?
「『得一切性』」
息念故離相,離相故得性。是諸法無性之性,非即覺性。
「『寂然平等。』」
意云:由我心生妄想故,招苦樂差殊。今但止息妄心,妄盡自然平等。此病從前靜觀中來,迷彼取靜為行,及澄諸念之言,因成此病。
「欲求圓覺,」
謂言止妄即真。
「彼圓覺性非止合故,」
覺本無念,見念既乖。性本靈明,迷照亦失。念無而有,既止息令無;照有而隱,何不觀察令顯?又真本無念,念既乖真;性本無止,止亦違性。故言非止合故。故前云:「於諸妄心亦不息滅。」
「說名為病。」
四、滅除心境。
「四者滅病,」
前但止息心念令寂,此則計於身心、根塵本來空寂。又前不妨見有根塵,但不隨念愛染,故云止息。此則於根塵亦無,堅持空寂之相,由見空無,故云除滅。
「若復有人作如是言:『我今永斷一切煩惱,身心畢竟空無所有,何況根塵虛妄境界?』」
意云:煩惱之本即是身心,若執身心,煩惱何斷?故標斷煩惱,釋以身空。又斷盡煩惱,空却身心,身心尚空,根塵何有?
「一切永寂,欲求圓覺,」
身等本空,故名永寂。諸相既泯,寂相現前,擬將此心求證圓覺。此病從寂觀中來,彼諸輪中皆云「寂滅及斷煩惱,迷彼成此。」
「彼圓覺性非寂相故,」
夫覺體靈明,不唯寂滅。今滅惑住寂,豈得相應?況圓覺者非動非靜,雙融動靜,恒沙妙用無礙難思,住寂之心何能契合?言即似近,理即全疎。與理相違,故言非也。
「說名為病。」
三、結明真偽。
「離四病者則知清淨。」
將前四行自驗其心,隨落一門則知是病,故言離者則知清淨。然上四門皆是諸經勸讚,況前三觀具有斯文。今此以為病者,有其二意:一者,四中皆無觀慧;二者,但以率心,偏住一行,不窮善友圓意,不究佛教圓文。纔悟一門之義,便不能久事明師;纔見一經妙文,便不能廣窮聖意。但貪單省,執一為圓,是以經文總訶為病。若能四皆通達,不滯一門,即此四中並皆入道。雖然作種種行,元來任運清閑。雖頓覺身心本空,習起還須息滅。又須常冥覺體,不得取四為心,則自然休時非休、作時非作。故《淨名》云:「但除其病,而不除法。」
「作是觀者名為正觀,」
即上所釋,病除法在是正觀也。雖不取四病,而慧解昭然,不得懼落四中,便不建志立節。
「若他觀者名為邪觀。」
復有聞斯四過,離四又更生情,便信胸襟,別為見解,故云邪觀。又作是觀者離四也,他觀者取四也。問:「為說簡師之時,求於離病之者,為說學人自離四病,若說師病者,何以問中別標其目?又結云作是觀者等?若說學人病者,云何標云:彼善知識所證妙法應離四病?」答:「二皆不異。既聞經識病,須求離病之師。既事此師,即修離病之行。然別釋之中,若師若徒病無別相,雖含二意而無二途,解釋結文之中即須科簡。若結行人,即依前釋;若結簡師,師無四病,即須歸依。名為正觀。若縱智別求,名為邪觀。故菩薩戒云:『其法師者或小姓年少、卑門貧窮,而實有德,是故不得觀法師種姓。』意云:但觀病中離與不離,莫觀種姓貴之與賤。」
三、辨事師之心。此當答第三行何等行之問。故標云欲修行者,結云如是修行。然且唯說事師,更無別行,故但作此科判以當修行。謂菩薩行門本無定迹,隨當時事、隨差別機,但令善事明師,明師必自臨事指示。亦同善財於文殊處發菩提心已,聞菩薩行,文殊亦不具說,但令親近善友矣。
「善男子!末世眾生欲修行者,應當盡命供養善友、事善知識。」
如善財南邁、普賢西遊等也。《涅槃經》說:是具足因緣故。故《法句經》說:善知識如父母、眼目、脚足、梯蹬、衣食、鎧繩、藥刃等。乃至云:善男子!善知識有如是無量功德,是故我今教汝親近。大眾聞已,舉聲號哭等。
「彼善知識欲來親近,應斷憍慢,」
夫善友度人種種方便,師徒心契,法意方傳。是以俯就物機,相親相近。愚者無識,憍慢便生。慢既翳心,即不入道,故云應斷。
「若復遠離,應斷瞋恨。」
或欲除慢、或遇異緣,相去相離,便生瞋恨。云疎我親彼,說愛說憎。既一念瞋,百萬障起,非論失道,亦墮三途,故此令斷。《論語》云:「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遜,遠之又怨。」怨則此瞋恨也,不遜則此憍慢也。
「現逆順境」
遠離名逆,親近名順。又違情曰逆,隨情曰順。故《勝鬘》云:「應攝受者而攝受之,應折伏者而折伏之,則佛法久住。」
「猶如虛空,」
心無改易。
「了知身心畢竟平等,與諸眾生同體無異。」
結示同體悲智。所以然者,若不了善友及諸眾生與己同體者,則雖知菩提可進,而不能屈節事師;雖知薩埵可悲,而不能忘軀弘道。故此示也。
「如此修行方入圓覺。」
結因成果。
四、名除病之行,是答第四除去何病之問。文二:初、明所治。
「善男子!末世眾生不得成道,由有無始自他憎愛一切種子,故未解脫。」
自他憎愛前已頻明,今復說者,是種子故、是入道微細病故、由此種子難契圓明故。隨所聞法門,即生心作意、捨此取彼,憎妄愛真,難忘能所,故後能治云「即除諸病。現行麁而易覺,種子細而難明。」故偏指也。
