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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883-A 法苑義林章決擇記序引

原夫性相義門,至唐大備也。及乎弉師之門,出大乘基,富瑜伽之寶林,開唯識之淵府,經無不講,疏無不成,遂㩲寄百本之名。今章其一,直通於三性,幽關妙發,八識蘊奧,蓋百法其炳焉。然文簡略,義深䆳,未易通曉。是以濮陽製此記,粗提綱紀,廣舉要領,且假設賓主,起於問答,難通通之,所以目此記也。予今年夏,得諸洛陽書肆,不堪雀躍之至,艸艸謄寫,未加點校。第惜此書魚魯甚多,得此失彼,庶幾他日得善本考訂之云。

因云:本鈔所牒,與現流章稍有不同。蓋周師所釋,依初成本,南都稱之云唐本者是也。惜今不現行。

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目錄

卷上本總料簡章
五心章

卷上末唯識章
諸乘章
諸藏章
十二分教章
斷障章
二諦章
大種色章

卷下本五根章
表無表章
歸敬章
四食章
六十二見章
八解脫章
二執章
二十七賢聖章
三科章
極微章

卷下末勝定果色章
十因章
五果章
法處色變章
三寶章
破魔章
三慧章
三輪章
三身章

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目錄(尾)

No. 883
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卷上本

總料簡章

沙門 智周 撰

章、總辨諸教業宗體名者。

教業宗體名之五字,如次是下所列五門時利差別,有利之業名為業也。餘四可知。

章,故世友說非如來語,皆為轉法輪者。

此世友菩薩說婆沙論,於此論中所說非如來語,皆轉法輪。

章詮八正道教至名輪境者。

問:此宗何故不取此教以為其因而以為境?答:見道已前有漏之智名為因故,彼宗不取以為法輪。言教為因即濫彼智,所以彼說教為輪境,苦諦等法即是教也。

章大眾部等說者。

問:此等部法輪與大乘何別?答:亦有別。彼部等說一切佛語皆正輪體,大乘所說唯八聖道名正法輪,餘非正。故與彼別,如文自悉。

章唯八聖道是正法輪等者。

謂正見.正思惟.正勤.正念似世輪輻,正語.正業.正命似轂,正定似輞。

章有取識為王者。

取是煩惱之總名,煩惱體漏,即有漏識,名為有取。

章三轉法輪於至是正法輪者。

此引彼文證,除八聖道所有佛教並名法輪,助正雖別總得名輪,即法華經觀十二支亦名法輪。又法華言轉四諦輪,四諦豈總名八聖道?故所引證得通助正。若爾,何故結云故八聖道是正法輪?答:此意結云,由觀四諦無漏慧眼等正能斷惑,故八聖道名正法輪,非總結前無垢稱等。

章佛轉三周至甚深法輪等者。

謂見.修.無學三位,名曰三周。如其次第,示相配見道,勸修配修道,作證配無學。又觀於四聖諦境生聖慧眼等者,其聖慧眼是總三世,餘三別配三世可知。問:云何名為十二行相而配三周?答:謂觀四諦,四諦之下皆能生聖慧眼、智、明、覺。且如苦諦之下,眼、智、明、覺配前三周,即成十二。餘三諦下各配三周,總成四十八行相也。又示相等三配於四諦,亦成十二。言示相者,此是苦乃至此是道,餘勸修.作證可知。

章。此生此處此時者。

生簡過未,即生時也。處謂此處時、彼處時也,與前異也。

章、自證諦理不信他言者。

謂解前難引證之文,如入見道,自證諦理,知非染故,不信他也。又解:有隨法行,有隨信行。隨法行者,自尋教法,即便信解;隨信行者,要信他言教,方能信解。今言自證諦理,即隨法行,二解俱得。

章能知圓寂,知非恩故者。

如真見道,能證智圓寂,平等平等,無恩無報,名不知恩。

章永棄後業,名為斷密者。

業力難知,名之為密。斷此業已,更無生處,名無容處。

章猶如食吐者。

如有病人患吐為藥而食之時,但希除病,不食其味。受資具等亦復如是,但欲資身而求聖道,不生貪著。如維摩經:為不食故,所以受食。

章。然瑜伽論至一向澄淨者。

謂諸菩薩:一、深植正信,二、深植清淨,三、一向澄淨,四、依如來了義經典。前三配前資糧.加行及以見道。即其一信分三種別:加行之位,信轉強勝與清淨,名資糧;不爾,但名正信。

章婬欲即是道者。

婬欲、貪愛、義愛,彼十二分教名之為道。問:論言:彼法起愛恚等著,皆名法執。如何今說貪為道耶?答:法執名寬,於諸法中以名屬義、以義屬名,此作此分別而生愛著,即法執收,令彼惡道不生分別而以相屬,故非法執。

章謂契經.應頌.記別等者。

意明此三經名不了義也。

章又說殟波陀慳貝戎尼等者。

殟波陀慳者,此云生起義。戎戒尼者,此云離間語。此據正翻也。今密將生起義自㧞慳足,密以離間語詮常勝空。問:此密意有何所以?答:若生善法,便能得㧞慳之足。言離間者,非是兩相離間,但能離彼惡,即是常勝空也。

章設有聖教至名非了義者。

此據第一法印、非法印門。外道之教,諸法是常,不言諸行無常;外道涅槃時止息,亦非寂靜;外道執我,不云諸法無我。違三法印,故外道教名不了義。

章詮常非常門中,言諸小乘教名不了義者。

問:小乘中豈無法身?常佛何非了義?答:小乘戒、定等為法身,偏以王宮.雙樹為報身,以猨、猴、鹿、馬為化身,故此三身皆無常。

章,然是有上是未了義者。

意云:佛初說四諦輪,雖是希希,然亦有上,是以後所說法輪更勝於前。上謂勝也,故四諦輪是未了義。

章、依種種門辨本性義者。

言本性。義深難解,故以種種門辨之。言隱密。

章除契經等,餘自說等,語具廣者。

此據言略語廣門。契經等三部言略,故名不了義。餘之九部自說等語廣,即是了義。

章佛得自在,都不起心者,

佛自在故,於一時中頓說三時法,都不起心而分別言:我說此教,不說彼教。但為感不同故也。如唯有聲聞種姓者,唯聞聲聞之教,不聞緣覺.菩薩之教,非佛其時不說菩薩教也。譬如天樂、末尼,此等無分別,但自有情各自隨識而自感得。

章,或有恐怖,或歡喜者。

謂不隨意即生恐怖,若順心者即生歡喜。

章、三獸渡河淺深成別者。

問:二乘證理即齊,如何淺深成別?答:獨覺伏定障多,顯理明淨,故云深。

章莫問聲聞.菩薩等者。

問:此說漸者,與次前漸如何別耶?答:亦有別。前據說法,而五時教中有其次第,名之為漸。此約修行,各自乘中從初修行乃至於果,名為淺深,名為漸。

章頓者如來至頓說一切法者。

今時此師說頓者,與自前說一時教同。如來於一時中說一切法,頓能得被三種根機,故言一時頓說一切法。

章所執法無我,後由餘教入者。

言法無我,是人無我之餘也。能入二空殊勝,名為半滿。

章即提謂等五戒本行經是者。

此本行經,非是佛本行經也。此經但說持五戒之行,得人天果。本行經。

章三十年中至同行空教者。

此有二釋:一云:人天中定有三乘根性,此人聞此空教而不能行,此名曰三乘同行空教。二云:此教雖是空教,亦可通被三乘,以彼根性各各別故。若爾,即與解深密相違。深密經言:初時有教,唯為發趣聲聞乘者;第二時空教,唯為發趣入大乘者;第三時教,普為發趣一切乘者。若言空教三乘同行,即應第二空教名普為發趣一切者。此意難解,不難前前。前前非必劉虬本言同行空教者,故知只是劉虬自言,無典據。

章菩提流支法師,唯立一時教者。

所引經中有五別:一、譬如天皷,此攝諸文談其本一,名為一時;二、如華嚴.維摩者,依教說一,名為一時,教自說言於一音故;三、無量義者,據相無異,名為一時;四、法華約一雨故,名為一時;五、優婆塞經證理是一,名為一時。此據正義作如此釋,非是流支作此言也。彼但言一時,不說差別,故有異也。

章若唯被大,如勝鬘經者,

問:如勝鬘說有四機不同,如何說唯被於大?答:為菩薩說有四機而行化利,或非為聲聞說彼經也。權實准知。

章遺教經,唯被小者。

問:准大周十四卷經目錄,此經乃是大乘所收,一何乖返?答:夫論大小,約對機理。今遺教中唯明四諦,但對聲聞,如何得言是大乘耶?故章為正。

章豈無一會至入大乘者者。

此意難云:既有一會頓發三乘,一會漸入大乘,發心既復不同,如何總名一時?

章。又,舍利弗!至正等覺心者。

問:此華嚴會,其舍利弗已發大心,何故乃言法華會中方發大心?答:有三解:一云、舍利弗之中有是聲聞,有是菩薩。華嚴會者,乃是菩薩舍利弗,非聲聞也。一云、華嚴會中化舍利弗,非實聲聞也。一云、在華嚴會,舍利弗即是法華會者,在華嚴會但發信向,無道心生,至法華會方始趣向,故無違也。今依後解為正。若依第一解,既是菩薩,華嚴即是頓,如何破他?

章,勝鬘經說至不定性故者。

此攝論文中既引勝鬘,云引攝一類不定性故,明知勝鬘非是頓教。問:前破覺愛即言勝鬘唯被大,今引攝論復勝鬘亦說漸悟,豈不前後自相矛楯耶?答:前據勝鬘會無聲聞,今據一乘而能可被,言不定性亦不相違。

章定說五時,至後當敘非者。

上來且破頓訖,彼漸教與劉虬義意相似,故指如後。破五時雖不分明,次第義意如劉虬,撿之可悉。

章不定依至以明半滿者。

問:經中自云:為聲聞人而說半字,為菩薩人而說滿字。如何今言不約逗機?答:遮正為機,不障兼也。

章四大本淨至五戒本淨者。

不執五蘊為我,名為我淨。問:若是爾者,五蘊本淨者,不執四大為我,應四無我?答:五蘊唯內,四大通外,不於執我故,所以不說四無我。雖作此解,然撿彼疏及經文,言無我,即無過失。

章五,戒本淨者。

准覺愛章為吾我,而自釋云:言吾我淨者,即我空也。五字謬矣,今改從正。

章柔順者。

柔是調順,是隨順也。如唯識論愛自他配位次,未見聖教釋柔之名。

章、滅三界苦得不起法忍者。

提謂既得不起法忍,受變易生,更不被三界分段苦果之身。又無生忍通在初地及八地,今提謂者,應是八地。所以然者,以得記是章家作此釋。

章五百價人至名曰齊成者。

齊謂齊等,五百價人俱得授記,齊得成佛,名曰齊成,或曰蜜成,由施麨蜜得成佛故。問:五百價人得初果時,佛皆授記而得成佛,明法華已前有授聲聞記意,如何得言法華會時方與聲聞而授記耶?答:此中總也。但言與記,不言五百中無不得記,復無等言亦不違也。

章雖作此破至未名法輪者。

言覺愛雖作此破,劉虬義亦難知,以不名轉法輪故。由來分明下,乃是助覺愛敘語,未同所觀諦。未於鹿苑轉四諦輪已來,三乘各各自緣四諦,不可名為轉法輪也。即鹿苑中轉四諦輪已後,方始三乘同觀四諦。

章次第二時至唯說有教者。

問:雖言第二即深密第一時教,何故今破?答:解深密意為不定性,初正說有,兼亦說彼非空非有及於空教。今此即舉總判為有,故為不可,臨文應悉。

章又提謂普曜至已說大乘者。

准大周目錄而言,小乘既明菩薩所行之行,辨佛記事說為大乘,於理為勝,復更撿本經。

章又成道竟至唯說有教者。

謂十地經第二七日,即說明於十地菩薩之位即是大乘,云何得唯說有?

章彌沙塞至增愛敬故者。

律及經中皆不說法,入定七日及自受法樂,令眾知見,於如來所生增敬故。

章十二。由經者

此是經之名字。

章,依依他起至生無自性性者。

唯自然生,舉方隅言理實而談,亦別說言無遍計執梵天王計,餘外道類准此可知。

章。生無自性,性者。

上之性字是遍計性,下之性字三性體。

章及即依此至無自性性者。

此有二義:一、依他起形遍計故名勝義,此即四重勝義。四重世俗有漏無漏二種依他,皆得名勝義無性。此勝義上無遍計故,名勝義無性。二、真法界名為勝義,今依他上無彼遍計勝義之性,故言勝義無性。言一分者,勝義之言含依他圓成,今說依他勝義,故言一分圓成勝義。言一分者,准此而知。

章。勝義無性者。

無我,法性也。初,勝義也。又解:於依他上無圓成實義,故云勝義無自性,是即無之義。又釋:若約勝義釋,依他。但是因緣假有,故非有實自性,故云勝義無自性性。非謂依他中無圓成實勝義,故名勝義無性。

章毗,溼縛藥者。

梵言:此意說云,於諸藥中而置於此有功能藥,言有功能。如是若以了義經藥置於不了義經中,義即顯了。餘喻准知。

章婆羅泥!斯者何名仙人墮處者?

婆沙說:有諸仙人以乘神通過鹿薗王諸綵女,五百仙人得見綵女,遂失神通,墮於薗中,故名墮處。

章有上有容者。

更有過故,名為有上。而義有餘,理猶未盡,名曰有容。

章,鄔婆尼殺曇分者。

相傳云名因緣也,或云因果數名。

章一百五十千,聲聞永盡諸漏者。

問:此與次前得法眼淨有何別耶?答:亦有別。言得法眼淨者,乃於遠塵初果即得。此約羅漢,故有不同。

章,謂轉照持者。

第一時皆名轉法輪,從前未有初轉勸故。第二時名照法輪,說空教時照破有故。第三時名持法輪者,離空離有一向任持故。

章。若以偏圓機宜漸次者。

謂以三乘之中,各有機宜,皆如來說,各自漸次,自果圓證,名曰偏圓。初二三果等,皆有偏圓機次。

章四,阿笈摩等是初時教者。

謂四阿含是。

章,須菩提等回心趣大者。

問:聞大般若既已回心,何故法華復云會三歸一,善現自言於菩薩法心不希樂?答:今言回心,因聞般若,悔修於小,為趣大因,名回趣也,非趣大已,名回趣也。窮子偈中須菩提等,我自思惟,欲出小之方便,撿彼應知。

章言有,而有亦可言無等者。

若執依他而是實有,亦名為無。又言有者,是言詮有。言而有者,即尋其而執有也。如執唯識是實有者,亦是遍計。下言無等者,亦准此知。

章迷情四句者。

迷四句:一、言有者,增益謗,遍計是增說為有。二、言無者,損減謗,依他.圓成亦說欲無。三、亦有亦無相違謗,不可一法雙說有無,猶如水火不同體故。四、非有非無成戲論謗,准第三句可知。悟情四句者,言無約遍計說,言有據依他.圓成亦有亦無,合說第四句可知。

章、約理及機,漸入道者。

理為道理,機謂機器。

章約其多分等者。

約多分言,言華嚴經被頓悟;據少分說,亦被於漸。言法華唯被漸者,亦據多分。初時說教,具被三乘;中說空教,亦具頓、漸。後三准知。約多分言,得有如是;約少分言,初說有,次說空,後雙說。

章有八世界微塵數眾生等者。

此中眾生能發心者,是頓悟大乘人也。故知法華不可唯漸問此微塵數眾生,豈聲聞人耶?

章若據眾生至頓漸之教者。

若有一機,初悟生空,後悟法空,教被於彼,名為漸教。若有一機,頓悟二空,教被於彼,即名頓教。時亦准此,要望機理,方名頓漸。

章若不約機理,至頓漸不成者。

或立一時至五時等,名時增減,不約理教,時頓漸不成。

章故唯識至及定性故者。

此即釋成一教被機得為頓、漸。唯識說阿陀那之教不為凡愚演之,不遮定性聲聞。今者教不被此不定性等,即得為頓、漸教也。言定性者,定性聲聞。問:論自說愚即趣寂,如何今取趣寂耶?答:趣寂之中有愚、不愚,遮愚法之趣寂者,不遮不愚者。若不爾者,愚、不愚二類何別?疏解愚即趣寂,亦同於此。若言定性是大乘定性者,理為不可。所以然者,陀那等教本為彼說事極成,何處所說不遮等耶?此亦不然,定性大乘亦是正也。何故如是?意明一教有漸、頓,定性大乘即是頓故。

章此依證果至即有四時者。

今立三時,但約得聖,不約人天。若說人天,即有四時教。

章其二乘至略不說者。

此釋人天時也。問:何故得知人天乘是聲聞方便?答:信解品云以冷水灑面等,即其事也。

章、詮宗各異等者。

問:雨眾即是數論宗攝,如何二計而有差別?答:數論宗中有十八部之計不同,如小乘等。或可二宗取義有別,雨眾偏談有宗,數論舉勝顯理,是同互舉也。

章、由起五覺知有我者。

謂我見色、我聞聲等是。

章五諸法皆常者。

此宗但應是全常計,若偏一分常,如何得言皆或相從說?若不成爾者,十八部異論攝外道不盡,此一分常何宗所攝?

章六,諸因宿作者。

由現在時能引苦行,即捨宿業不更常屈。由今作以為因故,害彼宿業不令感果。文言吐者,棄捨之義,以其宿業有多種故,故現在行能修治故。

章,世間丈夫等者。

執有丈夫能與一切為因,與大自在天等相似。

章、諍競劫起等者。

成劫之末,住劫之初,名為諍競也。又彼意說,此之大地名福場,欲以吐檀,由依此場為祀祠故,故能所害及助伴等能生天等故。

章不死矯亂等者。

有不死淨天,若能善答他之問者,死得生彼不死淨天,如下自知。

章七,斷滅者。

欲界人天為二,色界為一,無色為四。除地獄等者,彼等是麤,更容可餘七,餘數必應自悉。

章十三。因果皆空者

非彼宗中總無因果,但言不由善根善等,名無因果。又言愛養等者,此師執云:我身不由父母等之所愛養。

章十五妄計清淨宗等者。

謂此外道得宿命智,曾見有人溺河水、牛食於草、狗食不淨等,以宿命智觀見此等死後皆得生天,遂於水中死為上真,專持以為戒定。

章薄蝕者。

韋昭曰:氣往迫之曰薄,虧毀曰蝕。釋名云:日月即虧曰蝕,稍毀很也,如虫食草木等。

章體毗履十一者。

體毗履者,此云上座。

章一說部者。

一切諸法但有假名而無實體,名一說部,從其所計以立其名。

章說出世部者。

此師云:世間之法可破壞故,皆非實有;出世間法不可破壞,是實非假。從此立名,名說出世。

章,道與煩惱容俱現前者。

此有二釋:一、現無間種解脫道斷故,無間道與種得俱;二、道與未斷煩惱種類俱,非正斷之義者,是故言俱。問:道俱煩惱依何而住?或依色根明闇有殊,不得依道,廣如宗輪說。

章三,說假部宗,說苦非蘊等。

苦義非蘊義名苦,非蘊之中不攝苦受名苦非蘊。又此師計一切諸法有實有假:界.處攝者,緣積聚是假;蘊中攝者,我積聚故便是實有。處雖是緣等,計今是實,從多分言為假無失。

章十二處,非真實者。

問:蘊據義積得名實,諸處雖復言緣,然但義積,何得名假?又心無為,並是實故。答:依緣多分假,故數多分為諸,亦無有失。問:界與蘊.處,義既不同,為假為實?答:撿宗輪論:

章說一切菩薩不脫惡趣者。

此之三部所計,菩薩煩惱未能斷盡,故不脫惡趣。

章五、說一切有宗等者。

問:名謂非色,四蘊無為,如何名色攝一切法?答:雖有四蘊名,名不攝無為。寄名顯詮,無為亦得在名中攝。

章謂諸菩薩,猶是異生者,

此計菩薩唯是有漏,故是異生。

章七犢子部等者。

犢子可知。言法上者,此師計云:我部所行一切諸法,更無過者,名法上部。言賢胄者,胄,子胤之義。上古有仙大賢德,此是賢人之苗裔,故言賢胄部。言正量者,揩定之義。此部主所行,每能正揩定,名正量部。密林山者,謂此部主所居之山,樹林茂密,名密林山部。

章十二心頃說名行向等者。

謂初斷欲界惑,起法智.類智,觀上二界。斷上二界惑已,下智欲惑斷盡未盡,竝更重印,更起苦智忍。上二界惑一時合斷,更起苦法智。此有三心四諦,成其十二,總名為四。道諦之後,更起一心,名住果內。有此二種:一云此心唯印道諦,一云道印四諦。問:何故先起法智,不起法忍?答:部計如是,不可責

章八,化地部至一時觀者。

不以次第歷觀諸諦,名一時觀。問:如何四諦一時能觀?答:約苦相說,四諦之下有苦.空.無常等共相,觀此共相名遍觀。

章有世間正見者。

是決斷之智,世間之見亦能決斷,故有世間正見。

章善非有因者。

如彼論明。又如大乘勝義不善,雖有攝善,而於勝義總名不善。

章預流有退者

此師意云:此預流初得此果,始斷分別,俱生一分未能之,所以有退。若薩婆多後三住退,預流不退堅固故。此等言退,但法樂不退果。

章九、法藏部宗等者。

謂計我部能含一切法,名法藏部。又言佛在僧攝者,有經言佛為上首,故知佛在僧。問:此宗佛既在僧,如何得有三寶?答:佛為僧中上首,故開之名為佛寶。佛為上首亦有三寶,具事理,故知攝僧。

章十飲光部者。

上古有仙,身有金光,弊於日,即名飲光。

章十一經量者。

此部以經為其定量,名經量部。

章有根邊蘊者。

是麤意識也。其一味蘊,即是細意識,是牒宗計。

章邊主者。

問:此師何故說勝義為空、世俗為有?答:彼勝義空順般若教,世俗有者隨世間故。若不爾者,即違世間.聖教二種過失。

章。雖一切法體,或有或無者,

四勝義中,前二勝義諦,三科四諦攝。不相應第三勝義,生.法二空,此等名無。若爾,何名勝義?答:不相應法,形遍計故,得勝義名。生.法二空,勝之義故,亦名勝義。第四勝義,無遍計故,亦為無。此通餘三科有,可知。

章虗妄分別有等者。

八識心.心所名分別有,於八識中無我.法二名二都無。八識中有圓成實名唯有空,彼圓成中亦有八識名亦有。此有者分別,無者遍計,及有者圓成。三、故字貫通有無及有之上,思之可解。

