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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766-A 刻起信論直解題辭

起信論者,乃馬鳴大師為破小乘外道邪見,宗百部大乘經典所作,以為發起正信也。故立論宗法界一心,開真妄二門,徹生滅之本,窮迷悟之源,指修行之正路,示止觀之妙門,總括一萬一千餘言,理無不盡,事無不該,可謂大教之關鑰,禪宗司南也。以文約義博,幽深窈[穴/眇],難以致詰。賢首舊疏科釋,最為精詳,加之記文浩瀚,學者望洋,杳莫可究。予嘗就本疏少刪其繁,目為疏略,業已刻雙徑,率多尊崇。頃念法門寥落,講席荒涼,初學之士,既無師匠可憑,己眼不明,非仗此論,無以入大乘,生正信,將恐久而無聞焉。山居禪悅之暇,因祖舊章,率意直注本文,貴在一貫,不假旁引枝蔓,而一心真妄迷悟之義,了然畢見,如視白黑,足有便於初學,非敢聞於大方也。門人超逸,久依在座,深討論義,似得其旨。今攜草歸粵,志欲刻之,以為法施。予謂無佛法地,後學有志參究大法者,又當以此為瓦注也。若夫得意遺言,直入唯心現量,是在當人智眼。

時泰昌改元歲在庚申仲冬朔

匡山逸叟憨山釋德清述

No. 766-B 華嚴宗法界緣起綱要

華嚴七祖,以馬鳴為初祖,然此論中未及圓融之旨,何以稱耶?向未有知其說者,後學竟茫然莫辨,故了不加意,使古人建立宗旨,卒無以暢明於世也。故今略示其要,令知所宗。

華嚴圓宗,以一真法界,統四法界。依四法界,立十玄門。惟四界十玄,皆由六相而立。是則六相以成圓融無礙之宗也。此論總明六相,則包括四界十玄,理趣無遺。以六相為圓融之統,是則此論攝法界而無盡矣。故首標一心真如,為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也。且此論宗,百部大乘所造。然百部大乘,乃化佛建立即實之權。今此論總攝權乘,歸於一實。要顯即權之實,引歸果海圓融之極致也。然論中雖未明顯圓融之旨,且三乘五性,頓漸修證,都歸一心果海之源。而圓融具德,皆一心之妙,已具華嚴宗中。故此不說,單為引攝歸於性海。故論中最初所歸者,乃報身佛。及斷惑所見者,亦報身佛。而論義具明染淨同真,為一心之相用。以一念為染淨之緣起。是則全同華嚴以法界緣起為宗。而十二緣生,即如來普光明智也。是知要入華嚴法界,必由此論為入法界之門也。

言六相者,乃總、別、同、異、成、壞也。

一者總相,即一心真如,為法界大總相法門體。
二者、別相,即:一、心,二、門,三、細,六、麤,五、意,六、染,修、斷差別也。
三者同相,即聖凡染淨,因果性相,同一真如,即瓦器微塵之喻也。
四者異相,即染淨諸法,各各差別,不一不雜,如塵器之不一也。
五者成相,即染淨諸法,皆由一念緣起而成也。
六者壞相,即染淨諸法,各住自位,各各無性,無以自立也。

言四法界,乃理法界,事法界,理事無礙法界,事事無礙法界也。

一者理法界,即一心真如,更無別法,全一真理。
二者事法界,即一切聖凡染淨依正因果諸差別事法也。
三者理事無礙法界者,由上理事相成,共有十門。以事攬理成故,全理成事。以理成事故,全事即理。以理能成事故,事不礙理而能顯理。以事攬理成故,理不礙事而能融事。理能成事故,全事即理。事能顯理故,全理即事。以理事相即故,得理事融鎔無礙也。法界觀十門分別,最為昭著,此略舉其要。
四者、事事無礙。法界以上,理事無礙。今全理成事,故不必更言其理。以全事全理,故事事融攝,無障無礙。但以六相該收一切事法,則法法圓融,故成十重玄門,以彰法界之大用。故此論義會六相,則已攝事事無礙圓融,具德宗也。十玄門義,具在華嚴玄談中說,今但列名。

十門玄者:

一同時具足相應門
二廣狹自在無礙門
三一多相容不同門
四諸法相即自在門
五祕密隱顯俱成門
六微細相容安立門
七因陀羅網境界門
八託事顯法生解門
九十世隔法異成門
十主伴圓融具德門

此十玄門義,如法界觀及玄談中說。

No. 766
大乘起信論直解卷上

此論之題目,乃一論之綱宗也。言大乘起信者,為欲發起大乘正信故。言大乘者,即所信之法體。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即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具有體相用三大義,故云大也。乘者,謂此一心有運載義,以諸佛乘此而證菩提涅槃,菩薩乘此廣修萬行,下化眾生,上求佛果,眾生乘此而輪轉生死,以此一心是一切聖凡迷悟因果之總相故。故下文云: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今者欲令眾生諦信此心,即是大乘正解不謬,意要發起大乘正信,故云大乘起信。然能信者是人,大乘即所信之法,義兼人法,以法為機設故。此論之作,以佛入滅六百年中,小乘之人不信唯心,心外取法,多起諍論,外道邪執,破壞正法,故論主興悲,特造此論。故下因緣云:為欲除疑,捨邪執故。以疑與信反,今信此心,則疑自除矣。此論葢宗楞伽、思益等百部大乘經所造,發明唯心唯識之旨,統歸一心,為性相二宗之綱要,深窮迷悟之根源,指示修行之犍要,所謂總攝如來所說深廣之義,實大教之綱宗,禪門之的旨也。論者決擇是非,發明正理,揀非經律,故以論明。賢首本疏精詳,但科段少隔,前已刪繁從略,謂之疏略。然其中文義少有不馴,故今仍遵本疏正義,順為直解,以便初學,非敢妄有臆說,觀者幸無以人廢言,取信於心,是所望也。

馬鳴菩薩造

此造論人也。馬鳴者,以此菩薩初生之時,感羣馬悲鳴,故以為名。及說法時,諸馬聞之,亦皆悲鳴。疏引摩訶摩耶經云:如來滅後六百歲已,諸外道等,邪見競興,毀滅佛法。有一比丘,名曰馬鳴,善說法要,降伏一切諸外道輩。

真諦三藏譯

此譯人名也。論有二譯:一西印土優禪尼國沙門波羅末陀,此云真諦,梁元帝承聖三年,於衡州建興寺譯成,一卷二十四紙。一于闐國沙門實叉難陀,此云喜學,大周則天時,於東都佛授記寺譯成,兩卷亦二十四紙。今行前譯。

唐西京太原寺沙門 法藏 造疏

明匡山法雲寺沙門 德清 直解

將著論文,先歸敬請加。

後正述論文。

且初。

歸命盡十方。

將造斯論,先須歸命三寶請求加被。所以然者,以造論釋經,經乃佛說,佛智甚深非情可測,故請三寶威力加被攝受,故使論義印契佛心,且示法有所宗,以三寶是所依故。今云歸命,表能歸之心也。欲入法性先忘我相,然命以統攝六根,今以命歸則身心俱亡,能歸之至也。十方乃所歸之分際,意謂所著論義乃十法界之宗,故須歸命盡十方之三寶,以心無分限故境亦無量,意在歸十方法界帝網剎中無盡三寶也。

最勝業徧知,  色無礙自在,  救世大悲者。

此歸佛寶也。佛以三輪應物,今所歸三輪皆最殊勝,意顯非應化身,乃從法垂報之身也。徧知,意業最勝也。凡夫不知,外道邪知,二乘偏知,菩薩分知,唯佛徧知。以實智證理,理無不徹,權智鑒機,機無不宜,乃至法界眾生心念樂欲無不盡知,故云徧也。色無礙自在,身業最勝也。華嚴佛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根根圓融,周徧自在,十身歷然,無壞無雜,故云無礙。救世大悲,語業最勝也。佛以音聲輪應機說法,一音各解,故語最勝也。世乃眾生世間所救之處,大悲乃能救之心,如來唯用大悲為力。故者,指人也。

及彼身體相,  法性真如海,  無量功德藏。

此歸法寶也。及者,謂不但歸佛,亦歸法也。彼身,指上佛身,佛以法為身故。謂從真如所流教法,即是法身常住,以此中已有如來全身故。意顯此法,即佛之體相,本無二故。法性真如,正指法體,謂真如法性,即法身真體。以此法身,在有情為佛性,在無情為法性,以與一切染淨諸法為體性故。以有隨緣不變,不變隨緣故。喻如海遇風,起諸波浪,濕性無二,故云相也。如來藏中,含攝眾德,故云功德藏。

如實修行等。

此歸僧寶也。僧通凡聖大小,今言如實修行,乃地上菩薩也。據後譯云無邊德藏僧勤求正覺者,則上句歎德,人能攝德故名為藏。

下述造論意。

為欲令眾生,  除疑捨邪執,  起大乘正信,
佛種不斷故。

此述造論意也。法不虗設,必有所為。今有四意:一、以二乘不信唯心故,顯示一心正義,令除疑惑;二、以外道邪執故,對治邪執,令捨邪見;三、以修行者未起正行故,分別發趣道相,令起正信,以為行本;四、為使信成滿,入住不退,堪受佛果,故云佛種不斷。為此多意,所以造論。

論曰:有法能起摩訶衍信根,是故應說。

此總標論宗本也。法者,即論所依宗本,謂一心法具二門三大義,故正示所宗。摩訶衍,此云大乘,謂所宗心法即是大乘,能信此心即是大乘根本,有此勝益是故須說。

說有五分。云何為五?一者、因緣分;二者、立義分;三者、解釋分;四者、修行信心分;五者、勸修利益分。

此標作論規製,初開章門也。然分章者,使知義有所屬,故此一論大文,立有五分,而為次第。法不孤起,必有因由,故首列因緣。由致既彰,必有宗本,故次立義。宗本幽深,非釋莫解,故次解釋。既解法義,非行莫階,故次修行信心。解行雖陳,純根懈退,故次勸修。此一論之大節也。凡經有三分,此因緣即序中三分為正宗,勸修為流通。

下釋因緣分。

初說因緣分。問曰:有何因緣而造此論?答曰:是因緣有八。云何為八?一者因緣總相,所謂為令眾生離一切苦得究竟樂,非求世間名利恭敬故。

此八因緣中,第一總相與一論,為發起之由也。以凡夫外道,迷此一心,以招苦苦、壞苦、行苦、分段生死之苦。二乘菩薩,尚有變易生死之微苦。今開示此心,令依之而修,則證得菩提覺法樂,涅槃寂滅樂。但為眾生離苦得樂,非求世間名利恭敬故。

二者、為欲解釋如來根本之義,令諸眾生正解不謬故。

此與立義分及解釋分中,顯示正義,對治邪執,作發起因緣也。以眾生無有正解,多起邪見,以不達如來根本義故。今立義分中,一心、二門、三大之義,乃如來之根本。今廣解釋,令諸眾生正解不謬故也。

三者、為令善根成熟眾生,於摩訶衍法堪任不退信故。

此即下。分別發趣道相因緣也。以彼文云:令利根者發決定信進趣大道,堪任住於不退信故。此當十信滿心,故云成熟。入十住正定聚,故云不退。

四者、為令善根微少眾生修習信心故。

此即下。修行信心分。謂為令善根微少眾生發四種心、修五種行,漸得善根成熟,以信未滿故云微少,令進向滿故云修行信心也。

五者、為示方便,消惡業障,善護其心,遠離癡慢,出邪網故。

此下為根劣易退者,賴多方便,故有四也。四中,前三為下、中、上,後一勸修。今當下品,謂為令業重惑多者,善根難發,故說禮懺方便,消惡業障,遠離癡慢,出邪魔網故。

六者、為示修習止觀,對治凡夫、二乘心過故。

此當中品也。下文修習止觀門中,雙明止觀,遣凡小二執,故云對治。

七者、為示專念方便生於佛前,必定不退信心故。

此當上品也。即下文修行信心分末勸生淨土,為劣根怯弱眾生恐後報緣差成退,故令往生淨土成不退也。

八者、為示利益勸修行故。

此即下。勸修利益分。謂為懈慢眾生舉彼損益,勸令修習總䇿成前諸行也。

有如是等因緣,所以造論。

此總結造論因緣也。葢菩薩本意為度眾生,故以眾生發起造論之因緣也。此八因緣,初一是總,餘七別緣。總括一論,具載下文。

問曰:脩多羅中具有此法,何須重說?答曰:脩多羅中雖有此法,以眾生根行不等受解緣別,所謂如來在世眾生利根,能說之人色心業勝,圓音一演異類等解,則不須論。

此問明所以造論之意也。問曰:如上所示一一法門,佛說契經中具有,何暇重論?答曰:以眾生根有利鈍,受教之緣不等,故有經論之殊。所謂下。釋成根機不同,受解各別,故有經論廣略之不一也。葢如來在世,眾生根利,機因勝也;親見佛身,三業殊勝,親聞圓音,緣勝也。如此則一音演說,異類齊解,此則尚不假結集之經,又何須論?

若如來滅後,或有眾生能以自力廣聞而取解者。

此言如來滅後,根機不一,因緣各別,受解不同,於經於論,則有廣略不等也。且如來滅後,當正法之時,去佛不遠,眾生根利,有自智力,故能廣聞多經而取解者。

或有眾生亦以自力少聞而多解者。

此亦利根眾生,有自智力,不假多聞。或一言之下,心地開通;一軸之中,義天朗耀。如上二類之機,則不須論。

或有眾生無自心力,因於廣論而得解者。

此乃劣機鈍根,無自智力,不能於經解甚深義要,假廣論多聞而得解者。

自有眾生,復以廣論文多,為煩心樂,總持少文而攝多義,能取解者。

此自有厭煩要略之機,故略論不可不作,正為此論之因緣也。

如是此論,為欲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義故,應說此論。

此結今造論之意也。此論始終萬一千餘言,則已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妙義,盡在其中,可謂文至略而義至廣,所謂總百部大乘奧義,包括無遺,廓法界一心,如觀掌果,誠入理之玄門,修行之妙指也,學者可不盡心焉。

已說因緣分,次說立義分。摩訶衍者,總說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法、二者義。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訶衍體故。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

此立義分,首標一心宗體,以顯大乘名義也。所言法者,謂一真法界大總相法門體,即如來藏清淨真心也。然而此心,體絕聖凡,本無迷悟,自性清淨,了無妄染,離名離相,絕諸對待,唯一真源,更無二法,又何有大乘之名耶?楞伽云:大乘非乘。今言大乘者,葢依眾生心而立此名也。所言總攝世出世法者,經云:如來藏轉三十二相,入一切眾生身中。是則迷如來藏而為識藏,乃眾生心也。以此心乃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而成,名阿賴耶識。而此識體,原是真如,亦名本覺,本無生滅。今因無明,動彼淨心,而有生滅,故為業識。以此心本是真如,故攝出世四聖之法。以依業識,則有生死,故攝六凡之法。故云是心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故。今依此心,顯示大乘義者,以法界一心,具有體相用三大義故。今依此一心,開真如生滅二門。若約真如門,則離一切相,名言雙絕,但顯其體,不顯相用,故云即示摩訶衍體。若約生滅門,則妄依真起,即顯相用。故於生滅門中,具顯體相用三大之義,是故名大。依此真妄二法,有二轉依,是故名乘。故云依眾生心,顯示大乘義也。此總出大乘得名之所以,先示真妄心法,通為大乘法體也。

下示三大義。

所言義者,則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體大,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二者、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

此標列義門,以顯大乘得名,為下正義之張本也。所言義者,謂名依義立。有何義故,而立大乘之名耶?以有三大義,故得大名;以有二運轉義,故得乘名。此之名義,蓋因真妄二法和合而有,故云依眾生心,顯示摩訶衍義也。若言其體,則唯一真如,平等不二,不增不減,故但言體。今依如來藏,隨染淨緣。以隨淨緣,則具無量自性功德,則成出世間因果;以隨染緣,則變自性功德,而為恒沙煩惱,則成世間因果,故相用方顯。以此三大,染淨之所不虧,生滅之所不變,是故名大。諸佛菩薩,皆乘此心,是故名乘。一論大旨,唯釋此義,故為宗本。

