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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大乘入楞伽經

注大乘入楞伽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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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ã văn bản
T39n1791
Tên chuẩn
注大乘入楞伽經
Quyển
T39
Bộ sưu tập
Đại Chính Tân Tu Đại Tạng Kinh
Nguồn
CBETA TXT (T)
Ngôn ngữ giao diện đọc
Hán văn (phồn thể) · Hán Việt · Việt/Anh (khi có)
Số phần văn bả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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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án gốc: có (10 đoạn) · Hán Việt: chưa có · Việt: chưa có · Anh: chưa có
Cập nhật
2026-03-30 15: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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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大乘入楞伽經
Hán gốc
注大乘入楞伽經
No. 1791 [cf. No. 672]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一并序(〔宋、時〕)
東都沙門(寶臣)述
達磨西來,本自不立文字;《楞伽》東付,以印傳佛心宗。雖叢林此話大行,而衲子猶患幽眇。粵有實叉難陀大德,出於李唐久視年間,互收三翻之品題,證足一經之妙理。方諸前古,文敷暢而義昭然;直使後來,力不勞而功必倍。當時稱為大備,詁釋未見其人。(寶臣)輒集數注之舊書,移作七軸之新說;補苴罅漏、考實闕疑,正為農馬知專,敢効珍珠自衒。庶學道之士盡觀其致焉!
新譯大乘入楞伽經序
天𠕋金輪聖神皇帝製
蓋聞:摩羅山頂,既最崇而最嚴;楞伽城中,實難往而難入。先佛弘宣之地、曩聖修行之所,爰有城主,號羅婆那,乘宮殿以謁 尊顏、奏樂音而祈妙法,因鬘峯以表興、指藏海以明宗。所言《入楞伽經》者,斯乃諸佛心量之玄樞、群經理窟之妙鍵,廣喻幽旨、洞明深義,不生不滅、非有非無,絕去來之二途、離斷常之雙執,以第一義諦,得最上妙珍。體諸法之皆虛、知前境之如幻,混假名之分別、等生死與涅槃。大慧之問初陳,法王之旨斯發,一百八義,應實相而離世間;三十九門,破邪見而宣正法。曉名相之並假,袪妄想之迷衿;依正智以會如如,悟緣起而歸妙理。境風既息,識浪方澄,三自性皆空,二無我俱泯,入如來之藏,遊解脫之門。
原此經文,來自西國,至若元嘉建號,跋陀之譯未弘(劉宋初譯四卷本);延昌紀年,流支之義多舛(後魏次譯十卷本)。朕虔思付囑,情切紹隆,以久視元年歲次庚子,林鍾紀律炎帝司辰,于時避暑箕峯,觀風穎水,三陽宮內,重出斯經,討三本之要詮,成七卷之了教。三藏沙門于闐國僧實叉難陀大德,大福先寺僧復禮等,並名追安、遠,德契騰、蘭,襲龍樹之芳猷、探馬鳴之祕府,戒香與覺花齊馥、意珠共性月同圓,故能了達冲微、發揮奧賾,以長安四年正月十五日繕寫云畢。自惟菲薄、言謝珪璋,顧四辨而多慚、瞻一乘而罔測,難違緇俗之請,強申翰墨之文,詞拙理乖,彌增愧恧。伏以此經微妙,最為希有,破重昏之暗,傳燈之句不窮;演流注之功,湧泉之義無盡。題目品次列于後云。
大乘入楞伽經
題標。說經之所曰楞伽者,此云難往也,謂眾寶所成,光映日月,遊空夜叉所居。此城在摩羅山頂,其山高峻,下瞰大海,傍無門戶,得神通者,堪能升往。乃表心地法門,無心無證者方能入也。下瞰大海,表其心海本自清淨,因境風所轉,識浪波動。欲明達境心空,海亦自寂,心境俱寂,事無不照,猶如大海無風,日月森羅,煥然明白。此經直為上根,頓說種子業識,為如來藏。異彼二乘,滅識趣寂者故。亦為異彼權教修空菩薩空增勝者故,直明識體本性全真,便明識體即成智用。如彼大海無風,即境像便明,心海法門,亦復如是。言經者,梵音修多羅,此云契經也。契謂契法、契機。若獨契其法,則法不應機;獨契其機,則機不達法。經謂常也,以貫攝為義,顯乎前聖、後聖所說皆然,故言常;持諦理而不忘,故云貫;總群生而教之,故曰攝。又云「如織經焉,緯而成之,在乎其人。」
大唐三藏于闐國實叉難陀譯
按:唐敬愛寺譯經沙門智嚴所注,此經劉宋譯本,其首序云「梵文廣略,通有三本,廣本十萬頌、次本三萬六千頌、略本四千頌。此方前後凡四譯,皆是略本四千頌文。一本舊闕。」大藏中現存三本者,劉宋元嘉十二年中,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於金陵草堂寺,譯成四卷,唯一品來文未足,題曰「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在身字凾)。二者後魏三藏菩提流支,延昌二年於洛陽汝南王宅及鄴都金華寺,兼補闕文,凡三品經,譯成一十卷,分為十八品,題曰「入楞伽經」(在髮字凾)。三者唐久視初,于闐國三藏實叉難陀、沙門復禮等,既譯畢《華嚴新經》(八十卷者是),而見此經前譯兩本煩略未馴,意重潤色,以廣流通,續奉詔再譯。遂於嵩嶽天中蘭若,會三本文(上二本并一梵本),勒成七卷,凡一十品,題曰「大乘入楞伽經」(在四字函)。故御製序云:「元嘉建號,跋陀之譯未弘;延昌紀年,流支之義多舛。」今此注者,正釋唐本,仍將流支所譯餘八品題,如次間入注文,經中亦成一十八品,庶知文有始終,理無二致,讀者易曉。
或謂學者以為達磨所指唯四卷,較諸七軸之多,且易為力。殊不知首經初譯,文字簡古,首尾文闕。洪儒碩德,尚且病其難於句讀。序引題跋,自有明文(蘇東坡元豐間,為張文定公寫此經四卷本,自作跋云:「《楞伽》義趣幽眇,文字簡古,讀者或不能句。」蔣穎叔為首序亦云:「之奇常苦《楞伽經》難讀,則餘人可知。」)。斯經參同三本,得其純全,句義昭著,試發而讀之,則知思過半矣!
羅婆那王勸請品第一
自下正釋經文義,分為三:謂序、正、流通也。此品即序分。從〈問答品〉訖廣重頌,凡十七品,名正宗分。最後一頌,名流通分。初四卷本,此一品經全闕,獨首有六行餘文,以為略序。言羅婆那者,未見正譯,即夜叉王也。勸請如來入寶山中說自證法,復請大慧菩薩而為啟問之首,故言勸請。言品者,義類同者,聚在一段,故名品。是經總四千頌,有一十八品。此品建初,故云第一。
如是我聞:
舉所聞之法體也,謂如是一部經義,我昔親從佛聞。故《佛地論》云「傳佛教者,言如是之事我昔曾聞。」此總合釋信聞也。
若離釋之,如是者,信成就也。《智度論》云「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經無豐約,非信不階,故稱如是。有云「聖人說法,但為顯如,唯如為是。」又云「如者當理之言,智者無非之稱。」今則云「如即真空,是即妙有。」既無有外之真,故空而非斷;無真外之俗,故有而非常。即對破權宗邪宗,以彰中道,故云如是。
我聞者,聞成就也。將欲傳之於未聞,若有言而不傳,即為虛設。不在能說,貴在能傳,故次明我聞也。我即文殊、阿難。五蘊假者,云何稱我?我有四種:一凡夫遍計、二外道宗計、三諸聖隨世假分賓主、四法身真我。今是後二,無前二種凡外計我。我既無我,聞亦無聞,從緣空故,不壞假名,即不聞聞爾。若約此經旨趣,即傳法菩薩,以我無我不二之真我,而聞真俗無礙之法門也。
一時佛
言一時者,時成就也。時者亦隨世假立時分也。一者,揀異餘時,如來說經,時有無量,不能備舉。一言略周,故云一時,即法王啟運嘉會之時也。佛者,主成就也。梵音佛陀,此云覺者,謂自他覺滿之者。《起信論》云「所言覺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則以無念,名之為覺,然有三義:一自覺,覺知自心本無生滅;二覺他,覺一切法無不是如;三覺滿,自他理圓稱之為滿,故知有念即不名覺。《起信》云「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無始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又云「若有眾生,能覺無念者,即為向佛智故。」
住大海濱摩羅山頂楞伽城中,
此處成就也。真身無在而無不在,故次辨之。言大海濱摩羅山頂者,通舉說處也。此山在大海中,高五百由旬,非神足力,皆不能到。楞伽者,別舉說場也,此云難往。義見前題。言中者,佛好中道,升中天、降中國、中夜滅,皆表中道也。今處城中,說自證法,中道義也。
與大比丘眾及大菩薩眾俱。
眾成就也。從假入空觀,偏破生死,即先列聲聞也。從空入假觀,偏破涅槃,即後列菩薩也。二邊既離,則中道現前。大比丘者,具五義故:一名怖魔、二名乞士、三名破惡、四名淨命、五名名字僧。大菩薩者,具云菩提薩埵也。菩提此云覺,即所求佛果。薩埵此云有情,即所化眾生。又云此求菩提之有情也。俱者,一時、一處也。是謂六義圓成,三疑頓息。
其諸菩薩摩訶薩悉已通達(至)為其上首。
此讚菩薩德也。摩訶,大也。言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者,是四妙門,攝世出世一切諸法。下正宗分,備明此義也。悉已通達者,言諸菩薩悉已究竟通達此法無礙也。
善知境界自心現義者,謂三界依正迷悟生死境界,唯是自心現義。諸菩薩善能如實了知,不從外得也。
遊戲無量自在三昧神通諸力者,謂遊戲自心所現,無量自在、解脫、三昧、正受、六通、十力也。曰遊戲者何也?謂已得無量自在,既神且通,忘己任物,彼此無滯,則處處有樂,故曰遊戲也。
隨眾生心現種種形方便調伏者,謂隨眾生心,即是自心現境界中,眾生既殊,心色亦異,隨類示現,方便調伏也。
一切諸佛手灌其頂者,是皆行窮十地,蒙灌頂加,言位尊也。皆從種種諸佛國土而來此會,大慧菩薩為其上首者,謂有大神德,從異方來,上首菩薩具大智慧,故云大慧。上通明證信序竟。
爾時世尊於海龍王宮說法(至)「開示此法。」
從此至品終,別明發起序也。言世尊者,謂具上如來等九號,為世所尊也。梵,謂色界梵王。釋,即帝釋,為欲界主。護世,謂四天王。諸天龍等者,即天龍八部也。如來,即諸法如義。應、正等覺者,謂正覺即自心如理智,妙觀真諦也。等覺,即自心如量智,遍觀俗諦也。是謂佛佛祖祖唯以自一念心,照真達俗,成無上覺,故云昔諸如來、應、正等覺也。餘義如文可知。
爾時羅婆那夜叉王(至)於長夜中得大饒益。
言夜叉王承佛神力,見海波浪不能現像;觀其眾會,如來藏識真如性海,亦復如是。為於無明境界風動,轉識浪生,不能發現無邊德用。即起歡喜心,當詣請佛,入此城中,發揚是事;令諸眾生,無明風息,識浪不生,心海澄清,無德不現也。
作是語已,即與眷屬(至)於中說偈而讚佛曰:「心自性法藏,無我離見垢。(至)一心願聽法。」
大青因陀羅寶,含諸物像,對即變應。是夜叉等所持樂器,皆是此寶。而又間錯。以琉璃等寶,纏裹以無價上衣。音聲美妙,節奏相和。中說三偈而讚於佛,初一偈上三句,正讚所證真心自性,是諸法藏。從本已來,具足無量性功德故,無二我執、離五見垢,唯佛與佛,乃能證知。第二一偈讚請佛入城,上三句如次讚三身,第四一句正請。第三一偈敘昔佛菩薩皆曾住此城,世尊亦應爾,我等願聽法。
爾時羅婆那楞伽王(至)復以歌聲而說頌言:「世尊於七日,住摩竭海中(至)唯願哀納受。」
時羅婆那王,上以樂音讚請佛,此復以歌聲說偈請佛者,表情無情同也。對佛稱己名,我是羅剎王,十首羅婆那者,謂羅剎王,表諸眾生根本無明郎主也。十首表利、鈍、十使,由無明生,是一切塵勞煩惱之首也。願佛攝受我,所有諸眾生,我宮殿彩女,乃至身給侍,唯願哀納受等,如經自明。大意即表,能達無明實性即是佛性。內外塵勞,一切煩惱,自然隨順正遍知覺,故云給侍納受也。言以都咤迦音及喻娑剌那者,未見正譯。摩訶衍者,此云大乘。
爾時世尊聞是語已(至)作是語已默然而住。
佛語夜叉王,許受彼請,故默然而住。
時羅婆那王即以所乘妙花宮殿(至)甚深之法。
言佛及諸菩薩受供養已,各為略說甚深法要。
時羅婆那王并其眷屬(至)而勸請言:「我今請大士,奉問於世尊(至)一切諸過失。」
彼王復供養大慧菩薩,請為我等及諸菩薩,奉問如來自證智法,離諸過失,入佛智地。
爾時世尊以神通力(至)皆於空中隱而不現。
言如來以神通力,復於彼山化現如上依正重重無盡境界,乃至空中隱而不現。一如華嚴會中,彌勒彈指,樓閣門開,善財入已,見彼莊嚴大樓閣中而有無盡百千樓閣,廣大莊嚴亦復如是。彼無盡百千樓閣中,一一各有無盡百千樓閣。一一樓閣前各有彌勒菩薩,一一彌勒菩薩前各有善財童子,一一善財童子皆悉合掌在彌勒前。乃至從三昧起,忽然不見。此二皆表超情離見,廣大自在,無障礙法界也。即諸佛與眾生交徹,淨土與穢土融通,法法皆更互莊嚴,塵塵悉遍含法界,相入相即,無盡重重,令其悟修圓明證入矣。
羅婆那王唯自見身(至)「為如煙焰旋火輪耶?」
諸法既隱,楞伽王唯見自身住本宮中,此明不離當處也。作是思惟,即起尋伺觀也。諦觀諸法,誰說誰聽?為是何物?覓諸法相,了不可得。
復更思惟一切諸法(至)「不起分別,是則能見。」
復更思惟,正念觀察,得如實觀。了諸法性,無能無所,無見無聞,是名真實見也。
時楞伽王尋即開悟(至)入如來藏,趣於佛地。
此明夜叉王,由如實觀尋即開悟,證唯自心住無分別智也。所謂得如實見,不隨他悟者,言迷悟多岐,亦無別法,迷時迷境為物,悟時了境即心。悟即覺迷,非別有一悟而從外來,故云不隨他悟也。能以自智,善巧觀察,永離臆度邪解者,謂理則頓悟乘悟併消,若作勝解即墮群邪,唯以善巧智觀察,即無勝解之心耳。善達方便,巧知諸地上增進相者,謂既如實悟,復達善巧方便,則諸地始終,永無委曲相也。故樂遠離心識妄見,直趣佛地。三相續義,如下廣明。
聞虛空中及宮殿內(至)「應如是見一切諸法。」
言夜叉王既開悟,虛空宮殿為之讚可,言應如是學,應如是見。如是者,隨順如實之辭也。許其此學、此見皆如實故。諸佛如來見一切法,亦同如是見也。前來既以化境為說法,此復以宮殿為讚可,何也?豈非發真歸源,虛空宮殿,自然消殞。色空依正,同一法界,詎能爾也。
「若異見者則是斷見(至)亦不應住六定等中。」
此明種種勸其離異見。若異見者,則是斷見。謂若異此如實之見,則為斷滅見也。汝應永離心、意、意識,應勤觀察一切諸法者,言自證法,非心意識境界,故當遠離之。勤觀察者,當如理觀察一切法性也。應修內行者,當潛行密用也。莫著外見者,即下所謂二乘、外道句義境界也。圍陀諸見者,即外道婆羅門,遵奉梵天所說四圍陀書,可十萬偈,咸口相傳,不書皮貝。亦不應住六定等中者,即外道異計,欣厭六行伏惑等定也。如一種外道,計第四禪無想一天為涅槃,而於欲界修無想定,厭下三禪及於欲界為苦麁障,欣上無想天是淨妙離,故得下三禪及欲界惑伏而不行。命終即生無想異熟,經五百劫,還即墮落,流轉生死。如是等六行伏惑邪定,皆不應住耳。
「若能如是,即是如實(至)於性空中亂想分別。」
言若不著二乘、外道諸見,方能如實修行,摧破他論惡見,及捨我執等。能以妙慧轉所依識者,即四智轉八識也。入如來自證地者,言與諸佛同得同證也。善修三昧三摩鉢底者,三昧此云正定,亦云正受。為正定不亂,能受諸法,淨持簡擇故。又以無境可動,名為正定;無物可受,名為正受。三摩鉢底,此云等至。為正定能發生正慧,等持諸法至勝位故,此法宜善修也。外道執我見,有我相,及實求那取著者,求那此云功能,謂外道執有我相,及四大蘊界處,有實功能。取著色、聲、香、味、觸、法。及二乘見有十二緣,不了性空,於中亂想分別。故勸於此莫生外道取著,及二乘妄想也。
「楞伽王!此法殊勝(至)如是思惟,乃是見佛。」
所謂此法者何法?為自心住無分別法也。殊勝非昧劣法,方能成就自證聖智也。於諸有中受上妙生者,謂能證此殊勝法,必能於諸有中上品受生,不趣下劣也。所謂破無明翳,滅識波浪者,無明能障蔽慧目,業識波浪能鼓動心源,此大乘行能破滅之。識性二義者,為外道既執著我見,於異論中,不能演說離見識性法,非法義也。汝先見佛,如是思惟者,言夜叉王,汝先見佛,能如實思惟此義,乃是真見佛之見也。
爾時羅婆那王復作是念:(至)「如是等事悉無有別。」
言夜叉王復念,願得重見如來。佛即知含當悟深法,復現其身,令所化事如本不異,彼遍一切,無盡重重。時十首王,自見其身,遍諸佛前,悉有大慧,夜叉圍遶,說自覺聖智所證之法,亦見一切佛剎。如是等事,與前無別。
爾時世尊普觀眾會(至)楞伽山頂欣然大笑。
此明如來普觀眾會,欲為說法。言慧眼非以肉眼者,為肉眼礙而非通故,不能普觀,故以慧眼觀之。於其眉間、髀、脇、腰、頸及以肩、臂德字之中,一一毛孔皆放光明者,如來凡放光必表法,非苟然也。今此會,眉間七處俱放光明,豈非表圓明中道,離遍計依他,成就眾德乎!時,虛空中釋梵諸天,遙見如來坐如妙高楞伽山頂,欣然大笑。笑非無所以也。
爾時諸菩薩及諸天眾(至)觀羅婆那念如實法。
是時菩薩及諸天眾,咸念如來何因緣故,欣然而笑?身放光明,入三昧樂。周旋迴顧,觀夜叉王,疑必有以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及諸外道皆不能測。」
言大慧知菩薩眾會之心,及觀未來一切眾生迷惑執取,為斷彼疑,而問於佛。佛嘆善哉!為利自他,能起是問。謂夜叉王,曾問過去諸佛是二種義,今亦欲問,未來亦爾。二乘外道,所不能測。既已曾問,今復欲問,未來亦爾。於是二義,果誠不知耶?
爾時如來知楞伽王(至)「梵釋天等所未曾見。」
明是時如來知楞伽王欲請問,告其速問,欲解釋滿其願。言善知諸地者,即知初地,乃至不動、善慧、法雲及佛地也。修習對治證真實義者,即於諸地加功用行,治所治障,不遭邪路也。於大寶蓮花宮中,三昧水灌其頂者,謂行與佛同,為法王子,入灌頂住也。佛復教其起一平等行,及無量差別行,定當得如上所說境界。唯汝楞伽王親證所能得之,非二乘、外道、釋、梵所能見也。
爾時楞伽王蒙佛許已(至)「汝應問我當為汝說。」
言楞伽王蒙聽許,即化粧嚴供具,所謂種種華香、幢幡、幰蓋、瓔珞,即莊嚴諸具。幰即帳屬也。又化欲界所有,及過天龍等世間諸佛國土所有樂器,以為供養,表其敬法也。復於虛空中,雨諸供養,從空而下,表其請法謙下恭敬也。言過去如來已為我說者,明三世如來同一法也。世尊!變化如來所說二義,非根本佛說者,謂報、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故欲世尊根本佛為說也。世尊告言,當為說二義也。
時夜叉王更著種種(至)「法性如是云何可捨?」
此正問如來法與非法二義,云何可捨也?前以莊嚴具供養,此復以莊嚴具嚴身,何也?此表進問威儀,不敢輕易。餘義經文自明。
爾時佛告楞伽王言:(至)「無量差別外法如是。」
此正答前問。如來先舉瓶等無常,及焰、火性、種子生芽三喻,以明法與非法差別之相,使其易明。
「內法亦然,謂無明為緣(至)當知悉是相分別故。」
此舉三內法合前喻,以無明為緣,合前瓶喻;以諸識,合火性喻;以修觀行,合種子喻。然瓶以造作為義,由無明緣,能造根、身、器界種種不同。火以熏變為義,由諸識,能熏變一切染淨諸法差別。種子以發生為義,由修觀行,自智發生,亦復見有差別之相。如是法喻,各有以也。是三法總明二義,悉是相分別故。
「楞伽王!何者是法(至)汝先所問我已說竟。」
上正答法與非法二義,如經自明。《金剛經》無著釋論即云「法尚應捨者,實相生故。何況非法者,理不應故。」亦皆破其有無情見,令自證入。如大香象擺壞韁鎖,自在而去耳。言毘鉢舍那者,此云觀,舉觀必同修止。止者,梵音奢摩他,偏圓諸教,釋義不同,大意謂一念稱理,攝散歸寂曰止,寂而常照曰觀。《起信論》以此二行合為一門,共相助成,不相捨離。若止觀不俱,則無能入菩提之道。《深密經》云「眾生被相縛,及為麁重縛,要勤修止觀,乃爾得解脫。」故天台以止觀慈悲,導身口意業及誓願,為安樂行。是皆以止觀為能修,萬善為所修也。《深密》、《楞嚴》、《涅槃》等經,《瑜伽》、《起信》、《止觀》等論,廣明其義。
「楞伽王!汝言我於過去(至)以如來藏而為境界。」
此言如來復為夜叉王,徵破種種妄分別見,使其離念、寂滅,發生正見。言楞伽王,汝言我於過去諸如來所,已問是義,彼諸如來已為我說。汝言過去但是分別,未來亦然,我亦同彼。彼諸佛法皆離分別,乃至為令眾生得安樂故者,此明過、現、未來三無差別也。如來以智為身,不可以我、人、眾生相分別,乃至離能、所分別者,謂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也。譬如壁上畫眾生無有覺知,世間眾生亦如是。無業無報,諸法亦然。無聞無說,此先舉喻,次以法合也。又言:譬如有人於水鏡中自見其像、於月燈中見影、於山谷中聞響,此皆喻眾生以自心取自心,於無色像中起色像執。法與非法分別亦爾。若了虛妄寂滅一緣,生自證智,出是非是,則合如來藏妙淨明心以為境界。信哉!此品雖目為正宗之發起,即便能了根本無明,入佛知見矣!
大乘入楞伽經問答品第二
將釋此品,略啟五門:一來意、二宗趣、三解妨難、四釋名、五釋文。初來意者,前品序分,由致既彰,正宗宜顯,故此品來也。二明宗趣者,謂一切諸經,各自有宗。故先德言:「承言須會宗。」今別明此經宗趣。然下品又云「一切法不生,不應立是宗」者,斯言遣滯耳。若無宗之宗,則宗說兼暢。《起信論》云「有法能起摩訶衍信根,是故應說。」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是摩訶衍體故。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是故知此自性清淨圓明真體,德用難思,本來具足,悉是一切諸佛眾生本所乘之宗。亦是一切,若凡若聖,皆乘此法,到如來地,而為其趣也。但眾生不自了知隨順悟入,以諸妄想染污,故昏昧劣耳。三解妨難。云:梵本既一,何故三師所譯品目一多不同?答曰:天台云「品者或佛自唱,或結集所置,或義譯增足。」又云「夫分經節文,悉是先賢蘭菊,各擅其美。後生不應是非競諍,無三益,喪一道。三益者,世界等三悉檀也。一道者,第一義悉檀也。」是故當知,品目離合,或一或多,皆方便故。四釋品名者,謂此正宗首品,是一經大位總問答也。從〈集一切法品〉初諸識章,訖斷食肉,凡十四品,名別問答也。謂大慧首以一百八句,同為一結,總問如來;如來一一牒領所問,隨句答之。所謂生句非生句,常句非常句,乃至一百八句,皆以非字答之,欲其離念入心真如門也,故云〈問答品〉。次經文下即正釋文。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曲躬恭敬而說頌言:
摩帝此云慧也。言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即西域儀也,表荷擔佛法。
「世間離生滅,猶如虛空花,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心。」
自下八頌,總嘆佛德也。言世間者,眾生世間也。嘆佛了眾生虛假,如空中花,故無起滅。謂如來正智觀察,不得此眾生為有為無故,無緣大悲任運而起。若計有眾生而起悲者,名愛見悲也。
「一切法如幻,遠離於心識。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心。」
一切法者,五蘊世間也。謂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等一切諸法也。法既如幻,心識亦亡,此嘆如來觀法如幻,以成大悲也。
「世間恒如夢,遠離於斷常,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心。」
此總言情器世間也。妄計有色,色壞名斷。又計有識,識更受生名常。佛知世間如夢所見,即無色、識可計斷常。是嘆如來了二見如夢,以成大悲也。
「知人法無我,煩惱及爾焰。常清淨無相,而興大悲心。」
煩惱者,煩惱障也。爾焰者,所知障也。由我法執,二障具生。若了二空,障元無有。此嘆如來達人法二空,二障清淨,以成大悲也。
問:既人法空寂,二障元無。如來云何而興大悲?答:眾生不知此理,故迷妄顛倒,流轉無極。今令眾生悟入斯法,是則真實而興大悲。故《淨名》云「當為眾生說如斯法。」是則真實慈也。
「佛不住涅槃,涅槃不住佛,遠離覺所覺,若有若非有。」
對生死說涅槃,對眾生說佛。佛知生死如夢無體,故不住涅槃。知眾生如空花不實,故不住佛。譬如有病則說藥,無病不得說藥,故云佛不住涅槃,涅槃不住佛。無佛故無能覺,無涅槃故無所覺。有佛無佛,有涅槃無涅槃,乃至有無等二見,悉皆遠離,故云遠離覺所覺,若有若非有。
「法身如幻夢,云何可稱讚?知無性無生,乃名稱讚佛。」
《大般若》云「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性故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無願故無生,無生故無滅,是故諸法本來寂靜自性涅槃,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常爾故。」能達是者,名稱讚佛。
「佛無根境相,不見名見佛。云何於牟尼,而能有讚毀?」
離根境相,出凡聖量,是則名見佛。牟尼此云寂靜。離見超情,孰能讚毀?
「若見於牟尼,寂靜遠離生。是人今後世,離著無所取。」
言遠離生者,離相流注二種生也。一本作寂靜離生滅,以是觀者名為正觀,故云是人今後世,離著無所取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偈讚佛已,自說姓名:「我名為大慧,通達於大乘。今以百八義,仰諮尊中上。」
大慧自言有大乘機,今以百八義,仰諮尊中上。佛為尊中最上也。
時世間解聞是語已,普觀眾會而作是言:「汝等諸佛子!今皆恣所問,我當為汝說,自證之境界。」
世間解者,十號之一也。上世間生滅如空花等,是佛自證境界。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以偈問曰:
此後凡四十八偈半,問百八句見也。百八種見者,或一句為一問,或兩句為一問,或三句為一問,乃至十句為一問,或一句為兩問,有廣略不同,不可一一如數。然此百八門,正問上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度眾生對治法門。是故大慧,舉上與摩帝菩薩遊諸佛剎所見之事,故下問山海日月等,即五法中名相、妄想。下問諸禪解脫等,即五法中正智如如也。
「云何起計度?云何淨計度?云何起迷惑?云何淨迷惑?」
上二句問:妄計度性,起滅染淨。下二句問:無明緣起,流轉還淨。如下二種沙門、婆羅門中別答。
「云何名佛子,及無影次第。」
問:菩薩何故名佛子?及問真實無相法中,因何有次第?既有次第,何名無相?言無影者,即無相也。但譯文變爾。
「云何剎土化,相及諸外道?」
問:如來在剎土中,化眾生、化相,及破諸外道也。
「解脫至何所?誰縛誰能解?」
問:法本無縛,而誰求解?既二俱亡,復至何所?如下,一切法深密義,及解義相中別答。
「云何禪境界,何故有三乘?」
上句問:諸禪以何為境界?下句問:佛乘本一,因何而有三乘差別?如下四種,禪及三乘、一乘、覺中別答。
「彼以何緣生?何作何能作?」
問:因緣所起,本自無生。若體不生,何有能生因及所作果?如下,一切法,因緣相中別答。
「誰說二俱異?云何諸有起?」
上句問:諸外道四句妄見,此即舉中二句,以該上下。如下,離一異、俱不俱中別答。下句問:云何欲、色、無色三有起也?
「云何無色定,及與滅盡定?云何為想滅?云何從定覺?」
上二句問:小乘、外道、四空定,及滅正受。下二句問:滅受想定,想受既滅,何因復從定覺?若從定覺,滅義不成。
「云何所作生?進去及持身?」
問:禪定所持神通,去住自在也。進名為去,持名為住。如下三種,意成身中別答。
「云何見諸物?云何入諸地?」
問:心外無物,云何知見五法、三自性等,悟入諸地,具諸佛法至如來位?下,五法、自性、諸識無我,差別相中別答。
「云何有佛子,誰能破三有?何處身云何?生復住何處?」
上二句問:諸佛子!誰是破三有生死者?下二句問:破三有處?及何身破三有?既破三有,復何處生?
「云何得神通自在及三昧?」
問:神通三昧,以何而得?此徵起修因也。如下,諸佛有二種持中別答。
「三昧心何相?願佛為我說。」
上句問:三昧心何相?有相非三昧。下一句結請。
「云何名藏識?云何名意識?」
此問:八識得名所由?下句一本謂「云何意及識」。如下諸識章別答。
「云何起諸見?云何退諸見?」
問:諸識生住見相?及滅見相?如下二種生住滅中別答。
「云何姓非姓?云何唯是心?」
問:既有三乘、五姓之異,云何復說唯是心量?如下五種種姓中別答。
「何因建立相?云何成無我?」
問:建立有相及無我相,如下建立誹謗中別答。
「云何無眾生?云何隨俗說?云何得不起常見及斷見?」
上二句問:真諦無,及俗諦有。下二句徵問:二見何得不起?非有立有,名常見;非無立無,名斷見。
「云何佛、外道,其相不相違?何故當來世,種種諸異部?」
上二句問:云何邪正得不相違?如下,佛說生滅無常,外道亦說生滅無常中別答。下句問:未來有十八部之差別?
「云何為性空?云何剎那滅?」
上句問:一切法云何性空?如下,一切法空,無生無二中別答。下句問:剎那滅,剎那名念,壞名無常?如下剎那壞相中別答。
「胎藏云何起?云何世不動?」
上句問:依如來藏而有生死?言胎藏者,與生死胎作藏也。如下,為我說陰、界、入、生滅中別答。下句問:世間諸法體性生滅,何故不動?
「云何諸世間,如幻亦如夢?乾城及陽焰,乃至水中月?」
問:何故說此五喻?為顯諸法本離生滅,興此喻也。如下,沙門婆羅門,觀一切法無自性中別答。
「云何菩提分?覺分從何起?」
問:三十七菩提分法并起處?
「云何國土亂?何故見諸有?」
上句問:名相妄想法中,云何有國土亂?下句問:諸法既無體,云何眾生而見諸有?
「云何知世法?云何離文字?」
上句問:眾生云何覺知世法?如下,二種覺智中別答。下句問:云何諸法性離文字?如下,宗趣相中別答。
「云何如空花,不生亦不滅?」
問:何故說世間如空花,不生滅?如下,意成法身非生滅中別答。
「真如有幾種?諸度心有幾?」
上句問:真如有幾種?如下:七種。第一義中別答。下句問:諸度心有幾?如下,六波羅密中別答。
「云何如虛空?云何離分別?」
上句問:誰知諸法如虛空?下句問:云何離於妄想分別?如下,今當說自性分別相已下別答。
「云何地次第?云何得無影?」
問:諸地次第,何得無相?次第當有堦降之殊。如下,一切菩薩入滅定次第相續相中別答。
「何者二無我?云何所知淨?」
如下,善觀二無我,及淨自心現流中,別答此二問。
「聖智有幾種?戒眾生亦然。」
上句問:智差別,令捨劣修勝。如下,智識中別答。下句問:眾生性欲非一,如來制戒有幾種?
「摩尼等諸寶,斯並云何出?誰起於語言?眾生及諸物。」
上二句問:寶生所因?下二句問:誰起於語言,有情及資具?如下四種言說分別相中別答。
「明處與伎術,誰之所顯示?」
問:五明法及世間伎能,誰之所作?五明論者:一名內論,一切佛法是也。二名外論,有四種:謂因論、聲論、醫方論、工巧論。此五各能生智,故云明處。
「伽他有幾種?長行句亦然。」
伽他,此云諷誦。長,即長篇,句或四言五言。
「道理幾不同,解釋幾差別?」
問:理趣解釋幾差別?《大般若經.理趣分》說:諸法皆空,無生無滅,無自性性,離一切相,不可願求,然第一義湛然常住。《解深密經》應機解釋,通說有六:一真義理趣,謂二障淨智所行真實。二證得理趣,謂於真義得如實知。三教導理趣,謂自證已開示眾生。此三為本,後三解釋。四離二邊理趣,謂有問言:云何名為真義理趣?應答彼言:非有非無、非常非斷。五不思議理趣,謂有問言:云何證得?應答彼言:謂不思議。若於諸法遠離戲論,爾時證得真勝義性,故知言說皆非真實。六隨眾生所樂理趣,謂有問言:云何教導?應答彼言:隨諸眾生意樂各異,順彼所欲,方便開示。
「飲食是誰作?愛欲云何起?」
問:飲食、愛欲云何生?《淨名》曰「從癡、有愛,則我病生。」
「云何轉輪王,及以諸小王?云何王守護?」
問:大小諸王及守國法?
「天眾幾種別?地日月星宿。斯等並是何?」
問:諸天、大地,及日、月、星宿,如《大集》、《樓炭》等經一一廣明。
「解脫有幾種?修行師復幾?」
問:解脫是無學人,修行即是有學人。各有幾種?如下,須陀洹差別相中別答。
「云何阿闍䔧?弟子幾差別?」
闍䔧,此云教師。門師設教及弟子稟教。
「如來有幾種,本生事亦然。」
問:如來及本生,因緣各有幾種?
「眾魔及異學,如是各有幾?」
魔羅,此云能害。凡障善品,能害慧命,皆名為魔。總有四種:謂煩惱魔、死魔、陰魔、天魔。此問:諸魔及異學者,欲修行人識生死諸見根本也。
「自性幾種異?心有幾差別?」
如下,當善知三自性相,別答自性。四因緣眼識轉,已下別答此心。
「云何唯假設?願佛為開演。」
問:云何諸法是妄想假施設量?下如佛所說,若知境界但是假名都不可得中別答。
「云何為風雲?念智何因起?」
上句,一本作云何空風雲?下句問:四正念智,何因而有?亦云世俗念智。
「藤樹等行列,此並誰能作?」
問:蔓草林木,無情之物,皆誰作也?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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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yển thứ hai