後、明能治。文二:一、等心觀人。
「若復有人觀彼怨家如己父母,心無有二,即除諸病。」
七品行慈之中,此當上怨同上親也。觀之既同,應與上樂。
二、等心觀法。
「於諸法中自他憎愛亦復如是。」
前既云怨家、父母無二,例此觀法應云:涅槃、生死不殊。不殊則無自他憎愛,故知諸病秖由愛真憎妄、見自見他,故不能久事師宗,但自生情起行。今既斷斯種子,則諸病自除。所以觀人中云:即除諸病。此云亦復如是。又此於諸法中明自他憎愛,尤顯異於前段,前段不言法故。
五、顯發心深廣,正答第五問也。文三:一總標發心、二別明心相、三通結離邪。今初。
「善男子!末世眾生欲求圓覺,應當發心作如是言:」
諸佛因地皆發此心,依此願修,方成正覺。若無心願策引,所修行亦不成。
二、別明心相。此同《金剛經》中具四心也,四心者,彼經彌勒頌云:「廣大第一常,其心不顛倒。」今此文二,文二合故:一、廣大第一。
「盡於虛空一切眾生,」
廣大心也,彼云四生九類。
「我皆令入究竟圓覺。」
第一心也,彼云入於無餘涅槃,各隨宗故。然菩薩發心皆無分劑,等眾生界,不擇怨親,普使修行,同歸圓覺。虛空眾生無有邊際,菩薩悲願亦復如然。由發此願,自熏成種,承此願力任運而化,不要起心。三世諸佛悉同於此;若不爾者,即與二乘無異。
二、常不顛倒。
「於圓覺中無取覺者,」
常心也。我入覺時我即圓覺,眾生亦爾,何有取者?故天親云:「自身滅度,無異眾生,故名常心。」若見有眾生因我入覺,即非常也。
「除彼我、人一切諸相。」
不顛倒心。故天親云:「遠離依止身見、眾生等相。」故無著云:「已斷我見,得自行平等想,故信解自他平等。」上來總是彼經「實無眾生得滅度者,若有我、人等相,即非菩薩。」
三、通結離邪。
「如是發心不墮邪見。」
可知。
偈中文五,全同長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且標舉也。
「普覺汝當知,  末世諸眾生,
欲求善知識,  應當求正見。
心遠二乘者(一也),  法中除四病,
謂作止任滅(二也)。  親近無憍慢,
遠離無瞋恨,  見種種境界。
心當生希有,  還如佛出世。」
三也。長行達己同凡,此乃敬師如佛。
「不犯非律儀,  戒根永清淨。」
四也。但諷前能治,以所治憎愛是犯戒因,云未解脫亦違戒德故。此云不犯及永淨也。
「度一切眾生,  究竟入圓覺。
無彼我人相,  當依正智慧,
便得超邪見,  證覺般涅槃。」
五也。此句長無此有。般涅槃之義,留對下佛出現文以釋。
後一問答道場加行,下根修證。得道之處名曰道場,謂於此處誓志剋期。加功用行以求證入,故名加行。下根修證者,謂雖信解前法,而障重心浮,須入道場自為制勒,緣強境勝,則功用有期。問:「此入道場但是修前三觀,何得別為大科?」答:「觀行法門雖同,修之方便有異,隨機施設故。故此文先結前云:若在伽藍,安處徒眾,隨分思察,如我已說。結已然後說道場儀式。故知別是一段矣。」
於是圓覺菩薩
義如前釋。
文四:初三之初。
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正陳中二:一、慶前。
「大悲世尊!為我等輩廣說淨覺種種方便,令末世眾生有大增益。」
解之可知也。
二、請後。
「世尊!我等今者已得開悟,」
躡慶前之文。
「若佛滅後,末世眾生未得悟者,」
舉所為也,下正請云。
「云何安居修此圓覺清淨境界?」
間道場也。
「此圓覺中三種淨觀以何為首?」
問加行。
「惟願大悲,為諸大眾及末世眾生施大饒益。」
結請。下三唱倣前。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爾時,世尊告圓覺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問於如來如是方便,以大饒益施諸眾生。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圓覺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正說長行。中二:一答道場、二答加行。初中二:一、結前。
「善男子!一切眾生若佛住世、若佛滅後、」
正法像法。
「若法末時(末法),有諸眾生具大乘性,」
宿有聞熏種也,不同唯識永簡餘性。
「信佛祕密大圓覺心,」
聞慧初開。
「欲修行者,」
菩提心發。上皆明當機也。
「若在伽藍,安處徒眾,有緣事故隨分思察,如我已說。」
指前普眼法門及三觀諸輪所說。謂圓機菩薩不滯空閑,種種施為作諸利益,廣度群品,修學法門。隨其閑暇分中,則便思察三觀,故言隨分。非謂見解未圓,名為隨分。
二、正說。文三:一道場期限、二限內修行、三誡取邪正。今初。