已說立義分,次說解釋分。

此結前生後。

解釋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顯示正義;二者、對治邪執;三者、分別發趣道相。

此標列釋名也。顯示者,正釋大乘所依法義。對治者,既明正體,須遣異計,上釋大義。發趣者,趣進次第,正明乘義。此正宗一分,有此三段,依義解釋。

顯示正義者,依一心法有二種門。云何為二?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是二種門皆各總攝一切法。此義云何?以是二門不相離故。

此標宗本正義以釋立義,依眾生心顯示摩訶衍義,為一論之綱要也。此論宗楞伽等經所造,今一心二門,葢依經而立也。經云:寂滅者名為一心,一心者名如來藏。此心一法不立,有無俱遣,生佛皆空,故云遠離覺所覺,是二悉皆離,是則真妄不立,寂滅湛然。故經中百八句,大慧約十法界名相妄想而問,故佛答云一切皆非。今云是心真如為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即經所示寂滅一心也。以一心寂滅不可說示,故大慧便問諸識有幾種生住滅,是約生滅門中容有言說,故五法三自性皆依生滅門而有也。以經云諸識略有三種相,謂真識、現識、分別事識,故今論依一心立二門者,葢依真識立真如門,依現識、分別事識立生滅門,故今真如乃一心之真如,故名相妄想一切皆非。一法不立,四句俱遣,以依二識故,三細、六麤、五意、六染,總屬名相妄想,皆生滅門收,此論立義之宗本也。前立義中云眾生心攝世間、出世間法者,葢總約真妄和合之一心,以通含染淨諸法,為顯大乘依之而得名也。今云是二種門皆各總攝一切法者,以顯如來藏、識藏真妄和合,各有力用,互相含攝,以顯不思議熏變之妙也。以如來藏具有恒沙諸淨功德,今迷而為識藏,而變恒沙淨功德而為染緣。今言各總攝者,以如來藏隨淨法熏,則真有力而妄無力,故染緣即變為淨法,則總攝染緣於如來藏中,通為不思議之淨用。若隨無明染緣熏,則妄有力而真無力,故淨德即變為染緣,則攝淨德於藏識中,通為不思議之業用。是則總是一如來藏,但隨染淨熏變,以致真妄各別,互相含攝,故云以是二門不相離故也。此明如來藏不思議熏變之妙,故以此各總攝,標顯向下論文中生滅因緣、染淨熏習,皆發揮此三字而已。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妄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從本以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此標釋立義分中,是心真如也。何以名真如耶?謂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一法界者,即無二真心,為萬法之所因依。界者,因也。總相法門體者,即一切聖凡、依正、因果之總相,皆依此心而為其體。然此心體,本不生滅,所謂常住真心也。既云一真,元無差別之相。而今有差別者,唯依妄念而有返顯。若無妄念,則湛寂一心,了無差別境界之相矣。雖則萬法差別,法法皆真。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言思路絕,心行處滅。故一切言說、名字、分別,皆不可得。故皆云離也。由是染淨不能異,故云畢竟平等。四相所不遷,故無變異。不屬有為,故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更無別法。以不妄不變,故名真如。

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但隨妄念不可得故。言真如者,亦無有相,謂言說之極,因言遣言。此真如體無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無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為真如。

此釋上離緣,以顯真如絕待也。問:何以真如離名言相耶?答: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故。問:何以離心緣相耶?答:以隨妄念不可得故。問:若名言心緣一切皆離,如何是真如相耶?答:真如者亦無有相,以真如體離相寂滅,不可以相取故。問:既離名絕相,何以有真如之名耶?答:以真如之名乃言說之極,此名之外更無有可加者,故以真如之名以遣名言之執耳,非是真如有相可名也。問:若名言既遣,而此真如之體亦可遣耶?答:此真如之體真實無妄,則無可遣。以可遣者妄耳,不可遣者真也。以一切法悉皆真,故無可遣也。問:若諸妄俱遣,唯立真如一法耶?答:亦無可立。謂若真外別有一法,則言可立。以一切法皆與真如同體,無二無別,又何可立?以有如是義故,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真如。此究竟離相之地也。

問曰:若如是義者,諸眾生等云何隨順而能得入?答曰:若知一切法,雖說無有能說可說,雖念亦無能念可念,是名隨順。若離於念,名為得入。

此問明隨順得入,以明觀智境也。問曰:言真如之體,既言思路絕,舉心即錯,動念即乖,則諸眾生等,云何隨順而得悟入?答曰:若知一切法,雖說無有可說,雖念無有可念,此是方便隨順。若離於念,名為得入。以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云得入。

上明離言,以明觀智境。

下依言辯德,以明生信境。

復次,真如者,依言說分別,有二種義:一者、如實空,以能究竟顯實故;二者、如實不空,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德故。

此依言辯德,以釋立義分中,是心真如相也。前顯離言,但示其體,故云即一法界體,平等無二。今則依言辯相,故云有二種義,義即相也。以即體之相故,但標真如,謂顯體有空、不空二義也。如實空者,謂真如實體之中,空無妄染,以妄空故,實體自顯,故云究竟顯實,如實不空。言有自體者,以異妄無體,謂自體不空,非斷滅也。言具足無漏性功德者,以異恒沙有漏煩惱,故云具足等。言如實體中,雖空無妄染,而能具足無漏性功德。故佛性論云:由客塵空故,與法界相離;無上法不空,與法界相隨。是則妄染雖空,而德相不空也。

所言空者,從本已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謂離一切法差別之相,以無虗妄心念故。

此略釋空義也。謂真如實體,但依妄染本無,故說體空。若離妄染,則無空可說。謂此真體,從來與一切染法不相應故。謂離一切妄法差別之相,則絕境。以無虗妄心念,則絕心。心境皆絕,故言如實空耳。

當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非一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俱相。

此廣釋空義,以顯真如實體本離四句絕百非也。然有無四句,乃內教學佛法不得意者所計也。一異等四句,乃外道謬計也。謂真如之體即般若真空,若不得般若義,則妄起四計,是為四謗。今顯四句既離百非,自遣般若實體平等現前,故總云非。楞伽百八俱非,總不出此二四句計。

乃至總說,依一切眾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別皆不相應,故說為空;若離妄心,實無可空故。

此結顯空義也。謂真如實體,非思量分別之境。故眾生種種妄想分別,皆與此體總不相應。以為遣彼妄念,故說體空。若離妄心,則空亦不立矣。又何有空之一字可說也。此則妄念既離,真亦不立。所謂究竟顯實也。

所言不空者,已顯法體空無妄故,即是真心,常恒不變,淨法滿足,則名不空。亦無有相可取,以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

此明不空義也。謂此不空,更非別法。即前已顯法體空無妄染,即是真心常恒不變之實體。而此體中,本有恒沙淨德,向被妄染遮障不顯。今妄染既離,則本有淨法滿足。以此義故,名為不空,不是別有實法可取也。惟此不空之體,非妄念分別可到,乃是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永嘉云:唯證乃知難可測也。

上釋心真如門竟。

下釋心生滅門,有二大科:

初釋生滅心法。

二,辯所示之義。

初中又二。

初,染淨生滅。

二,染淨相資。

且初。

心生滅者,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黎耶識。

此釋立義分中,是心生滅因緣相。先明生滅心,以顯一心之源也。言依如來藏者,即所立一心真如,乃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也。以此心體本來無染,故云自性清淨。寂滅湛然,故云不生。常住不動,故云不滅。不妄不變,故名真如。一切如來恒沙淨德性自具足,故名如來藏。以此藏性本無迷悟,了無聖凡,而為十法界一切聖凡因果所依,故云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故論立此為一心真源。楞伽云:如來藏為生死因,若生若滅故。今在生滅門中,要顯此心為迷悟依,故云依如來藏有生滅心,譬如波濤依海水而有也。若據此一心真如,則了絕聖凡,故云三界唯心,則心外無一法可得。今顯聖凡、迷悟、因果,皆生滅門收。所謂不了一法界義,故不覺動念而有無明,迷此真心變為藏識。故經云:識藏如來藏。故云: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黎耶識。經喻如波濤依水,正顯萬法唯識也。故論立此識為生法之本。故下三細、六麤、五意、六染,皆依識變。即返妄歸真,亦依此識斷證。故楞伽約真如門,則一切皆非,不容有說而可說者,葢約生滅門耳。此一論之宗依,學者須先識其源頭,故槩示於此。

此識有二種義,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云何為二?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

此依真妄和合,釋此識有二種義,以顯迷悟因依也。二義者,即覺不覺二義也。經云:如來藏轉三十二相,入一切眾生身中,以此識稱心意意識,故名眾生。謂此識本如來藏所成,而為眾生本有之佛性,故云覺義。今被無明障蔽而不知,故云不覺義。能攝能生者,謂聖凡依正因果,依此一心建立,含攝無遺,故云攝一切法。今以隨無明流,而生三細六麤一切世間之染法,依始覺返流,則生出世四聖之淨法,是則染淨因果,皆從真妄熏變,皆此識之力用,故云能攝能生。

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虗空界無所不徧,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

此顯眾生本有不迷之佛性也。所言眾生佛性者,乃如來藏,實諸佛之法身。今雖流轉五道而為眾生,而本體湛然常住,不動周圓,未曾欠缺。但因眾生一念無明妄心遮障而不顯現,故日用而不自知,以眾生從來不曾離念故。若能離念,則本體廓然如太虗空,無所不徧,則一切妄念差別境界融成一味真心,唯法界一相更無對待,惟此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乃眾生之本有,故依此法身說名本覺。大經云:我於一切眾生身中成等正覺。葢依此平等法身,故說眾生舊來成佛,依此義也。

何以故?本覺義者對始覺說,以始覺者即同本覺。始覺義者,依本覺故而有不覺,依不覺故說有始覺。又以覺心源故名究竟覺,不覺心源故非究竟覺。

此覈本覺得名,以顯始覺為返流還淨之智也。由前明妄依真起,故說依黎耶有覺不覺,此迷妄之通相也。今就一覺而分本始二義,葢別顯從迷返悟,要依始覺之智為張本也。然此覺性,若約不迷,但直名覺。今因在迷中,一向不覺,特因始覺而顯。然非新生,乃是眾生之本有,故云本覺。今日方覺,故云對始覺而說也。且此始覺,亦不從外來,特由本覺內熏之力而發,更無二體,故云即同本覺。是則始本不二,元一覺也。又今言始覺義者,亦非創起,葢依迷本覺之無明心中而發。一向不覺,今始覺之者,要顯實由本覺內熏之功,故云依本覺等。譬如醒人而有睡夢,從夢覺者,即本醒人,非他人也。原此覺性,元無二義。今就三細六麤,迷源既遠,若返流還淨,要始覺有功,本覺乃顯。然依四相,始覺滅相,漸漸覺至生相。生相既破,歸一心源,法身全顯,名究竟覺。其在中路,未至心源,皆非究竟也。故下約四相以明始覺之漸。

此義云何?如凡夫人覺知前念起惡故,能止後念令其不起,雖復名覺,即是不覺故。

此徵釋上究竟不究竟義,以明始覺漸次也。若約返流寄位,當依三細六麤。此中正說一心生滅,尚未發明麤細之相。今因說始覺,故姑就始終生住異滅四相,以明從凡至聖,以顯返流漸漸至究竟覺,假此以顯始覺之相也。如凡夫人下,謂從觀行位,先覺滅相也。言覺滅相者,謂眾生造業之心,念念生滅,未曾暫止。今覺此一念滅處,正是引起後念造業之心令生也。故覺了前念起惡之心滅時,即就滅處止其後念之惡,更不容起。故念念滅時,念念止之,止之既久,則令惡念不生,此所謂止惡防非。故雖覺惡念,不容其起,但在生滅心中遏捺,未見不生滅性,故云雖覺即是不覺。若約後六麤,當覺起業相。

如二乘觀智,初發意菩薩等覺,於念異、念無異相,以捨麤分別執著相故,名相似覺。

此明覺異相,當三賢位也。言如二乘觀智者,謂二乘人作生空觀,破分別我執。初發意菩薩即依彼生空,作法空觀,破分別法執。從信入住,至十向滿心,漸斷分別二障,名相似覺,為覺異相。言異相者,謂我法差別,對待不忘,漸漸覺破,執取之念了不可得,故云念無異相。約六麤當破執取,計名字故,云捨麤分別執著故。以未見真如,但比觀而知,故云相似。

如法身菩薩等,覺於念住,念無住相,以離分別麤念相故,名隨分覺。

此明覺住相,當地上菩薩也。言法身者,謂地上菩薩,依真如法為自體,故名法身。言住相者,謂分別境界,能所對待,念念未忘,心有所著,故云住相。今地上菩薩,入真如觀,觀察自心,念念分別,住無住相,則能離分別麤念。此約六麤三細,當覺智相相續,及能見能現四種住相。此四名為俱生我法二執,分破分證,故名隨分覺。此上三相,皆非究竟,以未至心源故。

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

此明覺生相也。謂十地菩薩真窮惑盡,悉皆究竟,故云滿足方便。言方便者,乃觀行修斷之法也。以此菩薩研真斷惑,至此以一念觀心與無念相應,從此更無可斷矣。此總顯究竟覺心。下明究竟之所以。言相應者,但覺一念無明動心初起之時,自心體中了無初起之相,本自寂滅無生,故云心無初相。是則無念真心遠離最初微細動念,故得見心性。既無生相變異,唯一心源,故云心即常住。至此始本合一,名究竟覺也。

是故脩多羅說:若有眾生能觀無念者,則為向佛智故。

此證明無念為成佛之捷要也。意謂不但菩薩修斷,以至無念,名為究竟。即凡諸眾生,二六時中,苟能觀察無念者,則念念向佛智矣。成佛之要,無踰此者,故特揭示於此。

又心起者無有初相可知,而言知初相者即謂無念,是故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從本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故說無始無明。

此重顯無念,以釋心有初相之疑也。恐惑者聞覺心初起之說,將謂有初相可知,故此釋云:又心起者,無有初相可知。今言知初相者,葢知最初本無念也。以此無念為究竟覺,則知一切眾生皆不名覺,以從來未曾離念。以有此念,故說無始無明。由是觀之,一切眾生無邊生死,但依一念而繫之也。

若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住異滅,以無念等故。而實無有始覺之異,以四相俱時而有,皆無自立,本來平等,同一覺故。

此明究竟一心真源也。良以真源湛寂,本無生滅。然此生滅,但因妄念而有。今若得無念,則知四相同時,寂滅平等,唯一真心,更無先後。是則真覺圓明,本來不迷,又何有覺?以寂滅心中,四相同時,其體本空,故皆無自立。以當體無生,故云平等同一真覺。此言既無四相可覺,又何有始覺之異耶?此實究竟一心之旨也。

上明始覺。

下明本覺義,有二:

初明隨緣本覺。

二,明性淨本覺。

且初。

復次,本覺隨染分別生二種相,與彼本覺不相捨離。云何為二?一者、智淨相,二者、不思議業相。

此承上始覺有功本覺乃顯,故此明本覺出纏還淨有二種相也。言生二種者,以前云黎耶生一切法,以本覺內熏起始覺之智轉染令淨,顯此二種故云生,用不離體故云不相捨離。言智淨相者,由始覺智除染還淨,此出纏本覺也。不思議業相者,謂本覺轉染還淨,自然而有不思議用也。

此標名。

下釋相。

智淨相者,謂依法力熏習,如實修行滿足方便故,破和合識相、滅相續心相,顯現法身智湻淨故。

此明本覺出纏智淨相也。依法力者,謂由真如內熏之力,及所流教法外熏之力,發起信解,依教熏修,故云法力熏習。此地前三賢比觀相似行也。以修習力,得見真如,稱真實而修,故云如實修行。此登地修真如三昧也。滿足方便者,以至八地,深證真如,破和合識內根本無明,滅三細相續微細生相,顯現法身,染緣脫盡,覺體湻淨,此全仗始覺之功也。

