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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án gốc
(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彚考目次

卷第一周


後漢







北魏

卷第二北齊



卷第三後梁
後唐
後晉
後周

宋(一)

卷第四宋(二)


卷第五元

卷第六明
皇清

卷第七佛國記鄯善國
𠌥夷國
于闐國
子合國
竭叉國
陀歷國
烏萇國
弗樓沙國
那竭國
羅夷國
䟦那國
毗茶國
摩頭羅國
拘薩羅國
摩竭提國
師子國

續博物志釋氏之源

野客蒙談佛入中國

墨池浪語佛法入中國

(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彚考目次(終)

No. 1521
(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彚考卷第一



莊王九年,釋迦生於天竺迦維衛國。 按魏書釋老志,所謂佛者,本號釋迦,文者譯言能仁,謂德充道備,堪濟萬物也。釋迦前有六佛,釋迦繼六佛而成,成道處今賢劫。文言將來有彌勒佛,方繼釋迦而降世。釋迦即天竺迦維衛國王之子,天竺其總稱,迦維別名也。初釋迦於四月四日夜,從母右脅而生,既生,姿相超異者三十二種,天降嘉瑞以應之,亦三十二,其本起經說之備矣。釋迦生時,當周莊王九年,春秋魯莊公七年夏四月,恒星不見,夜明是也。至魏武定八年,凡一千二百三十七年云。釋迦年三十成佛,導化羣生,四十九載,乃於拘尸那城娑羅雙樹間,以二月十五日而入般涅槃。涅槃譯云滅度,或言常樂我淨,明無遷謝及諸苦累也。諸佛法身,有二種義:一者真實,二者權應。真實身謂至極之體,妙絕拘累,不得以方處期,不可以形量限,有感斯應,體常湛然。權應身者,謂和光六道,同塵萬類,生滅隨時,修短應物,形由感生,體非實有,權形雖謝,真體不遷,但時無妙感,故莫得常見耳。明佛生非實生,滅非實滅也。佛既謝世,香木焚尸,靈骨分碎,大小如粒,擊之不壞,焚亦不燋,或有光明神驗,胡言謂之舍利。弟子收奉,置之寶瓶,竭香花致敬,募建宮宇,謂為塔。塔亦胡言,猶宗廟也,故世稱塔廟。於後百年,有王阿育,以神力分佛舍利於諸鬼神,造八萬四千塔,布於世界,皆同日而就。今洛陽、彭城、姑臧、臨渭,皆有阿育王寺,葢承其遺迹焉。釋迦雖般涅槃,而留影迹爪齒於天竺,於今猶在。中土來往,竝稱見之。初,釋迦所說教法,既涅槃後,有聲聞弟子大迦葉、阿難等五百人,撰集著錄。阿難親承囑授,多聞總持,蓋能綜覈深致,無所漏失。乃綴文字,撰載三藏十二部經,如九流之異統,其大歸終以三乘為本。後數百年,有羅漢、菩薩相繼著論,贊明經義,以破外道,摩訶衍、大小阿毗曇、中論、十二門論、百法論、成實論等是也。皆傍諸藏部大義,假立外問,而以內法釋之。 按隋書經籍志:佛經者,西域天竺之迦維衛國淨飯王太子釋迦牟尼所說。釋迦當周莊王之九年四月八日,自母右脅而生,姿貌奇異,有三十二相,八十二好。捨太子位,出家學道,勤行精進,覺悟一切種智,而謂之佛,亦曰佛陀,亦曰浮屠,皆胡言也。華言譯之為淨覺。其所說云:人身雖有生死之異,至於精神,則恒不滅。此身之前,則經無量身矣。積而修習,精神清淨,則佛道。天地之外,四維上下,更有天地,亦無終極,然皆有成有敗。一成一敗,謂之一劫。自此天地以前,則有無量劫矣。每劫必有諸佛得道,出世教化,其數不同。今此劫中,當有千佛。自初至於釋迦,已七佛矣。其次當有彌勒出世,必經三會,演說法藏,開度眾生。由其道者,有四等之果:一曰須陀洹,二曰斯陀含,三曰阿那含,四曰阿羅漢。至羅漢者,則出入生死,去來隱顯,而不為累。阿羅漢已上,至菩薩者,深見佛性,以至成道。每佛滅度,遺法相傳,有正、象、末三等,淳醨之異,年歲遠近,亦各不同。末法已後,眾生愚鈍,無復佛教,而業行轉惡,年壽漸短,經數百千載間,乃至朝生夕死。然後有大水、大火、大風之災,一切除去之,而更立生人,又歸淳樸,謂之小劫。每一小劫,則一佛出世。初,天竺中多諸外道,竝事水、火、毒龍,而善諸變幻。釋迦之苦行也,是諸邪道,竝來嬲惱,以亂其心,而不能得。及佛道成,盡皆推伏,竝為弟子。弟子男曰桑門,譯言息心,而總曰僧,譯言行乞。女曰比丘尼,皆剃落鬚髮,釋累辭家,相與和居,治心脩淨,行乞以自資,而防心攝行。僧至二百五十戒,尼五百戒。俗人信馮佛法者,男曰優婆塞,女曰優婆夷,皆去殺、盜、婬、妄言、飲酒,是謂五誡。釋迦在世,教化四十九年,乃至天、龍、人、鬼,竝來聽法,弟子得道,以百千萬億數。然後於拘尸那城娑羅雙樹間,以二月十五日,入般涅槃。涅槃亦曰泥洹,譯言滅度,亦言常、樂、我、淨。初,釋迦說法,以人之性、識、根、業各差,故有大乘、小乘之說。至是謝世,弟子大迦葉與阿難等五百人,追共撰述,綴以文字,集載為十二部。後數百年,有羅漢、菩薩,相繼著論,贊明其義。然佛所說,我滅度後,正法五百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三千年,其義如此。



始皇三十年,西域沙門室利防等,始齎梵本經至咸陽。 按史記始皇本紀不載。 按佛法金湯編:始皇三十年甲申,西域沙門室利防等十八人,齎梵本經至咸陽。有司以聞,帝以其異俗,囚之。利防等念摩訶般若波羅蜜多,光明照耀,瑞氣盤旋,滿于囹圄。須臾,有金神長丈六,持杵揚威,擊碎其獄,出之。帝驚悔,即厚禮之而去。



武帝元狩二年,始獲佛像。 按漢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匈奴傳:漢使驃騎將軍去病將萬騎出隴西,過焉耆山千餘里,得休屠王祭天金人。 (注)師古曰:作金人以為天神之主而祭之,即今佛像,是其遺法。 按魏書釋老志:漢武元狩中,遣霍去病討匈奴,昆邪王殺休屠王,將其眾五萬來降。獲其金人,帝以為大神,列於甘泉宮。金人率長丈餘,不祭祀,但燒香禮拜而已。此則佛道流通之漸也。及開西域,遣張騫使大夏還,傳其旁有身毒國,一名天竺,始聞有浮屠之教。(按昆邪王來降,武希本紀係元狩二年。)

後漢

明帝永平□年,始遣使天竺,得佛經四十二章,始建白馬寺。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不載。 按西域傳:天竺國世傳明帝夢見金人,長大,頂有光明,以問羣臣。或曰:西方有神,名曰佛,其形長丈六尺,而黃金色。帝於是遣使天竺,問佛道法,遂於中國圖畫形像焉。楚王英始信其術,中國因此頗有奉其道者。 按楚王英傳註:袁宏漢記:浮屠,佛也。西域天竺國有佛道焉。佛者,漢言覺也,將以覺悟羣生也。其教以脩善慈心為主,不殺生,專務清靜。其精者為沙門。沙門,漢言息也,蓋息意去欲,而歸於無為。又以為人死精神不滅,隨復受形,生時善惡,皆有報應,故貴行善修道,以鍊精神,以至無生,而得為佛也。佛長丈六尺,黃金色,項中佩日月光,變化無方,無所不入,而大濟羣生。初,明帝夢見金人,長大,項有日月光,以問羣臣。或曰:西方有神,其名曰佛,陛下所夢,得無是乎?於是遣使天竺,問其道術,而圖其形像焉。 按魏書釋老志:漢哀帝元壽元年,博士弟子秦景憲受大月氏王使伊存口授浮屠經,中土聞之,未之信了也。後孝明帝夜夢金人,頂有臼光,飛行殿庭,乃訪羣臣,傅毅始以佛對。帝遣郎中蔡愔、愽士弟子秦景等使於天竺,寫浮屠遺範。愔仍與沙門攝摩騰、竺法蘭東還洛陽,中國有沙門及跪拜之法,自此始也。愔又得佛經四十二章及釋迦立像,明帝令畫工圖佛像置清涼臺及顯節陵上,經緘於蘭臺石室。愔之還也,以白馬負經而至,漢因立白馬寺於洛城雍關西,摩騰、法蘭咸卒於此寺。浮屠正號曰佛陀,佛陀與浮圖聲相近,皆西方言,其來轉為二音,華言譯之則謂淨覺,言滅穢成明,道為聖悟。凡其經旨,大抵言生生之類,皆因行業而起,有過去、當今、未來,歷三世,識神常不滅。凡為善惡,必有報應,漸積勝業,陶冶麤鄙,經無數形,澡練神明,乃致無生而得佛道。其間階次心行,等級非一,皆緣淺以至深,藉微而為著,率在於積仁順、蠲嗜慾、習虗靜而成通照也。故其始脩心則依佛法僧,謂之三歸,若君子之三畏也。又有五戒,去殺、盜、婬、妄言、飲酒,大意與仁義禮智信同,名為異耳。云奉侍之,則生天人勝處,虧犯則墜鬼畜諸苦。又善惡生處,凡有六道焉。諸服其道者,則剃落鬚髮,釋累辭家,結師資,遵律度,相與和居,治心脩淨,行乞以自給,謂之沙門,或曰桑門,亦聲相近,總謂之僧,皆胡言也。僧譯為和命眾,桑門為息心,比丘為行乞。俗人之信憑道法者,男曰優婆塞,女曰優婆夷。其為沙門者,初修十誡曰沙彌,而終於二百五十,則具足成大僧。婦入道者曰比丘尼,其誡至於五百,皆以□為本,隨事增數,在於防心、攝身、正口。心去貪忿癡,身除殺婬盜,口斷妄襍諸非正言,總謂之十善道。能具此,謂之三業清淨。凡人修行粗為極,云可以達惡善報,漸階聖迹。初階聖者,有三種人,其根業太差,謂之三乘:聲聞乘、緣覺乘、大乘。取其可乘,運以至道為名。此三人惡迹已盡,但脩心盪累,濟物進德。初根人為小乘,行四諦法;中根人為中乘,受十二因緣;上根人為大乘,則脩六度。雖階三乘,而要由脩進萬行,拯度億流,彌長遠,乃可登佛境矣。

永平八年,楚王英奉縑紈贖愆,詔以助伊蒲塞、桑門之盛饌。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不載。 按楚王英傳:英少時好游俠,交通賓客,晚節更喜黃、老,學為浮屠齋戒祭祀。八年,詔令天下死罪皆入縑贖,英遣郎中令奉黃縑白紈三十匹詣國相曰:託在蕃輔,過惡累積,歡喜大恩,奉送縑帛,以贖愆罪。國相以聞,詔報曰:楚王誦黃、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潔齋三月,與神為誓,何嫌何疑,當有悔吝?其還贖,以助伊蒲塞、桑門之盛饌。因以班示諸國中傳。



明帝□□□年,始徙宮西佛圖,作周閣百間。天竺沙門曇柯迦羅始譯誡律,傳於中國。 按三國志魏明帝本紀不載。 按魏書釋老志:魏明帝會欲壞宮西佛圖,外國沙門乃金盤盛水,置於殿前,以佛舍利投之於水,乃有五色光起。於是帝歎曰:自非靈異,安得爾乎?遂徙於道□,為作周閣百間。佛圖故處,鑿為濛汜池,種芙蓉於中。後有天竺沙門曇柯迦羅入洛,宣譯誡律。中國誡律之始也。



吳主權赤烏四年,建塔於佛陀里,又造寺奉僧會居。 按三國志吳主孫權傳不載。 按佛法金湯編:吳赤烏四年,康居國三藏康僧會至金陵,立茆茨,設像行道。國人初見,咸驚異之。有司以聞,權召問之。會進曰:如來大師化已千年,然靈骨舍利,神應無方。昔阿育王奉之為八萬四千塔,此其遺化也。權以為誇誕,曰:舍利可得,當為塔之。苟其無驗,國有常刑。會乃以銅瓶置几上,請期七日。無驗,乃展二七日。無驗,權曰:趣烹之。會默念:佛名真慈,豈違我哉?更請展期七日。五鼓矣,聞瓶中鏘然有聲,視之,乃舍利也。黎明進之,權與公卿聚觀,歎曰:希世之瑞也。會言:舍利威神,無能壞者。權使力士槌之,無損,而光自若。權為建塔於佛陀里,又造寺奉會居,賜額曰建初。

吳主皓□□□年,詔毀佛宇。 按三國志吳主孫晧傳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吳主晧甞詔毀神祠及佛宇。



晉時,洛中佛圖四十二所,僧人始服雜色衣。 按魏書釋老志:自洛中構白馬寺,盛飾佛圖,畫迹甚妙,為四方式。凡宮塔制度,猶依天竺舊狀而重構之,從一級至三五七九。世人相承,謂之浮圖,或云佛圖。晉世,洛中佛圖有四十二所矣。漢世,沙門皆衣赤布,後乃易以雜色。

簡文帝咸安元年,以星變,詔僧法曠禳之。 按晉書簡文帝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簡文帝為會稽王時,好談名理,支道林、許詢諸人常在齋頭,支為法師,許為都講。支通一義,四坐皆厭心;許送一難,眾人皆抃舞。及即帝位,有星變,詔僧法曠禳之。

咸安二年,勅長干寺造塔。 按晉書簡文帝本紀不載。 按佛法金湯編:簡文帝咸安二年,勅長干寺造塔,壯麗殊偉。畢工之日,光照簷宇。帝每讀佛經,以為陶鍊精神,則聖人可至。

孝武帝太元六年春正月,帝始立精舍於殿內。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太元六年春正月,帝初奉佛法,立精舍於殿內,引諸沙門以居之。

恭帝□□□年,造丈六佛像,親於瓦官寺迎之。 按晉書恭帝本紀:帝深信浮屠道,鑄貨千萬,造丈六金像,親於瓦官寺迎之,步從十許里。



高祖永初元年,設齋內殿,施僧襯資三萬。 按宋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佛法金湯編:宋武帝微時,遊京口竹林寺,獨臥講堂前,有五色龍章,眾僧見之以白帝,帝喜曰:上人無妄言。帝為宋公時,以京口故宅為普照寺。永初元年,設齋內殿,沙門道照陳詞至百年迅速,苦樂俄頃,帝善之,別施襯資三萬。帝甞手寫戒經,口誦梵本,造靈根法王等四寺,又建東山寺。

太祖元嘉十二年,詔禁興造寺塔,沙汰沙門,罷道者。 按宋書太祖本紀不載。 按天竺諸國傳,佛道自後漢明帝法始東流,自此以來,其教稍廣,自帝王至於民庶,莫不歸心,經誥充積,訓義深遠,別為一家之學焉。元嘉十二年,丹陽尹蕭摩之奏曰,佛化被於中國,已歷四代,形像塔寺,所在千數,進可以繫心,退足以招勸。而自頃以來,情敬浮末,不以精誠為至,更以奢競為重,舊宇頺弛,曾莫之脩,而各務造新,以相姱尚。甲第顯宅,於茲殆盡,材竹銅綵,糜損無極,無關神祇,有累人事。建中越制,宜加裁檢,不為之防,流道未息。請自今以後,有欲鑄銅像者,悉詣臺自聞。興造塔寺精舍,皆先詣在所二千石通辭,郡依事列言本州,須許報然後就功。其有輙造寺舍者,皆依不承用詔書律,銅宅林苑悉沒入官。詔可。又沙汰沙門,罷道者數百人。

世祖孝建□年,周朗奏請申嚴佛律,不聽。 按宋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周朗傳:世祖即位,普責百官讜言,朗上書言:釋氏流教,其來有源,淵檢精測,固非深矣,舒引容潤,既亦廣矣。然習慧者日替其脩,束誡者月繁其過,遂至糜散錦帛,侈飾車從,復假粗醫術,托雜卜數,延妹滿室,置酒浹堂,寄夫托妻者不無,殺子乞兒者繼有,而猶倚靈假像,背親傲君,欺廢疾老,震損宮邑,是乃外刑之所不容戮,內教之所不悔罪。今宜申嚴佛律,裨重國令,其疵惡顯著者,悉皆罷遣,餘則隨其藝行,各為之條,使禪義經誦,人能其一,食不過蔬,衣不出布。若應更度者,則令先習義行,本其神心,必能草腐人天,竦精以往者,雖侯王家子,亦不宜拘。書奏忤旨,自解去職。

大明二年詔沙汰沙門 按宋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竺傳:世祖大明二年,有曇標道人與羌人高闍謀反,上因是下詔曰:佛法訛替,沙門混雜,未足扶濟鴻教,而專成逋藪。加姦心頻發,凶狀屢聞,敗亂風俗,神人交怨。可付所在,精加沙汰,後有違犯,嚴加誅坐。於是設諸條禁,自非誡行精苦,並使還俗。而諸寺尼出入宮掖,交關妃后,此制竟不能行。

大明四年,於中興寺設齋,以異僧言,改中興為天安寺。 按宋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竺傳,世祖大明四年,於中興寺設齋,有一異僧,眾莫之識,問其名,答言名明慧,從天安寺來,忽然不見。天下無此寺名,乃改中興曰天安寺。

大明六年秋九月戊寅,制沙門致敬人主。 按宋書世祖本紀云云。 按天竺傳,先是晉世庾冰始創議,欲使沙門敬王者,後桓元復述其義,並不果行。大明六年,世祖使有司奏曰:臣聞䆳宇崇居,非期宏峻,拳跪槃伏,非止敬恭,將以施張四維,締制八寓。故雖儒、法枝派,名、墨條分,至於崇親嚴上,厥繇靡爽。唯浮屠為教,逷自龍堆,反經提傳,訓遐事遠,練生瑩識,恒俗稱難,定旨緬謝,微言淪隔,拘文蔽道,在末彌扇。遂乃陵越典度,偃倨尊戚,失隨方之[貝*少]迹,迷製化之淵義。夫佛法以謙儉自牧,忠虔為道,不輕比丘,遭道人斯拜,目連桑門,過長則禮,寧有屈膝四輩而簡禮二親,稽顙耆臘而直體萬乘者哉!故成、康創議,元興載述,而事屈偏黨,道挫餘分。今鴻源遙洗,羣流仰鏡,九仙𧶁寶,百神聳職,而畿輦之內,舍弗臣之氓,陛席之間,延抗禮之客,懼非所以澄一風範,詳示景則者也。臣等參議,以為沙門接見,比當盡虔禮敬之容,依其本俗,則朝徽有序,乘方兼遂矣。詔可。前廢帝初,復舊。

太宗□□□年,詔諸僧寺隨宜修復。 按宋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天竺傳:世祖寵姬殷貴妃薨,為之立寺。貴妃子子鸞封新安王,故以新安為寺號。前廢帝殺子鸞,乃毀廢新安寺,驅斥僧徒。尋又毀中興、天寶諸寺。太宗定亂,下令曰:先帝建中興及新安諸寺,所以長世垂範,弘宣盛化。頃遇昏虐,法像殘毀,師徒奔迸,甚以矜懷,妙訓淵謨,有扶名教。可招集舊僧,普各還本,並使材官,隨宣修復。

泰始七年,以故第為湘宮寺。 按宋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南史虞愿傳:明帝以故宅起湘宮寺,費極奢侈。以孝武莊嚴剎七層,帝欲起十層,不可立,分為兩剎,各五層。新安太守巢尚之罷郡還,見帝曰:卿至湘宮寺未?我起此寺,是大功德。願在側曰:陛下起此寺,皆是百姓賣兒貼婦,佛若有知,當悲哭哀愍。罪高佛圖,有何功德?帝大怒。 按續文獻通考:泰始七年,以故第為湘宮寺。



世祖永明六年,勅沙門法獻、元暢為天下僧主會,又勅僧於帝前稱名為定式。 按南齊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永明六年,帝勅沙門法獻、元暢為天下僧主會,帝前稱名不坐。他日,中興寺僧鍾於帝前稱貧道,乃詔稱名為定式。

永明十年,竟陵王子良啟進沙門於殿戶前誦經。 按南齊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竟陵王子良傳:永明十年,世祖不豫,詔子良甲仗入延昌殿侍醫藥。子良啟進沙門於殿戶前誦經,世祖為感夢見優曇鉢華,子良按佛經宣旨,旨使御府以銅為華,插御牀四角。永明十一年,詔公私不得出家及起立塔寺,惟年六十,聽朝賢選序。 按南齊書世祖本紀:永明十一年秋七月,上不豫。戊寅,大漸。詔曰:我識滅之後,靈上慎勿以牲為祭,惟設餅、茶飲、干飯、酒晡而已。顯陽殿玉像諸佛及供養貝如別牒,可盡心禮拜供養之。應有功德事,可專在中。自今公私皆不得出家為道及起立塔寺,以宅為精舍,並嚴斷之。惟年六十,必有道心,聽朝賢選序。

高宗口口口年,建皈依寺,造千佛金像。 按南齊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法金湯編:齊明帝甞持六齋,修十善,誦法華、般若等經,建皈依寺,造千佛金像。



高祖天監四年,作水陸大齋,詔天下寺院擊鐘,以救地獄之苦。 按梁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佛祖綱目:初,武帝夢神僧告曰:六道四生,受大苦惱,何不為作水陸大齋救㧞之?帝乃扣沙門惟誌,勸帝尋經,必有因緣。帝乃取佛經,躬自披覽,創造儀文,三年乃成。於夜捧文停燭,白佛曰:若此文理恊聖凡,願拜起時,此燈自明。或儀式未祥,燈暗如故。言訖投地,一禮初起,燈燭盡明。天監四年二月十五日,於鎮江金山依議修設。誌又甞假帝神力,令見地獄苦相,問何以救之,曰:夙生定業,不可頓滅,惟聞鐘聲,其苦暫息。於是詔天下寺院擊鐘,當舒徐其聲。

大通元年,車駕幸同泰寺捨身。 按梁書高祖本紀:大通元年三月辛未,輿駕幸同泰寺捨身。甲戌,還宮,赦天下。

中大通元年,輿駕幸同泰寺捨身,公卿以下以錢奉贖。 按梁書高祖本紀:中大通元年秋九月癸巳,輿駕幸同泰寺,設四部無遮大會,因捨身,公卿以下以錢一億萬奉贖。冬十月己酉,輿駕還宮,大赦改元。 按魏書蕭衍傳:衍崇信佛道,於建業起同泰寺,又於故宅立光宅寺,於鍾山立大愛敬寺,兼營長干二寺,皆窮工極巧,殫竭財力,百姓苦之。曾設齋會,自以身施同泰寺為奴,其朝臣三表不許,於是內外百官共斂珍寶而贖之。衍每禮佛,捨其法服,著乾陀袈裟,令其王候子弟皆受佛誡,有事佛精苦者,輒加以菩薩之號。其臣下奏表上書,亦稱衍為皇帝菩薩。衍自以持戒,乃至祭其祖禰,不設牢牲。時人皆竊云,雖僭司王者,然其宗廟實不血食矣。衍未敗前,災其同泰寺,衍祖父墓前石麟一旦亡失,識者咸知其將滅也。

中大通三年兩幸同泰寺說經。 按梁書高祖本紀:中大通三年冬十月己酉,行幸同泰寺,高祖升法座,為四部眾說大般涅槃經義,訖於乙卯。十一月乙未,行幸同泰寺,高祖升法座,為四部眾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義,訖於十二月辛丑。

中大通五年,幸同泰寺,發摩訶般若經題。 按梁書高祖本紀:中大通五年二月癸未,行幸同泰寺,說四部大會。高祖升法座,發金字摩訶般若經題,訖於己丑。 按學佛考訓:梁武帝自披袈裟,講放光般若經,感天雨花,地變金色,時謂之佛心天子。

大同三年,修長干寺阿育王塔,輿駕幸寺,設無礙大會,請佛舍利還臺供養。 按梁書高祖本紀:大同三年八月辛卯,輿駕幸阿育王寺,赦天下。 按續文獻通考:大同三年八月,脩長干寺阿育王塔,出佛爪髮舍利,幸寺設無礙會,大赦,帝自受具,寢處略同沙門。帝改造阿育王佛塔,出舊塔下舍利及佛爪髮,髮青紺色,眾僧以手伸之,隨手長短,放之則旋屈為蠡形。按僧伽經云:佛髮青而細,猶如藕莖絲。佛三昧經云:我昔在宮沐頭,以尺量髮,長一丈二尺,放已右旋,還成蠡文。則與帝所得同也。阿育王即鐵輪王,王閻浮提,一天下。佛滅度後,一日一夜,役鬼神造八萬四千塔,此即其一。吳時有尼居其地,為小精舍,孫綝尋毀除之,塔亦同滅。吳平後,諸道人復於舊處建立焉。晉元帝初年,更脩飾之。至簡文咸安中,使沙門安法程造小塔,未及成而亡。弟子僧二,繼而脩立。至孝武太元九年,上金相輪及承露。其後有西河離石縣胡人劉薩何,遇疾暴亡,而心猶暖,其家未敢便殯,經七日更蘇。說云:有兩吏見錄,向西北行,不測遠近,至十八地獄,隨報重輕,度諸楚毒。觀世音語云:汝緣未盡,若得活,可作沙門。洛下、齊城、丹陽、會稽,竝有阿育王塔,可往禮拜。乃若壽終,則不墮地獄。語竟,如墜高巖,忽然醒寤。因此出家,名慧達。遊行禮塔,次至丹陽,未知塔處。及見越城四望,見長干里有異氣,因就禮拜,果是先阿育王塔所,屢放光明。由是定知必有舍利,乃集眾就掘入一丈,得三石碑,並長六尺。中一碑有鐵函,函中有銀函,函中又有金函,盛三舍利及髮爪各一枚,髮長數尺。即遷舍利近北,對簡文所造塔西又一塔。十六年,又使沙門仁尚加為三層,即是武帝所開者也。初穿土四尺,得龍窟及昔人所捨金銀環釧鉍鑷等諸雜寶物,可深九尺許。至石磉,磉下有石函,函內有鐵壺,以盛銀坩。坩內有金鏤甖,盛三舍利,如粟粒大,圓正光潔。函內有琉璃盌,盌內有四舍利及髮爪,爪有四枚,竝為沉香色。至其月二十七日,帝又到寺禮拜,設無礙大會,大赦。是日以金鉢盛水泛舍利,其最小者隱不出,帝禮數十拜,舍利乃於鉢內放光,旋回久之,乃當中而止。帝問大僧正慧念曰:見不可思議事不?慧念答曰:法身常住,湛然不動。帝曰:弟子欲請一舍利還臺供養。至九月五日,又設無礙大會,遣皇太子王侯朝貴等奉迎。是日風景明淨,傾覩觀屬,所設金銀供具等物,並留寺供養,并施錢一千萬,為寺基業。

大同四年,詔以東冶徒李引之降如來真形舍利,大赦,幸長干寺,設無礙大會,竪二剎。 按梁書高祖本紀:大同四年秋七月癸亥,詔以東冶徒李引之降如來真形舍利,大赦天下。 按續文獻通考:大同四年九月十五日,帝至長干寺,設無礙大會,竪剎二,各以金甖,次玉甖,盛舍利及爪髮,內七寶塔內,又以石函盛寶塔,分入兩剎,剎下及王侯妃主百姓富室所捨環釧等珍寶充積。

中大同元年,幸同泰寺講經,設法會。 按梁書高祖本紀:中大同元年三月庚戌,法駕出同泰寺大會,停寺省,講金字三慧經。夏四月丙戌,於同泰寺解講,設法會,大赦改元。是夜同泰寺災。又帝篤信正法,猶長釋典,製涅槃、大品、淨名、三慧諸經義記,復數百卷。聽覧餘閑,即於重雲殿及同泰寺講說,名僧碩學,四部聽眾,常萬餘人。 按何敬容傳:中大同元年三月,高祖幸同泰寺,講金字三慧經。敬容請預聽,勅許之。又有勅聽朔望問訊。

太清元年,又幸同泰寺捨身,公卿以錢奉贖。 按梁書高祖本紀:太清元年三月庚子,高祖幸同泰寺,設無遮大會,捨身,公卿等以錢一億萬奉贖。夏四月丁亥,輿駕還宮,大赦天下,改元

□□□。年,勅劉勰與沙門慧震於定林寺撰經證。 按梁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劉勰傳:勰早孤,家貧不婚娶,依沙門僧祐,與之居處。積十餘年,遂博通經論,因區別部類,錄而序之。勰為文長於佛理,京師寺塔及名僧碑誌,必請勰製文。武帝時,有勅與慧震沙門於定林寺撰經證。功畢,遂啟求出家,先燔鬢髮以自誓,勅許之。乃於寺變服,改名慧地,未期而卒

□□□。年,賜江革覺意詩,革因啟乞受菩薩戒。 按梁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江革傳:高祖盛於佛教,朝賢多啟求受戒。革精信因果,而高祖未知,謂革不奉佛教,乃賜革覺意詩五百字,云:惟當勤精進,自彊行勝脩,豈可作底突,如彼必死囚。以此告江革,并及諸貴遊。又手勅云:世間果報,不可不信,豈得底突如對元延明邪?革因啟乞受菩薩戒。



高祖永定元年,詔出佛牙,設無遮大會。 按陳書高祖本紀:永定元年冬十月乙亥,即皇帝位。庚辰,詔出佛牙於社姥宅,集四部,設無遮大會,高祖親出闕前禮拜。初,齊故僧統法獻於烏纏國得之,常在定林上寺。梁天監末,為攝山慶雲寺沙門慧興保藏,慧興將終,以屬弟慧志。承聖末,慧志密送於高祖,至是乃出。永定二年夏五月,輿駕幸大莊嚴寺捨身。冬十月,發金光明。經題:十二月,又幸大莊嚴寺,捨乘輿法物。 按陳書高祖本紀:永定二年夏五月辛酉,輿駕幸大莊嚴寺捨身。壬戌,羣臣表請還宮。冬十月乙亥,輿駕幸莊嚴寺,發金光明。經題:十二月甲子,輿駕幸大莊嚴寺,設無礙大會,捨乘輿法物,羣臣備法駕奉迎,即日輿駕還宮。

世祖天嘉四年夏四月辛丑,設無礙大會於太極前殿。 按陳書世祖本紀云云。

高祖太建二年建靈剎 按陳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學佛考訓:陳太建二年建靈利,高十有五丈,下安佛爪,長二寸,闊一寸,藏諸寶篋,光飛五色,焰起一尋,傳以為異。

太建十四年,後主即位,設無礙大會。 按陳書後主本紀:太建十四年正月丁巳,即皇帝位。甲戌,設無礙大會於太極前殿。秋九月丙午,設無礙大會於太極殿,捨身及乘輿御服,大赦天下。

北魏

太祖天興元年,詔京城作五級佛圖,脩禪堂及沙門座。 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 按釋老志:魏先建國於元朔,風俗淳一,無為以自守,與西域殊絕,莫能往來。故浮屠之教,未之得聞,或聞而未信也。及神元與魏、晉通聘,文帝又在洛陽,昭成又至襄國,乃備究南夏佛法之事。太祖平中山,經略燕、趙,所逕郡國佛寺,見諸沙門道士,皆致精敬,禁軍旅無有所犯。帝好黃、老,頗覽佛經。但天下初定,戎車屢勳,庶事草剏,未建圖宇,招延僧眾也。然時時旁求。先是有沙門僧朗,與其徒隱於泰山之琨[王*而]谷,帝遣使致書,以繒素旃罽鉢錫為禮,今猶號曰朗公谷焉。天興元年,下詔曰:夫佛法之興,其來遠矣。濟益之功,冥及存沒,神蹤遺軌,信可依憑。其勅有司,於京城建飾容範,修整宮舍,令信向之徒,有所居止。是歲,始作五級佛圖,耆闍崛山及須彌山殿,加以繢飾。別構講堂、禪堂及沙門座,莫不嚴具焉。

太宗泰帝□年,贈沙門法果老壽將軍,又加沙門曇證老壽將軍之號。 按魏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釋老志:太宗踐位,遵太祖之業,亦好黃老,又崇佛法。京邑四方,建立圖像,仍令沙門敷導民俗。初,皇始中,趙郡有沙門法果,誡行精至,開演法籍。太祖聞其名,詔以禮徵赴京師。後以為道人統,綰攝僧徒。每與帝言,多所愜允,供施甚厚。至太宗,彌加崇敬。永興中,前後授以輔國、宜城子、忠信侯、安成公之號,皆固辭。帝常親幸其居,以門小狹,不容輿輦,更廣大之。年八十餘,泰當中卒。未殯,帝三臨其喪,追贈老壽將軍、趙胡靈公。初,法果每言太宗明叡好道,即是當今如來,沙門宜應盡禮。遂常致拜,謂人曰:能鴻道者,人主也。我非拜天子,即是禮佛耳。法果四十,始為沙門。有子曰猛,詔令襲果所加爵。帝後幸廣宗,有沙門曇證,年且百歲,邀見於路,奉致果物。帝敬其年老,志力不衰,亦加以老壽將軍號。

世祖神䴥□年,詔沮渠𫎇遜送沙門曇摩讖詣京師,不至。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釋老志:世祖初即位,亦遵太祖、太宗之業,每引高德沙門與共談論。於四月八日,輿諸佛像行於廣衢,帝親御門樓,臨觀散花,以致禮敬。先是,沮渠蒙遜在涼州,亦好佛法。有罽賓沙門曇摩讖,習諸經論,於姑臧與沙門智嵩等譯涅槃諸經十餘部。又曉術數禁呪,歷言他國安危,多所中驗。蒙遜每以國事諮之。神䴥中,帝命蒙遜送讖詣京師,惜而不遣。既而懼魏威責,遂使人殺讖。讖死之日,謂門徒曰:今時將有客來,可早食以待之。食訖而走使至,時人謂之知命。

太延五年,以沙門眾多,詔罷年五十以下者。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釋老志:涼州自張軌後,世信佛教。敦煌地接西域,道俗交得其舊式,村塢相屬,多有塔寺。太延中,涼州平,徙其國人於京邑,沙門佛事皆俱東,象教彌增矣。尋以沙門眾多,詔罷年五十以下者。(按徙凉州民於京師,本紀係太延五年。)

太平真君五年,詔禁私養沙門。 按魏書世祖本紀:太平真君五年春正月戊申,詔曰:愚民無識,信惑妖邪,私養師巫,挾藏讖記、陰陽、圖緯、方伎之書。又沙門之徒,假西戎虗誕,生致妖孳,非所以一齊政化,布淳德於天下也。自王公已下,至於庶人,有私養沙門、師巫及金銀工巧之人在其家者,皆遣詣官曹,不得容匿。限今年二月十五日,過期不出,師巫、沙門身死,主人門誅。明相宣告,咸使聞知。

太平真君六年,制城內不得留瘞沙門,乃移葬惠始南郊外,送者六千餘人。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釋老志:世祖初平赫連昌,得沙門惠始,姓張,家本清河。聞羅什出新經,遂詣長安見之,觀習經典,坐禪於白渠。比晝則入城聽講,夕則還處靜坐,三輔有識多宗之。劉裕滅姚泓,留子義真鎮長安,義真及寮佐皆敬重焉。義真之去長安也,赫連屈丐追敗之,道俗少長,咸見坑戮。惠始身被白刃,而體不傷。眾大怪異,言於屈丐。屈丐大怒,召惠始於前,以所持寶劍擊之,又不能害之,懼而謝罪。統萬平,惠始到京都,多所訓導,時人莫測其迹。世祖甚重之,每加禮敬。始自習禪,至於沒世,稱五十餘年,未嘗寢臥。或時跣行,雖履泥塵,初不污足,色愈鮮白,世號之曰白脚師。太延中,臨終於八角寺,齊潔端坐,僧徒滿側,凝泊而絕。停屍十餘日,坐既不改,容色如一,舉世神異之。遂瘞寺內。至真君六年,制城內不得留瘞,乃葬於南郊之外。始死十年矣,開殯儼然,初不傾壞。送葬者六千餘人,莫不感慟。中書監高允為傳頌其德,即惠始冢上立石精舍,圖其形像。經毀法時,猶自全立。

