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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358
金光明經文句文句記會本卷第一

北涼三藏法師 曇無讖 譯經

天台智者大師說文句門人灌頂錄

四明沙門 知禮 述文句記

雙徑沙門明得會句并記入於經文

【記】吾先師昔居寶雲,嘗講斯典。其徒繁會,競錄所聞,而竊形卷軸。況筆寄他手,反覊乎曠遠之旨。至於援證經論,辭多舛謬。予每一臨文,不能無慨。近因講次,憶其所領大義,撰成記文。仍採孤山索隱中俗書故實,用為裨助。庶覽者不以事相之關情,但思理觀之為益。時天聖五祀臘月三日記。

【記】將釋此經文句,大科分二:初、釋題,二、入文。釋題二:初、正標題目。

【文句】金光明經文句

【記】金等四字,即所釋也。文句二字,是能釋也。所釋經題,委在玄義。能釋文句者,文即經文,句謂章句,亦句逗也。即以章句,節其經文,令其詮旨,各有分齊。故荊谿云:以由釋題,大義委悉,故至經文,但粗分章段。題云文句,良由於此。然立此二字,蓋謙辭耳。若觀釋經,大義非少。又解:諸經皆稱文句,乃是通稱,故以經題,簡之令別。

二,能說師號。

【文句】天台智者大師說。門人灌頂錄

【記】住處得名,如常所辨。

二、入文二:初、定。三分二:初、的指所傳。

【文句】此四卷文,總有十八品。

【記】異於真諦所譯七軸二十二品,故指四卷十八品也。世有足囑累為十九品者,謬也,以諸譯本皆無此品故。

二、正判三,分二:初、引諸師判二:初、總舉不同。

【文句】舊來分割,盈縮不同。

【記】盈者,進也。縮者,退也。盖言諸師分割三分,進退不同也。

二、正明所判三:初、江北師。

【文句】江北諸師以初品為序,壽量下訖捨身為正讚,佛為流通。正文又三:壽量下是正說,四王下大誓護經,除病下大悲接物。

【記】以四王等,各於佛前發願擁護,說聽之者,故云大誓護經。流水長者除病救魚,薩埵大子捨身飼虎等,為大悲接物。此師之意,與下真諦,新舊雖異,大意是同。

二、江南師。

【文句】江南諸師以初品為序,壽量下為正,四王下十三品為流通。

【記】與今分節三分似同,但昧壽量半品屬序耳。

三、真諦師二:初、判。又:

【文句】真諦三藏分新文二十二品,初品為序,壽量下至捨身十九品為正,後兩品為流通。

【記】真諦三藏於梁世重譯此經,名金光明帝王經。更加四品,謂三身分別品,滅業障品,陀羅尼淨地品,依空滿願品。足讖本十八,凡二十二品,而出疏解釋,故云新文等也。

二、明義。

【文句】真諦釋云:壽量明師果,懺歎兩品明弟子因。授記是弟子果,除病是師因。四王下,正論力用。前師果弟因既為正,後師弟因果何得為流通邪?

【記】仍斥江南。以授記除病,悉在流通,故云後師弟因果等也。合云師因弟果,現文似倒。

二、示今師意二:初、約理破諸師二:初、總斥人情。

【文句】今師謂分文本是人情,人情咸謂序未辨道,流通歇末,不得論師弟因果,是義不然。

【記】正斥真諦,義兼江北。以此二師,判師弟因果,並在正宗。意謂序分,全未辨說修證之道;至流通分,道味已歇,微末而已。故總斥云:是義不然。

二、別示經意二:初、立意二:初、明三分互通。

【文句】夫三段者,不可杜斷隔絕。序本序於正,通序則有三義。正本正於序,通正亦三義。通本通於正,序通亦三義。上中下語皆善故。

【記】杜,塞也。三分共成一經感應,豈得義理互不相兼?如初序分,敘述發起。若不關於下之二分,何名正通之序?正是序中所發所述,復是流通所宣流布。不爾,何名一經正說流通一段?若捨序正,為通何法?是故三分各具三義。上中下語,即七善中時節善也。妙經云:初中後善。若其杜絕,何名善耶?

二,眾機徧益。

【文句】又眾生得道,根性不定,何容序無滋味,流通歇末邪?既不歇末,說師弟因果,亦應何妨?如序中說正,亦應無妨。流通中有正意,彌是督勵宣行,不乖經意。

【記】經所被機,益有遲速,不必皆在正宗悟入,故云根性不定。何容序分全無法味,通中法味歇滅微末耶?既其不然,於流通中說流水因及信相果,復何所妨?彌,益也。督,率也。勵,勸也。

二、引經。

【文句】又法華中,明阿私仙是師因,持品授弟子果記,諸師咸判是流通。此有其例,於義無妨。與奪由人,不須苦執也。

【記】師,即釋迦也。達多品中,明佛往劫,以國王身事阿私仙,求大乘法,故曰師因。持品授記波闍耶輸等成佛劫。國,即弟子果。古諸法師判法華經,自法師品後,皆屬流通,而人共許。此與江南判今流通,有師弟因果,其意齊也。故云於義無妨。然不可定執,故云與奪由人。

二、據義分今部二:初、分經二:初、定;三、分文。

【文句】今從如是我聞入壽量,訖天龍集信相菩薩室為序段。從爾時四佛下,訖空品正說段。從四王品下,訖經流通段。

【記】今分三分,大同江南,但序盈半品,故引三師,但破真諦。

二、示三分義二:初、正示。

【文句】序者,序將有利益。正者,正當機辨道。流通者,流名下注,通名不壅。欲使正法之水,從今以注,當聖教筌罤,不壅於來世。

【記】將者,當也。正宗流通,在序分後。今序當有二分之益,故云將有利益。正當機者,當是對義,即正對機緣,辨說常果懺讚之道也。筌,魚笱也。罤,兔罝也。筌罤喻言教,魚兔喻義理。欲使言教流至將來,正像末時,常令群生取於義理,故云不壅於來世也。

二、引經。

【文句】經曰:上中下語皆善。即此義也。

【記】二、釋難二:初、立難。

【文句】疑者云:序分何得入正品中?

【記】既稱序分,合齊序品,安得復入正宗,壽量半品餘耶?

二、釋通三:初、引他部例。

【文句】眾經例爾。如維摩無序品,序在正說中;大品正說,在序品中;涅槃序分,入正品中。眾經皆然,不以為疑,何獨惑此?

【記】淨名經以佛國因果以為正宗,既無序品,諸師乃將佛國半品而為序分。若大品般若序品中云:佛知眾會已集,告舍利弗:菩薩欲以一切種智知一切法,當習行般若波羅蜜等。如此說者,已是正宗,而文在序分。若涅槃經當壽為正,既無序品,乃以壽命品中集眾為序,此約北本也。若南本者,謝公治定,乃取壽命集眾之文,題為序品。此等三經,或序入正,或正入序,諸師分解,不以為疑,安得獨疑今判序分入壽量中耶?

二、明此經意。

【文句】斯乃出經者,意為四佛斷疑,孤然而起,其文嶄絕,引序分安壽量中。

【記】斯乃出自集經者節品之意。蓋以若將壽量品題於天龍集信相室後安者,則令四佛斷疑之文,孤然而起,故云嶄絕。嶄,鋤銜切。嶄巖,山貌。若文孤起,則如山巖之險絕,不相連屬也。為此之故,安壽量題於序段中也。

三、約今意結。

【文句】今從義便,不得齊品分割也。

【記】品雖屬正,義當序分,豈順標題,令義失耶?

【記】二、正釋經,三,分二:初、序,分二:初、品題。

金光明經序品第一

【記】句文分二:初、釋序二:初、標三義。

【文句】序有三義:一、次緒,二、敘述,三、發起。

【記】經之序分,義合有三。諸部之中,或秪一二,盖闕略也。今經與法華等諸大部中,皆具此三。

二、釋三義。

【文句】次緒者,居一部之初,冠眾說之首,故言次緒。敘述者,敘於方將,述於當益,故言敘述。發起者,發其信心,起於教也。一段經文,含此三義,故題為序品。

【記】緒,謂繭之緒也。凡繭之抽絲,先抽其緒,緒盡方見其絲。今以五事在初,如絲之緒也。冠,去聲。呼敘方將述當益,盖言敘述當時,有正宗流通之益,故此序述下一十七品也。發,謂開發物機之信也。起,謂興起聖應之教也。此序即以現瑞,駭動物情,令信心顒顒,教必深益。

二、釋品二:初、舉梵翻名。

【文句】品者,梵語稱為䟦渠,此為品也。

【記】二、就名釋義二:初、正釋。

【文句】品是類義。此中文句,氣類相從,節之為䟦渠。

【記】此中文句,俱在經也。以能詮教,皆用四法,謂聲、名、句、文。此有二種:佛世、滅後。若約佛世,八音四辯,梵音聲相:此一是實,名、句、文身,但是聲上屈曲建立;此三是假,聲屬色法,名、句、文身,屬第三聚不相應行。毗曇十四,成論十七,瑜伽二十四種。此則大小二宗,所立有異。名、句、文者,唯識云: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文即是字,為二所依。若約滅後,諸聖結集,彼土貝葉,此方黃卷,其中所載名、句、文者,皆依形顯色法建立也。今略舉此二,具足應四。氣類相從者,如以四法同明發起等義,故節為序品;乃至同明讚佛之義,故節為讚品。今雖釋序,而品義貫下。

二、引例

【文句】例如律中有篇聚,毗曇有犍度爾。

【記】律論二藏,文句氣類,咸有篇聚、犍度之節段,猶經之品類。篇聚者,謂五篇六聚:一、波羅夷,二、僧殘,三、波逸提,四、提舍尼,五、突吉羅,此謂五篇也。於僧殘之下加偷蘭遮,即名六聚。若於吉羅更開惡說,復為七聚。毗曇者,具云阿毗曇,此云無比法,即論藏也。犍度,此云法聚,亦以氣類相從之法聚為一段也。如八犍度論,謂:一、業犍度,明三業;二、使犍度,明百八煩惱;三、智;四、定;五、根;六、大;七、見;八、雜。思之可見。

二、經文二:初、分三序。

【文句】從如是下,是次緒。從是時如來下,是敘述。從其室自然廣博嚴事下,是發起。

【記】此雖分三,至下,消文,但束為通、別二序。

二、釋三序三:初、次緒二:初、泛論名數二:初、明數不同二:初、正明數開合。

【文句】次緒之序,舊云五事,地人開佛,是為六事。

【記】地人者,弘地論師也。六事者:一、所聞法體,二、能持人,三、聞持和合,四、說教主,五、依止處,六、聞持伴,或七則離於我聞,或五則合於佛處。

二、兼示眾是非。

【文句】此經天龍集信相室,不聞前序,不聞後夢,亦得是同聞,亦得是非也。同聞眾少不次第云云。

【記】此經正談。常壽之宗,在信相室,故諸天龍及諸菩薩,於此集聽。說意四佛不現,理合其眾退散。靈山說序,夢中金鼓,時處既異,故皆不聞。約聽常壽,得是同聞,不預夢等,故非同聞。以說此經,時處不定,故同聞眾,不如諸經安布次比也。若義淨新譯最勝王經,列同聞眾,不異諸經。大師懸知梵本將至,故注云云。

二、立名多種二:初、列釋異名。

【文句】此之五六,亦名印定序,三世諸佛經初皆安如是故。亦名通序,與諸經同,亦為通名作本故。亦名經後序,結集者所置故。亦名經前序,遺囑令安故。亦名破邪序,對破外道阿慪故。亦名證信序,令聞者不疑故。

【記】凡有六名,皆上句標名,下句釋義。印定義者,以如是等文,如世符印,見此冠首,知是佛經。故大論云:非但我法如是,三世佛經初亦然。為通名作本者,金口所談,皆安如是,故通名經。經後序者,結集時在說經後故。經前序者,以佛遺囑,令安經首。故大論云:佛將涅槃,阿難問佛:一切經首,當作何語?佛答:阿難應云: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方某國,與某大眾。破邪序者,以一切外經,皆以阿慪二字冠首。阿之言無,慪之言有。以其所計,此二為本。顯於部內,不出有無,故立如是。對破邪執,不如不是。證信序者,大論云:何以不直說般若,而說住王舍城?答:說時方人,令人信故。

二,結歸四悉。

【文句】天台師云:總此六說,都是四悉檀意也。諸佛諸經,同是世界悉檀也。經前經後,為利來世,是為人悉檀也。對破外道,是對治悉檀也。信順無疑,是第一義悉檀也。

【記】天台師者,章安對彼舊解,故稱智者為天台師。四悉檀者,悉是華音,以徧為義;檀是梵語,此翻為施。諸佛聖人,常以歡喜、生善、破惡、入理四種之益,徧施眾生,斯是感應之通相也。此之次序,金口令安,即是應也;即被滅後一切機緣,即是感也。而其一序,有六名義,其意如何?今以四種悉檀收之,則一一名義,皆有所歸也。故初、二二名,是世界益,施眾生也;三、四二名,屬於為人;第五、破邪,是對治法;第六、信理,屬第一義。此四既未判於深淺,即當四教各具四也。

【記】二、正釋經文二:初、依經釋五義,二、明闕同聞義。此依地論師六事分文故。若依五事,現文唯四。就初為五:初、法體。

如是!

【記】文二。初、舊解二:初、引諸師釋四:初、舊解。

【文句】舊解:如名不異,是曰無非。阿難所傳文句,似瀉水分鉼,與佛一種,故不異稱如。文下之理,𠃔當無謬,故無非曰是。略而言之,文如理是。

【記】二、肇師。

【文句】肇師云:如是者,信順之辭也。信則所聞之理會,順則師資之道成。

【記】三、真諦。

【文句】真諦三藏云:如是者,決定也。數決定,理決定。佛說此經,有若干文句,若多成增謗,若少成減謗。阿難傳之,如瀉水不多不少,故數決定。佛說無相之理,不有不無,若有墮增,若無墮減。阿難傳之,無增無減,故理決定。

【記】四、龍樹。

【文句】龍樹解:如是者,信順之辭也。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

【記】其四文義,皆悉可見。至判四悉,方定深淺。

二,以四悉判。

【文句】此之四解,各據一悉檀意。舊解語總不顯文詮何等理,為如何等理,為文所詮,為是既不顯了,只是世界悉檀意。肇師據信順是為人,三藏文理決定為對治,龍樹信順如是為第一義云云。

【記】今明聖法若多若少,若總若別,無非感應。感應不出四種悉檀。前判次序六種名義,是總是多;今判六事一一感應,是別是少。故如是二字,諸師異釋。今天台師用四悉檀而會釋之,各得如來感應一意,豈同世諍是一非諸?舊解二字,雖對文理,不分大小,其語通總。又無生善三益之相,但得授受不謬之益,故屬世界也。肇師雖有會理之言,亦不簡真俗,但生信順資稟之善,故屬為人。真諦文理,亦未分別,而論決定,離增減惡,故成對治。龍樹信順,雖同肇師,而言信者,言是事如是,此則能彰三諦之義。是事即俗諦,如即真諦,是即中諦。此於一句,巧示三諦,當第一義也。注云云者,令如向辨。

二、今釋二:初、約教;二、觀心。此之二釋,即教觀二意,雙美而談,逈出諸宗,功由此也。初文分二:初、通。

【文句】今作通別二釋。佛如法相而說,阿難如聞相而傳,故言如也。佛如法相而解,阿難如海量而受,故言是也云云。

【記】約說、約傳明如,約解、約受明是。此既通釋,貫下,別釋。必該四教,故知法相是四所詮,佛是宣說四教之主,阿難是四聞持之人。當分而言,四皆海量。

二、別釋三:初、迭明破立。四、即是四教,一一破前不如不是,方立本教如是之義。初、破邪立正。破外道邪,顯三藏正二:初、破邪。

【文句】別釋者,外曰:阿慪稱吉,文乖其理故非如,理異其文故非是,不可見阿慪在初,而中後皆吉也。

【記】阿慪稱吉者,百論明外道問內弟子云:佛說何法?答云:略說二種:惡止、善行。外曰:汝經有過,初說惡故,是不吉;我師經法,初說吉故。如廣主經等,初皆言吉,以初吉故,中、後亦吉,故曰阿慪稱吉也。文乖等者,以正破邪,不如不是。經初標吉,而部內所詮,唯是邪見,此文乖,理非如也。邪見即不吉,豈稱阿慪?此理異,文非是也。故百論破云:是吉是不吉,此是邪見氣也。

二、立正

【文句】文如其理,故言如;理如其文,故言是。

【記】三、藏教中。文理相稱,以無常生滅之談,稱無常生滅之理,曰如此理,稱文曰是。

二、破異立同二:初、破異。

【文句】今謂三藏經初云:如是二諦,各異故非如,理淺故非是。

【記】欲彰衍理,先斥藏非。實有之俗,而為能詮,不即真諦,故非如也。所詮之真,不含中理,淺故非是。

二、明同。

【文句】摩訶衍二諦相即故言如,理深故言是。

【記】通談幻有。當體即空,不異名如。即空之真,能含中道,不同三藏。析空定淺,故理名是。通教必通別、圓二教,故文標云摩訶衍也。

三、破淺明深二:初、破淺。

【文句】今謂三人同聞而各解故非如,證入優劣故非是。

【記】欲明別理,先斥通非。通教三乘同聞即空,而鈍菩薩同二乘解。利根聞空,不但空有,兼能空空。既此各解望別,非如空中兩證,證空尤劣,比中非是。

二、明深。

【文句】唯菩薩所聞者為如?菩薩所到者為是?

【記】別教不通二乘脩學。雖復廣攝微塵之眾,唯菩薩根皆聞佛性,次第脩入,既無異解,故得稱如。無不證中,故稱為是。

四破離立中二:初破離。

【文句】今謂離邊明中之文則非,如出二諦之外有中道則非是。

【記】欲明圓理,先斥別非。別雖談中,中唯佛果。雖復變造九界因果,九非性具,須緣中道次第斷盡,方成佛界。佛與九異,故不名如。初觀出俗,次觀出真,至第三觀雙出二諦,方證中道。中不即邊,故非是義。

二、明中。

【文句】文字性離,即是於如,故言如。一切法即佛法,名之為是。

【記】能詮文字,性本忘離,與理不異,故稱為如。唯空唯有,唯色唯心,一一皆中,無非佛法,故名為是。文如理是,義究竟成。

二,結成四教。

【文句】初破邪明正,即三藏經如是。次破異明同,即通教經如是。次破淺明深,即別教經如是。次破離明中,即圓教經如是。

【記】問:前釋四教,通真含中得名理深。今結四教,別教乃云破淺明深,豈可通教真中俱淺?答:通理雖深,為攝二乘及鈍菩薩,故兼淺理。今結別教,獨菩薩法唯談深理,故以唯深破於兼淺,與前列釋義不相違。

三、示部,具四。

【文句】此經既是方等,通被根性不同,作種種說,無咎。

【記】二、觀心。

【文句】觀心解者,觀與境冥故為如,境即正觀故為是。經言:如此觀者,即是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即其義也。

【記】以圓三觀,觀於陰等。脩惡之心,即是性惡,名惡法界,無法不收。體是三德,復名三諦。稱諦而照,觀境不異,故名為如。境即正觀者,境是本覺,起為始覺,雖分新舊,覺體不殊,故得名為境即正觀,是義方成。若不爾者,境照境等,四句豈立?經言等者,若觀頑境,偏小忘心,假立真如等,皆名邪觀。今茲正觀,雖非約行,行人若欲攝事成理,即聞而脩。必須於所觀心,簡於十境,陰境常有,餘九待業。於能觀觀,須識十乘,上根脩一,中根至七,下根具十。若自未解摩訶止觀,當依師友一一咨詢,明識藥病,方可脩之,勿謂一句脩行即足。下去觀解,準此應知。

二,聞持。

我聞:

【記】文二。初、舊解三:初、舊師。

【文句】我聞者,舊云:阿難不師心,親承佛旨,故曰我聞。

【記】外人我見,故多師心。阿難師佛,故唱我聞。

二,真諦。

【文句】真諦曰:我是器義:一、散心名覆器,無聞慧故;二、忘心名漏器,雖得而失,無思慧故;三、倒心名穢器,非而謂是,無脩慧故。阿難無三過,唯是善好器。親承有在,故言我聞。

【記】我能受持佛所說法,故是器義。簡三非器,顯成三慧。雖未分於四教慧別,然釋我聞,尤過舊解。

三、釋論。

【文句】釋論云:耳根不壞,聲在可聞處,作心諦聽,因緣和合,故稱聞。阿難與聽眾述佛遺旨,親承不謬,故言我聞。

【記】彼明耳識從四緣生:一、空,二、根,三、境,四、作意。今云不壞是根,可聞處是境,諦聽是作意,唯闕空緣。下云因緣和合,義可兼之,即四緣和合,方發耳識。不言耳聞,稱我聞者,我是耳主,故新云耳識九緣生,備於唯識也。

二、今釋二:初、約教釋二:初、我聞各釋二:初、明四我。

【文句】師釋:我有四義,謂我,我我,無我無我,我我無我,而不二真我,義配四根性人云云。

【記】此我我等,例於大經生生等四句而立。然我是假名,攬陰而有。陰法既有生生等四,我隨實法,豈不然乎?如釋生生云:大生生小生,此乃生滅生於生滅,攬生滅法成生滅我,故例生生成於我我。雖是空觀,而非體空,是故三藏富於初句。又復應知假實生滅,眾生本爾而不覺知,今稟此教,稱本而觀。豈唯此教,下三皆爾。通教實法,生即不生,故陰中我即無我也,故屬次句。別人知陰不生而生,是故觀於無我而我。盖由此教元知真我,見慢盛故,初觀無我,次破無我,建立於我,後入真我,是故此教當第三句。圓人即達現前假實不生不生,攬常住陰而成真我。我既即中,二諦皆趣,故云我無我而不二真我義,是故此教當第四句。教本被機,故四我義配四根性,令後說者如上分別,故注云云。

二、明四聞。

【文句】聞亦四義,謂聞、聞聞、不聞不聞、聞不聞不聞,配四教法人云云。

【記】我是聞主,聞是我用。主是假人,用是實法。然若解主義,則聞義自顯。但主是總論緣起,聞乃別從說聽,不無少異。從聞因緣而有餘聞,故曰聞聞。既從緣生,終歸壞滅,此聞生滅也。聞無四性,當處無聞,故曰聞不聞,此聞無生也。真雖不聞,俗中有聞,故曰不聞聞,此聞無量也。二諦即中,故云不聞。中亦叵得,復云不聞。四十九年不說一字,何有中邊而可聞耶?此聞無作也。注意同前。

二、我聞共釋三:初、聞者;四、能。

【文句】有四種阿難,謂:歡喜阿難,賢阿難,典藏阿難,海阿難。為四種緣,立四種名。

【記】三藏教中。阿難一身而有四德,故受四名。典藏出阿含,餘三出正法。念今演小名,對於四教,義與名合。阿難,梵語歡喜,華言佛成道夜生,舉國歡喜,因以為名。從緣立名,符生滅法,傳持三藏,宜用此名。通教所說,體事即理,異凡俗見,宜用賢名。別教正談,塵沙佛法,多所主領,宜典藏名。圓教始終,詮法界理,既深且廣,宜用海名。

二、能承四佛四:初、三藏。

【文句】歡喜阿難是我,我用聞聞。親承丈六身佛,持三藏法,故言我我聞聞。

【記】此教析法,空不含中,故見佛身唯是丈六。

二、通教

【文句】賢阿難,是我無我,用聞不聞?親承丈六尊,特合身佛,持通法故,言我無我,聞不聞。

【記】觀既體法,顯二種空,謂但、不但。鈍根菩薩同二乘人,唯見但空,無中實故,非色心本。故佛元由誓扶殘習,幻出身智,終歸灰滅。色有分齊,故云丈六。若利菩薩受別、圓接,解不但空。空是本覺中實之體,是玅色心。佛位證得所有身智,稱體無邊,故名尊特。尊崇奇特,亦名報身,秪一佛身。由利鈍機,見二種狀,故云合身。通教佛身,須作此辨。應了鈍根見佛,縱高十里乃至百億,以依但空,亦非尊特,有分齊故。若利人見丈六、八尺,既依中道,亦無分齊。是故下文金龍尊王偈讚三十二相文句解云:正歎尊特。

三,別教。

【文句】典藏:阿難是無我,我用不聞聞。親承尊特身,佛持別法,故言無我,我不聞聞。

【記】此教初心便聞但中,中雖不具九界依正,非無佛界妙色妙心,是故見佛唯無分齊尊特身也。此教始終不共二乘及住空菩薩脩證故也。

四,圓教。

【文句】海阿難,是我無我而不二,用不聞不聞。親承法身佛,持圓法故,言我無我而不二,用不聞不聞。

【記】此教所說世間相常,故一切法無非中道。雖與別人同見尊特,彼兼別脩,此皆性具。故龍女云:微妙淨法身,具相三十二。欲彰全性,是故從勝特名法身。故此教人觀性德苦樂而興與拔,以即理毒害為所消伏。脩得三因,名性德行;報應二身,即名法身。盖欲以性而泯於脩,苦則即拔無拔,毒則即消無消,行乃即修無修,佛乃即證無證。阿難傳此無作四諦,即說無說,是故親承法身佛也。

三部有四機。

【文句】此經通三乘說聽,一音各解,故須分別云云。

【記】問:上明四教,今那但云三乘說、聽?答:以三乘中,聲聞、緣覺,須論藏、通;若明菩薩,須該四教。三乘總論,四教別辨。聽既三乘,說必四佛。既一音各解,亦一身異見。前明合身,其意在此。

二、約觀心解。

【文句】觀解者,若作攀上厭下觀,是為我,我聞聞。若作析體兩種,從假入空觀,皆是我,無我,聞不聞。若作從空出假觀,是無我,我不聞聞。若作中道觀,是真我,不聞不聞。

【記】以上我聞各四句義,就於行者心觀辨之。攀上等者,是有漏禪六行觀也。攀上淨玅離,厭下苦麤障,約於九地迭論上下。我我聞聞,是三藏中生滅俗境。前約三乘知解生滅,觀之入理;今就凡夫不知而脩,但成世禪。既是俗境,知與不知,法本生滅,故當生生句。今宗解之,或從所化機,或約能觀觀,析體二觀,俗異真同。前約俗異,故將析法別對初句;今就真同,故以析體共對次句。後之二觀,不殊前對。又前約教,我聞四句可對四人;今論脩觀,須就一人一念而照。故釋籤一心三觀,於一念心見四四諦,尚具四趣,豈闕世禪?故說必次第,約人辨相;故脩無前後,唯成圓觀。故

三、和合

一時。

【記】文二。初、舊解二:初、肇師。

【文句】一時者,肇師云:法王啟運嘉會之時也。

【記】啟,開也。運,謂時運。嘉,善也。會,合也。即是機應善合之時也。

二、真諦二:初、敘彼立義。

【文句】三藏云:高時下時,皆是若過若不及,不堪聞法。唯有平時,即是一時也。

【記】此解同肇,以合釋一,而但就機論不高下合應之心也。若諸眾生心不高下中平之時,即是與佛合一時也,故云平時即是一時。

二章,安釋成。

【文句】私謂高時慢心不行,下時躭荒五欲,不耽不慢,是平時也。

【記】言私謂者,大師滅後,頂師記錄此文句時,自加此釋,事非公灼,故言私也。蓋慮後人不解真諦高下之義,故為釋出。高謂慢心,自恃陵他,不能奉行佛之道法,故云慢心不行。下謂躭戀五欲,荒迷不捨,何能受道。此之二心,最為道障,欲令今人不躭不慢,脩於平時,即感聖也。

二、今釋二:初、約教二:初、約因緣總釋。

【文句】師釋:眾生感法佛慈,赴教機應之時也。

【記】感應,因緣合一之時也。不明感應與誰論一,未分三諦淺深之別,故當總釋。

二、約諦智別釋二:初、釋時。

【文句】亦是發真見諦之時也,亦是法眼明朗照世之時也,亦是佛眼照中之時也云云。

【記】問:諦智但在機,感應該生佛。雙隻既不同,如何論總別?答:智即是機,諦即是應。智諦合時,名感應一。何者?佛以三諦而為其體,不以此體應於眾生,眾生無由智合於諦。如須菩提石室觀空,釋迦歎言:得見我身,豈唯諦理?諸善亦然。如云:若持五戒,釋迦如來在汝家中。故知佛以三諦諸善而為體相。眾生脩善見諦理時,即是感應合一時也。今明三諦,即攝四教,如常所辨。

二,釋一。

【文句】而言一者,若前思後覺,斯二非一。思覺妄斷,豁悟之時,故言一時也。

【記】即前諦智合一之相也。先簡不合。謂前思後知,此乃覺觀虗妄之心。若智發者,思覺俱寂,豁爾開悟,方與諦一,故言一時。四教諦智,一相皆然。

二,觀解。

【文句】觀解者,從假入空,與真一時;從空入假,與機一時;中道正觀,與法性一時云云。

【記】前約教解,是佛會開悟;今約觀解,是滅後造脩。前分四教,今在一心,文同意異。

四、教主

佛。

【文句】文二:初、舊解二:初、真諦。

【文句】佛者,真諦云:佛有三義:一切智異外道,慈悲異二乘,平等異小菩薩,餘人無此。

【記】未破無明,名小菩薩。若證法身,分顯三義,故不破異。二乘異外,故但一義;菩薩雙異外道、二乘,故得二義而未平等。佛盡能異,是故三義具足究竟。二、釋論。

【文句】釋論明佛是第九號。佛名為覺,覺世間、出世間,常、無常,數、非數等,朗然大悟,故名為佛。

【記】世尊當十,故佛第九,此就合說。若調御丈夫開為二號,則佛當第十。十號具足,名世間尊,此是能覺。其所覺者,即世間等三雙法也。初雙約凡聖,世則六凡法,出世則四聖法。次雙約小大,無常則凡小法,常則大乘法。後雙約思議不思議,六凡三教是數,皆可思議法;唯圓非數,是不可思議法。此等法門,於一心中朗然頓覺,故名為佛。

二、今釋二:初、約教。

【文句】天台師云:佛者,依一切智有丈六佛,依道種智有丈六尊特佛,依一切種智有法身佛。三佛不得一異,非一異而一異爾。

【記】佛既翻覺,而有三身,即是三種覺智所成。若一切智成於三藏丈六佛,依道種智有二佛者,此智論於界內、外故。界內道種成於通教,但空丈六,以鈍菩薩為空出假故;界外道種成於通、別,但中尊特,以二菩薩為中出假故;一切種智成於圓教及通、別教諸法趣中法身佛也。雖被四機,秪是三佛。此之三佛,不可定一,無差即差故;不可定異,差即無差故;須忘一、異,是秘密藏故;而論一、異,跨節當分故。

二、約觀。

【文句】觀解者,空觀覺知諸法一相,假觀覺知諸法種種相,中觀覺知諸法無一異相,亦一異相云云。

【記】三、觀所覺。皆云諸法者,一一覺於三諦也。故空覺三諦,差別情忘,名第一義空,故曰一相。假覺三諦,皆能立法,名如來藏,故曰種種相。中覺三諦,遮照同時,名第一義理,故曰無一異相,亦一異相。前約教釋,故以三智別示三身,攝於四教。今既約觀,須唯在圓,圓觀若成,四教三身不求自獲。塵去鑑淨,像現隨形,令此分別,故注云云。

五,住處。

住王舍大城耆闍崛山。

【記】文二。初雙標。

【文句】住者,佛是能住,王舍城是所住處。

【記】佛,能住人也。城山,所住處也。人必有法,以為能住。如世惡人,必以惡法住於家舍,善人善法住舍亦然。今云佛住王城耆山,豈得不以首楞嚴定為能住法耶?故普賢觀云:釋迦牟尼,名毗盧遮那。此佛住處,名常寂光。牟尼是人,寂光是法。此之人法,自可分於能住所住。若望山城,俱為能住。山望寂光,為所住處。處隨法轉,其猶還丹點鐵成金。故摩竭提阿蘭若處,名寂滅場。今之城山,豈其不爾?故知不辨能住心法,但云色身住於土石,則大小心境之談,便成無用。是以雙標能住所住,其有旨乎?

二、雙釋二:初、明能生法二:初、舊解二:初、真諦。

【文句】真諦明住法有八:一、住大千界內;二、住依止處,王城也;三、住五分法身,壽命現在也;四、住威儀利物;五、天住,住禪定;六、梵住,住四等慈悲;七、聖住,住三三昧;八、大處住,住第一義也。

【記】此師釋住。不但色質住於城山,故明八種能住之法。一、住大千,顯能住化廣。二、住依止,顯今能住。三、住五分,顯於能住無漏五陰。五分者,謂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謂無學道共戒、滅盡定、無生慧、有餘解脫照、解脫智眼,名為知見。謂自知是初果,乃至四果也。是則前三並在於果,方名法身。言壽命現在者,以入無餘,則五分滅故。灰身則戒、定,有餘解脫滅。滅智則慧,乃知見滅故。壽命現在,五分得住。四住威儀,行、住、坐、臥,皆有法則,故能利物。五、天住,住禪定者,禪則四禪,定謂四空,是色、無色二界天法故。六、梵住,住四等,眾生無量,我心常等故。四禪加脩慈、悲、喜、捨,生梵王天,故云梵住。文無喜、捨,略也。七、聖住,住三三昧,謂空、無相、無願,此三聖人所脩,故云聖住。八大處住,即常寂光,言慮已絕,故云第一義也。此之八義,皆是如來能住法也。

二、釋論。

【文句】釋論四住攝八也。天住、梵住,攝其天住;定住、聖住,攝其五分;命住、佛住,攝其大處住;又有迹住、王舍城,攝其界內依止威儀三住。

【記】大品云:佛住王舍城。龍樹約四義釋能住法,謂天、梵、聖、佛也。真諦八法,不出此四,是故大師以四攝之。論中天梵與真諦師天梵二住,名義全同,而言定者,四等定也,此則以二攝於二也。聖住與真諦聖住,名義全同,而更攝得五分壽命,此則以一攝二也。佛住與真諦大處住,名異義同,以一攝一,此則論四已攝彼五也。而論復云:於四住法中,住聖、住佛、住法,憐憫眾生故。王舍城住,今云迹住也。此義復攝真諦三住,以王城是依止處故,王城在大千界內故,四威儀不離王城故。問:佛能住法是首楞嚴,論何須說聖、梵、天三?答:如來自行實在楞羅,為利他故,住餘三法。心若不住梵天等法,口豈能說四禪、四等?是故玅樂明論四住云:從廣之狹,將勝攝劣。故天攝機寬,佛攝最狹。中二迭論,故云從廣之狹。佛住既勝,無善不攝,故聖等三,是凡小善,明所說爾。

二、今釋二:初、教。

【文句】天台師云:丈六身佛,住真諦也。丈六尊特合身佛,雙住真中也。尊特身佛,雙住俗中也。法身佛,住中道也。

【記】論明四住,其義猶總。是故今家明四教佛住於三諦,復論兼獨住法,明矣。三藏所詮,析法觀拙,故成佛唯丈六身,但住真諦;通教所詮,體法觀巧,能證二空,故所成佛隨利鈍機,一身兩見,丈六住真尊特住中;別教詮中,脩次第觀,故所成佛唯一尊特,以須別脩緣了莊嚴,故使此佛雙住俗中;圓教詮中,中具諸法,因中萬行不脩而脩,果上萬德成無所成,故即報應名為法身,唯住中道。前三教佛豈離法身?今就當分明四差別,是故四佛各以住法住於城山。

二觀。

【文句】觀解:空觀住真,假觀住俗,第一義觀住中。

【記】於一心中。圓脩三觀,住於三諦,以此住法,住所居處。若念念不休,即觀行佛行住坐臥。經云此處皆應起塔,即此意也。

二、明所住處二:初、城二:初、因緣釋。

【文句】王舍城者,釋論大出因緣:初立五山中,七燒七造,王來居此,故言王舍。又云:他舍被燒,王舍不燒。後悉排云是王舍,即得免燒。自是已來,呼為王舍。

【記】此文雖略,意亦可見。若欲備知,當尋彼論。

二,觀行釋。

【文句】觀解五陰為舍,心王居之,故言王舍。

【記】上諸觀解,皆是附法。以如是等,不借事義,表觀法故。此之城山,是托事觀也。如今王舍,借覆蓋議,表於五陰;託自在義,表善惡王。故玅樂云:以善惡王,對無記舍。應知無記,徧該八識。若善惡王,唯第六識。以此第六,通三性故,謂善性、惡性、無記性也。此無記性,同餘四陰,為所觀境;取善惡性,為能觀觀。初心脩觀,莫不用此第六心也。以由此心,能起欣厭,分別名義,作善惡因故。所言善者,對惡得名,非究竟善。以此王數,本由見愛熏習所成。圓名字人,全未能伏。縱起善念,不離見愛。故十境心,皆名魔障。不思議觀,方曰善淨。若直以此心,觀實相理,如用藕絲懸須彌也。徒增分別,絕念無由。若體此心,是性惡者,性惡融通,無法不趣。自然攝得七八九識,同為玅觀。故得名為境即是觀。能所既泯,思議乃忘。圓妙之觀,初心可脩。故妙樂云:忽都未聞性惡之名,安能信有性德之行?須聞性惡者,以知性惡故,則脩惡本虗。三觀十乘,無惑可破,無理可顯。脩德功寂,是無作行。故以性德,召此行也。此意若昧,徒說心王為能觀觀,終非圓觀。豈前三教,非善惡王為能觀耶?又須了知,非獨城山以陰為境,諸事法觀皆須觀陰,故妙樂云:又諸觀境不出五陰。今此山等約陰便故,以諸文中直云境智。記文既云諸觀之境不出五陰,則知託事附法無不觀陰。言此山等約陰便者,蓋此山城表陰義便,故明言陰;諸文不便,故直云境智。雖為不便,不言五陰,而所觀境無不是陰,故上句云不出五陰,直云境智,即諸文云觀一念心即空、假、中也。雖不云陰,且一念心非陰是何?有人據此執諸觀境不觀陰者,違文背義,過莫大焉。又僻執云:唯止觀中從行觀法得簡陰境,諸事法觀不得簡陰。斯是胷情自立規矩。諸文觀法既不出陰,簡有何妨?況玅樂中觀陰須明方便,正脩簡境及心,簡境豈非去尺就寸?簡心豈非去其思議取不思議耶?安得固違執不簡陰?此人又執諸文託事附法觀心不可脩習,唯止觀約行觀法方可脩之,乃引義例諭邪師文為據。彼文云:十二部觀寄事立名,雖有三觀之名,十境、十乘不列,一部名下唯施一句,豈此一句能申觀門?今人謂事法觀心便可脩習,不假止觀者,豈不全同往代邪師耶?今評義例驗此人說,全昧荊谿破立意也。何者?義例諭疑本為邪師,錯謂止觀十境、十乘是漸圓觀,唯頂法師十二部經觀心之文為頓頓觀,脩之即得。是故荊谿如上諭之,其意但是破彼邪師,將頂法師十二部下觀心一句具足申於頓頓觀門也。邪師既以止觀十境十乘自是漸圓,終不肯用入十二部事觀中脩,豈得同於正解之師講至城山等觀之時,學者欲脩,即敘止觀方便正脩揀境等文成其法行?若然,豈是十境十乘一向不列耶?豈是獨將一句申觀門耶?又何嘗云事法觀心不假止觀便可脩習?又不云城山等觀是頓頓法,那斥全同往代邪師耶?又法華玄義示諸文觀心令即聞即脩,釋籤云:隨聞一句攝事成理,不待觀境方名脩觀。先祖垂範昭然可鑒,如何固執事法觀門不可脩習?此人又全不許傳法之師敘於私記教人脩觀,須自深諳止觀法門方可脩於諸文觀心。若其然者,脩觀行人則全不藉教授知識,五緣之中善知識緣全無用也。四緣寧闕?善知識緣最不可捨。故大師云:自能決了可得獨行,妨難未諳不宜捨也。經云:隨順善師學,得見河沙佛。又備諳止觀十乘等法是大法師、是大禪師,豈諸文中事法觀心皆須此人方得脩耶?作此謬說障傳法者,宣示觀門障初心人,依師進行所損彌大,學者知之。

二山二:初、因緣釋。

【文句】耆闍崛山者,釋論翻鷲頭。真諦云:曲鳥山在王舍城東南,毗富羅山在西南,仙人山在西北,黑土山在東北,白土山在中央。中央三由旬平正,即王城也。

【記】山峯之勢,似鷲之頭,或云靈鷲。此鳥有靈,知人死時故,又多仙靈隱其中故。說文云:鷲,黑色多子。

二,觀行釋。

【文句】觀心山者,靈即神智,是般若也。鷲即萬德,是解脫也。山即不動,是法身也。常為心王所觀,即是觀之住處也。令一切心數,同入其中也。

【記】若玅經疏,先以三字對於五陰,次觀三字而為三德,達陰即理也。今此文略,直以三字表示三德。雖不云陰,義當體陰而為三德。須知陰是見思報法,此乃脩惡,即是性惡而為三德。其善惡王,若非性具,何能常住秘藏之處?心數塵勞,若非性惡,何由能得同入其中?

二、明闕同聞意二:初、正釋。

【文句】此經闕同聞眾者,謂時有五,處有四。耆山眾不聞信相室說,信相室眾不聞夢中說,夢中眾不聞夢覺已說。眾非一座,故不列同聞。

【記】時五處四者:一、耆山說序時;二、室內說壽量時;三、夢中見金鼓時;四、夢覺詣耆山說時;五、列眾至金寶蓋山王佛國讚釋迦時。故時有五也。以說序、說夢俱在耆山,故處但四。

二、釋疑。

【文句】若爾,阿難不應稱我聞。然雖不聞,佛更為說。又其得佛覺三昧,能自通達,得稱我聞也。

【記】問意者。四佛說壽在信相室,阿難在靈鷲,何稱我聞?然雖下,答也。報恩經中,眾令阿難為佛侍者,阿難從佛而求四願:一、不受故衣;二、不受別請;三、不同諸比丘,須見即見;四、所未聞經,重為我說。佛皆許之。又其得佛覺三昧者,佛加覺力如佛,故名佛覺。能自通達者,不待重說也。然阿難佛成道夜生,年二十五,方為侍者。已前之經,準向兩羞,尚稱我聞,況近在信相室中耶?

【記】二、敘述序,亦名別序二:初、列二名。

【文句】從是時如來下,是敘述序。敘下十七品,故亦名別序。簡異餘經,亦為別名作本,故言別也。

【記】雖是異名,亦有長短。述齊序品,別盡初分。以有別序,異於眾經,故立別名,名金光明。故知此序是別名本。

二、釋二序二:初、泛示二序文相二:初、別相二:初、明七別二:初、未七經文。

【文句】別義為七:一、從是時如來下一行半,是入定別。二、從是金光明下訖二十七行偈,是敘述別。三、從壽量品下,是懷疑別。四、從大士如是下,是瑞應別。五、從信相見佛下,是騰疑念別。六、從四佛告下,是止疑別。七、從欲色界天下,是集眾別。

【記】二、明七次第。

【文句】生起者,佛常在定,而群機扣佛,佛欲應之,故示軌儀。如來常寂,猶尚樂定,入游法性。出敘經王信相。聞深法疑,法既是常,人壽那短?是故懷疑。菩薩福力,疑能感應,應故四佛現,佛現即騰疑,騰疑故佛即止疑。當雨法雨,故大眾雲集。七、事異他經,故言別也。已說七別竟。

【記】初入定者,大覺頓圓,照而常寂。今之入定,蓋示軌儀,令人樂定。次敘述者,既入玅定,見法尊貴,即於此定敘述經王。言出敘者,實未示於出定之相,蓋寂不妨照,故云出耳。佛不出定,即說此經,意本彰於寂中有照也。次懷疑者,既敘常法是佛所證,信相乃疑能證,人壽那不稱法?瑞應等次,文顯可知。

二、明三別。

【文句】或時作三別:一、從是時下,名敘述序;二、從壽量品下,名現瑞序;三、從時;四、如來下,是眾集序云云。

【記】大師有時作此分別,章安兼錄,與前七別開合異耳。

二、述相二:初、正示敘述。

【文句】言敘述。序者,敘後十七品。初五行,敘壽量品,為三:初兩行,敘果德;次一行,敘懷疑;次兩行,敘斷疑,細作可尋;次一行半,敘懺悔品,破惡生善之意云云;次一行半,敘讚難品,生善破惡云云;次六行,敘空品,破惡中,破三障惡云云。從護世四王下,是敘其品,可解。大辯者,是敘其品。尼連鬼母,是敘功德天品,同是女天故。地神,是敘其品。大梵三十三天,是敘散脂品,散脂是將,梵釋是主,敘主即得臣將也。緊那羅等,是其領,敘其領,得其管也。我今所說諸佛秘密者,是敘正論、善集兩品,說世秘密可以治國,出世秘密可以詣道,故知敘兩品也。若得聞經去,是敘鬼神品,鬼神品中,純明聽法功德,為八部所護云云。著淨衣服下兩行,敘授記品,三大士、十千天,淨心殷重,淨若虗空,故護授記也。若得聽聞下,敘除病、流水等品,聞名服藥,悉得病除,則是善得人身;復能脩行布施福業,是善得人道;魚聞佛名,善得天身天道,即此意也。正命,是敘捨身品,虎飱血肉,即得解脫,豈非正命也?若聞懺悔下一行,敘讚佛品,佛有三世,諸菩薩多是先佛,即過去佛也,又是未來佛也,為此菩薩所讚,即為佛所讚也。敘述之意,止可彷彿,不得薳自分明云云。

【記】敘懷疑者,思惟深義,必合疑於所證法常,能證壽短。敘斷疑者,佛護本令斷疑生信也。敘懺悔品者,正為破惡,旁為生善故。敘讚歎品者,正為生善,旁為破惡故。敘空品者,此品導成生善滅惡,今文偏敘滅三障故。大梵釋天是散脂主,緊那羅等乃是散脂所領部,從經舉主,敘其品也。敘正論善集者,正論治國,善集聽經,此俱是秘藏流出,故以秘密敘二品也。敘授記者,彼由聞經心淨若空,故得記別,今云身意無垢穢故。敘捨身品者,飱太子身既得解脫,顯非邪食以活其命,故今正命一句敘之。敘讚佛品者,雖三番菩薩以偈讚佛,而此菩薩多是古佛,縱是實行,亦是當佛,故今佛讚行人亦是當佛,故敘其品也。彷彿者,不分明貌也。薳音偉,遠也,如云不得過自明分也。

二、兼示敘人二:初、問起。

【文句】問:誰作敘述?

【記】二、答示二:初、敘舊斥非。

【文句】舊云:集經者。若爾,是論非經,又乖經文。文云:我今當說。或云:是信相。若爾,信相已能玄敘,何事致疑?

【記】舊有二師。一云阿難。斥云:是論非經者,以佛說名經,滅後三乘弟子所作,悉名論也。經云:我今當說懺悔等法。豈懺悔法阿難說耶?豈非乖文?夢中金鼓是佛法身,以智扣之,故乃隨機說懺悔法。須知金鼓是佛真我,故云我說也。二云信相。斥云:若是信相,玄敘始末,不應疑也。玄敘者,玄與懸同。

二、重問的示二:初、的示師意。

【文句】又非集經者,那忽作序?師云:是佛自作。

【記】二、難起答,通二:初、難起。

【文句】難者言:若爾,便是正經,那得稱序?

【記】若是佛說,即是正宗,那得稱序?

二、答,通二:初、以因況果。

【文句】此無所妨菩薩,尚能安禪合掌,說千萬偈,況如來口密,神力赴機,何所不為?

【記】不惟能詶是佛作序,兼顯如來定不妨說。以法華文驗佛敘述,正在定中,豈千萬偈局在正宗?以說果佛口密赴機,豈但正說不作序通?是故結云何所不為。

二、引文證結二:初、引當文證。

【文句】文云:我今當說懺悔等法,此是明證。

【記】二、引大品例。

【文句】大品中,化佛說六波羅蜜,亦得稱序,此其例也。

【記】彼經序中。明佛出廣長舌相,放無量光,是一一光化成寶華,華上皆有化佛說六波羅蜜。彼既稱序,此豈正經?

二、的從別序消。文七:初、入定別二:初、標科。

【文句】釋入定為三:初、一句一字明能游入,二、三字兩句明所游法,後兩句結也。

【記】欲顯能游人與所游法,義皆明了,故節游字,入其初科。須知釋義,不類讀文。

二、隨釋三:初、能游人。

是時,如來游。

【記】文三。初、釋是時二。初、舊解。

【文句】是時者,真諦云:有五種三時:一、欲說、正說、說已;二、破外道去來時,立現在有說有聽時;三、下種成熟解脫時;四、正師、正教、正學時;五、佛欲說,眾欲聽,不高不下,平平時。

【記】二、今釋。

【文句】今但論如來知機堪可得道時。若慧眼得道,智與真冥時;若法眼得道,智與俗冥時;若佛眼得道,智與中冥時。佛欲履歷法性,觀知眾生於何時得道,故言是時也。

【記】不用古人五種三時,但論佛鑒機得道時。又得道猶通,須約三智冥三諦時,方盡如來鑒機之相。佛欲等者,乃是化儀,非謂今日鑒照方知。

二、釋如來二:初、略示。

【文句】如來者,十號之初也。

【記】二、解釋二:初、指他廣解。

【文句】三藏解如來,文多不載。

【記】二、今從要釋三:初、約悲智釋二:初、約義釋。

【文句】今言智照,理與諸佛等故言如,慈悲與諸佛等故言來。諸佛應住秘密藏中,何故出世只為慈悲故來?

【記】法華文句。三身各有如義、來義。今以法報相冥釋如,乃以應身出世釋來,但使義成,通別無在。佛若順智,應如秘藏;秪為順悲,故來三界。

二、引論證。

【文句】成論云:乘如實道,來成正覺。

【記】能乘即智如實,道即理來成,即是慈悲垂應。

一,約智行釋。

【文句】大經云:從十一空來,就智論來;從六波羅蜜來,就行論來。

【記】雖但云來,已具如義。以約福智來嚴法身,所嚴即如也。此是大經梵行品中解如來名。

三、約說證釋二:初、引論。

【文句】釋論明如法相解為如,如法相說為來。

【記】二、釋成。

【文句】今明如三諦法相解名如,如三諦法相說名來,故言如來也。

【記】本有之法,玅真俗中而為其相。智稱此解,即法報冥,故曰如也。稱此如說,是應身被機,故名來也。前約悲智,其義猶總。今明解說三諦法相,釋於如來,義無不盡。三諦法相,即三法身,法身圓也。稱此而解,即三般若,報身圓也。稱此而說,即三解脫,應身圓也。以今望前,非無區別。

三、釋游字。

【文句】游者,游涉進入之義爾。夫法性者,非入住出。故小般若云: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何得言游邪?良以慈悲導物,斆我而入,故言游也。令眾生食甘露味,亦應言住。為眾生宣說,亦應言出。故法華云:善入出住百千三昧。即此義也。

【記】即是如來以究竟智游入法性也。夫所證法性,能證果智,義立能所,體非相到。以始覺究竟,即同本覺,唯真如智獨存故也。若然者,其誰能入?復何所入?住出皆然。引小般若,意亦如是。今言游者,為引眾生學佛入理,故示入相;為令眾生稱理而住,故示住相。甘露乃是不死之藥,喻常理也。為眾生說此甘露味,亦應言出。不出而出,出敘經王也。法華、地涌諸大菩薩,於深法性百千三昧,不入而入,名為善入。出住亦然。菩薩尚爾,果佛可知。

二、所游法

於無量,甚深法性,諸佛行處。

【記】文二。初、明深廣法性二:初、直約文釋二:初、消無量甚深。

【文句】無量甚深者,將明游入簡顯,其體高廣。體包法界,故言無量。徹到三諦,故言甚深。非是二乘下地菩薩之所逮及,故言無量甚深也。

【記】將欲明示佛所游入,先須簡顯其體高廣,乃以法界顯其廣。中道之法,非界為界,此界無外,故言無量。又以三諦顯其高。然真俗二諦,雖俱究竟,而乃通於二乘,又偏菩薩少分而證。若其中諦,非圓實智,莫能證入。今明三諦體非優劣,乃是三德秘密之藏,即法性底,故云徹到,方稱經文甚深之歎。深即高義。須知法界與圓三諦,無二無別。今取二名,顯無量甚深,令易見耳。顯已,次簡。若約二乘,以圓簡偏。若約菩薩,以深簡淺。降佛已還,皆下地故。圓聖尚簡,況三教耶?

二、消法性二字

【文句】法性者,所游之法也。諸佛所軌,名之為法。常樂我淨,不遷不變,名之為性。

【記】上明高廣是體之德,今明法性是德之體。釋二字義,顯高廣體。所言法者,軌則為義。諸佛軌之,萬德成就。故涅槃云:諸佛所師,所謂法也。然此法性,三乘六道,誰不軌則而成立耶?以迷性具,無事用故。雖軌而違,故成三障。其猶七眾,誰不師佛而有違順?故分縛脫。今就極順,用顯所師。故云:諸佛所軌,名之為法。所言性者,不變為義。謂四德之體,無遷易故。須知此四,徧一切法,下至地獄,依正因界,一一無非常樂我淨。世間相常,斯之謂也。

二、更取義釋三:初、取實智所照釋。

【文句】非是二乘以盡無生智所照之理為法性也。二乘法性淺故非甚深,有限故非無量。今之如實智所照之理,橫包法界,竪徹三諦,故言無量甚深爾。

【記】盡智者,斷惑已盡也。無生智者,惑不更生也。故俱舍釋此二智云:謂無學位,若正自知我已知苦、斷集、證滅、脩道,名盡智;若正自知我已知苦,不復更生,後三例說,名無生智。瑜伽論以惑盡名盡智,來報不生名無生智。而此二智,俱照偏空,略簡二乘,意該菩薩至等覺也。二乘法性,非中道故淺,不具色心故有限。如實智者,釋論明十一智,前十與二乘共,唯如實智則不與共。謂一切法總相、別相,如實證知,無有罣礙。此智所照,橫包豎徹,是今法性也。

二、就即事而理釋。

【文句】又無量者,非別有一法名為無量。毗盧遮那徧一切處,一切諸法皆是佛法,皆佛法故,即皆法性,佛皆游之,故言無量。又非別有一法名為甚深。即事而真,無非實相,一色一香,莫非中道,皆中道故,即是甚深。

【記】深廣法性是佛游處,又過菩薩所行清淨。恐不達者,謂今凡鄙依正色心因果之外,別有法性是佛所游,故特遮之,非別有法名為無量及甚深也。然一切處言,須收三土諸法,合當九界因果。若遮那佛法唯淨唯善,則三土九界染惡須斷,云何得名皆是佛法?故當了知一切染惡無非性具,緣了佛性非專善淨,性染性惡全是緣了。若此等法皆佛性者,則三土九界脩染體虗,性德十界是圓覺體,無所不徧,方曰遮那。徧一切處、一切諸法皆是佛法,有何一念、一塵、一人非是如來所游法性?故言無量。又須了知一切染惡當體幽邃,故云甚深。實非別有甚深之法,是故名為即事而真。色香中道,以色香等迷情謂是色之少分,解則無非法界全分,以唯色、唯聲、唯香、唯味、唯觸故也。色外更有微塵許法,則不名唯,亦非中道。中道秘妙,思議罔窮,稱為甚深也。

三、引論等心類二:初、引類。

【文句】例如釋論解四無量心云:緣東方眾生名廣,緣四方名大,緣四維上下名無量。

【記】二、準釋三:初、明中諦無量。

【文句】準此而言,緣真諦法性名廣,緣俗諦法性名大,緣中道法性名無量。

【記】論明四等,謂慈、悲、喜、捨。從心名等,從境名無量,此眾生緣也。就其所緣,方隅廣狹,得三種名,謂廣、大、無量。今類彼說,就真俗中而立三名。經示游於無量法性,乃彰中道圓融之理,非但空之真,及偏假之俗。

二、明中必融攝。

【文句】若緣中道,即是三智一心中緣三諦一諦。

【記】佛或對機用於權智,偏照二諦,既不攝中,故非游於無量法性。今用實智照中諦理,中無不攝,故云若緣中道,即三智一心等,是以中諦稱為無量。

三,結境智相稱。

【文句】此境無量,唯佛無量智乃能緣之,如函蓋相稱,非二乘下地測其涯底。

【記】如法華云:唯佛究盡諸法實相。權實之理,何有盡極?良由佛得無盡之智,方能究盡。今亦如是,二乘下地,智有限量,是故不測無涯之涯,無底之底。

二、釋諸佛行處二:初、法。

【文句】諸佛行處者,正顯佛智無量甚深。佛智無量甚深故,行處亦無量甚深。行處無量甚深故,佛智亦無量甚深。

【記】學者應知,本覺為處,始覺為佛;全本為始,始方合本。若不爾者,如何各稱無量甚深?然初坐道場,即已冥合,今為引物,故示合相,乃云游於諸佛行處。

二、舉喻。

【文句】舉函顯蓋舉蓋顯函,正在此也。

【記】舉行處函,顯能游蓋也。

三,結。

過諸菩薩,所行清淨。

【記】文二:初、直約文釋二:初、據義略釋。

【文句】過諸菩薩所行清淨者,正簡也。菩薩居未及之地,智之所行,未能深廣故。

【記】二、引文廣釋二:初、地持。

【文句】地持云:菩薩得九種禪:初名自性禪,若入此禪,即入實相法性清淨之境。二乘不聞其名,況有其行?若入第九清淨淨禪,一切通別惑累,若正若習皆盡,故言清淨淨禪。自下地去,皆有餘習。佛住十地頂,若入此禪,過諸菩薩。

【記】九種禪者:一、自性,二、一切,三、難,四、一切門,五、善人,六、一切行,七、除煩惱,八、此世他世,九、清淨淨。文中略示初後二禪也。其第九禪,即從十地轉入玅覺,故云一切。通別惑累,若正若習皆盡。自十地已還,悉有正習。論解華嚴,不開等覺,十地即等覺也。言通別惑累,正習皆盡者,通即四住,別即無明。通惑正使,圓七信盡,習氣至佛,同別習盡。以今家於小乘習氣,分別四四十六門故。若別惑者,四十二品斷位,如常習氣,具如淨名疏說。圓教始從初住,終至法雲,圓斷諸見,猶有習在。等覺入重玄門,千萬億劫重脩,凡事見理分明,習氣猶薄,事等微煙。彼引地持離一切見清淨淨禪,故但明見習。若引優婆塞經十地斷愛習,十地即等覺,豈不入重玄耶?故知別惑斷正使外,更入重玄,斷於習氣,文甚分明。

二,淨名。

【文句】淨名云:心淨已,度諸禪定。即此義也。

【記】佛復自性清淨之心,超於一切,脩得禪定,故云心淨。已度諸禪定,亦是到於一切禪定彼岸,故云已度。

二,重取意釋。

【文句】亦是舉其高位,簡法性甚深也。

【記】佛不自高,依法故高。今明高位,意欲簡顯法性高深矣。

二、敘述別二:初、明述義異前。

【文句】是金光明下,敘述序。若敘正說流通十七品意,已如上說。今更論敘述五重玄義。

【記】然前敘諸品,豈出五義?以十七品唯談三法,總明別相,及被物教。但為既從經品而敘,名等不彰,故今明示序品經文,備敘五義,使乎學者知此一經始末,唯詮名、體、宗、用及教相耳,方知釋題搜盡經旨。

二、約文述義二:初、分文。

【文句】初十二行半,敘名、體、宗、用。次十四行半,即敘流通。弘宣此典,即是敘教相也。就初一句敘名,次一句敘體,次三行敘宗,次九行敘用。護世下去,敘教相也。

【記】二、述義二:初、敘四義四:初、敘名。

是金光明。

【記】文二。初、他解屬體。

【文句】解者或言:金光明一句,猶是敘體。如鑛石中金,金體乃非光非明,不妨約金論內外用。法性非宗非力,亦依法性起於宗力,當知此句正是敘體。

【記】鑛石者,說文云:鑛,銅鐵璞也。內外用者,光為內用,自顯體故;明為外用,鑑他物故。此師亦知光明二字屬於宗用,金是正體,以其體用不相離故。雖標三字,意在於體也。

二、今定敘名。

【文句】今明理乃當然,分文則屬敘名也。

【記】標三顯一,非全乖理,故云當然。其如分文自有次句,的以中道而為經王,正是敘體,何須初句兼於宗用而敘體耶?學者應知敘名之句,據上附文釋三字名,非從喻立,乃是直名深廣法性。以佛正游此之法性,便即唱云是金光明諸經之王,不名法性。是之一字,為指何耶?智者深見經之微旨,故立附文及當體釋。證於附文先引此句,云創首標名,彌為可信。既前附文特出此意,今釋敘名,不更顯示。

二、敘體。

諸經之王。

【記】文二。初指上標今。

【文句】經王上已說,今更述之。

【記】上即玄文,重明帝王,約攝法門、攝教、攝位,辯經王訖,今此更就中道明王。

二、對他辯正二:初、明他解二:初、敘。

【文句】三藏云:三德攝三:涅槃正斷二乘斷見,般若正遣凡夫有著,華嚴正化始行菩薩。今經通為八位人,故稱王也。

【記】三藏意云:經題三字,喻於三德,乃以三德分對三經。涅槃明佛有體;解脫正斷二乘灰滅之見;般若談空,正為凡夫遣於有著;華嚴頓說法身之理,被十信三賢,故云始行。上之三經,各談一德,各被一機。若金光明具顯三德,故能通被八位之機:解脫被二乘二位也;般若被凡夫,通指人天為一位也;法身被菩薩信、住、行、向、地五位也。既無機不被,即是經王統攝義也。

二、破二:初、明違教旨。

【文句】此語難解。涅槃為菩薩說甚深微玅行處,豈止為二乘?般若云:法身佛為法身菩薩說法,其聽法眾非生死人,豈止遣凡夫有著?華嚴說初地,乃至說十地,豈止為始行菩薩?

【記】涅槃正談深妙,三德合被圓機,豈唯二乘?般若具示三種,般若豈異三德,況云聽眾?非生死人,寧止凡夫?華嚴三身,亦即三德,具論十地,豈但被於始行菩薩?此解不獨攝機有限,抑亦彰法性非圓。

二、明損行人。

【文句】作此偏說,無智之人,於諸經起輕慢,此義不可。

【記】真諦。此解有識之者知其不當,無智之人謂彼三經劣於此典,起謗得罪,安可依之?

二、明今釋三:初、泛示諸部經王是非二:初、約三諦定是非二:初、示三諦。

【文句】今言經王者,若取文為經,即是三種俗諦;若取理為經,即是三種真諦;若取文、理合為經,即是三種中道。

【記】一代教部,有取能詮文字為經,有取所詮義理為經,有取文理合為經。故一代經,不出文理合與不合。若不合者,能詮之文,但是俗諦,不出三種,謂三藏實有俗,通教幻有俗,別教幻有幻有,即空共俗。若所詮理,但是真諦,亦唯三種,謂三藏實有滅空真,通教幻有即空真,別教不有不空真。此六之內,三種真諦,體不具俗,但因三俗,而得入真,俗終須滅,合義不成。若文理合者,不出三種,謂圓接通、圓接別及正圓教。此三真俗,其體是中。何者?圓教本自真俗互趣,若接通別,所詮真理,既諸法趣,局照俗文,亦諸法趣。故此三種,真俗不二,名文理合,中道義成。以真即俗故,真即非真;俗即真故,俗即非俗。非真非俗,言慮自忘,強名中耳。問:別教複俗,幻有可是能詮之文,即空如何亦是文耶?答:文謂文相,能詮能顯之義也。義若在通教,空以忘相為所詮理。今於別教,二邊俱相,乃為能顯,顯於雙非,是故空有俱為文也。問:藏等七種,俱名真俗,如何後三,得名中道?答:豈聞真俗便無中耶?如圓當教,及接通別,此三真俗,既皆名為不可思議,寧非中道?如涅槃疏釋七二諦,於中三亦以中道為名,何獨責此?問:若取其義,別教真諦不空不有,何不名中?答:離邊之中,文理不合,初心不得,思議頓忘。若望於圓,但是複俗所詮真耳。故前文句釋經如是,對圓別云破離明中,良以所詮不即能詮,不名中道。文字性離,無非佛法,方名圓教中道如是。問:何故獨遺別接通耶?答:今以真俗對於文理,其別接通已在六內。何者?若未受接,乃當幻有,詮於即空;若受接後,自屬但中,局照複俗。故據法體,已在前六,有何所遺?況復今文不顯,標云七種二諦,但明一代取文取理。取文理合,有三俗經,有三真經,有三中經。如此明經,收於一化,罄無不盡。有人秪就金光明名立九種經,專據取字以為義本。謂若取著三字能詮之文,名三種俗諦;若取著三字所詮理體,名三種真諦;若取文理合,謂不偏著二邊,為三種中道。如斯說者,豈唯師心解義,無乃固違文意。前二取字作取著釋,後一取字作不偏著解,是何言歟?大師為解諸經之王,故立九種,收一代經。此經既說中道之王,故於九種而得自在,名諸經王。何緣九種但在三字?乃是金光明自為金光明經之王也。既闕諸經,全非統王,乖反至多。且言此二

二、定是非。

【文句】若說餘諦,是經而非王。若說中道,是經復是王。於九種經中而得自在。

【記】若諸部內,有說前三能詮俗諦,有說前三所詮真諦,體不合者,皆名餘諦。但得是經,不名經王。以其不明真理具俗,是故俗諦不即真諦。真俗俱無統王之義,故非王也。若諸部內,有說三種具俗之真、全真之俗,二諦不二,名為中道。此中道外,更無少法。如此經云無量甚深法性,又云不思議智境,又云安住一切法如性,於一切法含受一切法,則所詮外更無能詮,能詮之外豈有所詮?文理既合,中道斯圓。故得是經,復是王也。乃於三俗、三真、三中,九種經中而得自在。問:三種中經,體已是王,何故復云於九自在?答:上辯九種,乃是通約三俗、三真、三中,示一代經有偏有圓也。今判諸部,隨有一處說圓中道,即是經王,能於通示九種自在。於三中經,即是異名,其體既同,故得自在。若餘六經,乃是圓中所用方便,如王於臣,豈不自在?

二、就中道顯尊極三:初、明諸部圓體為王。

【文句】但經王是一,隨緣設教,名字不同。華嚴云:法身方等為實相,般若稱佛母,法華為髻珠,涅槃名佛師。皆是法性異名,通為諸經作體。

【記】中道經王,其體是一,隨物宜樂,立乎異名。故向文云:若說中道是經是王,何經說耶?即華嚴等四味之內,作法身等說經體也。然須簡別四味之內是王非王。如華嚴部有三種經,其正圓中及接別中是經是王,正別教中是經非王。是故法身須簡別中,三藏但空實有二諦是經非王。方等部內具九種經,正圓教中、圓接別中、圓接通中三是經王,故實相名通此三種,餘六是經,不得是王。般若部內無三藏二,有七種經,亦同方等三是經王,得名佛母,餘四非王。法華一圓是經是王,以開權故,解髻與珠。涅槃九種,皆知圓中無非經王。一切眾生悉當成佛,其誰不以正因為師?故諸大部中道經王有此盈縮,秪一法性立此異名,作諸經體。

二、約歷代人王為譬。

【文句】譬如諸姓,應運迭興。龍師鳥官,隨時覇立。百代雖異,而統王是一。

【記】諸姓者,謂三皇五帝之姓也。太昊伏羲氏,風姓。炎帝神農氏,姜姓。黃帝有熊氏,公孫姓。此三皇也。少昊金天氏,顓頊高陽氏,帝嚳高辛氏,皆姬姓。帝堯陶唐氏,伊祁姓。帝舜有虞氏,姚姓。此五帝也。故云諸姓也。應運迭興者,應天五行相生之運也。伏羲應木運,神農火運,黃帝土運,五帝依次推之。龍師者,伏羲初立,有龍瑞,故以龍紀官。故左傳曰:太昊氏以龍紀。故為龍師而為龍名。鳥官者,少昊始立,有鳳瑞,故以鳥紀官。故左傳曰:少昊摯之立也,鳳適至。故為鳥師而鳥名。隨時覇立者,謂應運王天下也。百代雖異,謂紀號不同也。統王是一,皆天下主也。

三、示隨部立名合譬。

【文句】法性亦爾,宜聞大品,佛母為王,餘名廢息。宜聞法華,寶所為王,餘名廢息。

【記】名雖興廢,體非增減。是故法身乃至佛師,一一皆於九種經中而得自在。即前喻云:百代雖異,而統王是一。

二、的明此典經王體性。

【文句】法性為金,光明之王,亦復如是。

【記】以文理合中道為體,斯蓋通辯。若例諸部經體別名,此經的以法性之王為經體也。以佛游於深廣法性,便即唱云:是金光明諸經之王。豈非的指所游法性為金光明,名下之體?此體自在,是諸經王。問:三種經王,皆得為於大乘經體,此經之體,的屬何王?答:文詮法性,雖在於圓,而許三乘依此懺悔。是故大師就圓釋體,判教屬通,義當圓教入通中道,以為經王也。問:淨名玄云:若理內三種俗諦非此經體,三種真諦是法性實相,得為經體。今云:若取文理合為經,即是三種中道。且文理既合,則真俗俱中,是則俗諦得為經體,將非與彼義相違耶?答:彼此宛順,無相違也。良以經體未始離文,而文不到即事而真,方為經體。以二諦判,體則屬真;三諦判之,體當中道。斯乃示於心路絕處,方為經體。若藏、通、別,當教亦云:體絕言想,而皆所詮不具能詮,安得能詮合於所詮?故六種經,文理不合,望於圓教,實無絕理。是故大師欲彰經體,示絕想門,云:文理合是三,中道為四味。教所詮圓體,談理具文,文方即理,理亦即文。文既即理,能詮自忘;理既即文,所詮叵得。能所既絕,中體斯彰。彼明理內三種真諦,即是圓中,故與今文明體不別。如玅玄中引地論金剛藏說:空有不二,不異不盡。四句顯體,辭異意同。釋籤問曰:空假如何得為經體?答云:既是不思議空假,還指空假即中,中為經體;中即空假,亦指於中。彼之四句不出三諦,以圓融故,三諦各三。是則四句,句句三諦,所以得名辭異意同,句句具中,故皆為體。究論空假得為體者,由具於中,故云還指空假即中,中為經體。是故中諦雖具空假,空假非體,故云中即空假,亦指於中間。何不但云中是經體,空假非體,於義亦足。何故先明三諦各三,皆得為體,復於三諦各揀空假,唯取於中而為經體,豈非繁重?答:秪為單說,圓義不成,作此融談,方彰玅體。何者?蓋以空假是其脩二,即經宗用;中是一性,即經體也。若但云中是經體者,則宗用外別有於體,體狹不周,故須三諦無非經體。若不於三各揀空假,唯取中體,則不能顯體非智斷。如此辨體,不即宗用,不離宗用,思議泯淨,玅體天然。中為經體,圓妙既然,以例空假,宗用亦玅。以空徧三諦,此宗不狹;假徧三諦,此用彌廣。仍須三諦各揀假中,顯宗是智;亦須三諦各揀空中,顯用是斷。各對二明,不即不離,故皆稱為不思議也。若然,豈獨體是經王,宗用亦王?名總三王,教辨四王,以一名、一體、一宗、一用、一教無非中道故也。故玄義云:文號經王,教攝眾典。教尚稱王,名等可見。既法法皆中,無非經體,復須揀顯名是能詮,宗是自證,用是化他,教能分別,唯有經體是所取也。收無不盡,簡無所遺,與金剛藏四句皆體,釋籤於四唯取於中,其意泯合。

三、特彰今釋,契理益機。

【文句】若作此解,上不違佛經王之旨,下不增長眾生我慢。

【記】顯圓中道,泯絕言思,而為經王。上順如來敘體之旨,下赴眾生聞經之機。既論四味,諸大乘經,文理合者,皆是經王。豈有獨尊我經,而慢他典?此望真諦,萬萬相懸。

三、敘宗。

若有聞者,則能思惟無上微妙甚深之義。如是經典,常為四方四佛世尊之所護持,東方阿閦,南方寶相,西無量壽,北微妙聲。

【記】文二。初釋微妙。

【文句】微玅者,他釋因微果妙,今不爾。因果俱微妙,因中性德深而難見名為微,不縱不橫名為妙,果中脩德亦復如是。

【記】如來既敘金光明名經王之體,此乃一經所詮秘藏。其有聞者,必思此義,故云微玅。此之二字,若因果互闕,則非始、終、常住三法,故對古非顯今。正意因該博地,果極玅覺。位分六故,深而難見。六皆即故,不縱不橫。因即果故不縱,事即理故不橫。文解理性,以果例云,亦復如是。若知六即,義無不𠃔。

二、釋四佛護持二:初、約教釋二:初、正釋二:初、釋四方四佛。

【文句】四方四佛護持者,四方者,四門也。四佛者,四門果上覺智也。

【記】佛唱此言,意有所表,正敘經宗。宗是果智,冥法性體。體雖是一,而開四門,謂玅空妙有,雙亦雙非。如地論明四句顯體,以為四方;果智冥之,以為四佛。敘宗之意,顯然可觀。

二、釋護持二:初、約五佛體用釋持。

【文句】釋迦覺智,與四佛同。諸佛果智,冥於法性。法性得顯,名為法身。法身不動,名之為持。法性常故,諸佛亦常。法常佛常,壽命亦常。常故無量。

【記】今經宗在釋尊果智,欲彰此智冥四門理,是故特從四佛明之。良以佛智不分彼此,同冥法身不動之性,順性名持。法性是法體,諸佛是報智,壽命是應用,此三皆常,故云無量。

二、約信相疑除釋護。

【文句】信相、推迹、惑本四佛,令其達本悟迹,名之為護。

【記】佛護法性,為令眾生不起倒惑。信相但推八十短迹,惑於法報常住之本。四佛示本,令悟八十即是常用,故名為護。

二、揀示。

【文句】此一句種種義,法性四門,法性四德,即體義。果智顯體,即宗義。護念信相斷疑,復是用義。而敘宗為正意也。

【記】指敘宗文。名此一句,義雖種種,不出於三,謂體、宗、用。正雖敘宗,宗必冥體,體必起用,是故此句不可獨釋。四德如後。

二、約觀釋。上敘經宗,義歸果佛,當機聞見,惑破理明。今之行人,若不於心明方明佛,徒聞此教,有何益耶?故令觀心覺於四諦及以四德,既即我心,免數他寶。此文分二:初、約諦約德立圓觀二:初、約四諦二:初、總明境智。

【文句】觀心解者,四方是四諦,四佛是四諦智。

【記】四門、四諦,俱通因、果。門從理開,就果為便。諦有苦、集,宜對初心。行者應知,借四方佛,表四諦智。此乃託事,兼附法相,入心成觀,是故四諦即一念心。陰心是苦,現惑是集,即智是道,本寂是滅,如實知之,名四諦智。

二、別示境智二:初、觀境。

【文句】東是方首,如集是苦因。又東甲乙是春生,生即集諦也。從東次南,亦猶生而有長,先春次夏,故南方是苦諦也。長後秋收,又白帝屬金,金能決斷,西方即道諦也。從秋收至冬藏,眾事都息,北方如滅諦,苦集因果,皆謝無用也。

【記】四諦法相,前果後因;今從脩觀,始因終果。故世、出世,集、道居前,苦、滅在後。初心觀境,欲易研尋,宜從近事。故順世俗、甲乙、五行、四季等名,令四方義成,使四諦可識。務在立觀,不拘名教。

二、發智。

【文句】觀此四諦,生眼智明覺,持理不失,護倒不起,故名護持也。

【記】既於一心,即觀四諦。觀之不已,眼智發生,任運護持,妙理不失,倒惑不起。然須深察,圓觀四諦,皆稱無作。苦集逆脩,體是性惡,即逆是順,道滅無功。故云陰入皆如,無苦可捨;塵勞本清淨,無集可除;邊邪皆中正,無道可脩;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見此炳然,名發諦智。

二、約四德。

【文句】又觀四方是四德,觀東方常為破無常,觀無常為破常,觀非常非無常破常無常,乃至觀北方無我為破我,亦如是。此觀持德不失,護倒不起,故名護持也。

【記】上四諦觀,雖觀一心,四教行人,皆可脩證。今就四德,各明三觀。初心頓脩,的屬圓觀。東方對常,常破無常,塵沙淨也;無常破常,見思亡也;雙非破二邊,無明集寂也。說有前後,脩在一心,三方例此。

二、約諦約德示佛名。

【文句】觀東方集諦,常非常非無常不動,故名阿閦。觀南方苦諦,樂無去無來,法性實相,實相尊貴,故名寶相。觀西方道諦,畢竟清淨,法性壽命,與虗空等,故名無量壽。觀北方滅諦,永寂無我,入秘密藏,秘密藏故,名微玅聲云云。

【記】前明覺智,但是通名。若於觀心,不論別號,則觀於經,未為極順。今於集諦,達即真常,名為阿閦,此翻不動也。次於苦諦,達即真樂,真樂尊重,名為寶相。次於道諦,達畢竟淨,常住慧命,名無量壽。次於滅諦,達二我空,所顯真如,是秘密藏,一音徧滿,名微妙聲。四方四佛,本是心性,即性為觀,觀符於性,成四佛名。

四、敘用二:初、分文。

【文句】我今當說下九行偈,是敘用。文為四:初三行,明能破之勝法;次三行半,明所破之惡罪;次一行半,舉行法勸脩;次一行,結成。

【記】二、隨釋四:初、能破勝法。

我今當說懺悔等法,所生功德為無有上,能壞諸苦盡不善業,一切種智而為根本,無量功德之所莊嚴,滅除諸苦與無量樂。

【記】文二。初、依現文示二。初、示三法體。

【文句】初三行,明能破。勝法者,謂境法,法性也。行法,懺悔讚歎也。導法,一切種智也。故言懺悔等法,知非一種也。

【記】能破勝法,在境智行。如將破賊,須身力健,次權謀深,次兵器利。二依於身,故喻於境;身須有謀,故喻於智;謀要兵助,故喻於行。此三若備,三障必忘。

二、釋三法相二:初、別示二:初、別教。

【文句】若相資為論,行資智,智顯理,理顯故能盡眾苦,苦盡故法身顯,智圓故報身顯,功德無上故應身顯。

【記】行、智、理三,次第資發,脩時縱也。法、報、應三,果中齊顯,證時橫也。良由此教,本有法身,為惑所覆,故須別作緣了之功,相資顯發。復由此教,性具三法,而不相收,致使功成,三身橫顯。

二,圓教。

【文句】若圓論者,三法不縱不橫而脩,三身亦不縱不橫而顯。

【記】圓詮諸法,無非法界。以法界智,導法界行;以法界行,契法界境。法界無二,一外無三,故離縱過;法界非一,脩性宛然,故離橫過。因中三法,脩之既然;果上三身,顯時亦爾。

二、總結。

【文句】雖圓別之殊,俱是能破之勝法也。

【記】脩雖漸頓,俱能破於界內外障,是故皆名能破勝法。

二、取新本示。

【文句】觀舊文語略,新本具有三周說法之文四:佛說常果,上根得益;婆羅門說法,身無舍利,中根得益;佛分別三身,下根得益。今敘中云我今當說懺悔等法,即是敘下三周之法,能破惡也。

【記】舊文唯有被於上根第一周法。新譯既廣,更有二周:其第二周,離車王子為婆羅門說法身常無舍利事,為中根也;其第三周,自有一品分別三身,為下根也。此之三周,皆是勝法,悉破三障。今敘能破,既云等法,理合該下三周之法也。

二、所破惡罪二:初、重科總判二:初、科。

【文句】次從諸根不具下,敘述空品。文為二:初三行半,明所破之惡;次三行半,明能破之方。初又為三:諸根不具下,破報障;愁憂一句,破煩惱障;惡星灾異下,破業障。

【記】此文正示所破惡罪。而言敘空品者,今舉所破罪,彰能破用。諸能破中,空用為要,故當敘也。問:前句已明能破之法,今那復有能破之方?答:前境智行,是能治藥。今明三業,專聞、思、脩,是服藥法。妙藥不服,服不依方,病何能愈?此二相成,三障可破。

二、判二:初、明轉報異餘經。

【文句】餘經對緣云:報障難轉,因時可救,果無如何?此經三障皆可轉。

【記】惡報已成,今難可轉。亦有經云宿業不轉,況已受報耶?然是悉檀被機異說。今明三障,若依經脩,無不寂滅,以法勝故。

二,明三障由破戒。

【文句】一、往釋長三障由破五戒。破五戒是業障,受三塗人天等身是報障,煩惱為根本是煩惱障。

【記】三障之由。教門異說,豈可備陳?今就一門,由破五戒。五戒之義,該深攝廣,何法不窮?然不礙餘途,故云一往。問:秪由煩惱起破戒業,豈由破戒成煩惱障?答:由破戒業,現多貪恚,如因謗經,深著邪見,婬欲熾盛,此等皆從業起煩惱,故知三障逆順相由。

二、依科廣釋三:初、破報障二:初、直約人道釋二:初、標示因果。

【文句】今直就人道中,明犯五戒報者。

【記】二、驗果尋因五:初、殺生報。

諸根不具,壽命損減。

【記】文三。初牒經示。

【文句】諸根外缺,壽命內夭,此兩句是殺生報。

【記】內夭者,說文云:夭,折也。

二、尋因驗。

【文句】昔損他身分,今諸根殘毀;昔斷他命,今壽損減。

【記】三、引經證。

【文句】經云:殺生因緣,得二種果報:多病、短命。即其事也。

【記】舊華嚴經也。具云:殺生之罪,能令眾生墮三惡道。後生人道,得二果報:一、多病,二、短命。十地論云:殺得三果:一、異熟果,謂三惡趣;二、等流果,謂生人中,多病短命;三、增上果,謂感外物,皆少光澤,不久住故。

二、偷盜報。

貧窮困苦,諸天捨離。

【記】文三。初牒經示。

【文句】若貧窮困苦,是外無依報。諸天捨離,是內無福德。此兩句是犯盜戒。

【記】二、引經證。

【文句】經云:有同生同名,天龍輔佐之功德,天發願利益之,盜人無此事也。

【記】同生同名天者,晉譯華嚴三十七云:如人從生,有二種天,常隨侍衛:一曰同生,二曰同名。天常見人,人不見天。

三、以事驗。

【文句】又:先富後貧者,必是龍棄天捨也。

【記】由破禁戒作諸不善,其二天龍必見棄捨,名譽利養因茲散失。

三,婬欲報。

親厚鬪訟,王法所加。

【記】文三。初牒經示。

【文句】若親厚內鬪,王法外加此兩句,是犯婬戒。

【記】親厚者,謂父、母、兄、弟、妻、子六親也。地論云:婬得三果:一、異熟果,謂墮三惡;二、等流果,謂於人中受二妻相競,及婦不貞良;三、增上果,謂多塵坌。今云鬪訟,與論符合。

二、引經證。

【文句】經言:人護則人瞋,法護則法壞。

【記】人護者,女人志弱,故藉三護:幼小父母護,適人夫壻護,夫死子息護。法護,謂受五八等戒也。

三、約理推。

【文句】昔侵其人,今骨肉鬪訟;昔毀他法,今王法所加,即其事也。

【記】昔毀他法者,令他犯戒故。

四,妄語報。

各各忿諍。

【記】文二。初、明經脫略。

【文句】各各忿諍,此應有兩句:或是翻者脫落,或是略爾。

【記】例上三報,合有兩句。

二、約義足釋二:初、足文示。

【文句】內則各各忿諍,外則人人不信,此一雙是犯妄語。

【記】足奇成偶,故云一雙。忿,即怒也。

二、約理推。

【文句】昔不實欺他,今常被欺忿。昔語無實,今人無信者。

【記】五、飲酒報。

財物損耗。

【記】文二。初、例加文示。

【文句】外耗財物,內虧禮度,此是飲酒報。

【記】二、推示因果二:初、正示。

【文句】昔慢財費日,今多損耗。昔乖撙節,今墮聾騃。

【記】撙節,亦禮度也,由醉故乖。聾騃五駭反,癡也。

二、引證。

【文句】經言嫌恨猛風,次罪心火,常令熾然,即其事也。

【記】經,亦華嚴也。由飲酒故,嫌恨彌增,故得引證。

二、廣約五乘釋二:初、約五戒違經。問:

【文句】問:釋大乘經,何得以五戒對義?

【記】以五戒名出小乘律,何以釋今經王法相?

二、約五乘持戒答。一切行法,大小俱通,隨人智解,用之淺深。今釋五戒為五乘法,分二:初、總答。

【文句】答:開合五戒,大有所關。

【記】以五戒名入一切法,或多少異,但是開合。

二、別示二:初、約義釋二:初、以五戒配法體實淺深三:初、明人天二:初、引經。

【文句】提謂經云:五戒者,天地之大忌,上對五星,下配五嶽,中成五藏。犯之者,違天觸地,自伐其身也。

【記】天地大忌者,忌亦禁也,戒也。五星,謂東木精歲星,南火精熒惑,西金精太白,北水精辰星,中土精鎮星。五嶽者,東嶽泰山屬兖州,南嶽衡山屬荊州,西嶽華山屬雍州,北嶽常山屬并州,中嶽嵩山屬豫州。五藏,謂肝、心、脾、胏、腎也。以星、嶽、藏俱配五行,但以五行對戒,則三義自顯。不殺對木,木主生長,殺則不生。不婬對火,火主照明,邪婬私隱。不飲對土,土則鎮靜,醉則傾搖。不盜對金,金為刑殺,盜則遭刑。不妄對水,方圓任器,以彰不妄,妄則反是。配五行則已,配五星嶽之與藏,秪主五行。經云五嶽,蓋譯者順此方潤色耳。違天等者,上對五星,犯之則違天;下配五嶽,犯之則觸地;中成五藏,犯之則伐身。

二、配法二:初、別配二:初、周孔教二:初、對五常。

【文句】又對五常:不殺對仁,不盜對義,不婬對禮,不飲酒對智,不妄語對信。

【記】趙蕤長短經曰:仁者,愛也。置刑除害,兼愛無私,謂之仁也。義者,宜也。明是非,立可否,謂之義。禮者,履也。進退有度,尊卑有分,謂之禮。智者,人之所知也。以定乎是非得失之情,謂之智。信者,人之所承也。發號施令,以一人心,謂之信。今以不殺對仁,殺他是無兼愛也。不盜對義者,盜則非宜為也。不婬對禮者,邪婬則尊卑不分,乖禮度也。不飲酒對智者,昏醉則不能定是非得失也。不妄對信者,妄語則人不信承也。若以五常對五行者,鄭康成注禮記中庸篇中云:木神則仁,金神則義,火神則禮,水神則信,土神則智。向以五行對五戒,義取此義。故以不飲對土,不妄對水。

二,對五經。

【文句】又對五經:不殺對尚書,不盜對春秋,不婬對禮,不妄語對詩,不飲酒對易。

【記】不殺對尚書者,尚書斷自唐虞已下,則尊禪讓而鄙殺伐也。夫子以周室微弱,號令不行,乃約魯史而脩春秋,以代賞罸,使亂臣賊子懼,故對不盜戒也。禮有五焉:周禮大宗伯之職曰:以吉禮事邦國之鬼神祇(事,謂祀之、祭之、亨之),以凶禮哀邦國之憂(哀,謂救患及災),以賓禮親邦國(親,謂使之親附),以軍禮同邦國(同,謂威其不協及僭差者),以嘉禮親萬民(嘉,善也,所以因人心所善而為制也)。邪婬是不以禮交,所以用嘉禮以戒邪婬也。詩者,善則頌,惡則刺,非妄語也。易者,窮理盡性之書,潔靜精微之教。飲酒昏亂者,豈能窮其理、盡其性乎?