章數論教體者。

本即自性,如似大乘攝相歸性。末即聲者,亦如大乘性用別論。又彼宗中不立名等,故但以聲而為教體。勝論准此。

章滅壞之時,即歸本者。

即歸本故,名為滅壞。非滅無滅,

章其勝論師至聲為教體者。

問:數論聲量依於自性,教體分二;勝論聲依於實,教何但一?答:數論聲量本體自性,故教分二;勝論聲德雖依於實,體非實攝,故教但一。問:勝論同異既是聲性,教體何不兼同異耶?答:教必能詮,不取同異。

章其明論等者。

問:明論聲常,云何常耶?答:有兩釋:一云恒揩定故名之為常,非體常住名為常也。二云體常住故名為常也。若爾,云何而不恒聞?答:但緣闕故隱而不聞,非體滅已。若爾,已起聲之,體何所止?答:散處盡也。下聲論計常聲准此,後釋為勝。

章以尋伺等至此音無常者。

問:此師音響與聲何差別?答:音響者,如無情之聲,不能詮聲、能詮表,故二有別。由此音響形能詮之聲。

章其聲生論等者。

問:所詮之法體既成多,新生能詮隨彼所詮亦合是多,如何計一?答:彼說云:聲若生已,總成為一。如似眾流歸渤海已,總名為海。問:計一之師既言一切法上共一常聲,如何於此法中更分常之計?答:此偏說一切內聲之上共一常聲,猶如真如,寬狹雖得不同,許一常不別。

章大眾部教體者。

問:佛一切時不說名等,如何復言以名句等而為教體?答:言佛不說名句等者,但如來不起思惟,名不說也。又言以無漏體實有聲名句等為體者,據任運說,如天皷等亦不相違。

章說教體者。

如文自顯。又繹名等同前,聲是真實。如說假部非一切假,此師亦爾,此解非正。

章說一切有部說教體者。

謂彼部中自有二計:一唯取名句,一唯取有漏聲。問:小乘師難般若經言:汝授持無記名等,得期大果。般若論答云:汝法無記,我法是善。准此問答,彼宗即以無記名以為體性,如何言善?答:彼部救云:二十部內知汝於誰?獨言我故以善聲為體,亦不違。又彼亦難:即是婆娑以名而為體者,非是此師。故世親言:汝唯無記。若爾,此問即無違妨。

章此翻為跡者。

如尋象跡,所見跡處,即見其象;若尋其句,即見其義。梵云幡陀,此翻為足,短長聲殊,跡、足有別。又云:故當中道所說名也。中道詮法上自性,邊句亦爾。

章文是所依,義是能依者。

約能所依,義為所依,文是能依;據能所詮,文為能詮,義為所詮;文為所依,義為能依。今依能所詮。

章隨墮八時者。

問:今者通論一切教體,華嚴八會名為八時者,豈非有違?答:日夜時是遍諸教,華嚴八會時得名八時,義便而說,非以華嚴繹諸教也。又薦福三藏和上云:樂欲時二說不同,會如演秘。若要樂欲教方起者,且天授聞佛,何是自欲如來責?答:由自貪愛以為尊勝,每於佛所起陵蔑心,故聞佛責生,不由樂欲起耶?餘准此釋。

章。直非直說者。

略有三釋:一、約教明,長行名直,頌名非直。二、據十二分說,最初契經,名為直說;據初略說,未委細明。餘十一部說,子細具陳說,名為非直。三、從所詮,名詮自性,稱為直說;句詮差別,言非直說。

章彼增上生等者。

有云:菩薩所現本性之教為增上緣,而生聞者心上所現影像之教。此影像從增上緣言,菩薩之說約實自變。今觀此釋,理稍難解。所以者何?若菩薩說,問答及喻不相順。彼論問:云何菩薩說?經答云:彼增上緣生。若其菩薩實不說法,可言增上,證前聞者自識聚集以為教體。菩薩既說,云何證前自識聚集?又以喻中言如夢得呪亦不相似,夢中天等實不說呪。今者菩薩而實說法,與不說別,何得為喻?若言菩薩不說法者,云何得言菩薩所現本性之教為增上緣?已不說,何有本教?然此師談無性師佛說法也。今助釋者談實菩薩實不說法,聞者自言菩薩為說,約此故言增上生也。即與同喻不相違。更思

章若爾云何至故作是說者。

此無性自假云:若佛不說法,云何菩薩能說法也?此即阿毗達磨經中攝大乘品,即菩薩說。彼自云:薄伽梵前已能善入大乘,菩薩為顯大乘體大,故說攝大乘品。故知菩薩亦約說無性自。答云:彼增上生,故作是說。意云:亦是增上,非是菩薩真實說法。問:佛不說法,略有二致:一、云法是戲論者,不說法;二、為如來唯有無漏大定、智、悲,實無聲等,所以不說。菩薩有漏,未離戲論,非唯大定、智、悲,如何不說法耶?答:不許說經,說論無失。

章譬如天等至得論呪等者。

謂有婆羅門事天等,自求聰明,以專心恭敬,夢中見天與呪論等。彼天實非將呪論等而與此人,但為增上,彼人夢中自得呪論。

章若離識者,佛如何說者?

此無性為經部等執心外佛之名以為教體,故今難云:佛如何說令他得解?云何不解佛現名等非聽者識之所現起?如非所緣,云何親能生聞者解言為教體?

章有漏心現至以為教體者。

問:如來既不說法,聞者如何有似無漏?答:佛有無漏大定智悲故得言似,准此亦得言似無漏,不可言聲名句文。又解:設無所似聲名句文,聞者識上亦得似彼,猶如似我,既無所似故。又解:佛增上力令聞法者謂佛實說,故似現也。

章理行果法,同佛寶故者。

同彼佛寶有本質。佛不說者,無有實我而為能說。世親云:我不說,汝亦不聞。約此義邊,名為不說。更有別釋,如唯識抄。

章無垢稱言等者。

定經其法,非是所求,明非說法,

章如聖教說至教體亦成等者。

此中所明聚集之義,七心、十二心合離而作行。言三心依七心,無二心依十二,作思惟可知。問:准十二心連前而說,無字合有七心聚集,何但言二心?答:且舉當體字生二心,不言前者。若爾,行字三心亦爾,如何許是七心?有答:理實行字據十二心,又復不違。然無七心、十二心兩種別明,故此總中含七.十二,於理無違。

章又一剎那至必意識生等者。

證卒爾後,必有尋求。又五同時雖有意識,今言無間意識生者,尋求識生。

章新新解等者。

新新,聞說而生解也。一一字別名為新新,非要隔越多時聞,故名新新。

章既於初字有卒爾者。

雖餘三一一而聞其聲,以初有故,復更不立。思之。問:此明聚集,唯約其心。下明聚集,即名、字、句、聲等耶?互相影顯,而令學者生巧智。

章故大般若等者。

謂大般若經中有理趣分,猶如瑜伽攝釋分也。於此文中說一切有情皆如來藏,明此意證攝相歸性。

章、譬如海水等者。

問:如波依水,相異體同,同滋潤故。如色等法而望於如,體相俱異,何得為喻?答:有二釋:一、且取不離一邊為喻。若約體相可為喻者,如草木等依於地是。二相雖異,波中濕性不異於海。色等相若異,色中如性而亦不異無障礙處真如性也。後釋為勝。

章,一切諸法至然不離如等者。

一切諸法猶如波浪,四緣會者猶水風,成其體相即同於水。言四緣者,謂因緣.增上等緣,如此等法皆不離如。

章、性用別論至十處界等者。

此有二義:一、既言色蘊攝十處、界,此即根、境而各別論;二、但言攝十,不攝餘二,此即色、心而別說也。所以而言五蘊即是性、用、別論中收。又有二釋:一云:五根、境各各別處,即是別論。一云:色者,心家之用。今色蘊攝十處,今不言於識,即是性、用、別論。

章。一真如,二無相者。

此之二種如何別耶?

章又有四重等者。

此諸現行出法體也。

章升攝波葉瑜經等者。

經中所明有升攝波葉喻事,名升攝經。一切經中別無此經,今助釋者,或西方有未流至此,或復西方而今散滅不流至此,談實別有。

章,佛皆教置如是我聞等者。

言:如是聞已,親從佛聞。若言:佛不說法,如何得如是我聞?既是得聞,明知佛說。

章,推功歸本,仍言應化,非說法等者。

此中意云:推功歸本,法身說法,應化非說;推功歸本,無法可說,意在於是。

章。金剛般若至我法是記者。

此論破外人難云:若持名、句、文以為教體者,此名、句、文既唯無記,如何受持無記名等而得無量百千功德耶?天親答云:我法是善,汝唯無記。此意欲證云聲、名、句、文俱是教體。

章,佛地論說至二善。

字之與聲俱非能詮,是能詮依故。又下所引經唯聲名等體者,此並能詮語之體,是聲名等反證是善而成善故可知。

章若十地菩薩至唯是有漏者。

自所發聲,第八變故,是第八相分,故是有漏。問:二乘有漏,理即無疑。菩薩唯有漏,於理難悉。十地菩薩妙觀等智,能變化身,為他說法。化身所發聲、名、句、文,豈非無漏?答:化有即質、離質不同。即質有漏,理亦應悉。離質之者,由妙觀等擊發自第八,亦起化身。化身聲等,故亦有漏。故佛地論云:平等性智擊發圓鏡,起化身故。非妙觀等變為化身。問:何故菩薩變金酪等即是無漏,第八變作所變化身即是無漏,第八變作所變化身即是第八有漏?答:佛意難知,聖教自說,不可徵詰也。問:能說之心既是無漏,第六意識如何所說亦以第八有漏聲等而為體?答:如彼絃管聲,由心而發。雖非即心,又內外異,然成音韻,得有詮表。故無漏識發有漏聲,理亦何違?或為增上緣,擊第八識而起於聲,不違唯識。雖第八識不緣名等,由意識故。今於聲上而有名等屈曲之相,理亦無違。如彼聲等有屈曲相,一切說法皆亦爾也。准此相例,妙觀亦變化聲等而是無漏。

章言有漏者。

且佛地論約第八說。若爾,如何會佛地文?答:今且言者,佛地本言第八變不障妙觀,亦能變也。道理甚難,應用因論菩薩無漏第六識通果等類,自第八識亦變彼不?答:杖自六變以為本質,而又變之。然他受用第六所變之者,論實變通果等,亦但說彼第六變者,以其本心以第六變令他用故。以此知妙觀變身,於理應好。更思。

章若一切二乘至皆唯無漏者。

問:二乘無漏後得之智功用既微,何得聽法?若能聽法,羊鹿車體何故不許?答:但許聽法,而不說彼功用有多,故羊鹿車而無體。

章然同所教至無漏三寶等者。

問:菩薩說經既是有漏,應非法寶。答:由佛加被故亦名法寶。若爾,無性云我亦如是,何故難我無法本質?答:不例。我許佛說,汝即不許;復同菩薩,佛即有別。

章依前第四至義用殊故者。

謂即第四相別論出體之者,唯取如來能說法者等。何以故?是根本故。如來識上聲與名等,假實異故,名義用殊也。若是菩薩等名能說者,此論中不取,非根本故。

章即一一法各各有四種體等者。

此之四種釋一切法,思之可知。

章故說名等,非小乘義者。

此名句字等,彼非不立,依聲上屈曲義,說名等薰習聚集。此蓋大乘宗,非彼知見聞。

章,聚集顯現者。

總有五翻:第一翻中字一,名一;第二翻中字三,名四;第三翻中字六,名十;第四翻中字十,名二十;第五翻中字十五,名三十五。相續為數。第一翻身及多身,合說思之。

章論雖二說。今取三字名多。名身多者。

章梵云阿耨瑟多掣陀,即八字成句等者。

此阿耨瑟多掣陀用八字句,非此句,非此即八个字也。依梵但有六个字,故此方言八字偏句。

章此中且依至不可為難者。

不可難前所作之法義,或有聚集得為教故。前難云如何說者,識上聚集等者句故。不可為難,顯結前難理。

章字名句聲都合,總有五十二聚集者。

問:字名及句即五十一,更有五聲即五十六,何故今言五十一體?答:雖有五聲,意在名等聚集,顯聲不詮義,故不說之,所以但有五十一也。又解:合五為一,念并有句,合五十二,恐文錯也。或有本言五十者,亦是錯也。或復除彼句之與聲,且約字名結數也。

章,及諸聽法者,亦在因中者。

問:佛豈聽法?

章若是佛說至亦聚集生者。

問:凡夫等有薰習,可於識上連帶解生。佛無薰習,如何聚集顯現耶?答:佛智如鏡,任運自現。一切文義,不假熏習連帶方生。

章攝論若說至即圓成實者。

此文意證無漏之智皆圓成實。四清淨者,謂常樂我淨。或可一自性清淨,謂真如等。二離垢清淨,謂真如離垢故。三得此道清淨,即菩提分法.波羅蜜等。四生此境清淨,大乘教由此教清淨緣故非法自性,法界等流性故非依他起。如是四法總攝一切清淨盡也。應撿彼文。

章談古德說等者。

問:古之所釋與今所釋,名目雖別,義即無差別,何故非之?答:雖偶相當而無憑據,或於一法名就義釋,乃至亦名相違為無明准,故今非之也。問:古之所釋,當今何釋?答:當體彰名,六釋不攝。如言質礙而名為色,不成六釋。就義自當持業釋,從能依者亦可持業。或是有財所依立名,即當依主,從數可知。相應為號,即當隣近,相應可知。

章皆依別論者。

西方相傳,別有三論,釋此釋名,六合釋論。殺三摩婆者,梵具云殺婆,以文略故,但言殺也。

章以義釋之等者。

此中意說,西方但以言六合釋,今准義解,亦可得言六離合釋。

章初持業釋,亦名同依釋者。

同依釋二法同依一體,持業釋一業依一體,此二不同如何體一?答:有二法俱是業用,是體所持亦名持業。

章其體大法至名持業釋者。

大是其體,乘是其用,名為大乘。問:如言藏識,先說於用,後說於體,何故今言大乘先體後用?答:但體能持用之義,即名持業,不名先後,此未必然。若爾,何名同依?應更解云:如說經為大乘,大乘體即是經,大之與乘,同依此經,名同依也。

章。此以本經至論名為攝者。

問:大乘之名既非論言,攝大乘論何非依主?答:論能攝彼大乘綱要,即能攝論名攝大乘,故是持業。

章唯識之成名。成唯識者。

雖釋唯識等,先言唯識,後合言成。准西方說云識唯成,今順方言云成唯識,故今言識唯成也。由此道理,乘之大性亦依此釋。

章如論名中至阿毗達磨集者。

問:阿毗達磨以為所依,依主釋亦有何過?答:理實亦得。俱舍頌:攝彼勝義依彼故,故立對法俱舍名。攝彼勝義者,有財釋;依彼者,即依主釋。即指法亦無妨矣。問:若爾,依主.有財二種何別?答:以己依他而立自稱,名為依主;以他屬己,用標自名,即有財釋。又有財全取他以標名,依主釋者,自、他兩義立號。更撿俱舍疏。又全取他名,名全分有財釋;自、他兼取,名一分有財。

章、如攝決擇等者。

若本地分,五識、意識各自立名,其決擇分乃合為號,如因明頌但是一句,非標法。今名取及歸德為證,蓋以相違釋者也。然諸聖教相違名者,時非時經.不增不減經等是也,義思可知。

章如說有尋,及有伺等者,

問:如言念住體即是慧,全隱己稱從他立名。今者尋伺及相應法名尋伺地,相應之法名為尋伺地,鄰近可成全從他故。尋伺如何名隣近釋?答:尋伺名為尋伺地者,持業釋也。今言隣近相應法,具如欲界及初靜慮心及心所,總得名為有尋有伺。有伺無尋亦准此知。

章意業等者。

思是業體,隱思之名,從相應意以立稱也。亦通依主,即唯意識。立意相應,故隣近釋;動作意,故依主釋。

五心章

章,不串習者。

未曾受境,設雖曾受,未得解者,皆名不串。

章、未知何境至起決定者。

既言未知善惡,次起尋求決定,理應知善知惡。若爾,應名染淨心,何名決定?答:此但知染淨,而心未起染淨,故亦無失。

章境有新舊,至可具足故者。

由於三界生前後別,總合而言具足四心,初生界時有卒爾故。約剎那說但有三心,於境無疑名為決定,是無記性名為染淨,是前類故即名等流。第七亦爾。

章二念義合說有四心者。

初無漏一念分三,前三後一,合成四心。

章或第二時至心等流故者。

此約初念即具四心,是前有漏、等流故。問:漏、無漏別,何名等流?答:同緣於事,所觀亦同,名等流也。問:初地入心唯緣於理,有漏、無漏不同,何名為流?答:約修道中第六法空,後得之智能引第七緣於事故,據容有說非是一切。或復初念尚微劣故不名淨識,第二念已方名淨識,所以初念是前有漏之等流也。此即說心體類相似,稍難思之。又今助釋章意說云:無漏第七至第二念,二念中自具四心,不須兩念合方成四。言初念即有此四心者,第二中初起之者名為初念。言等流是初一念之等流,今創隨境者,第二念心創起緣境亦得名初,非是於前總未緣境適起名初,望義別也。思之。

章。卒爾一念,決定未生者。

此意說云:卒爾過去決定未來,五與意俱現在前時,若非尋求,是何心攝?

章因中五無,第四染淨者,

唯尋求等即合有之,且約一邊此義非正。下文正義具有五心,此師意說第六染淨唯一剎那,由此不能引五染淨尋求等相,續不為例。

章八地已上至成染淨者。

舉極成處,證已前位。

章於一中,容至易識境者。

此意說中容易脫之境,可唯二別。

章何因不許至數數尋求者?

此前師證有尋求,尋求不了,數數尋求立理也。次引唯識云任運決定不假尋求者,此證得有決定染淨等流也,說相續故。

章說卒爾,通多念起者。

數數觀境,不涉五識,不與欲俱,故唯卒爾得許多念。問:瑜伽所說如何?答:彼言一念據間斷境,然理難悉。

章,尋求未知者。

此說未知已成許多尋求也。言雖知未起染淨心者,雖知,謂決定也。未起染淨,已成證有多也。

章、多念相續以難生故者。

謂五識染淨必由他引,故曰難生。生既許難,滅應非易,故多相續也。恐明餘識,故次釋云此依五識。

章亂不亂至復有三心者。

問:何故不有自亂他不亂句?答:與第三名字有異、義無別,所以合說。今助一釋,立亦無傷。又為五句:一、他亂自不亂,二、自亂他不亂,三、自他俱亂,四、自他俱不亂,五、自他心不亂等。思准可知。更知自心相望為句,得成四否?

章、自他俱不亂者。

說五識,自他五心皆不相亂。不說意識,以必有故。

章三。自亂心不亂者。

境名為自。又言或起尋求者,觀前眾色未能熟故。又云或起決定,由前尋求尋求解已,他境現前引識別緣,所以不得起於決定,故復起也。故有二差:

章初多境現有,後少境現故者。

後等流但有一二等心。

章等流心多者。

初卒爾心據境名多,後等流心多心相續名多。

章若在果位至皆得俱起者。

有佛無尋求等,餘有之者,約識而言皆得俱起,菩薩准知。

章非所餘識者。

非一切識有卒爾已即有尋求,第七.八雖有卒爾無尋求故,即第七.八等名之為餘。

章成唯識說至故但有四者。

此據緣理名為任運,於藥病等八地已上,猶未善故可起尋求。

章三乘通論無漏具五者。

菩薩有四,二乘無漏後得聽法,有尋思作此說。然理實者,唯依大乘亦得具五,七地已前識得聽法亦有尋求,八地已上未善藥病亦有尋求。

章義別說有者。

非於一境得有五心,尋求、決定兩相違,故於剎那滅多境。決定、不決定別,合而言之可有五。或云:但總了境義,分尋求境以解,故名決定也。

章中容無亂境者。

謂如眼識境非強盛,無四識間雜生,名中容無亂,非遮第六許續生故。

章及得自在,一切多善者,

第八唯無記,第七不定,非總是善,故言多。

章既許識至為無間生等者。

說自他識能互相引自他心無間而生,非自他識為無間緣,名為無間。

章本質境至非世境轉者。

今言行相,非謂見相,當情執我之相,名非世故。

章緣非世者。

即是無為。彼緣龜毛亦名非世,本無體故。

章、瑜伽論說至多分緣故者。

前言獨頭緣三世者,約長時言。此瑜伽文據剎那說,但緣前念五識境故。

章堅執比度,既許五俱者,

執諸處有許此義,非是前師許執五俱。

章五俱意至及非量攝者。

與五同時緣十八界,同緣五境現量所收,於眼等比量所攝,非稱境知。非量所攝即一剎那,意通三量,量謂能緣識之功能。如一眼識尚有多能,此亦何失?然由其境明昧等致,差令意識有三量起。設五識中五識俱起,意識雖五,緣於當可名現量。若唯意識緣餘塵,為現比量?答:為二釋:一、餘四塵等非與餘之四識同緣,皆比量得;二者、餘四亦現量得,由與眼等一現量識,依眼根門明取境故。且依初釋。或云:據無我觀,名一剎那緣十八界。此理不然,一違章文,二無我觀但緣於一無我為境,云何得言緣十八界?問:言一剎那緣十八界者,據何等教?答:撿

章,剎那論之緣過去境者。

一行之事雖究,有為之法剎那過去。今約緣此,名緣過去。言緣現者,據究竟也。問:獨頭意識如何得有緣現在義?與未復有何別?答:不作過、未行解之心,直於所緣而作行解,名現在。作過、未解等,更思:

章極小,有一非圓滿故者。

但言於一,非具五心,緣境不足,

章一一心中,亦緣三界者。

既五,一一緣三界,故三界有。

章別識類者。

隨其論識通三界五心,依彼闕具不定,思之可知。問:此五心以何為體?答:未見教文出此體性。然理言之,即八識總聚心.心所法而為其體。諸心.心所初隨於境總有,卒爾俱於境即有決定,隨於何性得有染淨等流可知。問:若有於欲,名為尋求。若欲同殊,尋求可成,餘所非欲。如何依總立五心耶?答:總聚但得有欲,即成五心差別,非一一皆令有欲。思之。又此五心通三界有,不可唯依尋伺等立。

法苑義林章決擇記卷上本

法苑義林章決擇記卷上末

沙門 智周 撰

唯識章(卷第一末)

章依他圓成至理有情無者。

問:情體是有,如何說無妄計之情,不稱依圓二境,名情體無也?

