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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656-A 大般涅槃經玄義文句會本序

蓋聞大般涅槃之為教,以續常住之命。然苟血氣旺,臟腑壯,六氣之迭衝,五味之交嬈,適足以養其軀,而奚命之須續也?及其衰也,風雨霧露外侵,甘酸哀痛內傷,治表肝脾乘陵,補中寒熱增劇,如欲排邪扶正,氷玉留年,非阿伽陀之玅,靡能濟焉。方夫佛日照高山平地,而后當午無影之時,法運赫盛,尚奚憂慧命之不續也?佛鑑叔末,澆漓溷濁,輒陷邪見,公畜不淨,辟之穀貴,而賊侵其伶俜且病者乎?急執悶絕小心,徐引憔悴法身,張之踽踽凉凉,弛之莽莽蕩蕩。當是之時,面欲戒捉定愛,服餌甘露,以續慧命,非扶律談常,莫收功焉。是教也,接邪誘小,從漸入頓,又即無常而修於常,邐迆參差,畢會乎常。帝網之珠,千燈之光,無微不具,無物不融,則塵芥神,昆蟲靈,小彌大,邪彌正,能令伶俜疾苦,悉佩長生符,是為最上阿伽陀。要之,莫非救衰世也。章安惟念渴飲甘露,入山泝江,想盲思狗,情之不已,廣尋舊疏,陰林席箭,具嘗百苦,始成玄疏。其所以如此,莫非救衰世也。暹師覽叔季根薄才謭,要賴此典,而玄疏又幽不指之方,其必泣岐,所以文句以批大郤,莫非救衰世也。然句則屬無何有,疏則被禪人莫糊。粵有守篤大和尚者,早浴王泉流,嚴持瓔珞珠,教觀該深,述作極富,視此疏如此,慨歎莫已,遂復舊雪冤,分會精粹。和尚雖寂,繼志者多,校讎益勤,宋明和本無不勘契,由疏及玄,由玄及句,亡羊是尋,畢於橫川鷄足獲其寫本,使予校會。其為書也,其閻浮河中金乎?今及刊行,敢告學人。夫眾彥所以致力此典,莫非救衰世也。今也則衰運極矣,伶俜疾苦接武聯袖,而此玅良藥擣簁和合,見在于茲矣。乃不肯服,夭傷慧命,其於佛祖先達苦心如何哉?

寬政壬子春二月權僧正慈等謹序

凡例

原本玄義二卷,文句一卷,今會本亦二卷。故玄義則卷際有標及上下目,而文句則無。今全仍其舊,但昂低一字以分玄句耳。會本乃予所私題焉。
古目錄云:涅槃玄義文句一卷,道暹撰。而其文湮之久矣。今幸得焉而讀之,撰者必然。雖然,原本不列撰者,今不敢署焉。
文句原本首標曰文句,終乃曰抄,今不敢改作。
玄義有明藏本,有和藏本,有機要本,有寫古本。四本校勘,莫善明本,故今一循明本。其有異文,格上標之曰和,和藏本也;曰要,機要本也;曰一,寫古本也。然但存是者可者,而其必非者不復贅焉。
文句則今僅得一本,葢古物也。惜乎多添脫魚嚕,而又無他本可以挍焉。今竊附管窺於格上,後之獲善本者請訂之。
昂一字者,玄義也。低一字者,文句也。以△者,科也。然有科無釋,別標則太𤨏者,今乃入諸本文之後。
文句科語,或前後具闕詳略,或與釋文連而不可分劈,別行則可,分會則不可者,葢作者不初有意於分會故也。若從義而次比文,則不帖然。乃今一循原文,一字不增損,及移次其闕者略者,乃於格上或補或詳,但邇易見,不復標焉。覽者能一前後而不失於別行文勢,則庶乎免割裂之失矣。
文句葢多錯文脫字云,今不敢改添。第科語之有脫,則有妨於分會,故敢補之,分書以別原文。

No. 656
大涅槃經玄義文句會本卷上

涅槃經玄義文句

大涅槃經玄義卷上

隋天台沙門灌頂撰

△釋題。五義與法華玄義,但是廣略之異。用彼廣,銷此略,於義無失,以二經同一味故。就文為二:一、略釋經題五章深旨。二、從玄義下,開章廣釋。

初為五:一、通明事理,顯三德義;二、但眾生下,明機教不同;三、皆能仁下,明教主權實,利物以得宜;四、今此大經下,明說教時異;五、此經若具下,略解經題。

初又二:初正釋,次此則下結法同譬。

初又二:初標性德之理體,次無始下解釋。

夫正道幽寂,無始無終;妙理虗玄,非新非故。

初言夫者,發語之端也。正道明種智體,幽寂明涅槃體。妙理下,辨體虗玄,量同法界。無明生死,亦復如是。

△次、釋,又二:初、通明事、理;次、此經乃下,今經事、理。

初又二:先釋始終,次無明下釋新故。

無始而言其始者,謂之無明生死;無終而語其終者,即是種智涅槃。

初言無始而言其始者,約修以顯其性,謂以智觀方識無明,故云而言其始。無終而終者,約修成以,故云而語其終。是則種智涅槃名理,無明生死屬事。又修得種智涅槃為事,性種智涅槃理也。文意專依初一義以釋。

△以無明下釋新故。

無明生死,本自有之,名之為故;種智涅槃,修因方克,目之為新。

例爾。

△次此經下,正別明今經事理因果之相,為四:初釋依非始終而立始終,以顯因果之相。

此經乃於非始之始,分別佛性三因之殊,還就無終之終,辨於涅槃三德極果之別。

言殊別者,筆語從便,其義一也。

△二、若佛性下,釋因果體,如顯新故。

若佛性之因非因,涅槃之果非果,是則因如不異果如,果如不異因如。若因如不異果如非止,涅槃之如非新,佛性之如亦復非新。若果如不異因如非止,佛性之如非故,涅槃之如亦復非故。

△三、是則佛性下,結歸不二。

是則佛性、涅槃、因果之如,皆是非新非故。

△四、非新下,結成修性。

非新非故之理,即是法身。非新而新之果,即是摩訶般若。既有非新而新種智之圓極,則非故之故無明生死患累,究竟斯亡,目之解脫。

亦云事理。以顯三身三德之相爾。今經旨趣。

△次此則下,結法同譬中。

此則三德之義宛然。不縱不橫,妙等伊字。

云不縱橫者,謂因時三德不縱不橫,果時亦爾,法與譬令妙等。

△但眾生下。二、明機教不同中。

但眾生利鈍不同,是以大聖赴緣之教,亦有頓漸之別。頓則譬於忍辱之草,牛食即得醍醐;漸則五味階級,次第圓滿。或有不定根緣,為赴此機,所說教門,非頓非漸,喻之置毒於乳也。

言或有不定者,只不定一言,兼於顯露、祕密二不定義。又云非頓非漸者,以不定教不專頓漸,故著雙非之言。

△皆是能忍下,三、明教主得宜中。

皆是能忍。妙窮權實,巧赴根緣,化他利物,罄無乖爽。

云妙窮權實者,謂即實而權,即權而實,故能巧赴逗物,所宜爽者。

△今此大經下,四、明說教時異。於中二:初、述所為意。

今此大經為欲開通往昔教門,顯發如來方便密義,故於娑羅雙樹大師子吼。

△次、師子下,釋相。

師子吼者,名決定說。決定說者,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如來畢竟不入涅槃,不入涅槃即是入於無上大乘大般涅槃。

皆可見。

△此經若具下,五、略解經題,又二:先正釋;次若具下,重釋以顯題旨。

初文二:初、標二音。

此經若具依梵本,應云摩訶般涅槃那修多羅。摩訶言大,般涅槃那此翻滅度。

△次釋,又二:先正釋;次修多羅下,指廣。

釋中又二:初、標列。

釋此三字,具依兩義:一別,二通。

△次釋,又二:先釋,次別通下,結。

初又二:先別,次通。

初別中。

第一、別釋者,大即法身。故此經云:所言大者,其性廣博,猶若虗空。其性即法性,法性即法身也。滅者,即是解脫。解脫二種煩惱,生死永滅,免斯因果患累,即解脫義也。所言度者,即是摩訶般若。故大論云:信為能入,智為能度。當知別以三字標今經之目,即是三德之異名也。

云信為能入者,由有大信能入佛法,則令大智能度三惑二死之此岸,至三德涅槃之彼岸。

第二、通釋。大者,謂大法身、大般若、大解脫也。滅者,即是三德皆寂滅也。度者,即是三德皆究竟圓滿也。故通以三字標名,表三德皆大寂滅究竟也。

別通之義雖殊,然竝是用非果之果,無上祕密之極果,以標一教之首也。

△次指廣中。

修多羅即是聖教之總名,有翻無翻,事在別釋。

事在別釋者,如下四句釋,又如法華玄義卷第八廣釋。

△次若具下,重釋中為三:先標;次大若下,正釋三義;三、總攬下,離三法以對五章,標極教首。

若具依梵本,應言摩訶般涅槃那,今翻為大滅度。

初如文。

△次正釋文自為三。

大若虗空不因小相,又其性廣博多所容受,又名不可思議諸佛之法界,是為三義釋大也。

初若虗空者即般若畢竟空,又其性下即解脫,又名不可下即法身,是則一名之下皆具三義。

△次滅中。

滅者,滅二十五有及虗偽物,又得二十五三昧種種示現,又生滅滅已寂滅為樂,是為三義釋滅也。

初云滅二十五有者,即畢竟空。虗即假名,物即實法,內外假實皆忘,方名畢竟空。又得下,解脫。又滅生下,法身。滅生滅滅已,即真諦涅槃。忘寂滅為樂,即中道涅槃。體本法界,亦不可得。

△三明度中

度者,度於不度,又度於度,又度此彼之彼岸,亦度非彼非此之彼岸,譬如神龜水陸俱度,是為三義釋度也。

先法,次譬。法中云度於不度者,般若也。三惑二死不度之者,而皆度之。又度於下,解脫也。入空出假,悉令安置解脫法中。又度此彼下,法身也。生死為此,真諦為彼,中道體顯,任運亡照,故云亦度等。

△三、對五章者。

總攬三法、三目、三點,名大般涅槃。金剛寶藏,滿足無缺,不縱不橫,不竝不別,微妙祕密,以當其體。常住不變,恒安清凉,不老不死,以當其宗。置毒佛性,徧五味中,味味殺人,震大毒鼓,雖無心欲聞,聞之皆死,八大自在我,以當其用。常住二字,無上醍醐,與諸典別,決定之吼,以當其教。名含體攝,常宗毒用,極教之相也。

初對釋名,金剛下對體,皆可解。對宗中云常即常德,恒安即樂德,清凉即淨德,不老等即我德。初後常觀四德行道自因之果,故云以當其宗。用等可知。極教之相者,若非圓常,極教無此毒用。宗則非常,體不徧攝諸法,名豈含於三德?祕藏澤明云:釋此經略為六門:一明說經意,二明經宗旨,三明體性,四釋經時代,五釋經題,六釋經文。初門分二:一總明說經意。寶法師云:諸經中說諸佛菩薩發心願行,皆為欲令一切眾生當得成佛。今經亦爾,一切菩薩信眾生悉有佛性,當得成佛。二別明說經意等,如彼廣釋,不具記。

△玄義下,次開章廣釋。文為二:初、標列。

玄義開為五重。

一釋名, 二釋體, 三釋宗, 四釋用, 五釋教。

△次解釋於中大文自為章。

初釋名,文為二:先標列。

釋名又五,謂翻、通、無、假、絕。

△二、解釋。於中又二:初正釋;次總結下,結歸圓極四門絕言之教。

初正釋,文自為五:初翻名,又二:先明正翻,次釋其義下釋名下之義。

初又二:先標列。

翻者四說,謂無有、亦有亦無、非有非無。

△次、初言下,解釋,為三:初、示五竺輕重不同;次、如言下,正辨不同相;三、其各下,敘舊。

初言無者,天竺五處不同,東、南、中三方奢切小殊,西、北兩處大異。

初如文。

△次不同中三:初述彼類此;次有人下,岸謬;三、毗婆下,引證以顯正義。

如言摩訶摩醯泥曰泥洹,此則三方。如言洹𨽻槃那、般涅槃那,此則二方。類如此間楚夏耳。

初如文。

△次岸謬中

有人以泥曰目雙卷,泥洹目六卷,涅槃目大本,是義皆不然。雙卷明八十無常,六卷明金剛不毀,豈可以方言簡義?

云豈可至義者,夫翻名從義,豈可以方言能定邪?

△三、引毗婆娑者

毗婆沙云涅槃那,今經無那字,葢譯人存略耳。肇論以摩訶涅槃為彼土正音,古今承用。

十住毗婆沙也。

△三、敘舊中二:初文自為四句,次出開善,四、釋。

初又二:先出四句以示相;次今明漢人下,今家略非以顯正翻。

初文自四:初明無翻,又二:先標。

其各說者,凡有五家:

△次一、廣下,列釋五家。

一、廣州大亮云:一名含眾名,譯家所以不翻,正在此也。名下之義,可作異釋。如言大者,莫先為義,一切諸法莫先於此。又大,常也。又大是神通之極號,常樂之都名,故不可翻也。二云名字是色聲之法,不可一名累書眾名,一義疊說眾義,所以不可翻也。三云名是義上之名,義是名下之義,名既是一,義豈可多?但一名而多訓,例如此間息字,或訓子息,或訓長息,或訓止住之息,或訓暫時消息,或訓報示消息,若據一失諸,故不可翻。四云一名多義,如先陀婆一名四實,關涉處多,不可翻也。五云秖先陀婆一語,隨時各用,智臣善解,契會王心。涅槃亦爾,初出言涅槃,涅槃即生也;將逝言涅槃,涅槃即滅也。但此無密語,翻彼密義,故言無翻也。

如文。

△次有翻中二:先引梁武例論可翻,次明十家所說。

二、云有翻者,梁武云:佛具四等,隨其類音,溥告眾生。若不可翻,此土便應隔化四等。亦是不徧引釋論。般若尊重,智慧輕薄,既得以輕代重,何得不以真丹單別翻天竺兼含?

初、梁武意者,涅槃若不可翻此土,則無法可以施化。佛教唯被西土,故云便應隔化。四等亦是不徧,謂慈、悲、喜、捨,諸經皆翻名。若例涅槃不可翻者,義亦不徧此土。

△次明十家又三:先標意。

既可得翻,且舉十家。

△次一竺下,列釋。

一、竺道生,時人呼為涅槃,聖翻為滅,引文云:聞佛唱滅,悲哀請住,魔王所以勸令速滅(云云)。二、莊嚴大斌,翻為寂滅,引文云:生滅滅已,寂滅為樂,前家止滅於生,後家滅生復滅於滅,故言寂滅(云云)。三、白馬愛,翻為祕藏,引文云:皆悉安住祕密藏中(云云)。四、長干影,翻為安樂,引文云:如人病差名為安樂,安樂名涅槃。五、定林柔,翻為無累解脫,既無創疣即無累也。六、太昌宗,翻為解脫,引四相品云:涅槃名解脫。迦葉品云:慈悲即真解脫,解脫即大涅槃。七、梁武,翻為不生,引文云:斷煩惱者不名涅槃,不生煩惱乃名涅槃。八、肇論云:無為亦云滅度。九、會稽基,偏用無為一義為翻也。十、開善、光宅,同用滅度,引文云:大覺世尊將欲涅槃。引六卷云:大牟尼尊今當滅度。彼此兩存,正是翻也。

△三、例大下。例結。

例大本稱娑羅雙樹,六卷云堅固林,又引法華長行云中夜當入涅槃,後偈云佛此夜滅度,又引華嚴云古來今佛無般涅槃,除化眾生方便滅度,又引遺教佛臨涅槃略說教誡,又云時將欲過我欲滅度,是為十家明有翻也。

竝如文斌(府巾反,文質也)。

三、明亦可翻亦不可翻者。叡師云:秦言謬者,定之以方冊;梵音不可變者,即而書之。匠者之公謹,受者之重慎。今經翻摩訶為大般涅槃,三字存梵音,是則一字可翻,三字不可翻。梵漢雙題,正應在此。

四云:大名不可思議,故非可翻非不可翻。

三、四二句竝可解。

△今明下,次略非以顯正義。

今明漢人多不曉梵,即有眾說莫知孰是,世既咸用開善未能異之,今雖同其翻不用其義。同翻者,摩訶此翻為大,般涅此翻為滅,槃那此翻為度,是為大滅度也。有翻無翻四家竟。

可解。

△次、開善,為三:先、述彼,四、釋,次、觀師難,三、今師一一難破。

次出開善四解。一云滅據法,度據人。生死之法,滅已還無。生死之人,轉而作佛。二云滅名目無,滅有還無故。度名目有,從此至彼故。實法道邊,人法俱滅。相續道中,人法俱度。三云滅是有餘,度是無餘。有餘涅槃,既未究竟,止可是滅。無餘永免,方得是度。四云滅是本有今無之義,而加之以度者,是永免之名。欲明凡夫之死,亦得是滅,而非永免,不得稱度。

初言實道者,果地法也。相續道者,謂修因向果時人法俱度,如此因果令是。

觀師難初解云:若生死之法滅無,生死之人附何而度?若生死假人轉得成佛,生死之法何不轉為涅槃?

