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釋為為二章
大慈恩寺 基 撰
將欲辨為為二章,略以五門分別:一、彰數定聲;二、依聲定訓;三、聲訓次第;四、就經分數,七卷不同,即分為七;五、申作者意。
第一、彰數定聲有二(一字數,二定聲):總據一部,都有六百一十八字,二百九十一字平聲,三百二十七字去聲。
第二、依聲定訓。平聲為(榮危反),有九訓(由求當得定被作是名)。去聲為(榮偽反),有三訓(以與助)。
第三、聲訓次第。然但隨其經,初有彼聲,即隨義訓,論為次第,是則聲訓始終,使不相雜。又復通標一句,冀其文顯義彰,尋之易見,或在上中下也。此中若同常喚,但與訓之;若違先所呼,必為再言。思義唯合博達,賢德幸請詳焉。
第四、就經分數。
○序品
常為諸佛(得)、為諸菩薩(與二)、為說涅槃(與)、為說緣覺(與)、為說淨道(與)、為眾講法(與)、不以為喜(是)、為供舍利(以)、為欲說此(定)、為當授記(定)、為說何等(定又當與)。
為求聲聞(與),為求辟支(與),皆為法師(作),所為因緣(以),為人演說(由),為廣分別(與),為世間眼(是),為汝等說(與)。曰:為淨身(名)號,為求名(作),當為除斷(與)。
已上第一品二十三字,九字平聲,十四字去聲。
○方便品
事為云何?(當)佛為解說(與)、為是究竟(定)、為是所行(定)、為如實說(與)、為佛長子(是)、為此眾故(與)、吾當為汝(與)、當為汝說(與)、是為諸佛(名)、常為一事(以)、為眾生說(與)、而為眾生(與三)、是法皆為(以三)、而為說法(與)、如此皆為(以)、為是說涅(與)、大乘為本(與)、為此諸佛(與)、為說大乘(與)、事為不可(是)、為說實相(與)、為說方便(與)、沙為佛塔(與作)、若人為佛(以)、實為一乘(以)、實為佛乘(以)、為是眾生(以)、為諸眾生(與)、為教菩薩(以)、為五比丘(與)、為說佛慧(以)、為已供養(是)、為諸法王(是)、為如是等(與)。
已上第二品四十字,一十字平聲,三十字去聲。
○譬喻品
為自欺誑(是),為共為不(定是),為諸梵志(作),是魔所為(作),為天人所(得),為無上道(以),為諸聲聞(作),瑠璃為地(作),黃金為繩(作),為大寶故(名),恒為諸佛(得),除為王子(作),為王子時(作),光佛所為(作),願為四眾(與),皆為阿耨(以),為化菩薩(被),為火所燒(被),我當為說(與),無令為火(被)。何者為舍(名)?云何為失(名)?此舍已為(被),必為取焚(被),非為虗妄(是),便為已得(是),則為一切(是),為度眾生(以),為生老病(被),不以為患(作),我為眾生(是),為諸眾生(□),而為三界(被),為說三乘(與),則為所燒(被),我今為汝(與),為求羊鹿(以),名為摩訶(作),為一切眾(是),為火所逼(被),將為火害(被),吾為汝等(與),以為茵蓐(作),能為救護(以作),我為眾生(與),為無有上(是),為此等故(以),為是等故(以),貪欲為本(是),為滅諦故(□),名為解脫(得),我為法王(是),為欲利益(以),則為見我(是),為深智說(與),亦勿為說(與)。又復為人(被),為諸童子(被),為諸小虫(被),若得為人(作二),為人所使(被),以為衣服(作),乃可為說(十與),為一切智(以作),汝當為說(□)。
已上第三品八十一字,四十六字平聲,三十五字去聲。
○信解品
何為見捉(得)?為子名所(是),名之為兒(作),便為不異(是)。我等為子(是),自以為足(得作),不為分別(作是)。為諸菩薩(與),佛則為我(與),常為王者(得)。為除冀穢(與),樂為鄙事(作),為大菩薩(與)。但為菩薩(與),而不為我(與),自謂為足(得)。無漏無為(作二),則為已得(是)。我等雖為(與),能為下劣(作),隨宜為說(與),而為說法(與)。
已上第四品,二十四字平聲,十字去聲。
○藥草喻品
為聽法故(以),而為說法(與),不即為說(與),甚為希有(是),則為永失(作),隨力為說(與),為諸眾生(與),我為如來(是),我為世尊(是),為大眾說(與),常為大眾(與),恒為一切(與),如為一人(與),名為大樹(作),今為汝等(與)。
已上第五品一十五字,五字平聲,十字去聲。
○授記品
