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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法律三昧經

佛說法律三昧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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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ông tin thư mục

Mã văn bản
T15n0631
Tên chuẩn
佛說法律三昧經
Quyển
T15
Bộ sưu tập
Đại Chính Tân Tu Đại Tạng Kinh
Nguồn
CBETA TXT (T)
Ngôn ngữ giao diện đọc
Hán văn (phồn thể) · Hán Việt · Việt/Anh (khi có)
Số phần văn bản
1 phần · 1 đoạn hiển thị
Tình trạng biên mục
Hán gốc: có (1 đoạn) · Hán Việt: chưa có · Việt: chưa có · Anh: chưa có
Cập nhật
2026-03-30 14: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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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yển thứ nhất

佛說法律三昧經
Hán gốc
佛說法律三昧經
No. 631
佛說法律三昧經
吳月支國居士支謙奉 詔譯
聞如是:
一時佛遊於摩竭提國,與大比丘眾俱,及諸菩薩、四部弟子、天人、龍神一切大會。
佛告眾會:「有法律三昧,菩薩學者當以和順調其情性,深入微妙,不得輕慢。所以者何?未深入者,不識三學功德厚薄,或以放恣,失其本意。當知是輩有十二事,自墮大罪,終不可悔。何謂十二?有人學道,不得明師,見聞未廣而自貢高,欲求名字,謗菩薩法,以為不要,妄造譁說言我師說,既已自墮復墮他人。此如獼猴毒羹之喻,但欲害彼,不知還自殺。是一自燒。
「有人學菩薩法藏,得聞深經,未曾問師,不知義趣,自用隨意,及以輕慢成就菩薩。是二自燒。
「有人已學深經,中道更墮弟子學者,毀笑大道以為迂遠。是三自燒。
「有人學不深入,但欲依道全保其命,不解道理,專行謗訕深經大法。是四自燒。
「有人雖學,無有至意,但欲容身,虛飾自可,得經好語,與非其人,令到見者諂意,啤呲以為不然,聚踧偽骸,造謗長短,欲望其譽。是為五自燒。
「有人頑闇,嫉妬賢能,常懷毒心向講法者,不惟道德,但貪利養。是六自燒。
「有始入學,從明師得決,不念恩德,反有人工言:『我自知』,既不自解,亦不肯復從師問經,此無反復,罪不輕矣。是七自燒。
「若已發菩薩意,欲學佛經道,隨師不久,禮節未閑,聲聞師說,有權方便,未達其趣,妄飾虛辭,非法解之,復以微意瞻師所行,自用為是,遂失權慧,入魔羅網。是八自燒。
「學有畔棄。何謂畔棄?謂從明師得解權慧,見深入者,不數請問,中道懈怠,更懷毒心,念師所短,已墮非法,不自覺知,違道失智,謂之畔棄。是九自燒。
「有人以曉微妙權慧而更不敬,廢經輕罪,為枝掖說,於屏處言:『師無所知。我已從學,其說皆非。自今不當復與從事。』令無知者信用其言,斯已自飲毒,復飲他人毒。是十自燒。
「有人學道,從明師得深經。有信菩薩至心行者,欲從求學,斷絕不與,呼為不賢;有但聲聞,未曾見經,信戒未立,此人索經,為反與之,便以俗語比方解之,轉相教誑,令真道薄淡,自取大罪,復誤他人。是十一自燒。