△三、今研者,於彼一一解,皆約四教破之,尚不成藏等三教之義,何況得成圓教菩薩義邪?於中為二:先示四番研相。次若具下,結意。

初番為二:先研不成四教菩薩義;

今研初解,是何等義?若依聲聞法者,三果生死未併滅,假人不永度。若第四果,凡法因雖滅,凡法果未滅,假人猶未度。若灰身滅智,假法俱寂,寂則不論度,又不得作佛。若菩薩法者,凡法都不滅,假人又不度,是誰法滅?何等人度?如此往推,非三藏義也。若依聲聞菩薩共法者,三乘之人,同以無言說道,斷煩惱,入第一義。即體生死法是涅槃法,不論滅與不滅;即生死人是涅槃人,不論度與不度。既無法可滅,何用以滅目之?既無人可度,用度目誰?如此推之,則非通教義也。若獨菩薩法,非但滅生死之譌法,亦滅涅槃之真法;非但度生死之凡人,亦度出世之聖人。彼師言不涉真法,語不論聖人。以此往推,非別教義也。若就佛法者,滅之與度,不縱不橫,無二無別。彼師分滅異度,離法論人。如此往推,非圓教義也。

△次既非下,結非。

既非小、非共、非菩薩、非佛,竝非先聖之法言,不敢道也(云云)。

竝如文。

△次研第二解,為二:先案三權一實研;次既非下,結非釋失。

今研第二解,若以滅目無,以度目有者,若受此有無,猶是苦諦;執此有無,猶是集諦;修此有無,猶是道諦;盡此有無,猶是滅諦。滅諦之真,尚不可以有無名之,云何以有無名大涅槃?如此往推,非三藏真義。

若以滅目無,以度目有。若雙目生死,生死本自不然,今則無滅。生死既無滅,以滅目誰?生死本自不然,那得是有?非有則無度法,亦無度者,度復目誰?既不可以滅度目於生死,云何以滅度目於涅槃?疆以疣贅,累彼虗空。以此推之,非是聲聞、菩薩共法。

初二如文。

△三、明別教中三:初、約名法研;

若以滅目無,以度目有者,此以名召法,以法應名,名物尚字,為見所縛,云何以見義釋大涅槃?

△二、約二門研。

若以滅目無門以度目有門者,為目小門?為目大門?小門能通,拙所通譌。貧住化城,久已被棄,云何以拙能通釋大涅槃?

△三、約真俗。

若以滅目無,以度目有,明真俗二諦者,此是偏邪二邊,云何以二邊釋中道大涅槃?如此往推,則非菩薩法也。

△四、約圓教。

若以滅目無,以度目有,有不關無,無不關有,滅非是度,度異於滅,縱橫狼藉,劫掠群牛,不解鑽搖,醬猶難得,況酥醍醐?如此往推,則非佛法。

既非小乘、非共乘、非菩薩乘、非佛乘,是何等義邪(云云)?

△研第三解

今研第三解,若有餘涅槃既未究竟,止可是滅,無餘永免方得稱度者,亦應滅度四住非是究竟,滅度塵沙方得稱度。又滅度塵沙亦非究竟,滅度無明方得稱度。又滅度無明亦非究竟滅度,究竟滅度方得稱度。以後望前,前非究竟,第二、第三亦非究竟,何得以初番滅度釋大涅槃(云云)?

唯約別教,漸次以破。

△研第四解

今研第四解,凡夫已有還無得是滅,亦應凡夫從此至彼便應是度。若凡夫非度,凡夫亦復非滅。若聖人已有還無亦得是滅,聖人從此至彼復應是度。若凡聖俱度俱滅,若為論異?若同凡聖,則近陿非高廣;若異凡聖,亦非高廣。非高故則非無上,非廣故則有邊涯。云何以此釋大涅槃?

專約圓教,融即以破。

△次結中。

若具研四解,應作四四十六番,今但十番而已,餘皆可知。明哲自解,何俟多言。時人以開善為長,故薳研之,餘人置而不言耳。翻名已如前說。

云但十番者,第三、約別教,第四、約圓,并前第一、第二各四,但成十番。

△第二、釋義為二:初釋三義;次今依下,簡示今經涅槃。

初文自三,就釋大義為四:初標列,次釋論下引證釋成,三今言下正釋,四於一下結成祕藏。

釋其大義者,大有三義:一、理大;二、智大;三、用大。

初云理大、智大、用大者,此與法華十妙名略而義同者,理、智二大當彼自行因果五妙,用大當彼化他能所五妙。又彼妙即是此大家之妙,此大即是彼妙家之,以義同故。

△次引論者。

釋論謂大、多、勝,大取包廣,多取含攝,勝取秀出。

大、多、勝三,與彼對義小異。彼以勝對法身,大對報身,多對應身,體同對異,以義通故。

△三、釋中。

今言法身法界,徧一切處,是廣大義。報身智境,照發相應,不可窮盡,是含攝義。應身自在,無能遏絕,是勝出義。

云胎藏相應者,謂智照境、境發智,故云相應。應身自在等者,機興則應、機息則滅,無方大用彌輪法界無能遮止。

於一大字,三法具足,不縱不橫,不可思議,名祕密藏。祕密藏者,即大涅槃。

△二、滅為四:初、標列;次、性滅下,正釋;三、如是下,結成,顯大涅槃;四、於一滅下,結法同譬。

釋般涅為滅。滅有三義,謂性滅、圓滅、方便滅。

初如文。

△次、釋中。

性滅者,理性至寂,非生非起,生起不能喧動,故名性滅。圓滅者,照無不徧,發無不足,明窮境極,故名圓滅。方便滅者,權巧妙能,逗必會,取必克,故名方便滅。

云理性至寂者,此約契於極,果滿以說,故云至寂。非生非起者,從因契果為生,理顯名起,只是性滅,生不能喧,起不能動,故云非也。發無不足者,此明境發於智,由境發智,智無不圓,故云足也。明窮下,釋智境照發之相。逗必會者,稱適機宜,故取必剋,三密引之,無不入實。

如是三滅,即三解脫。無縛無脫,是性淨解脫;因果畢竟,是圓淨解脫;巧順機宜,無染無累,是方便淨解脫。於一滅字,三脫具足,不縱不橫,不可思議,故名三點。三點者,即大涅槃。

△三、釋槃那,為四:先標列;次正釋;三、如此下,結歸;四、於一度下,結法同譬。

釋槃那為度。度有三義,謂實相究竟度、智究竟度、事究竟度。

初槃那者,亦名息。息有三義:一、息生死有為因果,趣入無為名息。二、修行契實名息。下文云:若能斷除三十七品所行之事,是名涅槃。三、息化歸真名息。

△次、釋中。

實相度者,諸佛之師也。非此非彼,亦非中流,非能非所,無始無終,故名實相度。佛師度故,諸佛亦度。論云:智度大道佛善來,智度大海佛窮底。即其義也。智度者,如如智稱如如境,函大葢大,照發相應,故名智度。論云:智度相義佛無閡。即其義也。事度者,自度度他,彼我利益,無不究竟,慈悲誓願,一切周悉,故名事度。

云非能非所,二乘及三菩薩能也。非所者,非兩二乘及三菩薩所度涅槃也。次智度者,有三:先法,次函下譬顯,三照發下合。言智度相義者,謂如法相解也。

如此三度即三般若:實相般若是一切種智,與諸佛同體;觀照般若即一切智,與諸佛同意;文字般若即道種智,與諸佛同事。

△四、結中。

於一度字,三智具足,不縱不橫,不可思議,故名面上三目。三目者,即大涅槃。

云面上三目者,智是能照,目能見,故用譬之。

△今作下,次簡示中二:先簡次第不融,非今經意;

今作三番九義淺深別異各各不同者,雖復多含攝勝,未是今經正意。文云法身亦非,那可單作三身釋大?文云解脫亦非,那可單作三脫釋滅?文云般若亦非,那可單作三智釋度?故知單釋非今經意。

△次今經意下,明今經三法互融成大涅槃,又二:先明九法互融成大涅槃。

意者,文云:三法具足名大般涅槃。三法即三智,三智即三點,三法即九法,九法即三法。三法即九法是不縱,九法即三法是不橫,不竝不別亦復如是。不三而三、不一而一,所以名祕密藏。攝一切法悉入其中,是諸佛體、是諸佛師,都名總號乃為具足,稱大涅槃意在此耳。

△次一智下,結法同譬,顯大涅槃。

一智三智,三智一智,所以名一面三目,涅槃亦耳。一脫三脫,三脫一脫,所以名伊字三點,涅槃亦爾。體意及事,不得相離,不得相混,不可言言,不可思思,故名大涅槃。

皆可見。

△二、釋通名,為二:先釋,次料簡。

初又二:先明通意。

二、釋通名者,涅槃之名,徧布諸處,安樂一意,亘十法界,皆稱安樂。

△次梵行下,別經示相,為五:先引經以示通相;次達磨下,別同;三、若依下,判;四、若擘下,斥有餘義不成;五、又若下,斥通義不可依。

初示中。

梵行品云:寒地獄中,若遇熱風,以之為樂。熱地獄中,若遇寒風,以之為樂。如是安樂,亦名涅槃。獼猴得酒,則能起舞,騰枝躍樹。秋水卒至,河伯欣然。魚鼈噞喁,歕沫戲沼。如是安樂,亦名涅槃。餓鬼飢渴,得水食飽滿,則得安樂。如是安樂,亦名涅槃。修羅怖畏,得歸依處,則得安樂。如是安樂,亦名涅槃。如貧得藏,如病得差,則得安樂。如是安樂,亦名涅槃。檀提婆羅門,飽食撫腹,我今此身,即是涅槃。此計欲界果報法為涅槃。阿羅羅仙,得無想定。此計色界法為涅槃。鬱頭藍弗,得非想定。此計無色界法為涅槃。文云:斷欲界結,則得安樂。乃至斷無色界結,則得安樂。如是安樂,亦名涅槃。此多用善因為涅槃也。若三十三天,常樂我淨,用善果為涅槃也。若修二乘者,多貪欲人,得不淨觀,則得安樂。如是安樂,亦名涅槃。乃至數息慈心,念佛因緣,亦如是。此計二乘方便法為涅槃也。若斷三界煩惱,八萬六萬四萬二萬一萬住處,則得安樂。如是安樂,亦名涅槃。此計二乘果法為涅槃也。釋論云:菩薩從初發心,常觀涅槃行道。初心菩薩,亦名涅槃。此文云:十住菩薩,雖見不了了,亦名涅槃。諸佛法王聖主住處,乃得名為大般涅槃也。涅槃之名,隨情逐事,浩蕩若此,葢是通名也。

噴(普悶反,吐氣也)文云多用善因者,謂因於現善而得於樂,名為善因。又三十三天用善果者,三十三天有不死甘露,君臣共服,譬常樂我淨,此則用於十五果法為涅槃也。

△次引同中三:先引經釋相;次二乘下,判屬;三、昔滅下,結昔非,顯今是。

達磨鬱多羅,此翻法勝。解云:煩惱滅,名有餘涅槃。引經云:滅諸煩惱,名為涅槃。離於生死,名無餘涅槃。引經云:離諸有者,乃名涅槃。此就所滅,釋二種涅槃也。

初如文。

△次判中

二乘所得二涅槃,若於如來皆是有餘,唯佛乃是無餘。引勝鬘云:二乘是有餘,如來是無餘。

云二乘是有餘者,未斷變易故。

△三(結昔非,顯今是)。

昔滅是盡,今滅非盡。經云:不應生滅盡想。涅槃非滅,非滅故常也。

昔滅是盡者,明真諦涅槃是有盡法,以未見中故。

若依鬱多之解,乃是通涅槃今昔相對一途之說。

△四斥中

若擘肌分理,義則不然。何者?二乘有餘、無餘,所滅則異,真諦則同。若於如來皆是有餘,唯佛是無餘者,若爾,二乘既是有餘涅槃,子縛斷、破無明、入菩薩位、見佛性、生死身謝,即應同佛入無餘涅槃,何事被訶言非不斷煩惱、不到彼岸、破除草庵?若此等皆無分者,云何對佛是有餘涅槃?

云肌者,彼也。斥意者,若分別有餘無餘涅槃無為之理,隨教不同義皆有在,不同古人一槩判之,大小無歸故云不然。言所滅則異者,滅子縛得有餘,滅果縛得無餘。又聲聞觀四諦以滅子果二縛,支佛觀十二因緣以滅子果二縛。又聲聞但滅正使,支佛兼滅少習,故云所滅異也。若爾二乘至見佛性者。難意者,佛及二乘有餘無餘各別,何得相望釋之?

又若二乘有餘、無餘,對佛而得是有餘涅槃者,自地獄以上至菩薩已還,例應如此。若諸涅槃皆不可得,然二乘安?是故知鬱多羅之說不可依也。

△次料簡中二。先問:

問:安樂之名通十法界,佛性四德名復云何?

△次答。於中三:一、答佛性通;二、答四德通;三、然名下,示須三番四句料簡。

答:經云:一切諸法中悉有安樂性,一切眾生悉有佛性。豈非佛性通邪?

初如文。

△次四,德通中。

文云二十五有,有我不邪?答言有我,寱言刀刀,又楊樹、黃葉等,豈非四德通邪?

