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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375-A 佛說盂蘭盆經

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大目犍連,始得六通,欲度父母,報乳哺之恩。即以道眼,觀視世間,見其亡母,生餓鬼中,不見飲食,皮骨連立。目連悲哀,即以鉢盛飯,往餉其母。母得鉢飯,便以左手障鉢,右手揣食,食未入口,化成火炭,遂不得食。目連大呌,悲號涕泣,馳還白佛,具陳如此。佛言:汝母罪根深結,非汝一人力所柰何。汝雖孝順,聲動天地,天神地祇,邪魔外道,道士四天王神,亦不能柰何。當須十方眾僧威神之力,乃得解脫。吾今當說救濟之法,令一切難,皆離憂苦。佛告目連:十方眾僧,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時,當為七世父母,及現在父母厄難中者,具飯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錠燭,牀敷臥具,盡世甘美,以著盆中,供養十方大德眾僧。當此之日,一切聖眾,或在山閒禪定,或得四道果,或在樹下經行,或六通自在,教化聲聞緣覺,或十地菩薩大人,權現比丘,在大眾中,皆同一心,受鉢和羅飯,具清淨戒,聖眾之道,其德汪洋。其有供養此等自恣僧者,現在父母六親眷屬,得出三塗之苦,應時解脫,衣食自然。若父母現在者,福樂百年。若七世父母生天,自在化生,入天華光。時佛勅十方眾僧,皆先為施主家呪願,願七世父母行禪定意,然後受食。初受食時,先安在佛前塔寺中,佛前眾僧呪願竟,便自受食。時目連比丘及大菩薩眾,皆大歡喜,目連悲啼泣聲,釋然除滅。時目連母,即於是日,得脫一劫餓鬼之苦。目連復白佛言:弟子所生母,得蒙三寶功德之力,眾僧威神之力故,若未來世一切佛弟子,亦應奉盂蘭盆,救度現在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可為爾不?佛言:大善快問,我正欲說,汝今復問。善男子!若比丘、比丘尼、國王、太子、大臣、宰相、三公、百官、萬民、庶人,行慈孝者,皆應先為所生現在父母,過去七世父母,於七月十五日,佛歡喜日,僧自恣日,以百味飯食,安盂蘭盆中,施十方自恣僧,願使現在父母,壽命百年,無病無一切苦惱之患,乃至七世父母,離餓鬼苦,生人天中,福樂無極。是佛弟子,脩孝順者,應念念中,常憶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憶所生父母,為作盂蘭盆,施佛及僧,以報父母長養慈愛之恩。若一切佛弟子,應當奉持是法。時目連比丘四輩弟子,歡喜奉行。

佛說盂蘭盆經。

No. 375-B

報父母恩呪(世間有生,無不從父母而得。能誦此呪,及能慎終追遠,恩無不報。)

南無蜜栗多。哆婆曳。娑訶。

七月十五日盂蘭盆念誦式

出家之士,清規具載,在俗高賢,當依此式。正月必須入於塔寺中,大會脩設。凡孝順男女,欲報生身父母,必預七月初一日為始,每日晨朝,然香奉供,務在精專,脩小彌陀懺,或禮三十五佛,代為存亡父母懺罪,至速往無量光佛剎白云。

我等同孝志,修行淨土因。報答二親恩,懺除三障罪。存者獲福壽,亡者得超昇。盡法界冤親,同生安養國。

舉盂蘭盆經畢,念阿彌陀佛真金色(云云)。緊念阿彌陀佛百聲,觀音、勢至、清淨海眾各十聲畢,迴向云:

以此修行眾善根,報答父母劬勞德。存者福樂壽無窮,亡者離苦生安養。四恩三有諸含識,三塗八難苦眾生。俱蒙悔過洗瑕疵,盡出輪迴生淨土。

至晚,禮三十五佛了,白云:我等同孝志(云云)。畢,念彌陀經,洎念往生呪畢,舉阿彌陀佛真金色(云云)。念阿彌陀佛百聲、千聲,并菩薩聖號,發願云:

願所生父母,或今存在,或已終亡,隨其所居,逐彼生處。惟願阿彌陀佛、觀世音菩薩、大勢至菩薩,光明照燭,願力攝持,三障銷除,五根成立,發菩提願,修淨土因。存者得滿報齡,終歸寶剎;亡者即捐諸趣,便托蓮胎。覩妙相明心,聽玄談入位,現前授記,塵剎分身,廣度有情,同登妙土。伏願我等孝順之心深入,至道之法無遺,當來諸佛貪中,同作應生眷屬,二嚴等備,三覺俱圓,法性有邊,願心無極,盡入如來願性海中。

轉身對立施生,並如常式。

或午後有暇,念盂蘭盆經,或念阿彌陀經畢,念阿彌陀佛百聲或千聲,觀音、勢至、清淨海眾各十聲,迴向云:以此修行眾善根(云云)。或再暇,念金剛經,或彌陀經、 普門品、 圓通品、 楞嚴等呪。

盂蘭盆齋念誦式(終)

No. 375
佛說盂蘭盆經疏并序孝衡鈔卷上

講 經律論沙門 遇榮 鈔

【鈔】奇哉聖主!積孝行以無倫;垂範資徒,續良規而不墜。欲曉經旨,須善疏文。釋此疏文,大分為三:初、釋疏題目,二、彰造疏人,三、釋疏本文。疏題分二:初、釋正題,後、釋并序。正題分二:初、離釋,後、合釋。離釋分二:初、辨所釋經題,後、辨能釋疏字。

○且經題者,梵語佛陀你舍烏藍婆拏門佐羅素呾纜,華言覺者,說救倒懸器經。今以隨方生善,文詞穩順,含多義故。所以華梵相兼,仍存訛略,故云佛說盂蘭盆經也。梵語佛陀,略言佛也。此云覺者,者是主義,體即無漏五蘊假者也。覺體是慧,覺察斷障,覺照真俗,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三覺如次,簡餘凡夫、二乘、菩薩。唯有如來,獨到彼岸,跨十方而為主,握五性以稱師,三覺圓明,故名為佛。梵語你舍,此翻為說。振圓音而警眾,揚妙義以符機,益物導迷,故名為說。盂蘭盆者,即今大宋翻經者言。此皆梵語訛略也。具正應云:烏藍婆拏,孝順義,供義,恩義,倒懸義。盆亦訛略。舊云盆佐那,新云門佐羅,亦云門佐曩。華言救器,以義迴文,名救倒懸器。隨力所辦金銀等器,器中具飯,百味甘美,五果等物,及餘妙事,供養三寶,福資父母,利益存亡。四義意云:行孝順故,所以設供。設供集福,酬養育恩。救倒懸苦,正取救倒懸義,餘義兼之。由餓鬼等,渴𦦨燒心,飢火逼腹,命唯喘息,苦似倒懸。設供集福,救彼倒懸之苦,故以為名。然意有通別。別者,目連得道,欲報父母之恩,觀見亡母墮餓鬼中,神通力小,不能救之。白佛世尊,備申哀懇。佛即為說盂蘭盆供,集福薦拔,即得離苦。故下經云:佛告目連:十方眾僧,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時,具飯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錠燭,牀敷臥具,盡世甘美,以著盆中,供養十方大德眾僧。乃至云:時目連母,即於是日,得脫一劫餓鬼之苦。通者,若僧若俗,王臣庶人,皆應為父母,設此盆供,保安薦歿。故下經云:若有僧尼,國王太子,乃至庶人,行慈孝者,皆應為現在父母,及過去七世父母,於七月十五日,百味飯食,安盂蘭盆中,施十方自恣僧,願於現世父母,壽命百年,無病,無一切苦惱之患,七世父母,離餓鬼苦,生人天中,福樂無極。盆者,所設盆供,能救之器。盂蘭者,所救之苦。盂蘭之盆,名盂蘭盆,依主釋也。梵語素呾䌫,舊名脩多羅、脩妒路,皆訛也。此云契經,存體略用,但名為經。天親四義釋經,謂能貫穿,依故,相故,法故,義故。謂於是處,由此為此,而有所說,名之為依。真俗諦相,善巧等法,密意等義。上生疏云:經者,攝也,貫也,常也,法也。生資教攝,永絕煩籠,理藉文貫,長離散滅,百靈常軌,干葉良規,利物詮真,目為經也。然此經體,以聲名句文四法為性,由此四法,能詮義故。又瑜伽云:一文二義,而為經體。以文一法,進攝名句,退攝於聲,總以聲名句文,及所詮義,五法為體,由此五法,攝益勝故。盂蘭盆之經,名盂蘭盆經。能說即佛,名為佛說。佛說之盂蘭盆經,名佛說盂蘭盆經。亦可所說,即盂蘭盆經。佛之所說盂蘭盆經,持業依主可知。

○第二、辨能釋疏字者。疏,猶記也,纂錄之義。纂錄諸教相應文義,釋此經意,故名為疏。又疏者,疏(平聲)也,分也,決也。疏通文義,分別旨趣,決擇勝劣,故名疏也。即以疏主聲、名、句、文及所詮義五法為體。然以先賢述作,作必有意。述此經疏,略有三意:一者、為酬緇素請故。故下疏云:今因歸鄉,依日開設。道俗耆艾,悲喜遵行。異口同音,請製新疏。式允來情,發揮要道。二者、為欲利益父母等故。下云:我今所讚述自他、存歿、親離、苦常、安樂。三者、欲留軌儀示後人故。下云:宗密依之修崇,已歷多載。兼講其誥,用示未聞。垂範後學,故造此疏。南齊高祖常於七月十五日送盂蘭盆往諸寺中,供自恣僧。顏氏家訓云:七月十五日盂蘭盆齋,望於汝等,依行不絕。自古聖賢所尚,其來遠矣。皇宋三葉丁酉歲季春月,嗣帝位,思報昊天之恩,於季夏月,詔兩街僧錄,問盂蘭盆儀式。時左街僧錄達識大師行清,令賜紫沙門省才,依經附疏,具錄儀式,進於皇帝。皇帝得已,依法修設,由斯此典,講聽興焉。今皇四葉壬戌年癸卯月,嗣帝位,至於秋首,詔僧三七,於延慶殿開建道場,七日七夜,晝講斯經,餘時禮念。至七月十五日,復詔兩街僧職,譯經三藏,及講經律論者,總二百五十人,具就道場中,禮八萬四千舍利寶塔,於長春殿設盂蘭盆齋,集諸妙利,資父王之仙駕,酬昊天之鴻恩。皇朝異事,邁古超今,未之有也。予於是時,亦預其數,故此略述,欲冀英賢,上行下效耳。

收科可知。

○後合釋者,造疏本為釋經文義,顯經意趣,故從所釋經,以彰其名。佛說盂蘭盆經之疏,依主釋也。

收科可知。

○第二、釋并序者,序,猶致也。序致此經孝道本末,應孝子心,拔二親苦,酬養育恩,教流此土,造疏因由之事也。又序者,緒也。如繭之得緒,緒盡一繭之絲。疏之得序,序盡一經之意。并者,兼也。不唯釋經,兼作其序,故言并序。

△二、彰造疏人

【疏】充國沙門 宗密 述。

【鈔】充國者,今果州西充縣也。昔者,漢時為充國縣,今標舊名,仍略縣字,故云充國。然其疏主本居長安,住草堂寺,後入終南山。今標充國者,意表依經行於孝道,父母、家鄉、生緣處故,行在孝誠,不忘親愛故。沙門者,略梵語也。具云沙迦懣曩,此云息惡,息不善故;亦云勤息,勤修眾善,息不善故。法華疏云:沙門息義,以得法故,暫爾寧息,亦息惡也。正言室羅摩挐,或云室摩那拏,此云功勞,謂修妙道有功勞故。今略梵語,故言沙門。宗密者,疏主名也。碑文極廣,略其要云:圭峯禪師,號宗密,姓何氏,果州西充縣人也。建中元年生,元和二年受具。後謁遂州圓和尚,傳契心印。又徧訪名能,廣乎知見,講圓覺、華嚴經。自後乃著圓覺、華嚴、涅槃、金剛、起信、唯識、盂蘭盆、法界觀、行願經等疏鈔,并集諸宗禪言為禪源詮,及酬答、書偈、議論等,總九十餘卷,並傳於世。文宗皇帝於太和二年慶成節,詔入內殿,問諸法要,賜紫方袍,尋請歸山。至會昌元年正月六日,坐滅於興福塔院。其月二十二日,道俗奉全身於圭峯茶毗,得舍利數十粒。俗壽六十二,僧臘三十四。後追諡定慧禪師青蓮之塔也。述者,敘也,撰也。內錄藏教,外采羣書,言無不經,事無不古,纂敘文義,撰集成章,名之為述。唯識疏云:敘理名述,先來有故;作故名造,今新起故。

△三、釋疏本文二:初、疏家敘分,後、疏家正宗。初中四:初、汎明孝道為經起之端由,二、正顯此經彰佛說之所為,三、教流此土遵式奉行,四、式歎能仁頌德祈願。然此四段次第爾者,為文體式,欲正稱揚一事,而先汎述端由,言在於遠,意在於近也。汎述孝道本居氣象,漸貫生靈,釋迦、孔聖皆宗於孝,設教化民,故有初段文也。既汎述已,然來委知何所以故。佛說此經,故有第二、彰佛說之所為。其所為者,為孝順之子欲救慈親之苦,意酬養育之恩,故說此經,示其妙行。此說西土,次應顯示此方流布傳受因由,故有第三、教流此土遵式奉行。此方釋子依教設會,講經勸眾,造疏釋經,垂範後學也。將欲造疏,求聖加護,述造疏意,方陳詞翰,故有第四、式歎能仁頌德祈願。是故四段如是次第。初中三:初、明孝道本末二:初、本居氣象

【疏】始於混沌,塞乎天地。

【鈔】湻元之氣,清濁未分,形如禽卵,謂之混沌。清濁已分,謂之二儀。謂清氣上昇,穹窿無礙,圓覆曰天。濁氣下沈,旁礴堅厚,方載曰地。以人居中,通名三才。周易鉤命決云:大地未分之前,名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有太極,名五運也。氣象未形,謂之太易。元氣始萌,謂之太初。氣象之端,謂之太始。形變有質,謂之太素。形質始具,謂之太極。轉變五氣,故稱五運。氣象質具,而未相離,皆太易之名,有五種也。歷帝記云:天地未分,謂之太易。氣兆始萌,謂之太初。高下相應,謂之太始。質象既成,謂之太素。天高地卑,謂之太極。圓清方濁,謂之兩儀。人居其閒,成三才也。易緯通卦云:太極生兩儀。謂清氣輕者上為天,濁氣重者下為地。以人參之,名三才也。易序卦云:有天地萬物,然後立君臣,定父子長幼夫婦之禮,尊卑上下之別。今顯孝道初始,在於混沌元氣之中,貫於五運,漸隨元氣,充塞天地,徧三才,通萬物也。故孝經援神契云:元氣混沌,孝在其中。禮記祭義云:曾子曰:夫孝,置之而塞乎天地,敷之而橫乎四海,施之後世而無朝夕,推之放諸東海而準,推之放諸西海而準,南海、北海亦然。(爾雅云:東夷、西戎、南蠻、北狄,此四晦昧無知,謂之四海。)總其意者,上至天子,下至庶人,盡一切時歲月朝夕,徧一切處四方上下,於一切物貴賤尊卑,凡所進退,動靜語默,好惡歡慽,皆順人民萬物之理,名之為孝。其孝損益者,幽顯生靈,有父母者,應常慎行也。慎行者,敬身也。敬身者,不損體也。不損體者,不令父母憂也。故謂之孝。夫子云:斷一樹,殺一獸,不以其時,非孝也。曾子云:身也者,父母遺體也。父母遺體,敢不敬乎?居處不㽵,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戰陣無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災及於親,敢不敬乎?今明孝道,前後言之,橫該五運;上下言之,豎貫三才;四海言之,縱羅萬物。至德幽微,深而復廣。故云:始於混沌,塞乎天地。

△二末貫生靈。

【疏】通人神,貫貴賤。

【鈔】孝通幽顯,於顯舉人,攝餘獸等;於幽舉神,攝餘鬼等,故通人神也。上至天子,下至庶人,總五等人。其中奴婢之類,皆名為賤;自餘長幼,皆名為貴。貴賤雖殊,行孝奉親,彼此無異,故貫貴賤也。言五等人者,一天子,二諸侯,三卿大夫,四士,五庶人,各有一章,名此五孝,如孝經說。彼經序云:雖五孝之用則別,而百行之源不殊。故疏云爾。

△二、儒釋同遵。

【疏】儒釋皆宗之。

【鈔】上依儒教敘孝本末,此文雙指儒、釋皆宗。釋教所宗,疏文影略。今為助者,通人神,貫貴賤,始於真際,充乎世間,該聖凡,被諸趣,儒、釋皆宗之。且儒教所宗者,儒有五常,以仁為首,仁又以孝為本。由於此五,立身揚名,安邦治化,百行之源,是故宗之。故孝經云:夫孝,德之本也。言五常者,謂仁、義、禮、智、信。好生惡殺曰仁,知恩報恩曰義,長幼恭勤曰禮,敏速多知曰智,立行可依曰信。又云:不殺為仁,不盜為義,不亂為禮,不淫為智,忠實為信。由於此五,王者以之治國,君子以之立身,不可蹔亡,謂之五常。釋教所宗者,釋有三學,以戒為首,戒又以孝為體。由此孝故,名稱普聞無量世界,能度無數百千眾生,斷障證理,究竟成佛,萬德之源,是故宗之。故梵網經云:孝順父母、師僧、三寶,孝順至道之法。孝名為戒,是諸佛之本源,行菩薩道之根本,是大眾諸佛子之根本。言三學者,謂戒、定、慧。防非發善名戒,心專一境名定,決斷揀擇名慧。又以戒、定為福門,以慧為智門。福、智二門,自他俱利,出生死苦,入涅槃樂。而此福、智三學妙行,常修無間,證法、報、化三身常住,如次凝然,不斷相續,是謂出世無比三常,非如世間小小五常。

△三、指陳結歎。

【疏】其唯孝道矣。

【鈔】指陳孝行,遮簡餘善,故云其唯孝道。君子務之為本,本立而道生;菩薩結之為戒,戒立而果滿。孝者,孝順愛敬從命之義;道者,道理為本之義。即由此行,愛敬尊長,從命不違,示理益物,能生眾德,故名孝道。又孝經疏云:孝者,事親總名也。又畜也,好也,至順也,善事父母也。謂事親之道,常畜在心,盡其色養,中心悅好,承順無違,故名孝也。道者,通達義。孝行通於天下,民用和睦。矣。語,助也。

△二、正顯此經彰佛說之所為二:初、愍赴孝誠。

【疏】應孝子之懇誠,救二親之苦厄,酬昊天恩德。

【鈔】應,赴也。孝順之子,名為孝子,非謂居喪。目連懇切至誠請佛,意有通、別。別者,為其亡母墮餓鬼中,自救不能,請佛求法而救拔之。通者,復為眾人皆有二親在厄難者,咸欲拔濟,報其恩德,請佛開示要妙法門。故佛世尊赴其懇誠,說此法門,顯示要行,令救二親苦難危厄。二親者,生身父母及七世父母。(通、別經文,如前已引。)昊天者,爾雅云:春為蒼天,夏為昊天,秋為旻天,冬為上天。昊,大也。盛夏之天,陽光暑氣,充乎六合,無有窮極,百穀苗稼,芳草園林,由此成熟。天有此恩,未曾有心辭於勞苦。父母亦爾,生我育我,腹厚於我,迴乾就溼,乳哺養育,嚥苦吐甘,慈訓長成,憐念之心,未曾蹔捨。如此恩德,未曾有心辭於勞苦。故父母恩,比昊天恩也。恩重經云:佛告大眾:人生在世,父母為親,非父不生,非母不養。是以寄託母胎,懷身十月,歲滿月充,母子俱險,生墮草上。乃至云:非父不親,非母不養。慈母養兒,去離欄車十指甲中,食子不淨,子飲母乳八斛四斗。計論母恩,昊天罔極。嗚呼慈母!云何可報?佛示妙行,令其孝子酬恩報德,故疏云爾。

△二、指陳結歎。

【疏】其唯盂蘭盆之教焉。

【鈔】結歎,可知。

△三、教流此土遵式奉行二:初、求法遵行。復二:初、喪親追感。

【疏】宗密罪釁,早年喪親,每履雪霜之悲,永懷風樹之恨。

【鈔】釁者,禍之兆也。早年者,童稚之年。夫為人子,晨夕事親,敬養服勞,順色無犯,湯凊致樂,不疾亡憂,乃得永存福壽,奉於甘旨。故父母有疾,子云拙於侍養,況至喪乎?蓋是我之罪愆,禍及父母,致令童稚之年,喪於二親也。雪霜者,祭義云:秋,霜雪既降,君子履之,必有悽愴之心,非其寒之謂也。春,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必有𪫟惕之心,如將見之,驚其景變也。故於節序而相慰問,皆有感愴感思之言。疏主每履踐於雪月霜露之景,思念父母,常懷悲愴,何祭義中樂正子春云舉一足不敢忘父母,出一言不敢忘父母也?風樹者,韓詩外傳中臯魚云: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往而不返者,年也;不可再見者,親也。(孔子家語中丘吾子亦有此歎。)臯魚自少天下遊學,後還親喪,故有此歎。其風若止,樹必安靜;其親若待,子必侍養。致敬致樂,自恨無親侍養,故此歎也。疏主亦爾,永懷風樹之恨,恨己不得侍養父母也。

△二、念報劬勞二:初、念世孝道不益遵靈復二:初、念盡於孝誠。

【疏】竊以終身墳壟,卒世蒸嘗。

【鈔】竊者,私竊也。不形其言,私思念之。含文嘉云:天子墳高三仞,樹以松;諸侯半之,樹以柏;大夫八尺,樹以欒;士四尺,樹以槐;庶人無墳,樹以楊柳。準後漢書,通植松柏。今言墳壟者,總相思於墳墓丘壟也。古者父母喪已,負土為其墳壟,植柏成列,廬墓三年,以盡孝誠。孝德傳云:汝南蔡順,字君仲,孝順父母。親喪葬訖,於廬墳次,鳥獸從之棲宿,哭時即助悲吟。後漢時人。類林云:顏烏,會稽東陽人也,至孝。父亡已後,負土為墳,感於羣烏,以助銜土,烏口中血出,因名傷烏縣,後改為義烏縣。前漢時人。言卒世者,終身一世也。蒸嘗者,祭名也。禮記祭統云:凡祭有四時:春祭曰礿,夏祭曰禘,秋祭曰嘗,冬祭曰蒸。取其文便,而舉秋冬,影顯春夏也。私竊思念,終此一身,廬墳守壟;思念聲容,終此一世,四時祭祀,礿禘嘗蒸,極盡孝行,報其恩德。故孝經云:為之棺槨文衾而舉之,(周尸曰棺,謂櫬身也。周棺曰槨,謂櫬棺也。衣謂殮時之衣,衾謂單被。用此舉尸入棺,并覆尸上也。)陳其簠簋而哀慼之,(簠簋者,祭器名也。受一斗二升,足高一寸,如龜形也。簠內方外圓,簋內圓外方,俱丹中漆外,器素無飾,表有哀慼之心也。)擗踊哭泣,哀以送之,(男踊謂以足跳踊也,女擗謂露胷擗擊也。)卜其宅兆而安措之,(宅,墓穴也。兆,塋域也。葬事大,故卜選安置也。)為之宗廟,以鬼享之,(宗,尊也。廟,貌也。立其尊貌,以鬼禮享之,似見父母也。)春秋祭祀,以時思之。(影於冬夏也。寒暑變移,轉加增感,四時祭祀,展其孝思。上注皆䟽,廣如彼文中具。)

