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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略疏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略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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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ã văn bản
T33n1704
Tên chuẩn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略疏
Quyển
T33
Bộ sưu tập
Đại Chính Tân Tu Đại Tạng Kinh
Nguồn
CBETA TX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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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án văn (phồn thể) · Hán Việt · Việt/Anh (khi c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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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5: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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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略疏
Hán gốc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略疏
No. 1704 [cf. No. 236]
佛說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略疏卷上
唐至相寺沙門智儼述
將欲釋文,先於文首作五門分別:一明教興所由、二明藏攝分齊、三明教下所詮宗趣及能詮教體、四釋經題目、五分文解釋。
初、教興所由者,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者,蓋是實智之美稱、真德之通號,宗本冲寂、神凝湛一,獨曜幽原、圓明等覺,含暉至朗而泯於分別、冥津玄曠而隱於緣數,斯乃可謂眾生之本際、涅槃之圓旨、因緣之實性、法界之說府。是知真性虛融,斯無不在,一言無所不攝、殊說更無異盈,但為聖化隨機明教門非一,為進初心菩薩、爰引根熟聲聞,遂分張別分,以成空文堅固之教矣。
第二、藏攝分齊者,有三:一約一乘、二約三乘、三約自部種類。此經所為名同小乘,所有法門主伴不具,所述文義唯局一法,唯說理門遂其解行,以此為驗非即一乘;若從所流,皆依一起。第二約三乘辨者,有二:第一所詮三故藏即為三、第二所為二故藏即為二。所詮三者:一謂定學,是修多羅藏所詮;二謂戒學,是毘那耶藏所詮;三謂慧學,是阿毘達摩藏所詮。此經是修多羅藏所攝。第二門者:一小乘藏、二大乘藏,亦言二乘及以三乘。云三乘者有二義:一約根辨,三人同依一法故;二約法辨,對三人所軌故。此經即是大乘三藏所攝也。第三自部種類相攝者,《般若經》依梵本三十萬偈譯成六百卷,總作十六會,說處別有四。前六會同王舍城鷲峯山說,次三會同在室羅筏誓多林給孤獨園說,次一會他化自在天說,次四會還同前誓多林說,次一會同前鷲峯山說,次一會在王舍城竹林園白鷺池側。說此《金剛般若經》當第九會說。梵本有三百偈,今成一卷,亦無別品。若準說經依處之義理亦不同:初依處者,王舍城說舉教自在敵非,顯德義靜相勝故也。第二處者,表顯化生分齊,臨機濟危拔苦之相也。第三處者,顯處校量,明教尊勝覆蔭決定故也。第四處者,顯教自在,防非顯德眾義建立,亮神之所津潤之狀相也。
第三、教下所詮宗趣及能詮教體者,有二:一總明宗趣,此經即用三種般若:一實相般若、二觀照般若、三文字般若。所以知者,為下經文具明理行及教三義故。第二別明宗趣者,有五義:第一教義相對,用教為宗、以義為趣。第二因果相對,以因為宗、用果為趣,為下文中所住及修行并調伏竝約成因行義故。第三人法相對者,用法為宗、以人為趣,為依法成佛故。第四理事相對者,以理為宗、用事為趣。第五境行相對,以境為宗、以行為趣,立境教欲成其行故也。第二能詮教體者,若約一乘,以唯識真如為體,不可以分別智知故;若約三乘,有二義:一同小乘教、二同一乘教,具如經論。
第四、釋經題目者,
佛說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元魏三藏留支譯
(音釋)琳音云:正梵音嚩折羅,此翻云「金剛」。般若,「般」本梵音云鉢囉(二合),囉取羅字上聲兼轉舌,其二合者兩字各取半音合為一聲,古云般者,訛略也。「若」(而者反)正梵音枳(音鷄以反)孃(取上聲二合)合為一聲(《守護國界經》呪云「枳孃」,唐言智慧,或云正了知)。古云「若」,略也。波羅蜜,「波」正梵音應云播(波箇反引聲),「羅」正梵音應云囉(取羅上聲轉舌呼之),「蜜多」正云弭多(弭迷以反),具足應言:嚩折囉鉢囉(二合)枳孃(二合)播(二)羅弭多素怛纜。
「佛」者,此既三乘教,故佛是化身佛。「說」者,陳章吐教故名說也。又化佛不說,法身授與說也。「金剛」等者,從喻名也,智難壞故,喻金剛也。「般若」等者,西域語也,此云實智,般若即智。「波羅」即彼岸也。所言「蜜」者,此云到也,真照之慧,窮源實相、性出無染,義顯終極、跡絕有海,故云智彼岸到也。所言「經」者,真淨之教文詮理緯,顯用行心訓儀常則,謂之為經。
第五、分文解釋者,經文有三:初序分、二正宗、三流通。序有二種:一證信序、二發起序。初證信序。興所由者,阿㝹樓馱教彼阿難問其未來四法:一問經首安何字。二問未來以何為師?用戒為師。三問未來弟子依何而住?依四念處住。第四惡性人云何共住?以梵壇治之。又約佛序及弟子序、現在序、未來序等,思以準之不勞繁解。
如是我聞:一時婆伽婆在舍婆提城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序經文有六句:一如是者,《大論》云:信順,譬信於實法,順而敬舉也。二我聞。三一時,此有三義:一平等時,謂無沈浮顛倒;二相應時,謂今聞能聞正聞;三轉法輪時,謂正說正受。四佛婆伽婆,此有多義,即身口意滿等也。五住處。六同聞眾,辨所為機及同聞影響眾。又釋:前之二文,局在證信;後之四句,義通發起。問:所以無菩薩眾者。答:般若堅固甚深難識,若影響徒眾及所為機通菩薩者、迴心聲聞及凡夫等於斯絕分,為欲引下故略不明。
就其第二發起序中,大分有二:初佛世尊訖乞食緣,為前方便。二爾時諸比丘下,正時集眾以顯發起。
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鉢入舍婆提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食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鉢,洗足已,如常敷座。結跏趺坐,端身而住,正念不動。
初文有四:初嚴儀乞食,即為行始。二於其城中下,還歸本處,顯行終。三飯食訖下,為顯法方便。四結跏趺下,顯定依止。
爾時,諸比丘來詣佛所。到已,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退坐一面。爾時,慧命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向佛合掌恭敬而立,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應供正徧知,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世尊!云何菩薩大乘中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修行?云何降伏其心?」
第二文中有四:初正時集眾。二爾時慧命已下,為請法方便。三白佛希有下,讚佛具德。四世尊云何下,正明請問以顯發起。此問有四:初一總顯發心之相。二問所住之理,即顯問實相般若。三問能修行,即問觀照般若。四問降伏心,即調伏方便,即問文字般若。下答準之。
