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xt · X0703

X0703

X0703

Văn bản được trình bày theo mục lục nội bộ; hỗ trợ đối chiếu đa lớp và tra cứu thuật ngữ khi dữ liệu có sẵn.

Thông tin thư mục

Mã văn bản
X0703
Tên chuẩn
X0703
Quyển
X0703
Bộ sưu tập
Vạn Tự Tân Toản Đại Nhật Bản Tục Tạng Kinh
Ngôn ngữ giao diện đọc
Hán văn (phồn thể) · Hán Việt · Việt/Anh (khi có)
Số phần văn bản
1 phần · 1 đoạn hiển thị
Tình trạng biên mục
Hán gốc: có (1 đoạn) · Hán Việt: chưa có · Việt: chưa có · Anh: chưa có
Cập nhật
2026-03-30 22:56:00
Bắt đầu đọc Thông tin thư mục
Công cụ học thuật
Nền
Lớp
0%

Quyển thứ nhất

X0703_001.txt
Hán gốc
No. 703
菩薩戒羯磨文釋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法師 玄奘 譯

明菩薩弟子 智旭 釋

此文出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中菩薩地之戒品,凡受菩薩戒者最宜知之,故奘師譯出別行也。按地論百卷共為五分:一本地分,二攝決擇分,三攝釋分,四攝異門分,五攝事分。就初本地分中分為十七地:一五識身相應地,二者意地,三者有尋有伺地,四者無尋唯伺地,五者無尋無伺地,六者三摩呬多地,七者非三摩呬多地,八者有心地,九者無心地,十者聞所成地,十一者思所成地,十二者修所成地,十三者聲聞地,十四者獨覺地,十五者菩薩地,十六者有餘依地,十七者無餘依地。就第十五菩薩地中復分四持,就初持中分十八品。第十戒品菩薩戒,本經及羯磨文咸出其中。言菩薩者,梵語具云菩提薩埵,此翻覺有情,謂能發起大智大悲,智則上求佛道,悲則下化有情。又設無大悲則不成佛道,設無大智則難度有情,悲智雙行悲智不二,故名為菩薩也。戒有三聚:一攝律儀戒,無惡不止;二攝善法戒,無善不行;三饒益有情戒,亦名攝眾生戒,無生不度。梵語羯磨,或翻作法,或翻辦事,或翻為業,以義求之,即是白眾作法辦如法之事業也。文分為三:受戒羯磨第一,懺罪羯磨第二,得捨差別第三。

受戒羯磨第一。又分為二:初、明從師受,二、明像前受。

初中有四:初、啟白請證;二、正授戒法;三、總結畢儀;四、揀擇非器。

初中二:初、求許;二、正白。

初又二:初、求,二、許。

今初。

若諸菩薩欲學菩薩三聚淨戒,或是在家或是出家,先於無上正等菩提發弘願已,當審訪求同法菩薩,已發大願有智有力,於語表義能授能開,於如是等功德具足勝菩薩所,先禮雙足偏袒右肩膝輪著地,合掌恭敬如是請言:大德憶念!我如是名於大德所乞受一切菩薩淨戒,惟願須臾不辭勞倦哀愍聽授。第二、第三亦如是說。既作如是無倒請已,偏袒右肩恭敬禮拜供養十方三世諸佛世尊,已入大地得大智慧得大神通諸菩薩眾,現前專念彼諸功德生殷淨心。

菩提心寶,人所固有。發心求戒,便得名為菩薩。既為菩薩,須學三聚淨戒。欲學此戒,理應秉受。葢秖此重輕諸戒,既能止惡,便具眾善。既能自攝,便能攝生。故即名為三聚淨戒。此戒不論在家出家,但要先發弘願,以為其本,然後堪受。若不發弘願者,縱令求受,不得戒也。既發願求受,當審訪求同法菩薩。審者,求之精詳。訪者,求之周切。葢不審則恐歸非其師,不訪則恐失於良導。言同法者,即是先得我心之所同然,必欲上求下化者也。若非同法,豈堪作師。又雖已發大願,更須有智則自知法用,有力則能加被人。於語表義,能授能開,則依義不依語。故能應根而與,隨機而答。具足如斯勝功德者,方可為師。既得師已,乃須三業專請。先禮雙足,表於至敬。偏袒跪膝,表於至謙。合掌,表於心無二向。此皆身業清淨。恭敬二字,即意善清淨。如是請言等,即口業清淨。請辭須三說者,二則不切,四則太煩。故但三說,名為處中。三業皆淨,如法而請,乃名為無倒請。既請之後,又復敬禮供養諸佛菩薩,念彼功德,生於殷重清淨心者,以此菩薩戒法,乃徧用法界諸佛菩薩為師為證。一受之後,十方諸佛,皆是我師。大地菩薩,皆同我學。生如是心,方名殷重,方名清淨也。大地,即歡喜地,乃至法雲地。具如華嚴等經廣明。