章名事互為客者

初頌尋思,後頌如實。兩種俱體非自者,不定相屬,名之為客。此不實理,當可思察,名應尋思。名、義俱有,自性、差別,名之為二,當推可知。觀前名、義無有體,故名假有。但其識,名為唯量;觀無其境,名為無義。義自性、義差別,名之為三。有此三有,此三境之能了別義,名有分別。三境既是無,能取識亦復無有,故云彼無故此無也。非是識體而總是無,但無所執.實能取也。准下當知。問:名亦有三,何故唯言義?答:既言三義,既攝三名,義之言境,名亦境故。

章、許心似二現者。

相.見二分。言如是似貪等者,有兩解:一、無別心所知,以心王轉為貪信,名似貪等;二、若有心所貪等,亦變相見分,故似貪等。

章所遣二覺,皆依他起者,

繩、蛇二種能緣心故,名為二覺。此染依他是可斷法,名遣。

章所執實蛇實繩者。

如次我法二執所攝。問:繩喻依他,法是遍計,如何以繩為蛇?蛇因繩起,我籍法生。不了依他從緣所起,即是法執,故須遣之。若知此繩從麻而有,是虗假法,不須遣之。

章。此即一重所觀體者。

能觀所觀兩種不同,上已所明言即一重同,此五所觀有何差別?答:從麤至細有差別也。初唯除遍計,二濫境亦除,三可知大段,十門亦鈎鏁,立思所行相。

章、由緣總法者。

真如名總。

章。如是皆同不可得者。

尋思、實智二種俱觀,境各有實,名同不可得。或由作尋思、實智二種之觀,名義屬而不可得,相屬名同。

章似文似義,意言推求等者。

即能所詮名為文義,識變此二名之為似,即此文義及大乘法等,為所觀境以為方便,而能引得唯識觀也。

章攝大乘云,入所知相者,

即入唯識觀也。言謂多聞熏習無漏種增,此無漏種非阿賴耶攝。又言種增,不言尋思俱時能觀之智亦是無漏。若不唯種增許能觀智亦是無漏,即尋思不名加行。

章一因二果者。

有漏名因,因中無漏總名為果。

章所生起至道修道等者。

意引勝解證其因觀,餘見道等同文故來。或可乍觀此文,似證於因而細尋,而是通說因果,由聞大乘教法等而修資粮等位,故言生起勝解行也。

章證俗事識,唯後得智者。

加行真俱不能證。

章、若總言唯識通能所觀等者。

此中四重聊簡,從寬向狹,思之可知。

章。此非義說者。

言正證唯識唯修者,而論不約義說。若據義說,可言三慧。

章或依所執,及隨有為者,

但隨無為以一相,唯識有為可知。言二執者,釋依執。

章識表之中,此二決定者,

識中遮表,表有遮無。遮即簡持,表即決定。表有之中,俗事真理,決定互有。

章綵畵為主者。

主即是師,為類心王。

章、為令捨識而依於智說唯識言者。

此實智與唯識得名不同。

章又不離依主稱者。

此有二義:一、諸法不離唯識;二、識是主,故言唯識不言餘。

章般若經中,明簡擇性,名為般若者。

問:此如何得通能所?答:般若五種,觀照等能,文字等所。

章有說唯至不與乘名者。

古人意說,宅外之者名之為果,衣裓及門並為因。衣裓机案二乘因行,若正解三車亦是因行。若爾,何故說在於門外?答:以教為門或出分段,故言門外。此不退菩薩言乘寶乘直至道場。

章彰異出纏者。

出纏名法身,顯異出纏,故名為藏。

章出乘者。

出生義,能入乘者攝入如來,此唯勝鬘,故有出入二義。此說真如與四乘為依,故說一乘出四乘也。會二歸一,故言入也。

章二無我,亦通能所觀者。

能觀智亦名,二無我法故。或云:以能觀智作彼無我解行轉,妄名無我。如十六行所觀俱名為苦,故無漏智觀於苦諦亦名為苦。問:若能觀智與解行故即名通能,即三性應亦通能。此既不然,彼如何爾?以是理觀,故不通俗。

章三解脫門者。

即能觀智,離繫縛故,名為解脫。不論其境,故唯能觀。解脫即門,通入淨土之所由故。

章四,嗢拕南至通能所者。

談二四中有通能所,非彼一一皆通能所,如菩提寂靜第一義諦,並唯所觀,餘准此知。

章悉壇者。

此翻為宗。

章亦名五忍等者。

前之四忍,各有三品,配十三住,應撿配之。

章大眾部等至皆能離染者。

問:此等小乘既不作唯識觀,何故敘之?答:此汎敘之。彼無此觀,或彼能斷惑智是唯識故,亦此門攝。

章古德或說七識修道等者。

撿古八識章等。

章三智通真至解依論者。

即四智中除事智。

章因果二位,真識亦爾者。

真識即真如,亦是所觀。

章、以總緣遍法者。

真如名遍法,以總緣此真如之心行,解作彼真如之體遍法故,故是共相。相本雖不作此之共相,由有彼解,故共相收。又釋而知總緣於真如,遍屬喜用。

章、諸法別知故者。

一一諸法而別知故,故非共相。問:加行得安,觀真如遍一切法,即言共相根。

章然體非共相至可名共相者。

此談真如與法不離復無二,故名共。問:根本智之觀亦於一一諸法而證,如何故即言別相?答:加行後得緣法時,行解亦遍,故言共相。根本智觀雖於一一別證真如,而心不作遍行相故,所以名別。

章辨中邊等者。

言識似義,謂境也。有情,謂五根也。此說第八變及相。我,謂第七恒執我故。了,謂六識。

章或因果俱至異熟識者。

問:如何異熟亦通果耶?答:變異而熟,故亦通果。

章攝大乘中至略隱不說者。

據實勝解地亦能伏除,作唯識觀不作時多。

章但說四位者。

除加行位說,餘四也。

章攝論唯識至故伏除者。

此證解地亦能伏惑。

章直往迂迴,地前皆同者。

道同有漏。尋,伺觀也。

章,迂迴之人,至不能伏除者。

雖起生空本後二智,以不斷惑,俱言遊觀。問:何故迂迴之人尋思等觀,唯是有漏,非無漏耶?答:未證法空,不可實證唯識故。有漏心作尋思等故,以唯識觀。

章一本二至唯有漏者。

十五界是漏故,故佛身無。

章第六。不定者

大圓平等並真俗雙緣第六。隨其學雙皆得,故云不定。

章,或亦通真者。

或可得變影緣,言不緣者,據不親證。不爾,如何名遍智也?

章相修者。

修之行相為相修。

章漸微忽者。

境相漸微,忽然入見,轉成無漏。或云:忽者,轉也。

章種修有漏,五識可起者,

八地前至初地,種修五識,聞所成慧之地,能可起七、八二識,無三慧故,所以不修。

章、體用俱僧者。

新熏得種,名為體增。本有用增,

章有依下地至得修通上者。

問:如在下地依第四禪而入見道,下四地見種子為修不修?若計修者,便違對法。對法第九云:又道生時立自習氣,道名得修。既不熏種,何名立種?若不許修,云何得言修?得得通下,下修修道為難亦爾。答:略為二種:一者、且依有漏道說,得上定必得下故;二者、通無漏,雖地有別,見道類同,安立上地見道種時,令下見道種子勝,名修下也。彼修道種亦為二種:一者、不修,而道別故,彼未得故。言修下者,而據彼同類等說。二者、且修無漏類等,且初種。問:前相修中見道以前,有漏聞熏修無漏種,無漏種子雖未新得,亦名為修。今明修體亦種子意,乃言立自習氣。答:種修云言,種通新熏、得修,唯新得而說。然有多妨,後細思擇。

章、得緣上境等者。

顯由上聞下定等因,修得者得之,修未得不修。

章下修上者,必是曾得者。

若未曾得彼上定者,下地無力能修於上。若曾得上已失之者,下可復能令上新熏種增。不爾,何要言曾得耶?或亦增本有新熏類,故說未曾得。必是者,由數修習欲入上定剎那心,令彼上地本種因增,本第二剎那即起彼定。若不爾者,彼上地定因何得起全遠心?不爾。

章初業者。

但得初定,未得餘定者。

章及漸隣近,修習者說者,

如色界人先修初定,後以欲界?答:以修聞思等。此於下界修習二修,初禪唯得修業法。言不修者,約隣近修習者說故。二已上即是不修,先未曾故思。

章及漸隣近者。

如以初地漸隣近第二定等。

章近未生果故者。

謂:未得彼上根本地現行定果。

章八地已上至二性能觀者。

彼地眼等雖是有漏,今明能觀,彼非能觀,故不簡。

章、若已滅除至唯識之相者。

見道前帶相之觀,由聞熏習相似而起,名為種類。此相不起、不成、斷成、成也。或見道前所作唯識觀,是真種類。

章長時多分者。

煖.頂.忍.第一法,通此四位思惟二性,名日長時。忍.世第一少時,亦有悟圓成,所以二性名多分也。

章短時少分者。

世第一法名為短時,忍位名為少分。

章毗鉢舍那至得有是事者。

地前菩薩任業受生,彼有三界業故得生無色。若非菩薩,彼界何人能以一心緣一切法?故知三界俱可得起。此唯識觀並據後起。

章八地以上至得菩提故者。

據決定說,七地以前受變易生而不定故,言通三界,思之可知。

章不經生者至依身而起者。

由未經生者不怖生死故,通於色界身起。七地以前頓悟菩薩受變易生,而未定故得依二界,故今兼說非唯漸悟。又釋言:七地以前據漸悟說,不經生迴心向大,何妨得至七地不受變易?不爾者,頓悟前已明,今何須說?

章悲願自在,隨受生故者。

釋二果人不同登地菩薩受生故。

章亦不因修許轉生故者。

見道以前,菩薩任業而生,得生無色界;今與彼異,不生無色。因修者,任運也。

章、已得無漏者。

謂前三果人彼業力多故者,釋地前菩薩。

章或亦許生至厭下染故者。

此釋意云:地前菩薩有三界惑得生無色,二果亦爾,何不得生?若爾,託勝所依而證菩提,既生無色,如何受佛大菩提耶?為有此難,故今說言非此生上厭下染,故意說非此無色生上厭下染,故斷而不生,為此還生第四定也。雖有此理,不及前釋。

章若經生者至發心及後者。

此經生者,怖生死故,故於欲界初得、後得。

章若經生者及第四果等者。

此言經生,非得不已更可色界經生也。復未得,故先經生。

章顯揚等說至非深厭故者。

此會意云:若其三乘入自現觀時,唯依欲界人中慧解,極猛利故,能斷生執。若其漸悟人,色界亦得。若爾者,不還.無學,色界回心,更不下生,豈可不作唯識觀耶?問:現觀滅定,聖教但言欲界初得。現觀既許上界初得,滅定應然。法師解云:色界亦初得。言色界初得者,還據各自現。若色界回心,亦色界初得也。若不還人等,色界不得。自滅定者,後生色界,亦說不得。若其回心,即便得彼大乘滅定。有人云:不還及無學人而生上者,必於欲界已得滅定,所以滅定初唯在欲,不同現觀。此亦不然,彼不還等九次第定,悉總得耶?

章,色界無思慧者。

以稍斂心即入定,故云有思。有耳根,故云得有聞。

章無色,亦無聞者。

無色,思同於色。無色無根,欲無聞也。

章、若定若生者

得彼定未生,彼生者生彼。

章、以無色界心了三界法者。

問:以無色心了欲界聲是非聞慧,何故得言無色無聞?答:彼唯定心得聞法等,復無相故,故不名聞。問:八地已去彼唯是定,差別三慧,此何不然?答:據義分可得有聞,前據實論故言無也。或又不得義說有聞,八地菩薩唯依界色有耳根可義說有,無色無根不可相例。二、解任情取捨章。約無根言,無根言無聞故。

章斷惑九者。

除有頂故。遊觀十者,色六、無色四皆有遊觀故。

章謂前五地者。

通前五地者,獨頭貪等。問:至第五地,此害伴隨眠而以斷訖,如何經云前五地中不俱生者名害伴,至五地中伴已害應,今曰四地不俱生者名為害伴?答:地之內有入.住.出三種之心,今言五地害伴除者,據住.出心說,所以五地得有害伴,思之可知。

章微細現行至不現行故者。

俱彼地惑,約伏不伏,以別行不行。

章楞伽俱生至煩惱不生者。

楞伽初斷我見已,故貪等不生。除密約四者,即虗空藏三昧也。得此三昧苞含萬德,欲以虗空含藏一切。

章,依二隨眠究竟斷者。

害伴羸劣,二隨眠也。

章第六。心至信不退者。

問:根力義者,能生難屈。既言不退,何力能加行中方始建立?答:在此位不謗因果等,名信不退。力尚微劣,不得隨力之名,如法華抄廣釋。

章,分別我見麤不共。

俱名為麤。由伏此二,名出三界,如頌應知。文意說此第四住,既言法無所著,故知伏我見。由伏此故,能出三界。據且伏除此二種子者,即闡提及外道著我故。

章第三。所知障者

即聲聞畏苦障,此及緣覺捨心,皆所知障也。

章,緣覺捨心者。

捨彼慈心入於寂滅,障化他故,故得障名還用長苦,簡異聲聞且立別稱。

章或初二煩惱至金剛斷者。

約所依煩惱說。

章法空必帶生空者。

問:法必帶生,如何得者?三心見道,應但二得,別有法空觀故。答:見實但二,唯識等據其加行,行而作三,作三種也。

章唯識觀至順前句分別者。

唯識定是生空,生空未必唯識,故可順前,不可順後。

章法空對唯識亦復如是者。

法空必唯識,唯識未必有。法空謂生空,唯識此章道理而知。約當段後,一一撿所行文而妄陳。

諸乘章

章摩訶衍者。

摩訶言:大衍者,名乘。

章故知詮順,至教大乘者。

能詮教,若根本教,若方便教,二皆名為順大乘也。行等言順,又准此知。

章謂九智至無生智者。

法.類兩智名為總,四諦各一名之為別,並前為六。四諦智者,亂即法、類,以總標言法、類二智。四諦所以更不分別世俗、盡、無生,並前為九。問:何故十中除他心智?答:略為二釋:一、非明證故;二、八智無漏,俗智有漏。唯他心智通漏、無漏,離九外無,所以不說。更撿智論上、下及俱舍。

章設有不定性,稱退故非因者。

說退不定性曾修捨大,復退求小所修大行,亦非是彼小果方便。

章一,先得順決擇分善證得者。

先得聲聞,順決擇也。

章二,先已得證得。證得者。

曾得聲聞果。

章三,先未得證得。證得者。

未得決擇及彼果修獨覺者,為初練根時節長故即利根,前之兩種練根時小故成鈍根,決擇修者更不練根。得至果者,問亦練根撿義燈。

章第八小分者

即第二意云:法華會上諸聲聞等是不定性。

章亦有小分,依於聲故者。

緣彼風樹水等之聲而悟道也。或云:將至果時,亦遠尋思彼教起證。

章人天淺近,非究竟運者。

此定性人而不能運出於三界,名非究竟。非是此人復可成聖令住人天,名非究竟。或可此說不定性人,以究竟故不別明,隨在三界之所攝故,前解應善。

章經論一乘,實為不定者。

不定說彼直往入大名為一乘,迂迴入者即名大乘。

章。此乃斷滅已後小乘曲見等者。

問:如佛世,諸小乘等咸言王宮是最後身,執丈六身以為真佛。又發智等佛世住亦三十四念成佛,此即佛在,為有斯執也。何得言佛滅後小乘曲見?又佛自說捨無常色獲得常色,餘蘊亦爾。據此一邊,能執之者說破於大,亦何失耶?答:彼本意,昔學大者執大為極,今破於彼名為破三。今佛在世,無大乘人執化身以為極者,理實佛在小乘亦執化身為極。然廣建立差別,今佛滅後據增相談之亦無失通,應撿發智阿含等經有明三十四念文。

章三輪八難等者。

諸本言四、念言三者,應撿菩薩藏。

章,勝鬘會因會果者。

謂六處大乘說者,會行也。四智不究竟者,會果。

章涅槃經說等者。

涅槃經亦說一乘,既佛性為一乘,等後撿會。

諸藏章

章佛日滅耶者。

問:西域等言:迦葉登山擊槌,聲徧三千等聖。憍梵已知,何故今問佛滅度耶?答:且為二釋:一、身自知。問:二部說不同,不勞相會。大人過去者,佛.舍利弗等俱名大人,無失。

章。我失離欲大師和上者。

離欲大師者,佛也。和上亦滅者,舍利弗也。我今失此二大師也。

章,滅結漏盡者。

自思久來奉事於佛,今日一旦而被引出,遂乃悲感結恨,眾漏乃盡。

章儀似山頂者。

須彌,山頂也。

章無滅者。

阿那律也!由因揭燈令不滅,故從因為名。

章說智無明燈者。

慧是彼無明之燈依主釋。

章天魔外道等者。

此天魔等,由佛加故,亦說宿因。

章問十二緣,此各異者。

問:答:此章十二,因緣十二,一一別相,而智燈故,名各異入。或云:各入三藏,名為異入。此恐不然。各入何異雜藏?應撿彼傳。

章。此三皆見道斷者。

斷此即言疑惑二邊,見取是也。著苦樂名為二邊。

章畏欲界者。

由欲界而修定者也。畏三界者,而於慧得離三界。

章攝持義,是藏義者。

初釋攝義。此釋雙攝,所詮之義及能詮法俱名知故。

章或相違釋者。

此釋意云非兩別,合而言之名相違。釋菩薩之名而不同彼行行有情,名同有情非相違也。思之。

章十一面。經言至依主釋者。

即菩薩名,不同彼行行有情。凡菩薩言,有此相違.依主二義,故今明之。

章見所集成界者。

界者,因也,由彼見等而集成因也。

章犯罪故者。作不善等等起者。

由不善心等起身語業還淨故者,懺悔也。出離故者,依前大眾而出罪也。或云出離者,依持。

章本母字者。

阿伊二字也。西方說是諸字母。今者佛教母有二:一、教本母,即佛經是;二、義本母,論議藏是。一切義母,依此經尋而餘故,即論議十一分中義。故說俱舍云:佛教名教母,論議名義母。今取義母。

章,除疑隨惑,是素呾纜者。

藏詮定疑正障隨惑之中,掉舉散亂亦正障定,偏言隨惑。

章略有九緣者:

三藏之中,各有三緣,合成九,非一藏為九。

章名攝歸彼者。

由迦旃延集佛經中所說法,所以彼論攝迦旃延造。或有云:由旃迦延諸佛說故。二解不定,出三師意,談旃迦延造彼論,非集佛說。

章豈沙經即詮戒至生詮戒定者。

毗奈耶藏能生詮,戒定又戒亦生定,

章得戒別者。

得菩薩戒,不得聲聞,名之為別。

十二分教章

章總者,即攝十二部者。

餘者十一,皆契經故,故通十二也。

章若唯一句至難可別者。

少有二句,雖不滿頌說與長行,而易簡別,一易即濫,所以指明。

章諸置答者。

雖有言,然非答彼所問之事,故名無答。

章香積佛國,二種俱無者,

今助一釋,二種俱有。既許依香立名為句字,依香問答亦何爽理也?若不許,香積佛土應不說法。

章黑遮子母者。

毗舍佉母從子立稱:

章名曰界經者。

此界經等而是總名,世所說總立此名號。界者因義,如彼甘露能潤渴法,類同於鏡能照一切分別生法二種空,如法華抄未見聖教明文。

章二空理正之者

方也。苞福慧者,廣也。

章,應重說之者。

長行未了應合重說頌,依於彼得重說名頌,非應頌故。

章餘處不攝,名為別相者。

即是希法之別相也。據實,餘相互不相攝盡,一一得為餘分別相。且舉希法。

章三周總說,凡有十二行者。

以數同,引以為證。

章、此依聲聞有廣教故者。

言廣勝於略者,依聲聞明方廣也。若依菩薩,極高大等名為方廣。

章無希法至唯菩薩藏者。

希法是彼方廣眷屬,皆准此知。

章以菩薩聲聞至對餘聊簡者。

前以六對十二中,且以經翻對律論二,而以聊簡。

章前文至毗奈耶者。

前對六中,對法等文據一邊說,說菩薩、聲聞經藏中不攝緣起等,毗奈那長伎可悉。

章阿毗達磨至義皆通有者。

十二分中,研覈之名對法,故遍十二。

章。此以別中流出於總者。

此即釋涅槃十二名別,修多羅等名總,始從如是等釋總所以。

章又從總中流出於總者。

即方廣分。由有兩義名為總:一、大乘十;二、顯小乘十。總名廣,各含其十二也。十二分中廣教理處皆悉名方廣,故方廣之名通十二,意取前釋。

章又有釋至別互流出者。

此釋於理亦好。

章理有不正至九分教名者

釋前九部次第所以。

章、理有正方者

教行寬廣者,釋後三所以也。

斷障章(卷第二末)

章。見疑及見處。疑處者。

見疑者,現行也。處者,因義。見疑種子,如十力中處非處是。所以,道理之義,所以即因也。

章無餘涅槃,既是擇滅者,

身智等亡,名得無餘。無餘既名擇滅,明知即業果,是所斷故。

章故知二障,執及煩惱者,

執者,通我、法二。

章、若趣極果至非加行智者。

謂初果後趣求無學,可得六行以為加行而伏諸惑。所以然者,漸斷三界俱生煩惱,得有欣上厭下之義。若取初果不趣無學,不得六行而伏於惑。所以然者,見道頓斷三界見惑,有頂一地無上可欣,所以六行非為加行而伏於惑。所以修道得有六行,即是四道之中加行所攝,見道已前不以六行為加行智,無欣厭故。據實修道,超中二果亦得六行為加行智,但言無學,約極果說。問:一來但斷欲界六品,未除上惑,欣厭既無,何得六行以為加行?答:但上品為六行,非要得斷上地惑已方名欣厭,故一來得以六行為加行也。問:超中二果取無學果,三界修惑一時頓斷,如何得有六行依證無學果耶?答:此超果人不以六行伏三界有頂一地無上欣欲,但依修道可以六行伏惑取極,非言一切,故亦無妨。

章,曾習故等者。

如唯識第十初廣明,故不錄也。

章但依第四末後行心者。

此即許有心所宗。初念名識,第二名受,第三名想,第四名行,但是一心,義分有四。行是造作,故通三性,名為斷道。

章、由根鈍故至各別起者。

由鈍根故,不能起此無間道等合為三道,所以四道各別而起。有云:要無間解脫方能斷惑,起加行勝進不能斷,不能道合為一,故三道之行相別也。此釋不然,談彼鈍根四道別起,不說彼合,撿第十唯識應知。

章或二皆通者。

漏伏通體及業果,無漏雙斷業果及體。

章有義,三慧至遠離方斷者。

此師意說聞、思、修三皆為加行,聞、思是遠不能伏,修是近加行故能伏惑。七作意中了相、勝解二是聞、思,遠離一種而是修慧。對法既言了相、勝解不能斷惑,遠離能斷,故知三慧斷有別也。斷有漏慧,伏故名斷。若約小乘,有漏道能斷惑。如義燈說:

章有義至據實初伏者。

七種作意伏九品惑:初三作意伏初二品,第四作意伏中三品,後三作意伏後三品。對法談彼初二作意,未能伏盡三品惑故,名不斷惑。非二作意不斷彼初二品世間,如義燈說。

章、若為諦觀至不欣厭故者。

七作意中,前六作意亦為欣厭,欲入見道非為欣厭,故不取彼以為加行,同前可知。

章加行能伏者

無漏無間故者,斷見道前有漏加行能伏惑者,是彼見道無漏無間,約隣次說也。

章、有漏道中至修慧加行者。

此意說云:見道以前遠有漏位未廣折伏,為此未得正加行之位,更陶練已得為加行,或本言各、或本言廣,廣言應正,更勘餘本。

章後時亦得,無漏加行者。

約見道後。

章然加行智,自有四道者。

菩薩無漏加行道中自有四道,如唯識第十論,並疏。

章四道之中,自通三智者。

總言四道,得通三智,非是加行。四道之中而有三智,三智即是根本.後得及加行也。

章八地已上至而有四道者。

根本.後得智中,四道、八地已上加行智闕。若爾,如何有加行道約義說有,其加行智約體言無?