二、輪王法三:初、開五對十相。

【文句】又對十善:殺、盜、婬是身三,妄語攝口四,飲酒攝意三。

【記】二、示合七為二意。

【文句】俗不能護口,略制一不妄語。釋論云:說重者是妄語,則已攝三飲酒,是邪命自活,增益恚癡。出世以智慧為首,生死以三毒為根。若能禁酒,是防止意地三毒,長養出世智慧也。

【記】俗不能護口者,以五戒制在家眾故。口分四過,俗護誠難,故但制一。飲酒是邪命自活者,以酒資身,不遵正戒,名為邪命。

三、結法從人立名。

【文句】是為開五戒,出十善。十善是舊法輪王所用,亦名性罪、性善。

【記】五戒雖是如來所制,既對十善,且從有漏判為舊法,故屬輪王,亦名性罪。性善者,以十惡法,性自是罪;十善之法,性自是善。是故輪王順世俗性,說此善惡,以化眾生。

二、結示。

【文句】都是一切罪之根本。

【記】世間之善,不免輪迴,縱生人天,須起惡業。善尚如此,況不善耶?故云都是一切罪根。

二、辨二乘四:初、對五陰為念處境。

【文句】又五戒對五陰:不殺即色陰,不盜即受陰,不婬即想陰,不妄語即行陰,不飲酒即識陰。五陰開四念處。

【記】不殺則色質完具,不盜則苦受不生,不婬則邪想不起,不妄則遷流淳實,不飲則了別分明。此之善陰,豈獨為境?兼資念慧。故可於陰開四念處:色陰身念處,受陰受念處,想行二陰法念處,識陰心念處。

二、從念處具道品三脫。

【文句】念處開三十七品,三十七品開三脫門,三脫門開涅槃。

【記】大論:四念處中,四種精進,名正勤;四種定心,名四如意足;五善根生,名為根;根增長,名為力;分別四種處道用,名覺;四念處安隱道中行,名正道;三十七品,如平坦道;空、無相、無作,如城;三門涅槃,如城。

三、明轉陰為五分法身。

【文句】故云:色能發戒,受受禪定,想慧悟虗,通行發解脫,識即知見。

【記】禁防身口,故云色能業戒。禪是正受,故云受受。禪定假想,了悟身空,故云想慧悟虗。文中剩通字,諸文所引皆無。進趣無怠,則至聖果,故云行發解脫。自識已證,名解脫知身也。此即轉五陰成五分法身也。

四,結五戒為二乘之法。

【文句】當知五戒能成五分法身,辦二乘之法也。

【記】三、明大乘三:初、總標示。

【文句】又五戒亦是大乘法門。

【記】二、正配法門三:初、約經配四德。

【文句】提謂經云:五戒是佩長生之符,不死之印,即常德也;出入無亂,往還無間,即淨德也;統御一身,即我德也;以立道根,即樂德也。此是五戒對四德。

【記】以大乘人了知五戒體是心性,若受若持,一一順性,性具四德,故五無非常、樂、我、淨,此總對也。亦可以五別對四德。心與眾生,性無生滅,是故順性持不殺戒,是佩長生不死符印,此常德也。心與眾生,性無婬亂,故順本性持不婬戒,名出入無亂。心與眾心,念念真實,無虛妄間,是故順性持不妄語戒,名往還無間。此二對淨德也。心與眾生,性非昏醉,故順本性持不飲酒戒,名統御一身,即我德也。心與眾生,性即菩提,離貪求苦,故順本性持不盜戒,名立道根,即樂德也。

二,約事對三業。

【文句】束五戒為三業,即對三無失、三不護、三輪、不思議化、三密。

【記】不殺、盜、婬,身業也。不妄語,口業也。不飲酒,意業也。持既順性,故立戒因,成佛三業。佛身、口、意,隨智慧行,無有過失,名三無失。以無失故,不須防護,名三不護。身業現化,名神通輪。口業說法,名正教輪。意業鑒機,名記心輪。三皆摧碾眾生惑業,下地不測,故名三密。

三、約理對三法。

【文句】三軌:三身、三佛性、三般若、三涅槃、三智、三德等無量三法門。

【記】五戒即理,一止一作,皆與圓融三法相契。若欲別對,其理亦成。不殺眾生,順常住理,即真性軌。不婬則心淨,不飲則慧明,即觀照軌。不妄則生彼信從,不盜則全他資具,即資成軌。既即三軌,則與一切三法相冥,故知五戒攝法無遺。

三、舉廣結名。

【文句】橫竪無邊際,與虗空法界等。亦是無盡藏法門,亦是無量義三昧。舉要言之,即是一切佛法也。

金光明經文句文句記會本卷第一

音釋

【經】



(音聿。崛,山高貌。又特起也。)



(音浩,耗少也,減也。)

【文句】

筌罤

(筌,且㳂切,捕魚笱也。罤,徒犁切,兔網也。)



(從土從心,皆漚音。)



(祖本切,猶趨也。)

【記】



(音苟,取笱魚器也。)



(音別莂,種既移時也。)



(蒲頓切,塵也。)



(音細,壻女夫也尼)。



(尼展切,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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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yển thứ 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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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明經文句文句記會本卷第二

北涼三藏法師 曇無讖 譯經

天台智者大師說文句門人灌頂錄

四明沙門 知禮 述文句記

雙徑沙門明得會句并記入於經文

【記】二、明五戒事理,復簡偏圓。上雖通示五戒之義,該攝淺深,若不委論事理偏圓,何能精識持犯之相?此自分五。初、不殺戒二:初、委示二:初、總示事理持犯。

【文句】復次,害命名事殺,不害命名事不殺。法門解者,析法名理殺,體法名理不殺。當知不殺之戒,種種不同,論其果報,亦復不同。

【記】欲令行者用理不殺,持事不殺,方名初心持具足戒。今明體法,須別空中。體法即空,乃屬偏觀。望圓是殺,須體諸法無非中道,世相皆常,是今所論理不殺戒。欲顯此意,故從人天辨至圓極,故云因果種種不同。

二、別明偏圓得失二:初、偏二:初、人天但事二:初、人。

【文句】若作意防護,如馬著勒,如牧牛執杖者,報在人道:百二十年,唯得肉眼,無有四眼。

【記】持戒功淺,須加防護。心如牛馬,若非轡勒,則見奔佚;若無杖策,則犯苗稼。喻不作意,則於境成犯。報百二十年,是上方壽。人道諸根,但明肉眼,餘報可例。

二天

【文句】若任運性成,如河注海者,報在六天,極長者九百二十六億七千萬歲。唯得天眼,未得三眼。

【記】持戒功成,任運成性,心如河水,自然注入淨戒海中。未論定共,唯報六天。以人歲數,較第六天,當爾許歲,唯得肉天,無慧法佛,餘根可知。

二、三乘。加理二:初、二乘。

【文句】若加脩客戒,無常、苦、無我等慧者,報在變易,壽七百阿僧祗,唯得慧眼,未得二眼。

【記】義攝藏通。涅槃經以外道先出,喻以舊醫;如來後現,喻以客醫。佛所制戒,名客戒也。事戒之外,加脩隨道及無著戒。此戒位極,當教灰斷,不說有報。今據大乘生方便土受變易壽諸文,不說此土壽限,但因移果易耳。今云七百阿僧祗者,必取爾許劫數之後,方入實報也。若在此土破塵沙惑,亦得法眼。今論二乘初生之者,但得慧眼。

二、菩薩二:初、正示。

【文句】若加脩常無常等慧報,在蓮華藏海,受法性身分,得五眼分,得常壽。

【記】義當別教,次第脩於三諦道共。等常即假觀,是智所讚及自在戒。無常即空慧,即是隨道及無著戒。前空次假,今從語便,空慧居次。言等慧者,即中慧也,乃是隨定及具足戒。分得此二,當於初地生實報土,名華藏海。佛眼分顯,四眼乃融,是故名為分得五眼。諸根亦然。壽是慧命,已屬意根。經云諸根,復云壽命,故須並說。

二,結況。

【文句】比佛猶是諸根不具,壽命損減,況前諸根諸壽耶?

【記】此教比佛,有於二意。若當教者,以因比果,分滿不同。二、比圓教。別教始終是菩薩法,望圓始終皆是佛法,故稱不具及損減也。

二、圓二:初、示相二:初、明得意持二:初、略示事持。

【文句】若圓教人持事不殺戒。

【記】即不傷殺眾生身命。此同偏小輪王之戒,但不殺,所以與之永異。次文所明,理觀是也。

二、廣明理持三:初、約體明持。

【文句】及持理不殺戒,不壞於身而隨一相,不斷癡愛起於明脫,體陰界入無所毀傷,若子若果不生不滅。

【記】此理不殺。若其不解性具九界,但云體達諸法即理,全波是水,猶濫通別,未顯圓脩。故荊谿云:若不談具,乃屬別教。故須體達假合之身,三惑、癡、愛三科實法,皆性本具。性無差別,故名一相。性非暗縛,稱為明脫。既即性具,何可毀傷?癡、愛是子,假、實是果,全體即性,性豈生滅?如斯妙觀,即障是德,不待轉除,方是持於理不殺戒。

二,稱性得報。

【文句】:成就智慧,居常寂光土,常壽湛然,五眼具足,得根自在,耳見眼聞,得命自在,脩短自任。

【記】初住已上,至于玅覺,皆得名為成就智慧,居常寂光,此乃分滿依正二報也。無生後報,但現報故,名常壽湛然,無損減也。五眼具足,諸根亦然,離不具也。若論外用,六根互通,略舉眼耳,根自在也。現十界壽,或脩或短,壽自在也。

三、結示因果。

【文句】是則名為究竟持戒,諸根具足,命不損減也。

【記】二、明得意犯二:初、總示二犯。

【文句】又圓教人,何但持之是戒,唯殺唯慈,亦作事殺,亦作理殺。

【記】此事理犯。若其不解性具違用及殺法門,但以慈愍能現逆相而解釋此,豈前三教菩薩之行不能作耶?故普門疏明瞋法門為成就故,常念觀音。是知須得性殺之意,慈方無緣。故云唯殺唯慈,名得意犯。

二、別示二相二:初、引人明事殺。

【文句】如仙豫大王殺五百婆羅門,與其見佛之眼,與其十劫之壽。

【記】大經聖行品,佛說本生曾為國王,名曰仙豫,愛念大乘。時世無佛,十二年事婆羅門為師,後遂勸彼發菩提心。而婆羅門不信謗法,王乃殺之。而王不墮獄,以無殺罪故。至梵行品,佛說慈心之果,住一子地。迦葉難言:若菩薩住一子地,云何佛昔為王斷婆羅門命邪?佛言:我以愛念故斷,非惡心也。諸婆羅門命終生阿鼻獄,即有三念:一、自知從人道來;二、知是地獄;三、自知謗法,為王所殺。念是事已,即信大乘。尋時命終,生甘露鼓王世界,於彼壽命十劫。我於位昔,乃與是十劫壽命,云何名殺?然須明於得殺法門,令其愛念成無緣慈,方合疏文唯殺唯慈也。

二、據經明理殺二:初、正釋。

【文句】又作法門:殺者,析蕩累著,淨諸煩惱。如樹神折枝,不受怨鳥。如劫火燒木,灰炭雙亡。故鴦掘云:我誓斷陰界入,不能持不殺戒。一切塵勞,是如來種。斷此種盡,乃名為佛。

【記】前就不斷,名持不殺。今明有斷,故云犯殺。圓教自論斷與不斷,二義同時。既明六即,六故有斷,即故不斷。亦可秪就即之一字,明於二義。障體即德,無障可論,斯為斷義。障既即德,障何嘗斷?斯不斷義。故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斷與不斷,妙在其中。諸大乘經說圓頓觀,有此兩門。今就有斷,名為理殺。故云析蕩累著是業,及諸煩惱以為所斷。樹神喻於脩觀之人,劫火喻於能斷之智。故大論三十云:譬如空澤大樹,眾鳥集宿。一鴿後至,住一枝上,其枝即折。澤神問其故,樹神答曰:此鳥從我怨家樹來,食彼尼拘類子,或當放糞。子墮地者,惡樹復生,為害必大。是故寧捨一枝,所全者大。菩薩亦爾,於魔外惑業,無如是畏,而畏二乘。二乘於菩薩邊,亦如彼鳥,壞彼大乘心,永滅佛乘心。今文但以怨鳥通累著等也。劫火等者,亦大論文。論第二云:二乘雖破三毒,氣分不盡。如草木薪,火燒烟出,炭灰不盡。火力薄故,佛三毒永盡無餘。譬如劫火燒須彌山,一切地都盡,無煙無灰。今謂佛智,即圓智也。斷陰入界生死,即涅槃也。約即論斷,名得意犯。理觀斷破,名不持戒。此為誠證。下諸理犯,其義皆成。一切塵勞,是如來種。此是性種,亦敵對種。惑非性染,安名佛種?以知即性脩染本虗,本虗名滅,即理殺也。

二、得報。

【文句】成就金剛微玅法身,湛然應一切,唯殺唯慈,垂形九道,隨其所宜,示長短命,任其所見,用缺具根,而化度之。

【記】事理二犯,既順性德殺害法門,故殺法成就,乃得法身,垂形九界,示命長短,現根缺具。此自在用,真因分得,極果究竟。

二,結勝。

【文句】前諸戒行,淺近隘塞,非是通途。圓戒宏遠,徑異會同,故名究竟持不殺戒也。

【記】先且斥劣。人天近事,藏通淺理,別教次第,是故隘塞。此等皆非脩性不二通達之途。唯圓實戒,一攝一切,宏廣無邊,即事而中,深遠莫測。凡小之徑必會,逆順之異能同。十戒之中,名畢竟戒。

二、結責。

【文句】不殺之戒,人天已上,極佛已還,曠大縱橫,其義如是。云何而謂是小乘數耶?

【記】先結該收,後責局小。

二、明不盜戒二:初、總明事理持犯。

【文句】復次,不與取名事盜,與取名事不盜。法門解者,如佛言曰:他物莫取,名法門不盜菩提;無與者而取菩提,是名法門盜。不盜之戒,種種不同。

【記】事盜,可見。就理論盜,據阿含經,演小成大。人、天取有,藏、通取空,別取但、中,皆他物也,非盜是何?淨名云:無取是菩提,捨攀緣故。

二、別明偏圓得失二:初、偏三:初、人天二:初、斥事持成犯。

【文句】若持戒作業,求可意果。可意果者,無常速朽,悉是他物,臭如糞果,害如毒食,有智之人所不應求。設使得之,心不甘樂,云何殷勤飲苦食毒而自毀傷?

【記】人天妄樂,為可意也。欲成理持,乃斥事戒。故就所求果報,而責有漏之樂,猶如糞中有菴羅果。有智童子不應求食,樂雜見思,如世美食,雜以毒藥,食則害命。有觀智人所不應求,謂得華報,心不甘嗜而生歡樂。云何凡夫為欲持戒?

二、約經文明報。

【文句】貧窮四姓,即此三界,洄澓困苦,豈過有流?三障障佛,第一義天之所捨離,是名為盜,非不盜也。

【記】四姓者,毗舍、首陀、婆羅門、剎利人中,雖謂二賤二貴,既乏聖財,四姓三界,俱屬貧窮。洄,轉水也。澓,深水也。漏心持戒,求可意果,正為有流洄澓所困。三有流轉,故曰有流,非四流中一。有漏因果,具足三障,能障見佛天中天也,亦是障於第一義天。以障隔故,義言捨離。此乃事持,成於理犯。據經招報,貧窮困苦,諸天捨離也。

二、二乘二:初、斥理持成犯二:初、約有求斥。

【文句】又二乘之人,以四諦智,觀身受心法,厭惡生死,欣求涅槃。涅槃心起,為自為他?為共為無?因介爾心生,即取他物。

【記】智舉四諦,境唯在苦。於身等四,觀苦等四,流厭生死,欣涅槃樂。在小名持,於大名盜,為於涅槃生欣求心。介爾者,微弱也。微有心生,即墮四性;既有性過,乃屬生死。無所得中而生得想,成不與取,豈非盜邪?

二、引諸經斥。

【文句】即非時取證,即不待說。所因焦種不生,見苦斷集,脩道造盡,非求法也。謂有涅槃,成涅槃見。若有著空者,諸佛所不度,身長三百由旬而無兩翅,墮三無為坑,受若死若死等苦。

【記】煩惱為薪,智慧為火,成涅槃食,不非時證。此斥二乘怱怱取證,是非時證,不待法華說於所因。於小涅槃思惟取證,大根不發,如焦敗種。以見苦果故,斷除集因;以脩道品故,造趣滅盡,則非大乘。即惑成智,無斷無脩;即生成滅,無苦無盡。故云非法求也。中論云:諸佛說空法,為度著有者;若有著空者,諸佛所不度。身長三百下,引金翅鳥雛以為喻也。二乘但念空、無相、無願三種三昧,如身長三百;無中假二智,如無兩翅;墮三無為坑,如鳥墮地。若死等苦,成羅漢果也;若死苦,成辟支果也。苦等於死,名死等苦,而實未死也。或云:二乘方便是死等苦,聖位是死苦。又學人是死等苦,無學是死苦。三無為者:一、擇滅,二、非擇滅,三、虗空。通舉言三,二乘所證,蓋擇滅也。然此喻本出大品,而大論釋之,謂金翅身長三百由旬,能從一須彌至一須彌。是鳥初出,兩翅未成,意欲飛去墮閻浮提,受若死、若死等苦。中道生悔,我欲還天,不能自舉。本喻菩薩墮二乘地,今借喻二乘耳。

二、引經明盜報。

【文句】法華云:饑餓羸瘦,體生瘡癬,豈非貧窮困苦邪?淨名云:不見佛,不聞法,不入眾數,豈非第一義天遠離邪?此猶名盜,非不盜也。

【記】不得大乘法食為饑餓,無大力用為羸,無大功德為瘦,有無善上起見思如瘡癬,不見三身一體之佛,不聞圓頓之法,不入三賢十聖眾數。

三、菩薩二:初、斥次第成犯。

【文句】若別教菩薩,次第行,次第學,次第道,從淺至深,捨一取一,來已更復來,去已更復去,悉是辱於來去相,亦是不與而取。

【記】行、學、道三,對戒、定、慧。言次第者,此三皆隨空、假、中轉。三諦縱故,從淺至深,是故逐一而論取捨。生死為來,空中為去。本論生死,已名為來;去已載來,建立生死,故成兩來。破有出界,已名為去;捨邊趣中,名為更去,故成兩去。如此來去,豈非屈辱?諦觀不殊,離二取相。今既別脩,以觀緣諦,名不與取。

二、據經名:盜報。

【文句】取已而捨,亦是貧窮。捨已更取,數數去取,即是困苦。不即與第一義相應,即是遠離。此猶名盜,非不盜也。

【記】取捨既數,即此名為貧窮、困苦、盜業之報。以別、圓教詮變易報,不就改生,念動是業,遷變是苦。故起信論云:動即有苦,果不離因。不能初心頓絕思議,故使義天雖近而遠,即捨離也。

二、圓二:初、示相二:初、明得意持二:初、讚理持相。

【文句】圓人觀諸法實相,受亦不受,不受亦不受,亦受亦不受亦不受,非受非不受亦不受,不受亦不受,不取,是菩提障諸願故。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不高故不取,不下故不捨。

【記】唯有圓觀,乃能究竟離不與取。絕取之觀,謂五不受,即不受四邊,及不受不受。此五不受,若其不以妙理甄之,恐濫偏教,是故先云圓人觀諸法實相。諸法不出佛及眾生依報正報,此乃逆順二修之法。全脩即性,一一無非中道實相。中實之相,非待對相。圓人觀此,故無四受。不獨境絕四句之待,亦絕境觀能所之待,故不受之觀亦不受也。既於初心,即依中實脩五不受,則唯屬圓也。五不受故,名為不取。是大菩提,能障一切有緣之願。法法皆中,高外無下,下外無高,何法可取?何法可捨?

二、約經明報。

【文句】如是觀者,觀如來藏具足無缺,是如意珠。隨意出寶,即脩羅琴。任意出聲,即是大富。大富故無取,無取故即第一義,第一義故天不遠離也。是名究竟持不盜戒也。

【記】即以理富,顯不貧窮。富故不取,寧有困苦?以不取故,思議即絕。第一義天,不相違背,乃應經文諸天不離。

二、明得意犯。

【文句】圓人復有盜法門,菩提無與者,而取菩提。如海吞流,不隔萬派;如地荷負,擔四重檐。眾生悉度,煩惱悉斷,法門悉知,佛道悉成。此義可知,不能多說。

【記】盜法門者,所謂性惡。佛所師故,名之為法。智由茲入,故名為門。圓人得門,逆順自在,能作理盜,亦作事盜。今文略事,例殺例婬,合有其相。若理盜義,文出鴦掘。彼經偈云:不與者菩提無有授與者不與而自取故我不與取。此意乃明究竟不取,是究竟取。此取得名,如海吞流。四重擔者,鴦掘經云:譬如大地,荷負重檐:一者大水,二者大山,三者草木,四者眾生。菩薩亦爾,正法住世餘八十年,為一切眾生說如來藏,是名初檐,重於大山。惡人毀罵,聞悉能忍,是第二檐,重於大水。無緣得為國主、大臣說如來藏,唯為下劣堪忍演說,是第三檐,重於眾生。窮守邊地惡處、豐樂之處,不得止住,是第四檐,重於草木。彼經四檐,喻於四事。觀今文意,似喻四弘。

二,結勝。

【文句】前諸戒行,淺而且塞,非是通途。圓戒宏遠,徑異會同,故名究竟持不盜戒也。

【記】淺而且塞者,且,兼也。

三、不婬戒二:初、示事理持犯。

【文句】復次,男女身會名事婬,不會名事不婬。法門解者,若心染法,是名為婬;不染法,名為不婬。不婬之戒,種種不同。

【記】示事理者,意在兼持。以事扶理,以理導事,既居末代,功在事持,乃是涅槃扶律之意。理持論於著不染者,心觀他境,名為染法;即境為觀,方名不染。言種種者,事隨理觀,小大偏圓,具如下辨。

二、明偏圓得失二:初、偏三:初、人天二:初、人。

【文句】若關禁七支,如猴著鎻,擎一油鉢,過諸大眾,割捨觸樂,求於未來。淨潔五欲,如市易法,以銅錢博金錢。此乃增長欲事,非不欲也。

【記】持心未淳,如猴著鎻。擎一油鉢者,大經:譬如大眾滿二十五里,王勅一臣擎一油鉢,經由中過,勿令傾覆,若棄一滴,當斷汝命。復遣一人拔刀隨之。臣受王勑,盡心持行,雖見五欲,心不貪著。彼經以二十五里喻二十五有,拔刀喻無常。今文喻凡夫持戒,拔刀可喻三塗罪也。割捨現麤,求未來細,如以賤易貴也。

二、天二:初、六欲。

【文句】若為生天故持戒,如羝羊相觸,將前而更却。帝釋共八十億那由他天女,縱逸嬉戲,看東忘西。欲猶不足,化為老脩羅納舍脂,使諸天亡身失首。又見仙人入定,汙弄其女。仙從定起,釋羞自化為羝羊。仙人呪之,千根著身,無能却者。後來懺謝,變為千眼。是亦增欲,非不欲也。

【記】文舉帝釋,意徧六天。

二八,地。

【文句】若斷欲界麤弊之欲,染著色無色界禪定之樂,如氷魚蟄蟲,墮長壽天,是為一難。貪著禪味,名為大縛。是染欲法,非不欲也。

【記】以數息法攝五欲心,意生四禪,受枝林樂,極至有頂,如氷魚等。豈知長壽八難中,一、攝在味禪,非不染欲。

二、二乘二:初、於小名持。

【文句】若憎惡生死,如怨如蛇。愛翫涅槃,如親如寶。棄之直去,涉路不迴。諸有色聲,不能染屈。如八方風,不能動須彌。

【記】知苦斷集,如怨如蛇。脩道證滅,如親如寶。但自調故直去,無悲濟故不迴。四方四維,謂八方風,喻於人天。四違四順,謂利、衰、毀、譽、稱、譏、苦、樂也。須彌,喻二乘心也。

二,於大名犯。

【文句】若聞菩薩勝妙功德,甄迦羅琴聲,迦葉起舞,不能自持,隨嵐風至,破須彌如腐草,是染欲法,非不染也。

【記】隨嵐,此云迅猛。壞劫中,此風起時,能破須彌,以界外二土五塵,能動二乘也。大論中,迦葉聞甄迦羅琴,不能自安,即云:八方風不能動須彌,隨嵐風至,破如腐草。三界五欲,我已斷竟,不能動心。此是菩薩淨妙五欲,吾於此事,不能自安。

三菩薩。

【文句】若菩薩惡生死如糞穢,惡涅槃如怨鳥,捨於二邊,志存中道,起順道法,愛生名頂墮,是菩薩旃陀羅。既無方便,此慧被縛,不能勝怨,己所脩治,為無慧利,是染欲法,非不欲也。

【記】此別菩薩望圓成犯,緣但中道而生順愛。若入十行,退不取小,不進求圓,如墮山頂,故名頂墮。旃陀羅者,此云嚴幟,乃是西土屠殺之輩,以惡業自嚴行時,搖鈴持竹以為標幟,故以為名。今斥但、中解者,於圓菩薩,猶如人中屠膾惡類也。既無即、中二觀方便,乃被教道中慧所縛,既與無明怨讐共住,何能勝之?別脩之慧,無無作利,望畢竟淨,是染欲法。凡斥別教,多是住、行及十信人,以迴向位能圓脩故。

二、圓二:初、示相二:初、明得意持二:初、約義示三:初、示能淨諦觀。

【文句】圓人觀一心三諦,即空、即假、即中。即空何所染?即假何所淨?即中何所邊?即空即假何所中?

【記】一、心者,見思心也。觀此染心,即是淨性。性非淺狹,極三諦源,全諦發觀,即空、假、中。即空故不染於染,即假故不染於淨,即雙遮故不染二邊,即雙照故不染中道。三諦三觀,秪一剎那,能所不殊,中邊俱淨。

二,示所淨愛見。

【文句】即空故,無我人十下知見依正等愛。即假故,無空無相願等愛。即中故,無佛菩提轉法輪度眾生等愛。

【記】上之諦觀,俱為能淨。今明見愛,方是所淨。須知所淨,該於通別。佛菩提等,是順道愛。深觀即中,其愛自泯。

三、示三諦名淨。

【文句】三諦清淨,名畢竟淨,是淨亦淨。

【記】淨是空義。畢竟空者,須空三諦以驗能空,不少三觀能空亦空,故是淨亦淨,於通不塞也。

二、引經證二:初、引經文。

【文句】經言:唯佛一人具淨戒,餘人皆名汙戒者。

【記】二、會經意。

【文句】圓人引行於佛法,即究竟持不婬戒也。

【記】經就位論,持唯在果。今約圓觀,初心即能頓持佛戒,以觀實相,因果無殊。若不爾者,云何能以如來莊嚴而自莊嚴?

二、明得意犯二:初、引諸經事。

【文句】圓人又有染愛法門,如和須蜜多女,人見人女,天見天女。見者得見諸佛三昧,執手者得到佛剎三昧,歍者極愛三昧,抱者冥如三昧,各各皆得法門。亦如魔界行不汙戒菩薩,變為無量身,共無量天女從事,皆令發菩提心。如維摩詰若入後宮,後宮中尊,化正宮女,先以欲鉤牽,後令入佛道。

【記】既得本性染愛法門,故能行於事染之行,亦能示於理染之觀。染觀可例,取菩提義,故今略之。但依華嚴,出事染相。行不汙戒者,菩薩名也。先以欲鉤牽者,愛欲如鉤,能牽於人,然後令彼達欲法界,名入佛道。

二、明用犯意。

【文句】斯乃非欲之欲,以欲止欲,如以屑出屑,將聲止聲。

【記】指上三人,久住性染。無染法門,能現脩染,故得名為非欲之欲。而令眾生即欲悟性,故得名為以欲止欲。喻以屑者,字應作榍,又作楔,同。說文云:楔,櫼也。櫼,子林切。出前櫼者,必假後櫼,故云以楔出楔也。將聲止聲者,大論第七云:譬如執事比丘,舉手唱言:眾皆寂靜。是為以聲遮聲,非求聲也。

二,結勝。

【文句】前諸行淺塞,非是通途,圓戒宏遠,徑異會同,是名究竟持不婬戒也。

【記】四、明不妄語戒二:初、示事理。

【文句】復次,不見言見,見言不見,名事妄語。法門解者,未得謂得,未證謂證,名為妄語。妄語多種:

【記】問:事中。妄語重者,乃是未得聖法,言知言見。今法門解,於未證得謂已證得,與事何別?答:葢第四戒,自知未得上人之法,誑他言得,故此妄語,除增上慢。若理妄語,內心實謂已得已證,此心增上而慢於他,是增上慢。故法華云:比丘、比丘尼,自謂究竟,便不志求無上菩提。當知此是增上慢人。今未解圓理,於人天三教,各自謂實,名為妄語,亦是上慢。

二、明偏圓二:初、偏二:初、人天二:初、人二:初、妄語相二:初、愛。

【文句】諸欲求時苦,得時多怖畏,失時懷憂惱。諸欲無樂時,凡夫癡人於下苦中橫生樂想。

【記】下苦者,輕苦也。三塗苦重,人間苦輕,凡夫不覺,計之為樂,以苦為樂,故曰橫生樂想也。猶如世人罪合當死,而以千罸放命,罸實是苦,以得全命,罸罸之下,皆生樂想。又如病者恐死,加之針灸,針灸實苦,言除病故,皆生樂想。八苦交煎,妄謂為樂,事亦如是。

二見。

【文句】豎我慢幢,打自大鼓,謂色即是我,我即是色,色中有我,我中有色,執有與無鬪,執無與有鬪,依止斷常,起六十二戲論,破慧眼不見,於真實增見,長諸非吾我,毒甚盛。

【記】廣如大經。凡夫外道,慢心自高,喻之竪幢。口宣慢言,喻之打鼓。於五陰上,各起四見。文中略示色陰,餘之四陰,可以例作。次句應云離色是我,今云我即是色者,文之誤也。色中有我,即色大我小也。我中有色,即我大色小也。起六十二者,五陰各起四見,共成二十,歷三世成六十。而其所計,不出斷常二見,故有六十二也。所說無實,其猶諧謔,故云戲論。由斯戲論,不見真空,故破慧眼。

二、結示口過。

【文句】備口四過,略標妄語爾。

【記】見是妄情,須生轉計,即兩舌也。宣邪惡理,即惡口也。巧飾邪言,即綺語也。諸見本邪,以邪為正,而誑於人,故標妄語,其實備四。

二天

【文句】三十三天,黃葉生死。謂是真金,非想自地。具細煩惱,謬計涅槃。此非妄語,誰是妄語邪?

【記】大經嬰兒行品云:如彼嬰兒啼哭之時,父母即以楊樹黃葉而語之言:莫啼!莫啼!我與汝金。嬰兒見已,生真金想,便止不啼。然此楊葉,實非金也。木牛、木馬、木男、木女,嬰兒見已,亦復生於男女等想,即止不啼。如來亦爾,眾生造惡,為說三十三天常樂我淨,端正自恣,於妙宮殿受五欲樂。眾生聞已,心生貪樂,止不作惡,勤作善業。三十三天,實是生死無常樂我淨,為度眾生,方便說有。章安釋云:此合天上四德。楊葉喻妄淨,色鮮明故;楊樹喻妄常,體柔軟故;木牛、木馬喻妄樂,可戲故;木男、木女喻妄我,似人故。非想細煩惱者,彼有十種細心數法:一、受,謂識受;二、想,謂識想;三、行,謂法行;四、觸,謂意觸;五、思,謂法思;六、欲,謂欲入出定;七、解脫,謂行法解;八、念,謂念於三昧;九、定,謂心如法住;十、慧,謂慧根、慧力。

二、二乘二:初、出行相。

【文句】二乘之人,競執瓦礫,歡喜持出。生滅度想,生實未盡,寧得滅度?生安隱想,所作未辦,寧得安隱?淨名云:佛為增上慢人,說離婬怒癡,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

【記】競執瓦礫者,用大經春池失珠喻也。春池譬眾生塵欲躭湎之境,失珠譬圓解潛昏。信小乘教如入水,脩觀如求珠。但見偏真,謂為究竟;如得瓦礫,便謂真珠。生滅度安隱之想,猶如歡喜持出也。生實未盡者,猶受變易故。所作未辦者,佛道未脩故。離毒說脫,乃一小脫;即毒明脫,名一切脫大涅槃也。佛為上慢,執著三毒,便為解脫,是故說離。聲聞住此,謂究竟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此以淨名對法華文,出妄語相也。

二,結成妄語。

【文句】未得謂得,豈非妄語邪!

【記】三、菩薩二:初、示其行相。

【文句】佛為別教人以四門說實相,執於一有隔礙三門,乃至執非有非無而隔有無。

【記】佛說四門,意詮一實。別人根鈍,各執一門,彼此隔礙。

二,結為妄語。

【文句】夫實相者,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云何以字字於無字?云何以數數於無數?豈非妄語邪?

【記】諸法實相,離言說相,離心緣相。以法法體徧,多少性融,豈可定以空有等言,一二等數?此教言思,既乖實理,非妄是何?

二、圓二:初、示相二:初、明得意持二:初、總標心口。

【文句】圓人如實而觀,如實而說。

【記】圓人根利,聞空有等,皆知性具。性具四門,豈有隔礙?一門具三,三門皆爾。稱性而觀,稱性而說,既皆稱性,性絕言思。故觀即無觀,說即無說,是故觀說皆云如實。

二、別釋心口二:初、明心離諸相而觀。

【文句】如實觀者,非內觀得是解脫,非外觀,非內外觀,非離內外觀,亦不以無觀得是解脫。

【記】所非內外,或約自他,或約根塵,或約心法,或約法性對於無明。此等內外,雙亦雙非,皆成四相。妙觀得脫,皆離此四,亦不以無四相觀而得解脫。性空非四,相空非無,此之二空,名濫通教。須就圓理揀彼偏空。圓理者何?謂諸四相不出本覺,全本為始,即境是觀,豈更偏著四種之性及無四之相?非此二空,不名解脫。

二、口稱四實而說二:初、約法示。

【文句】如實說者,一切實,一切不實,一切亦實亦不實,一切非實非不實,如是皆名諸法實相。

【記】實等四句,亦乃不出本覺之性。以此覺性真空畢竟,故名為實;具足緣起,故名不實。二不相礙,故成雙亦;二無二相,故即雙非。覺性無偏,四皆全分。實攝三句,乃一實一切實。不實攝三,餘二亦爾。是故四句皆云一切。其圓解者,雖談一句,一外無餘,何有一言不稱本覺真實之性?是故四句皆得名為如實說也。

二、引經證。

【文句】經言:諸佛皆實語,佛語實不虗。能以一妙音,徧滿三千界。隨意之所至,隨諸眾生類,各各皆得解。即是以佛道聲,令一切聞也。

【記】初心圓說,與果無殊,故引法華本佛作證。佛施權迹及開實本,皆稱真如,有何一句而非實邪?似位妙音,髣髴同佛口密之相,開小成大,能似佛聲如實而說,令諸眾生聞皆入實。

二、明得意犯三:初、約果人示。

【文句】圓人亦有妄語法門:無車說車,誘戲童子;無樂說樂,止彼啼兒。若有眾生,因虗妄說得利益者,佛亦妄說。

【記】雖就果示,意顯始行,故云圓人。妄語法門者,乃是性德權巧妙門也。稱妄語者,無而說有也。謂十界冥合,本是一乘,無有三乘差別之相。佛為機故,分別說三,令諸眾生,各為究竟,自求趣證,速出生死。如無三車,說有三車,令諸樂著嬉戲之子,爭出火宅。天無常樂,說有常樂,如以黃葉,止彼啼兒。此皆巧用妄語法門而為利益也。

二、引經證。

【文句】經言:我是貪欲尸利,我是瞋恚尸利,愚癡尸利。然實非也。我是天是人,實非天人。我是龍鬼,實非龍鬼。

【記】諸法無行經中。文殊說不動相法門已,空中萬天子讚言:世尊!文殊名為無礙尸利、不二尸利等。文殊語天子言:止!止!天子!汝等勿取相分別。我不見諸法是上、中、下,我是貪欲尸利等。具如今疏。天子唯以性善法門而讚文殊。且別教但中,豈非性善?須斷九界,然後證得。斯乃於法見上、中、下。文殊欲顯圓頓之理,具足善惡,無非法界,特以三毒而自立稱。然三毒等,雖俱性具,不異而異,是即實之權,皆是秘妙方便之法。故一一句,望實言非,成妄語義。雖是妄語,而皆是性本具法門。今宗講者,纔聞權假,便謂非性,吾知其人未生圓解。

三、明犯意。

【文句】將虗以出虗,令得不虗爾。

【記】同於前文,以楔出楔也。

二,結勝。

【文句】前諸行淺近隘塞,圓行深遠,夷坦無礙,徑異會同,故能如此,是名究竟持不妄語戒也。

【記】五、明不飲酒戒二:初、示事理。

【文句】復次,若穀若草,昏心眩亂者,名事酒。法門解者,迷惑倒見,名之為酒。倒見多種:

【記】二、明偏圓二:初、偏三:初、人天二:初、人中事酒二:初、據教明過。

【文句】夫酒為不善諸惡根本,既生三十六種之失,招於五百世中無手,慢刑失禮,發出伏匿,眠臥糞穢,搪揬水火。

【記】三十六失,出沙彌戒經。大論唯三十五失,結為頌曰:財虗招病諍三。裸露醜名彰二。無智得者失(二)。說匿廢事業(二)。醒愁身少力(二)。色壞慢父母(二)。沙門婆羅門(二)。及伯叔尊長(二)。不敬佛法僧(三)。黨惡遠賢善(二)。破戒無慚愧(二)。不守情縱色(二)。人憎親屬棄(二)。行惡捨善法(二)。智人所不信(一)。遠涅槃狂癡二。命終墮惡道一。若得人常騃一。酒失三十五,大論之所明。五百世無手者,梵網經云:若佛子,若自身手過酒器,與人飲酒者,五百世無手,何況自飲?伏、匿,皆隱也。自說私隱,故云發出也。

二、斥人好尚

【文句】過患如此,人猶尚之。晉世引滿稱藝能,魏朝清濁為賢聖。畢卓自署為酒徒,鄭泉自誓為酒壺。竹帛載之,古今歌之。不應作而作,不應歌而歌,非醉酒是何?

【記】引滿者,晉左思蜀都賦云:合樽促席,引滿相罰。樂飲今夕,一醉累月。注云:酒將闌,故合併其樽,促近其席。引,持也,持滿以相罸。酒厚樂極,故醉累月。三國志:魏尚書郎徐邈,私飲至沈醉。時科禁酒,校尉趙達問以曹事,邈曰:中聖人。達白之太祖,太祖甚怒。度遼將軍鮮于輔進曰:醉客謂酒清者為聖人,濁者為賢人。邈性脩慎,偶醉言耳。竟免刑。晉畢卓為吏部郎,比舍釀酒熟,卓醉後,夜至甕下盜飲之,掌酒者縛之。明旦,乃畢吏部也。自署為酒徒者,以酒徒自號也。如唐元結自號酒徒,皮日休自號醉士之類也。三國志:吳大中大夫鄭泉,字文淵,陳郡人。博學有奇志,性嗜酒。臨卒,謂同類曰:必葬我於陶家側,庶百年後化成土。卒見取為酒壺。竹帛載之者,謂史志皆書其事也。古皆記言事於竹簡繒帛,以未有紙也。後代稱其故實,故謂史籍為竹帛也。古今歌之者,古今之人不斥其失,往往為歌詩以稱美之也。不應作而作者,引滿、中聖、酒徒、酒壺之事,皆躭湎荒恣,其失大矣。尚書酒誥誡之甚明,而四賢反為之,是君子所不應作之事而作之也。不應歌而歌者,古今之賢當貶其失,而反作歌詩以美之也。若作若歌,非酒之過失,而是何耶?

二、三界惑酒二:初、別示二:初、引論明見醉。

【文句】釋論云:有一法師,為王說五戒罪福。王難云:飲酒招狂,飲者甚多,狂者何少邪?法師舉手指諸外道而已,更言餘事。外道侜張云:王難甚深,是禿高座。更不能答。王云:法師答竟,狂亦不少。指汝等,是將護不彰爾。此即世人之醉也。

【記】釋論第八文也。王即南天竺王也。侜張爾雅云:侜張,誑也。侜字張由反。

二、約喻明愛醉。

【文句】又貪如海納流,無有滿時。嗔如火益薪,展轉彌熾。癡如膠黏結,如氷足水。八萬塵勞,煩惱其心,無暫停住。掣電蛇舌,颺𦦨獼猴,五欲攪作,無時不醉。大經云:從昔已來,常為聲色所醉,流轉生死。

【記】二、總結。

【文句】三界人天,通有此醉也。

【記】二、二乘二:初、斷通從別,以明能醉。

【文句】若二乘之人,雖斷九十八使,四住煩惱,無明未吐,如半瘧人。

【記】九十八使者,見惑有八十八,思惑有十也。四住者,三果見合為見住地,三界思分為三住地。無明未吐者,以酒喻惑也。半瘧人者,四住已除,無明尚在,半安半病,其猶瘧疾,此亦大經中喻。

二、兼凡斥小以明所迷

【文句】大經引醉歸之人,世間無常樂而言我淨,如來實我淨而言無常樂,如彼醉人見日月轉,此二乘醉也。

【記】引醉歸之者,謂佛引醉喻,歸還二乘也。按哀歎品中,諸比丘說醉喻,以喻凡夫流轉無常,見常如醉;小乘脩無常想,故如醒。佛即引醉喻於二乘,謂於真常而見無常,是醉義也。故云引醉歸之。文人,合作文。世間下,文辭從省。四倒、四德,各舉其二,影互相顯。

三、菩薩二:初、約教道觀中皆名不了三:初、法。

【文句】菩薩之人,無明未盡,不了了見菩薩行,故見不了了。

【記】別教至極,但破無明一十二品,故於佛性見不了了。又從初心,不知五住即是法界,不名佛法,是菩薩行,故於佛性見不了了。

二喻。

【文句】如遠望大舶,遙觀鵝鴈。夜覩畫像,遠視人杌。亦如醉人,朦朧見道。

【記】凡舉五事,悉喻見性不得了了。舶者,大船也,喻出大經。然彼十喻,並喻於圓,以分揀極,故云見不了了。今喻別者,有二意:一者、別教極果,秪齊圓教第二行,故見不了了;二者、二教理同,得意具德,失意但中,今就失意,故以喻別。如來藏經十喻亦爾,止觀在別十六觀疏,而顯於圓。

三合

【文句】如是等無量譬喻,顯於菩薩未得明了。

【記】二、明自圓解外,皆名邪見。

【文句】故迦葉云:自此已前,我等悉名邪見人也。此菩薩醉也。

【記】未得圓中,正見故也。

二、圓二:初、示相二:初、明示行相二:初、得意持二:初、稱性觀故,得名醒悟。

【文句】圓人行如來行,具煩惱性,能知如來秘密之藏。雖有肉眼,名為佛眼,所可見者,更不復見。故文云:入深法性,即於此典金光明中而得見我。釋迦牟尼大經云:了了見佛性,猶如妙德等。

【記】此段文意,乃將果德頓為始行。苟不了知第六識心是性惡者,何能初心脩如來行?即觀秘藏,肉眼即佛,永不改觀而見牟尼與妙德等。荊谿的示,須聞性惡,方脩性行,不可欺也。

二、以圓伏故,名除酒法。

【文句】是則五住正習,一時無有餘。酒法既除,何所可醉?是為究竟持不飲酒戒也。

【記】五、住正習。同居一念,即惑為觀。觀外無境,如翻大地,草木寧存?亦如日光,不與暗共,有何酒法而不除耶?此人事戒,輕重等持,與上理戒,念念兼行,方名究竟。

二、得意犯二:初、明具大智故能理醉。

【文句】圓人亦有飲酒法門。鴦掘云:持真空缾,盛實相酒,變化五道,宣揚哮吼。

【記】何名大智?謂了性具九界因果,是故名為飲酒法門。真空實相,如起信論:一、真如性有二種德:一、如實空,與過?河沙煩惱不相應故;二、如實不空,體具?河沙功德,無有所少故。護一切失,故空如缾;德用無礙,故不空如酒。然?河沙性德,即十法界圓融法門。九界即佛,成前持相;佛界即九,成今犯相。故犯相云:變化五道,宣揚哮吼,其猶𨠯酒之用也。

二、明具大悲故能事醉。

【文句】波斯匿醉,轉更多恩,末利后飲。佛言:持戒入于酒肆,自立其志,亦立他志。

【記】波斯匿,此云和悅。若飲酒後,應死判生,故曰多恩。末利,即匿王正后也。王嘗瞋怒,欲殺厨人。諸臣共議,國中唯有此人殺已,無人知厨稱王意者。時末利后,即辦好酒美肉,沐浴名香,莊嚴身體,將諸妓女,來至王所。王見后已,瞋心乃息。后即遣人,詐傳王勅,勿殺厨人。匿王後以此事問佛。后持五戒,月行六齋。一日之中,犯酒妄二戒。八戒之中,則犯其五。謂過中食,服香華,作倡妓,高廣牀,飲酒妄語也。破戒之罪,輕耶重耶?佛言:如是犯者,得大功德。何以故?為利益故。出未曾有經六卷。入于酒肆,即淨名居士。此上三人,皆是高位,皆住性惡權巧法門,故於持犯,得大自在。不可秪將慈念而解。若無性染,慈豈無緣?

二,結得斥失。

【文句】夫得其門者,逆順俱當;失其柄者,操刀傷手。

【記】若得性具善惡之門,則逆順俱當;失茲要枘,則持犯俱非,如把刃自害。得失之要,不可不窮。

二,結勝。

【文句】前諸行淺近隘塞,圓行宏遠,徑異會同,故能如此,是名究竟醉醒無二也。

【記】若善惡分岐,豈醉醒不二?諸佛究盡,寧有所偏?

二、觀心釋。圓論理戒,豈不觀心?但為前文是約教釋,正為開解。今撮五戒入一念心,成於圓觀,正為立行。即聞而脩,脩發之門,說者應授。若不爾者,數寶何為?分二:初、附上諦智。問:

【文句】上觀四諦智,名四佛觀。五、佛云何觀?

【記】上觀四諦,各發覺智,乃言四佛。今明五戒,亦可觀之成五佛不?問意如此。

二、據今戒體。答:

【文句】觀五戒實相,覺智清淨,即是觀心中見五佛也。

【記】若觀五戒是實相者,所發覺智,豈非五佛?然五實相,是所觀境,五境發智,名為五佛。實相無相,尚叵言一,豈定五耶?由附五戒,各見實理,故似分五。實理者何?所謂本覺。此之覺體,是無緣慈,故名不殺,無取故不盜,無染故不婬,真實故不妄,明了故不飲。今圓行人,以妙三觀順性脩慈,乃至三觀順性脩智,說之如此,脩乃同時,故得名為觀五實相。觀之不已,本覺全體,發成始覺,名為五佛。名字觀五,觀行已去,皆得稱發。

二、破煩惱障。

愁憂恐怖。

【記】文三。初節示經文。

【文句】次破煩惱障,指愁憂恐怖一句是也。

【記】二、對上下,辨二:初、對上下,定體二:初、對上報論義便。

【文句】上來諸事,或約內身,或約外報,是報障義。便此一句,專明心為煩惱障便。

【記】報多約色,惑唯在心,故云義便。

二、與下,業論體別二:初、問起。

【文句】報障,如上可解。煩惱與業云何?

【記】以十惡中。貪、瞋、癡業,名同煩惱,如何分別?

二、釋通二:初、引數人釋。

【文句】數人云:數起而輕名煩惱,數起而重名為業。

【記】二、俱數起,但以輕重分於惑業。

二、今師釋二:初、約心剋示。

【文句】天台師云:任運常有,是煩惱。卒起決定心,發動身口,必牽來報者,是業。

【記】貪等決定。發動身口招報名業,以異煩惱非決故故。

二、因示生疑二:初、疑。

【文句】若爾,惡星灾異,都不關心,云何是業障?

【記】若決定心發動身口名為業者,下惡星等自是外境,何名業障?

二,釋。

【文句】此乃外相,表業將起,是業責報之相,即得是業障也。

【記】星等乃是業之前相,表於責報,故屬業障。今示作業。體下,明宿業相。若論作起時,豈非心色?

二,對上下論轉。

【文句】若煩惱業轉,報未必轉;若報轉業,煩惱必轉。

【記】二、障在因,是故易轉。報障已受,是故難轉。難者若轉,易者必去。

三、約文示相二:初、通別。

【文句】通論見思煩惱,皆有愁憂恐怖。別論愁憂屬見煩惱,恐怖屬愛煩惱。

【記】通論,可見。若別論者,見惑執我,愛但著事,此之二惑,皆具三毒。執我三毒,若其不遂,則多愁憂。著事三毒,既不執我,但恐不遂,必無愁憂。

二、指廣。

【文句】今不具記云云。

【記】章安記錄,不能廣陳見思之相,令後說者委而示之,故注云云。

三、破業障。

惡星灾異,眾邪蠱道,變怪相續,臥見惡夢,晝則愁惱。

【記】文二。初節經。

【文句】三、破業障者,從惡星灾異下是也。

【記】二、釋義三:初、定文是業。

【文句】業將感報,故其相前現。相名表發,意在此也。

【記】已作之業,將感惡報,故有異相,表發其事。驗知此句,明於業障。

二、略釋經文。

【文句】惡星者,別有客星也,亦是五星二十八宿,一方有七,四七二十八也。違其度數,失其分野,若熒惑亂行,麻彗暴出,是客星也。灾異者,風雨雪霜乖候等是也。眾邪者有三,人邪、鬼邪、法邪是也。蠱道者,毒鬼也,又言三毒是蠱也。變怪者,詭怪也,謂禽獸醜惡形聲等是也。惡夢者,心靈潛密,業現其中,夢見不適意事是也。

【記】別有客星者,以五星二十八宿常現,則非惡星。亦是下,約常星,失其行度躔次,亦名惡星。一方有七者,角、亢、氐、房、心、尾、箕。東方蒼龍七宿,南斗、牽牛、須女、虗、危、營室、壁。北方玄武七星,奎、婁、胃、昴、畢、觜、參。西方白虎七宿,東井、鬼、柳、七星、張、翼、軫。南方朱鳥七宿。凡四方之宿,皆逆數。宿音秀。失其分野者,周官云:天星皆有州國分野。角、亢、氐,兖州。房、心,豫州。尾、箕,幽州。斗、牽牛、婺女,楊州。虗、危,青州。營室、東壁,并州。奎、婁、胃,徐州。昴、畢,冀州。觜、檇(醉綏反)、參,益州。東井與鬼,雍州。柳、七星、張,三河。翼、軫,荊州。熒惑,火星也。漢書音義云:妖星曰孛星、彗星、長星,亦曰攙搶。釋名云:星光稍稍似彗,言其孛孛然似掃彗也。又類散麻,故云麻彗。左傳:凡人火曰火,天火曰灾。今但取風雨雪霜乖候者,皆名灾法。邪謂外道經書蠱道者。事釋,乃是他鬼毒害於人。蠱,工戶反,聲類作戈者反,蠱物害人也。說文:蠱,腹中蟲也。楞嚴云:貪恨為罪。是人罪畢,遇蠱成形,名蠱毒鬼。理解,乃是自心三毒,名之為蠱。此蠱能害百千萬身,法身慧命,永為所害。比夫毒鬼,為害至微矣。醜惡形聲,見聞為怪。不適意者,適,悅也。

三、勸令正信二:初、明相見表五罪二:初、約現文表示。

【文句】夫諸業表報,不出五罪。若惡星表亡身失命者,殺生業相也。惡星表神棄困窮者,竊盜業相也。惡星表親離幽厄者,婬罪業相也。惡星表誣枉讒謗者,妄語業相也。惡星表喪失財產者,飲酒業相也。

【記】親離,即親厚鬪訟。幽厄,即王法所加。幽,謂幽禁。

二例,餘相亦然。

【文句】其餘灾異、怪禽、惡夢等,隨其時節,各有所表,細心推詳,不出五罪之報。

【記】二、誡行者。問邪師。

【文句】行者知解推之,何須折篾鑽龜,問管公明邪?

【記】禮記曰:龜謂之卜,蓍謂之筮。卜筮者,所以決嫌疑,定猶豫也。今云折篾,篾謂竹篾,謂揲蓍取卦,折竹篾為文也。管公明者,魏人也,名輅,字公明。善卜筮,所向皆驗。應知惡報由罪,結罪由心。苟正于心,罪報自蕩。不脩內德,卜筮何為?吳氏春秋云:宋景公時,熒惑在心,公召子韋問焉。子韋曰:禍當君。雖然,可移於宰相。公曰:宰相所以與理國家。可移於民。公曰:民死,寡人將誰為君?可移於歲。公曰:歲饑民餓,死為民后,而殺其民,誰以我為君乎?子韋曰:君有至德之言三,天必祐君。熒惑必三徙舍,舍行七里,一里當一年。君延年二十一矣,熒惑果徙三舍。況能內觀法性,達罪本空,均生佛於自心,起慈悲於法界,惡星之變,何慮乎不滅耶?故於次文,明其方法。

二、舉方法。若依初開章為四,此當第三能破方法,今依重科。

當淨洗浴,聽是經典,至心清淨,著淨潔衣,專聽諸佛,甚深行處。

【記】從諸根不具下,敘空品,文為二:初三行半明所破之惡,即三障文也;次二行半明能破之方,即今文也。而釋一行半訖,復依初開章,以後一行為四結成。然取義成,分章從便,分三:初節經立意。

【文句】從當淨洗浴下,二、舉方法能空於惡也。

【記】以順重科,云能空也。

二、據意釋經三:初、立意。

【文句】前業相外彰,報對不久,內無方法,何以禳之?約其三業,作三德之方,以事表理也。

【記】禳謝也。又除殃祭也。

二、釋經二:初、釋前三句。

【文句】洗浴臭體,擬作法身。緘脣攝耳,擬聽般若。至心清淨,擬作解脫。

【記】欲知智在說故,以聽經而為般若。又聽經發智慧故,心有染故,用不自在。今既清淨,能成解脫。

二,釋後三句。

【文句】前令洗浴內身,後更勸淨外服,內外相成爾。前但令聽,後誡令專聽,鄭重緘口爾。前令至心,後示至心之境,成其方法爾。

【記】至心之境,即甚深行處。不念此處,安名至心。

三、勸信二:初、約身陳類。

【文句】夫人身本於不淨,蓮華本於淤泥,譬如栴檀生于伊蘭,世間理見也。

【記】今之三業,表法之身,本是血肉不淨之物。次舉二喻,栴檀香木,伊蘭臭樹。大經明闍王造逆,後既見佛罪除,乃自敘云:我見世間從伊蘭子生伊蘭樹,不見伊蘭生栴檀樹,我今始見從伊蘭子生栴檀樹。伊蘭子者,我身是也。栴檀樹者,即是我心無根信也。

二、約行可期。

【文句】今近因三業規矩,遠成三德妙義,可不信哉!

【記】三業雖近,三德雖遠,脩得規矩,即近成遠。規圓,矩方。孟子曰:大匠訓人,必以規矩。

三行成破障。

【文句】:洗浴法身,能禳報障。攝耳緘口,能禳煩惱障。至心能禳業障云云。

【記】若於浴等無三德觀,如何能禳三障惡罪?

四,結成。

是經威德,能悉消除如是諸惡,令其寂滅。

【記】文三。初節示經文。

【文句】從是經威德下,四、結成也。

【記】二、正釋經義。

【文句】能悉消除者,明三障轉也。令其寂滅者,三德成也。

【記】三、深明經意四:初、據今文示法。

【文句】寂滅秪是涅槃,涅槃秪是三德。

【記】寂滅華音,涅槃梵語。涅槃之名,召三德體,故知寂滅是三德成。

二,約行成德顯。

【文句】前三業方法既成,三障理數應轉;三障既其已轉,理數成於三德。

【記】三業既脩,金光明行,成則契於三德之理。脩在名字,觀行相似,至分真位,皆得名為轉障成德。不爾,豈曰行方等經?

三、明轉障成德。

【文句】報障轉成法身德,煩惱障轉成般若德,業障轉成解脫德。

【記】四、明經巧難知。

【文句】前寄事相,將淺以表深;後明寂滅,將深以結淺。經文繡密,見之者寡云云。

【記】二、敘流通,明教相。

護世四王,將諸官屬,并及無量,夜叉之眾,悉來擁護,持是經者。大辯天神,尼連河神,鬼子母神,地神堅牢,大梵尊天,三十三天,大神龍王,緊那羅王,迦樓羅王,阿脩羅王,與其眷屬,悉共至彼,擁護是人,晝夜不離。我今所說,諸佛世尊,甚深秘密,微妙行處,億百千劫,甚難得值。若得聞經,若為他說,若心隨喜,若設供養,如是之人,於無量劫,常為諸天,八部所敬。如是脩行,生功德者,得不思議,無量福聚,亦為十方,諸佛世尊,深行菩薩,之所護持。著淨衣服,以上妙香,慈心供養,常不遠離。身意清淨,無諸垢穢,歡喜悅豫,深樂是典。若得聽聞,當知善得,人身人道,及以正命。若聞懺悔,執持在心,是上善根,諸佛所讚。

【文句】護世四王下,敘流通中品,皆如上說。

【記】疏略指上。

三、明疑念序二:初、壽量品題。

金光明經壽量品第二

【記】句文分二:初、正釋二:初、約三佛難思以釋二:初、佛本無三。

【文句】佛本無身無壽,亦無於量。

【記】不唯法佛無身,壽量報應亦乃不可說三,以一切法離於名字言說相故。

二、隨世俱立。眾生若有得益因緣,即須隨世立諸名相,非唯應佛立身壽量,法報亦乃可論此三。須知無三不減一法,雖立三三不增一法,良以有無皆法界故。故真無俗有,真有俗無,皆是悉檀,令於三身得四益也。此文分二:初、列三身各三。

【文句】隨順世間而論三身,亦隨順世間而論三壽量。

【記】二、釋三佛三義二:初、約義分別,二、據理融即。分別且從脩二性一,令義易明。法是本覺,報是始覺,始本一合,方有應用。一往似縱,說者應以次融,即文非縱非橫,妙會此義,令其聞者識圓三身。文分三:初、法佛二:初、別釋三:初、身。

【文句】法身者,師軌法性,還以法性為身。此身非色質,亦非心智,非陰界入之所攝持,彊指法性為法身爾。

【記】始覺報智,依本覺成,故以法性而為師軌。究論始本,唯是一覺,故云還以法性為身。是故馬鳴歸命三寶,即以佛身及體相等而為法寶。此身等者,非分段變易色、質、心、智三科所攝,乃是常住五陰等法聚以為身。此法無相,不可說示,為眾生故,疆名法身。

二、明壽。

【文句】法性壽者,非報得命根,亦無連持疆指,不遷不變,名之為壽。

【記】色心和合,乃有執得連持壽命。身既非陰,豈有命根為物?疆指不遷為壽。

三、明量。

【文句】此壽非長量,亦非短量,無延無促。疆指法界,同虗空量。

【記】量依身壽,故同疆指。

二、總釋。

【文句】此即非身之身,無壽之壽,不量之量也。

【記】身壽量。上言非無不者,若據次文,義當雙非。以其法體離於二邊及超報應,疆於此理,立身、壽、量三種名字,令物忘情也。

二、明報佛二:初、稱法有報二:初、引經。

【文句】報身者,脩行之所感也。法華云:久脩業所得。涅槃云:大般涅槃,脩道得故。

【記】此從順脩,稱理事說。脩行所感,釋報義也。法華文證智德之報,以彼經云慧光照無量故。涅槃文證斷德之報,以云大般涅槃故。

二、釋義。

【文句】如如智照如如境,菩提智慧,與法性相應相冥。相應者,如函蓋相應也。相冥者,如水乳相冥也。

【記】脩行所感二種之報,乃是始覺與本覺合,即以始本而為境智。此二不異,故名曰如。各二如者,智如如境,境如如智故也。復以菩提名如如智,為能應冥;法性名於如如之境,為所應冥。以函葢合,先喻應義。函蓋雖合,猶存際畔。復以水乳喻其相冥,此乃泯然而成一相。始覺、本覺,義二體一,正同於此。

二、明就報立三,即身、壽、量也。三中一一言法身者,報智所冥,離法無報,故初身。

【文句】法身非身非不身,智既應冥,亦非身非不身,彊名此智為報身也。

【記】言非身者,非應佛有分齊身。非不身者,非報佛無分齊身。又非身則非有,非不身則非空。中道法身,乃本覺體。始覺冥此,能冥亦忘。為成觀故,彊名報智。

二壽。

【文句】法壽非常非無常,智既應冥,亦非常非無常,彊名常為壽也。

【記】三、量。

【文句】法量非量非無量,智既應冥,亦非量非無量,彊名無量為量也。

【記】稱本雙非,為物彊指,義皆同身。

三、明應佛三:初、明應物,有三三:初、身。

【文句】應身者,應同物身為身也。

【記】二壽。

【文句】應同連持為壽也。

【記】三、量。

【文句】應同長短為量也。

【記】皆如谷響,大小隨聲,是故此三悉云應同。

二、明依二有應三:初、法。

【文句】智與體冥,能起大用。

【記】不覺忘處,始本一如,故云智與體冥。覺體自在,故云能起大用。

二喻。

【文句】如水銀和真金,能塗諸色像。

【記】真金上色,須水銀和,方能塗(去聲)物。闕此一緣,金無塗用。

三合

【文句】功德和法身,處處應現往。

【記】報智功德,以合水銀,法身合金,處處應現合塗色像。

三、明應徧三土二:初、雙明報應。

【文句】能為身,為非身。能為常壽,為無常壽。能為無量,能為有量。

【記】上所說報,但論冥法,即自受用也。今明垂應,以他受用常住之應,對於生身無常之應,示二迹用,是故雙明身、非身等。身即生身,有分齊相,故名為身;非身是報,無分齊相,故曰非身。小般若云:佛說非身,是名大身。大身者,乃他受用身也。無分齊身,其壽則常,故無量也;有分齊身,壽則無常,故有量也。此二應用,乃依真、中二理而住機,依事、業二識而見住理,廣如序品疏文辨之。二識,委在起信論明。論意要在事識見,則取色分齊,故名應佛;業識見,則離分齊相,故是報身。行者應知:常身無量,通應三土;無常有量,但應同居。所以者何?蓋實報機分證論見他受用身,方便土人唯稟別、圓,所見佛相雖小優降,然匪生身,悉是報佛。若同居土具四教機,稟別、圓者,能覩報佛。故法華明常在靈山,華嚴說法盡未來際及諸大乘,即於應相見是法性尊特之身。故知常身徧應三土。若無常身,唯應同居,逗藏、通機及凡夫眾也。

二、單示應身二:初、明有量二義。

【文句】有量有二義:一為無量之量,二為有量之量。如七百阿僧祇及八十等,是有量之量。如山斤海滴,實有齊限,凡夫所不知。阿彌陀實有期限,人天莫數。此是有量之無量。

【記】上之所說,自受用外,垂三土身,皆名為應。其他受用,雖就對機名之為應,而是實因之所感剋,復名為報,非是差別逗機之用。若論逐物隨緣,參差長短,身壽量者,須就同居無常用說。故今別示應身之相,但於有量開出兩量。而此兩量,依於事識,但空見故,唯屬無常。若依業識,不空見者,即此無常,全體是常。則常無常,二用相即,二鳥雙游也。若上二土,機息應轉,亦是無常,以非八相,故且言常。七百等者,首楞嚴三昧經云:堅首菩薩問佛:壽幾何?佛令往東方,過三萬二千佛土。於莊嚴國,問照明莊嚴自在王佛。彼佛答云:如釋迦壽,我亦如是。汝欲知者,我壽七百阿僧祇劫。堅首迴此白佛。阿難云:彼佛乃是釋迦異名,雖機勝見長,而七百猶可數故,亦是有量之量。若阿彌陀,人天莫數,故是有量之無量也。

二、結應佛皆然。

【文句】應佛皆為兩量,逐物隨緣,參差長短。

【記】佛佛既皆三身圓證,應身被物,物壽長短,豈不隨順?各示兩量。故彌陀現長,亦能現短;釋迦現短,亦能現長。故大論第三十六云:當知釋迦文佛更有清淨國土,如阿彌陀佛國;阿彌陀佛亦有不嚴淨國,如釋迦文佛國。又三十八云:此間𨶒浮惡故,釋迦壽應短;餘處好故,佛壽應長。故涅槃二十二云:西方去此三十二?河沙有無勝國,所有莊嚴如安樂世界,我於彼土出現於世。斯皆隨逐物機也。

二、據理融,即二:初、約理融。

【文句】然此三身、三壽、三量,不可並別,一異則乖法體。即一而三,即三而一,乃會玄文。

【記】上之三身,三皆在性則並,二從脩有則別,不分脩性則一,三不互融則異。別異故縱,並一故橫,是則乖於所詮法體。若能妙達秪一法性,而能成就一性二脩,名即一而三也。脩性雖成,而其三身一性本具,名即三而一也。此乃得云全性所脩,全脩在性,性無所移,脩常宛爾,方合能詮玄妙之文矣。

二、引文證。

【文句】故下文云:如深法性,即於此典金光明中,而得見我釋迦牟尼。即其義也。

【記】經文具云:若入是經,即入法性。如深法性,即於是典金光明中,而得見我釋迦牟尼。此乃以理而為經也。金等三字,即法、報、應。三身異名,與一法性,即一而三,即三而一。若知此理,即是三身,三不縱橫,名為得見釋迦牟尼。故大經中,明於三德不縱不橫,名大涅槃。我今安住如是三法,為眾生故,言入涅槃。故知不達三身,三一融妙,不名見佛。今解三佛既此融即,方會此典玄妙文也。

二、明二字標題之巧二:初、委明其意二:初、從應佛融。三、釋二:初、明因偏疑見圓體。

【文句】但信相偏疑應身之有量,四佛偏舉應佛之無量,斷其有量。迹疑既除,深達報法。

【記】偏疑八十,是應有量。四佛舉喻,明應無量。無量既破有量之疑,即達法報非量非無量。此因偏疑,見於圓體。

二、明從圓體不偏題二:初、指偏題相。

【文句】若從信相所疑,應言壽有量。若從四佛釋疑,應言壽無量。

【記】二、示圓論意。

【文句】而今不道壽有量,不道壽無量,直言壽量者,意欲圓論三佛之壽量,故不偏題。

【記】以不偏題故。三、壽量二字能詮。

二、就報佛融三釋三:初、明報佛體圓。

【文句】取意為釋。若從義便,正是報身之壽量。何故取此報身,上冥下應?上冥法性,即非量非無量;下應機緣,能量能無量。

【記】上約品題。壽量二字,不偏有無,則收二應,能顯法報,就文便也。若義便者,今經既以果德為宗,合以報身釋於品目,以報身上冥下應,則三身義任運成就,是故二字正在報身。

二、明因疑達圓。

【文句】量疑牽無量之答,即達於圓。

【記】報身義顯。良由四佛以長壽應釋短壽疑,故使信相達於報智,圓具三身。

三、明從圓題品。

【文句】經家從其生,圓解而題品,舉一而蔽諸。

【記】題稱壽量,正在報身。此從信相,圓解所見。蔽,猶當也。舉報身一,當三身諸也。

二,結示立題。

【文句】從此義故,題為壽量品。

【記】二、明重解三:初、示異解時。

【文句】又一時重解壽量品。

【記】大師非止一迴講說,故於一時別立義名。章安既聞,是故兼錄。

二、明異解相二:初、標列章門。

【文句】亦作三重:一、玄義,二、引證,三、還源。

【記】玄義者,文選云:睿哲玄覽。注云:玄,通也。謂離文通示其義,故曰玄義。引證者,義雖玅悟,而與經會,故引文證,令人生信。還源者,品題是派,經目為源。所約三身,明於壽量,不離法性金光明源,攝還此源,令義究竟。

二、依章解釋三:初、玄義二:初、直示。三、身壽量三:初、應身三:初、壽。

【文句】玄義者,壽者,命也。謂報得命根,連持不斷,名之為壽。

【記】二、量。

【文句】延促期數,名之為量,故言壽量也。

【記】三、結。

【文句】此釋應佛因緣之壽量也。

【記】因緣者,感應更互而為因緣。

二、報身三:初、壽。

【文句】又壽者,受也。境智和合,共相盛受。謂無分別智盛,受無分別境。無分別境盛,受無分別智。如函大蓋大,故壽是受義也。

【記】智外無境。境外無智,名相盛受。既絕能所,故無分別。函蓋絕待,當體名大。

二、釋量。

【文句】量者,相應也。境智相應,故言量。

【記】境智俱徧,名為相應。此之相應,實無際畔,義言於量。

三,結。

【文句】此釋報佛之壽量也。

【記】三、法身三:初、壽。

【文句】又壽者,久也。常不變易,稱之為久。

【記】法性不變,無去來今,是真久義。約此久義,釋法身壽。

二量

【文句】量者,銓量也。常久之壽,非多數,非少數,非相應盡知,非相應不盡知,非可說,非不可說,無以名之,彊以銓量說其長久。

【記】銓,猶度也。常久之壽,實叵度量,彊以雙非而度量也。非多等者,出度量相。初非多少數,次非知不知,三非說不說。此顯法壽是不思議境。故大論云:不思議者,不決定也。若離可說,而謂法壽定不可說,是名決定非不思議。上二雙非,其意亦爾。如此銓量,是常久量。又多少數銓量法壽,非長短用。盡知不盡知銓量法壽,非分滿報。可說不可說銓量法壽,體非說默。

三,結。

【文句】此釋法身之壽量也。

【記】二、更作三雙顯示。蓋前直以延促境智及雙非義示三壽量,恐猶難解,故今各以二義銓量,欲令行人識三佛相。文分為三:初、番應佛二義。

【文句】初番為二:一、有量量,如釋迦之壽,方八十是也。二、量無量,如彌陀之壽,實是有量,人天所不能測,故言量無量也。此量無量,皆應佛所為也。

【記】第二番,報佛二義。

【文句】第二番,亦二義。佛以如如智稱如如境,境無分別,智亦無分別。若境稱於智,智有分別,境亦有分別。此知與不知,皆報佛所明也。

【記】境無分別,非謂頑境全無覺知,乃指心體本來離念,名境無分別。此離念心,全體覺悟,名智有分別。此之境智,究竟相稱。智外無境,境有分別;境外無智,智無分別。是則境照於境,智寂於智。以此二義,顯報身相。

第三番,法佛二義。

【文句】第三番,亦二義:一者深寂不可說,二以慈悲方便亦可得說。此可說不可說,皆法佛之法也。

【記】體本無相,故不可說;依言顯德,是故可說。

二、引證二:初、引。今文三:初、引二文證應身二義。

【文句】二、引證者。方八十年,證有量也。諸天世人,八部之眾,無能思算,山斤海滴,不可數知,此證量無量也。

【記】二、引三文,證報身二義。

【文句】虗空分界,不可齊限,證境無分別也。又唯除如來證智,可分別也。又下文云:智淵無邊,法水具足。亦是證智也。

【記】虗空喻通。前取不壞,喻無量應;今取無相,證境無念。

三、引三文證法身二義。

【文句】壽不可計,此證不可說也。將欲宣暢釋迦如來所得壽命,此證慈悲可說也。又聞是四佛宣說如來壽命無量,證大悲可說也。

【記】問:前云四喻,皆喻應壽能為無量,今何引之證報證法?答:非全法報為應身者,應必斷滅,安能延促不曾休廢?今欲顯示三身融妙,故即以應而證法報。若昧此意,諸大乘對機之身,莫能深識。

二、引新本二:初、別證應身二義。

【文句】新本明婆羅門求佛舍利如粟大,求六天報,即證有量也。王子說金光明,難思難解,福報無邊。福報無邊,是證量無量。

【記】彼憍陳如婆羅門,欲得如來舍利如芥粟許,此乃知佛九旬當滅,故願求之,可證應為八十有量也。王子下,即栗毗王子答婆羅門也。雖即法報,且從福報以證勝應。

二、總證法報四義。

【文句】難思難解,即總證智境不可說等云云。

【記】智即報身,境即法身。具知、不知,說、不說四,但略舉一以等餘三。四皆絕慮,故可總用難思難解而證之也。今述此意,故注云云。

三、還源三:初、總明意。

【文句】三、還源者,亦云復宗。釋此壽量,雖作三身六義,勿作異解,秪是經題金光明義爾。

【記】然法報應與金光明,皆是法性當體之名,本無優劣。以此經正用金等顯於法性,故佛首唱而為經目。故金光明得為宗源,一切三法便成流派。今解壽量須約三身,恐作別解,故示復宗。

二、示還相三:初、應還明。

【文句】初番量無量者,秪是明義。以其明故,大小、長短、延促、數量悉現明中,還是明義爾。

【記】勝劣二應,全是法性,能多利益也。

二報還光。

【文句】第二番,智境函蓋,體解相應。色大故般若亦大,以法常故諸佛亦常,還是光義也。

【記】報必冥法,故於句句法報雙陳。此舉所冥智,全是法性,寂而常照也。

三法還金

【文句】第三番,可說不可說常樂我淨,說滿法界法性無所益,都無一言法性無所損,還是金義。

【記】說時常默,默時常說。圓妙四德,有何損益?全是法性,可尊可重也。合論融即,例前故略。

三、例一切。

【文句】夫解一則千從,迷一則萬惑,即此義也。

【記】若解體金光明義,豈止三身?義歸三字,一切法相,皆還此源。故得千從,不即萬惑。

三、明兼錄意。

【文句】既是兩時之聞,兼而錄之云云。

【記】二時之說,俱彰妙理。後之學人,隨何開悟,欲示此意,故注云云。

二、正明疑念二:初、序入正品,指上說。

【文句】此品正說,而序文未盡,分別如上。

【記】二、還從序意,釋此文二:初節經文。

【文句】從王舍城下,是第三,疑念。序文為二:一、出人,二、明疑。出人為四:一、出處,二、明位,三、出名,四、歎德。

【記】二、隨文釋二:初、出人四:初、出處。

爾時王舍城中。

【文句】處如文。

【記】事釋。如通序觀,解見出名。

二、明位。

有菩薩摩訶薩。

【文句】菩薩者,菩名道,薩名心,自行此道,復能化人,故言摩訶薩依勝行立勝位也。

【記】翻名道心。復能化人,故道心大。此行雖該前之三教,今位在圓。

三出名

名曰信相。

【記】文二。初、約教釋名三:初、直就相似釋二:初、約名釋。

【文句】信相者,信家之相,在似道中,別判三十心,圓判鐵輪位。

【記】信通真、似。既言信相,信則非真。以其似信,是其真證前相故也。別教三賢,是似信位。初地已上,方得真信。圓教登住,便得真信。即以十信,名為似信。言鐵輪者,本業瓔珞經以六種輪譬六因位:鐵輪十信,銅輪十住,銀輪十行,金輪十向,瑠璃輪十地,摩尼輪等覺。信斷見思,得是鐵輪。

二以相驗。

【文句】下文云:見有一人,似婆羅門,以枹擊鼓。鼓是法身,擊是機動,似位機興,知非真擊。

【記】枹,鼓杖也。或作桴。

二、明似通上位二:初、明位位有似。

【文句】又真似之位,地地相隨,無位不有。如普賢脩,普賢行滿,位鄰尊極,此似則高。

【記】已證名真,未證名似。普賢等覺,望極名似,故立賢名。

二、明高下難測。

【文句】信相稱似道者,未敢判其高下也。

【記】三、設難覈實二:初、高位無疑難二:初、難。

【文句】難者言:若同普賢言似者,何故有疑?

【記】二、釋二:初、約權實釋。

【文句】此亦非妨,菩薩為疑者作發起人爾。又佛地未了,疑無所嫌。

【記】為他發起,是權示疑。未了佛地,是實行疑。

二、引二經證。

【文句】法華中補處彌勒,亦復懷疑。大集中有生疑:菩薩於菩提未了,菩提為我作名,名為生疑。

【記】法華本迹,皆是彌勒懷疑起問。大集菩薩菩提未極,故云未了本性菩提。熏心起疑,疑故求了,故云菩提為我作名。

二、斷見無疑難二:初、難。

【文句】難者言:見諦已斷疑,十地云何疑?

【記】二、答。

【文句】答言:見諦斷通疑,十地有別疑也。

【記】通疑障真,別疑障中。中道未極,安得不疑?

二、就處辨觀。

【文句】觀解者,心王名王,五陰名舍。觀此五陰空寂,空寂即涅槃。涅槃能防非禦敵,呼之為城。初心後心,常觀涅槃行道,故是住處也。

【記】今出人名。觀那就處?良由觀法皆從陰起,以王舍城約陰便故,故就處明。以善惡王觀無記舍,能所不二,人法俱空,二空所顯,即大涅槃。防五住非,禦二死敵,城豈過此?名字初心,觀陰涅槃妙覺,後心涅槃究竟。今意正辨初心住處,明後心者,示此妙觀同果智也。

四、歎德二:初、科判二:初、正科經。

【文句】歎德文為二:外供養佛,內種善根。

【記】二、重判位。

【文句】此菩薩殖善既深,多值諸佛,作高位解釋,亦應無媿色云云。

【記】殖,種也。媿,慚也。云云者,令準歎德,判同普賢。

二、隨釋二:初、外供養佛。

已曾供養,過去無量,億那由他,百千諸佛。

【記】文二。初、約財法釋。

【文句】供養有二義:一、財供養,可解;二、法供養,佛說百千法門,隨而脩學,名法供養。

【記】大經云:諸供養中,法供養最為第一。財供養則有窮盡,法供養者則無窮盡。

二、約觀行釋。

【文句】觀心解者,一念覺了心,名為佛。無量功德心,資此覺心,令轉明淨,名供養佛。如膏資火,如食益身,如禪發慧,皆供養義也。

【記】無明一念,全體覺了,此之覺心,名之為佛。緣因資了,是供佛義,三喻可見。

二,內種善根。

種諸善根。

【記】文四。初直明種善義。

【文句】種善根者,法性名地,觀法性智名種子,常以觀觀名下種,久習不退名種久,五善根生名增長。

【記】體本覺心,名法性地。觀性始覺,名為種子。下種種久,其義可知。五善根者,於本法性,生不動信。進、念、定、慧,五皆不動,名為五根。此根生者,相似位高,故名增長。

二、以值佛釋成二:初、舉三事譬。

【文句】增長:由風動、日照、雨潤,漸增茂好。

【記】二、以三輪合。

【文句】風譬佛身輪,日譬佛意輪,雨譬佛口輪。值佛三事,能大利益。

【記】身輪現通,駭動其心。意輪鑒機,智光照也。口輪演教,法水潤也。

三、明三因增長。

【文句】楞嚴:般若若增,法性轉顯;法性若顯,定慧倍明。

【記】楞嚴是定,緣因也。般若是慧,了因也。法性是理,正因也。二脩一性,照發互資。由脩照性,由性發脩,此三增長,轉似入真。於真增道,並得名為倍明轉顯。

四,結二成德。

【文句】殖種值佛,二義相成。舉此一雙,歎菩薩德也。

【記】二、正明疑念,序二:初節經。

【文句】從是信相下,正明疑念。序又為二:初、疑之由,次、正生疑。

【記】二、隨釋二:初、生疑之由。

是信相菩薩作是思惟:何因何緣,釋迦如來壽命短促方八十年?

【記】文三。初、正出疑由。

【文句】由有遠近,遠由三月唱入涅槃,近由敘述。若有聞者,則能思惟無上之義。又云:由乎本誓,擊動生疑。

【記】遠則由於九十日前,告魔期滅也,此經乃是方等後分也。近則由在靈山,聞佛定中唱序,既起思惟,故生疑念。雖有二由,無本誓擊,此疑不生。

二、釋何因緣二:初、約三性分因緣。

【文句】何因何緣者,通論三種,皆名因。而此文既略,緣了相資,共能顯正,正當於因,緣了當緣。

【記】通論三種,即正、緣、了,名為三因。同在理性,以脩、緣、了各三為緣。今文略云:何因何緣,須合性三?但名為正,以當於因。脩中緣、了,合六為二,以對因故;合二為緣,以當於緣。就此因緣,而生疑念。

二、約因緣疑壽命。

【文句】正因常恒,壽命無量。緣能顯理,境常智亦常。此因此緣,皆非八十之因緣。今方八十,是何因何緣?是故生疑也。

【記】正因常久,為所顯理。理境既常,全境發智,以為能顯,豈可無常?能顯兼福,而智為正,故但云智。此境此智,俱感常壽,故疑八十是何因緣。

三、釋方八十三:初、通示世壽三方。

【文句】方八十者,世壽有三品:下方四十,中方八十,上方百二十。

【記】二、特示中,方為表。

【文句】下方少夭,上方太老,中方不少,不老表常。又十二因緣,第八名愛支。八十滅者,表愛已盡,入有餘無餘涅槃。愛盡無縛表我,涅槃表樂。又中方表中道,佛樂中道,中道表淨。為此義故,方八十年也。

【記】應化之事,皆依理現,是故外事悉內表理,豈中方壽不表四德?佛意雖密,今智者師據後四佛,約應顯常,故以所顯驗其能表,則知佛意。

三、不知表意故疑。

【文句】信相不作此解,是故生疑何因緣也。

【記】信相。若達上之表意,即見三身是圓四德,豈疑應迹定是短促,而反疑云何因何緣耶?

二、正生疑。

復更念言:如佛所說,有二因緣壽命得長。何等為二?一者不殺,二者施食。而我世尊,於無量百千億那由他阿僧祇劫,脩不殺戒具足十善,飲食惠施不可限量,乃至己身骨髓肉血,充足飽滿饑餓眾生,況餘飲食。

【記】文二。初、約理教互疑二。初、執教疑理。

【文句】從復更念言下,是正生疑。如佛所說者,此執教疑理。

【記】二、執理惑教。

【文句】教詮止行二善,感壽則長。佛昔行因甚多,而今果壽極少。理教相違,不能不惑。若無此理,教為虗設。若其必然,長壽安在?是為執理而惑教也。

【記】佛之所說,是能詮教。長壽因果,是所詮理,即道理也。互執成疑,文義可見。

二、約經文廣示二:初、釋。有二因緣二:初、對前辨異。

【文句】有二因緣者,與前為異:前合止行,同是緣了;今就止行,自作因緣。

【記】前即經云何因何緣也。前釋既以正性為因,乃以脩中緣了為緣。今云長壽有二因緣,既是佛脩止行二善各具緣了,即是前文能顯之緣。今於前緣自作因緣,是故與前因緣異也。

二、就今解釋二:初、約十善略釋二:初、正示因緣三:初、於十善各論止行二:初、標示。

【文句】十善中,一一善皆具止行。

【記】二、釋相二:初、約殺盜釋二:初、約行相合具。

【文句】不殺是止善,放生是行善,不盜是止善,施食是行善。

【記】二、明今經互舉。

【文句】今經舉不殺家之止善,不盜家之行善,互舉一邊,共明止行。

【記】二、例八各論。

【文句】若備論者,一一皆有止行,止之與行須明也。

【記】止行二善,有三差別,謂自、他、共。一、自行者,如文云:不殺是止,放生是行;不盜是止,施食是行。二、化他止行,如文云:若不遮奪名止,方便勸脩名行。若備論十種止行者,不殺、不盜,如疏已明。其八種,即不婬梵行、不妄言誠實語、不綺語質直語、不兩舌和合諍訟、不惡口常行軟語、不貪不淨觀、不瞋慈心觀、不癡因緣觀,皆自脩止行也。自、他、共明者,自不作十惡名止,勸他不作十惡名行。

二、於止行各論因緣二:初、標。

【文句】今就一一各有因緣。

【記】二、釋二:初、就不殺示,四二:初、止善因緣。

【文句】夫命是眾生之所共惜,奪而害之,居然大苦;宥而放之,則為快樂。慈心是因,不畜殺具是緣,此是止善因緣也。

【記】因是善本,緣是資助,為成慈心,故除殺具。

二,行善因緣。

【文句】夫食是依報,得之則命存,失之則壽殞。施心是因,施具是緣,此行善因緣也。

【記】準止可知。

二例九善皆爾。

【文句】不殺一條既爾,乃至不邪見亦復如是。

【記】三、結示止行因緣數。

【文句】總有止、行、二十善、四十因緣。

【記】二、結成疑念。

【文句】此等因緣,俱感長壽。佛之止行二善,累高於山,積厚於地,云何今日八十而終?

【記】二、就五乘廣釋二:初、結上起今。

【文句】此約因果一途,論止行二善。但作此解,於義未𠃔,今當更說。

【記】若其但說十善因果,斯乃淺近一途之說,於方等經未為𠃔愜。此結上也。今當更約世出世間漸頓止行,方是佛因。此起今也。

二、明今廣示二:初、明教義二:初、不殺二:初、明行相二:初、示相二:初、正示二:初、總示五乘命殺。

【文句】人天之因,以五戒十善名之為命。三乘行人,以智慧為命。魔名殺者。

【記】若但不殺,報得命根,斯善甚淺。今辨五乘脩因之命,義乃該深。梵云魔羅,此云殺者,以能害人世、出世善故。斷下諸命,皆是魔業也。

二、別明脩者止行七:初、人天。

【文句】若遮奪此事,即是斷人天命。若不遮奪,名為止善。方便勸脩,名為行善。

【記】此事,即戒善也。

二,三藏二乘。

【文句】若破壞三藏法,名殺二乘人命。若不毀傷,名為止善。方便勸脩,名為行善。

【記】三、事度菩薩。

【文句】若毀訾事檀,乃至毀訾世智,名斷六度菩薩命。若不障礙,名為止善。方便勸脩,名為行善。

【記】以不能達三輪體空,故行六度,皆名事也。

四、通教二乘。

【文句】若脩體法,斷貪恚癡,是二乘命。若障不令脩,名斷二乘命。若不障者,名為止善。方便勸脩,名為行善。

【記】五、通教菩薩。

【文句】非撥體空,則斷通教菩薩命。若不障者,即是止善。方便勸脩,即是行善。

【記】說法之過,名非廢令。勿學曰撥。體空字下,應云六度,方異二乘,或脫或略。

六,別教菩薩。

【文句】若毀訾漸次,是斷別教菩薩命。不作障礙,即是止善。方便勸脩,即是行善。

【記】七、圓教菩薩二:初、順行。

【文句】若誹謗圓融,即斷圓教菩薩命,亦斷佛命。若不留難,即是止善。方便勸脩,即是行善。

【記】亦斷佛命者,此教初心,即佛界故。

二、逆行二:初、明二逆。

【文句】圓人非但不壞諸法而隨一相,即殺諸法而隨一相。如仙豫大王害五百之短命,施十劫之長齡。如佛斷一切煩惱及習,一切無有餘。

【記】了順逆脩,即逆順性,性非差別,故名一相。故仙豫事殺,果佛理殺,以即性故,皆長壽因。仙豫緣,如前釋五戒中。

二、明順理。

【文句】此皆言逆而理順,非小行者所行。

【記】前三教人皆小行者,以別初心,行亦同小,故皆不能即逆而順。

二、結廣。

【文句】如上所論,一一法皆有止、行二善,一一善皆有因緣。若得此意,歷諸法門,浩然若海。

【記】始從人天,終至圓教。所有止行,若無因緣,善不成就。然且約不殺,須歷餘九及一切法,皆須論於止行因緣,故云若海。

二、引證。

【文句】故大經云:行檀波羅蜜得壽命長,菩薩行檀,則施眾生無量壽命;乃至行般若得壽命長,菩薩行般若,則施眾生無量壽命。即其義也。

【記】不作上說。豈一一度,能施眾生無量壽命邪?

二、成疑念。

【文句】而我世尊,行無不圓,果無不滿。云何今日,方八十年?

