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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333
楞伽阿䟦多羅寶法經精解評林

楞伽阿䟦多羅寶法經。

(羅整菴因知記云:達磨傳法二祖,謂楞伽四卷,可以印心經,凡四譯。四卷者,乃劉宋時譯本,其文頗奧蕋難讀,當出自佛無疑。)。

(行簡子曰:楞伽經大旨有四:曰五法,曰三自性,曰八識,曰二無我。)。

(道一禪師示眾云:汝等諸人,各信自心是佛,此心即是佛心。達磨大師傳上乘一心之法,令汝等開悟。又引楞伽經文,以印眾生心地。恐汝顛倒,不自信此一心之法,各各有之。故楞伽以佛語心為宗,〔無〕為法門。)。

註曰:楞伽是城名,華言不可往。其城在南海摩羅山頂,無神通者不可往。佛於此處說法,即佛境界,以處表法。阿䟦多羅者,華言無上,亦云入寶者,至貴之物,以喻此經尊貴,故云法喻為名也。經者,貫也,謂貫通諸義也。第一義心為體者,即如來藏自性清淨第一義心也。了妄顯性為宗者,謂達妄顯真,離性執也。斥小辨邪為用者,謂破小乘之偏執,摧外道之邪見也。方等大乘為教相者,謂經通三乘,義從圓頓也。楞伽,山名也。達磨以付慧可曰:吾觀震旦所有經教,惟楞伽四卷可以印心。

蘇東坡䟦楞伽經云:此經謂之佛語心品,相傳以為心法,如醫之有難經。近歲學者務從蕳便,得一句一偈,自謂了證,至使婦人女子抵掌戲笑,爭談禪說,高者為名,下者為利。譬知俗醫不由經論,直受藥方以療疾,非不式中,至於遇病輙底,懸斷生死,則與知經學古者不可同日語矣。難經不學,豈不誤哉!

晁文元題楞伽經云:釋延壽謂此經以佛語心為宗,而李通玄則以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為宗。延壽所云者指其理,通玄所云者指其事。

○一切佛語心品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南海濵楞伽山頂,種種寶華以為莊嚴,與大比丘僧及大菩薩眾俱,從彼種種異佛剎來。是諸菩薩摩訶薩,無量三昧自在之力神通游戲,大慧菩薩摩訶薩而為上首,一切諸佛手灌其頂,自心現境界善解其義,種種眾生、種種心色、無量度門隨類普現,於五法、自性、識、二種無我究竟通達。

(住南海濱楞伽山頂者,說法之處也。寶華莊嚴者,是其處勝也。大比丘菩薩眾者,列同聞之眾也。從彼異佛剎來者,舉遠知近以顯眾多也。無量三昧等者,讚菩薩之德也。此乃一切入自心境離所行相真實義。)。

(五法,自性,識,二無我,乃一經之張本。五法者,曰名,曰相,曰妄想,曰正智,曰如如也。三自性者,曰妄想,曰緣起,曰成也。識即八識也。二無我者,即人無我,法無我也。)

註曰:如是者,指所聞之法。我聞者,阿難從佛聞持是法也。一時者,教主徒眾嘉會之時也。佛者,覺也。謂覺道既成,乘機說法,導利群生也。自大慧下,別讚大慧之德。諸佛手灌其頂者,明其位居等覺,當受佛位,故為灌頂。自心現境界者,一切善惡境界,皆由自心發現,大慧善解,其智超勝也。種種心色者,謂一切有情五蘊種種不同,大慧以無量度門而普應之,則法門深廣也。已上諸法,大慧皆能究竟五法、自性、識、二無我,為眾作發起之人,此佛所以深讚之也。

爾時,大慧菩薩與摩帝菩薩,俱遊一切諸佛剎土,承佛神力,從坐而起,以偈讚佛曰:世間離生滅,猶如虗空華,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心。一切法如幻,遠離於心識,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心。遠離於斷常,世間恒如夢,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心。

(一切世眾,背覺合塵,流轉生死,而起妄想心識。復計斷常二見,無由出離,故如來欲度脫之也。)。

註曰:如來以妙智觀察,了達生滅等一切諸法如空華,如幻如夢,不有不無,故興大悲心而度脫之,使皆得遠離也。

知人法無我,煩惱及爾𦦨,常清淨無相,而興大悲心。

(此離惑、智二障。煩惱,惑障也。爾燄,乃梵語智障也。)。

註曰:智本破惑,惑即人法二執。無我者,無此二執也。若於智生著,智亦成障。如來了知人法惑智本空,故云常清淨無相。眾生有迷受苦,故起悲心而拔濟之。

一切無涅槃,無有涅槃佛,無有佛涅槃,遠離覺所覺,若有若無有,是二悉俱離。

(佛與眾生同具此理,尚無生死可斷,焉有涅槃可證?然非證而證,證此涅槃,是則佛為能證之人,涅槃是所證之法。離法無人,離人無法,故云無有。)。

註曰:一切者,一切眾生也。涅槃者,不生不滅之理也。覺即佛,所覺即涅槃。人法俱泯,故云遠離也。人與法兩件,所謂二也。二者俱泯,是有而未甞有,無而未甞無,所謂悉俱離也。

牟尼寂靜觀,是則遠離生,是名為不取,今世後世靜。

(牟尼是梵語,寂默佛之名也。)。

(讚佛偈語止此)。

註曰:此言人能如是觀佛寂靜之體,從遠離而生,是則於佛不生取著,故今世後世皆得清淨。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諸識有幾種生、住、滅?佛告大慧:諸識有二種生、住、滅,非思量所知。諸識有二種生,謂流注生及相生。有二種住,謂流注住及相住。有二種滅,謂流注滅及相滅。

(此以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相問答)。

註曰:生謂因緣所生,住謂住止,異謂變異,滅謂滅盡。此不言異者,文略耳。然此諸識生滅之相,惟佛智能明,故云非思量所知。言流注生住滅者,謂識蘊於內,念念相續,如水流注,未始暫停也。言相生住滅者,謂相顯於外,根境相對,起生住滅也。

大慧!諸識有三種相,謂:轉相、業相、真相。

(轉相者,無始熏變,覺成不覺也。業相者,以不覺故,動則成業也。真相者,隨緣不變,體性真淨也。)

註曰:云業相、轉相、現相,乃從真起妄,妄動成業,因動故轉,見有境界,次第發現也。此不言現而言真者,盖言體性隨緣不變,故名真耳。

大慧!略說有三種識,廣說有八相。何等為三?謂真識、現識及分別事識。大慧!譬如明鏡持諸色像,現識處現亦復如是。

(三種者,真識即如來藏識,現識即如來藏所轉,亦名識藏,名轉而體不轉。分別事識,即意根、意識及五識身。此開藏識為二,合事識為一也。八相者,即合上真識、現識為一藏識,開上分別事識為七識,謂意根、意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也。)

註曰:此諸識廣略開合不同者,良以如來藏是善不善因,隨染淨緣,熏變不同。眾生無始惡息所熏,惟逐染緣,故如來藏轉名識藏,次第轉生諸識,此全真成妄,全理成事也。若能隨於淨緣,了達諸識皆即真智,如來藏無復轉名,則即事而理,反妄歸真矣。鏡喻現識,是能生諸法之本,造因招果,如鏡之照物,妍醜不差也。

大慧,現識及分別事識,此二壞不壞相展轉因。

(對境離境,居塵出塵,雖壞不壞,非異不異。此二識唯壞不壞有異,而展轉相因,非異非不異。)。

註曰:現識含藏善惡,種子無失,故名不壞。事識以根對境,起憎愛心,念念生滅,故名為壞。

大慧!不思議熏及不思議變,是現識因。

(言不思議熏者,全真成妄也。言不思議變者,全理成事也。)

註曰:熏謂熏炙,變謂轉變。真妄不二,事理體一。不熏而熏,不變而變,不可心思口議。如是熏變,成現識因。

大慧,取種種塵及無始妄想熏,是分別事識因。

(種種塵者,六塵也。取者,六根取六塵而起愛見也。)。

註曰:無始妄想熏者,無始以來起此愛見,妄想熏成事識,是為因也。

大慧,若覆彼真識,種種不實諸虗妄滅,則一切根識滅,是名相滅。

(塵根滅則幻亦滅)。

註曰:覆者,反覆也。謂若能返照真識,則一切愛見妄想自然消滅。能熏妄想既滅,則所熏根識亦泯,是為相滅。

大慧,相續滅者,相續所因滅則相續滅,所從滅及所緣滅則相續滅。大慧,所以者何?是其所依故。依者,謂無始妄想熏;緣者,謂自心見等識境妄想。

(相續滅者,即流注滅也。識之相續,是有因緣。因緣若滅,則相續滅。因謂無始妄想,緣謂自心所見分別境界。無始妄想,即根本無明也。)。

大慧,譬如泥團、微塵非異非不異,金莊嚴具亦復如是。大慧,若泥團、微塵異者,非彼所成而實彼成,是故不異;若不異者,則泥團、微塵應無分別。

(此喻從真起妄,妄滅真顯。金為莊嚴具,其喻亦然。此喻乃一經之要,所謂佛語心者。)。

註曰:泥團喻轉識,微塵喻藏識。藏識是真,轉識是妄。泥團因微塵而成,其體是一,故不可言異。泥團、微塵若定是一,則無所分別,故不可言非異。

如是,大慧,轉識、藏識真相若異者,藏識非因;若不異者,轉識滅,藏識亦應滅,而自真相實不滅。是故,大慧,非自真相識滅,但業相滅;若自真相識滅者,藏識則滅。大慧,藏識滅者,不異外道斷見論義。

(諸轉識與藏識若異者,彼無明風熏動之時,藏識之體應不隨緣,則墮常見。然藏識是善不善因,非不隨緣也。若不異者,轉識滅時,藏識亦應滅,則墮斷見。然藏識真相終不可滅。)。

註曰:如是下,言轉識滅、藏識不滅,已顯其非異非不異。猶恐大慧未達深意,故復告云:真相不滅,但業相滅。盖真是不變之性,本離生滅。業是無明虗妄之相,故有生滅。既反妄歸真,則妄滅而真不滅也。真若有滅,何異外道?

復次,大慧!有七種性自性,所謂:集性自性、性自性、相性自性、大種性自性、因性自性、緣性自性、成性自性。

(此釋七種自性名義。大種本通凡聖,今約聖報,所謂色常等。常謂真常,即法性五陰也。)。

註曰:集性自性,即萬善聚因也。由集因故,有性有相,性內而相外也。大種自性者,謂四大種果也。果故有因有緣,因親而緣疎也。因果所成者,成性自性也。

復次,大慧!有七種第一義,所謂:心境界、慧境界、智境界、見境界、超二見境界、超子地境界、如來自到境界。

(言境界者,即所行境界,而有通別之異。心境界者,即心所造詣第一義也。)

註曰:心能發慧,慧力既勝則成智用,智用既成則正見現前,正見現前則超斷常二見,乃至超越菩薩境界至如來自到境界也。

大慧,此是過去、未來、現在諸如來應供等正覺,性自性第一義心;以性自性第一義心,成就如來世間、出世間上上法。

(自此以下,明如來依自性第一義,成就自行化他德用也。)。

註曰:成就世間者,示同人法而化佗也。出世間者,通三乘也。出世間上上法者,唯佛與佛能究竟也。

大慧,彼若相續、若事、若生、若有、若涅槃、若道、若業、若果、若諦,破壞斷滅論。所以者何?以此現前不可得,及見始非分故。

(若相續,謂因果相續。若事,謂事物。若生,謂陰界入等生。若有,謂如上諸法實是有者,則顯涅槃等四諦之法皆無也。乃成其破壞斷滅之論。)。

註曰:涅槃與道,是出世間之法。若業緣,若苦果,是世間之法。此云四諦,是佛所說真俗法門。彼以為無,成斷滅論。故復徵釋其義云:以此現前四諦之法,彼皆以為實無。於我見最初起處,計有計無,皆是邪見,非解脫正因之分故也。

大慧,譬如破瓶不作瓶事,亦如焦種不作牙事。

(設此二喻,以明外道斷見。)。

註曰:初喻無果,無果則無因也。次喻無因,無因則無果也。

如是,大慧,若陰界入性,已滅、今滅、當滅,自心妄想見無因故,彼無次第生。

(行簡子曰:陰謂五陰,界謂十八界,入謂十二入也。)

註曰:若謂陰界入已滅,則是無因。今滅即是無果,當滅則復無因。以是推之,皆是自心妄想所見。彼因既無,則無次第相續生矣。

大慧,若復諸餘沙門、婆羅門,見離自性浮雲、火輪、犍闥㜑城,無生幻𦦨、水月及夢,內外心現妄想,無始虗偽不離自心,妄想因緣滅盡離妄想,說所說、觀所觀,受用建立身之藏識,於識境界攝受,及攝受者不相應無所有境界,離生住滅,自心起隨入分別。

(見離自性者,謂見一切法悉離自生性執,亦離佗生、共生、無因生性執。)。

(境界即六塵,攝受即六根,言及攝受者,即六識也。)

註曰:自性以離性執,故無生也。譬之如空中雲,如旋火輪,如尋香城,如幻如𦦨,如水中月,如夢所見,與幻境一也。若達此幻境,本無內外,見有內外。然從無始妄想虗偽所成,是不離自心。自心性離,則妄想因緣滅盡,此即妄想三有苦果滅也。是及能說所說,能觀所觀,至於受用建立身之藏識,一切皆離。言不相應者,由了識境空寂,則無待對,豈復有生住滅?然後藏識自心得起,隨入一切境界,以正智分別,無不可也。

解三界如幻分別觀察,當得如幻三昧,度自心現無所有,得住般若波羅密,捨離彼生所作方便金剛喻三摩提,隨入如來身,隨入如如化,神通自在慈悲方便具足莊嚴,等入一切佛剎外道入處,離心意意識,是菩薩漸次轉身得如來身。

(金剛喻者言:等覺菩薩用佛智斷最後心所得之定,從此定轉入佛地。)。

註曰:此了三界如幻,得如幻三昧,度越自心所現境界,不復有種種相,乃得安住智慧彼岸。言捨離彼生所作之方便也。如如者,本覺之理也。恒住此理,起諸變化,故能神通自在,慈悲方便以為莊嚴。言入一切佛剎者,是入佛界也。言外道入處者,是入魔界也。由能究竟離心意識,得無分別智,普現色身三昧故也。言轉身自得如來者,此總結菩薩所證之果也。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所說心意意識、五法、自性相,一切諸佛菩薩所行,自心見等所緣境界不和合,顯示一切說成真實相。一切佛語心,為楞伽國摩羅耶山海中位處諸大菩薩,說如來所嘆海浪藏識境界法身。爾時,世尊告大慧菩薩言:四因緣故眼識轉。何等為四?謂自心現,攝受不覺無始虗偽,過色習氣計著識性,自性欲見種種色相。大慧!是名四種因緣水流處藏識轉識浪生。

(緣者,根即眼根,眼所對境,自心發現,由不覺故,妄生執取。色緣者,色塵本空,無始時來,執着為色,妄想熏習,使之然也。識緣者,識以分別為性,根塵相對,而起計著。欲見緣者,雖三緣和合,若不起心欲見,則諸色相,猶不見也。)

註曰:四緣者,根緣、色緣、識緣、欲見緣也。由是四緣,眼識轉生。若推其本,起於藏識,故曰水流處。由藏識而生轉識,如水起浪也。

大慧!如眼識,一切諸根、微塵、毛孔俱生,隨次境界生亦復如是。譬如明鏡現眾色像,猶如猛風吹大海水。

(心體如海,八識如水流注,七識如暴流,六識如波浪。)。

(明鏡海水之喻,謂了悟有天人之異也。鏡之現像,無有前後。風吹海水,則前波起而後波隨也。)。

註曰:八識流動,得有眼等轉識浪生。如眼識,餘五根至於一微塵、一毛孔,皆與識俱生,無不覺知。隨次境界,生亦如是者,言外塵境界,亦與識漸次而生。萬法唯識,見於是矣。然識之所生,有頓有漸。如明鏡現眾色相像者,喻頓生也。如猛風吹大海水者,喻漸生也。

外境界風飄蕩心海,識浪不斷,因所作相、異不異合業生相,深入計著,不能了知色等自性故,五識身轉。大慧,即彼五識身俱因差別分段相知,當知是意識因。

(心為外塵所動,如風吹海,諸識浪生,相續不斷。藏識為因轉生因,所以生入妄計執著,不知色等自性體空,故眼等五識次第轉生。)。

註曰:言身者,聚集之義,謂聚諸見塵為一。眼識等既生五識,則有意識與之俱緣,故曰即彼五識身俱。然彼五識因五塵差別分段之相而生知覺。意識因者,言五識是六識之因也。

彼身轉,彼不作是念:我展轉相。因自心現妄想計著轉,而彼各各壞相俱轉,分別境界分段差別,謂彼轉。

(彼身轉者,謂彼五識轉生六識,而識亦不自謂展轉相因而生也。)。

註曰:彼身轉而被不作是念:我展轉相因,皆由自心所現,妄計前境。境有生滅,轉亦隨之。或以彼境有變壞之相,識亦俱轉。又以彼識分別諸境而識轉,故曰謂彼轉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日月與光明,非異非不異,海水起波浪,七識亦如是,心俱和合生。