章何妨聞思,亦能斷伏者。

既得義說有聞思二,何妨義說聞思斷惑?

章,又非典據者。

此論中義,將與諸教而有相違。名非典據,非是非聖所談。名非典據,此論錯食,為執筆而有誤也。

章大乘至能斷諸惑等者。

大乘無文,作四念處而斷於惑。法念名通,以理而言,得者法念而斷於惑。小乘宗中,總緣四諦,名法念處。觀於苦,實以為苦。今者大乘觀於苦等,非苦非不苦,不定執一,名之為總,與彼不同。

章故空無我至故不相違者。

空等緣總既能斷惑,故法念總緣斷惑無失。

章不爾,唯苦成相違者。

不非總緣名為法念,不同小乘等緣於苦等,實為苦等,故成相違。大乘通以安立、非安立,不作總緣,闕非安立也。

章信通無漏,邊斷事惑者。

問:何故但唯辨信、邊二?答:其戒現觀即八道中戒支所攝,又在地前無戒根力,無濫不簡。四不壞信即是無漏,加行位中信為根本,為在兩處,故言通無漏,意雙取故。瑜伽、唯識取後得智名之邊智,故言斷惑簡有漏智以為邊也。對法意取有漏世俗名邊智者,順有宗也。下觀當更分別。

章然正伏惑等者。

大乘以空為近行,能伏於惑,無願.無相為遠加行。若小乘人觀四諦理,三種皆為加行伏,與大乘別遠近合,得言通三行。或言二乘觀於四諦,以空行伏。

章大乘之中諸文說異者。

斷下諸說是,並諸論等說,

章八行為無相無漏故者。

道諦四行能作無相觀,故名無相。今觀意唯約有漏名之為相,道是無漏,故無相收。

章道四,通三者。

通空.無相及無願三也。

章。二、性之體不決定故者。

無願.無相,依他.圓成,隨次二性,為此隨四諦也。

章三門。三、性理實皆通者。

應撿第八。問:生、法二空,三、解脫門空,四諦之中苦下別空,四諦總緣空,此之四空有何差別?答:我、法二空能觀我法,言我法故通觀三性,依他.圓成皆有生、法二理故,空解脫門我、法三性悉通觀故。苦下別空能觀苦下無無我觀,我空觀我所總四諦空,通觀四諦無我之行。問:二空上復觀四諦,總空何別?答:總空總觀不分生、法,二空別觀故亦別也。或云:空行但空我所,不攝無我。二空之門通觀亦攝二種解脫,空門是遠加行,二空即是近加行故。故世第一現前立少物謂為識性,即此為近加行也。彼不名二空,故與空門皆別。或可同空門即二空故,空解脫門為遠加行即為樂可,前三門中正以空為近加行故。問:然立二空亦斷所詮如不?答:若正安立但是智解,此智相別且依能詮,由智上未證真如、未涅槃故。若許此相即詮談旨,依如二種空理,智解亦且相分起,未觀證故。攝證門真,亦彼第四俗攝。問:現前少物,此空有當情別相分,為但一相上二解生耶?答:但一相上二解故。若爾,此名無分別,何得二解起?答:據當時亦作無分別解,由此無分別即成分別,至後即解無所得,方變無分別故。

章初劫菩薩至不用為勝者。

初習業者,可以六行而生於上;久習業者,又不用六行而生上也。

章聲聞利根至八十八結者。

問:既許一行斷諸惑盡,為更作餘十五行不?答:許餘更不斷惑,為觀行故要須具作。有薩婆多超中二果趣第四果,非想已下所有諸惑,世間道中總已斷證起有漏得,次欲起彼無漏得故。此亦相似,二十部中不知何部計定非有。宗八十八者,據小乘宗三界四諦,分別煩惱有八十八,苦下具十,集滅各七,道除二見。上之二界,諦諦之下更除一嗔,思之可知。

章以真形妄至不說有品者。

由形真故,而得妄名妄體,是無品也。非真無品,品妄形於彼,亦名無品。

章三劫念念斷等者。

此師除惑而有品類,不別多少,但總說念念斷也。

章。今者不然者。

古諸師言:九品不分何滅及於何除,故為不可。

章身見邊見至唯第九品者。

唯識疏有二解,地地之中有九品,檢彼應知。

章一者,八十一至及異生者。

亦然,伏彼八十一品煩惱障。

章或說無品者。

望熏習稍難,思之。

章說第二執者。

八識倒數,第八為一,第七為二。或唯識論第六識執為第一,第七識執為第二也。然未見文。

章仁王經言至色麤心細者。

前之兩位俱通現種,斷所知障,亦名煩惱;後之二位唯說其第,六意識中現不起故。第七識少分,略而不論。或初二位雖實斷種,且說現行,不取其種。文生惑亦然者,此有二種:一、生者現行,前之四位皆約種說,今言現行亦同於種,名同位斷位;二、生者煩惱,前之四位但明所知,今說煩惱亦同於彼,愚情觀之,煩惱為勝。所以然者,後之二位無現行故。或云四種俱習氣收,約麤細分,應撿彼經及疏。又言階降者,釋分所以。

章,亦能永斷所知障少分者。

斷定障生而能伏彼,畢竟得非擇滅者,名為永斷,非斷彼種。

章餘至有頂,九地不定者,

通欲界言,除欲界外,餘之八地隨斷幾多數斷不定,此名不還。

章,斷取二果者。

初及第四燈,第二廣辨。

章然菩薩伏,得定得果者。

得彼定者名為得定,生彼處故名為得果。此解脫分初業之者,而以六行欣生彼地,或由定任業而生非欣生。

章,障與業果斷在別道者。

無間斷障,解脫斷業果。據實,無間已斷業果;約防,故言在解。解,應撿唯識第三疏。

章伏在八地者。

說六識也。

章、捨先所習餘定入餘乘定等者。

捨勝就劣,名之為障;捨劣取勝,非是障故。

章,生分別所依緣事者。

由初三故,生彼所依所緣體事,餘二准知。

章理通見斷者。

文雖說修,約理通見。

章八、不淨地惑。九、淨地惑者。

七地已前名不淨地,六識二障許現起故。後之三地名為淨地,六識二障永伏不行。第七所知隨時有起,少略不論。若爾,第七何殊?答:第七依名,言唯是修。若二種名不言修,義宗爾故。若不爾者,更以何地名淨、不淨?制言餘七通見、道、修道者,總說前七,非彼一一識皆通見、修,故無妨也。

章第七。入根本者

舉修七作意,皆通根本。有解云:有漏依初近分說,前六唯近分第七根本。若無漏者,七種俱根本定也。

章又有隨眠,離隨眠心者,

離隨眠者即能治道,此說亦斷而不和合,同在現在。

章平等者。

能所治一生一滅而均等故。

章如十地中,斷惑法觀者。

舉例證也。雖帶生觀,不斷生故。或此亦如彼。

章自相亦與一切共相不一異者。

即色等諸自相,與無常等共,不一異也。

章一一別證者。

明內名彼法性也。

章即可通為二觀能斷者。

通總,別緣觀也。據證,住一一行也。詮謂唯識無我等觀,證謂於一一法真理皆可知故。

章由脩此二者。

謂止觀二也。

章、次章得作意障等者。

由遠離麤重等今所得法而不得故,思之可知。

二諦章

章各三,假行者。

如下增減中釋,不煩錄故。

章云何第四,亦名安立者?

此二空行,不同前三,相可擬宜,得非立稱。然假施設,亦名非立,望義即別,思惟可知。

章,或世之俗者。

世者是總,俗者即總法之上顯現所行之義。或云:世謂可壞義,俗者謂法體。或世謂假世,俗謂法體。

章世俗之諦者。

世俗之法體諦者,即是法體上實義。或世俗謂四通名,諦者四之別名。行相難知,四俱世俗,何故諦者即是別名?

章廢詮談,旨非境界故者。

此意說云:然性是勝,非妄為境,方得勝名。同前三勝諦。

章妙出眾法者。

問:第四真諦亦是超出眾法,名豈非濫?答:前言出超望前三俗,後言超出對前三真,故亦無過。

章,勝義之諦者。

由前世俗依主釋。

章。或無實體,或體實無者。

䛴互而言無,亦無別義。

章及所依處者。

即以四諦名為所依。

章,二乘自說者。

彼宗之中,自談之也。

章多為三義觀故者。

即三科觀。

章十六。善巧者

中邊有十,瑜伽有六,合言十六,非是別有十六善巧。

章將非佛妄語耶者。

前言世諦中有第一諦,今者說無,以成妄語。

章:云何縛世者?

本言縛者,非也,合是傅也。

章雜心云至是說第一義者。

應撿彼論,釋斯頌也。

章問曰至與前何別者。

前破性宗也,思之取別。

章如毗曇說至成實等者。

並應撿彼論。

章,諸小乘計至所有二諦者。

此難意云:今此四宗,漢地謂立四類宗中,初是有宗,次是經部,餘之十八部四宗不收。豈可世尊懸為漢地二種小乘明其二諦,不明餘之十八部耶?佛所說教通諸域故,不應唯大唐而釋。

章。體用離合者。

語相二用,合名一用。

章,唯非真中後二者。

除勝義,勝義及二空也。

章二,聖諦者。

即是四真四俗諦也。聖者,本總名聖諦。

章單重二觀者。

前之七諦,單四諦觀;後七諦者,重四諦觀。應知應斷應證,如次重觀前之愛味等故。或云:前三單觀,後之四種,名為重觀,重觀四諦。

章菩薩四諦,第三俗等者,

雖菩薩作,然安立而作四故,故第二、第三收。文云第四、俗收等者,雖作四諦,依於言詮而顯於旨,不違二空。二空不同二乘觀苦等法定空,為於苦觀之,非不苦,所以亦得第四、俗收。

章說有極善至有何別者。

舉事而答,極善。定至相縛,猶在於決擇。分縛未遣,若能治心。已下立理,思之可知。

章,於勝法中世間所成等者。

即世間勝義。舉此等餘,或可四勝義中三,亦得名世間成。今觀文意,不及初解。

四大種章(卷第三本)

章相名及生智二事所收者。

三中除名,為此四大非能詮故。言正智者,智所緣故,名正智也。今可說之,名所詮故,應名中攝。答:五法之中有為無漏,唯只正智。無漏四大若非正智,何法所收?故約所緣,名為正智。有漏之中有相等,故不約詮,云名收也。問:名既不攝,何得舉耶?答:分別如如,決定不攝,故不舉之。名在亦攝,故舉簡之。

章一為所依故者。

共所造所依也。

章。體性廣故者。

四體寬,遍一切法也。

章。形相大故者。

四體相狀而寬大也。

章別名可解者。

地即大種,持業為名,餘者准知。

章外穀麥等。望牙等者。

牙色約次,因等約潤,未分生引也。即等麥中所有四大,望自麥色亦為穀等,因麥色亦有所造色故。餘者准知。

章三攝受因至攝受故者。

非是士夫之士用,即俱無間等士用也。

章四,引發因者。

即能造所造色也。或同時,或異時,引俱得。

章引彼同類,及自性故者。

乃能造所造俱是色,故名同類。能造彼所造觸,故名引自性,同名觸故。前通五廣,後望別約。有云:但是無記性,非是同能造也,以與所造別故。自性即是引自,同願能也。此理然。今說能造與所造為因,能造引能造,豈得言與所造為因耶?

章霜雹等而為因者。

故知霜中有四大,與彼黃葉所造為因相違之因。

章亦通相,名造義者。

即取觀待為因。

章有觀待色,又為以因者。

據相觀所造,以為能造因。

章律不律儀至為此二故者。

即律儀等無表之色,與彼所招異熟等中所有四大而為因也。此即無表潤位分別生引也。

章以霜等中大同聚色望所攝故者。

與霜四大同一聚中所有造色,與彼所生黃色四大為因。

章除引發至異類色故者。

能造為異類。

章能作因差別亦者。

能作因寬,依能作因成六因。

章、攝大乘論依緣明六因者。

緣上脫因,彼論依因緣明六因故。

章種望現行至而共辨因者。

心.心所法名為能作,今說心種名為能作因。能作之因,依主釋同字錯,應是得字。

章俱有,因亦爾者。

同彼能作,亦取種子俱有法之因,正現行法名俱有故。

章相應因至為應者。

亦同能作。若是有宗,此三種因並持業釋。

章、能招他果名異熟因者。

又種子別也。

章能與煩惱至五門起者。

貪等煩惱名為遍計。遍五門者,釋行名。今說貪種名遍計,亦依主釋。今此攝論所明六因與常途別,此唯約種別六因也。

章唯識等,說種望現,非大造者。

今明造義,種子望現更非造義,今不依攝論六因明於造義。

章二,同類因者。

能造、所造俱是色故。

章論下至非現唯者。

唯識下云:種望種子為同類因。據一邊說,非現相不名同類,故能所得有此因。

章非是同得一果義故者。

不同小乘同得一果名俱有因,具如彼說。大小四相為俱有因同得一果,今者但與俱法為因,非必要須同得果也。

章此說同世非別世等者。

縱牽引因正造作用,必同世也。以前但有此義。

章有漏無漏,至如別章說者。

此等皆約疎相望說。九所色,即是有漏造無漏也。善等性相起為造,准此應知。十二處相造,如律儀色是法處色,以此為因,能感當來異熟之體。異熟之中所有處,思准可知。斷以所防色四大種造,表色異界相造,思准可知。

章又二解等者。

前者但舉總別之名而未釋,故今尚釋之總別體。

章等至唯上能長三界者。

能長無色定果也。

章若雜起者,得有故者。

三性雜起,非是業報不名異熟,不由食等之所長養不名長養。此三性心得有自類,前後變多名自變異,除前二解脫名為自性,所以得是許所攝。若不爾者,此雜起心何所攝耶?

章雙位四大者。

謂明雙中有此四大,能造雙音。

章法處諸色至有後三等流。

名准異熟,復有三也。如青等色變為黃等,名為變易。其法處色亦有此義,故有後三。有云無異熟、變異,意取變壞名為變異者,此不必然,文中但言除異熟

章內外聚中,隨應或有三二等者。

此意說云,內外中或具三造,或二造一造等也,異熟等三也。

章五十四說至說名為造者。

但大種處所造色,即以此大種名為能造,非定相屬。

章非法色中至定屬義者。

不同小乘能造所造別,亦類定相屬。

章離輪、光明、大種香等皆不可得者。

此文錯也。賸字或脫孤行兩字,意說此離輪光及孤行香能造大種不可得也。又說此離輪光能造種及香味等俱不可得,舉香味等。

章即以發處,四大所造者。

即本質香,名所發處造本質香,又造孤行香離輪光,准此應知。

章極略極迴,至及離質造者。

極逈離質,極略即質。

章遍計亦爾者。

即所緣大造造也。

章,無色及佛等者。

俱以欲界所防惡色能造造也。

章如末尼者。

唯地六也。五、於濕或四大俱者,前謂熟樹處加於搖,故有四。火、焰、燈、燭者,唯火大也。

章。無塵風者。

只風大也。

章雪者。

地.水,二大也。

章外器有聲時者。

即外五塵也。簡內五塵,故云外也。

章或有身根,並色等四者,

總說五根扶塵,四大、四根隨一。若爾,應亦總難檢彼文。

章或有唯六至並身等五者。

眼等四根隨有於一,身根及彼扶根四塵,名身五,兼前為六。

章如上造色身,增地為六者。

此即能所二造合明身者,身根言香,兼攝色味觸三地為因,於依身增勝故別舉之,但言為亦非無所餘。

章加水火風為九者。

除眼等根為十者,眼等隨一。

章離輪光至其多少者。

此離輪光能所有五,所發四大以為能造所造,但色一也。

章六十四至無有彼法者。

有能造,大衣有所造,若無所造,能造亦無,是能所相屬也。因文便故,略引彼文,令起問答,或證能所二造,非定相屬。

章若約界攝至廣如彼說者。

約彼三界而分別也。有云:此意同有宗性四大也。若細分為因,各同具四大。且如一色,動即有風,濕即有水,熱即有火,所依望者即是地故。由本有因果,形動等時有風等。然未詳也,應檢文。

章。一、純生二至純滅雜生者。

此義未詳。有云:能造滅彼所造雜生,非業滅也。仍猶未悉撿彼文。

章如一味團,更相涉入等者。

即藥瓦等如來藥,能造所造,一一皆悉如來許大,更相遍故,為此但只如來許大,亦更不增。

章,非如泥團等者。

非如多泥團等一處聚珠。又不爾,非一泥團自不相遍。

章,同成一界者。

界者,珠界,非是等十八界之界也。約十八界,不可言一。

章或眼身香味觸至同在一處者。

約界體而言也。眼身香味觸色,十八界中六界也者,約體也。是依因勝故,故偏說之。前之為十為九者,亦是界體合說之也。意同他俱舍一聚之中,能造所雖復有多,並能為因,所為其果,以同類故,名一因果。稍難撿彼文。

章以心通境故爾者。

境由心變,由心通遍,不相礙故,所緣同處不障。

章、由境生心能者

識託境生,由境同處不相離故,心上故得不礙縛。

章如和雜不相離等者。

問:同處、和雜二有何別?答:同處但是能所造色,同一處所合為一體。和雜據此同處之色,依根得可別撿彼論。

章又至不相離等者。

且如香能造大,與所造香同一處住,名為同類;香能造大,望於味、觸等,名為異類。

章問至非長養者。

此問意云:增長義邊名為長養,即此異熟長增亦時應名長養。

章答至故非有彼者。

此答意云:現在增長名為長養,由此長養能攝持故,能令異熟相續永絕。長養永絕,長養同外墎,異熟如內城,為此異熟不長養。問:現見從小至於大,如何異熟不名長養?答:現見以小至於大者,我先業力非是現緣能令大長養,唯依現緣長故。

法苑義林章決擇記卷上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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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Quyển thứ 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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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義林章決擇記卷下本

沙門 智周 撰

五根章

章唯菩薩地造者。

其菩薩字錯合是大字。

章,或五大共造者。

五字錯也。合是色字,似色大簡,地大地造,理亦不然。彼宗說色而為唯量,不名大故,應勘餘本。

章不爾,用狹不與通稱者。

若不修方便及離擁等者,功能良狹,不與通名。

章又不能除,三際愚故者。

談實天眼不能除三際之愚,觀現色而能引發生死智相,從可名除三際也。天耳不爾。問:如聞於察知生死等,亦由耳引意識等知,耳識何不得名明?答:今義准之,非勝眼故,故不立之。

章處寬遍者。

能令根等而長大,故名寬遍也。

章相增盛者。

能令根等而但增明勝利而不大也。下有四者,皆是增明與緣。彼所依故者,彼識依也。由為識依今根明利,由修習彼勝作意故而專觀境,能令其根能審明故,數數觀之長時不絕亦明利。

章,異熟等流者。

非異熟及以長養諸色等法,剎那剎那前後變易等,依如無想定等。對法論云:自性無記,即此前後相生。又異名為本性等流。又異熟有二種:一、其第八識是真異熟,所餘識等真異熟,類為等流;二、第八識第二念後名等流。餘法可知。其長養者,如五根等中有長養者,第二念後即名長養等流。

章二養,二皆具者。

異熟長養,名之為二。此二之中各有二,故名二二也。

章亦謂自計當其深理者。

此所說義。

章以雜心云至在有香地者。

此師意,若是欲界身根有時,餘之四根必隨有一,不可但身物餘根。論既說云有身有九,明知約起上界根境,上身根可許不起上之可等。若談欲界可有身時,即合說十,不應言九。彼意如此。

章起彼眼耳,當成身等者,

縱是起彼上界眼可,必當成於欲界身根,返顯於前不可起於上身根也。雖作此解,行相難見。今觀文意,非說上界當成身等,相運而談。意云:彼云:頌文不說上界微聚,及起彼眼可,及成彼身根等。言當成者,起之義思之。

表無表章

章依三業道者。

即貪.嗔.痴,以業道唯三,故意無表亦但三支。

章,除染無記者。

不善有覆,俱名為染。言增上者,善中上者。

章獨意種二者。

善及不善,名之為二。

章十善種有十戒,但七支者。

此師會前,據其種有十,故為十善。談其戒體,但有七支。



問:今三說中何者為勝?答:雖言任用,據實論許意發無表勝。何以故?意勝身語,菩薩防意,意有無表,故知為勝。若爾,對法何故不別說意有無表?答:彼論通對三乘說故。

章色用差別者。

總標謂有表無表者,指法律儀至所攝作用者,此即列彼表無表也。說布施等為此業故等者,此即正顯處中得有無表,所以布施即是處中所收,說布施等名表無表,故知處中有表無表也。大意如此。

章非律儀至亦持業釋者。

問:其不律儀亦是非律儀,豈律儀即是非不律儀?答:彼言不律儀,所以非律儀即非不律儀,得持業釋。

章前解為正者。

前師意說,佛餘善攝善法戒,收因中無漏道共戒也。無漏法可處中,收前為正。

章其別解脫,及處中一分者。

處中通善及不善故;二者、一分。

章十七。地中有漏定者

八根本地及八近並中間禪。

章此說道俱無漏戒外靜慮律儀故者。

此即釋彼定律儀戒唯言有漏之所以也。道俱無漏戒外,靜慮戒外,故定律儀俱說有漏,談實定律儀亦有無漏。

章對法云至略不立故者。

此會違非令也。若薩婆多,無色全無定律儀也。所以然者,無色不防欲界之色,以隔界故。若大乘中,遠分對治亦能防之。

章、無漏律儀等者。

問:若薩婆多不許無漏定律儀,今者許之,與道律儀而有何別?答:道體是慧,定即一現思,與道相應能防於惡名道共戒,與定相應防於怨等名定共戒,即是一思隨相應義分二戒也,以彼定道二體別故。問:云何一思分為二也?答:雖一思種尚分七支,一現行思何妨分二?此亦不然,思種分七戒唯是一,何故一思分為二戒?答:種有一戒得分七支,現有二能分二何失?問:何故瑜伽五十三文不言定戒而是無漏?答:豈以不說即不許耶?彼亦不說別解脫戒而是無漏,豈即不許通無漏耶?誰言解脫而是無漏?若爾,三聚淨戒佛不捨成佛身,別解脫豈是有漏?若爾,彼文如何會釋?答:五十三文通三乘說,薩婆多不許定戒及解脫而是無漏,故亦無妨。

章若表無表,二業三業者,

身、語名二,通意名三。何謂二、三而別說有也?為約小乘及大乘故,談身、語、意皆有無表,即但舉二、三意,通取七業道。

章不律儀色至建立色性等者。

以不善戒不防善身語故,故俱依現發身語色立為戒性。

章分義類。義者。

分者,一一別說。類者,約多同類而合說之。

章謂止持等者。

如經生等,止不作,名為持;若不止作,即名為犯。如安居等,若依法作,名之為持;若不作者,即名為犯。

章羯耻那等家者。

有曰:唱令家不知何者名為眼會?