【記】二、明施食二:初、明行相二:初、明事法權實二:初、明事法食體二:初、明事食輕重。

【文句】次明施食者,百味甘漿等,依報食也;身肉骨髓者,正報食也。此皆事中施食爾。

【記】依報食輕,正報食重。

二、明法食權實。

【文句】經言:法食。法食者,世間法味,出世間法味,出世間上上法味。

【記】經是。此經流水品云:未來,當施法食也。世間,人天也。出世,三教也。上上,圓融也。

二、明菩薩施相三:初、總明。

【文句】菩薩能為一切眾生作大施主,令未發心者,迴邪入正;已入正者,增長萌芽。如陰陽養卉,如父母鞠子,多積繒緜,令墮地不痛。

【記】迴邪入正者,令正信因果也。萌,始也。種,子之始剖也。卉,豈之都名也。鞠,養也。大論二十二云:如國王子在高危處立,不可救護,欲自投地。王乃使人敷厚繒褥,墮地不死。

二、別示四:初、授人天食。

【文句】授以五戒十善。

【記】二、授三藏食。

【文句】已持五戒者,說三界火猛,多所燒害,讚歎三乘無繫解脫。

【記】三、施通別食。

【文句】已入證者,毀訾小乘敗種焦穀,讚歎菩薩所行之道。

【記】四、施圓教食。

【文句】:設饑國人,大王之膳,煩惱為薪,智慧為火。以是因緣,成涅槃食,令諸弟子,皆悉甘嗜。

【記】無大乘法食,故名饑國。圓頓之法,如王者之膳,非眾人之食也。膳,善也,謂美食也。煩惱下,觀惑即智,如薪助火。智因惑緣,故能成於四德之食,令四十一位弟子,皆悉分得甘嗜。

三、結示。

【文句】如是等一切法門,悉名法食。

【記】二、結止行因緣。

【文句】一一法皆具止行二善,一一善具因具緣。

【記】二、成疑念。

【文句】此諸因緣,感長壽果。而我世尊,行無不圓,果無不滿。云何今日,方八十年?

【記】二、示觀行。

【文句】觀心不殺者,無明為父,貪愛為母。若斷此者,即成逆害。但觀無明,即是明愛,即是淨體。達能所皆如虗空,是為止善。觀諸心數,亦復如是,是名行善。能如是觀,獲得金剛常住之壽也。

【記】的明己心。無明貪愛,能生一切煩惱子孫,故名父母。若不能體二是性惡,則須斷破,乃名殺逆。若觀即性,則不離癡愛,全體明淨,能觀所觀,皆不可得。既如虗空,癡愛則寂,故名止善。以即寂觀,歷諸心數,皆令明淨,復名行善。此乃觀心見一切法常,豈得不感三身常果?

二、釋己身骨髓二:初、明行相二:初、簡事從法二:初、所簡事身。

【文句】己身骨髓血肉者,此彼相望,此為己身,智慧推之,非己身也。如王子飤虎,尸毗貿鴿,皆捨父母遺體,非捨己身。

【記】事論己身,人誰不解,故今簡之。智推九界,皆非己身,況人報質。

二,所取法身。

【文句】己身者,法性實相是也。釋論云:持戒為皮,禪定為血,智慧為骨,微妙善心為髓。

【記】所取既深,驗前所簡,非獨人報。然若能解色心法界而捨事身,乃今所取也。今簡不能解法界捨,名非己身。須知實相為己身者,且是總說。若依釋論,於實相身,論戒定慧及妙善心,為皮血骨髓。雖分戒等,一一皆是實相全分。

二、就法明施二:初、施實身五:初、施皮。

【文句】為他說戒,戒能遮罪脩福,無相最上,非持非犯。尸波羅蜜者,是施己皮也。

【記】為他宣說實相之戒。遮二邊罪,脩中道福。此戒無相,持尚叵得,豈存於犯?體既雙忘,名尸彼岸。如此說戒,方名布施。法身之皮血等例爾。

二、施血

【文句】說諸禪定,神通變化,不起滅定,現諸威儀者,是施己血也。

【記】諸禪定者,九種禪也,亦是有漏、無漏。一切禪定,皆達實相,皆成無記,化化神通,故於滅定現十界身,名諸威儀,例前合云非定非亂。

三施骨

【文句】說無著妙慧,非智非愚,亡泯清淨,終日說,終日無說,其所說法,皆悉到於一切智地者,是施己骨也。

【記】能照功忘,故云非智。全惑成智,故曰非愚。此智起說,無說可得。能說既妙,故使所說皆到智地。智地者,智即是地,本覺智也;智所依地,始覺智也。脩性合一,二義俱成。

四、例應施肉。

【文句】檀忍等,應是肉也。

【記】論但三學及所顯理。大師義加檀、忍、進三,成六度義,以消今經骨、髓、血、肉,義方整足。說者應例前之三學,明雙非相。

五、施髓

【文句】說甚深法性,諸佛行處,不一不二,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微玅中道者,是施己髓也。

【記】前說戒等,既皆雙非,豈不斷於言思之道?然是談行,今是說理,雖皆實相,而須分別能契所契。六度乃是全濕之波,微妙善心是波中濕也。

二、明施權身三:初、結實標權。

【文句】將此充足饑餓眾生,況餘飲食。

【記】以圓法食,充七方便。饑餓眾生,圓頓之外,所有法門,皆悉名為餘飲食,以勝況劣也。

二、正明施相。

【文句】餘飲食者,即是人天二乘,戒皮、定血、慧骨、真諦之髓爾。

【記】文略不語。三教菩薩,別教六度,可為餘食。髓是中道,必在己身,是故餘髓但在真諦。

三、引法華證。

【文句】法華云於餘深法中,示教利喜者,即其義也。

【記】示、教、利、喜者,大論五十九云:示者,示人生死、涅槃、三乘、六度。教者,教言汝應捨惡行善。利者,未得善法味故,心則退沒,為說法利,引導令出。喜者,隨其所行而讚歎之,令其心喜。以此四事,莊嚴說法。

二、成疑念。

【文句】如來往昔隨他意說無量無邊,隨自意說亦無量無邊,皆是長壽因緣,云何今日方八十歲也?

【記】隨他意語施權,飲食隨自施實。

四、現瑞序二:初、結前開後。

大士如是,至心念佛,思是義時。

【記】文二。初節經。

【文句】從大士如是至心念佛,思是義時,此一句,結前開後。

【記】二、釋意二:初、結前二:初、明至心。

【文句】至心者,徹到心源,盡心實際,故言至心。

【記】至,猶極也。心佛同源,今欲念佛,故須徹至己心實際。

二、明念佛。

【文句】觀心既然,觀佛亦爾,故言念佛。念佛不殺施食,與法性虗空等,如此之壽,不應短也。是為結前。

【記】觀心既極,故能盡念。佛不殺等種種功德,皆等虗空,以深觀故,乃成疑念。

二、明開後:

【文句】開後者,由作此觀,機動瑞興,故言開後也。

【記】妙機關應,瑞相乃興。

二、正明現瑞二:初、敘意。分文三:初、敘意二:初、正敘。

【文句】從其室自然下,是第四、現瑞序。瑞者,密報。相者,表發密報四佛,當臨此室,為爾斷疑。表發增進常因,感得常果也。

【記】為爾者。爾,汝也。表發信相,增分真因,感究竟果。

二、料簡二:初、簡作者二:初、問。

【文句】問:佛作此瑞,信相福作?

【記】二、答。

【文句】答:信相無機,佛亦不應。若無諸佛,機無所扣。機應相須,瑞以之興。

【記】二、簡感者二:初、問。

【文句】問:眾緣感瑞,信相獨感?

【記】二、答二:初、簡通從別。

【文句】答:通由眾緣,別在信相。若瑞在靈山,可非其力?室中所見,豈不由之?譬張家降瑞,寧得王家受福?

【記】二、益本在他。

【文句】雖然信相是發起之人,無容獨善。法華云:如為一人,眾多亦然。

【記】信相既為發起之人,乃同諸佛而為能應。故知能感本在眾機,故應一人,是應眾多也。

二分文

【文句】就文為二:一、現相由,二、正現相。取結前開後之文,為現瑞之由。從其室自然下,為正現相也。正現相又二:一、別現相,二、總現相。從其室自然下,是別現相。從舉要言之下,是總現相。

【記】三、判相二:初、正判二:初、約十因一果判。

【文句】別相為十,表十地因成也。總相為一,表因成一果也。

【記】二、約十地一地判。

【文句】又別相,表地地各各增益。總相,表一地具諸地功德也。

【記】二、料簡二:初、約經宗簡二:初、問。

【文句】問:此經常果為宗,何得作相表因?

【記】二、答。

【文句】答:此因是果家之因,因必成果,不乖宗也。

【記】二、約似位簡二:初、問。

【文句】問:前判信相是似位,後相則非其徵;若似同普賢,前相亦非其兆。

【記】前判似位,有二種意:一、約十信,似於分真;二、例普賢,似於妙覺。若今瑞相,定表十地,豈令十信便登法雲?豈使普賢倒入初地?

二、答:

【文句】答:一往云十地,一地之中,皆有諸地功德,表報利益,前後皆霑也。經家不定判位,秪可從容,不得剋斷也。

【記】須知二往。一一地中,具諸地功德。十信發真,獲十功德。等覺亦進後心十德。此則前後皆霑十益,故約橫竪從容而判。

二、隨文釋相二:初、別現相。

其室自然廣博嚴事,天紺瑠璃種種眾寶雜廁間錯以成其地,猶如如來所居淨土。有妙香氣過諸天香,煙雲垂布徧滿其室。其室四面各有四寶,上妙高座自然而出,純以天衣而為敷具。是妙座上各有諸佛所受用華,眾寶合成。於蓮華上有四如來:東方名阿閦,南方名寶相,西方名無量壽,北方名微妙聲。是四如來自然而坐師子座上,放大光明照王舍城及此三千大千世界,乃至十方恒河沙等諸佛世界,雨諸天華,作天伎樂。爾時,三千大千世界所有眾生,以佛神力受天快樂,諸根不具即得具足。

【記】文二。初節文示十相。

【文句】別相有十者:一、其室廣博;二、其地寶嚴;三、妙香氛氳;四、高座涌出;五、佛坐華座;六、放大光明;七、雨諸天華;八、作天伎樂;九、皆受天樂;十、根缺者具。

【記】二、約表發釋相二:初、牒示誡勸。

【文句】此之十相,表報十地功德,止可斐斖擬議,不得責其備悉。

【記】斖尾,音斐。斖者,文貌。意謂止可以經十段文彩,準擬評議,倣似之耳,不可備具論其行相,故云不可責其備悉。

一、約相表德二:初、竪表十地功德。

【文句】其室自然廣博,表初歡喜者,此地初開,過於凡聖,故以廣博表之。嚴淨瑠璃間錯,表離垢地者,此地對戒,戒是諸行基壇,諸行莊嚴於戒,故以間錯表之。香氣表明地者,其地對忍,唯辱而忍增,如煙多則香盛,故以香表之。高座表𦦨地者,其地對精進,精進督出眾行,故以高座表之。佛坐其上,表難勝者,其地對禪,禪有神通,轉變大力,故以佛表之。光明表現前者,其地對般若,般若洞照,故以光明表之。天華表遠行者,其地對方便,方便善巧,觸處嚴淨,故以天華表之。作樂表不動者,其地對力,力能利安一切,如妓悅物,故以作妓表之。受樂表善慧者,其地對願,願滿則心喜,故以受樂表之。根具表法雲者,其地對智,因中眾行,故智慧為首,智導諸行,隨階而圓,故以根具表之云云。

【記】十、初。此地初開者,大凡小聖,無明所覆,境界局狹。今破此惑,故以廣博表之。二、此對戒者,準於華嚴,十度對地,則初地當檀,文略不言。既諸地互具,則十度皆融。三、唯辱而忍增者,不逢屈辱,寧彰忍力?四、督出眾行者,督,率也。眾行,諸度也。率諸行至于極果,故以高座表精進也。五、六、七、八、九皆可見。十、隨階而圓者,行以智導,故隨階位。諸行分圓,其猶根具。注云云者,應明六度、十度開合之相。然六通大小,十唯在大。十度者,於禪中有願智力,故開願度;有禪通力,開出力度;根本定禪,守本禪度;般若有道種智,開出方便度;有一切種智,開出智度;一切智守本受般若,名

二、橫表一地功德二:初、總表一地功德二:初、約初地三:初、通示。

【文句】復次,十相,表一一地中具諸功德,且約初地釋之。

【記】二、別表十:初、室淨表智二:初、明了陰功能。

【文句】其室自然廣博嚴事者,此相表初地智也。室者以五陰為室,此陰非陰亦非非陰,不為陰非陰所作,亦不作陰非陰,故言自然。不得陰不得非陰,二邊虗豁,故言度博。非直空無二十五有二種涅槃,亦有因中十力無畏種種功德而莊飾之,故言嚴事。

【記】室能覆蓋,故表五陰。欲彰智相,須明了陰。於陰達中,故雙非二邊。不為下,釋自然。中智不被二邊所作,良由此智不作二邊,故本來覺性任運現前。不得下,釋廣博。微有所得,即當局狹。非直下,釋嚴事。小智無常,離過而已,終歸灰滅;大覺本有,過河沙德,自然莊嚴。

二、明三智體相。

【文句】嚴事即假智,廣博即空智,自然即中智。三智一心中具足,是故歡喜。

【記】其室,表一心自然廣博。嚴事六字,表三智始行圓脩,今日頓發。

二、寶間表境二:初、直表三諦。

【文句】天紺瑠璃,雜廁間錯,以成其地者。此相表初地所照境。天紺瑠璃,瑩淨明徹,表真諦境。雜廁間錯,種種莊嚴,表俗諦境。猶如如來所居淨土,至聖所居極尊之地,表中道第一義諦境。

【記】二、兼表融即。

【文句】一地而三相,三相而一地。表一諦而三諦,三諦而一諦。

【記】室中一地,有此三相,可表妙境。三一相即,行者應知。諦智名別,其體不殊,欲彰脩證,彊立能所。

三妙香,表慈悲。

【文句】有妙香氣,過諸天香者。此相表初地慈悲功德。慈能與樂,如香氛氳。悲能拔苦,如香離臭。此慈悲竪高,故言過諸天香。此慈悲橫濶,故言徧滿。徧滿一切陰界入中,無不溥覆也。

【記】一、心境智。普能與拔,即名慈悲。境智高廣,與拔稱之,故使慈悲竪高橫濶三無差別,故能徧滿一切眾生三科之內。

四、高座表四德

【文句】其室四面有四高座者,此相表初地四德。四德是秘密之藏,佛住其中,如高座可坐,為坐諸佛也。

【記】常、我是法身,樂即解脫,淨即般若,三德互具故。一一具四不可思議,名秘密藏,是佛究竟棲依之處,故以座表。

五,佛座表覺智。

【文句】有四如來者,此相表初地覺四德智,智與德冥,如佛坐座也。

【記】本有四德,即是三諦以為所坐;脩得四德,即是三智以為能坐,故用佛表。

六、放光表自他

【文句】放大光明者,此相表初地自行化他,照此土表自行,照他土表化他也。

【記】以照此土光,即能照他土,可表以自行,而化諸眾生。

七雨華表四辯。

【文句】雨諸天華者,此相表初地四辯,華雨於空,如辯詮於理也。

【記】解一切眾生語言陀羅尼,用法義辭及樂說辯,一多融談,慈注無盡,聞無不喜,以華表之。文字性離,故雨於空,此辯方能詮示妙理。

八天樂,表四攝。

【文句】作天伎樂者,此相表初地四攝。四攝攝物,如樂樂他也。

【記】布施、愛語、利行、同事,此四攝物,其猶雅樂、悅樂於人。

九,受樂表法喜。

【文句】受天快樂者,此相表初地法喜,法喜澄神,如受天樂。

【記】一心三智,即寂而照,無法不知,此曰澄神,受義天樂。

十根具表互用。

【文句】根缺具足者,此相表初地諸根互用,耳見眼聞,一根之中,具足諸根之用也。

【記】業轉現識,已分破故,見聞覺知,根根皆具。

三,總歎。

【文句】初地功德,佛辯所不能宣。略舉十相,表其梗介爾。

【記】法性功德,不可窮盡。此地能稱法性顯德,故使諸佛不能盡說。止十相者,經家略舉也。梗介者,介應作槩,聲之誤也。云梗槩,粗略也。

二例餘地。

【文句】初地既然,一一地亦復如是。

【記】此去九地,地地皆然,將橫入竪,無竪不橫。

二、別表一地自他二:初、約初地二:初、略示。

【文句】復次,十相表初地自行化他功德:前五相表自行功德,後五相表化他功德。

【記】自行功德,即自行因果。化他功德,即化他能所。此與法華十妙意同。

二、正表二:初、前五表自行。

【文句】其室廣博,表自行之般若。天紺瑠璃,表自行之法身。有妙香氣,表自行之解脫。高座華衣,表自行之因成。佛坐座上,表獲記成佛也。

【記】若以此文配十妙者,法身境妙,般若智妙,解脫行妙,因成位妙,成佛三法妙,此自行因果也。若境、智、行對理性等,住前三即,此乃從彊約脩別對。若論法體,真位無缺。

二、後五表化他。

【文句】後五相,表化他功德者。放光,表意輪益物也。雨華,表口輪益物也。作樂,表身輪益物也。又表能令眾生轉煩惱障,而受法喜之樂。根具,表能令眾生轉報障也。

【記】意輪鑒機,即感應妙。口輪說法妙。身輪神通妙。又表下,以受天樂,根缺具足,既皆轉障,可通對於眷屬、利益二種妙也。此即化他能所。

二例餘地。

【文句】初地既然,後一一地亦得如是。

【記】二、總現相。

舉要言之,一切世間所有利益,未曾有事悉具出現。

【記】文二。初述意總表。

【文句】從一切世間下,是總現相也。別相文廣意略,總相文略意廣。此表十地因成一果,究竟具足也。

【記】言意略者,止在十義故。意廣者,以一切之言,無所不該故。

二、依文別表。

【文句】一切者,該十法界也。世間者,包三世間也。未曾有者,因中所無也。悉具現者,因圓理顯也。國土世間未曾有,則實相滿。眾生世間未曾有,則般若滿。五陰世間未曾有,則解脫滿。舉要者,實相是要。實相既圓,何法不滿邪?

【記】該,包也。十法界者,心、佛、眾生,三人皆具。具雖不異,迷悟且殊。佛已證悟,心生在迷。全迷則曰理性十界,信說則曰名字十界。念念體達,名觀行十。六根徧照,名相似十。證十起應,名分真十。今表極果,乃究竟十。己心合佛,十界體用,亦見眾生十界同佛,是今表果十界之義。不作此解,徒云一切該十法界。三世間者,假、實、依、報也。攬實成假,名字不同,即眾生世間。所攬實法,色心間隔,即五陰世間。正報所依,依報差別,即國土世間。未曾有者,分證十本,分垂十迹,雖得圓融,若望極果,明昧尤別。如華嚴說:灌頂菩薩所得功德,如一塊土;妙覺功德,如四洲土。故因圓理顯,若自若他,三十世間,一一究竟,清淨自在,未曾有也。國土下,以三世間配三德,且從義便也。國土等者,迷時假實,既依國土,果上智斷,全依法身,故於國土明實相滿。眾生等者,釋論云:眾生無上者,佛是。佛翻為覺,始覺人空,終覺法空,故於眾生世間明般若滿。五陰等者,釋論云:法無上者,涅槃是。因滅是色,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二執既盡,五陰自在,故於五陰世間明解脫滿。以三對三,須知其意。良以三德舉一即三,顯三世間一一圓徧,互融互攝。新伊、天目,類之可知。實相是要者,實相無相,極果俱是,究竟忘相,故稱實相,自他圓滿也。

金光明經文句文句記會本卷第二

音釋

【文句】

洄澓

(洄,胡雷切,逆流也。澓,防福切,流也。)



(屋徒切,口相就也。)



(徐醉切,妖星也。)



(亡結切,竹皮也。)



(夕恣切,食也。)

【記】



(尺,志也切。巾。)

[言*(雨/(匚@一))]

(虗約切,戲也。)



(先結切。)



(火一切行也。)

𨠯

(許具切)。



(直連切,踐也。)

攙搶

(攙,音讒。搶,音撑。攙搶,妖星也。)



(音尸,蒿屬。蓍,巫者以為䇿也。)



(音世。筮,卜也。)



(音設,數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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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Quyển thứ 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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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明經文句文句記會本卷第三

北涼三藏法師 曇無讖 譯經

天台智者大師說文句門人灌頂錄

四明沙門 知禮 述文句記

雙徑沙門明得會句并記入於經文

【記】五、默念騰疑,序二,初分文。

【文句】從信相歡喜下,是第五、默念騰疑。序文為二:初、見相歡喜,二、默念陳疑。

【記】二、隨釋二:初、見相歡喜。

爾時,信相菩薩見是諸佛及希有事,歡喜踊躍,恭敬合掌,向諸世尊:

【文句】歡喜者,既因心疑,覩瑞見佛,必知聞法,是故歡喜。

【記】二、默念陳疑。

至心念佛,作是思惟:釋迦如來無量功德,唯壽命中。心生疑惑:云何如來壽命如是方八十年?

【記】文三。初明騰疑意。

【文句】從至心念佛下,是默念求決也。夫疑情不可久處,是故騰疑。

【記】積疑不騰,恐成疑蓋。

二、正騰所疑。

【文句】念釋迦如來無量功德,相好光明,神力說法,皆不生疑。唯壽命中,心生疑惑。云何佛壽中八十年?念此覆心,故默騰求決也。

【記】一切功德,依壽得住。其壽既促,眾德奚為?故皆不疑,但念壽短。此覆不騰,莫能決了。

三、明默念意。

【文句】而不發言者四。佛適現威尊敬重,不敢發言。疑既覆心,不得不念。又前默念而感瑞,今承前默念以求決爾。

【記】威尊故默,求決故念,承前可見。

六、止疑序二:初、分文。

【文句】從爾時四佛以正徧知下,是第六,止疑。序文為二:一、正止疑,二、釋止疑。

【記】二、隨釋二:初、正止疑。

爾時,四佛以正徧知告信相菩薩:善男子!汝今不應思量如來壽命短促。

【記】文三。初止疑意。

【文句】疑蓋覆心,聞法不解,故先止之。例如見諦先斷疑,方進脩道也。若信相實疑,宜須折止。若是起教,因其訓人。

【記】疑盖覆心者。五盖中,疑能覆禪,慧須預止者,何哉?若未解理,心合致疑,既覩威尊,是決疑地。儻堅執疑念,則觀慧莫開,故須止之,令諦心受法。例如等者,疑是見惑,能障真諦,斷疑見道,方進真脩。信相騰疑,或權或實,佛止則令自他獲益。

二、正止疑三:初、大用不應。

【文句】從汝今不應下,正止疑也。云何不應?有三不應:一、大用不應;八、十者是佛大用,是故不應。

【記】八十之壽,是法界全體,起應物大用,故不應以定短致疑。

二,法性不應。

【文句】二法性海深,非言思所測。

【記】釋尊所證,性海淵深,豈以長短心慮測度?

三,智度不應。

【文句】三、以信能入,以智能度。汝信智未具,豈度量所思?

【記】真信、真智,二皆具足。能知、能證,汝今未具,不應度量。此三不應是約三身而成止意。亦可前二約所思止,後一約能思止。

三、引證結。

【文句】釋論云:無量法欲量是人,為覆溺故,將不應而止之也。

【記】佛所有法皆悉無量,若以有量心慮量之,必當覆溺於疑惑海,是故四佛以三不應止其疑念。

二、釋止疑。

何以故?善男子!我等不見諸天、世人、魔眾、梵眾、沙門、婆羅門、人及非人,有能思算如來壽量知其齊限,唯除如來。

【記】文三。初、釋法性不應二。初、明八眾攝菩薩。

【文句】何以故下。釋三不應之意。舉八眾皆不能量者,釋法性不應也。法身菩薩,法性淨土,故不在言。生身菩薩,若在家,為天龍等所攝;若出家,為四眾所攝;若法性身施權,亦為八眾所攝。

【記】經列八眾,雖已分明,但闕菩薩,故約生法權實示之。法性土者,方便實報也。既不居此,故不在言。

二,明皆不應測性。

【文句】若凡若聖,悉不能思算也。

【記】如來所遊深廣法性,尚過菩薩所行清淨,況復凡小而能思算?

二、釋智度不應二:初、正釋降佛難測。

【文句】唯除如來者,釋智度不應也。若如如來,是則能知;既未如如來,那忽能知?

【記】唯佛與佛,乃能究盡,因智那知。

二、兼示佛所知法二:初、古釋,可知故無常。

【文句】舊用此語為智所知,知是無常可量之法。

【記】言此語者,唯除如來句也。壽量既為智之所知,是可思法,驗是無常。

二、明今釋常智知常。

【文句】天台師云:不爾。如來有無量常智,能知無量常法。豈可以常智所知,判為無常邪?

【記】無量常智者,究竟無知,方具足知。此知稱性,以全本智成佛智故。既知本性,性豈無常?古師不解,故以有知而為佛智,乃以所知是無常法。

三、令比知大用。

【文句】智性既冥,大用可解,是釋三不應也。

【記】無知之智,故冥法性。法性本用,具足發現,現長現短,皆名常壽,以全性故。經釋智性,略大用者,以可解故。

七、集眾序。

時,四如來將欲宣暢釋迦文佛所得壽命,欲、色界天、諸龍、鬼、神、乾闥婆、阿脩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睺羅伽,及無量百千億那由他菩薩摩訶薩,以佛神力,悉來聚集信相菩薩摩訶薩室。

【記】文二:初、正釋經。文二:初、對他經前後。

【文句】從時四如來下,是第七、集眾序。餘經或先集眾後現瑞,此經先現瑞後集眾,前後互出爾。

【記】二、約今經解釋三:初、正明此室眾二:初、略釋時眾。

【文句】時者,將欲宣暢之時也。眾者,欲色界諸天也。

【記】二、明集眾意。

【文句】信相一人,利益者少;有緣若集,所益處多,是故集眾。

【記】即八十壽,顯三身常。豈益信相?一人而已。故以神力攝諸有緣,令聞圓常,得四悉益。言益處多者,豈止一室?此眾聞後,在處宣布耳。

二、兼明一經眾,正明此室具四種眾,傍兼諸品皆有四眾。句三:初、明此經具四眾。

【文句】眾有四種:一、發起眾,信相樹神等是也。二、當機眾,聞即得道者是也。三、影響眾,從十方遠來者是也。四、結緣眾,當座雖未得道,作後世因緣者是也。如流水為魚說法,遠作今日得悟因緣,即其事也。

【記】影響眾者,古往諸佛法身大士,隱其圓極,助佛揚化,為伴奉主,如影隨質,似響答聲。四眾名義,具法華疏。

二、明眾與諸經同。

【文句】此經集天龍眾,與華嚴意同,亦集人眾而文略。新本中有無量百千婆羅門眾,懺悔品初信相及眷屬詣耆闍崛山,即是人眾也。

【記】此中集天龍,與華嚴何異?此品新本既云無量婆羅門眾,又懺悔品信相出城,與無量無邊百千眾生俱往靈鷲,豈皆鬼神?驗知集眾與諸經同。

三、止常情偏局解

【文句】相承云:此經與冥道相關,正集天龍,略不說人爾。

【記】豈以此品舊譯文略,便云止集天龍眾耶?

三、明經部法益二:初、異法華屬方等。

【文句】總瑞中云:一切世間未曾有事,悉具出現。不見與二乘記,但明常辨性,與般若、方等意同,故判屬方等教攝。

【記】一切世間合該十界,未曾有事悉具出現,合於十界皆顯三德,而且未授二乘佛記,驗知未可同法華部。但就通教對利根者,明三身常,辨圓法性,與其二酥談圓不異。既其首題不標般若,部內二處稱方等名,故今判教屬於方等。而此部中得圓益者,自於十界妙證新伊,亦得稱為未曾有事悉具出現。

二、須乘戒顯眾益。

【文句】此中應論乘戒緩急四句,判出天龍生處,得道不得道,權實等事,如別記云云。

【記】乘戒四句者:一、乘戒俱急,二、乘戒俱緩,三、乘急戒緩,四、乘緩戒急。先須了知乘戒體相。且戒論十種,唯取不缺、不破、不穿、不雜,此之四戒,雖分定散,皆人天因,是今戒也。不取隨道、無著、智所讚、自在、隨定、具足,以此六種,雖名為戒,體是三觀,自屬乘耳。乘論五乘,不取人天,以其二種,雖名為乘,不動不出,體是漏善,事戒所攝。唯取三乘,以此三乘,該於四教,是入理智,雖分深淺,皆動煩惱,出生死故,得名乘也。今以四戒,而對三乘,論於緩急,以成四句。乘戒俱急者,今之人天,來聞法者是。其俱緩者,惡道苦縛,莫預此會。乘急戒緩者,今諸龍鬼,同集者是。乘緩戒急,著樂諸天,嗜欲人等,不預此者,皆是其類。復須了知集今會者,雖云乘急,乘有權實。宿世脩習藏通急者,今在室中,覩於四佛,佛身不同,但見應化,縱聞長壽,須歸灰滅,滅已不生。若其宿脩別圓急者,今覩四佛,同尊特身,一身一智,聞山斤等,雖是應壽,知即法報,三一難思,名見常身。權實等者,此四緩急,眾生之中,有實行者,有權示者,權能引實,作種熟脫,久近因緣,故云等事。別記者,即法華、淨名疏,及止觀也。令依彼說,故注云云。

二、判屬序段。

【文句】齊此判屬序段者,文云:將欲宣暢,大眾雲集。豈非序之明證邪?序分竟。

【記】二、大段正宗,分二:初、總示文義二:初、示經文起盡。

【文句】從爾時四佛下三品半文,是第二、正說段。

【記】懺悔,讚歎。空品三品全,及此壽量半品,同是正說。

二、辨三章大義二:初、敘他師二:初、正明他義三:初、敘初師。

【文句】凡三說不同:一云壽量,明常果為宗。常果契性,性即是體。二義宛然,不須多惑。下懺悔品滅惡,讚歎品生善,空品導成,即是經用也。

【記】二、敘次師二:初、敘。

【文句】二云:壽量明宗,懺歎明用,空品明體。

【記】二章,安破。以今不云師及天台,知是私破。

【文句】此乃以因中所用之性,為果上所顯之體,於義不便,故不用之。

【記】空雖是中,乃是因位。用中破執,且非果上所顯中體。法雖不異,用顯義殊。古既昧此,故今不用。

三、敘真諦二:初、敘。

【文句】三、三藏云:正說有兩段:壽量是果段,三身是因段。二文各有序。虗空藏問:為因段序?

【記】虗空等者,新經三身分別品云:虗空藏菩薩白佛:云何菩薩於諸如來甚深秘密如法脩行?指此為序也。

二章,安破。

【文句】直是發問,於序義弱。

【記】諸經節節皆有發問,豈盡稱序,故云義弱。

二、今師去取。

【文句】師云:三身成果,上義非因義也,是故不用。初家所說好,與今意同。

【記】彼虗空藏雖約因問,佛乃答云:一切如來等有三身,豈非果義?故去三藏取。初家、次師,可知。

二、明今意三:初、就新經明宗體三:初、四佛說迹以顯本。

【文句】新舊兩文,凡二處明宗。初是四佛拂疑,明應化之壽,非思算所知。迹既長遠,本難窮極,上根人聞迹悟本也。

【記】拂八十之短疑,明海滴之長應。既聞應化能長能短,則達法報非滅非生。本迹既融,思議乃絕。上根之者,秪聞其迹,亦悟本源,當第一周也。

二、王子示本令悟迹

【文句】若未悟者,王子明蚊蚋脚可以作城樓,鼠登兔角梯食月除。脩羅明法身無舍利,如來真實身舍利無。是處中根人,直聞理本而悟迹也。

【記】新經壽量品四。佛說壽益物事訖,有憍陳如婆羅門欲生天故,求佛舍利如芥粟許。棃車毗王子說偈答云:假使蚊蚋脚,可以作城樓,如來寂靜身,無有舍利事。兔角為梯隥,從地得升天,邪思佛舍利,功德無是處。鼠登兔角梯,食月除脩羅,依舍利盡惑,一脫無是處。中根直聞法身理本不生滅,乃悟報應能常無常。理事既融,思議即絕,當第二周也。

三、釋迦雙論令俱解。

【文句】若未悟者,釋迦論三身共說,廣分別之,本迹俱解,是為三番明宗顯體。

【記】下根既鈍,偏談本迹,不能懸解互融之意。是故釋迦具演三身,所謂法身、應身、化身。如依空有電,依電有光。法身是理,應身是智。智既應理,即起化身。三身冥一,一不定一,三身宛然。是故品題三身分別,法、應是本,化身是迹。一時俱說,則生玅解,思議乃絕,當第三周。此之三番,皆說如來常宗顯體,意令聞者發智證理。

二、判三品俱明用。

【文句】懺品別論滅惡,通亦生善。歎品別論生善,通亦滅惡。空品導成,俱是經用也。

【記】佛智之宗,顯法性體,此即名為經宗經體。一切眾生以此宗體而為本心,若能懺歎及脩二空,故佛妙用全體而起,令此眾生滅惡生善,及發空用,導成二用,故云三品俱是經用。

三、明此本略二番。

【文句】今之四卷,止有一番明宗。

【記】以其二番皆顯三身,今此一番所顯不別,是故讖師順好略機,不翻後二。

二、分文解釋四:初、壽量品顯體二:初、分文。

【文句】文為四:初、四佛說偈,二、信相歡喜,三、當機得道,四、四佛還本。說偈又二:一、經家敘,二、四佛喻說。

【記】二、解釋四:初、四佛說偈二:初、經家敘。

爾時,四佛於大眾中,略以偈喻說釋迦如來所得壽量,而作頌曰:

【記】二、四佛說喻二:初、料簡身說二:初、問。

【文句】問:四佛說偈,為各為共?

【記】二、答二:初、明說。

【文句】答:經既無文,不可定判。或宜聞共說,異口同音;或宜聞別說,各引一喻。

【記】本稱機宜,共別無在。

二、明身。

【文句】見亦如是。若見四佛同尊、特身、一身、一智慧者,即是常身,弟子眾一故;若見四佛、佛身不同,即是應化,弟子眾多故。

【記】釋題,判教。此經屬通。此教明佛丈六尊特,一身異見,故名合身。今此室中有三乘眾,三中菩薩利根之者,能深觀空,見不空理。不空理者,乃是生佛同一覺性,故雖見佛,佛非外來,隨大隨小,皆無邊際,故云四佛同尊特身。身智應用,是一是常,豈唯諸佛無二無別,與其弟子亦復不異,故云眾一。雖未開廢,利人見同。若鈍菩薩及二乘人,既但見空,乃覩四佛自外而來,取色分齊,但是應化。佛尚各異,弟子豈同?三乘差別,故云眾多。

二、分文解義二:初、敘二家分文。

【文句】分八偈為二意:初云:前四偈立譬,次一偈合譬,次二偈斷疑,次一偈結釋。次云:前四偈為譬本,後四偈合釋。兩途俱可用。

【記】二、從初師釋義四:初、四偈立譬。

一切諸水,可知幾滴,無有能數,釋尊壽命。諸須彌山,可知斤兩,無有能量,釋尊壽命。一切大地,可知塵數,無有能算,釋尊壽命。虗空分界,尚可盡邊,無有能計,釋尊壽命。

【記】文二。初、斥古二:初、敘。

【文句】舊云:四偈止譬其壽長,更無別意。

【記】二、斥。

【文句】是義不然。諸佛之教,上中下善,其言巧妙,其義深遠。此中正是常宗斷疑一經之要處,何容無義?

【記】諸佛說法,三時不謬,故上、中、下善。能詮有法,故其言巧妙;所詮離情,故其義深遠。若齊無意,寧悟常宗?故知古師全迷經旨。

二、今釋二:初、開章敘意二:初、開章。

【文句】且作三意消文:一、對四諦,二、對四念處,三、對四德。

【記】大師所解,其義無窮。稱機釋文,且示三意。

二、敘意二:初、明三因果。

【文句】四諦理通因果,四念論因,四德論果。

【記】四諦是理,因果通依。四念是行,脩之在因;四德本有,證之在果。非此三義,莫顯常宗。

二、明三相由。

【文句】若論果壽,宜對四德,果不孤起,故念處明因,因果有本,故對四諦也。

【記】討果由因,因果由諦。欲成因果,解諦居先。

二、依章釋義三:初、約四諦釋二:初、用四諦釋偈二:初、懸說諦義二:初、明四諦義三:初、對上明境智。

【文句】上以四佛對四諦智,今以四佛所說對四諦理。

【記】上明能說人宜對於智,今明所說法合對於理。二、斥古唯齊事。

【文句】舊讀四諦文云:知苦如苦相,知集如集相。相是其事,齊事而知,於理不顯。

【記】言讀文者,大論第三解十號正徧知文也。故論問云:云何正徧知?答:知苦如苦相等。舊讀此文,雖以如字為不異解,而昧三藏以知事稱理為不異,摩訶衍中以知事即理為不異,致使解義唯齊於事,全不顯理。又復此文解正徧知,正知於真,徧知於俗。

三、明今師正義二:初、約二諦二:初、約苦諦釋。

【文句】今明知苦如苦相,如是其理,相是其事,即事而真,事理雙達。

【記】二、例餘諦結。

【文句】餘三諦亦如是。如是釋者,於四諦理義便也。

【記】二、約三諦二:初、約苦諦釋。

【文句】又一解:知苦是知俗,如是知真相是知中。中是實相,故今以相為中也。此則三諦,具在一文。

【記】二、例餘諦結。

【文句】知苦既然,下集、道、滅亦如是云云。

【記】二、解意者。以苦等四,是世出世因果之境。於此四境,若其不了即真即俗及空假中,則不名諦。仍了二諦,以中為真,三論空假,意在諦中。欲於迷悟十界因果,一一見中,法法無作,方得名為世相常住。其理不爾,將何以拂信相之疑?二句皆初、約苦諦釋,二、例餘諦結。

二、明對諦意。

【文句】明識四諦是脩長壽境,故約四諦對偈也。

【記】二、以諦釋文。四、約因前果後,以水山地空,對集苦道滅,例皆分三。初、集諦三:初、牒示。

【文句】一切諸水者,此對集諦。

【記】二、引證。

【文句】大經云:有河洄澓沒眾生。即其義也。

【記】三、釋結。

【文句】水體潤生,如集能資長,鼓怒浩澣,無處不有。集亦如是,沒溺凡聖,亘界內外也。

【記】二、苦諦三:初、牒示。

【文句】諸須彌山者,此對苦諦。

【記】二、引證。

【文句】小般若以身為須彌,即其義也。

【記】引小般若者,金剛般若也。對大品等,稱之為小,以文為小,理同大部。彼以須彌喻於佛身,今證苦者,積聚義同,非集所感。然用佛報證生報者,彰苦無作,陰入皆如,無苦可捨,即生成滅故。

三、釋結。

【文句】山體結搆,盤峙水上,如苦報積聚,為集作界,繫縛界內外色心也。

【記】盤峙,盤迴峙立也。或作盤字,誤也。

三、道諦三:初、牒示。

【文句】大地微塵者,此對道諦。

【記】二、引證。

【文句】法華云:其所說法,皆悉到於一切智地。即其義也。

【記】引法華。智地者,以地喻地,既到智地,道之中也。

三、釋結。

【文句】地體能容載水陸兩途,如通別道,到此彼岸。

【記】水陸兩途者,陸途但到海之此岸,可喻三乘通脩道品,未度變易,猶在此岸。水途能到海之彼岸,可喻一乘別脩道品,能即二死,到三德岸。

四、滅諦三:初、牒示。

【文句】虗空分界者,此對滅諦。

【記】二、引證。

【文句】法華云:常寂滅相,終歸於空。即其義也。

【記】引法華者,以空喻空,此空畢竟,故曰終歸。

三、釋結。

【文句】空體盡淨,五翳所不能染,三光所不能淨。如滅諦,滅無二十五有,及滅化城涅槃也。

【記】五、翳者,煙、雲、塵、霧、脩羅手也。三、光者,日、月、星也。常住滅理,本來不翳,今亦非淨。問:苦以山喻佛身,道以地喻智地,滅以空喻妙空。此三既有即理之教,則可論於所證法身。若初集諦,引證釋結,但論煩惱,豈可亦得名法身耶?答:無作四諦,一一皆中。若非一切咸趣煩惱,那名即中?以即中故,苦名法身,道是智地,滅名妙空。故知直以煩惱釋集,示於法身,其意最玅,行者知之。

二、明四諦釋疑二:初、示理明疑斷三:初、示理明相。

【文句】四諦理,徧一切處,即法身。四諦智,稱境而知,即報身。從體起用,同其長短,即應身。

【記】上釋總瑞。一切世間未曾有事,悉具出現,以表十界假實依報,皆顯三德。今明十界假實依報,一一四諦,諦諦三德,是理徧相,名為法身。知此名報,起用名應,應有長短。

二、示斷疑相三:初、所斷疑。

【文句】信相但見應短,不見應長。應尚不達,寧知報法?

【記】二、能斷法。

【文句】四、佛舉四喻,喻其應長。水滴山斤,地塵空界,尚無能思算得其邊表,況復智冥於法?淵哉玄哉,信無底際!曠矣大矣,豈有垠涯!

【記】四種之喻,本曉應長,大師特以四諦解之。若非應壽,全是法身,三身一體,何以妙會?疏之兩說,故先示云:其言巧妙,其義深達。若定喻一身,言豈巧耶?三若並別,義豈深耶?

三、歎意巧。

【文句】舉應迹以釋報法,豁然明悟,斷疑之巧為若此也。

【記】文喻應長,意彰報法,信相得意,疑暗豁明。

二,歎釋妙勸思。

【文句】釋此偈妙為若此也。行者思之!思之!

【記】四、佛巧喻,斷信相疑。智者妙釋,發行人解。今既得遇,豈不審思?

二、約四念釋。念者,即空、假、中三妙觀也。處者,身、受、心、法四妙境也。非此觀境,三身不顯,豈曰談常?此釋分二:初、以偈對法三:初、捨別從通。

【文句】四偈對四念處者,念處之觀,本在苦諦,唯應約須彌山偈而論,今則通對也。

【記】身、受、心、法,但是五陰,故知四念本在苦諦。然念處觀,脩通四教,今唯約圓。謂觀身淨、不淨、非淨非不淨,乃至觀法我、無我、非我非無我,皆成三諦。

二、從通對釋。

【文句】一切諸水對受念處,受能含納,如海多容故也。須彌山對身念處,色相與質礙相類故也。大地對於想行念處,想取行行,如地容載故也。空界對心念處,心但有名,如空無相故也。

【記】想行念處者,秖是法念合此二陰,今欲配地,故存陰名。想取行行者,想取相貌,行乃遷流,故云行行。下行字平聲。

三,對偈所以。

【文句】若觀四念處,是脩長壽因。若念處得道,即是長壽果。故用念處對四偈也。

【記】常壽因果,非圓念處,無由得成,故用對偈。

二、以法釋疑二:初、明念處因果二:初、脩因相。

【文句】若觀四枯念處,破凡夫之四倒。若觀四榮念處,破二乘之四倒。若觀中道念處,則非榮非枯,於其中間而般涅槃。

【記】四枯即空,四榮即假,雙非即中。說有次第,脩無前後,乃一心三觀也。故佛於其四枯、四榮雙樹中間般涅槃者,正表於此。

二、得果相三:初、明三德融即相。

【文句】成五種解脫,謂色解脫,乃至識解脫。脫五陰縛,名五解脫。洞達五陰空無所有,名五般若。冥五陰理,名五法身。雖三分別,不一不異,不縱不橫,名秘密藏,號大涅槃。

【記】即枯即榮,即非枯榮。一剎那脩,剎那剎那,圓念不息,歷於五品,發似證真。至果位時,三惑盡淨,百界五陰,自在無礙,名五解脫。百界五陰,清淨如空,名五般若。百界五陰,究竟難思,名五法身。智冥五陰,理是所冥,故稱之為理。體雖是一,不分而分。般若能冥,法身所冥,以相冥故,起解脫用。雖三下,明秘藏義,如常所說。

二、明五陰常住相。

【文句】仁王!呼為法性色,法性受、想、行、識。

【記】性名不改,即百界五陰,八相莫遷,十方周徧。然非事底別有性陰,秪善惡陰、穢污陰等,當體常住,名法性陰,慎勿別求。

三,明三身體用相。

【文句】陰之法性,即是法身。智冥法性,即是報身。法報皆非常非無常,而能起用為常為無常。常用則長,無常用則短。

【記】法報雙非,全體起用,能常無常。常用則長等者,長則四喻,短則八十,既皆應壽,悉是無常。今以長短分常無常者,由山斤等能顯於常,若非體常,安令應用人天莫數?是故信相聞八十滅,疑壽無常;聞四喻長,悟常住體。故云常用則長,無常用則短。

二、將果用釋疑三:初、所破之疑。

【文句】信相但見無常,不能見常,於用未達,況解其本。

【記】二、能破之法。

【文句】四、佛舉喻,明其用常。迹常無邊,非思算所得,況復體理,寧可心知?

【記】三、得解之相。

【文句】信相迷除,豁如雲卷,斷疑之巧,為若此也。

【記】此三,與向四諦釋疑,其意不別,然須深究。

三、約四德釋二:初、以偈對德。

【文句】四偈對四德者:水潤生榮對常德。山能高出對我德。碎地為塵對淨德。空無苦受對樂德。

【記】碎地為塵,尚無淨相,豈存於穢?故對淨德,喻於理淨,淨於淨穢也。

二、以德疑疑二:初、顯德用。

【文句】四德成就,是果上所剋。果與理冥,冥於非常非無常,能起常無常用。冥於非我非無我,起我無我用。冥於非淨非不淨,起淨不淨用。冥於非樂非不樂,起於樂無樂用。

【記】常等四德,學者須揀名同體別:一、凡夫所著常樂我淨,體是見思;二、菩薩建立常樂我淨,體是無明;三、佛之所證常樂我淨,體是中道。今四皆中,是故皆以雙非顯之,理須非於十二倒也。今此常等,與其非常非無常等,名異體同。四德雙非,即法身也。四能冥智,即報身也。法報既冥,則能應物起常無常至淨不淨,自在應用。

二、除疑念三:初、所破之疑。

【文句】信相但見無常無樂,不見常樂,於應尚迷,何能識本?

【記】二、能破之法。

【文句】四、佛舉四德之用,非思算所知,體本報法,杳然慮外。

【記】三、得解之相。

【文句】信相聞說,非但疑除惑斷,增信生解,故歡喜踊躍,得之於懷云云。

【記】若知四諦斷疑之意,此三可見。

二,一偈合譬。

不可計劫,億百千萬,佛壽如是,無量無邊。

【記】文二:初、標古解,二、失。

【文句】億百千萬下。合譬偈也。舊解有二失:一、僻取文,二、偏執義。

【記】二、明今意破古二:初、破僻取文二:初、出古解。

【文句】舊云:四譬皆有齊畔可盡之物。百千是數法,數必有窮,據此為無常。

【記】古秪齊文,不知四佛巧示之意。

二、示今意二:初、示經深意。

【文句】今釋不爾。四、佛引四譬者,乃是舉量以況無量。量物尚非思算所知,無量之法寧可圖度億百千萬?此舉數法以明無數。

【記】四、喻有量。百千是數,誰不知之?須達舉量舉數,況於無量無數。

二、斥古誣經。

【文句】汝既不能數數。那能知無數。縱令知數知無數。知量知無量者。秪是化用。都不關體。本僻取之失。非但自毀。又亦誣經。

【記】言有縱奪。縱知應化,奪迷報法,報法乃是應化體本。深文淺解,自毀之他,自既招愆,令他謗教也。

二、破偏執義。

【文句】偏執義者,三身品云:化身亦常,處處說法,是故為常。當知化身備有常無常義,舊人那忽一向無常云云。

【記】義是所詮。化身、應身、法身,此之三身,皆具四句。謂常、無常、雙亦雙非,顯乎三一,不可一異而思說之。古人迷此,化定無常。或聞化身即法故常,猶謂法常,化是無常,良由不了即字義故。故起信論云:隨其所應,常能住持,不毀不失。此顯化身三義具足。

三二,偈斷疑。

以是因緣,故說二緣:不害物命,施食無量。是故,大士!壽不可計、無量、無邊,亦無齊限。

【記】文二:初、牒因釋義二:初、以事行消。文二:初、約因緣釋。

【文句】以是因緣下兩行,斷疑偈也。若作因緣者,因親緣疎,命是正報不殺為因,食是依報施之為緣,以此因緣得壽命長。

【記】因親緣疎。不殺存命,為長壽因,此因親義也。施食助命,為長壽緣,此緣疎義也。

二、約二緣釋。

【文句】若作二緣者:不殺是不殺,戒家止善;施食是不盜,戒家行善。互舉止、行,俱是二緣。法性菩提心,名之為因;止、行、福、慧等,併皆是緣。緣能顯性,會非常非無常,能常能無常。

【記】不殺有二:不殺是止善,放生是行善。不盜有二:不盜是止善,施食是行善。是故十善,各有止、行,悉名二緣。經於二善,互舉止、行,一一皆是長壽二緣,發菩提心,方名為因。言法性者,無作四誓,全法性起,是長壽因。種種二緣,既能資助真正道心,乃會法報非常非無常,能起應化常與無常,三身一體,斯為妙常。

二、明法門,指上。

【文句】法、食、不殺等,皆如上說。

【記】若就法門,明於施食及不殺等,如疑念序疏中具說。

二、據果斷疑。

【文句】脩因既長,得果又長,顯體又長,起用又長,破其短疑也。

【記】以長釋短,無常疑斷,常住壽明經。是故大士,即指如來,如言無上士也。故義淨新譯此句云:是故大覺尊。

四,一偈結成。

是故汝今不應於佛無量壽命而生疑惑。

【文句】是故汝今下,一偈成也。

【記】二、信相歡喜。

爾時,信相菩薩摩訶薩聞是四佛宣說如來壽命無量,深心信解,歡喜踊躍。

【記】文二。初、據所聞釋信相。

【文句】爾時信相下,聞偈,斷疑生信也。聞壽命無量者,解迹中之能常,其壽無量也。疑去者,解迹中之能短,其壽八十也。深心信解者,悟其本識非量非無量也。

【記】解。言本迹者,體本用迹也。聞壽無量,解迹用能常,非長之長也。乃知迹用能短,非短而短,定八十之疑,自茲而去也。深心者,悟於報法高深之體也。此之本體,妙絕於量,及以無量。

二,約入位釋歡喜。

【文句】誦躍者,登位也。歡喜者,信生也。別教釋者,信相似位中疑惑去,登歡喜地中信生也。圓教釋者,信相鐵輪位中疑惑去,入住銅輪位中歡喜也。若作普贒似位釋者,下地中疑惑去,十地頂深信堅固,猶若金剛鄰真接極而生歡喜也。

【記】真信解發,入歡喜位。別在初地,圓在初住,並破無明,名疑惑去。此皆內凡而釋似位。十地頂者,若不立等覺,即第十地破上品無明之惑,升於後心,此位名為眾伏之頂。金剛喻定,既為最後無明所動,故生歡喜及踊躍也。

三、當機得道。

說是如來壽量品時,無量無邊阿僧祇眾生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文句】從說是如來下,是第三、當機上根初悟也。

【記】上根初悟者,即用新經三周意也。陳如求舍利為中根,三身分別為下根。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翻無上正等覺,即一切眾生本來覺性,非登極果,方名無上及此正等。此覺心發,通於五即,今是分真。

四四,佛還本。

時,四如來忽然不現。

【記】文二。初因緣釋。

【文句】從時四如來下,第四、息化也。佛本為緣興,緣已利益,則攝化還本,故言忽然不現也。

【記】此信相等一類機緣,覺性合興,乃感四佛不現而現。現為發心,心既已發,故不還而還也。

二,觀行釋。

【文句】觀解者,諦境發智,覺慧相應,深觀此慧,亦不得慧,亦不見境,境智俱寂,即是不現義也云云。

【記】諦境者,三諦一境,本覺也。覺慧者,三智一心,始覺也。全本起始,名之為發。始合於本,名曰相應。善相應者,必雙忘也。不忘乃是通中起塞,為表俱寂,故不現也。

【記】二、懺悔品,滅惡二:初、品題。

金光明經懺悔品第三

【記】句文分二:初、明懺悔義二:初、正明大義四:初、釋懺悔名三:初、對他經。

【文句】諸大乘經,多分散明懺悔,此經專以懺悔當品。

【記】方等陀羅尼經,明四眾懺法。普賢觀法經,明六根懺法。大經闍王懺,逆請觀音經,銷伏三障。諸經觀門,皆能滅罪,何法非懺?然菩薩行,為轉先業,作利他緣,乃論無生等三種懺法。聲聞自度,縱明懺悔,多在作法求免三途。故今但對大乘諸經,明散明專。

二、正釋名。然懺悔二字乃雙舉二音,梵語懺摩,華言悔過,以由悔過是首伏等五種之義。今既華梵二音並列,是故大師以首釋懺,以伏釋悔,乃至慚愧對釋懺悔,欲令稟者即於二字脩首伏行及慚愧等,斯是善巧說法之相,故不可以華梵詁訓而為責也。分五:初、約首伏釋。

【文句】今先釋名。懺者,首也。悔者,伏也。如世人得罪於王,伏欵順從,不敢違逆。不逆為伏,順從為首。行人亦爾,伏三寶足下,正順道理,不敢作非,故名懺悔。

【記】首音獸。自陳罪也。欵,誠也。

二、約黑白釋。

【文句】又懺名白法,悔名黑法。黑法須悔而勿作,白法須企而尚之。取捨合論,故言懺悔。

【記】企,望也。尚,猶尊尚也。

三、約棄求釋。

【文句】又懺名脩來,悔名改往。往日所作惡不善法,鄙而惡之,故名為悔。往日所棄一切善法,今日已去,誓願勤脩,故名為懺。棄往求來,故名懺悔。

【記】鄙,耻也。惡,烏路切,嫌也。

四、約露斷釋。

【文句】又懺名披陳眾失,發露過咎,不敢隱諱。悔名斷相續心,厭悔捨離,能作所作合棄,故言懺悔。

【記】發露過、現斷,未來續。

五、約慚愧釋二:初、總釋。

【文句】又懺者名慚,悔者名愧。

【記】直以慚愧釋於懺悔,未分五種人天之義,故名總釋。

二、別釋,乃分人天及以四教事理之別也二:初、約人天釋。

【文句】慚則慚天,愧則愧人。人見其顯,天見其冥。冥細顯麤,麤細皆惡,故言懺悔。

【記】人是肉眼,但見其顯。諸天則有報得天眼,故見冥密。此人慚耻愧𧹞,名為懺悔。

二、約四教釋。良以此經通三乘懺,三乘乃攝四教故也。既慚愧義該於四教,首伏等四豈不然耶?說者據義應細作之。又四教賢位皆要加功,聖則任運可類三界,人天果報作意自然。又四教賢聖有脩有證,四教之理本非造作,是故復得名為人天四:初、三藏二:初、賢聖。

【文句】又人是賢人,天是聖人,不逮賢聖之流,是故懺悔。

【記】賢則七賢,聖則四聖。逮,及也。

二、事理

【文句】又賢聖俱是人,天是第一義天。第一義天是理,賢聖是事。不逮事理,俱皆懺悔。

【記】二、通教二:初、賢聖。

【文句】又慚三乘之聖天,愧三乘之賢人,不逮此天人,故名慚愧。慚愧名懺悔。

【記】此教菩薩同二乘斷惑,故三乘皆聖。

二、事理

【文句】又三乘賢聖皆是人,第一義理為天。約此人天慚愧,故名懺悔。

【記】三、別教二:初、賢聖。

【文句】又三乘賢聖,尚非菩薩之賢,況菩薩之聖?今慚愧三十心之賢,十地之聖,故名慚愧懺悔。

【記】通教聖位,正斷見思;別教三賢,能斷塵沙,又伏無明,故云尚非。

二、事理

【文句】總此賢聖皆是人,第一義理名為天,約此人天論慚愧,故名懺悔。

【記】此以但中為第一義。

四、圓教二:初、賢聖。

【文句】又三十心去自判聖人,十信是賢人,約此賢聖論慚愧懺悔。

【記】三、十心去,皆證法身。皆垂八相,故判為聖;十信長別苦輪海故,故得名賢。

二、事理

【文句】總此賢聖皆名人,第一義理名為天。約此人天,論慚愧懺悔。

【記】以具德中為第一義。

三,合十數。

【文句】合十番釋名也。

【記】以慚愧中,分於總別。總一別五,并首伏等四,故成十番,釋懺悔名。

二、明懺悔處四:初、明懺須得處。懺之所依,如器淳朴,非砧不成。以何為砧?謂一實相,無別實相,即罪相是。得此處者,罪無不滅,德無不顯。此自分二:初、引經明處二:初、引諸經二:初、引大經二文。

【文句】次、明懺悔處者。大經闍王偈云:麤言及軟語,皆歸第一義,是故我今日,歸依於世尊。又梵行品云:我昔與汝等,不見四真諦,是故久流轉,生死大苦海。若能見四諦,則得斷生死,生死既盡已,則不受諸有。

【記】麤言軟語等者。七方便教,三障須滅,眾行須脩,能所不泯,名曰麤言。若圓教者,一切脩惡,皆即性惡,所破既寂,能破自忘,無言之言,名為軟語。於此麤軟,當處寂然,思議道絕,故曰皆歸第一義也。四真諦者,二死之苦,五住之集,以即性故,無一可捨。萬行之道,三德之滅,以即性故,無脩無證。而言斷生死者,就即論斷,無斷之斷,斷無不盡,亦曰斷於性德之苦。此四絕思,皆第一義。能如是知,名為得處。

二、引法華二文。

【文句】法華云:行處近處,住忍辱地,亦不行不分別。又云:寶處在近,汝可前進。即滅化城,即至寶所。

【記】履歷名行,親習名近,此二皆須依一實處。欲忍眾辱,要住理地。此地是心,更何所行及以分別?亦不謂我行不分別。若不爾者,何名得處?寶處在近等者,指障即德,近豈過此?然須觀照,故云前進。廢執權情,名即滅化城;體權是實,名即至寶所。

二、引此經二:初、引。

【文句】此經云:我當為是作歸依處。

【記】我即真我,離人無法。法即所攬,常住五陰。此陰為舍,普覆眾生。闍王說偈,解第一義,名歸世尊。今此經云:我作歸處。彼感此應,其義泯然。

二,釋。

【文句】歸依處者,即甚深無量法性也。法性秪是諦理,諦理秪是妙境,諸佛所師,寂滅真如秘密之藏,十方眾聖安住其中。

【記】經云:我作歸處,我體如何?故以法性、諦理、妙境、佛師、秘藏而證釋之。十方等者,若分若滿,聖皆住中,即以此處令眾生住。初心能住,名為得處。

二、結示須處。

【文句】若得其本,本立則道生。不得其處,則平地顛墜,如盲人入棘林,動轉罣礙。為是義故,須識懺悔處也。

【記】實相本立,則能生於無生妙懺清信之道。若其不體諸法即性,乃於中道平坦之地而起八倒,名為顛墜。如盲等者,四眼無明,盲於佛眼,入於偏教。諸見棘林,觸途成礙,皆由失處。

二、明得處懺妙二:初、約妙明懺三:初、引經示妙。

【文句】故普賢觀云: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我心自空,罪福無主,是名大懺悔,是名莊嚴懺悔,是名無罪相懺悔。

【記】端坐者,身儀也。禪波羅蜜,具出坐法,須者宜檢。念實相者,懺罪觀也。實相無相,當云何念?必以無念之念,念無相之相;以無相相,相無念念。若於念外別有實相,實相之外別有於念,則非此經念實相也。眾罪等者,滅罪所以也。前念實相,蓋體脩惡,即是性惡。性惡照明,斯為慧日;脩惡本虗,如消霜露。我心等者,亦出此經。心性本來,即空假中,離三惑染,名曰自空。十界罪福,二我叵得,誰為主宰?如此體達,是無生懺,故使如來立三種名。

二、約義明妙。

【文句】無罪相者,此約空為處也。莊嚴懺悔者,約俗諦為處也。大懺悔者,約中道為處也。若三種差別者,此是歷別論處爾。即一而三,即三而一者,此圓妙懺悔也。

【記】以三種名對於三諦,其義可知。若於三諦歷別而解,乃次第觀,非今妙義。其義妙者,空即三諦,假、中亦然,名即一而三;三諦俱空,假、中亦然,即三而三。行者應知三一相即,為彰懺處絕乎思議。若以此語增於言想,則永不識懺悔處也。

三、約人顯妙。

【文句】諸大菩薩脩學佛法而懺悔也。

【記】大人所學,其法豈麤?

二、結名妙懺。

【文句】若識此法而懺悔者,最妙最上懺悔處也。

【記】解見。思心,即三德藏。罪根既寂,懺法自忘,能所泯然,何以名狀彊稱此處為妙上也?

三、明懺妙人尊二:初、引經書示。

【文句】大經云:譬如有人在大海浴,當知是人已用一切諸河之水。大品云:譬如負債人依投於王,債主反更供養,何敢就其覔物?書云:如墻頭草,非其莖葉能高能長,所依得處也。

【記】當念深廣,其猶大海。就此懺悔,名之為浴。萬行皆攝,名用諸水。此喻懺得般若。無始惡業,繫屬行人,猶如債主。見業實相,名依投王。業隨觀轉,名返供養。此喻懺得解脫。心性無上,猶如墻頭。初心達性,如草依高。行位雖卑,已能超過七方便頂。此喻懺得法身也。書云:即劉子也。

二,舉行人結。

【文句】行人若依法性為懺悔處者,高出一切諸處所也。

【記】四、勸先求懺悔處。

【文句】行人若識此意,先當求覔法性道理,為懺悔處也。

【記】然懺悔處,誰人不具?何法暫非?但為本迷,滿目不見,全心不知。故下文云:於十力前,不識諸佛勸求覔者,須親善師,須憑妙教,勤聽勤問,審讀審思。若其然者,必於能詮識所詮體,翛然慮外,無以狀名,斯乃所求法性道理。此理至妙,為懺法所依,故名為處。若依此處而立行門,方得名為大乘懺也。

三、明懺悔法。此乃示於能懺之法也三:初、開章。

【文句】次明懺悔法者,法為二種:一、正法,二、助法。

【記】此之正助,亦名慧行及行行也。大約即是緣了二因脩德之法也。

二、示相二:初、正法二:初、略示。

【文句】正法者,即是觀法性之慧也。

【記】上辨處中。雖語能觀,意乃以觀顯所依處;今說能觀,意乃以處顯能觀觀。法不孤立,故須相帶;解之不濫,方可用心。

二、廣示二:初、明脩觀相二:初、就內心脩觀二:初、明觀隨於境。

【文句】法性常故,是觀亦常。法性樂我淨故,觀慧亦爾。法性不可思議,至深至妙,無上無等等者,觀慧亦爾。

【記】法性者,諸法實相也。名如來藏,何德不具?雖具此德而本離念,今乃稱本絕念而觀,是故此觀亦具本性一切功德,是故結云觀慧亦爾。

二、明境觀不二二:初、融境觀二:初、示相。

【文句】境智相冥,無二之法。如如不異者,境如智,智如境,故言如如不異也。

【記】境是本覺,智是始覺。雖分本始,而是一覺。境智既爾,方曰相冥無二之法。故舉此經,如如不異。如名不異,即境不異智,智不異境。亦云一合,其體一故,方能冥合。

二、引證。

【文句】經言:說智及智處,皆名為般若。說智及智處,皆名為實相。

【記】經,即仁王般若也。智是般若,處是實相。能觀之智,與所觀處,同是般若,智外無境也。二皆實相,境外無智也。境智相冥,其狀如是。

二會說默。

【文句】說如不說,不說如,說說不說,無二無別。

【記】復由說默二相不異,顯於境智一體相冥。非由無相境智,焉發即默之說?非由性離之說,莫彰不二境智。故境智後,須論說默。是以止觀義例云:故不思議境即是觀。是故得云:境照境,境照智,智照智,智照境。照者方照,非說可窮;照者應說,非照可了;說者方說,非照可窮;說者應照,非說前了。故知彼義,與此無殊。

二、用淨心歷法二:初、例內心泯淨。

【文句】以此觀慧,歷一切法,亦復如是。

【記】上論妙觀,且就內心研於妙境,攝一切法。觀境若成,可以此觀徧歷三科及以業惑,自然皆見不思議境。故義例云:脩觀次第,必先內心。內心若淨,將此淨心徧歷諸法,任運泯合。

二、引教示融相二:初、約法示。

【文句】故云:毗盧遮那徧一切處,若行若住,若明若闇,皆得不離,見佛世尊,六根所對,無非佛法。

【記】毗盧遮那,此方翻為徧一切處,乃以華音彰法體徧。體雖本徧,迷時不知,今以內心妙觀徧歷,於一切處皆見遮那。此猶總歷,復更別歷六作、六受。行、住二作,必兼坐、臥、語、默四作,是名六作。明、暗略舉,眼受於色,合例取聲,乃至意、法,是名六受。故總結云六根所對。雖結六受,身必六作,於此作、受,常得見佛,佛必三身。斯由內心成妙三觀,故於作、受,常見如來三德、三諦。是故結云無非佛法。

二、引事喻三:初、以耆婆喻任運破障。

【文句】耆婆攬草,無非藥者,普能愈病。

【記】二、以摩男喻法爾生善。

【文句】釋摩男所執一切砂礫,皆變為寶。

【記】三、以那律喻,自然顯理。

【文句】阿那律:空器悉滿甘露。

【記】此三乃是別示三觀,徧歷一切,任運能契微妙三法,說有前後,照不縱橫。

二、明滅罪相。

【文句】若如是者,所觀之罪,非復是罪,罪即實相。所觀之福,福即非福,福即實相。純是實相,是名大懺悔也。

【記】既於內心,復歷緣境,諦觀冥契,乃達十界罪福無主。修惡脩善,全體即是性惡性善,斯乃名見罪福實相。故法華云:深達罪福相,徧照於十方。十方即是十界,十界皆實相。相相宛然,一收一切,一切皆各收於一切。此等一切,無非實相。妄想皆實,實亦自忘。此為大懺。

二、助法三:初、明用助意。

【文句】助道懺悔者,若純用正懺,亦不須助。若正道闇昧不明了者,脩助以助之。

【記】正助二懺。脩逐根緣,自有一向脩於正道,直登圓住。或內外凡,自有一向脩於助道,如南獄立有相安樂行,不入三昧,但誦持故,亦能得見上妙色像。此二隨根脩入不同,若悟理時,必兩捨也。自有正助相兼而脩,或先正後助,或先助後正,或同時而脩。今之所立,意在同脩耳。若於三句都不攝者,則人、身、牛也。

二、明助道法二:初、喻用助意。

【文句】所謂灰汁、澡豆、皂莢、木槵,以助清水爾。

【記】清水喻正,灰等喻助。以垢難去,獨水不能,灰皂助之,水方有用。

二,示助道法。

【文句】略言勤用身口意而為助也。身謂旋禮,口謂讀誦,心謂策觀,而助開門。

【記】助本助正。正觀不開,蓋理惑覆,故脩助行,治於事蔽。事蔽若息,不資理惑,故令正觀開入理門。具論六度,略舉三業。其䇿觀者,或以五法䇿於正觀,亦助開門。或䇿事觀,謂五門禪,各有對治,助開正觀。

三、明用助功。

【文句】如順流順風,助之以篙櫂,去則疾也。

【記】正解如順水,正觀如順風,可喻正道,能趣妙理。篙櫂可喻旋禮等,善助於風水,船豈不疾?

三、總結:

【文句】如是略論正助也。

【記】四、明懺悔位三:初、他釋局淺二:初、敘他。

【文句】四、明懺悔位者。若作一種解者,謂鄙濁凡夫,應須懺悔;離垢清淨者,何用懺悔?

【記】二、略斥。

【文句】此不如是。

【記】二、今釋通深二:初、正釋二:初、明六凡合懺二:初、四趣二:初、明地獄二:初、造逆。

【文句】故新本業障滅品中說:人從父母稟身,十月懷抱,三年鞠養,撫念惟惟,始能升頭戴髮。教方教數,始解作人。那忽違恩背義,而行殺逆。天雖大不覆此人,地雖厚不載此人。此人命終,直入地獄。如是逆罪,應須懺悔,滅除業障。

【記】鞠,亦養也。撫,拍也。惟惟,憐子之貌也。內則:六年教之數與方名。注云:方名,東西殺逆。殺或作弑,同音試,下殺於上也。易曰:臣弑君,子弑父也。天雖下明天地之不能容其受生,故須入地獄也。以五逆罪,感五無間。

二、破戒。

【文句】佛為人天師,師嚴道尊。凡有所說,若有違犯,罪莫大焉。初篇後聚,那可違負。爾則欺佛負心,復負三師七僧。此則佛海死屍,華園爛肉。此四重人,應須懺悔,滅除業障。

【記】初篇,四重也。後聚,吉羅也。若論五篇,則初後俱篇;六聚,則始終俱聚。綺文互現,故云初篇後聚也。三師,謂和尚及羯磨、教授二闍黎也。七僧印證戒者,此據中國十人也。佛海者,佛法如海,犯重如屍。華園可解。言犯重者,須出淨眾。

二、明三趣。

【文句】多瞋墮蛇虺,多欲墮鳩鴿,多癡墮蝨蟻,多慢墮飛鳥,多諂墮脩羅,多慳墮餓鬼。餓鬼常饑渴,畜生相殘害,脩羅多怖畏。是四惡道,聞名尚不可,況復當之!應須懺悔,滅除業障。

【記】心既多瞋等,身口動作,成於瞋業,故墮蛇虺。舉本攝末,故云多瞋。下多欲等,悉可為例。蛇虺者,爾雅云:蝮虺博三寸,首大如擘。郭璞云:身廣三寸,頭如大擘指。此自一種,蛇名蝮虺。諂者,莊子云:希其意而道其言曰諂。餓鬼常饑等者,舉果難當,須明懺悔。

二、人天二:初、人。

【文句】人中八苦,一苦尚不可忍,況八苦交橫?應當懺悔,滅除業障。

【記】八苦者,生、老、病、死、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五陰盛。

二天

【文句】天上有五衰地獄等苦。色界天不得速入定,求不得苦。無色界天有四心苦,三界籠樊,生死窟宅,應須懺悔,滅除業障。

【記】五衰者,衣裳垢膩,頭上華萎,身體臭穢,腋下汗出,不樂本座。四心者,受、想、行、識也。籠樊者,樊,藩也。詩云:營營青蠅,止于樊。今眾生處三界中,如在籠藩籬之內,不能自出也。

二、明四教皆懺四:初、三藏二:初、聲聞二:初、七賢。

【文句】若出家人,雖欲脩道,為五煩惱所障,心不得停。心為四顛倒所惑,不得入四念處。亦須懺悔,除滅業障。念處治彼四倒,二惡不勤斷,二善不勤生,不得入如意足。煖法不發,亦須懺悔。五根不生,喜有退墮。根生未有力,雖有力未鄰真。如是四善根中,應須懺悔,滅除業障。

【記】初五停心,謂不淨停貪,慈悲停瞋,因緣停癡,數息停覺觀,界方便停著。我若貪等五煩惱障,心不得停,應須懺悔。停下剩心字。次四念處去,用對位道品。四顛倒者,執身淨,受樂心,常法我,四念治此四倒。四正勤者,二惡者,已起令滅,未起令不起。二善者,已生令增長,未生令發生。四如意足者,謂欲、精進、心、思惟。五根者,謂信、進、念、定、慧。五力者,名同於根,以不動排障而分兩科。法華文句,以正勤、如意、根、力四科,對煖、頂、忍。世第一位煖、頂與此有不同者,或是文誤,或別有意。

二四,果。

【文句】苦忍明發,雖不墮三途,欲界七生,次第應受。一生尚苦,何況七生?雖斷欲界五下分六品,餘三品在,亦應懺悔。雖斷五下八品盡,餘一品在;雖斷色盡,餘無色分在,亦須懺悔。雖入有涅槃,猶有果身在,身子風熱,畢陵伽眼痛,欲棄有餘入無餘,亦須懺悔。雖斷三界正使盡,習氣尚存,亦須懺悔。

【記】苦忍明發者,見道有十六心,謂於下欲界四諦,各起法忍、法智;上色、無色二界四諦,各起類忍、類智。此上下八諦,共十六心,斷八十八使見惑也。今云苦忍,即欲界苦諦,下苦法忍也,明發得苦法智也。觀欲界苦諦已,即觀上界苦諦,得類忍智。餘三諦例說。雖不下,以無見惑橫起,故不墮惡道。欲界七生者,欲界九品思惑,共潤七生,謂上上品潤二生,上中、上下、中上各潤一生,中中、中下共潤一生,下三品共潤一生。此言初果也。雖斷欲下,明二果。五下分者,身見、戒取、疑、貪、瞋、貧,雖通上,不是唯上;瞋一唯下,不通於上。餘三徧攝一切見惑,雖復通上,而能牽下。縱斷貪等至無所有處,由身見等還來欲界,是故此五名為下分。餘三品在受一生,名一往來也。雖斷五下,名三果向人也。餘一品即第九品也,亦名一種子那含。雖斷色下,正明三果人也。九品已盡,不來欲界,而進斷上惑。雖入下無學。

二,支佛。

【文句】支佛亦爾,亦須懺悔。

【記】侵習未能全盡,故須懺悔。言亦爾者,例上羅漢懺習氣也。菩薩未斷,且在人天。

二、通教

【文句】若乾慧地,未得理水霑心,故言乾慧性地,未能見理。八人見地,猶有愛惑。薄地神通,未能還生欲界。離欲地,猶有上界惑。已辦地,不能除習。辟支佛地,但作神通,不能達文字。菩薩地,未窮至極。如是等位,皆須懺悔,滅除業障。

【記】教詮體空,異前析滅。空含中道,是大乘門。利根方見,屬後二教。今就二乘及鈍菩薩論懺悔也。支佛不達文字者,不能說法化他也。然支佛有部行、麟喻之別。部行者,或能說法,今約麟喻為言也。獨悟孤行,喻麟頭之一角,故名麟喻。

三,別教。

【文句】十信但信,未能稱理。十住但入偏理。十行但事,未能入中。十迴向但脩中,未能證中。十地雖證中地,地皆有障,未窮於學,不得無學。應須懺悔,滅除業障。

【記】十、信但信者,信能造心,是佛性故。未能稱理者,以佛性心,別脩空故。文使十住偏證空理,十行但出建立之事。既其二觀互破互立,未能入中;十向不偏,但脩未證。然由漸脩,登地頓證,前前雖顯,後後猶障,是故名為地地有障。至等覺尚有,未得無學,故此凡聖,皆須懺悔。

四,圓教。

【文句】又十信雖三智圓脩,但是方便陀羅尼。十住已去,乃至等覺已來,秪如十四日月,非十五日月,匡郭未圓,光未頓足,暗未頓盡,應須懺悔,滅除業障。

【記】此機,初解。中具二邊,空假即中,故能三智一心脩證。不言名字及五品者,以高況下也。十信尚懺,況爾前耶?但是等者,法華中說三陀羅尼,雖通初後,以位得之,其相最顯:一、旋陀羅尼,旋假入空,此齊七信;二、百千萬億旋陀羅尼,旋空出假,此當八信;已上三法音方便陀羅尼,以二觀為方便,轉入中道法音,當第十信也。匡郭等者,此三喻於法身智斷俱未究盡,俱須懺也。

二、斥局

【文句】齊此已來,當知懺悔位長,其義極廣,云何而言止齊凡夫?

【記】下從造無間業者,上至圓教等覺,故云位長。位位橫論,各有三障:煩惱、頭數、結業、流類、苦報等差,故云義廣。古人何為但在凡夫?

三、引經證結。

【文句】是故五十校計經,齊至等覺,皆令懺悔,即其義也。

【記】大師本以三昧總持說懺悔位,該亘凡聖,自然與彼校計經合,寔匪尋經作此安布。行者知之。

二、舉利勸脩四:初、明聞者宿殖。

【文句】若人得聞如此懺悔,功德不少。故文云:非於一佛、五佛、十佛脩諸功德,聞是懺悔;乃於無量百千佛所脩諸功德,聞是懺悔。

【記】二、明聞者得報。

【文句】語其華報,在在處處,常為國王輔相大臣之所恭敬。語其果報,常為十方諸佛互相恭敬。

【記】果報者,此懺詣理,功至極果,乃與諸佛互相恭敬。

三,以聞況脩。

【文句】直聞此懺悔,尚得如此功德,況復如法脩行。

【記】解既稱理,脩之成行,則分滿之果,證之匪遙。

四,結示歸敬。

【文句】已聞懺悔義,此法從經出,此經從佛說,是故當報恩,歸命禮諸佛云云。

【記】佛恩若此,欲報之者,唯當而說,而脩行之。歸命禮佛,五悔中一,其四悔法,安得不脩?

二、正釋品題二:初、釋二字義二:初、依字訓釋二:初、釋懺二:初、明求鑑。

【文句】懺悔品依字訓釋:懺者,鑑也。披陳發舒己之三業,不敢隱諱,令他委鑑,顏恧而口蹙,心摧而意伏。

【記】恧奴六反,慙也。

二明被鑑。

【文句】身被鑑故而顏恧,口被鑑故而脣蹙,心被鑑故而意伏,故懺名鑑也。

【記】二、釋悔二:初、明能廢。

【文句】悔者,廢也。內懷鄙耻,悔造眾非。

【記】二、明所廢。

【文句】悔身故則三廢,悔口故則四廢,悔心故則十廢,故悔名廢也。

【記】意云十廢者,意如君主,身口如臣,君既克己,臣息暴虐,故意總十。

二,約法門釋種種。

【文句】又法門釋者,懺悔名慚愧,慚愧是白法。又自不作惡,不教他作惡,如是等種種說。

【記】二、明三種懺三:初、明三種相貌二:初、列名示。

【文句】懺悔有三:一、作法,二、取相,三、無生。此三種通大小。

【記】列三種名,示事通大小。

二、約相釋二:初、明小三:初、作法。

【文句】小乘作法者,如毗尼中,發露與學二十僧行摩那埵,或半月作法,或對首作法,或責心,但令作法成就,不障僧事,即清淨也。

【記】毗尼,此云律。二十僧者,此約懺僧殘罪也。然對治有四法:一、治覆藏情過,謂行波利婆沙,此云覆藏,或云別住。謂別住一房,不得與僧同處。設入眾中,不得談論,亦不得答。行此法者,須滿一百日,不憶元覆藏日數,故乃以百日為限。二、治覆藏罪,謂犯已覆藏得吉罪,不覆藏得殘罪。若覆藏者,先懺吉罪,後與別住。三、治僧殘情過罪,謂六夜行摩那埵,此云意喜。前雖自意歡喜,亦使眾僧歡喜。由前喜故,與其少日,即六夜也,故名意喜僧。眾歡云:此人改悔成清淨。故云眾僧喜也。四、治僧殘,謂二十僧中,以白四羯磨出罪。然覆藏不經明相,直行摩那埵,然後入眾出罪。或半月作法者,謂行別住時,每至半月說戒,須白眾僧云:我犯僧殘。對首作法者,懺重吉也,責心懺輕吉也。摩夷論云:故作者對首一說,誤作者責心而悔。小乘犯夷,亦有懺法,而疏文不引者,以懺已既為學悔,沙彌仍障聖果,故非此中復本清淨義也。故荊谿云:小學悔已障果,仍成重罪,未忘

二、取相。

【文句】阿含中:亦作相懺,犯欲人作毒蛇口想,此觀成時,婬罪即滅。

【記】上明作法,但令三業順於佛制,法成罪滅,尚是散心,罪滅猶淺。今論取相,屬於定心,想成相起,滅罪則深。故蛇口想成,豈惟婬罪得除,亦乃欲心不起。

三,無生。

【文句】亦有觀空懺,秪是真空。

【記】言觀空者,析法明空也。觀造罪心,本無主宰,念念無常,無誰能作,無是業報。我見若亡,諸使永寂。此觀若成,四趣則除,三界須出。小乘三懺,其相略然。

二、明大三:初、作法;二、取相;三、無生。行者應知三種懺法,無生是主,二為助緣。故前疏云:灰汁皂莢助於清水,若闕妙觀不名大乘,便同外道無益苦行。須近善師學懺悔處及懺悔法,方可行於道場事儀。故於諸事皆用妙觀照而導之,使作法等皆順實理悉為佛因。有謂道場所脩行法而為事治,須於十乘先脩六法後方助開,而不思前六在道場中用,如今明懺具談三種,豈捨事行?又有一卷法華三昧別行於世,大師制立正為初心懺障道罪,方可造脩諸禪三昧。又諸苦行精進之門,各隨宜樂初心可脩,但須皆用圓無生觀為主為導,使一一行即脩是性,無脩無得則成圓行也。豈諸事行妙觀妙境妨脩,發大心安心等法皆妨脩耶?若其然者,隨自意中歷彼三性全無十乘,何名三昧?若自未諳,當依善友開導策脩乃成深益。又須了知大乘三懺,後一雖可獨脩不進,則須假前二,前二不可暫離無生。得此意已,方可說行三種懺法。初、作法。

【文句】大乘中亦有作法:或八百日,虗空藏塗廁是也;或九十日,般舟是也;或四十九日,大悲懺是也;或二十一日,法華是也;或七日,方等是也。灰湯澡豆,淨身辛酒,禁口慚愧,勤心旋誦,各有徧數等,皆作法懺攝也。

【記】八百等者,虗空藏經云:知法者復教八百日塗廁,日日告言:汝作不淨事,一心塗治一切廁,勿令人知。塗已洗浴,禮三十五佛,稱虗空藏名,向十二部經,五體投地,自說罪咎等。九十日等者,般舟經云:有四事疾得是三昧:一者不得有世間思想,如指相彈頃三月;二者不得臥出三月,如指相彈頃;三者經行不得休息,不得坐三月,除其飯食左右;四者為人說經,不得望人衣服飲食。是為四。般舟,此云佛立。三昧成時,見十方佛在虗空中立,故名佛立也。灰湯下,明上諸行法各淨三業也。旋誦下,諸法各有製度。旋誦之度,方等最切。旋一百二十帀,誦袒持呪一百二十徧。一旋一呪,不徐不疾。旋訖却坐,思惟中道正空。導此軌儀,故名作法。

二、取相。

【文句】取相懺者,如方等求十二夢王菩薩戒,見華光摩頂,虗空藏中唱聲印臂,相起罪滅。雖不正明作法,兼得事用也。

【記】十二、夢王者。方等陀羅尼經云:先求好夢,凡十二種,隨得一相,則許懺悔。梵網經云:若犯十戒者,應教懺悔,要見好相。好相者,佛來摩頂,見光見華等,便得罪滅。唱聲下,彼經明行者夢中,若坐禪中,現此菩薩,以摩尼珠印,印行者臂,作罪滅字。或聞罪滅聲,得此相起,知罪必滅。雖不下,以在道場,非不作法,俱從勝立,名為取相。言用事者,作法也。

三,無生。

【文句】無生懺者,如普賢觀云:端坐念實相,如日照霜露。觀空緣理,無相最上。雖不正作事相,兼上兩懺也。

【記】以無念念,念罪實相。念與實相,能所名別,其體不二。如是念之,罪相既忘,實相亦泯。此慧如日消罪,霜露無緣,緣畢竟空,無中邊相。此理無過,故名最上。雖不下,此三種懺,同時而脩。無生是正,二為助緣,故云兼兩。斯乃正助一合而行,如膏益明,證理彌速也。

二、明三種功能二:初、正示功能二:初、明滅惡二:初、四番通小釋。言通小者,以此四番釋三種懺,意雖在大,而且未彰異小之相,故使滅惡,於大小說皆無妨故,故云通小。四中,初、約遮性釋三:初、作法。

【文句】作法懺成違,無作罪滅,而性罪不除。如犯殺生,作法懺成違,無作罪去,而償命猶在。即其義也。

【記】無作罪者。昔受佛戒,由作法故,發無作體。若毀犯者,得違逆罪。今由作法,翻破此罪。言性罪者,即十惡也。不論受與不受,犯之性自是罪。如犯下,論云:斬大草、殺畜,二罪同懺。二種違制之罪俱除,而殺畜償命猶存。

二、取相。

【文句】取相懺能滅性罪,性罪去,違無作罪亦去。如伐樹,枝葉萎,根本未去,續生如故也。

【記】由以定心,想成勝相,熏脩力彊,能轉惡業,是故能滅性遮二罪。如伐下,枝葉喻性,遮罪根本喻無明也。心惑既存,罪可重作,如枝葉續生也。既對遮性辨於無明,故此無明通界內外,此即通小之相也。

三,無生。

【文句】觀無生懺:能滅無明如覆大地,根枝葉等悉盡無餘。

【記】二、約三學釋。

【文句】又作法滅違戒上罪,取相滅犯定上罪,無生滅犯慧上罪。

【記】作法防非,故滅戒罪。取相專意,故滅定罪。無生觀照,故滅慧罪。事非是戒家罪,散亂是定家罪,惑暗是慧家罪。

三,除三報釋。

【文句】又作法滅三惡道報障,取相滅人道報障,無生滅三界有漏報障。

【記】雖俱報障,而有苦樂。三惡唯苦,違法而得,故作法能除。人道之報,半苦半樂,散善所招,故取相能滅。三界天報,望人皆定,無苦惟樂,三漏所感,故無生能滅。

四,除三業釋。

【文句】又作法滅三惡道業障,取相滅人道業障,無生滅三界有漏業障。

【記】例報,可知能感所感而分兩釋也。

二、二番惟大釋。前之四釋,通大小乘無生滅惑,未簡通別作法,或取毗尼之制。今之二釋,無生的破障中無明,通惑不生,為今取相。驗知此去唯就大釋二:初、別煩惱釋。

【文句】又作法滅怖畏憂愁之煩惱,亦是破煩惱。取相滅四住之煩惱。無生滅無明之煩惱。

【記】怖畏屬思,憂愁屬見。今作法成,位在五品,能伏此惑,指伏為破,故云亦是。取相懺成,在七信位,故滅四住。既見真諦,望中名相,故名取相。無生觀成,位登初住,所除的在根本無明。故知此釋,別就大乘明三種懺。

二,通三障釋。

【文句】又三種:懺共除報障,取相除業障,無生除煩惱障。

【記】共除報者,此乃現報。父母生身,得六根淨,轉報實在,正助合行。若但理觀,雖入真似,亦有不得六根淨者,故云三懺共除報障。取相除業者,約出假說。能挾宿世無量業種,作度生緣,業不能障,於業自在,名除業障。以其未是真出假位,故見俗諦,猶名取相。無生除惑,其義可知。

二、明生善。

【文句】又作法懺,如服薑桂,差病而已,不能肥身,譬罪滅不能生善。取相懺,如服五石,病差身充,不能得道。無生懺,如服五芝,病除身飛,升仙得道。

【記】仍約喻顯。五石者,謂白瑛、紫瑛、石膏、鍾乳、石脂。五芝者,謂五色苓芝也。薑桂且喻小乘作法,故未生善;若大作法,生善非少。五石、五芝,通喻小大,生事理善。

二、勸人脩學。

【文句】如是等種種分別,行者須知。

【記】言須知者,謂須知小大,皆能滅惡生善。須知此三,脩方有益。說而不行,為罪所得也。

三、明經具三懺二:初、示經有三文。

【文句】今文具有大乘三懺:著淨潔衣,專聽是經,又七日七夜,朝暮淨心等,即作法也;於其坐處,得見彌勒、文殊、普賢,即取相也;五陰舍宅,觀悉空寂,本無有生,亦無和合,即無生也。

【記】二、結懺為經用。

【文句】三意宛然,故能滅諸惡,蕩三障,顯經力用也。

【記】二、經文二:初、對判。分文二:初、對判。

【文句】從此品下,明經力用。今品正明夜夢晝說,懺悔斷惡拔苦。下品正明昔歎發誓,生善與樂。旁正互舉。

【記】明經力用,通指三品也。今品下,乃以此品對讚歎品,論於旁正耳。

二分文

【文句】此品文為二:初、夢中見聞,二、覺已說見聞。夢又二:一、夢見金鼓,二、夢擊鼓聲。見鼓又三:一、正見鼓,二、見鼓光,三、見光中佛。

【記】二、依文釋義二:初、明夢中見聞二:初、夢見金鼓三:初、正見金鼓。

爾時,信相菩薩即於其夜,夢見金鼓其狀姝大。

【記】文二。初釋夢。

【文句】夢者,是入如夢三昧也。又入觀如夢,出觀如覺,入觀心靜,能觀法性。

【記】疏中。前釋信相。菩薩在其似位,或是鄰極之似,或是鄰真之似。於此位中,夢見金鼓,豈是博地昏惑之夢?故以二義釋於夢字。初謂三昧名為如夢。由達性具,脩德無功,因辦果事,如夢勤加,是故名為如夢三昧。次又入下,乃以凡人有夢有覺,喻法性觀有入有出。此以說默而為出入。二釋皆示夢是觀智。初釋稍親。問:夢是顛倒迷真之法,觀是覺智悟理之法。經文云夢,疏中那以觀智釋之?迷解天殊,如何融會耶?答:佛地迷盡,凡夫未解,皆不論觀。於迷能解,得言觀智?故起信論云:依業識故,故說見佛;若離業識,則無所見。今明似解。照法性故,名為入觀;依業識故,名之為夢。智解未極,安得非夢?照法性夢,豈非觀智?不得此意,此文莫銷。

二、釋鼓二:初、正釋二:初、直表三德。

【文句】法性即金鼓,金鼓體圓空鳴。圓即法身,空即般若,鳴即解脫。姝者,勝義,深義。大者,廣義,無量義。如上文游於無量甚深法性意爾。

【記】能觀之智,既以夢示,夢必見相,故以金鼓表於所觀,即法性也。蓋由鼓體具圓空鳴,可表三德其狀姝大,復彰三德無量甚深。

二三皆深廣。

【文句】姝,大略敘鼓體。委論應言圓姝大,空姝大,鳴姝大。鼓體備三種,三種皆甚深無量。

【記】以此三德,一一皆是法性全體。趣舉一德,皆能具二,得名三身、三智、三脫。若不爾者,那得三種皆無量甚深耶?