(行蕳子曰:此以下皆偈言也。)。

(日月海水喻本,光明波浪喻末)。

註曰:此二喻,正謂八識心與六識和合俱生,非異非不異。而云七識者,以意根意識兼五識身而言。

譬如海水變,種種波浪轉,七識亦如是,心俱和合生。謂彼藏識處,種種諸識轉,謂以彼意識,思惟諸相義。不壞相有八,無相亦無相,譬如海波浪,是則無差別。諸識心如是,異亦不可得。

(承上海浪之喻而言,上段言異,下段言不異。)

(水凝為氷,氷化為水,何所區別?)。

註曰:八識轉生諸識,如海水變起諸波浪。言以彼意識思惟諸相者,以意識思惟六塵等相,故曰異。不壞相有八者,謂八識無壞相也。無相亦無相者,謂八識本無相可見,諸識同依藏識亦無相可見,諸識同依藏識亦無相可見,如海浪雖異,同一濕性則無差別。諸識唯心藏識可得,故曰異亦不可得也。

心名採集業,意名廣採集,諸識識所識,現等境說五。

(心、意、識三,一法異名。對數名心,能生為意,分別為識。又前起為心,次起為意,後了別為識。)。

註曰:言心名採集業者,根塵相對,一念心起而生取著,成善惡業。意名廣採集者,由前心轉入意根,起貪嗔癡,廣造諸業。諸識識所識者,謂第六識分別前之五識所受五塵,故云現等境說五,五即五識也。

爾時,大慧菩薩以偈問曰:青赤諸色像,眾生發諸識,如浪種種法,云何唯願說?爾時,世尊以偈答曰:青赤諸雜色,波浪悉無有,採集業說心,問悟諸凡夫。彼業悉無有,自心所攝離,所攝無所攝,與彼波浪同。

(此明所造之業,及能造之心,悉皆空寂,亦同波浪。攝,即取也。)

受用建立身,是眾生現識,於彼現諸業,譬如水波浪。

(達妄即真,如波即水,同一濕生,焉有差別之相。)。

註曰:此明眾生依正二報及所作業,皆是自心妄現,如水起波。

爾時大慧菩薩復說偈言:日出光等照,下中上眾生,如來照世間,為愚說真實。已分部諸法,何故不說實?爾時以偈答曰:若說真實者,彼心無真實,譬如海波浪,鏡中像及夢,一切俱時現,心境界亦然。

(如來之意,正欲說實,而未說者,機未熟耳,故云彼心無真實。)。

註曰:由彼心無真實故,如來說藏識轉生諸識,如海起浪,及鏡中之像,夢中之事,雖一時俱現,皆非真實,故曰心境界亦然也。

境界不具故,次第業轉生。識者識所識,意者意謂然,五則以顯現,無有定次第。

(分別五識所取外塵,故云識所識也。)。

註曰:此明外塵境界,非心本具,但隨業轉生六識。意根對法塵而起,意識亦復然矣。五識隨五塵而顯現,豈定有次第而生耶?

譬如工畫師,及與畫弟子,布彩圖眾形,我說亦如是。彩色本無文,非筆亦非素,為悅眾主故,綺錯繪眾像。

(此喻言說文字無實之義)。

(了然照徹自覺想,所覺離奚不言說。)。

註曰:如來隨機說法,如畫師之隨形圖像,雖由彩色筆素而成,其實則非彩色筆素,但為取悅眾情,假之以繪諸像也。

彼彼諸病人,良醫隨處方,如來為眾生,隨心應量說。妄想非境界,聲聞亦非分,哀憫者所說,自覺之境界。

(良醫隨病授藥不同,以況如來應心說法有異。)。

註曰:如來所說自覺真境界,非外道小乘境界也。妄相即外道。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知大菩薩眾心之所念,名聖智事分初自性經。承一切佛威神之力,而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聖智事分別自性經八百句,分別所依。如來、應供、等正覺,依此分別,說菩薩摩訶薩入自相共相妄想自性。以分別說妄想自性故,則能善知周徧觀察人法無我,淨除妄想照明諸地,超越一切聲聞緣覺及諸外道諸禪定樂,觀察如來不可思議所行境界,畢定捨離五法自性,諸佛如來法身智慧,善自莊嚴起幻境界,昇一切佛剎兜率天宮,乃至色究竟天宮,逮得如來常住法身。

(如來聞諸菩薩生法自共相執,為說妄計自性差別義門。知是義已,周徧觀察,則離人法二我之執。執既離已,乃入諸地。所以度越凡小禪定,優入如來不思議境。其五法三自性之妄執,不離而離也。法身智慧莊嚴者,自行之果圓也。起幻境界者,現土化佗也。至於一切佛剎天宮,凡有眾生可受化者,無不於中示現受生,成等正覺。兜率陀者,此云知足,謂於五欲知止足也。)

佛告大慧:非觀察不生妄想言無。所以者何?妄想者,因彼生故,依彼角生;妄想者,依角生妄想。是故言依因故,離異不異故,非觀察不生妄想言無角。

(角者,因上兔無角,作牛有角想,生來乃計有計無二見也。)。

註曰:此言非觀察等者,盖了妄想無自性,為無不同異之分別。對有言無,盖彼以分別妄想為生法之因,如因角有無而起分別,故云以依角生妄想。言離異不異者,異謂依角而起而無分別,不異謂角無分別。離此見故,故云耳。

大慧,若復妄想異角者,則不因角生;若不異者,則因彼故,乃至微塵分析推求悉不可得;不異角故,彼亦非性。二俱無性者,何法何故而言無耶?大慧,若無故無角,觀有故言兔無角者,不應作想。大慧,不正因故而說有無,二俱不成。

(此釋妄想異角之義)。

註曰:謂分別與角異者,則角非所應之因。若不異者,因彼而起分別。若分析至於極微悉不可得者,則有角無角二見俱泯。故曰:不異角故,彼亦非性。非性者,非實性也。若有無二法俱無性者,指何法而言無邪?言無故無角者,謂異於有角。而言無角者,決無是理。故云:不應作想。言不正因者,謂不得正因。論有無者,皆無實義。故云:二俱不成也。

大慧,虗空是色,隨入色種。大慧,色是虗空,持所持處所建立性,色空事分別當知。大慧,四大種生時自相各別,亦不住虗空,非彼無虗空。

(上言不善分別色空,此言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此四大生時,堅濕煖動自相各別,雖未甞離於虗空,故云非彼無虗空也,不住於虗空。)

註曰:持所持處者,謂色為虗空所持,於所持處建立諸色,則空外無色,云何而言離虗空起分齊見也?言性色空事者,謂性色性空之事,當如是分別也。四大種者,地、水、火、風也。

如是,大慧!觀牛有角故兔無角。大慧!又牛角者析為微塵,又分別微塵剎那不住,彼何所觀故而言無耶?若言觀餘物者,彼法亦然。

(此見言有言無,總是執着。)

(剎那者,微細念也。)。

註曰:觀牛有角等者,是對牛角之有言兔角之無也。此牛角析為微塵,又分析之至於鄰虗,如是則覺無覺相,求剎那住相亦不可得。彼外道計無者,對牛角之有而言。牛角求之,既無微塵可得,不知對何物而言無耶?

爾時,世尊告大慧菩薩摩訶薩言:當離兔角、牛角、虗空形色異見妄想。汝等諸菩薩摩訶薩,當思惟自心現妄想,隨入為一切剎土最勝子,以自心現方便而教授之。

(此結勸緣二種見。又曰:當思惟自心現妄想。)。

(最勝子,猶佛子也。)。

註曰:欲知妄想有無之實,但當返觀自心,是果有邪,果無邪,亦有亦無,非有非無,思之自得。亦當以此教導於佗,故曰隨入一切剎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色等及心無,色等長養心,身受用妄立,識藏現眾生。心意及與識,自性法有五,無我二種淨,廣說者所說。長短有無等,展轉互相生,以無故成有,以有故成無。微塵分別事,不起色妄想,心量安立處,惡見所不樂。覺想非境界,聲聞亦復然,救世之所說,自覺之境界。

(色等及心無者,頌上妄想自性,不出色等外塵及內識心。)。

(廣說等者,頌上有無妄想,及觀待等,皆非正因也。微塵分別事,不起色妄想,頌上析角無角,邪計妄想也。心量安立處者,頌上思惟自心,離有無計,即第一義。)。

註曰:色等及心,以理言之,本無所有。此一無字,斷妄利刀,莫過乎此。承當得去,何想不除?但凡夫不了,而起妄想,反取以長養自心,故身受用等物,由之建立。自本而言,藏識所見,故心意識,次第而生。自性法有五者,約三自性,立名相等五法,及二無我也。安立之處,非外道小乘惡見夢想所樂境界,乃佛所說自覺境界也。

爾時大慧菩薩,為淨除自心現流故,復請如來白佛言:世尊!云何淨除一切眾生自心現流,為頓為漸耶?佛告大慧:法依佛說,一切法入自相共相,自心現習氣因,相續妄想自性計著因,種種不實如幻,種種計著不可得。

(習氣計着,不實如幻。三道該乎九界,故云種種計着。然此三道,本是三德。眾生迷之,流轉三道。佛說此法,令其了達自性本空,即妄成真。真妄俱泯,故曰不可得。)。

註曰:法依佛者,法即法身,體也。依佛即報佛,用也。謂全體起用,說一切法,法即大乘法也。入自相共相等者,言眾生迷於本性,入於自相共相之執,是自心所現煩惱,名習氣因。由煩惱相續,妄計造諸結業,名計著因。由煩惱結業,受諸虗妄生死,故云不實如幻。

復次,大慧!計著緣起自性,生妄想自性相。大慧!如工幻師依草木瓦石作種種幻,起一切眾生若干形色起種種妄想,彼諸妄想亦無真實。

(依草木等作種種幻,此喻緣自性也。若干形等者,謂妄想自性也。彼諸妄想,如幻師作諸幻相,故云亦無真實也。)

註曰:由緣自性而生妄想自性之相,故復以喻顯之。

如是,大慧,依緣起自性,起妄想自性,種種妄想心,種種相行事,妄想相計著習氣,妄想自性相生。大慧,是名依佛說法。

(上以幻法喻諸妄想,此合前喻。)。

註曰:種種妄想等者,因有心則有想,有想則有行,有行則有事,無非妄想,即前三道之相,但開合異耳。

大慧,法佛者,離心自性相,自覺聖所緣境界建立施作。

(法身究竟,何所不離?而特言心者,以心為萬法之本。心若不亡,則一切法生。今言離相,則諸法寂滅。寂滅相者,法身之謂也。)。

註曰:法佛者,修德法身也。言離心自性相者,離妄念也。既言離相,則法身名相何自而立?故曰:自覺聖所緣境界,建立施作。所謂強指法性為法身,斯乃無名之名,非相之相也。

大慧,化佛者,說施、戒、忍、精進、禪定及心智慧,離陰、界、入、解脫、識相分別觀察建立,超外道見、無色見。

(行簡子曰:定慧陰如,定陽如慧。慧定偏者,皆不見佛性。)。

註曰:化佛者,即應身佛也。說三乘法度諸眾生,所說六度者,菩薩法也。離五陰、十八界、十二入及解脫識相分別者,二乘法也。觀察建立,即後文二種覺,乃菩薩自行化佗法也。超外道見者,離斷常二見也。無色見者,計無色定為涅槃定,即受想心滅也。

大慧!云何性妄想自性計著相聲聞?所謂大種青黃赤白、堅濕煖動、非作生、自相共相,先勝善說,見已於彼起自性妄想。菩薩摩訶薩於彼應知應捨,隨入法無我相、滅人無我相見,漸次諸地相續建立,是名諸聲聞性妄想自性計著相。

(此段釋着相聲聞)。

註曰:四大種色言非作生者,非作造而生也。仍於陰界入自共相而生執著。先勝是佛,謂佛善巧宣說。言執教聲聞,不能了達自性本空,見彼境界諸相,起自性妄想。為菩薩者,當知是過而捨離之。隨入法無我相等者,離人無我見。入法無我相等者,離人無我見。入法無我相,漸入諸地。是名下。結。

補註曰:初釋性妄想,謂四大種色,各有自然之性。如地以堅為性,水以濕,火以煖,風以動,皆自然之性。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世尊所說常不思議自覺聖趣境界,及第一義境界。世尊,非諸外道所說常不思議因緣耶?佛告大慧:我第一義常不思議,第一義因相成,離性非性得。自覺相故有相,第一義智因故有因,離性非性故。譬如無作、虗空、涅槃滅,此常不思議諸如來自覺智所得。如是故,常不思議自覺聖智所得,應當修學。

(此言外道之非,而顯正道之是。)

(第一義即是中道實相,以是為因即是常因,以是為相即是常相,違離有無〔之〕。言諸如來等者,佛言:非但我法如是,諸佛所證常不思議,無不然也。故誡菩薩應當修學。)。

註曰:言離性則非有,離非性則非無。非有非無,正顯中道。中道絕待故常,常故妙,妙故不可思議。此所以為如來究竟常不思議,異彼外道無自相因,故復言有因有相。言譬如無作虗空等者,虗空以無為故常,涅槃以滅盡無常。此常不思議,則與外道諍論自不侔矣。

復次,大慧!外道常不思議,無常性異相因故,非自作因相力故常。復次,大慧!諸外道常不思議,於似作性非性無常見已,思量計常。

(此斥外道無常性,所以難其無果。以其因非正因,故反覆斥之。)

註曰:言異相因者,非我自因之相也。彼言常者,非自作正因實相之力所成之常,乃非常計常之常,豈顯常性之果哉?又復外道所計常不思議,乃言世間所作之法,有已還無,悉是無常性,非性即有無也。作是見已,妄計神我以為常不思議,故云思量計常。

大慧,我亦以如是因緣所作者,性非性無常;見已,自覺聖境界,說彼常無因。大慧,若復諸外道,因相成常不思議,因自相性非性同於兔角。此常不思議,但言說妄想,諸外道輩有如是過。所以者何?謂但言說妄想同於兔角,自因相非分。

(此言凡夫墮生住滅有無三見,所以去道日遠。)。

(諸外道輩下,結其過有四:言說妄想,一也;自因相非分,二也;非自覺得相,三也;思量計常,四也。故云有如是過也。)。

註曰:又曰:我亦以如是因緣者,謂如來亦見彼性無常而修於常,顯自覺聖境界,而後乃知彼無常性,故說彼常無因。又若以外道邪因邪相成常不思議者,然彼因自相性,但有言說而無實義,故云同於兔角。

大慧,我常不思議因自覺得相故,離所作性非性故常,非外性非性無常思量計常。大慧,若復外性非性無常思量計常不思議常,而彼不知常不思議自因之相,去得自覺聖智境界相遠,彼不應說。

(斥外計四義:初、斥思量計常。二、斥不知常不思議自因之相。三、斥去佛所得相遠。四、彼不應說者,斥其但有言說也。)。

註曰:我常不思議等者,謂我之得不思議,以自證為因相,不同外道有已還無為無常,以神我思量計常。若復外性等者,復斥外計,亦有四義:

復次,大慧!諸大眾畏生死妄想苦而求涅槃,不知生死涅槃差別,一切性妄想非性,未來諸根境界休息作涅槃想,非自覺聖智趣藏識轉,是故凡愚說有三乘,說心量趣無所有。是故,大慧!彼不知過去未來現在諸如來自心現境界,計著外心現境界,生死輪常轉。

(行簡子曰:為小乘人說大乘法,心則狂惑狐疑,所謂以大海納於牛跡也。若為大乘人說小乘法,是以穢食置於寶器。彼凡愚說有三乘,是即墮愛欲輪。𢌞根者,鳥知涅槃。)。

註曰:小乘畏懼生死,忻求涅槃,不知生死涅槃差別之相,皆是妄想,無有實性。此小乘智眼,見未來根塵息滅,認為涅槃,豈真所謂自覺聖智所趣之境,亦非藏識所轉之涅槃也。言凡愚說有三乘者,謂生死即涅槃,大乘之法,非彼所知。為說小乘真空,涅槃心量無所有,即真空也。而又不知三世諸佛,涅槃妙心,自心發現,非別有也。妄計心外有法,起惑造業,輪轉生死也。

復次,大慧!有五無間種性。云何為五?謂聲聞乘無間種性、緣覺乘無間種性、如來乘無間種性、不定種性、各別種性。

(著相聲聞不異外,雖欲出離三界而不能出。)。

註曰:論其種性,本無差別,無始熏習,或內或外,或大或小,或定或不定,此經所以明夫種性有五。

云何知聲聞乘無間種性?若聞說得陰、界、入自共相斷,知時舉身毛孔熈怡欣悅,及樂修相智,不修緣起發悟之相,是名聲聞乘無間種性。聲聞無間見第八地,起煩惱斷、習煩惱不斷,不度不思議變易死、度分段死,正師子吼:我生已盡,梵行已立,不受後有。如實知脩習人無我,乃至得般涅槃覺。

(聲聞厭苦心切,急於取證,故又說四諦。知苦斷集慕滅脩道之時,則身心悅豫。陰界入自共相,雖開合不同,即是苦諦。相智者,四諦之總相智也。)

註曰:聲聞根鈍,樂脩此智,不脩緣起發悟之相者,緣即十二因緣,乃緣覺所脩而發悟者,而聲聞不樂脩也。聲聞以無間三昧,見第八辟支佛地,斷現行見思煩惱,未斷無明別惑。言習煩惱者,即無明也。以故未能超越變易生所,死能超越分段生死若海耳。師子吼,即無畏說也。謂至八地說,言我生已盡,斷苦集也。梵行已立,不受後有,脩道證滅也。皆實不虗,故云如實知也。脩習人無我,乃至得涅槃覺,謂空人執而得涅槃,證真空也。