此義云何?以一切心識之相皆是無明,無明之相不離覺性,非可壞、非不可壞。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水相、風相不相捨離,而水非動性;若風止滅,動相則滅,濕性不壞故。如是眾生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心與無明俱無形相,不相捨離,而心非動性;若無明滅,相續則滅,智性不壞故。

此明相滅性不壞,以釋上滅相續心之疑也。恐疑者,前云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成阿黎耶識,此識生滅即相續心也。今滅相續心則連體俱滅,豈不淪於斷滅耶?故此釋云:生滅者,心之相也;不生滅者,心之體也。以一切生滅心相皆是無明,以此無明依真而起,故云不離覺性。非一非異,故云非可壞非不可壞。以非一故可壞,以無明生滅而覺性不生滅。然可壞者,無明生滅心也。如波因水,有波可滅而水不可滅,濕性不壞故。以非異故不可壞,以無明不離覺性,其體本空,故云俱無形相。無明實性即是覺性,是則但了無明體空,則相續心相自滅,非覺性滅,智性不壞故也。楞伽云:非自真相識滅,但業相滅。若自真相識滅者,藏識則滅。藏識若滅者,不異外道斷見論議。故可滅者,乃轉識生滅心相,非不生滅之心體也。

不思議業相者,以依智淨相能作一切勝妙境界,所謂無量功德之相常無斷絕,隨眾生根自然相應,種種而現得利益故。

此明本覺還淨,而有不思議業用也。意謂本覺在迷,而眾生依之造業,故云業力不可思議。今出纏還淨,而本有不思議神通妙用,能作勝妙境界無量功德之相,隨眾生根自然相應而現,令得利益。此正觀音大士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即得上與十方諸佛同一慈力,下與六道眾生共一悲仰,故能現三十二應、十四無畏等一一功德,利益眾生。此不思議力,性自具足,故云依智淨相也。故唯識若破七識,則云如來現起他受用,十地菩薩所被機。諸佛既爾,則眾生有能修得本智,則妙用亦然。此顯始覺之成功也。

上明隨染本覺竟。

下明性淨本覺。

復次,覺體相者,有四種大義與虗空等,猶如淨鏡。

此標性淨覺體,意顯不迷之本覺也。謂即指前覺體,故云復次。上由始覺所顯智淨相,意顯屬修生;此下四種,顯屬本有,故云覺體相。以虗空喻其廣博包含,以淨鏡喻其圓明能現,二喻相成,故雙舉之。若依法界一心,約海印三昧,則虗空即鏡,以森羅萬象皆現於空鏡之中。若海湛空澄,則空鏡之影像印於海底,謂之海印。佛心普印法界,故名海印三昧。此理更著。

云何為四?一者、如實空鏡,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無法可現,非覺照義故。

此明性淨本覺,如實體空義也。謂本有真心,乃真如實體,本自清淨,不屬迷悟,不假修為,廣博包含,寂滅離相,故云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絕諸對待,唯一真心,故云無法可現。寂滅湛然,故云非覺照義。此乃眾生本具法身,不假始覺而有者。

二者、因熏習鏡,謂如實不空,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不出、不入,不失、不壞,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體不動,具足無漏,熏眾生故。

此明性淨如實不空義也。此有二義:先明不空,次明熏習。言不空者,謂此真覺之體如大圓鏡,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以十法界染淨、依正、因果皆在此一心中分明顯現。此心本無內外,故云不出不入;緣至即現,故云不失;所現即真,故云不壞;以離生滅,故云常住一心。此心亦名常住法身,即是一切諸法真實之性,故在無情謂之法性,在有情謂之佛性,以眾生本具故作內熏之因也。又一切下,明熏習義。謂此覺性雖在眾生無明染汙之中,其體清淨故,一切染法所不能染,以智體不動故,以性具恒沙無漏淨德故,能與眾生作內熏之因,故令眾生覺悟無常、厭生死苦、發心修行、求出離道,實仗此自體為內熏之因,故云因熏習也。

三者法出離鏡,謂不空法出煩惱礙智礙,離和合相湻淨明故。

此明本有覺性,依法出離也。謂眾生覺性,本自具有智慧德相,但為妄想顛倒,而不證得。今由始覺之功,治障離垢,斷二種礙,破和合識,顯現本有湻淨明故。譬如磨鏡,垢淨明現。雖云雖垢,而光明本有,不是新生。但一向障蔽,今始出離耳。

四者、緣熏習鏡,謂依法出離故,徧照眾生之心令修善根,隨念示現故。

此明出纏本覺,即能與眾生作外緣熏習也。言法出離者,即上離障出纏之本覺也。謂此覺體,生佛等同,向為眾生本有佛性,作內熏之因。今修行者,離障出纏,證得法身,即能徧照眾生之心,而起同體大悲,現種種身相,調伏眾生,作外熏之緣。以大圓鏡,平等顯現,與眾生心,光明互照。以眾生迷而不覺,覺智圓明,故能徧照也。

上釋覺義。

下釋不覺義。

所言不覺義者,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其念,念無自相不離本覺。猶如迷人依方故迷,若離於方則無有迷;眾生亦爾,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以有不覺妄想心故,能知名義為說真覺;若離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

此明不覺依覺而有,要顯不覺即覺也。問曰:覺性湛然,圓明寂照,何以而成不覺耶?答曰:由不稱真實,而知真如法一,故忽然心起,而有其念。即此一念,名為生相無明。由此無明,即失本明,故云不覺。即此一念,本無自相,不離本覺之體,是則全真覺之體,而成不覺。故如迷人依方故迷,故眾生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之相矣。問曰:何以知其不覺即真覺耶?答曰:然。不覺者,乃眾生妄想之心也。眾生雖是妄想,一向不覺。若今指示即心是佛,即能知名義。以能知名識義,便是本有真覺之性。軌持生解,以此故為說眾生佛性,即是真覺。以此不覺,乃是真覺全體而成。故若離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以此不覺即覺,故眾生但一念迴光,即同本有。能知無念,便證法身。

上明根本不覺。

下明枝末不覺二。

初、無明不覺生三細。

二、境界為緣長六麤。

且初。

復次,依不覺故,生三種相,與彼不覺相應不離。

此標無明為因,生三細也。末不離本,故云相應不離。

云何為三?一者、無明業相,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為業。覺即不動,動即有苦,果不離因故。

此標無明業相也。以揀本覺不思議業,故云無明業相。以依最初一念不覺心動,即此動心名為業相。返顯覺即不動,謂覺真如則無動念,足知不覺故心動也。動即有苦者,以無邊生死苦果皆因此動念而生,故云果不離因故。若離動念則二死永亡,故云若觀無念則為向佛智。

二者、能見相,以依動故能見,不動則無見。三者、境界相,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離見則無境界。

此標釋轉現二相也。以能見名轉相者,謂真如智照本無能所,今既迷智體而轉為妄見,以妄有境界可見故名為轉。此見葢依動念而有,以一念動心失彼精了便成妄見,返顯不動則無見也。境界相者,即現相也。以無相真心因一念妄動,則形所相而為妄見所見之境界,故云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然此境界即虗空四大之妄相。楞嚴三細云: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則先現後轉,此則先轉後現。然彼約山河大地生起之相重在境,此單約心法生起之相重在心,其實三細同時本無先後也。此三細皆依無明而立,前云若無明滅則相續心滅,葢相續心依此三細而立也。以不相離故滅則同滅。

上明無明,不覺生三細。

下明境界為緣生六麤。

以有境界緣故,復生六種相。云何為六?一者、智相,依於境界心起分別愛與不愛故。

此標六麤。先明智相也。智即分別心也。謂先所現境界,不了唯心,虗妄創起慧數,分別逆順好醜、愛與不愛故。

二者、相續相,依於智故生其苦樂,覺心起念相應不斷故。

此釋相續相也。謂依所分別逆順二境,可愛則生樂受,不愛則生苦受,數數起念,相續不斷,起惑潤業,引持生死,相續不斷,故名相續相。

三者執取相,依於相續緣念境界,住持苦樂心起著故。

此釋執取相也。謂先緣念境界,於苦樂等不了虗妄,深生取著。故下文云:即此相續識,依諸凡夫取著轉深,計我我所也。

四者、計名字相,依於妄執分別假名言相故。

此釋計名字相也。謂依先執取虗妄心境,分別假名言相,云計名字相。上來四相,若配我、法二執,前二法執,後二我執。又惑、業、苦三,上四皆惑,下二業苦。

五者、起業相,依於名字,尋名取著,造種種業故。

此釋起業相也。謂依前所分別假名言相,尋名取著,發動身口,造種種業,名起業相。

六者業繫苦相,以依業受報不自在故。

此釋業繫苦相也。謂先所造善惡等業,受苦樂等報,輪迴三界,長縛生死,不自在故,名業繫苦。

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故。

此結末歸本,以顯無明為生死染法之因也。然一切染法皆依根本無明而生,根本無明乃最初動念也。以眾生從來未曾離念,故云一切染法皆是不覺之相。意顯若了無念,則一切煩惱頓斷。故此結指最初一念為生死苦本,欲令行人見苦知因,要知離念為修行之要也。

上總釋無明為染法因。

下雙辯真妄同異。

復次,覺與不覺有二種相。云何為二?一者、同相,二者、異相。

此辯真妄同異相也。初云依如來藏有生滅心,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黎耶識。今既明生滅心,要明生滅即不生滅,故此辯同異也。

同相者,譬如種種瓦器皆同微塵性相,如是無漏無明種種業幻皆同真如性相。

此喻顯生滅即不生滅也。依微塵而有瓦器,喻顯染淨生滅皆依真如也。無漏本覺淨法,無明染因,此二乃是真如隨緣相因,故同一真如之性也。種種業幻,謂本覺有不思議業,能作一切勝妙境界,無明業力能生三細六麤,作一切生死苦樂等事,此真妄二法皆是幻有,所謂生死涅槃皆如幻夢,故云皆同真如性相,故染淨二法皆真如相用也。

是故脩多羅中依於此義,說一切眾生本來常住入於涅槃。菩提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相,畢竟無得,亦無色相可見。而有見色相者,唯是隨染業幻所作,非是智色不空之性,以智相無可見故。

此引經證成同相義也。謂覺與不覺皆即真如,故眾生本來常住入於涅槃。故淨名云:一切眾生即涅槃相,不復更滅。謂本始二覺皆即真如,故諸佛菩提非可修相,畢竟無得。前約不覺即如,故眾生舊來入涅槃;次約覺智即真,故諸佛菩提無新得也。問曰:眾生既本是佛,何故不見報化之色相耶?答曰:但約真如性德而言,以真如法體本無色相可見故也。又問:言真如法性非色相者,何故諸佛證之而有報化種種色相耶?答曰:彼諸佛色相但隨眾生染幻心中變現,亦非本覺不空性中而有也,以本覺智非可見相故。

異相者,如種種瓦器各各不同,如是無漏無明隨染幻差別性,染幻差別故。

此喻明即同而異也。言種種瓦器雖同微塵,但以隨造作緣各各不同,如是本覺無明真妄二法,雖同一真如法性本無差別,但今隨染幻緣故種種差別。真妄皆言隨染差別者,以諸淨功德皆就染翻成,故單約染幻,所謂心性有動則有過恒沙等妄染之義,心性無動則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此但就眾生心中轉變,故云隨染幻也。意謂差別者,乃是染幻差別,非真如法性有差別也。此結歸本無差別義也。

上釋生滅心竟。

下釋生滅因緣。

復次,生滅因緣者,所謂眾生依心、意、意識轉故。此義云何?以依阿黎耶識說有無明,不覺而起,能見、能現、能取境界,起念相續,故說為意。

此明一心生滅乃真妄互為因緣,以顯阿黎耶識生一切法也。而眾生長劫相續生死不斷者,獨意之一法為過最重,以眾生依心意意識轉故也。依心者,經云:如來藏若生若滅。今識藏即如來藏,故說依心。然此藏心本無生滅,而生滅相續者乃意,而起惑造業者意之識也。此句標定,下徵釋云:此義云何?謂如何生滅相續者是意耶?答曰:以依阿棃耶識說有無明不覺而起,此生滅之源也。依心等者,謂真如一心本無生滅,但以一念妄動熏彼心體,迷本圓明故說無明。此無明依真而起,熏彼藏心變為藏識。此真如為因、無明為緣,生起賴耶當業相也。是則心通真妄。然此無明業相尚未分能所,了無對待,故雖生不生。但以無明返熏賴耶,則本有智光變為能見之妄見,令無相真體變為所現之妄境。由此見相既分能所對待,故妄見能取境界,心境和合復起念著相續不斷,故說此相續者乃意非心也。此以無明為因、境界為緣,故又生起六麤之相。所以生死相續長劫而不斷者,意之過也。論顯意為生滅之主,以七八二識通名為意,故下釋有五種。

此意復有五種名。云何為五?一者名為業識,謂無明力不覺心動故。(此顯最初生相,即名為意。)二者名為轉識,依於動心能見相故。(此顯能轉真智而為妄見者,亦意也。)三者名為現識,所謂能現一切境界,猶如明鏡現於色像。現識亦爾,隨其五塵對至即現,無有前後,以一切時任運而起,常在前故。(此顯精明識體圓現五塵境界,所以任運恒起,持而不失。常在前者,亦意之力取以為境。此三細也。)四者名為智識,謂分別染淨法故。(此顯八識雖能圓現五塵,但現而無分別。至分別染淨取捨者,乃意為主也。此六麤之智相也。)五者名為相續識,以念相應不斷故。(此正顯念念相續不斷者,指歸於意也。以一念最初無明雖生,三細心境尚未和合,故不相應。因智識分別取以為境,而念念攀緣,生生不斷者,名相續相,皆是意轉。故此三細二麤,皆名意也。)住持過去無量世等善惡之業,令不失故。(上言念念相續,乃自體相續。今云住持過去等業不失,乃令他生死相續。以此意乃執取善惡染淨等法,以賴耶所藏之處以為種子,名我愛執藏,故不失壞。以作未來長劫生死之因,亦意之力也。)復能成熟現在未來苦樂等報,無差違故。(此明以前所藏善惡種子為因,能感未來生死苦樂之果而不差者,亦意之力也。)能令現在已經之事,忽然而念;未來之事,不覺妄慮。(此明眾生日用念念攀緣者,蓋由種子習氣內熏,發起現行。念念不斷,現前起業者,亦意之力也。下結妄源。)是故三界虗偽,唯心所作,離心則無六塵境界。(此結過歸意也。謂如來藏中,本無三界生死虛假之相,故曰唯心。於今現有三界之相者,乃意依心所作耳。若此妄意一念不生,則無六塵之相。塵相既空,則妄見亦泯,一心圓明。如此則六塵境界,又何從而有耶?蓋顯生死乃意依心所作耳。)

此明生滅因緣,最初以真如為因,以一念妄動之無明為緣,故轉彼真心而為藏識之業相也。既而妄念返熏業識,而轉成能見能現此無明,不覺生三細也。見相一立,心境對待,而妄念取為我有,分別淨穢,執之不捨,種種分別,念念相續,以取長劫生死者,此以無明為因,境界為緣,生起六麤之相。總之,皆以念念相續而為根本,故此三細二麤通名為意,故八識論通名思量。是知意乃生滅之本,故此論云:眾生依心意意識轉。此特生滅相續者乃意,轉至若起惑造業者乃意識,謂是此意所發之識耳。故下意識別說,顯此意為根也。向云此論不立七識,今此智相相續為意,即是七識,故云一種是思量,七識偏名意。今三細二麤通名意者,正瑜伽之作意,以念念生滅者乃作意耳,故以此意為生滅之源。