得成為佛(當三),瑠璃為地(□),黃金為繩(作二),為佛智慧(以),以為莊嚴(作),見為授記(與),頗梨為地(作二),為眾說法(與),皆為十方(得),為佛道故(以),常為天人(與)。
已上第六品,一十一字平聲,五字去聲。
○化城喻品
磨以為墨(作)。盡末為塵(作二)。悉以為墨(作)。塵為一劫(作)。先為彼佛(與)。為供養佛(以二)。為度眾生(以)。為得最大(當)。願為世間(與)。與分別顯(與)。為諸梵眾(與四)。為大得天(是四)。為佛出世(是四)。為眾生作(與)。為眾生之(作)。為世間眼(作)。而為沙彌(作)。為我等說(與)。為阿耨多(以二)。為四部眾(與)。甚為希有(是)。以為眷屬(作)。為沙彌時(作)。為說是經(與)。為是等故(與)。為止息耳(以)。今為汝等(與)。為止息故(以二)。為說汝等(與)。為覺悟群(以)。為宣種種(與)。為無量億(與)。曾亦為汝(與)。為一切導(作)。為息說涅(與二)。為說真實(□)。今為汝等(與)。為佛一切(作以)。
已上第七品五十二字,二十二字平聲,三十一字去聲。
○五百弟子品
所為希有(作)。而為說法(與)最為第一(得)。為淨佛土(以二)示為第一(得)。為一佛土(作)。七寶為地(作)。為求無上(以)名為寶明(作)。是等為僧(作)。得成為佛(當)號為普明(作)。當為宣說(與)小智為足(作)。為衣食故(以)便以為足(作是)。何為衣食(以)甚為癡也(是)。為菩薩時(作)得少為足(作是)。而汝謂為(是)自以為足(作)。少便為足(作)乃為真滅(是)。
已上第八品二十五字,十八字平聲,七字去聲。
○人記品
等為一切(是),常為侍者(作),瑠璃為地(作),佛為十方(得),方便為侍(作),常為諸佛(與),亦為此佛(與),為太子時(作),羅睺為長(作),受法為法(名),皆為其長(作),現為我長,名為實相(作)。
已上第九品一十三字,十一字平聲,二字去聲。
○法師品
竊為一人(與),廣為人說(與),則為如來(得。二)最為難信(是),為他人說 則為以衣(得被作),又為他方(得)而為開示, 當知是為(名。二)欲為四眾(與),應為四眾(與),為諸菩薩(與),為其集聽(作),我還為說(與),廣為分別(與),慈悲為室(作),法空為座(作),處此為說(與),為眾生說(與),為之作衛(與),爾時為現(與),為說今通(與),為四眾說(與),為作聽法(與)。
已上第十品,二十六字平聲,十六字去聲。
○寶塔品
以為嚴飾(作)。為大眾說(與)。為聽是經(以)。為作證明(與)。為聽法華(以)。頗梨為地(作)。以為莊嚴(作)。為眾說法(與)。瑠璃為地(作二)。黃為為繩(作)。以為侍者(作)。為莊莊嚴(作)。通為一佛(作)。為諸佛當(以與)。為聽是經(以)。尚為法來(與)。不勤為法(與)。為坐諸佛(以)。則為供養(是)。為是經故(以)。則為見我(當)。此為難事(是)。未足為難(是)。亦未為難(是)。為眾演說(與)。是則為難(是六)。為人演說(與)。我為佛道(作)。則為疾得(是)。
已上第十一品,四十五字,三十字平聲,十六字去聲。
○提婆品
為欲滿足(以)。為於法故(以二)。誰能為我(與)。當為宣說(與)。而為牀座(作)。為求大法(以)。為我解說(與)。當為奴僕(作)。當為汝說(與)。為諸眾生(與)。不為己身(以)。為大國王(作)。故為汝說(與)。廣為眾生(與)。為眾生故(以)。普為十方。普為時會(與)。
已上第十二品,一十八字,三字平聲,十五字去聲。
○勸持品
不以為慮(是)、為大法師(作二)、俱為法師(作)、願不為慮(當)、未得謂為(是)、為世所恭(得)、為貪利養(以)、為求名聞、為斯所經(以被)、為說是經(以)。
已上第十三品,一十一字,八字平聲,三字去聲。
○安樂行品
甚為難有(是)。能為眾生(與)。則為說法(與)。而為說法(與二)。以為親厚(作二)。若為女人(與)。乃至為法(與)。為聞佛道(以)。為利殺害(以)。為女說法(與)。是則名為(作二)。有為無為(作二)。為諸國王(與)。而為解說(與)。隨問為說(與)。和顏為說(與)。不為多說(與)。則為大失(是二)。常為比丘(得)。為聽法故(以)。常為法故(與)。為說諸經(與)。而不為說(與)。為大法王(是)。最為甚深(是)。為說此法(與)。能為難事(作)。為諸法王(是)。為是眾生(與是)。末後乃為(與)。此經為尊(是)。為汝等說以為給使(作)。佛為四眾(與)。而為供養(作)。即為授記(與)。聞法為人(與)。為四眾說(與)。