二、結示。

【文句】此即夢中所覩法身,觀一而見三佛也。

【記】即鼓之三德。對光秪是所照法身,即此法身攝報攝應為上三德,故云觀一而見三佛也。

二、見鼓光。

其明普照,喻如日光。

【文句】從其明普照下,是第二,見鼓光也。光是智慧,契此法性,克成大果。智與體冥,體圓姝大,光圓亦姝大。體空姝大,光空亦姝大。體鳴既姝大,光鳴亦姝大。何者?此身與諸佛同體同意故也。此即夢中所覩報身佛,一佛而三也。

【記】全所照理,起能照智,故法性德皆成智德。鼓圓空鳴,光豈不爾?鼓三姝大,光亦合然。須知法性體是本覺,智是始覺,秪是一覺。由不覺故,分本始殊。既成大果,已離不覺,故始冥本,稱法報合,豈始覺得異於本耶?所引新本同體、同意、同事者,既法報合,故與諸佛無二無別。此即下,此見鼓光正表報智。此智冥法,法具三故,故報亦三。亦是此報上能冥法,下能垂應,故云具三。

三見光中佛。

復於光中得見十方無量無邊諸佛世尊,眾寶樹下坐瑠璃座,與無量百千眷屬圍繞而為說法。

【記】文二。初、約文表義。

【文句】從復於光中見十方佛下,是第三、見光中諸佛也。光從鼓出徧照十方,用從體起應周法界,與機緣同事也。瑠璃座者,所安之理也。佛坐其上,智稱法性也。大眾圍繞者,所應之機也。

【記】言光從等者,對上二身。此總表應,故云同事。應不孤立,必具三身。瑠璃下,法。佛坐下,報。大眾下,應。

二、結義歸圓二:初、別結。此三:

【文句】此即夢中所覩應佛,即一而論三也。

【記】以全法報為應身故,是故經文具表三佛。

二、通結上義。

【文句】覩此三佛,即是三身,三德,種種三法門。從此設教,名金光明也。

【記】言三佛者,即鼓表法佛,光表報佛,明表應佛。既其三佛皆具三義,乃顯法法具三。略則十種三法,廣則一切皆三。此諸三法順譬釋,則世金光明所譬三法也。若就附文,當體釋皆是法金光明,以一一具三,可貴可重義,寂而常照義,能多利益義故。其義既爾,是故此經名金光明也。此所表義,乃由大師得旋總持,一中解無量,無量中解一,故釋題消文,圓融若此。見聞之者,當去情著而思脩之。

二、夢見擊鼓二:初、分文。

【文句】從見有一人下,是第二、夢見擊鼓。文為三:一、見擊鼓,二、出大音聲,三、聲所詮辯。

【記】二、釋義三:初、見擊鼓。

見有一人,似婆羅門,以枹擊鼓。

【記】二、出大音聲。

出大音聲。

【記】三、聲所詮辯。

其聲演說懺悔偈頌:

【記】文二。初明似智會法起用。

【文句】鼓是法身,擊是機智,婆羅門是淨行,似是鄰真。鄰真之人,以似解之淨智,和會法身,甘露相應,滅苦生樂。

【記】上鼓表三。光三佛三,秪是一三。今對信相機智所觀,合三為一,但名法身婆羅門,表真似淨行。既是鄰真,故經稱似圓似能。伏同體惑染,故名淨智。以此淨智,會本常理,乃以甘露相似相應,能以妙音徧三千界,滅苦生樂,故使經文復以擊鼓表似位三身。若不爾者,則信相本性,與佛天殊,佛之應用,非信相感也。行者應了釋迦信相,同興此夢,故有懺法利益眾生耳。

二、明枹鼓合成三身。

【文句】鼓是法身,枹鼓合是報身,擊出是應身,聲所詮辯是法界,大用起教,利益眾生。

【記】二、覺已,說見聞二:初、分文。

【文句】從時信相菩薩下,是第二,覺已說見聞。文為四:一、往佛所,二、與緣俱,三、伸敬,四、述夢。

【記】二、隨釋四:初、往佛所。

時信相菩薩從夢寤已,至心憶念夢中所聞懺悔偈頌,過夜至旦出王舍城。

【記】文二。初、釋夢旦二。初、約教釋。

【文句】夢者,入法門為夜。夢出法門,如過夜至旦。又三十心惑障未遺,故如夢。登地斷惑,如過夜至旦。

【記】疏存二釋:初約入觀、出觀,此乃就法橫釋;次約伏惑、斷惑,此乃就位竪釋。入觀本期登地斷惑,故知二釋其意相須也。言三十心者,借別顯圓也。

二、約觀解。

【文句】觀解者,觀行位中所觀三身如夢,分真位中所觀三身如旦。出王舍城者,表出因位也。

【記】言觀行位者,既對分真,即五品、十信,俱名觀行。以未證真,似受觀名。內外凡位,無明眠法,全未破故,故觀三身如夢所見。真位分破,於理明了,故觀三身猶如已旦。出王舍等者,變易五陰,因位未離,如居王舍。今出此舍,表至於果。既論觀法,有入分真及極果分,故預表之。

二,釋出往。

【文句】往耆闍崛山者,表向果地也。

【記】王城、露鷲,雖俱是地,山為佛居,故表果地。信相在城,合表因地。今以出往,表因趣果。

二,與緣俱。

爾時,亦有無量無邊百千眾生與菩薩俱,往耆闍崛山至於佛所。

【記】三、伸敬。

至佛所已,頂禮佛足,右繞三帀,却坐一面,敬心合掌,瞻仰尊顏,目不暫捨。

【文句】伸敬有三:頂禮是身敬,瞻仰是意敬,說夢是口敬。頂禮者,菩薩居因,信首為貴。諸佛在果,慈悲為賤。以貴敬賤也。

【記】信首為貴者,佛法大海,以信得入,信是因人,以上求故,如首為貴。慈悲為賤者,拔苦與樂,乃果人下化故,如足為賤。以貴敬賤者,以信扣慈也。經禮畢,右繞,表戀慕。

四、述夢二:初、分文。

【文句】從以其夢中下,是第四、述夢也。此下總有一百六十二行。偈分為二:初四行半總明夢,後一百五十七行半別明夢。總又為二:初三行半明見金鼓,後一行明見擊鼓。見鼓又三:初一行見鼓形狀,次一行見鼓光明,次一行半見光中諸佛。

【記】皆言行者,古以散說一十七字為行。偈、頌二等,四、五言則四句為行,七言偈則二句為行。所以古師分經,悉以行數為準。邇世變亂製度,增減字數,致損元規。豈但使古疏分經參差,亦令目錄紙數無準。寄語有識,當依古製。

二、釋義二:初、總明夢二:初、明見金鼓三:初、見鼓形狀。

以其夢中所見金鼓及懺悔偈,向如來說:

昨夜所夢,至心憶持。夢見金鼓,妙色晃耀。

【記】二、見鼓光明。

其光大盛,明踰於日,徧照十方,恒沙世界。

【記】三、見光中佛。

又因此光,得見諸佛眾寶樹下座瑠璃座,無量大眾圍繞說法。

【文句】即長行中三身意入觀所觀之境也。

【記】此三共是長行所表三身之意。鼓雖具三,是所證故,合為法身。光具鼓三,全理是智,故合為報身。諸佛境智及以攝機,亦具三身,對上名應。此合九三,乃如夢三昧所觀之境,三昧是觀。

二、明見擊鼓。

見婆羅門擊是金鼓,其鼓音中說如是偈:

【文句】次一行,見擊鼓者,自覩其觀智之機,扣擊法身之境也。出大音聲者,已如上說。自覩其境,智合能多利益也。

【記】上文所表,合九之三。雖是佛法,既與心法及眾生法無差別故,故為信相心性之境。今於夢中見已似智,會性法身,起應機用,說懺悔偈,斯乃信相,同於如來起經力用。

二、別明夢二:初、分文。

【文句】從是大金鼓下,一百五十七行半偈,別明夢事。文為二:初、從是大金鼓下,至悉能滅除,有二十一行三句,明金鼓有滅惡生善之力;二、從一切諸苦無依無歸下,一百三十五行三句,正明教詔懺悔之法。就能滅惡生善,文為六:一、有三行,滅世間因果之苦;二、有三行,生出世間因果之樂;三、有四行,能令眾生自行化他俱備;四、有四行,能滅眾生報障,又發宿命通;五、有四行,能令眾生得諸法門;六、有三行三句,能破眾生八難流轉。

【記】二、釋義二:初、明金鼓有滅惡生善之力二:初、別分經六:初、滅世間因果苦。

是大金鼓,所出妙音,悉能滅除,三世諸苦,地獄餓鬼,畜生等苦,貧窮困厄,及諸有苦。是鼓所出,微妙之音,能除眾生,諸惱所逼。

【記】前二行滅果。諸有者,三有也。後一行滅因。諸惱,三惑也。

二,生出世間因果樂。

斷眾怖畏,令得無懼,猶如諸佛,得無所畏。諸佛聖人,所成功德,離於生死,到大智岸。如是眾生,所得功德,定及助道,猶如大海。

【記】前二行,出世間果。斷眾怖者,離五怖,謂惡道怖、惡名怖、死怖、不活怖、大眾威德怖。得無所畏者,有四:一、一切智無所畏,二、漏盡無所畏,三、說障道無所畏,四、說盡苦道無所畏。離二死此岸,到三智彼岸。後一行,出世間因。定,謂楞嚴。此定具慧,即觀不思議境等正道行也。助道,即事度等對治行也。

三、能令眾生自他俱備。

是鼓所出如是妙音,令眾生得梵音深遠,證佛無上菩提勝果,轉無上輪微妙清淨,住壽無量不思議劫,演說正法利益眾生,能害煩惱消除諸苦,貪瞋癡等悉令寂滅。

【記】前一行半自行備,後二行半化他備。害煩惱是破因,除苦是破果。下二句釋上貪、瞋、癡,釋上煩惱等之一字。等取諸苦,悉令寂滅,是正釋上能害消除義也。

四、能滅報障兼得宿命。

若有眾生,處在地獄,大火熾然,燒炙其身。若聞金鼓,微妙音聲,所出言教,即尋禮佛。亦令眾生,得知宿命,百生千生,千萬億生。令心正念,諸佛世尊,亦聞無上,微妙之言。

【記】以戒緩故,處於地獄。以乘急故,聞金鼓聲。不獨出獄,兼知宿命。千萬億生,善知此事。故正念諸佛,復聞諸佛圓妙法音。

五、能令眾生得諸法門。

是金鼓中,所出妙音,復令眾生,值遇諸佛,遠離一切,諸惡業等,善脩無量,白淨之業。諸天世人,及餘眾生,隨其所思,諸所願求,如是金鼓,所出之音,皆悉能令,成就具足。

【文句】先少得,後多得云云。

【記】先少得者,且約一種遠惡脩善之法也。後多得者,隨思隨願,皆悉令成就也。

六、能破眾生八難流轉,即經云諸難也。八難者,三塗為三,人中有四:一、盲聾瘖瘂;二、世智辯聰;三、佛前佛後;四、北洲天上,一謂無想或長壽天。

若有眾生,墮大地獄,猛火炎熾,焚燒其身,無有救護,流轉諸難,當令是等,悉滅諸苦。若有眾生,諸苦所切,三惡道報,及以人中,如是金鼓,所出之音,悉能除滅。

【記】二、總示義。

【文句】釋此六義,皆從三塗,漸至人天二乘菩薩等,一一皆有破惡生善之力。

【記】經示六文,該益雖徧,語猶總略,備解或難。是故大師令講解者,就此六文,一一委明。從苦得樂,漏得無漏,捨小入大,自權至實,從因至果,節節皆論。破惡生善,具辯應如。二十五有,皆得果報。因華、小草、中草、上草、小樹、大樹,一實事方便,實報十番,利益方盡。金鼓所出,妙音被物之相,具如妙玄及請觀音疏也。

二、明教詔懺悔之法二:初、分文二:初、正分經文。

【文句】從一切諸苦無依無歸下,有一百三十五行三句,是第二,明教詔懺悔之法。文為五:一、從一切諸苦下,有十九行一句,教自說過罪懺悔。二、從我當供養下,有三十五行,明供養諸佛自行化他脩懺悔。三、從諸佛世尊我既依止下,有二十一行,明稱歎脩懺悔。四、從我以善業諮因緣故下,有五十一行半,明發願脩懺悔。五、從若有敬禮稱歎十力下,有九行,結成懺悔。

【記】二、敘意生起。

【文句】生起五意者,但眾生邪倒障理,不識法性。愚癡障解,不識因果。惡業障行,不識善法。聖人慈悲,因大士之夢,示其懺悔,示其道理,示其因果,示其善行,故論自懺。荷佛恩深,故伸供養。供養不洩其誠,故歌詠稱歎。供歎是行,須願指歸。行願既圓,結成讚美也。

【記】邪倒障理者,於苦果身起八顛倒障。四德,此言報障也。下二,可知。聖人下,據上釋迦自作序云:我今當說懺悔等法。今云聖人,即本師也。令達三障,即三德也。示其懺悔,總示也。下三句,別示也。示道理報障,即法身也。示因果煩惱,即般若也。三觀為因,三智為果也。示善行結業,即解脫也。須願指歸者,以願導之,令至究竟也。

二、釋義五:初、教自說罪過懺悔二:初、分文。

【文句】自懺文為三:初一行一句,明法身是依憑之所;次兩行,請佛覆護;次十六行,正明懺悔。

【記】二、釋義三:初、明法身是依憑。

一切諸苦無依、無歸、無有救護,我為是等作歸依處。

【文句】夫法身具三德,即是一體三寶。法性是法寶,寂而常照是佛寶,徧一切處是僧寶。自凡夫二乘雖不知,亦不出法性。總而言之,一切菩薩何甞不以此為歸依,依此則本立而道生也。

【記】對脩合故,但名法身。而性常離,故具三德。此三尊重,復名三寶。法名不覺,佛名為覺。此寂照性,本具諸法,故徧一切脩德之處。以此和義,名之為僧。凡小雖迷,而全體即是。是故圓教初中後心,一切菩薩,無不以此為歸為本。此本若立,則三智、三行、三身、三脫,一切道法,任運而生。經言我為等者,眾生性德,全是果佛真如我也。

二,請佛覆護。

是諸世尊,今當證知,久已於我,生大悲心。在在處處,十方諸佛,現在世雄,兩足之尊。

【文句】內本雖立,外無佛加,不得成就。若蒙擁護,斷惡生善,辦在斯須。如萌芽得雨,扶疎豐鬱,是故請佛也。

【記】經兩足之尊者。大經明十號中兩釋:一、約人天善趣,兩足為貴,於佛天人中尊;二、約福慧俱備,名為兩足。斯須,猶頃刻也。扶疎,盛也。豐鬱,茂也。說文云:扶疎,枝葉四布也。

三、正明懺悔二:初、分文。

【文句】內外因緣既備,正須懺悔也。正懺文為二:初三句總明懺悔,後十五行一句別明懺悔。

【記】二、釋義二:初、總明懺悔。

我本所作,惡不善業,今者懺悔。

【文句】總懺者,總懺三障也。本者,煩惱是二障本也。惡者,報障也。不善者,業障也。三障,障三身、三佛、三寶。三障若轉,諸三法門悉明,故總懺也。

【記】二、別明懺悔二:初、分文。

【文句】別懺者,別懺三障也。文為三:初一行一句懺煩惱障,次一行懺報障,次十三行懺業障。

【記】二、釋義三:初、懺煩惱障。

諸十力前,不識諸佛及父母恩,不解善法造作眾惡。

【記】文二。初釋,文三。初釋不識諸佛。

【文句】諸十力前者,正懺煩惱障也。獨頭無明,癡倒殊甚,不識法身佛也。法身佛徧一切處,癡闇不知。公於佛前造作眾罪,如牛羊不識天子,如鳥雀不識檠像,於前造過。愚癡不識法身,亦復如是。

【記】十力者:一、是處非處力;二、業力;三、定力;四、根力;五、欲力;六、性力;七、至處道力;八、宿命力;九、天眼力;十、漏盡力。此十通名力者,即諸佛所得如實智用,通達一切,了了分明,無能壞,無勝能,故名力也。大菩薩亦分得此力,但比佛小劣,故沒不受名,故直名佛為十力也。此之十力,法佛本具,報佛證之,應佛用之。眾生色心、依正、因果,舉體即是三佛十力。但以迷故,全智為惑,名煩惱障;而獨頭無明,為煩惱種。蓋由觸處不了法身,故喻牛羊鳥雀之眼,不識天子及以檠像。以不了故,三細六麤,熾然而起。言檠像者,累土木為佛像也。人知畏敬,鳥雀不然。或引周禮正弓之擎者,非此中意。

二,釋及父母恩。

【文句】父母恩者,方便是父,智度是母。此二法門,能生法身而不識者,是不知報佛也。

【記】淨名云:善權方便父,智度菩薩母,一切諸導師,無不由之生。以其不了獨頭相應,全是二智,是故法身隱滅不生。

三,釋不解善法。

【文句】不解善法者,善法是助道之行,能資智顯理,而不解者,是不識應佛。

【記】助道眾善,能辦應身,既其不解,是故不脩。

二、結示。

【文句】三佛皆不能知,豈非無明過患?此別懺煩惱障也。

【記】舉不識解,顯今識解是妙懺也。

二、懺報障。

自恃種姓及諸財寶,盛年放逸作諸惡行。

【記】文三。初約事釋。

【文句】自恃種姓下。別懺報障也。略言有三種:一、以姓慠他,二、以財忽物,三、以壯年陵彼。雖報有此三,不應自恣。若縱恣者,此報成障事也。

【記】以姓慠他者,以貴慠賤也。西土剎利、婆羅門姓貴,毗舍、首陀姓賤,餘二可解。此二善報,若縱恣者,為脩道障;若不縱者,堪能助道。

二、約法釋二:初、約三學。

【文句】今更約法門解。出家人以慧為姓,定為財,戒為年。染此三法,自尊卑他者,是名染法,非求法也。

【記】乃以事三,表於三學。由慧得道,故如姓貴。定能資慧,故如財寶。戒能製犯,故如盛年。染此下,示為障相。大論云:自法染愛故,毀訾他人法,雖持禁戒人,不脫地獄苦。非求法者,法過涅槃,尚了如幻,豈染自法以慢他人?不見己他,方名求法也。

二、約三教。

【文句】法華云:汝年少壯,我年衰邁者,凡人以五陰盛為壯,二乘通教以空出有為壯,別教菩薩以法眼過慧眼為壯。

【記】三中。且取盛年一種,該於三教。窮子除糞,至知庫藏,歷漸三味,二邊心彊,皆名少壯。佛居道後,究竟無為,方名衰邁。凡人下,欲明法壯,更舉事壯。藏教二乘,通教三乘,析體雖殊,皆以空彊而陵有弱。別雖三觀,共緣無量,故恃法眼陵於慧眼。此等皆名盛年放逸。種姓、財寶,歷教亦然。

三、結須懺。

【文句】著此諸法者,悉是恃彊陵弱,成報障也,悉須懺悔。

【記】三學、三教名報障者,此心成就,由宿熏感,望後在因,望前為果,故得名為於報起障,障故須懺。

三、懺業障三:初、節經示義。

【文句】從心念不善下十三行,別懺業障。文為十二:初、一行懺由心口造惡業。二、一行懺內外因緣造惡業。三、一行懺五欲因緣造惡業。四、一行信受邪師造惡業。五、一行隨順惡主造惡業。六、一行愛心所使造惡業。七、二行為衣食女色造惡業。八、一行於佛世敬田造惡業。九、一行於無佛世敬田造惡業。十、兩句於正法造惡業。十一、一行於恩田造惡業。十二、一行半總一切處造惡業。

【記】二、隨文略釋,十二段,如疏列。初、懺由心口造惡業。

心念不善,口作惡業,隨心所作,不見其過。

【文句】亦是教他作惡也。從身口意,是自行惡也。

【記】亦是教他者,指口作惡業也。即自造四過,復教他人行一切惡,既隨癡心,豈能反照?

二、懺內外因緣造惡業。

凡夫愚行,無知闇覆,親近惡友,煩惱亂心。

【記】三、懺五欲因緣造惡業。

五欲因緣,心生忿恚,不知厭足,故作眾惡。

【記】心生忿恚者,求五欲則忿他不與,有五欲則忿他見侵。忿,怒也。

四、懺信受邪師造惡業。

親近非聖,因生慳嫉。貧窮因緣,姦諂作惡。

【記】親近。非聖謂外道也。外道自以為聖,故佛弟子指為非聖。慳吝財也。嫉妬賢也。私詐曰姦。曲媚曰諂。由貧窮故而行詐媚。

五,隨順惡主造惡業。

繫屬於他,常有怖畏,不得自在,而造諸惡。

【記】六、愛心所使造惡業。

貪欲恚癡,擾動其心,渴愛所逼,造作眾惡。

【記】七、為衣食女色造惡業。

依因衣食,及以女色,諸結惱熱,造作眾惡,身口意惡,所集三業,如是眾罪,今悉懺悔。

【記】八、於佛世敬田造惡業。

或不恭敬佛法聖眾,如是眾罪今悉懺悔。

【記】九、於無佛世敬田造惡業。言無佛世敬田者,以辟支佛出無佛世故;菩薩歷劫形服不拘,故無佛世隨機化物。

十,於正法造惡業。

以無智故,誹謗正法。

【記】十一、於恩因造惡業。恩田者,田有三種:三寶曰敬田,父母曰恩田,貧窮曰悲田。通名田者,皆堪種福故。

不知恭敬父母尊長,如是眾罪今悉懺悔。

【記】十二、總一切處造惡業。

愚惑所覆,驕慢放逸,因貪恚癡,造作諸惡,如是眾罪,今悉懺悔。

【記】驕慢者,俱舍云:慢對他心舉,驕由染自法。

三,示解釋法。

【文句】造業因緣甚多,不可具列,故總而懺之。若欲細釋,從人道為始,二乘通別,菩薩等行,一一作之,例應可解。故五十校計經云:上至等覺,皆須懺悔。即其義也。

【記】約今稟教,且人為始。若所懺多屬四趣,通惑所造名有漏業,別惑所造名無漏業,大悲不思議等種種之業,故等覺來皆須懺也。

金光明經文句文句記會本卷第三

音釋

【經】



(尺朱切,好也。)

【文句】



(而銳切,蚊蚋也。)



(音旱,澣北海也。)



(音治,峙峻也。)



(音棹。)



(呼回切,亦蝮蟲也。)



(音瑟。)

【記】



(丁鄧切,險阪也。)



(音消。)



(補革切。)



(音委。)



(羊益切,肘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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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Quyển thứ bố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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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明經文句文句記會本卷第四

北涼三藏法師 曇無讖 譯經

天台智者大師說文句門人灌頂錄

四明沙門 知禮 述文句記

雙徑沙門明得會句并記入於經文

【記】二、明供養諸佛二:初、立意分文。

【文句】從我今供養下三十五行,明供養諸佛。所以供養者,我本癡盲,蒙示懺悔,此恩深重,故興供養。文為二:初一行明財供養,後三十四行明法供養。

【記】二、依文釋義二:初、明財供養。

我今供養,無量無邊,三千大千,世界諸佛。

【記】我今等者,此乃即法以明財供。何者?以一大千界中,自有千百億佛,況無量無邊大千諸佛。財若有限,何能徧供?良由了達所奉之供,體是法界,出生無盡,一一周徧。故一切剎、一切佛前,皆有六塵玅供養事,不獨廣徧,亦乃常存,盡未來時,施作佛事。為彰次段脩行法門,故此別名財供養矣。須知二供,其體相即,為門不同,故分為二。

二、法供養二:初、分文立意。

【文句】法供養為二:初八行半,明化他法供養。隨順如來慈悲法門,濟利含識,是為化他脩法供養。後二十五行半,明自行法供養。隨順如來智慧法門,脩十地功德,是為自行脩法供養。諸供養中,法供養最為第一。財供、法供,事理自他,皆悉具足也。

【記】化他用慈,是無緣慈,不離三智。自行順智,既是佛智,豈離三慈?為令易解,相對說耳。法供養第一者,能令佛壽常住不斷,妙化無窮故也。又有法則二供俱成,無法則財供亦廢,是故法供得稱為最。

二、依文釋義二:初、明化他法供養二:初、化他令脩行二:初、分文釋義二:初、分文。

【文句】化他法供養,文為二:初四行化他令其脩行,後四行半化他令脩懺悔。初脩行者,我自行十地為法供養,今復化人令法供養。譬如一燈然百千燈,瞑者皆明,明終不盡。其意有四:初明化始以大悲拔苦,次勸真因十地之行,次勸真果菩提大覺,次勸精進督使速成。

【記】二、釋義四:初、明化始以大悲拔苦。

我當拔濟十方一切無量眾生所有諸苦。

【記】二、勸真因十地之行。

我當安止不可思議阿僧祇眾令住十地。

【記】三、勸真果菩提大覺。

已得安止住十地者,悉令具足如來正覺。

【記】四、勸精進,督使成行。

為一眾生,億劫脩行,使無量眾,令度苦海。

【記】二、約教觀釋二:初、教義。

【文句】夫眾生等故,性欲亦等。善巧度一,眾多亦然。不計劬勞,積行累德。功成大覺,即智德滿。盡一切苦,即斷德滿。文自明顯,不俟多釋。

【記】二、觀行。

【文句】觀心者,調一念心,使真明發,任運成真果。調一切心數,亦復如是。弟子眾塵勞,隨意之所轉,即此義也。

【記】一念心者,趣舉一念也。以玅三觀,調妄即真,名真明發。或至初住,或至六根,或成五品,皆得名為成真果也。故止觀義例,道樹之喻,觀陰等境,成不思議,名為生芽。初品已上,皆名生果。彼脩止觀,生芽生果,與今觀心,真明真果,法喻相當。調一切等者,乃一心觀成,歷彼彼心,無不成觀。與彼義例,淨心徧歷,任運泯合,其意亦同。

二、化他令懺悔二:初、立意分文。

【文句】次四行半,化他令脩懺者。我蒙佛教懺,還以懺教他,重重然無盡燈,化化不絕也。文為三意:初、欲為說懺,次、正為說懺,三、說懺已。

【記】二、依文釋義三:初、欲說懺。

我當為是諸眾生等,演說微玅甚深悔法,所謂金光滅除諸惡。

【記】二、正為說。

千劫所作極重惡業,若能至心一懺悔者,如是眾罪悉皆滅盡。

【文句】千劫者,假多以顯,懺力大爾。譬如惡人,造罪山積,能拔於王。難尚分半國償,豈復問其前愆。設千劫造逆,雖復厚重,能拔法性之王。從如來藏中,顯成法身者,大覺朗然,超升自在,寧復為五無間業之所縛邪。

【記】涉時既多,造罪復重。若了逆罪,即金光明全所具理,為能觀觀。由此顯出法性金等,名拔王難。障轉成德,何罪能縛?故五無間皆解脫相,此乃名為正為說懺。

三說懺已。

我今已說懺悔之法,是金光明清淨微玅,速能滅除一切業障。

【記】二、明自行法供養二:初、分文立意。

【文句】從我當安止下二十五行半,自脩法供養。文為二:初五行自脩行,後二十行半自脩懺。前自懺竟,今那復重?譬如金師,從初習學至于皓首,互燒互打,器成方息。脩行譬智燒,脩懺譬斷打,智斷極乃止,重說無咎。前是自行門,今是法供養門,為異也。自脩行又為三:初一句標章,我當安止是也;次脩因,十地是也;次成果,菩提是也。

【記】前自下,問譬。如下,答。以譬帶法,兼而答之。金師,譬金鼓,釋迦化主也。初習,譬始發僧那時。皓首,譬今果後示現。從始至今,何甞暫廢?說行說懺,互燒譬即懺說行,互打譬即行說懺,智斷亦然。器成,譬一番之機,自因得果。故未得果,須數燒打,何嫌重說?今是下,辨異。雖數燒打,各有其門。

二、依文釋義二:初、自脩行三:初、標章。

我當安止。

【記】二、脩因。

住於十地,十種珍寶,以為脚足。

【文句】珍寶者,十地因可貴,諸地即是珍寶也。脚足者,十地是果家之基本,故言脚足。又十度是十地之脚足,於餘功德,非為不脩,隨力隨分,正以檀為初地之足,檀足若滿,得入初地,乃至智度足滿,得入十地,故十度為十地脚足也。

【記】脚足者,疏存二解:初、以十地為果脚足;二、以十度為十地脚足。言十度者,六外更加方便、願、力、智也。於餘下,釋出十度為地足意。華嚴十地品廣明其相。

三、明成果。

成佛無上,功德光明,令諸眾生,度三有海。諸佛所有,甚深法藏,不可思議,無量功德。一切種智,願悉具足,百千禪定,根力覺道。不可思議,諸陀羅尼,十力世尊,我當成就。

【文句】果中有總明果滿,別明果滿,在文可知。功德光明者,是果上二種莊嚴也。令眾生度海者,即果上轉法輪也。

【記】指經。初句為總,餘三行三句為別。功德是福嚴,光明是智嚴。不離色光而論智光,以其色心不二究竟也。三行之中,疏不釋者,今略列之,冀免檢尋。法藏須論八萬四千,皆秘密故,名為甚深。功德乃是六度萬行所成就者,略言萬德,廣則無量。一切種智,即中道智,中必雙照,令三圓極。禪謂達禪,達根本等,皆法界故。定謂楞嚴本性健相,二是大乘事理二定,於一切法皆明靜故,泛舉百干。根謂五根,力謂五力,即信、進、念、定、慧。此五能生一切善法,名之為根。力排五障,乃以疑、怠、邪亂、癡,遮此五故,名之為力。與上五根,名同用別。覺謂七覺分:一、擇法覺分,二、精進,三、喜,四、除,五、捨,六、定,七、念。此七能令定慧均平,通名覺分者,有到極果覺知之分也。道謂八正道:一、正見,二、正思惟,三、正語,四、正業,五、正命,六、正精進,七、正念,八、正定。八離偏邪,通至涅槃,故名正道。根等道品,脩雖在因,證皆果德。陀羅尼者,翻為遮持,遮一切惡,持一切善。數或五百、八萬、四千,表破煩惱。且言其實,數一切法,能遮能持。十力如向記中已列,此乃自行始終之相。

二、自脩懺二:初、分文。

【文句】從諸佛世尊下,二十行半,明自脩懺。文為二:初一行,請佛。

【記】二、釋義二:初、請佛。

諸佛世尊,有大慈悲,當證微誠,哀受我悔。

【記】二、明懺二:初、分文。

【文句】後十九行半,明懺。文為五:初四行半,懺報障;次一行半,懺煩惱障;次六行,懺業障;次兩行,明迴向;次五行半,懺善惡兩難。就報障,文又二:初二行半,出報障相;次二行,請除滅。

【記】二、釋義五:初、懺報障二:初、出報障相。

若我百劫,所作眾惡,以是因緣,生大憂苦,貧窮困乏,愁熱驚懼,怖畏惡業,心常怯劣,在在處處,暫無歡樂。

【文句】百劫者,受報之時也。時中受身,身即是報。報有所作,作即是障。貧窮困苦,是依報不圓,亦是報障也。愁熱驚懼者,由貧窮外偪,故驚懼內焦,皆報障也。所作眾惡者,即想行陰苦也。貧窮困苦者,即色陰苦也。愁熱驚懼,心常怯劣者,即識陰苦也。暫無歡樂者,即受陰苦也。此皆報陰意爾。

【記】百劫受身,身作眾惡,惡為因緣,即生憂苦。能生所生,皆是報障,良由報得惡五陰故。故疏與經對於五陰,既知皆陰非報,是何須了五陰造作眾惡,方名報障?若作眾善,豈名障耶?

二、請惡除滅。

十方現在大悲世尊,能除眾生一切怖畏,願當受我誠心懺悔,令我恐懼悉得消除。

【記】願佛受懺,即是除滅。若不助正資導成懺,佛雖有力,何能除障?意可見故,疏更不釋。

二、懺煩惱障二:初、分文。

【文句】次煩惱障,文為二:初兩句出相,次一行乞清淨。

【記】二、釋義二:初、出相。

我之所有,煩惱業垢。

【記】業垢者,業名動作,煩惱心動,成於垢染;亦可煩惱從宿業生,故名業垢。

二,乞清淨。

惟願現在諸佛世尊,以大悲水洗除令淨。

【記】大悲水者,同體之悲,方稱為大。此悲為水,洗無不淨。悲雖同體,非緣不興,三懺為緣,不洗而洗也。

三、懺業障二:初、分文。

【文句】次業障,文為三:初二行豎論三世造業,次二行橫明現起十惡,次二行求懺過去業。

【記】二、隨釋三:初、豎論三世造業。

過去諸惡今悉懺悔,現所作罪誠心發露,所未作者更不敢作,已作之業不敢覆藏。

【記】文二。初對報示。

【文句】今正受者,名為報障。未受者,繫屬行人,若脩善道,能為障礙。

【記】現前色心,名正受者。未成報者,有繫屬能。若脩善禪諸無漏道,則來責報,現諸業相。或密為障,不依大乘三種懺法,此障不滅。

二、設問釋二:初、設未有問。

【文句】問:過現須懺,未來未有,云何言懺?

【記】二、明遮起,答三:初、引經論證。

【文句】答:數家呼為未來有,論家呼為當有。大經云:遮未來故,名之為殺。現在念念滅,何所可殺?秪遮斷未來,名為殺爾。經論悉以未來為有,故須懺也。

【記】數家是婆沙,論家是成實。遮未來者,斷相續心,若不遮斷〔(短音)〕,未來必起。故新經淨除業障品懺罪文中,依三世菩薩皆云:已作之罪,願得除滅;未來之惡,更不敢作。並遮未來也。

二、引現事例。

【文句】今更舉現事例之。如在家人畫度生,方起無量惡念,事雖未有次第,必更忽然發心,捨家脩道,前所念事,併與緣差。

【記】在家例造罪時,捨家例脩懺時。若不遮斷,必須更改。未有之事,至於正有。

三、據義結答。

【文句】未來之業,亦應如此。雖非現有,時到必然。今若懺悔,索然清淨。

【記】索然,猶解散也。

二,橫明現起十惡。

身業三種,口業有四,意三業行,今悉懺悔。身口所作,及以意思,十種惡業,一切懺悔。

【文句】橫開現世三業為十惡,可解。

【記】三、求懺過去業。

遠離十惡,脩行十善,安止十住,逮十力尊。所造惡業,應受惡報,今於佛前,誠心懺悔。

【文句】遠離者,惡斷也。脩行者,善生也。十住者,初心因位也。逮十力者,後果滿也。

【記】若十惡、十善,止就三塗人天解釋,豈安十住逮十力耶?得前五戒持犯之意,則今義可解。十住、十力,別、圓二教皆可明之。持犯之意,今義易明,故須因位至於後果,節節論於十惡、十善。

四、明迴向。

若此國土,及餘世界,所有善法,悉以迴向。我所脩行,身口意善,願於來世,證無上道。

【文句】次、明迴向者。眾生頑故,愛著於有,不能升出。今懺此罪,故云迴向。他以若此國土及餘世界為隨喜之文。今意不爾。此土他方,凡所作善,皆施眾生,共向佛果。如聲入角,則能遠聞。方便力大,與虗空等。又結文云:是迴向不得作隨喜釋。隨喜在下文也。

【記】此懺愛著因果之罪。他以此國及餘世界,是五乘人脩善法處。約處明人,故云隨喜。今明我在此土他界所脩之善,今悉攝取,迴向眾生,證無上道。聲喻諸善,角喻迴向,近遠可知。方便力大者,若善迴向,成大方便,功等大虗。然若不了,善即法界,不名迴向也。

五、懺善惡二難二:初、揀示分文。

【文句】釋八難者,此是善惡中論八難,非佛前佛後之八難。文為二:初四行指惡為難,次一行半指惡遮善為難,或指善遮道為難。

【記】次一行半,疏釋正取善遮道義。

二、隨文釋義二:初、指惡為難。

若在諸有,六趣險難,愚癡無智,造作眾惡,今於佛前,皆悉懺悔。世間所有,生死險難,種種婬欲,愚煩惱難,如是諸難,我今懺悔。心輕躁難,近惡友難,三有險難,及三毒難。

【記】文六。初釋諸有險難。

【文句】初四句是報障。難諸有者,二十五有報得之身,造作眾惡,豈非報障?

【記】二十五有者,四趣并四洲,六欲大梵天,四禪無想報,那含四空處。未絕漏業,故同名有。釋報障義,具於前疏。

二,釋生死險難。

【文句】生死險難有二解:若取其因,即是業障;若取其果,即是報障。

【記】業為險難至非非想定,報為險難至有頂天,鬱頭藍弗是其例也。下之業報,險難可知。

二,釋婬欲難。

【文句】種種婬欲,即煩惱障。

【記】四、釋輕躁難二:初、正示輕躁相。

【文句】心輕躁者,復是報障。輕躁是覺觀,覺觀屬報法。

【記】謂初心在緣名覺,細心分別名觀,亦尋伺心也。此之陰心,故屬報法。

二、引聖凡例二:初、聖。

【文句】如羅漢斷煩惱盡出觀,猶有覺觀散心,當知輕躁是報障,非煩惱也。

【記】出觀者,出定也。就無學釋,無惑業故,驗是報法也。

二。凡

【文句】更舉世人學問,迴轉易轍,不成業障,皆由輕躁之過,豈非障邪?

【記】迴轉易轍者,如學經未成,復欲學律,學律未成,復欲學論,此輕躁人,終不成功業也。不成業障者,障應作者,字之誤也。

五,釋近惡友難。

【文句】近惡友難者,惡友能汙染人三業,此屬業障。如移廐於屠邊,如孟母隣於哭貨,朱赤墨黑,即其義也。

【記】如移廐者,廐音救,馬舍也,馬之所聚也。付法藏傳云:親近賢善,聽聞正法。如昔華氏國有一白象,氣力勇徤,若有罪人,令象蹋殺。後時象廐為火所燒,移近精舍。有一比丘誦法句偈曰:為善生天,為惡入淵。白象聞之,心便柔和。後付罪人,不害齅舐而已。王召智臣共謀此事,一臣白王:此象繫近精舍,必聞妙法,是故爾耳。今可繫近屠坊,彼覩殺害,惡心當盛。王令繫象屠所,象見殺戮,惡心猛盛,殘害彌甚。鄰於哭貨者,謂鄰墓學哭,鄰市學貨。蔡氏貨請經曰:貨,化也,變化易之也,故字有化。又財也。史記曰:孟軻考母偏孤,居近墓。軻乃常戲於墓,母曰:此非所居。去居市旁,軻復戲為商賈,母又曰:不可居。又居學舘之旁,乃為揖讓,進退有禮,母曰:此真可以居。軻後遂為大儒,著書七篇。

六,釋三毒難。

【文句】三毒,是煩惱障也。

【記】疏分科。云善惡八難。善論四難,經疏可了。今之惡難,經似列七,約何云四?蓋就三障,義有兼獨。一兼三獨,乃成四難。何者?六趣險難,三有險難及輕躁難。此雖三難,獨在報障。婬欲、愚癡及三毒難,獨屬煩惱。近惡友難,獨屬業障。若生死險難,疏有兩解,體兼業報。故三障惡,義當四難。然須了知惡是性惡,是故此惡即無生觀。如此懺之,頓消諸難。

二、指善為難。

遇無難難,值好時難,脩功德難,值佛亦難,如是諸難,今悉懺悔。

【記】文二:初、明善惡俱能為難二:初、雙明二義。

【文句】遇無難難下。此有二義:一、若不脩善,障難不興;若欲脩善,惡障即起。善非是障,惡來遮善,名善為難。此義易知,常人皆作此解也。二者、諸善是難,善能障道,豈非難邪?此義今當說。

【記】二、依善釋,文四:初、釋遇無難難。

【文句】遇無難:難者,自謂無惡,不肯脩善。如二乘入空,生滅度想,生安隱想,不復進求菩提,即其義也。

【記】二乘出宅,到無畏處,無難相顯,故舉為例。暫樂人天,自謂無難,皆當此難。

二,釋脩功德難。

【文句】脩功德難者,多作有為,求可意果。如一比丘,專行福德,不脩禁戒,墮白象中,七寶絡身,金盂承糞,又妙莊嚴王本事等,豈非脩功德難?

【記】如一等者,大論第八云:迦葉佛時,有兄弟二人,出家求道。一人持戒、誦經、坐禪;一人廣求檀越,脩諸福業。至釋迦佛出世,一人生長者家,一人作大白象,力能破賊。長者子出家學道,得六通羅漢,而以薄福,乞食難得。他日持鉢,入城乞食,徧不能得。到白象廐,見王供養象種種豐足,語此象言:我之與汝,俱有罪過。象即感結,三日不食。守象人怖,求覔道人見而問曰:汝作何術,令王白象病而不食?答:此象是我先身時弟,共於迦葉佛時出家學道。我但持戒、誦經、坐禪,不行布施。弟但廣求檀越,作諸布施,故飲食備具,種種豐足。我但行道,不脩布施,故今雖得道,乞食不得。妙莊嚴王者,法華疏云:昔佛末法,有四比丘,於法華經極生殷重,如甘露未霑。於是結契,入山脩道。居山日久,衣粮殫罄。一人云:君三人但以命奉道,莫慮朝中。我捨身力,誓給所須。三人功圓事辦。一人數涉人間,偶逢王出,愛彼光榮,功德熏脩,報生人天,常得為王。三人議云:我免籠樊,功由於王。王躭果報,增長有為。方沈火坑,宜早開化。一人云:此王著欲,而復邪見。若非愛鈎,無由可拔。一人為端正婦,二作聰明兒。兒婦之言,必當從順。如宜設化,果獲改邪。婦即妙音菩薩也。二子即藥王、藥上也。王即華德也。

三、釋值好時難。

【文句】值好時難者,如劫初時,在鬱單越時,一向受樂,都不脩道,豈非值好時難?

【記】如劫初閻浮人壽八萬歲,北洲壽定一千歲,俱以壽長受樂,不樂脩道。鬱單越,此云殊勝,勝餘三洲故。

四、釋值佛亦難。

【文句】值佛亦難者,如旃遮婆羅門女、善星、調達等,皆是值佛而難。例此應云:聞法起謗,值僧起破,皆是難也。

【記】興起行。經云:多舌童女儛杅起腹,至我前曰:沙門何不自說家事,乃說他事?汝今自樂,不知我苦耶?汝先共我通,使我有娠。今當臨月,事須蘇油養於小兒,盡當給我。天帝化作一鼠,入其衣裏嚙杅,忽然落地。是時地裂,旃遮現身,墮阿鼻獄。涅槃迦葉品:善星是佛菩薩時子,出家之後,受持解說十二部經,壞欲界結,獲得四禪。而親近惡友,退先四禪,生惡邪見,言無佛無法,無有涅槃。遙見佛來,生惡邪心,入阿鼻獄。調達是佛堂弟,而自造三逆,謂出佛身血,破轉法輪僧,弑阿羅漢,教阿闍世,弑父成就,害母加行。復以惡心,十爪甲下藏於毒藥,欲嗚佛足,刺足害佛。將往耆山,出城地裂,生入泥犂。此等值佛,而成大難。然上三句,體是漏善,障脩無漏,故名為難。此句造逆,似不類上,以值三寶,最名為善。逆故成難,亦可例上,於善障道。

二、明平去二聲讀。文二:初、明讀字通平。

【文句】若讀作難易之難者,此是惡來遮善之義,使善難成也。若讀作障難之難者,此是善自是難,能障於道。

【記】二、據經屬去。

【文句】又依經文云:如是諸難,今悉懺悔。當知經作障難之難義也。

【記】三、明稱歎二:初、立意分文。

【文句】從諸佛世尊我所依止下二十一行偈,是第三、稱歎者,論次第:前財法供養是身意,身意未洩未備,今更口歎。若作法門者,前是供養法門,今是念佛三昧法門。文為三:初、一行,標章歎;次、十九行,正歎;三、一行,結歎。

【記】二種供養,可對身意。既不興言,是故未洩。三業不足,是故未備。今加口業,顯而復具,故成次第。前雖自他脩行脩懺,而能資益佛之壽命,名供養門。今雖稱歎佛之三身,而能成就行人觀法,名念佛門。法雖互具,從增勝故,立二法門。

二、隨文釋義三:初、標歎。

諸佛世尊,我所依止,是故我今,敬禮佛海。

【文句】標諸佛者,橫則十方,竪則三世。事即報應,理即法身。言略而意廣,標章之巧妙也。我所依止者,依止法性一體三佛也。佛海者,四眼入佛眼,十智入如實智,皆失本名字,但名佛眼。佛智如物投石蜜,如流會海,無不甘醎者。法性三佛,攝一切法,故名佛海也。

【記】報應二脩,全理之事也。法身一性,全事之理也。十方三世,佛佛三身,如此標章,何所不攝?我依止者,既云法性一體三佛,驗知他佛為心性佛。此依本覺,起於始覺;亦是三諦,發於三智。非此依止,不成妙懺。故圓初心,名脩佛行。四眼入佛眼等,大論文也。十智與如實智,總十一智。十智與二乘共,如實獨在佛。十智者:一、法智,二、比智,三、他智,四、世智,五、苦智,六、集智,七、滅智,八、道智,九、盡智,十、無生智。如物投等者,石蜜至甘,海水至醎,物投水會,皆失本味。體法即性,無不妙也。此之佛海,寧不歸敬?

二、正歎二:初、分文。

【文句】就正歎為二:初十六行寄言歎,後三行絕言歎。寄言又二:初一行略歎略況,次十五行廣歎廣況。

【記】二、隨釋二:初、寄言歎二:初、略歎略況。

金色晃耀,猶如須彌,是故我今,頂禮最勝。

【記】文二。初、釋略歎二:初、金色相貌二:初、以他金比色。

【文句】略歎者,諸相好中,略歎金色。釋論以即時鐵比即是金,即時金比海金,海金比龍金,龍金比閻浮洲金,閻浮洲金比四天王金,如是傳傳比第六天金,第六天金比佛身金色,第六天金如鐵。

【記】閻浮金者,此是西域河名,近閻浮樹。其金出彼河中,此河因樹立稱,金由河得名。

二、以照物顯光。

【文句】又佛金光徹照,壁障無影。佛入城時,放光照地。一女人低頭禮拜,金釵墮地,唯見晃晃。不知何者是地,何者是釵。佛過後光歇,方見金釵爾。

【記】二、讚金色所以二:初、明是眾相所依。

【文句】然金色身是眾相所依處,唯見金色,故知是總歎眾相好也。

【記】二、明為四德之譬。

【文句】金有四義:堅不可毀譬常,得之者富譬樂,體無瑕穢譬淨,色妙晃耀譬我。諸德之中,四德為總。

【記】二、釋略況。

【文句】猶如須彌者,須彌為四寶所成,況佛身具足四德,故知總況也。

【記】二、廣歎廣況二:初、廣歎二:初、分文。

【文句】廣歎廣況,文為二:初十二行半廣歎,次二行半廣況。廣歎又四:

【記】二、隨釋。言讚應色,意彰法報。色相是表,智證是裏,雖分表裏,豈是異體?故新本中所明四德,別屬三身,謂法具常、我,應身具淨,化身具樂。分圓為別,融別為圓,故圓三身,身身四德。其得意者,了今應四,即法報四,當以此意尋乎經疏。文四:初、歎我德。

其色無上如天真金,眼目清淨如紺瑠璃,功德威神名稱顯著,佛日大悲滅一切闇。

【文句】從其色無上下二行,廣歎金色無上。無上者,我德也。

【記】二、歎淨德。

善淨無垢,離諸塵翳。無上佛日,大光普照。煩惱火熾,令心焦熱。唯佛能除,如月清涼。三十二相,八十種好。莊嚴其身,視之無厭。

【文句】從善淨無垢下,三行,廣歎佛色無垢。無垢者,淨德也。

【記】三、歎常德。

功德巍巍,明網顯耀,安住三界,如日照世。猶如瑠璃,淨無瑕穢,妙色廣大,種種各異。其色紅赤,如日初出,頗棃白銀,校飾光網。如是種種,莊嚴佛日。

【文句】從功德巍巍下三行半,廣歎佛色安住。安住者,常德也。

【記】經巍巍者,高大貌也。頗棃,此云水玉也。

四,歎樂德。

三有之中,生死大海,潦水波蕩,惱亂我心。其味苦毒,最為麤澁,如來網明,能令枯涸。妙身端嚴,相好殊特,金色光明,徧照一切。智慧大海,彌滿三界,是故我今,稽首敬禮。

【文句】從三有之中下四行,廣歎佛色能除苦毒,即樂德也。

【記】潦音老,行水也。稽首者,說文云:下首也。首,頭也。孔安國云:稽首,謂首至地。

二、廣況二:初、分文。

【文句】從如大海水下二行半,廣況。文為二:初、二行廣況,二、半行合喻。

【記】二、隨釋二:初、廣況。

如大海水其量難知,大地微塵不可稱計,諸須彌山難可度量,虗空邊際亦不可得。

【文句】佛功德海,思所不能知,言所不能盡,心行處滅,言語道斷,即此義也。海水難知,況常德也。地塵難知,況淨德也。山斤難知,況我德也。空邊難知,況樂德也。

【記】此之四句,喻前四佛,舉大師釋之。或喻應身有量無量,或喻法報四諦四德。玄文序中,顯金光明,佛不能喻,良以三身三一自在。是故四喻,或別在一,或總顯三,此文正同。前對四德,海無增減,故常;地體是淨,山形高出,如我虗空,無礙故樂。

二、合喻。

諸佛亦爾,功德無量。

【文句】諸佛亦爾下,合喻也。

【記】二、絕言歎二:初、分文。

【文句】從一切有心下,三行,絕言歎也。文為二:初、一行半,正絕言歎;二、一行半,牒譬帖合。

【記】二、隨釋二:初、正絕言歎。

一切有心,無能知者,於無量劫,極心思惟,不能得知,佛功德邊。

【文句】一切有心,不能得知,即是絕思。思既已絕,口何所宣,即絕言也。

【記】二、牒喻帖合。

大地諸山尚可知量,毫滴海水亦可知數,諸佛功德無能知者。

【文句】更牒譬帖合,在文可見。

【記】問:疏釋寄言及以絕言,皆離思說,同耶?異耶?答:四德秘密,本離心緣。今之稱歎,為令眾生入秘藏故,故寄言、絕言,皆彰離念。寄言用四喻於四德,喻既莫數,顯德忘緣。絕言中四不可為喻,亦顯四德忘於緣慮。大師深達經文妙旨,故解二文皆絕思說也。

三、總結:

相好莊嚴,名稱讚歎,如是功德,令眾皆得。

【文句】從相好莊嚴下一行,總結。相者,結一切相。好者,結一切好。莊嚴者,一一相一一好中,皆具眾德以為莊嚴也。

【記】四、明發願二:初、立意分文。

【文句】從我以善業諸因緣故下,有五十一行半偈,是第四,發願行。若無願,如牛無御,不能有所至,如畫無膠,如坏未火,如水中月。故以願持行,亦是懺悔退轉之罪也。文為二:初有四十七行半明發願,次四行約願隨喜。初願又二:初九行自發願,次三十八行半為他發願。自願又二:初四行願果滿,次五行願因圓果滿。願又四:初一行成佛道,是願意輪滿;次一行說法,是願口輪滿;次一行摧魔,是願身輪滿;次一行住壽久益,是願慈悲滿。

【記】如牛無御者,謂牧竪也。夫立願者,若多若少,皆須不失四弘之意。而此四弘,須依四諦。願不依諦,名為狂願。今就圓論,依無作諦,雖世出世二種因果,皆了即性。無苦可度,無集可斷,無道可脩,無滅可證。如是則能徧度盡斷,圓脩妙證。比前三教,願未免狂。銷今諸願,若失此意,非圓行人。

二、隨文釋義二:初、正明發願二:初、自發願二:初、願果滿四:初、願意輪滿。

我以善業諸因緣故,來世不久成於佛道。

【記】大覺圓明,故屬意業。

二願口輪滿。

講宣妙法,利益眾生,度脫一切,無量諸苦。

【記】三、願身輪滿。

摧伏諸魔,及其眷屬,轉於無上,清淨法輪。

【記】陰死天子,多約於身;煩惱屬意,今從多分。

四願慈悲滿。

住壽無量,不思議劫,充足眾生,甘露法味。

【記】非無緣慈,住壽不爾。

二、願因圓二:初、分文。

【文句】因圓願又四:初一行具六度,願有為功德圓;次一行願無為功德圓;次二行宿命念佛圓;次一行值佛圓。

【記】二、釋義四:初、願有為功德滿。

我當具足六波羅蜜,猶如過佛之所成就。

【記】六度成就。此約真因,破於六蔽,從斷正論,是智德故,故名有為。

二願無為功德滿。

斷諸煩惱,除一切苦,悉滅貪欲,及恚癡等。

【記】此約真位,垂形九道,調伏眾生,任運不與惑苦相應,是斷德故,故名無為。故海東法師云:始覺斷障,是實斷斷;本覺斷障,是不斷斷。正與今家智斷二德,其義齊也。

三願宿命念佛滿。

我當憶念,宿命之事,百生千生,百千億生,常當志心,正念諸佛,聞說微妙,無上之法。

【記】憶宿命故,見過去佛,亦憶諸佛所說正法。

四、願值佛滿。

我因善業,常值諸佛,遠離諸惡,脩諸善業。

【記】因過去善,見未來佛,遠惡脩善,成智斷因。

二、為他發願二:初、分文。

【文句】為他發願。文為二:前八行半,願作藥樹王身,大悲拔苦;後三十行,願作寶珠王身,大慈與樂。拔苦又為四:初一行,總拔眾苦;次一行,拔根不具苦;次兩行,拔病苦;次四行半,拔王難苦。

【記】二、釋義二:初、願作藥王拔苦,二、願作珠王與樂。此能拔能與,是無緣慈悲;所拔所與,須論十番,所謂果報、脩因、聲聞、支佛、四教菩薩、方便實報。今藥樹王拔此十種行人之苦,珠王合與十種人樂,當以此意銷與拔文。初自分四:初、總拔眾苦。

一切世界,所有眾生,無量苦惱,我當悉滅。

【記】二、拔根缺苦。

若有眾生諸根毀壞不具足者,悉令具足。

【記】三、㧞病苦。

十方世界所有病苦,羸疲頓乏無救護者,悉令解脫如是諸苦,還得勢力平復如本。

【記】四、㧞王難苦。

若犯王法,臨當刑戮,無量怖畏,愁憂苦惱,如是之人,悉令解脫。若受鞭撻,繫縛枷鎻,種種苦事,逼切其身,無量百千,愁憂驚畏,種種恐懼,擾亂其心,如是無邊,諸苦惱等,願使一切,悉得解脫。

【記】二、願作珠王與樂二:初、分文。

【文句】與樂又為三:初十六行半與世間果樂,次九行半與出世因樂,後四行結成。

【記】二、隨釋三:初、與世間樂果。

若有眾生,饑渴所惱,令得種種,甘美飲食,盲者得視,聾者得聽,瘂者得言,裸者得衣,貧窮之者,即得寶藏,倉庫盈溢,無所乏少,一切皆受,安隱快樂,乃至無有,一人受苦。眾生相視,和顏悅色,形貌端嚴,人所喜見,心常思念,他人善事,飲食飽滿,功德具足。隨諸眾生,之所思念,皆願令得,種種伎樂,箜篌箏笛,琴瑟鼓吹,如是種種,微妙音聲,江河池沼,流泉諸水,金華徧布,及優鉢羅。隨諸眾生,之所思念,即得種種,衣服飲食,錢財珍寶,金銀瑠璃,真珠璧玉,雜廁瓔珞。願諸眾生,不聞惡聲,乃至無有,可惡見者。願諸眾生,色貌微妙,各各相於,共相愛念,世間所有,資生之具,隨其所念,悉令具足。願諸眾生,諸所求索,如其所須,應念即得,香華諸樹,常於三時,雨細末香,及塗身香,眾生受者,歡喜快樂。

【文句】上文大悲㧞苦根,不具者令具。今大慈與樂,視聽聰明,暢悅快樂,諸根語同,與㧞小異也。

【記】經鼓吹,古今注云:短簫也。經優鉢羅,此云黛色,即青蓮華也。常於三時者,晝三時也。

二、與出世樂因二:初、分文。

【文句】從願諸眾生常得供養下,九行半與出世因樂。文為二:初、三行半令脩行外緣具,次、六行令脩行內因具。外緣又二:初、二行值三寶,二、一行半離八難。

【記】二、隨釋二:初、令脩行外緣,具二:初、值三寶。

願諸眾生常得供養不可思議十方諸佛無上妙法清淨無垢,及諸菩薩、聲聞大眾。

【記】二、離八難。

願諸眾生常得遠離三惡八難,值無難處,覲覩諸佛無上之王。

【文句】人緣不同,或值佛難不除,或難除不值,佛今願其亦除亦值。

【記】二、令脩行內因,具二:初、分文。

【文句】內因又二一半行,生尊貴家。二五行半,多饒財寶。

【記】二、隨釋二:初、生尊貴。

願諸眾生,常生尊貴。

【記】二、饒財寶。

多饒財寶,安隱豐樂,上妙色像莊嚴其身,功德成就,有大名稱。願諸女人皆成男子,具足智慧,精勤不懈,一切皆行菩薩之道,勤心修習六波羅蜜,常見十方無量諸佛坐寶樹下瑠璃座上,安住禪定,自在快樂,演說正法,眾所樂聞。

【文句】人因不同,或多財而卑賤,或尊貴而貧窮。因不具足,今令其亦貴亦富。女有五礙,願其無五礙苦。

【記】五礙者:一、不作梵王;二、不作帝釋;三、不作輪王;四、不作魔王;五、不得作佛。

三、結成二:初、分文。

【文句】從若我現在下四行,結成自他誓願也。前二行結自,後二行結他。

【記】二、釋經二:初、結自。

若我現在及過去世,所作惡業諸有險難,應得惡果不適意者,願悉滅盡令無有餘。

【記】二、結他。

若諸眾生三有繫縛,生死羅網彌密牢固,願以智刀割斷破裂,除諸苦惱,早成菩提。

【記】二、約願隨喜二:初、分文。

【文句】從若此閻浮下,四行,約願隨喜。隨喜者,慶他修善也。亦是懺悔嫉妬之罪也。文為二:初二行隨喜於他,後二行隨喜於自。

【記】二、釋經二:初、隨喜他。

若此閻浮及餘他方無量世界,所有眾生所作種種善妙功德,我今深心隨其歡喜。

【記】二、隨喜自。

我今以此隨喜功德,及身口意所作善業,願於來世成無上道,得淨無垢吉祥果報。

【記】五、結成二:初、分文。

【文句】從若有敬禮下,有九行偈,是第五,結成。文為三:初二行,結成斷惡,故言超六十劫罪;次四行半,結成生善,故言國王、大臣之所恭敬;次二行半,結值佛多,雖不別說善知識,佛自兼之。

【記】二、釋經三:初、結成斷惡。

若有敬禮讚歎十力,信心清淨無諸疑網,能作如是所說懺悔,便得超越六十劫罪。

【記】二、結成生善。

諸善男子,及善女人,諸王剎利,婆羅門等,若有恭敬,合掌向佛,稱歎如來,并讚此偈:在在生處,常識宿命,諸根具足,清淨端嚴,種種功德,悉皆成就。在在處處,常為國王,輔相大臣,之所恭敬。

【記】三、結值佛多。

非於一佛、五佛、十佛種諸功德,聞是懺悔;若於無量百千萬億諸佛如來種諸善根,然後乃得聞是懺悔。

【記】三、讚歎品,生善二:初、品題。

金光明經讚歎品第四

【記】句文分二:初、約義通釋二:初、示四悉意二:初、列。

【文句】讚歎凡有四意:一、從能讚人,二、從生善,三、從滅惡,四、從所讚人。

【記】二、釋四:初、世界。

【文句】一、從能讚人者。前品明信相思疑,佛壽四尊,盡降其室,一心信解,夜夢金鼓出聲,且向耆山說夢。今品佛述其昔為龍尊,面讚法王,願我當來夜夢晝說,說斯人之本事,故言讚歎品。

【記】思疑佛壽者,即前經云作是思惟,心生疑惑也。一心信解者,開悟也,即經云信相聞是四佛宣說壽命,深心信解也。斯人者,信相也。本事者,今之所為,皆由昔願,令眾歡喜,故屬世界。

二為人。

【文句】二、從生善得名者。夫善不孤運,生必託緣,緣中勝者,無過於佛。龍尊讚佛能生妙善,從生善緣得名,故言讚歎品。

【記】三、對治。

【文句】三、從滅惡得名者,罪之尤者,無過毀佛。若翻滅斯罪,應須讚歎。讚歎治於毀訾,從能治得名,故言讚歎品。

【記】罪之尤者,尤,甚也。以德勝恩,重毀之罪甚。口毀曰訾,亦訶也。

四,第一義。

【文句】四、從所讚人得名者,即是去來現在三世諸佛。諸佛極尊,甚深無量,稱揚顯說,故名讚歎品。

【記】言諸佛極尊,甚深無量者,圓初住去,分以法性為身體相,妙覺盡以深廣法性為身體相。故起信論云:諸佛如來,皆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義諦,離於施作。今稱讚此,令人入理。

二、釋讚歎名二:初、分字釋義。

【文句】若欲分別,述德名為讚,裒喻名為歎,亦更互分別爾。

【記】亦更互分別者,以述德為讚,褒喻為歎,但使敘述裒稱義成,對字無在。

二、引論證成。

【文句】釋論第三十云:美其功德名為讚,讚之不足,又稱揚之,名為歎也。

【記】彼之稱揚,可證褒喻也。

二、結示別顯二:初、約三業別顯。

【文句】此品有恭敬是身業,尊重是意業,讚歎是口業。口業不發,身意不暢,為暢身意音聲,為佛事故,稱揚顯說,裒美如來真實功德,故言讚歎品也。

【記】雖具三業,口業為正,故是別顯。

二、約四悉別顯。

【文句】結此四義,都是四悉檀因緣,立此品名,故言讚歎品也。此品雖從四悉檀立名,正是生善之用。

【記】四義,指向能讚人等也。此品下,別顯也。於四悉中,正在生善,對前懺品,正滅惡故。

二、經文二:初、分文。

【文句】文為二:一、長行,二、偈頌。

【記】二、隨釋二:初、長行。

爾時,佛告地神堅牢:善女天!過去有王名金龍尊,常以讚歎讚歎去、來、現在諸佛。

【記】文二。初、釋對告人二。初、約對治釋。

【文句】而對告地神者,主此大地菩薩,行行皆寄其上,壽命長久,見去來今事,證義事彊。如瑞應云:積功累德誰為證?佛時指地。是知我今說往昔金龍尊事,所以對告地神也。

【記】瑞應云:佛告魔王:我積功累德,今得作佛。魔云:積功累德,誰為證?佛時以手指地云:是知我。是者,謂指地神,于時地神涌現為證。

二,約為人釋。

【文句】又對善女天者,男天陽表權,女天陰表實。實智能生眾善,善生故宜對善女,證往故宜對堅牢云云。今論生善之用,故對告善女。

【記】半空已上,皆是男天。半空已下,皆是女天。是鬼神報稱為天者,有天然力用,故褒之以天。召諸鬼神,皆以天名。不唯此也,實智乃是善法之本。今讚覺者,生人實智,宜告善女。又別名堅牢,宜證往事,稱理不壞云云之意也。

二,釋金龍尊。

【文句】金龍尊者,此王往昔脩金光明法門,依法性理,故言金。能以智慧讚三世佛,辯如雲雨,故言龍。能為眾生作大利益,為物所仰,故言尊。從行得名,故言金龍尊也。

【記】金光明法門,所依法也。金龍尊,能契行也。若法若行,皆性一脩二。故金為理,能讚為龍,能益故尊。斯以證理起用,二脩對於一性,當體名為金龍尊也。

二、偈頌二:初、分文。

【文句】總有六十二行半偈,文為三:一、三十五行讚三世佛,二、二十五行半發來世願,三、二行結會二世事。就讚佛,文為五:初一行半總讚,次二十三行別讚,次三行徧類讚,次五行半絕言讚,次二行迴向。

【記】二、隨釋三:初、讚三世佛五:初、總讚。

我今尊重,敬禮讚歎,去來現在,十方諸佛。諸佛清淨,微妙寂滅。

【記】文三。初、約事理明總。

【文句】總讚者,竪總三世,橫總十方。世方是總事,微妙寂滅是總理。

【記】三世十方,心意識境,名之為事。何有一事不從理現?經云:寂滅是涅槃義。既稱微妙是大滅度,則彰三德非縱非橫,名秘密藏。密藏圓徧,無別世方;世方宛然,無非三德。不以二相見諸佛土,斯之謂歟?以此總讚,為妙何極。

二、約三法明總。

【文句】總理是總法身,總事是總報應二身,總讚三身,亦是總讚三德三寶等種種三法門。

【記】法身者,明性一也。報應者,明脩二也。全脩在性,合三為法,名總法身。全性成脩,合三為報,合三為應,是故名為總報應也。一切三法,莫不然耳。又法身總三土,以實報等,皆寂光故。報身總二土,方便同居,覩尊特故。應身總同居,淨穢兩處,凡夫二乘,見生身故。分別則三身三土,勝劣不濫。融即則三身三土,局徧相收。以此讚佛,佛德無遺矣。

三,約四德明總。

【文句】如是諸佛,總皆清淨。清淨者,即是總讚之辭也。非但清淨,亦常樂我云云。

【記】經云諸佛清淨,剋果明德也。果中眾德,更無不會。舉一淨德,必常、樂、我。四德圓妙,舉一全收。是故此四,乃是三身之德。三身融故,四德徧嚴。是故三身,無非四德。總此為讚,極佛體用也。令此點示,故注云云。

二、別讚二:初、分文立義二:初、分文。

【文句】從色中上色下二十三行,是歷相別讚。其文間出,分為六意:初六行半讚七大相海,亦讚髮紺之好;次二行讚兩小相海;次兩句徧讚大相海;次十三行又讚四大相海;次兩句讚一小相海;次兩句讚手足柔耎,復是一大相海。

【記】大相,謂三十二相。小相,謂八十種好。皆稱海者,若大若小,悉無有邊故。皆是法界,全體顯現,故一一相無非法海。據其總讚,諸佛清淨微妙寂滅;以總顯別,一一相好皆秘密藏。大師見彼得意處故,故釋相好,皆立海名。

二、立義二:初、明能讚智巧。

【文句】所以然者,大相小相,更相間填,共嚴佛身。龍尊巧智,如法相解,如法相讚,故大相小相,相間而讚爾。

【記】二、明所讚德深二:初、歷教分別,二、據圓融即。此之二意,學者應知。括經論之幽文,立教觀之深趣,彰化迹之不濫,顯圓機之頓照。何者?以分別故,從勝別示;以融即故,獨境徧收。得後後者,必得前前;得前前者,不得後後。不知後故,當分義成;能知前故,跨節義顯。若能了知真中感、應二識見佛,則今二意收揀無遺矣。二識者,起信論云:佛用有二種:一、依分別事識,凡夫、二乘心所見者,說名應身。以不知轉識現故,見從外來,取色分齊,不能盡知故。二者、依於業識,謂諸菩薩從初發意乃至菩薩究竟地心所見者,名為報身。身有無量色,色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所住依果亦復無量,種種莊嚴,隨所示現,即無有邊,不可窮盡。離分齊相,隨其所應,常能住持,不毀不失。皆因諸波羅蜜無漏行熏及不思議熏之所成就,是受樂相,說名報身(文畢)。斯乃如來以法界用,隨順眾生事、業二識,現報、應身。應身是今生身,報身是今尊特及法性身。依事識者,但見應身,不能覩報,以其麤淺不窮深故。依業識者,既覩報身,亦能見應,以知真如起二用故。行者應知真如之用現佛身相,大有三品:一、如華嚴談相好數,有十蓮華藏世界微塵;二、如觀無量壽佛經,明八萬四千相好光明;三、如此經及法華、般舟等,說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此三品相既是真如全體之用,若多若少,皆無邊際,故悉稱海,無非尊特。然有通、局,以藏塵八萬局業識見,其三十二通事識見,名生,名應。若業識見,即無有邊,不可窮盡,離分齊相,名為尊特,屬於報身。此如今經列所歎相在三十二,以金龍尊就佛四德微妙寂滅而為總讚,以總顯別,故三十二無非秘藏。故一一相離於分齊,如空無邊,常住不毀。疏:據此釋,三身融即,正讚尊特。若其不知,龍尊總讚是依業識見應即報,豈三十二圓光一尋名尊特耶?言真中感應者,良以如來現應化身,示住偏真,說於生滅及無生法,被藏、通機;現尊特身,住於中道,宣說無量及無作法,被別、圓機。故文句云:丈六身佛住真諦,丈六尊特合身佛雙住,真中尊特身佛雙住,俗中法身佛住中道。疏:有六處明應、化、尊、特,皆約真中感、應而辨。如法華歎佛,經文顯云: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法身具故,嚴法身故,是特尊相。是故荊谿類同華嚴,一一相、好與虛空等。又云:一一相皆法界海,一一好無非名海。疏釋今文,大相、小相皆稱為海。此大、小相全異華嚴九十七名,一一皆與法界次第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名目無差。又懺悔品讚佛三十二相、八十種好,豈龍尊昔讚與今金皷所讚優、劣?故知秪就中道感、應稱為尊、特,非是加添相、好之數方名尊、特。故華嚴中業報眾生等十種之身皆盧舍那,舍那非報,報非尊、特耶?失此意者,勿議今宗也。父母生身,丈六身也,三藏及通鈍根所感。尊、特即是他受用報,通教利根及別所感。法性是法身,圓人所感。此乃如來法界大用,對三類機現三種身,故能嚴相亦分三種。三身力用優、劣有殊,不唯示果身、相不同,亦示行、因三種差別。以今見佛,皆是曩世結緣機也。如示迹因,論四脩相、行六度等,或示事脩,或即空脩,或次第脩,或圓頓脩,示、脩不等,致令眾機結緣有異。今日感、見三身不同,初自分二:初、總明

【文句】夫相好本莊嚴佛身,佛身多種:父母生身、尊特身、法性身。身既不同,相好亦異;相體不同,相用亦異;相用不同,相業亦異。

【記】二、別釋二:初、釋三身相三:初、釋生身相。

【文句】三、身異者,如林微尼園,舉手攀樹,化右脇生,天地大動,阿夷甚驚,披氎而相,相相炳明,決定成佛,悲不能聲,此是生身佛相也。

【記】林微尼,此云解脫處。舉手攀樹者,即摩耶夫人攀無憂樹,而太子自右脇而生也。阿夷,亦阿私陀,此云無比,仙人名也。披,開也。太子既生三日,遂褁以白氎,王召仙人相之,於是開氎,相其形也。相相炳明者,謂三十二相皆明顯也。決定成佛者,即仙人奏王之語,謂輪王雖有三十二相,相不明了,今觀太子相相炳明,決定作佛,不為輪王也。悲不能聲者,即仙人自嗟年老,不見太子成佛,故泣也。無聲自出淚曰泣,今云悲不能聲,是泣也。此是生身也者,疏雖標云父母生身,須解其意,豈後二身全無父母?今特云者,彰藏通佛住偏真也。以偏真理不具五陰,故使佛身從正習造,機緣若盡,灰滅淪空,永無示現。故以父母顯其有生,機盡歸空顯其有滅,通雖幻有,亦須永無,依教分別,相狀如是。

二,釋尊特相。

【文句】如釋論說:尊特身佛,巍巍堂堂,譬如須彌,映臨大海。所有大相小相,亦巍巍堂堂,不同常身常光常相,此即尊特佛身相也。

【記】巍巍,高也。堂堂,明也。言尊崇奇特者,此別圓機所見身也。常身常光者,即凡夫二乘所見身也。然高明身相,應知兩意:有須現起,有不須現。皆是如來鑑機,進不中道之力。於須現者,即為現之。如梵網經云:方坐蓮華臺,華嚴藏塵相。維摩所說:身如須彌,映于大海,觀無量壽,相好八萬,身量無邊。此等皆是現起尊特相也。有不須現者,但以力加,令於劣身見無分齊,作巍巍堂堂而解,以不可思議而觀。此如今經讚三十二為尊特法性之身。法華以三十二相莊嚴法身,相相皆與虗空等量。此等機緣,悉以業識而見,以中智而觀。劣即無邊,色即智性,故不須現起而稱尊特。若不爾者,龍尊所讚三十二相,疏云融三,正讚尊特,如何和會?學人於此,當善了之。

三,釋法性相。

【文句】法性身佛者,非是凡夫、二乘、下地之所能見,唯應度者亦令得見。此即無身之身,無相之相,一切智為頭,第一義諦髻,八萬四千法門髮,大悲眼,中道白毫,無漏鼻,十八空舌,四十不共齒,四弘誓肩,三三昧腰,如來藏腹,權實智手,定慧足,如是等相,莊嚴法性身佛也。

【記】此乃諸佛第一義諦智相之身。凡夫、二乘尚不知名,豈能覩見?若論極證,等覺罔窮。又復初地不知二地,是故樹神哀泣自淚,請佛現身,即此身也。皆得名為非下地見。唯應度等者,斯是大乘第一義悉。檀機扣佛者,乃以此身應之令見,即前疏解一時之義,一切種智與中諦一時也。無身等者,非質礙身,是微妙身;非差別相,是智淨相。一切智是萬行首,故以為頭;第一義諦諸法十最,故以為髻;八萬塵勞,轉為法門,數多名髮;大悲為眼,見苦即㧞,中道白毫,不偏不染;無漏為鼻,齅功德香,十八空舌,徧甞理味;不共為齒,四十數齊。大論以十八不共法、十力、四無畏、大慈大悲、三念處等為四十,皆不與下地共故。四弘為肩,荷負不息。三三昧止散,如腰束衣圓。三三昧秪是三觀:空即空觀;無相即假觀,不得空相故;無願即中觀,於二邊不作願求故。如來藏腹含三千故,權實智手徧拔眾生,定慧等足究踐理地。今第三身與餘處列不無少異,如觀無量壽佛經疏云:色相身,義當生身及他受用,同為應身。次、法門身,即今所列種種法門,義當報身,乃自受用也。三、實相身,即以法門所嚴之理為第三身。今則合彼理、智二身為法性身,開彼應身為生身,尊、特互有開、合,三身不虧。又復應知,今法性身、頭等法門,即是龍尊所讚之相。心即色故,名前二身;色即心故,名為法門。但今歷教,就分別門隨機所見,前不見後,是故後後從勝立名,故使三身有優劣相。又復尊、特及法性身皆業識見,以尊、特相兼於別脩,故就身相高廣而示。今法性佛即脩即性,故隱色相從法門說,講者、學者宜在精詳。

三、釋三相業。此從如來淨佛土時,隨彼機緣示脩不等,故分三種:初、識生身業。

【文句】種相業者,如釋論:脩百福德成於一相,三千二百福德成三十二相。此即生身佛種相義也。

【記】雖通通教,今且在藏。以其通教是大乘門,利人能見後二佛故。今就三藏修行事度,為相好因。言修百福成一相者,論存多解。今明一種大千眾生,遇緣當死,一一救之,皆得壽命,是為一福。此福至百,方成一相。此指伏惑事度所成,令彼眾生効此脩之。今見生身

二,釋尊特業。

【文句】若以空慧導諸相業,一一業悉與空相應。諸相應中,空相應最為第一。此是尊特身佛種相義也。

【記】言空慧者,良以體法即空之慧,三教共脩。鈍根之者,但能空有;利人知空,非但空有,亦能空空。今分別門論尊特業,雖能雙空,且在別教。但中之慧,導諸相業,諸業不出前之六度。以知中故,非莊嚴莊嚴,乃能莊嚴第一義體,令彼眾生効此脩種。今見尊特無分齊身。

三,釋法性業。

【文句】若以實相慧導成諸業,一一業無非實相法界,此是法性身佛種相義。

【記】實相者,中道理也。全中實理,為能觀慧,名實相慧。實相即慧也,非別有慧,從其所照,得實相名。導成諸業者,諸業豈離前之六度?以圓修故。一一即性,故無非實相;一攝一切,故無非法界。故散脂云:安住一切法,如性於一切法,含受一切法。如是脩之,絕三教之情,名不思議業。令彼眾生,効此脩之,今見法佛,同虗空相。

二、據圓融即三:初、正融即。

【文句】三、身三種相。三種相業,不得縱橫並別。若一異者,則不清淨,非微妙寂滅。以不縱橫並別,故是絕言,言歎所不及也。

【記】圓佛頓證三身三相,亦能頓示三種脩相。若其圓機,能於一念脩三相業,能於一身見三身三相,以了三身是秘藏故。生身必具尊特法性,尊特必具法性生身,法性必具生身尊特。見身既爾,脩業亦然,如是方祛縱橫一異之情想也。常樂我淨,微妙寂滅,此義方成。金龍尊王,昔是圓人,頓脩頓見,故於一身讚三身相,欲彰三相是秘藏故。寄言讚後,絕言讚之,欲令眾生圓見圓脩故也。

二、明巧讚。

【文句】今經正讚尊特身相,上兼法性,下攝生身,處中而明,實讚者之巧云云。

【記】經之讚辭。就三十二,即示絕言。乃顯能嚴,即非莊嚴。嚴第一體,尊特身相,豈不然乎?亦可得云非生非法,而生而法,上兼法性,下攝生身,其意在此。斯乃龍尊巧讚之意也。

三、明妙用。

【文句】一一相,皆明其用。如足下安平相,一切魔邪無能傾動者,一切有無無能動者,一切邊無能動者。如頂肉髻相,法不禮,人亦不禮,聖亦不禮,分中別有所出云云。

【記】三相、三業。據圓相即被物成差,歷教分之,即融而別。初安平相,生身則表魔、邪不動。魔謂愛惑,邪是見惑,既住偏真,此二莫動。若尊特佛,雙住俗中,即無量四諦,故凡夫有,二乘無,此二莫動。若法性佛,唯住中道,邪外三教,一切二邊,當處皆中,何邊能動?最後肉髻,兼無見頂,故以不禮而為所表。言法不禮者,謂法爾也。生身出離愛、見二故,法爾不禮凡夫之人。尊特出離界內、界外二種塵沙,法爾不禮藏、通之聖。法性身佛,究竟圓中,法爾不禮分證中道。初、後既爾,中三十相,論用可知。然不禮凡、聖,兼因而說,非專果也。別有所出及注云云者,指諸廣文解相好處也。

【記】二、依經釋義六:初、讚七大相海。

色中上色,金光照耀。於諸聲中,佛聲最上,猶如大梵,深遠雷音。其髮紺黑,光螺𦦨起,蜂翠孔雀,色不得喻。其齒鮮白,猶如珂雪,顯發金顏,分齊分明。其目修廣,清淨無垢,如青蓮華,暎水開敷。舌相廣長,形色紅輝,光明照耀,如華初生。眉間毫相,白如珂月,右旋潤澤,如淨瑠璃。

【記】三十二為大,八十種好為小。一一相好,皆是法界,無邊無底,故稱為海。謂初句是讚第十四金光微妙,故云上色;次一句讚第十五身光;三、一行讚二十八梵音深遠;四、一行讚小相中第七十九髮色青珠;五、一行讚二十二四十齒具足;六、一行讚二十九眼;七、一行讚二十七舌大薄覆面至髮際;八、一行讚三十一眉間白毫相。此八段中,一是小相,七是大相。

二,讚兩小相海。

眉細修揚,形如月初,其色黑耀,過於蜂王。鼻高圓直,如鑄金鋌,微妙柔軟,當于面門。

【記】初一行,讚第三眉如月初。次一行,讚第二鼻高好孔不現。脩揚者,脩,長也;揚,舉也,即是眉高而長也。面,門口也。

三徧讚大相海。

如來勝相,次第最上。

【記】既云次第最上,即徧讚三十二也。

四,又讚四大相海。

得味真正,無與等者。一一毛孔,一毛旋生,輭細紺青,猶孔雀項。即於生時,身放大光,普照十方,無量國土,滅盡三界,一切諸苦,令諸眾生,悉受快樂。地獄畜生,及以餓鬼,諸人天等,安隱無患,悉滅一切,無量惡趣。身色微妙,如融金聚,面貌清淨,如月盛滿。佛身明耀,如日初出,進止威儀,猶如師子。脩臂下垂,立過于膝,猶如風動,裟羅樹枝。圓光一尋,能照無量,猶如聚集,百千日月。佛身淨妙,無諸垢穢,其明普照,一切佛剎。佛光巍巍,明𦦨熾盛,悉能隱蔽,無量日月。佛日燈炬,照無量界,皆令眾生,尋光見佛。本所脩習,百千行業,聚集功德,莊嚴佛身。

【記】初、二句,讚二十六咽中津液,得味中上味。二、四句,讚十三毛向上青色,柔軟右旋。三、脩臂下四句,讚第九立手摩膝相。四、圓光一尋下四句,讚第十五身光面各一丈。此言一尋,是約佛說也。手既摩膝,即當面各一丈也。此既常光,驗知諸相皆是常相。云讚尊特者,故知不須身大相多,但是業識依中理見,即名尊特。學者應知,此丈六身,若其量度,即不得際;若不度之,所見如故。如淨名室,但是一丈,而能容受百千人天,又能容於三萬二千師子之座,皆高八萬四千由旬。其一丈量,初無所改,良以三脫不思議力使之然也。今即常身歎尊特相,義豈不然?微妙寂滅,斯言得矣。經文除此四大相外,或歎放光,拔苦與樂,行業之因,功德之果,悉如經文,但須皆作十番益解。其有二小相,以文顯故,疏不指之。即面貌如月,乃第四十面淨如滿月也。身無垢穢,即十一身淨潔也。

五,又讚一小相海。

臂𦟛纖圓,如象王鼻。

【記】即第十四指。長,纖圓也。𦟛,丑凶反,均也,直也,又音容。

六,復讚二大相海。

手足柔蝡,敬愛無厭。

【記】即第四,手足柔軟,勝餘身分。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具如法界次第。龍尊智巧,雖略而周。

三徧類讚。

去來諸佛,數如微塵,現在諸佛,亦復如是。如是如來,我今悉禮,身口清淨,意亦如是。以好香華,供養奉獻,百千功德,讚詠歌歎。

【文句】從去來諸佛下,是第三、徧類讚。諸佛法身平等,一心一慧,應化亦然。特舉一佛一相,以為讚端。徧類諸佛,亦復如是。文殊問般若云:念一佛功德,與十方諸佛等。即其義也。身口清淨者,有二解:一云:所讚者三業清淨,我今悉禮。二云:能讚者清淨,以好華香是身淨,奉獻是意淨,歌詠是口淨云云。

【記】三世塵數。而言一者,過去不滅,未來不生,現在不住。法身平等,報應無差。一不離多,多即是一。生佛尚即,佛佛豈殊?是故讚一類於一切。此文復是讚尊特身。何者?如前疏云:若見四佛同尊特身,一身一智慧,即是常身,弟子眾一故。若四佛不同,即是應化,弟子眾多故。故知秪就一身一智及常住義,是尊特相,不必須論現起大身也。文殊問般若者,問字誤也,應作說字。今家依二經明常坐三昧:一、文殊說般若,二、文殊問菩提。今所引文,是說般若文也。

四、絕言讚二:初、分文。

【文句】從設以百舌下,是第四、絕言讚。初三行半是絕言讚,次二行是絕心讚。

【記】二、隨釋二:初、絕言令,兼例絕心。初、絕言讚。

設以百舌於千劫中歎佛功德,不能得盡如來所有現世功德種種深固微妙第一。設復千舌欲讚一佛,尚不能盡功德少分,況欲歎美諸佛功德?