就第二正宗文中,大分有三:初讚問善哉,誡眾略說,即為立義分。二佛告須菩提諸菩薩下,廣辨般若體相,即為解釋分。三須菩提菩薩發阿耨多羅已下,結說究竟分。
爾時,佛告須菩提:「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如菩薩大乘中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修行,如是降伏其心。」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是。願樂欲聞。」
就初立義分內,大分有五:初讚問善哉。二即彼讚說者具德。天親《論》云「善護念者,約根熟菩薩,護成自他德;善付囑者,約根未熟菩薩,未成成、已究竟,由善付囑勝能故也。」三誡聽許說。四略舉四義以答上問。五須菩提白佛下,顯其善欲起後廣說。今明大乘中發菩提心者,略有十義:一求佛果盡、二顯法界盡、三明修行盡、四明斷三種障盡、五度眾生盡、六求善知識盡、七成其善願盡、八頓發位盡、九善應因果盡、十自在攝成諸功相入等盡。所言應如是住者,即實相般若。明法界真如,本覺寂靜,離念明慧,無分別智之所顯現,一得不退,名之為住。言如是修行者,顯修成正智,正助圓滿應業行心,名為修行。言如是降伏其心者,凡夫心識,虛妄縱盪輪轉長時,今依方便調令應法,故名降伏也。
就第二解釋分,大分有二:初約解心顯三種般若;二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乃至云何住云何修行下,約其行事辨三種般若。又前解者,即約正說法身;又後證行者,即約正證法身,此可思準之。
就初、解文,大分有二:初顯解三種般若體德分量;二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法門下,舉行顯解明解非妄。就初文中大分有二:初明顯解般若離妄堅固;二復次佛告慧命須菩提下,釋其餘疑辨解決定。就初文中大分有二:初約眾生界等以答上問,即決四疑,謂上菩提心所住修行降伏等,即三般若體;第二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下,明般若德用。就初文中大分有四:初約眾生發心即有四義:一、廣大;二、我皆令入下,即第一也;三、如是滅度無量下,即常也;四、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眾生相下,明其心不顛倒。所以發此四心,為顯深心功德滿足故,即廣上第一總發菩提心。問:何以偏約眾生者?答:顯捨自愛,生眾生愛,慈悲大順;翻彼二乘及凡夫見,宜便故也。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生如是心:『所有一切眾生眾生所攝,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所有眾生界眾生所攝。』」
初、廣大文,大分有六:初一句總;二約四生明攝法分齊;三約色無色顯界周盡;四約想有無以決外疑;五若非有想下,除外道增上慢見,為外道將非想為非生死故;六會彼妄見,攝從正智境。謂所有眾生界眾生所攝者,即無眾生及似眾生所攝也。問:所以言似者?答:《經》云「不可以似似」,故云似也,故似不妨無。問:若爾,眾生即空,何所攝也?答:只為是是空空,即眾生分別所攝,故辨攝;若不彰攝,解不明淨故也。
「『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
二、第一文,無餘涅槃者,即無分別餘也,即性淨涅槃也。若約一乘,即三世常涅槃,亦三世常覺;若約三乘,即一世智得三世常涅槃,及應化二身是有餘、法身是無餘。又報身在煩惱滅是有餘、惑斷報身滅是無餘。若約小乘,唯約報身是無無餘、煩惱先滅是有餘。於此一義之中,約智數斷惑,諸宗不同,與分別相應,不滅心見,有此差別也。下可準。今此經宗唯揀小乘,義局大乘及一乘義也。
「『如是滅度無量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第三、常文。
「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眾生相即非菩薩。何以故非?須菩提!若菩薩起眾生相、人相、壽者相則不名菩薩。」
就第四、不顛倒文。有其四句:初何以故?責生同無,不度所由;第二答文,顯知者是正;三復重責,若不知無眾生之者即不順法相,顯不知者失;第四答意,順此可知。
「復次,須菩提!菩薩不住於事行於布施,無所住行於布施,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
第二廣上如是住,有二:一由法性無住,絕於自他相想,平等究竟;二由自性體寂,絕於為非故。於文間亦有兩句:一、對於事顯知住法即假塵境;二、不住色下,約實塵以顯住義。
「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想。」
第三廣上如是修行文。有三句,所以可知。問:不住相、想,二義何別?答:所知分齊,不依分別住,名不住相;能知之心,不依分別取,名不住想。餘可準之。
「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聚不可思量。」
第四廣上降伏其心文。即用不住於事已下,所離分別取心不生,即名降伏。問:何故及修行等,偏約檀度明之?答:檀是菩薩起行之初首,若此一淨,餘度易明。又檀度之中得攝於六。故天親《論》云「檀度攝於六,資生無畏法,此中一二三,名為修行住。」廣解如《論》,為此義故也。
就第二、德用文中,大分有四:初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等,明三種般若德用分量;二須菩提可以相成就下,明德用離相;三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已下,顯三種般若德用功能;四須菩提是諸菩薩生如是無量福德聚已下,顯三種般若甚深。
問:云何得知此文等中有三種般若?為《論》解云「檀等是法性所彰,又從法異流」,即知是實相般若;檀度等中有修得無分別智,即是觀照般若。為下文菩薩菩薩,論主解云「初菩薩者是聖菩薩,第二菩薩者是凡夫菩薩」,即知凡夫菩薩中有其兩義:一凡夫菩薩與聖為,詮即是教智。第二凡夫菩薩由未證法身但依教生智,利生受記亦依教智,故是文字般若。此之三相無二無別,自性離故。言實性者,性本空寂,有佛無佛體相常住,不遷不變無作無起,不來不去不動不轉,但因緣有猶若虛空。故《經》云「三界虛妄唯一心作,十二因緣是皆一心,無有作者無有知者,一切諸法隨心轉故。」是以即斯而言,雖復剋勤備修,積德雲興而無增;息累塵境,浮冥至寂而無減。然依本來無始世界熏修對治因緣行故,說離煩惱妄想,深心清淨轉勝,聖若現前無為緣集,菩提涅槃妙果圓極,功顯於此。故《經》言「觀一切法不生不滅因緣而有,順如能善達斯趣者,生死塵累不待遣而自亡,涅槃真證不假飾而圓備。功顯自本無有作者,惑非我除淨非我瑩,德窮常樂不遷不變。觀照文字義亦同然。何以故?無二無別故。此可思準之。
「須菩提!於汝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佛言:「如是。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聚亦復如是不可思量。」佛復告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是行於布施。」
就初、分量文中,大分有二:初喻、次合。喻文展轉有四句可知,合文有三句可知。問:此法以何義相合前虛空?答:此舉三種般若無分別故,取相不及,以為分齊,合前虛空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相成就見如來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不可以相成就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相即非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妄語。若見諸相非相則非妄語,如是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第二、德用離相文,中有七句:初審定可否;二答成離相;三何以故下,責離相所由;四述真法體;五顯相是妄;六翻妄成真;七印成大順令離妄相者,謂生住滅攝一切法盡。論解如此。問:何故此義約佛明之?答:此舉果德淨義,顯初信心是便。又因中障習未盡,顯離相難彰故也。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末世得聞如是修多羅章句生實相不?」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頗有眾生於未來世末世得聞如是修多羅章句生實相不?』」佛復告須菩提:「有未來世末世,有菩薩摩訶薩,法欲滅時,有持戒修福德智慧者,於此修多羅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佛復告須菩提:「當知彼菩薩摩訶薩非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所修行供養,非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所而種善根。」佛復告須菩提:「已於無量百千萬諸佛所修行供養,無量百千萬諸佛所種諸善根,聞是修多羅乃至一念能生淨信。須菩提!如來悉知是諸眾生,如來悉見是諸眾生。」