「若復無有他事因緣,」
菩薩逢益即為,遇緣且赴,如《法華》中官事當行之類。
「即建道場。當立期限,若立長期百二十日,中期百日,下期八十日。」
若無勝利,須建道場,克志加功以期聖果,則三期皆是自利,為簡利他,故名無他事。亦可王賊、命難名為他事。定三期者,過則情生疲厭,少則功行未圓,故量克三期,亦無別義。然約三根配之,有其二意:一約障盡難易,配長期下根、中期中根、下期上根;二約精進懈怠配者,即反於此。根有利鈍,期有遠近,對病設藥,斯之謂歟。
「安置淨居。」
欲使內外清淨,身心潔白,事理稱可。
二、限內修行。文二:一明道場行相、二明遇夏安居。初文二:一、明隨相用心。
「若佛現在,」
對當會菩薩眾。
「當正思惟。」
明不假設像等。當知唯心無外境界。
「若復滅後,」
對末世眾生。
「施設形像。心存目想生正憶念,還同如來常住之日。」
明設像之意。謂大師去世,不覩真儀,設像諦觀,引心入法。相即無相,即見如來。亦可想佛真身常在不滅。若稱理說者,觀行無間是佛現在,間斷之時是佛滅後。斷後復作觀行思惟,是設像存想。今且依事行釋也。次下明禮懺儀式。
「懸諸幡華,」
嚴持壇場也,備如方等經說。
「經三七日,」
去其久近,無別所表。方等經極少七日,久則不遮。次下正明法事,準《離垢慧菩薩所問禮佛法經》,總有八重:一供養、二讚佛、三禮佛、四懺悔、五勸請、六隨喜、七迴向、八發願。今略唯二,謂禮佛、懺悔。然文雖略,法必具行。《論》中亦云:「應當精勤禮佛、懺悔、勸請、隨喜、迴向,常不休息,得免諸障,善根增長。」《華嚴》亦令禮敬、稱讚、供養、懺悔等。
「稽首十方諸佛名字。」
禮佛也,以名召體,觀而禮之。準勒那三藏禮佛觀門,優劣有七:一我慢禮、二唱和禮,此二非儀;三恭敬禮,敬從心發,運於身口,五輪著地;四無相禮,深入法性,離能所相;五起用禮,觀身與佛皆從緣起,如幻如影,普運身心遍禮一切;六內觀禮,但禮身內法身真佛,不緣他佛;七實相禮,若內若外、若凡若佛同一實相,見佛可禮亦是邪見,觀身實相,觀佛亦然,名平等禮。故文殊云:「不生不滅故,敬禮無所觀」等。然後四禮皆屬觀行,謂第四空觀禮真諦佛,入法之性故;五假觀禮俗諦佛,從體起用故;六中觀禮第一義諦佛,不計空色,直見本覺真性故;七則三觀一心禮三諦一境佛,不取真棄假、泯絕無寄故。今經既是隨相門中,且當第三、第五禮也。餘在下離相攝念中。
「求哀懺悔。」
具云懺摩,此云悔過。若別說者,懺名陳露先罪,悔名改往修來。其所懺法不出惑、業、報等三障。今欲懺者須知展轉起由,由無始不覺,起貪、瞋、癡,發身、口、意,造一切業,受諸苦惱。懺有二意:若約責心,三障俱懺;若就所作,唯懺惡業。惡業復有性罪、遮罪。遮罪依教作法懺之,性罪即須起行。起行有二:一事行,如《方等佛名經》等;二理行,如《淨名經》觀罪不在內外等。餘意如上。
「遇善境界,」
感應也,或見佛像、或覩光明。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墮群邪。故下文云:「非彼所聞,一切境界終不可取。」若天台意,即與信等相應,名善境界。
「得心輕安。」
獲益也。身心調暢,輕利安和,神爽氣清,支體柔潤。
二、明離相用心。
「過三七日(躡前),一向攝念。」
亦名會緣入實。謂初以塵心麁重,令託勝相為緣。相既皆虛,誠宜入實。攝念者,《論》云:「若修止者,住於靜處,端坐正意,乃至心若馳散,即當攝來住於正念。正念者,當知唯心無外境界。」然論與經皆先以禮懺等除惑業之濁,次以正念攝馳散之動,空而又寂,方能現佛之像。
二、明遇夏安居。文三:一、標異聲聞。
「若經夏首,三月安居,當為清淨菩薩止住。」
然建道場,或在伽藍、或於餘處,期限未滿,夏首已臨,入眾安居則乖誓約,作念結夏又雜觀心。道場中人由此疑惑,如來遠念故為辨明。為俗乖律即非,因大廢小無失,故《決定毘尼經》云:「持聲聞戒是破菩薩戒,持菩薩戒是破聲聞戒。」
「心離聲聞,」
大小不同。次即下說。
「不假徒眾。」
不必六和。
「至安居日,即於佛前作如是言:」
言在下也。
二、正陳辭。
「『我比丘、』」
梵語也,此含三義故存梵不譯:一怖魔、二乞士、三淨戒。
「『比丘尼、』」
尼女也。女比丘。
「『優婆塞、優婆夷,』」
此云近事男、近事女,謂親近比丘、比丘尼而承事故,即三歸五戒之士、女也。小乘局於二眾,大乘道俗俱霑。
「『某甲,』」
各稱其名。
「踞(踞居)菩薩乘,」
簡羊、鹿車。
「『修寂滅行,』」
簡四諦行。
「『同入清淨實相住持,』」
簡事相住持。
「『以大圓覺為我伽藍,』」
此云眾園,園是眾居處故。圓覺則萬德所依,以八識海澄,流注寂滅,體遍法界,故得名大。於四智中則圓鏡也。
「『身心安居』」