章若有妄語至不重修故者。

由妄語故,覆藏己罪,不肯懺悔,重修戒也。

章三,非時僧食者。

僧字,賸也。

章若為沽酒所醉者。

由為沽酒便有飲故,故離沽酒。

章出家五眾合一所明者。

七眾戒中,出家、相似,五合明之;近事、近住,二別說也,即上四支明五眾戒。

章此中意說至有此增減者。

七眾之中總數七支,中間有具不具之者,釋此所以支分同分別之,定道二戒定七支故。十善十種數即決定,處中不定有其數品,不可分別。不律儀者既有二師,支既不定故亦不說,思之。

章何意至七支律儀者?

此即問也。苾芻等至非有別類等者,是答詞。問意可知。答意者,由意簡遮身三語四一種色性,故唯七支。妄語一種障其懺悔,以過重故,故不是遮。綺語等三,為護妄語而受之也。除四餘戒,悉為護四而方受之。問:若論正遮唯四色性,為防彼四,餘戒皆是,何故但身口七支?答:三除妄語,不是其勝,故舉其勝。餘劣類之,更不別說,故但七支。且為此釋,彼應詳之。

章然通防彼至皆三世者。

如次加行及根本等,次第配之以為三世。

章此不爾至實唯現在者。

此大乘也。別解脫戒不同,有宗唯現在,其定道戒實防現在。據其義說,可言防三。有宗定道,實防三世。問:有何所以?答:如義證第二。

章不律儀,亦有七支者。

文有二釋:章、斷。任取愚情觀之,初釋應勝。現見世間不律儀者,雖但行殺而不起於盜等六故。若言無心防餘六故,故為殺等即為七者,如處中者而行殺等,亦無心故防餘六,豈可即許具有七支?以此故知初說為善。

章非初攝受者。

近事、近住名初攝受,可多少受;出家既非初攝受,故必盡形,所以不得多少受等。

章其十善至攝初眾者。

近事等名為初眾者,近事亦不稱者,此意難云:能攝十善既許多少,所攝近事、近住二種,何故不許同於十善多少受耶?

章即具等支者。

其等字錯,應為十字。

章菩薩律儀,具十支故者,

言說菩薩而有十支,除疑錯應勘之。

章、性罪護謂等者。

謂字錯合是治字,據其色支,俱言其七,通其非色,即有十支。

章前依後說之,得有頓漸者。

談表無表得有漸頓,如下自悉。近住、後受、出家四支名重,在近事中早已得故,今時更得名之為重。三支名業,曾未得故,久但受十戒六法名之為單,後受具戒名為重也。從師等受至後時不定者,後近事等表與無表不同,所以約必善,以後時不定所以不得表無表,受字應賸。又自受等者,謂近事等表與無表同時而發,前師一向不許同時,後師說有同不同不定也,故與前別。以自受時禮拜發言發身語七,亦俱能發於無表也。更思

章未成,殺生所生者。

未得殺生所越業道。

章及餘不善業道者。

即餘偷盜及斷獄等不善業道,雖生彼家,未作之時,亦得不得同殺生也。

章後若現行等者。

初生彼宗,發新心等,即得不律儀,作殺生業事,方成表業。由先得無表,故言後也。

章處中表業至或作方得者。

如遣使殺處分得,即若自作,作時即得殺,餘可知。

章餘戒名得,准此應知者。

餘別解脫戒,准定等戒,俱用倍增,名之為得。

章相即可爾等者。

據其不相,可知後說正理,即非如文可悉。

章或通無漏心受者。

即無漏心得受別解脫,命終時亦捨也。

章持律為第五者。

有二解:一云五人悉皆持律,今言第五談羯磨人;二云五人悉皆清淨,言持律者是智法人,知法人者羯磨人也,餘四人者清淨即得。今觀從應正撿俱舍。

章六十賢部者。

部者,部類六十。賢人者,為賢部。

章故唯三種,佛無時得者。

物護得四,佛無亦得。若別言之,其大戒等唯得法,彼七、八、九三沙彌尼等三歸亦得。

章後當為名等者。

此師意云:言不善根為不律者,從當為名。

章由公因中者。

即遮難緣而有六種。問:唯除闕減至僧眾等,六因之中幾因所攝?答:撿文方悉。

章故法師等者。

此文錯也。應勘之諸小乘部中,有說和尚雖不在壇,但遙推法而亦得成。

章若等護持,福無差別者,

自從他受,若是自受,一種護持福,亦一種生慚愧,增佗受,勝兼自他故,而不犯也。

章從他何人不清淨耶者。

此但問詞,而無答語。准大論文,清淨人方得戒,應撿文。

章菩薩地說受菩薩戒心等者。

若從他受,及以自受,一種名等,

章雖有續,皆不定故者。

從師乞戒,禮拜之時,名為表業。以後之者,而即非也。不由以後相續之相,而能發戒。身語無表,起身後表,必須善心。以後有無三性不定,故不取。

章非發無表之業也者。

雖有表業而更不發無表,以圓滿故。

章雖聖,不作者。

得聖之者,名為無形。

章虫食之時,即入見道者。

聖教之中,有此事也。若無之者,說之誰信?既言入見,得戒不失。若無其戒,如何入見?

章比丘轉為尼,得彼戒者。

由受戒時諸惡法斷,所以具得僧尼二戒,俱為佛制,持有差別,故轉根時隨得彼戒。然僧有犯,尼戒之時亦不為犯,據不制說,尼准之知,應思。

章俱舍至不可依據者。

俱舍意說:無界等根不入見道,信等五根及眼身等五,命根意根男女隨一,未知根者世於見道。所以無根不得入見道不可依者,是許無根入見師語。

章不無戒除三漏者。

若其無形而失戒者,應同二形,除三無漏。論既不除三漏者,明知有戒。

章斷善根同其戒先後捨者。

受別解脫戒而有二心:方便生得。方便心受斷善方便,其戒無捨;生得心受正斷善時,其戒方捨。所以然者,斷善根但斷生得善根,無力能斷方便善故,為此其戒捨有前後。問:生得善心,如何得戒感於果耶?答:求三乘果名為方便,求三界等皆生得收,所以生得亦能受戒。人言問別解脫者,此文錯也。

章命終已至名捨者。

此明第五棄同分捨。

章。然正法滅者,重新更不得者。

有云:佛正法滅,其戒亦捨。今章意說,但不新受,舊戒不捨。

章亦起不同分心者。

捨於佛法,入外道中。

章亦隱形影者。

由近住中有日出捨,隱形斷善,近事之中顯斷善捨。

章故應有四者。

加其斷善。

章。此同於上者。

同前別解脫犯重失戒。

章要決擇分者。

此文似錯,無由來也。勘:

章出家,亦犯重捨。

以下廣明捨不善也。

章、息謗俗為論者。

談實捨戒,無俗生謗,故言不失。

章又棄戒,可說上說上等者。

上品犯重,失菩薩戒;非上品犯,即不失故。此亦屬第二解。

章心必寬漫者。

漫者,遍也。

章及別,皆不失者。

別餘趣生,名之為別,即云大同分不失戒。

章若不受菩薩戒至以隨作生者。

此意說云:菩薩但受出家之戒,命終亦捨。何以故?若菩薩戒通於五趣,命終不捨;出家之戒不遍諸趣,隨作令受而合受之,所以命終形沒等捨。且為此趣,應勘餘本。

章若生分者捨至亦得隨轉者。

此文意說,菩薩生分中盡轉趣餘生,其出家戒而亦不捨隨彼而轉,菩薩期心得多生故。

章准此文故者。

准決擇文,得許經生而戒不捨,而勘別不得者,餘文之中不許菩薩出家之戒經生不失,而無答也。今思答者,經生捨者據別受說,言不捨者約其同受,上下有此答意。

章還得順意四乘故者。

身三語一章,不說述戒而便捨者,不說彼人體持戒已,前不律儀而亦棄捨,故知還得名不律儀。

章義准至,道理亦爾者。

捨不律儀通繫非繫,准據律儀亦可得有暫時多時,十善等戒隨多少時皆得受故。今觀文勢明不律儀,何須說彼律儀?律儀無許短長受故。今助釋者,受不律儀亦可得故,許短長而受,成不律儀而同於捨。思之。

章況彼唯惡與惡,行事却便捨惡者。

不律儀者,是最惡諸有。彼形沒,二形生,惡行、惡念更增,如何言却捨惡法?

章得煩惱所引無表者。

信所引無表信萎時捨,煩惱所引無表煩惱盡時捨。

章若菩薩至亦不捨者。

菩薩善中所攝處中,律儀命終不捨菩薩,意廣彼故,諸菩薩像造作經所行施等皆處中也。

章其退菩提心第一攝者:

菩薩戒二緣捨中退菩薩心,即六緣中初之所攝。

章,由此但五者。

菩薩捨處中,戒但有五緣,無表、表斷、斷壞、壞捨。捨者,即是命終。具六緣者,據其餘人。

章如鼻舌,應亦爾者。

說佛鼻舌。佛既恒居第四靜慮,明知二識上地亦有。不爾,佛豈無八識耶?以此故知,舌等既然,無漏身語八地有亦。有云:八地以去生第四禪,雖無有漏鼻舌二識,然許此菩薩起欲界鼻舌二識依上界根,然借六識理亦無違。望其章意即不如是,章中自言無漏識故,借下識者是有漏故。

章善者,如前者。

同次,前表業欲及四禪五地所攝。有云:有漏身語表得許已上三定而起,說十八梵佛邊受戒,不可起初禪散心發表有漏,善繫地強故上不起,下有漏定亦然。又彼定中不發身語,若起下無記,如何受戒?故知但是自地散善發表業故而受戒也。彼有思故,故知有漏身語表通上三定,故命終等得起下染,唯借識但異地意言相行因緣。言定不起下善心等者,唯第六識,第五識得起不識行依上根,上識不得依下根也。更有超禪等,可容上起不定心地捨證。

章此別解至定是無漏者。

此意說云:若是色界迴心菩薩別脫戒,為菩薩時依於色界而是有漏,至佛位時捨前有漏,決定得其無漏別脫。有云:此約菩薩無漏心受,以上三定有漏不能發身語表,故言定無漏。此義不然,既許四禪凡夫得受菩薩律儀,豈可不發身語表業得戒無表?以此故知,迴心之者不得言定無漏心受。

章十八梵者

有云:十八天中梵王,非餘少梵王。且作此釋,未為決定。

章,別受別脫,除諸一切聖者者。

若是聖者,即能別受出家別脫。凡夫即不然,既簡凡夫唯不得受出家戒,明知亦得受菩薩戒,如何說言三定唯依無漏心受?

章上界至由此不得者。

釋色界凡夫不得別受出家律儀。又釋者,色界迴心必不生下,故須於上受。出家凡雖迴心求大菩提,還下生,故不定受。談實容受,於理何傷?思之。

章既許,欲天至得別脫者。

住梵行者,有聖教文,得別脫戒,雖未見文,舉梵行例。

章但非彼性者。

雖受五八,俱名妙行相似解脫,非真解脫,以彼非是受戒器故。言有別脫,但據相似。

章非菩薩戒者。

此意既云非畜生,五、八但是相似,非實別脫。若菩薩戒,彼受得非如五、八是相似也。

章地獄無由至可攝於彼者。

地獄唯得菩薩戒攝,然雜受處今解或可,純受處得亦何妨哉?佛等力故云純受者,據餘時說。

章瑜伽俱遮意至不遮畜生等。

此論意云:畜生等趣既非所遮,何故不得受近事戒?俱字疑錯。

章,根依發起犯戒煩惱者。

根者,三不善根。此根為依而能發起犯戒煩惱種子,初未至定能對治之。有云:根字錯合為總字,總依犯戒煩惱種子立所對治。

章。法爾靜慮,皆能伏者。

但是靜慮,此能伏者。但是靜慮,即能伏於犯戒,非也。

章,唯是色界有此為未可者。

若色界有定律儀,理為不可;若其有宗定戒,色界有色,故唯在色。

章有唯脩道等者。

前言六地是常途義,章家欲明下三無色而亦得有,所以更言有義而為徵起。今觀文勢,復無有義二字,理亦應好,言不次故。

章非想地者至明斷義者。

明字應合是得字,說彼非想但是遠分得斷義也,非是斷對治名為斷也。得斷義字向屬於非想,若明斷義向屬下者,理即相違。色界等身非得斷義違分。所以然者,要斷下惑方生於上。身既生,欲界惑已斷,如何上二界身得斷義耶?故知身但得遠,謂此所以不得屬下。

章三界身,一切容起者。

此文總也。上二界身但起遠分,依欲界身可通起也。思之可知。

章意表等,及無漏者,

即是前明處中之中許處中戒,而有無漏師義章。起者下。明諸趣起諸律儀。故言故者,即據舉也。

章,三界別說者。

說字錯也,合是脫字。三界別脫者是菩薩戒。何以故?攝善法戒即三界漏與無漏,一切善法皆是菩薩攝善別脫。善言說者有何所以?次言定道及無漏者通三乘說,三界別脫說唯菩薩戒。更思

章,皆是能至四大所造者。

即以無漏等律儀色,此是造彼欲界怨身語能造四大之所造。

章所以亦界已名造者。

此義錯賸無用故。

章。小乘必有至知相無,故為殺者。

小乘說鬼神見彼仙人身語現其瞋色,有勤說故而方行殺,所以上有表發無表。

章大乘意表至發殺生無者。

無者,無身語表。

章若不爾至云何成者。

若仙人意業,亦有依身語表故,便違二十論,可知。

章今解至非彼論意者。

不用身業者,說仙人不以身殺國人也。能殺具者,即是仙人現其瞋時,身色改變感動,語發怨聲,此等皆是殺家之具。此殺具不所發色,故意無表亦得色名。彼論本意不說意業依表而發。言由先至鬼成者,會彼論意。彼論意云:但由意行成殺鬼,非親行殺。故說意業不有身語等表,據本成罪鬼。然鬼神等未殺之時,仙人業道亦復未得,要殺方得。

章扇,據半擇迦者。

初重後輕。

章外道賊住者。

外道詐為比丘,名外道賊住。若受戒時緣不具等,雖受而不得戒,處比丘中同布薩等,名賊住,准可知。

章若別異住者。

犯四根本,無藏心而即發露,名破戒而不得根本之罪。由無露故汗,別住終身懺悔,故與不共而別明也。有曰:是異喜住,盜心受戒也。此亦不可。

章,不共住者。

犯根本罪,若不即發露之者。

章若王所惡者。

王酬家

章若有至不宜業者。

不宜業者,違王教法。

章。若他劫引者,被他所得者,

設成盜巳後轉與餘人,餘人得者名他所得。有云:劫引者是劫成引,明他得者成盜將。雖作一解,然欲多別,不及前解。

章。若從五戒一者。

第一即受,名五戒。

章但遮其遮戒者。

賸初遮字,受十戒時,但品得其遮戒,餘四共從。

章若損至即頓等者。

三支四支,不別相望,初戒之時,即得名為頓也。望名斬者,據相望也。

章又尼五戒等者。

五字錯,合是具字。此難意云:受具戒時,四支先得捨;具戒時,但為捨三,為四亦捨。

章、總捨七支等者。

問:雖言別受,但增其明,更不別明,何故捨時即捨七也?答:言捨三,七支全捨,四支據捨增明而說,非捨彼體也。十戒時得,故捨十捨。若爾,捨六法時,何故即言捨四體?答:六法受持,更無別法,但持前四,如七受業,故六法捨,捨四體。具戒依於大僧所受而別作法,與彼十戒作法不同,為此但捨四體之用。法師助一釋云:受大戒時,可得四體,不同六法,作法別故。六法十戒,但依尼受,不可發。具戒要依大僧之受,從師乞戒,更復作之,何故不別得四體耶?故知別得,理亦無失。若其別得,捨具戒時捨體也。

章解云至種子能感者。

問:如何道理種子能感異熟耶?答:資有漏業,名之為感也。問:現行上尚不能招,種何能感?答:談實現行亦能感彼。然業未熟,果不即生,故熏成種,後時招果。若爾,現行既能招,何須種子感?答:現行雖生,剎那滅故,熏種子後生於果。若但現行,現行滅已,後果起闕,俱有之因久已滅故,為此言種感也。定道種子,定道類故,假名定道,非如餘人將此種子實為定道戒體也。

章若不生者。

身語不生也。

章若如前說,即是身業為重者。

此意說云:仙人意嫌,是意業重,能殺國人。若准初解,許有表業。既由有表,國人方死,即是表業,何云意重?

章解即亦色也者。

從彼鬼神所發雨石,仙人無表而得色名,依他所發假名自色。

章持七受之業者。

捨論文。

章然十業,體是思者。

問:業道、無表,二有何別?答:業體實思無表色者,是唯是假,立防惡色,故假名無表色。又無表者,種上功能,業思實體。又未受戒,但不殺生,唯得一種自性業道。若受戒已,更別得彼無表之戒。又處中善,雖不由受,亦有無表。據其體用,亦與業道而不即一。問:戒體但是種上功能,為假實耶?答:是假。若爾,假法如無,如何經言戒能感果,而復言持,名非色心?答:實種能感,以種體從用,名戒感也。而言持者,亦據體說。言非色心,說彼功能。問:思體是業,體能感者,但是其業,何實戒耶?答:但是一種,約其義用,立名字異。問:戒既種上差別功能,第八緣不?答:不緣。若爾,種上廣大功能,如何即緣?答:廣大是實,戒是假故。故緣其實,不緣其假也。問:一種功能,假實何別?答:廣大依種親起,不約防外名實。戒體其色,外防身語,是故名假。如提塘等,亦遮故思之。

章如何得言至無表色耶者?

其答意者,假所發雨石之色以立其名,亦復何失?

章生今亦者。

二字錯合是在字。

章並先從師者。

師下脫受字。

歸敬章(卷第四本)

章:故我稽首大沙門者。

頌云:稽首故,非身敬。若爾,雜集序云敬禮,如何即通身、語?二、答:彼論釋中自言身、語業,實性論中而無釋處,且依有文作如是判,據實相似。

章轉愛果者。

身心名愛果,由於善心轉動,愛果而禮敬也。

章俱舍至之通稱者。

俱舍但以身心,不名為稽首。稽首即是身業別名,亦是三業之通稱也。俱舍且約別名而說,據實通三。

章隨其所應,亦通種子者。

今是身語二種無表,依思種立名種為體。

章、身語二業至聲處者。

次明佛位歸敬自性,亦得在於色聲二處。佛位既有身語業等無表與色,故通四處。今現文意,身語二業無表色等,故此總是釋名種子之所以,應思。

章語業禮者。

所有違妨,如三輪章及彼記會,故不更釋。

章二,歸依境廣等者。

問:狹境敬禮歸依可差,寬境敬禮歸依何別?答:歸依寬,敬禮不定,故名二差。非是寬敬,即是歸依。歸依三寶,所以寬之。敬禮雖三尊,而非是寬也,亦復全別。

章四支七支等者。

言言支者,語業四支,約語表業但說於四,身表於語義准可知,不言三支合而言七。

章七。歸依義勝至而兼是者。

現理者法寶,意說歸敬必具三寶,敬禮禮賢而又得成,非要具也。

章,證淨是信等者。

今觀此文意,設遮於下難會。歸敬之境即是三寶,證淨之境亦是三寶,何不對辨?為此故言信業別也。

章法,隨法行者。

隨聞慧,法行修思慧,此法隨與彼法隨,第二聽聞何殊?法行中思與彼第三作意何別?答:由二三而為因故,而能生起法隨法行。總而言之,前三為因,第四為果,果即三慧。

章。一者、諸根不調者。

由根不調,故須歸依練根器。

章依不成依者。

所歸者無恐怖故,更不說求所歸依也。若爾,僧寶又是所歸依收,豈不求依更無怖?答:勝鬘經云:但說如來名歸依。

章七地已前,在因位故者。

言因位者,釋身語二有漏所以。言七地者,釋彼意通無漏所以,八地已上唯無漏故。若是地前唯有漏故,所以七地言通。

章一界處者。

據其實體,體唯思故。五蘊中言色、行二種,體表合說。

章由形惡者。

即欲界能變惡身,恐怖生類亦生類,

章十二,受歸依者。

從於師受三歸依。

章善十一眾中,所謂大師等者。

言大師等,即善十一之眾。

四食章

章前解不然等者。

談初師釋與後師解,意有別故名為不然,非是破前名為不然。非要等下,出前意。

章:然准諸文,行解勝者。

准論但言攝益喜等,不言八識。

章能會境思,名意會思者。

意相應思,能思於境,令合會故。意會思有,有能令境思,此思能令意於境中思惟也。自聞思與所思,二行何別?答:思但思量彼境心所,即能令心造作等,故二別也。不然,今者正取意相應思而為食體,何須說言思令思惟?自聞取,理猶未盡,應撿彼文。

章能攝益識者。

遍八識也。有云:但對自三識也。但初益自識,變壞時益更用,欲徧益餘等也。有云:觀大意,但於變壞時益本識,方益諸根,非是自三識也。應撿彼論方悉。今謂不相增邊長養,由段食等令識明利,如何言但資本識?