「有人雖學,無有至信,不識真偽,不畏于罪,曲媚豪強,不解道者,隨毀佛法,誹比丘僧。此輩既自墮八難,復增成人罪。是十二自燒。
「犯此罪者,不可悔除,從三惡道出,則有所望。如是十二輩難可度脫。」
佛告阿難:「吾故說是法律三昧。汝為人說,當令了諦,護其意行,莫作小福如毫釐者,而犯大罪如須彌也。長失三寶,却就惡道,無窮竟者,但坐貪愛須臾之可,而致劇痛,斯難言也。」
佛說是時,莫不感愧,學者悉入第六道地。眾會皆起,同聲讚言:「佛為吾等及後學者開現大明,令得慧眼。」俱前稽首,願以頂受。
佛言:「且聽!乃往久遠時,有菩薩名有道志,與十四萬人俱,從違羅提佛發菩薩意。其輩中有一人最高才,名賢行。時有道志事以為師,追隨累劫,不失其意,堅行精進。後成作佛,字世頭胞,而有道志遂從受決,餘人悉退墮弟子行,于今在五道,尚未得出。」
阿難問言:「其時輩人從見佛後,頗復得深經不?」
佛言:「皆得,但不力學,不問中慧,不敬承師,輕人法者。」
阿難復問:「已發大意,何以墮落?」
佛言:「用四事故:一者學本不知善權方便,輕慢師友,無有一心,其意數轉;二者學不精進,無有道力,但貪名譽,望人敬待;三者學所事師不念勤苦,當得成就,虛飾貢高,無有至心;四者好學外道,習邪見人,反持異術比佛深經,言道同等。時十四萬人皆用是意故,後世轉退,去大道遠;獨有道志志大心強,追事賢行,至其得佛,果從受決。」
當說是時,天人百一十萬皆發菩薩意。
賢者阿難言:「如佛所說,學當恭敬,反以自恣,失大道本,可不慎哉!自今新學欲入法者,寧能別善、惡,不失善師友至竟者耶?」
佛言:「有,但少耳。多隨本意不可化者。」
阿難又問:「凡人相說惡,寧自知惡不?」
佛言:「天下愚人但見人惡,不自知惡;但自見善,不見人善。稱己智者,皆非智也;自處明者,其悉甚矣;言我知經,亦以惑也;云知大法而不事師,不可信矣!佛智廣大,不可測度。見聞少少,自以為足,用自貢高,豈智者哉!唯有至學深入之士、近善師者,乃為明智。愚者安知世有明智人,乃別有賢愚耳。夫愚癡者但見人貢高,不自知貢高。其自見過者,可與說善事;自見善者,不可與語議。何則?皆自是故。能解難者,可與論道,不者,但增其憍慢;自可者,不可為說忍辱之事,會不能受;解道意謙虛者,可與共講深經之要,不者皆縛;知微妙深入者,可與共說無端緒事,不者猶疑。言我知菩薩法,發言有貪著,言我所入淨,不自知污濁;適始欲與,便言已了;能覺魔事,不知皆在魔羅網中,如蠶作繭,還自纏裹。欲悉覺知、分別內外深淺意者,當問久學成就菩薩,近善師者,乃可了了覺魔事耳。」佛言:「學不可不諦,行不可不護,忘其本意,墮非法者,皆坐自用,隨邪心故。諸不可行、不當行,輕犯大過墮惡道者,皆以專愚,不承法令,為魔所中,致罪不細。」
於是賢者舍利弗白佛言:「新發意者,實宜自護。坐小可意而失大者,斯不少矣!昔我前世有是意故,失大得小,雖欲悔之,無復及也。」
佛言:「本心不解,皆有是耳。」
舍利弗問佛:「何謂人本、五陰本、六入本、十二緣起本及九十六種道本所入?何謂四諦本、弟子本、各佛本、如來本?知之云何?曾聞佛言:『不解本無,故墮小道。』願為新學分別說之!」
佛言:「善哉!所問甚快!多所開發,欲聞者聽。」
於時會中皆曰:「受教。」
佛言:「人本者,無從出,無所受,無作者,無有主,無色,無識,不生,不滅。如是知本,失是離本。
「五陰本者,無有住處,隨所著即為陰。成敗如幻,一切無強。知如是者,計無有陰。
「六入本者,猶如空野,以所更樂,謂之為入。其入虛空,無積聚處。知本淨者,計無所入。
「十二緣起本,無端緒,來無所從,去無所至。癡不可見,所緣無際。至於老、死,如夢非真。如不起法忍,是知本也。
「九十六種道本,所入皆從貪欲,六十二見捨內取外。何謂捨內取外?身為化種,虛而非真。求有萬端,貪不能捨。欲保安存,久而要壞,生死不絕。