云二十五有有我不邪者,具足應云有我樂淨常不邪。寱言刀刀者,外計邪常等四也。楊樹譬妄常,黃葉譬妄淨,木牛馬譬妄樂,木男女譬妄我,故云等也。

△三、四句料簡中四:初、明名義通,故須三、四料簡;次、釋;三、前一下,結;三、番爾齊;四、問:如此下,正料簡。

然名乃該通,義不得混,應作三番四句料簡。

初如文。

△次、正釋,自為二:先、標列四句。

初四句,謂通、別、亦通亦別、非通非別。

△次、通下,釋文,自為四:初、通。

通者,如向說。

如向前六道、二十五有,皆通有涅槃是。

△次別。

別者,各有所以。六道以安身適性為安樂,猶起煩惱惡因,招生死苦果,安樂義不成。要斷煩惱,使苦樂不復隨身,憂喜不復隨心,得有餘無餘,灰身滅智,隔別生死,入于涅槃者,則與六道別也。

可見。

△三兩亦句中。

菩薩從初心為一切眾生觀涅槃行道,望二乘是別,望佛猶通,即是亦通亦別也。

云望佛由通者,由與小共復屬通途,未階究竟大涅槃故,名為亦通。

△四、兩非句中。

諸佛究竟大般涅槃,非六道之通,非二乘之別,即非通非別之安樂也。

亦應云非方便教菩薩之別,又無者略。

△又安樂下,第二番,為二:先標列;

又安樂之名,或是病非藥,或是藥非病,或亦藥亦病,或非病非藥。

△次釋自為四句。

是病者,長者沒已,劫掠群牛,𤚲乳自食,漿酪醍醐,一切皆失。如來去後,鈔竊正法常樂之名,如蟲食木,偶得成字,不識是非,廣起顛倒,沈淪生死,隨其流處,有種種名,或辛或酸。故知三界四倒,但是病而非藥。

為治此病,說四非常,倒瀉此病,病去惑盡,名入涅槃。文云:三種病中無三種藥,三種藥中無三種病。此小涅槃,但藥而非病。

雖復病去,而藥不亡,還執此藥,而復成病。文云:其後不久,王復得病。當知四非常,亦藥亦病也。

初、二、三句可見。

△第四句又二:先明以小斥劣。

治此病故,還用常樂我淨而倒瀉之,故斥無常病,說於新伊,是勝三修。不同凡夫之倒病,不同二乘之偏藥,故名非藥非病。

△次、又新下,重釋。

又新伊但是藥而非病,正法正性,非藥非病之安樂也。

竝如文。

△又小而下,第三番亦二:先列句;

又小而非大,大而非小,亦小亦大,非小非大。

△次、釋自為四:初、小。

小者,二乘也。雖斷煩惱,猶有習氣,我身我衣,我去我來,謂佛與己等,唯有常淨,無有我樂,三寶差別,則是習氣,所以為小也。

如文。

△大句中

云何名大?諸佛如來竪出九界,橫收一切無邊底故常,大丈夫故常,能化度一切故常,不可思議故常,具八自在故我,斷苦樂故樂,大寂故樂,一切知故樂,身常故樂,有大淨故業淨、身淨、心淨,是故名為大涅槃。

云無邊底者,表橫竪不二。

△三兩亦句。

菩薩望下為亦大,望上為亦小。

可見。

△四兩非句。

凡夫六道,不斷通惑故非小,無四德故非大。例前應就理為非小非大互顯,令易解耳。

為二:先釋,次例。竝可見。

前一番從地獄已上料揀,次一番從外道已上料揀,次一番從二乘已上料揀。

△四、正料簡中二:先問:

問:如此料揀,六道二乘既非安樂,何故強說為涅槃邪?

△次答

答:通有四悉檀因緣故則作通說,云何更別問邪?所以作通說者,為悅眾生故、引導生善故、破壞諸惡故、顯昔第一義故,通說無咎。又佛常依三諦說法,依俗故說六道安樂,依真故說二乘安樂,依中故說佛菩薩安樂。又不離俗而有真中,尚得即俗即真即中,何意不得六道說通安樂是涅槃邪?龍樹云:因緣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是其義也。

為五:初正答有四悉因緣故須通說,次所以下別示四悉益相,三又佛下明佛說必依諦故須通,四又不離下明達俗即真中故須通,五龍樹下引證。言因緣所生法者,六道法也。即空者,六道有二乘法也。即假者,六道有菩薩法也。即中者,六道有佛法也。故云何意不得六道為涅槃邪?

△三、釋無名,為三:先敘舊;次初家下,破;三、今言下,正釋。

初為二:先標。

三、釋無名者,先出舊解。

△次、釋。

一云真如實際等,是真諦名。佛果涅槃,常樂我淨等,是俗諦名。而言涅槃無名者,無生死患累之名,而有美玅之名也。引互無為證,涅槃無生死之名,生死無涅槃之名耳。二云真諦涅槃,俱無名無相,名相所不及,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引肇論,江河競注而不流,日月歷天而不周,豈有名於其間哉。三云真諦無名,佛果涅槃,雖復冥真,猶是續待二假,故涅槃不得無名也。

又自有於真善玅有之名,然古人皆約所無以釋涅槃無名。次家名相所不及者,謂言語道斷故名所不及,心行處滅故相所不及。又引肇論有四句,謂旋嵐[這-言+(?/晏)]岳而常靜,江河競注而不流,野馬飄鼓而不動,日月歷天不周。此四句是彼物不遷論文,彼明俗諦三世無來去。今用衍門初義釋者,應云江河競注謂俗諦,而不流謂俗如幻如化,餘三句例爾。正當今文約有即空,無生真諦明矣。第三家云猶是續待二假者,由因滅果即相續假,佛果涅槃異,菩薩所得即竪待,唯佛得之,眾生未得即橫待,因成是所破,故不說之。

△次破中三:先騰執;次若定下,破;三、然三藏下,結判。

初家真俗俱有名,第二家真俗俱無名,第三家真無名、俗有名,應更有第四家執真有名、俗無名,未見執者。

初如文。

△次破中二:先破墮倒,以能為所故。

若定執此,墮四倒見。若以四為方便,正是三藏四門。

△次何者下,釋文自有四。

初文為二:先判墮小有。

何者?若引互無有美玅之名者,斷奠是三藏有門。

△次、能通下,釋。

能通是有,所通是非有,何得用小乘能通,釋大涅槃所通?指荒塗為寶所,認魚目是明珠,大無所以。

於中云指三途為寶所者,若以二乘能通釋大涅槃狀,當指三途為寶所等。

若言真諦、涅槃皆無名者,秖是三藏空門。

若言真諦無名,佛果涅槃猶是續待二假者,秖是三藏亦有亦無門。

復應有計非有非無門者,未見其人也。

二、三、四門可解。

△三、結判中,文為四:初、判失;次、縱令下,約教縱之;三、將此下,結非;四、問答釋疑。

然三藏、涅槃既非數法,尚不是一,何得有四?四者,能通之門耳,不可以能通為所通。

初如文。

△次縱中。

縱令跨節是通教四門者,亦不可以通教能通為通教所通,何得以共能通釋別所通?又跨節為別教能通者,亦不得以別能通為別所通,那得以別能通釋圓所通?

云跨節者,只是越藏、用通等。

△三、結非中。

將此望之,節節無意,窈然大遠,故不用此無名釋大涅槃(云云)。

云杳然大遠者,去大涅槃途遠也。

△四、釋疑,為二:先問,次答。

問:古來傳譯,什師命世?升堂入室,一肇而已。肇作涅槃無名論,其詞虗豁,洋洋滿耳。世人翫味,卷不釋手。意復云何?

初問意者,論與前諸意復云何邪?

△次答為六:先謙恭以示旨趣;次其論下,釋四句相;三、然其下,示論元意;四、辨差下,判其所屬;五、夫通下,斥失。執共能通,而求別所,終不得可。六、然綱下,結非。

答:高僧盛德,日月在懷。既不親承,其門難見。鑽仰遺文,管窺而已。觀其旨趣,不出四句。

初云高僧者,謂肇公也。

△次、釋相文,因為四:初、有句中。

其論云:有餘無餘涅槃者,良是出處之異號,應物之假名。若無聖人,知無者誰?若無聖人,誰與道遊?即其有句也。

其論有餘無餘者,只緣云有餘無餘涅槃,則成通義,何以不云三德涅槃?又良是出處者,出是有餘,處是無餘也。

△次無次無句中。

寂寥虗豁,不可以形名得。微玅無相,不可以有心知。豈有名於其間哉?即其無句也。

云不可以形名得者,謂不可以身說得也。

△三兩亦句中。

果有其所以不有,故不可得而有,有其所以不無,故不可得而無耳。恍忽窈冥,其中有精,本之有境,則五陰永滅,推之無鄉,則幽靈不竭,即其亦有亦無句也。

云果有其所以者,皆以上句證無,故云所以不有;下句證有,故云不可得而有。又恍忽窈冥,無也。其中有精,亦有也。本有,下例爾。

△四、雙非句中。

然則有無絕於內,稱謂淪於外,視聽之所不暨,四空之所昏昧,而欲以有無題牓標其方域者,不亦邈哉!即其非有非無句也。

論者,沒也。暨(其菓反,及也,亦居未反,縣名,在會稽)四空者,只是四句皆忌耳。邈者,遠也。

△三、爾無意,意在共乘。

然其作論談大,意不在小,不可謂是三藏四句也。文云超度有流,言不涉界外之流,大患永滅,不滅涅槃之患,故不可謂是別圓四句也。

△四(判其所屬)

辨差中云:三車出於火宅,俱出生死,無為一也。此以三三於無,非無有三。如來結習都盡,聲聞結盡習不盡。盡者,去尺無尺,去寸無寸,修短在於尺寸,不在無也。智鑒有淺深,德行有厚薄,雖俱至彼岸,而升降不同。彼岸豈異?異自我耳。以此推之,歸宗指極,在於三人同以無言說道,斷煩惱,入涅槃,文義孱然,何可隱諱?故知是通教四句也。

論中有辨差十演也。此以三三於無者,意云能無則有三乘,所無唯一真諦。去尺等者,積寸以成尺,故去尺無寸,如結習都盡也。

△五、斥失中

夫通教詮理非有非數,而以有無四句為通道之門。若執門求所通,其失一也。叉通教體法之觀,非如來本懷隨自意語,乃是俯提枝末隨他意語。故嬰兒行云:不知苦樂晝夜親疏等相,不能造作大小諸事,名曰嬰兒。不知苦樂是泯憂喜,不知晝夜是齊明暗,不知親疏是等憎愛,不作大小是亡巨細。三人同學體觀喻之以嬰兒,俱證無為喻之以入水,論其智德喻之以三獸,論其斷德喻之以灰斷。宗在他經要非此典,那忽將彼釋此?其失二也。又法華教起已破化城,一切諸菩薩疑網悉已除,千二百羅漢悉亦當作佛。佛開通教方便之門示真實相,云何追欣三獸更建草菴?其失三也。又聾瞶之徒不在法華席者,於哀歎品中更為分別:汝先所修悉是顛倒,我先所說亦非實語。斥故顯新指劣明勝,云何違經波動水浪,握捉瓦礫持作月形?其失四也。

文自為四:初失,如文。次失中云:俯者,就下也。提者,誘也。如嬰兒失故鄉,俯提弱喪,即其事也。第三失,如文。第四失中,齪(測角反,不齊也)。

△六、結非者。

然綱維既闕,網目安寄。執佛法之遺棄,謂是真實。徒施於十演,終非三德明矣。

若開權顯實,示圓常佛性,即今經綱維。如彼所釋,但是綱維之外網目而已,故云安寄等。十演者,論有十演九折。

△三、正釋,文為六:初標意;次無名下,明今涅槃從所離得名;三、無如是下,示圓四門從所得以顯體;四、無名之下,結開權顯實,明今經圓常涅槃,故云超度等;五、諸師下,斤失;六、梵行下,引文以顯今經涅槃無名。

今言涅槃,無名涅槃者,指三德涅槃也。

無名者,無六道安樂之名也。又無三藏有門見有得道獲有餘無餘涅槃之名,亦無見空得道、亦無亦空亦有得道、亦無非空非有得道獲有餘無餘涅槃之名也。又無三乘共行十地有門得道獲有餘無餘涅槃之名也,亦無空門、亦空亦有門、非空非有門得道獲有餘無餘涅槃之名也。又無別教有門得道常住涅槃之名也,亦無空門、亦空亦有門、非空非有門得道獲常住涅槃之名也。

初二如文。

△三、示圓門中。

無如是等諸方便之名,從所離故,故言無名;從所得故,故言涅槃。此即圓教有門之意也。又非離諸名外別一涅槃,即諸名無名便是涅槃,故言涅槃無名。此圓教空門意也。又從所離故,故言無名;從能離故,故言涅槃;能所合稱,故言涅槃無名。此圓教亦空亦有門意也。若有能所,則大有名,何謂無名?今無能所,稱為涅槃無名。此是圓教非有非無門意也。門雖有四,涅槃非四也(云云)。

初有門約相待釋,次空門約開權絕待釋,兩亦門約雙用釋,雙非門約雙非第三以顯第四門相。

無名之意,超度爾許諸涅槃名,然後乃顯圓當四門大般涅槃。

諸師都未嘗分別一兩節目,即道無名。無何等名?名曰無名,疑誤後生,今所不用也。

故梵行品云:無緣慈者,不緣眾生,亦不緣法,緣於如來,故名無緣。今亦例此,無六道之名,無四聖之名,而有祕藏涅槃之名,故言涅槃無名也。

△第四、釋假名,文為七:初、引德王徵責為立名之由;次、加葉下,明為緣假設;三、智度下,引同;四、亦如下,舉例釋成;五、是大涅槃下,明今經三假相;六、當知下,結前諸意;七、大論下,引同。

四、釋假名者,德王初云:涅槃非名非相,云何而言可得見聞?不可見故無相,不可聞故無名。佛以佛眼、佛耳尚不見聞,況復下地及與凡夫而能見聞?大悲方便,動樹訓風,舉扇喻月,能令機緣而得見聞。其見聞者,實無見聞而言見聞。

初又二:先引經明無,次大悲下釋得名之意。

△次、迦葉下,明假設。

迦葉品云:涅槃一名,有無量名,亦名無生無出,乃至亦名甘露,亦名吉祥。凡列二十五種,示其無量,悉為眾生而假施設。文云:如坻羅婆夷,名為食油,實不食油。無有因緣,強為立名,名為食油。如經廣說。涅槃亦爾,無有因緣,強為立名,名為涅槃。

又二,亦先引經立意,次文云下明為緣強立引物入實。

智度云:名假施設、受假施設、法假施設。實非色心而言色心,是法假施設。於色心上更設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是受假施設。於陰、入、界上更立張、王、李、趙等,是名假施設。

亦如攬色、香、味、觸,是法假施設;於四微上更作根、莖、枝、葉等,是受假施設;根、莖之上更立楓、柟、柹、柏等名,是名假施設。

△五、明今經三假。

是大涅槃亦復如是,強指此實法名為佛師,是佛祕藏,是法假施設。於佛師上更復分別法身、般若、解脫三點,是受假施設。於三點上更立名字大般涅槃,是名假施設。或復呼為洲渚窟宅,或復呼為乳麋玅味,或復呼為醍醐上藥,或復呼為一闡提,或復呼為一破戒明鏡,譬說虗空不可得、無障閡,如是豈非名假施設?

又二:先釋三假相,次或復下出異名,竝可解。

當知從地獄以上至佛已還,皆言安樂者,悉假名也。

△七、引同中二:先引同。

大論云:眾生無上者,佛是;法無上者,涅槃是。

△次所以下,釋意。於中為八:一、為令達俗,悟二空理。次涅槃下,明涅槃體徧。三、智度下,引論遣執達真。四、此經下,明今經依不思議以三稱。五、但依名下,明權引入實。六、涅槃亦爾下,明新伊四悉以益物。七、假立有下,餘三名例。八、應說下,結意。

所以設此假名者,欲令眾生知名、非名,名不在內、亦不在外、亦不在中間、亦不常自有。大品云:菩薩、菩薩但有字,佛、佛但有字。是字不住、亦不不住,是字無所有故。

初又二:先明性空,次大品下明相空。竝可解。

△次文中

涅槃亦爾。涅槃不在法身,文云法身亦非;又涅槃不在般若,文云般若亦非;又涅槃不在解脫,文云解脫亦非。三德中各各求皆不可得,三法合求亦不可得。

云三法中合求者,以一德即三德故。

故智度云:若人見般若,是則為被縛;若不見般若,是亦為破縛。若人見般若,是為得解脫;若不見般若,是亦得解脫。法身解脫亦如是。譬如幻化物,不可見而見,見而不可見,是事為希有。

此經名為微玅不可思議,但假名字名此三身為祕密藏涅槃,但假名字名此三般若為摩醯三目涅槃,但假名字名三解脫名三點涅槃,但假名字具足三法名大涅槃。

但假名字引導眾生,譬如空拳,為喜小兒,為引小兒,為止啼兒,為教黠兒,其事辦已,散指舒拳,拳無拳矣。涅槃亦爾,以新伊悅之,以新伊引進之,以新伊破之,以新伊悟之,是為假名四種利益。得利益已,寧復執名而起諍乎?