章,依止方便者。

思為依止是起,愛根等亦方便。

章如是三種至由體增盛者。

由三食故,得增盛識,言通八有,云其者可也。

章及緣現在者。

觸,食也。

章未來生故者。

思食也。

章亦緣過去者。

雙說觸思,通緣過去。

章。此義且依順觸思,故略而不論者。

觸思緣現及未來世而是順,故云說現未略,而不言緣過去也。

章,能與後後為增盛因者。

令彼合識而得生,言意根等無間滅意。

章四者,前三之所依止者。

即第八識,由此任持根大種等而得安住。

章,依彼而轉者。

彼即第八識。

章能集後有,業煩惱識者,

即業煩惱所招當來異熟識也。

章、由此四種各有通別等者。

數能資氣、力、觸、長樂、愛等思,資欲、貪等識,令根等識而安住也,名為別通,即能招當來果等。又有通者,如上下思之可知。

章、欲令根義明增明淨者。

四食各別,名為本也。此四名得,義明淨故。

章謂變壞,故有變壞者。

此等四文如次四食:初言變礙非是食,彼言變者正是食,故總結之,一一之中有是有非。

章四有種法至四食者。

由此四食各別,能資長氣力,四方能資諸根大也。

章、又由追求三食等者。

一二、未來所有食,若前先不初相從,而追求觸思者,據展轉求三食也。求食即意起,喜樂即觸食,思量二行相難見。

章,生業煩惱生,後有識等者。

由求三食以為因,故有業後有識生。

章四,是諸行至因緣等者。

諸行多分以識而為住因緣,此徧者言識。

章嬰兒等類,亦能知故者。

雖不能知觸思識等體用行相,然亦思量觸對對諦境,故名為可知。

章,日日分易資養等者。

此日日資身也,若闕身即羸損。

章無無生而住故者。

無有眾而無有生而得住也,故章云生生即生相。

章,由緣未盡善等者。

即是前生能滅生之善,由有此善,有情得住。

章謂於是處,說由命住者。

即:無色界天名為是處,不曾求食又不食,有求食故而有難作,對於彼說依命住。

章:若爾,何故至處寬遍耶者?

此未詳也。今助釋者,意云若其不損即名長養者,有處寬遍長養一切,以是不損害也。

章根,由其識所資長養者。

問:根望於識有五義勝,如何令識能長養相耶?答:彼約聞聲見色時根有力勝,今據為食故識若勝,即由第八任持根故。

章雖具五處,全非是食者。

界繫別故。若無漏者,據有漏故。

章然由聖力至可為食故者。

此意說云:聖定等力及思成等力為食之時,但取香味觸三為食,不取其色而食,故此即法處以為食也。

章有義不然至非法處者。

此師意說,聖者定力變魚米等為增上緣。有漏第八,據彼自變為魚米等受用之時,但用自八所變之者實香味等,而不用彼法處等色也。所以然者,有情三識而能用法處色故。

章此亦不然至三處名食者。

此意說云:但能資養即名為食,非要三識緣故名食。上有情類食段食勝正為食時,三識量是緣,若得三時未為食故。此亦如是,道理皆難。所以然者,定等所變是上界法,如何得資欲界有情?界隨增過。又無漏者破於有故,如何食緣之?定通等力即不決定,故得以上而為下食。雖然終有,致別非有失。又解:尅實言之,但以彼色而為其質,自第八識變業果色而受用之,如義燈中廣問答辨。

章有漏者,是善性攝者。

此即是許七地以前變魚米等得實用。七地以前有漏尚行,故有漏心亦能變也。

章。若無漏者至漏者至彼損有故者。

問:為食之時,但唯食自第八所變有漏之者,不食無漏,如何得言破於有耶?答:由以無漏為疎緣故,畢竟能令有情終得斷於有漏。

章,此義便狹者。

對法及彼在下離欲之人,攝論無及,故不攝彼下離欲者。

章答有二定至資下三耶者。

眼、耳、身、意,名四識也。既言下,識思、識觸、定隨。

章問下資上耶至思妙理故者。

上字錯合為下字。

章、約方便別義者。

此方字錯,應撿餘本。



界不思食故,有求不得。

章集種子識,得有增長者,

前三者,此明由三為門起業,或識支種子為後有因,名識食。

章智順益捨故者。

簡非遍境故也。

章。然唯約與未生諸法作生緣理者。

由此食為因食,得長養諸種子,彼六識等准勝果故,以現在食不資落漏謝故。

章但由法假者。

更非有受者。

章無漏又爾者。

但持無漏故。

章初解遍六識者。

但由外聞法,初資名愛,後資名樂。十業防色支說有文言記心如是等者,但是方便,非本心樂道。

六十二見章(卷第四末)

章、由習異見異親近故者。

與師見異,名為見異;與師別,為發名異。親近。

章本劫本見者。

前際也。

章末,劫末見者。

後際也。有云本是成劫,末是壞劫者,不然。總名中云五為前際,五為後際,即阿含云本劫末劫,明知是前後際也。

章二十句等者。

即:色為我等是。

章阿含經有至非可全憑者。

此意說云:此六十二見遍計三界,無色界亦有色故,亦非所宗。此經既是大眾部,不可全依彼經所說,定果可爾,業果即非。

章由上中下,清淨差別者,

淨色也。靜慮異名。

章第二。觀生者

唯觀生彼,不觀死此也。應撿疏論。

章若有說言至即有違天眼者。

前三者,除後一也。瑜伽第四名為天眼,即婆娑第三名為天眼,所以違也。

章常論者。

瑜伽論中解常論,更名為常論。

章或見梵王,隨意成立者,

見彼梵王大種常,或見心無常,或見自身及眾具,梵王自隨意成立也。

章同。彼忍者

彼梵王也。

章,或住梵世者。

出,彼在親聞梵語也。

章,或是展轉聞者。

即生此間傳聞他說,或可在梵世亦傳聞說。

章皆依靜慮者。

問:第二即聞梵王說,云何依靜慮耶?答:昔在即上中梵王說,令在人間得定却緣,已前聞者亦無違也。或可現在梵王說,未來前故亦名前際。

章,出心以前所有諸位者。

通自心.心所法及餘法也。

章。諸法如我者。

此諸法者,身外諸法,舉自之身,例於諸法,而亦無也。問:何故不憶出心以前?答:出心以前,正在無心,無心何憶?問:何故不憶無心以前諸有心位?答:外道宿住,極唯憶八十,為在無心經五百劫,故不應能憶無心已前。問:宿住亦得緣於色法,在無心位。心.心法雖無,礙色法在,何不緣色執無因耶?答:凡宿住觀,要於心方,觀色出心前。心法既無,如何觀色?

章、若依緣斷邊際求世邊時者。

壞時論於盡劫,名斷邊際。盡邊以為分限,名有邊也。作此見解報故,名求世邊。

章出觀方便者。

出現成劫也。方便者,以此出現而名方便。觀邊無邊,今是旦舉劫等,又是方便。

章,三種妄想者。

雖列四,今談其體,第四但是第三故,而是無別體。

章一,不善清淨者。

外道也。

章二,善清淨者。

唯佛也。唯入俗定者,外道定也。

章,或為異記者。

善說不善等,名為異記。

章或撥實有者。

撥實法以為無等。或有云:應據動。

章或許非有者。

外人解云:其有法而乃問言,此法豈不是無耶?而隨問言,是非有名。淨名有此言三,並外思欲名答也。通解四行相。

章又以聖者至不矯亂天。

有答不亂天故名亂天,非佛法說彼是不亂天。乍觀欲似以答不亂天故,以從能問故,佛法亦名不亂天。思之!

章、隨於處所者。

隨世何方域之處也。

章案未開者。

於同淨天而未解也。

章性雖有識者。

雖有解,性有本,言隨憶也。

章答成邪見者。

見不正故,名之為邪,非要五見中邪見。

章不答,成妄語者。

雖不分明說我愛有證,能亦𦁏含自說有證,今總不答。前說有證者,便說妄語。

章如是三種,假託餘事者,

假託即同餘事,行相各各有別,即壞畏等是。

章無色界下三地亦通於彼者。

如大眾部:若說無色亦有色者,我有色句亦攝無色,下三無色何故除有頂?答:彼非有想非無想中故。思之。

章第七者。

大論第七。

章二、執我種種想,謂在下地者。

第四禪下,三天及欲界也。欲界可知。初禪為見覺樂等別,二三禪等見大水災,有怖不怖差別心故,如法華抄。

章。一、我純有樂至謂下三靜慮者。

三,唯樂受。

章我有麤色至我斷滅者。

欲界人起惡道中,以極苦故,不作斷滅故,如法華抄。

章欲界諸天者。

人天趣別,故別開也。

章三,色界諸天者。

章於無色界合為一,無色翻色。

章不定自他至一切皆得者。

若計自身,若此若此,他身及此,今說以為滅,悉皆得故。

章。我解脫心,得自在者。

由我解脫,故心自在也。

章觀得自在者。

於所變境而得自在,名觀得自在。有云心得自在者,謂止觀兩行,互未詳所以也。

章此說勝妙略無,人中婆娑說有者。

此一段文疑錯。

章,具足住者。

證得現法樂住也。

章。何故無有二天者?

三十三,天與四王天。

章及仙趣耶者。

亦有於仙而沒得之,天執不沒者以為常,何故不立為一分耶?答:此等難及,廣聊簡法,皆如義燈。

八解脫章

章內未伏除,見者色想者,

自內身見有好惡,貪等未盡未除。問:離當地惑及依六行得空識等,即得名八解脫不?答:有云:離當地染,非八解脫。八解脫者,要解脫處思惟勝行也。六行者,外道可然,佛弟子但依諦觀修解脫。

章見者,色想安立現前者。

見者是能見,能見者所觀色相安立現前。問:見者色相何安立現前耶?答:有云:雖離色染仍有定障,見有好惡,故此色相當情安立。今助釋者,由已離染為令障更轉遠,所以安立色相現前而觀之也。

章、由前三解脫引勝處等者。

問:為是八解脫方修勝處、為將少多即引勝處?答:為二釋:一云、得於二解脫已,引前四處,次起第三清淨解脫;解脫起已,引前四處;四處起已,解修餘解脫。二云、定得八解脫已,隨其所應,引其勝處。且依解後釋。若爾,第二解脫而已得於內無色,初二勝處如何復云內有色耶?答:內安立色,名為有色;非未離染,名有色故。對法云:解脫名造修,勝處名起加行,遍處即成滿故。三種次第別也。若如前解,解脫、勝處修有雜亂,更思

章或見者無色想安立現前者。

由初習業未能任運,故須安立無色現前。問:設不安立,但依靜慮觀作少多等,何失?答:有云:由要先安立無色想,伏除見者色想,始依靜慮作解脫,以彼先除定故,更遠防故。問:瑜伽對法皆不作少多等也,准何言之?答:第二既云餘如前說,故知爾也。問:初解脫等但作光明觀,如何如前證少多耶?答:攝少多境而為光明,取彼如前所攝少多,故無失也。更思有云:見者色想安立現前,未得無色定,但依諦觀伏除見者色想,或依真觀。問:初二解脫但觀欲,何故但於第二言已離欲色?答:據實是齊,但初據二果及外道等合單作者,故不離色已。有云:佛弟子但依諦觀得根本諸定,不依六行,不同外道如聞佛說法即得初果,豈說六行得近分也?有云:初解若初俱未得無色定,俱依諦觀伏斷色染,

章,又不思惟彼想者。

不思惟彼初光明相而為相也。

章今此第二內有色有根等色者。

此會違也。有餘文言內有色者,有根等色也。

章,世間正智者。

修六行智,亦名正智。

章前無間道至方得至解脫名者。

欲入滅定,還作無間解脫道也。

章即外色之觀及有色之觀。外色者:

初釋大乘,後及有色等,釋小乘攝。大乘初觀,觀外色故。

章。諸色之觀及內,無色之觀外色者。

大小乘兼釋思惟分別。

章、一向意解。思惟淨妙者,隨轉理門者。

隨小乘俱舍等說,唯作清淨,名一意解。

章定等諸所依法等者。

彼同時心.心所等也。即此定等,名之為處。定等非一,名諸所依,即是彼能依功德虗空之所依,故名所依法。言能依行者所緣虗空等者,舉彼能依,顯所依也。能依行者,即功德等,便思

章餘無所有,無別境界者,

無所有外,更無境也。

章觀已上境,無所有少者。

觀彼識外,名觀已上。有云:空無邊處者,緣無邊為境。若厭色生,彼皆無色故,即緣彼空故。若厭色行,非要緣空對治色也。如滅定但厭心令滅,非要空也,故但厭色。問:無所有心唯但思惟下識處外無餘法,故名解脫。為亦緣於自他四諦非擇等法為解脫耶?答:緣於自他四諦等下,然解脫障.所知障收。若也不解,自他之名亦是障攝。若也解名,除一分障。若欲解名,必須思惟識所處為境。戒之外色心等無,名無所有。不爾,如何名無所有?有頂解脫亦引此知。而言無色不緣下者,不緣下界。又餘不能作解脫者,不能緣之,非一切也。更思問答此難:但厭色作何行解?故緣空及識,更不緣下地。若無所有,即緣下識,於識上無彼空境等,故名無有微細。若爾,此與識處何別?答:識處但觀唯有識,更不觀所餘。

章,故漸入真觀,方斷空障者。

此釋緣如。以觀光明及少多已,方入真觀,斷於定障。定障斷已,既證真如,所以此觀得緣如也。言緣如者,出瑜伽論。

章以攝受相者。

即是展轉相攝受。

章為斷此二障者。

色.無色,二也。

章異生聖者至然有差別者。

聖之中通離染得淨,異生一向是加行得,應更撿彼文。

章除變化障,得自在故者。

於色解脫,起諸神通,得自在也。此說聖者,異生不然。

章不說異生,不作初三者。

論既不說異生不作,明知異生得作也。

章由此返顯至故通內外有者。

此會意。論既不言唯聖者得,聖之弟子不得,明知異生而又得也。所有言外者,異生名外,或外者外道,彼論但言多生貪味,非是一向不許彼得,文無遮故,應撿彼論。

章即於淨色至變化相違者。

於淨執不淨執為定實,故障展轉相待解。言變化加行功用者,於淨色變化不淨加行功用行而不能成,或功用者於淨色加功用行而執著也。不淨准之,後解好。

章、惑苦二法者

是定障中義說,或聞在定障中無有也。

章第六。解脫至之令遠者。

此通對以下為境斷定障也。應撿彼論。

章後成滿時至得後起者。

此證意者,通於二界得起成滿之者,色界遍處既為其因,明知必有解脫之果也。如初業者,要慧為因方能得定,分成已後即定為因慧為果也。

章不作淨觀,不唯在欲者,

作淨無色色亦得。有云:又遠作欲顯色淨觀也。今解者,設觀色界顯等色,何失更問?

章。離欲得者

但離欲已而即得之,更修行方便得。問:若離染得依斷者說,何故前言伏除見者色想?答:望義有別,約斷伏入隨有別,亦不相違而已。得解脫至觀自境作何行相?答:遂作先等解行,俱更增勝。

二執章

章思誕提底者。

此無相當,故不翻之。但此四字,助彼薩字,自為偽也。

章依本我無境者。

依本執心,妄為我執,我境而無體也。

章故法我見,亦同生我者。

同上所說,我見行相生也。

章,除染淨意者。

有覆名染淨等攝,無覆無記及以善等。

二十七賢聖章(卷第五本)

章斷六七品,即半生在者。

但斷七品有半生在,而言六者,由斷六故,應義第七,所斷半六,故名六字賸。

章初,預流向者。

前十五心名之為向,何故文中更不出?應撿餘章。

章八智十六行者

十六心中八智為體,忍從於智但名八智,四諦之下各四類行相乃名十六行。問:前十五心三諦四行皆悉是向,如何總說以為果耶?答:唯道類智初果正修,餘之七智初果之時而是得修,正修得修總以為體,故言八智。道四行相而是正修,三諦四行並是得修,亦同智說。不出第二果者,第二果或易故不說,或是脫也。其第三果及第四果頓修八智十六行,准初果說。問:分別之惑初果已除,第三果等不斷彼故,何故取彼八十一無為為體?答:果總無為,所以得有八十一也。此等皆依小乘,應撿俱舍等。

章轉至前三果等者。

談實此二,四果皆有,利鈍別故。然唯依於初果建立,若四皆立,成雜亂故。今言前三果皆有者,道理稍難。所以然者,若據有體,四果皆有,不唯前三;若約建立,唯初果,不依中二,故不可。應撿瑜伽第三抄及俱舍等。

章第三,果中為身證者。

據其別也,通而言之,四皆有故。羅漢之中,第六不動見至餘五信解。

章,成就彼對治者。

成三四六對治。

章問:上之三,亦應入斷者。

答此問者,初之三品初入修道智猛利即斷,中之三品修道再起不入斷盡。又中下三倍離欲故不須,初三非倍故入即斷。又初三品麤易故入,中三細斷入不頓斷。應撿俱舍大乘無文而解者,通大乘無失。

章皆於初禪身至而斷受生者。

此半超不同全超,直生非想及五淨居不同遍沒,地地皆生,隨於何地而受生,故得半名。今此三種依上流、依初禪身死上生而建立之,故此三種皆言初禪死生上。

章答四果說者。

此答意云:為立四果,故說羅漢。羅漢若無,四果不定。

章答:約種姓別立。六、有別者:

三有別,應撿俱舍等。

章問:向中何故不取見道無為者?

此舉見道而等取修,無為亦然,向亦無故。答此意者,無為進向義,不勝故不取。如解向中已為此釋,故今不為答。

章以彼經生至無由生欲界者。

此是答二解,合在必無命終下。錄錯。無命終之所以也。怖生死故,不生上界。欲界惑盡,不於欲生,為此所以必不命終。如廣章說。錄誤。失安在問中?

章又多障難者。

放逸處故,唯梵王所居。放逸名障。

章何界所攝者。

此文說錯,應勘本。

章有果而非向至不進斷位是者。

此前問意,今約得是果亦為向之者而以為問,不據唯果及唯是向而作問端。初果、第四唯果非向,初向唯向,故今答中於此而答。不爾者,何所以而不取之?應撿廣章。

章,如何而斷欲界第八品等者。

此脫七字。此中問意,八九未斷,有果生在,可名一間。既斷第八,唯第九下,而無半生,何名一間?答此意者,據小生說,名為一間,亦無妨也。

章二,性煩雜故者。

二性難辨,故不作而般涅槃。又生死厭者,生性也。唯有一性,無極離厭,故得涅槃。略而言之,名無厭也。不作此釋,道理難知。

章略有五義。

如廣章說:

三科章

章五蘊通二性者。

問:唯識第八說五蘊等通三性收,今唯言二,豈不相違?答:今談蘊等體,遍計無體,故不說之。處.界准此。

章除一合我至合識為一者。

問:執一開色為十,理即章違,合識為一,如何能遣一合之執?答:為執色身為一,合我開為十,但書心法,非見不執,一合不別,開非不開,除彼一合也。此門依彼般若經中,破一合相,以為廢詮。

章又釋樂色多至開心為七者。

此等文錯,應撿俱舍。

章、好惡等。三、據性是假者。

所之性者,非體性性,用性性也。而言好惡等無故,惡體由能發生好惡心故,假名好惡所依之體,而是實俱生。二體是俱生,故不說假。味性是假,准香應知,苦味性假設故也。

章定自在生實者。

定所生起色是實。

章、定境色是假者

即假想所觀之色,名定境也。

章如梵王起論者。

即彼梵王不矯答梵眾,諂於馬勝所發語者,皆有覆攝,把馬勝手,引迎馬勝,有覆身業,上無不善,有覆心發,名為有覆身語表,實非有覆。

章二十四。不相應隨應者。

等,隨彼所依以明性也。

章法中定引果者。

即定果也。由定引故,名為定引也。

章遍計並威儀者。

即遍計心,妄為色境,名遍計色。即遍計心,於所計境,作威儀解,名為威儀。

章九變化,五界中者。

界字錯也,合為蘊字。又唯取色界者,緣字又錯,又合為蘊字,下自分別十八界故。若爾,下言識中唯第六等,如何今云唯色蘊?答:談所變化,唯色蘊故。心.心所等非所變化之第六說能化。若爾,眼、耳二識何名能變化?答:眼、耳二種實非能化,以眼、耳二有二通故,名為變化。

章五塵全者。

有云:據實所變,皆能法處收,但以境對根言五境。

章扶根。四塵扶根,塵非業感者。

各自性收。

章非別有自性無記者。

談離異熟無記,更不別有自性。無記異熟生,寬攝得於彼。

章無間以辨緣者。

依等無間,以辨緣也。

極微章

章瑜伽亦說至中間盡滅者。

更云不至,明無實微。若有實微,應云至也。

章翻解此至微至邊際者。

非至極微邊名際也,但七極微之處,名之為邊。

章便能清淨廣大修習等者。

根諸色心,無一念執著之心,故能廣大修清淨行。

章五勝利者。

一、以與二空為方便故,二、又與至破辨色故,三、又能斷薩迦耶見等,四、憍慢伏故,五、煩惱纏除諸相。

章、修諸空觀至先至極微者。

欲修法空觀,要先折色等,

章後入空故者。

後字錯也,應為得字,由斷煩惱得空也。

章,斷集諦辨苦者。

為因名集?為果名苦?一、諦體義分不同小乘,此二定別。

法苑義林章決擇記卷下本

法苑義林章決擇記卷下末

沙門 智周 撰

勝定果色章

章,心自住轉者。

由自在心,而乃得起。起者生義,

章微細性者。

談此定色,是微細也。

章空量地處者。

毛端量許空,色端量許地,合而言之,空量地也。

章,豈二乘等者亦不能變者?

准彼顯揚,二乘聖者亦不能變也。

章無色界天許雨淚故者。

牒前阿含,證其凡夫而得變也。問:但言天雨,不說凡夫,如何證知凡夫亦得起?答:但言天雨,不言唯聖,不障凡夫,故得通也。

章顯非出世智之所行者。

說無分別智名出世間智,非攝後得智。若不爾者,何所以言非出世定之所行?

