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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950
金園集卷上

天竺寺懺主慈雲大師勑諡法寶大法師述

住持傳天台教觀五世法孫慈明大師(慧觀)重編

授菩薩戒儀式十科
授五戒法
示人念佛方法并悔願文
修盂蘭盆方法九門

授菩薩戒儀式十科

第一開導信心
第二請三寶諸天加護
第三歸依三寶
第四請五聖師
第五下座佛前乞戒
第六發四弘誓願
第七開遮問難
第八三番羯磨
第九請佛證明
第十示持犯戒相

第一、開導信心

原夫大乘菩薩戒者,菩薩道之根本,正覺果之因基。故梵網經云:戒如明日月,亦如瓔珞珠,微塵眾菩薩,由是成正覺。華嚴經云:戒是無上菩提本,應當具足持淨戒,若能堅持於淨戒,是則如來所讚歎。涅槃經云:欲見佛性,證大涅槃,必須受其戒法。當知若不受戒,無成佛之期。智度論云:如無足欲行,無船欲渡,是不可得。薩遮尼乾子經云:若不持戒,乃至不得疼癩野干之身,況功德之身。又月燈三昧經云:雖有色族及多聞,若無淨戒猶禽獸,雖處卑下少聞見,能持淨戒名勝士。又瓔珞經云:若一切眾生不受菩薩戒者,不名為人,畜生無異。故知戒德殊勝,不可思議,為五乘之軌範,作三寶之梯航,大惡病之良藥,大怖畏之守護。惡道暗處,戒為明燈;生死海中,戒為船筏。諸佛子!欲求此戒,須發信心。華嚴經云:信是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當知信心為萬善之本。今所發信心者,須信現前一念,即大乘菩薩戒體。故瓔珞經云:一切凡聖戒,皆以心為本,心無盡故,戒亦無盡。然戒有多種:五戒、八關齋戒,名近住解脫戒,若受此戒但近代天之報。小乘二百五十戒名別別解脫戒,若受此戒每恃一條各得解脫,雖出離生死愛河,但趣阿羅漢小果,不能明常住佛性廣化眾生。若受菩薩三聚淨戒,報圓佛果相好無邊,三達五眼十力四無所畏,一切功德無不具足。故受茲戒法,即於凡夫此身一念之中訖至成佛,具八種殊勝,現世獲五種利益。云何為五?一者得諸佛諸大菩薩心心護念時時記持。二者得煩惱斷除佛心明朗,智慧辨才漸漸增長。三者得現在人見心生歡喜,一切善心倍加恭敬。四者得備萬行,猶如妙華莊嚴凡夫位齊古佛。五者臨命終時心無悔惱神識安然,捨此報身直生佛淨土。八種殊勝者,第一趣道殊勝者,譬如大鵬一舉翅高飛能至十萬九千里,喻此菩薩趣道徑疾。故法華經云:乘是寶乘直至道場。又華嚴經云:以少方便而得菩提。當知但了一心名少方便,更無所至當體湛然。第二發心殊勝者,諦了初心當念成佛因果同時,譬如好堅處地內煩惱㲉中,能發此心,已超二乘果位。故云:小乘之極,不如大乘之初。第三、福田殊勝者,假使供養滿閻浮提阿羅漢,不如供養一鵬。何以故?此鳥先曾受菩薩戒故。第四、功德殊勝者,受菩薩戒者,喻如日光;受小乘戒者,喻如螢火。第五、受罪輕微者,諸弟子莫疑受戒,堅持不得,不敢受戒。經云:受戒之後,設若破戒,猶勝外道。不受戒者,外道邪見,永沉惡道,無有出期。破戒之人,戒威力故,設墮惡道,受罪輕微。若墮地獄,作地獄中王;若墮畜生,作畜生中王;若墮神鬼,作神鬼中王;若在人間,作人中王;若生天上,作天中王。生生之處,不失王位。經云:有犯名菩薩,有戒可破故;無犯名外道,無戒可破故。第六、處胎殊勝者,菩薩處胎之時,常為天龍八部、諸善神王之所守護,不令敗壞。第七、神通殊勝者,菩薩於一切處而得解脫。小乘之人,止得三明六道,具八解脫。但離虗妄,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第八、果報殊勝者,生蓮華藏海,受法性身,湛然常住,無生無滅。以念念趣薩婆若海,成無上菩提。

第二、請三寶諸天加護

諸佛子!既知妙戒如是功德,開導身心,須至欣慕。次當教汝虔請三寶及諸天神祇,同降道場,證明護念,同崇戒法。汝等各各至心,隨我口道。

弟子某甲,一心奉請十方三世一切諸佛真應二身。

一切尊法、半滿兩教、一切聖賢、三乘等侶,惟願三寶同降道場,證明加護。

一心奉請,梵釋四王,二十八天,諸仙仙眾,大宋土境,名山大川,江河淮濟,一切神祇,當州地分,城隍社廟。

一切靈宰,僧伽藍內護正法者,並願承三寶力,同降道場,證明加護。

第三、歸依三寶

如上,已為汝請三寶百靈降臨道場,同崇戒善。菩薩戒法,不問是男是女,若顯若幽,乃至利根畜生,但解法師語者,盡受得菩薩戒法。不同小乘於受戒時,但言盡形壽,此身若謝,其戒便失。若是菩薩戒,從今一受,訖至成佛,永無失緣。向下為諸弟子翻邪向正,受三歸依。言三歸者:一、歸依佛寶;二、歸依法寶;三、歸依僧寶。此之三寶是眾生敬田,若也歸依而敬之,能生一切功德。然三寶有乎三種:一、住持三寶;二、別相三寶;三、一體三寶。言住持三寶,亦曰相從三寶。自釋迦去後,至今不絕,泥龕塑像即佛寶,黃卷赤軸為法寶,剃髮染衣名僧寶。言別相三寶者,修行契證方便則有,未修行則無。妙覺如來具法身、報身、應身、化身,此之四身是其佛寶,所說八萬四千法藏是法寶,等覺已還諸位菩薩、一切聲聞等是僧寶。言一體三寶者,上至諸佛,下及蜎飛,無不具是三寶也。實相圓理,無為一體,即一而三,名秘密藏,如世珍奇,通名為寶。即今弟子有其覺性,便是佛寶;此性無染,便是法寶;此性柔和無諍,便是僧寶。諸弟子!不得自輕,諸佛如來只因證此三寶,而能運大神通,興諸佛事。諸弟子!此之三寶在己身中,如水在冰,若向冰外求水,無有是處。然若欲融冰,善須方便,擬趣佛果,非修不成。今始覺知,正向此寶作歸依處,隨我聲唱,各稱己名。

我弟子某甲等,願從今日盡未來際,歸依佛兩足尊,歸依法離欲尊,歸依僧眾中尊。(三說)。

上來已為受歸依竟,向下更須三度結歸。若不結歸,則向歸依不稱圓滿,隨我聲唱。

我弟子某甲等,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三說。)

從今已往,稱佛為師,更不歸依邪魔外道。惟願三寶,哀憐攝受,慈愍故。(三說)

第四、請五聖師

諸佛子!汝等欲求妙戒,先須請師。次為汝虔請五座聖師,授汝戒法。汝等各須至心慇懃三請。請師之法,汝合自陳,蓋汝未能。我今教汝合掌稱名,隨我言道:我某甲等,一心奉請釋迦如來、應、正等覺為和尚。我依和尚故,得受菩薩戒,慈愍故。(三說)

一心奉請文殊師利菩薩為羯磨阿闍梨,我依羯磨阿闍梨故,得受菩薩戒,慈愍故。

一心奉請彌勒菩薩為教授阿闍梨,我依教授阿闍梨故,得受菩薩戒,慈愍故。

一心奉請十方諸佛為尊證師,我依尊證師故,得受菩薩戒,慈愍故。

一心奉請諸大菩薩為同學侶,我依同學侶故得受菩薩戒,慈愍故。

諸弟子、和尚、阿闍梨、十方尊證師、諸大同學,悉具無緣慈悲,拔苦與樂,更為弟子要期。何故須要期?慮諸弟子受戒之後,不能堅持,破戒得罪,墮落惡道。一時唱云:

我若隨三惡道中,和尚、阿闍梨、十方尊證師、十方諸大同學,慈悲度脫(三說)。

第五、下座佛前乞戒

諸佛子!我今為汝三白諸佛菩薩乞戒,汝等至心合掌諦聽。(戒師下佛前跪,唱云:)

仰白十方一切諸佛、大地菩薩僧:此諸弟子,求我比丘某甲,從諸佛、菩薩僧,乞受菩薩三聚淨戒。此諸弟子,已是真實,能生淨信,成菩提種。惟願慈悲,施與菩薩三聚淨戒。

第六、發四弘誓願

諸佛子!將欲授汝妙戒,先須真正發菩提心,立四弘誓願,須歸依諦境,要制其心,自行化他,從因至果。然此諦境及菩提心,通於大小。汝今既求大乘三聚淨戒,須依圓頓無作諦境,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即或成智,即生成滅。依此諦境,立四弘誓願,融攝大小,無非法界初心徧攝,觀惑法界徧集,佛法三身等證。汝等當須心緣諦境,口陳誓詞,合掌志心,隨我口道。唱云:

眾生無邊誓願度,  煩惱無數誓願斷,
法門無盡誓願學,  佛道無上誓願成。

第七、問遮難

次當依梵網經問汝遮難。若有七遮之罪以為障難,不得三聚淨戒。我今問汝,當如實答。

汝曾出佛身血否?(答云:無。下去例此答。) 汝曾殺父否? 汝曾殺母否? 汝曾殺阿闍梨否? 汝曾殺和尚否? 汝曾殺阿羅漢否? 汝曾破和合僧否?

第八、羯磨

諸佛子!既無遮難,方堪受戒。今正是時,切須至心傾仰於師,如仰完器盛水無異。莫餘思想,一心諦聽三番羯磨。唱第一番,法界善芽悉皆震動,欲住汝身;唱第二番,此之戒法徧滿虗空,雲集項上;唱第三番,想此戒法從汝頂門而入,身心滿足,非色非心,不可思議。汝等直須靜思靜慮,諦聽諦聽。

佛子!某甲若干人等諦聽!汝今從我求受一切菩薩淨戒、一切菩薩學處。所謂: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此諸淨戒、此諸學處,過去一切菩薩,已受、已學、已解、已行、已成;未來一切菩薩,當受、當學、當解、當行、當成;現在一切菩薩,今受、今學、今解、今行,當來作佛。汝等從今身至于成佛,於其中間不得犯。能持否?(答:能持。三說。)

第九、請諸佛證明

諸佛子!快哉慶幸,有此遭逢,喜無障緣,得受戒竟,如得髻中珍寶,似得優曇鉢華,宜盡保任,以期熟脫。今更為汝虔請諸佛菩薩,為作證明。

仰白十方法界一切諸佛、諸大菩薩僧,此娑婆世界南瞻部州大宗國某僧伽藍內佛菩薩前,有諸佛子於我所求受菩薩戒竟,惟願諸佛菩薩慈悲攝受,為作證明。

第十、示持犯之相

諸佛子!我今已授汝妙戒竟,汝等等宜應護持,不惜身命,勿令毀犯。我今示汝持犯之相,準梵網經十重、四十八輕垢戒相。汝等諦聽!

第一,不得殺生。若自教殺人殺,非真菩薩,犯波羅夷罪。汝等從今身至佛身,於中間不得犯。能持否?(答:能持。下皆例此答。)

第二,不得犯盜。若自盜、教人盜,乃至鬼神物、一針、一草。不得故盜,犯波羅夷罪。不得犯,能持否?

第三、不得邪婬,當以清淨布施眾生。汝從今身至佛身,於其中間不得犯,能持否?

第四,不得妄語。有則言有,無則言無。不得為貪己身,巧生妄語。不得犯,能持否?