太平真君七年,詔諸州坑沙門,毀諸佛像及佛圖。 按魏書世祖本紀:太平真君七年春三月,詔諸州坑沙門,毀諸佛像,徙長安城工巧二千家於京師。夏四月戊子,鄴城毀五層佛圖,於泥像中得玉璽二,其文皆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其一刻其旁曰:魏所受漢傳國璽。 按釋老志:世祖即位,富於春秋。既而銳志武功,每以平定亂禍為先。雖歸宗佛法,敬重沙門,而未存覽經教,深求緣報之意。及得𭁵謙之道,帝以清淨無為,有仙化之證,遂信行其術。時司徒崔浩博學多聞,帝每訪以大事。浩奉謙之道,尤不信佛,與帝言,數加非毀,常謂虗誕,為世費害。帝以其辨博,頗信之。會蓋吳反杏城,關中騷動,帝乃西伐,至於長安。先是,長安沙門種麥寺內,御騶牧馬於麥中。帝入觀馬,沙門飲從官酒,從官入其便室,見大有弓矢矛楯,出以奏聞。帝怒曰:此非沙門所用,當與蓋吳通謀,規害人耳。命有司案誅一寺,閱其財產,大得釀酒具及州郡牧守富人所寄藏物,蓋以萬計。又為窟室,與貴室女私行淫亂。帝既忿沙門非法,浩時從行,因進其說。詔誅長安沙門,焚破佛像,勅留臺下四方,令一依長安行事。又詔曰:彼沙門者,假西戎虗誕,妄生妖孼,非所以一齊政化,布淳德於天下也。自王公以下,有私養沙門者,皆送宮曹,不得隱匿。限今年二月十五日,過期不出,沙門身死,容止者誅一門。時恭宗為太子監國,素敬佛道,頻上表陳刑殺沙門之濫,又非圖像之罪。今罷其道,杜諸寺門,世不脩奉,土木丹青,自然毀滅。如是再三,不許。乃下詔曰:昔後漢荒君,信惑邪偽,妄假睡夢,事胡妖鬼,以亂天常,自古九州之中無此也。夸誕大言,不本人情,叔季之世,闇君亂主,莫不眩焉。由是政教不行,禮義大壞,鬼道熾盛,視王者之法蔑如也。自此以來,代經亂禍,天罰烝行,生民死盡,五服之內,鞠為丘墟,千里蕭條,不見人迹,皆由於此。朕承天緒,屬當窮運之敞,欲除偽定真,復義農之治。其一切盪除胡神,滅其蹤迹,庶無謝於風氏矣。自今以後,敢有事胡神及造形像泥人、銅人者,門誅。雖言胡神,問今胡人,共云無有。皆是前世漢人無賴子弟劉元真、呂伯彊之徒,乞胡之誕言,用老莊之虗假,附而益之,皆非真實。至使王法廢而不行,蓋大姦之魁也。有非常之人,然後能行非常之事,非朕孰能去此歷代之偽物?有司宣告征鎮諸軍、刺史,諸有佛圖形像及胡經,盡皆擊破焚燒,沙門無少長悉坑之。是歲真君七年三月也。恭宗言雖不用,然猶緩宣詔書,遠近皆豫聞知,得各為計。四方沙門多亡匿獲免,在京邑者亦蒙全濟。金銀寶像及諸經論,大得祕藏。而土木宮塔,聲教所及,莫不畢毀矣。始謙之與浩同從車駕,苦與浩諍,浩不肯,謂浩曰:卿今促年受戮,滅門戶矣。後四年,浩誅,備五刑,時年七十。浩既誅死,帝頗悔之。業已行,難中修復,恭宗潛欲興之,未敢言也。佛淪廢終帝世,積七八年,然禁稍寬弛,篤信之家得密奉事,沙門專至者猶竊法服誦習焉,唯不得顯行於京都矣。先是,沙門曇曜有操尚,又為恭宗所知禮。佛法之滅,沙門多以餘能自效,還俗求見。曜誓欲守死,恭宗親加勸喻,至於再三,不得已乃止。密持法服器物,不暫離身,聞者歎重之。

高宗興安元年,詔復佛法,州郡聽建佛圖一區。 按魏書高祖本紀,興安元年冬十有二月乙卯,初復佛法。 按釋老志,高宗踐極,下詔曰,夫為帝王者,必祇奉明靈,顯彰仁道。其能惠著生民,濟益羣品者,雖在古昔,猶序其風烈。是以春秋嘉崇明之禮,祭典載功施之族。況釋迦如來功濟大千,惠流塵境,等生死者歎其達觀,覧文義者貴其妙明,助王政之禁律,益仁智之善性,排斥羣邪,開演正覺。故前代以來,莫不崇尚,亦我國家常所尊事也。世祖太武皇帝開廣邊荒,德澤遐及。沙門道士,善行純誠,惠始之倫,無遠不至,風義相感,往往如林。夫山海之深,怪物多有,姦淫之徒,得容假託,講寺之中,致有兇黨。是以先朝因其瑕釁,戮其有罪,有司失旨,一切禁斷。景穆皇帝每為慨然,值軍國多事,未遑修復。朕承洪緒,君臨萬邦,思述先志,以隆斯道。今制諸州郡縣,於眾居之所,各聽建佛圖一區,任其財用,不制會限。其好樂道法,欲為沙門,不問長幼,出於良家,性行素篤,無諸嫌穢,鄉里所明者,聽其出家。率大洲五十,小洲四十人,其郡遙遠臺者十人,各當局分,皆足以化惡就善,播揚道教也。天下承風,朝不及夕,往時所毀圖寺,仍還脩矣,佛像經論,皆復得顯。京師沙門師賢,本罽賓國王種人,少入道,東遊涼城,涼平赴京。罷佛法時,師賢假為醫術還俗,而守道不改,於脩復日,即反沙門。其同輩五人,帝乃親為下髮,師賢仍為道人統。是年,詔有司為石像,令如帝身。既成,顏上足下,各有黑石,冥同帝體,上下黑子,論者以為純誠所感。

興光元年秋勅為太宗以下五帝鑄釋迦像 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釋老志:興光元年秋,勅有司於五縀大寺內為太祖已下五帝鑄釋迦立像五,各長一丈六尺,都用赤金二萬五千斤。

太安□年,師子國沙門奉佛像三至京師。又沙勒胡沙門致佛鉢及像迹。 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釋老志:太安初,有師子國胡沙門邪奢遺多、浮陀難提等五人,奉佛像三到京都,皆云備歷西域諸國,見佛影迹及肉髻。外國諸王相承,咸遣工匠摹寫其容,莫之及。難提所造者,去十餘步,視之炳然,轉近轉微。又沙勒胡沙門赴京師致佛鉢,迸畫像迹。

和平□年,帝奉沙門曇曜以師禮,以輸糓入僧曹者為僧祇戶,粟犯罪者為佛圖戶。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釋老志,和平初,師賢卒,曇曜代之,更名沙門統。初,曇曜以復佛法之明年,自中山被命赴京,值帝出,見於路,御馬前銜曜衣,時以為馬識善人。帝後奉以師禮。曇曜白帝,於京城西武州塞鑿山石壁,開窟五所,鐫建佛像各一,高者七十尺,次六十尺,雕飾奇偉,冠於一世。曇曜奏平齊戶及諸民有能歲輸穀六十斛入僧曹者,即為僧祇戶,粟為僧祇粟,至於儉歲,賑給饑民。又請民犯重罪及官奴以為佛圖戶,以供諸寺掃洒,歲兼營,因輸粟。高宗竝許之。於是僧祇戶、粟及寺戶徧於州鎮矣。曇曜又與天竺沙門常那邪含等譯出新經十四部。又有沙門道進、僧超、法存等,竝有名於時,演唱諸異。

顯祖皇興元年,幸石窟寺,又起永寧寺,搆七級佛圖,高三百餘尺,造釋迦立像四十三尺。 按魏書顯祖本紀:皇興元年秋八月丁酉,行幸武州山石窟寺。 按釋老志:顯祖即位,敦信尤深,覽諸經論,好老莊,每引諸沙門及能談元之士,與論理要。初,高宗太安末,劉駿於丹陽中興寺設齊,有一沙門,容止獨秀,舉眾往目,皆莫識焉。沙門惠璩起問之,答名惠明。又問所住,答云:從天安寺來。語訖,忽然不見。駿君臣以為靈感,改中興為天安寺。是後七年而帝踐祚,號天安元年。是年,劉彧徐州刺史薛安都始以城地來降。明年,盡有淮北之地。其歲高祖誕載,於是起永寧寺,搆七級浮圖,高三百餘尺,基架博敞,為天下第一。又於天宮寺造釋迦立像,高四十三尺,用赤金十萬斤,黃金六百斤。(按高祖生本紀係皇興元年。)

高祖延興二年,詔沙門不得浮遊民間,行者仰以公文。又詔造立圖寺,不得費竭財產。又以東平郡佛像變成金銅色,普告天下。 按魏書高祖本紀:延興二年夏四月,詔沙門不得去寺浮遊民間,行者仰以公文。 按釋老志:高祖踐位,顯祖移御北苑崇光宮,覧習元藉。建鹿野佛圖於苑中之西山,去崇光右十里,巖房禪堂,禪僧居其中焉。於永寧寺設大法供,度良家男女為僧尼者百有餘人。帝為剃髮,施以僧服,令脩道戒,資福於顯祖。是月,又詔起建明寺。

太和元年,幸永寧寺設齋聽講。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釋老志:太和元年二月,幸永寧寺設齋,赦死罪囚。三月,又幸永寧寺設會,行道聽講。命中、祕二省與僧徒討論佛義,施僧衣服寶器有差。又於方山太祖營壘之處建思遠寺。自正光至此,京城內寺新舊且百所,僧尼二千餘人;四方諸寺六千四百七十八,僧尼七萬七千二百五十八人。

大和四年春正月丁巳,罷畜鷹鷂之所,以其地為報德佛寺。 按魏書高祖本紀云云。 按釋老志,太和四年春,詔以鷹師為報德寺。 按續文獻通考,太和四年,詔以鷹師地為報德寺,為文明皇太后資福也。

太和十年冬,簡遣僧尼,凡麤者令還俗。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釋老志,太和十年冬有。延興二年夏四月,詔曰:比丘不在寺舍,遊涉村落,交通姦猾,經歷年歲。令民間五五相保,不得容止無籍之僧,精加隱括。有者送付州鎮,其在畿郡送付本曹。若為三寶巡民教化者,在外齎州鎮維那文移,在臺者齎都維那等印牒,然後聽行。違者加罪。又詔曰:內外之人,興建福業,造立圖寺,高敞顯博,亦足以輝隆至教矣。然無知之徒,各相高尚,貧富相競,費竭財產,務存高廣,傷殺昆蟲含生之類。苟能精致,累土聚沙,福鍾不朽。欲建為福之因,未知傷生之業。朕為民父母,慈養是務,自今一切斷之。又詔曰:夫信誠則應遠,行篤則感深。歷觀先世靈瑞,乃有禽獸易色,草木移性。濟州東平郡靈像發輝,變成金銅之色。殊常之事,絕於往古;熈隆妙法,理在當今。有司與沙門統曇曜令州送像達都,使道俗咸覩實相之容。普告天下,皆使聞知。承明元年,幸永寧寺,度僧尼百餘人。又詔起建明寺。 按魏書高祖本紀:承明元年冬十月辛未,輿駕幸建明佛寺,大宥罪人。 按釋老志:承明元年八月,高祖司奏:前被勅以勒籍之初,愚民僥倖,假稱入道,以避輸課。其無籍僧尼,罷遣還俗。重被旨,所檢僧尼,寺主、維那當寺隱審。其有道行精勤者,聽仍在道;為行凡麤者,有籍無籍,悉罷歸齊民,令依旨簡遣。其諸州還俗者,僧尼合一千三百二十七人。奏可。

太和十六年,詔以四月八日、七月十五日聽度僧尼。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釋老志:太和十六年,詔四月八日、七月十五日聽太州度一百人為僧尼,中州五十人,下州二十人,以為常準,著於令。

太和十七年詔立僧制四十七條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釋老志云云。

太和二十年,詔準師義哭僧登於門外。又詔為沙門䟦陀立少林寺。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釋老志:太和十九年四月,帝幸徐州白塔寺,顧謂諸王及待官曰:此寺近有名僧嵩法師,受成實論於羅什,在此流通。後授淵法師,淵法師授登、紀二法師。朕每翫成實論,可以釋人深情,故至此寺焉。時沙門道登雅有義業,為高祖眷賞,恒侍講論。曾於禁內與帝夜談,同見一鬼。二十年卒,高祖甚悼惜之,詔施帛一千匹,又設一切僧齋,并命京城七日行道。又詔:朕師登法師奄至徂背,痛怛摧慟,不能已已。比藥治慎喪,未容即赴,便準師義哭諸門外。績素之。又有西域沙門名䟦陀,有道業,深為高祖所敬信,詔於少室山陰立少林寺而居之,公給衣供。

太和二十一年,詔於僧羅什舊堂所建三級浮圖,又令訪其子以聞。是年改監福曹為昭元,以斷僧務。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釋老志:太和二十一年五月詔曰:羅什法師可謂神出五才,志入四行者也。今常住寺猶有遺地,欽悅脩蹤,情深遐邇,可於舊堂所為建三級浮圖。又見逼昏虐,為道殄軀,既暫同俗禮,應有子嗣,可推訪以聞,當加敘接。 按續文獻通考:是年改監福曹為昭元,備官屬以斷僧務

□□□。年,京兆王太興請為沙門,詔皇太子於四月八日為之下髮。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京兆王太興傳:初,太興遇患,請諸沙門行道,所有資財,一時布施,乞求病愈,名曰散生齋。及齋後,僧皆四散,有一沙門方云:乞齋餘食。太興戲之曰:齋食既盡,惟有酒肉。沙門曰:亦能食之。因出酒一斗,羊脚一雙,食盡猶言不飽。及辭出後,酒肉俱在,出門追之,無所見。太興遂佛前乞願:向者之師,當非俗人,若此病得差,即舍王爵入道。未幾便愈,遂請為沙門。表十餘上,乃見許。時高祖南討在軍,詔皇太子於四月八日為之下髮,施帛二千匹

□□□。年起七覺殿為四禪室。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佛法金湯編:魏文帝每運慈悲,常行信捨,口誦法華,身持淨戒,起七覺殿為四禪室。

世宗景明□年詔準代京靈巖寺石窟於窟南伊闕山為高祖文昭皇太后營窟二所。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釋老志:景明初,世宗詔大長秋卿白整準代京靈巖寺石窟,於洛南伊闕山為高祖文昭皇太后營石窟二所。初建之始,窟頂去地三百一十尺。至正始二年中,始出斬山二十三丈。至大長秋卿王質,謂斬山太高,費功難就,奏求下移就平,去地一百尺,南北一百四十尺。

景明四年夏四月庚寅,南天竺國獻辟支佛牙。 按魏書世宗本紀云云。

正始□年,詔孫惠蔚於禁內夜講佛經。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孫惠蔚傳:惠蔚先單名蔚,正始中侍講禁內,夜論佛經,有愜帝旨,詔使加惠,號惠蔚法師焉。

永平元年,詔僧人犯殺人已上罪者,依俗斷,餘犯付照元曹。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釋老志:先是立監福曹,及改為昭元,備有官屬,以斷僧務。高祖時,沙門道順、惠覺、僧意、惠紀、僧範、道并、惠度、智誕、僧顯、僧義、僧利,竝以義行知重。世宗即位,永平元年秋,詔曰:緇素既殊,法律亦異,故道教彰於互顯,禁勸各有所宜。自今已後,眾僧犯殺人已上罪者,仍依俗斷,餘犯悉付照元,以內律僧制之。

永平二年冬,帝為諸僧朝臣講維摩詰經,沙門統惠深請定僧尼法禁,從之。 按魏書世宗本紀:永平二年冬十有一月己丑,帝於式乾殿為諸僧朝臣講維摩詰經。 按釋老志:二年冬,沙門統惠深上言:僧尼浩曠,清濁混流,不遵禁典,精麤莫別。輒興教律法師,羣議立制,諸州鎮郡維那、上座、寺主,各令戒律自修,咸依內禁。若不解律者,退其本次。又出家之人,不應犯法,積八不淨物。然經律所制,通塞有方。依律,車牛淫人,不淨之物,不得為己私畜。唯有老病年六十已上者,限聽一乘。又比來僧尼,或因三寶,出貸私財,募緣州外。又出家捨著,本無凶儀,不應癈道從俗。其父母三師,遠聞凶問,聽哭三日。若在見前,限以七日。或有不安寺舍,遊止民間,亂道生過,皆由此等。若有犯者,脫服還民。其有造寺者,限僧五十以上,啟聞聽造。若有輙管置者,處以違勅之罪。其僧寺僧眾,擯出外州。僧尼之法,不得為俗人所使。若有犯者,還配本屬。其外國僧尼來歸化者,求精檢有德行合三藏者,聽住。若無德行,遣還本國。若其不去,依此僧制治罪。詔從之。

永平三年迎置玉像於洛濵報德寺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釋老志,先是於恒農荊山造珉玉丈六像一。永平三年冬,迎置洛濵之報德寺,世宗躬觀致敬。

永平四年夏,詔僧祗粟不得專委維那,令刺史共加監括。又詔遣僧祇戶趙苟子等還鄉。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釋老志:永平四年夏,詔曰:僧祇之粟,本期濟施,儉年出貸,豐則收入。山林僧尼,隨以給施,民有窘敝,亦即賑之。但主司冐利,規取贏息,及其徵責,不計水旱,或償利過本,或翻改券契,侵蠧貧下,莫知紀極,細民嗟毒,歲月滋深,非所以矜此窮乏,宗尚慈拯之本意也。自今已後,不得專委維那、都尉,可令刺史共加監括。尚書撿諸僧祇有穀之處,州別列其元數,出入贏息,賑給多少,并貸償歲月,見在未收,上臺錄紀。若收利過本,及翻改初券,依律免之,勿復徵責。或有私債,轉施償僧,即以丐民,不聽収檢。後有出貸,先盡貧窮。徵債之科,一準舊格。富有之家,不聽輙貸。脫仍冐濫,依法治罪。又尚書令高肇奏言:謹案故沙門統曇嚁昔於承明元年奏涼州軍戶趙苟子等二百家為僧祇戶,立課積粟,擬濟饑年,不限道俗,皆以拯施。又依內律,僧祇戶不得別屬一寺。而都維那僧暹、僧頻等進違成旨,退乖內法,肆意任情,奏求逼召。致使吁嗟之怨盈於行道,棄子傷生,自縊溺死五十餘人。豈是仰贊聖明慈育之意,深失陛下皈依之心。遂令此等行號巷哭,叫訴無所,至乃白羽貫耳,列訟宮闕。悠悠之人尚為哀痛,況慈悲之士而可安之。請聽苟子等還卿課輸,儉乏之年周給貧寡。若有不虞,以擬邊捍。其暹等違旨背律謬奏之愆,請付昭元依僧律推處。詔曰:暹等特可原之,餘如奏。

延昌□年,天下僧尼寺舍至一萬三千七百二十七所。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釋老志:世宗篤好佛理,每年常於禁中親講經論,廣集名僧,標明義旨,沙門條錄,為內起居焉。上既崇之,下彌企尚。至延昌中,天下州軍僧尼寺積有一萬三千七百二十七所,徒侶逾眾。

延昌□年,靈太后以李瑒言佛為鬼教,罰金一兩。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李孝伯傳:李瑒字琚羅,涉歷史傳,頗有文才,氣尚豪爽,公強當世。延昌末,司徒行參軍,遷司徒長兼主簿。太師、高陽王雍表薦瑒為其友,正主簿。于時民多絕戶而為沙門,瑒上言:禮以教世,法導將來,跡用既殊,區流亦別。故三千之罪,莫大不孝;不孝之大,無過於絕祀。然則絕祀之罪,重莫甚焉。安得輕縱背禮之情,而肆其向法之意也?正使佛道,亦不應然;假令聽然,猶須裁之以禮。一身親老,棄家絕養,既非人理,尤乖禮情,堙滅大倫,且闕王貫。交缺當世之禮,而求將來之益,孔子云:未知生,焉知死。斯言之至,亦為備矣,安有棄堂堂之政而從鬼教乎!又今南服未靜,眾役仍煩,百姓之情,方多避役。若復聽之,恐捐棄孝慈,比屋而是。沙門都統僧暹等忿瑒鬼教之言,以瑒為毀謗佛法,泣訴靈太后,太后責之。瑒自理曰:竊欲清明佛法,使道俗兼通,非敢排棄真學,妄為訾毀。且鬼神之名,皆通靈達稱,自百代正典,敘三皇五帝,皆號為鬼。天地曰神祇,人死曰鬼。易曰:知鬼神之情狀。周公自美,亦云:能事鬼神。禮曰: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是以明者為堂堂,幽者為鬼教。非天非地,本出于人,應世導俗,其道幽隱,名之為鬼,愚謂非謗。且心無不善,以佛道為教者,正可謂達眾妙之門耳。靈太后雖知瑒言為允,然不免暹等之意,獨罰瑒金一兩。

肅宗熈平元年詔遣沙門惠生使西域採經律 按魏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釋老志:熈平元年,詔遣沙門惠生使西域,採諸經律。正光三年冬,還京師,所得經論一百七十部行於世。

熈平二年,靈太后令度僧不得濫取非人,僧尼不得私度,犯者以違旨論。 按魏書肅宗本紀:熈平二年夏四月乙卯,皇太后幸伊闕石窟寺,即日還宮。 按釋老志:熈平二年春,靈太后令曰:年常度僧,依限大州應三百人者,州郡於前十日解送三百人,其中洲二百人,小州一百人,州統、維那與官精練簡取充數。若無精行,不得濫採。若取非人,刺史為首,以違旨論,太守、縣令、綱寮節級連坐,統及維那移五百里外異州為僧。自今奴婢悉不聽出家,諸王及親貴亦不得輒啟請,有犯者以違旨論。其僧尼輒度他人奴婢者,亦移五百里外為僧。僧尼多養親識及他人奴婢子,年大私度為弟子,自今斷之,有犯還俗,被養者歸本寺。寺主聽容一人出寺五百里,二人千里。私度之僧,皆由三長罪不及己,容多隱濫。自今有一人私度,皆以違旨論,鄰長為首,里黨各相降一等。縣滿十五人,郡滿三十人,州鎮滿三十人,免官,寮吏節級連坐,私度之身配當州下役。時法禁寬褫,不能改肅也。

熈平口年,於城內起永寧寺,立佛圖,高四十餘丈。 按魏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釋老志:肅宗熈平中,於城內大社西起永寧寺。靈太后親率百寮,表基立剎,佛圖九層,高四十餘丈。其諸費用,不可勝計。景明寺佛圖,亦其亞也。至於官私寺塔,其數甚眾。

神龜元年夏,詔為胡國珍設齋,令人出家。冬,以尼禮葬皇太后於北邙。任城王澄奏請禁城內建寺,僧不滿五十不得別造。 按魏書肅宗本紀:神龜元年秋九月戊申,皇太后高氏崩於瑤光等。冬十月丁卯,以尼禮葬於北邙。 按釋老志:元年冬,司空公尚書令任城王澄奏曰:仰惟高祖定鼎嵩瀍,卜世悠遠,慮括終始,制洽天人,造物開符,垂之萬葉。故都城制云:城內唯擬一永寧寺地,郭內唯擬尼寺一所,餘悉城郭之外。欲令永遵此制,無敢踰矩。逮景明之初,微有犯禁。故世宗仰修先志,爰發明旨,城內不造立浮圖僧尼寺舍,亦欲絕其希覬。文武二帝豈不愛尚佛法?蓋以道俗殊歸,理無相亂故也。但俗眩虗聲,僧貪厚潤,雖有顯禁,猶自冐營。至正始三年,沙門統慧深有違景明之禁,便云:營就之寺,不忍移毀。求自今已後,更不聽立。先旨舍寬,抑典從請。前班之詔,仍卷不行。後來私謁,彌以奔競。永平二年,深等復立條制,啟云:自今已後,欲造寺者,限僧五十已上聞,輙聽造。若有輙營置者,依俗違勅之罪。其寺僧眾,擯出外州。邇來十年,私營轉盛,罪擯之事,寂爾無聞。豈非朝格雖明,恃福共毀;僧制徒立,顧利莫從者也。不俗不道,務為損法,人而無厭,其可極乎?夫學迹沖妙,非浮識所辯;元門曠寂,豈短辭能究?然淨入塵外,道家所先;功緣冥深,匪尚華遁。苟能誠信,童子聚沙,可邁於道場;純陀儉設,足薦於雙樹。何必縱其盜竊,資營寺觀?此乃民之多幸,非國之福也。然比日私造,動盈百數。或乘請公地,輙樹私福;或啟得造寺,限外廣制。如此欺罔,非可稍計。臣以才劣,誠忝工務,奉遵成規,裁量是總。所以披尋舊旨,研究圖格,輙遣府司馬陸昶、屬崔孝芬,都城之中及郭邑之內,檢括寺舍,數乘五百,空地表剎,未立塔宇,不在其數。民不畏法,乃至於斯。自遷都已來,年踰二紀,寺奪民居,三分且一。高祖立制,非徒欲使緇素殊途,抑亦防微深慮。世宗述之,亦不錮禁營福,當在杜塞未萌。今之僧寺,無處不有。或比滿城邑之中,或連溢屠活之肆,或三五少僧,共為一寺。梵唱屠音,連簷接響,像塔纏於腥臊,性靈沒於嗜慾,真偽混居,往來紛雜。下司因習而莫非,僧曹對制而不問。其於汙染真行,塵穢練僧,薰蕕同器,不亦甚歟!往在北代,有法秀之謀;近日冀州,遭大乘之變。皆初假神教,以惑眾心;終設姦誑,用逞私悖。太和之制,因法秀而杜遠;景明之禁,慮大乘之將亂。始知祖宗叡聖,防遏處深,履霜堅冰,不可不慎。昔如來闡教,多依山林;今此僧徒,戀著城邑。豈湫隘是經行所宜,浮諠必栖禪之宅?當由利引其心,莫能自止。處者既失其真,造者或損其福,乃釋氏之糟糠,法中之社鼠,內戒所不容,王典所應棄矣。非但京邑如此,天下州鎮僧寺亦然。侵奪細民,廣占田宅,有傷慈矜,用長嗟苦。且人心不同,善惡亦異。或有栖心真趣,道業清遠者;或外假法服,內懷悖德者。如此之徒,宜辨涇渭。若雷同一貫,何以勸善?然覩法贊善,凡人所知;矯俗避嫌,物情同趣。臣獨何為,孤議獨發?誠以國典一廢,追理至難;法網暫失,條綱將亂。是以冐陳愚見,兩願其益。臣聞設令在於必行,立罰貴能肅物。令而不行,不如無令;罸不能肅,孰與亡罸?頃明詔屢下,而造者更滋;嚴限驟施,而違犯不息者。豈不以假福託善,幸罪不加?人殉其私,吏難苟刻。前制無追往之事,後旨開自今之恕,悠悠世情,遂忽成法。今宜加以嚴科,特設重禁,糾其來違,懲其往失。脫不峻檢,方垂容借,恐今旨雖明,復如往日。又旨令所斷,標榜禮拜之處,悉聽不禁。愚以為樹榜無常,禮處難驗,欲云有造;立榜證公,須營之辭,指言甞禮。如此則徒有禁名,實通造路。且徒御已後,斷詔四行,而私造之徒,不懼制旨。豈是百官有司,怠於奉法?將由綱漏禁寬,容託有他故耳。如臣愚意,都城之中,雖有標榜,營造麤功,事可改立者,請依先制,在於郭外,任擇處便。其地若買得,券證分明者,聽其轉之。若官地盜作,即令還官。若靈像既成,不可移撤,請依今勅,如舊不禁。悉令坊內行止,不聽毀坊開門,以妨里內通巷。若被旨者,不在斷限。郭內準此商量。其廟像嚴立,而逼近屠沽,請斷旁屠殺,以潔靈居。雖有僧數,而事在可移者,令就閑敞,以避隘陋。如今年正月赦後造者,求依僧制,案法科治。若僧不滿五十者,共相通容,小就大寺,必令允限。其地賣還,一如上式。自今外州,若欲造寺,僧滿五十已上,先令本州表列,昭元量審,奏聽乃立。若有違犯,悉依前科。州郡已下,容而不禁,罪同違旨。庶仰遵先皇不朽之業,俯奉今旨慈悲之令,則繩墨可全,聖道不墜矣。奏可。未幾,天下喪乱,加以河陰之酷,朝士死者,其家多捨居宅,以施僧尼,京邑第舍,略為寺矣。前日禁令,不復行焉。 按任城王澄傳,靈太后銳於繕興,在京師則起永寧、太上公等佛寺,功費不少。外州各造五級佛圖,又數為一切齋會,施物動至萬計。百姓疲於土木之功,金銀之價,為之踊上。削奪百官事力,費損庫藏。澄上表切諫,雖卒不從,常優禮答之。 按胡國珍傳,國珍女即靈太后也。國珍年雖篤老,而雅敬佛法,時事齋潔,自彊禮拜。神龜元年四月七日,步從所建佛像,發第至閶闔門四五里。八日,又立觀像,晚乃肯坐。勞熱增甚,因遂寢疾,十二日薨。肅宗詔:自始薨至七七,皆為設千僧齋,令七人出家。百日設萬人齋,二七人出家。

神龜二年,崔光以皇太后登佛圖,又幸嵩高,上表切諫,不從。 按魏書肅宗本紀:神龜二年九月庚寅,皇太后幸嵩高山,癸巳還宮。 按崔光傳:神龜二年八月,靈太后幸永寧寺,躬登九層佛圖。光表諫曰:內經寶塔高華,堪室千萬,唯盛言香花禮拜,豈有登上之義?獨稱三寶階,從上而下,人天交接,兩得相見,超世奇絕,莫可而擬。敬恭拜跪,悉在下級,遠存矚眺,周見山河,因其所盼,增發嬉笑。未能級級加虔,步步崇慎,徒使京邑士女,公私湊集。上行下從,理勢必然。伏願息躬親之勞,廣風靡之化,勿踐勿履,顯固億齡。九月,靈太后幸嵩高,光上表諫,太后不從。

靜皇元象元年,詔城中新立寺皆毀廢。又詔牧守令長造寺,以枉法論。 按魏書靜帝本紀不載。 按釋老志,元象元年秋,詔曰:梵境幽元,義歸清曠,伽藍淨土,理絕塵囂。前朝城內,先有禁斷,自聿來遷鄴,率由舊章。而百辟士民,屆都之始,城外新城,並皆給宅。舊城中暫時普借,便擬後須,非為永久。如聞諸人,多以二處得地,或捨舊城所借之宅,擅立為寺。知非己有,假此一名,終恐因習滋甚,有虧恒式。宜付有司,精加隱括。且城中舊寺及宅,並有定帳,其新立之徒,悉從毀廢。冬,又詔天下牧守令長,悉不聽造寺。若違者,不問財之所出,并計所營功庸,悉以枉法論。

興和二年春,詔以鄴城舊宮為天平寺。 按魏書靜帝本紀不載。 按釋老志:興和二年春,詔以鄴城舊宮為天平寺。世宗以來至武定末,沙門知名者,有慧猛、慧辨、慧深、僧暹、道欽、僧獻、道晞、僧深、慧光、慧顯、法榮、道長,並見重於當世。自魏有天下,至於禪讓,佛經流通,大集中國,凡有四百一十五部,合一千九百一十九卷。正光以後,天下多虞,王役尤甚。於是所在編民,相與入道,假慕沙門,實避調役,猥濫之極,自中國之有佛法,未之有也。略而計之,僧尼大眾二百萬矣,其寺三萬有餘。流弊不歸,一至於此,識者所以歎息也。

武定六年,集名僧於顯陽殿,講說佛經。 按魏書靜帝本紀不載。 按北齊書杜𢏺傳:武定六年四月八日,魏帝集名僧於顯陽殿,講說佛理。𢏺與吏部尚書楊愔、中書令邢邵、祕書監魏收等並侍法筵,勅𢏺昇師子座,當眾敷演。昭元都僧達及僧道順並緇林之英,問難鋒至,往復數十番,莫有能屈。帝曰:此賢若生孔門,則何如也?

(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彚考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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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彚考卷第二

北齊

北齊置昭元寺,設大統諸員,以掌佛教。 按隋書百官志:後齊昭元寺掌諸佛教,置大統一人,統一人,都維那三人,亦置功曹主簿員,以管諸州郡縣沙門曹。顯祖天保二年,詔稠禪師至鄴都,建寺居之,帝請受菩薩戒。 按北齊書顯祖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北齊文宜帝天保二年,詔稠禪師至鄴都,建雲門寺以居之。師宴坐一室,未甞送迎。帝至,弟子勸之,師曰:賓頭盧迎王七步,致王失國。吾德雖不逮,儀相似之,所以不敢自欺,冀致福於帝耳。帝惑左右以師慢己,欲躬加害。師但出寺二十里,拱立道旁。帝怪問之,師曰:恐血汙伽藍耳。帝即悔謝,謂僕射楊遵彥曰:如此真人,何可謗耶!遂同輦還宮,問曰:弟子前身何人?師曰:曾作羅剎王,今猶好殺。祝盆水使視之,見羣剎在後。帝大敬信,請受菩薩戒,永不食肉。盡停五坊鷹犬傷生之具,及境內屠殺。

天保十年,帝如甘露寺禪居深觀。 按北齊書顯祖本紀:天保十年春正月甲寅,帝如遼陽甘露寺。二月丙戌,帝於甘露寺禪居深觀,惟軍國大政奏聞。

世祖大寧二年夏五月壬午,詔以城南雙堂閏位之苑,迴造大總持寺。秋八月辛丑,詔以三臺宮為大興聖寺。 按北齊書世祖本紀云云。

後主天統二年春三月乙巳,太上皇帝詔以三臺施興聖寺。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云云。

天統三年,太上皇詔悉蠲諸寺雜戶,一准平人。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天統三年秋九月己酉,太上皇帝詔:諸寺署所綰雜保戶姓高者,天保之初,雖有優勅,權假力用未免者,今可悉蠲雜戶,任屬郡縣,一准平人。

天統五年春正月辛亥,詔以金鳳等三臺未入寺者施大興聖寺。夏四月甲子,詔以并州尚書省為大基聖寺,晉祠為大崇皇寺。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云云。幼主承光元年,鑿晉陽西山為大佛像,又起大寶林寺。 按北齊書幼主本紀:帝每災異、𭁵盜、水旱,亦不貶損,惟諸處設齋,以此為修德。甞鑿晉陽西山為大佛像,一夜然油萬盆,光照宮內。又為胡昭儀起大慈寺,未成,改為穆皇后大寶林寺。窮極工巧,運石填泉,勞費億計,人牛死者不可勝紀。



高祖開皇四年,建興善寺居僧靈藏,勅僕射參起居。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隋開皇四年,靈藏律師始與帝為布衣交,及即位,建大興善寺以居之,勅左右僕射每旦參問起居。甞陪駕洛州,歸之者眾,帝手勅曰:弟子是俗人天子,律師是道人天子,有欲離俗者,任師度之。由是度人至數萬。有疑之者,帝曰:律師化人為善,朕禁人為惡,意則一也。

仁壽元年夏六月,頒舍利於諸州。 按:隋書高祖本紀云云。

煬帝大業二年,詔沙門致敬王者,以僧明膽等不從而止。 按隋煬帝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大業二年,詔沙門、道士致敬王者,沙門明膽等抗詔不從。帝詰之,對曰:陛下若使準制罷道,則不敢不奉;如知大法可崇,則法服之下,僧無敬俗之典。帝默然而止。



高祖武德七年,傅奕上疏,極詆佛法,帝善之。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傅奕傳:高祖拜奕太史令。武德七年,上疏極詆浮圖法,曰:西域之法,無君臣父子,以三塗六道㬨愚欺庸,追既往之罪,窺將來之福。至有身陷惡逆,獄中禮佛,口誦梵言,以圖偷免。且生死壽夭,本諸自然;刑德威福,繫之人主。今其徒矯托,皆云由佛,攘天理,竊主權。書曰: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臣有作福、作威、玉食,害于而家,凶于而國。五帝三王未有佛法,君明臣忠,年祚長久。至漢明帝始立胡祠,然惟西域桑門自傳其教。西晉以上,不許中國髠髮事胡。至石、苻亂華,乃弛厥禁。主庸臣侫,政虐祚短,事佛致然。梁武、齊襄,尤足為戒。昔褒姒一女,營惑幽王,能亡其國。況今僧尼十萬,刻繪泥像,以惑天下,有不亡乎?陛下以十萬之眾,自相夫婦,十年滋產,十年教訓,兵農兩足,利可勝既邪?昔高齊章仇子他言:僧尼塔廟,外見毀宰臣,內見嫉妃嬙,陽讒隱謗,卒死都市。周武帝入齊,封寵其墓。臣竊賢之。又上十二論,言益痛切。帝下奕議有司,唯道源佐其請。中書令蕭瑀曰:佛,聖人也。非聖人者無法,請誅之。奕曰:禮,始事親,終事君。而佛逃父出家,以匹夫抗天子,以繼體悖所親。瑀非出空桑,乃尊其言,蓋所謂非孝者無親。瑀不答,但合爪曰:地獄正為是人設矣。帝善奕對,未及行,會傳位止。太宗即位,常問奕:卿拒佛法,奈何?奕曰:佛,西胡黠人爾,欺訹夷狄以自神。至入中國,而孅兒幻夫摸象莊、老以文飾之,有害國家而無補百姓也。帝異之。

太宗貞觀十六年,幸弘福寺,為穆太后追福。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貞觀十六年,上幸弘福寺,為穆太后追福,自製疏稱皇帝菩薩戒弟子。謂寺主道懿曰:朕頃以老子是朕先宗,故令居釋氏先,卿等能無憾乎?對曰:陛下尊祖宗,降成式,詎敢有怨?上曰:佛老尊卑,通人自鑑,豈一時在上,即以為勝?朕宗自柱下,故先老子,凡有功德,僉向釋門。往日所在戰場,皆立佛寺,太原舊第,亦以奉佛,初未甞創立道觀。存心若此,卿等應知。

貞觀十九年,沙門元奘等自西域歸京師,詔於弘福寺翻譯諸經。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方技傳:僧元奘,姓陳氏。大業末出家,博涉經論。甞謂翻譯者多有訛謬,故就西域廣求異本以參驗之。貞觀初,隨商人往遊西域。元奘既辯博出羣,所在必為講釋論難,番人遠近咸尊服之。在西域十七年,經百餘國,悉解其國之語。仍採其山川謠俗、土地所有,撰西域記十二卷。貞觀十九年,歸至京師。太宗見之大悅,與談論。於是詔將梵本六百五十七部於弘福寺翻譯,仍勅右僕射房元齡、太子左庶子許敬宗廣召碩學沙門五十餘人,相助整比。