就第三、德用勝能文中,大分有五:第一、疑問;第二、佛呵而不受;三、佛復告須菩提有已下,述其正德;四、佛復告須菩提已下,讚其勝德;五、須菩提如來悉知已下,顯用成就。第三文中有二句:一略、二廣,可知。第四文中有五句,可知。今言淨信者,信心有三種: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界故;二者深心,樂集一切諸善行故;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眾生苦故。真如信者成通三昧,不住見相不住得相,乃至出定亦無懈慢,所有煩惱慚覺微薄也。餘義可知。第五文中,如來悉知者,在於比觀之內,與知識力相應,非謂有其別佛為能知者。如來悉知者,在證知心中,現知識力智相也。問:何故上文已來,數言如來之名,及告須菩提即言佛者,何也?答:如告須菩提,即顯佛是化主,得覺勝法故。若立義中言如來者,欲顯理事等法,無不是如,皆從實道現成如相,故作此說也。
就大段第四文顯法深,內有三:一、舉德用之體;二、何以故下,釋成深相;三、須菩提若是菩薩有法相下,顯比觀德用分齊。
「須菩提!是諸菩薩生如是無量福德聚,取如是無量福德。」
初、言生如是無量福德聚取如是無量福德者,如是無量深福德聚:一者因深,檀等無分別故;二者果深,如來等離相故。
「何以故?須菩提!是諸菩薩無復我相、眾生相、人相、壽者相。須菩提!是諸菩薩無法相亦非無法相,無相亦非無相。何以故?須菩提!是諸菩薩若取法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就第二文中有四句:一何以故,責離相所由。二答成離相義。所言離相者,有八重:一我相、二眾生相、三人相、四壽者相。此四有二義:若約正使即是聲聞障,此中二障並通我及我所;若約習氣則是菩薩障。若至下文亦有同異,應可準之。第五是有法相、六無法相、七有相、八無相。此四並是菩薩障。此義云何?解心初起,見有法相為所軌則,應分別妄;為離此相,故言無法相也。學者不了,即謂無法以為所軌。《論》云「呵此為空說,為離此妄故。」彼惡世時,菩薩具足持戒智慧故,能生信心名不空說,故文言亦非無法相也。學者不了,謂離所見有無法相,別有波羅蜜以為實相;為離此妄謂,故言無相也。學者不了,即謂離有無相外無有實相;為離此見,故文言亦非無相也。三何以故須菩提下,重責離八相所由。四是諸菩薩下,答須離所以。
「須菩提!若是菩薩有法相,即著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何以故?須菩提!不應取法,非不取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筏喻法門,是法應捨,非捨法故。」
就第三文中,有五句:初總明離妄方便;二何以故,責成方便離相所由;第三一句,顯相二儀得成方便;第四一句,舉喻以況;第五一句,述成方便法也。凡論筏喻有兩義取捨:初依筏時取、二至岸離筏故捨;第二依筏未顯用故捨、若至彼岸用彰顯故取。法合即以此準之也。上來文中我相等四種者:一者我相,見五陰差別,一一陰中妄取是我;眾生相者,見身相續不斷相也;命相者,一報命根不斷住故,亦云人相;壽者相者,命根斷滅復生,受六道故也。
就第二、釋餘疑中,大分有四:第一正釋餘疑;第二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已下,泯相入實。第三佛言須菩提如恒河中已下,校量其德。第四復次須菩提隨所有處已下,顯德殊勝。
就初文中,大分有二:初正釋餘疑;二須菩提於意云何已下,校量會除前疑功德。
復次,佛告慧命須菩提:「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何以故?一切聖人皆以無為法得名。」
就初文中,大分有五:初總告須菩提審定其相,有二,可知;二須菩提言已下,答顯其義,有二,可知;三何以故已下,問答現實,有二,可知;四非法非非法已下,正顯其相;五何以故已下,以法成人并去疑情,有二,可知。文中所言非法非非法者,依真如義說,非法者,一切法無體相故;非非法者,彼真如無我相實有故。所以文中無有定法如來可說者,但有說即能詮故。故《論》云「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說法不二取,無說離言相。」此偈顯化身不證阿耨菩提。文言無有定法者,據化身為語;說法不可取者,即依真如為言。文中所以道一切聖人皆以無為法為名,非獨佛者,欲顯一切皆有如,令清淨故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須菩提!於意云何?是善男子善女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婆伽婆!甚多。修伽陀!彼善男子善女人得福甚多。何以故?世尊!是福德聚即非福德聚,是故如來說福德聚福德聚。」
就第二、校量除疑德內,有二:初約其義顯德無量并會初疑;二佛言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已下,顯其教勝功德無量,即會前第二疑。法雖不可取、不可說,而德不空故。故《論》云「受持法及說,不空於福德,福不趣菩提,二能趣菩提。」此偈演何義?受持及演說,二能趣菩提,少一即不成。文言福德聚者有二種聚:一者積聚義,即自分德;二者進趣義,則他分德。積聚之義是自分故,不能獨得菩提。云何福德聚第二進趣義?攝前積聚能至大菩提故。文云如來說福德聚福德聚,初福德聚是積聚福德聚,次福德聚是進趣福德聚。初云世尊是福德聚者,即單一福德聚。
就初文中,有二:初舉布施事校量,文有三,可知;二彼善男子善女人已下,正校量顯勝,此文有四,可知。文云得福甚多者,具二福德聚,故甚多也。文云何以故者,責須具足所以也。問:此中明解,何故舉行顯德?答:欲令解行故,而又舉行,令人解行。
佛言:「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無量不可數。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一切諸佛如來皆從此經生。須菩提!所謂佛、法,佛、法者,即非佛、法,是名佛、法。」
就第二顯教功德中,大分有四:初略舉施事即為能校量;二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已下,正明校量,此文有二,可知;三何以故已下,除疑顯德,此文有四,可知;四須菩提所謂佛法已下,述成其義。文言皆從此經出者,法身菩提出在此經,此教即為了因;報身菩提及化菩提,此教為生因。故言皆從此經出。文言所謂佛、法者,述正佛、法分別不得,故云非佛、法,非彼餘人分別之佛、法,唯獨諸佛、法第一不共義,以與第一法為因,故福德多不可校量也。
就大段第二、泯相入實中,大分有二:初泯小乘行位以從實法;二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已下,會大乘行位以從實法。就初文中有二:初會其小位;二以須菩提實無所行已下,會其行相以顯實。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須陀洹。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佛言:「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斯陀含,是名斯陀含。」「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那含,是名阿那含。」