注大乘入楞伽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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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大乘入楞伽經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二
「云何象馬獸因何而捕取?云何卑陋人?願佛為我說。」
問:象馬等獸,因何捕取遞相殺戮?及問:卑陋賤人,何業所致?
「云何六時攝?云何一闡提,女男及不男,此並云何生?」
上句問:外道有六節為師。又云:西域兩月為時,年分六節。次句問:一闡提。如下,一闡提中別答。次句問:黃門男女,如《正法念經》所明。
「云何修行進?云何修行退?」
問:學者修行,云何而有進退之異?
「瑜珈師有幾?令人住其中。」
瑜珈,此云相應。謂與一切乘境、行、果等相應也。如《瑜珈師地論》五分十七地中所明。
「眾生生諸趣,何形?何色相?富饒大自在,此復何因得?」
問:眾生諸趣,形相富饒,自在之因。
「云何釋迦種?云何甘蔗種?」
問:如來世俗種姓。事在他經,略如《釋迦譜》、《方誌》等所明。
「仙人長苦行,是誰之教授?」
問:仙人修苦行,謂得長生。彼師以何法教授弟子?
「何因佛世尊,一切剎中現?異名諸色類,佛子眾圍繞。」
問:佛於處處應物現形,凡聖圍繞。何因如是?
「何因不食肉?何因令斷肉?食肉諸眾生,以何因故食?」
問:食肉,制斷食肉因緣。如下,斷食肉中別答。
「何故諸國土,猶如日月形(至)箜篌細腰鼓。」
問:世界形相差別不同者,明唯心所造故也。《華嚴經》云「種子差別故,果實生不同。行業若干故,佛剎種種異。」具如〈世界成就品〉所明。因陀羅者,即帝釋別名也。
「云何變化佛?云何為報佛?真如智慧佛?願皆為我說。」
問:佛名義也,隨機赴感應化佛;酬其往因名報佛;體性無二真如佛;本覺顯照智慧佛。
「云何於欲界不成等正覺?(至)誰當持正法?」
問:盧舍那佛成菩提界,及問涅槃後誰持正法?略如《摩訶摩耶》等經,及《付法藏》傳所明。
「世尊住久如,正法幾時住?」
問:如來住世久近,及正法住時分長短?
「悉檀有幾種?諸見復有幾?」
上句問:悉檀,此云義宗。下句問:世諦諸見。又,天台宗有四悉檀:一世界、二對治、三為人、四第一義。故云「若失四悉檀意,自行、化他皆名著法;若得四悉檀意,自他俱無著。」
「何故立毘尼及以諸比丘?」
毘尼是戒,比丘於此戒中,分分得解脫也。
「云何得世通?云何得出世?」
問:世間五通及出世六通,云何而得?言六通者,謂天眼、天耳、他心、宿命、神足、漏盡也。此六該三乘人,但深淺明昧有異。世間通無漏盡,雖分得前五,亦唯有漏攝。
「復以何因故心住七地中?」
問:七地,心量地,謂功用位極也。意該前後。
「僧伽有幾種?云何成破僧?」
問:僧有幾種?意明真偽。及問:破壞僧,令不和合,獲大罪報。又或說二種僧:羯磨僧、法輪僧。或說三種僧:和合僧、假名僧、真實僧。或說四種僧:有羞僧、無羞僧、啞羊僧、真實僧也。破壞僧義,如《雜心》所說。
「云何為眾生廣說醫方論?」
問:世出世間醫方論也。各有多方,故云廣說。
「何故大牟尼,唱說如是言:迦葉、拘留孫、拘那含是我。」
餘經有此言,故大慧問之。謂化迹有殊,德體無異。如下,四等中別答。
「何故說斷常及與我無我?何不常說實一切唯是心?」
問:如來何不常為眾生說真實法?而復為眾生說斷說常、說我無我妄想心量法何為也?如下,未來世有諸邪智已下別答。
「云何男女林?訶梨菴摩羅。」
問:世間果實,何故不同也?訶梨者,呵梨勒果。菴摩羅者,阿摩勒果。
「雞羅娑輪圍及以金剛山(至)願佛為我說。」
輪圍,亦云鐵圍。乾闥婆者,諸天樂神也。後二句,總結請也。
爾時世尊聞其所請(至)當次第說。即說頌言:
聞大慧能問如是微妙心法,故讚善哉!誡令審諦,無以生滅心行,聽實相法也。自後凡三十九偈,皆如來為說。
「若生若不生,涅槃及空相,流轉無自性。」
言:大慧!上正問有為生法、無為不生法、涅槃虛空剎那流轉法,皆是妄想所現,各無自性。
「波羅蜜佛子、聲聞、辟支佛、外道、無色行。」
言:上所問,正是人及人所行法也。佛子、聲聞、緣覺、外道是人。諸波羅蜜是三乘人所行法,無色行是外道所行法。言:此人及人所行法,皆以無自性結之。此佛略答之微旨也。
「須彌巨海山、洲渚剎土地。」
自下八行半偈,是如來次第牒領大慧百八句問也。須彌山在大海中,故言須彌巨海山,牒領上須彌也。巨海者,上問中無。洲渚剎土地,領上土地。
「星宿與日月,天眾阿修羅(至)滅及如意足。」
修羅力、如意足,上問中無,義應有也。
「菩提分及道,禪定與無量(至)心生起言說。」
諸蘊及往來,領上眾生生諸趣。心生起言說,領上誰起於語言。
「心意識無我,五法及自性(至)眾生有無有。」
大種上無文。一佛,領上迦葉等是我。眾生有無有,領上我無我。
「象馬獸無因,云何而捕取?(至)伎術諸明處。」
唯心無境界,領上一切唯是心。餘皆牒領上問。
「須彌諸山地,巨海日月量。上中下眾生,身各幾微塵?」
須彌諸山地,已下凡九偈。言:大慧!既問名相,何以不問諸山大海、日月星宿、眾生剎土,及由旬,斗斛斤兩四大諸根,如是塵量所成?既言我名大慧,通達大乘,何故不問?此下,正微塵積聚數量之名,意為問有不周。又為遣物情計,諸物既積微所成,何有體性?
「一一剎幾塵?一一弓幾肘?(至)蟣羊毛穬麥。」
言:最細微塵名兔毫塵,七兔毫塵成一羊毛頭塵,七羊毛頭塵成一隙中塵,七隙中塵成一蟣,七蟣成一虱,七虱成一穬麥,七穬麥成一指,一十二指成一搩,兩搩成一肘,四肘為一弓,五百弓名一拘樓舍,十拘樓舍名一由旬。三千大千世界為一化佛剎。謂此等諸法,皆積微成體。何故不問各具幾塵所成?
「半斗與一斗,是各幾穬麥?(至)是等各幾數?」
此皆是梵家積斗斛之名,或云千萬那由他名頻婆羅。
「幾塵成芥子?幾芥成草子?(至)云何不問我?」
此上皆是如來說也。言:如是名相亦應問。
「云何得財富?云何轉輪王?云何王守護?云何得解脫?」
從此以下凡二十偈,復領大慧所問。財富,領上富饒。
「云何長行句,婬欲及飲食。(至)何因種種味?」
種種味,上問中無。
「女男及不男,佛菩薩嚴飾。(至)云何有因作?」
無因作、有因作,領上二俱異。
「云何轉諸見?云何起計度?(至)云何起三昧?」
斷諸想,領上云何為想滅?起三昧,領上云何從定覺?
「破三有者誰?何處身云何?(至)及所問非我。」
無身我,領上無眾生。相云何,領上何因建立相。非我,領上成無我。
「云何為胎藏?及以餘支分(至)聰明魔施設。」
施設,牒上云何唯假設?聰明魔,上問無。
「云何樹行布是汝之所問(至)汝今咸問我。」
從初地至七地,是有心地,觀三界心意識量。此者,結上百八問。於餘義者,微塵積數等,皆是三界妄想相,是七地所觀法。故言:云何使其心,得住七地中。汝今咸問我,總結所牒文。
「如先佛所說,一百八種句。(至)佛子應聽受。」
先佛所說,離見相句,皆與實相不相違背,自然遠離諸惡見過,亦離世間言所成法,都無實義。當為汝說,誡令諦聽。故龍勝云:「聽者端視如渴飲,一心入於語義中,聞法誦躍心悲喜,如是之人可為說。」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常句非常句。」
自下如來約心真如門答也。言:眾生於真實無生上,妄起生見。本自非生,故云生句非生句。若有生法,可言有常,以生無故,則無有常,故云常句非常句。此二句既爾,餘諸句類,皆以下句遣上句。妄見若無,則真實自現。
「相句非相句,住異句非住異句。」
為成生句,相從而來。住異二句,上問中無。本無今有名生;法非凝然名異;法有暫用名住。
「剎那句非剎那句(至)恒句非恒句。」
上無中句,凡有三常:一外道計四大性常、二業習氣相續得果不斷故常、三如來藏體真常住故常。此三常皆愚夫虛妄見。舊注凡有三常不同。
「緣句非緣句,因句非因句。(至)方便句非方便句。」
大煩惱有六,隨煩惱二十。上無方便文。
「善巧句非善巧句(至)三輪句非三輪句。」
願句、三輪句,上無文。
「標相句非標相句,有句非有(至)水句非水句。」
如恒河一水,四見不同。
「弓句非弓句,大種句非大種句(至)果句非果句。」
諦句,牒上如實句。果句,上無文。
「滅句非滅句起句非起句(至)相句非相句。」
相有三種:謂體相、標相、法相。前是形色體相,次是標相,此則法相。
「支分句非支分句,禪句非禪句(至)記句非記句。」
攝受句、記句,上無文。
「一闡提句非一闡提句(至)味句非味句。」
味句,上無文。
「作句非作句,身句非身句(至)因果句非因果句。」
有為句、因果句,上無文。
「色究竟句非色究竟句(至)種種句非種種句。」
種種句,上無文。
「演說句非演說句(至)文字句非文字句。」
住持句,求那譯云處句也。
上約心真如門,總答一百八句。皆言非者,如馬鳴云「當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非一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俱相。」從本已來,一切染法,及一切眾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別,皆不相應故,即是真心常恒不變,淨法滿足,亦無有相可取,以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
「大慧!此百八句(至)汝及諸菩薩摩訶薩應當修學。」
此是結勸。諸菩薩等,應當如是學菩薩道、修菩薩行。舉先佛者,皆發明誠信故。
大乘入楞伽經集一切法品第三
釋此品有四門:一來意、二解妨難、三釋名、四釋文。初來意者,上品明總問答竟,此下諸品皆別問答,故次來也。二解妨難云:一百八句既已總明,何故下諸品一一別問?詞意皆不出總中,豈非繁重乎?答:總別該攝,斷常之見方銷;真俗圓融,去取之情始絕耳。三釋名者,論依一心開二門,上品已明心真如門,總攝一切法;此品即明心生滅門,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以是二門不相離故。論云「心生滅者,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賴耶識。此識有二義,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云何二義: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依本覺故而有不覺。」乃至三細六麁升沈苦海。「依不覺故說有始覺,又以覺心源故名究竟覺,不覺心源故非究竟覺。」是故十法界中若聖、若凡,若因、若果,依正染淨舉在是矣!故名〈集一切法品〉。次經文下即正釋文。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諸識有幾種生住滅?」
從此品訖〈斷食肉〉凡十四品,明別問答。故品品多云「重白世尊」。今此首章,即別問答心意識也。謂初剎那識異於木石,生得染淨,各自能為無量無數染淨識本。從初剎那不可說劫,乃至金剛喻定經一剎那,有不可說不可說識。生諸有情色心二法者,則有染、有淨、有生、有滅。此識約生滅門中,有幾種生住滅?(然遠劫無始,[*]何名為初耶?謂此即是忽起一念之時,妄念違真,名為初識。非是過去有識創起名為初識也)。
佛言:「大慧!諸識有二種生住滅,非臆度者之所能知。」
真如妙性,本自無生,一念隨緣,事分起盡,即是真心不守自性,隨無明緣成於諸識,生住異滅,此非凡小及因位菩薩智慮所知。故論云「依無明熏習所起識者,非凡夫二乘智慧所覺,乃至菩薩究竟地不能盡知,唯佛窮了。」
「所謂相續生及相生,相續住及相住,相續滅及相滅。」
相續即流注也。一本亦云流注。言流注者,唯目第八識,三相微隱(即業相、轉相、現相也。如《起信論》所明)種現不斷,名為流注。由無明緣初起業識,故說為生;相續長劫,故名為住;到金剛定、等覺一念斷本無明,名流注滅。相生住滅者,謂餘七識心境麁顯,故名為相。雖七緣八,望六為細,具有四惑,亦名麁故。依彼現識自種諸境緣合生七,說名相生。長劫熏習,名為相住。從末向本,漸伏及斷,至七地滿,名為相滅。依前生滅立迷悟依,依後生滅立染淨依,後短前長,事分二別,即是流注生住滅,相生住滅也。
「諸識有三相,謂轉相、業相、真相。」
上雖答云:諸識有二種生住滅,未辨何識為生滅?此復言三種相,欲簡諸識之中有生滅不生滅者。言真相者,如來藏心在纏不染,性自神解,名自真相。根本無明起靜令動,動為業識,即是賴耶極微細相,名為業相。轉相者,依前業相,轉成能緣及所緣境,生七轉識,同名轉相。又從靜起動名之為業,從內趣外名之為轉。如來藏心不可增減,名為真相,亦名真識。然雖三相名殊,同是一心,隨緣、不變之二義也。謂真心不變即隨緣,故名轉相業相。以隨緣即不變,故名真相。論云「是心從本已來自性清淨,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是不變即隨緣也。又云「雖有染心,恒常不變。」是隨緣即不變也。
「大慧!識廣說有八,略則唯二:謂現識及分別事識。」
如來上明諸識有三種相,是已處中說故。而此又明諸識廣略者,以眾生根行不等,受解緣別故也。言廣說有八者:一曰眼識了別於色;二曰耳識了別於聲;三曰鼻識了別於香;四曰舌識了別於味;五曰身識了別於觸;六曰意識了別諸法;七曰末那識(此云染污意)恒審思量,唯緣藏識見分,亦名傳送識;八曰阿賴耶識(此云藏識)。謂此八識,各是眾生無始已來,不了自心,隨妄緣起。於中第八是其根本,頓變根身器界種子,轉生七識,各能變現自分所緣。(所緣即境也。色是眼識自分所緣,乃至三境是阿賴耶識自分所緣,終無心外法能與心為緣,但是自心生,還與心為相。)此八識外實無我法。問曰:如何變耶?答曰:我法分別熏習力故,諸識生時變似我法。六七二識無明覆故,緣此執為實我實法。如患夢者,患夢力故,心似種種外境相現。夢時執為實有外境,寤來方知唯夢所變。我此身相,及外世界色空等法,亦復如是。唯識所變,迷故執有我及諸法;悟來方知唯心識變,以如實知無前境界故,種種方便起隨順行。轉八識成四智菩提,安住祕藏,究竟涅槃。故曹溪云「大圓境智性清淨,平等性智心無病,妙觀察智見非功,成所作智同圓鏡。五八六七果因轉,但轉其名無實性,若於轉處不留情,繁興永處那伽定。」即此轉識成智義也。
略則唯二:謂現識及分別事識者,求那譯本云略有三種,於現識上加一真識也。若作三種釋者,真謂性淨本覺,現謂賴耶現識,餘七俱名分別事識。雖第七識不緣外塵,緣第八故,亦名分別事識。真謂本覺者,即識實性也。此譯即云:現識屬賴耶,分別事識屬前六識,不言第七者,謂第七末那計內為我屬賴耶,計外為我所屬前六識。真即識實性,亦屬賴耶淨分,是故但云略則唯二,與處中說數無相濫。
「大慧!如明鏡中現諸色像,現識亦爾。」
此舉喻合,以明現識也。謂現識如鏡,所現境界如像,故《起信》云「三界虛偽唯心所作,離心則無六塵境界」也。又云「第八藏識為依止故,轉生七識。於中第六造引滿業,感總別報,如鏡現像,毫釐不差。」言總別報者:一謂總報,屬第八識。二謂別報,在前六識。且以有漏善業言之,如持五戒招得人身,是總報業。由於因中有瞋忍等,於人總報而有妍醜等,名別報業,亦名引滿業,即能招第八引異熟果,名為引業;能招第六滿異熟果,名為滿業。然其引業,能造之思要是第六意識所起。若其滿業,能造之思從五識起,雖造滿業亦非自能,由意識引方能作故。其第七識唯有俱生惑智二障,業障、報障,彼七俱無。雖具四惑,但緣內故,屬於有覆無記性攝,則不能造善惡二業。唯前六識起惑造業,業成難逃,感諸異報,如鏡現像不漏絲毫。故《楞嚴》云「六識造業,所招惡報從六根出」也。或注此經指第七識而為能造善惡業者,教無明文(唯《宗鏡錄》七十三卷首一處,因憑古注,而云「七識造業。」又與本錄節次引經論義明諸識處皆相違,斷可見也)。
「大慧!現識與分別事識,此二識無異,相互為因。」
言賴耶現識及分別事識無異相,皆由最初一念為緣,令真如心不守自性,隨緣成有。諸識熏習,更互為因,流轉不息。故《華嚴》云「眼耳鼻舌身,心意諸情根,以此常流轉,而無能轉者。」彼疏釋云:言以此者,謂以上八識自為能所熏,展轉為因,而常流轉,無別我人,故云無能轉者。又云:識外無法亦為無者,故曰此二識無異相,互為因也。
「大慧!現識以不思議熏變為因(至)戲論習氣為因。」
此又廣明諸識生住因也。通而言之,麁細二識皆依無明住地而起。以根本無明,動彼靜心而起細識,依此細識轉起麁心,故以無明通為其本。若別言之,依無明為因,生三細不相應心;依境界為緣,生三麁相應心。故云麁細二識,各具二因,方得生住。言不思議熏者,謂無明能熏真如,不可熏處而能熏,故名不思議熏。又熏則不熏,不熏之熏名不思議熏。言不思議變者,謂真如心受無明熏,不可變異而變異,故名不思議變。又變即不變,不變之變名不思議變。《勝鬘經》云「不染而染難可了知」者,謂此不思議也。然此熏變甚微且隱,故所起現識行相微細,於中亦有轉識業識,舉麁顯細,故但云現識。即《起信》云「不相應心」。
言分別境界者,即是現識所現種種境界,還能動彼心海,起諸事識之浪也。言無始戲論習氣者,即彼和合心海之中,妄念戲論習氣。無始已來熏習不斷,未曾離念,故此境界及妄念戲論,熏動心海種種識生,以妄念及境界麁而且顯,故所起分別事識行相麁顯。即《起信》云「相應心」也。此謂現識依不思議熏故得生,依不思議變故得住。分別事識依境界故得生,依心海故得住也。
上佛言諸識有二種生住滅,已下至此,謂無明熏習,真如成染緣起也。故論云「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故。」
「大慧!阿賴耶識虛妄分別(至)是名相滅。」
自下明若達妄源,成淨緣起也。言阿賴耶識和合心海中,妄念分別種種習氣若滅,即一切根識滅。言一切根者,謂意根起識而能分別一切諸法,名一切根識。即第六意識,及所依第七末那現行識相滅,名相生住滅識滅也。所言種種習氣者,約唯識宗說諸習氣,總有三種:一名言習氣,謂有為法各別親種。名言有二:一表義名言,即能詮義音聲差別;二顯境名言,即能了境心心所法。隨二名言所熏成種,作有為法各別因緣。二我執習氣,謂虛妄執我我所種。我執有二:一俱生我執,即修所斷我我所執;二分別我執,即見所斷我我所執。隨二我執所熏成種,令有情等自他差別。三有支習氣,謂招三界異熟果種。有支有二:一有漏善,即是能招可愛果業;二諸不善,即是能招非愛果業。隨二有支所熏成種,令異熟果善惡趣別。諸說習氣,皆准應知。
「大慧!相續滅者(至)謂自心所見分別境界。」
言所依因及所緣滅,即相續滅者。謂所依無始根本無明習氣因滅,及所緣妄境界染法緣滅,即微細流注生住滅識滅也。言所依因,謂無始戲論習氣。所緣謂自心所見分別境界者,經自牒釋所滅無明,及妄境界為因緣義也。故論云「以無明滅故心無有起,以心無起故境界隨滅,以因緣俱滅故心相皆盡,名得涅槃成自然業。」
「大慧!譬如泥團與微塵(至)金莊嚴具亦復如是。」
此引二喻,喻上染淨二緣起也。一、謂真妄體非一異,二、但妄滅而真不亡。義如次文釋之。
「大慧!若泥團與微塵異者(至)泥團微塵應無分別。」
若言泥團與微塵實異者,泥團應非微塵所成,而實彼成,故不可言異也。若實不異者,則泥團與微塵應無分別;既其因果麁細有殊,亦不可言一也。
「大慧!轉識藏識若異者(至)然彼真相不滅。」
以法合喻,明非一異也。謂諸轉識與藏識若異者,依無明風熏動之時,藏識之體應不隨緣,則墮常過,然如來藏藏識是善不善因,非不隨緣也。若不異者,轉識滅時藏識亦應滅,則墮斷過,然藏識真相竟不滅爾。故《起信》云「以一切心識之相皆是無明,無明之相不離覺性,非可壞非不可壞。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水相風相不相捨離,而水非動性,若風止滅動相則滅,濕性不壞故。如是眾生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心與無明俱無形相、不相捨離,而心非動性。若無明滅,相續則滅,智性不壞故。」
「大慧!識真相不滅(至)即不異外道斷滅戲論。」
如下經云「如來藏為無始虛偽惡習所熏,名為藏識。」故論云「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具分賴耶藏識。」是以此藏識中,不生不滅淨分真相竟不滅,但生滅染分業相滅也。若真相滅者,藏識實性亦應滅爾。若藏識實性滅,則與外道斷滅見同。是故,論云「所言滅者,唯心相滅,非心體滅。」又云「唯癡滅故,心相隨滅,非心智滅。」
「大慧!彼諸外道作如是說(至)即無始相續識滅。」
謂諸外道,見身壞命終,六識不能取境,一生相續識隨四大緣離散之時,即計無始相續識永滅,更無業報受生相續,是故名為墮落斷見。故下偈云「色識雖轉滅,而業不失壞;令於諸有中,色識復相續。」若色識轉滅諸業失壞者,是則無生死,亦無常無常,即斷常二見亦俱離也。豈同外道妄計斷滅耶?
「大慧!彼諸外道說相續識(至)唯說作者,為生因故。」
諸外道說六根能取境界之六識,執從神我邪因等生,不說眼等諸識從色等因緣生,唯計作者為生因故,故名外道。
「作者是何?彼計勝性、丈夫、自在、時及微塵為能作者。」
勝性亦云勝妙,是生梵天之天主也。丈夫即我之別名。自在謂大自在天。及計時節、微塵等為能作者。更餘異計,如下廣說。
「復次,大慧!有七種自性(至)緣自性成自性。」
自下重明染淨二緣真妄識體。此七自性,成上妄識生滅身也。謂煩惱體性,能集善惡等業,故名煩惱為集自性。既有集因,必有未來苦果性,故言性自性。既有苦果,必有形相,故言相自性。既有形相,即從四大種生,故言大種自性。既有四大,即從因緣所成,故言因自性、緣自性、成自性,然妄無別體,隨所執得名。
「復次大慧有七種第一義(至)如來自證智所行。」
第一義諦道理無二,為人不同證有優劣。此七成上真識不生不滅法身也。所行,一本作境界,即所行境界也。謂發心菩薩,緣第一義法性如來藏心,故名心所行勝解行地。菩薩等各起十種智慧緣於真如,故名智所行。初地菩薩正證真如,見二種無我,故名二見所行。八地菩薩超二乘、超七地,故名超二見所行。十地超九地,九地名一子地,後二所行即佛地也。
「大慧!此是過去未來現在(至)法自性第一義心。」
此七種第一義是三世諸佛所證第一義法性,如來藏心,非緣慮妄識也。
「以此心成就如來世間出世間最上法。」
自下明真心之德用也。以有此第一義心,故能成就如來法身,及世出世間最上菩提涅槃淨妙等一切諸法。若無此心,則不能成。
「以聖慧眼入自共相,種種安立不與外道惡見共。」
言以聖慧眼,入一切法自相共相種種安立,唯是一心其所安立,悉令悟入佛之知見,不與外道惡見同。又云:此七種第一義心,是聖人慧眼所見,建立七種不同為自相,共成法身為共相,餘義如上說。
「大慧!云何為外道惡見?(至)見有見無而起言說。」
此徵釋惡見,謂彼外道等不知境界一切諸法皆是自心分別所現,於自性第一義說為有無。
「大慧!我今當說若了境如幻(至)及無知愛業緣。」
佛說若了自心所現境界如幻不實,則一切妄想等悉滅也。言三有苦者,果也。無知,謂無明也。愛,謂煩惱也。業,謂有漏善惡等業也。是三皆因也。故論云「若離妄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唯一真心矣!」
「大慧!有諸沙門婆羅門(至)依緣生住有已即滅。」
言起邪見人,不越在家、出家二眾也;亦二乘、外道二眾也。非有者,謂計虛空自然為因也;及有者,謂計微塵、世性、自在天等為因也。即是計無因、邪因為能生因也。於正因果外,計顯現諸物。依時而住,皆外道所計也。或計五蘊、十八界、十二處。依因緣生住,無常變異,生已即滅,不了常住真心,即二乘所計也。皆迷自心所現耳。
「大慧!彼於若相續若作用(至)不見根本故。」
此牒破也。言若相續者,即總牒其因果不斷也。若作用者,即牒其生滅之間暫有用也。若諸有、若陰界入滅,名涅槃。若趣向涅槃,名道。若有漏諸業、若修道所得,名果。若冥初等二十五諦,上皆牒計也。言是破壞斷滅論者,破計也。謂外道無種生,即是破壞因果也。又言從有種生,生已滅,名斷滅論也。言何以故等者,徵結也。謂上妄計,即體非有,故云不得現法故。何獨現計本無,窮其初因亦不可得,故云不見根本故。
「大慧!譬如瓶破不作瓶事,又如燋種不能生芽。」
次引喻明。言如瓶已破,不作瓶用事,以譬無種則無法,不作陰界入因事。又如雖有燋種不作芽事,以譬雖有自在天等為種,不能作陰、界、入相續生因事。
「此亦如是,若陰界處法(至)但是自心虛妄所見。」
後言法合也。以上二因不成故,即無陰、界、入性可滅;今外道說有陰、界、入性。言三世中滅得涅槃者,是自心妄想也。彼陰、界、入無相續生,以有種、無種不成因故,故言但是自心虛妄所見。
「復次,大慧!若本無有識(至)所作事業悉空無益。」
言重復次於前文,破轉計也。謂彼轉計所生,與無種有種三緣和合而生者,龜應生毛、沙應出油;然龜本無毛、沙本無油,合亦不生,三緣體空,如何生果?汝宗則壞。違決定義者,喻斥不成,故言宗壞,以違汝決定能生之義。又於一相中妄計三緣,違我大乘決定之義。所作事業悉空無益者,事即是果,業乃是因。言因果事業,並唯妄說,都無實義。
「大慧!三合為緣是因果性(至)熏習餘氣作如是說。」
此牒示其過也。謂彼外道以三合為緣,是因果性,可說為有,成三世法。此即邪謬相承,及自惡見作是說耳!
「大慧!愚癡凡夫惡見所噬(至)妄稱一切智說。」
言凡夫外道,為惡見迷醉所噬,不能自知愚癡無智,妄稱一切智說。外道指六師為一切智人,二乘執權智為實智也。
「大慧!復有沙門婆羅門(至)如是思惟恒住不捨。」
自下言正見人,觀一切法皆無自性,如幻夢等,不離自心,無能所取及生住滅。如是觀察無有間斷,是名正觀。
「大慧!此菩薩摩訶薩(至)轉依次第成如來身。」
此菩薩摩訶薩者,即上正見沙門、婆羅門也。行無相道者,謂萬行齊修,三輪體寂也。漸昇諸地者,謂初登歡喜地,乃至第七遠行地也。證無生法者,謂得無功用道,登第八不動地也。入金剛喻三昧者,謂初地菩薩創得無分別智,斷異生性障;二地至十地菩薩如實修行,漸斷諸障,增勝功德;第十一地等覺菩薩金剛喻定,頓斷俱生二障種子也。轉依次第成如來身者,即等覺後念解脫道斷二障習氣,即得如來無上菩提及大涅槃二轉依果也,一謂轉染得淨、二謂轉迷得悟。又菩提名生得,二障障不生,今斷障得生。涅槃名顯得,本性清淨,客塵翳故,今斷而彼顯。轉依位別通有六種,故云轉依次第成如來身也。餘義如文,可以意得。
「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於自悉檀應善修學。」
言但住心量觀察三有,又云令達唯心漸入諸地者,謂此一心法門,是凡聖之本,迷之墮世間生死、悟之證出世菩提。故先聖曰「世間不越三科,出世不過二果。」二果者,即如上釋成如來身二轉依果也。三科者,即此五蘊、十二處、十八界,諸妄心法也。故云欲得佛身,應當遠離,乃至觀察令達唯心。於自心宗勸善修學。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藏識海浪、法身境界。」
大慧於此,雖通請說心、意、意識、五法、自性相,意欲如來且成前問,是故結請。但云順諸佛說,藏識海浪、法身境界也。言稱真實義,諸佛教心者,揀非虛妄心識也。凡言心者,略示名體,通有四種,梵音各別,翻譯亦殊。一、紇利陀耶,此云肉團心,是色身中五藏心也。如此方《黃庭經.五藏論》中說。二、緣慮心,此是八識,俱能緣慮自分境故。此八各有心數,亦云心所。於中或無記,或通善染之殊。諸經論中自心所法,總名心也,謂善心、惡心等。三、質多耶,此云集起心,唯是根本第八識也。積集諸法種子起現行故。四、乾栗陀耶,此云貞實心,亦云堅實心,此是真實心也。然第八識無別自體,但是真心,以不覺故,與諸妄想而有和合不和合義。和合義者,能含染淨目為藏識;不和合者,體常不變,目為真如,即此離所行相稱真實義,諸佛教心也。雖然四種體同,迷悟真妄義別,如取真金,須明識瓦礫及以偽寶。但盡除之,縱不識金,金體自現。
「爾時,世尊告大慧菩薩摩訶薩言(至)諸色相故。」
佛言有四因緣眼識轉轉生也。一、謂不覺外塵是自心現而執取故;二、謂無始已來取著於色妄想熏習不斷故;三、謂識本性如是故,識以了別為自性故;四、謂樂欲見諸色相故。
「大慧!以此四緣(至)猶如猛風吹大海水。」
言以此四緣,令心水流生轉識浪。如眼識既爾,餘諸識亦如是。於一切諸根微塵毛孔,眼等諸轉識或頓生,譬如明鏡現眾色像,無有前後或漸生。猶如猛風吹大海水,前波起、後波隨。言微塵、毛孔者,即色塵身根也。
「心海亦爾,境界風吹起,諸識浪相續不絕。」
言外塵風擊如來藏心海,起諸識浪。造業、感報,生死不絕,亦如之。
「大慧!因所作相,非一非異(至)差別境相有意識生。」
此明諸識展轉互為因也。言因所作相非一非異者,因即第八如來藏識也。所作相,謂七轉識,從第八所生也。非一者,諸識行相不同也。非異者,同皆緣起無自性也。言業與生相相繫深縛者,謂第八識變起根身器界名為生相。六七二識無明覆故,由此執為實我、實法。第六意識引起前五造引滿業,感諸異報生死不絕,故云業與生相,相繫深縛,是皆不了色等諸塵自心妄現,故五識身轉也。大慧!眼等五識與五塵俱時,或因了別色等差別境相而意識生也。是故當知根、身、塵境一切諸法,皆是眾生自心妄識互為因果之所現也。故《伽陀》云「諸法於藏識,識於法亦爾。更互為因相,亦互為果相。」
「然彼諸識不作是念(至)無差別相各了自境。」
彼諸識等各了自境者,此明八識俱能了別自分境故,不知唯是自心妄現也,謂色是眼識境,乃至賴耶見分是第七識境,根身種子器界是藏識境。然此八識,離如來藏無別自體,以眾生不知故,執為八識之名;諸佛證得故,能成四智之用。若昧之則八識起執藏之號,七識得染污之名,六識起遍計之情,五識徇根塵之相。若了之,賴耶成圓鏡之體,持功德之門;末那為平等之原,一自他之性;第六起觀察之妙,轉正法之輪;五識興所作之功,垂應化之迹。斯則一心匪動,識智自分。不轉其體,但轉其名,不分其理而分其事。
「大慧!諸修行者入於三昧(至)名為識滅。」
上明諸識展轉為因,各了自境,妄想流注。欲轉諸識成智用者,以根本藏識微細難知,故舉二乘修劣三昧,不知諸識習氣種子,依藏識不滅,自謂我滅諸識入於三昧;而實未也,但伏六識不取塵境,彼將為滅。
「大慧!如是藏識行相微細(至)定慧之力皆不能知。」
此顯有能知者。謂如是諸識所依藏識行相微細,唯佛究竟知其邊際,及住地菩薩方能分知,其餘聲聞、獨覺、外道修行而得三昧智慧,悉不能了。
「唯有修行如實行者(至)自心所見能知之耳!」
言能知難知之所以也。以智慧力了諸地相善達句義者,有了因也。無邊佛所廣集善根者,有緣因也。本有正因由是現前,自然明見妄習流注,故云能知。
「大慧!諸修行人宴處山林(至)如實修行大善知識。」
下中上修,言隨人分量也。分別流注,即上二種生住滅也。餘義如文。皆當親近善知識者,如馬鳴曰:「諸佛法者有因有緣,因緣具足乃得成辨。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無人知,不假方便能自燒木,無有是處。」眾生亦爾。雖有正因熏習之力,不遇諸佛菩薩知識示教利喜、慈悲攝護以之為緣,能自斷煩惱入涅槃者,則無是處。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
汎論偈頌有四種不同,梵音亦異,仍具八意,不復備引。今此直明其大略:一、但字滿三十二,即為一頌;二、諷頌或名直頌,謂以偈說法,不頌長行;三、應頌,重頌長行也或為鈍根重說,或為後來之徒,或為增明前說;四、集施頌,謂以少言攝集多義,施他誦持故。今此經內,於前四中二三所攝。然凡言長行、偈諷相望,有五對之例,謂有無、廣略、離合、先後、隱顯。至文當審詳之。
「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風起(至)對現境說五。」
此頌明前現識之海,性自常住,為彼六塵境界之風所飄動故。此七種識,現識之體以為內因,六塵境界以為外緣,興盛六種麁重相故。故云譬如巨海浪,由斯猛風起,洪波鼓溟壑,無有斷絕時,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種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
云何名為境界之風?其風形狀當如何耶?謂青赤等種種顯色,能起眼識。珂貝等珠出種種勝妙音聲,能起耳識。檀乳等香熏布種種芬芬香氣,能起鼻識。木羅、石蜜等諸安觸著和種種善美樂具,能起身識。鹹淡等味隨其所應出種種味,能起舌識。現在之花,未來之果,種種法塵,隨為彼識所緣境界,能起意識。今此文中,舉塵取識應審觀察。彼末那識即是意識微細分位,無別體耳!如是六塵,能動心體,令使散亂,譬如猛風故名為風。故云青赤等諸色,珂貝乳石蜜,鹽味眾花果。
如是七識及與藏識,同耶?異耶?非同非異,離二邊故。譬如日與光明,水與波浪,非同非異。七識、藏識,非同非異義,亦復如是。故云日月與光明,非異非不異。意等七種識,應知亦如是。如海共波浪,心俱和合生。
如是七識,從何處所來入藏識作七種數,流轉起動無斷絕時?如是七轉識不從內來、不從外來、不從中間來,唯藏識體變作七識。譬如海水,動作波浪。故云譬如海水動,種種波浪轉,藏識亦如是。種種諸識生,心意及意識,為諸相故說。
如是現識,及七轉識,八種心識,唯有生滅無常相耶?亦有實相常住相耶?如是八識,從無始來,三際不動、四相不遷,真實常住,自性清淨,功德滿足,無有二相。故云八識無別相,無能相所相。譬如海波浪,是則無差別,諸識心如是,異亦不可得。
諸識本寂,妄塵無體,由不覺故前五識轉,覽現塵境,第六分別,起惑造業。第七傳送執我我所,能廣積集,同為能熏第八藏識,受熏持種,積集不亡,展轉為因,流轉不息。故云心能積集業,意能廣積集,了別故名識,對現境說五。
是知離心之境,文理俱虛,即識之塵,詮量有據。狂心不歇,歇即菩提;垢淨心明,本來是佛。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以頌問曰:
自下三重問答,躡前而起,總一十八偈,各有經家生起。此即初番問生起也。下准此。
「青赤諸色像,眾生識顯現,如浪種種法,云何願佛說?」
上云青赤等塵發生,諸識如海波浪皆非一異。又云心積集等,行相有殊,故致斯問。
爾時,世尊以頌答曰:「青赤諸色像,浪中不可得,言心起眾相,開悟諸凡夫。」
上二句明色即是空,故不可得。次一句空即是色,故起眾相。下一句釋第三句。
「而彼本無起,自心所取離,能取及所取,與彼波浪同。」
此一偈法合重明,青赤諸色像,浪中不可得二句也。
「身資財安住,眾生識所現,是故見此起,與浪無差別。」
色身,正報也;資生財物及安住處,依報也。此一偈法合重明,言心起眾相,造業感報,依正不同,皆是眾生自心妄現。
爾時,大慧復說頌言:「大海波浪性,鼓躍可分別,藏識如是起,何故不覺知?」
此約法喻而難。
爾時,世尊以頌答曰:「阿賴耶如海,轉識同波浪,為凡夫無智,譬喻廣開演。」
依彼大海譬喻演說,使愚夫通曉。
爾時,大慧復說頌言:「譬如日光出,上下等皆照,世間燈亦然,應為愚說實。」
大慧因上言,心起眾相。開悟諸凡夫,即是如來方便不說實法。故問:如日光出時,等照於萬物,如來既出世,應為諸愚夫,平等說真實。
「已能開示法,何不顯真實?」
言如來已為眾生開示諸法,何故不為愚夫說真實法?
爾時,世尊以頌答曰:「若說真實者,彼心無真實(至)心境界亦然。」
此一頌半,上二句法說,謂非器不堪聞,實非不平等。次三句舉三喻況彼心無實。第三一句以法合喻,故云亦然。
「境界不具故,次第而轉生(至)無有定次第。」
次一頌半,言外境緣若不具足,內識即次第轉生。故《成唯識》云「依止根本識,諸識隨緣現,或俱或不俱,如波濤依水。」謂緣若同時具足即俱現,如鏡現像無有前後。此偈明緣不同具,即次第而轉生也。以第六識分別諸法塵,故云識以能了知。意緣阿賴耶,起我我所執,故云意復意謂然。五識隨現塵,何有定次第?
「譬如工畫師,及畫師弟子(至)綺煥成眾像。」
是二頌言畫色本無形,隨形即畫像,以況如來本無法,隨機即說法,豈得止說一種法也?
「言說則變異,真實離文字(至)於彼為非說。」
此三頌半正明如來應機說異也。上二句總標說意,次五句謂對利根說一乘真實法,次五句謂對餘鈍根說種種如幻法,一一如文。下二句謂所說法不應機者翻為妄語,故云非說。
「譬如眾病人,良醫隨授藥,如來為眾生,隨心應量說。」
是一頌,又以良醫隨病授藥不同,況如來應量說法有異,故不得如日平等照物,以結前問。
「世間依怙者,證智所行處,外道非境界,聲聞亦復然。」
依怙者,即如來也。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二
Hán Việt
Việt dịch
English