貞觀二十二年,勅有司寫元奘新譯佛經,御製序文,頒賜九道總管。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貞觀二十二年,上幸坊州玉華宮,召奘法師。既至,上曰:朕在京苦熱,故就此山泉石之涼,憶見法師,故遣相屈。此日所翻何經?奘曰:近譯彌勒瑜伽師地論。帝宣論親覧,謂侍臣曰:佛教廣大,猶瞻天瞰海,莫極高深。九流典籍,猶汀瀅方溟渤耳。世言三教齊致者,此妄談也。因勅有司寫新譯經論,頒賜九道總管,御製大唐三藏聖教序以冠其首。詔皇太子撰菩薩藏經後序。上自是平章法義,不輟於口,敬侍法師,親於家人。

高宗永徽二年九月癸巳,廢玉華宮以為佛寺。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顯慶元年,詔左僕射于志寧等潤色元奘所定之經,御安福門,觀元奘迎御製慈恩寺碑文,詔皇子於奘師寺授歸戒。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高宗本紀:元年夏四月戊申,御安福門,觀僧元奘迎御製拜書慈恩寺碑文,導從以天竺法儀,其徒甚盛。 按方技傳:高宗東宮為文德太后追福,造慈恩寺及翻經院,內出大幡,勅九部樂及京城諸寺幡蓋眾伎,送元奘及所翻經像諸高僧等入住慈恩寺。顯慶元年,高宗又令左僕射于志寧、侍中許敬宗、中書令來濟李義府杜正倫、黃門侍郎薛元超共潤色元奘所定之經,國子博士范義頵、太子洗馬郭瑜、弘文舘學士高若思等助加翻譯,成七十五部上之。後以京城人眾競來禮謁,元奘乃奏請逐靜翻譯,勅移於宣君山故玉華宮。六年卒,時年五十六,歸葬於白鹿原,士女送葬者數萬人。 按佛祖統紀:元年十一月,武皇后生皇子,神光滿室,賜名佛光王。踰月,詔於奘法師寺出家落髮,授歸戒。

龍朔元年幸天宮寺度僧二十人。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高宗本紀,龍朔元年九月幸天宮寺,是高祖潛龍時舊宅。上周歷殿宇,感愴久之,度僧二十人。

中宗嗣聖六年(即太后永昌元年)五月己巳,白馬寺僧薛懷義為新平道行軍總管,以繫突厥。 按唐書武后本紀云云。

嗣聖七年(即太后天授元年),頒大雲經於天下,令諸州各置大雲寺。 按唐書武后本紀:天授元年七月,頒大雲經於天下。 按舊唐書武后本紀:有沙門十人,偽撰大雲經,表上之,盛言神皇受命之事,制頒於天下,令諸州各置大雲寺,總度僧千人。

嗣聖十七年(即太后久視元年),斂天下僧錢為佛祠大像,以張廷珪諫罷役。 按唐書武后本紀:久視元年八月庚申,斂天下僧錢作大像。 按張廷珪傳:武后稅天下浮屠錢,營佛祠於白司馬坂,作大像。廷珪諫,以為傾四海之財,殫萬民之力,窮山之木為塔,極冶之金為象,然猶有為之法,不足高也。填塞㵎穴,覆壓蟲蟻,且巨億計。工員窮窶,驅役為勞,饑渴所致,疾疹方作。又僧尼乞匃自贍,而州縣督輸,星火迫切,鬻賣以充,非浮屠所謂隨喜者。今天下虗竭,蒼生彫弊,謂宣先邊境,實府庫,養人力。后善之,召見長生殿,賞慰良厚,因是罷役。

景龍□年,盛興佛寺。 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 按辛替否傳:景龍中,盛興佛寺,公私疲匱。替否上疏曰:今疆場危駭,倉廩空虗,卒輸不充,士賞不及,而大建寺宇,廣造第宅,伐木空山,不給棟梁,運土滿路,不充牆壁。所謂佛者,清淨慈悲,體道以濟物,不欲利以損人,不榮身以害教。今三時之月,掘山穿地,損命也;殫府虗帑,損人也;廣殿長廊,榮身也。損命則不慈悲,損人則不愛物,榮身則不清淨,寧佛者之心乎?昔夏為天子二十餘世而商受之,商二十餘世而周受之,周三十餘世而漢受之,由漢而後,歲代可知已。咸有道之長,無道之短,豈窮金玉、修塔廟、享久長之祚乎?臣以為減彫琢之費以賙不足,是有佛之德;息穿掘之苦以全昆蟲,是有佛之仁;罷營構之直以給邊垂,是有湯武之功;回不急之祿以購廉清,是有唐虞之治。陛下緩其所急,急其所緩,親未來,疏見在,失真實,冀虗無,重俗人之所為而輕天子之業,臣竊痛之。今出財依勢,避役亡命,類度為沙門,其未度者窮民善人耳。㧞親樹知,豈離朋黨,畜妻養孥,非無私愛,是致人毀道,非廣道求人也。陛下常欲填池壍,捐苑囿,以賑貧人。今天下之寺無數,一寺當陛下一宮,壯麗用度尚或過之,十分天下之財而佛有七八,陛下何有之矣。雖役不食之人,不衣之士,猶尚不給,況必待天生地養,威動雨潤,而後得之乎。臣聞國無九年之儲,曰非其國。今計倉廩,度府庫,百僚共給,萬事用度,臣恐不能卒歲。假如兵旱相乘,則沙門不能擐甲冑,寺塔不足禳饑饉矣。帝不省。

睿宗先天元年,西天沙門婆羅請然燈供佛,帝臨觀燈輪。 按唐書睿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睿宗先天元年,西天沙門婆羅請然燈供佛,帝御延熹門臨觀。燈輪高二十丈,點金銀燈五百盞,望之若華樹。元宗開元二年,詔檢責天下僧尼。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姚崇傳:元宗時,崇封梁國公,遷紫微令。中宗時,近戚奏度僧尼,溫戶彊丁,因避賦役。至是,崇建言:佛不在外,悟之於心,行事利益,使蒼生安穩,是謂佛理。烏用姦人,以汩真教。帝善之,詔天下汰僧偽濫,髮而農者二萬餘人。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開元二年春正月丙寅,紫微令姚崇上言,請檢責天下僧尼,以偽濫還俗者二萬餘人。

肅宗至德元載,詔沙門諷頌祈福。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肅宗至德元載,帝在靈武,以軍需不足,宰相裴冕請鬻僧道度牒,謂之香水錢。時宼難方盛,或勸帝宣憑佛祐,詔沙門百人入行宮,朝夕諷唄。帝一夕夢沙門身金色,誦寶勝如來,以問左右,或對曰:賀蘭白草谷有新羅僧無漏,常誦此名,召見行在。既而不空至,遂并留之,託以祈福。

上元二年,皇后以帝不康,刺血寫佛經,百僚復於佛寺齋僧。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肅宗本紀:上元二年正月甲午,上不康,皇后張氏刺血寫佛經。九月,上不康,百僚於佛寺齋僧

□□□。年,以南陽為國師。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學佛老訓:唐肅宗志慕禪宗,禮南陽為國師,晨夕問道。

代宗永泰元年九月,命百官觀浮圖像於光順門,復勅於資聖、西明二寺講仁王佛經。閏十月,斂民貲作浮圖供。 按唐書代宗本紀:永泰元年九月庚寅,命百官觀浮圖像於光順門。閏十月癸丑,斂民貲作浮圖供。 按王縉傳:縉素奉佛,不茹葷食肉,晚節亢謹。妻死,以道政里第為佛祠,諸道節度、觀察使來朝,必邀至其所,諷令出財佐營作。初,代宗喜祠祀,而未重浮屠法,每從容問所以然,縉與元載盛陳福業報應,帝意向之。由是禁中祀佛,諷唄齋薰,號內道場,引內沙門日百餘,饌供珍滋,出入乘廐馬,度支具廩給。或夷狄入宼,必合眾沙門誦護國仁王經為禳厭,幸其去,則橫加錫與,不知紀極。胡人官至卿監、封國公者,著籍禁省,勢傾公王,羣居賴寵,更相陵奪,凡京畿上田美產,多歸浮屠。雖藏奸宿亂踵相逮,而帝終不悟,詔天下官司不得箠辱僧尼。初,五臺山祠鑄銅為瓦,金塗之,費億萬計。縉給中書符,遣浮屠數十輩行州縣,斂丐貲貨。縉為上言,國家慶祚靈長,福報所馮,雖時多難,無足道者。祿山、思明毒亂文煽,而皆有子禍。僕固懷恩臨亂而踣,西戎內宼,未及擊輙去,非人事也。故帝信愈篤。七月望日,宮中造盂蘭盆,綴飾鏐琲,設高祖以下七聖位,幡節衣冠皆具,各以帝號識其幡。自禁內分詣道佛祠,鐃吹皷舞,奔走相屬。是日立仗,百官班光順門奉迎導從,歲以為常。羣臣承風,皆言生死報應,故人事置而不修。大歷政刑日以堙陵,由縉與元載、杜鴻漸倡之也。 按舊唐書代宗本紀,永泰元年九月,內出仁王佛經兩輿,付資聖、西明二佛寺,置百尺高座講之。及奴虜宼逼京畿,方罷講。冬十月己未,復講仁王佛經於資聖寺。

大歷三年,詔杭州僧惠崇內賜紫袈裟。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代宗實錄云云。

大歷四年,帝建道場,惑佛光現。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代宗大歷四年,帝於大明宮建道場,感佛光現。諸王、公主、近侍諸臣竝覩光相,自子夜至鷄鳴。宰相裴冕上表稱賀。

大歷九年,勅建七級浮圖於牛首山。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大歷九年,帝夢建康牛首山辟支佛來見,勅太子詹事古侁於山中建七級浮圖

□□□。年,詔僧徒入內道場,禮萬佛山。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杜陽雜編:代宗崇奉釋氏,每舂百品香,和銀粉以塗佛室。遇新羅國獻五彩氍毹,製度巧麗,亦冠絕一時。每方寸之內,即有歌舞伎樂,列國山川之象。忽微風入室,其上復有蜂蝶動搖,燕雀飛舞,俯而視之,莫辨真假。又獻萬佛山,可高一丈,因置山於佛室,以氍毹藉其地焉。萬佛山則彫沉檀珠玉以成之。其佛之形,大者或逾寸,小者七八分。其佛之首,有如黍米者,有如半菽者。其眉目口耳,螺髻毫相,無不悉具。而更鏤金玉水精為幡葢、流蘇、庵羅、薝蔔等樹,搆百瑤為樓閣臺殿,其狀雖微,而勢若飛動。又前有行道僧徒,不啻千數。下有紫金鐘,徑闊三寸,上以龜口銜之。每擊其鐘,則行道之僧禮首至地,其中隱隱,謂之梵音,葢關戾在乎鐘也。其山雖以萬佛為名,其數則不可勝紀。上因置九光扇於巖巘間。四月八日,召兩眾僧徒入內道場,禮萬佛山。是時觀者歎非人工,及覩九色光於殿中,咸謂之佛光,即九光扇也。由是上令三藏僧不空念天竺密語千口而退。

德宗建中元年秋七月丁丑,罷內出盂蘭盆,不命僧為內道場。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德宗本紀云云。

興元元年,迎法照法師入禁中,教宮人念佛及五會。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德宗興元元年,法照法師於并州行五會,教人念佛。帝於中宮常聞東北方有念佛聲,遣使尋至太原,果見師勸化之盛,乃迎入禁中,教宮人念佛,亦及五會。

貞元三年,宇文炫奏以鄉落廢寺為學舍材,勅以侵毀三寶罪之。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貞元三年,京兆尹宇文炫奏乞以鄉落廢寺為學舍材。勅曰:奉佛之宮,轉為儒館,此侵毀三寶之漸,罪在不宥。炫慙懼,即日自解歸。

貞元六年,詔送佛骨還無憂王寺。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德宗本紀:貞元六年二月,岐州無憂王寺有佛指骨寸餘,先取來禁中供養。乙亥,詔送還本寺。

貞元十三年,以霍仙鳴病,令於諸寺齋僧。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德宗本紀:貞元十三年秋七月己丑,右神䇿中尉霍仙鳴病,賜馬十匹,令於諸寺齋僧。

憲宗元和六年敕孟簡等翻譯觀音經。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憲宗本紀:元和六年春正月,敕諫議大夫孟簡、給事中劉伯芻、工部侍郎歸登、右補闕蕭俛等於豐泉寺翻譯大乘本生心地觀音經。

元和十三年十二月庚戌,迎佛骨於鳳翔。 按唐書憲宗本紀云云。

元和十四年,迎佛骨至京師。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韓愈傳,愈遷刑部侍郎時,憲宗遣使者往鳳翔迎佛骨入禁中,三日乃送佛祠。王公士人奔走膜唄,至為夷法灼體膚,委珍貝,騰香係路。愈聞惡之,乃上表曰: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後漢時始入中國,上古未甞有也。昔黃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歲;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歲;顓頊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歲;帝嚳在位七十年,年百五歲;堯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歲;帝舜在位及禹年皆百歲。此時天下太平,百姓安樂壽考,然而中國未有佛也。其後湯亦年百歲,湯孫太戍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年,書史不言其壽,推其年數,葢不減百歲。周文王年九十七歲,武王年九十三歲,穆王在位百年,此時佛法亦未至中國,非因事佛而致然也。漢明帝時始有佛法,明帝在位纔十八年,其後亂亡相繼,運祚不長。宋、齊、梁、陳、元魏以下,事佛漸謹,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後三捨身施佛,宗廟祭不用牲牢,晝日一食,止於菜果,後為侯景所逼,餓死臺城,國亦尋滅。事佛求福,乃更得禍。由此觀之,佛不足信,亦可知矣。高祖始受隋禪,則議除之。當時羣臣識見不遠,不能深究先王之道,古今之宣,推闡聖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惟睿聖文武皇帝陛下,神聖英武,數千百年以來,未有倫比。即位之初,即不許度人為僧尼道士,又不許別立寺觀。臣當時以為高祖之志,必行於陛下。今縱未能即行,豈可恣之令盛也?今陛下令羣僧迎佛骨於鳳翔,御樓以觀,舁入大內,又令諸寺遞加供養。臣雖至愚,必知陛下不惑於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豐年之樂,徇人之心,為京都士庶說詭異之觀,戲玩之具耳。安有聖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難曉,苟見陛下如此,將謂真心信佛。皆云:天子大聖,猶一心信向;百姓微賤,於佛豈合更惜身命?以至灼頂燔指,十百為羣,解衣散錢,自朝至暮,轉相倣效,惟恐後時,老幼奔波,棄其生業。若不即加禁遏,更歷諸寺,必有斷臂臠身,以為供養者。傷風敗俗,傳笑四方,非細事也。佛本夷狄之人,與中國言語不通,衣服殊製,口不道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情。假如其身尚在,奉其國命,來朝京師,陛下容而接之,不過宣政一見,禮賓一設,賜衣一襲,衛而出之於境,不令貳於眾也。況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穢之餘,豈宜以入宮禁!孔子曰:敬鬼神而達之。古之諸侯弔於其國,必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然後進弔。今無故取朽穢之物,親臨觀之,巫祝不先,桃茢不用,羣臣不言其非,御史不舉其失,臣實恥之。乞以此骨付之水火,永絕根本,斷天下之疑,絕前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聖人之所作為,出於尋常萬萬也。佛如有靈,能作禍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鑒臨,臣不怨悔。表入,帝大怒,持示宰相,將抵以死。裴度、崔羣曰:愈言訐牾,罪之誠宜。然非內懷至忠,安能及此!願少寬假,以來諫爭。帝曰:愈言我奉佛太過,猶可容;至謂東漢奉佛以後,天子咸夭促,言何乖剌邪!愈人臣,狂妄敢爾,固不可赦。於是中外駭懼,雖戚里諸貴亦為愈言,乃貶潮州刺史。 按舊唐書憲宗本紀:元和十四年春正月丁亥,迎鳳翔法門寺佛骨至京師,留禁中三日,乃送諸寺,王公士庶奔走捨施如不及。刊部侍郎韓愈上疏極陳其弊。癸巳,貶愈為潮州刺史。

元和十五年,穆宗即位,幸安國寺觀盂蘭盆,又盛飾諸佛寺。 按唐書穆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穆宗本紀:元和十五年正月丙午,帝即位。七月乙卯,上幸安國寺觀盂蘭盆。壬戌,盛飾安國、慈恩、千福、開業、章敬等寺,縱吐蕃使者觀之。

穆宗長慶元年,劉總奏請為僧,以私第為佛寺,詔賜寺額及僧衣,又賜號大覺。 按唐書穆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穆宗本紀:長慶元年二月己卯,幽州節度使劉總奏請去位,落髮為僧。三月甲子,劉總請以私第為佛寺,乃遣中使賜寺額曰報恩。幽州奏劉總堅請為僧,又賜以僧衣,賜號大覺。總是夜遁去,幽州人不知所之。夏四月庚午,易定奏劉總已為僧。三月二十七日,卒於當道界,贈太尉。長慶二年,幸善因寺,施僧錢百萬,又命景王待從皇太后幸石甕寺。 按唐書穆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穆宗本紀:長慶二年十月己卯,上由複道幸咸陽,止於善因佛寺,施僧錢百萬。十一月庚午,命景王率禁軍五百騎侍從皇太后幸華清官,又幸石甕寺。癸酉,上幸華清宮迎太后,即日馳遷,太后翌日方還。十二月己未,兩軍容、內司、公主、戚屬之家,並以上疾痊平,詣寺為僧齋。

長慶三年,賜僧絹二百匹,又賜五百匹。 按唐書穆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穆宗本紀:長慶三年八月,上由複道幸興慶宮,至通化門,賜持孟僧絹二百匹。十一月,上御通化門,觀作毗沙門神,因賜絹五百匹。

長慶四年,敬宗即位,徐泗王智興請置僧尼戒壇。 按唐書敬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敬宗本紀:長慶四年正月癸酉,皇太子即位。十二月乙未,徐泗王智興請置僧尼戒壇,浙西觀察使李德裕奏狀論其姦幸。時自憲宗朝有勅禁私度戒壇,智興冐禁陳請,蓋緣久不興置,由是天下沙門奔走如不及。智興邀其厚利,由是致富,時議醜之。

敬宗寶曆二二年以殷侑違制請置僧尼戒壇勅罰俸料。 按唐書敬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敬宗本紀:寶曆二年三月辛未,江西觀察使殷侑請於洪州寶曆寺置僧尼戒壇。敕殷侑故違制,令壇置戒壇,罰一秊俸料。

文宗太和三年沈傳師請為僧尼起戒壇詔罰一月俸料。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文宗本紀:太和三年十月己酉,江西沈傳師奏:皇帝誕月,請為僧尼起方等戒壇。詔曰:不度僧尼,累有敕命。傳師忝為藩守,合奉詔條,誘致愚妄,庸非禮道,宜罰一月俸料。

太和九年,詔不得度人為僧尼。以李訓言,罷內道場,出靈像,尋復之。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文宗本紀:太和九年秋七月丁巳,詔不得度人為僧尼。 按佛祖統紀:太和九年四月,翰林學士李訓請罷長生殿內道場,沙汰僧尼偽濫者。是日,出大內靈像,夜大風,含元殿四鴟吻皆震墜,拔殿前樹者三,壞金吾仗、館舍、內外樓觀、城門數十所,光化門西城俱壞,士民震恐。帝以訓所請忤天意,亟下勅停前沙汰,復立大內儀像,風始息。

開成二年,詔慶成節勿廣置齋筵,大集僧眾。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文宗本紀:開成二年八月甲申,詔曰:慶成節,朕之生辰。天下錫宴,庶同歡泰。不欲屠宰,用表好生。非是信尚空門,將希無妄之福。恐中外臣庶,不諭朕懷,廣置齋筵,大集僧眾。非獨凋耗物力,兼恐致惑生靈。自今宴會蔬食,任陳酺[醢-右+(乞-乙+口)]。永為常例。

武宗會昌元年,廢浮屠法。 按唐書武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武宗即位,廢浮屠法,天下毀寺四千六百,招提蘭若四萬,籍僧尼為民二千六萬五千人,奴婢十五萬人,田數千萬頃,大秦穆護祆二千餘人。上都、東都每街留寺二,每寺僧三十人,諸道留僧以三等,不過二十人。腴曰:鬻錢送戶部,中下田給寺家奴婢丁壯者為兩稅戶,人十畝。以僧尼既盡,兩京悲田養病坊給寺田十頃,諸州七頃,主以蓍壽。

會昌三年詔迴紇破滅令在京外宅及東都修功德。 按唐書武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武宗本紀會昌三年二月詔:迴紇既以破滅,應在京外宅及東都修功德,其迴紇及摩尼寺莊宅錢物等,並委功德使以御史臺及京兆府各差官點檢收抽,不得容諸色人影占。如犯者,並處極法,錢物納官,摩尼寺僧委中書門下條疏聞奏。

會昌四年,勅:斷屠出於釋氏,正月及三元日宣各斷三日,列聖忌斷一日,餘不禁。 按唐書武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武宗本紀:會昌四年春正月,敕:齋月斷屠,出於釋氏。國家創業,猶近梁、隋,卿相大臣,或沿茲弊,皷刀者既獲厚利,糾察者潛受請求。正月以萬物生植之初,宣斷三日,列聖忌斷一日,仍准開元二十二年敕,三元日各斷三日,餘月不禁。時帝志學神仙,師趙歸真,歸真乘寵,每對排毀釋氏,言非中國之教,蠧耗生靈,盡宣除去,帝頗信之。

會昌五年八月壬午,大毀佛寺,復僧尼為民。按唐書武宗本紀云云。 按舊唐書武宗本紀:會昌五年,道士趙歸真特承恩禮,遂舉羅浮道士鄧元起有長年之術,帝遣中使迎之。由是與衡山道士劉元靖及歸真膠固,排毀釋氏,而折寺之請行焉。夏四月,敕祠部撿括天下寺及僧尼人數,凡大寺四千六百,蘭若四萬,僧尼二十六萬五百。秋七月庚子,敕併省天下佛寺。中書門下條疏聞奏:據令式,諸上州國忌日,官吏行香於寺。其上州望各留寺一所,有列聖尊容,便令移於寺內。其下州寺竝廢。其上都、東都兩街請留十寺,寺僧十人。勅曰:上州各留寺,工作精妙者留之,如破落,亦宣廢毀。其合行香日,官吏宣於道觀。其上都、下都每街留寺兩所,寺留僧三十人。上都左街留慈恩、薦福,右街留西明、莊嚴。中書又奏:天下廢寺,銅像、鐘磬委鹽鐵使鑄錢,其鐵像委本州鑄為農器,金、銀、鍮石等像銷付度支。衣冠士庶之家,所有金、銀、銅、鐵之像,勅出後限一月納官,如違,委鹽鐵使依禁銅法處分。其土木石等像,合留寺內依舊。又奏:僧尼不合𨽻祠部,請𨽻鴻臚寺。其大秦穆護祆等祠,釋教既已𨤲革,邪法不可獨存,其人竝勒還俗,遞歸本貫充稅戶。如外國人,送還本處収管。八月,制:朕聞三代已前,未甞言佛,漢魏之後,像教寖興。是由季時傳此異俗,因緣染習,蔓衍滋多,以至於蠧耗國風而漸不覺,誘惑人意而眾益迷。泪於九州山原、兩京城闕,僧徒日廣,佛寺日崇,勞人力於土木之工,奪人利於金寶之飾,遣君親於師資之際,違配偶於戒律之間,壞法害人,無逾此道。且一夫不田,有受其饑者;一婦不蠶,有受其寒者。今天下僧尼不可勝數,皆待農而食,待蠶而衣。寺宇招提,莫知紀極,皆雲構藻飾,僭擬宮居。晉、宋、齊、梁,物力凋瘵,風俗澆詐,莫不由是而致也。況我高祖、太宗,以武定禍亂,以文理華夏,執此二柄,是以經邦,豈可以區區西方之教與我抗衡哉!貞觀、開元亦常𨤲革,剗除不盡,流衍轉滋。朕博覽前言,旁求輿議,弊之可革,斷在不疑。而中外誠臣恊予至意,條疏至當,宜在必行。懲千古之蠧源,成百王之典法,濟人利眾,予何讓焉。其天下所折寺四千六百餘所,還俗僧尼二十六萬五百人,収充兩稅戶;折招提、蘭若四萬餘所,収膏腴上田數千萬頃,収奴婢為兩稅戶十五萬人,𨽻僧尼屬主客,顯明外國之教;勒大秦穆護祓二千餘人還俗,不雜中華之風。於戲!前古未行,似將有待;及今盡去,豈謂無時。驅游惰不業之徒已踰十萬,廢丹雘無用之室何啻億千。自此清淨訓人,慕無為之理;簡易齊政,成一俗之功。將使六合黔黎,同歸皇化。尚以革弊之始,日用不知,下制明廷,宣體予意。十一月甲辰,勅:悲田養病坊,緣僧尼還俗,無人主持,恐殘疾無以取給。兩京量給寺田賑濟,諸州府七頃至十頃,各於本管選耆壽一人勾當,以充粥料。

會昌六年,宣宗即位,勅上都兩街舊留四寺外,更添置八所。 按唐書宣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宣宗本紀:會昌六年三月,帝即位。五月,左右街功德使奏:准今月五日赦書節文,上都兩街舊留四寺外,更添置八所。兩所依舊名:興福寺、保壽寺。六所請改舊名:寶應寺改為資聖寺,青龍寺改為護國寺,菩提寺改為保唐寺,清禪寺改為安國寺,法雲尼寺改為唐安寺,崇敬尼寺改為唐昌寺。右街添置八所:西明寺改為福壽寺,莊嚴寺改為聖壽寺。舊留寺二所舊名:千福寺改為興元寺,化度寺改為崇福寺,永泰寺改為萬壽寺,溫國寺改為崇聖寺,經行寺改為龍興寺,奉恩寺改為興福寺。勅旨依奏。誅道士劉元靖等十二人,以其說惑武宗,排毀釋氏故也。

宣宗大中元年閏三月,大復佛寺。 按唐書宣宗本紀云云。 按舊唐書宣宗本紀:大中元年閏三月,敕會昌季年併省寺宇。雖云異方之教,無損致理之源。中國之人,久行其道,𨤲革過當,事體未弘。其靈山勝境,天下州府,應會昌五年四月所廢寺宇,有宿舊名僧,復能修創,一任住持,所司不得禁止。

懿宗咸通□年,令沙門入禁中為禱祠事。 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 按蕭倣傳,倣咸通初為左散騎常侍。懿宗怠政事,喜佛道,引桑門入禁中為禱祠事,數幸佛廬,廣施予。倣諫,以為天竺法割愛取滅,非帝王所尚慕。今筆梵言,口佛音,不若懲謬賞濫罰,振殃祈福。況佛者可以悟取,不可以相求。帝雖昏縱,猶嘉歎其言。

咸通五年,裴坦以興佛寺上疏切諫,優詔答之。 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懿宗本紀:咸通五年春正月,諫議大夫裴坦上疏,論天下徵兵,財賦方匱,不宣過興佛寺,以困國力。優詔答之。

咸通十二年五月,上幸安國寺,賜講經僧沉香高座。 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懿宗本紀云云。 按杜陽雜編:上敬天竺教,十二年冬,製二高座,賜新安國寺。一為講座,一曰唱經座,各高二丈。砑沉檀為骨,以漆塗之,鏤金銀為龍鳳花木之形,徧覆其上。又置小方座,前陳經案,次設香盆,四隅立金頴伽,高三丈,磴道欄檻,無不悉具。前繡錦襜褥,精巧奇絕,冠於一時。即設萬人齋,勅大德僧撤首為講論。上剏修安國寺,臺殿廊宇,制度宏麗。就中三間,華飾祕邃,天下稱之為最工,人以夜繼日而成之。上親幸賞勞,觀者如堵。降誕日,於宮中結綵為寺,賜升朝官以下錦袍。李可及甞教數人作四方菩薩蠻隊。

咸通十四年三月,迎佛骨於鳳翔。 按唐書懿宗本紀云云。 按舊唐書懿宗本紀:咸通十四年三月庚午,詔兩街僧於鳳翔法門寺迎佛骨。四月八日,佛骨至京,自開遠門達安福門,綵棚夾道,念佛之音震地。上登安福門迎禮之,迎入內道場三日,出於京城諸寺,士女雲合,威儀盛飾,古無其比。制曰:朕以寡德,纘承鴻業,十有四年。頃屬宼猖狂,王師未息,朕憂勤在位,愛育生靈,遂乃尊崇釋教,至重元門,迎請真身,為萬姓祈福。今觀覩之眾,隘塞路岐,載念狴牢,寢興在慮。嗟我黎人,陷於刑辟,況漸當暑毒,繫於縲絏。或積幽凝滯,有傷和氣;或關連追擾,有妨農務。京畿及天下州府縣禁囚徒,除十惡忤逆、故意殺人、官典犯贜、合造毒藥、放火持杖、開發墳墓外,餘罪輕重,節級遞減一等。其京城軍鎮,限兩日內疏理訖聞奏;天下州府,勅到三日內疏理聞奏。 按杜陽雜編:十四年春,詔大德僧數十輩於鳳翔法門寺迎佛骨,百官上疏諫。有言憲宗故事者,上曰:但生得見,歿而無恨也。遂以金銀為寶剎,以珠玉為寶帳香舁,仍用孔雀氄毛飾。其寶剎小者高一丈,大者二丈,刻香檀為飛簾、花檻、瓦木、階砌之類,其上徧以金銀覆之。舁一剎則用夫數百,其寶帳香舁不可勝紀,工巧輝煥,與日爭麗。又悉珊瑚、瑪瑙、珍珠、瑟瑟綴為幡幢,計用雜珍寶不啻百斛。其剪綵為幡為傘,約以萬隊。四月八日,佛骨入長安,自開遠門、安福樓,夾道佛聲震地,士女瞻禮,僧徒道從。上御安福寺,親自頂禮,泣下霑臆。即召兩街供奉僧,賜金帛各有差,仍京師耆老元和迎真體者,悉賜銀椀錦綵。長安豪家,競飾車服,駕肩彌路,四方挈老扶幼來觀者,莫不疏素以待恩福。時有軍卒,斷左臂於佛前,以手執之,一步一禮,血流灑地,至肘行膝步,齧指截髮,不可算數。又有僧以芟覆頂上,謂之鍊頂,火發痛作,即掉其首,呼叫坊市少年擒之,不令動搖,而痛不可忍,乃號哭臥於道上,頭頂焦爛,舉止窘迫,凡見者無不大哂焉。上迎佛骨入內道場,即設金花帳、溫清牀、龍鱗之席、鳳毛之褥,焚玉髓之香,薦瓊膏之乳,皆九年訶陵國所貢獻也。初迎佛骨,有詔令京城及畿甸,於路傍壘土為香剎,高或一二丈,迨八九尺,悉以金翠飾之,京城之內,約及萬數。時妖言香剎搖動,有佛光慶雲現路衢,說者送相為異。又坊市豪家,相為無遮齋大會,通衢間結綵為樓閣臺殿,或水銀以為池,金玉以為樹,競聚僧徒,廣設佛像,吹螺擊鈸,燈燭相繼。又令小兒玉帶、金額、白脚,呵唱於其間,恣為嬉戲。又結錦繡為小車輿,以載歌舞。如是充於輦轂之下,而延壽里特為繁華之最。是歲秋七月,天子宴駕,公主薨而上崩,同昌之號明矣。

僖宗□□□年,詔歸佛骨於法門。 按唐書僖宗本紀不載。 按杜陽雜編:僖宗皇帝即位,詔歸佛骨於法門。其道從威儀,十無其一,具體而已。然京城耆耋士女爭為送別,執手相謂曰:六十年一度迎真身,不知再見復在何時。即伏首於前,嗚咽流涕。所在香剎,詔悉鏟除,近甸百無一二焉。

(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彚考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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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彚考卷第三

後梁

太祖開平元年,勅僧尼改屬祠部。泉州沙門智宣往西竺求經回,詣闕進辟支佛骨、貝葉梵經。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開平三年大明節,勅百官詣寺行香祝壽。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末帝貞明元年,東塔院沙門歸序進經論會要,詔編入大藏,賜演教大師。 按五代史梁末帝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龍德元年春三月丁亥朔,禁私度僧尼。 按五代史梁末帝本紀云云。 按佛祖統紀:元年,勅天下毋得私度僧尼,願出家者入京城比試經業。

後唐

莊宗同光元年,勅設千僧齋。 按五代史唐莊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同光元年誕節,勅僧錄慧江、道士程紫霄入內殿談論,設千僧齋。

同光二年,敕僧慧然入內殿咨問禪法。 按五代史?唐莊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同光二年,勅三聖慧然禪師入內殿咨問禪法。上曰:朕下大梁,収得一顆無價寶珠,未有人酬價。然曰:請陛下寶看。上以手舒幞頭角。然曰:帝王之寶,誰敢酬價?帝說。然亡,敕諡廣濟大師通寂之塔。

同光三年,騎將史銀鎗乞出家,賜號無學大師。 按五代史唐莊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同光三年,騎將史銀鎗有戰功,隨駕入洛,忽悟禪道,乞出家,名契澄,賜號無學大師,以其居為立德院。

後晉

高祖天福四年,勅國忌行香飯僧為定式。又勅以僧可洪大藏經音義入大藏。 按五代史晉高祖本紀不載。 按西溪藂語,行香起於後魏及江左齊梁間,每然香薰手,或以香末散行,謂之行香。唐初因之。文宗朝,省 奏設齋行香,事無經據,乃罷。宣宗復釋教,行其儀。朱梁開國大明節,百官行香祝壽。石晉天福中, 正固奏國忌行香,宰臣跪爐,百官立班,仍飯僧人,即為定式。國朝至今因之。 按佛祖統紀,天褔四年,勅國忌宰臣百僚詣寺行食飯僧,永以為式。漢中沙門可洪進大藏經音義四百八十卷,勅入大藏。

出帝開運元年,勅為高祖寫大藏經,奉安明聖寺,以資鴻福。 按五代史晉出帝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後周

太祖廣順二年十一月,以在京潛龍宅為佛宮,賜額天勝禪寺。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廣順三年十一月,中印土僧法進賜紫衣。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世宗顯德元年,賜團拍谷佛寺僧紫衣,以潛龍宮為皇建禪院,以沙門義楚所進釋氏書付史館。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世宗顯德元年四月,幸團拍谷佛寺,賜主僧紫衣。九月,以潛龍宮為皇建禪院,遣沙門清興居之。是月,齊州沙門義楚進釋氏六帖三十卷。義楚少負名操,亦通儒學,將佛書麗事以類相從,擬白氏儒書所集。帝覧而嘉之,賜以紫衣,其書付史館。

顯德二年,大毀佛寺及佛像,禁私度僧尼。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紀:顯德二年夏五月甲戌,大毀佛寺,禁民親無侍養而為僧尼及私自度者。 又按周本紀:世宗即位之明年,廢天下佛寺三千三百三十六。是時中國乏錢,乃詔悉毀天下銅佛像以鑄錢。甞曰:吾聞佛說,以身世為妄,而以利人為急。使其真身尚在,苟利於世,猶欲割截,況此銅像,豈有所惜哉!由是羣臣皆不敢言。 按佛祖統紀:是歲,帝既并省寺院,勅男年十五以上,誦經百紙,或讀五百紙,女年十三以上,誦經七十紙,或讀三百紙,陳狀出家,本郡考試以聞,祠部給牒,方得剃度。



太祖以唐天復二年始建開教寺。 按遼史太祖本紀:唐天復二年九月,城龍化州於潢河之南,始建開教寺。

太祖六年建天雄寺。 按遼史太祖本紀:六年,以兵討兩冶,以所獲僧崇文等五十人歸西樓,建天雄寺以居之,以示天助雄武。

神冊三年五月乙亥,詔建佛寺。

天贊四年十一月丁酉,幸安國寺飯僧。 按以上俱遼史太祖本紀云云。

太宗天顯十年,幸弘福寺,為皇后飯僧。 按遼史太祖本紀,天顯十年冬十一月丙午,幸弘福寺,為皇后飯僧。見觀音畫像,乃大聖皇帝、應天皇后及人皇王所施,顧左右曰,昔與父母兄弟聚觀於此,歲時未幾,今我獨來。悲歎不已。乃自製文題於壁,以極追感之意,讀者悲之。

會同五年幸菩薩堂飯僧。 按遼史太宗本紀:會同五年六月丁丑,聞皇太后不豫,上幸菩薩堂,飯僧五萬人。

穆宗應曆二年冬十二月辛卯,以生日飯僧。 按:遼史穆宗本紀云云。

景宗保寧六年冬,十二月,戊子,以沙門昭敏為三京諸道僧尼都總管,加兼侍中。

保寧八年八月癸卯,漢遣使言:天清節設無遮會,飯僧祝𨤲。 按:以上俱遼史景宗本紀云云。

聖宗統和二年九月辛未,以景宗忌日,詔諸道京鎮遣官行香飯僧。

統和四年秋七月辛巳,以殺敵多,詔上京開龍寺建佛寺,一月飯僧萬人。

統和七年夏四月己未,幸延壽寺飯僧。

統和九年春正月丙子,詔禁私度僧尼。

統和十年九月癸卯,幸五臺山金河寺飯僧。

統和十二年夏四月戊戌,以景宗石像成,幸延壽寺飯僧。

統和十五年冬十月丁酉,禁諸山寺毋濫度僧尼。

開泰元年八月丙申,那沙乞賜佛像,詔賜護國仁王佛像一。

開泰四年冬十一月庚申,詔汰東京僧。

開泰九年十二月丁亥,禁僧然身煉指。

太平四年秋七月甲戌,諸路奏飯僧尼三十六萬。 按以上俱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興宗重熈八年十一月戊戌,召僧論佛法。