此義云何?(徵問:生滅既云是意,如何說依心生滅耶?)以一切法,皆從心起,妄念而生。(謂心是法界總相之體,本來不生,了無一法。今現一切法者,皆從妄念作意而生,非心生也。)一切分別,即分別自心。(諸法唯心所現,以無明不了,妄生分別。其實所分別者,皆自心耳,以心外無法故。)心不見心,無相可得。(以所分別者,皆妄相耳。真心無相,豈可得分別耶?)當知世間一切境界,皆依眾生無明妄心而得住持。(若了真心無相,則三界頓空。當知現有三界之相者,特依妄心而得住持耳。)是故一切法,如鏡中像,無體可得,唯心虗妄。(三界妄相,乃業幻所作,本來不實。如鏡現像,但唯眾生妄心分別而有。)以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故。

從此義云何下,徵明諸法由心生滅。葢歸重一念,為生法之本也。良以真心本無生滅,只因最初一念無明妄動,遂轉廣大無相真心,而為三界之妄法。是則諸法皆從心起,由妄念而生也。推一念元無自體,依真而立,則妄本即真。故諸法唯心,而妄分別者,皆自心也。所謂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但眾生不了心本無相,故妄境不空。故知眾生妄法,皆依妄心住持,於真心中了不可得。以一念之迷,則萬法齊彰。故云心生則種種法生。若了一念無生,則三界頓空。故云心滅則種種法滅。此論直指一心,但了一念無生,則頓發佛地。所謂若能觀無念者,則為向佛智矣。悲夫!眾生從本已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故生死不斷耳。

上明相續意。

下明意識。

復次言意識者,即此相續識,依諸凡夫取著轉深,計我我所種種妄執,隨事攀緣分別六塵,名為意識,亦名分離識,又復說名分別事識,此識依見愛煩惱增長義故。

此明意識,即前相續識。但依凡夫取著外境,執為我我所,攀緣六塵,為我受用,故名意之識。葢以相續為根,故深執著我愛,起惑造業者,乃意識耳。此六麤之執取,計名字二麤相也。以此識外依五根分別取境,故名分離識。又通緣內外根境種種事相,故又名分別事識。此識依見愛等者,葢五住地無明,顯前五意,總依無明住地。此意識見愛等四住地煩惱,將以起惑造業也。

上明一心生滅因緣,乃順無明流,生起生死染法。

下明依一心生滅因緣,即染還淨,以明頓漸不同。

依無明熏習所起識者,非凡夫能知,亦非二乘智慧所覺。謂依菩薩從初正信發心觀察,若證法身得少分知,乃至菩薩究竟地不能盡知,唯佛窮了。

此略明還淨,以顯緣起甚深也。謂此根本無明,業識甚深,最極微細。今欲返妄歸真,直須破此無明根本業識,方證一心之源,乃為究竟。良由此識甚深,施功不易,以非凡夫所知境界,亦非二乘智慧所覺,以二乘不知有此識故。即菩薩修行,從初正信,發心觀察,歷過三賢,但以比觀,故少分知。乃至登地法身大士,但覺住相,以極十地究竟,亦不能盡知,皆屬分知,唯佛能了。故知此識甚深,豈易破哉。此言頓悟之難也。悲夫,今之參禪之士,此識行相,尚且不知,即以悟道自負,豈非增上慢者哉。

下釋難知所以。

何以故?是心從本已來,自性清淨而有無明,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此明本不染而染,故難可了知),雖有染心而常恒不變(此染而不染,難可了知),是故此義唯佛能知。所謂心性常無念故,名為不變。以不達一法界故,心不相應,忽然念起,名為無明。

此徵明甚深難知之所以也。問:何故以識唯佛能知耶?答曰:以清淨心中本來無染,因無明故有其染心,此不染而染難可了知也。雖有染心而心體清淨常恒不變,此染而不變故難可了知也。以此甚深微細故,非三賢十聖可及,唯佛能了耳。問曰:既云有染,何以說常恒不變耶?答曰:以眾生妄想念念攀緣,而此心體恒常本自無念,即念處無念故說不變,此所以難可了知也。問曰:既云是心從本已來自性清淨,因何而有無明耶?答曰:以不達一法界故,心體自不相應,忽然起念名為無明。即此忽然起處,最極微細不可思議,所謂不思議熏故難可了知。以從中起故唯佛能知,所以非菩薩所知也。

上略明還淨因緣。

下詳示約位斷惑,廣明還淨因緣。

染心者,有六種。云何為六?一者執相應染(此六麤執取計名字二相),依二乘解脫及信相應地遠離故(此當第六意識見思二惑故,二乘及十信能離)。二者不斷相應染(此相續相),依信相應地修學方便(從十信至十向)漸漸能捨,得淨心地究竟離故(從三賢至初地)。三者分別智相應染(此智相),依具戒地(二地)漸離,乃至無相方便地究竟離故(從二地至七地能離)。四者現色不相應染(三細現相),依色自在地(八地)能離故。五者能見心不相應染(見相),依心自在地(九地)能離故。六者根本業不相應染(無明業相),依菩薩盡地得入如來地能離故。不了一法界義者,從信相應地觀察學斷,入淨心地隨分得離,乃至如來地能究竟離故。

此詳約位以辯離惑漸次淺深,廣明還淨因緣也。由前略示還淨,頓破最初根本無明,非三賢十聖所能,唯佛能了,故此詳示依位漸離之次第也。言信相應地者,乃從信入住,入生空觀,單破見思,即見愛煩惱。此地雖發心志斷無明,其力未充,麤垢先落,止能斷見思耳。執相應染,乃六麤執取,計名字相為見愛煩惱,屬第六識,正二乘所斷。不斷相應染,乃相續相,天台以此名界內外塵沙惑。三賢斷此,乃登初地,故從初住至初地能離,以捨分別二障故。分別智相應染,乃六麤之細分,即智相,屬俱生我執。然地上雖志破無明,以從初至七,有相觀多,但能破俱生我執耳。現色不相應染,乃現識,此在八地已證平等真如,得色自在,故能離之。能見不相應染,乃轉識為見相,九地得心自在,故能離之。根本業不相應染,乃業識,即業相,此依十地滿心,至等覺金剛道後斷此,即入如來果海。此上離染還淨之漸次也。上云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是則六染皆依無明為根,六染乃無明差別之相耳。今染心既滅,則無明亦隨滅。今云不達一法界義等者,正指忽然起念之無明,亦從信相應地觀察云云,乃至如來地究竟離也。實教斷無明,約四十二分,初發信心,志斷無明,義見於此。然生滅因緣,義該染淨生滅,此還淨因緣也。

言相應義者,謂心念法異,依染淨差別而知相緣相同故。不相應義者,即心不覺常無別異,不同知相緣相故。

釋上六染相應、不相應、所緣同異也。前三染言相應者,謂心王、心所各別,故云心念法異緣,所緣之境染淨不同。若心王緣染淨,而心所亦隨同之,故云知相緣相同,故名相應也。不相應者,乃即心不覺未分王所,不與外境相應,故常無別異,故云不相應也。此中約無明熏真心成業識,生起三細,為即心不覺未分王所,故云不相應耳。

又染心義者,名為煩惱礙,能障真如根本智故。無明義者,名為智礙,能障世間自然業智故。

此明染心依無明而有,其體雖同而為礙不同也。以染心喧動為煩惱礙,故障根本智;染相差別,故障真如平等;無明昏迷,故障世間自然業智。此如量智也。此出體下,徵其相。

此義云何?

問意云:無明細,應障理智;染心麤,應障量智。何以不然?下釋所以。

以依染心能見能現妄取境界,違平等性故。

此釋煩惱障理之所以也。能見能現,三不相應染也。妄取境界,三相應染也。謂真如平等,本智無能所相,今染心妄取境界,能所對待,覿體相違,故障理智也。

以一切法常靜無有起相,無明不覺妄與法違故,不能得隨順世間一切境界種種知故。

此釋無明礙障量智也。以世間諸法常寂滅相,無有起動,此唯量智能知。今無明昏迷,妄有生滅,不了諸法寂靜,妄與法乖,故正障量智,使之不能隨順世間種種知也。

上釋生滅因緣。

下釋生滅相。

復次,生滅相者,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麤,與心相應故;二者、細,與心不相應故。又麤中之麤,凡夫境界;麤中之細及細中之麤,菩薩境界;細中之細,是佛境界。此二種生滅,依於無明熏習而有,所謂依因、依緣。依因者,不覺義故;依緣者,妄作境界義故。若因滅則緣滅,因滅故不相應心滅,緣滅故相應心滅。

此釋立義分中是心生滅相也。謂心本無相,因生滅麤細無明惑染以顯其相。言相應者,乃分別執計三麤,則有外境與心相應。又王所相應不相應者,心境未分,故無可相應。此辯麤細之相也。下約人以明,謂執計二染乃麤中之麤,是三賢所覺。分別相續乃麤中之細,及轉現二染乃細中之麤,是地上菩薩所覺。若無明業相乃細中之細,唯佛能了此離染之大段也。言二種生滅依無明而有者,顯此染心依因緣而生,亦依因緣而滅也。初因無明不覺生三細境界,為緣長六麤,今因滅則緣亦滅矣。故因滅則三細滅,緣滅則六麤滅,此相依自然之勢也。

問曰:若心滅者,云何相續?若相續者,云何說究竟滅?答曰:所言滅者,唯心相滅,非心體滅。

此問答以明妄相滅而心體不滅也。葢問者以妄心為體,故疑相滅而心亦滅耳。言若心滅者,云何相續?此疑相應心若滅,則不相應染云何相續?若不相應心體不滅,則無明細染亦相續不滅,云何說究竟滅耶?意謂無明依心而有,故疑心不滅,而無明相續亦不滅也。答意但滅妄染心相,不滅心體。若心體俱滅,則墮斷滅,誰證佛果耶?

下以喻明相滅性不滅。

如風依水而有動相,若水滅者則風相斷絕無所依止,以水不滅風相相續,唯風滅故動相隨滅,非是水滅。無明亦爾,依心體而動,若心體滅者則眾生斷絕無所依止,以體不滅心得相續,唯癡滅故心相隨滅,非心智滅。

此喻明妄滅而心不滅也。水喻真心,風喻無明,動相喻波浪生滅相。法喻中,水滅則風相斷絕,無所依止者,顯波有麤細,因風有大小,謂大風滅則巨浪滅,不無小風微波,正喻麤染雖滅而細染尚續,如止巨浪而微波尚存,其義自含兩重耳。法合中,若心體滅者,則眾生斷絕,無所依止,前云眾生依心、意、意識轉,故言心體若滅,則眾生斷絕,無所依止也。義顯二種生、住、滅中相,生、住、滅雖滅,而流注生、住尚在,故十地菩薩依止異熟而入佛果,故以此流注為依止,故宗門名真常流注者此耳。

上生滅因緣相中,有二大科:初染淨生滅,次染淨相資。前染淨生滅已竟。

下明染淨相資。

大乘起信論直解卷上
Hán Việt
Việt dịch
English

Quyển thứ hai

X0766_002.txt
Hán gốc
大乘起信論直解卷下

釋染淨相資。

復次,有四種法熏習義故,染法、淨法起不斷絕。云何為四?一者、淨法,名為真如;二者、一切染因,名為無明;三者、妄心,名為業識;四者、妄境界,所謂六塵。

上標四種名。

下顯熏習義。

熏習義者,如世間衣服實無於香,若人以香而熏習故則有香氣。此亦如是,真如淨法實無於染,但以無明而熏習故則有染相;無明染法實無淨業,但以真如而熏習故則有淨用。

上顯染淨生滅生一切法,此明染淨相熏以顯一切淨法起不斷絕也。前云阿黎耶識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上文但顯染淨生滅之相乃一往所示,未明聖凡因果相續不斷之義,故此特云真妄互相熏習,以致因果相續長劫不斷也。先列真妄心境四名,次喻明熏義。法合真妄互為因緣,經云如來藏為惡習所熏故,真如為因被無明緣所熏故,變成阿賴耶識中見相心境。又黎耶為因、境界為緣,返熏心體成六塵染相,由此故有生死流轉不斷。若以真如熏無明滅諸染因,則有淨用成四十二位,進修以取菩提涅槃常住之果,此不思議熏變之力大矣哉,故此特示之。下先明染熏,以在生滅門中,故先明無明熏真如。

云何熏習起染法不斷?

此徵明熏習。約有二義:一、習熏,二、資熏。謂根本無明熏真如,為習熏;業識返熏無明,增其不了,為資熏。又現行心境及諸惑相資,亦名資熏。

所謂以依真如法故,有於無明(此言無明依真而起);以有無明染法因故,即熏習真如(是以真如為因,無明為緣故,即返熏真如);以熏習故,則有妄心;以有妄心,即熏習無明(此無明熏真如,變為阿賴耶識,有於無明故。今顯無明有力,熏真如成業識故,此無明即依業識故,此業識即熏習無明,增其不了,故云);不了真如法故,不覺念起(真如本自無念,以無明又熏習真如,增其不了故,不覺起念,此當轉相),現妄境界(此當現相);以有妄境界染法緣故,即熏習妄心(初以熏真如成業識,即以業識返熏無明,令其增長,是則無明、業識和合為一故。此為因起、轉現二相,故有境界。即此境界返熏業識,生起六麤,故云境界為緣,長六麤也),令其念著(此智等四麤),造種種業,受於一切身心等苦(此後二麤也)。

此通顯無明為緣,熏習真如,變起三細六麤,生死染法不斷也。言無明者,即不了真如法一,故忽然念起,故名無明。經云:此無明者,非實有體,依真而起。即此一念熏習之力,障蔽本明,故失彼真明,故變真如而為業識,故云妄心。此起處難知,最極微細,故唯佛能了,大槩以一念而為生因也。真如被熏,既變為業識,則此無明一念即為依止,而業識返熏無明,增其不了,故成轉現,而三細炳然,心境因斯而立矣。故云不覺念起,現妄境界也。即以境界資熏心海,起前七波浪而成六麤,以至造業受苦,故生死不斷,實由於此耳。六麤:初二為念,次二為著。上總明由無明熏真如,變起三細六麤;下別明由一境界資熏妄心,成六麤相,故生死不斷。

此妄境界熏習義則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增長念熏習,二者、增長取熏習。

上明無明熏業識故現境界,此即以境界資熏業識,令其增長六麤中前四相也。一、增長念者,即業識無明,今以境界資熏之力,增長意識中智相相續法執分別念也。二、增長取者,即增長事識中執取計名字相人我見愛煩惱也。

妄心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業識根本熏習,能受阿羅漢、辟支佛、一切菩薩生死苦故(此變易生死之苦);二者、增長分別事識熏習,能受凡夫業繫苦故(此分段生死之苦)。

此明妄心資熏無明,致二種生死之苦也。一者業識資熏根本,無明不能離念,所執法相不忘,故令三乘人受變易生死之苦。二者由增長分別事識資熏見愛,無明不了,境界不實,則分別執取,起惑造業,故令凡夫受分段麤生死苦。

無明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根本熏習,以能成就業識義故;二者、所起見愛熏習,以能成就分別事識義故。

前無明熏真如,故有妄心等,乃約無明依真而起,以成三細六麤。總相而言,此無明熏習真如成業識,蓋約所成差別也。以此業識該五意故,謂根本無明熏真如,成五意所起見愛,乃枝末無明熏妄心,成分別事識。以前云境界熏妄心,成六麤中念著,此說無明熏真如,故不同耳。

前染熏。

下淨熏。

云何熏習起淨法不斷?所謂以有真如法故,能熏習無明;以熏習因緣力故,則令妄心厭生死苦樂求涅槃;以此妄心有厭求因緣故,即熏習真如。

此明真如內熏無明,發心修行,令成淨業,此本熏也。即此淨因,反熏真如,增其勢力,此新熏也。

自信己性(當十解),知心妄動無前境界(當十解),修遠離法(當行向),以如實知無前境界故(當初地)。種種方便(二地至九地),起隨順行,不取不念,乃至久遠(當十地)。熏習力故(上明返流因行次第),無明則滅(下明果斷次第)。以無明滅故,心無有起(滅前三染)。以無起故,境界隨滅(滅後三染)。以因緣具滅故,心相皆盡,名得涅槃,成自然業。

此明淨熏因果斷滅次第也。因行中知心妄動,解也。修遠離,行也。依解成行,修唯識尋伺等比觀。如實知,則登地見如實理。種種者,十地位中廣修萬行。不取者,所取無相。不念者,能念不生。久遠者,謂經三祇熏修也。果中根本無明,即業轉二識,故云心無有起。以無此二染為能熏,故境界隨滅。因即無明,緣即妄界,心相即六染。以無明滅,則前三不相應染盡;境界滅,則後三相應染盡。一切心相不出六染,故云皆盡。翻前妄心妄境,故得涅槃,以六染皆煩惱礙故。翻前無明成自然業,以無明為智礙故。

上通明還淨因果。

下別明觀行之人。

妄心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分別事識熏習,依諸凡夫二乘人等厭生死苦,隨力所能以漸趨向無上道故。二者意熏習,謂諸菩薩發心勇猛速趣涅槃故。

此別釋真如所熏妄心,麤細還淨,約人以彰頓漸也。問曰:妄心熏習,應成染法,何以云成返流淨行?且論標妄心熏習,而釋云真熏者,何耶?答曰:此意最微,古今解者,但約觀行,至於妄心熏習之意,竟未發明,故未見作者之妙耳。以此章明標真如熏習,而此云妄心者,以前云以有真如法故,能熏習無明,則令妄心厭生死苦,樂求涅槃,但明內以真如為因,乃本熏也。次云妄心有厭,求因緣故,即熏習真如,乃新熏也。即是觀行以前云真如所熏妄心,通該五意,自有淺深,上但通說始終因果,然尚未及分別頓漸。今以受熏之妄心,返熏真如,則此能熏妄心,自有麤細二義,以明頓漸差別。若因受熏之事識發心者,故成二乘之機;若因受熏五意發心者,則成三賢十聖之機。然標妄心,乃已受真如所熏之妄心,今起觀行,返熏真如,殆非無明所熏之妄心也。微哉!