章,隨所修勝定果色勝解者。

隨此修勝果色之勝解,所以一切如實成辨,文中臨宗也。

章說初勝處者。

八勝處中,初勝處也。

章若勝者至所攝色者。

作此勝處,有其勝劣等之行智相,今舉等勝總意證之。既依勝處觀聲香等,作八解脫亦復觀之,後起神通變於境,雖解脫等因,故亦變五境。

章、定前加行因劣故不能變起者。

彼定前加行,但變色三界,不變香味。所以然者,彼定地無香味故,加行心不思變,即加行心名為因。

章設復變之,無彼實用者。

問:彼變色等亦無實用,何即變之?答:雖無實用,以此定地有此三故,故可變之,不用香等。

章不可說言至有實用故者。

此並牒難詞也,思之。

章根為識依至具五境故者。

並是釋難也。思之可知。言似根但是色等五攝者,以無根用,但五塵中收。

章然從緣彼至發故者。

緣彼觸處大變起影像已,定之大種方變造,為此疎緣亦定是色觸大種造。

章一者、觸處業等者。

等取心.心所也。

章此唯定果意者。

賸此唯定果四字勘餘本。

章或五識境者。

定果色通變五塵,故五識緣也。

章或通不繫者。

無漏既許通十八界,觸大種故通不繫。

章隨定前因者。

定前以初期心,先變大種,後造色也。即是前心,名之為因。

章。此大通造三識之境者。

第八、第六.五識為一,名三識。

章亦許定力,先起定果者。

起定果者,定果色也。言本識等境大後造生故者,等者等取五六識,此意說由於彼定色故,第八等境還復自大種變所造而為境。

章或此文說至後造生故者。

依初文者,依觸處說,由定繫彼大種起已,造色方依彼能繫,名勝定色。

章雖定,亦變至大種所造者。

此意說云:定四大種變,自親能生定果色時,要託觸處以為本質,法處四大方變定色。今從本質說初能造。

章定大種劣,不說依起者,

定四大種當身,不說依觸大起,說定果色親依觸大生。

章,然非本大親變能生者。

觸處本質,名本大也。

章顯揚意說至非定中者。

依此說言非實大生者,非是觸大種親生名非實生,非說定中大種不親生故名非定生。

章若初大種至非親造故者。

三、識名准前,應望果色相依名造,非是親造。

章若後大造至非疎遠者。

法處大種,望定果色,俱時親造,

章、若依初造至能造無漏者。

約大種,約疎相依,名之為造。所以下大能造上等,思之可知。

章。或以自處能造他處者。

此有二釋:一云、即如經云:耳根門入正受,根門三昧起等,即以耳根大種造眼處門中定果色等。思之。二云、觀此觸處大種起,通變起他身定彼色。此不及初釋。

章此依依處,大種所造者。

此初文中,據依法處,大方造色。

章如依此處至豈無大造者。

入定之時不杖觸處以為本質,又彼定前加行之心不作期願,先變大種後變造色,然彼定中得起定果,此定果色豈無大造?

章即隨所依至第三依處者。

出能造大也。凡入定時,各有所依床座等物,故以此物大種而為造定果色。此異前二,故名第三。非唯床座名為第三,俱言前二為能造者,皆第三攝。

章唯故觀處者。

此初方便但是發起觀行心處,不起定色。若不爾者,方便義同,何故復三即不能發?今助救云:方便以創初故,故心猛利,餘三非創,故不為例。又初近分得有見道,豈近分同許不起見道耶?

章,更除中間者。

以隨恐處故,此義不好。所以然者,有聖教說:梵王來於佛邊聽法,諂至其界際,佛語彼自應,非本起心令變定色為自所依方乃得故。以此故知,此亦不可。

章無漏不論者。

無漏非繫,不得論一,共三界差別,故名不論。問:如來所變亦唯無漏,何故即說通三界耶?答:尅實性論,佛約示現,亦不相違。

章善及無記者。

問:今此定果為定散耶?答:若是定者,何名無記?定唯善故。若非定故,是法處收,不可名散,亦說此為三摩哂多故。答:此義極難,義且相傳。釋:非全是定,亦非全散,為此得名三摩哂多及無記。如睡初起未醒時,不名全心,無不名全睡。此亦如是,思之。

章,又菩薩一向善者。

設為嬉戲,亦為利益,故唯善也。

章定力,但是任運生故者。

但於定中心欲所起而即非之,不同於通要加行思後方變作。

章或是根本,及果所變者。

定是根本,通是果也,定果故。

章、根本境定力所起

是根本家所緣之境。

章若解脫境等者。

通是解脫通所變,境是解脫所觀之境。

章然通能引根之與塵者。

通勝定劣,故通根。

十因章(卷第五末)

章隨之說,名隨說因者。

但言隨說可是依主,言隨說因即是持業,今言因者且總相說。

章。若待能受,有所受者。

問:與前何別?答:前所受為先,後能受為先,先後難殊,所受一種通一切。

章,餘有通故者。

即所受也,能受餘故。

章,若疎緣相攝者。

依瑜伽尋伺地意,除其種子是因攝,種子是彼生起因收,如唯識第八。

章依引中等者。

取上品,但中上不引下。

章後界狹性寬者。

唯引當界,名為狹。通善惡性,招異熟故,名之為寬。

章,諸雜染法清淨法家相違者。

不相違因雜染者,相違因合而言也。言加行者,依生等事明前因事已,更依生住說此二故,名之加行。

章有依主釋,亦持業也者。

不但唯依主,亦得持業,思之可知。

章若清淨之隨說,因體通三性者。

以不善心說無漏法,即是不善為清淨因,餘准可知,總而言故。

章、若據觀察至有漏性者。

其攝受因攝六依處,妙觀察智與染第七為無間緣,第七為果,觀察為因。據此義邊,故果得通有漏三性。且舉末那,餘准思之。

章既言於勝品,亦至三性者。

雖作此釋,道理稍難。有漏三性望於無漏,無漏可得名之為上。漏、無漏別,善、惡等殊,何名同類?故為不可。

章若清淨法之定異至果是無為者。

約究竟說,究竟言意,一切有漏為無漏之因,皆是無為之因法。

章若能同辨至通三性也者。

謂從觀待通至差別,並名同事。即妙觀等與第七識為等無間,名辨末那,與攝義亦相似。

章若總而言之,何妨亦通三性者。

別問言之,不善有覆,總合而說,故可通三。

章,雜染法之隨說因者。

問:雜染既攝有漏三性,下何故說無記十因?答:雜染義寬,無記義有別,故別明之。

章、因果差別等者。

雖俱是受,約因果別,所以能受待受也。差別應思者,即是苦受待樂受等,雖總名受,苦樂等別。

章若據表業至,於理何失者?

若約表邊,何妨果因俱通。善等之首等,舉其表色。

章少有雜染,牽引因等者。

此中意說,據業牽引邊,有少分雜染牽引,因體與果性可別也,非一切故,故言少有。

章若雜染之攝受至法性同前者。

同前。清淨之攝受因唯清淨,此之攝受果亦唯雜染。

章言引發至果性同前者。

與之攝受相似,思之可知。

章亦可無此釋者。

說三性之因並能與彼勝三性果而為其因,論言得與勝為因故。今不許者,不約三性應得為因,論中但勝因類故,不言異類。

章、若據因有漏善至無為耶者。

有漏善者取六行道,此六行道既能斷惑,何妨雜染因果得通?無為問:大乘六行不得雖繫,但得非擇,如何今言證離繫?答:雖實六行不證離繫,由此為因得後能證,故據遠說。或此中談薩婆多,彼詐六行得離繫故。雖然,彼宗不說有十因

章言定異至體,通善惡二性者。

此中文錯,果法二字應重。言若有為者,若字賸也,應撿勘餘本。

章言相違因至唯善性也者。

問:無為以為諸法之依,如何說言是雜染法相違因也?答:由無漏道證真如已,雜染便斷。據此義邊,說彼真如為相違因。不爾,稍難。問:異生性是聖相違,何故不有雜染即因?清淨准此。答:今說不得雜染即是雜染家因。異生性者是聖相違,不是雜染相違因也。清淨准知。問:若爾,何故釋名中云相違即因?答:前言即因,不約其性,但總說故,可言即因。今者約性,所以不同相違因

章果,即種通一切者。

因唯有漏可通三性,果通一切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等俱所障者,皆有名果故,故名寬也。餘准可知。

章果上實無記者。

佛之上實無無記。

章為極成者。

為善極成。

章通有漏無漏者。

因果合說。

章、以果顯形待水等者。

水中顯形者,是影像色也。

章以八,取外麥等者。

記者,說也。論中據假,且說外麥等;據實,因種上無記。如名言種子,亦是無記,即因。

章第四廢立至有六別者。

如義燈中煩,略明之。

五果章

章總中者。

總談五果,名之為總。

章於中依總立者。

以彼別法本依總故,云依於總得士用名。

章,六行所住等者。

住字錯也,應合是得。由作斷惑,不得離繫,故增上收。

章勝者,名士用等者。

簡,非勝招致也。

章果眾唯尅,今無五果者。

唯字疑錯,意說果雖眾多,尅體只合五也。

章。此依聖教至通無為處者。

大乘聖教無文說無,為得增上.士用二果處也。若准小乘,我即許得之。

章無記望善惡法者。

釋滅異熟也。

章以顯無為至一二果者。

一者無為離繫,二者有為增上異熟,據相而分別也。

法處色變章

章就此論說五者。

此對法也。此章本依對法論作:

章一。影像者

或託質所變起故,或自心上變現之者。

章二,所作成就者。

變定,果有實用也。

章三無見者。

此定果色是法七處色,色者非眼見故。若爾,如何此界凡夫見佛身等及梵王等?答:言得見者,由他定通之所引故。今談不見,尅體而說。故唯識云:定通等力即不決定。測法師云:定通等色非眼見。引此文證而言見者,但是為緣起業,界色從緣也。

章非實大生者。

無別大種而生此色,或隨所依,或杖質大種生也。

章六計屬心相者。

此章通等屬能變心也。

章七世間者。

以是事故,名為世間遍無漏。云但辨有漏,又云世間定果,辨能因也。

章自他地境者

所變定色通自他,緣梵王等自變所依,自受用故名為自境,引他為得見名他境。

章熏種為因,後生根境者,

由獨意識相境熏種子故,此種為因復生根境。若不爾者,獨散意成種也。意識與五因緣之時,不緣根故。又意為因,不說緣彼龜毛兔角所起遍計熏種子後生實現也。

章、以因從果者。

所生根,名之為果。

章,以影隨質者。

遍計影像從所緣質。有云:問:如空華、龜毛等是遍計色,既無果可生,不可從果是何所攝?無本質攝,此為法處攝。答:此說果攝,與見同種法現生,隨色蘊攝,故於法處不可云也。

章若假若實至異於餘類者。

此談顯揚定果十二,與法處中餘四別意,或與餘根塵等多別意也。有云:諸於差別下,屬下唯立三種等中。

章理應法處,唯有三種者,

章主聊簡,立為三也。

章五蘊等說者至此云何?然:

難五蘊論,思之可知。

章影暗

翻前光明。

章上下見別至及空一顯者。

上觀者名空一,下觀之者名向也。

章界色攝六種色者:

界者,空界色也。明暗光影,空一極迴。

章一因中計所變五根五塵者。

賸彼一字意識所變根,皆遍計攝。

章、定境色等者。

此言定者,即散心定,即是等持。若等引定,是第五自在中收,如何說在遍計中耶?見無用等言,通彼根塵定轉也。有云:除無漏位,以因中遍定心影像無實用者,並名遍此色體者。此釋不然,下許定中而有假色。若假皆遍計收,定中更有何假法而言通假耶?

章。一者、總義者。

略聚眾色而總之。

章今此色者至持業為勝者。

言即色者,簡彼通色,彼通色故持業勝。

章色既通名,初後解勝者。

今者既意明極逈色,初持業釋,極過即色,色在於極。第二釋者,逈色之極,逈色即是色處,逈色極但是法處,法處極持,逈色不該談,故為不好。於三釋者,逈之極色,色談於極,故為勝也。

章。逈色者

總者,逈中攝彼光明暗影,故得總名。

章處所寬廣,復能為依者,

處所寬者,義同總也,依逈色有光明等。

章恐濫虗空者。

恐濫虗空無為也。

章又逈色通至,但稱極逈者。

此舉例答。如以逈色為空界,准上釋名,然但名逈,不以通空即名極空。今者極逈亦復如是,雖復通空,不以通空即名極空,為此但名極逈色也。

章散合二名,即成兩釋者,

散依主釋、合持業釋,名為二釋。有云准此合釋但一依主,謂受之所引色故等者,今觀合釋但是持業依主者,即不可也。

章又別解脫至亦名受所引者。

以彼隨心從不隨心。有云:或以是無表因故,說彼別緣得名者,此不可也。與下釋何別?

章亦亦兩解者。

亦是散合成其二解。此散即持業,合即依主。

章,猶如變化者。

此定果色如變化也。

章彼果者。

此定果色,是彼定前加行心果,由加行先期欲變,後方變也。

章彼境者。

定果色定所行境。

章。解脫勝處至實用都無者。

此即皆是假心中變多等,由此假相能起遍往來無礙。

章佛智具能現諸影故者。

諸佛亦有假影像也。如緣龜毛等所有影像,及知外道所執我等,佛不緣不名遍智。若緣於彼影像即實,此等影種豈可生彼龜毛現行耶?故知假也。

章。然由聖者至極殊勝故者。

令他所見以有形像,名為成實極殊勝也,非是令他有受用故名為殊勝。

章,瑜伽唯說至略而不說者。

此會初引瑜伽,彼文但言威德定色而是實色,故略不說餘假想也。

章、由三品心至後是實色者。

下、中品起影色。上品起者,名成熟色,初即影像,後成熟。

章。若與能緣,體雖離者。

問:五識緣境,依本質能緣。既與本質相離,如何得有合中知耶?答:約相分合中知,八識皆是合中知攝。若隔相分名離中知,識杖質皆離中知,進退俱過。若言境親近識之者為合中知者,既俱言離,何得有親?應尋善釋。

章。諸非實色至無用者。

即緣龜毛等所有相分,與能緣見同種生。

章或與質同種生者。

即極微等。

章別從種生。

定果,善實!色。

章依此二理者。

即次前三,或有色用假實二理。

章集量論說疎所緣緣等者。

此論說云:但疎所緣,皆有本質。

章論說極微,有十五故者,

欲界十色處,色.無色界定果五塵,以定報同,故合為五。應撿彼論。

章次,影逈至色無別處所者。

此極逈依空界色上下分成影過,及空一顯色.無色無別處,故不可取無色界也。

章然從緣彼,種類影逈者,

色界定色種類。

章說彼大造者。

所發定色,即以種類色之大種造也。前者本質至名教以為本質者。前即所說,隨有本質及無本質,總以名教為本質。

章許識行相至,定有本質者。

此意說云:若質為所緣,相分為行相;若相分為所緣,見分為行相。若唯影像,如何相分名為行相?若唯本質,如何見分名為行相?既說見相分通名行相,故俱有質、影二也。思之。

章折緣諸色因名教者。

本質如前者,若緣諸色、若折諸色,并杖名教而為質,皆有本質,同前師說。

章劫盡常假者。

假字錯也,合為隱字。如外道計劫壞之時,父母而常微,各各散隱而不減無。

章離說行相至通一切心。

若但行相通見,誰言一切心.心所法皆相分為行相耶?

章,正智緣如行一故者。

見分行也。

章若緣如智至有真如者。

若根本智亦有相分,相分通隔,更說於誰能親證如?既不親證,誰智如有?

章又諸菩薩至依何本質者。

此意證云:此位雖有影像威儀,而無本質,明影像非皆有。即此菩薩定前加行願入定已,十方佛土現種種身,說種種法,以為佛事。由此加行入定後,而能隨願種種皆成。

章不爾至諸威儀者。

若不同前說爾者,八地上位常定無別定加行繫發,如何念念能入滅定?既許念念能入滅定,明知不要據彼第六威儀定心威儀方起。又經言念念入者,談彼菩薩堪能如是,非是念念恒在滅定。若恒滅定,一僧祇中所有煩惱等豈不斷除?稍難思之。第八杖彼第六相分,以為本質而緣持也。

章又梵王等至為本質耶者。

此意說云:正聽法時,能變之識而已滅位,又定等識非時時現,此身形兩影像既無本質,何依得有?此既得有,明非影像皆依質生。餘細思之。

章。性境不隨心者。

一、意之法處色性境等,當何境攝?如義燈第一。

三寶章(卷第六本)

章又云至一切三寶者。

此並彼論釋詞,意思可知。

章安慧意同天親者。

同天親師俱舍論中歸敬頌中諸一切言:

章諸會諸聖眾者。

亦是雜集歸敬頌文。

章住道者

十地菩薩名為住道,即辟支迦亦名住道。緣覺之中而無前三果及向故,故名住道。

章,彼由記說變現力故者。

善說諸法,名為記說;起諸神通,名為變現;

章依彼經至名為命道者。

辨二差別,由持戒後為他說聖道等法,名為示道。但持戒等不為他說聖道等法,即名命道。言具六支者,即次云軏,則所行清淨等是。如是無表說。

章於汗道中等者。

由無初三應汗中,求有見者而奉事。

章,乃至弃捨者。

師也。有白法香氣者,即戒種。斷戒種子,但用捨之種子在也。

章寂靜根者。

菩薩名也,而能寂靜,諸根過故。

章因聖所修等者。

因中聖者,名因聖二利,行者唯取無漏真三寶故。

章二轉依果,是果法寶者。

問:果、法、佛寶何殊?答:佛果通取五聚諸法及似假者,法寶但取所依真理及彼所依別別無漏之法,故二別也。

章。能依德義者。

道所依法上有此能依,佛位、僧位亦取此位,並名佛僧。

章麟角獨覺,天趣亦然者。

此麟角獨出天趣之中,無出家僧,是僧種類,總得名僧。雖取事和,有理無諍,同於菩薩,故言亦然。思之。

章如上二界至四果者。

言二果者,即初二果。言四果者,總談四種,以欲六天得有四有總說也。今助釋者,二前同前。四者,第四欲界六天,舉初二果顯有學果,但說第四影,第三不爾,何須言二四?

章不同有宗,至生罪福者。

薩婆多說:五蘊假者非是佛僧,取彼所有無漏法名佛僧體。彼宗意說,佛僧五蘊俱有漏故,即此五蘊為無漏法之所依故,故損益時成其罪福。

章先受歸取,三乘皆取者。

約納受人,通取三乘,皆為所歸。又云見道已上,乃至八種亦爾等,並明所歸。聲聞有五,獨覺三種,如乘章說。菩薩八種,撿文可悉。

章、對詮辨實者。

此意說云:將詮對實,實者真如,實非四諦,是詮實非詮故。

章、依詮顯旨者。

依於言詮,明於旨者,一體三寶,可滅諦攝。

章准下,住持三寶亦苦集攝者。

顯,釋破也。

章,謂聲法處者。

聲處,法處也。言五蘊者,聲等蘊與行同時,心王、心所即四蘊攝,住持法中無理果故,但明教行。

章於三聚法,平等開覺者,

善及不善並無記。

章法名不覺者。

問:非自覺亦不覺他,故名不覺。

章從多論議者。

多者,眾多也。依多義故以立僧名,非要言邊作幾字也。

章如辨法,事至而自白耶者。

此意說云:律中說言:四人為僧談辨法事,言四人也。得僧名者,即是三人,能白之者,非是僧也。非辨法事,但有三人,即得名僧。又如受日,雖四人,法事不成。一說羯磨,一受四人,餘者二人,不成僧事。以此故知,所和三人,而得僧體。

章辨法事,故非所和體者。

即能羯磨自事三人,非是所和僧體攝也。

章所證無異者。

師資所證,法無差別。

章,能證因果者。

資因師果。

章六種人等者。

能信所信,合成六種。所信法寶,雖非是人,人之所證,亦得人稱。

章捨煩惱苦,所緣境業等,

正智能捨也等所捨,知所觀境不為所緣,即教理非以煩惱為所緣境,思之。

章、應以餘相隨念等者。

此意說云:具佛寶相,非是法寶,僧寶亦爾。

章,能覺所覺等者。

談此真如理,能覺性即名佛寶,所覺之性即法寶,収隨分覺性即名僧寶。

章為異彼徒者。

但唯言僧,即濫外道;今言佛僧,簡別外道故。

章佛據易損至通為二乘者。

化身易損,今說五逆,通對二乘。若說法報成於逆者,非二乘知,所以不說。

章,隨類化至,亦成逆者。

為傍生類等縱殺非逆,若其菩薩同出家類殺成逆罪。

章何不至分三者。

云何性等理一分三究竟?依求等果一分三究竟之時,唯即一果,據意方便分得圓滿得分三乘果,此約不定性人說好。

章,或寶雖可重,至寶一分三一者。

此意說言,寶亦得言一寶三乘、三寶三乘,一一寶中皆有三乘名一寶。第二以佛寶通應二乘,即一佛寶而有三乘,法僧寶亦爾。雖作此釋,答難不爾,一乘三寶但具一分而有三寶。何故一寶三乘?即寶寶中有三乘,故名一寶三分。解者乘得,然立於一乘,故立一分而有三寶,寶中無文唯立一寶,寶不同乘。

章僧本非多等者。

真如即是僧所依本。

章佛非二乘,故無三一者。

此意說云:不得說三聲聞等佛,故二乘中不別立有三身一身。

章何因隨念,加六加三者。

念佛法僧,六者加施戒天,念三令其親近,念六令其行進修。

破魔章

章既分二死等者。

於列名之中,雖復不列,然前分段變易,事有死蘊。

章惡魔波旬,號名雙舉者,

魔者是號,波旬是名。上言惡者,對善之稱,非魔稱。

章神光用潔,名自在名天者。

此中文錯,應言自在光潔神用,名天勘餘本。

章或兼死觸,觸於末摩者,

死觸即是末摩為體,四大觸之便死。

章變易正死將死二位者。

此亦與彼分段相似。

章唯說蘊惑,以為魔軍者。

此以惑蘊為此十魔,飢渴及欲等名之為蘊,三毒等類即是惑收。

章天、魏弊、阿難心等者。

釋但立三不立天魔之所以也,舉事明之。

章情立一魔者

情,謂有情。

章唯業一種,不立為魔者。

分段.變易二俱有業中,煩惱業望因及果而體是劣,故不立之變易業事無疑。

章。一、情分假實者。

分段天魔是實情收,變易天魔假情收。

章所知障品至故說後四者。

此煩惱.所知障品,不立蘊天魔等,但立四倒為魔。所以由彼二乘起無常、無樂、無我等倒,障大涅槃常樂等四德,故亦名魔。然所知障不能別感異熟果也。言說二乘起障四倒約涅槃者,此中文錯,應云障涅槃四德位,或應云障四德涅槃,約字應是德字。

章,別障相似者。

二四之中皆有蘊死,云六或四,故名相似。

章、由智證真彼方滅故者。

我生已,盡等四智方成。

章又具破四者。

分段.變易,二四俱破。

章、阿彌陀佛既有魔王等者。

此釋變易天魔,所以通十地有名已上諸位。又云若住菩薩者,通取住十地菩薩。今觀文意,住第七地名為住,思之。

三慧章(卷第六末)

章有說此三至或七八識者。

此師意說,以果第八緣於教理,故通三慧。第七亦然。因中無漏第七亦得緣教理,故不正義也。

章若能引意至生得善者。

後師牒前義。言亦應能引至唯五識俱生者。後師舉例以難前師。若爾至違聖教者。後師牒前辯違教,思之可知。

章若親聞聲,方名聞者者。

後師牒前師,前師之意云:親聞名義教法之聲,方成聞慧。五識既不親緣於彼,故非聞慧。云意慧應非者,後師難前師,前師意云:意識卒爾聞聲之時,思未起尋求,尋求以後,其慧方生。此慧既滅,不親聞聲,應同五識,不名聞慧。有尋求時,聲之無故。云若聞聲至五亦應有者,後師舉前師義,例成自義。前師意云:後之慧雖不聞聲,由意聞聲,引成於慧,慧名聞也。後師例云:五識亦爾,雖不親聞名義之教,由彼聞慧,第六引成五聞,斯有何失?故後師解為正。

章故耳識俱至,亦是聞慧者。

縱與耳識同時明了,意亦得是聞。言意別者,別字應錯,合是識字。問:瑜伽論云:聞謂比量,與耳俱意。既是現量,何得有聞?答:瑜伽且據獨意而明,今此通說,道理稍難。

章由此聞慧至亦通五識者。

聞慧自性唯意識,但約所引等,得通五識。如分別惑自性意,但據意引邊,亦通五識。

章非七識俱至,行相深故者。

在無漏位,雖行相深是修慧,慧亦無思,有漏可知。

章佛無思慧,非第八識俱者。

無漏第八,行相雖深,佛位無思,故八不有漏可知。

章思謂思數至隣近釋者。

談隣近釋全取他名,今言思慧名鄰近者,自他俱取理即有濫,鄰近.依主二有何別?以是故知第二釋言依主釋者而為勝也。如宿住智亦用此判。

章,念三藏教及師友教者。

餘也。涅槃會之義,非但解三藏教名為聞慧,解師主教、朋友教亦名聞慧。

章於命牛等至食艸所成者。

人以食成命,牛以艸成於命,命名所成。

章又於依止等者。

句等,即是依止。

章雖彼亦說至非彼文故者。

此會違也。且素怛纜所詮之義,非思素怛纜能詮教文,故云非彼文,故亦無違。

章在佛身中至然皆證解者。

文即是第二義也,於中難意思惟可知。

章餘為福相,劣故合說者,

此依六度分為二類,餘五度福。

章,彼地無故。彼無色界無決釋分。

決釋分為見道加行,無色以慧劣不得能為勝見道加行。問:初無漏根許在資糧.加行二位,唯識七云:有勝見道傍修得故。許無色界有三無漏根,如何加行無色無耶?答:三根義寬,加行即狹。但言無色得有三根,非是一切皆須彼有資糧。未知彼界心有加行,未知彼界即無未知,亦何爽理?又如見道前十五心有所未知,可當知故名未知,而不得名為加行,故未知根寬加行狹也。或無色以亦能少分作彼加行,加行方便非正彼位,彼位唯依色界思之。

章如目連至非聞慧者。

雖以欲界耳根為緣,但是修慧,非唯聞慧。

章何故中間,說無聞慧者?