Quyển thứ ba

注大乘入楞伽經
Hán gốc
注大乘入楞伽經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三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至)通達自心分別之相。」
能取所取者,亦云能緣所緣,謂即心識見相二分也。故《華嚴經》云「能緣所緣力,種種法出生。」餘文意,謂欲了知者,應離浮沈,諸惡覺觀,真實修行也。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至)當勤修學。」
住智慧心所住相者,即上云:通達自心分別之相也。
「何等為三?所謂無影像相(至)於此三相修行不捨」
言跛驢者,謂未得無功用慧,故以況之。
「大慧!無影像相者(至)趣佛地故而得生起。」
無影像相者,謂無分別智,離二取也。然二乘外道所習淺陋,如來常種種訶叱。於此反取之者,欲其迴心,捨邪途入正轍也。諸佛願持相者,謂如諸佛皆發弘誓,成熟有情、嚴淨佛土也。自證聖智所趣相者,謂如來法身,自覺聖智相也。餘文可知。
「大慧!是名上聖智三種相(至)應勤修學。」
言以是三相能到如來地,故勸令修學。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聖智事自性法門。」
諸菩薩眾心念,謂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皆是聖人度眾生法門事。如來上既說八識竟,亦應為我說百八句差別所依,五法聖智事、三自性法門。眾有此念,故大慧承諸佛神力而興是問。言聖智事者,即五法也。
「一切如來應正等覺(至)色究竟天成如來身。」
言自共相者,且以四諦中苦諦言之。如苦諦下,三界依正,蘊界處等一切諸法,各各不同名自相,苦諦即名共相。謂苦諦四門中,無常為一切有為法共相,苦為一切有漏法共相,空與無我通為一切法共相。又如五陰不同名自相,共成人身名共相。界處等亦爾,乃至一切諸法,各各又有自共相也。兜率陀者,此云知足。彼天內宮,是一生補處菩薩所居也。色究竟天,是行滿報佛成正覺處。餘文悉明遠離過習,顯示眾德,成就如來法身之義。以有是利故,請佛為說如上法門。
佛言:「大慧!有一類外道(至)於此而生牛有角想。」
自下,如來約牛兔角,破執名相起妄想見。此明敘彼二外道計,謂一外道,見一切法隨因緣滅,妄起分別想兔無角。復一外道,見大種功能,根身塵境緣未散時,形量差別,計牛有角。以不了故,互執異見生決定解。
「大慧!彼墮二見不了唯心(至)一切皆唯分別所現。」
此明牒破彼外道見。文有八句,上四句破起見因,下四句示唯妄現,故伽陀云「知諸法唯心,便捨外塵相,由此息分別,悟平等真空。」思之可了。
「大慧!應知兔角離於有無(至)是故於此不應分別。」
此一段經,上四句總結應離妄,已下諸句別徵破也。
云何下,別徵破彼墮無見也。謂云何兔角離於有無,破云互因待故。彼兔角無,因牛角有故;若無牛角,彼何所因而言無耶?
分析下,次別破彼墮有見也。謂若執於牛有角者,分析牛角至於極微,何有實體而計有耶?故下偈云「無因有故無,是無不成無。有待無亦然,展轉相因起。」言皆不實也。聖智所行離彼見者,謂如實見者,悉離有見常見之有,亦離邪見斷見之無,是故結勸應離分別。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比度觀待,妄計無耶?」
大慧因上言,兔角等離於有無,互因待故,分析牛角,乃至極微,求不可得。而為離彼妄見,復問佛言:彼離見者,既不作牛有角想,豈不以比度觀待,同妄計言無耶?
佛言:「不以分別(至)非由相待顯兔角無。」
如來答言:離妄見者,不以分別起相觀待以言無也。何以故?彼妄見者,以妄分別為生因故,以角有無而起分別為其所依。既所依為因,即妄計有無。然分別與角,俱無定性,離異不異。離分別者,非由相待牛角無性顯兔角無。
「大慧!若此分別異兔角者(至)執有執無二俱不成。」
自下再牒破也。言若此分別定異兔角者,則非角因;若定不異者,又是因彼而起,言俱無自性也。分析牛角,乃至極微,求不可得。異於有角而又言無角,如是分別者,定非理也。謂若以有為有,則以無為無,有既不有,則無無也。故云:二俱非有,誰待於誰?是知牛角、兔角二俱無性,而對何法言有言無耶?若相待不成,待於有故言兔角無者,不應分別,不正因故。謂有與無為因,無與有為因,此因不正也。既二因不正,有無兩果理自不成,故結破云:有無論者,執有執無,二俱不成也。
「大慧!復有外道見色形狀(至)異虛空起於分別。」
上以析法破牛兔,此以體法會色空,謂眾生所執聞宜不同,故佛施能治巧拙有異,亦是破轉計也。言又有外道見色形狀質礙變異,虛空分齊空廓無礙,而生執著,謂色異空。起妄分別者,此謂如來敘彼計也。
「大慧!虛空是色隨入色種(至)色空分齊應如是知。」
自下正破也。佛語大慧空即是色,隨入色種中故,色外無空也。色即是空,互為能所建立性故,非色滅空也。色空分齊應如是知。
「大慧!大種生時自相各別,不住虛空中,非彼無虛空。」
會昔權說,重明色空不二也。謂昔破外道執有我故,說有造色從大種生,自相各別。而密顯造色性即空故,更無別色而住於空,故云不住。非彼無虛空也。
「大慧!兔角亦爾。觀待牛角(至)若待餘物彼亦如是。」
此又引上牛兔二角以合色空,類觀諸法差別妄見,一一對破,應知亦爾。
然諸外道異計雖多,不出惡見及無因、邪因二種因也。言惡見者,謂於諸諦理顛倒推度,染慧為性,能障正見,招苦為業,謂惡見者多受苦故。此見行相差別有五:一、薩迦耶見,謂於五取蘊執我我所,一切見趣所依為業。二、邊見,謂即於彼隨執斷常,障處中行出離為業。三、邪見,謂謗因果作用實事,及非四見諸餘邪說,如增上緣名義遍故。四、見取,謂於諸見及所依蘊,執為最勝能得清淨,一切鬪諍所依為業。五、戒禁取,謂於隨順諸見戒禁,及所依蘊,執為最勝能得清淨,無利勤苦所依為業。二種因義,如下當說。
「大慧!汝應遠離兔角牛角(至)說觀察自心修行之法。」
佛勸菩薩應常觀察自心所見妄想之相。既自知已,於一切處轉相傳授,普使知病識藥,令得服行,至安樂處。
爾時世尊即說頌言:「心所見無有,唯依心故起(至)自證之境界。」
上五行偈文顯可知,更不繁釋。
此約外道執牛兔角決定有無,及色空異,以破五法中名相妄想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為漸次淨耶?為頓淨耶?」
此就淨眾生心習現流,五法中次明正智義。謂能淨者自覺聖智也,所淨者自心現流也。
佛言:「大慧!漸淨非頓(至)令離一切有無惡見。」
上明四漸四頓者,謂淨眾生自心現流,其機大者頓之,其機小者漸之。漸者言其權,頓者言其實,權以趨實,實以導權。所以聖人開悟眾生,或頓或漸、權實偏圓,未始不相顧者,庶使含識隨宜得入也。又云漸,約修行未證入故,謂眾生學行止得漸也;頓,約修行已證入故。
「復次大慧!法性所流佛(至)取以為實悉不可得。」
此明三佛建立說法,釋成頓漸所顯義也。法性所流佛者,報身佛也。說一切自共相法,是自心本識現習氣因相,及前轉識妄計所執因相,更相繫屬。種種幻事,皆無自性,故《起信》云「一切諸法,皆是眾生無明妄心而得住持,如鏡中像無體可得。」而眾生不了,種種執著取以為實,豈不誤哉!
「復次大慧!妄計自性。執著緣起自性起。」
言自共相等一切諸法,本無自性,依他眾緣和合生起,猶如幻事,即依他起性也。而諸眾生妄想計度,種種執著取以為實,即是妄計自性執著緣起自性而起。
「大慧!譬如幻師以幻術力(至)種種分別皆無真實。」
舉喻以明緣起不實。如幻師依草木起眾生色像。譬如來藏性,隨緣起種種諸法,故《肇論》云「萬法假立不真,譬如幻化人。非無幻化人,幻化人非真人也。」皆明緣起不實故。
「大慧!此亦如是(至)是名妄計性生。」
此以法合,謂於緣起性中生妄計性亦如是。
「大慧!是名法性所流佛說法相。」
結說因緣所生諸法,皆如幻不實。
「大慧!法性佛者,建立自證智所行離心自性相。」
建立自覺聖智所證法界,離妄想心量自性塵境相,是法佛法。
「大慧!化佛說施戒忍進禪定智慧(至)超無色行。」
化佛八相示成,應緣攝化,說六度治六蔽,離陰界入、解脫諸識相,隨宜建立諸法差別,超外道執見,越無色所行,謂外道取無色以為涅槃。
「復次大慧!法性佛非所攀緣(至)當速捨離。」
攀緣妄念也,所緣妄法也,所作妄業也,餘義如文。上既顯示三佛說法,此結獨舉法佛所證法,以勸修學者。故《法華經》云「雖說種種道,其實為一乘。」
「復次大慧!聲聞乘(至)分別執著自性相。」
二約聲聞所證聖智,以明正智義。因上勸菩薩修自證聖智境界相,然聲聞亦有自證聖智境界相。欲簡異聲聞,故舉聲聞有二種差別相。初自證聖智異彼外道,故云殊勝。
「云何自證聖智殊勝相(至)自證聖智境界相。」
言聲聞人於三界有情,明見無常、苦空、無我,及四諦境界,厭離五欲栖心寂滅,於蘊界處若自若共外不壞相,而未獲法空,但得人空慧。如實了知故,心住一境,住一境已,遂獲諸禪、八解、三三昧門、八聖道分、四沙門果,而得出離也。但斷現行煩惱,未斷習煩惱;但斷分段生死,未離變易生死,是故名為聲聞乘自證聖智境界相。
「菩薩摩訶薩雖亦得此聖智境界(至)不應修學。」
明菩薩所證是了一切法本性無生正受樂,不同聲聞息陰界入求涅槃樂。菩薩雖亦得是聖智境界,以大悲本願故,不取證寂滅及三昧樂,故誡諸菩薩,於此樂中不應修學。
「大慧!云何分別執著自性相(至)漸住諸地。」
此謂聲聞知彼四大形顯色等種種諸法,非如外道計作者生。然守如來止啼權說,於自共相妄想執著;菩薩於彼應知唯是自心妄現,故應捨離,了我法空,漸入智地到如來境。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常不思議作者耶?」
三破外道所計,顯正智義。因上如來說頓,為顯示常不思議智。大慧舉以白佛:如來所說常不思議,即是此間自證聖智第一義境,將非同諸外道所說常不思議作者耶?謂外道以作者為常不思議因相也。
佛言:「大慧!非諸外道作者(至)常不思議不成。」
如來告大慧:非諸外道作者因緣得常不思議,彼因自相不成故。故《楞嚴》云「以生滅心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滅,無有是處。」
「大慧!我第一義常不思議(至)是故菩薩當勤修學。」
明如來舉上常不思議有因有相成也,能所因相俱離有無,謂自證聖智所行相故,非餘境故有相;第一義智為正因故,非生滅故有因;能所因相離有無故,非作者。譬如虛空涅槃寂滅,無作法故,常不思議。是故我說異諸外道所有諍論。此常不思議,是諸如來自覺聖智所得,故勸菩薩當勤修學。
「復次大慧!外道常不思議(至)非自相因力故常。」
言外道以無常變異相為常不思議因故云常,非是自覺所行相因力故常。
「大慧!外道常不思議(至)無常已不因此說為常。」
明外道見世間所作法,有已還無,悉是無常。妄計神我為常,待無常已,比知是常。佛則反是,不因此說以為常也。
「大慧!外道以如是因相(至)無自因相故。」
若外道以如是無常因相,成常不思議者,此因相非真實故同於兔角,故常不思議唯是妄想言說。何以故?無有常因常相故。
「大慧!我常不思議(至)此不應說。」
前謂佛反外道,此則外道反佛,曾不能知常不思議自因之相,離有無、超情識,而恒妄計在於自證聖智所行相外,是故如來誡不應說。然三乘之道優劣雖殊,悉皆內證。若心外見法,任說幽玄,然成外道。
「復次大慧!諸聲聞畏生死妄想苦(至)無所有故。」
四約愚智觀解優劣,以明正智。不知生死涅槃差別之相,是妄分別有者。謂對生死說涅槃,如對病說藥,達生死無故,所對涅槃亦不可得。故《思益經》云「諸佛出世,不為令眾生出生死、入涅槃,但為度生死、涅槃之二見耳。」妄想無性,即涅槃故。
「妄計未來諸根境滅(至)轉所依藏識為大涅槃。」
以凡愚不知生死即涅槃,計未來根境滅作涅槃想,非是自覺所證境界。如來證自智境界者,以有識藏故妄見生死,轉識藏故生死即涅槃。故下經云「妄想識滅,名為涅槃。」
「彼愚癡人說有三乘(至)常於生死輪轉不絕。」
愚夫以生死異涅槃,為此愚夫說斷生死趣涅槃,故說三乘種性。智者說此六趣生死是妄想心量,無有境界。而彼愚夫,不知三世如來所說生死妄想是自心現境界,取心外境計生死相與涅槃差別,故生死流轉。
「復次大慧!去來現在諸如來(至)非諸愚夫二分別境。」
言三世如來說外心現一切諸法不生。何以故?謂自心所現非有性故不生、離有無生二種見故不生。此就智者知諸法無生起佛種性,如兔馬等角本來不生。凡愚不覺妄取生滅,唯如來自覺所證之處,一切法自體性相不生,非愚夫有無分別境界。
「大慧!身及資生器世間等(至)汝於此義當勤修學。」
言正報色身及資生器界,一切諸法是本識影像,能所二取之所變現,妄想無性。而諸愚夫墮彼見中分別有無,故告大慧:汝於此心現一切法不生義,當勤修學。
「復次大慧!有五種種性(至)不定種性無種性。」
五約種性以驗於機,明正智義。因上畏生死苦樂求涅槃,起於種性,故次明種性相也。
「大慧!云何知是聲聞乘種性?(至)此是聲聞乘種性。」
若聞滅陰界入自共相身得涅槃,知苦、斷集、證滅、修道時,悲喜異相愛樂修習,於緣起發悟之相不樂觀察。應知以修上法,名聲聞乘種性。
「彼於自乘見所證已(至)乃至生於得涅槃覺。」
此明聲聞斷惑分齊,類諸菩薩第五六地。然但斷三界現行煩惱,未斷習使及所知障,未度不思議變易死。諸魔外中決定唱言:我得四智究竟覺乃至生於得涅槃覺也。
「大慧!復有眾生求證涅槃(至)此是涅槃。」
言有眾生妄計覺知我人眾生、長養士夫各各差別,以見神我,此是涅槃。復有執言自在天等以為作者,名為涅槃。此二即是無種性外道。
「大慧!彼無解脫(至)應勤修習捨此惡見。」
此明外道計有神我性無解脫法,聲聞取自共相未獲法空,皆不出妄覺,故應勤修習轉彼惡見,而趣如來種性故。
「大慧!云何知是緣覺乘種性?(至)應為其說緣覺乘法。」
言若聞說緣起諸法,知緣體空無所染著、或時聞說現種種身、或合多身為一身、或離一身為多身,及於神通變化,信受無違欣樂修習,是謂緣覺乘種性。然有二種不同:一、遇佛演說十二因緣法,依以受行,名為緣覺,即如一說;二、出無佛世覩緣自悟,名為獨覺。
「大慧!如來乘種性(至)當知此是如來乘性。」
自性、無自性法者,謂三自性、三無性祕密法也。內身自證聖智法者,謂佛自證一乘了義不可思議真實法也。外諸佛剎廣大法者,謂廣大悲願、莊嚴淨土、攝化眾生,究竟到於一切智地法也。若有聞說此等法者,是故名為佛乘種性。
「大慧!不定種性(至)隨生信解而順修學。」
言此不定人聞說三乘法時,隨生信入順學而成,其性可移故言不定。
「大慧!為初治地人而說種性(至)作此建立。」
初治地人,即不定種性者,三乘俱可入也。為說是種性,令彼明悟了權趣實,超入第八無所有地,任運至如來地,故作此建立。
「大慧!彼住三昧樂聲聞(至)畢竟當得如來之身。」
此明三乘、五性同入如來一佛乘也。謂昔權說三乘、五性中,定性二乘、無性闡提不許成佛。今究竟說,雖有三乘、五性之異,由新熏故,本來唯是一佛乘也。舉一例諸,是故但云彼住三昧樂聲聞,既已修習斷煩惱結,若能迴心證知識性,見法無我,畢竟皆得無上最勝如來之身。
爾時世尊即說頌言:「預流一來果,不還阿羅漢,是等諸聖人,其心悉迷惑。」
言小乘初心,修七方便,至見諦理,能斷三界見道所斷八十八使,創預聖流,名預流果。次從是發六無礙道,斷於欲界前之六品修所斷惑,證第六解脫,於人天更一往來,名一來果。又發後三無礙道,永斷欲界七八九品諸煩惱盡,更不還欲界受生,名不還果。又於色界修行,永斷上二界修道所斷一切煩惱,得盡智無生智,不受後有,名阿羅漢果。如來方便,為畏生死妄想苦愚夫,說斷三界煩惱,得諸果差別。然皆不離心量,故云是等諸聖人,其心悉迷亂。
「我所立三乘、一乘及非乘,為愚夫少智,樂寂諸聖說。」
佛應機立,三一俱權。三約一施,一對三設;三既不存,一亦非有。為彼愚夫樂寂諸聖,故有是說。
「第一義法門,遠離於二取,住於無境界,何建立三乘。」
於第一義中諸法無所有,何有教法及有諸乘名?
「諸禪及無量,無色三摩提,乃至滅受想,唯心不可得。」
諸禪及無量者,謂四靜慮、四無量心也。無色三摩提,即無色界四空處定也。滅受想,謂聲聞滅盡定也。言如來說諸禪三昧等諸法,亦無有實,為妄想心量愚夫作如是說,故云:唯心不可得。上明正智竟。
「復次大慧!此中一闡提(至)為無始眾生起願故。」
三約菩薩、闡提,知生死、涅槃無二,以明如如義。
「云何捨一切善根?(至)善根悉斷不入涅槃。」
言此闡提謗大乘法藏,及作惡言此非隨順修多羅毘尼解脫之說,以斷一切善根,不得涅槃。
「云何為無始眾生起願(至)此是無涅槃種性相。」
菩薩本願方便,欲斷一切眾生生死令得涅槃,若一眾生未證入者,我竟不入。言一闡提以謗菩薩藏故,不得涅槃。菩薩知生死即涅槃,亦更不得涅槃,以不得涅槃名同,故云亦住一闡提趣。此是無涅槃種性相也。
大慧菩薩言:「世尊(至)是故菩薩一闡提不入涅槃。」
言捨善根一闡提,以如來神力故,或時善根生得涅槃,是故菩薩知生死即涅槃,故言不入。以上明如如竟。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至)緣起自性圓成自性。」
上雖分別三自性為五法,未知何者是三自性?故下正明三自性體也。
言妄計自性者,謂諸愚夫妄想計度,所執蘊界入等為實我實法,名妄計性。此有二種:一、自性,總執諸法實有自性;二、差別,別執常無常等,實有自體。或依名妄計義,或依義妄計名等,約體不出人法二體,約執不出名義二執。又云眾生染心於依他起自性中,有二種妄計自性:一者、隨覺,即現行執;二者、慣習習氣隨眠,即執種子也。
言緣起自性者,謂依他眾緣和合生起,猶如幻事,名緣起自性。亦有二義:一、依真理之他,如波依水起;二、依妄緣之他,如波依風。
圓成自性者,謂妄想體空,緣起無性,即是圓成,究竟唯一真心,更無所有。故《楞嚴》云「無漏真淨。云何是中,更容他物?」上總釋竟,下文即別釋。
「大慧!妄計自性從相生(至)種類顯現生計著故。」
言妄想無體,但從緣起事相生計執故。
「大慧!彼計著事相(至)是名二種妄計自性相。」
言計此相起二種妄想,是諸如來建立演說,謂於內外法起男、女、瓶、衣等名,是名相計著相;於彼內外法中計著自共相法,是事相計著相。即是自性差別二計著。
「大慧!從所依所緣起是緣起性。」
依因也,謂諸法從因緣而生,名緣起性,故云「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
「何者圓成自性?(至)此是圓成自性如來藏心。」
言圓成自性無別自體,但於緣起自性,離名相事相妄想分別,自覺聖智所證如如,此即圓成自性法身實體,如來藏性清淨真心也。是故須假如實方便,離念觀察,方能悟入。故《摩訶衍論》云「圓成實自性,應知宣說四清淨法:一、自性清淨,謂真如實際勝義法界;二、離垢清淨,謂即此離一切障垢;三、得此道清淨,謂一切波羅密多菩提分法;四、生此境清淨,謂最上乘妙正法教。如是四法,總攝一切清淨諸法,無有遺餘。」
爾時世尊即說頌言:「名相分別,二自性相,正智如如,是圓成實。」
前明世出世間,若因若果染淨差別,不離五法。此一行經,還攝五法為三自性,謂名相分別,是妄計緣起二自性。正智如如,即圓成實。
是知三性無際,隨一全收,真妄互融,性相無礙。從緣起生分別,即是妄計;從緣起悟真實,即是圓成。所以由分別故,一分成生死;由真實故,一分成涅槃。了分別性空故,即生死成涅槃;迷真實性有故,即涅槃成生死。都是一法,隨緣顯義成三,三非三而一性圓,一非一而三性具。卷舒不失,隱顯常如。非一非三,泯性相於實地;而三而一,耀行布於義天。撮要所歸,莫先斯旨。
「大慧!是名觀察五法自性法門(至)當勤修學。」
結成五法、三性法門,以勸修學。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法無我相。」
既能修學五法、三自性已,更當觀察人法二無我相。言人無我者,梵云補特伽羅,此言數取趣。謂諸有情,起惑造業,即為能取當來五趣,名之為趣。雖復數數起惑造業,五趣輪迴都無主宰實自在用,故言無我。經云「無我無造無受者,善惡之業亦不亡。」
法無我者,謂諸法體,雖復任持軌生物解,亦無勝性實自在用,故言無我。
此二種執我,或有有情總執補特伽羅為我,或有有情別執色受想行識等為我。故《瑜伽》云「補特伽羅無我者,謂離一切緣生行外,別有實我,不可得故。法無我者,謂即一切緣生諸行,性非實我,是無常故。」是故經云「當善觀察。」上略通釋竟。下文即別廣釋。
「大慧!何者是人無我相?(至)皆是藏心之所顯現。」
云何人無我?謂離我。云何離我?謂於我所陰界入中分別觀察,但是無明業愛等生,於眼識等諸根,妄取自心現妄想境界,皆是藏心妄想施設,彼無有我也。此即就陰界入中,以示無我。
「剎那相續變壞不停(至)躁動不安如猿猴。」
自下,約喻舉五觀門,以明無我。此舉無常門也。夫我謂常義,今既無常,故無有我。文標六喻,上五喻幻身,下一喻妄心。如水奔流、種牙變易、燈藉眾緣,飄風不住、浮雲起滅,以上諸喻剎那變壞,此身亦爾,豈有常耶?又妄心躁動等若猿猴,既不能令身心常住,我義焉在?
「樂不淨處如飛蠅。」
舉不淨門明其無我。然一切世間貪著此身不淨之聚,三十六物穢惡之軀,如彼飛蠅翫於臭處。我謂淨義,故知無我。
「不知厭足如猛火。」
舉苦門以破我,一云如風火。我者樂義,今貪欲無厭,如風中猛火,逢薪轉熾,追求不得,為苦所惱。既無有樂,故知無我。
「無始虛偽習氣為因,諸有趣中流轉不息,如汲水輪。」
舉不自在門以示無我。謂無始虛偽習業所熏,往來三有,如汲井輪循環不息。為愛水故溉灌業因,即業因所推,豈有實我?
「種種色身威儀進止(至)亦如木人因機運動。」
此舉空門以破我。謂觀陰界入種種身色,如機關木人呪術所起死屍,雖若云為,實非我也。
「若能於此善知其相,是名人無我智。」
上以法喻推詰,善知陰界入中悉無有我,如機關木人等,是名人空智。
「大慧!云何為法無我智?謂知蘊界處是妄計性。」
言菩薩知緣起陰界入法,若執為實者,是妄計自性,本來非有。故《寶積經》云「了色不堅如聚沫,思惟諸受等浮泡,想如熱時陽焰動,芭蕉諸行應觀察,如世善幻舞戲者,剎那便現諸色像,了知識用亦如是,智者於此皆無願。」此破凡夫執有五蘊也。《大般若》云「苦惱聚沫是蘊相,如來覺為無相。」
《寶積》又云「內外十二處,我說心為主,彼復因業生,業由思久住。眼色俱為緣,而生起於識,緣闕則不生,譬無薪之火。如是生諸法,和合互相生,無作無受者,現作用如幻。一切內外法,我已知空幻,愚夫顛倒執,分別我我所。」此破凡夫執有十二處、十八界也。《大般若》云「生長門是處相,如來覺為無相;多毒害是界相,如來覺為無相。」
《楞嚴》亦云「根塵同源,縛解無二,識性虛妄,猶如空花。」
「如蘊界處離我我所(至)愚夫分別非諸聖者。」
如陰界入空無我我所,唯共積聚煩惱業故。如繩自縛展轉相生,無實自體。一切諸法亦復如是,離自共相,由妄分別種種相現。愚夫如是,非諸聖者,令知悟修超凡入聖。
「如是觀察一切諸法(至)法無我智。」
言諸聖賢何以不起妄想者?以滅一切心意識名相妄想故。
「得此智已知無境界(至)而坐其上。」
自此已下,明觀察法無我所得利益也。謂見法無我故得入初地,觀察開覺,次第漸進,乃至十地所作已辦。有大寶花王眾寶莊嚴上,有大寶宮殿蓮花王座。菩薩修如幻三昧成就,而坐其上受佛職位也。
「同行佛子前後圍繞(至)而灌其頂。」
言此菩薩欲受佛位故,同類菩薩以為眷屬前後圍繞。一切諸佛從十方來,以手摩頂授以佛位。如轉輪王授太子王位時,以金鍾盛四大海水,灌太子頂上,授轉輪王位。譬諸佛皆申右手摩菩薩頂授法王位。
「超佛子地獲自證法(至)應勤修學。」
以見法無我故,乘茲增進行因圓滿,故超菩薩地得如來法身。是故諸菩薩當勤修學。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願說建立誹謗相。」
因上觀二無我,能離有無斷常二見,故請建立誹謗相也。非有說有名建立,非無說無名誹謗。
「令我及諸菩薩摩訶薩(至)三藐三菩提。」
若如來為我說者,令我等離有無惡見,疾得無上菩提。
「得菩提已(至)令於正法不生毀謗。」
言正法離有無。若說於有無,名謗正法。
佛受其請即說頌言:「身資財所住,皆唯心影像,(至)離心不可得。」
言依正諸法,不知自心妄現,而起有無建立誹謗,墮於二見也。
爾時世尊欲重明此義(至)「無有性建立性是為四。」
此列四名,謂非有相見因性之中,而橫立也。
「大慧!誹謗者(至)此是建立誹謗相。」
彼於所建立法,觀察不得而說言無,名為誹謗矣!
「大慧!云何無有相建立相(至)是名無有相建立相。」
言陰界入無自共相,而妄計此如是,自相也;此不異,共相也。從無始過惡熏習所生故也。
「云何無有見建立見(至)是名無有見建立見。」
謂於蘊界處中,妄建立我人眾生,以為能見者。
「云何無有因建立因(至)是名無有因建立因。」
外道建立初識有因,從冥諦而生。佛言此識初不從冥諦因生,其初識本無生,後眼色明念等為因,如幻生,一念不住故,生已有,有還滅。
「云何無有性建立性(至)是名無有性建立性。」
言外道於三無為無作法,而建立有性。佛言此離性非性,類明一切諸法離於有無,猶如毛輪垂髮由翳目而生,兔馬等角本自無有。
「大慧!建立誹謗(至)當勤觀察遠離此見。」
總結離二惡見,以勸修學。
大慧菩薩摩訶薩(至)「五法自性二無我相已。」
言佛說八識、五法、三性、二無我者,欲令眾生離於名相妄想得如來法身,展轉相續成佛不斷。
「為眾生故作種種身(至)不住聲聞辟支佛道。」
為利眾生令得佛種不斷故,隨眾生善根,影現種種諸色身也。如依緣起起於妄計,以譬如來依眾生善根生也。如摩尼珠不作心而隨色變,以譬如來不作意,能隨眾生善根心水大小而變。亦如摩尼隨物而變,以譬如來隨眾生善根現取佛土,大眾集會於中說法,其所說諸法不實如幻夢等。菩薩既知諸法如幻,而離生滅斷常等見,亦離二乘自共相見。
「聞已成就無量百千(至)悉令遠離有無等執。」
言菩薩既知諸法如幻,得諸地無量億三昧現成正覺。復說自心現量法,令眾離有無等見。
爾時世尊即說頌言:「佛子能觀見,世間唯是心,(至)一切皆成就。」
言能觀察生死世間,唯是自心妄現故,如摩尼無思,示於多身,離所作行,則一切成就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無生無二無自性相。」
因上說一切法如幻如夢,即是說法空,故大慧舉此空法,以請如來。又云自下舉空無生等,為顯上四門至趣也。所言空者,明前五法非有,無生以顯八識不生,無二即二我兩亡,離性即三性空寂。故上經云「見諸如來所行境界,畢竟捨離五法自性。」
「我及諸菩薩悟此相故(至)三藐三菩提。」
我等覺悟已,即離妄想而證菩提。
佛言:「諦聽!當為汝說(至)說空無生無二無自性。」
言空者,謂世間妄想計度性句義,為愚夫計著諸法自性,是以我說諸法空無生無二離自性相。
「大慧!略說空性有七種(至)彼彼空。」
諸教辨空自有增減,斯經雖略,其義不殊。
「云何相空?謂一切法(至)是故名一切法自相空。」
言諸法相,展轉因緣積聚,無自體故,自他及共俱不生故,相依何住?
「云何自性空?謂一切法自性不生是名自性空。」
即生性體,自性不生。
「云何無行空?所謂諸蘊本來涅槃(至)是名無行空。」
一切諸決本性常滅,不復更滅,豈有行耶?
「云何行空?所謂諸蘊由業及因(至)是名行空。」
言五陰諸行法,從眾緣所起,無有我我所故,有為諸行空。
「云何一切法不可說空(至)是名不可說空。」
一切法從妄想所起,無自性故,離言說。
「云何第一義聖智大空(至)是名第一義聖智大空。」
謂如來得自覺聖智第一義時,一切妄想見過習氣,悉皆離故。
「云何彼彼空?謂於此無彼是名彼彼空。」
此名互無空。於此無彼,於彼無此,故名空;於彼有此,於此有彼,即不名空。
「譬如鹿子母堂,無象馬牛羊等(至)非無比丘眾。」
鹿子,人名也,其母即毘舍佉優婆夷,深重三寶,造立精舍、安止比丘,於中不畜象馬等。象馬無,故言空。
「大慧!非謂堂無堂自性(至)非謂餘處無象馬牛羊。」
舍及比丘有,不名空。若餘處有象馬,亦不說象馬空。
「大慧!一切諸法自共相(至)空中最麁汝應遠離。」
言是空最麁,非是真空,故勸遠離。
「復次大慧!無生者(至)除住三昧是名無生。」
此解無生,言就因緣中破生,故說不自生。若破生說無生,不是真無生。除住八地如幻三昧以上,是名真無生。
「大慧!無自性者以無生故(至)是名無自性。」
言諸法一念不住,異性起故,名無自性。
「云何無二相?大慧!如光影(至)皆相待立,獨則不成。」
言譬如光影、長短、黑白,悉相待立無實故,不得言二。
「大慧!非於生死外有涅槃(至)無自性相汝當勤學。」
謂了妄想性空,即生死成涅槃;若迷真實性有,即涅槃成生死。如生死涅槃既無二,類通一切法亦爾。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我常說空法,遠離於斷常,生死如幻夢,而彼業不壞。」
言真實道理生死實空,猶如幻夢。但不得幻夢解者,生死諸業即不可壞。
「虛空及涅槃,滅二亦如是,愚夫妄分別,諸聖離有無。」
舉上三無為空,不得對涅槃說生死,亦不得對生死說涅槃。愚夫妄想故說為二,聖人體達故離有無。
爾時世尊復告大慧菩薩摩訶薩言(至)「皆是此義。」
言空等義,普入諸經,無有一法不含斯理。
「大慧!諸修多羅(至)令生水想而實無水。」
此謂會權歸實也。而諸經有不說空無生者,以眾生悕望不一,故如來隨眾生心,作種種異說,而實在乎心悟,不在文言。譬如群鹿為渴所逼,見春時焰而作水想,迷亂馳趣,而彼陽焰實非是水。
「眾經所說亦復如是(至)應隨順義莫著言說。」
勸依實義,莫著言說。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如無價寶在垢衣中。」
《如來藏經》亦云「一切眾生貪瞋癡諸煩惱中,有如來身,常無染污,德相具足,如我無異。」
「外道說我是常作者(至)豈不同於外道我耶?」
此難如來,若說有如來藏義,是違上一切修多羅皆應說空,即同外道說有神我。然彼計我其義有三:一者、體常名為作者;二者、雖在五陰而離於求那;三者、遍歷諸趣實非生滅。今說藏義,豈非同於外道我耶?
佛言:「大慧!我說如來藏(至)不應於此執著於我。」
言如來所說不同外道神我也。外道說我,如麻麥拇指,立其定相。佛說如來藏,或名為空,或名實際,乃至無願。斯則體一,應物名異,不同外道所說神我。以愚夫恐怖於無我故,如來方便說無所有境界,作如來藏門,勸諸菩薩不應於此同於外道計我。
「大慧!譬如陶師於泥聚中(至)種種名字各各差別。」
如陶師依一泥聚,隨其所須,方便作種種器,以譬如來於一法無我,應機方便或說如來藏,或說無我,種種名字不同也。
「大慧!我說如來藏(至)應知無我如來藏義。」
此明欲離妄見,證無上菩提,應知無我如來藏義。
然言如來藏者。通有三義:
一、隱覆義,謂覆藏如來,故云藏也。故《理趣般若經》云「一切眾生皆如來藏。」《勝鬘經》云「如來法身不離煩惱藏,名如來藏。」
二、含攝義,謂如來法身含攝一切身相國土,神通大用無量功德故。亦謂含攝一切眾生,皆在如來藏內故。
三、出生義,謂此法身既含眾德,了達證入即能出生。故《十地論》云「地智能生無漏因果,亦能生成人天道行。」
此三義者,初約迷時,後約悟時,中間剋體。故《勝鬘經》云「若於無量煩惱所纏如來藏不疑惑者,於出纏無量煩惱藏法身亦無疑惑。」但果顯易信,因隱難明,故淺識之流輕因重果。願諸學者深信自心。
爾時世尊而說頌言:「士夫相續蘊,眾緣及微塵,勝自在作者,此但心分別。」
外道所計由神我故,令陰相續。又計微塵等與生法為緣,或計一切悉是勝妙自在天之所作,此但心量妄想。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三
Hán Việt
Việt dịch
English