就初文中須陀洹等四位,即為四段,前三果各分有五,可知。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世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最為第一,世尊說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世尊則不記我無諍行第一。」
就阿羅漢文中,大分有七:初審定其法;二答;三何以故責;四顯其實法;五反以顯過;六順成其德,此文有三,可知;七有一句,反述已結成所以。此位皆得從實,由佛所說皆以無為法為名故,由聖人無為故,不取六塵境界以為我所,故文言不入色聲香味觸法也。入之言得耳。言須陀洹者,此云逆流,逆分段生死流故;斯陀含者,此云住薄,住薄煩惱故;阿那含者,此云不還,不還欲界故;阿羅漢者,此云不受,不受三界故。文言作是念我得阿羅漢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此有二種義:一者正使;二者習氣。若在觀中習氣亦不生、若在觀外正使心必不起,故言實無有法名須陀洹等。尋此文相正意少隱,欲覆法我名,引聲聞人以我人,從其一實大乘;攝彼法執分別,入習氣我人。是文中意,若攝人習屬法,執一觀俗引得聲聞同一乘也,少得相應。所以知者,於彼證離取我等煩惱,是故無如是心我能得果。若是正使,觀外亦不起,何須說觀中?以此故知無諍行,亦準正習二門取之。又四果人等各皆自分離麁煩惱,是自境界無有分別,即是實性三般若;若餘分別即非聖意,名增減執。此可思準。
「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無諍無諍行。」
就第二、會大乘行位中,大分有二:初會大乘得法之始位;二佛告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已下,會其行法。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初文有三,可知。所以須會者,為於然燈佛所言語所說不取證法,今以證知不可說、不可取真實之義,成無取說故也。
就第二、會行文中,大分有二:初會依報土因行;二須菩提譬如有人已下,會正報行。
佛告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莊嚴佛國土』,彼菩薩不實語。何以故?須菩提!如來所說莊嚴佛土者則非莊嚴,是名莊嚴佛土。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而無所住,不住色生心,不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就依報中,大分有四:初總舉顯過;二何以故已下,責成過所以;三須菩提如來所說莊嚴佛土者,答即對過顯真;四是故須菩提諸菩薩已下,觀成實相。此文有四:初第一成實相心;二而無所住者,顯心相;三不住色生心,對過顯真;四應無所住,述成正義。此淨土等真實智成,故不可取。若言可取,彼不實說。文言即非莊嚴是名莊嚴佛土者,第一義相土非形相,及第一竝是莊嚴成,非有為形相也。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須菩提!於意云何?是身為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彼身非身是名大身。」
就第二、會正報行中,有五段經:初舉事以況;第二審定可不;三須菩提答;四問答顯正義;第五述結。文言須彌山王大者,勢高遠故名為大,而無所取我。是山王以無分別,佛亦如是,無上法王無分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以無分別相故。彼身非身非諸漏身。是名大身者,以有清淨身故。
就第三、校量顯德中,大分有二:初舉多功德為能校量;二佛告須菩提已下,正校量顯德。
就初文中有二:初成多功德因緣;二佛言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已下,顯多功德。
佛言:「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云何?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佛言:「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世界以施諸佛如來。須菩提!於意云何?彼善男子善女人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彼善男子善女人得福甚多。」佛告須菩提:「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世界持用布施。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法門,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無量阿僧祇。」
前文有四句、後文有五句,可知。問:此門校量與前除疑後校量何別?《論》自分云:前說三千大千譬喻明福德多,今重說無量三千世界倍多前故。所以倍前者,為漸化眾生,令生深信故。又前釋疑,未泯諸相,故少校量;今此泯相得大菩提,功德勝故大校量也。
「復次,須菩提!隨所有處說是法門,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脩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此經。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似佛。」
就第四、顯德殊勝文中,大分有二:初有三句,以少彰多顯德殊勝;二須菩提當知已下,就多功德以明殊勝。此中勝有二種勝:一所說處勝,隨何等處說此經,令生奇特尊重想故;二能說人勝,能受持及說故人勝。又所以二俱勝者,彼珍寶施是染煩惱因,能生煩惱事;今此二勝離煩惱因,故說勝也。
就大段第二、約其行事顯三般若證前解實文,大分有二:初廣顯行;二須菩提以要言之已下,以略顯廣。就初文大分有二:初第一總舉行體顯解是實,以發信心;二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涕淚悲泣已下,明信行相。初文有二:初陳問、二疑二相,佛告須菩提已下,答其二相。答文有二:初舉法門名,以詶第一問;二以是名字下,詶上第二問。就此文中,大分有四:初有三句,總舉行體;二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已下,顯德分量;三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已下,顯行德離相;四佛言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已下,校量顯德。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法門?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須菩提:「是法門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何以故?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則非般若波羅蜜。」
初三句者,初總舉法門名以勸持;二何以故,責;三佛說般若波羅蜜已下,答成行相。此文有三,可知。於中即非般若波羅蜜者,非有為檀等故、此無為波羅蜜能成大菩提故。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言:「世尊!如來無所說法。」「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須菩提言:「彼微塵甚多。世尊!」「須菩提!是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就第二、顯德分量有四句,可知。所以言微塵復非微塵、說世界非世界者,非煩惱等分別微塵故,故云非微塵等也。是名微塵等者,是地等無分別微塵也。地等無分別,既無分量心,無分別分量亦如是。
佛言:「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大人相見如來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大人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大人相。」佛言:「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法門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無量阿僧祇。」