二許。

若諸菩薩欲授(此)菩薩(以)菩薩戒時,先應為說菩薩法藏摩怛理迦菩薩學處及犯處相,令其聽受。(應)以(智)智觀察(彼人)自所意樂,(必須)堪能思(量決)擇受菩薩戒,非惟(以)他(人相)勸(故受),非為(欲)勝他(故受),當知是名堅固菩薩堪受菩薩淨戒律儀。(乃)以受戒(之)法,如(其所)應(而)正授(之)。

弟子求師,既須審訪,師攝弟子,亦須詳慎也。摩怛理迦,此云本母,善釋諸法相義,有似於阿毗曇。本母能生妙慧,妙慧因論而生,故展轉皆名慧論。菩薩學處,指重輕諸戒。犯處,指諸戒中犯,有染汙不染汙等。夫以彼來求受,尚須如此觀察,則其慎重可知。今有輙勸人受者,胡不稍思之耶?

二、正白,為三:初、求受者白;二、授法者白;三、明其獲益。

初中又三:初、白儀,二、白辭,三、白,後、淨心。今初。

其受戒菩薩,復於彼有智有力勝菩薩所,謙下恭敬膝輪據地,對佛像前合掌請言:

二白辭。

惟願大德,哀愍授我菩薩淨戒。

前是師前私請,今復像前正請也。私請須三說者,師未聽許,應鄭重故。正請惟一說者,師已聽許,不煩凟故。

三,白後淨心。

如是請已,專念一境,長養淨心:我今不久當得無盡無量無上大功德藏。即隨思惟如是事義,默然而住。

一境,即現前受戒事境。淨心,即求戒之心也。攝眾生戒,是解脫德,名無盡大功德藏。攝善法戒,是般若德,名無量大功德藏。攝律儀戒,是法身德,名無上大功德藏。又一聚即三聚,故無盡。三聚即一聚,故無量。最尊最貴,不可思議,故無上。

二、授法者白,又二:初、審問;二、啟白。

今初。

爾時,有智有力菩薩,於彼能行正行菩薩,以無亂心若坐若立,而作是言:汝如是名,善男子聽!汝是菩薩不?彼應答言:是。發菩提願未?應答言:已發。自此已後應作是言:汝如是名,善男子聽!汝等今者欲於我所,受諸菩薩一切學處,受諸菩薩一切淨戒,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如是學處、如是淨戒,過去一切菩薩已具,未來一切菩薩當具,普於十方現在一切菩薩今具。於是學處、於是淨戒,過去一切菩薩已學,未來一切菩薩當學,現在一切菩薩今學。汝能受不?答言:能受。能授菩薩第二、第三亦如是說,能受菩薩第二、第三亦如是答。

無亂心者,正慧觀察與菩提心相應,乃能以心印心,不惟口讀文言而已。是中共有三番問答:初須直下承當菩薩之名,不生退屈;二須真實發菩提願,不惟虗名;三須真實能受能學三聚淨戒,不惟空願也。前二問答止一徧者,意決定故。第三問答須三徧者,貴詳審故。

二啟白

如是受已,能受菩薩不起於座,能授菩薩對佛像前,普於十方現住諸佛及諸菩薩,恭敬供養頂禮雙足,作是白言:仰啟十方無邊無際諸世界中諸佛菩薩,今於此中現有某名菩薩,於我某菩薩所乃至三說受菩薩戒,我為作證。惟願十方無邊無際諸世界中諸佛菩薩第一真聖,於現不現一切時處、一切有情皆現覺者,於此某名受戒菩薩亦為作證。第二、第三亦如是說。

能受菩薩,不起於座,謂仍前胡跪,以聽授者之啟白也。此之三白,正是授戒羯磨。初羯磨竟,十方世界妙善戒法,繇心業力,悉皆震動。二羯磨竟,十方世界妙善戒法,如雲如葢,覆受者頂。三羯磨竟,十方世界妙善戒法,從受者頂門,流入身心,充滿正報,盡未來際,永為佛種。

