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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145
西方要決科註卷上

此書大意分有四種:一、造主正否,二、所說次不,三、正說大旨,四、宗趣定判也。一、造主正否者,或曰非是慈恩正釋,文狀義理違自宗也。謂許凡夫往生,及引舊譯而不依新翻等是也。仁和寺濟暹律師考文成五種疑,謂:一、判往生難易,違《上生經疏》;二、本覺圓明言,乖始覺菩提之義;三、同歸一乘語,不類三乘真實之旨;四、判兜率退,不與自作疏差異;五、定來迎有無,背《上生經》文。以此等義為非正釋。或曰定是慈恩之造,謂弘仁帝勑求五宗章釋,興福寺徒記慈恩釋而牒入之,安遠律師著《六宗章疏目錄》以為慈恩造,惠心、永觀並稱慈恩。吾祖黑谷取證於此書,而屬二門所立人師,故知慈恩正釋也。若夫論凡夫往生之義者,說彼方身土凡有三家:一、是他受用,二、唯是變化,三、是通二種。疑者,何執一槩?若依第一釋義言者,亦滯自力一途之分判。夫願力之所牽,位該於上下,五乘齊入。道綽、善導及感師等,同判此義,而為不共極談。本願所攝,唯識之所不判,性相之所未攝也。況文中曰:「生化土,見化佛。」何其暗乎?又至所引經論者,為難《觀經》等,釋宗義也,豈有諍新舊以相對也?蓋是立敵共許為本之謂。辨其律師勘文,至文中可知焉。二、所說次不者,解有二義:一曰唯是直陳,未必鱗次也;一曰非是無其序,謂初之十三,就解而辨;終之其一,明修行之方軌等是也。三、正說大旨者,令人捨聖道而歸淨土,永絕輪迴,速成不退,是其大猷也。四、宗趣定判者,一部所詮,偏勸往生,令專念佛。以念佛為宗,往生為趣也。題曰西方要決,蓋斯謂也。

西方要決釋疑通規。

西方,指示令往之處也。要,樞也。決,定也。釋,解也。疑,執滯不通也。通,會也。規,度也。凡於西方一門也,舉其樞要而定邪正,以解疑網,會通諸難,學者依之,取悟之度也。或古今不易,千歲則之,謂之通規亦得。斯乃西方之要決,即釋疑之通規也。

大慈恩寺沙門 基 撰。

慈恩寺在晉昌坊,本名淨景寺。高宗為母文德皇太后長孫氏。太宗后懷高宗將產,數日分娩不得,遂詔醫博士李洞玄候脉,奏云:「緣聖子以手執母心,所以不產。」太宗問如何,洞玄奏曰:「留子母命不全,母全子死。」帝沉吟良久,皇后奏曰:「留子,帝業永昌。」太宗依奏。洞玄於六月二十一日奉勑取聖子,遂乃隔腹針之,透心至手。聖后崩,太子即誕,後為君。手至天陰,常手中有瘢痛。帝問嬪妃,不對。候大朝日,問諸大臣,方奏斯事。帝聞,悶絕躃地,良久乃甦,曰:「寡人不孝,致慈母早崩,將報深恩。」乃勑造大慈恩寺,度僧一百人。造觀一名昊天觀,宮一名罔極宮,度道士五十人。高宗貞觀十年生矣。沙門,此云勤息,勤善息惡也。即出家都名。師諱窺基,字洪道,姓尉遲氏,京兆長安人也,唐左金吾將軍宗之子也。母裴氏,夢掌月輪吞之,寤而有孕。及乎盈月誕,彌與群兒弗類。至年十七,遂預緇林,奉勑為奘師弟子,始住廣福寺。尋奉別勑,選聰慧頴脫者入大慈恩寺,躬事奘師,學五竺語,解紛開結,統綜條然,聞見者無不歎伏。奘公曰:「五性宗法,唯汝流通,他人則否。」親授《瑜伽師地》、《唯識》,盡領其妙,恢廓源流。以永湻元年壬午示疾,至十一月十三日長往於慈恩翻經院,春秋五十一,法臘無聞。葬於樊村北渠,祔三藏塋焉。撰,述也,造也。

仰惟釋迦啟運,弘益有緣,教闡隨方,並霑法潤。親逢聖化,道悟三乘,福薄因疎,勸歸淨土。

《法華.提婆品》曰:「我闡大乘教,度脫苦眾生。」〈藥草喻品〉曰:「佛所說法,譬如大雲,以一味雨,潤於人華。」○佛出興世,受法王錄,化加三千,普度群庶,隨器開導,澤靡不被。然生居在世,勝緣已具,聖化親奉,各得其道。時澆緣闕,惑障彌重,貧窮無福,無由親修,豈堪穢土行業勸也?良有由哉!

作斯業者,專念彌陀,一切善根,迴生彼國。彌陀本願,誓度娑婆,上盡現生一形,下至臨終十念,俱能決定,皆得往生。

凡此一節,述《觀經》及《大經》意也。本願之文,汎曰十方,今言娑婆者,蓋舉近而已。天台道綽釋曰:「偏有因緣,斯之謂矣。」

當今學者,特懷疑慮,為諸經論,文有相違,若不會通,疑端莫絕。略陳十四,種釋湍流。博識通才,幸尋取悟耳。

湍,波流瀠回之貌也。言疑滯不通,如水之瀠回也。多聞彊記,謂之博識。博見古今,足以有為,謂之通才。

第一、《金剛般若經》云:「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疑曰:《般若經》說:色聲求佛,判為邪道。《彌陀經》等,乃教觀佛身相,又念佛名也。既求佛不離色聲,如何不入邪道?

等者,攝餘二經也。令聲不絕,令心想相,心口之所行專事於色聲,故曰不離。

若歸正路,淨土是可依憑;經判為邪,縱作恐歸魔境。

因若行邪道,果必感魔境。行者不了而歸依之,輪轉無窮,可畏之甚也。

二途莫決,皂白請分。

皂,黑染也。

通曰:大師說教,義有多門,各稱時機,等無差異。

《瑜伽論》云:「能化導無量眾生,令苦寂滅,故號大師。」千途唱異,會歸同致,故曰無差也。

《般若經》說自是一門,《彌陀》等經復為一理。

門約能入,理言所趣,文互現焉。

何者?

一切諸佛並有三身,法佛無形,體非色聲。若以色聲相取,此即為邪。

准《唯識論》,清淨法界,眾相寂靜,超過尋思言議之道,故曰無形非聲也。

良為二乘及小菩薩聞說三身不異,即謂同有色聲,但見化身色相,遂執法身亦爾,乃以化身之相求見法身,妙理精微相聲永絕,既以色聲求覩,故說為邪。

如薩婆多執佛化身以為真佛,地前亦迷,故曰遂執。離相寂然,絕諸戲論,故曰精微永絕。○有人疑曰:三身不異,不似相宗之所談也。今會曰:非是言相即,唯是攝相歸性而已。故《法華玄贊》曰:「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推功歸本,即法身也。

《彌陀經》等勸念佛名、觀相求生淨土者,但以凡夫障重,法身幽微,法體難緣,且教念佛觀形禮讚,障斷福生,願行相資,求生淨土,擬逢化佛,以作不退良緣。

准《觀經》云:「具足身相,猶為難緣。」故曰:非是凡夫心力所及,何況極妙之真身乎?觀佛身形,《觀經》所說。禮拜讚歎,論文所勸也。故有等言。○西方身土,論其報化,諸師異解。今師所判,亦非一准。佛土章云:「西方通於報化二土。」《述記》中指云:「他受用。」此中判曰:「化身化土。」各述一義耳。

所以上代通人,咸依此教,觀形念號,求見化身,冀命終時,親來接引。遂感彌陀化主,降念相迎,報盡乘華,即生彼國。

廣見古今者,名為通人也。且《安樂集》列六大德曰:「並是二諦神鏡,斯乃佛法綱維,皆共詳審大乘,歎歸淨土。」如曇鸞法師臨命終時,寺傍左右道俗皆見幡華映院,盡聞異香音樂迎接,遂往生也。餘之大德臨命終時,皆有徵詳,蓋其通人歟?

初心後境,理契無違,念號觀形,並非邪道。豈得獨懷一執,不悟聖心,異說紛紜,令他致惑。

念觀俱正,故曰並非。紛紜,亂貌。非特損自,亦至謬他,亂想之過甚哉。

尋斯要決,皂白足分。猶預既無,歸心妙業。勿生亂想,反墮三途。眾苦迫傷,悔之何及。

准《觀經》云:「諸惡所歸,自然迫促。當斯之時,悔復何及?」

第二、《佛藏經》云:「若有比丘見有佛法僧戒可取者,是魔眷屬,非我弟子,我非彼師,非我攝受。」

此經十品說,都不出此意也。

疑曰:《佛藏經》說:心外見佛,皆說是魔。佛非彼師,說彼非佛弟子。如淨土教,專遣念佛名、觀佛相好、求生佛國者,即非佛弟子。佛非彼師,云何得佛護念往生淨國?

《阿彌陀經》云:「為一切諸佛共所護念。」《稱讚經》云:「慈悲加祐,令心不亂。」鋒楯若此矣。

仰尋二教,無不佛言。兩說既殊,若為取判?

通曰:教跡萬差,同歸一實,隨根差立,義別言詮。

會隨機權,歸一乘實,故曰同歸。隨宜詮義,言教差別,故曰義別。○律師考此文曰:「乖一乘方便之義。」今會云:約不定性,會三歸一,名同歸一實也。是故不出三乘真實之旨。《法華玄贊》此說一乘,故義貫通。若言佛乘,舉果攝因名;云菩薩乘,舉因攝果稱,斯之謂矣。斯乃《攝論》所說,彼宗盛談焉。廣如贊文也。

審察兩經,文乖理一。

何者?

佛、法、僧、戒有三種不同:一者、真諦,二者、別相,三者、住持。

別釋中略後一蓋,至下具錄也。

真如體淨,二障斯亡。本覺圓明,即為真佛。

准《唯識論》,清淨法界,非漏隨增,性淨圓明,雖有客塵,而本性淨,故曰真體障亡。此性本有二身,覺悟平等自性,具無量德,離諸戲論,故曰本覺圓明。或可法爾無漏,本有種子,名為本覺。斯據今師自釋《楞伽》之文,而存二義也。律師考此文曰:「違立始覺菩提之義。」豈其然乎?