△二、縱奪顯無益。

【疏】雖展孝思,不資神道。

【鈔】問:終身墳壟,四時享祀,足可以展孝子之懇誠,報劬勞之厚德。何不依行而但思之,何謂也?故此釋之。上句縱,下句奪。雖者,縱奪之詞。思者,情也。縱其施展孝行情懇,終身墳壟,卒世蒸嘗,然而不能資益神識冥道。又上句進,下句退。進退思之,終是無益也。生前敬養,猶有少益;歿後蒸嘗,全無所濟。若也蘋蘩礿禘,猶不墮於二親;儻或殺命蒸嘗,反禍及於父母。但揚虗名,不資神道。又若父母在於鬼趣,可以饗祀;若生餘道,焉能受祭?又於鬼中,有財無障之類,容受蒸嘗;無財炬口之流,反祭成毒。故竊思之而不為也。

△二、佛法淵深能資父母三:初、求法遂意二:初、求得法門。

【疏】遂搜索聖賢之教,虔求追薦之方,得此法門,實是妙行。

【鈔】遂者,躡前起後也。由前俗孝,不資神道,遂即搜索聖賢之教,求薦親法三乘。見道已前名賢,修習福慧,具賢德故。見道已去名聖,聖者,正也,以無漏智,正合理故。聖賢所說所學之教,顯示無量世出世間利益之門。於此教中䖍仰,志求追資薦拔之方法,果遂願心,於藏經中,得此法門,實謂妙行。法門者,即此經也。教為顯理之門,出苦入樂之門,名為法門。實,實也,指陳歎美,故言實謂。實謂要妙,酬恩孝行,存亡皆濟,七世咸資,周孔經中,曾無所聞矣。

△二指其妙行

【疏】年年僧自恣日,四事供養三尊。

【鈔】此顯妙行之相也。年年七月十五日,眾僧夏滿,名受歲日。諸比丘等,自己有過,恣任他舉,而懺悔之,故云自恣。四事者,阿含經云:飲食、衣服、臥具、醫藥。同下疏云:物華四事,謂房舍、衣服、飯食、湯藥也。供養三尊者,進修財行名供,有所攝資名養。佛、法、僧寶,可敬可尊,名為三尊。故下經云: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憶所生父母,為作盂蘭盆,施佛及僧,以報父母長養慈愛之恩。又云:其有供養此等自恣僧者,現世父母、六親眷屬,得出三塗,衣食自然。若父母現在,福樂百年;若七世父母,生天自在。

△二、設會薦親三、講經勸眾二科合。

【疏】宗密依之修崇,已歷多載,兼講其誥,用示未聞。

【鈔】初二句,設供薦親,顯自利行。後二句,講經勸眾,顯利他行。自利利他,菩薩行也。爾雅中卷云:夏曰歲(取歲星行一次也),商曰祀(取四時祭祀一終也),周曰年(取禾一熟義),唐虞曰載(唐堯、虞舜取物終更始義)。載是年之別名。疏主得此經已,依法修崇,設供薦親,已歷多年也。誥者,經誥,如言詔、䇿、制、敕,皆是教令之別名也。謂治萬民曰誥,命百官曰詔,政諸侯曰䇿,取法度曰制,誡州縣曰敕。今就通意,法王教令,名經誥也。每於其日,午前供會,集福薦親;齋後講經,誨示道俗。使彼未聞者令聞,未解者令解,同己修崇,各資宗祖耳。

△二、造疏解釋二:初、道俗覩勝請釋。

【疏】今因歸鄉,依日開設,道俗耆艾,悲喜遵行,異口同音,請製新疏。

【鈔】舊鈔云:即太和二年,賜紫之後,表辭歸山。歸山之後,然請入蜀,立先代傳法碑,述祖師德業。因此歸鄉,開筵講經,設於盆供也。耆艾者,老年之稱也。曲禮說:五十曰艾年,𩯭髮蒼然,如艾色也。六十曰耆年,身雖耆老,而心彊也。疏主歸鄉,屬於夏滿,依常年事,開設盆供,兼講經文,教示僧俗。眾覩勝事,故生喜悅;知恩難報,故乃悲傷。悲喜交徹,遵教奉行。身別故異口,語等故同音。眾請大師,別製新疏,削舊繁謬,撮取簡要,符經宗旨,以順時機。使見聞者,知釋門之孝行,逈異儒流;識盆供之薦親,居然脫俗。如來設教,意在利人,眾等願聞,希垂妙釋。

△二、疏主應命發揮。

【疏】心在松柏,豈慢鄉閭!式允來情,發揮要道。

【鈔】松柏者,考妣墳塋之所也,心隨父母在松柏間也。詩傳云:五家為鄰,五鄰為里,亦名為閭。五百家為黨,乃至萬二千五百家為鄉也。式者,敬也。允者,順從也。發揮者,發揚、揮展、解釋之義。疏主意云:心在松柏,豈敢侮慢鄉故,閭里敬順,鄉知來請之意。由此解釋此經要道。要道者,要妙孝道也。

△四、式歎能仁頌德祈願二:初、式歎佛德復二:初、行孝自利德。

【疏】稽首三界主,大孝釋迦尊,累劫報親恩,積因成正覺。

【鈔】稽首者,法苑依俗解云:稽,至也;首,頭也。以首至地,故名稽首。此即拜跪,首至地故。依真釋云:俱舍論言:稽首接足,故言敬禮。屈己所尊之首,接彼所卑之足,故言稽首。即是三業敬禮之通稱也。此能敬相。三界已下,所敬之體。三界主者,欲、色、無色三界之中,化利凡聖,獨自在故。大孝釋迦尊者,具云釋迦牟尼世尊。五分律說:昔有國王,名懿師摩,貶子出國。其子因到雪山之北,近舍夷林,頓止此地。鬱為大國,人民熾盛。後父知之,因而歎曰:我子釋迦!我子釋迦!從是已後,姓釋迦也。姓釋迦氏,名憂陀羅。憂陀羅王有子,名曜羅。曜羅王有子,名尼浮羅。尼浮羅王有子,名師子頰。師子頰王有子,名悅頭檀(此云淨飯)。悅頭檀王有子,名菩薩。菩薩有子,名羅睺羅。故我佛得姓已來六世矣。釋迦能義,亦云能仁,能以仁德而治化故。牟尼寂義,亦云寂默,謂能仁氏,具大悲智,證寂默理。有大悲故,不住涅槃;有大智故,不住生死。即是姓釋迦,名牟尼也。又法華疏說:謂能證彼寂默理故,復能離彼煩惱喧故,故名能寂。福慧相好勝餘羣聖,世、出世間咸尊重故,名為世尊。就結頌故,略言釋迦尊也。孝行深廣,超諸世間,故名大孝。何者大孝?累劫報親恩,積因成正覺。謂從生死長流界中,始發深固大菩提心,即行孝行。孝行即戒也。累三大劫備修孝行,報答父母劬勞之恩。如何報之?謂現存者,竭力供養,勸發道心;亡故者,妙行潛資,離苦得樂。謂在三塗者,拔濟令出;在人、天者,得見諸佛,聞法悟解。不唯報答一生父母,乃至無量生來父母、六親,而皆報之。故律頌云:流轉三界中,恩愛不能捨,棄恩入無為,真是報恩者。梵網經云: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彼有難者,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又彼疏云:攝律儀戒,攝善法戒,攝眾生戒,如次證得法報化身。故云累劫報親恩,積因成正覺,名為大孝。然今疏意隨順初機,指菩提樹下成正覺也。

△二、示孝利他德

【疏】將永錫眾類,應請演斯經,欲使背恩人,咸能酬罔極。

【鈔】將,欲也。錫,賜也。眾類者,眾生之類不一也。演者,法音流注不絕,如水流演也。佛欲永劫法賜眾生,所以應目連請,演說斯經。問:法賜眾生,有何意趣?答:欲使背恩人,咸能酬罔極。佛說此經,欲令一切背恩逆人,皆能酬答罔極之恩。罔,無也。父母之恩,猶如昊天,無窮極矣。

△二、陳情述讚二:初、陳情祈願。

【疏】我今所讚述,願眾聖冥加。

【鈔】此疏主自指,隨世所稱,世流布我也。願眾聖冥加者,加護有二種:一、顯加護,謂現身、語,讚即所作;二、冥加護,潛垂覆攝,不現身、語。眾聖威重,不敢求於顯加,故求冥加護也。我今意欲讚經述疏,唯願眾聖冥垂加護,慈悲覆攝,使我心通妙理,語巧身安!然法是佛所說,僧是佛弟子。前但稽首敬歎於佛,佛是主故,義該法、僧。故此求願,總言眾聖。聖主、聖法、聖僧,通名眾聖。又解:此中初頌佛,次頌法,次半頌僧。敬歎三寶,配疏可知。此解文勢疏斷,意不相連。於其僧寶,但有求願之文,全無敬歎之意。又求願之意,唯局僧寶,不貫佛、法。故前解正同於天親、俱舍。初云:諸一切種諸冥滅(上是諸佛也。斷一切種冥,謂不染汙無知,證非擇滅。若斷諸冥,謂染汙無知,證於擇滅),拔眾生出死泥(前句自利,此句利他)。敬禮如是如理師,對法藏論我當說。

△二、陳造疏意。

【疏】自他、存歿、親離、苦常、安樂。

【鈔】造疏集福,為利自他。多生父母,若存若歿,在人天者,離病等苦,常受福樂。若有一生乃至多生父母,在惡道者,離三塗苦,受人天樂;在人天者,離生死苦,得於聖果,受出世樂。故疏云爾。

△二、䟽家正宗二:初、標列門名。

【疏】將解此經,先開四段:一、教起所因,二、藏乘所攝,三、辨定宗旨,四、正解經文。初中復四:一、酬宿因故,二、酬今請故,三、彰孝道故,四、示勝田故。

【鈔】疏開四段,即是四門。收攝無擁,名之為門。將欲釋經,於其文前略以四門收攝經意。疏(平聲)條旨趣,顯示大綱,令諸學者依門入解經宗意趣,而無擁滯。凡所釋義,體性意趣則有所歸著也。次第爾者,欲釋本文,先須委知說經因由:為何等事佛說此經?故有初門教起所因;既知所因為如是如是事,故佛說此經。次應須知三藏、五乘如何收攝,故有第二藏、乘所攝;已知此經藏、乘收攝,而有所歸。然未委知宗旨如何,欲令學者曉於此經所崇、所尊、所主意旨歸趣究竟處故,故有第三辨定宗旨;即已曉於經宗旨趣,即便科判釋經文義,故有第四正解經文。故此四門如是次第。

△二、隨標顯示四:初、教起所因,復四:初、酬宿因故,又二:初、敘佛孝行之意。

【疏】初、酬宿因者。悉達太子不紹王位,捨親去國,本為修行得道,報父母恩。

【鈔】悉達者,具云薩縛喝剌他悉陀,此云一切義成,世、出世間之義皆成就故。生迦維羅國,父名淨飯,母名摩耶阿私陀仙相。其太子作金輪王,王四天下,棄而出家,號一切智人,化一切眾生,令出生死。太子長大,不紹王位,捨於親族,去離國城,入雪山中,示依外道,修苦樂行,日食麻麥,六年苦行。後成正覺,稱天人師,說法利生,報父母恩,勸發道心,出三界苦,受勝妙樂,是大報恩。阿含經云:如來出世,必為五事:一、為轉法輪,利眾生故;二、為度多生父母,報其恩故;三、為無信人,立信地故;四、未發菩薩意者,令發意故;五、授當佛記。為此五事,故出世也。

△二、正顯說經之意。

【疏】然菩薩用心,不務專己,故開盂蘭法會,以福自他二親。此經所興,本意如此。

【鈔】務者,事務也。事務,急速之貌也。

△二、酬今請故二:初、酬自利請故說。

【疏】二、酬今請者。謂大目犍連因心之孝,欲度父母,報乳哺之恩,故出家修行,神通第一。觀見亡母墮餓鬼中,自救不能,白佛求法。佛示盆供,救母倒懸。

【鈔】因心之孝者,若善若惡,皆因心起,大目犍連因於內心發起孝行也。

△二、酬利他請故說二:初、目連起請。

【疏】由愛其親,施及一切,故為道俗弟子,請佛留此法門(施,音異)。

【鈔】施字但以試音呼之,義及於上曰施(音異),恩及於下曰施(音試)。尊者目連,由愛其親,母得離苦,復以教行,惠施(音試)於下,利及一切,故為僧俗請佛世尊說此經也。下云:目連復白佛言:弟子所生慈母,已蒙三寶功德,未來孝子,得同爾不?佛言:大善快問!我正欲說,汝今復問。若比丘、比丘尼、國王、太子,乃至庶人,皆同如此。

△二、酬請說經。

【疏】酬目連所請,即是說經之由致也。

【鈔】此通前段。自利下,轉。致者,至也,因由至極之所以也。

△三、彰孝道故三:初、標舉科分。

【疏】三、彰孝道者,復有其二:一、通明孝為二教之宗本;二、別明二教行孝之同異。

△二、隨釋二:初、通明孝為二教之宗本,復二:初、正明,亦二:初、儒教以孝為本,又分三:初、標舉。

【疏】初通明中,且明儒教以孝為本者。

△二、正顯二:初、總陳五孝,作眾德之泉源,復二:初、約事總顯,又二:初、王臣行孝,立廟祀親。

【疏】謂始自天子,至於士人,家國相傳,皆立宗廟。

【鈔】家國者,天子諸侯境寬名國,卿大夫已下境狹名家,皆立宗廟。禮記祭法云:天下有王,分地建國(分九州地,建諸侯國),置都立邑(謂王畿內及諸侯國中,置公卿之都,立大夫士之邑),設廟、祧、壇、墠而祭之,乃為親疎多少之數。是故王立七廟(親四,始祖一,文武二,祧合為七也),一壇一墠(此在七外也。封土曰壇,除地曰墠。近親封土,遠親除地,示將去然也),謂考廟(父廟曰考。考,成也,謂父有成德之美也)、王考廟(祖廟也。王,君也,言祖有君成之德也。祖尊於父,故加君名)、皇考廟(曾祖也。皇,大也,君也。曾祖轉尊,故加大君之稱)、顯考廟(高祖也。顯明高祖,居四廟最上也)、祖考廟(祖,始也。此廟為王家之始,故曰祖考),皆月祭之。遠廟為祧,而有二祧(二祧,文武廟也。文武並在應遷之例,故云遠也。特為功德而留,故謂之祧。祧之言超,言其超然上去也),享嘗乃止(享嘗,四時祭也。文武特留,故不月祭)。去祧為壇(謂高祖之父也。昭行寄藏武祧,穆行寄藏文祧,四時不祭。若有祈禱,則出就壇受祭。)去壇為墠。(謂高祖之祖也,不得在壇。若有祈禱,則出就墠受祭。)壇墠,有禱焉祭之,無禱乃止。去墠為鬼。(若又有從壇遷來墠者,則此前在墠者,遷入石函為鬼,不祈禱也。唯禘祫乃出之。)諸侯立五廟,一壇一墠。謂考廟、王考廟、皇考廟,月皆祭之。顯考廟、祖考廟,享嘗乃止。去祖為壇,去壇為墠。壇墠,有禱焉祭之,無禱乃止。去墠為鬼。大夫立三廟二壇。謂考廟、王考廟、皇考廟,享嘗乃止。顯考、祖考無廟,有禱焉,為壇祭之。去壇為鬼。適士二廟一壇。謂考廟、王考廟,享嘗乃止。皇考無廟,有禱焉,為壇祭之。去壇為鬼。官師一廟。謂考廟、王考無廟而祭之。去王考為鬼。庶士、庶人無廟,死曰鬼。(適士,上士也。官師,中士、下士也。庶士,府史之屬也。)王臣行孝,立此宗廓。宗,尊也。廟,貌也。安立形貌,尊敬如在,而嚴祭之。依尚書中周公旦言,自古先王立廟祀親,不指帝代。

△二、縱奪顯孝能生眾德。

【疏】雖五孝之用則別,而百行之源不殊。

【鈔】五孝者:一、天子孝,二、諸侯孝,三、卿大夫孝,四、士孝,五、庶人孝。五人有殊,其於孝道為一為異,故此云爾。雖復五孝用事有別,然而百行之源,孝道不殊。水本曰源,水分千派,從源而出,人有百行,從孝而生,故孝如源也。

△二、引文釋成三:初、孝為道德之體,二、孝為設教之本,二、科合。

【疏】故開宗明義章中,標為至德要道,道德以之為體,教法由是而生(孝文)。

【鈔】開宗明義章者,孝經一十八章,此初章也。彼疏云:開,張也。宗,本也。於此章中,張孝道之宗本,明孝道之旨義也。經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順天下,民用和睦,上下無怨。疏曰:至謂窮理之極,德為眾行之本,故名至德。要謂以一總眾,道為眾理之要,故名要道。孝為道之要,為德之本也。先代聖王,用此至德要道,以順天下人民之心,人民依之,自相和睦,尊卑上下,無相怨者也。今復有義至德者,一孝,二悌,三臣,此悌臣行從孝而生也。廣至德章云: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兄者也。(舉孝悌以為教,則天下之為人子弟者,無不敬其父兄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君者也。(舉臣道以為教,則天下之為人臣者,無不敬其君也。)由此德者,體也,本也,為廣敬之宗體,作普導之本源。至者,首也,極也,總眾善之先首,貫羣心之妙極,故名至德。言要道者,一孝,二悌,三樂,四禮,五敬,悌樂禮敬,皆從孝生也。廣要道章云:教民親愛,莫善於孝。教民禮順,莫善於悌。(教民親愛父母,禮順兄長,莫加於孝悌也。悌,友也。)移風易俗,莫善於樂。(風俗移易,先入樂聲。變隨人心,正由君德。正之興變,因樂而彰。樂聲哀怨,知國亡亂。樂聲和美,知國善政。)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禮所以正君臣父子之別,明男女長幼之殊,故可以安上化下也。)禮者,敬而已矣。(敬者,禮之本也。禮以恭儉莊敬為主也。有禮無敬,禮不可行,故以敬為本也。)由此道者,理也,本也。以理示於王民,為本生於眾德。要者,略也,妙也。略陳孝行,妙契人心。居上者仁和,在下者允睦,故名要道。至德通明孝悌,臣行意在於敬,孝能生敬也。要道總明孝悌及樂,禮敬具陳眾行。前狹此寬,皆以孝為正為本,餘行為兼為末。故此疏云:標為至德要道。釋云:道德以之為體。雙釋要道至德,皆以孝為本體也。又以古聖設於五教,謂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而此五教,從孝而生。文不為孝,即非教故。故孝經云: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

△三孝為生道之源

【疏】何有君子而不務本(孝悌)?

【鈔】務,謂忽遽。專,好也。本,謂孝悌也。疏是反釋,意顯君子而皆忽遽,專於孝行友悌也。又悌者,易也,易慢從敬,易違從順也。若此孝悌成立,即五常道德從此而生,釋成孝為百行之源也。故論語云,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人之本歟(弟,孝經作悌也)!

△二、別顯三年彰聖人之立意二:初、孝服三年之意。

【疏】既為天經地義,須令企及俯從。

【鈔】既為天經地義者,孝經曰: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疏曰:經,常也。義,利也。天有日月星辰,照臨於下,為天之常道。地生百穀草木,以供人用,是地之義利。人生天地之間,稟受天地之氣,以成其身,故法天常明,法地常利,而常行孝,上事於父母。又經曰:則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順天下。是以其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依孝設教,法天常明,法地常利,以順天下人心,故得教令。不待誠肅,自然而成。不行嚴厲,自然而治。)先王見教之可以化民也,是以先之以博愛,而民莫遺其親。(博,廣也。君愛其親,以此化民。民化君德,無有遺棄其親者也。)陳之以德義,而民興行。(陳說德義之美,為眾所慕,則民起思而行之也。)先之以敬讓,而民不爭。(齋莊中正為敬,推功尚善為讓。以化化民,民不爭競也。)導之以禮樂,而民和睦。(禮以檢其跡,樂以正其心,則和睦矣。)示之以好惡,而民知禁。(示好以引之,示惡以止之,則民知禁令,不敢犯也。)言須令企及俯從者,父母之喪,漿不入口三日,孝服三年。不肖者舉心就之,謂之企及。賢達者俛首就之,謂之俯從。古聖立此時限,意令行孝者上就下就,故曰須令企及俯從。禮記檀弓云:曾子謂子思曰:伋,吾執親之喪也,水漿不入口七曰。(子思是伯魚之子,孔子之孫也。)子思曰:先王制禮,過之者俯而就之,不至者企而及之。(起踵曰企,俛首曰俯。)故君子執親之喪,水漿不入口者三日,杖而後起。(親喪三日,不食不漿。太近則抑於賢達,太遠則遺於不肖。齊此三日,可謂得中。三年之喪亦然,蓋令賢愚俯企也。)孝經曰:喪不過三年,示民有終也。疏曰:此說持孝服喪之期限也。父母亡已,子有終身之痛,服喪三年者,蓋以人有賢愚,喪期不可無數,故制三年。所以然者,論語云:人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故報父母喪,但止三年為限也。冀其賢者,則使割哀止痛,俯就之也。不肖者,則使勉力企步,以及之也。持守三年之喪,則是人子終竟父母之道。故自天子下達庶人,三年之喪,為天下之通禮。

△二訶誡不肖之儔。

【疏】雖論禮壞樂崩,終訶衣錦食稻。

【鈔】論語云: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姓宰,名予,字子我,孔子弟子也。期,周年也)。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穀既沒(盡也),新穀既升(熟也),鑽燧改火,期可已矣(馬曰:春取榆柳火,夏取棗杏火,秋取柞楢火,冬取槐檀火。一年之中,鑽火異木,故曰改火)。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汝安乎?曰:安(不達子意)。汝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美也)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汝安,則為之!宰我出(知己之非)。夫三年喪,天下之通喪也(孔曰:始自天子,下達庶人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孔曰:言子之於父母,欲報之恩,昊天罔極,而宰予也有三年之愛父母乎)?

△三、結歎。

【疏】甚哉,孝之大也!聖人之德,又何以加於孝乎!

