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釋序品第一
卷第二釋序品之餘
卷第三釋序品之餘
釋方便品第二
卷第四釋方便品之餘
卷第五釋譬喻品第三
卷第六釋信解品第四
卷第七釋藥草喻品第五
釋授記品第六
釋化城喻品第七
釋五百弟子授記品第八
釋人記品第九
卷第八釋法師品第十
釋見寶塔品第十一
釋提婆品第十二
釋勸持品第十三
釋安樂行品第十四
卷第九釋涌出品第十五
釋壽量品第十六
釋分別功德品第十七
卷第十釋隨喜功德品第十八
釋法師功德品第十九
釋不輕品第二十
釋神力品第二十一
釋囑累品第二十二
釋藥王品第二十三
釋妙音品第二十四
釋普門品第二十五
釋陀羅尼品第二十六
釋嚴王品第二十七
釋普賢品第二十八
法華經文句輔正記目次(終)
No. 593
法華天台文句輔正記卷第一(輔妙樂記)
吳興永定寺 釋沙門 道暹 述
將釋疏文略分為四:一先略解題目,二從佛出世下釋章安注文,三委釋下指廣,四序者下依文解釋。初文具如玄文五重,略廣二釋已辨其相,餘三段如記,次第解釋可見。又今疏文用於玄文,廣義成今略義,是故今文時時引用,良由此也。
言為二所依者,謂文字為名句所依也。故婆娑論云:一字為名,二字為名身,三字已去為眾多名身。又一句為名,二句為句身,三句已去為眾多句身。是則名句為能依,文字為所依。又毛詩注云:宮商角等上下相應謂之文句者,曲謂隨遂經文曲細分別。
句逗者,逗,留也。說文云:逗,止也。方言:逗,住也。即以句止之處名為逗也。
名詮至差別者。若於今經具通別二義,始從如是終乎而退,同於諸經無不詮於自性及以差別。別而言之,一一名一一句並異諸經,故云已今當說最為第一也。
不論至等體者。與論辯異也。今意但以句逗分一部經文,及隨文解釋,不同諸論。或以色為教體,或以意地所思、行蘊所得為句教體。如唯識法相宗,具以聲名為教體。彼論云:聲屬十二處中聲所接,五蘊之中色蘊所接,四辨之中屬辭為礙境也。名、句、文,十二處中法處所收,五蘊之中行蘊所得,以名、句、文是聲上屈曲意地所緣,故屬行蘊及法無礙境。今家明教,具如玄文。今此實相一乘之經,詮於所證實相之理,永異眾典,即其相也。
今但以句者,對論故云今也。又今一部之文分為序、正、流通,名為三句;二十八品等,名為小句。問:今文何以不云身等乎?答:但云其句,一部之文任運成身。何者?但是諸法聚集名之為身,以一部經文無非聚集,故不別云也。
成若干章者,目約序正流通及大小章為若干也。
疏者,通意之辭者,謂以言辭而通文意也。
亦記也者,謂稟受前人,記其所受以為疏也。又及率己胷襟也。
鏤者,如檀體雖香,必假工人彫刻,顯出檀之妙像。古人亦爾,經體雖妙,必假巧辭鏤出文旨,今大小文義有序也。
二難之中者,於聞法難中開出傳譯及自開悟,於能聽難中開出聞師及一遍記,其義相當矣。
正在時會者,此敘靈山當機之眾,故云然等也。
言及以阿難者,謂若不因阿難親承梵音,如來滅後處眾誦出,有可傳譯此土方聞。若不因此像,末無猶得聞,故別指之。
故經多劫者,若以賢劫第九劫內四佛相次而興,不得云多。今通望過去三佛,及以中間不覩佛興,故云多耳。
聞者尚難者,歎此土聞者尚已為難,況大師親自修行,復於道場妙悟,為眾解說,章安所記,流通後代,豈不難耶?
於中初二至斥己者,前文通釋,從此下別釋。斥者,指斥也。故三雙相望名為一,一則六義,傳傳漸漸後挍於前。
輙記者,謂謙己專輙一遍記於大師言旨故。
若魔若外者,以佛力加於結集之眾,使魔不得其便。千大羅漢皆是無礙解脫,降伏外歒,則令外道不能得便。
添削者,既云記大師之言,何故專輙添削耶?從添謂下。釋所以也。
謂斥非以顯是者,謂章安助破古師,以顯大師之正也。
破古至我己者,明章安破古,並用大師義勢以破古人,非全用已自任胸臆也。
加彼異見者,加謂添足,即章安更引古人異解之文,助成大師也。破文。
丹丘者,赤城山也,在國清南門。據時添削處,實國清丹丘名佳,故以標地。今國清寺屬丹丘里。
須開三教等者。前二教一句須開別教,教權理實由存教道,是故別教果頭之理須廢,故名開也。故玄文云別登地已上須廢高歸下,即其事也。
言大小者,通別為大,三藏為小也。
初心之人者,謂法華前圓修之人在名字位,雖信一色一香無非中道,而於方等般若座席猶屬同聽異聞,以隨喜等位觀道未成,猶謂偏圓相隔,如此之人須聞今教開顯之說,故淨名疏釋菩薩品云圓人失意尚須彈片,即其相也。隨喜已去不須云開,若入初住已上但論增進故也。
權人至此者,謂權到法華,一向須聞,不論圓也。
疏云:經題者,題者,頭也。故字從是脚裏作頁,頁訓頭,故以經首名之為題。若言經第,未善字義。
疏云:委釋者,委,屬也,曲也。謂屬對妙題,曲細陳釋,已如玄文十卷釋。
總三法者,以題名是總,三軌是別,故玄記云:以總總於別,以別別於總。此之謂也。
超過諸說者,一則超於前十四品,二則超於一代教門。
即三之一者,謂覽體、宗、用三以立名故,本地亦爾。
不與他同者,不與他人解釋同也。
體非因果者,譬如虗空之體,非彼非此,而遊之者,還遊於非彼非此之虗空。因果取體亦如是,還依非果非因之體,而成從因至果之宗。
若不先了能開者,以法華圓乘妙體宗用為能開,三麤即妙為所開。
故但分文句者,此明單用文句消經不當,應須疏中隨文解釋以顯理。
唯談下,明單用玄義不可。
若相帶下,明全用玄文入。疏:全用文句入玄相間,雜說不可。何者?則使聽者不識經文起盡,復令玄文大義不彰,故云無歸。
寄行約教者,迹門約行次第以明五義,本門約教次第以明五義,玄文第一卷具辯其相,又觀其文勢安樂,行經約行等。
固蔽理觀者,便斥世人不用止觀,文意消經,成無觀行。所以今家一一文下,皆以觀心釋之。
而但下。明世人不肯用玄義消經,但用諸論事相而已。
今問弘經者,令問弘教人心也。
自行暗於妙宗者,約行因果以片,故妙宗具足,應以三法斥之。
教行至相攝者。即以迹中四一自互相收。何者?由稟開權妙教則成一乘之人,行於實相之行以顯一乘之理,餘三例爾。又以本中四一攝於迹中四一故也。
不可恒爾者,不可句句之下,皆列名、體、宗、用、衣、坐、室三也。
廣略適時者,序品、方便品迹門之廣,餘品是略。壽量普門是本門中廣,餘品是略。何者?只是廣略釋於妙法名體宗用,若曉廣已略無異途,故圓乘大車開權寶所,與方便品諸法實相無二無別,故云根源等。
今家隨釋者,今師隨品解釋則成生起,故云通有四意等也。又慈恩每於一品皆作四釋,今家不爾,須四則四不必一槩,二十八品一一皆四,若一槩者未為全當。
釋妨者,如方便之名與大小乘同,故須釋出。今經即是體內方便,不同於權,諸皆例爾。
釋文者,即是正釋也。
或釋名中即帶來意者,如釋安樂行品具有此相,及下流通分中多有此意,至文可見。
又釋名至互有無者,如譬喻、化城、授記等,並於題中俱釋其名,義皆未備。序品、方便、普門、陀羅尼等,題中及以品內名義皆足,所以疏文而於題中解釋名義委悉皆盡,以此二類名互相無。言義者,三車、大車皆是名下之義,化城中說化及以寶所授記中別劫國並是名下之義,餘品准此。
或於義前別釋者,如釋序品,先約字訓,次釋字義。方便品約方法釋名,則先從字訓門及祕妙方便名,從義譬喻化城等皆有,先釋其名,次方釋義。
或帶名以釋義者,如序品云:序者即是其名,階位等則是其義。方便品、普門品、陀羅尼等品,於題中解釋悉之,故云帶名以釋義也。
此彼淆混者,若不曉今家釋意,還成將於昔教以混法華故也。
復似從義者,只階位等言,似從義也。
學舍養宮者,禮記王制云:夏后氏養國老於東庠,養庶老於西庠。此以國家東西兩學為庠序,今此品於正宗如東西之學,故言序也。
別內外者,此指東西廂為墻,對於堂屋,以別內外也。
此可借用者,疏中既無異內外之言,故今申於文意,亦可借用別內外之言,以消二序故也。
又庠者,詳也。謂之諦審。序者,敘也,舒也。於正宗前所列由致,皆諦並審,方敘而舒之。
通序異外者,此借下文對治悉中,阿漚二字對破外道,不同別序專異諸經。
亦可兼用者,謂通序非但異外,正是序於圓妙,故得同而別序,方異諸經,即是別於內外之相也。
亦二序共有者,只是通序亦具階位安庠之義。若從義立,通序亦具申述二義。何者?如因阿泥樓豆令阿難問佛:如來滅後,一切經初安何等言?佛答:皆安如是等五。因此五事,得為別序作由義,當由序也。述者,阿難述佛滅後,經初先安如是等五義,當述序也。是則二序皆具三義也。
必先證信等者,此從現文以說,諸經皆爾。
必先發起等者,此從佛在世當時以說,佛在世時但有別序,如來滅後方有通序故也。
二序各有前後者,謂二序各具五義,自為前後。又前云必先證信,亦是各有前後也。
即賓主者,若以文殊是遊方大士,則彌勒是舊住為主,文殊為賓。若據發問,則彌勒為賓,文殊為主矣。
冠即是首者,不同餘文冠與身異,今文冠全是首,故云即也。
瑞疑由也等者。謂由光所見故疑問,述昔所聞故述答也。
疏云:胤者,繼也。謂眾物之子,如烏養子,羽翊方成,母以低飛而哢之,意在令成而峻飛,教飛助以飛興,喻於述。
序義可知者,謂覺正體以之為序,即當序中唱於異名之意,故云哢亦得名引。
故字義則通者,謂序品義則通下諸品,題稱序品,此則從別。
故出其人者,先出佛及以譯人,則是能聚之人。若言聚者,謂物體已聚,名之為聚,可去聲呼,今文即以上聲呼之。
如心地品者,梵網經有六十品,心地等二品是佛自唱,如云持戒心地法門而去,故云佛自唱。餘皆譯人及結集者所置。
人如樓那者,以人類等非一,故皆云如也。
以無聞品益故者,此有文外之疑。疑云:既云諸品皆結集所置,何故無結聞品得益人耶?答:只是闕略,益人非無。如三周得記,其數非一人,何須置疑?二者、以無聞品益故,品後無結耳。
以通從別者,品是通、序名從,別品、從序皆具四釋。下二十七品皆以方便等名從,別品一字是通,通、別相從皆具四釋。下去准此,故不重述。
或闕於一兩者,迹門約教定不可闕,本門談遠亦不可闕,因緣觀心或存或沒亦無大妨也。
通皆除疑者,但見無阿傴二字,即知是佛經,故云除疑。
餘三及別序者,此明妙經通序,即約教也。久遠今日,即本迹也。五義悉具,觀心釋也。別序具四,例此可見。
得失者,處中方名為得。
至安公來者,自安公高悟,料節或興,懸符地論之文。佛地論科判。佛地經云:要唯三分:初、教起因緣分,此與安公序分同;二、聖教所說分,與正說分同;三、依教奉行分,與流通分同。
疏云:案說傳之者,謂結集之家,結散為長行,結貫為偈頌,以傳像末,故云也。
總別起盡者,亦可云大章為總,小章為別也。
阿難說經者,佛去世後,阿難登高座誦出,亦得名為說經。
契經者,契理契機名為契,貫穿縫綴名經。佛地論云:貫穿攝持所應說義。
長多瓔珞者,經中廣破外道竟,說多譬喻莊嚴佛法,故云也。
疏云:增一者,以一加,故云增一,累法增之故也。言明人天因果者,從多分說,但云明其苦集,非不說於道滅。今從略邊,故但云耳。破邪亦爾。二、中阿含者,准祗律說,謂阿難誦取文中之義故,即是專明道滅矣。三、雜阿含者,或文義雜,或句義雜,根、力、覺、道皆說故,即是明世間禪、無色定等。四、長阿含者,謂明擴劫長遠之事。見論云:集眾法之最長者,故名長含。肇法師長含序云:所以通稱阿含者,此譯為法歸,謂萬善之淵府,總持之圍苑,眾法之所歸,故云也。
疏云:律開五部者,內善調伏名律,外禁身口名戒,舉果望因名婆羅提木叉,此翻處處解脫。
五部者,大經云:佛告憍陳如:我涅槃後,有諸弟子顛倒解義宣說,名曇摩毱多(此云法上)。為合法相易,凡所說法,先果後因,故云顛倒。一、曇無德部,法名四分;二、薩婆多部,法名十誦;三、彌沙塞部,法名五分;四、婆麤富羅部,律本未來;五、迦葉遺部,法名解脫。僧祗為本部,分出餘五。八、十誦等者,優婆離一夏八十度,昇座誦之,故得名也。
文中自引阿含六度者,謂毗曇是通名,文中正引六度為分章也。
逮度無極者,古翻經論六度,一一皆云度無極也。
鏡中者,戒檀嚴也。
未必全然者,記家意云:鏡中亦不須此破,以廣攝略,有何不可?