三、明其獲益。

如是受戒羯磨畢竟,從此無間普於十方無邊無際諸世界中,現住諸佛已入大地,諸菩薩前法爾相現,由此表示如是菩薩已受菩薩所受淨戒。爾時,十方諸佛菩薩觀是菩薩法爾之相,生起憶念故,正智見轉。由正智見如實覺知,某世界中某名菩薩,(在於)某菩薩所,正受菩薩所受淨戒。一切於此受戒菩薩,如子如弟生親善意,眷念憐愍。由佛菩薩眷念憐愍,令是菩薩希求善法,倍復增長無有退減,如是名為受菩薩戒啟白請證。

現前一念心性,本自豎窮橫徧,今能稱性發菩提心,受菩薩戒,則與一切諸佛菩薩心精通脗。故羯磨一畢,法爾能令諸佛菩薩悉知悉見,乃至眷念憐愍加被,使其倍增進也。感應道交,不可思議若此,奈何羣迷不發心耶?初啟白請證竟。

二、正授戒法四:初、明戒相。二、明犯相。三、簡異小乘。四、結歎功勝。

初又三:初、標徵,二、別釋,三、結成。

今初。

若諸菩薩住戒律儀,有其四種他勝處法。何等為四?

他勝處法者,智慧為自,煩惱為他,佛法為自,魔力為他。發心受菩薩戒,本欲摧伏魔軍,破煩惱賊,今犯此戒,反被煩惱所勝,亦為魔力所勝也。然梵網具明十重,今秖列後四者,凡有三義:一者、殺、盜、婬、妄,名為根本戒法,無論在家、出家、沙彌、比丘,欲受此菩薩戒者,必已先受五戒、十戒及具戒等,何勞更宣?今但申明上弘下化,增上律儀而已。二者、根本戒法,七眾設犯,不通懺悔,縱令大乘許其懺悔,須見好相。今此四戒,若輭中品纏犯,止須懺除,上品纏犯,猶容重受,故不可以根本四戒相濫同也。三者、菩薩之行,或順或逆,方便甚多,故殺、盜、婬、妄,容有開遮,惟此四戒,隨於一一方所,一一趣中,悉不得犯,故獨明之。

二、別釋,即為四:第一、讚毀他戒。

若諸菩薩為欲貪求利養恭敬,自讚毀他,是名第一他勝處法。

瞋毀尚輕,貪讚乃重,讚毀合行,令人疎他親己,豈菩薩之心哉?

第二,慳惜財法戒。

若諸菩薩現有資財,性慳財故,有苦、有貧、無依、無怙,正求財者來現在前,不起哀愍而修慧捨。此求法者來現在前,性慳法故,雖現有法而不捨施,是名第二他勝處法。

財法二施,菩薩正務。現有資財,揀非無財;貧苦無怙,揀非不應求者。此而不施,無慧甚矣。為菩提故,勤行布施,不住於相,名為慧捨也。正求法者,揀非不求;雖現有法,揀非無法。此而不捨,安用知法耶?

第三,瞋不受悔戒。

若諸菩薩長養如是種類忿纏,由是因緣,不惟發起麤言便息,由忿蔽故,加以手足塊石刀杖,捶打傷害損惱有情,內懷猛利忿恨意樂,有所違犯他來諫謝,不受不忍不捨怨結,是名第三他勝處法。

一念瞋心起,百萬障門開,況可捶打損惱,況可懺猶不受乎?既已隔絕眾生,菩提願力安在?

第四,說相似法戒。

若諸菩薩謗菩薩藏,愛樂宣說開示建立像似正法,於像似法或自信解或隨他轉,是名第四他勝處法。

真實正法,決與一印三印相應。像似正法,則似是而非,決與愛見二網相應。說此像似之法,即名謗菩薩藏。葢不必排撥毀呰,而後為謗法也。舊已流通,重為舉揚,名宣說。闡擴輔翼,令使增廣,名開示。自創新談,別陳宗旨,名建立。自信解者,即是邪師。隨他轉者,即邪弟子。邪正不辨,則弘法者,盡皆謗法者耳。可不悲夫。