【記】二、絕心讚。

大地及天以為大海,乃至有頂滿其中水,尚以一毛知其滴數,無有能知佛一功德。

【文句】而有三番者,或應擬三身絕言也。一人百頭,頭有百口,口有百舌,住壽千劫,讚生身佛相好功德,不能得盡。一人千頭,頭有千口,口有千舌,住壽萬劫,讚尊特身佛相好功德,不能得盡。大地及天,毛滴其水,一切有心,不能知法性身佛相好功德,是故絕言絕心歎。

【記】三番者,仍就分別門。三身優劣,不離分別,有融即義,學者應知。

五迴向

我今以禮,讚歎諸佛,身口意業,悉皆清淨,一切所脩,無量善業,與諸眾生,證無上道。

【文句】從我今下兩行,總迴向也。

【記】一、迴事向理,即實際;二、迴自向他,即眾生際;三、迴因向果,即菩提際。今闕實際,菩提兼之,謂無上道,本性無上故也。

二、發來世願二:初、分文立意。

【文句】從如是人王下二十五行半,是第二,廣發來願。文為二:初一行,佛述;後二十四行半,是龍尊發願。文為五別:初五行,夜夢晝說願;次兩行,為他取淨土願;次兩行半,同求記莂願;次三行下,化願;次十二行上,求願。其間細釋可尋。問:諸願皆剋,此中何不與記?答:法伴未來,來在不久云云。

【記】來在不久者,即下授記品十千天子從忉利天來者是也。

二、隨經釋義二:初、佛述。

如是人王讚歎佛已,復作如是無量誓願:

【記】二、龍尊發來願五:初、夜夢晝說願。

若我來世,無量無邊,阿僧祇劫,在在生處,常於夢中,見玅金鼓,得聞懺悔,深奧之聲。今所讚歎,面貌清淨,願我來世,亦得如是。諸佛功德,不可思議,於百千劫,甚難得值。願於當來,無量之世,夜則夢見,晝如實說。

【記】二、為他取淨土願。

我當具足脩行六度,濟拔眾生越於苦海,然後我身成無上道,令我世界無與等者。

【記】不脩六度,不拔眾生,二無由淨。當知四脩及拔四相,令於當世見我三身。

三,同求記莂願。

奉貢金鼓,讚佛因緣。以此果報,當來之世,值釋迦佛,得受記莂。并令二子,金龍金光,常生我家,同共受記。

【記】以鼓必具圓空鳴義。今讚如來一體三身,名為金鼓。讚佛因緣,以此因緣趣向果地,名為奉貢。不論事相,金鼓形也。

四下化願

若有眾生無救護者,眾苦逼切無所依止,我於當來為是等輩作大救護及依止處,能除眾苦悉令滅盡,施與眾生諸善安樂。

【記】五、上求願。

我未來世,行菩提道,不可劫數,如盡本際。以此金光,懺悔因緣,使我惡海,及以業海,煩惱大海,悉竭無餘。我功德海,願悉成就,智慧大海,清淨具足。無量功德,助菩提道,猶如大海,珍寶具足。以此金光,懺悔力故,菩提功德,光明無礙,慧光無垢,照徹清淨。我當來世,身光普照,功德威神,光明𦦨盛。於三界中,最勝殊特,諸功德力,無所減少。當度眾生,越於苦海,并復安置,功德大海。來世多劫,行菩提道,如昔諸佛,行菩提者。三世諸佛,淨妙國土,諸佛至尊,無量功德。令我來世,得此殊異,功德淨土,如佛世尊。

【記】此之二願,皆明滅惡生善二益,在文可見。

三,結會二世事。

信相當知,爾時國王金龍尊者,則汝身是;爾時二子金龍、金光,今汝二子銀相等是。

【文句】從信相當知下兩行,是第三、結會古今,如文。

【記】四、空品,導成二:初、品題。

金光明經空品第五

【記】句文分二:初、正釋題二:初、約四教詮空示。所言空者,破相為義。故一代教,四空不同,若不辨之,迷名昧理。此自分二:初、約部列四二:初、正判四空。

【文句】夫空者,應有四種:謂滅色入空,即色是空;滅邊入空,即邊是空。

【記】滅色入空者,三藏教也。且寄色言,諸法皆滅。謂析破見愛,陰乃不生。既詮實有,滅方入空也。即色是空者,通教也。體乎因果,非四性生。既詮幻有,故即色是空也。滅邊入空者,別教也。中道為空,不唯空有,亦乃空空。然不知中具於空有,是故次第滅二邊已,方入中空也。即邊是空者,圓教也。中道具德,何邊不中?唯假唯空,三皆絕待。頓破諸相,名即邊空。

二、約部須四。

【文句】此經通諸乘懺悔,應須四種空。

【記】判教屬通,三乘同懺。前攝三藏,後通、別、圓,導成之空,合論四種,故四空慧不得不明。

二、定品唯圓二:初、直示唯圓二:初、就理示。

【文句】而今品但標空者,專是即邊而空也。

【記】示機用四。此乃通塗,品在圓空,斯為的旨,是故中空即邊而示。

二、引文示。

【文句】何故爾?經云:無量餘經已廣說空,是故此中略而解說也。

【記】諸部般若,廣示衍中三教空慧,復以三藏為助道觀,斯為聞持利根之者廣談空相。此空慧機,義持雖利,聞持根鈍,故不廣談四種空相,唯說即邊一中空慧。

二、略示圓相。

【文句】又空者,空有空無。空有者,空二十五之塊有。空無者,空二乘之灰無。兩邊清淨,名之為空。

【記】中受空名,意彰蕩相。凡夫執有,塊然質礙;二乘證無,灰滅歸寂;中觀絕念,空此兩邊,令畢竟淨。約次、不次,分於別、圓,今不次也。

二、約六句對中簡二:初、明用句意。

【文句】直作此說,惑者迷名濫理,不能超悟,今作六句分別。

【記】若直說空是中道義,能空二邊,其如邪小及以別教,皆說雙非空於有無。故迷名者,謂與今同,何能超悟邊即中空?又復恐謂若是圓實,合談中道,那但名空?空唯離有,豈此中道雙離二邊?為防此計,故作相破、相脩、相即,三雙六句而對辨之。若諸法相名相濫者,無此六句,莫辨異同。

二、正用句簡二:初、列六句。

【文句】空破非有非無,非有非無破空。空脩非有非無,非有非無脩空。空即非有非無,非有非無即空。

【記】雙非是中。沒於中名,存雙非者。以中道名,邪小稀立;若雙非名,處處皆有,故特用之。對今圓空,辨於同異。又外道、二乘、別教空句及雙非句,體是思議,可破壞法;圓教雙非及空若立,諸義皆滅。是以圓二互破諸二。又復諸二互脩圓二,則二酥中外道菩薩入圓者,是二乘初心,亦有修義。此之兩雙,諸二對圓,優劣有異。第三一雙,屬圓當教,名別體同,是故相即,不言脩破。

二、釋句相三:初、釋相破句二:初、空破中二:初、略示。

【文句】空破非有非無者,所謂凡邪非有非無見,二乘偏住非有非無證,別教教道執非有非無門,悉為空品空所破也。

【記】以理定詮,不遭名惑,豈聞雙非便是實理?蓋能了知凡邪雙非,體是見惑;二乘雙非,但證偏真;別教雙非,既存教道,未與三融;圓空若立,前諸雙非,須皆銷殞,故云破也。

二、廣釋三:初、破凡邪雙非二:初、泛示見相二:初、正示。

【文句】凡邪之見多種:一、單四見,二、複四見,三、具足四見。單四見可解。複四見者,謂有有、有無、無有、無無、亦有亦無有、亦有亦無無、非有非無有、非有非無無,此是複四見。具足四見者,於一句中具有四句,四四十六句,故名具足也。

【記】複四者。複,猶重也。謂於一句,更計有無,即執有是有,執有是無,乃至雙非是有,雙非是無。具足之見,其計轉巧,故於句句,皆生四計。

二,結過。

【文句】雖單複具足,皆苦集浩然。

【記】三種四句,雖轉巧細,以執一為實。餘皆妄語,見愛尤盛,業苦無涯,浩然如海。

二、正破第四二:初、示所破邪計。

【文句】雖計為非有非無,實是妄見。

【記】雙非是惑,不入真中,實是虛妄。

二、明能破圓空。

【文句】故為空品,空所破也。

【記】二、破二乘雙非二:初、泛明證相二:初、明證相。

【文句】二乘偏住非有非無證者,斷常見故言非有,斷斷見故言非無,有無二見滅無餘,三界見思永已盡,生滅度想,生安隱想,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保此而已,不復進求三菩提。

【記】二乘雙非。雖非中實,而離斷常,諦於真理,未至寶渚,已到化城,寧不安隱?梵行等者,無學四智,四中但闕,我生已盡,以滅度等當之力足,由保此故,不求徧知。

二、示四門。

【文句】但二乘發真,斷常見、斷斷見,其門不同:或從有門入,如阿毗曇;或從無門入,如成實論;或從亦有亦無門入,如昆勒;或從非有非無門入,如那陀迦旃延經。

【記】阿毗曇,此云無比法,詮有門觀法。拘鄰五人,千二百羅漢,皆此門入。成實論詮空門觀法,須菩提此門入。昆勒,此云篋藏,彼論詮於雙亦觀法。故大論云:若不得般若波羅蜜多,入阿毗曇,則墮有中;若入空門,則墮無中;若入昆勒,則墮有無中。那陀等者,釋論明佛垂滅,阿難問車匿,佛答云:惡性車匿,吾涅槃後,心漸調伏,當為說陀那迦旃延經。即雙非門也。四門觀法,假人本無,四門不異,而其實法,四相不同。有門則念念生滅,空門則三假浮虛;雙亦門則有無從容,雙非門則有無俱遣。隨依一觀,可以發真。三藏四門,其意略爾。

二、正示破中二:初、示所破假名中。

【文句】離斷離常,名聖中道。四門俱斷斷常,名同中道。實是保偏取證。

【記】中道之名,大略有二:一、離斷常,稱為中道,有名無體,屬前二教;二者、佛性,稱為中道,此有實體,屬後二教。今論雙非斷常二見,得中道名,其實全非妙色妙心,故無中體。故情想不忘,保偏取證。此以沙礫,謂瑠璃珠也。

二、示能破畢竟空。

【文句】故為空品,空所破也。

【記】斯乃今品,即邊之空。若發此空,假名中壞,是為空破,非有非無。

三、破別教雙非門三:初、示迷門起失二:初、舉意明失二:初、舉意。

【文句】別教教道,執非有非無門者,佛為鈍根菩薩,方便權巧,作四門說中道,如彼筏喻。

【記】別人望圓,其根名鈍。非四說四,名為權巧。筏喻者,四門意在入理,簰筏意在度川。若執門起諍,如檐筏馳道。故筏喻經云: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二、明失。

【文句】不得意者,四門成諍。

【記】失於融攝,是一非三。

二、示四門相。

【文句】故涅槃云:真善妙有大般涅槃空,佛性亦色非色,非色非非色。

【記】亦色非色,雙亦門也。非色非非色,雙非門也。

二、明失故須破。

【文句】若各執一門,則於如來有諍訟心,不見中道。執此教門,猶為空品空所破也。

【記】此之執諍,非即邊空,無由可破。

三、引證示失相。

【文句】新本云:初地菩薩欲行有相道,斯即一門之意也。文中悉有四門之說。大經云:自此之前,我等悉名邪見人也。

【記】經談初地,被於地前,悉有四門者。經云:初地菩薩,欲行有相道,即有門;於無相法,多用功力,即空門;一意欲入涅槃,一意欲入生死,即兩亦門;微妙秘密之藏,脩行未足,即雙非門。大經下,明今之得,顯前之失。前屬別門,執諍邪見,非是外道邪見也。

二、明中破空。

【文句】非有非無破空者,還是凡邪之空,見二乘之空,證教道之空門,墮在二邊,故為中道,非有非無所破也。

【記】二、明相脩句二:初、明諸空脩圓中。

【文句】相脩者,見空,證空,教道空,應脩中道,非有非無也。

【記】凡邪空見,二乘空證。別教空門,既隨二邊,若聞圓中,皆須即邊而觀中道。

二,諸雙非脩圓空。

【文句】非有非無見,非有非無證,非有非無教門,應脩中道空也。

【記】若邪小及別教門,雖曰雙非,皆成取相,皆須脩於三諦俱空,名畢竟空。由諸雙非及諸空句,非究竟道,是九界法,是故皆須脩於圓教空中妙觀,歸秘密藏。

三、釋相即句。雖諸經論說空說中名相多少,中若即邊,空蕩三諦,此則圓教一體異名,是相即義,不須相破及互脩也二:初、明圓教空中不二二:初、直示不二。

【文句】相即者,破二邊空,即是中道非有非無;中道非有非無,即是破二邊空,無二無別。

【記】二、引般若結。

【文句】般若是一法,佛說種種名空,即是非有非無。

【記】實相、觀照、文字,三種般若。即三而一,故是一法;即一而三,立名何極?得此意者,一切異名,無不相即。

二、明今品略說名空。

【文句】而不以非有非無為名者,為略說故,故言空品也。

【記】文約義豐,空無不盡,以被義持根利之者,故以略名而標品目。

二、明來意二:初、導成上品二:初、正示二:初、導二用。

【文句】此品來意者,懺品破惡,讚品生善,空品導成滅惡生善也。

【記】若其不了,即邊是空。懺非無生,破惡不盡;讚非稱性,生善不深。善不深故,豈成智德?惡不盡故,豈成斷德?鈍根之者,於前未悟。故於今品圓談空慧,導前懺歎,令成二用。

二成三章

【文句】亦是導成用、宗、體等。

【記】懺歎是用,如向說之。導成宗者,萬行之因,以無所得,方證三身。非畢竟空,豈無所得?是故圓空導於萬行,成果德宗。導成體者,深廣法性,徧一切法,二種我故,生死浩然。今以二空導一切法,顯成經體。

二、引證。

【文句】故釋論云:若以無此空,一切無所作,導成上品。故明空品也。

【記】論明一切以體、宗、用,攝無不盡。

二,開悟鈍根。

【文句】又常果顯體,滅惡生善,非不明空。利者已解,為鈍根故,起大悲心,更明五陰生法,本性空寂爾。

【記】圓空具德,一切清淨,故談常宗及顯性體。懺歎二用,皆是究竟清淨之法,豈有一句暫離圓空?如云一切眾生皆是般若,即此意也。利根聞上,已解空義。今為鈍根未解之者,特論生法,境觀皆空,俾成上義。

金光明經文句文句記會本卷第四

音釋

【經】



(音躁,動也。)



(音老。潦,大水也。)



(音律,辱殺也。)



(音注:鑄,鎔鑄也。)



(音定,鋌銅鐵璞。)

【文句】



(音泄。)



(音跌,㲲毛布也。)

【記】

殫,罄

(殫,音丹。殫,盡也。罄,音慶。罄,器中空也。)

儛杅

(儛音舞,義同。杅音于。杅,盆也。)



(音身,姙娠也。)



(當作𥴖,音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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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yển thứ nă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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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明經文句文句記會本卷第五

北涼三藏法師 曇無讖 譯經

天台智者大師說文句門人灌頂錄

四明沙門 知禮 述文句記

雙徑沙門明得會句并記入於經文

【記】二、經文二:初、分文。

【文句】此品有四十五行,偈分為二:初四行半敘欲說空,次四十行半正說空。

【記】二、隨釋二:初、欲說空。

無量餘經,已廣說空,是故此中,略而解說。眾生根鈍,尠於智慧,不能廣知,無量空義,故此尊經,略而說之。異妙方便,種種因緣,為鈍根故,起大悲心。我今演說,此妙經典,如我所解,知眾生意。

【記】文二。初、釋八。初、釋餘經廣說二。初、總示相顯意。

【文句】無量餘經者,指廣而明略,亦是標略以顯廣。

【記】二、別明指前義二:初、約部次相違。問:

【文句】若指般若,則此經非方等攝。若不指般若,諸經不廣明空義,此復云何?

【記】大經云:從生酥出熟酥,譬從方等出摩訶般若。故知般若在方等後。此經既屬方等,豈得指般若為已說耶?

二、約後分至終答二:初、正答通二:初、引教答通二:初、總立意。

【文句】答:諸經前分,結集人應作次第,而其後分,皆攝入前例。

【記】以此經是方等後分故。信相聞佛入滅唯三月在,所以懷疑,故指般若名為已說。

二、引三經三:初、引阿含二:初、正引。

【文句】具舉一以類諸。如阿含經云:佛將涅槃,舍利弗不忍見佛滅,前佛而去。均頭頭擎衣鉢,來至佛所。

【記】前佛而去者,七日前入滅也。均頭沙彌,是身子弟子。

二、結示。

【文句】此是窮後之事,而在十二年前阿含中集,當知阿含後分至涅槃也。

【記】二、引方等二:初、正引。

【文句】又方等次第在法華前,而云:先於靈山,已為聲聞授記。

【記】即方等陀羅尼經。先於靈山,唯法華授聲聞佛記。

二、結示。

【文句】豈非方等,至於涅槃。

【記】三、引大品二:初、正引。

【文句】又大品次第,在法華前。釋論云:須菩提於法華中授記故,而諸菩薩為畢定?為不畢定?

【記】二、結示。

【文句】當知般若亦至涅槃。

【記】二、詳定結斥。

【文句】以此推之,言次第者,是前分也。互相指者,是後分也。結集者,以後分明義,氣類若同,向前集之,或者不知,言乖次第,實不乖也。

【記】二、示非妨。

【文句】此經屬方等後分,指般若為廣說,於義無妨。

【記】二、釋略而解說二:初、示教門名義廣略二:初、示二門。

【文句】略而解說者,佛有略廣二門。

【記】二、明四句二:初、直示三句。

【文句】應作四句分別:或名義俱廣,如十八空,二十空,二十四空是也。或名義俱略,如一獨空是也。或名廣義略,如法性,實相,實際,如如,法界等眾多名,共名一義是也。

【記】十八空等者。空體唯一,徧蕩諸境,隨境立名。如火是一,隨所燒物,乃有異名。名下之義,不得不異。是故因亡內法,乃名內空;因亡外法,乃名外空;亡十八境,名十八空。二十空、二十四空,亦復如是。故名義俱廣。立一空名,唯詮泯蕩,故名義俱略。若法性等,立名眾多,但詮本性之義耳。

二、委示。第四二:初、標示。

【文句】或名略義廣,如生法二空之名,而義太廣。

【記】二、證釋。

【文句】迄從凡地,至于極佛,皆名眾生。釋論云:眾生無上者,佛是。從凡夫之五陰,極至佛地,亦稱色解脫,受、想、行、識解脫。釋論云:法無上者,涅槃是。

【記】秪立二空,是名略也。此名召義,徧乎十界,從凡至佛,皆有眾生及五陰故。問:位至聲聞,生法已空,因何釋論至佛猶有?眾生及法,豈獨不無?又稱無上,其義何耶?答:小乘談空,終歸灰斷,故入無餘,生法永絕。大乘談空,其體常住,又非獨一覺性常住,須知生法一切皆常。故生法未空,則凡鄙微劣;生法若空,則高勝廣大。是以極果生法無上,斯乃空之究竟也。故荊谿云:三千果成,咸稱常樂。三千闕何生法依報耶?

二、明今品名略義廣。

【文句】今言略說生、法二空。下文云:五陰舍宅,觀悉空寂,善女當觀何處有人及以眾生?即其義也。

【記】三、釋眾生根鈍二:初、定廣略利鈍二:初、約聞持立。

【文句】眾生根鈍者,根緣不同,或廣說得悟名利根,或略說得悟名鈍根。

【記】宜廣為利,宜略為鈍。

二、約義持翻。

【文句】此語似倒。身子一聞得悟,是略是利。目連再聞得悟,是廣是鈍。

【記】身子初遇阿鞞說偈,詮三諦義,謂苦、集、滅,令速證故,不言道諦。身子一聞,即悟初果。及其轉為目連說之,再聞方悟。一說是略,再說是廣,豈非義持略利廣鈍耶?

二、示今機利鈍二:初、明經意。

【文句】此經意,不就得悟邊明利鈍,乃是聞持邊論利鈍。利人廣聞則能持,鈍人略聞方能持。

【記】自就不能廣持,詮空名數,故曰鈍根。

二、示今機。

【文句】今機但有得悟之機,無有廣持之機,故言不能廣知也。

【記】若論義持,聞略能悟,乃稱根利。無見經云:眾生根鈍,便謂今機不能悟於無量空義,尠於智慧。亦約聞持智也。此同起信論說。尋於廣論,文多為煩,但樂少文而攝多義者,故造此論。又末為:諸佛甚深廣大義,我已隨順總持說。此品略說無量空義,同彼總持說深廣義也。

四、釋無量空義二:初、約真中揀。

【文句】無量空義者,二乘真諦是有量空義,菩薩中道是無量空義。

【記】偏真斷滅,不具色心,是有量空義。中道具足,妙色妙心,出生不竭,融攝無遺,是無量空義。

二、就此經示。

【文句】此經明法性實相,即是無量空義也。

【記】既談法性,性則不改,此乃常德。實相者,中實之相。此品云:求於如來真實法身。新本云:法身是常是實,實是我德,自在何窮?既具常我,豈虧樂淨?四德彌彰,無量空義也。

五,釋異妙方便。

【文句】異妙方便者,即是悉檀方便巧作。上來辨果明因,滅惡生善,種種分別等是也。

【記】六、釋起大悲心。

【文句】起大悲心者一段,眾生著有病重,故大悲亦重也。

【記】七、釋我今演說。

【文句】我今演說者,演名為廣,與略相違。上論生、法二空,是名略;今論生、法二義,故言演爾。

【記】八、釋知眾生意。

【文句】知眾生意者,知此一機,樂略宜略,對略悟略,故言知意也。

【記】皆可見耳。

二,結。

【文句】敘欲說空意竟。

【記】二、正說空二:初、分文。立意二:初、分文。

【文句】從是身虗偽下四十行半偈,是第二、正明於空。又為二:初、從身偽下十九行半,明生、法二空境;二、從善女當觀下二十一行,明生、法二空觀。

【記】二、立意二:初、直示。

【文句】無境觀不正,無觀境不顯。

【記】無境等者,生法之境,皆妙三諦,故曰二空境。生法之觀,皆妙三觀,故曰二空觀。妙境發觀,其觀方正。妙觀照境,其境方顯。具明境觀,令正令顯。

二、引證。

【文句】應引止觀中十番檢境智,明不可思議。下文云:不可思議智境,不可思議智照。新本云:如如法,如如智。即其義也。

【記】十番。檢境智者,境謂十境,智謂十乘。言十境者:一、陰入境;二、煩惱境;三、病患境;四、業相境;五、魔事境;六、禪定境;七、諸見境;八、增上慢境;九、二乘境;十、菩薩境。陰乃現前,九則待發。若現若發,一一境界,皆須脩於十乘觀智。言十乘者:一、觀不思議境;二、依境發菩提心;三、巧安止觀;四、破法徧;五、識通塞;六、調道品;七、對治助開;八、知次位;九、安忍;十、無法愛。此十都為十種境,絕於思議。是故五品得觀行絕,十信乃得相似論絕,四十一位分證論絕,妙覺乃能究論絕也。下文即是散脂自說名密之義,乃名境智俱不思議。新本言法,即是境也。如者,不異也。皆重言者,蓋以境智本來不異,以情異故,今復不異。故東陽大士云:一是本性如,二是滅結如。智不異境,故曰如如法;境不異智,故曰如如智。斯皆明於不思議意也。

二、隨文釋義二:初、明生法二空境二:初、分文立意二:初、分文。

【文句】明空境又二:初、從是身虗偽下十七行半,明實法境;二、從水火風種下二行,明假想境。

【記】二、立意五:初、直示二相。

【文句】實法者,觀五陰無法,觀十六無人,空觀詣理,故名實法。身雖未死,虗假臭穢,故名假想。

【記】言實法者,對下假想,淨為不淨,乃是事觀。今於五陰及以假人,皆直觀理,故名實法。身雖下,出假想義。

二、示二異名。

【文句】亦名慧行、行行。緣空直入,名為慧行。帶事兼脩,名為行行。亦名正道、助道。空觀順理,名為正道。不淨破貪,名為助道。

【記】行行者,慧行之上,加脩事行,故名行行。助道者,以不淨想,破事中貪,資於正觀,破障理惑,故名助道。

三、明大小皆脩二:初、明小。

【文句】小乘脩正道斷結,名慧解脫人。脩助道斷結,名俱解脫人。

【記】三種解脫,不言無疑解脫,以俱脫人達內外典籍,得無疑名。今論正助,故且明二。

二、明大。

【文句】大品明菩薩發心,與薩婆若相應者,是脩正道。遊戲神通,淨佛國土者,是脩助道。法華名為大車儐從,即此意也。涅槃明正慧遠離,遠離十相,住大涅槃。又諦觀白骨,破二十五有,成王三昧。

【記】薩婆若,大論翻一切智。遊戲神通,以於三界得自在,故名遊戲。以脩得通,多於九想,背捨等起,故以假想為助道也。法華大車,具度白牛,名為正道,儐從為助。涅槃正慧,遠離十相,即色、聲、香、味、觸、生、住、壞、男相、女相,能離深故,所離非輕。又諦下,明助道也。想白骨等,觀等事禪,即用三觀,於事禪境,破三惑障,顯出我性,成王三昧,正助合脩,名為達禪、見禪、法界也。

四、明經論有廣略。

【文句】眾經同論此二義,而互有廣略。

【記】五、明今品二義。

【文句】今經略明正助意也。

【記】即俱略也。

二、隨釋二:初、明實法境二:初、分文。

【文句】實法境又二:初、從身偽下十行半,約苦果論境;二、從從諸因緣下七行偈,約集因論境。觀此苦集而起道滅,若能見四諦,則得斷生死,生有既盡已,更不受諸有云云。苦境又三:從身偽下兩句,明生空境;次從六入村落下九行偈,明法空境;次從身空虗偽下一行,結上生、法二空境。

【記】二、隨釋二:初、明苦果境三:初、生空境。

是身虗偽,猶如空聚。

【記】文二。初、釋是身虗偽二:初、體妄計故虗二:初、計攬陰有身。

【文句】是身虗偽,為生空境者,攬陰成身,計有我、人、眾生、壽命,身見得生。

【記】攬陰成身者,五陰和合,假名為身,如攬五指,故有拳名。凡夫不了,執此假名而為我等。廣有十六:一、我,二、眾生,三、壽者,四、命者,五、生者,六、養者,七、眾數,八、人,九、作者,十、使作者,十一、起者,十二、使起者,十三、受者,十四、使受者,十五、知者,十六、見者。今略云五:我者,於陰等法中,若即若離,計我、我所之實。人者,於陰中妄計我、人。眾生者,則於陰五眾妄計我、生。壽者,則陰等法中妄計我、受一期報。壽命者,則於陰等法中妄計我、命根連持不斷。以執此故,計有我身,名身見得起。

二、體本虗叵得。

【文句】若體其生名虗偽,則求身叵得,身見不起,餘知見亦寂,故約假身為生空之境。

【記】妄執有生,生實不生,故生名虗偽。既本不生,故見身寂滅。叵,猶不可也。

二、檢原由了偽二:初、正檢二:初、檢假名由。

【文句】又檢此身,原由一念妄想,託父母遺體,假名之始也。

【記】一、念妄想者,謂男託胎時,見母為所取境,見父是所競境,於母起貪,於父起瞋,父流謂是己有,乘茲妄念,故得託胎。女人反是,委如大經。假名始者,男女之名,由此妄想而為始也。

二、檢實法由二:初、五陰。

【文句】此赤白二渧,色陰也;覺苦樂,受陰也;想此苦樂,想陰也;具三性,行陰也;識於中住,識陰也。

【記】赤白,即遺體也。三性者,謂善、惡、無記也。

二六,大。

【文句】又精血是地大,濕是水大,煖是火大,氣命是風大,四大圍空是空種,心依此住是識種,此實法之始也。

【記】五陰、六大,是所依實法,原由若是。

二、結示。

【文句】觀此身與名,依妄偽法,豈可為真?故言虗偽。

【記】身是幻質,名是假名。既由妄想,及從精血以驗所成,身名虗偽。

二,釋猶如空聚。

【文句】空聚者,身名積聚。如水上泡,圍空而起,泡名亦起。起即有滅,泡名亦滅。無明業力,託父母體,即陰泡起。陰泡起,即身名起。陰泡滅,則身名滅。故言空聚也。

【記】無明業力。業即是行,乃無明緣行也。或初作業時,或託胎時,如向所明男女之識,於父母起貪瞋,以父母流,謂是已有,乘茲妄念,故得託胎。體即遺體,謂赤白也。

二、體法空境二:初、立意分。文二:初、立意。

【文句】從六、入村落下,明法空境。何以知之?此文但細檢根塵,不論人我,故知是法空境。

【記】二、分文。

【文句】文為三:初一行明六根,次三行明十二入,次五行明十八界。

【記】二、隨釋三:初、明六根。

六入村落,結賊所止,一切自住,各不相知。

【記】文四。初釋六入三:初釋二名。

【文句】六入者,六根也。能生於識,名之為根;塵之所趣,名之為入;亦為識之所入,故名六入也。

【記】二、檢三事。

【文句】檢其元初,但有三事,謂命、煖、識。如凝酥薄酪,七日一變,巧風所吹,開張五胞,攬四大淨色,結成眼、耳、鼻、舌、身等。

【記】命煖識者,大集云:歌羅邏時,即有三事:出入息者,名為壽命;不臭不爛,名之為煖,即是業持火大,故地水等色不臭爛也;此中心意,名之為識,即是剎那覺知心也。三法和合,從生至長,無增無減,七日一變者,謂在胎也。一七名雜穢,狀如凝酥;二七名疱,狀如瘡疱;三七日名凝結,狀如就血;四七名凝厚,漸堅硬故;五七名形位,四支差別故;六七名毛、髮、爪、齒位;七七名具根位,五根圓滿故。今云五疱,即形位也。

三、明六數。

【文句】諸根若立,則有生識之用。是為開色為五,心但為一。

【記】五根,并前識是意根,則六根具足。

二,釋村落。

【文句】識依根住,故名為村。

【記】三、釋結賊所止。

【文句】塵從此入,故言結賊所止。

【記】由塵起結,能害慧命,故云結賊。

四,釋不相知。

【文句】眼見、耳聞、鼻嗅、舌甞、身觸、意緣,各有所伺,不得相濫,故言各不相知也。

【記】伺,候也。

二、明十二入。

眼根受色,耳分別聲,鼻齅諸香,舌嗜於味,所有身根貪受諸觸,意根分別一切諸法,六情諸根各各自緣,諸塵境界不行他緣。

【記】文四。初、約開辯數。

【文句】從眼根受色下,明十二入。更開色為十,并一入;少分開心為二,成十二入也。

【記】開色為十者,五根、五塵也。少分者,法入攝二種法:一者、心法,除心王,但取相應諸心數也;二者、非心法,即過去、未來色法,及心不相應諸行,及三無為法也。今云少分,即非心法中過、未色也。開心為二者,謂意入也,及法入也。然於法入,亦秪少分,謂於法入二種中,但攝心法耳。今云二者,且舉全數。

二、明通別名。

【文句】塵入於根,根亦入塵,互相涉入,通名為入。根生識強,別名為根。塵汙義強,別名為塵。

【記】三、釋各各自緣。

【文句】當一根塵互相涉入,故言各各自緣。

【記】四、釋不行他緣。

【文句】他根不入此塵,此塵不入他根,故言不行他緣也。

【記】三、明十八界二:初、辨數釋名。

【文句】從心如幻化下,明十八界,更開心為八色。為十界者,隔別不濫,名之為界。

【記】二、隨文釋義三:初、明識徧諸根。

心如幻化,馳騁六情,而常妄想,分別諸法。猶如世人,馳走空聚,六賊所害,愚不知避。

【文句】文為三:一、心如幻化下,明識徧諸根。假令眼耳不對於塵,心亦追緣預念,故言馳騁。如人坐馳天下,以愚癡故,不知根塵空險,故為賊害。如大經云云。

【記】追緣過去,預念未來。馳騁,猶奔走也。如人下,舉例也。端坐一室,而心思天下,愛染塵緣,名曰坐馳。自非妙空,莫息馳想。以愚下,釋六賊所害也。如大經者,德王品云:譬如有王,以四毒蛇,盛之一篋,令人瞻養。若令一蛇生瞋恚,我當準法戮之都市。其人怖畏,捨篋逃走。王時復遣五旃陀羅,拔刀隨後。一人藏刀,詐為親害。其人不信,投一聚落,欲自隱匿。既入聚中,不見人物,即便坐地。聞空中聲云:今夜當有六大賊來。其人恐怖,復捨而去。路值一河,其水漂急,即取草木為筏,截流而去。既達彼岸,安隱無患。菩薩亦爾,聞涅槃經,觀身如篋,四大如蛇。五旃陀羅,即是五陰。詐親,即貪愛。空聚,即六入。六賊,即外六塵。河,即煩惱。筏,即道品到於常樂涅槃彼岸。

二、明識常在根塵。

心常依止六根境界,各各自知所伺之處,隨行色、聲、香、味、觸、法。

【文句】二、心常依止下,明。識常在根,故言六根;識常在塵,故言境界。若謂識不在根塵,那忽即對即覺?以即覺故,故常在根塵。釋論云:根不壞,心欲聞,復有聲,眾緣和合故得聞。即此義也。

【記】即對即覺者,對塵便覺也。引釋論證即覺義。既云心欲聞,則知識在根。經隨行平聲。

三,明識常去還。

心處六情如鳥投網,其心在在常處諸根,隨逐諸塵無有暫捨。

【文句】三、心處六情下。明識之於根,乍出乍入。如鳥在網,出入間關,啄一捨一,周而復始,無暫休息。識在根網,亦復如是。或在於耳,或在於眼,去還無定。雖復無定,而得論常在云云。

【記】乍出乍入者,對塵故乍出,不對即乍入。出入間關者,應法師云:謂出入也,亦設置之貌。莊子云:小智間。間,隔礙也。啄一捨一者,捨一網目,復啄一網目,隔礙難出。得論常在者,以塵對即覺故。

三、結二境二:初、標示。

【文句】從身空虗偽下一行,是第三,結上生法二空境也。

【記】二、牒釋二:初、結生空境。

身空虗偽,不可長養。

【文句】身空不可長養,結上生空境。長養是十六之一,長養既空,十五六空,即是結成生空境也。

【記】長養,即十六中養育見也。妄計我能養育於他,又是計我為父母養育。

二,結法空境。

無有諍訟,亦無正主。

【記】文二。初、超釋無主二。初、別檢心。

【文句】亦無正主者,結上法空境。遺教云:此五根者,心為其主。此明託胎之始,心在諸根之初,名之為主,其實不能控制諸根。根大相違,心為受惱。身病時,心亦隨病,寧得是主邪?

【記】主必能制,及得自在。既為他惱,二義不成,知心非主。

二、互推主

【文句】或時更互論主,如地具四微則鈍,為水所制。水但三微,為火所制。火但二微,為風所制。風有一微,為心所制。心無有微,故得為主。復為四大所惱,主義不成,故言無正主也。

【記】四、微,色、香、味、觸也。大論云:地有色、香、味、觸,重故自無所作。水少香故,動作勝地;次少香、味故,勢勝於水;風少色、香、味故,動作勝火。心無等者,心望四大,以不藉微勝故為主;若論被惱,復不成主。

二,追釋無諍。

【文句】無有諍訟者,若計有四大,則有相違,如四蛇相陵,四國相拒,可有諍訟。今觀四大空,不能得空便,故言無有諍訟也。此是結上法空之意也。

【記】因緣和合,雖成諸法,本無思念,有何諍訟?皆由情計故。四大如蛇,六塵如賊,若觀本空,則諸法寂爾,有誰諍訟?故以無諍,結法空境。

二、明集因境二:初、分文對辨二:初、分文。

【文句】從諸因緣和合而有下七行偈,約集因明境,即是集諦。文為三:初兩行明集起相,次三行半明集相吞噬,次一行半明集善惡境。

【記】二、對辨二:初、對假想辨。

【文句】前三是慧行,後一是行行。前三是正觀境,後一是助道觀境。前一從無明生,後一從無明滅。

【記】前三者,即此集境,自立三科。謂集起相等,是慧行正觀之境;後一即假想,是行行助道觀境。此九行經,文既相連,又俱言四大,似難分別。故以前三對於後一,而論正助以區別之。又前一者,即以集境三中,初一對後假想而論生滅。以前一云從諸因緣和合而有,及云地水火風合集成立,後一乃云水火風種散滅壞時,豈非四大生滅相耶?而言生滅皆從無明者,彰此生滅不離迷妄也。故前生云妄想故起,至後滅云散滅壞時,此乃死支,合云憂悲苦惱,斯是無明之果,復是無明之因。故論云:老死有果,所謂無明;無明有因,乃指老死。是故生滅皆從無明。

二、對小乘辨。

【文句】若直論生滅者,未異小乘無明,本不生而生,不滅而滅,生滅不二而二爾。

【記】如上所論,無明生滅,何教不然?若欲了知,須論小衍。小明四大,實從無明生,實從無明滅。衍明四大,而有三教。通教四大,體自本空,故本不生滅,由無明故,見有生滅,如幻之生,如幻之滅。別教四大,體是佛性,由無明故,四大生滅,性無生滅,相有生滅。圓教四大,體亦佛性,而性本具九界四大,故九四大若生若滅,皆是法界。是故性相俱不生滅,乃不思議論生滅也。故法華明世間相常。其義既爾,則衍三教,皆得明於本不生而生,本不滅而滅,生滅不二而二。今非通別,的就圓論。

二、隨文釋義三:初、明集起相二:初、通約生法釋三:初、揀苦從集。

【文句】從諸因緣者,苦集通從因緣,欲明集義,須作集之因緣釋也。

【記】苦是世間果,集是世間因,此之因果,皆因緣生。今之所辨,雖然涉苦果,其意乃明集之因緣。

二,分句對義。

【文句】前三句假名起之因緣,後五句實法起之因緣。

【記】三、破小因緣二:初、敘小。

【文句】小乘破四大至鄰虗細塵,從細塵則有麤塵,用此為起假實之因緣。

【記】俱舍云:極微,微金、木、兔、羊、牛、隙塵等。小乘有門,謂極微始有十方分,故不破鄰虗,以此為因緣也。

二、斥非。

【文句】今明麤可析盡,細塵亦盡,麤細俱盡,將何物作因緣?

【記】細塵亦盡者,鄰虗亦破,二塵既破,因緣不成。

二、別約生法釋二:初、假名因緣。

從諸因緣,和合而有,無有堅實。

【記】文三。初釋從諸因緣。

【文句】言因緣者,無明內惑為因,不了生法二空故;染愛於外為緣,觸處染著故。無明潤愛,集業得起,故言從諸因緣和合故起。

【記】此中。宜用起信論說無明為因生三細,境界為緣生六麤方盡。疏意:言三細者,業相、轉相、現相,即根本不覺,熏習真如,生三種相,故云無明內惑為因也。言六麤者,謂智相、相續相、執取相、計名字相、起業相、業繫苦相,即枝末不覺,於外境界起智相等,生法二執,名為染愛。於外觸處染著,以二不覺,熏二執心,成起業相,故云無明潤愛,集業得起。忽都不辨,迷一法界為無明內惑等者,豈能顯今中道空慧耶?

二、釋和合而有。

【文句】以業起故,則有一念託胎,招於苦果。

【記】以業起者,即起業相也。則有下,即業繫苦相也。此云苦果,即是攬陰成假名人也。

三,釋無有堅實。

【文句】此一念託胎,由無明愛。能生之心,既是虗妄。所生之心,亦是虗妄。討其本末,能所都虗。故言無有堅實也。

【記】由無明、愛者,二不覺為因,即能生心也。一念託胎,是不覺果,名所生心。計此因果,名為本末。既皆不覺,豈是真實?故云都虗,無堅實也。

二,實法因緣。

妄想故起,業力機關,假偽空聚,地水火風,合集成立。

【文句】妄想故起五句,明實法起之因緣,由妄想不了,一念託胎,五陰得起也。業力機關者,善惡業是機關主,色陰是機關具,受想行陰於中動作去來進止以自娛樂,識陰依六入住故言空聚,四大所造故言成立也。

【記】亦是妄想。一念託胎,與前不異。但前成於假人,今則成於實法。假實和合,成一報身。脩二空故,破於二執,故分二境。機關主者,如機關木偶。假人轉動主,即弄機關人也。故以業因喻所弄木偶,以陰果喻之。色陰如木偶形質,故云機關。具三陰如木偶動作去來,識陰如看人,故云以自娛樂也。

二、明集相吞噬

隨時增減共相殘害。猶如四蛇同處一篋。四大蚖蛇其性各異。二上二下諸方亦二。如是蛇大悉滅無餘。地水二蛇其性沈下。風火二蛇性輕上升。

【記】文二。初、因果對釋四。初、釋增減殘害。

【文句】隨時增減共相殘害者,竪論增減者,如涅槃十時別異,從歌羅邏時名增,壯時名盛,老時名減。橫論增減者,火增水減,水增火減,風地亦爾。又念念生滅,生是增,滅是減。又新諸根生故增,故諸根滅法減。又下文云:隨其時節共相殘害,春風、夏火、秋地、冬水增減云云。

【記】竪約十時者,大經云:一、歌羅邏時異,二、阿浮陀時異,二、閉手時異,四、皰時異,五、初生時異,六、嬰孩時異,七、童子時異,八、年少時異,九、壯盛時異,十、老死時異。又念念生滅,雖在於心,須知四大亦隨增減。又新諸根謂生時,故諸根謂死時。又飲食資益,血肉為新,目淚、耳聹等為故。

二、釋四蛇同篋二:初、明四蛇二:初、約蛇報明四相。

【文句】譬如四蛇,初在篋時,名生四蛇。力敵名壯。互相彊弱,名病蛇鬪困。暫息不動,謂為調適。息已復鬪,蛇羸如老,蛇絕為死。如是增減,此是果身。

【記】蛇有力、敵、羸、絕等報,可譬身有生、老、病、死、增、減四相。

二、約蛇因明四分。四分煩惱皆有毒害,即是蛇因。此因能感四大四相二:初、別示四分感報二:初、明生四大。

【文句】如此由乎集業,四分等如地,瞋如火,欲如水,癡如風,此四分互相違。

【記】二、明致四相。

【文句】端應云:貪欲致老,瞋恚致病,愚癡致死,例云等分致生。

【記】經出三相,疏等分,例致生相。

二,總結集業致苦。

【文句】集業相噬,致令四大增損云云。

【記】上釋四蛇,雖言苦報,意明集因緣。故總結云:集業相噬,令大增損,推功歸集,是經正意。

二、明同篋二:初、約身為篋。

【文句】同處一篋者,此明篋同性異。蛇有螫毒,四大有八萬四千煩惱為害,義同大經。以假身為篋,身持四大,如篋貯蛇。篋壞則蛇去,身滅則大亡,如鳥在籠云云。

【記】螫,知列反,又音釋,音郝,謂行毒也。經舉四蛇以喻四大,意彰四分有毒害義。一分具足二萬一千,四分共具八萬四千,無量劫來,法身慧命喪壞。由此大經所明,身持四大,大不起集,蛇無毒義,如鳥在籠者。次文再舉,疏粗釋之,故注云云。

二,約業為篋。

【文句】又用業力為篋,業持四大,業謝則大散。如鳥住籠,處處求出。心鳥亦然,未曾一念繫在身篋,恒常外馳。此則念念求死,非安身道也。

【記】宿業尚存,故四大未散。重舉籠鳥,以明業篋。須知今疏舉業持大,意顯集因,故云心鳥。鳥喻四分外馳六塵,常求生死,非安法身。若人念念思破戒事,乃求地獄永滅。五分:宿人業謝,泥犁長往。

三、釋其性各異二:初、約一身釋。

【文句】其性各異者。二上升是陽。二下沈是陰。何故相違。猶其性別。性別那能和合成身。諸方亦二者。四大對四方。風東火南地西水北。又對四時。風春火夏地秋水冬。東與南屬陽而上升。西與北屬陰而下沈。故言二上二下。諸方亦二。若相對論者。東上西沈。南升北降。若論四維者。東方帶兩維。一維陽上。一維陰下。餘三方亦如是。

【記】性別等者,雖云四大和合成身,大性既異,那可合成?此顯成中當處即壞,妄情不了,於壞執成,保著生集。四大對四方者,顯內四大有四方性,四方升降,驗大相違,對時對維,其意皆爾。良由內體與外時方,其性本一,故依正色心,感召義成。是故今經特以四大明乎集業也。

二、約六根釋。

【文句】或言一根中具四大,二上二下云云。

【記】以其六根俱是四大造色故也。

四釋悉滅無餘。

【文句】悉滅無餘者,初見散滅,謂言風火向上,地水向下,比至上推不得於風火,下檢不見於地水,故言悉滅無餘也。

【記】比,必利反,及也。見人死滅,四大分散,便謂息風煖氣已歸於上,骨肉血汗必歸於下。及至推尋,都無去處,以本不來故。若有來去,非今教境。

二,結由集業。

【文句】苦果升沈碩異,由於集業,善惡天乖云云。

【記】經舉四大,升沈尤甚,正明集境善惡殊塗。以其四大,不獨是惡,亦通漏善也。

三、明集善惡境。

心識二性躁動不停,隨業受報,人天諸趣隨所作業而墮諸有。

【記】文三。初釋心識。

【文句】心識二性,躁動不停者,釋論云:心、意、識,一法異名:對數名為心,能生名為意,分別名為識。又言有異:前起為心,次起為意,後了別為識。例如意識,不得為一。

【記】學斯宗者,要知境觀。若論觀者,須明三識。謂第九菴摩羅是不動識,當正因佛性,可為中觀。第八阿賴耶是無記無明識,無明之性即了因佛性,可為空觀。第七阿陀那是分別識,是惑性故,當緣因佛性,可為假觀。此之三識,既與三德無二無別,是秘密藏,何法不收?何處不徧?脩圓觀者,必能了知一心一塵無上三識,即是所顯妙理,復是能觀妙觀。若論境者,唯尚近要,秪以第六見思之識而為境界,知妙三識未始暫離一見一思,故即此心為妙三觀。顯妙三諦雖唯一識,未甞不用三識為觀,未嘗不以三識為境。若謂今宗不明三識,但於第六顯三諦理,今之釋題及彼妙玄,示其三識為妙三法,將何用耶?於一識心,以何而為三諦三觀?故無通見,難議圓宗。今明集境,故引論文通小之說,但於第六辨心意識,一法三能,立三名字。對數名心者,對通大地等一切數故,名曰心王也。能生名意者,意是依義,依之能起一切因果,以具三性故也。分別名識者,以能了別所緣之境,故名識也。又言下,雖秪一識,約三時異而立三名,不同前釋秪約一時有對,如能生分別之義也。前是橫釋,此乃竪釋。初起極微,次起漸著,後起彌顯,豈非竪耶?

二,釋二性。

【文句】二性者,心有善惡性異,意之與識亦有善惡性異,故言二性也。

【記】夫性有二義:一、真理不變名性,二、隨緣染習名性。此言性異,約染習性也。此之二性,徧心意識,一一皆二也。

三、釋躁動二:初、正釋躁動二:初、約王數釋。

【文句】躁動者,心前起時亦與數俱,意識後起亦與數俱,故言躁動。

【記】二、約業牽釋二:初、明業牽。

【文句】又如四大壞時,善惡業爭牽,不知從誰,故言躁動。但此業未謝,心常覺觀,況復業牽,寧不躁動?

【記】二、明兩牽。

【文句】有熟牽、彊牽。此世雖行善,先世惡業熟,既與時合,即受惡報,故言熟牽。彊牽者,人雖行惡,臨終之時,善心猛盛,即隨善上升。熟牽、彊牽,彌顯躁動。

【記】二、例釋隨業。

【文句】亦是隨業所作而墮諸有云云。

【記】即當四句也。若了兩牽,即知受報。

二、明假想境。

水、火、風種散滅壞時,大小不淨盈流於外,體生諸蟲無可愛樂,捐棄塚間如朽敗木。

【記】文二。初、正釋相二。初、釋散滅壞時。

【文句】水火風種散滅壞時下,二行,明業謝棄苦器也。氣命盡是風去,故言散。煖盡是火去,故言滅。水盡則身爛,故言大小不淨,盈流於外。地散滅是骨肉離解,故言如朽敗木。

【記】二、釋大小不淨。

【文句】大小不淨者,身為大,四支為小;足支為大,手支為小;手為大,指為小。如是轉轉作大小,皆悉臭穢,不淨盈流,此名助道。

【記】能破欲情,令正觀立,故名助道。

二、明功能二:初、明破欲助正二:初、略示。

【文句】若正觀降伏煩煩惱,惱不伏,當脩不淨,助破欲心。

【記】二、廣示三:初、引釋論明助正。

【文句】釋論云:三解脫是涅槃門,道品是開門法不淨,九想等是助開門法不淨,是破欲初門。

【記】三、解脫者,謂空、無相、無作。從三證果,名解脫門。解脫、涅槃,二名一體。道品是開門法者,小乘則以十六行觀為三脫門,今品則以即空、假、中為三脫門。欲此門開,須以道品調試脩之。如以念處四種,脩於即空、假、中;正勤四種,乃至八正,調試脩之,亦復如是。小乘三脫,十利調試,其義亦然,俱以道品為開門法。九想者:一、脹想,二、壞想,三、血塗漫,四、膿爛,五、青瘀,六、噉,七、散,八、骨,九、燒。若約小乘,有二種人:一、壞法人,但求斷苦,即至燒想,成慧解脫人;二、不壞法人,來住骨想,不進燒想,得有流光等,功德具足,成俱解脫人。今明菩薩見禪實相,名脩達禪,永異於小。大小雖異,俱以不淨助開三解脫。於助開中,不淨九想,破欲先鋒,故名初門。

二、示進脩,明力大。

【文句】若進脩背捨,及大不淨,己身他身,一身多身,一國多國,山林石壁,一切依正,皆悉不淨。即雖未爾,想力若成,怖畏心起,能大助道,開發正慧。

【記】初脩不淨,進入八背及大不淨。所言大者,但觀自他正報,名小不淨,即九想觀。若兼觀依報,名大不淨。所謂舍如丘墓,錢如死蛇,羮如屎汁,飯如白蟲,衣如臭皮,山如肉聚,池如膿河,園林如枯骨,江海如汪穢,名大不淨,亦名大背捨。背謂背是淨潔五欲,捨謂捨是著心。

三、引大經顯治欲。

【文句】大經云:不淨觀,亦實亦虗。能破煩惱,故名為實;淨言不淨,是故為虗。

【記】明得解觀,對治力強,速發無漏。

二、明二空助正三:初、據義總示。

【文句】此不淨觀,亦具生法二空。

【記】二、引經別示。

【文句】大經云:諦觀白骨,一一支節,何者是我?八色流光,亦復無我。我不可得,即是生空。鍊骨人八色,不見四大,無有於實,即是法空。

【記】八色流光者,謂地、水、火、風、青、黃、赤、白八種色也。法界次第云:見地色如黃白淨潔之地,見水色如深潤澄清之水,見火色如無煙清淨之火,見風色如無塵逈淨之風,見青色如金精山,見黃色如薝菊華,見赤色如春朝霞,見白色如珂貝雪。

三,結成助正。

【文句】此就助道,明於生法,終成正道爾。

【記】為治欲故,脩於事禪,而以二空正觀,了達不淨境是法界故,於骨於光,不見假人及以實法。此正助合而脩之,方是大乘助開之法。

二、明生法二空觀二:初、分文立義二:初、分文。

【文句】從善女當觀下二十一行,是第二,明生法二空觀。文為二:初八行半,明脩因生法二空觀;次十二行半,明果成起用。因中又二:初三行半,約苦集明生法二空觀;次從無明體相下五行,約十二因緣明生法二空觀。約苦集又二:初從善女下一行半,明眾生空;次從如是諸大下二行,明法空。

【記】二、立義三:初、明諦緣本大二:初、明通大四:初、約專小問。

【文句】問:四諦、十二緣是二乘法,云何是菩薩觀門?

【記】今說圓空,那得却用聲聞四諦、支佛因緣?

二、約通大答。

【文句】答:四諦、十二緣,通是三乘觀境。譬如大道,貴賤同游,不可羣小行之,而判屬民庶。

【記】佛說諦緣,通被大小,二乘菩薩通四教故。如世大道,羣小同游,不定屬小。

三重問,即通意云何四字也。

【文句】通意云何?

【記】四、廣釋二:初、明四諦通。

【文句】涅槃云:我昔與汝等,不見四真諦云云。又云:凡夫有苦無諦,聲聞有苦有苦諦,菩薩解苦無苦而有真諦,諸佛如來有真有實。所以然者,二乘觀有量四諦,菩薩觀有量無量四諦。

【記】我昔等者,佛與三乘,昔在凡時,不見四種四諦真理,故久流轉,分段生死。偈文未畢,令具引之,故注云云。凡夫有苦無諦者,雖遭大苦,不以為患,以不審諦,知是苦故。聲聞有苦有苦諦,此當三藏不了無生,故云有苦;能審知故,名有苦諦。菩薩等者,通等三教,俱達如幻,俱能解苦,當處無苦。而有真諦者,章安疏云:真是真實。故知即是次第、不次第二種真實也。諸佛等者,佛果圓極,究竟實也。是知四教,智雖淺深,皆依四諦。所以下,更引勝鬘兩種四諦,釋成前意。二乘有量者,藏、通不知如來藏故,所觀四諦,終成有量;別、圓菩薩了藏性故,所觀四諦,皆無限量。而兼有量者,深必知淺,故別人次第觀量無量,圓人一念觀四四諦。

二、明緣通。

【文句】大經云:十二因緣,凡有四種:下智觀故得聲聞,中智觀故得支佛,上智觀故得菩薩,上上智觀故得佛菩提。

【記】四諦皆觀十二因緣,智淺深故,得菩提道四種高下。彼經四智,意彰四教,故知因緣不局在小。

二、明唯大二:初、明獨菩薩法二:初、引經。

【文句】復有別意。大品云:十二因緣,獨菩薩法。如佛昔為儒童,雖行眾行,非波羅蜜。見然燈佛,得無生法忍,一念相應:習應苦空,乃至習應滅空;習應無明空,乃至老死空。諸相應中,空相應最為第一。以空導行,皆名波羅蜜。以得無生法忍故,佛即與記。

【記】儒童者,儒,仁也,謂仁賢童子也。習應者,謂脩習與空相應也。四諦因緣,各舉初後,並略中間,故俱云乃至。諦緣既是法忍菩薩相應之法,驗知理深,二乘不及。彼通衍三,今取圓教諦緣相應,成今空慧。

二、結示。

【文句】當知菩薩豈不觀於四諦十二緣邪?

【記】二、明二乘見淺三:初、明聲聞。

【文句】二乘雖復同觀,觀法有異。聲聞觀諸果,總作一苦諦觀。觀諸煩惱及業,總作一集諦觀。又苦之與集,總是現在,所以名總相觀也。

【記】若望因緣,乃以七支總為一苦,仍以五支總為一集。又復苦集不分過未,總是現在,以根鈍故,法相總略。

二、明支佛。

【文句】緣覺觀苦為七,現在五,未來二。觀集為五,過去二,現在三。別觀三世,別開苦集,故言緣覺別相觀也。

【記】開聲聞總成別相。現在五者,謂生、名色、六入、觸、受。未來二者,謂生、老死,別相苦也。過去二者,謂無明、行。現在三者,謂愛、取、有,別相集也。又開三世,不唯現在,故云略果及略因,由中可比三。是則三世皆有十二,以福資智,故能別觀。

三、斥淺二:初、正斥二乘。

【文句】雖復總別有殊,同是自調自度,同是析生法二空觀爾。

【記】所脩三學,不為眾生,不成佛法,是故名為自調自度。大論云:二乘戒名自調,定名自度,慧名自淨。緣覺雖有少分慈悲,不能廣益,故同名自。

二,對彰菩薩。

【文句】與菩薩有異。菩薩與眾生脩四等,六度,觀四諦,十二緣,作生法,二空。

【記】未分權實,但是菩薩,俱異二乘。

二、明析體有殊二:初、約共三乘明析觀;二、約不共菩薩明體觀。諸文所明實有滅空,為折幻有即空明體。今明幻有即中為體,乃以實滅及以幻空俱名為析。以其未達諸法實體,體義不成,由謂諸法終歸無常,秪是析義。今明諸法一一常住,既見法實,名為妙體。初、義分二:初、別釋二:初、約二乘明觀二:初、生空觀二:初、舉譬推

【文句】今舉譬喻之:如握五指成拳,若一指一拳,應有五拳;若一指無拳,五何得有?

【記】二、就法檢。

【文句】我人亦爾,攬五陰成眾生。一陰有眾生,應有五眾生;一陰無眾生,雖五亦無。即陰求眾生不得,離陰求眾生亦不得。

【記】各推無故,合之亦無,以聚虗空不成色故。即陰下,更於即離,檢令叵得。

二、法空觀二:初、明法存。

【文句】雖求拳不得拳,不妨有皮骨之指存。雖求人不得人,不妨有五陰之法在。二乘人得生空時,未能知法空。

【記】牒前譬,顯人亡法存。

二、用觀相二:初、正明推法空。

【文句】更須析指皮肉骨髓,分分推求。亦不得指地水火風,窮逐鄰虗。亦不得色前念後念,亦無想受。求指不得指,始知指無。求法不得法,方知法虗。

【記】正檢法空。先析色陰;次前念下,析四陰無想、受,略於行、識。

二,雙結二空。

【文句】既不得生、法二空境,亦不得生、法二空智。

【記】智雖空境,智須自亡,是故境智俱云不得。

二、以菩薩例結。

【文句】通菩薩觀亦然。

【記】前論析觀,乃三藏法,以對今品體觀屬圓故。以通教鈍根菩薩,不能體中亦屬析觀,故云通菩薩亦然。

二、總結。

【文句】是為菩薩二乘析生法二空相如此,但有自行為他之異云云。

【記】言自行為他異者,以通教菩薩,對兩二乘,分別二行也。

二、約不共菩薩明體觀三:初、總示異前。

【文句】若論別菩薩體空,與其永異。

【記】言別菩薩者,非是別教,乃是圓人,異偏小故,稱為別也,故云永異。

二、深明觀相四:初、明妙空體法二:初、立喻顯。

【文句】如見鏡拳,懸體既虗,不勞尋檢。鏡拳既虗,鏡指非實。鏡內拳指既是虗,鏡外拳指亦非實。

【記】然鏡像喻,文乍濫通,須知圓意。通但六界而為鏡像,別圓十界而為鏡像。別雖十界,九是脩成,脩成不實,故如鏡像。圓知十界,性德本具,以本具故,奪脩無功,故如鏡像。不二門云:幻因既滿,鏡像果圓。如此解之,故云懸體。體秪是解鏡內鏡外者,解因緣所成,即鏡內拳指不實;亦解能成因緣,即鏡外拳指不實。

二、就法觀二:初、生法雙空二:初、明觀。

【文句】眾生亦爾,但有名字,名為眾生。此之名字,本來自空,非檢後空。名既假名,法亦非法,體名即體法。

【記】若假若實,皆本不空,則俱空。

二、引證。

【文句】如大品云:我性如色性,色性如我性。

【記】我是假人,色是實法,二性俱空,人法不異,是故名如。

二、因果俱寂二:初、明觀。

【文句】今世生法,由無明行。五果既虗,二因寧實。

【記】五果既是因緣所生,可合鏡內拳指不實。二因既是能生因緣,可合鏡外拳指不實。

二、引證。

【文句】下文云:本性空寂,無明故有。無明既寂,從無明生,寧得不寂?

【記】假實當體,即空假中,名本性空寂。無始強執,謂假實生,名無明故有。既了因寂,果那不寂?

二、示妙三諦智。

【文句】雖不得生法二境,而能了了通達二境,不為境所染。雖不得生法二空智,而能了了通達二空智,不為智所淨。非染非淨,雙亡二邊,正入中道第一義諦,而能雙照二諦。

【記】即空、假、中,而為空觀。以即空故,不得六界生法;以即假故,不得二乘生法;以即中故,不得菩薩佛生法。蕩十界惑,是故境智俱名不得。而能審諦十界生法,故二境二智,皆名了了通達。境是玅俗,以無相故,故無所染;智是妙空,以無緣故,故無所淨。非染非淨,稱本離念,故雙亡二邊,正入中道,任運雙照。

三,結三諦圓顯。

【文句】三諦朗然,非前非後,一時大覺。

【記】三德、三諦,即念、開、明。舉一即三,體非次第,顯無前後。無覺而覺,稱為大覺。

四,與經體相應。

【文句】與此甚深法性相應,金剛寶藏具足而得。

【記】佛示二空,顯法性體。不照三諦,豈稱法性無量甚深?故知今解與性相應。此性名為金剛寶藏,若偏照之,德非具足。

三、約人結示。

【文句】是為菩薩體生法二空觀。

【記】故知今體非獨是體空,須體三諦,方得名為別體。

三、斥諸師失意三:初、正斥失二:初、斥小乘師。

【文句】諸小乘師,雖說析空,同外道義。何者?析色極至鄰虗,或存塵不破,或破塵令盡。若存不破,秪是常見;若破塵盡,秪是斷見。斷常宛然,非邪何謂?

【記】毗曇有門,說存鄰虗。成實空門,說破鄰虗。若存若破,皆為析滅見愛二惑。弘者失意,各生定計,起見起思,故屬斷常。同彼外人,全非正析。

二、斥大乘師。

【文句】諸大乘師,雖說體空,同於小道。何者?單用體慧,不能一念空心,游戲神通,淨佛國土,具足解釋佛之知見。何能三智一心中,得五眼具足,而成菩提耶?似小乘壞法人,無三明、六通、願、智、頂等,秪是慧解脫人而已,非小何謂?

【記】般若等經,談一切法如幻即空,此空畢竟三諦宛然。諸師罔窮,作但空解。不即假故,不能游戲神通;不即中故,不能解釋佛之知見;非佛知故,不得三智一心;非佛見故,不能五眼具足。雖依大教,理齊小乘。於小乘中,同壞法人,進脩燒想,壞滅骨人。既其不脩觀練熏脩,無由成就三明六通。三明者,天眼、宿命、漏盡也。更加天耳、他心、身、如意,則成六通。願智頂禪,以超越禪最高上故,故名為頂願。欲知三世事,隨願則知,故名願智頂也。

二、引經示。

【文句】今經首軸,窮深極廣。序品云:游於無量甚深法性。空品云:求於如來真實法身。捨身品云:求於寂滅無上涅槃。

【記】首即經初,軸即經末。如來法身,謂果上法身,智斷必具。今用二空,當念求之。無上涅槃,體具三德,皆與無量甚深法性,無二無別。故首軸所詮,窮深極廣。

三,結不用。

【文句】豈可用世人邪見,豈可用小人之析,豈可用大乘師之體,解此空義邪?

【記】世人邪見,即是癡空,外道斷見也。小乘之析,雖是正教,以無般若方便,故墮斷常中。大乘之體,法雖圓備,諸師但作偏空之體,同彼小乘慧解脫觀,安能解此即邊之空耶?

二、依義釋文二:初、明脩因二空觀二:初、約苦集明二空觀二:初、生空二:初、分文。

【文句】善女當觀下一行半,明生空觀。初一句對告勸發,次一句指上境,次四句正作觀。

【記】二、釋義三:初、對告勸發。

善女當觀!

【記】文二。初、釋善女二:初、約四悉釋四:初、世界。

【文句】善女者,菩提樹神也。諸佛說法,必有對揚,寄一以酬眾,故告其人也。

【記】二、為人。

【文句】又時眾機緣,宜在善女,若聞對告,宿善發生。

【記】三、對治。

【文句】又男天表方便,女天表智度。欲說智度,破於愚著,故告女天也。

【記】四、第一義。

【文句】又佛在道樹得道,欲說此道,故對告樹神也。

【記】二、結成因緣。

【文句】此是表四悉檀對告,非無因緣也。

【記】二、釋當觀。

【文句】當觀者,勸一人以例諸一切菩薩,必須脩於智度,無有菩薩不由此者,故言當觀也。

【記】二、脩上境。

諸法如是。

【記】文二。初釋諸法。

【文句】諸法者,指上四諦、十二因緣、若假若實、二空境也。名目雖略,攝法則徧,故言諸法也。

【記】名目雖略者,秪云諸法,則能攝上所說諸境,無不徧也。

二、釋如是二:初、標列三義。

【文句】如是者,正明總觀也。如是有三義,謂如事、如理、如非事非理。

【記】正明總觀者,下二空觀,歷諦緣境,別別明脩空、假、中觀。此之三觀,盡稱諦境。今一如是總示三觀,如是三觀如三諦是。有三義者,列於三法,即當三觀所如之義也。

二、指釋三義二:初、指釋,謂指經文中上下釋三法相。

【文句】如事者,如助道假想不淨流溢也。如理者,如生法二空無法也。如非事非理者,如法性法身也。

【記】假想指上,餘二指下。上下皆是不思議境,故皆指為所如之法。

二融即

【文句】又事即如理,如非事非理,非事非理,亦即如理,亦即如事,理即如事,亦即如非事非理,三法不一異,故言如是,三法亦一異,故言諸法。

【記】初乃俗即真中,次乃中即真俗,後乃真即俗中。以妙三德為三諦故,所以此三不一不異。如是之言,是故得名為正明總觀也。以亦一異為諸法,既以不一不異為能觀觀,乃以亦一亦異為所觀境。境觀不二,卷舒無妨。

三、正作觀。

何處有人及以眾生?本性空寂無明故有。

【記】文二。初、通釋四句三:初、約初二句明空觀二:初、釋初句二:初、就五陰觀。

【文句】何處有人者,點出理觀也。何處者,若色處有人,則不須四陰。若色處無人,四處亦無人,五處都無人,故言何處有人。

【記】言點出者,已用如是總示三觀,今以四句明示三觀,故皆言點出。今檢無人,義當理觀。

二、就因果觀。

【文句】又果處既無人,無明行因處亦無人,因果合亦無人,離因離果亦無人,故言何處有人也。

【記】二、例次句。

【文句】人既無眾生,十六知見等皆無,故言及以眾生也。

【記】二、約第三句,明中觀。

【文句】本性空寂者,點出非事非理觀也。本性無事,亦復無空,空本空事。既其無事,空何所空?無事故事寂,無空故空寂。本性如此,非今始然,故言本性空寂也。

【記】不以本性為能觀者,非中觀也。即一切法非理非事,名為本性,非別有也。故法華云: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般若讚云: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以本無無明,豈有眾生?本無空慧,豈有於佛?既無生佛,何度之有?非破非立,雙非亦忘,名本空寂。

三、約第四句明假觀二:初、由迷俱立二:初、正釋二:初、直約事理釋。

【文句】無明故有者,點出事觀也。若其空而復空,那得此事?既有事,即有空;既有空,即有非事非理。此之三種,悉由無明故有。

【記】諸法雖即本性空寂,由具性染,故起事染;由破事染,故立空慧;欲忘染淨,故立即中。此之藥病,悉由無明。

二、委就迷悟釋。

【文句】以有無明癡故有行,有行即有生法。既有生法,即有助事之觀。助來助正,即有空理之觀。正助顯本,即有非事非理之觀。是事不知,名為無明。

【記】生法是果,成由惑業,故云以有無明等也。既有下,欲空生法,須論三觀。助事觀者,助道事想觀也,即不淨流溢等是。所助正道,即二空契理之觀。正助二脩,為顯一性,故立非事非理之觀也。是事下,以今知三,驗其無明是事。不知三皆事者,以在脩故。不二門云:脩雖具九也。

二、引證。

【文句】淨名云:從癡有愛,則我病生;病生故,則有藥起。即此義也。

【記】以眾生實病,生菩薩權病。示病意者,為明法藥也。

二、由悟俱忘。

【文句】若知無明本性空寂,尚無無明,那得事理?非事非理,畢竟清淨,故稱空慧也。

【記】若知無病,用三藥為?此之泯忘,空品意也。

二、別釋初句二:初、明所破人執二:初、總示我相。

【文句】但我見深重,為覺道大障。凡夫所作,恒與我俱。我行我住,坐臥言語,無離於我。我行施戒,乃至我行智慧。

【記】五住之初。三界之主,若破我者,縱起結使,不生四趣,故云深重。小乘大乘,俱貴無我,我不復斷,四教賢聖,入之無路,故云大障。凡夫下,明起我處。初徧六作,次徧六度。

二、別示利鈍二:初、鈍。

【文句】若攬他遺體而計我者,此我疏鈍。

【記】攬他遺體而起者,是俱生惑與身俱生。名俱生惑,如諸蝡動,實不推理而舉𧑃張。

怒目自大,底小凡劣,何甞執見?行住坐臥,常起我心,常時自起,故名疎鈍。

二、利二:初、明密利。

【文句】若執法塵而計我者,此我密利。

【記】執法塵起者,是分別惑以對意根,故曰法塵。因分別生迷理之惑,此名利使。藏之初果,通之見地,別之初住,圓之初信,皆斷此惑。

二、明相狀二:初、略論十使二:初、正明使相二:初、明十為枝葉。

【文句】如執一法,謂我知我解,於法起我。隨執一句是實,餘皆妄語,即是邊見。非道謂道,即是戒取。非理謂理,即是見取。不當謂當,即是邪見。自是陵他即慢,撥之即瞋,譽之即愛,破之即疑,不了即癡。

【記】執一法者,不問邪正、大小、偏圓,隨執一句,即生十使。前五是利,後五是鈍,乃利中鈍也。

二,明我為根本。

【文句】十、使煩惱以我為根本,不自覺知,日夜增長。

【記】二、兼示其人二:初、明具邪禪慧。

【文句】縱令世智辯聰,如長爪鍱腹,難石石裂,難樹樹折,難水水竭,難火火滅,去道彌遠。假令隨禪梵世,極至非想,我心常在,將出復還。

【記】長爪,即拘絺羅身子舅也。勤學不暇剪爪,時人呼為長爪梵志。根性最利,是外道中高著者,故舉之。鍱腹者,金七十論云:優樓僧伽外道中,有一眾首至金地國,頭戴火盆,鐵鍱其腹。與僧論義。難石等者,大論二十六云:薩遮尼乾子難人,乃至樹木瓦石流汗。至非想者,如鬱頭藍弗已至有頂,故云將出。却墮飛狸,故云復還。

二、明不能破我。

【文句】如此凡邪,尚無煖法,那能破我?

【記】尚非小乘內凡,豈同初果破我?

二,重廣我見。

【文句】廣說此我,即二十種身見。謂即陰計五,離陰計五,我中有五陰,陰中有五我,是為二十。

【記】謂即色是我,離色有我;我大色小,色在我中;色大我小,我在色中。受、想、行、識,亦復如是。五陰各四,即有二十。

二、明能破空慧二:初、通明空慧二:初、就境智明生空二:初、別示二:初、於陰境推。

【文句】若一陰是我,餘陰無我,若併是我,即有五我,是義不然。若離陰有我,既離於陰,我是誰我?是義不然。若陰中有我,是則陰盛於我,如器盛果,如屋貯人,是義不然。若我中有陰,則陰在我內,是義不然。是為破二十種身見。此約外境作如此說。

【記】還就即陰離陰,陰中有我,我中有陰四句推之。是義不然者,能破之觀也。據義合須二十徧言,以破二十種身見也。約外境者,望能觀智是其內心,故所觀陰得名外境,非他身也。

二,明觀智檢。

【文句】而其內心,猶計有我。復當反觀,即智有我,離智有我,我中有智,智中有我,是義皆不然。復破二十種身見。

【記】所觀五陰既立於五,能觀之智任運成五。五陰一一皆有四智,悉應計我,故須亦破二十身見。

二,總總。

【文句】內外合數,即四十種身見,是名生空。

【記】以數顯觀,令智不漏。

二、約大小觀人法三:初、毗曇。

【文句】毗曇云:我見是共等,因我見起時,未動身口;因我見後,生思惟時,方動身口;斷我見已,悟眾生空。

【記】我見是共等因者,即共業、別業,合有四句。略言共等,此有門論。陰中求我,我空陰有,我法兩分,故我見思惟前後而起。我即眾生,思是實法,故悟生空,未得法空。

二,成實。

【文句】成論明我見心,即思惟能動身口。斷我見已,即悟眾生空,亦悟法空。

【記】此空門論,攬陰成我故。我見思惟,起不異時,是故生法二空同悟。

三,大乘。

【文句】大乘明我見即具諸法,可不具於思惟。悟眾生空,即是悟實法空。

【記】我見即具諸法者,俗即真中,何法不具?我性如色性,生空即法空。

二、別明三觀。既云我見,即具諸法合於三諦而破我見,是故用上三句破之二:初、正破人我三:初、約理觀檢。

【文句】破二十種身見,通上三句,皆通用之。若即事而理,何處有人?即陰離陰,陰中無人,人中無陰,二十種見破,故言何處有人?能觀之智,智即是人,離智有人,人中有智,智中有人,此計亦破,故言何處有人?

【記】二、約非事非理檢。

【文句】若作非事非理本性空寂觀者,本性空寂,本無即陰,離陰陰人,人陰既無,如此計破,故言何處有人。能觀之智,本性亦寂,故言何處有人。

【記】我見即中。豈存境智四十種執?

三、約事觀檢。

【文句】若作助道不淨觀時,若觀惡心取境,即是汙穢五陰;若善心慚愧,即是方便隱沒五陰。是見皆依色,色即不淨,以不淨故,無人無我,故言何處有人。能觀觀智,亦復如是,故言何處有人。

【記】經文。既云無明故有,愛取心強,須作不淨助道之觀。觀邪見惡心,是穢惡陰。若善直心,慚於義天,愧於聖人。入方便位,真理未明,是隱沒陰。善惡雖異,皆未破見,豈有見心不依於色?色須敗壞,故云不淨。不淨之境,何處有人?今方便位,義當五品也。

二、更推法我二:初、明得悟推法破思。

【文句】若得悟為論,破二十種身見,是得眾生空,無復見惑。而作二十種觀者,除於實惑。實惑若除,即入脩道。即應言:何處有法?

【記】觀雖圓脩,而其麤惑有除不除。若以三觀檢我叵得,見惑斷者,得入初信。更於三諦脩二十觀者,乃破法執,即思惑也。從二信位進至六信也。

二、明未悟推法破見二:初、轉計實法二:初、正明度入。

【文句】若未悟為論者,雖作二十種觀,見惑未除,而於假名上伏愛,度入實法計我。

【記】妙觀破見,見惑未除。見雖未除,觀已有力。能於假名,柔伏愛惑。若其我執,度入實法。

二,引經及事。

【文句】故法華云:眾生處處著,捨一取一,如屈步蟲。

【記】屈步蟲者,要因前脚得移後足,方於假名伏惑,又於實法起見,如彼蟲也。

二,勸更脩觀。

【文句】須實法上更作二十種觀,使空慧分明,處處作,無咎。

【記】宜於五陰作二十觀,顯我本性,使空慧明,隨度入處,以觀逐之,名處處作。

二、明法空二:初、約經文釋成三觀二:初、正釋二:初、立意分文。

【文句】從如是諸大下,兩行,明實法。觀上生空得悟,即解於法,為未悟故更說爾。文亦為三:初兩句,即法而空;次一行一句,即法本性非空非假;次一句,即法而假,例如生空三意也。

【記】我見即具一切諸法,豈觀生空、不空實法?鈍根未了,故今重說。

二、隨文釋義三:初、明即法而空。

如是諸大,一一不實。

【記】文二。初示境觀。

【文句】如是諸大者,標四大法也。一一不實者,正明空觀也。

【記】二、明脩觀二:初、就法明空二:初、正明空。

【文句】若四大各守其性者,地守堅性,不應動,不應煖;水守濕性,不應冰,不應波;火守熱性,不應貞,不應𦦨;風守動性,不應持,不應觸壁而止。一大既有三性,非都堅,非都濕,非都熱,非都動,失本性故,則是不實,不實故空。

【記】逐一推檢,不應動等者,地動則成風性,煖則成火性。史記曰: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蒸,於是有地震。注云:蒸,升也。冬則地中煖,故禮云:古者夏則橧巢,冬則營窟。水堅故成地性,波動故成風性。貞,堅也。炭火貞則成地性,火𦦨動則成風性,風能持物則成地性,觸壁止則成水性。

二、引經證。

【文句】請觀音云:地無堅性,水性不住,火從緣生,風性無礙,一一皆入如實之際。即其義也。

【記】水性不住者,不守於濕。火從緣生者,既賴緣而生,則不能守其熱性。風性無礙者,以無礙故,不能守其動一。一下四大,俱無性故,皆入如實之際。前之二教,以空為如實。後之二教,以中為如實。今取圓中實際為正。

二,對生辨觀。

【文句】上檢生空,故言何處有人;今檢法空,故言一一不實。不實者,即空也。

【記】二、明即法而中。

本自不生,性無和合。以是因緣,我說諸大從本不實。

【記】文二。初二句法本自中二。初明性非生滅。

【文句】本自不生者,即法本性不生不滅,非空非假觀也。體其元不生,中無和合,末亦不空。元無四大,四大何得而生?元既不生,中那和合?四大既不和合,寧得五陰和合?大陰既不和合,那得法空?

【記】以元中末三節,顯於性是中道。元無四大者,非謂獨一全無四大。以其大陰皆如來藏,性體常住,本無生相,故曰元無。既無法生,與誰相會而為和合?無和合故,無可散滅,故不論空。如此談中之義顯矣。

二、明非觀使爾。

【文句】本自不生不滅,非是觀智令其不生不滅。即事而理,此之謂也。

【記】世間之相,本來常住,豈以觀智息乎生滅,然後不生滅耶?此名即事而理,亦曰即邊而中也。

二、三句顯由觀解二:初、正示。

【文句】以是因緣者,觀與理冥,達即空、即假、即中。

【記】性雖本然,遣迷由觀。言因緣,性欲為因,師教為緣,因緣成觀,達本三諦。諸大即是空、假、中,故從本不生。

二、引證。

【文句】大經云:亦有因緣,因滅無明,即得熾然三菩提燈,即因緣義也。

【記】無明轉,即變為明,名菩提燈。若非感應因緣之力,豈滅無明?故知成佛全假因緣。

三、明即法而假。

和合而有。

【記】文二。初成違理之事。

【文句】和合而有者,即法而假也。既本體不實,那得大陰?此由無明業因,託今世遺體果,故有四大五陰,即是迷惑因果和合而有。

【記】二、成照性之脩。

【文句】此法有故,體有非有,亦非有非非有;即空即假,即非空非假。

【記】此法有故者,即迷惑因果也。體有下,三諦也。即空下,三觀也。境觀悉由迷惑因果和合而有也。

二,結觀。

【文句】三、觀明文在經,寧不信邪?

【記】三段經文,與三觀合。知今宗旨,契會佛心,豈可不信?

二、為鈍根重破法執。前釋生空,已明度入實法。或利根雖曉,恐鈍者猶迷,是故大師以無緣慈更說其相二:初、明法執二:初、依報起見愛心四:初、依大陰起四執。

【文句】更為鈍根人,作實法惑相。或謂四大五陰,是有是無,是亦有亦無,是非有非無。

【記】一切外道四教行人,若未伏斷見惑已來,皆有此執。

二、因四執生我見。

【文句】四執既生,生名為有,是見依色,依色起我。

【記】四中。雖云無及雙非,既是執生,四皆屬有。見既依色,合當即離。色、我、我色,見依四陰,即離亦然。

三、依我見生十使。

【文句】我生五利,為法恚怒,復起五鈍,十使是集。

【記】如生空中說。

四因十使招生死

【文句】方招來苦,來世不了,展轉無窮,生死大海,潦水波濤,世世常為大陰所惑。

【記】縱依圓教,性具大陰,開於四門。隨執一門生我見者,起惑造業,招致來苦,與彼外人生死不別。大師正為即時行人陳四執過。

二指見心,名污穢陰。

【文句】惑此色法,即色陰。憂喜是受陰,取相是想陰,起善惡是行陰,分別是識陰。陰心起故,名為有法,非法空也。

【記】此之五陰,皆成執見,故悉污穢,襵褻歸有,豈名法空?

二、明空觀三:初、明不依是忘四執。

【文句】心不依色,亦復不依受、想、行、識。

【記】心不依陰,四教皆然。今明圓宗論不依者,即穢污陰為能觀智。何陰可依?何執可破?誰為能觀?亦無所顯。心不依陰,今意略言。

二、明契理則備眾德。

【文句】寂然滅眾惡,無量眾罪除,如是尊妙人,則能見般若。亦是甚深法性金光明中,而得見我釋迦牟尼。

【記】三種般若,與金光明牟尼三身,無二無別。若不以此為三觀者,見之無由。

三、明此觀速能復本。

【文句】行人若能如此觀生法二空,則是懷璧向本,一世兩世,能有所辦,保不孤然矣。

【記】觀生、觀法,皆以三觀一念而觀,猶如懷璧復金,光明法性之理。如向本國二三世中,可登圓主,可以保任。

二、明十二因緣生法二空觀二:初、分文。立意二:初、分文。

【文句】從無明體相下五行,明十二因緣生法二空觀。文為二:初三行出境相,後二行出觀相。初又二:初二行明生空境,故文云名曰無明,釋論云誰老死,故知是生空境也;後一行出法空境,文云老死愁惱,釋論云是老死,故知是法空境也。

【記】此十二支而分生法者。順此經文,初支既名曰無明,名即假名,故屬生境。無明者,我執也。起信論云:計名字相也。向下諸文,但言行、識等,既不云名,乃是直指色心也。以行至老死,不出五陰色心故。義雖炳然,猶恐不信,故引釋論,逐段證成。誰老死者,如問云誰,則答言我,故知誰我悉假名也。經云名曰,與論冥符。論號生空,經豈不爾?是老死者,則直指色心是老死法。經不云名,與論亦合。

二、立意二:初、通辨因緣相貌二:初、標列。

【文句】然十二因緣,經論不同:或三世,或果報,或一念,或十種。

【記】二、解釋三:初、三世。

【文句】三世者,過去二因,破神常之見;現在五果,破神我之見;現在三因,未來二果,破神斷之見,常途所用。

【記】過去破神常者,過去已滅,故非常也。現在破神我者,五果皆五陰和合,故無我也。未來破神斷者,未來有果,故非斷滅。皆言神者,外執身神有斷常等也。此三世義,世共傳之,故云常塗所用。

二,果報。

【文句】果報者,初託胎歌羅邏時,為無明一期,始終論十二支也。

【記】以前十因緣屬現在,後二因緣屬未來,二世合為十二。而文云一期始終,且據無明行在一期之始,相帶而言,遂云始終,非謂秪在一世。此果報因緣,出大集經。以在中陰,於父母所生貪愛心為無明,出入息風為行。自識支已去,義同三世。

三、一念二:初、所憑教。

【文句】一念者,華嚴云:十二因緣,在一念心中。大集云:十二因緣,一人一念,悉皆具足。

【記】二、明行相二:初、正釋相二:初、對塵直釋。

【文句】如眼見色不了名無明,生愛惡名行,是中心意名識,色共識行名名色,六處生貪名六入,色與眼作對名觸,領納名受,於色纏緜名愛,想色相已名取,念色心起名有,心生名生,心滅名死,乃至意思法亦復如是。一日一夜,凡識幾許十二因緣輪網以自纏迴?

【記】六、處生貪者,眼識染故,潛牽諸識,各有貪情。故普賢觀云:以貪香故,分別諸識,處處染著。一日等者,一根對塵,即起十二。六根晝夜,數數對塵,何念不起?十二因緣,一一成因,皆須感果。迴轉如輪,纏轉如網。

二、更推因起。因緣之觀通三世者,意推過去無明為因,生於現果,現果之上復起惑因,本欲即今無明不起,是故今推過、現二處起無明相。文二:初、逆推過因。

【文句】今更說其因起之相。若觀名色由行,行由無明,於無明不了,或謂有、謂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作四句取者,皆是無明。是事實是行,是中心意名為識,識共色行名名色,一一如前說。

【記】從名色起者,五果之初故,五陰已具故,識支未具五陰,故不言也。過去之因極於無明,今觀無明,意欲令觀成覺了智,而謂無明定是有等,則能破知翻為無明,藥乃成病,故云四句取者皆是無明。無明為緣,豈不生行、生識等耶?如前說者,六入至老死,皆如前文直示中明。

二,順推現果。

【文句】又觀一念託胎是名色,五胞開張名六入,六入對塵名為觸,領納為受。於此受中,作四句分別:或有受、無受、亦有亦無受、非有非無受。如眼受色,於色不了是無明,愛惡之心名為行,識共色行名名色,六處生貪名六入,餘如上說。乃至意思法,不了是無明,愛惡是諸行,餘如上說。

【記】於此受中等者,以受支是五果之終,故觀至此,若生計著,還成一念十二因緣。或有受等者,即是無明不了之心,行識等支,一念成就。

二歎難知。

【文句】如此推十二因緣大樹,枝條布濩,徧覆三界,誰能識邪?誰推伐邪?

【記】逆順推檢,雖在一念,其十二支宛然具足,所以枝條徧滿諸有。其猶大樹,尚無能識,況能伐耶?言大樹者,婆沙云:過去二支為根,現在五支為質;現在三支為華,未來二支為果。布濩者,文選注云:布濩,長多貌。從言,從水,並通。漢書云:布濩猶布露。謂於闕露處皆布也。

二、略示今經觀境二:初、明經意。

【文句】今經既是略說,不論三世一念等,但舉生法為三觀之境。

【記】但舉生法為境者,以假名無明為生空境,以行、識、色、心等為法空境。此因緣二境,通四教觀,今意有圓。

二、示境觀二:初、示境二:初、立喻。

【文句】宜以譬顯,如捉火燼,闇中舞之,圓輪相續,團團不斷。

【記】二、法合。

【文句】火者,實法也。輪者,假名也。眾生長夜著於假名,舞燼不息,迷於陰入,薪火不息,十二因緣,何由可盡?

【記】著於假名者,不達三諦而妄起我見,猶如舞燼成論,故云不息。輪依火有,而假名因實法而有也。迷故不達色心即空假中,名迷陰入。言薪火者,即爐也。

二、示觀二:初、立喻。

【文句】若知輪依於火,止手則無輪;火賴於薪,除薪則無火。

【記】二、法合。

【文句】輪火雙無,生法二空也。

【記】觀生、觀法,皆即空、假、中,乃輪火雙無二空觀也。

二、依義釋文二:初、出境相二:初、生空境二:初、分文。

【文句】生空境,文例於三。無明體相兩句,明本性不有不無,是中觀境。妄想因緣和合而有,此兩句是假觀境。無所有故,兩句是空觀境。是故我說兩句,結成爾。

【記】二、釋義四。以前生空三觀釋之,故疏無文。初中觀境。

無明體相,本自不有。

【記】二、假觀境。

妄想因緣,和合而有。

【記】三、空觀境。

無所有故,假名無明。

【記】四、結成。

是故我說名曰無明。

【記】二、法空境。

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愁惱。

【文句】行、識、名色一行,明法空境,例應有三,特是文略,得意可知。

【記】例應有三者,行即空、假、中,乃至老死即空、假、中。佛言巧略,比前可知故。

二、出觀相二:初、據經文示觀二:初、正示二:初、指文。

【文句】眾苦行業下,明生法二空觀,文亦三意。

【記】二、釋義三:初、明中觀。

眾苦行業,不可思議,生死無際,輪轉不息。

【文句】眾苦行業不可思議,一行明非空非有觀。

【記】眾苦行業,指上生法。當體妙故,不可思議。若生若法,皆非空有,如是體達,名為中觀。此觀不見生死輪轉,有際有息,即法界故無際,皆常住故不息。

二、明空觀。

本無有生,亦無和合。

【文句】本無有生,亦無和合,兩句明空。觀上句本無有生,是生空;下句亦無和合,是法空也。

【記】三、明假觀。

不善思惟,心行所造。

【文句】不善思惟兩句,明假觀前不善思惟,致今名色,今不善思惟,復有未來老死云云。

【記】前不善思惟,即過去二支。今不善思惟,即現在三支。經心行者,即上思惟也。斯乃舉病必對於藥,假觀彰矣。

二、結勸。

【文句】雖名生法二空觀,即空即假即中,其文炳然,明與義會,何所疑哉?

【記】名偏義圓。名但云空,而義乃是。即空假中,義既必當,故明與經任運符契。生空法空,名義皆爾,故勸脩者息乎疑情。仍須了知全秘密藏為生為法,是故生法無非三德,故觀生法能所皆三。境觀名別,其體不殊,是故能所二即非二。此乃今經二空觀也。

二、為鈍人更說二:初、特示空觀;二、別指假中。良以初心於假名實法起,見愛增強,障道事重,是故大師特陳空觀,不說假中。此同釋題觀解三道,三道正觀舉名而已。但於假實、三毒、六作,委破四性,頻示二空,蓋為始行我見彌隆,故示真空以為要術。初文二:初、示二:初、推人法二:初、推人

【文句】更為鈍人說空觀相:若假名自生,不須實法;若由法生,非假名生。若假實合生,應有二假;若離假實,則無是處。今之假名,但有名字,名不在內外兩中間,亦不常自有,以不可得故,是名觀假名空。

【記】若假名下,對於實法,推無四性。今之下,四性被推,執情稍薄,但謂有名,還須四性檢令叵得。所召之人,既無生相,能召名字,四性亦忘。略示八空,其觀如是。

二、觀法二:初、橫推。

【文句】觀實法空者,若名色自生,不應待業;若業能生,羅漢有業,何故不生?若業果共生,各有名共,各無寧共?若無因緣生,則無是處。

【記】以現名色,對過去業,推無四性。羅漢有業者,無始所造諸有業因,其數何限?無惑潤故,不受後身,故曰不生。各有等者,如合兩空,豈成一色?