守性不改,勝智軌成,大士同緣,萬行斯著,即為真法也。

任持凝然,故云不改。可範生解,謂之軌也。諸佛軌之而得成佛,菩薩乘之到如來地,故曰成緣。大功德法之所莊嚴,有無為依,故曰行著。

冥符理會,乖諍絕言,此真僧也。

與一切法不一不異,故云冥符。是一切法平等自性,故曰理會。言思路絕,離於戲論,故名為乖諍絕言也。斯乃實和合之相也。

性潔澄嚴,體淨無垢,即為真戒也。

諸漏永盡,性淨圓明,故曰潔嚴。雖有客塵,而本性淨,故曰無垢。是戒珠之真實者也。

據斯勝義,故說真諦。

此非世俗,故云勝義。

《涅槃經》云:「若能觀三寶,常住同真諦,此即是諸佛,最上之誓願。」即其義也。

〈大眾所問品〉之偈也。

言別相者,佛有三身,即法、報、化也。法有四種,即理、教、行、果也。僧有二種,即有為、無為也。戒者,即在家、出家修道。行者,止作二持,一切戒品也。

法即名清淨真如也。報是自他受用二類也。化者,十丈、丈六及隨類化也。體依聚義,並名身也。教是本質影像,理即二空真理也。行是六度萬行,果即菩提涅槃也。軌持生解,故皆名法也。聲聞名為有為,如來稱曰無為,見於《涅槃經》也。行為出世,故曰修道。三業防非,十支修善,謂之止作。止即攝律儀戒,作是攝善攝生也。前一止是持,作即犯。後二作即持,止是犯。故曰止作二持也。攝盡諸品,故云一切也。○釋真諦中結曰故說,此標云言,別相標結,有無互文耳。

但修別相,為證真諦。起行之徒,只知別相,便為究竟,不悟真原。學戒之流,並為助道。佛之名相,應現非真,用接少凡,權為憩室。下愚不了,預執為真,所以佛訶,稱魔眷屬。

准《涅槃》云:「說三寶之異相,為度聲聞凡夫,故未究竟。」於佛性中即有法僧,凡愚不了執差別相,故曰只知不悟等也。戒如大地,一切善法由此而生,發慧證理真為資緣。《涅槃經》云:「若不持戒,云何當得見佛性耶?」未是直路,須以定慧相資,故云為助。對修別相,是故曰並也。

佛之真子,要達二空,遠契如如,方期本願。端居名相,不悟真空,却入魔鄉,遠佛違法。

過五百由旬,而懸到寶處,故曰要達遠契。真子所期,固在佛果,苟中路怠,豈本意乎?故云期本佛之名相,入寶所之緒也。妄止宿屋端,則將還魔宮,佛法彌遠矣。

陰魔將越,必因常住法身;煩惱障除,要賴虗空等定。出天魔界,還由慈力等持;冀殄死魔,功據神足之定。仰瞻四方,非大聖之莫能;伏察四魔,豈下流之有効?

《大智度論》曰:「得菩薩道故,破煩惱魔;得法性身故,破陰魔;得道得法性身故,破死魔;入不動三昧故,破他化自在天子魔。」○對治擾亂,須依寂靜,故曰賴空定也。若治瞋恨,莫過慈力,所以菩薩入大慈定,軍魔兵仗變為蓮華。《攝論》云:「依慈等持,能破天魔。」若能修四神足,可住壽一劫;若減一劫,所以殄死魔也。如《阿含經》說焉。

若不栖神至道,絕愛網之無由;係想歸真,隔生途之亂軌。所以佛教凡流,且學亂固。

真實出世,謂之至道。愛能縛人,喻如網也。注想一處,歸真正境,謂之係想歸真。亂軌亂固,並名淨土之法,皆不拘度而成度之謂也。祖師所謂不共極談,蓋斯謂乎。《春秋傳》云:「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不軌不物謂之亂政。」固之為言也,自能守之,而其則不忒也。或當改作因也。夫降四魔者,依寂靜力,淨土之法,未必如此,所以得亂名也。

若想西方,且求不退,得生化土,見佛化身。化主提携,得無生忍,平等法界,了達分明。籍此神功,壞諸魔網,近超三界,遠證菩提。

《觀經》云:「見佛色身眾相具足,見諸菩薩色相具足,光明寶林演說妙法,聞已即悟無生法忍。」又云:「得百法明門,住歡喜地。」故云得忍等也。天魔邪業縛生如網,證平等理,心無所著,何之邪網而得縛乎?先生佛家謂之近超,當坐道場故曰遠證也。

若不如斯,還沉惡趣,長時受苦,解脫未期。

詳此二因,差無違諍,勿隨一見,浪執生疑。

兩經說異,淨穢途殊,至其所入,遂歸一趣,故云無違。

順此要門,乃為想土,仍壞住此,窂絕輪迴。

所入雖一,而能入有難易,此所以專為勸也。

驗此隨行淺,深觀因自分。殊益詳因念,理契本何差。

二因雖異,而修念道,不行邪路,遂入一趣,並歸本原,何差之有?

第三、《無量壽經》云:「此界一日一夜修道,勝餘佛土百年。」《維摩經》云:「娑婆國土有十事善法,諸餘佛土之所無有,謂以布施攝貧窮等。」

疑曰:准此經說,娑婆修道乃勝餘方,何勞專念彌陀願生極樂,捨勝取劣,業行難成。

取捨二途,幸詳曲委。

通曰:善逝弘規,靡不存益,各隨一趣,理不相違。

第一上昇,永不復還,故名善逝。弘規,猶言大度也。

何者?

修行之機,凡有兩位:

未登不退,難居穢土。欲修自行,多有退緣。違順觸情,便生憂喜。愛憎競發,惡業復興。無法自安,還沈惡趣。

《智論》曰:「具縛凡夫雖有大悲心,即願生惡世救苦眾生者,無有是處。何以故?惡世界煩惱境強,自無忍力心,隨境所轉、聲色所縛,自墮三惡道,焉能救眾生?」

若也修因萬劫,法忍已成,穢土堪居,方能益物。既成自行,已免輪迴,十事利他,諸方不及。為餘佛土,依報精華,眾具莫虧,所須隨念。既無乏少,施欲何人?自餘九事,准斯可委。所以自知不退,住此無防,廣業益他,勝諸佛國。

《大本》曰:「他方佛國,為善者多,為惡者少,福德自然,無造惡之地。」故曰無乏少也。施所欲具,謂之施欲。《維摩》說曰:「大悲深固。」《大本》勸令廣行六度,知兩經皆說上位之行矣。

當今學者去聖時遙,三毒熾然未能自在,若生淨土託彼勝緣,籍佛加威方得不退,是故要生彼國,成自利因。

勝緣者,有五種勝事,至下自明矣。《維摩經》曰:「自疾不能救,而焉能救諸疾人?」故云要成也。

據此而言,差無違諍。

第四、《彌勒問經》云:「念佛者,非凡愚念,不雜結使念,得生彌陀佛國。」

經中說十念,今文其總標也。

疑曰:准此經說,夫念佛者非是凡愚,不雜結使方成淨業。今修行者聖位未登,結使不除,如何得往?

汝今念佛,功不枉施,疑網稍淹,請垂剖折。

稍,漸也。淹,滯也。剖,折割切細簿之也。《文選》曰:「剖纖折微。」

通曰:教闡隨機,密旨難悟。色絲之妙,達者須臾。所以取捨不明,浪生疑執。

色絲之妙,猶言絕妙也。《世說新語》曰:「魏武甞過曹娥婢下,楊修從碑背上見題作『黃絹幼婦,外孫齏臼』八字。魏武謂修曰:『解不?』答曰:『解。』魏武曰:『卿未可言,待我思之。』行三十里,魏武乃曰:『吾已得。』令修別記所知。修曰:『黃絹,色絲也,於字為絕。幼婦,少女也,於字為妙。外孫,女子也,於字為好。齏臼,受辛也,於字為辤。所謂絕妙好辭也。』魏武亦記之,與修同。乃歎曰:『我才不及卿,乃覺三十里。』」其智迅速,固易悟焉,故須臾而得之。密意旨遠,輒難取捨,所以遲鈍之懷疑也。

何者?

佛教淨業,都是凡夫因果,深信豈得愚也?

《觀經》云:「為未來世一切凡夫。」又曰:「深信因果,不謗大乘。」

今解凡愚,應作四句。

一、凡而不愚,謂從善趣乃至十信,終心無得相似唯識智,故謂之凡。但於諦道緣生,深懷仰信,運心取捨,損益能知,此即不愚也。

諦道,四諦也。總別並舉,故曰諦道也。緣生,十二緣起也。取善捨惡,是損是益,自能分別,故非彼頑愚也。

二者、愚而不凡者,十解以上菩薩於真如境未能證見,故說為愚。得相似無漏智,皆比知二無我,不隨生死凡流,亦得義說非凡也。又解:初地以上菩薩於勝進分無明障故,約此稱愚。由得聖法,故非凡也。

現立少物,謂是識性,帶相觀心,猶有所得,非是真實,故曰相似也。能伏分別二取知解,不涉邪謬,故曰比知也。不同彼無得,故說為非凡也。況三賢無生,《攝論》所許,悉稱名聖,非凡之說,良有由也。當體非愚,故曰約此也。

三者、亦凡亦愚,即善趣以前一切眾生,未順聖理曰之為凡,不了因果復說為愚也。

聖,正也,即名出世。未勤求之,故曰未順。頑然而無知,故曰不了也。

四者、非凡非愚,所謂如來聖智滿足,二障都盡,故非凡愚也。

所言凡者,汎也。准治人德,損益莫分,汎爾受生,等同凡類,去來善惡,輕重不知,此為愚也。

准,度也。言雖治世法而未順聖理,是故不能損惑益智,遂所牽纏而死此生彼。《陀羅尼經》曰:「流轉生死,迷惑不正,故名凡夫。」即其義也。常迷同沒,故曰等同也。去來等下,釋愚名也。

今欲往生淨土作業之人,知此娑婆苦切充滿,特生厭背,不可久居。聞說西方勝樂無極,專誠注想,誓往無疑。既能永滅苦流,長辭染界,即非薄淺,汎爾隨生。

《觀經》曰:「韋提希白佛:『此濁惡處,地獄、餓鬼、畜生盈滿,多不善聚。願我未來不聞惡聲,不見惡人,乃至我今樂生極樂世界。』」即此中之意也。

但能念佛求往彼方,道悟無生當來作佛,意專廣度法界眾生,能運此心定生妙剎,有斯勝解故非愚也。

《大經》三輩皆曰:「發菩提心願生彼國。」故云求作佛廣度眾生也。

言不雜結使者。

使謂十使,結謂九結。

駈役有情,縛留三界,故曰結使也。

念佛之心,即第六識。心王正起,欲作惡事,結使煩惱,容可得生。正念佛時,與遍行五所,及善十一所,不動諸結,無因起故。心緣異境,結使爰生。注想佛時,結使眠伏,故言不雜結使念也。

准《唯識論》,諸煩惱生,必由無明,非善心中有無明故。無癡善根,性相違也,結使煩惱,斯被眠伏焉。

○應生起言:佛教淨業,都於凡夫設願求,而結使未除,數數現行,何曰不雜?若依滅盡者,凡夫豈堪乎?次下會此難也。

願求生淨土者,即不應言雜。良由結使未斷,容可雜生。若已滅除,不得雜起。則由未斷時,有現行念佛淨心,性乖結使。心正念佛,諸結不行;有間斷時,無防即起。非說滅盡言不雜也。

聖人惑盡,此界足安,不勞念佛,求生彼土。

疑者,迷非凡愚念,而為聖人行,故結若此也。

第五、《最勝妙定經》云:「有人造種種寺塔,其數無邊,不如於暫時間端心靜慮。」

又如諸部大乘經中,說無生之理,遣人修道學慧。

疑曰:准依此教,佛讚無生業行之中特為尊勝,《彌陀經》等勸往西方,厭患娑婆願生淨土。

生為患主,生盡患除,捨生求生,患因漸廣,何不作無生行以悟法身?念佛色形,生因不了,設生彼國,與此何殊?但觀無生去佛不遠,心即是佛,何假別求?