三,結成。

如是名為菩薩四種他勝處法。

名為菩薩他勝處者,正顯不與小乘共也。若殺盜婬妄,則大小乘共,名為根本戒矣。初明戒相竟。

二、明犯相二:初、出過;二、簡別。

今初。

菩薩於四他勝處法隨犯四種,況犯一切!不復堪能於現法中增長攝受廣大菩提資糧,不復堪能於現法中意樂清淨,是即名為相似菩薩,非真菩薩。

隨犯四種,言四中隨犯其一也。況犯一切,言具犯四種也。現法,即現在一生廣大菩提。資糧,即六度萬行等。意樂清淨,即菩薩淨心地也。

二,簡別。

菩薩若用輭中品纏,毀犯四種他勝處法,不捨菩薩淨戒律儀,上品纏犯即名為捨。若諸菩薩毀犯四種他勝處法,數數現行,都無慚愧,深生愛樂,見是功德,當知說名上品纏犯。

纏即十纏:一、瞋,二、覆,三、睡,四、眠,五、掉,六、悔,七、嫉,八、慳,九、無慚,十、無愧。各有下、中、上品。輭,即下品也。下品、中品,十纏犯戒,不名失戒。上品纏犯,便為失戒。捨,即失也。數數現行以下,重釋上品纏犯之相。二、明犯相竟。

三、簡異小乘二:初、明不失;二、明失已容受。

今初。

非諸菩薩暫一現行他勝處法,便捨菩薩淨戒律儀;如諸苾蒭犯他勝處法,即便棄捨別解脫戒。

苾蒭即比丘,梵音楚夏耳。比丘戒法,專藉外緣,故易失。菩薩戒法,繇菩提心所感,故難失也。又比丘他勝處法,是婬盜殺妄,故一犯永失。菩薩他勝處法,是毀慳瞋謗,故偶犯仍未失也。別解脫者,梵名波羅提木叉。

二、明失已容受。

若諸菩薩由此毀犯,棄捨菩薩淨戒律儀,於現法中堪任更受,非不堪任。如苾蒭住別解脫戒,犯他勝法,於現法中不任更受。

由此毀犯,謂上品纏犯也。縱令失戒,猶許更受,故不同小乘也。然復應知,以上品纏犯,此毀、慳、瞋、謗四戒,但失菩薩戒,不失比丘戒,故設懺悔,仍任更受。若犯殺、盜、婬、妄四戒,則既失比丘戒,并失菩薩戒,不任更受。雖依梵網懺悔,得見好相,止許作菩薩優婆塞,或作菩薩沙彌,終不得作菩薩比丘矣。三、簡異小乘竟。

四、結歎功勝二:初、明勝;二、例明。

今初。

如是菩薩所受淨戒,於餘一切所受淨戒,最勝最上無量無邊大功德藏之所隨逐,第一最上善心意樂之所發起,普能除滅於一切有情一切種惡行。

餘一切所受淨戒,指八戒、五戒、十戒、具戒等。以此種種淨戒,無不從菩薩淨戒海中流出,無不還歸菩薩淨戒海中,故惟此戒為最勝最上,乃總歎也。大功德藏之所隨逐,歎其所獲勝益。第一意樂之所發起,歎其因地勝心。普能除滅一切惡行,歎其滅罪勝力。

二、例明

一切別解脫律儀於此菩薩律儀戒,百分不及一,千分不及一,數分、計分、算分、喻分乃至鄔波尼殺曇分亦不及一,攝受一切大功德故。

一切別解脫律儀,亦指八戒乃至具戒言之。鄔波尼殺曇,此翻近少,謂微塵是色之近少分也。大文二。正授戒法竟。

三、總結畢儀。

如是已作受菩薩戒羯磨等事,授受菩薩俱起供養,普於十方無邊無際諸世界中諸佛菩薩,頂禮雙足恭敬而退。

此總結啟白請證,及正授戒法之後,應各運心普供養也。

四、揀擇非器二:初、不從受;二、不為說。

今初。

又諸菩薩,不從一切諸聰慧者,求受菩薩所受淨戒,無淨信者,不應從受。謂於如是所受淨戒,初無信解,不能趣入不善思惟,有慳貪者,慳貪蔽者,有大欲者,無喜足者,不應從受。毀淨戒者,於諸學處無恭敬者,於戒律儀有慢緩者,不應從受。有忿恨者,多不忍者,於他違犯不堪耐者,不應從受。有懶惰者,有懈怠者,多分耽著,日夜睡眠,樂倚樂臥,樂好合徒侶,樂嬉談者,不應從受。心散亂者,下至不能𤚼牛乳頃,善心一緣住修習者,不應從受。有闇昧者,愚癡類者,極劣心者,誹謗菩薩素怛纜藏及摩怛迦者,不應從受。