Quyển thứ bốn

注大乘入楞伽經
Hán gốc
注大乘入楞伽經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四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成大修行。」
因上入三解脫門疾得菩提,故大慧請如來說,如諸菩薩等所修行法無漏方便。
佛言:「大慧!菩薩摩訶薩(至)則得名為大修行者。」
如來言具四方便能成就大修行,此舉四名,下自徵釋。
「大慧!云何觀察自心所現(至)如是觀察自心所現。」
此謂三界依正等法,唯是自心過習所熏,分別隨入之所現者。如《起信論》云「以一切法皆從心起妄念而生」也。如是觀察名為正觀。
「大慧!云何得離生住滅見?(至)轉所依止獲意生身。」
遠離生見者,謂七地滿功用位畢,於二種生中,而能離彼相生見也。證如幻性,住第八地,了心識等。得意生身者,即無功用道覺法自性意生身也。
大慧言:「世尊!以何因緣名意生身?」
因上八地菩薩既云轉所依識,云何復名意生身?故問意生身者何因緣?
佛言:「大慧!意生身者(至)得遠離於生住滅見。」
意有三義,故取意為喻:一迅疾、二無礙、三遍到,以喻菩薩得如幻三昧,現形十方以化眾生,亦有此三義也。
從「意生身者亦復如是」已下,以法合喻可知。
「大慧!云何觀外法無性?(至)汝應如是勤加修學。」
此明修四如實行,成上四種法門。謂觀自心所現行,成上一切法空門也。遠離生住滅見行,成上無生法門也。善知外法無性行,成上無自性法門也。專求自證聖智行,成上無二門也。是名菩薩成就四法,得修行者如實大方便,故勸汝當勤行修學。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不妄執諸法漸生頓生。」
因上見妄想緣生於三界,故大慧舉因緣相以請問。
佛言:「大慧!一切法因緣生(至)是名外緣前後轉生。」
言泥團為因,水杖等為緣,而成於瓶為果。如泥瓶因果既爾,例餘縷疊等四亦復如是。皆以縷草種酪為其因,疊席、牙酥為果,緣義可知。是名緣生之法,必先因後果展轉而生。謂親起者為因,疎助者為緣也。
「內者,謂無明愛業等(至)此但愚夫之所分別。」
內緣者,謂以無明愛業等為因緣故,生陰界入身,名之為果。但是愚夫虛妄分別,各見差別。廣如《中論.破因緣品》所明。然外由內變,本末相收,為一緣起。
「大慧!因有六種:謂當有因(至)觀待因。」
上通說一切諸法內外因緣竟。自下別說六種因及四種緣,皆是愚夫自所分別。
「大慧!當有因者,謂內外法作因生果。」
言後果起時名為當有,即是現在作因,當來得果,名當有因也。
「相屬因者,謂內外法作所緣生果蘊種子等。」
謂作攀緣已,內外法生,能所因果更相屬故。蘊,果也。種子,因也。
「相因者,作無間相生相續果。」
言互為果相,相續不斷名為相因。《對法論》云「俱有互為果,如大相所相,心於心隨轉。」謂有為相於有為法,有為法於有為相;心於隨心法,隨心法於心,互為果故,亦名俱有因也。
「能作因者,謂作增上而生於果,如轉輪王。」
一切有為唯除自體,以一切法為能作因,由彼生時無障住故。譬如國人,以其輪王不為損害,咸作是言:「我因輪王而得安樂。」
「顯了因者,謂分別生能顯境相,如燈照物。」
言妄想事生已,能顯境相。能所因果,互相發明,如燈照物。
「觀待因者,謂滅時相續斷無妄想生。」
如長短高下互相因待,因果亦然。因滅果起,故名滅時相續斷,不見妄想法生。
「大慧!此是愚夫自所分別(至)求其因相不可得故。」
自下,破計六種因緣生,是自心妄想相。若言頓生者,則能所因果無別,何有因相?
「若漸生者,求其體相亦不可得,如未生子云何名父?」
言未生子不得名父,此之一喻俱破二見。若因果同時頓生者,則如父子齊體,尊卑莫辨;若先因後果,則父先子後,子若定後父稱何從?以此責之,二見都喪,父喻因,子喻果。又云如無父故不得名子,前分已滅故,後分不得次第名。
「諸計度人言以因緣(至)皆是妄情執著相故。」
此說妄計四緣生者,謂親能辨果名曰因緣;更相依故謂所緣緣;前後開導稱為次第;不礙生義故云增上。諸計度人,以是四緣,能所生法相繫屬次第生者,皆不可得。唯是心量,妄想執著相故。四緣廣義,如《唯識論》所明。
「大慧!漸次與頓皆悉不生(至)漸頓生見。」
佛昔方便說一切法從因緣生,以破外道自然、無因、邪因。又說緣生無我,破外道執有我。如下偈云「為遮於能作,說因緣和合。為遮於常過,說緣是無常。」今此會令捨權乘,達唯心現,故結破云,應離因緣和合相中頓漸生見。
然遮異見,權實教中通有三說:一、令諸菩薩知一切法從因緣生,異外道見;二、知從心現,捨二乘見;三、唯心性起,不同權教。學者應知。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一切法無生,亦復無有滅,於彼諸緣中,分別生滅相。」
以一切法無生故不得言滅,但於彼不實諸緣中妄分別有生滅之相。
「非遮諸緣會,如是滅復生,但止於凡愚,妄情之所著。」
明佛不遮緣起滅復生法,以法自性不生故,唯為斷凡愚、癡惑、妄想所計著故。
「緣中法有無,是悉無有生,習氣迷轉心,從是三有現。」
言緣起有無,一切諸法皆無生,唯從自心習氣迷轉故三有現。三有者,謂欲有、色有、無色有也。
「本來無有生,亦復無有滅(至)而說有生滅。」
若離二取一切妄見,則知所生法、能生因緣,悉皆本無,非復推之使無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於二義中而得清淨。」
因上言:「但隨世俗故,而說有生滅。」故大慧舉言說分別相,及心法門以請問也。
佛言:「大慧!有四種言說分別相(至)是為四。」
四種言說,文顯可知。又夢言說者,亦云八地菩薩得無生忍覺已,緣勝解行地乃至七地,先所經境界不實,說諸法如夢,故名夢言說。
大慧復言:「世尊(至)何處何因云何而起?」
問言說所出處?問言說因何而生?
佛言:「大慧!依頭、胸、喉、脣、齶、齒、舌和合而起。」
此等諸緣出言說處。
大慧復言:「世尊!言語分別(至)分別為因起言語故。」
謂彼言說,因分別生。
「若異者,分別不應為因(至)是故非異亦非不異。」
若言說與分別異者,不應因分別起言說。若言說與分別不異者,以分別不顯義,言說亦應不顯義,而言說能顯義,是故俱非。
大慧復言:「世尊(至)因言而入非即是言。」
因上言說能顯義,故大慧問為言說是第一義?為所說是第一義?并重舉上第一義心法以請問。而佛答言:非言語是,亦非所說。何以故?第一義者是自證聖智三昧樂境,因言而入非即是言。是故言殺如標月指,若復見月,了知所標畢竟非月。
「第一義者是聖智內自證境(至)於第一義不能顯示。」
言語生滅動搖,是無常故,從眾緣生即無自體,云何能顯第一義?
「第一義者,無自他相(至)應當遠離言語分別。」
言第一義諦絕自他相,言說涉有相故不能顯示。又第一義者,但唯證入自性真心,心外無法,外種種法悉皆無性,言說妄想豈能顯示?故勸離言說分別依第一義。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諸法無自性,亦復無言說,不見空空義,愚夫故流轉。」
以諸法無體故,亦無有言說,凡愚不見言說空所說空故,流轉生死。
「一切法無性,離語言分別,諸有如夢化,非生死涅槃。」
言一切法及言說不實,如夢如化。如夢化者,豈有生死涅槃定相?
「如王及長者,為令諸子喜(至)自證實際法。」
上一頌舉喻,下頌法合。謂我今所演,自覺聖智實際境界,不說言說所說。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自證聖智所行境界。」
大慧因上言第一義者,是自證聖智所得,非言說分別境界,即舉自證聖智所得第一義以請問。然第一義,體離一異、有無、斷常、俱不俱等四句見故,大慧請離四句法也。此中說三法以明四句,有十二句,依文有九,隱顯互出。一異上有四句,有無上有三句,常無常上有二句,經家略故。具如《四宗論》所明。
「遠離妄計自相(至)具足圓滿一切功德。」
言非獨離外道見,亦離二乘執陰界入自共相見,令諸菩薩及諸眾生,速證如來無上種智。
佛言:「大慧!善哉!善哉!(至)常無常等一切自性。」
上雖言離有無等,未知何者是有無?今正出有無法體。言凡夫愚癡,不知是自心量妄習為因之所變現,執著外法為有為無,起四句等見,此是妄計有無體也。下十二喻,況此有無、一異等法,皆不真實,是應遠離。答上願為我說離一異、有無、常無常等所行境界。
「大慧!譬如群獸為渴所逼(至)墮一異等執著之中。」
鹿逐時焰,況愚樂欲境,言愚癡凡夫亦復如是,合上群獸。無始戲論分別所熏三毒燒心,合上為渴所逼。樂色境界見生住滅,合上於熱時焰而作水想。取內外法,墮一異等執著之中,合上迷惑、馳趣,不知非水。
「大慧!如乾闥婆城(至)離二自性法,起有性分別。」
言三種量者:一曰現量、二曰比量、三曰聖言量。量者是楷定義,譬夫升斗量物也。現量者,現即顯現,謂分明證境,不帶名言,無籌度心,親得法體,離妄分別,而非錯謬。比量者,比即比類,謂以因由譬喻,比類量度而得知故。如遠見煙必知有火、隔牆見角必知是牛,雖不親見,亦非虛妄。聖言量者,謂以如來聖教為準繩故。故古德曰:吾佛滅後,以經論為繩墨、知識為指南,以防閑魔外是也。
五分論者:一宗、二因、三喻、四合、五結。宗因喻三,亦云三支比量,喻合但成之。且如外道妄計,執聲為常。於聲明中立量云:聲是有法,定常為宗。因云所作性故,同喻如虛空。然而虛空非所作性,則因上不轉,引喻不齊,立聲為常不成。若佛法中聲是無常,故立量云:聲是有法,定無常為宗。因云所作性故,同喻如瓶盆。如《楞嚴經》云「音聲雜語言,但依名句味。」豈常也哉?外道種種計執,自謂過人,若不類彼立量比破之,何由破執?故如來所說五分論者,如以楔出楔,將聲止聲也。所謂摧魔外之異執,定佛法之綱宗,令諸眾生,於自覺聖智所證境界,離有無等諸異見故。愚夫迷教者,猶計有性,一異、斷常妄想分別。
「大慧!諸修行者轉心意識(至)則著我人眾生壽者。」
諸修行者,應滅心意識,離二自性能取所取,入如來地,於有及無不生妄想。若於自覺所證境作有無計,還著我我所。
「大慧!一切諸法自相共相(至)自證聖智三昧樂境。」
言化佛,但隨順愚夫妄起之見,作種種言說,說自相共相,令知不實法故。非非佛者,宋魏二譯,皆云法佛。
「大慧!譬如水中有樹影現(至)俱不俱等一切分別。」
如來結勸。於所證中,應離如上凡夫、外道,生滅、一異、有無、斷常、俱不俱等惡見分別也。
然天竺邪見,大約有三:一、佛法外外道。如上計執四句,及六師九十六種外道是也。二、附佛法外道。起自犢子、方廣,自以聰明讀佛經書,不明正見,別生妄解。譬夫牛飲水成乳、蛇飲水則成毒,諸師皆推不受,是附佛法邪見人也。三、學佛法成外道。執佛教門而生惱煩,不得悟入。《大論》云「若不得般若方便,入阿毘曇即墮有中;入空即墮無中;入昆勒墮亦有亦無中。」《中論》云「執非有非無名愚癡論,倒執正法還成邪見人。」又大乘四門皆成見者,實語是虛妄,生語見故;涅槃是生死,起貪著故。多服甘露,傷命早夭,失方便門,墮於邪執,故稱內邪見也。是知法無定相,迴轉隨心,執則成非,達之無咎。如四句法,通塞由人。在法名四句,悟入名四門,妄計名四執,毀之名四謗。四句不動,得失空生;一法無差,升沈自異。但有所重所依,立知立解,絲毫見處不忘,皆成外道,故知見在即凡,情亡即佛。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諸識蘊有五,猶如水樹影,所見如夢幻,不應妄分別。」
此頌上三喻類於五蘊,不應妄起分別。
「三有如陽焰,幻夢及毛輪,若能如是觀,究竟得解脫。」
頌牒四喻明三有不實,以是觀者必得菩提。
「譬如熱時焰,動轉迷亂心,(至)愚夫生執著。」
上一頌頌前初喻,次一頌頌前法合。
「無始生死中,執著所纏覆。」
通頌十二喻意,由於無始執著我法所纏覆故。
「退捨令出離,如因榍出榍。」
上十二喻,如逆榍欲去生死榍。
「幻呪機所作,浮雲夢電光,觀世恒如是,永斷三相續。」
又頌五喻,觀世如是能斷三界永無相續。浮雲、電光,上無文。
「此中無所有,如空中陽焰,如是知諸法,則為無所知。」
言知諸法無體,則無可知。
「諸蘊如毛輪,於中妄分別,唯假施設名,求相不可得。」
言諸陰非有、假名亦空、無自性相。
「如畫垂髮幻,夢乾闥婆城(至)愚夫妄分別。」
又通頌七喻,顯有無、一異、常無常等四句見不實。畫喻上文無。
「明鏡水淨眼,摩尼妙寶珠(至)亦如石女兒。」
此明諸法雖現,皆無實事。淨眼、石女兒,上文無。
「復次,大慧!諸佛說法(至)時微塵等而共相應。」
言諸佛出世,凡演說法,離四句、絕百非,建立誹謗,凡情聖量所不能及。大機未遇,皆以四諦十二因緣,證滅修道、解脫生死而為濫觴之首,不與諸外道勝性自然而共其相。雖初說小乘之因緣,已勝外道之玄妙。
「大慧!諸佛說法(至)猶如商主善導眾人。」
為淨惑智二種障故,猶如商主引導商人,知道中通塞、過咎、止宿之處。而又善別種種諸寶,以譬如來引導眾生,斷除二障,令住無相法中安隱之處。而又善別諸乘差別地位之寶也。
言惑智二障者,如《起信論》云「六染心者名煩惱礙,能障真如根本智故。無明義者名為智礙,能障世間自然業智故。」此義云何?以依染心能見能現,妄取境界,違平等性故。以一切法常靜,無有起相,無明不覺妄與法違,故不能得。隨順世間,一切境界種種知故,此約本末相依以明二障義。若約二執以明二障者,如後當引《成唯識論》以釋其義。
「復次,大慧!有四種禪(至)攀緣真如禪諸如來禪。」
因上二障能障聖道,不證如來菩提涅槃二轉依果。凡學道者應修禪定,發生無漏妙慧,方能淨彼二障,故次說四種禪也。亦云六波羅蜜中,禪定一行最為神妙,能發起性上無漏智慧。萬行萬德,乃至神通光明,皆從定發。故三乘學人,欲求聖道,必須修禪,故通明四種禪也。
「大慧!云何愚夫所行禪(至)是名愚夫所行禪。」
言修二乘觀行者,達人無我,見自他蘊界處皆是無常苦空不淨之相,觀察不捨得初靜慮,漸次轉勝至無想,受滅盡三昧。然不離相故,名為愚夫所行禪。
「云何觀察義禪(至)是名觀察義禪。」
義者,諸法實相也。從初地至七地菩薩,觀二乘外道等法俱知不實已,於法無我諸地相義,隨順正觀,故名觀察義禪也。
「云何緣真如禪(至)是名緣真如禪。」
何者是妄念?謂此二無我是妄念。何以故?為對治二種我見故,說二種無我。以所治既不實,能治亦是妄,故言二無我虛妄念。若如實知,如理平等,不起二無我妄念,是名緣真如禪。一作正念真如禪。
「云何諸如來禪(至)是名諸如來禪。」
言得如來地自證聖智真實法身,常住寂滅,令眾生得三種樂,及得如來智慧法身不思議事也。三種樂者:禪定樂、菩提樂、涅槃樂,是名如來禪。又先德約凡夫外道三乘一乘所依不同,通有五種禪:謂滯異計欣上厭下而修者,是外道禪;正信因果亦以欣厭而修者,是凡夫禪;悟我空偏真之理而修者,是小乘禪;悟我法二空所顯真理而修者,是大乘禪;若頓悟自心,本來清淨、元無煩惱,無漏智性本自具足,此心即佛畢竟無異,依此而修者是最上乘禪,亦名如來清淨禪,亦名一行三昧,亦名真如三昧,此是一切三昧根本,若能念念修習,自然漸得無量百千諸三昧也。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愚夫所行禪,觀察義相禪,攀緣真如禪,如來清淨禪。」
頌上四禪名也。
「修行者在定,觀見日月形,波頭摩深險,虛空火及畫。」
此明外道二乘修禪之相也。言外道計著神我,於禪觀時見如日月形狀,明淨朗曜,或見紅蓮在深險之下。二乘以自共相為實有,灰身滅智同於虛空,如薪盡火滅以為究竟涅槃。畫字恐誤,餘二本皆作盡字。
「如是種種相,墮於外道法,亦墮於聲聞,辟支佛境界。」
如上諸相,是外道及聲聞、辟支佛禪境界也。
「捨離此一切,住於無所緣。」
上句觀察義禪,下自是攀緣真如禪。
「是則能隨入,如如真實相(至)而摩是人頂。」
言入如來清淨禪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說何等法名為涅槃?」
因上外道以見神我為涅槃,二乘以身智滅,如薪盡火滅為涅槃,故問如來說何等法為涅槃?
佛告大慧:「一切識自性習氣(至)即是諸法性空境界。」
言諸識等見習轉已名涅槃者,謂無明轉即變為明。如融氷成水,更非他物、不餘處來,故云即是諸法性空所顯真實境界。
「復次大慧!涅槃者(至)一切聖者自證智所行故。」
明如來所證涅槃境界,離斷常有無性故。云何非常?謂除自共相妄想故非常。云何非斷?謂三世如來所證得故非斷。
「復次大慧!大般涅槃(至)諸修行者之所歸趣。」
以更不受生相續故涅槃不死,以非有為生住滅法故涅槃不壞,以無壞無死故,為修行者之所歸趣。
「復次大慧!無捨無得故(至)不一不異故說名涅槃。」
涅槃無煩惱可捨,無菩提可得,故非斷常一異。唯證相應,是名如來涅槃。
「復次大慧!聲聞緣覺(至)彼於其中生涅槃想。」
二乘覺知陰界入中無冥諦神我,捨離憒閙,煩惱障滅不生顛倒,不起未來生死分別,彼於其中生涅槃想。故《法華經》云「但盡生死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
「復次大慧!有二種自性相(至)以不覺自心所現故起。」
因上一切識自性習氣等轉,說名涅槃。然一切識自性是凡夫法,故明凡夫計著一切識自性起二種自性相也。謂無始以來,妄想言說習氣不斷故,計著有言說自性相;不知自心所起諸法故,見有自共相陰界入一切法,故執著著法自性相。
「復次大慧!諸佛有二種加持(至)手灌其頂。」
因上凡夫計著起二種自性相故,如來對上二種自性相故,以二種加持加諸菩薩。
「大慧!初地菩薩摩訶薩(至)菩薩摩訶薩者是。」
言初地菩薩蒙如來神力加持故,入菩薩大乘照明三昧,入已,一切諸佛皆現其前,三業加持。如金剛藏,華嚴會中住初地時,及餘成就初地功德相菩薩亦如是加。
「大慧!此菩薩摩訶薩(至)受灌頂已而得自在。」
菩薩蒙加入定已,於百千劫,積集一切諸善根故,漸入諸地,能達治所治相。至法雲地者,總收地義略有二種:一者果分,此不可說,唯證相應。二者因分,可以寄言辯於行解斷證等故。故此十地,修十勝行,斷十種障,證十真如,建立十地。行有二種:一者通相,於地地中,具修一切諸善行故。二者別相,此復有二:一者十度,雖諸地中皆具修習,然別地相各說一增,初地檀增,二地戒增,乃至十地智度增。復修十行,今略對明。謂初歡喜地修願樂行,說十大願,樂利樂故,便能斷異生性障,證遍滿真如。而此真如二空所顯,無有一法而不在故,證此便得名歡喜地。謂初獲聖性,具證二空,能益自他,生大歡喜。乃至第十地修受位行,斷於諸法中未自在障,便證業自在等所依真如。而此真如普於一切神通作業總持定門皆自在故,證此便得名法雲地。謂大智雲含眾德水,蔽如空麁重,充所依法身故。
然此十地通於三乘,一乘雖同,意明寄位。若約三學:初地願、二地戒、三地定,四地已上皆慧攝。若約圓修,行行齊修通有三德:一證道德,證智契如故;二教道德,隨德差別故;三不住道德,不住生死及涅槃故。一地之中,具足一切諸地功德,初後圓融故,若一向別逐行位而階差,若一向同失進修而墮寂,所以位位具德,陛降宛然,重重練磨,本位不動。將受佛職,坐蓮華王座,眷屬圍遶。眾寶瓔珞莊嚴其身,十方諸佛皆舒右手摩菩薩頂。譬如自在轉輪聖王及天帝釋,太子灌頂以授職位,而得自在故。
「此諸菩薩亦復如是(至)異則不能。」
法合結示,如文可知。若不如是,則不能見。
「復次大慧!諸菩薩摩訶薩(至)皆由諸佛二種持力。」
凡住獲通善說法要,皆由二種神力加持所致故。
「大慧!若諸菩薩(至)有如是等廣大作用。」
言離加持神力能說法者,諸凡夫應能說。言凡夫不能也。況佛以大悲加持一切無情之物,尚演法音,矧有心者乎!事見《月光童經》所明,但有見聞,無非獲益故。
大慧菩薩復白佛言(至)「及殊勝地中手灌其頂。」
佛上說如初十二地,未明加之所以,故大慧請問何緣神力偏加二地?
佛言:「大慧!為欲令其遠離(至)以加持力持諸菩薩。」
為離二種過故初地須加,為得二種利故十地須加。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根,是為魔業。等如《華嚴》、《大集》中所明。
「大慧!若不如是(至)以加持力攝諸菩薩。」
言初地不加,必墮外道惡見,及聲聞境界,十地不加,不能速得菩提。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世尊清淨願,有大加持力,初地十地中,三昧及灌頂。」
菩薩積集善根,如來本願故加,猶如摩尼無思而應,故云清淨。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說作緣起非義有別。」
因上言諸佛說法,以諦緣起滅道解脫而為其首,非與外道性勝自在宿作自然時微塵等而共相,故大慧舉上佛自說緣起請問世尊。如佛說緣起是由作起,非心自體起,外道亦說勝自在天等而生諸法。今佛但以異名說作緣起,非別有義耳!
「世尊!外道亦說以作者故(至)本無而生生已歸滅。」
此難如來所說,正類外道也。
「如佛所說無明緣行(至)是故外道說勝,非如來也。」
言如來說十二緣中無明無因,非是有因。又說無明有故行有,行有故識有,非漸次相待,其義不成。復難如來說緣起不如外道,故言外道說勝,非同如來。
「何以故?外道說因(至)又此有故彼有者則無有因。」
何所以外道勝如來?謂彼說微塵世性等因,不從他緣生而能生他。因常為因不為果,是故外道說勝也。如佛所說,觀行是無明果,觀識即是因。如是一法即是因、即是果,因緣雜亂。無明生諸行,諸行生老死,老死生無明,如是展轉成無窮過。又此有故彼有者,則無有定因。以是二義,釋成如來說不如外道。
佛言:「大慧!我了諸法唯心所現(至)非我所說。」
謂了諸法非有無生,但唯心現,故無說法因緣過失。若不如是了知諸法,心外見境計著有無,有所言說皆成戲論。
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至)若無諸法言依何起?」
有言說因緣之名,必有所說因緣諸法,若無所說因緣性,言說依何而生?
「大慧!雖無諸法(至)有諸法者此論則壞。」
言一切法但有言說,都無實義,故引龜毛兔角喻之。以明縱有言說自性,亦無所說諸法自性。
「大慧!非一切佛土皆有言說。言說者,假安立耳!」
此又明言說性亦無也。故《起信》云「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但隨妄念不可得故。」若言說有性,則一切剎土皆應有言也。
「大慧!或有佛土瞪視顯法(至)非由言說而有諸法。」
釋上非一切剎土皆有言說以顯法,是故無言說自性。
「此世界蠅蟻等虫,雖無言說成自事故。」
釋上言說是假安立耳!言見此愚夫無知如虫蟻等,故作言說以辨法相。故上經云「有諸言說,悉由愚夫希望見生。」亦云「微細諸虫,尚無有言說,而各辦其事。」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如虛空兔角,及與石女兒,無而有言說,妄計法如是。」
言上三物並無體性,但有言說,妄計諸法名實,自性亦爾。
「因緣和合中,愚夫妄謂生,不能如實解,流轉於三有。」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所說常聲依何處說?」
因上佛謂言說所說皆無自性,則無有因緣法。故大慧舉餘修多羅,佛自說十二因緣,有佛無佛,性相常住。故問所說常聲,依何處說?
佛言:「大慧!依妄法說。以諸妄法聖人亦現,然不顛倒。」
言即說虛妄法為常也,為愚夫見因緣妄法,執以為實,起生滅見。如來說言,此即是常。以彼妄法,諸聖亦現,然不起於有無顛倒。
「大慧!譬如陽焰火輪垂髮(至)有智不然,然非不現。」
此七喻者,明境是一,而見有異也。
「大慧!妄法現時無量差別(至)一切愚夫種種解故。」
彼虛妄法現時,雖有種種無量差別,如水中月,然非無常。何故不是無常?言虛妄法離有無故,非無常。云何離有無處,起虛妄見?謂諸愚夫種種境界,是離有無處,而起種種虛妄見解。
「如恒河水有見不見(至)聖於妄法離顛倒見。」
如恒河水,餓鬼見為火,無火處見火,即是見他好人不見者。以譬愚夫無虛妄處見有虛妄,即是見他聖人不見者。是故,諸聖於虛妄法,悉離顛倒有無見故。
「大慧!妄法是常(至)是故妄法其體是常。」
言諸妄法是真常故,無種種相異可得故,以愚夫妄想分別言有異故。
「大慧!云何而得妄法真實(至)非聖言說。」
有少分想者,謂生心動念,念即乖法體,失正念故。既失正念,非愚夫戲論乎!
「大慧!若分別妄法是倒非倒(至)凡夫種性。」
若愚夫分別緣起妄法為倒非倒,遂有二種種性差別。
「大慧!聖種性者彼復三種(至)所謂計著自相共相。」
謂彼愚夫觀察妄法,取自共相,起聲聞乘種性。
「大慧!何謂復有愚夫(至)離於憒鬧。」
即彼聲聞所觀虛妄自共相法,遠離計著,起緣覺乘種性。
「大慧!何謂智人分別妄法(至)無有外法。」
智者觀此妄法實相,了彼能見所見,從自心起故。無有外法有無妄想,起佛乘種性。
「大慧!有諸愚夫分別妄法(至)此則成就生死乘性。」
此釋第二愚夫種性。言諸愚夫,於此妄法取種種事性相,決定執有實我實法,起生死乘種性。
「大慧!彼妄法中種種事物,非即是物亦非非物。」
言此虛妄法離有離無,是名三乘及凡夫種性。
「大慧!即彼妄法諸聖智者(至)悉離一切諸分別故。」
此重釋成佛乘種性,如文可知。
問曰:上云妄法是常,以分別故而有別異,謂即真如愚夫分別名為妄法。此云即彼妄法習氣轉依,即說此妄名為真如。既妄法即真如,無復妄法,與誰論即耶?答曰:如為不識水人,指氷是水、指水是氷,但有名字,寧有二物論相即耶?亦如一珠向月生水、向日生火,不向則無水火,一物未嘗二,而有水火之殊耳!一心法門亦復如是,在凡夫即真如名妄法,在聖人即妄法名真如,聖凡情盡、真妄見亡者,孰得而名乎?
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所說妄法為有為無?」
舉上三乘凡夫同觀妄法,以問如來為有為無也。
佛言:「如幻無執著相故(至)應如外道說作者生。」
言妄法如幻,不可以有無而計著故。若計著有性相者,即是真實不可轉故,則諸緣起妄法,應同外道計從有無生一切法。
大慧又言:「若諸妄法同於幻者,此則當與餘妄作因。」
若諸妄法同於幻者,此幻應與愚夫妄法作因,當來必招餘報果故。
佛言:「大慧!非諸幻事(至)以諸幻事無分別故。」
非幻與妄惑為因,以幻不實,不起過惡及分別故。若起諸過生分別者,是則為因,故非與餘妄作因。
「大慧!夫幻事者從他明呪(至)非諸聖者。」
此明妄法如幻,若心想計著者,但是愚夫。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聖不見妄法,中間亦非實,以妄即真故,中間亦真實。」
上二句言聖人知妄惑體無實故,不見於妄法。下二句謂觀妄法實性故,妄惑即是真實。
「若離於妄法,而有生相者,此還即是妄,如翳未清淨。復次大慧!見諸法非幻(至)故說一切法如幻。」
言諸妄法離幻更無相似,故說一切法如幻也。
大慧言:「世尊!為依執著(至)此執著顛倒相耶?」
既言離幻更無相似,為計著種種幻相言如幻耶?為異依此計著顛倒相言如幻耶?
「若依執著種種幻相(至)見種種色相不無因故。」
若計幻相,謂諸法皆如幻者,餘有性法,即非如幻,故言非一切法悉如幻。何故不如幻?見人天男女色相非無因故,亦非因呪術而起故,不如幻者故。
「世尊!都無有因(至)言一切法與幻相似。」
言都無別因,令諸色相差別顯現,可言如幻。是故不可以見幻相相似,說一切法如幻也。
佛言:「大慧!不依執著(至)不實速滅如電,故說如幻。」
不以幻相有種種、人天有種種,二法相似,言一切法如幻。以一切法當體不實,速起速滅如彼電光,故說如幻。
「大慧!譬如電光見已即滅(至)而妄計著種種色相。」
譬如電光剎那頃現,現已即滅,迅速無常。世間現見,類合諸法,依自心妄想現亦爾。不能觀察不實非有,而起執著自共色相。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非幻無相似,亦非有諸法,不實速如電,如幻應當知。」
上二句頌非幻無有相似,故說一切法如幻;下二句頌上答文。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將非所說前後相違。」
大慧因佛先說一切法無生,今又謂不實速如電,說一切法如幻,故言世尊前後所說自相違。
佛言:「大慧!無有相違(至)見其無性本不生故。」
由了諸法唯自心現,即知生本無生。故龍勝云:「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由是觀之,有無外法悉無自性,故本不生。
「大慧!為離外道因生義故(至)非有無生故名無生。」
外道以作者為生因義,謂從有無生一切法。有謂有種,即自在微塵等為能生因也。無謂無種,即虛空自然等生也,不說從自心妄想生。故我說一切法,不同外道無因邪因生,故名無生耳!
「大慧!說諸法者(至)遮其無有斷滅見故。」
佛語大慧:「我說諸法非有無生,唯是自心分別為緣,令受化者知一切法雖無作者,而業不亡。是故攝受二種生死,遮彼邪見斷滅戲論。」故《識論》云「生死相續,由內因緣不待外緣,故唯有識。」因謂有漏無漏二業,正感生死。緣謂煩惱、所知二障助感生死。所以者何?生死有二種:一分段生死,謂諸有漏善不善業,由煩惱障緣助勢力,所感三界麁異熟果,身命短長隨因緣力有定齊限,故名分段。二不思議變易生死,謂諸無漏有分別業,由所知障緣助勢力所感殊勝細異熟果,由悲願力改轉身命無定齊限,故名變易。妙用難測,名不思議。《經》云「無我無造無受者,善惡之業亦不亡。」豈類惡見斷滅論耶!已上如來敘無生意竟。下文說如幻,正答二義無有相違。
「大慧!說諸法相猶如幻者(至)一切諸法如實住處。」
如實住處者,謂無所住故名如實住。此是自覺聖智、無師智、自然智之所證處,不由他悟;若有所住則為非住。
「大慧!見一切法如實處者謂能了達唯心所現。」
從無住本立一切法,非了唯自心者豈能明見乎?是故,如來所說,諸法無生如幻,無有相違。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無作故無生,有法攝生死,了達如幻等,於相不分別。」
以無作性故說無生,為遮斷見故說業性攝生死。觀諸法如幻性相故,即無相可得,是故遠離緣起分別。
「復次大慧!我當說(至)復能開悟一切眾生。」
因上如來為眾生故,慈悲方便作種種異說,欲令眾生了名句中實義,莫著言說,故說名句文身。告諸菩薩,能觀此相達其義趣,疾得菩提,復能以是開覺眾生。是知法無言象、非離言象,若無言象而惑倒,執言象而迷真。故聖人利見垂象設教,豈徒然哉!
「大慧!名身者謂依事立名(至)是名文身。」
如依瓶盆事,立瓶盆名,謂一名二名多名能詮自性,名曰名身。言句身等者,即因名成句,因句顯義,如銅、鐵等瓶,句義各異,謂一句二句多句能詮差別,名曰句身。由於此文能成名句,謂一字二字多字為二所依,名曰文身。若依古譯翻文為味,但是所顯非能顯也。身者多法積聚義。
「復次大慧!句身者謂句事究竟(至)謂長短高下。」
自下重明異義也。句身謂句事究竟者,言有文時必有名,未必有句;若有句時必有名及文,故云句事究竟也。名身者,謂諸字名各各差別,如從阿字乃至呵字者,如十四音阿呵等字,皆初短次長,高下亦爾。故繼言文身者,謂長短高下,即音韻屈曲長短高下也。名句必依文字立故。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四
Hán Việt
Việt dịch
English

Quyển thứ năm

注大乘入楞伽經
Hán gốc
注大乘入楞伽經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五
「復次,句身者如足跡(至)此名句文身相,汝應修學。」
世間諸法不出五陰,此又約五陰以明名句文身也。句身如足跡者,謂如世人失象馬者,尋跡以得之。故昧實相者,亦因言而悟。是名句身,色陰相顯,故以跡言。四蘊者,受想行識也,非有形兆故以名說。若照見本寂,是皆實相也。二由文顯勸應修學。古聖因是悟入者,故捨全身,以求半偈。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名身與句身,及字身差別,凡愚所計著,如象溺深泥。」
如來為除眾生心病故,以名句文身方便說法,如以毒攻毒也。若諸愚夫猶著名句,不悟實義無解脫期,譬如香象溺淤泥耳。
「復次大慧!未來世中(至)彼即答言此非正問。」
因上說名句文身相,令諸菩薩了如實義,疾得菩提,開示眾生。恐未來世惡覺觀者,以邪見一異、俱不俱等四句相,問諸智者。彼當答言:我所通達義,是離四句真實法,汝今此問,是名非問。
「謂色與無常為異為不異(至)不為記說。」
此敘邪智惡思覺者,虛妄推度非理問難詞也。謂色與無常,乃至智與智者為異不異。智者應告言:如是等問不可記事,而佛名為無記置答。以彼愚人無聞慧故,不知有無是邪是正,欲令彼離斷常邪見諸怖畏故,不為記說。《俱舍》第十九云:「諸契經說十四無記」,即其義也,亦名置答。所以不答者,謂此乃無義語也。知之不免生死,不知不障涅槃。
「大慧!不記說者(至)如是等說名無記論。」
言不為記說者,欲令外道反思而自解,得出離作者妄見故。以外道即陰離陰而計我故,故說身命為一為異等。皆無記邪論耳!
「大慧!外道癡惑說無記論(至)以根未熟且止說故。」
此明如來、應、正等覺,常以四種記論說法度生。止記論者,意在別時,以根未熟眾生且置答故,不為根熟者說止記論。
「復次大慧!何故一切法不生?(至)是故我說一切法常。」
言如來為根熟眾生,開方便門示真實相。隨其種類,或說不生、不滅、常無常等也。謂離能所作無作者,故說一切法不生。以證智觀察自共相法不可得故,說一切法無自性。諸法本無所從來,去亦無所至,故說一切法無來去。諸法體空,無自性相,不可得故,說一切法不滅。一切諸法相起即滅,無常性故,說一切法無常。諸法相起即是不起,本無生滅,無常性常,故說一切法常。是謂如來離能所取,不起分別,善巧說法。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一向及反問,分別與置答(至)一切皆無記。」
言如來四種言說者:一謂隨問而答,名為一向。如問:一切眾生悉生死也?應一向答:悉皆生死。二謂如有問者,反問令答,名為反詰。三謂根熟問者廣為分別。如問一切眾生死復生也?應當分別,有煩惱者死而復生,無煩惱者死已不生。四謂折伏外道故須置答。如問身與煩惱、雞子雞母孰為先後?故止而不答也。如數論計有,勝論計非有,言諸外道有無等見,皆不可記。
「以智觀察時,體性不可得,以彼無可說,故說無自性。」
明正智觀察自性非有,通頌前一切法不生等六門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須陀洹行差別相。」
大慧因上愚夫分別妄法,生聲聞乘種性,然聲聞法中有四果差別,故舉四果差別以請問。行謂因行,須陀洹人所修因行,正欲趣向阿羅漢果。根有利鈍,故有差別之異。
「我及諸菩薩摩訶薩(至)普令眾生悉得饒益。」
言方便相者,四果修行方便相也。須陀洹,此云預流。謂從凡夫地修七方便、起八忍八智,斷三界四諦下八十八使分別惑,斷至八十七品名初果向,八十八品盡名初果,創入聖人流類,故名預流也。斯陀含,此云一往來。謂初果見道已,起九無間道、九解脫道,斷三界九地共九九八十一品修惑也。且欲界一地九品修惑,共潤七生。在初果身中,斷欲界前五品盡,名二果向,六品盡名二果。從此命終,更須一往天上、一來人間,斷餘三品惑,故云一往來也。阿那含,此云不來。謂已在二果身中,斷欲界九品修惑,至八品盡,名三果向,至九品盡名三果。一往色界天上,不還來欲界受生,故云不來。已上三果人,名有學也。阿羅漢此有三翻:一云殺賊、二云無生、三云應供。謂在三果身中,斷上二界八地,八九七十二品修所斷惑,斷至七十一品,名第四果向,斷七十二品盡,名第四阿羅漢果無學位。是以但盡凡情,別無聖解,菩薩得是善巧,為眾生說如是聲聞法、如是菩薩法,令其證得人法無我、淨惑智障,於諸地相究竟通達,至如來所證境界,得佛法身法財,益物無盡。以有此利故,請如來說四果差別。
佛言「諦聽!當為汝說(至)差別有三,謂下中上。」
上問:諸須陀洹,須陀洹行。今答云:諸須陀洹果,言互顯故,利鈍不同,故有三耳。
「大慧!下者於諸有中(至)上者即於此生而入涅槃。」
七反生者,謂欲界一地,九品俱生煩惱,共潤七生也。初品潤二生,次三品各潤一生,次二品共潤一生,後三品共潤一生。明須陀洹極鈍者,未斷欲界惑,故人天七反得阿羅漢。喻如毒蛇噬人,七步即死。何以不四六?為大力故。何以不八?為毒力故。以譬須陀洹何以不六生?煩惱力強故。何以不八生?無漏業成熟故。中機者,或三生五生,得阿羅漢涅槃果。上機者,即此一生,得阿羅漢果,名現滅須陀洹,不說中間經於二果。
「大慧!此三種人斷三種結(至)得阿羅漢果。」
言須陀洹雖利鈍三種不同,通斷三種結也。謂於五取蘊,執我我所名身見,是一結。於諸諦理,猶豫不決,疑佛與外道,不知何者為正?是二結。謂於妄見,隨順外道非理戒禁,執為最勝,能得清淨,是三結。問:能已永斷見道所斷一切煩惱,得須陀洹果。何故但言此三種人,即斷三結耶?答:最勝所攝故,謂此三種結,障解脫得,最為殊勝。所以者何?由薩迦耶見,執取五蘊為我我所,深生愛樂,故於大苦聚不生厭離、於勝解脫無發趣心。或有有情雖已發趣解脫,然由戒禁取及疑,僻執邪道疑正道故,便邪出離及不正出離。又此三結,是迷所知境因故、迷見因故、迷對治因故,如《大般若經》說「斷三結,名預流果;薄貪瞋癡,名一來果;斷順下分五結永盡,名不還果;斷順上分五結永盡,名阿羅漢果;令所有集法皆成滅法,名獨覺菩提;永斷一切習氣相續,名為無上正等菩提。」此皆約通教獨舉其要也。言上上勝進得阿羅漢者,謂須陀洹所斷諸結分為九品,能斷諸結者智,亦分為九品。若初學人智慧微弱,名下下之智,能斷上上之結;久學智慧名了,名上上之智,能斷下下結,得阿羅漢涅槃果。
「大慧!身見有二種(至)見人無我即時捨離。」
《唯識論》言「貪、瞋、癡、慢、疑、身見、邊見、邪見、見取、戒禁取,如是總別十煩惱中,六通俱生及分別起,任運思察俱得生故。疑及邪見二取四種,唯分別起。要由惡友及邪教力,自審思察方得生故。」經言身見有二種,謂俱生及分別。譬依緣起自性,種種妄計執著性生。如依俱生有分別起,謂依五陰起妄想身見,以彼妄想不實故,非有無法,愚夫橫執。如陽焰中無水,鹿渴所逼故,妄作水想。此分別身見,由無智慧故,執我我所久遠相應。須陀洹觀雖有五陰合成此人,中無有我也。令審觀故見人無我,即時捨離,斷分別身見。
「大慧!俱生身見(至)貪則不生是名身見相。」
言能普觀自身與他身齊等,受想行識諸陰與色陰俱,有名無體、無自性相。觀色陰從四大種所造,展轉相因而生,四大中既無主宰,誰能合集以成色乎?色陰有質尚空,況受等四陰無色相故,豈非空耶!如是觀察,明見有無俱妄不實,五陰無體,身見即斷。凡貪愛者為有身見,捨身見故貪從何生?故《法華》云「諸苦所因,貪欲為本。」貪不生故,是名斷身見相。
「大慧!疑相者於所證法善見相故(至)是名疑相。」
謂於所證四真諦法善見彼相故,決定能斷二種妄想身見故,疑無從起,亦不於天魔外道凡夫處生大師想。起於淨見,是名斷疑相。
「大慧!何故須陀洹不取戒禁(至)是名戒禁取相。」
言須陀洹不取未來受生戒,觀有生處即有諸苦,不求受生處樂。夫其取者,謂諸愚夫於三有中,求五欲樂,苦行修習精進持戒,願生彼處。如難陀為求女色持戒,即其類也。須陀洹人,不取未來受生處五欲樂,唯求所證最勝無漏四真諦理無分別法,方便受持修行正戒,是名斷戒禁取相。
「大慧!須陀洹人捨三結故(至)是故捨彼非涅槃貪。」
凡夫不能捨三結、不達人無我,由於身見,保此我故。貪名利以榮我,瞋違情境恐侵害我,愚癡錯解非理計校。不知五蘊都無我主,但是形骸之色、妄想之心,從無始來,因緣力故念念生滅,相續不窮。如水涓涓、如燈焰焰,身心假合似一似常。凡愚不覺,執之為我,故起諸結。須陀洹人如上所觀五蘊無主,捨三結故,離貪瞋癡。凡夫貪五欲、聲聞貪出世涅槃,故言貪有多種。女色為甚,故獨言捨纏綿欲;及得三昧正受樂故,未能斷涅槃貪。菩薩乘者,於此二種貪,悉能捨故。
「大慧!云何斯陀含果(至)而般涅槃是名斯陀含。」
不了色相者,起色分別。斯陀含觀照種種色相從妄想生,故於人天一往來已,善修禪定智慧,我見不生,盡苦邊際而得涅槃,是故名斯陀含。
「大慧!云何阿含果(至)更不還來是名阿那含。」
阿那含又云出欲淤泥,以欲界煩惱猶如淤泥。阿那含者已出欲界,皆生色界。觀三世色性無實,見凡有生處即有諸苦過惡。煩惱習不起,捨離諸結,更不還欲界受生,即於色天而盡諸漏,是故名阿那含。
「大慧!阿羅漢者(至)分別永盡是名阿羅漢。」
言阿羅漢修行四禪及三三昧,了八解脫、分證十力,三明六通皆已成就,煩惱發業所招諸苦妄想永滅,是故名阿羅漢。
大慧言:「世尊!阿羅漢有三種(至)於彼示生。」
《瑜伽論》及《法華論》說「聲聞有四種:一決定種性,亦名趣寂;二增上慢,此是凡夫得第四禪,謂阿羅漢;三退已還發大菩提心,亦名不定種性,如法華會舍利弗等得記聲聞,是其類也;四者應化非真,謂佛及菩薩變化示現,引實聲聞向大乘故。」此經所問,除增上慢,止有三種,謂說何者?佛告大慧,所說趣寂定性羅漢,斷四住煩惱,出生死苦,得涅槃者,非是其餘。退已還發大菩提心者、已曾發善巧廣大行願成熟有情佛所化者,為莊嚴諸佛國土及眾會眷屬,於彼示生作阿羅漢。
「大慧!於虛妄處說種種法(至)自心所見得果相故。」
言為妄想眾生處說種種法,斷諸煩惱所證四果,如實所知行禪者及諸禪三昧,皆性離故,唯自心量虛妄所見得果相耳!
「大慧!若須陀洹作如是念(至)及諸結不斷。」
此明初果斷結,終不起念我能斷結;若起念者應有二過,則墮身見及三結等悉不斷故。例餘三果亦復如是,故《金剛經》佛問:「須菩提!須陀洹等至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等四果否?」須菩提皆言:「不也。世尊!若作是念,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雖曰權乘昧劣,苟非離麁妄念,亦不能斷分段生死。
「復次大慧!若欲超過諸禪無量(至)不離心故。」
言欲超過聲聞諸禪四無量心,及無色界四空定等,得如來三昧者,當離三界自心妄想相。大慧!聲聞極果即以想受滅定而為究竟。若謂超心量者,不然。何以故?妄想心未滅故。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諸禪與無量,無色三摩提,及以想受滅,唯心不可得。」
諸禪,謂四禪也。無量,即慈、悲、喜、捨,度眾生四無量心也。無色三摩提,四無色定也。想受滅,謂四禪、四無色定、受想悉寂滅也。皆唯心量,彼悉無有,故云唯心不可得。
「預流一來果,不還阿羅漢,如是諸聖人,悉依心妄有。」
次明四果亦不離妄想心量,故言如是諸聖人悉依心妄有。《圓覺經》曰「有妄業故妄見流轉,厭流轉者妄見涅槃。」
「禪者禪所緣,斷惑見真諦,此皆是妄想,了知即解脫。」
初頌明所修行法,次頌明能證之人。此第三偈能所合明,並不離妄想心量,若如實覺,為妄計生死故說涅槃,所治生死既無,能治涅槃亦遣,故得菩薩一切解脫。
「復次大慧!有二種覺智(至)及取相分別執著建立智。」
因上偈言了知即解脫,然知覺有不解脫者,故舉二種覺智以簡優劣。謂觀察知人法二無我,是正覺智。不知人法二種我空,取相執著建立有我,如是了知是邪覺智,不得解脫。
「觀察智者謂觀一切法(至)如是觀法汝應修學。云何取相分別執著建立智(至)是名二種覺智相。」
凡夫計執有大種性相,妄想分別,以宗因喻五分論法,成於不實而妄建立,是名邪正二種覺智相。如來以榍出榍,如前破外道計,亦說三支比量五分論也。
「菩薩摩訶薩知此智相(至)光明照耀百佛世界。」
若菩薩摩訶薩達妄即真,知此二種覺智相,了人法空,我不可得,以離念無相智而於地前勝解行位,善巧觀察,即入初地,得大乘光明等百三昧門,以彼勝力見百佛,乃至光明照燭百佛世界。故《攝論》云「菩薩入初地時,證十百明門:一於一剎那頃,證百三摩地;二以淨天眼,見百佛國;三以神通力,能動百佛世界;四能往百佛世界,教化眾生;五能以一身化百類身形,令有情見;六能成就百類所化有情;七若為利益能留身住世百劫;八能知前後際百劫事;九能以智慧,入百法明門洞達曉了;十能以身觀百類眷屬,餘地倍倍增勝。」
「善能了知上上地相(至)自覺境界三昧勝樂。」
言第二離垢地,乃至如來地,皆是成就初地之中十無盡願。事見《華嚴》等經,餘義經文自顯。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當善了知大種造色。」
因上外道計有四大種性,造出四大色相故,次勸菩薩當善了知大種造色,令知無實。
「云何了知?大慧!(至)住如實處成無生相。」
言無生者,通說有二:一理無生,圓成實性本不生故;二事無生,緣生之相即無生故。言住如實處成無生相者,謂觀三界唯心所現,離我我所,能證理事俱無生也。
「大慧!彼諸大種云何造色(至)大種造色生。」
此出外道妄計有四大種生造色也。謂彼妄想計有津潤之性為水大種,生內外水界,內即血汗流液,外則河海泉源。有炎熾成熟之性為火大種,生內外火界,內則體含煖氣,外則焚燎萬物。有飄動之性為風大種,生內外風界,內則氣息運動,外則萬籟俱吟。有色質分齊之性為地大種,生內外地界,內即皮肉筋骨,外則原濕丘陵。妄想計有堅濕煖動離於虛空,由執邪諦,不了五陰虛假積聚、本無自性,言由大種造色生,故上佛告菩薩應善了知。
「大慧!識者以執著種種(至)於餘趣中相續受生。」
言識者,即上五陰中妄識也,由迷真心而成,以執著種種言說境界為親起因故。作業受生,於諸趣中相續不斷。當知內身外境,四大五陰,但是分別心量所現。
「大慧!地等造色有大種因(至)外道分別非是我說。」
非四大種為大種因,謂皆由心現也,故結云此大種造色相,是外道妄想分別。
「復次大慧!我今當說五蘊體相(至)非諸聖者。」
自下復破五蘊皆空,無自性相,非獨色陰四大不實。
「諸聖但說如幻所作(至)是名諸蘊自性相。」
言聖人雖見五蘊,了知不實唯假施設,離異不異、如幻如夢。故《大般若》云:若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如實知色猶如聚沫,性不堅固;如實知受猶如浮泡,虛偽不住速起速滅;如實知想猶如陽焰,水不可得,虛妄渴愛而起是想;如實知行猶如芭蕉,葉葉析除實不可得;如實知識猶如幻事,眾緣和合假施設有,相雖似有而無其實,是故五蘊無別所有。不了如來所證境界,見有蘊法,執著分別常現在前,是名妄想諸蘊自性相。
「大慧!如是分別汝應捨離(至)猶如大地普益群生。」
寂靜法者,謂諸法實相,從本已來無有起相也。餘義如文。
「復次大慧!涅槃有四種。」
上明覺智,以顯生德優劣;此明涅槃,辨其顯德邪正,是謂菩提涅槃二轉依果德也。
「何等為四?謂諸法自性無性涅槃(至)非我所說。」
外道計諸法體性是有名自性,後除為無名無性,以冥諦為涅槃。又計有諸法相名種種相性,後觀為無名無性,以神我為涅槃。又通計性相是有名自相性,亦後觀為無名無性,以妄覺為涅槃。上三種正出外道計,又斷五陰六道中流注,以人無我為涅槃,是二乘涅槃。以見有五陰,亦同外道。故《楞嚴經》聲聞緣覺墮定性者,皆云違遠圓通,背涅槃城。
「大慧!我所說者分別爾炎識滅,名為涅槃。」
前謂證自智境界,轉所依藏識為大涅槃。復云:一切識自性習氣,藏識意識見習轉已,我及諸佛說名涅槃。此又獨言分別所知境界識滅,名為涅槃。離通別稱異,皆欲諸識習種現行俱滅也。次文問答可見。
大慧言:「世尊!豈不建立八種識耶(至)七識得生。」
如來言:「分別識滅名涅槃。」大慧疑之與前說異,故問:「豈不建立八種識耶?而獨言爾炎識滅,非餘七識皆滅。」佛語大慧:「以彼意識通三性故,起惑、造業與諸識為因,及緣境界故。餘七種識依之而起。意識若滅,則餘識不生。」
「大慧!意識分別境界(至)思量隨轉無別體相。」
言六識了境起計著時,生三習氣,熏習增長阿賴耶識,由是末那第七意俱,執我我所,恒審思量相續隨轉,無別體相。
「藏識為因,為所緣故(至)心聚生起展轉為因。」
又根本識為因,變起根身種子器界為所緣故,故云執著自心所現境界諸心聚生,是謂從種起現,由現生種,現種無性猶如茭蘆,遞相為因,故云展轉為因。
「大慧!譬如海浪(至)是故意識滅時七識亦滅。」
如海中波浪互相排引,亦展轉相生。色聲香味觸,是自心現境界風,吹動諸識念念起滅,亦復如是。故言意識滅時,餘七識亦滅。
爾時世尊重說頌曰:「我不以自性,及以於相作。」
頌上外道四種涅槃,謂我不以自性作相滅,以冥諦等為涅槃。
「分別境識滅,如是說涅槃。」
頌上妄見境界識滅,是如來涅槃。
「意識為心因,心為意境界,因及所緣故,諸識依止生。」
頌上八識展轉互為因。
「如大瀑流盡,波浪則不起,如是意識滅,種種識不生。」
如流盡則無波,以譬意識滅,餘七識亦不生。頌上喻并法合也。問:前云諸外道說,取境界相續識滅,即無始相續識滅。又云聲聞妄計未來根境滅,以為涅槃,根境既滅,識亦不生。今言如是意識滅,種種識不生,與彼外道二乘何以異也?答:外道見身壞命終六識不取境,不知但是妄緣離故,計謂相續六識滅,即無始相續識滅,墮落斷見。二乘雖未來根境滅,相續六識但現行滅,而習種實未滅也。此謂賴耶識中意識習種種相續永滅,則餘七識亦隨滅,故不同耳。
「復次大慧!我今當說(至)不更取著妄所計相。」
因上言妄想分別爾炎識滅,名為涅槃。今正明滅妄想識差別通相,令諸菩薩了知不實,超諸妄想到如來境界,知外道法諸見不生,離能所分別,於緣起中不復妄計也。
「大慧!云何妄計自性差別相(至)妄計自性差別相。」
徵列十二種妄分別名,義如下釋。
「云何言說分別(至)是名言說分別。」
計著種種音聲章句,以為有性,名言說分別也。
「云何所說分別(至)是名所說分別。」
計有五法三自性,名所說分別。
「云何相分別(至)是名相分別。」
言計有四大相,是名相分別。
「云何財分別(至)是名財分別。」
計有財利慳貪取著,名財分別。
「云何自性分別(至)是名自性分別。」
如計有四大性,言地性堅、水性濕、火性熱、風性動,乃至真俗,各有自性不同,名自性分別。
「云何因分別(至)是名因分別。」
言若因若緣,有無分別因相生。是名因分別。
「云何見分別(至)是名見分別。」
依此有無起四句見,是名見分別。
「云何理分別(至)是名理分別。」
於五蘊中計我我所,說虛妄法,是名理分別。
「云何生分別(至)是名生分別。」
計有無法定從緣生,是名生分別。
「云何不生分別(至)是名不生分別。」
計諸法本不生,無有體性、不假緣起,從因緣生者無因無果,是名不生分別。
「云何相屬分別(至)是名相屬分別。」
計有為諸法,俱有因果遞相繫屬,如以金為縷,金即在縷、縷即在金,是名相屬分別。
「云何縛解分別(至)是名縛解分別。」
計有煩惱能縛眾生,後時修道能解眾生,如人先以繩縛,縛已復解亦復如是,名縛解分別。
「大慧!此是妄計性差別相(至)若有若無。」
言愚夫妄計有無,生此分別。
「大慧!於緣起中(至)凡愚分別見異於幻。」
於依他緣起中生種種妄想自性,如依呪術見諸幻事,愚夫妄想見異於幻,計有種種實物。
「大慧!幻與種種(至)於幻有無不應生著。」
言呪術與種種物離一異也。若種種物異呪術者,呪術不應與種種物為因;若言種種物與呪術一者,呪術與種種物應無差別。然見呪術與種種物差別,是故離異不異。故告大慧及諸菩薩,如依幻術生種種物,離一異有無,莫計著也。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心為境所縛,覺想智隨轉。」
言愚夫妄心為生死境界所縛,妄想智隨境界轉也。覺謂妄覺也。
「無相最勝處,平等智慧生。」
無相處八地也,最勝處佛地也。言上二地得生死涅槃平等。
「在妄計是有,於緣起則無。」
如依藤計蛇,妄情謂有,於藤緣起,蛇相實無。
「妄計迷惑取,緣起離分別。」
言妄計惑心取藤為蛇,緣起藤體實非蛇相。此一行舉緣起破妄計也。
「種種支分生,如幻不成就,雖現種種相,妄分別則無。」
謂有種種名相支分生,如幻所起則不成種種,雖現諸相,了妄分別則皆無實。《唯識論》云「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此一行破緣起也。
「彼相即是過,皆從心縛生,妄計者不了,分別緣起法。」
彼緣起相即是過者,謂從心縛煩惱而生,愚人不了,故分別為實有無。
「此諸妄計性,皆即是緣起。」
上言緣起從妄計心縛生,此又謂妄計性從緣起生,即是緣起也。
「妄計有種種,緣起中分別。」
此妄計性種種,於緣起中生計度分別,故《唯識》云「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
「世俗第一義,第三無因生。」
明有世俗諦,第一義諦,無有第三。若說第三諦,即同外道無因生也。
「妄計是世俗,斷則聖境界。」
由妄計緣而生三界、生死、有無一切諸法,即是世諦。若了緣無性妄想滅,即是聖人所行境界第一義也。故《唯識論》謂諸法性略有二種:一者虛妄,謂妄計所執;二者真實,謂圓成實。復有二種:一者世俗,謂依他起;二者勝義,謂圓成實。故云「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謂於依他,若離妄計即圓成實,故云斷則聖境界。
「如修觀行者,於一種種現,於彼無種種,妄計相如是。」
如二乘外道修觀行者,若作青想觀時,天地萬物莫不皆青,赤黃白等亦復如是。元無青處,正作青想,即是青也,即是無青處見青。以譬凡夫外道,妄見有無生死諸法,亦是無生死諸法處妄見有也,故言妄計相如是。
「如目種種翳,妄想見眾生,彼無色非色,不了緣起然。」
不覺緣起唯假施設者,亦如不覺垂髮火輪不實耳。
「如金離塵垢、如水離泥濁、如虛空無雲,妄想淨如是。」
此言離妄計垢濁,了緣起雲翳,即是圓成清淨實性,故以上三為喻。
「無有妄計性,而有於緣起,建立及誹謗,斯由分別壞。」
計緣起為有名建立,計妄想為無名誹謗。言作此有無見者,由妄分別,自破正見。
「若無妄計性,而有緣起者(至)而得有緣起。」
上二句牒計,次一偈明因妄想生緣起,即正破也。
「相名常相隨,而生於妄計,以緣起依妄,究竟不成就。」
此上二句明因緣起又生妄想,次二句又破緣起依妄,亦同妄計無有自性,了茲緣妄竟無所成。
「是時現清淨,名為第一義。」
若度妄想,即名聖人第一義諦圓成實性。
「妄計有十二,緣起有六種。」
頌上十二種分別,由六塵境界風飄動而有。
「自證真如境,彼無有差別。」
自覺聖智所證境界,了彼緣妄故無差別。
「五法為真實,三自性亦爾,修行者觀此,不越於真如。」
言修行者,觀五法三自性體無二相,即是如如。
「依於緣起相,妄計種種名,彼諸妄計相,皆因緣起有。」
言緣起妄計,更互相生,俱無有力,不能自立。
「智慧善觀察,無緣無妄計,真實中無物,云何起分別?」
言聖人自覺智慧觀察時,無有緣起性,亦無妄計自性,即是正智如如圓成自性。云何愚夫為作妄想覺知,何所求也?
「圓成若是有,此則離有無,既已離有無,云何有二性?」
圓成實性是真實有,圓、常、淨、妙,離妄有無,本無二性。
「妄計有二性,二性是安立,分別見種種,清淨聖所行。」
為妄計故,有妄計緣起二自性。聖人方便隨情說法,亦權安立,令知妄想種種清淨,是聖人所行處故。
「妄計種種相,緣起中分別,若異此分別,則墮外道論。」
此明佛法知生死緣起法,從自妄想心中生。若計生死、有無諸法異於妄想,從微塵、冥諦、自在等生者,即外道論也。
「以諸妄見故,妄計於妄計,離此二計者,則為真實法。」
諸見者五惡見也。因見外境與妄識俱,故生妄想,故言妄計於妄計。能離緣起妄計二種妄想見者,即是正智所證如如真實法也。
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於佛法中不由他悟。」
大慧因上言自證真如境,了彼緣妄無有差別,故舉能證自覺聖智,及所證一乘行相以請問。欲得是善巧,不隨他教而自悟入。
佛言:「諦聽!當為汝說(至)名自證聖智行相。」
言此自覺聖智非言說所及。前聖所知,悲誨有情,轉相傳授,說諸法無性,但妄想分別為患耳。依諸聖教無妄分別,即自證入。然此妄想雖本無體,由無始來習以成性,要假靜緣觀照自覺,非由他悟。離妄想見,即能漸次進入佛位。如是修行,是故名為自覺聖智相。
「云何名為一乘行相(至)梵天王等之所能得。」
言一乘者即一心也,以包含運載為義。若攀緣取境,則運入六趣之門;若妄想不生,則運至一實之地。故佛語大慧:離能所取如實而住,是則了生死妄,即涅槃真,頓悟一心更無所趣,故非凡夫二乘邪劣心行所能知爾。
大慧白言:「世尊(至)而得解脫非自所得。」
上言一乘非餘外道、二乘、梵天王等之所能得,即知如來方便說三乘,故問何故說有三乘,而不說一乘?佛語大慧:「一乘人知生死自性是涅槃故,聲聞、緣覺無自涅槃法故。我說一乘,以彼但依厭離世間調伏修行而得解脫,非自己力得涅槃法,是故不為說一乘耳。
「又彼未能除滅智障(至)是故我說以為三乘。」
如上過未滅,不堪受大法,故如來說三乘。
「若彼能除一切過習(至)獲不思議自在法身。」
言二乘味著三昧樂,作涅槃想,若能滅彼智障及業習氣,覺法無我,度不思議變易死,爾時方離三昧所醉,於劣無漏三昧中覺悟。既覺悟已,自知住有餘地,起上上昇進,如實修行,諸功德滿足,亦得如來自在法身。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天乘及梵乘,聲聞緣覺乘,諸佛如來乘,諸乘我所說。」
此一行頌上諸乘名也。
「乃至有心起,諸乘未究竟(至)我說為一乘。」
言有心動計有諸乘,即非究竟。若妄想心滅,即無諸乘,亦無能乘諸乘之人,以無人故,亦不建立諸乘,是名一乘。
「為攝愚夫故,說諸乘差別(至)平等智解脫。」
引導眾生故說三乘解脫。離諸煩惱是二乘解脫,謂但盡分段生死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達法無我平等大智,即是如來真解脫。
「譬如海中木,常隨波浪轉(至)猶被習氣縛。」
言聲聞雖斷現行煩惱,未斷所知及根本無明,猶被習氣自共相風飄激其心。譬海中木常隨浪轉。
「三昧酒所醉,住於無漏界(至)乃至劫不覺。」
味著滅定,住於人空無漏界中,以為涅槃,未至佛究竟地,然亦不退更作凡夫。以得三昧身,自謂是佛,乃至劫數不覺,未至佛果。
「譬如昏醉人,酒消然後悟,聲聞亦如是,覺後當作佛。」
言若於無漏界覺,自知住化城,未達寶所,更起勝行集諸功德,後亦當得佛無上身。
佛心品第四
將釋此品,義有三門:初敘來意、二釋品名、三釋經文。
初來意者,上品通明心生滅門覺與不覺二義,攝一切法,生一切法,故但總名〈集一切法品〉。自下凡十三品,別明心生滅門覺與不覺二義,生攝一切法。此品居首,故次來也。
二釋品名者,梵音佛陀,此云覺者。梵乾栗陀耶,此名真實心,即一切佛自性離垢妙淨明心也,故名〈佛心品〉。
次經文下正釋經文,餘品文前亦各有三門,應准思之,更不開釋。
爾時佛告大慧菩薩摩訶薩言(至)大慧言:「唯。」
因上言自覺聖智證一乘道以成法身故,即明法身大悲起用,作種類身以化眾生,故次明三種意成身也。
佛言:「大慧!意成身有三種(至)入初地已漸次證得。」
言三種意成身,是諸修如實行者,從初地以上至佛地以來,麁細優劣有此三類耳。
「大慧!云何入三昧樂意成身(至)入三昧樂意成身。」
明從初地至七地以還菩薩,要須入禪定正受,始能現作種種身,如意遍至而無障礙。言入三昧樂正受時,離諸妄心、寂然不動,心海常安不起識浪,知一切境界,唯自心現,本無所有,是故名為三昧樂正受意成身。經家好略,舉中三地意該前後,以明七地也。
「云何覺法自性意成身(至)是名覺法自性意成身。」
言八地菩薩,覺了諸法猶如幻夢,不須入定,能現種種身,猶如意生也。如幻故心轉所依,住如幻等十三昧王,及餘無量三昧,能現自在神通,速疾如意等,非是四大所造,形容如似四大造也。一切色相,種種支分具足莊嚴,普入佛剎以化眾生,達諸法性如幻夢不實,是故名為覺法自性意成身。
「云何種類俱生無作行意成身(至)三種身當勤觀察。」
明十地至如來地,了達諸佛自證聖智境界,無量種類異機同感,應無前後一時俱生,猶如意生而無障礙。現此種類不須作意,故言無作行。是故法身大悲起用三意成身,當勤修學。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我大乘非乘,非聲亦非字,非諦非解脫,亦非無相境。」
佛言我不對小乘說大乘,明佛乘非聲說文字,非實非虛,非解非縛,亦非有無境界。
「然乘摩訶衍,三摩提自在,種種意成身,自在花莊嚴。」
然此如來所得大乘,因上自覺聖智證一乘道,法身起用現意成身也。三摩提自在者,頌上入三昧樂意成身也。種種意成身者,頌種類俱生無作行意成身也。自在花莊嚴,頌覺法自性意成身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當為汝說。」大慧言:「唯。」
因上言三種意生身,欲明三種意生身,要因無漏無間知故得,明五種內無間業是無漏之因。
佛告大慧:「五無間者(至)懷惡逆心出佛身血。」
此徵數列名。義有內外,如下釋。
「大慧!何者為眾生母?謂引生愛與貪喜俱,如母養育。」
愛為根本,能引生死輪迴,還有貪愛與身俱起,況如嬰兒緣於母故,養育成立。
「何者為父?所謂無明(至)斷二根本名殺父母。」
以無知故愛因此生,受識名色六入之身,故名無明為眾生父也。六處聚落者,即六入身是也。以無間智永斷癡愛根本,名殺父母。故《淨名》云「從癡有愛,即我病生。」謂一切惑使皆由是生也。
「云何殺阿羅漢(至)是故說名殺阿羅漢。」
諸惑習種隨諸有情眠伏藏識故,謂隨眠為怨。明羅漢,習使微細不現,如鼠噬人,雖復瘡愈,遇雷微發。以譬羅漢習使雖復不現,遇緣微發。究竟斷此微細習使,名殺阿羅漢。
「云何破和合僧(至)究竟斷彼名為破僧。」
觀察五蘊如夢幻不實,無有色受想行識異相和合以成身,名為破僧也。凡和合名僧,今五蘊亦名為僧,了五蘊無體,因名破僧。故《般若》云「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云何惡心出佛身血(至)名為惡心出佛身血。」
明不覺五陰諸法自共相是自心妄現不實故,妄計有八識身,即有妄想覺知種種境界,覺境界者名為佛也,依之起染故復名血。以空無相願三無漏智,斷彼八識妄覺染污,名為惡心出佛身血也。
「大慧!是為內五無間。若有作者,無間即得現證實法。」
內五無間是無漏因,此逆即順。若有作者,無間即得自覺聖智,現證實法一乘道也。
「復次大慧!今為汝說外五無間(至)不生疑惑。」
上說行內五無間不入地獄,得現證實法,恐人聞此謂行外五無間亦不入地獄,故次明行外五無間得地獄苦,令聞是義不生疑惑也。
「云何外五無間(至)於三解脫不能現證。」
言若行此外無間者,不得三解脫無間樂,唯得地獄無間苦也。
「唯除如來諸大菩薩(至)尋即悔除證於解脫。」
明唯除佛菩薩及大聲聞,見餘作無間業者,為勸發故,令除疑悔過,以神力變化示同其事,譬如闍王弒父,身生惡疾懺悔,佛教作實相觀,觀已惡疾即除,此闍王或是聖人化作。化作此者有何利益?欲勸實作外無間者發心懺悔也。
「此皆化現非是實造(至)終無現身而得解脫。」
無有實造無間業者,不得無間苦也。言必得無間苦,終無現身得解脫。
「唯除覺了自心所現(至)離分別過方證解脫。」
又如闍王受佛化已,覺知自心妄現不實,離我我所妄想執見,或未來世於異道身,遇善知識,離於自心妄想見過,方得解脫。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貪愛名為母,無明則是父(至)是名無間業。」
此二頌,頌內五無間業,如經自明。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願為我說諸佛體性。」
因上識了境界則名為佛,非真佛故,須以三解脫無漏智斷之。上佛不真須斷,更說何等而為真佛?故有佛之體性以請問也。
佛言:「大慧!覺二無我(至)斷二煩惱是佛體性。」
諸佛體性即法身也,常為報化之所依故。一切眾生曠劫漂沈,或墮邪小,而不能證者,良由二障。二障不斷,由於二執,欲除二執,必假二空。執障既亡,二死永斷,即聖性現前,應用塵沙,名之為佛。故云覺人、法二無我,除惑、智二障,離分段、變易二死,斷現行、習氣二煩惱,是故名為諸佛體性。然諸障中煩惱尤甚,又別示其相,欲學者痛治之。
「大慧!聲聞、緣覺得此法已」(至)爾時世尊重說頌言:「善知二無我,除二障二惱,及不思議死,是故名如來。」
頌上可知。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五
Hán Việt
Việt dịch
English