重熈十一年十二月己酉,以宣獻皇后忌日,上與皇太后素服飯僧於延壽、憫忠、三學三寺。

重熈二十三年冬十月癸丑,以開泰寺鑄銀佛像,曲赦在京囚。 按:以上遼史興宗本紀云云。

道宗清寧十年秋七月辛巳,禁僧尼私詣行在,妄述禍福,取財物。

咸雍二年冬十二月戊子,僧守志加守司徒。

咸雍三年冬十一月壬辰,夏國遣使進回鶻僧、金佛、梵覺經。

咸雍四年春二月癸丑,頒行御製華嚴經贊。

咸雍五年閏十一月己未,僧智福加守司徒。

咸雍六年十二月戊午,加圓釋、法鈞二僧並守司空。

咸雍七年八月辛巳,置佛骨於招仙浮圖,罷獵,禁屠殺。 按以上俱遼史道宗本紀云云。

咸雍八年,飯僧南京、中京。春、泰、寧江三州人請受具足戒,許之。御書華嚴經頌示羣臣,又賜高麗佛經。 按遼史道宗本紀:咸雍八年春正月癸未,烏古敵烈部詳穩耶律巢等奏克北邊捷,以戰多殺人,飯僧南京、中京。三月癸卯,有司奏春、泰、寧江三州三十餘人願為僧尼,受具足戒,許之。秋七月丁未,以御書華嚴經五頌出示羣臣。冬十二月庚寅,賜高麗佛經一藏。

太康元年三月乙巳,命皇太子寫佛書。

太康四年秋七月甲戌,諸路奏飯僧尼三十六萬。

太康五年秋九月己卯,詔諸路毋禁僧徒開壇。冬十一月丁丑,召沙門守道開壇於內殿。

太康九年冬十一月甲寅,詔僧善知讎校高麗所進佛經,頒行之。

太康十年春正月丙午,復建南京奉福寺浮圖。

大安元年冬十一月己未,詔僧尼無故不得赴闕。

大安九年夏四月乙卯,興中府甘露降,遣使祠佛飯僧。

壽隆元年冬十一月甲辰,夏國進貝多葉佛經。

壽隆三年冬十一月戊午,以安車召毉巫閭山僧志達。

壽隆六年十一月丙子,召毉巫閭山僧志達,設壇於內殿。 按以上俱遼史道宗本紀云云。 又按道宗本紀後贊:道宗一歲而飯僧三十六萬,一日而祝髮三千。

宋一

太祖建隆元年,詔以聖誕節晉度行童,復諸路寺院及佛像。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國朝會要:建隆元年,詔以二月十六日聖誕為長春節,賜百官宴於相國寺。是日,以慶誕,恩詔普度行童八千人。 按佛祖統紀:元年六月,詔諸路寺院,經顯德二年當廢未毀者聽存,其已毀寺所有佛像,許移置存留。於是人間所藏銅像,稍稍得出。

建隆二年,置建隆寺,為死於兵者薦冥福,又設千僧齋,詔誕聖節命僧祝壽。 按宋史太祖本紀:建隆二年春正月戊申,以揚州行宮為建隆寺。秋八月辛亥,幸崇夏寺,觀修三門。 按佛祖統紀:二年,詔前征李重進,凡死於兵者,以揚州行宮置建隆寺,為薦冥福,如唐太宗貞觀四年故事。四月,上幸相國寺祈雨,出內帑設千僧齋,已而大雨。 按續文獻通考:二年,詔誕聖節,京師及天下命僧升座祝壽為準。

建隆三年,詔館西域僧於相國寺。又詔試行童通經者給牒。高昌國遣僧獻佛牙。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建隆三年,西域于闐國沙門善名七人來,詔館於相國寺。十一月,高昌國遣僧法淵獻辟支佛牙。 按續文獻通考:三年,詔每歲試行童通蓮經七軸者,給祠部牒披剃。

乾德三年,滄州僧道圓以佛舍利、貝葉、梵經來獻。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天竺國傳:乾德三年,滄州僧道圓自西域還,得佛舍利一水晶器、貝葉梵經四十夾來獻。道圓晉天福中詣西域,在塗十二年,住五印度凡六年。五印度即天竺也。還經于闐,與其使偕至。太祖召問所歷風俗、山川、道里,一一能記。 按佛祖統紀:道圓獻佛舍利、貝葉、梵經,上召見便殿,賜紫方袍、器幣。

乾德四年,賜僧行勤等一百五十七人錢各三萬,至西域求佛書。召僧崇蘊入內講金剛經,又敕莊嚴佛像。以李藹毀釋教,勅流沙門島。 按宋史太祖本紀:乾德四年春三月癸未,僧行勤等一百五十七人各賜錢三萬,游西域。 按天竺國傳:四年,僧行勤等一百五十七人詣闕上言,願至西域求佛書,許之。以其所歷甘、沙、伊、肅等州,焉耆、龜茲、于闐、割祿等國,又歷布路沙、加濕彌羅等國,並詔諭其國,令人引導之。 按佛祖統紀:四年,上初詔西川轉運使沈義倫於益州以金銀字寫金剛經進上。至是,召天清寺沙門崇蘊入內講演,勅內侍張重進往峨眉山普賢寺莊嚴佛像,因嘉州屢奏白水寺普賢相見也。河南府進士李藹造滅邪集以毀釋教,竊藏經以為衾。事聞,上以為非毀聖道,誑惑百姓,勅刺流沙門島。

乾德五年,禁毀佛像,勅沙門文勝編修大藏經。 按宋史太祖本紀:乾德五年七月丁酉,禁毀銅佛像。 按佛祖統紀:五年詔曰:禁錮以來,天下多輦佛像赴京。顧惟像教,世許尊瞻,忽從鎔毀,甚乖歸敬。應諸郡銅像,依舊存留,但不許鑄造新像。右街應制沙門文勝,奉勅編修大藏經,隨函索隱,凡六百六十卷。

開寶二年長春節,詔天下沙門殿試經律論義十條,全中者賜紫衣。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開寶三年,幸開寶寺觀新鐘,詔成都造佛經。 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三年九月己酉,幸開寶寺觀新鐘。 按續文獻通考:開寶三年,詔成都造金銀佛經各一藏。

開寶四年,詔館梵僧於相國寺,勅雕大藏經板。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開寶四年,沙門建盛自西竺還,詣闕進貝葉梵經,同梵僧曼殊室利偕來。室利者,中天竺王子也。詔館於相國寺,持律甚精,都人施財盈屋,並無用。勅高品張從信往益州雕大藏經板。

開寶五年,禁鐵鑄浮屠及佛像,詔僧入大內誦藏經。又詔於尼寺置壇受戒。又詔禁道場夜集士女,賜天竺沙門紫服、金幣。 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五年春正月壬辰朔,禁鐵鑄浮屠及佛像。 按佛祖統紀:五年,詔京城名德元超等入大內誦金字大藏經,車駕臨幸,並賜紫方袍。又詔曰:僧尼無間,實紊教法。自今於尼寺置壇受戒,尼大德主之。又詔曰:釋門之本,貴在清虗;梵剎之中,豈宜汙雜?適當崇闡,尤在精嚴。如聞道場齋會,夜集士女,深為褻瀆,無益修持。宜令功德司、祠部告諭諸路,並加禁止。西天竺沙門可智、法見、真理三人來朝,賜紫方袍。西天竺沙門蘇葛陀來貢舍利、文殊華,賜紫服、金幣。西天竺沙門彌羅等十四人來朝,並賜紫服。

開寶六年,幸相國寺,限諸州僧及百人,歲許度一人。詔天竺僧赴闕,賜紫方袍。 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六年三月丙子,幸相國寺,觀新修塔。十二月,限度僧法,諸州僧帳及百人,歲許度一人。 按佛祖統紀:六年,知鄜州王龜從表稱:中天竺三藏法天至,譯聖無量壽經、七佛讚,河中府梵學沙門法進執筆綴文,龜從潤色。詔法天赴闕,召見慰問,賜紫方袍。 按歸田錄:太祖皇帝初幸相國寺,至佛像前燒香,問當拜與不拜,儈錄贊寧奏曰:不拜。問其何故,對曰:現在佛不拜過去佛。贊寧者,頗知書,有口辯,其語雖類俳優,然適會上意,故微笑而頷之,遂以為定制。至今行幸焚香,皆不拜也。議者以為得禮。

開寶八年,臨幸佛寺,禮無畏三藏塔,手書金剛經讀誦。 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八年冬十一月,臨視新龍興寺。 按佛祖統紀:八年三月,上幸洛陽,至龍門山廣化寺,開無畏三藏塔,瞻敬真體。四月,上將郊天而雨不止,遣使禱無畏塔,及期而霽。上自洛陽回京師,手書金剛經,常自讀誦。宰相趙普因奏事見之,上曰:不欲甲冑之士知之,但言常讀兵書可也。

開寶九年,幸諸寺院觀藏經。 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九年八月己亥,幸新龍興寺。乙巳,幸等覺院,遂幸東築院,賜工人錢。又幸開寶寺觀藏經。

太宗太平興國元年,勅復官倉為龍興寺,帝製新譯聖教序,賜天竺僧。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類苑:太平興國元年,初,周世宗廢龍興寺以為官倉。國初,寺僧擊鼓求復,至是不已。上遣使持劍詰之曰:前朝為倉日久,何為煩瀆天廷?且密戒懼,即斬之。僧辭自若,曰:前朝不道,毀像廢寺,正賴今日聖明興復之耳。貧道何畏一死?中使以聞,上大感歎,勅復以為寺。 按續文獻通考:元年,帝製新譯三藏聖教序,賜天竺三藏法師。

太平興國二年,使改龍興寺為太平興國寺,立開先殿以奉太祖御容。西天沙門吉祥來進貝葉梵經。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太平興國三年,詔賜天下寺額及僧紫方袍,又賜僧諡及塔號。遣趙鎔迎明州阿育王佛舍利塔,以僧統贊寧為翰林。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太平興國三年三月,賜天下無名寺額曰太平興國,曰乾明。開寶寺沙門繼從等自西天還,獻梵經、佛舍利塔、菩提樹葉、孔雀尾拂,並賜紫方袍。四月,詔諡廬山遠法師曰圓悟,塔曰凝寂;永法師曰覺寂,塔曰實智。中天竺沙門鉢納摩來獻佛舍利塔,敕供奉官趙鎔往吳越迎明州阿育王佛舍利塔。吳越王俶奉版圖歸朝,令僧統贊寧奉釋迦舍利塔入見於滋福殿。上素聞其名,一日七宣,賜號通慧大師,除翰林,與學士陶穀同列。或誚之曰:青瑣朱楹,安容此物?及與之語,師援據經史,袞袞不已,誚者為之畏服。學士王禹偁、徐鉉每有疑,則就質之,皆為下拜,事以師禮。滋福殿者,安佛像、經藏,立剎聲鐘,即內道場也。

太平興國五年,鑄佛像,修建諸禪寺及僧塔,又建譯經院,始興譯事。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太平興國五年正月,勅內侍張廷訓往代州五臺山造金銅文殊萬善菩薩像,奉安於真容院。詔重修五臺十寺,以沙門芳潤為十寺僧正。十寺者,真容、華嚴、壽寧、興國、竹林、金閣、法華、祕密、靈境、大賢也。勅內侍張仁贊往成都鑄金銅普賢像,高二丈,奉安嘉州峨嵋山普賢寺之白水,建大閣以覆之。詔重修峨嵋五寺,即白水普賢、黑水華嚴、中峯、乾明、光相也。河中府沙門法進請三藏法天譯經於蒲津,守臣表進,上覧之大悅,召入京師,始興譯事。二月,北天竺迦濕彌羅國三藏天息灾、烏填曩國三藏施護來,召見,賜紫衣,勅二師同閱梵夾。時上盛意翻譯,乃詔中使鄭守均於太平興國寺西建譯經院,為三堂,中為譯經,東序為潤文,西序為證義。五月,中天竺沙門護羅來獻貝葉梵經,勅賜紫服。沙門知則進所著聖無量壽經疏,賜號演教大師。詔建開聖禪寺於誕生之地,奉優填王栴檀瑞像、釋迦佛牙,太祖親緘銀塔中。梁誌公真身,錫杖刀尺。勅內侍衛欽往泗州修僧迦大師塔,凡十三層。改普照王寺為太平興國

太平興國七年,威虜軍奏得佛舍利,深州奏得佛像,勅就邑寺安奉,詔僧天息灾等譯經,因定儀式。又詔普度童行西天竺附僧光遠進佛舍利。 按宋史太祖本紀,太平興國七年九月己丑朔,西京諸道係籍沙彌,令祠部給牒。 按佛祖統紀,七年正月,威虜軍奏言,築城穿土,得石函、鐵函、銅函、銀函、金函,凡五重,中有琉璃瓶盛佛舍利,有刻石記云:貞觀二十一年藏佛舍利,謹遣牙吏以聞。深州奏,陸澤縣人王緒牧牛田中,見一白兔,逐之入土穴中,探穴得石佛五十軀,制度奇古,長皆尺餘。勅就邑寺安奉,像常放白光。六月,譯經院成,詔天息灾等居之,賜天息灾明教大師、法天傳教大師、施護顯教大師,令以所將梵本各譯一經,詔梵學僧法進、常謹、清沼等筆受綴文,光祿卿楊說、兵部員外郎張泪潤文,殿直劉素監護。天息灾述譯經儀式,於東堂面西,粉布聖壇,開四門,各一梵僧主之,持祕密呪七日夜。又設木壇,布聖賢名字,輪目曰大法曼拏羅,請聖賢阿伽沐浴,設香花、燈水、殽果之供,禮拜遶旋,祈請冥祐,以殄魔障。第一,譯主正坐面外,宣傳梵文。第二,證義坐其左,與譯主評量梵文。第三,證文坐其右,聽譯主高讀梵文,以驗差誤。第四,書字,梵學僧審聽梵文,書成華字,猶是梵音。第五,筆受,翻梵音成華言。第六,綴文,回綴文字,使成句義。第七,參譯,參考兩土文字,使無誤。第八刊定,刊削冗長,定取句義。第九潤文,官於僧眾南向設位,參詳潤色。僧眾日日沐浴,三衣坐具,威儀整肅。所須受用,悉從官給。天息灾言:譯文有與御名、廟諱同者,前代不避。若變文回避,慮妨經旨。今欲依國學九經,但闕點畫。詔答:佛經用字,宣從正文。廟諱、御名,不須回避。七月,天息灾上新譯聖佛母經、法天上吉祥持世經、施護上如來莊嚴經各一卷。詔兩街僧選義學沙門百人,詳定經義。時左街僧錄神曜等言:譯場久廢,傳譯至難。天息灾等即持梵文,先翻梵義,以華文證之。曜眾及服。詔新經入藏,開板流行。車駕親幸譯經院,召僧眾,賜坐慰諭,賜臥具、繪帛、什物。度其院童子十人,悉取禁中所藏梵本,令其翻譯。十二月,詔選梵學沙門為筆受,義學沙門十人為證義。自是每歲誕節,必獻新經,皆召坐賜齋,以經付藏。詔曰:朕方隆教法,用福邦家。其內外諸郡童行,並與剃度。成都沙門光遠遊西天還,詣闕,進西天竺王子沒徒曩表、佛頂印貝多葉、菩提樹葉。詔三藏施護譯。其表曰:伏聞支那國有大天子,至聖至神,富貴自在。自漸福薄,無由朝謁。遠蒙皇恩,賜金剛座、釋迦如來袈裟一領,即已披挂供養。伏願支那皇帝福慧圓滿,壽命延長,一切有情,度諸沉溺。謹以釋迦舍利附沙門光遠以進。

太平興國八年,詔修高僧傳,又詔賜譯經院名傳法,選童子送院受學,賜僧法遇勅書往中天竺,勅內侍奉舍利藏僧伽塔下,又勅建壽昌寺。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太平興國八年六月,詔翰林贊寧修大宋高僧傳,寧乞歸錢唐撰述,詔許之。又詔譯經院賜名傳法,於西偏建印經院。天息灾等言:歷朝翻譯,並藉梵僧,若遐阻不來,則譯經廢絕,欲令兩街選童子五十人習學梵字。詔令高品王文壽選惟淨等十人引見便殿,詔送譯經院受學。惟淨者,江南李煜之姪,口受梵章,即曉其義,歲餘度為僧,升梵學筆受,賜紫衣光梵大師。沙門法遇自西天來獻佛頂舍利、貝葉梵經,法遇化眾造龍寶葢金襴袈裟,將再往中天竺金剛座所供養,乞給所經諸國書。詔賜三佛齊、葛古羅、柯蘭諸國勅書以遣之。泗州奏僧伽塔白晝放光,士民然頂臂香供養者日千餘人。勅內侍奉釋迦舍利藏之塔下。上以新譯經示宰臣曰:佛氏之教,有裨政理,普利羣生。達者自悟淵源,愚者妄生誣謗。朕於此道,微識其宗。凡為君而正心無私,即自利行也;凡行一善以安天下,即利它行也。如梁武捨身為奴,此小乘偏見,非後代所宣法也。趙普對曰:陛下以堯舜之道治世,以如來之行修心,聖智高遠,非臣下所能知也。詔以御製蓮華心、回文偈、祕藏詮、逍遙詠宣示近臣。勅內侍張承貴往天台山重建壽昌寺,從沙門自珣請也。

雍熈元年,日本國沙門奝然來朝,詔賜大藏經,勅造羅漢像五百十六身,奉安壽昌寺。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雍熙元年三月,日本國沙門奝然來朝,然言其國傳襲六十四世、八十五主,至應神天皇始傳中國文字,至欽明天皇壬申歲始傳佛教,放百濟,當梁承聖初年。至用明立,有太子名聖德,年七歲便悟佛法,於菩提寺講勝鬘經,感天雨花,始遣使入中國求法華經,當隋開皇中也。至孝德立,白雉四年,遣僧道照入中國從奘法師傳法,當唐永徽四年也。次足姬立,令僧智通入中國求大乘法,當顯慶三年也。次文武立,寶龜二年,令僧元昉入中國求法,當開元四年也。次孝明立,天平勝寶四年,遣使入中國求內外教典,當天寶中也。次桓武立,遣僧空海入中國傳智者教,當元和年中也。次文德立,令僧常曉入中國求釋迦密教,當大中年也。上聞其王一姓傳繼,臣下皆世官,謂宰臣曰:島夷君臣,乃能世祚永久若是。奝然求謁五臺,及回京師,乞賜印本大藏經,詔有司給與之,勅造羅漢像五百十六身,奉安天台壽昌寺。

雍熈二年,以天竺僧為朝請大夫。詔尋訪梵經,館西天僧通梵語者於傳法院。又詔僧於內殿建道場。 按宋史太宗本紀:雍熙二年閏九月乙未,禁僧人置妻孥。冬十月丙午,以天竺僧天息災、施護、法天並為朝請大夫、試鴻臚少卿。 按佛祖統紀:雍熙二年,上覽新譯經,謂宰臣曰:天息災等妙得翻譯之體。乃詔天息災除朝散大夫、試光祿卿,法天、施護並除朝奉大夫、試鴻臚卿,法天改名法賢,並月給酥酪錢有差。新譯經論並刊板印行。天息災等言:聞陝西諸路頗有道俗收藏梵經,乞下尋訪,以資翻譯。詔從之。又詔兩街供奉僧於內殿建道場,為民祈福,歲以為常。西天僧有精通梵語可助翻譯者,悉館於傳法院。嶺南僧置妻孥,詔所在長吏誡厲,以順正教。

雍熙三年,詔係帳童行並與剃度,以御製聖教序冠新譯經首。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雍熈三年,詔天下係帳童行並與剃度,自今後讀經及三百紙,所業精熟者,方許係帳。又以御製三藏聖教序賜天息灾等,令冠新譯經首。

雍熈四年,敕內侍送寶冠、瓔珞、袈裟往峨眉山普賢寺。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雍熈四年,勅內侍送寶冠、瓔珞、袈裟往峨眉普賢寺。是日,眾見普賢大士乘紫雲行空中,久之方沒。

端拱元年,勅以高僧傳編入大藏,又詔箋釋御製佛乘文集。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端拱元年,翰林通慧大師贊寧上表進高僧傳三十卷,璽書褒美,令編入大藏,勅住京師天壽寺。兩街僧錄可朝等請箋釋御製佛乘文集,詔許之。

端拱二年,開寶寺塔成,帝親以舍利奉藏,勅內侍往峨眉修佛像及寺宇。 按宋史太宗本紀:端拱二年八月癸亥,詔作開寶寺舍利塔成。 按佛祖統紀:端拱二年,開寶寺建寶塔成,八隅十一層三十六丈,上安千佛萬菩薩塔,下作天宮,奉安阿育王佛。舍利塔皆杭州塔工喻浩所造,凡八年而畢,賜名福勝塔。院安舍利日,上肩輿微行,自手奉藏,有白光起小塔一角,大塔放光,洞照天地,士庶焚香獻供者盈路。內侍數十人求出家掃塔,上謂近臣曰:我宿世曾親佛座,但未通宿命耳。詔直學士院朱昂撰塔銘,謂曰:儒人多薄佛,向中竺僧法遇乞為本國佛金剛座立碑,學士蘇易簡為之指佛為夷人,朕惡其不遜,遂別命製之,卿宜體此意。勅內侍謝保意領將作匠,賜黃金三百兩,住峨眉飾普賢像,再修寺宇,并賜御製文集,令直院徐鉉撰記。

淳化元年,詔建淳化寺,奉石佛像。又詔赤脚道者入見,賜高麗國大藏經并御製佛乘文集。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化元年,通利軍建城,掘地於古寺基,得巨石佛十軀,詔建淳化寺以奉其像。又詔赤脚道者入見,上曰:南方禪律如何化物?對曰:究之一理。上起遶龍牀一帀,云:是禪是律?對曰:究之一理。上說。高麗國王治遣使乞賜大藏經并御製佛乘文集,詔給之。

淳化二年,賜沙門重達及中天竺僧紫服,勅僧贊寧充史館編脩。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化二年,太原沙門重達自西天還,往反十年,進佛舍利、貝葉、梵經,賜紫服,住西京廣愛寺。勅翰林贊寧充史館編修。中天竺那爛陀寺沙門補陀吃多來朝,進佛舍利、梵經,賜紫服。南海占城國沙門淨戒詣闕,獻如意、金銅鈴杵、龍腦香。

淳化四年,詔西邊諸郡梵僧西來、中國僧西遊而還者,所持梵經並先具奏,封題進上。高麗國王治遣使謝賜藏經,御製文集。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淳化五年,于闐國沙門進大乘祝藏經,以法賢言,詔焚棄之。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化五年,于闐國沙門吉祥進大乘祝藏經,詔三藏法賢等詳定。賢奏此經是于闐書體,非是梵文,其中無請問人及聽法眾,前後六十五處,文義不正。帝召賢諭之曰:使邪偽得行,非所以崇佛教也。宜焚棄之,以絕後惑。

至道元年,詔諸州僧三百人歲度一人,尼百人度一人。又詔進盂蘭盆儀。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燕翼貽謀錄:李主侫佛,度人為僧,不可數計。太祖既下江南,重行沙汰,其數尚多,太宗乃為之禁。

至道元年六月己丑,詔江南、兩浙、福建等處諸州,僧三百人歲度一人,尼百人歲度一人。 按佛祖統紀,至道元年,中天竺沙門迦羅扇帝來朝,進佛頂舍利貝葉梵經,詔度僧尼誦經百紙、讀經五百紙為合格。又詔兩街僧錄省才進盂蘭盆儀。

至道二年,詔以御製祕藏詮二十卷、緣識五卷、逍遙詠十卷,命兩街箋注,入大藏頒行。勅史館編修贊寧知西京教門寺。

至道三年九月,西天竺沙門羅護羅來朝,進貝葉梵經,賜紫服。 按以上宋史太宗本紀俱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真宗咸平元年,御製聖教序,令置先帝聖教序後,賜天竺沙門紫衣,以贊寧充右街僧錄。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咸平元年,御製三藏聖教序,賜明教大師法賢等,令置先帝聖教序後,沙門可升注序進上。詔知制誥朱昂兼譯經潤文官。中天竺沙門你尾抳等來朝,進佛舍利、梵經、菩提樹葉、菩提子數珠,賜紫衣。西天竺沙門佛護來朝,進梵經,賜紫衣。勅史館編修贊寧充右街僧錄。

咸平二年,以聖教序賜傳法院。陳恕請罷譯經院,不許。勅贊寧遷左街僧錄。 按宋史真宗本紀:咸平二年七月壬寅,製聖教序賜傳法院。 按佛祖統紀:咸平二年,禮部侍郎陳恕言:譯經院久費供億,乞罷之。上以先朝盛典,不許。勅史館編修贊寧遷左街僧錄。

咸平三年八月,試光祿卿。天息灾亡,諡慧辨法師,勅有司具禮送終。

咸平四年五月,試鴻臚卿法賢亡,諡元覺法師,勅送終如慧辨禮。 按以上宋史真宗本紀俱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咸平六年,詔擇僧可者,始令往西天取經。又詔隋僧智者科教類次刊牘,賜名天台總錄。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咸平六年,知開封府陳恕言:僧徒往西天取經者,臣甞召問,皆罕習經業,而資狀庸陋,或往諸藩,必招輕慢。自今宜試經業,察人材,擇其可者令往。詔可。二月,詔隋智者禪師科教類次刊牘,凡百五十四部,賜名天台總錄。譯館請繫開元東土集傳,制曰:可。

景德元年,賜諸國沙門紫服。以旱,召西天梵僧作呪法,詔楊億裁定傳燈錄頒行。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景德元年,日本國沙門寂照來進無量壽佛像、金字法華經、水晶數珠,賜紫方袍。西天三藏法護來進佛舍利、貝葉、梵經,賜紫衣束帛,館於譯經院。北天沙門戒賢來進梵經,賜紫服。七月亢旱,召西天梵僧於金明池水心立壇呪龍,有雲霧自池中出,須臾雨至。自後歲旱,必作呪法,多驗。東吳沙門道原進禪宗傳燈錄三十卷,詔翰林學士楊億裁定頒行。

景德二年,幸傳法院,觀新譯經,召僧見便殿,閱試行業。 按宋史真宗本紀:景德二年九月庚午,幸興國寺傳法院,觀新譯經。 按佛祖統紀:二年三月,迦濕彌羅國沙門日羅失稽來進梵經菩提樹葉。七月,西天沙門達摩波來進梵經,賜紫服。九月,上幸譯經院,令三藏諸僧坐,賜香茶繒綵有差。上以諸寺住持,先是僧職遷補,或非其才,至是召見便殿,閱試行業。

景德三年,孫𠁗奏請減損修寺度僧,不許。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景德三年,諸王府侍讀孫𠁗奏請減損修寺度僧。上曰:釋道二門,有助世教,人或偏見,往往毀訾。縱使僧道時有不檢,安可即廢?

景德四年,賜交州佛氏書。臣僚請禁教,不聽。 按宋史真宗本紀:景德四年秋七月乙亥,交州來貢,賜佛氏書。 按佛祖統紀:四年,臣僚言:愚民無知,侫佛過度。謂捨財可以邀福,修供可以滅罪。蠧國害政,宜加禁止。上謂宰臣曰:佛教使人遷善,誠有其益,安可禁之?且佛法所至甚廣,雖荒服諸國,皆知信奉。唯道教中原有之,然不甚盛。王旦對曰:頃歲虜使登開寶塔,瞻禮甚䖍,誓當戒殺。及至上清宮,不復屈膝。是知四夷唯重佛而不敬道也。上曰:然。詔遣使送金襴袈裟,往惠州羅浮山中閣寺,奉釋迦瑞像。仍為國建祈福道場,感五色祥禽,集於齋所。

景德□年,始令宰相率內職赴佛寺行香。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王文正筆錄:舊制,國忌,迭命宰相、參知政事一員率文武常參官赴佛寺行香,內職不預焉。景德中,同樞密院事王公欽若、陳公堯叟率內職同赴,乃聽。自今大忌,樞密使、內職學士、內諸司使、軍職下洎列校同為一班,先詣西上閤門進名奉慰;宰相、參知政事、文武百官為一班,次詣閤門進名奉慰訖,退,齊赴佛寺行香。小忌則否。

大中祥符二年,禁毀金寶塑浮屠像,敕僧惟淨試光祿卿,同預譯經,賜吳國大長公主號報慈正覺大師。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二年二月癸丑,禁毀金寶塑浮屠像。 按佛祖統紀:二年,昇州崇勝寺賜名承天,立甘露戒壇,勅光梵大師惟淨試光祿卿,同預譯經。九月,吳國大長公主出家,法名清裕,賜號報慈正覺大師,即太宗第七女。幼不茹葷血,上幸延聖寺,抱對佛,願舍為尼。至是乞落髮,詔建資聖院以居之,勅釋門威儀、教坊樂部以為迎導。時密王女、曹王女及後宮三十人,餘皆隨出家。詔於是日普度天下童子,十人度一人。又詔於洛陽甲馬營太祖誕聖之地,建應天寺以奉神御。

大中祥符三年,詔天下諸路皆立戒壇,禁官民毀辱僧尼。詔出經論題目,考試沙門,館僧雲豁於北御園。西天、中天竺沙門來朝,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大中祥符三年,詔京師太平興國寺立奉先甘露戒壇,天下諸路皆立戒壇,凡七十二所。京師慈孝寺別立大乘戒壇。勅品官無故毀辱僧尼,口稱禿字者勒停,見任庶民流千里。詔知制誥李維出經論題目,考試沙門,以為遷補左右街之序。左街相國寺,右街開寶寺。又詔吉州西峯雲豁禪師館於北御園,入定月餘,求歸故山,詔許之。師每入定,或經歲方出。西天沙門眾德來朝,進舍利、梵經、菩提印。中天竺沙門覺稱、法戒來朝,進舍利、梵夾、金剛座、真容、菩提樹葉。召見便殿,慰勞甚厚,館於譯經院。稱進讚聖頌,詔惟淨譯之。稱謂學士楊億曰:入此國,見屠殺豬羊,市肆懸內,痛不忍觀。西竺食肉五辛者,驅出城,故無貨者。心不欲久居此,願至五臺禮文殊,即還本土。晉公丁謂問之曰:數萬里遠來,更何所為?稱曰:并欲禮宣律師塔耳。及還,詔賜金襴袈裟,奉安金剛座,及賜裝錢茶果。

大中祥符四年,幸廣化諸寺,瞻無畏塔及摩騰真身。詔修普賢寺,設三萬僧齋,歲度僧四人。又詔守堅道者入見,令宮女皆出焚香,賜般尼國沙門紫服。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大中祥符四年三月,上幸洛陽龍門山廣化寺,瞻無畏三藏塔,製讚刻石,置之塔所。復幸白馬寺,瞻摩騰三藏真身。上謂近臣曰:摩騰至今千年,而全身不壞,良可尊敬。宜嚴諭寺僧,用心守護。因御製以褒之。詔賜黃金三千兩,增修峨嵋山普賢寺,設三萬僧齋,歲度僧四人。又詔漣水軍守堅道者入見,令宮女皆出焚香。每一女至前,上給之曰:后也。師皆言非。如是數十人,師忽起曰:陛下好養此人,他日必作家主。即章獻太后也。師乞歸山,詔許之。在山常紙衣,閉戶不見人。有置食庭前者,人退自取之。五月,般尼國沙門寂賢來進梵經、菩提印,賜紫服。十一月,益州守臣李士衡進大慈寺沙門仁贊編脩釋氏會要四十卷。

大中祥符五年,詔沙門茂貞入見,又詔日本國建寺,賜額神光。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大中祥符五年二月,詔嘉州峨眉山沙門茂貞入見,上賜以詩,館於景德寺。舒王元偁夢青衣童持書以授中使,足蹈黃雲,隱隱而沒。王以問師,答曰:將有儲嗣降孕之慶。未幾,仁宗生,日本國遣使稱貢,言國東有祥光見,舊傳中原天子聖明,則應此瑞。上喜,詔日本建寺,賜額神光,勅詞臣為撰寺記。

大中祥符六年,詔試童行經業,方許剃度,賜開寶寺塔號,又賜編修大藏經錄名大中祥符法寶錄。西天竺沙門來,賜紫服,召僧崇矩入內殿講經。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大中祥符六年二月,詔天下官吏試童行經業,方許剃度。五月,開寶寺福勝塔有金色光見相輪上,又有聖僧遶塔。翌日,得五色舍利,上親幸敬觀,見舍利於塔表,大如月,色同水晶,往來飛動於鈴索之上,士庶同瞻於地甎上,護舍利五千餘粒,詔賜號靈感之塔。時京師天清寺興慈塔亦有舍利見相輪上,上曰:像教嘉祥,生民之福也。八月,兵部侍郎譯經潤文官趙安仁奉詔編脩大藏經錄成,凡二十一卷,賜名大中祥符法寶錄,仍賜御製序云:自太平興國以來,凡譯成經、律、論四百十三卷,祕書監楊億、光梵大師惟淨等編次。又請以兩朝御製佛乘文集編入大藏,下詔褒許,諡泗州僧伽大士、普照明覺大師,公私不得指斥其名。九月,西天竺沙門知賢等來進舍利、梵經,賜紫服。十一月,西天波羅奈沙門滿賢進梵經。無憂樹葉浮石崇矩法師至京師,上聞其名,召入內殿,講四十二章經,盛談名理,上心大悅,賜紫服、金幣、香藥。

大中祥符八年,詔以太宗御製妙覺集編入大藏。南海注輦國遣使進天竺梵經。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大中祥符八年,勅汀州南安巖名均慶院,賜太宗御書百二十軸。詔以太宗御製妙覺五卷付傳法院,編入大藏。南海注輦國遣使來貢,進天竺梵經。其使言:四十年以來,海無風濤,意中國有聖人出世。

大中祥符九年,天竺諸國沙門來進舍利梵經,勅修龍門山石龕佛,詔沙門智悟祈雨。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大中祥符九年二月,北天竺優填曩國沙門天覺、南天竺師子國沙門妙德、西天竺迦蹉國沙門等來,各進舍利梵經,各賜紫衣金幣。四月,中天竺薩縛羅國沙門童壽來進梵經,賜紫服。五月,東天竺縛鄰捺國沙門普積來進梵經,賜紫服。西京龍門山石龕佛歲久廢壞,上命沙門栖演給工修篩,凡一萬七千三百三十九尊。九月不雨,詔泗州龜山沙門智悟入京,止開寶寺祈雨。悟先在泗州祈雨有感,曾斷一臂,至是又曰:若七日得雨,更舍一臂。五日大雨,乃截一臂。上遣使賜藥,悟曰:無害。人見所截臂無血,甚異之。泗守與郡人皆夢僧伽謂之曰:悟是五百羅漢中一,來此救世。

天禧元年,詔新譯頻那夜迦經不許入藏,賜台州東掖山智者教文印本四千餘卷。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天禧元年四月詔曰:金仙垂教,實利含生;貝葉膽文,當資傳譯。苟師承之或異,必邪正以相參,既失精詳,浸成訛謬。而況葷血之祀,甚瀆於真乘;厭詛之辭,尤乖於妙理。其新譯頻那夜迦經四卷,不許入藏。自今以後,似此經文,不得翻譯。七月,詔賜台州東掖山智者教文印本四千六百二十卷,住山本如觀,郡人建教藏閣以奉之。

天禧三年,詔以御注佛經入藏頒行,又詔賜女真國大藏經。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天禧三年,譯經三藏法護等請以御注四十二章經、御注遺教經入藏頒行,詔可。十一月,東女真國入貢,乞賜大藏經,詔給興之。

天禧四年,詔以御製釋典法音集附大藏,賜西天竺沙門紫服,又特賜僧知禮號法智。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天禧四年正月,右街講經祕演等請以御製釋典法音集命僧箋注,凡三十卷,乞附大藏。詔可。初是,楊億提舉其事,集中有六種震動之語,一僧箋之,將三百字,暗碎不可觀。億削去,自注云:地體本靜,動必有變。人服其簡。西天竺沙門普善來進梵經,賜紫服。附馬都尉李遵最奏四明知禮法師高行遺身,上嘉歎不已,特賜法智之號,仍宣旨住世演教,不許遺身。時譯經院證義簡長等二十三人各寄聲詩,贊美道德。

天禧五年,詔遣內侍請僧法智領眾修法華懺。又詔建資聖禪院,為將士戰亡者追福。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天禧五年,詔遣內侍俞源清往四明延慶,請法智法師領眾脩法華懺,為國祈福。師為述脩懺要旨上之。詔於并州建資聖禪院,為將士戰亡者追福。門下侍郎、平章事丁謂兼譯經潤文使,翰林學士晁迥、李維兼潤文官。是歲,天下僧數三十九萬七千六百十五人,尼六萬一千二百四十人。

乾興元年,仁宗即位,章懿太后遣使請僧遵式為國行懺,賜龜茲國僧紫服。 按宋史仁宗本紀:乾興元年二月戊午即位。 按佛祖統紀:乾興元年,章懿太后遣使詣錢唐、天竺,請遵式法師為國行懺。師著金光明護國道場儀上之,因奏天台教卷,乞入大藏。龜茲國僧華嚴來進佛骨、舍利、梵經,賜紫服。

(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彚考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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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yển thứ bố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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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彚考卷第四

宋二

仁宗天聖元年,勅內侍降香入天竺靈山,為國祈福。南海駐輦國進金葉天竺梵經。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天聖元年,勅內侍楊懷古降香入天竺靈山,為國祈福。慈雲式法師復以天台教文入藏為請,懷古為奏。上知南海駐輦國遣使進金葉天竺梵經,詔三藏法護譯之。