此明菩薩法師,應須揀擇根器,不可妄順人求,而使其輙受也。葢此菩薩淨戒,乃是諸聰慧者之所求受。今彼既無淨信,乃至誹謗經論,何堪受此戒耶?文中略列二十二類:一、無淨信,所謂不能趣入不善思惟。二、有慳貪。三、慳貪增上戒蔽。四、有大欲。五、無喜足。六、毀淨戒,謂隨於所受八戒、五戒、十戒、具戒,既有毀犯,未經懺悔,得好相者,皆為遮障。七、不恭敬學處。八、有慢緩,既於八戒至具戒等,尚不不恭慢緩,何堪受此增上大戒?九、有忿恨。十、多不忍。十一、不堪耐他違犯。十二、懶惰而不勇猛。十三、懈怠而不精進。十四、多分有所耽著。十五、睡眠倚臥。十六、樂合徒眾。十七、樂於嬉談。十八、散亂不能善心一緣。十九、闇昧。二十、愚癡。二十一、極劣心。二十二、誹謗經論。如此諸人,決定不能被弘誓鎧,趣向菩提,故皆不應從受也。𤚼音遘,取牛乳頃,明其至暫。素怛纜,即修多羅,此云契經。摩怛迦,即摩怛理進解。現上文梵網不許揀擇種姓,今文特令揀擇根器,影略互成,不可不知。

二,不為說。

又諸菩薩於受菩薩戒律儀法,雖已具足受持究竟,而於毀謗菩薩藏者無信有情,終不率爾宣示開悟。所以者何?為其聞已不能信解,大無知障之所覆蔽,便生誹謗。由誹謗故,如住菩薩淨戒律儀,成就無量大功德藏,彼誹謗者亦為無量大罪業藏之所隨逐,乃至一切惡言、惡見及惡思惟,未永棄捨終不免離。

菩薩說法,貴在觀機,若見有情於此淨戒能生信樂,則應宣示開悟,令其發起受戒之心,故梵網有不化眾生之戒。然大須隨時思察,豈容率爾妄宣,反令眾生墮罪業耶?當知彼經此論,亦互成也。已上大科,初明從師受竟。

二、明像前受。

若諸菩薩欲受菩薩淨戒律儀,若不會遇具足功德補特伽羅,爾時應對如來像前,自受菩薩淨戒律儀。應如是受,偏袒右肩,右膝著地,作如是言:我如是名:仰啟十方一切如來,已入大地諸菩薩眾,我今欲於十方世界佛菩薩所,誓受一切菩薩學處,誓受一切菩薩淨戒,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如是學處、如是淨戒,過去一切菩薩已具,未來一切菩薩當具,普於十方現在一切菩薩今具。於是學處、於是淨戒,過去一切菩薩已學,未來一切菩薩當學,普於十方現在一切菩薩今學。第二、第三亦如是說,說已應起,所餘一切如前應知。

補特伽羅,此翻有情具足功德。謂已發大願,有智有力,於語表義,能授能開等也。審訪不得,方許像前自受。若遇明師而不從受,非癡即慢矣。梵網制令求見好相,此中但貴發菩提心。今人設欲自誓受戒,大須自斟酌也。仰啟十方等,即是三羯磨文。所餘一切,如前應知。謂法爾相現,及四重法等。已上受戒羯磨第一竟。

懺罪羯磨第二,又分為二:初、誡令勿犯,二、設犯應懺。

今初。

若諸菩薩從他正受戒律儀已,由善清淨求學意樂、菩提意樂、饒益一切有情意樂,生起最極尊重恭敬,從初專精不應違犯。

或初師前,或於像前,皆名從他正受。善清淨求學意樂,約攝律儀戒言之。菩提意樂,約攝善法戒言之。饒益一切有情意樂,約攝眾生戒言之。從初受已,即應專一精純,恒時護持。護持此戒,不令違犯,即便具足三聚功德也。

二、設犯應懺,又二:初、總誡疾除,二、別示二懺。

今初。

設有違犯,即應如法疾疾悔除,令得還淨。

有犯不悔,則日夜增長罪惡,故應疾疾除之。欲除其罪,而不能如法,罪亦不除,故先誡令如法也。譬如淨衣,偶觸汙穢,速以灰水洗浣,乃可還淨。不用灰水,臭氣不滅,停待時日,臭氣亦難除矣。