大慧!緣覺乘無間種性者,若聞說各別緣無間,舉身毛豎悲泣流淚,不相近緣所有不著,種種自身種種神通,若合若離種種變化,聞說是時其心隨入;若知彼緣覺乘無間種性已,隨順為說緣覺之乘,是名緣覺乘無間種性相。

(緣覺者,從佛稟教,觀十二因緣,覺真諦理,名為緣覺。亦名獨覺者,出無佛世,觀緣自悟也。)。

註曰:各別緣無間者,聞說十二因緣因果循環而悟無生,適其所願悲感交集至於流淚。言不相近等者,謂樂獨善寂脩遠離行,凡所有相皆不能著,或時為說身通變化,或離一身為多、或合多身為一,聞如是說心有所入。菩薩知彼緣覺種性,當為說此緣覺乘法也。

大慧,彼如來乘無間種性有四種,謂自性法無間種性、離自性法無間種性、得自覺聖無間種性、外剎殊勝無間種性。

(如來種性無間者,謂其性圓融無礙也。)。

註曰:言四種者,一自性法,即如來藏自性清淨心也。二離自性法,謂此性離性執也。三得自覺聖,即如來究竟覺智也。四外剎殊勝,謂如來悲願嚴土攝生種種殊勝也。

大慧!不定種性者,謂說彼三種時,隨說而入隨彼而成。大慧!此是初治地者,謂種性建立,為超入無所有地故作是建立。彼自覺藏者,自煩惱習淨見法無我,得三昧樂住聲聞,當得如來最勝之身。

(如來境界,惟定可入,未能斷塵,終為惑亂。)。

(彼自覺藏等者,唐譯云:〔人〕住三昧樂聲聞,若能證知自所依識,見法無我,淨煩惱習,畢竟當得如來之身。自所依識,即自覺藏第八識也。煩惱習,即無明也。)。

註曰:不定種性者,聞說彼聲聞、緣覺、如來三種法時,隨生信解而順修學,從小入大其性可移,故言不定。初治地者,即乾慧地人為其說不定種性,令彼超入無所有地。此地即第七已辦地。作是建立者,作是說也。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善觀三自性。云何三自性?謂妄想自性、緣起自性、成自性。大慧!妄想自性從相生。大慧言:世尊!云何妄想自性從相生?佛告大慧:緣起自性,事相相行顯現。事相相計著,有二種妄想自性,如來、應供、等正覺之所建立,謂名相計著相及事相相。名相計著相者,謂內外法計著。事相計著相者,謂即彼如是內外自共相計著。是名二種妄想自性相。若依若緣生,是名緣起。

(此又攝五法為三〔首〕性)。

(偈中所謂名相、覺想、自性、二相者)。

(分別自性,乃此經要領。)。

(謂諸法從因緣而生,因緣有根塵,因緣有業惑,因緣而業惑,又從根塵而起。凡世出世間一切諸法,無有不從因緣而生。[尬-介+(二/(必-心))]經所謂因緣所生法是也。)

註曰:言妄想自性從相生者,正從緣起相生也。緣起者,謂從因緣起乎事相,事相顯現,而生二種計著。言相相者,事相非一也。如來建立者,即如來為眾生演說妄想自性,以令了妄無妄也。名相計著相者,謂於根塵內外法中,計著名相。事相計著相者,謂即於彼根塵法上,不了性空,計著自相共相。若依若緣生,正明緣起自性,依即因也。

云何成自性?謂離名相事相妄想聖智所得,及自覺聖智趣所行境界,是名成自性如來藏心。

(成,即成就。言離名相、事相、妄相者,謂諸佛聖人觀因緣所生之法,即空、即假、即中,離諸妄想,成就正智如如也。)。

註曰:聖智所得,即正智也。自覺聖智,即如如也。合此二法,成一自性,是為如來藏心。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善觀二種無我相。云何二種無我相?謂人無我及法無我。云何人無我?謂離我我所陰界入聚,無知業愛生眼色等,攝受計著生識一切諸根,自心現器身藏,自妄想相施設顯示。

(言人無我,法無我,無即空也。人乃眾生假名,法乃五陰實法。凡夫於此假實我見偏重,故以無我破之。若達無我,則一切離着,顯出本性妙人妙法矣。)

(此等諸法,求其妄執皆不可得,是為人無我也。)。

註曰:人無我中,言離我我所者,我即假名,我所即實法也。盖假不自假,依實法而有假名,若推假必兼其實,故曰陰界入聚。無知即煩惱,謂實法從煩惱業愛所生。眼色等者,謂眼等諸識,取於色等諸塵。器身藏者,器即依報,謂世間如器,身即正報,藏即藏識。又自心所見身器世間,皆是藏心之所顯現。

如河流、如種子、如燈、如風、如雲,剎那展轉壞,躁動如猿猴,樂不淨處如飛蠅,無厭足如風火,無始虗偽習氣因如汲水輪,生死趣有輪種種身色,如幻術神呪機發像起,善彼相知,是名人無我智。

(此發明人無我故。)。

(唐譯云:譬如死屍呪力故行,亦如木人因機運動。善彼相知,即善知如上喻相,是觀人無我妙智也。)。

註曰:河流等五喻剎那壞相,躁動等三乃虗妄識相,故以猿、蠅、風、火喻之。然皆無始虗妄習因,隨於生死三有輪轉,故以汲井輪喻之。種種身色等者,此喻幻身,如幻術能使機發,神況能使像起?

云何法無我智?謂覺陰、界、入妄想相自性。如陰、界、入離我、我所,陰、界、入積聚因業愛繩縛,展轉相緣生無動搖;諸法亦爾,離自共相、不實妄想相。妄想力是凡夫生,非聖賢也,心、意、識五法自性離故。

(此發明法無我故)。

(唐譯云無能作者。既無能作,〔實〕有所作諸法,故云離自共相。外此虗妄之相,是凡夫妄想分別,非諸聖賢。既了法法本空,尚何妄想之有哉?故曰自性離也。)。

註曰:法無我智,從實法直示,謂覺知陰界入相,是妄計性。如陰界入等者,例前人無我觀,離我我所,但由陰等積聚,業愛纏繞,互為緣起,推其自性,了不可得,故曰無動搖。動搖即造作也。離非遠離,即達其性亡耳。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建立誹謗相唯願說之,令我及諸菩薩摩訶薩離建立誹謗二邊惡見,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覺已離常建立斷誹謗見不謗正法。爾時世尊。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善知心意意識五法自性二無我相,趣究竟為安眾生故作種種類像,如妄想自性處依於緣起。譬如眾色如意寶珠,普現一切諸佛剎土,一切如來大眾集會,悉於其中聽受佛法,所謂一切法如幻如夢光影水月,於一切法離生滅斷常,及離聲聞緣覺之法。

(建立常見,誹謗斷見,離此二見,乃得菩提正法。故聞四種相後,而求趣究竟之地。)。

(此言菩薩善知心意識五法、自性、二無我相,可趣究竟之地。自行既成,當化眾生,隨類現形,故云作種種類像言。)。

註曰:如妄想等者,況菩薩隨機設化,亦猶凡夫妄想從緣而起。又曰:譬如眾色等者,喻菩薩以一身一切身,普現一切諸佛剎土,與諸大眾聽受如來說法。其所說者,如幻如夢,如鏡中像,如水中月,遠離生滅及以斷常,不住二乘之地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請佛言:惟願世尊!為我等說一切法空、無生、無二、離自性相。我等及餘諸菩薩眾,覺悟是空、無生、無二、離自性相已,離有無妄想,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告大慧:空空者,即是妄想自性處。大慧!妄想自性計著者,說空、無生、無二、離自性相。大慧!彼界說七種空,謂:相空、性自性空、行空、無行空、一切法離言說空、第一義聖智大空、彼彼空。

(此大慧覺悟諸法無生無異,離性離相,而以聖趣為請,故條答之。)。

(空空者,空之又空之謂也。空之又空,能空之觀也。妄想自性處,所空之境也。由凡夫於此執者妄想自性,故如來說空無生無二性,離性離相之法也。)。

云何相空?謂一切性自共相空,觀展轉積聚故,分別無性自共相不生,自佗俱性無性故相不住,是故說一切性相空,是名相空。

(此釋相空)。

(言一切法本無自他,共離四性。眾生妄執,從四性生。四性求其生相,了不可得,故云相空。)

註曰:展轉積聚者,即陰界入互相待對也。分別無性者,即分析推求皆無自性,無性亦無,故云相不生也。自佗俱性無性者,此覆疏上義。自謂自生,它謂它生,俱謂共生,無謂無因生。無因生,即離生也。相不住,即不住於相也。

云何性自性空?謂自己性自性不生,是名一切法性自性空,是故說性自性空。

(此釋自性空)。

(前已空性,此復言性空者,前乃推撿入空,故性相俱相,約修說也。此則本自二空,故性相俱性,約性說也。)

註曰:自性空者,謂於當念觀一切所生之法,無自生性,名自性空。

云何行空?謂陰離我、我所,因所成所作業方便生,是名行空。

(此釋行空)。

(行空言陰離我我所者,陰是我所,性本離執,從陰成我,從我起行,故云然。)。

註曰:因所者,因我所也。謂因我所起業,方便和合,而生妄執,順性推求,皆不可得,名行空也。

大慧,即此如是行空,展轉緣起自性無性,是名無行空。

(此釋無行空)。

註曰:無行空者,不離前所作行,乃了達諸陰展轉逐起,無有自性,乃行無行矣。是為無行空。

云何一切法離言說空?謂妄想自性無言說故一切法離言說,是名一切法離言說空。云何一切法第一義聖智大空?謂得自覺聖智一切見過習氣空,是名一切法第一義聖智大空。

(一切法離言說空者,謂一切法妄計自性,自覺區得,豈容言說,是為離言說空。自覺聖智本不當空,而能空彼見過習氣,所既空矣,能空亦空,〔既〕畢竟空也。)。

註曰:前段釋言說空,後段釋聖智空也。

云何彼彼空?謂於彼無彼空,是名彼彼空。大慧!譬如鹿子母舍,無象馬牛羊等,非無比丘眾而說彼空,非舍舍性空,亦非比丘比丘性空,非餘處無象馬,是名一切法自相。彼於彼無彼,是名彼彼空。是名七種空。彼彼空者,是空最觕(音粗),汝當遠離。

(譬如鹿子等者,鹿子,人名也。其母毗舍佉優婆夷,深重三寶,造立精舍,安止比丘,於中不畜象馬等。)。

(初彼字,指外道但於彼無彼,而不能無此。又言七種空內,而彼彼空最觕者,是外道之邪計,故戒學者深當遠離也。)。

註曰:彼彼空者,正謂外道所計之空。對此言之,但空於彼而不空此,故云於彼無彼空。譬如鹿子下,言彼舍空者,但無象馬為空,非謂彼丘眾亦空。非舍以下,總斥外道邪計之空。謂其縱能空舍比丘,而不能空其二者之性,縱以是處眾象馬為空,而餘處非無,是則能所彼此宛然,何空之有?是名一切法下,結斥之詞。

大慧,不自生,非不生,除住三昧,是名無生。

(此答無生之問)。

(不自生者,言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佗生,不共不無因,是故說無生。)。

註曰:非不生者,謂非一向不生。以理言之,無生無所不生。除住三昧者,除登初地初住,破無明,顯法性,是真無生也。

離自性即是無生,離自性剎那相續流注及異性現,一切性離自性,是故一切性離自性。

(此答離自性之問)。

註曰:此約無生言之,故曰離自性即是無生。言剎那相續流注者,心也。及異性現等者,法也。謂心若變動,則有異性所現一切諸法。若了心空,則諸法自泯,故云離自性也。

云何無二?謂一切法如陰熱、如長短、如黑白。大慧!一切法無二,非於涅槃彼生死、非於生死彼涅槃,異相因有性故,是名無二。如涅槃、生死,一切法亦如是。是故空、無生、無二,離自性相,應當脩學。

(此答無二之問)。

(此二者,不二而二,二而不二。若不了此,而謂有異相因,則各有自性,故說無二以一之。既了此二無,則一切法無不然也。是故須結語。)。

註曰:先約事示其二相,陰熱、長短、黑白之相,待對宛然,不得不二。又曰:一切法無二者,約而言也。以其理一,融彼事異,別一切法無二也。言非於涅槃等者,生化涅槃,本來平等,非涅槃外別有生死,非生死外別有涅槃,彼即外也。

○一切佛語心品第二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世尊脩多羅說如來藏自性清淨,轉三十二相入於一切眾生身中,如大價寶垢衣所纏,如來之藏常住不變亦復如是,而陰界入垢衣所纏,貪欲恚癡不實妄想塵勞所汙,一切諸佛之所演說。云何世尊同外道說我言有如來藏耶?世尊!外道亦說有常作者,離於求那周徧不滅。世尊!彼說有我。佛告大慧:我說如來藏,不同外道所說之我。大慧!有時空、無相、無願、如、實際、法性、法身、涅槃、離自性、不生不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如是等句說如來藏已,如來。應供。等正覺為斷愚夫畏無我句故,說離妄想無所有境界如來藏門。大慧!未來現在菩薩摩訶薩不應作我見計著。譬如陶家於一泥聚,以人工水木輪繩方便作種種器。如來亦復如是,於法無我離一切妄想相,以種種智慧善巧方便,或說如來藏或說無我。以是因緣故,說如來藏不同外道所說之我,是名說如來藏。開引計我諸外道故,說如來藏令離不實我見妄想,入三解脫門境界,希望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如來。應供。等正覺作如是說如來之藏,若不如是則同外道。是故大慧!為離外道見故,當依無我如來之藏。

(如來三十二相者:一、足下有平滿相,猶如奩底,地雖高下,隨足所蹈,坦然等觸。二、足下千輻輪文,輞轂眾相,無不圓滿。三、手足並皆柔軟,如兜羅綿。四、兩足一一指間,猶雁王鞔網交絡,文同綺晝。五、手足諸指圓滿,纖長可愛。六、足跟廣長圓滿,與趺相稱。七、足趺脩高光滿,與跟相稱。八、雙腨漸次纖圓,如鹿王腨。九、雙臂平立摩膝,如象王鼻。十、陰相勢鋒藏,密猶尨馬。十一、毛孔各一毛生,紺青宛轉。十二、髮毛端皆上靡,右旋宛轉。十三、身皮細薄滑潤,垢水不住。十四、身皮金色晃耀,諸寶莊嚴。十五、兩足、兩掌、中頸、雙肩,七處充滿。十六、項圓滿殊妙。十七、膊腋悉皆充實。十八、容儀洪滿端直。十九、身相脩廣端嚴。二十、體相量等圓滿,如諾瞿陀。二十一、領臆并身上半,威容廣大,如師子王。二十二、常光面各一尋。二十三、齒相四十齊平,淨密根深,白逾珂雪。二十四、四牙鮮白鋒利。二十五、常得味中上味。二十六、舌相薄淨廣長,能覆面輪至耳髮際。二十七、梵音詞韻和雅,隨眾多少,無不等分。二十八、眼睫猶若牛王,紺青齊整。二十九、眼睛紺青鮮紅,環間節,皎潔分明。三十、面輪猶滿月眉相,〔皈〕淨如天帝弓。三十一、眉間有白毫相,柔軟如絲,白逾珂雪。三十二、頂上烏瑟膩沙,高顯隆圓,猶如天盖也。)。

註曰:我說如來藏,初無我相,但為顯真破妄,故說我與無我,不同外道妄計之我。言空、無相、無願者,三空也。空是性空,無相是相空,無願是性相俱空,無所願也。如、實際,是真如、實際也。法性,法名軌則,性名不改。法身者,師軌法性,還以法性為身。涅槃者,滅度也。或說離自性,或說不生不滅,或說本來寂靜,或說自性涅槃。如是諸句,皆如來藏之異名。然如來以種種名,演說如來藏義,為令眾生離我。但機樂不同,懼聞無我之名者,說離妄想無所有境界,離妄即無我,是為如來藏門。門者能通,欲眾生從此門而入,故戒云不應計著。譬如下,引喻結顯。泥聚一也,本無定器,陶家以作工方便故,成種種器。喻法無我亦一也,本無定名,以智慧方便說種種名,如前空、無相至涅槃等是也。故結云:或說如來藏,或說無我,名雖不同,義則是一。盖開引著我外道說如來藏,本令離著,入三脫門,成等正覺,豈同外道神我之見耶?三解脫者,性淨解脫、圓淨解脫、方便淨解脫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觀未來眾生,復請世尊:惟願為說修行無間,如諸菩薩摩訶薩修行者大方便。佛告大慧:成就四法得修行者大方便。云何為四?謂善分別自心現觀,外性非性離生住滅,見得自覺聖智善樂,是名菩薩摩訶薩成就四法得修行者大方便。

(果非因行莫成,行非方便莫進,故因問而發之。)。

註曰:言成就四法是大方便者,方便多門,四法乃方便之大,故與其他方便不同。然此四者,不出修性因果,謂全性起修,從因至果也。

云何善分別自心現?謂如是觀三界唯心分齊,離我、我所,無動搖、離去來,無始虗偽習氣所薰,三界種種色行繫縛,身財建立,妄想隨入現,是名菩薩摩訶薩善分別自心現。

(此釋分別自心現)。

(五陰僅言色行者,略舉五陰之二也。)。

註曰:言觀三界唯心分齊者,三界由妄想而起,妄想不出自心。分齊者,界限也。了知心外無法,則人法二執俱離,復何動作去來之相?但由無始妄想熏故,有三界種種五陰繫縛。由有五陰之身故,有資身財物建立。如是諸法,皆因自心妄想顯現。若知本來空寂,安有生滅?是為善分別。