第五,不得酤酒。是昏乱之物,令人飲,則犯三十六失,蒙蔽正性。從今不得酤酒,能持否?

第六、不得說人過患,及受菩薩戒人過。從今不得犯,能持否?

第七不得自讚毀他,當須惡事自向己,好事與他人。從今不得自讚毀他,能持否?

第八不得慳恡,隨己所有,悉當施與。從今不得慳恡,能持否?

第九不得生嗔。一心嗔心,能燒無量功德,死後墮虵中,悉為嗔成。從今不得生嗔,能持否?

第十不得毀謗三寶,況三寶於諸眾生有恩德,從今不得毀諦三寶持否?

向下更為諸弟子發廣大願:汝寺自昔以來,凡有所作,皆為自己,不能普為一切眾生。所以今世之中,無福德智慧,多不稱意。如上四弘誓願,即是總願。向下更發別願,迴因向果,迴己向他,成菩薩之德。(唱云)

受戒弟子等,願以此受戒功德,施法界眾生。願未離苦者,令得離苦;未得樂者,令皆得樂;未發菩提心者,令發菩提心;未斷惡修善者,令得斷惡修善;未成佛者,願早成佛。又以此受戒功德,願梵王帝釋、四天門王、二十八宿、一切天眾、日月星辰、風伯雨師、雷公電母、五嶽四瀆、江河淮濟、名山大川、一切龍神,並願威權自在,養育生靈,使風調雨順,五糓豐成,人無橫病,國有貞祥,八節四時,常安常樂。又以此受戒功德,祝延 當今皇帝聖壽無疆,太子諸王福延萬葉,后妃采女榮愛日新,卿相官班祿遷高舉,州牧縣宰正化清廉,司典吏曹身心吉直,聚集福善,資益一切。又以此受戒功德,惟願在會弟子,住居土地,禁忌百靈,各鎮方隅,恒施利益,先亡後化,若祖若孫,或在三途,或生善處,並願速趣佛國,早悟真常,遠益門欄,長無灾難。又以此受戒功德,願共法界一切眾生,捨此報身,同生佛國,悟無生忍,得大神通,游歷十方,供養諸佛。又以此受戒功德,願共一切眾生,從今已往,永離三惡道身,永離下賤之身,永離不自在身,常得男子,不生邊地,常生中國,受性香潔,六根圓滿,聦明正真,與一切眾生作大知識,作善明友,作大導師,聞我名者發菩提心,見我形者斷惡修善,聞我說者得大智慧,知我心者發菩提心,諸佛菩薩一切行願,福德智慧,悉皆圓滿,仰憑大眾,念誦莊嚴(云云)。

授五戒法(今用南山鈔優婆塞戒經為本,及傍引遺教,此驟錄備急,未可全依。)

初請受戒阿闍梨云:大德一心念!我某甲,今請大德為五戒阿闍梨,願大德為我作五戒阿闍梨。我依大德故,得受優婆塞五戒,慈愍故。(三說)。

第一、發信心

答云:我已先受佛制,令我常行法施。梵網尚令遇異類眾生,勸令發菩提心,況汝慇懃三請,至求淨戒者乎?汝應諦聽,我當授汝上所求戒。遺教經云: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如闇遇明,貧人得寶。又云:戒是正順解脫之本,若人能持淨戒,則諸善功德,皆悉能生。當知戒為第一安隱功德之所住處。然戒有多品,汝所求者,乃是趣善之元首,出苦之要津也。善生經云:此戒甚難得,能為沙彌大比丘及菩薩戒而作根本。當知此戒,勝妙若是,莫可輕心而求受之。我今為汝陳白三寶,乞為證明,護念此等,令汝納戒,及護戒無失。眾善功德,依三寶生,汝當專心,聽我陳白。白三寶云:我比丘某甲,敬白十方法界佛法眾僧,願大慈悲,為我作證。此日娑婆世界,南瞻部洲,大宋國某州某縣某處,有求出家清信正士,姓名某甲,或在家者(云云),從我某甲,求受五戒,盡形壽為優婆塞。願諸三寶,攝受覆護,得受五戒,慈愍故(三說)。

二、令懺悔

已為汝等具白三寶,攝受覆護,猶如照世明燈,無不知見。切慮汝等無始無邊罪障,障汝善心,戒品不發。我當為汝先陳懺悔,淨洗三業,當隨我言。(或有預曾懺悔了,則云:汝等雖預曾懺悔,罪障重積,卒難盡懺。我今更為汝再三發露,當隨我言。)

我某甲,稽首歸命諸佛世尊,哀愍我等,覆護我等。我今懺悔,無始劫來,流轉生死,百千生中,無量億生,或墮六趣,受諸異報,地獄鬼畜,受如此苦,常不得樂。我自思尋,過惑自纏,不覩聖道,障涅槃門,閉甘露戶,塞眾善道,不聞正法,沉沒大海,有如此罪,今悉懺悔。願去我身無量眾毒,拔我邪愚無量塵惑,心意清淨。(作是語已,五體投地,或七反,或三反。)

三、正受法先受歸依

汝已懺淨三業,善法無障,宜自正心受正戒法。應先為汝受翻邪三歸依,翻汝無始邪信之心,令汝永歸正覺之路。當隨我口言,胡跪合掌:我某甲盡形壽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三說)我某甲盡形壽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

四、問遮難

已為汝等發正歸依,永拔邪刺。授汝五戒,今正是時。然我實凡夫,傳佛聖旨。既無三明洞照,安知根器淳漓?南山今揀人是非,明發戒緣不錯。故引成論云:五逆罪人,賊住汙尼。毗尼中:不聽作田,為惡業所汙,亦障聖道,不聽出家。若為白衣,得善律儀,不遮修行施戒等。薩婆多中:若有先犯五、八及十具戒,而犯垢重者,更不得受。汝非此輩人否?(受者實答。若無,便答云:無。)

五、問具闕持

然此五種戒法,既為眾戒之本,受者實難其人。汝能具持此五,為止一、二、三、四耶?(出家者答:願具持。若在家者,當隨意答:或具,或一、二、三、四。)

六、正受戒

汝無遮障,已是淨器,復能具足受持,是真善人,甚為難有。汝應得戒,當隨我語。

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盡形壽為五戒優婆塞,如來、至真、等覺,是我世尊。(三說)

我某甲,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盡形壽為五戒優婆塞,如來、至真、等覺,是我世尊。(三說)

七、說相

汝優婆塞!已納戒法竟,應當為汝明一一戒相。今汝識相護持,汝須諦聽,善諦思惟,如實答問。是多陀阿伽度、阿羅訶、三藐三佛陀,說是五戒相。盡形壽不殺生,是優婆塞戒,能持否?(答:能。)盡形壽不得盜、不得婬、不得妄語、不飲酒,一一皆是優婆塞戒,能持否?(答:能。一一準前初戒廣作。)

八、說護持及功德

是優婆塞五戒相㒵,當一一如法護持,勿令汙犯,如惜眼目,如護明珠,無令毀失。於五戒中,隨犯一戒,永為棄物。於佛法中,無所堪用,名佛法邊人。於五八十戒、大比丘戒,永不得受。假使七佛親證,亦復戒緣不發。汝若有受無持,遇緣破壞,不如莫受,當來療治。若犯五戒,如人已死,法藥不入,難可救療。當聞此語,日夜攝心,如守堤塘,勿令涓泄。

九、遠離十五種非律儀

又,優婆塞!盡此形壽遠離五種邪命:一者、賣肉;二者、沽酒;三者、賣毒;四者、賣眾生;五者、賣兵仗。又,遠離五事莊嚴:一者、香;二者、華;三者、瓔珞;四者、香油塗身;五者、香熏衣。又,復遠離五種放逸:一者、歌;二者、舞;三者、作樂;四者、嚴飾樂器;五者、不往觀聽。略示十五種非律儀行,一一不得,故犯縱放無慚。若於此等律儀未能諦了,更各於本出家師咨稟相㒵,微細奉持,盡此形壽敬事三寶,增進善根,精翫戒珠,常令圓淨。

十、禮佛迴向

次應禮佛迴向,當隨我言:

願十方法界,世性六道,三業罪障,垢惑眾生,崩顛倒山,竭四流濟,登涅槃道,入無為國,歸命敬禮盡十方國諸佛妙覺。(一禮)

願十方法界,世性六道,沉淪諸有,長沒眾生,摧破戒林,灼滅邪照。歸命敬禮,盡十方國修多羅海。(一禮)

願十方法界,世性六道,小心膠固,顛倒眾生,頓絕偏照,傾證住想,永附大乘。歸命敬禮,盡十方國,諸賢聖僧。(一禮)

次當為汝說偈稱贊,汝須互跪合掌,諦聽諦聽。

見聞獲安隱,  莫不信向心,  是故我歸依。
願普如世尊,  甚深淨戒聚,  功德難思議。
受者獲安隱,  福慧日夜生,  諸佛常護念。
萬行漸滿盈,  六度四等意,  普度諸群盲。
手足初莫犯,  節言慎所行,  常樂在定意,
是真優婆塞,  質直離諂曲,  常與賢聖俱。
愛眾猶養己,  是名真菩薩。

念誦作處,世界結之。

示人念佛方法并悔願文

夫大覺世尊以四種法度諸眾生:一者、示視相好,令觀察者發菩提心;二者、示視說法,令得聞者開悟入道;三者、示視化事,令見聞者獲諸法利;四者、名號流布十方,令其聞者執持繫念,罪滅善生而得度脫。今言念佛者,或專緣三十二相,繫心得定,開目閉目,常得見佛;或但稱名號,執持不散,亦於現身而得見佛。此間現見多是稱佛名號為上,如懷感法師一向稱阿彌陀佛名號而得三昧,現前見佛。故今普示稱佛之法,心須制心,不令散亂,念念相續,繫緣名號,口中聲聲喚阿彌陀佛,以心緣歷,字字分明,使心口相繫,若百聲、若千聲、若萬聲,若一日、若二日、若七日等,但是稱佛名時,無管多小,並須一心一意心口相續,如此方得一念滅八十億劫生死之罪。若不然者,滅罪良難。若恐心散,須高聲疾喚,心則易定,三昧易成。故感法師決疑論中,引大集日藏經云:小念見小佛,大念見大佛。論釋曰:大念者,大聲稱佛也。小念者,小聲稱佛也。斯則聖教有何惑哉?奉勸今諸學人,唯須厲聲念佛,三昧易成。小聲稱佛,遂多馳散。此乃學者方知,非外人能曉也。(已上正文)此又與天台智者大師釋觀經中,罪人臨終,十念稱佛,滅地獄火,得生淨土,其意宛同。如云:是心雖少時,而力猛利,諦心決斷,勝百年願力。是心名為大心,不惜身命,名為健人也。彼云大念,此云大心。彼云厲聲,此云猛利,不惜身命。彼云小聲多散,此云勝百年願力。豈非皆令猛利?大聲稱佛,雖少而功多。若小聲稱佛,雖多而功少。故云:十念能勝百年。今時多見世人稱佛,都不精專,散心緩聲,遂致現世成功者少,臨終感應事稀。故今特示此法,切勸凡念佛時,一心不亂,高聲唱佛,聲聲相續,不久成功也。 念佛方法竟。

每日念佛懺悔發願文(從我昔所造已下懺悔等文,出普賢菩薩十大願王經中。)

我今稱念阿彌陀,  真實功德佛名號,
惟願慈悲垂攝受,  證知懺悔及所願。
我昔所造諸惡業,  皆由無始貪嗔痴,
從身口意之所生,  一切我今皆懺悔。
願我臨欲命終時,  盡除一切諸障礙。
面見彼佛阿彌陀,  即得往生安樂剎。
彼佛眾會咸清淨,  我時於勝蓮華生,
親見如來無量光,  現前授我菩提記。
蒙彼如來授記已,  化身無數百俱胝,
知力廣大徧十方,  普利一切眾生界。