假立有名既爾,假立無名、假立亦有亦無名、假立非有非無名亦如是(云云)。

△八、結意者。

應說將跨來因緣(云云)。又如治噎法(云云)。

應知當分跨節開權,無非假名因緣,引物人實。如治噎法者,只是假想耳。

△五、釋絕名,為二:先正;次今以下,料簡。

初又二:先述他解,次將此下約教斥偏。

五、釋絕名者,有人以無釋絕,亡有而存無,無則不絕,非今所用。有人以離釋絕,言涅槃之中無有諸有,此尚非小乘義,亦所不用。有人以滅釋絕,言滅諸煩惱悉無所有,猶如火滅存於涅槃者,經稱是邪解邪難,此豈可用邪?有人引經云:如大香象,頓絕覊鎖,自恣而去。

初云無有諸有者,無二十五有因果也。

△次文又二。先非其偏

將此釋絕者,此乃三修比丘偏歎菩薩所絕一邊,義未具足,同上無名之意,非今絕名也。

△次、若言下,約教以示絕徧。於中自有四教:

初藏教為四:初非其待對非絕,次若知心下明賢位修絕,三若入見下明聖位發絕,四指此下結絕意。

若言語相逐,對無說有,乃至對有無說非有非無等,待對不息,言則不絕。若以心分別,介爾動念,心起想即癡,心亦不絕。心既不絕,言那得絕?

初云心起想即癡者,謂心有想即癡,無想即泥洹。心亦不絕者,心為想因故。

若知心是攀緣三界,攀緣三界生滅,是無常、苦、空、無我,息此攀緣,心無所得,心絕故其言亦絕。此乃脩習言語道斷,心行處滅,非真絕也。

若入見諦,苦忍明發,世諦死時,名生不生。身子云:我聞解脫之中無有言說,亦是解脫之中無有分別。此則真證言語道斷,心行處滅,葢三藏絕意。

△四、結意中。

指此一絕,凡絕幾許人法,況復餘邪?

云凡絕幾許人法者,謂三宗、六宗、外道、小乘、內外凡位人,當教四門法及人空、法空,一切皆絕,無不悉人真諦。況復餘邪者,況通別之絕,非古人所知。

△然入真下,次明通教,為二:先斥藏梏;

然入真時絕,出觀不絕。何者?真俗異故。一絕一不絕,待對宛然。云何名絕?

△次若能通下,正釋。於中二:亦先明賢位修絕;次若空下,明聖位發絕。

若能道遠乎哉,即事而真。聖遠乎哉,體之即神。見色與盲等,聞聲與響等。其說法者,無說無示。其分別者,無所分別。無絕無不絕,而名為絕。此亦方便道中,言語道斷,心行處滅。

初云聖遠哉者,謂道非遠,觀五陰即真故。體之即神者,達心即理故。

若空慧相應,入第一義,豁然清淨,無能絕,無所絕。無絕者,無絕法,此通教絕名意也。

△此雖冥下。三、明別教,為二:亦先斥通,所通非遠;次正釋。

此雖冥真,未冥中;雖斷通,未斷別。淨名云:結習未盡,華則著身。下文云:無明未吐,迴轉日月。如瘧病者,對界內說界外想,通惑對別惑,是則不絕。

初云如瘧病者,謂一日發,一日不發,已斷通惑如發,未斷別惑如不發,故以瘧病譬之。

△次、正釋中二:先賢位修絕。

若能以大涅槃心,修行五行,具十功德,是時一向專求大涅槃行,無復界內之心,無復界內之說,如是方便,亦名言語道斷,心行處滅,而未是冥中。

△次、若發下,聖位證絕。

若發中道,所得功德不與聲聞、辟支佛共,昔所不得而今得之,昔所不絕而今絕之,葢是別教絕名意也。

即從向後修中入地證中不與聲聞等六者,亦應云不與方便菩薩共。

△然證絕下。四、明圓絕,為二:亦先斥別,次正釋。

然證絕之時,乃同圓極,而修時梯隥,江河迴曲。何者?發心不能徧法界故,法界外更有法故,不名絕法。拙行不能行一行,是如來行,如來行外更有行故,不名絕行。非無上方便,方便上更有方便,非絕方便。

初云江河迴曲者,謂先空次假後中故爾。法界外有法者,中外由有空假及圓融三諦法故。

△次正釋中三:先明賢位;次若謂開下,聖位證絕;三、然諸經下,引同。

初又二:先明開三教四門入圓;次是圓下,明圓四門絕觀。

初又五:初、引經立境。

若圓發心觀大涅槃諸心法界,法界外更無復法界,獨一法界,故稱絕法界。又如經復有一行是如來行,如來行外更無復行,故名獨絕行。又如經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尼俱耶洲直入西海,猶如直繩,是絕

方便

△次、絕方便者下,開藏入實。

絕方便絕者,如經斷絕一切疑網心故,名為解脫。三藏四門即是法界、即如來行、即上方便。何者?生死即是涅槃,況聲聞法生決定心,寧起疑網?

△三、通下開入實。

通教四門,亦即法界共乘,疑網斷故。

△四、別下。開別。

別教四門即是法界,菩薩乘疑網斷故。

△五、是明下,結意。

是名斷絕一切疑網之心,名獨絕解脫。唯說一法界,不說餘法界;唯思一法界,不思餘法界;是為方便道中,言語道斷,心行處滅。

△次圓四門中。

是圓方便亦有四門:若謂一切法絕是法界,唯一法界,此約有門絕名也;若謂法界尚無法界,寧有其餘,此約空門絕名也;若謂法界微妙,一法即三法,三法即一法,此就亦有亦無門絕名也;若謂法界不可思議,此就非有非無門絕名也。此皆方便道。

云一法即三法者,謂三法宛然,名亦有,同一法界,體無復三,名亦無。

若謂開示悟入,如以金鎞抉其眼膜,二指三指了了分明,是名究竟絕言。言滿法界而無一言,心滿法界而無一念,是為圓教絕名意也。

△三、引同中四:先引大部證絕。

然諸經絕名,其旨非一。華嚴云:如執虗空風,如畫虗空中,說之已自難,何況以示人。淨名云:諸法不相待,一念不住故。又諸菩薩言於言,文殊言無言,淨名杜口絕言。

△次、善吉下,引小聖及菩薩論證絕言。

善吉云:我無所說,不覺不得。龍樹云:若法為待成,是法還成待,今則無因待,亦無所成法。

今則無因得下,正用此句證絕無也。

△三、今經下,明今經絕待之大。

今經云:譬如虗空,不因小空名為大也。涅槃亦爾,不因小相名大涅槃。云何小相?從二乘所證,乃至生死安樂,皆是小相,不因此小而名大也。又云:譬如有法,不可稱量,不可思議,乃名為大。涅槃亦爾,不可稱量,不可思議,故名為大。

△四、當知下,結正。

當知絕名涅槃,其義顯矣。斯文甚多,逗緣亦異,不可一槩。

△次料簡中三:先標列;次云何下,釋;三、云何絕絕下,重釋絕。

今以四句料簡,謂不絕、絕、非絕、非不絕、絕、絕。

云何不絕?如前六道安樂等。云何為絕?如三藏通共等。云何非絕非不絕?如引四門等。云何絕?絕圓四門是也。

初二如文。

△三、重釋中。

云何絕絕?絕能絕所,故言絕絕。從別教四門以下,名為所絕;從圓教四門,名為能絕。以能絕絕所絕,能絕亦絕,如前火木然於草已,亦復自然。當知絕名與無名為異,義在此也,故言絕絕。

云能絕亦絕者,今所絕是絕,所即法界,豈更有能?故云能絕亦絕。又亦復自然者,始從觀行火木,即與草木同然,名觀行絕。

△次、總為五:初、標五重意。

次總結釋名一章,開為五重,都是圓教四門意也。

△次、若大涅槃下,正釋。

若大涅槃名真善玅有,本自有之非適今也,此是有門義,故作翻名同名釋之。若大涅槃空、迦毘羅城空,此是空門義,故作無名釋之。若大涅槃亦色非色,此是亦空亦有門義,故作假名釋之。若大涅槃名為中道,遮二邊故,此即非空非有門義,故作絕名釋之。

△三、夫涅槃下,辨異名。

夫大涅槃者,尚非是一,云何為四?四者,門也。門以標理,有種種名。如天帝釋有千種名,解脫亦爾,多諸名字。

△四、名字下,引證。

名字。功德品云:涅槃是名,其餘稱歎是則為字。

△五、若爾下,徵釋。

若爾,涅槃是總而當機立之為名,三點等及餘一切皆屬於字。若法身當機是總已復為名,涅槃及一切物已復屬字。若爾,更互無定。雖復無定,今既定以涅槃為名,若定不定、若總若別皆無待對,悉是不可思議、悉是大絕,故名絕大涅槃也。

悉如文。

△大章第二、釋體,為二:先敘舊;次今明下,正釋。

初三:初約二諦釋;次古來下,約三聖釋;三、古來復下,約三性釋。

初又二:先敘四家;次有人下,難。

第二、釋涅槃體。先出舊解。莊嚴云:佛果、涅槃出二諦外,非真俗攝。凡夫以惑因感果,是浮虗世諦;假體即空,故是真諦。佛果非惑因所感,故非世諦;不可復空,故非真諦。引仁王經云:超度世諦、第一義諦,住第十一薩雲若地也。開善云:佛果、涅槃還為二諦所攝,體是續待二假,故是世諦;即此二假可空,故是真諦。佛果靈智亦復冥真也。冶城秀云:佛果、涅槃非世諦,是真諦。微玅寂絕,故云世諦。死時名生不生。龍光云:佛果、涅槃具相續、相待二假,即世諦,乃即真之義,而不冥真。若冥真,同頑境,即無雲智,故非真諦也。

初自為四:初莊嚴又二:先正釋,次引仁王下引證如文,餘二師竝可解。四龍光中云頑境者,二乘偏空名為頑境。

△次難中為四:初正難破;次論云下,引證隨非;三、肇意下,判屬外計,非正涅槃;四、經云下,證同謬執。

有人難此四解:若佛果出此二諦外,即應非有為非無為,汝義中那云佛果一向是無為?若為二諦所攝,佛果應是亦有為亦無為。若佛果是真諦,真諦不可說於眾生無用。若佛果是俗諦,佛果一向是有為。此皆成論師說,自相矛盾,都不愜人情,亦不稱肇論。

初云都不愜人情者,尚不愜世人情,何得稱聖法之論?

△次墮非中。

論云:不可形名得,不可有心知。言之失其真,知之反其愚。有之乖其性,無之傷其軀。

云知之反其愚者,只是反成其愚耳。

肇意推之,墮在四見佛法邊外,尚非小涅槃門,況小涅槃體?尚非小涅槃門體,焉得是共別涅槃門體?尚不是共別門體,何得是大涅槃體耶?

經云:是諸人等,春陽之月,乘船遊戲,失瑠璃寶,即共人水,競捉瓦石,歡喜持出,謂瑠璃珠都非真寶。是珠澄渟清淨,故在水中,猶如仰觀虗空月形,超然獨遠,非眾人所執,亦非眾盲所觸。

△三、約三聚為三:先正釋;次有人下,難;三、如是下,結非。

古來復約三聚論涅槃體,言佛地一向有心聚,一向無無作聚,色聚亦有亦無,無麤色,有玅色,引經因滅是色,獲得常色。六卷云:玅色湛然常安隱(云云)。又一解,色是頑閡,不可研進,故佛地無色,無無作,唯有靈智獨存。經道:色者,能應為無窮之色。又玅果顯現義,說為非色,引文願諸眾生滅一切色,入於無色大般涅槃。又分別兩界有色,一界無色。又四空無色者,無麤色耳。三界竝有色,界外變易則無色。六地已還,身在分段,故有色。七地已上,身在界外,則無色。又七地是兩國,中間獨有光影色,八地已上則無色。又言金心猶有色,故經言意生身者,雖無一期壽命,但有念念生滅,名為變易,故言意生身。身者,猶有色也,唯佛地無復色耳。無作者,金剛已前,皆有無作,唯金心無心,無無作也。

初文為五:初正辨三聚有無,次又一解下明無色唯心,三又玅下引證,四又分別下約所依分別有無,五作下釋無作,悉如文。

有人難此義:若涅槃定有色,應有長短質像,須依食住處;若定無色,心無所依,豈可有心而無色?若色頑須離,心是取相,何意不離?

如是等釋,皆是妄語。猶如盲跛,見佛亦盲跛。王語諸臣:我庫藏中無如是刀,不須多難也。

大般涅槃經玄義卷上。

大般涅槃經玄義文句會本卷上

音釋



(悲巾切。)

創疣

(創,初良切,與瘡同。疣,疑求切,贅也。)



(俞芮切。)



(朱芮切,疣贅瘤也。)



(羽委切。)

瞼喁

(險,疑檢切。喁,魚容切。險喁,魚口上見也。)

歕沫

(歕,鋪魂切,吐也。沫,音末,涎沫也。)



(研計切,寐中有言也。)



(力灼切,奪取也。)

𤛗

(居候切,取牛羊乳也。)



(伊鳥切,深遠也。)



(墨角切,遠也。)



(鉏山切。)



(五恠切,聾也。)

柟柹

(柟,如占切,梅也。柹,鉏里切,果木名。)



(居宜切,繫也。)



(邊迷切,掠器也。)



(於穴切,剔也。)



(未各切,翳膜也。)



(詰叶切,快也。)



(補火切,足偏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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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yển thứ 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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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玄義文句會本卷下

大般涅槃經玄義卷下。

隋天台沙門灌頂撰。

△三、約三性為五:先明三性有無;次光宅下,明佛唯二性;三、開善下,明佛唯善性;四、夫三性下,判失。五、此皆不經,屬小宗。

古來復約三性明涅槃體,言佛地一向是善性,一向非惡性、無記性,亦有亦無(云云)。

初云無記性亦有亦無者,無凡夫無記名亦無,有白淨無記名亦有。

△次光宅中

光宅云:常住佛果,有兩種無記:一知解無記,二果報無記。如棋書射御,闡提亦有,故非是善;佛地亦有,故非是惡,即是無記性也。果報者,如生死苦無常報,既非是惡,只是無記;涅槃地常樂我淨,亦非是善,直是無記。

佛地亦有者,有基、書、工巧等無記。

開善、莊嚴竝言佛無無記,唯一善性。知解無記有多釋,莊嚴云是善性,開善云通三性,在闡提是惡、在佛是善、在餘人是無記。言果報者,生死中多有異具故,果報可是無記,佛果報何以是無記?佛果唯一習果無復報法,豈得類此是無記?以習善既滿併成習果也。

夫三性者,若有若無,只是世俗,尚不是真,何得用此釋涅槃體?

△五、結中。

此皆數論之極說。安處佛體,如野人暴背獻至尊耳。

云如野人者,如野老曝背以為玅法,欲以此法而獻天子,不知天子用此何為?

△二、正釋,為二:先斥非;次不能下,正釋。

初二,先明名體相稱不可思說。

今明涅槃體者,上來釋名論無,無一切方便論絕,絕能絕所,名下玅理寧可思議?