准《般若經》,見有生滅,皆是虗妄,非真實有。生即有老,老故有死。愁歎苦惱,但斷其生,而死自滅。不知斷生,終不離死,即此中意也。

此業既專,幸示深趣。

專,自是也。言自為善之,定有深旨,願聞之也。

通曰:行緣教起,並為利生。教說不同,良由器別。

何者?

汎論根器,略有二意:一者業深,二者行淺。業深之侶,可學無生;行淺之流,要生淨土。

夫論作業,凡有二條:一者倒還,二者出離。

言倒還者,雖學佛法,但為名聞,不懼當來生死懸險,貪求勝解,轉執人我,自是非他,不受三業,語宣無相,着相熾然。設學無生,將為伎藝,見他念佛,即橫瞋嫌,致使行人心懷退沒,口宣妙藥,畏不能服,反喫諸餘動病毒藥。是心為業,心乃浪遊,心既不諦,未能看守,自云我解,勘撿全無,不覺命絕,却沈生死,逡巡受苦,解脫未期,此為倒還也。

妙藥,所謂實相常住之甘露也。終日口說,心未曾味,故曰不服也。非特不味,亦執差別,夭傷慧命,如服毒也。逡巡,却去也。此業似進却退,故云倒還也。

言出離者,復有二門:一者、無生,二者、有相。

言無生者,謂守恬靜了別外緣,有無二相善知取捨,制心任運不住二邊,口說心行隨事勘撿,若違若順心得均平。且如炭火吞食,口飡吞食暢悅無歎,喫火食炭不殊吞食,諸違順境並得如斯,堪任娑婆久居不退,迴茲穢國翻作淨方,功力既然即成出離也。

恬,靜也。飡嘉飲旨,口無歎吞,喫火吞刃,腹不燒穿,一事若斯,其餘可知,故曰並如也。是皆上位之所作也。若如此,則理居淨土,設由穢國,真變瓦礫,隨心土淨,蓋斯之謂也。

言有相者,垢緣障重,無相難成,若在此方,諸苦彌積,守心內靜,散境外牽,心逐境移,無生叵悟。心緣一佛,想念彌陀,惡業不為,求生淨土,見他別業,讚善顯揚,聞說他非,不生輕毀,繫心一處,遠想西方,三業相扶,定生彼國,亦成出離也。

簡國於諸方,故曰繫一。立域於十萬,故云遠想。非特無相,是能出離,故曰亦成也。

幸各以根驗教,契者當行。自委業深,位居不退,未勞取相,願生西方。行淺之徒,未免流浪。無生要證,始得出纏。口誦無生,作者非一。據其證者,百無一人。欲得無生,要由勝境。所以求無生見佛,用作證緣。久住閻浮,常逢善友。雖聞正法,說者是凡。日夜恒聞,未證理故。

口誦無生,作業不純,故云非一也。或心口各異,言行相乖,謂之非一亦得。

《推摩經》云:「終日說法,不能令人證滅修道,即是戲論,非求法也。」設使來生遇善友,起今因,還為戲論。不如求生淨土,且絕輪迴,登入寶林,一聞正語,塵妙法忍,應念圓明。

日夜說聽,證悟無分,因果響應,轉成戲論。夜以繼日,勤勞無功,故云不如等也。近超三界,故云且絕。終滿足果,故曰圓明也。《觀經》云:「光明寶林演說妙法,聞已即悟無生法忍,乃至得無量百千陀羅尼門。」又曰:「當坐道場,生諸佛家」矣。

詳此兩緣,勿煩猶預也。

第六、《涅槃經》云:「阿難厄魔,文殊往救。」《大品經》云:「魔王變作佛等,人不能知。」《優婆麴多經》云:「魔變作佛,尊者頂禮。」

《涅槃》出於〈憍陳如品〉也。阿難比丘在娑羅林外,去此大會十二由旬,而為六萬四千億魔之所撓亂。以此因緣,不來至此大會之中。佛勑文殊往救,即為說大神呪。文殊受已,至阿難所,在魔眾中發大聲說。魔王聞已,發心捨業,即放阿難。文殊師利與阿難俱,來至佛所。阿難見佛,至心敬禮,却住一面。廣如經說。《大品經》出在〈夢誓品〉,文曰:「菩薩摩訶薩不久行六波羅蜜,乃至未入菩薩位,為惡魔所撓。須菩提!惡魔變化作菩薩身,說種種之事,記菩薩。菩薩聞已,心生輕慢,謂我已得,輕毀他人矣。」《付法藏傳》第二卷廣說麴多跡,今稱之而名《麴多經》也。優婆麴多,唐言近護,出佛滅後一百年而得六神通大阿羅漢。當爾時,為閻浮提大導師矣。廣見彼經及《大論》第十,並《娑婆論》第一百三十五卷。

疑曰:阿難果證預流,尚被魔撓,佛令文殊往救,然得本心。又魔能化佛身為人說法,淺行菩薩皆不覺知。尊者麴多道窮無學,見魔變作佛,不免歸依。今欲想彌陀臨終見佛,此皆魔境,豈可依憑?所見若真,特為要藥,如逢魔像,虗入邪決。

佛之真形,除病勝緣,教令見之,法真為要藥也。天魔妄像,長苦惡因,勸使逢之,教當為邪論也。

疑情未除,定希會說。

通曰:大覺權形,神像挺拔。魔雖矯亂,其像懸殊。累劫勤修,勝因圓着。果成萬德,相好超奇。豈有弊魔,輒能倫擬。

應現非真,故云權形。超思議外,故云神像。挺,超也。拔,抽也。巍巍出眾,故曰挺㧞也。《智論》云:「佛從無量阿僧祇劫集大功德,一切具足,因緣大故,果報亦大,餘人無此。」

何者?

如來體嚴紫磨,相具炳然,皎若明珠,光踰萬日。魔王設變,眾相不成,事等劣夫,方乎貴宰。

炳然,明貌。方,比也。

阿難權居小聖,迹示預流,據其實行,久登初地。慮佛滅後,修行之徒,魔壞淨心,無方制伏,所以示抅魔網,請佛加威。神呪既宣,則為起教,廣流遐代,學者摧魔,非謂聖人凡厄魔網也。

阿難發心於空王佛所,其行既久,登地可知。未見證初地文,蓋顯是地上耳。《涅槃經》中不舉阿難請語,今文即約隱密云焉。

《大品經》云:「魔變作佛,迷惑下凡。」

經說云久不行六度及未入位等,知約下凡也。

淺行菩薩不能了者,當說《大品》未辨權起。

《大品經》曰:「於是般若波羅蜜,若聽受持親近讀誦,乃至是人魔若魔天不能得便。」故當說令之摧魔也。阿難示以魔撓,謂之權也。為起教法,謂之起也。

涅槃會中因請為說。迦葉請言:「佛說波旬說,云何分別知?」佛告迦葉:「譬如偷狗夜入人室,其家婢使若覺知已尋即退去。行者亦爾,已入佛家而護甘膳不令魔雜。佛之靈狀殊異端嚴,魔來濫正應善分別。眉間毫相右繞盤旋,外實裏虗白光流散,其光映潔淨如瑠璃,面貌圓明猶如聚日,頂髻高顯其髮紺青,一髮一蠡右旋宛轉。覩茲勝相並佛真形,若異此門並為魔也。」

此之一節,總祖述彼經意。考迦葉問辭,出于〈長壽品〉之初也。佛演說譬,在於〈四依品〉之初。行者等下,捃摭經文,處處交舉,尋而可知焉。

言優婆麴多不識魔者。

尊者麴多,生居佛後,以次傳法,為第五師,說法度人,其數極眾。

《付法藏傳》云:烏婆麴多說法道利,夫婦俱證阿羅漢者,乃下一籌,一籌四寸,填積石室,室高二十餘尺,廣三十餘尺。單已及別族者,雖證不記矣。

魔王垢弊法會雨華,撓動眾心不能領悟,又當更惑施以寶冠。聖者垂哀愍而見受,因語魔曰:「我奉佛教識義知恩。」聖者云:「汝既施寶冠,我有寶瓔相謝。」乃取人虵狗三種死屍,變作寶瓔繫頸下。波旬慶曰:「麴多聖者神力難名,化導群機果集聖侶。我之魔眾展轉希諫,今既受我寶冠,又以寶瓔酬我。麴多既落魔網惡趣轉增,我之軍眾不復損減。」身心踊躍輒即還宮。至四天王天,麴多遂攝神力,寶瓔珠玉還作死屍,臰爛青膖膿血交落。波旬憂惱控去無所,遍及諸天欲請除棄。諸天各報言:「非我力能,此是釋迦如來弟子優婆麴多,為汝無知橫加撓亂,暫以此事挫汝身心,可速歸依得免斯厄。」波旬來下至聖者前,五體虔誠悲哀懺謝。麴多尊者愍而為除,謂彼魔言:「我生居佛後不見如來,汝可為我變作佛形瞻相。」魔入村林變身似佛,麴多見已敷座頂禮。魔乃驚懼向麴多言:「弟子凡愚不違尊教,雖變作佛仍處庸流。聖者和南滅無量福。」尊者答:「我近禮佛像遠敬大師,汝弊魔非我所敬,汝今莫懼妄畏福消。」於是魔王深生慶悅,捨諸雜行歸佛法僧,頂禮優婆麴多足還宮不現。

傳云:或雨真金、化作白象,現為女身,端正奇特,舉會欲觀,無聽法心,於三七日中演深法味,乃至無有一人得道,尊者入定即覺焉。《大乘義林章》曰:波卑夜,此云惡者,天魔別云波旬,訛也。萬二千五百人為軍,此言將眾令與天地戰,謂之軍眾也。控,引也。三七日中不覺魔撓,故云無知。或波旬未知尊者神力當如此,謂之無知也。挫,摧也。庸,常也。貧賤之人稱和南,此曰恭敬。

豈得疑言不識魔也?

又如眾多貴宰,力助一夫,兇惡之人,莫能侵撓。修業者亦復如斯,修念至誠,決定生彼,十方諸佛,咸助威靈,報盡之期,魔不能亂,彌陀化眾,皆闡慈光,接引魂情,令昇妙樂,勿懼魔撓,不習良因。

《小本》云:「為一切諸佛共所護念。」《寶積經》云:「高聲念佛,魔軍退散。」《稱讚經》云:「慈悲加佑,令心不亂」矣。

第七、西方淨土、彌勒天宮,共相比校,以彰優劣。

天台迦才及與道綽,如次以二、三、四之義辨之。感師解之,亦以十二上世古德盛為之辨,蓋為人多生惑也。○律師疑云:《上生經疏》云:「天宮有十易生,淨土有七難生。且勸內院,曰:但業行淺,願生西方。萬一不生,恐成自誤。故當已行,應修此業。」一師所釋,何其如此?故知此書非基師造也。今會云:如來說教,隨機萬差。人師演教,亦隨空示。隨入一門,並歸一理。此文所述,意在茲焉。故《通贊》中亦舉十勝,專勸淨土,各隨一趣,並不相違。

疑曰:彌陀淨土去此懸遙,彌勒天宮現居欲界,何不願生兜率,乃趣西方?捨易求難,豈非迂滯?