「四諦本者,亦無根莖,苦、習、盡、道皆由觀解。見空淨者,為知諦本。
「弟子本者,初觀世有,不解本無。厭生死苦,攝意觀法,斷却五陰,守空行淨,想滅漏盡,便得解脫。是為羅漢本。
「所入各佛本者,學作功德,不曉成時。聞知有佛,欲得尊號,無有大悲,不曉善權,呼身為有,持想視佛,樂淨守道,不親善友,雖積功德如江河沙,猶無益於。不入權慧,不修利及相好,半行不具,以覺因緣,便得成佛。是為各佛本。
「所入如來本者,從發意來見身皆空、諸法清淨;曉眾生本惠德所入,陰入種持,一切本無;曉諸功德成時所入,如本立,如有智,不起不滅,無往無來,不在泥洹,不離本無,如虛空等不可動移。是為如來本所入。」
舍利弗言:「佛意實妙,非眾羅漢、各佛所知。我輩初學,皆從縛著,志微學淺,承佛得度,心根已滅,雖聞大道,無復學意,譬如野夫聞天子事,暫快其耳,終不能效。雖人久處三惡道者,出學大道,可成作佛;如我羅漢,無復心矣。為菩薩者,誠快無量,已發大意,深入廣博,但當精進諦護行耳。」
於是有菩薩名勇聲,白佛言:「大道甚妙!非是世間才明所知,唯深入者乃達其微。恐後三學——新發意菩薩及為弟子、各佛行者——曚冥未寤,不別深淺,見聞少小,自以為明,諍訟取勝,更以相惑。唯佛加哀,為決大疑。其諸學者皆俱行禪,得道各異,何用別知弟子、各佛、菩薩、大乘及諸外學、五通仙人禪意云何?」
佛言:「善哉!善哉!大士欲護一切,乃以此問。雖俱行禪,意趣不同。弟子學者,聞有四禪,要約直心,可疾得道。不及知餘深妙大法,畏苦厭身,一心思惟,取欲自度,不念眾生,但守行滅——何如為滅?所施福德,持戒精進,欲望泥洹——不知佛大慈泥洹所出入,言:『泥洹一到,通四禪,得三活,生死斷,已度世。』是為羅漢所入禪。
「各佛學者,從發意來不事善友,言世間有,其行常著——何如為著?所作功德,望欲得佛——言禪道如,不用餘行,亦不知佛禪意——所向如來禪者,無意、無想、無見、無得——不熟曉了那中,繫意守淨,無為不曉,權慧法意,以成得禪,見空因緣,解便得道,明過羅漢而不及佛,無十種力、四無所畏及十八不絕法。是為各佛所入禪。
「菩薩禪者,從發意來,不離明師,學廣智深,曉了禪本——何謂曉了本?心法本無,道亦無本、無著、無縛、無解、無行、無出、無入、無捨、無取——現大智慧善權之行,不斷德本及大悲意,修相好,嚴佛國,具十力、四無所畏及十八不絕法,一切見、一切知無所不覺,故號曰佛。佛用世間多貪亂意故,於樹下閉目而坐,為現禪法,欲令解者以道縛意,亦隨所樂各得其所。是為如來本所入禪。
「外諸小學、五通禪者,學貴無為,不解至要,避世安已,持想守一,瞑目縱體,內觀歷藏,存神道氣,養性求昇,惡消福盛,思致五通,壽命久長,名曰仙人,行極於此,不知泥洹,其後福盡,生死不絕。是為外道五通禪定。」
佛言:「如弟子、各佛,雖得泥洹,為不知本。所以者何?其學本謂世有道無,故壞五陰而取滅度。唯如來為知泥洹本。所以者何?知俗與道諸法本空,如本無住,不起不滅。是為泥洹,佛意如是,故曰如來;弟子、各佛名為滅盡。菩薩當解深妙大法,明諦受學,雖離明師,心當清淨,不可放逸。」
於是勇聲叉手白佛言:「得值佛者,為難有也。大聖大慈所度無極。今蒙佛恩,無所復疑。其欲學者,當受佛教,莫為不賢之行,使魔得其便。如佛所言,終無有異。天魔官屬莫能壞是清淨行者。」言已,即前稽首佛足。
是時諸天及人有二百一十萬,皆願樂立於無所從生法忍。
賢者阿難白佛言:「此法律為何等義?」
佛言:「是為剖決道意,釋人根本慧德所入,分別弟子、各佛、菩薩學意所行,知諦知不諦大要,名曰法律三昧。」
佛言:「阿難!其有信解是經法者,皆於十方佛所聞善權已。」
佛說經訖,諸來會者皆歡喜,各前為佛作禮而去。
佛說法律三昧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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