△次德王下,引證斥非。

德王云:大般涅槃非色、非聲,云何而言可得見聞?古來諸師云何以色為涅槃體?又經云:夫涅槃者,不從因生,體非是果。古來諸師云何以佛果釋涅槃體?又涅槃之體無定、無果,古來諸師云何謂涅槃體定是一法?當知其體非色、非聲,非因、非果,非一、非異,非諸聲聞、緣覺所知,亦非十住能了了見。

以須是言云何以佛果等者,然今師則通因之果為涅槃體,不同古人一向在果。非一非異者,即二而三故非一,即三而一故非異,即非三非一而三而一,故非三乘所知。

△次正釋為三:一、標列章門;次初論下,示章所依;三、淨性下,正釋。

不能默已,強作五種言之:一約性淨涅槃,二約法身德,三約一諦,四約不生不生,五約正性。

初如文。

△次所依中。

初論性淨,總指一部。次論法身,指哀歎。次論一諦,指聖行。次論不生,指德王。次論正性,指師子吼、迦葉等。不可備引,斑駁略周耳。

云一諦指聖行者,先作聖行,明一實諦。迦葉等取陳如品初正觀之文,唯正觀性文是。

△三、正釋文,自為五:初、性淨章,為四:初、標列;次、方便淨下,正釋;二、此三下,融通;四、今欲下,離總以示別。

性淨者,淨有三種:一、方便淨;二、圓淨;三、性淨。

初如文。

△次、正釋文,自為三:初、方便淨。

方便淨者,嘔和善巧,權能逗物,住首楞嚴,建于大義。或一閻浮提,或一四天下,或一大千界,或十方土,隨諸眾生,應可調伏,種種示現。無生而生,王宮七步;無滅而滅,倚臥雙林。是以晨朝放光,大聲徧告:正覺世尊,將欲涅槃,若有所疑,今速可問。為最後問,所以三界躃踊,八部悲號,獻供填空,流血灑地,高幢翳諸日月,廣葢徧覆大千,如經廣說。乃至下者,作九法界身,非生現生,非滅現滅,不前不後,一時等現。然於寂滅,無所損減,於諸生死,無染無累,故名方便淨涅槃也。

在初釋者,由證性淨有此無方勝用,故在前釋。言漚和善巧者,方便淨家般若無生無滅等,即方便淨家性淨,是則一淨皆具三淨也。

△次圓淨中。

圓淨者,因圓果滿,畢竟成就。原其初基,以大涅槃心行如來行,持戒不殺,擁護正法,廣宣流布,利益眾生,迴向大乘,感得金剛堅固之體,法身、常身圓滿具足,獲大涅槃。修道得故,安住於此祕密藏中,復能頒宣廣說一切悉有佛性,施與一切常、命、色、力、安無閡辯,雖破煩惱亦無所破,雖圓智慧亦無能圓,雖施眾生不得眾生及以施相,是名圓淨涅槃也。

法身常身,即圓淨家性淨。雖施眾生,是圓淨家方便淨。

△三、淨性淨中。

性淨者,非修非得,非作業非與業,本自有之,非適今也。沖湛寂靜,不生不滅,雖在波濁,波濁不能昏動,猶如仰觀虗空月形,五翳不能翳。雖復隨流苦酢,其味真正,停留在山,雖沒膚中,膿血之所不染,故名性淨涅槃也。

云非作業者,修行之目,名為作業。非與業者,因成尅果,名為與業。沖湛寂靜者,即性淨家般若。雖在波濁者,即性淨家解脫。

△三融通中

此三涅槃,不可相離,即三而一;不可相混,即一而三。雖復一三,即非一三;雖非一三,而復一三。會之彌分,派之彌合,橫之彌高,竪之彌闊,微玅莫測,不可思議。

云:會之彌分者,性淨自當其體,圓淨自當其宗,方便淨自當其用,三法無監,名曰彌分。派之彌合者,雖三無濫,同一法性,體無三差,故名彌合。橫之彌高者,一一皆徹實相之底,故曰彌高。竪之彌闊者,一一徧攝法界之法,名為彌闊。

△四、離總以示別中。

今欲分別令易解故,總唱涅槃即是其名,專據性淨以當其體,指於圓淨即是其宗,方便善巧以為其用,作此分別即是其教。雖復分別都是一法,所謂大乘大般涅槃。若得此意無俟多言,其未解者更重復說耳。

云所謂大乘大般涅槃者,大乘是圓因,涅槃是圓果,即一佛性因果也。

△二、約法身德,為四:一、標列;次、法身下,正釋;三、如是下,融通;四、今欲下,對五章。

二、約法身德者,德有三種:一、法身德,二、般若德,三、解脫德。

初如文。

△次、正釋文,自為三:初、法身中。

法身者,即是金剛堅固之體,非色即色,非色非非色,而名為真善玅色。真故非色,善故即色,玅故非色非非色。又真即是空,善即是假,玅即是中,例一切法亦復如是。以是義故,名為佛法,名佛法界;攝一切法,名法身藏,名法身德也。

云金剛堅固體者,此即極果法身受堅固之名。又真即空等者,三身即三諦,故更約三諦釋。例一切法者,正報既然,依報例爾。

△次般若德中

般若德者,即是無上調御一切種智,名大涅槃明淨之鏡。此鏡一照一切照,照中故是鏡,照真故是淨,照俗故是明。明故則像亮,假顯淨故瑕盡,真顯鏡故體圓。中顯三智,一心中得,故言明淨鏡。攝一切法,故稱調御。是佛智藏,名般若德也。

云明故則像亮者,只由般若明故,其像則現,故云像亮。淨故瑕盡,三惑究竟盡,方名瑕盡。

△三解脫德中。

解脫德者,即是如來自在解脫。其性廣博無縛無脫,是廣博義;體縛即脫,是遠離義;調伏眾生,是無創疣義。如是解脫攝一切法,亦名解脫藏,亦名解脫德。

其性廣博者,即解脫家法身,以解脫是稱體之用,故云廣博。是遠離義者,即解脫家般若,以解脫稱般若故。

△三融通中

如是三德不可相離,文云:法身亦非,乃至解脫亦非。如是三德不可相混,文云:三點具足,無有缺減。當知雖一而三,雖三而一,雖復三一而非三一,雖非三一而三而一,不可思議,攝一切法,攝一切人。文云:我及諸子、四部之眾,悉皆入中。微玅難思為若此。

先明不離,謂即三而一。次明不混,謂即一而三。又云攝一切人者,以法在人故。

△四對五章中。

今欲分別令易解故,總唱祕藏,以當其名。法身攝一切法,不縱不橫,以當其體。般若攝一切法,如一面三目,以當其宗。解脫攝一切法,如三點伊,以當其用。如此敷演,即是其教。非但經體義明,餘義亦顯(云云)。

云如此敷演者,依開權顯實常住祕藏名體宗用敷演,方是醍醐教相。餘義亦顯者,非但體具五義屬於名,具五義皆屬於名,宗用各五亦復如是,教相具足為顯教相,五義互融方成今教,故云餘義亦顯。

△三、約一諦為四:先斥非顯正;次有有四下,正釋;三、非離下,開顯融通;四、強欲下,對五章。

三、約一諦者,世人解諦,或境、或智、或教,非無此義。今用理釋諦,理當即境正,境正即智教皆正。以理釋諦,其義為𠃔。

初云或境等者,境是所照,智為能照,教為能詮,故俱名諦。然諸經中非無此義,然從理釋,諦義易明,故不依彼。

△次、正釋,為二:初、標章。

有四種四諦。

△次、釋文,自為四:初、生滅,為二:初、正釋;次、若論下,示相指廣。

一、生滅四諦:集是能生,苦是所生,能生生所生,所生還生能生,苦集迴轉生死無已。道名能壞,滅是所壞,所壞亦壞能壞,能壞亦壞所壞,更互生滅,故稱生滅四諦。

初云道名能壞者,道有能壞苦集之功,滅從苦集滅處得名,故云滅是所壞也。又云更互生滅者,有苦集時則無道滅,有道滅時則無苦集。又有道時無滅,有道滅時無道,故云更互。

△次示相中

若論其相,逼迫生長,能除所除等是也。如經:

逼迫是苦相,生長是集相,能除是道相,所除是滅相。

△二、無生中二:先釋,次示相。

二、無生四諦者,推苦集之本本自不生,不生故則無苦集,既無所壞亦無能壞,故稱無生四諦。論其相者,解苦無苦而有真諦,集道滅亦如是。如經:

初云推苦集者,能推即是道諦;次示相中云解苦無苦者,能解即道諦。

△三無量。

三、無量四諦者,分別校計苦、集、滅、道有無量相,非諸聲聞、緣覺所知。如經:

△四無作。

四、一實四諦者,解苦無苦而有於實,乃至解滅無滅而有於實。實者,非苦、非苦因、非苦盡、非苦對而是一實,乃至滅亦如是,是名一實四諦。具如經。

竝如文。

△三開顯中。

非離生滅四諦別有一實四諦,即達生滅而是一實四諦。無生無量亦復如是,一中有無量,無量中有一,不可思議、不可說示。

云一中有無量者,實中有權故。無量中一者,權中有實故。不可思議者,即當雙非雙照,故云不可思議等。

△四對五章中。

強欲分別,令易解故,總唱一實四諦,即是名也。取一滅諦,即是其體,故勝鬘云:一依者,即一滅諦也。道諦以當其宗,取道諦所治以當其用,調御心喜,說此真諦,即名為教。雖差別說,只是一無差別法耳。

云一依者,一是所依也。心喜說真諦者,開小乘之真,入佛性之真,以心方喜。自法華前顯露教中兼帶之說,佛意未暢,故非永喜。

(此中遺一章)。

闕第四無生一章,如德王品中廣說,故今不論。

△五、約正性為五:一、標列;次、正釋;三、當知下,融通;四、強欲下,對五章;五、若人下,結前生後。

五、約正性者,性有五種,謂正性、因性、因因性、果性、果果性。

初如文。

△次、釋中。

正性者,非因、非因因,非果、非果果,是名正性。因性者,十二因緣;因因性者,十二因緣所生智慧;果性者,三藐三菩提;果果性者,大般涅槃。今且約一事論之。五陰下,所以即正因佛性。五陰即因性,觀五陰生智慧是因因性,此智慧增成是果性,智慧所滅是果果性。於陰既然,餘一切法亦爾。

云且約一事者,置十二因緣,且約五陰一法身。五陰下所以者,只此迷陰具於果地正性法身之體,名陰下所以。五陰即因性者,由觀為因,性因因性,由因成因,名曰因因。餘一切法者,謂十二入、十八界,依報皆爾。

△三融通中

當知五性亦非條別,即一而五,即五而一,一而不混五,五而不離一,不可思議,不可說示。

云即一者,一只是果地,一涅槃佛性。

△四對五章中。

強欲分別令易解故,指果果性為名,指正性為體,指因因性果性為宗,指因性為用,作此分別五性為教。雖復分別,只是一法,更無差別。

指果果性為名者,大般涅槃即今經名。指因性為用者,由觀陰成因感果,果上通起十界陰用引令入實,故指因性為今經用。

若人能如此解者,非但識體,於名宗用教觸事冷然,為未解者更論宗耳。

△大章第三、釋宗,為三:初、略非古;次、宗者下,正釋;三、總此下,對五章。

第三、明涅槃宗者。有人言:宗體不異,是義不然。何者?若論至理,二即不二,不二即二,此則宜然。若論名事,不二不可為二,二不可為不二。既立宗體,寧得是同?

初又二:先略非,次何者下釋所以。於中云此則宜然者,隨順機宜。云作此說名事者,然於果體從名從事而立也。

△次正釋,文為二:初釋;次宗有下,明宗義。初又二:先標立宗意;

宗者,要也。修行喉襟,莫過因果。

△次此經下,正釋,又二:初正釋;次問明下,答以顯同。

初又三:先標章,次正釋,三但此下結歸了旨。

此經明因,略有三種:

初如文。

△次、正釋,文自為三:初、明以圓接通,又二:初、正釋;次、問答下,釋疑。

初又三:先引經示宗相,次劣三下釋所以,三又云下明開顯絕待人法無二。

一、破無常修常。如哀歎品,以常、樂、我斥。諸比丘!無常、苦、無我,虗偽不真,宜應捨離,今當為汝說勝三修。此是破無常修。於常能得常果,顯於非常非無常,煩惱為薪,智慧為火,以是因緣成涅槃食,令諸弟子悉皆甘嗜。

初如文。

△次、釋中。

劣三修是煩惱薪,勝三修是智慧火,非常非無常是涅槃食,四眾安住祕密藏中即是甘嗜。

云是煩惱薪者,塵沙無明是薪也。

又云:如來體之,是故為常。體者,履也。履而行之法常,故佛亦常。亦是法非常非無常,故佛亦非常非無常也。

△次、釋疑,為二:先、問。

問:初為純陀直說一常,次明常住二字,次斥諸比丘云勝三修,何意增減?

△次、答云,為三:先、正答破意;次、昔說下,答用二所由;三、說比丘下,答順機得宜。

答:皆是今昔相對。昔說四非常,總是一無常;今論四德,總是一常。舉總常,破總無常耳。

昔說生死無常而復流動,今以常破生死,以住破流動,故舉二字以破二耳。

前二如文。

△三、得宜中

諸比丘!置事緣理,但修三想。今舉勝理破劣理,但用三修(云云)。

云置事者,明觀身不淨是其事觀,逐其緣宜故且置之。

△二者、以大涅槃不從漸入頓。文為四:初、立行成因;次、修是下,明因成尅果;三、當知下,結判;四、德王下,引證。

初立行中。

二者以大涅槃心修,從淺至深次第行學,如聖行中專行五行。初謂戒定慧,居家如牢獄,梵行若虗空,從頭至足其中唯有髮毛爪齒大小腸胃,觀察八苦五盛陰等。次解苦無苦而有真諦,次分別挍計苦集滅道無量無邊,次非苦非集非道非滅而有實諦,廣說如經。

居家等,戒行也。從頭至下,定行也。觀察下,慧行也。

△次尅果中

修是行已,得二十五三昧,住大涅槃,況出諸佛功德不復可說!

云修是行已者,得入初住名已。

當知從淺至深,成因克果,顯非因非果,始終莫不以常為宗。

△四、引證中二。

德王品中亦如是,初觀四大如篋,五陰如害,六塵如賊,愛如怨詐,煩惱如河,八正如筏,運手動足,截流而去,得到彼岸。戒定如動足,智慧如運手,涅槃是彼岸。師子吼中亦如是,初從少欲知足,乃至住大涅槃。又善修戒,不見戒因戒果、戒一戒二等,是名善修。定慧等亦復如是。原始要終,皆宗常住,以常為宗明矣。

初別德王證,次別師子吼證,竝可見。

△第三、明獨圓意。

三者、如聖行中云:復有一行是如來行,所謂大乘、大般涅槃。大乘即是修因,涅槃即是得果。大乘為因,何所不運?大涅槃果,何所不克?一切無閡人,一道出生死,莫復過此。大略可知,不復委說。

如文。

△三、結歸,又二:初結示開顯分齊;次雖三下,結歸常宗。

初文中。

但此文中處處論行,或修十想,或知根知欲,種種不同,不出三種。初破無常而修常,即是以圓接小接通意也。次以大涅槃心修無常,次修於常,即是從漸入頓次第別意也。後即無常而修於常,即圓頓人也。

云以圓接小者,此約開名接,不同法華前接也。又云次第別意者,此是涅槃中解圓行漸之人,非全同別。

雖三不同,悉以常為因,歸宗常果,住大涅槃,等無有異。故文云:因雖無常,而果是常。即第二番意也。餘例可知(云云)。

問:明體一章,即識五意。明宗亦爾否?答:例然。

△次、明宗義,為二:初、標列。

宗有三義:一、宗本,二、宗要,三、宗助。

△次、正釋中,文自為三:初、宗本。

宗本者,諸行皆以大涅槃心為本,本立道生,如無綱目不立,無皮毛靡附,涅槃心為本,故其宗得立也。

如文。

△次宗要中

宗要者,行之宗要,要在於常。行會於常,能顯非常非無常。如七曜之環北辰,似萬川之注東海。行以常為要,亦復如是。

云北辰者,而北辰不動注東海者,同一鹹味,故以鹹味而喻於常。

△三宗助中

宗助者,助名氣力也。常宗得成,賴於資助,或人助,或教助,或行助,或道助,由助得力,故言宗助。

云或人助者,謂善知識。或教助者,能詮教也。或行助者,謂修行云助圓行也。或道助者,修三教道品助顯圓常,廣如止觀助道中明。

總此三宗是釋名,專論宗本即體意,專明宗要即宗意,專明宗助即用意,分別此三異餘法門即教意。

△大章第四、釋涅槃用,為三:先標列,次解釋,三、問答下,釋論。

第四、釋涅槃用者,為三:一、本用;二、當用;三、自在起用。

初如文。

△次、釋自,為三:初、釋本用,為三:初、敘舊;次、有人下,述他難;三、今當下,正釋。

初敘又二:初正敘三師。

本用者,先出舊解。靈味小亮云:生死之中,本有真神之性,如弊帛裹黃金像,墮在深泥天眼者,捉取淨洗,開裹黃金像,宛然真神佛體,萬德咸具,而為煩惱所覆。若能斷惑,佛體自現。力士頟珠、貧女寶藏、井中七寶、闇室缾盆等喻,亦復如是。此皆本有,有此功用也。新安述小山瑤解云:眾生心神不斷,正因佛性附此。眾生而未具萬德,必當有成佛之理,取必成之理為本有用也。開善莊嚴云:正因佛性,一法無二理,但約本有、始有兩時。若本有神助,有當果之理;若能修行,金心謝,種覺起,名為始有。始有之理,本已有之。

△次、引證。於中自四:

引如來性貧女額,珠闇室等證本有。

引師子迦葉,明乳中無酪,但酪從乳生,故言有酪。酪非本有,必假醪暖,種植胡麻。答言:有油,油須擣壓,乃可得耳。

初二如文。

△第三文中

又引佛性三世眾生未來當有清淨莊嚴之身,此證當有雙取二文,意與瑤師不異。

云雙取二文者,只是現有正因佛性,當有清淨莊嚴,名為雙取。

△四別木石。

又引木石之流,無有成佛之理,則非本有之用。眾生必應作佛,今猶是因,因是本有,果是始有,本有有始有之理,即是功用義也。

可見。

△次難中三:初正難三家。

有人難初義。若言眾生身中已有佛果,此則因中有果過,食中已有糞,童女已有兒。若已具佛果,何故住煩惱中坐,不肯出邪?何故不放光動地?故文云:若言有者,何故默然?正破此執耳。次難第二有得佛之理。此理若常,為相續常?為凝然常?若相續常,何謂本有佛果之理?若凝然常,則因中有果過,同於前難第三家。若言本有具始有,亦應本有常住,復有無常。本有只得是常,不得無常者,本有只本有,那得有始有?