身即五識,依色根所發故。心即意識,以五識取塵,意識分別,熏動心海,波浪從生,故不名安。今意無分別,五不妄緣,識浪永寂,與體一如,故名安也。身安故即成所作智,心安故則妙觀察智。
「『平等性智,』」
此以四惑相應,妄計賴耶為自內我,於平等理中起不平等見。今既所緣性寂,能緣七識自如,如性皆同,故平等矣。
「『涅槃自性無繫屬故。』」
為簡二乘計著方處,今順法性故無所屬。
「『今我敬請,不依聲聞,當與十方如來及大菩薩,三月安居,為修菩薩無上妙覺大因緣故,不繫徒眾。』」
小大安居略有八異:一所依異,別界、圓覺;二假實異,定實、示現;三住持異,事相、實相;四結安異,對首作法、獨自稱名;五成安異,身不出界、心不起念;六失安異,身出越界、念起背本;七還界異,身不逾時及界、念不間斷而覺;八所期異,阿羅漢果、無上菩提。有此八異,故云不依及為修等。大因緣者不拘小節之意也。
三、結示休期。
「善男子!此名菩薩示現安居,過三期日隨往無礙。」
道場三期已滿,小乘夏限未終,以本非小乘安居故,不妨隨往無礙。
三、誡取邪證。
「善男子!若彼末世修行眾生,求菩薩道入三期者,」
指前行人。
「非彼所聞一切境界,終不可取。」
總標加行中所證之境,誡其邪謬。謂信、解、行、證雖階級不同,而所信乃至所證之法元來不異,謂解則解其所信,修則修其所解,證則證其所修。今明證得境界,若非本所信等法,即不應取。
二、答加行。文三:一別修三觀、二遍修三觀、三互修三觀。初文二:一別釋、二總結。初中三:一靜觀、二幻觀、三寂觀。初中又三:一、修觀成。
「善男子!若諸眾生修奢摩他,先取至靜,不起思念,」
義如上釋。
「靜極便覺。」
超動靜相圓覺顯現,如前從空入中也。
「如是初靜,從於一身至一世界,」
釋上靜相自他普遍。遍靜雖無先後,約行人趣入故,從陜至寬。
「覺亦如是。」
例於靜也。應云:如是初覺從於一身至一世界。靜即是體、是定;覺即是慧、是用。初觀成,不見自身之相,名一身靜。以身靜時當體是覺,名一身覺。世界亦然。
二、起功用。
「善男子!若覺遍滿一世界者,一世界中有一眾生,起一念者皆悉能知,」
知眾生念者,世界既全成覺,眾生全在覺中,故所起念無不了達,如影入鏡鏡照無遺。
「百千世界亦復如是。」
類此可解,說則以一例多,覺發則同時已遍。
三、誡邪證。
「非彼所聞,一切境界終不可取。」
文義俱同上也。
二、幻觀。文二:一、明正觀。
「善男子!若諸眾生修三摩鉢提,先當憶想十方如來、十方世界一切菩薩,依種種門,漸次修行勤苦三昧。」
前至靜觀不假外緣,大起幻門中須憑聖境。前威德段中圓說,故約大悲化生。今道場之內且自克修,故約大智求佛。亦可諸佛菩薩必以大悲為本,但依佛菩薩種種之門,自然具大悲也。道場之內且學悲心,限滿對緣即將化用。漸次者,前至靜歸體,功則頓現。今隨差別之相,故應漸次。所以前有起於功用,今則無文,是斯意也。
「廣發大願,自熏成種,」
願者,希求欲樂之義。眾生無始已來念念希欲五塵之境,今已了悟,故發心念念希欲悲、智、六度等境。熏心成習,故云種也。
二、誡邪證。
「非彼所聞,一切境界終不可取。」
同上。
三、寂觀。文三:一、修觀成。
「善男子!若諸眾生修於禪那,先取數門,」
此有二意:一者,先用數息觀門治諸覺觀,漸入妙境。然修出入息者,有六妙門:謂一數、二隨、三止、四觀、五還、六淨,或依次第、或隨便宜,廣如疏釋;二者,即下所知生滅心念,便是數門。
「心中了知生、住、滅念分齊頭數。」
由前心息相依,息調心淨,故了知心中生、住、異、滅麁細妄念,本末分齊頭緒數量。謂生滅各一、住四、異二。經無異字者,或脫或略,義必具有。據《論》所說,十信凡夫覺滅相,三賢覺異相,十地覺住相,位滿覺生相。覺生相者,動念都盡,唯一心在。故《論》云:「心無初相,而言知初相者,即謂無念。若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住、異、滅乃至皆無自立,本來平等,同一覺故。」釋曰:既云動念都盡,本來平等,同於一覺,正當此門絕待中觀。問:「文無無念之言,如何同此?」答:「三觀體用文在前章,今此但明修之方便。彼有絕待之念,又有寂滅之文,由是科云:靈心絕待。絕待無念,一覺靈心豈非同邪?是知絕念之慧,方能了知生、住、滅念,故於此觀明之。」
「如是周遍,四威儀中分別念數,無不了知。」
初則宴坐照見,後則行住皆知。知即無患,譬如妖魅所欲著人,若知其名,自然消滅。《涅槃》云:「如人覺知是賊,賊無能為。」
二、起功用。
「漸次增進,乃至得知百千世界一滴之雨,猶如目覩所受用物。」
淨心是圓覺自體,世界本在其中。觀行成就,全合靈源,知雨滴數固宜本分,非唯雨滴,萬物皆然,舉一例諸,且標雨滴。凡夫之類迷此真心,隨念所知,故無其用。
三、誡邪證。
「非彼所聞,一切境界終不可取。」
文義準前。
二、總結。
「是名三觀初首方便。」