二,豎推。

【文句】既不得生,亦不得不生,亦不得亦生亦不生,亦不得非生非不生,亦不得滅,亦不得不滅,亦不得亦滅亦不滅,亦不得非滅非不滅,無滅無生,名為無生。

【記】計法之執。如屈步蟲,捨一取一,生被破故,便計無生,還是性執。雙亦雙非,計皆依生,既悉無理,復計於滅,亦成四執。八句之上,皆云不得,即是空觀。無滅無生者,檢滅檢生,俱不可得,方乃得名實法無生。

二、明觀成二:初、明二執忘。

【文句】無生故假名壞,假壞故則六十二見壞,見壞故實亦壞。

【記】攬陰成人,實無生故,假名則壞。於假無我,諸見俱亡,實既無因,安得不壞?

二,舉二喻示。

【文句】既不然火,是則無煙。日中舞燼,是亦無輪。

【記】不然。火,喻不執法。無煙,喻實法不生。日中舞燼,喻空心秉法。是亦無輪,喻不生我見。

二,結。

【文句】是略示空觀相。

【記】二、別指中,假。

【文句】中觀、假觀,在別記云云。

【記】言別記云云者,具如止觀假中破法行者應知。今明三觀圓脩二空,但為鈍根見惑偏重,故別指空對治此惑。此惑若忘,二諦自顯,故中假別指而已。

二、明果上二空用二:初、分文。

【文句】我斷一切諸見纏等下十二行半偈,是第二果上生法二空,用明觀成證果。文為二:初三行半自行成,後九行化他成。自行文又二:初兩行智德滿,次一行半斷德滿。

【記】二、釋義二:初、明自行成二:初、明智德滿。

我斷一切,諸見纏等,以智慧刀,裂煩惱網,五陰舍宅,觀悉空寂,證無上道,微妙功德。

【記】文二:初、明人法二觀成二:初、約人法銷。文二:初、明人空觀成。

【文句】一切諸見者,六十二見,八十八使等,故言一切。此是生空觀成也。

【記】二、明法空觀成。

【文句】以智慧刀者,譬智慧利用。上譬斷見,下譬斷煩惱。纏者,別明十纏。煩惱網者,通明十使。網有羅籠之失,舍有覆闇之過。達陰空寂,闇障不能蓋;裂網破壞,羅罥不能礙。此是法空觀成也。

【記】別明十纏者,瞋、覆、睡、眠、戲、掉、無慚、無愧、慳、嫉。忿恚曰瞋,隱藏自罪曰覆,意識昏熟曰睡,五情暗冥曰眠,嬉遊曰戲,三業躁動曰掉,屏處起過不自羞曰無慚,露處為非不羞他曰無愧,財法不能惠施曰慳,他榮心熱惱曰嫉。煩惱,即思惑也。雖見思通名煩惱,今別以思惑當之。罥,繫也。

二、約大小釋斷二:初、論大小斷盡不盡二:初、明二乘斷通餘別。

【文句】二乘所斷,是通見纏;菩薩所斷,是別見纏。淨名云:結習未盡,華即著身;未斷別見,為華所著也。

【記】界內一切煩惱名數,皆通界外。但以所障空中分之,則知通別。淨名室中天女散華,聲聞著身,菩薩不著。故被訶云:結習未盡,華則著身。斯乃斷通,未能斷別也。

二、明佛地通別都忘二:初、正示。

【文句】而言佛斷見纏者,若通若別,究竟盡在於佛也。

【記】雖云菩薩能斷別見,而斷未盡,究竟在佛。若至佛地,不唯別盡,通亦窮邊。何者?蓋由見思徧十方界,六道眾生差別種習之所成就,因地乃斷,未盡邊涯,唯佛究竟。故云若通若別,究竟在佛。

二、引證。

【文句】釋論云:眾生無上者,佛是;法無上者,涅槃是。無上假實,佛地所不惑,故言斷爾。

【記】性德生法,體本無上。通別二執,染故成卑。妙覺執盡,二俱無上,故云無上。假實佛地,所不惑也。

二、明佛地有斷不斷二:初、明經論異說二:初、明有斷。

【文句】經論不同,或言:佛上上智斷下下惑,無明力大,佛智能斷一念相應慧,正習俱盡無有餘。

【記】智以悟極而為上上,惑以迷極而為上上。今迷將盡,唯餘微細,故名下下。故起信論云:覺心初起,心無初相,遠離微細念故,心即常住。惑微細故,難別難除,故上上智方能斷盡下下之惑。無明力大者,惑雖微細,能障妙覺。故華嚴明灌頂菩薩所有功德如一塊土,妙覺功德如四天下土,最後無明所障若斯,力豈不大?非佛智發,此惑不忘。一念相應慧者,究竟覺也。正習俱盡者,該於通別也。

二、明無斷。

【文句】或言:有上士者,名之為斷;無上士者,名無所斷。

【記】有上士者,等覺也。此位須脩清淨淨禪,斷微細念,故名之為斷。無上士者,是妙覺位,脩證既忘,更何所斷?

二,用悉檀和會。

【文句】斯乃隨國、隨時、隨人、隨悟,皆有利益云云。

【記】此斷不斷,各見教文,人師執之,諍計莫止。今以四悉逗機之意而和會之,諍無由起。國是境域,即當世界。機所居處,隨處樂聞佛智有斷不斷而歡喜者。時即對治,隨時當有斷不斷義而破惡者。人即為人,隨人宜以斷不斷而生善者。悟即第一義,隨悟斷不斷而入理者。為此四機,說有二義,究論佛智,不可言思。

二、明正助二道滿。

【文句】證無上道者,生法二空,正道滿也。微妙功德者,生法二空,助道滿也。

【記】無上生法,證由二空,名無上道。事助之行,與正合脩,故得稱為微妙功德。

二,明斷德滿。

開甘露門,示甘露器,入甘露城,處甘露室,令諸眾生食甘露味。

【記】文二。初略釋甘露。

【文句】開甘露門下一行半,明斷德滿。甘露是諸天不死之神藥,食者命長身安,力大體光。譬諸佛斷德,住大涅槃,真常樂我淨,用知是斷德滿也。

【記】以命等四,如次對於常樂我淨。

二、廣釋諸句四:初、對華嚴四位二:初、正對。

【文句】然此義意,復欲通對華嚴諸位開甘露門,對十住位初開聖道,遮二邊故,故言開也。示對十行,歷別顯示也。入對十迴向,迴事入理也。處對十地處,法性室也。食味對妙覺,自食斯味,兼以被人。

【記】彼雖兼別,今取其圓,別三十位,未得甘露故。

二、釋疑。

【文句】下地非不化他,自行未圓,化亦不廣。佛地果圓,斷德已滿,慈悲力大,能為眾生開於十住,示十行,入十向,處十地,食甘露味,功用具足。斷德、化他,兩義皆成也。

【記】恐後人疑,故釋也。化他令同我之所得。

二,對般若四智。

【文句】又通對般若四智:開對道慧,示對道種慧,入對一切智,處對一切種智,食味對佛住大涅槃。以大悲令眾生得此四智,於果地斷德,義亦無妨云云。

【記】論雖多釋,猶通三教。今四皆從甘露而說,故的在圓。以一心三智蕩一切相,名道慧開門;一心三智立一切法,名道種慧示器;一心三智雙遮蕩,立名一切智入城;一心三智雙照蕩,立名一切種智處室。由此四智,住大涅槃,令諸眾生得此四智,名食味也。

三,對法華大事。

【文句】又對法華開示悟入佛之知見,良由佛德圓滿,能以大事因緣出現於世,開示眾生佛知見也。於斷德義亦顯。

【記】彼佛知見,是今甘露。彼之開等,對今四句,唯有悟入與入處少殊,其義不別。

四,對涅槃四德。

【文句】又涅槃云:常樂我淨,於果斷最便。如前釋云云。

【記】前以四德釋甘露義,今用四德對開等文,有此異也。

二、明化他成二:初、分文立意二:初、分文。

【文句】吹大法螺下,九行,明果地化他滿。文為二:初兩行,轉法輪化他;次七行,四弘誓願化他。說法又二:初一行說法,次一行神通。

【記】二、意,意二:初、明智定相成。

【文句】餘經前神通駭物,開後說法;今經後神通,成前說法爾。

【記】前現通者,令重法樂聞;後現通者,令依法脩證。故前云開後,後云成前。

二、明因果同類。

【文句】脩因時生法二空之正慧,得果時智德滿,故能說法化他。脩因時生法二空之助道,得果時斷德滿,故能神通化他。

【記】二空正道,為智德類;二空助道,為斷德類。即緣、了二因,非此二因,安剋二果?

二、依義釋文二:初、明轉法輪化他二:初、明說法。

吹大法螺,擊大法鼓,然大法炬,雨勝法雨。

【記】文二。初總示。

【文句】說法舉四譬者,聞法之益,實自無量,略舉四譬,別有所擬。

【記】二、別釋二:初、別明螺等二:初、約教位釋二:初、釋四句四:初、明吹螺。

【文句】吹螺是改號。譬佛說小乘法,改凡夫苦忍之凡性,入聖人之正性。說大乘法,改凡聖之偏性,入中道之圓性。通教七地,別教初地,圓教初住,皆是改號之位,從偏以入中也。

【記】是改號者,大經云吹貝知時是也。苦忍凡性者,即內凡上忍位中,於苦諦下留一行一緣,是凡性也。聖人正性,謂初果也。說大乘法者,唯以圓教為大乘也。改凡聖偏性,通教六地是聖,別教十向、圓教十信是內凡。以中理未顯,悉名偏性。通教七地者,至此得知。圓者,皆是改號。之位者,三人俱破無明,見中道圓性也。

二、明擊鼓。

【文句】擊大法鼓者,擊鼓誡進,肅眾前驅。此譬佛說法,督進深行。小乘位在脩道,通教在八地,別教在十行,圓教在初住。此諸位以聞法力,咸進真脩道也。

【記】誡進者,軍陣之法也。兵權曰:開鼓則進,聞金則止。鼓則嚴肅軍眾,使前驅也。督,率也。率,導引也。位在脩道者,令初果進二果也。通教位在八地者,前釋改號,是七地破無明;今進入八地,是增道損生。別教應言二地,圓教應言二住,方名進入脩道。今言十行初住者,恐誤也。或別有意,真脩道者,即通八地、別二地、圓二住,故云咸進。地論以初地為見道,二地至七地名脩道,八、九、十地為無學道。彼雖別位,例圓可知。

三,釋然炬。

【文句】然大法炬者,炬能自照,亦能照他。譬佛說法,令自他雙益。如千年闇室,一燈能了。又如一燈,然百千燈。聞法之力,自他俱益,亦復如是。通教八地,別教十迴向,圓教亦在初住。皆是道觀雙流,自他俱益之位也。

【記】通教下,皆取當教化他位也。此言八地,不取受接,但約當教出假,道觀雙流耳。別約十向,其意亦爾,以內脩中觀,外亦出假故。圓在初住者,以百界作佛,普門示現故。圓從勝說,乃取分真止觀,名真出假位也。皆是下,結示三位。道謂外化,觀謂內行。此該三教,不同餘文,唯就通說。

四、釋雨雨。

【文句】雨勝法雨者,雨能成熟,農夫加功,扶疎益寡,時澤一降,華果敷榮。喻如眾行,雖復勤脩,發趣事弱,聞佛說法,增道損生,任運成熟,自然流入薩婆若海。如大恒中船,不勞筋力,疾有所到。此並在雙流位中,義如上說。

【記】扶疎,盛茂也。時澤,時雨也。大恒者,殑伽河也。

二、例上四經。

【文句】若得此意,例華嚴之四位,般若之四智,法華之四知見,涅槃之四德,皆可解。

【記】二、以橫竪結。

【文句】此一法,豎擬諸經之位,橫論一切諸位,一聞法音,隨類各解云云。

【記】竪擬諸經之位者,即向四經,名字雖殊,但是住、行、向、地圓位耳,故名為竪。橫論一切諸位者,即攝四教凡聖諸位,如向消文是也。云云者,部在方等,故此化他,必兼四益,橫攝諸位,旨在其中。

二、通釋大義。

【文句】此中四譬,皆言大者,說大法也。通塗解釋,明大非小位爾。

【記】前三云大,後一云勝,勝亦大也,故云皆言大也。通塗下,若取通名,唯在大法,義並歸圓,對於四經,其義彌順。

二、明神通。

我今摧伏,一切怨結,竪立第一,微妙法幢。

【記】文二。初、明摧怨二。初、明煩惱為怨。

【文句】我今摧伏下,是神通化他也。怨結者,四住是二乘怨結,五住是菩薩怨結。

【記】二、明天魔是主。

【文句】魔為煩惱主,伐樹去根,化物須降主。若不降魔,化道不暢。降魔之法,須用神通。譬如勝怨,乃可為勇,非法王不壞。法王勝者,是時化道得立爾。

【記】二、明豎幢。

【文句】竪法幢者,法幢三昧也。高出眾行,為眾行之望,如兵望麾也。三德不縱不橫,故言微妙。

【記】高出眾行者,即法幢三昧也。萬行功德,皆為眷屬,莫不歸宗。此之三昧,故為眾行之。望兵望麾者,手指曰麾。尚書云:左仗黃鉞,右秉白旄而麾之。兵權曰:將軍乃秉旄麾眾而誓之。又云:聞鼓則進,聞金乃止。隨其指麾,五𭿯乃理。三德下,出三昧體。其體若非,不縱不橫,豈出眾行?豈摧五住?豈壞天魔?無記神通,體用如是。

二、明四弘誓化他二:初、除文示義。

【文句】從度諸眾生下,七行,是四弘誓願。化他雖復成果,本願未休,故言四弘益物,亦名四諦益物。四弘是誓願之心,四諦是所緣之境也。

【記】雖復等者。既依四諦而運四弘,四諦既常,誓豈休息?因人求佛,意在利生,今遂所求,豈忘與拔?四弘是下,示誓。有依誓即無緣,慈悲境乃無作。四諦無緣無作,行相如何?眾生誓度,生死即涅槃故;煩惱誓斷,煩惱即菩提故;法門誓學,即惑成智故;佛道誓成,即生成滅故。不爾,豈能廣度永度?

二、隨義釋文四:初、令度苦諦。

度諸眾生,於生死海,永斷三惡,無量苦惱。

【文句】度諸眾生,是初弘誓,亦是未度苦諦,令度苦諦也。

【記】經永斷三惡,即三惡道也。須約十番論度、論斷。

二,令斷集諦。

煩惱熾然,燒諸眾生,無有救護,無所依止。

【文句】從煩惱熾然一行,是第二弘誓。亦是未斷集諦,令斷集諦也。

【記】須明五住燒,十界生。

三,令證滅諦。

我以甘露清涼美味充足是輩,令離焦熱。

【文句】從我以甘露下一行,是第三弘誓,亦是未證滅諦令證滅諦也。

【記】當分而論,四種甘露;跨節而辯,唯一圓常。

四,令安道諦。

於無量劫遵脩諸行。供養恭敬諸佛世尊。堅固脩習菩提之道。求於如來真實法身。捨諸所重胑節手足頭目髓腦。所愛妻子錢財珍寶真珠瓔珞。金銀瑠璃種種異物。

【記】文四。初、約檀明諦。

【文句】從於無量劫下四行,是第四弘誓,亦是未安道諦,令安道諦也。此中指檀為四諦:檀對於慳,慳貪自蔽是集,集業招果是苦,檀能破慳是道,慳滅是滅諦。

【記】不獨行檀具於四諦,五度皆然。五不依諦,則不動不出,何度之有?復須知今依無作諦。

二、略釋經文。

【文句】無量劫者,積功高也。遵脩諸行者,攝法廣也。

【記】三、檀攝六度。

【文句】論云檀義攝於六云云。

【記】大論十二解檀度云:若菩薩行檀度,能生六度,是時名檀度滿。云何布施生檀度?有下、中、上。若以飲食、麤物、軟心布施,名下;能以衣服、寶物布施,名中檀;能以頭目、血肉、國財、妻子布施,名上。云何施生尸度?菩薩思惟:眾生不知布施,後世貧窮,故行惡;若行布施,後世有福,無所乏短,則能持戒。云何生忍度?菩薩施時,受者惡罵,若大求索,若不時索,或不應索而索。是時菩薩思惟:我今布施,欲求佛道,亦無有人使我布施,我自為故,云何生瞋?如是思惟已,而行忍辱。云何生進度?菩薩布施時,常行精進,欲行二施,勤求財法,以求足之。云何生禪度?菩薩施時,能除慳貪,而行一心,慚除五蓋,是名禪度;又心依布施,入於初禪,乃至滅定。云何生智度?菩薩施時,知有果報,而不疑惑,能破邪見無明;又分別淨不淨施,得報不同,是名生智。故云檀義攝六也。餘之五度,亦互相攝,非今文意,故且論檀。六之首故,攝生便故。

四,以彼岸結。

【文句】捨身命財,與後際等,得不壞常住,名波羅蜜。竪高橫廣,故言遵脩諸行也。

【記】生死為前際,涅槃為後際。身、命及財,此三屬事。以觀此三,及能施心、所施之境,三輪當處,即空、假、中,是故能等三德涅槃。此以常因而剋常果,不然豈得不壞常住?如是行檀,名波羅蜜。三德甚深,故檀竪高;三德無量,故檀橫廣。此機樂略,是以如來妙說一檀,遵脩諸行,仍須了知。既談果後,行檀利物,行人豈不即聞而脩耶?

金光明經文句文句記會本卷第五

音釋

【經】



(音鮮,尠少也。)



(音趁。騁,奔馳也。)



(音怯,篋笥也。)



(音胝,體四胑手足也。)

【文句】



(音葉,鐵鍱。)



(胡郭切。)



(音信,燼燄餘也。)



(音絹,罥掛也,係取也。)



(音斤,肉之力也。)



(音揮,以旌旗示之曰麾。)



(音毛。)

【記】



(音報。皰,面皮生氣也。)



(音寧聹止吉。)



(音障,膨脹也。)



(音豫,瘀積血也。)



(音使。)



(音軟。蝡,虫動也。)

𧑃

(音𧑃,蟹𧑃。)



(音其,馬項上鬐也。)



(音情,豕所寢圈。)

襵褻

(襵,音折。褻,音牒。褻,重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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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yển thứ sá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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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án gốc
金光明經文句文句記會本卷第六

北涼三藏法師 曇無讖 譯經

天台智者大師說文句門人灌頂錄

四明沙門 知禮 述文句記

雙徑沙門明得會句并記入於經文

【記】三、大章流通。分二。初、四天王品題。

金光明經四天王品第六

【記】句文分二:初、因緣釋二:初、約處釋人二:初、明處。

【文句】四天王者,上升之元首,下界之初天,居半須彌。

【記】二十八天,皆上升之趣,此當其首。天分三界,於下界中,此復在初。居半須彌者,處之所依。欲界六天,二天依山,忉利居頂,四王在半。梵語須彌,此云妙高,出水八萬四千由旬,四寶所成。

二、出人

【文句】東黃金埵王,名提頭賴吒,此翻持國,領乾闥婆、富單那。南瑠璃埵王,名毗留勒叉,此翻增長,領鳩槃茶、薜茘多。西白銀埵王,名毗留博叉,此翻雜語,領毗舍闍、毒龍。北水精埵王,名毗沙門,此翻多聞,領夜叉、羅剎。

【記】持國者,護持國土故。乾闥婆,此云尋香行天帝,俗樂神也。富單那,此云臭,餓鬼中勝者,或云主熱病鬼也。增長者,令自他善根增長故。鳩槃茶,此云甕,形頗似冬瓜,是厭魅鬼也。薜茘多,此云祖父鬼,餓鬼中最劣者。雜語者,能作種種語故。毗舍闍,此云噉精氣鬼,噉人及五穀精氣故,亦云顛狂鬼也。毗沙門,此云多聞,福德之名聞四方故。夜叉,此云輕捷,飛空捷疾故。羅剎,此云可畏,亦名暴惡。

二、明品來意。

【文句】此四王聞經歡喜,各領五百眷屬,發誓護經。從此標章,故稱四天王品。

【記】二、觀行,釋三種觀法。此當託事,以其境智,一一皆借事義而立也。須知託事多兼法相,如王舍城而觀五陰,耆闍崛山而表三德,此之五三,何殊四諦?然此正是託感應事,明境觀也。分二:初、示觀相。

【文句】觀心釋者,東集、南苦、西道、北滅,四諦理是四天,觀四諦智為四王,護四諦境名護國,護心數是護眾生。世者,他也,為他說心數,名護他眾生。八部者,苦諦下有利鈍見思,法華指此為鬼神,乃至滅諦下亦有見思,是為八部也。

【記】四諦、四智。乃至諦下,各論見思,何教不說?今釋教義,既專約圓,故所明觀,不觀三教。四天須表無作諦理,四王乃表無緣妙智。照事即理,名護諦境;了縛為脫,名護心數;為他說此,名為護世;通別見思,同體為障,名為鬼神。法華指此等者,不無少異。彼以鬼神但譬五利,乃將蟲鳥而譬五鈍;今則利鈍俱類鬼神,但取分同也。

二、明利益。

【文句】若不照四諦理,見思二惑,侵害心王,毀損境界,心王亡境,國敗心數,人民迸散,境智俱為鬼神所惱。能觀苦集,控御見思,則國安民寧。能為他說四諦,是護他國土,遮彼見思,使得安樂。是為觀心護世四天王也。

【記】而且先明不觀有損。侵害心王,妙智不發也。毀損境界,諦理不彰也。心王至迸散。示迷三德而為三障。雖論三障,迷由煩惱,故云俱為鬼神所惱。能觀下,正示觀之有益。無明,即明為能觀智。此觀觀苦,生死即涅槃也。此觀觀集,煩惱即菩提也。控御等者,不動諸見而脩道品,不斷癡愛起諸明脫。如斯控御,豈獨不被侵害,而能顯理備德?顯理故諦境國安,備德故心數民寧。以轉八萬塵勞,成八萬定慧也。自行了達既其若此,令他脩證豈不然乎?託護世天王之事,脩觀獲益,其相略爾。

二十三品經文二:初、立意。分章二:初、立意。

【文句】此下十三品,是流通段。佛慈季末,使邪惡不翳於正真,經王不壅於來代,有緣之者,得正聞正聽,故曰流通。

【記】季,亦末也。翳,障也。

二分章三:初開流通七章。

【文句】凡為七意:四天王至散脂,明天王發誓,勸獎人王,弘宣此經。正論善集,明人王弘經,天王祐助,亦是示往日弘經方軌。鬼神品,明聽經功德,天神地祇,若河若海,菩提薩埵,咸守衛之。授記品,證聽經功德之不虛。除病流水,引昔聽經之功德,證今護持之非謬。捨身品,引昔行經,不惜軀命,戒勸師弟,勿悋法財。讚佛品,明諸菩薩稱揚佛法,能宣所宣,利益深重云云。

【記】方軌者,方法軌範也。

二、出天神五段

【文句】天王發誓,又為五四王以天力擁護請者。大辯品,以辯充益說者。功德天品,誓以資財潤請者說者。地神品,誓以地味膏腴味請處說處。散脂品,誓以威武摧外敵,攘內難,安於請說聽等也。又天王護其國,大辯護其師,功德護其眾,地神護其地,散脂禳其灾,令經法大行也云云。

【記】以地味膏腴請處說。處者,膏腴,土田良沃也。史記曰東割膏腴之地是也。腴下多味字。攘,除也。又天王下,且從增勝備論,一一皆有五能。

三、示此品六番。

【文句】四、天王品者,有六番問答,即為六段:第一、白佛述有護國之能。第二、白佛述其護國之事。第三、白佛示其軌模。第四、白佛要其法利。第五、白佛雙述興衰。第六、白佛說偈頌德。

【記】二、正釋經文七:初、五品明天王發誓,勸獎人王弘宣此經,分五:初、四王品以天力擁護請者,分六:初、述護國之能二:初、分文。

【文句】初番為二:一、白佛,二、佛述成。白佛又二:一、經家敘,二、正白佛。

【記】二、釋義二:初、四王白佛二:初、經家敘。

爾時,毗沙門天王、提頭賴吒天王、毗留勒叉天王、毗留博叉天王俱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胡跪合掌,白佛言:

【文句】敘敬如文。

【記】先標。北方天王者,西土以北方為上也。偏袒者,西方之禮,弟子詣師,必須偏袒,表有執役。

二、正白佛二:初、分文立義。

【文句】正白佛。文為二:一、歎經,二、述能護。諸天信法有力,是故歎經;欲得經弘,述其能護。歎經為三:從是金光明下,歎經體;從莊嚴菩薩下,歎經宗;從此經能照下,歎經用。正說乃多,歎三則略,攝於廣也。

【記】二、用義釋文二:初、歎經三:初、歎經體。

世尊!是金光明微妙經典,眾經之王,諸佛世尊之所護念。

【文句】法性之理,佛所護念。文詮此理,故言經王。既言經王,知是歎體。

【記】佛所護理,無量甚深。橫攝法周,豎收法盡。理若不爾,豈名經王?問:文銓此理,故言經王。是則經文但是能詮,王惟在理。釋題那云文號經王?教攝眾典,指文指理,二處不同,如何和會?答:若前三教文理不合,此則為妨。今乃從圓,法皆不二。文外無理,理外無文。釋題舉文,若其孤立,豈得稱王?今疏指理不攝文者,翻屬前教。信文理合,是經是王,其義秘妙,不可情求。今經王歎體,與序品不別。

二、歎經宗。

莊嚴菩薩深妙功德,常為諸天之所恭敬,能令天王心生歡喜,亦為護世之所讚歎。

【文句】約體脩行,能令菩薩具二莊嚴,成於極果。既言莊嚴,知是歎宗。世天、淨天、義天,皆宗仰極。地施三業供養:恭敬是身,歡喜是意,讚歎是口。

【記】約體脩行者,體是本覺,起成始覺,方得名為約體脩行。體具佛界因果二嚴,全體成脩,二嚴無作,名非莊嚴而為莊嚴。今以極果二嚴為宗世天,下經云諸天,包此三也。然應有四,恐文脫誤。或可天王本是生天,故疏不出此四天名。義出大經德王品云:一者、世間天,如諸國王;二者、生天,從四天王乃至非非想;三者、淨天,謂四果支佛;四者、義天,謂十住菩薩,以見一切法是空義故。大論明三種天:一、假名天,即世天也;二、生天;三、清淨天,則兼三乘也。

三歎經用

此經能照,諸天宮殿;是經能與,眾生快樂;是經能令,地獄餓鬼,畜生諸河,焦乾枯竭;是經能除,一切怖畏;是經能却,他方怨賊;是經能除,穀貴饑饉;是經能愈,一切疫病;是經能滅,惡星變異;是經能去,一切憂惱。舉要言之,是經能滅,一切眾生,無量無邊,百千苦惱。

【文句】又下從地獄,上至菩薩,無明未盡,通有熱惱。此經能除,如月清涼,知是歎用云云。

【記】上至菩薩者,經無菩薩之言。既云能滅一切眾生苦惱,則通指九界,方名一切。經文有四:初、天趣。能與眾生快樂者,天趣眾生也。次、是經下,三、惡趣。諸河三趣沈沒,猶如大河焦乾枯竭者,滅三惡苦也。有經於枯竭上加能令二字者,妄也。三、能除怖畏去,是人趣。初言一切怖畏是總,次別明破三障惡。三灾是報障,怨賊即刀兵也,并饑饉、疫病,名三灾。惡星是業障,業來責報,故惡星現也。憂惱是煩惱障。四、舉要下,總指九界眾生也。

二、述能護二:初、分文。

【文句】從世尊是金光明下,是第二,述能護國。文為二:一、內以法護國,二、外以策護國。法護國又四:一、護國之由,二、以法護國,三、以天黨護國,四、以天眼護國。

【記】二、釋義二:初、內以法護國四:初、護國之由。

世尊!是金光明微妙經典,若在大眾廣宣說時,我等四王及餘眷屬,聞此甘露無上法味,增益身力,心進勇銳,具諸威德。

【文句】護國由者,由聞此經,獲於四益:身益光明,力益勇猛,心益增進,德益尊嚴。理獲二益,謂法身、慧命,皆得增長。由國弘經,致斯法潤,寧得不護?

【記】二、以法護國。

世尊!我等四王能說正法,脩行正法,為世法王,以法治世。

【文句】述所以者,此義正與觀心相應。以四諦智護四諦境,即是脩行正法。以四諦智導諸心數,使諸心數不行,故名行般若波羅蜜,即是能說正法。內有如此護國,所以名護世王,正治國土爾。

【記】即是述其護國所以。無法安能護持國土?而其所以,有內有外。外即世法,內即心法。若但行說世間之法,則令此經非方等教天王,全是凡夫心口。須知文文皆有世間、出世間意。但以此句顯內義便,故云正與觀心相應。如下散脂鬼神品中諸文,且順世法詮辨。及至自述得名之由,則全廢事解。故云現見不思議智境,不思議智光。乃至云我能安住一切法如性,於一切法含受一切法境智。若是故名為密,方能外現鬼神大將。豈非有理密故,乃有事密?今文經雖不顯大師得意,乃以行說諦智之法,而為護世安民。所以心數不行等者,心心數法,全體即是方便般若。心王邪故,數行邪境。今王既正導令不行,不行而行,行深般若,到於彼岸。

三,天黨護國。

世尊!我等四王及諸天、龍、鬼神、乾闥婆、阿脩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睺羅伽,以法治世,遮諸惡鬼噉精氣者。

【文句】:帥黨護國者,此亦與觀心相應。心王帥心數黨,降伏見思利鈍諸使,如諸天王共眷屬遮諸惡鬼,如轉輪王與七寶千子。有所至處,四方歸德。四王共五百所臨之地,何惡不除邪?

【記】意同向說。黨謂徒黨,即八部也。黨,輩也。帥黨者,帥音率,導引也。如轉輪王下,是事釋。以輪王降四方,喻天王遮惡鬼。七寶,謂輪、象、馬、女、珠、臣、兵也。

四,天眼護國。

世尊,我等四王、二十八部諸鬼神等,及無量百千鬼神,以淨天眼過於人眼,常觀擁護此閻浮提。世尊,是故我等名護世王。

【文句】用天眼護國者,以報得天眼徹視,無幽不燭,防萌杜漸,何惡不除邪?

【記】以報得天眼者,非脩得也,受天身則眼必徹。障,幽暗也。燭,照也。萌,種子初剖也。杜,塞也。謂以天眼徹照,防將萌之禍根,塞漸起之惡源也。

二、外以策護國二:初、標科敘二:初、標科。

【文句】二、從若此國土有諸衰耗下,是智策護國,令內外因緣和合。文為三。

【記】二、敘意三:初、勸說聽因緣和合二:初、勸法師為外緣。

若此國土有諸衰耗,怨賊侵境,饑饉疾疫,種種艱難,若有比丘受持是經,我等四王當共勸請,令是比丘以我等力故,疾往彼所國邑郡縣,廣宣流布是金光明微妙經典,令如是等種種百千衰耗之事悉皆滅盡。

【文句】一、若王國多灾,種種艱難,謂兵饑疾者,我以智策勸法師往,或威神勸往,或現形勸往,或降夢勸往。法師若往,廣宣此經,如日出朝陽,雰霧自歇。此勸外緣也。

【記】日出朝陽者,爾雅云:山東曰朝陽,山西曰夕陽。雰,撫文反。不祥氣也。呂氏春秋曰:冬行夏令,則氣霧冥冥。春秋元命包曰:霧,陰陽之氣也。陰陽怒而為風,亂而為霧。今以日出喻弘經,雰霧歇喻三灾息也。

二、勸王者脩內因。

世尊!如諸國王所有土境,是持經者若至其國,是王應當往是人所,聽受如是微妙經典;聞已歡喜,復當護念恭敬是人。世尊!我等四王復當勤心擁護是王及國人民,為除衰患,令得安隱。

【文句】次,王心無智照,灾承闇入。若有明慧,變怪不生。師既秉法來儀,王須專心聽受。王若勤聽,天亦勤護。所以加於可加,護於可護。一人有慶,賴及萬方。王身與國,安隱無患。此內因也。若外雖有弘法人,王內心不殷重,則不和合,不能攘灾也。

【記】秉法者,秉,持也。一人,謂王也。慶,善也。王有善,則萬方之民恃賴之,即尚書曰一人有慶,兆民賴之也。故王受是典而致國安。經饑饉者,爾雅云:五穀不熟曰饑,菜蔬不熟曰饉。國邑郡縣者,王制曰:凡四海之內九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國三十,七十里之國六十,五十里之國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國。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國。春秋左氏傳曰: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邑。又曰: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

二、勸供給四眾因緣。

世尊!若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受持是經,若諸人王有能供給施其所安,我等四王亦當令是王及國人民一切安隱具足無患。

【文句】二者,王無惠施,則寡於福祿。如不勤田,倉厨少穀。勸王傾財,供給四眾。四眾得安,福資於王。舉國眷屬,一切無患。此內外因緣和合,能致豐年流衍云云。

【記】經優婆塞,此云近事男。優婆夷,此云近事女。以成就戒者,堪可親近承事出家二眾故也。流衍者,衍,達也。

三、勸能讚所讚因緣。

世尊!若有四眾受持、讀誦是妙經典,若諸人王有能供養、恭敬、尊重、讚歎我等四王,亦復當令如是人王於諸王中常得第一供養、恭敬、尊重、讚歎,亦令餘王欽尚、羨慕、稱讚其善。

【文句】三者,王身無先王之德行,臣民不從。口無先王之法言,鄰國不詠。今勸王三業:供養恭敬是身業,尊重是意業,讚歎是口業。夫高以下為基,辯以訥為師。屈尊敬卑,功亦大矣。以天威力,使鄰國遙崇,羽檄稱讚,歌詠羨慕。三業顒顒,上之化下,如風之靡草。鄰國既然,國人牛馬草萊,無不低迴內向。此則能讚所讚,因緣和合,頌聲溢於鄰國云云。

【記】先王之德行者,先王道德之行,若行之於身,即可以儀軌風俗。法言者,是出自典誥,聖人禮法之言,若宣之於口,即可以教人民。君既無此,故邦民不從其令,鄰國不詠其德。今勸下,即勸王重道尊師,脩功補過也。身意恭重,謙以自牧,即道德之行也。讚歎在口,即典誥之法言也。夫高下明謙卑之意,王高而民下,為國者以人為本基,故當勞謙以聚之。辯以訥為師者,訥者內照清淨,故外絕矜飾,即大辯若納也,故能為俗中小辯之師。尋常治身理國,尚當如此,況今請出世之法,祈人民之福,豈宜踞慢乎?儒禮以父事三老,兄事五更,屈王之尊,敬卑為師,儒釋一揆矣。羽檄者,文心雕龍云:檄者,曒也。宣露於外,曒然明白也。或稱露布,蓋露板不封,布諸視聽也。顏師古注漢書高記曰:檄以木簡為書,長尺二寸,用徵召也。其有急事,則加鳥羽插之,示速疾也。今云羽檄稱歎者,即告之以文辭,述具休明也。爾雅云:顒顒昂昂,君之德也。靡,偃也。論語曰: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草萊者,萊,黎草也。或作葉,或作菜,字之誤也。

二、用意銷。文三:

【文句】經文分明,尋之可見。

【記】當以上意對經釋之,故云可見。

二、如來述成二:初、分文。

【文句】次佛述成,文為二:初、合述歎經,二、述其能護國。

【記】二、釋義二:初、合述歎經。

爾時,世尊讚歎護世四天王等:善哉!善哉!汝等四王,過去已曾供養、恭敬、尊重、讚歎無量百千萬億諸佛。

【文句】四王,初歎。經說既合理,佛述而成之。成其上體、宗、用三歎,故言佛合述。善哉!善哉!其上總歎一教,佛述成其徧讚百千諸佛。諸佛從是法生,故舉多讚成於一也。

【記】四、王所讚。經體、宗、用,既合佛證三德妙理,故佛述成。諸佛從是法生者,體、宗、用三,既是法性,豈有一佛不從此生?

二、述能護國二:初、分文。

【文句】從於諸佛所下,述成其能護國,又為二:初、述以法護國,二、述以智眼護國。

【記】二、釋義二:初、述以法護國四:初、述護國之由。

於諸佛所,種諸善根。

【文句】法護國有四,佛皆述成。上明護國之由,由聞經得益。佛述今益,良由先種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前心難,是故敬禮初發心。此舉前以成後,述後以顯前。

【記】發心畢竟者,昔種善根是發心,今日聞經得益是畢竟。二心比校,昔種誠難,故佛述成,歎其宿種。然此發心等語,即大經迦葉說偈讚佛,故佛初心,但用彼語,以成今意。

二,述其以法護世。

說於正法,脩行正法,以法治世,為人天王。

【文句】從說於正法下,述其以法護世。上云能說能行,所以名為護世。佛亦述成能說能行,得名護世云云。

【記】護世下云云者。

與觀心相應義,如前述也。

三,超述天眼護國。

汝等今日長夜利益於諸眾生,行大慈心,施與眾生一切樂具,能遮諸惡,勤與諸善。以是義故,若有人王能供養恭敬此金光明微妙經典,汝等正應如是護念,滅其苦惱,與其安樂。

【文句】從汝等今日下,超述其天眼護國。小不次第,於義無失。上云以淨天眼過於人眼,佛述長夜利益。夫天眼夜照,不假日光,故言長夜也。

【記】四、追述天黨護國。

汝等四王及諸眷屬,無量無邊百千鬼神,若能護念如是經者,即是護持去、來、現在諸佛正法。

【文句】從汝等四王及諸眷屬下,追述其天黨護國。上直言護國,佛今加讚,是護三世諸佛正法也。

【記】二、述以智眼護國。

汝等四王及餘天眾百千鬼神,與阿脩羅共戰鬪時,汝等諸天常得勝利。汝等若能護念此經,悉能消伏一切諸苦,所謂怨賊、饑饉、疾疫。若四部眾有能受持、讀誦此經,汝等亦應勤心守護,為除衰惱,施與安樂。

【文句】從汝等四王及餘天眾下,述其智眼,和合護國。上云:請法師入境攘惡,此功歸己,能却脩羅之陣。汝勸王聽經,供給四眾。佛述其內智外福,實是消伏諸苦,能致安樂。如文云云。

【記】前云䇿,今云智眼,互見其文。䇿即智謀,智能鑒照,名之為眼。言和合者,即前云內因外緣,因緣和合,然後攘惡。云云者,前白佛則三段別明,今則一番總述,以包前別也。

第二番,白佛述護國之事二:初、分文。

【文句】第二番,白佛述護國之事。文為二:一、白佛;二、佛述成。白佛又二:

【記】二、釋義二:初、白佛二:初、王奉人法,天除怨患。

爾時,四王復白佛言:世尊!是金光明微妙經典,於未來世在所流布,若國土、城邑、群縣、村落,隨所至處,若諸國王以天律治世,復能恭敬、至心聽受是妙經典,并復尊重、供養、供給持是經典四部之眾,以是因緣,我等時時得聞如是微妙經典,聞已即得增益身力,心進勇銳,具諸威德。是故,我等及無量鬼神常當隱形,隨其妙典所流布處而作擁護,令無留難,亦當護念聽是經典諸國王等及其人民,除其患難,悉令安隱,他方怨賊亦使退散。

【文句】一、是經流布之處,其王自能頂受。又供給四眾者,我及眷屬,誓當隱形,令其顯益。

【記】經天律,治世者師古,治民則天行化。罸必當罪,賞必當功,名天律也。

二、鄰國興兵,天令懅退。

若有人王聽是經時,鄰國怨敵興如是念:當具四兵壞彼國土。世尊!以是經典威神力故,爾時鄰敵更有異怨為作留難,於其境界起諸衰惱灾異疫病。爾時,怨敵起如是等諸惡事已,備具四兵發向是國規往討伐。我等爾時當與眷屬無量無邊百千鬼神,隱蔽其形為作護助,令彼怨敵自然退散,起諸怖懅種種留難。彼國兵眾尚不能到,況復當能有所破壞?

【文句】二者、惡鄰興兵,侵斥善國,我當隱形,起諸怖懅,種種難起,令其軍兵顯然退散,尚不擾邊,況復壞中云云。

【記】斥,逐也。經四兵,象、馬、車、步也。規往討伐者,規,求也。或作親者,字之誤也。討,誅也。傳例曰:有鐘鼓曰伐。或作罸者,非。罸,折辱也,出金贖罪也。軍者,萬二千五百人曰軍。天子六軍,諸候三軍。

二、佛述成二:初、標科。

【文句】次佛述成,文亦為二。

【記】二、隨釋二:初、述成初意。

爾時,佛讚四天王等:善哉,善哉!汝等四王乃能擁護我百千億那由他劫所可脩習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及諸人王受持是經恭敬供養者,為淨衰患令其安樂。復能擁護宮殿、舍宅、城邑、村落、國土、邊疆,乃至怨賊悉令退散,滅其衰惱令得安隱,亦令一切閻浮提內所有諸王無諸凶衰鬪訟之事。

【文句】從爾時佛讚下,至無鬪訟之事,是述成初意。其上隱形護國,欲使經弘。佛述隱形,是護三寶:我是佛寶,脩習菩提是法寶,諸王無鬪訟是僧寶。述其護一而能成三也。

【記】無鬪訟名僧者,無鬪訟,即和合也。

二、述成後意。

四王當知,此閻浮提八萬四千城邑聚落、八萬四千諸人王等,各於其國娛樂快樂,各各於國而得自在,於自所有錢財珍寶各各自足不相侵奪,如其宿世所脩集業隨業受報,不生惡心貪求他國,各各自生利益之心,生於慈心、安樂之心、不諍訟心、不破壞心、無繫縛心、無楚撻心,各於其土自生愛樂,上下和穆猶如水乳,心相愛念增諸善根。以是因緣故,此閻浮提安隱豐樂,人民熾盛,大地沃壤,陰陽調和,時不越序,日月星宿不失常度,風雨隨時無諸灾橫,人民豐實自足於財,心無貪吝亦無嫉妒,等行十善。其人壽終多生天上,天宮充滿增益天眾。若未來世有諸人王聽是經典,及供養恭敬受持是經四部之眾,是王則為安樂利益汝等四王及餘眷屬無量百千諸鬼神等。何以故?汝等四王若得時時聞是經典,則為已得正法之水,服甘露味,增益身力,心進勇銳,具諸威德。是諸人王若能至心聽受是經,則為已能供養於我;若供養我,則是供養過去、未來、現在諸佛;若能供養過去、未來、現在諸佛,則得無量不可思議功德之聚。以是因緣,是諸人王應得擁護,及后妃、采女、中宮眷屬、諸王子等亦應得護,衰惱消滅,快樂熾盛,宮殿堂宇安隱清淨,無諸灾變,護宅之神增長威德,亦受無量歡悅快樂。是諸國土所有人民,悉受種種五欲之樂,一切惡事悉皆消滅。

【記】文二。初、正以等慈述其懅退。

【文句】從四王當知,此閻浮提下,是述成後意。上以天威懅之,天力退之,似若憎惡愛善。佛勸慈心平等向之,為惡者自懅,為善者自豫,非薄惡而厚善,成其懅退之意也。

【記】豫,安也。

二、兼勸諸國各守本業。

【文句】又勸諸國各守本業,住境自樂,勿起貪企。諸王和則民無夭,法興盛則熏諸天。佛告帝釋:鬪諍因緣,人天損減。善能慈和天下,非止供養於我,則是供養三世如來。非止安於一王,徧安諸王。非止安於一國,徧安一切。故以慈和述成第二意也云云。

【記】貪企者,企,望也。佛告帝釋者,大經文也。經楚撻者,楚,一名荊,可以為杖。撻,擊也。廣雅:沃,濕也,美也,亦柔也。壤,土也。時不越序者,四時和也。心無貪吝者,無貪故不多求,無吝故能惠施。后妃采女者,天子一后,三夫人,九嬪妃,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女。風俗通云:采女者,采擇其容色之女也。

第三番白佛示其規模二:初、分文。

【文句】其三、白佛示人王規模。文為二:一、出其願欲,二、示其軌模。願欲有六:一、欲安己身,二、欲安妻子,三、欲安宮殿,四、欲王領殊勝,五、欲攝諸福德,六、欲國無憂苦。

【記】二、釋義二:初、白佛二:初、出願欲六。文如疏列。初、欲安己身。

爾時,四天王白佛言:世尊!未來之世,若有人王欲得護身。

【記】二、欲安妻子。

及后妃、采女、諸王子等。

【記】三、欲安宮殿。

宮殿屋宅,得第一護。

【記】四、欲王領殊勝。

身所王領最為殊勝,具不可思議王者功德。

【記】五、欲攝諸福德。

欲得攝取,無量福聚。

【記】六、欲國無憂苦。

國土無有他方怨賊,無諸憂惱及諸苦事。

【文句】六願如文。

【記】二、示軌模六:初、示莫放逸。

世尊!如是,人王不應放逸、散亂其心,應生恭敬、謙下之心。

【記】二、示嚴法堂。

應當莊嚴第一微妙最勝宮宅,種種香汁持用灑地,散種種華,敷大法座、師子之座,兼以無量珍琦異物而為校飾,張施種種無數微妙幢幡寶蓋。

【記】三、示令洗沐。

當淨洗浴以香塗身,著好淨衣瓔珞自嚴,坐小卑座不自高大,除去自在離諸放逸,謙下自卑除去驕慢。

【記】四、示專聽經。

正念聽受,如是妙典,於說法者,生世尊想。

【記】五、示和顏語。

復於宮內后妃、王子、采女、眷屬,生慈哀心,和顏與語,勸以種種供養之具供養法師。

【記】六、示應自慶。

是王爾時既勸化已,即生無量歡喜快樂,心懷快豫倍復自勵,不生疲倦多作利益,於說法者倍生恭敬。

【文句】從世尊!如是人王下,是第二,示其規模。雖不次第,六數足。上欲安身,今示莫放逸,制心則身安也。上欲安宮殿,今示嚴法堂,旛蓋映於上,香華麗於下,三寶受用,則栢梁無灾。上欲王領殊勝,今示洗沐香塗,敦恭去慢,一身敬於此,八紘休於彼。上欲攝取福聚,今示正念聽經,正念聽經能致無量功德,天神竭其力覆,地神竭其力載,鬼神竭其力護,臣民竭其力愛。上欲安妻子,今示和顏與語,勸其興福,內外脩善,感益事多。上欲得國無憂苦,今示應自喜慶,自勵忘疲,倍作利益,一人既悅,則四海謐然。此之謂也。

【記】一一如數,對上六願。栢梁者,漢時殿名。天火曰灾,漢方土以海中鴟魚尾安殿脊以禳之,灾遂息。世昧其由,謂之鴟吻。八紘,八方也。休,美也。自勵者,勵勉也。四海者,博物志云:天地四方,皆海水相通,地在其中,蓋無幾也。七戎、六蠻、九夷、八狄,形類不同,總而言之,謂之四海,皆言近於海也。

二、述成二:初、分文立意。

【文句】次佛述成。文為二:先述成六方法,次述成六願欲。四王約六事,又所說少,止在現世;佛約一事,而所益多,超無量世,倍述成之。

【記】二、用意,釋文二:初、別述二:初、述成六方法六:初、述成安身方法。

爾時,佛告四天大王:爾時,人王應著白淨鮮潔之衣,種種瓔珞齊整莊嚴,執持素帛微妙上蓋,服飾容儀不失常則,躬出奉迎說法之人。何以故?是王如是隨其舉足,步步之中即是供養值遇百千億那由他諸佛世尊。

【文句】從佛告四王下,秪弘經聽經,即是述成安身方法。上直示心不放逸,今加示羽儀出宮迎候,步步值那由他佛。方法既倍,體亦彌安。

【記】羽儀者,漢書高紀曰:紀信乘王車,黃屋左纛。注云:以黃繒為蓋裹。纛,毛羽幢也,在乘輿車衡左方上注之。祭邕曰:𣯛,牛尾為之,如斗,或在騑頭,或在衡。以纛是毛羽幢,為天子儀仗,故曰羽儀。經躬出者,躬,親也。

二,述成安國方法。

復得超越,如是等劫,生死之難。

【文句】從復得超越爾許劫難者,述成安國方法,上止一世無憂苦,今則超爾許生死之難。

【記】爾許生死之難者,劫數如值佛之數也。

三、述成安妻子方法

復於來世,爾所劫中,常得封受,轉輪王位。隨其步步。

【文句】從復於來世封受輪王者,述成安妻子方法。輪王有玉女千子,悉無怨對,爾許劫中,妻子常安也。

【記】四、述成安王領方法。

亦得如是,現世功德,不可思議,自在之力。

【文句】從亦得如是現世自在之力者,述成上安於王領方法也。

【記】五、述成宮殿方法。

常得最勝,極妙七寶,人天宮殿。

【文句】從常得最勝七寶宮殿者,述成上安於宮殿方法也。

【記】六、述成上攝福方法。

在在生處增益壽命,言語辯了人所信用,無所畏忌有大名稱,常為人天之所恭敬,天上人中受上妙樂,得大勢力具足威德,身色微妙端嚴第一,常值諸佛遇善知識,成就具足無量福聚。

【文句】從在在生處,訖具足無量福聚,述成其上攝福方法也。

【記】二、述成六願。欲六段,如疏。初、述成上願安身。

汝等四王!如是人王見如是等種種無量功德利益,是故此王應當躬出奉迎法師,若一由旬至百千由旬,於說法師應生佛想,應作是念:今日釋迦如來正智入於我宮,受我供養,為我說法,我聞是法即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文句】從汝等四王下,述成其六種願欲。從四王下,至不退轉,述成上願安身。

【記】二、述成上安國。

已為得值百千萬億那由他佛;已為供養過去、未來、現在諸佛;已得畢竟離三惡道苦。

【文句】從已為得值至畢三惡道苦,述成上安國。

【記】三、述成上願安妻子。

我今已種百千無量轉輪聖王釋梵之因。

【文句】從我今已種輪王釋梵之因,述成上願安妻子。

【記】四、述成上欲攝福聚。

已種無邊,善根種子;已令無量,百千萬億,諸眾生等,度於生死;已集無量,無邊福聚。

【文句】從已種無邊善根下,述成上欲攝福聚。

【記】五、述成上願安宮殿。

後宮眷屬已得擁護,宮宅諸衰悉已消滅。

【文句】從後宮宮宅無諸凶衰,述成上願安宮殿。

【記】六、述成,上王領第一。

國土無有怨賊,棘刺他方,怨敵不侵能陵。

【文句】從國土無有他方怨刺述成上王領第一。

【記】經棘,兵器也,與戟字同。刺,殺也。

二,總述。

汝等四王!如是人王,應作如是供養正法,清淨聽受是妙經典,及恭敬供養尊重讚歎持是經典四部之眾,亦當迴此所得最勝功德之分,施與汝等及餘眷屬諸天鬼神。聚集如是諸善功德,現世常得無量無邊不可思議自在之利,威德勢力成就具足,能以正法摧伏諸惡。

【文句】從汝等四王下,更總結成。六法六願皆令具足者,若能屈己迎候,至心聽法,即是六願六法。又迴利施天,亦即能令六願六法成就滿足也。

【記】第四、白佛,要其法利二:初、分文。

【文句】第四、白佛要其人王施善。此由第三段,末文為二:一、白佛,二、佛述成。白佛又二:一、人王運心,二、天宮相現。

【記】由第三段末者,由前世尊述成云:亦當迴此所得最勝功德之分,施與法等及餘眷屬。四王因茲遂要法利。

二、釋義二:初、白佛二:初、人王運心。

爾時,四王白佛言:世尊!若未來世有諸人王,作如是等恭敬正法,至心聽受是妙經典,及恭敬、供養、尊重、讚歎持是經典四部之眾,嚴治舍宅,香汁灑地,專心正念聽說法時,我等四王亦當在中共聽此法。願諸人王為自利故,以己所得功德少分施與我等。世尊!是諸人王於說法者所坐之處,為我等故燒種種香供養是經。

【記】二、天宮相現。

是妙香氣於一念頃,即至我等諸天宮殿,其香即時變成香蓋,其香微妙金色晃耀,照我等宮、釋宮、梵宮。大辯天神、功德天神、堅牢地神、散脂鬼神、最大將軍、二十八部鬼神大將、摩醯首羅金剛、密迹摩尼䟦陀鬼神大將、鬼子母,與五百鬼子周帀圍繞。阿耨達龍王、娑竭羅龍王,如是等眾自於宮殿,各各得聞是妙香氣,及見香蓋光明普照,是香蓋光明亦照一切諸天宮殿。

【記】文二。初事釋。

【文句】人王心存至典,是故香作金光。迴施必得,是故天宮相現。香至天宮、龍宮、鬼神等宮,總至三法界爾。

【記】人王至金光者。心存,即三智金光明也。至典,即三諦金光明也。智諦合,即起事用金光明也。以色心不二,故香隨智徧。迴施下,天王意云:若以法利迴施我等,我等皆得。故以光照天宮為表。能猶屬畜,對天并鬼,成三法界。言法界者,今從解脫所燒之香,非法界者,何能周徧?三趣之體,非法界者,豈能承受?經摩醯首羅,此云大自在。金剛密迹者,正法念經云:昔有國王夫人生千子,欲試當來成佛次第,故俱留孫探得第一籌,釋迦當第四籌,乃至樓至當千籌。第二夫人生二子:一願為梵王,請千兄轉法輪;次願為密迹金剛神,護千兄教法。世傳樓至化身,非也,乃法意王子耳。據經唯一人,今狀於伽藍之門而為二像者,夫應變無方,多亦無咎。摩尼䟦陀,此云威伏行。阿耨達,此云無熱惱。娑竭,此云鹹海。

二,觀釋。

【文句】觀心解者,以智慧火,然實相香,起戒定慧煙。實相是真法,故言金光。戒慧與理冥,故徹照無礙也云云。

【記】上之所說,雖談諦智,猶是約教示經力用,未論觀行。今之所論,的就研心,令觀詣理。故荊谿云:本雖久遠,圓頓雖實,第一義雖理,望觀屬事。此乃託事觀心,借義成行。三智妙解,如火能然;三諦融心,如香離臭;起三學行,如烟氤氳。真本覺照,故曰金光;行冥真故,無礙而照。但期觀行,契金光明,功用自然,相周沙界。唯務相現,內觀不脩,心緣五塵,魔必得便。慎之!慎之!

二、佛述二:初、標科。

【文句】次佛述成,文為二。

【記】二、隨釋二:初、述成香光普徧。

佛告四王:是香蓋光明非但至汝四王宮殿。何以故?是諸人王手擎香鑪供養經時,其香徧布,於一念頃徧至三千大千世界百億日月、百億大海、百億須彌山、百億大鐵圍山、小鐵圍山及諸山王、百億四天下、百億四天王、百億三十三天乃至百億非想非非想天。於此三千大千世界百億三十三天,一切龍、鬼、乾闥婆、阿脩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睺羅伽,宮殿虗空悉滿種種香煙雲蓋,其蓋金光亦照宮殿。如是三千大千世界所有種種香煙雲蓋,皆是此經威神力故。是諸人王手擎香鑪供養經特種種香氣,不但徧此三千大千世界,於一念頃亦徧十方無量無邊恒河沙等百千萬億諸佛世界,於諸佛上虗空之中亦成香蓋,金光普照亦復如是。

【文句】先述香光,非但至天宮等三法界,徧至百億諸宮,又至恒沙佛上。總而言之,徧至十法界也。

【記】經百億非非想天者。夫百億,即大千界也。但同一四禪及四無色,三禪統中千界,以大千言之,則有一千三禪也。二禪統小千界,則有百萬二禪。唯四洲至初禪,則有百億。今非想亦言百億,以下望上言之耳,又恐翻譯之訛也。以義淨重翻,則無百億非想之言。

二、述成施善護讚二:初、讚因。

諸佛世尊聞是香氣、見是香蓋及金色光,於十方界恒河沙等諸佛世界作如是等神力變化已,異口同音於說法者稱讚:善哉,善哉!大士!汝能廣宣流布如是甚深微妙經典,則為成就無量無邊不可思議功德之聚。若有聞是甚深經典,所得功德則為不少,況持、讀、誦、為他眾生開示、分別、演說其義!何以故?善男子!此金光明微妙經典,無量無邊億那由他諸菩薩等若得聞者,即不退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文句】從諸佛世尊聞是香氣下,述成人王運善,奉施諸天,為諸佛所讚。先讚因成,次讚果滿。

【記】二、讚果。

爾時,十方無量無邊恒河沙等諸佛世界現在諸佛,異口同聲作如是言:善男子!汝於來世必定當得坐於道場菩提樹下,於三界中最尊最勝,出過一切眾生之上,勤脩力故受諸苦行,善能莊嚴菩提道場,能壞三千大千世界外道邪論,摧伏諸魔怨賊異形,覺了諸法第一寂滅清淨無垢甚深無上菩提之道。善男子!汝已能坐金剛座處,轉於無上諸佛所讚十二種行甚深法輪,能擊無上最大法鼓,能吹無上極妙法螺,能竪無上最勝法幢,能然無上極明法炬,能雨無上甘露法雨,能斷無量煩惱怨結,能令無量百千萬億那由他眾度於無涯可畏大海,解脫生死無際輪轉,值遇無量百千萬億那由他佛。

【文句】如文。

【記】經勤脩下,明脩苦行。善能下,壞外道,降魔怨,是莊嚴道場也。覺了下,成正覺。善男子下,轉法輪。此並果上之事,如瑞應經廣明。

第五、白佛舉興衰勸二:初、分文。

【文句】第五、白佛,雙舉興衰。文為二:一、白佛,二、佛述成。白佛又為三:初、從白佛至諸惡灾患悉令消滅,是第一、舉興勸;從若有人王心生捨離至善神遠離,生如是等無量惡事,是第二、舉衰勸;從世尊!人王欲自護及王國土,是第三、正勸。

【記】二、釋義二:初、白佛三:初、舉興勸四:初、述弘經,四、天聽受。

爾時,四天王復白佛言:世尊!是金光明微妙經典,能得未來、現在種種無量功德。是故,人王!若得聞是微妙經典,則為已於百千萬億無量佛所種諸善根。我以敬念是人王故,復見無量福德利故,我等四王及餘眷屬無量百千萬億鬼神,於自宮殿見是種種香煙雲蓋瑞應之時,我當隱蔽不現其身。為聽法故,當至是王所止宮殿講法之處。

【文句】舉興勸為四:一、人王弘經,則四天隱形聽受。二、非但四王聽受,釋梵八部皆集聽受。三、以是人王為善法知識。四、既得法利,護國彌勤。

【記】二、明釋梵八部皆集。

大梵天王、釋提桓因、大辯天神、功德天神、堅牢地神、散脂鬼神大將軍等,二十八部鬼神大將,摩醯首羅、金剛密迹、摩尼䟦陀鬼神大將,鬼子母及五百鬼子周帀圍繞,阿耨達龍王、娑竭羅龍王、無量百千萬億那由他鬼神諸天,如是等眾為聽法故,悉自隱蔽不現其身,至是人王所止宮殿講法之處。

【記】經釋提桓因者,具云釋迦提婆因達羅,此云能天帝。

三,明人王為善知識。

世尊!我等四王及餘眷屬、無量鬼神悉當同心,以是人王為善知識,同共一行、善相應行,能為無上大法施主。

【記】四、明得利,護國彌勤。

以甘露味,充足我等。我等應當,擁護是王,除其衰患,令得安隱。及其宮宅,國土城邑,諸惡灾患,悉令消滅。

【文句】皆如文。

【記】二、舉衰勸二:初、分文。

【文句】次舉衰勸,亦四:一、王不弘經,天失甘露,則威勢減少;二、釋梵舊神,並皆遠捨;三、惡鬼亂行,灾毒競起;四、展轉結成灾。灾何故起?惡鬼亂行。鬼何故行?天神捨離。天何故捨?不聞法食。何故無法食?王不弘經。

【記】二、隨釋四:初、明天失法食。

世尊!若有人王於此經典心生捨離,不樂聽聞,其心不欲恭敬、供養、尊重、讚歎;若四部眾有受持、讀誦、講說之者,亦復不能恭敬、供養、尊重、讚歎。我等四王及餘眷屬、無量鬼神,即便不得聞此正法,背甘露味,失大法利,無有勢力及以威德,減損天眾,增長惡趣。

【記】二、明天神捨離。

世尊!我等四王及無量鬼神捨其國土,不但我等,亦有無量守護國土諸舊善神皆悉捨去。

【記】三、明惡男興灾。

我等諸王及諸鬼神既捨離已,其國當有種種灾異,一切人民失其善心,唯有繫縛瞋恚鬪諍,互相破壞多諸疾疫,彗星現怪流星崩落,五星諸宿違失常度,兩日並現日月博蝕,白黑惡虹數數出現,大地震動發大音聲,暴風惡雨無日不有,糓米勇貴饑饉凍餓,多有他方怨賊侵掠,其國人民多受苦惱,其地無有可愛樂處。

【記】經疏:星者,星說曰:絕迹而去曰奔星,光迹相連曰流星。博蝕者,案漢書天文志作日月薄蝕。孟康注曰:日月無光曰薄。韋昭曰:氣往迫為薄,虧缺曰蝕。京房易傳云:日月赤黃為薄。釋名云:日月虧曰蝕,謂稍侵虧,如蟲食草木葉也。虹者,爾雅云:螮蝀,虹也。爾雅音義云:雙出鮮盛者為雄,雄曰虹;暗昧者為雌,雌曰蜺。蜺或霓,江東呼為雩,俗呼為美人。釋名云:虹,攻也,謂純陽攻陰義也。

四、展轉成灾

世尊!我等四王及諸無量百千鬼神,并守國土諸舊善神,遠離去時,生如是等無量惡事。

【文句】如文。

【記】三、正勸二:初、分文。

【文句】三、正勸,為六:一、欲得現利,故必定聽;二、天欣法食,故必定聽;三、出過三論,故必定聽;四、始終得益,成就菩提,故必定聽;五、教主勝於釋梵,故必定聽;六、諸法之本,故必定聽。

【記】二、隨釋六:初、欲得現利。

世尊!若有人王欲得自護及王國土多受安樂,欲令國土一切眾生悉皆成就具足快樂,欲得擁伏一切外敵,欲得擁護一切國土,欲以正法正治國土,欲得除滅眾生怖畏。世尊!是人王等應當必定聽是經典,及恭敬、供養、讀誦、受持是經典者。

【記】二、天欣法食。

我等四王及無量鬼神,以是法食善根因緣,得服甘露無上法味,增長身力,心進勇銳,增益諸天。何以故?以是人王至心聽受是經典故。

【記】三、出過三論。

如諸梵天說出欲論,釋提桓因種種善論,五通之人神仙之論。世尊,梵天、釋提桓因、鬼神通人,雖有百千億那由他無量勝論,是金光明於中最勝。

【文句】三、論者,四韋陀論說梵事,毗伽羅論說十善事,僧佉衛、世師勒、沙婆論說學通事云云。

【記】四、韋陀者,即外人典籍。摩隥伽經云:初人名梵天,造一韋陀。次有仙名白淨,變一為四:一名讚誦,二名祭祀,三名歌詠,四名禳灾。次名弗沙,有二十五弟子,各一韋陀,能廣分別,遂成二十五韋陀。次名鸚鵡,次名善道,及其弟子,漸漸增廣,如是展轉,有千二百六韋陀。今言四者,從其根本為名,皆明梵事,出離欲染,故云梵天說出欲論也。毗伽羅論,此名記論,婆尼尼造,明種種經書,并諸雜語,又名字本。河西云:世間文字之根本,典籍音聲之論,宣通四辯,訶責世法,讚出家法,言辭清雅,義理深䆳,雖是外論,而無邪法,將不是善權大士所為也?僧佉,此云數論,諸法從數起故,劫初黃頭仙所造。衛世師,此云勝論,謂諸論中勝故,勝人所造,故成劫末鵂鶹外道造。勒沙婆,此云苦行,未知出世時節,以人名名所造論。此三仙所說,無漏盡通,故唯五通。

四、始終獲利。

所以者何?如來說是金光明經,為眾生故,為令一切閻浮提內諸人王等以正法治,為與一切眾生安樂,為欲愛護一切眾生,欲令眾生無諸苦惱,無有他方怨賊棘刺,所有諸惡背而不向,欲令國土無有憂惱,以正法教無有諍訟。是故人王各於國土應然法炬,熾然正法,增益天眾。我等四王及無量鬼神、閻浮提內諸天善神,以是因緣,得服甘露,法味充足,得大威德,進力具足,閻浮提內安隱豐樂,人民熾盛,安樂其處。復於來世無量百千不可思議那由他劫,常受㣲妙第一快樂。復得值遇無量諸佛,種諸善根,然後證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得如是等無量功德,悉是如來正徧知說。

【記】經如來正徧知說者,十號中二號也。

五、教主勝故。

如來過於百千億那由他諸梵天等,以大悲力故;亦過無量百千億那由他釋提桓因,以苦行力故。是故,如來為諸眾生演說如是金光明經。

【記】經以大悲力故等者。用無緣大悲,普覆法界,故超梵王四等之心;以難思苦行,積劫利物,故超帝釋十善之因。

六、諸法本故。

若閻浮提一切眾生及諸人王,世間、出世間所作國事、所造世論皆因此經,欲令眾生得安樂故,釋迦如來示現是經廣宣流布。世尊!以是因緣故,是諸人王應當必定聽受、供養、恭敬、尊重、讚歎是經。

【文句】皆如文。

【記】經一切眾生等者,世間,謂五戒、十善、十二門禪等。出世間者,四教。法門者,三乘脩證也。國事者,禮樂、征伐、治世、育民之事也。造世論者,如上三論及下正論等也。皆因此經者,乃教、行、理三種經也。故新本云:欲生人天,欲得四果,支佛欲得佛,皆依此經懺悔滅障,方得成就。若探取化意,即是於一佛乘,分別說三。但以此經部,在方等教,猶屬通理;就人分,未免異趣。故欲令等言,隨其五乘而得安樂也。

二、佛述二:初、分文。

【文句】次、佛述成。文為二:初番述成舉興勸。不弘則衰,無可述成。又解云:前番則兩述成:而與安樂,是述成舉興勸;滅其衰患,是述成舉衰勸。

【記】二、隨釋二:初、舉興衰勸。

爾時,佛復告四天王:汝等四王及餘眷屬無量百千那由他鬼神,是諸人王若能至心聽是經典,供養、恭敬、尊重、讚歎,汝等四王正應擁護,滅其衰患而與安樂。

【記】二、正勸。

若有人能廣宣流布如是妙典,於人天中大作佛事,能大利益無量眾生,如是之人,汝等四王必當擁護,莫令他緣而得擾亂,令心恬靜受於快樂,續復當得廣宣是經。

【文句】從若有人能於人天中作大佛事者,述成正勸云云。

【記】第六、說偈頌德二:初、分文。

【文句】第六,白佛。文為三:一、說偈歎,二、佛以偈答,三、歡喜發誓。偈歎有八行半,文為三:初一行,歎三身;次五行半,歎身相;次二行,結歎。

【記】二、釋義三:初、說偈歎三:初、歎三身。

爾時,四天王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長跪合掌於世尊前,以偈讚曰:

佛月清淨,滿足莊嚴;佛日暉曜,放千光明。

【記】文三。初依現文,別對三身。

【文句】夫三身有通別,依文是別:空是法身,日是報身,月是應身。

【記】空是法身者,經無空字,以其日月必依於空。又下文云:佛真法身,猶如虛空。是故疏以空、日、月三,對於三身。空無明暗,日月共依,別喻法身體本周徧;日能破暗,別喻報身三惑盡淨;月能盈昃,別喻應身隨機勝劣。此之別對,為下圓融而作張本耳。

二、取喻義通,具三身二:初、取喻顯圓。

【文句】通意者,空是法身,日是報身,水日是應身;空是法身,月是報身,水月是應身;空是法身,日中空是報身,水中空是應身;月亦如是。

【記】若以三喻別對三身,恐謂三身其體隔異。故今委取能喻之事,其義不局,每喻各自具於三義。如日一喻,上必依空,下必現水。此之三義,則顯報智圓具三身,此則三般若論三身也。月喻亦爾,可顯應用圓具三身,此則三解脫論三身也。太虗空是日所依空,天日、水日當體含空。此之三空,則顯法體圓具三身。月亦如是者,月所依空,天月、水月其中含空,亦顯法體圓具三身。空徧日月,兩說三身者,乃約雙照中道而示,此則三軌而論三身也。

二、以結文示。

【文句】依結歎文:空是法身,月是報身,水月是應身;空是法身,日是報身,𦦨是應身;化法是法身,化主是報身,化事是應身。

【記】此結歎文。凡舉三喻,謂月、𦦨、化。此三事義,各合具三。如月一喻,必上依空,必下現水,此乃應身圓具三身。文舉如燄,燄必依日,日必依空,此乃報身圓具三身。文舉如化,化必有術,名為化法,術必在人,即是化主,其變化物,名為化事,此乃法身圓具三身。

三、復取結文以通融別。

【文句】雖復別說,義則通融,故文云無有障礙,即通意也。

【記】經既顯云無有障礙,若非以法而定於喻,一一圓融,何稱此中無障礙說?當以此意融身相文,使一一相皆嚴三身,成密藏相。

二、歎身相二:初、分科。釋經二:初、分科。

【文句】歎身相,文為五:初一行歎上兩相,謂目與齒;次一行半歎智斷兩德,謂智三昧;次兩行歎下兩相,謂平與網;次兩句絕言歎,謂不可思議;次兩句結歎。

【記】二、釋經五:初、歎上二相。

如來面目最上明淨,齒白無垢如蓮華根。

【記】二、歎智斷。

功德無量,猶如大海。智淵無邊,法水具足。百千三昧,無有缺減。

【記】初二句總標,有喻,有法。次四句是別歎,二句是智,二句是斷。淵,海也。管子曰:水出於地而不流曰淵。

三、歎下,二相。

足下平滿,千輻相現。足指網縵,猶如鵝王。光明晃曜,如寶山王。微妙清淨,如鍊真金。

【記】四、絕言歎。

所有福德,不可思議。

【記】五、結歎。

佛功德山,我今敬禮。

【記】二、總示身相三:初、通嚴三身。

【文句】夫相好不獨在應身,報法亦通。莊嚴父母生身者,應相好也。莊嚴尊特身者,報相好也。莊嚴法門者,法身相好也。

【記】相好不獨在應身,報法亦通等者,如今所列目齒輪網,例於上下二十八相,通能莊嚴三種身也。以身相是一,隨見成三,莊嚴父母。生身者,以藏、通人但言偏空所見佛相,謂由正習搆造而成,相非奇特,但能少勝輪王而已。以不知心現,見從外來,取色分齊,故名生身。此乃如來曲順凡小,示現此身,故名為應。莊嚴尊特身者,以別教人能信中道妙色妙心,隨緣變造所見佛相,知從心現,無有分齊,或現大身十蓮華藏世界塵相,或現八萬四千相好,或時秪於丈六三十二相,令其機緣無分齊見,不同藏、通分齊之身,故名尊特。此乃如來修道所得,故名為報。莊嚴法門者,以圓教人了大小身及多少相,皆性本具,修德無功,相雖是色,色即是心。故起信論云:色性即智,說名智身;智性即色,說名法身。今從即智名法門故,以八萬四千陀羅尼為髮,乃至定慧為足,以即色故,故得名為法身相好。此乃相好隨解而轉,故使莊嚴三身相異。

二、別示法門。

【文句】今言歎智斷,即法身相好也。

【記】此乃指經。智淵無邊而為智德,百千三昧而為斷德。此之二德,能收一切莊嚴法門也。學者若於色心分隔而解此義,則永不識法身相好也。

三文示圓融。

【文句】文云:無有障礙者,非獨歎一身相也。

【記】上來分別法報應相,欲令易解,故須就機淺深優劣。須了前前,不知後後;須了後後,必見前前,良以前麤後妙故也。今四天王是大菩薩,就圓稱歎,見三身相,與妙三德無二無別,應是解脫,豈隔二德?報法準知。欲彰此義,是故特云無有障礙。若知此意,方是深達金光明法門也。

三,結歎。

佛真法身,猶如虗空,應物現形,如水中月,無有障礙,如𦦨如化,是故我今,稽首佛月。

【記】文二:初、直銷經。文二:初、銷文。

【文句】偈初標佛月,今結。先佛月為三身。次結三身通融,故言無有障礙。次結佛日,故言如𦦨。次結佛化身,即是四身義,故言如化。皆具三身、四身,則是無障礙也。結竟即禮,禮於佛月,亦是禮佛日、佛化也。

【記】結佛月為三身者,現文唯有空與水月,合有天月,可喻三身。言佛化為四身者,法身妙色,而為化法;報、應二身,照理鑒機,而為化主;曲順機緣,現九界身,而為化事。今以化事顯具上三,故論四身皆具三、四者,趣舉一身,即三即四,彼彼皆爾,方名無礙。

二、結妙二:初、明始末皆三。

【文句】品初歎經,歎體宗用。品後讚佛,辭異義同。佛真法身即是體,佛月清淨即是宗,應現水月即是用。

【記】三章是法,三身是人。攬法為人,人不離法,故云辭異,其義是同。佛月清淨者,取偈初句,成今三身。

二,歎天辯絕妙。

【文句】天王天辯,其妙若此也。

【記】初歎三章。云金光明微妙經典,顯不縱橫。今結三身,言無障礙,亦非縱橫。以初以後,顯於中間,句句無非談秘密藏。大師歎妙,其意在茲。

二、料簡機應。上明三身無有障礙,其義幽微,猶慮學人三相不泯,情有分張。今明三身及以所被無非法界,法界無外,更何彼此三:初一、問答明法外無餘。

【文句】問:空譬法身,月譬報身。空為作月不作月?空若作月,月非空作。空不作月,月那依空?答:空不作月,亦不作非月,月非月必依於空。法不作報,亦不作非報,報非報必依於法。

【記】言法不作,報非報者,非報是應。難云:三身秪一法界,豈有能作、作所作耶?而言依法者,此同體依,依而復即全體之用,用還依體。

二一,問答報,即法界。

【文句】又問:法不作報非報,報非報必依於法者,亦應月不作影,亦不作非影,影非影必依於月者,月亦是法身邪?答:智與法冥,法是法界,智亦如法界云云。

【記】影是應身,非影是化身,以現九界非佛像故。法界下,注云云者,更合明於應是法界,三同秘藏,豈有一身非法界耶?

三、一問答明機外無應。三身一體,人或信之,其所對機,多謂他境,故今顯示,令泯此疑二:初、設並顯。

【文句】又並影不作動與不動,動不動必依於水,水亦是法界邪?答:動不動譬機,一切諸法中,悉有安樂性,譬法界亦是無妨。

【記】動譬機生,不能覩應。不動譬機熟,則能覩應。水譬正因。安樂性者,即大涅槃。既是三德,性必妙融,寧非法界?故自他不二門云:物機無量,不出三千;能應雖多,不出十界。物機應契,身土無偏,同常寂光,無非法界。若昧此意,勿議今宗。

二、引文證。

【文句】又淨度三昧云:眾生亦度佛,若無機感,佛不出世,亦不能得成三菩提。出世菩提,皆由眾生機為法界,此義成也。

【記】因感出世。由生成佛,人皆共知,四教悉爾。今從圓說,始窮經意。良以自他性本不二,方有能感及有能資。因感出世者,即十界機感十界應也。以生地獄與佛地獄,性不二故,方能感見地獄之應。乃至感佛,亦復如是。今宗所論,感應皆具十法界者,為顯不二。義若不然,豈惟眾生不能感佛,抑亦十處不成法界。宜深究之!宜深究之!由生成佛者,眾生能作成佛勝緣也。若順若違,並資佛行。而惡逆者,其功最強。如無達多,佛豈成道?然若惡法本非佛性,何能資助菩薩成佛?菩薩不觀生為法界,非同體悲,非無作行,何能成就大菩提果?若其佛外有一眾生,非佛法界;生外有佛,法界不成。不作此解,未超三藏,何況通別?

二、佛以偈答二:初、立意分。文二:初、立意二:初、正立。

【文句】佛答二十四行半偈。天王所以讚佛者,佛能說法故也。法王所以讚法者,法能成佛故也。

【記】法能成佛者,諸佛軌法,方成因果。以法常故,諸佛得常。例樂我淨,亦復如是。

二、引證。

【文句】般若云:我初成道,觀誰可敬可讚,無過於法。法能成立一切凡聖,故佛讚法以答天王。

【記】法能成立一切凡聖者,以法本具十法界故,隨染淨緣,起成凡聖。凡夫雖迷,而其迷中,假實依正,未始離性。須知染緣熏於性染,方成染法。淨緣熏淨,人皆共知。性染性淨,其體本融,全體而起。隨染緣則染淨俱染,隨淨緣則染淨俱淨。故不二門云:三千在理,同名無明。三千果成,咸稱常樂。性之染淨,是金光明經王妙體。如來今說為作淨緣,是故稱歎,以答天王。

二分文

【文句】文為三:初一行歎經體,答其法身;次一行歎經宗,答其報身;次二十二行半歎經用,答其應身。悉如文。

【記】二、用意,釋文三:初、歎經體。

爾時,世尊以偈答曰:

此金光明,諸經之王,甚深最勝,為無有上。

【記】二、歎經宗。

十力世尊之所宣說,汝等四王應當勤護。

【記】三、歎經用,私開為四:初、通就眾生,明生善滅惡。

以是因緣,是經妙典能與眾生無量快樂,為諸眾生安樂利益故,久流布於閻浮提,能滅三千大千世界所有惡趣無量諸苦。

【記】二、別約人王,明生善滅惡三:初、明願欲。

閻浮提內,諸人王等,心生慈愍,正法治世。若能流布,此妙經典,則令其土,安隱豐熟,所有眾生,悉受快樂。若有人王,欲愛己身,及其國土,欲令豐盛。

【記】二、明立行。

應當至心,淨潔洗浴,往法會所,聽受是經。是經能作,所有善事,摧伏一切,內外怨賊,復能除滅,無量怖畏。是諸經王,能與一切,無量眾生,安隱快樂。

【記】三、明獲益。

譬如寶樹在人家中,悉能出生一切珍寶;是妙經典亦復如是,悉能出生諸王功德。如清冷水能除渴乏;是妙經典亦復如是,能除諸王功德渴乏。譬如珍寶異物篋器,悉在于手隨意所用;是金光明亦復如是,隨意能與諸王法寶。

【記】三、約上聖護念,明生善滅惡。

是金光明,微妙經典,常為諸天,恭敬供養,亦為護世,四大天王,威神勢力,之所護持,十力諸佛,常念是經。

【記】四、約師弟說聽,明生善滅惡。

若有演說,稱讚善哉,亦有百千,無量鬼神,從十方來,擁護是人。若有得聞,是妙經典,心生歡喜,踊躍無量。閻浮提內,無量大眾,皆悉歡喜,集聽是經。聽是經故,具諸威德,增益天眾,精氣身力。

【記】三、四王歡喜發誓。

爾時,四王聞是偈已,白佛言:世尊!我從昔來未曾得聞如是微妙寂滅之法。我聞是已,心生悲喜,涕淚橫流,舉身戰動,胑體怡解,復得無量不可思議具足妙樂,以天曼陀羅華、摩訶曼陀羅華供養奉散於如來上。作如是等供養佛已,復白佛言:世尊!我等四王各各自有五百鬼神,常當隨逐是說法者而為守護。

【文句】三、四王歡喜,發誓如文。

【記】經悲喜者,悲昔不聞,喜今得聞;悲他不聞,喜自得聞。涕淚橫流者,涕音體,涕即淚,橫謂交橫。古本皆作橫流,不須改為交字。大經亦爾,無識所翻,多云橫流也。文選王粲登樓賦曰:悲舊鄉之擁隔兮,涕橫墜而未禁。怡解者,怡謂和悅,解胡買反,舒散也。

【記】二、大辯品。二。初、品題。

金光明經大辯天品第七

【記】句文分二:初、釋大辯二:初、所住法門二:初、具明四辯。

【文句】辯有四種:小辯、無量辯、雙辯、大辯。無漏法名小辯,恒沙法名無量辯,備二種名雙辯,雙非雙照名大辯。

【記】擬於四教。藏不明大,但說無漏,故名小辯。通教出假,說於界內塵沙八門,名無量辯。別教能說界內、界外二種塵沙,故名雙辯。圓談十界,法法皆中,二邊情泯,法法互徧,真俗宛然,三諦一諦,名為大辯。

二、明所住法。

【文句】此天住智慧莊嚴法門,自住大辯。

【記】最勝王云:大辯才天女,依高山頂,葺茅為室,結草為衣,坐翹一足,空假中智,一心中得,破根本惑,莊嚴法身。心既融通,說乃自在,即自住大辯也。

二、能用四悉。

【文句】以自在力,為悅眾生故,隨說一辯,若二若三若四,故名大辯。為宜眾生故,若授一辯,若二若三若四,宜而立之,故名大辯。為對眾生故,或對一辯,若二若三若四,對而治之,故名大辯。為悟眾生故,若悟一辯,若二若三若四,一悟一切悟,而開發之,故名大辯。

【記】圓辯深妙,能談麤淺,隨機而授,無有罣礙,方名大辯。是故疏以悅宜對悟,而論四悉,令得四悅,乃至四悟。此則一悉明於四教,亦是四教各有四益。大辯才天,力用如是。

二、明品意。

【文句】對佛發願,以大辯加於說者,故稱大辯品。

【記】二、經文二:初、分文。釋義二:初、分文。

【文句】文為三:一、從白佛下,以大辯力加益法師;二、從若有眾生於百千下,以感應力加於化道;三、從復令無量下,以行力加於聽者。

【記】二、釋義三:初、加法師。

爾時,大辯天白佛言:世尊!是說法者,我當益其樂說辯才,令其所說莊嚴次第善得大智。若是經中有失文字句義違錯,我能令是說法比丘次第還得,能與總持令不忘失。

【文句】初加法師,以樂說辯才莊嚴次第是辭辯,大智是義辯,總持是法辯。

【記】加圓四辯,自能該三,即前四四十六益也。樂說辯者,於一字中說一切字,於一語中說一切語,於一法中說一切法,隨可度者而有所益也。辭辯者,種種莊嚴,言語善巧也。義辯者,知諸法義所歸趣處也。法辯者,智慧通達諸法名字也。

二、加化道:

若有眾生於百千佛所種諸善根,是說法者為是等故,於閻浮提廣宣流布是妙經典令不斷絕。

【文句】若有眾生下,加化道。流布不絕,加其能化之道。無人無所化,無道無能化,因緣和合,化道不絕也。

【記】前加四辯,是能化之道;今加其人,是所化之機。此二和合,化道無窮也。

三、加聽者。

復令無量無邊眾生得聞是經,當令是等悉得猛利不可思議大智慧聚,不可稱量福德之報,善解無量種種方便,善能辯暢一切諸論,善知世間種種伎術,能出生死得不退轉,必定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文句】從復令無量下,是加聽眾兩益:聞經至不退轉,是加因益;必定得菩提,是加果益。

【記】經,伎術也。

二,結示益深。

【文句】文言雖略,誓願甚深,為益大矣。

【記】第三、功德天品。二。初、品題。

金光明經功德天品第八

【記】句文分二:初、釋功德。

【文句】此天住福德莊嚴法門,攝一切法,而以功德為首,故言功德天。又能與說者所須,無所乏少,故名功德天。又令說者晝夜思惟是經深義,故名功德天。又令聽者速成菩提,具此眾義,故名功德天品。

【記】於二嚴中。此當福德。福能資智,以嚴本理。智即三般若,福即三解脫。所顯所嚴,即是三軌。若總若別,皆金光明一體異名也。應知大辯與功德天,咸皆證入金光明法門,皆能徧攝一切法也。引物偏好,名行不同。彼攝一切,以智為首;此攝一切,以福為首。能攝所攝,對智不同,故當世界所須不乏。能生正念,即當為人思惟深義;能破偏淺,即當對治;能令速悟本性菩提,當第一義。

二、明品意。

【文句】此是天王護經第三意,福資請說及以聽者。

【記】二、經文二:初、分文。

【文句】文為六:一、從白佛下,發誓四事資給法師;二、從我已於過去下,明福德之由;三、從若有人能稱下,勸示行法,文中有略示、廣示云云;四、從我於爾時如一念頃下,誓臨影響;五、從若能以已所作迴施我下,要求同行;六、從應當禮下,別示歸敬。

【記】二、釋義六:初、誓給四事,即經所列衣服、飲食、臥具、醫藥也。

爾時,功德天白佛言:世尊!是說法者,我當隨其所須之物,衣服、飲食、臥具、醫藥及餘資產,供給是人無所乏少,令心安住晝夜歡樂,正念思惟是經章句分別深義。若有眾生於百千佛所種諸善根,是說法者為是等故,於閻浮提廣宣流布是妙經典令不斷絕。是諸眾生聽是經已,於未來世無量百千那由他劫,常在天上人中受樂值遇諸佛,速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三惡道苦悉畢無餘。

【記】及餘資產者,即四事之外,一切資具產生之物也。

二、明福德之由。

世尊!我已於過去寶華功德海瑠璃金山照明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所種諸善根,是故我今隨所念方、隨所視方、隨所至方,能令無量百千眾生受諸快樂,若衣服、飲食、資生之具,金、銀、七寶、真珠、瑠璃、珊瑚、琥珀、璧玉、珂貝,悉無所乏。

【記】述過去世,值佛脩證金光明法門,故能今日隨弘經處,有求皆與。寶華等八字,別號也。如來等,通號也。無虛妄,名如來。良福田,名應供。知法界,名正徧知。具三明,名明行足。不還來,名善逝。知眾生國土,名世間解。無與等,名無上士。調他心,名調御丈夫。為眾生眼,名天人師。知三聚,名佛。具茲十號,名世間尊。種諸善根者,以照金光明微妙之智,為諸善之根也。璧者,玉所琢器也。周禮云以蒼璧禮天是也。珂貝,螺屬也。

三、勸示行法二:初、略勸示。

若有人能稱金光明微妙經典,為我供養諸佛世尊,三稱我名燒香供養,供養佛已,別以香華種種美味,供施於我灑散諸方,當知是人即能聚集資財寶物。以是因緣增長地味,地神諸天悉皆歡喜,所種穀米芽莖枝葉果實滋茂,樹神歡喜出生無量種種諸物。我時慈念諸眾生故,多與資生所須之物。

【記】二、廣勸示私,開六:初、示常所住處。

世尊,於此北方毗沙門天王,有城名曰阿尼曼陀,其城有園名功德華光,於是園中有最勝園,名曰金幢七寶極妙,此即是我常止住處。

【記】經阿尼曼陀,此云有財。

二,示稱名供養。

若有欲得,財寶增長,是人當於,自所住處,應淨掃灑,洗浴其身,著鮮白衣,妙香塗身,為我至心,三稱彼佛,寶華瑠璃,世尊名號,禮拜供養,燒香散華;亦當三稱,金光明經,至誠發願,別以香華,種種美味,供施於我,散灑諸方。

【記】三、明誦持神呪。

爾時當說如是章句:

波利富樓那遮利(一) 三曼陀達舍尼羅佉(二) 摩訶毗訶羅伽帝(三) 三曼陀毗陀尼那伽帝(四) 摩訶迦棃波帝(五) 波婆禰薩婆多㖃(六) 三曼陀脩鉢棃富隷(七) 阿夜那達摩帝(八) 摩訶毗鼓畢帝(九) 摩訶彌勒簸僧祇帝(十) 醯帝簁三博祇悕帝(十一) 三曼陀阿咃(十二) 阿㝹婆羅尼(十三)

【記】四、明歎呪勸持。

是灌頂章句,必定吉祥真實不虛,等行眾生及中善根,應當受持讀誦通利,七日七夜受持八戒,朝暮淨心香華供養十方諸佛。

【記】灌頂章句者,以法性水灌十地頂,受法王職。今密談此法,故名灌頂。必定是般若德,吉祥是解脫德,真實不虛是法身德。以此三德,讚灌頂義。等行,謂具行諸行中。善根,謂行一行。八戒者,即在家人一日一夜也。於五戒上,更加不著華香,不觀聽妓樂,不止高牀,此八是戒。不過中食,是齋。

五,勸迴向菩提。

常為己身及諸眾生,迴向具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作是誓願:令我所求皆得吉祥。

【記】此乃奉供及誦密言邀請意也。若為自身受五欲樂,希望財寶,即輪迴業,眾聖所訶,尊天寧護,令為己他成菩提故,其所剋獲,非生死因。當依此文,脩今行法。

六,勸嚴處奉待。

自於所居房舍、屋宅淨潔掃除,若自住處、若阿蘭若處,以香泥塗地,燒微妙香,敷淨好座,以種種華香布散其地,以待於我。

【記】阿蘭若,此云無諍。以其所居不與世諍,即離聚落五里處也。又有達摩阿蘭若,謂說諸法本來清淨,因名其處為法阿蘭若。即華嚴經初於阿蘭若法菩提場是也。今經所指,該其二也。

四、誓臨影響。

我於爾時如一念頃,入其室宅即坐其座,從此日夜令此居家,若村邑、若僧坊、若露地無所乏少,若錢、若金銀、若珍寶、若牛羊、若穀米一切所須,即得具足悉受快樂。

【記】五、要求同行。

若能以已所作善根最勝之分迴與我者,我當終身不遠其人,於所住處至心護念,隨其所求令得成就。

【記】六、別示歸敬。

應當至心禮如是等諸佛世尊,其名曰:寶勝如來、無垢熾寶光明王相如來、金𦦨光明如來、金百光明照藏如來、金山寶蓋如來、金華𦦨光相如來、大炬如來、寶相如來。亦應敬禮信相菩薩、金光明菩薩、金藏菩薩、常悲菩薩、法上菩薩。亦應敬禮東方阿閦如來、南方寶相如來、西方無量壽佛、北方微妙聲佛。

【文句】悉如文。

【記】問:大經中說,功德姉主,黑暗妹隨,有智主人,二俱不受。今令奉供,與彼大違。兩經所談,如何和會?答:尊經設法,取捨多塗,大權垂形,表報非一。彼對黑暗,表生必死,四相相隨;此對大辯,表福資智,二嚴互顯也。四相是過,寧不雙驅?二嚴是功,理合俱進。有智之福,生死自亡;有福之智,菩提可證。今為說聽金光明典,故藉天資所須之物,須知今用雙亡生死。弘經之心,感功德天,所獲資財,離我我所,姉尚不著,妹豈能來?此為弘經,彼專脩觀,用捨論益,去留豈同?又如國王、大臣、官長,法華令離,涅槃令近,故知設法各有異門,豈以彼經難今所說?