就第三、離相文,有四,可知,文云三十二相即是非相者,於大菩提非法身故、諸法因果非勝故。餘義可知。
第四、校量顯德文,有二,可知。就第二段信相文中,大分有三:初辨信相體;二須菩提如來說忍辱波羅蜜已下,引事證成;三復次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法門已下,校量信德。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捫淚而白佛言:「希有,婆伽婆!希有,修伽陀!佛說如是甚深法門,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法門。」「何以故?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則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實相者則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實相。世尊!我今得聞如是法門,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來世,其有眾生得聞是法門信解受持,是人則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何以故?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非第一波羅蜜。如來說第一波羅蜜者,彼無量諸佛亦說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
就初文中大分有四:初有三句總顯信相;二何以故須菩提已下兩句,出其信體;第三世尊若復有人已下有四句,顯其信德;四世尊我今得聞如是已下,顯信德殊勝。此文有四:初舉易顯難以立宗;二若當來世已下,正顯信之殊勝;三何以故已下,有三句問答,顯信離相;四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已下,結成希有述其信義。於中有五句,可知。問:因何須菩提得智眼已來不聞此經?答:以須菩提義當受法之機,雖得小乘智眼、未聞大法,迴心得大,故言希有。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者,此智法門堅實深妙,非餘人分別波羅蜜也。文云實相即是非相者,即是信心清淨無相也;又實相實相者,是無相之實也。文云此人無我相等者,示所取境不倒相故;又云我相即是非相者,示能取境界不倒相故。此二相我空法空,無我智故。文云不驚者,謂不於非處生懼也;不怖者,以不起不能斷疑心故;不畏者,不一向怖故。文云如來說第一波羅蜜即非第一者,此經法門勝餘修多羅故。此法門名為大因,故如來說第一波羅蜜。又此法門名為清淨,諸佛共說也。
就第二、引事證成中,大分有四:初有四句,正引住事證成信相。二是故須菩提已下,勸成信體,於中有四句:初總勸、二責、三答、四離非顯是也。三是故佛說菩薩已下,引聖教證成信實,此文有二:初總引聖教;二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已下,舉法述成。就此述文,大分有二:初法說以顯信實;二須菩提譬如有人已下,喻合雙成顯其信義。四復次須菩提已下,顯其信實,諸佛證成。
「須菩提!如來說忍辱波羅蜜,即非忍辱波羅蜜。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眾生相、無人相、無壽者相,無相亦非無相。何以故?須菩提!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眾生相、人相、壽者相,應生瞋恨。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眾生相、無人相、無壽者相。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何以故?若心有住則為非住。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是故佛說菩薩心不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須菩提言:「世尊!一切眾生相即是非相。何以故?如來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異語者。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所說法,無實、無妄語。須菩提!譬如有人入闇則無所見。若菩薩心住於事而行布施,亦復如是。須菩提!譬如人有目,夜分已盡日光明照見種種色。若菩薩不住於事行於布施,亦復如是。」
問:何故引往忍辱波羅蜜為證者?答:忍順實相理故。又問:次復第二義相中,何故引檀度為證者?以檀行在初故,餘準可知。又初地得忍波羅蜜,順理法故。又檀波羅蜜攝五波羅蜜,故偏約之也。文云如來是真語者,不妄說佛菩提故;實語者,不妄說小乘苦諦等故;如語者,不妄說大乘法無我真如故;不異語者,不妄說三世受記故。文云無實者,諸佛所說法,此法不能得彼證法故、以如所聞無如是義故,是故無實。文云妄說語者,隨順義故,以此所說法隨順證法故。文言如人入闇等者,有人疑云:若真如普徧,何故不見?如入闇中,無明智故不見,非無實法。文云夜分既盡等者,喻有明智即無遮障也。
「復次,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法門受持讀誦修行,則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悉覺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聚。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捨恒河沙等無量身,如是百千萬億那由他劫以身布施;若復有人聞此法門信心不謗,其福勝彼無量阿僧祇,何況書寫受持讀誦修行為人廣說。」
就第三、校量信門行德中,文言受持讀誦者。聞慧之中有三法:一受、二持、三讀誦。修行者內思及為他說等,福中之勝也。問:何故此中廣校量者?引證之中決疑勝故。就第二、以略顯廣成信門中,大分有四:初舉總信相;二須菩提我念過去已下,引往事證成;三若復有人於後末世已下,舉勝校量以勸學;四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已下,舉廣結略。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此法門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若有人能受持讀誦修行此經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成就不可思議不可稱無有邊無量功德聚。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則於此經不能受持讀誦修行為人解說。若有我見眾生見人見壽者見,於此法門能受持讀誦修行為人解說者,無有是處。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脩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復次,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為人輕賤。何以故?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就初、總中,略有十二事:一舉德無邊、二舉所以非小、三上聖智見加持、四成無邊功德、五成大果因、六非小境界、七非凡能知、八感眾供養、九成處是勝、十恭敬供養有福、十一滅三世罪、十二當得菩提。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阿僧祇劫,於然燈佛前得值八十四億那由他百千萬諸佛,我皆親承供養無空過者。須菩提!如是無量諸佛!我皆親承供養無空過者。」
就第二段、引事證成,有二,可知。