天聖二年,詔賜天台教文入藏,及賜白金百兩,飯靈山千眾。西天沙門愛賢、護賢來進貝葉梵經,詔賜紫服。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天聖三年,夏竦等進新譯經音義七十卷,詔不許收度曾犯真刑及文身者。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天聖三年,翰林學士夏竦同三藏惟淨等進新譯經音義七十卷。判都省馬亮言:佛道貴重,人天所師,請無得收度曾犯真刑及文身者。詔從之。天聖五年,西域僧獻梵書,惟淨進大藏經目錄,賜名天聖釋教錄。 按宋史仁宗本紀:天聖五年二月丁丑,西域僧法吉祥等來獻梵書。 按佛祖統紀:五年,三藏惟淨進大藏經目錄二裘,賜名天聖釋教錄。凡六千一百九十七卷。

天聖六年,罷兩川歲貢織佛,御製三寶讚。 按宋史仁宗本紀:天聖六年春正月己酉,罷兩川乾元節歲貢織佛。 按佛祖統紀:天聖六年,御製三寶讚,以賜宰輔及譯經院。

天聖七年,勅建慈化寺,為先帝薦福。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天聖七年,勅於京師大建慈化寺,謂宰臣曰:此蓋為先帝薦福之舉,今後毋得無故擅興力役。

天聖九年,勅迎六祖衣鉢奉安大內清淨堂,詔僧懷問往西天建塔,迎開寶寺佛牙置禁中,尋奉還寺。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天聖九年,勅韶州守臣詣寶林山南華寺,迎六祖衣鉢入京闕供養。及至,奉安大內清淨堂,勅兵部侍郎晏殊撰六祖衣鉢記。傳法院言:沙門懷問嘗往天竺,為真宗皇帝建塔於佛金剛座之側。今欲再往,為皇太后、今上更建二塔,乞賜先朝聖教序、皇太后發願文、聖上三寶讚,刊石塔下,及製袈裟奉釋迦像。詔可,仍令詞臣撰沙門懷問三往西天記。初,太祖疑宣律師佛牙非真,遣使取自洛烈火煅之,色不變,心敬神異,遂製發願文。太宗朝,復取驗以火,製偈讚以申敬,因奉安大相國寺法華院。真宗嘗迎供開寶寺靈感塔下,瞻拜之夕,神光洞發,遂製偈讚。上以三朝敬事,遂迎置禁中,以薔薇水灌之。忽於穴中得舍利一,五色映人,因為製讚,以金䀃二重藏之,奉以還寺。

景祐元年,毀天下無額寺院,賜趙元昊佛經,詔試童行誦法華經,中選者始得度。 按宋史仁宗本紀:景祐元年閏六月乙亥,毀天下無額寺院。十二月癸酉,賜西平王趙元昊佛經。 按佛祖統紀:景祐元年,詔試天下童行誦法華經,中選者得度,命參政宋綬、夏竦同監試。有童行誦經不過,問習業幾年,對曰:十年矣。二公笑且閔之,約歸各取經誦,綬十日,竦七日,不遺一字。是歲,天下僧三十八萬五千五百二十人,尼四萬八千七百四十人。

寶元二年,僧懷問等自中天竺還,召見慰勞,賜號及紫衣、金幣。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寶元二年五月,三往西天,懷問同沙門得濟、永定、得安自中天竺摩竭陀國還,進佛骨、舍利、貝葉、梵經、貝多子、菩提樹葉、無憂樹葉、菩提子、念珠、西天碑十九本。召見慰勞,賜號顯教大師,紫衣、金幣。

慶曆元年,僧惟淨、中丞孔輔道請罷譯經,不許。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慶曆元年,三藏法師惟淨言:西土進經,新舊萬軸,鴻臚之設,有費廩祿,欲乞停罷譯經。上曰:三聖舊謨,焉敢即廢?且琛貢之籍,非鴻臚則不可識。未幾,中丞孔輔道上疏請罷譯經,上出淨疏示之,諭以先朝盛典,不可輙廢。

慶曆二年,賜僧本如號及紫方袍,又賜白蓮社額。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慶曆二年初,東掖山本如法師結百僧,修法華長懺一年。是年七月,駙馬都慰李遵助以聞於朝,賜號神照紫方袍。甞於山西南見一虎臥,以杖擊之曰:非汝住處也。虎俛首而去。後於虎臥處結屋為庵,以是年歸閒此中。慕廬山之風,與郇公、章得象諸賢結白蓮社。六七年間,䆮成巨剎。主上素聞道風,因賜白蓮之額。

慶曆三年,詔迎佛牙入內殿禱雨,作金殿奉藏。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慶曆三年六月,久旱,詔迎相國寺佛牙入內殿躬禱。須臾,雨大注,乃作金殿四門,以象天宮,用以奉藏。復製發願文,以見歸敬。宰相章得象兼譯經潤文使。 按學佛考訓:三年,詔迎佛牙於禁中禱雨,以海上薔薇水灌之,得舍利一顆,貯琉璃瓶中,七寶嚴飾,藉以白㲲,覆以瓔珞、龍鳳衣,供奉踰月。

慶曆四年,靈感塔災,勅取塔基舍利入內供養。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慶曆四年六月,開寶寺靈感塔災,勅中使取塔基所藏舍利,多入內供養。將事再建,諫臣余靖力諫,上不說。

慶曆七年,詔封紫服神僧為慈忍寧濟大師,御製譯經頌,賜僧法護。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慶曆七年春不雨,遣使往隨州大洪山祈雨。使人晨興叩殿,遇紫服神僧,以目視之,翌日大雨。詔封慈忍寧濟大師,御製譯經頌,賜三藏法護。

慶曆八年,詔請僧法華於化成殿齋。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諫臣司馬光屢疏乞立儲嗣。上聞開寶寺法華有異行,夜焚香默祝。翌日,請法華大士於化成殿齋。暨旦,上道衣凝佇。俄內侍奏言:法華自右掖門趨入,將至寢殿,訶不能止。上笑曰:朕召之耳。至則徑升御榻,趺坐受齋。上問儲嗣事,索紙連書十三十三字。後英宗繼統,乃濮王第十三子。皇祐元年,詔再建靈感塔,勅中使往陳留八關寺迎佛指舍利。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皇祐元年,詔再建靈感塔,奉藏舍利。勅中使往陳留八關寺迎佛指舍利。或以為偽,上命試以烈火,擊以金椎,了無所損。俄而舍利流迸,光照西方。上曰:功德欲歸闡教乎?乃以水晶寶匣盛之,御製發願文,奉迎歸寺。初是,陳留邑人為沙門義津建寺,請額為闡教。俄有梵僧至曰:我自天竺擕佛指舍利,欲求吉祥處奉安,非師不能護。施之而去。既而瑞光屢發,祈禱頻應。

皇祐二年,以宰相文彥博兼譯經潤文使,詔僧懷璉等入對化成殿,賜舜老夫依舊為僧。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皇祐二年,宰相文彥博兼譯經潤文使。彥博在京師,與淨嚴禪師結僧俗十萬人,念佛為往生淨土之願。詔左街淨因禪寺懷璉禪師入對化成殿,升座,右街僧錄智林等問話,奏對稱旨,賜號大覺。初,舜老夫住廬山棲賢,南康守以私忿民其衣,大覺迎至淨因,居以正室。上每召師入內,未嘗言之。一日,嘉王至寺,見大覺侍立舜旁甚恭,怪問左右,知大覺曾入舜室,歸以奏上。上召對便殿,道貌奇偉,敬之曰:山林之高人也。即於扇上書賜曉、舜,依舊為僧,再住棲賢寺,賜紫衣銀鉢。

皇祐五年,西天沙門智吉祥等來朝,進梵經,各賜紫服。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至和元年,勅賜諸僧號。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至和元年,勅三藏法護,戒德高勝,可特賜六字師號,曰普明慈覺傳梵大師。上夢至景德寺門,見龍蟠地上,驚而寤,遣使往視之,見一僧臥門外,其名道隆。明日召見,奏對詳敏,賜號明悟禪師,勅曹門外建華嚴院以居之。

嘉祐元年乾元節,勅開寶寺福勝塔院建大齋,施僧袈裟。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嘉祐三年,西夏國奏國內新建伽藍,乞賜大藏經典,詔許之。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年,以歲度僧太多,始三分減一。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張洞傳:洞判祠部時,天下戶口日蕃,民去為僧者眾。洞奏:至和元年,勅增歲度僧。舊勅諸路三百人度一人,後率百人度一人。又文武官、內臣墳墓,得置寺撥放,近歲滋廣。若以勳勞宜假之者,當依古給戶守冢,禁勿樵採而已。今祠部帳至三十餘萬僧,失不裁損,後不勝其幣。朝廷用其言,始三分減一。

英宗治平四年,神宗即位,給陝西轉運司度僧牒,令糴穀賑旱,賜天下寺院額。 按宋史神宗本紀:治平四年正月,帝即位。冬十月庚戌,給陝西轉運司度僧牒,令糴穀賑霜旱州縣。 按佛祖統紀:四年,勅天下私造寺院及三十間者,並賜壽聖之額。

神宗熈寧元年,始鬻僧度牒。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熈寧元年七月,司諫錢公輔言:祠部遇歲饑河決,乞鬻度牒以佐一時之急。自今聖節恩賜,並與裁損。鬻牒自此始。是歲,天下僧二十二萬六百六十人,尼三萬四千三十人。

熈寧三年夏四月丁卯,給兩浙轉運司度僧牒,募民入粟。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熈寧五年,勅錢唐天竺觀音院歲度一僧,以奉香火。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熈寧七年八月丁丑,賜環慶安撫司度僧牒,以募粟振漢蕃饑民。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元豐三年,勅設千僧齋,改賜譯經僧試少卿者為三藏法師。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元豐三年正月,勅大內設千僧齋,施袈裟金剛經,為慈聖太后追福。詳定官制朝儀,以自唐至本朝,譯經僧官皆授試光祿卿或鴻臚卿,今後改賜譯經三藏法師,試少卿者賜三藏法師。革江州東林律院為禪席,命常總禪師居之。

元豐五年,詔僧宗本入對延和殿。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元豐五年,詔相國寺闢六十四院為八禪二律,以東西序為慧林、智海二巨剎,詔淨慈宗本禪師住慧林,東林常總禪師住智海。總固辭,許之。本入對延和殿,山呼,即就榻加趺,侍衛驚顧,師方自若。賜茶,舉盞撼蕩之。上問受業,對曰:承天永安。上大喜,語論久之。既退,上目之曰:僧中寶也。侍者問:主上何語?曰:吃茶閑話耳。 按可談:元豐間,詔僧慈本住慧林禪院,召見賜茶,以為榮遇。先公侍上見,宣諭慈本,上云:京師繁盛,細民逐末,朕要卿來勸人作善,別無他語。

元豐七年,王安石請以江寧府園廬為僧寺,賜額報本禪院。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按熈豐日曆,王安石劄子奏:幸遇聖運,超拔等夷,知獎眷怜,逮兼父子,戴天負地,感涕難勝,𮨇迫衰殘,糜損何補,不勝螻蟻微願。臣今所居江寧府上元縣園屋為僧寺一所,永遠祝延聖壽。如蒙矜許,特賜名額,廣昭希曠,榮遇一時,仰憑威神,誓報無已。取進止。奉聖旨:依所乞,以報本禪寺為名額。

元豐八年皇太子手寫佛書為帝祈福。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豐八年二月,神宗寢疾,宰相王珪乞早建儲,為宗廟社稷計,又奏請皇太后權同聽政,神宗首肯。三月甲午朔,皇太后垂簾於福寧殿,諭珪等曰:皇子性莊重,從學頴悟,自皇帝服藥,手寫佛書,為帝祈福。因出以示珪等,所書字極端謹,珪等稱賀,遂奉制立為皇太子。

哲宗元祐元年,高麗僧義天來朝。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元祐元年,高麗王子祐世僧統義天來朝,勅禮部蘇軾館伴,有司供帳甚設。義天四上表乞傳華嚴教,乃勅主客楊傑送至錢唐,受法於慧因淨源法師。復往天竺謁慈辯諫法師,傳天台教。見靈芝照律師,請戒法及資持記。至金山謁佛印元禪師,坐納其禮。楊傑驚問其故,元師曰:義天異域僧耳,若屈道徇俗,何以示華夏師法?朝廷聞之,以師為知大體。義天既還國,乃建剎傳教,奉慈辯為始祖。復寄金書華嚴經新舊三譯於慧因,建閣以藏。

元祐三年,勅內侍齎黃金往東林,妝飾神運五殿佛像。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元祐五年,詔賜僧昇號曰神智。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元祐五年,神智昇法師來居越之興福。時趙清戲公抃為師,適亢旱大疫,久禱不應,遂請師迎大士入府治懇禱。一夕,雨如霔,疫病亦息。抃奏於朝,賜所居曰圓通,錫師號曰神智。

元祐七年,詔賜佛陀波利塔院額。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元祐七年,潁川守臣蘇軾言:佛陀波利塔院祈禱屢驗,乞降勅額。詔賜光梵之院。波利在唐儀鳳初復回西竺,取尊勝呪經再來譯傳,後至潁而亡。里人漆其身造塔,以嚴事之。

紹聖元年,召僧於禁中,為宣仁作小祥道場。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道山清話:紹聖改元九月,禁中為宣仁作小祥道場。宣隆報長老陞座,上設御幄於旁以聽。其僧祝曰:伏願皇帝陛下,愛國如身,視民如子。每念太皇之保佑,常如先帝之憂勤。庶尹百僚,謹守漢家之法度;四方萬里,永為趙氏之封疆。既而有僧問話云:太皇今居何處?答云:身居佛法龍天上,心在兒孫社稷中。當時傳播,人莫不稱嘆。於戲!太皇之聖,華夷稱為女堯舜。方其垂簾,每有號令,天下人謂之快活條貫。

元符三年,徽宗即位,詔修嵩高、少陵道場。 按宋史徽宗本紀:元符三年正月,帝即位。 按佛祖統紀:元符三年,詔治泰陵。登封令樓昇請因餘力脩嵩高、少林道場,官民同役,一朝而具,名曰面壁蘭若。既而林中產芝草十二本,雨甘露於池上,夜有光屬於天。後山陳無巳為之記。

徽宗建中靖國元年,召僧詣禁中講經。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可談,建中靖國元年,召僧詣禁中講經,賜十禪師號及御製僧惟白續燈錄序,釋徒尤以為盛事。

崇寧二年,勅天下建崇寧寺,賜諸僧諡。 按宋史徽宗本紀:崇寧二年九月癸巳,令天下郡皆建崇寧寺。 按佛祖統紀:二年,賜終南山唐澄照律師道宣諡法慧大師,天竺山慈雲大師遵式諡法寶大師,南屏梵臻諡寶相大師,孤山智圓諡法海大師。

崇寧三年,勅迎相國寺佛牙入內供養,賜諸僧諡。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崇寧三年,勅迎相國寺三朝御讚釋迦佛牙入內供養,隔水晶匣,舍利出如雨點。詔諡白馬寺摩騰三藏啟道圓通法師、竺法蘭開教總持法師、雙林傅大士、等空紹覺大士、方山李長者、顯教妙嚴長者。

崇寧五年,詔除佛法。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崇寧五年十月,徽宗詔曰:有天下者,尊事上帝,敢有弗虔?而釋氏之教,乃以天帝置於鬼神之列,瀆神逾分,莫此之甚。有司其除削之。又勅:水陸道場內設三清等位,元豐降詔止絕,務在撿舉施行。舊來僧居多設三教像,遂為院額、殿名。釋迦居中,老君居在,孔聖居右,非所以奉天真與儒教之意。可迎其像歸道觀學舍,以正其名。洛京沙門永道讀詔,泣曰:域中孔、老,法天制教,故不違天。佛出世法,天人所師,故不違佛。自古明王奉佛以事上帝者,為知此理也。佛法平等,故其垂教雖聖凡俱會,而君臣尊卑之分莫不自殊。祖宗以來,奉法已定,一旦除削,吾恐毀法之禍兆於此矣。聞者為之憮然。

大觀三年,禁勳戚指占有額寺院充墳寺功德。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大觀三年,勅勳臣戚里應功德墳寺,自造屋置田,止賜名額,蠲免科敷,從本家請。僧住持不許指占有額寺院充墳寺功德,許御史臺、內侍省彈劾施行。

大觀四年春正月辛酉,詔士庶拜僧者,論以大不恭。二月庚午朔,禁然頂、煉臂、刺血、斷指。五月壬寅,停僧牒三年。 按:宋史徽宗本紀云云。

政和四年取驗陳留八關寺佛指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政和四年,方土言陳留八關寺佛指,乃海狗指耳。有詔取驗,火焚鐵捶,十餘日色不變,勅加禮還之。

宣和元年,詔毀佛法。 按宋史徽宗本紀:宣和元年正月乙卯,詔佛改號大覺金仙,餘為仙人、大士。僧為德士,易服飾,稱姓氏。寺為宮,院為觀,尼為女德。 按佛祖統紀:元年正月,詔曰:自先王之澤竭,而胡教始行於中國。雖其言不同,要其歸與道為一。教雖不可廢,而猶為中國禮義害,故不可不革。其以佛為大覺金仙,服天尊服。菩薩為大士,僧為德士,尼為女德士,服巾冠,執木笏。寺為宮,院為觀,住持為知宮觀事。禁毋得畜銅鈸、塔像。初,釋氏之廢,外廷莫有承向者。開封尹盛章為奸人激以利害,始為之從。乃以上旨諭蔡京,京曰:國家安平日久,英雄無所用,多隱於此徒。一旦毀其居而奪之衣食,是將安所歸乎?必大啟怨咨,聚而為變。諸君他日將使誰任其咎?上聞之,怒曰:是輩欲懼我耳。京家人勸之曰:上怒矣。京曰:吾以身當之以報佛。會僧徒將投牒於京求辨論,盛章廉得之,捕其首高僧日華嚴、明覺二律師,凡七十,杖殺之。左街寶覺大師永道上書曰:自古佛法,未嘗不與國運同為盛衰。魏太武崔浩滅佛法,未三四年,浩竟赤族,文成大興之。周武衛元嵩滅佛法,不五六年,元嵩貶死,隨文帝大興之。唐武宗趙歸真、李德裕滅佛法,不一年,歸真誅,德裕竄死,宣宗大興之。我國家太祖、太宗,列聖相承,譯經試僧,大興佛法,成憲具在,雖萬世可守也。陛下何忍一旦用奸人之言,為驚世之舉?陛下不思太武見弑於閹人之手乎?周武為鐵獄之囚乎?唐武受奪壽去位之報乎?此皆前監可觀者,陛下何蹈惡君之禍,而違祖宗之法乎?書奏,上大怒,勅流道州。上以京執不肯行,遂罷輔相之議,專決於左右。盛章逼僧錄洪炳上表奉旨,於是盡改僧為德士,悉從冠服,否則毀之。京數懇列於上前曰:天下佛像,非諸僧自為之,皆子為其父,臣為其君,以祈福報恩耳。今大毀之,適足以動人心念,非社稷之利也。上意為之少回。

宣和二年,詔復釋氏名稱。 按宋史徽宗本紀:宣和二年六月丁亥,復寺院額。九月乙巳,復德士為僧。 按佛祖統紀:宣和二年八月,下詔曰:向緣奸人建議,改釋氏之名稱,深為未允。前旨改德士、女德士者,依舊稱為僧尼。九月,詔大復天下僧尼。

宣和七年六月,道州永道得旨放回,勅住昭先禪院,賜名法道,以旌護法。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宣和八年,勅禁毀辱僧尼。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宣和八年七月,吳國公主敬重空門,勅品官庶民,如有毀辱僧尼,罵稍禿字者,照祥符三年指揮治罪。

欽宗靖康二年,高宗即位,召僧克勤詣行在說法,命僧法道為宣教郎、總管司參謀軍事。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靖康二年五月,康王即位於宋州。十月,上幸揚州,遣使八輩召金山克勤禪師詣行在所演說禪法,賜號圓悟。東京留守宗澤承制命法道法師住左街天清寺,補宣教郎、總管司參謀軍事,為國行法,護佑軍旅。師往淮、潁,勸化豪右出糧助國,軍賴以濟。

高宗建炎四年,以林靈素故居為資福院,詔加僧法道為圓通法濟大師。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建炎四年二月乙亥,上次江心寺,有旨以林靈素故居為資福教院,丞相呂頤浩舉圓辨法師道琛主之。三月己未,上發江心,詔法道法師隨駕,陪議軍國事。上欲加以冠冕,師力辭,詔加圓通法濟大師。四月,上駐蹕於會稽,天旱,詔道法師禱於圓通寺,即日雨至,上大說。

紹興二年,帝於禁中書佛經披讀,詔建觀音殿。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紹興二年正月,上駐蹕於錢唐,升為臨安府。上每於禁中書金剛圓覺普門品、心經、七佛偈,暇日常自披讀,以發聖解。又御書阿育王山舍利塔曰佛頂光明之塔。二月,詔再建天竺觀音大士殿。

紹興三年,詔僧居道上。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紹興三年二月,廬山道法師申劄都省,稱崇、觀之後,道士叨冒資品,林靈素、王冲道輩視兩府者甚眾,遂令道士冒居僧上。靖康、建炎,道士視官已行追毀,而國忌行香,寺院聚會,猶敢傲然居上,其蔑視國法有若此者。今欲復還祖宗舊制,僧史略具載。每當朝集,僧先道後;並立殿廷,僧東道西;凡遇郊天,道左僧右。尋送禮部取到太常寺狀,稱因革禮乾德元年宣德門肆赦故事,道左僧右。又檢照嘉祐編勅并紹興新書,並以僧、道立文為次,其政和條內道僧、觀僧及道士位在僧上,並已刪去不行。尋蒙朝旨依條改正,以僧居上。十一月,太常寺徧符諸路,應行香立班,諸處聚會,並依祖宗成法,以僧居左。

紹興四年,勅建水陸大齋,濟度戰沒之人。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紹興四年,偽齊劉豫同金虜入宼,上下詔親征。九月,上親詣天竺大士殿,焚香恭禱,早平北虜。既而淮東宣撫使韓世忠敗金人、齊人於承州,世忠獻俘行在,因陳戰沒之人,乞加贈恤。上蹙然曰:死於鋒鏑,誠為可憫。即勅直學士院胡松年具詞建水陸大齋,以為濟度。是夕也,有見鬼神來會甚眾,有夢戰死者,咸忻然相慶,以為自此得生善趣者。上聞之大說。

紹興五年,詔道法師入內祈雨,賜金鉢,又賜僧應如度牒銀幣。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紹興五年彌月大旱,詔道法師入內祈雨,結壇作法,以四金瓶各盛鮮鯽,噀水默祝,遣四急足投諸江,使未回而雨已洽。上大悅,特賜金鉢。九月,上幸天竺大士殿,炷香住山,應如奏對如流。上悅,賜萬歲香山,以供大士及度牒銀幣之類。

紹興七年,詔有額寺院充墳寺功德者,並令改正。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紹興七年,左司諫陳公輔上疏,乞照祖宗成法,不許執政指射有額寺院,應臣僚前曾陳乞有額寺院充墳寺功德者,並令改正,許與無額小院。詔可。初是,知院李綱占常州普利及邵武興聖,臺臣論奏,以兩處俱為有額,有所違礙,詔令別占無額小院,士論為快。又樞密沈與求奏稱,墳寺妙嚴院雖本家建造,既元有勅額,不當撥賜。上以為自造之屋,不必改正。時諫臣謂與求能體祖宗法意,革今日之幣,宣從所請,有旨許之。

紹興九年,勅天下州郡立報恩光孝禪寺,為徽宗專建追嚴之所。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紀云云。

紹興十二年五月,停給度僧牒。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按佛祖統紀:十二年,左脩職郎詹叔義上財賦表,乞住賣度牒,朝廷從之。時臨安府乞度牒脩天竺大士殿,敕給錢五萬緡,謂侍臣曰:朕觀古者人主欲除釋、老二教,或毀其像,或廢其徒,皆不及久,往往愈熾。今不放度牒,則自可漸銷而制勝。

紹興十三年,勅建佛寺壽星院,僧乞撥度牒,不許。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十三年,勅西湖北山建天申萬壽圓覺寺,再脩西湖壽星院。主事者乞撥度牒,上曰:言者皆欲賣牒以資國用,然一牒所得不過二百緡,而一夫不耕矣。若住撥十年,則其徒自少矣。

紹興二十四年,詔以上天竺為御前道場,特免科敷等事。

紹興三十年十一月,住靈隱道昌禪師上表,乞頒行度牒,不報。

紹興三十一年,禮部侍郎吳子才奏乞頒行度牒,言事者以侫佛斥之,罷歸田里。 按以上宋史高宗本紀俱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紹興三十二年,孝宗即位,出內府玉器施大士殿。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紹興三十二年五月,禪位於太子。十月,淫雨不止,上遣內侍禱於上天竺,燎烟始升,曉日開霽。上喜,出內府玉器三品,以施大士殿。壽成太后施七寶冠。

孝宗乾道元年,召僧子琳入見,勅禁毀辱僧尼。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乾道元年二月,召靈山子琳法師入見,問曰:朕欲讀經,以何為要?師曰:金剛圓覺,最為要道。問參禪之法,師曰:直須自悟。上悅,賜號慈受。三月,以鄭國公主出家,勅品官、庶民有毀辱僧尼、罵稱禿字者,依祥符、宣和勅旨,品官勅停,庶民流千里。仰天下州軍徧榜曉諭,仍許僧尼錄白指揮,與度牒隨身,永同公據。應僧尼過犯,官司不得私理,須奏聞取旨施行。

乾道三年,幸上天竺,授僧若訥右街僧錄,勅建內觀堂於禁中,一遵上竺制度。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乾道三年二月,駕幸上天竺,禮敬大士,問住山若訥曰:大士之前,合拜不合拜?師曰:不拜則各自稱尊,拜則遞相恭敬。上欣然致拜。又問歲旦脩光明懺之意,師曰:佛為梵釋四王說金光明三昧之道,囑其護國護人。後世祖師立為懺儀,於歲旦奉行其法,為國祈福,此盛世之典也。上悅,授右街僧錄,復賜錢,即道翊法師故居建十六觀堂,命內翰樓鑰作記。三月,勅於禁中建內觀堂,一遵上竺制度。

乾道四年,召僧若訥領五十僧入內觀堂修佛事。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乾道四年四月八日,召上竺訥法師領五十僧入內觀堂,行護國金光明三昧。齋罷說法,上曰:佛法固妙,安得如許經卷?師曰:有本者如是。上悅,進授左街僧錄。慧光法師自是歲歲佛生日,賜入內僧帛五十匹,修舉佛事。

乾道七年,召僧慧遠入對選德殿。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乾道七年二月,靈隱慧遠禪師入對選德殿。上曰:如何免得生死?對曰:不悟大乘,終未能免。上曰:如何得悟?對曰:本有之性,磨以歲月,自然得悟。上曰:悟後如何?對曰:悟後始知今日問答皆非。上曰:一切處不是後如何?對曰:脫體現前,更無可見之相。上有省,首肯之。

乾道八年,幸天竺寺,召諸僧集內觀堂賜齋。 按宋史孝宗本紀:乾道八年春正月丁酉,幸天竺寺玉津園。 按佛祖統紀:八年正月,車駕幸靈隱,錫賚有加。八月,召天竺訥法師、徑山印禪師、靈隱遠禪師及三教之士集內觀堂賜齋,復令遠禪師獨對東閣賜坐,問曰:前日睡中忽聞鐘聲,不知夢覺是同是別?對曰:夢覺無殊,教誰分別?上曰:鐘聲從何處起?對曰:從陛下問處起。十月,賜靈隱慧遠佛海禪師。

乾道九年,幸天竺寺,召訥法師獨對選德殿。 按宋史孝宗本紀:乾道九年正月辛酉,幸天竺寺玉津園。 按佛祖統紀:九年正月,召上竺訥法師獨對選德殿,賜坐,問大士歷代靈跡及法華經旨。

淳熈元年,詔於上竺建藏殿,召僧入對禁中。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熈元年二月,賜內帑於上竺建藏殿,及賜大藏經,皇太子為書殿榜。四月,召鴈山靈峰中仁禪師入對禁中。五月,召靈隱遠禪師入對便殿。

淳熈二年,詔建護國金光明道場,召僧若訥入對,遣中使迎佛舍利塔。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熈二年三月,駕幸上竺,炷香禮敬大士,詔建護國金光明道場,賜白雲堂印,令天下三教諸宗並詣白雲堂,公舉用印甲明有司。六月,召上竺訥法師獨對內觀堂。十二月,遣中使至阿育王山迎佛舍利塔,上瞻禮之頃,見塔上有如月輪。他日,復見如水晶者,勅迎往東宮,皇太子見相輪上纍纍若水晶貫珠。

淳熈三年,迎舍利於碧琳堂,詔以天台教文入藏,召僧德光入對選德殿。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熈三年正月,迎舍利於碧琳堂上,見塔角有光若金珠者,勅內侍奉塔還山,具齋以謝靈貺。又勅福州依天聖二年已降聖旨,天台一宗教部付開元東禪鏤版入藏。先是,慈雲式法師奏乞天台教文入藏,詔可之。二月,詔台州報恩德光禪師入住靈隱。十一月,入對選德殿,上問曰:釋迦雪山六年所成者何事?師曰:將謂陛下忘卻上說。賜號佛照禪師。

淳熈四年,召光禪師入對內殿。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熈四年,召靈隱光禪師入對內殿,進宗門直指。上問:浙東名山,太白玉几之外,以何為勝?師曰:保國護聖,國清萬年。上悅。當時侍臣咸皆歎賞,以為名對。

淳熈五年,御書太白名山,賜住山了朴禪師。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淳熈七年,召僧雪竇等入對內殿。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熈七年,召明州雪竇寶印禪師入見。上問曰:三教聖人,本同此理。師曰:譬如虗空,初無南北。上曰:但所立門戶異耳。故孔子以中庸設教。師曰:非中庸何以立世?問:華嚴有云:不壞世間相,而成出世間法。上曰:今時學者,祗觀文字,不識夫子心。師曰:非獨今之學者,當時顏子為具體,祇說得瞻之在前,忽焉在後,如有所立卓爾,亦未足以識夫子心。夫子亦曰:二三子以我為隱乎?吾無隱乎爾。以此而觀,當時弟子尚不識夫子心,況今人乎?張商英有云:唯吾學佛,然後能知儒。上曰:朕意常作此見。上又問曰:老莊之教何如?師曰:可比佛門中小乘人耳。小乘厭身如桎梏,棄智如雜毒,化火焚身,入無為界。正如莊子形固可使如槁木,心固可使如死灰。老子曰:吾有大患,為吾有身。大乘人則不然,度眾生盡,方證菩提。正如伊尹所謂子天民之先覺者也,將以斯道覺斯民也。如有一夫不被其澤者,若己推而內之溝中也。上大悅,即日詔住徑山。又詔佛照禪師德光住阿育王山。十一月,召對內殿,賜妙勝之殿四字為釋迦舍利殿額。

淳熙十年,上親注圓覺經,賜徑山寶印禪師刊行於世。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淳熙十一年,僧錄若訥請試經以行古道,貴牒以限常人。詔下僧司具格式,以供申不明,不果行。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熙十一年,上竺左街僧錄若訥劄子,洪惟聖朝遵用唐制,立試經度僧之科。竊詳大宋高僧傳、洪覺範僧寶傳所載,自建隆開國至於南渡,名德高行皆先策試法華,然後得度。以由此經是如來出世一化之妙唱,羣生之宗趣,𧙍惟七卷,繁簡適中,故學者誦習,無過與不及之患。自唐至今五百年來,昭乖令典,雖下及萬世,可舉而行。唐世之世遠矣,及我朝而甚詳。如文瑩湘山錄載,國初潭州僧童試經,此州郡比試也。歐陽歸田錄載,執政宋綬、夏竦同試童行,此朝廷開試也。若僧史略載,朱梁時不許私度願出家者入京比試。竊詳三書之意,當是天下童行先就州郡試中,然後入京,執政開場親監覆試,第名奏上,乃下祠部給牒。若特詔疏恩,如建隆八千僧,太平普度十七萬,則又不在試經之限。或謂有虧國用者,則將對之曰,但於每歲以干牒為試經之擬,即以千牒之資均於餘牒,俾不能誦經而裕於財者亦得求度。厥今天下僧冗矣,試經以行古道,貴牒以限常人,誠足以復祖宗之成法,救未流之冗弊也。上可其奏,付執政下僧司具格式,以供申不明,竟為中書所沮。

淳熙十六年,光宗即位,尊孝宗號壽皇。壽皇召慧光若訥法師注金剛般若經。  按宋史光宗本紀:淳熙十六年二月壬戌,孝宗行內禪禮,帝上尊號曰至尊壽皇聖帝。  按佛祖統紀:壽皇召慧光若訥法師入內殿,注金剛般若經。書成,上積日披覧,益有省發。

光宗紹熈二年十月,慧光法師入寂,諡宗教廣慈法師,塔曰普照。 按宋史光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寧宗慶元三年,勅加封隋僧智者為靈惠大師。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慶元三年,荊門軍申忠翊郎趙善瑩狀:當陽縣玉泉山景德禪寺為隋智者禪師開山道場,蜀將軍關王奉智者為師,祈禱屢應,乞賜加封。勅宜賜靈惠大師。

嘉定十一年正月乙未,以度僧牒千給四川軍費。 按宋史寧宗本紀云云。

理宗寶慶二年,勅天申萬壽圓覺寺改為天台教,以師贊法師主之。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淳祐六年,勅以僧澄照諸記附入大藏。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祐六年十一月,臨安明慶聞思律師奏:南山澄照律師戒疏、業疏、事鈔等,并大智律師述三部諸記,共七十三卷,乞附入大藏。制可。續據省部下諸郡經坊,鏤板頒行。

淳祐十年,勅指占有額寺院充守墳功德者,並與追正。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祐十年三月,臣寮上言:國家優禮元勳大臣、近貴戚里,聽陳乞守墳寺額。蓋謂自造屋宇,自置田產,欲以資薦祖父,因與之額。故大觀降旨,不許近臣指射有額寺院充守墳功德。及紹興新書,不許指射有額寺院,著在令甲。凡勳臣戚里有功德院,止是賜額、蠲免、科敷之類,聽從本家請僧住持,初非以國家有額寺院與之。邇年士夫一登政府,便萌規利,指射名剎,改充功德,侵奪田產,如置一莊。子弟無狀,多受庸僧財賄,用為住持,米鹽薪炭,隨時供納。以一寺而養一家,其為汗辱祖宗多矣。況宰執之家,所在為多,若人占數寺,則國家名剎所餘無幾,官中一有科需,則必均諸人戶,豈不重為民害?臣愚欲望睿旨申嚴舊制,應指占勅額寺院,並與追正,仍從官司請僧,庶以杜絕私家交通、寺院賄貨之弊。制可。

度宗咸淳九年五月丁卯,申禁奸民妄立經會,私剏菴舍,以避征徭。保伍容庇不覺察,坐之。 按宋史度宗本紀云云。



太宗天會元年十月己亥,上京慶元寺僧獻佛骨,却之。 按金史太宗本紀云云。

海陵貞元三年,以張浩、張暉見僧法寶,失大臣體,命各杖之。 按金史海陵本紀,貞元三年三月壬子,以左丞相張浩、平章政事張暉每見僧法寶,必坐其下,失大臣體,各杖二十。僧法寶妄自尊大,杖二百。乙卯,命以大房山雲峯寺為山陵,建行宮其麓。

正隆元年二月庚辰,御宣華門觀迎佛,賜諸寺僧絹五百匹、綵五十段、銀五百兩。十一月癸巳,禁二月八日迎佛。 按:金史海陵本紀云云。

世宗大定二年正月甲戌,除迎賽神佛禁令。 按金史世宗本紀云云。

大定十四年,諭民無建佛寺。 按金史世宗本紀,大定十四年四月乙丑,上諭宰臣曰,聞愚民祈福,多建佛寺,雖已條禁,尚多犯者。宜申約束,無令徒費財用。

大定二十六年,幸諸佛寺。 按金史世宗本紀:大定二十六年三月癸巳,香山寺成,幸其寺,賜名大永安,給田二千畝,粟七千株,錢二萬貫。九月辛丑,幸仙洞寺。壬寅,幸香林、淨名二寺。甲辰朔,幸盤山上方寺,因徧歷中盤、天香、感化諸寺。

章宗承安四年二月庚午,御宣華門觀迎佛。 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宣宗貞祐三年五月壬戌,降空名宣勅、紫衣師德號度牒,以補軍儲。八月丙申,諭樞密院,撒合輦所簽軍有具戒僧人,可罷遣之。 按金史宣宗本紀云云。

(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彚考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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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彚考卷第五



元設宣政院,掌釋教僧徒及吐蕃之境,置院使、同知、副使、參議、經歷、都事、照磨之屬,諸元帥府、招討司、安撫司、萬戶府皆𨽻焉。 按元史百官志:宣政院,秩從一品,掌釋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𨽻治之。遇吐蕃有事,則為分院往鎮,亦別有印。如大征伐,則會樞府議。其用人,則自為選。其為選,則軍民通攝,僧俗並用。至元初,立總制院,領以國師。二十五年,因唐制吐蕃來朝見於宣政殿之故,更名宣政院。置院使二員、同知二員、副使二員、參議二員、經歷二員、都事四員、管勾一員、照磨一員。二十六年,置斷事官四員。二十八年,增僉院、同僉各一員。元貞元年,增院判一員。大德四年,罷斷事官。至大初,省院使一員。至治三年,置院使六員。天曆二年,罷功德使司歸宣政,定置院使一十員,從一品;同知二員,正二品;副使二員,從二品;僉院二員,正三品;同僉三員,正四品;院判三員,正五品;參議二員,正五品;經歷二員,從五品;都事三員,從七品;照磨一員,管勾一員,並正八品;掾史十五人,蒙古必闍赤二人,回回掾史二人,怯里馬赤四人,知印二人,宣使十五人,典吏有差。