云何善觀外性非性?謂𦦨夢等一切性,無始虗偽妄想習因觀一切性自性。菩薩摩訶薩作如是善觀外性非性,是名菩薩摩訶薩善觀外性非性。

(此釋外性非性義)。

(前觀內心,此修外觀,此之二觀,修乃隨宜,未必俱用。)

註曰:言外性非性者,了外法之性,非自他等四性而生也。謂陽、𦦨、夢、幻等性是也。此一切法,由無始妄習為因,故皆不實。如𦦨、夢等,是為善觀外性非性也。

云何善離生住滅見?謂如幻夢一切性自他俱性不生,隨入自心分齊故,見外性非性,見識不生及緣不積聚,見妄想緣生,於三界內外一切法不可得,見離自性生見悉滅,知如幻等諸法自性得無生法忍,得無生法忍已離生住滅見,是名菩薩摩訶薩善分別離生住滅見。

(此釋離生住滅見義)。

(離生住滅見,謂如夢等,牒前所觀也。見識不生下,正示離見。)。

註曰:言由前觀故,見內心識不生,外緣塵不積聚,一一推求,性不可得,故云不生。不生而生,以妄想緣,生於三界,內外諸法,均一理故,皆不可得,則離自性。由離性故,緣生與見,皆悉寂滅。如是證知,諸法如幻,即是無生法忍。無生則無滅,故生住滅之身,無不離也。

云何得自覺聖智善樂?謂得無生法忍,住第八菩薩地,得離心意意識、五法、自性、二無我相,得意生身。

(此釋自覺聖智善樂成)。

(此自覺聖智,謂得無生法忍者,初破無明顯。)。

註曰:言善樂者,既得無生,以此為樂。又云住第八菩薩地者,此乃通教第八地也。菩薩至此地受接,始證無生法忍,作餘教釋之,不可也。離心意識等,既證無生,何法可離?乃非離而離。得意生身者,起用之本,亦捨意得意之用已。

世尊!意生身者何因緣?大慧!意生身者,譬如意去迅疾無礙故名意生,譬如意去石壁無礙,於彼異方無量由延,因先所見憶念不忘,自心流注不絕於身無障礙生。大慧!如是意生身得一時俱,菩薩摩訶薩意生身,如幻三昧力自在神通妙相莊嚴聖種類身一時俱生,猶如意生無有障礙,隨所憶本願境界,為成就眾生得自覺聖智善樂。

(無障無礙,便入菩提境界)。

(意生身等者,意有三義,取以為喻:一、迅疾;二、無礙;三、徧到。盖言菩薩得如幻三昧,現身攝父,亦有此三義也。)。

註曰:凡夫意到而身不能到,身意俱到,惟聖及得通者能之。言如幻三昧自在神通者,能生之意也。玅相莊嚴聖種類身者,所生之身也。一時俱生,猶如意生者,法喻泯合也。成就眾生者,令其亦得善樂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請世尊:惟願為說一切諸法緣因之相,以覺緣因相故,我及諸菩薩離切性有無妄見,無妄想見漸次俱生。佛告大慧:彼因者有六種,謂當有因、相續因、相因、作因、顯示因、待因。當有因者,作因已內外法生。相續因者,作攀緣已內外法生陰種子等。相因者,作無間相相續生。作因者,作增上事如轉輪王。顯示因者,妄想事生已相現作所作,如燈照色等。待因者,滅時作相續斷,不妄想性生。

(當有因者,謂所作因,乃根塵所生法也。相續因者,謂扳緣根塵,成善惡業,續生後因種子,果復為因也。相因者,謂作無間斷善惡業相,因果相續不斷也。作因者,謂於因上作因,名增上也。顯示因者,謂凡妄想事生,必有因能作所作境相,如燈照物,顯然可見也。待因者,謂妄想滅時還作,作時還滅,若相續念斷,則妄想性生,以妄待不妄,是為待因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一切都無生,亦非因緣滅,於彼生滅中,而起因緣想。非遮滅復生,相續因緣起,唯為斷凡愚,癡惑妄想緣。有無緣起法,是悉無有生,習氣所迷轉,從是三有現。真實無生緣,亦復無有滅,觀一切有為,猶如虗空華。攝受及所攝,捨離惑亂見,非已生當生,亦復無因緣。一切無所有,斯皆是言說。

(此因問大因之法漸次之旨,故說此偈以答之。)。

(猶如虗空華者,言眾生於真如實理中起生滅見,如病眼見華耳。)

註曰:言一切法漸次與頓俱不生。既云不生,豈有滅乎?但以本迷而起生滅之想耳。所以說無生滅者,非謂實無生滅緣起,為斷凡愚妄計,作如是說。若究其本性,何生何滅?但無始習惑迷轉,遂有三界生滅。三有者,即三界也。攝受及所攝者,乃謂能取所取。於此根塵境界,不見有無惑亂等相,則已生當生,一切無有,乃假名言說耳。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言說妄想相心經。世尊!我及餘菩薩摩訶薩,若善知言說妄想相心經,則能通達言說所說二種義,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言說所說二種趣,淨一切眾生。佛告大慧:有四種言妄想相,謂相言說、夢言說、過妄想計著言說、無始妄想言說。相言說者,從自妄想色相計著生。夢言說者,先所經境界隨憶念生,從覺已境界無性生。過妄想計著言說者,先怨所作業隨憶念生。無始妄想言說者,無始虗偽計著過,自種習氣生。是名四種言說妄想相。

(〔具〕實理上離言說相,相尚叵得,豈有四哉。如來說此四者,以言遣言,雖說第一義心,亦當離着。況此四種,皆說眾生妄想也。相言說者,謂從自心所現妄想色相,分別自相共相而生也。夢言說者,謂憶念所歷境界,形於夢𥧌,而有言說。然覺已無實境界,故云無性也。過妄想計着言說者,謂昔有冤業,曾害於我,隨時憶念,而生想恨之言也。無始妄想言說者,謂從無始戲論妄執習氣所生也。若能離此四種妄想言說,則顯一實妙理矣。)。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諸性無自性,亦復無言說,甚深空空義,愚夫不能了。一切性自性,言說法如影,自覺聖智子,實際我所說。

(諸性無自性者,離心緣相也。亦復無言說者,離言說相也。)

註曰:既絕言思,是為第一義空。愚夫昧此,則墮諸有一切性自性等。謂一切法有自性,則有言說,然皆不實如影。惟聖智所證實際,是我所說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離一異、俱不俱、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一切外道所不行,自覺聖智所行,離妄想自相共相,入於第一真實之義,諸地相續漸次上上增進清淨之相,隨入如來地相,無開發本願。譬如眾色摩尼境界無邊相行,自心現趣部分之相一切諸法,我及餘菩薩摩訶薩,離如是等妄想自性自共相見,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令一切眾生一切安樂具足充滿。

(自一異至無常四句有三:初一異四句者,合云一異、亦異亦不異、非異非不異、俱即亦異亦不異、不俱即非異非不異也。有無四句者,有、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也。常無常四句者,常、無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也。經文從略,不具列也。)

註曰:首三四句各有宗計,一切外道正坐此見。言不行者,不能離也。惟聖智由能離四句,故不見有自共相可登第一義真實之地,漸歷諸地至於佛地。無開發本願者,盖自行既滿,復以本願普入佛剎化諸眾生,如如意珠所現境界無不具顯。無邊相行者,相謂地相,行即所修之行,雖則無邊,皆惟心所現一切諸法差別之相,部分即差別也。我及下,結請人滿自他願行也。

佛告大慧:不知心量愚癡凡夫,取內外性,依於一異、俱不俱、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自性習因,計著妄想。

(二者、自性習因,由宿習所熏而起邪計妄見。下文凡十二喻,各有法、有喻、有合,不無同異,隨文別點。)

註曰:總約法說有二:一者不知自心現量,於陰二內見有外法,計內外性,於同相起一見,於別相起異見,依此兩間而起俱見,離此兩間起不俱見,有無常無常皆若是也。

譬如群鹿為渴所逼,見春時𦦨而作水想,迷亂馳趣,不知非水。如是愚夫,無始虗偽妄想所熏習,三毒燒心,樂色境界,見生住滅,取內外性,墮於一異、俱不俱、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想,妄見攝受。

(既墮業障,便入苦趣)。

(鹿逐〔時〕燄,不知非水。愚夫樂欲,不知樂是苦因。言妄想熏習,即自性習因義也。取內外性等,正謂起見也。)。

如犍闥婆城,凡愚無智而起城想,無始習氣計著相現。彼非有城、非無城,如是外道無始虗偽習氣計著,依於一異、俱不俱、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見,不能了知自心現量。

(此喻外道不達自心現量,起一異見。)。

(犍闥婆城本無城種,無智之人妄習所熏而作城想。)。

譬如有人夢見男女、象馬、車步、城邑、園林、山河、浴地種種莊嚴,自身入中覺已憶念。大慧!於意云何?如是士夫於前所夢憶念不捨,為黠慧不?大慧!如是凡夫惡見所噬,外道智慧不知如夢,自心現性依於一異、俱不俱、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見。

(夢所見境,本非實事,而乃憶念不捨,非癡而何。此喻外道邪計不了,惟心起諸見也。)

譬如火輪非輪,愚夫輪想,非有智者;如是外道惡見希望,依於一異、俱不俱、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想,一切性生。

(此喻外道邪心,取境無而為有,起種種見。)。

譬如水泡似摩尼珠,愚小無智作摩尼想計著追逐,而彼水泡非摩尼非非摩尼,取不取故。如是外道惡見妄想習氣所熏,於無所有說有生緣,有者言滅。

(浮漚非有非無,不可執着)。

註曰:水泡喻中,於無所有說有生者,義通前喻。以莫非無有說有,及於正因緣說有處,則反言斷滅。此外道之倒見,例皆如是。

復次,大慧!有三種量、五分論,各建立已,得聖智自覺,離二自性事,而作有性妄想計著。

(外道種種計着,自謂過人。若不類彼,立量破之,執何由破。故如來敘三種量,五分論,雖各建立,修之則得自覺聖智,能離緣起妄想二種自性。而愚夫迷教,猶計有性妄想分別也。)

註曰:三種量者,謂現量、比量、聖言量也。量,如斗量物也。現量者,現即顯現,親得法體,離妄分別,而非錯繆也。比量者,比即比類,比類量度,而知其然。如隔山見煙,必知有火;隔墻見角,必知是牛。雖非親見,亦非虗妄。聖言量者,謂以如來正教為準繩故。五分論者:一、宗,二、因,三、喻,四、合,五、結。宗、因、喻三,亦云三支。比、量、合、結,但成此三義耳。

復次,大慧!有四種禪。云何為四?謂愚夫所行禪、觀察義禪、攀緣如禪、如來禪。云何愚夫所行禪?謂聲聞、緣覺、外道修行者,觀人無我性、自相、共相、骨璅(音鎮)、無常、苦、不淨相,計著為首,如是相不異觀,前後轉進相不除滅,是名愚夫所行禪。

(上明離惑智二障,能入如來所證法門,然非定莫能造詣故。又明四種禪定,盖非淺無以明深,故兼三種言之。)。

(愚夫〔神〕言:二乘外道脩者,以其所觀人無我性,不能了自心量所現自相共相性空,併以愚〔大〕目之。)。

註曰:骨璅者,即小乘所觀自他身骨璅相連,皆是無常若不淨相,對治計著此觀為首。言相不異觀者,謂定中相見與觀不異,此觀成之相也。雖次第增進至無想定,然不離相,是名愚夫禪也。

云何觀察義禪?謂人無我自相共相,外道自他俱無性已,觀法無我,彼地相義漸次增進,是名觀察義禪。

(此偏教菩薩所修者)。

註曰:謂人無我等,疊前所離也。外道自他等者,亦離外道自他俱性,於法無我諸地相義,一一隨順觀察也。

云何攀緣如禪?謂妄想二:無我妄想、如實處不生妄想,是名攀緣如禪。

(此頓教菩薩所脩者。緣真如禪,緣即觀也。真如即理,謂觀理將除妄想。)。

註曰:妄想者,乃人法二執。二無我者,空二執之觀也。若但分別,心存取捨,是為妄想。若了二執,當體即空,無所待對,是為如實處,不生妄想也。

云何如來禪?謂入如來地,得自覺聖智相三種樂住,成辦眾生不思議事,是名如來禪。

(此定登妙覺地,究竟自覺聖智者。)。

註曰:佛以首楞嚴為能住之法,常寂光土為所住之處。常寂光即三德涅槃也。三種住其在茲乎?不思議事者,是無作妙用,謂全體起用,成就眾生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愚夫所行禪,觀察相義禪,攀緣如實禪,如來清淨禪。譬如日月形,鉢頭摩深險,如虗空火盡,脩行者觀察。如是種種相,外道道通禪,亦復墮聲聞,及緣覺境界,捨離彼一切,是則無所有。一切剎諸佛,以不思議手,一時摩其頂,隨順入如相。

(謂於定中,或見如日月形,或見鉢頭摩,此云紅蓮華,或見海有深險之狀,或如虗空,或如火盡。凡脩觀者,見此種種相觀,不應取着,着則墮於外道邪禪,及落二乘境界。當善觀察,悉須捨離,不見有一法可得,則無所有可入如來禪也。)

註曰:譬如日月等,出諸禪相以示得失。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般涅槃者,說何等法謂為涅槃?佛告大慧:一切自性習氣藏意意識,見習轉變名為涅槃。諸佛及我涅槃自性空事境。

(涅槃有三,謂外道妄涅槃,二乘取證涅槃,如來究竟涅槃。苟不以法而正,其如來藏與凡小混,不可不辨。)。

註曰:一切眾生心識性執熏習氣分藏意。意識者,即藏識與事識,此言自心也。皆言習者,由無始愛見妄想熏習故也。轉變者,謂轉藏識、事識為自覺聖智境界,名為涅槃。然一切眾生即涅槃相,何轉變之有?所謂名轉而體不轉也。諸佛及我者,佛謂此究竟涅槃,我及諸佛同證,證無別證,但了生死即是涅槃,涅槃之性亦不可得,是為空事境界。

復次,大慧!涅槃者,聖智自覺境界,離斷常妄想性非性。云何非常?謂自相共相妄想斷故非常。云何非斷?謂一切聖去來現在得自覺故非斷。大慧!涅槃不壞不死,若涅槃死者復應受生相續,若壞者應墮有為相,是故涅槃離壞離死,是故脩行者之所歸依。

(離斷常二見,則可入如來境界。)。

(離情故非常,顯性故非斷。)。

註曰:涅槃言不壞不死者,是對有壞有死而言也。良以涅槃是不生不滅之理。若凡夫是有壞死,小乘人於真空涅槃,灰身無身,滅智無智,亦可謂不壞不死。雖離分段之生,復受變易之生,是有相續之相。雖於有復著於空,是猶有為。今如來涅槃離此諸相,是為大乘行者之所歸趣。

復次,大慧!涅槃非捨非得、非斷非常、非一義非種種義,是名涅槃。

(申上涅槃之義,復總結之)。

註曰:言非一者,是非空。非種種者,是非假。非空非假,正顯中道大涅槃也。

復次,大慧!聲聞、緣覺涅槃者,覺自相共相,不習近境界,不願倒,妄見妄想不生,彼等於彼作涅槃覺。

(二乘於陰界〔又〕自共相中,用苦、空、無常、無我之觀,厭離生死心切故,於六塵境界不樂習親近。)。

註曰:顛倒見者,斷見惑也。妄想不生者,斷思惑也。既滅苦集而證真空,故曰於彼作涅槃覺。

復次,大慧!二種自性相。云何為二?謂言說自性相計著、事自性相計著。言說自性相計著者,從無始言說虗偽習氣計著生。事自性相計著者,從不覺自心現分齊生。

(二種性相,起各有由。如經所說,若了言說性空,諸法惟心,何計着之有哉。事即諸法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佛說緣起,即是說因緣,不自說道。世尊!外道亦說因緣,謂勝自在時微塵生,如是諸性生。然,世尊!所謂因緣生諸性言說,有間悉檀、無間悉檀。

(不自說道者,謂佛說緣起,不言緣起所以,故云不自說道。外道言:勝自在等而諸法生,諸性即諸法也。然與如來所說因緣生法,被機言教,為有問異耶?無間異耶?悉檀即四悉檀機也。)

註曰:因緣之說,有邪有正,故並舉之。問:

佛告大慧:我非無因說,及因緣雜亂說。此有故彼有者,攝所攝非性,覺自心現量。大慧,若攝所攝計著,不覺自心現量外境界性非性,彼有如是過,非我說緣起。我常說言:因緣和合而生諸法,非無因生。

(因大慧所難而破之)。

(若攝所攝計著等者,唐譯云:若不了諸法惟心所現,計有能取所取,執着外境若有若無,彼有是過,非我所說。)。

註曰:此即六根,彼即六塵,謂根塵相由而起。攝所攝非性等者,謂了因緣生法,惟心所現,無能取所取。非性,謂離性執也。過,即雜亂也。彼,即外道也。性非性,即有無也。因緣和合而生者,正酬無因之問。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常聲者何事說?大慧!彼惑亂者有種種現,非惑亂作無常。所以者何?謂離性非性故。