迂,迴曲貌。滯,淹也。

通曰:比校兩緣,凡有多種,略陳十異,同釋眾疑。

一命有長短,二處居內外,三境分穢淨,四身報兩殊,五種現差別,六進退修異,七界非界別,八好醜形乖,九捨生不同,十經勸多少。

一、命有長短者,兜率壽命只四千年,西方壽命一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劫。

以人間四百年為彼天一晝夜,於人間數五十億六十千歲。那由他,此云萬億。阿僧祇,此翻無數。《大本》誓壽命曰:「有能限量下至百千億那由他劫者,不取正覺。」小本曰:「無量無邊阿僧祇劫。」今釋雖云無數,而非無量,何乖經乎?謂《大阿彌陀經》及《平等覺》、《悲華》、《芬陀利》等,皆說有量。故且據一說而與天壽對論,況判主為化身,豈無量乎?若准《通贊》,則亦判言無量,蓋存報身義也。

二、處居內外者,兜率天宮,慧業若多,即生內處,親侍彌勒;慧少福多,即生外處,不見慈尊。淨土之中,一無內外,報雖優劣,俱是聖賢。

准《上生經》及彼疏曰:「內院即是窂度䟦提及五百億諸天子等願力造作,供養菩薩眾寶珍華,為增道緣。」依讚而言,十善報應勝妙福處。外院即是諸天共造,躭着五欲,不逢勝緣,還造惡業,不免輪迴。《雜阿含》凡夫於彼命終,生地獄、餓鬼、畜生中,蓋斯謂也。一味平等,故無內外;階有九品,故云優劣。住正定聚,所以皆為聖賢也。

三、境分穢淨者,若生兜率內院,見彌勒尊聖會之境,能發淨緣;外院香華樓臺音樂,皆生染想;西方樹鳥水網音樂,觸對六根,無非長道。

准《上生經》,窂度跋提願力為化作善法堂,菩薩居中集眾說法,是名聖會也。所見聞皆勸助菩提。外院無若此事,故多着樂也。西方樹鳥水網及音樂等皆出法音,如《觀經》說:六境相緣而得法忍,六根清徹無諸惱患,受其快樂皆無染著,譬如比丘得滅盡定。斯乃《大本》所明而願力所攝也。

四、身報兩殊者。天中正報,男女兩殊,更相染着,障諸道業。西方生者,皆是丈夫,於自他身,清潔無染。

內雖有女,而化所成。外即不然,男女相着,執手成婬也。丈夫,男子之稱。彼國眾生,乘佛本願,悉具三十二丈夫相。名猶無有,況有體乎?

五、種現差分者,若生天上,種現之惑俱行;但生西方,唯種永無現惑。

兜卛諸天現居欲界,具惑凡夫更無願攝,淨土眾生無境迎惡,故乘願力,不善永離,差分有隔矣。

六、進退修異者。若生天上,多有男女,慧力輕微,多不免退。往生極樂,慧力增強,既絕欲行,唯轉進修。

依經及疏,內決無退,外即不免,退沒三塗。淨方眾生,定慧並行,福德自然,無毛髮惡。○律師疑云:彼經疏云:「若生外院,離第九品,任運後時,還成不退。」今何違乎?會云:此是釋外院中亦有不退者。然多有退。而今不免,蓋就多分而言。

七、界非界別者,上生兜率,未離欲界,火灾若起,不免焚燒。如生西方,永辭三界,水、火、風等並不能害。由彼國中有形質故,非無色界;依地居故,不染色境,故非色界;無婬及段食,故非欲界。

火灾能壞色界初禪,欲界之中豈免焚燒?火灾既起,餘灾可知焉。淨土之中三灾不及,波、水、風、幻還為勝緣。由彼下,據《大論》第三十八卷釋成焉。《淨土論》云:「愛樂佛法味,禪三昧為食。」所以此無段食也。

八、好醜形乖者,生在天中,男女不同,好醜殊異。若生淨剎,紫磨金身,一類瑩嚴,具丈夫相。

論天果報,真為殊特。然隨因行,報有好醜,形有男女,實緣憎愛。淨土之中,咸同一類,形無異狀。蓋是為願有,悉皆金色,及無有好醜,具大人相也。

九、捨生不同者。捨命生天,無人接引。若生淨國,聖眾來迎。

法藏菩薩誓曰:「臨壽終時,假令不與大眾圍遶現其人前,不取正覺。」說其相,如三輩九品文也。○律師疑云:《上生經》曰:「時彌勒放眉間白毫光來迎此人。」今無接引者,豈非乖異乎?會云:彌勒無本願來迎,相亦劣也,故且屬無焉。

十、經勸多少者,勸生兜率,唯有《上生經》文,不至慇懃,粗令作業。勸生淨土,經論極多,大聖慇懃,專誠使往。

粗,略也,疏也。專誠,不之苟且也。非特有經勸多少及文慇不懃,至勵功行亦有親疎,故曰粗曰專也。天台判曰:「諸經所讚多在彌陀。」亦此中意也。既辨優劣,須定生之難易,故下決焉。

又問:西方淨土處勝時安,一切下流如何並往?答曰:彼方精微欲往實難,佛力加持去之甚易。

出過三界,故云處勝。四大常安,故云時安。菩薩別得業之所感,故不易往。佛力加助,彈指即至,蓋本願之所致也。易往而無人,實可悲痛焉。

西方要決科註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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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yển thứ 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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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要決科註卷下

第八、《無量壽經》云:「生彼國者,住正定聚。」《彌陀經》云:「極樂國土眾生生者,皆是阿鞞跋致。」

決定流轉,名邪定聚。隨緣不定,名不定聚。決定不退,名正定聚。淨土無前二,故住正定也。蓋是乘願力,居純正土也。

疑曰:汎論不退之位,要說萬劫修功,如何念佛一生,下至臨終十念,並蒙彌陀接引,生彼得不退。

十信經一萬劫,方入三賢。今即一生等行,順次獲得,疑也宜哉。

論功行,有差別,若為符契。

符契,漢制以竹,長六寸,分而相合,兩不相差也。

通曰:不退、正定,名異義同。修行之人,凡有兩種:一居穢土,二處淨方。穢土修因,要資萬劫;淨方起行,自有多途。

《淨土論》註曰:「正定即是阿鞞䟦致。」今此言之者,論定聚義。經論說殊,人師解區,故預判之,使無相濫也。九品證異,故有多途。或有被弘誓鎧居下位,或有速疾證不退住補處之位,亦成多途也。雖同居不退,而證有淺深,故作此釋。

今明不退有其四種。

諸經論中明不退義,未必一准,以其名異數別位殊,勿迷其途矣。

《十住毗婆娑論》云:一位不退,即修因萬劫意,言唯識觀成,不復退墮惡律儀行,流轉生死。二者行不退,已得初地真唯識觀,捨二乘心,於利他行得不退也。三者念不退,入八地以去,真得任運無功用智,於定散中得自在故,無念退也。

《十住論》普考,未得此文意。言者,相似義也。言第六分別觀慧,取相似之境也。惡律儀行者,旃陀羅及畜猪羊等畋獵漁捕之類是也。准《瑜伽》等,一期活命意樂起殺等等,成不律儀也。廣如諸文。三賢菩薩伏滅二取,令彼不起,了二取空,得相似智,常生貴家及善趣中,不墮惡行及不善趣。前文所謂皆比知二無我,不隨生死凡流,亦斯謂矣。始入初地,實證真如,境智平等,離二取相,謂之真唯識觀成也。於初地中斷異生性障,永不轉變為邪見等,能相續不起異類見及異類業,豈起小心?此中一行之中修一切行,故不廢利他。第八地中斷無相中作加行障,故任運道。空中能起有之勝行,於定散中方得自在矣。

四處不退者,雖無文證,約理以成。何者?如《婆娑論》說:「退根羅漢,欲界人中得果,遇五緣退具,恐失聖果,起修道惑,謂遠行多病、樂誦經典、樂和諍訟、樂營僧事。若天中得果,不逢退具,即得不退,入般無餘。」行者亦爾。前三不退,未得人中,若在娑婆,流浪生死,是其常處。由此染界,遇五退緣:一者、短命多病;二者、大惡緣伴,爼壞淨心;三者、外道雜善,亂真正行;四者、六塵境界,嬈動淨心;五者、不常見佛,竭逢聖化。若常住此,遭五退緣。但生淨土,逢五勝事:一者、長命無病;二者、勝侶提擕;三者、純正無邪;四者、唯淨無染;五者、恒事聖尊。由此五緣,故得不退。

《婆娑論》第七卷說六種羅漢,前五皆退,後一無退,廣如彼論及《俱舍》、《對法》等說。五退具等,光記引《大毗婆娑論》第六十卷,文與今同。考論未得全文,蓋取意而已。見所斷惑,迷諦理起;修所斷惑,迷麤事生。迷理已斷,迷事未盡,故麤事境失念惑生,是故生修道惑。所謂五事皆令心倦,實為退緣也。短命多病等,鸞師同述。天台亦言:「原出於《十住論》中,大槩雖同,各有少異。」惡緣伴者,無顧惡人,破他勝德等,即其事也。其相似善,亂真正行,謂之雜善。淺行之人,苟不甄別,深成障道,當遠離焉。五勝事者,天台亦言:《通贊》同舉,並與今少異。又今師《觀經疏》舉七種勝事,其中五種便解今文,謂壽命無量而得金剛那羅延身,是一勝也;諸上善人俱會一處,補處菩薩常為法友,是二勝也;常修梵行,無不善事,不聞惡聲,不見惡人,無邪法而可亂正行,是三勝也;無女人故,無欲愛心,見聞觸者,令心不染,是四勝也;常見諸佛即補處故,恭敬供養,是五勝也。

據其行位,未可輙齊,地勝緣強,更無退具也。譬如惡人,常行不善,遇逢勝友,哀憫提獎,絕惡交友,恒隨長伴,至于一代,無起過緣也。

第九、《彌陀經》云:「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彼國。」

疑曰:淨土往生,要須大善,具行諸業,方可往生。但空念佛,如何生彼?

六度四攝等,名為諸業也。

通曰:夫論善根多少,只約念佛以明。過去無宿善緣,今生不聞佛號,但今得聞淨土,專心念佛,即是過去善因,想念西方,方能決至,此為大善根也。雖聞彌陀淨土,發意願生,進退未恒,心不決定,判為少善,不生淨土也。

《大本》曰:「若人無善本,不得聞此經。清淨有戒者,乃獲聞正法。曾更見世尊,則能信此事。謙敬聞奉行,踊躍大歡喜。」當知今生至心,過去有因也。廣說宿善,出在《賢護》、《觀佛》、《稱讚》、《平等覺》等諸文也。按立多少名目,諸師異解,未必一准也。

又疑曰:據其念佛,只念佛名,設使心專,未為大善,縱稱佛號,那得往生?