斷事官四員,從三品,經歷、知事各一員,令史五人,知印、奏差、譯史、通事各一人。至元二十五年始置。 客省使,秩從五品,大使二員,副使一員。至元二十五年置。 大都規運提點所,秩正四品,達魯花赤一員,提點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至元二十八年置。 上都規運提點所,秩正四品,達魯花赤一員,提點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知事一員。至元二十八年置。 大都提舉資善庫,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掌錢帛之事。至元二十六年置。 上都利貞庫,秩從七品,提領一員,副使一員,掌飲膳好事金銀諸物。元貞元年置。 大濟倉,監支納一員,大使一員。 興教寺,管房提領一員。 吐蕃等處宣慰司都元帥府,秩從二品,宣慰使五員, 經歷二員,都事二員,照磨一員,捕盜官二員,儒學教授一員,鎮撫二員。其屬二: 脫思麻路軍民萬戶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副達魯花赤一員,副萬戶一員,經歷一員,知事一員,鎮撫一員。 西夏中興河州等處軍民總管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同知一員,治中一員,府判二員,經歷一員,知事一員。屬官:稅務,提領寧河縣官,寧河脫脫禾孫五員,寧河弓甲匠達魯花赤。 洮州元帥府,秩從三品,達魯花赤一員,元帥二員,知事一員。 十八族元帥府,秩從三品,達魯花赤一員,元帥一員,同知一員,知事一員。 積石州元帥府,達魯花赤一員,元帥一員,同知一員,知事一員,脫脫禾孫一員。 禮店文州蒙古漢軍西蕃軍民元帥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元帥一員,同知一員,經歷、知事各一員, 鎮撫二員,蒙古奧魯官一員,蒙古奧魯相副官一員。 禮店文州蒙古漢軍奧魯軍民千戶所,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副千戶一員,總把五員,百戶八員。 禮店文州蒙古漢軍西蕃軍民上千戶所,秩正四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百戶一員,新附千戶二員。 禮店階州西水蒙古漢軍西蕃軍民總把二員。 吐蕃等處招討使司,秩正三品,招討使二員,知事一員,鎮撫一員。其屬附: 脫思麻探馬軍四萬戶府,秩正三品,萬戶五員,千戶八員,經歷一員,鎮撫一員。 脫思麻路新附軍千戶所,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副千戶一員。 文扶州西路南路底牙等處萬戶府,秩從三品,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二員。 鳳翔等處千戶所,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百戶二員。 慶陽寧環等處管軍總把一員, 文州課程倉糧官一員, 岷州十八族週迴捕盜官二員。 常陽帖城阿不籠等處萬戶府,秩從三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 階文扶州等處蕃漢軍上千戶所,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二員。 貴德州,達魯花赤、知州各一員,同知、州判各一員,脫脫禾孫一員,捕盜官一員。必呈萬戶府,達魯花赤二員,萬戶四員。 松潘客疊威茂州等處軍民安撫使司,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安撫使一員,同知一員,僉事一員,經歷、知事、照磨各一員,鎮撫一員。威州保寧縣、茂州文山縣、文川縣皆𨽻焉。 靜州茶上必里溪安鄉等二十六族軍民千戶所,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 龍木頭都留等二十二族軍民千戶所,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 岳希蓬蘿蔔村等處二十二族軍民千戶所,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 折藏萬戶府,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 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宣慰使四員,同知二員,副使一員,經歷、都事各二員,捕盜官三員,鎮撫二員。 朵甘思田地裏管軍民都元帥府,都元帥一員,經歷一員,鎮撫一員。 剌馬兒剛等處招討使司,達魯花赤一員,招討使一員,經歷一員。 奔不田地裏招討使司,招討使一員,經歷一員,鎮撫一員。 奔不兒亦思剛百姓,達魯花赤一員。 碉門魚通黎雅長河西寧遠等處軍民安撫使司,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安撫使一員,同知一員,副使一員,僉事一員,經歷、知事、照磨各一員,鎮撫二員。 六番招討使司,達魯花赤一員,招討使一員,經歷一員,知事一員。雅州嚴道縣、名山縣𨽻之。 天全招討使司,達魯花赤一員,招討二員,經歷、知事各一員。 魚通路萬戶府,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經歷、知事各一員。黎州𨽻之。 碉門魚通等處管軍守鎮萬戶府。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二員,經歷、知事各一員,鎮撫二員,千戶八員,百戶二十員,彈壓四員。 長河西管軍萬戶府。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二員。 長河西裏管軍招討使司。招討使二員,經歷一員。 朵甘思招討使一員。 朵甘思哈答李唐魚通等處錢糧總管府。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副總管一員,答剌答脫脫禾孫一員,哈裏脫脫禾孫一員,朵甘思瓮吉剌滅吉思千戶一員。 亦思馬兒甘萬戶府。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二員。 烏思藏納里速古魯孫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宣慰使五員,同知二員,副使一員,經歷一員,鎮撫一員,捕盜司官一員。其屬附見: 納里速古兒孫元帥二員, 烏思藏管蒙古軍都元帥二員, 擔裏管軍招討使一員, 烏思藏等處轉運一員, 沙魯思地裏管民萬戶一員, 搽里八田地裏管民萬戶一員, 烏思藏田地裏管民萬戶一員, 速兒麻加瓦田地裏管民官一員, 撒剌田地裏管民官一員, 出蜜萬戶一員, 嗷籠答剌萬戶一員, 思答籠剌萬戶一員, 伯木古魯萬戶一員, 湯卜赤八千戶四員, 加麻瓦萬戶一員, 扎由萬戶瓦一員。 牙里不藏思八萬戶府。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千戶一員,擔裏脫脫禾孫一員。 迷兒軍萬戶府。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初厚江八千戶一員,卜兒八官一員。

憲宗元年夏六月,以僧海雲掌釋教事。 按:元史憲宗本紀云云。

世祖中統元年十二月,以梵僧八合思八為帝師,授以玉印,統釋教。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中統三年作佛事 按元史世祖本紀:中統三年十一月乙酉,太白犯鉤鈐。丁亥,勅聖安寺作佛頂金輪會。十二月,作佛事於昊天寺七晝夜,賜銀萬五千兩。中統四年以建太廟作佛事 按元史世祖本紀:中統四年三月癸卯,初建太廟。 按續文獻通考:建太廟,命僧作佛事七晝夜,歲以為常。

至元元年遣僧祈雨。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元年四月壬子,東平、太原、平陽旱,分遣西僧祈雨。

至元二年,詔州郡設僧錄等官,設三學,講三禪會。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年二月甲子,詔諭總統所,僧人通五大部經者為中選,以有德業者為州郡僧錄、判、正副都綱等官,仍干各路設三學,講三禪會。

至元三年,詔僧道祈福,以僧機為總統。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三年夏四月庚午,勅僧道祈福於中都寺觀,詔以僧機為總統,居慶壽寺。

至元四年春正月,禁僧官侵理民訟。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六年,作佛事於太廟,詔升國師八思巴號大寶法王,賜玉印。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六年十二月,作佛事於太廟七晝夜。 按八思巴傳:八思巴者,土番薩斯迦人,族欵氏也。世祖即位,尊為國師,授以玉印。命製蒙古新字。至元六年,詔頒行天下。詔曰:朕惟字以書言,言以紀事,此古今通制。我國家肇基朔方,俗尚簡古,未遑制作,施用文字,因用漢楷及畏吾字,以達本朝之言。考諸遼、金以及遐方諸國,例各有字。今文治寖興,字書有闕,於一代制度,實為未備。故特命國師八思巴創為蒙古新字,譯寫一切文字,期於順言達事而已。自今以往,凡有璽書頒降者,並用蒙古新字,仍各以其國字副之。遂升號八思巴曰大寶法王,更賜玉印。

至元七年,禁僧冒據民田,更定其服色。是年,啟建白傘蓋佛事,歲以為常。請膽巴金剛上師住持仁王寺。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七年閏十一月,詔諭西夏提刑按察司管民官,禁僧徒冒據民田。十二月,建大護國仁王寺於高良河,勅更定僧服色。 按祭祀志:至元七年,以帝師八思巴之言,於大明殿御座上置白傘蓋一,頂用素段,泥金書梵字於其上,謂鎮伏邪魔,護安國剎。自後每歲二月十五日,於大殿啟建白傘蓋佛事,用諸色儀仗社直迎引傘蓋,周遊皇城內外,云與眾生祓除不祥,導迎福祉。歲正月十五日,宣政院同中書省奏請,先期中書奉旨移文樞密院,八衛撥傘鼓手一百二十人,殿後軍甲馬五百人,擾舁監壇漢關羽神轎軍及雜用五百人。宣政院所轄宮寺三百六十所,掌供應佛像、壇面、幢幡、寶蓋、車鼓、頭旗三百六十壇,每壇擎執擡舁二十六人,鈸鼓僧一十二人。大都路掌供各色金門大社一百二十隊。教坊司雲和署掌大樂鼓、板杖鼓、篳篥、龍笛、琵琶、箏、𥱧七色四百人,興和署掌妓女雜扮隊戲一百五十人,祥和署掌雜把戲男女一百五十人,儀鳳司掌漢人、回回、河西三色細樂,每色各三隊,三百二十四人。凡執役者,皆官給鎧甲、袍服、器仗,以鮮麗整齊為尚,珠玉金繡,裝束奇巧,首尾排列三十餘里。都城士女,閭閻聚觀。禮部官點視諸色隊仗,刑部官巡綽喧閙,樞密院官分守城門,而中書省官一員總督視之。先二日,於西鎮國寺迎太子遊四門,舁高塑像,且儀仗入城。十四日,帝師率梵僧五百人,於大明殿內建佛事。至十五日,恭請傘蓋於御座,奉置寶輿,諸儀衛隊仗列殿前,諸色社直暨諸壇面列崇天門外,迎引出宮。至慶壽寺,具素食,食罷起行,從西宮門外垣海子南岸入厚載紅門,由東華門過延春門而西。帝及后妃、公主於五德殿門外塔金脊吾殿綵樓而觀焉。及諸隊仗、社直送金傘還宮,復恭置御榻上。帝師僧眾作佛事,至十六日散,謂之游皇城。六月中,上京亦如之。 按續文獻通考:至元七年,詔請瞻巴金剛上師住持仁王寺,普度僧員。

至元八年五月己巳,修佛事於瓊華島。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九年,遣使祀興國寺,又集僧誦大藏經。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九年春正月,勅燕王遣使持香旛祀五臺興國寺。秋七月,集都城僧誦大藏經九會。十二月,建大聖壽萬安寺。

至元十一年,以亦鄰真襲帝師位。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一年三月,帝師八合思八歸土番國,以其弟益鄰真襲位。建大護國仁王寺成。

至元十三年,設資戒會,又命國師作佛事。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三年二月辛酉,車駕幸上都,設資戒大會於順德府開元寺。閏三月甲子,禁西番僧持軍器。九月壬辰朔,命國師益鄰真作佛事於太廟。辛酉,設資戒會於京師。

至元十四年二月,詔以僧亢吉益鄰、真加加瓦並為江南總攝,掌釋教,除僧租賦,禁擾寺宇者。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十六年,命散都修佛事,置大護國仁王寺總管府。帝師卒,勅設齋賜號。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六年夏四月,令泉州僧依宋例輸稅,以給軍餉。五月丙寅,勅江南僧司,文移母輙入遞。七月,命散都修佛事十有五日。八月,置大護國仁王寺總管府。十二月,建聖壽萬安寺於京城。帝師亦鄰吉卒,勅諸國教師、禪師百有八人,即大都萬安寺設齋圓戒,賜衣。 按八思巴傳:至元十六年,八思巴卒,訃聞,賻贈有加,賜號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宣文輔治大聖至德普覺真智佑國如意大寶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師。

至元十七年,立都功德使司,賜國師掌教所印。又印造戒本,頒諸路僧人。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七年三月乙卯,立都功德使司,從二品,掌奏帝師所統僧人。五月辛酉,賜國師掌教所印。十二月,勅鏤板印造帝師八合思八新譯戒本五百部,頒降諸路僧人。至元十九年,罷都功德使,詔帝師答耳麻八剌剌吉統領釋教。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九年夏四月,禁土番僧給驛太煩,擾害於民,自今非奉旨勿給。秋七月,闍婆國貢金佛塔。冬十一月,罷都功德使脫烈,其修設佛事,妄費官物,皆徵還之。十二月,詔立帝師答耳麻八剌剌吉塔,掌玉印,統領諸國釋教。造帝師八合思八舍利塔。

至元二十年春正三月,臺臣言五臺山造寺伐木及南城建新寺役重,詔罷之。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至元二十一年,以宋陵冢金銀寶器修天衣寺。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一年春二月,立法輪竿於大內萬壽山,高百尺。秋九月丙申,以江南總攝楊璉真加發宋陵冢所收金銀寶器修天衣寺。

至元二十二年,毀宋郊天臺為佛寺,大集諸路僧作資戒會。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二年春正月,毀宋郊天臺。桑哥言:楊璉真加云:會稽有泰寧寺,宋毀之以建寧宗等攢宮;錢塘有龍華寺,宋毀之以為南郊,皆勝地也。宣復為寺,以為皇上、東宮祈壽。時寧宗等攢宮已毀,建寺,勅毀郊天臺,亦建寺焉。辛卯,發諸衛軍六千八百人,給護國寺修造。十二月,集諸路僧四萬於西京普恩寺,作資戒會七日夜。命帝師也憐八、合失甲、自羅二思八等,遞作佛事於萬安、興教、慶壽等寺,凡一十九會。

至元二十三年,以亦攝思憐為帝師,命西僧作佛事,凡三十會。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三年春正月,以江南廢寺田土為人占據者,悉付總統楊璉真加修寺。是歲,以亦攝思憐為帝師,命西僧遞作佛事於萬壽山、玉塔殿、萬安寺,凡三十會。

至元二十四年十二月癸亥,立尚乘寺。是歲,命西僧監臧宛卜卜思哥等作佛事坐靜於大殿、寢殿、萬壽山、五臺山等寺,凡三十三會。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五年,以宋宮室為塔寺,改釋教總制院為宣政院。是歲,作佛事凡五十四會。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五年春二月,江淮總攝楊璉真加言:以宋宮室為塔一,為寺五,已成。詔以水陸地百五十頃養之。夏四月甲戌,萬安寺成,佛像及窗壁皆金飾之,凡費金五百四十兩有奇,水銀二百四十斤。遼陽省新附軍逃還各衛者,令助造尚書省,仍命分道招集之。冬十月,瀛國公趙㬎學佛法於土番。十一月,改釋教總制院為宣政院,秩從一品,印用三臺。十二月,命亦思麻等七百餘人作佛事坐靜於玉塔殿、寢殿、萬壽山、護國仁王等寺,凡五十四會。

至元二十六年,詔集僧誦梵寺所貯經,命帝師及西僧作佛事。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六年冬十二月,詔天下梵寺所貯藏經,集僧看誦,仍給所費,俾為歲例。幸大聖壽萬安寺,置旃檀佛像,命帝師及西僧作佛事。坐靜二十會。

至元二十七年,立營田提舉司,掌僧寺貲產,禁諸王遣僧建寺擾民。是歲,作佛事凡七十二會。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七年三月,立江南營田提舉司,秩從五品,掌僧寺貲產。六月,繕寫金字藏經,凡糜金三千二百四十四兩。九月乙巳,禁諸王遣僧建寺撥民。是歲,命帝師、西僧遞作佛事,坐靜於萬壽山、厚載門、茶罕腦兒、聖壽萬安寺、桓州南屏庵、雙泉等所,凡七十二會。

至元二十八年,以輦真朮納思為釋教都總統,授吃剌思八斡節兒為帝師。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八年春二月癸酉,以隴西四川總攝輦真朮納思為諸路釋教都總統。五月,遣脫脫、塔剌海、忽辛三人追究僧官江淮總攝楊璉真加等盜用官物。辛亥,罷脫脫、塔剌海、忽辛等理算僧官錢穀。十二月,宣政院臣言:宋全太后、瀛國公母子以為僧尼有地三百六十頃,乞如例免徵其租。從之。辛卯,授吃剌思八斡節兒為帝師,統領諸國僧尼釋教事。宣政院上天下寺宇四萬二千三百一十八區,僧尼二十一萬三千一百四十八人。

至元二十九年,給還楊璉真加土田、人口之𨽻僧坊者。詔聽僧食鹽,不輸課。是歲,修佛事七十二會。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九年春三月壬戌,給還楊璉真加土田、人口之𨽻僧坊者。初,璉真加重賂桑哥,擅發宋諸陵,取其寶玉,凡發冢一百有一所,戕人命四,攘盜詐掠諸贓為鈔十一萬六千二百錠,田二萬三千畆,金銀珠玉寶器稱是。臺省諸臣乞正典刑,以示天下。帝猶貸之死,而給還其人口、土田。六月戊辰,詔聽僧食鹽,不輸課。十二月,命國師、諸僧、呪師修佛事七十二會。

至元三十年冬十月戊申,僧官總統以下有妻者罷之。是歲,作佛事祈福五十一。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三十一年,成宗即位,以合剌思八斡節而為帝師。 按元史成宗本紀:至元三十一年夏四月,即位。六月,以合剌思八斡節而為帝師,賜玉印。冬十二月,用帝師奏,釋京師大辟三十人,杖以下百人,賜諸鰥寢貧民鈔二百錠。

成宗元貞元年,以國忌,飯僧七萬,賜帝師佛冠及玉印。是歲,大建佛寺。 按元史成宗本紀:元貞元年春正月壬戌,以國忌,即大聖壽萬安寺飯僧七萬。二月,製寶玉五方佛冠賜帝師。三月,以東作方殷,罷諸不急營造,惟帝師塔及張法師宮不罷。四月丙午,為皇太后建佛事於五臺山,以前工部尚書涅只為將作院使,領工部事,燕南河北道肅政廉訪使宋德柔為工部尚書,董其役。以大都、保定、真定、平陽、太原、大同、河間、大名、順德、廣平十路應其所需。五月戊寅,以魯國大長公主建佛寺於應昌,給鈔千錠、金五十兩。九月乙亥,用帝師奏,釋大辟三人,杖以下四十七人。冬十二月,荊南僧普照等偽撰佛書,有不道語,伏誅。甲子,賜帝師雙龍紐玉印。

大德元年,皇太后將往佛寺祈祝,李元禮止之。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元年春三月,五臺山佛寺成,皇太后將親往祈祝,監察御史李元禮上封事止之。五月,給鈔千錠,建臨洮佛寺。

大德二年三月戊子,詔僧人犯奸盜詐偽,聽有司專決,輕者與僧官約斷,約不至者罪之。 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大德三年。命補陀僧使日本。罷江南諸路釋教總統所。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三年春三月癸巳,命妙慈弘濟大師、江浙釋教總統補陀僧一山齎詔使日本。詔曰:有司奏陳:向者世祖皇帝常遣補陀禪僧如智及王積翁等兩奉璽書,通好日本,咸以中途有阻而還。爰自朕臨御以來,綏懷諸國,薄海內外,靡有遐遺,日本之好,宜復通問。今如智已老,補陀寧一山道行素高,可令往諭,附商舶以行,庶可必達。朕特從其請,蓋欲成先帝遺意耳。至於惇好息民之事,王其審圖之。五月壬午,罷江南諸路釋教總統所。秋七月庚辰,中書省臣言:江南諸寺佃戶五十餘萬,本皆編民,自楊總攝冒入寺籍,宜加釐正。從之。

大德五年,賜諸寺地,仍賜鈔。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五年春二月戊戌,賜昭應宮、興教寺地各百頃,興教仍賜鈔萬五千錠;上都乾元寺地九十頃,鈔皆如興教之數;萬安寺地六百頃,鈔萬錠;南寺地百二十頃,鈔如萬安之數。七月癸丑,詔禁畏吾兒僧、陰陽、巫覡、道人、呪師,自今有大祠禱,必請而行,違者罪之。命御史臺檢照宣政院并僧司案牘。

大德六年,詔僧犯罪,御史臺與宣政院同鞫。以星變,命設水陸大會。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六年春正月,詔自今僧官、僧人犯罪,御史臺與內外宣政院同鞫,宣政院官徇情不公者,聽御史臺治之。三月壬寅,太陰犯輿鬼。命僧設水陸大會七晝夜。十一月,詔江南寺觀,凡續置民田及民以施入為名者,並輸租充役。

大德七年,罷修寺工役,禁僧人以修寺擾民。又罷白雲宗攝所、仁王寺營田提舉司及僧官有妻者。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七年三月,罷修建僧寺工役。夏四月,左丞相答剌罕言:僧人修佛事畢,必釋重囚,有殺人及妻妾殺夫者,皆指名釋之。生者苟免,死者負冤,於福何有?帝嘉納之。五月辛巳,詔僧人與民均當差役。秋七月,禁僧人以修建寺宇為名,齎諸王令旨乘傳擾民。罷江南白雲宗攝所,其田令依例輸租。八月己丑,罷護國仁王寺元設江南營田提舉司。九月丙子,罷僧官有妻者。十一月甲子,命依十二章斷僧官罪。大德八年,以輦真監藏為帝師。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八年春正月庚午,以輦真監藏為帝師。冬十一月丁卯,復免僧人租。壬申,詔僧姦盜人者,聽有司專決。

大德九年,以相加班為帝師。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九年春正月戊午,帝師輦真監藏卒,賻金五百兩、銀千兩、幣帛萬匹、鈔三千錠,仍建塔寺。二月乙未,建大天壽萬寧寺。三月庚戌,以吃剌八思斡節兒姪相加班為帝師。冬十月,常州僧錄林起祐以官田二百八十頃冒為己業,施河西寺,勅募民耕種,輸其租於官。

大德十年,罷江南白雲宗都僧錄司。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十年春正月戊午,罷江南白雲宗都僧錄司,汰其民歸州縣,僧歸各寺,田悉輸租。五月癸未,詔西番僧往還者,不許馳驛,給以舟車。

大德十一年,武宗即位,以別不花建寺為國祝釐,詔厚賜之。又詔諸寺僧誦藏經,為三宮祈福。以中書省言,詔省佛事。又詔作佛事毋釋重囚。 按元史武宗本紀:大德十一年五月即位。六月,徽政使𠇗頭等言:別不花以私錢建寺,為國祝釐,其父為諸王斡忽所害,請賜以斡忽所得歲賜。命以五年與之。甲寅,勅內郡、江南、高麗、四川、雲南諸寺僧誦藏經,為三宮祈福。八月丙午,建佛閣於五臺寺。九月,皇太子建佛寺,請買民地益之,給鈔萬七百錠有奇。十一月,建佛寺於五臺山。十二月丁巳,以中書省言,國用浩穰,民貧歲歉,詔宣政院併省佛事。中書省臣言:自元貞以來,以作佛事之故,放釋有罪,失於太寬,故有司無所遵守。今請凡內外犯法之人,悉歸有司,依法裁決。從之。十二月,勅內庭作佛事,母釋重囚,以輕囚釋之。

武宗至大元年,立營繕署及白雲宗攝所,又立萬億河渠司,以僧為之。又以西番僧為翰林承旨。是歲,大建佛寺,為水陸大會。 按元史武宗本紀:至大元年春二月,發軍五千百人,修五臺山佛寺。己未,以皇太子建佛寺,立營繕署,秩五品。三月,復立白雲宗攝所,秩從二品,設官三員。五月丙子,以西番僧從駕上都,途中擾民,禁之。禁白蓮社,毀其祠宇,以其人還𨽻民籍。八月戊申,立中都萬億司,寧夏立河渠司,秩五品,官二員,參以二僧為之。冬十月甲辰,從帝師請,以釋教都總管朵兒只八兼領囊八地產錢物,為都總管府達魯花赤,總其財賦。以西蕃僧教瓦班為翰林承旨。乙巳,改護國仁王寺昭應規運總管府為會福院,秩從二品。十一月,以軍五千人供造寺工役。辛巳,以銀七百五十兩、鈔二千二百錠、幣帛三百匹,施昊天寺為水陸大會。癸未,皇太后造寺五臺山,摘軍六千五百人供其役。閏十一月,勅河西僧戶準先朝定制,從軍輸稅,一與民同。

至大二年,罷白雲宗攝所,立頭陀禪錄司。詔僧俗相犯,照舊法治,租稅亦不許奏免。又詔封西僧子為寧國公,賜金印。 按元史武宗本紀,至大二年三月辛卯,罷杭州白雲宗攝所,立湖廣頭陀禪錄司。六月,以皇太子言,宣政院先奉旨,毆西番僧者截其手,詈之者斷其舌,此法昔所未聞,有乖國典,且於僧無益。僧俗相犯,已有明憲,乞更其令。又言,宣政院文案不檢覈,於憲章有礙,遵舊制為宣。並從之。九月,以大都城南建佛寺。十二月,封西僧迷不韻子為寧國公,賜金印。

至大三年,營五臺寺,改承華普慶寺總管府為崇祥監,封僧亦憐真乞烈思為文國公。是歲,立規運總管府,又改為隆禧院。 按元史武宗本紀:至大三年春正月,營五臺寺,役工匠千四百人,軍三千五百人。夏四月,改大承華普慶寺總管府為崇祥監。六月庚戌,立規運都總管府,秩正三品,領大崇恩福元寺錢糧,置提舉司、資用庫、大益倉𨽻之。冬十月,封僧亦憐真乞烈思為文國公,賜金印。十一月壬午,改大崇恩福元寺規運總管府為隆禧院,秩二品。

至大四年,仁宗即位,賜國師板的答鈔萬錠,建寺。又以西僧藏不班八為國師,賜玉印。又大賜普慶寺。 按元史仁宗本紀:至大四年春正月,武宗崩。二月戊申,罷運江南所印佛經。御史臺臣言:白雲宗總攝所統江南為僧之有髮者,不養父母,避役損民,乞追收所受璽書銀印,勒還民籍。從之。丁卯,命西番僧非奉璽書驛券及無西番宣慰司文牒者,勿輙至京師,仍戒黃河津吏驗問禁止。罷總統所及各處僧錄、僧正、都綱司,凡僧人訴訟,悉歸有司。三月庚寅,帝即位。夏四月,罷僧、道、也里可溫、答失蠻、頭陀、白雲宗諸諸司。五月癸未,賜國師板的答鈔萬錠,以建寺於舊城。六月己未,復置長信寺。閏七月辛亥,以西僧藏不班八為國師,賜玉印。冬十月己巳,勅繪武帝御容,奉安大崇恩福元寺,月四上祭。辛未,賜大普慶寺金千兩,銀五千兩,鈔萬錠,西錦、綵縀、紗羅、布帛萬端,田八萬畝,邸舍四百間。丁丑,禁諸僧寺母得冒侵民田。辛巳,罷宣政院理問僧人詞訟。

仁宗皇慶元年,陛崇祥監為崇祥院,置五臺寺、濟民局,又賜西僧金幣及諸寺地,勅拘還回回合的先降璽書。 按元史仁宗本紀:皇慶元年春正月癸卯,勅諸僧犯奸盜、詐偽、鬬訟,仍令有司專治之。己未,陛崇祥監為崇祥院,秩正二品。二月壬申,遣使賜西僧金五千兩、銀二萬五千兩、幣帛三萬九千九百匹。三月,置五臺寺、濟民局,秩從五品。賜汴梁路上方寺地百頃。夏四月辛未,給鈔萬錠,修香山永安寺。六月壬申,賜崇福寺河南官地百頃。十二月,勅回回合的如舊祈福,凡詞訟悉歸有司,仍拘還先降璽書。

皇慶二年,勅修佛事以蔬食,毋釋重囚,諸王、駙馬、佛寺毋微田擾民,僧俗辨訟,令有司及主僧同問。 按元史仁宗本紀:皇慶二年春二月,各寺修佛事,日用羊九千四百四十,勅遵舊制,易以蔬食。丁亥,功德使亦憐真等以佛事奏釋重囚,不允。賜西僧搠思吉斡節兒鈔萬錠。夏四月乙酉,御史臺臣言:西僧以作佛事之故,累釋重囚。外任之官,身犯刑憲,輙營求內旨以免罪。諸王、駙馬、寺觀、臣僚土田,每歲徵租,亦極為擾民。請悉革其幣。制曰:可。六月乙亥,詔諭僧俗辨訟,有司及主僧同問,續置土田,如例輸稅。秋七月癸巳,以作佛事,釋囚徒二十九人。九月,以相兒加思巴為帝師。勅鎮江路建銀山寺,勿徒寺傍塋冢。

延祐元年,以作佛事,擇釋獄囚。 按元史仁宗本紀:延祐元年三月乙巳,以僧人作佛事,擇釋獄囚,命中書審察。閏三月,罷呪僧,月給俸。六月甲辰,拘河西僧免輸租賦璽書。

延祐二年春正月己巳,置大聖壽萬安寺都總管府,秩正三品。二月庚子,詔以公哥羅古羅思監藏班藏卜為帝師,賜玉印,仍詔天下。冬十月,授白雲宗主沈明仁榮祿大夫、司空。 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

延祐三年,賜諸寺田,置織佛像提調所,禁僧以所佩印移文有司。 按元史仁宗本紀:延祐三年春正月壬戌,賜上都開元寺江浙田二百頃,華嚴寺百頃。秋七月辛酉,賜普慶寺益都田百七十頃。八月戊戌,置織佛像工匠提調所,秩七品,設官二員。十一月,大萬寧寺住持僧米普雲濟以所佩國公印移文有司,紊亂官政,勅禁之。

延祐四年,給帝師寺廩食及鈔,禁總攝沈明仁以印移文有司。 按元史仁宗本紀:延祐四年春正月己未,給帝師寺廩食鈔萬錠。六月癸亥,禁總攝沈明仁所佩司空印毋移文有司。 按八思巴傳:延祐四年,宣徽使會每歲內庭佛事所供,其費以斤數者,用麫四十三萬九千五百、油七萬九千、酥二萬一千八百七十、蜜二萬七千三百。

延祐五年,書金字藏經,陞印經提舉司為延福監,置永福寺都總管府。是歲,以作佛事釋囚。 按元史仁宗本紀:延祐五年二月,給書西天字維摩經,金三千兩。三月,給金九百兩,銀百五十兩,書金字藏經。夏四月,陞印經提舉司為延福監,秩正三品。九月甲戌,以作佛事,釋重囚三人,輕囚五十三人。辛巳,置大永福寺都總管府,秩三品。冬十月,勅僧人除宋舊有及朝廷撥賜土田免租稅,餘田與民一體科徵。壬辰,建帝師巴思八殿於大興教寺,給鈔萬錠。

延祐六年,授僧從吉祥等大司空、司徒及開府儀同三司,又大賜諸寺鈔,仍陞乾元寺提點所為總管府。是歲,以作佛事,釋輕重囚。 按元史仁宗本紀:延祐六年春二月,特授僧從吉祥榮祿大夫、大司空,如榮祿大夫、大司徒僧文吉祥開府儀同三司。三月壬午,賜大興教寺僧齋食鈔二萬錠。六月壬子,賜大乾元寺鈔萬錠,俾營子錢供繕修之費,仍陞其提點所為總管府,給銀印,秩正三品,給鈔四十萬錠。秋七月甲戌,皇姊大長公主祥哥剌吉作佛事,釋全寧府重囚二十七人。勅按問全寧守臣阿從不法,仍追所釋囚還獄。命分簡奴兒及流囚罪稍輕者,屯田肇州。九月癸巳,以作佛事,釋大辟囚七人,流以下囚六人。十月,中書省臣言:白雲宗總攝沈明仁,強奪民田二萬頃,誑誘愚俗十萬人,私賂近侍,妄受名爵,已奉旨追奪。請汰其徒,還所奪民田,其諸不法事,宜令覈問。有旨:朕知沈明仁姦惡,其嚴鞫之。

延祐七年,英宗以白雲宗攝沈明仁坐罪,詔籍冒為白雲僧者為民,罷諸僧濫爵。及即位,以西僧為法師,授金印,大作佛事,建佛寺。又詔各郡建帝師殿,召西僧赴京師。 按元史仁宗本紀:延祐七年春正月辛卯,江浙行省丞相黑驢言:白雲僧沈明仁擅度僧四千八百餘人,獲鈔四萬餘錠,既已辭伏,今遣其徒沈崇勝潛赴京師,行賄求援,請逮赴江浙,併治其罪。從之。 按英宗本紀:七年春正月,仁宗崩。二月壬子,罷造永福寺。丁巳,修佛事。丁卯,白雲宗攝沈明仁為不法坐罪,詔籍江南冒為白雲僧者為民。己巳,修鎮雷佛事於京城四門。罷上都乾元寺規運總管府。奪僧輦真吃剌思等所受司徒、國公制,仍銷其印。三月,帝即位。甲午,作佛事於寶慈殿。夏四月,以西僧牙八的里為元水延教三藏法師,授金印。乙丑,仁宗喪,卒哭,作佛事七日。五月己卯,禁僧馳驛,仍收元給璽書。壬寅,監察御史請罷僧道濫爵及建寺之費。丙午,御史劉恒請興義倉及奪僧道官。六月,京師疫,修佛事於萬壽山。辛酉,詔免僧人雜役。辛未,修寧夏欽察魯佛事,給鈔二百一十二萬貫。秋七月乙未,賜西僧沙加鈔萬五千貫。九月甲申,建壽安山寺,給鈔千萬貫。冬十月壬子,作佛事於文德殿四十日。庚申,勅譯佛書。乙丑,幸大護國仁王寺。帝師請以醮八兒監藏為土番宣慰司都元師,從之。庚午,命拜住督造壽安山寺。十一月丁亥,作佛事於光天殿。丁酉,詔各郡建帝師八思巴殿,其制視孔子廟有加。十二月庚戌,鑄銅為佛像,置玉德殿。壬戌,召西僧輦真哈剌思赴京師,勅所過郡縣肅迎。己巳,勅罷明年二月八日迎佛。

英宗至治元年,大建佛寺,作佛像及金浮屠,又金書西番經,製御服珠袈裟。又以僧法洪為司徒,遣使賜西番僧金、銀、幣、帛有差。 按元史英宗本紀:至治元年春正月丁丑,修佛事於文德殿,以壽安山造佛寺,置庫掌財帛,秩從七品。二月己酉,作仁宗神御殿於普慶寺。辛亥,調軍三千五百人修上都華嚴寺。大永福寺成,賜金五百兩、銀二千五百兩、鈔五十萬貫、幣帛萬匹。監察御史觀音保、鎖咬兒哈的迷失、成珪、李謙亨諫造壽安山佛寺,殺觀音保、鎖咬兒哈的迷失,杖珪、謙亨,竄於奴兒干地。丁卯,以僧法洪為釋源宗主,授榮祿大夫、司徒。三月丙子,建帝師八思巴寺於京師。辛巳,遣使賜西番撒思加地僧金二百五十兩、銀二千二百兩、袈裟二萬,幣、帛、旛、茶各有差。壬午,遣呪師朵兒只往牙濟班十二國取佛經。癸未,製御服珠袈裟。乙酉,寶集寺金書西番波若經成,置大內香殿,益壽安山造寺役軍。五月丙子,毀上都回回寺,以其地營帝師殿。丁亥,修佛事於大安閣。六月,作金浮屠於上都,藏佛舍利。冬十二月,車駕幸西僧灌頂寺,命帝師公哥羅古羅思監藏班藏卜詣西番受具足戒,賜金千三百五十兩、銀四千五十兩、幣帛萬匹、鈔五十萬貫。乙丑,置中瑞司,冶銅五十萬斤作壽安山寺佛像。

至治二年,以西僧為司徒。又以西僧疾,詔為釋囚,復賜鈔,遣迎帝師於宣德府。是歲,稅江浙僧寺田,括僧有妻者為民。 按元史英宗本紀:至治二年春正月癸巳,以西僧羅藏為司徒。二月,西僧亦思剌蠻展普疾,詔為釋大辟囚一人,笞罪二十人。三月庚辰,勅江浙僧寺田,除宋故有永業及世祖所賜者,餘悉稅之。閏五月癸卯,禁白蓮佛事。九月辛亥,幸壽安山寺,賜監役官鈔,人五千貫。丙寅,西僧班吉疾,賜鈔五萬貫。十一月,括江南僧有妻者為民。乙卯,遣西僧高主瓦迎帝師宣德府。十二月,西僧灌頂疾,請釋囚。帝曰:釋囚祈福,豈為師惜。朕思惡人屢赦,反害善良,何福之有。

至治三年,建佛寺,勅金書藏經。又勅天下諸司,命僧誦經十萬部。又勅釋囚放生。是年,泰定帝即位,大作佛事。 按元史英宗本紀:至治三年春正月壬寅,命太僕寺僧給牝馬百匹,供世祖、仁宗御容殿祭祀。二月癸亥朔,作上都華嚴寺、八思巴帝師寺及拜住第,役軍六千二百人。丁亥,勅金書藏經二部,命拜住等總之。夏四月壬戌朔,勅天下諸司,命僧誦經十萬部。甲戌,勅都功德使闊兒魯至京師,釋囚大辟三十一人,杖五十七以上者六十九人。放籠禽十萬,令有司償其直。勅京師萬安、慶壽、聖安、普慶四寺,揚子江金山寺,五臺萬聖祐國寺,作水陸佛事七晝夜。 按泰定帝本紀:至治三年八月即位。冬十月癸亥,修佛事於大明殿。十一月,車駕次於中都,修佛事於昆剛殿。十二月丙子,命嶺北守邊諸王徹徹禿月修佛事,以却宼兵。己卯,命僧作佛事於大內以厭雷。塑馬哈吃剌佛像於延春閣之徽清亭下。