【記】第四、堅牢地神品。二。初、品題。

金光明經堅牢地神品第九

【記】句文分二:初、正解名二:初、所表之智立四悉。

【文句】上諸天,或住善權方便道,為眾生法父;此天住善實智度道,為眾生法母,一義也。譬如陰陽覆載卉木,智度養育,出生眾善,二義也。餘度各有所主,未亡未泯,實智照了,無相無名,三義也。餘度有等有上,智度無等無上,是究竟度,四義也。

【記】淨名云:智度菩薩母,方便以為父,一切眾導師,無不由是生。上是天神,天是陽,故如父。此既地神,地神是陰,故如母。一義也者,父母不同,故屬世界。天陽上覆,地陰下載。卉是草之總名,木是樹之都稱。智度下,合喻。眾善合卉木也。各有下,如檀主破慳,乃至禪主破散。五屬緣因,故未亡泯。智破生法,方無名相。破惡中最,故當對治。智度復本,破立俱忘。故無等無上,名第一義。此於智度立四悉檀。

二、能召之名彰四德

【文句】智度法門,常無改變。義曰:堅牢,常也。能荷,樂也。能生,淨也。名之為地。德力自在,我也。稱之為神。從此等法門,故名堅牢地神品。

【記】堅牢即常德。地即樂淨,無苦受故;荷持一切,離染著故;出生無盡。神即我德,威德力用悉自在故。

二、明品意。

【文句】此品是天王護法第四意,翻涌地味資益請說聽等地也。

【記】二、經文二:初、分文。

【文句】文為三:一、從白佛下,誓涌地味,利益行者;二、從爾時,佛告下,如來述成;三、從爾時,地神下,發誓弘經。

【記】二、隨釋三:初、誓涌地味三:初、明己身增長二:初、生起八事。

【文句】初涌地味,文為三。從初白佛下,明己身利益。凡約八事,展轉增長:由聞法故,法味增長;法味增長故,氣力增長;氣力增長故,翻地味增長;地味增長故,諸物增長;諸物增長故,眾生五果增長;五果增長故,脩行增長;脩行增長故,供養增長;供養增長故,弘通增長。

【記】二、隨事釋經。八、當依生起次第消之。初、法味增長。

爾時,地神堅牢白佛言:世尊!是金光明微妙經典,若現在世、若未來世,在在處處,若城邑聚落、若山澤空處、若王宮宅,世尊!隨是經典所流布處,是地分中敷師子座,令說法者坐其座上,廣演宣說是妙經典。我當在中常作宿衛隱蔽其身,於法座下頂戴其足,我聞法已得服甘露無上法味。

【記】經聚落者,落,居也。人之聚居,故名聚落。山澤者,下有水曰澤。宿衛,謂止宿衛護。

二、氣力增長。

增益氣力。

【記】三、地味增長。

而此大地深十六萬八千由旬,從金剛際至海地上,悉得眾味增長具足,豐壤肥濃過於今日。

【記】四、諸物增長。

以是之故,閻浮提內藥草樹木,根莖枝葉華果滋茂,美色香味皆悉具足。

【記】五、五果增長。五果者,即經云:壽命、色、力、辯、安也。此之五果,由食而致。

眾生食已,增長壽命色力辯安,六情諸根具足通利,威德顏貌端嚴殊特,成就如是種種等已。

【記】六、脩行增長。

所作事業多得成辦,有大勢力精勤勇猛。是故,世尊!閻浮提內安隱豐樂人民熾盛,一切眾生多受快樂,應心適意隨其所樂。

【記】七、供養增長。

是諸眾生得是威德大勢力已,能供養是金光明經,及恭敬供養持是經者四部之眾。

【記】八、流通增長。

我於爾時當往其所,為諸眾生受快樂故,請說法者廣令宣布如是妙典。

【文句】悉如文。

【記】二、明眷屬增長二:初、生起五事。

【文句】從何以故?世尊下,明眷屬利益,是經力增長。凡約五事,展轉增長:以經力故,我眷屬增長;眷屬增長故,地味增長;地味增長故,諸物增長;諸物增長故,眾生快樂增長;快樂增長故,依報皆具足,具足亦名增長。

【記】二、隨事釋。經五,並如生起。初、眷屬增長。

何以故?世尊!是金光明若廣說時,我及眷屬所得功德倍過於常,增長身力心進勇銳。世尊!我服甘露無上法味已。

【記】二、地味增長。

閻浮提地縱廣七千由旬,豐壤倍常。

【記】經縱廣者,南北曰縱,東西曰廣。

三,諸物增長。

世尊!如此大地眾生所依,悉能增長一切所須之物,增長一切所須物已。

【記】四、快樂增長。

令諸眾生,隨意所用,受於快樂。

【記】五、依報增長。

種種飲食、衣服、臥具、宮殿、屋宅、樹木、林苑、河池、井泉,如是等物依因於地悉皆具足。

【記】三、明報恩增長二:初、生起六事。

【文句】從世尊!是諸眾生下,名報恩增長。凡約六事,展轉增長:以知我恩故,專聽增長;專聽增長故,功德增長;功德增長故,教他增長;教他增長故,地味增長;地味增長故,受樂增長;受樂增長故,信施增長。

【記】二、隨事釋。經六,亦如生起。初、專聽增長。

是故,世尊!是諸眾生為知我恩,應作是念:我當必定聽受是經,供養、恭敬、尊重、讚歎。作是念已,即從住處,若城邑、聚落、舍宅、空地,往法會所聽受是經。

【記】二、功德增長。

既聽受已還其所止,各應相慶作如是言:我等今日聞此甚深無上妙法,已為攝取不可思議功德之聚,值遇無量無邊諸佛,三惡道報已得解脫,於未來世常生天上人中受樂。

【記】三、教他增長。

是諸眾生各於住處,若為他人演說是經,若說一喻、一品、一緣,若復稱歎一佛、一菩薩、一四句偈乃至一句,及稱是經首題名字。

【記】四、地味增長。

世尊!隨是眾生所住之處,其地具足豐壤肥濃過於餘地,凡是因地所生之物,悉得增長滋茂廣大。

【記】五、受樂增長。

令諸眾生,受於快樂。多饒財寶。

【記】六、信施增長。

好行惠施,心常堅固,深信三寶。

【文句】悉如文。

【記】二、佛述成二:初、標文。

【文句】二、佛述成。

【記】二、隨釋二:初、述成展轉增長。

爾時,佛告地神堅牢:若有眾生,乃至聞是金光明經一句之義,人中命終,隨意往生三十三天。

【文句】文為二:一、約聞經展轉增長。從人世至天世,從天世至出世,日夜即受不可思議快樂,即出世樂也。地神所說,止是今世增長。如來述成,文雖略,意極長遠。

【記】一、約聞。經下,為成展轉義故。探取下科,為出世也。日夜受樂,在次文耳。

二,述成供養增長。

地神,若有眾生為欲供養是經典故,莊嚴屋宅,乃至張懸一幡、一蓋及以一衣,欲界六天已有自然七寶宮殿,是人命終即往生彼。地神,於諸七寶宮殿之中,各各自然有七天女共相娛樂,日夜常受不可思議微妙快樂。

【文句】二、述成供養增長。從人世至天世,從天世至出世,長遠之義,準前可知云云。

【記】經明供養,是在人世也。是人下,往天世也。日夜下,至出世也。雖受天樂,住樂法界,故無所受。是故名為不可思議微妙快樂。

三、發誓護經二:初、分文。

【文句】三、發誓護。經文為三:一、誓護說法者;二、誓護化道不絕;三、誓護聽法者。

【記】二、釋義三,並如分文。初、誓護說法者。

爾時,地神白佛言:世尊!以是因緣,說法比丘坐法座時,我常晝夜衛護不離,隱蔽其形,在法座下頂戴其足。

【記】二、誓護化道不絕。

世尊!若有眾生於百千佛所種諸善根,是說法者為是等故,於閻浮提廣宣流布是妙經典令不斷絕。

【記】三、誓護聽法者。

是諸眾生聽是經已,未來之世無量百千那由他劫,於天上人中常受快樂,值遇諸佛,疾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三惡道苦悉斷無餘。

【文句】如文。

金光明經文句文句記會本卷第六

音釋

【經】



(音巨,懅畏怖也。)



(音塔,撻笞也。)



(音屋,沃灌也。)



(音田,恬靜也。)



(厚吼二音。)



(音布,簸去糠也。)



(音他。)
Hán Việ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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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Quyển thứ bả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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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明經文句文句記會本卷第七

北涼三藏法師 曇無讖 譯經

天台智者大師說文句門人灌頂錄

四明沙門 知禮 述文句記

雙徑沙門明得會句并記入於經文

【記】第五、散脂品。二。初、品題。

金光明經散脂鬼神品第十

【記】句文分二:初、釋名并領二:初、翻梵名二:初、翻名。

【文句】具存梵音,應言散脂脩摩,此翻為密。

【記】二、示義。

【文句】密有四義,謂名密、行密、智密、理密云云。

【記】密名順世界,密行可為人,密智能對治,密理是第一義。皆約三法,不縱不橫,非偏小。凡下所知,是故名等,悉稱為密。注云云者,旨在於此。

二、明屬領二:初、明所屬二:初、正明所屬。

【文句】蓋北方天王大將。

【記】二、兼明三將。

【文句】餘三方各有,東方名樂欲,南方名檀帝,西方名善現,各有五百眷屬。

【記】二、明所領二:初、出部數二:初、就方維明數。

【文句】管領二十八部:孔雀王經云:一方有四部,六方則二十四部,四維各一部,合為二十八部。

【記】六方者,四方天地也。四維者,四隅也。

二,約五大明數。

【文句】又說者云:一方有五部,謂地、水、火、風、空。四方有二十部,足四王所領八部,是為二十八部。

【記】此五各有主執之神故。

二、示功能。

【文句】巡游世間,賞善罸惡,皆為散脂所管。

【記】二、明品來意。

【文句】聞經歡喜,發誓護於說者,從能護人受名,故言散脂云云。

【記】注云云者,雖三天王各有神將,散脂為首,故獨標名,令釋此意也。

二、經文二:初、分文。

【文句】文為四:一、從白佛下,發誓護持;二、從何因緣下,述有能護之德;三、從散脂大將下,誓以智力充益說者;四、歸敬本師。初段有經家敘正發誓,悉如文。

【記】二、隨釋四:初、發誓護持二:初、經家敘。

爾時,散脂鬼神大將及二十八部諸鬼神等,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白佛言:

【記】二、正發誓。

世尊!是金光明微妙經典,若現在世及未來世,在在處處若城邑聚落、若山澤空處、若王宮宅,隨是經典所流布處,我當與此二十八部大鬼神等,往至彼所隱蔽其形,隨逐擁護是說法者,消滅諸惡令得安隱。及聽法眾若男若女、童男童女,於是經中乃至得聞一如來名、一菩薩名,及此經典首題名字受持讀誦,我當隨侍宿衛擁護,悉滅其惡令得安隱。及國邑城郭、若王宮殿、舍宅空處,皆亦如是。

【記】二、述有能護之德二:初、分文。

【文句】述德,又為三:初標,次述,後結。

【記】二、釋義三:初、標。

世尊!何因緣故,我名散脂鬼神大將?唯然,世尊!自當證知。

【文句】標如文。

【記】經唯然上聲。禮對曰唯,野對曰阿。

二、述二:初、節句立意。

【文句】述又為三:初五句述智,次五句述境,次五句述正。三番稱世尊知是三種意也。

【記】二、總別釋義二:初、總釋三:初、據名標義。

【文句】神既名密,述名顯德,應談密義。

【記】大權所為,有本有迹。以智證真,名之為本;隨情立俗,名之為迹。雖分本迹,但立一名。昔從密本,垂於密迹;今從密迹,顯乎密本。垂迹之際,此之密名,但詮世俗,統領神眾,有於密謀。今對世尊,敘護經德,宜須顯本。此之密名,合詮理智,非是偏小,賢聖所知,稱之為密。散脂本迹,既於此彰,以驗四王諸天神等,皆是從本而垂迹化。是故今釋委論密義,豈獨能顯諸天本迹,亦乃能彰經體宗用。

二、依名釋義二:初、約境智釋二:初、釋三。智即能觀之三智,境即所觀之三諦,正即顯境智之非邪。能所互融,邪正不二,密名顯德,其在茲乎!初初五句明智密。

世尊!我知一切法、一切緣法,了一切法,知法分齊如法,安住一切法如性,於一切法含受一切法。

【記】文二。初揀非。

【文句】智若淺深,階級次第,不名為密。

【記】淺深階級者,別雖三智,前空、次假、後中,此可言思,何所論密?

二、顯密二:初、約三智互融。

【文句】即一智一切智,一切智一智,非一非一切,而一而一切者,斯是智密。

【記】不出三也。初句即一智是三智,妙空智也。次句即三智是一智,妙假智也。後雙非三一,雙照三一,即妙中智也。若指諸法為一切者,未必盡備;以空、假、中為一切者,更無遺餘矣。

二、附文示融

【文句】若得此意,五句一句,一句五句,非一非五,而一而五,唯數唯密爾。

【記】五句即三智,配釋如下。

二、次五句明境密。

世尊!我現見不可思議智光、不可思議智炬、不可思議智行、不可思議智聚、不可思議智境。

【記】文二。初揀非。

【文句】若境可以智知,可以口說者,境則非密。

【記】智知即可思,口說即可議,那成密耶?

二、示密二:初、正示。

【文句】不可智知,不可識識,不可以名名,不可以言說,是名不可思議密境也。

【記】境非智外,豈以偏小智之可知?識即是境,豈以六凡識之可識?此明絕思也。境離名字,豈以諸法名字名之?境離言說,豈以四句言說說之?此明絕議也。

二、附文

【文句】而約五數論密者,例前可知也。

【記】前三智云唯數唯密,今雖五句,句句皆云不可思議,即唯數唯密也。

三、後五句明正密。

世尊!我於諸法正解、正觀,得正分別、正解,於緣正能覺了。

【記】文二。初揀非。

【文句】若對邪道明正道,待邊說中,此正非正,此中非中,皆非是密。

【記】介爾對待,皆非中正,乃麤顯法,密義不成。

二、示密二:初、直就理示。

【文句】即邪而正,即邊而中,邪正中邊,無二無別者,乃名為密。

【記】邪正中。邊趣舉其一,收法畢盡,更欲與誰而論?待對欲令解了,強言中正。

二、引思益證。

【文句】思益云:若以心分別一切法者,一切法邪;若不以心分別一切法者,一切法正。即其義也。

【記】心通真妄,今以分別有無分之。言分別者,分於邪正,別於中邊,乃令諸法不正其中。其失既然,得可知矣。

二,結。

【文句】我行正道,若境若智,從此得名。唯然世尊,自當證知云云。

【記】二、約三業釋二:初、釋。

【文句】又此三番一往,是身、口、意密。前五句言知,知即意密。次五句言現見,現見屬眼,眼屬身,即身密。後五句明正解,由正解故,言正分別,分別即口密。

【記】言一往者,既智境正外,傍顯此義故也。散脂今就密名顯本,本密必三,謂身、口、意。若其不爾,何能示現神將三業,令眾不知?故未顯本前,非同證者,皆不能測,此乃三密使之然也。

二,結。

【文句】所以言不彰露者,是密義也。

【記】雖在三業,言且不彰,復是密義,如先陀婆,非智臣莫曉。

三,結前生後。

【文句】如此述名,密義已顯,賞味無已,更復略說。

【記】二、別釋。前以五句共明智密,乃至五句共為正密,但以智等彰其密名,故當總釋。今於初五句分對三觀,乃至後五句分對三身,故當別釋二:初、大師用三法釋二:初、正別釋二:初、約離釋義,二、約合對題。初三:初、約五句別對三觀三:初、牒文示義。

【文句】世尊!我知一切法下,作三觀義解之。

【記】作觀釋者,此出散脂本脩之行也。

二、依義釋句二:初、二句示境。

【文句】知一切法、一切緣法兩句,同是因緣所生法境。何者?能生為因是初句,所生為緣是第二句,能所合故,諸法得起。中論云因緣所生法,即此義也。

【記】能生、所生,皆言一切法者,如十二支,皆是能生,皆是所生;能生生所生,所生資能生;能生名因,能資為緣;因緣不盡,生法無窮。此等即是所觀境也。

二、三句示三觀三:初、一句空觀。

【文句】了一切法者,了達虗無也。中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是為從假入空觀也。

【記】了達虛無者,悉從因緣,無性實故虛,離名相故無,畢竟叵得,方名了法。

二、次句明假觀。

【文句】知法分齊者,知空非空,用道種智分別假名,凡聖之法而有差別。中論云:亦名為假名。是為從空入假觀也。

【記】了無性相,名曰知空。不礙緣起,名曰非空。以一切道,起一切種,名道種智。此智分別十界假名,海印森羅,而有差別。而或作無字,必誤。

三,後句明中觀。

【文句】如法安住一切法如性者,以二觀為方便,得入中道第一義諦。中論云亦名中道義,即是中道第一義諦觀也。含受一切法者,即是中道正觀,能雙照二諦,故言含受。

【記】以二觀等者,出安住行相也。圓論三觀,若非一心,觀體則縱;若其不以二為方便,中為真實,觀體則橫。今論三觀,不縱不橫,如此脩之,即能安住十界之法。如於本性,即脩成性功,由一心三觀之力也。故荊谿云:以正觀安故,世諦方成不思議也。此則雙遮中道也。雙照二諦,故言含受。遮乃遮情,照則照性。邊情既泯,二諦皆中。中既不偏,是故空假各含一切。經云:於一切法,含受一切法。不作雙照中道解之,經意莫顯也。

三、結觀名密二:初、揀非。

【文句】若三觀一異,縱橫並別者,則不名密觀。

【記】二、示密。

【文句】即一而三,即三而一,名為密。欲知智在說,說即口密也。

【記】即一而三故不一,即三而一故不異,縱橫並別,非之例知。欲知等者,兼用口密以結此文。

二、約次五句,別對三脫。此明散脂自顯本地已證解脫,而兼三諦者,得脫由見諦也三:初、牒文示義。

【文句】世尊!我現見下五句,作三諦三解脫義釋之。

【記】二、依義釋句三:初一句示圓淨。

【文句】現見不可思議智光者,光是實智,如日月光,常明不息。此實智照不可思議真諦境,成圓淨解脫也。

【記】實智照不思議真諦者,真諦體是性德,般若全性起脩,名為實智。諦非般若,寧發實智?此諦離縛,乃成分滿圓淨解脫。當知理果,終始一如。

二三句,示方便淨。

【文句】不可思議智炬、智行、智聚者,皆是權智。如人執炬,屈曲照物,乍興乍廢,隨順機緣,或此或彼。行因義,聚是果義,從因以向果,果興而因廢,皆是權智。照不可思議俗諦,成方便解脫也。

【記】隨機屈曲,因果廢興,皆是權智照不思議俗諦。俗諦體是性德解脫,全性起脩,名為權智離縛,乃成分滿方便淨解脫。理果不二,準前可知。

三,後一句示性淨。

【文句】不可思議智境者,是法如如智。此智與法如如冥,故言不可思議智境。此智照不可思議中道第一義諦,成性淨解脫也。

【記】前云智光,乃至智聚,四名但召能照之智。唯此智境,雖亦標智,體是諦理,義當所照。故疏引經法如如智,此智與法如如冥故,意彰境智如如不二。然而此說,人皆知之,所解終成二物相合,蓋以不曉境智之體故也。欲知境體,須簡頑境及偏小妄心,假立真如,此境安能與智不二?今依馬鳴,立境體者,所謂本覺;其智體者,所謂始覺。故起信論云: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徧。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常住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文畢)此覺是性,全性起脩,名為始覺。論云:始覺者,即同本覺。既云離念,豈有思議?既等虗空,無所不徧,豈有一時、一塵、一心,而非本覺及始覺邪?是故得云:三世十方生佛依正,為所觀境;三世十方生佛依正,為能觀智。境智名別,其體不殊,是故能所二而不二。境照於境,境照於智,智照於智,智照於境。此四句說,說即無說,無說而說;此四句照,照而無照,無照而照。不可思議智境,斯之謂歟?此之智境,須論六即,今是分真、究竟二位。

三、結脫名密二:初、揀非。

【文句】若三諦、三解脫、一異、縱橫並別者,非不可思議也。

【記】二、示密。

【文句】以不一異並別故,故名不可思議,不可思議故名密也。

【記】俱例前。

三、約後五句別對三身三:初、牒文示義。

【文句】世尊,我於諸法下五句,作三身釋之。

【記】二、依義釋句三:初二句示報。

【文句】正解正觀正解能顯體,體顯名正觀,正觀是報身也。

【記】正解能顯體等者,此乃似解能顯真體。真體乃是性德般若,既得顯發,即能觀達根本無明,故名正觀。而言報身者,在心名觀,就身名報,四十二位皆得論之。

二二句,示應。

【文句】得正分別,正解於緣者,分別機緣,不待時,不過時,普應一切,即是應身也。

【記】分別約法,知藥病也。解緣約機,知生熟也。非此解別,則無應身。故應身對機,未熟而出,乃名待時;已發後出,乃名過時。啐啄同時,是應機相。

三,一句示法。

【文句】正能覺了者,無覺無不覺名為覺,非了非不了名為了。究竟清淨之覺了,即法身也。

【記】無覺等者,此義須對報應簡之。秪一大覺,而有寂照及非寂照三種之能,故名三身。覺即照覺,能照理故,即是報身。無覺即寂覺,能現形故,即是應身。今云無覺無不覺者,即非照非寂覺,能雙亡雙用,名究竟覺,即是法身。是故三身名為三佛。三種之了,亦復如是。就身名覺,就心名了,三義宛然。

三、結身名密二:初、揀非。

【文句】若此三身縱橫一異者,不名為正。

【記】二、示密。

【文句】非一非異,不前不後,故名為正。正即密也。

【記】可見。

二、約合對題二:初、合三德對題。

【文句】約正明法身,即是金義。約觀明般若,即是光義。約不思議明解脫,即是明義。

【記】上文約正明於三身。觀明三觀,脫明三脫,三三皆可對金光明,此明離也。今合三身為一法身,但對金字;合一三觀為一般若,但對光字;合於三脫為一解脫,但對明字。諸經諸論,以三德等作脩二性一說者,圓人解之,是合三義。此意至妙,學者應知。

二、明五章皆密。

【文句】三德是微密之藏,金光明是微密之教。從密教生密解,安住密理,行於密行,以密利他,故我名密。唯然,世尊!自當證知。

【記】三德,是佛所證密藏。以被機故,說金光明微密之教。散脂,本因稟此密教而生密解,即聞密名也。住理,乃是顯於密體也。行行,乃是脩於密宗也。利他,乃是起於密用也。不言教者,同佛故也。

二、明互通。

【文句】復次,此十五句,互相釋成。若正解正觀,十五句皆正解正觀也。若不可思議智光,十五句皆不可思議智光也。若我知者,十五句皆知也云云。

【記】雖作三身、三脫、三觀、三節解之,而十五句一一皆是金光明海,體量高廣,故使名義展轉相釋。如涅槃中百句解脫,以一一句皆是三德微密藏故。大師釋句句具百,成於萬句。今舉正解具十四句,能具成十五句,合云:由正解故正觀,由正解故得正分別,由正解故正解於緣,由正解故正能覺了,由正解故不思議智光,乃至由正解故於一切法含受一切法。以正解一句為首,既然餘句為首,例亦如是,乃成一百七十五句。以體量一貫,故名義相成。疏於三、五皆舉頭句,例於四句皆十五句,注云云,令此銷釋也。

二、用五性釋。所用五種皆名佛者,是果德故;皆稱性者,不改義故。若將此五對今三節五句義者,能顯散脂,本證圓常,迹用周徧,護經德妙,利人益深。此乃今家對釋意也。文二:初、大師對初五句二:初、示五性異同二:初、明三種不異。

【文句】又作五種佛性釋者,正性、緣性、了性,三名不異。

【記】正謂中。正緣謂助緣,了謂覺了。此三名義,諸師立同,故云不異。

二、明二性出沒二:初、二家立異二:初、明異相。

【文句】又一家取果性境界性為五,又一家取果性果果性為五。

【記】果性者,緣了所剋智斷果也。境界者,緣了所轉境界,即陰等十種境也。果及果果者,果則別在智德,果果者別在斷德。智德之上,又加斷德,故重言果。此之二二,皆稱性者,悉以常住不改為義。境界不改者,脩惡即性惡故也。

二、明開合。

【文句】若作果果性,即沒境界性,為緣因性所攝。若開境界性,即沒果果性,為果性所攝。

【記】沒境界性為緣因所攝者,陰等十境,乃是正觀,近方便法,親發了因,故可攝屬緣因也。沒果果性為果性所攝者,智斷雖殊,俱名果故。

二五數不虧。

【文句】雖開合不同,終是五數。

【記】二、約五句對性二:初、對初家五性。

【文句】今以五知對五佛性。我知一切法者,知一切法中悉有安樂性。安樂性者,即正因佛性也。一切緣法者,無量功德低頭舉手之善緣,因佛性也。了一切法者,即是般若空慧了,因佛性也。知法分齊者,即世間出世間因果不濫境界,因佛性也。如法安住如性者,即是果性究竟安住如中也。含受一切法者,還是果性能雙照含受也。

【記】安樂性即正因佛性者,安樂乃是涅槃之義,具足三法。今就合說,但名正因。世出世等者,六道是世間因果,三乘是出世因果。言因佛性者,境界之性,但齊九界。十如是法,望佛是因。以其佛界十如是法,望九稱果,皆屬能觀,不名境界。故起信論但以九相而為境界,是故業相名細中細,為佛境界。又云:依轉識故,說名境界。而此證者,無有境界可說故,故境界是九界法。若爾,何名佛性?良以果人不獨成就佛界十界,亦能成就九界十法。是故千法眾生雖具,體用不彰,唯佛究竟圓融自在,所以因法是果人性。

二,對次家五性。

【文句】若作果果性者,取知法分齊為果性,克果智照分明為分齊也,安住如性含受為果果性云云。

【記】境界。既以合入緣因,遂取知法分齊之句,而為果性。究盡實相,名智照分明,見無分齊之分齊也。如云智度大海,佛窮其底,豈非無底而為底耶?乃以安住諸法如性,一切皆能含受,一切同名果果性。此則果後任運,永永雙遮雙照也。

二、章安例兩五句二:初、例上合對。

【文句】若然者,下兩種五句,亦應對五佛性。

【記】二、準義須釋。

【文句】師雖不釋,義例應爾,準須釋出其義,消文令會爾。

【記】五性秪是開於三法。三番五句,既其番番對於三法,亦合番番對於五性。後之二番,大師不釋,意云可見。章安恐後學不知,故略指云義例應爾。復令講者伸釋其意,故云準須釋出等也。第二番中,智光是了因性,智炬是境界性,知境不濫,如炬照物。智行是緣因性,智聚是果性,智境是正因性。若依次師沒境界性者,則智炬是果,果性斷德,對機不濫也。第三番中,正解顯體是了因性,正觀體顯,既當報身,合是果性。正能分別是境界性,正解於圓是緣因性,正能覺了是正因性。若依次師沒境界性,則以正能分別為果,果性果後應機,任運分明也。

三,結。

世尊!以是義故,名散脂大將。

【文句】世尊以是義故下,是結文也。

【記】三、發誓充益二:初、分文示好。

【文句】從世尊散脂大將下,是第三、發誓以智辯充益說者。文為二:先益能化,次益所化。益能化為三:莊嚴言辭下,益其口業。眾味精氣下,益其身業。心進勇銳下,益其意業。從以是之故下,益其所化。此亦為三:以是之故,廣說是經。此是未種者令種也。若有眾生下,是已種令熟也。無量眾生下,是已熟者令脫。悉如文。此消文大好。

【記】二、依此消文二:初、益能化三:初、益口業。

世尊!我散脂大將,令說法者莊嚴言辭辯不斷絕。

【記】二、益身業。

眾味精氣,從毛孔入,充益身力。

【記】三、益意業。

心進勇銳,成就不可思議智慧,入正憶念。如是等事,悉令具足,心無疲厭,身受諸樂,心得歡喜。

【記】二、益所化三:初、未種令種。

以是之故,能為眾生廣說是經。

【記】二、已種令熟。

若有眾生於百千佛所種諸善根,說法之人為是眾生,閻浮提內廣宣流布是妙經典,令不斷絕。

【記】三、已熟令脫。

無量眾生聞是經已,當得不可思議智聚,攝取不可思議功德之聚,於未來世無量百千劫人天之中常受快樂,於未來世值遇諸佛,疾得證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一切眾苦三惡趣分永滅無餘。

【記】問:既得智聚,又攝福聚,斯乃真似二種莊嚴,合居方便及實報土,經那但云無量千劫人天受樂?答:須知十益皆悉不離二十五有,此中乃是人天方便、人天實報。故仁王般若云:出三界外,更有眾生界者,此是外道大有經說。須知四土若橫若竪,秪在三界一處而論,學者宜審。

四、歸敬三寶。

南無寶華功德海瑠璃金山光照如來、應供、正徧知。南無無量百千億那由他莊嚴其身釋迦如來、應供、正徧知。熾然如是微妙法炬。南無第一威德成就眾事大功德天。南無不可思量智慧功德成就大辯天。

【文句】從南無寶華下,是第四,歸敬文也。佛說一切眾經,初皆歸敬,而譯人略之。諸論初亦先歸敬,此文是說竟歸依三寶,在文可尋也。

【記】一切眾經。初皆歸敬者,謂結集經者,皆有歸敬。在通序前,此方好略。譯人省之,亦有存者。如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初云:歸命大智海,毗盧遮那佛。注云:外國本一切經首,皆有此句。諸論下,即造論者歸敬也。如智度、起信等三寶者,佛法可知。功德大辯,即菩薩理和僧也。南無,此云歸命。

【記】二、正論善集明人王往日通經。二。初、正論品。二。初、品題。

金光明經正論品第十一

【記】句文分二:初、正釋題二:初、直釋二字。

【文句】正論者,正名為聖。聖有二種:一、世聖,二、出世聖。論名覈實:一、覈事實,二、覈理實。

【記】世聖者,謂輪王也。易曰:備物致用,立功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乎聖人。管子曰:聖人若天然,無私覆也;若地然,無私載也。此皆言世間聖人。出世聖,謂三乘果人,斷惑證理名聖也。覈者,說文云:考事之實也。覈事實,則世間正論可以治國;覈理實,則出世正論可以詣道。

二、委明四悉,謂世間正論而有四益,皆引孝經結成其義。文為四:初、世界。

【文句】此品是先王舊法,世世相傳。先王傳力尊相,力尊相傳於信相,信相又傳其子,其子又傳於後世。世世正聖,世世善實,即是先王之法言。亦是世界悉檀立名,名正論品。

【記】先王舊法,即世間事實。世世不同,即世界意也。

二為人。

【文句】王行此法,法律相應。陰陽以之調,日月以之順,百穀以之豐,萬民以之樂,社稷以之安,治化以之美。即是民用和睦,上下無怨。亦是為人悉檀立名,名正論品。

【記】百穀者,楊泉物理論云:粱者,黍稷之總名。稻者,粳糯之總名。菽者,眾豆之總名。三穀各二十,為六十。蔬果之實,助穀各二十,凡為百穀。社稷者,孝經緯曰:社,土地之主也。土地濶,不可盡敬,故封土為社,以報功也。稷,五穀之長也。穀眾不可徧祭,故立稷神以祭之。禮記曰:厲山氏之子(厲或作列)柱及周棄為稷(厲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柱能植百穀。夏之衰也,周棄繼之,故祀為稷神),共工民之子后土為社(共工氏之覇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為社)。民用和睦者,人民被服其教,自相和睦,尊卑上下,無相怨者。

三、對治。

【文句】王用此法,外敵不敢謀,內姦不敢驚,妖星不敢現,惡虹不敢行,暴風不敢動,疾雨不敢零,是則禍亂不作,灾害不生,亦是對治悉檀立名,名正論品。

【記】內姦,謂亂臣賊子。孔安國曰:在內曰姦,在外曰宄。禍,亂下。禍者,謂善人逢殃。亂者,謂臣下悖逆作起也。灾者,天反時,風雨不節也。害者,地反時,水旱傷稼也。

四,第一義。

【文句】此之世善本金光明,從金光明出此正論善。用此正論,天宮天身以之光明,天力天威以之增長,天心為之倍樂,天之法味為之倍加深遠,即是先王之至德要道,亦是第一義悉檀立名,名正論品也。

【記】本金光明者,即四王品云所作國事,所造世論,皆因此經也。至德要道者,至謂窮理之極,要謂以一總眾。謂茲正論,是先王舊法,為德之極,道之要也。前之三悉,屬於世間,且就本辨。今此第四,兼出世足,故雙明本末之義,令其聞者解悟兩種第一義故。鈍者但得世間要道,此從末也;利者乃悟出世要道,此從本也。增益天德,亦須兩分:從末者,益但生天;若從本者,益在義天,亦兼淨天,以金光明屬通教故。

二、明來意。

【文句】此文是流通中第二意,明人王弘經,感通冥聖,天王佐助,善政興隆。

【記】冥聖者,即諸天是冥聖也。故法華三昧云:一切冥法。

二、經文二:初、分文。

【文句】文為二:一、長行說事本,二、偈頌說正論。長行中,對告地神說昔尊相。

【記】二、隨釋二:初、長行。

爾時,佛告地神堅牢:過去有王名力尊相,其王有子名曰信相,不久當受灌頂之位統領國土。爾時,父王告其太子信相:世有正論善治國土,我於昔時曾為太子,不久亦當紹父王位。爾時,父王持是正論亦為我說,我以是論於二萬歲善治國土,未曾一念以非法行,於自眷屬情無愛著。何等名為治世正論?地神!爾時,力尊相王為信相太子說是偈言:

【文句】如文。

【記】經受灌頂位者。華嚴三十九云:轉輪聖王所生太子,母是正后,身相具足。其轉輪王令此太子坐白象寶妙金之座,張大網幔,建大法幢,然香散華,奏諸音樂,取四大海水置金瓶內。王執此瓶灌太子頂,是時即名受王職位,墮在灌頂剎利之數,即能具足行十善道,亦得名轉輪聖王。

二、偈頌二:初、分文。

【文句】偈有八十二行,文為四:初二行半集眾,次三行半發問,次一行結問開答,後七十五行梵天答。即說正論也。集眾文為三:初一行是佛敘尊相,欲為天子說先王本法;次一行佛敘尊相誡聽;次半行明說論處所。

【記】二、隨釋四:初、集眾,三、如分科。初、佛敘尊相欲說。

我今當說諸王正論,為利眾生斷諸疑惑。

【記】二、佛敘尊相誡聽。

一切人王,諸天天王,應當歡喜,合掌諦聽。

【記】三、明說論處所。

諸王和合集金剛山。

【記】二、發問二:初、分文。

【文句】次四,王發四問。一問,云何呼人為天。二問,非天所生,而名天子。三問,處王宮殿,何故名天。四問,以人法治世,那得名天。

【記】二、釋義,四、如分文。初問呼人為天。

護世四鎮起問梵王:大師梵尊天中自在,能除疑惑當為我斷,云何是人得名為天?

【記】二、問:何名天子?

云何人王復名天子?

【記】三、問:處王宮殿,何故名天?

生在人中,處王宮殿。

【記】四、問:人王治世,那得名天?

正法治世,而名為天。

【記】三、結問開答。

護世四王問是事已,時梵尊師即說偈言:

【文句】次一行,成前起後,可見云云。

【記】四、梵天答二:初、述意,分文二:初、述意。

【文句】問既有四,答亦為四。一、答天。護其入胎,雖是人子,而稱天子。三十三天,各分己德,雖是於人,而稱為天。雖處人宮殿,用天律治世,雖是人主,而稱為天。雖是人法治世,令眾生行善,多生天上,以因中說果,故稱為天。

【記】佛經釋天子義,此文最顯。若儒教則云:王者父天母地,為天子之故。援神契曰:天覆地載,謂之天子。

二分文

【文句】從汝今雖以下,是梵答,文為二:初十行半略答,後六十四行半廣答。略中有四:初一行半許答;次因集業故一行,略舉昔因今果,答其問王義;次五行舉三義,答其問天義;次三行舉三義,重答問王義。

【記】二、隨文釋義二:初、略答四:初、許答。

汝今雖以此義問我,我要當為一切眾生敷揚宣暢第一勝論。

【記】二、答王義。

因集業故,生於人中。王領國土,故稱人王。

【記】故稱人王者,諡法曰:德象天地稱帝,仁義所生稱王。白虎通曰:王者,往也,天下所歸往也。

三、答問天義。

處在胎中,諸天守護,或先守護,然後入胎。雖在人中,生為人王,以天護故,復稱天子。三十三天,各以己德,分與是人,故稱天子。神力所加,故得自在,遠離惡法,遮令不起,安住善法,脩令增廣,能令眾生,多生天上。

【記】文二。初、指出三義。

【文句】答:天舉三義者,未入胎,入胎分,德力加是也。

【記】未入等是一義,分德是一義,力加是一義。

二、明答三問三:初、以護胎答第二問。

【文句】以護胎故稱為天子,答第二問也。

【記】未入護者,猶在中陰;已入護者,處在胎藏。此之二時,多為鬼害,故假天護。

二、以分德答第一問。

【文句】以分德故,有其天德,故稱為天,答第一問也。

【記】三、以力加,答三、四問。

【文句】神力所加,脩善遮惡,後必生天。因中說果,故稱為天。答第三第四正法治世,名為天問也。答半名為天三義竟。

【記】前第三問。處王宮殿,何故名天?四問。以人法治世,那得名天?故今答中,雖處人宮,天力加故,自在如天,答第三問也。遮惡勸善,令人生天,答第四問也。

四,重答問王義。

半名人王,亦名執樂,羅剎魁膾,能遮諸惡;亦名父母,教誨脩善,示現果報,諸天所護;善惡諸業,現在未來,現受果報,諸天所護。

【記】文二。初、正明人王三義三。初、明執樂名王。

【文句】從半名人王已下,答有三義,故稱半為王。一名執樂者,樂由於王,王執此樂,使天下和平,五日一風,十日一雨,老者擊壤,小騎竹馬,誰不歸德?故執樂者名王。

【記】王執此樂者,謂持禮樂以化民也。孝經曰:導之以禮樂,而民和睦。樂記曰:大樂必易,大禮必簡。樂至則無怨,禮至則不爭。揖讓而治天下者,禮樂之謂也。使天下去明,樂之化成也。京房易候云:大平之時,十日一雨,凡歲三十六雨,此休徵時若之應。風土記曰:擊壤者,以木作之,前廣後銳,長尺三四寸,其形如履。臘節,僮少以為戲也。逸士傳:帝堯之時,有老人擊壤於路,曰: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帝何力於我哉?豈非至聖之德,為而不宰,玄功讚運,是以百姓日用不知,竹馬兒童所戲也。人王執樂治國,故得天下和平,老幼俱樂其性也。

二、明遮惡名王。

【文句】二者遮惡,為民除害。天不亢旱,地不洪流,草不折傷,民無疾癘者,誰不歸德?故遮惡名王。

【記】即經云羅剎魁膾等,以能遮暴惡故,亦名羅剎魁膾也。以亦名二字貫下,如羅剎中魁卒,故眾鬼不敢為非也。

三、明父母名王

【文句】三、父母者,誨示禍福,導語善惡,制禮作樂,而民知禁,誰不歸德?故父母名之為王。

【記】即是王為民之父母也。誨示禍福等者,謂違仁義者致刑罸,是禍惡也。錄仁義而授爵祿,是福善也。制禮以檢其迹,作樂以和其心。故樂記曰:樂者為同,禮者為異。同則相親,異則相敬。民知禁者,民知有禁令也。

二、兼顯天子三義。

【文句】能為民下,作父母故。諸天護之,名為天子。以遮惡不起,諸天分德,名之為天。以執樂故,因中說果,復名為天。非但半名人王義成,半名為天三義亦顯。

【記】因中。說果者,以禮樂化民,必生天上故。

二、廣答二:初、分文釋義二:初、廣明非法失於六義。

若有惡事,縱而不問,不治其罪,不以正教,捨遠善法,增長惡聚,故使國中,多諸姦鬪,三十三天,各生瞋恨。由其國王,縱惡不治,壞國正法,姦詐熾盛,他方怨敵,競來侵掠,自家所有,錢財珍寶,諸惡盜賊,共相劫奪。如法治世,不行是事,若行是者,其國殄滅。譬如狂象,蹋蓮華池,暴風卒起,履降惡雨,惡星數出,日月無光,五穀果實,咸不滋茂。由王捨正,使國饑饉,天於宮殿,悉懷愁惱。由王暴虐,不脩善事,是諸天王,各相謂言:是王行惡,與惡為伴,以造惡故,速得天瞋,以天瞋故,不久國敗。非法兵仗,姦詐鬪訟,疾疫惡病,集其國土。諸天即便,捨離是王,令其國敗,生大愁苦,兄弟姊妹,眷屬妻子,孤迸流離,身亦滅亡。流星數墮,二日並現,他方惡賊,侵掠其土,人民饑餓,多諸疾疫。所重大臣,捨離薨亡,象馬車乘,一念喪滅,諸家財產,國土所有,互相劫奪,刀兵而死。五星諸宿,違失常度,諸惡疾疫,流徧其國。諸受寵祿,所任大臣,及諸群僚,專行非法。如是行惡,偏受恩遇,脩善法者,日日衰減。於行惡者,而生恭敬,見脩善者,心不願錄。故使世間,三異並起,星宿失度,降暴風雨。破壞甘露,無上正法,眾生等類,及以地肥。恭敬弊惡,毀諸善人,故天降雹,饑饉疫死。穀米果實,滋味衰減,多病眾生,充滿其國。甘美盛果,日日損減,苦澁惡味,隨時增長。本所遊戲,可愛之處,悉皆枯悴,無可樂者。眾生所食,精妙上味,漸漸損減,食無肌膚。顏貌醜陋,氣力衰微,凡所食噉,不知厭足。力精勇猛,悉滅無有,懶墮懈怠,充滿其國。多有病苦,逼切其身,惡星變動,羅剎亂行。若有人王,行於非法,增長惡伴,損人天道。於三有中,多受苦惱,起如是等,無量惡事。皆由人王,愛著眷屬,縱之造惡,捨而不治。若為諸天,所護生者,如是人王,終不為是。有行善者,得生天中,行不善者,墮在三塗。三十三天,皆生焦熱,由王縱惡,捨而不誨。違逆諸天,及父母勅,不能正治,則非孝子。起諸姦惡,壞國土者,不應縱捨。

【文句】從若有惡事下,三十九行三句,廣明非法。不得名天,不得名王,六義俱失。三十三天各生瞋恨,是天不護,不護故非天子。是諸天王各相謂言,是天不分德,不分德故不得名天。捨遠善法,增長惡法,則無天因。寧得因中說果,歎人為天也?生大愁苦者,無執樂義。疾疫流徧,無遮惡義。縱惡不顧善,無父母義云云。

【記】二、廣明正治,得於六義。

當正治罪,是故諸天,護持是王。以滅惡法,脩習善故,現世正治,得增王位。應各為說,善不善業,能示因果,故得為王。諸天護持,鄰王佐助,為自為他,脩正治國。有壞國者,應當正教,為命及國,脩行正法。不應行惡,惡不應縱,所有餘事,不能壞國。要因多姦,然後傾敗,若起多姦,壞於國土。譬如大象,壞蓮華地,怨恨諸天,故天生惱。起諸惡事,彌滿其國,是故應隨,正法治世。以善化國,不順非法,寧捨身命,不愛眷屬。於親非親,心常平等,視親非親,和合為一。正行名稱,流布三界,正法治國,人多行善。常以善心,仰瞻國王,能令天眾,具足充滿。是故正治,名為人王,一切諸天,愛護人王。猶如父母,擁護其子,故令日月,五星諸宿。隨其分齊,不失常度,風雨隨時,無諸灾禍。令國豐實,安樂熾盛,增益人民,諸天之眾。以是因緣,諸人王等,寧捨身命,不應為惡。不應捨離,正法珍寶,由正法寶,世人受樂。常當親近,脩正法者,聚集功德,莊嚴其身。於自眷屬,常知止足,當遠惡人,脩治正法。安止眾生,於諸善法,教勅防護,令離不善。是故國土,安隱豐樂,是王亦得,威德具足。隨諸人民,所行惡法,應當調伏,如法教詔。是王當得,好名善譽,善能攝護,安樂眾生。

【文句】從當正治罪下二十四行三句,更廣說六義。當正治罪,即父母義。諸天護持,即天子義。以滅惡法,即魁膾義。魁膾名典軍,遮制惡鬼,鬼畏典軍,不敢亂行也。脩習善法,即執樂義。應各為說,即示因果義。諸天,即分德義。還以六義消,文皆可尋云云。

【記】此六經文,前後相參,故并前段皆不細分。講者當以六義得失,對文銷之,其理自會。

二、示觀明本二:初、令思觀義。

【文句】此中應明觀義,自思之云云。

【記】自思之者,稟斯宗人,合知二種脩觀之法,故疏不示,令其自思。今恐後學未能別之,不免略說。此於三種,是託事觀。謂託世天,明於諦境;託於人王,明於玅觀。即此一念,性是義天。依止此天,能令此觀不起邊倒,名天護義,中觀也。觀合義天,同天之德,不分而分,名天分德,空觀也。義天神力,加玅觀故,能歷諸境,皆得圓融,假觀也。又託人王脩理觀者,全諦起觀。中觀雙照,即父母義;空觀伏惑,即魁膾義;假觀立法,即執樂義。此諦此觀,皆離縱橫,秪於一心,具茲六義。

二、設問明本二:初、設問。

【文句】問:金光明是正論本,其意云何?

【記】上四王品云:閻浮提內諸國王等,所作國事,所造世論,皆因此經。豈非正論以金光明而為其本?欲令答示即末之本,故興此問。

二、答示二:初、正示。方等所說,豈有一事不本於理?如向散脂,翻為密者,常所稱呼,豈知召於秘玅三法?今於此典自敘密名十五句義,斯乃委彰世名之本。此之正論是梵王說,梵王之本,諸經開為法身菩薩,法身菩薩隨所住處是常寂光,以身例口,隨有所說,無非秘藏。今之正論,此金光明而為其本,豈可末事暫乖本理?水波、金器,本末同時,以金光明具世間法,故即世名而可示本。自此為二:初、明末即於本二:初、就天子三義示本。

【文句】天者,即法性金也。法性作依止,故言天護。分德者,即光也。報身與法性冥,即是分德也。神力所加者,即明也云云。

【記】應先了知此金光明是法非譬,以法報應,是金光明異名故也。天者,第一義天也。子者,無上眾生本來人也。攬金光明妙三實法,為此假人。此人依止第一義天,本離八倒,是天護義。此人智光冥法身金,德與法同,為分德義。此人應益,名之為明,義天之力之所加也。

二、約人王三義示本。

【文句】又父母者,即金也,法性為父母故。遮惡即光也,執樂即明也。

【記】此妙假人。體是金故,雙具權實,能與一切而作父母。體是光故,照惑本空,即遮惡義。體是明故,能生眾善,即執樂義。

二、明末從本立。

【文句】以此為本,故能正論爾。

【記】如上所示本之六義,因果六位,皆即此義。此義能作世出世間一切事本,今即此本而談正論。其圓教機,聞治國事,即達其本,乃能頓治四種之國。

二、例結。

【文句】如半名人王,牛名為天,為世間正論,半名出世間正論,本末相關,即此意也。

【記】經於一人而立人、天兩種之稱,意顯此論通世、出世也。

【記】二、善集品。二。初、品題。

金光明經善集品第十二

【記】句文分二:初、正解題二:初、釋善集得名二:初、據名廣集六善。

【文句】此轉輪王集眾善法,如海導師,善海無涯,六度則攝。

【記】海導師,謂海中船師。善法雖多,不出此六。

二、附文別集檀智二:初、明攝六。

【文句】六度又廣,二度略攝,謂檀與智。

【記】檀能攝六,智能導五,成就二嚴,故舉茲兩。

二、示經。文二:初、正示經。

【文句】提如意珠,捨四大地滿中珍寶,以用布施,即集檀行也。合掌而立,請寶冥尊者宣揚顯說,是金光明,即集智行也。

【記】經舉此二,其相深廣。寶滿四洲,盡奉三寶,興隆事廣。合掌而立,聽金光明,證悟理深。

二、例餘行。

【文句】檀智既然,餘法亦爾。從行得名,故稱善集品也。

【記】此王心大,集善不輕。檀智深廣,在文既然,驗餘所脩,皆非聊爾。

二、用悉檀立品。

【文句】此六度不同,是世界悉檀集善也。脩於五度,是為人集善也。脩於智度,是對治集善也。皆波羅蜜,是第一義集善也。從此四集得名,故言善集品。

【記】總舉六度,名數不同。是世界五度望智,且在事善,屬為人。智照五度,破取相惡,屬對治。達六法界,絕乎思議,皆到彼岸,名第一義。此王具集四悉檀善,故以其名立今品目。

二、明來意。

【文句】此品是第二人。王弘經:上明世間正見,感動天地;此明出世正見,感動賢聖云云。

【記】治國之論,是世正見。聽金光明,是出世間上上正見。夜睡夢中,聞佛功德,是感動聖。及見比丘,名曰寶冥,是感動賢。縱入分真,望佛名賢。

二、經文二:初、分文。釋義二:初、分文。

【文句】文為二:初、對告地神,二、以偈說。偈有六十四行半,分為二:初、四行通明因地行檀,次、六十行半別明善集施財。施法別為六:一、六行半明事本,二、十一行半明聖王請法,三、十九行半明尊者宣揚,四、十行半明輪王行施,五、二行結會古今,六、十行半引因果以證以勸。

【記】二、釋義二:初、對告地神。

爾時,如來復為地神說往昔因緣,而作偈言:

【記】二、佛以偈說二:初、通明因地行檀。

我昔曾為,轉輪聖王,捨四大地,及以大海。又於是時,以四天下,滿中珍寶,奉上諸佛。凡所布施,皆捨所重,不見可愛,而不捨者。於過去世,無數劫中,求正法故,常捨身命。

【記】二、別明善集。二施,謂四天下寶施財也。請說此經,令無量眾聞金光明施法也。此別為六,當如分文,以義解釋。初、明事本。

又過去世,不可議劫,有佛世尊,名曰寶勝。其佛世尊,般涅槃後,時有聖王,名曰善集,於四天下,而得自在,治政之勢,盡大海際。其王有城,名水音尊,於其城中,止住治化。夜睡夢中,聞佛功德,及見比丘,名曰寶冥,善能宣暢,如來正法,所謂金光,微妙經典,明如日中,悉能徧照。

【記】經治政之勢者,謂化之勢分,極於海際。

二,明聖王請法。

是轉輪王,夢是事已,即尋覺寤,心喜徧身,即出宮殿,至僧坊所,供養恭敬,諸大聖眾。問諸大德:是大眾中,頗有比丘,名曰寶冥,成就一切,諸功德不?爾時寶冥,在一窟中,安坐不動,思惟正念,讀誦如是,金光明經。時有比丘,即將是王,至其所止,到寶冥所。時此寶冥,故在窟中,形貌殊特,威德熾然,即示王言:是窟中者,即是所問,寶冥比丘,能持甚深,諸佛所行,名金光明,諸經之王。時善集王,即尋禮敬,寶冥比丘,作如是言:面如滿月,威德熾然,惟願為我,敷演宣說,是金光明,諸經之王。

【記】三、明尊者宣揚。

時寶冥尊,即受王請,許為宣說,是金光明。三千大千,世界諸天,知當說法,悉生歡喜,於淨微妙,鮮潔之處,種種珍寶,廁填其地,上妙香水,持用灑之,散諸好華,徧滿其處。王於是時,自敷法座,懸繒幡蓋,寶飾交絡,種種微妙,殊特末香,悉以奉散,大法高座。一切諸天,龍及鬼神,摩睺羅伽,緊那羅等,即雨天上,曼陀羅華,徧散法座,滿其處所。不可思議,百千萬億,那由他等,無量諸天,一時俱來,集說法所。是時寶冥,尋從窟出,諸天即時,以娑羅華,供養奉散,寶冥比丘。是時寶冥,淨洗身體,著淨妙衣,至法座所,合掌敬禮,是法高座。一切天王,及諸天人,雨曼陀羅,大曼陀羅,摩訶曼殊,眾寶妙華,無量百千,種種妓樂,於虛空中,不鼓自鳴。寶冥比丘,能說法者,尋上高座,結加趺坐,即念十方,不可思議,無量千億,諸佛世尊,於諸眾生,興大悲心,及善集王,所得王領,盡一日月,所照之處。時說法者,即尋為王,敷揚宣說,是妙經典。

【記】廁,雜也。填,塞也。繒,帛之總名也。曼陀羅,此云適意。曼殊沙,此云柔軟。舊小大白,小大赤。不鼓,鼓擊也。

四,明輪王行施。

是時大王,為聞法故,於比丘前,合掌而立,聞於正法,讚言:善哉!其心悲悼,涕淚橫流,尋復踊悅,心意熈怡,為欲供養,此經典故。爾時即提,如意珠王,為諸眾生,發大誓願:願於今日,此閻浮提,悉雨無量,種種珍異,璝琦七寶,及玅瓔珞,以是因緣,悉令無量,一切眾生,皆受快樂。即於爾時,尋雨七寶,及諸寶飾,天冠耳璫,種種瓔珞,甘饌寶座,悉皆充滿,徧四天下。時王善集,即持如是,滿四天下,無量七寶,於寶勝佛,遺法之中,以用布施,供養三寶。

【記】熈怡,悅樂也。璝,美石,次玉。琦,玉名。耳璫釋名云:穿耳施珠曰璫。應作珥璫。珥,如志反。蒼頡云:珠在耳也。

五、結會古今。

爾時為王說法比丘,於今現在阿閦佛是;時善集王聽受法者,今則我身釋迦文是。

【記】六、引因果證勸。

我於爾時,捨此大地,滿四天下,珍寶布施,得聞如是,金光明經。聞是經已,一稱善哉,以此善根,業因緣故,身得金色,百福莊嚴,常為無量,百千萬億,眾生等類,之所樂見。既得見已,無有厭足,過去九十,九億千劫,常得作於,轉輪聖王。亦於無量,百千劫中,常得王領,諸小國土。不可思議,劫中常作,釋提桓因,及淨梵王。復得值遇,十力世尊,其數無量,不可稱計。所得功德,無量無邊,皆由聞經,及稱善哉。如我所願,成就菩提,正法之身,我今已得。

【文句】悉如文。

【記】二、指歸三法。言就此品論金光明者,就其所說論三法門。疏文秪云論金光明,驗直就法立此三名,實不從譬。以前後文悉皆如是,講者學者知之知之。然以諸句對三字者,以此三是深廣法性當體之名。法性可尊可貴名金,法性寂而常照名光,法性能多利益名明,與諸三法無二無別。若指品內事、理、依、正即此三者,乃令行人達乎所詮,不縱不橫,絕思絕議,此典方得名為經王。是知對三深有所以。此自為三:初、就善集論。

【文句】就此品論,金光明者,善集波羅蜜金也,集般若光也,集五度明也。

【記】翻波羅蜜,名到彼岸。是所歸處,故名金。般若翻智,故名光。五度是行,故名明。此就智、行及果為三,對金、光、明。

二、就寶冥論。

【文句】就寶冥論者,在一窟中,金也。面如滿月,光也。讀誦如是經,明也。

【記】窟是所依名金,滿月能照名光,讀誦是行名明。此約依正對於三法。

三、就二人論。

【文句】就二人作者,在窟中,金也;許為王說,光也;王提如意珠,雨四天下珍寶,明也。

【記】寶冥依正,與王雨寶對於三法。行者應知,秪一法性名金光明,豈可光明暫離於金?豈可金光暫離於明?今以三名分對依正、自他、人物,為令了依,不離於正,自不離他,人不離物。以金光明舉一即三,全三是一,不縱不橫,而高而廣,物物皆是金光明海,心心皆是三德秘藏。若不爾者,何名經王耶?

【記】第三、鬼神品。二。初、品題。

金光明經鬼神品第十三

【記】句文分二:初、正解題二:初、正釋鬼神二:初、釋鬼。

【文句】鬼字訓歸。又云:畏也,報多怖畏,如阿脩羅云云。又云:威也,能令他畏其威也。

【記】歸者,尸子曰:人死曰歸。云云者,觀佛三昧經云:脩羅與天帝戰時,空中刀輪而下,脩羅軍眾身支墮落,即便怖畏,竄隱藕絲。若依俗釋者,鄭玄云:聖人之精氣謂之神,賢智之精氣謂之鬼。禮記曰: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

二、釋神。

【文句】神者,能也。大力者能移山填海,小力者能隱顯變化。

【記】二、對上題品。

【文句】此品通列一切天龍江海日月諸神。上已天題品竟,無容再出。雖通列諸道,而鬼神文多從多,故以之題品。

【記】二、明來意。

【文句】此品是第三,一切天龍鬼神,天地靈祇,咸皆發誓,溥徧弘宣,以勸流通。

【記】二、經文二:初、分文。

【文句】文為二:一、長行,二、偈頌。長行中,先舉事別,次圓供養。

【記】二、釋義二:初、長行二:初、列;二、釋二:初、舉事別。

佛告功德天: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欲以不可思議妙供養具,供養過去、未來、現在諸佛世尊,及欲得知三世諸佛甚深行處。

【文句】事別者,佛從慈悲中起受供養者,蓋應佛也。佛從如中起覺智,智與如合者,報佛也。一切法悉是諸佛行處者,法佛也。作如此解者,三佛歷別。若脩事之供養,供養亦別也。

【記】佛從等者,果後慈悲,熏法現象,說法化人,此乃應身被機之佛。從本覺如,起始覺智,合本真如,名報身佛,是始覺也。一切諸法,元是諸佛所行之處,即法身佛,是本覺也。三、佛歷別者,脩二性一,能起所起,能顯所顯,條然異故。事供別者,四事供養,資持應佛;萬行功德,資成報佛;稱理之智,顯發法佛。資成、顯發,皆供養義。三佛既異,三供亦別。

二,圓供養。

是人應當必定至心隨有是經流布之處,若城邑、村落、舍宅、空處,正念不亂,至心聽是微妙經典。

【文句】圓供養者,勸聽經。聽經是法之供養,諸供養中最為第一。第一供養者,供養一切佛。佛說文字是應佛,能詮是報佛,所詮是法佛。能敬文字,即敬三佛,亦是敬三世佛,諸佛從此生故。供養文字,即供養一切諸佛云云。

【記】前有理智,以歷別故,貶之為事。今聽經事,以融即故,褒之為法。第一、供養者,不思議供也。能聽、所聽,體不二故。秪於文字,了具三身:能說是應,解脫德也;能詮是報,般若德也;所詮是法,法身德也。不解新伊,但論能、所,豈顯圓佛及圓供耶?文字若非秘密之藏,那生諸佛恭敬之心?非秘妙者,安能圓供三世佛耶?注云云者,令如向釋也。

二、敘重聞二:初、標示。謂四願:一、勸也。

【文句】又別時重聞,更記之。長行舉四願欲而作一勸。

【記】二、釋出二:初、出四種願欲。

【文句】若欲知佛行處,行處者,即如如境,法佛也。欲知者,知是如如智,報佛也。能聽此經,此經即文字,文字即應佛也。能聽者,隨順佛教,即法供養,法供養即妙供養也。

【記】問:經示行人欲以妙具供三世佛,及知他佛甚深行處,大師何故即以知字而為報佛?所知是法,二必垂形,是則三身皆屬行者。因既濫果,供養義乖。此解違經,如何取信?答:前揀事別,正却此情。經云欲知,豈非行者?甚深行處既是法身,能知之心寧非報佛?文字之應,現亦唯心。若生佛條然,能所永異,斯出小教,何預圓宗?今就圓宗解四願欲,若迷三世諸佛三身同在剎那,法界六塵頓彰妙解,是可思議,正當違經。

二、明一事滿四。

【文句】聽經能生覺智,覺智生故,即是佛受供養也。聽經一事,具諸願欲,秪圓一事,具別諸事也。

【記】三世諸佛覺智為命,而與眾生同一心性,乏熏脩故,即不受供養。諸佛壽命不滅而滅,以隱為滅也。今以聽經為供養故,即是受供。諸佛壽命不生而生,以顯為生也。行人應了生佛無差,聽經智生即諸佛現,以諸如來同一智故。觀行相似分真之佛,與究竟佛無二無別。又了智生即三佛生,即一而三,不縱不橫,此乃欲供。欲知三世諸佛,秪聽經一事,四願俱滿。

二、偈頌二:初、分文。

【文句】偈有一百二行半,分為六:一、從若欲供養下十一行,頌上長行秪能聽經,即是舉圓妙以勸脩;二、從隨所至處下三行半,舉聽經即能攘灾以勸脩;三、從於說法處下六行,舉聽經致靈瑞以勸脩;四、從威德相貌下五行半,舉秪聽經有威力以勸脩;五、從大梵天王下四十九行半,舉聽經能致天龍鬼神以勸脩;六、從於諸眾生下二十七行半,舉秪聽經能令國土安樂以勸脩云云。

【記】二、隨釋六科節,並如分文所列。初頌上長行秪能聽經,即是舉圓妙以勸脩。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若欲供養,一切諸佛,欲知三世,諸佛行處,應當往彼,城邑聚落,有是經處,至心聽受。是妙經典,不可思議,功德大海,無量無邊,能令一切,眾生解脫,度無量苦。諸有大海,是經甚深,初中後善,不可得說,譬喻為比。假使恒沙,大地微塵,大海諸水,一切諸山,如是等物,不得為喻。若入是經,即入法性,如深法性,安住其中,即於是典,金光明中,而得見我,釋迦牟尼,不可思議,阿僧祇劫,生天人中,常受快樂。以能信解,聽是經故,如是無量,不可思議,功德福聚,悉已得之。

【記】經。若入是經者。一言於經,即有三種,謂教、行、理。能了此三,是妙三法,名入是經。若不然者,安得入經?即入法性。所入法性,無量甚深,三義具足,名金光明。稱此安住,名之為如,即見釋迦三身妙體。須論觀行相似分真,入經見佛。

二、舉聽經即能攘灾以勸脩

隨所至處,若百由旬,滿中盛火,應從中過。若至聚落,阿蘭若處,到法會所,至心聽受。聽是經故,惡夢蠱道,五星諸宿,變異灾禍,一切惡事,消滅無餘。

【文句】蠱道者,四天上遣神,名彌栗頭䖍伽陀,漢言善品,主蠱毒也。

【記】經若百由旬,滿中盛火,應從中過者,為法亡軀也。

三舉聽經,致靈瑞以勸脩。

於說法處,蓮華座上,說是經典,書寫讀誦。是說法者,若下法座,爾時大眾,猶見坐處。故有說者,或佛世尊,或見佛像、菩薩色像、普賢菩薩、文殊師利、彌勒大士,及諸形像。見如是等,種種事已,尋復滅盡,如前無異。成就如是,諸功德已,而為諸佛,之所讚歎。

【記】經文殊師利云玅德,彌勒云慈氏。

四、舉秪聽經有威力以勸脩。

威德相貌,無量無邊,有大名稱,能却怨家。他方盜賊,能令退散,勇悍多力,能破強敵。惡夢惱心,無量惡業,如是惡事,皆悉寂滅。若入軍陣,常能勝他,名聞流布,徧閻浮提。亦能摧伏,一切怨敵,遠離諸惡,脩習諸善。入陣得勝,心常歡喜。

【記】經勇悍。說文云:多力也。

五舉聽經,能致天龍鬼神以勸脩。

大梵天王,三十三天,護世四王,金剛密迹,鬼神諸王,散脂大將,禪那英鬼,及緊那羅,阿耨達龍,娑竭羅王,阿脩羅王,迦樓羅王,大辯天神,及功德天,如是上首,諸天神等,常當供養,是聽法者,生不思議,法塔之想,眾生見者,恭敬歡喜,諸天王等,亦各思惟,而相謂言,令是眾生,無量威德,皆悉成就,若能來至,是法會所,如是之人,成上善根,若有聽是,甚深經典,故嚴出往,法會之處,心生不可,思議正信,供養恭敬,無上法塔,如是大悲,利益眾生,即是無量,深法寶器,能入甚深,無上法性,由以淨心,聽是經典,如是之人,悉已供養,過去無量,百千諸佛,以是善根,無量因緣,應當聽受,是金光明,如是眾生,常為無量,諸天神王,之所愛護,大辯功德,護世四王,無量鬼神,及諸力士,晝夜精勤,擁護四方,令無灾禍,永離諸苦,釋提桓因,及日月天,閻摩羅王,風水諸神,韋䭾天神,及毗紐天,大辯天神,及自在天,火神等神,大力勇猛,常護世間,晝夜不離,大力鬼王,那羅延等,摩醯首羅,二十八部,諸鬼神等,散脂為首,百千鬼神,神足大力,擁護是等,令不怖畏,金剛密跡,大鬼神王,及其眷屬,五百徒黨,一切皆是,大菩薩等,亦悉擁護,聽是經者,摩尼䟦陀,大鬼神王,富那䟦陀,及金毗羅,阿羅婆帝,賓頭盧伽,黃頭大神,一一諸神,各有五百,眷屬鬼神,亦常擁護,聽是經者。質多斯那,阿脩羅王,及乾闥婆,那羅羅闍,祁那娑婆,摩尼乾陀,及尼楗陀,主雨大神,大飲食神,摩訶伽吒,金色髮神,半祁鬼神,及半支羅,車鉢羅婆,有大威德,婆那利神,曇摩䟦羅,摩竭羅婆,針髮鬼神,繡利蜜多,勒那翅奢,摩訶婆那,及軍陀遮,劒摩舍帝,復有大神,奢羅蜜帝,醯摩䟦陀,薩多琦黎,多醯波醯,阿伽䟦羅,支羅摩伽,央掘摩羅,如是等神,皆有無量,神足大力,常勤擁護,聽受如是,微妙經者。阿耨達龍,娑伽龍王,目真鄰王,伊羅鉢王,難陀龍王,䟦難陀王,有如是等,百千龍王,以大神力,常來擁護,聽是經者,晝夜不離。波利羅睺,阿脩羅王,毗摩質多,及以茂脂,睒摩利子,波訶棃子,佉羅騫䭾,及以楗陀,是等皆是,阿脩羅王,有大神力,常來擁護,聽是經者,晝夜不離。訶利帝南,鬼子母等,及五百神,常來擁護,聽是經者,若睡若寤。旃陀旃陀,利大鬼神,女等鳩羅,鳩羅檀提,噉人精氣,如是等神,皆有大力,常勤擁護,十方世界,受持經者。大辯天神,無量天女,功德天等,各與眷屬,地神堅牢,種植園林,果實大神,如是諸神,心生歡喜,悉來擁護,愛樂親近,是經典者。

【記】文二。初翻現文,疏從摩醯去也。

【文句】摩醯首羅,餘經翻為天自在,灌頂經翻為威靈帝,摩尼䟦陀翻為威伏行,富那䟦陀翻為集至成,金毗羅翻為威如王,賓頭盧伽翻為立不動,車鉢羅婆翻為忍得脫,曇摩䟦羅翻為學帝王,摩竭婆羅翻為除曲心,繡利蜜多翻有功動勳,勒那翅奢翻為調和平,劒摩舍帝翻為伏眾根,奢羅蜜帝翻為獨處快,醯摩䟦陀翻為舍主,薩多琦棃翻大力天,波利羅睺翻勇猛進,毗摩質多翻為高遠,睒摩利子翻英雄德,波訶棃子翻威武盛,佉羅騫䭾翻吼如雷,鳩羅檀提翻戰無敵。

【記】經閻摩羅王,或閻摩羅社,此云雙王。閻摩,雙也;羅社,王也。兄及妹皆作地獄主,兄治男事,妹治女事,故曰雙王。又苦樂並受,亦名為雙。那羅延,此云鈎鏁。力士難陀,此云喜䟦。難陀,此云賢喜。兄弟二龍,風雨應時,能令人喜。賢謂性,又賢善故。毗摩質多,此云淨心。正法念經,翻為響高,亦云穴居,正云吠摩。質呾利,此云綺畫,又云寶飾,帝釋婦公舍支之父。佉羅騫陀,此云廣脾。

二、却解初段。

【文句】脫因者,脫業障也。脫果者,脫報障也。度諸有者,脫煩惱障也。

【記】脫因等者,初段文云:能令一切眾生解脫,度無量苦諸有大海。既云一切眾生解脫,度諸有海,須於界內及以界外,各脫三障。故以因果對於業報,諸有由惑,故當煩惱。

六、舉秪聽經能令國土安樂以勸脩。

於諸眾生,增命色力,功德威貌,莊嚴倍常。五星諸宿,變異灾怪,皆悉能滅,無有遺餘。夜臥惡夢,寤則憂悴,如是惡事,皆悉滅盡。地神大力,勢分甚深,是經力故,能變其味。如是大地,至金剛際,厚十六萬,八千由旬。其中氣味,無不徧有,悉令涌出,潤益眾生。是經力故,能令地味,悉出地上,厚百由旬。亦令諸天,大得精氣,充益身力,歡喜快樂。閻浮提內,所有諸神,心生歡喜,受樂無量。是經力故,諸天歡喜,百穀果實,皆悉滋茂。園苑叢林,其華開敷,香氣馝馚,充溢彌滿。百草樹木,生長端直,其體柔軟,無有斜戾。閻浮提內,所有龍女,其數無量,不可思議。心生歡喜,踊躍無量,在在處處,莊嚴華池。於其池中,生種種華,優鉢羅華、波頭羅華、拘物頭華、分陀利華。於自宮殿,除諸雲霧,令虛空中,無有塵翳,諸方清徹,淨潔明了。日王赫燄,放千光明,歡喜踊躍,照諸闇蔽。閻浮檀金,以為宮殿,止住其中,威德無量。日之天子,及以月天,聞是經故,精氣充實。是日天子,出閻浮提,心生歡喜,放於無量,光明明網,徧照諸方。即於出時,放大光網,開敷種種,諸池蓮華。閻浮提內,無量果實,隨時成孰,飽諸眾生。是時日月,所照殊勝,星宿正行,不失度數。風雨隨時,豐實熾盛,多饒財寶,無所乏少。是金光明,微妙經典,隨所流布,講誦之處,其國土境,即得增益。如上所說,無量功德。

【記】經優鉢羅華下四句,四色蓮華:優鉢羅是青,波頭摩是赤,拘物頭是黃,分陀利是白。

【記】四、授記品。二。初、品題。

金光明經授記品第十四

【記】句文分二:初、正解五:初、明今是二種。

【文句】有四種授記,今是二種云云。

【記】四種記者,首楞嚴三昧經:佛告堅意:記有四種:一者、未發心記,或有流轉六道,生於人間,好樂佛法,過百千萬億劫當發心,過百千萬億阿僧祇劫行菩薩道,乃至供養佛,化眾生,皆經若干劫當得菩提。二、適發心與記者,是人久劫種諸善根,好樂人法,有慈悲心,發心即住不退地故,故發心與記。三、密記者,有菩薩未得記而行六度,功德滿足,天龍八部皆作是念:此菩薩幾時當得菩提?劫國弟子眾數如何?佛斷此疑,即與授記。舉眾皆知,此菩薩獨不知。四、無生忍記者,於大眾中顯露與記也。今是二種者,即適發心記及無生記也。

二,約訓釋二字。

【文句】授者,與也。記者,記成道事也。

【記】三、明所記之人。

【文句】此中授三大士、一萬諸天當來成佛事,故言授記。

【記】四、釋記異名。

【文句】亦名授莂,亦名授決。授劫國數量名為莂,審實不虛名為決。

【記】五、明授非受。

【文句】從佛所與名為授,從其所得名為受。此中從佛所與,故言授記。

【記】二、來意。

【文句】此是流通中第四意。舉昔行經之因,方成圓極之果,證弘護不虛,以勸流通也。

【記】昔行經者,金龍尊王讚佛發願而為行經,十千枯魚聞法熏脩而為行經,以為因方猶將也。今得記莂,將來作佛證驗。今日若親弘經,若為外護,不久得記,成佛不虗。

二、經文二:初、分文。

【文句】文為二:一、與記,二、疑記。與記為二:一、與三大士記,二、與十千天記。與三大士記又二:一、同緣者集,二、正與記。

【記】二、釋義二:初、與記二:初、與三大士記二:初、同緣者集。

爾時,如來將欲為是信相菩薩及其二子銀相、銀光,授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是時,即有十千天子,威德熾王而為上首,俱從忉利來至佛所,頂禮佛足,却坐一面。

【記】過去同緣,此經不說,或見彼經。

二,正與記。

爾時,佛告信相菩薩:汝於來世過無量無邊百千萬億不可稱計那由他劫金照世界,當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號金寶蓋山王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乃至是佛般涅槃後,正法、像法皆滅盡已,長子銀相當於是界次補佛處,世界爾時轉名淨幢,佛名閻浮檀金幢光照明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乃至是佛般涅槃後,正法、像法悉滅盡已,次子銀光復於是後次補佛處,世界名字如本不異,佛號曰金光照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

【文句】世界轉名淨幢者,應論四句,此中是其一也。

【記】世界轉名淨幢者,應論四句者:一、名轉土不轉,轉名淨幢是也;二、土轉名不轉,如往古釋迦取土名娑婆,今釋迦亦名娑婆;三、名土俱轉,如觀音補彌陀處;四、名土俱不轉,如今銀光補金幢光照佛處。世界名字,如本不異。此中是一者,恐誤合云二也。

二、與十千天子記二:初、分科。

【文句】十千記又二:一、聞經生解,二、正與記。

【記】二、釋義二:初、聞經生解。或相似解,或分真解,經無定判,故須從容。

是十千天子聞三大士得受記莂,復聞如是金光明經,聞已歡喜生殷重心,心無垢累如淨瑠璃,清淨無礙猶如虛空。

【記】經心無垢累等,如下釋疑疏中明。

二,正與記。

爾時,如來知是十千天子善根成熟,即便與授菩提道記:汝等天子!於當來世過阿僧祇百千萬億那由他劫,於是世界當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同共一家、一姓、一名,號曰青目優鉢羅華香山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如是次第出現於世,凡一萬佛。

【文句】云云。

【記】既云於是世界而無別名,即是還名娑婆,此乃土轉名不轉一句。注云云者,令如向釋也。

二、疑記二:初、分文。

【文句】從爾時道場下,是第二、疑記,又二:一、疑問,二、佛答。

【記】二、釋義二:初、疑問。

爾時,道場菩提樹神名等增益,白佛言:世尊!是十千天子於忉利宮為聽法故故來集此,云何如來便與授記?世尊!我未曾聞是諸天子脩行具足六波羅蜜,亦未曾聞捨於手足頭目髓腦、所愛妻子財寶穀帛、金銀瑠璃硨磲碼碯、真珠珊瑚珂貝璧玉、甘饌飲食衣服臥具、病瘦醫藥象馬車乘、殿堂屋宅園林泉池奴婢僕使,如餘無量百千菩薩,以種種資生供養之具,恭敬供養過去無量百千萬億那由他等諸佛世尊。如是菩薩於未來世,亦捨無量所重之物,頭目髓腦所愛妻子、財寶穀帛乃至僕使,次第脩行成就具足六波羅蜜。成就是已備脩苦行,動經無量無邊劫數,然後方得受菩提記。世尊!是天子等何因何緣脩行何等勝妙善根,從彼天來暫得聞法便得受記?惟願世尊為我解說斷我疑網。

【記】文三。初行淺記深。

【文句】疑者,夫移山填海,非一日之功;菩提極果,積行方剋。忉利暫下,無久聽之勞;不聞往昔,有難思之行。行淺記深,是故疑惑。

【記】二、約權疑實。

【文句】如餘菩薩者,六度菩薩,引錐指地,無非捨身命處,戒、忍、禪、智,滿三僧祇。若通教菩薩,從假入空,非止一世脩行;從空入假,動逾塵劫。若別教菩薩,直行一行,動經無量阿僧祇劫;況復徧行眾行,量不可數,尚不獲記,少時聞經,而得斯決。

【記】引錐指地者,謂無有容錐之地,不是捨身命之處也。從假入空,非止一世者,菩薩性地,經於三祇,脩六度故。直行等者,歷別漸次,其相如是。

三、為眾發問。

【文句】時眾咸疑,故樹神發問也。

【記】大權解頓,自必無疑,為他故問。

二、佛答二:初、分文。

【文句】佛答為二:一、舉現行,二、舉遠緣。

【記】二、釋義二:初、舉現行。

爾時,佛告樹神:善女天!皆有因緣,有妙善根以隨相脩。何以故?以是天子於所住處捨五欲樂故,來聽是金光明經。既聞法已,於是經中淨心殷重如說脩行,復得聞此三大菩薩受於記莂。

【記】文四。初明三事和合。

【文句】現行者捨天宮樂,故來聽經。聞三大士獲菩提記,我昔本誓與其法食,三事和合,故與其記也。

【記】二、證聽經功德。

【文句】此意證成鬼神品初,以妙供養供養三世諸佛,及欲得知諸佛行處,決定至心聽此妙典。雖有此旨,未見其人。今此十千,即其人也。

【記】順前三教,上求下化,亦得名為脩法供養。但以偏漸,故經多劫,一聽此經,頓達妙性,一攝一切,名真法供。既生圓覺,即三世佛皆受供養,能知諸佛甚深行處,三身頓顯。今萬天子來此聽經,若不能滿四種願欲,安得受於成佛記莂?驗知前品所說不虗。

三、明稱經悟入。

【文句】:聞記當果,果必有因。因金光明,生殷重心,起功德身。心無垢累,起般若身。猶如虗空,起於法身。一心中聽,三德圓成。復有無量功德,說不可盡。此不得記,記與誰乎?證聽功德,意在於此。

【記】無有成佛,不具三身。三身之果,由於今日聞金光明,以為妙因。從法性明,生殷重心,應身因也;從法性光,起無垢心,報身因也;從法性金,起虛空心,法身因也。此金光明,與其三德,無二無別。三德為本,無量功德之所莊嚴,或似或真。顯此三德,是故如來授與果記。聽經之益,其相如是。

四,指今昔因緣。

【文句】以隨相脩指今現行,行隨實相而脩也。有妙善根指於遠緣也,遠緣實相而種善根也。

【記】經皆因緣者,一聞得記,豈無因緣?此乃總標。有妙善根,別標遠因緣。以隨相脩,別標現因緣。言因緣者,感應也。或內心外教而為因緣。何以故下,釋出現因緣。行隨實相而脩者,以十乘觀而為行也。不思議境,名實相也。即境為觀,此觀順境,名隨相脩。非今宗意,此句莫銷。然此十觀,脩有三根:上根一觀,中根二至七,下根具用十。今萬天子一坐聞經,匪但用一,或在二三,是信行根。依言而脩,入似真位。有妙善根下,釋出遠因緣。善既云妙,乃昔聞圓而為根種,故云緣實相而種善根也。

二、舉遠緣。

亦以過去本昔發心誓願因緣,是故我今皆與授記,於未來世當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文句】從亦以過去下,是舉遠緣答也。文為二:一、略,二、廣。此中少文是略,除病、流水兩品是廣答也。

【記】經誓願因緣者,流水品云:未來之世,當施法食也。乃以此文對下二品而為略廣。

【記】五、除病流水。二。初、除病品。二。初、品題。

金光明經除病品第十五

【記】句文分二。初來意,即廣答遠緣四字是也。

【文句】廣答遠緣。

【記】意通流水,文在此中。

二,釋題。

【文句】由醫王救疾,故言除病品。

【記】方等經王,標除病目。不止除於果報病苦,義合該收惡業煩惱十種之病。故下文云:治諸眾生所有病苦,悉令除差。文意含攝十種行人,故上正論品疏云:半名世論,半名出世論。今豈不爾?又荊谿云:上根即於境種而生於果,故文云:直聞是言,病即除愈。為中、下根更須後法,是故文云:至長者所,為合眾藥。故知不獨除果報病。

二、經文二:初、通後品分文。

【文句】通取後流水品。文為五:一、緣本,二、遠緣,三、近緣,四、結緣,五、會緣。

【記】二、就二品釋義五:初、緣本。

佛告道場菩提樹神:善女天!諦聽,諦聽!善持憶念!我當為汝演說往昔誓願因緣。過去無量不可思議阿僧祇劫,爾時有佛出現於世,名曰寶勝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善女天!爾時是佛般涅槃後,正法滅已。

【文句】從佛告樹神下,明緣本,如文。

【記】二、遠緣二:初、分文。

【文句】從像法中下,明遠緣。遠緣為六:一、明父。二、生子。三、國人遇病。四、其子請。五、父為說。六、知已徧治。子請為三:一、見人遇病。二、思惟。三、正問。問為四:初一偈問四大增損。二、問飲食犯觸。三、問治病醫方。四、問病動時節。

【記】二、釋義六:初、明父。

於像法中,有王名曰天自在光,脩行正法,如法治世,人民和順,孝養父母。是王國中,有一長者,名曰持水,善知醫方,救諸病苦,方便巧知四大增損。

【記】二、生子。

善女天!爾時,持水長者家中後生一子,名曰流水,體貌殊勝,端正第一,形色微妙,威德具足,受性聰敏,善解諸論,種種技藝、書疏、算計無不通達。

【記】經:受性聰敏。敏,達也。孝經云:參不敏,何足以知之。

三、國人遇病

是時,國內天降疫病,有無量百千諸眾生等皆無免者,為諸苦惱之所逼切。

【記】四、其子請三:初、見人遇病。

善女天!爾時,流水長者子見是無量百千眾生受諸苦惱故,為是眾生生大悲心。

【記】二、思惟。

作是思惟。如是無量百千眾生。受諸苦惱。我父長者。雖善醫方能救諸苦。方便巧知四大增損。年已衰邁老耄枯悴。皮緩面皺羸瘦顫掉。行來往反要因几杖。因頓疲乏不能至彼城邑聚落。而是無量百千眾生。復遇重病無能救者。我今當至大醫父所。諮問治病醫方秘法。諮稟知已當至城邑聚落村舍。治諸眾生種種重病。悉令得脫無量諸苦。時長者子思惟是已。

【記】經衰邁說文:衰,減也,捐也。廣雅:邁,歸往也,謂壯力已往也。禮記:八十曰耄。注云:耄,惛忘,亦亂也。顫四支動也。掉振也。几杖者坐則凭几,行則執杖。

三、正問四:初、問四大增損。

即至父所頭面著地,為父作禮叉手却住,以四大增損而問於父,即說偈言:

云何當知四大諸根衰損代謝而得諸病?

【記】二、問飲食犯觸。

云何當知飲食時節?若食食已,身火不滅。

【文句】身火不滅者,食飽熱病暫息,食消熱復更生,故言身火不滅也。

【記】三、問治病醫方。

云何當知治風及熱水過肺病及以等分?

【文句】水過肺病者,水多則損肺,即是痰病也。

【記】四、問病動時節。

何時動風,何時動熱,何時動水,以害眾生?