上明妄心熏真,如麤細不同。

下明真如熏無明,體用不同。

真如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自體相熏習、二者用熏習。自體相熏習者,從無始世來具無漏法,備有不思議業作境界之性,依此二義恒常熏習。以有力故,能令眾生厭生死苦樂求涅槃,自信己身有真如法發心修行。

此明真如內外熏習,有體用二義也。言體者,即眾生無始以來所具無漏法性,乃本有之正因佛性,此本體也。而言相者,此即體之相,乃所具無漏功德之相,即所謂恒沙稱性功德也。言備有等者,謂此體相備有不思議之業用,在外能與一切無情作境界之性,名為法性,故法法皆真,乃外境也。內為即體之智,作所觀之境,即地上作有相無相觀,乃內境也。以具有體相不思議作用,恒常熏習之力,故能令眾生發心,厭生死,樂涅槃,知真本有,不假外求,故發心修行耳。意謂若不仗此本有真如之力,則眾生永無發心之時也。

問曰:若如是義者,一切眾生悉有真如等皆熏習,云何有信無信無量前後差別?皆應一時自知有真如法,勤修方便等入涅槃。

此設問眾生等具真如發心修證不等也。然問意含有兩種差別之不等。一疑謂眾生既同稟真如,一性平等,如何有利鈍邪正信不信等無量差別之不等耶。二疑謂眾生同仗真如內熏發心,則當一時同信同修同證涅槃,如何有先後遲速無量差別之不等耶。以差別居中,義該上下,譯之巧耳。

答曰:真如本一而有無量無邊無明,從本已來自性差別厚薄不同故。過恒河沙等上煩惱依無明起差別,我見愛染煩惱依無明起差別,如是一切煩惱依於無明所起前後無量差別,唯如來能知故。

此答意亦有兩種差別不等。一謂眾生固是同稟真如一性,但以根本無明內熏,厚薄不等,故機有利鈍邪正信不信等之差別也。二謂雖是一等無明內熏,其所熏成之煩惱,麤細不等,故修證有遲速之差別耳。恒沙上煩惱,所知障也,細而難斷,故取證遲。我見愛染,煩惱障也,麤而易斷,故取證速。是則信與不信,利鈍遲速差別,乃無明惑染之過,非真如之有差別也。

上約無明熏習不一。

下約外緣不一。

又諸佛法有因有緣,因緣具足乃得成辦。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無人知,不假方便能自燒木,無有是處。

此約緣具闕,明不一也。佛性有三,謂正因、緣因、了因。然真如乃本具正因,佛性也;善知識助發,緣因也;因緣具足,方得開悟,了因也。如鑽木取火因緣,木中火喻正因,人力鑽取喻緣因,火出燒木喻斷證了因。

眾生亦爾,雖有正因熏習之力,若不遇諸佛、菩薩、善知識等以之為緣,能自斷煩惱入涅槃者,則無是處。若雖有外緣之力,而內淨法未有熏習力者,亦不能究竟厭生死苦樂求涅槃。

眾生本具佛性為正因,佛、菩薩、善知識所說真如、所流教法為外緣。得此內外交熏故,斷惑證真則易;若一有所缺,則不能厭生死苦樂求涅槃。

若因緣具足者,所謂自有熏習之力。又為諸佛菩薩等慈悲願護故,能起厭苦之心,信有涅槃,修習善根。以修善根成熟故,則值諸佛菩薩示教利喜,乃能進趣向涅槃道。

此明因緣具足故成就道果之易也。謂修行者內仗真如勝因熏習之力,外有諸佛菩薩勝緣助發之力,故令速趣涅槃耳。示教利喜者,謂得開示教誨利益歡喜,此助緣之勝也。

上明自性之用。

下明真如之用。

用熏習者,即是眾生外緣之力。如是外緣有無量義,略說二種。云何為二?一者、差別緣,二者、平等緣。

此二種緣,乃諸佛菩薩已證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議業用,隨眾生心感而應現,以悲願力作種種身形事業成就物機,以為發心求道眾生作外助緣,此法身之用,故為真如用也。以眾生所具本覺心體,即是諸佛平等法身,體同而用亦同,故眾生有發心之用,故感諸佛成就之用也。言差別平等者,在能感之機發心不等,故應有差別平等之不一,謂從事識發心者,則現隨類種種化身為差別緣,若從業識發心者,則現報身而為平等緣,隨其所感而應現也。

差別緣者,此人依於諸佛菩薩等,從初發意始求道時,乃至得佛,於中若見若念,或為眷屬父母諸親,或為給使,或為知友,或為冤家,或起四攝。

此略示差別緣相也。差別雖多,不出慈愛以攝之,居卑以事之,同類以益之,冤家以折之,四攝以攝之,五者而已。故若見其身,若念其德,以此五類而已。

乃至一切所作無量行緣,以起大悲熏習之力,能令眾生增長善根,若見若聞得利益故。

此顯諸佛菩薩成就眾生作外緣者,無非出於無作大悲熏習之力,殆非有心而作也。此言化用之差別。

此緣有二種:一者、近緣,速得度故;二者、遠緣,久遠得度故。是近、遠二緣分別。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增長行緣,二者、受道緣。

此明能化久近差別也。此二種緣通始終因果,故云久近。如佛於大通智勝佛時為弟子下,一乘緣種今乃成熟各得授記,此久緣也。如佛住世靈山所化之機,見佛新發心者為近緣,又為將來得度因緣,此通約時說。又經云:佛言:我今出世開示一切眾生,令未信者信,已信者增長。此增長緣。又云:各得生長。此受道緣也。若約位遠近,若二乘三賢增長者近,若十地佛果成就者遠,總約機說可以意會。

平等緣者,一切諸佛菩薩皆願度脫一切眾生,自然熏習常恒不捨,以同體智力故,隨應見聞而現作業,所謂眾生依於三昧乃得平等,見諸佛故。

此明平等緣也。謂諸佛菩薩,皆本願度脫一切眾生,故以同體悲智,恒熏不捨。以眾生乃諸佛心內之眾生,故念念熏習,未曾一念暫捨。故眾生但有能入三昧者,隨其夙習見聞,即於三昧中現身說法,令其成就。如普賢之現身,觀音之隨應,皆平等緣也。

此體用熏習分別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未相應,謂凡夫、二乘、初發意菩薩等,以意意識熏習,依信力故而能修行。未得無分別心,與體相應故;未得自在業修行,與用相應故。

此合明能熏真如體用平等,而所熏之機有差別也。以凡夫二乘初發心菩薩,但依意識熏習,發心者淺,唯依信力修行,未能深入真如三昧,未得無分別心與體相應,未得自在智業與用相應,此差別在機。

二者、已相應,謂法身菩薩得無分別心,與諸佛智用相應,唯依法力自然修行,熏習真如滅無明故。

此合明體用平等也。謂地上菩薩已證真如得無分別心,故得與真如體用相應者,以唯依法力任運進修,是故得與真如體用相應也。以真智照理故云法力,任運無功故云自然,以此智行熏習真如,故得滅無明惑而與諸佛體用相應也。以初地至七地與體相應,八地已後與用相應,以二乘三賢依六識比觀,故未得相應也。

上明染淨相資中,染淨熏習已竟。

下明染淨熏習盡不盡義。

復次,染法從無始已來熏習不斷,乃至得佛後則有斷;淨法熏習則無有斷,盡於未來。此義云何?以真如法常熏習故,妄心則滅,法身顯現;起用熏習,故無有斷。

此總結染淨熏習斷不斷義也。謂染法無始有終,真如淨法則無始終。以無明染因依真而起,此則真如乃無始之無始也。及以真如熏習,無明斷盡成佛,此則無明滅盡時,法身顯現,而有不思議大用,無窮無盡。故染法有盡,而淨法無盡也。

前釋生滅門中,是心生滅因緣相已竟。

下釋體相用三大,以初標云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至此乃釋也。

復次,真如自體相者,一切凡夫、聲聞、緣覺、菩薩、諸佛無有增減,非前際生、非後際滅,畢竟常恒,從本已來自性滿足一切功德。

此言十法界,通以真如為自體相,即所謂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也。由聖凡均稟,不屬迷悟,故無增減。以本自真常,無生無滅,廣博包含,染淨融通,故云滿足一切功德。

所謂:有大智慧光明義故。

此下言性具功德也。常光朗照,無明惑染,暗不能昏,故云自體有大智慧光明,即是毗盧遮那法身真體。

徧照法界義故。

實智照理,理無不徹;權智鑑物,物無不窮。

真實識知義故。

以圓照忘緣,離諸根量,故云真實識知。

自性清淨心義故。

謂如來藏性永離惑染,故云自性清淨。

常樂我淨義故。

窮三際而無改曰常,在眾苦而不干曰樂,處生死而莫拘曰我,歷九相而不染曰淨。

清涼不變,自在義故。

永離熱惱,故曰清涼。四相莫遷,故曰不變。業不能繫,故曰自在。

具足如是過於恒沙不離、不斷、不異、不思議佛法,乃至滿足無有所少義故,名為如來藏,亦名如來法身。

恒沙德相不異真體,故云不離。無始相續,故云不斷。等同一味,故云不異。以性相融通,一多無礙,理事交徹,染淨無二,故云不思議。法身本具,唯佛證窮,故云佛法。以無法不包,無所少欠,故云滿足。以能含攝無量性德,故云如來藏,亦名如來法身。初云總相大法門體,故結歸如來藏心也。

問曰:上說真如其體平等離一切相,云何復說體有如是種種功德?

此執體疑相難也。

答曰:雖實有此諸功德義,而無差別之相,等同一味唯一真如。此義云何?以無分別離分別相,是故無二。

此答以即體之相,相不異體,故無分別。如大海水,同一味故,以唯一真故。以差別者,乃分別心也。真如永離能所分別,故無二耳。

復以何義得說差別?以依業識生滅相示。

既其真如體相不二,以何義故,說有如是差別耶?以依生滅業識,具有恒沙染法,故知轉染反淨,即有恒沙淨德差別之相也。

此云何示?以一切法本來唯心,實無於念,而有妄心。不覺念起,見諸境界,故說無明。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義故。若心起見,則有不見之相。心性離見,即是徧照法界義故。(以依無明妄心,染法反淨,故知真如有大智慧光明義也。)若心有動,非真識知,無有自性。(以動即妄想,妄即非真。妄無自性,動隨染緣。故知不動則是真實識知,離染真淨。)非常非樂,非我非淨,熱惱衰變,則不自在。(反此染法,即知真如有真常真樂真我真淨義也。)乃至具有過恒沙等妄染之義。對此義故,心性無動,則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

此云何下。廣顯示義也。謂真如本自不動無差別相,何從而知?但對心動即有如是恒沙妄染之相,反此不動則知具有恒沙諸淨功德也。

若心有起,更見前法可念者,則有所少。如是淨法無量功德,即是一心,更無所念,是故滿足,名為法身如來之藏。

此明淨法滿足義也。若心有起,則無明染法未盡,淨心未圓,則於心外尚有可念者,即是所少。今以一心圓滿,諸妄盡淨,則無量淨德即是一心,外無可念,性自具足,是名法身如來之藏,含攝無量淨德。以迷為識藏,則含攝無量染法。今返妄還源,故成無量淨德耳。

上釋相二大竟。

下釋用大。

復次真如用者,所謂諸佛如來本在因地,發大慈悲修諸波羅蜜,攝化眾生立大誓願,盡欲度脫等眾生界,亦不限劫數盡於未來,以取一切眾生如己身故,而亦不取眾生相(此舉本大願也,即廣大心、長時心,舉悲智大方便也。如己身,悲深也。不取相,智深也。兼上亦不顛倒心也)。此以何義?謂如實知一切眾生及與己身,真如平等無別異故。

此對果舉因,以明用大之本也。謂諸佛因中,以見一切眾生與己同一真如法身,愍其沈迷,故起同體大悲,願度一切,誓盡眾生界,不限劫數,因此修行六度,以為正行,教化眾生,無有疲厭,此廣大心、長時心也。所以不退者,以取一切眾生如己身故,而亦不見有眾生相故也。眾生如己身悲深,不取相智深,此二不顛倒心也。何以不取眾生相耶?以如實知眾生與己真如平等,此第一心也。故論云:廣大第一長,其心不顛倒。此諸佛因心也。

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滅無明,見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議業種種之用,即與真如等徧一切處,又亦無有用相可得。

此明因智滅惑,顯現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議用也。謂此大用,法身本具,但向被無明障蔽不顯,今因智破惑,故乃得顯,而與真如等,徧一切處。以真如離相故,用亦無相可得。

何以故?謂諸佛如來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義諦,無有世諦境界,離於施作,但隨眾生見聞得益,故說為用。

此問:何故用無用相?既無用相,何能利益眾生耶?答:以諸佛如來,唯是法身智相之身,離於施作,故無用相。但隨眾生機感,隨其見聞得益,故說為用。此所謂清淨法身,猶若虗空,應物現形,如水中月。眾生心水淨,菩提影現中,故云用無用相。返顯若無機感,則唯是妙理本智,更無世諦生滅等相。

此用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依分別事識,凡夫、二乘心所見者,名為應身,以不知轉識現故;見從外來,取色分齊,不能盡知故。

此下就因明果,以顯用相不同也。凡夫、二乘不知唯識,向計外塵乃六識分別,故見佛身亦從外來,以不知七識所現細相,故但見應身。麤相,即三十二相。應身,佛也。所謂變相觀空,所見三類分身之佛也。所以不能見細相者,以不知轉識現,故下報身即轉識所現也。所言依識見佛者,以佛真法身即眾生本覺真如佛性,今以內熏之因力故,眾生發心厭苦求佛,以六識受熏,識麤熏淺,故佛相亦麤耳。故此見佛約本熏說,非無因而現也。言細相依轉識現者,意顯無明雖迷真如而成業識,但一念不覺,尚未離真,以未和合,故未分能所。及至轉相,則生滅與不生滅和合,即變法身真智而為妄見,變真理而為妄相,為眾生之始妄見境界。今返妄歸真,從麤至細,斷至轉識,則本智現前,法身顯露。以智照理,則如來藏中自性功德一時顯現,所見佛身微細妙相乃知唯心所現,故不從外來。此葢從本熏業識所現,故云轉識現耳。