「若復有人於後世末世,能受持讀誦修行此經,所得功德,我所供養諸佛功德,於彼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第三、舉勝校量。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於後世末世有受持讀誦修行此經,所得功德若我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疑惑不信。須菩提!當知是法門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就第四、舉廣結略門中,有三,可知。文云心則狂亂者,不得靜住離淨法故。疑者,猶豫不得定心故;惑者,不成明智故;不信者,不見勝德故也。
佛說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略疏卷上
Hán Việt
Việt dịch
English

Quyển thứ hai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略疏
Hán gốc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略疏
佛說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略疏卷下
唐至相寺沙門智儼述
就大段第二、約彼行相顯三種般若。問:此下明行教,與前行教何別?答:前文約見聞已去說,此約成觀已去說也。文中大分有三:初陳四疑,問三種般若體相;二佛告須菩提菩薩發下,廣答顯相;三須菩提發阿耨已下,結成前義。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住?云何修行?云何降伏其心?」
問:何故須約行說?答:學者於聞思雖復明了,於修不進不發有迷,故須重明也。就第二段、廣答顯相文中,大分有二:初約行釋三種般若體相;二佛言須菩提如來得阿耨菩提已下,約行釋其餘疑。就初文中,大分有五:初約眾生界釋三種般若;二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已下,引彼往昔行事證成;第三須菩提若有人言已下,辨行真偽;四須菩提譬如有人已下,顯行分量;五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莊嚴佛土下,會相入實。今此所以對行廣明三種修行者,為前起解我能如是修三種行,不免喧雜分別;為除此惑,故須約行辨三種也。
佛告須菩提:「菩薩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令入無餘涅槃界。』如是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眾生相、人相、壽者相則非菩薩。何以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就初、行體相門中有五:初總辨生起菩提心;二我應滅度下,明心所趣,三如是滅度下,顯其實相;四何以故下,問答顯過;五何以故下,舉實結成。問:此文內辨三修行及以發心,何故一處通釋而不別明者?答:前是解法,須約別論之;今就行門,不得分別。由眾生即無,與佛不異,解此法故即名菩提心;由知眾生即無我空故,即名如是住;成無分別智證,即名如實修行;本來無煩惱,即名降伏其心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須菩提白佛言:「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於然燈佛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然燈佛則不與我受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燈佛與我受記,作如是言:『摩那婆!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何以故?須菩提!言如來者即實真如。」
就第二、引往事為證內,大分有六:初審定可不;二須菩提白佛言下,有二句,答顯實相;三佛言如是下,述成正義;四須菩提若有法已下,反成其失;五以實無有法已下,以理成事,有二句;六何以故已下,問答,約佛顯成行相,亦即兼釋伏疑云:若無菩提,即無諸佛如來。為決此疑,故文云即實真如也。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是人不實語。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不實不妄語。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須菩提!所言一切法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就第三段、辨行真偽中有五句:初明言不稱實。二舉義證言。三須菩提如來所得下,顯法同異:不同有為五陰相,故文言不實;無色等相,即菩提相,故文言不妄語。四是故如來說一切法,類成正義。五須菩提所言一切法,結成正義。文言一切法,即真如體故;復一切法,即如來證故;即非一切法,色等相不住故。故名一切法者,即諸法非法是諸法法。
就第四、顯行分量中,大分有二:初舉事顯成分量;二佛言須菩提菩薩亦如是下,結成分量廣大。
「須菩提!譬如有人其身妙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妙大即非大身,是故如來說名大身。」佛言:「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則非菩薩。」佛言:「須菩提!於意云何?頗有實法名為菩薩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故佛說一切法,無眾生無人無壽者。」
前文有三句,可知。所以成法分量者,為其行體離煩惱障及智障,畢竟具足法身故。此中妙大有二種:一者遍一切處;二者功德大,是故名大身。遍一切大者,真如一切法不差別故。文言即非大身者,離諸相身;名大身者,是真如體。就第二結成大身內有四:初結成大義;二佛言下審定可不;三世尊已下,顯成正義;四是故佛說下,舉聖教結成正義也。
就第五、會相入實中,大分有四:初正明會依正二相;二佛言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恒河中下,明行德分量;三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相下,辨行離相;四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已下,顯行殊勝。就初文中,大分有二:初會依報相以從實行;二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已下,會其正報以從行實。
「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莊嚴佛國土。』是不名菩薩。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土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佛國土。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實菩薩菩薩。」
就初文中,大分有四:初總顯過、二責所以、三答以顯是、四舉觀通達以結成行相。文云莊嚴佛國土是不名菩薩者,《論》偈云「不達真法界,起度眾生意,及清淨國土,生心即是倒。」故不名菩薩也。又文云莊嚴佛國土即非莊嚴者,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起自智信心。故此信智通攝世諦菩薩起及出世菩薩起,是故經文重說菩薩菩薩。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須菩提言:「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佛言:「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須菩提言:「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佛言:「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慧眼不?」須菩提言:「如是。世尊!如來有慧眼。」佛言:「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須菩提言:「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佛言:「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佛眼不?」須菩提言:「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就會正報文中,五眼即為五段,一一段中各有二句可知。所以有此教興,若菩薩不見即無勝能;為答此疑,故文云如來有五眼。能了別諸法,見彼顛倒相畢竟無為,故名五眼。