【鈔】曾子聞五等孝,已而驚歎云:甚哉!孝之大也。又云:曾子曰:敢問聖人之德,無以加於孝乎?(豈無聖人之德,加過勝於孝乎?)子曰:天地之性,人為貴。(性,生也。天生萬物,人最靈貴。)人之行,莫大於孝。(百行之源。)孝莫大於嚴父,(嚴,尊敬也。)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天生萬物,父生於子。尊敬其父莫大,故配於天。而同祭之,始自周公。以父配天,故曰其人也。周公,姓姬,名旦。當周成王時,為太師。以是三公之首,故曰周公。)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后稷,乃周之始祖也。郊者,郊壇,亦名圜丘,祀天之處也。周公攝政,因行郊天之祭,乃尊始祖后稷,故以侑坐配食於昊天上帝於圜丘之上也。)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明堂者,布政之宮也。在城南七里之內,居陽明之地,故曰明堂。周公尊祀其父文王,以侑坐配食於五方上帝於明堂之上也。)是以四海之內,各以其職來祭。(君行嚴配之禮,見德教垂於四海。海內諸侯,各修職貢,來助祭也。)夫聖人之德,又何以加於孝乎?(此結答曾子也。聖人亦依孝而治也。)

△二、釋教以孝為本二:初、標舉。

【疏】次釋教以孝為本者。

【鈔】諸經論中,說於七佛,可類世間立宗祖故,如七廟也。亦教弟子孝順七世父母故。又云:六道眾生皆是父母故。故以其孝為設教之宗本也。言七佛者,毗婆尸等是。

△二、正顯二:初、總明佛教復二:初、約佛定教權實。

【疏】然一切佛皆有真化二身。釋迦化身,說隨機權教;舍那真身,說究竟實教。

【鈔】佛有三身,謂法、報、化。報身復二,謂自受用及他受用。四佛權、實,有其二義:一者、法身稱實,報、化是權。實者,諸法體真;權者,事相權跡。般若論云: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應者,報應酬因之義,自受用也;應者,應現,應十地現,他受用也。此二應身及變化身,皆非真佛,亦非真說法者,意顯法身乃是真佛、真說法者,令報身智冥會真性,義同言說也。二者、法身及自受用身,唯佛與佛乃能知之,是身之本,故名為實;若他受用及變化身,下類凡、聖而皆能見,是身之末,故名為權。法、報實身,自利功德,不對機說;他化權身,利他現故,對機說法。佛地等經、瑜伽等論,皆廣顯示其他受用,為十地菩薩現十重身,說十度等,皆名實教;所詮妙理,稱菩薩機,非權設故。其變化身,對三乘凡及二乘聖,說三乘法;對大乘機,即名實教;對二乘機,即名權教。如法華中羊、鹿、牛、車,喻於三乘,權、實異故。然其法體,如一味雨潤於三草,草異雨一;法唯一味利三乘機,機異法一。由機領解,各各不同,隨機判教,故有頓、漸、權、實等異。所以然者,此蓋由佛昔於曠劫修習慈、悲、喜、捨,隨順眾生,智解淺深,應機設化而利益之;修習圓滿,已至果位,不加功用,任運起心,運大慈悲,應一切機,演一切法。由任運力,發一語言,含種種義,隨諸眾生信解淺、深,領受各異。對小機宜,即此一言顯小乘法,令其悟入;對大機宜,即此一言顯大乘法,令其悟入。對頓悟機,即名頓教;對漸悟機,即名漸教。乃至廣說。隨其所對,治貪、治瞋,淺、深,權、實,隨機有異,無量差別。故無垢稱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華嚴亦云:如來以一語言中演說無邊契經海。然今疏云釋迦化身說隨機權教,局之甚也。慈恩三藏云:梵語毗盧遮那,此云徧寂。周徧寂靜,目法身也。梵語盧舍那,此云光明徧照。身光、智光,內、外照故。目於報身,通自、他二報佛也。梵網疏云:盧舍那,此云滿淨。眾德圓滿,障清淨故。華嚴、仁王、梵網三疏皆云:毗盧遮那,此云光明徧照。此與滿淨,皆目報身。約其離障,名為滿淨;約其光德,名為徧照。義雖兩途,理歸一體。故新華嚴疏云毗盧遮那佛,舊經云盧舍那佛。議曰:此蓋梵音,聲勢相近,譯者不審,翻目有異,應取慈恩三藏而為楷定。感通錄中諸天之子告宣律師言:諸師翻經,互有所失。但奘法師一人翻譯,無違梵本。師資傳受,足可為凖也。疏以舍那真佛對機說法者,自報名真,真實體故;他化名應,應佛現故。如法華云:善男子!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數不可思議劫告善男子,而自稱我,顯是應身。又云:成佛已來無量劫等,乃是真佛。然應身是用,真身是體。用不離體,名為即應之真,即於應身之上說真佛故。故盧舍那目自受用名為真佛,對機說法。若約異應之真者,異於應身之外別說真佛,真體、應用、行相別故。如說:自報真佛,諸根相好,一一無邊;若他化佛,各有大、小,隨機現故。今既對機說法,此盧舍那目他報身名應佛也。若翻上說即真之應者,即於真佛之上而說應佛,真體、應用不相離故。如華嚴云:佛身充滿於法界普現一切羣生前。上句真佛,下句應佛。此名即真之應佛,普利羣生也。若約異真之應者,異於真佛之外別說應佛,真體、應用、行相別故。如說:自報真佛,唯佛見之,不對機故;他化應身,對機說法。如是真佛、應佛,或即或異,自在無礙,是謂諸佛不可思議。疏依初類,故以舍那真佛說於實教;依第三類,釋迦化佛說於權教;慈恩法師依第四類,故唯他化對機說法也。故法苑等指此舍那為第二重。他報應佛坐千葉蓮華,應二地菩薩說戒波羅密。其於頓教唯一,漸教三時,如別章說。

△二、明教所詮宗致

【疏】教者,經律也。經詮理智,律詮戒行。

△二、別顯宗本二:初、標舉宗本。

【疏】戒雖萬行,以孝為宗。

【鈔】三聚淨戒,攝萬行故。然雖萬行施設有殊,皆以孝為所崇、所尊、所主,故為宗也。

△二、引文釋相二:初、舍那所宗。

【疏】故我盧舍那佛最初成正覺時,便說華嚴大經菩薩大戒。

【鈔】華嚴云:佛在摩竭提國菩提場中,始成正覺,乃至十世界微塵數菩薩圍繞說法。經標化佛始成正覺,以是即應之真佛,故目盧舍那始成正覺也。梵網云:我今盧舍那,方坐蓮華臺。方,始也。始坐華臺,顯是初成佛也。今依慈恩,指此舍那佛是第二、重他受用身也。因位孝順,三聚無虧,得成佛故。故初成道,說菩薩戒,勸他同我得成佛故。略有二意:一、令菩薩持戒成佛;二、令千華上佛傳戒,付授千百億佛,轉化眾生。故梵網云:時蓮華臺藏世界赫赫天光師子座上,盧舍那佛放光,光告千華上佛:持我心地法門品而去。復轉為千百億釋迦及一切眾生,次第宣說,受持讀誦,一心而行。

△二、釋迦所宗二:初、初成佛時以孝結戒,復二:初、成道時處。

【疏】又經標云:爾時釋迦牟尼佛初坐菩提樹下,成無上正覺已。

【鈔】此下皆是梵網經文,即次前文千百億中,一佛傳法來此,示相成佛也。

△二、孝順之相二:初、結戒之相。

【疏】初、結菩薩波羅提木叉,孝順父母、師僧、三寶,孝順至道之法(亦同孔聖云至德要道也)。

【鈔】此顯所結戒相也。結戒相已,於菩提場說十世界海,次第說法,至摩醯首羅天王宮,廣說此戒。復從彼天至菩提樹下,為此地上一切眾生,重說此戒也。彼疏釋云:以是諸佛本源戒故,法爾合行,故亦成佛。即結戒也。波羅提木叉者,此云別解脫,各別防非,得解脫故,簡非二乘及定道戒也。孝順者,愛敬從命之義,此即能孝順心也。所孝順境,有其四種:父母者,以有生育之恩,故須孝順。現存者,竭力供養,發以道心;過往者,戒善潛資,咸令離苦。又一切眾生,無非父母,既具饒益,即成孝順。又現或無力,因戒成佛,無所不度,為大孝也。師僧者,簡非餘僧,以有訓導之恩,故須孝順。前是色身父母,此是法身父母。又前即生其道器,此乃生其道果也。三寶者,以有拔濟之恩,故須孝順。謂非佛無以垂教,非僧無以弘通也。至道之法者,真如法性也。至謂至極,萬法由生,簡異諸法,故云至道之法。離過契合,名孝順也。問:師僧豈非僧寶,至道豈非法寶,而重說乎?答:親愛教誨故,究竟所證故,由是開之,成四種境。注同。孔聖云:至德要道者,意說孝順,便是至道之法也。今詳不同。彼言至德要道,即是孝行,孝行是心;此言至道之法,即是真性,真性是境。心境不同,無勞異釋。

△二、會釋名義。

【疏】孝名為戒,亦名制止。

【鈔】一切眾生,皆是父母,既不於彼行殺等事,而反生於慈愛等心,以此便能合三寶意,符契真如,即孝順四境也。制者,謂制善令行,制惡令斷。止者,唯令止惡,明開密遮也。斯則戒與制止,皆孝順之別名耳。據此,則一切聖教,皆成孝順之義也。

△二、餘一切時以孝勸人。

【疏】涅槃亦云:奇哉父母!生育我等,受大苦惱,滿足十月,懷抱我身。既生之後,推乾就溼,除去不淨,大小便利,乳哺長養,將護我身。以是義故,應當報恩,隨順供養。

【鈔】應結云:今為顯此孝順之行,故說是經。下凖此結。

△二、結之。

【疏】上通明二教以孝為本竟。

△二、別明二教行孝之同異二:初、科分。

【疏】次別明二教行孝之同異者。於中,初明其異,後顯其同。初謂生前侍養異,後謂歿後追思異。

△二、隨釋二:初、明其異復二:初、正明,又二:初、生前侍養異,亦二:初、正顯復,分為二:初、儒宗事跡。

【疏】侍養異者,儒宗則慎護髮膚,揚名後代,故樂春不出,曾子開衾。

【鈔】慎護髮膚者,孝經云: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父母全而生之,子當全而歸之,故不敢毀傷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立其身德,行其孝道,播揚其美於後世,光顯其親也。故行孝以不毀為先,揚名於後。)祭義云:樂正子春下堂傷足,數月不出,猶有憂色。門弟子曰:夫子足瘳矣,數月不出,猶有憂色,何也?樂春曰:善如爾所問!善如爾所問!吾聞諸曾子,曾子聞諸夫子。子曰:天之所生,地之所養,唯人為大。父母全而生之,子則全而歸之,可謂孝矣。不虧其體,不辱其身,可謂全矣。故君子跬(去弭切,半步也。)步之閒,不敢忘孝,是以憂色也。論語云:曾子有疾,召門弟子曰:啟予足!啟予手!(鄭曰:受身體於父母,不敢毀傷,故使弟子開衾視之。)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孔曰:喻己常戒慎,恐有毀傷也。)而今而後,吾知免夫小子!(周曰:而乃今日而後,我自知免於患難矣。小子者,呼諸弟子,欲使聽誌其言,知而行之也。)

△二、釋門行孝。

【疏】釋教則祝𩬊壞衣,法資現世,故優陀通信,淨藏回邪。

【鈔】祝,斷也。斷其鬚髮,表斷煩惱結縛。割愛辭親,決其志操,學佛修行,報父母恩,普利含識。故律頌云:毀形守志節,割愛無所親,出家弘聖道,誓度一切人。又云:流轉三界中等。壞衣者,壞,變也。變本白色,為青、黑、木蘭之相,與道相應。不爾增貪,與道相違也。故梵網云:所著袈裟,皆使壞色,與道相應,皆染使青、黃、赤、黑、紫色。一切染衣,乃至臥具,盡以壞色。若一切國土中人所著衣服,比丘皆應與其俗服有異。祝髮壞衣,翻護髮膚也。翻彼揚虗名於後代,且言法資現世,其實資於三世一切父母。又梵網云:燒身、燒臂、燒指,供養諸佛。不爾,非菩薩也。翻儒可知。優陀通信者,賢愚普曜,經文皆廣。略其要云:佛告優陀耶:汝以神足變現迦維羅國,令淨飯王信我成道,有勝功德。時優陀耶奉教,變現不思議事,說佛功德。王見聞已,告優陀耶:汝往佛所,稱我志意,白於悉達:汝本有要,得道當還,願依往言,時來相見。優陀耶到,具宣王意,佛尋許可,七日當往。時優陀耶,白王消息,王聞歡喜,告語諸臣:佛當還國,莊嚴宮城,極令清淨,塗治街陌,徧樹幢幡,饒儲香花,當俟供養。嚴辦已訖,與諸羣臣,四十里外,奉迎世尊。佛與眾俱,八金剛力士,住在八面,四大天王,各在前導。時天帝釋,與欲界諸天,侍衛其左;時梵天王,與色界諸天,侍衛其右;諸比丘僧,列在其後。佛在眾中,放大光明,輝耀天地,威踰日月,普與大眾,乘空而往,漸欲近王,下齊人頭。王與臣民、夫人、采女,見已歡喜,王等禮拜。王禮拜時,佛現神變,諸方出沒,意遮眾生誹謗事故。佛即至地,問訊父王:少病少惱,起居輕利。禮問畢已,王等與佛、一切大眾,還於國中,說法化利得道者眾。法華經說:淨藏、淨眼二子,教化父王,捨邪入正。可知。

△二、結之。

【疏】是謂為善不同,同歸乎孝。

【鈔】儒宗示善,慎護髮膚等;釋宗示善,祝髮壞衣等。是謂為善,事相不同;同歸乎孝,義意不殊。

△二、歿後追思異二:初、二教雙陳,分三:初、居喪異,又二:初、儒宗事跡。

【疏】歿後異者,復有三異:一、居喪異儒,則棺槨宅兆,安墓留形;

【鈔】居喪異者,初歿居喪,儒、釋大同,葬後異也。孝經云:子曰:孝子之喪親也,哭不偯,禮無容,言不文,服美不安,聞樂不樂,食旨不甘。此哀慼之情也。疏曰:哭不偯者,哭聲不委曲也。痛切之極,其聲一氣,往而不返,不委曲也。答人弔問,舉措進退,觸地哀切,無趨翔之容貌也。哀慼在心,出言不為文飾也。孝子喪親,心如斬截,賢達者有終身之痛,不肖者無畢日之哀。故聖人制之,以縗麻為衣服。縗者,當心麤布,長六寸,闊四寸。麻,謂腰絰、首絰。縗之言摧,絰之言實。孝子覩之,感思父母,實摧其心,故美服於身,而心不安也。聞其歌樂,心不悅樂。旨者,美也。哀慼在心,食美不甘,蔬食飲漿,充其腸也。此哀慼之情,結上六事。然古聖立法,父母之服,有齊、斬之異。父斬衰三年,父在為母齊衰期年,除徹三年心喪。自唐高宗上元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天后上表,請父在為母終三年服,下詔依行。至垂拱年中,始編入格。至玄宗開元五年,左補闕盧履冰等上言,駁諫為非。自是卿士之家,父在為母行服不同,是非紛然。至二十年,蕭嵩與諸學士改修五禮,又議請依上元年敕,父在為母齊衰三年為定,敕下依行。安墓留形者,以父母屍安置墓中,是謂留形。或為二事,屍安墓中,而留形像置堂殿中(棺等如前)。

△二、釋門孝行。

【疏】釋則念誦追齋,薦其去識。

【鈔】念佛菩薩讀誦經律齋會,追資薦拔父母過去靈識。梵網經云:父母、和尚、阿闍黎亡滅之日,及三七日,乃至七七日,應讀誦講說大乘經律齋會,求福資於亡者。又云:父母死亡之日,應請法師講菩薩戒經,福資亡者,得見諸佛,生人天上,齋忌終身。皆此文證,隨疏說之。

△二齋忌異二。初、儒宗事跡。

【疏】二、齋忌異儒,則內齋外定,想其聲容。

【鈔】齋,淨也。淨心潔志,謂之內齋;離諸聲色,謂之外定。想父母聲,語音如在;想父母容,行坐若舊。故祭義云:致齋於內,散齋於外。齋之日,思其處所,思其語笑,思其志意,思其所樂,思其所嗜。齋三日,乃見其所為齋者也。

△二、釋門孝行。

【疏】釋則設供講經,資其業報。

【鈔】設供講經,助彼善業,令受勝果,人天福報,此蓋由於能資功德不思議力使之然也。良由諸佛菩薩已斷法執礙,解所知障故,證不思議無礙理故,故於事相不被色拘,色空互入,大小互容,自在而轉,一切無礙,名事不思議。只如毛吞巨海,芥納須彌,若有問言:為展毛孔,令其寬廣,受大海耶?為縮大海,令其細小,入毛孔耶?若展毛者,毛端尖小,本相如故,如何展之?若縮海者,大海深廣,本相如故,如何縮之,芥納須彌?為問亦爾,請示行相,應誨彼言:若有如上展縮行相,顯示道理,即是有可思議也。為由不可思惟展縮行相,不可議論舒卷所以,是故名為不可思議也。今憑眾聖不思議力,設供講經,㧞尊親苦,令受福樂也。

△三、終身異二:初、儒宗事跡。

【疏】三、終身異儒,則四時殺命,春夏秋冬。

【鈔】祭統云:凡祭有四時:春祭曰礿,夏祭曰禘,秋祭曰嘗,冬祭曰蒸。(此夏、殷時祭名也。至周時則改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嘗,冬曰蒸。)礿、禘,陽義;嘗、蒸,陰義。禘者,陽之盛也;嘗者,陰之盛也。故曰:莫重於嘗、禘。(夏者,尊𢍉禮著;秋者,萬物成熟,各稱盛也。)

△二、釋門孝行。

【疏】釋則三節放生(一、歲終;二、夏滿;三、忌辰。隨力所及,皆須為父母放生,命一七乃至七七之數。初七、諸七、卒哭、祥日亦然,異今時俗,但滿三年),施戒盆會(此經云云)。

【鈔】大唐所譯藥師經云:彼琰魔王,主領世間名藉之記。若諸有情,不孝五逆,破辱三寶,壞君臣法,毀於信戒,琰魔法王,隨罪輕重,考而罰之。是故我今勸諸有情,然燈造幡,放生修福,令度苦厄,不遭眾難。施戒者,戒以孝順為體,故偏言之,其實通施一切佛法也。迦葉經云:若恒沙世界,珍寶滿其中,以施諸眾生,不如以法施。施寶福雖多,不及一法施,一偈福尚勝,況多難思議。放生施法,集福薦親也。

△二、對明勝劣二:初、對明損益,復二:初、勸人取捨。

【疏】良由真宗未至,周孔且使繫心(如愛禮存羊之類也)。今知禮有所歸,不應猶執權教。

【鈔】依周書異記,周昭王即位二十四年,甲寅之歲,四月八日佛生。周穆王即位五十二年,壬申之歲,二月十五日佛滅。後漢法本內傳云:後漢第二主孝明皇帝永平七年乙丑歲,帝夢見丈六金人,項佩曰輪,光明赫奕,飛空而至,色相無比。明帝寤已,大集羣臣,以占所夢。通人傅毅奏曰:臣聞西城有神人,號之為佛。今陛下所夢,將必是乎?國子博士王遵對曰:臣按周書異記,周昭王時,有聖人出在西方。其時太史蘇由奏於昭王,一千年後,聲教被此。陛下所夢,必是此焉。明帝信然,即遣中書侍郎蔡愔、秦景,國子博士王遵等一十八人,西訪佛法。至中天竺國,遇摩騰、竺法蘭二三藏。愔等求之東行,二人乃誓至弘通。至十年戊辰歲十二月三十日,達於洛陽。明帝大悅而極重之,別立精舍安止,今白馬寺是也,即漢地僧之初,寺之始也。白氎上畫釋迦形相,出四十二章經一卷,即此土佛法之始也。依六十甲子算之,自周穆王即位五十二年壬申之歲二月十五日釋迦入滅,至今大宋四葉乾興元年壬戌之歲,凡經一千九百七十一年也。周、孔者,周公、孔子二聖也。孝經疏云:夫子姓孔,名丘,字仲尼,魯國鄒邑縣平昌闕里人也。殷本紀云:孔子父叔梁紇,母顏氏,名徵,在魯襄公二十一年生,哀公十六年夏四月卒,春秋七十三歲也。國臣紀云:夫子當周第二十三主靈王二十六年庚戌歲十一月四日於兖州泗水縣生,至周第二十六主敬王四十三年壬戌歲四月八日卒也。列子云:商太宰見孔子曰:丘聖者歟?孔子曰:聖則丘何敢,然則丘愽學多識者也。商太宰曰:三王聖者歟?(三王,夏、殷、周也。夏禹為舜司空,有賢德,能治水,置九州,分地界,鑿龍門山。舜見有功,禪位與之,天下歸化,父子十九世也。殷者,始為商代,後改為殷。殷時湯王是夏桀之臣,見君無道,遂伐之,德化天下,父子三十世也。周文王始為西伯,在岐州,紂民八十餘萬戶皆投西伯,伯給與衣食。子武王紹位,伐無道紂,德化天下,父子三十七世也。)孔子曰:三王善任智勇者,聖則丘不知。又曰:五帝聖者歟?(五帝:少昊、顓頊、高辛、唐堯、虞舜也。設教化民,教名五典。)孔子曰:五帝善任仁義者,聖則丘弗知。又曰:三皇聖者歟?(三皇:伏羲、神農、黃帝也。設教化民,名三墳也。)孔子曰:三皇善任因時者,聖則丘弗知。商太宰大駭曰:然則孰者為聖?孔子動容有間,曰:西方之有聖者焉,不治而不亂,不言而自信,不化而自行,蕩蕩乎民無能名焉。空寂經云:儒童菩薩號曰孔丘,故知周公、孔子聖人。知人未達因果之理,隱而不說,且令繫念父母深恩,使祭宗廟也。注:愛禮存羊者,列國諸侯每月朔早皆祭宗廟。時魯國自文公至哀公七代不行政禮,有司仍供備其羊。論語云: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鄭曰:牲生曰餼。禮:人君每月告朔於廟,有祭謂之朝享。魯自文公始不視朔,子貢見其禮廢,欲去其羊也。)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包曰:羊存猶以識其禮,羊亡禮遂廢也。愛,惜也。)達鑒賢士,今知佛法因果報應,理有所歸,堪依崇福,薦拔尊靈。不應猶執儒宗權教,屠生祭廟。

△二、釋勸所以三:初、放生梵福。

【疏】且福之大者,莫大於施生,是釋梵之本因,類天地之大德(易有此文)。

【鈔】十善、十惡,相翻立之。十惡業中,罪莫大於殺生;十善業中,福莫大於施生。下品施生人趣之因,中品施生欲界天因,上品施生色界、無色界天因。今於中品,略舉一類帝釋之因;於其上品,通舉色界四禪梵王之因。是故施生是釋、梵之本因也。類如易云:天地之大德曰生,聖人之大寶曰位。今既殺生,天下之悖德曰害也。

△二、殺生非仁。

【疏】今殺彼祭此,豈近仁心!是若可忍,孰不可忍!

【鈔】好生惡殺曰仁。是者,此也。忍者,容也。孰者,誰也。殺彼牛等,祭此考等,如此,則不近仁心,反害生性。此若可容,誰不可容!