二者、依於業識,謂諸菩薩從初發意乃至菩薩究竟地心所見者,名為報身。

此明依轉識現報身也。此菩薩從十解初心,以本熏業識,作唯識觀,歷三賢十地,究竟三昧。心中所見佛身,乃報身細相,實唯心現,不從外來。而言用者,乃本覺真如自體之用,非外佛現身之用也。有作佛隨機現者,非此義也。以此中意,正約熏變之用故。(通覈上下文意,仍以佛隨機現為是。)

身有無量色,色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所住依果亦有無量種種莊嚴,隨所示現,即無有邊,不可窮盡,離分齊相,隨其所應,常能住持,不毀不失。

此舉依正二報,總顯所見細相也。此即華嚴盧舍那佛,身土自他無障無礙,等周法界,故離分際一真報境,所謂大火所燒,此土安穩,故云不毀不失。

如是功德,皆因諸波羅蜜等無漏行熏及不思議熏之所成就,具足無量樂相,故說為報。

此結果,由因釋報身得名也。如是依正二報,皆由十度行熏,及本覺不思議內熏之功,以結顯因熏習義也。

又為凡夫所見者,是其麤色,隨於六道各見不同,種種異類非受樂相,故說為應。

此別釋應身非一,蓋隨類所見不同也。以六道見佛,各隨業感,其相不同。以見同類,故云非受樂相。

復次初發意菩薩等所見者,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見,知彼色相莊嚴等事,無來無去離於分齊,唯依心現不離真如。然此菩薩猶自分別,以未入法身位故。

此別釋三賢所見,不同地上也。前云依業識,從初發意至究竟地,乃總說所見皆報身相,然其中亦有淺深,不無分滿,故此重明也。此明三賢發心,志斷無明,深信真如,但依六識分別比觀,但相似覺,故云少分見。以分別未忘,未證真如,不同地上,故云未入法身。

若得淨心,所見微妙其用轉勝,乃至菩薩地盡見之究竟。

此明地上所見報身,亦漸漸圓滿,至金剛後心,真窮惑盡,故云見之究竟。

若離業識則無見相,以諸佛法身無有彼此色相迭相見故。

上言依業識見者,乃是報身,猶有所見,以未見法身故。今明若離業識,則見法身,以法身真體唯一真心,絕諸對待,了無色相能所,故云無有彼此迭相見故。蓋言可見者,雖是細妙,但屬修顯,從迷中返悟,故未離能所色相。此法身真體乃一心真源,不屬迷悟,不借緣生,自此天真為正因佛性,故結指為究竟極則。

問曰:若諸佛法身離於色相者,云何能現色相?

此問明法身離相,不礙現相也。

答曰:即此法身是色體故能現於色,所謂從本已來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色體無形說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故說名法身。徧一切處所現之色無有分齊,隨心能示十方世界無量菩薩、無量報身、無量莊嚴各各差別,皆無分齊而不相妨。此非心識分別能知,以真如自在用義故。

答:意以明法報冥一,色心不二,總顯一真無障礙法界,以歸究竟一心真源也。法身者,一心之異稱也。以心為萬化之源,故云法身。是色之體,故能現色。譬如虗空非色,而能出生色相。故云從本已來,色心不二也。以事攬理,成全空成色,故云色性即智性。故以色體本空,故說為智身,所謂色即是空也。以全理成事,故事即理。譬如虗空,徧至一切色非色處,所謂空即是色也。由理事不二,故色隨空徧,無有分齊。由無二無分,故身土自他無障無礙。故十方世界,無量菩薩之報身,依報莊嚴之國土,各各差別,皆無分齊,而不相妨。所以華藏海中,帝網諸剎,重重交羅。由理事無礙,故得事事無礙。此非心識所知,皆是真如大自在用也。良由體周而用徧,皆一心真如之用。故論宗一心,為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故解釋正義,而結歸於此。所謂無不從此法界流,無不還歸此法界。故於生滅門中,究竟顯一心之極則耳。

前顯示正義中,大科分二:

初顯動靜不一,從一心真如者起,至此二門分別已竟。

下第二、會相入實,顯動靜不二。

復次,顯示從生滅門即入真如門。

此令觀生本無生,即生滅以入真如門也。

所謂推求五陰,色之與心,六塵境界,畢竟無念。以心無形相,十方求之,終不可得。如人迷故,謂東為西,方實不轉。眾生亦爾,無明迷故,謂心為念,心實不動。若能觀察,知心無念,即得隨順,入真如門故。

此示正觀為頓悟一心之妙也。謂一真法界,本無色心,何有五陰之眾生耶?良由最初一念不覺,是謂無明。以無明力,即變一心而為業識。依業識見相二分,以為色心和合,故有五陰之眾生。是則眾生五陰,皆因一念而有也。故今不必計眾生之真偽,但觀一念起處,本自無念。無念即無生,無生則眾生本無,又何有色心諸法耶?所以教令直觀無念,即當下頓入真如門矣。此觀無念一著,乃佛祖指示修行之的訣。故達磨西來,教二祖將心來與汝安。二祖云:覓心了不可得。六祖云:本來無物。以下諸祖,無不指示離念境界。故今參禪,不了無念之旨,更起種種玄妙思量,豈祖師西來意耶?不唯此論,即一大藏千七百,則總歸無念一語,無剩法矣。學者識之。

上顯示正義竟。

下對治邪執。

對治邪執者,一切邪執皆依我見,若離於我則無邪執。是我見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人我見,二者、法我見。

人我見者,計五蘊實有主宰,是佛法內初學大乘人迷教妄執,隨言執義者,非是外道等所起也。法我見者,計五蘊等一切法各有體性,即二乘所起也。

人我見者,依諸凡夫說有五種。云何為五?

此先明人我見有二種:一者、凡夫執五蘊以為實我,依之妄起邪執;二者、如來藏中有本覺義,執為能證,故云存我、覺我,此是菩薩所執。今云人我見,乃是凡夫初學佛法,聞前二門分別不解,離言隨語起執者,故皆以所聞佛法而言也。

一者、聞脩多羅說如來法身畢竟寂寞猶如虗空,以不知為破著故,即謂虗空是如來性。云何對治?明虗空相是其妄法,體無不實。以對色故有,是可見相,令心生滅。以一切色法本來是心,實無外色。若無色者,則無虗空之相,所謂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若心離於妄動,則一切境界滅,唯一真心無所不徧。此謂如來廣大性智究竟之義,非如虗空相故。

此破妄執事空以為法身體也。以眾生不達法身無相之理,執佛色身為有礙之色質,故說法身猶如虗空,以破彼執。聞者不達,遂妄以頑空是如來性,此邪執也。云何對治?乃破之曰:虗空是其妄法,乃妄情徧計,其體不實,理本無也。何者?以此虗空乃對色所顯,徧計妄執為有,令心生滅,非法身也。何以虗空是妄法耶?以一切色法唯心所現,色本無也。若無色法而虗空亦無,何以空色俱無耶?所謂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若離妄念則一切境界頓滅,則唯一真心無所不徧。此之謂如來法身廣大性智,非如虗空相也。

二者聞脩多羅說世間諸法畢竟體空,乃至涅槃真如之法亦畢竟空,本來自空離一切相。以不知為破著故,即謂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云何對治?明真如法身自體不空,具足無量性功德故。

此破真如涅槃為斷滅空也。以有不了世出世法假名非真,計為實有者,說畢竟體空,以破彼計。聞者不知破著之言,遂執言妄計真如涅槃為斷滅空。云何對治?明真如法身自體不空,具足無漏性功德故。上執虗空為法身,此執法身為斷滅空,皆墮空見者。

三者聞脩多羅說如來之藏無有增減,體備一切功德之法。以不解故,即謂如來之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別。云何對治?以唯依真如義說故,因生滅染義示現說差別故。

此破執如來藏性同色心也。如有聞說如來藏性體具眾德,以不解本無差別,遂執如來藏同色心差別之法。此不善義,執真同妄也。云何對治?謂一切法本無差別,唯依真如隨緣而有,法法皆真,唯一真如,色心不二,元無差別,但因生滅染義示現諸差別耳。乃對妄翻染,說有差別,真如自性豈同色心差別耶?此破妄執如來藏同色心者也。

四者、聞脩多羅說:一切世間生死染法皆依如來藏而有,一切諸法不離真如。以不解故,謂如來藏自體具有一切世間生死等法。云何對治?以如來藏從本已來唯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不離、不斷、不異真如義故。以過恒沙等煩惱染法唯是妄有,性自本無,從無始世來未曾與如來藏相應故。若如來藏體有妄法,而使證會永息妄者,無有是處。

此破執如來藏性有生死染法也。以聞說妄依真起,以不解隨緣之義,遂執藏性具有生死染法。此執真有妄染也。云何對治?謂如來藏從本以來,唯具恒沙性德,不異真如。以諸染法唯是妄有,本無自性,從來不與藏性相應。若使藏體果有妄法,則使證真息妄者,無有是處也。此二執藏性同色,心有生死染法,以不解隨緣妄執為實有者。

五者聞脩多羅說:依如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藏故得涅槃。以不解故,謂眾生有始。以見始故,復謂如來所得涅槃有其終盡還作眾生。云何對治?以如來藏無前際故,無明之相亦無有始。若說三界外更有眾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經說。又如來藏無有後際,諸佛所得涅槃與之相應則無後際故。

此破執生死涅槃有始終見也。以聞說依如來藏有生死涅槃,以不解故,遂執眾生有始,涅槃終盡,還作眾生。此由聞妄依真起,便謂真先妄後,故執眾生有始,復執涅槃有終,還作眾生,故起始終之見。云何對治?謂眾生因無明而有,迷如來藏。且藏性無有前際,況無明無始,豈有眾生始起耶?若說三界外有眾生始起者,即外道大有經中說,非七佛說也。又如來藏無有後際,而諸佛所得涅槃,但與之相應而已,豈有終盡耶?此上五見,乃凡夫有我見者,聞說佛法,以六識分別,不能離言得義,妄執言說,謬起此計耳。

法我見者,依二乘鈍根故。如來但為說人無我,以說不究竟見有五陰生滅之法,怖畏生死,妄取涅槃。云何對治?以五陰法自性不生,則無有滅,本來涅槃故。

此破二乘妄見,有生死可厭,有涅槃可證,為法我見也。以聞如來但說五陰無常,未說生死即真常,以說不究竟故,妄起此計耳。以生死涅槃為我所計之法,故云法我見也。

上明對治離。

下明究竟離。

復次,究竟離妄執者,當知染法、淨法皆悉相待,無有自相可說。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非色、非心,非智、非識,非有、非無,畢竟不可說相。而有言說者,當知如來善巧方便,假以言說引導眾生。其旨趣者,皆為離念,歸於真如;以念一切法,令心生滅,不入實智故。

此明究竟忘言,總歸無念,妙契真如,以遣一往言說相也。以前染淨相待,對破空有等說,乃隨病設藥,皆是對待之說,未能究竟離言。今則藥病俱遣,能所兩忘,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心智路絕,世出世法,一切皆非,以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畢竟不可說相,方為究竟離言,以顯真如也。於不可說,而有如上所說者,蓋是如來善巧方便,假以言說,引導眾生,其旨趣者,皆為離念,歸於真如故也。所以必欲離念者,以念一切法,令心生滅,不入實智故。由前真如門云:一切言說,假名無實,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真如。又云:若離於念,名為得入。故此解釋二門已畢,總明染淨相待,指歸離念真如,通遣一往言說相也。其旨微哉。

前對治邪執已竟。

下分別發趣道相。

分別發趣道相者,謂一切諸佛所證之道,一切菩薩發心修行趣向義故。

此標章釋名,以釋立義分中乘義也。謂前一往所明真如生滅二門,統歸一心,諸佛證此以為菩提涅槃之道果,所謂大也。一切菩薩發心修行所趣向者,亦以此心為究竟地,所謂乘也。謂前已開解,非行不階,故今以行進趣解境,以取實證,非空解也。然所趣之行,發心雖一,而淺深不等,故須分別各有其相,故云分別發趣道相。由依解發行,行起解絕,故云道相。

略說發心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信成就發心;二者、解行發心;三者、證發心。

此標發心有三種相也。然此三種,通該五十一位,自有深淺不同,而皆云發心者,以發有不同。然信成就發心,十信滿心,初發心住,乃發起之發,亦是開發之發,以十住初心,三智五眼,一時開發故。解行發心,乃發行趣進之發,義該行向,順行十度,入十迴向位也。證發心者,乃登地菩薩,已破無明,發真如用,乃發用之發,故不同耳。

信成就發心者,依何等人修何等行,得信成就堪能發心?所謂依不定聚眾生。

此標問,明發心之人也。不定聚者,有三聚,謂正定、邪定、不定也。今不定聚,乃信前初發大心,而志未決定,或進或退,謂之毛道。凡夫謂心如空中之毛,故云不定聚也。謂此即天台五品觀行位人也。

有熏習善根力故,信業果報,能起十善,厭生死苦,欲求無上菩提。

此辨最初發心因行也。熏習者,以有本覺內熏,及外聞真如所流教法資熏,并前世所修諸善根力因緣合集,故發心厭生死苦,欲求涅槃。然此但能信業果,未入觀行,故當信前。

得值諸佛,親承供養,修行信心,經一萬劫。信心成就故,諸佛菩薩教令發心;或以大悲故,能自發心;或因正法欲滅,以護法因緣故,能自發心。如是信心成就得發心者,入正定聚,畢竟不退,名住如來種中正因相應。

此明由行緣資成信心住修習位也,得值諸佛發心之因也,經一萬劫修之時也,教令等發心之緣也。由此內因外緣故,得發決定信心入正定聚,以發正信是成佛之正因,從此永不退失。故下明不定。

若有眾生善根微少,久遠已來煩惱深厚,雖值於佛亦得供養,然起人天種子,或起二乘種子。設有求大乘者,根則不定,若進若退。或有供養諸佛未經一萬劫,於中遇緣亦有發心,所謂見佛色相而發其心,或因供養眾僧而發其心,或因二乘之人教令發心,或學他發心。如是等發心悉皆不定,遇惡因緣,或便退失墮二乘地。

此明不定性人,內外因緣微劣,故有退失也。善根微少,乃內熏力微也。惑重德薄,或倒求人天,或冀二乘,故於大乘進退未決。供佛未萬劫,則時猶未滿,及遇緣不勝,以見佛供僧皆住色相,或遇師下劣,或非本心,如此因緣皆有退墮,以未入信心,不得決定故也。

復次,信成就發心者,發何等心?略說三種。云何為三?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深心,樂集一切諸善行故;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眾生苦故。

上明發心因緣,此正明所發之心也。一直心者,所謂心如絃直,可以入道,謂無委曲偏邪之相,由是正念真如,此即真如三昧也。以真如為二行之本,以具無漏功德,故為自利之本;觀眾生性同,故為利他之本;以知體具眾德,故樂修一切善行,修無修相,一一稱性,故為深心,為自利行本;以同體大悲,廣拔物苦,令得菩提,為利他行本。妙行雖廣,三心統收,故云略說三也。

問曰:上說法界一相、佛體無二,何故不唯念真如,復假求學諸善之行?答曰:譬如大摩尼寶體性明淨,而有鑛穢之垢。若人雖念寶性,不以方便種種磨治,終無得淨。如是眾生真如之法體性空淨,而有無量煩惱垢染。若人雖念真如,不以方便種種熏修,亦無得淨。以垢無量徧一切法故,修一切善行以為對治。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歸順真如法故。

問:明理一惑異,故須眾善也。問:謂上說體相無異,是則唯念真如足矣,又何假眾善耶?答:以惑有眾多,故須眾善也。以稱理而修,故外淨妄染,內順真如。方便,即觀行也。

下明依上三心說四種方便。

略說方便有四種。云何為四?一者、行根本方便。謂觀一切法自性無生,離於妄見不住生死;觀一切法因緣和合業果不失,起於大悲修諸福德,攝化眾生不住涅槃,以隨順法性無住故。