△次又若下,縱竝。

又若本有有始有,亦應無常有於常,無常不得有於常,本有那得有始有?又本有有始有,則了因有生因,若了因了本有是常,生因生始有是無常,不得相有者,今本有那得有始有邪?

△三、鷸蚌下結,失。

鷸蚌相扼,更互是非,由來久矣。

悉如文。

△三、正釋。

今當宣明此義。若定執本有當有,非三藏通教之宗,乃是別圓四門意。本有是有門,當有是無門,雙取是亦有亦無門,雙遣是非有非無門。別家偏據不融,門理兩失,為圓家所破。何者?若執本有之用,譬之樹木,工匠揆則,任曲者梁用,直者桁用,長者矟用,短者箭用。本有之用,亦復如是。佛即破之,草木生時,無梁箭用,工匠所裁,因緣獲用。若裁曲為直,曲無梁用;展直為曲,直無桁用;割長為籌,長無矟用;折短為薪,短無箭用。何得苦執本有之用?經云:三世有法,無有是處。何得苦執本有當有?當本不立,勝用安在邪?若專難破,復失適緣。何者?理非本非、當非亦本、當非非本當,有四利益。或言本有即是常用,或言當有即是無常用,或亦當亦本即常無常雙用,或非當非本即雙非不用之用。本有常用攝一切法,何得無三門用?三門亦攝一切法,何得無本有常用?文云:大般涅槃是諸佛法界,即其義也。是為圓教赴緣。論此四用,大獲利益,不同舊義(云云)。

文為九:初明定執成門;次本有下,示成門相;三、列家下,明偏據之失;四、佛即下,引佛破偏;五、法云下,引經破執;六、若專下,明若苦破者,失適宜之益;七、有四下,明稱獲利;八、本有下,明門功能;九、是為下,結益。初云今當宣明者,只是今當顯示此義耳。

△二、當有用,為四:先敘古;次有人下,難;三、今明下,正釋;四、舊論下,明照境不同。

初文自引三師不同。

二、當有用者,先出舊解。解有三:一云、理出萬惑之外,須除惑都盡,乃可見之。譬十重紙裹柱,雖除九重,終不見柱,併盡乃見。二、引漸備經,明一切智慧皆漸漸滿,不何一期併悟也。三云、真諦可漸知,佛果可頓得。何者?即俗而真,更非遠物,所以真可分知。佛果超在惑外,不即生死,故不可漸知。

初云紙重者,紙密可喻無明稠密,次師可解。三云真諦可漸知者,謂漸破俗諦,即分分見真諦,故云可漸知。

△次、難自為三:初、難漸見。

有人難初義:若理不可漸見,惑豈可漸除?既不見理,由何除惑?

如文。

△難次師。

若言理可漸見,夫理若是分,可作分知;理既圓通,若為漸解?若初見稱後見,與後無異,不名漸見;若初不稱後,不名頓見(云云)。

云:夫理若是分者,他作此難,亦不全當。何者?若從初即徹觀真如,則全不可分;若從或落智增為言,則須云分,以有四十二位不同故。凡釋此義,須知有全有分,方稱經論大旨。

△難第三師為二先非其旨。

若言見真者須漸,得佛須頓,是義不然。

△次別聖言破。

釋論云:若如法觀佛,般若與涅槃,是三則一相。華嚴云:虗妄多分別,生死涅槃異,迷惑聖賢法,不識無上道。真與涅槃既其不異,云何真漸果頓邪?

於中三:先論,次經,三真與下結失。初別論者,證初心即頓觀,何論至果方名於頓?故不可也。次引華嚴云:若分別生死涅槃異者,是迷賢聖法人。若云真諦與佛果異,過亦同之。

△三、正釋,又二:先重敘失。

今明諸解,更相馳逐,水動珠昏。然理非遠近,見理之智,寧得漸頓?智若漸頓,寧得稱理?如方入圓,殊不相應。

△次如理下,正釋。於中又三:先明理智冥一,體非頓漸。

如理而解,解如於理,不見相而見無所得,即是得耳。

△(此處恐有脫文,今敢補曰:二、有因下,示眾生因緣,用是漸頓。)

有因緣故,亦得漸頓。

△(今更補曰:三、此中下,正釋,又二:初、標列,二、漸。)漸下,釋。

此中應有四句:漸、漸、漸、頓、頓、漸、頓、頓。

初云漸漸者,三教因位也;漸頓者,三教果頭也;頓漸者,圓教因位也;頓者,圓佛果也。

△次正釋,為五:先正釋;次後更下,於一句更開四句;三、此一句下,餘三句例;四、四下,結廣以斥偏;五、文云下,證用徧法界。

漸漸尚非漸頓,況復頓漸?漸頓尚非頓漸,況復頓頓?法華玄廣說:頓漸者,無差別中差別耳;頓頓者,差別中無差別耳。三種修、三種見,明宗中意是也。漸頓修、漸頓見者,是不定觀意也。

初云三種修等者,前宗文中,初破無常而修常,即是以圓接通;次從漸入頓,次第別意;後即無常而修於常,即圓頓人是。

△次文中

漸更不同,又開四句:漸修漸見、漸修頓見、漸修頓漸見、漸修非頓漸見。

云漸修漸見者,且取三教之證人是漸修頓見者,得入初住等人是漸修頓漸見者,住前為漸見,入住名頓見。漸修非頓漸見者,證頓漸時,頓無頓相,漸無漸相,亦是理體,不當頓漸見也。

見此一句意,餘三句亦可解。

次頓修漸見四句亦爾,漸修漸頓見四句亦爾,非頓漸修四句亦爾。

四、四十六句不同,當知顯體之用甚多,那只作一兩種解邪?

文云:王家力士一人當千,種種技藝能勝千故,一人當千。又云:譬如大地草木為眾生用,我法亦爾。當知用同草木比大力士,故知用不一也。

△四、舊論下,照境為四:先標不同,次問起為解釋之由,三、彭城不敘不同相,四、今明下,正釋。

舊論照境之用不同。

初如文。

△次問中。

問:俗有三世流動,萬境去來,佛智若為照之?若逐境去來,則生滅無常;若不逐境去來,則不與境相稱。由此一問,七解不同。

云佛智若為照之者,問意云:佛為逐去來照邪?不逐去來照邪?

△三、敘不同相。總有七處,一一皆先敘次破,如文可見。

冶城嵩云:佛智乃無大期死滅,猶有念念流動,逐境去來。此人臨終舌爛,口中浪語之過,現驗也。

二、藥師解:佛智體是常住,用是無常,逐境去來。此解亦違經。經云:若正見者,當說如來定是無為。那忽體是無為,用是有為?

三、光宅云:若無常之智照常住境,而不逐境是常。今常住之智照無常之境,豈應逐境無常?此亦不可。

△四明九世中

四、作九世照境義,明此境雖在未來,復有當現在、當過去義,今遂來現在及過去,我皆照竟,所以不生滅也。此亦不可,向在未來時,猶是當現在,未正現在,今遂來在現在,即作正現在照,當知已息,豈不生滅邪?

云今遂來現在者,意云:剎那心起,未來之境現於現在心中,名當現在者。剎那已息者,名未過去,故於現在皆悉照之。

△五、作逆照中

五、作逆照義。云如來道迎上覺時,初一念併逆照萬境,從初流來,至後成佛,併皆照竟。後萬境自有去來,我都不更新照。如天子初登極時,併付制法,後人犯者,隨輕重治,不更復制也。此亦不可。佛智照境,何嘗暫息?忽言初照,後都不照。縱令如此,終不與境相稱。

云逆照者,只是預照耳。

△六開善中。

六、開善云:佛在因日導發初心,已能橫照數境,竪照數時。次入初地,一念橫照百法,堅照百時。二地千法,乃至佛地,一念橫照萬法,竪照萬時。如懸鏡高臺,此亦不可。鏡照先無而後有,未免無常之難。

云百時者,取機長短時也。

△七靈味。

七、靈味更借虗空為喻。萬物在空,空不生滅,物自去來。此亦不然,佛智靈知,豈同頑空?

如文。

△四、今明下,正釋,又三:初正釋;次又開善下,重敘解佛智;三、今難下,破。文中:

今明三藏教中二諦不相即故,二智各照,所以諸解喧喧若此。若通教中二諦相即,二智二而不二,尚無此諍,況復三諦即一諦,一諦即三諦,三智即一智,一智即三智,一照即一切照,一切照即一照,非一非一切,不可思議,寧復有此微淺問答邪?

云況復三諦即一諦者,照無常時,即無常是常,亦即非常非無常;照常時,即常時即常,是非常非無常。云微淺問答者,如前七師問,教亦微淺,益者亦然。

△次重敘中二:先開善;次第二下,明其次解。

初又二:初明果地智境互冥。

又開善解佛智,照真與真冥,無復智境之異。智體與真境,都復不殊。

△次約位下,明約位,則有四句差別。

約位分別,凡夫不冥不會,因中聖人會而不冥,佛果亦冥亦會。

於中云因中聖人會而不冥者,應即破云:既會何以不冥邪?(云云)。

△次、解,又二:先、明智體異。

第二解云:佛智是靈知,真諦是無知,二體既殊,豈可併有知同無知?但會之既極,詺之為冥,豈得有冥異會?

△次、慧印下,引證二相。

慧印三昧經云:冥不冥,寂不寂。肇論亦有用冥體寂之語。

△三、今家破。於中為三:初、縱難。

今難:佛之真智,既其冥真,與真不異;佛之俗智,亦應冥俗,與俗不異。佛雖知幻,而非幻人;

△次、若爾下,斥失。

若爾,佛雖知俗,不可冥俗,佛雖冥真,不可同真,不應作如此冥真冥俗義。

△三冥真下判失

冥真不出二乘,冥俗不出凡夫境界,云何得是佛智用邪?(云云)。

△三、當有起用徧法界。

三、自在起用。用徧法界,廣不可委。文云:譬如大地,一切草木為眾生用,我法亦爾,當知勝用無量無邊。

△次開章別釋,於中二:先標列章,次解。

且約三種:一、不可思議用,二、二鳥雙遊用,二、善惡邪正雙攝用。

初云二鳥雙遊用者,覩無常即始從發心訖年等覺,一分無明在亦名無常,所以從始至終俱雙遊之稱。

△次、解釋文,自為三:初、不可思議,為三:先、標;次、敘舊;三、今明下,正釋。

不可思議用者。

初如文。

△二、敘中總有七家。一一釋中,皆敘彼解次,今家非破。

舊釋有七:一云:令他見須彌入芥子,其實不入,唯應度者乃能見之。此解不可。若不入者,何謂神通?

二解實入。但佛神力,蹙大令小,開小令大,此亦不可。若爾,乃以大容小。何謂以小容大?

三、解不知入與不入。既是不可思議,那可定判入與不入?此亦不可。佛果上地皆是不可思議,盡應不可解。餘者盡言可解,至此一義獨言不知邪?

四、若有則相妨,小大皆空故相容,此亦不可。若其皆可,何所論入亦無大小也?

前四師竝如文。

△第五師。

五、大中有小性小中有大性。以芥子之大性,容須彌之小性,此亦不可。若執定性,過同外道,又似毗曇,又還是大容於小。何謂以小容大?

云大中有小性者,有自性色。破中云過同外道者,同仙人四性計也。又似毗曇者,毗曇計三世有法也。

△六地論解。

六地論解。大無大相,不無無相之大;小無小相,不無無相之小。以無相之小,容無相之大;無相之大,還入無相之小。此亦不可。大小本是相,既言無相,那有大小?若有大小,應是有相;若定無相,還同空也。

可見。

△七興皇。

七、興皇云:諸法本無大小因緣,假名相待,假說大為小,假說小為大。說大為小,小是大小;說小為大,大是小大,故得相容。此亦不可。大不自大,待小為大;小不自小,待大為小,此墮他性義。自性大小尚不能相容,他性大小那得相容?

云諸本無至因緣假者。謂諸法從因緣生,雨假無實,以假無實,故能相入。

△三、正釋,為三:初、明不思議事、理相即;次、一性下,明不思議周徧;三、所謂下,釋邪、正用相。

今明小不自小,亦不由大故小;大不自大,亦不由小故大。因緣故小,大亦不離大,離小不在內外兩中間,亦不常自有不可思議,大亦如是。通達此理,故即事而真。唯應度者,見不思議須彌之高廣,入於不思議芥子之微小,是名以不思議之大,入於不思議之小。住首楞嚴,能建大義,如經廣說(云云)。

初云今明至因緣者,謂有大有小,皆由因緣。雖從因緣,即是法性,故能相入。如止觀第五破徧初廣說。

一往明不思議用在於道後,其理實通,乃至善惡邪正等例如是。

△三、邪正用為三。先明邪正雙用。

所謂四趣是邪,人天為正;又三界是邪,二乘為正;又二乘偏邪,菩薩為正(云云)。邪正兩用,亦徧法界。

△次、四趣下,明善惡雙用。

四趣是惡,人天是善。又三界悉是惡,二乘是善。又二乘是惡,菩薩為善。此用亦徧法界。

△三、三界下,明無常常雙用。

三界皆悉無常,二乘是三無為常。又二乘是無常,菩薩是常,常無常用亦徧法界,其門略義廣也。

△(此處必有脫文,今敢補曰:第二、常無常下,明二鳥雙遊用。)

常無常雙用者,俱亡二邊,如鳥喻品中說,即是一時雙用也。前後倒瀉,即是異時偏用。宜一時即竝用,宜前後即單用,不必一種,用自在故。善惡雙用,如迦葉品中說:善星至惡,尚能攝受令得出家,況復善者寧當不攝?或雙用、或前後(云云)。

俱亡二邊者,謂二用俱契,非常非無常者,曰俱亡也。

△第三、善惡下,明善惡邪正俱攝用。

三、邪正善惡俱攝者,陳如品中說:邪即外道,正即陳如弘廣;邪即諸魔,正即阿難平等皆攝。巧施玅用,遊諸世間,作大利益。若見此意,即是自在之用,善巧四隨,稱機利益。住首楞嚴,種種示現不動法性,其見聞者,無不蒙益。此義可知,不俟多說(云云)。

△大段第三、問答釋疑者。

問:此一章五意云何?答:例前可解。若總論三用,即釋名意。若專本用,即是體意。若專當用,即是宗意。若專自在用,即是用意。若分別三用,即教意。

初疑云:此章為具五章不?釋云:例亦有之。若專本用者,理性本有此用。若專當用者,望本名當,即是現在有從因至果之用,故對宗也。若專自在用者,即是果上起用,未來永永不窮,彌滿法界,所以自在之用對今經用。