(彼惑亂等者,言彼妄法現時,雖有種種差別不同,然非無常。良以諸法本離有無,一一即性,即性故常。離性非性,即離有無也。)。

大慧,云何離性非性惑亂?謂一切愚夫種種境界故。如彼恒河餓鬼,見不見故無惑亂,性於餘現故非無性。如是惑亂,諸聖顛願倒不顛倒,是故惑亂常,謂相相不壞故。大慧,非惑亂種種相,妄想相壞,是故惑亂常。

(執無為有,非常計常,是名顛倒惑亂也。)

(餓鬼雖近恒河而不見水,以其見水是火,故云見不見也。見雖有異,而彼恒河體常自若,無惑亂性者,謂不以見故為有,不以不見故為無。自其見者言之,非無恒河,故曰於餘現故,非無性也。)

註曰:惑亂之法,聖人見之,其性本常,而必曰離性非性者何?以未能了達即是愚夫境界故也。如彼恒河等者,承上愚夫所見,舉以為喻。如是惑亂等,正釋惑亂常義。謂諸聖以離倒不倒見故,即彼惑亂體是常住,以其法法不壞故也。又言非惑亂者,謂非諸妄法自有種種差別之相,以愚夫妄想分別,見有異相。若離分別,妄法即常,故曰惑亂常也。

彼惑亂者,倒不倒妄想起二種種性,謂聖種性及愚夫種性。聖種性者,三種分別,謂聲聞乘、緣覺乘、佛乘。云何愚夫妄想起聲聞乘種性?謂自共相計著起聲聞乘種性,是名妄想起聲聞乘種性。大慧,即彼惑亂妄想起緣覺乘種性,謂即彼惑亂自共相不親計著起緣覺乘種性。云何智者即彼惑亂起佛乘種性?謂覺自心現量外性非性不妄想相起佛乘種性,是名即彼惑亂起佛乘種性。

(承上惑亂其常,不起顛倒覺,非不顛倒覺來。)。

(覺自心現量等義,見前釋,是為佛乘種性。)。

註曰:言彼惑亂者,謂分別妄法是倒非則,則成二種種性。非倒是聖,倒即愚夫。先出聖種性復有三種,謂聲聞、緣覺、佛乘。初聲聞乘中言愚夫妄想起者,謂愚者於五陰自相共相照了空寂而生厭離,乃成聲聞種性。緣覺亦云自共相者,離執義同,但樂脩遠離故云不親,是為緣覺種性。佛種性中特言智首,異二乘故。

大慧白佛言:世尊!惑亂為有為無?佛告大慧:如幻無計著相,若惑亂有計著相者,計著性不可滅,緣起應如外道說因緣生法。

(自此之下,問答有四:初問惑亂有無。因上以惑亂為〔長〕為實,又以妄想。然則果有耶?果無耶?)。

註曰:如幻無計著相者,意謂若言妄法定有定無,則生計著,性不可滅,故以如幻言之。若不能了如幻,則緣起之法,同於外道邪計因緣矣。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聖不見惑亂,中間亦無實,中間若真實,惑亂即真實。捨離一切惑,若有相生者,是亦為惑亂,不淨猶如翳。

(前四句明大乘聖智,了妄即真。)。

(後四句明小智離妄顯真)。

註曰:惑亂妄法,乃凡夫境界。佛眼見之,無非真實。而此真實,亦無實體。離此空有,是為真實。良由聖智了達妄法,即是真實故也。於真著相,亦為惑亂。如目有翳,見為不淨也。

復次,大慧!非幻無有相似見一切法如幻。大慧白佛言:世尊!為種種幻相計著言一切法如幻?為異相計著?若種種幻相計著言一切性如幻者,世尊!有性不如幻者。所以者何?謂色種種相非。世尊!無有因色種種相現如幻,是故無種種幻相計著相似性如幻。

(上言一切法如幻,佛恐大慧疑何獨以幻為喻,故復告云:非假幻喻,諸法更無有可相似者,故說一切法如幻也。)。

註曰:佛說一切法如幻,為執著種種幻相而言如幻耶?為不執著諸相而言如幻耶?若執著幻相言諸法如幻者,未必諸法皆如幻也。故曰有性不如幻者,性即法也。若槩言之,凡諸色相應無別因,然世間未有有因之色皆如幻者。

佛告大慧:非種種幻相計著,相似一切法如幻。大慧,然不實一切法速滅如電,是則如幻。大慧,譬如電光剎那頓現,現已即滅,非愚夫現;如是一切性自妄想自共相,觀察無性,非現色相計著。

(如是一切以下,言一切諸法依自分別自共相現,亦復如是。以不能觀察無所有故,而妄計著種種色相。)。

註曰:言諸法如幻者,正非計著幻相,直以一切法不實,速滅如電,乃如幻耳。又以喻顯電光剎那起滅之速,惟聖智乃知,非愚夫所覺現相。

大慧復白佛言:如世尊所說,一切性無生及如幻,將無世尊前後所說自相違耶?說無生性如幻。大慧,非我說無生性如幻前後相違過。所以者何?謂生無生覺自心現量,有非有外性非性無生現。大慧,非我前後說相違過;然壞外道因生故,我說一切性無生。大慧,外道癡聚欲令有無有生,非自妄想種種計著緣。大慧,我非有無有生,是故我以無生說而說。

(既曰性無,一則無矣,而又曰如幻非有耶?取此,大慧疑其相違也。)

註曰:非我說有相違。所以生無生者,言我了於生即是無生,唯是自心之所現故。若有若無一切外法,其性本無有生,故我說無生也。又謂壞外道因生,如彼計種種異因有生,故說一切性無生。破外道計有無生,非自執著妄想為緣。又告大慧云:我非有無者,謂離有無之見,故我以無生之說而說無生也。

大慧!說幻性自性相,為離性自性相故,隨愚夫惡見相希望,不知自心現量,懷因所作生緣自性相計著,說夢幻自性相一切法。

(幻義有二:一、為知性離故,以知幻性即離自性,所謂知幻即離是也;二、為破愚夫取着相。)。

註曰:破愚夫取著相有三:不知自心現量,一也;壞正因緣所生法,二也;緣自性相作實有計著,三也。故說一切法如幻如夢之相破之。

大慧,名身者,謂若依事立名,是名名身。句身者,謂句有義,身自性決定究竟,是名句身。形身者,謂顯示名句,是名形身。又形身者,謂長短高下。又句身者,謂徑跡,如象、馬、人、獸等所行徑跡,得句身名。大慧,名及形者,謂以名說無色四陰故說名,自相現故說形,是名名句形身。

(名、句、形、身者,唯識論云: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文即是字,為形所依,形即文也。身者,聚義。名詮自性者,如說六根,但云眼、耳、鼻、舌、身、意之名而已。句詮差別者,如云眼是佛眼、法眼、慧眼等種種差別也。然此名、句、形三身,名為三假。假者,對〔變〕而言,則聲為實。此一實三假,乃能詮教體。今但云名、句、形、身,而不言一實者,以佛說法之聲,即一實也。)。

註曰:依事立名者,即名詮自性也。句有義身者,即句詮差別也。凡句以詮義差別為性,故決定究竟不相混濫,是身句之功也。形身謂顯示名句者,即由文字以顯名句,亦即名句以成文,故曰文即是字,為形所依。又形者是喻,喻如人之形有長短高下,文之長短亦猶是也。句身謂徑迹者,如因跡始知有象馬等所行,猶尋句而得義也。上乃以形句對言,若名與形相對言者,則如五陰之受想行識,四陰無色而有名,色陰自相顯現,故說有形,亦猶文因義而顯也。

復次,大慧!未來世智者,以離一異俱不俱見相我所通義,問無智者。彼即答言:此非正問,謂色等常無常為異不異,如是涅槃諸行相所相,求那所求那,造所造,見所見,塵及微塵,脩與脩者,如是比展轉相。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曰:眾具無義者,生常無過。若無分別,覺氷離定。從其所立宗,則有眾離義。等觀自心量,言說不可得。)。

註曰:語大慧,未來世菩薩,當以離四句相,問彼世人意,示入道之門。彼無智人,不達此意,乃答云:此非正論。謂色等者,言約陰入界等諸法上,而分常無常異不異等四句也。如是涅槃諸行者,行即能顯涅槃之行,能相所相,能依所依,能造所造,能見所見,塵及微塵,謂泥團微塵也。脩與脩者,即人法也。如是比展轉相者,言上相對二法也。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唯願世尊,更為我說陰界入生滅,彼無有我誰生誰滅,愚夫者依於生滅,不覺苦盡不識涅槃。佛告大慧:一切法離所作因緣不生,無作者故一切法不生。大慧!何故一切性離自性?以自覺觀時自共性相不可得故,說一切法不生。何故一切法不可持來不可持去?以自共相欲持來無所來,欲持去無所去,是故一切法離持來去。大慧!何故一切諸法不滅?謂性自性相無故,一切法不可得故,一切法無常,謂相起無常性,是故說一切法不滅。大慧!何故一切法無常?大慧!何故一切法常?謂相起無生性無常,常故說一切法常。

(一切法下,明不生句,有二意:一離所作因緣故不生,二離自共性相故不生也。不可持來下,以事言之,非無去來,但以四句求自共相不可得,故不見有去來之跡。淨名經云:來者無所從來,去者亦無所至。此以理言之也。諸法不滅者,謂一切法本無性相,豈有滅乎?常無常句,約情理言。若以情見相相遷流,故云相起無常。以理言之,法法即性,故云相起無生。此無常即常也。)

大慧,身見有二種,謂俱生及妄想,如緣起妄想、自性妄想。譬如依緣起自性,種種妄想自性計著生;以彼非有非無、非有無無實妄想相故。愚夫妄想,種種妄想自性相計著;如熱時𦦨、鹿渴水想,是須陀洹妄想身見。彼以人無我,攝受無性,斷除久遠無知計著。

(以彼非有下,正釋上妄想身見。以本非四見而有四見,則是無實妄想相,如彼緣起。)。

註曰:身見者,彼於五陰身作主宰見。此分二種:俱生者,謂見與身俱生,如前身見。妄想復依見而起,如後邊見。故曰如緣起等。謂依緣起故,起妄想自性。而愚夫以妄想故,起種種妄想自性計著故。譬之如熱時𦦨,非水謂水,即其邪也。彼以人無我,攝受無性者,計初果向人。以人無我,觀了本無性故,其惑即斷。言無智者,謂染汙無知也。

復次,大慧!有二種覺,謂觀察覺,及妄想相攝受計著建立覺。大慧!觀察覺者,謂若覺性自性相選擇,離四句不可得,是名觀察覺。

(上云若覺得解脫,又告之以覺知之道。)。

註曰:二種覺義,雖若真妄之異,然據結文云:菩薩成就,則皆大士所觀,而真俗不同。觀察覺,即真諦之覺也。建立覺,即俗諦之覺也。良以菩薩觀真不捨俗,照俗不違真。若覺性自性等者,即觀一切法之自性。此性本來離相,不可以一異等四句分別有擇,故云不可得也。

大慧!云何妄想相攝受計著建立覺?謂妄想相攝受,計著堅濕煖動不實妄想相,四大種宗因相譬喻,計著不實建立而建立,是名妄想相攝受計著建立覺。是名二種覺相。若菩薩摩訶薩成就此二覺相,人法無我相,究竟善知方便無所有覺,觀察行地得初地,入百三昧得差別三昧,見百佛及百菩薩,知前後際各百劫事,光照百剎土,知上上地相,大願殊勝神力自在法雲灌頂,當得如來自覺地,善繫心十無盡句成熟眾生,種種變化光明莊嚴,得自覺聖樂三昧正受。

(入三昧見佛等者,以百言之者,以菩薩初破無明能分身百界,所入法門數皆如之。故攝論云:菩薩入初地時證十百明門:一、於一剎那頃證百三摩地;二、以淨天眼見百佛國;三、以神通力能動百佛世界;四、能徃百佛世界教化眾生;五、能以一身化百類身形令有情見;六、能成就百類所化有情;七、若為利益能留身住世百劫;八、能知前後際百劫事;九、能以智慧入百法明門洞達曉了;十、能以身觀百類眷屬。餘各倍倍增勝。十無盡句者,如華嚴?十地品住初歡喜地有十不可盡句云云,亦如普賢十行願皆言無盡。)。

註曰:二建立覺者,謂於堅濕煖動諸大種性,取相執著虗妄分別,以宗因喻而妄建立,是名取相分別執著建立智。宗因喻者,即五分論法。雖是不實建立,以世諦故而建立之,則真俗兩行不相妨礙。若菩薩下,總結二覺成相。初覺成故,故人法知無我相。次覺成故,了無我相不離人法,故曰究竟。善知方便無所有覺者,還以二種覺觀歷於行地,而後得入初地也。以此善繫其心成熟眾生,至於自覺聖樂三昧,則菩薩之能事畢矣。

復次,大慧!諸外道有四種涅槃。云何為四?謂:性自性非性涅槃,種種相性非性涅槃,自相自性非性覺涅槃,諸陰自共相相續流注斷涅槃。是名諸外道四種涅槃,非我所說法。大慧!我所說者,妄想識滅,名為涅槃。

(涅槃者,不生不滅之謂,其實種非一。)。

(涅槃之說,有邪有正,故欲說正〔先〕乃)。

註曰:外道四種涅槃名相,如經所列。涅槃是果,果由因得,其因既邪,果亦非正,故云非我所說。我之所說涅槃者,直以妄識心滅耳。盖由外道涅槃不離神我,神我即妄識,故以妄想識滅而對破之也。

大慧白佛言:不建立八識耶?佛言:建立。大慧白佛言:若建立者,云何離意識非七識?佛告大慧:彼因及彼攀緣故,七識不生。意識者,境界分段計著生,習氣長養;藏識意俱,我、我所計著,思惟因緣生,不壞身相;藏識因攀緣,自心現境界,計著心聚生,展轉相因。譬如海浪,自心現境界風吹,若生若滅亦如是。是故意識滅,七識亦滅。

(因上妄想識滅,名為涅槃,遂疑八識亦滅,故明之。)。

(相因有本有末,本謂八識轉生諸識,末謂六識起善起惡,七識則轉送其間,故云展轉相因。復以喻顯,海喻八識,以喻六識以六塵為境界,風境界乃自心所現,還吹八識心海,轉生諸識,若生若滅,亦猶依海而有風,因風而皷浪,展轉之相,其若是也。)

註曰:以不滅言建立者,不滅也。又疑七識不滅。答:以彼因及攀緣故七識不生者,彼即六識,言因及攀緣在六識,而七識執我未甞相離,若六識滅則七識亦不生也。意識者下,通示以諸識展轉相因未始不俱,乃體一而相異也。又有四意:一境界分段者,言六識從六塵生也。二習氣長養者,言六識不離七識八識也。此三我所計著者,言七識我執從思惟彼因彼緣而生。四不壞身相藏識,即第八識。言因攀緣自心現境界等,此人因於六識能緣,還緣自心所現境界,即六塵也。以計著故而生六識,能總諸心,故曰心聚生也。謂八識與六識展轉相因而生如此,譬如風吹海浪,風息則浪滅,故云意識滅七識亦滅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我不涅槃性,所作及與相,妄想爾𦦨識,此滅我涅槃。彼因彼攀緣,意趣等成身,與因者是心,為識之所依。如水大流盡,波浪則不起,如是意識滅,種種識不生。

(外道不雜性相為四種涅,既斥之矣,此復偈以曉之。)。

註曰:我不以性相為涅槃,直以妄想智障識滅為涅槃耳。彼因彼攀緣等,言七識由意趣因等成六識身,究其本因,還以八識之心為識之所依。如水下,喻意可見耶。

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自覺聖智相及一乘。若自覺聖智相及一乘,我及餘菩薩善自覺聖智相及一乘,不由於他通達佛法。

(了了解脫,斷第二見,乃可以說一乘法。)。

大慧,云何一乘相?謂得一乘道覺,我說一乘。云何得一乘道覺?謂攝所攝妄想,如實處不生妄想,是名一乘覺。

(此釋一乘行相。言一乘者,謂如來所乘大乘法也。)。

註曰:此一乘法,不離人之一心,所謂妙法即心也。盖心具妙法,與法所證,無二無別。欲覺一乘之道,須究自心,故云攝所攝妄想。謂了根塵能取所取妄心,即妄顯真,如實而住,故云如實處不生妄想。

大慧言:世尊,何故說三乘而不說一乘?大慧,不自般涅槃法故,不說一切聲聞、緣覺一乘;以一切聲聞、緣覺,如來調伏授寂靜方便而得解脫,非自己力,是故不說一乘。大慧,煩惱障業習氣不斷故,不說一切聲聞、緣覺一乘;不覺法無我,不離分段死,故說三乘。

(此問如來但說小乘,不說大乘之意。佛答:以三義故,不說一乘。)。

註曰:佛不說一乘,其故有三:言不自般涅槃法者,以二乘不能了生死即涅槃,故不為說一也。言調伏授寂靜等者,以其稟方便教,脩證空寂,但離虗妄,名為解脫,未得一切解脫,故不為說二也。言煩惱障等者,以其但斷四住通惑,未斷習氣,別惑全在,故不為說三也。二乘破人執,未破法執,故云不覺法無我也。雖斷煩惱,身居分段,未名變易生死,故云不離分段死也。如來為此小機,故但為說三乘法耳。

○一切佛語心品第三

爾時世尊告大慧菩薩摩訶薩言:意生身分別通相,我今當說。大慧白佛言:善哉善哉!佛告大慧:有三種意生身。云何為三?所謂三昧樂正受意生身、覺法自性性意生身、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脩行者了知初地上上增進相,得三種身。