Quyển thứ sáu

注大乘入楞伽經
Hán gốc
注大乘入楞伽經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六(〔時〕)
東都沙門(寶臣)集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月光妙眼如是等。」
因上覺二無我等法名為佛。過去諸佛已覺此法,故名為佛,以過去故;世尊今覺此法,亦名為佛。覺道雖一,過現不同,云何言我是過去一切諸佛?及依《本生經》說如來過去曾種種受生,如作頂生王及象鳥王、月光妙眼仙人等百千生。又言我是過去一切諸佛。舉二文相違,以請如來。
佛言:「大慧!如來應正等覺(至)佛名無別是謂字等。」
佛佛名字無二無別,是謂字平等。亦如鴦崛摩羅與文殊師利共遊十方,所見十方諸佛,彼佛皆稱釋迦佛者是也。
「云何語平等(至)無有差別是名語等。」
《密跡力士經》第二說「佛聲有八轉,謂體、業、具、為、從、屬、於、呼。是八轉聲各具八德:所謂調和聲、柔軟聲、諦了聲、易解聲、無錯謬聲、無雌小聲、廣大聲、深遠聲,八八即成六十四種。非唯釋迦佛,一切諸佛皆如是。」迦陵頻伽即鳥名,其聲清雅超於眾鳥,故引為喻。
「云何身平等(至)現隨類身是謂身等。」
法身者知二無我等法名法身;色身者相好莊嚴名色身。佛佛皆無差別,除為調伏彼彼諸趣差別眾生,示現種種異類色身。此正答何妨是佛,及百千種類受生,是名身等無有相違。
「云何法平等(至)於大眾中作如是說。」
三十七菩提分法者,菩提是覺,分是因義。此三十七為諸乘覺因,亦名道品。故《淨名》云「道品是道場,是法身因。」然三十七品總有七類:一對治顛倒道,即四念處;二斷諸懈怠道,謂四正懃;三引發神通道,謂四神足;四現觀方便道,所謂五根;五親近現觀道,即是五力;六現觀自體道,謂七覺分;七現觀後起道,謂八正道。義如別說。此七類次第者,謂聞法已先當念持;次即勤修,勤故攝心調柔,柔故信等成根,根增為力,七覺分別,八正正行。總以喻顯,法性如地,念處如種子,正勤為種植,神足如抽芽,五根如生根,五力如莖葉增長,開七覺花,結八正果。一切諸佛皆同證得,是名法平等。一本「菩提分法」下,更有「十力、四無畏等」六字。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迦葉拘留孫、拘那含是我,依四平等故,為諸佛子說。」
頌上四佛之名及四平等密意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依何密意作如是語?」
因上依四平等故,為諸佛子說,即是如來有所說。故舉昔教二夜中間實無言說以請問。
佛言:「大慧!依二密法故(至)離分別相離名字相。」
明自證法所行境界,三世如來畢竟平等,俱離言說心緣名字等相,故言不說。
「云何本住法(至)法界法性皆悉常住。」
如金銀等性本來自有,不由金師鼓之始有,以譬本住法性本自有,不由如來說之始有。假如來出世說之,法界不為之增;若佛不出無所言說,法界不為之減。言此法住、法位皆悉常住,非言說也。
「大慧!譬如有人行曠野中(至)亦不已說亦不當說。」
亦如向古城道,本來自有,不由士夫行之始有,以譬真如法界本來自有,不由如來說之始有。以明不說也。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某夜成正覺、某夜般涅槃,於此二中間,我都無所說。」
頌上得道、入滅,於二中間,悉皆無說。
「自證本住法,故作是密語,我及諸如來,無有少差別。」
言上二法,故作是密意而言都無所說,明我與諸佛同證此無言說法,故三世中無可說。凡言說者,順眾生情耳。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當為汝說。」大慧言:「唯。」
因上我於某夜成正覺即是有,至某夜涅槃即是無,故舉有無相以請問,令我及諸菩薩知有無二見是虛妄故,如實修行疾得菩提。
佛言:「大慧!世間眾生(至)墮二見故非出出想。」
有無二見不能超情,非出離法。世間眾生墮斯見者,妄謂離想。
「云何有見(至)如是說者則說無因。」
一切諸法因緣所起,性離有無。若執實有者,不了唯心所現,則說世間無因無緣而生諸法。
「云何無見?謂知受貪、瞋、癡已,而妄計言無。」
言先受貪、瞋、癡為有,後滅之為無,是名無見。
「大慧!及彼分別有相(至)後取於無,名為壞者。」
如來以上二意問大慧,言「此中誰為破壞佛法者?」而大慧白言:「妄取貪瞋癡性為有,後計為無,名破壞佛法者。」
佛言:「善哉!汝解我問(至)體性非異非不異故。」
如來嘆其所解,言此人非止妄取貪瞋癡為有性,後除為無,名壞佛法者;亦壞三乘聖人,謂本取貪、瞋、癡為有,後除貪、瞋、癡為無,得成聖果也。何以故?是破佛法者,煩惱內外不可得故、體性非異非不異故。內者身也,外者塵也,言內身外塵妄想不實,則無人可得。人尚自無,貪、瞋、癡、煩惱,因何得有?則離性四句。故知妄計有人斷煩惱得聖果者,是壞佛法人也。
「大慧!貪瞋癡性若內若外(至)無有能縛及縛因故。」
言貪瞋癡不在內外故不可得,本無體性故無可取。三乘聖人知彼虛妄,即是自性解脫,非是破壞貪瞋癡始得解脫。若破壞得解脫者,即是有作法,不可久也。縛者,煩惱也。縛因者,眾生也。佛知煩惱與眾生無實故,即無人斷煩惱得解脫也。
「大慧!若有能縛及以縛因(至)不起空見懷增上慢。」
所縛亦眾生也,如鐵孕垢而自毀鐵形。今觀眾生空故無縛因,亦無煩惱為能縛;能縛既無,所縛亦無,此重釋自性解脫。若作如上說取貪瞋癡為有,壞之為無者,是名破有為無相,墮落斷滅空見也。是故破有為空非真空,愚夫以為真空,故我依此義甞密意說「寧起人我有見如須彌山,不起空見懷增上慢。」謂破有為無非真空,愚夫以之為真空者,未得謂得,名增上慢也。
「若起此見名為壞者(至)離文字相亦成壞者。」
言墮妄想自共見中,不了自心現量,計為有無,乃至虛妄分別離文字法,亦成壞者,是謂破壞佛法人也。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有無是二邊,乃至心所行,淨除彼所行,平等心寂滅。」
明淨除有無及妄所行境界,則得平等寂滅心也。
「不取於境界,非滅無所有,有真如妙物,如諸聖所行。」
言知貪愛境界性,虛妄無可取,即是體性寂滅,非是無他所有始寂滅也。心外無物故,有物悉如如,如聖賢境界。
「本無而有生,生已而復滅,因緣及有無,彼非住我法。」
頌上生滅有無之見者,不住如來實相法界。
「非外道非佛,非我非餘眾,能以緣成有,云何而得無?」
佛言「生法非外道作,又非佛作,非神我作,亦非餘自在、微塵、世性等作,但從妄想生故也。」既從妄緣集會始得起者,即無自體,無自體故,即明無此生法也。生法本無,何須更無之?
「誰以緣成有,而復得言無?惡見說為生,妄想計有無。」
言四大五蘊中各無主,誰聚集會之,仍說因緣有生?有既不有,寧得復說破有為無?明外道惡見故,說有生法;妄想故,計為有無。
「若知無所生,亦復無所滅,觀世悉空寂,有無二俱離。」
能知因緣中本無生,後亦不須滅。觀世間空寂如虛空華,即無有無二見。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當為汝說。」大慧言:「唯。」
因上有無是外道宗,故舉如來自宗以請問也。
佛言:「大慧!一切二乘(至)謂宗趣法相言說法相。」
自覺觀察,知生死不實如空中花,證實相境界,名宗趣法相。為人解說此不實法,令如實理悟修證入,名言說法相。此二種宗法相,一本作「宗通及說通」。
「宗趣法相者謂自所證(至)是名宗趣法相。」
言自覺聖智所證實法,遠離文言虛妄分別,入真淨界,成就如來自覺地行,超諸世間妄想思覺,制伏魔外、光明暉發,此是如來內心所證境界,本無生滅,名曰宗趣法相也。
「言說法相者(至)汝及諸菩薩當勤修學。」
經通大小乘有十二部,今說九部者,如《涅槃》第三云「護大乘者受持九部。」《法華》第一云「我此九部法隨順眾生說。」《瑜伽》等論說聲聞藏無有方廣,然諸經論且約一相,故作是說。如實說者,大小皆具,如《深密》中菩薩依十二分教修奢摩他。《瑜伽》二十一云「佛為聲聞一一具演十二分教。」而《涅槃》說大但有九者,依三部之小相故,謂因緣中取因事制戒,於譬喻中依為誘引,於論義中約非了義。《法華》九部小者,三相大故,於記莂中取記作佛,自說之內依不請友,方廣之中依廣大利樂,其正法廣陳通大通小。今此既云一切二乘及諸菩薩有二種宗法相,則會權趣實,亦該《法華》、《涅槃》之二義也。故謂九部種種教法,離於一異、有無、斷常等四句見相,方便善巧隨順眾生令得度脫,是故名為言說法相。結勸菩薩應勤修學。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宗趣與言說,自證及教法,若能善知見,不隨他妄解。」
此偈略標釋宗說二義,若善通達,則不隨妄想凡夫。
「如愚所分別,非是真實相,彼豈不求度,無法而可得。」
言佛宗趣,不如愚夫妄分別見,真實性也,而彼豈不妄起求度。若知諸法非有實性,無可得故,即是解脫如來宗趣。
「觀察諸有為,生滅等相續,增長於二見,顛倒無所知。」
明於生滅中,妄計有實。增長有無二見者,是愚夫顛倒,無正知見。
「涅槃離心意,唯此一法實,觀世悉虛妄,如幻夢芭蕉。」
言離心識即是涅槃,唯此一如而為真實,已上明如來宗趣也。言如來有自宗通,故知世法虛妄,悉如幻夢。
「無有貪瞋癡,亦復無有人,從愛生諸蘊,如夢之所見。」
此一行頌上言說相也。佛言雖有貪恚癡,是虛妄所見故,實無有人也。從渴愛所逼妄生五陰,計此五陰為有者,如夢所見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願為我說虛妄分別相。」
因上宗趣言,觀世悉虛妄,如幻夢芭蕉。故復舉妄分別相以請問。
「此虛妄分別云何而生(至)何故名為虛妄分別?」
上總問妄想分別所行之相,此別牒問義復有五:一問妄分別如何而生?二問妄分別是何處生?三問妄分別所因?四問妄分別體為是誰?五問妄分別之名?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至)當為汝說。」大慧言:「唯。」
一切異生流浪生死,皆由一念妄想為緣,是故大慧因問是義,實為饒益安樂眾生。然妄想不實,雖本無性,無始已來惡習所熏,從畢竟無成畢竟有。而眾生不了,須假方便聞思觀察,悟彼無性本無生滅,不起有無分別妄想,即能證入如來境界。言諦聽者,聞慧也。善思者,思慧也。念之者,修慧也。佛將涅槃最後付囑,當遵四法則涅槃可證:一近善知識、二聽聞正法、三思唯其義、四如實修行。眾經無量,行門不同皆能證入,唯此圓門統攝眾行,故了義教多令諦聽!善思念之!
佛言:「大慧!一切眾生(至)是故名為虛妄分別。」
言諸眾生種種色聲香味觸法不實境界,答上問虛妄分別所行之相也。不能了達自心所現,答上問妄想云何而生也。計能所取虛妄執著起諸分別,答上問妄想是何處生也。墮有無見,增長外道妄見習氣,答上問妄想所因也。心心所法相應起時,執有外義種種可得,答上問妄想體為是誰也。計著於我及以我所,是故名為妄想分別,答上問妄想之名也。言心心所法等者,謂八識心王、六位心所相應起時,執有色等諸法可得也。餘義如文自明。
大慧白言:「若如是者,外種種義性離有無起諸見相。」
此下大慧舉世俗、第一義二諦,明其設並也。如是者,指世尊上答詞也。謂若如是者,世諦所見,外種種義墮有無相者,即是性離有無,超四句見相者。
「世尊!第一義諦亦復如是,離諸根量宗因譬喻。」
言第一義諦亦如世諦墮有無四句者,即是離有無四句也。離諸根量宗因譬喻者,謂第一義離妄想諸根,及三種量、五分論宗因譬喻相。
「世尊!何故於種種義(至)一處言起一不言故?」
明世尊何故偏於世諦離有無處言起分別,第一義諦離有無處不言起分別耶?故知世尊所說乖理,既同離有無,何故一處言起一不起也。
「世尊又說虛妄分別(至)此說豈不墮於世見?」
又說妄想分別墮有無見,如幻非實,亦有無相離,云何復說墮二見耶?此即顛倒世間見耳。
佛言:「大慧!分別不生不滅(至)了自唯心之所現故。」
佛告大慧:我非謂世諦處生妄想,第一義處滅妄想,故云分別不生不滅。次下徵釋。如文可知。
「但以愚夫分別自心(至)捨五法自性諸分別見。」
言前所說種種不實境界,生妄想分別者,為諸愚夫分別自心一切諸法,計種種相執以為實,令達所見皆唯心現,得離我我所等諸惡因緣,覺自妄想心量,轉心意識明解諸地,入如來境,捨五法、三自性等對沙門諸妄見也。
「是故我說虛妄分別(至)如實了知則得解脫。」
以是愚夫妄想因緣故,我說虛妄分別種種計著生,若能知如實義,即得解脫滅諸妄想。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諸因及與緣,從此生世間,與四句相應,不知於我法。」
言世間從因緣生,愚夫不了因緣性離,起四句見,不知如來達從緣生者是無生法。
「世非有無生,亦非俱不俱,云何諸愚夫,分別因緣起?」
謂世間非與四句相應,云何愚夫妄想分別,計因緣中有生?
「非有亦非無,亦復非有無,如是觀世間,心轉證無我。」
言因緣中無生,離於四句,能如是觀者,妄心轉滅得法無我也。
「一切法不生,以從緣生故,諸緣之所作,所作法非生。」
言從緣生者無自體故,知一切法無生也。既從緣所作,非自有生,即明無也。
「果不自生果,有二果失故,無有二果故,非有性可得。」
如瓶上還自生瓶,即有能所生二果之過;既無二過,即無生性可得也。自此已上,頌上愚夫妄計種種不實諸法從因緣生,起有無分別,此中破因緣生法故,離有無四句妄想見也。
「觀諸有為法,離能緣所緣,決定唯是心,故我說心量。」
言妄想念慮者名能緣也,六塵境界名所緣也。明觀有為法虛妄故,離能緣所緣,決定唯是第一義心,故我亦說名為心量。一本云「無心之心量,我說為心量。」
「量之自性處,緣法二俱離,究竟妙淨事,我說名心量。」
言量自體處,因緣及法是二悉離,究竟清淨妙圓真實,俱是對治法門,亦說為心量也。
「施設假名我,而實不可得(至)修行者觀察。」
明三界虛假,我及諸法悉無實事,言有四種平等:有為之相無常平等、有漏之因苦平等、所生法皆空不實、及無我平等是四平等。諸修行者,常勤觀察。
「離一切諸見,及能所分別,無得亦無生,我說是心量。」
言修行者觀四平等,能離諸見能所分別,無生無得,此相待而說,亦是心量。
「非有亦非無,有無二俱離,如是心亦離,我說是心量。」
謂離有無四句,如是離心亦復離之,亦未超心量。
「真如空實際,涅槃及法界,種種意成身,我說是心量。」
言對變異說真如、對有說空、對妄說實際、對生死說涅槃、對六道說法界、對五陰說意成身,此皆是對治法門,若尋言取著有所得者,並是心量。故《大般若經》云「若有一法過涅槃者,我亦說為如幻如夢。」以涅槃無相故,若取於相即是心量,非真涅槃。
「妄想習氣縛,種種從心生(至)我說是心量。」
此言六道生死、依正境界,是妄想世俗心量也。如大慧言第一義諦亦如是,離諸根量宗因譬喻,謂對世諦心量故說第一義量。上第一義量亦皆對治說也。故《楞嚴》云「言妄顯諸真,妄真同二妄,猶非真非真,云何見所見?」皆是絕真俗對待情見,欲令如實證入。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云何為語?云何為義?」
因上言如實了知則得解脫,故舉菩薩當依於義莫著言說,而問云何為語為義?
佛言:「諦聽!當為汝說(至)相對談說是名為語。」
言妄想習氣為因,喉舌齶等為緣,出諸音聲文字談說,故名為語。
「云何為義?菩薩摩訶薩(至)種種行相是名為義。」
此明實義,是大菩薩於寂靜處以正念觀察,見人法二空,趣涅槃城自覺境界。滅諸妄習,行諸地勝進行相,至如來地所證實法,故名為義。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至)入離言說自證境界。」
明諸菩薩善語義者,達非一異,如燈照色,而色非燈也。謂因燈見色不得言異,而色非燈,故不得言一;以譬因語入義不得言異,而義非語,故不得言一,故云因語言燈,入離言說自證實義。
「復次大慧!若有於不生不滅(至)是愚夫見非賢聖也。」
此明若有於不生不滅等染淨諸法中,如言取義,計言說與義一者,名建立;計言說與義異者,名誹謗。言以異於彼起分別故者,釋成計異。譬如所見種種幻事,計以為實,是愚夫虛妄見解,非聖人也。釋成計一。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若隨言取義,建立於諸法,以彼建立故,死墮地獄中。」
言諸愚夫隨言取義建立諸法,以計有法不免惡道,誹謗亦爾。
「蘊中無有我,非蘊即是我,不如彼分別,亦復非無有。」
蘊中無有我,以況言說中無義。非蘊即是我,以況言說不即是義。言真實義不如彼愚夫妄想建立,亦復非無明離有無也。
「如愚所分別,一切皆有性,若如彼所見,皆應見真實。」
言若如彼愚夫所分別見,一切言義悉有實性者,一切凡愚即是見真諦人,應名聖人。
「一切染淨法,悉皆無體性,不如彼所見,亦非無所有。」
以彼愚夫不能見真諦故,凡愚所見染淨等法悉無自性,故云不如彼所見,亦非無所有。謂真實義非涉有無,唯是聖人自覺聖智之所能證。
「復次大慧!我當為汝(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如來因上菩薩當善語義相,欲明知語者是識,知義者是智,故次□智識相也。
「大慧!智有三種,謂世間智(至)計有無法。」
言計著有無者,是凡夫外道世間情見智也。
「云何出世間智?謂一切二乘著自共相。」
二乘之人計著陰界處等自共相故,不達法空,行斷生死希望涅槃,是出世間智也。
「云何出世間上上智(至)證法無我入如來地。」
明自覺聖智,觀自共相一切諸法本不生滅,離有離無,達人法二無我、證如來地,是名出世間上上智。
「大慧!復有三種智(至)知生滅智、知不生滅智。」
明如來一智,應物有殊也。謂導二乘知自共相、應凡夫知生滅、類菩薩知不生滅,故復言三種也。
「復次大慧!生滅是識(至)離相無相及有無因是智。」
言生滅、墮有無、及有無因,皆是識;無生滅、離有無及因,名智。
「有積集相,是識(至)不著境界相,是智。」
積集種子起現行相是識,又能熏積集諸法種子相名識。
「三和合相應生是識(至)無得相是智。」
我及根塵三事和合相應生是識,不藉緣生、不因境起,無礙相應、性自神解名智。
「證自聖智所行境界,如水中月不入不出故。」
言自聖智覺諸境界無實,如水中月,故無出入也。又云智性本明,固非生滅,但以離妄名生,妄覆言滅。如水淨月現、水濁影沈,而月性常爾,本無出入也。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採集業為心,觀察法為智,慧能證無相,建自在威光。」
採集業種為生死因,名為心識。觀察諸法如夢幻鏡像,不隨煩惱而造諸業名智。能證無相淨妙法身,威光自在,是名為慧。
「境界縛為心,覺想生為智,無相及增勝,智慧於中起。」
言為夢幻境界所縛者,名妄想心。覺種種不實境界從妄想生者,名為智,無相八地也。及增勝者,如來地。言佛慧從八地如來地生。
「心意及與識,離諸分別想,得無分別法,佛子非聲聞。」
心者第八藏識也,意者第七識也,及與識者前六識也。故下偈云「藏識名為心,思量性名意,能了諸境相,是故說名識。」言覺藏識及諸轉識虛妄故,不復分別也。佛子者菩薩也,言得無妄想分別法,即是菩薩,非聲聞也。
「寂滅殊勝忍,如來清淨智,生於善勝義,遠離諸所行。」
《仁王經》中說有五忍,謂伏、信、順、無生、寂滅,各有下中上品。地前但得伏忍三品,九地如次配次三忍,十地等覺及佛,得寂滅忍,故云寂滅殊勝忍,是如來清淨智也。明佛忍淨智,從勝義諦生,妄想心識所行境界皆悉遠離。
「我有三種智,聖者能明照,分別於諸相,開示一切法。」
如來隨機說法有三種智,是聖人照明知分別諸相不實,開示一切令悟實法。
「我智離諸相,超過於二乘(至)了達唯心故。」
言二乘厭生死求涅槃,計有五陰等諸法,不達唯心量。佛智清淨,知陰界處相不實,名達心量。
「復次大慧!諸外道有九種轉變見。」
因上智識相中外道智知生滅,是故次明外道九種生滅轉變,謂或境轉心變,或心轉境變也。
「所謂形轉變相轉變(至)起有無轉變論。」
依正形狀不同,名形轉變;五陰相生住異滅,一念不住,名相轉變;言無因邪因能生諸法,名因轉變;心生境起能所相應,名相應轉變;有無四句見,名見轉變;言所生法從冥諦自在等生,名生轉變;諸有為法滅,名物轉變;緣能顯果,名緣明了轉變;緣所作法差別,名所作明了轉變。諸外道因是九種轉變,起有無見,生轉變論。
「此中形轉變者,謂形別異見(至)一切法變亦復如是。」
明此形轉變,譬如以金作諸器服,則有種種形狀不同,言有轉變,非金性變也。一切諸法轉變亦爾。妙明真體常住不易,凡夫外道無有知者。
「諸餘外道種種計著(至)一切轉變如是應知。」
言諸餘外道,乃至所作明了轉變,種種計著皆非一異,但妄想故,如是一切轉變。
「譬如乳酪酒果等熟(至)自心所見無外物故。」
外道妄計一切性轉變非一非異,譬如乳酪酒果等熟也。因乳得酪不得言異,氣味不同不得言一,彼實無有,無法可轉變也。言有無法是自心妄現,外性無實故。
「如此皆是愚迷凡夫(至)如石女兒說有生死。」
此結皆是愚夫自妄想習氣言有轉變。如夢幻見色,石女生兒,本無是法,何得論有生滅轉變?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形處時轉變,大種及諸根,中有漸次生,妄想非明智。」
外道言形處時節四大作種諸根轉變,二乘之人計有中陰漸續生陰,悉是妄想。
「諸佛不分別,緣起及世間,但諸緣世間,如乾闥婆城。」
佛知因緣所起法無生,非如彼妄想分別,計因緣中有世間諸法轉變也。但世間從緣起者,如乾闥婆城本不實故,是知以智照之,即世法而成佛法,故無分別。以情執之,即佛法而成世法,故論轉變。一心實不動,二見自成差,同共一法中,別成凡聖解。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深密義及解義相。」
大慧因上偈言大種及諸根,中有漸次生,即是深密執著義。既有密執,亦應有斷。密執得解脫故。舉深密執著義,反解脫義相以請問。一本作「一切法相續義,解脫義」。
「令我及諸菩薩摩訶薩(至)不著言說令轉所依。」
無思益物,猶如日月摩尼水火等也。餘義如經自明。言知密執解脫無實,有如是益,是故應請。
佛言:「諦聽!當為汝說(至)執著有無欲樂堅密。」
此明一切諸法虛妄無體,不可言說。聖人方便引接眾生,令知不實故,作種種言說。凡愚不了,計著言說而取其義,執著深密。所謂相執著,乃至三乘一乘執著,此等密執其數無量,皆是外道凡愚眾生,自妄想執,如蠶作繭而自纏縛,以此執著轉教他人,是為纏他,故執著有無欲樂堅密,而不自覺。
「大慧!此中實無密非密相(至)求其體性不可得故。」
上段經文並敘計,此正明諸法實義也。故言此中實無密非密相,若定有者,諸大菩薩則不能見諸法寂靜無有分別也。若諸外道凡夫能了唯心所見本無外物,皆同無相,隨順觀察,於有無一切法悉見寂靜,故無密縛非密縛相。然此非唯本來無縛,亦無有解,不悟諸法實義者,妄見縛與解耳。何以故?無有縛解,謂一切凡情聖量有無諸法,悉虛妄故,求其實體皆不可得。
「復次大慧!愚癡凡夫(至)是則無有密非密相。」
言有三毒及愛來生富樂果報,與貪喜俱行,故有三界生死相續不斷。
「復次大慧!若有執著(至)一切諸密縛皆悉不生。」
言心縛則一切縛與塵勞而共起,故云諸識密縛次第而起;心解則一切解,與實相而相應,故云一切密縛皆悉不生,出要之方莫越於此。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不實妄分別,是名為密相,若能如實知,諸密網皆斷。」
為不實妄想故,說有密縛,若了真實,解脫尚無,密網豈有?
「凡愚不能了,隨言而取義,譬如蠶處繭,妄想自纏縛。」
言凡夫不知諸法無性隨言取義,故為妄想而自纏縛。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此但妄計耳。」
因上言於一切法執著深密,其數無量,皆是凡愚自分別執,縛解俱無。大慧將設難料簡,恐墮空見,故先牒問。如世尊說,由種種心分別諸法者,即上佛言相等密執有無量種,皆是凡愚自分別等文也。非諸法有自性者,牒上佛言一切諸法,求其體性不可得也,此但妄計耳。牒上佛言此中無縛亦無有解,不了實者見縛解耳。
「世尊!若但妄計無諸法者,染淨諸法將無悉壞。」
此明定宗正設難也。若言但妄分別,計有種種縛解而實無諸法者,則無眾生雜染煩惱,亦無聖人清淨涅槃,將非如來悉壞一切法,墮空見耶!
佛言:「大慧!如是如是(至)此但妄執無有性相。」
上大慧問中有二種難:一難如來言無縛解,則無染淨一切諸法;二難如來墮空見過。佛言如是等印述所問。先答前難,言真實道理實無眾生煩惱,亦無清淨涅槃,此但虛妄計執,本無諸法性相也。
「然諸聖者以聖慧眼如實知見有諸法自性。」
此答後難也。言我不墮空見,一切聖人有真實法自性,唯聖人以聖智知,以慧眼能見,不墮空見也。是知上既遣有言空,今復示真片斷,但離情執而真性自明,故謂如實知見。
大慧白言:「若諸聖人(至)不同凡愚之所分別。」
上因佛言有諸法自性,不墮空見。大慧復欲設難料簡,還牒問言:若諸聖人以聖智能知、以慧眼能見,有諸法真實自性,非天肉眼所能知見,不同凡愚妄分別見。故大慧因此躡跡起疑,申五種難,望如來決也。
「云何凡愚得離分別,不能覺了諸聖法故?」
第一凡聖各別難也。言外道愚夫,既不見聖人真實法性,云何能依真以捨妄?故云不能如實覺了諸聖人法故。
「世尊!彼非顛倒(至)聖見遠離有無相故。」
第二非倒不倒難也。言亦不得說彼愚夫,為顛倒不顛倒也。何以故非倒不倒?謂凡聖既各別,愚夫不見聖人離於有無真實法故,若甞見聖人所見法,又行世俗妄想事,可言顛倒。以本不真實故,不得言倒非倒也。
「聖亦不如凡所分別如是得故,非自所行境界相故。」
第三明聖同凡倒難也。言諸聖人亦不同凡虛妄分別,有所得相故,明非是聖人自智所行境界相故,故不同凡如是得也。若行自境界,即非無所得,是亦同凡。
「彼亦見有諸法性相(至)墮於諸法性相見故。」
此正立難也。言彼聖人行自境界,亦有諸法真實性相,即同凡愚妄計執性而顯現故,而又不說真實法性因緣非緣之所以故,墮於凡愚妄執諸法性相見故。此謂聖人亦同凡倒也。
「世尊!其餘境界既不同此(至)孰能於法了知性相?」
此重釋成也。其餘境界者,即三界凡夫境界也,言凡乖聖道過乃無窮,若聖異凡亦復如是。若聖若凡,誰能於法如實了知真實性相?
「世尊!諸法性相不因分別(至)所見法相無如是法。」
第四明凡境非妄難也。言諸法性相自有,不由分別而有也。云何佛言以分別故,而有諸法耶?世尊!分別心相、諸法境相,二相各異,因不相似,云何諸法而由分別有也?復以何事故,而謂凡愚分別諸法,而諸法性非如是有,言為眾生捨分別故,說如分別所見法相,無如是實法耶!此明凡夫所見境界是實非妄,不由分別而有以立難也。
「世尊!何故令諸眾生(至)而說聖智自性事故。」
第五明聖墮有見難也。言佛何故令彼凡夫離有無見,而復執著真實法性聖智境界,墮於有見?何故不說空如來藏,非心行處寂滅之法,而說聖智所行真實自性事耶?此墮有見也。佛上又言分別法性非如是有,是墮無見。此難聖人亦墮有無也。
佛言:「大慧!我非不說(至)遠離有無一切諸著。」
明如來方便說有聖智真實自性,即無真實之相可得,絕凡聖量,唯證相應,總答前五難也。故語大慧:我非不說離見超情寂滅空法,墮於有見。何故不墮有見?已說聖智所證實法,不違真空自性事故。我為眾生無始覺故,計著有無,於如實空法,以如實不空聖智事說,令彼聞是法已,不生斷常怖畏,亦能如我所證實法,離惑亂妄想相,入唯識真實性。知其所見別無外法,悟空無相及於無作三解脫門,得如實法印,了聖人境界,故離有無凡情聖量一切計著也。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至)及彼宗因生相故。」
此言一切法真實自性本不生,不應更立不生宗也。文有六節以破立宗情執。
一法本不生破。言菩薩不應成立一切諸法皆悉不生者,總標勸也。何以故不應立不生宗?謂一切法本來無有故,及彼宗因生相悉本來無有故,不得立不生宗也。
「復次大慧!一切法不生(至)彼宗有待而生故。」
二因待生法破。明若立不生宗,即自壞不生義也。又徵何以故自壞不生義?以所立彼不生宗,要因待生法故。說不生宗,不生若因他生法說,即是自壞不生義。故《中論》云「若法為待成,是法還成待。」
「又彼宗即入一切法中,不生相亦不生故。」
三責同諸法破。又彼不生宗,即入一切法數中。一切法者,世出世、生不生、有無、一異、常非常等法也。若立不生宗,即入一切法數。言一切法不生相,本亦不生,故不待立也。
「又彼宗諸分而成故(至)有無相亦不生故。」
四假五分成墮有無破。又彼立不生宗,要假因喻合結五分而成,故不應立。又彼不生宗,於有無法上立皆不即,此宗即入一切法數中也。有無性相本亦不生故,何處得立不生宗也?
「是故一切法不生(至)展轉因異相故。」
五立宗多過破。是故若立一切法不生宗,即自壞不生義也。結勸不應如是立宗,五分論成多過失故。言因體性本不生上,更立不生宗,故云展轉因也。異相故者,一切法體性不生,與不生宗異也。
「如不生,一切法空、無自性亦如是。」
六相望准例破。言如不生既爾,一切法空、無自性不應立宗,亦復如是。
「大慧!菩薩摩訶薩(至)而生驚恐遠離大乘。」
上總破不應立宗。此語菩薩應說一切法,體同幻夢、性離有無也。如幻夢現故,生不成生也;幻夢不現故,不生不成不生也。成上不因立宗,不得說生不生也,故云如幻如夢、見不見故。然一切法,皆是惑亂妄想相故,若說生不生,愚癡凡夫多墮有無,而生怖畏;若言如幻如夢,二情自遣。結會前說有真實自性,離有離無,應如是悟入即契大乘。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無自性無說,無事無依處,凡愚妄分別,惡覺如死屍。」
言一切法無自性相亦無言說,若事若理,能依心所依處悉無。但是愚夫妄想惡覺,無有慧命,如彼死屍也。頌上如來印述所難,先答前問,言諸法性非如是有,此但妄計等。
「一切法不生,外道所成立,以彼所有生,非緣所成立。」
此明諸法性相本不生也。外道不了計虛妄法,成立有生,以彼所立生者非謂因緣所成也,計從神我冥諦等生也。若能覺了法從緣生即無自性,無自性故即是無生也。
「一切法不生,智者不分別,彼宗因生故,此覺則便壞。」
言智者知一切法體是不生故,不作有無分別也。若不生宗因他生法立,如此妄覺即壞本不生義也。此二偈頌上一切法不生,不應立宗也。
「譬如目有翳,妄想見毛輪,諸法亦如是,凡愚妄分別。」
謂妄想分別計有諸法者,譬如翳目見毛輪垂髮也。
「三有唯假名,無有實法體(至)遊行無分別。」
言三界有無、生死諸法,但有假名,而無實義。愚夫不達聖人方便言教是假施設,由此分別、妄想、計度名言事相以為實有,惑亂心識。佛子菩薩能知如來方便言說無可計度,超過情量所行境界,無有分別。
「無水取水相,斯由渴愛起,凡愚見法爾,諸聖則不然。」
由渴愛故,無水處妄作水想,以譬愚夫由癡愛故,無生滅有無處,妄作生滅有無想。此四偈頌上大慧假立五種難也。
「聖人見清淨,生於三解脫(至)是故生聖果。」
言三解脫從聖人清淨知見生也。遠離生滅常行無相境者,亦無有無一異等法也。由此有無平等悟諸法實相,是故能生聖人果也。
「云何法有無?云何成平等?(至)亂相爾時滅。」
佛自徵問何者是有無?何者為平等?謂彼愚夫不達諸法虛妄,計著有無故,內外惑亂。若能了者,有無、妄想,本來平等,亂相自亡。上三偈半,頌如來答五種難,結會諸法有真實自性,有無平等能生聖果,是故唯證相應,莫妄分別。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不起分別說名為智。」
大慧因上言三有唯假名,無有實法體。又云一切法不生,智者不分別。故舉此智不得能所分別以請問也。
「世尊!何故彼智不得於境(至)一異義故言不得耶?」
為如一米投多米,相似不辨故,智不得也。
「為以諸法自相共相種種不同更相隱蔽而不得耶?」
為如少鹽投多水,味相隱蔽故,智不得也。
「為山巖、石壁、簾幔、帷障之所覆隔而不得耶?」
為如是等障外有物故,智不得也。
「為極遠、極近、老小盲冥、諸根不具而不得耶?」
極近者眼睫也。此上四節定宗,自下一一牒難也。
「若不了諸法自相共相(至)以有境界而不知故。」
以有來事不能分別得故,應是無智也。
「若以諸法自相共相種種不同(至)非不知故。」
言非是無前境界相,與智和合名為智也。
「若山巖、石壁(至)智不具足而不知故。」
以有此諸事不能分別故,亦是無智。
佛言:「大慧!此實是智(至)智慧於中畢竟無得。」
如來言此實是智,非如汝說不得前境名無智也。汝說有前境迭相隱覆故智慧不得,我謂境界假名無實智慧不得者應是智,以覺諸法唯是自心,有無性離,智慧於中了無所得。
「以無得故,爾焰不起,入三脫門,智體亦忘。」
言以不得於事故,智於境界不生,入三解脫門。智體尚亦忘,況餘外法乎。
「非如一切覺想凡夫(至)如是而知名為不知。」
明非如惡覺妄想愚夫,無始虛偽戲論熏習,計著諸法有無形相,作如是而知者,名為不知也。
「不了諸法唯心所見(至)其心住於斷見中故。」
言彼愚夫不覺諸法唯是自心現量,計我我所分別境智以為實有,以障礙遠近諸根不具故,不知外法是有是無,即名無智,名為斷見。
「為令捨離如是分別,說一切法唯心建立。」
言三界萬法唯心建立者,是一切如來應眾生病發藥之要也。故伽陀云「知諸法唯心,便捨外塵相,由此息分別,悟平等真如。」是謂但離妄緣即如如佛,凡情聖量不待別作觀行而自銷殞。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若有於所緣,智慧不觀見,彼無智非智,是名妄計者。」
牒頌計有所緣一切法自共相一異義,種種境界事,不能觀察分別知也。縱使能知亦不是智,不知非無智,若言知不知為智不智者,是妄想愚夫所計也。
「無邊相互隱,障礙及遠近(至)是名為邪智。」
是二頌皆上三句牒,下一句破斥,如文自明。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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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yển thứ bảy