答曰:今明念佛,此辨總修。良為群機受益不等,諸佛願行成此果名,但能念號具包眾德,故成大善不廢往生。

上智下機,俱能修習,謂之總修也。或修此一行,都含諸德,是名總修也。

故《維摩經》云:「佛初三號,佛若廣說,阿難經劫不能領受。」《成實論》釋佛之號,前之九號皆從別義,總前九號名義功德,為佛世尊。說初三號,歷劫難周,阿難領悟,莫能具悉,更加六號以制佛名,勝德既圓,念其大善也。

經下卷也。論出〈十號品〉焉。夫論十號,開合有異。今文准開無上士、調御丈夫,合佛世尊之說而解之,則其意明矣。所謂初三號者,如來、應供、正徧知也。此之三號,其德最勝,故諸文中多舉此三。然桉彼經列初二號與終總德,今言初三,蓋約通途而言之耳。一曰:經舉十中初二,故有初言,是從初從多而言焉。今按通說之三,加總為四,加之以六,十號方滿足,而更加六號之言易見焉。

第十、《彌陀經》又云:「善男子、善女人念佛生彼聲聞之眾數無量無邊。」《淨土論》云:「大乘善根界,等無譏嫌名,女人及根缺,二乘種不生。」

疑曰:如《淨土論》,女人根缺,小聖不生。《彌陀經》皆說生彼。二俱聖教,何以各殊?

通曰:勘尋經論,各順一緣,審而察之,並無差殊。

言女人生者,志性妙決,深厭女身,專念佛名,求生淨。土,娑婆報盡,轉作丈夫,處妙華臺,即生淨國也。

根雖是女,能求菩提,深信平等,廣大誓願,故曰妙決也。願文曰:「其有女人,發菩提心,厭惡女身,壽終之後,復為女像,不取正覺。」善導釋曰:「正命終時,即轉女身,得成男子,坐寶華上,隨佛往生,入佛大會。」《十住論》曰:「隨諸佛之本願因緣,女人見者,若聞名者,即成男身。」

言報缺者,有五種:一、生,二、犍,三、半月,四、妬,五、二形。如此根缺,志性無恒,但能發心,決意勇猛,捨殘缺根,感具根身,即生彼國也。

天然不具,謂之生也。以力去勢,名為犍也。因見他婬,妬心起婬,謂之妬也。半月能婬,半月不能,名為半月也。一身挾二根,是名二形焉。准律中言:「若此之類,其性軟弱,不堪法器。」今文無恒,即斯謂也。聲盲、瘖瘂、躃足、孑臂之類,復不全器,但言五種者,蓋舉重而已。

二乘者。

一謂愚法,證人空理,已得小果,不達法空,故云愚法。唯求自益,不能利他,不可得生淨土。

二謂不愚法。

雖得羅漢,不住小果,隨諸菩薩起大乘心,順生佛前發利他行,故生彼國也。

又《觀經》云:「中生之人,至彼方證小果。」

中三品云:證阿羅漢及須陀洹。

疑曰:《淨土論》云:「二乘種不生。」何因生彼,然得小果?答曰:此人先有小乘種子,遇善知識,發大乘心,即因前小習,悟四非常,發起宿因,即證小果。大乘善友,力所擕獎,不住小乘,還興大念,故非小乘也。

經中上品云:「聞眾音聲讚歎四諦,應時即得阿羅漢道。」大乘善友,二菩薩等是也。經曰:「觀音、勢至為其勝友,當坐道場生諸佛家。」亦此意也。

根雖是女,能求菩提,深信自他佛性平等,即弘大願,誓當成佛,廣度眾生。念捨女身,即生淨土。臨當報盡,化佛來迎,成大丈夫,入蓮華座,即生彼國,佛令安神。經約此門,故云皆往。論據不能若此,故說不生也。

《涅槃經》云:「若能自知有佛性者,我說是人為大丈夫。」即此中意也。

小乘之人,要生大志,乘此為業,即得往生,從彼舊名,號聲聞也。

《淨土論註》云:「如言聲聞者,是他方聲聞,來生仍本名,故稱為聲聞。如佛與帝釋語時,猶稱憍尸迦,是其類也。」上四句會論,下二句通經。○按古德解之,以多釋義。天台所判,粗似同之。千福解之,亦舉釋,尋可知焉。

疑曰:小乘之目,判作譏嫌,何因彼方必稱斯號?

《論註》曰:軟心菩薩不甚勇猛,譏言聲聞,今指之而曰判作也。或謂是無,必所別指亦得焉。

答曰:聲聞愚法,自利過深,不能益他,謂譏嫌耳。

雖存古號,即大聲聞,益物既弘,乃為良稱。

令聲普聞,寧為小乎?

故《法華經》云:「我等今者真是聲聞,以佛道聲令一切聞。」

文出〈信解品〉也。

西方亦爾,雖有小乘,並真聲聞,故無譏嫌等過也。

願文曰:「國中人天,乃至聞有不善名者,不取正覺。」不善名已無,況有體乎?故有等之言也。

第十一、會釋三階行者五種小疑。

三階佛法,信行禪師之所立,《集錄》所述也。斯乃主於佛宗,亦萬衢之一術焉耳。隋之初,佛滅後一千五百三十四年盛行於世,開皇未歲勑斷不行,事見于《續高僧傳》。凡立三階佛法,成其三義:一、依時;二、約處;三、准人。依時者,滅後一千年前猶用一二階法,於中五百已前屬第一階,一千年間屬第二階,一千已後總屬第三。然以正、像、末三時,經論有異說,而建立三階亦自異說。詳按彼錄,多千年後以為第三,是准正法千年之說,而像法已後以為第三階之時也。或復一千五百年後以為第三,是據正法五百說,而末法已後為第三階也。或單五百後即為第三,是依正法五百年說,像法已後為第三階也。約處者,淨土即是第一階一乘世界,國無濁故純說一乘,一乘即是第一階法,故以為第一階處。娑婆穢土即第二階三乘世界,有是五濁分一說三,三乘即是第二階法,故以為第二階處。亦是破戒壞見之處,戒見俱破第三階相,故亦為第三階處。准人者,第一階人有其兩種:一者莫問一切凡聖,戒見俱具,正見成就,一切利根,一乘機根,諸佛菩薩。二者莫問一切,破戒一種,皆悉不壞,正見利根,凡夫一切,一乘根機。菩薩雖有兩種,而唯最上利根,一乘根機而已。第二階中雖亦有名一乘者,而猶是不出三乘之中也。第二階機亦有二類:一者莫問一切凡聖,大乘小乘,皆悉一種,戒見不破,正見成就之眾生也。二者莫問大乘小乘,皆悉破戒、不破見之凡夫眾生。雖有二類,而並利根,正見成就,三乘機類也。第三階者,《集錄》之中引文極廣,詳察唯是有彼戒見俱破,顛倒一切一種眾生,屬第三階之機矣。若約時論,則雖如此,而就人論,則在世及五百年前,亦容通有第三階機,一千年後,亦容通有一二階機。又娑婆機雖是第三,而就人論,則亦有二,餘之通局,准之知焉。廣如《集錄》說也。

第一疑曰:眾生流浪苦事,悉經推究,此因皆由起邪三毒。今者專心念佛,願往西方,邪毒轉增,豈非倒見?

《大論》曰:「或色界死生阿鼻獄,乃至展轉餓鬼中死或生人天,如是輪轉六道受苦無窮矣。」無方執境故名為邪,能害慧命是故名毒,依毒邪起故曰邪毒,從果得名。然立邪名有二解釋:一曰聖人所有名正,凡夫所有名邪,是解准《止觀》意也。一曰《大論》說二種三毒,謂一者邪貪欲、二者貪欲等矣。斯乃凡夫備有二說也。

何者?

娑婆濁界,理合常居,特生厭捨,即邪瞋矣。西方淨土,聖者堪遊,不揆下凡,發願生彼,即邪貪也。所以然者,皆為無明,即邪癡障也。

濁惡凡夫,未斷一惑,焉能得出三界?常居此界,理當然也。瞋即慼行轉也。妄憂苦境,嗔慧斯長矣。三界惑盡,方居淨土,同事於聖,不知己分,妄求彼方,即為僥倖,非是邪貪而何乎?揆,度也。無明不了而使之然。癡之為根也深哉!為,猶是也。

此之三毒,內積心田,設令念佛,感神鬼魔,如何得往淨土受生?

田能生為義也。《大品經》云:「有煩惱魔,外感鬼神。」魔,疑也。良有由矣。

通曰:教旨殊倫,僉悕益物,善知取捨,各隨機緣。

何者?

若也道悟無生,理可娑婆久住。未登不退,穢土難居。若契無生,極樂與娑婆不二,未假厭茲雜界,別仰淨方。位處輪迴,要須生彼穢土。大士所居理解,恒遊莫隔下凡。未成勝觀,暫止還長苦流。

凡此一節意,但隨行淺深,且處分淨穢而已。其實不妨聖人亦生彼方,故有多許不退菩薩而生彼國,如經說焉。

所以捨染土不長邪瞋,樂西方邪貪不起,同時分別,慧所相應。內積三善根,外招眾聖助,此方後報謝,妙剎淨華迎。

捨染取淨,揀擇之善慧也。第六心王與此相應,無明斯伏,貪瞋之可起,更無由故。三善內積,眾聖因之助,三垢消滅,心意柔軟,善心生焉,斯光益寧虗乎?

勿懼神鬼魔,不勤修正業。

第二疑曰:業道如秤,善惡必酬。感生已來,造惡非一,如何不受,直往西方?設欲往生,豈不為障?

業道如秤,鸞大師指云:「業道經考,未得此文焉。」

通曰:夫造業者,苦樂之報定生,既同凡愚,久積罪因,非謬不委。

無始以來,常為凡愚,故云同也。

感今人報,惡業為斷不耶?若言已斷,今即無惡可除;如其未滅,受生因何不障?

三階行者憫然而言:受此生時,諸惡未斷,由人業勝,惡不能遮,善報既終,苦果當受也。

更應示云:惡雖未斷,人業勝故,不廢招生;淨業轉強,焉能起礙?

何者?三歸五戒,有漏善因,倒想所牽,入母胎藏。此之劣行,惡所不遮,故得人身,罪已無力。無始正行,及今發心,誓盡苦原,當來作佛,精勤尅念,願生西方。報盡之期,慈悲善友,哀矜護念,使住正心,聖眾現前,特生渴仰。乘茲勝因,往彼豈難?勿得懷疑,不修淨業。

《瑜伽》等論說,將受生時,父母不淨,謂為己有而生貪愛,於男於女,若愛若恚,以潤當生,入母胎中,識羯羅灆更相和合,故云倒想所牽等也。勝己之私之謂尅矣。

第三疑曰:准今修行,學普為宗,別念彌陀乃成曲見,翻為障道不免輪迴,何不捨別行以隨修其普?