根大見雜者,根謂根性,大謂四大,又加空、識二大成六大,見謂見惑,雜謂七種之餘名為雜。
佛在無出者,謂佛在出,諸法法具足無有失滅,以佛入滅法皆隨去,恐法失滅故,會論師結集諸法。
一者、序成就者,從如是我聞至崛山是。論自釋云:如王城耆山,勝餘一切城山故。
二者眾成就者,從與大比丘至供養恭敬尊重讚歎是。第三成就,如記。四從佛說是經已,論釋云:依何等說法?依三種法者:一者三昧,即初文是。二者器世間,即雨華動地是。三者眾生世間,即爾時會中已下文是。
依止說因者,謂依中道智光,令見他土說。論釋云:大眾見異相不可思議事,如來應為我說。渴仰欲聞,名依止說(云云)。
六、大眾欲聞法者,從爾時於彌勒菩薩作是念已下文是。以現瑞故,是說妙經由,故以問現瑞由,為欲聞法成就。七、爾時文殊師利語彌勒已下文是。
一、歎法勝妙分者,論云:一者、示現所說法因果相,謂佛曾親近諸佛盡行道法為因相,成就甚深未曾有法等為果相。此經說佛所得之法,故以佛因果相為所說法。
二、歎法師功德分者,論云:二者、示現如來法師功德成就,謂能種種方便引導眾生、知見深遠、禪定解脫、巧說諸法、悅可眾心等為功德。
三智眾定疑分者,論云:三者依三種義示現:一者決定義,有諸聲聞方便得證作決定心,如經我等亦得此法到於涅槃等。二者疑義,謂諸聲聞辟支佛所不能知,是故生疑,如經而今不知是義所趣。三依何事疑義,謂如來數數說甚深境界,而前後不同,是故生疑,如經爾時舍利弗知四眾心疑等。從爾時大眾中有諸聲聞已下是。
四、定記分者,從爾時,世尊告舍利弗:汝已慇懃已下是。論云:四者、示現,依四事說:一者、決定心。已生驚怖者,令不驚怖故,如來有決定心故。二者、因受記,如經爾時,佛告舍利弗:止!止!不須復說等。以說妙法,必令二乘得受記故。因欲說此,而先止之,令生尊重,故名因受記。三者、取受記,如經汝已慇懃三請,豈得不說等。此謂因舍利弗等靳固欲聞,故佛許說,即以欲聞,名取受記。四者、與受記,如經舍利弗!如是妙法,諸佛、如來時乃說之等。謂決定為諸聲聞等開權顯實,五佛咸爾,故云定記。
五、斷疑分者,論云:示現斷四種疑:一者、何時說?諸佛於何時等起種種方便說法。為斷此疑故,如經舍利弗!出於五濁惡世等。二者、云何知增上慢?如來不為彼人說法。云何知彼是增上慢?為斷此疑故,如經若有比丘實得阿羅漢,不信此法,無有是處等。三者、云何堪說?從佛聞法而起謗心。云何如來不成不堪說法人?為斷此疑,如經除佛滅度後等。四者、不成妄語。如來先說法異,今說法異。云何如來不成妄語?為斷此疑故,如經舍利弗!汝等當一心信解受持佛語,諸佛如來言無虗妄,無有餘乘等。
疏云其餘品各有處分者,論云:法力者,五種法門示現:一、證,二、信,三、供養,四、聞法,五、讀誦持說。三法如彌勒品示現(分別功德品也),聞法如隨喜品說,讀誦如常精進菩薩品示現(法師功德品是)。說力者,有三種法門,神力品中示現:一、出廣長舌,二、謦欬聲,三、彈指。苦行力者,藥王菩薩品示現。教化眾生行苦行者,妙音菩薩品示現。凡此等是。唯以者,以對他故。餘人非不亦美,唯光宅最得獨擅之名,故云唯也。
吾鑽仰者,東安鑽仰也。
逵者,九達曰逵。
進退俱失者,進如光宅,退如古師。
疏云:二十七品者,達多品未入也。
疏云:理一說三者,謂於一佛乘分別三故。
但依權實本迹者,權實即迹門,本迹謂本門也。
果在本門者,今家若以本迹二門相對,則迹門因正而果傍,本門果正而因傍。若不相對,各有因果不同。古人二門偏立,所以破之,良由此也。
但合二三為正者,於四段中合二三兩段為正,與今家從前三段消經,其意不別,故云甚符經文。
以氣為臭者,西方以氣為香,故云等香、不等香、平等香。此土易云其不得意者,其臭如蘭故也。
天台名如止觀記等者,古老所傳,以其山絕嶺之形,似三台星布列之狀,因號天台。有云本名天梯,謂其高可登而昇天也,後人訛轉為台字耳。智者因為晉王授菩薩戒,王曰:大師傳佛法燈,當加尊號。故稱智者。舉處顯人,故云天台。
天台分文為三者,若但為三段分節消經,則通別二序俱通本迹,故於序中二文義皆具四釋。若本迹各分三段,序中只得密有本迹之意,所以疏中或時但約體用,本迹消文良由此也。
疏云約本開權顯實者,謂權迹實本,久近雖殊,開顯同故,故云不思議一也。若分二別者,本門約身,迹門約法,權實之稱,唯在迹門。
問後何妨者,此助申問詞意。文中既存兩節分文,但後段分文問起,亦應無妨。
不專後釋者,申於疏中,何不依第二節分文消經,由本門正說之前,立於流通,非須大途,且是一往從前三段消經,不從於後。
處會。如釋籤者,舊經七處八會,新經更加普光明殿一會:一、摩竭提阿蘭若菩提場會,舊經云寂滅道場;二、摩竭凞連河曲普光明殿會,舊經云普光明法堂;三、忉利天;四、夜摩天;五、兜率天;六、他化自在天;七、重會普光明殿;八、三會普光明殿;九、逝多林會。
住處莊嚴者,彼經每一會處皆先說於住處莊嚴以為序分,方始王說。然須至之妨者,應先出妨云:阿含同一經,何故多通序?從阿含兼別下,釋阿含妨也。
疏云:今怙文者,怙謂消怙也。此之四意,是消經之方軌也。
尚異諸見者,明今師通途消一切經,尚異諸師之見。
預為四重等者,謂例數等四也。消釋四意者,以四重消釋因緣等四也。
疏云:而今略書者,書者,記也。意云:大師釋經,一一皆具四釋,章安存略?故云而今也。
答中一文者,我今處中說是也。
一者、總明四義。所以者,只此四義,正是處中故也。
不失不差者,四釋無過名為不失,皆契機理名為不差。
疏云廣則令智退者,則令中下退耳。
如十妙等者。引例也。彼具十妙尚得名中,何況今四而非處中?故彼一妙皆具四釋,謂先分別,次判,三開,四觀心。
亦入四者,謂不思議因緣所顯之妙境,一乘能詮之妙境,久遠所證之妙境,一心三觀所契之妙境。餘九入四,准此可知。
尚不殊外計者,意云:若無三藏因緣,尚不異於外計,況圓妙四悉永異諸經,故云尚也。
中間頓漸者,謂十法界皆須頓漸之化,故云佛慧等也。
人理至准說者。依一乘教行成一乘行,成一乘人顯一乘理,故云可知。
以此至始末者,因緣具四為始,乃至觀心具四為末。
約教等三者,開顯之教一道無外,開顯感應非餘四悉,開顯之本諸經所無,開顯之觀一觀遍收。
所談身土者,如壽量品云我淨土不毀,及常在靈鷲山等文。
信宿者,二宿也。
先愚密教者,謂迷於顯密之密,猶為權覆,故名為愚。
守株尚昧者,若更守於法華前教,則昧今經本迹二門,今弘教者多有此執。
能詮教功者,約教也。
久成行本者,本迹也。
小及鈍根者,兩教二乘名小,三教菩薩名鈍也。
理是而迷者,眾生陰界入全是真如實相,故云也。又理是近而迷故。
慈亘始末者,下種為始,得脫為末也。
事理不同者,眾生在理,諸佛在事,感應未交,故名為遠。
無謀而會者,非但諸佛無謀而會,眾生修行亦是無謀而會也。
淺深差別者,權淺實深故也。若兼謂華嚴,若獨謂三藏,盈即方等,縮謂般若也。
明時不差者,謂契教行根理也。
相通事別者,以無緣神通遍被一切故名相通,機緣不等故名事別。
如止觀第六者,彼明中觀修無緣慈,不住法相及眾生相,乃至十二因緣、七覺、八正道、十力、無畏、諸佛神通,無不皆以慈為根本,非諸聲聞、緣覺所知。又如提婆達多教阿闍王殺害如來,我於王舍大城乞食,時王即放護財醉象,令害於我及諸弟子。爾時蹈殺無量眾生,象聞血氣狂醉倍常,見我翼從被服赤色,謂呼是血而復奔趣。我弟子中未離欲者四散馳走,王舍城中一切人民同時舉聲號哭流淚,作如是言:恠哉!如來今日終沒,如何正定一旦散懷?是時調達心生歡喜,我於爾時為降伏故,即入慈定舒手示之,即於五指出師子。是象見已其心怖畏,舉身投地敬禮我足,我時手指實無師子,乃是慈善根力令彼調伏。乃至舉石空中,力士驚怖現作莊嚴,降諸外道令狂女人見如己子,患瘡女人得藥平復。一切善法慈為根本,一切應現皆慈所為,慈即如來、慈即佛性、慈即三寶,普遍諸法無非是慈(云云)。
九界等者,等取七方便故,又復讓佛界為尊,故但云九耳。
故事廣等者,神通之事則廣,神通之體是中故也。
通於地住者,依瓔珞、華嚴二經判位也。
義非廣略者,中道神通非廣非略,只此雙非體本中故。
疏:若十方至廣者,應例餘三,皆對十方為廣。何者是略耶?答:若娑婆土中不及此不思議妙感應,四悉不及此聲教,乃至觀心者,皆名為略;若及此者,則名處中。是故四義廣、略處中,悉皆備足。
權實理定者,偏圓之理也,定不可互為故也。
淺深義通者,圓則行位階降不同,權則諸教不等,故云義通。
若以信行為乘下,舉解迹問也。
及知下,舉解本門也。
華嚴經偈者,彼經云:譬如貧窮人,日夜數他寶,自無半錢分,多聞亦如是。譬如盲瞽人,本習故能𦘕,悅彼不自見,多聞亦如是。彼為斥偏聞之人,亦與今意不別。
以理攝故者,謂若以心性真如實相之理遍攝一切,則達心性萬法具足無非法界,故名為迹也。
觀成入位者,別入初住,通具六即,以論其入。
後後為中者,因緣事廣遍彼十方,妙教方中唯在聲故,教被仍廣但點久成,餘皆迹化方名中。本高迹廣尋者疲勞,但觀己心方名中耳,故云扣無窮之聖應也。
後後轉入前前者,由觀心故見久遠本,由證久本能施妙教,由稟妙教得妙四益,故云後後轉入前前也。
猶覆久成者,法華迹門尚覆久成,何況前教?