泰定帝。泰定元年,大作佛事,受戒於帝師。又繪帝師像,頒各行省,俾塑祀之。是歲,宋本等請罷僧濫爵,張珪等請罷功德使司,稅僧田,遣僧有妻者為民,不聽。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泰定元年春正月,命僧諷西番經於光天殿。二月己未,修西番佛事於壽安山寺,曰星吉思吃剌,曰闊兒魯弗卜,曰水朵兒麻,曰颯間十里喃家,經僧四十人,三年乃罷。甲子,作佛事,命僧百八人及倡優百戲,導帝師游京城。癸未,宣諭也里可溫,各如教具戒。三月,監察御史宋本、李嘉賓傳:巖起言:太尉、司徒、司空三公之職,濫假僧人,及會福、殊祥二院,並辱名爵,請罷之。不報。夏四月,修佛事於壽昌殿。甲戌,命呪師作佛事厭雷。六月丁卯,大幄殿成,作鎮雷坐靜佛事。辛未,修黑牙蠻答哥佛事於水晶殿。癸酉,帝受佛戒於帝師。秋七月丙午,以畏兀字驛西番經置長慶寺,以宦者阿亦伯為寺卿。八月辛未,繪帝師八思色像十一,頒各行省,俾塑祀之。九月乙巳,昭獻元聖皇后忌日,修佛事,飯僧萬萬人。冬十月丙子,命帝師作佛事於延春閣。辛丑,造金寶蓋,飾以七寶,貯佛舍利。 按張珪傳:泰定元年六月,車駕在上都。先是,帝以灾異,詔百官集議,珪乃與樞密院、御史臺、翰林、集賢兩院官,極論當世得失,與左右司員外郎宋文瓚詣上都奏之。其議曰:累朝斡耳朵所立長秋、承徽、長寧寺及邊鎮屯戍,別議處之。自古聖君,惟誠於治政,可以動天地,感鬼神,初未甞徼福於僧道,以厲民病國也。且以至元三十年言之,醮祠佛事之目,止百有二。大德七年,再立功德使司,積五百有餘。今年一僧其目,明年即指為例,已倍四之上矣。僧徒又復營幹近侍,買作佛事,指以算卦,欺昧奏請,增修布施莽齋,自稱特奉、傳奉,所司不敢較問,供給恐後。況佛以清淨為本,不奔不欲,而僧徒貪慕貨利,自違其教,一事所需,金銀鈔幣不同數,計歲用鈔數千萬錠,數倍於至元間矣。凡所供物,悉為己有,布施等鈔,復出其外。生民脂膏,縱其所欲,取以自利,畜養妻子。彼既行不修潔,適足褻慢天神,何以要福?比年佛事愈繁,累朝享國不永,致災愈速,事無應驗,斷可知矣。臣等議,宜罷功德使司,其在至元三十年以前及累朝忌日醮祠佛事名目,止令宣政院主領修舉,餘悉減罷。近侍之屬,並不得巧計壇奏,妄增名目。若有特奉、傳奉,從中書復奏乃行。

泰定二年,詔僧寺續置田與民均役,罷西僧修佛事及金書藏經。是歲,帝與皇后俱受佛戒於帝師。濮州鄄城縣請徒堯塚上佛寺,御史乞更正僧人給驛法,俱不報。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泰定二年正月,中書省臣言:江南民貧僧富,諸寺觀田土,非宋舊置并累朝所賜者,請仍舊制,與民均役。從之。二月己亥,命西僧作燒壇佛事於延華閣。四月丁酉,濮州鄄城縣言城西堯塚上有佛寺,請徙之,不報。七月癸亥,修大乾元寺。庚午,以國用不足,罷書金字藏經。壬申,御史臺臣言:西僧修佛事,所費不貲,於國無益,宜除罷。從之。冬十月乙未,皇后亦憐真八剌受佛戒於帝師。丁巳,幸大承華普慶寺,祀昭獻元聖皇后於影堂,賜僧鈔千錠。十二月乙酉,帝復受佛戒於帝師。 按帝師八思巴傳:泰定二年,西臺御史李昌言:甞經平凉府、靜、會、定西等州,見西番僧佩金字圓符,絡繹道途,馳騎累百,傳舍至不能容,則假館民舍,因迫逐男子,奸污女婦。奉元一路,自正月至七月,往返者百八十五次,用馬至八百四十餘匹,較之諸王、行省之使,十多六七,驛戶無所控訴,臺察莫得誰何。且國家之製圓符,本為邊防警報之虞,僧人何事而輙佩之?乞更正僧人給驛法,且令臺憲得以糾察。不報。

奉定三年,大修佛事,建寺書經,鑄銅佛像。以帝師兄尚公主,錫王爵。賜帝師金、銀、鈔、幣以萬計,又賜諸寺鈔及土田。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泰定三年春二月乙未,修佛事厭雷於崇天門。丙申,建顯宗神御殿於慮師寺,賜額曰大天源延壽寺,勅以金書西番字藏緣。甲戌,建殊祥寺於五臺山,賜田三百頃。三月甲子,命功德使司簡歲修佛事一百二十七,遣僧修佛事於臨洮、鳳翔、星吉兒、宗山等處。五月乙巳,修鎮雷佛事三十一所。乙卯,以帝師兄鎖南藏卜領西番三道宣慰司事,尚公主,錫王爵。秋七月壬子,皇后受牙蠻答哥戒於水精殿。甲寅,幸大乾元寺,勅鑄五方佛銅像。九月辛亥,命帝師還京,修灑淨佛事於大明、興聖、隆福三宮。冬十月壬午,帝師以疾還撤思加之地,賜金、銀、鈔、幣萬計,勅中書省遣官從行,備供億。賜大天源延聖寺鈔二萬錠,吉安、臨江二路田千頃。中書省臣言:養給軍民,必藉地利。世祖建大宣文、弘教等寺,賜永業,當時已號虗費。而成宗復搆天壽、萬寧寺,較之世祖,用增倍半。若武宗之崇恩、福元,仁宗之承華、普慶,租榷所入,益又甚焉。英宗鑿山開寺,損兵傷農,而卒無益。夫土地,祖宗所有,子孫當共惜之。臣恐茲後藉為口實,妄興工役,徼福利以逞私欲,惟陛下察之。帝嘉納焉。十一月,癸卯,中書省臣言:西僧每假元辰,疏釋重囚,有乖政典,請罷之。有旨:自今當釋者,勅宗正府審覆。以皇子小薛夜啼,命帝師修佛事,釋重囚三人。置大承華、普慶寺總管府,罷規運提點所。 按帝師八思巴傳:元起朔方,固已崇尚釋教。及得西域,世祖以其地廣而險遠,民獷而好鬬,思有以因其俗而柔其人,乃郡縣土番之地,設官分職而領之於帝師。乃立宣政院,其為使位居第二者,必以僧為之。出帝師所辟舉而總其政於內外者,師臣以下,亦必僧俗並用而軍民通攝。於是帝師之命與詔勅並行於西土,百年之間,朝廷所以敬禮而尊信之者,無所不用其至,雖帝后妃主,皆因受戒而為之膜拜。正衙朝會,百官班列,而帝師亦或專席於坐隅。且每帝即位之始,降詔褒護,必勅章佩監絡珠為字以賜,蓋其重之如此。其未至而迎之,則中書大臣馳驛累百騎以往,所過供億送迎。比至京師,則勅大府假法駕半仗,以為前導,詔省臺院官以及百司庶府,並服銀鼠質孫,用每歲二月八日迎佛威儀往迓,且命禮部尚書、郎中專督迎接。及其卒而歸葬舍利,又命百官出郭祭餞。大德九年,專遣平章政事鐵木兒乘傳護送,賻金五百兩、銀千兩、幣帛萬匹、鈔三千錠。皇慶二年,加至賻金五千兩、銀一萬五千兩、錦綺雜綵共一萬七千匹。雖其昆弟子姓之往來,有司亦供億無乏。泰定間,以帝師弟公哥亦思監將至,詔中書持羊酒郊勞。而其兄瑣南藏卜遂尚公主,封白蘭王,賜金印,給圓符。其弟子之號司空、司徒、國公,佩金玉印章者,前後相望。為其徒者,怙勢恣睢,日新月盛,氣𦦨熏灼,延於四方,為害不可勝言。

泰定四年,皇子受佛戒於智果寺,以西僧為帝師,賜玉印。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泰定四年春正月庚申,皇子允丹藏卜受佛戒於智果寺。二月,帝師參馬亦思吉思卜、長出亦思宅卜卒,命塔失鐵木兒、紐澤監修佛事。三月,命西僧作止風佛事。夏四月甲午,以西僧公哥列思巴沖納思監藏班藏卜為帝師,賜玉印,仍詔諭天下僧。冬十月癸卯,命帝師作佛事於大天源延聖

致和元年作佛事,帝受佛戒於帝師。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致和元年春正月,命帝師修佛事於禁中。三月乙卯,帝御興聖殿,受無量壽佛戒於帝師。庚辰,命僧千人修佛事於鎮國寺。丙戌,詔帝師命僧修佛事於鹽官州,仍造浮屠二百一十六,以厭海溢。

文宗天曆元年,大作佛寺。 按元史文宗本紀:天曆元年秋九月,命高昌僧作佛事於延春閣,又命也里可溫於顯懿莊聖皇后神御殿作佛事。冬十月己丑朔,命西僧作佛事。十一月辛未,遣西僧作佛事於興和新內。戊寅,作佛事於五臺寺。十二月丙午,幸大崇恩福元寺,謁武宗神御殿,分命諸僧於大明殿、延春閣、興聖宮、隆福宮、萬歲山作佛寺,又命西僧百人作佛事於徽猷閣七日。

天曆二年,建佛寺,置總管府及營繕提點,總其工役,並給以永業。又大作佛事,受佛戒於帝師,給金銀鈔幣,送故帝師舍利還其國,免僧尼一切徭役。 按元史文宗本紀:天曆二年春正月丙寅,帝幸大崇恩福元寺。己巳,賜內外軍士四萬二千二百七十人鈔各一錠,作佛事。中書省臣言:佛事歲費,以今較舊,增多金千一百五十兩、銀六千二百兩、鈔五萬六千二百錠、幣帛三萬四千餘匹,請悉減汰。從之。二月,建遊皇城佛事。三月己巳,命改集慶潛邸建大龍翔集慶寺。夏四月丁酉,給鈔萬錠為集慶大龍翔寺,置永業。河南廉訪司言:河南府路以兵旱民飢,乞括江淮僧道餘糧以賑。從之。五月,以儲慶司所貯金三千錠、銀百錠建大承天護聖寺。乙亥,幸大聖壽萬安寺,作佛事於世祖神御殿,又於玉德殿及大天源延聖寺作佛事。秋八月庚子,命阿榮、趙世安督造建康龍翔集慶寺。甲寅,置隆祥總管府,秩正三品,總建大承天護聖寺工役。九月乙卯朔,作佛事於大明殿、興聖、隆福諸宮。市故宋太后全氏田為大承天護聖寺永業。己未,立龍翔萬壽營繕提點所、海南營繕提點所,並秩正四品,𨽻龍翔總管府。冬十月己丑,立大承天護聖寺營繕提點所,秩正五品。甲辰,畏兀僧百八人作佛事於興聖殿。戊申,作佛事於廣寒殿。庚戌,以親祀太廟禮成,詔天下。罷大承天護聖寺工役。十一月乙卯,以立皇后,詔天下。受佛戒於帝師,作佛事六十日。后八不沙請為明宗資冥福,命帝師率羣僧作佛事七日於大天源延聖寺,皇后以銀五萬兩助建大承天護聖寺。西夏僧總統封國公沖卜卒,其弟監藏班臧卜襲職,仍以璽書印章與之。丙寅,改普慶修寺人匠提舉司為營繕提點所,秩從五品,𨽻隆祥總管府。以平江官田百五十頃賜大龍翔集慶寺及大崇禧萬壽寺。十二月,以西僧輦真吃剌思為帝師。詔僧尼徭役,一切無有所與。辛卯,命帝師率其徒作佛事於凝暉閣。詔諸僧寺田,自金、宋所有及累朝賜予者,悉除其租。其有當輸租者,仍免其役。僧還俗者,聽復為僧。己亥,遣使驛致故帝師舍利還其國,給以金五百兩、銀二千五百兩、鈔千五百錠、幣五千匹。壬寅,命江浙行省印佛經二十七藏。甲辰,以明年正月武宗忌辰,命高麗、漢僧三百四十人預誦佛經二藏於大崇恩福元寺。壬子,織武宗御容成,即神御殿作佛事。 按蓋苗傳,苗擢監察御史。天曆初,文宗詔以建康潛邸為佛寺,務窮壯麗,毀民居七十餘家,仍以御史大夫督其役。苗上封事曰:臣聞使民以時,使臣以禮,自古未有不由斯道而致隆平者。陛下龍潛建業之時,居民困於供給,幸而獲覩今日之運,百姓跂足舉首以望非常之恩。今奪農時以剏佛寺,又廢民居,使之家破產蕩,豈聖人御天下之道乎!昔漢高帝興於豐、沛,為復兩縣,光武中興南陽,免稅三年,既不務此而隆重佛氏,何以滿斯民之望哉!且佛以慈悲為心,方便為教,今尊佛氏而害生民,無乃違其方便之教乎!臺臣職專糾察,表正百司,今乃委以修繕之役,豈其禮哉!書奏,御史大夫果免督役。

至順元年,帝及皇后、燕王、明宗皇子並受佛戒。大賜諸寺鈔、幣、田土為永業。遣使齎金銀詣杭州書佛經。命河南諸行省誦藏經。是歲,以中書省臣言,減上都歲作佛事百六十五所為百四所,永為例。 按元史文宗本紀:至順元年春正月,遣使齎金千五百兩、銀五百兩,詣杭州書佛經。賜海南大興龍普明寺鈔萬錠,市永業地。戊寅,賜隆禧總管府田千頃。二月丁酉,帝及皇后、燕王阿剌忒納答剌並受佛戒。己亥,命明宗皇子受佛戒。詔諭樞密院,以屯田子粒鈔萬錠助建佛寺,免其軍卒土木之役。命市故瀛國公趙㬎田為大龍翔集慶寺永業。御史臺臣言不必予其直,帝曰:吾建寺為子孫黎民計,若取人田而不予直,非朕志也。夏四月壬午朔,命西僧作佛事於仁智殿,自是日始,至十二月終罷。以陝西饑,勅有司作佛事七日。壬辰,以所籍張珪諸子田四百頃,賜大承天護聖寺為永業。壬寅,括益都、般陽、寧海閑田十六萬二千九十頃,賜大承天護聖寺為永業。立益都廣農提舉司及益都、般陽、寧海諸提領所,並𨽻隆祥總管府。五月己卯,遣使詣五臺山作佛事。六月,命河南、湖廣、江西、甘肅行省誦藏經六百五十部,施鈔三萬錠。秋七月,命西僧為皇子燕王作佛事。閏七月,籍鎖住、野里牙等庫藏、田宅、奴僕、牧畜,給大承天護聖寺為永業。中書省臣言:內外佛寺三百六十七所,用金銀鈔幣不貲,今國用不充,宜從裁省。命省人及宣政院臣裁減上都歲作佛事百六十五所,定為百四所,令有司永為歲例。八月,有言蔚州廣靈縣地產銀者,詔中書大禧院遣人涖其事,歲所得銀,歸大承天護聖寺。辛酉,以世祖是月生,命京師率僧百七十人作佛事。九月丙午,命西僧作佛事於大明殿。至治初,以白雲宗田給壽安山寺為永業,至是,其僧沈明琦以為言,有旨令中書省改正之。十一月,命帝師率西僧作佛事,內外凡八所,以是日始,歲終罷。十二月,詔龍翔集慶寺工役佛事,江南行臺悉給之。丁卯,命西僧於興聖光天宮十六所作佛事。

至順二年,加僧寶峯司徒,立廣教總管府,以掌僧尼之政。又以僧為國師,賜金玉印,大建寺作佛事,以金書佛經。是歲,以宣政院臣言,列聖神御殿及諸寺佛事歲二百十六,勅汰其十六為定式。 按元史文宗本紀:至順二年春正月庚辰,住持大承天護聖寺僧寶峯加司徒。丁亥,以壽安山英宗所建寺未成,詔中書省給鈔十萬錠供其費,仍命燕鐵木兒、撒迪等總督其工役。戊子,以晉邸部民劉元良等二萬四千餘戶,𨽻壽安山大昭孝寺為永業戶。二月戊申,立廣教總管府,以掌僧尼之政,凡十六所:曰京畿山後道,曰河東山右道,曰遼東山北道,曰河南荊北道,曰兩淮江北道,曰湖北湖南道,曰浙西江東道,曰浙東福建道,曰江西廣東道,曰廣西兩海道,曰燕南諸路,曰山東諸路,曰陝西諸路,曰甘肅諸路,曰四川諸路,曰雲南諸路,秩正三品。府設達魯花赤、總管、同知府事、判官各一員,宣政院選流內官擬注以聞,總管則僧為之。己未,命西僧為皇子古納答剌作佛事一周歲。甲子,中書省臣言:陛下不用經費,不勞人民,創建大承天護聖寺,臣等願上嚮所易鈔本十萬錠、銀六百錠,助建寺之需。從之。甲戌,命田賦總管府稅鑛銀輸大承天護聖寺。三月,特令沙津愛護持必剌忒納失里為三藏國師,賜玉印。戊子,以西僧旭你迭八答剌班的為三藏國師,賜金印。以籍入速速、班丹、徹理帖木兒貲產,賜大承天護聖寺為永業。庚子,以將幸上都,命西僧作佛事於乘輿次舍之所。夏四月,命西僧於五臺及霧靈山作佛事各一月,為皇太子古訥答剌祈福。發衛卒三千助大承天護聖寺工役。詔以泥金畏兀字書無量壽佛經千部。五月丙戌,太禧宗禋院臣言:累朝所建大萬安等十二寺,舊額僧三千一百五十人,歲例給糧,今其徒猥多,請汰去九百四十三人。制可。乙未,詔以泥金書佛經一藏。甲辰,宣政院臣言:舊制,列聖神御殿及諸寺所作佛事,每歲計二百十六,今汰其十六為定式。制可。秋七月,命西僧於大都萬歲山憫忠閣作佛事,起八月八日,至車駕還大都日止。九月,御史臺臣言:大聖壽萬安寺壇主司徒嚴吉祥,盜公物,畜妻孥,宜免其司徒、壇主之職。從之。冬十月辛酉,命西僧作佛事於興聖宮十有五日。

至順三年,置興瑞司,掌中宮佛事,以作佛事釋囚。遣使往帝師所居,以珠織制書諭其屬,仍分賜鈔幣,又給僧司徒印。是歲,寧宗即位,以皇弟受戒於西僧。 按元史文宗本紀:至順三年三月,置興瑞司,掌中宮歲作佛事,秩正三品。乙未,以帝師泛舟於西山高梁訶,調衛士三百挽舟。四月,以作佛事祈福,釋御史臺所囚定興劉縣尹及刑部囚二十六人。五月,遣使往帝師所居撤思吉牙之地,以珠織制書宣諭其屬,仍給鈔四千錠、幣帛各五千匹分賜之。辛卯,復以司徒印給萬安寺僧嚴吉祥。詔給鈔五萬錠,修帝師巴思八影殿。秋七月乙亥,命僧於鐵幡竿修佛事,施金百兩、銀千兩、幣帛各五百匹、布二千匹、鈔萬錠。 按寧宗本紀:至順三年十月,帝即位,以皇弟燕帖古思受戒於西僧加兒麻哇剌。

順帝元統二年,詔節佛事冗費。 按元史順帝本紀:元統二年春正月癸卯,勅僧道與民一體充役。三月甲辰,中書省臣言:興和路起建佛事,一路所費為鈔萬三千五百三十餘錠,請依上都、大都例,給饍僧錢,節其冗費。從之。夏四月乙酉,中書省臣言:佛事布施,費用太廣,以世祖時較之,歲增金三十八錠、銀二百三錠四十兩、繪帛六萬一千六百餘匹、鈔二萬九千二百五十餘錠,請除累朝期年、忌日之外,餘皆罷。從之。

至元元年冬十二月,詔凡有妻室之僧,令還俗為民。既而復聽為僧。 按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至元二年冬十一月丁巳,遣河南行省平章政事玥珞普華於西番為僧。十二月,以燕鐵木兒居第賜灌頂國師曩哥星吉,號大覺海寺,塑千佛於其內。

至元三年冬十二月,徵西域僧伽剌麻至京師,號灌頂國師,賜玉印。

至元五年春正月癸亥,禁濫予僧人名爵。

至正元年春正月,命永明寺寫金字經一藏。 按:以上俱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至正二年,以納麟言,行宣政院設崇教所,治僧獄訟。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納麟傳:至正二年,麟除行宣政院使。上天竺耆舊僧彌戒、徑山耆舊僧惠州恣縱犯法,納麟皆坐以重罪。請行宣政院設崇教所,擬行省理問官,秩四品,以治僧獄訟。從之。

至正三年冬十二月丙申,詔寫金字藏經。

至正六年冬十二月甲申,詔復立大護國仁王寺。詔應宮財用規運總管府,凡貸民間錢二十六萬餘錠。至正七年春二月甲戌朔,興聖宮作佛事,賜鈔二千錠。三月壬申,遣使修上都大乾元寺。冬十一月,撥山東地土十六萬二千餘頃,屬大承天護聖寺。

至正十三年春正月庚午朔,用帝師請,釋放在京罪囚。三月甲申,詔修大承天護聖寺,賜鈔二萬錠。 按:以上俱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至正十四年,作朵思哥兒好事,建佛寺,皇太子以修佛事釋囚。 按:元史順帝本紀:至正十四年春正月丁丑,帝謂脫脫曰:朕甞作朵思哥兒好事,迎白傘蓋遊皇城,實為天下生靈之故。今命剌麻選僧一百八人,仍作朵思哥兒好事,凡所用物,官自給之,毋擾於民。二月,建清河大壽元忠國寺,以江浙廢寺田歸之。冬十一月,皇太子修佛事,釋京師死罪以下囚。 按:帝師八思巴傳:歲時祝釐禱祠之常,號稱好事者,其目不一。有曰鎮雷阿藍納四,華言慶讚也。有曰亦思滿藍,華言藥師壇也。有曰搠思串卜,華言護城也。有曰朵兒禪,華言大施食也。有曰朵兒只列朵四,華言美妙金剛迴遮施食也。有曰察兒哥朵四,華言迴遮也。有曰籠哥兒,華言風輪也。有曰喒朵四,華言作施食也。有曰出朵兒,華言出水濟六道也。有曰黨剌朵四,華言迴遮施食也。有曰典朵兒,華言常川施食也。有曰坐靜,有曰魯朝,華言獅子吼道場也。有曰黑牙蠻答哥,華言黑獄帝主也。有曰搠思江朵兒麻,華言護江神施食也。有曰赤思古林搠,華言自受主戒也。有曰鎮雷坐靜,有曰吃剌察坐靜,華言祕密坐靜也。有曰斟惹,華言文殊菩薩也。有曰古林朵思,華言至尊大黑神迴遮施食也。有曰歇白咱剌,華言大喜樂也。有曰必思禪,華言無量壽也。有曰覩思哥兒,華言白傘蓋呪也。有曰收札沙剌,華言五護陀羅尼經也。有曰阿昔答撒答昔里,華言八十頌般若經也。有曰撒思納屯,華言大理天神呪也。有曰闊兒魯弗卜屯,華言大輪金剛呪也。有曰且八迷屯,華言無量壽經也。有曰亦思羅八,華言最勝王經也。有曰撒思納屯,華言護神呪也。有曰南占屯,華言懷相金剛也。有曰卜魯八,華言呪法也。又有作擦擦者,以泥作小浮屠也。又有作答兒剛者。其作答兒剛者,或一作二,所以至七所。作擦擦者,或十萬、二十萬,以至三十萬。又甞造浮屠二百一十有六,實以七寶珠玉,半置海畔,半置水中,以鎮海災。

至正二十二年,皇太子召西番、高麗諸僧列坐清寧殿。 按元史順帝本紀:至正二十二年冬十二月,皇太子常坐清寧殿,分布長席,列坐西番、高麗諸僧。皇太子曰:李好文先生教我儒書多年,尚不省其義,今聽佛法,一夜即能曉焉。於是頗崇尚佛學。

至正二十四年秋八月,禁止西番僧人好事。 按: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彚考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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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Quyển thứ sá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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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彚考卷第六



太祖洪武四年,詔徵高僧,廣薦佛會。 按宋濂蔣山寺廣薦佛會記:洪武四年冬十有二月,詔徵江南高僧十人,欽天監擇日於蔣山太平興國禪寺建薦法會。上宿齋室,却葷肉弗御者一月。復勅中書右丞相汪廣洋、左丞相胡惟庸移書城社之神,具宣上意,俾達諸冥,期以畢集。

洪武五年,大建鍾山法會。 按列朝詩集:洪武五年正月十五日,朝廷就鐘山寺大建法會,普濟幽冥。四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御奉天殿,集公侯百官,宣諭建會之因,禁天下屠宰。上先齋戒一月以嚴法。至正月十三日三鼓時,上御奉天殿,集公侯百官,奉上佛表,命禮部尚書齎赴鐘山,啟建法會焚之。十五日,上服袞冕,乘輦輅,赴法會。至日夕迎佛,上率公侯百官臨法筵供佛,行大禮,樂用善世等曲。先是十四日,微雪呈祥,尋即開霽。是夕,星月在天,風露湛寂,絲竹迭奏,燈火交輝,禮儀之盛,前古莫及。

洪武六年,封番僧為灌頂國師及贊善等王,俱賜金章誥命。 按明通紀:洪武六年八月,詔西番、土番各族酋長,舉故有官職者至京,受職賜印,俾因俗為治。以故元攝帝師喃加巴藏卜為熾盛佛寶國師,分設烏思藏、甘朵衛二都指揮使司,自指揮、宣慰、招討等司及萬戶府、千戶所,凡三十三處,以官其酋長。自是番僧有封為灌頂國師及贊善王、闡化王、正覺大乘法王、如來大寶法王者,俱賜金章誥命,領其人民,間歲朝貢。

洪武十五年,改善世院為僧錄司,設左、右善世、闡教、講經、覺義,以司釋教之事。是歲,詔選高僧分侍諸王。 按明會典:國初,置善世院。洪武十五年,改僧錄司,正六品。衙門設左、右善世,左、右闡教,左、右講經,左、右覺義,職專釋教之事,屬禮部。其衙門,南京建於天界寺。永樂後,北京建於大興隆寺。今大興隆寺燬,徙於大隆善寺。 凡本司官,俱選精通經典、戒行端潔者為之,不支俸。如有文移,以僧人掌行,僕從以佃戶充役。 凡僧有三等:曰禪,曰講,曰教。在外僧人,府屬僧綱司、州屬僧正司、縣屬僧會司管領,皆統於本司。 凡本司官,每月止朝朔望,班列於西。如遇慶賀、頒詔等事,行禮皆預,班列於東。 凡在京祭祀,本司官皆不預,在外同。 凡內外僧官,專一檢束天下僧人,恪守戒律清規,違者從本司懲治。若犯與軍民相干者,從有司懲治。 按明通紀:十五年,詔選高僧分侍諸王僧道衍往燕府,住持慶壽禪寺。

洪武二十年,令民年二十以上者,不許為僧。 按明會典云云。

洪武二十五年,定僧官、僧人服色。又令造周知冊,頒示天下僧寺。 按明會典,凡僧官、僧人服色:洪武二十五年,令瑜珈僧許穿靴。 凡僧人給授度牒:洪武二十五年,令本司造周知冊,編次在京、在外寺院僧人,備開各年甲、姓名、字行及為僧年月,并所給度牒字號,頒示天下僧寺備照。凡游方行脚至者,以冊驗之。其有不同,許護送有司解京,治以重罪。容留者,罪如之。其後不造,歲久仍有詐偽者。至正統五年,令照舊造冊。

洪武二十六年,令試僧能通經典者給牒。 按明會典:洪武二十六年,令各司每三年考試能通經典者,申送到部具奏,出給度牒。 凡各處額設寺,俱有僧人住持,從各寺僧人保舉有戒行通經典者,僧綱等司申本司,給與劄付。其有錢糧,大寺轉申禮部,出給劄付。

惠宗建文四年六月,燕王即位。十月,以僧道衍為僧錄司左善世。 按明通紀云云。

成祖永樂二年,擢僧道衍為太子少保。 按明通紀:永樂二年四月,擢左善世僧道衍為太子少保,始復姓姚,賜名廣孝。上自是稱為姚少師而不名,亦終不蓄髮娶妻,居止多在僧寺。常賜二宮人,亦不近,上乃召還之。

永樂四年,迎西僧尚師哈立麻至京師。 按明通紀:永樂四年,迎西僧尚師哈立麻至京師。先是,上在藩邸,聞烏思藏有尚師哈立麻者,異僧也。及即位,遣中官僕顯齎書幣往迎,五歷寒暑乃至。車駕往視之,無拜跪禮,合掌而已。 按明外史方技傳:釋子智,光武定人。洪武時,奉命兩使烏斯藏、榜葛剌、泥八剌、地湧塔諸國。永樂時,又使烏斯藏,迎尚師哈立麻,遂通番國諸經,多所翻譯。歷事六朝,寵錫冠群僧。

永樂五年,以諸郡請度牒僧千八百人,發戍遼東、甘肅。命西僧尚師哈立麻啟建法壇,尋加封,使領天下釋教。 按明通紀:永樂五年正月,直𨽻及浙江諸郡軍民子弟,披剃為僧,赴京請度牒者千八百人。禮部以聞,上怒曰:皇考之制,民年四十以上,始聽出家。今犯禁若此,是不知有朝廷矣。命悉付兵部,編軍籍,發戍遼東、甘肅。二月,命西僧尚師哈立麻於靈谷寺啟建法壇,薦祀皇考、皇妣。尚師率天下僧伽,舉場普度。大齋科十有四日,卿雲天花,甘雨甘露,舍利祥光,青鳥白鶴,連日畢集。一夕,檜柏生金色花,徧於都城。金仙羅漢,變現雲表。白象青獅,莊嚴妙相。天燈導引,旛蓋旋繞,種種不絕。又聞梵唄空樂,自天而隆。羣臣上表稱賀,學士胡廣等獻聖孝瑞應歌頌。自是之後,上潛心釋典,作為佛曲,使宮中歌舞之。三月,封西僧哈立麻為萬行具足十分最勝圓覺妙智慧普應祐國演教如來大寶法王西天大善自在佛,領天下釋教。賜金百兩、銀千兩、彩幣、寶鈔、織金珠袈裟、金銀器皿、鞍馬,賜儀仗與郡王同。其徒孛羅等,皆封為大國師,並賜印誥金幣等物,宴之於華葢殿。

永樂六年,禁軍民子弟僮奴自削髮為僧。 按明會典:永樂六年,令軍民子弟僮奴自削髮為僧者,并其父兄送京師,發五臺山做工,畢日,就北京為民種田及盧龍牧馬寺。主僧擅容留者,亦發北京為民種田。

永樂八年,命番僧為國師,又遣使往西土徵尚師昆澤思巴。 按明大政紀:永樂八年九月庚申,命番僧綿思吉等為淨慈妙濟國師,各絡護勅,俾自在修行。遣內宮關僧齎書及銀幣往西土徵尚師昆澤思巴。十月,命番僧班丹藏卜等為淨覺弘濟等國師,把弁等為禪師,各給誥印。

永樂十年十二月,烏思藏尚師昆澤思巴來朝,先遣人進舍利佛像。 按明大政紀云云。

永樂十五年,禁僧尼私創菴院。 按明會典云云。

永樂十六年,定度僧例并僧人額數。 按明會典:永樂十六年,定凡度僧例,以十年一次。先期禮部奏准,在京行童從本寺具名,在外從僧綱等司造冊給批,俱由本司轉申禮部施行。本部孝試能通經典者,給與度牒。其僧人額數,府不過四十人,州三十人,縣二十人。

永樂十七年頒佛經佛曲。 按明通紀:永樂十七年秋,御製佛曲成,並刊佛經以傳。九月十二日,欽頒佛經至大報恩寺。當日夜,本寺塔見舍利光如寶珠。十三日,現五色毫光,卿雲捧日,千佛、觀音、菩薩、羅漢,妙相畢集。續頒佛經、佛曲,至淮安給散。又現五色圓光,彩雲滿天,雲中現菩薩、羅漢、天花、寶塔、龍、鳳、獅、象,又有紅鳥白鶴,盤旋飛繞。續又命尚書呂震、都御史王彰,齎捧諸佛、世尊、如來、菩薩、尊者名稱歌曲,往陝西、河南頒給。神明協應,屢現卿雲、圓光、寶塔之祥。文武羣臣上表稱賀,上甚喜悅。中官因是益重佛禮僧,建立梵剎以祈福者,徧兩京城內外云。

永樂十九年,西僧大寶法王來朝。 按明通紀:永樂十九年,西僧大寶法王來朝,或請駕親勞之。夏原吉曰:夷人慕義遠來,宜示以倫義。若萬乘一屈,下必有走死而不顧者矣。上曰:爾欲效韓愈耶?乃不出勞。他日,法王入見,上命原吉拜之。原吉曰:王人雖微,序於諸侯之上,況夷狄耶?長揖而已。

仁宗洪熙元年,賜釋智光號大國師,錫以金印。 按明外史方技傳:仁宗頗信異教,釋子有智光者,亦賜號圓融妙慧淨覺弘濟輔國光範衍教灌頂廣善大國師,錫以金印。英宗嗣位,復加號西天佛子,錫以玉印。其崇信如此。

宣宗宣德四年,吳忠奏修圓果寺塔,不許。 按明通紀,宣德四年二月,工部尚書吳忠言,昨上西圓果寺,奏本寺是古蹟道場,為國祝聖之所,舊塔損壞,乞役民為之。上曰,卿欲藉此求福乎?朕以安民為福,其止之,勿勞吾民。

宣德八年,令天下有司關津,但遇削髮之人,捕送原籍,治罪如律。 按明會典云云。

英宗正統元年,復造僧人周知冊。 按明通紀:英宗正統元年十月,令僧錄司復照洪武舊制,造僧人周知冊。洪武中,凡僧人給受度牒,令本司造周知冊。自在京及在外寺院僧名,以次編之。其年甲、姓名、字行及始為僧年月,與所授度牒字號,俱載於僧名以下,頒示天下僧寺。凡遊脚至者,以冊驗之。其不同,許拿送有司解京,治以重罪。容留者,罪如之。其後不造,歲久詐偽者多。至是,令覆照舊造。(按前洪武二十五年會典云:正統五年,令熙 舊造冊。與此年分互異。)

正統十年,賜大藏經於甘露寺。 按續文獻通考:正統十年春二月,賜大藏經於甘露寺。勅曰:朕體天地保民之心,恭成皇曾祖考之志,刊印大藏經典,頒賜天下,用廣流傳。茲以大藏安置直𨽻鎮江府甘露禪寺,永充供養。所在僧官僧徒,看誦讚揚,上為國家祝𨤲,下為生民祈福。須務敬奉守護,不許縱容閒雜之人,私借觀玩,輕慢褻瀆,致有損壞遺失。敢有違者,必重究之。故諭。

正統十三年,修大興隆寺作佛事。 按名山藏典謨記:正統十三年二月,修大興隆寺禁城西作佛事,上臨幸焉。寺初名慶壽,金章宗時所創。王振言其朽敝,上大役軍民重修,費物料鉅萬。既成,壯麗甲於京師。代宗景泰五年,車駕擇日臨幸隆福寺,以楊浩等上疏,即日罷行。 按明道紀:景泰五年四月,新建隆福寺成,車駕擇日臨幸,有司已夙駕除道。太學生濟寧楊浩上疏言:陛下即位之初,首幸太學,海內之士,聞風快覩。今又棄儒術而重佛教,豈有聖明之主,事夷狄之鬼,而可垂範後世者耶?儀制郎中章綸亦上疏言:佛者,夷狄之法,非聖人之道。以萬乘之尊,臨非聖之地,史官書之,傳之萬世,實累聖德。帝覽疏,即日罷行。 按名山藏典謨記:景泰四年三月,大隆福寺成,寺甲京師,費以數十萬。(按通紀作五年四月,此作四年三月,互異。)

英宗天順元年,勅賜中外寺額。 按名山藏典謨記,天順元年十月,勅中外寺額曰:真慶、嘉福、圓林、觀音、淨覺、普壽、南泉、雲間、慶寧、永慶、妙亨、常樂、顯寧、惠明、昭靈、昭寧、碧峰、護國、景會、福巖、靈雲、報因、報國、大勝、清源、普利、英臺、慈會、興善、淨業、廣福、崇化、法空、廣惠、延壽、龍泉、普濟、靜仁、業慶、龍興,凡四十寺。十一月,賜中外寺額曰:清光、永泰、龍泉、靈巖、歸義、隆安、地藏、重熈、法幢、延供、華光、普陀、大雲、海會、智安、福勝、普應、青塔、陽坡、穀積、石佛、夕照、普安、通法、普仁、嘉福、法寧、開化、大寧、法寶、罔極、永峯、圓廣、觀音、顯法、永福、保安、崇慶、廣福、圓真,凡四十寺。