(如來揭意生身分別通相而告之者,欲其諦听也。三種意生身,乃通教菩薩自行化他之道,為菩薩者不可不知,故如來不待問而告之。)。

大慧,云何三昧樂正受意生身?謂第三、第四、第五地三昧樂正受故,種種自心寂靜安住,心海起浪,識相不生,知自心現境界性非性,是名三昧樂正受意生身。

(此菩薩從三地至四地斷見惑,從五地至七地斷思惑,得真空三昧之樂。三昧翻正受,言三昧又言正受,華梵兼舉耳。)

註曰:意生身者,謂作意成真空法性身也。種種自心等,謂菩薩證空,不同二乘心生味著,為相風所動,故曰安住心海。又不同凡夫起六識波浪,盖了一切境界,惟自心現,皆無自性,是為初意生身,此自行也。

大慧!云何覺法自性性意生身?謂第八地,觀察覺了如幻等法悉無所有,身心轉變,得如幻三昧及餘三昧門,無量相力自在明,如妙華莊嚴迅疾如意,猶如幻夢水月鏡像,非造非所造如造所造,一切色種種支分具足莊嚴,隨入一切佛剎大眾,通達自性法故,是名覺法自性性意生身。

(此從涅槃空入建立假)。

註曰:此言菩薩入第八地,覺了諸法如幻,皆無有相,身心轉變無礙,住如幻諸三昧門,普入佛剎,神通自在,如妙華之莊嚴也。如意如幻等者,皆言化身速疾無礙也。非造非所造者,謂化身色相不同,四大實造。如造所造者,謂此色相與造相似,如此幻造,色相具足,福慧莊嚴,垂形剎土,達此諸法惟我自性之性,是為自性性意生身,此化佗也。

大慧,云何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所謂覺一切佛法緣自得樂相,是名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大慧,於彼三種身相觀察覺了,應當脩學。

(初則從生死假入涅槃空,次則從涅槃空入建立般,令入中道,所謂覺一切佛法等。言菩薩從八地已去,接入回向位中,了達諸佛自證法相,即我自心,故云自得樂相也。)。

註曰:言種類俱生者,了佛證法即入中道,屬佛種類故云俱生。至此位中智轉行融名無行作,未入證道但名意生,是為第三意生相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非我乘大乘,非說亦非字,非諦非解脫,非無有境界。然乘摩訶衍,三摩提自在,種種意生身,自在華莊嚴。

(摩訶衍即所乘之法,乃至三種意生身是大乘之法也。三摩提者,即初意生身也。種種意生者,超頌種類俱生身也。華莊嚴者,頌第二意生身也。)

註曰:如來自證離相,故皆以非言之。謂雖是大乘,以離相故,是無乘可乘。盖離諸名相,無證無得,而亦非無境界可示。然乘摩訶衍者,乘即能乘。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佛之知覺。世尊!何等是佛之知覺?佛告大慧:覺人法無我,了知二障,離二種死,斷二煩惱,是名佛之知覺。聲聞緣覺得此法者,亦名為佛。以是因緣故,我說一乘,善知二無我,二障煩惱斷,永離二種死,是名佛知覺。

(向言一乘覺道,其說猶略,而未甞言所以所覺者何法。於是復申此請,佛乃告之。)。

(二障即上二執為惑,二空為智。既以二空空其二執是無惑障,能空之智亦泯是無障。二障乃生死之因〔滅〕故果滅,故云離二種死。)。

註曰:人法無我是為二,了二障是為知。究論人法生佛平等,本無二執,所謂真如界內絕生佛之假名,此無人執也;平等性中無自佗之形相,此無法執也。眾生迷之,成二我執,如來覺了本性,二執皆空,故云無我也。二障者,惑障、智障也。二死者,分段變易之死也。二煩惱者,謂通、別二惑也。此二惑累至於極果,方能斷盡,如是了達,名為佛之知覺。二乘雖小,若能回心向大,如佛覺知是佛而已,故亦名為佛。

爾時大慧菩薩復請世尊:惟願為說一切法有無有相,令我及餘菩薩摩訶薩離有無有相,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告大慧:此世間依有二種,謂依有及無,墮性非性,欲見不離離相。

(至理寂絕,非有非無。眾生昧此,墮於二邊,不能復本。故大慧為眾發問,佛先順問而答,而後微釋其義。)。

註曰:依二種等者,謂世間眾生依有無之境起有無見,墮性非性即有無見也。欲見謂樂著此見,非出離法妄謂出離,故云不離離相也。

大慧!云何世間依有?謂有世間因緣生,非不有從有生,非無有生。大慧!彼如是說者,是說世間無因。大慧!云何世間依無?謂受貪恚癡性已,然後妄想計着貪恚癡性非性。大慧!若不取有性者,性相寂靜故,謂諸如來、聲聞、緣覺,不取貪恚癡性為有為無。

(此因大慧問有無有相,及誰有無有相而答之。)。

(依有下,是釋有相;依無下,是釋無相。)。

註曰:云何依有?謂實有世間因緣而生諸法,非不實有,實從有生。言非無有生者,謂能生因緣是。言此計無為有,故復告云:彼如是說者,是外道無因論也。云何依無?謂先受三毒性已,而後妄計其性非性,非性即妄計為無。若不妄受三毒為有性者,則無所取,無取則性相本來寂靜。如佛與一乘不取三毒性,乃離有無之見也。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不實妄想相,不實妄想云何而生?說何等法名不實妄想?於何等法中不實妄想?佛告大慧:種種義,種種不實妄想,計著妄想生。大慧!攝所攝計著,不知自心現量,及墮有無見,增長外道見,生想習氣,計著外種種義,心心數妄想,計著我我所生。

(大慧之問有三,一問妄想云何生,一問何法名妄想,一問因何而起妄想,故佛詳答之。)。

註曰:種義者,凡外法有種種相義,皆虗妄因之而生妄想,故云種種不實妄想計著生也。次答言攝所攝計著者,謂於根塵計著,不知惟心所現,及於心外墮有無見,依是增長諸外道見,皆妄想法。知其法,則知其所以妄也。後合言妄想習氣等者,即上所依據也。又曰心心數妄想計著我我所生者,即人法二我是其處也。知其源既不實,妄即滅矣。

大慧白佛言:若種種義、種種不實妄想,計著妄想生,攝所攝計著,不知自心現量,及墮有無見,增長外道見妄想習氣,計著外種種義,心心數妄想,我我所計著生。若如是外種種義相,墮有無相,離性非性,離見相;第一義亦如是,離量根分譬因相。何故一處妄想不實義,種種性計著妄想生,非計著第一義處相妄想生?將無說邪因論耶?說一生一不生。

(大慧問:如是說者,則於外種種義墮有無相,亦是性離有無及離諸見之相。然第一義亦是離諸根、量、宗、因、喻、相。意以外種種義與第一義無異,何故言種種義生分別,第一義不生分別?豈非世尊所言乖理,有生不生耶?)。

佛告大慧:非妄想一生一不生。所以者何?謂有無妄想不生故,外現性非性,覺自心現量妄想不生。大慧!我說餘愚夫自心種種妄想相故,事業在前,種種妄想性相計著生。云何愚夫得離我我所計著見?離作所作因緣過,覺自妄想心量,身心轉變,究竟明解一切地如來自覺境界,離五法自性事見妄想。以是因緣故,我說妄想從種種不實義計著生,知如實義,得解脫自心種種妄想。

(此因大慧問而言,已非虗妄分別。)。

(此段言愚夫不能了悟,何以得解脫而息妄想。)。

註曰:所以生不生者,謂了有無妄想所見外法,離性覺了,惟心所現,而妄想不生,非別有第一義諦也。但愚夫不了自心所現,故見所作有為事業在前,於中起諸分別妄計耳,非別有世諦也。既而佛又念諸愚夫在迷,云何能離人法二我,及離能作所作因緣之過?又念云何能覺妄想皆自心量,而得身心轉變,究竟明解一切智地,到如來自證境界,離五法三自性事見妄想?事即名相,見即妄想。既作是念,所以我說妄想,從種種虗妄計著而生。知如實義者,謂能如是了知如實之義,即得解脫,息諸妄想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諸因及與緣,從此生世間,妄想著四句,不知我所通。世間非有生,亦復非無生,不從有無生,亦非非有無。諸因及與緣,云何愚妄想?非有亦非無,亦復非有無。如是觀世間,心轉得無我,一切性不生,以從緣生故。一切緣所作,所作非自有,事不自生事,有二事過故。無二事過故,非有性可得。

(此偈頌上所作因緣也)。

(凡所生之法,有因則必有果。如業因招生死之果,原其因既不生,果豈自生果耶。)。

註曰:諸因及與緣等,謂凡諸世間法,莫不從因緣生。而妄想者,於因緣法,著有無等四句之見,不知如來所通之理。世間非有生下離性執四句,謂諸法本無四性。又曰:諸因及與緣等,仍責前過。謂諸法本空,云何愚夫于中而生妄想?非但本無有無四句執性,亦無非有非無四句相執。具如大論性相二空也。若能如是觀察,轉彼性相二執,而得人法二無我智。然性實不生,從緣故有。此諸法既從緣生,則法無自體。又曰:事不自生事者,事即果也。無果自生果二事之過,任運離乎有無性執,故云非有性可得也。

觀諸有為法,離攀緣所緣,無心之心量,我說為心量。量者自性處,緣性二俱離,性究竟妙淨,我說名心量。

(此承上覺妄想心量,顯如來境界。說緣性者,緣即能緣,性即所緣之法也。)。

註曰:此八句,略領心量。不了諸法惟心,則有所緣之境。以正智觀之,離乎能緣之心。所緣之境,既離能所,則無分別之心,是為惟心。故云我說為心量。雖了諸法惟心,猶存性執對境,未能忘能緣之念。直須緣性俱離,始為究竟如來藏心之心量也。

施設世諦我,彼則無實事,諸陰陰施設,無事亦復然。有四種平等,相及因性生,第三無我等,第四修修者。

(世諦我者,人執也。諸陰陰者,法執也。)。

註曰:人我二執,以自共相求之,無實事可得,則法皆平等。相必有因,因性與果性平等。因果具故有我,則我與無我平等。能了無我者是修,則有為與無修平等也。

妄想習氣轉,有種種心生,境界於外現,是世俗心量。外現而非有,心見彼種種,建立於身財,我說為心量。

(離諸疑,〔縱〕不着空見,則外道不能惑。)。

註曰:妄想等者,由無始妄想熏習,次第轉生種種心識。妄心既作,見有外境,此世俗心量也。然外境本無,由心取之,見種種相,即五塵等是。身財建立,謂五識身財,即妄想心量也。

離一切諸見,及離想所想,無得亦無生,我說為心量。非性非非性,性非性即離,謂彼心解脫,我說為心量。如如與空際,涅槃及法界,種種意生身,我說為心量。

(由離前名相妄想,至于正智,以極真如實際,住於涅槃法界之中,故能示現種種意生之身,度脫眾生,是為如來第一義心心量也。)

註曰:前四句,謂離人法二我之見,及離能想所想,則無得無生,是為正智之心量也。中四句,謂離有無性執,及離能離之心,亦即正智心量。非性即非有,非非性即非無,性非性即有無。後四句,言如如即真如,空際即實際,涅槃即究竟大涅槃,法界即佛法界,此皆一體異名。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說,菩薩摩訶薩當善語義。云何為菩薩善語義?云何為語?云何為義?佛告大慧:觀語與義非異非不異,觀義與語亦復如是。若語異義者,則不因語辨義而以語入義,如燈照色。

(語自能詮言教,義即所詮義理,謂善解能詮即達所詮,善解所詮即了能詮。)

註曰:約大乘言之,雖有能語所語,而能所不二,故云非異非不異。義雖忘言,非言無以辨義,則必因言而入於義。如燈照色者,譬如有人持燈照物,知此物如是在如是處,所謂文字性離,即是解脫善語善義之謂。

大慧!不生不滅自性涅槃,三乘一乘心自性等,如緣言說義計著,墮建立及誹謗見。異建立、異妄想如幻,種種妄想現;譬如種種幻,凡愚眾生作異妄想,非聖賢也。

(此段言隨語計着之過)。

註曰:異建立異妄想者,謂因言說差別建立而起異妄想計著,如見幻事計以為實,是愚夫見非聖賢也。

復次,大慧!有三種智,謂:知生滅、知自共相、知不生不滅。復次,無礙相是智,境界種種礙相是識。大慧!三事和合生方便相是識,無事方便自性相是智。大慧!得相是識,不得相是智,自得聖智境界,不出不入故,如水中月。

(知生滅者,一切智也。知自共相者,道種智也。知不生不滅者,一切種智也。)

註曰:只一佛智而有三用,名為三智。又云無礙相是智者,謂於前之三智,一心融泯,無染礙之相是智,反是則謂識也。又云三事等者,三事即塵根及我,三事和合相應而生是識,此不知自性相故。若知性相,則一念靈知不假生,故曰無事方便自性相是智也。又曰得相不得相為識智者,相即性相之相,相惟是一,而有離不離之異,故云得不得也。自得者,所謂如來自得聖智境界,無以名狀,故云不出不入,如水中月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採集業為識,不採集為智,觀察一切法,通達無所有,逮得自在力,是則名為慧。縛境界為心,覺想生為智,無所有及勝,慧則從是生。

(不墮頑空,不着耶見,惟存一心,湛然常照,慧光生矣。)

註曰:採謂採取,集謂招集。以根對塵而生取著,起善惡業,招集生死,是名為識。如是觀察因緣生法,當體即空,解脫自在,名上上智,慧即智也。心外無境,不了惟心,為境所轉,是名為縛,心即識也。覺此妄心,則為智矣。

心意及與識,遠離思惟想,得無思想法,佛子非聲聞。寂靜勝進忍,如來清淨智,生於善勝義,所行悉遠離。

(首句言識,二句言智,三句則轉識為智,四句言智之始,五句言如來寂滅忍智,智之終也。)。

註曰:清淨智從善勝第一義生,所以行處悉遠離也。

我有三種智,聖開發真實,於彼想思惟,悉攝受諸性。二乘不相應,智離諸所有,計著於自性,從諸聲聞生。超度諸心量,如來智清淨。

(生所知之三,是如來所開發。故所知生滅諸法,總皆真實也。二智一心,此之謂也。)。

註曰:於彼思惟等,重出前二智,以顯上上之智。謂彼凡夫以妄想故,受諸生滅。二乘反是,故不相應。離諸所有而又計著自性,則二乘智而已。若如來極智清淨,則超越一切心量也。

復次,大慧!外道有九種轉變論,外道轉變見生,所謂形處轉變、相轉變、因轉變、成轉變、見轉變、性轉變、緣分明轉變、所作分明轉變、事轉變。大慧!是名九種轉變見,一切外道因是起有無生轉變論。云何形處轉變?謂形處易見。譬如金變作諸器物,則有種種形處顯見,非金性變,一切性變亦復如是。或有外道作如是妄想,乃至事變妄想,彼非如非異妄想故。

(此外道妄計九種轉變論,謂形相因成者,不出四大五〔明〕等法。彼見其生滅異相,故計有轉變。而正教則曰緣生,曰如幻,曰自心現,外性非性,反不變等。然未甞定說,此邪正得失所以分也。)。

註曰:形謂身形,相謂生住滅相,因謂所作之因,成謂所成之果,見謂隨物遷移,性謂生生不改,緣謂因緣變滅,作謂造作不常,事謂有為之法,是為九種。言因是起有無者,謂自有之無,或自無之有,皆轉變相,不出有無而已。云何下,徵釋。形處轉變者,即四大諸根形質處也。彼見其形,隨時變異,謂有轉變,而不知性未嘗變。金變作諸器,器雖有種種之異,而金性不變。又曰:一切性變亦如是者,性即法也。言一切法雖變,而性不變,亦復如是。或有外道等,乃結斥外道。言彼非如非異者,謂彼於非如

大慧復白佛言:如世尊所說:以彼彼妄想,妄想彼彼性,非有彼自性,但妄想自性耳。若但妄想自性非性自性相待者,非為如是說煩惱清淨無性過耶?一切法妄想自性非性故。

(述如來所說諸妄想意為問)。

註曰:彼彼者,正言彼諸妄想也。然諸法本無實性,但妄作耳。而大慧猶有疑者,但謂是妄想自性,非諸法有自性。此自性與非自性相待者,豈非世尊所說染淨諸法皆無實性耶?大慧意以一切法無自性,妄想有自性為難。

佛告大慧:如是,如是,如汝所說。大慧,非如愚夫性自性妄想真實,此妄想自性非有性自性相然。

(謂諸法無自性為是,妄想有自性為非。)。

註曰:非如愚夫等者,言不同彼凡夫計性自性之妄想以為真實。又曰:此妄想自性等者,此但妄執無有性相。

大慧,如聖智有性自性,聖知、聖見、聖慧眼,如是性自性知。大慧白佛言:若使如聖,以聖知、聖見、聖慧眼,非天眼、非肉眼,性自性如是知,非如愚夫妄想。世尊,云何愚夫離是妄想?不覺聖性事故。世尊,彼亦非顛倒、非不顛倒。所以者何?謂不覺聖事性自性故,不見離有無相故。

(上云自性非性者,〔迨〕情也。此云有性自性者,顯理也。然此如實理性,非佛智佛眼莫之能見,故云聖知聖見也。)。

註曰:佛既以自證境界示之,大慧即領悟斯旨。又謂曰:若果如聖所知見,非凡夫知見,故云非天眼,非肉眼也。因復疑而難之曰:愚夫既不能覺了聖自性事,云何得離妄想,能明此理?因上聖凡所見不同,故云彼亦非顛倒,非不顛倒。復謂不覺聖事性者,言凡夫非不顛倒也。不見離有無相者,言聖人非顛倒也。盖聖眼所見,無不真實,不見有一法可捨故也。