況復一一至攝者,若非開顯大觀,何能證於本?若非證得久本,豈能設在開顯妙教?若非稟於妙教,為感不思議應。餘三相攝亦復如是。又但本一法即攝餘三,亦應可見。
從機則機親者,謂若機親名為感應,若應親名為應機。
正為顯實者,縱未知本,由自了耳。
既得云大等者,大只是廣,深只是高。
諸教果德者,三教果位為果德,即約行也。
權實者,三教為權,別妙覺、別理為實,以約教道,故云皆為筌蹄,即約教也。大經中闍王說偈云:諸佛常軟語,為眾故說麤,麤說及軟言,皆歸第一義。
下文顯己者,若顯本已方得方便,品文顯露證於久本。
事論只是至義當者。然文相但約事而說,故今先約事論,後方詑成觀相。
境本至施開者。謂由境發觀,名為垂迹,由觀顯本。又境發觀,名為施迹,由觀契本,名為會本。又境即觀故,觀即境故,名為開迹顯本(云云)。
唯約今經者,其意如何?即是示今經不思議開權圓妙因緣,開權顯實之教相,專示久成之本迹,圓妙之觀心。
但文勢者,示後人消釋之勢,不必一向盡用四釋(云云)。
又序中約教者,如消如是等文,或直約於圓,或對諸教以辯(云云)。
但點遠本者,借使本時用於三教,助顯於實,以是本成,無非真實故也。
三段大文者,序、正、流通。
過未因果者,過去為因,現在為果;現在為因,未來為果。
聞無所從者,若不約於序等三段以明其益,汝於何處得此種熟脫?
別序通過現者,說法瑞謝在過去,又序燈明五瑞等,故云說是經已,入定等五在於現也。
如說無量至等三者,聞於從一出多之經,密得從多歸一之益法。
諸教因緣長短者,唯圓實益為長,餘三教因緣皆短,故今文但久遠蒙佛善巧,乃至未來永永等。
近從七地者,七地以前但是自行,七地已後方乃與物結緣修淨土因,又無未來之化,故云短也。
此文四節者,專為眾生作長遠之益,三世不窮,故云有以也。
今不云是者,唯地涌菩薩云是本眷屬耳。
若未得佛智者,若未聞開近顯遠之說,則未能知久種。若聞已,則知如來久遠為我作種熟脫。三也。
今出其意耳者,此明疏文為後人略出開權顯實、開近顯遠、種熟脫三意耳。
本因果種者,此即如來行菩薩道時為化下種,證果之時復為下種,故名本因果種。
果後方熟者,成果已,第一番施化,名為果後。
取化儀意者,約一代化儀,皆先權後實故爾。
次約三世九世者,華嚴第三十一云:佛子!有十種三世,謂過去說過去,過去說未來,過去說現在,未來說過去,未來說現在,未來說無盡,現在說過去,現在說未來,現在說平等,現在說三世平等。彼經為成十句,故於九外更加平等。又大瓔珞俱翼天子問佛:三世皆有諸佛不?佛言:汝問何等三世?過去耶?現在耶?未來耶?故今通約三世九世明種熟脫。
念念三世九者,於一念中,互相形待,以為三九。何者?如一念為現在,復是過去之未來,又是未來之過去,是則九世。但在一念心中,任運為未來、過去、過去,為過去、過去,為未來、未來等。又如來有不可思議延促之力,三段等法,在一剎那中(云云)。
念念逆順者,序等三段益物為順,示九界身說所宜法為逆,又示穢土同事之身為逆。
大體三世者,謂一期三世也。會。會者,今經總有三會,或三周,亦名三會。
言世世者,既成味味,則有三世之化,故世世。又味者,於念念中得五味益,此即約行論五味。
又通五和合者,五義俱時故云和合。又人法相應乃至眾相應,故云也。
末法至冥利者,謂至末法時,顯益雖無,冥利則有也。
今教別有至功者,迹門顯實為相,本門顯本為相也。
且通作一種三段者,只是且約一部大為三段,示種等相耳。
況觀心至因緣者。即是因緣家之教相,本迹觀心也。
令遠見故者,意云:光雖不及於遠,而能遠見於中。
期心遠故者,地前雖不及登地聖明,而亦期心於果。
不能起住等者,經云:善男子!云何名為嬰兒行?善男子!不能起住來去語言,是名嬰兒。不起譬常,不起邊中諸法之相;不住譬淨,不著生死涅槃;不來譬我,不從淺至深動搖彼此;不語譬樂,寂滅涅槃不可言說。此圓嬰兒從初發心常觀涅槃四德行道,故言不能起住來去語言。
又嬰兒者,能說大字。如來亦爾,說於大字,所謂婆、和。和者,有為;婆者,無為。是名嬰兒。又和者,名為無常;婆者,名為有常。如來說常,眾生聞已,為常法故,斷於無常。是名嬰兒行。彼疏釋云:正取和字而為大字,即是六度菩薩嬰兒。此菩薩三僧祇劫、百劫種相,志求作佛。此佛是有為半字無常之佛,故知是和字嬰兒。又嬰兒者,不知苦、樂、晝、夜。父母無苦、樂,是不取捨;無晝、夜,是無憎愛。是通教菩薩嬰兒,達願化相,苦、樂平等,恐親不二。又嬰兒不能造作大、小諸事。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不造生死作業心,菩薩終不退菩提心,而作聲聞、辟支佛乘。彼疏云:無五逆、二乘心,即是非生死、非涅槃,行於中道菩薩之行。即別教嬰兒也。又嬰兒者,如彼嬰兒啼哭之時,父母即以楊樹黃葉而語之言:莫啼!莫啼!我與汝金。嬰兒見已,生真金想,便止不啼。然此黃葉實非金也。木牛、木馬、木男、木女,嬰兒見已,生男、女等想,即止不啼。如來亦爾,若有眾生欲造眾惡,如來為說三十三天常、樂、我、淨,端正自姿,於妙宮殿受欲樂,六根所對,無非是樂。眾生聞有如是樂故,心生貪樂,止不為惡,勳作三十三天善業。實是生死無常、無樂、無我、無淨,為度眾生,方便說言常、樂、我、淨。彼疏釋云:揚樹譬妄常,黃葉譬妄淨,木牛、木馬譬妄樂,木男、木女譬妄我。此人、天嬰兒也。又嬰兒者,若有眾生厭生死時,如來則為說於二乘,然實無有二乘之實。以二乘故,知生死過,見涅槃樂。以是見故,則能自知有斷、不斷,有真、不真,有修、不修,有得、不得。如彼嬰兒,於非金中而生金想。如來亦爾,於不淨中而說為淨等。彼疏釋云:知生死過,是識苦、集;見涅槃樂,是識道、滅。有斷、不斷,此約集諦;正使有斷,習氣無斷。有真、不真,此約苦諦;生死中無涅槃,則不真;離生死有涅槃,此則有真。有修、不修,此約道諦;四倒惑等是不修,四念處等是修。有得、不得,此約滅諦;利使、鈍使名不得,見道、修道名得。此名欣厭嬰兒也。
故圓因位者,等覺已下俱名小善,以讓佛故也。
而無邪法者,無橫計自他共無因法。
依義不依語者,但依字之義,不依字之語也。
故下三文者,從中間行行已下,乃至未來永永文,皆以初文為本。
今欲論諸佛者,意云:我論於最初為得不耶?
若許有窮等者,今非有窮,故無斯過。何者?釋尊非不稟先佛教,今日受化且窮,釋尊增其觀解為獲實利,有何過耶?