前問云:「三種淨觀以何為首?」故具答已結云是名等也。即知前段三觀諸輪雖具釋相,趣入方便是此所明。
二、遍修三觀。
「若諸眾生遍修三種,勤行精進,即名如來出現于世。」
如來本所示生,秖緣勸物修習。今三觀既修,則萬行已圓,故就此人已名佛出。又即此人本覺離念,名為佛出。然前離四病云證覺般涅槃,今修三觀名如來出世。今以出世、涅槃相對而釋,有其二門:一約實義、二約對機。實義有三:一、緣起即空之真諦,則非出非般,故《大經》云:「如來不出世,亦無有涅槃」。二、真如緣起之俗諦,則念念處處而出現,念念處處而涅槃。《大經》又云:「菩薩應知,自心念念常有佛成正覺,如自心,一切眾生心亦復如是,即念念也。」又云:「當知無有少許處空無佛身,即處處也。」涅槃者,即如上遍一切處出現之佛身,既是緣起有為之相。念念即生即滅,四相同時。今以生生即滅,為念念處處而般涅槃。三、約第一義諦,即常住世、常涅槃。謂寂而常照為住世,照而常寂為涅槃。對機者,機緣感則菩提樹下而出現,機緣盡則雙林樹間而涅槃。故《大經》云:「佛子!諸佛如來為令眾生生欣樂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生戀慕故,示現涅槃。譬如日出普照世間,淨水器中」等。對今經意配釋可知。然此三觀雖各有證相,理實遍修方契圓覺,如前文說。
三、互修三觀。文三:一、明修觀不成。
「若後末世鈍根眾生,心欲求道,不得成就,」
下中之下力不遂心。
二、令懺除惑業。
「由昔業障,當勤懺悔,常起希望。先斷憎愛、嫉妬、諂曲、求勝上心,」
重發誓願,決心欲證。加功勵志,懺業斷惑。《論》中亦云:「若人修行信心,以從先世罪業眾多障礙,應當勇猛禮懺等。」
三、令隨便互修。
「三種淨觀隨學一事。此觀不得,復習彼觀,心不放捨,漸次求證。」
有人色相所礙,空靜之觀難成,先觀色幻,幻即全空,靜觀方成。復有執定實色,礙於心識,難修幻觀,先知其體本無而不妨覩相,方成假幻。復有修中難成絕待,先知假全空而無假,空全而假無空,空假俱無,絕於對待,方成寂滅。又有人直見心源,方知諸法即性故空,不壞相故假。或但從性現故假,無別所現故空。先後綺互,如諸輪說。
偈讚中二,全同長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圓覺汝當知,  一切諸眾生,
欲求無上道,  先當結三期,」
期限也。
「懺悔無始業。  經於三七日,
然後正思惟。」
限內修行。
「非彼所聞境,  畢竟不可取。」
誡取邪證。
「奢摩他至靜,  三摩正憶持,
禪邪明數門,  是名三淨觀(別修)。
若能勤修習,  是名佛出世(遍修)。
鈍根未成者,  常當勤心懺,
無始一切罪,  諸障若消滅,
佛境便現前。」
互修結前及安居之法,長有偈無。佛境出現,長先偈後。餘但文略耳。
大文第三流通分。謂正宗之分法義已周,欲使廣益他方,遠霑來世,流傳通泰,展轉無窮,故有此分。都無人傳是不流,流則不住不滯;傳之遇其障難是不通,通則不壅不塞。文五:一慶聞深法請問流通、二讚許佇聽交感流通、三依問宣說內護流通、四稟命加衛外護流通、五時眾受持總結流通。
初文三段同上,今初。
於是賢善首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可知。
二、正陳。中二:一、慶聞所詮。
「大悲世尊!廣為我等及末世眾生,開悟如是不思議事。」
近慶道場,遠該一部。
二、請問能詮。
「世尊!此大乘教」
然正宗分中但問所詮法義,法義雖已圓備,凡心難可任持,聞時令會分明,過後恐還遺忘,事須持教,以教貫穿。文既不遺,隨文解義,依義起觀,方成真正修行。故此問經教也。
「名字何等?」
解義先須識名,迷名於義不了。
「云何奉持?」
前雖已說持法,今問持教。
「眾生修習得何功德?」
依理修行證聖,已知功德無邊,受持名教,恐無利益故問。
「云何使我護持經人?」
使我諸菩薩等於末世中,云何衛護受持此經之人。
「流布此教至於何地?」
十法行也。若人一向於此了義經教供養、寫、施、聽受、讀、誦、說、釋、思、修,如是分布流傳,未審此人智慧功德畢竟至何位地。
下三唱倣前。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爾時,世尊告賢善首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問於如來如是經教功德名字。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賢善首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三、依問宣說。文二:初、且標能說能護之人。
「善男子!是經百千萬億恒河沙諸佛所說,」