天順二年,勅今後僧徒每十年一度。 按明大政紀:天順二年正月,勅今後僧徒每十年一度。景泰間,太監興安崇信佛教,每三年度僧數萬,於是僧徒多濫。天順二年,又如期,天下僧徒復來京師,聚集數萬。上召李賢曰:僧徒豈可如此泛濫?賢對曰:陛下明見最是,宜禁之。遂出榜曉諭:今後每十年一度,擅自披剃,二十以上者俱令還俗,違者發邊衛充軍,度者俱照定額考送。於是僧徒散去。

天順八年,令僧年二十以上無度牒者,勒還俗。 按明會典:天順八年,令各處僧人年二十以上無度牒者,即便還俗。有隱瞞年歲者,并其師治罪。

憲宗成化二年三月,命禮部給度牒,鬻僧以賑濟饑民。 按明大政紀云云。

成化四年,封西僧為法王、佛子、國師。 按名山藏典謨記,成化四年四月,封西僧劄巴堅參為萬行莊嚴功德最勝智慧圓明能仁感應顯國光教弘妙大悟法王西天至善金剛普濟大智慧佛,劄實巴為清修正覺妙慈普濟護國衍教灌頂弘善西天佛子大國師,鎖南堅參為靜修弘善國師。九月癸亥,彗星見。六科給事中魏元等言:僧徒過為信待,每遇生愍之辰,輒費無限貲財,建無益齋醮。而西番劄實巴等又加以法王名號,賞賚隆厚,出乘椶轎,導用金吾,計其奉養,過於親王。又朝廷賞賚無節,玩好太多,或印施經懺,或填寫佛經,或為繪畫之像,或造寶石之具。雲南等處鑛場,採辦不止如此,而欲民富國安,不可得也。伏惟陛下革去法王等號,勅止寺觀,不得建醮修齋。節無益之賞,罷不急之好。十三道御史康永韶等亦奏:佛之無益,從古論之。今寵遇番僧,有佛子、國師、法王名號。儀衛過於王侯,服玩擬於供御。錦衣玉食,徒類數百。竭閭閻之脂膏,奉虗幻之妄徒。又多中國之人,習為番教,圖寵貴者。伏望資遣番僧,使之還國。若繫中國人,追奪成命,使供稅役。如是則民生厚。上納之。命西天佛子劄實巴出所求田地歸民。禮部請發遣番僧。上曰:恐失遠人心,惟禁僭耳。監察御史左鈺言:比者言官陳言,請革番僧名號,斷天下之疑,絕後代之惑。陛下是之。及禮部欲行發遣,又復停罷。伏望師周孔之格言,行堯舜常道。佛若有知,必是臣言。不報。

成化六年,上欲於西山建佛閣,以六科給事中諫,己之。 按明大政紀:成化六年五月,上欲於西山建佛閣。六科給事中言:四方旱[日*堇],夏秋無收,百姓嗷嗷待哺。荊襄流民強梗,陝西虜宼侵掠,致勞宸慮,分遣大臣巡視,動調官軍。今乃起無名之工,為不急之務,徒費國用,有傷治體。若謂建閣果有福利,孰若以之賑濟饑民,賞勞軍士,其為福利豈不大哉!上曰:歲荒民饑,西山佛閤其亟已之。

成化十年,勅建塔葬大應法王,撥官軍四千供役。 按名山藏典謨記:成化十年三月,崇王之國大應法王劄實巴死,有旨如大慈法王例,建塔葬之,撥官軍四千供役。禮科給事中王坦言:劄實巴夷狄之人,假名釋氏,陛下待之殊禮,封之顯號,特借此以撫其種類,使不患邊耳。如例祭葬之足矣,而祭祀之品逾於王者,造塔之費幾於山陵。今畿甸饑饉連年,餓殍載路,即以是費拯流難垂死之民,豈不愈於厚一荒誕之胡僧哉?上曰:給事中言濫矣。大應法王造塔,比大慈法王已減三之二。不許。

成化十二年,大學士商輅等請禁給番僧金銀印信及造塔。 按名山藏典謨記,成化十二年七月,大學士商輅等條陳時政六事。其一言:哈密等處番人來京,𢹂帶玉石,多被細人誘引進貢,計囑行戶,高直賣官,規取厚利。閑住番僧,往往自都綱禪師陞至國師、佛子、法王等,給與金銀印信圖書。其有死亡,徒弟承襲,更求造塔。二者皆侵耗朝廷財物,宜行禁治。

成化十四年六月,大慈恩寺禪師喃渴領占等乞給銀印,許之。 按名山藏典謨記云云。

成化十五年,以傳奉得官者二十餘人。 按名山藏典謨記:成化十五年九月,傳奉陞禪師結幹領占為國師冠帶。十月,傳奉陞僧繼曉為僧錄司左覺義。閏十月,陞大慈恩寺國師乳奴班丹為灌頂大國師,覺義綽吉堅參為國師,大隆善護國寺灌頂大國師班卓兒藏卜為佛子國師,著癿領占為灌頂國師。其以傳奉得官者四人。十一月,以傳奉得官者十七人。

成化十八年九月,大慈恩寺灌頂大國師劄實堅剉乳奴班班丹得陞為西天佛子,賜誥命、衣帽等物。

成化十九年二月,命襄城侯李瑾統軍夫萬人,修大慈恩寺。 按:以上俱名山藏典謨記云云。

成化二十年,建大鎮國永昌寺。是年,以傳奉得官者三十有七人。 按明通紀:成化二十年,建大鎮國永昌寺,下刑部員外郎林俊及後軍都督府經歷張黻獄,并謫遠州。先是,僧繼曉者,始以淫術欺誑楚府,事敗,走匿京師□。緣梁芳等引入禁中,其術得售,尊為法王,賜美珠十餘,金寶不可勝計。乃言於上,發內庫銀數十萬兩,西華門外折毀民居,剏建佛寺。大臣畏罪,皆不言。於是林俊上疏言:今年以來,災異迭興,兩京地震,陵寢動搖,日月繼蝕,野熊入城,監戒之昭,莫此為甚。陝西、山西、河南連年饑饉,人民流離,餓死填路,賑濟無從,可為流涕。而僧繼曉乃欺罔聖德,發內庫銀數十萬,建大鎮國永昌寺,以有用之財,供無益之費,工役不息,人怨日興。臣謂不斬繼曉,異日之禍未可言也。然縱之者,梁芳也。芳傾覆陰狠,引用奸邪,排斥忠良,數年之間,假以進貢、買辦為名,盜祖宗百餘年之府庫殆盡,家貲山積,尚銘不足多,所在風擾,汪直莫能過。今內而朝臣以及閭井之徒,亦皆痛心饑民之死,莫不欲食梁芳、繼曉之肉,而卒不敢以此言進者,所惜者官,所畏者死耳。臣何忍畏死不言,以為陛下仁聖之累耶?上覧疏大怒,下俊錦衣衛獄。張黻上疏論救,并逮赴獄,各杖數十,謫俊雲南姚州判官,黻降宗州知州。 按名山藏典謨記:成化二十年十一月,大陞法王、國師、禪師,以傳奉得官者三十有七人。

成化二十一年正月,繼曉革去國師為民,追奪其誥勅。 按名山藏典謨記云云。

成化二十三年九月,僧繼曉發原籍為民,四川番僧國師法王領占竹等悉降革職事,并追奪累次降勅印信儀仗,發回四川原居光相寺居住。 按明通紀云云。

孝宗弘治三年八月,詔毀黃村尼寺。禮部尚書耿裕,侍郎倪岳、周經,皆正人,力贊毀之。 按明大政紀云云。

弘治六年,詔行取番僧領占竹,以倪岳、柴昇等至疏極論,遂罷。 按:名山藏典謨記:弘治六年十月,行取番僧領占竹來居大慈恩寺。禮部尚書倪岳等言:領占竹被劾遣還,復承召命,騷驛傳,啟倖門,後難杜也。上田母傳令自來。禮科有給事中夏昂劾奏:領占竹先因獻頂骨數珠,骷體法盌,叨冐陞賞。皇上登御,革職遣還,遠近稱快。岳所諫阻,豈區區一傳哉?願皇上嚴邪正治忽之防也。上猶未允。工科給事中柴昇等上疏極論,遂罷。

弘治八年,王雲鳳等上疏禁給度牒。 按明大政紀:弘治八年二月,禮部祠祭郎中王雲鳳疏禁給度牒,不報。初,尚書倪岳因災異疏弊政用四事,曰懲邪慝、禁給度牒、停減齋醮、議處宗室,言甚剴切。後度僧不止,乃獨疏列千餘言,三上皆不報。及旨下,度僧不多,人皆嘉其有回天之力。

弘治十二年,以清寧宮成,詔國師設壇慶讚。 按名山藏典謨記:弘治十二年十月,以清寧宮成,命大能仁寺灌頂國師那卜堅參等設壇慶讚三日。大學士劉健等言:佛老異教,宮庭禁地,胡羯妄徒,累日連朝,喧雜掖庭,驚動寢廟,廢祖宗之法,重聖德之累。且以皇上至孝純誠,保佑自天,豈必假異術於宮禁,然後可以上奉重慈,祈永福壽哉?臣平日尸素,臨事乏規,此等詔旨,猝不與聞。伏望速頒明詔,撤壇斥僧,臣不勝待罪俟命。時科道官皆以為言,上曰:卿言是,顧永樂朝亦有之。既府部科道皆極言,上曰:有舊事,姑胥後。

弘治十四年,太監李興請建寺,賜額隆禧,陞僧錄司定錡右講經。 按名山藏典謨記:弘治十四年五月,太監李興請建寺大興縣東皐村以祝聖,更乞賜額護。勅以僧錄司左覺義定錡住持,得旨陞定錡右講經,額寺曰隆禧。

弘治十五年五月,行取番僧國師領占竹於大慈恩寺,禮部尚書張昇諫,不允。 按名山藏典謨記云云。弘治十六年,詔建壽塔,既而罷之。 按明通紀:弘治十六年,詔建壽塔於朝陽門外,既而罷之。時大學士劉健等上言:前代人主信佛,莫如梁武帝,卒餓死臺城。本以求福,反以致禍。觀諸往事,可為明鑒。我祖宗相傳以治天下,堯、舜、周、孔之道而已。浮屠異端,蠧財惑眾,何關於治?欲造佛塔,非所以訓天下、垂後世也。疏入,有旨報罷。

武宗正德二年,造新寺於內苑,陞慈恩、能仁、護國三寺禪師為國師。 按名山藏典謨記:正德二年三月,造新寺於內苑,上習佛門焉。因陞大慈恩寺禪師領占竹為灌頂大國師,大能仁寺禪師麻的寶哩塔西麻拶耶卜堅參、大隆善護國寺禪師普肖藏卜為國師,皆予誥。

正德四年八月,陞大隆善護國寺國師普肖藏卜為法王,剌麻羅竹班卓班、丹端竹班卓羅、竹朵而只堅參俱為左覺義。 按名山藏典謨記云云。

正德五年,陞諸僧為法王、佛子及覺義都綱,帝自命為大慶法王,給僧度牒數萬,以廣番教。 按名山藏典謨記:正德五年四月,陞大能仁寺國師𨚗小堅參、禪師劄巴藏播為法王,都綱𨚗卜領占為佛子,公葛端竹堅播札失為禪師,大隆善護國寺剌毛綽即羅竹為佛子,大慈恩寺國師乳如領占為西天佛子,革職國師哈剌札為佛子,剌麻也舍窩為禪師。六月,陞大隆善寺禪師星吉班丹為國師,左覺義羅竹班等為禪師,剌麻癿竹為左覺,義三作捨剌為右覺,義倫竹堅參為都綱,大慈恩寺佛子乳奴領占、捨剌札俱為法王,剌麻捨列星吉為佛子,也夫短竹為禪師,大能仁寺剌麼領占、播為都綱。上自命曰大慶法王,因鑄大慶法王西天覺道圓明自在大定慧佛金印,兼給誥令,鐫印曰天一。十月,陞國師羅竹班卓丹端竹為灌頂大國師,禪師領占陸竹為國師,給番僧度牒三萬,漢僧、道士各五千,以廣番教。

正德六年,番僧奏討田百頃為大慶法王下院。 按明通紀:正德六年,上方好佛,自名大慶法王,外廷無敢諫。會番僧奏討田百頃為大慶法王下院,傳珪因劾僧曰:法王何為者?至與尊號並列,大不道,當誅。有詔不問,其妄求亦止。

正德七年十一月,大慈恩寺法王乞修造僧房,許之。工部諫,不聽。 按名山藏典謨記云云。

正德八年,為番僧修寺造塔,賜大慶法王行童度牒,聽具收度自便。 按明大政紀:正德八年七月,西僧欲奪甘州民田地,遣官督建僧寺。禮部尚書劉春執不可,止之。時關中饑,春力爭以為不可,大略謂:非止病民,邊警至不可支持,必致擾害。疏入幾兩月,報下,竟停之。 按名山藏典謨記:正德八年四月,大役軍士為番僧修大慈恩寺,鬻爵贖罪以充費。十月,大慈恩寺灌頂大國師也舍窩死,命造塔葬之。工部及工科給事中執奏曰:非故事。上曰:著為令。十一月,賜大慶法王領占班丹番行童度牒,聽其收度自便。

正德九年正月,吏部尚書楊一清上言,不宜創梵字於西內,時不能行。 按明通紀云云。

正德十年,給大德法王國師誥命,賜胡僧知三生法王金印袈裟。 按名山藏典謨記:正德十年二月,保安寺大德法王綽吉我些兒為其徒領占綽節兒、綽供劄失請得為正副使,還居烏斯藏,比大乘法王例入貢,并給與國師誥命,得入番熬設廣茶。下禮部尚書劉春議,不可。令覆議,春執奏,詔與誥命,罷設茶勅。是時,上習番經,被番僧服,綽吉我些兒輩出入豹房,參廁權貂。及領占綽節兒等歸,輜重相屬,傳郵煩費焉。五月,大護國保安寺右覺義班丹倫竹為其師祖大善法王星吉班丹乞祭葬,禮部執奏無故事,特許之。十一月,嬖倖言:西域胡僧有知三生者,西人謂之活佛。上使太監劉充往迎,率指揮千戶百餘人、甲士千人,以珠琲為幡幢,黃金為七供,賜法王金印袈裟,及其徒饋賜鉅萬計。勅以十年往返,得便宜處置錢物,益發官軍護送之。

正德十三年,遣中官劉充迎活佛,賜西域番僧食茶,遣番僧封烏斯藏國西為闡教王。 按明大政紀:正德十三年三月,上遣中官劉充迎活佛使烏斯藏。巡撫淮楊都御史叢蘭疏斥佛老無益,乞還充勿遣。不報。時番國烏斯藏傳聞國西有童子記其生前事者,以為活佛。上遣使迎之,所過誅求百計,勢張甚。蘭檄有司毋徇所欲,至淮謁辭之。南京兵部尚書喬字上疏諫遣使迎活佛,甚傷國體。字云:國朝祖宗相承,所以不絕番僧朝貢者,不過覊縻遠夷而已,非崇奉信惑之也。陛下天縱聖明,無微不燭,抑豈不知西方之佛教無益中國之治乎?不報。 按名山藏典謨記:正德十三年五月,賜西域番僧食茶八萬九千餘斤,人許帶六千斤,下番不為例。七月,遣番僧覺義領占劄巴等封烏斯藏國酋為闡教王。劄巴等乞給馬快船三十,載食鹽為入番買路資。部科執奏,詔特許之。

世宗嘉靖十四年,燬興隆寺併慈恩寺,一應修齋俱革。 按:明會典:嘉靖十四年,大興隆寺燬,令永不許復併大慈恩寺,一應修齋俱革。僧徒聽告就各寺依住,有歸化者,量給原寺田畝,仍免差徭六年。

嘉靖十五年,除禁中佛殿,併毀佛像、佛骨、佛牙諸物。 按明大政紀:嘉靖十五年五月,帝欲除去禁中釋殿,以其地奉建慈慶、慈寧二宮。命廷臣集議,僉以為可,帝即命撤之。尋召李時、夏言入視大善殿,見金範佛像不下千百,皆命銷毀。其几案懸鍍金函藏貯,尚多佛骨、佛牙諸物。言退,上疏力請焚瘞,帝從之。於是禁中邪穢,迸斥殆盡。 按春明夢餘錄:宗伯夏言議瘞佛骨疏:比者恭遇皇上諮及群臣,欲除去禁中釋殿,奉建兩宮,以備一代之制。一時廷議,仰贊皇上篤養盡制之孝,闢邪崇正之化,盛德大業,光前振後矣。今月十一日,伏奉聖旨,命大學士李時同臣言入看,即所謂大善殿者。臣等看得殿內有鑄金銀像,鉅細不下千百,且多邪鬼淫褻之狀。仰惟聖明燭其誕妄不經,一旦奮然舉而除之,甚盛舉也。但臣見諸几案之上,及懸度梁栱之間,與夫金函之所藏貯者,為物尚多,不可識辨。問之守者,且云是為佛骨,是為佛牙,枯朽摧裂,奇離磈礧,計不下千斤。臣惟佛法之入中國,自漢明帝時始,然不過人誦其書,習其教而已。至唐憲宗時,乃迎佛骨至京師,其臣韓愈極言其不祥,不宜以入宮禁,憲宗不能聽,且深辠愈,竟遠斥之。臣意自後人莫敢矯其非,凡番僧持以誑惑中國之人,而名為佛顱、佛骨者,相屬於道,由是流入天子宮禁之內,歷世皆然,不以為異。今殿中所有,未必非勝國所遺,累朝以來,亦必以為彼法則然,未嘗深究,以延至今。茲者恭惟皇上躬堯、舜、禹、湯、文、武之資,行堯、舜、禹、湯、文、武之道,始議毀佛屋,毀除穢像,使詭異之行,不得瀆留清禁,此真卓越千古之見,出於尋常萬萬者也。然殿宇像設既除,所有前項佛頭、佛牙之類,皆屬污穢,不宜使之尚存。臣請乞以此物勅下所司,瘞之草野,一切掃而淨之,以杜愚冥疑惑之端,實為大聖人非常作為,有補名教甚大,功德罔極,臣不勝幸甚,後世幸甚。疏入,答曰:大善殿所貯佛骨諸不經之物,瘞之草野,恐後日好事之人,仍為啟視,不如焚之,以杜永患。遂命禮部俱於城外焚之。

嘉靖十六年,勅聽僧徒還俗,禁修葺寺院及私自披剃為僧。 按明會典:嘉靖十六年,題准各該有司,欽遵聖諭,化正僧徒,願自還俗者,聽其自求安便。各處寺院,年久宮殿,任其頺壞,不許修葺。民間幼童,不許捨入為僧,私自披剃。如有此等,罪其父母及其鄰佑。嘉靖二十二年,令燬大慈恩寺。 按明會典云云。

嘉靖四十二年十月,罷遣番僧,封諸藏,著為令。 按:名山藏典謨記云云。

嘉靖四十三年十二月,詔番僧入貢者,限人入邊,如成化、弘治故事。 按名山藏典謨記云云。

嘉靖四十五年,詔禁僧尼戒壇。 按明會典:凡禁止戒壇,嘉靖四十五年,令在外行撫按衙門,督率有司,各查本處僧寺若干,僧徒若干,明白登簿,不時查點。不到者,罪坐住持,立限投銷。一切寄住遊僧,發回原籍當差。在京廠衛衙門及五城御史,將京城內外地方大小僧寺,嚴加巡緝。有指稱受戒,奸淫不法者,訪拏重治。 按明通紀:嘉靖四十五年九月,詔順天府按官,嚴禁僧尼戒壇說法。仍令廠衛巡城御史,通查勘京城內外僧寺,如有仍前受戒寄寓者,收捕下獄。四方遊僧,並聽所在有司遞回原籍。當是時,白蓮教盛行,御史鮑承蔭以妖盜本為一途,恐投邪鼓眾,釀成大患,遂令禁之。神宗萬曆七年,烏思藏僧鎖南堅錯求通貢。 按明通紀:萬曆七年,烏思藏僧鎖南堅錯求通貢。堅錯者,即闡化王答賴剌麻也,故號稱活佛。以傳經說法,戒淫殺,為虜所尊禮,稱輪迴轉法功德世界佛大國師。萬曆五年,套酋切近黃台吉,約俺答迎堅錯西海上,飲長生水。俺答所從部落數十萬人,徒以奉堅錯教,無淫逞者,其教化可知矣。

皇清

天聰七年

大清會典凡喇嘛禁例:天聰七年,定喇嘛班第出居城外清淨處所,有請喇嘛念經治病者,家主治罪。 又定喇嘛班第有容留婦女,及不呈明禮部,私為喇嘛蓋寺廟者,治罪。

崇德五年

大清會典:崇德五年題准,新收僧人納銀送戶部查收,隨給用印度牒,令僧綱司分發。

順治四年

大清會典:順治四年,定喇嘛不許私自遊方,有遊方到京者,著發回原籍。

順治十一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一年,定禁止創建寺廟,其修理頺壞寺廟,聽從其便。

順治十八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八年題准:京城內白塔居住喇嘛九名,西大達廟居住喇嘛八名,及額木齊喇嘛應照舊留住外,其餘喇嘛班第,俱令於京城外居住。如有壇邊京城居住者,將喇嘛送刑部,照違法例治罪。

康熙六年

大清會典:康熈六年議准,凡喇嘛班第,令該管大喇嘛逐日詳查。禮部每月詳查,有請念經治病者,於大喇嘛處說明准去,仍令交還大喇嘛。

康熙二十三年

大清會典:康熈二十三年,覆准嗣後喇嘛所到處,不過三日即令起程,違者留住家長寺廟,住持及失察官員俱行治罪。喇嘛除犯死罪外,所犯別罪停其入官,仍照律治罪,遞解原籍。 又定班第不許服用金黃色、黃色,吳巴什、吳巴三察不許服用金黃色、黃紅色,如上賜者准用,違者治罪。

(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彚考卷第六
Hán Việt
Việt dịch
English

Quyển thứ bả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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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án gốc
(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彚考卷第七

佛國記

鄯善國

其國王奉法,可有四千餘僧,悉小乘學。諸國俗人及沙門盡行天竺法,但有精粗。從此西諸國類皆如是,惟國國胡語不同,然出家人皆習天竺書、天竺語。

𠌥夷國

其國僧有四千餘人,皆小乘,學法則齊整。秦土沙門至彼,都不預其僧例。

于闐國

其國人民盡皆奉法,以法樂相娛。眾僧乃數萬人,多大乘學,皆有眾食。彼國人民星居,家家門前皆起小塔,最小者可高二丈許,作四方僧房,供給客僧。其國僧伽藍名瞿摩帝,是大乘學。國中十四大僧伽藍,不數小者。從四月一日,城裏便灑掃道路,莊嚴巷陌。其城門上張大幃幕,事事嚴餝,王及夫人、采女皆住其中。瞿摩帝僧是大乘學,王所敬重,最先行像。離城三四里作四輪像車,高三丈餘,狀如行殿,七寶莊校,懸繒幡蓋。像立車中,二菩薩侍,作諸天侍從,皆金銀雕瑩,懸於虗空。像去門百步,王脫天冠,易著新衣,徒跣,持華香翼從,出城迎像,頭面禮足,散華燒香。像入城時,門樓上夫人、采女搖散眾華,紛紛而下。如是莊嚴供具,車車各異。一僧伽藍則一日行像,四月一日為始,至十四日行像乃訖。行像訖,王及夫人乃還宮耳。其城西七八里有僧伽藍,名王新寺,作來八十年,經三王方成。可高二十五丈,雕文刻鏤,金銀覆上,眾寶合成。塔後作佛堂,莊嚴妙好,梁柱、戶扇、窗牖皆以金薄。別作僧房,亦嚴麗整餝,非言可盡。嶺東六國諸王所有上價寶物,多作供養。

子合國

其國王精進,有千餘僧,多大乘學。

竭叉國

其國王作般遮越師。般遮越師,漢言五年大會也。會時,請四方沙門皆來雲集,莊嚴眾僧坐處,懸繒旛蓋,作金銀蓮華,著繒座後,鋪淨坐具。王及羣臣如法供養,或一月、二月,或三月,多在春時。王作會已,復勸諸羣臣設供供養,或一日、二日、三日、五日。供養都畢,王以所乘馬鞍勒自副,使國中貴重臣騎之,并諸白㲲、種種珍寶、沙門所須之物,共諸羣臣發願布施。布施已,還從僧贖。其地山寒,不生餘穀,唯熟麥耳。眾僧受歲已,其晨輙霜,故其王每讚眾僧,令麥熟然後受歲。其國中有佛唾壺,以石作,色似佛鉢。又有佛一齒,國人為佛齒起塔,有千餘僧,盡小乘學。

陀歷國

其國有眾僧,皆小乘學。

烏萇國

其國佛法甚盛,名眾僧住止處為僧伽藍,凡有五百僧伽藍,皆小乘學。若有客比丘到,悉供養三日,三日過已,乃令自求所安。

弗樓沙國

其國佛昔將諸弟子遊行,佛鉢即在此。月氏王大興兵眾,來伐此國,欲取佛鉢。既伏此國已,月氏王篤信佛法,欲持鉢去,故興供養。供養三寶畢,乃校飾大象,置鉢其上,象便伏地,不能得前。更作四輪車載鉢,八象共牽,復不能進。王知與鉢緣未至,深自愧歎,即於此處起塔及僧伽藍,并留鎮守,種種供養,可有七百餘僧。日將中,眾僧則出鉢,與白衣等種種供養,然後中食。至暮燒香時復爾,可容二斗許,雜色而黑多,四際分明,厚可二分,瑩徹光澤。貧人以少華投中便滿,有大富者,欲以多華而供養,正復百千萬斛,終不能滿。

那竭國

其國醯羅城中有佛頂骨精舍,盡以金薄七寶校飾。國王敬重頂骨,慮人抄奪,乃取國中豪姓八人,人持一印,印封守護。清晨八人俱到,各視其印,然後開戶。開戶已,以香汁洗手,出佛頂骨置精舍外高座上,以七寶圓碪碪下,琉璃鐘覆上,皆珠璣校飾。骨黃白色,方圓四寸,其上隆起。每日出後,精舍人則登高樓,擊大鼓,吹螺,敲銅鈸。王聞已,則詣精舍,以華香供養。供養已,次第頂戴而去,從東門入,西門出。王朝朝如是供養禮拜,然後聽國政。居士、長者亦先供養,乃修家事。日日如是,初無懈倦。供養都訖,乃還頂骨。於精舍中有七寶解脫塔,或開或閉,高五尺許以盛之。精舍門前,朝朝恒有賣華香人,凡欲供養者,種種買焉。諸國王亦恒遣使供養。精舍處方四十步,雖復天震地裂,此處不動。

羅夷國

其國近有三千僧,兼大小乘學。

䟦那國

其國亦有三千許僧,皆小乘學。

毗茶國

其國佛法興盛,兼大小乘學,見秦道人往,乃大憐憫,作是言:如何邊地人,能知出家為道,遠求佛法?悉供給所須,待之如法。東南諸寺甚多,僧眾萬數。

摩頭羅國

其國捕那河邊左右有二十僧伽藍,可有三千僧,佛法轉盛。凡沙河以西天竺諸國,國王皆篤信佛法,供養眾僧時,則脫天冠,共諸宗親羣臣手自行食,行食已,鋪氈於地,對上座前坐,於眾僧前不敢坐牀。佛在世時,諸王供養法式相傳至今,從是以南名為中國。中國寒暑調和,無霜雪,人民殷樂,無戶籍官法,唯耕王地者乃輸地利,欲去便去,欲住便住。王治不用刑,罔有罪者,但罰錢隨事輕重,雖復謀為惡逆,不過截右手而已。王之侍衛左右皆有供祿。舉國人民悉不殺生,不飲酒,不食葱蒜,唯除旃荼羅。旃荼羅名為惡人,與人別居,若入城市,則擊木以自異,人則識而避之,不相搪揬。國中不養豬鷄,不賣生口。市無屠行及酤酒者,貨易則用貝齒,唯旃荼羅獵師賣肉耳。自佛般泥洹後,諸國王、長者、居士為眾僧起精舍供養,供給田宅、園圃、民戶、牛犢、鐵券、書錄,後王王相傳無廢,至今不絕。眾僧住止,房舍、牀縟、飲食、衣服,都無缺乏,處處皆爾。眾僧常以作功德無業,及誦經、坐禪。客僧往到,舊僧迎逆,代擔衣鉢,給洗足水、塗足油,與非時漿。須臾息已,復問其臘數,次第得房舍、臥具,種種如法。眾僧住處,作舍利佛塔、目蓮阿難塔,并阿毗曇、律、經塔。安居後一月,諸希福之家,勸化供養僧,作非時漿。眾僧大會說法,說法已,供養舍利佛塔,種種香華,通夜然燈,使彼人作。舍利弗本婆羅門,時詣佛求出家。大目蓮、大迦葉亦如是。諸比丘尼多供養阿難塔,以阿難請世尊聽女人出家故。諸沙彌多供養羅云。阿毗曇師者,供養阿毗曇;律師者,供養律。年年一供養,各自有日。摩訶衍人則供養般若波羅蜜、文殊師利、觀世音等。眾僧受歲竟,長者、居士、婆羅門等,各持種種衣物,沙門所須,以布施僧,眾僧亦自各布施。佛泥洹已來,聖眾所行威儀法則,相承不絕。

拘薩羅國

其國城南門千二百步道西,長者須達起祗洹精舍。佛上忉利天為母說法,波斯匿王思見佛,即刻牛頭栴檀作佛像,置佛坐處。祗洹精舍木有七層,諸國王人民競興供養,懸繒旛蓋,散華燒香,然燈續明,日日不絕。鼠銜燈炷,燒花旛蓋,遂及精舍,七重都盡。諸國王人民皆大悲惱,謂栴檀像已燒。却後四五日,開東小精舍戶,忽見本像,皆大歡喜,共治精舍,得作兩重,遂移像本處。

摩竭提國

其國昔阿育王作小兒時當道戲,遇釋迦佛行乞食,小兒歡喜,即以一掬土施佛,佛持還泥經行地,因此果報作鐵輪王王閻浮提。乘鐵輪案行閻浮提,見鐵圍兩山間地獄治罪人,即問羣臣:此是何等?答言:是鬼王閻羅治罪人。王自念言:鬼王尚能作地獄治罪人,我是人主,何不作地獄治罪人耶?即問臣等:誰能為我作地獄主治罪人者?臣答言:唯有極惡人能作耳。王即遣臣遍求惡人,見泄水邊有一長壯黑色髮黃眼青,以脚鉤兼魚口哹禽獸,禽獸來便射殺無得脫者。得此人已將來與王,王密勅之:汝作四方高牆,內植種種華果并好谷池,莊嚴校飾令人渴仰,牢作門戶,有人入者輒捉種種治罪莫使得出,設使我入亦治罪莫放。今拜汝作地獄主。有比丘次第乞食入其門,獄卒見之便欲治罪,比丘惶怖求請:須臾聽我中食。俄頃得有人入,獄卒內置碓臼中擣之,赤沫出。比丘見已思惟:此身無常、苦、空,如泡如沫,即得阿羅漢。既而獄卒捉內鑊湯中,比丘心顏欣悅,火滅湯冷中生蓮華。比丘坐上,獄卒即往白王:獄中奇怪,願王往看。王言:我前有要,今不敢往。獄卒言:此非小事,王宜疾往,更改先要。王即隨入。比丘為說法,王得信解,即壞地獄,悔前所作眾惡。由是信重三寶,常至貝多樹下,悔過自責受八齋。王夫人問:王常遊何處?羣臣答言:恒在貝多樹下。夫人伺王不在時,遣人伐其樹倒,王來見之迷悶躃地,諸臣以水灑面,良久乃蘇。王即以塼累四邊,以百甖牛乳灌樹根,身四布地,作是誓言:若樹不生,我終不起。誓已,樹便即根上而生,以至於今,今高減十文。

師子國

其國王遣使中國,取貝多樹子,於佛殿旁種之,高可二十丈。其樹東南傾,王恐倒故,以八九圍柱柱樹。樹當拄處心生,遂穿柱而下,入地成根,大可四圍許。柱雖中裂,猶裏在其外,人亦不去。樹下起精舍,中有坐像,道俗敬仰無倦。城中又起佛齒精舍,皆七寶作。王淨修梵行,城內人信敬之情亦篤。其國立治以來,無有饑荒喪亂。眾僧庫藏,多有珍寶,無價摩尼。其王入僧庫遊觀,見摩尼珠,即生貪心,欲奪取之。三日乃悟,即詣僧中,稽首悔前罪心,告白僧言:願僧立制,自今已後,勿聽王入其庫看比丘,滿四十臘,然後得入。其城中多居士、長者、薩薄商人。屋宇嚴麗,巷陌平整,四衢道頭,皆作說法堂。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鋪施高座,道俗四眾,皆集聽法。其國人云:都可五六萬僧,悉有眾食。王別於城內,供五六千人。眾須食者,則持本鉢往取,隨器所容,皆滿而還。佛齒常以三月中出之。未出十日,王莊校大象,使一辯說人,著王衣服,騎象上,擊鼓唱言:菩薩從三阿僧祇劫苦行,不惜身命,以國妻子及挑眼與人,割肉貿鴿,截頭布施,投身餓虎,不恡髓腦,如是種種苦行,為眾生故成佛。在世四十九年,說法教化,令不安者安,不度者度,眾生緣盡,乃般泥洹。泥洹已來一千四百九十七年,世間眾生長悲。却後十日,佛齒當出,至無畏山精舍。國內道俗,欲植福者,各各平治道路,嚴飾巷陌,辦眾華香供養之具。如是唱已,王便夾道兩邊,作菩薩五百身,種種變現,或作須大拿,或作睒變,或作象王,或作鹿馬,如是形像,皆彩畫莊校,狀若生人。然後佛齒乃出,中道而行,隨路供養,到無畏精舍佛堂上。道俗雲集,燒香然燈,種種法事,晝夜不息,滿九十日,乃還城內精舍。城內精舍,至齋日則開門戶,禮敬如法。無畏精舍東四十里,有一山,山中有精舍,名䟦提,可有二千僧。僧中有一大德沙門,名達摩瞿諦,其國人民皆共宗仰。住一石室中四十許年,常行慈心,能感蛇鼠,使同止一室而不相害。城南七里有一精舍,名摩訶毗訶羅,有三千僧住。有一高德沙門,戒行清潔,國人咸疑是羅漢。臨終之時,王來省視,依法集僧而問:比丘得道耶?便以實答言:是羅漢。既終,王即案經律,以羅漢法葬之。於精舍東四五里,積好大薪,縱廣可三丈餘,高亦爾。近上著栴檀、沈水、諸香木,四邊作階,上持淨好白㲲,周帀𫎇𧂐。上作大轝牀,似此間輲車,但無龍魚耳。當闍維時,王及國人四眾咸集,以華香供養。從轝至墓所,王自華香供養。供養訖,轝著𧂐上,蘇油遍灌,然後燒之。火然之時,人人敬心,各脫上服及羽儀傘蓋,遙擲火中,以助闍維。闍維已,即檢取骨以起塔。王篤信佛法,欲為眾僧作新精舍,先設大會飯食。僧供養已,乃選好上牛一雙,金銀寶物莊校角上。作好金犁,王自耕四邊,然後割給民戶田宅,書以鐵券。自是已後,代代相承,無敢廢易。

續博物志

釋氏之源

秦二十一年,鑄金狄十二。釋氏之源,本霍去病討休屠王,獲其祭天金人,武帝以為神,列於甘泉宮。魏黃初元年,徙長安,銅狄重不可致,或言金狄泣,因留覇城南。人有見薊子訓與父老共摩銅狄,曰:正見鑄此時,計爾日已近五百年矣。董卓毀其九為錢,苻堅毀其二為錢,其一百姓推置陝北河中。或云翁仲頭髻常出,晉軍至,髻不復出。

野客叢談

佛入中國

傅奕、韓退之皆言佛自後漢明帝時始入中國,此蓋論其顯然者。不知佛法之入中國,其來久矣。觀魏略西戎傳曰:昔漢哀元壽元年,博士景慮受大月氏王使伊存口傳浮屠經。又觀劉向列僊序曰:得仙者百四十六人,其七十四人已在佛經。則知漢成、哀間已有佛經矣。觀漢武故事:昆邪王殺休屠王,以其眾降,得金人之神,上置之甘泉宮。金人皆長丈餘,其祭不用牛羊,惟燒香禮拜。上使依其國俗。又元狩三年,穿昆明池底,得黑灰。帝問東方朔,朔曰:可問西域道人。知是劫灰。又知佛法自武帝時已入中國矣。今人惟知佛法入中國自明帝始,不知自武帝始也。薛正已記仲尼師老聃,老聃師竺乾。審是,則佛入中國又不止於武帝。

墨池浪語

佛法入中國

佛法入中國,不始於漢明帝,列子西方有聖人老子師竺乾可證。蓋周穆王時,文殊、目連來化穆王,即列子所謂化人也。化人示穆王云:高四臺是迦葉佛說法處。因造三會道場。至秦穆公時,扶風獲一石佛,穆公不識,棄馬坊中。公疾,令由余往視之,曰:此真佛神也。公取像澡浴,安清淨處,像遂放光。公宰牲祭之,神擎棄遠處。由余又曰:臣聞佛清淨,所有供養,燒香而已。公遂欲造佛像。由余於高四臺南村得一老人,姓王名安,年百八十,自云:曾於三會道場見人造之,臣老無力,村北有兄弟四人,曾於道場內為諸匠執作,今請共造成一銅像,相好圓備。公悅,大賞賚之。彼人於土臺上造重閣,高三百尺,時人號為高四臺。其人姓高,兄弟四人同立故也,故名高四。然則秦穆公時,佛法已入中國矣。

(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彚考卷第七(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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