注大乘入楞伽經
Hán gốc
注大乘入楞伽經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七
「復次大慧!愚癡凡夫(至)清淨真實離四句法。」
因上偈言「彼無智非智,是名妄見者」,欲明愚夫不知如來如實宗趣法及言說法,故為無始虛偽、惡邪、妄想之所幻惑,故不能覺知自心妄想。明菩薩知此二種法故,能了自心妄想,是故次明如實宗趣法及言說法。
大慧白言:「如是!如是!(至)為說種種諸方便教。」
三藏十二部一切修多羅,是如來隨眾生心差別,以方便故作種種異說。言殊契一、詮旨兩亡,可謂言說法通也。
「如實法者,謂修行者(至)諸菩薩摩訶薩當善修學。」
言如實宗通法者,是諸修行者於自心現量無妄分別、不墮四句、超越心識,自覺聖智所證境界,離妄因緣及能所取相應見相,外道二乘智不能測,是故名為如實宗通法。故結勸諸菩薩於此二法應勤修學也。
問:言說宗趣二義前文已明,今此再說豈非重繁乎?答:前約三乘,此約一乘。又前即先宗後說,此則先說後宗,機感有殊,故非重也。
爾時世尊復說頌言:「我說二種法,言教及如實,教法示凡夫,實為修行者。」
教法示凡夫,一作「說者授童蒙」,言凡愚無知亦如童蒙也。如實宗通不是言說,故為行者。
盧迦耶陀品第五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世尊!何故作如是說?」
大慧因上佛言三世如來有二種法:謂言說法及如實法。即是有言說,故舉佛昔說盧迦耶陀呪術詞論不應親近,請問如來。此教既有言說,彼教何故作如是說也?盧迦耶陀,未尋正譯,即外道論師也。
佛言:「大慧!盧迦耶陀(至)輪迴諸趣永不出離。」
謂外道所有言說法,但飾文句誑惑世間,不如義、不稱理,不能證入如實法,自壞壞他,永不解脫。
「何以故?不了諸法唯心所見(至)生老病死憂悲等患。」
何以故者,佛自徵也。不了下釋,是故下結,如文可知。
「大慧!釋提桓因廣解眾論(至)以彼能作生苦因故。」
言帝釋福智俱勝,猶被世論弟子現畜生形,以文詞惑亂,而況於人。是故不應親近者,以彼世論能為生死苦因故。
「大慧!世論唯說身覺境界(至)亦不自知是惑世法。」
明世論言說,唯說此身見、聞、覺、知,虛妄境界。所有百千字句,後末世中,分成多部,皆出於盧迦耶陀,差別因相,各不自知是惑世法,執為勝解。
爾時大慧白佛言:「世尊(至)世尊亦同外道說耶?」
此難如來亦說世間種種言詞,墮於世論,非自證法。若爾,亦同外道言說耶?
佛言:「大慧!我非世說亦無來去(至)而解脫故。」
佛答我不說世論生滅法,不同外道墮妄想中,外法有無覺唯自心,離能所取,不起妄分別,入於一心三解脫門,證如實法。
「大慧!我憶有時於一處住(至)是第十一世論。」
如來舉其昔事廣明世論,言一切法梵天等作也。以先問故答言初世論,再問故答言二世,後四合明為六,又以前六後五為十一也。瞿曇者,佛祖姓氏也。義如別說。
「彼復問言:一切有記耶?(至)汝之世論非我所說。」
虛空、涅槃及非擇滅,此三是無為法,餘義可知,皆是外道世論,非是如來所說之法。
「婆羅門!我說因於無始戲論(至)何況而說作與非作。」
佛說一切法,因於無始戲論業執諸惡習氣而生三有,愚夫不覺唯是自心妄想所見,執取外法,及外道說我及根境和合知生。佛非如是,謂知一切法悉虛妄故,不得說有因無因,唯依妄念能所分別,假施緣起,本無實體,非執我者所能覺知。又涅槃等亦但數有三,況說作與非作耶?
「大慧!爾時世論婆羅門(至)分別外境皆是世論。」
無明愛業為因緣故生三界,及一切法皆入自共相者是二乘法,乃至少有心識流注不盡,俱世論也。
「大慧!爾時彼婆羅門(至)義理相應非不相應。」
婆羅門言:「一切外道所有詞論,種種句味,因喻莊嚴,莫不皆從我法中出,悉是世論。頗更有非世論不?」佛報言:「有非世論法,非汝有者,故非汝所許,非世不許也。」雖離言論,亦假種種文句,因喻莊嚴,始可悟也。故言非不說種種文句,義理相應,非不相應。
「彼復問言:豈有世許非世論耶?(至)非汝有也。」
言以不實種種外法,虛妄分別生計著故,不了皆是自心現量,故不能知非世論也。《起信論》云「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也。能於自處住,不起有無妄念分別,是如來法,非外道所有。
「婆羅門略而言之(至)皆汝世論非是我法。」
明妄識計著去來等法,皆世論也。
「大慧!世論婆羅門(至)若能了此分別不生。」
言世論者作如上問,佛如上答,尚不少覺,自謂聖明,不辭而退,反作念言以如來所說為非。
「大慧!汝今亦復問我是義(至)唯得財利不得法利。」
此舉昔答婆羅門義,結酬大慧所請。
大慧白言:「所言財法(至)戲論分別常斷二邊。」
言財利增長貪愛、生老病死、憂悲苦惱,不應親近。法利蒙佛灌頂,於一切法悉得自在,故應親近承事供養。
「大慧!外道世論令諸癡人墮在二邊(至)應勤觀察。」
外道計五陰不從因生,故起常見。計造色滅不能更生名斷見。如來所說唯是自心現量,不見生住滅者。此二差別勸勤觀察,莫如外道計執不捨。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調伏攝眾生,以戒降諸惡,智慧滅諸見,解脫得增長。」
如來調伏攝受眾生,常說修行三決定義:謂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以是名為三無漏學。學是道故解脫增長,能證實相。然戒為定體,慧為定用,偈文影略,非不言也。
「外道虛妄說,皆是世俗論,橫計作所作,不能自成立。」
言梵天等為能作,一切諸法為所作,妄計能所。如來法身真實自宗,彼不能成。
「唯我一自宗,不著於能所,為諸弟子說,令離於世論。」
言如來唯以一自宗故,出現於世,能所影像都無,為弟子說,令離世論。
「能取所取法,唯心無所有(至)皆是世法論。」
上四偈略頌長行世論計執,如文可知。
然外道邪見雖有九十六種,並不離五見二因。五見者,謂十使煩惱中五利使也。如第三卷已略釋。言二因者,謂無因、邪因也。或計二十五諦從冥等生,或計六句和合等生,或謂自在、梵天等生,或謂微塵、虛空、宿作等而為世間。及《涅槃》本,統收所計不出四見:謂數論計一、勝論計異、勒沙婆計亦一亦異、若提子計非一非異。若計一者,則謂因中有果;若計異者,則謂因中無果;三則亦有亦無;四則非有非無。餘諸異計皆不出此。雖多不同,就其結過不離二因:謂從虛空自然生,即是無因;餘皆邪因。此方儒、道二教,若約君臣、父子、三才、五常等,乃域中至化也,固不在言。且天竺外道,明說三世亦信因果,知厭生死、樂求涅槃。但真源小差,致去道懸遠,而況專門之學。善上一身,縱有終身之憂,而無他世之慮,雖齊生死、強一榮枯,唯計自然或推天命,如所謂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若以自然為因,能生萬物,即是邪因。若謂萬物自然而生,如鶴之白、烏之黑,即是無因。又謂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者。若計太極為因,即是邪因。若謂一陰一陽之謂道,即計陰陽變易能生萬物,亦是邪因。若計一為虛無自然者,則亦無因。然無因、邪因乃成大過,謂虛空自然等生,應常生故。昔說小乘之因緣,已破外宗之玄妙,是知佛法之淺淺,尤勝外道之深深。故知殊方異域總由迷正因緣,紛然異計,尚不知三界由乎我心,從癡有愛流轉無極,安知性空之理、妙有之門,真如隨緣、性相無礙、圓融交映、涉入重重者哉!言有濫同釋教者皆是佛法之餘,同《涅槃經》盜牛之喻,不能善取,加以水漿,乳猶難得,況抨驢乳而得醍醐?或識解膚淺、世智妄推,或苟求虛名、習邪見種,樹地獄之苦本,遏種智之深因,豈不哀哉!廣明異計,如《瑜伽》第六、《顯揚》第九第十、《婆沙》十一十二,及《金七十論》說,《中》、《百》等論亦廣破之。
涅槃品第六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而諸外道種種分別。」
因上外道問:虛空、涅槃及非擇滅,是所作耶?非所作耶?佛言:「大慧!虛空、涅槃及非擇滅,本無體性,但以數有三耳。」故舉如來說何法以為涅槃,而諸外道各妄分別,起涅槃見。
佛言:「大慧!如諸外道(至)諦聽!諦聽!當為汝說。」
言非彼外道妄計涅槃能得隨順真實涅槃。
「大慧!或有外道言見法無常(至)非以見壞名為涅槃。」
有外道言:作無常等觀故不戀境界,觀成得定故。色心心數諸法不現在前,亦不緣念三世境界,癡愛業因盡故。如燈膏盡不復明、如種敗不復芽、如火滅薪無不復燃。能所取不起故,妄分別不生,於此有餘無餘作涅槃想。此聲聞涅槃也。以見滅壞分段生死,始得涅槃故,亦同外道。
「或謂至方名得涅槃,境界想離,猶如風止。」
言方論師計從方生人、人生天地,滅後還入於方,謂方是常也。風仙論師計風能生殺萬物,風性亦常,皆謂得涅槃也。
「或謂不見能覺所覺(至)常無常見名得涅槃。」
圍陀論師計梵天能生一切是能覺,萬物為所覺。伊賒那論師所計一切從伊賒生,物是無常而彼是常,謂不見能所、不起分別,名得涅槃。
「或有說言分別諸相(至)深生愛樂執為涅槃。」
裸形論師作如此計,不知相從心現也。又云一類以無想天為涅槃,及以四空處為涅槃者,皆作此所計。
「或謂覺知內外諸法(至)有性不壞作涅槃想。」
毘世論師計虛空及四大性三世不壞也。
「或計我人眾生壽命及一切法無有壞滅作涅槃想。」
常見論師計我及諸法更無壞滅。
「復有外道無有智慧(至)作一切物以為涅槃。」
女人眷屬論師計有自性及以士夫,功能轉變作一切物也。
「或有外道計福非福盡(至)是實作者以為涅槃。」
苦行外道計罪福俱盡;淨眼論師計不由智慧,諸惑皆盡;摩陀羅論師計大自在天是真實能作眾生生死者。
「或謂眾生展轉相生(至)以不了故執為涅槃。」
尼揵子論師計劫初生一男一女,彼二和合展轉相生,不知是無明愛業而為根本,謂一切物滅歸於彼,而為涅槃。
「或計證於諦道,虛妄分別以為涅槃。」
僧佉論師計二十五諦從冥而生,自然四德,謂證真實諦道。
「或計求那與求那者(至)俱及不俱執為涅槃。」
摩醯首羅論師計摩醯首羅一體三分有大功能,與功能者而共和合,墮四句見,執為涅槃。
「或計諸物從自然生(至)即執自然,以為涅槃。」
自然論師所計有二:若以自然為因能生萬物,即是邪因;若謂萬物自然而生,即是無因。
「或謂能解二十五諦(至)守護眾生,斯得涅槃。」
迦毘羅論師以明了二十五諦為涅槃,若能受六德論令萬民安樂,安樂之性即是涅槃。
「或有說言時生世間、時即涅槃。」
時敬論師計時節為因,能生世間諸法。
「或執有物以為涅槃(至)與涅槃無別作涅槃想。」
或以有性為涅槃、或以無性為涅槃、或以有無二法為涅槃。或以萬物是諠動、涅槃是寂靜,此二無別為涅槃也。以上外道種種妄計,起涅槃見。具如提婆等論廣釋其相。
「大慧!復有異彼外道所說(至)及以意識名得涅槃。」
此示如來真實涅槃,令開悟已隨順證入,如經自明。
故《成唯識論》約三乘人,本有修顯涅槃義別,通有四種,餘皆邪見。
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謂一切法相真如理,雖有客塵所染而本性淨,具無數量微妙功德,無生無滅、湛若虛空。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離一切相、一切分別,尋思路絕、名言道斷,唯真聖者內自所證,其性本寂故名涅槃。
二有餘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煩惱障,雖有微苦所依未滅而障永寂,故名涅槃。
三無餘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生死苦,煩惱既盡、餘依亦滅、眾苦永寂,故名涅槃。
四無住處大涅槃,謂即真如出所知障,大悲般若常所輔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利樂有情窮未來際,用而常寂,故名涅槃。一切有情皆有初一,二乘無學容有前三,唯佛世尊可言具四。
上諸外道種種異計,即是迷此本來自性清淨涅槃,墮於邪見,各妄分別起涅槃見也。上修無常觀,不念境界,如燈盡等起涅槃想,即此有餘依、無餘依涅槃也。上能了達唯心所現入於佛地,超心意識等名得涅槃。即此無住處大涅槃也(涅槃,古翻云無為,亦云滅度。唐譯云圓寂,謂德無不具、障無不盡也)。
「大慧!彼諸外道虛妄計度(至)汝及諸菩薩宜應遠離。」
言諸外道種種計度作涅槃想,既違正理竟無所成,唯增妄識馳騁散亂,往來生死不得解脫,是故勸諸菩薩應遠離也。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外道涅槃見,各各異分別,(至)愚癡妄分別。」
明諸外道妄涅槃見,無解脫方便,妄生解脫想;人人邪解,各自異趣,悉是愚癡妄分別。
「一切癡外道,妄見作所作(至)真實滅苦因。」
世論言說是三界生死本;離世論言說,是名真實滅苦之因。
「譬如鏡中像,雖現而非實(至)分別則不生。」
言妄想心鏡中現於境界,無實故不得說二,愚夫不知故見有二,若了唯心,能取所取妄想不生。
「心即是種種,遠離相所相(至)凡愚不能覺。」
言從妄心生種種境界,既從妄想心生,故無能相所相。如愚所見妄分別者,雖見即是無見。三有亦爾,愚不能覺。
「經經說分別,但是異名字,若離於言語,其義不可得。」
言妄想分別法,但有言說都無實義,若亡詮會旨,妄分別義悉不可得。
法身品第七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而得善巧,自悟悟他。」
大慧因上明真實涅槃超心意識,故舉能證涅槃如來法身、應、正等覺,自覺性以請問,令我等菩薩得是善巧,自覺覺他。
佛言:「大慧!如汝所問(至)如是等為異不異。」
言如來法身、應、正等覺,為作法耶?非作法耶?為是果耶?為是因耶?為能相耶?為所相耶?為言說耶?為所說耶?為能覺耶?為所覺耶?為異此等辭句有如來法身耶?為即此等辭句是如來法身耶?
佛言:「大慧!如來、應、正等覺(至)何以故?俱有過故。」
明如來法身是作、是非作等,俱有過咎,故佛遮彼過,總言非也。
「大慧!若如來是作則是無常(至)非作因成故。」
若如來法身是作,法則是無常,佛不忍可;若非作,法則無體性,非作因成,是故法身非作非非作也。
「若非因非果則非有非無(至)如來所有一切句義。」
若非作非非作則非因非果,若非因非果則非相非所相,故言非有非無。若非有非無則非說非所說,故言超過四句。夫墮句者名曰世間,故言四句者,但隨世間而有言說。若超四句唯有言說,則如石女兒也。石女兒者唯有言說,不墮四句,以不墮故不可度量,則非覺非所覺也。智者應知如來所有一切句義亦如是,豈有異此即此辭句,是如來法身耶?
「大慧!如我所說諸法無我(至)如來句義應知亦然。」
此引昔權以明今實也。我常方便說一切法無有我性,故說無我,非是無有陰界入法之自性也。欲比法身與陰界入合,無有陰界入生死自性,非無法身常住自性,故云如來句義應知亦然。故《地持經》中明二法性:一事法性,性差別故;二實法性,性真實故。此陰界入諸法自性,即事法性也;如來法身常住自性,即實法性也。
「大慧!譬如牛無馬性(至)一切法無自性悉亦如是。」
譬如牛馬合群,牛非馬性、馬非牛性,馬體上不得說牛性是有是無,然非無馬體自性也。以況法身與陰界入諸法合,法身上不得說陰界入性是有是無,然非無法身自性,故云一切諸法亦復如是,無有自相而非有即有也。言非有者,無有諸法自性也;即有者,有法身常住自性也。然唯證相應,非諸愚夫之所能知也。何故不知?以諸愚夫有妄分別,故不知耳。言一切法空無生無自性悉亦如是者,明如來法身有一切法空,無生無自性,超過有無常住自性,故云悉知亦然。
「大慧!如來與蘊非異非不異(至)一切法亦如是。」
明如來法身與五陰法離一異也,故以牛角為喻。如於五陰、於界處等,一切法亦然。如經自顯。
「大慧!如來者依解脫說(至)然有差別,故非不異。」
上明法身與陰界入繫縛諸法離異不異,此又明與出世解脫法離異不異也。如來法身以解脫名說,言如來與解脫非異非不異也。若如來異解脫者,則同色相即是無常;若如來與解脫一者,則人與所得法即無分別,修行者見應無差別,然有能證人、所得法差別,故非一,是故如來解脫離異不異也。
「如是智與所知非異非不異(至)無有滅故則如虛空。」
自此以下,明如來真實法身也,智者法身也。所知者,陰界入也。言真實法身,知一切境界離有無、一異、常無常等四句妄見,超見覺聞知一切心量,唯有言說,無生無滅猶如虛空。故《華嚴》云「欲知諸佛心,當觀佛智慧,佛智無依處,如空無所依。」
「大慧!虛空非作非所作(至)永離一切諸根境界。」
躡前重釋結酬所問,明如來法身正等覺者,永離一切諸根境界,不可以識情虛妄測度。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出過諸根量,非果亦非因,相及所相等,如是悉皆離。」
下有七偈頌法身離念,超過二見,此總明悉皆離也。
「蘊緣與正覺,一異莫能見,既無有見者,云何起分別?」
蘊緣者陰界入也,正覺者法身也,言法身與陰界入離一異也。若無有見者,不得分別有一異。
「非作非所作,非因非非因,非蘊非不蘊,亦不雜餘物。」
言法身離上來等法過咎也。
「非有一法體,如彼分別見,亦復非是無,諸法性如是。」
言法身非有一法體,如彼愚夫妄分別見,雖非愚夫所見性,亦復非是無也。諸法性如是者,謂諸法性本來亦爾,離有離無不可言說。
「待有故成無,待無故成有,無既不可取,有亦不應說。」
夫方便教說有無者,相形待而生故。為遣執有故言無,遣墮無故言有。若言法身超一切量,無既不可取,有豈容言說?
「不了我無我,但著於語言,彼溺於二邊,自壞壞世間。」
言愚夫不知如來法身,體離有無,計我無我,著於言說、溺於一切二邊過患,則自壞壞他流轉生死。
「若能見此法,則離一切過,是名為正觀,不毀大導師。」
若能見此如來法身,則離有無一切過患,是故名為能正觀察。不毀導師所說法要。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云何說是如來異名?」
大慧因上言如來法身無有生滅,又如佛昔修多羅中,分別攝取不生不滅,說此即是如來異名。然不生不滅,此則無法,云何說為如來異名?故大慧舉此二教相違,以請如來會通。為是無性?為是如來異名?
「如世尊說一切諸法(至)唯願世尊為我宣說。」
若法不生,則無有少法可取,誰是如來者?則墮無見。若言攝取不生不滅是如來異名,既有可攝取,則墮有見。故復請世尊為我宣說,庶不墮二見。
佛言:「諦聽!當為汝說(至)七地菩薩不了其義。」
言我說如來異名,名不生不滅,非是無法者,答上問言「此則無法也」。亦非攝取不生不滅者,答上問言「云何說是如來異名也」。亦不待緣者,答不墮有見也。亦非無義者,答不墮無見也。我說無生非即非離,即是如來覺法自性種類俱生,意成法身之異號也。然此不生不滅,凡愚外道、昧劣二乘、七地菩薩心量未滅,非其境界,是皆不能了耳。
「大慧!譬如帝釋,地及虛空(至)而有多體亦非無體。」
言佛雖有名字差別,終無異體別陳,故引帝釋乃至手足,隨一一物雖有多名,其體唯一。
「大慧!我亦如是(至)而不知是如來異名。」
如來上酬大慧所問,先以法說,次引喻明,此又以法而與喻合。言阿僧祇者,此云無數,餘文可知。
「其中或有知如來者(至)如水中月不出不入。」
如上略舉或有知者五十種名,以例多數也。毘紐,此云大力。迦毘羅,城名,以佛生彼城,因名迦毘羅仙也。因陀羅,此云尊重。俱毘羅及戍迦,未見正譯。如是等滿三無數百千名號,稱謂不同,然其體唯一,無有增減。此方餘界有利根者,能知如來法身隨眾生心現,實無去來。譬如皎月影現眾水,何有出入哉?
「但諸凡愚心沒二邊(至)不知是佛差別名號。」
言彼愚夫墮二邊見,雖亦承事供養,不了名義、執著言說,昧於如來真實法身實無去來,而謂不生不滅同於無法,不明是佛隨眾生心現種種名字。
「如因陀羅釋揭羅等(至)謂言即義無別義體。」
釋揭羅,此云勇猛。言等者,等餘也。因陀羅釋揭羅等,並帝釋異名,以徒信名教昧於實體,於諸法中隨言取義。諸愚癡者作如是言,義如言說無有別異,謂言即義體性亦無,是人不了言說生滅,義非生滅。
「大慧!彼人愚癡(至)離有離無故,無生無體故。」
明一切語言墮於名字,而真實義不墮名字。以離有無,無受生、無身相,是故不墮。
「大慧!如來不說墮文字法(至)唯除不墮於文字者。」
如來應機所說諸法,雖盈龍宮遍法界,其實不墮文字言教。文字、語言本性離故,唯除方便正顯實義。不墮名教者,是達如來說法之微意也。
「大慧!若人說法墮文字者(至)非不隨義而分別說。」
言若人不善說法,墮文字言教者,名虛誑說。三世如來及諸菩薩其實未甞說答一字,諸法性相離故,亦非不隨真實義故,假分別說以顯耳。
「大慧!若不說者教法則斷(至)非為成立聖自證處。」
上如來欲令眾生知義故,假作言說,以顯愚夫計著言說,不得真實義也。眾生聞此,念言:如來何故不直說真實義而作言說?令眾生計著不得真實義。何也?為除此疑故,明不得直說真實不生不滅法,令眾生起疑斷滅無三乘等空見過也,正得方便假文字說。若不假方便說者,教法則壞。無三乘聖人,誰說為誰?是故菩薩當莫著文字隨宜說法,明方便言教,是諸如來隨眾生心欲解不同而為開演,令達諸法唯心所現,捨內外分別,轉滅妄識,不是成立如來自覺聖智所證處也。
「大慧!菩薩摩訶薩應隨於義(至)不能令人心得悟解。」
此示菩薩應依實義、莫隨言說,若依文字者,損壞自他不得明悟。
「若能善知一切法相(至)若不斷佛種則得勝妙處。」
言能知實義者,有如上廣大利益也。勝妙處者,即是自覺聖智所證處耳!
「大慧!菩薩摩訶薩生勝妙處(至)真實之法離文字故。」
明最後身菩薩得勝妙處已,出障圓明能盡未來,以十自在力化有情類,令悟真實離文字故,不應如上起執著也。言十自在者,所謂初命自在,以於壽命修短應物故,心、財、業、生、願、信、如、智、法等,亦復如是。具如《華嚴》所明。
「大慧!譬如有人以指指物(至)莫著言說如觀指端。」
愚夫計著言說之指,不得實義故。有此二喻,先喻執詮忘義,次喻應證義捨詮,各有法合如文具明,是故結勸宜修方便。故《華嚴》云「若欲求除滅,無量諸過惡,當於佛法中,勇猛常精進。」莫徒執名教,如觀指端無異。
「大慧!實義者微妙寂靜(至)著文字者宜速捨離。」
此明由悟真實義故,離諸妄想散亂而得涅槃也。真實義者從多聞者得,多聞者謂善思修隨順於義,非獨善言說也。不令自他墮外道惡見,名曰多聞。是故欲求實義者當親近,與義相違者慎勿近之。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及非數滅不生不滅。」
因上佛言為愚夫故,不得直說真實不生不滅義,猶如嬰兒不應食生。故復問言:如來所說不生不滅非有奇特。何以故?一切外道亦說作者不生不滅,與佛世尊說三無為法不生不滅,無有異也。
「外道亦說作者因緣(至)與外道說無有差別。」
上言佛與外道同說不生不滅法,此又言同說因緣生諸世間,故亦無有異。
「外道說言微塵勝妙(至)若有若無皆不可得。」
此出外道不生滅義,九物體也:一時;二方;三虛空;四微塵;五四大種;六大梵天;七勝妙天;八大自在天;九眾生主,即神我也。謂諸外道計此九物不生不滅,能與生死諸法作因,通名作者,與佛大乘說一切法本非生滅,若有若無悉不可得亦無異。
「世尊!大種不壞以其自相(至)如向所說是則應有。」
於九物中,舉一大種結難如來以例餘也。言四大種亦不滅壞,周流七趣、自性常住、不生不滅。如來分別所說諸法,雖稍異之,其實無非外道已說,若有不同願說所以,如無別義,一切外道即是如來。世尊常說一世界中多佛出世者,無有是處;如向所說是則應有,以其所說與如來無異也。
佛言:「大慧!我之所說(至)一切諸法非有非無。」
言如來所說不生滅義,不與外道同也,故不生無常生滅論。外道計執一切諸法有實性相,得不生不滅。如來不墮有無品故,凡所說法,離有無生滅也。云何離有無?如幻夢色,正在夢時,不得言無也,然彼色相非實有故,不得言有也,能所見取皆不可得,故說諸法不生不滅,離有離無。
「若覺唯是自心所見(至)是凡愚事非賢聖耳。」
能覺唯是自心現量,安住法身真實自性無妄分別,世間所作生死事業皆寂靜故。妄想作事,非聖人也。
「大慧!妄心分別不實境界(至)起生滅見非諸聖人。」
此引小兒見乾闥婆城及幻化人,商賈出入,心謂實有,愚人妄起生滅不生滅法,為有為無,亦復如是。其實幻人不出不入,諸法亦爾,離生離滅。凡夫妄想起諸異見,非聖賢也。
「言虛妄者不如法性(至)不生不滅則是涅槃。」
言如來所說真實法性而有奇特也。妄想者不如實義以悟法性故,起種種諸顛倒見,執一切法有實性相,不見本來寂靜義故,不能離妄分別也。是故無相見者,與涅槃為因故勝,不同相見,計得不生不滅者是受生因,達無性相,無有妄想生住異滅,寂靜妙常,則涅槃也。
大慧言:「涅槃者見如實處。」(至)爾時世尊重說頌言:「為除有生執,成立無生義(至)云何為我說?」
此言無生無因者,謂非如外道妄計作者,而為能生諸法因也。故《楞嚴經》云「妄元無因,於妄想中立因緣性。」皆是眾生,妄心計度。
「離諸和合緣,智慧不能見,以是故我說,空無生無性。」
離諸妄緣無能見者,是故說空無生無性。
「一一緣和合,雖現而非有(至)世事皆如是。」
妄緣合成本無自性,雖現可見而非實有,故論問云:若一切法皆非實有,如何現前分明可見?答云:鏡像水月、乾闥婆城、夢境幻事、第二月等,分明可見,豈有實耶?《唯識》亦云「現見如夢中,見所見不俱,見時不分別,云何言現見?」野馬即陽焰遊氣。
「折伏有因論,申述無生旨(至)外道咸驚怖。」
言外道聞說無因無生,即作斷滅怖畏。
爾時大慧以偈問曰:「云何何所因?復以何故生?於何處和合?而作無因論?」
言云何者,曾有大士語外道言:「汝生法云何生?為從有因生?為從無因生?」答言:「從有因生也。」言何所因者,謂既從有因生,即問何所因?答言:從微塵、世性、四大種等因生也。言復以何故生者,謂又問彼大種等復以何故生?答言:四大種等無因生也。言於何處和合而作無因論者,謂若四大種等無因,無因則無法,無法則無處,無處則無和合,無和合則無生,何得立四大無因生諸世間論?大慧舉此重請佛決。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觀察有為法,非因非無因,彼生滅論者,所見從是滅。」
佛言應觀有為一切諸法,非有因生、非無因生,故說無生,以滅外道生滅戲論。問曰:現見諸法有生有滅,云何言無耶?答云:一切諸法緣起無性,故無生滅自體可得。生即無生、滅即無滅,如陽焰水本自乾爾。故《金剛三昧經》云「因緣所生義,是義滅非生,滅諸生滅義,是義生非滅。」如上九偈破外道計從邪因生,故說無生。
爾時大慧說偈問曰:「為無故不生?為待於眾緣?為有名無義?願為我宣說。」
為無故無生耶?為待於眾緣故無生耶?既有不生名,不應無此不生義,惟為分別說也。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非無法不生,亦非以待緣,(至)此是無生相。」
如來答言:悉皆非也。此是意生法身名作無生,外道、二乘、七地菩薩非其境界。
「遠離諸因緣,無有能作者(至)我說是無生。」
離二性者,離內外二性也。餘文可知。
「外物有非有,其心無所取(至)無生故說空。」
非如太虛、斷滅空等故說空,謂法身無生故說空。自此已上八行偈,說如來意生法身以為無生。
「因緣共集會,是故有生滅(至)俱非亦復然。」
若離妄緣,更有別法而謂因果一性異性,是諸外道凡愚妄想也。有無不生俱非四句,亦復如是。
「唯除眾緣會,於中見生滅(至)生義不可得。」
凡夫不能了諸妄緣,是故長劫為之鉤銷連環不斷,故目因緣名鉤鎖也。若離妄緣,無別生法。
「我說唯鉤鎖,生無故不生(至)別有於諸法。」
此末一偈,是牒外道救立生法是先有,要待因緣生,譬如暗中物是先有,要待燈照始得見,故言「鉤鎖現若然」。謂因緣現生法,亦如燈光現暗中物。佛言:「若如此論者,是則離因緣外,別更有生法也。」
「無生則無性,體性如虛空(至)是則無生忍。」
言無彼剎那生、住、異、滅四相生故,可謂無生,此則名為無生法忍。
「一切諸世間,無非是鉤鎖(至)此則非教理。」
此言無明與愛業者,於十二有支因緣中,略舉其三也。若具言之,即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此明三世妄因果法。謂過去有二支因:一無明、二行。現在有五支果:一識、二名色、三六入、四觸、五受。現在有三支因:一愛、二取、三有。未來有二支果:一生、二老死。言一切眾生無始已來,皆為無明十二因緣長劫鉤鎖,往來三界牢獄之中,無有出離。智者了悟修道斷除,即得解脫,故云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滅即老死滅,當知滅妄因緣故須修道。
問:云何修道?答:推求十二因緣根本迺是無明,因無明故起煩惱業,因業故起果報而有諸苦,皆因無明為根本。如人伐樹,須先斷其根。
問:無明何者是?答:不覺心是。以不覺故妄起分別,心外見法,謂有謂無、謂是謂非、謂得謂失,受諸果報身心等苦,皆由無明。我今欲斷無明,先須自覺心源,隨心所起一切妄想,皆從不覺心生。須知自心之性本無生滅,亦無來去。何以得知?一切妄念忽然而起,覺即不生。云何名覺?如貪瞋癡起時,還以自心觀察推求此貪瞋癡有何形狀?為青黃、為赤白、為未來、為過去、為現在、為在內外中間?推求貪瞋癡都無形狀,若本來是有,今日覺時亦應可見;今覺既無,故知由不覺故忽然妄起,覺即不生,故覺是無明對治。此現在無明不得,心以無無明故,一切妄想煩惱不生,煩惱不生故業不生,故無過去二因;無二因故,現在五果不生,五果不生故,愛取有三因不生;現在三因無故,未來二果報不生,名斷十二因緣鉤鎖。此十二因緣無處名為涅槃。此自覺聖智名為菩提。依此十二因緣觀察修行者,通有三類:上智觀者,得佛菩提;中智觀者,得緣覺菩提;下智觀者,得聲聞菩提。故《肇論》云「三乘觀法無異,但心有大小為差矣。」
「生法若非有,彼為誰因緣?展轉而相生,此是因緣義。」
言生法若非實有,彼因緣與誰為因緣?此二句牒外道計也。以其展轉相生故,正知有因緣義,無別有生性也。
「堅濕暖動等,凡愚所分別(至)清涼八支道。」
以人異故說異,非法性有異;以病別治殊,非真如有別。故言唯有一大乘,清涼八支道。八支道者,能生一乘果法之因也。一即八,八即一,圓融交映,無二無別。受一非餘,是為偏見。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七
Hán Việt
Việt dịch
English