佛言:「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須菩提言:「如是。世尊!如來說是沙。」佛言:「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等恒河,是諸恒河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世界寧為多不?」須菩提言:「彼世界甚多。世尊!」佛言:「須菩提!爾所世界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住,如來悉知。何以故?如來說諸心住皆為非心住,是名為心住。何以故?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以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持用布施,是善男子善女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須菩提言:「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彼善男子善女人以是因緣得福德聚多。須菩提!若福德聚有實,如來則不說福德聚福德聚。」
就第二、行德分量,文中有五:初問答定其法數;二佛言須菩提下,問答現世多少;三佛告須菩提下,類成心數分齊,有三句可知;四須菩提於意云何下對境成行,有四句可知;五須菩提若福聚有實下,成行分量。文言如來說諸心住皆為非心住者,此句示現遠離四念處故。此以何義?心住者,住彼念處故。又文言若福德聚有實如來即不說者,有實福德聚是有漏故,是其顛倒,故不說也。福德聚福德聚者,無漏福德聚為智慧根本,故即為福德聚。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故如來說名具足色身。」佛言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故如來說名諸相具足。」佛言:「須菩提!於意云何?汝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法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就第三、行德離相文中,大分有三:初有四句,約色身辨離相,有六句可知;二佛告須菩提下,有四句,約意業功德辨離相;三佛言須菩提於意云何下,約口業說法辨離相,於中有七句。文言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者,色身具足非法身具足。色身及相身不離於法身,故文言說名諸相具足。又文言說法說法有二種:一者所說法、二者所有義,故言說法說法。又文言無法可說是名說法者,說法不離於法界,說法無自相,故言無說為說法也。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就第四、顯法殊勝文中,大分有四可知。又言非眾生非不眾生者,若有信此經,彼人即非眾生,非不聖體故也;非不眾生者,以有聖體故。彼人非凡夫眾生,非不是聖體眾生。又言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故。如來說非眾生者,非凡夫眾生也。
就大段第二、釋餘行疑中有二:初釋餘疑;二須菩提於意云何汝謂如來下,會相入實。就初文中,大分有二:初正釋餘疑;二三千大千世界下,校量顯勝。
佛言:「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世尊!無有少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無眾生無人無壽者得平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一切善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所言善法善法者,如來說非善法,是名善法。」
初文有五:初審定可不;二須菩提下,答顯成正義,有二句;三佛言下,如來述成正義;四復次須菩提下,顯正義相,有三文即為三義也;五須菩提所言善法者下,揀非顯是。此義云何?以法界不增減是法平等,故無證得菩提者。文言善法善法者,初善法者是有漏善法,非無漏淨善法;後善法者,是無漏善法,非有漏善法,故名善法也。
「須菩提!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於前福德百分不及一、千分不及一、百千萬分不及一、歌羅分不及一、數分不及一、優波尼沙陀分不及一,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就第二、校量文中,大分有三。所以教興者,疑者云:若一切善法得菩提,即所說法不能得成佛,以無記法故。為斷此疑,故今教興。雖所說法是無記,而能成佛,以遠離所說法不能得佛故。又此無記語,同小乘說;今此大乘是善,非無記。汎言校量勝者,有四種:一數勝、二力勝、三不相似勝、四因勝也。數勝者,如文百千分不及一等也;力勝者,如經歌羅分不及也;不相似勝者,此福德中數不似也;因勝者,因果不相似,如經乃至優波尼沙陀分不及一也。
就大段第二、會相入實門中,大分有四:初會三相以從實;二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下,校量其德;三須菩提若有人下,顯行體深;四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下,顯行德分量。所以有此教興者,疑者云:謂行觀外解相,不入行理故也。就初、會三相中,大分有三:一約度眾生相會從行理;二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相成就下,約其身相會從行體;三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下,約因成果相會從行理。
「須菩提!於意云何?汝謂如來作是念:『我度眾生』耶?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佛言:「須菩提!若有實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則有我人眾生壽者相。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則非有我,而毛道凡夫生者以為有我。須菩提!毛道凡夫生者,如來說名非生,是故言毛道凡夫生。」
就初文中,大分有五:初有四句,顯成實義;二佛言須菩提下,反以顯過;三須菩提如來說下,會其聖意;四而毛道下,明妄不識真;五須菩提毛道下,明會述從正。故《論》偈云「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以名共彼陰,不離於法界。」假名與法界無差別故,如來不度一眾生;若度眾生者,即是五陰中取相故。文言說非生者,不生聖法,故言非生也。
就大段第二、會身相文中,大分有二:初長行總顯;第二爾時世尊下,說偈別明。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相成就得見如來不?」須菩提言:「如我解如來所說義,不以相成就得見如來。」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不以相成就得見如來。」佛言:「須菩提!若以相成就觀如來者,轉輪聖王應是如來,是故非以相成就得見如來。」
初文有五:初審定可不;二須菩提下,答顯實義;三佛言如是下,述成正義;四佛言須菩提下,反成顯過;五是故非以相下,順結也。
爾時世尊而說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彼如來妙體即法身諸佛,法體不可見、彼識不能知。