此依上三心,立四方便。先明直心正念真如,修無住行也。依真如起行,故為行根本。謂法本無生,離於妄見。依於大智,能斷煩惱,故不住生死,觀法緣合,業果不失。依大悲故,修諸福德,攝化眾生,而不住涅槃。謂空有不住,二利齊修,故名無住行。以性本無住,故隨順法性而修也。

二者能止方便,謂慚愧悔過,能止一切惡法不令增長,以隨順法性離諸過故。三者發起善根增長方便,謂勤供養禮拜三寶,讚歎隨喜勸請諸佛,以愛敬三寶湻厚心故信得增長,乃能志求無上之道。又因佛法僧力所護故,能銷業障善根不退,以隨順法性離癡障故。

此二、依深心修止作方便二利行也。言止方便者,謂未作之惡慚愧能止,已作之惡悔過不增,故云慚愧悔過能止。一切惡法不令增長,以隨順法性修離過行,此止持也。三者、發起善根增長方便者,謂未作之善令其發起,已作之善令其增長。勤供養等即善根也,謂愛敬三寶等以增其信,乃能志求無上之道。又因三寶力護得銷業障以堅其信,謂性本離障故,隨順法性而修遠離癡障也。禮拜離我慢障,讚歎離毀謗障,隨喜離嫉妬障等,此作持也。

四者、大願平等方便。所謂發願盡於未來,化度一切眾生使無有餘,皆令究竟無餘涅槃,以隨順法性無斷絕故。法性廣大,徧一切眾生,平等無二,不念彼此,究竟寂滅故。

此依悲心修大願,方便利他行也。發願盡未來,度一切眾生,長時心也。使無有餘,廣大心也。皆令究竟涅槃,隨順法性,無斷絕也。法性廣大,平等無二,究竟寂滅,第一心也。

菩薩發是心故,則得少分見於法身;以見法身故,隨其願力能現八種利益眾生,所謂:從兜率天退、入胎、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轉法輪、入於涅槃。

此言發心利益也。以十住菩薩依比觀門故,得少分見法身,故八種利益。初住菩薩則能現八相成道,故能此事。

然是菩薩未名法身,以其過去無量世來有漏之業未能決斷,隨其所生與微苦相應,亦非業繫,以有大願自在力故。

此明揀異地上,以有微過故也。謂初住菩薩留惑潤生,以過去之業未曾決斷故有變易,及隨業分段微苦故非法身,以大願力所持脩短自在故不同凡夫業繫。

如脩多羅中或說有退墮惡趣者,非其實退,但為初學菩薩未入正位而懈怠者恐怖,令彼勇猛故。

此通權教也。問曰:此菩薩已離業繫,何以教中說有退墮惡趣者耶?答:非其實退,但為警初學懈怠者耳,非實退也。本業經中說:七住菩薩已前名為退分,若不遇善知識者,若一劫乃至十劫退菩提心,遇惡知識因緣退入凡夫,墮不善趣中。蓋權為恐怖初學耳。

又是菩薩一發心後遠離怯弱,畢竟不畏墮二乘地。若聞無量無邊阿僧祇劫勤苦難行乃得涅槃,亦不怯弱,以信知一切法從本已來自涅槃故。

此歎實行也。以此菩薩既見法身,則知一切法即心自性究竟平等,知久遠劫不離一念,知一切法本來涅槃,故不怯弱,即顯彼經是權非實。

解行發心者,當知轉勝。

此明解行發心也。以前信成就,乃信滿入住,此由行滿入向,故云轉勝。以前雖修二行,猶在觀行入理,此則出真入俗,故轉勝也。下釋轉勝所以。

以是菩薩從初正信已來,於第一阿僧祇劫將欲滿故,於真如法中深解現前所修離相。

此釋轉勝所以也。謂此菩薩始從正信,至十向滿心,經第一無數劫,則勝前一萬劫也。以修真如離相之行,則勝十善供佛敬僧著相行也。以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成就慧身,不由他悟,故云深解此勝相也。由深解法性,故順性而修。

以知法性體無慳貪故,隨順修行檀波羅蜜;以知法性無染離五欲過故,隨順修行尸波羅蜜;以知法性無苦離嗔惱故,隨順修行羼提波羅蜜;以知法性無身心相離懈怠故,隨順修行毗黎耶波羅蜜;以知法性常定體無亂故,隨順修行禪波羅蜜;以知法性體明離無明故,隨順修行般若波羅蜜。

此明所修離相之行也。梵語波羅蜜,此云到彼岸。言彼岸者,乃究竟真實際也。智論云:若修人天事,六度及二乘所修皆未離相。以未達三輪體空者,但云檀等度,未云波羅蜜。今稱般若法性所修一一離相故,得云波羅蜜一一皆到彼岸也。以知離慳等諸相故,稱性而修故,修無修相故。迴向文中真如相等,正顯離相之行也。

證發心者,從淨心地乃至菩薩究竟地。證何境界?所謂真如。以依轉識說為境界,而此證者無有境界,唯真如智名為法身。

此明證發心也。前三賢雖云順性,但是比觀,以無明未破,未能正證。今入初地,則分別二障已離,真如顯現,開發一心,以為正證,故云證發心,以發真如大用故也。證何境界?所謂真如,此正證之相也。以依轉識說名境界者,此顯本智緣如,無能所相,心境一如,揀非轉識。後得緣如,變相觀空,有能所對待,故有境界。此真如離能所相,如智獨存,故無境界。唯一真如智,名為法身。

是菩薩於一念頃,能至十方無餘世界,供養諸佛請轉法輪,唯為開導利益眾生,不依文字。

此下明真如勝用具有權實之德也。以正證真如,則十方法界平等顯現如在目前,自他身相如鏡交光,故一念能至帝網剎土,承事諸佛請轉法輪,以見一切眾生平等無二,故唯利益一切眾生,其所說法一真如心,故不依文字。此發真如不思議業用,權實並彰,故下云能示。

或示超地速成正覺,以為怯弱眾生故。或說我於無量阿僧祇劫當成佛道,以為懈慢眾生故。能示如是無數方便不可思議。而實菩薩種性根等,發心則等,所證亦等,無有超過之法,以一切菩薩皆經三阿僧祇劫故。但隨眾生世界不同,所見所聞根欲性異,故示所行亦有差別。

此明依真如德用以彰權實之行也。先明權行,言為怯弱眾生懼佛道長遠,即為示現超地速成正覺,如法華龍女、涅槃廣額、華嚴善財是也。為懈慢眾生中路懈廢,故為示現經無數劫,如釋迦三祇行滿是也。又能示無數方便隨根調伏不可思議,此皆權智也。其實菩薩據其實行,則種性無間故根等,依真發心故發心等,所證真如故證亦等,以法性平等本無超過之法,以皆經三無數劫延促同時一際平等,亦無差別之相,但隨眾生見聞不同根欲性異,故示有差別,此實德不殊應機有異也。

又是菩薩發心相者,有三種心微細之相。云何為三?一者、真心,無分別故;二者、方便心,自然徧行利益眾生故;三者、業識心,微細起滅故。

此明地上雖有權實之用,以未究竟,故不同佛也。問曰:菩薩如是大用,豈非等同佛耶?答曰:以三種微細心相不同,故非佛耳。一者、真心,無分別故,實智也;二者、方便心,權智也;三者、業識心,微細生滅相也。謂此菩薩雖有權實二智,以異熟未空,尚有微細生滅,故此不同佛耳。

又是菩薩功德成滿,於色究竟處示一切世間最高大身,謂以一念相應慧無明頓盡,名一切種智,自然而有不思議業,能現十方利益眾生。

此明究竟果德也。以因窮果滿故,於色究竟天示成正覺,以彰現報利益,受佛位故,後報眾生利益故。此所謂業識盡者,自然而有不思議業用,成一切種智也。色究竟天,乃色界頂天,佛佛成道,皆於此天坐蓮華宮,現最高大身,成等正覺,乃報身佛也。

問曰:虗空無邊故世界無邊,世界無邊故眾生無邊,眾生無邊故心行差別亦復無邊,如是境界不可分齊、難知難解。若無明斷、無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切種智?

此問答以明離念境界,以顯一切種智也。種智者,謂一切智之種也。以能知盡虗空界極眾生心念頭數,一一盡知,是名種智。且虗空世界無邊故,眾生無邊,心行差別亦無有邊,如是境界難解難知。然無明既盡,絕無心想,云何一一能知而名一切種智耶?此以有思惟心測度不思議境界,故設此問也。

答曰:一切境界本來一心離於想念,以眾生妄見境界故心有分齊,以妄起想念不稱法性故不能了。諸佛如來離於見相無所不徧,心真實故即是諸法之性,自體顯照一切妄法,有大智用無量方便,隨諸眾生所應得解,皆能開示種種法義,是故得名一切種智。

此明離念境界唯證相應,非心識能知,得名種智也。言一切境界本來一心,故圓證此心,則眾生在一心中顯現,即眾生心念皆在寂滅心中分明照了。但眾生以妄念自隔,不見如來之心,而諸佛如來既與眾生心平等無二,則無能所,離於見相,故無所不徧。以佛心真實無妄,則眾生心即是佛心,以自體顯照自心中一切眾生之妄法,故微細心念起滅頭數,乃至種種欲、種種憶想分別,無不分明,如鏡照像,故有大智用。所以而能有無量方便,隨根調伏,皆能開示種種法義,是故得名一切種智,殆非有心測度而知也。

又問曰:若諸佛有自然業,能現一切處利益眾生者,一切眾生若見其身、若覩神變、若聞其說,無不得利。云何世間多不能見?答曰:諸佛如來法身平等,徧一切處無有作意,故說自然但依眾生心現。眾生心者猶如於鏡,鏡若有垢色像不現,如是眾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現故。

此問明法身大用常然,但以機有明昧也。問:若諸佛法身充徧,大用普周,云何世間多不見耶?答:如來法身大用常然,徧照眾生。但眾生心垢,無明暗蔽,故不見耳,非佛咎也。以鏡喻見不見義。華嚴經云:如來出世,譬如日光普照大地,有目共覩,獨生盲者不見。然雖不見,亦蒙利益。此中意貴在機,故如鏡耳。前文分別發趣道相,乃明入正定聚者依法修行之相,以結正宗以行成解之意,已明大乘義。下文復說修行信心分者,是特為未入正定聚眾生開示信心,令發正行,乃明起信之義。

已說解釋分,次說修行信心分。

來意上解釋正義以明大乘,此修行信心乃明起信,為發起未入正定眾生令生大乘正信,故有此來也。

是中依未入正定聚眾生故,說修行信心。

此依前劣機發心不定,恐墮二乘,故特說修行信心之方便,令起大信,進趣正定也。此結前生後。

何等信心?云何修行?略說信心有四種。

此徵起信行方便也。意謂前說四種方便,具明進趣修證矣。今者又說何等信心,如何修行耶?謂前已發正信者,但說三心四行,以信真如無別岐路故,即便進修。今機劣障重,必假多種方便,故說四信五門,以為調治之方。故須此門以引攝之,非重說也。

云何為四?一者、信根本,所謂樂念真如法故。

此標信本。以真如為信心之根,萬行之本,故先須樂念。前勝機已信真如,但云直心正念。今此劣機未發正信,故云樂念。

二者、信佛有無量功德,常念親近供養恭敬,發起善根願求一切智故;三者、信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諸波羅蜜故;四者、信僧能正修行自利利他,常樂親近諸菩薩眾,求學如實行故。

上信樂念真如,則內因殊勝。此信三寶,則信外緣增勝。以因緣俱勝,故常樂常念,心心不忘,則內外交熏,故令信心速得成就。以顯前退墮者,因緣俱劣故也。故末法修行,捨此因緣,無能發起正信矣。

修行有五門,能成此信。云何為五?一者、施門,二者、戒門,三者、忍門,四者、進門,五者、止觀門。

上四信心,總是發起之因,修此五門,乃助成之緣。前治寶喻,有多方便,故此四信五門,總該萬行,故特明之。前稱性修,此是專修。

云何修行施門?若見一切來求索者,所有財物隨力施與,以自捨慳貪令彼歡喜。若見厄難恐怖危逼,隨己堪任施與無畏。若有眾生來求法者,隨己能解方便為說,不應貪求名利恭敬,唯念自利利他迴向菩提故。

菩薩利生三檀等施,所謂財施、無畏施、法施也。

云何修行戒門?所謂不殺、不盜、不淫、不兩舌、不惡口、不妄言、不綺語,遠離貪嫉、欺詐、諂曲、瞋恚、邪見。若出家者為折伏煩惱故,亦應遠離憒閙常處寂靜,修習少欲知足頭陀等行,乃至小罪心生怖畏慚愧改悔,不得輕於如來所制禁戒,當護譏嫌不令眾生妄起過罪故。

此明戒相也。然戒有多品,以三聚淨戒攝之,謂攝律儀戒、攝善法戒、攝眾生戒。此不殺等,斷三業惡,攝律儀也;少欲知足,折伏煩惱,攝善法戒也;小罪生怖,當護譏嫌,不令眾生起過,攝眾生戒也;以自護戒相,不令眾生起罪,即攝眾生也。

云何修行忍門?所謂應忍他人之惱,心不懷報;亦當忍於利、衰、毀、譽、稱、譏、苦、樂等法故。

此忍相也。以境有逆順,皆當忍之。忍他人惱,逆境也。利衰等八,通於逆順。得財名利,失財名衰。攻他之惡為毀,談己之善為譽。面揚其善曰稱,言刺其惡曰譏。逼身為苦,適意為樂。合其逆順,謂之八風。以此八境,能擊眾生心海,起貪瞋煩惱波浪。今能忍之,則八風不動矣。然忍有三種,謂生忍、無生忍、寂滅忍。此生忍也。

云何修行進門?所謂於諸善事,心不懈退,立志堅強,遠離怯強。當念過去久遠已來,虗受一切身心大苦,無有利益。是故應勤修諸功德,自利利他,速離眾苦。

復次,若人雖修行信心,以從先世來多有重罪惡業障故,為邪魔諸鬼之所惱亂,或為世間事務種種牽纏,或為病苦所惱,有如是等眾多障礙。是故應當勇猛精勤,晝夜六時禮拜諸佛,誠心懺悔,勸請隨喜,迴向菩提,常不休廢,得免諸障,善根增長故。

此明進相也。先令善心不懈,立志堅強,以為精進之本。當念下,令思惟䇿進,修善無疲。復次下,對障重之機,示以除障方便。禮佛者,歸依最勝,請求加護,此除障總相。誠心下,別除四障:一、懺悔,除惡業障;二、勸請,除謗法障;三、隨喜,除嫉妬他障;四、迴向菩提,除樂三有障。不休廢者,總結能治。免諸障者,總結所治。由此四障,能令行人不發善行,不趣菩提,故四障治盡,善根增長也。

云何修行止觀門?所言止者,謂止一切境界相,隨順奢摩他觀義故。所言觀者,謂分別因緣生滅相,隨順毗鉢舍那觀義故。云何隨順?以此二義漸漸修習,不相捨離雙現前故。

此釋止觀相也。六度應云定慧二門,今云止觀者,以在因曰止觀,在果曰定慧,今欲雙修並運,正在因行,故合為一門。言奢摩他者,義當空觀,今修止門,而云隨順空觀義者,意顯即止之觀,而正意在觀,謂由止以入觀也。天台立有三止三觀:一、謂體真止,當空觀,謂體合真空,諸緣自寂,一心朗照,萬法如如,故為即止之觀,故順奢摩他空觀義,此觀真如門,成根本智。所言觀者,謂分別等,隨順毗鉢舍那觀義故者。二、方便隨緣止,當假觀,謂雖心境如如,不妨觀察生滅諸法因緣幻有,雖有而性常自空,故雖觀諸法因緣,不捨萬行,即一道常閒,故為即觀之止,故云順毗鉢舍那假觀義,此觀生滅門,成後得智也。三、息二邊分別止,當中道觀,謂居空而不捨萬行,涉有而一道清淨,二邊不住,理事齊彰,中道一心,朗然齊鑑,此融會空有,妙契一心也。故由三止而成三觀,是則三觀一心,本無差別。今此中止觀,合明雙修,雖未明言三觀,而理實具足,以但了空假二門,則一心中道自顯,此為趣大乘之要門。故此五門,前四但是助成方便,而論意正在止觀一門,故下備顯修相。在天台大小止觀,義有多門,其修行之要,獨此論所明,最為簡要直捷,學者可不盡心焉。