秪消直誦此偈,不須別更發願也。

修盂蘭盆方法九門(近有印本別行,稍有添削,請知。)

釋名敘起第一
造盆正法第二
所供勝田第三
施主運懷第四
受供法儀第五
慈親受益第六
道俗同遵第七
斥非顯是第八
問答釋疑第九

釋名敘起第一

盂蘭(梵音,漢言倒懸)盆(此方音,食器也),晉武時剎法師翻名也,又云灌臘經。惠帝時法炬師立名也,又云報恩經(所以取行行之行而立名)。此師不出名,有唐終南山圭峯禪師具題云救倒懸盆經。斯由目連之母受餓鬼之身,命似倒懸,佛令設供,蒙福解脫,故以名之也。本起者,昔迦葉(此云定光)佛時,目連名羅卜,母字青提。卜欲他行,囑母待客毋為慳悋,假設賓筵以誑其子。由是五百生來慳心相續,備歷眾苦,乃至今身仍為母子,復墮餓鬼,發起斯經也。

造盆正法第二

經云(此小經二紙成文):具飯百味(凡有味食)、五果(一核果、二膚果、三糓果、四𥢶果、五角果,亦大略之名)、汲灌(湯沐)、盆器、牀敷、臥具(器具)、香油、挺燭(香油可以塗身,又油燭可以續明),盡世甘美以著盆中(再囑飲食令盡精華,餘物準此可知)。慧淨三藏云:汝須物華四事(一房舍、二衣服、三飲食、四湯藥)、盆美八珍(食之米麵、味之鹽醋、果之果柰、菜之芥薑)。密師疏云:不必雕鏤金玉、剪割繒綵、高聳欄架等也(誡奢)。淨土大盆經(此大乘經四卷成文)云:十六國王聞佛說目連救母脫餓鬼苦,生天道中,母子相見。爾時諸王各勑藏臣:為吾造盆。即時造五百金盆,如是七寶各作五百盆,盛滿百味飲食,事事如法。又造五百金鉢,盛滿千色華,如是七寶各五百鉢,盛滿千色百木香、千色紫金華、千色黃金華、千色赤蓮華、千色青木香、千色白蓮華(一一香華各五百鉢)。王見如法,即勑兵臣十四萬眾,俱到祇園寺奉盆供,并七寶盆鉢俱施佛僧。有須達居士、毗舍佉母、二百優婆夷、波斯匿王、末利夫人等,頒宣國內,依目連盆法,亦如前各造七寶盆、七寶鉢,皆悉五百盛滿。飯盛眾華,一一嚴事。復以五百紫金輿、五百黃金輿,王及夫人等即共盛滿五物,事事具足。於是嚴駕十八萬眾俱至佛所,奉盆及輿供養佛僧。今詳二經,造盆之法由人華儉,既四事百物咸可充供,理無常調。若且直論盆者,若飯饌羮菜果實各著一盆,若香華湯藥皆用鉢器盛之(此依大盆經)。若云盡世甘美以著盆中,此不分盆鉢(此準小盆經)。若欲年年奉盆不絕,應別造盆以擬常用,安清淨處慎盛餘物。造盆之材,金銀銅鐵木瓦無在,但取精嚴為上耳。

所供勝田第三

經云:供養十方大德眾僧,當此之日(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時),一切聖眾或山間禪定、或樹下經行、或六通自在聲聞緣覺、或十地菩薩大人權化比丘,在大眾中皆同受飯。釋曰:自恣僧略有五種最勝:一、自恣滅累戒淨勝;二、三月加行禪定勝;三、歲滿諸佛歡喜勝;四、凡聖小大和合勝;五、十方無邊廣攝勝。供養此僧所得功德,可勝言哉!

施主運懷第四

欲修妙供,先善運心。當念慈親,昊天恩大。若非妙福,何以報醻。福境至尊,非信莫及。然僧涉凡聖,遐括十方。奉供之心,理無局限。必使一香一味,一粒一果,分通十方。願十方僧,同來受用。故三藏云:歷十方而運想,澄一心而供養。心既無限,福亦無涯。於聖於凡,無厚無薄。等心誠敬,以諸聖人。示作凡僧,混和難測。不得於中,起分別心。縱是舊識,亦不得測量持戒毀戒,有德無德。但一心供養,勿生異想。梵網經云:別請五百羅漢菩薩僧,不如次請一凡夫僧。準此而思,運懷普等,始獲僧福也。(於一一凡聖僧邊,獲得僧福。其一僧福者,如經供養觀世音,得福無邊,況眾僧乎。)

受供法儀第五

經云:時佛勑十方眾僧,皆為施主家呪願,願七世父母行禪定意,然後受食。初受食時,先安在佛前、塔寺中。佛前眾僧呪願竟,便自受食。(已上經文)。釋曰:經文安布,似如不次。必先送盆安於塔寺佛前,次同眾僧圍盆呪願。後便各至座,座行禪定意。各從禪起,受彼盆飯。問:禪定門多,行何禪定?答:經文通漫,準應各隨所習。如九旬道業,豈過戒定慧耶?福報檀那,莫若禪定。經云:如貧窮人供養滅定比丘,此人頓捨窮苦,受大富樂。故今受供,勸行禪意也。至受食時,唱等供已,各更作食觀,然後方食。如南嶽禪師偈云:此食色香味,上供十方佛,中奉諸賢聖,下及六道品。等施無差別,隨感各飽滿,令諸施主得,無量波羅蜜。又云:此食色香如栴檀風,一時普熏十方世界。凡聖有感,各得上味。六道聞香,發菩提心。於食能生六波羅蜜及以三行。作是觀者,施者、受者俱獲妙益。又復應知,一食之內,正意默然而食。不得雜想雜語,自壞壞他,為損非輕。餘可意裁。

慈親受益第六

佛語目連:汝母罪根深結,非汝一人力所奈何。汝雖孝順,聲動天地。天地神祇、邪魔外道、道士、四天王神,亦不能奈何。當須十方眾僧威神之力,乃得解脫。目連之母,應時蒙福,便脫餓鬼一劫之苦。又云:現世父母、六親眷屬,得出三途之苦,衣食自然。(此云現世者,生身父母也,異乎遠世。)若父母現在者,福樂百年,無苦惱之患。乃至七世父母,脫苦生天。又大盆經云:波斯匿王父母,免七十二劫生死大苦。又若準大涅槃等經,受報無盡,不可備云。

道俗同遵第七

經云:若國王、大臣、宰相、三公、百官、庶民、比丘、比丘尼行慈孝者,皆應為父母。乃至經末云:比丘四輩,歡喜奉行。又大盆經云:十六大國王、末利夫人、須達長者等,及毗舍佉母、二百優婆夷,頒宣國內,皆斆目連造盆。王及夫人與十四萬眾,俱到祇園奉供。若乃教流東夏,始晉武剎法師翻譯已來,莫知其誰也。但聞昔南齊高祖,常於七月十五日,送盂蘭盆往諸寺,供自恣僧。又顏氏家訓,誡囑子孫:七月十五,盂蘭盆齋,望於汝等。又有唐西明、慈恩等寺,國家每送盆及種種雜物,供獻眾僧。又圭峯宗密禪師自云:多載修崇,年年不闕。又造疏講經,令果州充縣耆艾,斆修奚及。今聖宋至道初,詔兩街僧錄,令進法式,以修盆供,仰報慈親。于時正教大師省才,撰義應詔(云云)。

斥非顯是第八

吳越之俗,亦存盂蘭之設,但名下喪實,良可痛哉!每至此日,或在本家,或寄僧舍,廣備蔬食,列祀先靈,冥衣紙錢,憑火而化,略同簠簋之薦,未干蘭供之羞。豈知本為目連不能餉母之食,哀投調御,始開救苦之方,推乞福於眾僧,專奉盆於三寶。如其反此,未知于何?故經云:大目犍連始得六通,即以道眼觀見亡母生餓鬼中,不見飲食,皮骨連立。目連悲哀,以鉢盛飯,往餉其母,食未入口,化成火炭,遂不得食。目連大叫悲號,乃至佛言:非汝一人力所奈何,天地神祇、邪魔外道、四天王等皆莫奈何,當須十方眾僧威神之力,乃得解脫。故教以奉盆供養十方大德眾僧。請尋經意,足見是非,代變風移,一至于此。

問答釋疑第九

問:目連何不用阿難所請呪法,令母得食(呪法即西然經也)?

答:起教逗機,各有由矣。如世種種方藥,為對種種病故。彼經且云得食,未明度脫。此中別示苦緣,要令升出爾。

問:奉盆之外,更嚮先靈何妨?

答:奉盆得脫,更嚮何鬼?如人免罪出獄,自然歸家,又更送食耶?既蒙福生天,復云嚮鬼,雖欲從命,恐成矛盾。

問:若然者,一反修供便得生天,何故佛令年年奉盆?

答,多益盆福,彌助人天。設復苦報未除,理宜頻薦。(惡道有輕重,孝心有厚薄。)

問:若許若有,未除何妨更祭?

答:苦有三途四趣,不例為鬼。況鬼有等差,不例得食(如目連母,豈得食耶)。唯宜薦福,苦樂皆資。若執祭儀,未窮鬼道。故中阿含經云:若為死人布施祭祀者(布施如奉盆也,并其祭祀雙行,正如前問),若生餓鬼者得食,餘趣不得,由各有活命食故。若親族不生其中者,但施自得其福(勸施不勸祭也)。準意應云:人死若生餓鬼及不生者,但行布施,蒙福解脫,不須祭祀,方成了義(應知猶是中含隨情許祭餓鬼,然雖從許,意在全奪)。

問:造盆安家中,佛前供養,彼請僧歸家食,得否?

答:理應不通在家,須送往塔寺。據經云:初受食時,先安在佛前、塔寺中、佛前(恐濫在家佛前,故重云塔寺爾)。

問:奉盆并盆施耶?

答:自量施力。

問:送盆人并官客,將何物延待?

答:此如法苑六十二卷初說,請往撿之。

金園集卷上
Hán Việt
Việt dịch
English

Quyển thứ 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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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án gốc
金園集卷中

天竺寺懺主慈雲大師 勑諡法寶大法師 述

住持傳天台教觀五世法孫慈明大師(慧觀)重編

放生慈濟法門(并序)
梁朝高僧放生文
施食正名
施食法(附)
施食文
施食觀想答崔(育材)職方所問

放生慈濟法門(并序)

儒冠五常謂之仁,釋御四等謂之慈,皆惡殘去殺,推惠廣愛之謂也。然後果五福之曰壽,證四德之曰常,實唯不殺放生之大統也。始悟九居之中,無常之理,為殺業之故。釋迦金人,八十示滅,信相以不殺見疑,於是明矣。洎充虎濟魚之為行,數塵滴海之比壽,不殺果知其常,斯又明矣。推此欲登仁壽之鄉,常樂之場,久而彌芳,必須以放生則蚤蝨之咸䘏,蜎螟之遂康;不殺則草木等愛,枝葉靡傷,然後始可也。人何逆甚,而返以殺畜肥體,乃望長年?豈異續火以水,增冰以湯,何其遼矣!試論之曰:彼之含血,既均於己,計身惜命,豈復遠哉?有識之士,取譬諸身,孰敢殺身?取譬諸命,孰不保命?矧如佛言,莫非父母妻子循環之報,且殺且噉,其可忍乎?是知暴凶嗜殺之徒,嬰三途之極酸,然後殘疾短齡之應而應之,其將何歸?嗚呼!深可憐愍者也,痛莫奈何!(予)因將二三子,往翠巖練若,修法華三昧。路由舟檝,眾買水屬放之,兼廣流水,品疏講經,獨不果也。但臨生類,口授法句,觀者飾謬,謂倫貫盡旨。山行之次,請析簡書之。(予)曰:蓋出我衷,非由舊章,適時之言,那可承用?辤之不已,備而端輗,目為慈濟法門,作七章分別,事理聊足。但其言質用者,更可裁飾。七章者敘由:一呪水,二請加,三歸依,四稱佛,五說法,六懺願,七