偈文有四:初半行,舉過體;次半行,顯過義;次半行,舉法體;次半行,顯法德義。言彼識不能知者,彼凡夫識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相成就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以相成就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汝若作是念:『菩薩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相。』須菩提!莫作是念:『菩薩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說諸法斷滅相。』何以故?菩薩摩訶薩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故。」
就第三、會因成果相,文中有五:初審定可不;二須菩提莫作是念下,抑見菩提成熟之相;三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已下,成其能感發心過相;四須菩提莫作是念下,呵其謂情;五何以故已下,問答顯德。外人疑云:若菩提心不感於果,即謂不依福德得真菩提。為去此疑,故《經》云:菩薩發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以能成就智慧莊嚴功德莊嚴故。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菩薩知一切法無我,得無生法忍。此功德勝前所得福德。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取福德故。」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菩薩不取福德?」佛言:「須菩提!菩薩受福德、不取福德,是故菩薩取福德。」
就第二、校量其德內,大分有五:初舉能校量法;二若有菩薩已下,對校量顯勝;三須菩提下,顯離取德;四須菩提白佛言下,述成前義;五佛言須菩提下,顯法同異結成正義。文言得無生法忍者,有二種無我,不生二種無我相,是故文云受而不取者,彼福德得有漏果報,故彼福德可呵;此福德無有漏報,是故此福德受而不取。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去若來若住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至去無所從來,故名如來。」
就第三、顯行體深,文有三可知。初應報化身有用,彼法身諸佛不來不去,故凡夫不解;二何以故,責;第三顯法身相常如是住不變不異,故是深也。故《論》偈云「去來化身佛,如來常不動,於是法界處,非一亦不異。」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微塵,復以爾許微塵世界碎為微塵阿僧祇。須菩提!於意云何?是微塵眾寧為多不?」須菩提言:「彼微塵眾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則不說是微塵眾。何以故?佛說微塵眾,則非微塵眾,是故佛說微塵眾。世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則非世界,是故佛說三千大千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則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則非一合相,是故佛說一合相。」佛言:「須菩提!一合相者則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何以故?須菩提!若人如是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於意云何?是人所說為正語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世尊!如來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就第四、顯行德分量,文中有五:初有四句,舉碎微塵末之數顯染盡淨,於法界中無一住相故。微塵眾者,示現非一喻故。二何以故,問答釋教興意。三復何以已下,明聖教所趣,於中展轉有五句可知。四佛言須菩提下,顯其正義。五但凡夫之人下,會其聖意,於中有八句相生可知。文言若世界及一合相實有者,如來即不說。何以故?凡夫應是、聖人應非故,餘者準之。文言一合相者,如分別見一實相也。若欲識其文意,先對文言約凡聖二位開其二相:一約眾生,見一合相即是一合相即非一合相;二約聖者,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依此二門取解即易。其義云何?眾生見一合相者,由依似作實塵解,即不見似塵藉於眾緣,及作時不住,故不成合相,迷見實塵,唯見一有故。是一合相者,由見實塵定有性,故是合也;即非一合相者,由見塵實即無實理,與無不異,故即非合故。佛說一合相者,佛知似塵假合而成,非有似有,故說合相。即非一合相者,此有二義非一合相:第一非彼凡夫所謂實塵一合相;第二由彼諸緣作時不住不作故,故非似合也。是名一合相者,由彼諸緣似合成塵,故非是無,名一合相也。今聖意說一合相,顯凡分別是其失明。聖人所見一合相者,是離分別順其正理,故有此二言趣入方便。其義云何?有二種方便:一由似作故離無分別,以見似有不得是無,若見是無即是分別;由似不作故離有分別,以見似無不得是有,若見是有即是分別。二由似作故離無分別,以見似有不得是無,若見是無即是分別;由似作故離有分別,今見似有非是實有,若見實有即是分別。由似不作故,離有分別,以見似無,不是實有,若見實有即是分別;由似不作故離無分別,以見似無不是實無,若見實無即是分別。此可思。何以故?由此中義與後八喻有不同故。
就大段第三、結文,有五:初正結前分;二何以故,責;三答顯正義;四須菩提若有菩薩下,校其德;五云何為人演說下,福德利他明行勝用。
「須菩提!菩薩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如是不住法相。何以故?須菩提!所言法相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須菩提!若有菩薩摩訶薩以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薩心者,於此般若波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其福勝彼無量阿僧祇。」
前文云如是知者,如是知法不生故,即結前行發心;如是見者,即見實相,即結前行中如是住;如是信者,信行可成,即結前行中如是修行;如是不住法相者,即離分別故,即結前行中降伏其心也。
「云何為人演說,而不名說,是名為說。」爾時,世尊而說偈言:「一切有為法,如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應作如是觀。」
就第五、利他說法勝用,文中有二:初長行,總說生起;二偈頌,釋成。就偈文中有三段經:初一句,舉其法;次有二句,九義顯其觀相;三有一句,結以觀成。言九義者:一星映不見,喻能見心法有而不見。二翳者,見毛輪等色,有為法亦爾,以顛倒見故。三燈者,識亦如是,依止貪愛法住故。四幻者,所依住處亦如是,以器世間種種差別無一體實故。五露者,身亦如是,以少時住故。六泡者,所愛事亦如是,以受想行三法不定故。七夢者,過去法亦如是,以唯有念故。八電者,現在法亦如是,剎那不住故。九雲者,未來法亦如是,以於種子時,阿梨耶識與一切法為種子根本,無先因相故如雲。餘文可知。異現如星,無實如翳,速滅剎那若燈。緣成比幻,無常喻露,體空況泡,見實如夢,有用象電,無本並雲,二法中皆有九義不成實耳。
佛說是經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菩薩摩訶薩,一切世間天、人、阿脩羅、乾闥婆等,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就第三、流通,文有二:初舉十眾為受益者;第二聞佛所說下,正明益相耳。
佛說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略疏卷下
石埭除子靜施洋銀四十圓敬刻此經,連圈計字二萬零一百九十一箇。
光緒二十六年夏五月金陵刻經處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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