下明修止觀之方。

若修止者,住於靜處,端坐正意,不依氣息,不依形色,不依於空,不依地、水、火、風,乃至不依見、聞、覺、知,一切諸想隨念皆除,亦遣除想。以一切法本來無想,念念不生,念念不滅,亦不得隨心外念境界,後以心除心。心若馳散,即當攝來住於正念。是正念者,當知唯心,無外境界,即復此心亦無自相,念念不可得。

此廣明修習止觀行相也。而修心入定之方,備示於此住於靜處,捨外緣憒閙處也。天台小止觀明入定之初,先學調身心息。此中端坐調身也,不俯不仰,故云端坐。正意調心也,不沈不浮,惺寂雙流,故云正意。以此不依氣息,故不調息耳。不依氣息,形色離身也;不依虗空,四大離世界也;不依見聞覺知,離心也。故古德教人參禪,內脫身心,外遺世界,只須離心意識,參出凡聖路,學離妄想境界求。故此皆云不依即脫也。一切諸想至念念不滅五句,的是用心方法也。一切眾生迷本真心,一向但依妄想用事。故今修習,以除想為最。故楞伽云:從上諸聖,轉相傳授,妄想無性一語為的要也。問曰:妄想無性,云何除耶?答曰:一切諸想,隨念皆除。謂此一念者,乃直心、正念、真如之念也。方今用心,單提此一念為主,更無二念。以此一念觀照之力,但見妄想起處,隨即一念照破,當下消滅,更不容其相續。永嘉所謂斷相續心也。參禪之要,無越此一念者。此的示其要也。亦遣除想者,謂遣除想之念也。初以一念除想,妄想既滅,即此一念,亦無容立,故亦須遣之。問曰:既云正念,又何遣耶?答曰:以此一念,特為遣想而立。以真心自體,本來離想,又何容念?以妄想無性,故非本來有。妄想既非本有,若立一念以待妄想,是又為資妄之本也。故此念亦無可立,以立處即真,故真妄俱泯,能所兩忘,乃名正念。以一念不立,則念念無生。若念念無生,則常光現前,寂照朗然,念念不滅矣。此參禪之的旨也。言不得隨心外念境界,後以心除心者,此示不善用心之病也。謂當一念觀照之力,更不隨妄想轉。若隨妄想外念境界,然後却纔以心除心者,此是以妄除妄,乃逐生滅流轉。如此用心,畢竟不離生滅妄想,實不善用心者也。故下云:若心馳散,即當攝來,歸於正念。謂纔妄想生處,即便照破,不隨他轉,即歸正念,不待隨心外緣而後攝也。故結示云:當知唯心,無外境界。不但外心外境,即復此心,亦無自相。以念念不可得,故以內外心境,一切寂滅。如此念念熏修,自然體合真如,所謂即止之觀也。

若從坐起,去來進止,有所施作,於一切時,常念方便,隨順觀察,久習湻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漸漸猛利,隨順得入真如三昧,深伏煩惱,信心增長,速成不退。唯除疑惑、不信、誹謗、重罪業障、我慢、懈怠,如是等人所不能入。

此示方便隨緣止也。謂止非常坐,故示隨緣修習,勿得暫替。以觀察既久,漸漸湻熟,其心自然安住真如三昧,煩惱漸伏,信心增長,即可速成不退也。如是三昧,但有能信肯行者,無不皆得,唯除不信障重我慢者,不能得入,此則非機,返顯唯以信得入也。故云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正此謂也。

復次,依是三昧故,則知法界一相。謂一切諸佛法身與眾生身平等無二,即名一行三昧。當知真如是三昧根本,若人修行,漸漸能生無量三昧。

此結示止觀勝益也。言依三昧知法界一相者,法界即十法界,聖凡染淨差別之相也,安得平等?唯依真如三昧,總觀諸佛法身與眾生身平等無二,此名一行三昧。以唯一真如,恒沙諸佛法界了無差別之相,故平等耳。以真如是三昧根本,具有不思議大用故。若人修行,漸漸能得無量三昧也。

上修止觀竟。

下辨魔事。

或有眾生無善根力,則為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亂,或於坐中現形恐怖,或現端正男女等相,當念唯心,境界則滅,終不為惱。

此明魔事破壞定心,略示其相,使知對治也。楞嚴具明魔事,依禪定中,五陰未破,而現有五十種,深淺不一。且云:或為天魔、諸惡鬼神、精魅魍魎,僉來惱汝;或汝陰魔、心魔,自作其孼。一一詳示,此但略說其槩耳。此言諸魔、外道、鬼神,蓋謂因中亦修禪定,以惡習邪見墮落此中者,故禪定氣分熏發,故現形作惱耳。言當觀唯心境界則滅者,謂雖外魔能撓抑,由自有惡習因定熏發,故於自識托彼外質,變影為害,故云唯心無外境界。若觀唯心,則自滅矣。

或現天像、菩薩像,亦作如來像,相好具足。若說陀羅尼,若說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或說平等,空、無相、無願,無怨、無親,無因、無果,畢竟空寂,是真涅槃。或令人知宿命過去之事,亦知未來之事,得他心智,辯才無礙,能令眾生貪著世間名利之事。

此習氣魔也。此魔蓋因行人多生親習佛法,執相未忘,或習空見以為究竟,貪求宿命知見故。今因定熏發於三昧中,故現此事。以本因不正,故令貪著世間名利之事,此正唯心變現也。

又令使人數嗔數喜,性無常準;或多慈愛,多睡多病,其心懈怠;或卒起精進,後便休廢,生於不信,多疑多慮;或捨本勝行,更修雜業。若著世間種種牽纏,亦能使人得諸三昧少分相似,皆是外道所得,非真三昧。

此煩惱魔也。此魔蓋由曾習外道三昧,未斷煩惱。今雖依佛法修行,以未入正定故,熏發宿習,現此事耳。

或復令人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乃至七日,住於定中,得自然香美飲食,身心適悅,不飢不渴,使人愛著。或令人食無分齊,乍多乍少,顏色變異。以是義故,行者常應智慧觀察,勿令此心墮於邪網。當勤正念,不取不著,則能遠離是諸業障。

此欲魔也。以眾生在五欲中,以食為命,故攝受欲食,多生貪著,夙習濃厚,從來未曾一念捨欲食也。故今雖在定中熏發欲習,以適悅身心故,深生愛著,故教令常應智慧觀察,當勤正念,不取不著,則遠離也。

應知外道所有三昧,皆不離見、愛、我慢之心,貪著世聞名利恭敬故。真如三昧者,不住見相,不住得相,乃至出定亦無懈慢,所有煩惱漸漸微薄。若諸凡夫不習此三昧法,得入如來種性,無有是處。以修世間諸禪三昧,多起味著,依於我見,繫屬三界,與外道共;若離善知識所護,則起外道見故。

此辯邪正,以示真修也。以外道依我愛見慢習氣而修,都成魔業,故內著邪見,外著邪欲,所謂錯亂修習故也。以真如三昧,湛寂一心,忘能所,滅影像,離懈慢,滅煩惱,故修行者,未有不由此三昧,得入如來種性者。其餘世間諸禪三昧,皆著我見,與外道共,若非善知識調護,則墮外道惡見矣。故楞伽切誡遠離外道,當親近最勝知識也。

復次,精勤專心修學此三昧者,現世當得十種利益。云何為十?一者、常為十方諸佛菩薩之所護念。

以真如三昧妙契佛心,故為護念。

二者、不為諸魔惡鬼所能恐怖;三者、不為九十五種外道鬼神之所惑亂。

以離惡習邪見故,離天魔外道之邪惑。

四者、遠離誹謗甚深之法,重罪業障漸漸微薄;五者、滅一切疑諸惡覺觀。

以深信自心,故離誹謗;習氣漸除,故業障微薄;直心正念,故滅疑正觀。

六者、於諸如來境界,信得增長。七者、遠離憂悔,於生死中勇猛不怯。八者、其心柔和,捨於憍慢,不為他人所惱。九者、雖未得定,於一切時、一切境界處,則能減損煩惱,不樂世間。十者、若得三昧,不為外緣一切音聲之所驚動。

六七、以得決定信故,信佛境界,離憂不怯。八、離我忘人故,不為他惱。九、煩惱減損故,不樂世間。十、寂爾忘緣故,不為外動。六塵獨言音聲者,以入定時五根俱閉,唯耳根虗通,故音聲易動。今言不動,所謂入流亡所也。

上修止竟。

下修觀。

復次,若人唯修於止,則心沈沒,或起懈怠,不樂眾善,遠離大悲,是故修觀。

心沈沒者,以向真如專於趣寂,故心易沈沒。故有二失:一者、懈怠不修則失自利,故下法相觀以治之,精進觀以成之。遠離大悲則失利他,下大悲觀以治之,大願觀以成之。

修習觀者,當觀一切世間有為之法,無得久停,須臾變壞。

觀行有四:初法相,二大悲,三大願,四精進。初法相中四,此初無常觀也。

一切心行,念念生滅,以是故苦。

此苦觀也。

應觀過去所念諸法,恍忽如夢;應觀現在所念諸法,猶如電光;應觀未來所念諸法,猶如於雲歘爾而起。

此無我觀也。過去無體難追,現在剎那不住,未來本無積聚,但緣集歘有,不從十方來。

應觀世間一切有身,悉皆不淨,種種穢汙,無一可樂。

此不淨觀也。上四觀除四顛倒,可知。上法相觀竟。

如是當念,一切眾生從無始時來,皆因無明所熏習故令心生滅,已受一切身心大苦,現在即有無量逼迫,未來所苦亦無分齊,難捨難離而不覺知,眾生如是甚為可愍。

此大悲觀也。以不知苦故,無厭苦之心,故苦亦無限。此可愍也,非深悲莫救。

作是思惟:即應勇猛立大誓願:願令我心離分別故,徧於十方修行一切諸善功德,盡其未來以無量方便救拔一切苦惱眾生,令得涅槃第一義樂。

此大願觀也。思惟同體故,誓救拔離分別同體也,盡未來長時心也,救拔一切廣大心也,得涅槃第一心也。

以起如是願故,於一切時、一切處所有眾善,隨己堪能,不捨修學,心無懈怠。

此精進觀也。

唯除坐時專念於止,若餘一切悉當觀察應作、不應作。若行、若住、若臥、若起,皆應止觀俱行。所謂雖念諸法自性不生,而復即念因緣和合善惡之業、苦樂等報不失不壞;雖念因緣善惡業報,而亦即念性不可得。

此教四儀止觀雙行也。雖念諸法自性不生,止也;即觀善惡因緣業果不壞,故廣修諸善攝化眾生,即止之觀也。雖念因緣業報,觀也;即念性不可得,即觀之止也。以此故居空而不捨萬行,涉有而一性湛然,是謂止觀雙修。

若修止者,對治凡夫住著世間,能捨二乘怯弱之見。若修觀者,對治二乘不起大悲狹劣心過,遠離凡夫不修善根。以是義故,是止觀門共相助成,不相捨離。若止觀不具,則無能入菩提之道。

此約對治以明止觀也。由凡夫貪著世間,二乘怖畏生死,故示即觀之止,令凡夫知世無常則不著世間,二乘知本真常故不怖生死,故云對治凡夫住著世間,能捨二乘怯弱之見,此即觀之止治二過也。若修即止之觀,則治二乘狹劣之心令起大悲,亦治凡夫離貪著心,知世無常勤修眾善,故云對治二乘不起大悲,遠離凡夫不修善根二過也。以是下。結止觀俱行共相助成。以凡夫能厭世間故勤修眾善,二乘不怖生死故能起大悲,此止觀相助故能不住生死涅槃,方能直趣菩提,此雙運之益也。

復次,眾生初學是法,欲求正信其心怯弱,以住於此娑婆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諸佛親承供養,懼謂信心難可成就,意欲退者,當知如來有勝方便攝護信心,謂以專意念佛因緣,隨願得生他方佛土,常見於佛永離惡道。如脩多羅說:若人專念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所修善根迴向願求生彼世界即得往生,常見佛故終無有退。若觀彼佛真如法身,常勤修習畢竟得生,住正定故。

此為劣機,示防退方便也。謂初學眾生,未得正信,內心既劣,外缺勝緣,故懼退失。故如來設勝方便,攝護其心,謂專意念佛,求生淨土,以依佛保護也。即如念阿彌陀佛,得生西方,居不退地,是其行也。然淨土不退,約有三位:一者、如蓮花未開,信行未滿,此但約處無退緣,故名不退;二者、華開見佛,當信位滿足,分見法身,住正定聚,乃真不退也;三者、三賢位滿,得入初地,證徧滿法身,生無邊佛土,此當後位也。

上修行信心分竟。

下勸修利益分。

已說修行信心分,次說勸修利益分。如是摩訶衍諸佛祕藏,我已總說。

此結前生後也。以此論總攝如來廣大深法,上已具明,故云總說。

若有眾生欲於如來甚深境界得生正信,遠離誹謗,入大乘道,當持此論思量修習,究竟得至無上之道。

此下明信謗損益以勸修也。若有下總顯三慧之益。持即聞慧,思即思慧,修即修慧,三為能入故。如上所說一心二門,乃諸佛所證甚深境界,為所入故須修習也。

若人聞是法已,不生怯弱,當知此人定紹佛種,必為諸佛之所授記。

此別顯聞慧利益也。以此論所明,一心真如,乃成佛之本。若信受不怯,故必紹佛種。

假使有人能化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眾生令行十善,不如有人於一食頃正思此法,過前功德不可為喻。

此別顯思慧益也。以十善有漏,此法一念信心,即成佛種,故不可喻。

復次,若人受持此論,觀察修行,若一日一夜,所有功德,無量無邊,不可得說。假令十方一切諸佛,各於無量無邊阿僧祇劫,歎其功德,亦不能盡。何以故?謂法性功德,無有盡故。此人功德,亦復如是,無有邊際。

此別顯修慧之益也。謂依此論修,以稱性故,雖一日夜,則功德無邊。以法性無盡故,歎不能盡也。故結歎功德亦不能盡。

其有眾生於此論中毀謗不信,所獲罪報經無量劫受大苦惱,是故眾生但應仰信不應毀謗,以深自害亦害他人,斷絕一切三寶之種,以一切如來皆依此法得涅槃故,一切菩薩因之修行得入佛智故。

此舉毀謗之罪切誡勸修也。其有下。舉不信之罪以誡勸修。謂此論所詮乃諸佛慧命、三寶種性、眾生法身,故若謗而不信則斷佛種、絕三寶、害眾生法身,故害自害他罪報無量也。謂一切如來依此而證涅槃,菩薩因之而成佛,固當信而勿謗也。

當知過去菩薩已依此法得成淨信,現在菩薩今依此法得成淨信,未來菩薩當依此法得成淨信,是故眾生應勤修學。

當知下。結信勸修也。謂諸佛既因此法而成佛,三世菩薩皆依此而修因,是故當必信而修之也。

諸佛甚深廣大義,  我今隨順總持說,
迴此功德如法性,  普利一切眾生界。

此總結迴向也。初句結義,次句結文,後二句迴向。言甚深甚廣甚大,即體相用三大之義,乃法界總相法門。今以萬一千餘言攝盡無餘,故云總說,所謂少文而攝多義也。然造論本欲為令眾生除疑捨執,故今迴向眾生普皆利益,欲令一切眾生發起真如正信,依之修習得成三昧,以趣無上菩提道果故也。所謂迴向三處,言法性乃真如菩提,普利一切乃眾生耳。

大乘起信論直解卷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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