一、敘由章(法師當臨生類而坐,合掌在胷,慈眼視之,生憐愍心罷,云:)

汝等異類,初不自知。妄源濫觴於己心,業海波濤於一念。念由妄起,心逐境流。貪著前塵,如膠著草。背真既遠,迷惑轉深。攝之不還,拔之不出。貪嗔為本,起眾業因。常趣三途,竟不知返。於瞋重者,趣火途道。於貪重者,趣刀途道。於癡重者,趣血途道。等分重者,三途徧歷。動經塵劫,無解脫期。汝今此類,本多愚癡起。由癡業故,墮畜生中。世世受身,皆畜所攝。報命欲盡,先遭羅網。或中弓刀,或相吞噉。剝皮噬肉,唯血盈流,名血途道。其苦無量,不可具言。且如今日,將入火湯,美他喉舌。臨其死怖,深可痛情。遭遇菩薩檀越,捨己珍財,贖汝身命,㧞汝苦厄,施汝無畏。汝今勿怖,生安隱心。仍請吾等,授汝三歸,說深妙法。令汝身命,便謂已得第一之利。更聽法門,實當幸甚。當攝一心,諦聽

二、呪水章(當以淨器盛水,攝定自心,誦穢跡呪七徧或多徧。誦已,將楊枝散酒,生命誦呪,前作此言。所言穢跡呪者,大圓滿陀羅尼神呪穢跡真言:唵𠲽咶啒㖀摩訶鉢羅合恨那𠵨吻什吻微咭微摩那栖嗚深暮啒㖀𤙖泮泮娑訶。)

然將欲授汝三歸及正法義,切恐汝等異類惡業所熏,形體臭穢。三實至尊,如何可近?吾有秘密呪法,呪水令淨,散灑汝身,滌去羶穢,兼能潛洗汝心,令成法器。(作是語已,即便呪水灑之。)

三、請加章(凡師道力淺薄,異類神識昏愚,故須請三寶冥加,令彼了別言語,領受法義。經云:我若向畜生,自得大智慧。又云:聖欲與知,使蜫蟲能知。是故請加,深有由也。先作是言:)

我今已為汝等浣去羶穢,堪近三寶至尊。汝等積劫諸根厚重,昏散累障,雖陳法句,云何能知?吾今為汝慇懃三請十方諸佛菩薩,神力冥加,使其頓豁昏情,朗聞正法。又聖應物,有顯有冥,顯則令汝見聞,冥則潛資識性。今請冥加,破汝愚闇,使受三歸,不唐其意。(作是語已,五體投地,敬禮三寶,一心存念,深起懇側。若空間處無像,只用合掌向空,白聖唱云:)

我比丘某甲,敬白十方諸佛、釋迦本師、寶勝如來、正徧知者,觀音大士大悲熏心,彌陀至尊勝大慈曰:惟願他心道眼,真實見知。我今順諸佛慈,行菩薩行,為彼畜生道報苦聚眾生,授與三歸,說深妙法。但緣此類,本為愚癡,故墮殊形,長嬰苦受,不識三寶,不聽法言,縱有暫聞,愚故不解。今請三寶,同與冥加彌勒慈光,潛輝闇識觀音慧力。願割昏情,使彼耳聽法音,歸依三寶,慈愍故。(三說,後復坐。)

四、歸依章(當生慈心,目視口言,三業懃重,存念三寶,滿虛空中,慈加物類,不得容易,將恐無益,切囑切囑。想已而作是言說云:)

汝等異類,當生慶幸之心。三寶至尊,慈善根力加被於汝,應當善攝諸根,一心受法。汝先憶念宿何惡業,今受此身。但由不信因果,不歸三寶,內縱吾我,外假惡緣,晝夜貪瞋相續不斷,心純是惡,與惡相應,隨順歸依邪師惡黨,邪毒深入,正念不生,故此邪心永斷信種。信若不起,諸佛常滅,法輪不轉,是故眾生長劫受苦。吾今教汝歸依三寶,起正信心,翻汝前惡,令識正法。然歸依之法,必須三業克全,一心歸向。但汝等身口惡報不得自在,身不能曲折,口不能解言,唯有意業而能存念。意唯總䇿,若能一心不散,亦得全分歸依。汝當一心存念三寶,作歸依想。所言三寶者,即是所依無上之境。先當為汝略說三寶名義,汝當審識,然後歸向。一者總相三寶,二者別相三寶。一、總相者,謂佛名為覺,法名不覺,僧名和合。此之三寶而但一體,無二無別,在修在性,因果無殊。今論歸命,當從果說。如普賢觀經云:毗盧遮那,徧一切處,其佛所住,名常、寂、光、常、樂四德等。所說毗盧遮那即佛寶,寂光即法寶,常樂即僧寶。又涅槃經云:佛即是法,法即是僧,僧即是如來。即此義也。三即是一,三一圓融,不可得說,強名一相,二別相。三寶者,即普賢觀經三歸文云:十方諸佛,願證知我。大德諸菩薩,願為我伴。我今依大乘經甚深妙義,歸依三寶。佛即佛寶,菩薩即僧寶,大乘妙義即法寶。以此對前一體之義,作二種相說,亦只是一種無別,總名一乘圓融三法。不同小乘三歸,止血火刀,致人天路。今之所說三歸之相,能令汝等離二種生死,至常住道,何況人天及三途報。汝當信受如是名義,作究竟歸依。(作是語已,不起座間,合掌向空,唱三歸依相,專精一心,如法羯磨云:)十方諸佛,現為我證。大德諸菩薩,願哀念我。今我依大乘經甚深妙義,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作是三唱已,復再唱云:)

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佛生甘蔗種,滅已不復生。若人歸依佛法僧,得免地獄苦。故今汝等類,究竟誓歸依,乃至得菩提,常得無忘失。假使地獄火,焰熾燒汝心,終無一念間,違背於三寶。(唱了不起座,復作是言:)

五、稱佛章

汝異報之屬,已歸依三寶正直之道,深自慶快,生安隱想,永更不怖三惡險道。次當為汝稱如來十號,令知諸功德妙味。故金皷經云:專稱寶勝如來,具足十號,不稱餘佛者,我今唯依彼經云:過去有佛,名寶勝如來,具足十號。若有眾生臨命終時,聞我名者,即得往生三十三天,乃至成佛。汝當承佛威神,一心諦聽。(作是語已,當合掌,一心恭謹,稱七徧或多徧,亦得唱云:)

南無寶勝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七徧)寶勝如來,常住不滅,大慈普救,願賜證知。聞稱此名,當憶本願,使聞名者,即得生天,及諸佛土,哀愍故。

六、說法章(法師欲說時,當自思惟甚深妙義,然後如思而說,次第不亂,此但略說而已。)

復次,應為汝等說深法門。淨名雖云:不觀人根,不應說法。法華則云:但以大乘而為解說,令得一切種智。涅槃唯以一藥,徧治眾病。金光明為魚說甚深十二因緣,而得記莂。調達地獄受決,龍女畜生成佛,豈是權小之力乎?我今為汝,但直除滅三途報,不說餘乘,唯示十二因緣常住妙理。汝等諦聽,善思念之。云何十二因緣?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此備歷三世因果。此十二因緣,只此無明、愛、取,名煩惱障;行、有二緣,名業障;餘悉是報障。如是三障,性實三德。煩惱即般若德,業障即解脫德,報障即法身德。法身究竟,般若、解脫亦究竟;般若清淨,法身、解脫亦清淨;解脫自在,法身、般若亦自在。一究竟,一切究竟;乃至一自在,一切自在。眾生理具,障覆情迷,聞名觀察,相似得見,隨分開顯,乃至究竟。此三種法,畢竟無異。汝當如是而思,如是而證,等無有異。是名甚深十二因緣。(說法廣略隨意,未必專念此文,但不用說三乘義即得也。)

七、懺悔章(當更焚香,存念三寶,代為物類懺悔發露,合掌一心,作是語言:)

上來為汝受三歸依,稱佛十号,說深妙法。三種障義,結成行者,翻邪惡心,即成戒義;稱號念佛三昧,結成定義;聞法解了,此即慧義。應行此戒、定、慧,名究竟一乘之行,非歷三乘漸次之位。戒成斷德,三昧成解脫,慧即般若。一相三寶,於是復成。汝等夙植何善,今得值遇甘露法味?當自慶快,不久即出三途,不久當成佛道。今更為汝懺滌罪垢,去汝遮障,令速開悟,即得解脫。故帝釋一念懺悔,滅永劫傍生之難;慈童剎那慚愧,頓離地獄之苦。是知懺悔,名第一法。又願汝捨此身,得生淨土。我聞阿彌陀經說:薜茘、蜎蜚,皆生我國。信知異類,亦有往生之理。汝勿自疑,當一心信受。我為對三寶,一心陳辭。(作是語已,對三寶前,一心合掌,唱云:)

我比丘某甲,  今為傍生類,  發佛大慈悲,
懺彼六情根,  無始業障海,  眼根著諸色,
耳界聞亂聲,  鼻染一切香,  舌生諸惡刺,
身如機關主,  六賊游戲中,  心想如猿猴。
無有暫停時。  如此等六法,  名為六情根。
一切業因緣,  皆從妄想起,  妄想如幻焰,
亦若空中花,  迷倒不覺知,  為諸惑業縛。
永墮三途界,  沒在眾苦中,  不聞正法音。
何曾知懺悔?  惟願十方佛,  菩薩眾大師,
慈力與冥加,  令其知發露,  無始一切惡。
今日悉消除,  畢故不造新,  常當修梵行。
未脫傍生難。  餘命願安樂。  筌網及虞羅。
願不相值遇。  飲啄隨時足,  飢渴永不逢。
相見起慈心,  願不相吞噉,  常承三寶力。
誓脫眾塵勞,  畢此苦類身,  願生諸佛國。
彌陀廣慈願,  不捨一切生。  觀音慈願深,
常游五道界。  願舒五色臂,  㧞我出輪迴。
儻若命終時,  願垂親接引,  救我厄難者。
菩薩大檀那,  憫我臨湯火,  捨財贖我命。
須彌與大海,  徒自謂高深。  檀那今日恩,
高深不可比,  現生增福壽,  眷屬悉團圓。
來世受身時,  願同生佛國。  和南賢聖眾。

(唱已,三歸而終,更不念誦迴向也。)

上來雖曰七章,辭理廣略之失,兩俱未詳。或有可取請用者,更自斟酌,但不失大綱即得也。應知不事文章,但順慈濟之理,直寫𮌎間常用之語耳。讀者勿起譏誚之毀也。

梁朝高僧放生文

梁朝高僧,法名慧集,徧歷州府,旋燒兩臂,乞錢放生。或遠於鄽市村落,無乞錢處,遇魚船者,輙便翻於水中,將身抵魚。人毆打行,化至睦州,兩臂燒盡,遂便命終。故今𦘕彼形容,徧示信者。彼雖出家,痛痒何異?尚燒身分,救濟眾生。世人云何殺他養己,無慈愍心?未能捨身代命,且應怒己莫殺;未能割肉飼虎,且應忍口莫食。嗟見當州居人,競買糠鰕,螄螺蝦蟇,鰍鱓雀鴿,微細形類。凡一餐之費,計幾頭數,當來償命,有何了日?甞將一升鰕,略數有三千頭,或若一食一升,殺三千命。苦哉!痛哉!是何惡業,令汝如此食噉眾生?美在一餐,苦嬰萬劫,願各且止,勿自造殃。故特勸懲,凡有命者,勿殺勿食,且應忍淡,蔬餐度時。若思念魚肉,當觀自身,尚不能受一針之痛,云何將彼屠割煑炙?縱殺一命,資我百年,寧可自亡,不令他死,何況無辜而食噉耶?思之!戒之!