內薰自悟者,意云:有教外薰勝於內薰故。
斥有教之日。何得守迷者,斥今人也。何不稟教求真,而云自思悟耶。
嗅香者,具如淨名,食此飯者,得心解脫。等覺觸者,以天衣觸身,皆能悟理也。瞪視者,普賢世界,直視一物,以為所觀,即得悟入也。
行必先戒等者,戒者,慎也,以防非為義。心源本淨,性離著非等,即戒義。定者,安也,寂也,止也,以不動為義。心性本寂,不可動搖,即定義。慧者,解也,才智也,以了別為義。心性之體,寂而常照,了因即慧性也。故遺教經云:依因此戒,生諸禪定及滅苦智慧。
單白已前皆方便者,如律中八種調理、九種往來等。
准部至義立者。若於迹門釋義,若不義立久遠本迹,須義立體用本迹以消迹門。
隨喜不輕等者,隨喜初心,信一念之心橫竪該深等,即是觀境。不輕等例然。
三昧所依者,藥王妙音也。
諸行所陀者,觀音下諸品也。
化功若成者,此約新入初住人受二種稱,若化功未成但名當機而已,若自行分滿成分證觀能十界化,故云化功若成等,文語稍倒耳。
覩異文,識一觀者,今經一部,文異以一,開權顯實,圓妙大觀,觀之無不必契。
亦識至觀異者。如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即觀異之相也。
及文觀俱異者,稟於經修觀各異故也。
亦識當教者,四教文觀自同也。此中四句,唯初句屬今經,後三句屬昔教也。
分今昔者,且如今經三車敘昔,大車唯今化城、寶所、三草、二木、一地、一雨等,准例可知。
亦可云通諸部者,約味判也。問:經與教何別?答:成部帙者,名之為經。經中被機,多小不等,名為教。又亦是二名互立,其義大同也。
而談律頌者,文中則說禪師之德,頌中乃談律師之德也。
通序無起,由阿泥樓逗者,大經云:佛告阿難:汝當精懃,以善教誡諸眷屬。世間苦痛,早求出離。一失人身,難可追復。畢此一形,常須驚覺。無常大鬼,難求難脫。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三世因果,循環不失。此生空過,後悔無追。涅槃時至,示教如是。阿難聞已,深沒憂海,投如來前,猶如死人。阿泥樓逗安慰阿難,輕其愁心,而語之言:如來涅槃時至,汝依我語,諮啟如來:滅後六群比丘行汙他寂,惡性車匿云何共住,而用得教示?世尊滅後,以何為師?依何而住?結集法藏,一切經初安何等語?阿難具陳上問,而以白佛。佛告阿難:善哉!善哉!汝致四問,為最後問,能大利益一切世間。車匿比丘其性制惡,我弟難陀具極重欲,如來為說十二因緣,彌滿三千大千苦根本。汝當依我教法,正觀教示六群車匿,深心依此,不久自當得證上果。尸波羅戒是汝大師,依之修行,能得出世甚深定慧。依四念處嚴心而住,一切經初當安。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某方某處,與諸四眾而說是經。既云一切經初當安,故名通序。雖通而別,如文具簡(云云)。
疏云:能持之人者,謂聞通而持別,故加能持以簡異於伴也。
縱有兼釋等者,意云通釋義已顯著,下去廣釋,但是附傍通釋而已。
言兼釋者,只是兼於四教釋耳。雖兼四釋,須附略文。
義通兩句者,非但阿難得和合稱,由眾機會復名和合,故云由機也。
疏云:不與世諍者,大經云:我終不與世間共諍。世間智者,所謂諸佛、菩薩、一切聖人。世智所說五陰無常、苦、空、無我,我亦如是;世智所說五陰無有常、樂、我、淨,我亦如是。諍論不與古今同喜,故屬世界。又應知此世不同世間之世。若未開權,則名為諍;若開顯已,方名無諍。又應更云:開近顯遠,方名不諍。
以異顯同者,諸佛雖異如是皆同,故引諸佛顯於今佛如是道同。
阿漚者,百論云:外道謂梵王昔以七十二字教化世間,梵王後時貪恡情起退失神通,是故世間敬心微薄,梵王忿恨還取七十二字吞之,唯阿漚兩字從口兩邊遺落,世人收得將為字王,故以阿字置廣主經初,漚字置四圍陀經首,詺此為吉。汝今先惡止惡在初,故云不吉。
以汝吉法無自等者,此即但點能破觀法,所計自祛。故論云:諸法從緣生,尚不可等。故但云無自等也。
有無中攝者,只是計有為自然,計無為自然耳。
但四計義通者,外人則依正起計,佛弟子則於境智起計,如止觀第三破境不自境中說。
或且通方者,但是前三悉相,即名第一義也。
晉王者,別傳中云:晉王者,疏請大師著。淨名疏云:先已戒定,今欲伏膺智斷。王意云:若得此法,增智斷煩惱故也。
四教通塞者,以此四八,如是用則為通[門@菴],而不用為塞。如華嚴用二,乃至般若用三等,即其相也。
權實遠近者,昔教權實相帶為近,今經明於久遠,權實為遠。
具知進否者,一時四八為進,不盡用者為否。
安得以諸師至眾戶者,今家則先以八匙開於八戶,次以一匙而蕩眾教,咸同一實。
初立法通者,只是且通途立一能詮所詮之法也。
疏云:二文不異者,只是一文,由有能傳,故得二文之號。
二、如是下者,只應合云佛及阿難。二、如下,所詮為是。今能所雙舉,以成文勢,故云如是。
於所聞時具能所者,以初聞時具聞能所,是故今文約於觀諦以釋法體。
疏云動俗入如者,約真俗二諦辯也。
疏云動如入如者,別人破空入中,文中語略,應云破空入假,破假入中。圓人即次第而不次第,故云對所詮三諦也。
以四例四者,謂頓等四,例約教四,亦具能所故也。
故彼文理相稱之法者,以阿難傳佛文理相稱之法,故云彼也。
應更以是對向四文者,應云:文中但云動俗入如,未云動俗入如不異。為是故,須更以四是對於四如,以釋其相。
故秘密所用者,明四教若在於佛所用則成秘密,若阿難傳所用秘密則成顯露。又秘密教者,如法華?玄文第一云:如來於法得最自在,三密四門無妨之用。或此說漸則彼說頓與不定,或彼說漸則此說頓與不定,而互不相知,名秘密不定,十方齊說等(云云)。不定教者,通約法華前四時座席說教之時,或正說大而有聞小獲小益者,或正說小而有聞大獲大益者。故大般若經云:佛在鹿野轉四諦法輪,無量眾生發聲聞心,無量眾生發緣覺心,無量菩薩行六度行,無量菩薩得無生法忍住於初地乃至十地,無量一生補處菩薩一時成佛。約教互相知,故名不定教。廣如玄文記。
天人機具眾教者,天人是受教之器,須以四八而熟脫之,故云漉至究竟涅槃。三途非器,故不論之。
義各含四者,但舉不定等,即攝藏等四也。
證信義通至前說者,如前釋五義中云餘皆義立文是。
各具諸義者,前三釋中四悉八教體用等,總入一心而為觀境,故云等取。
第一義雖理者,意云:雖以契理為第一義,由屬因緣故名為事。
便成四釋者,謂因緣觀、約教觀、本迹觀,故上句云咸成境故。
且判屬通者,一者屬於通教,二者屬於通途之通。今言且者,通屬通教也。
空假成別者,一者別在地前與諸教共,二者別在當教為入地方便。
亦通亦別者,亦具兩句故云九通,前教聖局證中專在於別。
空假至所照者。以空假是中道所,非所照故也。
對他通別者,空假通他故名為通,中對空假故中名別,是故兩句皆兩句釋。
覺心如應者,夫觀心義,皆於自一念心中以論機應,更不他求。但信心成,則見自心覺智明淨,義當於應。
則妙教為迹等者,且約體用本迹。
一切聲聞咸然者,今論權示故云一切,此則權中一切也。
我聞下。我聞離釋者,我謂宰主,聞謂所聞,故以離釋。
即闕空緣者,耳具四緣,不假於明;眼一具五,疏中但三,根、塵、識故。若大乘宗,耳等具七緣,眼具九緣(云云)。
經初盡合改聞者,斥世人也。以世人不許色為教體,但云色是體家之用。若如此者,一切經初應合改云如是我思,思屬行蘊故。如天台涅槃疏記約諸行無常四字辯其教體。如云:初說諸字,率爾耳識,同時率爾意識,但聞諸聲,聲薰識成種,尋求心中緣。聲、字、名三相,聲薰識成種,名等假故,不薰成種聞。餘字亦爾。通前十二相,若不散亂,決定心生,方能解義。四率爾、四尋求並決定心,九心、四聲、四字、四名、一句、一義為十四相,總九心十四相是無記。若不散亂,染淨心生,方成教體。
見身篋者,如來以四大為四蛇,以見四大生滅無常,互相殘害,故捨入涅槃也。
諸滅結眾者,諸阿羅漢三界結盡,名滅結眾。
雖非外計者,鈍使凡夫但計己身以立宰主,不同邪見外道故也。
思惟未盡者,阿難!是三果人,由斷欲惑未盡,並伏上二界修惑,故云未盡。
凡聖共者,如一物實青,眾共云黃,共有此說,故不為過。實長言短,方圓等一切皆然,故名世流布也。
自然能解了者,此文即是雙非常、無常以顯中道,常、樂、我、淨、無我等亦爾。
不二登地者,登地為能雙,非故。
疏云知我無我,而不二 無我等,即為所非也。雙照亦爾。
以勝攝劣者,疏云:以自在音聲傳權傳實。既云自在,即是以實而攝於權也。
以大擬小者,大對小,小既具四,大豈不然?