佛告大慧:非我說空法非性,亦不墮有見說聖智自性事,然為令眾生離恐怖句故,眾生無始以來計著性自性相,聖智事自性計著相見說空法。大慧!我不說性自性相。大慧!但我住自得如實空法離惑亂相見,離自心現性非性見,得三解脫如實印所印於性自性,得緣自覺觀察住離有無事相見。

(無空有空,無色有色,無無有無,有有無有,始終暗昧,畢竟迷惑。)。

(凡夫聞空生怖,聞有生執,故說聖智自性以導之。)。

註曰:聖智事固非有無,而著有者,乃說空法以治之。是知說空說有,皆為眾生,未甞說有實法也。故曰:我不說性自性相,即示自證之法。曰:但我得如實空法,即本住畢竟妙空也。不墮邪倒惑亂,常居中道。故雖自心現性非性諸見,即得悟三解脫,獲如實印,見法自性,了聖境界,離有無一切諸著。

復次,大慧!一切法不生者,菩薩摩訶薩不應立是宗。所以者何?謂宗一切性非性故,及彼因生相故,說一切法不生宗,彼宗則壞。彼宗一切法不生彼宗壞者,以宗有待而生故。又彼宗不生,入一切法故,不壞相不生故,立一切法不生宗者,彼說則壞。大慧!無有不生宗,彼宗入一切性有無相不可得。大慧!若使彼宗不生,一切性不生而立宗,如是彼宗壞,以有無性相不生故,不應立宗。五分論多過故,展轉因異相故,及為作故,不應立宗分。謂一切法不生,如是一切法空,如是一切法無自性,不應立宗。

(既言妄想與聖智皆空,無一俱遣,是同生義。又恐菩薩立此為宗,混于外計,故言此以破之。)

(初宗有九過,曰:現量相違,聖教相違,世間相違,比量相違,自語相違,相符極成,能別不極成,所別不極成,俱別不極成。次因有十四過,謂:徧、是、宗、法、性。初相宗有四不成,曰:隨一不成,所依不成,兩俱不成,猶豫不成。後二相共十過,有方不定,曰:同分異全不定,異分同全不定,俱品一分轉不定,共不定,不〔其〕不定,決定相違。不定有四相違,曰:法自相相違,法差別相違,有法自相相違,有法差別相違。三同喻有五過,別喻有五過。同喻中曰:所立不成,能立不成,俱不成,無合,倒合。別喻中曰:能立不違,所〔以〕不違,俱不違,不離,倒離。共三十三過也。)

註曰:一切法不生,則言想俱絕。言之已非,況妄立宗乎?如彼外道立不生宗,反生故業,故云不應立是宗。所以者何下,謂宗一切性非性者,意謂宗宗有主。若宗一切性,性自非性,宗義何在?凡言不生,必因生立。既有待對,則不生成生,自壞不生義。其不應立宗一也。又彼宗不生,必入一切法中。言不生義,徧一切世間諸法之中。言不壞相不生故者,言諸法本皆不生,豈待立耶?故云彼說則壞。其不應立宗二也。言有無不生者,前以無為不生,此乃轉計有無皆不生。言入一切性者,性即法也。謂有無不生,亦徧一切法中,皆離有無之相。縱又轉計有無性相皆不可得,是亦不生義。其不應立宗三也。五分論多過者,指宗、因、喻三過也。展轉因異相者,言彼轉計因相不同,及墮有為有作。其不應立宗四也。又曰:謂一切法不生。又曰:空。又曰:無自性。此三者若各立宗,則有多宗。其不應立宗五也。

大慧!然菩薩摩訶薩說一切法如幻夢現不現相故,當說一切法如幻夢性,除為愚夫離恐怖句故。大慧!愚夫墮有無見,莫令彼恐怖遠離摩訶衍。

(既斥立宗之非,此復顯其是以詔之。)。

註曰:一切法如幻,夢現不現,相現不現,謂非實有也。及令眾生離見聞覺知之過,故又云當說。言除為愚夫者,盖愚夫墮於有無之見,不說如幻如夢,不能離彼二見。復恐小機聞此不有不無,而生怖畏,不受大乘。故戒云:莫令彼恐怖,遠離大乘意。令菩薩隨機說法也。

爾時,大慧白佛言:世尊,若外道世論,種種句味因譬莊嚴,無有自通自事計著者。世尊亦說世論,為種種異方諸來會眾,天、人、阿修羅,廣說無量種種句味,亦非自通耶?亦入一切外道智慧言說數耶?佛告大慧:我念一時於一處住,有世論婆羅門來詣我所,不請空閑,便問我言:瞿曇,一切所作耶?一切非所作耶?一切常耶?一切無常耶?一切生耶?一切不生耶?一切一耶?一切異耶?一切俱耶?一切不俱耶?一切因種種受生現耶?一切無記耶?一切記耶?有我耶?無我耶?有此世耶?無此世耶?有佗世耶?無佗世耶?有解脫耶?無解脫耶?一切剎那耶?一切不剎那耶?虗空耶?非數滅耶?涅槃耶?瞿曇,作耶?非作耶?有中陰耶?無中陰耶?大慧,我時報言:婆羅門,如是說者悉是世論,非我所說,是汝世論。我惟說無始虗偽妄想習氣種種諸惡三有之因,不能覺知自心現量,而生妄想攀緣外性。如外道法,我諸根義三合知生,我不如是。婆羅門,我不說因,不說無因,唯說妄想攝所攝性施設緣起,非汝及餘墮受我相續者所能覺知。大慧,涅槃、虗空、滅,非有三種,但數有三耳!

(婆羅門者,華言淨裔,亦云淨行。祖自梵天王口生,因從梵姓。)。

(此示正教不出三道。無始至習氣,煩惱道也。種種諸惡,業道也。有,苦道也。因者,謂煩惱惡業為苦道之因也。由不能覺知諸法惟心所現,于彼外法而起妄想攀緣,此乃并因緣之說,非外道所知。又曰如外道法者,重舉彼計以格其說。言我諸根義三合知生者,謂我及根境三緣和合而知生,知即識也。故曰我不說因,不說無因,惟依妄心以能取所取而說緣起,非汝及餘外道者我執之而不斷者所能測。言涅槃虗空滅此三無為,雖數有三,實非有三。)

○一切佛語心品第四

大慧白佛言: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為作耶?為不作耶?為事耶?為因耶?為相耶?為所相耶?為說耶?為所說耶?為覺耶?為所覺耶?如是等辭句為異?為不異?

(涅槃是所證之法,如來是能證之人。大慧既領涅槃之旨,又以如來為問。)。

註曰:如來、應供、正覺,三號即三德。如來即法身,中諦也;應供即解脫,俗諦也;正覺即般若,真諦也。通號有十,而問此三者,乃其要也。作謂修持造作,義該因果,事即果也。相謂身相,說謂言說,覺謂覺知,謂如來於此辭句,為異為不異耶?

佛告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於如是等辭句,非事所因。所以者何?俱有過故。大慧!若如來是事者,或作或無常故,一切事應是如來,我及諸佛皆所不欲。若非所作者,無所得故,方便則空,同於兔角槃大之子,以無所有故。大慧!若無事無因者,則非有非無;若非有非無,則出於四句;四句者,是世間言說。若出四句者,則不墮四句;不墮四句故,智者所取。一切如來句義亦如是,慧者當知。

(此答以如來應供正覺之義。非事非因,即非非作非不作。言俱有過者,不特言事因非果也,合云來。若唯是事因,則墮有作之過。若非因而已,正言如有過也,事因則墮無所。)。

註曰:言如來是事等者,謂若如來定須用因果等事,則是無常。若是無常,則一切所作之法,應是如來。然我及諸佛,皆不欲同彼事也。若非所作等,即覈上非事因句,謂非所作,則無所得,則智慧方便,皆為徒設,同于兔角石女兒也。又言無事無因者,謂法身既非有作,則離有無之過。離有無過,則出於四句之外。四句者,即一異、俱不俱、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等四句也。不墮此四句,是為如來句義,為智者之所取也。

如是如來、解脫非異非不異。如是如來以解脫名說,若如來異解脫者應色相成,色相成故應無常。若不異者,修行者得相應無分別,而修行者見分別,是故非異非不異。

(此以法身如來對解脫而言。)。

註曰:如來之所究顯,盖由了結業即解脫故也。此如來與解脫非異非不異者,云異者,解脫應身色相,則是無常。若不異者,則修行之人與解脫相應,無因果人法之異。然有能所分別,故結云非異非不異也。

如是智及爾𦦨,非異非不異。大慧!智及爾𦦨非異非不異者,非常非無常,非作非所作,非有為非無為,非覺非所覺,非相非所相,非陰非異陰,非說非所說,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故,悉離一切量。

(此以般若對智障而言,智即般若,爾燄即智障。謂其為異,則離障無智;謂其不異,則障豈是智?但云非異非不異者,略文耳。)

註曰:般若與智障,非異非不異者,則與法身解脫,無一無別。故復總結而通例之,曰非常非無常等。總不出非二邊,顯仁道;非能所,顯一相;非四句,顯忘言。故又云:離一切量,量即數也。

離一切量則無言說,無言說則無生,無生則無滅,無滅則寂滅,寂滅則自性涅槃,自性涅槃則無事無因,無事無因則無攀緣,無攀緣則出過一切虗偽,出過一切虗偽則是如來,如來則是三藐三佛陀。大慧,是名三藐三佛陀。大慧,三貌三佛陀者,離一切根量。

(夫離諸言量,則是無生寂滅,自性涅槃而已。既彰本性,乃復宗結。示曰:無事無因等,惟一切身逈然獨立,不見諸法為所攀緣,故出一切虛偽,名為如來三藐三佛陀。重言者,見知覺之異,故結二名也。)

爾時大慧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修多羅攝受不生不滅。又說:不生不滅是如來異名。云何?世尊!為無性故說不生不滅?為是如來異名?佛告大慧:我說一切法不生不滅,有無品不現。大慧白佛言:若一切法不生者,則攝受法不可得。一切法不生故,若名字中有法者,惟願為說。佛告大慧:我說如來非無性亦非不生不滅,攝一切法亦不待緣故,不生不滅亦非無緣云云。

(經中言不生不滅最多,而所詮之旨亦異,故大慧以為問。)。

註曰:修多羅攝受不生不滅。攝受者,謂含攝其理。又云:此是如來異名。大慧以為不生不滅是無性義,云何言是異名?豈如來亦無性耶?佛答以不生不滅是離有無,故曰有無品不現。此以一答二請矣。大慧又以為不現是不生,若一切法不生,豈是如來異名?若是異名,于名字中豈亦有不生法義?故又問之。答言非無性者,謂如來非是無法,亦非攝取不生不滅,亦不待生滅之緣而言不生不滅。言亦非無義者,起後答也。

如是,大慧,我於此娑呵世界,有三阿僧祇百千名號,愚夫悉聞各說我名,而不解我如來異名。大慧,或有眾生知我如來者,有知一切智者,有知佛者,有知救世者,有知自覺者,有知導師者,有知廣導者,有知一切導者,有知勝者,有知迦毗羅者,有知真實邊者,有知月者,有知日者,有知主者,有知無生者,有知無滅者,有知空者,有知如如者,有知諦者,有知實際者,有知法性者,有知涅槃者,有知常者,有知平等者,有知不二者,有知無相者,有知解脫者,有知道者,有知意生者。大慧,如是三阿僧祇百千名號不增不減,此及餘世皆悉知我,如水中月不出不入。

(此列如來種種名號。我于娑阿世界等,凡例二十三種異名。始言愚者悉聞,各說我名,謂名各有義也。而不解我如來異名,則不知其體一本于不生不滅也。乃至云如是等三阿僧祇百千名號。阿僧祇,此云無數時,此乃如來果後施化之迹。言百千名號不增不減者,盖隨舉一名,則攝諸法。名在多不增,在一人不減。此方他界,皆如佛名。言如水月不出不入者,月喻應身,水喻眾生之心。眾生心淨,如來即應如月在水。然月在空,影現于水,月不下降,故云不入。亦不離水,故云不出也。)

爾時大慧復白佛言:世尊顯示不生不滅無有奇特。所以者何?一切外道因亦不生不滅,世尊亦說虗空非數緣滅,及涅槃界不生不滅。世尊!外道說因生諸世間,世尊亦說無明愛業妄想為緣生諸世間,彼因此緣名差別耳。外物因緣亦如是,世尊與外道論無有差別。微塵、勝妙、自在、眾生主等,如是九物不生不滅,世尊亦說一切性不生不滅,有無不可得。外道亦說四大不壞自性不生不滅,四大常是四大,乃至周流諸趣不捨自性,世尊所說亦復如是。是故我言無有奇特,惟願世尊為說差別。所以奇特勝諸外道,若無差別者,一切外道皆不是佛,以不生不滅故。而世尊說一世界中多佛出世者,無有是處。如向所說,一世界中應有多佛,無差別故。

(此問有四:一、以外道說生因之因,與佛所說三無為法為難。虗空即虗空無為,非數緣滅即非擇滅無為,涅槃即擇滅無為。二、以彼生因,與佛所說十二因緣生為難。三、以微塵等生,與佛所說一切性不生滅為難。九物者:一、時,二、方,三、虗空,四、微塵,五、四大種,六、大梵天,七、勝妙天,八、尊所說四大為難。此皆以外道之說,此同佛說者。)

佛告大慧:我說不生不滅,不同外道不生不滅。所以者何?彼諸外道有性自性,得不生不滅相;我不如是墮有無品。大慧,我者,離有無品,離生滅,非性非無性;如種種幻夢現,故非無性。云何無性?謂色無自性相攝受,現不現故,攝不攝故。以是故,一切性無性非無性;但覺自心現量,妄想不生,安隱快樂,世事永息。

(外道雖說不生不滅,乃妄想分別,是生死因也。佛說不生不滅,是中道實理,不生義也。)。

註曰:外道有性自性等,謂彼所說性有自性,如云常以四大堅濕煖動之性,皆不壞不乾,以為得不生不變之相。然亦苦心妄計,雖曰不生不滅,實有生滅,墮於有無。佛謂我不如是,我之所說不生不滅,離于有無生滅及非有非無。如幻夢色現,是非無;色性不可得,是非有。言色無自性相攝受者,夢幻色相,本非實有。愚人妄想故現,其實不現;妄心攝取,實不可取。故知一切諸法非有非無,但能覺了諸法惟心,心外無境,則妄想自滅,安于涅槃之樂,永息生死之事矣。

大慧復白佛言:世尊!一切外道皆起無常妄想,世尊亦說一切行無常是生滅法。此義云何?為邪為正?為有幾種無常?

(上言不生不滅,是真常之義,猶未辨邪正之分,故再聞之。)

註曰:常與無常之名無異,外道不以義定,邪正曷分?此問意也。

佛告大慧:一切外道有七種無常,非我法也。何等為七?彼有說言:作已而捨是名無常。有說:形處壞是名無常。有說:即色是無常。有說:色轉變中間是名無常,無間自之散壞如乳酪等,轉變中間不可見,無常毀壞一切性轉。有說:性無常。有說:性無性無常。有說:一切法不生,無常入一切法。

(名雖有七,總之不出色性二字。七種無常,皆是外計,下方釋其義。色轉變無常,言四大造色轉變,謂生住異滅。無間自之散壞等者,謂相續不斷,能令變異自然歸滅也。如乳酪之轉變,雖不可見,然在法中,自然變壞一切法也。)

大慧,性無性無常者,謂四大及所造自相壞,四大自性不可得不生。

(性無性者,謂四大之性皆無自性,能造及所造相皆歸變壞,故曰無常。)。

註曰:四大自性,謂大種自性,本來不生,不生尚無,何生何滅,言無常耶?

彼不生無常者,非常無常,一切法有無不生,分析乃至微塵不可見,是不生義非生,是名不生無常相。若不覺此者,墮一切外道生無常義。

(以外道不達無生之旨,雖說無生,實為有生,故斥云生無常也。)

註曰:非常者,謂常與無常。一切有無諸相對法,體本不生,乃至分析至于微塵,亦無所見。以是義故,說不無生。此為如來所說不生無常之相。若不了此義,則墮外道計生無常義。

大慧,性無常者,是自心妄想,非常無常性。所以者何?謂無常自性不壞。大慧,此是一切性無性無常事。除無常,無有能令一切法性無性者,如杖瓦石破壞諸物。

(真常不壞之體,豈凡夫之可了了者。)。

註曰:世間諸法有壞者,因無常故。無常徧於諸法之中,如杖瓦石能破壞諸物,而自體不壞也。

現見各各不異,是性無常事,非作、所作有差別。此是無常,此是事,作、所作無異者,一切性常無因性。大慧,一切性無性有因,非凡愚所知。

(一切性下,言諸法滅壞,實亦有因,但此意微隱,非凡愚之所能了。)。

註曰:謂現前所見諸法與無常無異,安有性與事不同?故知無常即事,事即無常。此能所不異,應是常義。無因性者,言無常無破壞諸法之因。

非因不相似事生。若生者,一切性悉皆無常。是不相似事,作、所作無有別異,而悉見有異。若性無常者,墮作因性相;若墮者,一切性不究竟。一切性作因相墮者,自無常應無常;無常無常故,一切性不無常應是常。

(此斥外道之過)。

(一切性即一切法也)。

註曰:非因不相似事生者,謂無常若非有因,則無差別事生。若其生矣,一切法則與之偕生,悉皆無常,豈非差別事?以騐無常之有因必矣。如彼所計,則此法彼法,能作所作,應無差別。而現見差別之異,云何妄計無因生差別法耶?若性無常等者,凡言性必究竟無作,無作則常。既云無常,則墮於有作諸法,非究竟義。以是為因,則墮作因性相,失體性義。言自無常應無常者,謂能作之性,若是無常,應同所作之法,皆是無常。自性既是無常,則所作無常之法,反應是常。

性若常入一切性者,應墮三世。彼過去色與壞俱,未來不生;色不生故,現在色與壞相俱。色者,四大積集差別,四大及造色自性不壞,離異不異故。一切外道一切四大不壞,一切三有四大及造色在所知有生滅,離四大造色。一切外道於何所思惟?性無常,四大不生,自性相不壞故。

(四大常性,固自若也,安可作無常想。)。

註曰:若無常性徧諸法中,乃屬三世變遷。過去色已壞,未來生未生,現在色俱壞。色即四大差別之色,能造四大及所造色,其性不壞。離異此一切外道,謂四大體性不壞。如此三有之中,能造所造,皆是生住滅相,豈更別有無常之性,能生于物而不滅耶?