施食正名

施食一經凡兩譯,共三名:一曰救面然,二曰救拔焰口,三直云施餓鬼食。今吳越諸寺多置別院,有題牓水陸者,所以取諸仙致食於流水,鬼致食於淨地之謂也。(世言施水陸無主孤魂者,理出誘俗,言不涉教。)有題解食者,所以取諸摩提偉器之度,顯變之大,非器食于其中也。有題冥道者,所以取諸鬼類,別他趣也。天其冥乎,人其冥乎,畜其冥乎。夫鷰雀以蟲粒自充,牛羊以水草而足,泥黎咀銅鐵而不暇,提婆飲甘露而有餘。生生之方既殊,服味之品萬計。唯其鬼黨伺人廟食,故 大慈誨以密教,詛少令多而愽濟之。至若山海之仙,莫貴匪人,莫高匪天,不我類焉。且能顯晦饗夫粒食,于以求之,但小出鬼之上。梁天監天下止殺,乃用相似佛法,設六道之祭,代江東淫禩,蔬食菜羮,免我犧羊。今之承之,既非彝訓,不能無考。故 牟尼有言曰:人死,祀之魂為鬼,則歆其食矣。他趣亡諸,又諸無疑。聖弟子曰:六趣各有自爾之力,唯鬼能變食耳。詩不云乎:不愆不忘,率由舊章。故 大聖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過此已往,則未知所裁。

施食法(附)

先和會經文者,經既兩譯,略有異同。實叉譯云:若欲施婆羅門及仙等食。(婆羅門及仙須分二類,似誤。)不空譯云:施婆羅門仙。(不云及仙,此文似正。若作二類,婆羅門是人,不合同鬼施食。)實叉呪仙食七徧,與鬼同。不空云:二七徧。(二七為正。)實叉云:餓鬼得摩伽陀斗、四斛、九斗飲食。不空云:七七斛食。(譯者不同,不須和會,據理取飽滿為度。)經云:施食若晨朝及一切時,悉無障礙。準毗羅三昧經云:早起諸天食,日中三世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與此經如何和會?釋曰:應有多意,且作一解。毗羅據理定說,此經隨時不定說。何者?餓鬼飢急,苦若倒懸,得食便施,何竢終日?故云一切無礙也。若天仙及佛,須依毗羅定說。過中之後,決不可以飲食雜果供養也。經不說人者,準人道既貴,合在中前食故。人有夜食不節者,自同鬼畜耳。又實叉唯用一呪,不空加四如來名等。今且依實叉,貴易行故。一呪之力,能兼一切,不俟其諸。又有甘露經及一小卷者,並失譯,不可用。

次正示方法者,經云:若欲作此施食法者,先取一淨器,盛以淨水,置少飲食及諸餅飯,以右手按,呪滿七徧。陀羅尼曰:

曩謨薩嚩怛他(引一),㜸跢嚩路(引)枳帝(二),唵(三),三䟦囉(四),三跋囉(五),吽(六)

呪竟,彈指七下,展臂,將食器瀉淨地上(方法訖,實叉云:於門內立展臂,戶外置盤淨地。不云瀉)。

作此施已,於其四方有百千俱胝那由他殑伽沙數餓鬼,一一鬼前各有摩伽陀國七七斛食,受此食已悉皆飽滿,是諸餓鬼悉捨鬼身生於天上。其施婆羅門仙及供養三寶,尋經易見(當誦呪時更加觀想彌為盡善,想器中飲食色味無盡徧施不匱,如淨名室中一盂香飯充足眾會無所乏少,亦如涅槃純陀少飯充雙林大眾不多不少。信此陀羅尼不可思議,飲食色香亦不可思議,眾生心亦不可思議,夫何惑哉)。

三、勸修者,此經真長生之術也。阿難尊者延三日必死之命,滿百年具壽之康,五果現臻,二嚴當備(五果者,色、力、辨、安、壽。二嚴者,福、慧也),實在乎施一摶之食也。經云:若常以此真言加持飲食施餓鬼者,則同供養百千俱胝如來,功德等無差別,壽命延長(壽也),顏色鮮白(色也),具足大力(力也),威德強記(辨也),一切非人、夜叉、羅剎不敢侵害(安也),又能成就無量福德壽命(二嚴也。前五果中已有壽命,理無重出。信知此中以慧為命,五果、二嚴在文炳然若此)。大矣哉!能於少頃作大佛事,能以摶食作大施會,常生梵天乃至成佛。一日既爾,何況一月?何況一年?何況一生?豈有智人聞而不信,信而不行者乎?

施食文

以銅器盛飲食,淨水灌之,當臨食器,面東而立,起慈悲心,稱三寶名(三說),及大慈觀世音菩薩(三說,破餓鬼障)。稱竟,以左手擎食,右指接食器,心存目注呪:曩謨薩嚩怛他(引一),㜸跢嚩路(引)枳帝(二),唵(三),三跋囉(四),三跋囉(五),吽(六)誦七徧竟,彈指七下,然後展手垂之,起無畏施。良久,即以食瀉之,置淨地上,合掌呪祝云:我沙門某甲,今誦無量威德自在光明勝妙力陀羅尼,加持飲食,普施餓鬼之眾。惟願面然鬼王,大權勝士,慈善熏心,普攝無量無邊恒河沙數餓鬼之眾,悉來我所,受我所施無遮無礙清淨法食。如經所說,各各皆得摩伽陀國所用之斗七七斛食,一一充飽,無所乏少,頓皆消滅長劫飢渴倒懸之苦,身心歡喜,發菩提心,應時即得心樂三昧,疾捨鬼身,生佛淨土,速圓種智,廣度眾生。我此施食功德,如世尊言,即與供養無量百千俱胝恒河沙諸佛,正等無異。願以此福,迴向法界,莊嚴菩提,願共眾生,同得圓滿檀波羅蜜,遠離一切生死飢渴,速得究竟菩提涅槃二無上果,當施眾生無盡法食(云云)。

施食觀想答崔(育材)職方所問

先略述大意,次作觀想。大意者,飲食具色香味觸法五塵,唯闕聲耳。於五中味塵為主,味依色住,亦可觀色為境。大品云:色中無味相,凡夫不應著。色中無離相,二乘不應離。即是非味非離,顯色中道法界,何法不備。是故一色具一切色,亦具聲香等一切諸塵,及一切法一切心,隨感而施,何法不現。淨名經云:譬如諸天,共寶器食,隨其福德,飯色有異。止觀大意妙境云:一一塵中一切塵,一一塵中一切心,一一心中一切剎等(云云)。釋論云:菩薩呵色,見色實相,到色彼岸,即是見色中道。若分別色具種種相,即是見色俗諦。俗即是空,即是見色真諦,亦是見色三諦。既了色即是法界,即是實相,即是中道三諦等,即應了色即是陀羅尼。當知所施飲食,色之與味,即陀羅尼體也。一食出無量食等,即陀羅尼用也。經云:此陀羅尼,名無量威德自在光明勝妙力。此復以三德為義。無量威德自在,解脫德也。光明,般若德也。勝妙,法身德也。力是總結力用也。自非法身勝妙之用,安能一䬸充彼巨億萬數塵沙之眾乎。問:若食即是陀羅尼者,何故更須呪乎。答:實爾。諸佛聖人,證此一塵法界,故能以自在之力,稱性而用,何俟更呪。淨名取一鉢香飯,徧飯三萬二千,無所乏少,豈藉呪乎。三乘賢聖,食此飯者,悉入正位。或增道損生,其香乃消,豈非具一切法也。但眾生在迷,於理既惑,於事亦礙,於自在法中而自桎梏,如水為冰,安責水用?故聖人方便密說此法,名陀羅尼,令誦以呪之。呪句與色味法性相應,能令鬼神見食無量。經云:如人得一斤石汁,變千斤銅為金,物性相感故也。問:施食正名中云:六道各有自爾之力,唯鬼能變食。者,何不直施其食,任其自變,何假呪乎?答:鬼有多種,不必一例,略出三類:一者、無財鬼,由無福德,不得飲食故;二者、少財鬼,少得淨妙飲食故;三者、多財鬼,多得淨妙飲食故。此三類復各有三種。初、無財鬼三者:一、炬口鬼,謂火炬炎熾,常從口出;二者、針咽鬼,謂腹大如山,咽如針孔。今經中正為此二種,傍兼一切。三、臭口鬼,謂口中腐臭,自惡受苦。二、少財鬼亦三種:一、針毛鬼,針如針利,行便自刺;二、臭毛鬼,毛利如刺,自拔受苦;三、大癭鬼,咽垂大癭,自決噉膿。三、多財鬼三種者:一、得棄鬼,謂常得祭祀所棄食故;二、得失鬼,謂常得巷陌所遺食故;三、勢力鬼,謂夜叉、羅剎、毗舍闍等所受富樂,類於人天,但為惡道所攝。所言能變食者,即是第三、多財中三種鬼也。又三中,前二則劣,後一為勝,亦只能及於自類,不能有所塵濟。今呪力所變,能令九種鬼中平等,皆得上妙飲食,無有差別。又呪食者,名為法食,法隨食入,如服良藥,能差重病,身康受樂。經云:捨餓鬼身,得生天上。即此意也。

第二、作觀想者。行人既了諸法無非法界,一多無礙,復信陀羅尼力不可思議,至施食處,安詳而立。先起慈心,憫彼飢渴:我今將欲大施,先想其處廣愽嚴淨,其地平正,作一施場,能容受無量餓鬼之眾。次想食器隨我呪力,如摩提國大斛之量,滿中甘美,飲食如天,甘露一器為無量器,滿其施場,界塞周徧,一一鬼前皆有我身。誦呪彈指,慈心展臂,授器施與,隨意滿足。想呪之聲普聞一切,彈指之聲驚覺幽沉之處,一切餓鬼從四方來,無所障礙,現前受,令受想心明了,猶同眼見。然後不移此想心,一一為其說法,或稱佛号,或呪願等,隨意作竟而退。問:如上觀想,據何處文作?答:此經雖文略不說,據餘呪部印契觀想,隨呪句句而作,不可一念差舛。此呪亦令以手按器呪之,七反呪已,彈指七下,非全不作法。今加觀想,彌益其功。問:作此露布,次第觀想,準何處作?答:準天台三種觀中歷事觀作。既云歷事,隨彼事相而設觀想,故無常科。今準天台供養三寶,運香華觀想,大旨一同也。又南嶽禪師食觀偈云:此食色香,如栴檀風。一時普熏,十方世界。凡聖有感,各得上味。六道聞香,發菩提心。於食能生,六波羅蜜,及以三行。請詳此觀,何俟致疑。又淨名經云:以一食施一切,供養諸佛及眾賢聖,然後可食。豈非食觀?問:變食由呪力,何用觀乎?答:觀扶於呪,彌益其美。又呪是他力,觀是自力。但呪而無觀,譬如盲者使人作大施會,但信他語,云得食不得食等,自終不見。若加觀想,如有目者使人作大施會,一一眼見,不由他語。呪如使人,觀如眼見。金剛般若云: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則無所見。若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今無觀者,只作事行,如人入闇也。觀稱法界無住,即是無住行施,其福譬如十方虗空,不可思量也。凡作一切佛事,乃至獻一華一香,皆能作觀者,不滯生死,一一流入薩婆若海中,少戒少施,皆成佛果,良由茲矣。

金園集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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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yển thứ 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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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園集卷下

天竺寺懺主慈雲大師 勑諡法寶大法師 述

住持傳天台教觀五世法孫慈明大師(慧觀)重編

誡酒肉慈慧法門(并序)
誡五辛篇
熾盛光道場念誦儀中誡勸檀越文
改祭修齋疑疏文
改祭修齋決疑頌(并序)
野廟誌
三衣辨惑篇

誡酒肉慈慧法門(并序)