故名為雜者,一入空,二出假,被接故也。
不云空王劫數者,只是體用本迹耳。
已當約教者,既云觀因緣所生即空等,故當約教也。
真妙望餘者,餘謂三教皆屬迹故。
檀行十事者,言是法師清淨佛德行:一、謂足食已捨威儀不作餘食法,得二相妙食食;二、足食已不作餘食法,往村中間得食;三、在寺內得別眾羯磨;四、得在界內別眾羯磨已聽可;五、此事已言是本來所作(不依經論律作而言有教);六、足食已捨威儀,得以蘇、油、蜜、生蘇、石蜜、酪和一處得食;七、得共宿鹽著中食;八、得飲闍樓羅酒(根子等樂酒);九、得畜不割截坐具;十、得受金銀,於布薩日檀越布施金銀而共分之。
新舊兩聞者,重聞二十年前為新,二十年後為舊。何者?以侍佛時所聞之法謝在前故也。
問:於釋種被殺者,唯除見流離太子,殺諸釋氏,壞迦毗羅城,來至佛所,作如是言:我與如來,俱生此城,同一釋種。我今親戚,悉皆殞滅,云何如來顏色光顯?佛言:汝見城有,我修空定,故乃如是(云云)。問:五百釋種,何因緣故被殺?佛廣答:如經說:
六、知佛所入定者,人問佛入何定,阿難皆知所入也。
疏云況餘處者,應是從華嚴至方等諸時為餘處也。
然大經顯圓者,大經中四句,專明自行智斷及化他能所,唯在於圓。又彼經中生不生句在初,顯自行智德;不生不生句在第二,顯自行智斷滿也;不生生句在第三,顯自行斷德也。又是化他能生生句在第四,顯化他所也。聞聞等四亦爾。
不同餘文者,餘文前三悉先寄昔教,後方論開今文,乃是大機運動,與顯實時會合矣。
寄示相者,今經二悉應生理善破理惡,今且寄論示二悉之相。
假時、實時者,大論中有一外道問佛:真諦無時,何故判時?佛因辯云:從明相現已後至于前為實時,從此已去至明相未現前為假時。又鈔中引毗羅三昧經:平旦諸天食,午時諸佛食,午後食生食,夜鬼食。故須破邪者,內弟子非不無時,但不如外人計時為因,是故須破也。假時破外者,若說實時,增彼邪見,故說假時以破其惡。
所發善根等者,今經則發一乘開顯圓妙之善也。
權人理等者,等取權行,權教人理等,並須開顯也。
疏云若見諦已上至初住者,此且約位當於初住,須約六即明其淺深。
化他不定等者。此約大分而說。若於方便等淨土施化,亦不必盡用。八也。
記一末七日月年止者,人壽三十,飢饉經七年,二十歲疾經七月,十歲刀經七日也。
保樂、保常者,以樂定,故保樂;以壽定,故保常也。
六四二者,拘留孫等三佛次第配之,並在第九減劫中出也。
截指為刑者,闍王得罪人,但截其指;祖王得賊,以灰圍之為獄;父王得罪人,但駈出國(或本云云)。
此前皆謂實動者,得三悉益人,皆謂佛有動出,故云則前二教等也。
覺他通初後者,始從初心訖至後心,皆化他故。
疏云:總、別相者,於世間苦、集通途,總作無常之觀,別作四念處觀等。出世間總者,悉是無常、苦、空、無我故;別,則修四念處觀。乃至道亦別,別而觀故。
三界繫者,思惑也。
四聖諦者,四諦智,即別別皆作身、受、心、法觀也。
從後異故者,後老異初少故。
斷伏不同具如止觀第三等者,婆娑論明三藏菩薩因時已斷下八地修惑,唯非想一地修惑在,所以但用九無礙、九解脫斷此一地惑耳。大論文意既未斷見,有漏心斷但名為伏,故云不斷。所以坐道場時通用一九斷三界修惑,良由此也。
第十地者,通教第十地也。
染汙無知者,八智隨諸煩惱,唯起煩惱,此智更不能了於煩惱,名為染汙無智,非謂全無智也。
不染污無智者,即羅漢心中世俗智,以不了八種境故名劣也。一味者,約舌根所取五味甜苦等,又大小乘法義味也。二勢者,上如天子有大勢力,亦如宰相乃至下類皆有勢力不同,又如諸藥各有治病勢分也。三熟者,不知眾生及無情等善惡熟也。四德者,以三界內物各自有一種德故。五數者,八萬劫下至三二一千歲數故。六時者,不知何時成何時壞等。七量者,即器量等。有多種釋欠一境。
具如玄文者,彼釋雖廣,亦不出於四種修證,故指因果二妙中明。
不出二教者,他人釋佛,亦云斷習氣,故屬通佛也。若奪而言之,只得三藏佛耳。
三世諸佛皆色究竟者,起信疏:問:他受用身何故在色究竟天耶?答:一、顯十王,寄別十地故,以十地菩薩攝報果當彼天故。華嚴疏云:初地菩薩作閻浮提王,乃至第四禪中色究竟天對第十地菩薩矣。二、餘義別說者,為引二乘人。彼小乘不信界外有佛,故指在彼天是實報佛,令知王宮菩提樹下成道是化。接引門中且作是說:若一乘宗,佛身周遍法界,乃至微塵毛端重重無盡,非一方化報。
四階成道者,婆娑云:第一階三祇修四波羅蜜,除禪及智;第二階百劫修相好;第三階從兜率下最後身出家,用六行斷惑;第四階菩提樹三十四心斷結。
故開權顯本者,開權在迹門,顯本在本門也。
亦無印述者,菩薩與佛身土皆融,所說理等又被佛加,故不須印述也。
大論所破者,行三教為能破,藏為所破也。
不許他經者,講唯識人云:涅槃經中明一切眾生皆有佛性者,不了教耳。
他受用報者,唯識宗中即以平等性智示現微妙淨功德身,由昔所引修利他功德居純淨土,為化十地菩薩神通說法,令彼受用大乘法樂。其身大小不定,大圓鏡智亦此身所攝,合二種名他受用身。此則正當別教義也。
具如玄文至科簡者,玄第七卷明本十妙,對迹判釋總有六重,謂事理、理教、教行、體用、權實、已今。體謂圓教法身,用即報應二身及於三教。將久本望今迹門,迹門權示體用俱迹,最初實成體用俱本,廣如彼釋。
疏云唯本地四佛者,一佛為本,三佛為迹,俱久成故。
若望前三者,覽前三釋,對於觀心即因緣義。
疏云住者者,初約佛身住土;從十善道下,約佛心住法以釋。
持戒善心者,十善戒也。注云前從果者,從入三三昧下從果,布施下約修因也。
從廣之狹者,始忍土,終楞嚴也。
所滅不異者,斷見思盡得有餘,斷苦果得無餘。
若約理判如向者,如前約涅槃文說也。
即應入滅者,三藏佛三十四心斷結已,即應入滅。住世五十年者,由慈悲故。
此佛報生者,只名父母生身以為報生。
此從因說者,以通菩薩不即取果,誓抉餘習為菩薩身利益故也。
於理實無者,非但實理無住,亦真諦理亦無有住。何以故?由俗生滅,真亦無住。
便成絕待者,開顯入圓,無能無所,皆法界故。
疏云:訛言者,訛謬言義,當戲言耳。
能兼諸國者,兼只是併諸國耳。
食肉餘習者,賢愚經第十一云:佛告王曰:善聽!過去久遠阿僧祇劫,此閻浮提有一大國,名波羅捺。於時國王名波羅摩達。爾時國王將四種兵,入山林中行獦戲。王到澤上,馳遂禽將。單侯一乘,獨到深林。王時疲極,下馬小伏。爾時林中有𮪃師子,懷欲心盛,行求其偶,困不能得。值於林間,見王獨坐,婬意轉隆,思欲從至。近到其邊,舉尾背住。王知其意,而自思惟:此是獨𤞲,力能殺我。若不從意,儻見危害。王以怖故,即從師子。成欲事已,師子還去。諸兵群從已復,王即還宮。爾時師子從是懷胎,日月滿足,便生一子,形盡似人,唯足班駮。師子憶識,知是王有,便銜來著於王前。王亦思惟,自憶前事,知是己兒,即收養之。漸大,雄戈志猛。父王崩已,班足繼治。王有二夫人:一王者種,二婆羅門種。時駮足王一日出城遊觀,勅二夫人:隨我後往,誰先到者,當與一日極相娛樂。其隨後者,吾不見之。其二夫人莊飾駕乘,一時俱往,到於道中,見於天祠。梵志種者,下車作禮,猶此後至,使王見薄。於是夫人令人打壞天祠,令平如地。宋天祠神悲苦懊惱,往至宮中,欲思傷害。王宮天神遮不聽入。有一仙人住仙山中,時駮足王恒常供養。日月食時,飛來入宮,不食肴饌,粗食麤供。偶值一日,仙人不來。天神知之,化作其形,欲來入宮。宮神猶識,不聽前入,白王永通。王聞仙人在外,勅令聽入。入已,坐於仙人常坐之處,辦如常食,以用供養。時化仙人不肯就食,即語王言:此食麤惡,又無肉魚,云何可食?王白:大仙自來,恒食清素,故合不辦。化仙人告:自今已後,莫辦麤供。明日舊仙飛來,設種種魚肉。仙人嗔恚,怨責於王。王言:大仙昨日勅如是作。仙人言:昨日有患斷食,一日不來,是誰語?故相輕誡。合王是後十二年中食人肉。作是語已,飛還山中。後厨監妄不辦肉,臨時無計,出外不見肉。見死小兒肥自在地,念且死,急劫頭足至厨中,加諸美藥,作食與王等。如疏。乃至由仙人立誓,十二年滿,更不噉人故。具經文合。疏文可解。四、非常偈者。大論中名須陀王,仁王名普明王。經云:為班足王而捉將去,從其乞願,一日行施飰食,沙門頂禮三寶。班足許已,還國。依七佛法,請百法師,一日二時講仁王般若。第一法師為王說偈言:
劫燒終訖, 乾坤洞燃, 須彌巨海,
都為灰颺, 天龍福盡, 於中凋喪。
二義尚爾, 國有何常? 神識無主。
假乘四蛇, 無明寶象, 以為樂事。
神無常主, 形無常家, 形神尚離,
豈有國耶? 有本自無, 因緣成諸,
盛者必衰, 實者必虗。 眾生蠢蠢,
都如幻居。 三界皆爾, 國土亦如,
生老病死, 輪轉無際, 事與願違,
憂悲為害, 欲深禍重, 瘡疣無外,
三界皆爾, 國有何賴?
偈意勸王捨國及身。
小即初果者,通教聲聞。若通菩薩,於乾慧地即得空平等之名。
與大教梵行意同者,彼梵行文末云:菩薩捨心時,則得空平等地。如須菩提!菩薩住於是地,不見父母兄弟姉妹親怨中人,乃至陰界諸入眾生壽命,如彼虗空。
疏:崛山者,大寶積經云:其山高峻,嚴灑可視。眾華卉木,悉皆茂盛。夜夜興雲,輕雷細雨,水陸兼備。天龍八部,常在遊止。復有異類諸獸:師子、虎、狼、熊、羆之屬。復有百千眾鳥:孔雀、鸚鵡、鳥鷹、鴛鴦。是諸眾類,以佛威力,不為貪欲、嗔、癡所惱,不相食噉,而共親愛。
疏云總有三事者,文中三,又是二鷲、一靈也。
廣普山者,能容諸佛、菩薩、羅漢、支佛、鬼神及屍陀林故。
負重山者,諸重德人居故。
仙人崛山者,佛是大仙故,
令此土淨者,只無支佛即是土淨。
十乘十境者,止觀十卷,前四卷教人生解,第五卷去明於正行。約陰、入、煩惱、病患、業相、魔事、禪定、諸見、增上慢、二乘、菩薩十境之上,一一用十觀觀之:一、觀不思議境;二、發菩提心;三、巧安止觀;四、破法遍;五、識通塞;六、知道品;七、對治助開;八、識次位;九、能安忍;十、無法愛。十法之觀,觀一一境令成大乘,譬於大車。法華圓觀,若得彼意方了此文,故指彼也。
疏云:因滅是色等者,大經云:佛告憍陳如:色是無常,因滅是色,獲得解脫常住之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色是苦,因滅是色,獲得解脫安樂之色,四陰亦然。色是無我,因滅是色,獲得解脫真我,四陰亦然。色是不淨,因滅是色,獲得解脫清淨之色,四陰亦然。
疏云:三陰如鷲者,則來去不絕,以喻三陰取境不絕也。
方便正修者,方便以偏圓解導二十五法為正修,前方便如止觀第四卷廣明。正修者,依於妙解以立正行,謂端坐觀陰界入等,如止觀第五去廣明。
簡境者,謂先簡思議不思議境。
心者,謂一心異心以為能觀,並如止觀第五初廣明云。
昇中天等者,為生人善故,居天上及以人間。
中夜入滅者,眾生不能生難想之想,故以中夜入滅而對治之。
具二中者,即空斷中常在前二教,即中實相中在後二教。
純無雜故者,純大無小,雖有諸阿神等,皆是入地菩薩。
疏云:遂形迹者,迹謂事迹也。
疏云:處季孟之間者,孟,長也;季,小也;仲,中也。菩薩居二眾之間,類於四時之仲月也。
疎者破惡者,示諸惡身令當眾惡破。
既似三諦者,人、天、俗二乘、真菩薩中,即三諦也。
唯詣實理者,一、各詣當教理,二、四教菩薩無不皆詣圓實之理。此約施開以說。
注家云者,彼云:聲聞之學於理猶疎,故敦之於內;菩薩之位於道已親,故忘之於外。既察敦忘之旨,故立先後之次。意云:疎者,常令隨逐世尊。
此但得事者,於四悉中似得對治悉。
堪通別記者,通記如法師不輕等,別記如三周也。
語通者,謂內秘、外現及薩埵語通,通於人、天、二乘、雜眾。
意兼者,只是內秘外現,及以薩埵互相兼耳。
菩薩濫本者,意云舉菩薩之名已近於本,是故文中不云菩薩皆大薩埵,故不論也。
除尊貴慢者,阿闍世王是國之尊,除王慢故,故在前列。又王非得法究竟故。
第二義入餘七者,如云一為顯親聞迴心入大故下六,若在法華一一皆令迴心入大,是故全成今文八義。
欲別記故者,此約人。
別開權故者,約教約行等。
不殊昔教者,以今三意形於論文,則使七意全同昔教,唯第二意與今不殊。
又異前後者,方等、般若異前,乳酪異後,法華等得醍醐故。一、男尊女卑,故前僧後尼;二、僧先入道,尼後入道;三、僧為和上,尼為弟子;四、僧能傳持法藏,二十四人皆是僧故,尼則不能;五、僧能結集大小三藏,尼則不能;六、僧與佛同住,尼與佛異住;七、僧眾多,尼眾少。問:尼何故少?答:大論云:女人知短,涅槃難見故。八、僧得佛稱歎,尼則不然。大論云:若讚比丘尼,外道譏謗故。
後文全無者,後文全無眾所知識之言耳。
五字者,與大比丘眾五字,字雖有五,義但有四,以比丘二合釋也。
豈唯異於下眾者,意云:豈唯異於尼眾在前列耶?