Quyển thứ tám

注大乘入楞伽經
Hán gốc
注大乘入楞伽經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八
無常品第八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所言無常復有幾種?」
因上凡夫虛妄起生滅見,非諸聖人。謂外道凡夫不得如實,而起無常生滅妄見,故說無常。聖人得如實理,應不起無常生滅妄見。世尊!何故亦言諸行無常是生滅法?未知此說孰為邪正?所言無常復有幾種耳?
佛言:「大慧!外道說有(至)生已不生無常性故。」
有外道說四大種性,無始造作色等諸法,作已而捨,即計所作法是其無常。
「有說形處變壞是名無常(至)大種自性本來無起。」
自下牒釋廣破妄計七種無常也。此初牒釋破第六無常。言「其中物無物無常」者,牒計也。「謂能造」下諸句,即釋破也。言能造大種、所造諸法,虛妄不實其相滅壞,大種自性不可得故。本來無起,無起故無滅,何有能造所造實法言無常耶?
「不生無常者,謂常與無常(至)則墮外道生無常義。」
次牒釋破第七無常。言「一切法本來寂靜,非是滅生名無常」,不覺此者,則計不生以為有生法滅名無常也。
「有物無常者謂於非常(至)而自不壞,此亦如是。」
三牒釋破第五無常。言「於非常非無常處,外道不了,計謂無常」,是自生妄想也。「其義云何」下,徵釋譬喻彼妄計義,如經自明。
「大慧!現見無常與一切法(至)能令諸法成於無故。」
此下如來正破彼計也。謂現見物無常,與所作諸法無有異體,故云無有能作所作差別。既云此是物無常、此是所作法,無差別故,能作所作應俱是常。何以故?不見有物無常為因,而能破壞所作諸法成於無故。
「大慧!諸法滅壞實亦有因,但非凡愚之所能了。」
以外道計除物無常,無有能令人天變化有無者,是故佛言人天依正一切諸法,生起滅壞實亦有因,但非凡愚之所能了。謂一念妄想是生起滅壞因,外道不知,故以物無常為因也。
「大慧!異因不應生於異果(至)云何異因生於異果。」
自下如來破轉計也。上言無差別,破計物無常自不滅壞,能壞諸法,此謂有別。復破轉計能生諸法,故言異因不應生於異果;若實能生者,一切異法應皆相生。如粟種生麻、荳種生麥,情生無情、無情生情,彼法此法、能生所生,應無有別;而世現見諸法有別,云何妄計異因生於異果?
「大慧!若無常性是有法者(至)所無常法皆應是常。」
若計物無常性為能生因是有法者,應同所作,性不究竟,自是無常也。自無常故,何能滅壞生起諸法?所無常法皆應是常。何以故?既同所作而計常住自不滅壞,故所作法皆是常也。
「大慧!若無常性住諸法中(至)故其自性亦不壞滅。」
若計物無常性,常住一切諸法之中,而能有無生滅諸法者,既住諸法中,應同諸法墮於三世俱滅壞也。自體不有,豈能令物無常乎?一切外道妄計大種體性不壞,言造色壞。色者即是大種差別和合而有,離異不異,故其色自性亦不壞滅耳。
「大慧!三有之中能造所造(至)能生於物而不滅耶?」
此總結破物無常見,如文可知。以上破物無常竟。
「始造即捨無常者,非大種(至)當知非是始造無常。」
四牒釋破第一始造即捨無常。謂諸外道所計,不出互、自、共三,為能造也。言「非大種互過大種,以各別故」者,謂堅濕等本無自性,其用互有相違,不能更互以造於色,故破云以各別故。如下偈曰「大種無自性」,又云「大種互相違,安能造於色」也。言「非自相造,以無異故」者,自,獨也。謂大種性本自無生,不能獨起以造於色,故破云以無異故。如下偈曰「大種本無生,故無所造色」也。言「非復共造,以乖離故」者,共者同和之義。謂四大種性自乖離、遞相凌滅,如水不容火等,豈能共同而造於色?故破云以乖離故。如下偈曰「火乃燒於色,水復為壞爛,風能令散滅,云何色得生」也。當知非是始造無常者,結破也。
「形狀壞無常者,此非能造(至)比見墮在數論之中。」
五牒釋破第二無常。計但滅形狀長短等見,不滅能所造體,此見墮在僧佉中也。
「色即是無常者,謂此即是形狀無常(至)唯有言說故。」
六牒釋破第三無常。計大種性常住不滅,為能作者若亦無常,則無世事。如是所計墮於外道盧迦耶見,以彼妄見諸法自相生,唯有言說,無自性相故。
「轉變無常者,謂色體變(至)而金無改,此亦如是。」
七牒釋破第四無常。計色質變異名無常,非大種體名無常也。故舉金作嚴具喻之,嚴具有變異名無常,而金無改非無常也。此色法體變異無常亦如是。
「大慧!如是等種種外道(至)能造所造則皆斷滅。」
總結上七種無常,及等餘外道妄想分別見無常性。如彼計謂火燒四大時,而不能燒諸大自相。言若能燒者,能造所造後應斷滅,以見不斷故,計大種性常。
「大慧!我說諸法非常無常(至)則不分別能所造故。」
此明如來自覺聖智所證實法。凡有說示如證而說,不同外道常無常見。何以故爾?謂了外法虛妄不實,離執取故,乃至離有無見,不妄分別能所造故。通有十義釋成正理,如文可知。
「大慧!世間出世間(至)非諸凡愚之所能知。」
言世出世間及出世間最勝上上諸法,皆唯是心無有外法,非常無常,若不能了則墮惡見。依自妄想而計言說,計常無常。此三種法所有方便語言分別,亦非凡愚所能覺知。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始造即便捨,形狀有轉變,色物等無常,外道妄分別。」
言七種無常,是諸外道妄分別見。
「諸法無滅壞,諸大自性住,外道種種見,如是說無常。」
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故言諸法無滅壞。諸大自性住,外道不了,計大種常、造色無常,故言外道種種見,如是說無常。
「彼諸外道眾,皆說不生滅,諸大性自常,誰是無常法?」
離能無所、離所無能,既能造大種說不生滅,其性自常;誰是無常所造色法?
「能取及所取,一切唯是心(至)一切不可得。」
能取妄見、所取妄塵,梵天等法虛妄不實,離於心量皆不可得耳!
現證品第九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及諸外道錯亂之中。」
因上言世間出世間及出世間上上諸法,即有菩薩、聲聞、緣覺,斷世間生死,入出世間滅盡三昧樂,及得諸地次第相續相。故大慧舉滅盡三昧,及地次第相續相,請問如來。欲顯三乘聖凡優劣,令修勝行證佛果海,不墮權乘及諸邪見迷惑中耳。
佛言:「諦聽!當為汝說(至)心意意識分別想滅。」
言菩薩至六地及聲聞緣覺,同斷三界煩惱生死,能入滅盡三昧。七地菩薩逈異二乘,念念恒入無有間斷;二乘有煩惱生死可斷,故不能念念恒入。八地菩薩無功用道,恒在三昧無出入相;而同聲聞緣覺涅槃,滅妄想心識也。
「始從初地乃至六地(至)能取所取之相而生執著。」
明初地至六地菩薩,雖未盡滅心意意識,已能修行觀察諸法由分別有,麁分別想更不現行。凡愚不覺無始以來過惡虛偽習氣所熏,於自心變能所取相,故起計著,如鐵孕垢而自毀傷。
「大慧!八地菩薩所得三昧(至)是故於中生涅槃想。」
言此八地菩薩初得無生法忍,覺一切法如幻如夢,心量妄想息滅。諸佛以七種加勸,於三昧門不入涅槃;若不蒙加勸發,即不修行廣大行願悲化有情,亦如聲聞緣覺斷佛種姓。是故如來為示無量難思功德,令其滿足成佛果海、無墮二乘,於無生三昧生涅槃想也。然此品言聲聞緣覺,是昔菩薩退菩提願者。彼定性趣寂二乘,尚不能知初地之法,況能分同八地菩薩得無生忍耶?
「大慧!七地菩薩善能觀察(至)漸入諸地具菩提分法。」
言七地菩薩善觀心識妄想,斷我我所生滅自共相,無礙辨才善巧決定;雖未能滅心識流注,已於三昧而得自在,漸入諸地,具足菩薩菩提分法。言四無礙辨者,謂法、義、詞及以樂說,義如別釋。
「大慧!我恐諸菩薩(至)我及諸佛為如是說。」
欲令菩薩覺陰界入自共相等虛假不實,善於諸地相續次第對治妄想,不墮外道惡見邪徑,故如此說。然彼諸法有無生滅實不可得,愚夫不知,是故諸佛皆以方便作是說耳。
「大慧!聲聞緣覺至於菩薩(至)生涅槃覺非寂滅慧。」
退菩提願聲聞、緣覺於第八地中,味著無生三昧,為彼所醉,不達三界自共相虛妄,妄緣人法二無我空處作涅槃想,不見諸法自性寂滅為真涅槃。
「大慧!諸菩薩摩訶薩(至)得於如來自證地故。」
言八地菩薩雖見無生三昧,樂為本願,哀愍大悲成就,滿十大願度脫眾生,不證無生以為涅槃。然非不起菩提分佛法正因,隨於智慧如實修行,如是故得入如來地也。
「大慧!如人夢中方便度河(至)意識夢中之所現耳。」
覺竟無水、船栰非真,夢時見河、船栰非妄。以譬得八地覺已,本無生死,故菩提分功德非真;七地未覺、心量未滅,故菩提分功德非妄。但是無始見覺聞知,曾所更事熏習不斷,故心意識妄想夢現。言「離有無念」者,考餘二本,當作「墮有無念」也。
「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所得涅槃非滅壞也。」
言菩薩從初地至七地,增進修行,合上如人夢中方便度河。入於第八,得無分別智,合上未度便覺。見一切法已下,合上覺已思唯等,文互影略。更相映顯,可以意得。
「大慧!第一義中無有次第(至)此則名為寂滅之法。」
第一義中言思路絕,唯自覺智所證相應,不得說有十地對治次第相續相,此則強名寂滅法也。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諸住及佛地,唯心無影像,(至)餘則我所得。」
住亦地也。無影像即無所有也。七地已還,總名心量未滅;八地已上名無所有;十地已去,方言佛也。故云此二地名住,餘則我所得也。
「自證及清淨,此則是我地(至)或有先時化。」
初半偈頌法身,次一偈頌報身,第三一偈頌化身。報化皆由法身有也。
「於彼說三乘,皆是如來地(至)無相有何次?」
如來方便隨情說法,即有諸乘,第一義中何有次第?故《思益經》云「得諸法正性者,不從一地至於一地。」是知以實映權,方便相盡,皆無所有。
如來常無常品第十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為常為無常?」
因上「此是去來今,諸佛之所說」,若如來墮三世者,則是無常。故問:如來、應、正等覺,為常為無常也?
佛言:「大慧!如來、應、正等覺(至)然佛如來實非斷滅。」
言佛是常是無常,俱有過咎。云何有過咎?若如來常者,則同外道計神我等為能作者,為能作常。若無常者,則同世間有為作法,為相所相,畢竟敗壞成於無有,法身應斷滅。然佛如來實非斷常。
「大慧!一切所作如瓶衣等(至)是故如來非常非無常。」
若言如來是無常,即同瓶衣一切作法無常過也,所修正因福慧莊嚴,皆空無益。然佛如來功流萬世常存,道通億劫彌固。又一切世間有所作法,皆應是如來,以同是作因生故。而言如來是常無常者,有如上過,故不可言說也。
「復次大慧!如來非常(至)同於兔馬魚蛇等角。」
此復破轉計也。若言如來如虛空常者,則不待自覺智所修因成,以虛空離四句邊分,得譬如來也。又若言如來是不生常者,則如兔馬等角,本來無生也。若同虛空兔馬言常,則無方便廣大益物義,是故不同也。
「復次大慧!以別義故(至)然非凡愚之所能知。」
以別義故亦得言常,謂以現前離念明智,證真常法故,亦得言常。此真常理,有佛無佛常住不變,遍一切法,非斷滅無,凡夫外道豈能覺知?故《法華》云「同共一法中,而不得此事。」
「大慧!夫如來者,以清淨慧(至)如來不從妄分別生。」
言如來者,以自覺聖智所證得名,不以心意識自共相法妄習得名。一切世間皆從不實妄想所生,如來非彼生也。
「大慧!若有於二有常無常(至)二分別覺勿令少在。」
有妄取捨生死涅槃,故有常無常也。如來所證無二法故,離常無常不寂靜見。學者應滅二妄分別,令盡無餘。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遠離常無常,而現常無常(至)是則無違諍。」
此三偈頌上長行,經文自明可知。
如來藏性品第十一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不求盡苦,不證涅槃。」
因上如來非以心意意識、蘊界處法,妄習得名。又佛常說,諸法無我,故問「唯願為我說蘊界處生滅之相。」彼陰界入中,既無有我,誰生誰滅?而諸凡愚依於生滅,不覺苦盡,不證涅槃無生滅法。若無有我,誰知苦盡?誰證涅槃耶?
佛言:「大慧!諦聽!諦聽!(至)變現諸趣離我我所。」
如來藏者,自性清淨心在纏之名也。佛言陰界入中雖無我而有如來藏,能受善不善因,故能遍興造六道生死法。譬如伎兒依呪術故,變起六道形色法,無我我所。凡夫依如來藏起六道生死,無我我所亦如是。
「以不覺故,三緣和合(至)生於七識無明住地。」
言二乘不覺如來藏無我故,計根塵識三緣和合以為生因。外道不覺如來藏無我故,計神我等以為作者。為無始惡習所熏,名如來藏為藏識,「生於七識,無明住地」也。下二句,一作「生無明住地,與七識俱」。
「譬如大海而有波浪(至)復生於貪,若因及所緣。」
如彼大海因風起浪,水相、波相相續不斷;以況如來藏海,因無明風起七識浪,生死相續不斷亦爾。然如來藏本來自性,清淨無垢、離常無常,及諸外道我論過失;其餘諸識念念生滅,以妄因緣和合,而生三界生死。不了色等一切諸法,自心所現,計著名相起諸煩惱,造善惡業感苦樂報。既從貪生,復生於貪;若因及緣流轉生死,無解脫期。故《法華》云「諸苦所因,貪欲為本」也。自此已上,明如來藏與三界有漏善惡為因。
「諸取根滅,不相續生(至)便妄生於得解脫想。」
此明若愛取諸根滅,不相續生自惡覺觀分別苦樂受者,修如是行,或得滅定四禪,入四諦解脫,便妄生得真解脫想。故《法華》云「但盡生死」,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也。自此已上,明如來藏與出世間聲聞、緣覺劣無漏善法為因。
「而實未捨未轉(至)取於自相及共相故。」
言聲聞、緣覺其實未捨虛偽習氣,即未能轉藏識之名,非真解脫。若無藏識,七識無依、習氣亦滅,乃真解脫。何以故爾?因彼藏識為所依止,及彼相分為所緣,餘識生故。然非外道、二乘境界,以彼無明法執未滅故。
「若見如來藏五法自性(至)應淨如來藏藏識之名。」
此明能轉滅藏識見如來藏心,五法、三自性、二無我等對治法門則滅,功用惡覺不能傾動,住不動地無功用道,了十種如幻三昧,如夢度河,未度而覺。為彼三昧覺力所持,任運修行難思佛法,願力廣大,不住無為及無生忍,獲自覺智不共餘乘,而證十地聖人之道、意生法身,離於功用諸三昧行。是故菩薩欲得勝淨微妙佛法者,應淨妄習藏識之名,無如二乘俱斷分段生死便謂真解脫也。
「大慧!若無如來藏(至)而不捨於勇猛精進。」
若無藏識之名,則無凡聖分段變易二種生滅。真修行者,雖見自實際住現法樂住三昧,不捨方便進趣佛地,名聖人生滅也。
「大慧!此如來藏藏識(至)如觀掌中菴摩勒果。」
外道妄覺、二乘偏覺,非現前見。菩薩分覺雖勝,亦未究竟。如來現見如來藏,如視掌中菴摩勒果,皎然非謬。
「大慧!我為勝鬘夫人(至)莫但聞已便生足想。」
言如來藏識藏是佛境界,非諸二乘外道所行之處,當勤觀察、三慧備修,勿得守聞而生知足。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甚深如來藏,而與七識俱,執著二種生,了知則遠離。」
言二種生者,即上凡夫及以聖人,悉有生滅也。
「無始習所熏,如像現於心,若能如實觀,境相悉無有。」
如鏡因前境故,有虛偽色像現;亦如如來藏因七輒識無始惡習熏故,有三界依正妄法現。如實觀者,一切悉無耳。
「如愚見指月,觀指不觀月,計著文字者,不見我真實。」
智者見指必知有月,愚夫反是,故但觀文字之指,不得真實法也。
「心如工伎兒,意如和伎者,五識為伴侶,妄想觀伎眾。」
言如來藏識藏受熏持種,變起根身器界,如工伎兒;染污末那,執我法故,如和伎者;前五轉識取塵相資,譬之伴侶;第六意識虛妄了別,類彼觀人。
五法門品第十二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至於如來自證之位。」
因上見如來藏,五法自性、諸識無我,對治法門則滅,故□復舉五法自性,諸識無我差別相,以請問也。
佛言:「諦聽!當為汝說(至)而起分別非諸聖人。」
此五法等度眾生對治法門,若不修行治所治障、入真實證,即是凡夫妄分別也。
大慧白言:「云何不了(至)勝性而生隨名相流。」
明愚不了名是假立,心隨流動見有諸法,計我我所生死輪轉,不覺諸法如幻等性,唯是自心妄分別起,離能所取及生住滅,謂從自在、勝性等生,妄心外緣隨塵流逸。
「大慧!此中相者,謂眼識所見(至)如是等我說為相。」
五根六境通名為相,亦云眼識所見名有見有對色;耳鼻舌身識所得者,名無見有對色;意識所得者,名無見無對色。此三種色相,總名相也。
「分別者施設眾名(至)決定不異是名分別。」
施設眾多名字,顯示差別種種諸相。謂有象馬等名生,即有象馬等相起也。此事如是者,顯示自相也;決定不異者,顯示共相也。計有此等名相,是故名為妄想分別。
「正智者,謂觀名相,互為其客(至)是名正智。」
以正智觀察,物無當名之實、名無得物之功。自性本無,俱互為客,則無分別名相識生,豈涉斷常墮凡夫地?
「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我說此法名為如如。」
言此正智不取名相法為有,不捨名相法為無,遠離損減增益二見,名相、妄識本自不生,是故強名為如如也。
「大慧!菩薩摩訶薩(至)入於如如之所獲得。」
言住如如者,得入無相寂靜境界,超勝解行昇歡喜地,乃至功德滿足,於色究竟處證如來地,成熟眾生。如水中月圓照示現,無量應身隨宜說法,體性清淨離心意識,成滿昔願十無盡句,是名菩薩。如實修行五法等法者,得如如法身;若不修者,則生顛倒凡夫,流轉諸趣曠野。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不可壞故,是圓成性。」
大慧前舉四門而問,如來但約五法一門而答,故此再問:為三自性入於五法中?為三自性別有自相耶?佛答言餘三法門悉入五法中者,以但修一門,則諸門備攝,餘三亦爾。謂其中名相生妄計自性,此妄計自性即入五法中名相也。若依彼分別心心所法,必帶名相俱時而起,譬如日與光俱,是名緣起自性入五法中分別也。正智如如,非是作法,故不可壞,是圓成性入五法中正智如如也。已上明三自性入五法竟。
「大慧!於自心所現(至)悉皆攝入此五法中。」
言於自心妄所現法生執著時,有心意識八種分別,起此差別相。此八名相,即入五法中名相妄想;了此名相皆是不實,唯妄計性,即入五法中正智如如。此明八識入五法也。施皆不實,唯妄計性;若計實有,二種我名及二我相,即入五法中名相分別。若能覺彼二我不實,即得生法二無我智,即入五法中正智如如。此明二種無我入五法也。非但五法攝餘三門,聲聞、緣覺、菩薩、如來,若因若果,一切諸法悉入其中也。
「復次大慧!五法者(至)心心所法是名分別。」
此佛復明五法義也。相名二法可知,起心心所,緣念瓶等名相,則名分別。心法即八識心王;心所法即六位心所,亦曰心數法。義如別說。
「彼名彼相畢竟無有(至)乃至覺滅是名如如。」
了彼名相不實,故無妄想覺知,則名如如也。
「大慧!真實決定究竟根本自性可得(至)是名正智。」
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故謂決定。究竟根本自性可得,餘皆魔事也。是故「諸佛隨順證入,如其實相。」為彼眾生開示演說五法門等,令入如實處,二乘外道所不能得,則名正智。
「大慧!此五種法、三性、八識(至)心則決定不隨他轉。」
言當覺正智如如,勿隨名相分別所轉也。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五法三自性,及與八種識,二種無我法,普攝於大乘。」
頌上四門,普攝大乘一切法義也。
「名相及分別,二種自性攝,正智與如如,是則圓成實。」
此頌三自性入五法中。
恒河沙品第十三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為如言而受?為別有義?」
大慧因上〈現證品〉偈言「此是去來今,諸佛之所說。」又因上言「其身清淨,離心意識。」既離心識,即不可為譬,故舉餘經言「三世諸佛如恒河沙。」故問:為如說而受?為別有餘義?
佛告大慧:「勿如言受(至)唯以少分為其喻耳。」
言三世如來過世間望,非譬所譬,不可比恒河。故《華嚴》云「三界有無一切法,不能與佛為譬喻。」
「我以凡愚諸外道等(至)是故我說如恒河沙。」
為誘通凡愚外道,令厭生死,故說化佛易見,如恒河沙。皆已得道,汝今不應受此生死。若說諸佛如優曇鉢花,難得見故,此諸人等便生退怯,更不進求。
「我復有時觀受化者,說佛難值如優曇花。」
言又見受化弟子,不勤精進,說佛難值遇,如優曇鉢花。汝今得值,何不精勤勝進,遠離生死?
「大慧!優曇鉢花無有曾見(至)一切凡愚不能信受。」
言優曇花,三世之中無有見者,如來則世間悉見。何得說佛如優曇花?明為眾生如是譬喻,故說化佛難見易見,非說自真實法故。自法者,乃是如來所證境界,世無與等,不可為譬,非凡夫心識所見之相,是皆不能信受耳。
「大慧!真實如來超心意(至)言恒沙等無有相違。」
真實法身離心緣相,非譬所及,然亦有時而以少分為其建立。言恒沙等,無相違咎。
「大慧!譬如恒沙(至)無有愛憎無分別故。」
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如來方便,以此等道理比恒河沙故,無有相違。
「大慧!譬如恒沙是地自性(至)如恒河沙終不壞滅。」
恒沙不可壞邊得比法身。
「大慧!譬如恒沙無有限量(至)普照一切諸佛大會。」
言照一切諸佛眾會,如恒河沙無限量邊得比如來。
「大慧!譬如恒沙住沙自性(至)諸有生因悉已斷故。」
純是金沙無有瓦石,以比如來法身。無有生死生滅等沙,謂如來三有生因悉斷。
「大慧!譬如恒沙,取不知減(至)法身無身故無滅壞。」
非色身法,故無增減。
「大慧!譬如恒沙,雖苦壓治(至)具足成就大悲心故。」
本願大悲三昧樂,故不捨眾生。
「大慧!譬如恒沙,隨水而流(至)趣義是斷,凡愚莫知。」
「趣」字,宋魏二譯,俱作「去」字。言如來說法,不隨諸去流轉。愚夫不知,諸法隨涅槃流,無有去來。
大慧菩薩復白佛言(至)「在生死中而得解脫?」
若眾生生死本際,始時不可知者,云何後時得解脫,終時可知耶?
佛言:「大慧!無始虛偽(至)是故不得言無邊際。」
言無始妄習因滅,妄分別想轉所依故,即名解脫。非斷滅邊,是故不得言無邊也。
「大慧!無邊際者(至)分別心起,了心則滅。」
言有無邊際者,不異妄分別也。若離妄分別外別有眾生,即有眾生斷生死得解脫。今觀知與所知一切諸法,本來寂滅,唯在眾生了不了耳!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觀察諸導師,譬如恒河沙(至)佛體亦如是。」
是二偈頌,上恒河沙七種譬喻,如文可知。
剎那品第十四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何等諸法名有剎那?」
因上以有身故而有滅壞,即是說陰界入無常,故舉一切諸法剎那壞相以請問也。
佛言:「諦聽!當為汝說(至)有受法無受法。」
如來將示是非剎那,故先牒釋一切諸法。謂順正理、益自他故,即名善法;違於正理、損自他故,名不善法。以有生滅,繫屬因緣,有所得故,名有為法;無生住滅,繫屬因緣,無所得故,名無為法。世即隱覆義,隱覆勝義故;又可破壞義,三世所遷故;間者墮虛偽中故,隱覆之法即墮虛偽中。世即是間,名世間法;出虛偽故,名出世間。有即三有,漏即染污,謂三有法性是染污,名有漏法;無染污故,名無漏法。受即執受,有執受故,名為生死;無執受故,即名涅槃。斯之五對,一一普該一切法也。按劉宋譯本,「不善法」字下,更當有「無記法」三字。
「大慧!舉要言之,五取蘊法(至)而生分別謂善不善。」
以心意識妄習為因,陰界入等色心諸法得增長者,愚夫分別,謂善不善。是剎那也。
「聖人現證三昧樂住,是則名為善無漏法。」
修三昧為因,證現法樂住,名為聖人善無漏法。非剎那也。
「復次大慧!善不善者(至)意及意識并五識身。」
再欲釋前善不善法,是非剎那,故標云復次,故舉八識如來藏,是剎那、非剎那因。然此第八阿賴耶識,唯是無覆無記性攝;第七末那,唯是有覆無記性攝;前六轉識,通善不善無記三性,未轉依位。此八種識俱名剎那,故如來藏名剎那因。若得轉依,八識皆是善無漏法。如來藏名非剎那因,善不善性依無記有,故無記性。經文影略,非不言也。
「大慧!彼五識身與意識俱(至)無異體生,生已即滅。」
言五識取塵與六七識共俱,六識造善惡業相,展轉差別,善惡業習相續不斷,故五識身生。此五識身,亦念念生滅。
「不了於境自心所現(至)我說此等名剎那法。」
此明五識不覺諸法自心現故,取種種塵,隨取即滅,故言次第滅。隨次第滅時,即六識生,故言別識生起。意識與彼五識共俱,取於五識所取種種差別形相,一念時不住,是名剎那也。
「無漏習氣非剎那法,此非凡愚剎那論者之所能知。」
言無漏習氣熏如來藏藏識,離念相應,證得聖果,即非剎那。故《起信論》云「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住異滅,以無念等故。」此豈凡愚未曾離念生滅戲論能知耶?
「彼不能知一切諸法(至)無為同諸法壞,墮於斷見。」
凡愚不覺是非剎那,則計無漏、真如、無為,同諸作法生滅敗壞,墮於外道所執斷見。《起信論》云「人我見者,聞修多羅說,世間諸法畢竟體空,乃至涅槃真如之法,亦畢竟空,離一切相。」以彼不知為破著故,即謂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豈非墮於斷滅見耶?
「大慧!五識身非流轉,不受苦樂,非涅槃因。」
五識身非流轉,一作「七識不流轉。」言彼七識念念生滅,無自性故,不能流轉六道,亦不知苦樂,亦非涅槃因。
「如來藏受苦樂,與因俱,有生滅。」
言如來藏常故,隨其染淨熏習轉變。為作依持,能令諸識知苦樂,與因俱,若生若滅。
「四種習氣之所迷覆(至)不能了知起剎那見。」
凡愚為五住熏心所迷覆故,不知如來藏常,起剎那見。言四種習氣者,即四住煩惱及根本無明也。
「大慧!如金金剛,佛之舍利,是奇特性,終不損壞。」
言如來藏不生滅,猶如金剛與佛骨也。
「若得證法有剎那者(至)於一切法作剎那想。」
凡愚不達諸法虛妄,故我方便隨順為說。一切諸法剎那不住,無漏習氣非剎那也。
大慧菩薩復白佛言(至)「何者為六?云何滿足?」
因上修證三昧樂住,名為聖人善無漏法。故舉餘經「世尊常說六波羅蜜,若得滿足便成正覺。」故問:何者為六?云何滿足?
佛言:「大慧!波羅蜜者(至)成就神通生於梵世。」
言世間波羅蜜者,計我我所,執取有無二邊惡見,求三有身,貪著色、聲、香、味、觸境,行於有漏諸波羅蜜,得生富樂六欲梵世,乃至無色非非想處,悉不能免流轉生死。
「大慧!出世間波羅蜜者(至)如是修習諸波羅蜜。」
言出世間波羅蜜者,是二乘人厭捨生死、欣趣涅槃,求於自度,修習六種劣無漏行,故不得作佛。
如下出世上上波羅蜜者,是如來常說,若得滿足便成正覺。須粗識其相。今依先德略啟十門:一釋名、二出體、三辨相、四建立、五次第、六相攝、七修證、八約教、九觀心、十釋文。
初釋名中,先通名,後別稱。通名波羅蜜者,《唯識論》云「要七最勝之所攝受,方可建立波羅蜜多。一安住最勝,謂要安住菩薩種性;二依止最勝,謂要依止大菩提心;三意樂最勝,謂要慈愍一切有情;四事業最勝,謂要具行一切事業;五巧便最勝,謂要無相智之所攝受;六迴向最勝,謂要迴向無上菩提;七清淨最勝,謂要不為二障間雜,即三時無悔。」若七隨闕,非到彼岸,故此六度各四句分別。其別名者,輟己惠人曰施;防非止惡曰戒;堪受諸法未能忘懷名忍,此約生忍。又忍即忍可,忍即是慧,雙忍事理故。練心於法名精;精心務達為進。梵音禪那,此云靜慮。梵音般若,此云智慧。
二出體者,施以無貪及彼所起三業為性;戒以受學菩薩戒時三業為性;忍以無瞋精進審慧,及彼所起三業為性;精進以懃,及彼所起三業為性;靜慮但以等持為性;智以擇法為性。開為十度者,對四亦以擇法為性,說是根本、後得智故。
三辨相者,施有三種:謂財施、無畏施、法施。戒有三種:謂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忍有三種: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諦察法忍。精進有三種:謂被甲精進、攝善精進、利樂精進。靜慮有三種:謂安住靜慮、引發靜慮、辨事靜慮。智慧有三種:謂加行無分別智、正體無分別智、後得無分別智。下餘四度,別名辨相。此既無文,如別章說。
四建立者,為十地中對治十障、證十真如,故開有十。為對六蔽,漸修佛法、漸熟有情,故但說六。六中前三,增上生道,感大財體及眷屬故;後三決定勝道,能伏煩惱,成熟有情及佛法故。又前三饒益有情,施財不惱,忍彼惱故;後三對治煩惱、勤修加行、永伏永滅故。又由前三故,不住涅槃;由後三故,不住生死,能為無住涅槃資糧。開說十度後唯四者,助六令滿故。方便助前三:願助精進、力助靜慮、智助般若,如《深密》說。
五次第者,謂由前前引發後後,及由後後持淨前前;又前前麁、後後細,易難修習,次第如是。
六相攝者,此六一一皆攝,一切波羅蜜多互相順故。《般若論》云「檀義攝於六,資生無畏法」等。《智度論》云「有未莊嚴波羅蜜即不攝者,有已莊嚴波羅蜜即相攝者。」今此經文必具攝故。若但說六,六攝後四;若開為十,第六唯攝無分別智,後四皆是後得智攝。
七修證者,五位通修,佛方究竟。六約因位總有三名:謂初無數劫,施等勢力尚微,被煩惱伏,但名波羅蜜多;第二劫去勢力漸增,能伏煩惱,名近波羅蜜多;第三僧祇勢力轉勝,能畢竟伏一切煩惱,名大波羅蜜多。故經云「出世上上波羅蜜多」。
八約教者,諸教可思。此教要須一一融攝,徹果該因。
九觀心者,可以意得,若不觀心,非己智分,不能開發自家寶藏;縱福智齊修,盡隨物轉,功歸生滅,無漏勝因皆不成就。故《淨名》云「諸佛解脫,當於眾生心行中求」也。
次經文下,即第十釋文。
「大慧!出世間上上波羅蜜者(至)而恒修行檀波羅蜜。」
言出世間上上波羅蜜者,謂大菩薩而於自心內外二法,覺知唯是妄分別現,不起施者妄想、不生受者執著、不取中間施物色相,為令眾生得無畏安樂,而恒行施。故論云「以知法性體無慳貪故,隨順修行檀波羅蜜。」
「於諸境界不起分別(至)是則名為禪波羅蜜。」
論云「以知法性無染,離五欲過故,隨順修行尸羅波羅蜜;以知法性無苦,離瞋惱故,隨順修行羼提波羅蜜;以知法性無身心相,離懈怠故,隨順修行毘梨耶波羅蜜;以知法性常定,體無亂故,隨順修行禪波羅蜜。」
「以智觀察,心無分別(至)是則名為般若波羅蜜。」
論云「以知法性體明,離無明故,隨順修行般若波羅蜜。」故《華嚴》六地偈云「不取眾相而行施,本絕諸惡堅持戒,解法無害常堪忍,知法性離具精進,已盡煩惱入諸禪,善達性空分別法。」此偈明地上所修,故直云已盡煩惱等。論通勝解行中發心修行,但云隨順。
又先德云:「六度萬行,互相融攝,成菩提分,皆由般若成立故。」五度如盲,般若如導。若布施無般若,唯得一世榮,後受餘殃債;若持戒無般若,暫生上欲界,還墮泥犁中;若忍辱無般若,報得端正形,不證寂滅忍;若精進無般若,徒興生滅功,不趣真常海;若禪定無般若,但行色界禪,不入金剛定;若萬善無般若,空成有漏因,不契無為果。若般若不明,萬行虛設。故《般若經》中欲得世出世間一切善法悉成就者,一一當學般若。是故非真流之行,無以契真;未有證真之行,不從真起。故云如是六度,如實修行,若得滿足,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若不具足,則無能入菩提之道。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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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yển thứ chín