准《集錄》意,彼建二法,曰普曰別。普歸普信,是名普法。言法及人中,不分大小,不辨凡聖,俱信敬之也。第三階機,偏見成就。偏學一二,則互憎愛,而成誹謗。故開普信普正佛法,以化第三階也。別學別行,謂之別法。言一二兩階,如次一乘、三乘之法,各別修之也。兩階根機,正見成就。更無憎愛,隨修隨行,各有巨益。病藥相當,治道無違。廣如彼錄說焉。

通曰:仰尋普行為益極深,大智通賢方能措意,力微智淺難以輙行,大聖隨機遣修別行,稱根性故於理無傷,假別為因修成普業。

一解八地以上諸行之中,修諸行等,為通賢所修之普行。按彼所謂普行,未必若此。故顯智力微淺之人,未堪廣業,可以為此中之意義也。○凡此節意,備彼所立,成此宗實義矣。

第四疑曰:夫欲修道,先識苦因。尋苦之原,皆由惡業。

起惡之境,在此娑婆,不逢眾聖性相之理,造諸惡業,數量無邊。

一切眾生凡有二種:一者、實報,二者、應形。

言實報者,體唯佛性、相即普親,由迷體故妄生貪恚,如來藏上橫起癡心,約相雖殊普親無別,隔生不識妄起愛憎,恒於佛性父母緣行殺盜婬等。

體唯佛性,是一切法平等實性,以為眾生之體本矣。《楞伽》及《梵網》等經曰:「一切眾生皆是我父母」等,故云相即普親也。非理而生三毒,故有妄橫言也。形異類別,是故云殊也。生生世世互相有恩,故言無別也。體相俱失而遂行惡,哀哉!

三乘聖眾,愍念眾生,應體同凡,生盲不識,遂懷輕抑,增長惡緣。

由昔不知,乃生倒想。今得啟悟,對境思愆。已作惡除,當過不起。但於此方懺謝,罪盡可除。厭此欣西,豈亡怨結。

啟,開也。愆,過也。對境謝罪,彼即領受,捨往他方,怨嫌益深,理應在此。先解怨也。

通曰:將尋至道,要絕苦原。息苦之因,無過斷惡。造愆之境,實在娑婆。積此怨嫌,已成愛結。今日審察,倒想所纏。若欲具了眾生體唯佛性相,即普親諸佛大悲,權應隨形六道,跡示同凡。作此解心,人皆共委。如論起行,實驗全無。知之非難,行者難矣。

只可想此法,仰歎非虗。已作之愆,特生重悔。當生過惡,誓不更為。專念佛名,及修諸行。迴生淨土,如救頭然。此界沉淪,吟嗟失路。且安神極樂,果證無生。自行既成,翻歸五濁,大悲化物,等濟羣機。

論解則不出念自身罪惡,談行則一聲等並皆往生。信行心具,十即十生,百即百生,故言非虗也。頭然,頭上火然也。吟嗟,傷歎之聲也。

勿停一途,不進別徑。但須運心動念,先為業對怨酬。

徑,直道也。所修妙業,先絕怨結,蓋擬償其罪因也。

願捨苦因,同生妙樂。彼皆領受,遂捨怨嫌。不可緣茲,乃懷疑難。

願生淨土,橫截五惡,故言捨苦因也。自業既威,亦施怨結,故俱成因,同生彼也。一味國界,何怨之有?故言遂捨。

第五疑曰:方今之際,去聖時遙,下品凡愚,正合禮懺。地藏菩薩,當今有緣,理可專稱,並念三寶。

依《地藏十輪經》及《本願經》,所有悲願,超餘大士。若未來世,有諸下賤等人,或奴或婢,乃至諸不自由之人,覺知宿業,要懺悔者,志心瞻禮地藏菩薩形像,更不經三惡道苦,蒙佛付屬。至阿逸多成佛以來,六道眾生,遣令度脫。若人一日稱菩薩名,勝俱底劫中,稱餘智者德。又聞其名,一聲歷耳,永不經歷三惡道苦。其諸分身,遍滿諸界,一身度于萬億眾生,令歸敬三寶,永離生死至涅槃。廣如經中說焉。

彌陀淨土上行人修,第二階根,能得生念。今既時當濁惡,性欲卑微,那得輙行上人之法?上學下法,迂會稽留,下起上修,障道受苦,法根不會,豈得成功?

迂,遠也。會,合也。稽留,疑滯不通也。

通曰:仁者所言,非無教旨,習而未久,乃發斯疑。停想為通,定開近修。

何者?

一、引聖教。二、辨義門。

言聖教者,部類既繁,備抄難究,略陳五要,以啟創聞。

抄,寫錄之名也。啟,開也。教,道之也。創,始也。

一者、《大集賢護經》云:「佛告賢護:『我涅槃後,諸弟子等傳此三昧,諸惡比丘不能信受,傍言魔說。』又告賢護:『比丘行惡時,諸國相伐時,更相毀謗時,眾生濁惡時,有四眾弟子能傳此法,利益眾生。』」

見經第二、第三卷也。

二者、《藥師經》云:「文殊菩薩為像法眾生請云:『四眾弟子求往生西方不定者,念藥師名,即斷疑網。臨命終時,八大菩薩示往生路。』」

此經前後有四代譯,今文唐玄奘之所譯也,列八聖名在。隨達多、笈多及唐義淨經本,標示其名,二文大意焉。

三者、《彌陀經》云:「他方諸佛共讚釋迦能於五濁說難信之法,六方諸佛舒舌證誠。」

四者、《觀經》云:「韋提希夫人,為五濁惡不善五苦所逼眾生,請生淨土。又下輩三品,具造惡業,皆得往生也。」

五者、《無量壽經》云:「釋迦如來為五濁眾生說法,令離五惡,除五痛,滅五燒。又當來之世,經道滅盡,我以慈悲哀愍,特留此經,止住百年。爾時眾生起一念信,即生彼國。」

疑時濁惡,害今所修,故所引文,皆取被於濁世者也。

疑曰:所引經教,佛說不虗。未知方便之門,為當盡理之說?通曰:大人之言,必合真趣。向援經教,皆究竟門,所以知之。不了之教,涅槃之會,釋通淨土。一門雙林,更無疑決。十方諸佛,舒舌印成。據斯二義,故非方便也。

一切如來三業清淨,諸佛所言無復有異,故皆合真。依《像法決疑經》:「佛告大眾:『我將涅槃,若有疑者,可速問之。』常施菩薩問種種事於淨土一門也。」菩薩不問,則佛亦不決焉。其說丁寧,蓋無可疑也。當知決定顯了之說焉。《小經》云:「六方諸佛證誠稱讚。」經言十方開合之意耳。

上來略引聖教以示說因,自下粗釋義門用袪疑停。

一音演唱。各解萬殊,無不並契。地藏弘願,惡趣救生。彌陀大悲,十念濟物。不求淨土,恐落三塗。念地藏名,苦苦望救。

《維摩經》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故曰一音各解。萬機差殊,一雨冥潤,故云萬殊並契。彌陀本願,誓度娑婆。地藏弘願,意本惡趣。若乖本意,焉得解脫?

今勸專心念佛,誓往西方,大命將終,諸佛來應,既生淨國,永絕三塗,苦事不經,無勞請救也。

《大本》曰:「大命將終。」解有二義。義寂云:「死生為大命,窮通為小命。」憬奧云:「命是天地壽三大中之一,故云大。」

三階宗要,約時機說,千五百年後,不修淨業,設有修者,眾行具成,即第二階,非下凡業也。今觀此意,說上行人,三輩之中獨明上中生人也。

按彼宗意,分別三時,自有異說。今從一說,故云千五百也。三福九品等,謂之眾行也。據今宗而辨之,彼之所謂上行,即三中之二類生也。

淨土之法,定散俱通,作業淺深,同生極樂。

出家清眾,在俗尊賢。屏慮幽居,恬神息亂。能修觀業,定善往生。

越世欲染,故曰清眾也。尊賢名德。《十住論》云:「生佛法中,名為貴族,好家中生。」

志絕榮華,公私事外,不貪俗務,問道勤修,能具三福散因,定生彼國。家資匱乏,事務牽纏,一行能隨,亦生寶界。

匱,亦乏也。牽纏,皆曰縛也。

今生作罪,乃至闡提,大命將終,苦具來逼。忽逢善友,教念佛名,惡相既除,即生妙剎。

此一節忽述《觀經》下三品意也。

大乘善根,下至從生無過,上至迴向終心,約作業淺深,分為上輩三品。小乘之根,初從善趣,上至世第一法,分為中輩三生。大小乘根機,約過輕重,分為下輩三位。

簡下三惡,故言善根。初一之至字,恐是衍文,或當改作從也。准經,至彼始得初地及初果等,所以此取齊迴向終及世第一以下也。○按判三輩機,諸師異解,廣如《群疑論》等說焉。

此即行道淺深,造惡重輕,俱發菩提,願生淨土,隨業多小,皆得往生。

不可偏執一隅,謗疑淨業。

又言今時濁惡,不合念佛願生西方者,此非博見。

《大無量壽經》云:「經道滅盡,佛以慈悲哀愍,特留此經止住百年。爾時眾生聞名生信,皆生彼國。」

經文但云聞經,意名經之所詮,而一部之宗致,故云聞名也。黑谷判曰:「特留念佛,即斯謂也。」或謂經名亦得焉。

義云:如來說教,潤益有時,末法萬年,餘經悉滅。彌陀一教,利物偏增,大聖特留百歲。

判法滅時,諸師解異,道綽、善導、淨影、義寂及法位等,皆同今說。如憬興者,依《法住記》,指於增劫七萬歲後。各據一義,並不相違。二家釋義,出在《群疑論》矣。

時經末法,滿一萬年,一切諸經,並從滅沒。釋迦恩重,留教百年,爾時修因,上生妙土。何為預判,不令願生?

設疑萬年後而尚未足許,何預判之為不願時哉?

詳此經文,足除憂悔,勿懷管見,不達通經。

晉王獻之傳曰:「管中窺豹,時見一班。」通經眾機,通信之經。

第十二、依《攝大乘論》會釋別時義者,論云:「唯由發願即得往生安樂者,是別時意。」

此論本末,譯有四代,今文相似。隋唐二論、陳隋二論,名別時意。唐論之中,加一趣字。魏論名曰時節意趣。世親《攝論》云:「言說與意,時分有異,為別時矣。」

疑曰:准依《攝論》,判作別時,今教念佛,如何即往?

即言一節之骨子也。

通曰:今依《攝論》判釋別時,與淨土門一無差殊。

何者?

由但發願未可即生,依願念佛乃成淨業,願行前後故說別時,非謂念佛不即生也。

上古碩德,盛通此義,蓋自損損他,而害於時也。《群疑論》云:「自《攝論》至此,百有餘年,諸德咸見此論文,不修西方淨業矣。」

第十三、會釋。《法華經》云:「若人散亂心,入於塔廟中,一稱南無佛,皆已成佛道。」

文出于〈方便品〉也。

疑曰:散心一稱佛,佛果未即成;一生念佛名,何生淨國?

通曰:散稱成佛道,道是因不虗。念佛生淨土,報盡生非謬。

既植佛種,當生果也。方行正業,乘願得生,佛因不朽,淨業足成,豈虗謬乎?

第十四、略明作業方軌。

疑曰:宗明念佛作往生因,未知心慮作何等解?念佛方軌其狀若為?