【記】五、父為說二:初、分文。釋經二:初、分文。

【文句】父醫還答四問:初六行,答四大增損;二、一行半,答飲食犯觸;三、二行,答病動時節;四、八行半,答治病方。就六行中分二:初一行是佛敘,父醫答爾;次五行正答時節。

【記】二、隨釋四:初、答。四、增損二:初、佛敘父醫欲答。

時,父長者即以偈頌解說醫方而答其子:

【記】二、正答時節。

三月是夏,三月是秋,三月是冬,三月是春。是十二月,三三而說,從如是數,一歲四時。若二二說,足滿六時,三三本攝,二二現時。隨是時節,消息飲食,是能益身,醫方所說。隨時歲中,諸根四大,代謝增損,令身得病。

【記】文五。初、釋時節二:初、依俗法。

【文句】時節有二:一、俗法四時,謂春、夏、秋、冬。冬為歲末,春為歲始。而初言夏者,或作趣作。此言或可答問,正是於夏。三三而說者,一時三月,謂孟、仲、季四時,即十二月也。

【記】謂孟、仲、季者,孟,始也;仲,中也;季,末也。

二、依佛法。

【文句】若依佛說法,一歲三時,謂冬、春、夏。夏為歲末,冬為歲始。何故爾?為破諸弟子著常,為開安居迦提月故,沒秋時爾。佛法三時,亦是三三說也。

【記】一歲三時,以四月為一時也。何故沒秋時耶?為破下,凡有二:一、為破常計,二、為開迦提。以秋是收成,物皆結實,易起保著,故不言秋。為開安居者,為後安居人續結令成,為前安居人開迦提月也。律中有三種安居,謂前、中、後也。四月十六日,是前安居;十七以去,至五月十五日,名中安居;五月十六,是後安居。若四月十六日結者,至七月十五日夜分盡,名夏竟,至明相出;十六日後,至八月十五日以來,名迦提月。明了論云:本言迦絺羅,為存略故,但云迦提,此翻功德衣。以前安居人坐夏有功,五利賞德,律中受此衣故:一、畜長財,二、離衣宿,三、背請,四、別眾食,五、食前後至他家。西域記以迦提翻昴星,以昴星直此月故,於昴星月中得受功德衣故。是知若不沒秋、中、後安居,不名坐夏,以後安居人至八月十五方解故。

二、釋。若二二說三:初、依俗法。

【文句】若二二說,足滿六時者,依俗法四時,時本二月,土寄四季,各十八日。本之二月,只是陰陽二月一時,唯有陰陽二月合成六時。正月、二月是木王時,四月、五月是火王時,七月、八月是金王時,十月、十一月是水王時。臘月、三月是陽土寄王,六月、九月是陰土寄王。欲論本月,亦二二說。若論土寄王,亦二二說。故言足滿六時也。

【記】土寄四季者,三、六、九、十二月也。各十八日者,四季共七十二日也。秪是陰陽二月者,皆以奇數為陽,偶數為陰也。陽土、陰土者,從冬至一陽生為陽遁,故十二月、三月是陽土;從夏至一陰生為陰遁,故六月、九月是陰土。若論下二陽土、二陰土,亦是二二,故加本月,足滿六時。

二、依佛法。

【文句】若依佛法解二二說者,佛法有三時,時有四月,各有初分、後分。從臘月十六日至二月十五日,此初分春時;從二月十六日至四月十五日,此二月春後分;從四月十六至六月十五日,此二月是夏時初分;從六月十六至八月十五,此是夏後分;從八月十六至十月十五,此二月是冬時初分;從十月十六至臘月十五,此二月是冬後分。故言若二二說,足滿六時也。

【記】皆起於十六日者,彼以十六日為朔也。

三,復依俗法。

【文句】又云:正月三月是陽月,二月四月是陰月,五月七月是陽月,六月八月是陰月,九月十一月是陽月,十月臘月是陰月。故言若二二說,足滿六時。

【記】皆以奇偶之數分陰陽也。

三、釋。三、三本攝二:初、正釋二:初、依俗法二:初、以孟為本。

【文句】三、三本攝,依俗法者,正月是春分本月攝,後兩月悉屬春分;四月為夏本月攝,後兩月悉屬夏分;七月為秋本月攝,後兩月悉屬秋分;十月為冬本月攝,後兩月悉屬冬分,三、三本攝也。

【記】二、約五行說。

【文句】又云:正月二月,正是春時,木於中王,土寄三月,攝屬春時。四月五月,正是夏時,火於中王,土寄六月,攝屬夏時。七月八月,正是秋時,金於中王,土寄九月,攝屬秋時。十月十一月,正是冬時,水於中王,土寄臘月,攝屬冬時。土寄四季,正時為本,各三月,並攝於土,故言三三本攝。主攝於客,客是土也。

【記】二、依佛法。

【文句】依佛法,言三三本攝者,本時各三月,既廢秋時,以秋之三月,各配入三時,時則四月,論本則三,論攝則一,故言三三本攝也。

【記】三時、三月以為其本,各攝一月,故云三三本攝。二、釋妨。

【文句】問:四時各有三月,此是四三本攝,何謂三三本攝?答:三為一數,以三而數,故言三三為本爾。

【記】既三為一數,是故俗法及以佛法,皆約三論。但以俗法本之與攝,秪在三中,故名三三本攝。若佛法者,即以三三為能攝本,乃以三一為所攝月,亦得名為三三本攝。

四、釋隨時消息二:初、依俗法。

【文句】隨是時節消息者,時如上說,或四、或三、或二、或攝等,種種不同,隨時以意消息,斟酌去取。

【記】二、依佛法。

【文句】若依佛法無秋時,而言秋時發病,此云何釋?從八月半已還,隨俗名秋,而夏時攝。八月下半已去,隨俗名秋,冬時攝。隨時消息者,二法之間而斟酌也。

【記】夏之後分,冬之初分,隨俗名秋,隨此兩間消息斟酌。

五、釋代謝增損二:初、通內外釋。

【文句】代謝增損者,春動肝病,此可治;春動脾病,此難治;夏動心病,此可治;夏動肺病,此難治;夏末冬初,於秋分中動肺病,此可治;若動肝病,此難治;冬動腎病,此可治;若動心病,此則難治。論四時增損,大略如此。

【記】春動肝病等者,肝藏屬木,木春王則可治;牌屬土,木剋土,故脾難治。心藏屬火,火夏王則可治;肺屬金,火尅金,故肺難治。肺屬金,金秋王則可治;金剋於木,故肝難治。腎屬水,水冬王則可治;水剋於火,故心難治。

二、約佛法料簡二:初、問。

【文句】問:四時皆動病,何故去秋時?

【記】二、答意者。佛所制法,非為養身,但為脩心及以禁足,分二:初、約破常答。

【文句】解此為二:一、為破保常。秋時萬物結實,人計為常為樂。為破此著,故去秋時,佛為弟子保常心多故也。

【記】凡夫四倒,常樂我淨。顛倒之計,託緣而成,故廢秋時,令諸弟子不保常樂。

二、約坐夏答。

【文句】二者,為開後安居,立迦提月。安居本名坐夏,八月半內已還,若是秋時,便是坐秋。為此義故,故廢秋時爾。

【記】既開後安居免於坐秋,則前安居人得立迦提月。廢秋之意,為此二緣。

二、答:犯觸。

有善醫師,隨順四時,三月將養,調和六大,隨病飲食,及以湯藥。

【記】文二。初、正明犯觸。

【文句】從有善醫師下一行半,答犯觸。犯觸有六:一、多坐;二、多眠,此二多致痰,宜多行猗散之;三、多行;四、多猗;五、多語生風病,宜多眠治之;六、多淫生一切病,即等分病也。若火少痰多,若火多即熱壯,若風多吹火成熱病,若風多吹痰成冷病,三事若等無病。飲食得病者亦有六:一、過量食;二、少食不足而止;三、過饑時食;四、逆時食,未饑強與也;五、妨食,如食肉飲生乳使人癩;六、不曾食而強食,如南人飲漿,北人飲蜜,苦菜和蜜令不結男,豬膏煎白鷺肉令人癩。若患熱而飲酒,食小麥生牛肉,令人失明,吐血痢血。若病痰而飲甜肥醎酸,令人𠲿鼻多汁,又㿃痢也。

【記】其中。先明六事犯觸。多行猗者,猗,立也。次若火下,四大動病。火少痰多者,火減故水增也。飲食下,通明六種犯觸。過量等者,封君達云:體欲常勞,食欲常少。勞勿過極,少勿至虛。常去肥濃,節醎酸,減思慮,損喜怒,除馳逐,慎房室、苦菜,別示妨食。

二、略明六大。

【文句】六大者,是六腑:大腸、小腸、膽、胃、三焦、兩膀胱也。

【記】白虎通曰:府者,何謂也?謂大腸、小腸、胃、膀胱、三焦、膽也。府者,為藏宮府也。胃者,脾之府也;膀胱者,肺之府也;三焦者,腎之府也;膽者,肝之府也;大腸、小腸,心之府也。疏中兩膀胱唯一藏。黃帝脉經云:上焦自頭已下至心,中焦自心已下至臍,下焦自臍已下至足。廣雅云:膀胱,脬也。脬字,匹交反,腹中水府。三蒼云:盛尿處曰脬。

三、答病起時節。

多風病者,夏則發動。其熱病者,秋則發動。等分病者,冬則發動。其肺病者,春則增劇。

【文句】從多風病者下,二行,答病起時節。四月、五月,是風生時;六月、七月,是風起時;八月、九月,是風滅時;六月、七月,是熱生時;八月、九月,是熱起時;十月至正月,是熱滅時;八月、九月,等分生時;十月、十一月,是等分起時;十二月、正月,是等分滅時;十月至正月,是痰生時;二月、三月,是痰起時;四月至七月,是痰滅時。痰是水病,肺也。夏日動風者,夏日毛孔開通,外風得入,內風動也。熱病秋動者,毛孔閉塞,熱伏於內不得行,故成病。等分冬動者,春時動水,肺病不差;至夏復動風,風病不差;至秋復動熱,熱病不差;至冬俱動,一切病故也。二月、三月,是痰起損肺,肺病動也。

【記】生與起時相不同者,微發為生,動用為起,微著不同也。夏日等者,四病四時生起所以也。

四、答治病方法二:初、分文。

【文句】從有風病者下八行半,答治病方。文為三:初二行半,未病前以藥防;次二行,明正以藥治;後四行,病退以藥補。

【記】二、隨釋三:初、未病藥防。

有風病者,夏則應服肥膩醎酢及以熱食。有熱病者,秋服冷甜等分,冬服甜酢肥膩。肺病,春服肥膩辛熱。

【文句】風病夏服肥膩醎酸熱食者,夏月毛孔開通,具以肥膩潤塞之,令風不得入。醎酢性熱,能消水令體堅實,治於風虗。熱食流汗,引風令出,又治虗冷,風不得進。冷甜是酥乳等,能治熱也。等分冬服甜酢等,除風也。肺病服肥膩塞毛孔,令水不得入。熱能焦水宣通,故能治肺病也。

【記】二、正以藥治。

飽食然後則發肺病,於食消時則發熱病,食消已後則發風病,如是四大隨三時發。

【文句】飽食發肺病,食既多則腸胃盈滿,故發肺也。食消發熱者,如食沃潤則熱病伏,食消無潤,熱病起也。消已虗疎,風氣入體,故發風也。

【記】但舉病發者,以病顯藥,當用對病妙藥治也。

三、病退藥補。

風病羸損,補以酥膩。熱病下藥,服訶棃勒等病,應服三種妙藥,所謂甜、辛及以酥膩。肺病應服隨能吐藥。若風熱病、肺病等分違時而發,應當任師籌量,隨病飲食湯藥。

【文句】風疎補酥膩,醎除風,甜除熱,肺帶風水宜吐也。

【記】二、示銷文所出。

【文句】此中銷文,出真諦三藏疏中。

【記】良以真諦善閑世術,兼有神通,故銷此文,全憑彼疏。

六、知已徧治二:初、分文。事釋二:初、分文。

【文句】從善女天下,是第六,知已徧治。文為二:一、病輕聞說即差,二、病重服藥方除。

【記】二、釋義二:初、病輕,聞說即差。

善女天!爾時,流水長者子問其父醫四大增損,因是得了一切醫方。時,長者子知醫方已,徧至國內城邑聚落,在在處處隨有眾生病苦者所,輭言慰喻,作如是言:我是醫師!我是醫師!善知方藥,今當為汝療治救濟,悉令除愈。善女天!爾時,眾生聞長者子輭言慰喻,許為治病,心生歡喜,踊躍無量。時,有百千無量眾生遇極重病,直聞是言,心歡喜故,種種所患即得除差,平復如本,氣力充實。

【記】二、病重服藥方除。

善女天!復有無量百千眾生,病苦深重難除差者,即共來至長者子所。時長者子即以妙藥授之令服,服已除差,亦得平復。善女天!是長者子於是國內,治諸眾生所有病苦,悉得除差。

【文句】云云。

【記】此品事醫,意含法藥,除病不一,非可卒陳。次示觀心,略申其意,其文在即,故注云云。

二、觀釋者,此品所詮,是佛自敘宿命所作淨佛國因。文中雖說除果報病,意乃通結四教機緣。是故大師事解之後,示觀心法,明彼流水結緣之意。如觀音疏釋於七難,帖文但在事中火等,至觀行釋,方明三障四教。今豈不然?問:既結四教生土之機,何故但約停心方便而論觀心?答:語似三藏停心之法,意則不然。何者?以四分名,通界內外數息等四,四教行人無不脩證。今之觀解,約此而論,彌顯除病結緣之意。分三:初、明觀之藥病。

【文句】觀心者,三毒等分,是內病也;數息不淨,慈心因緣,是法藥。

【記】三毒者,謂貪、瞋、癡偏起也。言等分者,謂三毒等起也。然貪、瞋、癡性本相反,終非三心一時並作,但是不定雜雜而生,故云等分。一分乃有二萬一千,四分共成八萬四千塵勞之門。此則十界眾生心病,對前果報身病是外,故今四分名為內病。數息等四,對前甜、辛種種之藥,皆是事治,故今四觀名為法藥。

二,示行之根性。

【文句】宜聞法藥得悟者,信行人病差也。作觀研心得悟者,法行人病差也。

【記】自有眾生,聞說四觀,四病得差,屬信行人。自有研心,脩此四觀,四病方差,名法行人。信行則是學讀之人,法行則是坐禪人也。今明二人,皆通四教。

三、明對病用藥二:初、明四分起相;二、明四觀治相。初四:初、約五根對時。

【文句】眼是春時,舌是夏時,鼻是秋時,耳是冬時,身是四季,攝屬諸時。

【記】此就五行對於五藏。藏主五根,根屬四時。眼、耳、鼻、舌,偏屬一時。身通四時,如常所說。

二、明五欲致病。

【文句】妙好五欲增貪病,麤惡五欲損貪病,妙好五欲損瞋病,麤惡五欲增瞋病,平平五欲增癡病,違順五欲損癡病,總三種五欲增覺觀病,偏動三種五欲損覺觀病,是為增損之相也。

【記】以其五欲麤妙,偏總對根不同,致令四分增損有異。須知五欲徧界內外,故使四分通別。天珠、迦葉斷通,故稱少欲;未斷別故,開琴起舞。請觀音云:斷除三毒根,成佛道無疑。既論三毒,寧無等分?此四亦由實報五欲麤妙,偏總對根而起也。

三、明三受犯觸。

【文句】犯觸者,違情犯瞋,順情犯貪,不違不順犯癡,總三犯覺觀。

【記】違情苦受,順情樂受,不違不順平平受,此三偏起也。總三起等分,名覺、觀、緣、慮、紛、紜也。

四、明四分病因。

【文句】慢時即發瞋求,須時即發貪僻,解時即發癡,放逸時即發覺觀。

【記】五欲、三受,既從外境,蓋是四分照發之緣。今舉慢等內心惡習,乃是四分觀發之因。慢心發瞋,乃至放逸,發於覺觀,并前犯觸,通界內外,例五欲說。

二、明四觀治相。

【文句】慈心治瞋,不淨治貪,因緣治癡,數息治覺觀云云。

【記】前說外緣及以內因,起四分心,皆所觀境,即是病相。今明四觀,正明能觀四種法藥。慈心治瞋者,瞋既通於界內界外,能治慈觀,不獨觀於眾生作父母想與世間樂;觀一切法無性無相,能與眾生涅槃之樂;觀一切法無非法界,能與眾生究竟之樂。以此治於三種瞋心,是故釋謂明三種慈也。不淨治貪者,不獨脩於實想假想,破於凡夫依正之染,亦能破於二乘涅槃之染,亦破菩薩執於次第三諦之染。故起信論云:始覺能破六種之染。因緣治癡者,不獨觀於三世無常因果,破於凡夫斷常之癡;亦能次第觀於三諦十二因緣,破於二乘有無之癡;又能一心觀於四種十二因緣,破於菩薩縱橫之癡。是故大經觀十二因緣,具四種智也。數息治覺觀者,不獨數息觀於生滅,而破凡夫有著散亂,亦能數息脩俗諦三昧,深入緣起,破於二乘偏空亂意。又體數息,息息皆中諸法趣息,破於菩薩二邊亂意。故請觀音於數息法得三乘道,住首楞嚴,身如瑠璃,毛孔見佛。然此四治,或可四人各脩一法,以其四法各含三觀,人人自可依次不次而治三惑。或可四治秪對三觀,慈心即假觀,不淨即空觀,因緣即雙照中觀,數息雙遮中觀。此三自可約次不次,次復不定。或可三人各一,或一人前後。若不次者,唯是一人一念而進。觀音疏中尚以三毒直對三觀而論次第及不次第,況慈等四非三觀耶?若其圓人四分偏總而發起者,即於一心融妙三觀對病用之,即止觀中勝別意也。

金光明經文句文句記會本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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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yển thứ tá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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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明經文句文句記會本卷第八

北涼三藏法師 曇無讖 譯經

天台智者大師說文句門人灌頂錄

四明沙門 知禮 述文句記

雙徑沙門明得會句并記入於經文

【記】二、流水品。二。初、品題。

金光明經流水長者子品第十六

【記】句文分二:初、兼除病釋名二:初、釋流水二:初、引文標二名。

【文句】文云:一、能流水,二、能與水。

【記】二、接經釋二義二:初、釋二義二:初、別釋二義二:初、釋與水,二、釋流水。初則大慈與樂,次則大悲拔苦。初又二:初、列二水。

【文句】與水者,與安樂水也。一、世安樂,二、出世安樂。

【記】二、釋二水。

【文句】世安樂者,如象負水,濟彼枯魚是也。出世安樂者,如發誓言,於未來世,當施法食,與菩提記是也。

【記】今此一類,世樂且在果報之益,出世唯明一實之益。若論此時,結淨國緣,合徧人天及以四教。

二、釋流水二:初、列二水。

【文句】流水者,流除苦惱水也。一、果報苦惱,二、業因苦惱。

【記】流除者,流去其水,即是除義。

二,釋二水。

【文句】流除果報苦惱,如治諸病人,救彼渴魚是也。流除業因苦惱者,授三歸,說十二因緣,讚佛十號是也。

【記】言業因者,於果報外,九益皆能除於業因。今十號等,乃以能除顯於所除。十二因緣,經稱甚深。驗三歸、十號,皆是圓說。讖本雖無三歸之文,最勝經有,真諦所譯,必亦有之。授法之儀,闕之不可。

二、雙成二義。

【文句】請父求方,欲成流水之義。從王借象,欲成與水之義。

【記】二、單示題二:初、問。

【文句】既有二能,那單以流水題品。

【記】二、答。

【文句】文中既彰與水之義,題品須安流水之名,不煩於文,二義雙顯,出經者之巧為若此也。

【記】經文與題,二名互題,巧不過此也。

二,釋長者子。

【文句】長者者,如法華疏中十種長者義也。子者,持水之子,故言子也。

【記】法華疏中。具十種德,名長者:一、姓貴,二、位高,三、大富,四、威猛,五、智深,六、年耆,七、行淨,八、禮備,九、上歎,十、下歸。子者下,亦如王子、公子也。故經云:持水大長者家中,後生一子,名曰流水。

二、取授記出意。

【文句】此文是斷疑中第三結緣之近由。

【記】二、經文三:初、明第三結緣近由二:初、分文。

【文句】近由又二:一、弄引,二、正近由。弄引又二:一、行恩布德,二、國人稱美。並如文。近由又三:一、明眷屬,二、見魚之緣,三、正救魚。如文。

【記】二、釋義二:初、弄引二:初、行恩布德。

佛告樹神:爾時,流水長者子於天自在光王國內,治一切眾生無量苦患已,令其身體平復如本,受諸快樂。以病除故,多設福業,脩行布施。

【記】二、國人稱美。

尊重恭敬是長者子,作如是言:善哉,長者!能大增長福德之事,能益眾生無量壽命。汝今真是大醫之王,善治眾生無量重病,必是菩薩善解方藥。

【記】二、正近由三:初、明眷屬。

善女天,時長者子有妻,名曰水空龍藏,而生二子,一名水空,二名水藏。

【記】二、見魚之緣,即禽獸馳奔也。

時,長者子將是二子,次第遊行城邑聚落,最後到一大空澤中,見諸虎、狼、狐、犬、鳥、獸多食肉血,悉皆一向馳奔而去。時,長者子作是念言:是諸禽獸何因緣故一向馳走?我當隨後逐而觀之。

【記】三、正救魚,私開為二:初、明因緣二:初、因流水興悲。

時長者子遂便隨逐,見有一池其水枯涸,於其池中多有諸魚。時長者子見是魚已,生大悲心。

【記】二、緣樹神示數。

時,有樹神示現半身,作如是言:善哉,善哉!大善男子!此魚可愍,汝可與水,是故號汝名為流水。復有二緣名為流水:一、能流水,二、能與水。汝今應當隨名定實。時,長者子問樹神言:此魚頭數為有幾所?樹神答言:其數具足,足滿十千。善女天!爾時,流水聞是數已,倍復增益,生大悲心。

【記】二、與水食二:初、與水四:初、取樹技覆日。

善女天!時此空池,為日所曝,唯少水在。是十千魚,將入死門,四向宛轉,見是長者,心生恃賴,隨是長者所至方面,隨逐瞻視,目未曾捨。是時長者,馳趣四方,推求索水,了不能得,便四顧望,見有大樹,尋取枝葉,還到池上,與作陰涼。

【記】恃,依也。

二、知水源決絕。

作陰涼已,復更推求:是池中水,本從何來?即出四向,周徧求覔,莫知水處。復更疾走,遠至餘處,見一大河,名曰水生。爾時,復有諸餘惡人,為捕此魚,故於上流懸險之處,決棄其水,不令下過。然其決處,懸險難補,計當脩治,經九十日,百千人功,猶不能成,況我一身?

【記】捕捉也。決棄其水決,音穴。廣雅云:穿也。說文云:下流也。周易:藩決不羸。亦音穴也。

三,就大王借象。

時,長者子速疾還反至大王所,頭面禮拜却住一面,合掌向王說其因緣,作如是言:我為大王國土人民治種種病,漸漸遊行至彼空澤,見有一池其水枯涸,有十千魚為日所曝,今日困厄將死不久。惟願大王借二十大象,令得負水濟彼魚命,如我與諸病人壽命。爾時,大王即勅大臣速疾供給。爾時,大臣奉王告勅語是長者:善哉!大士!汝今自可至象廐中,隨意選取利益眾生令得快樂。

【記】廐,馬舍也。釋名云:廐,聚也,馬之所聚也。

四明負水濟魚。

是時,流水及其二子將二十大象,從治城人借索皮囊,疾至彼河上流決處盛水。象負馳疾奔,還至空澤池,從象背上下其囊水,瀉置池中,水遂彌滿,還復如本。

【記】二、施食二:初、察魚饑惱。

時,長者子於池四邊彷徉而行,是魚爾時亦復隨逐巡岸而行。時,長者子復作是念:是魚何緣隨我而行?是魚必為饑火所惱,復欲從我求索飲食,我今當與。

【記】彷徉上扶方反,下以章反。廣雅:徙倚也,又徘徊也。

二,取食施與。

善女天!爾時,流水長者子告其子言:汝取一象最大力者,速至家中,啟父長者:家中所有可食之物,乃至父母飲噉之分,及以妻子奴婢之分,一切聚集,悉載象上,急速來還。爾時,二子如父教勅,乘最大象,往至家中,白其祖父,說如上事。爾時,二子收取家中可食之物,載象背上,疾還父所,至空澤池。時,長者子見其子還,心生歡喜,踊躍無量,從子邊取飲食之物,散著池中,與魚食已,即自思惟:我今已能與此魚食,令其飽滿。

【記】二、明第四,結緣二:初分文。

【文句】從未來之世,當施法食下,是第四,正結緣。又為四:一、發誓願。二、思惟說法。三、正說法。四、魚改報生天,酬恩供養。就魚報恩,文為四:一、魚改報生天。二、天酬恩而下地。三、王見光問瑞。四、長者徵教而定。答如文。

【記】二、釋義四:初、發誓願。

未來之世,當施法食。

【記】二、思惟說法。

復更思惟:曾聞過去空閑之處,有一比丘讀誦大乘方等經典,其經中說:若有眾生臨命終時,得聞寶勝如來名號,即生天上。我今當為是十千魚解說甚深十二因緣,亦當稱說寶勝佛名。時閻浮提中有二種人:一者、深信大乘方等;二者、毀呰不生信樂。時長者子作是思惟:我今當入池水之中,為是諸魚說深玅法。思惟是已,即便入水。

【記】三、正說法。

作如是言:南無過去寶勝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寶勝如來本往昔時行菩薩道,作是誓願:若有眾生於十方界臨命終時聞我名者,當令是輩即命終已,尋得上生三十三天。爾時,流水復為是魚解說如是甚深妙法,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

【記】先稱十號,次說因緣。十號在悟在果,因緣在迷在因。迷悟因果,其名雖殊,而體不異。以十號果,是究盡三德;十二因緣,是本來三德。三德不改,因果寧殊?故普賢觀云:大乘因者,諸法實相;大乘果者,亦諸法實相。諸法是脩二,實相是一性。此三圓融,不縱不橫,全體為因,全體為果。眾生雖迷,十號無減;諸佛悟極,十二不虧,以世間相皆常住故。今先唱果,果理已顯,令其解生。初稱寶勝者,乃是別名,名於一佛。如來等十,乃是通名,三世十方,佛佛皆具。若以通從別合,得名為寶勝如來、寶勝佛、寶勝世尊。此三既然,例此合云寶勝應供、寶勝正徧知,乃至寶勝天人師也。此十通號,大經、大論出其名,天台、慈恩出其義,相狀已顯。今傍諸釋,更約三三及一總結,以銷十號,令知一一無非秘藏。此義若明,則不辱於果人名字。初三既以如來為首,即法身中三也。如來是真如,屬法身;應供利生,是解脫;正徧知具二智,是般若。以其法身必具二德故也。次三既以明行足為首,即解脫中三也。三明之行,是解脫;善逝能趣極,是般若;解三世間一一常住,是法身。以其解脫必具二德故也。後三既以無上士、調御丈夫為首,即般若中三也。見性名丈夫,故當般若;天人師軌訓眾機,是解脫;佛是復本大覺,是法身。以其般若必具二德故也。此九即三,此三即一,一無一相,三九宛然。三千世間,九世剎那,一多延促,究竟自在。故言:世尊!十二因緣,束為三道:無明、愛、取三支,屬煩惱道;行、有二支,屬業道;識、名色、六入、觸、受及生、老死,屬苦道。此雖昏迷,繫縛輪轉,而全體即是三因佛性,皆不可思議,隨人觀察,顯發不同。故大經說:下、中、上智,觀此乃得三乘菩提;若上、上智觀,得佛菩提。以前三教,智有思議,故觀十二,止得三乘。唯有圓教不思議智,體無明等,即是性染,非佛、天、人、脩羅所造,一一常住,當處圓融,方曰因中具於果性。又玄文中,三道、三識,雖本有位,與果後三德,無二無別。得此意已,方可分別十二別名:無明,謂不了六受,即空、假、中;行,謂依不了心,動作業行;識,謂業牽中陰,識託母胎;名色,謂二滴為色,心但有名;六入,謂名色增長,成六入根;觸,謂六根對外,為塵所觸;受,謂觸生三受,苦、樂平平;愛,謂迷三受故,於樂染著;取,謂愛染纏綿,四方求索;有,謂由取造業,須有來報;生,謂有業既熟,未來陰興;老死等,謂生須變滅,悲惱縈纏。此十二支,或約三世,或約二世,或約一念,雖三不同,皆以十二而對三道,即事而理,一一究竟,清淨自在,不縱不橫,而高而廣,如是觀者,得佛菩提。略三歸者,義已具也。蓋三寶、三德,體本不異,既稱南無寶勝十號,豈非歸命果上三德?復說甚深十二因緣,乃是心依因中三德,迷、悟、極際,三德無差,一體義備,三皆具足,常、樂、我、淨,真是歸依三寶,義究竟成,當知讖師意趣深妙。

四、魚生天報恩四:初、魚改報生天。

善女天!爾時,流水長者子及其二子,說是法已,即共還家。是長者子復於後時,賓客聚會,醉酒而臥。爾時,其地卒大震動,時十千魚同日命終,既命終已,生忉利天。

【記】凡初生天,以自業力,有三種念:一、自知從其處死,二、自知今此處生,三、自知先作何業得來生天。既知曩事,故下,酬恩。

二、天酬恩下地

既生天已,作是思惟:我等以何善業因緣,得生於此忉利天中?復相謂言:我等先於閻浮提內墮畜生中,受於魚身,流水長者子與我等水及以飲食,復為我等解說甚深十二因緣,并稱寶勝如來名號,以是因緣,令我等輩得生此天。是故我等今當往至長者子所,報恩供養。爾時,十千天子從忉利天下閻浮提,至流水長者子大醫王家。時長者子在樓屋上露臥眠睡,是十千天子以十千真珠、天妙瓔珞置其頭邊,復以十千置其足邊,復以十千置右脅邊,復以十千置左脅邊,雨曼陀羅華、摩訶曼陀羅華,積至于膝,作種種天樂,出妙音聲。閻浮提中有睡眠者,皆悉覺寤,流水長者子亦從睡寤。是十千天子於上空中飛騰遊行,於天自在光王國內,處處皆雨天玅蓮華。是諸天子復至本處空澤池所,復雨天華,便從此沒,還忉利宮,隨意自在,受天五欲。

【記】經樓屋者,重屋曰樓。或作樓臺者,誤也。

釋此為二:初、事。

【文句】報恩有二善:一事,二理。事者,真珠、四邊、報水、飲食、因緣、十號等四種澤也。

【記】因緣十號。且就能詮,屬言教故,同於水食,名為事也。

二理

【文句】理者,準涅槃文云:施食令他得命,表常。令他得樂,是故得涅槃。令他得悟,是故成自在。我如法求財,是故得淨。用四十千,報常樂我淨之恩也。

【記】秪於四事而解四德,故成理益。以十千魚,由戒緩故。受鱗介身,由乘急故。今遇大乘真善知識,故能於事深解妙理。受食得命,即表真常。受水得樂,表涅槃樂。於十二棘林,解自在我。依十號法,獲天報財。於世淨命,解性淨德。此四法益,因流水得,故持四萬真珠瓔珞,報恩供養。食等四事,既表理益,四萬珠瓔,豈但事供?蓋表千界萬如是法,一一皆具常樂我淨,即四十千真味瓔珞,非嚴而嚴,嚴於法身,此乃財供而成法供。若不爾者,豈得名為有妙善根得記緣耶?

三、王見光瑞。

時閻浮提過是夜已,天自在光王問諸大臣:昨夜何緣示現如是淨妙瑞相有大光明?大臣答言:大王當知,忉利諸天於流水長者子家,雨四十千真珠瓔珞,及不可計曼陀羅華。王即告臣:卿可往至彼長者家,善言誘喻喚令使來。大臣受勅即至其家,宣王教令喚是長者。是時長者尋至王所,王問長者:何緣示現如是瑞相?

【記】四、長者,據教定答。

長者子言:我必定知是十千魚其命已終。時大王言:今可遣人審實是事。爾時流水尋遣其子至彼池所,看是諸魚死活定實。爾時其子聞是語已,向於彼池。既至池已,見其池中多有摩訶曼陀羅華積聚成𧂐,其中諸魚悉皆命終。見已即還向其父言:彼諸魚等悉已命終。爾時流水知是事已,復至王所作如是言:是十千魚悉皆命終。王聞是已心生歡喜。

【記】三、明第五,結會古今。

爾時世尊告道場菩提樹神:善女天!欲知爾時流水長者子,今我身是;長子水空,今羅睺羅是;次子水藏,今阿難是;時十千魚者,今十千天子是。是故我今為其授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爾時樹神現半身者,今汝身是。

【文句】第五、結會古今者。昔佛疑魚數樹,神定判十千;今神疑行淺記深,佛為說妙因緣。今昔相關,是故結會也。

【記】經羅睺羅,此云覆障。以六年在胎,因立斯號。新云羅怙羅,此云障月。然本迹事,不可審知。傍文思之,十千今昔必是所化,餘皆能化。此之能化,據華嚴等諸經所說,皆是劫海脩其實因,熟其十千,令今得脫。若取法華久成之意,皆是迹中接此等機,令今得記。此宗講者,內心合知。

【記】六、捨身品。二。初、品題。

金光明經捨身品第十七

【記】句文分二:初、問捨多題少。

【文句】捨義甚多,財位壽命,獨以身當名邪?

【記】二、答從要立題。

【文句】此從正要得名。受者須身,餘則非要。施者正捨身,餘旁捨爾。故言捨身品。

【記】受者須身。虎饑所逼,正須身肉。壽命財位,非彼所求。夫行門無量,根由宿熏。四種三昧,逐人所尚。於隨自意,善行六度,樂行檀者,於身命財,無所恡惜。自行教化,隨喜讚歎,皆在於施。若於善師,及依實教,脩檀行者,體能施心,及受施境,所施身等,即空假中。事行理觀,合一而脩;助道正脩,相資而進。既稱本習,故欣然而為。或因事卒行,宿緣會故;或積年要誓,令觀成故;或顯陳所願,令物效故;或密遂其心,息他謗故。悲重故密,慈重故顯。心若真實,四悉俱成;心若詐欺,二利皆失。然佛談本事,令人効行。故疏云:引昔捐軀,誡今師弟,勿恡財法。問:大論云:捨身易,捨心難。論欲行者,捨執著心,故以難歎;欲息事施,故以易斥。何不依論,遠離執心?今人為何好捨身命?答:抑揚取捨,皆遵佛教,悉赴人心。佛談正助不同,人樂理事不等。今品特示捨於身命,安得以論難易為譏?又復空說捨心,而執己見膠固,自體一毛不拔,毀他捨命為非。既乖隨喜之心,寧逃嫉善之咎?願聞佛說,隨力奉行。

二、經文二:初、分文。

【文句】文為四:一、問,二、答,三、眾得益,四、結成。

【記】二、釋義四:初、問。

爾時,道場菩提樹神復白佛言:世尊!我聞世尊過去脩行菩薩道時,具受無量百千苦行,捐捨身命肉血骨髓。惟願世尊少說往昔苦行因緣,為利眾住受諸快樂。

【文句】問者:上聞大士治病救魚,實為曠濟;小人小蟲,得二世益。時眾願聞亡身殞命,感深契極之事。行苦而果樂,可得聞邪?是故請問。

【記】小人,即國病者。小蟲,一萬枯魚。魚關未來法,食之誓獲成佛。記例病差者,定於後世為解脫機,是故皆蒙二世之益。感深契極者,以不二解導難行行,此感至深;捨身命財與後際等,此契唯極。眾聞獲益,正當此時,是故樹神乘機發問。

二、答二:初、分科。

【文句】佛答為二:一、敘緣起。二、正明捨身。緣起為十:一、地塔涌。二、大眾生疑。三、佛起禮。四、樹神問禮。五、佛答禮。六、命阿難取。七、阿難述骨狀。八、命示大眾。九、奉命取示。十、佛勸眾禮。皆如文。

【記】二、釋義二:初、敘緣起。十十段,悉如科列。初、地塔涌。

爾時,世尊即現神足。神足力故,令此大地六種震動。於大講堂眾會之中,有七寶塔從地涌出,眾寶羅網彌覆其上。

【記】二、大眾生疑。

爾時,大眾見是事已,生希有心:

【記】三、佛起禮。

爾時,世尊即從座起,禮拜是塔,恭敬圍繞,還就本座。

【記】四、樹神問禮。

爾時,道場菩提樹神白佛言:世尊!如來世雄出現於世,常為一切之所恭敬,於諸眾生最勝最尊,何因緣故禮拜是塔?

【記】五、佛答禮。

佛言:善女天!我本脩行菩薩道時,我身舍利安止是塔,因由是身令我早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記】六、命阿難取。

爾時,佛告尊者阿難:汝可開塔,取中舍利示此大眾。是舍利者,乃是無量六波羅蜜功德所熏。

【記】七、阿難述骨狀。

爾時,阿難聞佛教勅,即往塔所禮拜供養,開其塔戶,見其塔中有七寶函,以手開函,見其舍利色妙紅白,而白佛言:世尊!是中舍利其色紅白。

【記】八、命示大眾。

佛告阿難:汝可持來,此是大士真身舍利。

【記】九、奉命取示。

爾時,阿難即舉寶函,還至佛所,持以上佛。

【記】十、佛勸眾禮。

爾時,佛告一切大眾:汝等今可禮是舍利。此舍利者,是戒、定、慧之所熏脩,甚難可得最上福田。爾時,大眾聞是語已,心懷歡喜,即從座起,合掌敬禮大士舍利。爾時,世尊欲為大眾斷疑網故,說是舍利往昔因緣:

【記】二、正明捨身二:初、分文。

【文句】從過去有王下,是正捨身。文為二:一、長行,二、偈頌。長行為四:一、明本眷屬,二、捨身方便,三、正捨身,四、捨後悲戀。

【記】二、釋義二:初、長行四:初、明本眷屬二:初、分科。

【文句】就本眷屬為五:一、明本眷屬。二、游行。三、各述相。四、見產虎。五、各陳觀見。

【記】二、釋義,五段,如分科列。初、明本眷屬。

阿難!過去之世,有王名曰摩訶羅陀,脩行善法,善治國土,無有怨敵。時,有三子,端正微妙,形色殊特,威德第一。第一太子名曰摩訶波那羅,次子名曰摩訶提婆,小子名曰摩訶薩埵。

【文句】摩訶羅陀,此翻大無罪。文殊問經云:羅陀翻為中。摩訶波那羅,或云此翻大度,未詳。摩訶提婆,此言大天。摩訶薩埵,此翻大心。

【記】二、明遊行。

是三王子於諸園林遊戲觀看,次第漸到一大竹林,憩駕止息。

【記】三、各述相。

第一王子作如是言:我於今日心甚怖懅,於是林中將無衰損?第二王子復作是言:我於今日不自惜身,但離所愛心憂愁耳。第三王子復作是言:我於今日獨無怖懅亦無愁惱,山中空寂神仙所讚,是處閑靜能令行人安隱受樂。

【記】四、見產虎。

時諸王子說是語已,轉復前行,見有一虎,適產七日,而有七子圍繞周帀,饑餓窮悴,身體羸瘦,命將欲絕。

【記】五、各陳觀見。

第一王子見是虎已,作如是言:怪哉!此虎產來七日,七子圍繞不得求食,若為饑逼必還噉子。第三王子言:此虎經常所食何物?第一王子言:此虎唯食新熱肉血。第三王子言:君等誰能與此虎食?第二王子言:此虎饑餓身體羸瘦,窮困頓乏餘命無幾,不容餘處為其求食,設餘求者命必不濟,誰能為此不惜身命?第一王子言:一切難捨不過己身。第二王子言:我等今者以貪惜故,於此身命不能放捨,智慧薄少故,於是事而生驚怖。若諸大士欲利益他,生大悲心為眾生者,捨此身命不足為難。時諸王子心大愁憂,久住視之目未曾捨,作是觀已尋便離去。

【記】二、捨身方便二:初分科。

【文句】從作是念言:我今捨身時已到矣下,是捨身方便。方便為二:初、述觀解。二、起誓願,願行相扶。適產七日者,見虎子頭上有七點,知已七日。出山海經也。又云:七日眼間又七日,不食必死。虎既垂死,知是七日。或云:鬼神示悟,如樹神數魚。

【記】二、釋義二:初、述觀解,二、起誓願。願行相扶者,行即觀解。非此觀解,莫成其願;非乎誓願,行則有退。疏適產七日至樹神數魚等者,此文追解前第四見產虎文也。疏可見。經從作是念言下,述觀解。

爾時,第三王子作是念言:我今捨身時已到矣。何以故?我從昔來多棄是身都無所為,亦常愛護處之屋宅,又復供給衣服飲食、臥具醫藥、象馬車乘,隨時將養令無所乏,而不知恩反生怨害,然復不免無常敗壞。復次,是身不堅無所利益,可惡如賊猶若行廁,我於今日當使此身作無上業,於生死海中作大橋梁。復次,若捨此身則捨無量癕疽瘭疾百千怖畏,是身唯有大小便利,是身不堅如水上沫,是身不淨多諸蟲戶,是身可惡筋纏血塗,皮骨髓腦共相連持。如是觀察甚可患厭,是故我今應當捨離,以求寂滅無上涅槃,永離憂患無常變異,生死休息無諸塵累,無量禪定智慧功德,具足成就微妙法身,百福莊嚴諸佛所讚,證成如是無上法身,與諸眾生無量法樂。

【記】觀有二種:一、助觀,二、正觀。從初至甚可患厭,是助道觀也。以三藏教假想,對治戀著依正之心。從是故我今下,正觀也。至無諸塵累等,即空觀也。無量禪定至諸佛所讚,即假觀也。從證成如是至法樂,即中觀也。說乃前後,脩必一心。

二、述誓願。

是時,王子勇猛堪任作是大願,以上大悲熏脩其心,慮其二兄心懷怖懅,或恐固遮為作留難,即便語言:兄等今者可與眷屬還其所止。爾時,王子摩訶薩埵還至虎所,脫身衣裳置竹枝上,作是誓言:我今為利諸眾生故,證於最勝無上道故,大悲不動捨難捨故,為求菩提智所讚故,欲度三有諸眾生故,滅生死怖眾惱熱故。

【記】先作方便,次作誓。言下,正起誓。六句不出四弘:初、二依滅諦,發成佛願;三、四依道諦,發悲智願;第五依苦諦,發度生願;第六依集諦,發斷惑願。此依界外滅諦為首,驗發圓心也。

三、正捨身二:初科。

【文句】正捨身為二:一、捨身,二、感動天地。

【記】二、釋二:初、捨身。

是時,王子作是誓已,即自放身臥饑虎前。是時,王子以大悲力故,虎無能為。王子復作如是念言:虎今羸瘦,身無勢力,不能得我身血肉食。即起求刀,周徧求之,了不能得,即以乾竹刺頸出血,於高山上投身虎前。

【記】二、感動天地。

是時大地六種震動,日無精光,如羅睺羅阿脩羅王捉持障蔽,又雨雜華種種玅香。時虗空中有諸餘天,見是事已,心生歡喜,歎未曾有,讚言:善哉,善哉!大士!汝今真是行大悲者,為眾生故能捨難捨,於諸學人第一勇健。汝已為得諸佛所讚常樂住處,不久當證無惱無熱清淨涅槃。是虎爾時見血流出汙王子身,即便䑛血,噉食其肉,唯留餘骨。

【記】經六種震動者,謂動、起、涌三種是形,震、吼、擊三種是聲。今於形聲略言其二,故言震動。

四、捨身後悲戀二:初科。

【文句】捨身後眷屬愁苦:先兩兄愁惱,各說偈共向捨所。次父母愁苦。

【記】二、釋二:初、兩兄愁惱。

爾時第一王子見地大動,為第二王子而說偈言:

震動大地,及以大海,日無精光,如有覆蔽,於上虗空,雨諸華香,必是我弟,捨所愛身。

第二王子復說偈言:

彼虎產來已經七日,七子圍繞窮無飲食,氣力羸損命不云遠。小弟大悲知其窮悴,懼不堪忍還食其子,恐定捨身以救彼命。

時二王子,心大愁怖,涕泣悲歎,容貌憔悴,復共相將,還至虎所,見弟所著,被服衣裳,皆悉在一,竹枝之上,骸骨髮爪,布散狼藉,流血處處,徧汙其地,見已悶絕,不自勝持,投身骨上,良久乃蘇,即起舉首,號天而哭:我弟幼稚,才能過人,特為父母,之所愛念,奄忽捨身,以飼餓虎,我今還宮,父母設問,當云何答?我寧在此,併命一處,不忍見是,骸骨髮爪,何心捨離,還見父母、妻子、眷屬、朋友、知識?時二王子,悲號懊惱,漸捨而去。時小王子,所將侍從,各散諸方,互相謂言:今者我天,為何所在?

【記】二、父母愁苦。

爾時,王妃於睡眠中,夢乳被割,牙齒墮落,得三鴿雛,一為鷹食。爾時,王妃大地動時,即便驚寤,心大愁怖,而說偈言:

今日何故大地大水一切皆動,物不安所,日無精光如有覆蔽?我心憂苦目睫瞤動,如我今者所見瑞相,必有灾異不祥苦惱。

於是王妃,說是偈已,時有青衣,在外已聞王子消息,心驚惶怖,尋即入內,啟白王妃,作如是言:向者在外,聞諸侍從,推覓王子,不知所在。王妃聞已,生大憂惱,涕泣滿目,至大王所:我於向者,傳聞外人,失我最小所愛之子。大王聞已,而復悶絕,悲哽苦惱,抆淚而言:如何今日,失我心中所愛重者?

【記】如文。

二、偈頌二:初、分文。

【文句】偈九十三行,為三:初、二行通明昔行,次、別頌長行,三、結會。

【記】二、釋義三:初、通明昔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於往昔,無量劫中,捨所重身,以求菩提。若為國王,及作王子,常捨難捨,以求菩提。

【文句】初如文。

【記】二、別頌,長行二:初、分文。

【文句】我念宿命下,別頌。長行四行,頌上本眷屬。上有述相陳觀,今不頌。餘皆頌。從時勝大士下二行,頌上捨身方便,不頌發誓。從即上高山下,頌上正捨身感動也。從是時二兄下,頌上捨身後眷屬愁苦。從是時王子下,頌上父母愁苦。

【記】二、釋義五:初、頌上本眷屬。

往念宿命有大國王,其王名曰摩訶羅陀,是王有子能大布施,其子名曰摩訶薩埵。復有二兄,長者名曰大波那羅,次名大天,三人同遊至一空山,見新產虎饑窮無食。

【記】二、頌上捨身方便。

時勝大士,生大悲心:我今當捨,所重之身。此虎或為,饑餓所逼,儻能還食,自所生子。

【記】三、頌上正捨身。

即上高山,自投虎前,為令虎子,得全性命。是時大地,及諸大山,皆悉震動,驚諸蟲獸,虎狼師子,四散馳走,世間皆闇,無有光明。

【記】四、願上眷屬愁苦。

是時二兄,故在竹林,心懷憂惱,愁苦涕泣,漸漸推求,遂至虎所。見虎虎子,血汙其口,又見骸骨,髮毛爪齒,處處迸血,狼藉在地。時二王子,見是事已,心更悶絕,自躃於地,以灰塵土,自塗坌身,忘失正念,生狂癡心。所將侍從,覩見是事,亦生悲慟,失聲號哭,互以冷水,共相噴灑,然後蘇息,而復得起。

【記】五、頌上父母愁苦私開二:初、頌見相時愁憂二:初、王妃憂惱二:初、見相。

是時,王子當捨身時,正值後宮、妃后、采女、眷屬五百共相娛樂。王妃是時兩乳汁出,一切胑節痛如針刺,心生愁惱似喪愛子。

【記】二、述相六:初、正述惡相。

於是王妃,疾至王所,其聲微細,悲泣而言:大王今當,諦聽諦聽,憂愁盛火,今來燒我。我今二乳,俱時汁出,身體苦切,如被針刺。我見如是,不祥瑞相,恐更不復,見所愛子。今以身命,奉上大王,願速遣人,求覓我子。夢三鴿雛,在我懷抱,其最小者,可適我心。有鷹飛來,奪我而去,夢是事已,即生憂惱。我今愁怖,恐命不濟,願速遣人,推求我子。

【記】二、述已迷悶。

是時,王妃說是語已,即時悶絕而復躃地。

【記】三、王臣憂惱。

王聞是語復生憂惱,以不得見所愛子故。其王大臣及諸眷屬,悉皆聚集在王左右,哀哭悲號聲動天地。

【記】四、國人驚愕。

爾時,城內所有人民聞是聲已,驚愕而出,各相謂言:今是王子為活來耶?為已死亡?如是,大士!常出輭語,為眾所愛,今難可見。已有諸人入林推求,不久自當得定消息。諸人爾時慞惶如是,而復悲號,哀動神祇。爾時,大王即從座起,以水灑妃,良久乃蘇,還得正念,微聲問王:我子今者為死活耶?

【記】五、王妃敘德。

爾時王妃,念其子故,倍復懊惱,心無暫捨:可惜我子,形色端正,如何一旦,捨我終亡?云何我身,不先薨沒,而見如是,諸苦惱事?善子妙色,猶淨蓮華,誰壞汝身,使令分離?將非是我,昔日怨讐,挾本業緣,而殺汝耶?我子面目,淨如滿月,不圖一旦,遇斯禍對。寧使我身,破碎如塵,不令我子,喪失身命。

【記】六、驗相失子。

我所見夢已為得報,直我無情能堪是苦。如我所夢牙齒墮落,二乳一時汁自流出,必定是我失所愛子。夢三鴿雛鷹奪一去,三子之中必定失一。

【記】二、大王求覓二:初、慰諭其妃。

爾時,大王即告其妃:我今當遣大臣使者,周徧東西推求覓子,汝今且可莫大憂愁。

【記】求覓其子。

大王如是,慰喻妃已,即便嚴駕,出其宮殿,心生愁惱,憂苦所切,雖在大眾,顏貌憔悴,即出其城,覓所愛子。爾時亦有,無量諸人,哀號動地,尋從王後。是時大王,既出城已,四向顧望,求覓其子,煩惋心亂,靡知所在。最後遙見,有一信來,頭蒙塵土,血汙其衣,灰糞塗身,悲號而至。爾時大王,摩訶羅陀,見是使已,倍生懊惱,舉首號呌,仰天而哭。

【記】二、頌知終後悲苦三:初、使者迴白二:初、前使慰王。

先所遣臣尋復來至,既至王所,作如是言:願王莫愁,諸子猶在,不久當至,令王得見。

【記】二、後使告實。

須臾之頃,復有臣來,見王愁苦,顏貌憔悴,身所著衣,垢膩塵汙。大王當知,一子已終,二子雖存,衰悴無賴。第三王子,見虎新產,饑窮七日,恐還食子。見是虎已,生大悲心,發大誓願:當度眾生,於未來世,證成菩提。即上高處,投身虎前。虎饑所逼,便起噉食,一切血肉,已為都盡,唯有骸骨,狼籍在地。

【記】二、大王悶絕。

是時,大王聞臣語已,轉復悶絕,失念躃地,憂愁盛火,熾然其身。諸臣眷屬,亦復如是,以水灑王,良久乃蘇,復起舉首,號天而哭。

【記】二、王迎二子三:初、臣述失志。

復有臣來,而白王言:向於林中,見二王子,愁憂苦毒,悲號涕泣,迷悶失志,自投於地。臣即求水,灑其身上,良久之頃,乃還蘇息。望見四方,大火熾然,扶持暫起,尋復躃地,舉首悲哀,號天而哭,乍復讚歎,其弟功德。

【記】二、王並思惟。

是時大王,以離愛子,其心迷悶,氣力惙然,憂惱涕泣,並復思惟:是最小子,我所愛重,無常大鬼,奄便吞食。其餘二子,今雖存在,而為憂火,之所焚燒,或能為是,喪失命根。我宜速往,至彼林中,迎載諸子,急還宮殿。其母在後,憂苦逼切,心肝分裂,或能失命。若見二子,慰喻其心,可使終保,餘年壽命。

【記】一亡二存,對並思忖。亡者叵尋,存者宜取。

三、迎子慰母

爾時,大王駕乘名象,與諸侍從欲至彼林,即於中路見其二子,號天扣地稱弟名字。時,王即前抱持二子,悲號涕泣隨路還宮,速令二子覲見其母。

【記】三、結會二,初科。

【文句】從佛告樹神下,第三、結會。結會為三:一、結會人;二、結會塔;三、結會誓願。

【記】二、釋三:初、結會人。

佛告樹神:汝今當知,爾時王子摩訶薩埵,捨身飼虎,今我身是。爾時大王摩訶羅陀,於今父王輸頭檀是。爾時王妃,今摩耶是。第一王子,今彌勒是。第二王子,今調達是。爾時虎者,今瞿夷是。時虎七子,今五比丘及舍利弗、目犍連是。

【記】經輸頭檀,或閱頭檀,此云淨飯。摩耶,此云天后。調達,亦提婆達多,此云天授。父母從天乞子,天授與之,是佛堂弟。瞿夷,此云明女。悉達有三夫人:一瞿夷,二耶輸,三鹿野。各有二萬采女。五比丘者:憍陳如、頞鞞䟦提、十力迦葉、拘利太子。陳如、十力迦葉,二是母親,餘三是父親。舍利弗,此云身子。母好身形,故母名身;是彼之子,故名身子。目犍連,此云胡豆,姓也。上古有仙居山,常採菉豆而食,因以命族,尊者是彼之後也。

二、結會塔。

爾時,大王摩訶羅陀及其妃后悲號涕泣,悉皆脫身御服瓔珞,與諸大眾往竹林中收其舍利,即於此處起七寶塔。

【記】塔,具云塔婆,義翻方墳,或云聚相,謂累木石及寶高以為相。茶毗後分云:佛塔高十三層,上有相輪。支佛塔十一層,羅漢四層。輪王塔無復層級,以未脫三界故。十二因緣經:八種塔並有露盤:佛塔八重,菩薩七重,支佛六重,四果五重,三果四,二果三,初果二,輪王一。凡僧但蕉葉、火珠而已。雖兩經異說,而凡僧並無層級。邇世所立,雖無露盤,既出四簷,猶濫初果。儻循蕉葉、火珠之制,則免僭上聖,識者宜効之。舍利,此云身骨。

三、結會誓願。

是時,王子摩訶薩埵臨捨命時,作是誓願:願我舍利於未來世過算數劫,常為眾生而作佛事。

【記】三、大眾所益。

說是經時,無量阿僧祗諸天及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文句】說是經時下,大眾所益也。

【記】四、結問意。

樹神!是名禮塔往昔因緣。爾時,佛神力故,是七寶塔即沒不現。

【文句】樹神是名禮塔下,第四、是結問意。

【記】經怖懅其據反。廣雅云:畏懼也。瘭必遙反,疽疾也。奄忽忽,謂倐忽也。雛士虞反,鳥子也。瞤如輪反,目動也。抆武粉反,拭也。躃旁益反,倒也。慟哀過也。惙陟劣反,疲也。

【記】七、讚佛品。二。初、品題。

金光明經讚佛品第十八

【記】句文分二:初、明讚之能所二:初、大師約因人讚果釋。

【文句】此品從能所得名。能讚是三番菩薩,所讚是一佛世尊。能所合標,故言讚佛品。

【記】能讚是三番菩薩者:一、是經初陳列之眾,二、是信相發起之人,三、是樹神善女。此雖眾兼道俗,形混人天,既發大心,咸名菩薩。所讚是一佛世尊者,即釋迦教主一佛也。斯欲異前讚品,能讚是往世金龍一人,所讚是三世極果諸佛也。然準前釋題品目,具含四悉,今文略示。欲明其相者,應云題標讚佛,義含能所,即世界歡喜也。二、能讚善生,必托緣起,緣中最勝,莫過讚佛,故三菩薩能讚,即為人生善也。三、所讚為能讚,乃印成三菩薩,說無虗謬,即破惡對治也。四、如來讚樹神,快說果地大體、大智、大用,即入理第一義也。題含四義,文理一如。今疏存略,不無其以。蓋題讚佛,實通能所,以所讚果佛,反讚因人,生善破惡,二俱不便。然或以所讚為能讚,生他善業,破他惡事,斯何不可?故知略也。

二章,安約因果互讚釋。

【文句】私謂:三番菩薩是能讚,一佛是所讚;一佛是能讚,三番是所讚;三番是當佛,一佛是現佛。通而為言,皆是能讚,皆是佛,故言讚佛品。

【記】言一、佛是能讚者,經云:善哉!善哉!樹神!善女!汝於今日快說是言。經雖獨讚樹神,意兼前二,故云三番是所讚。言三番是當佛等者,釋疑也。恐人疑云:既讚兼能、所,何以獨題讚佛?故釋云:佛通現、未,皆是讚佛爾。

二、明品之次第二:初、明諸品所歸,亦是今品之來意也。

【文句】次第者,因前十七品,故有今品。何者?序品敘大體,如來游於無量甚深法性,窮源極邊。壽量品極果,冥深合廣,能起大用。懺品勸菩薩,若欲脩學,當如懺品滅惡,讚品生善,空品導成。四王至散脂,誓願流通,說請者之功德。正論至善集,明說者之功德。鬼神至流水,說聽者之功德。捨身,明行者之功德。

【記】何者下,釋諸品次第。序品敘大體等者,向疏釋經,敘乎五章。今唯敘體者,蓋指極果所游所契,而高而廣,法性是佛地之所證,為今經之大體也。下壽量洎諸品功德,皆不出大智大用。言窮源等者,妙覺中理之源已窮,邊際之事已極,故種智泯照,萬行休息,是唯一性,更無異途,故曰經之大體也。壽量、果地二智已圓,故冥深廣之體,起長短之用,懺讚空導,豈越大用?諸品功德,無違應體,故下云皆金光明之力也。

二、示今文讚意。

【文句】如是等利益出現世者,皆是如來大體、大智、大用金光明力。既善始令終,初中後竟,故諸菩薩等以讚讚佛,稱揚教及教主,故言讚佛品。

【記】明由上一十七品之利益,故有下六十二行之歎辭也。善始令終者,序等三分既皆獲利,故三菩薩荷佛深恩而興讚歎,故有讚佛品也。令,亦善也。

二、經文二:初、標科。

【文句】此文為二:一、經家敘陳列讚眾。

【記】二、釋義二:初、經家敘。

爾時,無量百千萬億諸菩薩眾,從此世界至金寶蓋山王如來國土。到彼士已,五體投地為佛作禮,却住一面合掌向佛,異口同音而讚歎曰:

【文句】從此至彼,金寶蓋剎,施三業供養。投地是身,同聲是口,口身共暢意業也。

【記】疏文可見。經云從此至金寶蓋國者,欲張大其眾,滿中菩薩皆讚釋迦教主也。比見有人不曉斯旨,謂讚彼佛,經疏非闇,一何昧哉!或恐後學隨他所解,謬釋經文,今略引疏示之。原乎讚品之來者,蓋三番菩薩並由上聞經得利,故讚佛及教,豈闕他佛?況疏云一佛是能讚,若謂讚彼佛者能讚一佛,何指釋迦定起耶?經疏泠然,故不繁引。

二、正說偈二:初、分文。別釋二:初、分文。

【文句】二、正說偈,合六十五行半。文為三:一、二十行諸菩薩說,二十七行信相說,三、二十八行半樹神說云云。

【記】即智者就題分偈,故合六十五行半文為三。即以如來定起三行,經文合在樹神段中,故云二十八行半樹神說。分文可見,疏不委釋,故注云云。應云六十五行半文為二:初、六十二行半三番菩薩說,二、後三行如來定起說。故下章安總釋,乃云其文有四,即斯義也。具如下釋。

二、釋義三。然此三番菩薩讚辭,疏不分釋、達者,必辭、意俱明,恐新學者不曉,今粗科釋。初、諸菩薩讚三:初、寄言讚三:初、讚能說教主自行功德三:初、讚大、小相海二:初、讚相好三:初、讚金色光一大相。

如來之身,金色微妙,其明照耀,如金山王。

【記】經云如來之身者,標起也。金色微妙等三句者,讚第十四金色光微妙一大相也。

二、讚身清潔等三小相。

身淨柔輭,如金蓮華;無量妙相,以自莊嚴;隨形之好,光飾其體;淨潔無比,如紫金山;圓足無垢,如淨滿月。

【記】經云身淨者,即讚第十一身清潔一小相也。柔輭者,讚第十二身柔輭小相也。圓足無垢二句,讚第二十身滿足小相,亦是讚容儀滿足。

三、重讚梵音一大相。

其音清徹,妙如梵聲、師子吼聲、大雷震聲、六種清淨微妙音聲、迦陵頻伽孔雀之聲。

【記】亦是兼讚。言音深遠,小相海也。梵聲者,譬佛音深遠故。師子吼聲者,譬佛音無畏也。大雷震聲者,譬佛音破迷也。云六種聲者,諸文皆云八音:一、極好,二、柔輭,三、和適,四、尊慧,五、不女,六、不誤,七、深遠,八、不竭。譯人增減,不須和會。亦可先舉妙如梵聲者,即八音中深遠音也。師子吼、大雷震,即舉不女音也。以佛住首楞嚴定,常有世雄之德,久離雌耎之心,故所出音聲,能令一切聞者敬畏,天魔外道,莫不歸伏也。上既已列二種聲,下但云六種聲者,即舉迦陵頻伽、孔雀等六種聲也。以迦陵頻伽,翻極好聲也。

二,讚尊特。

清淨無垢,威德具足,百福相好莊嚴其身,光明遠照無有齊限。

【記】上以大小相間而讚,蓋顯身相大小咸遍,辭意雖含,尊特未彰。故今復讚身相光明,俱無限齊。經云:威德者,巍巍堂堂之相也。

二,讚智斷功德。

智慧寂滅,無諸愛習。

【記】上句讚智德,下句讚斷德。

三、總結尊特。

世尊成就,無量功德,譬如大海,須彌寶山。

【記】大論云:尊特身佛者,巍巍堂堂。譬如須彌映臨大海,所有大小相好,亦巍巍堂堂。然如來自行具足三身功德,諸菩薩唯讚尊特者,上冥下應,已攝三身。斯乃讚智之巧,學者思之。

二、讚所說教法化他利益二:初、敘說教因由。

為諸眾生,生憐愍心,於未來世,能與快樂。

【記】在文可見。新經云:欲利益諸眾生故,常行法施,乃至令得大果,證常樂故。

二、讚所說教法二:初、讚經宗體。

如來所說,第一深義。

【記】體指序品。如來所游,深廣無界,超諸因理,故稱第一。深義,舉深該廣,即甚深無量也。宗指壽量。極果所得,過諸菩薩,亦稱第一也。法報體一,深義可知。

二、讚經力用三:初、讚上懺品滅惡。

能令眾生,寂滅安隱。

【記】寂滅者,寂諸業行之惡,滅於果報之苦。

二,讚上讚品生善。

能與眾生,無量快樂。

【記】上是如來敘昔龍尊讚佛,意生今日當機之善,故能與無量快樂。

三、讚空品雙導二:初、讚能導空法妙。

能演無上甘露妙法,能開無上甘露法門。

【記】經云:甘露者,即長生不死之藥也。文詮中道妙空,實相真諦,能過二死迷變,可生四德常身,故斯理空,即名甘露。仍由染體本淨,空名妙法,從此而入,復名法門。

二,讚滅惡生善深。

能入一切無患窟宅,能令眾生悉得解脫,度於三有無量苦海,安住正道無諸憂苦。

【記】懺得斯空二死,惡患之報即謝;三德,涅槃之宅可入。言解脫者,有二意:若就解脫惑業之縛,即破惡也;若取無染自在之淨,即生善也。度三有等,破惡生善,可知。

三、結讚人法。

如來世尊,功德智慧,大慈悲力,精進方便。

【記】功德智慧,結上讚能說教主尊妙人也。慈悲精進,結上讚所說教法宏深也。法之宗用如是者,皆慈悲精進所致也。

二、絕言讚三:初、絕言讚故不能稱計說喻。

如是無量,不可稱計,我等今者,不能說喻。

【記】二、絕心讚故。盡思度量,不能得知大海一滴少分也。

諸天世人,於無量劫,盡思度量,不能得知。如來所有,功德智慧,無量大海,一滴少分。

【記】三、指廣結讚。

我今略讚如來功德,百千億分不能宣一。

【記】可見。

三讚已,迴向

若我功德得聚集者,迴與眾生證無上道。

【記】迴向有三義,現文有二,理含其三,在文可見。

二、信相說二:初、經家敘。

爾時,信相菩薩即於此會從座而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向佛而說讚言:

【記】二、正說偈二:初、總讚相好功德。

世尊百福,相好微妙,功德千數,莊嚴其身。

【記】千數者,舉大數也。

二、別讚大小相海五:初、別讚二種光相二:初、讚色具光相。

色淨遠照視之無厭。如日千光彌滿虛空。光明熾盛無量無邊。猶如無數珍寶大聚。其明五色青紅赤白。瑠璃頗棃如融真金。光明赫奕通徹諸山。悉能遠照無量佛土。

【記】色淨遠照下,即第十四金色光相。光明熾盛下,即第十五身光相。然二種光相,若據生身,皆有齊限。如云身光,面各一丈。今云如日千光,乃至悉能遠照無量佛土。故知信相,昔為龍尊讚佛尊特,發願未來得值釋迦。今日讚佛,豈忘其本?是則大相、小相,皆寄尊特而讚也。

二,明光具與拔。

能滅眾生,無量苦惱,又與眾生,上妙快樂。

【記】昔為龍尊,讚佛身放大光,滅盡三界一切諸苦,令諸眾生悉受快樂。今日讚佛,還讚光明。滅苦與樂,在文可見。

二,總讚諸根相好。

諸根清淨,微妙第一,眾生見者,無有厭足。

【記】如大相中,有身端直,皮膚薄細,舌大覆面,齒白齊密,眼如金精,睫如牛王。小相中,有鼻高孔好不現,耳輪輻相埵成,身清潔柔軟等,諸根皆見者,無有厭足。

三、又比讚一小相二:初、讚髮相。

髮紺柔軟,猶孔雀項;如諸蜂王,集在蓮華。

【記】孔雀、頂蜂王等,皆比髮有紺色,如八十好中,有髮色青珠好等。

二、具功德。

清淨大悲,功德莊嚴,無量三昧,及以大慈,如是功德,悉已聚集。

【記】清淨慈悲,無量禪定,久皆莊嚴,故髮好柔軟。

四、復明相好功德二:初、明相好具功德二:初、明嚴身克果之用。

相好妙色嚴飾其身,種種功德助成菩提。

【記】可見。

二、明攝生感讚之功。

如來悉能調伏眾生,令心柔軟,受諸快樂,種種深妙功德莊嚴,亦為十方諸佛所讚。

【記】若相若好,隨大隨小,悉能調伏,令心柔軟,受諸快樂,故為諸佛所讚。

二、明功德具光明。

其光遠照,徧於諸方,猶如日明,充滿虛空。功德成就,如須彌山,在在示現,於諸世界。

【記】功德高廣,猶如須彌顯出大海。

五、又比讚齒毫二大相。

齒白齊密,猶如珂雪,其德如日,處空明顯。眉間毫相,右旋宛轉,光明流出,如瑠璃珠,其色微妙,如日處空。

【記】三、樹神說二:初、經家敘。

爾時,道場菩提樹神復說讚曰:

【記】言道場菩提樹神者,即如來得道之場,在此樹下。然樹本名畢鉢羅,佛坐其下,得菩提智果,立此為名。故今女天依此樹住,亦以為名也。西域記云:昔佛在世,高數百尺,屢經殘伐,猶高四五大。莖幹黃白,枝葉青翠,冬夏不凋,光鮮無變。每至如來涅槃之日,葉皆凋落,頃之復故。此在中印度摩竭陀國大城西南四百餘里,脩苦行處不遠,有此樹也。

二、正說。偈四:初、總讚。

南無清淨無上正覺。

【記】南無者,歸命之辭也。清淨者,佛性論有二種:一、性淨,本無惑染故;二、相淨,對治離障故。今總讚如來中邊智滿,法報應圓故,謂無上正覺也。

二、別讚二:初、廣讚能說教主三:初、就所覺顯明讚佛法身。

甚深妙法隨順覺了,遠離一切非法非道,獨拔而出成佛正覺。

【記】甚深妙法者,法性高廣,諸法融妙,圓智圓覺,徧一切處,眾邪染障,本自離故。如來隨順斯理,覺了其性,一切魔外,涅槃非法,禪戒非道。猶如大樹,盤根厚地,唯佛金剛大智,獨拔而出。成佛正覺者,所謂出纏大法身也。然準圓佛大智,覺了本性非法非道,應離三乘七方便,涅槃非法,戒定非道,方曰遠離。一切法者,即所生果法也;道者,即能生因道也。苟未離無明相分,皆曰其非也。

二、就能覺智行讚佛報身三:初、約法。

知有非有,本性清淨,希有希有,如來功德。

【記】知有下二句,讚報智也。知者,照也。有即俗,非有即真,本性清淨即中。以一切種智,知照三諦,則冥深契廣,事理周極,名佛無上報智也。希有下二句,讚佛助行功德。重言希有者,歎美之鄭重也。下皆例然。因中戒定萬行,有排障敵惡之力,名功;助發大智,成佛大果,名德。法華云:久脩業所得,即無上報。故謂如來功德也。

二、約喻。

希有希有,如來大海!希有希有,如須彌山!

【記】即喻上報身。智,行也。大海,喻智也。須彌,喻行也。其智冥理,窮實相底,故方之大海。釋論謂智度大海,佛窮其底,因中萬行,積功累德,喻彼須彌。如華嚴、涅槃,皆云析骨書經,如彼妙高。

三,總合。

希有希有,佛無邊行。

【記】智行契理,三法一如,故曰無邊行也。

三就垂世形,益讚佛應身。

希有希有,佛出於世,如優曇華,時一現耳。希有如來,無量大悲。

【記】優曇華者,具足云:優曇鉢羅,此言瑞應,亦云靈瑞,輪王出世時感此華。泥洹經云:閻浮提內有尊樹王,名優曇鉢羅,有實無華。優曇鉢樹有金華者,世乃有佛,故云時一現耳。無量大悲者,垂應本也。以大悲故,不住涅槃。

二,略讚所說教法。

釋迦牟尼為人中日,為欲利益諸眾生故,宣說如是妙寶經典。

【記】如來將欲口輪說法,必須意業鑒機,如日照物,無所不徧。為欲利益者,準金光明之力用,須明十種利益,方盡垂世說法之意也。

三、請佛出定二:初、讚今所入定為請見由三:初、就果佛讚所游定。

善哉!如來諸根寂滅,而復游入善寂大城無垢清淨甚深三昧,入於諸佛所行之處。

【記】諸根寂滅者,以了眼等性常,具無減脩,諸惑死生,悉已寂滅,故常居寂定。而復游入者,將軫法輪,表不妄說。又三世佛說,必須入定,故首楞嚴經云:雖知諸法常是定相,而示眾生諸禪差別。言善寂大城者,正讚所入定也,即向經初法性三昧。若入此定,即能善了諸法寂滅,無非法性,故防生死之非,禦涅槃之敵,即中道善寂,而名大城也。亦名無垢清淨三昧等,既是佛之境思,故受無垢清淨之名,為諸佛行處也。

二、明三昧能空行相。

一切聲聞身皆空寂,兩足世尊行處亦空。如是一切無量諸法,推本性相亦皆空寂,一切眾生性相亦空。

【記】此經雖則結歸方等,說在般若時後。懺讚善惡,皆推空導。故空品謂無量餘經,已廣說空。故此經中,亦譚其空,為入理門也。佛游三昧,亦從空入。聲聞之人,雖從空入,猶為身果所纏。如來空智,明見聲聞身果性相皆空,諸佛境界亦空。如是一切無量諸法者,指上自他依果,國土淨穢,推性推相,不見差品。一切眾生,依正境界,推求性相,皆同真淨,無復其異。然推乎性相者,即空觀遣情顯理之要門也。一家明觀,諸處共論。其如講學之人,亦多昧之。今家承用,則依中論、智論,準理準義,開拓觀門。故於權教實教,事觀理觀,悉已明之,學者須知。且如性相二空,本是一空觀法,備遣情計,故有兩番行相。是知若善脩一空觀者,必遣二種執性。如法華止云:知法常無性。荊谿謂:應無性性,無相性。諸文為辯性相,寄前後說,故以二諦分之。乃云:四句推性不見性,是世諦破性。四句推名不見名,是真諦破相。相破即相空也。荊谿釋云:若有性執,世而非諦。破性執已,世乃名諦,是以名為世諦破性。性執破已,但有名字,名之為假,假即是相。為空相故,觀理證真,是名真諦破相。空非前後二諦同時,故知性執破已,雖名世諦,初軫其觀,即須觀真。四句推性,雖不執性,其如惑存,轉計其名,既不見理,但名世諦,仍觀法性真理,破名字相。相執破已,方證其真,故名真諦破相。或初觀真諦,四句推性,便了陰、界、色、心、名字無四句相,即名真諦破性破相,豈待轉觀破相方用真諦耶?若爾,推性何故云不自、他、共等?推相自謂不內、外、中間等?句法既別顯,理用觀自異,何謂秪一四句空觀破二種執耶?答:向謂寄前後說,對所破執相故,推性則謂不自他等,推相乃言不內外等。考乎觀門,豈有異途?故荊谿云內秪是因,外秪是緣等。況止觀明性空觀畢,乃引中論諸法不自生等四句為證,洎明相空觀畢,亦引斯論諸法不自生等四句。以斯照之,應無別觀。又止觀但名一總空觀者,即二空觀也。問:法華疏約真俗假實明生、法二空,荊谿釋云:真諦即法空,俗諦即生空。俗假真實乃引玄文世諦破性,真諦破假,假破即相空,性破即性空為證。若以性、相二空秪一空觀,何引人、法二空對顯二諦耶?以人空時亦未法空,故性、相二空。若例人、法空者,應二空須異,何謂性空未顯,於理、相空無別觀耶?答:小乘得人空時,容有未得法空。如云:見惑若破,得須陀洹果,名得生空。此則少顯真理。進破思惑,方得法空,其理究顯。大乘人、法境融,觀道不異。如大品云:色性如我性,我性如色性,四陰如我。用觀亦然。縱有惑分麤、細,執破前、後,用觀必無異時。而法華疏約人、法空名二諦者,為對所破,寄分真、俗,故引世諦破性名性空,真諦破相名相空為證。其如用觀委明行相,須於我、人、生境破性破相,方得生空;復於陰、界、入法寄俗寄真。推此二空,窮斯真理,名為法空,方是用觀行相委悉。故止觀云:於性相中求我、人、知見不可得,是生空;於性相中求陰、界、入不可得,是法空。而疏以俗諦對生空者,蓋此生空體是法執,故以俗諦顯此空相,故云俗假,假即虗妄也。法執若破,妄染究盡,方名真諦,故云真實,實即究竟也。荊谿體斯疏意,復以玄文寄世諦顯性空等義而為證也。故云真、俗不二,二空俱時。問:既云二諦不二,二空俱時,顯是一理一空,又何分二諦及明二空耶?答:其實所顯理是一,能觀觀亦一。為對所破執故,而分二空;顯空淺、深故,而寄二諦。是故性、相空中,性空約理,理既未顯,但名世諦;明空,空猶未盡,但名性空。仍於世法又觀真諦,破此執名之相。相若破已,理顯,方名真諦;觀成,方名相空。故寄二諦顯二空相。故知若曉性、相二空對所破而分真、俗者,則寄二諦明人、法二空。準理亦然。是則人空,空未實故,乃寄俗顯,故云俗諦即生空也;法空,空既已淨,而寄真顯,故云真諦即法空也。矧又雖用生、法互融之觀,而照真、俗不二之境,其如眾生無始多於生境計我起執,不二之觀亦於生境先當其用。故破人執時,且名生空;既法執在,復觀其法本無其執,離四句相,方名法空。故大師謂始覺人空,終覺法空。然此二諦顯二空相,通、圓之教,行相亦同。但通用其觀,止照真理,故寄俗、寄真,顯性、顯相,明斯二空唯在真理。而圓、實之教,體生、體法,推性、推相,唯是中道。法性、法性,無生、無性,名世諦破生、破性;此生、此性即法,法體本空,名真諦破法、破相。雖寄二諦,悉用中道,而顯二空通無此觀。學者思之!然委明二空,推所執、能人執、隨法執亡者,具如前疏空品記文。

三、指凡愚不了請現。

狂愚心故,不能覺知。

【記】上讚佛所游三昧空智,徧了諸有差異,悉皆泯亡,唯真智獨存,更無染異。樹神分曉,悲愍凡迷、狂亂、愚癡,不了性相俱空,故請佛出定。

二、騰昔常願見正請出定四:初、正敘昔願行請現。

我常念佛,樂見世尊,常作誓願,不離佛日。我常於地,長跪合掌,其心戀慕,欲見於佛。我常脩行,最上大悲,哀泣雨淚,欲見於佛。我常渴仰,欲見於佛,為是事故,憂火熾然。惟願世尊,賜我慈悲,清冷法水,以滅是火。

【記】我常念佛者,念即觀照之異名也。心遊法界,常照三身,敘昔觀力未充,欲求深證,故助之以誓願,跪之以合掌,加乎戀慕,哀泣雨淚,脩行大悲等,並助常念之觀也。言最上大悲者,即無緣悲也。正助合脩,故曰最上。問:樹神在會,明見如來入定說經,何故方今頻言欲見於佛耶?答:今有二意:一者、如來入定,本為說經,說經既畢,要須出定,欲出其定,須得其請,故佛出定,能印三番,所說皆實。既一期事畢,乃樹神致請殷勤,故敘昔常願見,復加願行,欲使未來亦得見佛,故云願使我身常得見佛。二者、樹神久已分見如來真身,欲唱念佛之觀,更求上證,故寄請佛出定,頻陳欲見。苟得如來酬請現身,即己心中真佛顯發更明,故下結云唯願慈悲為我現身。

二、約定具慈悲請現三:初、明慈悲能護迷暗。

世尊慈愍,悲心無量,願使我身,常得見佛。世尊常護,一切人天,是故我今,渴仰欲見。

【記】樹神自昧如來上位真身,故請佛加願,使我身常得見佛。復愍於他迷瞽所及,不見佛之真體,故敘世尊常護一切。是故渴仰欲見者,即引己及他,請佛現身。

二、約聖凡未發性明。

聲聞之身猶如虗空,𦦨幻響化如水中月,眾生之性如夢所見。

【記】即樹神擊請今佛出定也。佛雖在定,明了性淨,猶如瑠璃,表裏通徹,照機起應,皆不動於寂定。如來雖久已明了,其如眾生未發上定,故樹神頻請出現,發悟斯機。乃舉六喻,顯乎聲聞色體,非性明體。所證真理,閴寂無知,如空之虗無,亦燈之煙焰,術之所幻,聲之谷響,神通之化,水中之月,皆非實性,不能即寂即現也。眾生之性,虗妄現在,如夢所見,都無實相。

三、就佛行處明見請現。

如來行處,淨如瑠璃,入於無上,甘露法處,能與眾生,無量快樂。如來行處,微妙甚深。

【記】正明佛所入定,具慈愍照故。請如來出定,令我及眾得安樂故。

三、愍凡聖不知請現樹神。以凡夫小聖共迷佛所遊境界故,請佛現身,即令明見唯心佛現。

一切眾生無能知者,五通神仙及諸聲聞、一切緣覺亦不能知。

【記】經五通神仙者,別舉人趣中有術成仙者,發得五通。雖有他心宿命,而不知佛所遊定,照理起應,不離眾生心體。無漏二乘,雖有三明六通,亦昧佛境唯心,故曰亦不能知也。

四、指已信不疑請現。

我今不疑佛所行處,惟願慈悲為我現身。

【記】樹神述已。於佛行處,明了無滯。雖知本無隱現,上舉他眾共迷佛境,實有動靜。故敦請出定云:惟願慈悲,為我現身。問:今佛入定說法,對告起禮。舍利既有往來,時會共見樹神。焉知如來在定未出,而致請殷勤耶?答:樹神大權,久與佛同事。昔為流水救魚,樹神現半身示數。長者既已成佛,樹神豈猶滯凡?故今一動一靜,皆扶佛化,何不知之有?矧凡出定入定,皆有其儀。佛雖起坐往來,其如未示出定之相。樹神敦請至勤,方現出相。其相者,必須先示微微動搖其身,次乃黈氣嚬坤,徐緩而起,方知如來示出定相。故法華謂安詳而起,此經云出微妙音。故知定起,皆有其相也。問:新經自云:爾時薄伽梵於日晡時,從三昧起,觀察大眾,而說頌曰:金光明妙法,最勝諸經王。今之讖本,何故至三番讚畢,方云從三昧起耶?苟譯者所見不同,其如集經者,梵本編文,安次如何耶?答:梵本不同,豈須和會?其如學者,無由曉經。今略試評之,在理或當,冀無私隱。且夫此經,古師謂是偏方之教,即一時赴機之說也,故天台結歸方等部攝。斯由機分大小,應赴權實。赴權小者,令見佛從定起說法;應實大者,則知佛在定而告。亦如華嚴中令見女子身中入正受,男子身中起出說等。當時察物既殊,故集經者或言定起方說,或云說畢定起。然佛滅度後,集經者又迹一途,亦有窟內窟外所集,亦云梵語有賖有切等,致譯經者所覩梵本不同。如讖師曾遊五天,必覩梵文正本,見云佛在定而說,必須信受敬譯。淨師本弘小典,晚接梵文,或見云佛從定起方說,正符所宗,故編譯無改。至列聲聞菩薩等眾,皆云於日晡時從定而起到佛會所。古師嘗推譯者未為雅當,信亦有之。然聖師所為必非徒然,凡流膚學莫盡考乎厥由也。求過得過,附贅之尤亦已甚矣,學者體而思之。問:大師既依讖本釋經,何故云入遊法性出敘經王耶?答:如來常在法性上定,應機順物示入定相,雖心遊寂理、口出其言,故謂出敘經王。蓋寂不阻照、說無妨定,非謂身出其定也。

四、酬請起定二:初、明經家敘起定。

爾時,世尊從三昧起,以微妙音而讚歎言:

【記】爾時者,即當樹神請畢之時,佛示出定之相。乃云以微妙音而讚歎言,即微細妙好之音,而悅豫四眾也。

二,明佛定起能讚。

善哉,善哉!樹神善女!汝於今日快說是言,一切眾生若聞此法,皆入甘露無生法門。

【記】佛讚樹神,意合前二。以諸菩薩及妙幢,能讚佛所說教,皆是快言。如來序品已來,明大體、大宗、大用,是金、光、明、妙三法也,故云快說是言。若眾生聞此三法,即能發解證悟,明了常住,故云入甘露無生法門耳。

二、章安總釋二:初、約義釋二:初、約佛讚義二:初、約定果讚因二:初、正明讚因義二:初、示義。

【文句】私謂其文有四:前三是能讚,後一是所讚;所讚又是能讚,能讚又是所讚。

【記】私謂下,總釋也。其文有四者,前大師分科,止為三段,以如來定起三行之文,合為樹神段中,故注云云。今章安開釋,方為盡理,文現可見。

二、引證。

【文句】故文云:佛從三昧起,以微妙音而讚歎言:善哉善哉!樹神善女!汝於今日快說是言。豈非所讚讚能讚?其文既明,不須惑也。

【記】二、示印成讚教。

【文句】又是印成三番菩薩讚教。從序品已來,快說如是果地大體大智大用菩薩脩因也。上文有佛禮舍利,即果身禮因身也。

【記】三番菩薩,皆先讚佛,次讚說教。即讚如來從序品已來,是說一經大體、大智、大用,菩薩脩因也。何者?序品明遊法性,佛指所遊,是諸經王等三番謂佛,是說一經之大體也。壽量明佛常果三番謂佛,是說一經之大智,智即宗也。懺讚空品謂佛,是說一經之大用也。四王至捨身品,皆是說菩薩脩因也。三番讚教,既稱佛所說,故如來定起印成,即讚樹神等快說是言也。

二、讚通三業。

【文句】今文有佛讚,大懺,大讚,能請,能說,能聽,能行,皆是快說也。當知快說是果讚因菩薩也。即果口讚因口,其義孱然。果意讚因意,任運例成也云云。

【記】章安因明。今品果佛定起,能讚因人快說。復考經之上文,亦有果身禮舍利之義。舍利者,翻骨分也,即因身爾。上懺品佛讚大,懺讚品佛讚龍尊,是大讚。皆言大者,一懺一讚等,法性大體,知罪福性空也。四王品能請,善集品能說,鬼神品等能聽,捨身品能行,皆是快說者,共能了金光明教。能詮所詮,是體、宗、用三,即一切三法,故皆名快說也。信相、龍尊、四王等,並是因人,故謂因口所說。孱字(士限反),現也。身口非意不行,故云任運例成也。

二、約出定義二:初、據起問入。

【文句】問:佛何處入定,此云從三昧起?

【記】二、答始末在定二:初、明住法性定。

【文句】答:初將說經,佛游甚深法性,今說將竟,故從三昧起。此經首尾皆在法性中說,其文甚明。

【記】問:諸經先須入定,定起方說。今經何故一向在定,而有所說耶?答:若論法性上定,豈有出入說默之異?既示其定,蓋順物機,物機所宜,適樂不同。諸經示同往佛,皆先入定,履歷法緣,對治散心,妄有所說,故須入定,定起方說。此經首尾在定,而能說者,意同向理。又示金光明無量甚深,自在無礙,寂照融徧,故說畢定起,印成三番,快領如來所說法也。

二、彰法性圓融。

【文句】若作入法性者,法性自在,四佛五佛,同處各處,共見異見,四來四去,一住一在,隨人所覩,皆無障礙也。

【記】言若作入法性者,顯理含容,不阻出入。上唱法性無量甚深,一出一入,有說有默,豈逾法性?故云法性自在。言四佛者,即四方佛也。五佛者,并釋迦耳。同處各處等者,信相室與靈鷲山雖異,若了唯心者,見唯妙土,則弟子眾一。故五佛同處,共一身一智也。是則四無來去,一無住在。其執權教者,弟子眾異,謂妙幢所居,共佛耆山敻隔多里。故四佛五佛,匪唯各處,亦見異身異智,實來實去,定住定在。雖此殊別,無離法性。故云隨人所覩,皆無障礙也。

二、約觀釋二:初、明事;三、業境。

【文句】觀心者,諸菩薩三業讚佛。三業事可解。

【記】言觀心者,標明觀釋也。先明諸菩薩讚具三業,為妙觀境。然讚雖在口,身須恭謹,心仍尊重,三業齊運,讚義方成。

二、明理三觀成二:初、明於事觀理。

【文句】三、觀心者,觀身不得身,身空但有名字,名字無量。或捨身名檀,乃至身空名智慧。六度、十度、八萬塵沙法門,名字即空。說空不定空,假非言假,非空非有,即顯中道。

【記】言三觀心者,寄身等境,示空、假、中,能觀三觀心也。近有講人不知,便謂後人妄加心字。亦由向迷,心為所觀,致有踳駁。斯之疎謬,不可云也。止如十六觀經,本明佛觀,疏云心觀為宗。或不見斯意,乃妄有穿鑿。今之學者,切宜思之。觀身不得身者,先明身觀。推檢四大,本無實性,名身性空。但有名字,即身相也。名字多種,且舉六度、十度等。如身行布施名檀,身離諸非名戒,身受所辱名忍,身動前行名進,身能安靜名禪,身了體空名慧,身行其巧名方便,身立盟誓名願,身利及於他名力,身出生死名智。身乃至身行八萬塵沙法門行者,隨受名字,達名無名,名身相空。推檢性相雖空,而色心諸法宛然。故空不定空,假不定假,非空非假,皆真實妙性,名顯中道也。觀身既然,口意例解。

二、明事得理成三:初、明無觀俱失。

【文句】三觀宛然,事理六法,皆悉具足。若無觀慧,事亦不成。

【記】身等為境,能發其觀,觀成境現,事理雙明。猪揩金山,方之可解。

二、以衣物為例

【文句】例如三衣、六物,若解其意,三、六俱成;若不解者,非但無六,三亦不成。

【記】三、衣者,僧伽棃、鬱多羅僧、安陀會也。六物者,兼尼師壇、鉢多羅、漉水囊也。是知六外無三,亦如四禪八定,定外無禪。蓋衣名則局,物名稍通。衣者,遮覆之義也。鉢多羅等,且非遮覆,故通名物也。亦如無色四處,受想慮亡,則無支林喜樂之名,故通受定名也。色界四處,雖通靜慮,受想尚行,則別受禪名。故知解之則事三理六俱明,昧之則三六四八俱暗。

三、得理俱成。

【文句】觀心亦爾,若得理觀,六觀亦成。若不得意,既無理觀,事觀亦不成。無六亦無三,此之謂也。此大好甚廣云云。

【記】境由觀顯,理觀若成,身口意三,名妙色心,故亦名六觀,亦名事理成也。無六亦無三者,牒上例中若不解之文也,可見。

【記】維昔先稟法智大師,甞講次撰記,解釋經疏,方終一十七品,會乃歸寂。其最後讚佛一品,經旨幽邈,疏科尚簡,而鈎索深隱,固亦難矣。予雖不敏,忝久親講授,遂纂集舊聞,繫諸卷末,亦冀覽者,豈貽續貂之譏云。

金光明經文句文句記會本卷第八(終)

音釋

【經】



(音救,廐馬舍也。)

彷徉

(彷,音傍。徉,音羊。彷徉,徙倚也。)



(音氣,憩息也。)



(音子,口毀也。)



(音是,䑛以舌取物也。)



(音接,睫目傍毛也。)



(普寸切,噴鼓鼻也。)



(五各反,驚也。)



(音腕。惋:驚嘆貌也。)



(音恊,挾持也,懷也。)



(音亦奕,大也,盛也。)

【記】



(音吸,閴寂也。)



(天口切,黈氣也。)

嚬呻

(嚬,音頻。呻,音申。嚬呻,師子振威也。)



(音逋,晡申時也。)



(休䯧切,遠也。䯧,音慶。)



(音撥駁,馬色不純。)



(蠢、喘二音踳駁,色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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