斯偈者,出楞伽經、央崛經、涅槃經、薩遮尼乾經、阿含經、正法念經、華嚴十惡經諸大小乘典,因看讀時錄之,成偈一百首,目為誡酒肉慈慧法門,徧示未聞,足以為誡。幸願信者遲迴細讀,深思現業,大懼來報,銅鐵火湯,豈易勝受也。

南無佛法僧,  大慈三寶海,  我今欲依教。
普勸諸眾生,  莫殺莫食肉,  同蘊仁慈行。
無病保長齡,  未來成佛道。  諸佛大菩薩,
常為救眾生,  捨頭目身命,  不計河沙數,
代鴿棄王身。  全螘委龍命。  流水濟枯魚。
薩埵充飢虎,  歷劫徧行慈,  慈善力成就,
佛無一切心,  唯有慈心在。  若有行慈者,
不殺不食肉,  仰願佛威神,  世世常加護。
殺生佛所說,  即殺自父母,  亦殺自妻女,
兄弟及姉妹,  一切男女攝,  皆曾為父母。
生生所受胎,  從之稟遺體,  受一畜生形。
骨血如山海,  一一類中身,  生生不可計。
輪迴六道間,  展轉為親屬,  故食諸眾生。
名食父母肉。  又觀一切身,  悉是我本體,
自肉及他肉,  其實是一肉,  如舍前後住。
亦名為我舍。  當知食肉人,  即食自身肉,
佛觀如來藏,  佛界眾生界,  一界無二界,
一切肉一肉,  伎兒暫變易,  元是一人身。
若欲殺眾生,  當起諸佛想。  獵師屠兒輩,
及捕魚鳥人,  眾生遙見者,  皆生必死怖。
謂此惡心人,  貪利及肉味,  手持利刀箭,
念欲殺我身,  飛翔及潛竄,  驚怖而遠避。
常與諸眾生,  起大冤對想。  一切惜身命,
人畜等無殊。  若欲食眾生,  先試割身肉,
死是極大苦,  誰能不畏之?  但當自觀身。
云何食他肉?  為利殺眾生,  以財網諸肉,
二俱得殺業,  死墮叫喚獄。  汝聽殺生者,
死墮地獄處。  鐵城高八萬,  四千由旬量,
長廣亦復然,  滿中猛火炎,  表裏皆洞赤。
銅狗守四門,  獄卒聲雷震,  兩眼如電光。
驅汝殺生人,  入中而受苦。  力士執鐵矛,
矛身長一丈,  利刃闊八寸,  望𮌎撞罪人。
胸入背上出。  苦痛不堪聞。  千萬億歲中。
受斯極大苦。  汝聽食肉人,  死墮阿鼻獄,
鐵屋亦高廣,  八萬由旬量,  四門猛火炎,
南北皆交徹,  鐵牆鐵羅網,  鐵枷鐵杻械,
一一火燒之,  皆令其洞赤,  食肉受斯苦。
億百千萬歲,  汝聽煑肉人,  墮鑊湯地獄。
一萬有二千,  深廣由旬量,  晝夜猛火然,
涌涌湯常沸,  於中受大苦,  一萬七千歲。
汝聽炙肉人,  墮熱鐵牀獄,  其獄有八千,
縱廣由旬量,  牀下猛火燒,  罪人臥其上。
心肝肉焦爛,  一萬二千歲,  汝聽切肉人。
死墮斫剉獄。  五百大力士,  利刀斬罪人,
萬段至微塵,  業風吹更活。  如是終復始。
一萬二千歲,  汝聽養群鷄,  為貪肥肉者,
一鷄於一日,  計食五百蟲,  主人當半罪。
同鷄墮地獄。  其獄盛熱糞,  八萬由旬量,
人鷄俱入中,  滿五千萬歲,  汝聽捕獵人。
安鏘及設𣚦。  罥索安陷穽。  利刃放鷹犬。
四邊競圍合,  逼逐殺眾生,  死墮鐵軸獄。
方丈一萬釘,  驅上輪一帀,  徧體萬釘刺。
舉身悉交徹,  苦痛不可忍。  百千萬歲中,
受斯對報苦,  殺生食肉者,  從諸地獄出。
受餓羅剎身,  師子犲虎狼,  猫狸鴟梟鷲,
唯捕新血肉,  眾生各藏護,  不令其得便。
飢火常燒心,  念念思他肉,  由是惡熏習。
大慈種永斷。  設得生人中,  殘疾命短促,
愚癡謗因果,  死還墮地獄。  佛說此語時,
無量諸羅剎,  悲號誓斷肉,  及護斷肉人。
汝今聞此經,  云何不改過,  徒勞生為人?
不及食人鬼。  慎莫燒山野。  慎莫破堤塘。
莫伐有巢樹,  莫燒含蠧薪,  若見殺眾生,
方便常救護。  南無十方佛,  大智德世尊。
我欲勸眾生,  捨酒求明慧,  如佛之所說。
飲酒多過患。  八萬塵勞門。  三十五種失。
悉以酒為本,  汝等應諦觀。  酒酣心眩亂,
六識盡昏迷。  君臣乖樽節。  父子絕尊卑。
母女亂其風,  禮檢不能制,  如舍婆提國。
有鴦掘摩羅,  酒醉淫泆母,  因慈殺其父。
母復通外情,  將刀復害之,  亦如莎伽陀。
神通大羅漢,  因游支提國,  漸到䟦陀村。
彼有大毒龍,  字菴婆羅提,  其龍甚暴惡,
侵害彼村人。  羅漢神通力,  降伏毒龍已,
村人思報恩,  多設蘇乳糜。  有女設糜已。
憂其發冷病,  遂取水色酒,  奉上大羅漢。
羅漢謂是水,  飲已酒力發,  迷酒倒寺門。
衣鉢棄餘處,  醒時用神力,  能伏大毒龍。
醉後如死人,  不能伏蝦蟇。  世尊命羅漢:
及諸比丘眾,  至彼羅漢所,  因茲制酒戒。
正法念經說:  閻羅責置人,  將驅入地獄。
先說如是偈:  酒能亂人心,  令人如羊等,
不知作不作,  如是應捨酒。  若酒醉之人,
如死人無異。  若欲常不死,  彼人應捨酒,
酒是諸過處,  常能不饒益,  一切惡道階。
黑闇所在處,  飲酒到地獄,  亦到餓鬼處。
行於畜生業,  是酒過所誑。  酒為毒中毒,
地獄中地獄,  病中之大病,  是佛之所說。
若人飲酒者,  無因緣歡喜,  無因緣而瞋,
無因緣作惡,  於佛所生癡,  壞世出世事。
燒解脫如火。  所謂酒一法,  若人能捨酒,
正行於法戒,  彼到第一處,  無死無生處。
莫飲無明酒,  能為眾苦因。  聲聞住明脫,
猶是醉歸人。  若有病苦時,  應當觀病本,
從癡有愛生,  習業招病果,  耆婆盡道術。
尚不能救療,  豈有世藥酒,  而能差我病?
酒為放逸根,  不飲閉惡道。  寧捨百千身?
不毀犯酒戒,  寧使身乾枯,  終不飲此酒。
假使毀犯戒,  壽命滿百年,  不如護禁戒。
即時身摩滅,  決定能使差,  我猶故不飲。
況今不定知,  為差為不差?  作是決定心,
心生大歡喜,  即獲見真諦,  所患即消除。
汝聽釀酒家,  死墮醎糟獄,  亦墮沸灰中。
一萬八千歲,  汝聽沽清酒,  死墮酒池獄。
滿中如洋銅,  入其中受苦,  汝聽飲酒人。
死墮灌口獄,  手自酌銅汁,  晝夜灌其口。
汝聽人將酒,  逼勸持戒人,  死入冰池獄。
八千萬歲苦,  皮肉皆破裂,  日夜百死生。
然後五百生,  生輒無兩臂。  汝聽或強力。
或時因戲笑,  持酒與僧尼,  強伏令其飲。
死墮截膝獄。  六百萬歲中,  五百大力士,
常截其兩膝,  乃至過酒器,  五百世無手。
常作螘蝨形。  曲蛆及蠅蚋。  癡孰無知蟲。
一一五百世,  汝聽吉陀婆,  沽酒梳墮井。
羅漢飲其水,  八萬聖皆醉,  由是惱聖人。
死墮鋸床獄,  八萬大劫中,  常受鋸解苦。
後出得為人,  其身長三尺,  顏貌青黑色。
耳鼻孔閉塞,  無眼脣褰縮,  手足無十指,
何況破戒心,  持酒逼他飲。  多見世愚人,
逼他食酒肉,  自不能清淨,  都無羞耻心。
復將不淨食,  凌逼破他戒,  寧可斷人命。
莫破他善心。  殺命一死生,  未必至三趣。
破戒失人天,  及失解脫法,  汝聽斷酒肉。
所得福德利。  有人持七寶,  國城妻子施,
不如斷酒肉,  千萬分之一,  乃至滿大千。
七寶持布施,  不如斷酒肉,  千萬分之一。
假使為求福,  鍛金以為人,  其數百千萬,
持用廣布施,  不如斷酒肉,  千萬分之一。
假使有佛子,  造幡華寶蓋,  滿三千大千,
持用供養佛,  不如斷酒肉,  千萬分之一。
犯之罪既重,  持之福亦深。  善惡長形對。
苦樂鎮相尋。  及健速迴首,  早計各悛心。
莫待無常到。  如瓶滿自沉。  勉哉須努力。
同待七寶林。

此偈並出諸經,凡讀誦者,常須保護。若有輕慢,即是輕慢諸大乘等經,得罪非少。

誡五辛篇

近因病起,靜坐閑念,今之道俗,多以不急而犯佛禁,謂五辛之屬,不利腹口,無故噉食,空為道障,深為苦也。遂搜其事,以示後徒。言五辛者:一、蒜,二、韮,三、葱,四、薤,五、形具,即興蕖也。慈愍三藏云:此土闕第五辛,甞於于闐國見其根,狀猶蔓菁,其臭如蒜,訛謂芸臺及芸荽等,非辛數也。梵網經云: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革葱、慈葱、蘭葱、興蕖。是五種辛,一切食中不得食。若故食者,犯輕垢罪。疏依名苑解云:大蒜是胡葱,革葱是韮,蘭葱是小蒜,慈葱是今之葱也,興蕖是息菜。陸機草木蟲魚疏解:息菜狀似蔓菁根,其華紫赤色,可食。此與慈愍解興蕖狀同,是知此方亦似有也。楞伽經云:大慧!如是一切葱韮臭穢不淨,能障聖道,亦障世間人天淨處,何況諸佛淨土果報。又云:大慧!求聖道者,酒肉葱韮及與蒜薤能葷之味,悉不應食。佛頂經云:一切眾生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是諸眾生求三摩提,當斷世間五種辛菜。是五種辛,熟食發婬,生啖增恚。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縱能宣說十二部經,十方天仙嫌其臭穢,咸皆遠離。諸餓鬼等因彼食次,䑛其唇吻,常與鬼住,福德日消,長無利益。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薩、天仙、十方善神不來守護。大力魔王伺得其便,現作佛身,來為說法,非毀禁戒,讚婬怒癡,命終自作魔王眷屬,受魔福盡,墮無間獄。如是諸大乘經咸說五辛為聖道障,及諸呪部悉斷五辛,非一兩經說其損害。三藏云:食辛之者墮大地獄,尚失人天,況得聖果及生淨土?今見道俗都不誡慎,自謂無罪。又見俗家僧寺齋食之中,任其厨人恣安薤菜以助香味,或生或熟,往往純將為菜,故意食啖,口氣臭穢,誦經禮佛,殊不自疑。又經稱善神聞氣悉皆遠離,云何施主返將供佛?誠謂苦哉!如此供養,空費財物,尚不免地獄,何況得福?今評此物未足助其滋味以充口腹,何故苦愛食之,空招果報?願聞此說。細詳佛經,一切食中悉不得食。重述頌曰:

五辛佛所說,  障道定無疑,  梵網招輕垢。
楞伽損大慈。  人天猶尚失,  淨土固難期。
生啖增嗔念,  熟食發婬思。  講經十二部。
天仙悉捨離,  善神不守護,  惡鬼得便宜。
薜茘唼脣吻,  魔羅現佛像,  福德因消滅。
業障更彌滋。  地獄銅兼鐵,  輪迴網復羈。
無端耽草味,  殃禍大堪悲。

熾盛光道場念誦儀中誡勸檀越文

夫修福慧之門,置於菩提之道,實難實易。得旨即易,失旨則難。如善鑽搖,醍醐可獲;其不善者,漿猶難得。此亦如是,善用心者,一華一香,功等虗空;一偈一句,累滅道成。其不善者,人天近果尚失,何況菩薩勝因?夫沙門者,名世間眼。世間盲瞑,即須導之。不然,則非沙門。如來遺囑,令無慳恡,法財施人。既奉聖言,故斯誡勸。近見檀越之家,深有信向。請僧歸舍,設食讀經,望其福慧。勞力損財,無善儀則。敬慢不分,是非寧別?或倚恃豪富,或放縱矜高,反言衣食,庇廕門僧。請喚道場,便為恩幸。趨瞻失節,朗責明訶。鋪設法筵,穩便驅使。門僧無識,恐失依棲。苦事先為,免勞施主。縱有法則,豈敢輒言?檀越不詢,門僧不說,訛謬之疏,自此滋彰。不掃廳堂,便張法席;未斷葷穢,輒請聖賢。至於迎像延尊,殊不避坐。旋踵致敬,事同彷彿。儒典所謂過尊之位必趨,況其三寶。荊谿大師云:凡建道場,應先嚴淨,然後請像。世人口云求道滅障,置道場時,令愚童慢竪,猥服躶形,云將像來,取像去。以此觀之,可悲之甚。又云:雖置道場,慠慢尊像,及招罪累,滅障良難。又經云:佛滅度後,供養像者,與在世無別。云何世人視同土木,迎之大慢,禮時薄敬。而恠無福報者,可弗暫思。又石壁大師云:斷奠齋筵,不如禮席。誠哉此言,誰肯暫聽。徒喪財力,實無福報。故使世間貧窮者多,富足者少,由此而然。今勸檀越,常親有識,請問佛法,甚深福慧。云何修行,下氣低心,屈膝接足,敬奉為師。凡設法筵,先往取則,嚴灑廳舘,齋潔身心。名香異華,珍菓美食,預備支儲,請迎懃重。承接眾僧,䖍想十方,三世眾聖,來入我家。慚悚驚惶,如僕奉大家,如婆羅門事火。遵依法式,不得師心,勿憚勤勞,事事供給,皆可意裁。此事千條,不可盡說。今略示五事,粗可行持。

第一、欲陳法會,家中長幼,盡須同心,去其酒肉五辛等物。施主每日隨僧禮佛,陳吐懺悔。
第二、當僧齋次,躬須給侍,不得坐於僧上,稱是主人,放縱談笑。
第三、佛前供養,須倍於僧,凡聖等心,事事精細。
第四、盡其所惜,施佛及僧,勿得隱細用麤,世世招失意果報。
第五、道場緩急,不得使僧。此是福田,翻為奴僕,豈可得乎?

我今此說,智者知之。或有愚者,為檀越之家,嫌難遵奉。門僧無識,見有揀眾之言,恐為所鄙,不能盡行。吾知此文,將被火滅。願 十方三寶,及有識者,同力護持。誡勸檀越敬三寶文。

改祭修齋疏文

謹於當鄉保安田蚕人口靈廟之宇,啟建金光明道場,齋僧供佛,轉誦大乘。意者迴易每年拜祭餚酒之會,以為清淨之齊,俾福等神祇,兼利安人畜。今晨建首,特具疏牋者。

原夫抱草救焚,義由愚極。益薪止沸,事匪知幾。太顛倒於常情,頗乖違於物理。實喻造殃求福,奪命祈恩。翻將久禍之基,擬作長生之術。釋典以濟魚飼虎,真為仁壽之方。儒經以殺豕存羊,豈是谷神之籙。當斯時也,淳風尚簡,正教未行。且敦姬孔之儀,遂播蒸甞之禮。洎乎梁朝改祭,一邦為齋戒之場。顏氏訓家,萬代奉歸依之式。人移世變,俗薄時澆。為善者孤,積惡者眾。周風更續,梁制遂亡。尚迷於黍稷非馨,豈悟於幡華是善。爭鋒競銳,累豆加籩。寧知乎諂祭乖儀,孰謂乎淫風敗禮。尚違孔制,安順佛慈。今則鄉老傾誠,廟巫投懇。與象神而盟誓,易祭為齋。對諸佛以要期,捨邪歸正。蓋聞天地之理正觀,日月之德正明。天地和而萬物遂生,日月運而四時合節。二儀既測,百慮可窮。神物司幽,人倫主顯。人神之心交感,幽顯之道遂通。儻人不敬神,則禍福之端何託。苟幽不合顯,則禘甞之禮徒施。既神假人靈,須神從人願。人今歸佛,願神亦同歸。佛若度人,願神亦同度。我佛者,萬德之慈流莫異,十方之悲濟無窮。猶杲日之運太虗,山谷同照。若霶雨之飛長野,草木共霑。振神通也,雷懾邪徒。揚法音也,風馳正教。席上之四王受命,座間之八部分符。俾化極六虗,使恩周萬彚。故兇徒稱號,天祠之金像低頭。稚子呼名,曠野之鬼神稽首。我等人祇共慶,獲聽餘音。鄉里同緣,遭逢像運。覺生死之路遠,終也何歸。悟塗炭之苦長,悠哉莫返。今欲裁妍補醜,改往修來。掃灑神祠,莊嚴佛會。易短舞作威儀之相,變長歌為方等之音。器滿潔粢,盤盈素品。抽棘去伊蘭之種,焚茨植簷蔔之根。溪㵎之毛血不流,樹上之鳥鴟罷噪。豕羊遂性,鱗羽樂天。頓改村坊,全同淨土。伏乞 十方諸佛,衛八部以俱臨。十地眾僧,統三乘而並降。愍我投然之子,願施救苦之恩。先懺三塗,次祈五福。仰惟嚴祠陰宰,靈境冥官。昔同受祭之神,今共改齋之聖。暫迴俊造,諦察善言。敢據佛經,願聞神聽。且九居之形未脫,必三塗之理無差。殺畜為神,神豈免將來之對。斷葷因佛,佛乃開改往之懺門。既悟前非,莫生後悔。杯盤餚酒,歆饗片時。形影仇讎,纏綿浩劫。鄉戶等蚕憂公賦,田為糇粮。惟希陰隲之恩,寧懼幽關之事。亡我無所,靡神不宗。出三物以詛斯,陳異位而饗彼。或烹或剝,或灸或燔。亘村之羶火交煙,徧野之痛聲接韻。洎乎祀祊臨尊,莫不兼子保妻。誰知於畏死貪生,與人無別。肯悟於殺他活己,比畜何殊。拔刃臨頭,豈不念呼時認主。舉籩就口,而不思及暮還家。養之也,猶子比兒。殺之也,摧羽崩角。尚解啣環報主,豈無彈鋏懷怨。乞三寶提携,已殞者皆令解脫。對百神斷約,未傷者永收逍遙。齋既洗心,懺希滅罪。晝感日光之照,達闍王之業性無生。夜通金皷之音,同信相之疑根永拔。仰迴功德,全施廟靈。加自在於神通,保優游於仙宅。昔受嘉魚旨酒,尚降祉以穰穰。今霑甘露醍醐,更垂休而穆穆。秉心莫二,錫祐無疆。十雨五風,望長成於報歲。齋僧供佛,敢誓答於有秋。仍願蚕富田豐,于囊于槖。生涯益廣,我陸我阿。眉壽者皆滿百年,嬰孩者咸敦五福。妻良子孝,兄順弟恭。泛愛親仁,利用崇德。 聖宋常安於今日,仁君永福於萬年。庶績咸熙,百官盡美。諸天龍鬼,護國護民。法界含生,離苦得樂者也。眾等下情,不任䖍切,祝望之至。謹疏。

改祭修齋決疑頌(并序)

近見多改祭祀,競修齋福,斷肉止殺,正信念佛,甚為希有。其間或未知損益者,妄生破毀,便言在俗祭祀為先,或云齋戒不能救急。見蔬食念佛,我但持心,聞善惡因緣,來世誰受?於是善根未深者,被斯惑亂,多退初心。今為斷疑,引經明證,并作偈頌,令易憶持。依此誠言,莫信邪說。然世人疑慮,是故無量,今但從要,略書十頌。

第一疑有鬼無鬼,能禍能福耶?

釋曰:經說六道,鬼居其一,何疑無鬼耶?阿含經云:一切所居舍宅,街巷道陌,屠坊市肆,及諸山塚,皆有鬼神,但不能利害於人。譬喻經云:天下鬼神,不能活人,不能殺人,亦不能令人富貴貧窮,但隨人衰劣,而作恠崇,希望祭祀。若求福,必定無也。世俗不知,空被誑,或殺生造惡。頌曰:

鬼神隨處有,  諂誑世間人,  祭鬼都無福。
空增殺業因。

第二疑:現見世人病患,祭祀獲安,何言無福耶?

釋曰:世人貧病災福,皆屬因果,非鬼能為。是鬼為禍,蓋從邪信所招,諂求而得。辯正論云:舊鬼教新鬼興恠求食,初往二家轉磨上碓,其家事佛,不信是恠,俱云:善神助我。盡日舂磨數斛米麥,都不得食。後入邪信之家,令白狗上空中而行,其家大恠,殺狗設食,因茲得飽。當知信佛,不要信恠。設使見恠,但專念佛,其恠自息。頌曰:

正信天龍護。  邪神豈奈何。  但知常念佛。
災恠自消磨。

第三疑:家眷死後,祭祀得食不得食耶?

釋曰:若墮餓鬼,祭祀之時,或有得食。若在𦦨口之鬼,雖祭亦不得食。阿含經云:若為死人布施祭祀者,若死入餓鬼中,得食;若生餘處,必不得食也。六道萬品,受報差殊。父母死亡,豈皆作鬼?世人不識,一向祭祀,甚無理也。頌曰:

人死隨前業,  升沉六道殊。  如何純祭祀?
須道世人愚。

第四,疑祭祀之法,廣在禮經。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大夫卿士至於庶人,皆同祭祀。圓丘方澤,上下神明,國之常典,云何勸令斷祭,奈太傷國風乎?

釋曰:祭禮出其俗典,斷祭據其佛經。俗典則未逃殺害,佛經則唯尚慈悲。殺害則報在三塗,慈悲則果成萬德。以善改惡,導淺令深,佛度眾生,無不皆爾。今人既信佛教,須修佛慈,不可更殺眾生,稱佛弟子。況復時俗,不獨祭先,靡神不宗,實謂淫祀。不修明德,唯事殺生,可悲之深,略談難盡。故昔梁武帝勑天下斷祭止殺,蓋遵佛教,豈獨今日也。幸有齋福,正好競修,足可利於存亡,亦免傷於物命,何勞苦執祀典經乎?頌曰:

殺牛慙禴祭,  黍稷本非馨。  齋誦真明德,
何勞執禮經。

第五疑,祭祀之家及彼師巫得何罪報耶?