此難唯在五地中也。又云不許上三未至地無者,此難或在七地中也。總意難云:有何所以中間地無?未至相似,何故上三即不許有?

章。有漏無漏,異心名出者。

此師意說,出無漏定後起有漏定,名出無漏定。在有漏定、出有漏定,翻此應知。若其凡夫入初禪定,起餘禪三心,名出初禪。餘皆准此。今且依下起上心為問,若得初禪起欲界心,亦名為出。問:第二師要生彼起聞慧者,七地以前諸菩薩等,身欲界起上定聽佛說法,豈說下界起上聞慧耶?答:依上地心聽法者,實是意識相應修慧義分為聞慧,非是實起上地聞也。今明起實聞慧也。又起出世心聽法者,非出定心,故亦不可。以此故知不起者勝。

章彼說厭苦等者。

彼勝鬘經說:心法智而厭於苦,求涅槃也。

章,斷諸住地者。

斷五住地也。

章三皆通二者。

或勝義,或世俗,皆有四重。合而言之,合世三俗三慧,理即無疑。勝義之中,無漏即各別。無漏義分,或可依四重而說。勝義之唯無漏義說,一一通二。

章觀至境等者。

觀此二十二根功能善能立之所以等。二觀業根,根字應錯,合是報字,觀意可知。三觀羅漢隨眠者,觀察羅漢為有隨眠為無隨眠也。四觀心樂禪樂等者,觀此心禪兩樂差別。五觀聖自在通達者,觀此三其神通差別。此之五種並是所觀。

章彼經自說至道因故者。

引此文意,證通三慧。言隨信者,聞思二慧。信增上者,即是修慧。依明信者,即此明信為三慧依。隨順法智者,無分別智。自性清淨者,即是真如。彼為煩惱染汙而得究竟者,彼者真如,觀真如得離煩惱。且作此釋,理恐未詳,應撿彼經及疏。

章通有漏無漏二慧者。

即漏、無漏,名之為二。

章因集生緣等者。

此十六,俱舍論中及對法論廣易多解之,今且依文略釋。因者,為苦等因,集煩惱。生者,能生諸法。緣,為諸漏等緣。滅者,能滅諸惑。靜者,體離散亂。妙者,起勝為離諸惑。行道者,遊履通生之義,由無漏道通生諸聖。如者,稱實之義,如其意實理稱而知之。行出等者,應撿俱舍。

章菩薩昔在至而為此觀者。

問:准何得知在菩提樹?答:道樹已雖復亦作,而不定故。菩提樹下唯欲起見道,故艸須化。攝定處言:得理已後方作淨觀。故道樹下見道之前,但化染二更緣生。

章前五神通

之中,前五通也。

章空八智攝者。

通四諦十智之中,除彼世俗及他心智,中間八智緣前空。無願六者,法智.類智.苦智.集智.道智.無生智。無生緣諦為境,至無學位苦便不生,名為無生。有為之法不可願求,所以六智名無願也。無相五智者,法智.類智.滅智.道智及其空智。法類二智而是總故,故通無相。空智而滅諦為境,有漏之者名為有相,所以道諦亦無相收。然有處說:空智緣苦,苦果無故;無生緣滅,之無生故。諸教不定,且作此釋為未定

章評曰:至是生得慧者。

諸宗意說,受持三藏但是劣慧,非是殊勝,故生得收。

章成八千功德者。

八字錯,應是六字,應撿餘本。

章不爾。三地至自在愚者。

此意證有別修法義等四之總持地已後,方斷此障。上下細披,義可知異。

章由此定非四十心等者。

既言獲常六根等,明知不是四十等也。

章是決擇至此說聞思等者。

談決擇分體而是修慧,在此位中為佛法及說法,但是殊勝自在聞慧,非是修慧,未能在定而法故。

章如實義者至非憂根俱者。

問:內初之中五有聞熏而是正義,如何今者如實義者不許聞慧?苦根應答:不障聞慧與五俱有,然憂苦受非聞慧並,義相違故。苦受雖不聞慧相應,不廢聞慧意識俱有,何妨不與苦受俱起種類五有?

章唯依色地,聞有種類故者。

既漏唯在上二界有,色界之中有散聞慧,是無漏者之種類故。故無漏慧實體是修聞教等,是義分聞慧。

章若無學身至通無學者。

此說羅漢而有二說:一云唯無漏法名為無學,一云無學身有漏善等順無學收。今取後義,聞慧順無學故,亦名無學。問:何故不以義分聞慧言通無學說相從?答:聲聞不能無漏心中聽法,思量後得有不廣,不得義分,故但相從,名無學也。通緣三種:聞、思、修也。

三輪章

章漏盡智通至唯是無漏者。

說漏盡智唯是無漏故,故二智攝。

章,漏盡身起至十智為性者。

是漏盡身之所起故,名為無漏。非體全是,故通十智。十智之中,世、俗、有漏、他心三智,通漏、無漏。下之兩義,意同此也。以漏盡通即三輪,教誡輪攝。餘二准此,通漏、無漏。

章三,皆世間者。

今為二釋:一者、世間者,即後智;二者、長讀作通有漏,非三智。世間字該下。

章作用狹故者。

問:亦能聽法者境,何故名狹?答:望於色界仍是狹故,不與通名。

章答由遍計至三輪清淨者。

此中總意,遍計所執而無自性故三世,無希望等總談三世,離遍計故三輪淨,非三輪別配三世。

章。亦。名。三。種。神。變。據。教。者。

此總標也。

章,修所成果者。

三種聞果。

章今者大乘至教誡攝者。

以四道理教示於彼,不名示道等。俱舍意者,六通之中,神境通.他心通及以宿住,名三乘道。所以然者,示現神通及說法,以宿世等事多,令彼證知而生信故,得示道名。天眼等通,自性遠見所照境等,然他心不智,不肯依信,所以不得示道之稱。

章記之說者。

記者,他心即言說,即此言說名記說輪。

章說之記者。

記如前。今即以記復論三輪,皆悉是通所攝,記即是通故,後說、勝說非通故。

章屬耳聽者。

此意說云:既能於己生尊重心,故亦於己所說之法能屬耳聽。於字疑依也。勘餘本。

章、能知說法音聲義故者。

天耳也。

章、以知他心等者。

他心通。

章依於此義至用故者。

談亦通。是語淨之所以也。

章,聞彼聲教或說法音聲者。

聞聲者,但聞他聲。或說法音者,聞他說法之音聲也。或可聞自聲及自說法聲,亦無有失。

章雖天眼通至,略而不說者。

此說天眼不是語業之所以也。由彼天眼見未來等,彼意識生死智通緣於未來,為此所引,知未來法是意業淨,能引天眼略而不說。談實天眼見於色已而說於法,亦合是彼語業淨收。思之。

章又為示現至三業化者。

神通記心教,誠如次配之。問:准前十地論及歸敬章,並皆說記心而是語業,何故今說為意業?答:由他心智等記知他心已言語,今彼語業而得清淨,名為語業。語業非自能記於他,今意業名記心者,談彼意業親能記,望義別也。

章六至令發心故者。

發心為第三,即同瑜伽十二種方便之中增上皆有者,今除悉恒處中住處令其證入,已證入者令成熟,成熟即是此間發心。此亦不然,何故成熟名發心?今觀文意,發心即是令彼增皆處中亦發心。若爾,何故名第三?或可發心而有多義,雖復成熟亦名發心。撿十二方便

章以一記一者。

以一剎那,他心之智,記一有情,

章以一記多者。

以一他心智記多有情。

章即令離欲等者。

遮心等。

章唯以一界者。

一,三千界也。

章即是彼所有俗智者。

彼自受用身所有俗智。

章上下應思者。

下非一地獄,上但作者欲色二界。問:何故不化無色界?答:通依色界,色界劣於無色界故,故不作彼。若爾,世尊如何能化?答:世尊自在,故不相例。

章小山等類者。

即胎生也。依小山住,即名小山,依大山等亦爾。即胎生人,雞胤相似。

章。若異生者,可能化之者。

大乘故緣覺種姓,聲聞可有化得之義。四善根前可有化義,四善根已即不可化,餘可知之。

三身章(卷第七本)

章、法身空理等者。

理等空無,名之為空。問:彼宗俗諦而許是有,何故今者總說為空?若說為空者,真諦何別?答:談其法體,真俗二諦悉皆不是空。真諦離妄達無名空,俗諦妄執有名本。今言空者,談其體也。

章此無不然等者。

此並章主而以理斥。

章應同彼經至皆是法身者。

此難意云:若言鏡智有為德本名為法身,應同金光明是有為德依名為法身,而不得言同於真如名自性身。

章有依他心者。

從緣而起,名依他心。

章隨類種種身相為變化身者。

隨五趣類所現之身名種種身,若言化身隨五趣身而即不爾,若言化身隨類所現亦爾也。

章顯法爾增,令他受用者。

令他受用者,令他受用法樂增也,或依此身能現法樂而增勝。

章及隨行界者。

界者,因義,隨苦行而現身也。

章,不待過時等者。

若其眾生宜見佛者,佛不待請亦不過時而即為現。

章說深密法至名之為細者。

談真理非空、非有、非生滅等,名為深法,稱之細也。不終十二分教等類差別施設法身,下言麤者,返此而言。

章及由此說,當得法身者。

依十二分教說云:修行證得法身。十二即是法身因也。

章二勝義佛至或實體故者。

報佛之中攝他自身,隨十地意名隨勝心,現他受用名現細相,自受用體名之為實。或兼法身,勝義佛中通其假故,故言或也。若報之中不兼他受,即不得言隨其勝現細相等,自受不為菩薩現故。

章,數數出現者。

他受變化非自受用,自受用非數數現。

章前二義中至分為應化者。

即初解名前二義,此雙聊簡前二釋中,合法報二應化為一,云所以也,思之取別。

章一,思惟分別至化身者。

執無我相而以為是障也。問:何故障於化身?答:觀於生類為現化身,今總為無,更何施化?故為障也。

章,能取所取雜染相現者。

至能引所引雜染之心,故障報身。報身無或是雜字,作離相亦是執也。勘:

章三成就相至未眠相故者。

未眠成就之相,緣如真智而無相,故障法身。

章煩惱障淨至能現法身者。

據於增勝,別障三身。有云:取煩惱所招業名業障。今助一釋,通取二障所發之業。

章二者,煩惱障品能障涅槃者。

此約無性,故違光明。第六據增而說,亦不相違。餘身准此。

章四福相至得法身餘施等果者。

即福相身,是施等智慧之餘也。由此福、智能至法身,名為至得。此三、四身皆是報身,撿能斷疏。

章、餘定、餘善等者。

此文脫小,應勘餘章及能斷疏。

章由於化身至法身因故者。

言化身者,即初化身;言教者,即言說身。菩薩於此化身教,故以二為因,撿能斷。疏:

章即前應身者。

即前句云非應身者,所非之身即是第二應身攝也。故即取彼所非之身,名即前身。

章所現佛身,依定而起者,

問:諸佛無非在定之時,何故此身偏言依定?答:為四善根以前生類或示王宮,後成正覺或隨餘類,為此與依定之名。今者此身不作餘類及示王宮,但從所逗即現佛身,所以獨定之稱。

章謂為地上至種種身者。

種種雜類之身。

章菩薩所現種種者者。

由佛現種種身意,令菩薩亦學佛現種種身隨利物,初地能現異類身故,能令菩薩現身名他受用佛。

章無著佛。

於諸世間而無著故。

章,彼名現等覺佛者。

無著名現,等覺同故。此即彼。

章願佛者。

因中發願,今時成故,故名願。或今果位願而現,亦名願佛。

章,業報佛者。

因義造作義,就一義以信,為因造作成,故為業報佛。

章五,涅槃。佛示涅槃故者。

果者,現成正覺。涅槃者,示入涅槃。疑錯餘本。

章九,性佛善決定故者。

善性決定。

章七地中得不思議身等。

此地中喻之,能即空方便智,發起有中殊勝行,而能化物。第六地等,雖能空有二種雙行,未能以空發有,廣利於物。

章。應物化身,理亦有十者。

應十地小脫而化,報身理合有十種,非是化身名為化。

章德用既異,名亦應別者。

有本云德用無異,無字悞也。

章唯所證理等者。

舉所證理證智而有十別也。有言唯所證者,唯字悞也。

章十地之稱,即報身名者。

十地之稱,即是十種報身之名,依能證智分十地故。有本云:十地之攝者,攝定是稱字。

章弟子一意,故現一相者,

弟子意願但言見佛,佛形一相名一意也。問:何故佛地四句之中亦應亦化,云為地上現種種身器,豈不相違?答:此他受用一佛,對弟子故恒現二相。此身不滅,然更別起種種之身,為令弟子起種種類身故。今言一相據彼恒身弟子樂者,前言種種約別起者,亦不相違。問:前四句種種身與諸初而有何別?俱現種種故。答:彼存佛身別化種種時,佛形即滅故,故有別。問:今者何故十佛以後更明三佛身,所明增減不次?答:因前具明十種,彼報乘前便故兼辯三身。

章入所知相者。

即後三性,名為所知。

章、多聞熏習是出世心種子者。

此無漏種一阿僧祇,藉彼有漏聞熏習故,彼能生現故,說彼種名多聞熏習,非彼種是多聞熏。

章、若諸習氣至遍計相麤重者。

此難意云:習氣總持一切種盡,即此習氣復名遍行麤重,明智種中而無無漏,不得名麤重故。

章,決擇分善修道斷者。

初言斷者,總之中決擇分善當修道斷,意證決擇通有漏故。且舉顯相,據實亦得通見修斷,如北洲等。見道已後不重生故,名為見斷,即不生斷也。此亦應爾。

章然得建立,至道諦攝故者。

談彼二德,無漏種也。言道諦者,釋彼無漏之所以。

章:都無現行文,新熏種子者。

都無有教文說現行新熏生種,或可文字合是更字,撿餘本。

章至修道,位至生中現行者。

問:此道中品種子,為是本有、為不是耶?若是本有者,種即有多,如何說言本唯一品,劣滅勝生?若非本有,依何而有?答:不是本來有中品種子。下品種子生見現行,現行現成見下品種,同一剎那。即此現種落滅已,種已引起後念種子,後念種子名為中品,此中品種生修道也。如第十六心現行種一時滅,所引後種名中品種子也。或於無學,亦准知之。

章無所依者。

無有漏第八也。

章前之同類至後同類果者。

約後不能引於同品,不障引於勝品之果。引於何同類?答:以性同故,不約品也。

章。如是地,地下中上者。

還唯一品。同前見道,轉三行相,

章法爾種子,皆有三品者,

見.修.無學三品法爾而有,准此地地三品不同,種子法爾而有亦自別。

章前中下種至故名轉齊者。

問:前中下品既不相續,何名轉齊?答:如修道位,中品種子生中現行熏成種已,見道下種後念所引種子起時。又成中品與修道齊,下品之者即後滅。修望無學亦復如是。言齊勝者,說轉成者應斷,不續者說。彼本中者,捨無常色自類之中品下品說。問:轉齊二中何勝?答:轉齊者,勝一三道之種各別不雜,二三僧祇劫所修無漏轉成上品以為佛故。若轉滅者,三大劫中所修無漏臨至佛果悉皆捨棄,理為不可。轉齊之家亦復不違經論所說捨劣無漏。

章、令有漏善感十王果者。

正感十王之業,地前時造。

章聞似法義理者。

由不親證,但識心似法似義之理現也。

章、知法已等者。

由前變化似法似義故,而能了知諸法色。更勘知字。

章、能證智起至受用身因者。

即能證知所現相好,而熏成種及重成種,後漸增勝為報身因。

章所證理明者。

由所證理得明淨故,故為法身。

章於無量煩惱至亦無疑故者。

於彼在纏及於出纏二藏中皆見疑者,以此為因得二身。

章唯獨諸佛法福成第一體者。

以此教法,獨諸佛法有,外道等無。所以持者,福德能成第一體也。

章餘謂受報至生因故者。

釋頌餘言:報化二身,莊嚴相好,皆生因生。

章雖十法行至,略不說餘者。

此中總意,十種總能為三身因,總受持自利演說利他勝故偏說。此中又錯地字,應是他字上脫利字也。受處十行者,處者在也,持說處在十八中勝。

章非諸種子不聞緣者。

為不取種子而為了因:一、不能聞故,二、不緣故。唯取現行,現行能聞教、受持、演說為因也。不同生因,生據親生,故取種子。

章,先菩薩位至後方下生者。

先在菩薩十地滿位欲成正覺,先作一身在都史多天,變身往彼自在宮中,自在宮中成正覺已,知足化身即下閻浮亦成正覺,法爾菩薩要如是也。然未見文。

章。成道離三魔者

煩惱.死.蘊,三種魔也。

章降魔伏一者。

天魔也。

章,離之別立者。

攝論以其出家與彼苦行成道別故,故別離出家也。言示厭俗者,釋其所以。

章經依出家至合建立者。

經約出家,本為修行,故攝彼論出家。

章行道證果至故離別者。

經據行道、證果、降魔三種有別,故離出降魔。

章說在人中,除成佛身者,

人本有身,即成佛故,所以除之,但言三也。

章二、最後身。三、坐道場等者。

餘經論言:最後道場,皆唯在佛。

章無分別智,觀其真理者。

菩薩等無分別智證真理時,名見佛身。

章其深除者。

有本除字為微字者,悞。煩惱體總盡,何得言微?

章若望化身,一因二果者。

俱前位種名云一因,正果、殘果名為二果。問:豈可化身不由金剛定前無漏種引,而不取彼為引因?答:談實化身初起之時亦由彼引,以後類所現之身俱依現在種子為因,金剛前時亦已無故。今據長時多分說也。

章他受用變化,通共不共者。

望所化生所現之身,名共、不共。若多有情屬一佛者,此化身名為不共;若一有情屬多佛者,其所現身名之為共。即百千佛共化一生,百千佛身共在一處,而似一身不相障礙,談實各別,如眾燈明遍似一身,名之為共。

章正智正為法身了因,餘二助等者。

此中二智望彼三身因果通說。若唯約因者,且如初地前證真如理名為法身,後得未起,如何後得名之助也?若唯果者,果無加行,如何為化助因?以此故知因果通說。

章行應得故者。

由行其行應證也。有本化字誤。

章,菩提心者。

欲,願也。

章界圓滿因者。

界者,果也。

章說此三因,各感三身者。

即一一因,能招三身。

章無著釋至欲願等者。

乍觀此文,為言釋此云何住等問詞,尅實釋彼經答詞如是住等。

章彼經宗至亦受用因者。

彼經宗說此三種為法身因,然彼經中亦說福智二相法身,此三亦可為報身因也。若不爾者,經中福智二相法身以何為因?

章。方便能起作,利益無盡者。

中言說他受化身起方便利益有情,以三為因,亦復無失。然文錯,應勘餘本。

章然親得者,法身即非者。

報、化二身於四因中通親、非親,法唯非親,故別簡中。

章、嚴淨佛土皆三身因者。

即無垢稱經說:六波羅蜜.四攝法等,皆淨土因。此因亦即三身因也。如彼疏說。

章。是故處處如如方便者。

化身處處轉於法輪,即是證真如之方便也。或可化身是如如方便因也。

章與智冥合者。

智字錯也。合是理字,或是真字,或與字上脫理字也。勘餘本也。

章此顯等流者。

即報身也。法身流故,即此法身。金光明經亦名法身故,得等流分。或相續故,名為等流。

章受法身聖財,最增勝故者。

此會意云:自受用身,受用聖財最勝故,名為自利也。他受用身,令他受用聖財勝故,受用財等故,從自受用亦利他攝。思之。

章然能證因至假說差別者。

從能證因,假說法身為差別也。

章、不由依止無差別故者。

但由意樂及於業因無差別故得無異名,不據依止無差別故名為無異。

章無量依止,差別轉故者,

此解不得約依止說,無異所以。

章、初地自見百千界一盧舍那者。

十地所見皆名盧舍那,今言盧舍那者,即是梵網經言我今盧舍那也。然准彼經言,盧舍那是二地菩薩所見,言千世界等應撿彼文。

法苑義林章決擇記下末(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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