已上第十四品,四十四字,一十七字平聲,二十七字去聲。
○涌出品
最為上首(是),為從何所(定),誰為其說(與),為求佛道(以二),為太子時(作),為佛道故(以),甚為希有(是),願為解說(與二),為除眾疑(與),佛為未來(與),今為解說(與)。
已上第十五品,一十三字,四字平聲,九字去聲。
○壽量品
彌勒為首(作),末為微塵(作),盡以為塵(作),為是人記,皆為度脫(以),為度眾生(以二),為毒所中(被),為眾生故(與),為說無上(與),不為現身(與),乃出為說(與),時為此眾(與),為說佛難(與),為治狂子(與),亦為世人(是),為凡夫顛(與),為說種種(與)。
已上第十六品,一十八字,五字平聲,十三字去聲。
○分別功德品
為阿耨多(以與),為此所輕(被)福,為如此(得),則為見佛(是),是為深信(是),則為頂戴(是),不須為我(與),為已起塔(是),為已於無(是),則為起立(是),為他人說(與),又為他人(與),則為具足(是),為已如上(是),隨順為解(與),無漏無為(作)。
已上十七品,一十九字,十三字平聲,六字去聲。
○隨喜功德品
為得幾所?(當)為父母宗, 寧為多不?(是)為是經故,(以)為人分別(與)、隨喜為他(與)、為方便說(與)、不可為譬(得)、為人所喜(得)。
已上第十八品九字,四字平聲,五字去聲。
○法師功德品
若為他人(與二),為忉利諸(與),為他人說(與),或為人說(與),為聽法故(以),或時為現(與),為眾生說(與),為一切眾(與)。
已上第十九品九字,令是去聲。
○不輕品
中為天人(與)、為求聲聞(與)、為求辟支(與)、為說菩薩(與)、為常不輕(名)、廣為人說(與)、是人為作(與)、為諸四眾(與)、為他人說(與)、為人說故(與)、復為諸人(與)。
已上第二十品,一十一字,一字平聲,一十去聲。
○神力品
為諸菩薩(與),為囑累故(以),為悅眾生(以),為求佛道(與),為已見我(作)。
已上第二十一品,五字平聲,四字去聲。
○囑累品
當為演說(與),為令其人(以),則為已報(是)。
已上第二十二品三字,一字平聲,二字去聲。
○藥王品
七寶為臺(作),以為供養(作),佛為一切(與),即為其父(與)。栴檀為𧂐(作),海為第一(是),最為深大(是),山為第一(是),最為其上(是),最為第一(是三),最為照明(是),最為其尊(是),佛為第一(是),亦為第一(是),菩薩為第(是),為諸法王(是)。不復為貪(被),不為嗔恚(被),不為憍慢(被),為他人說(與),則為閻浮(是作)。
已上第二十三品,二十三字,二十一字平聲,三字去聲。
○妙音品
為無量無(以)而為說法(與五),檀金為莖(作二),白銀為葉(作二),金剛為鬚(作二),以為其臺(作二),願為我等(與),當為汝等(與),能為供養(以),為諸眾生(與二),變為女身(作),而為現形(與)。
已上第二十四品,二十一字,九字平聲,十二字去聲。
○觀世音品
若為大水(破),為求金銀(以),而為眾生(與),而為說法(與十九),為施無畏(作),為觀世音(作),我為汝略(與),為人所推(被),為作依怙(與)。
已上第二十五品,二十七字,四字平聲,二十二字去聲。
○陀羅尼品
寧為多不(是),則為侵毀(是三),亦為擁護(與),亦為愍念(以)。
已上第二十六品六字,四字平聲,二字去聲。
○嚴王品
為現神變(與)?師為是誰(是當)?我等為父(與)?為王說法(與)?為欲發起(以)?
已上第二十七品五字,一字平聲,四字去聲。
○普賢品
名為說之(與)。為諸佛護(得)。為魔所著(被)。亦為供養(以)。名為旋陀(是)。而為說法(與)。不為女人(被)。為諸如來(得)。為千佛授(得)。為釋迦牟(得二)。不為三毒(被)。不為婬妬(被)。
已上第二十八品,一十三字、一十平聲、三字去聲,都計六百一十八字(二百九十一字平聲、三百二十七字去聲)。
第五通申作意者,謂此門通釋五門大旨,恐類古人只定訓作被二音,不體餘之訓釋,顯示後來未覺者,知訓釋之由,定佛語之要,九義、三義、一乘、五乘須明,將曉喻法之體故云爾。
妙法蓮華經為為二章(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