二、別示二懺,又二:初、對首懺;二、自誓懺。

初又二:初、明所對之人,二、明懺法差別。

今初。

如是菩薩一切違犯,當知皆是惡作所攝,應向有力於語表業能覺能授小乘大乘補特伽羅發露懺悔。

一切違犯,通指此中四重及戒本中四十一輕而言之也。比丘戒法局在僧輪,故詳列五篇七聚,名為秘法。菩薩戒法通於七眾,故一切違犯均名惡作,但有可悔、不可悔,若輕、若重之殊耳。受戒必須大乘法師,懺悔不拘小乘、大乘者,以小乘比丘亦是住持僧寶,堪為菩薩滅罪故也。

二、明懺法差別,又三:初、懺上品纏犯,二、懺中品纏犯,三、懺下品纏犯,及餘違犯。

今初。

若諸菩薩以上品纏,違犯如上他勝處法,失戒律儀,應當更受。

如上他勝處法,即指毀慳瞋謗四戒而言之也。故雖失戒,猶許更受。若犯殺盜婬妄,則須求見好相矣。

二、懺中品纏犯。

若中品纏違犯如是他勝處法,應對於三補特伽羅或過是數,應如發露除惡作法,先當稱述所犯事名,應作是說:長老專志。或言:大德,我如是名違越菩薩毗柰耶法,如前稱事犯惡作罪。餘如苾蒭發露悔滅惡作罪法,應如是說:

餘如苾蒭等者,應言:長老一心念!我某甲犯某甲罪,今從長老懺悔,不敢覆藏。懺悔則安樂,不懺悔不安樂。憶念犯發露,知而不覆藏。長老憶念!我清淨戒身,具足清淨布薩。如是三說。彼應語言:自責汝心,應生厭離。答言:爾。又若對三有情懺悔者,彼犯罪人既至三有情邊說罪事已,於此三有情中隨一受懺悔者,應先問餘二有情言:若長老聽我受某甲菩薩懺者,我當受。二人應答言:可爾。然後受其懺悔。若對過三人數懺悔,即是對僧,應往僧中偏袒脫屣禮僧足,胡跪合掌如是白:大德僧聽!我某甲犯某甲罪,今從僧乞懺悔。如是三說。是中隨一受懺者,應作白言:大德僧聽!此某甲菩薩犯某甲罪,今從僧懺悔。若僧時到僧忍聽,我受某甲菩薩懺。白如是。白已,犯罪者方陳懺辭,乃至語言:自責汝心,應生厭離。犯罪者答言:爾。

三、懺下品纏犯及餘違犯。

若下品纏,違犯如上。他勝處法及餘違犯,應對於一補特伽羅發露悔法,當知如前。

餘違犯,即戒本經中四十一輕,亦名眾多犯,亦名輕垢罪也。初對首懺竟。

二自誓懺

若無隨順補特伽羅,可對發露悔除所犯。爾時,菩薩以淨意樂起自誓心:我當決定防護當來終不重犯。如是於犯還出還淨。

隨順補特伽羅,謂隨順小乘大乘正法,於語表業,能覺能授者也。不應向未受戒人懺悔,亦不應向有違犯人懺悔。故設無清淨大小乘人,但可自誓而已。自誓誠切,則罪還出,而戒還淨矣。已上懺罪羯磨第二竟。

得捨差別第三。又分為二:初、明捨戒差別;二、明得戒差別。

今初。

略由二緣捨諸菩薩淨戒律儀:一者、棄捨無上正等菩提大願;二者、現行上品纏犯他勝處法。

捨戒即失戒也。先發無上正等菩提大願,乃得受戒,今既棄捨此願,則戒亦隨失,此一緣也。上品纏犯他勝處法,此二緣也。然或重發大願,如法悔除,仍可重受。

次明得戒差別,又二:初明盡未來永得,一釋轉生重受疑。

今初。

若諸菩薩雖復轉身徧十方界,在在生處不捨菩薩淨戒律儀,由是菩薩不捨無上菩提大願,亦不現行上品纏犯他勝處法。

八關戒法,局在一日一夜。五戒十戒具戒,局在盡壽。惟此菩薩戒法,一得永得,直至盡未來時。若無退心,犯重二緣,終不捨失也。

二、釋轉生重受疑。

若諸菩薩轉受餘生,忘失本念值遇善友,為欲覺悟菩薩戒念,雖數重受而非新受亦不新得。

無作戒體,一發之後,永為佛種。縱令轉生忘失,然既無退心,犯重二緣,當知戒體仍在。雖數數重受,但令覺悟而已,豈名新受新得哉。

菩薩戒羯磨文釋(終)
Hán Việt
Việt dịch
Engli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