三脫者,慧俱無礙,三也。又是於門,門中空、無相、無願,三也。
通智者,通謂目連,智即身子,辯即樓那,空即須菩提。
若准前三者,只是前三教也。
七名一,一者,只是七同在一人身上耳。
同得究竟戒者,第十究竟戒也。
實者得記知有所從者,明實人得記知從小乘中來,是故仍本而歎也。
須通始終者,始鹿苑中應一味,終即法華也。
或是轉入者,三教傳傳入也。
同為一例者,文中但云二七,不云兼於別圓故。
准通含別者,若准通教含中,則別教亦有聲聞當別自位,無含別者則別接通人也。
二種聲聞者,藏通二乘也,難轉藏也,易轉通二乘也。
疏云:真明兩意者,只是藏通七中分為三異四同,故云兩也。
別教同異者,別教約次第三諦,三諦皆須辯四同、三異及以不異。
及在後故者,後於涅槃會中及四依邊得記故。
遠近相望者,遠即方便云得,近即現世得。
住果變異者,論中名為別異善根,有於二種,謂發心已更退大取小住於小果,又於此果變為通教二乘故。
云應化從身者,同於二乘身故。
化為餘三者,應為前三身引實三故。
後二教七一觀者,以證同故,且共為一觀。
貴人非論者,只是貴人非,非謂論非。地地者,別教地位。住住者,圓教住也。以此位皆能起應,同前二教引實行者。又行向之言通於別圓,若屬別教,行向但能起神通,示同藏通二乘,不得云應也。圓人從初住已上俱名應化。
上慢所濫者,地住已上示同上慢,引前二教中凡夫為上慢之人,故云復同前教也。
開合者,但在三藏聲聞,開即出於通教聲聞也。應化佛道亦爾。
應共人七者,有七之人也。
義兼時等者,取餘六一也。
疏云:九十五種外道者,准九十六道經,九十六中,一是佛道,餘皆外道。摩騰對諮錄云:西域梵志,泛同此土道士,而實其專修行者,多有現復成仙,及當來得生三界諸天,則勝於此土。雖九十五種,其稍增勝者,但唯八道:一者、博通外典,事魔醯首羅天以為天尊,求生空處,乃至非非想處;二者、事大梵王以為天尊,求生諸禪;三者、事忉利天以為天尊,求生欲界諸天;四者、奉事六師以為尊師,求馮空滅,絕於有無;五者、志於仙學,善於禁呪,事阿私陀仙以為仙尊,求五神丹服之,若得仙道,會假風角之力,得昇霄漢;六者、志在醫學,善於符,事阿羅陀仙以為仙尊,求五芝草服之,若得仙道,會修禹步力,得陰形影;七者、事吉波頭仙以為仙尊,求入火聚,火不能損;八者、事夷剎羅水仙以為仙尊,求入江海,水不能溺。此八種道,常修清淨之行。其不修者,或事日月神、社稷神、仙神、火神、江神、海神等,不能備述。
義兼能所者,阿難為能興,萬二千為所與。
大字唯在所者,以萬二千是阿難所與之大人也。
大即世界者,對小明大,即是大小異,故云世界。
應具明三念至所以者,具如疏中以釋相、狀三種念處。大論二十一、三十七廣明。性謂破愛、見四倒,名性念處。共謂事、理俱得。事謂滅盡定,理謂無漏緣,理斷惑。緣謂當教四門文字。教法皆以所詮為境,境即所念之處,謂身、受、心、法,故云境法。通教則以自、他等四句觀破愛、見四倒,皆如幻化,名性念。亦以九想等一切事禪名共,見生、無生等四諦一切佛法名緣。別教,別則十住為性,十行名共,十向名緣。通則位位具三,登地三種,分分而發,性顯法身,共顯般若,緣顯解脫。圓教,性謂觀十界色,一色一切色,一切色一色,了達色中非淨非不淨性,餘三亦然。觀十界色非垢非淨,雙照淨不淨,其性不二,不二之性即是實性,餘三亦爾,名共念。觀身、受、心、法,起無緣慈悲,寂而常照,不動而運,普覆法界,名緣念。三念不一,心中具以智慧觀,名性。定、慧均等,名共。所有慈悲緣九念處,名緣念藏。三人諦緣度異為三,通三人同觀幻化為一。別人十住入空,用折體三;十行入假,用無量一;登地真實為一,圓人始終唯用一。
一切智外道者,彼之外道各於所計生一種見,解心明利,將此智通一切法,名一切智。如黃頭外道造僧佉論,計一為宗,如下釋。
二、神通外道者,彼諸外道散得五通,能變城為鹵、轉釋為羊、停河在耳、捫摸日月等。如涅槃經說:
三、韋陀外道者,韋陀即是外人典籍。外道仙名曰白淨,造四韋陀:一名讚誦,二名祭祀,三名歌詠,四名攘灾。一一韋陀各四萬偈,偈有三十二字,如後釋:
昔則從初者,藏、通為教首也。
咨者,嗟也。說文云:謀,事也。謀,度也。謂上欲歎下,皆先謀而後歎,故云嗟也。
空假各三者,畢竟空體具含一切名大,一空一切空名多,過諸偏小為勝。假三者,不思議假其性廣博,苞含一切名大,廣知藥病等為多,勝出偏假為勝也。
三千總別者,一者一念為總、三千為別,二者於三千中但舉一法為總、餘二千九百九十九法為別,三千互舉總別皆然,文意正在一念為總、三千為別。
在淨名疏者,名注淨名經為疏耳。疏云:釋論者,大論又有三義:一、比名怖,丘名魔,能怖魔王及魔人故。又、比名破,丘名煩惱,能破煩惱故。又、比名乞,丘名士,常能乞食,清淨活命故。
今之學者者,意云怖魔不通初心但在後心者,今時學人安能即令魔怖得出魔境耶?是故怖魔應通初後。
五繫者,大經?四依品云:四依菩薩駈遂魔云:天魔波旬若更來者,當以五繫繫縛於汝。章安云:繫有二種:一者五屍繫,二者繫五處。五屍者,謂狗、蛇、猪、人四屍。狗頭豿骨為五。如不淨觀治於愛魔,五屍俱得名為不淨。五處者,謂縛其頭及二手二足。如理治於見魔,觀五處空故云如理。故首楞嚴云:世尊放眉間光,見一切魔皆被五繫。身子白佛:是誰所作?佛言:是首楞嚴三昧之力。但有說是三昧之處,魔欲為障自見五繫。佛滅度後說三昧處亦復如是。
怖魔即世界者,此持戒,彼魔怖,故屬世界。又以魔怖,令一切人歡喜,故屬世界。
義必通初者,聲聞怖魔破惡,乞士等義須通初心,若為當教證信必在極果,羅漢若為今經證信,從得記已方堪為同聞人,不同藏通必在後心故也。
疏云八魔者,大論第六:問:何處說陰為魔?答:佛在莫𤘽羅山教羅陀云:色是魔,乃至識是魔。二、煩惱;三、死病,是死因;四、魔事,即天子欲界主也。無常等四倒即界外煩惱魔,即有無等等色即界外陰魔,陰魔即有變易生死,赤色三昧未究竟名天子。此並義立。常樂等四倒即屬界內煩惱魔,依涅槃經第二十文也。華嚴新經?離世間品云:菩薩摩訶薩有十種魔:一、陰魔,生諸取故;二、煩惱魔,生雜染故;三、業魔,能障礙故;四、心魔,起憍慢故;五、死魔,捨生處故;六、天魔,自慢縱故;七、善根魔,恒執取故;八、三昧魔,久躭味故;九、善知識魔,起著心故;十、菩提法智魔,常不捨故。初一、五、六屬界內三魔,二、三、四合為界內煩惱魔,餘四通界內、外也。
疏云觀五住煩惱者,勝鬘經云:謂見住地(即三界見惑也)、欲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已上即三界思惑也)、無明住地(前四是人執,後一是法執。四中前一名分別惑,後三名俱生惑。此五並以現行依於種子云住,種子生於現行云地)。諸阿羅漢及辟支佛能斷前三、四種煩惱,不斷無明。無明住地其力最大,亦令前四而得久住,佛菩提智之所能斷。令云觀五住者,不同勝鬘次第之惑,即達同體五住即是菩提故也。
疏云法和無別理者,問:今時初心即得名與法和,為後心方得耶?答:初心念念唯為解脫,即得名與法和。降此之外,皆未可見,須約四教諦理以明和也。
僧界法者,謂羯磨等法也。
三、明至第七者,婆娑中問云:六通之中何故餘三不立明名?答:身通但是巧而已,天耳但是聲聞而已,他心緣他別想而已,是故不立。餘三立者,宿命知過去苦生大厭離,天眼知未來苦生大厭離,漏盡能作正觀斷諸煩惱,一切羅漢皆悉得之。大論中問:通、明何別?答:直知過去名通,知過去因緣行業名明;直見未來死此生彼名通,知因緣際會差別名明;直知漏盡名通,知漏盡不復生名明。大羅漢所得廣知當教文字四門之法,故名無礙解脫也。
淨命者,正命也。起四邪等,名破正命。故大論云:舍利弗乞食,有一女人問舍利弗:汝方口食耶?乃至下口食耶?舍利弗皆言:不也。女云:於何食?舍利弗次第解釋四種食竟,我唯乞食自活。
四邪者,一方邪,謂通國使命。二維邪,謂醫方卜相。三仰邪,謂仰觀星宿。四下邪,謂種植根裁。五糓等。
五邪者:一、為利養現奇特相;二、為利養自說功德;三、卜相吉凶,為人說法;四、高聲現威,令人畏敬;五、說所得供養,以動人心。此等皆是高流上輩所慎。
具如玄文。七重二諦者,如玄第三,約別、圓接通及圓接別,並四教各有權實,即七重二諦。一一復約隨情、隨智及隨上智二十一番三諦,以明若教若味,出其教意。教意所謂為實施權,開權顯實。又明諸聲聞等至方等時,轉成通人;至般若會,又成別人;及以當方等、般若座席時,得藏、通益,即聞彈呵,即聞淘汰等,即是明其教意。歷前二諦等者,二諦前,事法和文是;十戒前,釋論明四種僧是;約四教,即前約教文是。
疏云即前兩僧者,謂前二教未見中理,皆名破戒等。
聞數生善者。此從結集已後云聞耳。若在佛邊,只萬二千,自生己善,兼生他善,不得云聞。