△三、殃及先祖

【疏】雖云祈福(月令云:九月中氣,日在氐,命有司合秩蒭以養犧牲,乃至祭宗廟之靈,為人祈福也),實是立讎,自徇虗名,殃於神道(故途中有歌哭二類)。

【鈔】注月令者,彼云:九月中氣,日在氐,昏須女中,斗建戌位之中(霜降後,日在氐宿也。於日昏時,女宿正中,斗建戌位也)。乃至是月也,命有司合秩蒭以養犧牲(九月,合收木秩。蒭,草也。犧牲,謂純色牛、羊、豕也),以供皇天上帝、名山大川、四方鬼神,以祭宗廟社稷之靈,為人求福。雖云祈福,以殺命故,實是立於怨讐也。徇,衒也。但是其子自衒虗名,反殃父母神道也。譬喻經云:餓鬼五百,歌舞而行;好人五百,啼泣而行。如來說言:餓鬼家中,子孫作福,當得解脫,是故歌舞;好人家中,子孫唯行殺害,將受大苦,故啼哭也。問:孔子既是聖人,何故令人殺生祭廟,殃及父母?子孫殺命,其過不無,何用此乎?答:對機立法,務在益物。事淺意深,不拘小節。如世尊言: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意令達士行慈悲故。然亦許登地菩薩殺邪見惡人,令一切人皆生正見,不造惡業。孔聖立法,殺生祭廟,令一切人皆行孝順,不造逆罪。孝為百行之源,益多損少,事近意遠,漸化之耳。冀諸賢達,於其儒釋,釋中權實,觀機利鈍,誨令取捨。

△二、問答釋疑二:初、問。

【疏】問:父母生於餘趣,則可改祭為齋,如墮鬼中,寧無饗祀?

△二、答二:初、祭祀無益故。

【疏】答:黍稷非馨,蘋蘩可薦,應知礿祭勝於殺牛。

【鈔】黍稷非馨者,尚書云:至治馨香,感於神明。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古聖政治至極者,美德馨香,感動於神明,非黍稷之馨,乃是明德之馨也。)爾尚式時周公之猷訓,(爾應崇尚式敬周公之遺訓也。)惟日孜孜,無敢逸豫。(周公沒後,姪成王重於周公所營,故命君陳分政東郊,彼處為治。成王誠言,惟日孜孜,依政治之,不得逸豫。)蘋繁者,蘋,大萍也。蘩,皤蒿也。周易既濟卦云: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礿祭。謂紂步東都,文王為西伯,故曰東鄰西鄰。文王礿祭,謂薄祭也,祭之以蔬果,而民仰道德。紂主殺牛,謂嚴祭也,祭之以犧牲,而民惡悖德。應知祭祀在於道德,不在殺牛。總此疏意,黍稷為饍,而不馨香,唯德馨香,以有德故。蘋蘩薦享,鬼神受之,故知文王蔬果而祭,勝於紂主太牢祭也。以彼類此,孝德馨香,齋供蔬食,勝於殺命。由此宗親,承於齋講誦經等福。若在鬼等三惡道者,令生人天。在人天者,復增福壽,見佛聞法也。

△二、不容受饗故。

【疏】況鬼神等差,豈皆受饗!

【鈔】炬口鬼等,惡業力故,不容受饗。鬼神食氣,名饗也。應結云:今為示此追齋設供盆會事故,而說是經。

△二、結之。

【疏】上明異竟。

△二、顯其同二:初、科分。

【疏】次顯其同者,復有其二:初明存歿同,後明罪福同。

△二、隨釋二:初、明存歿同復二:初、正明,又二:初、依儒標指。

【疏】今初,約紀孝行章中五句之文以辨其同,即攝於生前歿後也。

【鈔】紀孝行章者,於此章中,紀錄孝行事故。彼初標云孝子之事親也。次五句釋,如疏。五中,初三生前,後二歿後。儒、釋誨示,事相大同,意趣淺深,勝劣有異,隨疏可知。

△二、儒釋雙陳五:初、居則致其敬。

【疏】一居則致其敬者,儒則別於犬馬,釋則舉身七多。

【鈔】致,盡也。平常居止,則應盡心至極恭敬也。論語云: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去聲)。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上聲)。不敬何以別乎?釋氏孝者,普曜等說:父王淨飯,見佛禮拜。爾時世尊,涌身空中,高七多羅樹,諸方出沒。王禮佛已,佛乃下地,發言問訊,起居父王。佛受禮者,僧俗之儀盡矣。不正受者,遮謗之意備矣。起居王者,父子之禮足矣。七多羅樹者,其樹高四十九尺,以七尺為一仞,七仞為一多羅樹,七多羅樹計三百四十三尺也。摩耶經說:佛涅槃已,摩耶自忉利天下,執佛衣鉢錫杖,號慟悶絕。佛以神力,令棺開發,合掌而起,放光問訊曰:遠屈下來,諸行法爾,故入涅槃,願勿啼泣。阿難問佛:後人有問,如何對之?時佛告言:佛已涅槃,摩耶下來。佛為不孝眾生,從金棺出,合掌問訊,摩耶應如是答。此亦名為佛臨涅槃。母子相見經。業報差別經說:孝順恭敬父母,得五種善報:一、少病,二、端正,三、有大威勢,四、生上族姓,五、多有資生。不孝翻此五種惡報:一、多病,二、醜陋,三、少其威勢,四、生下族姓,五、少資生報。是故在家出家,皆應孝順敬愛父母。

△二養則致其樂。

【疏】二、養則致其樂者。儒則怡聲下氣,溫清定省等,故有扇牀溫席之流;釋則節量信毀,分減衣鉢等,故有割肉充飢之類(須闍太子)。

【鈔】養則致其樂者,承順侍養,致其父母歡樂也。有過,怡悅善言,和顏下氣而微諫之。冬溫被席,夏凊扇牀,夜定衾枕,朝省安居。故曲禮云:父母有過,下氣、柔聲、怡色以諫之。若不從諫,則起敬之。又云:凡為人子之禮,冬溫而夏凊,昏定而晨省。東觀漢記云:黃香,字文強,為人廉孝,家無僮僕,躬執侍養。暑則扇牀枕,冬則以身溫被席。釋氏孝者,僧祇律云:父母不信三寶,少供給之,恐損父母福故。若信三寶,盡其所要而供給之,勸發道心。俱舍論說:父母法師,恭敬供養,得無量福。大報恩經說:釋迦過去為王太子,名須闍提。爾時父王被大臣羅睺篡位,欲殺王與夫人。太子逃於他國,錯行遠路,糧盡困乏。太子每日自割身肉三斤,一斤奉父,一斤奉母,自食一斤。太子肉盡,方達彼國,得免苦難。

△三病則致其憂。

【疏】三病則致其憂者,儒中如文帝先嘗湯藥,武王不脫冠帶;釋中如太子以肉為藥,高僧以身而擔。

【鈔】病則致其憂者,父母有病,子致憂懼,色無喜容,心無悅意,息慍怒,止美食。漢書云:漢文帝之母薄氏太后,有疾多年,文帝目不交睫,不解衣帶,湯藥不嘗不進。故禮記云:君有疾飲藥,臣先嘗之;親有疾飲藥,子先嘗之。又云:文王有疾,武王不解冠帶而養。文王一飯,武王一飯,文王再飯,武王再飯,旬有二日乃瘳。太子以肉為藥者,報恩經云:六師外道謗佛不孝,如來為說往昔曾作忍辱太子。爾時父王身嬰重病,諸臣欲求不瞋人眼睛及髓,為作妙藥。太子報言:我似其人。即呼旃陀羅斷骨出髓,剜其兩目,合和成藥。父王服之,病即除瘥。高僧傳云:麗朗法師母老而病,以母及經論文疏各致一頭擔行,不欲背之,橫而擔行,隨所到處,傳法利人,侍養不虧,時人謂之橫行朗也。道紀敬脫擔母之徒非一。

△四喪則致其哀。

【疏】四、喪則致其哀者,儒有武丁不言,子臯泣血;釋有目連大呌,調御舁棺(於儒禮雖不同,而亦哀有餘也)。

【鈔】喪則致其哀者,父母喪亡,子盡孝心,至極哀誠,擗踊哭泣也。論語云:子張曰:書云:(尚書)高宗諒陰,三年不言。何謂也?(孔曰:高宗,殷之中興王,名武丁也。諒,信也。陰,默也。默然三年矣。)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總已以聽於冢宰三年。(孔曰:冢宰,謂天官卿,佐王治者也。三年喪畢,然後王自聽政。彼疏曰:百官有事,不咨於君,各總己事,皆自束身,束己職事。聽於冢宰,上卿也。聽,從也。冢,太也。)子臯者,高柴字也。檀弓云:高子臯執親之喪,泣血三年,(泣而無聲,如出血也。)未嘗見齒。(不言笑也。)調御舁棺者,釋迦調御舁父母棺也。淨飯王,涅槃經云:時淨飯王病重垂困,啼泣淚下。思悉達等告眾人言:我命欲終,恨不見難陀,慶喜羅云,用此為恨。設使得見,會雖不濟,以未離生死,寧不為苦?諸人聞已,無不涕淚。佛在靈山,相去五十由旬,遙知王意,即告阿難:我曹應往,令王願滿。難陀白佛言:王是我父,所作奇特,利益世間。今宜往詣,報養育恩。阿難復言:彼是我伯,聽我出家,為佛弟子,我亦願往。羅云復言:彼是我祖,我父棄國求道,我蒙祖育,方得出家,今亦奉覲。佛言:善來。即以神力,踊身虗空,至迦毗羅城,放大光明,舉國人民,無不泣淚。佛告眾言:汝等當念生死為苦,唯道是真。佛放光照,王患得安。王知佛還,一心慶悅,不覺起坐。頃刻佛入,王舉兩手,接足而言:唯願如來手觸我身,今者最後見佛世尊。佛以其手著王額上,言:王是清淨戒行之人,心垢已離。王於臥中,仰面合掌,白世尊言:瞻仰如來,目未曾捨。我願已滿,遂即命終。釋子號咷,白㲲棺殮,七寶莊嚴。佛與難陀住在喪前,肅恭而立。阿難、羅云住在喪後。難陀白佛:父王養我,願聽擔棺。阿難、羅云亦爾。佛念當來凶暴眾生,不報父母深恩,故躬自擔棺。大千世界,六返震動,諸山涌沒,如水上舡。諸天、釋、梵、夜叉、鬼等,皆來赴喪,代佛擔棺。佛即許之。四王變小,各共擔之。佛執香爐,在棺前行。鷲山羅漢乘空白佛。佛敕令取栴檀焚燒父王。大眾號咷。佛告之曰:無常、苦、空,無有堅固,如幻化水月,命不久居。爾眾但見此火為熱,諸欲更熱。火滅已後,收取舍利,起塔供養。眾請世尊說王生處。佛言:王生淨居天宮。眾聞歡喜,禮佛而退。增一經云:時大愛道與五百尼,皆成無學。聞此丘說,過三月後,佛入涅槃。遂作念云:不忍見佛入般涅槃,我今宜當先取滅度。即往佛所,具陳上事。佛默許之。愛道復言:我今更不見如來顏色,今日遠離聖色,永不再覩。說是語已,繞佛、阿難而各七帀,及諸比丘亦繞七帀,退歸本寺,集諸尼眾,告辭入滅。五百尼聞,皆辭入滅,佛盡許之。愛道遂擊犍槌,露敷坐具,舉身虗空,現十八變,還處本座,即入四禪、四空處定,然後入滅。地六震動,諸天悲泣,餘五百尼皆爾。佛敕耶輸提大將,備辦五百牀蘇油之轝,花香薪車,盡皆五百,供養諸尼舍利。佛至尼寺,告阿難、難陀、羅云:汝等舉愛道身,我自供養。帝釋、梵王及四天王前白佛言:唯願世尊,勿自勞神,我自供養。佛言:止!止!如來所為,非汝諸天龍等所及。所以者何?父母生子,多有所益,長養恩重,乳哺懷抱。我今當報姨母愛道之恩,故自供養。過去、未來諸佛父母,皆先入滅,皆自供養。時毗沙門敕五百王,至旃檀山,取於香薪,燒比丘尼。是時世尊自舉牀脚,難陀、羅云、阿難各舉一脚,飛在虗空,往至塚間。其餘四眾,舉五百尼,取香薪木,著愛道身上。佛說偈言:一切行無常,生者必有死。不生亦不死,寂滅為最樂。火滅已後,佛敕大將,收五百尼舍利,為起偷婆,於長夜中,受福無量。問:目連大呌,調御舁棺,儒經不說,禮與俗異,何故疏云顯其同耶?故注釋之,見母死已,在於鬼中,哀傷至極,所以大呌。釋迦調御,種種供養,父母遺形,躬自舁棺,旃檀火葬,建塔供養,超過俗禮,哀傷至甚,故云哀有餘也。

△五、祭則致其嚴二:初、兩宗事跡。

【疏】五、祭則致其嚴者,儒有薦笋之流,釋有餉飯之類(嚴雖有異,祭意大同)。

【鈔】嚴,謹也,極敬之謂也。既安葬已,追思親愛,四時祭祀,事死如生。每於祭時,齋戒沐浴,明發不寐,故謂之嚴。孝經末云:生事愛敬,死事哀慼,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矣。晉書云:孟宗,字恭武,江夏安陸人也。事母至孝,母性復賢,能訓於宗。宗母好食竹笋,冬月無笋,宗入竹林,哀號求之,笋即為出,因取奉母。時人皆謂孝子感應所致。晉時人也。孝德傳說:孟宗官為宗郎,母性嗜笋,宗每供之。母亡已後,冬至欲以笋祭,乃入竹園,哀告天地,得笋薦之。後為豫章太守,終至司徒。餉飯可知。問:以笋薦母,以飯餉鬼,二既有殊,何言同耶?故注釋之。餓鬼思飯,以飯餉之;亡母好笋,非笋不薦。各隨性好,享祭意同。

△二、重顯儒宗二:初、立祭所以。

【疏】但以至教未來,難弘報應,故先且立於祭法,令敬事於神靈。

【鈔】無上佛法,至極真教,故名至教。至教所明,善因有善報,惡因有惡報,因果相稱,名為報應。至教初興,在於西土,未達此方,人根未熟,難弘因果報應之理。是故孔聖隨機設教,教人孝順,報父母恩,現存者承敬致樂,亡過者哀誠致祭,令敬事於父母神靈,意使推尋神靈所在,至教方來,示其因果報應生處也。

△二、評議不可二。初、祖考常存。

【疏】神靈則父母之識性,足顯祖考之常存。

△二責其所失。

【疏】既形滅而神不滅,豈厚形而薄神乎!餘如前辨。

【鈔】既身形滅,神靈不滅,而常祭之,豈得厚形薄神。謂居致其敬,養致其樂,病致其憂,即是貴厚其形也。昊天之恩,以其鬼禮而享祀之,即是薄賤父母神靈也。以此推徵,應捨儒教,權設祭禮。當依釋教報應實理,集福資親。餘如次前孝行同異中辨。今為示此存歿孝行事故,而說是經。

△二、結之。

【疏】上來存歿同竟。

△二、明罪福同二:初、顯罪同。

【疏】次辨罪福同罪者。儒則條越五刑,犯當五摘,而恩赦不該;釋則名標七逆,戒黜七遮,而阿鼻定入。

【鈔】按尚書五刑,起自舜代,謂墨、劓、剕、宮、大辟為五也。鄭氏注周禮云:墨,謂刻其額,涅之以墨,非事出入,不以道義而訟者,以此加之。劓,謂截其鼻也,革輿服,改制度者,以此加之。剕,謂刖其足也,決關梁,踰城郭者,以此加之。宮,謂男去其勢,女閉幽室也,男女不以禮義交通者,以此加之。大辟者,今死刑也,𡨥盜劫掠等者,以此加之。自歷夏、殷二代,至周公時,每刑各五百,合二千五百條。至周穆王時,召呂侯入為司𡨥,增輕削重,墨、劓各一千,剕刑五百,宮刑三百,大辟二百,共三千條也。三千條中,罪之大者,莫大於不孝,故云條越五刑。五摘者,以五車繫五體,縱橫裂之也。三十國春秋說池陽用妻言,將母於山中殺之,秦王聞已,令以五車裂殺也。翻上五句,居不致敬,養不致樂等,皆是不孝之罪也。梵網經云:七逆者,出佛身血,殺父,殺母,殺和尚,殺阿闍黎,破羯摩,轉法輪僧,殺聖人。七中有一障不得戒,亦名七遮,遮障戒故。梵語阿鼻,至此云無間,受苦相續,無間隙故。

△二、顯福同。

【疏】福同者,儒則旌於門閭,上天之報;釋則瑩於戒德,淨土之因(如觀經說,當修三福:一、孝養父母,乃至此三種業,是三世諸佛淨土正因)。

【鈔】旌於門閭者,孝義旌表於家門鄉閭也。如漢書云:郭巨,字文舉,河內人也。家貧養母,嘗生一子,年始三歲。巨謂妻曰:飢貧如此,母年已高。至於供母,我母得其甘旨,便減與我子,乃令母飢。子易可得,母難重有。今與妻以殺之,以全其母。妻從其言。巨令妻抱子向後園中,掘坑埋之。掘得黃金一釜,上有字曰:孝子郭巨,殺子全母。天賜黃金一釜,官不得奪,人不得取。巨將金詣官,官有詔曰:還其金,表其門焉。董黯等類,先賢非一。注觀經者,彼云:欲生西方淨土,當修三福:一、孝順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二、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三、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此三種業,是三世佛淨土正因。孝順生於淨土,不孝入於地獄。今為示此罪福,而說是經。

△三、結之。

【疏】上來總彰孝道竟。

△四、示勝田故三:初、標牒章門。

【疏】第四、示勝田者。

△二、廣陳行相二:初、汎明福田,復二:初、正顯福田,又三:初、能喻三事。

【疏】喻如世間人,欲得倉廩中五穀豐盈,歲歲不乏者,必須取穀麥種子,以牛犁耕於田地而種之,不種則竭盡也。

【鈔】五穀者,粱、稻、菽、麻、麥也。又楊泉物理論云:粱者,黍、稷之總名;稻者,粳、糯之總名;菽者,眾豆之總名。三各二十,蔬果之實,助穀各二十,總為五穀,別為百穀。

△二、以法即喻

【疏】法中亦爾,以悲心、敬心、孝心為種子,以衣食、財帛、身命為牛犁,以貧病、三寶、父母為田地。

【鈔】貧病苦田,應起悲心,濟以衣食;三寶德田,應起敬心,奉以財帛;父母恩田,應起孝心,事以身命。此三田中,貧病為悲田,應慜念之;三寶、父母合為敬田,應崇奉之;三種通名福田。又三心中,孝心為總,悲敬為別。梵網經云:六道眾生皆是父母,應孝順之;彼有恩德,應崇敬之;彼有貧病,應悲濟之。貧病、三寶、父母,三田即定;悲敬、孝心,種子即通;通三田處,皆可起故。衣食、財帛、身命、牛犁亦通;通三田處,皆可用故。

△三、配釋行相。

【疏】有佛弟子,欲得藏識中百福莊嚴,生生無盡者,須運悲敬孝心,將衣食、財帛、身命,給濟敬養於貧病、三寶、父母,名為種福。不種,即貧窮無福慧,入生死險道。謂種福之田,名為福田;如種穀之田,名穀田也。

【鈔】百福莊嚴者,福行因業,有其百數,感莊嚴果也。瑜伽五十三云:於十善業,各有十故。謂如不殺、少分、多分、全分、少時、多時、盡形、自作、勸他、讚歎、慶悅,是名十種,十十成百也。

△二、重顯勝劣。

【疏】然種子有精新乾焦,田有肥濃確瘦,如悲敬孝心,有懇切閑縵,貧有淺深,病有輕重,佛有真化,化有住世入滅,法有大小,教有權實,僧有持毀,父母有現生七世,一一配肥瘦之田,昭然可見。

【鈔】精新種子,種於田中,粒粒生苗,皆結子實。猶如三心,懇切殊勝,傾事三田,一一生福,自他俱益。乾焦種子,種於田中,或生不生,結實者少。猶如三心,閑縵非勝,事於三田,所生福利,或有或無,得果者少。由此種福,應起懇切之心,傾誠給濟,恭敬侍養三田。田雖勝劣,種須勝妙,應勤修學。餘文可知。

△二、正顯此經。

【疏】今盂蘭供會,具三種肥田,故云勝也。謂佛歡喜日,供養自恣,淨戒大德,敬田勝也;報父母恩,恩田勝也;父母在厄難中,悲田勝也。

△三、結經起意。

【疏】為欲示此勝田,故說此經也。

△第二、藏乘所攝二:初、標牒章門。

【疏】第二、藏乘所攝者。

△二、正顯收攝二:初、總指。

【疏】藏,謂三藏;乘,謂五乘。

△二、別陳二:初、三藏收攝,復二:初、釋三藏義,亦二:初、正釋三藏,又分三:初、契經藏。

【疏】三藏者,一、脩多羅,此云契經。契者,契理、契機。經者,佛地論云:貫攝為義,謂貫穿所應知義,攝持所化生故。此教於三學中詮於定學。

【鈔】脩多羅,亦云脩妒路,皆訛也。正云素怛䌫,此云契經。經通教理,教能契理,理能契根,故名契經,存體略用。或單言經藏者,攝持義,教能攝理,名契經藏。

△二調伏藏。

【疏】二、毗奈耶,此云調伏。調謂調練三業,伏謂制伏過非。此教詮於戒學。

【鈔】毗奈耶,舊云毗尼、毗泥,皆訛也。此云調伏,亦調亦伏,名為調伏,通於教行,佛所說故,凡聖持故。

△三對法藏。

【疏】三、阿毗達磨,此云對法。法謂涅槃四諦,對謂對向、對觀。其能對者,即是妙慧,此教詮於慧學。

【鈔】阿毗達磨,舊云阿毗曇,訛也。此云對法。能對是慧,通漏、無漏;所對是法,世、出世間。此慧對向證涅槃法,復能對觀了四諦法,法之對故,名對法也。法苑云:經、律、論三,各別部類,各立一藏,或無別部。楞嚴經等,多詮定學,名契經藏;文殊問經等,多詮戒學,名為律藏;解深密經等,多詮慧學,名為論藏。隨多所詮,以分三藏。

△二、化制分別。

【疏】然經是化教,開誘化導也;律是制教,制約行業也;論則推徵解經律之意也。

【鈔】經示善惡因果之相,通化在家之機,名為化教。律部正為制立學處,制善令行,制惡令斷,示持犯相,制出家者,名為制教。論正顯慧,徵釋經律所顯妙理,通化制教。

△二、收攝此經。

【疏】今此盂蘭盆,據其名題,即化教攝,屬於經藏;據其義意,亦制教攝,屬於律藏(制比丘等年年自恣之日行此法故)。

【鈔】此明收攝也。依正不依,兼此經化,教契經藏攝也。

△二、五乘收攝二:初、釋五乘義,又二:初、總釋。

【疏】五乘者,乘以運載為名。五,謂人、天、聲聞、緣覺、菩薩。此五力有大小,載有遠近。

【鈔】五、乘者,涅槃云:多思慮故名人。雜心云:意寂靜故名人。俱舍云:光潔自在神用名天。聲聞者,聲謂佛教音聲,聞謂耳根發識。聽受佛聲,故名聲聞。緣覺者,以慧覺了十二因緣,故名緣覺,亦名獨覺。於得聖身,離稟至教,自證無學,故名獨覺。菩薩者,具云菩提薩埵。菩提,覺義;薩埵,有情義。彼所修行,略有二門:一、自利,大智為先;二、利他,大悲為首。由此二利,上求菩提,下度薩埵,故名菩薩。又薩埵者,行者自身;而此行者,求大菩提,故名菩薩。乘者,運載之義,體通教、理、行、果。謂依教解理,依理起行,依行得果,行、果正運,教、理助運,四皆名乘。此中人、天之乘,名人、天乘。人、天二趣,同有漏法,根、種齊故,合為一也。乃至菩薩之乘,名菩薩乘。法華等經、瑜伽等論,此四乘外,說不定性乘。謂一類機,通有二乘,或三乘性;發心先、後,修習三乘,通於頓、漸。與疏所說,開、合有異,亦不相違。