離始造無常者,非四大復有異,四大各各異,相自相故,非差別可得。彼無差別,斯等不更造,二方便不作,當知是無常。

(二方便,謂同異更造之方便也)。

註曰:始造即捨無常者,非大種互過大種,以各別故;非自相造,以無異故;非復共造,以乖離故。當知是非始造無常。

彼形處壞無常者,謂四大及造化不壞,至境不壞。大慧,境者,分析乃至微塵,觀察壞四大及造色。形處異見,長短不可得,非四大;四大不壞,形處壞現,墮在數論。

(彼雖妄想無常,而四大自性不壞。)。

註曰:外道計此能造所造,至竟不壞。至,極也,盡也。謂分析造化,至于微塵,猶不可壞。但觀察滅壞形狀長短等,見不壞能造所造色體。此乃俗數言語,故云墮在數論。

色即無常者,謂色即是無常,彼則形處無常非四大。若四大無常者,非俗數言說。世俗言說非性者,則墮世論。見一切性有言說,不見自相生。

(又言世俗言說非性者,是結前過。世論即彼外道,盧迦即見。以彼妄見諸法,但有言說,無自性相也。)。

註曰:色即無常,謂此即是形處無常。非四大,謂非四大種性。若是大種亦無常者,於俗數言說有違有墮。違則非俗,墮則乖真。進退俱失,皆非正論。

轉變無常者,謂色異性現非四大。如金作莊嚴具轉變現,非金性壞,但莊嚴具處所壞。如是餘性轉變等亦如是。

(此即以金作器,而金性不變之謂。)

註曰:色異性現,普色即四大所造之色,謂色體變異故。無常性現,以現處為壞,非四大種壞。如金作具,具有變壞,而金性不改。言無常事壞,性不壞,亦如是也。

如是等種種外道無常見妄想。火燒四大時,自相不燒;各各自相相壞者,四大造色應斷。

(此總斥外道七種無常,既非正〔現〕,故云妄想。)。

註曰:火不能燒諸大自相,但各各散。若能燒自,能造所造則皆斷滅。謂四大種不壞是常見,四大分散是斷見。懷種種妄計,不出此二見也。

大慧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一切聲聞緣覺滅正受次第相續。若善於滅正受次第相續相者,我及餘菩薩終不妄捨滅正受樂門,不墮一切聲聞緣覺外道愚癡。

(正受,即三昧,謂滅盡定也。此定三乘同入,而位次淺深不同。知此,則于大滅定不捨,于小正受不墮矣。)

佛告大慧:六地菩薩摩訶薩及聲聞、緣覺,入滅正受;第七地菩薩摩訶薩,念念正受,離一切性自性相正受,非聲聞、緣覺墮有行覺攝所攝相滅正受,是故七地非念正受。得一切法無差別相,非分得種種相性,覺一切法善不善性相正受,是故七地無善念正受。大慧!八地菩薩及聲聞、緣覺,心意意識妄想相滅。

(此答有四義,初以六地七地對明淺深,則六地是三乘,同入滅盡定,此位最淺,故菩薩所得之定,未異二乘也。)

註曰:七地菩薩念念正受等者,念念則出入無間,離一切性自性相;正受則不取攝所攝一切相,故不同二乘墮有行覺。有行覺者,有為行也。必滅諸相然後得定,是故七地為非受正受,謂非彼注念之正受也。又曰:得一切法無差別性者,及覺一切法性相無有差別。非分得者,非彼二乘於其定中分得諸相性也。善不善者,謂菩薩至七地尚不住於善,況不善念乎?是為無善念正受。二、約七地八地以辨異相,即是心意識妄想相有滅未滅高下不同,至八地三乘妄想悉滅,異乎七地也。

初地乃至七地菩薩摩訶薩,觀三界心、意、意識量,離我、我所,自妄想修,墮外性種種相。愚夫二種自心攝、所攝,向無知不覺無始過惡虗偽習氣所熏。

(此明三乘)。

註曰:從初地至七地,觀三界諸法,唯心意識。然雖同觀,而妄想有滅不滅,得失之異。離我我所等,得也。墮外性種種相等,失也。二種自心者,謂外道墮於有無妄計,能取所取,一向無知不覺,無始過惡熏習手。

大慧!八地菩薩摩訶薩聲聞緣覺涅槃,菩薩者三昧覺所持,是故三昧門樂不般涅槃。若不持者,如來地不滿足,弃捨一切有為眾生事故,佛種則應斷。諸佛世尊為示如來不可思議無量功德,聲聞緣覺三昧門得樂所牽故,作涅槃想。

(此明八地三乘同一涅槃,而有住不住之異。)

註曰:言菩薩以諸佛三昧覺力所加持故,為化眾生,於三昧門不般涅槃。若不加持,則不能功行滿足到於如來之地。是弃捨眾生而不化度,亦斷如來種性,是故諸佛為說不思議功德,勸進令其究竟。二乘自調自度,著三昧樂生涅槃想,所以失也。

大慧,我分部七地,善修心意意識相,善修我我所攝受人法無我生滅自共相,善四無礙決定力三昧門地次第相續入道品法。

(分別部類有善不善、滅不滅之異)。

註曰:七地菩薩,善修心意識相,了達識性本空,以除妄想。善修我我所等者,謂了人法二執,攝受二無我性,不墮生滅自相,共隨善無礙辨才,及決定三昧力,則定慧均等,由是漸入諸地,得菩提分也。

爾時,大慧復白佛言:陰、界、入生滅,彼無有我,誰生誰滅?愚夫者依於生滅,不覺苦盡,不識涅槃。

(陰、界、入法有迷解之異,故復問之。)。

註曰:陰界入生滅,前言之矣。而大慧復請者,意謂陰界入法,有迷有解,以解則彼無有我,誰為生滅?以迷則愚夫依於生滅,不覺苦盡,不識涅槃,何曰出離生死耶?

佛告大慧:如來之藏是善不善因,能徧興造一切趣生。譬如伎兒變現諸趣,離我我所不覺彼故,三緣和合方便而生。外道不覺計著作者,為無始虗偽惡習所熏,名為識藏,生無明住地與七識俱,如海浪身常生不斷,離無常過離於我論,自性無垢畢竟清淨。

(譬如下,喻上隨緣所造之法,本離二我。如伎兒依呪術故,變現種種形像,豈有二我之執?)。

(海浪前後相逐,綿綿不斷,必風息斯浪止矣。)。

註曰:答中言如來藏為善不善因者,如來謂理性如來,現前一念所具,名之為藏。根塵一念心起,隨染淨緣。染即無明,隨無以染緣,則為九界生死。淨即教行,隨教行淨緣,則為四種道滅。四種者,即生滅、無生、無量、無作也。故曰:是善不善因,因必感果。言一切趣生者,即十界善惡果報。言三緣者,根、塵、識也。根塵和合,一念心起,由不覺故,隨逐染緣,唯造惑業,而成九界生死。彼外道以不覺故,妄計執著造作,由無始惡習所熏,名為識藏。轉生七識無明住地,言無明起之始也。從此根本,乃生枝末無明。故喻之曰:如海浪身,常生不斷。此隨緣染,從細至相也。若能一念回光,能隨淨緣,則離無常之過,二我之執,自性清淨。所謂德性如來,則究顯矣。

其餘諸識有生有滅,意意識等念念有七,因不實妄想取諸境界,種種形處計著名相,不覺自心所現色相,不覺苦樂不至解脫,名相諸纏貪生生貪,若因苦攀緣,彼諸受根滅次第不生,餘自心妄想不知苦樂,入滅受想正受第四禪。

(此言諸識有生有滅。諸識者,謂意識及意意識,并前五意識,是為七識,非第七二乘識也。)

(塵根意識,攀緣染着,何由解脫。)。

註曰:由佛念念而起,起必同時。因不實妄想等者,謂六識取境也。種種形處者,六塵也。根塵既形,逐著名相,由不了色等自心所現生苦樂受,展轉生死,無由解脫。名相縛纏,從貪起貪,因及所緣,互相由籍,皆所謂生相也。彼諸受下,是言滅相,謂受根及想行等,次第不生,惟餘自心妄想,不覺苦樂。言入滅受想者,謂受想心滅,即滅盡定,或得四禪也。

大慧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五法、自性、識、二種無我究竟分別相,於一切地次第相續,分別此法入一切佛法。入一切佛法者,乃至如來自覺地。佛告大慧:五法、自性、識、二種無我分別趣相者,謂名相妄想正智如如。若脩行者脩行,入如來自覺聖趣,離於斷常有無等見,現法樂正受住現在前。大慧!不覺彼五法、自性、識、二無我,自心現外性凡夫妄想,非諸賢聖。

(前言五法雖詳,猶未分別所以入如來地者,故復問之。)。

(五法相,有迷有悟。修行者趣入,則五法通是悟相。反是不覺,則五法通是迷相。盖法無自性,迷悟在人也。此總示所以趣入等相,後方詳之。)

大慧!彼相者,眼識所照名為色,耳鼻舌身意意識所照名為聲香味觸法,是名為相。大慧!彼妄想者,施設眾名顯示諸相,如此不異象馬車步男女等名,是名妄想。大慧!正智者,彼名相不可得,猶如過客諸識不生不斷不常,不墮一切外道聲聞緣覺之地。

(六根、六塵,總為色相;離諸色相,便非外道境界。)。

(名相不可得者,謂欲求正智,但了名相不實,猶如過客,識心不起,離乎斷常,不墮凡小境界,是為正智。)。

註曰:名相二法,不出六識。取彼六塵名之者,名也。所取者,相也。顯示施設諸名相者,妄想也。象馬等名,以此名即顯其相。名相既立,是名妄想分別也。已上三法,皆屬凡夫正智。以下就聖賢之法,以明悟相言。

大慧復白佛言:所說過去諸佛如恒河沙,未來現在亦復如是。云何世尊為如說而受?為更有餘義?惟願如來哀憫解說。

(三世諸佛如恒河沙,經教言之,多失諸佛之數。為果如所說而受耶?為別有義耶?故伏請之。)。

註曰:恒河在天竺之界,沙喻其多耳。

佛告大慧:莫如說受三世諸佛量非如恒河沙。所以者何?過世間望非譬所譬,以凡愚計常外道妄想,長養惡見生死無窮,欲令厭離生死趣輪精勤勝進故,為彼說言諸佛易見,非如優曇鉢華難得見故息方便求。有時復觀諸受化者作是說言:佛難值遇如優曇鉢華,優曇鉢華無已見今見當見,如來者世間悉見,不以建立自通故,說言如來出世如優曇鉢華。大慧!自建立自通者過世間望,彼諸凡愚所不能信,自覺聖智境界無以為譬,真實如來過心意意識所見之相不可為譬。大慧!然我說譬佛如恒河沙無有過咎。

(言難則生畏心,言易則啟忽心,故以恒河為譬。優鉢,黃白色花也。)。

(此二喻言難言易者,皆如來化用邊事,非如來自證境界,故云不以建立自通。若論自證,世間無等,非喻所及,一切凡愚莫能信受,亦非心意所能知見。然有時而為建立化他,何咎之有?)。

註曰:諸佛數量過於恒沙,亦過世間心量所望,故非喻所喻,豈特恒沙而已。盖凡設喻,義非一揆,如彼凡愚未兌化者,生死無窮,佛則為說諸佛易見,非如曇華,令其不生退想,息其方便,妄求進求。佛道以難顯易,所以進之也。有特觀已受化者,為佛說之難值,猶如曇華,令其欣慕向道,所以䇿之也。又云:曇花之難見者无已,今當見之,說如如來,於世人皆見之。故知說如來如曇華者,實起人難遭之想耳。

譬如恒沙是地自性,劫盡燒時燒一切地,而彼地大不捨自性,與火大俱生故。其餘愚夫作地燒想,而地不燒,以火因故。如是,大慧!如來法身如是而不壞。

(此言沙性不壞,喻如來法身常住。)。

註曰:言是地自性者,有事有理。以事則同一堅性,故為沙為石;以理則與彼堅濕煖動均一真性,故劫盡燒時而地性自若。盖地與火大俱是生,故愚夫不知見謂燒爾。火因者,以地無火而不燒,火無地而不續,故地不得而燒。如來法身不遷不變,亦復然也。

大慧!譬如恒沙隨水而流,非無水也。如是,大慧!如來所說一切說法隨涅槃流,是故說言如恒河沙。如來不隨諸去流轉,是壞義故。大慧!生死本際不可知,不不知故云何說去?大慧!去者斷義,而愚夫不知。

(隨順究竟涅槃之流,是為真常正覺。)。

(斷之一字,最不易言。斬斷塵根愛障,則知生死本際。)。

註曰:恒沙隨流,愚人但見沙流而不見水,以智觀□非無水也。此喻如來說一切法隨順涅槃,有如順流而非去義,故曰如來不隨諸去流轉,謂于法悟性不隨相轉,故不同去流,以去是生死壞滅之義故也。生死本際等,生死本際不可得知,既不可知,云何說趣?大慧!趣義是所,凡愚莫知,趣即去也。

大慧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六波羅蜜滿足,得成正覺。何等為迹?大慧!波羅蜜有三種分別,謂:世間、出世間、上上。大慧!世間波羅蜜者,我、我所攝受,計著攝受二邊,為種種受生處,樂色、聲、香、味、觸故,滿足檀波羅蜜,戒、忍、精進、禪定、智慧亦如是,凡夫神通及生梵天。

(自此岸登彼岸,由剎那真常,乃不度之功,故大慧問之。)。

註曰:答言六度有三:初問六度。言我我所攝受計著等者,謂凡夫所修其過為四:所謂計我我所則無度生之念,一也;著于二邊則不能達中道彼岸,二也;為求勝報則不免于生死,三也;樂著六塵則非無住相施,四也。外道之得五神通及生梵天,亦由修無漏事六度而得也。

大慧,出世間波羅蜜者,聲聞、緣覺墮攝受涅槃故,行六波羅蜜樂、自己涅槃樂。

(此二乘所修,依四諦十二因緣,行此六度。)。

註曰:言墮攝受涅槃者,但為自度而樂真空之樂,故與菩薩所修不同也。

出世間上上波羅蜜者,覺自心現妄想量,攝受及自心二故,不生妄想。於諸趣攝受非分,自心色相不計著,為安樂一切眾生故,生檀波羅蜜。起上上方便,即於彼緣妄想不生戒,是尸波羅蜜。即彼妄想不生忍,知攝所攝,是羼提波羅蜜。初、中、後夜精勤方便,隨順修行方便,妄想不生,是毗黎耶波羅蜜。妄想悉滅,不墮聲聞涅槃攝受,是禪波羅蜜。自心妄想非性,智慧觀察不墮二邊,先身轉勝而不可壞,得自覺聖趣,是般若波羅蜜。

(此圓頓菩薩所修)。

(攝受者,謂六根攝受六塵。自心二者,言修檀度,治慳貪□□□□□□□,)。

註曰:菩薩既覺了諸法唯心所現,所謂不住色聲香味觸法而行布施,則能治所治二無二也。二無二故,則三輪體空,故曰不生妄想能施空也,不攝受能受空也,不計著色相所施之物空也。菩薩如是行施,是為利樂一切眾生,故曰上上方便也。即於彼緣者,謂即為善修檀度之心,於持戒等緣,亦妄想不生,一一稱性而持諸戒也。如是而持戒,則非持非犯;如是而安忍,則不違不順;如是而精進,則何進何怠;如是而修禪,則無定無亂;如是而行般若,則非愚非慧。自然不即二邊,不離二邊,安于中道,直濟彼岸,是為上上波羅蜜想。忍中言知攝所攝者,即能取所取自性皆空。精進中凡兩言方便者,一則別相,謂通經等;二則通相,謂兼五度,皆須精進而行。禪定中言不墮聲聞攝受者,謂聲聞定力偏多,及樂著涅槃,菩薩則不如是也。而六度皆言妄想不生,或言悉滅,或言非性,是六度雖異,而以離妄為本。若能離妄,何行不成哉?先身轉勝而不可壞者,謂六度增進,乃至般若所得慧身,轉勝前五,不可破壞。得自覺聖趣,則又般若之至者。

楞伽經心印一卷

清 淨挺著

收于閱經十二種之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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