通曰:却尋無際,數劫施旋。設使修因,多虗少實。但求名利,妄計我人。廣作善緣,不為正理。沈淪惡趣,受苦無窮。

聖主彌陀,流名攝化,果成為佛,十劫已經。我等愚癡,唯貪造惡,雖學佛法,現世求名。自是非他,恒生慠慢,追求衣食,日夜勞勤。設有餘功,用隨惡儻。

造惡難捨,如悋惜物,故曰貪也。慠與傲同,慢也。

若也不逢善友,淨土豈聞?一旦無常,還歸惡道。今逢大善知識,共我有緣,教我思維,捨諸惡行,得聞阿彌陀佛本願慈悲。

老少男女能說此法,謂之善知識也,令人出離。大哉德也!

十劫已來,恒流正法。我由障故,今日始聞。五內悲傷,特生恥恨。瞋起貪行,癡生。

五內,五情也,一曰五臟也。《文選》云:「轅馬悲且鳴,哀鬱傷五內。」

但修四修,以為正業。

《俱舍》及《攝論》並明四修,是雖聖道修行相貌,而淨教中此業亦要,故善導等同勸進焉,隨義轉用而已。

一者、長時修首,從初發心乃至菩提,恒作淨因終無退轉。

二者若恭敬修,此復有五:一恭敬有緣聖人,謂行住坐臥不背西方,涕唾便利不向西方也。二敬有緣像教,謂造西方彌陀像變。不能廣作,但作一佛二菩薩亦得。教者,《彌陀經》等,五色袋盛,自讀教他。此之經像安置室中,六時禮懺,華香供養,特生尊重。三者敬有緣善知識,謂宣淨土教者,若千由旬十由旬以來,並須敬重親近供養,別學之者總起敬心,與己不同但知深敬也,若生輕慢得罪無窮。故須總敬,即除行障。四敬同緣伴,謂同修業者,自雖障重獨業不成,要藉良朋方能作行,扶危救厄助力相資,同伴善緣深相保重。五敬三寶同體別相,並合深敬不能具錄,為淺行者不果依修。住持三寶者,與今淺識人作大因緣,今粗料簡。言佛寶者,謂雕檀繡綺素質金容,鏤玉圖繒磨石削土,此之靈像特可尊奉,暫爾觀形罪消增福,若生少慢長惡善亡,但想尊容當見真佛。言法寶者,三乘教旨法界所流,名句所詮能生解緣,故須珍仰以發慧基,抄寫尊經恒安淨室,箱函盛貯並合嚴敬,讀誦之時身手清潔。言僧寶者,聖僧菩薩破戒之流,等心起敬勿生慢想。

有緣聖人,淨土聖眾也。《往生禮讚》曰:「恭敬禮拜彼佛,及彼一切聖眾等」矣。造像變者,通雕盡依正二報也。異學異見之徒,動妨行者,若慢若諍,實為障緣。吾高祖制曰:「諍論之場,諸煩惱競起,智者去之百由旬矣。」可不慎乎。檀,栴檀也。綺,綢綾也。拜像尊而作真佛想,故曰當見等也。或可由想形像,而終感真佛也。經佛身觀,以次像觀者,可復思焉。法界所流等者,梁《攝論》云:「無分別智,真如所流。因斯智流,分別後得所生大悲。因此大悲,安立正法。」此之法是大悲所流矣。聖僧即名二乘。《本業經》曰:「有而犯者,勝無不犯。」故云等敬也。

三者無間修,謂常念佛作往生心,於一切時心恒想巧。譬若有人被他抄掠,身為下賤備受艱辛,忽思父母欲走歸國,行裝未辦猶在他鄉,日夜思惟苦不堪忍,無時暫捨不念爺孃,為計既成便歸得達,親近父母縱任歡娛。行者亦然,往因煩惱壞亂善心,福智珍財並皆散失,久流生死制不自由,恒與魔王而作僕使,驅馳六道苦切身心。今遇善緣,忽聞彌陀慈父不違弘願濟拔群生,日夜驚忙發心願往。所以精勤不倦當念佛恩,報盡為期心恒計念。

元曉師云:「心是業主,受生之本,心若西逝,業亦隨之。」《法鼓經》云:「但知彼方有佛,作往生意,亦得往生。」故勸使想巧也。

四者無餘修,謂專求極樂,禮念彌陀,但諸餘業行不令雜起,所作之業日別須修,念佛讀經不留餘課耳。

念佛通觀及稱也。○宗明五行,何局二種也?謂念佛本願、正定之業,五中為要,經能詮之,故兼讀焉。廣略得中,便於正行也。

夫以生居像季,去聖斯遙。道預三乘,無方契悟。人天兩位,躁動不安。智博情弘,能堪久處。若也識癡行淺,恐溺幽塗。

《大集.月藏分》云:「我正法住五百年,像法住千年。」依魯春秋,當周匡王班四年壬子,佛般涅槃。從彼壬子,凡歷一千二百四十有餘年。今師傳法,故云生居像季等也。躁,動也。

必須遠跡娑婆,棲神淨域。

仰願同緣正事,敬發身心,依此一宗,定為拒割。

幸勿縈心世利,牢懼非常。聲追安遠之風,奚殊電影;德過肇生之節,詎謝乾城。

《智論》曰:「日初出時,在大海邊見城門、樓櫓、宮殿、行人出入,日轉高轉滅,可眼眂見而無有,實名乾闥婆城。」道安、慧遠同世於晉朝,名流於四方。僧肇、道生師事於羅什,德溢乎海內。一旦魂斷,事等幻夢矣。

三空九斷之文,理幽言博;十地五修之教,義奧詞繁。功非一簣之能,業成數載之慮,豈剎那之分?念積塵沙,方宣九有之奇;心恒造境,境述二無之妙。識戀邪魔,將崇達妄之由,生期分促;待植會真之智,死路非運。

人法俱空,謂之三空。九無得之道,斷九惑,是為九斷。五重唯識,名曰五修。或般若禪攝為五度者是也。簣,土籠也。書曰:「為山九仞,功虧一簣。」九有,九有情居,如《俱舍論》說焉。心如工畵師,能造種種境。識如颺野馬,常逐彼彼妄。故曰造境戀邪也。○凡此一節,顯穢土行難成,欲使人捨聖道而歸淨土也。

未若屏慮持齋,息多聞之廣業;安神慧浦,興少學之軍修。

慧浦,念佛之行也。觀稱雖異,而慧為基。浦,水濵也。《遺教經》智慧水,即其義也。軍當改作單也。

運竭穢方,涉遙邦之上苑;靈居淨國,託妙質於金臺。同至道於慈顏,折疑何停?感悲音於聖德,解證無生。弘益滋繁,可略云爾。粗陳蠡酌,以簡良水。

過十萬億土有七寶樹林,故云遙邦上苑。虗無之身,無極之體,故云妙質也。至道名所證,理分得果德,是云同慈顏也。觀世音、大勢至以大悲音聲為說甚深法,故云感等也。滋繁,言多也。《文選》云:「以蠡測海。」

起行全功,莫能府就也。

府與俯同。《禮記》云:「過之者俯而就之,不至焉者跂而及之。」

西方要決,釋難通規。

首題稱云釋疑,言之左右焉耳。

西方要決科註卷下(終)

大唐大慈恩寺上座唯識基法師真像

太宗皇帝御製讚曰:

巨哉哲仁,  迥然出群。  疏造百本,  才過萬人。
妙閑性相,  理契天親。  口翻四辯,  詞發大雲。
昂昂藏藏,  法中之王。  面舒滿月,  雙眸電光。
昏衢麗日,  苦海津梁。  聊申讚嘆,  孰能宣揚。

No. 1145-A (附)辨西方要決真偽造疑

南都藥師寺留學傳法相宗沙門釋基辨撰。

今將辨此書造主真偽,大分三門:初、舉古疑,二、舉他判,三、今正判定。

初舉古疑者,古來有三家疑。初家疑者,昔日仁和寺南岳坊有濟暹僧都,於此《要決》,立五箇疑:一云此書判往生難易,違《上生經疏》故。彼疏中云:「天宮有十易生,淨土有七難生。且勸內院曰:但業行淺缺,願生西方。萬一不生,恐成自誤。故當己行,應修此業。」一師所釋,何其如此?故此書非基師造也。二云此書中有本覺圓明之言,乖始覺菩提之義。三云有同歸一實之言,不類三乘真實之旨。四云判都卛退,不與自作疏差異。彼疏曰:「若生外院,雖下下品,任運後時,還成不退。」今何違乎?五云定來迎有無,背「上生經」文。經曰:「時彌勒菩薩放眉間白毫光,來迎此人。」今無接引者,豈非乖異乎?以有此等乖異,為非基師造也。(已上南岳僧都五疑。) 第二家疑者,近來有疑云:許凡夫往生。及引舊譯而不依新翻,是以為疑。 第三家疑云:此中有三身不異之言,不似相家之所談。上來舉古疑己。

大文第二舉他判釋者,近代有通南岳師初疑云:如來設教隨機萬差,人師演教亦隨宜示,隨入一門並歸一理,此書所述意在茲也。《通贊》中亦舉十勝專勸淨土,各隨一趣並不相違。 又通第二疑云:准《唯識論》,清淨法界非漏隨增,性淨圓明雖有客塵而本性淨,故曰真體障亡。此性本有二身,覺悟平等自性,具無量德離諸戲論,故曰本覺圓明。或可法爾無漏本有種子名為本覺,此乃今師自釋《楞伽》之文而存二義也。 又通第三難云:約不定姓會三歸一,名同歸一實也,是故不出三乘真實之旨。《法華玄贊》此說一乘,故義貫通(云云)。 又通第四疑云:此是釋外院中亦有不退者,然多有退而今不退,蓋就多分而言。 又通第五疑云:彌勒無本願來迎,相亦劣也,故且屬無焉(已上通南岳五疑已)。 又次通第二家難云:彼家說身土有三:一唯報,二唯變化,三通報化。疑者何執一概?若滯唯報義釋,則唯以自力判,凡本願力之所牽位該於上下,五乘齊入本願所攝,唯識之所不判、性相之所未攝也。況文中曰生化土見化佛,何其暗乎?又引唯舊譯為難《觀經》等釋宗義也。 又通第三家三身不異之難云:非是言相即,唯是攝相歸性而已。故玄贊曰:「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推功歸本即法身也。」(已上近來通釋也。)