△二、別釋五:初、人乘。

【疏】一、人乘,謂三歸五戒,運載眾生,越於三塗,生於人道,其猶小艇,纔過谿澗。

△二天乘

【疏】二、天乘,謂上品十善及四禪、八定,運載眾生,越於四洲,達於上界,猶如小船越小江河。

【鈔】且人趣身修於十善,下品十善生於人趣;中品十善非定相應,生欲界天;上品十善與四禪定相應,生色界天;與四空處定相應,生無色界天。四禪、四空,共成八定,義門別故,四八雙彰。

△三、聲聞四緣覺二科合二:初、列名指法。

【疏】三、聲聞乘,謂四諦法門。四、緣覺乘,謂十二因緣法門。

△二、雙顯行相。

【疏】皆能運載眾生越於三界,到有餘、無餘涅槃,成阿羅漢及辟支佛,皆如大船越大江河。

【鈔】阿羅漢,此翻云應。唯識論云:應已永害煩惱賊故,應不復受分段身故,應受世間妙供養故。梵語辟支迦佛陀,辟支佛略也。此云獨覺,亦名緣覺。

△五菩薩。

【疏】五、菩薩乘,謂悲智六度法門,運載眾生,總超三界三乘之境,至無上菩提大般涅槃之彼岸,如乘舶過海也。

△二、收攝此經。

【疏】今此經者,謂是人天乘所攝,在小乘藏中。

【鈔】目連之母,但言離苦,不言生處。七世父母離餓鬼苦,生人天中,是故此經人天乘攝。今詳法非大小,隨機以判。隨所對機,有兼有正。判入五乘,依正不依兼。佛為目連而說此經,兼化餘人。聲聞乘性,正是當機,不被獨覺,經會無故。於五乘中,聲聞乘攝。大小乘中,小乘所攝,非菩薩乘,經中不顯法空義故。然下文云佛說經時,大菩薩眾皆歡喜者,聞盂蘭盆利益之相,助讚小機,故生歡喜也。

△第三、辨定宗旨二:初、標牒章門。

【疏】三、辨定宗旨者。

△二、正顯宗旨二:初、明其宗旨復二:初、正明宗旨。

【疏】此經以孝順設供,拔苦報恩為宗。

【鈔】宗旨者,法苑云:宗者,崇尊主義;旨者,意旨、旨趣。此經以孝順拔苦為宗,宗即是旨。孝順拔苦,正是此經所崇、所尊、所主究竟意故,亦攝報恩設供。由孝順故,方能設會報恩拔苦,故以孝順拔苦為宗旨也。

△二、以義釋成二:初、列二門。

【疏】今以二門分別:一、釋行相,二、配句數。

△二、隨列釋二:初、四義釋相復二:初、正釋。

【疏】初者,謂目連本為孝誠,欲酬恩德,力所未及,故先出家。是以始得六通,便觀三界,見其亡母生餓鬼中(諸得道人未必皆為父母,即驗目連為欲報恩故出家也),雖餉香飯,旋成猛火,悲號投佛,佛教設於盆供,拔冥途身,脫一劫苦,不辜生育,大報劬勞。

【鈔】目連至劬勞。初八句,次四句,次二句,後二句,如次釋四義也。

△二、結之。

【疏】細詳經旨,備斯四義。

△二、配四四句二:初、總標舉數。

【疏】二、配句數者,有四四句。

△二、隨標顯示四:初、孝順相對四句。

【疏】一、孝順兩字,自有四句:一、孝而非順,如三牲之養等。

【鈔】孝經云:事親者,居上不驕,為下不亂,在醜不爭(醜,眾也。爭,競也)。居上而驕則亡,為下而亂則刑,在醜而爭則兵。三者不除,雖日養三牲,猶為不孝(牛、羊、豕為三牲)。

【疏】二、順而非孝,如病索禁忌之食而即供,欲行非為之事而不諫等。

【鈔】孝經云: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爭,去聲呼,是極諫之名。父母有過,子當極諫之)。

【疏】三、亦孝亦順,謂有隱無犯,三諫而隨,順色觀志,三年無改。

【鈔】有過隱之,不聲於外。不犯顏色,微言諫之。承順顏色,觀其志節也。禮記檀弓云:事親有隱而無犯(隱,謂不稱揚其過也。無犯,不犯顏而諫之),左右就養無方(左右,謂扶持之。方,常也。子於親無如常人也),服勤至死,致喪三年(勤,謂勞辱之事也。致,謂慼容稱其服也。此以恩為制)。事君有犯而無隱(既諫之,有人問其國政者,可語得失),左右就養有方(不可侵官),服勤至死,方喪三年(方喪,資於事父。凡此以義為制)。事師無犯無隱,左右就養無方,服勤至死,心喪三年(心喪,慼容如父而無服也。此以恩義之間為制)。曲禮云:子之事親也,三諫而不聽,則號泣而隨之。論語云:子夏問孝,子曰:色難(承順父母顏色,乃為難也)。又云: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疏】四、非孝非順,如水中葬父之類。

【鈔】世傳昆子恨父不仕,遂葬父於昆明池中,更俟檢文。

△二、孝順設供四句。

【疏】二、以孝順設供相對,復為四句:一、孝順非設供,如董黯、王祥等。

【鈔】漢書云:董黯,字孝治,會稽勾章人也。少亡其父,養母至孝,家雖貧乏,母常肥悅。鄰舍王寄,家富母瘦,寄母謂黯母曰:家貧年高,有何供養,而常肥悅?黯母曰:我子孝順,不為非法,心不憂愁,故肥悅耳。問寄母曰:家富,美味充饒,何謂羸瘦?寄母曰:我子不孝,常為非法,使我憂愁,是以瘦耳。而寄聞之,伺黯不在,遂提黯母,手摑脚踏,苦辱而去。黯歸,見母不悅,問之,母具說之。黯曰:老人多言,不能自慎。黯恐母憂,默而不言。母亡,葬訖,斬寄首祭母墓,自縛詣官,會赦得免。後漢時人。孝德傳云:董黯後官至中郎。魏志云:王祥,字休徵,瑯琊人也。餘如常談。

【疏】二、設供非孝順,為己求福而修齋等。三、俱是,即盂蘭盆會。四、俱非,謂逆而慳也。

△三孝順拔苦四句

【疏】三、以孝順對拔苦,亦為四句:一、孝順非拔苦,謂董永等。

【鈔】漢書云:董永,青州於乘縣人也。少失母,獨養父。父亡後,無以葬之,從人貸錢一萬,謂錢主曰:若無錢,還以身為奴。永得安葬父畢,將往為奴。路逢一婦人,求與永為妻。永曰:我今貧賤,身當為奴,何敢屈之為妻?婦人曰:不恥貧賤。永與同到錢主之家,主曰:汝妻何能?妻曰:織耳。主曰:為我織千疋絹,放爾夫妻。於是織之,十旬千疋。主人大喜,放之。行至本相逢處,妻曰:我是天之織女,見君至孝,天使助爾償債。言訖,飛空而去。前漢時人。

【疏】二、拔苦非孝順,謂救他人之苦;三、俱是,即蘭盆會;四、俱非,謂逆小之人也。

△四孝順報恩四句。

【疏】四、以孝順對報恩,亦為四句:一、孝順非報恩,護髮膚,不驕危,非法不言等。

【鈔】孝經云: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

【疏】二、報恩非孝順。扶輪報一餐,修行報施主等。三、俱是,盂蘭盆會也。四、俱非,謂辜恩逆人。

【鈔】扶輪者,類林云:靈輒,齊人也。晉大夫趙盾出遊於桑下,見一餓人,傾壺飼之,問曰:君何人?餓者曰:我齊人,姓靈名輒,遊學三年,今歸糧盡,不能前進。盾更遺食。後事靈公,為守門者。盾直諫公,公欲殺之。盾遂起,復呼獒咬盾。盾走登車,車已去其一輪,靈輒乃扶輪而去。盾既免難,問曰:何人也?曰:我桑下餓人也。春秋傳第十說靈輒為晉靈公之介(甲士),倒戈禦靈公之徒,不言扶輪。然疏以四行作四四句,內有無用之句。今詳四行,總為十五句,分為四類。第一類者,隨修一行,有四句可知。第二類者,二二合修,有六句:一、孝順設供,二、孝順拔苦,三、孝順報恩,四、設供拔苦,五、設供報恩,六、拔苦報恩。第三類者,三三合修,有四句,一一闕之可知。第四類者,四行全修,總為一句。如是總計一十五句,義類差別,皆是此經所宗義也。

△二、歎其勝妙。

【疏】今修此一門,即圓四行,所得功德,何可校量!寔由境勝心彊,徹於神理故也。

【鈔】盆會一門,即能圓於孝順等四行三種肥田,名為境勝。悲、敬、孝順三類種子,名為心彊。徹者,通也。由此境勝心彊,通顯四行神功妙理,故以為宗。

佛說盂蘭盆經疏孝衡鈔卷上

疏鈔音釋





(許慎切,罪也。)

衣錦

(上去聲。)

食稻

(上如字,又音寺。)

犧牲

(音希,生純色,牛完全。)



(徐閏切,求也。)

蘋蘩

(音頻煩。)

養則

(上去聲,供也。)



(音余,共舉也。)



(式亮切,饋也。)



(音出貶下。)



(音挺,小船。)



(音白,大船。)

旋成

(上旬宣切,速疾。)



(乙減切。)





(古典切,蠶衣也。)



(母本切。)

穹窿

(下音隆,天勢高升也。)

旁礴

(音滂薄,地勢混同也。)

援神契

(上音袁,引也。漢儒解孝經。)

施之

(上音𦂛,布設也。)

放諸

(上音倣,至也;下諸,之也。)

斷一樹

(上音短,截也。)

居處

(下音杵,安止也。)



(音利,臨也。)

色養

(下去聲,供也。下敬養、侍養倣此。)



(七性切,寒也。)

𪫟惕

(音出剔,恐而肅敬之也。)

會稽

(音檜,雞越郡名。)

簠簋

(音甫軌,祭器。)

居然

(上音基,語助也。)



(音欽,大被也。)



(音挑,遷廟。)



(音善除地。)

適士

(上音的上士也,即今之正卿。中士,今之朝官。下士,今之京官也。)

不爭

(下去聲。)



(音急,子思名。)



(音腫,足跟也。)

柞楢

(音昨,由柔木也。)

圜丘

(上音員,天體也。)

侑坐

(上音右,對坐也。)

數月

(上音所,計也。計其月不出。)



(音抽,疾瘥也。)

饒儲

(下音除,具也,即豐備矣。)



(音矣,哭餘聲也。)



(音崔,喪服。)



(徒結切,麻帶也。)

齊衰

(音資崔)

散齋

(上去聲呼,舒緩也,去祭遠故。)

礿禘

(音藥弟。)



(音義。)



(伊金切。)

列子

(列者,人姓也。)

禪位

(上音善,讓位也。)

欲去

(下上聲,除也。)

告朔

(上音谷,告上也。)



(音戲,牲生也。)

朝享

(上音潮,早也。)

秩蒭

(音姪初。)

東觀

(下音貫,漢時於宮前造東西兩觀,今之史館也。)



(初思切,奪也。)

冠帶

(上音貫。)



(烏丸切,削取也。)

敬脫

(下音奪道紀敬脫二皆高僧,亦擔母侍養傳法者。)

諒陰

(下平聲,然也,不言國政。)



(呼弘切,君亡。)

見齒

(上音現,露也。)

涕淚

(上音體,泣也。)

犍槌

(上巨寒切,下音弟。此集眾作相之具,鐘鼓總名。)

偷婆

(訛略。梵語若具,應云窣覩波,此云高顯處。)

劓剕

(音義費。)

大辟

(下音闢,法也。謂節制其罪,即大罪也。)

池陽

(人名。)



(音月,絕也。)



(音略,奪取。)

爭子

(上去聲,止也。下爭父同。)

侵官

(各有司職,不可相侵。)

方喪

(方類也。資於事父者,資,取也,謂君崩比取事父矣。)

世傳

(下平聲,謂非經史所載。)

趙盾

(下音沌。)



(音敖,犬高四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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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yển thứ 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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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盂蘭盆經疏孝衡鈔卷下

【疏】四、正解經文,於中復二:初、釋題目。

【鈔】疏科分二:初、翻譯時主,又二:初、通敘三譯。

【疏】述曰:此經總有三譯:一、晉武帝時,剎法師翻云盂蘭盆經。

【鈔】舊本云剎法師,蓋傳寫之誤。藏本云西晉三藏竺法護譯。梵語曇摩羅剎,此云法護,今略云剎也。

【疏】二、惠帝時,法炬法師譯云灌臘經,應此文云具飯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錠、燭等故。三、舊本別錄又有一師翻為報恩經,約所行之行而立名故。

△二、正指此本

【疏】今所釋者,即初譯也。

△二、正釋經題二:初、能說之佛。

【疏】義淨三藏云:頒自我口,暢之彼心,以教合機,故稱佛說。

△二、所說之法二:初、釋所詮三字復二:初、別明三字。

【疏】盂蘭是西域之語,此云倒懸盆,乃東夏之音,仍為救器。若隨方俗,應曰救倒懸盆。

【鈔】盆乃東夏之音,即今大宋翻經者言。舊云盆佐那,略言盆也。新云門佐羅,亦云門佐曩,華言救器,如前已釋。若言骨拏迦翻為盆,非經之本意也。

△二、總顯行相。

【疏】斯由尊者之親,魂沈闇道,載饑且渴,命似倒懸,縱聖子之威靈,無以拯其塗炭。

【鈔】闇道之言,雖通於三塗,今明鬼趣。載,則也,且,兼也,皆語詞。塗炭者,鬼趣危苦,如陷泥墜火,無救之者。

【疏】佛令盆羅百味,式貢三尊,仰大眾之恩光,救倒懸之窘急,即從此義,以立經名。

△二、釋能詮經字二:初、隨文釋義。

【疏】經者,正明為綫,義曰契經。綫能貫華,經能持緯,謂所詮之義,似緯似華,能持之文,能持能貫。今順此方典誥,是以目之為經,借義助名,仍加契字。

【鈔】經者,法苑云:西域呼汲索、衣綫、席經、聖教,皆名素怛纜。此有六義,藏教攝三,謂綫經、聖教。聖教謂律與論,以是經中一分義故,皆名素怛纜。天親、慈恩各四義釋,如前已錄。佛地二義,雜心五義,由此多義,故但言經,不言綫等。疏棄通經而取局綫,違自引論,寐之胡甚!

△二、指同餘論。

【疏】此釋符佛地論二義中貫穿之義(如上已釋),雜心論五義中結鬘之義也(餘四者,涌泉出生,繩墨顯示也)。

【鈔】五義者:一、出生義,令生出苦故;二、涌泉義,義味無盡故;三、顯示義,明因果相故;四、繩墨義,去邪取直故;五、結鬘義,如綫貫花,集諸義故。

△二、釋經本文二:初、科判經。文復二:初、總科一經二:初、科經三分。

【疏】次解本文,分三:一、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

△二指古規模。

【疏】以三分之興,彌天高判,冥符西域,今古同遵。

△二、別科序,分二:初、信起科,復二:初、釋證信意。

【疏】初序分中。諸經多有二序:一、證信序。謂如是之法,我從佛聞,標記說時、說處,分明大眾同聞非謬,以為證據,令總信受。經無豐約,非信不傳,由是經初必須證信。故智度論云:說時方人,令生信故。

△二、釋發起意。

【疏】二、發起序,發明生起正宗之法,如淨名、寶蓋、法華、毫光之類。

【鈔】說維摩經時,寶積等五百長者各獻一蓋。佛受得已,合成一蓋。略有四義:一、由佛神力,合多為一,欲令施者生不思議想故。二、合蓋現土,發起施者脩淨土業無上心故。三、明諸法無定,或多為一,多不定多;或一為多,一不定一;悟實相者,未曾一多。四、表諸長者現在同悟無生,未來同成佛故。廣如彼疏。說法華時,佛於眉間放白毫相光。疏云:眉者,面首之媚,表所說勝一乘宗。媚間謂兩中,表說中道。白為眾色之本,顯此法是三乘之源,放光破闇,警覺羣機也。

△二通別科。

【疏】然證信亦云通敘,諸經皆同故;亦云經後序,佛說法時而未有故。發起亦云別序,諸經各別故;亦云經前序,佛先自發起,方說正宗故。

△二、隨科解釋。

【疏】初、證信序者。

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鈔】疏科二:初、說佛因由,復二:初、總敘問答。

【疏】述曰:則佛臨滅度時,阿難請問四事,佛令置此言也。

【鈔】大術經說:佛受波旬請已,將入涅槃。阿難悲咽,優波離等教示。阿難請問佛滅度後所為之事,謂問四事(云云)。

△二、別敘四事。

【疏】所問四事,佛一一答,謂:一、依四念處(謂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二、以戒為師;三、默擯惡性比丘。

【鈔】戒為師者,訓匠軌範名師。師有二種,謂人與法。如來在日,以佛為師;佛滅度後,以法為師。軌則儀範,依戒法故,別解脫戒,為汝等師。惡性比丘,梵壇治之。梵,淨也;壇,法也。以清淨法默擯治之,作一羯磨,七眾不得共語,故云梵壇治之。

【疏】四、一切經初皆云: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與某眾若干人俱。

△二、釋經文義二:初、顯經闕異,復二:初、顯經所闕,又二:初、敘述餘經。

【疏】諸經多具六種成就,文或闕略,義必具之,謂:一、信,二、聞,三、時,四、主,五、處,六、眾。六、緣不具,教則不興,必須具六,故云成就。

【鈔】依佛地論,通敘有五:一、如是我聞,為信成就,總顯已聞,令生信故;二、一時之言,為時成就;三、佛為教主成就;四、在舍衛國等,為處所成就;五、與某等眾若干人俱,為眾成就。此略第五,文具,應云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目犍連四輩弟子俱等也。然今疏主依般若燈論,作六種成就,故云如是者,信成就也。文窄旨隱,行相難知,指陳何法令生信乎?所宗既殊,可從佛地。

△二、指此經闕。

【疏】今經闕於列眾也。

△二、顯經所異二:初、指陳標異。

【疏】又聞成就為初異餘經者,各是譯人之意。

△二、釋其所以三:初、餘經四字正倒。

【疏】謂或云如是之法我從佛聞,或云我於佛邊聞如是法,皆是指法之詞也。

【鈔】或云如是我聞,或云我聞如是。佛地論云:應知說此如是我聞,意避增減異分過失。謂如是法,我從佛聞,皆離增減異分過失。乃至云:是故聞者,應正聞已,如理思惟,當勤修學真諦三藏。依微細律,明阿難陞座集法藏時,身如真佛,具諸相好;下座之時,還復本形。集法藏傳亦云:眾生三疑:一疑,佛大悲從涅槃起,更說妙法;二疑,更有佛從他方來,住此說法;三疑,阿難轉身成佛,為眾說法。為除彼疑,指如是法,我昔侍佛,親所曾聞,故云如是我聞。

△二、此經不言我意。

【疏】不云我者,意彰聖人皆證無我理故。

△三、餘經言我之意。

【疏】餘經有者,即阿難自指。五蘊假者,不同情計之我,亦無過也。

△二、隨文正釋五:初、釋聞如是,又二:初、釋聞字。

【疏】聞,謂耳根發識,聽彼外聲。

【鈔】佛地論云:聞謂耳根發識,聽受所說佛教音聲。若但聞聲,可唯在耳;若緣名句,便在意中。瑜伽亦云:聞謂比量,廢別耳意,總言聞也。

△二、釋如是。

【疏】次云如是者,信成就也。夫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故肇公云:信,順之詞也。

【鈔】法華疏云:如是者,感應之端。如以順機受名,是以無非立稱。眾生以無非為感,如來以順機為應。傳法聖者欲顯名教出於感應,故建言如是。

△二、顯一時言二:初、正釋一時復二:初、二義正釋。

【疏】一時者,師資合會,說聽究竟,總名一時,簡異餘時也。

【鈔】一時者,佛地論中二義釋之:一、說者、聽者,剎那相續,說、聽究竟,法席事畢,總名一時;二、說者、聽者,共相會遇,無前無後,說、聽同時,故名一時。配疏應云:說、聽究竟,總名一時;師資合會,名一時也。

△二、以義釋成。

【疏】謂如來說經,時有無量,不能別舉一言略周,故但云一;諸方時分延促不定,故總言一時。

【鈔】即以疏云年、月、春、秋等無量時也。若一一別舉,則成繁雜;若止定一時,則不能普應諸方凡聖利鈍機宜。為欲普應一切機故,總言一時,意取說聽事訖,名一時也。其中具含長短等義,利根時短,悟解速故;鈍根時長,悟解遲故。若舉年月等,不應利根;若舉須臾等,不應鈍根;若舉四時、十二時等,不應四洲諸天機故。由此但總言一時也。諸方下,釋成次上無量時義,意說四洲諸方時分不定,凡聖利鈍延促不定也。

△二、會釋例難二:初、牒前例難。

【疏】然諸經中,不指定時,指定處者。

△二、會釋文意二:初、指慈恩解。

【疏】有解招難,故不用之。

【鈔】有解招難。如玄贊疏云:問:處中有淨穢,隨機定說處;時中凡聖殊,何容不定說?答:說處標淨穢,淨穢可定知(標舍衛等十地菩薩,謂是淨土;聲聞等眾,謂是穢土。一處見異,淨穢雙彰也);說時有短長,凡聖不可準。一會機宜,有利有鈍,長時短時,如何定準(一時之言,具含長短。利根謂短,悟解速故;鈍根謂長,悟解遲故)?故處可定說,而時但總言一時也。

△二疏主自解

【疏】今詳其意,以處則不過十六國中遊化住止之處,而有其數,易為標指。

【鈔】十六國者,仁王經云:毗舍離國、憍薩羅國,乃至瞻波國。今疏云以處則不過十六國中者,雖依智度論,彼約遊化境界而言,其義局也。然法王自在天上說法,龍宮集會,於一切處普化六趣,非唯十六國中,招難之言復歸疏主耳。

【疏】時則年月、春秋、寒熱、晝夜、寅卯、須臾等時,變異迅速,積數無量,不可說錄,難為標指故。

△三、彰說教主。

【疏】佛者,梵語佛陀,此云覺者,謂覺了真妄性相之者也。覺有三義:一、自覺我空,簡異凡夫;二、覺他法空,簡異二乘;三、覺滿俱空,合於本覺,名究竟覺,或名大覺、妙覺,簡異菩薩。