說此經佛既是真身,真身無礙,塵沙同體,故一說即是多說。《華嚴》云:「十方諸如來,同共一法身,一心一智慧,力、無畏亦然。」又不了義經則隨方有說不說,了義之教無佛不譚。如《華嚴》云:「我不見有佛國土不說此經」等。
「三世如來之所守護,」
亦如《華嚴經》云:「我等諸佛護持此法,令未來世一切菩薩未曾聞者,皆悉得聞。」
「十方菩薩之所歸依,」
因行之中無不從此成佛。
「十二部經清淨眼目。」
良以推窮迷本,照徹覺源,是以理貫群經,義無不盡。於此若解,則諸教煥然;若不了之,何知正道?故云眼目。
二、正答所說所護之法。文五:一答名字、二答所至、三答奉持、四答功德、五答護持。今初。
「是經名大方廣圓覺陀羅尼,亦名脩多羅了義,」
經有五名,二名已釋。
「亦名祕密王三昧,」
非器不聞名祕,隨器異聞名密。三昧之名其數無量,圓覺三昧是彼根源,故稱王也。
「亦名如來決定境界,」
極證之處。
「亦名如來藏自性差別。」
如來藏即圓覺在纏之名。妄不能變,名為自性;隨緣起妄,名為差別。又空如來藏、不空如來藏,即是差別。
「汝當奉持。」
勅令依此名義而持。謂已悟者文性離而持法,未悟者無離文而持義,是奉持之相也。然答奉持之問者,若以文顯,則不妨因說經名,承其文勢便於此答。若以義求,則在後頓、漸門中。
二、答所至。文二:一、標行所依。
「善男子!是經唯顯如來境界,唯佛如來能盡宣說。」
前云是諸眾生清淨覺地,又說無明、貪愛四相四病。今云唯顯如來境界者,下句自釋。唯佛能說,故說無明等皆無所有,正是佛境。佛境若不顯現,眾生豈得皆空?生若不空,豈徹覺地?故《華嚴》信位即佛境甚深,雖智與知殊,皆佛境界,是此意也。
二、依修所至。
「若諸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此修行,」
十法行也。
「漸次增進,至於佛地。」
由經唯顯佛境故,修之必至佛地。
三、答奉持。文二:一、法。
「善男子!是經名為頓教大乘,頓機眾生從此開悟,亦攝漸修一切群品。」
宗是頓教,事具漸門。既頓漸俱收,則遲速皆益,入與不入總可留心,故正宗中分上、中、下。
二、喻。
「譬如大海不讓小流,」
謂漸教則乖頓教,頓門必具漸門。
「乃至蚊虻」
此喻二乘受持。
「及阿脩羅」
此喻菩薩受持。
「飲其水者,皆得充滿。」
大海有無量之水,飲之則量腹少多。圓覺有無邊法門,受之則隨器頓漸。
四、答功德,文三:一、以施寶校量顯聞經勝,意明其福,以福校量故。二、以度人校量顯說經勝,意明其智,非智不能度人故。又聞者假令不解,亦生其福;說者必無不解,故唯智也。三、以宿因反驗,顯信經勝,雙明福智。
初中二:初、舉劣。
「善男子!假使有人純以七寶積滿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
積福可知。
二、顯勝。
「不如有人聞此經名及一句義。」
如《金剛經》校量文例,謂世珍盈剎,能為漏果之資;妙法一言,必獲菩提之報。
二、以度人校量者,謂前以劣福顯勝福,此以劣智顯勝智。文二:初、舉劣。
「善男子!假使有人教百恒河沙眾生得阿羅漢果,」
積德可知。
二、顯勝。
「不如有人宣說此經,分別半偈。」
凡全偈者,所謂四句。句有二種,謂文句、義句。若約文句,即兩句為半偈;若約義句,即說一切法本來空寂是半偈也,顯空體不空方為全偈。或無常、真常為半及全。
三、以宿因顯信經勝。雙明福智者,經文自顯。文二:一、明聞信。
「善男子!若復有人聞此經名,信心不惑,」
二、驗宿因。文二:一、反顯。
「當知是人非於一佛、二佛種諸福慧,」
二、順明。
「如是乃至盡恒河沙一切佛所種諸善根,聞此經教。」
亦如《金剛》文勢。然此宗信者,必是即解之信。信該果海,不是小緣,故驗宿因,亦非聊爾人耳。
五、答護持。
「汝善男子!當護末世是修行者,為令惡魔及諸外道惱其身心,令生退屈。」
前問云何護持?今答意云:但莫令惡魔、外道惱身心者,即是護持。然惱身心俱通魔外,若以義配者,外道以邪智惑人令疑,是惱心也;魔以神力令種種不安,乃至病等,是惱身也。故經說:「眾魔者樂生死,外道者著諸見」等。二事皆令初心行人退屈,實藉護持。
四、稟命外護。文三:一、力士眾。
爾時,會中有火首
首,頭也。頭有火焰故。
金剛、
執此杵故。若取名者,云露肩神。
摧碎金剛、尼藍婆
未詳唐語。
金剛等八萬金剛,并其眷層,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而白佛言:「世尊!若後末世一切眾生有能持此決定大乘,我當守護,如護眼目,乃至道場所修行處,我等金剛自領徒眾,晨夕守護,令不退轉。」
此神初發心時常發大願,願為力士,護修行人。
「其家」
在家眾也。
「乃至永無災障,疫病銷滅,」