教殊者,藏人觀雖和合次第生滅,通人觀數和合如幻,別人觀此和合次第且恒沙佛法,圓人無非法界。
若過等者,咸五千,皆存五千大數故。若准論意,今經亦合云萬二千分矣。
均用四義者,謂一一尊者皆作四釋,遍明權實本迹也。若已入圓者,一於法華前已得無生忍者,及聞法華得無生忍者。
然有本, 次降斯下約通途釋,並取發心已後名為有本。三從元 住小者下約佛化意釋,只此小法本是於大,是故指此名之為本,具眾多義故須約本迹釋。
又將數入理者,觀萬二千即空假中,無非一念心性,故成於境,即是理也。
明位以成初教者,只攬因緣,即藏通之義,不復別出約教之文。
三義如後釋者,無著、不生、應供,從無明下次第釋也。
所從是對治者,破因破果故也。因果即煩惱五陰身也。
疏云以果對因者,令獲下,果也。前即因文。不賊不殺者,實是不賊,即不殺也。
疏云:不賊者,涅槃是者,小乘涅槃也。
不生於生者,應云非但不生於生,亦不生不生。不生於生,三界生也;亦不生不生,變易生也。非但不生分段,亦不生變易,故云無漏是不生。
供應者,阿含中有譬喻經云:昔波羅奈去城五十里,山中有比丘居。平旦入城乞食,中後還山,日暮及至疲極,不堪安禪。歷年如此,勞而無獲。佛化為一道人,往至其所,而安慰之。答曰:四大之身,去城道遠,有何樂耶?止念畢命而已。化沙門言:夫道者,以戒為本,攝心為行。賤形貴道,朽棄軀命。食以支形,守意正定。內學止觀,意得道。養身縱情,何得免苦?願諸道人明莫乞食,吾當供養一日之粮。明佛送食五人食果,得羅漢食為道緣。此之謂也。即供應義。
能殺法異者,折體智異也。
不賊亦殊者,別人次第破不賊,圓人一心中破前三教能所也。
有翻家以三為名者,但云無著、不生、應供,不云三德也。
歎本據後者,謂雖本是別圓地住已上菩薩,爾前由為迹覆,是故今從得記以歎,故云據後也。
寄迹名者,不生等三名,從小乘已立也。
申本者,從本得等三是也。
申迹者,從方便度下是。
本名以通至迹者。本是法身,等是本名,三句皆云迹示也。
故明名通義別者,欲令無生、殺、賊、應供三名通至於大故。以名通義別者,小名三義,大名三德,故云義別也。
從用以明體者,不生等三為用,以有用故,必具三德之體,故本得不受等。
從體以立用者,體即三德不生等三用。
四俱申迹者,四教俱是迹,又是判名、義、體、用四。
義可通觀者,謂若約性德俱是境,若約修德則法身是境,般若解脫是觀,故云通。
引方等如止觀第二記者,方者廣也,等者平也,謂實理也。修此理故心有階降,若能修行得全分寶,但能讀誦得中分寶,種種供養得下分寶。若人積寶滿四天下,上至梵天供養於我,不如與持經者一食充軀命。實相觀即當持義,故別供養顯觀功能歎德。
上上起門至前者,論云:諸漏已盡故,名為羅漢。以心得自在故,名諸漏已盡。以無煩惱故,名心得自在。已得善心解脫,善得慧解脫故,名心得自在。論雖不次第配,應須第五釋第四,第四釋第三,第三釋第二,第二釋第一。
二、總別門者,論云:皆是阿羅漢等十六句,初句總,餘句別故。
皆是阿羅漢者,彼羅漢有十五種義,應知一一句釋出羅漢十五種義,然不配經。
但依妙經五句者,正法華句數復與論句不同,故標妙經。
攝取事者,此十五句攝取十種功德,示現可說果、不可說果(云云)。
從初別者,以諸聲聞既從小乘中來,是故歎德且依於昔,故云從初也。
一律者,十誦律也。
失道等三者,謂由失道故、造業故、漏落生死,故云相由。
失道者,失無漏菩提道也。
無明流者,欲界五部下皆以癡是無明,當體三界則有十五無明也。
纏八無慚愧等,皆是十惡為根本,則是無明支流也。
無慚愧者,若有德人無慚愧從貪起,若博地無慚愧從無明起,餘九隨類對貪嗔癡可見。忿覆者,小煩惱地法有十,一忿、二覆也。
五蓋者,一貪欲,二嗔恚,三睡眠,四掉悔,五疑。蓋覆纏綿,心神昏睡,定慧不發。
非今所歎者,有盡之人生界外,故今不歎。
邊際定者,第四禪定也。四禪之極,即色究竟天定也。此斥新疏。彼將邊際四禪天定,持於分段報身而入變易,破十二品無明,捨變易身,即成妙覺(云云)。
四大羅漢等者,四大如第二記引。
十六羅漢者,難提記云:第一、賓度羅䟦羅墮闍,與眷屬一千羅漢多分,住於西瞿陀洲。二、迦諾代蹉,此名金撌子,與眷屬五百羅漢多分,住於此方迦濕彌國,舊云罽賓。三、迦諾迦跂梨,此名妙種,多分住於東勝身洲,與自眷屬六百羅漢。四者、蘇頻陀,此云善明,與自眷屬七百羅漢多分,住於北俱盧洲。五、諾矩羅漢,此名鼠即,與眷屬八百羅漢多分,住於南瞻部洲。六、䟦羅,此云賢善,與自眷屬九百羅漢多分,住於躭沒羅,傳云師子國。七、迦理迦,此名振旦,與眷屬一千羅漢多分,住於僧伽荼,正是師子國。八、我闍羅弗多,此名金剛子,與自眷屬一千一百羅漢多分,住於盋利拏,此名恭敬。九、成博迦,此名純熟,與眷屬九百羅漢多分,住於香醉山。十、半詑迦,此名為疏,與眷屬一千三百羅漢多分,住於三十三天。十一、羅怙羅,此名執捉,與眷屬一千一百羅漢多分,住於畢利颺瞿,此名栗糓。十二、那伽犀那,此名多龍闡,與眷屬一千二百羅漢多分,住於半度波山,此在南印度界。十三、因揭羅陀,此云機點,與自眷屬一千三百羅漢多分,住於廣脇山,舊名毗富羅山。十四、伐婆斯,此名住林,與自眷屬一千四百羅漢,多分住於可住山,傳云在蜀地。十五阿伐多,此名無勝,與自眷屬一千五百羅漢,多分住在靈鷲山。第十六注荼半詑迦,此云小路,與自眷屬一千六百羅漢,多分住在持軸山,梵云遊乾陀山。若此國國王,乃至人民,發心設會,度經像等上妙臥具,奉施眾僧。十六羅漢,及諸眷屬,分散往赴,同常凡眾,密受供養,令諸施主,得上妙果報。至南洲人,壽減十歲,刀兵劫起,佛法蹔滅。從此漸增,至百歲時,人厭刀兵,復樂修善。十六羅漢,還來人中,顯揚正法,度人出家。小增至六萬歲時,正法流行,熾燃無息。增至七萬歲時,正法永滅。十六羅漢,與諸眷屬,集會此洲,以神通力,造七寶塔。釋迦貴身,皆集塔內。十六羅漢,與諸眷屬,供養繞旋,百千迊已,俱昇虗空,向塔說偈:敬禮等正覺,受教持正法,利益於人天。法藏已沒緣既周,今辭釋尊歸滅度。說已,俱入無餘涅槃。定願力,火起焚身,骸骨無遺,寶塔入地,住金剛際。釋尊之法,於茲永滅。七萬獨覺,一時出世。人壽八萬,獨覺又滅,彌勒方興。自爾已前,法住於世,並是十六大羅漢所持力也。
法只是一者,只是無生一法。
指二乘五句等者,以此五句若在二乘即是迹也。
上二句雖總等者,前文已將不生不生名大涅槃二句已對不生德竟,只前涅槃即是法身等,故云涅槃是己之利。
過患即賊等三者,謂未是不生,殺賊應供皆是過患。以玄文四義與今德義同,故引之也。
八自在我者,大論名八神變:一、能小,令自他身及世界極如微塵。二、能大。三、能輕。四、能自在,謂大小長短。五、能有主,現為大人,心無所下。六、能遠至,有四:一、飛到。二、此沒彼出。三、不往而到。四、一念遍到十方。七、能地動。六、動及十八動,謂動、遍動、等遍動。直動為動。四、天下動為遍動。大千動為等遍動。八、能,謂隨意所作,一身多身,□壁直過腹,水火蹈虗空,四大互為等。大經二十云:一者能示一身多數如微塵。二、以微塵身滿大千空界。三、以大千身輕舉遠到。四、現無量類常居一國土。五、諸根互用。六、得一切法而無法想。七、說一偈經無量劫。八、身如虗空,存沒隨宜,不可窮覈。今從開顯已說。
疏云雖有煩惱者,引涅槃經意,體達煩惱即是菩提,故云如無。不斷煩惱,即引淨名經意,亦是圓人初心體斷故。
疏云:從德立號者,名以召體為切,響須人天曰號。今釋名皆談其德,既名由得布,釋名敘德,理無不通。
為調伏故者,為調伏外道故耳。
為導者,示為同行也。為主者,示為師也。
(一陳如)破暗因滅者,以煩惱因果滅,後智斷,三德成也。
疏云:了本見者,見本真諦知,即智知真也。
疏云:前者太子者,謂牒於宿緣所以故。
云前者云何此法自知證者,問云:如法云何知汝所證法也?四智具足者,我生已盡等四。
二仙已終者,只是先總標二人,亦無別意。
卿欲坐者,五語佛也。
及知說法不空者,知佛三轉法輪不空轉也。
疏云:初見佛道相者。滅諦前相。初聞法皷者。道諦前相也。欲令聞名者。
阿若,是名也。識行者,阿若,以無生為行也。
列人知心者,阿若以無生智為心,餘二十尊者皆爾。如和合成業者,由身口助意方成於業,故云合也。
不見如不取者,觀見無常生滅,故云不見不取。
疏云若閇眼如盲者,應云若閇眼對鏡如盲,但文略耳。
義帶總別者,謂由五陰別別居初,復當於別五皆不淨等,復名為總。
此中想行等者,應云想行乃至識,色受受應乃於想行,識色識應乃於色受至於想行也。
本在衍門者,婆娑譬喻師,幻化譬通於三藏用。又鏡譬雖同,鏡中之像譬於十界及六道別,故通四教。今且在藏,故云通用,如止觀第五。
因緣各從因緣生故者,如現世無明為因父母為緣,又由過去貪愛為因造業為緣,又現在不取境起貪恚癡為因造業為緣,如此因緣並皆是實尚不可得,況幻因緣耶?