【鈔】佛陀,翻為覺者。無漏五蘊假者,有主宰義,故名者也。覺體是慧,覺察斷障,覺了二諦,謂本智覺了勝義真性,後得覺了世俗妄相。此有三覺,簡諸凡、聖:一者、自覺,由證我空無為理故,自覺斷障,簡異凡夫;二者、覺他,由證法空無為理故,覺他利物,簡異二乘;三者、覺滿,由證人、法俱空理故,至究竟位,名為覺滿。依起信論,以無為理名為本覺,以有為智名為始覺,由以始覺圓合本覺名究竟覺,方廣無際亦名大覺,勝無比等亦名妙覺,簡異菩薩。彼雖二覺,然在因位未圓滿故,唯有如來具足三覺,獨名為佛。

△四、辨所化處二:初、釋二處意,復二:初、真諦記釋。

【疏】在舍衛等者,處成就也。

【鈔】上生疏云:梵語室利羅筏悉底,舊云舍衛國,訛略也。此云豐德城,在中印度,憍薩羅國之都城名也。為簡南憍薩羅,故以都城為國之稱。言豐德者:一、足財物,二、妙欲境,三、饒多聞,四、豐解脫。國豐四德,故以為名。所言在者,遊化居止之義。遊化國中,居止園林,故名為在。

【疏】真諦記云:住處有二:一、境界處(遊歷之境),謂化在俗之流;二、依止處,謂統出家之眾。初即舍衛,後即祇園。

△二、婆沙釋論。

【疏】婆沙論云:舉舍衛者,令遠人知(國是總名);舉祇園者,令近人知(園是別故)。

△二、釋二處。文二:初、釋遊化處。

【疏】舍衛,此云聞物,謂具足財寶之物,多聞解脫之人,遠聞諸國故。義淨三藏譯金剛經云名稱大城。

△二、釋居止處二:初、別釋園樹名義,分三:初、園樹名義,又二:初、釋園樹名。

【疏】祇樹等者,即祇陀太子所施之樹,給孤長者所買之園。

△二、釋施主名。

【疏】祇陀,此云戰勝,波斯匿王太子也。生時,王與外國戰勝,因以為名。

【鈔】言祇陀者,訛也。正云誓多,此翻為勝,是鉢剌犀那恃特王。舊云波斯匿王,訛也。此云勝軍王,彼王之太子也。太子生時,隣國怨至,戰而得勝,故為名也。

【疏】給孤獨者,是臣之號,本名須達多,此云善施。謂給孤獨即是善施,又常行施,故名善施。鄉人美之,號給孤獨(孤者,少而無父也;獨者,老而無子也)。

【鈔】梵語蘇達多,舊言須達,訛略也。此云善施,是勝軍王之大臣也。

△二園樹先後。

【疏】然園是須達所買,樹是祇陀所施,園總樹別,先合標園。今以禮別尊卑,故樹先園後。

△三因顯伽藍此方名寺。

【疏】西國呼寺為僧伽藍摩,此云眾園。以佛教東流,初至中國,止鴻臚寺,賓異域僧;僧既漸多,散置別館,存其本號,皆曰寺焉。

【鈔】眾園者,是出家眾所住園。故後漢第二主孝明皇帝時,摩騰、竺法蘭初到洛陽,權住鴻臚寺,別剏堂殿安之。二僧移入新居,不忘其本,故標寺號。又以白馬䭾經至此而死,建塔葬於寺中,因名白馬寺。僧史略云:至後魏太武帝始光元年,剏立伽藍,名為招提。隋煬帝大業年中,改為道場。至唐,復為寺也。

△二、買園施樹因由二:初、敘致因由。

【疏】其買園施樹者,涅槃經說:須達長者為兒娉婦,詣王舍城,因見佛發心,請入舍衛說法。佛令舍利弗隨歸,先揀住處,擇得祇陀太子之園。長者問買,太子戲云:側布黃金滿,即賣之。長者便欲交付,太子云:是戲言,共請斷事之人斷之。被斷,令依先語。長者載金側布,唯少一隅。太子見其不惜財寶,知佛殊勝,遂施所餘之地,置立門屋,施園中樹,以為林蔭。

【鈔】被斷等者,涅槃等說:淨居天子化作斷事之者,斷與須達。於是布金滿地,高敷五寸,壁方十里,少五百步。未滿十里,一庫金盡,更欲取金。太子知意,自思念言:彼尚傾庫修諸福慧,我何所乏而無修建?語須達言:地雖汝主,林樹屬我,共助成功,具陳供佛。餘未徧者,五百步地不須復金,請以見與。我自為佛建立門樓,常使如來經遊出入。須達許之。是時,須達七日成立大房足三百口,禪坊淨處六十三所,冬屋、夏房、厨坊、浴室、洗脚之處、大小圊廁,無不具足。所設已訖,即執香爐,遙請如來。佛時懸知是長者心,即與大眾至舍衛城祇陀園林須達精舍,即住其中。佛告阿難:園地須達所買,林樹祇陀所施,二人同心,共崇勝福。自今已後,應謂此地為祇樹給孤獨園。如佛世尊住王舍城耆闍崛山,說法華經。慈恩釋云:城勝餘城,無麗物而不出;法勝餘法,無嘉德而不具;山勝餘山,為好鳥之所棲止;法勝餘法,為上人之所遊心。故知玄妙喻通教理。或教妙如城,含妙理故;理高如山,出二乘故。有所表矣。此在舍衛國。國豐四德,表此經中孝順、設供、㧞苦、報恩四義勝故。樹勝餘樹,為釋子之林蔭;經勝餘經,為孝子之依稟;園勝餘園,布金買而施佛利生;法勝餘法,設勝會而奉僧拔苦。祇陀太子依父王命修仁蘊德,表佛弟子依法王教修慈行孝。須達長者濟近遠之孤貧,行孝順者救父母之幽苦。佛所施為,事不虗設,皆有表矣。

△二、結歸名號。

【疏】二人共成精舍,請佛居之,故云祇樹等也。

△五、議所化眾。

【疏】闕眾成就者,但文略也,如無常經等。然有其時,必具徒眾,故經末云:四輩弟子,歡喜奉行。

△二、發起序二:初、釋其定趣。

【疏】二、發起序者。此經既以孝順拔苦為宗,故託救母之緣而為發起。

△二、科經解釋。

【疏】文分為六:第一、目連道滿,第二、知恩欲酬,第三、攀慕徧尋,第四、得見所在,第五、慟哭往救,第六、惡習現前。今初。

大目犍連始得六通。

【鈔】疏科二:初、目連名氏,又二:初、顯姓釋名。

【疏】述曰:此人姓大目犍連,唐言採菽氏。彼國上古有仙,常食菉豆,尊者是彼之種族也。名尼拘律陀,即樹名也。尊者二親,因祭此樹神而生尊者,故名此也。

【鈔】法華疏云:梵語摩訶沒特伽羅大目犍連,訛也。此云大採菽氏。上古有仙,居山寂處,常採菉豆而食,因以為姓。尊者之母,是彼種族,取母氏姓而合其名,得大神通,簡餘卑姓,故名大採菽氏。從父本名俱利迦,亦云拘麗多,舊名俱律陀,訛也。

△二呼姓所以

【疏】是王舍城中輔相之子,時人貴其種,所以稱其氏。

【鈔】上生疏云:目連是婆羅門種,與舍利弗少為親友,同厭俗塵,各求出離,互相謂言:若先嘗甘露,必同其味。後舍利弗王舍城中逢於馬勝,為說偈言:諸法從緣生,緣謝法還滅,我師釋迦文,常作如是說。舍利弗聞已,即證初果。復為目連說所聞偈,目連聞已,復證初果。遂與徒眾二百五十人俱,來到佛所。世尊遙見,指告眾曰:彼來之者,我弟子中神足第一。佛呼:善來苾蒭!淨修梵行,得離苦際。聞是語已,鬚髮自落,俗裳自變,戒品清淨。經七日已,證阿羅漢果,神通第一。按十二由經云:佛成道後五年,度目犍連也。

△二、始得六通二:初、總釋經意,復二:初、正釋。

【疏】始得六通者,始即是初。初得聖道,便度二親,本因親而修道故也。

△二、釋妨。

【疏】道雖無異,本願各殊,故諸聖者,不必皆爾。

△二、別釋六通二:初、釋別名,分六:初、神境通。

【疏】六通者:一、神境通,智證神境故;亦名如意通,身如其意,欲往即到故。

【鈔】神,謂神變靈妙之德。境,謂境界雨花等事。神所變境,名為神境。境體即神,名為神境。通者,無擁滯義。變現神境之通,名神境通。

△二天眼通三天耳通二科合

【疏】二、天眼通。三、天耳通,謂能見能聞,若近若遠,障內障外,色聲等故。

【鈔】天眼通者,清淨色根,照境發識,名之為眼。依天修得,名為天眼。有人趣身,引得天眼,眼屬色界,亦名天眼。謂由天眼引發通故,名天眼通。天耳通準此。

△四宿命通

【疏】四、宿命通,能知宿世本生本事故。

【鈔】宿命通,亦名宿住通,宿世所住壽命、本生族望、本所造作善惡事業,如是一切皆能知故。

△五、他心通

【疏】五、他心通,謂於定散,漏、無漏心一切能知故。

【鈔】他心通者,他人心品,若定、若散,有漏、無漏,善、惡、無記,皆能知故。

△六漏盡通。

【疏】六、漏盡通,謂身中漏盡而能知故。

【鈔】漏盡通者,漏盡身中得此通故,又知自他漏染盡故,又無為理漏盡顯故,得漏盡名。漏盡之通,名漏盡通。六通剋性,皆智為體。三乘聖人所得神通,勝劣有異,如別處說。

△二、釋通義。

【疏】六皆無擁,故總名通。

第二。知恩欲酬

欲度父母,報乳哺之恩。

【鈔】疏科二:初、子行孝順報恩之相,分三:初、正顯報恩孝順之相,又二:初、總釋經文。

【疏】述曰:度謂度脫。然報恩兩字,但是通標虗位,度脫正是其報。乳謂母乳,哺是嚼哺(乳哺如濟食,是恩之實事;度脫如扶輪,是報之實事)。

△二、別釋三事二:初、列三事。

【疏】然父母有遠近,恩有輕重,報有分全。

△二、隨列釋三:初、父母遠近,分二:初、略指遠近。

【疏】遠者,七世乃至多世;近者,即生此身。

△二、廣明遠世二:初、七世父母復二:初、依外典說。

【疏】七世者,外教所宗。人以形質為本,傳體相續,以父祖已上為七世,故偏尊於父。

【鈔】偏尊於父者,以說此身是父遺體,皆從父姓矣。

△二、依內教說二:初、約理正陳。

【疏】佛教所宗人,以靈識為本,四大形質,為靈識所依。世世生生,皆有父母,生養此身已去,乃至七生,所生父母為七世也。

△二、會經文意。

【疏】然寄託之處,唯在母胎,生來乳哺懷抱,亦多是母,故偏重母,是以經中但云報乳哺之恩也。

△二、多世父母

【疏】乃至多世者,於中偏取歸依佛已來所有生身父母,能生我身,修道器故。諸佛成道之時,多生父母皆相會遇,聞法獲益。

【鈔】此指其時分,以分輕重,故說已前已後。若無其身,不歸依佛,由其父母生於身器,方歸依佛,故恩重也。

△二恩有輕重。

【疏】恩有輕重者,此生父母最重,餘漸輕也。

△三、報有分全二:初、雙標分全。

【疏】報有分全者,侍養一生為分,度脫多生為全。

△二、別釋分全。

【疏】故經云,左肩擔父,右肩擔母,徧行大地,亦不能報恩。故知此生所報為分,設同孟宗董黯董永之類,亦為分也。今經云欲度父母者,意令得道,明其全也。

△二、古聖恩深難報之相二:初、直顯負恩。

【疏】若總不報,便是不孝罪人,況加逆事!

△二、舉輕況重。

【疏】且泛論一切人恩。華嚴經云:不知恩者,多遭橫死。觀佛相海經云:有恩不報,是阿鼻因。諸恩尚然,況於父母!父母之恩,無可校量。

△三、父母恩深難報之相二:初、引詩顯示。

【疏】故詩云: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勞!乃至無父何怙?無母何恃?出則銜恤,入則靡至。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長我育我,顧我復我,出入腹我。欲報之德,昊天罔極!(第十三,周幽王好征伐,人民勞苦,孝子不得終養耳。)

【鈔】蓼,音六。蓼蓼者,長大貌也。匪,非也。伊,唯也。勞苦所役,心昧目昏,見長大者。莪草,謂非莪草而唯蒿草也。哀哀者,苦恨之貌也。哀嗟苦恨,恨己不得終養於父母也。父母生我,勤劬勞苦,不得終於侍養,所以自恨。銜者,含也。恤,憂也。靡,無也。無父依怙,無母倚恃,我出含憂,我入無至。父兮生我,母兮鞠養,拊拍憐我,畜起悅我,長我知見,覆育我身。顧者,旋視也。而旋視我,反復(音覆)視我,父母出入,腹厚於我。我今欲報如是之德,恩如昊天,罔無窮極而難報之。

△二、三藏指陳。

【疏】故三藏云:父母義高天地,恩深巨海。是以係仰顧腹之恩,思答劬勞之德。

【鈔】係仰者,係心仰念,顧視腹厚之恩也。

△二、父母恩重子逆之相二:初、引經顯示,分三:初、父母恩重,復二:初、略示恩深,又二:初、養育劬勞。

【疏】父母恩重,經云父母懷抱,含笑未語,和和弄聲。飢時須食,非母不哺;渴時須飲,非母不乳云云。十指甲中,食子不淨云云。

【鈔】恩重經云:佛告大眾:人生在世,父母為親,非父不生,非母不育。是以寄託母胎,十月懷身,歲滿月充,子母俱險。生墮草上,父母養育;臥在欄車,父母懷抱。含笑未語,和和弄聲。饑時須食,非母不哺;渴時須飲,非母不乳。子若饑時,嚥苦吐甘,推乾就濕,非父不親,非母不養。慈母養兒,去離欄車十指甲中,食子不淨。子飲母乳八斛四斗,故言云云。

△二、恩深難報。

【疏】計論母恩,昊天罔極,嗚呼慈母,云何可報云云。

【鈔】次云:阿難白佛言:世尊!父母之恩,如何可報?唯願說之!佛告阿難:若有慈孝之子,能為父母於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時,造盂蘭盆,獻佛及僧,得福無量,能報父母之恩。若復有人書寫是經,流布世間,受持讀誦,為他人說,當知是人能報父母之恩。故言云云。

△二、廣明恩重二:初、母蹔離兒,心驚乳溢,復二:初、引經顯示。

【疏】至於行來東西隣里,井竈碓磨,不時還家,母忽心驚,兩乳流出,即知我兒家中憶我,即便還家(反如齧指心痛)。

【鈔】齧指者,先賢傳云:蔡順,字君仲,汝南人也。侍母至孝,曾略出,有客來,急須見之,母遂齧指,順乃心痛走歸。後漢時人。彼以母思於子,其子心痛;此以子思於母,其母乳流,故云反如。

△二、問答釋疑二:初、指經伸問。

【疏】問:詳此經文淺朴,偏誡貧賤之流,何也?

△二、三義釋之。

【疏】答:君子自孝,故偏誡小人。又君子有簞瓢之貧,何妨碓磨等事。

【鈔】論語云:子曰:賢哉回也!一簞(笥也)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賢哉回也!(孔曰:顏淵樂道,雖簞食在陋巷,不改其所樂也。)顏回君子,尚有簞瓢之貧,何妨富者而有碓磨之事!

【疏】又偏敘艱勤之語,始彰鞠養之勞耳。

△二子歡母喜養育忘疲。

【疏】又云:其兒遙見母來,或在欄車搖頭弄腦,或復曳腹隨行,嗚呼向母。母為其子曲身下就,長舒兩手,摩拭塵土,嗚和其口,開懷出乳,以乳乳之。母見兒歡,兒見母喜,二情相交,恩愛愛重,莫復過是云云。

【鈔】次下云:二歲、三歲,弄意欲行,至於食時,非母不知。父母行來,值他坐席,或得餅果,不敢噉啜,懷歸與子。十來九得,恒常歡喜;一迴不得,嬌啼佯哭。嬌子不孝,必有五摘;孝子不嬌,必有慈順。

△二子長不孝四。初、子長忘恩父母繫念。

【疏】既生長大,朋友相隨,梳頭摩髮,欲得好衣服。蓋其身弊,衣故破,父母自著新好綿帛,先與其子。至於行來,官私急疾,傾心南北,逐子東西。

△二、夫妻娛樂疎棄二親。

【疏】橫簪頭上。子漸長大,為與索妻,得他女子。父母轉疏,私房室內,共相語樂。

△三親老無依日夜嗟歎。

【疏】父母年老,氣力衰微,終朝至暮,不來借問。或復父孤母寡,獨守空房,猶如客人寄止他舍,常無恩愛。或無襦被寒凍,苦辛厄難,遭之太甚。年老色衰,多饒蚤蝨,夙夜不臥,長吟歎息。何罪宿愆,生此不孝之子!

△四、違罵父母,喜順妻兒。

【疏】或時呼喚,瞋目驚怒,盡不從順;婦兒罵詈,低頭含笑,乃至云云。

【鈔】乃至云云者,彼云:婦復不孝,子復五摘,夫妻和合,同作五逆。彼時呼喚,急疾走使,父母之語,十喚九違,盡不從順,罵詈瞋目:何不早死?強在地上!父母聞之,悲哭懊惱,流淚雙下,啼哭目腫:汝初小時,非吾不長,但吾生汝,不如本無。佛告阿難: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為父母受持、讀誦、書寫父母恩重大乘摩訶般若波羅密經,一句、一偈、一經於耳,所有四重、五逆、十惡等罪,皆悉消滅,永盡無餘,常得見佛聞法,速得解脫。

△三、聞者悲傷。

【疏】帝釋、梵王、諸天、人民、一切眾會,聞經歡喜,發菩提心,號哭動地,淚下如雨。

【鈔】發菩提心,修行作佛,誓報多生父母之恩,皆得道果。

△二、釋彼經意三:初、母慈子逆。

【疏】評曰:細思其事,誠哉是言!或有母不如此,兒不如彼者,百中無一也。

【鈔】或有母不如此,初慈後歎;兒不如彼,初嬌後逆;而能自幼至長,母慈子孝,兒婦養親者,百中無一也。若百中有一,千中有十,萬中有百,億中有千,孝者甚多也。目觀時事,行孝順者,萬中有一也。

△二不孝所以

【疏】良由眾生無始無明,迷真執妄,既根本顛倒,故枝末一一皆然。

△三念彼沈淪

【疏】禍哉凡愚,云何可度!

【鈔】禍哉者,驚歎之詞。

【疏】三、攀慕徧尋。

即以道眼,觀視世間。

【鈔】疏科二:初、別釋經文。

【疏】述曰:觀求生處是天眼,通由證道而得,故云道眼。世間有二,謂三界是器世間,六道是有情世間。

△二、總釋經意。

【疏】然尊者喪親之日,猶是凡夫,不知父母生於何道。今成聖果,力可追求,故以天眼上下觀視,於三界處尋六道身,得通便觀,故云即也。

四,得見所在。

見其亡母生餓鬼中,不見飲食,皮骨連立。

【鈔】疏科二:初、會不言父。

【疏】述曰:本觀世間,俱尋父母,父生樂處,不假施勞。既非經宗,故此不述。

△二、正釋見母三:初、總釋經意。

【疏】母生鬼道,已屬三塗,復在餓中,是鬼之極苦。拔濟苦者,唯盂蘭盆,發起正宗,意在斯也。

△二、別明因果。

【疏】生餓鬼中,是異熟果,酬引業故。不見飲食,是等流果,酬滿業故。是慳貪業之果也。皮骨連立,是增上果。

【鈔】此況論五果。一者、異熟果,謂有漏善、不善法所招隔世自相續身異熟無記。謂前世造業,今世受果;或今世造業,來世受果。異時而熟,名為異熟。或因通善、惡,果唯無記,異類而熟,名為異熟。此上二解,異通因、果。或善、惡業未得果時,興取果用;至得果時,興與果用。取果與果,功用有殊,名之為異。復是能熟,變令熟故。異即是熟,異熟之果,名異熟果。二者、等流果,此有二類:一、真等流,善等三性自類相望,種子引種子,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同等流類,名等流果。二、假等流果,似先業假,名等流實增上果。如由殺生招短命報,不殺招長命報等。故唯識云:謂習善等所引同類,或似先業,後果隨轉,名等流果。三者、離繫果,聖道離繫,證無為果。四者、士用果,謂諸作者假諸作具,所辦事業得成就故。此有二師解:一云:謂如農夫假諸作具,辦稼穡果,士用之果也。二云:非唯外色,通於色、心。如俱舍說:但有因得俱生、無間、隔越、不生士用果。如心、心所同聚多法,更互為俱有因,更互為俱生士用果。前念一聚,齊等有力,引次後念為無間士用果。今世造業,來世受異熟果,亦名隔越士用果。無漏心聚,斷障證滅,亦名不生士用果,無為不生故。五者、增上果。因有勝力,名為增上果,從彼生增上之果也。然善、惡業總有三種:一、唯感總報,二、唯感別報,三、通感總、別二報。由貪、瞋、癡發不善業,招感地獄、鬼、畜之果;間斷十善,感人趣果;純十善業,感天趣果。總、別報業亦名引業、滿業。舊鈔云:問:如何是引、滿二業?答:善、不善業皆有三品。此復有三:一、約境,善則於劣不殺為上,謂蚊蚋等;於勝不殺為下,謂父母等;餘者為中不善。翻此思之。二、約心,於善、不善,但猛利心作為上,泛爾心作為下,餘者為中。三、約時,亦通善、不善業。三時無悔為上,二時無悔為中,一時無悔為下。此善、不善業雖通三類,然取有力引生諸趣果者而為引業;若無勝力引總報果,但於總報之上別別莊嚴者而為滿業。又凡作業,有加行、根本、後起三心,亦取強勝有力,名為引業;除別力劣,名為滿業。此中所明,慳貪發業能得四果,除離繫果。感總報業,能引鬼趣總異熟故;感別報業,慳思恡食能滿鬼趣饑餓事故。果似先業,是假等流。此能感業有增上力,感鬼形狀、皮骨連立,是增上果;業有士夫力用之功,招感鬼趣色及心品,是士用果。

△三、重廣鬼趣二:初、正明鬼趣,復二:初、引文廣示,又二:初、正理論說,亦二:初、鬼類差別,復分三:初、鬼住處。

【疏】準正理論,鬼本住在此洲之下五百由旬,縱廣亦爾,有琰魔羅界(一云在此贍部四邊直下等),從此展轉散取餘方。

【鈔】由旬,正云瑜繕那,限量義,十六里也。南北曰縱,東西曰廣。梵語琰魔羅王,舊名閻羅王,訛略也。此云靜息王,能善說法,令受苦者息瞋等故。亦名饒益王,眾生受苦,不憶舊事,王誨示之,令憶舊事,知諸眾生各自作業,各自受苦,不生怨恨,新業不作,故業已盡,便得離苦,由此益物,名饒益王。婆沙七十二云:鬼世界主,名琰魔王,鬼趣攝也。瑜伽云:由雜染業,生地獄中,作靜息王。按纂疏云:靜息王者,琰魔王也。此有二類:一、大菩薩化作,二、實有情,鬼趣所攝。由治罰鬼,兼地獄生,故生地獄,非地獄趣,如人治罰諸畜生等。