注大乘入楞伽經
Hán gốc
注大乘入楞伽經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九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愚分別有為,空無常剎那,分別剎那義,如河燈種子。」
諸有為法猶如幻夢,愚夫妄計而起常見,佛為說空無常剎那,以不了故,復計無常作剎那想,如河燈也。
「一切法不生,寂靜無所作,諸事性皆離,是我剎那義。」
以一切法剎那流轉必無自性,無自性故即是無生,若非無生則不流轉,契無生者方見剎那。故《淨名》云「不生不滅,是無常義。」
「生無間即滅,不為凡愚說,無間相續法,諸趣分別起。」
言諸生法即是無生寂滅之相,愚人不信故,不得為愚人說。無間若計定有剎那相續法者,則有六趣妄想生。
「無明為其因,心則從彼生,未能了色時,中間何所住?」
明妄心識從彼無明生也。若妄心未生,未能分別色時,中間則無法,夫何所住耶?
「無間相續滅,而有別心起,不住於色時,何所緣而生?」
言無間相續前念滅已,後念續生,若不住色時,無有所緣,則無生也。
「若緣彼心起,其因則虛妄,因妄體不成,云何剎那滅?」
後念以從前念滅處起,故不是如實因生。因既虛妄,體不成立,則名無生,故不得言剎那滅壞。
「修行者正受,金剛佛舍利,及以光音宮,世間不壞事。」
對凡夫妄計一切法剎那故,說此正受等法為非剎那。
「如來圓滿智,及比丘證得,諸法性常住,云何見剎那?」
如來正智滿足,及諸比丘證得八地諸法實性,云何見剎那非剎那也?
「乾城幻等色,何故非剎那?大種無實性,云何說能造?」
不了諸法如幻夢等,取於種種差別形相剎那不住。何言非耶?大種虛妄無實自性,故不得說為能作者。此偈應在六度章前,恐翻譯誤。
變化品第十五
因佛應化隨宜說法,意趣難解,故大慧於此略舉十則,以請會通。是故《法華經》云「雖說種種道,其實為一乘。」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
如上章言「聲聞、緣覺執著涅槃、希求自樂,修六度不得佛。」何故?不定種性中云「住三昧樂聲聞,畢竟當得如來之身。」
「與諸菩薩等無差別。」
五種性中既有三乘,所乘不一,入滅正受中,何故復言「六地菩薩與聲聞、緣覺同入滅盡三昧。」求那譯本有此「與諸菩薩等無差別」八字。此下既有答文,恐但脫落。
「何故復說無般涅槃法眾生得成佛道?」
剎那章言,七識非流轉,不受苦樂,非涅槃因。七識者,是一切眾生識也。故問:無般涅槃法眾生云何得成佛道?
「又何故說從初得佛至般涅槃,於其中間不說一字。」
佛言:不說一字、不答一字。何故?佛四平等中有語平等也。
「又言如來常在於定,無覺無觀。」
恒河沙章謂佛不起一念分別,何得善知根性為眾生說法?
「又言佛事皆是化作。」
既言一切諸法自相共相是化佛說,即是化佛化作佛事。何故餘經言「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
「又言諸識剎那變壞。」
剎那章中佛說:「諸識剎那不住。」何故上言「知依諸業攝受生死。」
「又言金剛神常隨衛護。」
恒沙章言:如來最勝超諸世間非喻所及,即是不可見相,何須金剛力士守護?
「又言前際不可知而說有般涅槃。」
恒沙章中生死本際不可知,何故復言有眾生般涅槃?斯則有終時可知;如有終,則有本際也。
「又現有魔及以魔業(至)云何不離如是諸過?」
恒沙偈言「悉離一切過。」何故如來而有此諸過也?謂佛初成道,第六天魔興四兵、持苦具,詣樹下嬈如來;旃遮婆羅門女繫木盂謗於佛、孫陀利女外道殺以謗佛;又佛曾乞食周遍不得,空鉢而還。等即等餘不能備舉者,如食於馬麥、頭背俱痛、調達申越、闍王逆害、刺傷足、設火坑、毒飯等事。
佛言:「諦聽!當為汝說(至)授聲聞記是祕密說。」
為聲聞證無餘涅槃,自謂是佛,故佛方便與授記莂。言住三昧樂聲聞,畢竟當得如來之身。自令覺非是佛,進向大乘無餘涅槃。初心菩薩樂聲聞法者,亦令捨是心進修大行,及變化佛與化聲聞記。法性如來無有是事,此皆方便祕密所說。此答第一問。
「大慧!佛與二乘無差別者(至)意識捨離是時初斷。」
惑、智二障,亦名煩惱、所知二障。《成唯識》云「由斷續生煩惱障故,證真解脫;由斷礙解所知障故,得大菩提。」言煩惱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我,薩迦耶見而為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隨煩惱,此皆惑亂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煩惱障亦名惑障。言所知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為上首,見、疑、無明、愛、恚、慢等障於智用,於所知境無顛倒性,而不能了,能障菩提,名所知障亦名智障。如是二障,分別起者即見所斷,任運起者即修所斷。二乘但能斷煩惱障,解脫生死處與佛不異,故言佛與二乘而無差別;非是智障斷處不異。此答第二問也。
然上四卷中,約本末相依以明二障,此約二執以明二障,故文少異。
「藏識習滅法障解脫方得永淨。」
明七轉識諸法障礙藏識習氣等,是一切眾生妄體虛假無常,非涅槃因,不能成道。若七識滅,於一切法障中得解脫藏識習滅究竟清淨,即是妄想滅,名為涅槃,名成佛道。此答第三問。
「大慧!我依本住法作是密語(至)先具如是諸文字故。」
言依本然常住之法,如來密意故作是說。雖有語平等,但言語生滅無有自性。此答第四問。
「大慧!如來正知無有妄念,不待思慮然後說法。」
如來悲智常現前故,不待思慮,得為眾生而演說法。此答第五問。
「如來久已斷四種習、離二種死、除二種障。」
佛言:「四住煩惱無明習氣斷,故名真佛。化佛者,方便現形以化眾生,非真佛也。」此答第六問。
「大慧!意及意識眼識等七(至)凡愚不知妄著於空。」
言七種識妄想習氣為因,是剎那無常性,離善無漏、非流轉法,不能往來六道。如來藏常故,能持生死流轉,是涅槃苦樂之因,愚夫不覺妄計言空。此答第七問。
「大慧!變化如來金剛力士(至)自證聖智所行之境。」
化佛方便隨眾生相現,同人法故,假於守護。真實如來離一切根量,即是不可見相,不假守護。是一切化佛隨人善根生,不從實業生,非是真佛;然依真起化亦不離真佛。如陶家輪等眾事和合而有所作,化佛亦爾。眾生輪轉眾相具足,還說自共相法,不說真佛自證聖智所行境界。此答第八問。
「復次大慧!諸凡愚人(至)此分別即得解脫。」
言凡夫見此身滅,不見未來生,故起斷見;不覺藏識念念流注,故起常見。自心妄分別想是其生死本際,是故本際不可得也。滅妄分別名為解脫。此答第九問。
「四種習斷離一切過。」
化佛隨眾生所宜,方便示現種種過惡;真實如來四住煩惱及無明習氣悉斷,無如是過。此答第十問。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三乘及非乘,無有佛涅槃,悉授如來記,說離眾過惡。」
言非乘者,無般涅槃法眾生也。
「成就究竟智,及無餘涅槃,誘進怯劣人,依此密意說。」
欲彼成就究竟種智,斷所知障,證佛無餘大般涅槃,誘怯劣者,故隱覆說。
「諸佛所得智,演說如是道,唯此更非餘,故彼無涅槃。」
如來證智雖說種種道,其實為一乘,更無餘法;而彼聲聞計所得涅槃,自謂是佛者,非真涅槃也。以上三偈並頌第一問答,略該餘問答。
「欲色有諸見,如是四種習,意識所從生,藏意在其中。」
三界生死見思無明,悉是眾生心、意、意識展轉為因,熏習發現。此頌第十問答也。
「見意識眼等,無常故斷滅,迷意藏起常,邪智謂涅槃。」
此頌第九問答,如文可知。
斷食肉品第十六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食不食肉功德過失。」
如來在鬼王宮中說法,諸夜叉等念食時欲至,非肉不食;欲令諸鬼生慈心故,請如來說食不食肉功德過失。即是會上一切諸佛心,佛心者慈悲是也。
「我及諸菩薩摩訶薩(至)究竟當成無上正覺。」
世間眾生生死輪轉、怨結相連、墮諸惡趣、受大苦惱,皆由食肉更相殺害;增長煩惱、不得出離。能捨肉味、求於法味、慈心相向、清淨明了、如實修行,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世尊!路迦耶等(至)而許自他俱食肉耶?」
大慧舉邪況正,以明食肉之過。謂諸外道尚有遮禁,況復如來世間救護,而許自他而食肉耶?路迦耶者,未見譯文。
「善哉!世尊!具大慈悲(至)聞已奉行廣為他說。」
嘆佛世尊具大慈悲、拔苦與樂,願為解說我等奉行,亦令一切永不食肉。
爾時大慧菩薩重說頌言:「菩薩摩訶薩,志求無上覺(至)為我具開演。」
葱等五辛臭惡不淨,生噉生瞋、熟食發婬、酒亂靜性,損眾善、生諸惡,是故辛酒俱障善業。
爾時佛告大慧菩薩摩訶薩言(至)「說其少分。」
有無量因緣不應食肉,自下如來為之略說。
「大慧!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至)為修慈行不應食肉。」
梵音,旃陀羅,此謂殺人畜者。
「大慧!夫食肉者身體臭穢(至)若言許食,此人謗我。」
如來常說凡所飲食作食子肉想,餘食者尚然,況於弟子而聽食肉。
「大慧!淨美食者(至)非諸惡習虎狼性者心所愛重。」
言佛唯許食習聖人所應食者,餘皆不聽。
「大慧!過去有王名師子生(至)我許聲聞食如是肉。」
言世無有肉,不是殺生而可食者,以是義故,佛許聲聞食如是肉耶?言不聽許也。
「大慧!未來之世有愚癡人(至)凡是肉者一切悉斷。」
明有說言佛毘尼中聽食肉者,悉是謗如來也。昔於餘經說遮十種,許三種者,以眾生惡習既久,而其情欲不可輒去,是漸禁絕,就其情而制之,令其修習。今於此會一切種一切時,開遮方便一切悉斷,是謂最後清淨明誨。言遮十種者:人、蛇、象、馬、龍、狐、猪、狗、師子、獼猴也。許三種者:不見、不聞、不疑也。謂肉有二者:他殺、自死。見聞疑者,所謂他殺;不見聞疑者,所謂自死。或云許五種:謂不見聞疑外,加鳥殘、自死共成五種。雖云三五不同,俱不出自死肉之一義也。
「大慧!我不曾許弟子食肉(至)況食血肉不淨之食。」
一切有情皆依食住,謂食以資益諸根大種心心所法,能生喜樂、相續執持。總有四種:一者段食,變壞為相,謂欲界繫香、味、觸三,於變壞時能為食事。二者觸食,觸境為相,謂有漏觸,纔取境時攝受喜等能為食事。三意思食,希望為相,謂有漏思與欲俱轉,希可愛境,能為食事。四者識食,執持為相。謂有漏識,由段、觸、思勢力增長,能為食事。此四能持有情身命,令不壞斷,故名為食。段食唯於欲界有用,觸、意、思食雖遍三界而依識轉隨識有無。此對有情飲食血肉,是故且言不食段食。於義四種悉應斷,故下言「法身非雜食」者,謂超情識,是四俱無。
「大慧!聲聞、緣覺及諸菩薩(至)作是說者無有是處。」
三乘聖人皆以法喜、禪悅為食也,如來法身無雜食者。如《智論》云「除諸法實相,餘皆魔事。」則煩惱爾炎、現行種習悉已斷故,種智圓明,無緣悲心觀於眾生如一子想,豈許弟子而食子肉,復自食子肉耶?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悉曾為親屬,眾穢所成長,恐怖諸含生,是故不應食。」
此一行偈,於上諸因緣中,略頌其三也。
「一切肉與葱,韮䔉及諸酒(至)於中大驚怖。」
自下諸偈多示其過,悉令遠離。少頌長行。言當離麻油者,外國風俗,擣麻使生虫合壓之,規多汁益肥,如何可食?及孔隙諸床多有虫聚,皆不可坐臥。
「飲食生放逸,放逸生邪覺(至)生死不解脫。」
放逸者,大隨煩惱中之一也。飲酒食肉心多放逸,諸惡覺觀等悉隨生長,是故生死輪轉,不得捨離。
「為利殺眾生,以財取諸肉(至)食者我訶責。」
既無想教求,則三淨肉非有。凡諸肉者皆殺命而得,如何可食?
「更互相食噉,死墮惡獸中(至)斯皆食肉報。」
旃茶羅,即旃陀羅也。
「食已無慚愧,生生常顛狂(至)我皆制斷肉。」
《象脇》、《大雲》、《涅槃》、《央掘摩》皆經名也。
「先說見聞疑,已斷一切肉,以其惡習故,愚者妄分別。」
佛先所說見、聞、疑殺不許食者,已是悉斷,然惡習愚夫不知教意,妄起分別謂聽食肉。
「如貪障解脫,肉等亦復然(至)知量而行乞。」
言凡食淨食,尚如服藥想、如食子肉想,何況食肉?是故比丘少欲知足而行乞食以斷貪愛。
「食肉背解脫,及違聖表相,令眾生生怖,是故不應食。」
背正解者,由無慈慧、虧利自他,及違聖人護生儀表。
「安住慈心者,我說常厭離,師子及虎狼,應共同遊止。」
既心無害物,假使猛獸如虎、狼、師子者而常馴伏。
「若於酒肉等,一切皆不食,必生賢聖中,豐財具智慧。」
此一偈明不食果報,謂必生賢聖諸佛會中,豐足法財具佛種智。
陀羅尼品第十七
爾時佛告大慧菩薩摩訶薩言(至)即說呪曰:
「怛姪他(一)覩吒覩吒(至)莎訶(三十六)」
天台於《妙法蓮華經.陀羅尼品》皆以四悉檀翻名釋義。陀羅尼,此翻總持,總持惡不起、善不失(其一)。又翻能遮能持,能持善、能遮惡(其二、其三)。此能遮邊惡、能持中善(其四)。眾經開遮不同,或專用治病,如那達居士;或專護法,如此文;或專用滅罪,如方等;或通用治病滅罪護經,如《請觀音》,或大明呪無上明呪無等等明呪,則非治病、非滅罪、非護經;若通方者亦應兼,若論別者幸須依經勿乖教也。
次釋義云,諸師或說呪者,是鬼神王名,稱其王名,部落敬主不敢為非,故能降伏一切鬼魅(其一)。或云呪者如軍中之密號,唱號相應無所訶問,若不相應即執治罪,若不順呪者頭破七分,若順呪者則無過失(其二)。或云呪者,密默治惡惡自休息,譬如微賤,從此國逃彼國,訛稱王子,彼國以公主妻之,多瞋難事。有一明人從其國來,主往說之,其人語主,若當瞋時說偈,偈云「無親遊他國,欺誑一切人,麁食是常事,何勞復作瞋?」說是偈時默然瞋歇,後不復瞋。是主及一切人但聞斯偈,皆不知意。呪亦如是,密默遮惡,餘無識者(其三)。或云呪者,是諸佛密語,如王索先陀婆,一切群下無有能識,唯有智臣乃能知之。呪亦如是,祇是一法遍有諸力,病愈罪除善生道合(其四)。為此義故皆存本音,譯人不翻意在此也。惡世弘經喜多惱難,以呪護之使道流通也。
今此《楞伽經》如來所說陀羅尼亦專護法使道流通。
或又云凡呪文自古不翻有五意:一是諸佛祕密語法,唯佛能知;二是總持門,含多義故;三或是鬼神名,呼之勅以守護修行人故;四或是諸佛祕密印,如王印信所往無不遵奉;五不思議力所加持故,受持密誦滅罪生福。此與天台意同異可知。
「大慧!未來世中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至)即說呪曰:
怛姪他(一至)莎訶(十三)」
「大慧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至)一切文句悉已具足。」
夜叉,此云捷疾鬼,亦云苦活。羅剎,此云可畏,亦云食人鬼。此二部是北方毘沙門天王之所領者。
偈頌品第十八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修多羅中諸廣義故,而說頌言:「諸法不堅固,皆由分別生,以分別即空,所分別非有。」
言一切法皆非堅實者,謂從分別想念而生也,若能了悟分別識空,則知諸法本來寂滅。若生若滅俱是分別,分別若亡法非生滅。《金剛三昧經》亦云「法從分別生,還從分別滅,滅諸分別法,是法非生滅。」
「由虛妄分別,是則有識生,八九識種種,如海眾波浪。」
此又言九識者,即《密嚴經》以第九為純淨識也,諸經論中復指真如為第九識,皆名異體同,謂真一俗八,二合說也。然此真如即識實性,非是依他別有體故,亦非體類別有九識。但是第八。具分賴耶開而為二,以有漏分為染、無漏分為淨,通七轉識,故言九識。如下偈云「顯示阿賴耶,殊勝之藏識;離能取所取(離染分也),我說為真如(即淨分也)。」此開之者,即偈頌五對義中長合偈離也。又此緣起諸識應以四句辨之:一以識實性(今名第九識亦名真如)唯不生滅,如水濕性;二七轉識皆生滅,如眾波浪;三第八阿賴耶識亦生滅亦不生滅,如海含動靜,故前偈云「阿賴耶如海,轉識同波浪」;四無明倒執非生滅非不生滅,如起浪猛風非水非浪。故前偈云「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風起。」
今此品經凡六百六十有六偈,重頌經中諸廣義也。如下偈云「涅槃有六,諸色有八,諸蘊及佛各二十四。」此類名數頗多,前諸品內並無文者,即五對義中長無偈有也。其中要義,未見經論及章疏解釋者,不敢臆說,併俟來哲。餘四對中,所未釋者亦爾。
「習氣常增長,盤根堅固依(至)轉依即解脫。」
轉依之義前已略釋。《識論》又云「菩薩從前見道起已,為斷餘障復數修習無分別智,乃至捨彼二麁重故(二障種子名二麁重),便能證得廣大轉依。依謂依他,即依他起,與染淨法為所依故。染謂虛妄遍計所執;淨謂真實圓成實性;轉謂二分轉捨、轉得,由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識中二障麁重,故能轉捨依他起。上遍計所執及能轉得依他起中圓成實性,由轉煩惱得大涅槃、轉所知障證無上覺。
或依即是唯識真如,生死涅槃之所依故。愚夫顛倒迷此真如,故無始來受生死苦;聖人離倒悟此真如,便得涅槃畢竟安樂。謂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識中二障麁重,故能轉滅依如生死,及能轉證依如涅槃。」故云「及離智所知,轉依即解脫。」
「得如幻三昧,超過於十地(至)眾聖之所行。」
問:既唯一性無有二者,何故此經及諸修多羅說有三性,該攝一切?答:應知三性,雖隨相分(平音)各具二義,本末相收,唯一性故。妄計二義者:一情有、二理無;緣起二義者:一似有、二無性;圓成二義者:一不變、二隨緣。由圓成中不變、緣起無性、妄計理無,由此三義故,三性一際無有異也。故經云「一切眾生即涅槃,不復更滅。」此則不壞末而常本也。由圓成中隨緣、緣起似有、妄計情有,由此三義亦無異也。故經云「法身流轉五道,名曰眾生。」此則不動本而常末也。是故真該妄末、妄徹真源、性相融通,無有二也。故云「我唯說一性,自性無有二。」問:既不壞三性而說一性,如何此經及諸修多羅又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答:應知如來密意說故。故《唯識》云「即依此三性,立彼三無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無性。」初則相無性(謂妄計性,體相俱無);次無自然性(依他緣起,非自然故);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是圓成性)。此言三性三無性,不是依圓體亦無,但無計執之妄情,是故皆言無自性。是知究竟指歸,唯一實性故。次偈云「此諸法性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故《智論》云「除諸法實相,餘皆魔事。」(能了此三性三無性義,即於此經及餘修多羅,說一切法性非性理如破竹焉。)
「如四大不調,變吐見螢光(至)不生亦不滅。」
愚夫所見隨妄緣故,謂有生滅,故《圓覺》云「一切眾生於無生中,妄見生滅。」如實觀者,了妄即真,故不生不滅。故前經云「即說此妄名為真如」也。
然不生滅義,三性不同,謂妄計性,無體可生可滅;依他起性,即生不生、即滅不滅;圓成實性,自體本有不待新生,盡未來際究竟常住,永不斷滅。若以三性相對各約自相論者,即妄計之法妄生妄滅,圓成真心不生不滅。依他有二:謂相同妄計,似生似滅;性同圓成,不生不滅。故《華嚴經》云「一切法不生,一切法不滅。」以依他緣起無別自性,全同圓成,能悟此旨,諸大乘經說一切法不生不滅,究竟常住等,皆無餘蘊也。
「常行無分別,遠離心心法(至)是則名為識。」
梵阿賴耶,此云藏識,謂第八根本識而能含藏積集世出世間諸法種故,故云「藏識說名心。」然此識具能藏、所藏、執藏義故,謂與雜染互為緣故,有情執為自內我故,由是三義得藏識名。若是菩薩至第八地及二乘無學人,但有能所二藏,無執藏故。故此本識通有三位及七種名,如別章說。
梵音末那,此云染污意,謂第七傳送識與四惑俱,名為染污。恒審思量,名之為意,故云思量以為意。又標意名為簡心(第八)、識(前六),積集、了別劣餘識故。標心識名,應知亦爾。
前六轉識隨六根境,種類異故,謂名眼識乃至意識(隨根立名),或名色識乃至法識(隨境立名),謂於六境了別名識。然此隨境立六識名,依五色根未自在說。若得自在,諸根互用,一根發識了一切境,但可隨根立名而無相濫。
亦云心積集義、意思量義、識了別義,各分二種。積集二者:一集行相、二集種子,初通諸識、後唯第八。思量二者:一無間意、二現思量,初通諸識、後唯第七。了別二者:一細、二麁,細通諸識、麁唯前六。故《華嚴》云「諸業虛妄,積集名心、末那思量、意識分別,眼等五識了境不同,愚癡凡夫不能知覺。」
若依小乘教但說有六識,義分心、意、識,於阿賴耶唯得其名;若大乘權教,於阿賴耶但得一分生滅之義,而於真性未能融通,即說真如凝然,不作諸法。此經如實說故,謂依如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藏故有涅槃。論云「自性清淨心,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雖有染心恒常不變,是謂真妄和合、非異非同,能成一心、二諦之門,不墮斷常、有無之見。
「心常為無說,意具二種行(至)迷惑見毛輪。」
此言惡習熏於心,所現種種相。又云「無明熏於心,所現諸眾生。」則知有情眾生、無情器界,皆由無明熏習而有。故智覺云:「於一圓湛析出根塵,聚內四大為身,分外四大為境。」若離熏習之緣,決定無法可得。言熏習者,通有二種:一習熏,謂熏心體成染淨識等;二資熏,謂現行心境及諸惑相資等。故《起信論》云「有四種法熏習義故,染法、淨法起不斷絕。云何為四?一者淨法,名為真如;二者一切染因,名為無明;三者妄心,名為業識;四者妄境,所謂六塵。熏習義者,如世衣服,初非香臭,隨以物熏則有彼氣。此亦如是。真如淨法實無於染,但以無明而熏習故,則有染相;無明染法實無淨業,但以真如而熏習故,則有淨用。
云何熏習起染法不斷?所謂以有真如法故有於無明,以有無明染法因故即熏習真如,以熏習故則有妄心,以有妄心即熏習無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覺起念現妄境界,以有妄境界染法緣故即熏習妄心,令其念著造種種業,受於一切身心等苦。
云何熏習起淨法不斷?所謂以有真如法故能熏習無明,以熏習因緣力故則令妄心厭生死苦、樂求涅槃。以此妄心有厭求因緣故,即熏習真如,自信己性,知心妄動無前境界,修遠離法。以如實知無前境界故,種種方便起隨順行,不取不念乃至久遠熏習力故,無明則滅。以無明滅故心無有起,以心無起故境界隨滅,以因緣俱滅故心相皆盡,名得涅槃,成自然業乃至廣說。
「愚夫亦如是,妄取諸境界(至)無境但是心。」
問:既無境但是心邪見外境者,應一切時一切處皆見有色或皆不見,何故於有色時處眼則見色,餘無色時處則不見耶?答:如人夢中所見境界諸物,雖一切是無,從於虛妄夢想心起。然亦不如見有物處、見無物處,或先見後不見、或初不見後見,非處處皆見、亦非一期長見。故《識論》云「於有色處眼則見色,餘無色處不見色者。此義不然,何以故?以彼夢中,於無色處則見有色,於有色處不見有色。」心識變起一切諸法無而見有,亦復如是。
問:若爾,何故多人同處同時皆同於有處見有、無處見無、有時見有、無時見無耶?答:譬如百千餓鬼同依業力,皆於無膿血、猛火等處同時而見。豈清河流水實有猛火耶?故云無境,但是心識。
「如理正觀察,能所取皆滅(至)常住於無念。」
聖人內證常住無念者,謂真心無念佛教所宗。故《起信》云「以一切法本來唯心,實無於念,而有妄心,不覺起念見諸境界,故說無明。若能觀察知心無念,即得隨順入真如門。」是故學者雖明悟修行期圓種智,唯以無念為宗。但得無念,則愛惡自然淡薄、悲智自然增明、罪業自然銷除、功行自然精進,於解則見諸相非相;於行則名無修而修。障習盡時,生死即絕;生滅滅已,寂滅現前,應用無窮,名之為佛。
「迷惑因相應,執世間為實(至)眾生眼識生。」
此段末一偈,如來順小乘機說。眾生眼識具根、境等五種緣時,從藏識生;然八識皆藉緣方生。舉一例諸,故但言眼識。若約大乘義,於八識中眼識一種藉九緣生:謂一空、二明、三根、四境、五作意、六根本、七染淨、八分別、九種子。耳識唯藉八緣而起,九中除明;鼻舌身三,各藉七緣識方得轉,八中除空;第六意識依五緣生,七中除染淨及分別;第七識四緣生,五中除根本,或三緣生,以根與境並屬第八;第八識四緣生,五中除根本,以第七識即所依根故。若加等無間緣,即如次:十九八六四五諸緣而生。如有頌云「眼識九緣生,耳識唯從八,鼻舌身三七,後三五三四,若加等無間,於前各增一。」故《唯識》偈云「依止根本識,諸識隨緣現;或俱或不俱,如波濤依水。意識常現起,除生無想天,及無心二定,睡眠與悶絕。」
「取者能所取,名事俱無有(至)我說是唯心。」
問:十二有支因緣,是一切眾生流轉三世因果法,何得言無,唯是一心耶?答:本來無故,只由一念無明風鼓動真如海,遂成十二緣起,作流轉之根由。若了之,為佛智海之波瀾;昧之,作生死河之漩洑。故《華嚴》云「不了第一義,號曰為無明。」因不了之所盲,成惑業之眾苦;了無明之實性,成涅槃之妙心。若迷為惑業,則成三道:一無明、愛、取三支,是煩惱道;二行、有二支是業道;三識、名色、六入、觸、受、生、死七支,是苦道。若悟,為三因佛性:一識、名色、六入、觸、受、生、死是正因佛性;二無明、愛、取是了因佛性;三行、有是緣因佛性。如是等義唯是一心,隨迷悟緣派成多種。雖成多種,不離一心(如《華嚴》第六地有十種逆順觀十二因緣,皆不離唯心故)。故《大集經》云「十二因緣,一人一念悉皆具足。」但隨一境一念起處,無不具足(非獨如常以三世論)。且如眼見色不了名無明;生愛惡名行;是中心意名識,色共識行即名色;六處生貪名六入;色與眼作對名觸;領納名受;於色纏綿名愛;想色相名取;念色心起名有;心生名生,心滅名死。乃至耳聞聲、意知法,於一念中一一如是。一日一夜凡起幾念,幾念織幾十二因緣,成六趣無窮之生死。是知生死無體,全是如來藏第一義心,迷悟昇沈了不可得。故《起信》云「所謂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若心離於妄動則一切境界滅,唯一真心無所不遍。」豈非唯一心乎!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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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yển thứ mười

注大乘入楞伽經
Hán gốc
注大乘入楞伽經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十
「煩惱業與身,及業所得果(至)修行者不食。」
上云「財穀與金銀,田宅及僮僕」已下至此,凡一十四偈,佛誡弟子無故誤犯攝律儀戒,方能成就攝善法戒,及饒益有情戒,生定發慧,具一切佛法。是知戒為定慧之基,不可一日無此君也。古德以譬數層之閣,下固而上存者,宜矣!
「行者觀世間,能相與所相(至)豈能斷二執。」
覺智者,謂二無我智也;二執者,謂我、法二執也。二無我智,是對所治我、法二執,起能治道,如前二無我章已說。然將施二智妙藥,應盡識二執病源。如《成唯識論》云:外道餘乘(即二乘也)所執我、法各有二種:一曰俱生、二曰分別。
俱生二執者,謂無始來虛妄熏習,內因力故,恒與身俱(與身俱生與心同事),不待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而轉,故名俱生。此復二種:一常相續,在第七識,緣第八識,起自心相,執為實法及實我故;二有間斷,在第六識,緣識(第八)所變蘊、界、處相,或總或別,起自心相,執為實法及實我故。
分別二執者,謂亦由現在外緣力故,非與身俱,要待邪教及邪分別,然後方起,故名分別。唯在第六意識中有,此亦二種:一緣邪教,說蘊、界、處種種相故,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法及實我故。二緣邪教說,於諸法自性等相及我相故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法及實我故(此二執文,論中離說,今此合引)。如是二執,分別起者,即見所斷;若俱生者,即修所斷,皆由無明因緣生故。是如幻有,所執我、法妄計度故,決定非有。故世尊言:「諸識所緣,唯心所現,依他起性,如幻事等。若了二空,二執隨斷,彼能了者,即二覺智也。」故云「若無覺智生,豈能斷二執?」
「以覺自心故,能斷二所執(至)皆是唯心作。」
問:三界初因、四生元始,莫窮本末、罔辨端由。莊老指之為自然,周孔詺之為渾混,佛於此說:「從無色界乃至地獄,依正皆是唯心所作。」最初起處,如何指南?答:欲知有情身土真實端由,無先我心。如《華嚴經》云「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又云「心如工畫師,能畫諸世間,五陰悉從生,無法而不造。」故云「諸菩薩初住地時,應善觀察;隨其所身一切法門,隨其所有甚深智慧,隨所修因,隨所得果,隨其境界,隨其力用,隨其示現,隨其分別,隨其所得,悉善觀察。知一切法皆是自心,而無所著。」《楞嚴》亦云「迷妄有虛空,依空立世界,想澄成國土,知覺乃眾生。」至於世界、眾生、業果,三種相續皆是覺明,明了知性、因了發相,從妄見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次第遷流,因此虛妄終而復始。是知光未發處,尚無其名;念欲生時,便分其影。若有知有覺,則眾生界起;若無想無慮,則國土緣生。因染法而六趣輪迴,隨淨心而四聖階降,可謂凡聖之本,身土之由。故指虛空世界也,悉我自心焉,非止言其太極生兩儀,玄牝為天地根而已矣;考善惡報應也,悉我自業焉,非止言其上帝無常、天網恢恢而已矣。豈虛言哉?
「如幻諸三昧及以意生身(至)演三乘一乘。」
問:此經前後或云三乘一乘,或云五性一性,或云無乘及乘者,乃至種種異說,究其旨趣竟如何耶?答:佛說種種道,其實為一乘,若隨權實各別所據,則似相違反,若會通者皆不相違。謂就機則三、約法則一,新熏有五、本有無二;若入理雙寂,則三一俱亡;若約佛化儀,則能三能一。餘諸異說,類此可知。是故論云「競執有是非,達者無違諍。」
「佛有三十六,復各有十種(至)阿賴耶命根。」
根本識種名壽,以能持識故,此種能令色心不斷,亦名命根。此識相分色法、身根,所得名煖,現行識名識。
「意及與意識,皆分別異名(至)是眾聖所行。」
此言眾聖皆悉修行真如實觀,及唯心識觀,如進趣大乘方便。經云「若於一實境界修信解者,應當習學二種觀道:一唯心識觀、二真如實觀。學唯心識觀者,所謂於一切時一切處,隨身口意所有作業,悉當觀察,知唯是心。乃至一切境界若心往念,皆當察知,勿令使心無記攀緣,不自覺知。於念念間,悉應觀察,隨心所有緣念,當使心隨逐彼念,令心自知。知己內心自生想念,非一切境界有念有分別也。所謂內心自生長短、好惡、是非、得失、衰利、有無等見,無量諸想;而一切境界未嘗有想,起於分別。當知一切境界自無分別想故,即自非長非短、非好非惡,乃至非有非無,離一切相。如是觀察,一切法唯心想生。若使離心,則無一法一相而能自見有差別也。
真如實觀者,思唯心性無生無滅,不住見聞覺知,永離一切分別之想。」故云「真如及唯識,是眾聖所行。」如上理行雙修,方名觀法。故永嘉云「渡海先須上船,非船無以能渡;修心必須入觀,非觀無以明心。心尚未明,相應何日?」若不修習得菩提者,猫兔等類亦應證得。
「此有言非有,彼非解我法(至)滅道皆悉具。」
此四諦義,天台約《涅槃經.聖行品》開成四種四諦:謂生滅、無生滅、無量、無作。
生滅者,苦、集是世間因果,滅、道是出世因果。謂逼迫名苦,則三相遷移(《集論》云「諸有情生及生所依處,俱名苦諦。」)增長名集,則四心流動(《集論》云「一切煩惱及煩惱增上所造諸業,俱名集諦。」);除患名道,則對治易奪;寂靜名滅,則滅有還無。即令眾生知苦斷集,欣滅修道。雖世出世皆是變異,故名生滅四諦也(諦有二義:一謂諦實、二謂審諦)。若達四諦從緣生故空,即超筌悟旨而成智慧。謂解苦無苦,名苦聖諦;解集無和合,名集聖諦;解滅無滅,名滅聖諦;解道無道,名道聖諦,故名無生四諦也。
《大涅槃經》云「苦有無量相,非諸聲聞、緣覺所知;集、滅、道等亦復如是。」即無量四諦也。
若了陰入皆如,無苦可捨;無明煩惱即是菩提,無集可斷;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邊邪皆中正,無道可修。無苦、無集,故無世間;無滅、無道,故無出世間。一切諸法皆是實相,實相外更無別法,即無作四諦也。故《玄義》云「以迷理故,菩提成煩惱,名集諦;涅槃成生死,名苦諦;以能解故,煩惱即菩提,名道諦;生死即涅槃,名滅諦。即事而中,無思無念,無誰造作,故名無作。」亦名一實諦。所以八千聲聞法華會上,見如來性如秋收冬藏,更無所作,以達本故,法爾如斯。若未親證之人,不可安然拱手傚無作無修,直須水到渠成,自然任運。
以是四諦堅對諸土,有增有減。同居有四、方便則三、實報則二、寂光唯一。又總說名四諦,別說名十二因緣:苦是識、名色、六入、觸、受、生、死等七支;集是無明、行、愛、取、有等五支;道是對治因緣方便;滅是無明滅、行滅,乃至老、死滅。故《涅槃經》開四四諦,亦開四十二因緣。下智觀之,得聲聞菩提;中智觀之,得緣覺菩提;上智觀之,得菩薩菩提;上上智觀之,得諸佛菩提。故《中論》云「因緣所生法」,即是生滅;「我說即是空」,是無生滅;「亦名為假名」,是無量;「亦名中道義」,是無作。又謂「因緣即集,所生即苦,滅集方便是道,苦集盡是滅。」
問:法性尚非一法,云何以一二三四推之?答:法性是所迷,苦、集是能迷;能迷有輕重,所迷有即離。約界內外分別,即有四種苦集;約根性證理,即有一二三四不同。若界內鈍人迷真重,苦集亦重;利人迷真輕,苦集亦輕。界外利鈍輕重亦爾。法性是所解,滅道是能解;所解有即離,能解有巧拙。界內鈍人所解離,能解則拙;利人所解即,能解亦巧。界外利鈍即離,巧拙亦如是。
問:集既有四,苦果何二?答:惑隨於解,集則有四;解隨於惑,但感二死。例如小乘惑隨於解,則有見諦、思惟。若解隨於惑,但是一分段生死爾。
問:苦、集可是因緣所生法,滅、道何故爾?答:苦、集是所破,滅、道是能破;能破從所破得名,俱是因緣生法。故《大涅槃》云「因滅無明即得熾然三菩提燈。」亦是因緣也。
問:法性是所迷,何故二?何故四?答:法性隨權實,是故二;法性隨根緣,是故四。若達此旨,見相、聞法等例作四種料簡,即無差濫。是知一心四諦,橫該竪徹;理無不窮,法無不備也。
「凡夫妄分別,取三自性故(至)斷除悉清淨。」
「見修諸煩惱」者,即見道所斷分別煩惱,及修道所斷俱生煩惱也。通三乘說者,略有十種:一貪、二瞋、三癡(亦云無明)、四慢、五疑、六身見、七邊見、八邪見、九見取、十戒禁取。如是總別十使煩惱中,疑及邪見二取四種,唯分別起,即見所斷煩惱;餘貪等六,通分別、俱生;兼二所斷,謂見所斷及修所斷也。
八識之中,前五識得起初三,亦通分別及俱生。由用意識中,邪師、邪教及邪思惟三因引故,得有分別起也。第六意識總具十種,四唯分別,六通分別、俱生。第七末那唯四俱生,謂我癡、我見、我慢、我愛,此識有覆無記性故。其第八識十總不起(唯含彼種),唯此無覆、無記性故。
分別、俱生皆通三界,唯瞋一種只欲界有。上色、無色二界煩惱,皆是有覆無記性攝。欲界四諦下各有十使,即為四十。上二界皆除瞋諦別各有九,即有七十二,并欲界合有一百一十二。其俱生者,欲界具六,上二界除瞋,各唯有五,合成十六,通前分別,總有一百二十八煩惱。
若二乘機,以八忍八智斷三界四諦分別煩惱,得預流果,次修九無間道、九解脫道,斷三界俱生煩惱,得餘三果。其所知障諸趣寂者,入無餘時斷,其餘一切有斷不斷,不同愚法。以彼唯斷煩惱障故(回心二乘得同回心菩薩,分斷所知障不同愚法二乘,唯斷煩惱障),直進菩薩二障俱斷,煩惱障中不同二乘約界分位(回心菩薩斷煩惱障,或類二乘)。但於二障分別起者,地前伏現行,初地真見道時,一剎那中頓斷彼種。其俱生中煩惱,初地已去自在能斷,留種故不斷。何以故?潤生攝化故、不墮二乘故、為斷所知障故、為得大菩提故。彼第七識煩惱,性非潤生,故非所留。行相細故,七地已還有時暫現,以觀智有間故。是故當知煩惱障種至金剛位;其所知障行相細故,正障菩薩道故,於地地分斷,要至佛地方盡無餘。由此即說二障修惑俱至佛地。故《對法論》云「又諸菩薩十地位中,唯修所知障對治道,非斷煩惱障。得菩提時,頓斷煩惱及所知障。」
若約實教,諸聲聞人於煩惱障但能折伏,何況能斷所知障。其菩薩人於二障中,不分俱生及分別,但有正使及習氣,地前伏使現、初地斷使種、地上除習氣、佛地究竟淨。此中習氣,從斷正使種子無間,方有餘殘習氣。
若約六七八識與二障合辨者,有義八識中唯習氣,末那中唯種子,六識唯現行;或云六七八識,皆通習氣、種子、現行。然此二障俱能障智,通名無明,以是本末二無明故。如《起信論》「依本末相依門以明二障,以無明所起六染心,為煩惱礙(即四住地煩惱),能起染心之無明(根本),名為智礙(無名住地)。」其煩惱礙亦名枝末無明(亦名所知障也)。何以故?以能染境義邊,名為煩惱;以能障智義邊,亦名無明。故《瑜伽論》云「無明有二,若貪等俱者,名相應無明(枝末);非貪等俱者,名獨行無明(根本),以是主故。」《唯識》又云「不共無明有二:一恒行不共,唯末那有(枝末);二獨行不共,末那所無(根本)。」
是故天台以體真止從假入空觀與空慧相應,即能破見思惑(四住煩惱),成慧眼一切智,智能得體,得真體也。以方便隨緣止從空入假觀,分別藥病種種法門,即破無知惑(枝末無明),成法眼道種智,智能得體,得俗體也。以離二邊分別止及上二觀為方便,得入中道觀,破根本無明,成佛眼一切種智,智能得體,得中道第一義體也,猶名巧度次第義爾。若約一心圓頓止觀者,謂法性寂然曰止,寂而常照名觀,以止緣於諦,則一諦而三諦;以諦繫於止,則一止而三止。譬如三相在一念心,雖一念心而有三相。止諦亦如是。所止之法雖一而三,能止之心雖三而一。以觀觀於境,則一境而三境;以境發於觀,則一觀而三觀。如摩醯首羅面上三目,雖有三目而是一面。觀境亦如是,觀三即一、發一即三,不可思議,非世出世、不權不實、不優不劣、不前不後、不並不別、不大不小。故《中論》云「因緣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也。」故知破一切惑莫若空,無假無中而不空;建立一切法莫若假,無空無中而不假;究竟一切性莫若中,無假無空而不中。是皆對治眾生心病無明煩惱,方便如此建立,於賢首宗猶屬終教義。如上所破無明煩惱,在《圓覺經》亦名理事二障也。
若約頓教,惑性、智性皆本淨故,故不可說斷與不斷。設謂有惑可斷,亦不依地位漸斷。如《起信》云「若離妄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是也。」圓教更不分使、習、種、現,謂一切煩惱不可說其體性,則全妄全真,唯是無盡重重法界,諸佛心中眾生,眾生心中諸佛,互相涉入,是故一障一切障,一斷一切斷。
然修觀行者,須達能斷無性、所斷本空,無斷之斷方為正斷。若執定有者,則墮於常,不可斷故;若執定無,即墮於斷,失聖智故。故先德云:「佛本是而勤修,惑元無而須斷。」
「本性清淨心,眾生所迷惑(至)智者不應說。」
謂依如來能詮聖教、所詮正理,如實修行、斷惑證真,則無有虛棄;捨此欲滅煩惱,皆為魔說。
故賢首師以佛聖教正理,發明宗趣等,巧被機宜,各分為五(見《華嚴教章》及《起信論疏》)。且聖教五者:一小乘教,以隨機故、隨他語故,而說諸法一向差別,以其簡邪正、辨凡聖、分欣厭、明因果。然所說理,但顯人空未明法空,唯依六識、三毒建立染淨根本,未盡法源,故多諍論。二大乘始教,亦名分教,謂定性二乘、無性闡提俱不成佛。此既未盡大乘法理,故立為初,有不成佛故名為分,廣說法相,少說法性。所說法性即法相數,決擇分明故少諍論。三終教,亦名實教,說如來藏隨緣成阿賴耶識,緣起無性一切皆如,定性、無性悉當成佛,方盡大乘至極之說,故立為終,以稱實理故名為實。少說法相,多說法性,所說法相亦會歸性,故無諍論。以上二教,並依地位漸次修成,總名為漸。然此一門與前後別。但教有始、終、頓、漸之殊,法非優、劣、淺、深之異。四頓教,但一念不生即名為佛,不依地位、漸次而說,故名為頓。總不論事相,唯辨真性。一切所有唯是妄想,一切法界唯是絕言,五法、三自性皆空,八識、二無我俱遣,訶教勸離、毀相泯心,生心即妄、不生即佛。五一乘圓教,明一位即一切位、一切位即一位,是故十信滿心,即攝五位成正覺等。主伴具足,故名圓教。所說唯是無盡法界,性海圓融、緣起無礙,如帝網珠重重無盡(若於五中顯此經者,正唯頓教亦兼於終)。
然教章獨於圓教中而云一乘,有二:一同教一乘,同頓同實故;二別教一乘,唯圓融具德故。謂別教則逈異諸教,同教即普攝諸教。前後諸師所判教義,莫善於此。但未明諸乘五教,亦各有同別、共不共故,故今續之以成其說。一小乘教者,以共人天乘為同教,以唯顯四諦、四果為不共別教,故《品足論》六云「有共異生法、不共異生法。云何為共?謂有定及有生。此復云何?謂如是定、如是生,異生、聖者皆容得有。云何不共?謂四通行、四無礙解、四沙門果」等。二大乘始教者,以共二乘迴心教為同,以不共二乘直進教為別,此如《智論》有共不共般若教章、明迴心、直進二教是也。三大乘終教者,以共前三乘為同。《法華經》云「於一佛乘分別說三,汝等所行皆菩薩道」,以不共三乘唯一乘為別。《法華經》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是知《法華》、《涅槃》皆對權小以顯一乘。四大乘頓教,以共始終小乘為同,以不共前三唯頓為別。如《圓覺經》云「此經名為頓教大乘,頓機眾生從此開悟。」謂約別教直進機也。又云「亦攝漸修一切群品。」此約同教迴心機也。五一乘圓教者,如上所別教章文是也。
此五教中,若以大小為對,則初一為小,後四為大;若約權實為對,前二為權,後三為實;若以頓漸為對,前三皆漸,後二為頓;若以偏圓為對,前四皆偏,後一為圓。而前前不攝後後、後後必收前前,此約同教說也;
若約別教,則後後皆破前前。故《華嚴經》云「法性真常離心念,二乘於此亦能得,不以此故為世尊,但以甚深無礙智(此圓教破頓義)。」此經云「初地即為八,乃至無相有何次(頓破終漸)。」《法華經》云「無二亦無三(終破始教)。」《梵網經》呵二乘為邪見(權破愚法),皆但除其病,不除其法。
然同教中雖同前前,而中間三教亦得分同於後。如《圓覺經》有圓教法界三觀,《攝論》等有實教行相。然有其所同,無其所別;有其義而無其教。唯成當教中義。由諸經論有如是同別、共不共等法門,出沒相涉,故方便立五教不同。
問:已知五教各有同別,貫於群詮,由是以明一代時教更無餘蘊。云何一心約就諸教,而有如是差別義耶?答:此有二義,故作是說。一約法通收,謂由此甚深緣起一心具五義門,是故聖人隨以一門攝化眾生。一攝義從名門,如小乘教說;二攝理從事門,如始教說;三理事無礙門,如終教說;四事盡理顯門,如頓教說;五性海具德門,如圓教說。是則不動本而常末、不壞末而常本。五義相融,唯一心也。二約機得法分齊(機器不同),謂或有得名而不得義,如小乘教;或有得名得一分義,如始教;或有得名得具分義,如終教;或有得義而不存名,如頓教;或有名義俱無盡,如圓教。是知聖教萬差,要唯此五,初則歷然不濫,後迺全體相收。一味融通、群疑屏息,總是如來一大善巧,攝生方便也。餘諸義門,廣如彼說。
「先應決了我,及分析諸取(至)第五不可說。」
言「三世及非世,第五不可說」者,謂天竺犢子部,以我法俱有而為宗趣,立五法藏,謂三世為三,無為為四(即是非世),第五不可說藏,我在其中,以不可說為有為及無為也。故此一部,諸部共推不受,呼為附佛法外道也。
「諸佛之所知,諸行取所住(至)勿更餘分別。」
此最後一頌,謂約義付屬流通。教,迹也,即心能詮也;理,本也,即心所詮也。非本無以垂迹,非迹無以顯本;若能尋迹得本,自然絕迹歸宗,故云「教由理故成,理由教故顯」也。此教者,摩訶衍中真實了義教也;此理者,謂緣起一心甚深至理也。是故結勸四輩弟子,信、解、修、行,如實證入,不斷如來種性。故云「當依此教理,勿更餘分別。」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十(終)
丐緣鏤板沙門 (逈瑋) 重校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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