如巾如藥等者,謂巾藥於㝹巾藥名實,兔於巾藥兔如於幻,此但名舉一邊,謂實因實緣尚不可得,況幻因緣寧有實耶?
鏡像亦然者,以鏡像合巾藥者,鏡及六分為實,像如兔矣。
具有二空者,如列文云:幻師自也,幻物他也,餘句可知。四句求性不可得即往空,四句求名不可得即相空。止觀文中又約三假等,復惟重責自他等,不生即破因成非滅,生無生等即破相續,性本無生無橫竪待,即破相待假等。
推三世者,如文云煩惱、業、苦,即以三道為三世也。即十二支者,並前文無明體性即無明支,故成十二。
十住未免者,此但通舉別教十住位耳,以別七住已過分段故。
疏云:一一不實者,金光明經云:從諸因緣和合而有無明,竪實妄相,故起業力機關,假為空聚,地、水、火、風合集成立,隨時增長,共相殘害等。
明鏡體量者,以真如為體,覆理無明,為九界因,出生九界,名為量也。
通以迷悟者,迷即六界,悟即四聖。
事理者,界內外各有事理。又佛界為理;九法界為事;又四聖法界為理,次第證三諦理故;六法界為事,全在迷故。
始末者,無明為始,佛界為末,又地獄界為末。
自他者,別人自行論竪,化他在十行論橫也。
真如在迷者,如起信云:真如不守自性,忽然念起,名為無明,乃至六塵,以為能迷也。
緣了具足者,別人地前但名緣了之因,至初地時方乃分受緣了之稱,至等覺方名具足。
疏云:一、因果生者,破九界因果,顯妙覺佛界因果也。
故自他斷者,自行化他,皆先斷九界因果耳。以九界皆屬因緣所生,故須斷也。
別修緣了者,皆先修空假,以顯法身故。
能覆所覆者,別人以九為能覆,但理為所覆,先却能覆入初地時所覆方顯,圓人即能覆無能無所唯一法界,依此分別二教自殊也。
俱名無住者,別人由無明無住所,能覆佛法界,出生九法界。真如無住處,猶了真如故,能破九界,顯一佛法界,此即別教無住之相。圓人以無明住處全法性,是理性三德具足故。法性無住處全無明,是以同體變造十法界,生死具足故。
鏡內外一者,像內外又修性一也。
離於三教者,只三教是分別,是情想耳。
雙非像無像者,像即三千,無像即畢竟空,以中道法界不當空假故也。
疏云:觀煩惱業生者,若不將生字為苦道,即見苦字也。
於中,初總明立觀者,對下陰入,故云總也。
故妙體滅等者,體謂體達,即用妙觀。體陰入界其性本虗,只虗名滅,滅即法界,何除之有?又體達一念三千即空假中,名總體達。先達苦即法身,次達煩惱即般若,次達業即解脫,為別體達也。
複疎總結者,只是結成三諦,複疎上三德耳。從是三下,三諦次第復疎可見。
今仍約底下三道者,十界各具三道,不無優劣,地獄最劣,故云底下。
應約諸三法者,道、識、性、般若、涅槃、三寶等十,具如玄文。
若於阿若至不迷者,為眾生下種為始,引至法華為終。又復諸聖若是權人,則先實後權。何者?以先自稟實教,後方示同權故。若是實人,先權後實。何者?須先稟權教,後方入圓,即法華入者是。
若顯若晦者,顯謂實行在小在外之人,又至法華得記為顯,晦者權人示為惡身乃在小故。
為主為伴者,如身子四大弟子是主,餘皆是伴。又自化為主,輔佛為伴。又佛為主,陳如為伴。又陳如為主,所化為伴。
示訥者,如槃特等。
示辯者,如樓那等。
有屈有申者,被訶為屈,得歎為申,又能呵為申。
忻內者,先入鹿苑為內也。
背大向小者,本是於大,示入於小而成就之。
先後悟入者,至法華會,由有三周,本迹流通,悟入不同也。
皆成化儀者,謂成約教本迹二釋。
悉可為觀者,即觀心釋。
聞名起行者,即今家觀心釋意也。稟教,即約教釋意也。思迹等,即本迹釋意也。尋其因緣,即因緣釋也。知其經歷得益不同。
可以為上求境者,阿若已成法身,法門具足,若聞阿若一句故,可堪為上求之境。
行等理殊者,無生行同,四教理別故。
一事者,諸佛化迹也。
比而思之者,以彼比此,彼雖以香為佛事,若思香時,則成化儀,先大後小,先小後大,八教具足,無不入實。又淨土之中,教亦增減不一,或用三教,或唯用圓故也。
(二、摩訶迦葉)疏云:父母樹神者,付法藏傳云:摩竭國中有婆羅門,名尼俱律陀,高才博達,巨富無量。此摩竭王千倍為勝,而無子息。於其舍側有樹林神,彼婆羅門為求子故,即往所請。經歷歲年,了無微應。時俱律陀大生嗔忿,語樹神曰:我事汝來,已經年歲,都無福應。今當七日志心事汝,若復無驗,必相燒剪。樹神愁怖,向四天王具陳上事。四王與之往白帝釋,帝釋往白梵王。時有梵天臨當命終,梵王告曰:汝宜生彼婆羅門家,吾相擁護。梵天曰:諾。於是帝釋即報樹神,樹神尋詣其家,語婆羅門:却後七日,當滿卿願。至七日已,婦便有娠。足滿十月,生一男子,顏貌端正,身真金色,光明赫奕,照一由旬。
䟦耆子生聚落至為號有十二字,應移看釋受大文中。
疏云:畏勝王者,傳云:時瓶沙王金犁千具,彼婆羅門恐與王齊,招諸罪咎,乃少其一。
疏云:約金色婦者,傳云:迦葉年十五,父母欲為娉。妻白父母言:若能為我得金色女,恣容超世,乃當納之。父母即召諸婆羅門,遊諸聚落,遍而求之。時有一女,顏容瓖㻲,身紫金色,即是往日金珠女色。諸婆羅門即為娉之。遂相然可,許其成婚。雖為夫妻,了無欲意。共立要曰:今此室中,唯有一床。我若眠息,汝當經行;汝若睡臥,我當經行。後於中夜,其妻眠,垂手床前。時有毒蛇,欲螫其手。迦葉以衣裹手,舉置床上。妻尋驚覺,而責之曰:本共立誓,要不相近。今復何緣竊舉我手?迦葉具陳上事,仍以蛇示之。妻意仍悟也。
疏云:佛弟子中多名迦葉至故標大迦葉也。有三十二字,應移向後位。大者下,即是次也。
故今約教極在涅槃者,四教皆以涅槃為極。
疏云:宗極等者,明真理絕於言教。賢聖下,明聖人證於諦理,虗融寂然也。玄指下,明施三覺意。
疏云:而迦葉穩密者,傳云:迦葉將入涅槃,即飛虗空,到於大海娑伽羅宮,禮敬佛。至于忉利天,禮如來髮。釋提桓因自取佛髮,敬授迦葉。迦葉受已,志心禮敬牛頭栴檀,以用供養。供養已,語諸天曰:如疏。
頭陀!既爾者,頭陀!勝行尚生諸使,況餘劣行而不生使耶?
疏云我能乞食等者,如論中釋:五利者,身見。謂有我者,計我如麻、豆及母、指,或計遍身。計我不妄,名我見;計我斷、常,名邊見。用計斷、常,不信因、果;復計此我以為自然,冥初世性,即二十五諦。計從父、母、微塵、梵天等,皆名邪見。執邪為道,名非因;非因,名戒取。因此見通至非想,信此非餘,名為見取。苦諦依身,此見依身,故名身見。依身見而起邊見,餘三非身,故無此見。戒取依苦,多計行苦;行望實因,故集、滅。如道不生戒取,集、滅無身見。又戒取在苦道者,本是內道,見苦能斷;本外道者,見道能斷。故唯在二。今文十使,約乞食而出其相。
修得亦然者,依性而修,故云亦然。
(三、三迦葉)疏迦葉如前釋者,族姓如大迦葉中釋也。
佛入迦葉窟者,初欲降迦葉,先就彼不見於住處,迦葉即安置佛於龍窟中(云云)。
夜有光明者,四天王身光也。
疏云:汝非羅漢者。以外道亦自謂於己為羅漢,故佛非之。
汝是盲等者,謂汝不識世出世因果,不見無漏涅槃,故云無所覩。
一、轉法輪者,降迦葉時,已是轉法輪竟。
疏云委業領教者,委業在般若,領教在法華也。
疏:林即般若者。般若以分別為義,如眾樹成林。雖是眾樹,只是一林;雖遍分別,只一種智耳。
水即解脫者,水能注下,如解脫之現說法,下被眾機(云云)。
(六、舍利弗)疏云:胎者者,舍利弗在胎時也。
疏云自身知陳故者,國師自思惟言:我今年朽,雖國師所學不廣,或復癡妄故。
疏云:兼則相不詳者,國師出城,往論義所,眾見二牛鬪,指一為彼,指一為自,自果不如,餘相亦爾。
疏云:盡墮諸幢者,以論宗為幢也。
疏云:於道見頞鞞者,大論云:身子因見頞鞞威儀庠序,就問之:汝師是誰?答曰:悉達太子,捨生、老、病、死,出家修道,得三菩提,是吾師也。身子乃問:師說何法?答:我年尚幼稚學戒日初淺豈能宣至真廣說如來義。身子曰:請略說之。頞鞞即為說諸法從緣生等,但說三而不說道,以根利故。若廣說者,返增邪見。然其聞果必由於因,因果忘者復由於道,故但說三。
疏云:又云十五日後者,此是引大論文。
疏云:身子至母者。身子為五百說法,五百歸伏,如所生;目連手擎,將還佛所,歎如所養。
疏云身子問賢乃至如是者,此即通途問答也。從又問為戒下,一一歷別問,亦一一歷別答也。從又問向言如是下,却牒通答,以難別答也。
答為無餘者,答意云:為無餘涅槃故修戒等,非專為求戒求定等名修梵行。若只為求此七,但名有餘耳。由此答通。從又問下更別別問起。
疏云此喻問可知者,由七車故至婆鷄帝,非七車即是,亦不離七車即是。戒淨等亦爾,由七淨和合方至無餘涅槃,非七淨即是也。
疏云:得甘露幢者,滅理涅槃,勝出生死,故名幢也。
疏云與轉法輪等者,如下文佛說一句為本等,即是其相,故云復也。
疏云:衣繩者,裙要中繩也。
六界法者,地、水、火、風、空、識,此六法名狹體廣,攝十八界,由長空界也。識攝七識半,地、水、火、風四攝十色半矣。
法華天台文句輔正記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