△二、鬼壽量。

【疏】以人間一月為一日,乘此積月積年,壽五百歲。

△三、鬼流類三:初、總有三種:

【疏】然鬼有三種:一、無財鬼,以無福德,不得食故;二、少財鬼,少得淨妙飲食故;三、多財鬼,多得淨妙飲食故。

△二、別開九類三:初、無財三種,分二:初、引文顯示。

【疏】此三種鬼,復各有三。無財三者:一、炬口鬼,謂火炬炎熾,常從口出,由是前生燒壞村柵,焚炙賢良,以此求財,墮於地獄,從地獄出,墮此鬼中。故正法念經云:若人貪嫉,枉奪人財,破人城郭,殺害抄掠,得財奉王大臣,轉增𠒋暴,墮熾然餓鬼中。二、針咽鬼,謂頭大如山,咽如針孔,由於破齋夜食,盜竊眾僧之食故。故齋法清淨經云:目連路逢數百萬鬼,頭如大山等。三、臭口鬼,謂口中腐臭,自惡受苦,以多貪名利,自是非他,讚歎惡人,毀謗賢善故。

△二警誡後人。

【疏】據此三種,寧吞鐵丸,不食信施。

△二、少財三種。

【疏】少財三者:一、針毛鬼,毛利如針,行便自刺,為貪利故,妄行針灸及刺畜生,但為求財,不愈疾故。二、臭毛鬼,毛利而臭,自拔受苦,由於販賣猪羊,烹宰鵝鴨,湯爛刀剝,楚痛難堪,地獄罪終,墮斯鬼趣。三、大癭鬼,咽垂大癭,自決噉膿,由嫉妒於人,常懷瞋恨故。

△三、多財三種。

【疏】多財三者:一、得棄鬼,謂常得祭祀所棄食故,由於罪多福少,少施多慳,棄擲之物方惠施故;二、得失鬼,謂常得巷陌所遺食故,以於現財常生慳著,疑欲失者而方捨故;三、勢力鬼,謂夜叉、羅剎、毗舍闍等,所受富樂類於人天,或依樹林,或住山谷,或居靈廟,或處空宮,形竪而行,屬於鬼趣。此等變化多端者,由於因地罪福不精,苦樂之因相雜作故。

【鈔】夜叉,正云藥叉,翻為勇健,亦云暴惡,飛行空中,食噉生類,此雄者也。雌者地行,名羅剎娑,此云可怖畏鬼。毗舍闍,正云畢舍遮,此云醜鬼也。

△三、餘指他文。

【疏】付法藏傳說僧伽耶舍比丘遊大海邊,見妙宮殿,其家鏁二鬼等云云。

【鈔】付法藏傳第六卷說:僧伽耶舍尊者,遊大海邊,見七寶宮殿,即往乞食。見鏁二鬼,各著一牀。舍主以食供養比丘,語言:大德!慎勿以食與此餓鬼。比丘見鬼饑困,與少許食。鬼得食已,即吐膿血,徧流在地,汙其宮殿。比丘怪問,舍主答言:斯鬼前世,一是吾息,一是兒婦。我常布施,作諸功德,彼恒恚惱。我數教誨,都不納受。因立誓曰:如此罪業,必獲惡報。若受罪時,我當看汝。由是因緣,得斯苦惱。更有多類,如彼說之。

△二歸經所說。

【疏】今尊者之親,是無財鬼中炬口鬼也(無財,不見飲食故;炬口,食未入口,化為火故)。

△二、瑜伽論說二:初、鬼類差別。

【疏】又有處說餓鬼有三種:一、外障,得遇水時,即見有人執刀仗等而障礙故;二、內障,口有火炬,或咽如針故;三、無障,見河是猛火,或食糞穢,或自割身肉食噉等。

【鈔】瑜伽論說:餓鬼有三:一、外障礙飲食鬼,二、內障礙飲食鬼,三、飲食無有障礙鬼。

△二歸經所說。

【疏】今尊者之親,當內障也。

△二、法喻釋成。

【疏】上來諸鬼,皆由自心因行所招,果報必應,譬如影響由於形聲。

△二、勸人省察二:初、直勸修善。

【疏】雖父母至親,不相替代,故諸智者,宜各勵心。儻遇善緣,不應空過,一朝去世,誰為修崇!縱託子孫,七分獲一,況無孝子,悔恨何追!

【鈔】言七分獲一者,修福子孫自收六分也。仍須修者,運大至誠,仗於三寶威德力故,能令亡者獲一分福。若不至誠,全無所獲,隨願往生。經說:父母、兄弟、親族為其亡者修福,七分之中獲一分也。何以故?緣於前世不信道德,故於七分獲一。若以亡者嚴身之具、堂宅、園林以施三寶,此福最多,拔地獄苦,往生浮土。

△二、指事令省二:初、示無仁孝復二:初、指陳世事。

【疏】且濁世凡流,鮮懷仁孝,唯憂妻子,豈念幽靈!貧賤者迫以饑寒,富貴者荒於財色,設能追福,厭課者多,竭力罄心,萬中無一,世途目擊,豈不昭然!

【鈔】內心不欲,外鼓虗名,謂之厭課。竭,罄,皆訓盡也。擊,觸也。

△二、引經釋成。

【疏】故恩重經云:夫妻和合,同作五逆,彼時呼喚,急速走使。父母之語,十喚九違,不相從順,罵詈瞋目。生存尚爾,歿後可知。

△二子父相承

【疏】自既不仁,兒豈能孝!故昔有送父林野,乃持輿迴歸。以古觀今,雖途跡異而心同也。

【鈔】孝德傳云:孫悟之子元啟,時年十歲。其祖年老,啟父輿送深山。啟苦諫之,父不從諫。啟收輿返,父曰:何用?子曰:後當送父。父遂感之,收親侍養。啟父不孝,送父深山。啟亦效之,收輿送父。上行下效,不孝相承。以古觀今,古今跡異,相效心同也。

【疏】五、慟哭往救。

目連悲哀,即以鉢盛飯,往餉其母。

【鈔】疏科二:初、目連悲哀,分二:初、疏主潤釋,復二:初、以義廣釋。

【疏】述曰:悲哀者,生育恩重,如上所陳。死別隔生,忽然再見,縱使顏容仍舊,亦可啼泣悲傷。況覩鬼形,皮骨連立,喉中烟𦦨,腹裏空虗,苦似倒懸,命唯喘息,豈不能碎身擗踊,竭氣號咷,恨罪逆之偷安,痛慈親之受苦!

△二、顯經總相。

【疏】經標總意,但曰悲哀,細察當時,何疑不爾?

△二、引古證成。

【疏】故三藏科云摧慟,釋云:感激徹於骨髓,號呌動於天地。

△二以飯餉母。

【疏】鉢飯往餉者,母既氣綿夕漏,厄在朝饑,饑而且渴,理須救濟。濟此之急,飯食為先,故以鉢盛飯,持餉於母。

【鈔】氣綿夕漏者,夕,夜也。命唯殘喘,氣弱綿微,夜永苦長,漏刻難曉,厄在晨朝,饑火所逼。對上夕漏,且云朝饑,實於朝夕皆饑虗耳。

【疏】六、惡習現前。

母得鉢飯,便以左手障鉢,右手揣食,食未入口,化成火炭,遂不得食。

【鈔】疏科二:初、正釋此文,分二:初、總釋經意,又分三:初、業果決定,復二:初、總明因果。

【疏】述曰:境隨心變,果藉業成,餓因未除,飽緣寧致!

△二、法喻釋成。

【疏】鬼是炬口,食近口而熾然;水作堅冰,冰近湯而確耳。

△二小聖難移。

【疏】即知神力不禁業力,除饑要且除慳,故六通往餉而招殃,百味盆維而致苦。

【鈔】禁,平聲。盆,器也。百味飲食,羅列器中,以奉於母,食變成火,故言致苦。

△三、驚歎勸思。

【疏】大哉!業熟可思者焉。

△二、別釋經文。

【疏】今左手障鉢,慳恐餘侵;右手揣食,貪於自給。慳貪猛盛,如此現行,飯食劣緣,若何充濟?故化為火,不得食也。

△二、結歸序分。

【疏】上來序分竟。

自下第二、正宗分。文分為二:初、目連悲陳苦厄;後、如來廣示因緣。

【鈔】今詳三分:第一、序分。序致說經初起之源由,為正宗之漸始,名為序分。第二、自此已下,至慈愛之恩,為正宗分。正是世尊對機說法,逗令修學,進趣本旨,所敬所崇,尊主義故,名正宗分。第三、末後五句,為流通分。說利已訖,付囑時機,大眾護持,流通不墜,名流通分。正宗分二:初別示目連救母方便,後普示大眾資親要門,後一復次文是也。初文分二:初目連悲陳苦厄,後如來廣示因緣。

【疏】今初。

目連大呌,悲號涕泣,馳還白佛,具陳如此。

【鈔】疏科三:初、白佛之意。

【疏】述曰:子急告父,臣急告君,自力不如,理宜投佛。

△二、敘自所得。

【疏】弟子勤觀四諦,已證三明,可以反覆山河,迴轉日月。

【鈔】三、明者,宿住智證明、生死智證明、漏盡智證明,即六通中三通也。為破三際愚故,立此三明。如次能知去、來、今世三際之境,明了證知不虗謬故。智即證明,名智證明。對三際境,依主可知。

△三、正伸哀懇。

【疏】豈料母縈極苦,命若倒懸,竭其孝誠,盡其神變,而竟不能令除惡報,蹔濟饑腸,所以呌泣奔還,備申哀懇。

【疏】後如來廣示因緣,且依三藏,大分八段:第一、彰母罪深,第二、明子德劣,第三、斥邪無力,第四、顯正有能,第五、許以救方,第六、示其正法,第七、孝子領悟,第八、慈母獲益。

【鈔】疏分八段,今束為二:初六,如來廣示救母之方;後二,眾聞歡喜利益之相。學者隨文提舉說之。

【疏】今初。

佛言:汝母罪根深結。

【鈔】疏科二:初、引經總釋。

【疏】述曰:有經中說:定光佛時,目連名羅卜,母字青提。羅卜欲行,囑其母曰:若有客來,孃當具饍。去後客至,母乃不供,仍更詐為設食之筵。兒歸問曰:昨日客來,若為備擬?母曰:汝豈不見設食處耶?從爾已來,五百生中,慳慳相續,故云罪根深結。

【鈔】上生疏云:定光佛者,即然燈佛也。

△二、釋自經意二:初、次第釋經,又二:初、正釋經文。

【疏】罪,謂身口之業。根,謂慳貪之心。多生相續為深,交固難解為結。從慳所起,皆是罪業,非唯彼時一度妄語。

【鈔】罪謂身、口之業者,唯識等云:能動身思,說名身業;能發語思,說名語業;審決二思,意相應故,作動意故,說名意業;取不善思,可怖可厭,名之為罪。又罪者,摧也,摧善法故。根謂慳貪之心者,躭著已得財法,不能惠捨秘恡,名慳;於諸未得有及有具希欲,名貪;由此慳貪,引生諸惡。慳貪名根,根者,出生義故。而此慳貪近於心故,名慳貪心也。身、語、意罪及慳貪根,皆深厚故,皆結縛故,名罪根深結。

△二、釋成三事。

【疏】謂慳貪是苦根,所作是苦業,餓鬼是苦果,為三事也。

△二、重釋根義。

【疏】若準十重戒中,慳亦是業,唯貪為根,起罪業故。

【鈔】慳恡為自困之本,棄生之因;不慳為自富之源,攝生之首。教示菩薩攝化眾生,制戒遮慳,故名慳戒。既遮慳已,業無由起,翻以無貪發起施行,攝化眾生。唯識、瑜伽說業是思,徧行法數;慳依貪立,隨煩惱數。業體是思,思通三性,故有善惡之業;慳體不爾,無善慳故。許慳是業,違理背教。

△三、問答釋妨二:初、多生何趣妨,復二:初、問。

【疏】同五百生慳,為人為鬼。

△二答

【疏】答:人鬼相間,造受相資。若唯人身,不名惡報;若唯鬼身,不應造業,或亦為畜,於理無妨。但慳習不除,即名相續。

【鈔】人趣身上造鬼總業,當受鬼報;鬼趣身上造別善業,助鬼身中昔時所作,感人趣業,即受人果。故云造、受相資。疏反釋云:若唯人身,由善業招,不名惡報,非慳業感故;若唯鬼身,不應惡趣造總報業,感人趣果。論說三塗無分別煩惱,不能造業,感總報故。畜趣準此。諸趣通論,經五百生。

△二、偏救青提妨二:初、問:

【疏】問目連:自定光佛世已來,所生之母不一,如何偏救彼之青提?

△二答

【疏】答:青提與目連緣深,今生復為其母,但救此身所生之母,非謂救彼遠世青提。餘論云云,皆為未達。

第二,明子德劣。

非汝一人,力所柰何。

【疏】述曰:汝母慳心,慳於一切,時經多世,事歷多人,豈汝一人,力可濟拔!

第三,斥邪無力。

汝雖孝順,聲動天地,天神、地祇、邪魔、外道、道士、四天王神,亦不能柰何。

【鈔】疏科二:初、總釋經意。

【疏】述曰:三藏云:縱汝感天靈於上界,激地祇於下方,縱攝邪魔,橫羅外道,統六合以同一家,總八部以為一眾,併其神力,亦不柰可。

【鈔】六合者,四方、上、下也。八部者,天、龍、夜叉等。

△二、逐難別釋。

【疏】外道道士者,外道中之道士也,簡內道中之道士。佛教初傳,此方呼僧為道士故。四天王者,毗沙門等,護持世界者也。

【鈔】邪魔者,梵語魔羅,此云破壞,破壞勝事,立此號也。名波卑夜,此云惡者,舊云波旬,訛也。外道道士者,三乘法外,妄生推求,別為途道,名為外道,外道自謂我是道德之士也。姚石書云:始乎漢、魏,終洎符、姚,皆號眾僧以為道士。至元魏武帝世時(太建二年),有宼謙之輩,始竊道士之名,私易祭酒之稱。四天王神者,東方持國,南方增長,西方廣目,北方毗沙門,此云多聞也。皆住妙高第四層級,各居一面,統御四洲,亦住七金山頂,靈通自在,四皆名神。

【疏】第四、顯正有能。

當須十方眾僧威神之力,乃得解脫。

【鈔】疏科二:初、正釋此文。

【疏】述曰:三藏云:一縷不能制象,必假多絲;一人不能除業,必資眾德。

△二、通前總釋。

【疏】今詳前後經文,以邪正一多相對,乃有四句:一、正而非多,此不能救,故前非汝一人柰何;二、多而非正,亦不能救,即前神祇、邪魔、外道等也;三、亦多亦正,方可救拔,即十方僧也;四、不多不正,居然不可,故無經文。

第五,許以救方。

吾今當說救濟之法,令一切難皆離憂苦。

【疏】述曰:今當說者,正是許詞。救濟法者,是所許事。令一切等者,千鈞之弩,不獨為鼷鼠發機;三界之尊,豈偏令汝母離苦!

【鈔】十鈞者,三十斤為一鈞,計斤可知。機,弩牙也。說文:鼷,謂小鼠也。

○經言令一切難離苦者,由此標舉生下通、別救苦之兩意。別示目連,通示大眾故。

△六、示其正法三:初、科判經文。

【疏】第六、示其正法,於中分二:初教孝子獻供之法,後教眾僧受供之儀。初復有五:一、定勝時;二、發勝意;三、設勝供;四、讚勝田;五、獲勝益。

△二、釋五段意。

【疏】謂自恣日為勝,時如春陽之月;孝心為勝,意如精新種子;百味五果等為勝,供如好牛犂;以之供養,如能耕墾;賢聖為勝,田如膏腴之地;存亡父母,六親眷屬,乃至七代,離苦生天為勝,益如千箱萬斛,秋收冬藏。經文意勢,豈不然乎!智者詳之,如指其掌。

【鈔】箱,大車也。詩云:乃求千斯倉,乃求萬斯箱。鄭氏注云:求千倉以處之,萬車以載之。斛者,百升為斛,秋既收成,冬則藏稸。喻意可解。豈不然乎者,五段文勢,豈不道理如是乎?意趣不遠,如指其掌中之物。

△三、隨科解釋。

【疏】今初,第一,定勝時。

佛告目連:十方眾僧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時。

【鈔】疏科二:初、釋經本,文三:初、十方眾僧,分二:初、別釋僧義,又二:初、通釋眾和。

【疏】述曰:梵語僧伽,此云眾和合。謂若眾而不和,如羣商、羣吏及軍眾等,不名僧寶;若和而不眾,如二人同心之類,亦非僧寶。眾而和合,為福之因,方名僧寶。

【鈔】僧有二種:證理聖者,名理和僧;未證真理,具大戒者,名事和僧。三人已上,方名為眾,眾義狹故。若於身中有和義者,一人、兩人亦得名僧,是彼類故。如三千界中麟角聖者,名僧寶故。言二人同心者,易繫辭云: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解云:君子出、處、語、默,不違其中,則其跡雖異,其道必同。如金雖斷而分之,其性不異也。佛教以四人和合成眾,故二人雖和,亦非眾矣。

△二、釋成和合。

【疏】和合者,此有六種,謂身和同事,語和同默,意和同忍,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也。儒說小人君子或和或同,今釋子比丘和而同也。

【鈔】論語云: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何晏解曰:君子心和,然所見異,故曰不同。小人所嗜好者同之,然各爭利,故曰不和。釋子比丘具六和德,同出世道,亦和亦同也。

△二、總釋文。

【疏】今云十方者,法無限局,豈隔親疏?眾僧者,唐梵重標,譯人之拙。

【鈔】譯人拙者,如疏云眾僧受供,蓋取文詞穩順,令人易解,所以華梵雙標。

△二、七月十五

【疏】七月十五日者,前三月夏安居竟,故可自恣。自恣有三日,或十四、十五、十六,今舉中間也。

【鈔】西域記云:坐兩安居,舊云坐夏、坐臘。斯皆邊制,非中國之正旨。僧祇亦云兩安居。起世經云:五月十六日,(注云:西域此時安居,漢地安居已經一月。)至八月十五日安居滿也。(注云:西域此時自恣,漢地已經一月。)然準四分、五分、十誦及正法念成佛經、善見、明了毗尼母、薩婆多、摩德勒伽論等,或自披讚,或章疏引,或問先德,略有三十餘本教文,皆言夏安居。議曰:印度節氣稍晚,說兩安居;漢地節氣稍早,說夏安居。或隨方應機,所說有異,未爽通途。佛制安居,總有三意:一、無事遊行,妨修出世事業;二、損傷物命,違慈悲心;三、招世譏嫌。世譏之云:雀鼠尚有窟穴,沙門釋子何不知時?佛因制之。然安居有三,謂前、中、後。四月十六日,結前安居。眾僧兩兩相對,各云: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於某聚落、某僧伽藍所大界內,前三月夏安居。房舍破,修治故。(三說。)從四月十七日至五月十五日,相續結之,為中安居。五月十六日,結後安居。其前安居至七月十五日滿,後二安居隨前安居自恣。住待日足,方得出界。若閏四月,前四月結夏;若閏七月,前七月解夏。閏五月、六月,亦一百二十日安居。若前安居滿,受功德衣;後二安居滿,不受功德衣,以不及時,無功勞故。然此方僧尼,依四分律,具戒住持。安居之內,或為三寶事、父母病亡、生善滅惡事等,若當日往還者,但白同意比丘,即得出界,要護來日明相。若有經宿,乃至七日緣,應作對首法,七日出界已,還來此中安居。若七日已外緣,應受半月法;若十六日已外緣,應受一月法。此二名眾法。須眾僧和合,白二羯磨,方得出界,事訖還來安居。至安居日滿,僧尼受歲、解夏、自恣、集眾、行籌等,同布薩法,但以自恣字替布薩字。應差二人,各具兩種五德者,謂:不愛、不恚、不怖、不癡、知自恣不自恣,此五名自恣德。又知時不以非時,如實不以虗妄,利益不以損減,柔輭不以麤獷,慈心不以瞋恚,此五名舉罪德。意欲無諍,令人懺悔,美德外彰,能善勸喻,離過愍物,故差二人,各具兩種五德者也。上座籌量,令人白二羯磨差之,索欲問和如常,末後答云:差受自恣人羯磨。羯磨者,牒云:差受自恣人羯磨。大德僧聽!苦僧時到,僧忍聽。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白如是。(作白成不?答云:成。)大德僧聽!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誰諸長老忍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羯磨成不?答云:成。)五德受差已,至上座前,胡跪作和。(答云:單白和僧自恣羯磨。)大德僧聽!今日眾僧自恣。若僧時到,僧忍聽,和合自恣。白如是。(作白成不?答云:成。)白已,令人行草,人別一剪,次第行之。各說偈云:吉祥長者施輭草,如來受已成正覺。我等比丘學佛慧,坐草自恣淨三業。行草已訖,五德至上座前,胡跪告云:一切僧就草坐。偏袒右肩,胡跪合掌。(僧皆依唱)次正對僧自恣法。第一、五德至上座前,大敷坐具,胡跪合掌。上座亦胡跪合掌。眾僧皆隨上座儀式,應云:大德一心念!眾僧今日自恣,我比丘某甲亦自恣。若見、聞、疑罪,大德長老哀愍故語我。我若見罪,常如法懺悔。(三說)第二、五德至第二座前,第一、五德復至第三座前,乃至下座皆爾。眾僧說已,五德至上座前,跪云:僧一心自恣竟。便禮已而退。若五德及眾僧舉得罪者,依法懺之。律中又云:僧十四日自恣,尼十五日相依問罪,故十六日方得出界。

△三、僧自恣時二:初、評議僧字。

【疏】此剩僧字,去之,又句闕,亦是譯人之失也。何不云共自恣時?

△二、正釋自恣二:初、釋名顯意,復二:初、以義正釋。

【疏】自恣者,自己之過,恣他所舉,謂一夏安居,九旬加行,不階四果,亦得四禪。佛設教門,本意如此,正像、末法、僧等皆然。

【鈔】佛滅度後,有教、行、證,名為正法;但有教、行,而無果證,名為像法;唯有其教,無行無證,名為末法。記正、像法皆一千年,末法一萬年,由度尼故,正法減半。或說不減,依舊千年為尼,行八敬法故。

△二、引經釋妨。

【疏】雖後五百歲,亦有持戒修福者故(福是定也)。

△二、重廣行相三:初、自恣之意。

【疏】然將超苦海,謹護浮囊,猶恐當局者迷,必藉傍觀得失,縱不斷惑證果,還希罪滅福生。

【鈔】謹護浮囊者,涅槃經云:如世有人,欲渡大海,得一浮囊,專心保守,不令少損。時有羅剎言:如是浮囊,可全乞我。彼人不從。如是乞半,乞如手許,乞如指許,乃至一微塵許,皆不從之。彼復思惟:一塵雖少,亦不得與,漸令囊損,不能渡海。如是比丘保守五篇淨戒浮囊,亦復如是,乃至不與煩惱羅剎一微塵許破戒因緣。若有少損,則不能度生死大海也。當局傍觀,碁喻可知。

△二自恣之詞。

【疏】故褊袒於眾中白:大德長老!或見我過,或聞我罪,或疑我犯,恣任所舉,哀愍語我,我當懺悔。

【鈔】懺悔者,梵語懺摩,此云悔往,亦云悔過,追悔已往之過罪故。

△三自恣之益

【疏】如此,則身心清淨,猶如瑠璃,禪定解脫,或有之矣。

△二、顯福殊勝二:初、疏自顯示。

【疏】供養此者,力用可知,豈不拔濟先亡,資熏現在!