△大章第五、釋教相者。然澤明亦敘五時教差別:第一、時教為小乘。解深密云:唯為為發趣聲聞乘者說。第二、時教為大乘。解深密云:唯為發趣大乘者說。第三、時教為三乘。解深密云:普為發趣一切乘者說。第四、時教為一乘。四衢等與一牛車故,三乘同歸一佛乘故。第五、時教名為一性,五性同歸一佛性故。次明五時教法。季月第一時,佛成道後六月說也。如來二月八日成道,八月八日方轉法輪。婆沙論等皆云:迦栗底迦月白半八日為五比丘轉法輪。迦栗底迦月者,八月是。第二時,真諦記云:如來成道,七秊方說。般若經說一切法空無自性,如來藏經佛成道後十秊說也。大集十六秊說,仁王經云:前二十九秊說摩訶般若,三十七秊正月八日說仁王般若。第三時,真諦三藏記云:佛成道後三十八秊說解節經,即解深密,是第四時。一乘教法華是佛道教,三十餘秊說第五時。此大涅槃經是所說佛性正因,得佛常果,因最是除,果最是遠,猶難信故,所以後說。然引真諦記,未可全依。若判五時,皆據經文自說秊數時代,以定五時次第。若言七秊即說般若者,猶屬密教般若通前之文,如淨名釋菩薩品初所述。若云第三時是解深密者,彼將般若為第二,所以解深密為第三。非但今家破此說,起信論疏初亦破此說。又於五時中皆棄華嚴,如法華玄中廣破古人所立五時之義。然今略引以示同異,不暇破之。釋教相為二:初、標列章。

第五、釋教相者,為二:一、增數;二、經來緣起。

△次、解釋文,自二:初、明增數人,又二:先、列。

增數者,謂一乳、二字、三修、四教、五味也。

△次解釋,文自為五。初文又二:先示乳相非一;次乳名下,解釋。

所言乳者,此名則通。外道言教亦稱為乳,文云:是時舊醫純用乳藥。二乘言教亦稱為乳,阿含云:舍利弗是所生母,目連是乳母,二人說法生養四眾。後文亦云:聲聞、緣覺、佛性如乳。菩薩教行亦稱為乳,故云:手出香色乳,施令得飽滿。佛教亦稱為乳,故目連騰請云:譬如犢子,其生未久,若不得乳,必死無疑。又云:醫占王病,定須服乳。

初云舊醫純用乳藥者,純用邪常,毒他慧命。舍利弗所生者,說法迴五百人心,義當所生。目連手擎將還,僧得和合,義如所養。

△次解釋,又二:先正釋;次問;[天/一/口]下,釋疑。

初又二:先正釋,次又外下判。

初文自四:初、邪乳中。

乳名既通,若為分別?舊醫偷教,竊取乳名,不解其義,而為相續悅意轉動薄皮所誑,起四顛倒,毒亂心中,多所傷害,即邪教也。

云而為相續者,計為常也,悅意樂也,轉動義也,薄皮淨也。多所傷害者,害於二諦三諦真常四德也。

△次二乘乳中。

二乘乳者,佛以方便合三種藥,謂鹹、苦、酢。二乘之人用此方便,為於四眾治彼邪乳,如以楔出楔。此以四非常教名為乳也。

云四非常者,只是無常、苦、空、無我、不淨四也。

△三、菩薩乳中。

菩薩乳者,以大慈大悲,隨諸眾生應以何法而得度脫,隨而說之,或說方便法、或說真實法、或治邪常、或治無常,稱彼機緣令得飽滿,是名菩薩教乳也。

云或說真實者,十行菩薩雖未親證無作實理而能說之。

△四佛乳

佛教乳者究竟真實,如經其犢調善不馳不住,不處高原亦不下濕,不食酒糟麥䴰滑草,不與特牛同共一群,故其乳多德最為第一,正顯涅槃之教是最上乳也。

如文。

又外道教如驢乳,亨之成糞,從其教者,墮落三途。二乘教如羊鹿乳,亨之成酪,從其教者,升出生死。菩薩教如下品牛乳,亭之成酥,從其教者,革凡成聖,亦革聖成無上道。佛教如上品牛乳,從佛教者,即得安住祕密藏中。當知涅槃教乳,最上最玅。

△次、釋疑,為二:先、問,次、答。

初問者。

問:何故於一乳中多種分別?

乳只是一,何以強作多種分別,有何據邪?

△次、答,為三:先、示經意通。

答:此經意爾。如本有一偈,四出證義,明無差別。差別等例作此說之,無咎。

△次有德王下,引例。

又德王中不聞聞、不生生等皆作四句,今亦例爾。

△三、邪名下,結酬。

邪乳名乳乳,二乘名乳不乳,菩薩名不乳乳,佛是非乳非不乳。意高例盡,子何須惑?

云邪名乳乳者,不俓而酪,故名乳乳。二乘名乳不乳者,乳堪為酪,解色即空等。菩薩名不乳乳者,以能非空出假故。佛是雙非者,常真法界故。意高者,乳極在佛,故云意高。例盡者,引德王例,四乳義徧,何所疑邪?

△二、明二字為二:先標列。

二字者,世亦二字,出世亦二字,上上出世亦二字,今文亦二字,二字既通,復須分別。

△次二世下,解釋。文自為二:初文為三:初引經示能詮法异;次文云下,釋所以;三、謝靈下,出異解。

世二字者,如瑞應云:太子乘羊車詣師學書,師教二字謂梵佉婁。此二字應詮世間禮樂醫方技藝治政之法,故是世間二字也。

初云梵佉婁者,如普曜第三現盡品云:菩薩乘羊車,將詣書師。適入書堂,欲見其師,名選支。見菩薩威神光曜,不能堪忍,即躃墮地。兜術天上有一天子,名曰清淨,即前牽手,令從地起,置於座上,在大眾。爾時菩薩與諸釋僮俱住,手執金筆栴檀書,眾寶明珠成其書林。侍者送之,問師選支:今師何書而相教乎?其師答曰:以梵佉留而相教耳。天地異書。菩薩答曰:其异書者有六十,今師何言正有二種?師問:其六十四皆何所名乎?太子答曰(云云)。

又云:梵字應如金光明中說出欲論,明修梵法,歎梵執故,是出欲論也。佉婁字應是無量勝論,明十善法,歎釋天報,善能攻惡,故言勝論。總而言之,世間二字也。

謝靈運云:梵佉婁是人名,其撮諸廣字為略,如此間倉雅之類,從人立名,故言梵佉婁。雖復廣略,還是世間之二字。

△二、出世二字為四:初、明出世二字相。

出世二字者,嬰兒行云:婆和二字,所謂有為無為為二字也。若出世與出世上上共為二字者,即是半滿為二字也。眾經同以鹿苑說為半字,摩訶衍所說為滿字,小大相對共為二字。

△次又諸下,敘謬釋。

又諸師釋此滿字,不同地人云:涅槃六行俱明是滿字,法華是大乘,非滿字,由是無常。此都非義,不須論難(云云)。

△三、興皇下。明興皇破。

興皇嘲諸師作五滿:半邊滿、竪滿、𧂐足滿、共滿、具足滿,今不委論(云云)。

如下文字,亦初說。

△四、今明正釋,為二:先標列。

今明半滿二字,更為五意:一、直是半,二、對半滿,三、帶半滿,四、廢半滿,五、開半滿。

△次、如塵下,正釋,又三:初、正解釋;次、今之下,結歸部旨;三、又結下,重結判。

如鹿苑無常,此直半無滿。若方等之流說無常逗小,又彈小襃大,此正對半明滿。若大品通三人共學,是帶半明滿。若法華正直捨方便,是廢半明滿。亦有開權顯實,即開半明滿。若此經斥劣辨勝,即廢半明滿。一切眾生悉有佛性,須䟦陀羅得羅漢果,即開半明滿。而復對破生死流動明於常住二字,常破生死,住破流動,此亦是廢半明滿。一切諸法中悉有安樂性,又是開半明滿。故知二字雖通,不可一槩。

初云對半明滿者,於鹿苑得小果者,來至方等,復有當座得小果者,竝聞彈呵,以大破小,即是大小相對竝明,名為對半明滿。帶半明滿者,傍挾通教二乘,小非正意,所以名帶。須䟦等者,聞於佛性,蹔取小證,即當開權。

今之常住二字,於諸字中最尊最勝,其義可知。

又結為四句,二乘無常是半非滿,一乘是滿非半,若斥小帶小等是亦半亦滿,若世間非半又非滿,大意可知(云云)。

△三、明三修,為二:先標列。

三、三修者,有邪三修、劣三修、勝三修。

△次、邪三下,解釋,為二:初、正釋;次、又邪下,結判。

初自為三。

邪三修,謂世間顛倒,隨邪師教,見相似相續謂為常,適意可悅謂為樂,轉動運為謂是我,愚惑所覆,如執掣電,如蛾如蠶,追求無厭,如渴飲鹹,唐無毫益,亦是厭下麤苦障,攀上勝玅出,故名邪三修。

劣三修者,依半教破於邪執。無常醎味破其執澹,無樂苦味破其執甜,無我酢味破其執辢。三界皆無常,諸有悉非樂,一切空、無我、無我所,能破欲染、色無色染、無明、掉、慢、疑。如諸迹中象迹為最,於諸想中無常為最,如經廣說,是名劣三修。

勝三修者,依佛勝教破於劣修,謂常樂我,法身常恒無有變易,遊諸覺華歡娛受樂,具八自在無能遏絕,如是修者入祕密藏,名勝三修。

又邪修是世伊,劣修是故伊,勝修是新伊,大涅槃理即非新非故伊,今經即是新伊勝修,最尊最上之教也。

如文。

△四、明四教,為三:初、標大意以指廣;次、三藏下,正釋;三、菩薩下,結歸。

四、四教者,此該佛一化,名相理趣,別有疏本(云云)。

初云別有疏本者,如淨名疏廣玄十卷、四門義六卷、四悉兩卷、三觀二卷,應以彼廣以釋今略。

△次、釋文自為四:初、三藏中。

三藏教者,謂戒定慧藏,為彼嬰兒梯隥出苦,畏憚長遠止息化城,即小乘法也。菩薩以大涅槃心修即成聖行,如經浮囊白骨八苦等觀,即其文義也。

云為彼嬰兒者,經中具明四教嬰兒,今但出三藏以示小行。次云浮囊,戒學也;白骨,定學也;八,慧學也。

△次通教中

通教者,三乘共學近遠俱通,若能前進亦可得去,即摩訶衍法也。菩薩以大涅槃心修即成聖行,如經解苦無苦而有真諦,乃至解道無道而有真諦,即其文義也。

三乘共學近遠者,鈍則近通化城,利則遠通寶所,故云若能前進亦可得去,即其人也。

△三別教。

別教者,別在菩薩不與二乘人共,所行事理非彼境界,即獨菩薩法也。若以大涅槃心修即成聖行,如經苦有無量相,分別校計有無量種,非諸聲聞緣覺所知,乃至道亦如是,即其文義也。

可解。

△四圓教中。

圓教者,即事而理,一教一切教,一切教一教,非一非一切,不可思議,隨佛自意,是佛境界,非諸二乘下地所知。如經非苦非諦有實,乃至非道非諦有實,是名一實諦,即其文義也。

云即事而理者,達五陰即常住,又達別真俗即常住理,故云即也。又一教一切教者,開一切權教等。

△三、結歸為五:初結漸圓;次復有下,結初心即頓;三、今經下,結判;四、若類下,辨異名;五、若例下,例釋。

菩薩大涅槃心修,即是圓心。圓心為本,行於眾行,從淺至深,屆極而止,如放金剛,到際則住。當知聖行之一意,即是漸頓之教,亦名漸圓教,此乃文中一種耳。

初云屆極而止者,極在玅覺也。

復有一行是如來行,所謂大乘大般涅槃者,即發軫仍頓仍圓,一切諸法悉入其中,眾流悉鹹無非性海,漸圓與頓圓更無別異,歷次第門故言漸耳。

今經乃具二文,從勝受名,即是圓頓之教,於諸教中最為尊上也。

若類通異名者,即是四藏。三藏是聲聞藏,通是雜藏,別是菩薩藏,圓是佛藏。上能攝下,佛藏第一也。

△五、例釋中。

若例四句,三藏是聞聞,通是聞不聞,別是不聞聞,圓是不聞不聞,乃至生生等例,可解。

云圓是不聞不聞者,分段不生是一不聞,變易不生是一不聞,又智德不生是一不聞,斷德不生是一不聞,故云不聞不聞。

△五、明味為四:先明說譬意;次若初下,釋法譬相生,以顯五味之相;三、夫眾生下,結示同體之權智,布教五時利物之道;四、五味下,指廣,兼對五章。

初又二:先述意。

五、五味者,即五種牛味,正譬說教次第,不應以淺深意取。若謂初淺後深,是義不然。

△次文云下,引證,又二:初證四味不淺,次證醍醐不深。

文云:醫占王病,定須服乳。又云:如得乳麋,更無所須。無所須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大涅槃。此豈淺邪?文云:如水乳雜,臥至一月,終不成酪。若以一滴,頗求樹汁,投之於中,即便成酪。眾生佛性,亦復如是。若本有者,何故待緣?如此酪譬,不可淺也。文云:譬如甜酥,八味具足。是大涅槃,亦復如是。當知此酥,其況深矣。

初云其況深矣者,醍醐之酥,故不可淺。

文云:阿羅漢、辟支佛猶如醍醐。如此醍醐不可言深。

△次、釋法譬相生,為二:初、非定執。

若初味定淺,後味定深,妨文害義。

△次若作下,釋,自有五文。

若作次第意釋者,則無過咎。牛者,譬佛大覺朗然,圓明成就,如血變為乳,具足在牛。從牛出乳,譬佛初說也。即寂滅道場,從法界體流,出法界法,教諸菩薩,如日初出,先照高山,故言從牛出乳也。

次從乳出酪者,為小機不堪如聾如瘂,隱其無量神德,示丈六身覆如來藏,但說三藏以貧所樂法,隨宜方便令章凡成聖,故華嚴大後次說三藏之小,如從乳後即有於酪也。

次從酪出生酥者,譬三藏之後,以大訶小,挫其取證,敗種壞根,無生無用,先與後奪,如亨酪作生酥也。

次從生酥出熟酥者,譬方等之後委業領財,使諸聲聞轉教教菩薩也。

次從熟酥出醍醐者,譬般若已後,付財定性,與記作佛。故文云:八千聲聞於法華中得記作佛,見如來性,如秋收冬藏,更無所作。無所作者,即究竟也。

竝可解。

△三、結示,為三:初、結五時巧畢;次、今經下,明開顯功畢;三、種種下,結歎。

夫眾生不見佛性,智手指撝,或作大說,或作小說,或訶責說,或教化說,或定天性說。眾生若見佛性,則靜乎雙樹,指撝畢矣;息教二河,法流竭矣。如牛出乳,極至醍醐;諸佛布教,極於見性。

初云二河者,煩惱、涅槃二河也。

今經是最後之說,喻彼醍醐,一切諸藥悉入其中。

於橫廣,在四味之上歎其竪高,故此經處處歎教不可思議,只是歎於上玅之乳常住二字,最後新伊極圓之教醍醐玅味耳。

△三、結歎中。

種種名目,只是一法。一法者,只是佛師、諸菩薩母,佛菩薩辯所不能宣。凡夫千舌,豈解揄揚?二乘百盲,安能舞手者哉?