凡發大心,多有障難。障難多種,略舉災病,故云乃至也。今由神護,一切皆除。
「財寶豐足,」
修道資緣也,不必富奢方名豐足,故次但云。
「常不乏少。」
不乏少故,進趣妙門不退屈也。
二、天王眾。
爾時,大梵王、
別指初禪王娑婆世界主。
二十八天王,
總指三界。
并須彌山王、
別名帝釋。
護國天王等,
別顯四王。別標三類者,以梵與釋諸佛轉法輪時皆為請主,護世持國,使災害不生,故於總列之外而更別明。
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而白佛言:「世尊!我亦守護是持經者,常令安隱,心不退轉。」
正明護持。
三、鬼王眾。
爾時,有大力鬼王名吉槃茶,
亦云鳩槃茶,食人精血,其疾如風,變化稍多。住於林野,管諸鬼眾,故號為王,來至道場而為上首。
與十萬鬼王
其數十萬,一一若斯。依附深山或居巖穴,其形可畏,通變極多。不屬人、天,住居鬼趣。
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而白佛言:「我亦守護是持經人,朝夕侍衛,令不退屈。」
無障難故不退。
「其人所居一由旬內,」
一由旬則四十里,一云十六里。
「若有鬼神侵其境界,我當使其碎如微塵。」
碎鬼神境界者,護佛菩提心故。
五、時眾受持。
佛說此經已,一切菩薩、天、龍、鬼神八部眷屬,及諸天王、梵王等一切大眾,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文殊所問經》說:「有三種義歡喜奉行:一說者清淨,不為取著名利所染故;二所說清淨,以如實知法體故;三得果清淨,即說益也。」
自惟無始迷心海,  曠劫漂沈生死波,
塵沙諸佛出人中,  浮木盲龜難值遇。
何幸此身逢了教,  千重疑滯類氷消。
尋思累世積聞熏,  慚愧多生善知識。
上士慈悲哀末世,  始終次第為諮詢。
能仁應感稱心源,  本末無遮頓演說。
已採群筌扣真寂,  隨應聖旨解斯文。
普回功德向眾生,  同入神通大光藏。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卷下二
圭峰定慧禪師遙稟清涼國師書
(宗密)慶以天幸,竊稟
和尚華嚴疏文雖乖禮足,且解生焉。(宗密)恨以累有事故,不獲早赴起居,下情伏增惶懼。既未繫目,敢自陳心,若不粗述本緣,寧表誠素?欲書實語,恐塵瀆視聽。進退無已,伏惟照恕幸甚!
(宗密)本巴江一賤士,志好道而不好藝,縱游藝而必欲根乎道。自齠年洎弱冠,雖則詩書是業,每覺無歸,而復傍求釋宗,薄似有寄。決知業緣之報,如影響應乎形聲。遂止葷茹、考經論,親禪德、狎名僧,莊居屢置法筵,素服濫嘗覆講。但以學虧極教,悟匪圓宗。不造心源,惑情宛在。後遇遂州大雲寺圓和尚法門,即荷澤之裔也。言下相契,師資道合,一心皎如、萬德斯備。既知世業事藝本不相關,方始落𩭄披緇,服勤敬事。習氣損之又損,覺智百鍊百精,然於身心因果猶懷漠漠,色空之理未即於心。遂屢咨參方,蒙授與終南大師《華嚴法界觀門》,佛法寶藏從此頓彰。同志四人琢磨數載,一句中理論則通宵未休,一事中義旨則塵沙莫算。達水常濕,寧疑波湛之殊;悟鏡恒明,不驚影像之變。淨剎、穢土非壞非成,諸佛、眾生何起何滅。由是念包三世同時,互促互延;塵與十方全體,相即相入。多生謬計反覆,枉受於沈淪;今日正觀始覺,元同于大用。然後所顯境界離情則隨照分明,能詮大經配文則難為通會。章句浩博、因果重疊,理雖一味,勢變多端。差別義門,㘝盡血脈,不知科段,意莫連環。縱使歷諸講場,不添已悟,名相繁雜,難契自心。
(宗密)謂言章疏例只如斯,遂休心傳教,適志遊方。但以終南觀門為助緣,以離情順智為自力,照融通法界而棲托,指事理懸說為利他。以夢幻身心游影像世界,神冥妙境智歷義門。跋涉江山,至于襄漢,於恢覺寺遇靈峯闍梨,即和尚門下一哲人也。寢疾數月,漸至羸極。相見三日,纔通其情。願以同聲之分,經及疏鈔悉蒙授與。議論未周,奄然遷逝。斯則夙緣法會忍死待來,若見若聞無不歎訝。
(宗密)渴逢甘露,貧遇摩尼,騰躍之心手捧而舞。遂於此山返關絕迹,忘飡輟寢,夙夜披尋,以疏通經,以鈔釋疏。尋文而性離,照理而情忘。偶之于心、會之于教,窮本究末,宗途皎如,一生餘疑蕩如瑕翳,曾所習義於此大通。外境內心豁然無隔,誠所謂太陽升而六合朗耀,巨海湛而萬象昭彰。妙德妙智而頓開,普賢普行而齊現。五周四分一部之網在綱,六相十玄三乘之流會海。義則色空同於中道,教則權實融於圓宗。理則體用即寂,而性相宛然;智則凡聖混同,而因果不壞。顯隨緣而不變,弘經則理趣周圓;指幻而識真,修觀則禪心使曠。蕩九會經文無不契心,由斯可謂契經矣。使一真心地無不印經,由斯可謂心印矣。是知執三藏文者,誠為失道;局一性義者,猶未圓通。想夫斯流固宜絕分,聲聞聾瞽諒不虛哉!