大文第三、今正判定者,南岳僧都,初以都史西方往生難易為疑。近代通釋,以隨機萬差,人師演教,亦隨今詳。曰:近代通釋,理實雖爾,意味未明。復引《通贊》,興福寺永超《傳燈錄》中評云:「或偽造。」是故南京學徒,以《通贊》不為正。今此《要決》,永超錄中云:「基師造。」又藏俊注進錄為基撰。自昔至今,興福寺學侶,日別回轉,讀誦六經、十一論,及基師所撰章疏等。其中有《西方要決》,無《通贊疏》。由是應知,此是《要決》,基師真造。近代以《通贊》為通釋,為謬。今正舉証,以隨機義判定。「上生經」中,說生彼人。疏釋云:略有三人:一者、菩薩行法,不厭生死,受生死苦,行利樂故。樂生天者,託勝所依,修妙行故;於一切生,受尊貴故;處劣自體,行不圓故;生天得見,慈氏佛故。不同二乘,厭生死苦,恐天放逸,不樂生也。二者、愛敬無上菩提心者,樂修勝行,求大菩提,於彌勒前,聞大法故。不樂大乘,希小果者,隨受生處,欣涅槃故。三者、欲為彌勒作弟子者,願於惡界,為作善利,苦有情所,希行救濟;不願淨土,作餘佛弟子,彼無苦有情,可行濟度。無苦可厭,欣心不深故。(已上疏文。)由是應知都史往生,唯菩薩機為此所被,非被聲聞、緣覺、二乘之機。都史內院慈尊說法會座說,唯天子聽聞,而不說聲聞眾聽聞也。西方淨土不爾,《阿彌陀經》說:「又舍利弗!彼佛有無量無邊聲聞弟子,皆阿羅漢,非是算數之所能知。諸菩薩眾亦復如是。」又《觀經》中說中三品往生得益,以阿羅漢、須陀洹果。又《無量壽經》說:「聲聞、緣覺於百千劫悉共計挍,知其數者,不取正覺之願。」由是應知西方往生所被盡一切機。所以何者?厭離穢土之心即是二乘之心,非厭離穢土心至極,則不可言至心信樂,欲生我國,意樂增長。若此意樂非極增長,則非真實乘佛願力。二乘厭離之心是雖下劣,今以劣心却發至心信樂,乘佛願故,下劣心轉,為成廣大轉之因,如損力益能轉。又都史往生之心若於下地發麤苦障厭離,則生上界,不能生都史天,依彌勒之弟子。是故經說:「不求斷結,修十善法,不厭生死,樂生天」者,疏釋誡勿作六行觀。故知都史往生所被之機唯菩薩也。

又說往生難易,亦對被機,不同《上生疏》中行六事法為上品行生。疏主釋經意言六事法者:一、精勤修福、敬、恩、悲田中所作業等;二、威儀不缺,堅守諸戒行,自住軌則等;三、拂塔塗地,修餝道場,正理制多等;四、香華供養,四事供濟等;五、凡夫行三昧、聞、思等定,聖人入正定,隨所得禪。或凡夫所行三昧,非六行定。六行定者,必上生故。深住聞、思,亦名三昧。六、讀誦經典,演說、修習十善法行等。且舉偏勝。易行上首有此六事,其中一一具攝眾業。若具修六,或能修五,上上品生;若修三、四,上中品生;若修一、二,上下品生。次中三品行生者,四眾、八部,先不犯戒,亦不造惡,罪輕微者,聞名心喜,語發恭敬,身禮拜者。此中具三業者,中上品生;唯具二業,中中品生;若唯一業,中下品生。復次下三品行生者,雖有十行,攝為六行:一、懺悔,二、造像,三、供養,四、禮拜,五、繫念,六、一稱名也。此中具六者,下上品生,唯有初、四,無五、六、二;下中品生,但有初、三,無四、五、六;下下品生,或六中隨行。一、發願見慈氏尊,或生外院得不退,亦是下下品攝。設不發願故,雖不生天,是即三會得脫之人。具如《上生經疏》。如是諸行,從《觀經》說:「極造惡者,臨命終時,善友力故,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滅罪往生」而見,則都史九品行共皆難行。雖然,一一諸行皆是平生散心所行,從臨命終,至心信樂難起,見之亦以為易。又西方往生,雖至心信樂難起,對厭離穢土心極增長之機根,則至心信樂增長故,但以稱名十聲往生,故為極易。又菩薩機者,生天作利樂行。此人若生西方樂處,故不可行。縱雖還來穢國,應度人、天,非上品上生人不能速為濟度行。其餘往生已後,歷劫得歡喜地已,應作事也。故以對菩薩機甚為難行,以都史往生為易往,不違意樂故。故知《上生疏》對唯菩薩機說易。今此《要決》對厭離穢土之機說西方易往,於理全無相違。又《上生疏》中論都史、西方往生難、易,說西方有七難生,都史有十易生。且勸唯菩薩機,非被諸機。故疏結文云:「處穢方而修淨行,寔聖者之利他;居淨土嚴淨國,非上士之弘濟等(云云)。」又說業行淺缺,萬一不生;若缺至心信樂,則萬一不生故。是故以此等文不可為疑也。我慈恩基法師是大乘菩薩,對彼彼機,為令得益,作此二書,以一槩執見,不應起疑也。如《唯識疏》以唯識說中道,《對法疏》以大乘蘊、處、界說中道,《心經幽贊》以空說中道等。對機所說雖異,令悟入離言法性,同一鹹味,全無差異。

次以本覺圓明之言為疑。近代通釋有二義:初以清淨法界會之,云名本覺,不應道理。上句云真如體淨是清淨法界,以是復云本覺,有重言失。設救言:真如體淨為本淨涅槃,本覺圓明為佛所證,真淨法界受用變化平等所依,不應道理。圓明言以離戲論釋,其理未明,本淨涅槃亦離戲論故,此亦重言。故初釋難用,次以本有無漏種釋,此為𠃔當。雖然釋義未明,今助釋言:本謂本有,覺謂正智,以四智心品為體。《唯識論》十說四智心品,本有能生種子所生得故,今以四智名為本覺,四智圓明即佛果顯現也。上句以淨法界云真如體淨,次句以四智現云本覺圓明,如《對法抄》歸敬頌云:稽首圓明本性寂,圓明言顯四智,本性寂言彰淨法界,離淨法界四智心品無佛果顯現相故,具如《佛地論》說。

復次,以云同歸一實為疑。近來通釋以一乘為一實,非我宗意。我宗說一實言,謂癈詮談旨一實如,即是清淨法界之名。《了義燈》等說如來設教體一真如等,與今意同。

復次,以都史退、不退為疑。近來通釋,約多分有退,雖有道理,未明了也。今詳曰:《上生疏》云:「若生外眾,雖下下品,任運後時,還成不退。佛號慈氏,善自長故(云云)。」此中既云後時還成,是有退証也。前時無退,以何云後時還成?復置還言,顯雖有退,由慈氏加被力,還得不退。成謂得也。又西方淨土往生已後,一向無有退,校對此異。今此《要決》云:「天上有退,西方無退,況云多不免退?」既云多分,顯少分有不退,故二文全無違。

復次就來迎有、無為疑,近代通釋以勝、劣辨,為不𠃔。當今詳云:《上生經》中說三種行生相,其行生相總、別難分,故疏主分九品明行、生別。其中於下品上生行,唯說慈氏來迎之相,餘八品行生不說之也。西方淨土來迎,中品下生雖不說引、接,其餘八品皆悉說之。下品下生說見金蓮華,亦是來接之相。今此《要決》,約九品往生中多分說來迎,云若生淨國,聖眾來迎。又約上、中六品及下下品外院生者,無來接相,云捨命生天,無人接引,少在屬無故。(已上南岳房五疑判釋已。)

次判第二家疑者,就此書中許凡夫往生,及引舊譯、不引新翻而為疑難。近來通釋,明由本願力五乘齊入,故凡夫生報土之義,而言本願所攝,唯識之所不判、性相所不攝也。又此書中言生化土見化佛,故舉我宗三義以通報化義會之,云疑者何暗乎?今詳曰:此會釋未明了。我宗判安養報化有三義:一唯報、二唯化、三通報化。海住山上人由第三義判定為正,至今南京相宗學徒依用此義,今採其要辨之。謂若唯報非化,報土地上薩埵所見非凡所及,是聖教說。若凡夫乘願力云自生,初生報土見報佛,則阿彌陀佛現化身,化土一向無用。若化身土無用是佛本願,則應非三身圓滿之佛,故唯報義不成。又若唯化非報,則餘佛亦令凡夫生化土,有何差別得稱彌陀超世別願乎?故唯化義不成。是故以言通報化為正。云何得通?謂總明化土有二:一長時變、二暫時變。西方淨土通化者,長時變化即報土現化,故離報無化,是亦酬本願力長時化故。若歸性言化即報土,是超餘佛,故云超世別願也。然今此《要決》云生化土見化佛,復云求見化身遂感彌陀化主降念相迎等者,是即約下三品以作此言,說遣化佛、化觀音、化勢至至行者前,故《唯識》、《佛地》等論說變化身還依變化土,故離土有身無其處故。今且約下三品得益,云生化土見化佛等,此是雖化佛願所酬,與餘佛不共,理無相違。

問:若爾,何故此《要決》文云化主提擕得無生忍耶?答:無生忍者,上三品益故。此違如何?

答:無生忍言有二,相宗常途所談:一、約八地上言;二、約初地已上言。上三品中所說無生忍八地上,下三品所說初地已上,下品上生中既說得入初地,故此《要決》以得入初地云得無生忍,理全無違。又於不引新翻說西方往生專在舊經,故唯引舊經以釋成也。

問:若爾,《上生經》亦舊譯,何故交釋新翻耶?

答:《上生經疏》釋成經,故新舊交引。今此《要決》,唯立理成,非釋成經,故唯引舊經,理無相違。

問:近代通釋所言本願所攝,《唯識》之所不判,性相之所不攝者,其理成耶?

答:世親菩薩安立一切法唯識,變《深密》等經說諸法唯識故。此中攝有無漏一切法盡,具明如《二十唯識疏》等。謂佛本願是佛識上所變,是為增上緣故。念佛行者自意識上往生,心相變現,云何云非唯識之所判?若強云佛願非唯識所變,則應固執實有。佛心何有固執?又佛本願云:性、相之所未攝,則離性、相,有何所論?不論,則已假爾起言,性、相義成。又若彌陀超世別願不可思議,非言論所及。故云性、相未判,則是即一法界。我宗所言,廢詮談旨,一實如也,真待俗立。若依詮門,是猶性、相;若癈詮門,既云癈詮,彰談其旨,何本之有?何願之有?強褒稱之,名為本願。若別有一固本願現前,立少物謂是本願力,以有所得故,非實佛本願。可謂小乘唯安立見,非大乘見。故云性、相未攝,乃是妄判。

復次,第三家以三身不異言為疑,近代以攝相歸性會釋,今謂未盡。如《成唯識》十說:法身有三種別:一、自性身,二、受用身,三、變化身。如是三身共為法身,皆是無上寂默法之所莊嚴,故不可分離。此即我宗所立三身,故云三身不異,理全無違。

或問:此書筆挌不似《唯識疏》等,故猶有疑,如之何?答:慈恩章疏筆挌非一,疏主自挍正已,筆挌相同,三十、二十《唯識疏》、《義林章》等是也。或有未挍,如《對法抄》六已下。或有但師談,門人書記,如《勝鬘經疏》等,此書亦恐出門人手,所談文理全疏主意,必以已挍章疏筆挌,不可為疑也。

上來所辨,定有錯謬,為令眾生起厭穢土、樂欲淨土之勝解,不顧拙智,聊書記竟。

願以微少功,  普施一切生,  增長厭穢志,
乘佛願生彼。

辨西方要決真偽造疑(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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