云菩薩母者,佛能生諸菩薩故。儛者,摩也。

五味義,具在法華玄中說。又從增一至五總諸說者,即釋名意。若專五所以,是體意;若專五所以設諸名相,是宗意;若專對破,是用意;若分別其相,是教意。準前可知,不復委釋(云云)。

他人云:第四、釋經時代者,撿目錄總有一十四品,皆是涅槃之枝分也。第一、後漢桓帝建和秊中,有月支國沙門支樓迦讖,於洛陽譯出一本,名般泥洹經,兩卷成部。第二、桓帝元嘉秊中,有安息國沙門安世高,本為太子,捨國出家,壞道遊方,弘化為務,振錫來儀,屆干洛邑,譯出本,名小般泥洹,一卷成部。第三、曹魏武帝黃初秊中,西域沙門安法賢,譯一本,名大般涅槃經,兩卷,失其翻處,有錄可憑。第四、東吳黃武秊中,有月支國居士,姓支名道謙,字恭明,初至洛陽,後遊江左,譯出一本,名小般泥洹,兩卷成部。第五、東晉安帝建武秊中,有迦毗羅國沙門佛陀䟦陀,此云覺賢,初至長安,後隱廬山,住道場寺,譯一本,名方等泥洹,兩卷成部。第六、東晉義監六秊,有晉州沙門法顯,往遊西竺,還到楊都,譯一本,名大般涅槃,六卷。第七、西晉武帝太始秊中,有月支國沙門曇摩剎羅,晉云法護,初至燉煌,次遊京邑,後之江左,譯出一本,名大般泥洹經,兩卷。第八、北凉阻渠蒙遜割據河西,都姑臧縣。玄始秊中,有天竺三藏曇無讖,唐言法豐,六歲出家,日誦萬言,初學小乘五明諸論,後會遇白頭禪師,誨以大乘,十旬交諍,拒而不從,謂禪師曰:頗有經本可得見否?禪師逐授大般涅槃經,因而信受三藏,玅善呪術,時人號為大神呪師。初齎涅槃梵本上軼,并菩薩戒、大集、大雲、金光明等諸經梵本,在夜恐失,枕之而臥。夜有神人拽讖墮地,如是至三,空中聲曰:此是金剛解脫諸佛祕藏,何急枕眠?讖藏何忽枕眠?讖驚愧謝,遂縣梵本掛之高樹。果有羣賊夜來盜經,盡力共擎,竟不能舉。晨曉三藏自持而行,眾賊同觀,謂之為聖,愧而悔焉。乃至姑臧,被河西王阻渠蒙遜慇懃告留,請住翻譯大般涅槃梵本。即從初十卷至大眾品,覺知經少,因屈三藏至千闐國,求得中分十卷。譯至嬰兒行品,又覺經少,更遣使往于闐國,求得餘欠,譯之乃足,名大般涅槃經,四十卷成部。第九宋元嘉秊中,有雍州沙門智猛,躬往西城詢求正法,齎諸梵夾到西凉州,譯出一本,名泥洹經,二十卷成部。第十宋文帝建元秊中,有天竺沙門求那䟦陀羅,宋云功德賢,於荊州新寺譯一本,名泥越經一卷。第十一北齊天保元秊,西國沙門佛陀那舍,秦言覺明,於相州譯一本,名大悲經五卷成部。第十二名字功德經并哀歎經,與方等泥洹經同本異譯耳。第十三隋開皇秊中,崛多笈多譯出一本,名四童子經三卷成部。第十四大唐麟德秊,有南天竺國沙門若天邪䟦陀,共唐國僧會寧,於日南波鄰國譯出兩卷,名闍維經。儀鳳秊初,交州都督梁難敵進經入京。儀鳳三秊,大慈恩寺主靈會於東宮進狀,請經外傳,因許流行。至大周天冊萬歲元秊,奉勅編經入於目錄。今所講者,於前所譯十四中當其第八。北凉所譯四十卷成部。

△二、經來緣起。文為二:先標列。

二、經來緣起,又二:一、經緣起;二、疏緣起。

△次、釋文,自為二:初、釋經緣起,為二:先標列。

經緣起者,有雙卷、六卷大本。

△次雙卷者下,釋,為六:初明小緣感;次六下,明大緣感;三、又云下,辨同異;四、昔道猛下,述天本翻譯時代;五、初三人下,明應驗,以顯無緣慈悲解脫之力;六、經者下,指廣。

雙卷明八十入滅,不辨常住,葢小緣所感,三藏教也。六卷與大本皆明常住,俱是大緣所感,同座異聞,例如大小品耳。

△三、同異中。

又云:小本是法顯於天竺鈔,初分翻為六卷;大本上帙是道猛齎來。斯乃廣略二文耳,世猶惑焉。若是異聞,那忽問詞、答旨兩本皆同?若是鈔者,只應存略,那忽前後?大本則如來說偷狗六卷,迦葉問偷狗;大本偈說三歸六卷,長行說三歸。解云:問詞、答旨所同處少,不同處多。昔鈔梵文尚無前後,秦人翻譯逐意奚互?於二義無妨也。

云道猛齎來者,時人咸云大品是曇無讖譯,欠此道猛一節文。

△四時代中。

昔道猛亡身天竺,唯齎五品還,謂壽命、金剛身、名字、功德、如來性、大眾問等品。到西凉州,值沮渠蒙遜割據隴後,自號玄始,其號三秊。請曇無羅讖共猛譯五品,得二十卷。遜恨文義不圓,再遣使外國,更得八品,謂病行、聖行、梵行、嬰兒行、德王、師子吼、迦葉、陳如等品。又翻二十卷,合成四十軸,傳於北方。玄始五秊,乃得究訖。是時姚萇復號弘始,弘始非玄始。玄始五秊,即晉恭帝元熈元秊。次入宋武,劉裕得四秊。次入宋文帝,文帝尚斯典,勅道場寺慧觀、鳥衣等慧嚴,此二高明,名葢淨眾。康樂縣令謝靈運,抗世逸羣,一人而已。更共治定,開壽命足,序純陀哀歎;開如來性,足四相、四依、邪正、四諦、四倒、文字、鳥喻、月喻、菩薩,凡十二品足。前合二十五品,製三十六卷,則一萬餘偈。讖云:經義已足,其文未盡。餘有三品,謂付囑、燒身、分舍利二萬言,未來秦地耳。小亮云:是羅什足品,出來關中,不聞涅槃。恐其言為謬。經錄稱謝靈運足品,相承信用。

云遜恨文義不圓者,如前第八帝中廣說。言康樂縣者,屬栝州,舊有此縣。謝公往住此縣,令意翫山水,唯命人開路。路訖,官已滿,更不至彼。

△五應驗中。

初三人欲刪略百句解脫,俱夢黑神威猛,責數剛切:汝以凡庸改聖人言義,其過大矣。若不止者,以金剛杵碎之如塵。因不敢刪略,但去質存華。如啼泣面目腫,改為戀慕增悲慟。如嗚啑我口,改為如愛子法。故其文璀璨,皆此例焉。

云三人者,嚴、觀、謝公三人也。又改王糞問為王隱處,改共耶輸為納耶輸,改蚊子尿為蚊子水,改手扡脚蹈為運手動足,如是等文數十餘處。後有傳學之人,東晉大德沙門道生法師,即什公學徒上首。時屬晉未宋初,傳化江左,講諸經論,未見涅槃大部,懸說眾生悉有佛性。時有智勝法師,講顯公所譯六卷泥洹經,說一闡提定不成佛定。宋朝大德盛宗此義,聞生所說咸有佛性,眾共嗔嫌。智與生公數論此義,智屢被屈,進狀奏聞,徹于宋主,表云:後生小僧,全無學識,輒事𮌎臆,乖越經宗。若流傳誤後學者,今以表奏,請儐入山。宋主依奏,讁居蘇州唐丘寺。時有五十碩學名僧,從生入山,諮受深要。其後有清河沙門雀慧觀、豫州沙門華慧嚴,俱什公學徒上首。當時在京,已逢大經從彼北凉流入,咸奏:幸得見聞,如貧獲寶。遂罄衣鉢,繕寫此經,齎往江東,志在傳化。宋朝道俗,眾共被尋。乃云:眾生悉有佛性。咸歎生公玅釋幽旨,善會圓宗。即以表陳,請生通錫。宋主驚歎,發使迎生。旋至都城,披經本,略敘疏義五十餘紙。其義宏深,其文精邃,唯釋盤根錯節難解之文,於此經大宗開奧藏。自後講者,稱為關中。疏撰既畢,眾請宣揚。開經之朝,宋城道俗五千餘人,咸集講會。生昇座已,便令都講偏唱經文四十餘段,說一闡提悉有佛性。於是便立一切眾生至一闡提有佛性義教,令眾論議,意無一人申論場者。便辭眾曰:良以此經大本至道,生由斯忍死來久,令事得符契,言無謬誤,不惑眾僧。即奉辭:願善流布。言訖,於高座奄從物化。時人號生為忍死菩薩矣。其有傳集者,其數非一,如疏所引。

經者,通名也,如法華疏說。序品第一者,亦如彼(云云)。

△疏緣起中。

二、疏緣起者。余以童秊給侍攝靜,攝靜授大涅槃,誦將欲半。走雖不敏,願聞旨趣。

給者,走也,僕也。如伍相傳云:下走身是遊人。即其例也。

於是負笈天台,心欣藍染。登山甫爾,仍逢出谷。不惟菲薄,奉從帝庭。師既香塗二宮,光曜七眾,道俗參請,門堂交絡。雖欽渴甘露,如俟河清,詎可得乎?嘗面請斯典,降旨垂許,有期無日。逮金陵土崩,師徒雨散。後會匡嶺,復屬虔劉。爰西向江陵,仍遭霧露。勅徵師江浦頂,疾滯豫章。始舉颿南湖,已聞東還台嶽。秋至佛隴,冬逢入滅。歎伊余之法障,奚可勝言。

匡嶺在江州廬山。豫章即洪州。

昔五百羣盲七迴追佛,祇洹一狗聽兩鐘鳴。

昔五百羣盲者,賢愚經第六云: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狐獨園。爾時毗舍離國有五百盲人,乞匃自活。時聞人言:如來出世,甚奇甚特。其有眾生覩見之者,𤸇殘百病,皆蒙除癒。盲視聾聽,瘂語僂申,拘癖手足,狂亂得正。貧施衣食,愁憂苦厄悉解勉。時諸盲人聞此語已,還共議言:我曹罪積,若當遇佛,必見救濟。便問人言:世尊今者為在何國?人報之曰:在舍衛國。聞此語已,共於路側,早言求哀:誰有慈悲愍我等者,願見將導到舍衛國。至於佛所,[吃-乙+彖]倩經時,無有應者。五百人復共議曰:空手倩人,人無應者。今共行乞,各今得金錢一枚,以用雇人,是得達彼。各各行乞,經于數時,人獲一錢,凡有五百。左右喚人:誰將我等到舍衛國,金錢五百,雇其勞苦。時有一人,來共相可。相可已定,以錢與之。勅語盲人,展轉相牽,自在前導,將至薩竭國,棄諸盲人,置於澤中。是時盲人,不知所在?為是何國?互相投手,經行他田,傷破苗穀。時有長者,值來行田,見五百人,踐踰苗稼,瞋憤怒盛,勅與痛手,與見求哀,具宣上事。長者令一使人,將詣舍衛,適達彼國,又聞世尊,已復還來,得摩竭提國。是時使人,復還將來,向摩竭國。時諸盲人,欽仰於佛,係心欲見,肉眼雖閉,心眼已觀,歡喜發中,不覺疲勞。已至摩竭,復聞世尊,已還舍衛,如是追逐,凡經七反。爾時如來,觀諸盲人,善根已熟,敬信能固,於舍衛國,便住待之,使將盲人,漸到佛前。佛光觸身,驚喜無量,是時兩目,即得關明,乃見如來,四眾圍繞,身色光晃炟,如紫金山,感戴殊得,喜不自勝。前詣佛所,五體投地,為佛作禮,異口同音,共白佛言:唯願垂矜,聽在道次。時佛告曰:善來比丘!鬚髮自墮,法衣在身,重為說法,得阿羅漢。

唯疆唯沈,無見無得。

堰者,仆也。謂盲唯仆無見。唯沈者如犳。唯沈無得。

入山出谷,浮墜泝江,希聞斯典,竟不獲聞。日既隱於重崖,盲龜眠於海底,馮光想木,詎可得乎?余乃掃墓植樹,更伏灰場,口誦石偈,思愆畢世。事不由己,迫不得止,戴函負封,西考闕庭。私去公還,經途八載,日嚴諍論,追入咸陽。值桃林水,奔而夜亡。其伴又被讒為巫,收往幽薊,乘氷濟北,馬陷身存。臨危履薄,生行死地,悼慄兢兢,寧可盡言。昔裹糧千里,擔簦於東南;負罪三讒,驅馳於西北。若聽若思,二塗俱喪。

載函者,送浮名疏入上都也。日嚴諍論,說者云造異論。咸陽,縣名,在西京。薊(古詣反)簦(長柄笠也)。

情不能已,尋諸舊疏。將疏勘經,不與文會。怏怏終日,恒若病諸。效群盲之觸象,學獨夢之談刀。以大業十秊十月十日,廬于天台之南。管窺智者義意,輒為解釋。運丁隋末,寇盜縱橫,海閙山喧,無處紙筆,匿影沃洲。陰林席箭,推度聖文。衣殫糧盡,虧其次第。於是懷挾鄙志,託命遂安。草本略通,放筆仍病。縣令鄧氏呼講淨名,曳疾應之。事不兼舉,寄疏他舍。他舍被燒,廓然蕩盡。冥持此本,得免灰颺,重寄柵城。海寇衝突,玉石俱罄。蕭亮提挾,復獲安存。所謂焦不能燒,賊不能得。再蒙靈異,重厲微誠。更往遂安,披尋補削。復值軍火,食息無寧,乃卜安洲。安洲者,微瀾四繞,絕人獸之蹤;峰連偉括,兼二山之美。左臨水鏡,澄徹鑒心;右帶蕖池,紅葩悅目。修竹冷風,勝白牙團扇;萋蒨翠草,加戴氏重席。雲霞鏤糅於松桂,五彩羞其繪圖;猨麏和韻於蟬蛙,八音陋其絃管。雅有高致,豐趣冥倫。仍蒔粟拾薪,勤兼曉夜。暨染筆已來,凡歷五載,何秊不遭軍火?何月不見干戈?菜食水齎,氷牀雪被,孤居獨處,夢抽思乙。詞既野質,意不會文。其玄義一卷,釋文十二卷,用紙七百張。有崖易迨,空海難徧。盲寱偏知,敢稱圓識?特是不負本懷,遽茲石火。卷舒常住之卷,酬報乎身手;讚歎解脫之法,仰謝於心口。麤耘毒草,微養藥王。螳𧑃螢熠,非能抗曜也。

沃州,山名,在剡縣。遂安,山名,亦在剡。安洲者,在台州安縣麏(獸名,居筠反,說文也)。熠(大白,為立反也)。丁,當也。乙,辰也。

大般涅槃經玄義卷下。

大般涅槃玄義抄一卷。

大般涅槃經玄義文句會本卷下

音釋



(渠之切,與碁同。)

闡提

(梵語具云一闡提,此云信不具。闡,齒善切。)

暴背

(暴,步木切,曬也。背,補昧切,脊也。)



(北角切,斑駁不純也。)

嘔和

(梵語具云漚和俱舍羅,此云方便。嘔,烏候切。)



(房越切,桴也。)



(郎刀切。)

鷸蚌

(鷸,以律切,鳥名。蚌,部項切,蛤也。)



(乙革切,持也。)



(何庚切,屋橫木曰桁。)



(色角切,矛屬。)



(彌正切,辨別物名也。)



(先結切,櫼也。櫼,音尖。)



(羊即切,麥䴬也。)



(陟交切,言相調也。)



(吁為切。)



(容朱切。)



(𤖆西切,持也。)

沮渠

(沮,子余切。沮渠,本匈奴官名,以官為氏也。)



(仲良切。)



(作答切。)

璀璨

(璀,取猥切。璨〔,蒼〕切。璀璨,玉光也。)



(極嘩切,篋也。)



(符咸切,與帆同。)



(倚兩切,情不滿足也。)



(余章切,風所飛颺也。)



(倉甸切,草盛貌。)

鏤糅

(鏤,郎豆切,㓮刻也。糅,女又切,雜糅也。)



(俱偏切,麞也。)

螳𧑃

(螳,徒郎切,螳蜋也。𧑃,牛刀切,謂螳蜋足也。)

螢燿

(燿,戈入切。螢燿,謂螢火之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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