△二、引古釋成。

【疏】故三藏云:比丘受歲之日,大眾自恣之時,僧多獲道於四果,故能濟厄於七代。

二,發勝意。

當為七世父母及現在父母厄難中者。

【鈔】疏科二:初、疏釋經文二:初、正釋經文。

【疏】述曰:當為者,能救之心。七世下,所救之境。約境明心,故云勝也。七世者,所生父母,不同儒教,取上代祖宗。厄難中者,通於存歿,歿則地獄鬼畜,存則病痛枷禁,皆名厄難。

△二、別釋疑難。

【疏】七世父母,雖似轉疎,皆是生我修道之器,既蒙鞠育,豈負深恩!

△二、引古釋意。

【疏】故三藏云,天地覆載,既無憚於劬勞;幽顯沈淪,理合答於罔極。

三、設勝供。

具飯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錠燭,牀敷臥具,盡世甘美,以著盆中,供養十方大德眾僧。

【鈔】疏科二:初、別釋經文二:初、敷設勝供,復二:初、釋上五句,又二:初、次第釋經,又分三:初、別釋味塵。

【疏】述曰:具飯百味者,總標也。如人盛饌盤筵,邀命賓客,唯云喫飯,故飯為總,統於百味。百者大數,非定一百。五果者:一、核果,如棗、杏、桃、李等;二、膚果,如瓜、梨、柰、椹等;三、殻果,如胡桃、石榴等;四、糩果,如蘇、荏等;五、角果,如蔆、豆等。上皆舌所嘗也。

△二、通釋四塵。

【疏】汲灌盆器者,沐浴等所用,并下牀敷臥具,皆身所覺也。香者,鼻所齅也。油錠燭者,照燎等用,眼所見也。亦可香油塗身,亦屬身攝。西域如此,盡世甘美者,亦屬舌也。

△三、結指闕具。

【疏】上來於五欲境中,唯闕聲也。

△二、重廣意趣二:初、依經釋意。

【疏】盡世之言,詳其意趣,有二種盡:謂富貴則盡世所有,有即須求;貧賤則盡力所及,及則須覔。即知不定少多之物,但在竭盡其心。

△二、引俗類顯。

【疏】亦類彼享于克誠,馨於明德也。

【鈔】尚書云:鬼無常享,享于克誠。又云:至治馨香,感于神明。黍稷非馨,明德唯馨。彼以克誠之懇,明德之馨,感於鬼神;此以孝誠之懇,戒德之馨,感於聖賢。赴會垂恩,救濟存歿。

△二、釋下一句。

【疏】著盆中者,譯經訛錯,如何牀等可置盆中?應云著盂蘭盆供會之中也。

△二、供十方僧

【疏】供養二句者,正明行也。

△二、總釋經意二:初、疏自釋意。

【疏】據經本意,但以可受用物,供養大德之僧,不必雕鏤金玉,剪割繒綵,高聳欄架等也。

△二、引古釋成。

【疏】故三藏云:汝須物華四事,盆美八珍(房舍、衣服、飯食、湯藥為四事,食之米麵、味之鹽醋、果之李柰、菜之芥薑為八珍),歷十方而運想,澄一心而供養。

四讚勝田。

當此之日,一切聖眾或在山間禪定,或得四道果,或在樹下經行,或六通自在教化聲聞、緣覺,或十地菩薩大人權現比丘,在大眾中皆同一心,受鉢和羅飯具清淨戒,聖眾之道其德汪洋。

【鈔】疏科二:初科,指文意。

【疏】述曰:初二句,約人讚時而總標;末二句,以威儀讚人而總結。中間人法,有其五對,但文不次。

△二、依科釋義二:初、分對總釋,又二:初、開為五對釋。

【疏】謂處有山間樹下對,證有四果六通對,行有自利利他對(經行自利,教化利他),學有戒定對(各有其文),人有大小對,亦名權實對(聲聞、緣覺為實為小,十地、菩薩為權為大)。

△二、束為一對釋。

【疏】又總束之,不出人法,謂三學、三乘對也。從初至四果,禪定也;次從或在下,至自在教化,智慧也;皆同下三句,淨戒也。三乘,即聲聞、緣覺、十地大人也。

△二、逐難別釋二:初、釋同一心。

【疏】皆同一心,是意和合。謂受供時,皆同運慚愧殷重心,慈悲報恩救濟心。人雖位有凡聖,德有優劣,而所運心,一而無異,故云同也。

【鈔】皆同一心者,疏五義釋:一、慚愧心,崇重賢善,輕拒暴惡;二、殷重心,殷勤鄭重,離憍慢故;三、慈悲心,愍覆眾生,拔苦與樂;四、報恩心,念於施主,與福利故;五、拔濟心,資益施主、父母等故。經標聖眾,有聖之眾故;疏兼凡夫,於設會處有凡僧故。凡、聖總爾,故曰皆同。

△二、釋受鉢飯二:初、別釋經文,又二:初、釋經文義。

【疏】受鉢和羅飯者,鉢中飯也。梵云鉢多羅,此云應量器,和字訛也。今時但云鉢者,略也。

【鈔】鉢和羅者,經音義云:鉢和蘭,此云自恣食。此義為正,順經意故。

△二因會經題。

【疏】經題云益,即是鉢也。譯時隨俗,題之云盆,盆之與鉢,皆是器故。故三藏釋題,翻為救器。

△二、總指經意。

【疏】此一句經,正明自恣大德受盂蘭盆供也。

【鈔】此一段經,今詳分二:初正示勝田,後指喻歎德。示勝田中,初標,後釋。當自恣日,赴會聖眾,略示四德:一、禪定,謂得四禪及九定故;二、聖果,得預流等四道果故;三、經行,自喜法樂,念利他故,如經布絹之往來,名經行也;四、得通,六通自在,化眾生故。具此德者,謂聲聞、緣覺、十地菩薩。菩薩大人,位高難見,現比丘相,在大眾中。此三乘人,皆同一心,受自恣飯。後佛歎云:此三乘人,具清淨戒,聖眾道德,深而復廣,如水汪洋。

【疏】五、獲勝益。

有其供養此等自恣僧者,現世父母六親眷屬,得出三塗之苦,應時解脫,衣食自然。若父母現在者,福樂百年。若七世父母生天,自在化生,入天華光。

【鈔】疏科二:初科,指經文。

【疏】述曰:此一唱經,有兩節意:初一半者,蒙悲願之力而離苦;後一半者,蒙慈願之力而得樂,樂中有存亡之異。

【鈔】兩節意者,初二句文貫後節意。初節復有離苦、得樂二意,如經可知。

△二、依科釋義二:初、別資歿故,分二:初、父母親眷,復二:初、生身父母,又二:初、依經正釋。

【疏】初云此等自恣僧者,指前五對所說也。現世父母者,生此身父母也,非謂未亡名為現世,故指得益云出三塗。其現在未亡之父母,下自有文云福樂百年是也,不應重舉。

△二、指古說非。

【疏】三藏錯會,故作異釋,甚非文意。

【鈔】三藏錯會者,三句破古也。義淨三藏云:云何現在言出三塗?答:驗因知果故。若爾,次說現在,便是重繁,故錯會也。

△二、六親眷屬。

【疏】六親者,父母、兄弟、夫妻(或云男女不取兄弟)。眷屬者,一切姻戚,通於表裏。

【鈔】六親者,鄭氏注周禮云:父、母、兄、弟、妻、子也。善見論云:六親有二:一、父六親,伯、叔、兄、弟、兒、孫;二、母六親,舅、姨、兄、弟、兒、孫。皆是同姓義親,不雜餘姓也。眷屬者,親眷明屬,通於表裏,父母枝派也。

△二、離苦解脫。

【疏】出三塗解脫者,總名離苦也。衣食自然者,且翻三塗生於人天,故屬拔苦之文,亦可得樂屬於後也。

△二普利存亡

【疏】若父母下,明存亡得樂,文相可知。天華光者,天上妙華光明也,略快樂之相矣。

自下第二、教眾僧受供養之儀。

時佛勅十方眾僧,皆先為施主家呪願,願七世父母行禪定意,然後受食。初受食時,先安在佛前塔寺中,佛前眾僧呪願竟,便自受食。

【疏】述曰:此中,前半淨三業,後半具三寶。前中,呪願口業,禪定意業,受食身業。後中,塔前是佛,呪願是法,受食是僧,從他受而後食。法、律如此,即受字亦屬法也。塔者,邊國訛語,正云𡨧堵波,此云高顯處。此中,意通殿、塔,塔安舍利,殿安佛像。

【鈔】經家佛勅眾僧受供儀式:應淨三業,然後受食。呪願,語業;受食,身業。意業為先,起身、語故,而必有之,故略不言。其禪定意,屬所為機,不須雜於眾僧三業。如來在世,眾僧受供,安在佛前;如來滅後,安塔寺中,佛前供養佛故。眾僧呪願,即是法、僧,三寶具矣。呪願雖是僧語,本是佛說,僧但傳之,故屬法寶也。

【疏】自下大文第七,孝子領悟。

時目連比丘及大菩薩眾皆大歡喜,目連悲啼泣聲釋然除滅。

【疏】述曰:淨業既成,必知離苦,觀因驗果,聲響不差,故喜而止啼也。如處世刑獄,囑大力人,財賄既行,其心已喜。

【鈔】經言釋然除滅者,釋,解也。憂悲解散,心喜豁然,啼聲除滅也。

【疏】第八,慈母獲益。

時,目連母。即於是日得脫一劫餓鬼之苦。

【鈔】疏科三。初評議釋經二。初議經闕略。

【疏】述曰。目連聞經且是受教。施設盆供合在餘時。今說經次便云脫餓鬼者。譯經闕略也。

△二以理潤文。

【疏】應於正宗終處。敘結集家文云。爾時目連聞是法已。至七月十五日施設盆供。供自恣僧已。其母即於是日得脫一劫餓鬼之苦。則文義俱顯矣。

△二、引古釋意。

【疏】故三藏云:孝子既獻供於此晨,慈母乃除殃於是日。大哉聖力,速疾如斯!

△三、指陳餘義。

【疏】其餓鬼受苦年劫時分,待檢敘之。

【鈔】此一節,經結集序,致七月十五日目連設供之時,母於是日脫餓鬼苦也。次云目連復白佛言,顯是一會躡前而起,故云復白,不須加文。

【疏】自下大文第三,流通分也。

【鈔】流通分者,如何世尊於付囑遺法流通分中,普為大眾顯示盆會利益之相?逗令修學,奉親行孝,佛心平等,必不於正宗分中開示目連流通分中遺言示眾。若謂此經前後兩會說者,如何後會抑為流通?進退詳之,定是正宗。故目連云:若未來世一切佛弟子,亦應奉盂蘭盆救度父母,可為爾不?(為眾請法救度父母,非是請問受持遺法。)佛言:大善快問!我正欲說,汝今復問。乃至廣說設供救親利益之相。(非是付囑受持遺法。)正義釋者,此經一會,正宗分二:初別示目連救母方便,後普示大眾資親要門。初段如前,後段分二:初目連啟請,後世尊為說。說中分二:初讚印許說,後正答所請。答請分三:初教起勝行,二教起行意,三教常設會。隨文提舉,可知。

【疏】流通分中有三:一、申請。

目連復白佛言:弟子所生母,得蒙三寶功德之力,眾僧威神之力故,若未來世一切佛,弟子亦應奉盂蘭盆,救度現在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可為爾不?

【疏】述曰:說此語時,亦是設供之後,非一席之事,至畢鉢羅窟,方始總集為經也。目連愛其親而及他人,如潁考叔諫莊公也。

【鈔】潁考叔言,春秋傳廣略其要云:鄭武公娶姜氏,生莊公及共叔段。莊公寤生,驚,姜氏遂惡之(寐寤而莊公已生,故驚而惡之)。愛共叔段,欲立之(欲立以為太子)。亟請於武公,公弗許。及莊公即位,請京,使居之,謂之京城大叔(京城,今滎陽京縣也)。大叔完聚(完城郭,聚人民),繕甲兵,具卒乘(步曰卒,車曰乘)。將襲鄭,夫人將啟之(掩不備曰襲。啟,開也)。莊公遣使伐之,大叔出奔共(音恭,國名也。共國,今汲郡共縣)。遂寘姜氏于城頴(寘,置也。城潁,鄭地也),誓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既而悔之。潁考叔為潁谷封人(封人,典封彊者),聞之,有獻於公。公賜之食,舍肉。公問之,對曰: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未嘗君之羮,請以遺之。公曰:爾有母遺,我獨無也。頴考叔曰:何謂也?公語之故,且告之悔。對曰:君何患焉?若掘地及泉,隧而相見,其誰曰不然?公從之。公入隧中,其樂也融融(融融,和樂貌也)。姜氏出隧,其樂也洩洩(音曳,舒散貌也)。遂為母子如初。君子曰:潁考叔純孝也(純,猶篤也),愛其母施(音異)。及莊公

【疏】二、讚請。

佛言:大善快問!我正欲說,汝今復問。

【疏】述曰:初句標讚。大善快問者,深契聖心。後二句釋所以。以正欲說,即遇問詞,機感相投,潛通密應,故言快問。佛本意者,欲說孝道最大故,拔苦事重故,盂蘭法勝故,世尊覩眾勝緣機熟可教化故。

三、答請,於中有五:一、教起行。

善男子!若比丘、比丘尼、國王、太子、大臣、宰相、三公、百官、萬民、庶人行慈孝者,皆應先為所生現在父母、過去七世父母,於七月十五日、佛歡喜日、僧自恣日,以百味飯食安盂蘭盆中,施十方自恣僧。

【鈔】疏科二:初、釋孝順之人。

【疏】述曰:雖貴賤品隔,僧俗道殊,自非化生濕生,無不有父有母。慈烏鸚鵡,尚解思恩,豈況人倫,而不濟拔!

【鈔】雜寶藏經說:過去世時,雪山之中,而有鸚鵡,常採花果稻糓,奉盲父母。是時田主,案行苗稼,見諸禽蟲剪穀穗處,便設網羅,捕得鸚鵡。鸚鵡告言:田主!先有好心,言所種穀,要與眾生而共食噉。由是之故,咸來採取。如何今日,而見網捕?但以種子如父,田似於母,實語如子。田主如王,擁護由己。我等如民,依之而住。田主聞已,即放鸚鵡。佛言:田主者,舍利弗是。盲父母者,今淨飯王摩耶夫人是。取穀鸚鵡者,我身是也。慈烏如常。

△二、釋孝順之行二:初、總釋孝行,又二:初、正釋經意。

【疏】孝子利害,已具懸談,既識是非,須依正道,故云應先為所生等也。

△二、因辨藏攝。

【疏】據制令,必為不為,即是違制,故亦當於制教,是以前判亦屬律藏。

△二、縱奪釋成。

【疏】然佛無悲喜,今於此日示現歡喜者,應機緣也。以佛本出世,只為勸人修行,見人造惡則悲,見人修善則喜。今比丘九旬加行日滿,倍更懇誠,三千界中,皆同如此,稱佛本意,寧不欣歡!此日設供,其福甚矣。

【鈔】九旬者,六藝論云:黃帝佐官大撓造甲子,立干神十,謂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支神十二,謂子、丑等。支干合數,干盡為旬,謂甲子、乙丑乃至癸酉而為一旬,餘甲戌等例知。三月安居,故成九旬。三千界者,具云三千大千世界,謂四大洲、日、月乃至初禪,各有一千,以鐵圍山總而圍之,量等二禪,名小千界。復以十箇小千是一萬,百箇小千是十萬,千箇小千是百萬,以鐵圍山總而圍之,量等三禪,名中千界。復以十箇中千是千萬,即此千萬總為一億,百箇中千是十億,千箇中千是百億,此千中千即是大千世界,以鐵圍山總而圍之,量等四禪。以大兼小,合此小千、中千、大千,名為三千大千世界也。

○經言:善男子者,成就信等諸善根故。比丘者,正云苾蒭。言含五義:一曰怖魔,初出家時,魔宮動故。二曰乞士,乞食濟身,乞法資道故。三曰持戒,漸入僧數,持淨戒故。四曰淨命,不依於貪,邪活命故。五曰破惡,漸依聖道,滅煩惱故。尼者,女聲。女具五德,名苾蒭尼。宰相者,宰,主也;相,助也。為主割斷,助於君故。三公者,起自周時,謂太師、太傅、太保也。公,正也。有功之臣,忠正無私曰公。百官者,百司之官。官,公也,觀也。依公執政,觀察人情,決斷是非也。萬民者,兼有位者,萬類人民也。庶人者,庶,眾也。無位之眾,故曰庶人。總有十類。行慈孝者,如經可知。

【疏】二、教發願。

願使現在父母壽命百年,無病,無一切苦惱之患,乃至七世父母離餓鬼苦,生人天中,福樂無極。

【疏】述曰:所修必假行門,所獲必由心願。願者心之樂欲,欲得存歿咸安。存者保壽於人閒,常無病惱;歿者遷神於天上,永絕冥塗。行願相資,無所不利。

三教常作

是佛弟子修孝順者,應念念中常憶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憶所生父母,為作盂蘭盆施佛及僧,以報父母長養慈愛之恩。

【疏】述曰:是佛弟子修孝順者,反明非佛弟子及不孝順者,即任不設盆供也。念念常憶者,無終始也。長養是事,慈愛是心,故前起行及發心願以報之也。餘文可解。三藏云:父母結愛,既念念不去心;孝子報恩,須年年不絕供。

【鈔】念念常憶者,孝無終始也。逆推孝行,法爾常規,故無其始;順推孝行,盡未來際,故無其終。所生父母者,意說其子所有生身父母也。

【疏】四、勸受持。

若一切佛弟子,應當奉持是法,

【疏】述曰:智度論云:信力故受,念力故持。今云奉者,即受之義。應當者,勗此二力。

【鈔】此下,流通分也。復分為二:初二句世尊付囑,後三句眾喜奉行。今初,若凡、若聖,在家、出家,信佛弟子,汝等應當奉行其事,利益存亡,受持其教,領納文義,故經云爾。

【疏】五、喜而奉命。

時,目連比丘四輩弟子歡喜奉行。

【鈔】疏科二:初、釋四輩弟子。

【疏】述曰:四輩者,僧、尼、士、女,或云人、天、龍、鬼,疑故兩存。

△二、釋歡喜奉行。

【疏】然凡厥生靈,皆依恃怙,故父母恩均於天地,此雖至孝,不得其門。今受神方,信知靈驗,必能除七世之所難,報二親之劬勞,自知心有所之,是以歡喜承命。

【鈔】自知下,之至也。四輩弟子聞佛說已,自知孝心而有所至,是以顏舒而歡,心悅而喜,承佛勅命,信受奉行。

○經言四輩弟子者,藥師經云:比丘、比丘尼、清信士、清信女。然四眾、四部、四輩,經論常談。疏中二解,初是後非,不須兩存。智生師後名弟,解從師生名子,故名弟子。天親菩薩釋伽耶山頂經云:歡喜奉行,有其三義:一、能說人清淨,二、所說法清淨,三、依學之者究竟得果清淨。由此三義,歡喜奉行。乃為偈曰:

盂蘭盆奧旨,  略釋讚幽邈。
福利自他親,  度苦證常樂。

佛說盂蘭盆經疏孝衡鈔卷下(終)

經疏鈔音釋

經疏

剎法師

(舊本作利字,悞。)



(巨隕切。迫也。又音郡。)

有解招難

(舊本六慈恩有解,今勘浙本及川本古疏,皆無慈恩字。況慈恩法門宗匠,必時人不敢容易指斥,故從而削去。)

鴻臚

(下音閭,九寺名也。鴻,大也。臚,陳序也。言大陳序所須,以禮待外國之賓也。)

菉菽

(音綠,叔豆也)



(音撫,拍也。)

簞瓢

(上音丹,竹器也。下毗消切,蠡也,即匏片持水耳。)

弄腦

(舊本作挊,義同。)



(音儒,短衣。)

蚤蝨

(音早瑟。)

厭課

(上音魘,塞也。課,責也。當二親齋忌,無至誠脩福,但厭塞人之課責,故為之耳。)

揣食

(上,初委切,私取也。又準藏中本經音義,亦團呼之,攬取也。)

豈料

(料量也。豈料者,不能測量也。)

居然

(上音基,語助,出禮記注文。)

膏腴

(音高。俞,肥也。)



(音兮,名甘口鼠,好食牛角。)



(音鶻,本下革切,語忌也。)



(苦外切。準四分律行事鈔云:糩果柔脩淨。音義指歸云:糩,麤糠也。果子殼如糠。注云:松柏之子也。)

蘇荏

(下音稔。說文:桂,荏蘇也。)



(音陵,芰也。)



(音定,燈也。)



(音了,火也。)

汪洋

(深大也。)

財賄

(下音晦,財也。此喻時人所忌,然疏文盛行,未敢輒改。)

潁考叔

(上,庾頃切。說文:水出潁川陽城也。鈔:申引春秋云:潁考叔為潁谷封人。注云:典封疆者。春秋疏正義曰:周禮:封人掌為畿封而樹之。鄭玄云:畿上有封,若今時界也。言潁谷封人,皆以地名封人。蓋封人職典封疆,居在邊邑。潁谷是國之邊邑也,如今之守邊城寨主。)



(許六切,勉也,勸也,即勸勉信念二力。)

今受神方

(結前目連問教。)

信之靈驗

(結前設供獲益。)



載,則也

(上音再,則也,即是語助,與且字同,不須云荷載。)

鉢剌

(下音辢,梵語彈舌呼也。)

隋煬

(下音漾,隋朝帝號。)



(音青,廁也。)



(音俄。)

和和

(二皆去聲,呼之應聲也。)

厭課

(厭。去聲。疏音義中音魘,別作一義解,詳義取捨。)



(敕六切,積也。)



(舊本疏中作廂,傳悞鈔文,隨而解釋。今依古疏勘定,改正作箱,故引毛詩并注證之。)

易繫辭

(繫音係,聯也。舊本鈔引千字文注解:二人同心且非經史,況彼人姓管名寧字幼安,又將一人名字分作兩人說之,難為依據。故今從周易繫辭并注文改正耳。)

安居

(此段鈔文,數處差悞,極害義理,已依律中改正。其餘義稍可通,故存舊說。)

浮囊

(下奴當切。有底曰囊,無底曰槖。此所引涅槃經,有五重乞喻,五篇罪犯。今次第引之,配合可解。)

至治

(下音雉,舊作理字者,以唐高宗諱治,故作理呼,今依尚書正文也。)

亟請

(上音器,數也。)

完聚

(上音洹,兮也。)

舍肉

(上音捨,置也。)

遺之

(上去聲,呼贈也。)

已上兩卷音釋,並依原本,略取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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