釋曰:如毗尼律中說,迦留陀夷身證羅漢,被婆羅門婦殺之。因過去曾為祭主,今廟祀是也。有五百商人共宰一羊同來乞願,殺羊祭祀已俱墮地獄,世世已來常被羊殺。其五百人亦因彼婦被波斯匿王所殺。且五百人共殺一命并其祀主,今證聖果受報未盡,何況一人殺多物命。又晉時巴丘縣有師巫姓舒名禮,為人祭祀,死墮熱殺地獄,舉體焦爛還魄自說。又寶藏經廣說祭祀之報,不能備引。頌曰:

殺他還自殺。  影響逐形聲,  鬼飽都無福。
空招墮火坑。

第六疑:今若改祭,自古已來,還有報驗耶?

釋曰:此事感驗非一,今為略引。晉有張應,本事俗神,皷舞淫祀。咸和八年,妻病,禱祭罄竭。妻曰:今病日困,求鬼無益,乞作佛事。應便許之。請僧曇鎧,明當設齋。夜夢神人,責應不早嚴淨。見鎧隨後,曰:始欲發心,未可責之。眠覺,連夜秉火設座,因茲廢神事佛。其妻病愈後,張應身死,墮鑊湯地獄。因前改祭,善神來救,遂得解脫,還魂自說。又顏氏家訓云:梁世江陵劉氏,以賣鱓羮為業。後生一兒,頭是鱓,自頸已下,方為人耳。又王克為永嘉郡守,有人餉羊,集賓欲讌,而羊繩解,來投一客。先跪兩拜,便入衣中。此客竟不言之,固無救請。須臾,宰羊為𮌉,先行至客。一臠入口,便下皮肉,周行徧體,痛楚號叫。方便說之,遂作羊鳴而死。梁孝元在江州,有人為望蔡縣令。經劉敬躬亂,縣廨被焚,寄寺而住。民將牛酒作禮,縣令以牛繫柱,屏除佛像,鋪設牀座,於堂上接賓。未殺之頃,牛解,徑來至階而拜。縣令大笑,命左右宰之。飲噉醉飽,便臥簷下。稍醒而覺體痒,𭺗搔癮胗,因爾成白癩病,經十許年死。又梁世有人,常以鷄卵白和沐,云使髮光,每沐輒破二三十枚。臨死,髮中但聞啾啾數千鷄鶵聲,楚痛篤病而死。又顏氏家訓云:齊國有一家,甚豪侈,非手殺牛,則噉之不美。年三十許,病篤,大見牛來,舉體如被刀刺,叫呼而終。江陵高偉,隨吾入齊,凡數年,向幽州淀中捕魚。後病,每見群魚齧之而死。又宋有陳安居,父母信釋教,旦夕齋誦。有伯事神,神影滿宅。後伯死絕嗣,父令安居紹伯家舍,便廢淫祀,其神遂禍。安居三年篤病,執志不迴,常誓曰:若使我殺生祭祀,寧生自臠割四體,終不殺命。安居身亡,席君歎曰:此人事佛,大德人也,壽當九十三歲。遂放令還。其伯殺害祭祀,欺誑百姓,罪宜墮苦。此例非一,不能盡書。頌曰:

迴邪生正信。  臭草出栴檀,  逢難須堅固。
安居志好攀。

第七疑改祭之後,忽遇災禍,既已捨神,求誰救護耶?

釋曰:但每日一心稱念觀世音菩薩,一切災難、一切病痛、牢獄賊盜、水火風雷、虎狼毒蛇、蟲藥呪詛,皆不能害。請觀音經中,佛勑諸大天龍藥叉一切威猛神將,晝夜守護受持觀世音菩薩名者,諸惡鬼神尚不能以惡眼視之,況復加害。梁朝有沙門名僧融,為一家毀除神影,勸受五戒,被其鬼將領鬼兵來責融。融專念觀音,一聲未絕,忽見神人以金剛杵擬其鬼眾,一時走散,身上甲冑化為灰粉。又僧融曾勸夫婦二人受戒,後為賊所累,夫遂逃避,其婦繫獄。融教至心稱觀世音,更無餘法。婦人依語,感枷杻三木自然釋脫,獄門自開,因是免難。其事非一,不可備論。頌曰:

專持菩薩號。  八部護君身。  急難隨聲應。
唯除不信人。

第八疑:自來殺生祭祀所有罪業,作何功德而得消滅耶?

釋曰:但各書寫供養金光明經,迴此功德,與彼怨家,將來無對。如張居道殺生,忽被怨家取去冥關,許寫此經。怨家解脫,居道放還。但將所贖經文,安家中供養。每日精勤,稱此經題名目,及三寶名。自然家中眷屬安隱,財帛增多。一切天龍,皆來護宅。一切災橫邪鬼,悉不敢害。請至信此言,終不虗也。頌曰:

法寶真良藥,  眾生自不甞,  書持并供養,
世世上天堂。

第九疑,凡修齋福,并讀誦經典,當迴向家宅,何等神明,凡有幾位耶?

釋曰:迴向天龍善神、閻羅冥官、山川境邑一切神明、家中土地神、護宅善神,并先代亡靈墮在惡道者。除此以外,其餘家中雜雜鬼神,並不須事之,亦不須迴向。此等皆非汝家所事,悉名邪諂,切信此言。頌曰:

作福常迴施,  天龍善鬼神,  威光常覆護,
使汝免災迍。

第十疑:既不許祭祀,或家眷死亡,墮在鬼趣,云何施其飲食耶?

釋曰:經有方法今當普示,請各依行。如此施食得福無量,如供養百千俱胝諸佛功德正等。每日將淨器盛一器淨飯,唯除瓷器及鐵器不得用。經中銅器最上,其器不須至大,即是盂器之屬也。每日至暮時,以淨水灌其飯上令滿,以左手擎之,以右手舉頭指其器中。誦呪七徧已,彈指七下,將飯傾於淨地,不得近桃李樹下。傾己而作是言:我今普施一切餓鬼、依草附木、孤魂滯魄、勝劣鬼神,清淨法食無遮無礙隨意飽滿,或能更為稱三寶名等。其呪曰:

曩謨薩嚩怛他(一),𧃯嚩跢路(引)枳帝(二),唵(三),三(去)䟦囉(四),三䟦囉(五),吽(六)

此施法食,不獨令家先眷屬得食,普令一切餓鬼飽滿,利益甚深。普勸若僧若俗、若男若女,盡行此法。頌曰:

鬼道常飢渴,  當生憐愍心,  能蠲口中食。
佛贊福田深。

野廟誌

蚩蚩小氓,舉事罔有不悖。去仁就殺,俾我且壽。醨德淫祀,睠我且福。山海之俗,偏其弊之。道傍之樹茂,干他者疑其有神,輙裁紙以贄其下。山麓之水淵,干他者測其有靈,乃列豆以旅其湄。里能言者,宗以為巫。巫乃肆我無識,首拜于水樹。正名質事,至於屋室形容,以緒無端焉。有疾且憂,旱潦之作,歸禍于茲。始乃一室,漸而後乃百室。始乃小牲,不已後乃大牲。年或三四其祀,貧躓之夫,若為其事神乎。於戲,家不聊生,禍出非鬼,吾弗能救歟。且樹之始,胡不自神,待人而神也。水之始,胡不自靈,待人而靈也。神之既歆其血食,胡不尚其玉帛。能化紙為財,胡不變土為食。何食人之貴,而財人之賤,反常之甚焉。已而已而,吾聞之矣。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神遠乎哉,惟心所載。靈遠乎哉,惟人所在。而競愚於水樹也。

三衣辨惑篇

佛制法衣但三:一曰安陀會,二曰鬱多羅僧,三曰僧伽梨。此三法衣定是出家之服,非在家者所被。僧祇云:三衣者,賢聖沙門標識,非俗人所為。智論云:佛聖弟子住於中道故著三衣,外道裸形無耻白衣多貪重著。雜阿含云:修四無量者並剃髮服三法衣而出家也。據斯以知定非俗服。世云梵網經有通俗著者,人見彼經廣列王臣道俗盡得受戒,應教身所著袈裟等,言便令士女受菩薩戒者著七條衣。觀彼經文未心全爾,袈裟正翻為染或翻臥具。據翻染者秪是通制,道俗受戒須服壞色,恐其染同特艶乖於法制,乃云應教身所著染皆使壞色。或有風俗不可盡制,而出家菩薩必須染壞,故復文云比丘應與俗服有異,何曾通俗著七條衣?或翻臥具者,南山云:三衣總名。梵網經云被九條七條五條袈裟,即其文也。若爾者,又何妨袈裟之語別在出家?亦即文云比丘皆應與俗服有異。尋天台及藏法師章疏俱作染壞義釋,並無通俗三衣之說。雖方等經中通俗修懺入道場時許著三衣,但是單縫(平聲),不許却㓨(七迹反)。佛言:此三衣者,一名單縫,二名俗服。荊溪師云:若却㓨者,即是大僧受持之衣,是故此衣應須別造。世有借出家人衣,深為未可,故知雖三衣非出家服(出輔行記)。信其梵網,若已許著方等,何故要須單縫?乃至阿含,佛令取阿難、鬱多羅僧與婆四吒女著等,此出自聖意,暫爾赴機。滅後下凡,須依定制,一切戒律涅槃,重宣最後之言,方為揩定。三衣許俗,彼經無文。餘或云:攘災免厄,許與小片。至如戲女暫挂,獵師假被。或云:得四寸而飲食斯充,挂一片而羅剎不噉。蓋顯三衣之功用,非許四民之受持。出家閑邪之人,尚昧持衣之軌;在塵煩雜之眾,寧知奉法之儀?南山云:若受用有方,則不生罪戾;必領納乖式,便自陷深𮘧。一生無衣覆身,一死自負聖責,何慮無惡道分?觀斯之言,自坐深過,忍將非法誤累在家?更有𠎝妄,不能緘默,多見道俗競挂絡子,濫觴久矣,滋彰近矣。且三衣五納,制聽二典,絡子名狀,出自何文?設以三衣破片而迴作者,比丘衣損,秪合補治,令不失受持,豈容被其破片,更立異名?何殊遭賊失衣比丘乎?或云:院內執作,暫挂無妨者,安陀會正是院內之衣,何不著耶?至於俗家弟子,若免災厄,不應常挂袈裟之片。若許常挂,何不全許三衣而但許一片耶?南山引僧祗龍著袈裟免金翅難,乃云:必不順教,則所被無力。袈娑違教尚云無力,況今絡子持新裁染公然製造,若名若體全是非法,驗知被挂得罪無福。今略書三種違教之咎,庶幾讀之宥過無大必改為善。一者絡子名體都無所載,制聽二教一切所無,既乏五功濫參三賤,違教之責冥報非虗。二者制聽二教唯佛一人,自菩薩聲聞述而不作。今既自制絡子,仁者便是佛耶?三者隨外道輩非佛者流。南山云:以雜色線縫於衣上作條幅者,是外道法結偷闌遮。況乎造非法衣殊乖先制,非外道輩斯何人哉?幸願四方道人行大乘者,讀文尋意莫守己情,擔麻棄金殊非智者,革弊從正斯則達人。應知無上佛乘解無道俗,傳持之軌誠在律儀,涅槃扶律談常正在於此。律範若壞,法假誰傳?豈生為人不護眼目,斷常住命非旃陀羅耶?昔靜靄法師值周武行虐,自恨不能護法,出家奚為?乃坐石奮刀徧身剖肉,引膓挂樹以手捧心而卒。嗚呼!古賢護法其若是乎?我等既斆未能,宜守法制,莫致毀損殃墜自他矣。景德四年丁未十月二十二日,東掖山傳天台教觀沙門(遵式)撰述。

金園集卷下(終)

金光明懺儀一卷
請觀音消伏毒害三昧儀一卷
大彌陀懺儀一卷
小彌陀懺儀一卷
熾盛光懺儀一卷
僧伽大師禮讚文一卷
天台智者大師禮文一卷
釋觀音普門品偈文(附智者疏末)
往生略傳一卷
注南嶽思師心要偈(亡本)
金光明經王章(亡本)

聖宋紹興辛酉孟秋圓日刊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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