(宗密)未遇疏前,每覽古今著述,在理或當,所恨不知和會。禪宗、天台多約止觀,美則美矣,且義勢展轉滋蔓,不直示眾生自心行相。雖分明入處,猶歷漸次,豈如問明釋文殊偈,印靈知而心識頓袪。懸談開分齊章,顯真空而相用繁起。起不異性故事事融通,通而互收故重重無盡。悟此則全同佛果方是圓因,隨緣造修無非稱體。開頓漸禪要,可以此為楷模;傳權實教門,可以此為軌範。藥得雪山善見,群疾俱消;寶獲滄海摩尼,千珍隨念。況懸文卷半,諸義盡包,備覈源流,遍窮名體。然後融成本部,全揀全收。苟能精之,已領百家之文義,少功多獲,要在茲焉。凡曰釋流孰不可習。
(宗密)夙生多幸同種善根,遇如是經、逢如是疏,頃於王饍未敢即飡。今得明文印決,心意泰然,誓願生生盡命弘闡。當時便被僧尼徒眾,因請贊揚,務自溫習。課虛順命,但依文配讀而已,詎足以發明於人?為顯圓宗多驚撫掌,爰有宿機堅種聞即稟承,從始洎終可數十人,誓願修學。蓋茲疏文玄妙,傳之不虛,豈以微才能感如是。襄陽講罷,暫往東都,禮祖師塔,便擬馳赴拜覲。蓋緣夏逼,且止永穆寺。襄陽徒眾迤邐訪尋,再邀第二遍講。復聞茲經,遂允眾請。許終懸疏,却赴上都。今月七日纔畢,聽徒泰恭遂斷一臂云:「自慶所逢之法玄妙難思,用表懇誠,厥願修學。」此迺和尚道威德洽,教令將行。門下宗枝有斯精苦,伊且割截支體、傷斷筋骨,都無痛惱,神色宛然。自初至今身心仍舊,若道若俗無不異之,觀智之功感應昭著。時臺省詢驗,事迹分明。留守崇敬大經已申中書門下,據伊本意,豈盡顯揚。然發起門亦藉旌表,沿伊手瘡未愈,官司牒寺委令將養,未便遊行。以此禮覲轉見遲違,下情無任,伏增惶懼。謹差聽徒僧玄珪智輝,先具申述。(宗密)才微語拙,領悟難陳。伏乞慈悲,特賜攝受幸甚。不備學徒(宗密)惶恐百拜上。
華嚴疏主清涼國師大和尚
唐元和六年辛卯歲九月十三日在東都上清涼國師誨答
十月十二日玄珪智輝至,得汝書,遙伸師敬,備述行迹,領大教之玄趣,說傳贊事,誠感悽然,心納矣。吾自傳揚,或面言心授,或展轉分照盈于異域。然仲尼傾蓋、伯牙輟絃,亦藉形聲矣。不面而傳,得旨繫表,意猶吾心,未知有也。非憑聖力,必藉夙因,當自慰爾。轉輪真子,可以喻也。泰恭斷臂,重法情至,加其懇禱。然半偈忘軀、一句投火,教有文矣。意存身外有重法之寶,爾宜誡之,後學勿使傚之。當斷其情慮,勿斷其形骸;當斷其妄心,無斬其肢分,則淺識異學安其所不驚視。苟俗無髮膚之誡,則玄化不廣而自博矣。汝當篤志幽趣,儻得一面印所懸解,復何嘉焉。如忽緣阻,但當心契玄極,豈山河形聲所能隔哉?勉之!不多云。老僧澄觀付
宗密法子收
十月二十三日學徒(宗密)裁書再拜。
本講華嚴疏主玄珪智輝迴,伏奉誨示。納所微悟,許廁法席,頂戴奉持,不任忻懼。多慚陋質,未効勤勞,空呈寸心,坐蒙收采,自驚僥倖,喜極成悲。伏蒙慈願弘深,降斯過分。一經印決,頓覺光輝,學流進功,時輩增仰。幸甚。(宗密)便欲奔赴給侍,緣泰恭臂瘡未愈,慎風不敢冐路,再三涕泣,願侍隨行。念伊迹苦,不忍棄遺。伏惟照察。不備學徒(宗密)再拜上。
本講華嚴疏主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卷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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